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E63·2160313·1280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7.00元亚马逊11.30元
ISBN:9787532766383
页数:163页

演讲集。一九六七年秋,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诺顿讲座之邀,就诗的地位、隐喻模式、小说与诗、音韵与翻译等展开六讲:《诗之谜》、《隐喻》、《说故事》、《文字-音韵与翻译》、《诗与思潮》、《诗人的信条》以及《论收放自如的诗艺》。讲座录音带在图书馆尘封三十多年后,由时任西安大略大学现代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的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整理出版。全集广征博引,涉及从古至今诸多文学现象,又有着口语化文本的不拘形式感,娓娓道来,收放自如,“《诗艺》是一本介绍文学、介绍品位,也介绍博尔赫斯本人的书……博尔赫斯跟历代的作家与文本展开对话,而这些题材即使是一再反复引述讨论也总还是显得津津有味。”


《诗艺》:每一个字都是死去的隐喻

你生来就不会死,永生之鸟!
没有辘辘饥肠糟蹋蹂躏;
我今夜听到的歌声唱吟
古代帝王与农夫也同样听到;
或许同样的这一首歌也
进入了露丝悲伤的内心,满怀对家乡的想念,
让她站在异国的玉米田中,泪流满面。
——济慈《夜莺颂》

夜莺吟唱济慈的诗里,第六十一行至六十七行的歌声不绝;夜莺吟唱在博尔赫斯幼年的记忆里,面对着父亲,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图书馆里;夜莺吟唱在古代世界里,和战争有关的帝王、和劳作有关的农夫都听见了;夜莺吟唱在露丝的心里,那一种家乡的想念让她泪流满面……这是一只夜莺?这是一只也会死去的夜莺?这是一只只有济慈写出来的夜莺?为什么古代的帝王和农夫听到了,为什么站在异国玉米田中的露丝听到了,为什么坐在煤气灯火中的博尔赫斯听到了?又或者,在打开一本书的第128页的一个读者也会听到?

跨越时间,跨越空间,跨越文本,夜莺是一只“永生之鸟”,而不死的夜莺其实并不只是一只孤独的鸟,它活着,永远活着,和它们一样活着。“既然夜莺生存在当下——而且它们也都只是芸芸众生——为什么它们可以永生不灭呢?”这是博尔赫斯的疑惑,当下是他和父亲在一起的当下,是被图书馆的书包围的当下,是不理解夜莺成为永生之鸟的当下,也是知道有一天每一个人都会死去的当下,但是当这首诗在博尔赫斯快要七十岁再次打开的时候,当下其实变成了永远的现在,变成了不朽的现在,因为一种唤醒,因为一种抵达,因为一种听见——阅读和吟唱一样,都是生命在诗歌中被重新定义的不朽:“虽然人的生命是由几千个时刻与日子组成的,这许多的时刻与日子也许都可以缩减为一天的时光:这就是在我们了解自我的时候,在我们面对自我的时候。”

这是博尔赫斯作为一个诗歌读者的启示,也是一个诗人创作的信条,“我听到济慈的诗,刹那间就感觉到这真是个很伟大的经验。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在体会这首诗了。”刹那间的感觉变成“从那以后”的体会,这便是从一种唯一的时间走向不朽时间的开始,这便是从面对他人的诗歌了解自我和面对自我的开始。对于博尔赫斯来说,诗歌需要一种粗狂而美感的语言,诗歌需要忠于一种想象;而诗人需要暗示读者,又要“尽可能地不要矫饰自己的作品”,这些都是关于诗歌诗人的信条,而这一切这不过是唤醒那永生不死的夜莺,需要听到婉转而动听的吟唱,需要寻找一种充满想象的诗意。

夜莺为什么可以永生不死,这或者就是博尔赫斯关于诗歌的一个谜,当他站在哈佛大学诺顿讲座的讲台上的时候,他是一个当下的人,但是那些诗歌,那些夜莺,那些想象,那些诗人,却以永生不死的方式超越当下的具体呈现,超越时间的唯一性,“的确,每次面对空白纸张的时候,总会觉得我必须要为自己重新发掘文学。”重新发掘文学,就是重新唤醒诗歌,就是重新回到当下,“我们也可以说,每一次读诗都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每一次我阅读一首诗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又会再度浮现。而这就是诗。”

但是对于这个“诗之谜”来说,真正具有意义的不是看见了诗歌,甚至不是回想起六十几年前的记忆,而是阅读,而是体验,夜莺不死,在博尔赫斯看来,正是诗歌不死才可以被唤醒,才可以被体验,那一次坐在图书馆的煤气灯火下,博尔赫斯如果不翻阅这一首诗,如果没有思考夜莺的永生不死,又或者在哈佛的讲台伤没有想起这首诗,没有回忆那个图书馆的夜晚,是不是夜莺就已经在不阅读中死去了?引用爱默生的一句话就是,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窟,里面注满了死人,只有当你展开这些书页的时候,这些死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所以一首诗当脱离了作者之后,它必须在阅读的体验中才能走向新生,才能超越时间,所以诗歌的永生在博尔赫斯看来,就是一种生命的永生,“生命就是由诗篇组成的”,而且,诗歌不死外在于生命,“诗就埋伏在街角那头。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

一种呼应,读者不死,生命不死,夜莺不死,诗歌不死,相反的一句话是,“把一本书交到一个无知的人手中,跟把剑交到小孩子的手中是一样的危险。”所以对于真正的诗人和读者来说,诗歌是一种武器,抵御时间的侵蚀,抵御生命的衰败,而这种武器又必须具有永生不死的诗意,必须融合在生命的体验中,才能发现美发现意义。这是“诗之秘”的破解,而对于诗歌如何从危险的剑变成生命的永生力量,博尔赫斯似乎从方法论上进行了解读。

“每一个字都是死去的隐喻”,这是阿根廷作家卢贡内斯在《感伤的月历》中说过的话,卢贡内斯或者在感慨时间会成为一种感伤主义的旅行,很多东西都会死去,诗歌也不例外,就像那把危险的剑,在不懂的诗歌的人手里会变成伤害。所以在时间中死去的隐喻,必须在时间中得到重生,而博尔赫斯认为,卢贡内斯的这句陈述本身也是隐喻,“有些隐喻死气沉沉,不过有的就活力十足了。”什么是隐喻?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隐喻“产生于两个不同事物之间共同之处的直觉”,强调直觉,当然是一种刹那间的感觉,而当隐喻死去的时候,或者就是这种感觉的沉寂,和《永恒史》说到的“双词技巧”一样,在博尔赫斯看来,如果词语只是为说而说进入诗歌的话,它就是一种死去的隐喻,眼睛和星星,时间和河流,女人和花朵,睡眠和死亡,战争和火,以及人生如梦,这些隐喻在历代的诗歌中已经被使用了无数次,在固定意义上它们是隐喻,但是这却是对于时间永恒的一种取消,“只要我们有时间的话,我们几乎就可以创造出许许多多数也数不尽的隐喻。”

当拜伦说:“她优美地走着,就像夜色一样。”是不是一种突破了规则的隐喻?是不是重新赋予生命的隐喻?像夜色一样的走,是清晰还是朦胧?是迟缓还是快速?一个句子带来的是想象,一首诗带来的是活力,所以当“一绳串的狗”用在蛮荒的地方,“男人间的阵式”出现在战争中,是不是一种被激活的隐喻?是不是突破了双词技巧墨守成规的规则?其实,当“巨鲸之路”一开始隐喻为大海的时候,也是带来一种语言的张力和诗意的想象力,但是当不知名的萨克逊人激活了这个隐喻而使得使人们争相开始使用的时候,这种诗意有迅速被解构了,最后变成了“双词技巧”,变成了一种死去的隐喻。“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上百种的比喻,而且一定也可以再找出另外上千种的比喻”,不止是上百上千的数量问题,博尔赫斯其实定义了隐喻的真正意义:“在几个主要的比喻模式上写出新的变化。”

变化是为了重生,重生是为了永生,同样在诗歌的叙事方面,博尔赫斯也认为,只有把诗人当成是“说故事的人”,才是符合古人提出来的“创造者”的角色。一种诗歌是抒情作品,叙述欲望、抒发愁绪是它的主题,而在这样的抒情作品中,诗歌的叙事成分才能激活那一种情感,才会赋予诗歌新的诗意。而另一种诗歌,本身就是叙事,其最突出的代表就是史诗,和英雄出征有关的《伊利亚特》,和回乡有关的《奥德赛》,都在讲述一个故事,诗人都变成了“说故事的人”,而人类历史上的第三首诗,就是“福音书”,博尔赫斯也认为,这首诗也体现了了故事性,对于信徒来说,它本身就是关于神明救赎人类罪孽的奇闻轶事,而当神明想要了解人类的苦难宣传他的“福音”的时候,他必须要和人类一样接受那些苦难,也就是说,他已经成为其中一员经受了苦难;而对于非信徒来说,福音书就是一个关于天才的故事,“这个人认为他自己就是上帝,不过最后他才发现自己也不过是一介凡夫而已,而上帝——他的上帝——却早已弃他而去。”

而其实,诗歌中的史诗,在博尔赫斯看来,它的故事性使得它天生具有小说的本质,当“小说正在崩解”成为当下的一种现象的时候,其实是小说中的英雄性正在丧失,人物的毁灭,角色的堕落,似乎正将小说推向一种死亡的境地,而诗歌的故事性,或者史诗的复归,就是一种解救,“我认为史诗将会再度大行其道。我相信诗人将再度成为创造。我的意思是,诗人除了会说故事之外,也会把故事吟唱出来。”小说不是史诗的退化,而是回归威严的一种努力。

在变化中寻找新的隐喻,在复归史诗中拯救小说的出路,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重生的希望,所以在《诗意》世界里,博尔赫斯从诗歌的“永生不死”来关照文学的现实,来关照现实的困境。而诗歌的音韵与翻译,他从“逐字逐句”的方法论中寻找脱离历史主义的办法,“我们身上都担负了历史观,而且是负担过度了。我们不可能像中古时期或是文艺复兴时期甚至是十八世纪的人一样,从同样的角度观看这些古老的作品。”作品已经存在,但是无论是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还是音韵中的再创造,其实都是为了赋予这些古老作品一种“我们所期待的意外悸动”,当荷马写下那句诗的时候,当翻译成“暗酒色的大海”的时候,古老作品其实就已经从历史中脱离出来,变成了新生事物,是一种色调的描写,还是一种心情的注解,是一种通感的表达,还是一种想象的产物?

新生并非都是奇怪的创造,并非都是模糊的美感,也并非都是刻意为之对历史的告别,它的准则只有一条:“文学作品所使用文字的意涵将会超越原先预期的使用目的。”这必须是一种超越,超越时间,超越诗人,超越当下,而超越的意义是否定重复,却是返回自身,博尔赫斯用了一个词:具体:“我们会发现文字并不是经由抽象的思考而诞生,而是经具体的事物而生的。”具体是什么?具体就是真实,具体就是诗意,具体就是其所是,所以在诗歌意义上,它是把文字“带回到最初的起源”。原初是出发点,当诗歌在时间中演进,当诗歌成册而进入图书馆,这是一种沉淀,但是并不是固化,其实里面的文字,还是保留着最初的起源,“语言不是从图书馆里头产生的;而是从乡野故里、汪洋大海、涓涓河流、漫漫长夜,从黎明破晓中演进出来的。”

文字的起源,也是诗意的落脚点,为什么在英文里还有uncanny这样的字眼?为什么其他语言里找不到了?语言不应在演进中丧失它的诗意,而这样的诗意在某种程度上就构筑了“诗之谜”。希腊亚历山大城诗人写过这句话,“三重夜晚的七弦琴" (the lyre of threefold night)。博尔赫斯说,这句诗震撼到了我,于是去查注释,七弦琴指的是海格立斯,而海格立斯正是由朱庇特在一个由三个夜晚这么长的夜晚诞生的。但是当博尔赫斯去查阅注释的时候,看起来是返回原初的意义,但是在被注解中其实破坏了这样一种原初性,也就是说,当文字以考据的方式进入图书馆的时候,它其实已经死了,已经消灭了诗意,已经变成了枯燥的语义学研究,所以在没有查阅之前,博尔赫斯是震撼的,“三重夜晚的七弦琴”带来的是想象,是活力,是谜,而查阅之后,一切都变成了明白的词语和典故,所以,博尔赫斯说:“这样子就够了——就让这首诗维持住谜样的面貌。我们没有必要把谜解开。谜底就在诗里头了。”

谜底就在诗里头,就是返回到了它应该在的原初里,就是复活它本身具有的诗意,所以隐喻也好,翻译也好,思想也好,典故也好,重要的不是在明白中,而是在真实上,真实的情感,真实的体验,真实的诗意,就如作为作者的博尔赫斯所说:“我在写作的时候,我会试着把自己忘掉。我会忘掉我个人的成长环境。我就曾经试过,我不会把自己当作‘南美洲的作家’,我只不过是想要试着传达出我的梦想而已。”从作家回归到单数名词的我,回归到有梦想的诗人,回归到去除了一切背景和命名的自己,这便是让诗歌找到永生的隐喻的唯一办法。

“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要把这些隐喻连结到作家的情绪上。”只有写作的时候诗人的情感是真实的,那么当翻开那首诗,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无论被多少人读到,它就是不朽的,它就是永生不死的,如夜莺,成为一种“永生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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