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史(1923-1950)

编号:B62·2030411·0671
作者:(美)马丁·杰伊
出版:广东人民出版社
版本:1996年4月第一版
定价:6.00元
页数:495页

法兰克福学派产生于本世纪三十年代的德国,它是当今西方世界中流行最广、影响最大的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法兰克福学派鼓吹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有许多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已经过时,工人阶级已经不是革命的动力,认为可以通过回到乌托邦的方式来避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道路。法兰克福学派把这种新的看法叫做“批判的社会理论”,这种理论是采取批判的态度来说明当代社会。


《法兰克福学派史》:写诗将不再是野蛮的行为

对苏维埃国家希望的幻灭,甚至对西方工人阶级不再持有最起码的乐观,震惊于大众文化整合力量,法兰克福学派走完了它背离正统马克思主义长途跋涉的最后路程。
——《第八章 走向历史哲学:启蒙的批判》

1950年,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从美国回到了起初命名的法兰克福,他们研究的地点位于森肯堡拉格大街,旁边就是曾经研究所的废墟。从1923年成立,到1950年重回,法兰克福学派并非只是在二十多年的辗转中回到了原点,旁边的废墟和重新开始工作的研究所成为了一个隐喻:这不仅仅是组织的恢复,而是在与社会的、精神的环境相互影响下发挥的作用已经截然不同:这年8月,阿多诺任研究所副所长,5年后接替霍克海默成为新所长,当战争结束,法西斯统治终结,法兰克福学派开始进入了新的发展背景,在历史上它也走向延续近20年的昌盛期:霍克海默、阿多诺重建社会研究所后出版了《法兰克福社会学丛刊》,马尔库塞、弗洛姆等留在美国创立了发达工业社会理论;60年代起,该派成为西方哲学社会学重要流派之一,并在美国和西欧的知识青年中得到较为广泛的传布,对1968年的“五月风暴”起了先导作用。

1950年重回法兰克福可以视作法兰克福学派新的起点,但是马丁·杰伊却为“法兰克福学派史”画上了一个句号:副标题是“法兰克福学派和社会研究所的历史”,而对应这段历史的起始和终点是1923年和1950年——为什么法兰克福学派走向昌盛的开始却是杰伊所定义的终结?杰伊将1950年视作法兰克福学派历史的一个终点,其实在他看来,意味着法兰克福学派“辩证的想象”的终结,他在结束语中说:“1950年以后,法兰克福学派的组织充当了其成员的思想与广大的社会之间肯定性的中介,它在新背景下的发展过程中,终于走出了孤立,找到了一个宣传批判理论的讲台。”法兰克福学派在原来研究所的废墟旁边重新开始研究,是从孤立中走向了独立,这种独立“不仅是相对于现行的政治、学术制度和大众文化而言,也包括多种自称体现了否定的社会力量”,或者更明确的表达是:法兰克福学派已经走完了它“背离正统马克思主义长途跋涉的最后路程”,背离意味着已经完全抹去了正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痕迹,而且明确把马克思主义置于启蒙传统中——一种转向的标志是:研究所的重心从阶级斗争向人与自然的斗争转变,历史主体引导革命时代的可能性消失,这就是被杰伊看成是研究所“英雄时期”之一的实践,它以一种去圣化的方式走向了韦伯所称的“祛魅化”过程,从而在“合理化”的启蒙思想中走向新的历史哲学。

在西方社会科学界,法兰克福学派被视为“新马克思主义”的典型,并从理论上和方法论上以反实证主义而著称,当1950年开始的研究工作摆脱了正统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当阶级斗争不再是研究的中心,当历史哲学走向启蒙的批判,在杰伊看来,才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思想的成熟,才是真正独立的开始,就如霍克海姆所说:“如果通过启蒙和知识进步,人类可以从对各种邪恶势力、恶魔和神话、盲目命运的迷信中解放出来——总之从恐怖中解放出来——那么眼下所说的理性是能够提供的最大服务的理性。”而从神话、迷信以及恐怖中解放出来,除了战争结束开启新的历程,对于法兰克福学派来说,更意味着左派知识分子进退两难处境的终结,而杰伊在“辩证的想象”中,所要探讨的就是新左派知识分子如何在这种“持久不衰向文化极端主义的狂乱逃奔”的反应中保持独立,如何在“企图消除精英主义残余的无止尽的自我批判”找到力量。

杰伊就是把法兰克福学派的成员看成是左派知识分子进退两难的典型代表,这种进退两难在研究所创立时就已经显露出来,随着一战的结束,欧洲最深刻的变化是布尔什维克革命的成功,当时的左翼知识分子面临两难,一种选择是支持温和的社会主义者及其新创立的魏玛共和国,从而远离革命并蔑视俄国的试验,第二种选择则是接受莫斯科的领导参加新成立的德国共产党,从事瓦解魏玛资产阶级的工作。而1923年成立的研究所其成员就在这种两难境地里:一直和研究所保持联系的佐尔格是战争期间的苏联远东间谍;维特夫和博克瑙都有流亡经历;经济学家波洛克强调马克斯产业工人概念的不足,他把剩余价值看成是可以从服务行业工人中提取的资源——研究所早期关心的是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社会-禁忌结构的分析,即使1930年之后转向了对文化等上层结构的分析,也基本在传统马克思主义框架里。

这种两难境地在霍克海默就任研究所所长之后有了慢慢明晰的研究方向,1931年上任之后他提出的第一个任务就是研究工人和受雇者对德国和发达欧洲其他地方事务的态度,运用问卷表的形式进行公共统计学研究,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方式就是想通过社会心理学这一桥梁沟通个体和社会现实,这是“社会研究”走向多样性的标志,格罗斯曼论述了马克思与资本主义的危机问题,波洛克讨论了萧条和资本主义框架中计划经济的可能性问题,洛文塔尔则勾勒出文学社会学的任务,阿多诺探讨了音乐社会学和社会研究的心理学……而从社会研究到批判理论,1932年加入研究所的马尔库塞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他一直是批判理论的主要设计师之一——当1933年纳粹开始掌权,一方面研究所不得不开始流亡,开始了在美国的社会研究工作,另一方面,急速变化的社会现实为研究所提供了鲜活的样本,使之从从理论研究走向了真正的批判理论的实践,“确实,成为一种衰退文化的最后领地是研究所自我设计的一个重要方面。他们深知语言负载思想的关系,坚持使用母语以抗拒纳粹主义对每一个德国人的同化。”

批判理论唯一的目的就是批判,它的发展是对话式的,它的起源是辩证的,它的实践在社会现象上,杰伊认为,批判理论在德国有着深厚的根基,黑格尔后继者在19世纪的40年代就将其运用到正处于急剧现代化过程中的德国社会和政治现象,当然马克思主义也从黑格尔思想中丰富了自己的内涵。而法兰克福学派作为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批判理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黑格尔的马克思主义”,包括理性的本质,辩证法的重要性、实体性逻辑的存在等方面,都有着一种继承和发展,霍克海姆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对象,不是显现为不可改变的真理,而是催化社会变革,在这里,霍克海姆对正统马克思主义似乎提出了质疑,一方面,他认为黑格尔形而上学有一定的问题,黑格尔认为所有知识都是无限实体的自我认识,主体和客体、心灵和物质的同一,建立在终极性的绝对主体之上,为此,霍克海姆认为,“精神既不能在自己也不能在历史中认识自己,因为精神即使不是一个可疑的抽象,也不能和现实同一”,所以在他看来,只有根植于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具体的人的思想才是可能的,只有世界中的多种存在才是一种存在。另一方面,他反对马克思主义成为一种真理大全的僵化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变革实际上就是去除主观性和个体性,他给与了理性一种现代意义,在拒绝笛卡尔严格的二元对立,认为这是把理性收缩到主体中从而使得理性进入到玄思之中。

批判理论否定了明确描述“社会主义的人”的必要性,强调个人幸福是唯物主义整体要素,强调理性的意义,实际上批判理论所反对的是绝对真理的论证,它的两个极是实践和理性,马尔库塞在《理性与革命》中的一句话代表了整个法兰克福学派:“即使革命实践偏离其正常轨道,理论也将保持真理,实践追求真理,而不是相反”。所以在实践和理性中,法兰克福学派厌恶本体论和同一性:阿多诺拒绝天真的实证主义,反对强调抽象个人主义,强调偶然性,他以音乐中的无调音乐为启示形成了“无调”哲学;马尔库塞认为非异化的劳动是为着人而反对人,他反对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这一假设,对人类解放与技术、工具理性的关联便是怀疑,他认为只有通过社会活动,人的“类存在”才能实现,所以需要一种“总体革命”——在此阶段,法兰克福学派所反对的是庸俗马克思主义和僵化的马克思主义,他们要在瓦解形而上学中进行批判的实践,这种实践的一个方面便是弥合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鸿沟,于是弗洛伊德心理学的引入,成为批判理论的整合实践。

“社会研究所试图把心理分析引入新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理论,是勇敢而有挑战性的一步,也是它力图挣脱传统马克思主义紧身衣的标志。”弗洛姆成为第一次试图调和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尝试者,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人与世界、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他坚信人的本质的现实性,但是弗洛姆的观点在法兰克福学派内部引起了纷争,霍克海姆认为弗洛伊德的思想从辩证走向了生物学化和实证化,尤其是把社会现状绝对化了,压抑冲动走向了机械;而随着纳粹的上台,阿多诺认为弗洛姆否认虐待狂的性欲基础是为纳粹主义的表演寻找说辞,“精神分析中只有夸大是真实的”,他这样批评甚至反对弗洛伊德思想;但是在马尔库塞看来,弗洛伊德使他更坚信了激进主义的乌托邦思想,他甚至希望把本能历史化,在他看来,“如果生命通过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非压抑的再次色欲化而得到解放,那么死就不必拥有支配力了。”

实际上,法兰克福学派对心理学和心理分析的整合,想要解决的是人的本质问题,而在那个时候纳粹主义的兴起甚至成为一种令人恐惧的统治力量,对于法兰克福学派来说,他们必须将批判理论运用到最紧迫的现实问题上,先是对权威进行研究,接着开始对国家资本主义提出了质疑,霍克海默说:“国家资本主义是当前的权威国家……是统治的新的喘息机会。”从法学转向政治理论研究的纽曼则认为,法西斯国家的法律是不合理的,因为它缺少自由的概念;实证主义法律没有以自然法的合理基础为本;所以他进一步暗示,非法西斯主义国家的发展趋势也将出现同样结果。古尔兰也写出了大量论述纳粹的文章,他试图通过揭露纳粹法规的潜在性格来显示其意识形态本质。在对纳粹的分析中,关于国家资本主义,关于理性,在法兰克福学派中已经出现了分野,纽曼、古尔兰和基希海默,他们的分析集中表现在对法律、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变革方面,他们的基本设想还是正统马克思主义强调的垄断资本主义的中心地位,而霍克海姆则认为纳粹已经是西方非理性统治倾向最激进的样式,它已经不是经济基础视为社会总体的决定性所在。

两派观点的分野其实涉及到文化上层的困境问题,而这也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美学批评的两难:一条线索源自列宁,在苏联1934年作家大会上得以确定,它认为只有展示了公开的政治党性的作品才有价值,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正统正是沿着这条线索发展起来的;另一条线索则源自恩格斯的传统,他更看重艺术作品内在的社会意义,这一类批评家被一度称为“变异的马克思主义”,而法兰克福学派就属于此列——而这正是法兰克福学派逐渐脱离正统马克思主义走向独立的真正开始,其中最具代表的是阿多诺和本雅明。阿多诺认为流行于德国年轻一代的表现主义的美学基础是虚假的,他回到早期论述克尔凯郭尔的观点:“绝对主体性也是无主体的……表现主义的自我越是被抛回到自身,它就越像是被排斥在外的事物世界,……纯粹主体性也必然要与自身疏离并成为一件物事,它正是通过对自己的疏离才占有了能表现它自身的客观世界。”所以他拒绝把文化现象还原为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反映,批评的任务是“辨认总体的社会趋势”,一种辩证的、或“内在论”的艺术批评,“是认真对待这个原则的:即它不是不真实的意识形态本身,而是与现实相对应的主张”。

而本雅明则把自己当做表达客观文化趋势的媒体,他相信形成特定的表达方式尤为重要,在倾向于在社会集团和文化现象之间寻找特殊的对应,与阿多诺在音乐中寻找到了无形象的“彼岸”,本雅明则在压抑中等待弥赛亚的到来,这种和同质的空洞时间形成对比的革命的弥赛亚的“时间”,正是本雅明一生奉行的神学思考模式的写照,但是美国生活的压迫感,西班牙边境被关闭的现实,再回到盖世太保监禁下的恐惧,终于使他无法等到弥赛亚时间的到来,“没有一件文明的记录不同时是野蛮的记录”成为他对整个世界的质疑和否定,而本雅明生命的自我终结也是这种野蛮的象征——对于法兰克福学派而言,对于大众文化的批判成为他们告别意识形态化的新视角,在他们看来,大众文化观念本身就是意识形态的,它是被文化工业所支配的非自然的、异化的、假的文化,它是不民主的存在,它是“风格化的野蛮主义”,它具有的是马尔库塞所认为的“单向度”的外表。

从德国到美国,从战争到战后,法兰克福学派开始了经验性批判工作,计划之一便是探讨德国非犹太人帮助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模式,继而研究美国工人中的反犹主义,接着将批判扩展到“作为整体的工业社会”——在反犹主义的古老根源研究中,法兰克福学派其实开始脱离正统马克思主义,他们对于权威人格、偏见动力学等的研究,就是在探索一种新的人类学视野,而在这其中,理性成为他们重新审视的领域,而在启蒙的批判中开始的历史哲学研究,就是将批判理论和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中建立新的维度,这是对正统马克思主义彻底的背离和决裂——马克思过分强调劳动作为人类自我实现的中心,在霍克海姆看来,把人还原为劳动的动物就是把自然异化为人类剥削的领域,而自然自身是既非善也非恶的存在,它是在总体同一性中的协调,是对人作为命名者的“单向度”压制的破除。

从孤立走向独立,法兰克福学派摘掉了头上的马克思主义正统论的标签,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就是不断自我革命的实践者,甚至于这种背离本身也是对正统马克思主义的丰富:

研究所在20世纪马克思主义历史上的作用确实是有问题的,尽管它放弃了许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目标——工人阶级的革命潜能,阶级斗争作为历史的动力,经济基础作为任何社会分析的中心——它还是在其早期为马克思主义做了许多工作。在斯大林主义炙手可热的时候,通过保护马克思主义自由意志冲动的完整性,霍克海默及其同事为斯大林激进主义之后恢复这一冲动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哲学前提的质疑,他们把马克思主义范围内讨论的水平大大提高了一步,有助于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他们范围外探究的合法对象;在其受到僵化的教条主义威胁时,通过坚持使历史唯物主义成为一个开放的、批判的而非现成真理的系统,他们帮助恢复了它的有效性;为了拓展新的基础,研究所使心理分析与马克思主义这类看似互不相容的体系之间富有成效的互渗成为可能;最后,他们极富创意地把马克思的一些主张熟练地运用到文化现象上,从贫瘠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文学中拯救了唯物主义的文化批评。

对正统马克思主义的背离是法兰克福学派“向实际的或潜在的可以实现合理社会的历史主体的挑战”,这一种挑战也正应合了法兰克福学派批评的意义所在——阿多诺说:“奥兹维辛之后写诗是野蛮的”,但是法兰克福学派总是坚持,坚持怀疑,坚持质疑,坚持批判,杰伊说:“只有拒绝赞美现状,才有可能保存一个未来:在那时,写诗将不再是野蛮的行为。”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编号:B82·1990316·0478
作者:(德)哈贝马斯
出版:学林出版社
版本:1999年1月第一版
定价:20.00元
页数:354页

法兰克福学派重要人物哈贝马斯在20世纪50年代就对“公共领域”作了较深入地研究,至90年代,他的“公共领域”学说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具备了新的阐释必要。本书即哈贝马斯对自己的学说进行“转型”式的建构,以建立“自由主义因素及其在社会福利国家层面上”的新观点,这种对学说的完善最突出的特点是把“公共领域”与“民主理论”相联系,成为一种政治理论的话语形式。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被制造的公共性

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并没有消灭统治。
——《第三章 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

个人评判如何成为公众舆论?公众舆论会不会成为一种公共权力?而公共权力会不会制约公共领域?在这个并非循环而构建的公共领域矛盾中,哈贝马斯试图用“转型”来化解这种矛盾,但是当国家与社会越来越一体化,私人利益越来越成为一种力量影响公众舆论,公共性的功能越来越从批判原则转向被操纵的整合原则,公共动力越来越依靠“制造”而非“存在”发挥作用的时候,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看起来更像是一种乌托邦,政党、议会所构筑的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自由主义和自然秩序,已经使公众舆论的批判变成了一种虚构。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这是哈贝马斯在源自欧洲中世纪“市民社会”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形态,虽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最作为一种理想型类型,还是遭遇到了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面对转型,哈贝马斯的疑问是:“根据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我们可以研究其功能在多大程度上、以何种形式决定,统治和权力的实施是一种否定的历史常量,还是一种变化的历史范畴。”也就是到底把统治和权力的实施看成是公共领域结构转型中的阻力,还是在更大更广的历史范畴里认识这种转型带来的可能机遇。而要在历史的视野里正确认识公共领域的转型,就必须将目光以历时的态度进行梳理,必须对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进行确定。哈贝马斯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公共领域的主体、特点和基础,他指出:“公共领域的主体是作为公众舆论之中坚力量的公众。”公众是公共领域的主体,而其特点便是公共性:“公共性——如法庭审判时的公开性——所发挥的主要是评判功能。到了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的意思无疑又有所变化。它从公众舆论所发挥的一种功能变成了公众舆论自身的一种属性:公共关系和公同努力——新近被称作“公共劳动”——就是想建立这样一种公共性。”公共性在历史不同阶段发生了改变,但其本质是评判功能,也就是公众在和私人领域相对立的公众舆论领域,以独立的方式进行评判,这种评判是公共关系,是共同努力,是公共劳动,是去除了私人性的自主、自发的活动方式,甚至它是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所以从这种确定来说,哈贝马斯所说的公众舆论、公共领域、公共性和一般所说的场所的公共开放、公共权力机关、公共招待会毫无关系。

哈贝马斯将这种公共领域的雏形确定在18世纪的欧洲,特别是在德国,它的表现形式是“市民社会”,所以在这一领域所特有的是尤其自身规则的商品交换场所,也是相对自主的社会劳动领域。说到“公共”,就必然和“私人”相对,在哈贝马斯的历史范畴里,古希腊的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的私人领域泾渭分明,而公共领域的地位取决于领主的地位,私人领域表现的是生的欲望和生活必需品,而公共领域为个体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空间,它是一个自由王国,是一个永恒世界,“只有公共领域中出现的一切,才能让所有人看得真真切切。”而到了封建社会,已经不存在古典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对立模式,封建领主所有权已经成为一切统治权的总和,它是一种管辖权,完全消除了私人占有,而以权力象征物、生活习性、行为举止以及修辞方式成为和个人有关的特殊标志物,这些“高贵”的繁文缛节,成为公共的象征,从而出现了代表型的公共领域。

而到了18世纪末,封建势力、教会、诸侯领地和贵族阶层发生了分化,代表型公共领域开始形成了对立,最终分裂成为公私截然对立的因素。一方面统治阶层从等级制度当中走了出来,发展成为公共权力,部分归立法机关,另一方面,劳动阶层慢慢会发展成为“市民社会”,而作为真正的私人自律领域,“市民社会”也逐步形成和完善,而市民社会在某种程度是和国家对立的。“严格来讲,只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分。”所以,随着等级特权为封建领主特权所取代,代表型公共领域萎缩了,为公共权力领域腾出了空间,而公共权力领域实际上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而另一方面,市民社会建立之后,“一直限于家庭经济的主动性和依附性冲破了家庭的藩篱”,从而进入了公共领域。社会和政府在这个时候是对应的,而政府运用具有连续性的国家行为实施公共权力,在公共权力之下,那些被管理的对象成为真正的“公众”,在这个时候,公共性其实也是社会性,汉娜·阿伦特就是用“社会”的发生来阐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现代关系:“社会是共同生活的形式,其中,人纯粹是为了生存而相依赖,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公共意义,因此,只是为了维持生命的行为不仅出现在公共领域里,而且还会决定公共空间的外在特征。”

哈贝马斯:“合法性的危机”下转型

但其实,随着资本主义关系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商品交换、信息交换,以及政治报纸的出现,社会公共事物被政府管理之下,而那些公众其实是另一个新的阶层——市民阶层,他们居于核心地位,但是所组成的人员是政府官员、法官、医生、牧师、军官和教授、学者,实际上,他们处于社会结构的顶端,和普通的民众形成了一个不同的序列,而他们拥有的是社会权利和政府权力,或者说,这种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已经具有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特点——“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而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私人和公共权力机关处在对立关系中,私人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争取属于自己的话语权,这种话语权就是“公开批判”,他们就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进行讨论,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公开批判“的确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这是一种政治批判,而在另外,作为公共批判的练习所,作为私人性“天生经验的自我启蒙”,作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前身,文学公共领域形成,在咖啡馆,在沙龙,在宴会中,对文化、艺术进行批评,而同时,与公众相关的私人性的经验关系也进入了政治公共领域。

可以说,这时候的公共领域具有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政治使命,一方面调解与国家事务不同的市民社会,另一方面则是敢于反抗现有的君主权威,而在此基础上,也出现了建立在理性之上的立法,“在整个18世纪,公众舆论都被当作是那些建立在争论一理性主义概念之上的规范的潜在立法资源。”法律保障了物主的权力,而文学公共领域又在爱、自由和教育的自律中体现了人的权力,而这两种权力正是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私人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私人物主的旨趣和个体自由的旨趣形成了一致,甚至已经如青年马克思所说,已经具有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而这也为真正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出现打下了基础。

18世纪初的英国,三个时间标志着资产阶级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出现,英格兰银行的建立标志着单纯由商业维持着的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加强;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着理性批判精神成为最主要的力量;而第一个内阁政府的建立则导致了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成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再加上法国革命为政治批判创造的机制,德国私人读书会和商业读书会的出现为具有批判精神的公众找到了立足之地,是的18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这种公共领域建立的是自由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反对的是政治指令,所以哈贝马斯认为,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其社会前提条件在于市场不断获得自由,尽力使社会再生产领域的交换成为私人相互之间的事务,最终实现市民社会的私人化。”也就是说,公共领域反对的是强制性决定,反对的是市场干预行为,反对的是权力本身,它的理想状态是自由竞争制度,是换过程的自发产物,是古典经济学所说的“自然秩序”,而这种自由、自发和自然,在宪法中也已经具有了现代理性: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和理想,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并没有消灭统治。”也就是在资产阶级法治国家,公共领域中必然会出现矛盾,甚至是一种悖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具有的功能,实际上是体现在“公众舆论”的范畴,在公众舆论的史前史,它有时候是一种良知和道德,有时候是一种意见和声誉,有时候是公众精神,而其核心是批判。私人组成公众,公众形成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公共性和私人性其实从截然分开到慢慢融合,特别是在商品流通发达,权力集中之后,“具有公共性质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中,形成了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也就是说,国家机构和社会机构在功能上融为一体,无法再用“公”和“私”的标准来加以区分,哈贝马斯指出,“公共利益的公共因素与契约的私法因素糅合在了一起。这个领域之所以意义重大,因为这既不是一个纯粹的私人领域,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共领域;因为这个领域既不能完全归于私法领域,也不能完全算作公法领域。”在这种趋势下,社会领域和内心领域发生了分化,公众的文化批判变成了文化消费,而随着公众的政治批判功能弱化,被社团组织和政党取代,这也导致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瓦解,“批判的公共性遭到操纵的公共性的排挤”。

这种瓦解,在现实意义上表现为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报刊逐渐商业化,商品流通和社会成员交往界限越来越模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融合变成了取代,“坚持私人利益大量进入公共领域这样一种虚构,并不能为舆论一致提供一个新的基础。”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越来越一体化,社会本身却并不是政治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公共性只有通过利益集团的秘密政治才能获得,也使个人或事情在一种非公众舆论的氛围中才能获得支持。本来的公共性具有评判功能,“公共性力图使个人或事情接受公开批判,让政治决策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并按照公众舆论的要求进行修正。”而现在正好相反,也就是说,公共性变成了一种“制造”,而不是社会“存在”,公共性的功能从一种源自公众的批判原则转变成一种源自权力机关、组织特别是政党的展示机制的被操纵的整合原则。甚至那些民众的选举活动,也成为“人为的公共领域与非公众舆论”,也就是说,“在操纵的公共领域里,随时准备欢呼的情绪,一种舆论氛围取代了公众舆论”。

虽然如此,但是哈贝马斯依然保持着某种乐观:“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两个前提是客观上官僚决策的最小化和根据能够认识到的普遍利益使利益结构冲突相对化;不管如何,这两个前提在今天不能简单地被贬低为乌托邦。”并非乌托邦的理想,当然需要解构,更需要建构,他提出了在社会学解释上进行公共舆论的尝试,他认为,“公众舆论这一概念,要想既充满历史意义,又满足社会福利国家的宪法要求,既在理论上清晰,又在经验中能够得到验证,那么,就只能从公共领域自身的结构转型及其发展维度中获得。”自身结构中,他提出了要在两种交往领域中联系起来,也就是在非公众舆论的交往范围和准公众舆论的交往范围里建立一种批判的公共性,而意见要成为公众舆论的标准是:“该意见是否从公众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中产生;以及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与组织外部的公共领域的交往程度,而组织外部的公共领域是在传播过程中,通过大众传媒在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之间形成的。”内部产生,外部传播,在交往中产生批判力量和机制,而米尔斯在比较“公众”与“大众”之后,为公众舆论的定义提供了经验标准,这些经验包括,需要有众人表达意见、接受意见,需要有严密的组织,需要有有效的行动甚至是发泄,需要权威机构给予他们自主的权力。不管什么标准,建立一种理想化的公共领域,必须有作为批判力量“公众舆论”,所以实际上新建公共领域,需要的就是重建公众舆论,需要一种批判力量,而唯有此,被制造的公共性才能变成社会存在的一个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