2009-12-03 红旗下的自焚
五星红旗高高飘扬,喇叭喊话四处回荡。红旗下,不是宣誓,不是盛会,不是仪式,而是浓烟滚滚,是四处围观,是执法行动,是生命燃烧,是“现实的石头”和“精神的蛋”之间的对话,是生命利益和权力的博弈。
这是11月13日的成都,金牛区,一个叫天回镇金华村的地方,时间在黎明,东方尚未破晓,冬日的暖阳在浓烟中永远被遮蔽了。一个名叫唐福珍的普通居民,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而她的悲剧被揭开,是在16天后,这一天,这个女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所有的媒体都选择在她死后发出了声音,当我们回溯事件的时候,我们才发现里面经历了更多复杂的过程,但媒体的集体失声让这个事件一下子变得突兀,在充满兽性的对抗和血腥的死亡面前,我们其实忽略了很多东西,而我们唯一记住的是:红旗下,一个女人用生命来抗争执法。像回响在曾经天空中的那个声音:
权力在空中飘荡,
经常打在身上
突然一个念头
不再跟着别人乱走
虽然身体还软
虽然只会叫喊——崔健《红旗下的蛋》
我实在不了解事件本身的复杂纠结,我只是很震撼地想到了生命被自焚的那种痛苦和冷漠,在“暴力抗法”还是“暴力执法”的质疑中,地方政府已经将该事件的定性为前者,而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
定性的前提是这个建于1996年的三层楼是非法建筑,今年4月13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就曾依法对这个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因为进行了暴力抗法,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而事隔半年之后再次进行拆违时,“再次采取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及点燃汽油等方式阻挠。”已经习惯了被拆迁户的阻扰,所以即使自焚,执法人员也变得麻木了,而当一个生命被夺去的时候,这种麻木变成了对生命权十足的冷漠。
对于唐福珍来说,在利益和生命的抉择中毅然选择了后者,令人嘘唏不已,而她想唤回的难道仅仅是保全自己的家园?如果决定要用生命博弈,就要考虑如何获得最大的博弈效果。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就能让执行了几十年的《收容遣送办法》废止,也许,唐福珍的死也能换来地方政府对民权的重视,那是值得的。民众有迁移和不迁移的权利,有同意和不同意的权利,权力部门动不动就使用暴力执法是不尊重民权的表现。君不见日本一条公路在不破坏大厦的情况下,从大厦的中间穿过?
但是唐福珍的死似乎是一厢情愿,在定性为“暴力抗法”后,我们不难猜测,将来的结果还是一样:房子被拆掉。她抗议的力量微不足道。《南方周末》今天在“拆迁之殇”专题中说,“中国城市的拆迁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场标准的财富转移,一场权力对权利的战争。”早在2003年的南京,就有翁彪自焚事件发生,之后有山东菏泽李民生上吊自杀事件、本溪张剑刺死拆迁人员事件,去年的潘蓉投掷自制燃烧瓶事件……而这些事件的共同一个结果是:他们都是弱势的“暴力抗法”者,其结局都成为下一个事件的典型反面教材。
对于我来说,“暴力抗法”事件并不遥远,在这个城市发展过程中一直有着对于违章建筑的强拆传统,亲见对于维护自身利益而表现出的兽性抗争,有人扔石头,有人大哭大喊,有人扯打执法者,甚至会丧失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前不久在这个城市的一次拆违中,女主人就以裸体的方式抗拒。
“当自焚成为一种维权方式”,当唐福珍以生命之殇换回一点尊严的时候,成都市出台规定:今后,拆迁户最为痛恨的“野蛮拆迁”行为,将被作为拆迁单位损害拆迁户利益的恶劣行为,在年度考核中被实施一票否决,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的审核结果,也将直接影响其今后的招投标。但是,它毕竟只属于一个阵痛后的地方规定,不能彻底改变整个中国“权力对权利”对抗现状,而且对于已经死去的唐福珍来说,似乎来得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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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 雾霾,或者5分钟启示录
顾后: 旁若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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