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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83·2190919·1592 |
作者:【法】让-保罗·萨特 著 | |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 |
版本:2014年01月第1版 | |
定价:30.00元当当14.40元 | |
ISBN:9787532764082 | |
页数:188页 |
“思维是一种功能,这种功能在进化过程中补充到知识的原始和次级形式中:感觉,记忆,联想。随后,它是从什么条件中诞生呢?在这点上,我们不能拿假设去冒险。”萨特从哲学史上有关想象的“影像”的各种理论的比较和分析出发,希望在克服各种偏见和定论的基础上打开一条通向想象意识的现象学的解放之路。萨特研究并创建了“影像存在的真正理论”,他的分析穿越了传统的形而上学重要体系,使之与现象学和胡塞尔的思想相契合。在书中,他主要对心理学、形而上学直至现象学的有关想象意识的研究进行分析,萨特的想象理论为他的现象学存在论的重要依据一受胡塞尔现象学感召的意识论——打下了基础,和其他同期作品一样,预示和涉及了他的现象学巨著《存在与虚无》中的诸多论题。本书分为四个章节:《诸多形而上学的重要体系》、《影像问题和心理学家们为得到一种实证方法而作出的努力》|《古典观念的矛盾》和《胡塞尔》,这是一部有关想象的哲学史,也是影像的现象学的再现。
《想象》:影像是对某物的意识
我没看见它,它并不于我的自发性形成一种限制。它也不是自为地存在着的一种惰性给定物。一句话,事实上它并不存在,它以影像(方式)存在。
——《导言》
一种过程故意在对比中被展开:首先是看,而且看见,桌上的那张白纸有着它固有的形状、颜色和位置;现在已经转过头来了,不再看并且看见,相反,看见的是墙上的灰纸。萨特在转头的过程中依然是看见,但是当墙上的灰纸代替了桌上的白纸,不仅仅是对于刚才看见的纸的形状、颜色和位置的取消,而且在墙上灰纸的另一种看见里,改变了当初看见白纸时的在场性。
一种对比是显而易见的,当看见桌上白纸的时候,一方面是白纸固有的形状、颜色和物质,作为一种在场,作为一种物而存在,而且它是被我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在“我的注视下”显示为一种存在,但是,“我仅能对之旁观,而它们的存在完全不取决于我的意愿。”这里萨特区分了两个概念,我能感知,它们就是一种“为我的”存在,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我的意愿,它们“却不是我”——但它们也不是他人,所以在看见中存在在那里的白纸,“它们不取决于任何自发性,既不取决于我的、也不取决于另外一个意识的自发性。”这是一种在场,也是一种惰性存在,惰性存在就是一种自在的存在,所以在场的惰性存在是一种物。
惰性的存在其实和意识形成了一种对立,因为,“我的意识成为自在的方式恰恰是自为的存在。”所以那桌子上的白纸避开了意识的统治,也因为它的惰性维持了它的自主性。但是当转过头来,看不见那张白纸,在墙上灰纸的对比中,即使白纸成为一种想象的影像,在萨特看来,它们既不对我的自发性形成一种限制,也不是自为地成为一种惰性给定物,即使在我的头脑中能够自愿显现出来,它们在显现的时刻也表现为“异于在场的物”——但是,不在场的它们是一种存在的物吗?当萨特将之看成是“异于在场的物”,他并不是将显现在想象中的白纸是一种实存的物,而是一种构成认识内在意义的直接材料,是一种实存,也就是说,我看见的白纸和在想象中的白纸尽管是同一张纸,但是完全处在实存的不同层次上,影像中的白纸是一种对象,所以影像是作为对象而实存的。
但是对于这个实存的对象,在形而上学那里,却变成了一种真正的物,它把影像看成是物的摹本,从而作为一个物而实存,也就是说,作为影像的纸和“亲在”的纸具有同样的性质,萨特将这种形而上学称之为幼稚的形而上学,它的问题在于将作为对象的影像当成了被感觉到的惰性的物,当成了自在的存在,萨特认为这种幼稚的存在论,是看到了影像对象和惰性之物的存在同一性,并将这种存在同一性当成了本质同一性,而其实,幼稚形而上学完全弯曲了影像对象这种实存的性质——萨特考察了诸多形而上学的重要体系,似乎都把影像对象看成一种物。
笛卡尔延续了把各种“类”设定为半物质半精神实体的经院传统,他把机械论和思维分离开来,从而把身体完全归结为一种机械物。在他看来,影像是一个有形体的物,是外部身体活动通过感官和神经的媒介作用于我们自身活动的产物,当物质和意识彼此相互排斥,影像只是为大脑的某部分物质描绘,却不能被意识激活,也就是说,影像是和外部诸多对象以相同的名义成为一个对象,“它是外在性的界限”。思维是通过知性来认识影像的,他认为,各种观念在人那里是一种天赋存在,所以当影像具有的外在性界限被思维认识到的时候,他用一种随意的关联符号赋予意义;斯宾诺莎比笛卡尔明确,他认为影像问题只能由知性来解决,但是他把影像看成是一种人体作用,和笛卡尔一样,他认为影像理论和认识论是相互割裂的;而到了莱布尼茨那里,他认为影像是被理智渗透的,他的全部努力都是建立在影像和思维这两种认识模式的“连续性”上,在他看来,唯有理性提出的那些真理之间才有关联,所以影像世界和理性世界虽然存在着差别,但是可以找到一种东西将它们联系起来,他通过“衔接”试图建立在感觉材料和理智意义之间捡来次序;莱布尼茨是从本源上看待影像,而休谟则从经验主义出发,把全部视为都归结为影像的体系,一方面是心理学的运用,另一方面则是知性的作用,休谟认为想象是人的心灵能够在其中“真实运动”的唯一范围。
其实休谟结合心理学和知性理论,提出了无意识的概念:观念不是别的,是思维内在对象的实存,但是这些观念并不总是意识,而是通过与有意识的观念的联系才被唤醒,以物质对象的方式在自己的存在中坚持,并且总是全部在心灵中在场。但是休谟没有提出无意识如何被一种特定力量引到意识从而赋予它们意识的特性。但是当休谟在心理学层面上建立影像和观念之间的关系,即使还存在着一种真正的“中断”——影像是一种感觉,它的实践意义就在于思维的各种规律进入到了心理的程序中,但是危险也在于此:它很可能变成一种心理主义,而心理主义把感觉当成是一种物,其实在笛卡尔那里就已经被物化了,“影像在理智的天空解体时,没有变成任何东西,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因为在笛卡儿那里它已经是一个物了。”而萨特认为,心理主义作为一种实证人类学,把人作为世界存在的科学,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人还是一种表象世界并且本身也在世界之中的存在。”
心理主义作为一种实证方法,在影像问题上做出了努力,但是萨特认为,心理主义伴随着浪漫主义而出现的实证思潮,是通过对综合精神、能力的观念、次序和等级的概念、伴随着生命主义生理学的唯灵主义而表现出来的,它其实和笛卡尔、休谟、莱布尼茨假设影像和感觉存在同一性一样,在本质上也是将心理复杂性归为机械论。在科学心理学看来,思维存在着三种创造的联想的因素,一种是“理智”因素,也就是通过类比进行思维的能力,“我们通过类比认识了类似的不完美的形式。类似物是一种类,类比物就是这‘类’的‘种’。”第二种则是“情感”因素,精神分析学家称之为“凝结”,它就是将意识的各种状态彼此联结,“因为,它们之间有一种共同的情感意义。”而第三种则是无意识因素,它不直接受到意识的影响。但是萨特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没有向我们显现影像的实质,它甚至都是在一种纯粹的假设中将思维看成是一种身体的器官,从而陷入到机械论的物状态中。
但是这之后出现了一次萨特谓之的“哲学革命”,那就是柏格森确立了反联想主义的坚决立场,他认为,传统的失语症观念和大脑区域的定位并不与批判对立。柏格森把影像这个名字扩展到任何类型的实在上面,不是现时认识的对象才是影像,一种表象的任何可能对象都是影像:物是影像,物质是影像的总体,也就是说,影像是一种实在,这一种总体实在是被确定为意识的参与者,但永远不能变成意识,柏格森将其定义为无意识。影像作为一种存在,和被有意识地知觉的存在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差异,也就是说,柏格森在这里对传统进行了颠覆:意识不是从主体到物的光,而是某种从物到主体的反光性,当意识被实显,其反射的中心就是身体,“身体在突出某些影像的过程中,把这些影像改造成为实显的表象。”是身体作为选择工具发挥作用,在这种作用下,影像变成了知觉,“知觉就是影像,这种影像与作为身体的某种特定影像的可能行为相关。”
但是,萨特提出的疑问是:物是影像,知觉是影像,那么在想象中建立的回忆机制是不是一种影像?或者说,回忆是意识还是无意识?很明显,当我看见桌上的白纸,那些形状、颜色和位置就已经成为了记忆,只有在成为了记忆之后,当我转过头去即使看见了墙上的灰纸,我依然能凭借记忆重新返回在场,甚至想象本身就是在记忆中进行的一种思维——影像如何变成影像-回忆?萨特认为,当我停止注视一张桌子的时候,桌子应该潜在地变成有意识的,它不再是和表象所规定的实存,而是成为完全不同的实存,所以萨特认为,应该在影像之中确立一种被规定为记忆的心灵存在,“这种心灵在影像之中使之集中综合的比较,并且区分了他的身体和周围的其他影像。”而柏格森似乎误解了表象的图像和影像之间的不同,当他确立了知觉和回忆之间的本质差异时,似乎又走向了一种形而上学。他试图解决影像如何重新引入身体和知觉的“感觉-动力”世界,试图回答过去的东西如何在回忆心中成为现在,但是他通过精神主义将形而上学区分了的影像和知觉重新混合起来,依然没有回到影像本身去找到答案,当惰性的影像在纯粹绵延的内部像水底之石一样存在,他的影像论依然是一种先天推理。
在萨特看来,关于影像的本体论问题,都是因为古典观念出现了矛盾,都是因为形而上学假定造成的错误。当人们把影像分成真实的和精神的,又把真实的影像说成是一种知觉,甚至如休谟所说,影像和知觉只是强度上不同而已,都是一种机械论,当影像成为在感知材料中不能抵达对象物的东西,它怎么会变成知觉?“影像,就是主体性。”所以影像不是知觉,而且影像的意向不是知觉的意向,甚至影像和知觉不拥有同样的物质。另外,当我们说影像是用来辨别、理解和解释的,但是首先必须对影像本身进行辨别、理解和解释。萨特举例说,自己心里期望皮埃尔,于是有了关于他的影像,似乎就像看见了期望的皮埃尔本人,在这个过程中,思维就是和知觉一样面对了影像,但是也和知觉一样,思维也不是影像,而且思维不是创建了自己的影像,思维是在寻找它们,“这就是作为独立对象提出的影像,它被思维以一种或另种方式领会,但却以一种和对意识所是的方式不同的方式自在地存在。”
影像的传统观念的错误在于相信影像是一种实在,“影像并不实存,不可能实存:我们以此名称谓的,总是一种虚假的知觉。”不是实存却是一种实在,“影像是一种确定的心理实在。”所以回到影像本身,萨特意指回到经验,“那就必须回到经验,并且在完全具体的情况下描述影像,就像它向反思显现的那样。”反思显现,他便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找到了一种解决途径,因为这是先验纯粹的科学,是和诸多心理学科学完全不同的学科,是研究与人的身体密不可分的意识世界,它的方法便是“还原”“搁置”——“把自然立场置于括弧之中”,然后在反思中把握各种本质。以经验为唯一对于本质直观的出发点,这是一种意向性观念:任何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当影像是一种对象的时候,它就有了意识的特征:外在于意识,超越于意识,用意识来构建世界,针对外部的物,所以影像就是从意识的惰性内容的状态过渡到在与超对象关系中“独一和综合的意识状态”时,就构成了一种意向性,举例来说,当想象朋友皮埃尔的时候,皮埃尔的影像就被组合成意识的形式,“这种形式以自己的方式与我的朋友皮埃尔相关,这是意念皮埃尔真实存在的可能方式之一。”
意识直接与皮埃尔相关,没有模仿的中介,当然影像也不是一种物的摹本,所以从形而上学到心理学,现象学所要克服的便是这样一种错误:“人们是用综合观念到达影像,而不是从关于影像的反思那里获得某种综合观念。”所以当不看桌上的白纸,当转过头去看见墙上的白纸,影像是在反思中获得了关于白纸的观念,它是对于惰性的超越,它是对于不在场的在场,“影像是一种活动,而不是一个物。影像是对某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