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十字镇

编号:C55·2190511·1568
作者:【美】约翰·威廉斯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6年06月第1版
定价:49.00元当当24.20元
ISBN:9787208137189
页数:372页

1873年,从哈佛辍学的年轻人安德鲁斯,受爱默生和梭罗等人的自然观念影响,带着寻找美好、希望和活力的冲动,来到屠夫十字镇,并跟随猎人米勒和剥皮人施耐德、随营干杂活的查理·霍格进入科罗拉多山区猎捕野牛。他们各自带着不同的目的和想法,踏上了这次前途未卜的旅程。他们经历重重困难,还丢掉了一个人的性命,才重回屠夫十字镇,但这里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十字镇屠夫》是约翰·威廉斯一生完成的四部小说之一。整部小说与西部牛仔、印第安人枪战完全无关,虽有引人入胜的猎捕野牛情节,却是对年轻人心灵与自我息息相关的梦想、信念、寻找、灵魂、觉醒等问题的严肃思考:“屠夫十字镇几乎一眼便可尽收眼底,六幢简易的木结构房屋被一条狭窄肮脏的街道分开。”


《屠夫十字镇》:放手让他纵身旷野

他把《圣经》拿出来给安德鲁斯看。是一种廉价版本的,破旧不堪,有几页已经撕掉了,好几页的书角染着深棕色的污渍。
——《第一部·5》

破旧的《圣经》,廉价的《圣经》,用受伤的手翻阅的《圣经》,甚至是染着野牛血迹的《圣经》,一本用以救赎灵魂的书,一本作为信仰标志的书,却带有太多罪恶的东西,当查理·霍格用手腕处还留着白色瘤子的手,打开这一本《圣经》,一定会回想起一九六二年的那一次严冬,“如果不是——,整个手臂都要截掉。”被冻伤的手,最终没有被截掉,最终还可以翻开《圣经》,也许在他看来,就是因为这本书拯救了他,堪萨斯城的远游牧师赠送给他的《圣经》成为了他超越伤痛的一种见证。

但是那溅上去的野牛血迹似乎成为了一种亵渎,不小心,却再也无法抹除——如果回到一九六二年,那次的严寒,那次的受伤,是不是也是对查理的一次惩罚?《圣经》一直在身边,却也成为另一种象征:它是救赎灵魂的信物,是信仰上帝的见证,但却带着血腥气,带着征服和屠杀的印记?是因为杀戮了才会被救赎?还是救赎本身就是对杀戮行为的讥讽?现在已经不是一九六二年,这里也不是堪萨斯城,当然,查理站立的地方也不是上帝在上的教堂——他在屠夫十字镇,就像这个美国西部的小镇一样,是信仰和罪恶的混杂:屠夫是拿起那把刀的人,它指向的是杀戮,是鲜血,是多年以后无法抹除的污渍;十字镇是西部正在开发建设的小镇,它指向的是上帝,是信仰,是像查理一样被救赎的生命。当屠夫和十字镇结合在一起,对立的世界就如查理拿给安德鲁斯看的这本《圣经》,一种悖论的存在,永远陷入矛盾的在场。

其实,屠夫十字镇的存在在另一个意义上具有双重意义:它是美国西部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镇,因为偏远,因为僻静,在某种程度上它代表着一种原始的、自然的存在,而这也是安德鲁斯离开城市来到这里的原因。作为一个哈佛大学撒年级的学生,作为一个继承了叔叔遗产的年轻人,他完全可以在大城市生活和创业,但是他“他却感到出生和度过青春岁月的那所住宅在时间上似乎离他已经非常遥远了”。离开城市,来到屠夫十字镇,在这个“六幢简易的木结构房屋被一条狭窄肮脏的街道分开”的小镇,在这个夜晚只有奇形怪状小黑点的地方,安德鲁斯并非是想要创业,当小镇的兽皮商麦克唐纳问他是不是来到西部“自己开创一片天地”,安德鲁斯否认了,在他看来,他只是为了寻找自己,寻找在城市、学校和金钱之外的另一个自己,而屠夫十字镇的偏远和僻静无疑像是一种不被破坏的自然,而这便是安德鲁斯的“旷野情结”:“那是自由、美好、希望和活力,他觉得那些就潜藏在生活中一切熟悉的事物下面,而日常生活是压抑的、丑陋的、绝望的、懒散的。”

旷野代表着自由、美好、希望和活力,而城市生活,或者作为一个按部就班生活的人,无疑被日常生活的压抑、丑陋、绝望和懒散控制着,对立如此明显,所以一来到屠夫十字镇,安德鲁斯就感觉到彻底的解放,“站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沐浴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升入无尽的太空。”日常感觉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旷野中消失殆尽,所以离城市越来越远,就是一种“退回到了旷野”的生活,而这才是他生命中能找到的核心意义——对立和平衡,束缚而突围,这便是安德鲁斯来到这个小镇的原因。但是,这个小镇却并不永远保持原始和自然,当连接城市的铁路不断向这里延伸,当像麦克唐纳的兽皮商越来越多,当这里的土地变成发财梦的一部分,无疑是在解构着那个旷野情结。“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标界划出自己的土地权。你只要到州土地局,在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就坐着等好了。就是这样。”麦克唐纳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信心,这种信心就是一种占有,一种征服,甚至成为了城市扩张的一种投射:“差不多两个星期以来,铁路和马车载着他横跨了整个国家的东西部。”

所以在既是原始又是被扩张、既是自然又掺杂了太多征服欲的屠夫十字镇,是不是又会进入到杀戮和拯救并存的世界?当安德鲁斯记不起那些铁路沿线的城市名字,当他迷失于自己所走过的那条路,无疑他也成为这种投射的一个样本。“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动不动地被悬在某个地方,瞎了似的什么也看不见。”这里有像麦克唐纳一样充满征服欲望的商人,也有像弗朗辛一样靠肉体生活的妓女——当他听到弗朗辛说“这是为了爱,因为我喜欢你”,他或许也看见了一种从内心萌生的爱意,但是当看见许多男人来找弗朗辛,然后付完钱离开,他脑子里闪现的是复数的男人在弗朗辛身边,“他转过身,从她身边挣脱开来,内心的热情忽然熄灭。”当然,这里还有像米勒一样专门捕杀野牛的猎人,那次在山谷发现的三千头野牛,成为米勒炫耀的一种资本,而一谈起这些野牛,他的目光中除了像麦克唐纳一样的征服欲望,还有拿起刀实施屠杀的杀戮气息。

所以,未经历过这一切的安德鲁斯是被悬置的,当他悬置在不确定的地方,当他已经抛弃了城市的一切,如何又能找到自己?如何在“旷野情结”中发现自己?悬置而迷失,是需要一种承载物的,当那个在十多年前的山谷发现过三千多头野牛的米勒出现在他面前,似乎他又看到了那个生命核心的旷野,那个让人想到自由、美好、希望和活力的自然,“他意识到他和米勒一起安排的这场捕猎,不过是一种策略,是针对自己的一种谋略,是治疗固有的陋习的一种方法,并没有什么事情促使他来到他现在看到的景色这里和他将要去的地方,他来到这儿完全是不由自主。”野牛、山谷,对于安德鲁斯来说,的确更接近自然,接近原始的存在,所以他把米勒提出的捕猎看成是逃避悬置和迷失状态的一种“策略”,甚至看成是突围自己从城市带来的那种陋习的办法,所以他才会答应米勒一起进入山谷,一起去捕杀野牛。

安德鲁斯、米勒和为了剥牛皮专门雇来的弗雷德·施奈德,以及在一九六二年被冻伤过却带着那本溅着血迹污渍《圣经》的查理,一起在麦克唐纳雇来的猎杀队进入之前,前往那三千头野牛生活的山谷。这无疑是人类对自然的一次闯入,在这个已经呈现为对立的世界里,一切似乎变成了磨难,他们的身体开始疼痛,他们发现了野牛的尸体,他们经受了没有水的饥渴,种种的遭遇让安德鲁斯更加迷失,“他感觉自己就像这片大地,没有身份,没有形状。”而这只不过是前奏,当他们终于在第四十天看见群山,捕猎计划似乎走向了正规,而考验也在更大范围里铺陈开来。对于安德鲁斯来说,“旷野情结”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致每一次看到希望都认为是发现了自由、美好、希望和活力的生命,那条小溪出现在眼前,饥渴已经化解,安德鲁斯重新回到了自然的状态,“既然已经走过这片土地,这里就变成了结交很久的老朋友似的——让他感到安全和舒适,知道自己可以重新回到这片土地,只要需要,随时都可以拥有这种安全和舒适。”一种意志的支撑,是他对于自我世界的执迷。

山谷里的确有成群的野牛,米勒用枪不断打死野牛,他又命令施奈德将野牛皮剥下来,“不管牛是冷还是热,是硬是松,你都得剥。它们膨胀了,你得剥;它们冻僵了,你还得剥。即便你要用撬棍把牛皮撬松了,你也要剥,快从这里滚开。你会让我失手的。”剥下皮才是一切,才是财富,才是胜利,而剥皮只为剥皮,当那些野牛在枪声里倒下,当开刃的刀深入尸体,除了牛皮,那些肉全部被废弃,“用手拉牛一条腿上的皮,但手滑脱了。他用刀子把皮和肉开了,再拉。牛皮连着大块牛肉一起被拉了下来。”安德鲁斯看到这一切,他其实开始动摇了,来到山谷,看见野牛,却是一种死亡的到来,却是一种屠杀,而米勒、施奈德是屠夫,自己何尝不是?

对于安德鲁斯来说,一种矛盾产生了,他曾经将捕杀看成是一种策略,一种逃离悬置状态的策略,所以会最后下定决心和米勒组建的捕猎队一起进入山谷,但是当看到他们大规模置生命于不顾,又让他感到恶心。“他终于明白,因为看到野牛先前还是高傲、尊贵、充满尊严的模样,突然间变成了僵硬的任人摆布的一堆死肉。”这一种矛盾心态又在对于弗朗辛的态度中得到体现,他在旷野之中思念弗朗辛,但是思念的或许只是激发他欲望的肉体,当肉体变成男人享受和围观的对象,一切又变得恶心,“那天当他看到弗朗辛赤身裸体站在自己面前晃晃悠悠,好像是自己让她停在那儿的时候,胸口一阵恶心,同时他感到自己热血奔涌,因而又十分厌恶。”

让人恶心的野牛肉,让人恶心的弗朗辛,来自原始的山谷,来自偏僻的屠夫十字镇,对于安德鲁斯来说,所谓的旷野带给他更多是掺杂着自由和征服、美好和丑陋、希望和绝望、活力和死寂的存在,而这也是“屠夫十字镇”这个命名的矛盾性甚至悖谬性的体现。如果说起先的“闯入”是人对于自然世界的征服,而接下来便是自然对于人类的某种报复。在山谷待了一个星期之后,他们已经拥有了十堆捆好的牛皮,可以运走的运走,不能运走的则等到明天春天再进来运,当米勒做出这个计划,意味着这种猎杀会持续进行——但是却下雪了。雪几乎是一瞬间到来,一下子覆盖了山谷,当出山的路被封住,大自然开始显示出超出预想的威力,在风雪的呼啸声中,只能听到查理不断重复的话:“上帝帮助我。耶稣帮助我。上帝帮助我。”上帝也许真的没有来,他们为了抵御大雪和严寒,用牛皮做成了遮棚,然后把自己当僵尸一样裹起来。

在六个多月的时间里,在冷寂无声的世界里,在他们屠杀野牛的现场,只有霍格拿着那本破烂、廉价、沾着污渍的《圣经》,寻找一种心灵的慰藉——他们是屠夫,却手拿着十字架,而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赎罪,而是为了让自己能活下来。上帝没有帮助他们,相反,上帝似乎还在惩罚他们,就像这本《圣经》,它沾着过去野牛死去的血迹,也沾着现在杀戮的鲜血。而终于等到春天到来冰雪融化,捕猎队撤离山谷,当他们带着那些牛皮离开的时候,新的困难又接踵而至。山谷在背后,已经成为一种屠杀之后死寂的存在,“安德鲁斯无法相信这就是那个曾经让一千头垂死的野牛在里面挣扎狂怒的山谷,他无法相信这片草地曾经遍地血迹,他无法相信这块地方曾经被暴风雪肆虐,他无法相信几个星期前这块地方曾经被令人目眩的冰雪覆盖,一片荒凉、毫无生机。”而当他们撤离之后,马匹被惊,渡河时遭遇侧翻,而施奈德被撞上,然后鲜血从他头上留了下来,最后在没有挣扎的情况下“直挺挺地缓慢翻进水里”,岸边只留下他那顶帽子。

一种死亡降临,当鲜血从施奈德脸上留下,他何尝不是成为了被大自然屠杀的人,曾经他手拿尖刀,曾经他剥下牛皮,他的手上沾上的是野牛的血,而现在自己身上的血流了下来,被屠杀的屠杀者,死亡的被死亡者,施奈德的悲剧制造者不是蛮横跋扈的米勒,不是充满欲望的捕猎队,而是人类自己。而当他们再次回到屠夫十字镇,已经找不到当初的那些人,已经没有牛皮收购生意,“整个牛皮市场都垮了。牛皮生意完了,永远完了。”铁路还在修建,只是所谓的牛皮生意已经被另一形式的生意所取代,“那些猎人正在把牛肉卖给铁路公司——他们把牛皮扔在剥皮的地方,让它在阳光下腐烂。想想你杀死的那些牛。或许你扔给苍蝇和森林狼的牛肉倒能卖上五美分。”而弗朗辛还在,只是在安德鲁斯“解开衬衫纽扣”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能听到“我爱你”的表白,也不再有山谷深处带着厌恶感的想念,只有一只手的行动,只有一具肉体的交媾;而米勒在绝望之中燃起的那把火,将辛苦运出来的牛皮付之一炬;施奈德,再也没有拿着那本《圣经》,只留下那双空洞的眼神,“他的恐惧不是由于因为自己意识到查理·霍格眼神所流露出的茫然空洞正是他们每个人——米勒、查理·霍格、施奈德和他自己——他们每个人内心深处一直隐藏的。”

旷野在哪里?生命在哪里?这似乎是对于安德鲁斯想成为自己的一个最严酷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在引文里已经写好了,爱默生说:“每个生命都会显示满足的迹象,躺在地上的牛群似乎也有着伟大沉静的思想。……在这里我们发现大自然就是让其他环境显得微不足道的环境,它像上帝一样评判所有来到她跟前的人。”大自然本身是生命的象征,它以映照的方式评判从它面前经过的人,无论是兽皮商还是捕猎队,他们从自然中获取利益,在自然中制造杀戮,大自然让这一切人类的欲望显得微不足道。而安德鲁斯远离城市寻找自然,是他摆脱日常生活的一种突围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是接近自由,接近生命的本质,但是当他跟着捕猎队在山谷中猎杀野牛,无疑也是“屠夫”之一,但是他在参与中也像大自然本身一样,评判着那些来到她跟前的人。这是第一层含义,而引用赫尔曼·梅尔维尔的那句话是:“是的,诗人将病残的灵魂放归青翠的牧场,就像瘸腿的马匹掉蹄铁,被放回草地以重新长出马蹄。就像草药医生行医样,诗人也用这种方法像医治肺病那样医治心病,大自然就像一剂神药。然而是谁冻死了我的驾车人?又是谁把野孩子彼得变成了傻子。”大自然是药剂,它的意义是医治病残者,而在医治的意义上,生命或许更能在痛苦和挣扎的经历中体现生命的厚重,所以回到屠夫十字镇之后,面对那些眼神空洞的人,安德鲁斯并没有陷入一种绝望,和先前被悬置的状态不同,他以成长的方式拒绝回家,在他看来,他需要继续前行,需要继续磨难,需要继续在“屠夫十字镇”的矛盾中突围而寻找生命的意义,寻找成长的方式,寻找自我的价值。

和这个正在通铁路的时代一样,和这个正在建设的国家一样,安德鲁斯的启示意义是:旷野一定存在,“他现在才刚刚了解这个环境,并且放手让他纵身旷野,因为他自以为只有在旷野中他才能找到真正的自我。”因为自由、美好、希望和活力一直存在,因为大自然的救治、屠杀后的救赎一直存在,存在而不后退,是唯一的方向,“他从容地纵马向前,感觉身后太阳冉冉升起,使得空气也坚硬起来。”

奥古斯都

编号:C55·2190418·1559
作者:【美】约翰·威廉斯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8年05月第1版
定价:56.00元当当25.80元
ISBN:9787208148536
页数:374页

奥古斯都本名屋大维,是恺撒的甥孙。公元前44年,恺撒遇刺身亡,遗嘱指定屋大维为其养子和继承人。这个男孩纤瘦的身影在空旷的操场上缓缓而行,方向不定,好像要找出一条路来——他向谋杀者施援,与旧友为敌,和对手结盟,使派系之争横行的罗马恢复了自由。36岁时,屋大维获得尊号“奥古斯都”。奥古斯都全力维护着罗马的秩序与和平,甚至将自己的独生女称作“我的小罗马”。凭着对这二者的爱,他在权谋倾轧的罗马世界中义无反顾地前行着……约翰·威廉斯的《奥古斯都》以书信体形式写成,其中也夹杂了日记、回忆录、会议记录、军事传单等,借罗马众人之笔描绘出罗马皇帝奥古斯都的一生。该书曾获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是约翰·威廉斯一生创作的四部小说之一。


《奥古斯都》:世界是我的权力之诗

我先前那些绝望之词,现在看来与我的成就并不相符。罗马不是永恒的,这无妨。罗马将会沦陷,这无妨。野蛮人会来征服,这无妨。曾经有过罗马的一瞬,它将来不会完全死灭;野蛮人将会变成他征服的罗马;那语言将会驯服他粗野的土话;他毁掉的景象将会在他血里流淌。盐海不舍昼夜载着我这孤舟浮沉,和它一样不知止息的时间里,那代价是无有的,小于无有。
——《BOOK Ⅲ》

公元14年,已经七十六岁的屋大维·奥古斯都逗留在意大利南部的卡普里,他静静地坐着,目光有时凝视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有时朝向东方看见东边的海岸,脸上是沉静的微笑,在点头中仿佛激起了什么。远离罗马,对于他来说,才第一次有机会真正面对自己,在过去的岁月中,他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争,从一个初出茅驴的男孩变身为大权在握的男人;在过去的时间里,他冲杀在遍布世界的海域与陆地,两次小凯旋仪式、三次大凯旋仪式,以及二十一次被敬称为胜利大元帅的功绩让他成为罗马帝国最伟大的统治者。

但是,当一切都已经过去,他分明看见了那个陌生的自己,“我已经来日无多,必须预做准备,让世界能够承受我撒手人寰时一定会出现的混乱。”在写给大马士革的尼古拉乌斯的信中他这样说,来日无多的日子必将带他走向死亡,而在死亡日益迫近的时候,他又一次看见了罗马可能出现的混乱,三天前,他存放在维斯塔贞女神殿的四份文件或许将指明罗马今后的命运:一封是写有将三分之二的私人地产和财富赠予养子提比略·尼禄的遗嘱,一份是关于自己葬礼的程序,一份是关于帝国情况的陈述,而最后一份文件,将交给圣殿里那些尊贵的女子保存,“它交代了我对罗马及其帝国做过的事情和事务,同时指令,这份陈述要刻写在铜表上。”

前三份文件或者还指向一个作为罗马统治者的奥古斯都,而最后交给尊贵的女人保管、将被刻写在铜表上的文件似乎将打开这个男人最隐秘的心事,面对自己,却依然是一个在权力世界里陌生的自己,“因为如今在我看来,我读到这些书,写出我的词句,我读的写的仿佛是一个挂名是我,却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到底是谁?他活着的真相是什么?当游离于权力之外的时候,他真实的身份是什么?他是继承了尤利乌斯·恺撒名声和遗产的人,他是用自己的力量和计谋结束罗马党争的人,他是罗马帝国最伟大的统治者之一,“我先前说过,我的命运是改变世界。也许我应当说世界是我的诗,我承担任务将它的零件组合成一个整体,将这个集团归于那个集团之下,用与其相称的各种美感将它装饰起来。”但是在这篇关于国家的诗歌里,在用美感装饰起来的整体中,他也让自己活在永远的隐秘中。

“我在隐秘中度过了大半的人生。透露心迹于我从来不是上策。”当公元14年的这封信第一次回到了“我”的世界,对于奥古斯都来说,却也是一种荒诞,甚至是一种损失:血肉之躯有着真实情感的自己被架空了,非同寻常的妻子在野心世界里成为生活中的疏远者,最爱的女儿尤利娅在自己制定的律法中成为放逐者……那些诗篇里还有什么能让自己动容,还有什么能让自己留恋?当远离了权力向着南边的卡普里漂流的时候,奥古斯都已经看见了自己最后的命运:权力不在身边,亲人也永远不在身边,那些朋友也早已经先他而去,“我比朋友们都长寿得多,然而却是在他们身上,我比较完全地生活过。所有人都死了,我那些早年的朋友。”

第一次感觉到隐秘人生的荒诞,第一次体味到被掩盖了真相的虚伪,第一次发现了权力的无力,也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愚蠢和荏弱,“因此,我决意改变世界,并不是怀有轻松的理想,以为正义在手,舍我其谁,这种心态必然会招致失败;我决意改变世界,也不是为了增加个人的财富与权力;我一向觉得超出个人安适的财富是最乏味的资产,超出实用的权力则是最可鄙的。”但是,这并不是这个七十六岁的罗马皇帝最后的醒悟,当他再一次凝视罗马,当他希望在驾崩是打开封尘的文件,其实他依然活在自己的权力王国中,依然作为罗马的国家符号出现:罗马有可能会沦陷,罗马不可能永恒,罗马会被征服,但是不管如何,罗马依然需要一种权力来维系,就像曾经的他编织的这首整体之诗,在他看来,便是以正义的方式被书写。

一个是血肉之躯的真实奥古斯,一个是活在国家主义中的奥古斯都,他是矛盾的:凝视着靴形意大利的足尖上的雷吉奥,他想到了被流放的女儿尤利娅,十五年了没有见过她,也没有人在他面前提及过她,而他更不许别人当着自己的面说他还活着,“那对于我太过痛苦。但是那沉默只坐实了又一个将我困圃于自己一生的角色。”这是作为父亲的悲痛,但是,他又是无悔的,如果没有自己制定有关惩处通奸者的法律,如果在交困的时候不将女儿流放到潘达特里亚,整个罗马又可能因为这一件家族私事而重新陷入党争,所以不曾后悔的奥古斯都说:“因为是这法律救了我女儿的性命。”而这便是权力的效用,而他始终相信明智和力量组成的权力会永远让世界书写关于秩序的诗篇。

有用的权力,来源于明智,奥古斯都到死也都没有改变这样的权力观,或许这样的权力观对于罗马不陷入混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元55年,雅典的菲利普斯致卢基乌斯·阿奈乌斯·塞涅卡的一封信似乎印证了奥古斯都临死之前的遗愿:“他开创的罗马帝国禁受了提比略的冷酷无情、卡利古拉的残暴不公,以及克劳狄乌斯的昏庸无能而依然存续。”而菲利普斯也希望在尼禄君临世界的年代,“罗马终将实现屋大维·恺撒的梦想。”一种赓续,有着最美好的寄托,但是对于越来越陷入争权夺利的罗马来说,这仅仅是美好的期望而已,而七十六岁来日无多时的奥古斯都难道没有看见这宛如轮回的宿命?当向南漂流到卡普里岛的时候,他看到了;当在卡普里逗留的时候,他看到了——甚至当他驾崩,历史也像是走向了一种循环:就是在七十二年前,他的生父老屋大维在他离世的同一个房间离世。

命运不是巧合,历史当然也不是轮回,而是在权力世界里,在效用论的支配中,在“小于无有”的代价里,所有的统治者都面对一个难题:谁能真正改变世界却又不失去自我?谁能用诗篇装饰国家却又不成为权力的奴隶?奥古斯都一生都在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当他站在历史的风口浪尖试图书写一种权力的文本,到底有多少无奈有多少隐情?无论是西塞罗的书信,还是《奥古斯都功业录》里的记载,无论是李维《罗马史》中的史料,还是老塞涅卡的著作,这些文本中的奥古斯都永远是流传下来的那个皇帝,那个统治者,甚至也都是用所谓的正义改变世界的那个王者,用诗篇装饰了整体国家的君主,但是这就是历史之真?

“如果本书中有真实,那是小说之真,不是历史之真。”约翰·威廉斯用这句话所要揭示的就是一个从被叙述的历史文本中走向真实世界的奥古斯都,但是“小说之真”一方面要修正历史,另一方面又试图还原历史,这无疑是矛盾的,所以在这个矛盾的甚至悖论的叙述结构里,威廉斯一方面让奥古斯都在“小说”的文本里活过来,通过他人的书信、回忆录、日志草稿接近一个具体存在的历史人物,同时又让他封闭在那里,作为“他者”而背向文本,隐秘的世界是复杂的,那里有他的欲望和悲伤,有他作为一个儿子、丈夫和父亲的喜怒哀乐,但是在无法走近的心路历程中,他的爱与恨才更具有悲剧意义,直到最后一章从“他者”的文本中真正走出,他才是真正鲜活的,真正痛苦的,真正具有启示意义。

所有一切都像一张巨大的网笼罩在“历史”之中,“将小伙子送到阿波罗尼亚来。”公元前45年,当“尤利乌斯·恺撒致阿提娅”的信中说出这句话,这个快十八岁的男孩的一生似乎就被推向了历史,尤利乌斯·恺撒作为罗马的“三雄”之一,同样是一个权力的符号,他俯视着正在成长的屋大维,并用超过他年龄的重压让他成为一个男人,“你必须稍微松开你的缰绳,让的孩儿真正变成他在法律上已经成为的男子。”从男孩到男子,不仅仅是一个被晋升的名字,不仅仅是象征权力的遗产,更多是争斗中的危险,是政治中的阴谋,更多是权力世界里的异化。但是,奥古斯都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从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的使命,“那么,我们就不是为了胜利而战,我们是为了生存而战。”根据公元前13年马尔库斯·阿格里帕回忆录残片来看,这一使命就是为了罗马光明的未来:“回想当年,罗马因党争而撕裂流血,屋大维·恺撒宰杀了作乱的野兽,抛弃它奄奄一息的躯体,又治愈了罗马的创伤,使它重新健全,能够在世界的边疆抖擞而行。”

参加了西班牙战争,训练了他面对战争的冷静,乘坐一条发臭的渔船去阿波罗尼亚,开启了陷于分裂的罗马帝国新的征程,马尔库斯·维普撒尼乌斯·阿格里帕、昆图斯·萨尔维迭努斯·鲁弗斯、盖乌斯·奇尔尼乌斯·梅赛纳斯三位朋友形成的坚强后盾,也终于在恺撒被刺杀之后,从巨大的漩涡中掌握了化解矛盾的权力。曾经是个男孩,初出茅庐的他在元老院成员、参与刺杀尤利乌斯·恺撒的马尔库斯·尤尼乌斯·布鲁图斯看来是“没有心机的小伙”,是“丝毫不懂政治”的莽夫,在恺撒的政敌马克·安东尼眼里是“平平无奇却妄自尊大的小家伙”,但是就像奥古斯都这一生的写照一样,他在隐秘的世界里集聚力量,在封闭自我中寻找机会,“我舅公有一次跟我说,太审慎可能会像太鲁莽一样,是确定无疑的死亡之路。”所以在他的世界里只有一条由恺撒传授给他的原则:必须直接抵达任何东西。

正是有着直接的目的,他听从了舅公恺撒的召唤“将那名字和财富一并接受下来”,他进入了罗马的权力核心处理了刺杀恺撒的党羽,他让安东尼相信自己的错觉在党争中取得了有利的地位,在一系列行动中掌握了主动分化了政敌,所有这一切,展示了奥古斯都日后作为罗马统治者的真正智慧,公元14年《恺撒·奥古斯都功业录》中的那句话看起来真的像是奥古斯都在走向自己权力世界时的自语:“九岁时,我用私人财产自行组建军队,用它来使派系之争横行的共和国恢复了自由。”没有钱,没有威望,没有权力,他就是用“断然的决心”一步步走向神坛,一步步消灭异己,一步步走向巅峰,在他看来,罗马需要成为一个自由国家,而造就只有国家需要的是直至核心的勇气和计谋。

与奥古斯都相比,安东尼是自负的,是愚蠢的,他不断犯下的错误终于让他走向了终点,而这个错误就是对于权力的无限觊觎,马尔库斯·阿格里帕在回忆录残片中写道:“因此,正当安东尼在遥远的东方追击野蛮的帕提亚部落时,恺撒·奥古斯都在意大利专心巩固因连年内乱而疏于整顿的本土边疆。”安东尼在追逐自己的权力时失去了生命,而这也造就了奥古斯都的伟业,当屋大维返回罗马的时候,他三十三岁,他领受了三重凯旋式的他,开启了第五个执政官任期,而这一切的成功也将他推向了事业的巅峰。

“我逐渐明白罗马人何以蔑视哲学了。他们的世界是个直接的世界——讲求成因与后果、流言与事实、得利与失势。”希腊裔的地理学家、哲学家和历史学家斯特拉波曾经这样说过,而这个直接的世界也是奥古斯都的世界,当他终于以罗马统治者的身份掌控这个直接的世界,其实个人的悲剧性也开始显露,很久以前,母亲阿提娅在给他的信中就提出了警告:“那是罗马的世界,那里没有人了解自己的敌人或朋友,那里特权比美德更受到敬仰,那里原则已经成了私利的奴仆。”进入罗马,走向权力,最后将面对的唯一结局便是:“你会是孤家寡人”,因为,“你拥有的名字会是一个空洞的荣誉,拥有的财富会是你不需要的”。为了直接的目的走向权力的巅峰,对与奥古斯都来说,他慢慢变成了一个符号:为什么会和妻子斯桂波尼娅离婚而娶了“身孕犹在”的李维娅结婚?为什么要将最爱的女儿尤利娅嫁给“承祧了克劳狄乌斯、尤利乌斯与屋大维三个家族的名字”的马尔凯鲁斯?又为什么要将追求自己幸福而和情人尤卢斯·安东尼在一起的尤利娅放逐?

因为为了更稳固的地位,为了更大的权力,为了更直接的目的,“据我观察,在您生活的圈子,房事已经成了取得权力的方便之门,无论是交际上还是政治上的权力;一个通奸者可能比一个密谋者更加危险,对于您和国家皆然;一种本来以欢情为终点的行为,成了通往野心的危险途径。”图斯·贺拉斯·弗拉库斯曾经在给屋大维·恺撒的信中这样说,而在这个“权力的方便之门”里,尤利娅无疑是牺牲品,这个曾经是女神、曾经是罗马排行第二的夫人,在和权力有关的婚姻里失去了女人的一切权利,三个丈夫都没有给她带来爱,而当她终于勇敢地走向自己走向爱情,迎接她的却是放逐,——制定这一放逐法律的正是父亲奥古斯都。

尤利娅问:“所以我为了罗马的快乐,要再做一次生崽的母猪。”奥古斯都说:“过些日子你会习惯的。我们全都会习惯自己的人生。”尤利娅问:“父亲,这值得吗?您的权威、您拯救的这个罗马、您建造的这个罗马,值得您付出那一切吗?”奥古斯都说:“我得相信是值得的,我们俩都得相信是值得的。”尤利娅从来没有自己的选择,当她遇到尤卢斯发现了最珍贵的爱,当他再没有碰过其他的男人,她的一生也在这过于真实的现实里永远离开了罗马,“此后我没有见过我父亲。我知道他不会提起我的名字。”尽管最后是为了保护尤利娅,但是一切其实完全变成了权力的工具,而这个失去了爱和人性结局的最痛之处在于:“因为屋大维·恺撒就是罗马;这也许是他一生的悲剧。”

从男孩变成男人,奥古斯都在党争中成长起来,从没有威信的人到罗马的统治者,奥古斯都开创了一个时代,而在这条看似曲折却直接通往巅峰的道路上,奥古斯都到底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接近权力、拥有权力,也再无法挣脱权力,奥古斯都变成了权力的符号。罗马也许还会陷入争斗,还可能走向分裂,甚至还会有另一个奥古斯都出现,而当最后从隐秘的世界里走出,这个七十六岁老人的目光中才有一些伤感,他推倒了那个挂名的自己,取消了“很难让我了解的人”,甚至放弃了权力和世界,在漂流的世界里,在来日无多的感慨中,他看到了世界的真正诗篇,只是一瞬,却也将他带向了从未体验过的自由之旅:“我猜想,我敬佩诗人是因为在我看来他们是最自由,也因而最有情的人,我对他们感到亲近,是因为我看到他们给自己的与我多年前给自己的任务有几分近似。”

斯通纳

编号:C55·2160220·1262
作者:【美】约翰·威廉斯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5年10月第1版 著
定价:39.00元亚马逊29.10元
ISBN:9787208130500
页数:336页

这是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约翰·威廉斯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蒙尘50年,重新出版,《斯通纳》一年销售超20万册。在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斯通纳》: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

他觉得这是一种公共悲剧的力量,一种恐怖,一种如此无所不在的仇恨,连私人悲剧和个体不幸都被转移成另一种生存状态,而且被那种宏大强化了,这一切都在这种宏大中发生,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坟墓带来的冲击力可能会被周围巨大的荒凉衬托得更加突出。

公共对应私人,宏大对应微弱,当两种力量交错而对立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不是强化和影响,而是覆盖和取消,甚至那种自我的孤独感也在所谓的宏大叙事中变成了一种讽刺,那是战争,无法逃避的战争,置人于死地的战争,而即使被改变了生存状态,对于斯通纳来说,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1936年的叛乱,都在把生命可能的状态带向一种虚无,仿佛是被抹去的命运,剩下的只有那个完全符号化的名字,不指向身体和欲望,不指向爱情和孩子,不指向我和你。

“可怜的埃德。他真是个倒霉蛋。我利用了他,你知道。”斯通纳的女儿格蕾丝把自己的丈夫叫做“倒霉蛋”,是因为在和战争有关的宏大叙事中,他只是那个生出来孩子的父亲,一种血缘关系的承续性丝毫不具有伟大的意义,因为他只是进入了格蕾丝的身体,只是用纯生理的关系构筑了一种婚姻,结婚,生孩子,在完成了个体的一系列转变之后,他却还是那一个“不错的小伙子”,之后的参军,之后的上战场,之后的牺牲,对于格蕾丝来说,他只是为她带来了一个生命,没有真正的爱情,没有相守的婚姻,他始终在这一个个体叙事之外,而战争的宏大体系取消了他作为一名丈夫和一个父亲的所有意义,“我想,是我害了他。他是个多好的男孩,我们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对方。”

这是不是一种宿命,埃德,只是被称为丈夫,被称为父亲,他的个体悲剧甚至变成了被遗忘的荒凉。但是在格蕾丝说出这个悲剧的时候,作为旁观者的斯通纳又具有怎样的一种个体属性?他是格蕾丝的父亲?他是伊迪丝的丈夫?他拥有过完美的爱情和永恒的婚姻?他享有了个体在伦理意义之外的全部幸福?当1941年12月的那个寒冷凄凉的下午到来的时候,当他和伊迪丝出席了在法官杂乱书房里举行的女儿婚礼的时候,当他看见头发灰白凌乱的女人在文件上签字的时候,斯通纳或者也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个像埃德的自己,一个被利用的自己,一个只有符号化的自己,一个被宏大叙事取消了自身意义的自己,是的,当埃德成为格蕾丝口中那个“倒霉蛋”的时候,自己何尝不是看到了被周围巨大的荒凉衬托的孤独——甚至那种孤独也在个体的不幸中,变成了一种习惯性的哀叹,而从来不是某种宿命的注解。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这是在密苏里大学里,朋友马斯特思对斯通纳说的话,那时他进入了大学,他选择了农学专业,他认真学习,似乎这一切都是他命运改变的开始,1910年进入密苏里大学,对于斯通纳来说,就是另一个世界在他面前被打开了,这是19岁的斯通纳,这是对世界开始好奇的斯通纳,这是感受到一种孤独状态的斯通纳,但是斯通纳看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却并没有进入,他站在门口,按照里面世界的规则改变自己,而其实,这一切只不过是斯通纳的自我想象,而这种想象把他和真正的世界隔绝开来,他无法找到其中的意义,他只是像一个符号标明了自己的存在。

约翰·威廉斯:孤独是无法摆脱的私人悲剧

并不是不想进入,只是正如马斯特思所说,是拒绝跟世界拼搏,不是为了一种孤独状态,而是无法找到其中的位置,“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弃儿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存在只是存在,既不是逃避,也不是获得,既不是为了知识,也不是为了信仰,只是在一种隔绝的状态中,变成存在本身,“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可是,为什么一个从农场出来期望改变自己的人会在这一个庇护所里,失去拼搏的动力,为什么会在被世界吃掉再吐出来之后还在纳闷错在哪里?

把这个世界当成一个乌托邦,对于斯通纳来说,仅仅意味着改变本身,而不是其最永恒的意义。出生于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的小农场,贫穷、封闭、疾病,在斯通纳的个体意义上打上了烙印,六岁的时候,他的世界里只有瘦骨嶙峋的母牛,只有被赶进圈里的猪,只有下鸡蛋的鸡,而到十七岁的时候,在农活的重压下,“他开始驼背”。其实这样的生活具有某种家族的延续性,父亲在三十岁的时候就像五十岁,腰身佝偻,母亲双眼苍白,布满皱纹,他们在提前苍老的世界中日复一日地劳作,而最后换来的却还是土地的贫瘠和生活的绝望。但是这种生存状态对于他们来说,也变成了习惯性生活,当父亲终于死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母亲也从来不想和斯通纳一起离开这里,对于她来说,这是无法改变的现实,也是不想改变的生活,而布恩维尔村最后留下的就只有那两座凄凉的坟墓。

斯通纳是希望改变自己的生活,是希望结束这样一种宿命,他终于进入了大学,成为一名大学生,在某种意义上是命运改变的起点,用鸡蛋钱买来的黑色绒面呢正装,用秋收的麦子抵押借来的衬衣和工作服以及25美元现金,以及农场那辆驴拉的平板车送他上学,仿佛都是用一种仪式来宣告人生新的开始。进入大学,斯通纳是开始了改变,英国文学老师斯隆给他讲述的莎士比亚诗歌让他看见了思想的力量,也终于让他感知了自己,“我想象,一个严肃的学文学的学生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技能并不完全适合土地的召唤。”所以,在这样的启示下,他开始和自己的过去断裂,农场、土地、父母,或者都是他命运的羁绊,所以从农学转向文学,是一种决绝的态度,而否定过去就是意味着未来,那时,斯通纳仿佛看见了一个光明的前途正在展开,“眼中的未来,不是事件、变化和潜在可能的涌流,而是犹如前方的一块领地,等着他去探索。”

探索其实意味着未知,为什么命运在改变中还是无法走出未知?为什么体验了孤独却还是找不到真正的自己?斯通纳其实被马斯特思说中了自己真正的宿命,那就是对“外面另一个世界”的拒绝,对一种变化生活无从把握的恐惧,对于那一股吞噬自己力量的恐惧,所以那扇门看上去打开了,其实是禁闭的。世界开始变化,而斯通纳却拒绝自己成为变化中的那个人,当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他最终没有像马斯特思那样走向战场,在他看来,这样一种拒绝是因为“他憎恨战争对大学强行制造的撕裂”——撕裂的后果是马斯特思的战死,是某种友情的消失,而对于斯通纳来说,是另一个世界对自己无情地介入。

拒绝未知,拒绝介入,在斯通纳的爱情里,事业中,和别人的交往里,他都和世界保持着距离,他都小心地呵护着自己,他曾经想要进入,曾经想要改变,但是缺少的勇气,缺少的力量,终归将他带向那和自己出生的土地一样贫穷、封闭和疾病的世界。他是爱上过伊迪丝的,他在这个独生女身上发现了一种孤单的状态,他在这个优雅的女孩身上看见了自己的激情,尽管身为财经人士的父母对他报以冷冰冰的态度,虽然他追求伊迪丝看起来更像是一种保护,但是在斯通纳和伊迪丝的爱情以及婚姻里,主宰关系走向的却只是一种欲望。“她的品德训练,无论在学校还是家庭,本质上都是保守的,要抑制欲念,而且抑制的几乎全跟性有关。”这种压抑看起来也像是对于另一个世界的拒绝,而当欲望真正燃烧起来的时候,其实烧毁的和另一个世界的孤绝状态,是一种想退回来的保守情结。

“躺下的那阵子,他欲火难挨,欲望现在已经变成某种没有感情色彩的东西,只属于他自己。”这是斯通纳的欲望,而当他们结婚之后,当他们商量孩子的时候,“忽然,她的双手像爪子般伸过来,他几乎跳着躲开了!但是这双手只是伸向他的衣服,紧紧抓住,开始撕起来,把他拉到自己旁边的床上。她的嘴向他贴过来,大张着,热得发烫;她的双手在他全身抚摸着,拽着他的衣服,探索着他;自始至终,她的眼睛都睁着,盯着,毫不厌烦,好像这双眼睛是别人的,而且什么都没有看。”这是伊迪丝的欲望,两种欲望都在迸发,却在错失的状态中走向了两种方向。对于斯通纳来说,欲望是一种避风港,就像大学校园一样,让他有一种为存在而存在的意义,而伊迪丝的欲望,完全在一种工具式的生活中,颠覆了压抑、保守的生活方式,“这种情欲就像饥饿感,如此强烈,好像与她的自我没关系”,如此,便站在对立的两面,渐渐把爱情和婚姻都变成了一种恐惧。

那个外面的世界始终没有向斯通纳敞开大门,相反,外面的世界却向斯通纳发起了进攻,伊迪丝是其中的一种力量,当经历了压抑经历了保守,伊迪丝开始反扑,她向着最现实的方向颠覆,那一幢每月支出超过六十美元债务的房子成为斯通纳财务的最大负担,而对于自身的改变让伊迪丝成为一个恐惧的源头,她从母亲那里借了笔钱,她买了整套全新的衣服,她把头发剪短了,她买来化妆品和香水,她学会了抽烟……对于出生的女儿格蕾丝,伊迪丝更是通过一种强制性的力量,将她变成了一种工具,买玩具、上钢琴课、办聚会、控制阅读,在斯通纳看来,伊迪丝正是通过改变女儿来达到自己颠覆的目的,而斯通纳的痛苦就在于,女儿被利用了。

除了伊迪丝,在斯通纳面前的“外面的世界”就是那个有着才华却总是和斯通纳作对的沃尔克,他打断了斯通纳的课,说出让人为难的评论,甚至故意制造紧张敌对情绪,破坏了斯通纳的整个计划,“一个人必须得准备好为自己的信念忍受痛苦。”沃尔克的讥讽不是无知,而是另一种颠覆,所以与其说是他和斯通纳作对,不如说是斯通纳和他作对,在沃尔克的身上,是斯通纳看到了愤怒和憎恨,看到了才华和思想,但是偏离了他立下的题目,甚至赤裸裸质疑自己的学术水平,这对于斯通纳来说,就是在破坏那一种恒定的状态,一种不被打扰的世界,那个最后平定的F就是斯通纳对于沃尔克的报复。而这是报复并没有使斯通纳维护自己的权威,相反,在系主任劳曼克思的威逼下,斯通纳只能妥协,只能让步,甚至只能以一种保全自己的方式回到卑微的状态。

沃尔克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斯通纳极力不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就如斯通纳所说:“是沃尔克。让他轻易地走进教室,那会是场灾难。”但是对于斯通纳自身来说,何尝不是一种灾难?在这场把自己慢慢解构的灾难中,斯通纳是有过对于外面世界的反击,对于沃尔克,他给了他F的不及格,对于劳曼克思,他有过一种对抗,而对于伊迪丝,他也有过愤怒,而最后,这些反击都没有让他成为另一股力量,都没有让他阻止外面的那个世界,反而,他更退缩到自己的庇护所里,被世界吃掉,又被吐了出来。

和凯瑟琳·德里斯科尔的婚外情,注解了斯通纳反击的最大行动,她让他找到了自己,让他拥有了欲望,让他回归了激情,也让他对于爱情有了某种超越现实的理解:“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他们彼此开放,彼此占有,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这是一种返回自身的努力,对于斯通纳来说,就是建立起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但是,这种修改的状态并没有真正成文,也就是说,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只不过是斯通纳寻找自我世界的一个偶然,当被别人发现的时候,他想到了两个人一起离开,这是一种勇气,但是最后却以一句“我做不到”回答了了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几乎可以肯定我就不能教书了,而你——而你也会变得面目全非。我们两个都会变得面目全非,不是我们本来的样子。我们都会——一文不名。”也就是说,斯通纳无法把自己推向另外一个世界,无法接受被破坏、被颠覆、被改写的现实,“所以,我们最终还是属于这个世界,我们应该早知道这点。”

凯瑟琳·德里斯科尔最终离开了斯通纳,这无非宣布斯通纳已经被这个世界吃掉了,又被吐了出来,甚至真的还在寻找自己的错误,即使若干年后在凯瑟琳的著作中看见了“献给威·斯”的题辞,即使他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看见了激情和爱的力量,对于他来说,也永远不属于另外一个世界。而另外一个世界发生的那场战争,慢慢开始吞噬这个世界,女儿的丈夫埃德牺牲在这个世界里,而其实,斯通纳也难以逃脱这样一种命运,难以逃脱个体悲剧被宏大叙事所取消的宿命,直到患了癌症面临死亡,斯通纳依然无法走出被世界吃掉的最后结局,“你身体里面全被吃空了。”没有在战场上牺牲,没有冲破婚姻的牢笼,没有改变机械而封闭的学校生活,一切都向他关闭了,而他也把世界隔绝起来。

当死亡慢慢临近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还不想死,发现自己还需要爱,但是那个“凯瑟琳”只是发不出声音的词汇,那个伊迪丝已不再身边,“他打开那本书,这样打开的时候,这本书好像不是自己的了。”书不是自己的,生命不是自己的,世界也不是自己的,而斯通纳的个体悲剧,似乎完全可以浓缩成一句话:“求学八个春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