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野

编号:X26·2000519·0524
作者:曹禺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版本:1994年9月第一版
定价:9.00元
页数:180页

受奥尼尔《琼斯王》的影响,《原野》创作于1937年,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戏剧,焦大的命运是悲剧,他选择盲目的报仇,最后却付出成倍的代价。这部人物不多,情节不复杂的剧本却是曹禺最受争议的一部。另外,仇虎杀死大星后逃进森林中的心理活动,堪称30年代心理戏剧的经典。


《原野》:你那阎王爹爹造下的孽

仇虎 (苦闷地)不是我要想,是瞎子,是小黑子,是大星,是他们总在我眼前晃。你听,这鼓,这催命的鼓!它这不是叫黑子的魂,它是催我的命。
——《第三幕·第二景》

谁在叫魂?谁在催命?夜半一时的黑林子里只有深邃的树丛,夜半二时半的土坡上只有被雷火殛死的老树,夜三时的野蒿里蛙声骤然停歇,而在破晓的六点钟,大地依然莽莽苍苍,可是分明看见了明明灭灭的红灯,听见了隐隐约约的鼓声,看见和听见,让黑暗的林子变成了另一个恐怖的舞台,仇虎说:“这简直是到了地狱”,焦花氏说:“天是没有眼睛的。”看是看见生命的恐怖,听是听见死亡的呐喊,对于一个杀了人、沾满血的复仇者来说,恐惧到底来自何处?

“大地是沉郁的,生命藏在里面。”巨树伸出乱发似的枝桠,秋蝉无声震动着翅翼,地面昏暗地升腾起灰舞,秋幕覆盖着老屋,一切都是沉寂而苍老的。在这巨大的原野里,藏在里面的生命如何找到一个呼吸的出口?这生命是象征着严肃、险恶、反抗与幽郁的巨树,“仿佛是那被禁锢的普饶密休士,羁绊在石岩上。”这生命是垫高了路基上用不知名的地方引来的铁轨,“铁轨铸得像乌金,黑黑的两条,在暮霭里闪着亮,一声不响,直伸到天际。它们带来人们的痛苦、快乐和希望。”这生命也是孤独的老屋里点上的“红红的灯火”。而真正打破沉郁大地的则是复仇者仇虎的出现。

“一手叉腰,背倚巨树望着天际的颜色,喘着气,一哼也不哼。”这是仇虎到来的形象,叉腰、仰望、沉默,其实在内心来说,隐含着巨大的力量,当他用石头掷落到野塘里,那种沉郁的氛围就被打破了,“他狂喊一声,把巨石掷进塘里,喉咙哽噎像住铅块,失望的黑脸仰朝天,两只粗大的手掌死命乱绞,想挣断足踝上的桎梏。”伤着脚,戴着镣铐,肉身被一种沉重所束缚,他的喊叫就是要彻底将这种沉重的压抑破解。但是对于一个逃犯来说,暂时的自由并没有解除身上的桎梏,但是当他用凝聚起来的力量呐喊的时候,体验的就是一种生命的爆发力。

仇虎无疑是生命被摧毁的代表,十年前自家的地被焦阎王霸占,父亲被绑架,因无法凑足赎金,父亲被杀死,妹妹则被卖到了妓院,十五岁的姑娘活活被人折磨致死,而自己,则是被送进了牢笼,还被打断了腿,甚至,已经许给了自己的焦花氏又嫁给了焦阎王的儿子焦大星。所以对于仇虎来说,这不仅是个体生命被摧毁,甚至是整个家族的仇恨。所谓君子报仇时间不晚,当仇虎在牢里弟兄的帮助下越狱成功,便走上了复仇之路。

但是家族和个人的复仇计划对于他来说,却变成了一种遗憾,因为焦阎王已经死去。当复仇的对象不在自己手上死去,那种折磨他、看着他慢慢痛苦死去的畅快感就不复存在,甚至连复仇本身也变得没有意义,所以当仇虎遇到白傻子听说焦阎王早已归天之后,遗憾变成了愤怒:“可他——他怎么会死?他怎么会没有等我回来才死!他为什么不等我回来!抢了我们的地!害了我们的家!烧了我们的房子,你诬告我们是土匪,你送了我进衙门,你叫人打瘸了我的腿。为了你我在狱里整整熬了八年。你藏在这个地方,成年地想法害我们,等到我来了,你伸伸脖子死了,你会死了!”当积蓄了所有力量回来,却变成了迟到的复仇,甚至是缺席的复仇,对于仇虎来说,他似乎必须寻找另一种方式来发泄内心的不满。

这便是另一种复仇的开始。而这新的复仇似乎比杀死焦阎王更复杂,焦阎王虽然已经死去,但是还有焦阎王的妻子,还有焦阎王的儿子焦大星,还有焦大星的媳妇焦花氏,甚至还有他们的孩子大黑子,焦家的三代人似乎又成为新的家族序列,当自己的一家人被焦阎王害死,似乎可以以血还血的方式完成复仇。但是这却并非可以简单地进行报仇雪恨,因为焦花氏是自己曾经喜欢的女人,而焦大星是自己从小长大的好友,虽然懦弱但是人并不坏,甚至在某种意义上,焦大星也是焦阎王恶势力统治的一个牺牲品,他娶了焦花氏,但是焦花氏并不爱他,而且焦母和焦花氏不和,甚至两个女人明争暗斗。对于焦花氏来说,在这一段不属于自己的婚姻里,她有着最原始的反抗精神,而焦母为了维护秩序,以另一种强力来约束甚至压制焦花氏,在焦花氏的反抗中,她甚至刻出了木头人,偷偷用针扎的方式诅咒焦花氏。

所以当仇虎闯入焦家开始另一种复仇的时候,他必定会陷入矛盾之中,一方面他在十年之后重新见到了心爱的女人,渴望和她远走高飞,另一方面,内心积蓄的复仇火焰会寻找另一个替代者,一种是爱,一种是恨,矛盾的交织,其实最后的复仇像是被动推向了矛盾的顶点,他和焦花氏偷偷打算好了复仇之后的生活,却被焦母发现,而焦母告诉了焦大星之后,深爱着焦花氏的焦大星却又产生了属于他自己的仇恨:那就是自己爱人的背叛,那一刻,焦大星从懦弱变得愤怒,甚至将一把尖刀插向了桌子,“我要杀了他!”所以仇虎回来复仇,自己反而也成为焦大星复仇的对象。

爱与被爱,复仇而成为被复仇者,在这种交织着矛盾的世界里,仇虎对于复仇的强烈欲望又压过了和爱人逃离的想法,但是在空缺了焦阎王的现实里,一心想要复仇快感的仇虎终于对准了焦大星,在他看来,父债子还是正常的事,“这次我明地来不暗地里走。我仇虎憋在肚里上十年的仇,我可怜的爸爸,屈死的妹妹,我这打瘸了的腿。金子,你看我现在干的是什么事。今天我再偷偷摸摸,我死了也不甘心的。”内心只有恨,只为一个复仇的目的,焦大星已经不是他曾经的好友,完全变成了新的仇人。但是这种复仇的合理性到底在哪,连焦花氏也反问他:“可是阎王死了。”而当求胡说:“阎王死了,他有后代。”焦花氏再次提醒他:“阎王后代没有害你。”

一个连蚂蚁都不肯踩死,一个拿着尖刀就颤抖的人,也被无情地卷入到这一场家族恩怨中,仇虎的那一句“我对我爸爸起过誓,(举拳向天)两代呀,两代的冤仇!我是不能饶他们的。”将他推向了死亡,而这个复仇的链条也并没有随着焦大星之死二而断裂,当小黑子被放在床上,当焦母的铁棍砸向他的时候,另一个无辜的生命也停止了呼吸。当仇虎看见自己满是鲜血的手,完成的复仇里却在颤抖,“我的手,我的手。我杀过人,多少人我杀过,可是这一双手,头一次是这么发抖。活着不算什么,死才是真的。他连哼都没有哼,闭上眼了。人原来就是这么一个不值的东西,一把土,一块肉,一堆烂血。早晚是这么—下子,就没有了,没有了。”

当复仇最后变成了眼前的一摊血一堆肉,对于仇虎来说,不是一种结束,而是一种开始。十年之后的复仇对于仇虎来说,更像是一种象征,只有亲自制造一种死亡,才能让自己解恨,可是那墙上挂着的焦阎王,似乎用另一种方式复活了,当仇虎满腹仇恨地要让焦阎王看着自己回来,焦花氏却出现了幻觉:“阎王,阎王的眼动起来,——他,——他活了,活了!”当杀死了焦大星,仇虎又抽出手枪朝阎王像连发死枪,掉落的相框似乎在表明焦阎王已彻底死在自己面前。可是因为仇恨制造新的仇恨,对于仇虎来说,却变成了煎熬,变成了痛苦,变成了无法抹去的阴影。

仇虎带着焦花氏逃奔,是为了去那个黄金铺满地的世界,在那里他们可以相爱,可以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但是在神秘、深邃的森林里,生命却以死亡的方式让他们进入到了恐惧的世界中,“这里盘踞着生命的恐怖,原始人想象的荒唐;于是森林里到处蹲伏着恐惧,无数的矮而胖的灌树似乎在草里伺藏着,像多少无头的战鬼,风来时,滚来滚去,如一堆一堆黑团团的肉球。”是看到了背后一直跟着的红灯,是听到了总是不绝于耳的鼓声,当焦花氏说起大星,说起小黑子的时候,仇虎陷入了某种恍惚中,而这种恍惚让他从复仇的深渊中渐渐爬起来,但是又一种强大的力量将他推了下去,生命之死,要用另一个生命去偿还,仇虎无疑制造了新的仇恨,“啊,大星,我没有害死他,小黑子不是我弄死的。”而他寻找解脱的理由依然是焦阎王作恶多端上:“大星!我们俩是一小的好朋友,我现在害了你,不是我心黑,是你爹爹,你那阎王爹爹造下的孽!小黑子死的惨,是妈动的手!”

焦大星是焦阎王“造下的孽”,不管是善良还是邪恶,不管是懦弱还是勇敢,必须为缺席的仇人填补位置,但是红灯、鼓声以及咒语总是阴魂不散,对于仇虎来说,则变成了一种新的折磨,丧失理智的复仇,却也使得他丧失理智地出现了幻觉,从夜一时半到破晓的六时,在无法走出的黑林子里,仇虎看见了撑着伞的神秘蓝布人,看见了直瞪着他的焦母人形,看见了自己死去的父亲,看见了那些帮他越狱的囚犯,而最后看见的是审判的阎罗。

没有星光,没有人声,如死寂的黑暗中,仇虎其实希望在阎罗的审问中得到彻底的解脱:“我仇虎生来是个明白人,死也做个明白鬼。要我今天死了,我死了见了五殿阎罗,我也得问个清楚:我仇虎为什么生下来就得叫人欺负冤枉,打到阎罗宝殿,我也得跟焦家一门大小算个明白。”这是他寄予的最后希望,当牛头马面两边排,当阎罗做中间,当仇虎将焦阎王的罪恶一一陈述,最后却依然是现实的翻版,仇虎的父亲和妹妹被宣判,而焦阎王却得意洋洋,最后仇虎才发现,阎罗就是焦阎王:“好,好,阎王!阎王!原来就是你!就是你们!我们活着受尽了你们的苦,死了,你们还想出个这么个地方来骗我们,想出这么个地方来骗我们!”

阎罗审讯当然是幻觉,对于仇虎来说,却希望是一个公平的结果,但是当自己杀了人,何来公平?而对于仇虎来说,家族的恩怨压在他个体上的时候,这种仇恨或者已经变形了,十年的等待最后得到了机会,从此便是不计成本地要达到这个目标,当焦阎王已经死去,复仇失去了意义的时候,他又在家族的仇恨中为无辜者送葬,而不管是自己家人生命被摧毁的仇恨,还是焦大星和黑子命丧自己之手,都是无法从仇恨的链条中挣脱出来,而对于仇虎来说,真正横在面前的并非是一个死去的焦阎王,而是那个无法得到公平、获得自由的社会,是那些悬赏他的巡警队,是套在他身上的桎梏,是父债子还的宿命。

但是,破晓的天际有一把火,烧起了一道红光,当经历了噩梦的他们走出鬼魅的黑森林,站立在原野铁道旁,看见的“由辽远不知名的地方引来的两根铁轨”,也将延伸到更遥远的地方,“它们带来人们的痛苦、快乐和希望。”焦花氏无疑是仇虎在生命最后时光里看见的希望,连同他肚子里的生命,延续了仇虎的另一种生命。“我一辈子只有跟着你才真像活了十天。”焦花氏在仇虎枪声响起的时候走向了黄金子铺的地方,就是走向一种新生,那或者是一个虚幻的存在,但是由仇虎的希望支撑,那一定是另一个开始。而仇虎说出的最后一句话是:“记住,金子!孩子生下来,告诉他,他爸爸并没有叫这帮狗们逮住。告诉弟兄们仇虎不肯(举起铁镣)戴这个东西,他情愿这么——死的!”

不是重新成为不公平世界的牺牲品,当他把匕首插进自己的心口,他选择了死亡,这不是屈辱,而是饱含着希望,饱含着爱,一个人也许在这个时候才能找到自己的意义,当他看到焦花氏的背影消失,在更密的枪声里,“忽然把铁镣举到眼前,狞笑而快意地——哼!”挣脱了十年来套在身上的铁镣,就是挣脱了一生的桎梏,“仇虎的尸身沉重地倒下。”在沉郁的大地上,在深邃的原野中,他就是那一棵经历了折磨,遭受了痛苦的巨树,“巨树象征着严肃、险恶、反抗与幽郁,仿佛是那被禁锢的普饶密休士,羁绊在石岩上。”

北京人

编号:X26·01960501·0282
作者:曹禺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版本:1994年9月第一版
定价:5.05元
页数:187页

1941年的曹禺,已经度过他彷徨的时期,“在这个人世,需要更新的血液”,曹禺远离了《雷雨》中的呻吟,而看到了自己可以前进的方向。在这个颇有象征意味的戏剧作品中,以大汉“北京人”来反衬曾家这个封建大家庭中的腐朽与新生之间的较量。在该剧中,曾瑞贞的出走显然是作者对政治生活的一类幻想式的图解,而缺少更具体的铺垫。


《北京人》:这只是一个生命的空壳

“北京人” (徐徐举起拳头,出入意外,一字一字,粗重而有力地)我——们——打——开!
        ——第三幕

这是1941年彷徨之后的剧本,这是1996年被蒙尘的图书,当这本187页的书重新从书橱的角落里翻将出来,重新置于案桌之上,重新从第一页开始看起,仿佛听到的是那一声粗重而有力的喊声“我——们——打——开!”打开的是一部剧本,打开的是一个故事,打开的是一种声音——北京人就是以现实和象征的方式打破了某一种固有的秩序,如重生一般进入到“现在时”。

而对于这一个发生在遥远时代的故事来说,当北京人用拳头重重地打开一扇没有钥匙锁着的门,也具有了双重的含义,北京人是居住在背景的曾氏一家,北京人也是被视作哑巴的原始人,北京人是老朽时代封建专制的门第产物,北京人也是冲破束缚渴望自由的现代激情,北京人是见证辉煌却又走向衰微的家族,北京人也是不说话却是自由主义的代表——当在引号里、具有隐喻意义的“北京人”打开这一家北京人的大门,是一种象征破坏另一种象征的力量,是一个生命引领另一个生命的重生。

北京人作为一种现实的存在,是对于一个逝去时代的缅怀,曾氏家族曾经煊赫,曾经辉煌,曾经盛极,作为一个大家门第,当现实无情地摧毁了这一切,当时代残酷地埋葬所有,他们只能走向衰微走向落寞走向死亡,花园里的草木已经荒芜,屋内的柱梁已经褪色,墙壁的灰砌已经剥蚀,甚至隔窗也只是用纸糊起来。冷寂,空洞,奄奄一息,而在里面的那些人,似乎也和这衰微的大家门第一样,走向时代的边缘。

但是这房屋里却还有最后一座堡垒,那就是老太爷曾皓,六十三岁的曾皓见证了祖上的荣耀,见证了家族的辉煌,当走进这一个新时代的时候,他自然采取的是固守历史的方式,在他看来,祖宗留下来的繁文缛节必须遵守,必不可少的家教必须保持,家长的威严必须加强,所以对于这一个日渐衰微的家族,他却说:“这房子是先人的产业,一草一木都是祖上敬德公惨淡经营留下的心血,我们食于斯,居于斯,自小到大都是倚赖祖宗留下来这点福气,吃住不生问题。”

生活在祖宗的世界里,当他自己成为最后的长辈时,自然要延续这种权威,而这无疑是想象的一种辉煌,中秋节让晚辈败节是一种仪式,而守护着自己那口棺材更是一种仪式,存放了十五年的棺材,上了一百多道油漆的棺材,这是他死亡的符号,但是在曾皓看来,却是彰显权威的另一种象征。六十三岁的老人是最后一座堡垒,还在支撑着的房子是最后一座堡垒,连存放死亡的棺材也是最后一座堡垒。而在这个最后堡垒里,曾皓更像是一个活死人,他吝啬、他自私、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自己、怜悯着自己,但是当自己放大了时代给他造成的不幸之时,一种可怜的权威维持,又让他看不到别人的痛苦。

其实,当生活在这座最后的堡垒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在朽败的象征世界里感受到痛苦,每个人都像一个活死人。处于虚幻权力最高处的是曾皓,而在实际权力中心的则是他的媳妇曾思懿,一个贪财若命、笑里藏刀的人,在人前她微笑,说着动听的话,而身后则是自私虚伪的代表:对于曾皓,她似乎是言听计从,以一个听话的媳妇示人,但是却把已经变坏的人参给他吃,希望老头早早死掉;对于奶妈,她笑脸相迎,没有主人的架子,但是在背后却骂奶妈嘴巴臭气熏天;对待儿子曾霆、曾瑞贞也是和蔼可亲,却总是算计,对于照顾曾皓的姨侄女,表面上也是给予照顾和同情,暗地里却因为和丈夫暧昧关系而心生仇恨……实际上,作为一个实际的权力代表,她是这个北京人家族的中心,甚至是她主宰着个人的命运。

曹禺:在这个人世,需要更新的血液

北京人这个家族组成的权力体系,自上而下都透着腐烂的味道,曾皓的棺材是一种极具讽刺意味的象征,而对于第二代的曾文清和曾文采来说,则是权力变异中的自我放逐,曾文清是曾思懿的丈夫,他儿时有“神童”的美誉,但是这之不过也是一种虚幻的历史,当被母亲溺爱而长大,当门当户对而结婚,其实对于曾文清来说,自己的一生早已经被宿命所注解,这种宿命一方面是家族权力影响下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找不到出路之后的自暴自弃,他身体孱弱,他精神恍惚,他敏感而沉郁,他悲哀而无力,一种病态的身体和病态的精神,使得曾文清“一半成了精神上的瘫痪”,最后只能依靠鸦片才获得一种活着的动力。而对于曾文采来说,似乎也沾染上了懦弱的毛病,不仅在身体上体弱,而且优柔寡断,所有的事情都在崇拜丈夫江泰的过程中失去了控制力,反而“甘心受着她丈夫最近几年的轻蔑和欺凌”。

所以在第二代北京人懦弱、沉郁、悲哀,甚至自暴自弃的现实里,他们自然变成了被欺凌的对象,也使得一种权力体系走向崩溃的边缘,曾思懿和江泰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他们的位置,这种取代对于这个家族形成的垂直、男权统治体系来说,自然是一种解构。曾思懿是权力崇拜的典型,她的贪财和自私为自己构建了一种堡垒,而江泰作为一个老留学生,有着西方的经营头脑,却沉溺于欲望世界,回到北京,他和那些公子哥儿一样,贪图享受,而经商的失败又让他把矛头对准了曾皓,他想要这个曾经煊赫的家族为自己提供资金,甚至当看到落寞的现实的时候,他甚至想把房子卖了作为盈利的资本。

而曾家的第三代曾霆和妻子曾瑞贞,似乎并没有表现出合拍的时代气息,只有十六七岁的他们早早地组建了家庭,早早地失去了少年自由选择的权力,婚姻是门当户对的,而这这不过是继续了曾文清和曾思懿的老路,他们在热闹的锣鼓鞭炮中走向婚姻殿堂,却在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里住在冰冷的新房里,他们是“一双临刑的肥羔羊”,而所谓的婚姻本身就成了桎梏,“曾霆和他的妻就一直是形同路人,十天半月说不上一句话,喑哑一般的捱着痛苦的日子,活像一对遭人虐待的牲畜。”

这是三代北京人的世界,而在这个自上而下形成的朽败的结构中,还有另一个特殊的人物,那就是愫方,她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家族里,但是这种生活对于她来说,却如死了一般,她是以照顾者的身份生活在曾皓的身边,每天为他煮参汤,每晚为他捶腿,“在老太爷日渐衰颓的暮年里,愫方是他眼前必不可少的慰藉,而愫方的将来,则渺茫如天际的白云,在悠忽的岁月中,很少人为她恳切地想了一想。”就是在这种牺牲了青春、牺牲了爱情的死寂生活里,愫方为这个朽败衰微的家族添加了一种悲剧气息。

这是一种北京人的现实,曾皓、曾文清、曾霆三代组成的体系就是把生命放在棺材里,放在鸦片中,放在冰冷的婚姻里,就如江泰那次喝多了酒所说:“我们只会叹气,做梦,苦恼,活着只是给有用的人糟蹋粮食,我们是活死人,死活人,活人死!”这是整天垂头丧气的生活,这是垂死挣扎的现实,这是希望泯灭的时代,这最后的堡垒和外面有推着北平独有单轮水车的人,和挑担子的剃头师傅,和磨刀剪的人一样,也是生活在崩溃和死亡的边缘。

但是在这个朽败的家族中,却始终潜伏着有一种生命最原始的力量,对于曾文清来说,他对于愫方的感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他陷于伦理之困不敢表白,只能通过那些画作交流,另一方面在曾思懿的蛮恨和欺压下,他却需要一个倾听者,愫方也一样,她似乎在曾皓的服侍中看不到未来,但是在曾文清身上她唯一可以感觉自己的存在;曾霆是一个对鲜鲜食物有自己兴趣的少年,在袁圆的影响下,“他开始爱风,爱日光,爱小动物,爱看人爬树打枣,甚至爱独自走到护城河畔放风筝。尤其因为最近家里来了这么一个人类学者的女儿,她居然引动他陪着做起各种顽皮的嬉戏。”对于他来说,这是生命中出现的亮色,那一些游戏也仿佛是对于他从童年一下子跨入成年造成断裂的弥补,而曾瑞贞虽然和曾霆形同陌路,但是她和愫方有着共同的语言,而且在外面也接触到了一些革命思想,这让她慢慢成长为旧时代的破坏者。

虽然他们内心有着自己的欲望,虽然他们渴望逃离这样的秩序,甚至他们也有了行动,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强大的权力体系和对于新时代的不适应,使得他们总是畏手畏脚,使得他们无法彻底大秩序,使得他们又被宿命拉回到现实里。曾文清又一次毅然决然地离别,他想要离开这个家,离开自己的妻子,离开所有的秩序,也离开深爱着却永远无法在一起的愫方,消失,但最后他却又回来了,这不是一种胜利者的回归,反而是懦弱的另一种爆发。曾文清的离开,对于愫方来说,反而可以无虑地放弃一切的想法,安心在这个家族里走向生命的终点,因为在她看来,曾文清的离开就是为了让她取代他的位置,就是把一种爱传递给了她,“他走了,他的父亲我可以替他伺候,他的孩子,我可以替他照料,他爱的字画我管,他爱的鸽子我喂。连他所不喜欢的人我都觉得该体贴,该喜欢,该爱,为着他!”这是一种自我牺牲的爱,她误把这一切当成是爱的最高境界。

一种内心的欲望被压制,一种积极的行动被阻止,对于曾文清和愫方来说,他们也只能成为有限的出走者,宿命又把他们推向一个悖论:出走是离开爱人,是追求自由,而走投无路的结果不如把自己囚禁在没有自由的爱里。不管是曾皓,还是曾文清、曾思懿,还是曾霆、曾瑞贞,其实在三代矛盾迭起的关系里,在即将解构的系统中,需要另一种力量的破坏,需要另一种力量的重生,而“北京人”作为一种象征出现在这个家族里的时候,就是为了打开那扇真正通向外面世界的大门。

北京人似乎只属于象征意义,这一个由房子的租住者、考古学家袁任敢带来的怪物,本身就是一个闯入者,当中秋夜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是一个“猩猩似的野东西”:“他整个是力量,野得可怕的力量,充满丰满的生命和人类日后无穷的希望都似在这个人身内藏蓄着。”巨大而散发着野性,当然是和所谓的文明,所谓的秩序背道而驰的,“四十万年前的北京人倒是这样:要杀就杀,要打就打,喝鲜血,吃生肉,不像现在的北京人这么文明。”所以当他以黑影的方式投影到这个已经熄灭了灯的家族的时候,就是一种象征性符号的闯入:“在那雪白而宽大的纸幕上由后面蓦地现出一个体巨如山的猿人的黑影,蹲伏在人的眼前,把屋里的人显得渺小而萎缩。”

他是“北京人”,是人类的祖先,是人类的希望,“那时候的人要爱就爱,要恨就恨,要哭就哭,要喊就喊,不怕死,也不怕生。他们整年尽着自己的性情,自由地活着,没有礼教来拘束,没有文明来捆绑,没有虚伪,没有欺诈,没有阴险,没有陷害,没有矛盾,也没有苦恼;吃生肉,喝鲜血,太阳晒着,风吹着,雨淋着,没有现在这么多人吃人的文明,而他们是非常快活的!”所以北京人是自然的代表,是自由的代表,在他身上有着和腐朽的家族不一样的生命气息。

但是北京人是曾经的机器工匠,是一个哑巴,失语对于这个符号来说,则象征着那些渴望自由的人缺少一种真正的表达,如愫方,如曾瑞贞,所以要让闯入者变成破坏者,就必须赋予他另一种力量,那就是在那个曾家最黑暗的夜晚,北京人终于举起拳头,对着这个时代说出了“我——们——打——开!”那时曾家隔壁的杜家已经把漆了上百道漆的棺材当做债务抵押品抬了出去,曾皓失去了权威最后的象征;那时候,逃离了桎梏的曾文清以失败者的身份回到了家,愫方所有对于爱的美好构想都一下子坍塌了;那时,一心想要发财的江泰,因为顺手牵羊被警察抓去落得了耻辱的名声;那时,曾霆和曾瑞贞悄悄签好了离婚协议,向那一种冰冷的仪式最后告别……矛盾在激发,而新生的力量也在破坏之中成长,就如愫方那句预言:要我离开的那一天,就是“天真的能塌,哑巴都急得说了话!”

回来的曾文清让她失去了自我牺牲的爱,而当那堵墙最后坍塌,当哑巴的北京人说出“我——们——打——开”的时候,预言毫无意外地变成了下一步的行动,那把锁被打破,那扇门被打开,那些懦弱的人在死去,那些看见希望的人走出最后的堡垒——对于举起拳头,对于打破束缚,对于开口说话让预言成真的“北京人”来说,他不仅是自然主义、自由主义的代表,也体现了一种英雄主义,只有英雄会引领他们走向另一条路,只有英雄才可以真正打开那扇门,“跟——我——来”是最后的态度,是最后的呐喊,是最后行动,而真正悲哀的是,敢于冲出这封建重围的却只是愫方、曾瑞贞一样的女性,那些延续北京人家族传统的男人们,自然在这个男权社会的坍塌中,成为了最后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