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3《到山中去》:他竟许是不认识字的

那么,究竟是他们羡慕我们,还是我们羨慕他们呢?
——张晓风《到山中去》
放下150万字大部头的《世界电影史》,拿起这本《到山中去》,的确有一种从繁重到轻简瞬间变天的感觉——至少在双手捧读时那种直接呈现的物理性是明显的,这也贴合这套丛书“极简的阅读”的定位。但是,当敲下这本书的题目时,却两次变成了《到山中来》,一字之差,但是“来去”之间和文本轻重之间的转换一样,似乎有着另一种深意。
到山中来,无非是居住于山间的主人对你发出的邀请,包含着待客之道的全部热情,而“到山中去”则是在一种向往中走向山的方向,但一定不是闯入,而是探寻和发现,也许这种探寻和发现同样是对山所发出邀请的一次敬意。来去之间的不同,是山的位置的不同,也是游者方向的不同,如果用一个词来说,来去呈现的是“邀约”的状态,而“到山中来”是一种“邀”,“到山中去”则是一种“约”。和书名同题的文章出自当代作家张晓风,当她以给一名叫“德”的朋友写信的方式发出“到山中去”的约定,实际上背后也是一种邀请的“到山中来”,于是来和去之间就构成了一种微妙的递进关系:山对我发出了“到山中来”的邀请,然后我实现了“到山中去”的目的,最后我又邀请朋友德“到山中来”,在这个意义上,来和去又呈现了一种同一性,它的背后就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邀约。
“从山里回来已经两天了,但不知怎的,总觉得满身仍有拂不掉的山之气息。”这是张晓风写给德的第一句话,她无疑就是一个完成了“到山中去”的游人,却又向朋友发出了“到山中来”的邀请,为什么身为游人的自己会向朋友发出主人般的邀请?“人不到山里去,不到水里去,那真是活得冤枉。”曾经以为每座山都只是有相同的石头,每块石头也都只是石头而已,还有树木,还有溪流,它们都是山中的静物,没有感情,没有生命,但是当张晓风进入山中却发现这里充满了别样的趣味,“这些年来,在山这边住这么久,每天看朝云、看晚霞、看晴阴变化,自以为很了解山了,及至到了山那边,才发现那又是另一种气象,另一种意境。”甚至时间呆的久了,自己也成为了山上的石头,溪边的一棵树,见到旁人,也像面对朋友一样,再也想不起什么客套辞令,只是不断重复一句话:“你到山里头去过了吗?”
问题其实已经提供了答案:你应该到山里头去,甚至你必须“到山中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这依然是来和去之间的生活哲理:山里和山外,本质上是人的不同,那些在山里的人也许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他们用原始的凿子,在无人的山间敲打出最迟缓的钟声,而当他们望着山外的世界,是不是也会流露出羡慕的目光?也许所谓“羡慕的目光”只不过是外面的人强加给他们的,这就是一种隔阂,山里和山外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所以很明显,当他们羡慕我们,是山外的人主观上的想象,而当我们羡慕他们,则反映了背后城市生活带来的迷失,张晓风于是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读书干什么呢?究竟干什么呢?我们多少时候连生活是什么都忘了呢!”当她看到瀑布时是兴奋,差点为这面“水墙”而哭泣,“人真该到田园中去,因为我们的老祖宗原来是从那里被赶出来的!”这是一种回归,大自然的回归,淳朴世纪的回归,这就是“到山中去”的发现,而在这种发现背后的真谛是,“我们的脚总不能永远踏在柏油路上、水泥道上和磨石子地上……我们得踏在真真实实的土壤上。”
“到山中来”和“到山中去”,再次体现了山代表的自然具有的不同位置,它所折射的是山里人和城市的人之间的差距,或者我们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忘记了那座山、那块石、那棵树,忘记了那片真真实实的土壤,忘记了我们的出发和回归之处,所以张晓风的约定是大自然的邀请。张晓风是当代作家,她立足的视野是现代城市人和大山的隔阂现实,而这本书中所选的大部分散文出自现代作家之手,同样和山有关的是丰子恺1935年发表的散文《山中避雨》,而这篇文章虽然和张晓风的散文隔了一个时代,但是里面一样呈现了不同游客对山的不同理解。在山中,浓雾之后开始下起了雨,而且雨越下越大,这当然是扫兴的事,但是当丰子恺山中阻雨,却发现了寂寥和深沉的趣味,甚至比晴天游山更好,这就是“山色空蒙雨亦奇”的境界。
| 编号:E28·2260918·2556 |
这篇文章原题《民众乐器》,当下雨在山中小茶点歇息的时候,丰子恺就拿起了胡琴,然后拉出了种种西洋小曲,这乐曲不是丰子恺独奏独乐,两个避雨的女孩和着开始唱歌,一曲《渔光曲》,让丰子恺找到了“乐以教和”的境界,这便是他所说的“民众乐器”具有的魅力。是因为山中避雨而有机会发生,这当然也属于“寂寥而深沉的趣味”,但是在“乐以教和”发生之前,这山中避雨的经历一样凸显着“到山中来”和“到山中去”的不同:丰子恺已经感觉到了山色空蒙雨亦奇的境界,但是他看到这两个女孩却怨天尤人、苦闷万状,她们没有融入到自然之中,她们也体会不出“寂寥而深沉的趣味”,她们和整座山、整片雨、整个自然隔开了,“我无法把我所体验的境界为她们说明,也不愿使她们‘大人化’而体验我所感的趣味。”但是一把胡琴却化解了这种隔阂,所谓“和”就是一种融合,就是把“到山里去”变成了“到山里来”。
张晓风和丰子恺都在山中发现了趣味,发现了自然的已经,这一种发现是主动的进入和融合。同样是山,老舍笔下的是青城山,《青蓉略记》就是他1941年夏秋之际从重庆到灌县和青城山一路游历的见闻,这也是一种发现和融入,老舍从自己的旅行经验中,得到一个游山玩水的诀窍:“风景好的地方,虽无古迹,也值得来,风景不好的地方,纵有古迹,大可以不去。”这不是对古迹的偏见,反倒是在寻找真正的风景,青城山就是这样一个被发现的地方,“这个青色使人心中轻快,可是不敢高声呼唤,仿佛怕把那似滴未滴,欲动未动的青翠惊坏了似的。这个青色是使人吸到心中去的,而不是只看一眼,夸赞一声便完事的:当这个青色在你周围,你便觉出一种恬静,一种说不出,也无须说出的舒适。”青城山不太高也不太深,不让人畏惧其旷远,也不嫌它太狭窄,老舍从这刚好的青色中发现了“悠然现南山”的“悠然”意境。不是山是吊脚楼,沈从文的《鸭窠围的夜》也是发现了一种意境,而他的这个意境和生活在这里的人有关。
“黑夜占领了全个河面时,还可以看到木筏上的火光,吊脚楼窗口的灯光,以及上岸下船在河岸大石间飘忽动人的火炬红光。”光打破了黑暗,然后是岸上和船上的说话声,是吊脚楼上妇人唱出的小曲,是有人听到小曲发出的笑声,甚至还有人家养着的小羊叫声——虽然小羊是为了过年宰杀而准备的,它们的叫声让人感觉到忧郁,但是当这些声音组成黑夜里的生活协奏曲,当明白了小羊的命运归宿,“我仿佛触着了这世界上一点东西,看明白了这世界上一点东西,心里软和得很。”包括后来传来的哀乐,它的背后更多是眼泪,是哀戚,却也“接触着了这种人的灵魂”。如此种种,呈现的就是当地水手、渔民与吊脚楼居民的生活图景,这是一种途中所见所闻的发现,对于溯沅江返乡途中的沈从文来说,这种发现也让自己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离我虽那么远,同时又与我那么相近。”
“到山中去”是一个方向的转变:从背对到面对,而《山中避雨》《青蓉略记》《鸭窠围的夜》等文,已经慢慢将“山”的视野扩展,融入了更多时代的东西,它变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而在所选的几篇郁达夫的文章里,这种背对和面对的状态则变成了城与城的关系。1934年创作的《故都的秋》是郁达夫游览北平的所见所感,“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从杭州赶到青岛,又从青岛赶到北平,就是为了饱尝故都的秋味,为什么要从南方赶来感受故都得秋?甘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它们有秋天的味道,但是色彩不浓,只有北方的深秋才能感受得到底,甚至郁达夫说:“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而在一年之后郁达夫写过《江南的冬景》,生长于南方的他似乎又怀念起了江南的秋天和冬景,在他看来,南方的秋天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而冬景比起北方来说更有一种“明朗的情调”,“说起了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予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他甚至想象门前泊着一只乌篷船,屋里坐着几个酒客,还有窗外的月晕,“人到了这一个境界,自然会得胸襟洒脱起来,终至于得失俱亡,死生不问了……”江南的冬景如此浪漫和洒脱,为什么一年之后郁达夫又要对着“故都的秋”抒情?一南一北,一冬一秋,以及一种洒脱和一种浓烈,它们之间的确有着差别,而郁达夫之所以“见异思迁”,在某种程度上和他所经历的变故有关,和他在时代中的不同心情有关,在1936年的《北平的四季》一文中,他更是描写了北平四季的景物和生活气息,“冬天是室內饮食奄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四季各不同,不是为了区别,而是为了在自己的进入中融合,就像江南和北方,也都在洒脱和浓烈中融合,“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一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而这种融合传达的正是对故国山河的深沉感情,“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各季是不同的,却有各季的风味,丰子恺的《湖畔夜饮》是西湖里的春,“酒阑人散,皓月当空。湖水如镜,花影满堤。”当时年未见的老友CT即郑振铎来访,夜饮之中也不免发出感慨,“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林语堂的《秋天的况味》写的也是杭州,却已是秋天,而1941年的他46岁,正入中年就是走进了人生的秋天,但秋天不是肃杀,不是凄凉,不是荒林,不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秋天的真正意味在林语堂看来就是成熟;鲁迅的《雪》当然写的是冬天的飘雪,而且是江南“滋润美艳之至”的雪,“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但是当雪在凛冽的天宇中落下,在无边的旷野中翻飞,“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徐志摩《北戴河海滨的幻想》没有说到季节,但是海滨总是想到夏夜,但是这篇1924年创作的散文,看不到激情,看不到狂澜,看布不到猛烈,而是在23个连用的“忘却”中看见了“可怕的黑暗的空虚”:
幻象消灭是人生里命定的悲剧;青年的幻灭,更是悲剧中的悲剧,夜一般的沉黑,死一般的凶恶。纯粹的,猖狂的热情之火,不同阿拉伯的神灯,只能放射一时的异彩,不能永久的朗照;转瞬间,或许,便已敛熄了最后的焰舌,只留存有限的余烬与残灰,在未灭的余温里自伤与自慰。
1924年的徐志摩因为左眼发炎独自留在北戴河海滨,他赞美着青年“反叛与冒险”精神,“他崇拜斗争:从斗争中求剧烈的生命之意义,从斗争中求绝对的实在,在血染的战阵中,呼叫胜利之狂欢或歌败丧的哀曲。”但是又沉入“幻象消灭是人生里命定的悲剧”之中,爱成为冷酷的毒刺,天才消歇在无形之中,崇拜的冲动“不可测,不可节,不可预逆”……各季有各季的不同,各人有各人的际遇,所以这些散文看上去都和自然之景有关,但是却是那个时代对自我、故国、命运的不同书写,林语堂在《春日游杭记》中写到了1935年5月从上海乘火车到杭州的旅途见闻,当他想起西湖边被放生的鱼,就不免疑问:“和尚爱鱼放生,何不把它们放入钱塘江,即使死于非命,还算不负此一生。观鱼虽然清高,总不免假放生之名,行利己之实。”所以他问起了一个和尚关于现代婚姻的看法,那和尚自然对女人也动心,自然也有情欲,但是被情欲所困更多是烦恼,恋爱最后也都是离婚的遭遇,“你看我,一人孤身,要到泰山、妙峰山、普渡、汕头,多么自由!”这让林语堂想起了西方的康德、叔本华,他们也发表了女人的妙论,却也终生未婚,而女人对于他们来说,何尝不是和尚雇来给香客洒扫的?
“而叔本华柏拉图向来并不反对女人洒扫。”和尚和女人的关系实在微妙,站在西方文化的视角上对比似乎又有着某种共性,同样发出这一疑问的是徐志摩,1926年8月他在天目山小住时写下了《天目山笔记》一文,在天目山他听闻钟声、松涛和泉鸣,他认识了两个和尚,一个在山上敲了十一年的钟,“他每晚是坐着安神的,一只手挽着钟槌的一头,从长期的习惯,不叫睡眠耽误他的职司。”在他脸上看不出修行的清癯,也让看不出失眠的倦态,只有笑容,“念什么经;不就念阿弥陀佛,他竟许是不认识字的。”问他那边是什么山,除了天目山他也并不知道。“竟许是不识字的”对于和尚来说,就像着山上的钟、松和泉一样,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还有一个和尚在昭明太子读书台的旧址上,也就是在一间茅棚里,但和那个“竟许是不认识字的”和尚相比,这个和尚出家近十年,“三年前坐过禅关,现在这山上茅棚里来修行;他在俗家时是个商人,家中有父母兄弟姊妹,也许还有自身的妻子;他不曾明说他中年出家的缘由。”是因为俗业太重了,所以出家,而看起来他更像是在俗世犯了事的人,也可能是防火杀人的忏悔者,也可能是回头是岸的浪子,但是,“他分明是色的世界里逃来的一个囚犯。”
徐志摩最后的疑问是:出家是不是可以真正解脱?他也从西方的救赎观念、印度的皈依之法来看这个问题,但是,“因为这分明不仅仅是个知识乃至意识的浅深问题,也许这情形尽有极有趣味的解释的可能,我见闻浅,不知道我们的学者怎样想法,我愿意领教。”这和林语堂的问题如出一辙,但是女人成为了洒扫者,西湖边的和尚寻求自由,“一人孤身”是他寻找的解脱之法,而天目山两个不同的和尚自然经历过不同的事,他们内心也当然是不同的,在徐志摩疑问出家只是对色世界的逃离时,那个脸上永远保持着微笑、不念阿弥陀佛、敲了十三年钟的和尚也许才是答案,“他竟许是不认识字的”,他就是那钟,就是那松,就是那泉,就是那山,自在的状态,不羡慕他人也不让他人羡慕自己,于是“到山中去”还是“到山中来”也无分别,最重要的也许是山成为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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