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与现代

编号:B56·2070516·0743
作者:
出版:新世界出版社
版本:2005年1月第一版
定价:25.00元
页数:282页

《神话与现代》是中国现代文学馆精选讲座集子“聆听智慧——在文学馆听讲座“系列,收录了徐葆耕、郑家栋、格非、舒乙、冯其庸、郭小聪等人的作品,探讨在东西方传统文化下对“神话”的憧憬和对“现代”的思索。


《神话与现代》:重新回到文化自身

“五一”长假,这么好的季节,这么好的天气,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可是诸位选择了这里!
——郑家栋《传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2002年五一长假,是这么好的季节,这么好的天气,是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2021年五一长假,也是这么好的季节,这么好的天气,是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可以做——隔了19年,一边是在“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里进行的文学馆讲座,一边是在书房里读一本叫《神话与现代》的书,讲者和读者,听者和读者,仿佛消弭了时间的存在,共同在“选择了这里”的生活中面对知识,面对文化,面对传统,面对现代——当19年前的郑家栋阐述着“传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当19年前的普通读者阅读这一变成文字的讲座,是不是意味着一种叫做传统的东西保持着它的恒定性?

仅仅是对一本书的阅读,在宏大主题的“传统”中,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是正如当时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研究员的郑家栋对传统的定义一样,它“是一种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而且,“这种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他没有将传统说成是传统文化,而是把它看成是一个与日常生活和个体生存相关的问题。什么是传统?郑家栋认为,传统最基本的区分就是大传统和小传统,大传统是以“典籍文化为代表的精英传统”,小传统则是“体现在民众生活中的世俗化的传统”,但是这样的区分容易走向一种误区:仿佛他们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是阳春白雪,一个是下里巴人,所以郑家栋认为,当我们说传统的时候,它指的更多的是整体性和贯通性。

当然,所谓的传统,不管是精英传统还是世俗化传统,它必然会遭遇到“变革”的问题,传统和变革的关系,在郑家栋看来,一方面变革并不是对传统的否定,也不是传统外在的东西,“任何变革都是传统自身的变革。”变革在本质上是对于传统来说意味着接受或容忍某些本来所不具有的东西——变革是一种补充,是一种纠正,是一种发展,所以即使在2002年新世纪的开端来审视90年代的变革,更多体现的是在市场化下进行的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是丰富了传统的广延。郑家栋从“父亲”这一角色的塑造和象征意义的演变来说明传统和变革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父亲在五四时期是一种“弑父”的对象,在“新启蒙”的80年代,则是隔阂、麻木的代表,到了九十年代“父亲”又变成了一个强者,而在影视文学作品中——举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来说,父亲则是一个“君父”形象。

“父亲”的角色塑造和象征意义在发生着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并没有破坏传统,所以传统在他看来更多表现为如英国柯林伍德所说的“活着的过去”,它是一种过去的历史,但是它不是死去的历史。但是传统必然走向变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种“断裂”的表现,他考察了传统的“断裂”历史,认为更多是一种外在表征,比如中国科举制的废除,比如传统书院的衰落,比如很多做事方式的改变,当然还有在政权的转移中体现在政治生活里。郑家栋把传统的“断裂”看成是外在的表征,实际上这里有着一种时代背景,当西方文化以一种入侵的方式对传统施加影响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传统就是“我们身上需要洗去的污垢”,所以断裂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对传统的否定和颠覆,所以在这样一种“剧烈变革”的时代提出传统要保持其整体性和贯通性,郑家栋显示了某种文化自信,他认为以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传统依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无论是今天还是将来,“中国人”依然是“中国人”,“我们的祖先所留下来的那些古老的教训,对于我们的生活仍然是重要的。”儒学让“中国人”依然是“中国人”,就是因为传统还是传统,就是因为“儒学在本来的意义上是最贴近生活的,最大众化的,最具有人民性的”,所以面对这个变革的时代,面对西方文化,郑家栋最后提出的观点是:“更重要的和更艰难的,是如何成为一个人,而不是成为某种人。”成为一个人,就是成为在日常琐碎的生活中感受到生活的快乐的人,成为用传统来指导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的人——“儒学就是关于‘使人成为人’的学问。”

郑家栋在东西方文化交汇和碰撞的时代中提出了“使人成为人”的学问,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回归。而在“在文学馆听讲座”的主题中,很多就涉及到传统。原中国现代文学馆馆长舒乙在题为《老舍的爱好》中,就对恪守传统文化的老舍进行了解读,2002年8月18日正好是老舍去世三十六周年忌日,舒乙不仅仅是从儿子的角度来解读老舍,更多是从传统研究者的身份来评价老舍:舒乙认为老舍的定位有几个方面,他是东方文化的巨人,他是文学界最全才的一位,他是最晚的一位类古典文人,他也是一个文化的创新者;而谈到老舍的爱好,舒乙挑选了老舍十九个爱好中的几点:打拳、唱戏、养花、说相声、爱画等等,所以在舒乙看来,他的爱好正是诠释了他的这几个定位,不管是文学相关还是文学以外,老舍都是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

同为作家,国家关系学院教授郭小聪则从读者的角度解读了“路遥的诗意”,在他看来,路遥已经逝世十年,这十年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路遥依然是一个“不断拥有新的读者和愿意走近她的热心人”,路遥的这种永恒性正是因为在他身上有着一种不被改变的传统,这话传统在作品中就表现为一种生命的诗意,“贫穷不是罪过,寒酸并不低贱,落魄依然纯真,这正是作品主人公心灵的诗意,也包含着生活的真理。只有明白了作家对待贫穷的这种诗意的态度,才容易看出路遥小说美感的独特之处。”正如路遥的一部小说《人生》的书名一样,路遥所揭示的人生就是“活着而不断思考人的生活”。

无论是传统文化集大成者的老舍,还是用生命和作品诠释人生意义的路遥,他们都坚守着人的永恒意义,而这就是郑家栋所说的“使人成为人”的学问:使人成为人,是人的一种本位回归,是人的一种诗意存在,是人的一种价值构筑,就如赵凝在《女作家·女人·作家》讲座中所说的,女作家的写作应该是身体写作和头脑写作的总和,甚至于女作家应该去除标签化去写作,那就是要爱,“作为一个真正的女人不光应该热爱生活、热爱生命,还应该爱男人。”爱男人,爱生活,爱生命,在爱的世界里,人就是其成为人的一个关键。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的冯其庸在《谈谈<红楼梦>的思想》的讲座中,站在中国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对照的维度上,对《红楼梦》的思想进行了解读,他认为,曹雪芹的时代,西方工业革命已经进入了高潮,但是在中国的内部世界,并不是封闭和停滞的,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其实是《红楼梦》思想的一个物质依据,它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贾宝玉不走仕途,也不求名利,他只要和姐妹们吟诗作对,只要自由自在过一辈子,这就是对统治阶级安排仕途的某种反抗;《红楼梦》里体现出了婚姻自主和婚姻自由的观点,这是一种不可能产生于封建社会的平等思想;林黛玉的《葬花吟》里构建了一个叫“香丘”的理想世界……所以冯其庸认为,《红楼梦》中出现的叛逆思想、反传统的自由、平等思想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曹雪芹对于现实社会的批判而做出的清醒认识——“背父兄教育之恩”,贾政毒打贾宝玉和他说的这句话,就体现了新旧思想的不可调和性,而《红楼梦》正是在这种背叛中追求自由、平等,或者说,实现着“使人成为人”的理想。

使人成为人,是传统坚守传统,使文化保持自信,不管何种说法,在世纪之交举办的这几期讲座其实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面对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时,如何选择文化和文学未来的方向。格非的讲座就是想要拨开迷雾,《经验·想像力和真实一—全球化背景下的写作》的题目提供了一种解读的背景:全球化,尽管格非开宗明义说自己“不是喜欢全球化”这样的提法,也不喜欢所谓的“消费主义”社会,在他看来,这些概念本身就是西方中心说的产物,就烙上西方的影子——这一种不喜欢是并不明显的抗拒态度,但其实隐含的逻辑是两者处在天生的对立中,但是格非显然没有采用二元分立的观点来解读,他认为,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真正需要的是“对话”,“我觉得中国的很多的文化现实、文化传统,能够提供出一条跟西方不太一样的解释。”

传统不一样,观念不一样,面对的现实也不一样,所以在文学创作的实践中,格非认为需要经验、想像力和真实性:经验就是你成为作家的一个资源,“毫无疑问,要不你凭什么写小说?你凭什么当作家?就是因为我的故事比别人多嘛!”想象力存在着一种商业化的倾向,但是对于自身文化的重构也有重要的影响;而真实性问题上出现的则是追求虚幻,这是一种文化侵略的结果,也是自我迷失的表现。所以格非认为厘清这三者,需要的是重新面对我们的文化背景,需要的是把中国文学放在更大范围里去考察,但是不管怎样,格非所强调的还是回归文化自身,在对西方的学习和与世界的对话中学习,“因为我们学西方学了很长时间,我们当然不能说就把自己封闭起来,还是需要了解外面,但是更多的,我们应该把经历放到自己的文化本身来。”

开放其实是一种回归,回归到文化传统,回归到人自身——这种回归在清华大学教授徐葆耕那里则以古希腊神话的视角,来审视人类文化的另一种走向。他解读了希腊神话产生的过程,从最初的泛灵论,到人格化神的出现,然后是人类起源的神话,再后来则是关于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和人、人和自身的这样四个关系之间的一些神话,宙斯为代表的新谱系其实就是人格化神出现的标志,而在荷马史诗中,神都带有了人的性格,而且完成了从单性的人变成完整的人的过渡,其中重要的代表便是阿克琉斯,他既重视自己的荣誉和尊严,甚至为了荣誉和尊严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他又富于冒险精神,这种精神又衍化成了残暴和鲁莽,而第三个方面,他又比较善良,对朋友对父亲都一样,所以黑格尔认为,阿克琉斯身上表现出的是“高贵的人的多面性”。

这种从神到人的转变,其实就赋予了一种现代性,徐葆耕认为,在古希腊神话中,另一种现代性表现则是通过酒神和爱神完成了人对于欲望的探索,特洛伊战争就是从一个金苹果而起;而俄狄浦斯故事中有一个形式上的命题,那就是愿望与后果的背谬;美狄亚则是现代女性初夏的标志,“离婚对于我们女子是不名誉的事情,一个男人同家里的人住得烦了,可以到外面去寻欢作乐,可是我们女人就只能靠着一个人。”这无疑就是一份女性主义的宣言;古希腊神话中还有诗歌创作的“迷狂说”,这是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源头……如此种种,古希腊神话中表现出的现代性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当人类从远古走向现代,这种现代性反而越来越衰落了,甚至走向了异化之路,所以徐葆耕认为,现在出现了一种“返回神话”的潮流,其实意味着神话作为一种思维,一种技巧,一种创作形式,在今天依然有很大的生命力,而这种“返回神话”的现象也正说明人类开始了一种走向人类自身的回归:“在每一个时代,他的固有的性格,不是在儿童的天性中纯真地复活着吗?为什么人类历史的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地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

从神话到小说

编号:H48·2021109·0650
作者:(法)乔治·杜梅齐尔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9年5月第一版
定价:赠送
页数:152页

每个民族都有神话般的先祖,也有许多神话一样令人迷茫的故事。不过,这本书,讲的却不是这些东西,而是着重考察了印欧神学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本书为“法兰西思想文化丛书”之一。


《从神话到小说》:如何写作一部“维京传记”

可是他放这盘冷菜的位置几乎恰到好处,正好填补了小说性转述留下的空档,而且他分割这盘冷菜的方式圆满无缺,避免了重复。
——《第七章》

当萨克索将《丹麦人的丰功伟绩》命名为一部历史著作的时候,他为什么要从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学源头寻找丹麦的历史?当他把丹麦传奇国王哈丁古斯的故事和瓦恩神约德尔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只是为了一种“维京化”的叙事意义?一个13世纪初的文本放置在那里,经过现代人的阐述,在追溯其可能的意义时,是对于神话的解读,是对于历史的再现,还是仅仅是一部小说?

乔治·杜梅齐尔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显得很肯定,“本书的目的正是要证明,相反他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有时会大大补足我们的神话资料。”这是在文本形成之后的一种观点,明确的是,它真的不是一段真正的历史,甚至它偏离了神学的框架和结构,在看起来像是小说的叙述中,一方面萨克索只是利用了第二手资料,里面充满了谬误,甚至改写和杜撰,另一方面,他根本不是在神话资料中挖掘斯堪的纳维亚文化,而只是为了“丹麦人的丰功伟绩服务”,所以这是一种用意太过明显的嫁接——无论是把主人公哈丁古斯当成了维京人哈斯丁,还是插入了两段人为的离题神话,在杜梅齐尔看来,萨克索就是在写作一部“维京传记”,“可能或者沿用此类文学常见的套子,或者借用取自其他传记或其他史诗系列的情节来丰富其主人公的经历。”

但是,在萨克索本人只是“东抓一把,西抄一点”的材料组合中,杜梅齐尔却发现了文本之外的另一种逻辑,“对于那些不能转化为人间的故事从而按照原样进入萨迦,进入哈丁古斯的传记的内容,作者就把它们当作一个仍带神话性质的括号嵌入其中,而且使这些内容涉及的不是丹麦王国,而是‘全欧洲’,不是普通的人,而是各式各样的拥有‘神的尊号’或僭称为神的巫师。”从丹麦神话到“全欧洲”的书写,从普通人到各种拥有神的巫师,这或许就是小说可能开创的领地,或者是一种叙述意义新的可能性——甚至在一种内在哲学结构的建构中提供了新的文本。

萨克索的历史著作首先一定是“神话化”的文本。用拉丁文写于1202年至1216年间的《丹麦人的丰功伟绩》,是关于丹麦人的著作,这是一部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著作”,但是,当他写完第十至十六章部分的时候,却萌生了一个意图,那就是从历史追溯起源,于是他又以逆向的方式完成了第五章至第八章的部分,而这正是《哈丁古斯的萨迦》部分。萨克索是为了补足关于丹麦的神话资料,当他“只为丹麦的光荣服务”,当他缺乏所谓的“语文训练”而满足于第二手资料的时候,误解甚至误解就产生了,就像出色的神话描述家保尔·海曼所说:“他的神话学是1200年前后的冰岛神话学,充满误解和曲解。如同有人指出的那样,他的九卷传说是一面走样的簟子……所以对他应极其审慎。”

用冰岛神话学来包装丹麦历史,就像他曾经用中世纪斯堪的纳维亚的好战形象来包装丹麦古代习俗一样,萨克索总是用这种“添油加醋”的传统办法来重写历史,而当这些所谓的古老叙述变成了文本,甚至里面夹杂了太多的宗教谬误,甚至成为异教变身本身的时候,那个叫哈丁古斯的人实际上变成了维京人哈斯丁——他变成了9世纪后半期西方编年史家记述的那个杰出领袖,变成了“惹是生非的可怕人物”,变成了西方历史中的那个具有“历史精神”的符号。

其中的误解甚至曲解是如何产生的?萨克索为什么要使哈丁古斯“维京化”?哈丁古斯是不是创造了丰功伟绩的丹麦人?杜梅齐尔说;“求索与神话吧。”也便是从文本本身去寻求这些问题的答案。《丹麦人的丰功伟绩》第一卷的后半部,即第五至第八章记叙了哈丁古斯王动荡的一生,作为“西奥都斯”的孙子,哈丁古斯是丹麦斯基奥东伽王朝的第三个传奇性国王,他在宫廷事件中流落他乡,后来被巨人救下,之后又与巨人的女儿兼奶娘哈特格蕾帕结合,又被独眼老人保护,喝下了强身剂,之后又合了狮子血,杀了了杀父仇人,接着是以国王的名义征战,开始第二次婚姻,以及与瑞典的战争,女儿的夺权等等。不管是巨人、独眼老人,还是强身剂、狮子血,萨克索记述哈丁古斯的“历史”,无疑变成了一部神话,甚至是“纯粹的神话故事”,尤其是前半部分,而最后哈丁古斯的结局也在老人的预言里死去,“他的瑞典友人洪丁古斯听到他已死的谣传,召集臣下为他痛饮举哀。事有意外,他掉进巨大的啤酒桶里淹死了。哈丁古斯得到噩耗,讲义气他可不愿落在后面。他聚集自己的臣下,当着他们的面自缢而死。”

哈丁古斯动荡的一生为什么会成为一部神话而不是历史?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杜梅齐尔发现其实哈丁古斯传说和约德尔神话之间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尤其是约德尔也娶了斯堪的纳维亚巨人的女儿为妻,又钟情于挪威岩石与森林的斯卡第为妻。约德尔是大海之友,是水手的保护者,他能支配风向,平息海涛和烈火,按照斯诺利对他的描述,“航海者与出海捕鱼者应该向他祈祷。”哈丁古斯属于史诗中的人物,按照一般的逻辑,“在那个时代,史诗中的一切都被认为起源于神话,人们毫不犹豫地在统一的自然主义神话建立无穷无尽的代数对等系列”,所以,哈丁古斯的“约德尔神话”框架就这样成为了可能。但是,在这种对等的相似关系里,女人根据秘密的标记选择丈夫、神速的海上航行是两个共同的母题,杜梅齐尔否认了两种可能:哈丁古斯与约德尔神话不是相互独立地“偶然”接纳了共有的母题;约德尔神话抄袭了哈丁古斯中的母题——也就是说,只存在于第三种可能:约德尔神话先借助了故事母题而形成,哈丁古斯的作者则熟悉这个混合多种成分的作品,然后借用了一组相关的母题,就像斯克罗德所描述的那样:“在程式化的民俗处理的背后隐藏着一个真正的、原初的神话核心,它只不过被几个故事母题包裹、包装起来而已。”

约德尔神话中的母题是什么,杜梅齐尔认为是“女人根据秘密的标记选择丈夫”,在印度故事集《吸血鬼的二十五个故事》里就有用脚印选择自己想要的女人,而在斯堪的纳维亚的多处岩画中,也有关于脚和脚印的绘画,无论是印度故事,还是斯堪的纳维亚传说,都有共同的文化表达,所以可以看做是一种母题,而当这种母题成为约德尔神话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显示的是某种宗教意义,即脚印和叫是生殖力的象征,这也符合约德尔神话的宗教特色,那么,为什么说,哈丁古斯的“历史”是萨克索借用约德尔神话,甚至最后以小说的方式表述出来?

他提出的观点是,萨克索的历史是对神话一种“笨拙的小说性改编”,在约德尔神话的母题框架中,他至少以小说的叙述方式进行了修正,这种修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给予了宗教性的理解,另一方面则是对哈丁古斯本身进行了更仔细地审视,在“扭曲”的同时却也使得这个母题突破了神话框架,具有“更为高雅、更富小说性”的特点,更具有维京色彩,而这也符合萨克索撰写《丹麦人的丰功伟绩》的主旨。在分析哈丁古斯的传奇经历更具小说特点的时候,杜梅齐尔认为在两个阶段的划分中,突出了这种转变,其一是典型的“瓦恩”阶段,其二则是被独眼人奥定控制的阶段,而这两个阶段,都是哈丁古斯“跟踪约德尔的一生”的具体表现。

展开哈丁古斯的传奇经历,其两个阶段就是两次人生,奥定的出现是其分界线,在奥定死的英雄出现之前,他遇到的是巨人的女儿哈特格雷帕,并且与她结合,这个故事在约德尔神话里具有明显的宗族和宗教色彩,约德尔是瓦恩族的诸神之一,和它母题一样,代表的是生殖、陆地与海洋的财富以及感官享乐之神,所以和妻子结合其实是一种“合法的乱伦”,杜梅齐尔说:“给我印象很深的,是约德尔在完整的神的社会尚未形成的时期,也就是说在某种前社会的混沌状态中实行乱伦。”乱伦其实是一种制度,是有组织的社会出现之前的临时状态。哈丁古斯和哈特格雷帕的故事很明显受到了约德尔神话的影响,瓦恩的乱伦成为哈丁古斯身上的一种制度性符号,甚至变成了“合法乱伦”,而哈特格雷帕的魔法也在瓦恩族神话里成为一种可耻的、应受到谴责的魔法。

但是,在第二阶段,哈丁古斯的传说更具了文学性:他们的婚姻出现了更具文学性的“对歌”;独眼老人奥定出现之后,他与风和海洋有了特殊关系,最重要的是,奥定的魔法完全站在哈特格雷帕的对立面:哈特格雷帕的法术属于令人厌恶的、被谴责、受惩罚的魔法,而独眼老人的阳刚法术是一门高贵的知识产生的效应。从第一阶段女人占主要地位而具有“瓦恩”色彩,到第二阶段和奥定有关在道德观念和性别上的对立,使得哈丁古斯完全被“维京化”了:孩子由巨人瓦格诺甫图斯抚养;从小就“从命运获得成年人的完美”;他只对使用武器感兴趣……所有这一切,萨克索都将哈丁古斯变成了一个非瓦恩式的人物,“在萨克索的维京人视野里,对于一个后来将成为伟大的战士,成为‘奥定式的英雄’的人物,事情只能是这样的。”

为了证明这种维京化的转变,杜梅齐尔从两个离题神话入手,阐释了哈丁古斯这个人物的小说性构建。一个神话是“巨人、阿斯神和瓦恩神”,在萨克索的笔下,哈丁古斯的妻子哈特格雷帕也是自己的乳母,这和瓦恩神话中男神和女神之间的合法乱伦一致,也符合瓦恩族的道德观念,但是萨克索安排这个关系,并不仅仅是给约德尔神话套上一个维京人的传说文本,而是制造了一个“瓦恩相似点”之后,又让哈丁古斯成为更符合维京特色的英雄——对于哈特格雷帕魔法的背叛,从而接受奥定的另一种法术,便是对于瓦恩神话体系的改写,而且随着奥定接管哈丁古斯这个英雄,哈丁古斯还娶了第二个妻子雷妮尔达——她与哈丁古斯既无血缘关系,也无乳汁联系。这种转变并非是简单地对于瓦恩神话的改写,而是具有了巨人与神的内在对立,而这种对立关系在许多欧洲故事里都有发生,他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了史诗模式,“哈丁古斯的萨迦使我们面对一个问题,或者不如说面对一场冲突:斯堪的那维亚异教临终时期的动荡不安。”在萨克索的其他文本,如《奥瓦尔奥茨萨迦》和《弗里德普约夫萨迦》,都传递着这种对立,表达了“神话人物和行动时毫无护教的用心”。

另一个离题的神话则是“阿斯族与瓦恩族的战争”,萨克索删除了这场战争,为什么这场使约德尔和瓦恩族进入另一个社会的战争会消失?杜梅齐尔的解释是,因为哈丁古斯是一个个人,他是英雄,但却不是瓦恩族的神,不是像约德尔一样决定着种族的未来,“哈丁古斯的一生不能偏离这模式。所以不可能在他的一生中加进‘种族战争’的内容,更何况对于这场战争来说,独眼老人与哈丁古斯的和解只是被纳入一个更普遍的‘社会性’协议之中的局部性终结。”一个不是神的个人,一场无关种族战争的冲突,所以萨克索就是以小说的方式塑造了一个英雄,而这个英雄的意义是作为原型进入到“全欧洲”的视野,作为一个“仍带神话性质的括号”纳入到传纪里,所以,哈丁古斯的小说性经历变成了“历史”中的一盘冷菜,填补了那个转述留下的空白。

萨克索借用约德尔的神话,为自己的英雄寻找到了母题,为自己的“维京传记”构建了一种神话框架,不管是抄袭说也好,还是虚构说也罢,杜梅齐尔用“探索其绞合方式”来定义萨克索的文本,而从这一过程可以清楚看到“从神话到小说”的发展轨迹,“不管应该以哪一种方式来考察这个文学建构的细节,总是这两个神话观念,哈丁加尔与约德尔-弗雷尔之间的根本上的亲和性,使这个建构成为可能。”实际上,萨克索从约德尔神话中获得某种灵感,从而在“同一个连贯的情节,同一条线索”的对应片段中找到文学结构,这对于小说的可能性写作具有更大的开创意义,杜梅齐尔也说,罗马传说、印度传说、冰岛传说中的受戒神话和武士晋升神话,都可能具有小说转述的可能,自己甚至在1942年的时候有过某种想法,“我指的是一个游离于个人的、以情欲为动力的故事情节如何取代了一个由社会最古老的习俗予以规范的、全部记载武功的脚本。”

神话是具有的社会性意义的文本,小说则是一种故事性文本,它的转述其实是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而不至于被规范本身所束缚,萨克索以“历史”为名追溯丹麦人的丰功伟绩,哈丁古斯在他笔下也成为了一个英雄,所以萨克索的“维京化”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尝试,正是在这种启示下,杜梅齐尔提出了“重新神话化”:“在神的世界里,约德尔不应该太特殊,他也应该历尽艰难苦辛,通过一个最初的不幸事件,赢得斯诺利认为归他管辖的、并能从一些斯堪的那维亚地名得到证实的那片动荡不安的疆域。这个合法的重构工作对于我们的研究是一个宝贵的成果。”

金叶

编号:W12·1980202·0424
作者:(英)丽莉·弗雷泽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1997年7月第一版
定价:14.00元
页数:242页

詹姆斯·乔治·弗雷泽爵士所著的《金枝》对欧洲神话进行了解读,而使之成为象征主义的理论来源。《金枝》的 寄生成为灵魂在体外寄存的象征。而弗雷泽夫人显然不打算对其丈夫的《金枝》进行补充,作为一个女人,她“把其中的银衬的秀叶变成一簇花环“。《金叶》中没有科学的考察以及对原始文化的象征分析,它更倾向于对神话传说进行还原。这本根据《金枝》摘选编辑而成的书共分六部分,以使人们“在梦中见到那往昔的幻想世界。”


《金叶》:把银衬的秀叶编成一簇花环

当人们询问讲这故事的人:“陌生人是谁呢?”讲故事的人答道:“除了树精还能是谁。”
——《树精》

询问的人充满疑惑,回答者却用一种肯定化解了全部疑问,当树精成为不二选择,在肯定的背后是关于命运转折的必然:一名青年骑兵在路上解救了老驼子,老驼子其实是树精,在那株树上上演了奇异的变幻,然后让骑兵回家,而留下的帽子变成了他的替身,于是骑兵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原来的农民服装,身旁还放着一大袋黄金;而那顶作为替身的帽子却留在了他的兵营里,无论是出操还是检阅,或者被点名,帽子都使他一直在场,从不缺席既完成了身穿骑兵军服需要完成的使命,又能让青年奇兵回到老家不被惩罚。

果然树精是知恩图报的人,果然树精能制造奇迹,所以当有人询问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时,得到的回答是以一种反问。但是在《树精》这个故事里,一直在叙述层面铺陈的故事,最后竟然突兀地出现了一段对话,而这段对话把一个“讲故事的人”安排进来,从文本的意义上颠覆了固有的结构,把老驼子和青年骑士的故事变成了第一层结构,在这个结构基础上产生了听故事的人和讲故事的人构筑的第二层结构——第二层结构是对第一层结构的补充,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在制造双层嵌套结构的同时,让背后真正讲故事的人凸显出来:她就是丽莉·弗雷泽,《金叶》的编撰者,经典人类文化学著作《金枝》作者詹姆斯·弗雷泽的妻子。

当丽莉·弗雷泽的身份是詹姆斯·弗雷泽的妻子,是不是有着某种附属的意义?这似乎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现实,采撷的那些“金叶”必须从“金枝”上来,无论是名气还是对于人类学的贡献,丽莉·弗雷泽当然无法和丈夫詹姆斯·弗雷泽相比,《金叶》也无法和《金枝》并置在一起,而丽莉也承认自己只是从《金枝》里选取了其中的一些神话、故事和风俗,所以《金叶》的作者只是一个编者,而不是作者,所以丽莉说:“我曾称它们为迷失的树叶,并把它们精选出来,以飨风华正茂的人们。”的确,《金枝》这本卷帙浩繁的著作,是詹姆斯·弗雷泽付出了几乎毕生的精力,“这类故事包含着一个更深的哲理——即是关于人的生命与大自然生命之间的关系。这个可悲的哲理导致了悲剧性的行为。”在副标题“巫术与宗教之研究”的《金枝》中,詹姆斯·弗雷泽考察了巫术、宗教、科学之间的关系,金枝作为槲寄生之存在,在仪式中变成了对于自然现象的神化解读,而巫术是联想的错误应用,宗教则是人类对于神的委身,巫术是假定自然界现象具有不变的规律性,而科学是在假说中寻找规律性,于是巫术、宗教和科学都变成了一种关于思想的论说:“科学取代了在它之前的巫术与宗教,今后它本身也可能被更加圆满的假说所更替,也许被我们这一代人想象不出的、写记录宇宙这一荧幕上的影像、看待自然界一切现象完全不同的方式所更替。”

詹姆斯·弗雷泽用黑线表示巫术,用红线表示宗教,用白线表示科学交织起来的王,人类的思想就是在这不同的纺线中编织了一个复杂却多彩的网。而在个人阅读中,这一本编织了复杂多彩网络的著作也成为最渴望进入的世界,从2013年购得到2018年完成阅读,其中横跨了5年的历程。和《金枝》不同,丽莉的《金叶》在图书意义上也几乎被搁置了,1998年购买直到现在才真正打开,其中有着22年沉默的漫长时间,在这中间就发生了对于《金枝》的求购和阅读等种种行为。而在个体阅读之外,在文本意义上,也体现了厚此薄彼式的选择,似乎242页的文本根本无法和1247的巨著相提并论——甚至在打开《金叶》之前,一种疑问就像陌生人的询问一般:“丽莉是谁呢?”

而传来的是讲故事的人肯定的回答:“丽莉就是丽莉,还能是谁。”丽莉就是那个从故事中突兀出来的讲述者,甚至就是那个不容置疑的“树精”,他是在场的,是不缺席的。而对应于这个肯定回答的讲故事的人,丽莉在“前言”中就用了强有力的口气进行自我证明:“多卷本《金枝》的作者详尽地搜集了世界上的有关文献来证明全属于他自己的观点。不过,这跟我们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在丽莉承认这些“金叶”是从丈夫的“金枝”中精选出来的,但是一旦脱离了“金枝”的文本,弗雷泽的《金枝》就只属于“他”了,“这跟我们没有关系”,金叶变成了一种独立存在——而脱身于“金枝”却自在独立中精选而成的“金叶”是如何和“他”的文本世界划清了界限?

和詹姆斯·弗雷泽交织起的那个复杂多彩的网不同,丽莉的目的显得单一:“而我愉快地付出的一点劳动,仅仅是把其中银衬的秀叶编成一簇花环献给青少年们。”金叶是绣叶,没有复杂的寓意,它会变成一簇花环献给青少年们,所以“我们”沉浸在梦寐之中,那是金色的梦,“比我们每天的生活现实更为真实的美梦之中”,丽莉所想要的就是能在梦中见到那往昔的幻想世界,所以在她的笔下,长出金叶的金枝,就是维吉尔笔下的槲寄生,就是埃涅阿斯拿着它进入幽暗的冥间,在这个金色的梦中,人们在槲寄生下悠然闲步,或者相互亲吻,那圣诞木柴吐出闪烁的火焰,圣诞树上还有彩烛摇红,在乐曲声中,“一场像婚礼的钟声敲响时那样地欢乐”,所以在这样的金色世界中,“我们都满足于在圣诞节这一天忘记一切晦涩的学识和一切哀伤。”

亲吻、火焰、彩烛、乐曲、钟声,构成了金色的梦——就在前不久看了施隆多夫的电影《死刑》,其中也有一段从树上采集槲寄生最后在圣诞夜举行聚会的场景,只是那场也是由亲吻开始的仪式,却慢慢演化成了对立,格斗,怨恨和神秘,甚至最后演变成了哀伤的“死刑”。相同的槲寄生,相同的亲吻,最后导致的是截然不同的结局,那么,当丽莉用迷失的树叶编织花环,当槲寄生营造金色的梦幻,她就是在构筑对于巫术、神话、宗教的女性视角,就是在消解“金枝”中一切晦涩的学识和一切哀伤?从第一部分“圣诞节和槲寄生”中就完全可以看出丽莉的这种选择。槲寄生是维吉尔笔下的金枝,不仅是因为它有着浅白嫩黄的浆果,因为它有着连枝带叶的金黄色;而且干燥了的槲寄生呈现的真正金黄色,更是被认为揭示了地下宝藏的性能——就像青年骑兵在回家之后发现了那一袋的黄金;更重要的是,深秋时节的槲寄生已经开始变黄,它含有火种的意义,“那么对于一个孤独地在阴间漫行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枝更好的东西可以拿在手中呢?”

槲寄生是黄金,是火种,是希望,在古代意大利人那里能够灭火,在瑞典农民那里能防御灾害,在奥地利人那里可充当避雷针、万能钥匙,还能预防恶梦的发生,而在埃罗尔的赫家,槲寄生甚至是一种家族的徽志,它不仅被记载在古代的手稿中,被传于老年人的口头传说中,而且在现实中,赫家的成员在万圣节前夕,只要用一把新制的短剑砍下一根槲寄生的枝子,手持树枝顺着太阳运转的方向绕树三匝,口念咒语,这根槲寄生就成了防御一切巫法妖术以及在战斗中刀枪不入的最灵验的护身符。所以在金枝的种种传说故事中,出现在圣诞节上的槲寄生就是金色的美梦的开始,它驱散妖魔,抵御灾祸,带来希望,和晦涩的学说无关,和节日的哀伤无关,它让人们拥有了“比我们每天的生活现实更为真实的美梦”。

但是不管是槲寄生的习俗,还是金枝的寓意,却不可能远离恶魔的传说,丽莉也在“金叶”中单独列出“神秘的怪物”这一部分,这里有在桑瑟尔主持西斯特教团修道院的理查姆院长感觉到的各种魔鬼,有每当五朔节前夕、圣托马斯节、圣约翰节以及圣诞节前夕出现的巫妖的午夜聚会,有在保加利亚因基督教的孩子在受礼之前死了而变成的叫厄斯特瑞尔斯的吸血鬼,有著名的阿拉伯旅行家伊本·巴图记述的那个从海上过来邪恶的海中精灵……其中还讲到了中国有人变成老虎而消失的传说,“楚屠师从床上爬起来,变成一只老虎,冲出巡警的包围逃走了。至今没人知道他的去向。”这大约是唐传奇作品《人虎传》,陇西人李征从人变为猛虎的过程是人的一种迷失,在日本作家中岛敦的笔下变成了《山月记》,但丽莉似乎并没有将这个故事和迷失的本性联系起来,“至今没人知道他的去向”的结局只是返归到了神秘境地。

这些“恶魔无处不在”的故事,并不是丽莉想要颠覆在“序言”中编织金色之美的打算,她只是考察了这些传说的产生原因,当人们遭遇不可知,文明世界的人会做出科学的解释,“同样的事物,在未开化的人看来便成了鬼神的形象或鬼神的事迹。”从炉灶和住宅,从废圮的地窖和爬满常青籐的古城堡,从魔鬼出没的沼泽和人迹罕至的池沼,从进发闪电的乌云和衬着银月的云彩或西天火烧似的片片晚霞,它们变身为恶魔或鬼神,就是因为传说的人处在未开化的状态中,但是一种希望是:只要我们能驱除这些可恶的恶魔,就能让生活有一个新的开端,“幸福、天真、无邪、伊甸的故事和古老诗歌中的黄金时代就会重新出现。”就像圣诞节的槲寄生,它闪烁着金色的光泽,就是一种希望所在。所以在第三部分,她用“奇特有趣”形容世界各地的那些习俗,这个修饰语的背后就是那种浓浓的幸福、天真、无邪、伊甸的感觉:法国珀奇地方的农民把病人持续地呕吐痉挛看成是胃在腹内脱了钩掉下来所致,所以只要让医生把这个钩子恢复原位即可;希腊人用黄疽病鸟来治疗黄疸病人,“因为黄疸病患者一见到它,那病便离开了患者而转移到该鸟身上并使之死亡。”在艾莱岛的夏洛特港附近格伦莫尔海峡处,有一块巨石,传说谁要是能将一根钉子钉进此石,便将不会牙疼;南斯拉夫市场上如果有人用瞎猫烧化的骨灰撒在讨价还价的货主身上,货主就和瞎猫一样看不见了,于是他就可以锁心所欲地拿走喜欢的东西;墨西哥珲科尔印第安女人在编织或刺绣时,用手抚摸蛇的背部,然后抚摸自己的额头和眼睛,这样编出来的刺绣和蛇身上的花纹一模一样;丽莉还谈到了中国人的寿衣和求雨习俗,在她看来,都是寄托着一种美好期望……

这些习俗之所以成为习俗,就在于可以用它来完成对于现实命运的改写,现实中有着太多的疾病、痛苦、不幸和死亡,所以他们构建了丰富多彩的习俗体系,这些习俗在更大程度上则变成一种仪式,莱里达和维扎都有嘉年华会;而在很多地方农民会举行夏冬之战,由两个演员分别扮作冬之神和夏之神来进行;捷克的塞米克地方,奉行降灵节后一天斩国王首级的习俗……丽莉认为,这些习俗和仪式有着巫术的影子,“始人由于对事物的真正起因蒙昧无知,从而误入迷途。他相信为了要造出其生命赖以生存的伟大自然现象,他只需模仿它们。”这种寄托着希望的巫术很多以失败告终,渐渐的,习俗和仪式消失了,对此丽莉“觉得有点遗憾”,但是当以巫术形式的习俗消失,取代它的仪式却渐渐发展起来,“当我们想到那些有趣的赛会,那些现在看来天真无知的娱乐,都是渊源于愚昧和迷信,而且,如果它们是人类努力认识自然征服自然的一种记录的话,它们也是远古时期人类没有成果的独创性、白废的劳力和落空了的希望的遗迹。尽管他们作出了许多欢快的装饰——鲜花、彩带与音乐——他们的所作所为更多的是悲剧而不是喜剧,想到这一切,我们的遗憾也就淡然了。”

这像是从消失的世界里拯救了最后的希望,而希望最后变成了喜剧,在这样的转变中,在失去了巫术意义之后,反倒变成了一种文化——文化相对于巫术来说,不仅是一种有趣的体验,更能保持传承的持续性,而这种持续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文化中注入灵魂,在“故事”里,丽莉选取的传说几乎都有着一个主题:寻找灵魂或生命力的藏放之地:在《彭契金与鹦鹉》中,一位名叫彭契金的巫师,俘虏了一位王后,将她禁闭了十二年之久,想要娶她为妻,王后不肯顺从。最后,王后的儿子赶来救她,两人合计要除掉彭契金,最后王后的儿子拧断了作为宝物的鹦鹉,而巫师也因此断送了姓名;在《真正的钢铁》中,一名叫“真正的钢铁”的巫师掳走了王子的妻子,王子前去解救,就是要找到“真正的钢铁”藏放其生命力的地方,最后王子在一些鹰鹤螭龙的协助下终于捉住了巫师存放生命力的那只狐狸,他剖开狐腹,取出其心肝,得到了那小鸟,投入大火中烧死,于是,那不死的巫师“真正的钢铁”也就立即随之倒地身亡了。

巫师失去了生命力,才能使得邪恶消逝,才能拥有生活的希望,这些故事一样传递着丽莉编辑这本“金叶”的初衷,希望金色的梦能照亮现实,希望秀叶编成的一簇花环能忘记一切的哀伤,习俗如此,故事如此,自然风光更是能唤醒心灵世界,拉丁女姆的丛林是纯粹的,“极目看去,收入眼底的一定不是今天那闷热而又荒无人烟的广袤平原和星罗棋布纵横交错的长长的好像米尔兹桥拱似的高渠的残迹,而是四面八方绵延不断的森林地带,其翠绿、猩红、金黄诸般色调,同远处边的青山碧海绝妙地交融在一起。”科斯岛上的丰收节是快乐的,“于是,年复一年叙利亚的姑娘们都要哀悼他的不幸夭折,而每年这时节阿多尼斯的花、红色的秋牡总是在黎巴嫩的雪松丛中盛开着。当春风吹进近海时,那山涧的碧水则变成了殷红,流人大海,像弯弯曲曲的飘带装饰着碧蓝的地中海的蜿蜒的海岸。”而科丽西亚崖洞则有神秘的灵性,“在喧嚣轰鸣的水声中,他们觉得那彷彿就是神灵敲击的铙钹声。”

仿佛这些自然风光里都藏着灵性,它也像圣诞节的槲寄生,是人类世界里的金色梦乡,是驱除恶魔的希望火中,是带来文明的丰富宝藏,“我无意于教诲,只想让大家愉悦欢乐。”,于是,在愉悦欢乐中,一片一片金叶长出来,泛着光泽,它们组成了美好世界,最终成长为金枝,“那鲜艳的色泽不仅呈现在叶子上,而且遍布枝茎,整个树枝看上去确实像是一条金枝。”

神话与文学

编号:H11·1960711·0308
作者:(美)约翰·微克雷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
定价:13.60元
页数:386页

在社会学中,神话改变了人们认识自然的思维方式和组织形式,在人类学中,神话在较大程度上体现了集体无意识;在心理学中,神话是人们对现实的一种弥补和想象;而在文学上,神话的意义则是一种非理性的创造以及原型的挖掘,它成为一种象征性的母题,在莎士比亚的悲剧、弥尔顿的诗歌、乔伊斯的小说中成为更高意义上的象征和智慧。本书为西方神话学的专辑,共收录论文27篇,包括神话研究和作品分析两部分。


《神话与文学》:它里面有魔法

能够深潜水中,下到一千英尺的海底,远离日光和空气,能那样做的不仅是鲸鱼,在《白鲸》中,梅尔维尔潜得很深很深,当他重返水面时,两眼充血。现在……
《<白鲸>中的大法术》

“现在”的后面不是省略号,也没有结束之标记的句号,当标点符号都不在,它就是一种不被预告的“停止”:第386页,在最后两个字的“现在”之后,再无下文–当“现在”意味着结束,是不是突然闯入了诡异的“文本神话”中?那“结束”之后的文章去了哪里?没有撕页,看上去就像必须结束了一样,而返回到目录,美国批评者雷金纳德·L·库克的这一篇文章远远没有结束,它要在394页画上一个作为真正结束标记的句号;当然,这一本《神话与文学》也没有终结,在它之后是一篇20页的《D·H·劳伦斯中篇小说中的神话与仪式》,之后则是全书的《译后记》。而当最后两篇文章莫名失踪,当关于《白鲸》大法术的评论无故缺页,“现在”便成为了一种永远没有下文的悬疑状态。

库克说,《白鲸》是一部“渗透着海水”的小说,库克说,梅尔维尔描写了一个捕鲸黄金时代的神话故事,库克说,伊什梅尔在追逐白鲸的灾难性航行中开始思索海洋,当《白鲸》体现了一种“大法术”的时候,那一句“它里面有魔法”仿佛不是对于这部渗透着神话母题的小说而言,而指向了整本关于神话于文学的批评集,“它里面有魔法”,所以在未完的“现在”中戛然而止,所以让劳伦斯的小说和“译后记”奇妙失踪,没有留下一点缺失的痕迹,在无疾而终的文本里,魔法从象征变成了明喻,它就在那里,它就是现实,它堂而皇之,再也不需要梅尔维尔潜得“很深很深”,也不需要他重返水面。

“神话文本”是一种阅读的体验,它似乎只停留在看得见的表面,但是,当这一种诡异的文本编辑文本成为一种魔法,是不是神话真的无处不在?这个疑问可以用有限的方式潜入进文本里,找到一点线索,理查德·莱斯在《神话研究概说》中认为,神话是一种魔力,而且是超凡的魔力,“神话必须永远发现并接受超自然力量。它必须时时肯定超自然的功效,并将它从普通世界中分离出来。”肯定超自然的功效,并且将其从普通世界中分离出来,是不是就是从最简单的“现在”返回到目录中,发现其中存在的诡异之处?理查德的意思很明确,神话是一种超自然力量,但是神话不是神学,不是教条,不是世界观,当然更不是和科学截然对立,“是科学硬币的另一面”,而是需要回归到它的本体意义–仿佛看见目录一般–神话的最简单意义,就是故事,或者说是叙述性、诗性文学。

《白鲸》是一部文学作品,无论是灾难中的幸存者伊什梅尔,还是坐着梅尔维尔,都从《白鲸》那神秘的海水中获得一种诗性的力量,并且能够从超凡魔力中回归到文学本身,所以理查德所反对的是这样一种观点:神话是诗“不可或缺的亚结构”,而是相反,诗是神话不可或缺的亚结构,也就是说或,当诗发挥某种功能时,它便成为了神话–来自于维科的这个观点其实清晰了神话与宗教、神话与巫术、神话与民间故事等的含混状态,当诗就是神话的一种结构时,诗不仅可以具有神话那样的超自然力量,而且可以和普通世界中分离出来–神话是为了满足文学的需求。所以理查德认为神话具有三种功能:第一是投射,那些关于人类起源以及人类仪式和社会结构的叙述,组成了“严肃的原始故事”,但这些原始故事并不归因于世界的初始时期,也就是不是只属于神奇的巫术时代,它必须体现于现时,而是将那些在人类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超自然力,投射到远古时期;第二,我们的文化体系提供了无数的东西来取代“对有效现实的敏锐意识”,也就是说,文学或者更广泛的文化本身就具有“对自然界各种可能性”的意识;第三,神话和其他文学种类一样,具有一种宣泄作用,它使生活中的冲突和协调,在社会与大自然环境中被戏剧化。

理查德反对的是文学对神话的依附作用,也反对神话的神学性和与科学的对立化,当诗就是神话的亚结构,文学和神话便具有了某种同一性,奇形怪状的岩石、奇特的动物、巫师,野蛮人眼里都具有玛那,以及索福克勒斯和弗洛伊德眼里的俄狄浦斯、曼眼里的约瑟夫、叶芝眼里的“伟大的墓园幽灵”、或者艾略特眼里的夫人,它们是神话,但是必须忠实于文学的情感复合体时,才能保持其神话性,“因为唯有文学才能保证神话的持续功能,并赋予玛那的感觉以重要意义。”文学的功用就是延续神话的意义,这一点在诺斯普罗·弗赖伊的《文学的原型》中也有相似的表述,它更是将这种同一性运用到文学批评中,“显示一切体裁都源于探索神话,这是批评家的任务之一”,所以文学批评意味着在纯粹文学结构的神话意义上找出密切关系,“无论未来的批评教科书怎样写,它的第一章应该是探索神话。”文学批评需要的是探索神话,而诺斯普罗·弗赖伊将之命名为批评的“协调原则”,那就是像生物学中的进化论一般,“将它涉及的一切现象视为某个整体的组成部分”,这个整体部分,是文学心理学,无论是诗人还是批评家,都在这一种心理学的内在结构中探索神话,“诗人撒手之际,正是批评家伸手之时。”

文学和神话具有同构意义,文学批评需要一种协调原则,这就涉及到神话的本体,即什么是神话?什么是神话原型?约瑟夫·坎贝尔在《生物与神话:神话学导言》中深入解析了神话学的本质,在他看来,泰勒、弗雷泽以及其他比较人类学家承认人类的本质思想具有普遍性,这种观点所反对的便是涂尔干的“元老院”思想,在涂尔干看来,人类不是一个种族,而是一团团各不相干的“面团”,是由造物主即社会将它们揉成各种不同的形状。涂尔干的观点就是将不同的神话原型归因于不同种族、民族的进化和发展,所以神话是割裂的。坎贝尔反对这种“元老院”思想,就是认为,神话原型,即“本质思想”是跨越了不同文化的疆域,它们并不局限于某一两个文化区域,而是在所有区域中形态各异地体现出来。他举例说“死后复生”这一观念就体现着人类的共有性,其他的如圣地、仪式、庆典、巫术等,都具有专业养一种跨种族的特性。而这种普遍性源于神话的生物性,弗洛伊德所认为礼仪与精神神经症的同源性、荣格所提出的“形象的教育”,都是将神话看成具有普遍科学的基础,所以坎贝尔说:“神话如梦如幻,而且像梦一样,它也是心灵的自发产物,它像梦一样也揭示了人的心理,从而揭示了人类的整个本质及其命运,像梦一样–像生活一样–对于未开启的自我而言,它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它又像梦一样保护了那个自我。”

这种心理学意义又可以回归到人的生物性,人作为一种生物,具有有机体本身,它是历史的载体和塑造者,而神话和仪式便是人的“第二子宫”,它是为孕育“智人”而准备的,所以神话就是人类诞生的子宫,是经得起长期考验的母体,“不完善的生灵在其中变得成熟,它同时还保护成长中的自我,使之在能够应付之前不受过量利比多的侵害,它还是为自我的正常、和谐的展现提供必要的食物与液汁。”生物而思想,对于人类来说,神话也成为主体自身所认识,再认识的重要因素。诺曼·N·霍兰德也认为神话和文学一样,产生于共同的心理内驱力,这些内驱力之所以具有普遍性,是因为它们是-切人类发展过程所固有的,“神话似乎有力量唤醒我们最深层的自我或引起其共鸣。”一首诗,一个故事,一出戏,当我们的头脑将它们摄入其中的时候,我们会有部分时候处在一种混沌状态,一种“仿佛”的结构体系中,但是它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我们将情节、人物以及我们自己融汇于一种更为广大的基质–神话。”

神话唤醒我们的意识,神话启迪我们的思想,神话创造一种自我,在神话学中,有一个问题是批评家所讨论最多的,神话具有母题,具有原型,神话和仪式之间有着共性,文学又如何在这些仪式中深入到人类心理学结构中?斯坦利·爱德加·海曼在《神话的仪式观》中追溯了神话的仪式,他认为,从仪式来研究生活,或者以神话为基础来研究仪式,都需要一种突破,也就是不能仅仅考虑神话的起源问题,还需要考虑神话的结构和功能,“神话讲述的故事认可了一种仪式,那么,显然神话既不表示,也不解释任何东西;他不是科学,而是一种可与文学比拟的独立经验形式。”菲利普·惠尔赖特则认为,仪式包涵的是一种行为方式,而神话则是一种想象方式,但是,“它们暗含一种对模棱两可的现实的信念,它既深入凡人世界,又凌驾于尘世之上。”也就是说,神话创造性的幻想遵循的是一种“参与法则”,也就是生命力和自身的交流,它既有弗雷泽所说的“相似性”和“前接触”这两种发生方式,还有“互补的力量”–“我们不仅会被相似性打动,还会受对立面的刺激。”相似性表征了神话和仪式的戏剧性结构,而“对立面的刺激性”则可以将仪式和神话深入到“诗意的核心”。

这是一种神话创造,克莱德·克拉克洪则认为,仪式和神话交杂在一起产生了复杂的相互作用,最重要的一点是“满足社会的需求”,因为,神话和仪式都是用同一感情方式处理同样情境的象征过程,而且神话和仪式具有共同的心理基础,只是仪式更具有重复性,而神话则提供了经济的、生物的、社会的还是性欲的存在依据。查尔斯.W.埃克特从《奥德赛》忒勒玛科斯故事中分析出了“入会仪式母题”,查尔斯·穆尔曼则认为《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提出了圆桌骑土的悲剧以及它所象征的世俗社会悲剧,他们都是从神话和仪式的相互关系中,对于具体文学作品进行了分析,对于他们来说,也都在实践着斯坦利·爱德加·海曼的观点,也就是说,重要的不是寻找起源,而是考虑结构和功能,文学批评无疑是功能之一,查尔斯·穆尔曼说:“要能表明诗人使用神话的方式,并在这样做的时候强调神话的功能而不是辨认神话,要着重注意诗人在使用已知模式时所做的改变,而不是该已知模式本身,重视使用,而不是起源–我认为这才是神话批评的正确目的所在。”

神话和仪式,对于文学批评来说,就是一种基本元素,它不是谎言,不是幻觉,不是象征和无意识动机的反映,而是一种模式,并且要运用到具体的批评实践中,“神话模式的功能一旦成为控制性原则,成为一部作品有机统一体中的组成部分时,它便在审美经验中占了核心位置,文学批评再也不能忽视它了。”哈斯克尔·M·布洛克如是说,这样一种方法论实际上是在神话意义上形成文学的一种“创造、死亡、再创造的普遍过程”,它就是一种动态的、不断丰富的过程。尽管菲利普·拉夫认为,历史代表的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代表着变化的动力机制,而神话意味着稳定,但是如果将神话看成对于历史恐惧的逃避,“终将是徒劳的”,但是在历史的另一侧,神话也需要在稳定中突破,需要回到神话的本体意义,那就是不断创造、不断重生的过程中。

具体到文学作品中的神话原型,具体到神话母题的文学批评,尤其是神话和仪式对于戏剧的作用,哈罗德·瓦茨在《神话与戏剧》中提出了这样一种观点,人类是为了两种目的创造并使用神话,一种是循环的存在论,另一种则是线性的存在论,对应于戏剧,喜剧是神话赋予宗教的“循环命题”,而悲剧则是宗教的“线性”命题。如何是这样两种命题?哈罗德·瓦茨认为,神话提供的是人类控制性力量的想象式补充,当季节的更替、作物的成长、社会形式的变化成为一种循环结构,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无法控制的事物和可以控制的事物一样,在循环中变得可靠,“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与自己所知的毫无二致。”于是在放心依赖宇宙及其法则,放心依赖社会及其结构中,便有了喜剧,“喜剧向每个人提供这样一种幻觉:他是在—个可以依赖的宇宙中存在与活动的。”而悲剧却在着循环主题之外,形成了一种线性的命题,也就是在悲剧面前,人类自己选择了不重复,“一切悲剧给予我们观众的都是失落或剥夺:我们很可能成为与以前全然不同的人。”

而赫伯特·韦辛格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在《探讨莎士比亚悲剧的神话仪式方法》中认为,神话仪式模式本身就是悲剧的苗圃,也就是说,悲剧就是用神话的材料构成的,“可按照其自身需要重新组构神话仪式模式”,正是在这一种变化的可能里,悲剧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神话仪式模式,赫伯特·韦辛格认为,仪式让我们成为参与者,但是悲剧却只让我们成为旁观者,在这种旁观中,悲剧比神话仪式更强调“怀疑的短暂片刻”,悲剧人物的选择自由以及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所负的责任,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莎士比亚的悲剧是对于神话仪式的一种升华,“他长久地正视邪恶,但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

闭上眼睛,不是死亡,不是毁灭,而是在怀疑中,在承担责任里,具有了重生的可能。罗伯特·哈里逊在济慈的诗歌《恩底弥翁》也找到了神话象征中的再生意义,只不过这种再生是一种创造性东西的“循环”命题,“我一头扎入海中,因而更加熟悉探海术、流沙和礁石,比起坐在绿色的海岸上,傻乎乎地抽着烟斗,一边品茶一边舒舒服服地聆听他人的忠告。”济慈1918年致赫西的信中这样说,“一头扎入海中”,便是扎入诗歌循环神话的象征意义里,四千行的诗句不是堆砌,不是逃避,而是一种个体诗人对集体象征的“心理投射”,罗伯特·哈里逊认为,在这首诗里,就体现了循环神话模式,它是在英雄体验与升华中循环而螺旋式运动,形成了远征求索的召唤、被冥界所接受并沉沦在冥界、完成远征求索归来三部曲,“在神话的最后阶段,英雄作为一个个体的人已经死亡,但作为-个永恒的人–一个超越时间的、抽象的、普通的人–他获得了再生。”

英雄的再生,是不是回到人的主体?马文·马加拉纳分析乔伊斯的《芬尼根守灵夜》,提出了“人的神话”这一观点,他借用了维科的观点,运用循环模式建立人的神话,当巨人蒂·芬尼根从梯子上摔下死亡,便意味着史前的神明时代的终结,取而代之的是英雄时代:亨弗雷·钦顿·厄维克,他从上一时代的废墟中站起身来,但是当他的两个儿子凌驾于父亲之上,这也意味着人性时代的崛起。从史前时代到英雄时代,再到人性时代,这是一种循环的结构,那么在这个循环结构了,当人性时代开始,它最终会以怎样的方式循环?“他们在人性时代崛起,直至上升阶段的颠峰位置,着重又被混沌所吞噬,而混沌本身则成了另一循环的序曲。”这是一种循环,但是这个循环却只属于乔伊斯本人,当他用夜晚的语言书写这一本小说,当逻辑次序不存在于词汇中,这种所谓的循环是不是只是乔伊斯的一个梦?

乔伊斯其实是建立了属于自己的神话,在这个神话中,无论是读者还是批评者都只是围观,而这便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值得这样做吗?”乔伊斯花费十七年时间建立这一体系,愿意释解该神话含义的读者却寥寥无几,这是不是一种疑问之后的讽刺?但是让人靠近这个神话,本就不是乔伊斯想要的,他之所以以夜晚的语言来构建这一神话,就是为了不讨好公众,就是为了不削弱这个神话之梦。乔伊斯甘愿自己一个人沉浸在循环的神话中?另一个问题是,饱受失望和幻灭的乔伊斯却又在等待着“善之来临”,就像《芬尼根守灵夜》里说的那样:“就如丈夫和妻子的命运一样,痛失对方,后来又赢得对方……对此你又该怎么办呢。欧,天哪!”没有赢得对方,没有获知答案,在这个包罗万象的梦中,世界依然只是一个语言的仪式,一种循环却不被看见新起点的神话。

循环而创造,创造而再生,一个夜晚的梦,一个语言的神话,不是像莎士比亚那样在短暂的思考中“最后终于闭上了眼睛”,也不是像济慈一样“一边品茶一边舒舒服服地聆听他人的忠告”,而是在“天哪”的醒悟中体察到了只有自己可以构建的神话仪式里,于是“现在”不是行进,而是终结,于是“潜水”不是沉溺,而是“重返水面”,诡异地消失,奇异地缺省,都是另一个神话的开始,因为,“它里面有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