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访谈录

编号:W16·2070516·0747
作者:谢少波 王逢振 编
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本:2003年6月第一版
定价:20.00元
页数:282页

该书是加拿大华裔学者谢少波和中国学者王逢振对国外理论家的书面访谈,被访谈的对象是北美的一批著名的知识分子,访谈一共33个问题,涉及文化研究的含义,后现代性是否等同后现代主义,为何从始至终都根据西方的历史来限定现代性等。


《文化研究访谈录》:现在作为历史

明信片代表着对新电传制度的公开性和开放性的一种早发性预示。一张明信片对一个人都是公开的,正如今天的电子邮件决不是密封的或私下的一样。
—— J.希利斯·米勒

一张明信片连接着寄送者和收件者,在一对一点对点的传送和阅读中,构成了一种私密关系,但是米勒却否定了这种关系,他把明信片的对象置于唯一一个的公开性中,在何种程度上,单数的“一”会自行消解私密性?他举例今天已经习惯了的信息传递方法电子邮件,当一封邮件写完,然后发送,直到收件,整个过程都在因特网上完成,而因特网作为一种新传媒技术,它使用技术添加物形成了生产、储存、检索、传播和接受的语言或其他符号,也就是说,“我变成了另一个自我”,那个在因特网上的主体已经“不再是书写爱情信件并通过邮政将其寄送出去的那个人了”,“因为电视、电影或因特网的屏幕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而是通过‘连接’而与其融为一体的一个活动的主体性的延伸。”在米勒看来,这种即使添加物的存在使得私密性被解构,明信片成为一种公开物,当自我变成另一个,当技术制造了新的语言,从笛卡尔到胡塞尔一整套哲学所依赖的主客体二分法消失了。

米勒否定明信片在新电传时代具有私密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回应了马歇尔·麦克卢汉的那个名言:媒体本身就是信息,而他更是将其命名为:“媒体就是意识形态。”而那个普鲁斯特笔下的电话、德里达缩写的《明信片》在米勒看来,“该书本身的格式就预示了正在出现的新的电传制度。”德里达的《明信片》就是一个人人可读、不具私密性的媒体文本,在这篇文章里,德里达更是把电传制度的出现看成是传统文学、哲学、精神分析学,甚至爱情信件的终结,“所谓的文学的整整一个时代,即便不是全部的话,都不能活过电传的特定技术制度(在这方面政治制度是次要的)。哲学或精神分析学也不能。爱情信件也不能。……”一个写比较文学主题论文的美国学生询问德里达如何切入这个论题,德里达建议她写20世纪及其后文学中的电话,比如普鲁斯特作品中的电话女士,比如美国的电话接线员,然后从最先进的电传对残存的文学所发生的的影响提出问题——德里达在提出建议时特别强调了微型处理器和电脑终端机。

但是,德里达的“解构”让美国学生感到厌烦,它引起的不信任甚至蔑视之感,是德里达在《明信片》这篇文章给读者带来的普遍心理反应,正如那位学生所质疑的,新电传时代储存和传播信息的手段如此肤浅,如此机械,它带来的变化如此偶然,怎么会成为像终结文学、哲学、精神分析学和爱情信件那样,成为一种普遍的存在?或者说,从手稿、印刷文化向数字文化的变化怎么会成为一种必然?女学生保持着对文学的热爱,德里达在回答她的疑问时用了“mais si,mais si”,这个“我也是”的回答是一种敷衍?“真想知道她对此作何理解。”德里达说。

“爱情信件也不能”是德里达对电传制度的一种预言,而在米勒看来,这种预言正在变成现实,技术添加物所制造的语言和符号已经像手稿和印刷文化一样真实,这种真实帮助文学、哲学和爱情信件走向终结,而它更关键的意义在于:在“媒体本身就是信息”中取消了私密性,最终让媒体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这种公开性和开放性带来的变革将政治制度放在了第二位,“在德里达看来,随着从书本时代向超文本时代这一划时代的文化移位的加剧,我们被从来没有如此迅速地引入了一个危险的生活空间。”这个新的空间是电视、电影、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超文本和因特网的空间,它带来的改变是对德里达所说的“本体政治学”提出了挑战,那些技术添加物“以上千种方式占有、扩大地盘、解域、根除,即是说,在该词的词源上因而也在其最激进的意义上,连根拔除,因而也破解其词源,把政治与地域分解开来,把自身与始终被称作政治概念的东西分离开来,这种被称作政治概念的东西就是把政治与时事话题、与城市、与地域、与种族-民族边界联系起来的东西。”

政治制度是第二位的,技术添加物作为新的语言和符号创造了电传制度新的法则,米勒认为它导致了三个结果:民族一国家自治性的衰落或削弱,新的电子社区在电脑空间中的发展,具有新的人类感性的一代人的可能产生。当新传媒技术在生产和强加意识形态方面发生了量的飞跃,“媒体就是意识形态”成为了现实一种,而这些技术在意识形态上是中性的,“它们将传播让它们传播的任何东西。”从德里达的《明信片》到新电传时代“媒体就是意识形态”,米勒其实试图对两个问题进行阐述:第一个大问题:意识形态何时变成了一种不可逃避的牢房?在阶级社会里是否一切真理都是意识形态的?历史绝对拒绝再现的看法本身不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么?如果是,对于先于意识形态的历史我们使用什么术语呢?就意识形态的政治或争论而言,我们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一种意识形态优于另一种,或者比另一种更忠实于历史?第二个问题则是:在一个由强有力的意识形态控制的世界上,知识分子却断言意识形态政党已经过时?如果权力、欲望和局部利益是现实的实质,那么为什么谈到意识形态时仿佛有某种超越它们的东西,仿佛它们总是可以改变的?

这两个关于意识形态的问题是由中国的王逢振和谢少波提出的,他们向北美的12位著名批评家提出了33个问题,这些问题以书面的形式发给他们,米勒是其中的被访问者,面对问题,“我感到像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一样被迫开口,讲述我自己的故事,或像乔治·艾略特笔下假想的小说家在证人席上发誓叙述他或她的经历。”被迫开口的米勒还是用大篇幅回答了他们的问题,而集中在这两个问题上的其实就是意识形态,米勒认为,只有鲁莽的知识分子才敢于证实“意识形态的终结”,意识形态不会轻易消失,新电传制度下的社会现实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媒体就像明信片,它具有的意识形态特征正是意识形态走向新的维度的证明。

意识形态的“牢笼论”似乎来源于注明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的《意识形态的终结》,在这部书里,丹尼尔·贝尔宣称,在“后工业社会”里当技术理性和“市民政治”出现后,政治意识形态便隐退了,回到王逢振和谢少波提出的问题,意识形态是不是具有历史性和优先权?对此同样回答这个问题的杜克大学历史系教授阿里夫·德里克认为,意识形态的终结是与主体的死亡、历史的终结以及乌托邦的终结紧密相连,他拒绝了贝尔提出的意识形态理论,但是他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一个乌托邦,“如果宣称所有的真理,无论它们多么相互矛盾,都是有效的,那么,这些真理也就不可能是真实的,并且必定是意识形态的。”在他看来,这种乌托邦表现在将意识形态的现实性意义置于任何理解的体系之外都使得“真理不再成为可能”。由此他认为,现在的意识形态不仅具有物质关系的超结构意义,而且作为日常物质关系的一部分,自身也是物质性的,所以对意识形态问题的探寻必须站在文化的社会话语体系里,既看到它作为整体的意义,又看到作为部分的作用。

纽约大学英文系特丽萨·埃伯特同样认为意识形态具有“十分特殊的唯物主义意义”,他认为唯物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核心是工资-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看似是自由平等的关系,但其实一种“虚假的意识”,甚至是一种“斗争概念”,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工资-劳动与资本之间的交换是在“经济关系不声不响的强迫下”进行的,这种强迫“确定了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虚假的意识是一种认识论,是试图将意识形态看成是认识论的一部分,然后将对与错、正确与不正确、真实与不真实变成彼此对立的存在,对意识形态的解构本质上变成了是资本主义关系重新合法化,而这正是意识形态理论在知识分子中形成的“牢笼”,“我们眼下在意识形态理论中所目睹到的危机就是知识分子话语中一种不公正的关系合法化的危机,这些知识分子在其正式理论中宣称自己反对资本主义,是人民的朋友。”

美国拉特格斯大学英语系 芭芭拉·弗莱也认为意识形态不完全是牢笼,但它无处不在,而且还有“无产阶级立场”;杜克大学的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则认为意识形态的终结是一个过渡阶段,重要的是它提出了历史的终结论,这种历史性地终结“伴随着可能是集体行为感的衰减”,由此出现了信仰的衰减,所以应该从社会的、政治的、历史的观点来审视,而不是从“相当愚蠢的主张的经验主义的真理”来审视;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英文系 帕米拉·麦考勒姆认为,意识形态的终结一般指的背景是东欧集团的解体,当资本主义优于共产主义,当冷战期间两大阵营斗争终结,意识形态也宣告结束,但是他认为,历史本身不是一个文本,“在意识形态的影响下,能否‘真实’或‘完整’地再现历史,这个问题无疑令人颇费脑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布鲁斯·罗宾斯反其道,他认为意识形态的再现方式必须站在历史性中,因为“真理”依赖特定的历史和社会因素,“真理隐含着意识形态”,所以,要想挣脱意识形态牢笼,就必须置于具体的历史、社会和人的差异中,把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之外的存在进行区分;圣克鲁兹加州大学思想史讲座教授 海登·怀特则肯定又超越意识形态的东西,“意识形态编码游戏就发生在权力、财富和社会不公的世界里。”

意识形态的“牢笼论”和终结论其实都无可避免地涉及到历史性问题,意识形态根植在和阶级、国家、政权有关的历史现实中?还是历史绝对拒绝再现也是一种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普遍的真理?还是一种可以被超越其上的东西改变?而历史性的问题在33个问题中涉及更为广泛,比如“后”性的后殖民主义、后现代主义以及新东方主义,比如反霸权、社会革命、民族主义、国际主义,比如本质主义、微观政治学、总体性。杜克大学历史系的阿里夫·德里克认为,历史有两重意义,一种是指过去发生的事,另一种则是指那些历史学家的所作所为,在他看来,历史必然是一种阐释活动,他引用俄罗斯历史学者西德尼·莫纳斯的一句话是:“所有历史都是思想史”。历史的阐释学是不是在现代主义中具有意义,而到了后现实主义,是不是如福柯所说“历史摆脱了十分贫乏的指涉概念”?——后现代主义暗中破坏指涉的观念或非常有害的指涉物。指涉性何以必须重新思考?是否在破坏了指涉性之后现在应该重构指涉性?

德里克认为福柯的论述更适合实证主义历史,而且不是所有历史事实都是指涉的,历史就是一种阐释活动,“就历史叙事而言,一方面,宣称获得了有关历史的最终真理是愚蠢的,另一方面,因为文献的有效性而对历史学家进行贬抑也同样是愚蠢的。”纽约大学英文系特丽萨·埃伯特认为福柯误读了后现代主义和指涉问题之间的关系,后现代主义用新的指涉和指涉性方法和形式取代了那些已经在资本主义中“失去历史用途的所指对象观念”,新的指涉理论是以劳动语言理论为基础的。对于历史的指涉问题,海登·怀特站在一种变动的观念中提出了“现在作为历史”的概念,在他看来,历史应该像资产阶级社会科学中其他那些公认的“用意识形态进行解释”的学科一样,要接受同样的结构分析技巧,这种结构分析技巧就是要形成“现在的历史”或“现在作为历史”的概念,“历史研究产生了话语,就跟任何别的学科一样,作为一个话语聚集体,历史或者更具体一点说,‘历史化’的学科跟别的学科一样是一种建构。”

这是面对现代化有可能带来“真实而新奇的事件”的一种建构,当“现在作为历史”,它是再现,它是阐释,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现代性的一种体现。和现代性、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问题很多,批评家在回答这个问题时都站在“现在作为历史”的维度上对现代性进行了阐述。阿里夫·德里克认为既要认识到现代性是欧美的产物,是资本主义的产儿,又不否认其历史遗产与社会内在结构的重要性,这个社会是现代的,即使抵制资本主义的现代性也是为了寻找另外的现代性,而这也构成了现代性,他甚至提出,后现代性包涵着对现代性的超越,但又是现代性的继续;纽约大学英文系特丽萨·埃伯特认为,在处理历史问题与人在历史中的地位时,决定性的因素不应该是现代性与后现代性,“而是穿越现代与后现代,将人放诸到层次密集,错综复杂的历史中的东西。”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则认为现代性是未完成的现代化的社会状态,而后现代性则对应于其现代化趋于完成……

阿里夫·德里克说,“后现代主义与后殖民主义的关系在某种程度表明了第一世界对第三世界的统治。”特丽萨·埃伯特认为,“东方主义是一个围绕阶级问题的迂回,它将劳动译成文化,然后又将文化还原成推论。它并不是不加批评地接受仍在支持殖民主义延续的西方,这是‘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之间的剥削性劳动关系。”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说:“我认为民族主义可以是一种肯定的或乌托邦的力量,就像本尼第克特·安德森所描述的那样,但条件是它仍然是一种反抗的运动。”海登·怀特认为,“至于革命,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闹剧。但是闹剧也是在‘运动’。”在文化、意识形态、历史、现代性、后现代性、后现代主义、全球化以及大学和知识分子的作用等主题中,学者站在不同的立场论述着不同的观点,他们或构成了一种补充,或形成了一种矛盾,而这也是谢少波和王逢振进行“文学研究访谈”的用意所在:“从最近各种文化政治、思想情绪和社会历史现象来看,今天的世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二律背反和悖论。”在他们看来,二律背反和悖论主要表现在:人人难以容忍宏大叙事,然而人人似乎都在接受并兜售宏大叙事,而其中最宏大的就是资本的宏大叙事;马克思150年以前所界定的无产阶级已不复存在,但与此同时,今天世界上有些地方整个地区和整个居民又正在被无产阶级化;世界看来需要一场真正的革命,而世界又从未像今天这样对革命感到厌倦和恐惧;人们声称意识形态已经终结,然而意识形态又像我们呼吸的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所以不同的回答甚至完全相反的答案都构成了对于文学研究的文本,而这些文本的意义在于提供“回到未来”的思路——“回到未来”其实就是建构在“现在作为历史”的概念之上,就是在“历史化”中终结“意识形态的终结”。回到米勒对于德里达《明信片》的解读,回到“媒体就是意识形态”的理念,当新电传时代解构了单一民族-国家结构,当新技术添加物让政治制度变成第二位,当私密性在电话、电影和因特网中具有了开放性和公开性,意识形态所连接的历史-现代也成为另一个自我,“这些新电传技术,以新的方式唤起鬼魂的无数新方法,也产生无数新的意识形态母体。比如,它们打破了主体与客体、意识与意识客体之间的障碍,而这正是黑格尔的《现象学》所预设的障碍。”一个最大的改变是不同媒体之间的界限被抹除,视觉形象、听觉序列和词语符号都被数字化为零和一,最终意识形态指向了未来:“这些行为是对来自一个提前的未来的一种要求的回应,这个未来就是作为一种可能的不可能性的‘未来民主’。”而这种未来民主在米勒看来,就是实现了独立宣言中的模式:“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从那个即将到来的民主的地平线上,一个提前的未来,这些诺言的更完美的实现,在向我们招手。”——也许,米勒太过于乐观了。

摩西与一神教

编号:B37·2070516·0746
作者:【奥地利】弗洛伊德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89年6月第一版
定价:6.00元
页数:153页

1919年,弗洛伊德在战争中失去了所有的积蓄;1920年,他26岁的女儿去世;也许最为严重的问题是由于两个独生子参加战争所带来的恐惧。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弗洛伊德在1920年他六十四岁时,建立了死本能理论,即死的愿望,生本能或存活本能的对立面。弗洛伊德在《摩西与一神教》中把反犹太主义归咎于对犹太人严格道德准则的愤恨,弗洛伊德说:“象我这样的人,活着不能没有嗜好,一种强烈的嗜好——用席勒的话来说,就是暴君。我已经找到了我的暴君,并将无条件的为之服务。这个暴君就是心理学。”


《摩西与一神教》:被压抑意识的再现

谋杀摩西的罪恶可能成了一种刺激物,在这种刺激之下产生出了关于救世主的愿望和幻想。
——《第三章 摩西,他的人民和一神教》

当“伟大的父亲式的人物”摩西被犹太人谋杀,当他所创立的一神的宗教被抛弃,为什么在巴比伦之囚的末期,犹太人又希望被自己无情杀害的摩西从阴间归来,并且要带领人们进入永恒的极乐世界?他们起先是贫困的犹太劳工,在摩西的带领下成为“被挑选的民族”,在被给予一种信仰的时候已经认为自己的上帝更威严,那么,之后的悔罪思想从而而来?而悔罪之后那个回来的摩西为什么变成了基督教中的基督?

当基督教替代犹太教,摩西这一父亲式的伟大人物,也在刺激下创造成为了儿子神——基督,于是,从摩西到耶稣,形成了替代和继承关系,而弗洛伊德据此得出结论:“如果摩西是第一个救世主,基督就成了他的替代者和继承人。”这仅仅是宗教信仰的转变?弗洛伊德希望回答的依然是刚才那两个问题:犹太民族为什么会有悔罪思想?摩西为什么会成为基督?刺激之下出现的愿望和幻想在弗洛伊德看来,就是“受压抑的意识的再现”,受压抑意识已经让犹太教变成了一具化石,但是其中却又着被称为“原罪”的东西,在保罗的看法里,原罪是一种负罪感,而它的直接表现形式是自我牺牲,当保罗创造的新教义从犹太教中分离出基督教,并构建了救世主,便是从原罪到牺牲的一条救赎之路。

但弗洛伊德显然并不支持原罪说,在他看来,杀死摩西的确是一种罪恶,在这种罪恶之下产生的幻想是为了拯救他的人民,并且履行他统治世界的诺言,而当那个叫基督的人成为保罗新教义中的替代者和继承人,并没有解释父亲式宗教到儿子神宗教的必然转变之路,所以弗洛伊德在原罪说之外提出了另一个观点,那就是“唯一上帝的思想”本身就是一个永恒真理,它只不过是在长期被埋没,而当这种原始经验遇到一种契机,它就会变成;另一种力量,“终于以席卷一切的力量重新显露出来。”

永恒真理成为一种经验,只是在被压抑的情况下,才如摩西那样“被谋杀”,但是在潜伏期之后,在压抑之后,当以席卷一切的力量再现,便完成了从自我到超我的命名,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弗洛伊德在摩西身上得到了精神分析学学说的支持,“这种类似之处可以在精神病理学中遇到,也可以在人类神经病的产生过程中遇到;也就是说,在属于个体心理学的规律性中遇到。而宗教现象当然必须被看成是群众心理学的一个部分。”这是弗洛伊德真正出的出发点。但是在对摩西宗教进行解读的过程中,弗洛伊德寻找的那个真理首先在于一个惊骇世俗的观点:摩西,一个埃及人。

这个观点就直接变成了第一章的标题,摩西,“出埃及记”的重要人物,带领犹太人离开埃及,为什么不是犹太人而是一个埃及人?在弗洛伊德看来,摩西是人民的解放者,是为他们带来宗教和法律的伟人,但是为什么他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认为摩西其实是一个埃及人?——甚至弗洛伊德本身也是犹太人,“要证明一个被其民族赞誉为最伟大儿子之一的人其实并非该民族的成员,这的确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尤其是当证明者本人也是这个民族的成员时更是如此。然而,任何维护所谓民族利益的考虑都不能使我将真理置于不顾。”如此冒险,弗洛伊德的根据在哪里?

提出这个观点首先在于有怀疑思想,弗洛伊德从摩西的名字入手,Moses这个名字据说是埃及公主为他取的,从语源学的解释是“因为我从河水中救起了他”,但是弗洛伊德认为,按照《犹太百科全书》的解释,“圣摩西这个名字的希伯来文主动语态形式本身与这种解释不一致”,Moses充其量只能被理解为“外出的提水人”,而一个埃及公主怎么会具有希伯来文的语源学知识?另外,弗洛伊德怀疑摩西被救出水的很可能不是尼罗河。从来没有人这个名字的背后和埃及文化有关,弗洛伊德似乎也不打算去证明,他提出这个疑点,其实是为了论证摩西真正的身世铺垫道路。

按照神话模型来看,英雄之降生和被弃的神话总是遵循着这样一条规律:他总是从高贵家庭沦落为卑微家庭,然后开始成为真正的英雄。因为英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大丈夫似地挺身而起反抗他的父亲并取得胜利的人”,也就是英雄人格是从违背父亲意志而开始的。而摩西神话则完全不同,他出生于犹太族的利未人家庭,而抚养他长大的却是埃及皇室,这种对英雄模型的颠倒,在弗洛伊德看来,具有“民族的目的”,因为这个传说起源于犹太人,他们把摩西塑造成领袖,这样就符合犹太民族的目的,那么,这样岂不是离弗洛伊德“摩西,一个埃及人”的观点越来越远:一个民族的传说怎么能把自己的英雄说成是外国人呢?

弗洛伊德提出的一个看法是,如果摩西是历史人物而不是传说人物,那个历史必须符合真实性标准,而摩西出生和成长的两个家庭其中只有一个是真实的,“伟大人物真正降生于其中并被养育成人的家庭;其它的一个是非真实的,是这种神话为了追求自己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也就是间接否定了那个“民族的目的”,否定了他出生于犹太人家庭的观点,真实性标准是为了真实的历史人物的存在:“在所有可供比较的情况中,正是第一个家庭、也就是把婴儿摩西抛弃到危险之中的那个家庭,才是非真实的一家;而第二个家庭,即收养摩西并把他抚养成人的家庭,才是他的真实的家。”

当然,在证明材料甚至历史文献大量缺席的情况下,弗洛伊德的这个观点只能看成是理想主义,甚至也有某种推测的成分,如果把推测当成真理而认定摩西是埃及人,也并非是弗洛伊德的作风。弗洛伊德在关于身世的怀疑中继续向前,他从反向来推论一个观点:如果说摩西就是埃及人,那么他为什么要放弃自己显赫的身世,而自愿充当一群不开化移民的首脑,并且和他们一起离开自己的祖国?摩西为犹太人创立了宗教,这里的一个问题是,单独一个人能够轻而易举创建一种新的宗教?当摩西想要成为犹太人的首领,他应该做的事是不是为他们新创造宗教而是要改变自己的宗教——从犹太教和埃及宗教的对比来看,他们之间有着很多的不同,最重要的一点是犹太教是一神教,它有一个唯一的、全能的、无法接近的神,而在埃及宗教中,“不同地位和起源的神却多得叫人数不请”。另外两种宗教在对死亡问题上也有本质的区别。

犹太教和埃及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而弗洛伊德认为,正是其有着鲜明对比,才使得摩西“给予犹太人的新宗教是一种埃及宗教”,在弗洛伊德看来,摩西并不是新创制了宗教,他传给犹太人的宗教其实是埃及的赫那顿的阿顿神教。阿顿原本只是太阳的象征,埃及新王国时代被神格化,第十八王朝的埃赫那吞法老又将其奉为绝对的,唯一的神,代表着阿顿无处不在,给万事万物带来生机,第十八王朝法老阿蒙霍特普四世看到了阿蒙神庙祭司们不断增加的财富所构成的威胁,决定推行宗教改革,奉行一神论,并将阿顿奉为至高无上的主神,太阳神。弗洛伊德认为,“在人类历史上,这是一神教宗教的第一次出现,而且也许是最纯正的一次。对它发源的历史条件和心理学条件作更深入的了解将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

埃及宇宙神阿顿的思想衍化成了埃及一神教,但是这场改革过于激烈,不符合民情,以失败告终。当从犹太教回顾阿顿神教,在一神教这个核心中弗洛伊德找到了摩西“创建”宗教的内在逻辑:摩西其实就是阿顿神交的忠实信徒特摩斯,特摩斯名字的后半部分就是“摩西”,当阿顿的一神教失败,摩西便带着自己的亲信和随从,离开了埃及,并且让他们接受了起源于埃及的割礼风俗,为他们建立了法律,并且使他们皈依了刚被埃及人抛弃的阿顿神教。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摩西就是埃及人而不是犹太人,摩西宗教是一种埃及宗教,“我们能够理解,这是反抗命运,从两个方向来弥补他在埃赫那顿灾祸中蒙受的损失的英勇努力。”

所以,摩西出埃及记就是为了寻找一片安全的乐土,但他带着这些埃及人离开埃及,也就开始造就一个“神圣的民族”的努力,“他把这个风俗介绍给他们,作为他们献身的标记,使他们至少可以成为与埃及人不相上下的人。”弗洛伊德也承认,在没有找到充分依据的材料之前,这只是一种“臆测式的构想”,自然会遭到责难。但是之后的学者在研究摩西时也为弗洛伊德提供了某些佐证,比如厄恩墓斯特·塞林在1922年找到了一些线索,说明犹太教的创立者摩西在他的倔强固执的人民的一次反叛中遭受了厄运,他所创立的宗教也同时被拋弃。而在这之后,巴比伦囚徒末期,犹太人却又希望被杀的摩西归来,带领悔罪的人民进入极乐世界——在保罗看来这是一种原罪思想,并且这种原罪思想变成了基督教中的基督。但是在弗洛伊德看来,摩西和基督,或者打着埃及一神教烙印的犹太宗教和基督教,其实有着某种镜像关系,“我唯一的目的就是使埃及人摩西的肖像适合于犹太人历史的镜框。”他认为,在这段历史中,两个民族融合而为一个民族,这个民族又分为两个王国,他们的神有两个名称,这只不过是一种“二重性”:“在那两种新宗教的建立中,第一种被第二种取代了,但又重新出现并获得胜利;该宗教的两个创立者,被称为同一个名字:摩西,而我们又必须把他的个性一分为二。”

“二重性”的最重要意义是一种替代性关系,也就是基督代替了摩西成为救世主,但是作为本源意义的摩西,却是这个二重性的核心:“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人经历了一种可以恰当地称之为创伤体验的阶段,其他的人则免除了这种体验。”提出创伤性体验,其实就是进入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学说的框架中,也就是说摩西作为一个埃及人,无论是他继承了埃及的一神教,还是被杀害之后归来后成为被替代出的基督,其实都是一种创伤性体验的结果,创伤性体验首先当然应用于个体病理学,幼年时期经验过又被遗忘的印象被称为创伤,它在经验中,却又被遗忘了,但是遗忘并不是清除,而是储存在记忆中,这种遗忘是暂时性的,弗洛伊德称为“潜伏期”。创伤的作用有两个,它通过努力回忆被遗忘的经验而使它变成真实,并在生活中重现,正面的作用称为“创伤固定”,反面则表现为“强迫性重复”,所以弗洛伊德得出了一个公式:创伤——防御作用-一潜伏期——神经症发作——被压抑材料的部分再现。

弗洛伊德从个体的病理学特征看到了这种分析在宗教上的意义,他认为,宗教现象也必须被看成是群众心理学的一个部分,而在宗教意义上,固定作用就是对古老家族历史及残存物的固定,而另外则是再现早已遗忘的记忆。在对摩西的分析中,潜伏期之后的创伤性复活其实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摩西继承阿顿神教的一神教思想,在这个宗教失败之后他以英雄的名义选定那些人成为“上帝的选民”,带领他们逃出埃及:

法老帝国是一神教思想产生的外部原因,我们就能看到,这种思想被从它产生的土壤里连根拔起,移植到了另一个民族中间,这个民族经历了一段长长的潜伏期困扰之后,终于把这种思想当成了自己最宝贵的财富来珍视;对于这个民族来说,这种思想使他们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使他们感到自豪并得以生存下来;这种思想与那种原始父亲的宗教,那种获得优待和报偿以及最终赢得世界统治权的希望有关紧密的联系。

而另外一种创伤性的复活,则是摩西被谋杀之后,宗教思想也进入了潜伏期,但是带着创伤性体验,最终则变成了复活后的宗教:

摩西的宗教并没有无踪无影地消失,一种对它的怀念,一种也许被混淆和歪曲了的传说存留下来了,而正是这种关于过去伟大年代的传说继续在暗中起着作用,它慢慢地在人民头脑中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最终成功地把耶和华变成了摩西神,并且成功地复活了摩西在许多世纪之前创立而后来被拋弃了的宗教。

基督之出现,基督教之产生,在弗洛伊德看来是一种替代性满足,替代性满足去除了创伤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痛苦,它只是为自我带来一种愉快,所以当基督教冲破了犹太教的桎梏,却抛弃了一神教的特征,或者说,基督教和原先宗教的关系只是一种妥协,“它的主要教义是与上帝父亲重修旧好,是补赎因反抗他而犯下的罪恶;但是这种关系的另一面又表明,上帝的儿子已经承担了这种罪恶,成了上帝父亲身旁的另一位神,并且实际上取代了父亲的地位。”起源于一神教,起源于父亲宗教,最后变成了儿子宗教,“它无法逃避必须废黜父亲的那种命运。”所以在弗洛伊德看来,基督教不再是严格的一神教,它接受了其它民族的象征仪式,它树立了伟大的母性神祇,它为多神教的众多神祇找到了容身之处,实际上不再像摩西神教那样禁绝迷信、巫术和神秘因素的渗透,所以在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基督教正是允许了这种渗透,才形成了对于精神的巨大阻碍。

论证摩西不是犹太人而是埃及人,论证基督教来自于摩西一神教却又变成多神教,甚至用精神分析法阐述宗教现象,其实并不是弗洛伊德的真正用意,他的目的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破除宗教专制带来的精神压抑,他在第三章“摩西,他的人民和一神教”中开篇就说:“精神分析学的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受到天主教组织的怀疑和注意。”而对于弗洛伊德本人来说,不仅仅是怀疑和注意,最后变成了“极大仇恨”——正是他的相关学说遭到排挤和打压,所以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提出惊世骇俗观点之后,不得不进行了妥协,将最重要的第三章搁置起来,而当战争期间来到英国之后,才将这一篇章拿出来出版。在弗洛伊德面前,似乎总有无法摆脱的幽灵,总有反犹主义的恐惧,而这些似乎就像基督教本身一样,被渗透进了太多的迷信、巫术和神秘因素。而重新发表文章的弗洛伊德就像在潜伏期之后的复活,就像受压抑意识的再现,终于看到了自己像英雄人物摩西一样,用思想完成了对于宗教传说的颠覆:“在那些更黑暗的日子里,曾经生括着一个像你一样思想的人。”

思想自由史

编号:B62·2070516·0745
作者:【英】J·B·伯里
出版:吉林人民出版社
版本:1999年12月第一版
定价:6.80元
页数:133页

本书追溯了自由思想从古代希腊到二十世纪初期的发展历程,是J.B.伯里这一作为英国研究古代世界文明与思想发展的重要学者的重要著作,篇幅不长却具有重要的阅读价值。值得一提的是,伯里所称的“思想自由”是一种狭义概念上的定义,其范畴并不越于西方的宽容理念之外,而并非我们平素所理解的这一概念。作者力图说明,人类思想的历史,是由蒙昧走向文明、由压制走向自由的历史。其间纵然多有黑暗时期出现,企图以思想权威的专制精神取代思想自由,而思想自由的光芒势必冲破黑暗,建立理性与自由的王国。

扎根:人类责任宣言绪论

编号:B83·2070516·0744
作者:【法】西蒙娜·薇依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2003年1月第一版
定价:15.00元
页数:270页

《扎根》是体现西蒙娜·薇依社会与政治思想最为成熟的著作。在该书中,通过对人的权利与人的义务的研究,人的灵魂各种需求的分析,西蒙娜·薇依揭示了如今依然流行的空话和谬误,而这些空话和谬误往往被用作道德激励;她对君主制原则的审查则体现了其敏锐、均衡和良好的判断力;而她对法国政治史的简短回顾,既是对法国革命的谴责,又是对王权复辟之可能性的有利驳斥。T·S·艾略特认为,这本书是年轻人应细加以研究的书籍之一,也是希望其影响下一代人的心灵中日益彰显的书籍之一。


《扎根:人类责任宣言绪论》:它必须是其灵性核心

法兰西得救与强盛的惟一源泉,就是重新与埋在其不幸深处的非凡才具(genie)相接触。这件事必须现在就办、马上就办!
——《第三部 扎根》

“现在就办、马上就办”是一种急切的呼唤,当1943年的法国还笼罩在战争的阴云之中,当法兰西民族的未来尚处于模糊状态的时候,如何得救?又如何强盛?34岁的西蒙娜·薇依也许没有想到,那一声声渴望法兰西民族走出拔根状态的呼唤竟是自己生命中最后的声音,但是在那个8月,当她的健康状况恶化的时候,从伦敦弥德赛克医院转移到肯特郡阿什福德的一座疗养院,她或许已经意识到了生命的微弱呼吸,也许正因为感觉自己时日不多,感觉已经无法看见法兰西的崛起,她才会如此迫不及待,才会尽自己的努力为这个民族指出一条未来之路。

这是她应戴高乐自由法兰西的内务部之约,为法国光复之后如何从事建设而拟的一份报告。一份报告,也是一份草案,对于艾略特所说“难对付的、暴烈的、又是复杂个性的人”,西蒙娜·薇依在这份报告中的确显露了她的某种任性的本性,片段的,散乱的,甚至自相矛盾的观点在其中,而且,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几乎采取了一种决绝态度——艾略特说她是“自我苦行的结果”,因为她拒绝接受多于法国民众官方定量的食品,做出这个举动的唯一原因是:“她会愿意被派遣回法国,为她的同胞而受难死去:她不得不死去——”一个急于回到法国的女人,却不想被照顾而延长生命,一个想要法兰西得救与强盛的女人,却拒绝活着,为什么西蒙娜·薇依要以如此矛盾甚至对立的方式走向生命的末端?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无奈还是一种超脱?

或者,西蒙娜·薇依的生命最后时刻的矛盾也是法兰西命运的写照:要重新找回属于法兰西民族本真的东西,是不是要将英雄主义灌注到国家解放运动中?当英雄主义成为一种解放的原则,是不是更会导致一种暴力和极权?要想使法国得救是不是需要重新投入战争从而“以鲜血的代价”获得和平?当法国采取军事和政治行动的时候,是不是会去除“埋在其不幸深处的非凡才具”?一个民族在困境中,一种现实凸显了矛盾,而一个人也在肉体的无和精神的在之间走向对立,如何寻找到一条真正光复之路?

但是,当西蒙娜·薇依认为,法兰西只是暂时的颓丧,它的最终结果一定是“使法兰西获得世上的伟大强盛”,当她看清了法兰西运动的真正使命不是政治和军事方面,而是“灵性使命”,当她清晰地指出:“必须在法国有一个接受组织,之后要有能塑造国民灵魂的行动。”她的内心其实并不是矛盾的,而是以她几乎以“圣徒”的身份完成了“与一颗伟大的灵魂相接触”,她是法国人,是犹太人,更是基督教徒,她的所有努力就是恢复灵性,恢复本真,恢复责任,“由这些命令所实现的行动、所涉及的人员在法国越多,法兰西就越有机会重获一种灵魂,它能使法兰西在战争中凯旋——不仅是军事上的凯旋,也同样是灵性上的凯旋——并且能在和平中重建自己的祖国。”

所以,一切的扎根行为都是为了终极的目标:告别拔根的状态。拔根是一种暂时的现实,当它指涉到灵性层面的时候,扎根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满足“灵魂的各种需求”,而这个灵魂的需求在西蒙娜·薇依看来,就是那个大写的责任:人类责任。西蒙娜·薇依抛出责任之前,先阐述了义务,在她看来,义务的落脚点在个人,义务相对应的是权利,一个人的权利不是凭空拥有的,它是建立在义务之上的,或者说,“义务的概念优先于权利的概念,后者从属于它也相关于它。”权利并不是因为其自身有效,而是因为其所对应的义务在付出,权利的实现也不是源于对它的拥有,而是其他一些人在某些事情上已经完成了义务,所以,义务的对象,总是因为人的存在,义务是永恒的,是无条件的,“一个人,就其自身而言,只拥有责任,其中有某些对他本人的责任。从他的角度看,其他人则拥有权利。”

这是西蒙娜·薇依创新式地建构了义务和权利的关系,也是在这个无条件、永恒的义务层面上,一个人才可以拥有永恒命运,而这种永恒命运所对应的义务就是:尊重。如此,义务是和需求相联系的,这也就可以从最低层面理解为什么在疗养院她会拒绝更多的食物,这是她恪守义务的写照,“这样,人类义务表必须与至关重要的人类需求表相对应—一与饥馑相类比。”而当人有了这样的义务观,有了对命运的尊重,那么才会有对于集体的奉献,而这些奉献就能完成对于灵魂意义上需求的满足。西蒙娜·薇依列举了对应于身体和灵魂的不同需求,其中有秩序、服从、责任,有自由、荣誉、惩罚、安全,种种的需求其实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体的,另一类则是集体的,当这些需求都需要满足的时候,其实会出现冲突,一方面是个人的义务可以为他人带来权利,而他人之权利是为了拥有永恒命运,但是在集体中的时候,尤其是“处于危难中的集体”,个人如何奉献,又如何限定自己的需求?

“人们必须尊重一片麦地,不是为了它自己,乃因为这是人类的营养。”这其实已经指明了集体对个人需求进行限定的必要性,而集体之义务只有在个人需求被限定的情况下,才会变成权利。比如在考察秩序这一需求的时候,西蒙娜·薇依就指出,“人们在履行一些义务时,不可破坏其他一些严格的义务。”需求不是一种无限的欲望或幻想,而是有限的存在,在集体的秩序层面,各种不同的需求所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一种平衡,也即是“中道”。而对于服从这一需求,是完全为了集体的运行,“服从是灵魂所必需的营养,任何人,若真的丧失了它,都是病人。”只有个人服从集体,才能避免一种奴役,避免极权;言论自由,在西蒙娜·薇依看来,是“理智活动的绝对需求”,但是一旦是个人无理智的需求,言论自由就会使灵魂得病,另一方面,作为集体的国家和政党用犯罪的方式打击言论自由,那么就会形成一种公共安全,就会走向极权。

个人义务是集体运转的保证,而集体之义务所表现的责任、平等、等级制度、安全、惩罚、荣誉、集体财产,也都是为了个人权利的实现,从而达到平衡,所以西蒙娜·薇依又对集体的需求作出了限定,在责任上,她认为,“整个集体,就其种类而言,若不能为其成员提供这些满足,便是有缺陷的,需要改革。”在平等方面,她认为1789年的大革命虽然以平等为目标,但实质上是一一种不平等取代林一种不平等,真正的平等在于“给予所有的人以等量的尊重和敬意”;这种平等似乎是在取消“程度之别”,但西蒙娜·薇依又认为等级制度是必不可少的,“真正的等级制度的前提是,位居上方者须意识到这象征的作用,并知道它才是其臣民之忠诚的惟一合法对象。”也就是说,在等级制度作用下,每个人“合乎道德地暗喻其所占据的位置”,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个人才会有被敬重的荣誉,才会有“抹去了犯罪耻辱”的惩罚,才会有“灵魂不在惧怕或恐怖的重负之下”的安全,才会有私有财产占有的可能,也才会保护民众免于对真理的损害,使人真正热爱真理。

西蒙娜·薇依:世界秩序就是对上帝的服从

种种的灵魂需求,种种的义务,似乎是西蒙娜·薇依构筑的理想状态,而其实在现实意义上却陷入在“拔根状态”中。拔根是因为没有扎根,“扎根也许是人类灵魂最重要也是最为人所忽视的一项需求。”所以,当根处于义务的分离状态的时候,就是一种危险,而这种危险就在于集体的一种失责,“一个人通过真实、活跃且自然地参与某一集体的生存而拥有一个根,这集体活生生地保守着一些过去的宝藏和对未来的预感。”西蒙娜·薇依概括地指出,目前的拔根状态最重要的因素是军事征服,“征服总是坏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金钱和经济的支配力量强化了外来的异在影响,从而激起了拔根状态的疾病。西蒙娜·薇依又从城市工人和农村农民这两个群体分析拔根的存在原因。在工人中,由于薪酬制度的推行,工人开始关注自己的收入,从而弱化了在集体中的义务观念和责任意识,另外,他们因为远离了自己的故土而强行安排这工厂里,是一种被放逐和重新接纳的过程,在道德上也出于拔根状态,所以没有家园感,没有对集体组织的归宿感。而在农村,由于乡间的人口流失造成的失业危机,使得农民们也失去了依赖感,失去了劳作的动力,于此处在拔根状态中。

从工人和农民的现状出发,西蒙娜·薇依也分析了民族的拔根状态。在她看来,民族是“由集体对个人的最高使命所构成”,所以它是现存于现实世界中的唯一集体,它不是冷酷的国家,却是充满了归宿意识的“祖国”,“我们的民族诚然是独一无二的。但其他人的民族,考虑到他人对它的爱,也同样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在独一无二的民族-祖国体系里,就需要个体的忠诚,就需要独一无二的义务,而当一个国家陷于征服的欲望,陷于党派斗争,陷于无限的需求,就会出现以爱国主义为幌子的拔根状态,所以要让民族-国家重新回到扎根状态,就必须发挥集体的作用,保证需求的满足,回到灵魂的需求上,西蒙娜·薇依认为:“所有打算成为统治者的人,都必须公开承认某些与民众的基本愿望——这些愿望镌刻在灵魂深处——相符合的义务;民众必须在其言语和能力中对此有信心,并且获得表现这一点的手段;民众必须知道,一旦接受了他们,就该服从他们。”

工人、农民和民族身上存在的拔根状态,都是危险的,她认为,真正的拔根的表现有两个,一个是灵魂落入了惰性状态中,几乎无异于死亡;另一个则是“总是倾向于投身于——常常采用最具暴力的方式——那些不是尚未被拔根的,就是已经被部分拔根的人拔根的活动中”,所以在构建一种可以扎根的社会,就需要从这两个表现上下手。人投身于尚未拔根或已经拔根的活动中,其实需要的是组织的力量,其中有教育,有激励,有示范,有表达,“集体行动非但不会压制每个人灵魂深处的隐秘源泉,相反,因其本性,它所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不管其追寻的目标是多么高尚一却是唤起、激励、并使人相信这些源泉。”在她看来,目前的现实是最好的机会,最重要的是戴高乐将军不是普通的领导,而是一个象征,“这是法兰西对她自己之忠诚的象征,在某个时刻这象征几乎只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他尤其是人性中一切反抗对暴力的奴性崇拜者的象征。”

不是将戴高乐看成是一个领导,一个统治者,而称其为忠诚的象征,是反抗暴力和奴性的象征,这本身或许是一种偶像崇拜,而这一份报告正式为戴高乐将军的自由法兰西内务部拟就的。西蒙娜·薇依将之上升为一种象征,就是为民族法兰西的得救和强盛找到了一种寄托,也是让英雄主义注入国家运动的一种期望。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办法,真正重要的是针对第一个拔根的表现,也就是灵魂的惰性状态,要去除这个病灶,就必须找到“比行动更高的实在性”,就必须重新唤醒被埋没的“非凡才具”,就需要发掘政治和军事使命之外的“灵性使命”,而这一切在西蒙娜·薇依看来,就是一种“永恒真理”。

她考察了走向永恒真理的四个障碍:“我们对伟大强盛的虚假概念;正义感的贬损;我们对金钱的偶像崇拜;以及在我们身上宗教激励的缺席。”这四个障碍使得与真正有价值的文明形式所隔绝,而真正的危险在于远离了善,远离基督教的真理,作为一个基督徒,西蒙娜·薇依就是要回归这种传统,“只有对完美的欲望,才有力量在灵魂中摧毁那使它受到玷污的恶。”所以在她看来,要去除虚假伟大的强盛概念,就必须在纯粹法兰西内容之外,吸收罗马艺术、格列高利平咏、宗教礼仪诗,以及黄金时代的希腊艺术、诗歌和散文,尤其是基督教精神,可以使人走向完美;正义感的缺损是因为科学尤其是现代科学的发展,使得人们更注重于实用主义,最后远离了宗教,“宗教如今只是星期天上午的事务。一周的其他时间由科学精神所主宰。”而科学也带来了对于金钱的偶像崇拜,侵袭并玷污了信仰观本身,“我们实在吃尽了偶像崇拜之疾病的苦头;它是如此之深,竟然去除了基督徒为真理作见证的机能。”而宗教激励的缺席则更进一步远离了真理,“相信多个且相互独立的善,如真、美、德,就构成了多神教的罪”。

四个障碍,都可以归结为对真理的异化,而这种异化正如艾略特指出的,其实是西蒙娜·薇依本性的一种反应:“另一方面,她本性上是孤寂的,是位个人主义者,对她所说的集体——现代极权主义所创造的怪兽——怀有深深的恐惧。”即使她把戴高乐看成是反抗极权和奴役的象征,把集体意义上的民族和祖国看成是拯救法兰西的依靠,但是最后还是回到了个体意义上的皈依和服从。在她看来,真理的意义是一种正义,是一种秩序,是一种服从,是一种爱,是一种灵性,是真正灵魂的需求,“真理是实在的一道光芒。爱的对象并非真理,而是实在。渴望真理,就是渴望与实在有一种直接的接触。渴望与某一实在的一种直接接触,那就是爱。我们之渴望真理,只是为了在真理中爱。我们渴望我们所爱者的真理。与其说是对真理的爱,还不如说爱之中的一种真理精神。”所以最后西蒙娜·薇依又回到了她最初设定的灵魂需求框架之中,而一切的人类活动,在她看来都是一种具有“灵性核心”的活动,就是服从最完满的境界,就是体现一种“圣灵”精神。所以扎根就是进入永恒状态,即使在满足饥馑的欲求之外达到死亡,在西蒙娜·薇依看来,也是独一无二的选择,也是对于神意召唤的响应:

神意并非世界秩序中的一种麻烦、一种例外。它是世界秩序本身。不如说它是这一宇宙的规整原则。这就是永恒智慧,它独一无二、在某一关系的最高网络中延伸至全宇宙。

神话与现代

编号:B56·2070516·0743
作者:
出版:新世界出版社
版本:2005年1月第一版
定价:25.00元
页数:282页

《神话与现代》是中国现代文学馆精选讲座集子“聆听智慧——在文学馆听讲座“系列,收录了徐葆耕、郑家栋、格非、舒乙、冯其庸、郭小聪等人的作品,探讨在东西方传统文化下对“神话”的憧憬和对“现代”的思索。


《神话与现代》:重新回到文化自身

“五一”长假,这么好的季节,这么好的天气,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可是诸位选择了这里!
——郑家栋《传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2002年五一长假,是这么好的季节,这么好的天气,是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2021年五一长假,也是这么好的季节,这么好的天气,是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隔了19年,一边是在“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里进行的文学馆讲座,一边是在书房里读一本叫《神话与现代》的书,讲者和读者,听者和读者,仿佛消弭了时间的存在,共同在“选择了这里”的生活中面对知识,面对文化,面对传统,面对现代——当19年前的郑家栋阐述着“传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当19年前的普通读者阅读这一变成文字的讲座,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叫做传统的东西保持着它的恒定性?

仅仅是对一本书的阅读,在宏大主题的“传统”中,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是正如当时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研究员的郑家栋对传统的定义一样,它“是一种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而且,“这种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没有将传统说成是传统文化,而是把它看成是一个与日常生活和个体生存相关的问题。什么是传统?郑家栋认为,传统最基本的区分就是大传统和小传统,大传统是以“典籍文化为代表的精英传统”,小传统则是“体现在民众生活中的世俗化的传统”,但是这样的区分容易走向一种误区:仿佛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是阳春白雪,一个是下里巴人,所以郑家栋认为,当我们说传统的时候,它指的更多的是整体性和贯通性。

当然,所谓的传统,不管是精英传统还是世俗化传统,它必然会遭遇到“变革”的问题,传统和变革的关系,在郑家栋看来,一方面变革并不是对传统的否定,也不是传统外在的东西,“任何变革都是传统自身的变革。”变革在本质上是对于传统来说意味着接受或容忍某些本来所不具有的东西——变革是一种补充,是一种纠正,是一种发展,所以即使在2002年新世纪的开端来审视90年代的变革,更多体现的是在市场化下进行的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丰富了传统的广延。郑家栋从“父亲”这一角色的塑造和象征意义的演变来说明传统和变革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父亲在五四时期是一种“弑父”的对象,在“新启蒙”的80年代,则是隔阂、麻木的代表,到了九十年代“父亲”又变成了一个强者,而在影视文学作品中——举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来说,父亲则是一个“君父”形象。

“父亲”的角色塑造和象征意义在发生着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并没有破坏传统,所以传统在他看来更多表现为如英国柯林伍德所说的“活着的过去”,它是一种过去的历史,但是它不是死去的历史。但是传统必然走向变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种“断裂”的表现,他考察了传统的“断裂”历史,认为更多是一种外在表征,比如中国科举制的废除,比如传统书院的衰落,比如很多做事方式的改变,当然还有在政权的转移中体现在政治生活里。郑家栋把传统的“断裂”看成是外在的表征,实际上这里有着一种时代背景,当西方文化以一种入侵的方式对传统施加影响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传统就是“我们身上需要洗去的污垢”,所以断裂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对传统的否定和颠覆,所以在这样一种“剧烈变革”的时代提出传统要保持其整体性和贯通性,郑家栋显示了某种文化自信,他认为以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传统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无论是今天还是将来,“中国人”依然是“中国人”,“我们的祖先所留下来的那些古老的教训,对于我们的生活仍然是重要的。”儒学让“中国人”依然是“中国人”,就是因为传统还是传统,就是因为“儒学在本来的意义上是最贴近生活的,最大众化的,最具有人民性的”,所以面对这个变革的时代,面对西方文化,郑家栋最后提出的观点是:“更重要的和更艰难的,是如何成为一个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成为一个人,就是成为在日常琐碎的生活中感受到生活的快乐的人,成为用传统来指导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的人——“儒学就是关于‘使人成为人’的学问。”

郑家栋在东西方文化交汇和碰撞的时代中提出了“使人成为人”的学问,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回归。而在“在文学馆听讲座”的主题中,很多就涉及到传统。原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舒乙在题为《老舍的爱好》中,就对恪守传统文化的老舍进行了解读,2002年8月18日正好是老舍去世三十六周年忌日,舒乙不仅仅是从儿子的角度来解读老舍,更多是从传统研究者的身份来评价老舍:舒乙认为老舍的定位有几个方面,他是东方文化的巨人,他是文学界最全才的一位,他是最晚的一位类古典文人,他也是一个文化的创新者;而谈到老舍的爱好,舒乙挑选了老舍十九个爱好中的几点:打拳、唱戏、养花、说相声、爱画等等,所以在舒乙看来,他的爱好正是诠释了他的这几个定位,不管是文学相关还是文学以外,老舍都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

同为作家,国家关系学院教授郭小聪则从读者的角度解读了“路遥的诗意”,在他看来,路遥已经逝世十年,这十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路遥依然是一个“不断拥有新的读者和愿意走近她的热心人”,路遥的这种永恒性正是因为在他身上有着一种不被改变的传统,这话传统在作品中就表现为一种生命的诗意,“贫穷不是罪过,寒酸并不低贱,落魄依然纯真,这正是作品主人公心灵的诗意,也包含着生活的真理。只有明白了作家对待贫穷的这种诗意的态度,才容易看出路遥小说美感的独特之处。”正如路遥的一部小说《人生》的书名一样,路遥所揭示的人生就是“活着而不断思考人的生活”。

无论是传统文化集大成者的老舍,还是用生命和作品诠释人生意义的路遥,他们都坚守着人的永恒意义,而这就是郑家栋所说的“使人成为人”的学问:使人成为人,是人的一种本位回归,是人的一种诗意存在,是人的一种价值构筑,就如赵凝在《女作家·女人·作家》讲座中所说的,女作家的写作应该是身体写作和头脑写作的总和,甚至于女作家应该去除标签化去写作,那就是要爱,“作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不光应该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还应该爱男人。”爱男人,爱生活,爱生命,在爱的世界里,人就是其成为人的一个关键。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的冯其庸在《谈谈<红楼梦>的思想》的讲座中,站在中国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对照的维度上,对《红楼梦》的思想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曹雪芹的时代,西方工业革命已经进入了高潮,但是在中国的内部世界,并不是封闭和停滞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其实是《红楼梦》思想的一个物质依据,它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贾宝玉不走仕途,也不求名利,他只要和姐妹们吟诗作对,只要自由自在过一辈子,这就是对统治阶级安排仕途的某种反抗;《红楼梦》里体现出了婚姻自主和婚姻自由的观点,这是一种不可能产生于封建社会的平等思想;林黛玉的《葬花吟》里构建了一个叫“香丘”的理想世界……所以冯其庸认为,《红楼梦》中出现的叛逆思想、反传统的自由、平等思想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曹雪芹对于现实社会的批判而做出的清醒认识——“背父兄教育之恩”,贾政毒打贾宝玉和他说的这句话,就体现了新旧思想的不可调和性,而《红楼梦》正是在这种背叛中追求自由、平等,或者说,实现着“使人成为人”的理想。

使人成为人,是传统坚守传统,使文化保持自信,不管何种说法,在世纪之交举办的这几期讲座其实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面对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时,如何选择文化和文学未来的方向。格非的讲座就是想要拨开迷雾,《经验·想像力和真实一—全球化背景下的写作》的题目提供了一种解读的背景:全球化,尽管格非开宗明义说自己“不是喜欢全球化”这样的提法,也不喜欢所谓的“消费主义”社会,在他看来,这些概念本身就是西方中心说的产物,就烙上西方的影子——这一种不喜欢是并不明显的抗拒态度,但其实隐含的逻辑是两者处在天生的对立中,但是格非显然没有采用二元分立的观点来解读,他认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真正需要的是“对话”,“我觉得中国的很多的文化现实、文化传统,能够提供出一条跟西方不太一样的解释。”

传统不一样,观念不一样,面对的现实也不一样,所以在文学创作的实践中,格非认为需要经验、想像力和真实性:经验就是你成为作家的一个资源,“毫无疑问,要不你凭什么写小说?你凭什么当作家?就是因为我的故事比别人多嘛!”想象力存在着一种商业化的倾向,但是对于自身文化的重构也有重要的影响;而真实性问题上出现的则是追求虚幻,这是一种文化侵略的结果,也是自我迷失的表现。所以格非认为厘清这三者,需要的是重新面对我们的文化背景,需要的是把中国文学放在更大范围里去考察,但是不管怎样,格非所强调的还是回归文化自身,在对西方的学习和与世界的对话中学习,“因为我们学西方学了很长时间,我们当然不能说就把自己封闭起来,还是需要了解外面,但是更多的,我们应该把经历放到自己的文化本身来。”

开放其实是一种回归,回归到文化传统,回归到人自身——这种回归在清华大学教授徐葆耕那里则以古希腊神话的视角,来审视人类文化的另一种走向。他解读了希腊神话产生的过程,从最初的泛灵论,到人格化神的出现,然后是人类起源的神话,再后来则是关于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人和自身的这样四个关系之间的一些神话,宙斯为代表的新谱系其实就是人格化神出现的标志,而在荷马史诗中,神都带有了人的性格,而且完成了从单性的人变成完整的人的过渡,其中重要的代表便是阿克琉斯,他既重视自己的荣誉和尊严,甚至为了荣誉和尊严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他又富于冒险精神,这种精神又衍化成了残暴和鲁莽,而第三个方面,他又比较善良,对朋友对父亲都一样,所以黑格尔认为,阿克琉斯身上表现出的是“高贵的人的多面性”。

这种从神到人的转变,其实就赋予了一种现代性,徐葆耕认为,在古希腊神话中,另一种现代性表现则是通过酒神和爱神完成了人对于欲望的探索,特洛伊战争就是从一个金苹果而起;而俄狄浦斯故事中有一个形式上的命题,那就是愿望与后果的背谬;美狄亚则是现代女性初夏的标志,“离婚对于我们女子是不名誉的事情,一个男人同家里的人住得烦了,可以到外面去寻欢作乐,可是我们女人就只能靠着一个人。”这无疑就是一份女性主义的宣言;古希腊神话中还有诗歌创作的“迷狂说”,这是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源头……如此种种,古希腊神话中表现出的现代性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人类从远古走向现代,这种现代性反而越来越衰落了,甚至走向了异化之路,所以徐葆耕认为,现在出现了一种“返回神话”的潮流,其实意味着神话作为一种思维,一种技巧,一种创作形式,在今天依然有很大的生命力,而这种“返回神话”的现象也正说明人类开始了一种走向人类自身的回归:“在每一个时代,他的固有的性格,不是在儿童的天性中纯真地复活着吗?为什么人类历史的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地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