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

编号:B84·2030701·0676
作者:(英)特里·伊格尔顿
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本:1999年8月第一版
定价:5.00元
页数:362页

伊格尔顿说:“解构主义总是向世界露出两副面目:一是审慎的改革派,一是癫狂的超级左派”本书贯穿着伊格尔顿30多年来的思考,提供了一个欧洲马克思主义者在风去变幻的理论潮流中变和不变的立场、姿态、趣味、方法,最终提供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思考轨迹。实验性。


《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成为“历史无意识”的一部分

因此,任何名副其实的马克思主义批评必须采取一种几乎不可能的双重视角,在尽力接受文化制品的压力的同时,努力把它移置到物质条件和社会权力的复杂领域之中。
——《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

这是1996年,站在这个时间节点的特里·伊格尔顿显然是一个历史的见证者,当苏联解体、东欧巨变在若干年前已经发生的时候,当“马克思主义的死亡”甚嚣尘上的时候,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在历史的间缝中再次审视马克思主义?如何再次使马克思主义批评具有现实意义?或者按照他一直研究的“批评与意识形态”领域来看,马克思主义如何在新的社会变革中再次扮演革命者的角色。

在1996这个颇具“世纪末”特点的时候,特里·伊格尔顿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再次关照,显然一直努力去除笼罩其上的末日论悲观情绪,所以即使他提出马克思主义必须采取“几乎不可能的视角”,也是一种乐观,也就是在把马克思主义和文化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把文化置于意识形态的大系统中,一方面文化制品是某种意识压抑之后的产物,另一方面它也在权力体系中扮演重要作用——一方面指向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则指向语境主义,“它所寻找的那种永远避退的话语可能以一种寓言的方式同时讲到艺术手法和整个物质历史,叙事的转折和社会意识的形式。”无疑这种“几乎不可能的双重视角”却是建构性的,甚至是解决马克思主义危机、使马克思主义批评从同一性王国走向差异性王国的根本方向,因为在伊格尔顿看来,文化的重要性体现的就是这两个方面:文化既是“结聚权力和培养奴性的地方”,也是某种“上层建筑”的东西。

其实,在分析马克思主义批评在新时代具有的使命时,有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正确看待意识形态,在两年前,伊格尔顿就全面分析了意识形态,他认为,“在马克思这样的唯物主义者看来,意识不可分割地与与社会实践联系在一起且从属于实践。”这其实是早期马克思主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上提出的观点,而和马克思主义对于意识形态的研究一样,意识形态本身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起初,意识形态概念是启蒙运动的遗产,它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的伟大梦想,他们研究意识形态,就像字面意思一样,是希望通过像描绘身体运动一样,以非常细密的精确性来描绘人的心灵,核心意义就是在把意识这种抽象之物,放在科学的显微镜下进行观察,从而发现社会思想系统的规律,这是现代概念的心理学的起源,也是启蒙主义培育现代性的一种证明。

意识形态分析是一种科学,那就必然要去除里面的非理性成分,当理性取代宗教,当心灵和灵魂的守护者从神父变成科学精英,就是一种自我解放,“它的目标是把男男女女们从神秘迷信和非理性中解放出来,从对上帝、贵族和专制君主的伪崇敬中解放出来,作为充分理性的、自我决定的存在所应有的尊严。”但是在古典意义上,意识形态无疑跌入了一种悖论中,由于陶醉于纯粹理性的神话,它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另一种非理性,另外,对于人类心灵的客观化分析,客体在另一个意义上也是主体自身,那么,这种研究谈何社会实践的意义?“既然人实际上完全由社会实践构成,怎么会在想象中跳出实践并使之屈从于彻底的批判分析呢?这岂不是眼睛想看见自己看见了什么或企图抓着绳子爬到绳子上吗?”无疑,意识形态从科学理性主义开始,最终却走向了空洞思辨的唯心主义。

但是,当马克斯和恩格斯发表《德意志意识形态》,再一次将意识形态拉回到唯物主义的轨道,它一方面抛弃了理性主义、唯心主义好而单纯的“知识社会学”,另一方面,提出了意识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的本质将观念和现实的物质条件结合起来,但是当实践是意识的实践,它又有了某种虚幻性,也就是遮盖和掩饰了现实物质条件,并用其他形式移植它们,并虚假地解决冲突和矛盾,“简言之,思想观念被赋予一种积极的政治力量,而不是仅仅理解为对世界的反映。”所以这里就出现了另一个矛盾,意识形态成为了统治者的一个方便之物,它把权力形式掩盖起来,或者使之自然化或干脆使之合法化。早期马克思提出“每一个时代的统治阶级的思想观念都是统治思想观念”,在创新地肯定了意识和权力之间的“惊人的”直接联系之外,也使意识形态“总是且到处总是将世界非历史化”,因为正是意识形态的这种创新意义,它“通过一套复杂的话语手段,把其实是党派的、争议的、历史的特定价值凸显为所有时间所有地点中都如此的价值,因而成了自然的、不可避免的和不可改变的价值”。

宛如空中楼阁,自身的自然化和合法化就使得意识形态变成“无父无子”的存在,对于这一种观点,伊格尔顿显然是批判的,他认为,实践和权力交织在一起,“这种权力是否统治权力或是否一直且到处牵涉自然性、虚假性、神秘性,使不公正得到掩饰和合理化或社会矛盾得到欺骗性的解决”,应该是一个争议的问题,而真正的意识形态不是简单的语言问题,而是置身于历史当中的主体间实践交流的话语问题,而且,它也不是倾斜的、偏执的、派别的话语问题,而应该像人类话语本身一样。马克思主义在后期,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分析,似乎开始了一种转向,他认为,意识形态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物质结构固有的东西:工资合同牵涉到剥削,却自发地显示为一种平等的交换;竞争使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方式变得模糊起来;男人和女人之间真实的社会关系被“商品拜物教”的追逐掩盖起来……

意识形态成为社会结构中固有的东西,它被叠进物质世界并成为其本身,它不再停留在意识之内而存在于制度的运行当中,这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巨大转变,而在后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卢卡契显然丰富了这一表述,他认为,社会意识,特别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仅仅是对社会条件的反映,而是成为社会内部的一种改变力量,所以工人阶级的契机就是把自己当成主体,是自己的劳动造就了这个社会,他要通过革命行动重新得到这个社会异化的产品。客体成为主体,意识形态成为社会固有结构,这在伊格尔顿看来,就是在考察了思想和社会现实的关系之后,使意识形态成为社会内化的东西,“任何统治意识形态如果要成功的话,就必须将全力彻底内化,权力必须与我们的主体性的形式合而为一。”

彻底使意识形态内化,使权力和主体性形式合二为一,伊格尔顿为这个观点寻找到的历史样本就是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学,他借用安东尼奥·葛兰西的观点,称意识形态就是“有机的”和“传统的”成分之间的矛盾统一,是统治集团内部资产阶级和贵族阶级的复杂联合,这一种联合的载体便是当时英国的文学,而这也开创了“文化与社会”的传统。当时的资产阶级要战胜封建主义,贫困的经验主义是无法成为意识形态的,于是他们把形而上学的条令和准封建主义的社会模式拿过来,借用浪漫派人文主义的象征资源,通过“有机形式”的结合,便找到了这个关键结合点:从个人主义走向团体国家,用自由主义反对道德追求。乔治·爱略特的小说,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都反映着这样一种有机论,“他的成熟小说表现出结构统一性,这表明资本主义及其网络复杂的金融资本主义更加协调一致,国家官僚体制愈益集权化,意识形态机器越来越铁板一块。”

19世纪的用过资产阶级借用文学这一载体在文学与社会,意识形态和权力之间找到了有机体,这便是“彻底内化”的一种反映,所以当“马克思主义的死亡”成为关键历史时刻的一个判断,伊格尔顿希望从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理论中再次挖掘“有机”的意识形态理论,在他看来,马克思主义要摆脱自身的危机,要打破政治犬儒主义、文化实利主义和经济自私行为,必须建立文化与社会的良性结构,必须实现意识形态的内化。所以,就要注重文化的双重意义:文化要成为集聚权力的地方,也要使之成为“上层建筑”。而马克思主义批评在具体实践中,就体现了这种观点:在人类学的批评中,马克思主义认为,“我们的‘物种的存在’带着结构性的断沟或空缺,如果想繁衍和繁荣,就必须在其中植入某种文化;文化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文化的必要性是不变的。”在政治的批评中,文化问题其实就变成了更深层次的政治问题;而在意识形态批评中,包括了群众文化、文学性、普及教育、权力组合和主体性形式等问题;经济的批评,关注的是文化的生产方式,“它关的主要问题既不是具体的文学作品,也不是抽象的社会构型,而是生产文化的全部物质设置这一中间领域,从剧场和印刷机到文学小圈子和资助人制度,从排练、评论到生产者和接受者的社会语境,都在其中。”

所以马克思主义批评已经渗透到文化和社会的结构中,它以形式主义的方式使文化具有某种压制性,而在语境主义中又被置于社会权力的领域中,文化是一个寓言,却和整个历史、社会意识发生了关系,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已经成为一种“历史无意识”,它已经和现代文明交融在一起,甚至像牛顿对于启蒙运动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肯定要在未来的任何变革中发挥作用的一种智慧、洞见和富有想象力的构想”。

所以在把马克思主义变成“历史无意识”一部分的时候,伊格尔顿便开始审视批判那些幼稚的唯心主义观点,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便成为他批判的一个目标,在他看来,解构主义在“人权”问题上明显暴露了“伦理”尴尬,他们反感范畴,他们反对封闭,把伦理也看成是必然的范畴,所以他们把伦理判断看成是一种绝对的存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取消了伦理的本体论根基,而把伦理问题从主体移到了语言,“道德律令具有语言在绝望而无奈地竭力想有所指涉时所表现出来的全部畸变性。”伊格尔顿认为,解构主义是一种剪去了主体和价值的新康德主义,他们把伦理和政治分开,于是在缺席了主体的情况下,不管是纯粹理性还是实践理性,都变成了一种“无依据的虚构性”。所以他否定解构主义是激进的马克思主义,只是把它看成是“一种文本政治的替代形式”,而德里达在他看来有着“移民”和“谋臣”两张面孔,而这两张面孔“到现在为止依然未能合成富有说服力的一致的声音”——套用德里达的那部著作《马克思的幽灵》,伊格尔顿讽刺地把解构主义叫做“马克思主义的幽灵们”。

而在这个从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转变的时代里,伊格尔顿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所批判的是其中的非理性主义,在他看来,后现代主义对于传统的消解,像极了解构主义,它们只是从公有社会中拿来片面的文化主义,道德相对主义和对批判本身的敌视,是将自由主义和公有社会主义中最坏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真正的社会主义则是从里面拣取群体、历史性、关系性等肯定性价值,而这些价值翻倒在现代主义中有了保留。一方面,现代主义看起来是“从外部的实在之物向流布于身体里的种种零散感觉的转移”,而且以非理性主义的方式忠实于“伟大的、抽象的、形式的纯系统”,但是在伊格尔顿了看来,现实主义应该被归入自由人文主义的意识形态,它对于商品拜物教的态度和马克思主义有着天然的契合;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提出意识形态是一种长期的、必然的“误读”,其实是把科学当成是一种本质,也就是说,“我们仍然抱持着现代性”。正是从这两个方面来重新审视现代主义,具有积极的意义,伊格尔顿说:“我们离开现代主义还不够远,不能清楚地鉴别那些潮流:一方面可能指向死亡集中营,另一方面可能预示新的主体性模式,新的关系样式,新的语言和艺术版本。”而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建构“文化与社会”这个有机论的重要支点。

马克思主义在柏林墙的第一块砖石松动之际就已经陷入了危机,这也是西方世界矛盾的体现,所以在意识形态理论和实践上,马克思主义所面对的其实是一个从危机到机会的可能,意识形态不是哈贝马斯所说的“系统地扭曲了的交流”,也不是后结构主义提出的“符号的封闭”,不是保罗·德曼所说的“语言和现象现实的混合”,在伊格尔顿看来,就是在彻底内化中成为社会结构的固有部分,是权力和主体性的合二为一,是社会变革的有机形式,更是具有现代性的“知识解放”:

因此意识形态属于现代,属于勇敢的世俗和科学理性的新时代,它的目标是把男男女女们从神秘迷信和非理性中解放出来,从对上帝、贵族和专制君主的伪崇敬中解放出来,作为充分理性的、自我决定的存在所应有的尊严。

论解构

编号:B86·2030701·0675
作者:(美)乔纳森·卡勒
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本:1998年11月第一版
定价:5.00元
页数:257页

卡勒认为,“解构”首先必须被看作是一种对付哲学的策略,他在该书的第二章中着重讨论了与“解构”哲学相关的五个问题:“书写与逻各斯中心主义”,“意义与可述性”,“接口与移植”,“体制与倒错”以及“批评意识”。更侧重于对欧陆解构哲学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对德里达如何在学理层面上对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理念所做的解构加以分析。在卡勒看来,“解构不是传统意义上对作品本身的阐释,不是要去抓住一个统一的内容或主题;它是要考察形而上对立项对自身论点的申述,考察文本的意象和关系。”


《论解构》:而是将它重新刻写一遍

一个给定的瞬间,唯有当它自身内部已经分裂,为非呈现所居之时,其间才能有事件发生。
——《第二章 解构》

“芝诺悖论”之一:飞矢不动。一支箭被射出去,一支箭在空中飞行,它一定是保持着一种运动状态,但是“聪明的骗子”芝诺为什么说它是不动的?甚至不是不动,而是动也是一种不动:它完美论证;恶巴门尼德所说的“存在不动、是一”的学说,而正是这个悖论超越了动与不动的二元结构,在一种诡辩中成为了解构主义“异延”理论的一种生动例子。

飞行的箭是一种运动的完美诠释,但是芝诺却认为,当箭在空中飞行的时候,其实可以划分出无数个“时刻”,在每一个时刻里,飞箭始终在空间的一个特定位置,由于时刻无持续的时间,所以飞箭在每个时刻都没有时间而只能是静止的——当整个运动之包含时刻,而每个时刻只有静止的箭,所以飞行的箭总是静止的,它不可能在运动——运动是一种静止;如果说时刻是一种持续的时间,那么,时刻就是时间的最小单位,当箭在这个时刻中运动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刻的开始和结束位于空间的不同位置,这说明时刻具有一个起点和终点,也就是说,时刻至少包含了两部分,而这结论与时刻是时间的最小单位这一前提发生了矛盾,也就是说,即使时刻有持续的时间,飞行的箭也不可能在运动——不管时刻有没有持续的时间,飞箭总是不动。

飞箭在动,是因为运动是一种持续时间里的过程,也就是每一个瞬间都在取消时刻的单元性意义,或者说时间在取消时刻的空间属性,但时间和可无限细分的时刻发生矛盾,悖论就形成了,或者说“飞矢不动”的结论就产生了,那么,在这个诡辩中,运动之不动的结论是不是只是在否定运动本身?显然,在解构主义者看来,这一种悖论的意义是让运动本身产生了分裂,“本意是要说明运动的不可能性,然更能令人信服的,却是它所展示的在呈现之上建立一种体系的困难。”飞箭在飞行,这是一种运动的体系,而这个体系似乎是自动建立的,或者是在一种人类经验基础上建立的:关于持续性的时间造就了运动。但是这种建立在人类经验上的体系无非是为了“呈现”:呈现飞箭的运动。而正是为了呈现,使得持续性时间变成了一种“给定的瞬间”,而“飞矢不动”则以时刻和时间的分裂方式瓦解了这一呈现,也解构了那种体系,就如德里达说的那样:“过去是一先时的呈现,将来是一预期的呈现,而现时的瞬间却明白无误是一自足自立的给定结构。”

给定的瞬间指向了给定的系统,给定的系统造成了给定的运动,如果它自身内部不分裂,那么所有的事件都不会发生,悖论也就只是一个诡辩,但是芝诺却打开了那个间隙,使得某种“非呈现”居于其中,按照德里达的说法,是一种方法论“介入”命题,并以批驳的方式颠覆经典的二元对立命题。二元对立之所以存在,就是在一个给定的结构中成为一个自足体,一个是本原,是逻各斯,是高一等的命题,另一个则是第一等的命题,是衍化,是补充,甚至当它成为否定、瓦解的时候,也是居于逻各斯中心之下的一种命题,也就是说,二元对立的结构设定了一个居先的中心,也设定了一种等级关系,如意义和形式,如灵魂和肉体,如直觉和表现,如字面义和比喻义,如自然和文化,如理智和情感,如肯定和否定——这些二元对立的命题被纳入到结构中,所以飞行就不是静止,所以飞箭总在运动。

就像因果律一样,在给定的结构中,因总是先于果的,原因和结果似乎变成一种天生使然的概念:当某人感到一种痛楚的时候,他便会去寻找原因,或者发现了一枚针,于是在经验意义上,他设定了一种联系,也就是说,因是针,果是痛,“针……痛”构成了一种因果秩序,很显然,这便是一种二元对立,但是这个具有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因果律被尼采推翻了,他在《权力意志》中争辩说,“针……痛”其实是颠倒了知觉的或现象的秩序,而是用一种外部经验建立了联系,因成为了居于中心的命题,而实际上,“针……痛”的因果秩序必须颠倒,“日益被我们意识到的外部世界的片断是源出我们心上产生的效果,继之投射上某种‘后来之物’作为它的‘因’,而在内在世界的现象学中,我们颠倒了因和果的先后顺序。‘内在经验’的基本事实,即是果发生后去想象因。”也就是说,痛是一种我们感到痛的因,而寻找到的针只不过是由于痛而投射的“后来之物”,而人们却把它当成了因,当成了中心,当成了给定的存在。

尼采对于因果律的颠覆,其实得出的结论是,因果结构不是天生使然的,它是一种“精巧的比喻或修辞活动的产物”,也正是这种比喻,使得因果图式得以在转喻或换喻中创造了可能,而解构主义在这种颠覆中得到的启示是:因果关系本身被解构,在质疑因果论中,实际经验被质疑,从而走向了另一种走向:内心经验;颠倒了因果的等级关系,在内部发难并建立新型图式。而因果律之解构,对于新建哲学话语的意义就在于:“哲学话语以反对文字界定自身,由此也在反对自身。”反对自身而分裂,分裂而产生间隙,有间隙而介入,“它是话语自身的一种结构特质。”

很明显,解构主义的努力就是打破给定结构,取消等级秩序,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从而建立一种新的结构特质。这种新的结构如何建立?解构首先是一种阐述方法,当一个文本摆放在面前的时候,它其实面对的就是一种给定的结构:作者写作了这个文本,作者是第一本原,当读者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当读者阐述文本的时候,他就像是在一种衍生的状态中,或者是寻找作者的思想,或者发现文本潜在的意义,而一切的阅读体验似乎都为了与作者的意图保持一致。

从读者到作者,又从作者到读者,似乎就构成了一个封闭的结构,而在这个给定、封闭的结构里,读者无疑是在作者逻各斯中心中成为一个低一等级的主体,甚至主体意义都变得脆弱,何来阅读的可能性,何来“非呈现”的事件,何来巴特所说的“阅读的快乐或快乐的读者”?“然而这位反英雄确实存在:他就是文本的读者快乐之时。”巴特在《文本的快乐》中其实是把读者当成了一个反英雄的角色,而他反对的是第一等级的作者,所以反英雄就是扼杀作者,“读者的诞生必须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一方面文本是“可读”的,也就是在阅读中寻找可理解性的代码,但是最重要的是“可写”的,也就是在一种无法卒读的文字中“写作”——在这个过程中,读者处于核心角色和中心地位,甚至不仅仅是一个个体,“重心转移中的读者是作为一种功能,而非作为一个个人,是作为文本的统一性和可理解性所依赖的代码据说得以成形的接收人或地点。”

乔纳森·卡勒:所知的唯是这一知识的不可能性

接受人和地点的设定,是需要一种阐释经验,而这种阐释经验就是读者经验,“不妨更进一步,言明这经验即是意义。”乔纳森·卡勒在这里提出了“经验即使意义”的说法,显然不同于给定结构的外部经验,而是一种内在经验,德里达说:“‘内在经验’的基本事实,即是果发生后去想象因。”就是打破这种因果律,打破作者之后读者的等级秩序,而这种内在经验如何建立?读者如何成为反英雄的角色?答案是:一定是要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传统的阐释学很明显将文本作为一种本源,而语言成为文字之上的第一等级的存在,即使我们在阐述时写下文字,也意味着和语言保持了一种等级关系:文字是衍生的,是补充的。而德里达说,“我们因此而不再以呈现……为存在之绝对的母体形式,而把它视为一种‘特殊化’和‘效果’,某个不再属于呈现,而是属于异延的体系内部的一种确断和效果。”

没有母体,没有等级,是在异延中产生的特殊化和效果,而这种在间隙中产生的差异便是一种可能的书写,德里达这样表述“异延”:“‘异延’,是一种不能在呈现非呈现这个对立上构想的结构和运动。‘异延’是差异、差异的踪迹和空间化的系统游戏,藉此诸要素相互联系起来。”不只是间隙了一种裂变,而是形成了差异性的结构和体系,而这种结构和体系是在“整体文本”内部产生的,就像一个野人在用咕噜便是“食物”的时候创造了“咕噜”这个语言,创造就是一种差异:这一声咕噜和其他咕噜被区别开来,而在意义上被分成了“食物”和“非食物”,差异产生了,所以“示意行为赖于差异,诸如可使食物成为所指的‘食物’和‘非食物’间的差别,或使某一序列发挥功能的指意要素之间的差别。”

差异出现了,那么意义之可能如何产生?言语指向了能指,按照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为说明指意事件(言语),力图去描述使它们成为可能的系统。”他在表达言语行为的时候,划分了行为句和叙述句,他这样一种划分显然还是建立在一种逻各斯中心主义基础之上的,但是他的这个理论体系却有一种对于等级解构和颠倒的潜在意义:“行为句并非一种有瑕疵的叙述句,相反,叙述句是行为句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个例子是:“是不是语词必须说得‘认真’,以便然后才能被人‘认真’看待?”当认真被放入引号中,其实就是一种“不认真”,或者在非真非假的模糊状态中创造了可能:它是认真,也是不认真——正是这种非真非假的叙述,使得某物在指意序列中被重复:它被引用,被戏拟,被模仿,却始终不在客观存在的摹本里,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显现,它是无权威的,是衍生的,是可能的,而解构理论就是依赖这种重复才得以存在。

德里达就是建立了一种“重复形式类型学”,“这一类型学中意向的范畴将不会消失:它将占据它的位置,但在这位置上它不复再能统治话语的整个领域和系统。”以签名为例,为了行使功能,即具有可读性,签字必须有一个可被再现、重复、模仿的形式;它必须能够与其现时的单一的生产意向分离开来。正是它的同一性,通过颠覆它的正身和单一性,分裂了它的印记。”甚至成为图章和机器制作,都是因为它的重复性,解构了唯一的语境,也正是语境的唯一性被打破,在可能性里具有了意义,“意义为语境所束缚,但语境却是无际无涯”,早先的公式被德里达用来颠覆历史语境的决定意义,他拒绝历史语境对于意义的决定性意义,而是在“文本主义”中建立差异的历史,在《词语的边缘》中,他说:“如果‘历史’一词不带有最终压抑差异的意味,我们可以说,差异独自便能自始至终成为‘历史的’差异。”一方面社会对于历史的批判,另一方面用差异建构历史,所以德里达在语境化、消解语境化和重新语境化的过程中抵达了意义。

所以,“解构一个二元对立命题,不是摧毁它,废弃它,而是将它重新刻写一遍。”如何书写,解构主义者的书写方式,一种是嫁接,“它探讨语言的重复性,即语言于新语境中表现新意义能力,而求将一种话语插入另一种话语,或介入被阐释话语的各种不同方式,进行分门归类。”寻找嫁接的结合点和受力点是关键,德里达创造了一种“分栏”的方法,作品《丧钟》里,在每一页的左边一栏,德里达分析了黑格尔家族的概念,包括与之相关的对父性权威、绝对知识、神圣家族等等的质疑。右边一栏则是《权利的哲学》的作者,小偷、同性恋者让·热内。文本被嫁接,始终在左和右的对等关系里,而看上去的这种分裂其实是自身在意指自己,也就是说,文本“成为自我包容、自我解释的审美客体而自行其道。”而在这个文本的内部,甚至出现了德里达所说的“旧词新用法”,也就是在打破传统思维习惯的时候,开辟新的意义,而这种新意义却是倒置:“选取一个默默无闻,罕为人知的文本,将它移入那一传统的主流之中,或者取文本中明显是边缘性的成分,例如脚注,植入一个关键性位置。”

无非是以边缘取代主流来颠倒等级,所以倒置出现了,“肯定平等并不能摧毁等级。唯有当它包括一种转换或颠倒之时,解构才有机会来置换等级结构。”这当然还是对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破除,而这个倒置的意义在颠覆等级的同时,并非是要创造新的等级,而是取消对立,“转移它的位置,置之于不同的背景之中”。乔纳森·卡勒重点阐述了女性主义甚至女权主义的书写和阐释,如果按照传统的看法,女权主义之所以产生,就是意味着要和男性取得平等地位,就是要颠倒传统等级,就是要坚持女性的首要地位,而其实,这种观点在实际意义上也是把女性限定在男人背景之下,也就是说,他们的潜在中心依旧是男性,这是一种“阳具中心主义”,女人只是“他的另外一面”,甚至越强调这种地位,就越陷入到边缘性困境中,所以乔纳森·卡勒认为,“妇女之为真理的象征,唯有当她于真理的实际联系被切断之时,唯有真理的追求者都是男人之时,才有可能。”所以这种解构需要在两条线上作战,一是女性要采用男性写作模式,二是要发展特殊的女性话语模式,只有这样,女人才不是补充,不是边缘,也不是对于中心的否定。

打破给定结构的二元对立和等级秩序,就是取消逻各斯中心主义,就是在摧毁等级中创造一种“整体的文本”,而在批评学中,解构的意义也在于构建一种可能性,“解构为重复、离格、变形所生。”乔纳森·卡勒借用梭罗的作品《华尔腾》来解读这种文本逻辑,“但是我可以向我的读者保证,华尔腾在某个并非不可思议,虽说不同于一般的深度上,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硬底。我轻而易举地用一条鳕鱼线测量了它……最深的地方不多不少是一百零二英尺。”那一个叫华尔腾的湖,据说深不可测,但是梭罗却用自己的实践发现它是有底部的,当他用鳕鱼线测定了深度,也就意味着“无底”变成了一种错觉,而这种错觉的消除,在坚实之底便清晰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可能性,“坚实底部之现实与无底之错觉的对立,转化成了由底部联想到的肤浅和由无底联想到的无限之间的对立。赞颂湖的深度,是为暗示无底,而—经发现真正的底部,深度也就消失了。”

乔纳森·卡勒借用这个例子并不是要永远保持无底的错觉,也不是谴责坚实之底部的清晰化,而是要建立一种悬念的选择意义,这是作品丰富的模糊性的意义所在,“与其苦心搜索诗和文学想象的象征意义,批评家莫如探究作品关于阅读说了什么,无论是含蓄的还是显见的。”所以解构的批评之意义就在于对可能性的开拓,可能性意味着唯一性、权威性的消失,“既然解构视任何立场、主题、渊源或目的为一种建构,并分析促生这一建构的各种漫无边际的力量,解构的文字便势将质疑一切正面结论,力求使它们自身的停滞点模棱两可,似非似是、专横武断,或难于确证。”而这种可能性最本质的意义是在结构主义的给定语法之外返回自身,一种“生成悖论的盲乱的简明性”,也就是“使任何话语无以作自为描述,使行为句和叙述句,或所在和所为无以弥合的自反指称”。

“了解你自身”,当返回自身,但自我指称,还有什么是二元对立的,还有什么等级秩序,“文本自述其身是自我呈现的另一种格局,是‘听懂自身说话’体系的另一种具象化。”而在逻辑领域里,自反就是悖论的主要来源,所以这个自身便成为运动的不运动,便成为静止的飞箭,便在自身分裂的差异和重复中阐述意义——但不是对他者的封闭,不是对自身的关闭,而是在“非呈现所居之时”发生故事,以一个自我签名打开文本,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就像德里达敲响的《丧钟》:“就文本或世界的极端而言,除了一个硕大无比的签名,一切都荡然无存,这个签名因把一切鲸吞进肚而臃肿不堪,但所怀的胎儿只是他自身。”

中国哲学简史

编号:B61·2020518·0629
作者:冯友兰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1996年9月第二版
定价:19.50元
页数:295页

李慎之先生说:“中国人了解、学习、研究中国哲学,冯友兰先生是可超而不可越的人物。”《中国哲学简史》是冯友兰先生于1947年在美国宾夕凡尼亚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的英文讲稿,后经整理,于1948年由麦克米伦公司出版。他提出了许多创新的哲学观点,比如“境界说”,在哲学的定义上,冯友兰认为,“哲学是由一种自反底思想出发。所谓相反者,即觉解自觉解其自己。…… 科学使人有了解,哲学使人觉解其觉解。”


《中国哲学简史》:最终成为“不知之知”

入世与出世是对立的,正如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也是对立的。中国哲学的任务,就是把这些反命题统一成一个合命题。
——《第一章 中国哲学的精神》

站在1947年的时间节点上,冯友兰所面对的既是历经了两千多年的中国哲学发展史,又是从这个历史为起点面对的未来;既是建立在传统之上的中国哲学背景,又是在这个传统之上需要融合西方哲学方法论而提出的哲学精神,所以当面对未来面对变化而拥有了“中国哲学的任务”时,便需要一种承前启后、融会贯通的真正哲学:既是入世的也是出世的,既是理想主义的也是现实主义的。

而冯友兰在1947年书写“中国哲学的任务”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立足于历史,放眼于现在,才能延伸到未来;立足于中国,放眼于世界,才能形成合体。在美国宾虚法尼亚大学讲授中国哲学史,似乎所面对的是西方世界,似乎是要将中国哲学译介到西方,而这个英文演讲稿1948年由麦克米伦公司出版之后,甚至再没有中文本,而当其学生涂又光根据英文译为中文,其语言转换的漫长过程似乎也湮没了冯友兰的初心:他实际上并非是要介绍中国哲学,而是希望在中西文化交融的格局中为中国哲学寻找一条道路,而这种湮没也变成了对于冯友兰目的论的一种忽视,而当这个英文文本再次译成中文的时候,似乎变成了一种戏谑。

像是某种讽刺,中文写作成英文,英文又翻译成中文,这其中当然有了语言在转换中遗失的东西,就像他在第一章里就说起过:“中国哲学家的言论、著作富于暗示之处,简直是无法翻译的。只读译文的人,就丢掉了它的暗示;这就意味着丢掉了许多。”语言翻译会丢掉其中暗示的东西,而这个文本的曲折经历似乎也丢掉了冯友兰曾经的“暗示”,而这样一个结局,冯友兰在《西方哲学的传入》中其实已经表达了某种担忧,当十九世纪末,中国哲学届、思想界已经开始译介西方哲学,比如严复,比如王国维,而西方学者约翰·杜威和柏特兰·罗素也曾在1919年来到北京大学讲学,这是开放社会走向融合的开始。

在他看来,西方哲学对中国哲学的永久性贡献,便是“逻辑分许方法”,中国哲学一直以来讲究的是暗示,这是一种“告诉我们它的对象不是什么”的“负的方法”,而逻辑分析法却是“告诉我们它的对象是什么”的“正的方法”,所以在那个关键时刻,中国哲学已经有了融合的契机,但是“用逻辑分析方法解释和分析古代的观念,形成了时代精神的特征,直到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战争使得这一融合中断,而其中的一个奇怪现象在基督教领域,“为什么在中国的许多教会把中国的哲学原著和研究中国哲学的书译成了西方文字,却很少把西方的哲学原著和研究西方哲学的书译成中国文字”?他对此的解答是:逻辑分析方法形成的时代精神,因为某种原因被中断了,继而变成了一种“倒转”的传教工作。倒转显然是违背了可能的进程,就像自己文本,在英文世界里译介中国哲学,而真正的用意是用西方哲学来改造中国哲学。但是冯友兰对于倒转虽然有遗憾,但也指出倒转的积极意义:“倒转的传教工作是可能有的。正如倒转的租借互换是可能有的。”

所以即使“倒转”而传教,也可以“租借互换”,而现代中国建立真正哲学精神也需要违背常规下的“倒转”,正如他在最后一章所看见的图景:“随着未来的科学进步,我相信,宗教及其教条和迷信,必将让位于科学;可是人的对于超越人世的渴望,必将由未来的哲学来满足。未来的哲学很可能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在这方面,中国哲学可能有所贡献。”科学取代宗教,而哲学的作用则越来越大,甚至在构建未来哲学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中国哲学的贡献。一种是改造中国哲学的任务需要“统一成一个合命题”,同时哲学的未来发展也需要在中国哲学精神中寻找一条道路,如此,中国哲学的意义则是双重的。

为什么中国哲学需要融合西方哲学精神,尤其是“逻辑分析法”这种正的方法?为什么将入世和出世合一的中国哲学会对未来哲学做出贡献?这就涉及到哲学的意义和中国哲学的精神。冯友兰对哲学下了一个悖论式的定义:“哲学,特别是形上学,是一门这样的知识,在其发展中,最终成为‘不知之知’。”知是知识,很多知识就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但是哲学,特别是形而上学,于其他知识门类不同,她的发展是“使它最终达到超越经验的‘某物’”。冯友兰认为人生境界可以划分为四个等级: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哲学的目的就是使人应该成为的人,也就是说,摆脱自然境界和功利境界这两种“自然的产物”,而成为一种精神的创造。而要达到这个人生境界,就需要在中国哲学中寻找思路,在他看来,中国哲学的传统,不在于增加积极的知识,也就是不在于“为学”,而在于“为道”,即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所以“不知之知”就和中国哲学精神相契合:“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任务是帮助人达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特别是达到天地境界。天地境界又可以叫做哲学境界,因为只有通过哲学,获得对宇宙的某些了解,才能达到天地境界。但是道德境界,也是哲学的产物。”

但实际上,这很像一种理想主义,特别是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一向最不关心宗教,所以中国哲学也并不具有真正的哲学精神。冯友兰对此予以否认,在他看来,中国人不大关心宗教,但是他们极其关心哲学,“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都是哲学的。”在哲学里,他们满足了对超乎现世的追求,表达了超道德的价值,甚至他们按照哲学去生活体验了超道德价值——“为道”的真正目的,就是获得高于道德的价值,所以中国人没有宗教,却比通过宗教而获得的更高价值更纯粹,因为宗教也混杂着想象和迷信,甚至最后也会被科学所取代。所以从中国传统哲学精神出发,冯友兰自信地表示:“人不一定应当是宗教的,但是他一定应当是哲学的。他一旦是哲学的,他也就有了正是宗教的洪福。”

那么,中国哲学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冯友兰认为在方法论上,一种是出世的,一种是入世的,一种是理想主义的,一种则是现实主义的,而其实,在中国哲学的发展演变过程中,中国哲学一直在朝着一个方向:把入世和出世从对立变成融合,将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从矛盾变成一体,就像宋代的新儒学所说:“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而这个早在百家时就已经有了最终的标准:内圣外王——“按照中国的传统,圣人的人格既是内圣外王的人格,那么哲学的任务,就是使人有这种人格。所以哲学所讲的就是中国哲学家所谓内圣外王之道。”内圣是理想主义,是出世,外王是现实主义,是入世,而这就是哲学的目的:“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而不是某种人。”

中国人没有宗教意识,哲学也不需要宗教情怀,这一点似乎有待商榷,但是冯友兰在对中国哲学的观望中,首先就站在其最终任务和理想目标中,显示了其宏大的格局。中国哲学已经对“合命题”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但是冯友兰也认为,在中国哲学的背景上,却收到了很多的限制,无论是从中华民族的地理背景还是经济背景,似乎都在这种对人生的反思中走入了一条窄路,中国人生长的内陆环境、“上农”的经济体系和家族制度限制了知识论的发展,特别是对于客观和主观的讨论,对于认识者和被认识者的整体的研究,都限制了中国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在这个历史背景下,冯友兰提出:“中国必须现代化”,必须寻找突围的路径,必须建立自己的任务,“肯定地说,它会变的,它没有任何理由不该变。事实上,它已经在变。”

冯友兰:哲学的目的:使人作为人能够成为人

它应该改变,它也“已经在变”,这是冯友兰对中国哲学历史演进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入世又出世的哲学是如何阐释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结合又如何演进的?其实,冯友兰把这种入世又出世、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结合的哲学派别命名为“新儒家”:“新儒家是儒家、佛家、道家(通过禅宗)、道教的综合。从中国哲学史的观点看来,这样的综合代表着发展,因此是好事,不是坏事。”从它的发展来看,本身就是一个“合命题”,因为它将传统儒家、佛家、道家以及道教结合在一起,而具有革新意义的“新儒家”,虽然其中在流变中有过一些曲折,甚至还出现了理学和心学,但是这种流变和分立却不能改变其“合命题”的本质,也无法动摇中国哲学的精神,只不过在最后发展过程中缺少“正的方法”,而且在历史中出现了中断,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哲学的任务”需要的是一种走向实践的真正契机。

新儒家缘何是中国哲学的最终任务所在?首先从传统儒家提出的观点来看,从孔子到孟子、荀子,它们不断丰富儒家的内容,也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中提出了“内圣外王”的思想,也就是为圣人构建了一个标准。孔子虽然无法将自己的学说体现在各国的政治诉求中,但是在他“知天命”的时候,的确认识到了超道德价值,冯友兰甚至从中西哲学的坐标上认为,孔子很像苏格拉底,是“受神的命令的指派”,来唤醒大众。而到了理想主义派孟子那边,他提出了“人性善”思想,认为宇宙在实质上是道德的宇宙,所以人性就是宇宙形上学原则的体现,也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而荀子作为现实主义一派,他提出的是“性恶论”,虽然与孟子的性善学说对立,但是他的核心思想也是一种善,“他的总论点是,凡是善的、有价值的东西都是人努力的产物。”也正是这个人性论,他也同意“人人能够成为圣人”。

在百家争鸣的时代,和儒家观点不一样的学说有很多,但是最后它们都汇聚而来,在融合中实践着那个“合命题”。墨子是孔子的第一个反对者,他对于儒家的批评主要在于提出了“兼爱”的思想,这种思想是站在国家起源角度说的,他认为,国君的权威来自于两个方面:人民的意志和天帝的意志,而国君的任务就是,“监察人民的行动,奖赏那些实行兼爱的人,惩罚那些不实行兼爱的人。”但是虽然墨子提出的国家是极权主义的,但是站在国家统治的角度,其实他实践着的是“外王”的思想,也就是从出世的角度构建一种哲学精神。而到了后期墨家,他们提出了“义,利也”的观点,冯友兰认为这是功利哲学对享乐主义做出的解释,这一点和边沁的“功利哲学”有着某种一致性,“天然使人类为二种最上威权所统治,此二威权,即是快乐与苦痛。只此二威权能指出入应做什么,决定人将做什么。”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建立一种以理性、法律来维持幸福的哲学体系,而这种入世观也有超道德的作用。

道家当然也和儒家观点不一样,从养朱到老子、庄子,道家哲学的出发点是“全生避害”,也就是用逃避的方式远离人世的恶,这当然是出世的,而老子和庄子的“无为”,核心思想有所区别,但是都在阐述一种“灵魂的和平”,而这一点冯友兰又认为和斯宾诺莎有着相同的认识,“无知的人不仅在各方面受到外部原因的扰乱,从未享受灵魂的真正和平,而且过着对上帝、对万物似乎一概无知的生活,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再存在了。另一方面,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范围内,简直可以不动心,而且由于理解他自己、上帝、万物都有一定的永恒的必然性,他也就永远存在,永远享受灵魂的和平。”

道家之后变成了公元三世四纪的“玄学”,也就是“新道家”,出现了主理派和主情派,在这个阶段,道家已经融合了儒家的思想,“值得注意的是,新道家,至少有一大部分新道家,仍然认为孔子是最大的圣人。其原因,一部分是由于孔子在中国的先师地位已经巩固了;一部分是由于有些重要的儒家经典,新道家已经接受了,只是在接受过程中按照老子、庄子的精神对它们重新作了解释。”在这个过程中,儒家也在不断融合中,特别是发展了它的形上学,“易传”和《中庸》学说构筑了形上学和伦理学说,特别是中庸里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冯友兰认为这是“普通而平常”这一重要思想的体现,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明白了平常事物的一切意义,他就已经是圣人了,也就是在入世中出世,这与道家的方法不同,“它是通过推广仁爱,把人的精神提高到超脱寻常的人我和物我分别。”

之后的融合,董仲舒将汉帝国理论化,并采用阴阳家的思想,提出了天于人存在的密切联系,同时开始了儒家独尊,之后又出现了道家复兴,之后还有佛教的传播,直到唐朝时,新儒家又结合了宇宙发生论,冯友兰认为,正是儒家本身、以禅宗为中心的佛家、阴阳家的宇宙发生论和核心的道家,共同组成了新儒家的三条思想线索,之后又出现了理学和心学的两个新儒家学派,他们所争论的主题是一个“带有根本重要性的哲学问题”,即“自然界的规律是不是人心(或宇宙的心)创制的”,理学所提出的是“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理成为终极标准,“在朱熹看来,国家之理就是先王所讲所行的治道。它并不是某种主观的东西,它永恒地在那里,不管有没有人讲它、行它。”而心学则认为心是宇宙的立法者,也是一切理的立法者,所以,人人有作圣人的潜能,只要他遵从他的良知的指示而行。

新儒家是融合的产物,无论从其过程来看,还是从其学说观点来看,但是在发展中,无论是理学还是心学,似乎最后都走偏了道路,甚至发展成了权威主义和保守主义。但是不可否认,新儒家综合而发展,正是体现了中国哲学的精神,而之后“回到汉代”的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对古籍文献进行解释和考证,也是一种融合体现而到了近代,随着西学的输入,中国哲学似乎已经做好了吸收“正的方法”的准备,但是,战争的影响而中断,“倒转形式”的传教,似乎都阻碍了这一进程。

冯友兰考察了中国哲学的历史之后,对于重构中国哲学精神,似乎怀有很大的希望,甚至认为指明了未来哲学的方向。但是他把哲学的“不知之知”作为形上学的终极目标,把中国哲学的“为道”作为唯一的方向,却也忽视了宗教在其中的创造性意义,而中国哲学也许正是因为缺少宗教关怀,在对精神世界的探索上也容易跌入经验论,而“宗教及其教条和迷信,必将让位于科学”看起来也更是一种武断的说法。

后现代性的哲学话语

编号:B81·2010218·0553
作者:汪民安等 主编
出版:浙江人民出版社
版本:2000年11月第一版
定价:35.00元
页数:459页

后现代性是以反乌托邦的形势构筑乌托邦,对西方的形式主义、本质主义、总体性持激进的批判态度,它动摇了主体、理性、真理、语言、历史的概念和判断。本书编者的出发点是给国内关于后现代性的争议提供文本证据,他们选辑了福柯、哈贝马斯、德里达等人的文章,以期提供清晰的可能。

诠释学·宗教·希望

编号:B55·1980926·0452
作者:(美)特雷西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8年5月第一版
定价:9.90元
页数:101页

在后现代社会的信仰危机中,宗教(或基督教)如何保持其生存方式,如何拯救真理?神学家特雷西以诠释学的方法力图在后现代社会找到宗教的意义。“宗教作为最为多元、最为含混同时又最为重要的现象,乃是对任何诠释理论最困难也是最好的检验。”特雷西在序言中表明了宗教在后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优势,当然这种优势是抗争性的,在冲突中看到抗争的希望与真理的光芒。


《诠释学·宗教·希望》:真理即显现

当代关于诠释活动的思考与其对多元性和含混性的强调,乃是试图变我们旧有的思维方式的又一次跨学科的艰难起步。的确,重要的并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
——《第五章 抵抗与希望:宗教问题》

改变世界从解释世界开始,解释世界从怀疑世界开始,怀疑世界或者从某种重溯行动开始:关于历史,关于语言,关于宗教,而一切的改变、解释、怀疑以及重溯,似乎都归结为一种行为,而这个问题便是:我是谁?特雷西对于“我是谁”这个问题的发问,以一种隐喻的方式提出:在本书的最后一章开篇,他便写道:“我撰写这本书,你又是此书的读者。这是怎样的一回事?那个写作的‘我’,那个阅读的‘我’是谁?”撰写此书的是第一个“我”,阅读此书的则是第二个“我”,作为作者的我在哪里,作为读者的我又在哪里?

本书最后一章,是一本书还没有完成,这是未完成却即将完成的文本,在这个意义上,只有作为作者的“我”显现出来,一切的问题也都指向和文本关涉的自我,但是当特雷西选择在文本完成却尚未完成时提出这个关于自我的问题,并不是只是将自我限定在作者层面上,和未完成却即将完成的文本一样,作为读者意义的“我”其实已经站在和作者同等的位置上,甚至两个自我具有同构的意义:自我不是存在主义者的绝望激发出来的孤独自我,不是启蒙运动确立起来的自主自我,不是浪漫主义者自我表现的自我,不是实证主义者佯装的无自我——自我在哪里?自我到底是谁?

“不是”带来的是一种否定,否定存在主义、启蒙运动、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甚至在否定现代主义,当特雷西以如此排比式的修辞手法对传统的自我进行否定,很明显是在寻找自我新的表达出口,这个新的时代就是后现代主义,在《序言》中特雷西明确表达了这样的一种进入:“有关本书的许多评价均集中于一主要论题,就是如何为诠释学与修辞学辩护,以此达致其后现代的作用。”而把诠释学和修辞学重新放置在后现代的视野中,否定之后必定是一种重构式的肯定,而这个肯定而已必定带着对一切传统彻底打破的否定性态度:当德·曼抵制和拒斥自己作品中的政治内涵,当纳博科夫不让人们在自我棋盘式的文本中寻找象征,当乔兰沉落到时间之中,当贝特放弃幻想式的希望,当福柯不愿承认自己分析中抵抗的力量,这种否定式的肯定和肯定式的否定,对于自我构建来说,必定是一个“针对其自身意图的抵抗行动”,但是抵抗不是在后现代的语境中变成对自我这个主体的抹杀,虽然所谓的纯粹的自我已经不再可能,但是当一切传统叙事代码被瓦解,当读者的自我被语言和历史粉碎,新的自我,新的本体却在抵抗中显现,而这种在后现代中的抵抗行动,特雷西赋予了两个关键词:多元性和含混性。

这两个词组成了特雷西关于后现代语境中诠释学和修辞学文本的副标题,如此凸显,也是一种否定和抵抗,在他看来,诠释学和修辞学一直被视为前现代的学科,即使到了古典现代主义时期,两者也从理智学科行列中踢了出来:他们认为修辞学只是一种“浮夸之言”,是形式上具有某种意义的“次等劳动”,而诠释学被约化为一种外在传统,甚至在历史处境的理解中,被认为应该回到其圣经于古典文学的根源,而不再影响任何现代理论。对此特雷西从伽达默尔和里克尔的文本阐释中,认为诠释学已经扩展了范畴,已经超越文本而指向了行动,修辞学则开始关注劝说、论争的模型,并借着标题式的论争和借喻而产生了发明和发现。这当然是一种对诠释学和修辞学新的界定,但是在特雷西看来,这样的界定还不够,在对于自我的阐释中,诠释学和修辞学所指向的就是他在自己的文本中副标题中所凸显的两个关键词:多元性和含混性,而多元性和含混性归结为重要的一种阐述方式则是:对话——“这部小书的论题是对话。”

为什么对话就能体现多元性和含混性?为什么诠释学和修辞学需要对话?或者说,为什么通过对话才能真正找到那个后现代语境下抵抗的自我?对话的实质是解释,或者说对话的本源便是解释,他以波兰导演瓦伊达再现法国大革命的电影《丹东》为例,解说解释存在的重要意义,当一个波兰导演在电影中再现了法国大革命,电影到底是在表现法国大革命本身还是映射波兰团结工会运动?于是不仅波兰观众还是法国读者对此开始了连锁性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又对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文本进行了讨论,于是从经典事件开始,从其象征、仪式到人物,从复古主义者、保守主义者、自由共和党人到社会主义者,以及从流亡贵族、贵族改良派、吉隆特党人到丹东主义者、雅各宾党人、埃贝尔派这些大革命的直接后裔,都开始了不停的争论。从这一例子出发,特雷西的问题是:我们到底该对孤立事件做何种解释?我们又如何解释作为文本的电影?以及对于意识形态、政治运动、仪式,又该如何进行解释?

解释是为了理解,而解释不只是为了理解,或者说,解释不是为了理解孤立事件,而是为了对“理解即解释这一过程进行反思”,甚至在特雷西看来,“成为一个人”就是意味着成为“一个技艺娴熟的解释者”,由此,特雷西构筑了解释的三重现实:某种有待解释的现象,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的人,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三者之中,特雷西首先考察了需要解释的现象,这是解释最本源的存在,在他看来,现象可以是任何事物,它是一条法律,一项行动,一种仪式,一个象征,以及一个人、一件事,而所有这一切可解释的现象都可以看成是一种文本。现代诠释学从施莱尔马施以来,就是把文本看成是已经完成的一种存在,只有完成,才具有稳定性,才可以诠释,但是特雷西认为,已经写好的文本的确具有某种稳定性,但是当思想和道德危机发生的时候,它却暴露在巨大的不稳定性。

文本的稳定性和不稳定性构成的矛盾正是特雷西感兴趣的,也是解释之所以发生的关键契机,因为当文本具有稳定性,意味着它可能成为一种经典,但是当经典在变化中被接受,极端的稳定性造成了意义的持久,而意义在持久之后则会带来意义的过剩,当意义过剩,便形成了极端的不稳定性——从极端的稳定性到极端的不稳定性,似乎是文本本身变化带来的,但是这个过程无疑有一个介入其中的关键因素,那就是解释者:当经典性文本在意义持久中开始向外延伸,另一时代的另一解释者便出现,便接受,而另一解释者则不断向前拓展,不断穿越经典文本的前在理解和既定期待,于是文本和解释者开始了相互作用——只有一种向前拓展的方向不变,经典性文本必定会从意义持久走向意义过剩,从意义过剩走向新的意义产生,而这个相互作用、不断变化的过程便是对话。

“理解即为阐释;而阐释则为对话。”对话是询问,是追问,是挑战,是冒险,对话产生互文,对话形成差异,对话不断向前,对话也最终具有了含混性,“如果理想的言说真的存在,这便是其理想。作为理想,作为与事实相反的典范,这一示范性的言说有助于分别所有实际传播交流中的含混性。”对话变成理想的言说从而具有了含混性意义,在特雷西看来,便是激活了一种真理观:真理即显现。“在每一次真正的显现中,对象的开敞和遮蔽作用与主体的认识活动之间,都有内在的亦即对话式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便是对话和交谈。”相互作用成为一种主体间性的行为,真理就是在主体间性的凸显中,在公共性的辩论中凸显,最后形成一致,这也是诠释学作为一种学科从实证主义中解脱出来的关键,“这些变化可以导向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参加的混战。在这场混战中,混乱统治着一切,所有的方法、理论和释解均成为科学主义的怀疑对象。”

对话在诠释活动中建立了范型并发挥作用,真理在主体间性的论辩中显现,这些都是对传统阐释的中断,但是中断并不仅在于此,特雷西把语言看成是极端多元性的表现,把历史看成是极端含混性的表现,从而沿着这两个方向开始了传统的极端中断。理论用来解释语言和知识、现实之间的关系,而在语言学的转向中,解释其实变成了一种命名,而命名意味着创造——它打破了在实证主义和浪漫主义中语言具有派生意义的处境,在转向中语言便是多元性的唯一表现,“我们经由语言去理解并且就在语言中理解。”在特雷西看来,这种极端就表现在:我从属于我的语言,而不是我的语言从属于我。只有通过语言,我才能发现自我参与到特定历史和社会中来,因为语言就是一个共时性系统,就是把自我从语言工具的使用者中解脱拖出来——从维特根斯坦到海德格尔,从索绪尔到德里达,他们都在对语言的中断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而真正的中断则是越过单词、越过句子,语言走向文本,变成一种言谈,在“某人就某事向某人说了某些话”的多元性中,语言的转向才真正完成:“用专门术语,这一运动可以被描述为从言语作为运用到语言作为对象到语言作话语。”当语言从运用的工具到客体的对象,再到话语的主体,实际上就是在语言学的转向中确立了多元性阐述的可能,而这种多元性就是打破了一元论,“我们应该保卫差异性与多元性。我们应该探索种种可能,不让其中任何一种可能成为纯形式讨论这一急切需要的牺牲品。”

多元性在语言学转向中成为可能,而在历史问题中,特雷西认为历史具有的偶然性和中断性也和语言一样,带来了诠释学的可能性意义,只是它更多表现为极端的含混性。“整个历史,完全就是一个断裂的、没有单一主题也没有主要情节的故事。”在这样一种状态中,历史便成为一种充满歧义的存在,它并非如西方启蒙主义和解放运动所称是一种必然,一种确定,而是蒙太奇式的剪接和含混,“它混合着经典与新说、令人惊异的美与令人发指的残忍、局部的解放与日益微妙的束缚。”历史问题的含混性在提供可能性阐释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对于文本的冒险——即对历史的怀疑,由此便有了特雷西所说的“怀疑的诠释学”,这种怀疑取消了文本的单一性,在批判中被重新命名,由此在解释的三重含义上使得文本成了一种互关性的存在。

“因为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单纯的阐释,不存在单纯的阐释者,不存在单纯的文本。”语言学转向凸显了极端的多元性,历史的怀疑论则走向了极端的含混性,当多元性和含混性成为文本诠释学和修辞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的特性,特雷西的抵抗哲学才真正开始凸显——解释的真正目的在于改变,而这种改变在特雷西看来,便是在宗教中寻找抵抗的希望。实际上,不管是对语言学转向的阐述还是历史含混性的解读,特雷西其实还是站在传统的诠释学立场,在文本的互文中寻找新的出口,但是当他将抵抗和希望放在宗教问题上的时候,那种建立在解构基础上的建构便有了另一种视角:存在于多元性和含混性语境下的主体就在抵抗和希望中显现,就如真理一般,“我们要想从根本上理解宗教,我们就必须就宗教经典意义和真理,就它们的抵抗策略的可应用性或不可应用性,去与宗教经典作真正意义上的对话。”

宗教指向的是上帝存在,是造物论,从传统基督教教义来说,恰恰是对多元性和含混性的否定,恰恰是在单一性和不可怀疑中寻找灵性之光,为什么特雷西会把宗教问题看成是诠释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真正的希望所在?他正是沿着对话在诠释中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逻辑轨迹前行,认为神学诠释就是一种真诚的对话,就是冒险和追问,“作为对终极实在的思考和反映,作为对存在之有限性的思考和反映,神学诠释也如所有其他诠释活动一样,必须始终是一种高度冒险的和不确定的追问方式。”冒险和追问指向的多元性和含混性,表现在阐释者对宗教的多元阐释,表现在阐释之间的多重冲突,表现在类比想象中的对话——一方面“相信上帝”是信仰带来的希望,所有的阐释都在这样的希望构建中开展,另一方面,宗教问题凸显的多元性和含混性,是一种抵抗,“宗教的主要抵抗是反对同一性。”很明显,在“相信上帝”的信仰支撑和反对同一性的抵抗,存在着某种矛盾,特雷斯似乎也看出了其内在的背谬性,他甚至担心在对宗教经典进行诠释的时候,多元性和含混性反而在阐释中变成了一种封闭,“意味着进入到各种诠释的冲突中而无法从中找到出口。”所以他有些折中地提出,对宗教经典的阐释,必须将自己交给“西方理性这一伟大希望”,必须将自己交给对终极真理信赖这一希望,或者特雷西提出多元性和含混性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改变:改变旧有思维,改变学科逻辑,改变固化文本。

解释是为了改变,改变需要行动,反对同一性的抵抗是一种行动,建立多元性和含混性的行动是一种希望,至此本来也是在含混中建立的希望观便纳入到特雷西在诠释学和修辞学之后的神学系统中,上帝在高处,人类被制造,在上帝和人类并不对等的对话中,自我变成了那个喃喃自语的我,“我相信,如此行动的人所采用的这种方式,已经隐约暗示出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力量。而正是根据上帝的形象,人类才能够去抵抗、思考和行动。除此之外,剩下的则唯有祈祷、谨守、律己、对话和在共同的希望中行动。或者,剩下的唯有沉默而已。”

求真意志——密歇尔·福柯的心路历程

编号:B83·1980904·0447
作者:(英)阿兰·谢里登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1997年1月第一版
定价:15.80元
页数:317页

福柯是一位对“古典时代”传统知识“操起铁锤”的人物,他使我们习惯踩着的大地震颤。福柯把写作看成是“生命本身的牺牲”,“致作者于死地的权力”,而阿兰·谢里登对福柯思想的发现却在拯救死亡,给福柯式的“求真意志”的阅读的拯救。但阿兰·谢里登并不仅仅于此,作为一名英国学者,他更直接的目的是抨击对福柯著作进行拙劣阅读的英国评论界。正是这一点,使阿兰·谢里登借助福柯的求真意志表明自己的立场。


《求真意志》:人们必须首先使用权力

词与物彼此不再相似,但唐·吉诃德却独自徘徊于它们之间。
——福柯

唐·吉诃德是谁: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小说《唐·吉诃德》里的主人公?一个自封的骑士?或者在“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中最后死去的寓言式存在?当提出“唐·吉诃德是谁”的时候,背后似乎有着一个关于人的最后答案,当种种关于人的定义在唐·吉诃德最后死去时,仿佛就有了一个概念,但是,唐·吉诃德在死去之前却毁坏了关于自己的文本,他立下的三条遗嘱中最后一条是:向以他为题材的作者致歉,令其写出了这部荒唐的书,自己为此有良心负担。道歉之后,他死了,遗嘱便也生效了。但是这不是唐·吉诃德随着文本最后死去,因为唐·吉诃德本身就是一个文本,连同他的死都是文本的一部分,而这个文本的作者是那个叫塞万提斯的西班牙作者,他喜好读骑士小说,为了“把骑士文学的地盘完全摧毁”,他创作了《唐·吉诃德》,在沿用骑士作为主角的写作方式中,他把骑士制度、骑士精神漫画化,并以唐·吉诃德的死亡作为骑士文学被摧毁的标志。

唐·吉诃德死了,以他为题材的“荒唐的书”在唐·吉诃德死后也死了,而随着唐·吉诃德和“荒唐的书”的双重死亡,塞万提斯也摧毁了“骑士文学的地盘”——三重死亡,到底是为了文本真正死亡,还是在创造骑士文学之外的文本?但是福柯说,唐·吉诃德没有死,因为他徘徊于“词与物之间”,甚至在福柯看来,唐·吉诃德的存在是语言、文本、印刷品和业已写就的故事的统一,“他由交织的语词构成;当他在事物的相似中漫游世界之际,他是写作本身……”不是在道歉中实现了塞万提斯摧毁骑士文学地盘的目标,而是用解读世界的方式证实了一种文本的存在:他在词与物之间徘徊,就是建立了词与物之间的相似性——他成为小说里的题材,不是为了毁灭一种存在,而是探寻一种存在,福柯说,他是“是一位勤奋的、在相类的标记前驻步的游侠”,是“同一性的英雄”,因为他对于相类的探寻,就是把那些已经休眠蛰居的“微不足道的类比重新唤醒变成了言说的符号”。

这种对于相类的探寻,就是在词与物之间重新建立了可能,以语言、文本、印刷品和故事的形式漫游在词语之间,抵达写作本身,回归事物属性,当唐·吉诃德和文本的死亡变成了相类性被唤醒的标志,他是不是在更高意义上终结了能指和所指的连接关系?唐·吉诃德的意义或者是站在了上帝的高度,因为在上帝这个造物主的世界里,他同时创造了词与物,在原始意义上,词语是完美无瑕的,是澄明透彻的,这种同一性指向了知识本身,但是在建造巴别塔的时候,语言四分五裂,在不可言说中丧失了事物的原始相似性,而到了17世纪,语言符号变成了二元性的存在,它连接的是能指和所指,世界不再是语言本身的“储蓄所”,而是在扭曲中远离了事物,甚至在这种结构主义的观点里,词与物产生了一种任意关系。

任意关系看上去保证了结构的整体性,但其实在词与物之间完全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同一性。福柯引用了博尔赫斯提到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上关于“动物”的分类:“动物按下列顺序编组分类:a.归属于皇帝的动物,b.散发着香水味的动物,c.经过驯养的动物,d.猪,e.海牛,f.怪兽,g.无家可归的狗,h.跟无家可归的狗类似的动物,i.举止疯狂的动物,k.能用一根精细的骆驼毛描画的动物,l.跟上述动物类似的动物,m.打破水罐的动物,n.从远处看长得像苍蝇的动物。”从a到n,动物被归属,被分类,但是这样的“动物学分类”方法是人类对于“词与物”科学的、理性的命名?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动物?它们指向的是具体的个体?

一种分类,在规范的意义上却形成了“暴力”,占统治地位的真理观念变成了一种合理化的观念,它在统一了词与物的时候却变成了词条,它在理性的法则下却颠覆里理性本身,福柯认为,它是一种“水平线的”解释,不是指向词与物深层次的连接关系,而只是在明显排定的程序中变成了理性的装饰品。当福柯对关于“动物”的分类提出质疑,实际上是否定了所谓的理性的科学史,而重新像唐·吉诃德寻找词与物的文本意义,是要从“水平线”的科学进入到“垂直线的”考古学——一种基于考古学的博物学知识体系需要被建立起来。“凡存在之物皆生物,这一点只有通过由博物学构成的知识构架才能看出。”词语也是存在之物,词与物的关系只有在被视为有机整体的时候,才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连接,才能在直观的、可表达的基本配置中穿透机体的厚度,才能“在排除了一切不确定性的注视与命名的同时并举之中结合起来”。

这便是福柯在《词与物》中的观点,这一考古学的方法把福柯的分析同科学的历史学家的分析区别开来,在福柯看来,词语的“意义”不再源于构成它的共同的、固定的和抽象的决定,而是来自于支配它在“时间流程”中形成和变化的方式,来自于它作为复杂语法结构的一种要素其作用的方式构成的“特定历史”,正是将词语纳入到考古学范畴,它变成了一种在思想和无思中互相转变的行动,变成了一种事件——在现代思想意义上来说,它正朝着“人类的差异应当变成他自身的同一的境界迈进”——正如《词与物》的副标题是“人的科学的考古学”,福柯在词与物的考古学中,为人的科学界定了新的视野,人自身的经验表现为一种存在,在心理学领域,它成为世界中生命的存在,在社会学领域,它是劳动的、生产的和消费的,它提供了社会、实践和信仰的表现图画,而在语言学领域,它具有了文学、神话和历史的形式——当人的经验成为生命的、劳动的和言说的存在,世界也就展现在人的科学之中。

这种“人的科学的考古学”所否定的其实是打着理性主义的旗号却将理性变成装饰品甚至摧毁了理性本身,实际上“词与物”的重新界定回到了福柯此前在《癫狂史》中的主题:“伴随理性和科学的昌盛而来的是人类经验的枯竭,排斥无理性以建立自己的一统天下的理性现在也只有招架之力并不断遭到来自外界的打击。”或者说,所谓的科学的、理性的、水平线的词条分类,拒绝了对于穿透人类本质深度的某种探讨,并以“他者”的身份摧毁了作为一元的、可认知的人类概念。对于“疯癫史”的考察,福柯不像对于词与物的解说那样充满了抽象性,而是在具体的“历史”中探讨“癫狂”的本质,探讨理性主义的非理——而所谓的“历史”其实就是由机构、学科以及理性本身认可的一种信念,它在制造癫狂的历史中,把癫狂看成了这种机构、学科以及理性的话语。

这仿佛就是一个悖论,就像福柯在《癫狂史》的序言中的引文,巴斯卡说:“人们必须癲狂,以致于只有再癫狂一次才会不成为癫狂。”另一条引文来自陀思妥耶夫斯基,“人并非通过限制邻人来确信自己精神正常。”癫狂的历史到底是怎样进入到这个悖论中的?福柯考察的是古典时期和现代意义上的癫狂,一个时间的标志便是法国大革命,事件的标志则是现代疯人院的建立——从巴土底狱获释的犯人皮纳尔,就是站在两个时代的交接点上,他的重要象征意义是:在法国大革命后的第五年,推翻了旧有的监禁制度,创立了崭新的、温和的疯人院统治——他被看成是以现代的、人道的态度对待精神病人的一个先河,是现代心理学的创建者。但是当疯人院取代了监狱,真的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实现?古典时代终结,现代社会开启,疯癫被重新定义,它不再是愚蠢的同义词,而是成为文明的对立面,当一个文明人越是远离自然,他便越是濒临癫狂——“癫狂与日俱增,这是确信无疑的。监禁的数字确切表明了18世纪前半叶癫狂数量的激增。”

癫狂者的数量在激增,疯人院不再是一个远离规范社会生活的外域他乡,“它被设想为以新社会秩序为基础的道德一往无前地扩展到其中心”,它变成了一个判决,“它是人类思想的一部分对另一部分宣布的判决。它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宣布的判决。”由此进入到了巴斯卡所说的悖论中,一个人不是只有再癫狂一次才不会成为癫狂,而是在再癫狂一次中变成更癫狂的存在——在一次和再一次构筑的“历史”中,非理性主义的癫狂其实在理性主义中变成了“受制于感情欲望的奴役状态”——没有思想自由,没有道德自由,它在没有形式话语的尴尬中成为理性世界被宣判、被关押、丧失了一切文明可能的对象。这种将癫狂纳入其自身非理性意义的理性主义,在福柯看来,就成为了某种被凝固的结构,就是一种在内部以句法重组的方式建立规范中心的存在。

这是不是监狱、疯人院的“结构主义”?所以福柯从来不承认自己是结构主义者,他以反结构主义的方式破除了理性主义的“句法重组”,甚至那些结构、记号等术语在福柯的早期著作被悄悄地删去了,“人类以理性的形式统辖科学的话语,死亡则开辟了在上帝之死遗留下的虚空中永远敞开的语言之源,这一切难道不令人惊愕么?”当自己宣称不是结构主义,当那些术语被删去,福柯是不是重新建立词与物之间的同一关系?《词与物》推出之后的第三年,福柯出版了《知识考古学》,明确提出要把人类主体和意识从理论研究的中心驱逐出去,在反结构主义中把语言看成是行动和事件,在他看来,符号、所指、能指这些术语不是所谓结构主义的理论一部分,“相反,它们与西方文明一样古老。”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整个过知识体系就是一种结构主义,但不是所谓的理性主义的结构主义,而是知识考古学的分析对象,在这个意义上,福柯定义的“思想史”指向的是具有事件参与并呈现出变化和间断性的历史,而不是“有利于稳定结构而爆发的事件”的历史——前者是一种“普通历史”,后者是年鉴学派所谓的“总体历史”,普通历史中的断裂、间断性、界限和转变提供了考古学的任务,那就是“决定它们之间可以合法安置何种形式的关系”,而不是在“总体历史”中变成一种方法论的结构主义,“著作既不可视为直接的整体,又不可看作确定的整体,也不可目为同质的整体。”

“迂曲构成”的方法论,就在于产生“知识”,如果对于癫狂、词语、历史的关照在于揭示一种不被理性主义奴役的知识考古学,那么福柯关于权力的系谱学则考察关于人的科学的动力问题。借用尼采的“系谱学”概念,福柯试图建立的系谱学不是探讨“根源”,而是寻找真理,这种“求真意志”在尼采的“求知意志”基础上变成了福柯思想的基石,在他看来,最高真理的栖息之所不在于话语是什么,它做了什么,而在于它说了什么,也就是说,真理已经从说明、礼仪行为转移到陈述,转移到它的意义和指称的世界——或者是“词与物”的那种自身同一性本身:“首次说出了已被说出的东西,孜孜不倦地重述从未被说出的东西”,这种说出已被说出的东西,重述未被说出的东西,其核心便是“使话语回复到它那作为事件的角色”,在这个意义上,就是要废除结构意义上的“能指的霸权”。

不管是“能指的霸权”,还是让话语回到它作为物的本身,其实都有着一个关于权力的问题:话语是权力,它会成为奴役的理性主义,也可以成为行动和事件本身;社会也是一个权力系统,它在“监狱”中成为惩罚的主体,军队、警察和集权化国家机器成为了社会的泛化权力,“现代灵魂和新型审判权的相关史,现代科学——司法结合的系谱学,而惩罚权从这种结合里导出了它的基础、理由和规则,扩大了它的影响,并通过这种结合掩饰了它那过分的奇异。”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当惩罚机制成为行使权力的技术,它并不只是消极地压制,它反而会在权力和统治关系中让被惩罚的身体成为一种生产力,在被统治的制度中构成一种劳动力,“只有当身体既是劳动的身体又是被统治的身体,它才能成为有用之力。”——从而形成了关于身体的“权力与知识”;性也是一个权力系统,一方面在性压抑中形成了对于身体本能的扭曲表达,并以增殖的方式渗透到各个方面,“它不是去限制性欲,而是扩展它的各种形态,并用权力渗透它。”也正是这种压抑性的权力观存在,也为知识的肯定和创造提供了机会,借用狄德罗的童话《泄露内情的首饰》,福柯认为,那枚戒指在泄露内情而说出它自身机理的时候,就是性在权力的压抑中寻找“求真意志”,所以权力是一个在特定领域里发挥作用的“权力关系的复合”。

从话语权力到社会权力,再到性权力,在福柯所建立的“权力系谱学”中,重要的一点是给了权力一种超越理性的视野,让它从结构主义总体历史中走出来,从一元性的系统中走出来,从水平线的平面中走出来,“这种新的权力概念以目标取代了法律,以战略取代了禁律,以易变的、多样化的权力关系(总体的又是变化的策略便从中产生)取代了君权。这一模式是军事性的,而不是法律性的。”福柯建立了知识考古学和权力系谱学,让权力进入“历史的生命”,梳理福柯这个“空前绝后的知识分子”的理论贡献,阿兰·谢里登其实并非是为福柯做一种关于个体的水平线的“历史”,而是形成一种评说式的“权力系谱学”,“福柯的著作无疑会改变并最终消失,而我的书不会比它们长命,同时,也肯定不会取代它们的位置,相反,这本书将为它们创造读者。”除了某种自傲之外,阿兰·谢里登是想以福柯这个样本发现思想史的“求真意志”:福柯的哲学探索使他走向心理学,心灵的科学则把他引向癫狂,而心灵的极限又将他依次导向理性、求知意志和求真意志,这一切都是对现代理性主义的审视;从作为权力知识的事件,到身体的政治化解剖,人的科学在权力世界里被赋予了历史使命,“权力是有关社会如何运作的存有争议的概念,而人们必须首先使用权力这个词。”权力指向真理的探寻,指向词与物的相类,指向人的求真“灵魂”,在福柯构筑的系谱学中,他自身也成为了思想史上的“唐·吉诃德”,“有人憧憬未来的时候,他会清晰地感到脚下大地的震颤。”

美学(1-3)

编号:B82·1970918·0414
作者:(德)黑格尔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79年/1981年第一版
定价:59.80元
页数:1572页

在黑格尔庞杂的哲学体系中,《美学》三卷本着重研究了属于绝对精神的艺术哲学。“美就是理念的感性呈现”,这个对艺术美的著名定义成为黑格尔美学研究的出发点与归结点,这种辩证法也成为以后马克思主义的一大理论来源。黑格尔创造性地把艺术发展划分为象征型、古典型和浪漫型三个阶段。本书由朱光潜翻译。各卷内容分别为:第一卷,艺术美的概念与理想;第二卷,理想发展为各种特殊类型的艺术美;第三卷,各门艺术的体现。


《美学》:它就是绝对的心灵

现在就算结束了,我的最后一个愿望就是美与真这种较高的,不可磨灭的理想的联系,把我们永远牢固地结合在一起。
——《第三章 诗》

从象征型艺术到古典型艺术再到浪漫型艺术,从浪漫型艺术的绘画到音乐再到诗歌,从诗歌的史诗到抒情诗再到戏剧体诗,从悲剧到正剧再到喜剧,从艺术谱系学一路走来的黑格尔终于走到了最后,当艺术终于把精神从有限世界的内容和形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当绝对真理终于显现和寄托在感性形象里,为什么最后达到的终点还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似乎黑格尔放眼望去,美与真的联系,以及和我们牢固结合还没有成为一种理想,它还在某一条路上行走。

或者,黑格尔是用一种愿望来维持直到美学研究的终点才实现的这种理想,但是明显是带着遗憾的,他是在喜剧发展到了成熟阶段,才最后得出美学的科学研究已经最后完成了,所以很明显,当喜剧成为美学科学研究的终点,它其实还在行进,甚至直接导致了美作为“理念的感性现象”的同一性的瓦解,“喜剧把这种精神和物质的同一割裂开来了,于是要外现于现实世界的绝对真理就无法外现了”,正是这种割裂,使得现实中的一些目的和内容都变成了独立自由,它受偶然性和主体性的支配,也就破坏了体现绝对真理于有限现实的企图了——黑格尔的这种遗憾,其实体现了喜剧乃至诗或者就是浪漫型艺术的最后分裂,那么,喜剧为什么既是美学科学研究成熟的标志,又破坏了绝对真理与现实关照的同一?

这似乎和诗所具有的特性有关,诗作为浪漫型艺术之一种,在更高阶段里实现了精神与实在的统一,它比绘画和音乐更具有统一的整体性,“比起音乐和绘画来,诗不仅在更丰富的程度上能把主体的内心生活以及客观存在的特殊细节都统摄于内心生活的形式,而且能把广泛的个别细节和偶然属性都分别铺陈出来。”因为诗所特有的外在的客观因素就是内心中的观念和观感本身,它运用语言文字通过艺术的想象把观念传达出去,既不是把它表现为建筑的雕刻的绘画的形象,也不是使它变成音乐的音调——“诗的想象在内容上必须有独立的自觉的目的,把它表现成为从纯粹认识的兴趣来看是一种独立自足的完整的世界。”正是诗将思维的抽象普遍性和感觉的具体物质性结合成统一体,所以黑格尔认为,诗比任何其它艺术的创作方式都要更涉及艺术的普遍原则。

作为诗的最后阶段,戏剧体诗又因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形成了最完美的整体,所以它是诗乃至一般艺术的最高层,它将史诗的客观原则和抒情诗的主体性原则完美统一起来,“戏剧把一种本身完整的动作情节表现为实在的,直接摆在眼前的,而这种动作既起源于发出动作的人物性格的内心生活,其结果又取决于有关的各种目的,个别人物和冲突所代表的实体性。”但是在区分戏剧体诗的种类时,黑格尔认为从戏剧动作作为对实际内心和外在世界的整体把握来看,悲剧突出的是对冲突及其解决的认识,由于悲剧人物坚持的是善良的意志和性格的片面性,所以遭到毁灭或被迫退出是他地命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悲剧的最后结局恰是主体所反对的事;而夹在悲剧和喜剧中间的正剧由于只是为了达到悲剧和喜剧的和解,它实际上是让两者从对立走向了孤立,甚至它的存在也缺少了重要性;但是在喜剧里,“无限安稳的主体性却占着优势”,也就是说,喜剧的主体是“单凭自己而且就在自己身上获得解决”,在笑声里能体会一种自信心和主体性的胜利——正因为喜剧让主体性原则第一次获得了奠定,所以它被黑格尔认为是美学成熟的标志。

主体性原则关涉的是绝对心灵,绝对心灵所指向的是绝对真理,只有使绝对真理展现现实的关照,并显现和寄托在感性形象上,才是艺术的终极意义。“这种真理的展现可以形成世界史的最美好的方面,也可以提供最珍贵的报酬,来酬劳追求真理的辛勤劳动。”但是主体性原则带来的一个后果则是现实的旨趣变得绝对自由了,它甚至被主体的偶然性所支配,在这个意义上,艺术本身就发生了解体,一方面转到纯然宗教性的表象上去了,另一方面则转到科学思维的散文上去了,而这些领域艺术在也无法越界去涉及了,于是,从象征型艺术到古典型艺术再到浪漫型艺术,从建筑、雕刻再到绘画、音乐和诗歌,从史诗、抒情诗到戏剧体诗,从悲剧、正剧再到喜剧,艺术走完了它的历程,最后只剩下黑格尔站在终点的喟叹。

不论是散文化的科学思维,还是宗教意义的表象,这些都不再属于艺术的范畴,或者说,艺术必然会走向自身的转折,而其实,艺术和宗教、哲学和科学之间存在着同一性,又具有特殊性,黑格尔把美学看成是美的艺术,也命名为艺术哲学,或者直接叫做“美的艺术的哲学”,就是和哲学宗教有着某种共性的东西——当它被命名艺术哲学,实际上就是把自然美排除出去而剩下了艺术美,黑格尔认为,只有心灵才是真实的,只有心灵才能涵盖一切,所以一切没只有在设计较高境界时并且只有由这较高境界产生出来的,才是真正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的那种美的反映,它所反映的是一种不完全不完善的心态,所以只有心灵产生和再生的美,即艺术美,才是美的哲学的内容,而心灵之体现的自由性,使得美学和宗教、哲学处在同一境界,成为认识和表现神圣性、人类最深刻的旨趣和最深广的真理的一种方式和手段,而这也是它的最高职责。但是艺术也异于宗教和哲学,因为艺术是用感性形式表现最崇高的东西,只有使得最崇高的东西更接近自然现象,更接近我们的感觉和情感,才是真正美的。

所以,艺术的功用就在于使现象的真实意蕴从虚幻世界的外形和幻相之中解脱出来,使现象具有更高的由心灵产生的实在,由此黑格尔对美下得定义是: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什么是理念?黑格尔认为,要认识美本身,就必须深入理解美的理念,而理念就是概念和概念代表的实在的统一——概念包含着它的全部定性于观念性统一体和普遍性里,“观念性的统一体和普遍性组成了它所以有别于客观现实的主体性。”但是光有主体性还不能成为一种理念,概念必须通过自己的活动,使自己成为客观实在,也就是概念的实在,只有“出现于实在里面而且与这种实在结合成统一体的概念才是理念”。在这里,理念就是一个整体,它有着主体概念和客体概念,只有两者保持整体性并且在完满中达到统一,理念才是真实而且是全部的真实。而回到美的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在这个定义里其实设置了美的自由性,“无论就美的客观存在,还是就主体欣赏来说,美的概念都带有种自由和无限;正是由于这种自由和无限,美的领域才解脱了有限事物的相对性,上升到理念和真实的绝对境界。”

当美以理念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要以经验为出发点,只有将经验观点和理念观点相统一,才能形成形而上学普遍性和现实事物的特殊定性的统一,也才能把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作为对象,提升到心灵的意识面前,从而形成艺术表现力。艺术是由绝对理念本身生发出来,通过诉诸感官的形象这一形式达到自由统一的整体,这里就有三个决定因素,也就是三个要求:经过艺术表现的内容必须在本质上适宜于这种表现;艺术的内容本身不应该是抽象的,它应该像感性事物那样具体;感性形象是个别的单一的,但是本身却是完整的,“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和思想所发出的呼吁。”所以在这三个要求下,艺术必须在符合艺术概念的实际作品中达到自己的高度,就要取决于理念与形象的相互融合,按照科学的观点来说,艺术的内容和对象是艺术美的普遍的理念,也就是在一般意义上,艺术是一种理想——黑格尔直接就把符合理念本质而表现为具体形象的现实的理念叫做理想,这个理想就是“具体的理念显现于适合的具体形象”,就是真正的艺术作品,“只有真正具体的理念才能产生真正的形象,这两方面的符合就是理想。”

理念即使理想,这是一种显现于感性形象并表现为具体形象的现实的艺术作品,而在这普遍性之外,还有艺术美的概念所发展出的特殊部分,还有艺术美在感性形象上表现的个别化呈现——理想发展的特殊部分,黑格尔将其分为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在理念开始阶段,由于自身还不确定,或者虽有确定的形式而不真实,艺术创造的内容还只是一种图解的尝试,所以理念对形象的关系就只涉及一个抽象属性,这便是象征型艺术阶段;当象征型艺术的缺陷被克服了,完美理想的艺术创造和观照都出现了,也成为了实现了的事实,也就是作为心灵性的东西,显现为具体的人的形象,这便是古典型艺术阶段;心灵性的东西和具体的人的形象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还在发展中统一性被破坏了,在破坏中进入到更自由的心灵生活中,也就是说,艺术的对象就是心灵的内在世界,艺术在这种神性的统一中走向了浪漫型艺术阶段。

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是理想发展的特殊部分,而在个别化呈现中,就形成了建筑,雕刻,绘画,音乐,诗歌等各门艺术的系统,它们以感性的特殊材料组成外在客观存在,对应于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特殊类型,黑格尔借用宗教概念来阐述这些艺术类型和门类的特点:首先是把尘世的自然生命看做是有限的,而且是单独站在一边的,这就是象征型艺术,它的代表是建筑;其次,意识把神变成了它的对象,在对象里主体性和客体性被消除了,这便是古典型艺术的雕刻,雕刻就是让神自己走进了庙宇,“以个性的闪电似的光芒照耀着并且渗透到那无生气的物堆里,不再只是用对称的形式,而是用心灵本身的无限形式,把相应的身体性相集中起来而且表现出来。”然后,神本身变成了虔诚膜拜的存在,也就是说,建筑建起了庙宇,雕刻把神像刻好了放进了庙宇,在浪漫型艺术阶段,显现于感官的神直接面对信士群众,在这里,神变成了“进入到在主体意识中活着和显现着的神”,于是出现了绘画、音乐和诗歌——无论是从象征型艺术、古典型艺术和浪漫型艺术,还是从绘画到音乐再到诗歌,它们也呈现出主体的神性从低到高的渐进感:建筑是外在的艺术,雕刻是客观的艺术,绘画,音乐和诗,则变成了主体的艺术。

从外在的象征型艺术到客观的古典型艺术,再到主体的浪漫型艺术,很明显的一条内在轨迹是美的理念如何以理想方式表现为现实作品,如何发展或分化为独立的存在,“象征型艺术在摸索内在意义与外在形象的完满的统一,古典型艺术在把具有实体内容的个性表现为感性观照的对象之中,找到了这种统一,而浪漫型艺术在突出精神性之中又越出了这种统一。”实际上,黑格尔在建构这样的特殊部分和不同门类中,有着一种强烈的发展理念,绝对理念和外在现实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协调一致,并不是从一开始就达到了理想状态,而是在不断地对立、消解、分裂和解体中展开的,甚至在每一种艺术形态内部,内容意义和表示它们形象之间也存在着从矛盾到协调一致的过程,只有这种“继续不断的斗争”,才在辩证中推动了艺术走向完美。

象征型艺术是艺术的开始,黑格尔甚至认为是“艺术前的艺术”,因为它本来应该表现于形象的那种理念是漫无边际的,是未受定性的,所以它无法从具体形象中找到定性的形式,无法恰当地表现出抽象的普遍的东西,于是在意义和表象之间形成的符号只是在暗示上具有普遍性意义,这种暗示性无法形成一种协调,它只是“艺术内容意义和所追求的象征表现形式之间的虽未分裂而在结合之中却仍有矛盾的那种带有神秘意味的不巩固的统一”,于是从不自觉的象征,到崇高的象征方式,再到自觉的象征,意义和形象之间一直存在着自在或自发的斗争,这种斗争形成了内容意义与它联系的感性形象之间的割裂,但是这种割裂却是有意识的割裂,“意义不只是就它本身而被意识到,而是明确地看作是要和用来表达它的那个外在形式区别开来的。”也只有在这样的割裂状态中,才能不自觉走向知觉,从而进入到古典型艺术阶段。

象征型艺术在内容意义和感性形象之间的斗争,为古典型艺术的出现创造了条件,当内容和适合适合内容的形象达到完整统一,便形成了自由的整体,这种符合美的概念的实际存在就是古典型艺术。古典型艺术让精神性因素有了外在的形式,而且在精神意义与自然形象的互相渗透中保持了艺术的独立自足性,这种自足性便形成了整体,形成了作品全体的概念。在古典型艺术里,斗争似乎不见了,变成了相互渗透,而其实,由于精神和自然形象之间想要形成一个整体,所以它们之间存在着的互相渗透也是一种动态的过程:精神的自由必须要否定单纯的自然性,然后从自然中退回到自己,并把自己提升到超越自然而且降伏自然的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在自然中开始统治,并进而把自然转化为一种能表达精神的外在存在,只有在动态的渗透中,古典型艺术才能在完满的对应中达到艺术理想。但是,在达到完满之后,古典艺术也无可避免走向了解体:“古典的神们本身已包含着他们衰亡的萌芽,等到他们所固有的这个缺点由艺术的进展而为意识所察觉的时候,神们自己的解体就带来了古典理想的解体。”——那神只是被雕刻成神像的存在,而神像的拟人性里主体性是缺乏的,“拟人就是把神当作个别的人来理解和表现。”

拟人的神只是具有人的外在形象,它无法真正触及绝对的心灵,于是在古典型艺术走向解体之后,精神离开了外在形象回到了精神本身,也就是说精神从自身获得了对象,它也在这种本身的统一中认识了自己,所以现在的美已经变成了精神的美,即自在自为的心灵世界作为本身无限的精神的主体性的美,精神要达到无限,就必须把有限的人格提升到绝对的人格,“精神必须是由完全实体性的东西渗透的,而且本着这种实体性的东西把自己作为知识和意志的主体表现出来。”于是浪漫型艺术便让绝对的内心生活这一内容具有了精神主体性这一形式,“它消融了一切彼此分化,一切自然过程及其出生、消亡和再现的轮回,以及一切精神存在的局限性,它把一切特殊的神分解在真纯的无限的自己与自己的统一体里。”人的形象和外在状态是神的显现,它可以去表现绝对:当心灵深处的东西不断扩大,它的基调便是音乐,而当结合到一定观念内容时,它则是抒情的,当精神和心灵通过其中每一个形象向精神和心灵说话时,它是抒情性的史诗和戏剧。

从绘画到音乐再到诗,浪漫型艺术是神的显现,是精神和心灵的高度协调,是外在感性和绝对真理的统一,但是艺术在这个阶段依然充满了斗争,尤其是当宗教成为浪漫型艺术的基本先行条件,但宗教已然成为感性现实中“散文性的现成事迹”,这种斗争在主体性具有神性意义上,也终于在完满统一中使得艺术概念走向了破裂,也使得艺术本身遭到了分裂和瓦解,尤其是发展到最高阶段的诗,“诗不仅在更丰富的程度上能把主体的内心生活以及客观存在的特殊细节都统摄于内心生活的形式,而且能把广泛的个别细节和偶然属性都分别铺陈出来。”主体的偶然性成为了绝对的自由,它在喜剧世界里从自己身上获得了笑声,在主体性的胜利中,外在的感性显现也逐渐消失,于是绝对真理便也成为了一种幻象,当然,自生自发的美的理念也就不复存在了,于是,在保持着美的理想中,在略带遗憾的感慨中,黑格尔永远停留在美的终点:“现在就算结束了……”

判断力批判(上、下)

编号:B36·1970719·0399
作者:(德)康德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64年1月第一版
定价:15.40元
页数:387页

“介于悟性与理性之间,是判断力。”康德以独特的见解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批判体系”,即以《实践理性批判》、《纯粹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三本著作为代表的“批判哲学”。《判断力批判》作为最后一部,是一部关于审美判断的著作,包括主观的审美判断和客观的目的论的判断,也就是此书得上卷和下卷。上卷由宗白华翻译,下卷由韦卓民翻译。

社会契约论

编号:B36·1970704·0386
作者:(法)卢梭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0年2月第一版
定价:8.30元
页数:202页

政治社会的主要形态之一便是社会的契约化,这是卢梭所建立的主权国家思想的最大前提。作为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和法国大革命时的思想先驱,卢梭系统地阐述了与封建制度本质不同的社会形态的本质要求,最普遍的一个观点便是:“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社会契约化便是使这种人权思想形成制度并使之合理化,然而卢梭不免带有16世纪的乌托邦思想,社会契约化之后,人仍然无法实现自由而平等的愿望,它只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不自由与不平等。


《社会契约论》: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

成为一切立法体系最终目的的全体最大的幸福:自由与平等。
        ——《第二卷》

为了自己的理由而争取的自由是不是会剥夺别人的自由?每个人身体上、力量上和才智上的不平等如何保证权利上的平等?当卢梭以“日内瓦的公民”的身份将公民的权利贴上自由和平等这两张标签的时候,他的理想主义就已经要把微弱的呼声转变为一种可以实施的政治权力。只是这自由国家的权利面临着一种枷锁的制约,专制王权的“人是生而不自由”的命题清楚地写在英国王权专制论代表人费尔玛的体系里,洛克在《政府论》中又将其明确化:“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甚至还有天赋人权的思想,这一切对于卢梭来说,是另一个理论上的“枷锁”,所以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卢梭最需要突围的是在社会秩序之中,“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权规则”,能不能从自由状态过度到政治状态中,找到保证政治权利的平等“共同体”。

《社会契约论》的副标题为《政治权力的原理》,从《论国家的体制》到《论政治的形成》,从《论共和国的形式》到《政治权利原理》,不同的主题定位背后是一种理论的探讨,所以对于18世纪资产阶级成长史中的卢梭来说,他的理想主义就在于建立“什么是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的那种政府的性质”。而在日内瓦这个自由国家里,卢梭感受到的是一种人文情怀:“我每次对各种政府进行思索时,总会十分欣幸地在我的探讨之中发现有新的理由来热爱我国的政府!”但是这样的热爱,这样的自由,在更广泛意义上来说,则是充满着曲折,因为那种被神圣化的王权政治已经将自由戴上了枷锁。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但是这并不是自由的宿命论,而是对于王权专制的一次出击。在枷锁之中的自由如何恢复,卢梭给出了“无理由”的前提——“因为人民正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夺去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恢复自由是因为剥夺了自由,这是一种天生的解救,但是当人变成“人民”,实际上也从一种自然状态进入到了政治状态,那么在政治状态中的自由是如何失去又该如何恢复?

卢梭认为,在社会之中还存在着一种自然化的社会,那就是家庭,但是家庭在某种意义上并非完全是在自然状态的,“当家庭的自然不联系解体之后而恢复独立状态后,如果他们继续结合在一起,那就不再是自然的,而是志愿的了;这时,家庭本身就只能靠约定来维系。”当这种自然解体之后,他们重新结合就从自然变成了志愿,或者从自然状态过渡到了社会状态,所以维持这样家庭的纽带也并非处于自然,而是约定,在这样的约定之上,就形成了社会秩序。所以在卢梭的体系中,家庭变成了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首领就是父亲的影子,人民就是孩子的影子;并且,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但是在这种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里,却可能存在着一个强力,举例来说,卡里古拉皇帝就认为,君王都是神明,或者说,人民都是畜牲。在这样一种对立的强力秩序中,奴隶似乎并非是反抗者,而是自愿的归顺者,因为他们没有力强去改变秩序,“强力造出了最初的奴隶,他们的怯懦则使他们永远当奴隶。”而在另一个方面,具有强力的君王,也并非强得足以永远做强者,要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一种权利,要将奴隶的服从转化为一种义务,就必须有最强者的权利保证。所以在没有权利体系的保证下,强力并不构成权利,只有合法的权利下才能有一种服从的义务。那么契约的框架就清晰起来了:“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权力不是来自上帝,自由不可以转让,战争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奴役权是不合法的,在种种被推翻的架构之后,卢梭提出了一个权利和自由的前后问题,如果国王是人民选出来的,那么重要的不是国王能给人民怎样的权利,而是“人民是通过什么行为而成为人民的”,因为人民成为人民是社会真正的基础,只有人民真正成为自己,那么选出来的国王才能保障人民的权利不至于变成自身以外的强力,这便启动了卢梭关于社会契约的本体性问题:“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卢梭认为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就是说,从自然状态的个人变成政治状态中的人民,是一种群体的结合,这种群体的结合能够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富,能够成为自己,也能够像以往一样自由,只有这样,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才能结合在一起。而这样的契约论归结为一句话便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个人的权利变成结合者群体的权利,变成集体的权利,那么对于所有人来说,条件都是同等的,所以也就不会成为别人的负担。同时,毫无保留的转让可以让联合体尽可能地完美,最后来说,当每个人向全体奉献出了自己,“他就并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而且,“既然从任何一个结合者那里,人们都可以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所以这种个体到集体的自由转让,这种集体对于个体的权利保障,便形成了真正的社会公约,卢梭至此完成了社会公约的定义:“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共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由人民结合成为共同体,由共同体变成最高指导的公意,那么在公意这个公共人格中,各部分的关系是怎样的?“这一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称为城邦,现在则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就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为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公共人格成为城邦,成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它的两种状态为国家和主权者,而对应于人民,则是作为国家服从者的臣民和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而全体个人结合的行为也包含着一项规约:“每个个人在可以说是与自己缔约时,都被两重关系所制约着:即对于个人,他就是主权者的一个成员;而对于主权者,他就是国家的一个成员。”而作为最高意志的公意,代表着一种公共人格,没有任何一种根本法律可以约束这个共同体,包括社会契约本身,而契约的作用在于对人群的某种约束,一方面,“侵犯其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不能不是在攻击整个的共同体;而侵犯共同体就更不能不使它的成员同仇敌忾。”另外一个方面,“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前者是对于权利的保护,后者是对于义务的服从,只有将这两者以“正义”的方式和谐统一在一起,契约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那么在社会契约之下,人类便又自然状态真正进入了政治状态,而在这种“正义”的统一下,个人自然状态下的本能被前所未有的道德性取代,而这种道德性便是从社会契约而得到的权利,一方面社会契约让人类失去了天然的自由以及想得到一切东西的那种无限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从社会契约中得到了“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这样的权利收支平衡状态在政治生活中,就有了新的平等:“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毀自然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平等;从而,人们尽可以在力量上和才智上不平等,但是由于约定并且根据权利,他们却是人人平等的。”

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在社会契约中形成了共同体,形成了公共人格,但是在公意面前,必然存在着一种私益,这种私益在更大程度上表现为众意:“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间正负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公意是主权的表现形式和运用,所以主权不能转让,主权不可分割,而众意无非是一种个别意志的总和,它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公意,削弱了主权的绝对性,所以,众意而分解的每个人,必须转让出来的自己一切的权力、财富、自由,在主权者这一“重要性的裁判人”的保障下,形成公共的力量和最高权力,所以主权的行为便成为一种约定:“它是合法的约定,因为它是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它是公平的约定,因为它对一切人都是共同的;它是有益的约定,因为它除了公共的幸福而外就不能再有任何别的目的;它是稳固的约定,因为它有着公共的力量和最高权力作为保障。”

社会公约赋予了这样的政治共同体以生存和生命,那么它的行动和意志就必须以立法的方式赋予。立法当然是确立法律,什么是法律,卢梭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所有的观点有对比而没有分裂,那么人们所规定的事情就是公共的,那种意志便成为公意,这样法律也就诞生了。所以法律的行为是一种公意行为,它的各种特权从来不指向某一个人,即使法律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取得各该等级的权利的种种资格,但也不能把某某人列入到某个等级之中,也就是说,一切有关个别对象的职能不属于立法权力,如果主权者对个别对象发号司令,那么这也只是一道命令,而不是法律,他的行为只是行政行为,而非主权行为。所以卢梭认为:“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无论它的行政形式如何——我就称之为共和国;因为唯有在这里才是公共利益在统治着,公共事物才是作数的。一切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制的。”所以在这样的状态下,立法就变得十分重要,而“立法工作之所以艰难,倒不在于那些必须建立的东西,反而更在于那些必须破坏的东西;而其成功之所以如此罕见,就正在于不可能发现自然的单纯性与社会的种种需要相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自由和平等这两个成为一切立法者最终目的的全体最大幸福,是罕见的成功,“平等,就权力而言,则它应该不能成为任何暴力并且只有凭职位与法律才能加以行使;就财富而言,则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所以当立法的力量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的时候,国家的力量才可能真正得以巩固而持久,实际上,“法律只不过是在保障着、伴随着和矫正着自然关系而已。”

而在政治法、民法、刑法、国家的真正宪法等关于法律的分类中,卢梭关注的是构成为政府形式的政治法。对于政治共同体来说,有一种叫做力量,另一种叫做意志,前者叫做行政权力,后者叫做立法权力,而在卢梭看来,“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那么如何将这种权力变成意志,又如何把意志表现为力量?共同体无非是寻找一个代理人,按照公意的最高指示而活动,”他可以充当国家与主权者之间的联系,他对公共人格所起的作用很有点像是灵魂与肉体的结合对一个人所起的作用那样。”所以实际上,主权者的执行人就是政府,就是共同体的“代理人:“政府就是在臣民与主权者之间所建立的一个中间体,以便两者得以互相适合,它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所以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可能的好政府,“政府乃是那个包括政府本身在内的大型政治共同体的小型化。”所以,政府实际上是被赋予一定能力的一个道德人格,如果主动,它就像主权者一样,面对的是公民,而当国家一样成为被动状态时,面对的就是臣民。所以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不管是个别意志还是公意,政府“应该随着人民数目的增多而相对地加强”。在行政官和公民的数目不同比率上,实际上会产生不同的政府类型。一种是民主制,就是“主权者可以把政府委之于全体人民或者绝大部分的人,从而使作行政官的公民多于个别的单纯的公民”,因为多数人统治而少数人服从,这种违反自然秩序的制度实际上从来就不曾有过,也永远不会有;第二种是贵族制:“把政府仅限于少数人的手里,从而使单纯的公民的数目多于行政官”,而在贵族制中,有自然的、选举的和世袭的三种贵族制,只有第二种才是严格说来的贵族制;最后一种当然是国君制:“整个政府都集中于一个独一无二的行政官之手,所有其余的人都从他那里取得权力”,以一个人的力量代替集体的权利,这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统一可以实现法律的“最大努力”,但是也存在着没有连续不断的继承性、有可能变成金钱交易、政府变化导致国家动荡君主们昏庸无道的弊端。

区分不同的政府类型,实际上卢梭是想找到政府的完美形式,在分析了政府的收缩和国家的解体两种政府蜕化的途径之后,卢梭认为,“政治生命的原则就在于主权的权威。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行政权则是国家的大脑,大脑指使各个部分运动起来。大脑可能陷于麻痹,而人依然活着。一个人可以麻木不仁地活着;但是一旦心脏停止了它的机能,则任何动物马上就会死掉。”所以国家的生存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权,而“主权者除了立法权力之外便没有任何别的力量,所以只能依靠法律而行动;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示,所以唯有当人民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所以最好的国家就是“人口平均分布在领土上,使同样的权利普及于各个地方,使都享有富足与生命”,这是理想的国家,是最强有力的国家,也是治理得最好的国家,但是这样的国家实际上需要处理好的依然是和共同体和人民的关系,“国家的体制愈良好,则在公民的精神里,公共的事情也就愈重于私人的事情。”而相反,当有人谈到国家大事说,和我有什么相干时,国家也就走向了毁灭。所以,又回到起点,“一个国家中只能有一个契约,那就是结合的契约;而这个契约本身就排斥了其他一切契约。我们无法想像任何另一个公共契约会不会破坏最初的契约的。”

结合而成为整体,这个整体就只能有一个意志,而“这个意志关系着共同的生存以及公共的幸福”,这个全体一致同意的法律就是社会公约,所以对于立法而言,法律就是契约,就是是否符合公意的契约:“当人们在人民大会上提议制定一项法律时,他们向人民所提问的,精确地说,并不是人民究竟是赞成这个提议还是反对这个提议,而是它是不是符合公意;而这个公意也就是他们自己的意志。”所以,任何法律唯有人民大会才能批准,任何行政官唯有人民大会才能选举,用法律来宣告公意,也必须用用法律来监督和实施,“除非是在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候,否则人们是决不应当停止法律的神圣权力的。”

这是法律的恒定性和神圣性,但是在政治社会的秩序构建中,却并非是用这样的契约来维护和保障公意,而是在每一个政治社会头上供奉着神——宗教的统治力量取代了法律,或者是没有庙宇没有祭坛没有仪式的纯粹内心崇拜,或者是写进国家典册中神权政体,也或者是建立在谬误和谎话基础之上的神明崇拜,“还有更可怪的第三种宗教,这种宗教给人以两套立法、两个首领、两个祖国,使人们屈服于两种互相矛盾的义务,且不许他们有可能同时既是信徒又是公民。”如此种种,在卢梭看来,都是对于完美社会的亵渎,“我对这种假设只看到有一个很大的难点,那就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的社会将不会再成其为一个人类的社会。”不仅基督教的正度充满了毁灭性的的缺陷,还在于基督教只宣扬奴役和服从,它的精神实际上就是暴君制,所以从基督教的“完美”神话中,卢梭最终的意义是在公民的信仰中找到一种宽容,“这些条款并非严格地作为宗教的教条,而只是作为社会性的感情,没有这种感情则一个人既不可能是良好的公民,也不可能是忠实的臣民。”

不管是公民还是臣民,都需要这样一种宽容的信仰和社会感情,而实际上卢梭的这种温和的教导也在避开着某种革命式的政治行为,“从没有一个国家是不以宗教为基础便能建立起来的;基督教的法律归根结底乃是有害于而不是有利于国家的坚强的体制的。”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悖论,而当公民宗教成为一种宽容的符号时,对于自由和平等的社会秩序的建立,也陷入了一个乌托邦的境地,而这样的理想主义在新兴资产阶级革命道路上,当然也充满着斗争,甚至是鲜血和生命。

艺术哲学

编号:B37·1970502·0369
作者:(法)丹纳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版本:1963年1月第一版
定价:28.85元
页数:430页

“艺术哲学”的另一个名称就是“美学”,丹纳将自己讲课的内容辑录成册,表达了对艺术的看法,其中最著名的一个观点是艺术受到种族、环境、时代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艺术哲学》其实就是一部艺术史。《艺术哲学》这部著作的最大引人之处并不在于丹纳所建立的艺术观,而是书中珍贵的插图以及傅雷优美的译文,这种舍本逐末式的阅读也许正是《艺术哲学》的另一种价值。


《艺术哲学》:生长在“精神”气候的总体中

我的方法的出发点是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
        ——《第一章 艺术品的本质》

不是孤立的艺术品分列在不同的页码上,标注在不同的编号里,当然,也属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作者,甚至不同的主题,站在那里的利达带着含羞的神气,低垂的目光,美丽的身体和曲折的线条,露出的是典雅和细腻的神态,旁边的是一只洁白的天鹅,“俨然以配偶的姿势用翅膀盖着利达”;而那醒来的利达却露出困倦的表情,她是严肃的,是阴沉的,但没有松懈的神情,对于她来说,醒来就意味着投入新的战斗;而在潺潺流水旁的利达,则坐在柔和的绿荫里,在一群少女编织的像是梦境的世界里,她有着妩媚的风韵,有着丰满的肉感,似乎整个心灵都变得透彻。

她们是站着的利达,是醒来的利达,是坐着的利达;她们是和天鹅在一起的利达,是在战斗中的利达,是休憩的利达,第102号作品,第103号作品,以及第104号作品,呈现着不同的神情和风貌,展现着不同的状态和动作,也表达着不同的主题。这是三幅不同的作品,作者分别是雷奥那多·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和高雷琪奥,当分属于不同作者,表达不同主题的利达放置在一起的时候,丹纳的问题是:哪一个作品更高级呢?“是无边的幸福所产生的诗意呢,还是刚强悲壮的气魄,还是体贴入微的深刻的同情?”更高级似乎指向作品的最高级,指向一种唯一性,而其实分列在不同的页码上,标注在不同的编号里,分属于不同的作者,产生于不同的时代,这种唯一性的更高级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它们作为优秀的作品,所展示的快乐与悲哀,健康和阴沉,活跃和细腻,精神和肉体,都在一个关键词里变得有价值。

这个关键词就是人性。三个利达,三种作品,都符合人性,都表达人性,或者说,是不同的作者对于人性的不同理解而已,而人性这个关键词在丹纳那里,被扩展成了另一种更普遍和基础的说法:符合人类发展的主要阶段。人性的某个主要部分,人类发展的某个主要阶段,是丹纳认为判断一件作品是不是具有“主要特征”的标准,“艺术家改变各个部分的关系,一定是向同一方向改变,而且是有意改变的,目的在于使对象的某一个‘主要特征’,也就是艺术家对那个对象所抱的主要观念,显得特别清楚。”在丹纳看来,艺术家所表现的“主要特征”其实就是哲学家所说的事物的“本质”,而艺术的目的就是表现事物的本质,那么,雷奥那多·达·芬奇,米开朗琪罗和高雷琪奥在处理同一个叫“利达”的题材时,如何发现它们的主要特征?如何符合事物的本质?

但实际上,事物的本质体现的是一种客观性,而当艺术品具有某种本质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体现了它的客观性?那么在客观性和艺术家的主观能动性如何协调?丹纳在阐述艺术品的本质时,都把作品放在一种创作的模型里,也就是说,艺术品的存在是和艺术家在一起的,它不是纯粹客观的事物,不是自然界的产物,但是当艺术品和艺术家有关,甚至只在艺术家手中被创造了之后,艺术品的本质实际上就是它的时代性、种族性和社会性。

时代性、种族性和社会性所构建的环境应该是客观的,而且还是一种整体,“我的方法的出发点是在于认定一件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在于找出艺术品所从属的,并且能解释艺术品的总体。”这个总体在丹纳看来,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单一的作品从属于作者的全部作品,也就是说,它是数量总体性的一部分;第二个层次是艺术家有关的总体性,一个艺术家是隶属于它“同时同地的艺术宗派或艺术家家族”,也就是说,当数量的总体性包含了单一作品而具有总体性之后,艺术家去除了他的孤立性,而成为宗派总体性的一部分。第三个层次是艺术家宗派和家族的单一性在更广大的总体之内,“就是在它周围而趣味和它一致的社会。”

丹纳:是否具有不被时代所淘汰的杰作

作为作品的集合,作为艺术家的集合,作为社会的集合,一件孤立的作品在范围意义上完成了它的总体性构建,但是这种总体性并非是艺术品的本质,其归属性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反映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特点,所以丹纳对于艺术品的本质是这样界定的:“要了解一件艺术品,一个艺术家,一群艺术家,必须正确的设想他们所属的时代的精神和风俗概况。这是艺术品最后的解释,也是决定一切的基本原因。”把作品、艺术家放置在时代背景之下,这才是艺术品本质的要求,而这也正是丹纳吸取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运用到艺术哲学中的一个开创之举,而这个本质要求就是他认为的规律:“我们的美学是现代的,和旧美学不同的地方是从历史出发而不从主义出发,不提出一套法则叫人接受,只是证明一些规律。”

达尔文研究了自然科学的进化论,而丹纳则提出了“精神科学”的进步论:“精神科学采用了自然科学的原则,方向与谨严的态度,就能有同样稳固的基础,同样的进步。”艺术哲学而为精神科学,实际上就是为了在体现主要特征的本质属性时,强化它的客观性。所以在《序》中,丹纳认为,艺术品的产生不是偶然的,不是随意的,它“像风一样有许多确切的条件和固定的规律”,而认识规律就是认识本质,就是认识主要特征,就是认识人性,就是认识人类。

什么是艺术?艺术的本质是什么?丹纳似乎可以轻易给艺术下定义,首先他认为诗歌、雕塑和绘画,其共同特征是“模仿”的艺术,艺术模仿的就是它的现实,它的时代,但是这只是比较肤浅的认识,并非所有逼真的模仿都是艺术,关键是如何模仿,或者说应该如何模仿事物的主要特征,模仿事物的本质?“需要复制的不是別的,而是连接各个部分的关系;需要表达的不是肉体的单纯的外表,而是肉体的逻辑。”逻辑就是总体性,就是事物内部的解构、组织和配合,就是能展现时代性、种族性、社会性的本质,而这种本质就将诗歌、雕塑和绘画之外的音乐和建筑也包含在里面,““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某个主要的或凸出的特征,也就是某个重要的观念,比实际事物表现得更清楚更完全;为了做到这一点,艺术品必须是由许多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的一个总体,而各个部分的关系是经过有计划的改变的。”

这种为了达到总体性的“改动”就凸显了艺术家的意义,而艺术家的改动其目的是为了达到总体性,是为了和主要特征相符合,作为一个生活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社会、代表某一个种族的人物,艺术家的创作就必然是时代的一部分,而在这样的总体性艺术家手上产生的作品,就具有一种“精神的”气候,就是风俗习惯和时代精神与自然界一样,可以产生符合这个时代的艺术产物,欧洲文化的四大高峰就是包含在时代的总体性里:古希腊与古罗马时代产生了希腊文化与古代雕塑;封建与基督教的中古时代产生了中世纪文化与哥持式建筑;正规的贵族君主政体产生了十七世纪的法国文化与古典悲剧;而十七世纪是受科学支配的工业化的民主政体产生的是现代文化与音乐。“作品的产生取决于时代精神和周围的风俗。”所以丹纳对于艺术品产生就总结为这样一种模式:

首先是总的形势;其次是总的形势产生特殊倾向与特殊才能;其次是这些倾向与才能占了优势以后造成一个中心人物;最后是声音,形式,色彩或语言,把中心人物变成形象,或者肯定中心人物的倾向与才能:这是一个体系的四个阶段。

总形势、特殊倾向和才能、中心人物、形象,这是艺术品产生的四个阶段,“不论你们的头脑和心灵多么广阔,都应当装满你们的时代的思想感情。”引用歌德的这句话,丹纳就把艺术品的本质和环境融合在一起。他分析了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尼德兰绘画和古希腊雕塑,更深入阐述了时代、环境、种族的总体性对于艺术品创作的重要性。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形势是它具有承前启后的时代性,“文艺复兴是一个绝无仅有的时期,介乎中世纪与现代之间,介乎文化幼稚与文化过度发展之间,介乎赤裸裸的本能世界和成熟的观念世界之间。人已经不是一个粗野的肉食兽的动物,只想活动筋骨了,但还没有成为书房和客厅里的纯粹的头脑,只会运用推理和语言。”所以一方面它对风景瞧不起,仅仅把风景看成是一种自然状态,但是它却开启了人性,故而在完美形体的要求上达到了艺术的高峰,“健康,活泼,强壮的人体,角力竞技的本领,动物的禀赋,无不具备”,而这也是他们所认为的理想人体,“这种千载一时的形势和民族天赋汇合起来,在意大利产生了第一流的完美的人体画。”

而对于尼德兰绘画的考察,更注重它的民族性,“产生大量杰作而在所有的作品上印着一个共同特征的艺术,是整个民族的出品,所以与民族的生活相连,生根在民族性里面。这一片茂盛的花,按照植物的本性和后天的结构,经过树液的长期与深刻的酝酿,才开放出来。”尼德兰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得他们拥有冷静的气质,拥有反抗的本性,喜欢享受,喜欢安静,所以和欧洲拉丁族相比,他们爱内容,爱真实,爱复杂,从而产生了尼德兰的宗教和艺术;而尼德兰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遭遇,使得绘画作品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就如自然科学发生的变化一样,“地质发生一次深刻的突变,必然有新的动植物出现,社会和时代精神发生一次大的变化,也必然有新的理想形象出现。”
 
而对于希腊雕塑的解读,丹纳认为古希腊的民族具有精明,巧妙和机智的头脑,他们拥有精细的感觉,懂得节制,对现世生活充满了欲望,力求恬静和愉快,所以希腊人的思想单纯,趣味单纯,而在艺术创造中,那些雕塑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单纯面对自己的体现:“他们所要欣赏的是和器官与处境完全配合的人,在肉体所许可的范围以内完美无缺;他们不要求别的,也不要求更多;否则他们就觉得过火,畸形或病态。”但是这种单纯性在丹纳看来,还有一个保证就是完美的人体制度,无论是舞蹈、体育,还是宗教,希腊人就是在追求身体制度的意义上,以一种和谐、完美、纯粹的方式创造着艺术品,“这是他们简单的文化使他们遵守的限度,我们的复杂的文化却使我们越出这个限度。”
 
考察三种各具特色、具有时代总体性的艺术,其实是为了解释丹纳所说的艺术品不是孤立的,它是总体世界的一个部分。但是这仅仅是普遍意义上的艺术品,也就是它的客观意义,但是为什么在利达的作品中,和达芬·奇同时代的人没有创作出和他一样优秀的作品?也就是当总体性一致的情况下,艺术品的主要特征并不是一样展现出来的,这就涉及到艺术品的价值问题,也就是说,如何建立一种艺术创作的理想范式?

要达到艺术中的理想,这就需要艺术家的能力,丹纳认为,艺术家就是把一个基本特征构成观念,然后按照观念改变实物的一个人,从把基本特征变成观念,再把观念变成艺术品,这中间有一个“相符”的标准,也就说说,要让艺术品和艺术家的观念相符,就意味着艺术品变成“理想的”——从现实到理想,完全是艺术家的功劳,完全是艺术家观念的作用。所以丹纳在理想范式里建立了一个目的:“艺术品的目的是使一个显著的特征居于支配一切的地位。”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在特征的重要程度、特征的有益程度、效果集中程度上达到理想状态。

特征重要的程度就是最大可能展现它的本质,本质在这里是一种“原素”,原素是深刻的,内在的,先天的,基本的,而原素之外是配合,配合是浮表的,是外部的,是派生的,“一个特征本身越不容易变化越重要,带来和带走的也是越不容易变化而越重要的特征。”只有充分展示原素的特征,让特征的重要程度发挥的最好,便能使作品的价值达到最好;第二是特征的有益程度,就是用作品本质性的力量达到高尚和完美,“一种力量和别的力量的关系来看,能抵抗别的力量,消灭别的力量,就更强。从它对本身的关系来看,作用不是使自己消亡而使自己发展,就更强。”而在效果集中的程度上,就是像文学作品一样,表现心灵,表现人物,表现风格,最理想的状态则是效果完全集中,“人物,风格,情节,三者保持平衡,非常和谐。”在造型艺术上,则是肉体、线条、色彩等原素的最充分集中。

可以看出,在丹纳所说的理想作品的三个尺度中,特征是否重要指向的是事物本身的稳定性,而特征的有益性指向的是它的外延力量,“重要的或有益的特征不过是对同一力量的两种估计,一种着眼于它对别的东西的作用,一种着眼于它对自身的作用。”而效果集中所反映的则是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属性:“凡是优秀作品所表现的特征,不但在现实世界中具有最高的价值,并且又从艺术中获得最大限度的更多的价值。”而这三种尺度对于一件艺术品来说,就是一种目的论的意义,它是理想的状态,它是最优秀的杰作,它是不被时代所淘汰具有最高价值的作品,而在这个意义上,作品的总体性也是可以超越具体的种族、具体的时代、具体的环境,成为一种属于艺术品自身总体的代表。 

悲剧的诞生

编号:B82·1970502·0368
作者:(德)尼采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86年12月第一版
定价:4.45元
页数:387页

对“悲剧”情有独钟的尼采将他的美学体系命名为“悲剧的诞生”,在这里,尼采发现了艺术的起源以及艺术的分类,日神与月神、醉与强力意志……尼采以希腊悲剧作为自己哲学体系的载体加以系统地论述,包含着尼采式的放纵与痛苦思想。本书选译了尼采代表性的美学著作,包括《悲剧的诞生》、《瓦格纳在拜洛伊特》、《偶像的黄昏》、《出自艺术家和作家的灵魂》、《曙光》等。


《悲剧的诞生》:艺术是生命的形而上活动

是的,我的朋友,和我一起信仰酒神生活,信仰悲剧的再生吧。苏格拉底式人物的时代已经过去,请你们戴上常春籐花冠,手持酒神节杖,倘若虎豹讨好地躺到你们的膝下,也请你们不要惊讶。、
       ——《悲剧的诞生》

日神与酒神,外观的幻觉和世界的复归,自我肯定的冲动和自我否定的激情,而当哲学开始苏醒,开始在悲剧的身体里再生,常春籐花冠和酒神节杖组成的仪式面前,艺术便开始演绎生命的本真意义,是的,一切都是舞蹈,一切都是梦幻想,一切都是醉态,而此时,德国精神也开始返回自身,“幸运地重新发现自身”。

返回自身,便是返回源头,在希腊神话中,日神阿波罗和酒神狄奥尼索斯在二元对立中创造了希腊世界艺术的高峰,而实际上,艺术便成为“希腊意志”的一个形而上的奇迹行为,也正是在二元的对立结合中,艺术才从“听天由命”的希腊乐天变成生命的意志,由盲目挣扎的消极力量变成了生生不息的创造力量。不论是在阿提卡的悲剧中,还是在汉斯·萨克斯的诗歌中,尼采都看到了两种本能和两个艺术世界,一个是梦,一个是醉。首先是截然分开,梦代表着一种美丽外观的造型艺术,是一种内心的愉悦,“事实清楚地证明,我们最内在的本质,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深层基础,带着深刻的喜悦和愉快的必要性,亲身经验着梦。”所以在日神世界里,出现的是一个个体化原理的神圣形象,它的表情和目光表达了一种趋向“外观”的全部喜悦、智慧及美丽。而这种日神的冲动在某种意义上,是消除了原始的泰坦诸神的恐怖,用一种美的方式推翻泰坦王国,杀死巨怪,“然后凭借有力的幻觉和快乐的幻想战胜世界静观的可怕探渊和多愁善感的脆弱天性。”也就是将泰坦的恐怖秩序变成了奥林匹斯诸神的快乐秩序,而这种美的冲动就像是“玫瑰花从有刺的灌木丛里生长开放一样”。

从恐怖秩序到快乐秩序,日神用美构筑了一个生命的意志,“归根到底分娩出了整个奥林匹斯世界”,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尼采把日神看作奥林匹斯之父。而在日神身上,尼采还看到了生命世界原本就有的那种苦恼,“它以崇高的姿态向我们指出,整个苦恼世界是多么必要,个人借之而产生有解脱作用的幻觉,并且潜心静观这幻觉,以便安坐于颠簸小舟,渡过苦海。”为什么能够渡过苦海,为什么能解脱烦恼,就是因为日神用美的外观解救了生命中的苦,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日神象征着一种适度,一种自知之明的适度,也就是在生命的遭遇中看见身上的苦和美,而这种适度在审美意义上则变成了“认识你自己”和“勿过度”的要求,“反之,自负和过度则被视为非日神领域的势不两立的恶魔”。在尼采看来,用这样的美的映照来对抗痛苦而产生的艺术才能和智慧,他称之为“素朴”,而素朴的代表便是荷马,“而作为它获胜的纪念碑,我们面前巍然矗立着素朴艺术家荷马。”所以做梦的希腊人可以看成是许多荷马,而荷马又可以看成是一个做梦的希腊人。

愉悦,美和快乐秩序,这是梦的世界,而在梦之外,则是另一个醉的世界,而当酒神登场,是唤醒还是沉醉?是自我的苏醒还是自我的否定?是的,在素朴的荷马旁边总是站在一个阿尔基洛科斯,他用愤恨讥讽的呼喊,用如痴如醉的情欲,“让我们心惊肉跳”,而在这所谓的主观艺术家身上,他的一切表现是不是一种非艺术?阿尔基洛科斯作为希腊的第一个抒情诗人,他的心惊肉跳的行为是向吕甘伯斯的女儿们表示他的痴恋,但同时也表达了他的蔑视,所以当这两样东西同时出现的时候,“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并不是他的如痴如狂颤动着的热情。”还有那种恶作剧,当醉卧者在酒神和音乐的魔力下迸发出生命的火焰的时候,它本身就是一首抒情诗,而慢慢发展下去,便出现了恶作剧和喜剧酒神颂。而正是这样的酒神之醉,和荷马所代表的日神之梦形成了对立,尼采说:“由阿尔基洛科斯开始了一个新的诗歌世界,它同荷马的世界是根本对立的。我们以此说明了诗与音乐、词与声音之间唯一可能的关系:词,形象,概念寻求一种同音乐相似的表达方式,终于折服于音乐的威力。”

对立其实并非是日神和酒神的意义,而是要在这样的对立中找到两种形态的结合点,而这种结合点便是希腊的悲剧。“在日神的美的冲动支配下,怎样发展出了荷马的世界;这‘素朴’的壮丽又怎样被酒神的激流淹没;最后,与这种新势力相对抗,日神冲动怎样导致多立克艺术和多立克世界观的刻板威严。”而酒神在激情苏醒之后,就将主观化入到浑然忘我之境,也就是说,日神激活了我们的梦的形象世界,而酒神的醉的现实,则是将个人的东西蓄意毁掉,这种毁掉在真正意义上是激发生命中最原始本能的那种力量,也只有在梦的激活和个体的毁掉之后,才能从新的起点出发,才能让悲剧再生。

“希腊人替歌队制造了一座虚构的自然状态的空中楼阁,又在其中安置了虚构的自然生灵。悲剧是在这一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因而,当然一开始就使痛苦的写照免丢了现实性。”酒神洪流刺激着民歌多产,和日神创造的史诗相比,歌队成为了悲剧的核心,它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理想观众的角色,实际上,抛开群众的道德悟性和观众的审美意义,歌队代表的悲剧意义,是回归到原始,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在酒神颂里,萨提儿歌队是希腊艺术的救世之举;在这些酒神护送者的缓冲世界中,那些突发的激情渲泄殆尽。所以,“希腊人在萨提儿身上所看到的,是知识尚未制作、文化之闩尚未开启的自然。”对希腊人来说,萨提儿是人的本真形象,人的最高最强冲动的表达,“是因为靠近神灵而兴高采烈的醉心者,是与神灵共患难的难友,是宣告自然至深胸怀中的智慧的先知,是自然界中性的万能力量的象征”。所以歌队艺术实际上就是“酒神气质的人的自我反映”。

但是这种自我反映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戏剧艺术的魔变中,“酒神的醉心者把自己看成萨提儿,而作为萨提儿他又看见了神,也就是说,他在他的变化中看到一个身外的新幻象,它是他的状况的日神式的完成。戏剧随着这一幻象而产生了。”幻象产生,所以酒神也并非只是舞台的主角和中心,而是变成了被想象的“在场”,或者说,悲剧从歌队的“合唱”变成了“戏剧”,也就产生了两种截然对立的风格,一方面进入了酒神的合唱抒情,另一方面则进入了日神的梦幻舞台,不管是语言,情调、灵活性、说话的原动力,都有了不同的表达领域和方式。

但是,就如俄狄浦斯的神话一样,酒神智慧被看成是反自然的噩梦,潜在的弑父娶母情结是威胁着最神圣的自然秩序,所以在欧里庇得斯看来,要将酒神因素从悲剧中排除,而把悲剧完全重建在非酒神的艺术、风俗和世界观之上,这种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意图实际上就产生了苏格拉底的学说,“欧里庇得斯在某种意义上也是面具,借他之口说话的神祗不是酒神;也不是日神,而是一个崭新的灵物,名叫苏格拉底。”欧里庇得斯说“理解然后美”,苏格拉底说“知识即美德”,他们呼应着一个理性主义的早期实践,所以,在知识的世界里,酒神必然是和苏格拉底相对立,直觉从事批判,或者知觉从事创造,“真是一件赤裸裸的大怪事”,在他看来,悲剧艺术从来没有“说明真理”,且不说诉诸“不具备多大智力的人”,甚至不能诉诸哲学家:这是拒斥悲剧的双重理由。所以他和柏拉图一样,认为悲剧只是一种谄媚艺术,娱乐的特性掩盖了“有用”的意义,所以他要求他的信徒们戒除和严格禁绝这种非哲学的诱惑。

苏格拉底,或者柏拉图,甚至欧里庇得斯,在知识的理解中,在美德的追寻中,将悲剧剔除出去,实际上,他们对于悲剧的反对就是反对一种生命的本真状态,所以在你才看来,苏格拉底是“第一个不仅能遵循科学本能而生活,更有甚者,而且能循之而死的人”。所以赴死的苏格拉底在和生命本真对抗,在他们的世界里,把具备最高知识能力、为科学效劳的理论家视为理想,所以作为其原型和始祖的苏格拉底毁坏了我们社会的病菌,是想入非非的乐观主义者,而他的这种“希腊乐天”取代了酒神精神,也和代表美好的“素朴相对立,和荷马相对立。

而真正的悲剧是什么?尼采说:“悲剧文化最重要的标志是,智慧取代科学成为最高目的,它不受科学的引诱干扰,以坚定的目光凝视世界的完整图景,以亲切的爱意努力把世界的永恒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来把握。”也就是悲剧文化抛弃了苏格拉底的科学,抛弃了希腊乐天,在永恒痛苦中把握生命的意义,而这种永恒痛苦便是形而上的快感,是“本能的无意识的酒神智慧向形象世界的一种移置”。酒神智慧和日神的形象世界,这便是对立的结合,“在我看来,日神是美化个体化原理的守护神,唯有通过它才能真正在外观中获得解脱;相反,在酒神神秘的欢呼下,个体化的魅力烟消云散,通向存在之母、方物核心的道路敞开了。”也就是说,日神和酒神的对立体现的不是世界的任何物理性质,而是其形而上性质,不是任何现象而是自在之物。

这种自在之物便是生命的力,尼采就是通过对苏格拉底主义、乐观主义辩证法的批判,击破这些理论家的自满和乐观,从希腊悲剧的源头恢复生命的强力,从而在日神与酒神的对立结合中达到艺术的形而上学意义,在1888年《偶像的黄昏》“我感谢古人什么”中,尼采说:“肯定生命,哪是在它最异样最艰难的问题上;生命意志在其最高类型的牺牲中,为自身的不可穷竭而欢欣鼓舞——我称这为酒神精神,我把这看作通往悲剧诗人心理的桥梁。”所以《悲剧的诞生》实际上就是尼采重估一切价值的起点,这部尼采的第一部哲学著作成为他高声呐喊的声音:“我借此又回到了我的愿望和我的能力由之生长的土地上——我,哲学家狄奥尼索斯的最后一个弟子,——我,永恒轮回的教师……”

但是这大声地呐喊并非是针对知识体系,绝非是针对理性主义,而是指向那些毁灭生命本真的颓废形式,在《强力意志》中尼采就把宗教、道德和哲学看成是人的颓废形式,而与之相反的则是“艺术”,和美一样,艺术的渴望就是“对性欲颠狂的间接渴望”,然后这样的快感传导给大脑,从而通过“爱”而变得完美,所以“艺术是生命的本来使命,艺术是生命的形而上活动……”而在希腊悲剧时代之后,艺术的这种形而上意义被道德、宗教和科学所代替,这是谎言的不同形式,人们似乎借助他们而相信了生命,所以艺术的道德化,艺术的宗教意义,以及艺术在现代科学中的生存都变成了对于生命的扼杀,而其中最恶劣而卑鄙的是基督教对于人性的摧残,
对希腊人来说,性的象征本身是可敬的象征,“是全部古代虔敬所包含的真正深刻意义”,这里有生殖,有怀孕,而在生育行为中,“每个细节都唤起最崇高、最庄严的情感”。但是在基督教的世界里,它们“怀着根本反对生命的怨恨,把性视为某种不洁之物:它把污秽泼在源头上,泼在我们生命的前提上……”所以代表道德的基督教义“把艺术、每种艺术逐入谎言领域,——也就是将其否定、谴责、判决了”。

所以,在尼采看来,真正要让悲剧再生,就是肯定生命:“生命意志在其最高类型的牺牲中,为自身的不可穷竭而欢欣鼓舞——我称这为酒神精神,我把这看作通往悲剧诗人心理的桥梁。”而在这种恢复和寻找生命意志的过程中,艺术成为唯一的救赎,“艺术,除了艺术别无他物!它是使生命成为可能的伟大手段,是求生的伟大诱因,是生命的伟大兴奋剂。”所以尼采的目标是在德国问题中找到突围的希望,找到艺术博兴的力量。他说:“酒神智慧。德国音乐和德国哲学的统一。”在他看来,外来入侵势力迫使德国精神长期在一种绝望的野蛮形式中生存,经受他们的形式的奴役之后,“悲剧时代的诞生似乎仅意味着德国精神返回自身,幸运地重新发现自身。”所以,“今日我们正经历着悲剧的再生”,而在这种再生中,尼采在瓦格纳的身上看到了某种希望,但同时也发现了和悲剧精神相悖的东西。

瓦格纳,曾经被尼采看成是“高贵的先驱者”,看成是艺术忠诚的代表,看成是德国精神的伟大变革者,但是在瓦格纳身上,尼采同样看到了他对政治的狂热,对知识的迷恋,以及不断滋长的英雄主义,实际上,瓦格纳代表着一种“无时代的人”,有着颓废和蜕化的生命,有着求毁灭的意志,有着极度的疲惫,所以“瓦格纳是一个神经官能症患者”——他的痉挛的激情,他的过度亢奋的敏感,他那要求愈来愈刺激的佐料的趣味,被他美化原则的反复无常,以及他的男女主人公的选择,都在说明他的艺术在追求着一种说谎的才能,所以在音乐的幻觉中,在德国趣味中,尼采和瓦格纳决裂——“瓦格纳的舞台只要一样东西——日耳曼人!……日耳曼人的定义;服从加长腿……瓦格纳热和“帝国热”同时消退,这是意味深长的,两者证实同一个道理:服从加长腿。”

撇除道德和谎言,撇除宗教和科学,作为一个“不合时宜的漫游者”,尼采在希腊悲剧中看到了艺术和生命的真正归宿,同时也看到了那些宗教、道德和科学隐藏的巨大灾难,所以在重估一切价值的悲剧里,尼采发出了最震人发聩的声音:“我期待着一个悲剧时代:一旦人类具备一种觉悟,进行最艰苦却必要的战争,并不因此痛苦,肯定生命的最高艺术,即悲剧,就要复活了……”

哲学研究

编号:B87·1970502·0367
作者:(奥)维特根斯坦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6年12月第一版
定价:18.00元
页数:358页

作为分析哲学的代表,维特根斯坦始终致力于对语言本质的探究,与他的《逻辑哲学论》一样,维特根斯坦以片言只语的形式深入到语言的内部:如何使用语言、如何发挥语言的意义……当然,这并不是说《哲学研究》只是一部西方语言学的著作,它在更深层意义上探讨了语言的哲学意义,一种充满游戏式的形式主义。”


《哲学研究》:本质对我们是隐藏着的

假定每个人都有一个装着某种东西的盒子:我们把这种东西称之为“甲虫”。谁也不能窥视其他任何一个人的盒子,而且每个人都说他只是通过看到他的甲虫才知道甲虫是什么。

盒子一定是封闭的,它属于每一个拥有的人,在不被打开的时候,在无法窥视的时候,和每个人有关的盒子当然呈现出一种私人性,但是关键是,这样一种设定是不是为了公共性上被说出?维特根斯坦显然已经表明了这个游戏的用意:让大家知道甲虫是什么?在每个人可能侵入私人化的盒子的过程中,所需要的是“说”:“每个人都说他是通过看到他的甲虫才知道甲虫是什么。”说是关键的行为,在他看到甲虫并知道甲虫是什么的时候,他才能说,而说的对象便是他们——从他看到并知道并说出,到他们知道他人的甲虫是什么,似乎这个游戏才会终结。

但是私人性和公共性在这里是矛盾的,当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窥视看见别人盒子里的甲虫,当自由通过每个人的说知道甲虫是什么,这种公共性依然可能只存在于甲虫的私人性中,所以维特根斯坦说出了一个可能:“盒子甚至是空的。”也就是被他们知道的甲虫在说的过程中可能是一种阙如,因为盒子里的东西可以完全被“约简”了,无法它是什么,在说的过程中都在可能性里变成了没有的“甲虫”,所以维特根斯坦说:“盒子里的东西在该语言游戏中根本没有位置。”甲虫在语言游戏中没有位置,恰恰就在于它是私人经验,恰恰在于它是一种指称,也恰恰在于它是以“对象和名称”的模式来解释感觉表达式的语法,因为,“关于私人经验的根本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每个人拥有他自己的范本,而是没有人知道究竟其他人有的也是这个还是另外的某种东西。”

它是经验意义上的感觉表达式,就像说“红”的时候,只是指称一种私人的东西,它无法帮助我们把握它的功用,一部分人对红有一种感觉,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则有另一种感觉,在这里没有判断,没有判断上的认同,也没有逻辑,没有逻辑里的命题,它只是一种经验,一种对经验的描述,所以它是有特定用途的工具,而无法成为事实的“词语图像”,它是“看上去是怎样的”一种表达。所以当盒子属于每一个人,当“甲虫”是被每个人描述的,其中导致“致人迷误的因素”就在于那个“说”,那个称之为以“对象和名称”模式来揭示感觉表达式的语法,因为,在这个“说”的语法中,“对象就会由于不相干而不被考虑。”

语言到底是什么,说的过程意味着什么?维特根斯坦从儿童学说话时使用原始形式的语言这一例子开始,指出语言的教学是一种训练,它是一种“实指教词”,也就是说,它是在指向实体的过程中训练成一种原始语言,在这里没有“说明”,这种“实指教词”的语法是“……表示……”,比如工具箱中的工具,锤子、钳子、锯子、起子、尺子、熬胶的锅、胶、钉子和螺钉,它们首先是可以被指出的实体,然后变成了训练中的词,但是在词和实体的对应关系里,“表示”的训练只是一种标出,一种把被表示的对象用该指号标出,在这个过程中,维特根斯坦认为,“当我们说:‘语言中每个词都表示某种东西’时,我们还没有说出任何东西;除非我们已经确切地说明了我们希望作出的是什么区别。”

但是,当对象被标出,语言中的词表示了该对象,有人通过标记把工具拿出来了,这其中是不是有变成了行动的断定?维特根斯坦说,语言的叙说是一种活动,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个部分,甚至在这个意义上,人类和动物一样,“命令、提问、叙述、聊天如同走路、吃、喝、游玩一样,是我们的自然史的一部分。”甚至这种实指也可以指向颜色,指向种族,指向方位,“在每一个场合中,对实指定义都可能作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是在这个行动的断定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一个人若要能问及一个东西的名称,他必须知道某种事情,那么这个“知道”到底是什么呢?它是一种命名,而且是对东西的命名,是在名字和被命名的东西之间建立一个关系,“这关系很可能就存在于下面这些事实中:我们在听到该名称时便在心中唤起被命名的东西的图象;把名称书写在被命名的东西上;或者是在指着那个东西时发出那个名称的读音来。”

命名一个东西名称,在名字和被命名的东西之间建立关系,这似乎就是“对象和名字”模式的建立,但是这个模式在唤起了东西的图像,在指出了名称的读音之外,其实也使用了意义,而意义之出现,不是作为名称的承担者,而是名称的意义,就像“X存在”,X在这个句子里,X是作为名称的承担者出现的,当X不存在,只是名称的承担者不存在,而不是意义的不存在,意义还在,它就是这个句子的使用状态中,不是随着名称承担者的消失而消失,所以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它是一种“只在自为地”存在,由此,这个对象和名称的模式就超出了感觉表达式的语法,而具有了哲学性,“当语言休假时,哲学问题就产生了。在这里,我们可能真的会幻想命名是心灵的某种奇异的活动,好像是对一个对象施行的洗礼。”“X存在”也从名称承担者的存在描述变成了有关“X”这个词的使用命题,由此,维特根斯坦引出了语言的本质这一问题,那就是要寻找语言游戏的共同点。

要找出语言游戏的共同点,必须对各种各样的东西找出相似之处,类比于人的体形、相貌、眼睛、步姿、性情,只有在家族成员之间找出这些东西相互重叠和交叉的东西,那么相似性便凸显出来,所以维特根斯坦从“家族相似性”出发将语言游戏纳入到一个家族中,它需要研究的是功能和结构,研究的是命题和思想,而且是要把本质看成是“某种处于表面之下的东西”,因为,“本质对我们是隐藏着的。”当我们问什么是语言,什么是命题,它们都不是一劳永逸地给出了答案的问题,也不是依赖于任何未来经验可以从中得出答案的问题,只有从内部透过去才能看到,只有将被分析所挖掘出来的东西找出来,那么语言的本质才会显露出来,而这也正是维特根斯坦语言分析哲学的意义所在。

如何从内部透过去,如何分析而挖掘?语言哲学涉及的不是“对象和名称”的感觉表达式,也不是经验主义的图像模式,而是命题,是思想:命题不是一般的东西,它到底是什么?思想的本质是逻辑,是一种先天秩序,这种秩序到底如何产生?维特根斯坦说“本质对我们是隐藏着的”,但是只要存在意思的地方,就一定有完美的秩序,即使意思是通过含糊的语句表达出来的,也有完美的秩序,这种秩序的存在就在于有逻辑,在于是一个命题,“逻辑所处理的命题和词被认为是纯粹而又明确的东西。”所以在分析哲学中就没有假设性的东西,就必须抛弃说明,就必须解构经验——在这个过程中,哲学是处在“我不知道出路何在”的疑惑中,但是正是这种疑惑而将思想带入到光明之处,所以,“哲学的成果是使我们发现了这个或那个明显的胡说,发现了理智把头撞到语言的界限上所撞出的肿块。”也就是说,这个隐藏着的本质,这个疑惑中的光明,是通过哲学发现“胡说”、撞出了肿块中获得的,“哲学的任务并不是通过数学或逻辑-数学的发现去解决矛盾,而是使我们有可能看清楚给我们造成麻烦的数学的现状:在矛盾解决之前的事态。”

哲学依赖的逻辑所处理的是纯粹而明确的东西,那么关乎的命题和词就指向了“事情是这样”的形式,命题不管是真是假,它都是一种真值函项演算应用,都是和真概念相吻合,我们可以不说“事情是……”而说“这是真的”。而在语言意义上,从这个命题出发,我们在真概念里就能做这样的事:“好像我们在一刹那就能掌握一个词的全部使用。”所以维特根斯坦说,理解一个语句意味着理解一种语言,理解一种语言意味着掌握一门技术。要理解一门语言,要掌握一门技术,就必须要有一种规则,那么,规则又是什么?维特根斯坦认为,规则是一种代替,是一种表达形式代替另一种表达方式,这种代替不是建立在“遵守规则”的私人性意义上的,因为私人地遵守规则意味着它的不可替代性,而是建立在人类的共同行为方式上,就如一个人来到了陌生的国度,他听不懂那里的语言,无法理解和服从规则,所以必须有一种基于可代替的规则,必须有共同的行为方式,“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

共同的行为方式指向一种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不是两个事物像一个事物的同一性,而是把一个事物显示给我的东西应用到两个事物中去,“我们有一种正确无误的同一的范例即事物自身的同一。”所以同一性是事物与其自身的同一。在这里,同一是一致,是相同,但是所谓的一致和相同只是同一性的权宜手段,其本质则是事物的自明性,“只有在一个规则的所有结果于我而言都是自明的情况下,就像我把这种颜色称为“蓝色”是自明的一样,在我看来它才能预先就产生了它的全部结果。”所以通过语言的沟通,不仅要用定义的一致而且还有有判断上的一致,自明性才能指向内在经验,才能从内在中透出其本质,才能超越我的私人性而成为一种逻辑规则,而这才是语言游戏的开端。

在这里,维特根斯坦举了一个例子,那就是“感到痛”这个被使用的语言,当他说到痛的时候,如果只是在描述个人的感受,就会变成盒子里的“甲虫”,它可能在语言中根本没有属于自己的位置,因为痛在这里仅仅是一种对痛这一名称的“指称”。痛必须成为一种痛的范型,必须传递思想,必须表达一个命题,“在‘他感到痛’这句话的语言游戏中起作用的不仅仅是行为的图画,而且也有痛的图画。”行为之外的语言,语言建立的范型,范型带来的图画,这就是在命题中表达了思想的哲学,它在语言的基础上,所以,“本质就表达在语法之中。”由此,维特根斯坦说,“当你学会语言时你就学会了‘痛’这个概念。”

但是不管是概念还是命题,不管是规则还是逻辑,不管是自明性存在还是思想中的范型,当语言不再是死的记号,即意味着它被赋予了生命,而语言的生命就在于“它的使用”,而这也是让哲学从形而上学意义回到日常生活的一种必然。但是记号被被赋予生命而成为语言,是因为它本身就含有生命之源,还是使用才是它的生命之源?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使用意味着和现实发生接触,意味着实现尚未满足的东西,“期待是尚未满足的,因为它是对某种东西的期待;信念,意见是尚未满足的,因为它是这样的一种意见:某种实际的、仅在于意指过程之外的东西是事实。”所以意指就是“向某个人走去”,“它们表达我们的兴趣并且指引我们的兴趣。”这种表现为愿望、期待和疑虑的语言生命,就能改变“哲学之病”,“哲学之病的一个主要原因——偏食:人们只用一种类型的例子来滋养他们的思想。”

让哲学回到日常生活,让语言在使用中被赋予生命,当我们说:“这书是我的书吗?”“这只脚是我的脚吗?”“这个身体是我的身体吗?”“这个感觉是我的感觉吗?”每个问题不仅都是实际上的应用,而且在自我意识产生的疑惑中,在日常生活忽视而产生的晕眩中,其实已经具有了改变“偏食”的意义,它在你心中发生,却使人懂得了我们所使用的表述,就会成为被使用的图画范式,“我们感到好像我们已用思想把实在捕捉到我们的网中了。”在这个捕捉的过程中,它不再是那个盒子里的“甲虫”,它从盒子的内部爬了出来,它变成了有意义的存在,在说出而成为了实在的一部分,由此思想便和实在建立了同一性:“如果我错误地说某物是红的,那么不管怎么说,它就不是红的。”

符号帝国

编号:B83·1970213·0349
作者:(法)罗兰·巴尔特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4年2月第一版
定价:8.20元
页数:164页

就像罗兰·巴尔特的死亡结局一样,他的哲学一直充满着争议与对立。1980年的那辆卡车突然撞倒了这位法兰西学院教授,这种象征性的意外其实就事巴尔特自己潜心研究的符号学说的一种偶然实践,他生长在强大的符号帝国之中,并试图解释破译诸多的符号。此书是罗兰·巴尔特对日本式的东方智慧进行解构,目的只是“运用一线思想之光去探索那种符号上的歧义,而不是探究其他符号。”。


《符号帝国》:它创造出一种无言之境

正如在男扮女装的演员那里,不可能有任何形容词,谓语也被取消,那不是由于死亡逼近的那种庄严性所致;恰恰相反,那是由于死的意义的空无、作为一种意义的死亡变得空无意义所致。
《写出来的面孔》

图片之呈现是具体的:一个站着的男人穿着军装戴着法国军帽,胸前佩戴着日俄战争在旅顺击败俄国人时获得的勋章,左手握着诶地面支撑着直立的军刀,右手拿着一双白手套;一个女人穿着日本传统服装,站立在台阶前,脸上没有一点笑容……具体的图片,原载于《日本画册》,现在分列在书的第136页和137页之间。当图片成为具体的物,它指向的是真实的事件:1912年9月,日本明治天皇去世,作为日本将军的乃木和妻子决定以自杀的方式为天皇殉葬,这是他们在自杀前一天在同一个地方的留影。

当图片是具体的存在,当具体的物指向真实的历史,甚至当《日本画册》和一本书的第136页和137页以必然的方式呈现这一切,它所面向的是一个对象:它被谁看见?被看见而看见,变成了两种叙事,也就是说,物呈现在那里的时候是不是必须有一个观察者?物主动呈现在那里,它可能会是记录历史的一部分,也可能会被历史湮没;当主动呈现而被人看见的时候,这种主动性却变成了被动性,一个观看的主体介入进来了,然后开始描述,开始思考,开始提出疑问,甚至最后形成了关于这两张照片可能具有的意义–主动和被动,主体和客体,看见和被看见,在何种层面上必须选择前者,在何种情况下又必然会成为后者?

实际上,图片在一本画册里,在一本书的夹页里,甚至被拍摄下来,本身就趋向于第二种可能,那就是物需要被看见。在被看见的层面上,又具有了两种含义:一个是看见了照片并将其写入《符号帝国》之《写出来的面孔》的罗兰·巴特,另一个则是购买了这本书并在一个还有些寒意的初春世界打开来看见图片和罗兰·巴特描述、思考的阅读者。这里就会产生另一个疑问:书写的目的是不是为了阅读?如果是,那么这样的阅读是不是在寻找意义?如果不是,书写的目的又在何处?在是和否之间,物又如何返回自身而具有不受书写和阅读等被看见者所定义的呈现?

罗兰·巴特的描述和思考,似乎已经带入了人所定义的呈现中,第136页和137页之间,是罗兰·巴特对于图片所做的一句注解:“他们将要死了,这一点他们都知道,这里却看不出来。”他们将要死了,是自然的呈现,是历史的一部分,是不被看见而会发生的事件,这里是取消了观者的位置,是将物呈现在自我状态中,是“这一点他们都知道”的现实。但是后面一句却指向了一种主体性的思考中,“这里却看不出来。”为什么自然呈现的物不被看出来?对于这一句话,罗兰·巴特其实在文章中有过具体的阐述,他认为,乃木将军被自己花白的胡子、法国军帽和那副打扮掩盖着,“几乎一点也看不出面容”;但是,他的妻子的那张脸却一览无余–一览无余是应该没有任何疑问地被看见,但是正是一览无余取消了被掩盖着的语义:她是冷漠使然?是愚蠢而已?是尊严的写照?还是一种农妇之态?在连续发问之后,他反而找到了一种答案,那就是她像男扮女装的演员一样,使用一种一览无余取消了应该有的意义,没有形容词,没有谓语,没有庄严感,没有死亡的逼近,而是死亡以死亡的方式呈现出来,而是以无意义的方式成为意义,或者说,男性/女性、死亡/未死、意义/无意义之间的对立被取消了,她就是历史之物本身,就是瞬间定格的图本身,就是死亡本身,“死亡就是意义;她将和死亡同时消失;因此,如果这表现在她的面容上,那就无需再’提到’它了。”–这种无需“提到”的意义就是巴特注解中的“这里却看不出来”。

正是在这一章节里,巴特谈到了日本的戏剧脸谱,谈到了舞台演员,在他看来,日本的戏剧脸谱不是一种绘制出来的化装,而是书写,而演员的面部也不是在扮演女人或模仿女人,而是指代女人,正如马拉美所说,书写由“观念的姿态”构成,男扮女装就是一种姿态的呈现,在姿态的呈现中进行的书写成为指代,“它们把身体上的一切表现力加以清除:人们会说,由于成为符号,因而减弱了意义。”符号已经符号本身,所以乃木将军妻子的那种状态就是死亡的姿态,就是死亡的书写&–没有欣喜和恐惧的表情,没有冷漠、愚蠢、尊严或被定义的农妇之态,它抵达了和死亡一同存在的意义本身。当这种意义靠自身姿态而被书写,在巴特那里,就是没有了意义。在这里,巴特的用意很明显,作为物呈现自身姿态的书写是独立的,它和被描述被阅读的状态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巴特本身作为一个看见的主体,也像符号一样需要从书写中被清除,让物进入一种不可转译的境地,要让它成为“偶然事件”,要让它扬弃意义,要让它不被逻辑外加,要让它在不描写、不定义中成为事件本身,或者说,是让语言进入未知状态,让语言休止,让语言终结。

“它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在日本,人体存在着,行动着,显示自己,坦裎自己,毫无歇斯底里症,毫无自恋癖,而是遵照着一种纯粹的性爱机能,尽管这种性爱机能有着一种微妙的间断性。”在巴特看来,在日本这个符号帝国里,能指符号超出了言语的范畴,使得符号能表现出它的丰富性、流动性和微妙性,“尽管这种语言晦涩难懂,这些迷人的性质有时甚至就象是那种晦涩的结果。”日本的食物体现着活鲜鲜的特性,“呵,以佳肴美馔,庆贺春天的到来……”在这样的吟咏中,菜肴本身就是在一种书写状态中:做熟的米饭既是聚合在一起的,又是可以分开的,它体现着自然固有的矛盾性;日本的汤像一脉清泉,令人想到具有深厚生命力的东西;日本人使用的筷子是用夹住食物的方式表现其工具性意义,一方面夹取本身是指明了选中的东西,它是“把一种随意性、把某种程度的散漫而不是一种秩序引入食物的摄取过程中来”,另一方面,筷子的质料是木头和竹子,它里面有一种母性的气质,“这种准确、细致、十分小心的动作正是用来抱孩子的那种细心劲儿”,在一方面,筷子不蹂躏食物,而是将其慢慢挑开,在这一过程中重现发现质料本身具有的天然缝隙,所以比刀子更接近手指的作用。

食物,是对于自然、母性、身体的书写,而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书写形式就是展现了日本符号中的无意义,食物是通过仅有的视觉像我们呈现,“吃的物质没有一颗宝贵的心,没有一种隐藏着的力,没有一种重要的秘密。”也正是因为这种无意义,所以它成为“没有中心的菜肴”,它是一种“空洞”的书写:当厨师将鳗鱼裹上一层油,然后弄成中空而且有孔的小块,食物便进入到了带有悖论意义的境界中:它是纯粹中空的东西,他的空隙是为了提供营养品,而这反而更激起了食欲–至在这个过程中,制作者的厨师就是在书写,他不是将其看成一种完成了的商品,而是作为一种创作来看的,“因为它的意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的,可以这样说,当这种创作结束的时候,它就枯竭了:是你在吃,但是,是他做的,是他写的,是他创造出的。”正是因为日本菜肴是一种书写,“这种动作刻写在一种将人、桌子和宇宙等级化的深广的空间中。”

日本的市中心形成的是一种环形领地,它是一种空洞的中心,保持着“迫使车辆交通永远要绕道而行”的持续性;它的街道没有标注的地址,只能通过一种“人种学”的实践活动来解释:“必须确定自己的位置,位置是通过书本、地址确定的”,从第一次参观开始就是在书写,而且这种书写就是地址为了建立自己的书写;花束、物品、树木、脸孔、花园,以及本文,都是一种包装物,它是一种框子的存在,在里面是每一个物品、每一个姿态,是最自由、最活动的东西,而它的四周,空无一物,这个过程就是在包装艺术、捆扎艺术中将包装弄空了,“它抛弃这件物品或受指内容”;文具店里提供的服务是“具有表意符号性质的书写形式”,在书写的持续自然状态中,不需要涂抹或重复,所以没有橡皮或涂改用具,没有受指内容的象征;日本的房子没有围墙,家具具有移动的特性,身处其中的人在这样一种解构状态中柑橘到自己无拘无束,“不管是我们从这里经过,从这里穿过去,还是坐在地板上(如果你把这副景象颠倒一下,那就是坐在天花板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你抓住。”

日本文化的这种书写方式在木偶剧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每个木偶由身边的三个看得见的人围着、扶着、陪着,在表演的情境中出现了三种书写,一种是木偶本身,它是姿态的表现,就像舞台上的戏剧,“那是一出为自己感到害羞的戏”,就像位于京都二条城的志木台画廊,“不会找到更多的东西,不会有别的东西,一点儿也没有”;另外则是操纵者和配音者,他们施控的是动作和声音,他们将动作和声音诉诸视觉,在没有即兴表演中成为一种引文。木偶、操纵者和配音者,完成的是受制的动作、施控的动作和声音的动作三种书写,这三种书写既是独立的,也是交织的,“这种交织增加了书写内容,这不是凭借某种形而上的力量,而是依靠一种结合体(combi-natoire)的交互作用,这种结合体朝向戏剧的整个空间敞开:一个开头,另一个紧接在后面,毫不中断。”从而形成了一种整体性的书写,而这种整体性的书写是一种解构了生命/无生命的背反,它是将崇拜物的身体转变为令人喜爱的身体,抛开对立,甚至建立了一种生命之物背后的概念:灵魂。

书写交织在一起,书写呈现整体性,它不隐藏什么,也不渲染表现手法,“它清除了演员表演中的一切神圣气味,并且摒弃了那种形而上的联系”,所以木偶没有操纵线,也没有隐喻,没有命运之神,“所以人也就不再是神灵手掌里的木偶,内心不再命令外表。”没有形而上学,没有隐喻,没有意义,在一种呈现自身的书写中,它就是回到了不描写、不定义、纯粹中空的自身之中,而这种符号学的运用充分体现在日本的俳句里。“春天的软风:/舟子嚼草梗。”“满月/在草席上/一棵松的树影。”“渔夫的屋里/干鱼的气味/和热。”几个词语,几个意象,一些情愫,像木偶戏的三种书写一样,既是独立的,也是交织的:独立中取消了描写和定义,“它是那个,它是如此,它是这样。说得更确切些,就是:这样!”它是词语的“偶然事件”,“我们从中认出一个没有来源的复制品,一个没有原因的事件,一个没有主体的回忆,一种没有凭借物的语言。”但是它们又是交织在那里,把事物迅速地、顽强地、成功地转变为一个“转瞬即逝”的时刻表现出来,在反描写中具有对事物的醒悟。

一个是偶然事件的书写,一个是交织于其中的醒悟,而这正是符号帝国真正的符号能指:空。“词语之石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来:既没有波纹,也没有意义的流动。”它扬弃了意义,它架空了词语,它制止了语言,但是空不是空无一物,而是取消了主体,取消了神圣,取消了形而上学,它在语言被终止的时候抵达的是另一种状态:语言的前岸,即一种无言之境,这种无言之境不是不说,也不是说,而是取消了说与不说、支配事物本身的呈现,这便是禅宗里的“悟”。“当你走路时,要心满意足地走路。当你坐下来时,要心满意足地坐下来。切记一句话:不要摆脱现状!”在走路即为走路、坐下即为坐下中,不摆脱现状,也就是以自己的方式展开–是为了解决问题,也不是发现荒谬,而是反对思考。于是,在这样一种空而悟的状态中,日本人自然的鞠躬,玩弹球戏的协调手势,喝可口可乐时随意打开的动作,都成为一种偶然事件,也都成为俳句的素材,成为“悟”的日常呈现。

空而悟,或者说空就是悟,是巴特所说的那种无需“提到”的意义,就是巴特注解于图片中的“这里却看不出来”,他认为,禅宗反对意义,俳句捕捉偶然,都是在解构逻辑,都是在破除执,都是在制止语言,“悟,不过是语言的一种没来由的中止,这种语言的空白推倒了符码对我们的统治,这是构成我们人格的那种内心吟诵的破毁”,在这里,对于禅宗和俳句的这种解读,其实是有一种西方式的背景存在,巴特认为,完美结构语言范式有四种,A、非A、既不是A也不是非A、A与非A,范式的一种制约就是需要建立一种意义,或者肯定,或者否定,而这些范式似乎都指向了真理,而禅宗破解了肯定和否定,就是制止语言的阐述意义,从而建立语言的无限性可能–俳句大师芭蕉写出了青蛙的鼓噪声,他不是希望我们从中沉浸于这样一种被描写的情境里,而是在语言终止中返身到一瞬间,从而无声的断裂处建立简洁和空灵,在流动中保持着永恒的书写。

很明显,在结构主义甚至解构主义的解读来说,巴特就是在寻找“书写与差异”,他对于日本这个符号帝国的解读完全是站在西方背景之下,“在思考东方的时候,能够讲出来的不是其他符号,不是另一种形而上学,也不是另一种智慧(尽管后者看起来会让人十分满意),而是符号系统的正常规范中可能出现的一种差异,一种变革,一种革命。”而差异性之呈现,却也是对于西方文化的批判基础上的:东方的筷子体现着和谐,而西方的刀叉完全是对于食物的蹂躏;西方的城市体现着中心性,是一种呈现真理的场所;西方的戏剧用一种模仿构建了道德假象,它是将舞台变成神学场所中制造深度意义;西方诗歌中的隐喻和寓意成为一种语言的修辞学……真理、道德、神学、修辞、深度、意义,组成了具有中心和核心意义的西方语境,而这种语境在巴特看来就是一种语言的父权系统,它是自我迷恋的,是形而上学的,所以巴特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就我们自己的愚陋寡闻写一部历史,揭示出我们那种自我迷恋的愚昧性。”

而在日本这个符号帝国的启悟中,这个愚陋寡闻的历史似乎正被片段地书写,但是在东西方文化和符号的差异性关照中,巴特是不是在观者的身份中误读了符号帝国的书写?一方面,日本作为一个符号帝国充满了巴特式的想象,他是在对于西方的“自我迷恋的愚昧性”批判中发现了那个遥远的国度,这个国度是一个成为“日本”的系统,“我不是恋恋不舍地把目光盯在东方的一种美质上,在我看来,东方是无关紧要的,只不过提供出一套特征,这套特征的操作活动–那种被创造出来的相互作用–我沉酣于一种前所未闻的符号系统的意念之中,这种符号系统与我们自己的符号系统截然不同。”所以在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度里,巴特是受到了保护,“免受愚蠢、粗鄙、虚荣、世俗、民族性、规范性等的骚扰”,他在这里得到了解脱。而且正如解构主义所说,差异性书写的意义是在于从一种裂隙中透过那道光,而且光就在那里,它呼唤着读者,呼唤着阅读者,日本这个遥远的国度,其存在的意义在巴特看来,就是这一种存在,“不管怎么说,作者从未拍摄过日本,情况相反:日本发出光华万道,耀目逼人;更甚的是,日本为他提供了一种写作的情境。”

巴特在遥远的国度里,摆脱了骚扰,得到了解脱,但是在语言终止的时候,他是不是创造了一种语言,在扬弃了意义的时候,他是不是阐述了意义?或者说,在让光华万道照进裂隙的时候,是不是他人为地安排了阅读者?回到乃木和妻子自杀的照片,回到“这里却看不出来”的疑问,其实巴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看见–自己的书写来看见。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某种悖论,一方面日本的书写过程是让符号出现,然后让符号撤退,在这个书写中,主体只是符号自身,但是一旦进入到阅读体系里,这个过程却呈现出相反的过程:符号撤退而被看见,于是符号出现而具有意义,而这个相反过程之形成,其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阅读者的人已经成为了书写者。

它不是还原,而是重新回到意义,回到中心,回到修辞,回到语言,回到意义,这一切都是因为巴特安排了另一个阅读者:如我的存在,只有阅读者存在,他的书写才有意义,所以他会在误读式的书写中说,日本人的身体与种类相联,体现着“从身体折射到身体”的秩序感,所以他认为日本人的眼神中没有道德层级属性,它不具有深层次的阅读体验,所以他把全国学生联合会的暴乱看成是一个个平淡无奇的句子,根除了推翻、根除、根除、拉曳、打桩等的句法组合,也就是说,它根本不具有暴力性意义,所以他认为日本人弹球戏中,从来不具有指向性明确的性意味……用语言来说出“无语言”,用隐喻的书写来书写无隐喻的符号,用意义来解构无意义,在悖论的世界里,巴特不是在呈现自身的书写里,他是在为自己、为读者提供另一种父权体系。

遥远的国度,其实就是巴特书写的符号帝国,而巴特的符号帝国,又成为被阅读的文本,当书写和阅读重新制造了差异,巴特说:“在这种情境中,作者的心灵出现某种迷乱,从前读过的东西顷刻倾覆,意义遭到撕碎,渐渐导致一种不可替代的空虚,造成震动,而客观物依然是有意味的,依然悦人心意。”于是,为了让客观之物依然悦人心意,合上第136页和137页的图片,关闭1912年的历史和死亡,让一本书成为一本书,“那就无需再’提到’它了……”

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

编号:B82·1970213·0348
作者:(德) 尼采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4年7月第一版
定价:8.20元
页数:173页

尼采,德国伟大的哲学家,他以完整的哲学体系和极端的哲学观念树立了其感性的哲辩风格,而这册对古希腊哲学的微观介绍却是尼采最富理性的贡献之一,他对这个民族以及那个时代的哲学的把握用了一个“健康”的词来概括,并且指出:“并且比其他任何民族更为明确地演示了,必须怎样开始从事哲学。”尼采为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确立了一个真正的定位:“他们后代正值桀骜不驯的青春年华,不得不被那巧工编织而成地网詈缠住。”而这些人中包括尼采本人。

知性改进论

编号:B34·1961005·0334
作者:(荷兰)斯宾诺莎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60年2月第一版
定价:3.80元
页数:60页

作为对培根《新工具》和笛卡尔《方法论》进行批评的论著,斯宾诺莎带着理性主义的光环,重新提出了哲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正像题目所言,“知性”一词在斯宾诺莎眼里成为“制造理智的工具”,从而“获得新的工具或新的力量”,直至“达到智慧的顶峰”。本书共五章110节。


《知性改进论》:人能够达到最高的完善

最后我就决意探究是否有一个人人都可以分享的真正的善,它可以排除其他的东西,单独地支配心灵。这就是说,我要探究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就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
《导言:论哲学的目的》

当讨论了哲学的目的,当言说了知识的种类,当定义了知性的本质,当区别了虚构的危害,当分析了界说的条件,第60页,却是“余缺”。放在括号里的“余缺”,是注释的词语,是最后的终点,两个字,却似乎制造了关于文本的最后事件,余缺是没有完成的论述,是再无继续的断裂,是悬置在那里的阙失,在“论最足以指导人达到对事物的真知识的途径”中,它是不是在走向一条路径的断裂处,留下了关于知识的最后命运?

《论界说》的部分,在明晰了知性的性质之后,似乎已经看到了斯宾诺莎摊开更大的一张纸,思考了更为明确的观念、本质,甚至天赋的力量,准备走向一种更为宽阔的哲学大道,却戛然而止于一个悬念众生的“余缺”,那么在这个断裂和阙失之后,知识会去往哪里?知性会在哪里被认识?真理会在哪里显现?甚至,是不是这一个“余缺”的事件会将所有关于真知识的论述都变成无功而返的遗憾?被写在括号的“余缺”之前,斯宾诺莎说出的那句话是:“我们已经充分说明,错误的与虚构的观念并不是由于具有什么肯定的东西,因而被称为错误或虚构。其所以被认为错误与虚构,完全由于知识的缺陷。”知识的缺陷,是一种结果,也是一种原因,就如这论述的缺陷,在最后余缺的结果面前,是不是也一定有一个“错误与虚构”的原因?当面对第60页的余缺,我们的错误与虚构又从而何产生?

错误或者是对于文本戛然而止而导致论述最终走向终结的错误,虚构或者是对于知性被悬置而有一种否定式存在的虚构,那么这最后一句的“知识的缺陷”当成为文本的一部分的时候,斯宾诺莎似乎设置了一个隐喻:就是因为对于知识的缺陷,才使得我们产生了对于知性的“错误和虚构”,才使得我们认为“余缺”断裂了以前的一切论述,才使得我们在通往事物的真知识的途径中茫然无措。这是一种感官的体验,这是一种表象的存在,这是一种可疑的观念,而在《论想象》里,斯宾诺莎早就以预言的方式说过:“我们可以看出,虚构的观念是关于可能的事物的,而不是关于必然或不可能的事物的。”因为余缺是一种可能,所以我们从虚构的观念出发,所以我们内心有了某种想象,而其实,不管是放在括号里的“余缺”,还是第60页的断裂,都无关于真知识、真观念,无关于知性,甚至无关于天赋的力量,1661年冬天到1662年春天所写的《知性改进论》已经指明了那一条通向事物真知识的途径。

因为知性是必然性,是永恒性,是确定性,是无限性,是本质性,“知性形成肯定的观念较先于形成否定的观念。”斯宾诺莎已经在否定的“余缺”之前,形成了一个肯定的观念,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知性是自然之光,本身没有带有被否定、可能性的病症,只要被真正的认识,那就一直通向真理的终点。所以不如从“余缺”的现象返回,重新回到从“导言”开始的肯定状态:“论哲学的目的”。

哲学的真正目的是什么?斯宾诺莎说是善,是一种单独支配心灵的善,它是唯一的,它是肯定的,它是永恒的,“这就是说,我要探究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我就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 ”但是,在斯宾诺莎看来,日常生活中被当做幸福的东西,却并不都是善,人们把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当成终极目标,这些东西的确能够让拥有者有一种幸福的感觉,甚至是一种可以享用的美好,但是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却容易让人产生贪欲,而在贪欲支配下,所谓的快乐就会变成痛苦,而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最后都会变成一种恶。

斯宾诺莎:“余缺”不影响知性的确定性

这是一种俗世中的目的论,而如果避开这些恶,或者将恶转化成善,是不是就是一种幸福,是不是可以支配心灵?斯宾诺莎却说,恶转化成善,即使是一种善,也是一种不确定的善,善同样可以变成恶,同样可以被否定,所以真正的善是持久的善,是没有可能性的善,也就是说,是必然的善,是唯一的善,是肯定的善,是永恒的善,而这种善,斯宾诺莎把它命名为“真善”、“至善”,“它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

善是知识,是唯一的知识,是永恒的知识,是“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的知识。斯宾诺莎认为人对于事物的认识有不同的途径,不同的途径造成了不同的知识,一种是由传闻而得来的知识,一种是由“泛泛的经验”获得的知识,一种是从并不必然正确的推论推出的知识,在他看来,这三种知识因为不确定、偶然性和非本质性,并不能成为真正的知识,而他所设想的真正的知识是“纯从认识到一件事物的本质,或者纯从认识到它的最近因而得来的知识。”只有它“才可直接认识一物的正确本质而不致陷于错误”,所以要获得这种知识,斯宾诺莎认为要从否定和肯定两方面去行动,否定就是要去除不正确的方法,所谓“医治知性”就是要区别什么是真知识,什么是虚构和错误的知识,然后才能用肯定的方式“纯化知性”,从而“可以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完善地认识事物”。

这种认识事物本性的能力就是“知性”,知性是为哲学的目的论而准备的,在他看来,这种追求哲学目的地过程是这样的:人由于自己“天赋的力量”,可以自己制造理智的工具,当工具被制造出来之后,可以获得新的力量,这种新的力量用来制造更新、更全、更完善的理智作品,而新的理智作品又获得新的工具,新的工具又产生新的力量,“如此一步一步地进展,直至达到智慧的顶峰为止。”在这个过程链条里,其起点是人的天赋力量,终点则是智慧,天赋力量是“指非由外因所支配的力量”,也就是说,人的天赋力量是自我本性的一部分,也就是有这种来自本性的力量,才会有产生“真观念”的知性,才会在工具的制造、力量的产生中一步步前行,最终走向“我爱智慧”的哲学终点。

所以很明确,要确定一种真正的知性,就必须界定真观念,在斯宾诺莎看来,在真观念之外,还有一种叫做对象的东西,这两种观念指向两种本质,一种是形式本质,一种是客观本质,观念可以拥有他的本质,但是也可以拥有它的对象,而真观念只是真理的确定性符号,也就是说,它就是一种指向本质的观念,“要达到真理的确定性,除了我们具有真观念外,更无须别的标记。”只有在这个真观念之下,才能找到抵达心灵的方法,才能在“最完善的方法”中达到至善。

这是一种肯定式的认识,“所以真的方法不在于寻求真理的标记于真观念既已获得之后,而真的方法乃是教人依适当次序去寻求真理本身、事物的客观本质或事物的真观念的一种途径。”而在肯定的过程中,一定要相辅相成一种否定的方法,“正确的方法就在于认识什么是真观念,将真观念从其余的表象中区别出来,又在于研究真观念的性质使人知道自己的知性的力量,从而指导心灵,使依一定的规范来认识一切必须认识的东西,并且在于建立一些规则以作求知的补助,以免枉费心思于无益的东西。”不管是否定和肯定,在论述完哲学的目的这个目的论之后,斯宾诺莎就站在了方法论的上面,他指出要达到目的,必须用正确的手段来认识,要确切地认识“事物的本性”;要正确推究出事物相异、相同和相反的地方;要正确地认识到“什么是事物做得到的,什么是事物做不到的。”要将对事物本性的知识和人的本性与能力结合起来,只有这样,从事物到人,才能达到最高的完善。

否定就是去除表象的迷惑,就是医治,就是纯化,“真观念与别的表象加以区别或分开,保持心灵使不致将错误的、虚构的、和可疑的观念与真观念混淆起来。”在斯宾诺莎看来,心灵不受真观念控制,就是因为我们虚构了一些事物,“虚构”当然是远离本质,远离真理,他给虚构的定义是:“虚构的观念是关于可能的事物的,而不是关于必然或不可能的事物的。” 也就是说,当我们对于事物还有不知道的原因,我们才会使它成为可能的事物,才会用一种虚构的方式认识他,所以从本质上说,虚构不涉及永恒的真理,它只是在头脑中或想象中把记忆中的东西回想起来,然后当成是一种存在,而这种存在只是一种可能,所以虚构是一种错误的观念,就会产生错误的知识。

“凡涉及存在的错误观念,可用与改正虚构观念相同的方法去加以改正。”对错误观念的否定,就是对虚构的否定,而这种否定的意义不仅仅是远离错误,而是要确定一物的存在并不是可能发生的,而是要在本质意义上成为一个“永恒的真理”,永恒的真理需要真观念,在斯宾诺莎看来,真观念具有这样一些特点:它是简单的或由简单的观念构成的;它能表示一物怎样和为什么存在或产生;它的客观效果在心灵中,与其对象的形式本身相符合。

那么,如何获得寻求纯粹出于心灵的真观念,如何单纯从事物的本质去认识它?斯宾诺莎提出了“界说论”:“所以研究的正当途径即在于依一定的界说而形成思想。对于一物的界说愈好,则思想的进展愈容易有成果。”界说的方式和步骤当然也是方法论的,它的建立基础则是事物的内在本质,则是必然性,“一个界说要可以称为完善,必须解释一物的最内在的本质(essentia),而且必须注意,不要拿一物的某种特质(propria)去代替那物的本身。”内在的本质不是某种特质,他举例说,圆形的界说可以说成是“一个由中心到周边所作的一切直线都是等长的图形”,但是他认为这只是圆形的一个特质,而非本质,本质的圆形应该是“任何一根一端固定的另一端转动的直线所作成的图形”。圆形是被创造之物,他认为被创造之物的界说必须包含的是“最近因”,最近因就是只有唯一原因而产生的特定结果,也就是说,后一个事实的发生,必须要基于前一个事实,若无前事实,则无后事实,则没有最近因果关系。

最近因具有的是创造的唯一性,而对于非创造之物,斯宾诺莎认为它的界说必须满足这样的条件:它是排除任何原因的,也就是说,非创造之物是独立存在的;它既然已经存在,就不会再有不存在的疑问;而对于心灵来说,“界说必不可包含可以转变成虚字的实字”,也就是说,不可用抽象的概念来解释;所有的特质都能够“从它的界说推出”。如果心灵可以按照这样的原则去考察产生的思想,并能够依照次序推出结论,那么由于它是确定的、唯一的、本质的,所以自然而然不会有错误的思想。

否定是为了肯定,肯定是为了至善,在这样一种正反方法论之后,斯宾诺莎就指出了知性的特质:

一、知性自身具有确定性,换言之,它知道事物形式地存在于实在界中,正如事物客观地包含在知性中。
二、知性认识许多东西或绝对地构成某些观念,而又从别的观念以形成另外一些观念,譬如,知性无需别的观念即绝对地形成量的观念;反之,知性形成运动的观念时,必须先思考到量的观念。
三、知性绝对地形成的观念表示无限性;而有限的观念则是知性从别的东西推论出来的。
四、知性形成肯定的观念较先于形成否定的观念。
五、知性观察事物并不怎样从时间的观点,而是在某种限度内从永恒的和无限数量的观点。
六、我们所形成的明晰清楚的观念,好象只是从我们本性的必然性里推出来似的,所以这些观念,似乎只是绝对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而混淆的观念,则恰好与此相反;混淆的观念的形成,每每违反我们的意志。
七、知性从别的观念所形成的事物的观念,可以在许多方式下为心灵所规定。
八、那些愈能表示一物的完善性的观念就愈为完善。

知性具有确定性、绝对性、无限性、永恒性、本质性和完善性,去除了传闻、泛泛的经验、感觉来推断出的知识,去除了错误和虚构的观念,在“知性改进”中,凭借着求知的天赋工具,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达到至善的哲学目的。 

权力意志

编号:B82·1961005·0333
作者:(德)尼采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1年5月第一版
定价:22.80元
页数:712页

尼采的经历证明敢于藐视权威的伟大,同时也证明否定权威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权力意志”这个引起巨大争议的“中心概念”使尼采的思想达到了一个不能超越的高度,同时也使自己成为这一伟大尝试的牺牲品,尼采高呼“上帝死了”,却在另一处为自己树碑立传,力图“重估一切价值”,尽管那碑只是一个墓碑。尼采毕竟只有一个,在一个“偶像的黄昏”, 尼采死在连自己都说不出痛苦的19世纪末,手里握着的是一根自负的稻草。


《权力意志》:用强力抵达善与恶的彼岸

我不是人,我是炸药–尽管如此,我的骨子里却没有了任何教主的意味–宗教是庸众的事。同信教人接触以后,我必须洗手…我不要任何“信徒”。
–《为什么我是命运》

命运是兴衰,命运是敏感,1879年,36岁的尼采已经看到了生命力降到低点的颓废,仿佛36岁父亲的重影,文弱可亲而又多病的父亲在命运还未抵达意义的时候就已经从衰老走向了死亡,而同样36岁的尼采已经看不见三步以外的东西,辞去了巴塞尔教授职务的他看见了生命中“最最黯淡无光的日子”–“整个夏天象幽灵一样住在圣摩里茨,象幽灵一样在瑙姆堡度过了下一个冬天”。把自己看成幽灵,是身上极度的心理衰弱,是三天三夜的头痛和痰阻,以及神经病的治疗,像是苏格拉底因发烧而进入的半昏迷状态。但是在这只有后果而没有原因的颓废中,命运也在生命阶梯上创造了仍然活着时的没落和新生,那是敏感的触觉,那是对健全人的观察,那是独到的经验,“丰富生命的充盈和自信”对于尼采来说,是可以俯视颓废本能的银币活动,从而在得心应手中获得那一双“颠倒乾坤的手”,获得“重估一切价值”的动力。

“总而言之,我既是个颓废者,也是其对立物。明证之一就是,我对逆境总是本能地择优而适,而本来的颓废者却总是采取于己不利的办法。就总体而言我是健全的,就局部而言,我才是颓废者。”在看得见的过去,尼采已经开始了对于生命意义的探索,在《人性的,太人性的》里他抛弃了理想主义、美好的情操和女性化的艺术;在《朝霞》里他开始了反对道德的进军,也“为人类准备一个最高自决的时刻,一个伟大的日午”;在《善与恶的彼岸》中,他发现了高等人具有的任性背叛的本能,在《偶像的黄昏》中,他用锤子开始了哲学阐述,将陈旧的真理埋入历史……而这一切的悲剧激情,这一切重估价值,这一切的颠覆和放肆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达到了作为文本最完美的展现,酒神狄俄尼索斯站在人类的制高点俯视生命,在悲剧激情中发现了“永恒轮回思想”,作为人类所能够达到的最高肯定形式,它写在1881年的那张纸上,这是宣言,这是命令,“距人和时间的彼岸6000呎”,而当经历了1879年36岁时如遗传一样的没落之后,6000呎的彼岸终于在生命阶梯的“新生”中开始了。这“一本写给所有人的书,也是无人能读的书”里,尼采找到了酒神,找到了悲剧,找到了“伟大的肯定”,但是查拉图斯特拉不是偶像,不是上帝,“现在我请你们丢开我,去发现自身;而只有当你们大家都否定了我的时候,我才愿意来到你们身边……”查拉图斯特拉寻找真理,其实就是毁灭那种顶礼膜拜的仪式,让人丢开偶像,去发现自身,是查拉图斯特拉的启示,这样的启示在1888年的时候就是那句“看哪这人!”取自《圣经》的这句话是耶稣被钉死时马帝国驻巴勒斯坦总督彼拉多说的话,那是死亡的蔑视,那是生命的毁灭,但是当这句话在1888年的时候再次成为尼采文本的标题时,它已经从宗教的典籍和仪式中挣脱出来了,返回自身,就是返回人性,就是在“看哪这人!”中找到另一个耶稣,受苦受难却是伟大的灵魂和思想的缔造者,这是打碎那个偶像之后的新生:“我冒然允诺的最后一件大事也许就是‘改良’人类了。我没有塑造任何新的偶像;但愿老的偶像会认清,用泥土塑造的双腿究竟意味着什么。把偶像(这是我以前称谓“理想”的用语)打翻在地–这样说更切近我的工作。”打翻偶像,变成被钉死的新生者,意味着新的轮回和救赎,意味着重估一切价值的真正开始,“重估一切价值:这就是我给人类最高自我觉悟活动的公式,这一活动在我身上已成为血肉和精神了。”这是尼采的宣言,“从我开始,世界将会有伟大的政治出现。”而这个开始也就意味着将高高在上的那个“上帝”打碎–“’上帝’的概念包含一切有害的、有毒的、诽谤性的东西,它把生命的一切不共戴天的仇敌纳入了一个可怕的统一体!”而在这个“上帝”的对面,是那个人,是苦难者和新生者的耶稣,“我是哲学家狄俄倪索斯的弟子。看来我宁愿做萨蹄尔,也不愿做圣徒。”尼采从来不想进入上帝的系统,从来不想成为宗教的庸众,“我不是人,我是炸药–尽管如此,我的骨子里却没有了任何教主的意味–教是庸众的事。同信教人接触以后,我必须洗手……我不要任何’信徒’。”就像查拉图斯特拉一样,必须让那些人丢开他,否定它,而去发现自身,发现生命–“重估一切价值:这就是我给人类最高自我觉悟活动的公式,这一活动在我身上已成为血肉和精神了。”

为什么要重估?如何进行重估?当我站立起来,在颓废中新生的时候,必然要打碎那和上帝、偶像有关的宗教、哲学和道德,必须重建和生命、力量和自身有关的体系。世界在尼采的面前,是未知的世界,是真实的世界,也是另一个世界,即使有那个X世界,对于存在的这个无聊世界来说,它也不具备另外的意义,所以世界其实被划分为“表面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也即是是哲学家虚构的理性世界、宗教家的“神性”世界以及道德家的自由世界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也是一个“非存在、非生命,非生命意愿的象征”,也是一种厌世本能的创造而非生命本能使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物变成了幻想的组成部分,也解释了因果性,而这种物实际上最后走向一种腐败状态,这种腐败在基督教上表现为巴斯噶主义,在政治上表现为共产主义,而在现实意义上,便成为腐败的彼岸。凡此种种,在这一个世界里,“一事物的本质不过是关于’此物’的见解而已。或甚至可以说:这个所谓’它关系到’本来就是’它是’,这个唯一的’这是’。”但是自在之物并不存在,对于自在之物,只不过是一种认识上的空谈,而在这种居于高位的“自在之物”也是一种虚无主义的构想,一种等级制度下的产物,“现代社会不是什么’社会’,不是’身体’,而是一种由首陀罗组成的病态胶合物–这是一个连排泄力都不具备的社会。”

所以,在世界呈现的这种腐败状态和空谈状态中,对于生命,对于知识,对于道德,必定成为一种合目的论的观点,而这种观点破坏了真正永恒的轮回,破坏了一切人自身存在的价值。世界的认识对应着哲学和宗教,在尼采看来,对于18世纪的哲学而言,完全走向了一种颓败,少有成见的哲学家却在毁灭他人,他们缺乏历史意义,缺乏生理学只是,缺乏对于未来的目的,而在“对表面、变更、痛楚、死亡、肉体、感官、命运、束缚和一切无目的的东西,都抱有成见。”的状态下,哲学家需要成为一个立法者,“即新的种类”。德国古典主义的叔本华深化了悲观主义,“并通过发现悲观主义的最高对立物才使悲观主义完全进入我的感觉”,然后才是伟大政治的先驱,然后才是希腊人及其起源。但是对于德国哲学来说,尼采看到的更多的是虚无主义,“意味着最高价值自行贬值。没有目的。没有对目的的回答”,虚无主义导致了荒谬性,在因果论、机械论中使规律成为过场,成为剩余物,而在政治上却“缺乏对自身权利的信仰”而“风行欺诈,不时的奴颜婢膝”,在社会发展中成为无政府主义,再加上宿命论、艺术上的悲观主义,哲学只剩下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和乡愁。所以在尼采看来,哲学体系的重建就需要哲学家的塑造,“我恳切希望:‘哲学家’这个纯真的概念不致全盘毁在德国人手里。”而在尼采看来,虚无主义除了精神权力下降和没落的消极虚无主义,也还有一种对精神权力提高的积极虚无主义,积极虚无主义并不指向颓废、欺诈和无政府主义,而是发现其中的新生,在毁灭中再生,就像剁成碎块的狄俄倪索斯,完全是对生命的许诺,和受难的基督一样,指点人们从生命中拯救自身。

但是,“自柏拉图以来,哲学一直处在道德的统治之下。”而且演化成了对于宗教至善的皈依。“上帝乃是最高的权力–这样说就足够了!一切都来源于这个权力,由此产生了–‘世界’!”上帝创造了世界,是原因还是结果,在教会的教导中,神圣的上帝就是一个谎言,它们“捏造了一个赏与罚的上帝”,并且不折不扣地承认《圣经》,并把教士们作为他的喉舌和全权代表派到世上来;然后设置了一个生命的彼岸,“在那里,伟大的惩罚机器被认为是有效的:为此目的,就要有一个灵魂的不死性;”再者,就要求要有一颗“良心”:“充当确立善恶的意识&–即意识到在这里说话的是上帝本身,假如良心在劝说接受与教土法典等值的东西的话”;然后,便是要拥有作为否定一切自然过程的道德,“道德把一切现象都贬低为受道德决定的东西”,道德变成了唯一的力,变成“一切变幻的造物精神”;最后,形成了真理-—是“现成的、受了启示得出的、与教士学说一致”的真理。而这一系列的神圣的谎言中,宗教成为一种专制统治,而那些基督徒们则在“主们”的教导下走向虚无主义,而这种虚无主义在尼采看来,却是完全反基督教的–“因为,那些东西纯属人的私事,而非象征;纯属故事,而非永恒的事实;纯属公式、规范、教条,而非生命的实践。”也就是说,在禁欲主义、斋戒、“寺院”、宗教节日、以及用道德来装扮自己天性,走向了生命的反面,甚至在使人屈服于基督教中,使之变成了群畜宗教,而且在教诲人们服从中被统治:“基督教试图以此‘克服’世界,也就是否定世界。其实,这疯狂的谋杀–即人在世界面前疯狂的自戕–的结局就是人的阴沉化、渺小化、贫困化。”而这种“疯狂的谋杀”归根结底是让宗教成为道德劝善的工具:

取消了理性,把一切行动都简化为恐惧和希望(赏和罚);依赖于教士的监护,即一丝不苟的仪式,它要求表达神性意志;植入良心,以虚假的知识取代研究和和试验,就象已经确定了行为准则似的–这是对探索和奋斗精神的的阉割;–总而言之:这里人们所能设想的乃是对人的最恶毒的残害,即所谓要当“善良的人”。

善良的人,就是道德的训诫,而种种训诫就是取消了生命的意义,成为“敌视生命的惯用语”。其实不光是宗教道德,尼采把一切敌视生命的道德都看成是对永恒价值的背叛,是一种伪善,逆来顺受、贞洁,忘我和绝对服从,就如奴隶道德一样,在被统治的世界里成为敌视科学,敌视理性的工具,“从本质上说,道德乃是超越个别人,或者甚至通过奴役他人而长久保存某种东西的手段。”所以在这样的道德矫饰下,现代精神也变得无药可治,所谓的宽容,是对肯定和否定的无能,所谓的同情,只是病态的敏感,所谓的客观性,只是没有人格,没有意志以及爱的无能,所谓真理便陷入了自然主义,所谓科学性,就是在“人的文献”变成无聊小说和加法运算–代替了乱无章和过渡性的“激情”;“深邃”代替了混乱,代替了芜杂的特征。道德是一种有用处的错误,道德是兽栏,道德是我们最大的误解,道德是生命的对立,而道德最大的标签就是非道德:“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低贱的种类,因为他不是‘有个性的人’,而是按照一劳永逸的人的模式获得自身价值的。他不具备独立的价值:他可以用来比较,他有自己的同类,他不应单独存在。”

道德世界意味着防卫,意味着防御,也意味着训育,意味着奴役,而这种对生命的背叛会将人带向无意志的世界里,而善与恶的彼岸并不是道德的最终目的,它只是使人们屈从于恶:“全部道德的、宗教的解释只不过是对恶的屈从形式。”因为声称恶中有善的信仰,也就等于放弃同恶的斗争,也就是说,单靠道德本身,无法建起道德统治的大厦,单靠道德本身,就会放弃权力,丧失权力意志。那么尼采在否定道德的论述中,也就开始了重估一切价值的努力,而这种努力的一个关键词便是:权力意志。

权力意志从何而来?如果再从宗教和道德批判入手,宗教容易产生驯育,道德会放弃权力,实际上就是在一种平等观和自由意志下抹杀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抹杀了等级。在尼采看来,等级制意味着决定价值,“指导千年意志的人是最高级的人,他的方法是引导人的最高本性。”最高本性的人站在等级制的最高点,于是在俯视劣等的、低三下四的和精神空虚中,让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成为一种“登峰造极的荒唐”,因为“平等”的可怕结果,最终每个人都认为有权过问一切问题,也就等于完全抛弃等级制。法国的普选制就是因为卢梭这个骗子的平等思想造成了劣等人的统治,任何人有权批评任何人,在尼采看来,并不能产生真正的哲学家,不能产生伟人,也不能产生真正的统治者,所以只有对立的存在,才能产生对立的情感,才能产生伟人,而对立表现的等级制“就是权力制”–“因为战争和危险仍旧是某个等级坚持其条件的前提。光辉的榜样:自然之人–;最弱、最聪明的人使自己成为主人,较愚蠢的权势倒成了自身的奴隶。”

因为有对立,有等级制,才会有那个在等级最上面的强者,“最强者,即具有创造性的人,必定是极恶的人,因为他反对别人的一切理想,他在所有人身上贯彻自己的理想,并且按照自己的形象来改造他们。在这里,恶就是:强硬、痛楚,强制。”当然,尼采的强者是去除劣等精神,去除群畜的软弱,去除“美德带来幸福”的谎言,而是要在“每个有生命的有机体都在自己力量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远地蔓延开去,并且征服一切弱小者”。所以在人自身的设置上,要从“你应”这一个等级变成有英雄人物的“我要”,再从“我要”变成有着古希腊诸神的“我是”,强化强者,就是麻痹和摧毁厌世思想,就是成为“地球的主人”,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力,而提高人力的最终目标就是创造超人–“’人类’不是目的,超人才是目的!”

所谓强者,所谓超人,就是拥有权力意志的人,“所有力的组合中的权力意志都是拒强而欺弱,”权力意志就是“贪得无厌地要求显示权力,或者,作为创造性的本能来运用、行使权力”,就是“划定界限,确定法度,明确权力的差别”,就是把“将要出现新的野蛮人的精神的优越同安逸和充沛的精力”达成统一。“一切意义都是权力意志”,这是一种崭新的、巨大的、建筑在严酷的自我立法基础上的贵族政体,在这里,哲学强人和艺术家的暴君将意志变成高等的人类,“他们靠了自己的意愿、知识、财富和影响等方面的优势,为了掌握地球的命运,为了按照人本身来塑造艺术家而把民主主义的欧洲当成他们最驯服、最灵活的工具。无须多说,重新学习政治的时代到了。”这个时代是在个人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权力到来的时代,是“解释”用于主宰和手段的时代,是对于人格、日常生活、社会、现实超越的狄俄倪索斯的时代。而这样一个时代,真正的意义是将生命置于最高的顶端,“什么叫生命?这就必须给生命的概念下一个新的、确切的定义了。我给它开列的公式如下:生命就是权力意志。”

当人成为最高的权力,人就是上帝,就是永恒的轮回,“要一个力的怪物,无始无终,一个坚实固定的力,它不变大,也不变小,它不消耗自身,而只是改变面目……就是我所说的永恒的自我创造,自我毁灭的狄俄索斯的世界,这个双料淫欲的神秘世界,它就是我的’善与恶的彼岸’……这是权力意志的世界–此外一切皆无!你们自身也是权力意志–此外一切皆无!”在尼采的德意志精神里,权力意志表现了拿破仑的夺权斗争,表现了歌德构想的欧洲中心。但是这“善与恶的彼岸”使用强力去抵达,尼采不树立偶像却设置了标准,尼采摧毁宗教的上帝,“必须洗手”,但是却成为自己颓废者对立面的上帝,他是孤独的,他是敏感的,而这样没落之后的心生却也终于敌不过那一个虚弱的身体,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毕竟只是一种努力,散乱的片段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份遗稿–1889年1月的未竟之书却提前让尼采看见了另一个无法超越的彼岸–不仅,尼采神经崩溃,一年后,逝世于魏玛。“我为什么写出了这样的好书”里的那句话“因为我的时代也还没有到来,有几篇东西会作为遗著出版”不幸一语成谶。

思想录

编号:B34·1961005·0332
作者:(法)帕斯卡尔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5年11月第一版
定价:14.90元
页数:549页

帕斯卡尔在一次事故幸免于难之后的第四年,开始写作《思想录》,时间是1658年。这次写作可以让人联想到帕斯卡尔所认为的“人的脆弱性”,所以他只能在自己无助的“第二次皈依”中靠近上帝,从这个意义上说,帕斯卡尔作为近代数理科学家是不彻底的。《思想录》包含着虔诚与怀疑,理性与唯心等诸多矛盾。本书副标题为:“论宗教和其他主题的思想”,全书共分十四编。


《思想录》:每个人都为自己制造一个上帝

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第六编 哲学家》

空间是无限,而人是有限的,在有限的个体中人如何能认识上帝?而在对上帝的证明中人又如何实现人心的信仰?在人的比例所凸显的脆弱性里,返观自己是不是一个虚无而无穷的存在?当帕斯卡尔提出“论宗教和其他主题的思想”的时候,他的面前一定是站着一个有着天性腐化的人,而这个腐化的天性必定对应着无所不能、无限的上帝和宇宙,当人面对没有了上帝时的可悲于有了上帝时的幸福,一切的指向并非只是那个虚无的宇宙,并非是膜拜的上帝,而是要在对自己的理解中将灵魂和肉体合二为一,在人性的可悲认识中引向真正宗教的东西,那东西是正义,是人心,是信仰,也是伟大的、有尊严的思想。

为什么天性是腐败的?是科学的虚妄还是自身的脆弱?是无限的虚无还是自己的无知?在这个由地球、王国、城市以及所有自然组合成的宇宙世界里,人有时候就是居住在狭隘的牢笼里,而这种认识无非是理性的一种,在笛卡尔的世界里明明写着对科学穿凿过分的观点,“我不能原谅笛卡尔;他在其全部的哲学之中都想能撇开上帝;然而他又不能不要上帝来轻轻碰一下,以便使世界运动起来;除此之外,他就再也用不着上帝了。”而其实并非是笛卡尔用那种“我思故我在”的观点来骗取真相,实在是以“无用而又不可靠”的精神来背叛真正的科学精神,背叛自然的规律,所以当“自然畏惧真空”被帕斯卡尔以1646年的那个气压试验而击碎了的时候,理性业务费是一种更浅薄和可笑的教条,“精神自然而然要信仰,意志自然而然要爱慕;从而在缺少真实的对象时,它们就非附着于虚妄不可。”

但是如何使精神和意志摆脱虚妄?人的变化无常只是因为“感到目前快乐的虚妄而又不知道不存在的快乐的虚幻”,那时暂时的快乐,却可以支撑起虚无的人生,所以在被忽视的真正生存世界里,人们“只想着跳舞、吹笛、唱歌、作诗、赌赛等等,想着打仗,当国王,而并不想什么是作国王,什么是作人”的欲望,是“游戏,打猎,拜访,喜剧,虚妄的名垂不朽”的虚荣,是屈服于想象中生存的快乐,这就是消遣的人生,当人类无法治疗死亡、悲惨、物质,也就在某种意义上认定了使自己幸福就必须把这些东西忘记。而在帕斯卡尔那里,这样的消遣就是一种“可悲之中最大的可悲”:“因为正是它才极大地防碍了我们想到自己,并使我们不知不觉地消灭自己。若是没有它,我们就会陷于无聊,而这种无聊就会推动我们去寻找一种更牢靠的解脱办法了。可是消遣却使得我们开心,并使我们不知不觉地走到死亡。”因为疾病、死亡、无知的害怕和恐惧,人才会想尽办法去消灭它,才会让自己感觉到脆弱和天性的腐化,但是在消遣的生活里,却是短暂的开心,却是不知不觉走向死亡,所以“人屈服于忧伤并不可耻,但是屈服于欢乐就可耻了”。忧伤不是诱惑吸引我们,而是我们用自己的方式去选择忧伤,并最终主宰我们,也就是说,人是因为成了这件事的主人,才能屈服于自己,而当欢乐到来的时候,人却屈服于快乐,所以最后,“造成光荣的就仅仅是主宰和统治,而造成耻辱的则是奴役。”

那种屈服于快乐的奴役有时候却是背叛着想像,“当我们在自己眼前放一些东西妨碍我们看见悬崖时,我们就会无忧无虑地在悬崖上面奔跑了。”这样的奔跑看起来是盲目,却也是在对抗着处处阻碍想象的理智,理智告诉你该做什么,告诉你人生的困难、死亡和无知,告诉你有限的虚无,但是在想象的世界里,却能使人拥有一种幸福,“这是理智所企羡莫及的,因为理智只能使它自己的朋友不幸;想像力使人蒙受光荣,而理智则使人蒙受羞耻。”当人在悬崖上面奔跑的时候,他是不害怕死亡,没有生存的恐惧,而这也正是哲学的启示:“世界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假如是站在一块刚好稍微大于所必需的板子上面而下面就是悬崖;那么不管他的理智怎么样在向他肯定他的安全,但他的想像必然要占上风。大多数人绝不会接受这种想法而不面色苍白、汗出如浆的。”在这样的想象世界里,安排好了的一切就造就了美、正义和幸福,甚至成为真相永远可靠的尺度。

但是抛弃消遣而选择忧伤,抛弃理智而发挥想象,并不是人消除腐化的天性的最好方式。在帕斯卡尔看来,人的比例造就了人的脆弱性,在合比例的自然面前,看见的是无限,也看见了自己迷失的那个偏僻的角落,“万事万物都出自虚无而归于无穷。”所以在这种脆弱性面前,帕斯卡尔看到的却是人性的意义,它是自然和自身的连接物,“因为,人在自然界中到底是个什么呢?对于无穷而言就是光,对于虚无而言就是全体,是无和全之间的一个中项。”也就是大自然吧自己的影子和造物主的影子投射到人的身上的时候,人也就成为了自然的一种投影,“一切事物几乎全都带有它那双重的无穷性”,而这种双重性就是人的灵魂和身体,“人对于自己,就是自然界中最奇妙的对象;因为他不能思议什么是肉体,更不能思议什么是精神,而最为不能思议的则莫过于一个肉体居然能和一个精神结合在一起。这就是他那困难的极峰,然而这就正是他自身的生存:精神与肉体相结合的方式乃是人所不能理解的,然而这就正是人生。”当事物是单一是,我们的认识便是无力的,而面对相反的品质,面对灵魂和身体的双重性的时候,也就理解了人的脆弱性背后是一个意义的存在。

帕斯卡尔:思想使自己成为上帝

所以在自然面前,就必须要思考如何返现自己,如何在迷失的偏僻角落里发现自身的价值。同样,在信仰的世界里,人也面对着无限世界里的那个上帝,我们是有限的肉体,所以当我们的灵魂投入到肉体之后,“在这里它发见了数目、时间、度量。它就据此进行推论,并称之为自然、必然,而不能再相信别的东西”,所以我们的精神,我们的正义在上帝面前也像我们的人在自然面前,是不成比例的,“还不如一与无限之间那么巨大”,当个体的一加在无线上,并没有给无限增加任何东西,它不过是在无限的尺度上再加上了一尺,也就是说,当有限消失在无限的面前的时候,也就变成了纯粹的虚无。所以按照上帝存在的假设,他是无限而不可思议的,个体的一也就和上帝没有了任何关系,“我们就既不可能认识他是什么,也不可能认识他是否存在。”而这种虚无的感觉并非是最后的结论,当上帝的存在和不存在都是不可思议的事,那么这样的双重性也就合一了–灵魂和肉体同在,世界被创造又不被创造,以及有原罪和没有原罪。

矛盾趋向统一,是我们取消了对立,是我们拥抱了纯粹的虚无,所以在“上帝存在,或者是不存在”的论题面前,我们的选择其实根本没有阻力,“让我们估价这两种情况:假如你赢了,你就赢得了一切;假如你输了,你却一无所失。因此,你就不必迟疑去赌上帝存在吧。”也就是说,不管是赢了,还是输了,一样是在上帝的无限世界里,也就一样找到了最后的出路,“宗教存在并不是确定的;可是谁又敢说宗教不存在乃是确实可能的呢?因而,当我们为着明天与为着不确定的东西而努力的时候,我们的行为就是有道理的;因为根据以上所证明的机遇规则,我们就应该为着不定的东西而努力。”所以为上帝存在不存在打赌的无意义也就走向了最终目的–信仰。

在信仰的各种手段中,有理智的,又习俗的,也有灵感的,人对上帝的信仰当然不是一种证明,不是一种工具,而是在人心之中把握之中信仰,“然而这种信仰就在人心之中,它使人不说scio,而是说credo。”不是“我知道”,而是“我信仰”,不是从“听道”而来的信道,而是“义人必因信得生”,当然也不是经书上被引用的上帝,不是在仪式上的上帝,“唯有由外表和内心合成的基督宗教,才能适合于一切人。”而当天性腐败带来了信仰的失落之后,那个上帝有时候隐蔽起来,而使人处在一种盲目之中,“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上帝隐蔽,而在耶稣基督的思考中,也找不到那种信仰上帝的幸福感,所以迷信与欲念、顾虑、坏的愿望、坏的恐惧中,人并不是不信仰上帝,而是怀疑上帝是否存在,“好的恐惧出自信仰,假的恐惧出自怀疑。”而在怀疑论中,上帝不是被隐蔽了,而是自己在脆弱性中没有返观自己,没有理解自己的身体和肉体的双重性,没有察觉到自己的人性:“感受到上帝的乃是人心,而非理智。而这就是信仰:上帝是人心可感受的,而非理智可感受的。”

所以认识上帝实际上就是认识自己,寻找对上帝的信仰就是寻找对自我的信仰,“每个人都为自己制造一个上帝”,那么这个上帝如何制造,如何使自己成为人性中永远而无限的上帝?帕斯卡尔在这种寻找中,提出了思想的概念,“我很能想像一个人没有手、没有脚、没有头。然而,我不能想像人没有思想:那就成了一块顽石或者一头畜牲了。”没有头,没有脚,没有手,那时人的脆弱性,但是如果没有思想,那就是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主人,“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芦苇是脆弱的,但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却是伟大的,有思想才有尊严,有思想才能形成自己的宇宙,才能在无限中成为自己的主人,“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囊括了宇宙,也就消灭了脆弱性,也就消灭了虚无,也就走向了返观自己的那条信仰之路。所以在返观之中,人也认识了自己的可悲,“因此,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我们之所以为可悲,却是伟大的。”

人性的信仰拯救天性的腐化,人的思想拯救着盲目的信仰,而在自由思想者看来,人性的信仰在正义面前,却成为了一种强力的牢笼。“他住在河水的那一边”是一句生存状态的暗语,那对岸的君主和我我的君主有着争执,所以有人就可能有权杀我,君主,法律代表着正义的保护,还是一位着非正义的杀戮?当有人对孩子说:“这条狗是我的;这儿是我的太阳地”,也就意味着”整个大地上篡夺的起源和缩影”。所以在强力的正义中,它的作用就是在不变中保持着权威,“正义就是已经确立的东西;因而我们全部已经确立的法律就必然要被认为是正义的而无须检验,因为它们是已经确立的。”所以人要认识自己的信仰,就必须认识正义,认识真正的美好,而上帝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谛听上帝的教义,“高傲的人们啊,就请你们认识你们自己对于自己是怎样矛盾的一种悖论吧,无能的理智啊,让自己谦卑吧;愚蠢的天性啊,让自己沉默吧;要懂得人是无限地超出于自己的,从你的主人那儿去鲤解你自己所茫然无知的你那真实情况吧。谛听上帝吧。”

人类的脆弱和无力总是距离着美好很远,那些星辰、大地、天空、原素、植物、白菜、韭菜、动物、昆虫,以及热病、战争、罪行、浪荡、乱伦都是自然的组成部分,却只有在对上帝的信仰中才能回归人性,才能发现美好,“为了使人幸福,它就必须向人们揭示:上帝是存在的;我们有爱上帝的义务;我们真正的福祉就存在于上帝之中,而我们惟一的罪过就是脱离上帝;它应该承认我们是被黑暗所充满着的,黑暗妨碍了我们去认识上帝和热爱上帝;这样我们的义务就迫使我们要爱上帝,而我们的欲念却使我们背弃上帝,我们被不正义所充满着。”而那个上帝,取代了无力的人类的位置,却把一个有人性的人,把一个有思想的人推上了自己的宝座,使自己成为了那个上帝。“因为人性是这样的,它处处都标志着一个被失去了的上帝和一个腐化了的天性,既在人身之内、也在人身之外。”人身之内,人身之外,灵魂之内,身体之外,上帝统筹了一切,一切又复归于上帝,所以爱上帝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爱自己,而爱自己的过程就是恨自己,“凡是不恨自己身上的自爱,不恨引得自己以上帝自命的那种本能的人,都确乎是盲目的。”

爱自己是爱我们的上帝,恨自己就是恨受苦受难而救赎的耶稣基督,“不仅是我们只能由于耶稣基督才认识上帝,而且我们也只能由于耶稣基督才认识我们自己”。所以在耶稣基督这个象征着苦痛的意象中,凝结着人对于自身的返观目的。基督耶稣结合着人性与神性,“他挽救人类免于罪恶的腐蚀,好让他们在他的神身之中与上帝调谐。”所以在这个中间项里,既代表着人生存中的脆弱,也代表着信仰的意义,所以在肉欲的民族具有的象征故事里,弥赛亚的复活就是为了找到一种救赎,而这个在预言里的救赎却需要一种宗教的“永存性”来证明。那个新约的故事里,“犹太人的宗教看来似乎本质上就在于亚伯拉罕的父亲,在于割礼,在于牺牲,在于仪式;在于方舟,在于神殿,在于耶路撒冷,后还在于法律以及摩西的立约。”所以当上帝不接受亚伯拉罕的后裔的时候,永存性就变成了“相信人是从一种光荣的并与上帝相通的状态堕落到一种忧伤、忏悔并远离上帝的状态”中寻找一种始终存在于大地的宗教的证明,这种证明有时候却是一种死亡:“为了证明耶稣基督,无论是他们一直生存着以便证明他,还是他们因为曾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沦于悲惨,这两者都是必要的。”

钉死在十字架上,最后是复活,而这种复活就具有了象征意义,就像上帝曾经毁灭整个人类一样,完全趋向于真理的双重意义:“当见过亚当的人们已经不复在世的时候,上帝就差遣来了挪亚,上帝以奇迹拯救了他而又淹没了整个的大地,这一奇迹就充分标志了上帝具有拯救全世界的那种权力以及上帝一定要这样做并使上帝所允诺的救主要从女人的种而诞生的那种意志。这一奇迹就足以坚定(人们)的希望。”毁灭与拯救,沦落与复兴,在对立的世界里,上帝和基督,基督和人类,在是信仰意义的证明,都是双重性的预言:“相反性的根源–一个被屈辱的上帝,竟至死在十字架上;一个以自己的死而战胜了死亡的弥赛亚。耶稣基督的两重性质,两次降临,人性的两种状态。”

当一切回归到人性,即使有着神恩的光荣象征,即使有着事物来临时的预言,即使有着辨别异教徒、异端、与诽谤者的奇迹,在我们身上就是一个返回自身的我,一个脆弱却有着思想的个体,一个用灵魂和肉体理解人性的自己,像耶稣一样,负起爱上帝的义务:“因为他既是上帝,便由于他的光荣而成为一切伟大的东西,又由于他那凡人的生命而成为一切卑微下贱的东西。” 

第一哲学沉思集

编号:B36·1960912·0322
作者:(法)笛卡尔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6年6月第一版
定价:15.40元
页数:434页

因为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著名论点,笛卡尔毫无疑问成为近代欧洲哲学的创始人之一,他对神学的否定和对人类学的重新发现改变了欧洲哲学的母题。1639年11月至1640年3月写就的《第一哲学沉思集》,副标题即为“论证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灭”,把神学命题转变为普通的哲学命题,这是笛卡尔的伟大贡献,他用沉思命题向过去的经院学派提出了挑战,并成为我们反对权威,正确认识自我的一次大解放。


《第一哲学沉思集》:有我,我存在 

既然我们在心里有上帝的观念,在这个观念里含有人们所能领会到的全部完满性,那么人们就可以由之而非常明显地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取决于并产生于什么原因,这个原因本身真正地含有全部的这种完满性,即上帝实际存在的这种完满性。
–《著者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

“我们”是我的集合?而我就是那个“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是“我自己是我的存在的作者”?是在思维的东西?还是只是一个生性孤僻、身体孱弱的笛卡尔?那么上帝的观念如何进入我们的心里,如何让我们得出结论上帝的完满性早就在那里存在并且成为第一原因?又如何在上帝的存在中让灵魂在和肉体的分离后不死?对于1641年的笛卡尔来说,在“我思故我在”的哲学命题提出之后,不是更清楚地看见了上帝,而是更坚定地证明了上帝。

“我一向认为,上帝和灵魂这两个问题是应该用哲学的理由而不应该用神学的理由去论证的主要问题。”这是笛卡尔在“致神圣的巴黎神学院院长和圣师们”中提出的观点,而这也形成了《第一哲学沉思集》的内容重点,也就是在1637《谈谈方法》之后,笛卡尔将目光关注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上帝的存在,第二个是灵魂的意义,“上帝和人类心灵这两个主题,我已经在我的《谈正确引导理性和在科学中探究真理的方法》一书中简要地谈到,这本书于1637年用法文发表。当时我的目的不是提供一个详尽的讨论,而仅是简单的探讨,并从读者的意见中了解到我今后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主题。”从简单的探讨到详尽的论证,“论上帝的存在和人的灵魂与肉体之间的实在区别”,《第一哲学沉思集》的副标题很明确地将笛卡尔的中心从思维的独立性转向对上帝和灵魂的论证上,而这种证明方式便是笛卡尔通过怀疑而求证的认识论,确定我和上帝存在的本体论,也从此开始详尽展示笛卡尔的形而上学系统。

抛弃神学的理由,转向哲学,对于笛卡尔来说,就是提出的“六个沉思”,这六个沉思构筑了一种哲学证明的整体性,而对于笛卡尔来说,要证明什么,就必须开始怀疑,而他的方式是提出怀疑性的假设,即方法怀疑。怀疑自己疯了,或者在睡梦中,或者被邪恶的妖魔欺骗:“若果我在做梦,受欺骗,那么我的认知即是不可靠的。”不可靠的认知是因为是感官中获得的,所以笛卡尔认为,“凡是我当做最真实、最可靠而接受过来的东西,都是从感官或通过感官得来的。”而对着这些从感官中得到的东西,必须予以清除,就是把历来信以为真的一切见解统统清除出去,在从根本上重新开始。这种对感官见解的“清零”处理是为了在科学上建立起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东西,而在笛卡尔看来,只有算学、几何学以及类似的其他学科,由于对象是一些非常简单、非常一般的东西,所以他们都是确定无疑的,“不管我醒着还是睡着,二和三加在一起总是形成五的数目,正方形总不会有四个以上的边;像这样明显的一些真理,看来不会让人怀疑有什么错误或者不可靠的可能。”而真正可疑的、靠不住的东西,是那些物理学、天文学、医学以及其他“研究各种复合事物”的学科,所以一方面是清理感官存在的见解,另一方面则对这些学科关注的对象进行怀疑,“我今后就必须对这些思想不去下判断,跟我对一眼就看出是错误的东西一样,不对它们加以更多的信任。”

在方法怀疑之后,笛卡尔的第二个沉思便转向了自我的认识论,在他看来,人的精神的本性和精神一样,比物体更容易认识,而这种认识就是将精神和物体区别开来,笛卡尔认为,对于“我”的这个对象,也存在着精神性和物体性的两种区别,“那么我以前认为我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我想过我是一个人。可是一个人是什么?我是说一个有理性的动物吗?当然不;因为在这以后,我必须追问什么是动物,什么是有理性的,这样一来我们就将要从仅仅一个问题上不知不觉地陷人无穷无尽的别的一些更困难、更麻烦的问题了,而我不愿意把我剩有的很少时间和闲暇浪费在纠缠像这样的一些细节上。”不管是我什么,“有理性的动物”这个定义其实就是一种表象主义的概念定义,这种定义的思考模式是通过五个步骤来完成的:我们只能通过我们的观念来认知世界;事物只能被非直接的认知;而这些观念能由精神的内容所理解,包括理智,心智,记忆,概念,意向等等;所以观念和它们所代表的事物是相互分开的;而这些被观念所代表的事物对于精神来说是“外在的”;所以,这些观念所构造的认知可以是正确也可以是错误的。如何在正确和错误中做出选择,笛卡尔说:“同时对一切事物仔细地加以检查之后,最后必须做出这样的结论,而且必须把他当成确定无疑的,即有我,我存在这个命题,每次当我说出它来,或者在我心里想到它的时候,这个命题必然是真的。”

笛卡尔:用“我”来证明上帝的存在

当说出来,或者在心里想到的时候,这个命题就是真的,从表象返回到内心,从物理世界转向心灵世界,是“我有,我存在”(ego sum, ego existo),而这个我便是那个“在思维”的东西:“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像,在感觉的东西。”这是对于自身的定义,我是一种思维:“真正来说,我们只是通过在我们心里的理智功能,而不是通过想象,也不是通过感官来领会物体,而且我们不是由于看见了它,或者我们摸到了它才认识它,而只是我们用思维领会它,那么显然我认识了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比我的精神更容易认识的东西了。”什么是思维领会,什么是感官领会?一块蜂蜡不是因为颜色、纹理和形状的改变而被领会,而是因为在热力炙烤下,或是在移动中所产生的广延,而使人开始了“清楚、分明”的领会。

 

当我在“有”思维的时候才会存在,那么推及而去,上帝是如何存在的?上帝的“有”又是什么。从观念的产生中,笛卡尔从原因论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无中不能生有,所以观念的原因含有和观念本身的客观实在性一样多的形式实在性,因为我有对上帝的观念,而且这种观念包含着无限的客观实在性,“我由之而体会到一个至高无上的、永恒的、无限的、变的、全知的、全能的、他自己以外的一切事物的普遍创造者那个观念,我说,无疑在他本身里比给我表象有限的实体些观念要有更多的客观实在性。”是因为有这个客观实在性在我心里,而我本身并不是完满的,所以,“由此可见,不仅无中不能生有,而且比较完满的东西,也就是说,本身包含更多的实在性的东西,也不能是比较不完满的东西的结果和依据。”也就是说,我不是无限且完满的事物,所以上帝这个客观实在性并不会因为我而产生,当然更不会无中生有,所以上帝的存在是一种清楚,分明的观念,“用上帝这个名称,我是指一个无限的、永恒的、常住不变的、不依存于别的东西的、至上明智的、无所不能的、以及我自己和其他一切东西(假如真有东西存在的话)由之而被创造和产生的实体说的。”而且是不言自证的事实,就像我的存在一样,因为我有,所以我存在,也因为上帝完满,所以上帝是自己给自己的存在:

我在这里用来证明上帝存在的论据,它的全部效果就在于我认识到,假如上帝真不存在,我的本性就不可能是这个样子,也就是说,我不可能在我心里有一个上帝的观念;我再说一遍,恰恰是这个上帝,我在我的心里有其观念,也就是说,他具有所有这些高尚的完满性,对于这些完满性我们心里尽管有什么轻微的观念,却不能全部理解。他不可能有任何缺点;凡是标志着什么不完满性的东西,他都没有。

因为上帝的完满,因为上帝的自证,因为上帝的不依存于别人,也因为我不是上帝,所以我是不完满的,我是依存于别人的,而这种为了完满的依存就是上帝,“因此我觉得我已经发现了一条道路,顺着这条道路我们就能从深思真实的上帝(在上帝里边包含着科学和智慧的全部宝藏)走到认识宇宙间的其他事物。”所以不完满而导致的错误,在笛卡尔看来,有两种原因,一个是自己的认识能力和选择能力,另一个则是自由意志。在上帝的完满和虚无之间,在善与恶之间,在真与假之间,有一个“存在之链”,它维系着两端,而处在两端之间的人必须克服缺陷,“错误,就其作为错误而言,并不取决于上帝的什么实在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缺陷”,所以要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就必须有一种强大的意志,而在笛卡尔看来,这种意志就是上帝,“自然的光明告诉我们,理智的认识永远必须先于意志的决定。构成错误的形式就在于不正确地使用自由意志上的这种缺陷上。”所以要理解那些真理,就必须在理智之前获得上帝的意志,获得克服缺陷的意志,获得完满的意志,获得认识得清楚、分明的意志。

“我前面已经充份证明过,凡是我认识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那么上帝也就是一个认识得清楚、分明的东西,所以从这个本体论出发,笛卡尔认为所有的事物的本质都有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也就是上帝给予的:“不是因为我把事物想成怎么样事物就怎么样,并且把什么必然性强加给事物;而是反过来,是因为事物本身的必然性,即上帝的存在性,决定我的思维去这样领会它。”事物的必然性,证明了上帝的存在性,而上帝的存在性又决定了我思维的意义,思维的意义也就证明了“我有我存在”的命题,“因此我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一切知识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都取决于对于真实的上帝这个唯一的认识,因而在我认识上帝以前,我是不能完满知道其他任何事物的。”而在我存在之后,我也可以通过上帝的意志而使我获得完满的知识:“而现在我既然认识了上帝,我就有办法取得关于无穷无尽的事物的完满知识,不仅取得上帝之内的那些东西的知识,同时也取得属于物体性质的那些东西的知识,因为物体性质可以用做几何学家们推证的对象。”
 
上帝能够产生清楚、分明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又可以被我的思维所领会,那么同样,在精神领域,精神意象的普遍性也可以得到证明。在笛卡尔看来,想象和纯粹智力活动或构思之间是有区别的,一种是图像,一种是理解,一种来自于外部世界,一种来自于心灵世界,所以在两种活动中笛卡尔开始证明肉体和灵魂的区别,他认为上帝可以产生任何我能清楚、分明认识的事物,而一个事物和另一事物之间可以是独立的,他们就是有区别的,所以上帝可以将一个在思考的东西创造的独立于肉体,也可以把一个有广延的身体创造的独立于灵魂,他们可以彼此独立,所以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灵魂,“这个我,也就是说我之所以为我的那个东西,是完全、真正跟我的肉体有分别的,灵魂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而且灵魂和肉体是有差别的:“我首先看出精神和肉体有很大差别,这个差别在于,就其性质来说,肉体永远是可分的,而精神完全是不可分的。”

实际上,笛卡尔在完成对灵魂与肉体有所分别的证明后,就已经将实在定义了三部分:上帝,灵魂,以及物质性事物,而在这六个沉思里,笛卡尔驳斥了唯我论与怀疑论后,建立了自己的上帝存在说和灵魂的意义,也构建了自己的形而上学体系,而这些沉思集自然遭到了当时一些神学家、哲学家的反驳,这些反驳来自荷兰神学家约翰内斯·卡特鲁斯、由多方面神学家与哲学家、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法国神学家与逻辑学家安托万·阿尔诺、哲学家皮埃尔·伽桑狄、耶稣会修士皮埃尔·布尔丹以及由梅森收集的其他反驳,而这些反驳的重点也在于对上帝和灵魂的存在的证明。

荷兰神学家反驳说:“我请问:一个观念要求什么原因?或者告诉我,观念是什么东西。”多方面神学家和哲学家反驳说:“既然你还不确实知道上帝的存在,而你却说,如果你不首先肯定地、清楚地认识上帝存在,你就不能确实知道任何东西,或者你就不能清楚、分明地认识任何东西,那么这就等于你还不知道你是一个在思维着的东西。”神学家神学圣师阿尔诺反驳说:“在我看来事情将更为明显,即上帝不能是正面地由他自己而存在,而只能是反面地由他自己而存在,也就是说,不能由别的东西而存在。”六组反驳,基本上集中在关于上帝存在证明、关于认识论、关于精神哲学等,我们如何对无限的存在体有一个清楚的改变?我们是不是不需要上帝也可以获得有关上帝的感念?我们如何知道我们以为是认识得清楚、分明的概念确实是清楚、分明的?我们怎么知道灵魂的一切都是非物质的东西?

针对这些反驳,笛卡尔也进行了答辩,有时候是认真、反复阐述自己在六个沉思里提出的观点,有时候将自己的证明再进行细化和详述,但有时候笛卡尔也认为有些反驳是因为完全没有读懂自己的原文,所以在回复中他甚至开始轻蔑无礼,“那些人,他们的精神陷入感官里边如此之深,以致除了用想象而外,什么也体会不而不适于做形而上学思考。因此,不要以为我在这里对你做辩是向一个十全十美、精明强干的哲学家(我知道你就是这样的一个哲学家)的答辩,而是把你算在那些行尸走肉的行列里,因你就就是借用了他们的面貌的;我对你做的答辩不过是我想要对他们做的答辩。”而这种蔑视的背后则是更加的自信:“这样,我认为我不无理由做出这样的结论,即:我所写的那些东西并没有被那些有学问的人们(他们在认真读了多次之后还没有被那些东西说服)的权威所削弱,反而被他们的权威本身所加强,因为,在那么仔细认真的检查之后,他们却没有在我的论证里指出任何错误和谬论来。”

但是,笛卡尔在用哲学的方式进行六个沉思之后,也试图用几何学的综合法论证上帝的存在和精神与人的肉体之间区别,而这种几何学的论证通过定义、要求和公理和命题证明,更接近于一种科学。在给思维、观念、实体下了定义之后,笛卡尔这样解释上帝:“我们理解为至上完满的、我们不能领会其中有任何包含着什么缺点或对完满性有限制的东西的那种实体就叫做上帝。”。所以他要求,“假如他们由于感官的某些成见,或者由于高兴做出的以及建筑在什么模糊不清的东西上的什么假定而怀疑理智所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那是毫无道理的。”而在命题的证明里,他的步骤是:首先单考虑上帝的本性就能认识他的存在性;其次用目的,即仅从上帝的观念是在我们心中,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性。然后再用具有上帝观念的我们自己的存在来明上帝的存在性,最后是精神和肉体实际上是有区别的。从而他得出结论:“上帝创造了天和地以及在那里包含的一切东西;除此以外,他能够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做出我们所清楚领会的一切东西。”

上帝是一切原因,上帝也创造了一切结果,而这样的上帝当然是被我所领会的上帝,是可以将我带向完满目的的上帝,是可以建立自由意志认识灵魂的上帝,所以笛卡尔的上帝是我证明的上帝,这也就回到了《方法论》上的哲学命题:“换句话说,因为我存在,所以必须有一个使我存在的‘存在者’,而那个使我存在的‘存在者’,也必定是使万物存在的‘存在者’。因此,能够使万物存在的‘存在者’,就必然只有上帝才有可能了。”

原始思维

编号:B83·1960703·0305
作者:(法)列维-布留尔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1年1月第一版
定价:13.80元
页数:501页

列维·布留尔(1857–1939),法国哲学家,他对“原始”的定义除说明他存在着较为强烈的欧洲中心说之外,也证明了他是一个十足的社会学家。“原始思维”即是对“集体表象”进行原逻辑的研究,以发现与自己那些欧洲人不同的思维,其中渗透某种种族歧视与文化歧视,但列维·布留尔的论述的哲学命题却有其独到之处,尤其是他提出了“互渗律”以及在此影响下的制度。


《原始思维》:“地中海文明”之外的原逻辑

既然生命、成功,健康以至自然界的整个结构,一切的一切,事实上永远都决定于神秘的力量,那又何必劳神去推理呢?
第十章 神秘的和看不见的力量》

为什么巫师给死去的人插上翅膀和尾巴上的羽毛,“使他能够看到和听到地上地下发生的一切”?为什么有人在梦中看见了死人和离别的人而和他们交谈、和他们厮杀,也被梦中的这些幻想弄得心慌意乱?为什么有些民族要销毁死者生前用过的武器、物品,甚至毁坏他的故居?这是对灵魂的幻觉,还是对习俗的遵守,或者是对图腾的崇拜?当一切的一切在那里发生的时候,是不是靠“万物有灵论”就可以完满地解释?而当“解释”变成唯理论和实证科学的唯一指向时,那些不同的现象在公设中却成为一个悖论,从偶然性的个体出发而追求一种集体性的必然性和原因,却隐藏了可能性,隐藏了神圣性和神秘性,也隐藏了千变万化的“原始思维”。

泰勒、弗雷节尔、恩德鲁·兰,这些“万物有灵论”的人类学派就站在这样的研究维度上,而在列维-布留尔的视野里,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风俗,不同的现象却把这样的解释带向更混乱的终点,在他看来,英国人类学派的“解释”永远只是或然的,“永远包含着随偶然事件而转移的某种可疑因素”中,也就是说,在人类学家设定的道路上,信仰和风俗指向的是一个冒险的可能,“在一百个例子当中,能却证实它的可能只有五个”。五个之于一百个,当然是或然性的,而更重要的是,这些人类学家往往从个体的研究出发,运用“个体的人的意识的智力过程”,而忽视了“集体表象”,忽视了“社会事实具有自己的规律”。而不止于此,“万物有灵论”的弊端在于用我们自己的逻辑分析方法,强硬把一切原始民族的现象纳入理性分析和实证科学的范畴,从而走上一条其实是进化论的推理道路。“正是这个定理妨碍了关于高级智力机能的实证科学的出现,而比较方法又似乎一定会把研究家们引向这门科学。”

而这样的研究,实际上走的是孔德的实证主义之路,奥占斯特·孔德就说过:“不应当从人出发来给人类下定义,相反的,应当从人类出发来给人下定义。”从人类到人,实际上就是从集体表象出发细究个别,而按照孔德的人类发展的三阶段普遍定律出发,社会发展经历了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之后,必然要进入到实证阶段,而这种实证实际上是一种科学思维胜利后的必然产物,而这种唯心主义的观念,对于原始思维的研究来说,却是有害的。所以,列维-布留尔很明显是在对实证科学的高级机能的比较研究和人类学派的“万物有灵论”的否定和超越中建立自己对于“原始思维”的研究体系,“是否存在着足够稳固的、与我们的思维有相当明确区分的‘原始思维’,以至我们有权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东西来单独加以研究呢?”足够稳固是对于原始思维的稳定性而言,而列维-布留尔的目的就在于将它作为一种“独立”的东西加以研究,所谓独立,其实就是撇除泰勒等人“万物有灵论”的个体智力机能的分析体系,否定从表象的联想、因果性原则的运用等方面,追求集体表象的“解释”,而为了这样的独立,列维-布留尔指出,“必须先要摆脱这样一种偏见,即相信一切集体表象,低等民族的集体表象也在内,似乎都服从于以个体主体的分析为基础的心理学规律。”也就是说,个体的主体分析并不一定集合为一种真正的集体表象,在各种民族的世代相传中,集体的表象已经作为一种固有的心想,在每个成员中留下了深刻烙印,也就是说,集体表象本身就有它自己的规律,而这个规律“引起该集体中每个成员对有关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等等感情”。

如何独立地寻找这样的普遍规律?列维-布留尔依然从现象入手,但似乎从整体上发现规律,那种对客体产生尊敬、恐惧、崇拜的感情实际上就是神秘性,不管是动物、植物、人体的各部分,还是客体、土地、手工制品的形状,在原始人的世界里,永远都是神秘的,在他们看来,作为主体的自己并不把自己面前的一切看成是客体,也就是世界一切存在的东西都不是和主体有关的对象物,而是在一种和客体神秘联系的另外东西,也就是说,在原始人的集体表象里,主体和客体不是一种对应的关系,而是主体在客体和客体的神秘属性之外,“不管在他们的意识中呈现出的是什么客体,它必定包含着一些与它分不开的神秘属性;当原始人感知这个或那个客体时,他是从来不把这客体与这些神秘属分开来的。”而从这种神秘性出发,原始人的知觉里就没有需要解释的东西,也就是说,对原始人来说,“纯物理”的想象是没有的。

列维-布留尔:“地中海文明”的代表

包括中国人的偶像崇拜和灵物崇拜,北美曼丹人认为肖像是活的存在物,以及中非的照相灵魂带来的疾病等等的现象,都说明,在原始人那里,“存在物的图像自然是我们叫做客观特征的那些特征与神秘属性的混合”,甚至包括自己的名字,也是一种实在的、具体的和常常是神圣的东西,也就是说,一切的一切都是具体指向一种存在,而不是某种符号和象征,包括图像、名字以及影子、梦,都建立了一种神秘的属性。所以在他们看来,没有经验,“原始人不需要这种经验来确证存在物和客体的神秘属性:由于同一个原因,他们对待经验的反证也是完全不加考虑的。”没有解释,不存在经验,这就是原始人的集体表象,而在这样的思维里,“只存在一个世界。如同任何作用一样,任何实在都是神秘的,因而任何知觉也是神秘的。”

神秘的世界,也就没有逻辑,没有因果,没有矛盾,也没有Post hcc,crgo propter hcc(在这个之后,所以因为这个)的逻辑谬误,对于他们来说,只有那种和神秘世界的关联性,“关联是包含在原始人所想象的和他一旦想象到了就相信的前件和后件的神秘联系中:前件拥有引起后件的出现和使之显而易见的能力。”这种关联性抛弃了我们叫做经验的东西,也抛弃了“连续性的那种东西”,“相反的,原始人的意识已经预先充满了大量的集体表象,靠了这些集体表象,一切客体、存在物或者人制作的物品总是被想象成拥有大量神秘属性的。”而这样的神秘属性,列维-布留尔在自己的体系中给它命名为“互渗性”:“由于没有更好的术语,我把这个为“原始”思维所特有的支配这些表象的关联和前关联的原则叫做’互渗律’。”互渗律就是在原始人的集体表象里,既呈现为客体、存在物、现象自身,又指向另一种东西,包括神秘的力量、能力、性质和作用在内,这种指向带有一种想象,如接触、转移、感应、远距离作用等在内,也就是在存在物和现象之外,在一定的神秘性质条件下“由一个存在物火客体传给另一个的神秘作用的结果”,也就是建立了一种“同一”关系,在巴西北部的特鲁玛伊人,说自己是水生动物,而邻近的波罗罗人自夸是红金钢鹦哥,红金钢鹦哥不是他们给自己起的名字,而是他们宣布与红金钢鹦哥有亲族关系,也就是说,金钢鹦哥对于自己的命名是一种实在、具体的存在,是“要表示他们与金钢鹦哥的实际上的同一”。

这种同一性就是一种互渗,原型就是肖像,现象就是本质,而这样的集体表象就“给我们提供的是一种复杂得多而且大不容易’解释’的东西”,也就推翻了泰勒万物有灵论关于灵魂的表象,因为在泰勒看来,灵魂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习俗,而在很多原始民族中,灵魂却表现为一种复数性质,北美的部族甚至说灵魂有四个,在卡拉巴尔的黑人看来,四个灵魂分别指向死后还活着的灵魂、路上的影子、梦魂和丛林灵魂,而那个叫“丛林灵魂”的东西永远具有丛林动物的模样,而不具备植物的模样,而且当丛林灵魂死了的时候,与它联系的那个人也要死去,相反,当那个属于某丛林灵魂的人死去的时候,这个丛林灵魂的动物也必须死去。“丛林灵魂”去除了人类学家的灵魂唯一论,难以归入逻辑概念,而这正是原始思维中的互渗–“那个支配着集体表象的形成的互律也支配着集体表象之间的关联”,也就是说,在这种联系中汇合了实在的个体、在个体中体现出的祖先、作为该个体的图腾的植物或动物种。按照列维-布留尔的研究,“互渗律通过转移、接触、远距离作用、传染、亵渎、占据,一句话,通过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行动的属性转移,而这种属性则拥有在什么仪式的开始和结束时进行神格化(使人或物变成神圣的)或非神格化(使他或它失去这种性质)的能力。”只有关联性才有互渗律,所以当阿比朋人将平原上的老虎打死而害怕关联着的假老虎的时候,互渗就变成了一种和信仰有关的仪式。

这是原始人的思维,而在这样互渗的思维下,原始人的思维在列维-布留尔体系中便成为了“原逻辑”的思维,原逻辑的另一个意义就是神秘,“这与叫它神秘的思维有同等权利”。但是这样的原逻辑并非是在时间上是先于逻辑思维,而是和原始人生活相关的一种持续性的思维,而且,这样的逻辑并不是反逻辑,也不是非逻辑,而是和逻辑的东西相互渗透在一起,结果形成了一种难以分辨的混合物,但是不管如何,原逻辑的最主要特点和服从的最高标准就是“互渗律”,也就是去除了逻辑思维中的矛盾性,“但它也不尽力去避免矛盾。它往往是以完全不关心的态度来对待矛盾的”,这种对经验和矛盾的不关心,列维-布留尔为他设置了新的指向:“它们永远是与前知觉、前表象、前关联紧密联系着,差不多也可说是与前判断紧密联系着。”这些前知觉,前表象,前关联和前判断不是考逻辑来维系的,而是靠记忆,“记忆首先在原逻辑思维中起着比在我们的智力生活中大得多的作用”,所以集体表象差不多只是通过记忆来遗传的。而在记忆之外,也有抽象的神秘逻辑,而这也表现在对于神秘所有权的互渗,这种所有权是不能让与、窃取、强夺,只能在同一中被赋予神秘属性。所以在回乔尔人的集体表象里,“玉蜀黍、鹿和‘希库里’(神圣的植物)在某种意义上对回乔尔来说都是同一个东西。”因为,“玉蜀黍是鹿(作为一种食物),希库里是鹿(作为一种食物),最后,玉蜀黍是希库里……就它们是食物而言,所以它们被看成是同一的东西。”正是因为希库里、鹿和玉蜀黍和与那些对部族有最重要意义的神秘属性互渗了,所以,它们也就被看成是“同一个东西”。

不能解释的互渗性,没有矛盾的原逻辑,那么在原始人的思维中,到底会有怎样的表现形式?列维-布留尔对原始人思维表现出的语言、计数和制度进行了考察。不论是克拉马特语用配分重叠法表示复数,还是澳大利亚的土语中都有四个数,不管恩鸠蒙巴族的语言用繁多的形式来竭力表现由动词各种动作样式,还是一些民族用手势语言表达禁忌,在列维-布留尔看来,都是一种“心象-概念”的运用,“心象-概念的表现和传达,只能是或者借助于某种画面,或者借助于真正的手势,或者借助于作为一种声音手势的口头表现。”也就是说,词语对于原始人来说抽掉了其中的符号意义和抽象色彩,而像人身体中的部位一样,变成了一种“心象-概念”,而这些使得语言变成一种指向具体、实在的东西,甚至在巫师没有解释中成为一种互渗的神秘物。而计数也一样,在原始人的思维中,数不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推理工具,而是一种具体实在的东西,在墨累群岛、托列斯海峡,“土人们只有netat(1)和neis (2)两个单数数词”,在计算的时候,他们或者使用重复法,如neis netat = 2,1=3; neis neis=2,2=4,等等;或者是借助于身体的什么部位,“用后一种方法可以数到31”–数时从左手小指开始,接着转到各手指、腕,肘,腋,肩,上锁骨窝、胸廓,接下去又按相反的方向顺着右手到右手小指结束。这可以数到21。然后,用脚趾数,再得10。在很多部落中,数词只有1和2,在安达曼群岛,3的意思是“多一个”,而4是“多几个”,5是“全部”,也就是说,在原逻辑思维中,数并不是单独而抽象的,而是和所数的物关联在一起,这样的计算和逻辑在列维-布留尔看来,就是一种“数-总和”的逻辑,“它想象的是实体或客体的总和,这些总和是它按其性质及其数而得知的,数则是被感觉到和感知到的,而不是被抽象地想象的。”

语言中“心象-概念”,计数中的“数-总和”逻辑,都表现为原逻辑的互渗性,而在原始人的集体表象形成的制度中,这种互渗性就表现得更为明显,比如在谋取食物的狩猎制度中,最重要的不是获得食物,而是行动的神秘性,在狩猎中,第一个最重要的行动是对猎物施加巫术的影响,迫使它出现,“而不管它是否愿意,如果它在远处,就强迫它来到。”而猎人自己施行的巫术行动,“目的是在保证他对猎物的神秘权力”。当野兽出现了,这时仍然是一切取决于巫术的仪式,最后,当野兽被打死,“新的巫术行动来完成狩猎之初开始的那些巫术行动的整个循环”。包括战争风俗,包括婴儿与父母,包括死亡,也包括各种活人和死人的练习方式,都有着一种互渗性的规律支配,“社会集体把它周围的实在感觉成神秘的实在:在这种实在中的一切不是受规律的支配,而是受神秘的联系和互渗的支配。”特别是在死亡仪式上,原始人并不认为活人和死人被分开了,而是经常要进行接触,因为,“这个‘彼世’和现世只是构成了同时被他们想象到、感觉到和体验到的同一个实在”,这便是互渗,死亡指向的是另一个神秘的东西,而出生也一样,“出生也只是由一种生命形态变成另一种生命形态。”所以在很多部落中,新生儿也只是在行了成年礼最后一套仪式以后并只是由于这套仪式才成为“完全的”生。那些杀婴风俗、孩子的命名、成年礼仪式的神秘意义,以及假死与新生,巫医、巫师等人及秘密社团的成员的成年礼等都使得生变成一种神秘的形式,在互渗中被想象。

从制度的考察中,列维-布留尔看到,原始人表现了对自然原因的不关心,或者说,对于我们看到的那个理性化的世界、那种逻辑性的秩序不关心,实际上也就是对于因果律的不关心,他们最关心的还是神秘力量,“如果说原始人没有想到要去查明因果联系,如果说他们发现了或者别人给他们指出了这些因果联系,但他们仍然不予重视,那么,这是那个可靠地证实了的事实的自然后果,即他们的集体表象引起了关于神秘力量的干预的观念。”原因会干预神秘力量,会终结互渗性的关联,所以原始人不想去解释神秘性,不想去关注偶然事件,“由于神秘力量永远被感到无处不有,所以,我们越觉得偶然的事件,在原始人看来则越重要。这不需要对事件的解释;事件自己解释了自己,它是启示。”没有解释,一切都在一种神秘的和看不见的力量支配下,在原始人看来,他被神灵包围,所以一切的存在都是神灵的启示,而在这种力量支配下,“既然生命、成功,健康以至自然界的整个结构,一切的一切,事实上永远都决定于神秘的力量,那又何必劳神去推理呢?”

但是这种原逻辑的思维,在列维-布留尔看来,并不是要推翻泰勒的“万物有灵论”,也并不是要在孔德的实证主义中突围,而是“向更高的思维类型过渡”,这种思维类型便是个人意识的逐渐确立,从而形成一种慢慢脱离互渗性的思维的形成,也就慢慢培育了经验,慢慢具有了逻辑思维。为什么要用这样一条曲线来解构原始人的原逻辑思维,列维-布留尔认为,原始思维中的互渗是灵魂人格化之前的表现形式,而人格化的灵则是原始社会进化中的一个必然阶段,没有人格化,自然是没有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分离,当然也没有矛盾。而随着集体成员的个人意识逐步确定,社会集体和周围存在物以及客体之间的神秘互渗就开始“变得不太安全、不太直接、不太经常”,那些神话意义的特殊人,便成为媒介、被选定的工具的,集体在他们身上完成的互渗,也使它们成为意识形态的东西,而另一方面,“该社会集体的其他家族、其他个人以及相邻的社会集体则对这个互渗不感兴趣,他们对它就不那么关心,不大有切身之感,他们是以不大神秘因而更为客观的方式来看待它的”,也就是说,集体出现了分离,一部分是作为集体意识形态的工具,而更多的人则在客观意义上建立起了自己的经验世界。而随着互渗开始较少被直接感到,集体表象中的智力、认识因素开始占着越来越大的地位了。而当知觉具有越来越少的神秘性时,当关联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时,“人们就会以较少成见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自然界,而进化着的集体表象就会开始感到经验的影响了。”当经验取代了神秘,那种思维也便对矛盾律变得敏感,而这种进化的思维当然是一种逐步走向理性和科学的思维,而在列维-布留尔看来,“真正的智力倾向于逻辑统一,它宣告这种统一的必然性;然而实际上,我们的智力活动既是理性的又是非理性的。在它里面,原逻辑的和神秘的因素与逻辑的因素共存。”

原逻辑和逻辑共存,理性与非理性同存,这种混合思维或许正是列维-布留尔想要的理想状态,是一种“更高的思维类型”:“人类中间,不存在为铜墙铁壁所隔开的两种思维形式–一种是原逻辑的思维,另一种是逻辑思维。但是,在同一社会中,常常(也可能是始终)在同一意识中存在着不同的思维结构。”不同思维结构的共存其实在列维-布留尔看来,其实是在向着一种“我们”的思维靠近,在绪论中,列维-布留尔就曾说过,考察那些原始思维的参考系就是发展了唯理论哲学和实证科学的“地中海”文明,看起来是作比较,实际上是一种目的性的导向。列维-布留尔一开始对原始人的定义就是“地中海文明”之外的存在,德语中的Naturvolker便是列维-布留尔的原始人,便是“自然民族”,那些近代亚洲、非洲、大洋洲和南北美洲的有色人种民族。实际上,“原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有关时间的序列,时间的序列当然有着更高和更原始的对比,所以不论是原逻辑,还是互渗性,对于列维-布留尔来说,都在开启着一扇“低级社会”的窗户,所以在神圣性之外,对于这种思维的解救就是要在“其余时间里则只有微弱的和派生的神秘特征”中带来一种更高级的文化,更先进的逻辑,以及更科学的生活,从而在不冒“不完整的危险”中成为新的、具有列维-布留尔特点的文明。

形而上学

编号:B31·1960615·0302
作者:(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59年12月第一版
定价:10.70元
页数:378页

亚里斯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研究了哲学、逻辑学、心理学、历史、政治学、伦理学、美学等领域,《形而上学》系亚里斯多德哲学的系统介绍。“形而上学”与“智慧’有其共同之处,并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亚里斯多德对哲学主题、哲学研究范围都进行了开创性的归纳总结,并提出了“本体”、“是”“关系”等专有名词,是了解古希腊哲学以及亚氏学说最完整的著作之一。


《形而上学》:本体只属于自己

我们必须向他们证明,要他们认识:宇宙间必有全无动变性质的事物存在。实际那些主张事物同时“既是而又不是”的人,如欲由此而有所引伸,则与其说一切均在动变,毋宁说一切皆归安定;因为一切属性均已备于一切主题,天地万物,各如位育,殊已无所需于动变了。
《卷四》

一本书,可以是一本名为“Metaphysic”、意为“物理学之后”的书,也可以是取自《易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而命名的书;一本书,可以是记载亚里士多德系统总结、讲解和传播自己哲学思想的书,也可以是吕克昂学园第十一代继承人安得洛尼可编辑而成流传的书;一本书,当然可以是被列入九品书库编号为B31·1960615·0302的书,也可以是在某一个网站搜索而阅读的书。被不同命名的书、被不同编辑的书、被不同阅读的书,那一个才是它自己?“既是而又不是”的对反到底指向本体的不同现象,还是在一种悖反中解构了“怎是”本身?

其实,不管是何种形式,何种名字,何种打开的方式,在陈述和表达中一定有一个指向的词:是,是什么?是从来都是多义的,是是是,是不是是,但是亚里士多德说:“所有’正是’就关涉到一个中心点,一个确定的事物,这所谓’是’全不模糊。”不含糊,并不只是意义上的确定,甚至也是形式上的一体,便是所谓的不变动,就是“一切归于安定”,而只有不含糊的意义和不变动的形式,才是是的归属,才是是必在的位置,才能是天地万物“各如位育”。

这里便显现出问题,如何确定“是”就是“是”,不同的“是”为何会产生?不是是不是“是”的另一种否定形式?亚里士多德的确看到了“是”的多义性,但这是一种表达上的,甚至是修辞上的:有的是它们的本体,有的是本体的演变,有的是完成本体的过程,有的是本体的坏灭或阙失或只是质的多少的不同,或者还是本体的制造或创造,但是不管是本体相关的事物,或者是对事物的否定,甚至是对本体自身的否定,都是“是”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在他看来,那些“非是”也是是的一个“非是”,是属于是的本质部分。但是在“既是而又不是”的事物,显然是违反逻辑的,“同一事物既是而又不是,除了同义异词而外,必不可能”,在他看来,一个人同时又是非人,这种表述和命题的本质是一种偶然属性,也就是说,当偶然代替了必然,“他就违反了辩论的规矩。”

不仅违反了辩论的规矩,而且在他看来,“实际上将本体与其怎是都取消了”,因为事物的怎是就是成其为事物者的原因,也就是指向的事物的本体,而在本体之外,又会有一个偶然的属性,那么,“其命意已有所专指,不能再妄指其它的事物。”也就是它在偶然和必然中还彻底取消了本体,所以成其为一个人者,所以成其为一个非人者,所以成其为一个不是人者,三者在本质意义上都是一样的,那么这种消解的本身就只能让我们去别处寻找“怎么”了。

不仅是必然的本体和偶然的属性,会让“怎是”被消解,而且诸如先于和后于、科属、品种、全体部分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危险,变动也会打破“天地万物,各如位育”的状态,所以当亚里士多德提出最确实的原理是“同样属性在同一情况下不能同时属于又不属于同一主题”的时候,在三段论的逻辑中,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什么是本体,什么是怎是,什么是“是”?是指向是本身,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是一种理性,是一种知识,所以在《形而上学》中,第一句话便是“求知是人类的本性。”

亚里士多德:“善”亦即“终极”

但是,当在求知的路上视觉成为我们最重要的感觉,那么人的知识也容易变成一种感觉,继而这种感觉上的知识就变成一种经验,但实际上,从经验而来的知识是个别知识,是偶然知识,是“知事物之所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是一种欺骗式的知识,所以他认为,知识应该属于技术,而与经验相比,技术才是真知识,所以有经验的人较之自由感官的人富有智慧,而技术家又比经验家有智慧,大匠师比工匠富于智慧,理论部门的知识又比生产部门更应有较高的智慧。从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智慧就是有关某些原理与原因的知识,而作为爱智慧的哲学家就是“应该施为,不应被施为”的人,他不听从别人,却让智慧较少的人听从他。

智慧是关于原理和原因的知识,那么就需要一门研究原理和原因的学术,在他看来,这门学术就应该是神圣的,而讨论神圣学术的学术就是哲学,“所有其它学术,较之哲学确为更切实用,但任何学术均不比哲学为更佳。”那么事物的原因如何去获得?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的原因可以有四种,一种是事物的本体,就是“怎是”,这是本因;第二种是和物质有关的,称之为“物因”,第三种是动变产生的原因,他称之为“动因”,第四种则是和动变相反,是关于目的的原因,也就是“一切创生与动变的终极”,他称之为“极因”。

关于对事物原因的探究,亚里士多德列举了在他之前的各派学说,无论是恩培多克勒提出的四种元素产生物质,还是德谟克利特的“空”与“实”的元素理论,无论是毕达哥拉斯认为“数”是万物之源,还是柏拉图的“意式”说或“通式”说,在他看来,都没有将万物之源说清楚,特别是柏拉图的“意式”说,亚里士多德采取的是批判甚至否定的态度,“他们使通式只一次创成,而许多事物可由物质制出,然而我们所见到的则是一桌由一物质制成,那制桌的虽只一人,却于每桌各应用了桌式而制出许多桌来。”在他看来,柏拉图的通式就是和那些古代哲人一样,只是把一部分物资当成了世间的第一原理,有些是实体,有些是实体的一部分,或者他们都是找到了物因而已,而对于变化中的动因却并没有过多关注,“木材与青铜都不能自变,木材不能自成床,青铜不能自造象,这演变的原因只能求之于另一事物。找寻这个,就是找寻我们所说的第二原因–动因。”所以他认为,那些主张宇宙唯一,而物质又专指具有度量的实体,显然是走上了歧途——实体之外还有非实体,物质现象有生成灭坏的原因,也有动变的动因。

所以他批判这些观点的同时,提出了寻找世上第一原理的目标,“第一原因既是永恒的,就不该被毁灭;因为创变过程向上行时不是无尽的〈必然得有一个最初原因〉,后继的事物须由这第一原因的毁灭而次第生成,那么这第一原因将不是永恒的。”要寻找第一原理,就需要明白物质的本体,因为从“原因”来分析,他认为“原”就是事物的所成,是事物的本性,是事物的元素,是事物的思想与旨意,是“怎是”和极因,它可以是原始,可以是原本,可以是愿意,可以是原由,可以是原理;而“因”便是那四种成为事物的原因:本因、物因、动因和极因。寻找原因,就是要探讨本体,什么是本体?有人说物质就是本体,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本体应该具有独立性和个别性,那些人所谓的物质,。只不过是通式和物质的组合,也就是自己意念里形成了物质,才把物质当成是本体,这是一种偶然属性,而本体的性质则是“每一事物的本身与其怎是并非偶然相同而是实际合一的”,也就是说它只有一个怎是,一个本体,它不是制品,不是创生,不是形式,不具普遍性,没有共通云谓,就如人的灵魂,不是物质,但却是人的原始本体。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本体“不能由若干完全实现的本体来组合”,一个本体也不能有任何的公式,在这里他再次否认了意式是一种本体,因为意式的组合要素可以成为许多个体的云谓,比如动物和两脚,如其不然,它们如何能被认识?但它们都不是本体。真正的本体“只属于自己”,它不属于任何其它事物,“只属于它的所有者,而这所有者原来就是本体。”

有些本体是可以感觉到的,可以感觉到的本体都是物质,但是本体还有潜在本体,那就是作为底层与物质而存在,除此之外,还有形式本体,比如门槛就是通过位置确认的,“位置不是门槛造成的,门槛却正是位置造成的。”所以在本体世界里,有一个问题是,潜在本体如何在物质和形式的结合中,把潜能变成现实?亚里士多德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一种动因的作用,“凡潜能之符合于这同一类型者,总是指某些动变渊源,若说某一物成为另一物,或成为它自身(将自身当作另一物)的动能,这总关涉到某一种原始潜能。”不管是无理知,还是有理知,在动变作用下,都能从潜能变成现实,“事物之所以称为潜能,其本义就为是它能实行,在认识潜能之前必先已认识实现的公式。”也就是潜能的本质是一种本体“先于”的存在,而实现就是让本体获取潜能达到终极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本体有三类,一类是永恒的可感觉本体,一类是可灭坏的可感觉本体,而第三类本体则属于另一门学问。前两种本体中除了可感觉的永恒之外,存在着可灭坏的本体,可灭坏,就是可变动,变动可以是质吗,也可以是量,变动是运动,而其原因就在于那个动因,潜能到实现是动因作用,但是这动因的作用是实现,所以虽然是变动的,但是它必须有一个原动者存在,只有原动者为必需,然后变动实现是为了善,那么这样的命题也是第一原理。亚里士多德认为至善是全体事物的终极,是一种神思的结果,“生命本为理性之实现,而为此实现者唯神;神之自性实现即至善而永恒之生命。因此,我们说神是一个至善而永生的实是,所以生命与无尽延续以至于永恒的时空悉属于神;这就是神。”所以它在指向永恒意义上就是一种不可变的本体。

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在这两类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类的本体,那就是在可感觉之外一种不变动而永恒的本体,有人认为是数理对象,有人认为是通式,亚里士多德再次批判认为,不管是数理对象还是意式,都不是一种永恒本体,因为数理对象不能独立存在于可感觉事物之中,而在所谓的通式里,其它事物是参与其中的,所以通式只是一种比喻,它并不能制造什么,“没有意式作蓝本让事物照抄,事物也会有,也会生成,不管有无苏格拉底其人,象苏格拉底那样的一个人总会出现。”

所以在亚里士多德的世界里,本体没有对反,原因没有对反,它们就是其自身,自身的物质,自身的感觉,自身的形式,自身的一切,它是必然的,所以它一定是永恒的,所以真正的事物之因就是关于自身的本因,“事物之自足而不灭坏者,除由于其本性之善而外,实在找不到其它缘由。”不灭坏而永恒,不灭坏而为善,“所以,说善是第一原理”,在被明确的本体和终极原因里,所谓的形而上学就是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而存在的一切原因和目的就变成了一个关于善的永恒知识:“于是,宇宙自然与诸天就依存于这样一个原理。而我们俯仰于这样的宇宙之间,乐此最好的生命,虽其为欢愉也甚促,然其为实现者既所同然,则其为乐也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