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妖传

  • 编号:C24·2240611·2134
  • 作者:【明】罗贯中 冯梦龙 编著
  •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 版本:2022年11月第1版
  • 定价:52.00元当当26.00元
  • ISBN:9787573203465
  • 页数:382页

《平妖传》是中国文学史上部神魔小说,旧时相当风行,郑振铎1935年作《世界文库发刊缘起》在赞颂中国古典小说时曾自豪地将它与《三国》《水浒》并称。小说以宋代的“王则贝州起义”为依托,写蛋子和尚虔心摹得天书《如意册》,并与狐母圣姑姑及其子左黜同练成道。后圣姑姑梦会武则天,知其转世后与狐女媚儿为夫妻,二十八年后于贝州发迹,从而引发出王则贝州起义,但王则登位后因荒淫无道,终被朝廷所灭。小说曲折离奇,如梦如幻,令人拍案称奇。而其中尤以人物塑造为成功,作者广泛吸取了前人神话、传说等作品中的素材,加以创造,成功塑造了圣姑姑、胡永儿、左黜、蛋子和尚等一系列人物,形象生动,性格鲜明,表现出高超的艺术手段。该书据完整四十回本《平妖传》之早刊本,即明崇祯嘉会堂本,精心整理,仅校改个别错字,以使读者能重睹这部名著的原貌。

东周列国志(上、下)

编号:C26·2130320·0970
作者:冯梦龙 蔡元放 编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版本:2007年01月第一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27.30元
ISBN:9787020058716
页数:1090页

“列国”故事,早在元代就有一些白话本,明代嘉靖、隆庆时期,余邵鱼撰辑了一部《列国志传》,明末冯梦龙依据史传对《列国志传》加以修改订正,润色加工,成为一百零八回的《新列国志》。清代乾隆年间,蔡元放对此书又作了修改,定名为《东周列国志》。23卷108回的《东周列国志》为明代长篇白话历史演义小说,当周宣王轻易见杀,当褒姒巧遇得活,《东周列国志》拉开了它那长达数百年史事的序幕。这是古今中外时间跨越最长,人物最多的一部小说,描写春秋战国时代“列国”故事。《东周列国志》所叙述的五百多年之间,英雄辈出,群星灿烂,千百年后,虽不乏其人,但这一时期的人和事,在历史上最突出,最典型,它几乎是后世是非成败的理论源头,更是后人行世为人的标准和榜样。此书为“华夏英雄传系列”。


《东周列国志》:“顷刻兴亡过手”的哀叹

这是大动荡、大倾斜、大变革的时代,这里有弑君、亡国、乱伦的历史和传奇,这里有诸侯交战而形成的“春秋五霸”,这里有诸侯割据而称雄的“战国七雄”,这里有管仲、子产、曹刿、孙武等战略家,这里有孔子、鬼谷、卫鞅、韩非诸子,这里也有晋灵公、楚怀王、郭开、屠岸贾等昏君佞臣,更有齐襄公、宣姜、夏姬、蔡景公等乱伦之辈,这一幕幕大国争霸,这一出出新旧交替,这千古乱世,是“绵延过历缘忠厚,陵替随波为倒颠”,就如《东周列国志》第一回词曰所云:“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后商周;英雄五霸闹春秋,顷刻兴亡过手!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前人田地后人收,说甚龙争虎斗。”

纵观东周几百年,无外乎一个“乱”字,乱世春秋,父子相残、兄弟相争、父夺子爱,子通其母、兄妹相通等并不足为奇。为何会在那时进入这乱世?一方面是周王朝的纲常之乱,小说第一回就说到了西周末年历史图景:“自武王八传至于夷王,觐礼不明,诸侯渐渐强大。到九传厉王,暴虐无道,为国人所杀。此乃千百年民变之始。”千百年民变之始便再无挽回的可能,“月将升,日将没;蘗弧箕簸,几亡周国。”或许只是童谣,但却以这样一种预言的方式拉开了乱的序幕,“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上天儆戒人君,命荧漀星化为小儿,造作谣言,使群儿习之,谓之童谣。“从童谣转向上天,也是一种必然,而到幽王,则是以一种宿命的方式开始了周王朝的式微,”暴戾寡恩.动静无常“的周幽王喜欢的褒姒,其实就是那个追查未果的妖女,而为了博美人一笑,变动用烽火戏诸侯,实在是一出闹剧,褒姒是开颜而笑,但是这笑是对于曾经纲常的颠覆,对于秩序的蔑视,所以之后犬戎大闹镐京,已经被“狼来了”所戏的诸侯已经不再相信尊卑次序,周平王东迁是东周的历史起点,也拉开了千古乱世的序幕。

这“乱”的第二个原因也便是国家伦理的丧失。被称为“春秋小霸”的郑庄公,就是因为“寤生”,母亲武姜不喜欢,而宠爱他的弟弟叔段。母亲生下自己的骨肉,仅仅因为“寤生”而在武公面前说叔段贤,“欲立段为太子,公弗许”。这不仅超出了一般的家庭伦理,也使郑国走向了一段兄弟阋于墙的恶斗,他即位后,武姜请求制地作为叔段封邑。庄公说:“那里不行,因为制邑地势险要,是关系国家安危的军事要地。”武姜改而威逼庄公把京封给叔段。京乃郑国大邑,城垣高大,人口众多,且物产丰富,庄公心里不肯,但碍于母亲请求,也只好答应。面对大夫祭仲的质疑,庄公笑曰:“段乃姜氏之爱子,寡人之爱弟。寡人宁可失地,岂可伤兄弟之情,拂国母之意乎?”其实这一番言论都是假的,尽管有后面“掘地见母”的传奇,但是在郑庄公心里,家庭伦理和纲常之失在他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甚至开始起兵征讨周王朝,群臣关系也被颠覆,所以史官评论周郑交质之事说:“以为君臣之分,至此尽废矣。”而这并不是一个个案,当国家伦理丧失之后,便是颠覆,便是废弃,便是争霸和屠杀。

因为乱,所以诸侯大国争霸,“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现在慢慢地变成了一种象征,这些权力都落到诸侯手里,“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甚至于“陪臣执国命”,周朝处于“礼坏乐崩”的境地。在这个层面上,楚国似乎一直扮演着颠覆者的角色,从“熊通自立为楚武王”开始,“楚之无道,至此极矣!”别的诸侯只能称“公”,唯独南蛮之地的楚国国君都称为“王”,这“王”当然是和周王朝分庭抗礼,一方面是实力使然,当楚宋泓水之战后,上书“仁义”的宋军大败之后,这种颠覆遂成为一种象征,“至日,郑文公拉众诸侯,枣请楚成王登坛主盟。成王执牛耳,宋、鲁以下,次第受歃。”楚国甚至成为诸侯推举的盟主,对于群臣的尊卑关系推向了极致,而在楚国,也杂夹着宫廷的弑君和乱伦争斗,“成王以弟弑兄,其子商臣,遂以子弒父,天理报应,昭昭不爽。”弟杀兄而报应为子弑父,也成为一个标志。而这种自立为王之乱在东周历史中,太过平常,父子相残、兄弟相争、等并不足为奇,司马迁说: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与此相应的则是父夺子爱,子通其母、兄妹相通等一幕幕的乱伦之戏,齐僖公的两个女儿,可谓是乱伦的典型,长女宣姜淫于舅,次女姜文淫于兄,特别是文姜因为私通而杀了丈夫,所以对于儿子鲁庄公来说,实在是一个“孽种”,“论情则生身之母,论义则杀父之仇。”在这乱世之中,不仅有晋献公之骊姬与优人私通,情好甚密;有“蔡景公为其世子般娶楚女芈氏为室。景公私通于芈氏。”也有卫灵公的夫人南子,“有美色而淫”,在宋时就先与公子朝相通……更有周朝隗后与太叔的乱伦好戏:“是夕开怀畅饮,醉后不觉狂荡,便按住小东求欢。”而更为惊诧的是陈灵公,竟然和夏姬以及臣子三人私通,同往株林,作连床大会:“一君二臣,正在朝堂戏谑。而那个夏姬也是乱伦高手,甚至“弄做了一妇三夫,同欢同乐,不以为怪。”

这便是东周之乱,实在令人瞠目结舌,所以这纲常尽失的时代,必然是一个旧制度、旧统治秩序被破坏的时代,而同时也是一个新制度、新统治秩序确立的时代,新旧交替的乱世,必然是一个英雄辈出,群星灿烂的时代,而所谓英雄,也就是在式微的旧王朝废墟上寻找新的秩序新的伦理,这种寻找一方面是力图维持旧有的局面,一方面却在创造新的突破口。而“春秋五霸”显然是这种新生力量的代表。首先建立霸业的是齐桓公他打出的口号便是“尊王攘夷”,他任用管仲,改革内政,使国力强盛。又用管仲的谋略,联合燕国打败了北戎;联合其它国家制止了狄人的侵扰,“存邢救卫”;以后,齐桓公又多次大会诸侯,周王也派人参加会盟,加以犒劳。“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齐桓公成为了春秋五霸之首。

维护周朝旧秩序其实更多是一种借口,管仲就曾经说过:“海内诸侯,皆知我之无私,必相率而朝于齐。不动兵车,而霸可成矣。”实际上就是在这种合乎礼仪之中慢慢积蓄自己的力量,而其他五霸成霸业的过程中,也都有着自己的“私利”,百里奚对秦穆公说:“君以德抚而以力征,既全有西陲,然后扼山川之险,以临中国,俟隙而进,则恩威在君掌中,而伯业成矣。”五霸另一种说法中的吴王阖闾在称霸过程中,就有伍子胥的建议:“夫霸王之业,从近制远。必先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廪,治兵革,使内有可守,而外可以应敌。”实际上他们都没有把恢复周王朝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传统和秩序,成霸业也就是要建立自己的秩序,甚至取代周王朝的那些规则。所以在春秋之后的战国,诸侯的野心慢慢膨胀,从以前楚国称王的一国之举,到后面的尽享仿效,也就预示着就有的秩序慢慢瓦解。首先便是齐国:“因齐自恃国富兵强,见吴、越俱称王,使命往来,俱用王号,不甘为下,僭称齐王,是为齐威王。”齐国能够僭称齐王,实际上也是周王朝权力式微的象征,周考王四年,当晋哀公薨,韩、魏、赵合谋分地“入于三家,号曰三晋”,实际上是春秋时代的真正终结,而伴随三分晋国,幽公“反往三家朝见,君臣之分倒置矣”。所以,毫无实权的周威烈王,也就顺水推舟“赐籍为赵侯,虔为韩侯,斯为魏侯,各赐黼冕、圭璧全副”,于是赵、韩、魏三家,“各以王命宣布国中。”而从此,进入战国割据时代,齐、楚、魏、赵、韩、燕、秦“七国地广兵强,大略相等”,也就掀开了更大意义上的解构,而到洹水相会的时候,七国其实已经不再理睬周王朝,“于是苏秦建议,六国一概称王。”

一概称王,也就正式宣告周朝王权的真正终结,而彻底将徒有虚名的周朝推下历史的则是秦,“徒守空名,不能号令”面对秦王的征伐,已经无力回天,末代周赧王只能“率群臣子侄,哭于文武之庙”,而在三日之后,“捧其所存舆图,亲诣秦军投献,愿束身归咸阳。”最后“赧王谒见秦王,顿首谢罪”。而秦王嬴政只是看在可怜他们的份上,“以梁城封赧王,降为周公,比于附庸”。至此,周朝成为附庸,周王成为周公,秩序规则完全颠倒过来,而历史洪流已无可阻止,“周自武王己酉受命,终于东周君壬子,历三十七王,共八百七十三年,而祀绝于秦。”

一种秩序的结束,必然会以新的秩序开始,秦并吞六国而一统天下,在称呼上,也不是周朝的王,更不是诸侯的公侯:“秦王以六国曾并称王号,其名不尊。欲改称帝,昔年亦曾有东西二帝之议,不足以传后世,威四夷。乃采上古君号,惟三皇五帝,功德在三王之上,惟秦德兼三皇,功迈五帝,遂兼二号称‘皇帝’”。这“皇帝”便是新的开始,便是新的伦理,新的秩序。但是对于这“混一海内”的秦朝,并不是崭新的希望,而是新的乱世的开始。“于是焚书坑儒,游巡无度,筑万里长城以拒胡,百姓嗷嗷,民不聊生。”所以从这最后的哀叹中,也可以看出是《东周列国志》内在的一条维系线索。

作为明代的一部历史演义小说,是古今中外时间跨越最长,人物最多的一部小说,其中叙写的事实,取材于《战国策》《左传》《国语》《史记》四部史书,这种将分散的历史故事和人物传记按照时间顺序穿插编排,冶为一炉的结构,并不是简单将乱世的故事做一个介绍,从周宣王轻易见杀、褒姒巧遇得活开始,小说进入的其实是一个关于王朝覆灭的内在伦理的讨论,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阶段,但是很明显,春秋阶段的故事显得详尽而精彩,如果按照史学家的观点,晋分三国作为春秋的终结,那么《东周列国志》的前85回都是叙述春秋战乱,只有33回描写了七国争雄,很明显,因为春秋时代以五霸为代表,而五霸的最突出意义便是在革新中的积极力量,他们励精图治,他们善于用人,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尊重周礼而不造次。春秋时期,多有谋国之能臣如管仲、百里奚、先轸、智宁俞、赵盾等,也多有谋国之君如郑庄公、齐桓公、晋文公、晋悼公、楚庄王、秦穆公等,但之后,谋国之君和谋国之臣皆越来越少,后几近灭绝,多出将才而无相才者,也多为游说之人,再之后,只剩家养士人的君子,当然如信陵君这些也堪为国才,但所养之士少有用者。再之后,仅剩将领之才了。将领之后呢,就只剩贪赃枉法、卖国卖家的郭开之流。所以重春秋而轻战国的叙述格局就是为了一种理想。而在列国之中,上至君王,下至卿士,守信立身,不惜功名生命的事例,比比皆是。程婴牺牲自己的儿子,救出赵氏孤儿,忍辱偷生,终于复国。豫让因智伯以国士待之,决意以国士报答,在智伯死后,几次为智伯复仇,就义之前,仍请求将智伯仇敌的衣服用剑斩过,以了心愿。田光向燕太子丹举荐荆轲,图谋刺杀秦始皇,为守机密,自刎而死。当时的忠义之士,往往如此,千百年后仍使人感吧敬慕。勾践身负灭国之耻,心怀复国大志,刚强、勇毅,不计荣辱生死,克制私欲,礼贤下士,以非凡的耐力和恒心,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以少胜多,摧毁强敌,称霸天下。像这样反败为胜、变弱为强的事例,还见于晋文公重耳,吴大夫伍子胥等段落之中。这些都是人生立志的榜样,也都是小说所要着重表现的。

而对于最后完成一统的秦,《东周列国志》从来都不没有用褒扬的立场。在春秋时期,虽然秦穆公在改革中成为五霸之一,但是秦穆公在第25回再出场,而且笔墨很少,而到了战国时代,秦逐渐强大,但是这种强大却是通过欺骗、暴力来完成的,所以秦的崛起只是“以暴制暴”的典型,用蔺相如的话说:“自穆公以来,共二十馀君,皆以诈术用事。远则杞子欺郑,孟明欺晋;沂则鞅欺魏,张仪欺楚。往事历历,从无信义。”相同的观点连仲也有过说法:“秦乃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恃强挟诈,屠戮生灵。”而且作为秦完成统一的嬴政,身世的故事里也有太多的乱伦,嬴政的父亲名义上是当初的秦王孙,但实际上母亲赵姬在和秦王孙结婚的时候,就已经怀孕:“那赵姬先有了两月身孕,方嫁与异人,嫁过八个月,便是十月满足。当产之期,腹中全然不动。因怀着个混一天下的真命帝王,所以比常不同,直到十二个月周年,方才产下一儿。或者正如传奇故事所记载的那样,嬴政实为吕不韦和赵姬所生,所以在这样一个君王身上,流着论乱的血,实在是一种讽刺,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周王朝的覆灭是纲常伦理之灭,实际上秦更是”礼崩乐坏“的象征。

“总观千古兴亡局,尽在朝中用佞贤。”髯仙读《列国志》的这句诗就是一个注解,而编者的蔡元放在《读法》中也说过:“读《列国志》,全要把作正史看,莫作小说一例看了。”或也是一种寄托。

古今小说(上、下)

编号:C24·2130309·0953
作者:[明]冯梦龙 编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版本:1958年04月第一版
定价:原:2.10元 15.00元
书号:10019·743
页数:642页

该书本为冯梦龙为自己编撰的几个通俗小说选集所拟定的一个总名,故初版题为《古今小说一刻》,后增补再版,改书名为《喻世明言》。内容多宋元旧作,也有明人拟作。题材来自现实生活或据历史故事和前人小说改编而成,大多经过编辑者不同程度的加工、整理。描写爱情、婚姻主题的作品占突出地位,有的直接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生活,暴露社会黑暗,有的反映城市中下层人民的生活,歌颂朋友间忠诚的友情,另一些作品反映了明代商业社会发达情况及中小商人的精神面貌,亦有不少作品存有封建说教和因果报应的消极思想。是明代“话本”和“拟话本”的重要选集之一,亦是后人研究"话本"小说的重要参考资料。原书为明天许斋刻本,藏日本内阁文库。1947年商务印书馆据拍摄照片排印。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重印。198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古今小说》名排印今人许政扬校注本。

新评警世通言

编号:C24·1970615·0375
作者:[明]冯梦龙 著 钱伯诚 评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版本:1992年8月第一版
定价:7.70元
页数:693页

“三言”之一的《警世通言》,共有短制40篇,记述演绎了与文人有关的传奇故事,《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王安石三难苏学士》、《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将书形容为“度世之语,所济者众”,故曰“警世”。钱伯城的评点只是新评,故可一阅。

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

编号:C25·1921121·0022
作者:[明]冯梦龙
出版:岳麓书社
版本:1992年1月第一版
定价:19.00元
页数:1291页

“极摹世态人情之歧,备悲观离合之致”,此为“三言”的精彩概括。“三言”早于《二拍 》,对明之拟话本写作具有开创意义,也是其代表之作。《三言》中的经商故事正是明末市民文学的兴起标志,冯梦龙辑人野语,通俗话说。如启文有“话说”、“单表”、“且说” 等语词,亦有“看官”、“如今在下说”等词,实为拟话本之特色。《三言》中“喻世明言”凡40卷,“警世通言”凡40卷,“醒世恒言”凡40卷,共计120卷 。


《三言》:天不自醉人醉之

以二教为儒之辅可也,以《明言》、《通言》、《恒言》为六经国史之辅,不亦可乎?若夫淫谈亵语,取快一时,贻秽百世,夫先自醉也,而又以狂药饮之,吾不知视此“三言”者得失何如也?
——《醒世恒言·叙》

何为明言,何为通言,何为恒言?虽然取自不同的名称,但是在冯梦龙看来,却是一致的:“明者,取其可以导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适俗也;恒则习之而不厌,传之而可久。”无论是明、通,还是恒,其最后的意义就是从一种迷障和也愚谬中走出来,进入到恒久的状态中。那么什么是恒久的状态?在《醒世恒言》叙中,冯梦龙建立了一种对立体系,那就是醒的状态和醉的状态,“忠孝为醒,而悖逆为醉;节俭为醒,而淫荡为醉;耳和目章、口顺心贞为醒,而即聋从昧、与顽用甗为醉。”忠孝、节俭、和顺为醒,悖逆、淫荡聋顽为醉,而其实,这种醒和醉的状态并非是固定不变的,有时候会由醒而醉,而有时候却也能从醉而醒,由醒而醉是一种迷失,由醉而醒是一种拯救,但不管是自救还是他救,只要能归于醒的状态,便也是一种恒久,“从恒者吉,背恒者凶。心恒心,言恒言,行恒行。”

醒而恒,恒而久,就是合乎礼仪,就是达到和流进国史一样的功效,就是回到儒学所确立的人伦意义,“《六经》《语》《孟》,谭者纷如,归于令人为忠臣、为孝子、为贤牧、为良友、为义夫、为节妇、为树德之士、为积善之家,如是而己矣。”但是这一种行为规范,这一种礼仪准则,为何会变成冯梦龙所设想的理想状态?在六经国史的传习过程中是不是缺席了什么?而这或者就是冯梦龙编订话本整理里耳小说的一个出发点。这其实并不仅仅在于一种体裁上的变革,更在于对恒久状态复归的一种心理期待。而对于当时的冯梦龙来说,真正的意义是在里耳的通俗故事里找到恢复礼仪儒学的切入口,找到导向恒久意义的清醒状态。而这种复归是基于现实的出发点,是为了得到人性的生动展示。

冯梦龙的时代是城市商业不断发展的时代,这样的时代注定会对旧有的道德体系提出挑战,甚至有了一种瓦解的危险,而当供广大听众消闲取乐的世俗小说得到长足发展的时候,冯梦龙不仅是作为一个编订者,其实更是以一个“作者”的身份坚持发扬儒学的基本精神。在当时来说,对于儒学精神的一种改造,是嵩明之际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而这样一种理学在标榜尊卑之意,三纲五常之理的时候,实际上是禁锢人的个体发展,甚至成为统治的一种工具,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违背先秦儒学的“爱人”准则,所以冯梦龙寻找的精神源头是先秦的儒学精神,是体尝“爱人”、“爱众”的人本主义,而在通俗小说里,这种回归变得更为直接,也更能让通俗文学的创作在死气沉沉的宋明理学氛围里生动活泼起来,已达到“心恒心,言恒言,行恒行”的目的。

所以实际上,在冯梦龙的思想体系里,有着对于人性人情的关照,有着对于情与理和谐统一的追求——“理著而世不皆切磋之彦,事述而世不皆博雅之儒。于是乎村夫稚子、里妇估儿,以甲是乙非为喜怒,以前因后果为劝惩,以道听途说为学问,而通俗演义一种遂足以佐经书史传之穷。”通俗文学为里耳之于,是最接地气的文学样式,在村夫稚子、里妇估儿中,在喜怒笑骂中,甚至比六经国史更能起到道德精神的回归,甚至可以以虚构的方式达到理想的状态,“人不必有其事,事不必丽其人。其真者可以补金匮石室之遗,而赝者亦必有一番激扬劝诱、悲歌感慨之意。事真丽理不赝,即事赝而理亦真,不害于风化,不谬于圣贤,不戾于诗书经史。”

那么本有的那种性情是什么?它在时代的变革中又遭遇和遗失了什么?如何在自救和他救中回归理想状态?时代的发展对于人外部世界的改变是明显的,特别是商业的兴起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解构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很多男人开始走出家门,投身到各种买卖中,在客观上造成了人情的冷漠,不论是蒋兴哥,还是阮大,不管是马周,还是杨八老,为了维持生计,为了获得赡家之资,也都要离家千里,短则几月,长则数年,对于稳定的夫妻关系,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正如《杨八老越国奇逢》中引用的古风而言:“人生最苦为行商,抛妻弃子离家乡。飧风宿水多劳役,披星戴月时奔忙。水路风波殊未稳,陆程鸡犬惊安寝。平生豪气顿消磨,歌不发声酒不饮。少资利薄多资累,匹夫怀璧将为罪。偶然小恙卧床帏,乡关万里书谁寄?一年三载不回程,梦魂颠倒妻孥惊。灯花忽报行人至,阖门相庆如更生。男儿远游虽得意,不如骨肉长相聚。请看江上信天翁,拙守何曾阙生计?”道出了为商的苦处。

远游而得意,是生活所迫,也是当时对于男人成功的一种评判,而这种得意却也是失意,骨肉不相聚,夫妻苦离别,时间长了则有了背离的可能。所以这样一种社会现实,无论如何变成了对于恒久状态的最大冲击。但是这或者是一种客观因素,甚至是一种表面现象,但是透过这种表面现象和客观现实,也折射出当时道德体系面临的脆弱困境,当然容易把人引向一种物欲主义的颓废世界。但是冯梦龙所强调的醉态更多是基于人性的变故,“劝人安分守己,随缘作乐,莫为酒、色、财、气四字,损却精神,亏了行止。”在《喻世明言》第一卷,他就指出,在人性的道德方面,人却在寻找“作乐”中,最容易陷入到酒色财气的诱惑中,这四种诱惑能损却人的精神,能改变人的行为。而这四种诱惑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必然,所以在必然之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在满足人性和人情的同时,又不失却规范和道德,所以冯梦龙提出的是一种中和的方法论:“眼是情媒,心为欲种,起手时,牵肠挂肚,过后去,丧魄销魂。假如墙花路柳,偶然适兴,无损于事。若是生心设计,败俗伤风,只图自己一时欢乐,却不顾他人的百年恩义,假如你有娇妻爱妾,别人调戏上了,你心下如何?”

“偶然适兴,无损于事”,这看起来就是一种折中主义,甚至是一种妥协主义,也就是说,只要不图一时快乐,只要不为欲望所牵制,只要能收放自如,就既能满足心中欲望,又能顾得百年恩义。但是这样一种理想主义的方法论其实是一种伪命题,如何叫偶然,如何是适兴?在酒、色、财、气的作乐里,往往会无休止地沉浸其中,而最后是酿成了生活的悲剧。所以冯梦龙的中和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一种理想主义,而那种“求快活时非快活,得便宜处失便宜”的因果报应才是现实里无法避免的悲剧所在。

“这婆子或时装醉诈风起来,到说起自家少年时偷汉的许多情事,去勾动那妇人的春心。害得那妇人娇滴滴一副嫩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婆子已知妇心活,只是那话儿不好启齿。”《喻世明言》第一卷《蒋兴哥重会珍珠衫》就把这种情欲赤裸裸展现出来,蒋兴哥为了照顾自己的生意,离别妻子三巧儿,而在家的三巧儿本来也是坚守妇道,甚至以拒绝出门的极端方式保全自己压抑欲望,但是就是那偶然的一次,便被陈大郎所看重,“家中妻子,虽是有些颜色,怎比得妇人一半!欲待通个情款,争奈无门可入。若得谋他一宿,就消花这些本钱,也不枉为人在世。”于是设计接近三巧儿,而这个颇有潘金莲和西门庆情节的故事,人性中的欲望完全被那个叫薛婆的妇人所激活,没有提防,没有防备,那学来的“男子汉的行事”也终于将三巧儿引向了一种悲剧的归宿。

人为何要贪色?《警世通言·假神仙大闹华光庙》中说:“欲学为仙说与贤,长生不老是虚传。少贪色欲身康健,心不瞒人便是仙。”实际上,就是说出了贪欲和成仙的共同点,那就是一种对于现实规则的忘记,那个魏生所遇到的仙姑和吕洞宾都将欲望变成了一种成仙之道,“天上人间,其情则一。洛妃解珮,神女行云,此皆吾仙家故事也。世上佳人才子,犹为难遇,况魏生原有仙缘,神仙聚会,彼此一家,何必分体别形,效尘俗硁硁之态乎?”所以宽衣解带,所以三人尽欢,而其实,不管是仙姑还是吕洞宾,都是多年的龟精所变,他们无非是在迷惑人间男女的时候达到一种成仙的目的。而在《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那蟒蛇为什么要化成白娘子,为什么冒犯天条,无非也是“春心荡漾,按捺不住”所致,而被压在雷峰塔下,法海所提的诗句是:“奉劝世人休爱色,爱色之人被色迷。心正自然邪不扰,身端怎有恶来欺。但看许宣因爱色,带累官司惹是非。不是老僧来救护,白蛇吞了不留些。”虽是奉劝后人,但是不管是龟精还是蛇精,也只有在满足那一种欲望里,才能体会到成仙的感觉,何况是人?而在《醒世恒言·汪大尹火焚宝莲寺》中,那一个应该守清规的宝莲寺里,那一些应该灭欲的佛门弟子,却也是在求子心切的女人间设计满足欲望,“原来这寺中僧人,外貌假作谦恭之态,却到十分贪淫奸恶。那净室虽然紧密,俱有暗道可入,俟至钟声定后,妇女睡熟,便来奸宿。”最后反倒是新任大尹用两个妓女的“钓鱼执法”,才最终破案,将这一“佛面无光,山门失色”的耻辱明白于天下,最后以一把大火将寺院烧毁,也烧掉了那种贪欲之心。

妖怪而成仙,佛门却淫荡,这些故事的背后,是冯梦龙对于欲望的极端讽刺,而这一切的悲剧对于个体来说,并不是满足,而是陷入到一种无法自拔的醉态中,所以在《新桥市韩五卖春情》里,便有了身体的最直接悲剧:“坐在马桶上,疼一阵,撒一阵,撒出来都是血水。半晌,方上床。头眩眼花,倒在床上,四肢倦,百骨酸疼,大底是本身元气微薄,况又色欲过度。”因为贪欲,最终必是因果报应。而在利益方面,那种贪利的结局也无非是“得便宜处失便宜”,《一文钱小隙造奇冤》里,就是因为一文钱的纠葛,到最后害了十三条性命,酿成了人世的悲剧。

这是人情的得与失,而在冯梦龙的体系里,当然还有那一个理。何为理,理无非也是一种理想状态,一种道德精神,是忠心,是义气,是和顺,“凡入道之人,先要断除七情。那七情?喜、怒、忧、惧、爱、恶、欲。”斩断七情,也是为了回归本性,不论是《羊角哀舍命全交》”各舍其命,留名万古“的知心结交,还是《范巨卿鸡黍死生交》“鸡黍之约,尚自爽信,何况大事乎?”的守信,都以一种夸张而富有戏剧性的方式呈现出来,为了信义,为了忠诚,无论生与死,都不能违背诺言,所以这种行为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超越个体存在的精神象征。而在普通市井故事里,《三孝廉让产立高名》则提供了兄弟之间的和顺范本,“吾非哭此树也。思我兄弟三人,产于一姓,同爷合母,比这树枝枝叶叶,连根而生,分开不得。根生本,本生枝,枝生叶,所以荣盛。昨日议将此树分为三截,那树不忍活活分离,一夜自家枯死。我兄弟三人若分离了,亦如此树枯死,岂有荣盛之日,吾所以悲哀耳!”田大以树木为喻,阐述了兄弟之间的情谊;而《陈多寿生死夫妻》中,良家女子先后与两个兄弟定亲,上演了一段“安得尽居孝弟里,却把阋墙人愧死”的道德故事,“此乃是个义夫节妇一片心肠,感动天地,所以毒而不毒,死而不死,因祸得福,破泣为笑。”

而在贪欲面前,冯梦龙所树立的那种理想主义便是对于婚姻的坚守,不论是“好姻缘是恶姻缘,莫怨他人莫怨天。但愿向平婚嫁早,安然无事度馀年”的启示,还是“种树莫种垂杨枝,结交莫结轻薄儿。杨枝不耐秋风吹,轻薄易结还易离”的忠告,也都有着对于女人“事夫尽道,同甘同苦,从一而终”的劝诫,也有“休得慕富嫌贫,两意三心,自贻后悔”的警示。而在男婚女爱的故事里,冯梦龙对于女性美德的赞扬着墨较多。在《赵春儿重旺曹家庄》里,那个助夫成家的赵春儿有着预见性,也有计划性,“三任宦资约有数千金,赎取旧日田产房屋,重在曹家庄兴旺,为宦门巨室。这虽是曹可成改过之善,却都亏赵春儿赞助之力也。”虽然直击了官场的名利交易,但是也道出了妇人的作用,尤其对于男人贪欲的收敛,有着重要的意义。而在《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李甲本与杜十娘相爱,颇具有某种抗击礼俗的作用,但是因李甲的嫌弃将她卖给孙富,杜十娘怒斥孙、李,抱匣沉江而死,“独谓十娘千古女侠,岂不能觅一佳侣,共跨秦楼之凤,乃错认李公子,明珠美玉,投于盲人,以致恩变为仇,万种恩情,化为流水,深可惜也!”虽然可惜,但是在杜十娘沉江身亡的悲剧里,却有着道义上的胜利,李甲郁成狂疾,孙富奄奄而终,反面人物得到应有下场。

因果报应是一种对于矛盾的调和,而在冯梦龙的体系里,其实如杜十娘这种反抗精神并不多,在情和理之间,更多的是一种虚构式的妥协。《蒋兴哥重会珍珠衫》里本来就是一个纵欲的故事,但是后面的情节走向去弥漫着一种折衷的风格,当三巧儿被休后无奈嫁与吴杰进士做妾,蒋兴哥在吴杰所任县内因人命官司而受审,最终就是三巧儿与蒋兴哥久别重逢,抱头痛哭。当吴杰县主看出他们不是兄弟,而是夫妻时,让三巧儿重回蒋兴哥的身边。“今日他身处富贵,见兴哥落难,如何不救?这叫做知恩报恩。”而正是这种报恩心理化解了曾经因欲望而丧失道德的错误。而在《闹阴司司马貌断狱》中,司马貌在阴司审的是历史的冤案,而审案的出发点是“恩将恩报,仇将仇报,分毫不错”韩信而为曹操,刘邦而为刘备,萧何而为杨修,英布而为孙权,蒯通而为诸葛亮,就是将历史重新进行了书写,还他们一个公道,而自己一生不得志,也托生为司马懿,最后“传位子孙,并吞三国,国号曰晋。”而这种对于历史的解构,无非是对于现实的不满,其意义就在于“劝人莫作亏心事,祸福昭然人自迎”。在《李玉英狱中讼冤》中,遭受了家族冤案的王英,如何得到公正的解决?那就是写了一直诉状,详述合家受冤始末,最后竟被天子准奏,得以昭雪,“置之重狱,险罹非刑。陈情一疏,冤滞始明。”其实无非是一种偶然。

坚守婚姻之道是醒,不贪欲贪利是恒,忠义和顺是明,不害于风化为通,所以即使是面临着世道的变故,面临着道德的迷失,“岂不闻昔人有云:古人形似兽,却有大圣德;今人形似人,兽心不可测。”但是只要不跌入醉态,只要能够处理好情和理,只要能恒定于道德,便不失于迷途:“自昔浊乱之世,谓之天醉。天不自醉人醉之,则天不自醒人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