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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38·2200316·1630 |
作者:【法】雷蒙·格诺 著 | |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 |
版本:2018年01月第1版 | |
定价:29.00元当当13.70元 | |
ISBN:9787020131068 | |
页数:184页 |
《风格练习》是法国作家雷蒙·格诺最为著名的作品之一,首次出版于1947年,1963年由伽利玛出版社再版时作了修改。这本书以九十九种不同的叙述方式,讲述了同一个故事:公共汽车上,有个年轻男子,衣着外貌有些乖张,与人发生争执,但很快就离开原地抢了个空座;之后不久,他又出现在圣拉萨尔火车站,与另一年轻人在一起,两人在讨论外套上衣扣的事情。“有时,哲学家登上一辆S路公共汽车,这是一种工具性的,无关紧要的非存在。他的眼球的松果体如此明澈,完全能够透过转瞬即逝的、平淡的表征发现隐藏在虚荣的长颈和物质的帽绳之中悲伤的世俗意识。”1949年,《风格练习》首次被改编成戏剧,在圣日耳曼德普雷的红玫瑰酒馆上演。1954年被改编成歌曲,在布鲁塞尔的口袋剧场演出。1980年再次被改编成戏剧,在蒙帕纳斯剧院演出,并在法国电视三台播放。这本书已出版三十五种语言版本;其中,意大利语译本由著名作家翁贝托·埃科翻译。
《风格练习》:我没有写作的习惯
“不。最奇怪的是我两小时后又看见他了。”
“在哪儿?”勒内问。
“圣拉萨尔火车站前面。”
“他在那里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阿尔贝说,“他和一个伙伴在散步,那个伙伴指出他外套的扣子钉得下了点儿。”
“的确,这是我给他的建议。”泰奥多尔说。
——《99 意外》
意外接连发生:五月的最后一天,五月的最后一本阅读的书,以及五月最后一次书评,当一个小时之内将九十九篇的《风格练习》的看完,一种隐隐的感觉是,它曾经被我有限地阅读过。对于似曾相识的确认需要我搜索记忆,当然更为保险的办法是查找书评,果然,它出现在《《乌力波2》中,距今三年前,我就是阅读了这本有着我一篇书评的《乌力波2》,阅读了雷蒙·格诺的《风格练习》,然后写下了书评:《这种情况下,故事同样结束了》——当故事结束,当书页合上,为什么在三年之后的一个下午,还是拿起了这本书,从第1篇“笔记体”看到了第九十九篇的“意外”?
是记忆出了问题将经历的故事遗忘了?还是《风格练习》本身的无主题变奏让人走进了迷宫?或者说,三年之后无记忆的阅读是不是也成为无主题的一部分,成为了“意外”之后的第一百篇——由阅读的读者生成的第一百篇是不是雷蒙·格诺早就设置好了的“续篇”?但是又仿佛就是意外,五月的另一天,当阅读完帕慕克的《白色城堡》,准备将笔迹放入文件夹的时候,才发现这本书的普通版本在三年前也已经看完了,但是我也是跌进了遗忘的怪圈中,甚至写了6000余字的书评也没有任何印象。在同一本的另一本里,故事仿佛是重新开始,普通版和精装珍藏版,出版于2016年和再版于2018年,售价20元和售价是49元,同一性里的差异性让阅读变成了零度。
同样是阅读已经完成阅读的文本,也同样是三年前的故事被遗忘?是不是一种巧合?《白色城堡》里被引用的那句话是:“故事其实早已经结束而已经将书抛在一旁了”,我以为是对于遗忘的讽刺,但其实是对于意外的预言——在同一本另一本的迷局中,抛却哪怕仅存的一点记忆,忽视哪怕再点开的可能,就让一个故事,一种文本,一个寓言,在如白色城堡一样的空白处开始第一句话。故事早已经结束,图书已被抛在一旁,意外就是从这个地方起步的,而其实,生活中充满了意外:本来为了写作要讲书带着到办公桌前,后来发现我根本没有这样做:昨天想从正在修路的那个栏板的缝隙里钻过去抄近路,后来走到那里才发现那个缝隙被钉得严严实实……
意外已经发生,意外正在进行,意外将要开始,在将来时、进行时和完成时一起组成的意外中,规则是不是真的已经不存在了?或者意外就是规则之一?第九十九篇,意外发生在两个小时后,圣拉萨尔火车站对面看见了起先在公交车里遇见的年轻人,一个奇怪的年轻人,一个衣着夸张的年轻人,一个戴着用绳子取代缎边的帽子的年轻人,一个和旁边的人发生冲突的年轻人,最后出现在火车站,有同伴指出他的外套纽扣太低了。在整个过过程中,我似乎都是一个旁观者,旁观者一个陌生的人,旁观者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件,但是在“意外”里,却出现了我的朋友勒内、阿尔贝,出现了几个人之间的对话,而对话的主体和这个年轻人以及衣服上的纽扣有关——完全可以将“意外”看成是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最奇怪的是我两小时后又看见了他了”,第二部分则是当大家听到有人指出“他外套的扣子钉得下了点儿”的时候,泰奥多尔却说了一句:“的确,这是我给他的建议。”
第二部分的意外似乎更有叙述的空间,泰奥多尔的回答中涉及到一个第三人称“他”,这里的“他”指的是那个年轻人还是指那个给出建议的伙伴?泰奥多尔说的是自己给他的建议,从建议指向的对象来看,“他”更多是指那个扣子有点低的年轻人,这也就意味着泰奥多尔和那个年轻人认识,那么这个年轻人,就不是一个陌生人,按照人脉论来说,勒内、阿尔贝以及我都可能认识这个年轻人,所以第一部分在公共汽车上我作为旁观者的事实描述可能有意隐含了一个线索:我可能是和朋友一起上了车,但是在“两小时后又看见他”的奇怪相遇中,可以看车,泰奥多尔的“他”指向的是那个提出建议的伙伴,也就是说,泰奥多尔当初是向伙伴提出了这个建议,而后来这个伙伴又向从公交车站下来来到圣拉萨尔火车站的年轻人提出了建议,在这种建议的再三传递中,在指向的人物发生改变的情况下,似乎就有了某种意外的效果。
但其实,不同的“他”一样具有意外效果,因为泰奥多尔是这个建议的最初提出者,在对于这个年轻人作陌生化的描述,在对再次相遇用了“奇怪”的修饰,一切都是为了突出这个已经发生的建议的意外效果——真正的意外,其实在于本来简单的故事,尤其是后半部分在两个小时后遇到他的情节,几乎都是没有起伏的状态中,忽然就出现了那些朋友,忽然就有了已经提过的建议——当这个九十九篇以“意外”的方式发生,是不是就是在解构这个故事本身?放在最后的一篇,是发生的意外,雷蒙·格诺是不是有意要将这个故事改写的目的指向必须意外的结局?不再是年轻人、车上吵架的乘客,也不再是我作为唯一的旁观者,也不再有一个提出建议的伙伴,而是出现了众多的人,出现了对话,出现了已经被提及的建议,意外就这样发生了。
但是,第九十九篇的意外,又像是对于前98篇书写的一次总结,或者说,前98篇也都是对于意外的书写——意外是什么?意外就是在必然性之外出现的可能性,意外就是在既定的规则之外新的规则,意外就是不按照给定的故事做一次书写,不妨从第一篇至九十九篇的中间寻找意外的意义所在:第50篇《笨拙》,在叙述这个故事之前,是一段开场白:“我没有写作的习惯。我不知道。我很想写出悲剧,要么是十四行诗,或者颂歌,但这些都有规则。这让我没法儿进行。这不是给业余爱好者玩儿的。其实就这些话已经不错了。”无论是悲剧还是十四行诗,无论是颂歌还是小说,都有规则,所以在“想写”的欲望中,这些规则“让我没法儿进行”,因为没法儿进行,所有我从来没有写作的习惯,也就是说,真正的写作是被命定的,它是在悲剧、十四行诗、颂歌规定的体例中,只有这样才可以叫做写作,但是当“今天看到了一点事情”,当我想写下来,是不是意味着我必须打破规则用写的方式写——一种解构开始了,我必须写,但是我不在规则之内写,所以我必须写变成了我可能写,可能写是一种“笨拙”的方法,但是所有可能写都意味着意外的发生。
最后一篇的“意外”在第50篇的《笨拙》中找到了线索,仿佛是一种对半的折叠,如此,再折叠一下,第一篇的开场是不是意味着具有某种没有意外也并不笨拙的手法?第一篇是《笔记体》,基本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S路车,某高峰时间。一男子,二十六岁左右,软帽,软帽缎边代之以绳,长颈,仿若有人从上方拽住。人们下车。该男子与旁人冲突。他指责对方在有人经过时都要撞到他。一副哭丧模样却欲呈凶恶状。看见一个空位,该男子迫不及待地冲过去。”而两小时后之后的故事是:“两小时后,我在圣拉萨尔火车站前罗马庭院再次遇见他。他有一同伴,同伴告之‘大衣上应再钉一扣’,并指出纽扣应钉之具体位置(胸口处)及原因。”简洁而中规中矩,具备了笔记体记录的意义,但是很明显,这种记录对于事件的描述是简单的,它甚至只是流水账,而两个小时之后的相遇也没有奇怪的感觉,当然更没有出现意外。
但是第一篇的《笔记体》却正符合第50篇的《笨拙》的要求,抛弃一切的规则,以一个从来没有写作者的角度去记叙这个故事,当然,它也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写作。如此,在第一篇、第五十篇和第九十九篇之间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系统:从事件本身入手,不注重规则甚至抛弃规则,让一个从来没有写作习惯的人写下一次经历,所有不是方法的方法都变成了一次对于文本“意外”的练习——“我没有写作的习惯”就是写作的意外,就是文本的意外,就是叙说的意外,就是规则的意外,而这个故事最意外的一点是,从第一篇到第九十九篇,根本没有一个关于这一事件的范本,也就是说,连写作最基本的原始文本也不存在:到底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点,遇到了谁,发生了什么事?——或者说,在九十九篇“意外”的文本之外,雷蒙·格诺根本没有设置一个用以练习的母本。
没有母本,没有规则,没有写作的习惯,雷蒙·格诺便开始了天马行空式的风格练习,开始了到处是“意外”的写作游戏。它可以在“那天的中间时刻,腹部白兮兮的鞘翅目大昆虫上,挤满了一堆移动的沙丁鱼。一只小雏鸡儿,伸着拔光了毛的长脖子,冲着旁边一条泰然处之的沙丁鱼嚷嚷,他的语言在空气中延展开来,充满了湿漉漉的抗议。接着,瞄到某处有一片空,小雏儿立即冲了过去”里寻找隐喻;它可以在“应该在外套上再加颗扣子,朋友对他说。我在罗马庭院的中央遇见了他,之前一次遇见的最后时刻,他正贪婪地冲向一个空位子。冲过去之前,他才抗议过旁边的乘客挤着他了,他说每次别人下去的时候,这个乘客都会撞他一下”里完成事件的“反溯”;它可以在“他,帽子。他通过人的声音表达了愤怒,将这声音与帽子相连的,是帽子下一个类球形的东西,这东西上围绕骨骼有肌肉分布,上面有几个小洞。接着他突然走开坐了下来,帽子”中建立“泛灵论”;它可以在“12点17分,在S路车一辆长10米,宽2.1米,高3.5米,从起点算起已经开了3.6公里长,承载了48位乘客的公共汽车上,一个男性乘客,年龄为27岁3个月8天,身高1米72,重65公斤,戴一顶17厘米高的帽子,帽子上部有一根长为35厘米的带子”找到“精确”的意义;它可以在“公共汽车的车后平台。这是地点。大约中午时分。这是时间。乘客间的争吵。这是情节。一个年轻男子戴着饰有绳辫的帽子。这是主要人物。某个人。这是次要人物。我。这是第三个人物。叙事者。听到的另一句话。这是结论”里进行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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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格诺:求证作者的子集为空集 |
当然,它也可以在感叹号里“惊叹”,在问号里“犹豫”,在“不”里否定,在“噢”里感叹,在“突突突”中拟声;它可以提供主观视角以及另一个主观视角,可以转换为信函和新书宣传插页的形式;可以用问讯、戏剧和旁白,可以用定义、曲言和预卜;可以在限定词里作文,可以精确描写,可以字母移位,可以使用造词;可以使用不确定过去时、现在时、未完成过去时;可以头音节省略、尾音节省略、词中音节消失;可以用形同词重复、字母交叉对调、词语交叉对换进行重新排列;可以运用嗅觉、味觉、触觉、视觉、听觉来书写,可以从植物学、医学、动物学、几何学角度来阐释;可以用屠夫行话、爪哇语、伪拉丁语、伪意大利语体、“英格里希”(外国佬)腔来言说……
当然,作为对于写作规则的颠覆和重建,雷蒙·格雷故意用了十四行诗体,日本短歌体、亚历山大体、自由体诗歌,甚至将一种手法命名为“故作风雅体”:“差不多是七月的一个中午吧。骄阳似火,炙烤着母亲般的大地。柏油路面噼噼啪啪地慢慢融化,微微散发出那种沥青的味道,让癌症病人不禁想起他们既纯粹又具侵蚀性的病灶。”仿佛在这些体例中开始了规则之内的叙述,仿佛是习惯了真正的写作,但是在两个小时后遇的圣拉萨尔火车站,在对纽扣的议论中,雷蒙·格诺再次走向了解构:“而所谓的优雅,并不比一颗颗纽扣的问题走得更远。”优雅是一个问题,因为规则是一个问题,而这个规则的问题似乎涉及的是作者本体论:当雷蒙·格诺用前后四年时间创作了这九十九篇“风格练习”,是不是在故意不把写作当回事儿的情况下,要把作者也解构掉?他创作九十九种可能,看起来是一个作者,但是在安排了不同意外的情况下,创造的九十九种可能是不是就是指向读者,或者创造和互文的目的是为了读者阅读?这是一种单向的目的论,显然这个假设是幼稚的,在互文世界里,看起来有作者,而其实作者的目的是把更多的读者带向迷途,然后在迷途中成为作者,带入更多的读者,成为更多的作者,如此循环,所以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所有的读者都变成了作者。
这种不受作者控制而漫向了读者的文本游戏,在情节纵生中得到了体现,第七篇是《梦》,梦见了坐上了S路车,梦见了年轻人,梦见了冲突,之后又是“梦的另一部分”:“这个人在阳光下的圣拉萨尔火车站前行走。他和一个同伴在一起,同伴对他说:‘你的外套上应该再加一颗扣子。’”而最后是梦的终结:“就在这时,我醒了过来。”梦成了文本游戏之外的另一个文本,它以梦着和醒来的封闭结构将故事纳入其中,而梦即使醒来,也扩大了外延;第四十七篇《幽灵》仿佛是另一个梦,它将时间拖向了1793年5月16日,里面出现了布莱蒙索的猎场看守人,出现了奥尔良公爵家菲利普亲王殿下,出现了邪恶的帽子:“1793年5月16日,这一邪恶的存在戴着一顶形状怪异的软帽,上有一圈绳辫。于是我们很快观察到在上述的帽子下出现了一个年轻男子,长着一根长得出奇的脖子,也许是中国式的着装。这个人的可怕面貌让我们的血都凝住了,以至于忘了逃跑。”而第11篇《逻辑接力》更像是一个命题作文,在这个故事的外壳之外,设置了嫁妆,刺刀,敌人,教堂,气氛,巴士底狱,通信等词语,要求以一种逻辑将它们连接起来,于是故事变成了一种传奇:“有一天,我上了一辆公共汽车,站在车后的平台上,这辆车应该是马里亚日先生女儿的嫁妆,而马里亚日先生主宰着巴黎地区公共交通公司的命运。车后平台上有个颇为可笑的年轻人,不是因为他没有佩戴刺刀,而是因为他看上去佩戴着刺刀,实际上却没有。”
故事外层的梦,将时间置换的“幽灵”,设置了词语的“逻辑接力”,在这些新的结构中,一个明显的变化是:作者不再隐形,而变成了控制文本和故事的主角,这似乎在解构中又建构了一种规则。公交车上的年轻人,大衣上应该多加一个扣子,其实原本是没有母本的文本创造,是没有规则的写作,是充满意外的故事,但是当作者从文本的隐没处出来,雷蒙·格诺其实建立了规则,无规则之后的规则,似乎还是没有能让一个写作者在没有写作习惯的世界里任意驰骋,似乎不再让写作在可能性里体验更多的文本游戏,就像几乎所有的书写中,都有一个作为旁观者的“我”,我在旁观,我在记录,我最后又相遇,我处处存在,就是从不肯离开的作者。而让—皮埃尔·勒纳尔的《卷宗》完全变成了对于作者、对于主题、对于规则的一次解读:为什么有四个人物登场?那个年轻人是不是映射着迷恋爵士乐的法国青年?S路公交车为什么会有变化,是不是雷蒙·格诺带着一种想象强加给它?
这些问题都在严密的考证中走向了必然性的答案,而考证所指向的也是凸显雷蒙·格诺作为作者的意图,于是规则被一再建立起来,于是手法被一再研究,于是作者不再制造意外,于是主题在揭秘中完成了命名:“如果将位于中间的篇目单独放置,我们可以得到:49(7×17) +1+49(7×17)。我们可以把这所谓4倍的7看做是作家的签名。”因为雷蒙·格诺说过:“我的姓氏和我的两个名,每个都包含了7个字母,而且我恰巧是在一个21号出生的(3×17)。”而如果回到没有规则的可能性里面,回到取消作者的游戏层面,甚至回到充满了意外的文本练习里,99只是99,它的前面是毫无悬念的98,它的后面也是从不被限制的100:“原计划练习的篇数要多得多。但是因为懒惰停下了,我不想让读者感到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