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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12·2010325·0568 |
作者:王元骧 | |
出版:杭州大学出版社 | |
版本:1998年7月第一版 | |
定价:15.00元 | |
页数:540页 |
审美到底反映什么?现实世界还是想象活动,对艺术创造到底有什么作用?王元骧的这本论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有些模糊,他甚至将艺术创造缩小至文学创作,而对其他的艺术类型论述不多。
“形式论”通过对传统的内容与形式二分法的否定,把文学的内容当作“作品之外的现实性”来加以排斥,从而把文学看作是一种完全独立于生活之外的、孤立绝缘的“自足的存在”。
——《西方三大文学观念批判》
一本书首先是一种物的形式,从形状到厚度再到设计,它只是被编目成B12·2010325·0568——九品书库哲辩类第12本,购于2001年3月25日,价格15.00元。它在竟20年的时间里静静躺在我的书橱里,甚至如果不是重新发现了王元骧的名字,可能我从来不会去打开——当初又为和要购得这本书?所有的机缘巧合都模糊了,它只是以一种形式存在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而现在打开阅读,又是在哪一种欲念的驱使下?
20年前的记忆和20年后的动机,都被搁置在那里了,在它还没有成为我阅读、认识的作品之前,它的确呈现了一种“作品之外的现实性”,的确是独立于生活之外的“自足的存在”。而且即使在打开进入阅读状态之后,它变成了一部作品,一部可以了解并做出评价,甚至对作者本人进行自由评议的作品,但是一种意外的发现让它又回归到了“自足”的状态。《关于阿Q典型的研究》一文,已经读到了关键内容上,王元骧在驳斥了艺术典型只是社会学标本的观点之后,讲到了典型性格的“突出的特点”只是一种抽象化,阅读却戛然而止:第348页之后,这篇文章无辜消失了,之后出现的页码是第133页,正好是《论文学的社会学研究与文化学研究》一文;之后页码是按顺序排列的,148页开始是《文学艺术与社会心理》,之后的页码也在顺序之列;但是却突然又变成了《西方三大文学观念批判》,突然插入页码的额内容是“再现论”。
348页的《关于阿Q典型的研究》一文,还没有最后结束,381页的《西方三大文学观念批判》,也没有出现开场,缺失了一文之结尾和一文之开头,但是在这中间却插入了之前已经出现过的《文学艺术与社会心理》——在这个编码错误的内容世界里,根据目录提供的线索,中间完整地缺少了一篇《典型个性与共性统一的原理不能否定》——从第361页到第378页的文,就这样被生生抽离了。这是编辑工作的重大差错?不仅仅是缺失了一篇文,连那个叫“杭州大学出版社”的出版机构也早已经在时间中被抽离了。一次阅读的极差体验,并非是因为那些文章写得极为精彩,也并非是给阅读造成了匪夷所思的终止,只是在想:如果20年后的今天不翻开这本书,是不是作品本身永远在自足的状态中?是不是连差错也会在永不发现中孤立绝缘式地在现实之外存在着?
我不是创作者,只是一个阅读者,在这其中可能没有必然的审美反映,也没有艺术创造的冲动,甚至进不进入王元骧的作品只是一种随意的选择,但是当对一本书的阅读和一种创作一样,在旁观的世界里发生,内容和形式的二元法是不是就一定难以建立起一种叫做作品的东西?其实,当王元骧在批判西方三大文学观念时,他就是站在阅读者和批评者的角度来审视作品的,也就是说,这是一种外部的批判,无论如何,作品都独立在他的世界之外,在这样一种意义上,评价作者是对现实的再现还是表现,或者是把文学看成是结构形式,也没有触及到文学创作的核心问题。
他把西方两千余年的文学观念和理论分成三大派别,一种叫“再现论”,这种观念是把文学艺术和社会生活联系起来,把文学艺术看成是对社会生活的真实再现——从“摹仿论”而来,无疑“再现论”是一种唯物主义观点,但是这种对社会生活真实再现的观点有着局限性,它把文学看成是一种客观化呈现的手段,从而变成了客体至上主义;而表现论改变了再现论对现实的摹写,转向从作家自身的内部世界去寻找文学创作的源头,文学从认识领域走向了情感领域,在这样一种观念之下,文学把客观与主观对立起来,从而陷入了唯心主义,同时王元骧认为,表现论把情感和认识也对立起来,在其中只有情感的传达,而忽视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所以在转向内心世界时变成了对创作技巧的一味夸大;而形式论由于把文学看成是一个独立的自足体,否定了文学内容和形式的二分法,在整体性结构中否认了与现实的关系,文学变成了一种语言学和符号学,作者在其中运用的手法与技巧也就成了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全部内容。
再现论、表现论和形式论,王元骧对这三种文学观念的批判,很明显他是要揭露出三者存在的片面性,即否认客体至上主义,又反对唯心主义,而在批判基础上他所要建立的文学观念则是马克思唯物主义之下的“审美反映”,以此为起点和核心,把三大观念合理的成分有机地加以融合,“我们才有可能超越它们的局限而一展新姿。”而文学理论也会出现一个大的飞跃。王元骧用“审美反映”来构筑文学批评的核心,其中有两个关键词:文学是一种审美的评价过程,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在“审美+反映”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建立健康、合理和进步的文学创作和批评体系。
所以要建立这样的创作和批评体系,要树立这样的文学观念,就必须要有所批驳。开篇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哲学基础》就批驳了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文学应该强调主体论,只有注重主体,发掘作家的主体意识,将反映论转向主体论,才能改变文艺理论的格局;另一种观点则是价值论,文学活动是以人的自身需要为前提的,只有作家通过对现实的重建才能满足需要,所以重建现实反映作家选择的价值论才是文学艺术创作的出路。王元骧认为,不管是主体论还是价值论,目的都是在否定文学作品对现实的反映论,他认为这些观点不可取就在于都反映论有着片面的认识。反映论是和先验论相对立的一种认识论,它作为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从古希腊恩培多克勒的“流射说”到德谟克利特的“影像说”,都是反映论具有物质第一性的朴素表达,虽然这些反映论是机械的反映论,是旧唯物主义的认识学说,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下,反映论不仅回答了意识的根源问题,而且还包括了意识的本质、生成和规律问题。主体论并非是和反映论相对立的,因为主体性本身就体现在认识中,“主体能否对某一事物作出反映,以及如何反映,它不仅取决于对象本身,同时还取决于主体自身的条件。”而价值论也不是脱离现实的存在,价值属性也是通过主体的认识和评价来把握的,“既然价值是一种主体性的事实,是以主体的存在和需要为转移的,就自然引申出需要乃是人们对事物进行评价的出发点。”
所以不管是主体论还是价值论,都无法割裂主体对现实的反映,都无法取消它的物质性,甚至在王元骧看来,反映论原理其实反映了文学本质问题。文学不是作家想象的自由创造,不能片面宣扬作家的主体性,文学的源泉在于作家从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中,或者从客观世界在作家头脑中形成的反映论中而来,只有理解了反映论的实质,才能将作品和客观内容和主观内容结合在一起,才能建立良好的主客体关系,才能让存在决定意识从而推动创作。所以反映论原理关涉的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人的问题,作家如何在审美认识中丰富自己的主观内容,如何在思想、情感、倾向等方面凸显客观现实,就是一种主体问题,王元骧认为,文学就是人学,人学所指向的不是它表现的对象是人,而是指在真正的文学作品中,展现的是作家艺术家的整体人格,而这种整体人格的建立需要通过审美评价将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相统一变成心灵的活动。
所以在文学作品的构建中,审美的认识性非常重要,它自己关系到审美反映在艺术创作中的积极意义,“这决定了艺术就性质来说只能是一种以体验的方式所表达出来的艺术家对于审美对象的一种态度和评价。”而审美认识性作用就关涉到反映论原理的另一方面:外在现实如何通过审美反映进入主体世界,从而形成一种有着作家整体人格的艺术创造活动。王元骧认为,审美反映不是一种认识形式,而是以情感的形式,即通过作家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审美感和审美体验而做出,也就是说,审美反映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活动做出的,作家艺术家就是要把自己仪式中创造的审美意象予以物化,从而实现与读者、观众和听众的分享。作品中的意识,充分体现了文学的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从意识主体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从意识层次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感性意识和理性意识;从意识与社会存在和社会评价关系的角度来看,又以分为价值意识(通常以思想观点的形式而存在)和事实意识(通常以知识包括日常知识和科学知识的形式而存在)。
文学的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关乎的是社会现实,所以在客体内容方面,社会意识形态显得非常重要,但它并不是全部,“我们主张要全面地认识文学作品,必须深入研究它的非意识形态的因素,而反对把文学的本质与文学的本体完全混为一谈的理由。”从这里王元骧借用了普列汉诺夫的“社会心理”学说,从他提出的“五项公式”中阐述了社会心理的独特作用,社会心理,是指在特定民族、时代、阶级和群众中广为流传的一种直接反映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的社会的精神状况,是一定社会群体感觉、情绪、意志、愿望、情趣以及它的表现形态如风尚、习俗等等因素的总和,所以它是精神状况,是情感和思想状况,是时代精神,是风尚潮流,社会心理这个概念的提出,是扩大了文学艺术的现实范围,它将社会意识形态结合起来,从而成为文学艺术的表现对象,“文学艺术对社会心理的描写不仅表现在对作品中各种人物心理状态的真实再现上,而且更重要的还表现在对足以体现时代精的典型人物形象的塑造上。”
审美反映论一边是以现实世界中具体、个别的事物为对象,一边则是通过作家个人的知觉和体验,建立一种以情感为主导的全心灵活动,在主体和客体达到同一中进行文学创作,在王元骧看来,这样一种审美反映论下的文学创作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创作观,才是真正文学的出路,所以以阿Q作为典型来研究,就很明显既是生活的反映,也是作家的发现和创造,其中渗透着的作家对于生活独特的感受、思考和审美评价,是作者最为难得的财富,也只有能深刻反应生活本质又体现作家独特思想的思想认识和审美评价才具有典型意义。说白了也无非是一句简单的话:文学从现实中来,又高于现实,文学体现了作家的思想和情感,但是又必须建立在反映现实的基础之上,于是在既不能以“再现论”或“表现论”,也不能以“形式论”作为建构文学理论的出发点的指导下,一本书终于从自足的存在中走出来,成为现实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