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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W52·1990826·0496 |
作者: | |
出版:法律出版社 | |
版本:1999年3月第二版 | |
定价:3.00元 | |
页数:50页 |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性不容置疑,《宪法》在1982年实行之后至1999年的三次修正却证明了国家的改革如何逐步深入。比如1988年对私营经济的作用的增加;1993年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1999年增加的“依法治国”条款,但《宪法》对国家各种制度的定位仍然具有权威性,使这部138条的“根本法”神圣的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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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W52·1990826·0496 |
作者: | |
出版:法律出版社 | |
版本:1999年3月第二版 | |
定价:3.00元 | |
页数:50页 |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权威性不容置疑,《宪法》在1982年实行之后至1999年的三次修正却证明了国家的改革如何逐步深入。比如1988年对私营经济的作用的增加;1993年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1999年增加的“依法治国”条款,但《宪法》对国家各种制度的定位仍然具有权威性,使这部138条的“根本法”神圣的决定着国家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