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客游记

编号:C36·2130722·1005
作者:【英】劳伦斯·斯特恩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3月第1版
定价:32.00元亚马逊24.00元
ISBN:9787532756155
页数:239页

另一个名字:《感伤的旅行》,感伤主义的滥觞之作,劳伦斯·斯特恩在《项狄传》中借约里克牧师之口,讲述自己在英法战争期间前往法国和意大利旅行的经历。感伤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游记体裁的戏仿,主要目的不是写那种典型的自在逍遥的年轻绅士,而是一个受感情冲动和奇怪念头驱使的堂·吉诃德式的流浪汉。小说在创作手法、行文风格、人物形象上,依然秉承了劳伦斯·斯特恩的特点,《多情客》或可算作具体而微的《项狄传》。但比起《项狄传》对文本和故事的解构,这小说却单一了许多。“游记”开启了一个时代,却也无奈终结了劳伦斯·斯特恩自己的人生旅程,“因此,当我伸出手去时,抓住了侍女的手。”最后一句话并不是故事的结尾,它是不完整的文本——斯特恩原本打算写四卷,可写到第二卷时他就病逝了。所谓感伤,大约也是人生最无奈的喟叹:“人们的头脑往往被它自己放大、抹黑的事物所吓坏;而把它们缩小,恢复原大、原色,又往往被头脑所忽略……”


《多情客游记》:这一阵,你一直在跟我调情

她已经偷偷摸到离床很近的地方,以致进了那隔开两张床的窄过道,竟深入到她主人和我之间——
——第二卷:微妙的感情一例

一个二十岁的侍女,一个“最轻快,活泼的法国姑娘”偷偷地潜入两张床的过道里,深入女主人和“我”之间,这是一种勇气,还是祈求温暖?在这“微妙的感情一例”的故事里,所有的可能诱惑都变成一种想象,而想象的极致是:“因此,当我伸出手去时,抓住了侍女的手。”偷偷进入,也是偷偷抓住,微妙的感情在那个夜晚变成了一种潜伏的堕落,当然还有感伤:底下的一句是:第二卷完。对这个隐藏在括号里的话的注解是:《游记》原拟写四卷,因作者病逝而中断。

这是多么大的“感伤”,《多情客游记》的另一个名称便是“感伤的旅行”,它是英国“感伤主义”的滥觞之作,所以微妙的感情在第二卷里戛然而止,便是一个时代最大的感伤。死亡扑面而来,将劳伦斯·斯特恩一直努力进行的解构彻底埋葬在这文本的“第二卷完”里,像《项狄传》一样,成为未竟之作。所以充满感伤并不是这一路来的旅行,并不是那只手被“我”抓住之后的空白,更是一种与维多利亚时代的狂妄自大断裂的无奈。

那个叫约里克“我”其实在《项狄传》里就已经死去了,作为一个牧师,他出现在刚开始的文本里,然后在“支离破碎的作品”里,便成了一个黑色的符号,在30页的那个巨大的墓碑上写着:“哀哉,可怜的约里克!”可怜是因为不期而然的死亡,就如劳伦斯·斯特恩自己一样,在病逝而中断的文本里,留下一个符号,而那抓住侍女的手终于在命运的无常中松开了,那两张床之间的窄窄过道里只有微妙而富有想象力的空白。可是从“约里克”的名字入手,他应该是一种永恒的象征,这个取自于《哈姆雷特》的名字其实是对莎士比亚最大的致敬,虽然是小丑,但是一直书写在莎士比亚经典的故事里,这经典是陈列在书店里,陈列在英国感伤主义文学的文库里,而那个法国伯爵因为着迷于莎士比亚,而最终没有把我送进巴士底狱,而是爽快地为我办理了通行证——在英法战争期间,通行证其实隐喻着对于战争的某种厌恶,而厌恶之外,除了简单的快乐,便是能够有机会在一个法国人的家里遇到“面带健康红晕”的皮埃蒙特主人,遇到一个轻快活泼的法国侍女,以及能够在夜晚的有限时间里抓住那只手。

而这“微妙的感情”,并不是一开始就畅通无阻的,设置在他们前面的是一系列条款:

第一条。这间卧室的主权既然归先生一方,他认为靠近炉火的床最暖和,坚请夫人一方允许接受该床。
第二条。夫人一方要求,先生须整夜穿睡袍睡觉。
第三条。夫人坚持,并规定,先生上了床,灭了蜡烛,炉火后,先生整夜都不许说话。

整夜穿睡袍,不许讲话,上了床必须熄灭蜡烛,而这些条款其实也为夜晚的那种冒犯式的微妙关系奠定了基础,只是戛然而止,将从德国、法国、意大利一路行来的旅行画上了一个省略号,从此再无继续。而最后留下的感伤就如《项狄传》约里克的注解:“无非是公牛、公鸡之类的荒诞故事,约里克说,——这可是我听过的类故事中最好的。”最好的故事总是有着撩拨人的欲望的东西,而在《多情客游记》里,没有公牛、公鸡之类的荒诞,却一直有着直接、快乐的奇遇,它打开了沉静已久的维多利亚保守文风,颠覆了所有道德的束缚,“可怜的约里克”摇身一变,而成为“最多情的约里克”,弗吉尼亚·沃尔夫说:“在十九世纪的人看来,斯特恩作为丈夫和情人的行为玷污了他的一切作品。萨克雷义愤填膺地抨击他,大叫大嚷,“斯特恩写的东西,每一页都少不了以删去为妥的东西,那是潜伏的堕落——如一种不道德行暗示。”维多利亚时代的狂妄自大被消解,那种有关道德的抨击其实是为了维持一种正统,而这种正统的本质是那个时代的“可怜”,是对人性的一种扼杀,而劳伦斯·斯特恩显然要以复活的约里克为符号,像唐吉可德一般,开始用断裂的问句,用微妙的感情,甚至用黑夜里偷偷抓住侍女的手,来挑逗整个18世纪的英国沉闷文坛。

“心里一冒出这些想法,立即把天性带到它可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对于天性的尊重,将小说带到了一个可能的最高境界,从前那个牧师的约里克一直以嘲弄、讽刺与他厌恶的人和事进行斗争,但是最后的结局是换来黑色墓碑上那句话:“哀哉,可怜的约里克!”,是因为寡不敌众,所以抑郁而死,其实约里克之死是劳伦斯·斯特恩的另一个讽刺,他是被一种权势,一种古老的制度束缚而死,所以这天性的最高境界变成了旅行中立的约定,也就是不与世人“为敌”,以最端正的态度来写,与人和睦相处。而这种和睦相处就再也不指向那些规则,那些风格,就是直接地呈现天性的最高境界,以“多情”的方式在旅行中打开人性的世界。“这种事,我说道,在法国就安排得比较好。”这便是开端便是口号便是态度。所以在《前言》中,约里克区分了很多种的旅行,有人是云游四方却被一定的疆界和藩篱束缚,在旅行的动因和终极原因中包含着体弱多病、智能低下或者“必不可免”的那些无奈,而另一种人,“渡海到异国他乡小住”,其目的只是“为了种种理由,找了种种借口省钱”,这样的人被称为“简单的游客”,而对于约里克自己来说,完全不是和身体有关,也不是和金钱有关,他要成为一个“多情善感的游客”:“他旅行过,而且正在写游记——像这一类的任何一个游客一样,出于必需,也是一个必须旅行的游客。”

必需而且必须,直指自己的人性,不可阻挡,所以他要去除身上那些违反人性的痕迹,他也鄙视那些让财务金钱成为目的的游客。“上帝啊!我一脚踢开皮箱说道,在人世间的财物中,究竟什么东西使我们容易动感情,使许许多多心地善良的同胞那么冷酷无情地争吵,像我们在路上争吵那样?”踢开皮箱,就是踢开财物,而这财物容易让人动感情,很多人为此争吵,所以在加来出发的时候,约里克就带上了并不装财物的皮箱,当然还有黑绸紧身裤、衬衫,和一个叫拉弗勒的随从。他鄙视那些财物和金钱,他也鄙视道貌岸然的修士,对于加来的那个修士,约里克在心里说:“我已拿定主意,一个苏也不给他。”因为他看到的是一个“靠别人劳动为生,成天懒懒散散,混混沌沌,念着‘看在上帝份上’混日子”的人,所以最好的方式便是拒绝,让他“脸红了一下”,便“逆来顺受地两手按在胸前,让那根棍子滑到胳膊弯里,随即退出”。而对于那些阿谀奉承的人,他甚至宁肯给乞丐两个十二苏的硬币,也不愿给他们。

对于财富、权威的鄙视,在约里克看来,就是为了找到真正的人性,“这是一次心灵的悄悄旅行,为的是探索本性,以及出自本性的、使我们更加彼此爱——爱这个世界的那些感情。”对于本性的探索,对于人性的尊重,使他在旅行中完全不提大教堂,因为“一个拿着绿缎子钱包的姑娘可能比巴黎圣母院重要得多”。爱这个世界的感情,使得“一个姑娘也许比一座大教堂更有意思;一头死驴比一个活的哲学家更有教育意义”,这人性之美,这感情之美,就如约里克自己说的那样:“我宣告,我愉快地拍手说道,要是我在沙漠,我也会找到在沙漠中唤起感情的办法——即使不过如此:我会系情于可爱的桃金娘,或者寻找忧郁的柏树,跟它互通心曲——我会追求它们的荫凉,亲切地向它们致敬,感谢它们庇护——我会把我的名字刻在它们身上,发誓说它们是全沙漠中最可爱的树:要是树叶枯萎,我会教自己哀悼,它们高兴时,我也跟它们一起高兴。

这便是一种发自内心,又契合自然的本性,所以即使是自然界中的那些动物,也能唤起内心最纯真的感情,在南庞看到的那头死驴其实是一个感人至深的人性故事,一个旅人对着死去的驴哭泣,因为它是最好的。他原本有三个儿子,但是因为闹天花,所以在一个礼拜时间内就失去了两个儿子,而最小的那个也害上了这种瘟疫,所以他为了救儿子,带着那头驴到西班牙圣地亚哥寻求解救之法,而回家的时候,在南宠,那头驴死了,“那山把他们隔开三天;那三天,他找驴,驴也找他,在相遇之前,他们都没吃、没喝。”因为他确信,他爱着驴,驴也爱着他。而在旅途中,他看到了小笼子里的欧椋鸟,被绳子吊在那儿,而且一直说道“我出不去——我出不去”。这是一种被囚禁的生活,而从这只欧椋鸟约里克想到了自己曾经养过的鸟,“作为我的纹章的顶饰”的鸟,所以对于被囚禁的那种命运,约里克既感到愤怒,也感到悲哀,因为它不愿去自由不愿去寻找自己的天空,所以它的叫声让约里克感到只是一只鸟低劣的复制而已。

对于约里克来说,这充满人性的旅行有着死驴的传奇,有着欧椋鸟的故事,也有处处充满爱意的偶遇,在阿布德拉的每条街上,他听见几乎每个家庭都在谈“啊,丘比特!丘比特!”,这是激起的热情,“全城,像一个人的心一样,都向爱敞开了胸怀。”而在波旁努瓦,他看见了快乐的农夫,“因为你的农舍是快乐的,家里的人是快乐的——在你周围玩耍的羊羔是快乐的。”就像那个感恩的老人说的,“一个不识字的庄稼人所能奉献的向感恩最好的祭品,就是一颗快乐的、满足的心。”快乐、感恩便是人性的一种展示,虽然不识字不文雅,虽然有疾病有痛苦,但是最终一定是快乐是充满爱。在穆兰,那个神经失常的玛丽亚充满忧伤,但是她有让她充满力量的笛子:“然后,一声不吭,拿起她的笛子,吹奏赞颂圣母的曲子”,这也让我触动,因为这实际上代表着对于所谓的唯物论没有灵魂的观点最大驳斥。

人性不是对财物的占有,不是混混沌沌混日子,人性也不是被囚禁的享乐,人性是爱,是感情,是艳遇。所以在这场感伤的旅行中,约里克遇到了很多让他感到快乐的女性,她们美丽柔情,她们有着原始的欲望和诱惑,她们是世俗的另一面,她们甚至是道德之外的另一个世界,所以从一开始在加来买马的时候,就有了一场艳遇,刚到旅店的一位女士在约里克那里就变成了诱惑:”而且,情愿听其诱惑,哪怕让我单独跟她在一起,拉着她的手,我们俩都转过脸绝无必要那么近地对着车房门,也情愿。“因为她是如此美丽,“把她搂在怀里温存一番,即使是在大街上,我也不会脸红。”而在大街上,即使看到寡妇,他也认定“她是较好一类人”。在约里克的心里,只有一本正经的人是为了名声讨厌爱情,自私的人是为了他们自己讨厌爱情,而伪君子是为了上天,所以即使痛苦写在脸上,也代表着某种直接的爱和不虚伪的感情。而对于约里克来说,他对于爱的追寻一直贯穿在这旅行中:“我这一辈子几乎总在恋爱,不是爱这位女王,就是爱另一位女王,而且希望能一直爱到死,因为我坚信,要是我竟干出卑鄙的事,那准是在一次热恋和另一次热恋之间的空当。”这是约里克对于艳遇的合理解释,但其实从一开始,他是担心害怕的,是犹豫不决的,在旅店里遇到美丽女子,他想请求她一起坐他的马车,但是他又担心会有什么害处,或者造成多大的不幸,在他的内心里出现了贪婪和谨慎、怯懦和小心、骄傲和虚伪之间的争斗:

“贪婪”:那你得弄第三匹马,就要从你腰包掏走二十里弗尔;
“小心”:你不了解她是什么人;
“怯懦”:这事会使你陷人困境;
“谨慎”:没错,约里克!别人准会说你跟情妇私奔,约好到加来幽会;
“虚伪”:从此以后,你再也无脸见人了;
“卑鄙”:在教会里,也永无出头之日;
“骄傲”:这事无论多么不妥,你绝不是个卑鄙的牧师。

各种情绪交错在一起,各种矛盾对抗着,但是最后约里克还是自己为自己解围,一是他把“几乎每时每刻都苦恋着什么人”当成是一生中独特的幸福之一,另外一方面,他认为,“当男人和女人之间达成道德上的协定时,他们就是到最背静的地方去,也无罪恶”,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道德,男女之间的爱就是合理的。所以见到女子,他理头发,刷衣服,装扮一番,他给L夫人写信,炮制着一首肉麻的情歌:“没有感情,爱情就毫无意义。没有爱情,感情就更少。人们说,人绝不要绝望。大家都会轮到。等到那时——爱情万岁!肉体爱万岁!”他给迷路遇到指路的女人搭脉搏:“我敢肯定,你是世界上的女人当中脉搏跳得最好的一个——摸摸看,她伸出胳膊,说道。于是,我放下心帽子,一只手握着她的手指,用另一只手的食指、中指摸着脉。”而且几乎当着她的丈夫,而那位丈夫“脱下帽子,向我鞠了一躬,说道,不胜荣幸——说罢,戴上帽子走了”。极尽礼仪。而他对朗博耶夫人的评价是:“所有女人当中品行最端正的一个;我决不指望看到比她心地更贞洁的女人”,所以希望美丽的女人都能摘到自己的玫瑰,并且撒到路上去,而那个一开始就被多种感情纠结在一起的夫人,竟对着约里克脸一红,说道:“这一阵,你一直在跟我调情。”

所谓调情,其实是不管男女都有着最真诚的最热烈的感情和爱,那种爱原本被束缚,成为生活的一种条款,但是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违反着人性违反着感情,而对于约里克来说,其实是向着维多利亚时代的沉闷宣战,从而重建“享乐的哲学”,在旅行的“艳遇”中,约里克完全变成了一个逃离现实勇敢追求人性的旅人,“天地间没有一个男人像我爱女人,尽管我见过女人的种种缺点,读过所有讽刺女人的诗文,但我仍然爱她们;我深信,一个男人如果没有爱整个女性那种感情,他就不能永远爱他应该爱的某一个女人。”这实际上就是小说的主旨:“我写这本书的意图是,教我们更加爱这个世界和世人”。

所以即使有各类条款,有现实的某种鄙视,但是那侍女还是偷偷地来到了我和女主人之间的窄窄过道,然后像一幕悬疑剧一样,我伸出手抓住了侍女的手,是惊叹号,是疑问号,还是省略号?只是再无继续的旅行,再无不可阻挡的爱,约里克死在可怜的墓碑上,而劳伦斯·斯特恩也死在18世纪的非议里。

项狄传

编号:C36·2121022·0932
作者:【英】劳伦斯·斯特恩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3月
定价:58.00元 亚马逊44.50元
ISBN:9787532756148
页数:605页

副标题: 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与见解。书中绝大部分是特里斯舛讲述别人,主要是他父亲和他叔叔的生平与见解,叙述的顺序则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完全打破了顺着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按部就班、一板一眼的传统程式。书中更是不时出现黑页、白页、大理石纹页和各种图解;还有大量的星号,无数的破折号,任意的标点和半截的断句,零星的或整段整页的希腊文、拉丁文。《项狄传》出版后引起轰动,斯特恩对小说形式的实验引起20世纪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的注意,《项狄传》被认为是“世界文学中最典型的小说”。评论家指出20世纪小说中的意识流手法可以追溯到这部奇异的小说。在20世纪后半期,斯特恩和他的《项狄传》再次成为研究和评论的“热门”,而且被关注的焦点也一如既往。《项狄传》既被尊为“世界文学中最典型的小说”,又被誉为现代小说的“伟大泉源和先驱”。


《项狄传》:第二句便指望全能的上帝了

如同鼻子为鼻子,胡子也仍是胡子一样。
——《项狄传·第五卷》

第四卷的鼻子,和第五卷的胡子,却在18世纪的时间里被分裂成两个部分,第四卷和第三卷出版于1761年1月,而第五卷和第六卷出版于1761年12月,拉丁语开始,“我不予置评”是鼻子的传说而已,《什牢坑驳鸠的故事》要给你讲的是鼻子的生老病死,鼻子的现实和象征,以及鼻子的生理结构和用途,真鼻子还是冷衫木做的?那松脂的味儿溢满了第四卷的开头,但是还有人闻不出来,那么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也一定是不带鼻子的,“它是个死鼻子”,没有人摸一下,也就像没有人认得那一页页满满的拉丁文。奇怪的鼻子带领着生客走向陌生的斯特拉斯堡城,所以大家趋之若鹜,像看一部巨著一样围着鼻子转,“的确,看到斯特拉斯堡人,男女老少倾巢而出,去追随那生客的鼻子时——总是站在门闩旁边的法国人便一个个追随着自己的鼻子长驱直人。”

是的,这是一扇被打开的门,靠着鼻子长驱直入,是法国人侵略了进来?这历史深处的一个战争问题因为鼻子而显得可怕而荒诞,而其实早在《第一卷》的时候,在宛如拉丁文里面的鼻子一样,追溯那个遥远的传说之后,劳伦斯·斯特恩便把门关上了,前后的一连串破折号把故事一分为二,里面是冷衫木和松脂,而外面是蜂拥的人群和丢失在法国人手里的城池。如果再回到鼻子,那也一样是失守的城市和身体,《什牢坑驳鸠的故事》其实是一个虚幻的故事,“Hafen Slawkenbergius”自然是斯特恩的创造,如果从语义学角度来解读,“Slawkenbergius”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门都关上了,还有什么可以撤退的?德语“Schlawkenberg”意思是“炉渣堆”,或者“垃圾”,或者可能是“粪便”,而Hafen”在德语口语中指“便壶”——这便是讲鼻子的“一部巨著”的作者的专名——什牢坑驳鸠。创造的专名,创造的鼻子,创造的那扇门,而从鼻子跨过一年的时间,看到的却是胡子。

“鼻子的长度和好看仅在于奶妈乳房的柔软”,那么生客一定是有着不可告人的哺乳故事,这个暧昧的猜测却和什牢坑驳鸠的名字无关,和便壶以及一切创造无关,而那胡子,自上而下,离开了鼻子的部位,一定是和上帝有关。“从圣安东尼到圣乌尔苏拉,从她(卡尔那瓦莱特小姐)手指头上经过的圣徒没有一个不长胡子的;圣弗朗西斯、圣多明我、圣贝内特、圣巴西勒,圣布丽奇特全都有胡子。”这是圣徒的标记?还是王宫的象征?老绅士在说胡子的时候,把老太太的手抓住轻轻捏了一下——我们换个话题好吗?但是老太太说,我想听,你往下说嘛。然后王后、后宫,以及和这有关的人都听到了“胡子”的发音,在法兰西和纳瓦拉王亨利四世的时代,在《第五卷》的1761年12月,胡子可以净化他们——无乱男女,无论毛发长短,胡子的故事只是“我留做永久管业里的一项遗产给正人君子和伪君子们去取乐,去利用呢。”是的,当高雅的极端与好色的开端合二为一时,下流语言就是被裁定的一个身体,像那个时候的宗教裁判所一样,还有一头“张牙舞爪怒吼咆哮的狮子”反抗者贞洁。

鼻子和胡子,都是身体的一部分,如果回归到身体的本义,我知道在这中间一定还有一张嘴,一张说话的嘴,一张表达的嘴,就像《第四卷》和《第五卷》中间横亘着的12个月,劳伦斯·斯特恩一定在说着什么,甚至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那说话的欲望会将一部作品带向一个真正的迷宫。“使人惴惴不安的并不是行为,而是关于行为的见解。”罗马斯多葛派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手册》第5章的一句话不是明明白白写在书的第一卷,开篇宗义,只不过引用的是希腊文,而不是拉丁文,当然也不是劳伦斯·斯特恩的母语英文。行动的见解一定是先说出来的,然后才写下来,在关门之前,劳伦斯·斯特恩便变成了我,那个叫项狄的“我”,从ab Ovo开始的故事,都是用嘴说出的见解,“正因为如此,我很高兴我已经用自己开头的方式开始了自己的历史;而且我还能够往下追踪其中的每一件事情,正如贺拉斯所说,ab Ovo。”贺拉斯的开头是一个有关女人的生命体,也是拉丁文,从卵子开始;即从头说起。这种暧昧和混乱恰如鼻子和胡子一样,是“高雅的极端与好色的开端”。我来了,项狄来了,特里斯舛·项狄,“特里斯舛!他说,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我就叫特里斯舛了,而且直到我死的那一天,我将一直是特里斯舛。”这是打在我身上的烙印,直到死的名字,无法更改,成为身体的一部分。

特里斯舛,Tristram,源于拉丁文tristis,世界上所有名字中,这是有“最难以抑制的厌恶”,因为“认为它在rerum natura中产生出的只能是极端卑贱和可怜的东西”,卑贱和可怜的特里斯舛带着鼻子、胡子以及一张嘴,述说他的生平和见解,但是作为父亲和母亲在乡下生下的孩子,一定还有对于世界最厌世的东西存在:“我,绅士斯特里舛·项狄,被带入了我们这个卑鄙龌龊、灾难深重的世界。——我倒希望自己降生在月球上,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星球上(木星或土星除外,因为我绝对忍受不了寒冷的天气),因为在其中任何一个星球上(不过金星的情况我不好说),我的情况都不会比在我们这个邪恶肮脏的星球上糟。”出生是一个错误?而且一直要为这种错误寻找借口?那么错误从何而来?起初是钟,那准确敲击时间的钟竟被父亲遗忘了,“请问,我亲爱的,我母亲说道,你该没忘了上钟吧?——老天——!”因为多年来,父亲已养成了给钟上发条的习惯,而且都会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天的夜里,而这次忘了钟,特里斯舛的出生变成了一个意外事件,而“我的思想行为都跟他人的孩子迥然不同”的最大原因是,“我的特里斯舛的不幸在他出世的九个月前就开始了”。这是宿命?不同的轨道序列当然会、造成不同的人生,无论头脑清楚还是思想糊涂,不管是飞黄腾达还是一败涂地,。这是注定好的出生规则,轨道序列里没有什么意外。

所以,从ab Ovo开始,到后来变成了从HOMUNCULUS开始,拉丁文:小人儿,就是指精子。在一个轻浮的时代,HOMUNCULUS就是父亲的愚蠢和偏见,就是父亲的钟,和那个轨道序列。作为自然哲学家的父亲,几乎什么读懂,但似乎就是不懂生命的出生的真实意义。那么就从出生说起,那种君主式家长体制也是上帝的第一个造物主中的原型,父亲“沿袭这种令人折服的家庭和父权模式和原型”,我还有个哥哥博比,就像父亲还有个弟弟叫脱庇,原文为Toby,在雅语里有“屁股”的意思。脱庇本身含有低俗的意味,就像我是哥哥的弟弟,特里斯舛的名字里含有的卑贱一样,我们背叛了“上帝的第一个造物主”,也就背叛了“君主式家长体制”,所以在缺少钟的警示中,母亲怀上了我,而在出生的问题上,选择接生婆,选择在那里生,都变成了一项必须要讨论的决议,父亲和母亲的婚姻条款,在那张“审议榻”上完成了,而“实际情况是,一七一七年九月末,即我出生的前一年,我母亲带我父亲进城大大地有违本意”,违反本意,就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将特里斯舛变成了一个孩子,“我就由婚姻条款注定,让我的鼻子挤压得像我的脸一样平,仿佛命运旋成的我实际上没有鼻子似的。”面对没有鼻子的隐喻,我也失去了神学意义上的施洗权力,因为“人们不能对还处在母亲子宫里的孩子施洗”,而施洗正如神学家“所教导的,出生到这个世界上以耶稣之名再生一次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在施洗这种“精神出生”被取消之后,我最好的精神出生,则是命名,而我也拥有了成为“最难以抑制的厌恶”的名字:特里斯舛·项狄。这个名字对于父亲来说,是“存在着一种奇怪的好像由魔术造成的偏见”,这种偏见不如说是归咎于神学,所以作为自然哲学家的父亲,对于宗教其实存在着一种隔阂,而这种隔阂却让父亲提出了关于命名、关于出生的“项狄假说”:“将双脚先拽出来对灵魂有好处。”并以哥哥博比的出生为例,来印证这个假说:“就是脑袋率先进入人世的,——后来长成了一个才思迟钝得出奇的半大小子。”所以父亲坚持自己的观点,极力劝说我母亲接受斯娄泼医生而不是那个接生老太婆的帮助。

荷兰著名内科医生兼妇科医师海因利希·冯·德文特的《关于分娩指南的重要意见》一字不差地摘下来的,然后便是关于孩子的命名,这是忧伤的生命,这是卑贱的生命,这是“一个悲伤而古怪的人”,取名特里斯舛完全是父亲的偏见:“是特里斯——什么来着,苏珊娜嚷道——除了特里斯舛,助理牧师说道,——世界上没有一个基督教名是以特里斯开头的——那就是特里斯舛—吉斯忒斯了,苏珊娜说。”不是特里斯,也不是特里斯舛—吉斯忒斯,后面被删除的不是一个名字,而是一种人生观,一种项狄假说支配的人生观,就像我的叔叔叫“脱庇”一样,低俗而卑贱,因为在父亲看来,“他所谓的好名字或坏名字,不可避免地影响着我们的性格和行为。”“人生短暂,医术无聊!”对于父亲来说,命名是一切意义的开始,而人的健康则“取决于人体基本的热量和基本的水分的适当竞争”,也就是对于生命体液的自由流淌决定了生命的轮子的转动时间,这是爱,这是真正的“项狄主义”:“它敞开了心和肺,就像所有那些带有几分它的性质的爱,它使血液和其他维持生命所必需的体液自由地在它的渠道里流淌,使生命的轮子长期转动,快乐循环。”而这些爱成为父亲《特里斯舛全书》的内容,这是一本“为我而写的一部教育大全”,仿效色诺芬的样子写的书,而这也是父亲“在我身上下的头三个赌注都不幸输得精光”之后的孤注一掷的行为,我的出生,我的鼻子,以及我的名字,都不被接受,当然包括我。所以实际上,我是父亲在宗教之外的一个试验品,是返回他自身的一个象征物,而身上刻满“项狄主义”的我自然成了“项狄家的当然继承人了”,而这样的继承也意味着“我的生平与见解的故事也正是从这一点开始的。”

这是第四卷第三十二章,308页倒数第三行,“生平”和“见解”用黑体标注,就像这一页上面的“教名”和下一页的“事情”、“胡子”一样,在通篇的字体中分外明显,这是不是也标志着特里斯舛的符号意义?不在子宫里施洗,家族制的破坏与新生,题目“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Gentleman”中的“生平与见解”才是真正要打开一个陌生的门的关键,詹姆斯·A·沃克在《序》中说:“在‘生平与见解’小说中,事件并不重要,甚至也不是不可或缺的:系和相互作用中,实际的时间顺序变得无能为力。”事件和时间变得“无能为力”,甚至在解构着最传统的时间序列,《第一卷》第一章开始就写父母造人,那个钟的寓言,而到了第四章开始考究生命得胎的具体日期,第五章确认其出生的日子,“我是我主第一千七百一十八个年头,三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和第一个星期一之间的那个夜里怀上的。”而这样的“怀上”作为一个事件,必须在“生平与见解”中成为隐藏在深处的线索,就如鼻子和胡子,在第四卷和第五卷分裂开来,而中间有12个月的过度,除了可以印证劳伦斯·斯特恩所说“慢慢来,每年写作出版我的两卷生平”的写作计划相吻合外,时间也成为劳伦斯·斯特恩有意留下的另一种结构迷宫,“可是请问,先生,你父亲十二月,—— —月和二月在做些什么呢?——噢,小姐,——那段时间,他一直在受坐骨神经痛的折磨。”这是父亲的回答,怀上孩子其实并不在计划之列,也不在自然哲学家的思想之内,所以一切的项狄假说、项狄真理,以及命名、教育、写书,和鼻子、胡子一样,都是身体的一种象征,包括“坐骨神经痛”,也只好坐在那张“审议榻”上商量一个孩子的卑贱出生,和脱庇叔叔和他的情人坠入爱河的婚姻问题。

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 1713-1768)

都是身体的一种隐喻,坐骨神经,鼻子、胡子,以及脱庇叔叔的那个腹股沟之痛。“那是围攻那慕尔城时一颗炮弹从角堡的胸上炸下来一块石头,正好砸在脱庇叔叔的腹股沟上,结果就形成了他的这种习性。”围攻那慕尔城是脱庇叔叔的一生中最大的事件,他和下士特灵一直保存着那次战争的记忆,那是一六九五年的事了,仿佛是脱庇叔叔的“爱巴马儿”,围攻那慕尔之后,在草地滚木球场上发动战役,沃德曼寡妇便立即爱上了他,但直到一七一三年底敦刻尔克拆除,他一直都没有闲暇来应付她那短暂但让人心明眼亮的进攻。脱庇叔叔具有谦和的性格,不和女性交往,直到寡妇沃德曼爱上他,他才体会到身体里的那些故事,“脱庇叔叔对这个世界不甚了然:所以当他发觉自己爱上沃德曼寡妇时,他并没有想到,这件事跟沃德曼太太用把打开的小刀在他的手指头划上一道口子一样,要搞得神神秘秘的”,这是必须保持的节操?连同下士和漂亮的贝居安修女的爱情一样,都是神学以外的爱情,可是这和身体有着太多的关系,寡妇对于身体也有着太多的敏感,因为寡妇的前夫就是因为身体而死去,所以即使最后脱庇叔叔找到了爱情,但是膝盖不同的“腹股沟,老爷您知道,就是那个地方的帷墙。”

对于这一面重要的围墙,下士只能挥舞着手杖,而那手势“似乎像18世纪的精子运动图示”,就像“阿曼杜斯——他”和“阿曼达——她”的“两个痴情恋人被残忍的父母和更加残忍的命运拆散”的故事一样预示着没有结局的爱情,而对于这个身体残疾、没有情欲的脱庇叔叔而言,那扇门是始终关着的,父亲母亲在审议榻上审议完了之后,也只能“从钥匙孔里偷看”,而其实,这种偷看的背后是一种渎神的行为:“钥匙孔成了罪恶的渊薮,比世界上所有的孔洞加在一起还要恶劣。”这是对于神学体系来说,也是一种赎罪的行为,但是真的能从这种身体的残缺中抗击宗教的秩序?从“ab Ovo”开始,到“无非是公牛、公鸡之类的荒诞故事”,情欲完全被禁锢起来,而不管是鼻子还是胡子,不管是“高端的极端与好色的开端”,也都是没有办法超越的,就像特里斯舛的出生和命名,也只是假说恶而已。

宗教是身体里的弹簧,而身体化解在残疾中,弹簧也没有意义,那么,“爱就如同当王八”。很明显,在劳伦斯·斯特恩的文本里,对于宗教完全是解构的,他的出生是在颠覆“上帝的第一个造物主中的原型”,他的命名是在寻找那一扇通向世俗的门,而有关的鼻子、胡子、腹股沟都是宗教的另一种隐喻,尽管“我”要声明这些见解都是不针对牧师、教士、神学家,以及一切宗教典故:

在有关我父亲及他有关的教名故事中——我并无意糟蹋弗朗西斯一世——在有关鼻子的事情上——我也不想糟践弗朗西斯九世——在脱庇叔叔的性格上——我也无意刻画我国的尚武精神——他腹股沟上的伤,无论怎么比方,也是一种伤,——书中的特灵——也不是指奥蒙德公爵。

但是谁都看到了昂杜莱修道院院长和玛格丽塔Bou,ger,fou中发出的这些和“交媾”有关的象声词,看到了牧师约里克死去的那块墓碑上的铭文:“哀哉,可怜的约里克!”,以及作为“伟大的教会律师”,意在影射讽刺弗朗西斯·托法姆博士,当然也看到了脱庇叔叔经常吹着的《利拉布勒罗》,而厄努尔夫主教作《罗切斯特教堂文告》也是谴责反对教会的叛逆者或将他们逐出教门的咒语,和查尔斯二世那“上帝的肉”和“上帝的鱼”的咒语一样,是对于宗教的颠覆,而反过来,自己的身体所有的官能也都受到了诅咒。

而在这种隐藏着满是咒语和解构的文本中,劳伦斯·斯特恩似乎就想为自己关上一扇门,在不可消解的出生、命名,甚至穿裤子的反抗中,也在无限接近那个“四面八方被神秘和哑谜包围着的世界”,实际上他逃回到了自己迷宫般的文本里,“我的作品既是打岔离题的,又是直线向前的,——而且两者同时进行。”是的,这里有“混乱的神明”,从第一卷就开始了旅行:“然而,对于不想追溯这些过于遥远的事情的读者,我能提供的最好的建议无非是,跳过本章剩下的部分;因为我有言在先,这一章仅仅是为那些爱刨根问底的好奇之辈写的。”然后便是“把门关上”,而这扇门从此就没有打开过。约里克死去之后的两页全是黑色的,仿佛墓碑;第105、113、185、291、394的手指的符号,指向一个未知的领域;112和266页的插画,闪现着古典主义的绘画技术;第四卷278-287页的空白,“缺了整整一章——造成了十页的空缺”;第九卷第十八章和第十九章又是空缺,却在第二十五章和第二十六章之间以“第壹拾捌章、第壹拾玖章”的名义又被插了进去;还有无数的乐谱、星号、省略号以及大理石纹路,组成了文本的另一种符号。在解释“※※※※”这个充满性隐喻的符号时说:“画上这个短断音指示号,——这是一种欲言又止的表现。——去掉这个短断音指示号;写上屁股二字——那就失之下流了。——把屁股画掉,加上掩蔽廊道,这是一个隐喻。”没有了屁股,“※※※※”就如那些被禁的书上的“■■■■■■■■”一样,当然欲言又止,当然对于秩序的反叛,“我痛恨老一套的死板文章,——尤其是把一连串夸张、晦涩的字眼,一个接一个排成一条直线、横在您和您的读者的概念之间,从而把您的假说搞得昏昏沉沉,这是我最痛恨的一种事情中最愚蠢的事情之一。”

而对于文本的情节推进,劳伦斯·斯特恩也用了图例来解释,“第一二三四卷中进展的四条线路”几乎没有过程没有终点,当然也没有时间或者事件的推进线索,而在“第五卷中我一帆风顺”,在这条线路里,劳伦斯·斯特恩说:

这条线路表明,除了在标有A的曲线处,我到纳瓦尔旅行过一回,——还有锯齿状曲线B是我在那儿和博西耶小姐和她的男侍一起,暂时外出换换空气外——我一点儿也没有跑题,直到约翰·德·拉·卡萨的魔鬼们领着我绕过您看到标有D的圆。——因为就ccccc而言,它们只不过是插入成分,是国家最高的大臣们的生活中常有的浮沉、升降;和人们的经历比较的时候,——或者和我自己在ABD走过的三段弯路相比——它们就算不了什么。

第一卷至第五卷结构图

ABCD的符号是一个事件,但又不是事件,而推进的也不是一条“既不向右拐,也不朝左斜”的直线,这条直线是有不同的含义和指向的,神说,这是“基督徒步入的道路”,西塞罗说:这是“道德端正的象征!”而阿基米德说,这是“最好的线!”还有既非宗教也非科学的种白菜的说,这是“从所给的一点到另外一点所能画的最短的线”。线索打乱,时间打乱,时间打乱,所谓生平和见解也都是一个个迷宫,在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叙事中,劳伦斯·斯特恩是有意而为之的:“我从我讲述的正题上飞走,远离的程度和次数堪称大不列颠作家之最”;所以,他告诉读者,“您读到下面的句号时就翻回去,那一章从头到尾重读一遍。”或者在这种天书般的结构中,给读者制造阅读的麻烦中寻找自我存在的价值:“就我自己而言,我将永远向读者表示这种敬意,竭尽我的全力让他的想像跟我自己的一样忙碌。”

其实,在这个宛如天书般的文本里,除了对于这种实验性保持热情之外,劳伦斯·斯特恩也在进行着反宗教、反秩序的努力,他认为,写一本书最虔诚的办法,便是在先写第一个句子之后,“第二句便指望全能的上帝了”。也就是说在自己的开头之后,带进那扇门的就是作者之死,就是全能上帝的游戏了,这种讽喻也是小说中不断强化的主题,我的出生是个错误,我的命名是卑贱,那么就将一切还给上帝还给那些被诅咒的神。就像身体上的隐喻一样,永远带着残缺在赎罪。但这似乎是宿命的,正像书中所说,“我一直是世人称之为命运的那种东西的玩物”,而从文本出来,那个现实也一样是无法摆脱的残疾,劳伦斯·斯特恩按照计划,“每年写作出版我的两卷生平”,而从1759年开始创作出版《项狄传》第一、二两卷起,直到1767年1月出版第九卷,差不多就是按照计划每完成两卷出版一次。但第九卷是例外,书出版不久,斯特恩就因肺部大出血而去世。《项狄传》第一卷第十三章写到,如果顺利,那么这本书就是二十卷,而随着劳伦斯·斯特恩在1768年死去,《项狄传》不过是原来计划中的一半还没有完成。

“特里斯舛·项狄”意为“一个悲伤而古怪的人”,也是劳伦斯·斯特恩命运的写照,是个“命运的玩物”,而到第九卷结束的时候,“生平和见解”就像父亲曾对脱庇叔叔说的那样:“我们在时——死亡不在;——死亡在时——我们不在。”不在是个悲剧,而在文本的寓言和游戏中,留下的何止是遗憾,我在604页读完这个“无非是公牛、公鸡之类的荒诞故事”之后,也慢慢合上书,发现我的阅读又一次被他在《第五卷》上所预见了:“书合上以后他的拇指压在书皮的上方,其他三根指头垫在书的下面,没有一点咄咄逼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