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德若篇

编号:B31·2190320·1549
作者:【古希腊】柏拉图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1月第1版
定价:15.00元当当7.50元
ISBN:9787100164016
页数:86页

《斐德若篇》是柏拉图的对话体著作之一,以斐德若和苏格拉底的对话为主要线索,以莱什阿斯和苏格拉底作的三篇关于爱情的文章为讨论中心,阐述了柏拉图对修辞术的看法。文章中涉及对爱情的讨论由三篇文章构成,它叙述了对话者关于爱情的意见,通过辩证法逐渐上升到关于爱情的知识或真理的过程的;与此同时它也叙述了另一种上升,即在前一种上升的基础上修辞术向辩证术的上升。《斐德若篇》在形式上的这种向知识或真理的上升,与其内容强调灵魂的爱智相得益彰地结合起来了,揭示了苏格拉底或者说柏拉图哲学的一种本质:由意见向知识或真理的上升。苏格拉底在最后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一种截然相反的爱情观:爱情不是利害的算计和肉欲的满足,而是通过一种神圣的迷狂而达到的对于美本身的爱慕。


《斐德若篇》:只有哲学家的灵魂可以恢复羽翼

但是那另一匹马,那匹驯良的马,却和主人站在一起,受了贞洁和理性的感召,向那匹劣马进行挣扎抵抗。

一匹马是驯良的马,一匹马则是顽劣的马,两匹马是相对于主人而存在的:顽劣的马总是不受约束,总是用好话向主人说,“劝他要在一点快活事里得到许多心血的报酬”;驯良的马却只是不作声,按照主人的想法甘心做着事;当主人和两匹马在一起,主人的态度似乎也是重要的,顽劣的马和驯良的马对于主人都是出于真心,都是忠诚,但是当主人想要对两匹马有不同的态度时,便有了分歧:顽劣的马是冲动,是疯狂,它可能会破坏主人的行为,在这个时候,驯良的马就会在贞洁和理性之下,向顽劣的马发起抵抗。

一种比喻,苏格拉底引用一篇文章,实际上是在向斐德若阐述灵魂中爱的意义,顽劣的马是情人,驯良的马是爱人,出于对主人的真心,情人和爱人都有忠诚,但是顽劣的马更像是一种友谊,而驯良的马却始终和主人站在一起,只有在爱面前,那个主人才会“受到无限的崇拜”,才会“像一个神”,而只有主人成为被崇拜的神,也便在爱的征服中具有真正的灵魂。“因此,每个人选择爱的对象,都取气味相投的,那被选择的对象仿佛就是他的神,就像他所雕饰的一尊神像,备他供奉祷祝。”一种爱的理想状态?苏格拉底用驯良的马来昭示理性和贞洁,实际上是在提升灵魂意义的时候,向斐德若提出一种真正的修辞术:写文章本身没有美丑,“我想写文章可丑,是在写得坏的时候。”

从马的比喻到灵魂,再到写作的美丑和好坏,实际上苏格拉底并不是真的在阐明一种“术”,并不是在驳斥“诡辩术”的荒诞,而是在方法论中寻找真理,“所谓神灵的就是美,智,善以及一切类似的品质。”一个人如何拥有神灵的品质,又如何在灵魂意义上走向真理大草原?“这原因在人类理智须按照所谓‘理式’去运用,从杂多感觉出发,借思维反省,把它们统摄成为整一的道理。”理性、思维、哲学,都是灵魂世界走向美智善的条件,但是这个“统摄成为整一的道理”却总是在诡辩中变成了那一匹顽劣的马——就像情人,说着好话,要着心血的报酬,却让主人在坏的世界里被引诱,从而失去了研究自我认识自我的可能。

修辞术和诡辩术,驯良的马和顽劣的马,爱人和情人,美和丑,以及感性和理性,似乎都在分裂的状态下处在不同的世界,就像苏格拉底和斐德若——一个诡辩家和修辞家家的信徒,但是两个人并不是交锋,而是在“对话”中辨析灵魂、真理和美的意义。两个人相遇,两个人都不穿鞋,两个人沿着河流走,两个人来到梧桐树下,这些都是共性存在的标志,只有共性走在一起,才能展开“对话”,才能明辨是非,才能达成共识。但是先入为主一般,作为诡辩家的信徒,斐德若在遇到苏格拉底的时候,就沉浸在莱什阿斯的那篇文章里:一个美少年受人引诱,引诱他的人不是一个有爱情的人,“妙处就在这里,他很巧妙地证明应该接受的倒是没有爱情的人,而不是有爱情的人。”

斐德若称赞这篇文章是妙的,就在于它突破了一般人的理解,认为没有爱情的人比有爱情的人更有优势,也就是说,爱人应该接受没有爱情的人。莱什阿斯在文章中列举了爱情的种种毛病:有爱情的人容易得到欲望的满足,于是他们就会对所施与的恩惠感觉到后悔,于是就会计算自己所受到的损失;因为他要讨得爱人的欢心,于是得罪了全世界,而且他还会因为爱而可能抛弃现在的爱人,“如果那未来的爱人要他那样做,他会毫不犹豫地伤害现在的爱人。”有爱情的人会明目张胆追求自己的爱人,所以会招致别人的议论,而一旦爱情破裂,有爱情的人会受到更大的痛苦;另外,在爱情中人们更注重容貌而不是性格和身世,“因此,到了欲望已满足的时候,交情就保持不住。”

有爱情的种种弊端,都是为了凸显没有爱情的意义,所以,莱什阿斯又从没有爱情方面论证了好处:没有爱情的人施与恩惠并不受情欲的驱遣,而是一种自由自愿的行为,所以在顾得自己利益和地位的同时不会感到后悔;没有爱情也不会冒充为了爱而忽视自己的事业,不会算计自己的损失,当然也不会引起家庭的纠纷;当然,因为没有爱情,即使破裂了,也不会遭受痛苦,他们“先有友谊”,“目的达到了,友谊也不会冷淡起来,而且往事的追忆会保证来日的交欢。”

莱什阿斯论述了没有爱情的人比有爱情的人更自由,也更应该被人接受。当斐德若在苏格拉底面前引用了这篇文章,苏格拉底并没有直接说出文章的毛病,而只是认为这篇文章只是在辞藻和语言方面有一些问题,比如为了显示才能将一个意思用三种方式来讲述,这种修辞术在苏格拉底看来,似乎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境界,“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丟掉它们就无话可说。所以我以为对于作者,不用在这方面苛求;对于这一类题目的文章,不必较量里面的意思,只消看这些意思怎样安排。”所以,苏格拉底反而以戏拟的方式,用另一种“诡辩”来阐述这个颠倒是非的主题:作者要向一个美少年献殷勤,用“一个没有爱情的人应该比一个有爱情的人更有理由得到恩宠”的观点来说服他。

苏格拉底首先确立了一种“公认的定义”,也就是:什么是爱情?他把爱情有关的动机分为两种:一种是天生追求快感的欲念,一种则是追求至善的希冀,如果是为了追求至善的希冀,在理性的控制下,就是“节制”,而在快感的欲念下违背理想就是“纵欲”,而爱情就是这样一种东西:“有一种欲念,失掉了理性,压倒了求至善的希冀,浸淫于美所生的快感,尤其是受到同类欲念的火上加油,浸淫于肉体美所生的快感,那就叫作‘爱情’。”当爱情的定义明确,苏格拉底就把有爱情的人称作是被欲念控制了的“变成快感的奴隶”,为了从爱人那里得到最大限度的快感,于是他有了心病:厌恶一切与欲念作对的东西,所以他是妒忌的,不让爱人接近其他人,也不让她接近那些思想境界高尚的人,而这条通往哲学之路被阻断,于是他不再理智:“他妒忌爱人有财产,等它损失完了,他才高兴。此外,他还希望爱人长久不结婚,没有儿女,没有家庭,因为他想尽可能地长久霸占着爱人,供他自私的享乐。”但是在爱人之外,没有爱情的情人则不然,“从前他发过许多誓,说过许多好话,允许过许多好东西,借这些花言巧语勉强达到目的,爱人所以隐忍敷衍,是希望将来能得到他所允许的那些好处。”

显然,在这个有爱情的人比没有爱情的人有更多毛病的文章是建立在一种诡辩的论点之上的:爱情是一种欲望满足,是一种肉体快感,是没有理性的行为。当苏格拉底套用诡辩术来做这篇文章的时候,他说自己“心里就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惶恐”,因为这是一种如伊比库斯所说“求荣于人而得罪于神”的罪过,这种罪过讲给斐德若听,其实是暗含了一种伏笔,于是他接着说,为了消除这种惶恐,“我也要劝莱什阿斯赶快另写一篇,证明在旁的情形相同时,应该给恩宠的不是没有爱情的人,而是有爱情的人。”

而在作这篇文章之前,苏格拉底开始论证爱情的真正意义,在他看来,那些所谓的“爱情”是被一种“迷狂”所控制,它是一种被神力所控制的技术,为的是消灭清醒,而当清醒不再,灵魂似乎也迷失了。所以苏格拉底进一步指出灵魂的意义:“如果灵魂是完善的,羽毛丰满的,它就飞行上界,主宰全宇宙。如果它失去了羽冀,它就向下落,一直落到坚硬的东西上面才停,于是它就安居在那里,附上一个尘世的肉体,由于灵魂本有的动力,看去还像能自动,这灵魂和肉体的混合就叫作‘动物’,再冠上‘可朽的’那个形容词。”在这里,灵魂是一种动态过程,它需要培养一种抵达美智和善等品质的羽翼,只有理智这样一个灵魂的舵手才可以关照到它,所以灵魂需要真理,因为“那大原上长着灵魂的最高尚的部分所需要吃的草,以高举灵魂为本性的羽翼也要借这种草来滋养”。那么谁来种植真理大草原的草,那就是哲学家,“因为哲学家的灵魂常专注在这样光辉景象的回忆,而这样光辉景象的观照正是使神成其为神的。”

哲学把灵魂提升到神的位置,“就像他所雕饰的一尊神像,备他供奉祷祝”,所以爱人也是一种神,她在那匹驯良的马身边,在贞洁和理性的感召下,在驱逐顽劣的马的过程中彰显爱的灵魂。而从爱到文章的美,一样的道理,只有去除了“写得坏”的文章,才能让文章充满真理的力量,甚至这个过程也是美的——苏格拉底反问斐德若:“如果我们所追求的境界美,尽管遭遇到困难,这追求本身也还美的?”而斐德若在听了苏格拉底的论述之后,也看见了一种神力:“所说的就是我的心事,我愿馨香祷祝我能成为这样一个人。”

从成为莱什阿斯文章的读者,到以戏拟的方式暴露诡辩的问题,再到回到自己的观点,苏格拉底面前是三篇文章,就像灵魂的三种状态,一种是顽劣的马,一种是驯良的马,一种则是那个马主人,而只有驾驭马的主人才是有真正灵魂的,才能自己选择方向和目标,才能拥有理性的力量,所以灵魂必须回到“主人”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就是苏格拉底所说的“研究我自己”,在他看来,诡辩术所热衷的是解释神话,“要解释的神话多着哩,一开了头,就没有罢休,这个解释完了,那个又跟着来,马身人面兽要解释,喷火兽也要解释,我们就围困在一大群蛇发女,飞马以及其他奇形怪状的东西中间。”穿凿附会而已,而苏格拉底似乎也在这个神话体系里,得尔福神谕早就有了预言:“他是希腊人中最有智慧的。”所以苏格拉底站出来让自己成为一种靶子,他认为,自己活在神话里,却不知道自己,唯一走向自己的方式就是认识自己,不穿鞋地走在水里是认识自己,坐在梧桐树下对话是认识自己,从诡辩中反其道而发现真理也是认识自己:

所以我把神话这类问题搁在旁边,一般人怎样看它们,我也就怎样看它们;我所专心致志的不是研究神话,而是研究我自己,像我刚才所说的;我要看一看我自己是否真是比泰风还要更复杂更凶猛的一个怪物,还是一种较单纯较和善的神明之冑,呃,朋友,这不就是你要带我到的那棵梧桐树么?

色情

编号:B83·2190319·1543
作者:【法】乔治·巴塔耶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9年02月第1版
定价:72.00元当当43.90元
ISBN:9787305209062
页数:445页

1957年,乔治·巴塔耶出版《色情》一书,相比其1950—1951年撰写,但并未完成的草稿《色情史》,这本《色情》展开了更深入、更全面的色情研究,系统地建立起了他关于色情的理论。全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围绕禁忌与僭越,从内在体验、死亡禁忌、生殖禁忌、僭越、杀戮与战争、献祭等多方面分析了色情作为人类内心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些不同方面中的一致性;第二部分结合金赛、萨德、列维-斯特劳斯及巴塔耶本人的研究成果或文学作品,对色情主题进行了个案研究。巴塔耶循序渐进地分析多种形式的色情,从色情与死亡、神行、劳动与自我意识等的关系,以及人类如何僭越人为禁忌,不断探索生命的各种可能,追求好的经验,让色情这一庞大的主题从深陷的黑暗中脱身而出,从而揭开色情的秘密。


《色情》:越美,污秽就越深

一具尸体不是无(rien),但是这个东西,这具尸体从一开始就被标上了无的符号。
——第四章 生殖与死亡的相似性

一具尸体出现在那里,它是生命的终结,它是死亡的象征,它甚至变成了一种物:然后发臭,然后腐烂,然后归于寂灭。但是为什么乔治·巴塔耶要否定尸体具有的“无”?为什么要去除这个从一开始就被标注的符号?

无是什么也没有,当人死去变成尸体,在客观意义上的确不具有生命意义,它以物的状态存在,没有表情,没有思想,没有内心体验,是“无”的一个东西。但是尸体之存在,或者被成为尸体的时候,尸体其实是一种对象,而在尸体前面的则是那些活着的人,所以尸体对于生命来说,具有双重的含义:一是当人们看见尸体的时候,想到尸体的发臭和腐烂,乃至最后的消失,一定会有某种恐惧感,这种恐惧感便是对于死亡的恐惧,“尸体不能回应我们的任何期待,只能回应一种恐惧,因此这个东西还不如无,比无更有害。”

这是对于“无”这个符号的解构,尸体的腐败甚至变成了“我们所来自的世界和我们所要回到的世界的缩影”,它对应了生命的两种端点,在尸体中我们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惧感,而尸体重回自然在循环之后又变成生命的另一种形式,它以出生的方式重新回归生命世界,这便是出生的羞耻感,“死亡超越这一毁灭,将宣告我重回生命的腐败。”也正是这种恐惧感和羞耻感使得死亡本身具有了一种禁忌,“不可杀人。”这一条《圣经》中的戒律便成为我们从根本上必须遵守的禁忌,而因为禁忌的存在,尸体所触发的便是一种焦虑,当人们看到尸体,其实已经在焦虑中感受到了一种死亡,这种焦虑并不是在恐惧中走向终结,还有一种称为“着迷”的情感,“每个着迷于尸体的人来说,尸体就是他自身命运的图景。”他从尸体身上看到了命运中的暴力,而且不再是杀死一个人,而是毁灭所有人的暴力。

所以,尸体之存在意义,在“他者”的层面上具有了死亡的双重含义,“一方面,与生命的渴求相关的恐惧感使我们远离死亡;另一方面,一种庄严又恐怖的因素使我们着迷,引发一种至上的混乱。”一方面是一种禁忌,制止了接触尸体的欲望,但是禁忌之后的焦虑甚至超越了禁忌本身,因为仅仅所注解的恐惧是即时的,是不可避免的,是无法抵抗的,在内心体验来说,则变成了对于死亡的一种暴力,“入侵死亡的暴力引出的邪念只有一层意义,就是将暴力嵌人我们内心,反对生者,就是让我们产生杀人的欲望。”也就是说,生命一方面给死亡定罪,排斥死亡,是对于死亡的恐惧,是一种禁忌,而另一方面,却有一种“反对禁忌”的行为,它变成了推翻障碍寻找内心吸引人的东西,“恐惧让我们远离被禁行动的同时,赋予这一行动以荣耀的光环。”

巴塔耶考察了与死亡相关的禁忌和生殖相关的禁忌,在他看来,禁忌总是对于暴力的否定,是一种理性行为,《圣经》中记载的两条戒律就是“不可杀人”和“肉体的使命只有结婚后才能完成……”这是人对于死亡、对于生殖的态度的结果,而它们的相似性也一目了然,除了一种暴力性之外,一种恶心感之外,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于本性的一种献祭:“性活动和死亡只不过是一场自然行为的祭典的高潮时刻,自然有着各式各样无法穷尽的存在,性活动和死亡都具有无限度浪费的意义,与活下去的欲望相反,自然进行无限度的浪费,这是每一个存在的特性。”

恐惧带来的禁忌和禁忌之后的焦虑,总是连接在那里,巴塔耶引用萨德的话说:“没有什么能遏制纵欲……拓展和丰富其欲望的真正方法是给其加上边界。”无法遏制纵欲,即使在禁忌和赋予这一行动“荣耀的光环”之间加上边界,那种内心的暴力也无法变成像尸体一样,成为“无”的符号,“没有什么能遏制纵欲……或者说是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减少暴力。”而巴塔耶甚至更进一步,在他看来,人虽然用禁忌的方式让自身活动进入到理性世界,但是内心的暴力本质却不会改变,“自然本身就是暴力的,哪怕我们变得理性,也会有一种新的暴力再次控制我们,并非自然的暴力,而是一个理性存在个体的暴力,理性存在个体企图服从,但是抵抗不住内心不受理性控制的冲动。”

禁忌和僭越,理性和暴力,尸体表象中的无和死亡恐惧带来的有,似乎都在这一种对立中建立了联系,而这种焦虑和着迷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让人获得了非一般的内心体验,而这种内心体验,作为人类精神世界的表现,除了死亡,便是和死亡具有一致性的色情。巴塔耶认为,色情在表面上是不停地在外部寻找欲望对象,但实际上,与欲望对象呼应的就是欲望的内在,它和动物的性活动的真正区别就在于,动物纯粹是为了满足生理欲望为了繁衍后代,它不需要也不可能进入到内在生命中,只有色情是属于人类特有的,是人的意识中思考内在存在的部分。

从外到内,其实巴塔耶勾画出了色情的双重属性,一方面色情在寻找外部欲望对象的时候,它总是被设置成了一种禁忌,当人们被强制遵守禁忌的限制,就是和动物区别开来,而另一方面,禁忌之存在,使得内部的体验反而变得正当化——禁忌是为了消灭一种暴力,但是人天生具有的暴力情绪则摧毁了我们内心的平静,而没有平静,人类的意识也就趋向于无。所以巴塔耶认为,我们遵守禁忌,屈服于禁忌,实际上就不会意识到禁忌,而只有僭越禁忌时才感到焦虑,这种焦虑感又凸显了禁忌,“体验将人带向达成的僭越、成功的僭越,体验同时又维持着禁忌,为了享受禁忌的乐趣而维持禁忌。”

所以色情是一种失衡,在这种失衡中,存在本身有意识地质疑自我,而禁忌并不是让如色情、死亡等的内心体验达到平衡,只有禁忌和僭越在一起的时候,才能走向平衡,“僭越解除禁忌,但并不消灭禁忌。这其中隐藏着色情的原动力,其中同时也有宗教的原动力。”所以僭越不是对禁忌的否定,而是“超越禁忌并将其补完”,也就是在连接中达到人类精神的平衡。巴塔耶从僭越出发,以反向的方式回过来考察禁忌,禁忌看起来是一种束缚,是对于杀人、战争等非理性行为的否定,但是实际上禁忌也是一种非理性,“谁又敢说自己在人群中没有克制过杀人的欲望,就跟对性的渴望一样真实,或者说一样渴求。”他认为,战争是一种攻击性的勃发,是用以维持大规模的充溢,所以在战争中能够找到色情的本质,它也是一种战争,一种攻击性的勃发,一种维持大规模充溢的方式,所以当禁忌约束了这种勃发和充溢,在某种意义上,当禁忌产生,禁忌对象反而变成了一种神圣,所以在僭越这种补充行为出现的时候,它不是为了跨过禁忌这道坎回到自由的状态,而是和禁忌一起激发着迷的状态,甚至回到原初的神圣性,“禁忌和僭越与这两个矛盾的情绪相呼应:禁忌让人拒绝,但是着迷引发僭越。”

禁忌和僭越在平衡中达到的神圣性,才是巴塔耶对于色情考察的重点。回到内心体验这个所在,它就是一种连接的存在,色情就是在可能性中建立寻求人类精神的一致性,他在序言中说:“我的立场建立在这一观点之上,即发现这些相互对立的可能性是可协调的。”从一开始,人类害怕自身,质疑自身,所以用惊人的禁令威胁人类精神,而对色情,和对死亡一样,自然感觉到恐惧,但是,“圣女惊恐地避开好色之徒:她不明白,好色之徒不可告人的激情与她自身的激情并无二致。”这便是人类精神统一的可能性。

从表象上看,无论是死亡还是色情,都是一种不连贯的内在,这是一个个体存在和林一个个体存在之间的“深渊”,这道深渊在带来“头晕目眩”的同时,也带给我们“着迷”,所以,“我谈个体存在的生殖和死亡,目的在于呈现存在的连贯性与死亡是一致的,两者同样迷人,而其迷人之处支配着色情。”人死亡之后,不是无,而是在腐烂之后重归大自然,并再次以生命形式回归,这是死亡带来的连贯性意义;生殖中的精子和卵子本是不连贯的生命体,当他们结合便建立了连贯性,这是一种融合,而超越生殖意义的色情,巴塔耶将其分为肉体色情、情感色情和神圣色情,他在这三种形式中寻找连贯性,寻找融合,当人脱光衣服展示赤裸状态,就是破除了封闭,“这是一种交流的状态,揭示出存在超越自我封闭、对可能达到的连贯性的追求。”

所以考察色情,巴塔耶提供了融合的视角,甚至是神圣性的观点,色情中的女性伴侣就如献祭中的祭品,而男性则成为祭司,“两者自身均消失在最初毁灭行动所建立的连贯性中”,看起来,献祭是一种杀戮,是一种原罪,但是在献祭中,它也是僭越,它是神圣的,“她丢掉贞洁的同时,丧失了将自己与他人分离开来、让自己不受侵犯的那个屏障:突然间,她向在生殖器官中爆发的暴力的性活动敞开自己,向从外界侵入她的非人的暴力敞开自己。”也就是说,在献祭的僭越中,仪式反而进入到生命的内心世界里,同样在色情中,“我们得到了爆发的体验,“一种爆炸性的暴力体验”,所以性活动本质上就是一种僭越。而在禁忌中,人只有结婚才能进入性生活世界,一旦僭越,就变成了狂欢的色情,两者连接在一起,在人类精神的平衡中达到连贯性。

所以禁忌而献祭,献祭而狂欢,狂欢而色情,这一种融合不连贯而产生的同一性为色情相关的暴力提供了神圣的维度,巴塔耶甚至有些极端地认为,基督教的冲动与色情生活的冲动“实为统一”。在他看来,在基督教世界里,禁忌是绝对的,它用自己的方式划定了神圣世界的界限,那些不洁之物、污秽和罪恶都被排除在外,它们被丢回到了世俗世界。但是僭越却揭露了基督教所掩盖的东西,也就是和禁忌相混淆的神圣之物,所以基督教在宗教层面发展了一种悖论:“接近神圣之物的道路是恶;同时恶是世俗的。”而巴塔耶认为,基督教的原始宗教性里有着一种僭越精神,它是一种颠覆禁忌的狂欢,是触及狂欢的真相,“通过禁止有组织的僭越,基督教加深了肉欲造成的内心混乱的程度。”

内心混乱中,肉欲当然被认为是一种色情,当然是一种禁忌,而僭越精神又让色情具有神圣性,它颠覆禁忌,所以在欲望的对象中,一方面是产生了一种低俗化的低层妓女,在道德、宗教层面对对象进行了限制,而这样的欲望对象“比禁忌更加漠然”,“她无法达到完美的漠然,她了解别人所遵守的禁忌:她不仅堕落,而且被赋予了了解自己堕落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宗教构筑了一个神圣世界,而在这个神圣世界里,却有一种叫做“神圣卖淫”的行为,它让羞耻心成为仪式,“并承担僭越的意义”。

这无疑是一种悖论中的割裂,是对于人类精神不连贯的道德运用,低俗卖淫和神圣卖淫其实是模糊的,它在色情意义上甚至建立了某种“融合”的可能,而巴塔耶认为,禁忌和僭越的最大作用就是保持平衡,就是完成连贯性,所以需要越界,“如果必要,我们会赋予界限的破除以客体的形式。”这种客体形式便是将对象纳入其中,就像死亡一样,它不是无,而是成为对象,“我们不仅用不着死亡,而且将对象纳入欲望,后者其实是死亡的欲望,这样我们就将对象纳入了我们持续的生命中。”越界而为一种客体,客体而为禁忌和僭越的对象,在人类精神中,成为丰富生命的形式而不是抛弃生命,而这种客体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美:“在对象身上,正是美将对象指定给了欲望。”

美的价值和意义,是对象指定的,而在对美的追求中超越了断裂,达到了连贯性的努力:“美成为欲望的对象是为了令美变得肮脏。不是为了美本身,而是为了在亵渎美的确定性中感受乐趣。”这便是禁忌和僭越构筑的平衡世界,没有绝对的美,也没有绝对的丑,没有永远美的对象,也永远没有丑的禁忌,当色情既是一种污秽,又可以达到欲望的满足,于是,在色情世界里,“越美,污秽就越深。”永远在禁忌和僭越的关系里融合,永远在美与丑的对立中平衡,永远在色情的二元性中维持,巴塔耶说,这是一首生命的诗歌,在战栗、欺骗中迂回前行,在欺骗和可能中相融,“诗歌将我们带向永恒,带向死亡,并通过死亡,达到连贯性:诗歌是永恒。那是沧海,融入太阳。”

图腾与禁忌

编号:B87·2190319·1542
作者:【奥】弗洛伊德 著
出版:中央编译出版社
版本:2015年02月第1版
定价:36.00元当当21.90元
ISBN:9787511724106
页数:298页

对原始民族部落中的禁忌、图腾与宗教的核心及本质是长久以来争议的中心,弗洛伊德考察了澳洲土著人的图腾崇拜,通过对禁忌及其所隐藏的矛盾情感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原始民族在施术的操作过程中,明显暴露出一个企图:尝试利用控制心理作用的规律来操纵真实事物。所以,他相信人类对自然的第一种解释(泛灵论)是由心理作用所造成的,进而在其他学者研究图腾崇拜起源的基础上,利用精神分析学的方法逐渐解开了图腾之谜。《图腾与禁忌》由弗洛伊德的四篇论述图腾与禁忌的论文组成,其特色在于将精神分析学的观点和发现用来解决社会心理学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在讨论图腾与禁忌问题时,弗洛伊德将之与儿童和神经患者相比较,因而能如弗洛伊德所说,在研究此问题的社会人类学及民俗学与精神分析学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图腾与禁忌》:只不过是父亲影像的投射

因此,我可以肯定地说,宗教、道德、社会和艺术的起源都汇集在伊底帕斯情结之中。这正和精神分析学的研究中认为底帕斯情结构成了神经症的核心不谋而合。
——《在孩童时期重现的图腾崇拜》

那一匹马似乎总是进入到小孩汉斯的世界里,它会走进屋子里咬人,长着一张令人害怕的脸,所以对于汉斯来说,他总是希望这匹马能够跌倒。马会进入屋子里咬人,汉斯如果想要逃避,可以选择到外面的街道上去,但是他却拒绝外出,在他看来,似乎马无处不在,马在路边,马在身后,马在看他,马会咬人——无论是屋里还是街上,汉斯无法摆脱对马的恐惧,而这也使他变成了弗洛伊德的病人。

对马的恐惧到底来源于何处?马在汉斯的世界里是怎样一种映射?弗洛伊德在观察、研究和分析中找到了病症的原因,那就是汉斯对父亲的恐惧:马要咬他,无论是在屋子里还是在街上,都是因为他的身边一直有父亲存在,高大的父亲,冷漠的父亲,甚至掺杂着暴力的父亲,而当汉斯希望那匹马跌倒,其实就是想要去除这种无处不在的阴影,而汉斯曾经就是希望父亲能够离开——外出旅行或者死亡。通过弗洛伊德的努力,汉斯终于说出了内心对父亲的恐惧,而最后通过精神分析的治疗,汉斯也消除了对父亲的恐惧。

父亲是一匹马,或者一匹马是父亲,汉斯的恐惧世界里,父亲是一个无法根除的阴影,而这种动物化的结果在弗洛伊德看来,是恐惧父亲的某种转移,在这个病例中,其实不容忽视的一点是:汉斯母亲的缺席。在这种缺席状态中,汉斯既要对父亲有某种依赖,有一种崇敬的心理,又想要摆脱父亲的阴影,所以父亲的角色具有了双重意义,弗洛伊德分析认为,汉斯的恐惧症中具有一种不明显的图腾崇拜结构:一方面父亲变成了图腾,图腾于是成为了父亲的替代物,那匹在汉斯世界里出现的马便是一种图腾。父亲原本需要汉斯去仰慕和亲近,这是一种情感表现,但是当对父亲的敌意开始上升,他必须克服长期以来和父亲建立起来的情感,以减轻内心的冲突,所以他用一匹马来代替父亲,想象它跌倒,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敌意和恐惧。

这种图腾崇拜的内心结构,一方面具有敬畏的情感,另一方面却是一种恐惧,弗洛伊德认为,这两种心理状态其实正对应于人类对于“图腾和禁忌”的态度,而汉斯的父亲被贴上标签之后,也成为一种社会层面、宗教层面、艺术层面、道德层面的情结——俄狄浦斯情结,它成为一切的起源。将所有的起源都归结为俄狄浦斯情结,这种对于精神分析的某种泛化结论无疑是弗洛伊德在探究过程中的简单归类,其中甚至包含着一些猜测成分,但是从图腾和禁忌这一角度出发,寻找病例中的精神结构,弗洛伊德无疑是另辟蹊径,为他建立自己成熟而系统的理论创造了条件。

现代人的恐惧,并不只是现代人的病症,它一样出现在原始人的生活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或许可以认为史前人仍活在我们之中:我们不难看出,世上有些人无论在哪些方面都更接近于原始民族而与我们不同,因此,我们将他们视为原始民族的直系后裔或继承人。”这是弗洛伊德切入的一个点,在他看来,原始民族的心理和作为现代精神分析对象的神经病患者的心理存在着相似性,相似而成为继承,所以从返回原始部落的路径出发,弗洛伊德研究了他们的“图腾与禁忌”。以澳大利亚最年轻大陆上的土著人为样本,像是为这种继承关系找到了时间横切面。这些土著人和现代人在生活上自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甚至和我们所想像的原始人也有明显的差异:他们部建筑房舍或固定的茅屋,他们不耕种任何土地,他们不懂得陶器制作的技术,他们几乎全依赖于追猎所得的各种野兽和挖掘的树根,他们也不知道有国王和酋长,他们的公共事务由长者处置……但是他们在弗洛伊德看来,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他们却尽其最大的努力,严厉而残酷地防范着乱伦的性行为。”

这种防范乱伦性行为的努力,在弗洛伊德看来,是因为他们具有系统的图腾崇拜心理,它取代了宗教和社会制度。弗洛伊德认为,图腾是宗族的祖先,也是其守护者,所以他们把图腾看成是一种象征,每个来自同一图腾的人都是血亲,都属于同一家族,这个结构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作为社会义务的基础,图腾崇拜延伸了部落关系,而另一方面,则严格规定同图腾各成员之间不可以有性关系。而正是防范同图腾成员之间的性关系,所以就防止了群体乱伦,而这种防止群体乱伦的行为便演化为“对乱伦的畏惧”——乱伦就是对于图腾的亵渎。弗洛伊德从澳洲这一土著延伸开去,发现了类似的“回避”习俗:在美拉尼西亚的一个部落里,男孩和母亲、姐妹之间交往有着种种的限制;在新喀里多尼亚,当兄妹在路上相遇时,女人必须闪入丛林中,而男的也必须头也不回地继续前行;在新不列颠的加泽尔半岛的土著居民中,女人婚后再也不会和她的兄弟讲话,也不提他的名字,迫不得已时也只使用比较隐晦的方式来加以表达。

回避的目的,和图腾崇拜的意义一样,就是为了预防乱伦,而这也形成了另一个习俗,那就是族外通婚制——近亲结婚被有效阻止了。这是原始人的习俗,折射出原始人的心理结构,而在弗洛伊德看来,这种“乱伦的恐惧”一样在现代人世界里成为一种心理结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男人和丈母娘间的交往被施以禁忌,并非是母亲可能模仿女儿会使她爱上女儿所爱的男子,在弗洛伊德看来,这恰是一种“对于乱伦的畏惧”,而且从婴儿时期就表现出来,一般男孩最早的对象是具有乱伦性质的,比如母亲,比如姐妹,所以在成长过程中,男孩总是排除这种乱伦意识,当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她取代了母亲、姐妹的地位,男人可能产生转向自己原初恋爱对象的冲动,所以他们通过禁忌的力量来对抗这种冲动——这在弗洛伊德看来是“精神幼稚性”的表现,“他既不能解除童年时期充盈于心里的性心理情况,又不能回到这种状态中去。”恰恰是弗洛伊德在图腾崇拜之外关注的另一个核心关键词:禁忌。

他借用波里尼西亚部落使用的一个词来解释禁忌的双重性含义,“塔布”具有两个词义:一个是“崇高的”“神圣的”,另一个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人类学家冯塔认为,从这个词和相关的释义中可以看出,它比任何神的观念和宗教信仰都要早,“它是人类最远古的法律形式”。为什么禁忌在“塔布”这个词的双重含义中得到体现?弗洛伊德认为,禁忌一方面是神秘的,它的背后往往有一种神的力量,所以遵守禁忌成为一种规范,一种“法律”,但是当有人破坏了禁忌,对于整个部落来说,则变成了一种“危险”,因为破坏之后的惩罚,并不仅仅是针对破坏者的,其他的人也经历了这种恐怖,他们希望通过赎罪或净化的方式来避免,也就是将禁忌的传递扼杀,从而来消除禁忌。禁忌本身是神秘而神圣的,而当禁忌被触犯,那个触犯禁忌的人也成为了一种禁忌,而这便是禁忌的双重性意义:“触犯禁忌的人由于具有了一种能诱惑他人仿效他的行为的特性,于是他就成为另一种禁忌”,而这背后是禁忌具有的潜意识力量,弗洛伊德认为,就是潜在的欲望:模仿,“他的行动无疑地将鼓励其他人去仿效,因此,他本身必须被隔离开来。”

触犯禁忌而成为禁忌,这便是弗洛伊德所说的矛盾情感,他以统治者的命运为例,统治者享有最高荣耀,在被统治者看来,荣耀也意味着对他们的禁忌,甚至这种禁忌也成为一种控制力。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这就好比父亲和小孩之间的关系,小孩对父亲有着遵从的心理,这种心里变成了禁忌,但是在禁忌的而背后却是一种恐惧之后的敌意,而敌意之存在,导致的矛盾心理,却让敌意成为触犯禁忌之后的那个禁忌。这很容易在统治者死后得到体现,一方面隆重的死亡仪式传递的是哀悼的气氛,而另一方面,它又“明显地泄露了自己企图掩饰的、已被伪装成自我防御的对死者的敌意。”这就是死亡的矛盾情感,作为禁忌双重性的一种体现,“禁忌”本身也成为一个矛盾情感的字眼。

图腾和禁忌,是弗洛伊德视野中原始人心理在现代人身上的充分体现,从现象到本质,他分析了图腾崇拜的三个起源,一个是唯名论的学说:原始民族将一个人的姓名看成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认为是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将其视为构成灵魂的一个因素,由此而产生了图腾崇拜;一个是社会学理论,图腾崇拜的存在体现了一种社会制度,按照弗雷泽的观点,图腾制度是基于人类自然需要所形成的一种实用组织。而对于弗洛伊德来说,他更看中图腾崇拜在心理学上的理论。弗雷泽的观点认为,图腾是被当做一种灵魂的避难所,是为了使灵魂免遭迫害,他以“怀孕妇女的错误幻想”为例阐明这种“灵魂论”:“当一位妇女第一次知道自己将成为母亲的瞬间,这是一个奇妙的时刻,任何能够在此时影响她的事物都将很容易使她对于子宫内的胎儿产生联想或认同。因此,这种母亲的幻想就水到渠成地成为图腾崇拜的基础。”另一种心理学理论则来自于荷兰人威尔肯,他认为图腾崇拜和灵魂轮回的信仰有关。

而弗洛伊德通过多年的精神分析认为,图腾崇拜的心理学理论应该首先从乱伦畏惧开始,而这种畏惧最先是对于父亲的畏惧,接着通过动物代替父亲而实现转移,从而成为一种图腾。汉斯对于马的恐惧无疑是父亲代替的最直接表现,当图腾动物代替了父亲,其实就意味着图腾崇拜的两个重要制度得以建立,孩子对于父亲有一种恨意,因为父亲在权力欲和性欲上都成为他的一个障碍,同时,他又热爱并羡慕父亲,当他摆脱父亲之后,一方面,他满足了心理上的恨,另一方面,他可以继承父亲的权力——这当然是禁忌的矛盾情感体现,于是产生了罪恶感,为了减弱罪恶感让他们又想请求父亲原谅,而这种心理结构又为宗教产生创造了条件——“简单地说,神只不过是父亲影像的一种投射罢了。”

父亲是父亲,因为父亲是权力的象征,是图腾的原始符号,所以父亲又变成了国王,变成了神,于是在社会、宗教层面上“图腾和禁忌”成为了一种制度,所以弗洛伊德认为,宗教、道德、社会和艺术等的起源都可以汇聚在一种情结中,那就是俄狄浦斯情结:“禁止屠杀图腾和禁止与自己图腾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它在表现上就是变成了:杀害了父亲,娶母亲为妻。孩子杀死父亲是对于禁忌的双重反应,一方面满足了对父亲的恨,另一方面自己继承了父亲,他也成为一个禁忌,但是这是一种矛盾情感,“当儿子在尽最大的努力赎罪时,我们同时也看到了他达到了反抗父亲的目的。因为他被自己列为神,或者应该确切地说,他取代了父亲的地位。”

儿子和父亲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弗洛伊德对于图腾和禁忌的解读方式,而这便成为一种潜意识,“在潜意识中对由于父亲关系所形成的种种习俗仪典和禁忌的解释为:当他们在从事某些被禁止的事情时,他们带有一种罪恶观念。他们对这些行为感觉悔恨。同时不再违犯,因为任何违犯这种禁忌都被认为绝无益处。”但是和原始人不同的是,这种神经症病人并不是“不受压抑”地把思想变成了直接的行为,他们往往用“压抑”的方式用思想取代行为,压抑而患病,潜意识终于没有成为一种意识,在这种原始和现代的彻底分野中,图腾是不是仅仅变成了一个回避的符号?禁忌是不是只是一种矛盾情感?“没有任何理由能使我在最后做出一个完善的结论。”当弗洛伊德拒绝做出最后的结论,似乎一切又滑向了未知论,父亲、神性、宗教,权力,以及欲望,也都在未知中变成了投影,当然,为弗洛伊德“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最源初的结构模型。

疾病的隐喻

编号:B86·2181215·1525
作者:【美】苏珊·桑塔格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8年04月第1版
定价:53.00元当当26.50元
ISBN:9787532775750
页数:173页

《疾病的隐喻》一书收录了桑塔格两篇重要论文《作为隐喻的疾病》及《艾滋病及其隐喻》,在文章中桑塔格主要阐释三种曾被视为绝症的疾病,肺结核、癌、爱滋病,反思并批判了疾病如何在社会的演绎中一步步隐喻化,从“仅仅是身体的一种病”转换成了一种道德批判,并进而转换成一种政治压迫的过程。桑塔格剥除掉疾病千百年来在文化中被误解的种种迷思,呈现出它们的真正意义,《爱滋病及其隐喻》更将她的评论范围延伸到与爱滋病相关的种种隐喻,揭露真相,让病患免于罪恶、羞耻和恐惧。文章最初连载于《纽约书评》,由于反响巨大,此后数年中两篇文章被多次集结成册出版,成为了社会批判的经典之作。


《疾病的隐喻》:“反对释义”运用到身体上

不过,要摆脱这些隐喻,不能仅靠回避它们。它们必须被揭露、批判、细究和穷尽。
——《艾滋病及其隐喻》

从一九七八年发表《作为隐喻的疾病》到一九八九年出版《艾滋病及其隐喻》,时隔十一年再次审视“疾病的隐喻”这个话题,显然对于苏珊·桑塔格来说,并没有摆脱疾病固有的隐喻性,再没有有效回避它们之后,她不断深入探讨疾病“为隐喻修饰物所复杂化”,看起来是为了揭露、批判、细究和穷尽,但是一个潜在的逻辑是:我越是关注它越是想要摆脱它,却越是陷入到无法穷尽的阐述中,越是能够挖掘其深处的意义——如一种悖论,甚至仿佛自身都变成了一种样本,建立起了疾病的另一重隐喻。

因为,在写作《艾滋病极其隐喻》的时候,苏珊·桑塔格已经身患癌症十二年,这十二年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十二年前,当我患上癌症时,尤使我感到愤怒的,是看到该疾病的恶名声怎样加剧了癌症患者的痛苦——但这也使我从因医生对我的疾病的不祥预测而使我感到的那份恐惧和绝望中摆脱出来。”苏珊·桑塔格用递进的说法指出了让自己感到愤怒的事情,就是疾病带有的恶名声加剧了自己的痛苦,虽然这种痛苦产生了另一种力量,那就是希望自己摆脱那份恐惧和绝望,而摆脱这一恐惧和绝望的目标是去除医生对该疾病所固有的“不详预测”。其实当苏珊·桑塔格在十二年后重新面对疾病的隐喻这个主题,至少她是带着双重身份在审视,一重身份是学者,就像一九七八年《作为隐喻的疾病》的作者,她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目的是“揭示这些隐喻,并藉此摆脱这些隐喻”;但是在作者身份之外,到了一九八九年的时候,她具有了另一重身份:患者。疾病是生在自己身体里,折磨着自己,甚至有可能将自己带向死亡——如果仅仅是从病人这一身份出发,她所面对的一定是疾病带来的困扰和恐惧,以及死亡的威胁,也就是说,她可能面对的是双重的痛苦,一种是所谓社会上形成的恶名声,对患者来说就变成可能存在的偏见,而第二种就是疾病本身对机体的侵袭带来的痛苦。

显然,苏珊·桑塔格在指责这种恶名声的时候,有意忽略了疾病本身对身体造成的痛苦,这种选择性其实只有一个目标:似乎消除了恶名声,消除了医生的不详预测,那么就可以摆脱恐惧和绝望,就可以回归正常的心态。但这只是一个误解:当加在疾病身上的那些隐喻修饰物不存在了,只不过消除了外界对该疾病甚至对患者的幻象,而真正的痛苦依然存在,真正的死亡威胁依然存在,尤其是当癌症、艾滋病还处在无法治愈的情况下。

所以,“疾病的隐喻”本身可以分解为两种不同的视野:作为隐喻的疾病和疾病作为隐喻的本体,Illness as Metaphor或者Illness of Metaphor——苏珊·桑塔格显然是针对前者进行了阐述,她的目的很明确,在一九七八年的著作中说:“我的观点是,疾病并非隐喻,而看待疾病的最真诚的方式——同时也是患者对待疾病的最健康的方式——是尽可能消除或抵制隐喻性思考。”而在一九八九年的文章中说:“我写作那本书的目的,是平息想象,而不是激发想象。不是去演绎意义(此乃文学活动之传统宗旨),而是从意义中剥离出一些东西:这一次,我把那种具有堂吉诃德色彩和高度论辩性的‘反对释义’策略运用到了真实世界,运用到了身体上。”

消除隐喻性思考,将“反对释义”的策略运用到身体上,无疑,苏珊·桑塔格就是要把身体变成一种正常的文本,以深化她“反对阐释”的过度阅读。身体这一文本,在患上疾病之后,是不是真的具有隐喻意义?当然是有的,借用亚里士多德《诗学》中那个最早、最简洁的定义,“隐喻,是指以他物之名名此物。”苏珊·桑塔格认为,当一个人患病,他就已经走向了生命的阴暗面,也就自然从健康王国走向了疾病王国,这一“公民身份”的置换无可避免地让疾病“为隐喻修饰物所复杂化”。在一九七八年的著作中,她提到的是两种疾病,一种是结核病,另一种则是癌症。如果按照“科学”的客观解释,“结核病,俗称‘痨病’。结核杆菌引起的传染病。多由呼吸道感染,偶见消化道感染。病理特征为结核形成和干酪样病变。”而癌症则是:“简称‘癌’。由上皮细胞所形成的恶性肿瘤,占所有恶性肿瘤的绝大多数。常见的有鳞状细胞癌、腺癌、未分化癌、基底细胞癌等。”

这是辞典上对于这两种疾病的解释,它们是一种非隐喻性的定义,但是当人们在谈论它们的时候,这两种疾病就带有了复杂的、多义的隐喻性思考。结核病是分解性、发热性和流失性的,它是一种体液病,也是一种气体病,所以在人们看来,它具有加速生命、照亮生命,甚至使生命超凡脱俗的意义,在英语和法语中,肺痨往往有“疾跑”的说法,所以有时候结核病被想象成贫困的、匮乏的病,但因为肺痨被认为是一种灵魂病,所以它又成为优雅的、浪漫的病,《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小爱娃、《董贝父子》中董贝的儿子保罗以及《尼古拉斯·尼克尔贝》中的斯迈克都死于结核病,苏珊·桑塔格说:“像所有真正成功的隐喻一样,结核病的隐喻非常丰富,足以运用到两种彼此冲突的情景中。”“死得太美好了”是对那种天使般一尘不染心理学的肯定,同时又为放荡开脱责任,仅仅把它归咎为一种客观的、生理的颓废或涣散状态。在这两种创造性的隐喻中,当拜伦说:“我看上去病了,我宁愿死于痨病。”传递出的是一种浪漫主义,而对于死亡的这种浪漫主义变成了个性,“它还提供了一种不再局限于艺术家小群体的重要的波希米亚生活方式。”而另一方面,结核病为那些道德沉沦者提供了一种获得救赎的死法,《悲惨世界》中的年轻妓女芳汀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救赎,甚至当染上这种疾病而命在旦夕时,病人的道德境界飞升到了新的高度,《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小爱娃,在她生命最后的几天里恳求她的父亲做一个真正的基督徒,释放他的奴隶。

而癌症呢,从它的词源来说,希腊语和拉丁语的意义都是“蟹”,这一灵感来源于肿瘤暴露在外的块状物和蟹爪相似,所以癌症是瘤子、疙瘩和肿块,它被隐身为“懒散”或者“懒惰”,它成为一种具有空间意义的病,所以从最初的隐喻来说,它在“扩散”“增生”中,在“切除”中有一种地形学意义,和结核病所具有的太多热情的病源不同,癌症是一种缺乏激情的病,它折磨着那些性压抑、克制、无冲动的人。而当威尔海姆·赖希把癌症定义为“伴随情绪消沉而来的疾病——这既指生物能的萎缩,又指对希望的放弃”,在某种意义上就意味着死亡,从而在治疗过程中,开始了对癌症患者撒谎,癌症患者自己撒谎,苏珊·桑塔格说:“所有这些,都证明在发达工业社会里人们多么难以正视死亡。”

隐喻使人们对疾病的倒错欲念合理化,甚至转变成经验,最后经验又变成知识,而这些知识在苏珊·桑塔格看来,只不过是一种幻象。考察这些隐喻的可能来源,苏珊·桑塔格认为,这是把疾病当成上天降罪的工具,在《伊利亚特》中,阿波罗为惩罚阿伽门农诱拐克莱斯的女儿而让阿凯亚人染上鼠疫;在《俄狄浦斯王》中,因底比斯国王所犯罪行,鼠疫席卷了底比斯王国。而在现代社会里,结核病和癌症被另一种幻象所包围,它们“被视为自我审判的一种形式,自我背叛的一种形式”。而不管是上天降罪还是自我审判,都带上了道德的负罪感,都变成了“受难”。

康德说:“对纯粹实践理性来说,激情无异于癌症,而且通常无可救药。”他把癌症看成是一种情感过度的隐喻;当格罗德克说:“病人自己创造了自己的病,他就是该疾病的病因,我们用不着从别处寻找病因。”他把罪恶看成是自我放纵的原因;当盖伦说,“忧郁的妇女”比“乐观的妇女”更容易患乳腺癌,明显做出了一种道德判断;当波德莱尔说:“对艺术的疯狂激情,是吞食其他一切的癌瘤……”癌症便类比为冷酷、无情、损人利己之事……而在道德层面疾病具有惩罚性意义之外,疾病的隐喻还表现在社会层面上,苏珊·桑塔格认为,疾病源自失衡,那么对于社会来说,就意味着混乱,无论是马基雅维利的预见,还是霍布斯的理性,或者是沙夫茨伯里的容忍,它们都是合宜的治国之术,也只有在这样一种健康体制下,才能防范疾病,所以它们也成为治疗的目标,“恢复正常的等级制”。

所以疾病的隐喻也扩展到国家层面,扩展到政治层面:癌症在扩散,它具有“侵犯性”,癌细胞在推进“殖民化”,它的转移是更大范围的“入侵”,所以十九世纪发明了一种治疗结核病的方法,那就是前往气候更适宜的地方旅行,以离弃城市的方式找回身体的秩序,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城市也变成了癌症的一种隐喻,“是一个畸形的、非自然增长的地方,一个充斥着挥霍、贪婪和情欲的地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癌症的治疗也变成了隐喻,“患者被放射线所‘轰击’。化学疗法是化学战,使用了有毒物。治疗的目的是‘杀死’癌细胞。”

疾病关乎道德,疾病隐射政治,疾病是一种惩罚,疾病正在入侵,这是作为隐喻的疾病带来的自身以外的意义。而对于艾滋病的考察中,苏珊·桑塔格更发现了“怪诞的幻觉”。和结核病、癌症不同,艾滋病的特殊性在于,首先它是“对一种导致一系列疾病的临床状态的命名”,也就是它不单单是一种疾病,处在不同阶段的病症都被纳入到这一概念中,所以艾滋病本身具有时间性,这是这种时间性具有了“完全成熟的疾病”的隐喻:所有“携带”艾滋病病毒的人都将恶化成艾滋病患者,所以这种隐喻的恐惧之处在于:“以最新的生理医学测试手段,有可能创造出一个终身为贱民的新阶级,即未来的艾滋病患者。”

而另一个特殊性在于艾滋病带来的不是患者受难本身,“而是这种受难使人丢脸”,很多人认为,染上艾滋病是咎由自取,加上它更多是通过性传播这一途径被感染,所以患者常被指责为“性行为过错”。所以这种超出了疾病本身的隐喻变成了真正的痛苦,苏珊·桑塔格说:“我相信,隐喻和神话能致人于死地。”从十九世纪狂犬病、霍乱、小儿麻痹症被视为“有失人格”,到癌症等于死亡的判断,从瘟疫看成是遭难和惩罚,到艾滋病的性过错,这些疾病的隐喻意义被阐释,它们创造的就是一个神话,而这个神话的创造者便是背后的权力系统,正是权力的运用,使得疾病在隐喻化的体系中被阐释,“现代极权主义运动,无论是右派的,还是左派的,都一直特别——而且赤裸裸地——偏向于使用疾病意象。”它以另一种方式侵入、感染,甚至逼迫人走向绝望。而这个权力系统的最可怕之处在于它制造了一个宛如世界末日的未来:病毒学超出了医学隐喻,语言变成一种病毒,没有传统的音乐变成病毒,计算机有了灾难性的病毒,“民族的生存,文明社会的生存,世界自身的生存,据说处在危险中——此类危言,我们并不陌生,是出于压迫的目的而夸大某种疾病的神话建构的组成部分”,于是“牵挂未来”变成了一种堕落现象,它以灾难幻象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未来的知识。

所以,要消除这种灾难幻象,就要消除疾病隐喻,要消除疾病隐喻,就要去意义化,“对于艾滋病这种带来如此之多的犯罪感和羞耻感的疾病来说,使其从意义、从隐喻中剥离出来,似乎特别具有解放作用,甚至是抚慰作用。”苏珊·桑塔格显然没有回避它们,而是用揭露、批判、细究和穷尽的方式找出那个强大的隐喻系统,“我们关于癌症的看法,以及我们加诸癌症之上的那些隐喻,不过反映了我们这种文化巨大缺陷:反映了我们对死亡的阴郁态度,反映了我们有关情感的焦虑,反映了我们对真正的“增长问题”的鲁莽的、草率的反应,反映了我们在构造一个适当节制消费的发达工业社会时的无力,也反映了我们对历史进程与日俱增的暴力倾向的并非无根无据的恐惧。”另一方面则是还恢复疾病的本来面目,而真正让疾病显出其面目的有效办法则是依靠新的治疗方法的进展,“当癌症最终被弄清,当治愈率大幅升高,癌症隐喻就必定发生重大改变。”

消除隐喻,最重要的是树立信心,让疾病只是成为疾病,当苏珊·桑塔格如此去意义化的时候,其实对于疾病的隐喻,有了某种误解。很明显,无论对于结核病、癌症,还是艾滋病,那些隐喻之出现就在于疾病本身带有神秘性,也就是说,在当时的医疗条件下还无法治愈它们,所以它们变成了未知,从而被对于身体恐惧的神话所包围,形成了不断衍生的意义。所以在技术不先进的时候,容易产生误解,而误解的阐释就变成了强加给疾病的隐喻——随着医疗技术的发达,这种隐喻系统就自然会解体,所以苏珊·桑塔格也说:“我宁可这样预言:远在癌症隐喻以如此生动的方式反映出来的那些问题获得解决之前,癌症隐喻就已经被淘汰了。”

但是,疾病隐喻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疾病本身具有的属性,癌症本身给患者带来了痛苦,即使没有恶名声,即使没有不详的预测,对机体的不断侵蚀,放疗化疗对机体的损害,扩散复发中的痛苦,一样存在,甚至正是癌症和艾滋病的高死亡率,才使得疾病本身就带有隐喻性:它是神秘的,它制造了痛苦,它等同于死亡。这是其一,它是无意义的意义;而其二,则是疾病脱离隐喻之后所具有的意义,即使如苏珊·桑塔格引用卢克莱修的话说:“把它交还给战争的制造者吧。”这个交出权力体系的做法本身就具有了另类意义,而这甚至也成为苏珊·桑塔格所“最希望看到”的意义:艾滋病带来的是一种军事隐喻,她希望这个神话从此销声匿迹,但是却希望看见它的反面:公共福利的医疗模式:“因为它不仅为权威制度提供了有说服力的正当性,而且暗示国家采取压制和暴力(相当于对政体的为害部分或‘不健康’部分施行外科切除或药物控制)的必要性。”

军事隐喻背后是公共福利的医疗模式,它是更危险、更深远的权力系统,是一种正当性的暴力,而要揭开这个系统,需要的就是从疾病隐喻中入手,所以隐喻打开的是另一个世界,而这也成为隐喻的意义所在。所以苏珊·桑塔格不顾一切剥离疾病的所有隐喻,剥离身体文本的意义,是在摧毁隐喻神话,却也在制造神话,是在消除权力,也是在创造权力,诺瓦利斯说:“发育成熟的寄生物——它们生长,它们被繁殖,亦自我繁殖,有其自身结构、分泌物和食物”,或者,合理的疾病隐喻也是“自身结构、分泌物和食物”。

父亲的姓名

编号:B83·2181114·1521
作者:【法】雅克·拉康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04月第1版
定价:22.00元当当11.00元
ISBN:9787100158527
页数:128页

“父亲的姓名创立了父亲的功能。”本书是法国哲学家、精神分析学家拉康《文集》的一卷,本卷汇集了拉康相隔十年两篇发言。 一篇是“象征界、想象界与实在界”,它先于拉康在同年夏季期间撰写的罗马报告“言语与语言在精神分析中的功能与领域”,标志着“拉康的教学”开始走向了公众。此次报告构成了拉康对这个著名的三元组所作的以次完整的理论阐述,而在随后的三十年期间,它都自始至终地支撑着拉康的理论制作,直至以博洛米结及其种种衍生物的形式,变成了拉康教学的基本对象――不仅是概念的对象,而且也是数学的乃至物质的对象。 另外一篇是《父亲的姓名》,拉康于1964年1月在乌尔姆街借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地方重新开课,并将研讨班更名为《精神分析的四个基本概念》。


《父亲的姓名》:我们应该有一种动物祖先

你们在此看到了最恰当地把象征符号与记号区分开来的东西,即象征符号的人际功能。这是与语言一起诞生的某种东西,它造成以下事实:在词被真正宣布为言语之后,两个交谈者今非昔比。
——《象征界、想象界、实在界》

拉康,一个名字,一个作者,他是谁?这是不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在寻找可能的答案里,是不是会陷入一种经验主义?而当把这个名字从1953年的最后一课以及排挤出“训练性分析师”行列的历史中抽离出来,当把这个名字从“探讨的东西而言只是一个导言,一个前言”的理论中断裂开来,甚至当把这个名字和《乡间一日》的女主西尔维娅·巴塔耶相关的情感故事中独立出来,是不是就是一种“抗拒”?抗拒而破坏,破坏而返回,那个想象界的拉康何时会成为象征界的拉康?经验主义的符号何时会转向象征符号?

一种悬置,是去除了所有的背景、知识和经验,只是保留了文本,保留了作者,保留了名字,当面对一个打开的文本,面对一个说话的作者,其实进入“象征界、想象界、实在界”之前,所遭遇的大约就是被悬置的沉默: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之间存在的对话可能其实是脆弱的,作者不是分析师,读者不是精神分析的对象,他们总是在错开的境遇中成为独立的存在,但是当打开,就是一种相遇,如此,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种实在界的域?拉康一直没有阐述“实在界”的定义,学生塞尔吉·勒克莱尔在最后一课中向他提出的问题是:“您已经向我们谈论了象征界和想象界。但您没有谈及实在界。”对此,拉康的回答却是:“我还是稍微谈到了它。”稍微谈到了,但是没有展开,或者是省略过了,因为他认为:“实在界或者是整体,或者是已消逝的瞬间。”

一个整体,一个瞬间,存在的整体,消逝的瞬间,它都是实在界的标记,对此拉康还补充回答了塞尔吉·勒克莱尔:“在精神分析经验中,对于主体来说,它总是与某种东西的相遇,例如,与精神分析师的沉默。”只要是相遇,即使沉默,也是开启了实在界的域,所以拉康稍微谈到了一点就不再深入,所以省略的背后就是沉默的相遇。所以不如把作者和读者的相遇看成是进入了实在界,也只有在整体的开启中,象征界和想象界才会在分析师和对象之间建立关系,而沉默之发生,在文本意义上或者就可以在悬置的状态下去除“经验所遭遇到的东西”,完成象征符号的实现。

一种东西之外是另一种东西?经验之外是象征界?弗洛伊德之外是拉康?“没有什么比弗洛伊德式的经验对人类现实的把握更为全面,而且人们禁不住要返回各种源头,要去把握和领会这些文本。”拉康开宗明义地指出了“另一种东西”的必要性,尽管弗洛伊德为精神分析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但是它依然是一种狭隘,甚至是一种堕落,所以拉康才要在研讨班上给出“一个不乏雄心的题目”,在他看来,象征界、想象界和实在界是“人类现实的根本之域”,但又是“非常不同的域”,而这些域所涉及的是精神分析中的人格,弗洛伊德的《狼人》、《鼠人》、《少女杜拉的故事》、《谢尔伯个案》提供了经典的个案分析文本,并在实践中指导了精神分析,对于人格的阐述也已经相对成熟,但是为什么在拉康看来,依然是一种堕落?

是因为人格分析带入到了某种经验之中,而经验建立的关系只是“一种东西”,所以在课后学生乔治·莫括说:“象征符号来自实际经验。”拉康马上予以否定,“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他说:“因此我认为,象征符号既不制造感觉也不制造现实。确切的是象征的东西——和最原始的各种象征符号——在人类现实之中引入某种男人的、不同的和构成真理的所有源初对象的东西。”它构成了人类现实,也成立了人类制度,但是却是一种“源初对象”的东西,这种源初对象就是要去除经验,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不管是出发还是终结都在于一种从经验中构筑关系。

将经验悬置起来,似乎并不容易,而拉康似乎就是从经验作为出发点找到狭隘和堕落分析理论,“让我们从精神分析最初的各种理论中首先呈现给我们的经验出发。”当一个主体被定义为贤达或者说成是小人的时候,就构成了经验的各种界限,而根据雷蒙·德,索绪尔的说法:“主体对其世界产生幻觉”。和神经症的各种错乱以及可逆性本身一样,经验主义所构筑的领域,极少与固定的器官性节奏相连,它只是涉及到“处于性欲与生殖欲之中的各种本能性循环”,拉康便是将这一概念性的范畴称为想象界。

在想象界中,因为有本能性循环,所以也有置换,比如一个男人一看到一只拖鞋就会射精,拉康认为,拖鞋在这里就是女性生殖器的置换,但是无论是循环还是置换,都是在一种想象的领域里发生的,也就是说,它没有在“相对于另一个主体而言自身的像价值使它可以在保证自然需要之满足的循环之外进行置换”,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并不存在分析行为的介入。而拉康从动物性置换中得出了象征行为的初样:“被置换了的一节具有一种社会化的价值,且它为动物群体充当标记以便找到某种集体行为。”也就是说,置换并不只是内部的一种想象式投影,它需要提供一种社会化的价值,需要标记为“某种集体行为”。

拉康举了“口交幻相”所折磨的患者的例子,口交幻相之出现,首先是一种置换,而这种置换逃逸了内部结构,它有一种表达,有一种被说的欲望,还有一种象征化的东西,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可分析的现象的出现,“一种现象体现一种置换,换言之,一种现象处于各种想象性现象之中”,但是还不够,还需要这个现象体现的是“非其自身的另外东西”,它才是可分析的。“可分析”代替了简单的置换,它注入了某种语言,而语言也并非是人们认为的是“它所表示的东西”,拉康以“口令”为例,口令“是以一种完全独立于其含义的方式被选择为口令的”,诞生于凶残的动物之中的口令,在人类的运用中,变成了一种群体间的语言,“人类正是多亏了口令才构成为群体,而非相互承认。”所以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经验式的标记,而是对语言的沉思,“突然把其性伙伴称为一种最为普通的蔬菜的名字,或一种最令人厌恶的动物的名字。”

雅克·拉康:为什么父亲的名字是复数的?

很明显,象征符号必须具有人际功能,“这是与语言一起诞生的某种东西,它造成以下事实:在词被真正宣布为言语之后,两个交谈者今非昔比。”词成为语言,是因为交谈,但并不仅仅是交谈,而是“为了某种东西”,在精神分析中,患者和分析师之间,就必须建立这样的象征符号,“某种东西被神秘地放在了倾听他说话的那个个人身上。”这种神秘性的东西是什么?在精神分析领域里,在患者和分析师“今非昔比”的交谈中,拉康认为,是一种否定性的命令,是一种对秩序的违反,是一种抗拒,“主体由于无法以一种活生生的方式实现象征符号的秩序,他就实现各种无序之像,上述各种违反就是这些无序之像的替代者。”

从主体的幻觉出发构筑了想象关系,从置换的行为出发进行了投射,而在否定性命令、抗拒和违反中,象征符号才会制造出“另一种东西”,这便出现了拉康所说的“三分关系”,想象或者置换,其实都只是建立了二分关系,“要想一种关系具有其象征价值,应该有一个第三者角色的中介,这一第三者角色通过与主体的关系,实现超越的因素;多亏了这种超越的要素,这一第三者角色与对象的关系能够保持某种距离。”而这种三分关系具有的象征意义就是自我异化中确认的东西,“自我就是主体于其中首先只有通过自身异化才能自身认识的那个东西。因此自我只有通过消除自我的另一个自我才能重新出现。”

三分关系的目的是自身与对象分离,而分离的对象又在“社会化价值”、集体行为中返回自身,它在自身分离时是缺场的,返回时又是在场的,由此形成了对象的同一性,“对象的同一性在在场之中和在缺场之中得到了保持。”拉康用一种图式进行了分析,整个过程的起点就是发现分析师,分析师遇到了像的现实,然后进入到想象性实现中,在抗拒、否定性移情甚至谵妄之后,则是对于象征符号的想象,接着是在解释中进行了像的象征化,这是象征符号的象征化过程,但是这并不是重点,在澄清之后则是“去象征化主体”,目的是为了健康,在“仁慈的中立性”下,回到出发的位置,由此完成了一次循环,便是“实现”——“就是‘使像返回某种实在’,就是通过在此当然地包括这一实在的、作为一种基本功能的一种独特记号而‘使精神分析的表达返回实在’。”

象征界去除了经验,建立在想象基础之上,当它返回实在的时候,即使沉默,也成为了一种整体,也进入了实在界。所以拉康认为创立各种象征符号的意义,“完成了把一种新的现实引入到动物现实之中。”为什么是“动物现实”?口令作为一种语言来源于动物群体的需求,精神患者的焦虑和恐怖症,也和动物之像有关,而人类的图腾崇拜其实就是动物的一种像:“图腾制度是与对同类相食的解释相关联的,也就是说,与人们不能吃他人相关联的。它的功能是:造就一个超越同类的主体。”而这或者就导致了1963年《父亲的姓名导论》的形成,在1953年的这篇导言中,拉康就提到了象征符号造就的人类制度,“父亲实际上就是传种者(geniteur)。但是,在我们从确定的来源知道这点之前,父亲的姓名(le nom du pere)创立了父亲的功能。”

“父亲”这一人类制度为什么是一种动物现实?1963年的课程上他在黑板上写上了大写的A,这是“大他者”,当人类处在焦虑之中的时候,那个主体就坠落了一个对象,这是一种“欲望之因”,承担了欲望的支撑者功能,这个对象就是小a。这是一个欲望的链条,大他者是大写的名字,很多时候就被看成是“父亲”,而这个父亲被认为是“圣父”或者“教父”,它是上帝与存在同一性的“我”,“我是存在的我”。但是在拉康看来,这是一种纯粹的谬误,当自身被上帝赋予,欲望之因如何承担支撑功能?当性欲达到高潮不是一种坠落,而这种非坠落状态引起的是焦虑本身,所以主体变成了诱饵的受害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那个小a是一种补体,即“镜像”。

而拉康所强调的是:“只有当离开主体的对象在离开的那一时刻进入对大他者的需求中,进入对母亲的呼唤中,而且勾画出彼岸——在这一彼岸,对母亲的欲望被遮掩着——,对象小a的功能才能被理解。”对母亲的呼唤其实意味着对父亲功能的打开,而这个功能是主体说话而带着的“父亲的语声”,这是大他者的语声,“大他者的语声应该被认为是一种基本对象。无论在精神症的领域之中,还是处于超我的形成之中(就正常者的最极端情形而言),分析师都将被要求把大他者的位置给予这一大他者,且跟随大他者的各种各样的化身。”考察神话学中的父亲,拉康认为就是一种图腾:“父亲只能是一个动物。最初的父亲是乱伦禁忌之前的父亲,是律法出现之前的父亲,是各种亲属和联姻结构的秩序出现之前的父亲,总之,是文化出现之前的父亲。”而在精神分析领域,“父亲”是一个专有名词,是主体逃避欲望却不可分离,并以代替的方式满足需求,而这个代替者,拉康从犹太-基督教传统中找到了源头。

《出埃及记》中向摩西说话的上帝说:“当你走向他们的时候,告诉他们我叫‘Ehyeh acher ehyeh’,即‘我是我是’。”我不是存在的我,我不是我所存在,“我是”就是姓名:

除了是“‘我是’这一‘姓名’”之外,这一“我是”不接受任何其它意义。

不是同一性而是唯一性,甚至是不可说的,它是自身的指示,它显现自身,在卡拉瓦乔的那副画中,当亚伯拉罕拉出刀子在男孩的头上举起,天使就在那里,拉康认为,他就是“姓名”没有被说出的那一位,“他在场”,“上帝给了他一个儿子,然后给他下命令,要他把儿子带到一个神秘约会的场所,在那里,父亲把儿子的手脚缚住,就如绑一只母羊,以便把他献祭。”于是一个儿子连接着两个父亲,亚伯拉罕和不被说出的“姓名”——那幅图上,不就是一只公羊吗?于是拉康说:“即当其‘姓名’无法被说出的那一位指定这一动物代替亚伯拉罕的儿子通过亚伯拉罕而被献祭时,它跑来贪婪地吃饱。这只公羊就是亚伯拉罕的命名祖先,亚伯拉罕世系的上帝。”所以,“这只公羊把亚伯拉罕与其各血统相连。”于是,在“父亲”身边,那一块肉被割下,便诞生了割礼法则,而这一小块肉便成为了那个小a,

父亲不是哲学家们和学者们的上帝,而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是指示自身的命名,而这种指示自身的父亲在不可言说的“姓名”里其实并不是恐怖,也不是动物的隐喻,“这个东西通过不欺骗的东西即焦虑而自身指示。”它是一种图腾,大他者在黑板上,大写,专有名词,创世中的来者,父亲,公羊,返回而成为另一种象征符号:“我们在此仍然来自于这些祖先,就像各位进化论者一样,我们应该有一种动物祖先。”

利维坦

编号:B35·2181114·1519
作者:【英】霍布斯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7年04月第1版
定价:55.00元当当22.50元
ISBN:9787100123556
页数:580页

《利维坦》是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的一本著作,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又译《巨灵论》。“利维坦”原为《旧约圣经》中记载的一种怪兽,在本书中用来比喻强势的国家。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二部分《论国家》,是全书的主体,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在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信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如议会),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本书系统阐述了国家学说,探讨了社会的结构,其中的人性论、社会契约论,以及国家的本质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


《利维坦》: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

如果上帝赐予我以健康的话,我希望其中所作出的新颖之论使人感到喜悦的程度能不下于这部有关人造躯体的学说经常冒犯人的程度。因为这种真理既不违反人们的利益,又不违反人们的兴趣,人人都会欢迎。
——《综述与结论》

豆瓣上讨论的一个话题是:令人着迷或恐惧的巨大沉默物体,“这是一个概念指科幻小说里通常出现的一类对象——巨大的、神秘的、拥有不可思议的物体。”Big Dumb Object,简称为BDO,由此甚至衍生出“BDO迷恋者症候群”,在2205篇的帖子里,大家上传的图片和讨论的巨大沉默物,或者是野兽派未来主义的巨型建筑,或者是井然有序或颓唐萎靡的工业景观,或者是罕见的气象天象,或者是荒诞奇观,或者是无限空间。而当一本叫《利维坦》的巨著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令人着迷或恐惧的巨大沉默物体”。

580页的厚度,近40万字的字数,四个部分四十七章的体例,放在显眼的位置上,的确是巨大的,沉默的,但是和那些巨型建筑、工业景观、天象奇观和无限空间一样,为什么巨大的沉默物体会让人有一种着迷感或者恐惧感?一本书或者只是一本书,而这种恐惧的沉默物更是指它对人造成的某种压迫感,甚至是在想象中抵达的压抑感,而“利维坦”在文本之外就是一种“巨大的、神秘的、拥有不可思议的物体”——它来源于圣经,是指一种力大无比的巨兽,《约伯记》第41章中提到,利维坦是一头巨大的生物。它畅泳于大海之时,波涛亦为之逆流。它口中喷着火焰,鼻子冒出烟雾,拥有锐利的牙齿,身体好像包裹着铠甲般坚固。性格冷酷无情,暴戾好杀,它在海洋之中寻找猎物,令四周生物闻之色变。据传说,上帝在创世的第六天创造了一雌一雄的两头怪兽,雌性的就是盘踞大海的利维坦,而雄性则是威震沙漠的贝希摩斯,当世界末日到临之时,利维坦、贝希摩斯和席兹三头怪物,将会成为奉献给圣洁者的祭牲。

它是七宗罪中与“嫉妒”相对应的恶魔,在《以赛亚书》中是“曲行的蛇”,乌加里特史诗则形容为“缠绕之蛇”。这或者也是一种宗教意义上的描述,而当霍布斯借用“利维坦”这个令人恐惧的巨大沉默物体时,他指的却是“人造的人”,而这个人造的人就是上帝的产物,在霍布斯看来,大自然是上帝用以创造和治理世界的艺术,当它被人的艺术所模仿,便有了人造的动物——人是模仿有理性的“大自然”创造出的最精美的艺术品,而利维坦则是用艺术造成的一个“人造的人”,这个人造的人是个庞然大物,它是“国民的整体”,是“国家”。

上帝造出了大自然,根据大自然造出了人,根据人造出了国家,霍布斯就是按照这种逻辑,给予了“利维坦”一种人造的结构和功能:

在“利维坦”中,“主权”是使整体得到生命和活动的“人造的灵魂”;官员和其他司法、行政人员是人造的“关节”;用以紧密连接最高主权职位并推动每一关节和成员执行其任务的“赏”和“罚”是“神经”,这同自然人身上的情况一样;一切个别成员的“资产”和“财富”是“实力”;人民的安全是它的“事业”;向它提供必要知识的顾问们是它的“记忆”;“公平”和“法律”是人造的“理智”和“意志”;“和睦”是它的“健康”;“动乱”是它的“疾病”,而“内战”是它的“死亡”。最后,用来把这个政治团体的各部分最初建立、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公约”和“盟约”也就是上帝在创世时所宣布的“命令”,那命令就是“我们要造人”。

国家的主权是灵魂,官员是关节,赏罚制度是圣经,财富是实力,安全是事业,知识是记忆,公平和法律是理智和意志,而这个人活着的目的是健康,这就是国家的意义,所以相反,当国家发生动乱,这个人造人便有了疾病,而内战爆发则将他推向了死亡,所以国家的目的和人一样,要健康不要死亡,要和平不要战争,也正是在这一点上,霍布斯认为,只有按照上帝的“命令”,将政治团体的各部分用公约或盟约建立起来,才能使这个人健康地活着,而上帝的命令就是“我们要造人”。如何执行这个命令?如何使人能真正健康?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就需要具体从“了解全人类”出发来认识。

第一章:论人类。它是一种人类的整体,霍布斯虽然说不是单个的人,而是全人类,但是必须从人的单个剖面出发才能认识人的构造,他谈论了人的感觉和想象,谈论了语言和推理,谈论了知识和记忆:感觉的原因是器官施加压力的外界物体或对象,所以感觉存在于对象之中,它是一种物质运动;想象是渐次衰退的感觉,分为简单的想象和符合的想象;当想象的感觉消退、衰老成为过去时,则有了记忆,记忆其实是经验;睡梦中的想象是一种梦,是清醒时的想象的倒转;在想象的序列中,过去的事物只存在于记忆中,自然界中只有现实,而未来的事物根本不存在,除了感觉、思维和思维序列之外,再无其它运动了;语言就是将心里讨论转化为口头讨论,将思维序列转化为语言序列,没有语言的地方就不可能有真实或虚假存在;而推理就是一种计算,是理性的结果,学识则是“关于结果以及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之间的依存关系的知识”……

对人之个体的生物学解析,在这个意义上,霍布斯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但是人这种艺术品在霍布斯看来,就是上帝制造出“大自然”之后的一种模仿,所以说,上帝就是人类的造物主,唯物主义背后便是上帝存在的唯心主义,霍布斯说:“称上帝之名并不是为了让我们去想象上帝,因为上帝是不可思议的,其伟大与力量是无法想象的;称上帝之名只是为了使我尊敬上帝。”因为,我们所想象的任何事物都是有限的;霍布斯又说:“从古到今,几何学是上帝眷顾而赐给人类的唯一科学。”所以它是唯一可以清晰计算的;霍布斯说:“人类的心灵之光就是清晰的语词,但首先要用严格的定义去检验,清除它的含混意义;推理就是步伐,学识的增长就是道路,而人类的利益则是目标。”所以,一切的隐喻、无意义和含糊不清的语词“像是鬼火”,根据这些语词进行推理就等于“在无数的谬论中迷走”,其结局就是争斗、叛乱或屈辱。

上帝一直存在,上帝创造了人,所以在对于人类的认识中,必须把上帝放在至高的位置上,当人们头脑中假象出来,或者根据公开认可的传说构造出来的“对于不可见的力量的畏惧”,称之为宗教,“当所想象的力量真正如我们所想象的一样时,便是真正的宗教。”否则,则是迷信;而讨论成为语言,需要的是词语连接起来而达到的断言,三段论的结论是因为得到了上帝的直接启示,它是一种先知;宗教有四方面的自然种子:对鬼的看法;对第二因的无知;对所畏惧的事物的敬拜;将偶然事物当作预兆,所以上帝是全世界之王,而霍布斯认为,上帝成为全世界之王是“根据权力而来的”,他成为选民之王是“根据契约而来”,这就有了自然律和契约法,但是无论是自然律还是契约法,体现的都是上帝的权力:自然律是理性发现的法则,它决定并约束了人们采取行动,而律的约束性其实证明了权的自由性,当权利发生相互转化的时候,就有了契约——不管是权和律,还是契约,其实都回到了“大自然”这一上帝造出的艺术世界的“自然法”:“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就像上帝本身一样,而他通过权力的目的就是建立正义、公道、谦谨、慈爱的超道德王国,就是消灭偏私、自傲、复仇等冲突,就是没有武力的和平世界,而这便是利维坦,便是国家。

霍布斯:上帝是唯一的主权者

“我们看见天生爱好自由和统治他人的人类生活在国家之中,使自己受到束缚,他们的终极动机、目的或企图是预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保全自己并因此而得到更为满意的生活;也就是说,要使自己脫离战争的悲惨状况。”受到束缚是为了拥有自由的权力,而每个人想要有自由的权力,就需要有一个像上帝那样的人,“就只有一条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便是霍布斯国家的定义,它是一个人或一个集体,每个人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予这个人或集体,并承认他的一切行为:“像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在拉丁文中称为城邦。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更尊敬的方式来说,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我们在永生不朽的上帝之下所获得的和平和安全保障就是从它那里得来的。”

利维坦就是活着的上帝,而这个活着的上帝就是有人格的人,是具有主权的人,他是主权者,而他人则是臣民。因为主权者是被授予权利的人,所以他不会违反信约,不会对任何臣民构成侵害,有权审定意见和学说,审定人,可以订立规章,拥有司法权,可以对其他国家进行宣战,可以人名参议大臣和地方长官,可以颁赐荣衔,规定每一个人的品级与地位……主权者拥有最高的权力,而他的力量和光荣存在于臣民的活力之中,也正是因为全体臣民授予他权力,所以臣民的权力受到了约束,他不再被旧信约约束,不能取消对主权的服从,不能控告主权者的不义,更不能处死主权者……

授予权力和被权力所约束,主权者和臣民之间的这种关系是建立在一种理想模式之上,尽管霍布斯认为国家可以分为三种,都会遇到主权的继承问题;君主政体存在着“养肥君主的宠臣或谄佞人物”的最大流弊,存在着主权可能落入不辨善恶的人手中,所以他提出了“宗法和专制的管辖权”,也就是说,从理性和圣经而来,虽然主权的权力是无限的,但是,“像这样一种无限的权力,人们也许会觉得有许多不良的后果,但缺乏这种权力的后果却是人人长久相互为战,更比这坏多了。”所以主权者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和平,因为他是活着的上帝,所以任何权力都是围绕这个目标,所以在这样一种前提下,霍布斯认为真正的弊端来自臣民,“任何国家之中最大的弊端却没有不是由于臣民不服从和破坏建立国家的信约而来的。”

所以关于臣民的自由,臣民的政治团体和私人团体权利,民约法的制定,对罪行的宥恕与减罪都作了规定,比如臣民的自由,他认为,“每一个臣民对于权利不能根据信约予以转让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自由。”也就是根据主权的权力制定的信约才是自由之上的约束;比如政治团体的权力“永远是有限的”,“因为无限的权力就是绝对的主权。”它必须在主权者的命令和国家的法律之下被赋予;国家的营养物质分配,即私有财产的相关制度,“在各种国家中都属于主权者的权力”;国家成员有义务服从法律,国家是立法者,因为国家不是人,所以主权者是唯一的立法者;当一个国家致弱或解体,其原因一是对于主权者的权力没有达到无限满足的程度,另一方面则是“蛊惑人心的谬论的流毒所造成的国家疾病”……

很明显,主权者作为权力的制定者和实施者,作为臣民自由的保障者,作为国家和平的建设者,他本身就是霍布斯所说的理想范本,但是这个理想者的理想权力到底能拥有多少,到底能满足多少,似乎存在一个疑问,“人们在取得王国时,有时对于保障和平与国家的防卫所必需的权力即使不足也表示满足。”这或者就是潜在的弊病,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主权者便可能不是活着的上帝,所以霍布斯提出了“神律”:“要不是过多地服从世俗方面而冒犯上帝吾王,便是由于惧怕冒犯上帝而违反国家的命令。为了避免这两个暗礁,就必须知道神律是什么。”在他看来,上帝的王国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在这个王国中,他根据正确的理性制定的自然指令统治国家;另一个则是先知的,在这个上帝王国中,“他不但以自然理性统治他们,而且通过圣者先知的口颁布制定的法律统治他们,同时也唯有他们才受到这种统治。”

基督教体系的国家便是这两种王国的结合,“基督教体系国家的性质和权利,其中有许多地方要取决于神的意志的超自然启示;这一讨论必然不但要以上帝的自然传谕之道为根据,而且也要以上帝的预言传谕之道为根据。”上帝如何传谕?在一个奇迹已经绝迹的时代,在一个个人无法承认天启的时代,霍布斯认为,只有从圣经中去寻找原理才能讨论基督教体系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权利,“圣经各篇无疑是神律”,所以它不是制定的法律,而是永恒的法律,是神谕的直接体现,是不可思议的上帝存在的证明。但是,这里依然有一个现实的困难,圣经中的经文是原理,是神律,是永恒,但是它最后还是要落在人世间,所以教会的意义便需要重新界定——教会是一个由基督徒所组成的世俗国家,它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性灵政府。在这个意义上,霍布斯界定了神圣救主的职分,分析了教会的权力,讨论了教徒接受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只有为了一个信条而死才配得上这样光荣的称号,这信条是:耶稣是基督;这就是说,他为我们赎了罪,并将再度降临使我们得救,还要在他荣耀的王国里使我们永生。”

但是上帝的神谕并不是会按照这样的理想方式进入教徒的信仰里,所以,霍布斯重点解析了“黑暗的王国”,在他看来,在神的权力和主权之外,还有黑暗统治者的权力,那就是撒旦统治的王国和比西卜的魔鬼的王国,他们是骗子的联盟,“为了在今世取得统治人的权力这一目的,力图以黑暗和错误的说法熄灭他们身上的天性和福音之光,破坏他们进入未来的上帝国的准备。”导致这个黑暗王国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误解了圣经所产生的灵的黑暗,另一方面则是外邦人的魔鬼学极其宗教残余的影响,而第三方面则是空虚的哲学和神怪的传说造成的黑暗,它们是天性的无知,是偶像崇拜的迷信,是错误的哲学推理,凡此种种,都使得神谕变成了法术,使得神律变成了符咒,使得语言变成了巫术,也使得宗教变成了迷信。

唯物主义的人类学,唯心主义的上帝有灵,资产阶级的经济发展要求,封建主义的专制制度,霍布斯就是在杂糅和矛盾中建立了自己的国家体系,“关于本书中整个的学说,我还未能看清;然而其中的原理却是正确的和恰当的,推理也是确实可靠的。因为我把主权者的世俗权力,以及臣民的义务与权利,都建筑在众所周知的人类天赋倾向与各条自然法之上,凡是自以为理智足以管理家务的人都不能不知道。”而一切的国家主权者都是活着的上帝,当权力成为天赋,成为神谕,成为神律,利维坦这一巨兽也终于在关于国家理论的历史演变中不再是“令人着迷或恐惧的巨大沉默物体”,它喊出的那句话就是上帝的命令:“我们要造人。”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

编号:B82·2181103·1513
作者:【德】卡尔曼海姆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4年07月第1版
定价:33.00元当当14.50元
ISBN:9787100098175
页数:411页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的一部代表作。面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此起彼伏于西方世界的诸多思潮,吸收过康德、黑格尔、马克思、齐美尔、卢卡契、胡塞尔、韦伯、舍勒等诸多大家思想的曼海姆,以一个身体力行、热衷政治的知识分子的独特思考,对知识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作出了自己的解答。原书最初发表于1929年,1936年在美国出版了英译本。全书论述了知识社会学的几个中心问题,并用实例说明了把这一科学的如何进行实际运用。全书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作者为英国读者撰写的介绍本书的文章;第二至第四部分论述知识社会学的主要问题,如思想、知识、意识形态、乌托邦、理性等问题;第五部分主要论述知识社会学的性质、范围、类型、研究方法等问题。


《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引入科学本身的视域

经过长期、曲折、英雄般的发展,在意识达到最高境界的时候,历史就不再是盲目的命运,而越来越成为人类自身的创造,随着乌托邦思想被放弃,人类将失去创造历史的意志,并由此失去理解历史的能力。
——《第四章 乌托邦思想》

意识形态是意识控制的结果,它带有强烈的统治性和利益制约性,甚至为了权力稳固社会稳定而遮蔽了真实的社会条件;乌托邦式的思维站在政治斗争的以相反方向,它否定了社会情境,它变革了既定的社会条件,甚至全然不顾实际存在的东西——不管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带有明显的模糊性和对不确定状况存在的怀疑,当这两种思维出现,它们如何对社会情境做出客观性评价,或者说,当卡尔·曼海姆引入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概念,如何导向知识社会学这一科学领域?如何建立科学政治学的整体概念?

副标题:知识社会学导论,曼海姆显然是要进行一种社会科学研究,甚至把政治作为一种强调客观规律的学科,而他以象征意义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为构建核心,显然为自己制造了一种困难,而他也说,乌托邦思想以否定的方式对待现行的社会条件,它们突破的是一种既定秩序,尽管是不知不觉,甚至是理想化、幻想的方式摧毁和变革社会情境,但是却符合政治冲突的动态规律,很多政治集团在乌托邦的启示下,经过长期、曲折、英雄般的发展,成为统治集团,但是当一种政治意识决定了历史的命运,乌托邦思想必然被放弃,而人类失去了创造历史的意志,最终不再有理解历史的能力——意识形态靠乌托邦思想主宰了历史命运,又在去除了乌托邦思想之后失去了理解历史的能力,所以曼海姆说:“我们就将面临一个可想而知的最大悖论。”

悖论出现,曼海姆似乎并不打算解决这个悖论,因为这个“可想而知的最大悖论”不仅在将来出现,而且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本身就在不停地解构这种悖论,“意识形态的衰落仅仅代表某个阶层所面临的危机,去除了意识形态面纱后得到的客观性,对于社会整体而言总是以自我澄清的形式出现,乌托邦元素从人类思想和行动中彻底消失将意味着人类的本性和人类的发展将展现出全新的特点。”意识形态具有自我澄清的作用,乌托邦的消亡也是人类发展进入全新领域的写照,与其说这是一个悖论,不如说是悖论制造了可能,悖论揭示了规律,无论是意识对于历史命运的主宰,还是乌托邦展开了全新的领域,其实它们被纳入到了知识社会学的领域里,也就是说,那些集体无意识都变成了可评价性的集体意识,并进而控制了意识,在总体的发展道路上,乌托邦只不过是内部进行不断突破的力量,但似乎无法逃逸整体性的知识社会学范畴,也就是说,知识社会学已经成为了“在社会生活中发现的、作为一种模糊的不稳定和不确定状况存在的怀疑的系统化”的科学,悖论也只是一种内部角力的过程。

那么,这个问题似乎变成了社会知识如何完成“一种模糊的不稳定和不确定状况存在的怀疑的系统化”?社会知识学,当曼海姆进行这样一种命名的时候,显然是要把社会知识当成是一种科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当然重点在于科学性,而科学性和核心是客观性。寻求客观性趋势,从否定性角度来看,是要消除带有偏见的看法和不完善推理,以寻求有效的知识,而从肯定性角度来看,则是阐明批判性的自我意识观点、发展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合理方法,也就是说,客观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客体和主体是各自独立、相互分开的实体,另一方面,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得到强调。而要完成社会知识的客观性要求,正凸显了思想方式存在的问题,甚至是一个对社会存在的认识论问题。

“本书探讨的是有关人们实际上如何进行思考的问题。”如何思考,涉及的是逻辑学、心理学,但是知识社会学的特殊性在于,它是思维的科学,制定描述和分析思想类型及其变化的方法,系统阐述与思想类型相关联的问题,并以批判性理解开辟道路,不管是主体还是客体,似乎都难以成为一种独立存在。而这一困难到底在哪?曼海姆认为,主体的定义是关键,我们所说的思想总是指向个体,对对象的考察也总是一种孤立的行动,所以必须将个体思想纳入到集体中,一方面,个体发现了现存的环境,他在这个环境中发现了已经形成的思想和行为模式,而这些思想和行为模式是世界的集体行动的结果,也就是说,个体的行为是受到价值观、集体无意识和意识性冲动的影响这一语境下进行的。

另一方面,个体思想的复杂性进入到一种同一性的情境中,必然会发生心灵的互相冲突,甚至变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便为建立交流的最重要阶段创造了条件,也为认识论的群体性构建开辟了道路,“知识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群体生活的合作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在共同命运、共同活动和克服共同困难的组织结构中来展示他的知识。”每个个体在其中分担这不同的份额。当认识论成为一种哲学产品,它有可能被引入错误的假设,甚至个体的思想会变成彻底的个人主义,所以必须对思想的社会情境根源进行审视,找出其中的问题所在,从而为认识论的科学化寻找一条道路。

在曼海姆看来,思想的社会情境之所以产生,必然是统一的世界观被瓦解,个体便采取不同的世界概念形式,它是混杂的,是怀疑的,是破坏的,所以只要将个体的思想纳入到整体中,将集体无意识变成集体意识,并参与到社会生活的生动场景中,才能进行一种意识的构建,“在我们的个人生活中,只有在先前存在于我们背后的无意识动机突然进入我们的视野,从而可以进行有意识的控制时,我们才会成为我们自己的主人。”

个体意识要变成社会意识形态,这似乎是第一步,但是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本身也有特殊意义和总体意义。特殊的意识形态指向对手的一部分论断,它只对在从纯粹心理学层次上的观念进行分析,而且它的目的是一种利益,在这个意义上,特殊意识形态的参照点总是个体,甚至分析讨论群体,也只不过是个体的一种机械组合,所以,仅仅在个体经验的单纯的综合中是不可能发现整体的精神世界的内在结构的。总体意义的意识形态指向对手的总体世界观,它把这种总体世界观理解为参与集体生活的产物,它以功能分析的方法对在不同社会环境中作用的结构性精神差异进行客观的描述。意识形态是一种对对手的怀疑和不信任,它符合培根所说的假象理论而成为一种偏见,所以必须去除意识形态的特殊意义,而在纳入总体意义的道路上,不可或缺的是哲学的力量,“意识哲学的发展:在世界的客观的本体论统一性被消解以后,人们便试图以感知主体赋予的统一性来代替它。”

意识形态最初来源于主体的意识,是一种精神活动,从本体论教条主义瓦解,到以历史的视角看待超越时间的意识形态,再到更加具体的民族精神、阶级意识,意识形态不断发展,也不断进入到总体意义中,考察意识形态的历史-社会过程实际上凸显了曼海姆的客观化、科学化的努力,“随着对总体的意识形态概念的一般表述的出现,单纯的意识形态理论便发展成知识社会学。曾经是一个党派思想武器的东西,也被转变成对社会史和思想史进行一般研究的方法。”意识形态是历史的产物,也是社会的结构,它是一种认识论,更是一种引向本体论的形而上学,“它的目的在于从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中同时存在的规范、思想方式和行为模式中把真的和假的、真实的和虚假的区分开来。”

要去除特殊意识形态的意义,去除虚假意识,让意识形态变成一种“实在”的知识,曼海姆认为对社会情境的考察非常重要,也是为总体意识形态的建立提供了认识论的样本。情景分析就是“每一种超出日常水平的经验形式都具有的自然的思维方式”,它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是整体的一部分,所以思想中的危机自然也是一种情境,只有将思想危机进行一种科学化的研究,找出它的社会学意义,那么,就能把情境纳入到更大的整体中,从而实现历史-社会的动态形成过程中。

曼海姆分析了19世纪和20世纪的几大政治思想和社会思潮,在他看来,这些思潮的危机就在于不合时宜地处理理性和非理性的关系。官僚主义者倾向于掩盖政治领域;历史主义者虽然强调历史事件和行为主体中的传统因素,但是其用意还是“更为尖锐和独到地”把这一领域看作是非理性的;资产阶级试图使世界彻底理性化,但是在承认自由竞争和阶级斗争的时候,它其实创造了一个新的非理性领域;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认识了相对的非理性,而且从未忽略它,但是它用新的理论化的努力消除这个领域,结果变成了一种悖论;而法西斯主义是激进主义的和非理性的。考察这些思潮,曼海姆认为,社会结构中的非理性主义主要有两个来源:不受控制的竞争和强权政治,非理性主义导致了行为,所以在思潮和行为实践之间必然存在一种不可调和性,也只有政治的参与,才能调和矛盾,才能形成统一。

什么是政治?如何建立政治学科学?曼海姆引用奥地利社会学家和政治家艾伯特·舍夫勒的观点,区别了行政事务和政治,舍夫勒认为,当一系列社会事件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并且有新规律重复发生,八九十一种行政领域,而那些还处于生成过程的事件,在个别情况下出现了新的、独特的情境出现,便是政治领域,所以和有规律可寻的理性的行政领域相比,“政治行为面对的是这样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时刻都创造着一个独特的情境,都力图摆脱这种具有某种持久性的永恒的力量之流。”也就是说,政治行为是变动的,是创造性的,是独特的,甚至在摆脱行政式的持久性,但它并非是非理性的,它总是在寻找一种属于它的独特情境,在追求它的永恒力量,所有这一切当被纳入到总体的历史-社会结构中的时候,并具有“行为”的可能性的时候,政治学科学才成为客观性、科学性的科学。

政治社会学把一个时代的各种趋势整合起来,但是它不是封闭的,不是已完成的知识领域,曼海姆说:“它总是处于形成过程之中,然而又始终与其源流紧密联系在一起。它产生于各种相互冲突的力量的动态展开过程中。”正是政治学科学具有不断的生成性特点,曼海姆认为乌托邦思想提供了这一力量的源泉,“从乌托邦的意义上讲,或许可以注意某种走向绝对整合的进展,其中,每一次整合都试图达到比之前的整合更为宽泛的视角,而后后续的整合都吸收了以前整合的成果。”为什么非理性的乌托邦具有这样一种整合力量?什么是乌托邦?曼海姆认为,乌托邦的实质就是超越现实,按照兰道尔的命名,每个实际存在并正在发展的社会秩序都称为“托邦”,历史的道路就是从一个托邦战胜另一个乌托邦走向另一个托邦,所以乌托邦构成了历史前进的动力,它打破了既定秩序,它超越了生存空间,甚至它在否定现行秩序的时候也不是单向的,它建立的是一种“辩证关系”:“乌托邦思想产生于现行秩序之中,反过来又冲破现行秩序的桎梏,使之朝着下一个存在秩序自由地发展。”

但是乌托邦思想也会消亡,而随着乌托邦的消失,整体的发展理论也会消失,但是重要的不是思想的消失,而是寻找到乌托邦元素背后“主导愿望的本质”,从再洗礼教派放纵的千禧年主义,到自由主义-人道主义思想,再到保守主义思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乌托邦思想经过了不同形式的发展,它或许会消失,但是这种消失只是单一思想概念的消失,或者只是具体社会情境的消失,甚至消失意味着新的发展可能,而只有具有乌托邦式思维的主体存在,对于现行社会秩序的超越力量还在,那种辩证关系就不会消亡,历史也不会在平静中走向下一个阶段。

意识形态超越现实是为了去除面纱背后的危机而得到客观性,它是以自我澄清的形式出现,乌托邦思想超越现实则是展现新的可能性,它们对知识社会学的构建都具有某种启示意义,“知识社会学关注的,与其说是故意欺骗所造成的扭曲,不如说是客体在不同社会环境下借以呈现给主体的各种不同方式。”它是一种视角,一种能力,一种科学化意义的总体视域,“在这个领域,它必须制定出精确标准,来证实经验性真理,来确保这些真理享有支配地位。”

会饮篇

编号:B31·2181103·1512
作者:【古希腊】柏拉图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01月第1版
定价:12.00元当当5.30元
ISBN:9787100094016
页数:84页

“裴卓啊,这就是我的颂辞。我尽了我的能力,使这篇颂辞时而庄重,时而诙谐。我愿意把它作为我对爱神的献礼。”《会饮篇》是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中期关于理念论和美学思想的一篇重要对话。这篇对话所描写的是悲剧家阿伽松为了庆祝自己的剧本获奖,邀请了几位朋友到家中会饮、交谈,参加者有修辞学家斐德罗、喜剧家阿里斯托芬、哲学家苏格拉底等人,整篇对话主要由六篇对爱神厄洛斯的颂辞组成。他们对话的大前提是,最高贵的爱是男人之间的爱,爱是对美的企盼,美貌、智慧和美德都被讨论,反对古希腊风俗中男人对少年的爱,说男人不应该在这些尚未了解基本美德,也未定型的的少年身上下功夫,他们更应该去爱一个男子并长相厮守,并强调两人间若只有美德与知识的交流最为崇高。著名的柏拉图式的爱情的典故就是出自这篇对话。


《会饮篇》:爱必然奔赴不朽

苏格拉底:我认为人人都应当尊敬爱神,并且自己也身体力行,尊敬一切与爱有关的事情,充满热情地这样做,而且激起别人这样做的热情,我现在和将来都尽可能地歌颂爱神的权力和威灵。

要尊敬爱神,要身体力行,要充满热情地做与爱有关的事情,还要激起别人的热情——苏格拉底在引用,在阐释,在言说,一切都是在“歌颂爱神的权力和威灵”,当在阿伽通家的会饮以阿里斯多潘和阿伽通入睡而结束的时候,苏格拉底站了起来,然后由阿里斯多兑谟陪着,走进了吕格恩洗了个澡,然后像平常一样度过了一整天,最后才回家休息。言说之后的离开、洗澡和回家,是不是一种行动上的“身体力行”?言说而行动,是对爱神的称颂变成了行动主义,而这种行动主义就是把爱从神话层面转变为人性层面。

大约对苏格拉底来说,喝酒并不是爱的唯一表现,在吕格恩洗澡,度过一天,回家休息,也是爱自己的一种表达,而他的身边也陪着在路上遇到的阿里斯多兑谟。其实对于苏格拉底来说,这一场会饮,只有他在行动层面阐述了身体力行的意义,因为阿伽通的第一部悲剧得了奖,他为了庆祝举行了酒会,那些好朋友被悉数邀请,苏格拉底自然也在被邀之列,他出门去赴宴,却像是完成一次仪式: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穿上了很少穿的鞋,在路上碰上到阿里斯多兑谟,阿里斯多兑谟就觉得奇怪,“这是很少见的事”,当听说去阿伽通家里会饮的时候,阿里斯多兑谟也跟着去了。但是走着走着,苏格拉底却落在了身后,他心里在想着一些事,直到阿里斯多兑谟达到了阿伽通家里,苏格拉底还是没有到。最后人是到了,大家也都在等他,而且阿里斯多兑谟还让仆人洗了脚,舒舒服服躺下的时候,另一个仆人告诉说:“那位苏格拉底已经来了,没有进来,站在隔壁的前院里,我喊他,他不肯进门。”这似乎是一个见怪不怪的现象,阿里斯多兑谟就告诉仆人,让苏格拉底在那里不要打搅他,等他思考了之后就会进来。

落在阿里斯多兑谟后面,又不肯马上进门,苏格拉底赴宴并不是急冲冲的,对于他来说,在路上思考也是一种行动,思想家苏格拉底的所作所为似乎也是一种伏笔,他在这场关于爱神的讨论酒会中似乎还有更多思想层面的东西要说,而等他说完则是从行动意义上再次呼应来之前的做法,所以从赴宴到离开,苏格拉底似乎总是一个人,完成他预设的行动,寻找着对爱的体悟。而当他进门,又谦虚地对阿伽通说:“我的智慧很浮浅,有如梦幻,是真是假还说不定;你的智慧却光辉灿烂,有很大的发展前途,在你还很幼小的时候就发出光辉,就在前不久有三万多人为此作了见证。”

如何歌颂爱神?会饮篇的副标题是《论爱情》,注释词为“伦理的”,伦理当然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爱恋,所以当大家向酒神奠酒,唱颂神歌,举行仪式,开始饮酒之后,谈论的爱神就是从神话意义变成了伦理意义。作为医生的鄂吕克锡马柯首先向大家建议,醉酒对人体有害,所以不能饮酒过度,也不要劝旁人过度饮酒,尤其是前一天大家也在一起喝酒,好像还喝得多了,所以此次会饮的原则是:“大家都同意今天会饮时不闹酒,高兴喝多少就喝多少。”对人体有害,当然不是爱自己的表现,所以适量饮酒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自己、对他人的一种爱。

一种建议,只不过引出了关于爱的讨论,裴卓先抛出这个话题,在他看来,似乎还没有人写过一首诗宣扬爱神的功德,他认为这是人类的疏忽,于是从他开始,大家纷纷发表对爱的看法。裴卓认为,爱神是一个伟大的神,“他是一位最古老的神,古老就是一种荣誉。他的古老有一个凭证,就是他没有父母,从来的诗歌和散文没有一篇提到过爱神的父母的。”赫西俄陀说:首先产生的是浑沌,阿古西劳也说,随浑沌之后产生了两个神:伽娅和爱若。而巴门尼德则认为创世时一切神灵中爱神最先产生。所以裴卓赞美爱神,他认为,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是:“厌恶丑恶的,爱慕美好的。”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一个年轻人最高的幸福就是有一个种爱自己的情人,情人的最高幸福也无过于有一个年轻的爱人。

情人和爱人在一起,就是最高的幸福,在古希腊社会有男子同性恋的风气,年龄较大的男子种爱年轻的少年,男子被称为爱者,就是情人,而少年即娈童,被称为被爱着,就是爱人。情人和爱人在一起,就是爱慕美好的象征,甚至在裴卓看来,在爱神的启示下,爱神对情人的特殊的恩赐可以激发一股神勇,他建议让一个城邦的军队完全由情人和爱人组成,这样他们并肩作战,就可以用一支队伍的力量“征服全人类”,“总起来说,我认为爱神在诸神中是最古老、最荣耀的,而且对于人类,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他也是最能导致品德和幸福的。”

爱人和情人的组合,可以激发勇气,甚至可以征服人类,这似乎又将爱人与情人的作用上升到神的地步。而包萨尼亚发言时认为,爱神本身就有两个,一个是天上的生,一个是凡间的爱神,“只有那驱使人以高尚的方式相爱的爱神才美,才值得颂扬。”而凡间阿莆若狄德引起的爱神是属于凡间的,它甚至只限于下等人,“它的对象可以是娈童,也可以是女子;它所眷恋的是肉体而不是灵魂;最后,它只选择愚蠢的对象,因为它只贪图达到目的,不管达到目的的方式美丑。”天上的爱神主导着高尚的爱,而凡间的爱神激发下等的爱,当下等的爱眷恋肉体,对象是娈童和女子,那么很明显,,这些愚蠢的对象反面则是灵魂之爱,而这个灵魂很可能是隐秘的男人和男人之爱——但是包萨尼亚没有明说,他的意思却很明显,应该避开两类:一种是迅速接受情人的爱,因为这是“可耻”的;另一类则是,“受金钱引诱或政治威胁而委身于人”,它和不抵抗投降、贪图财产和地位一样,都是可耻的。

不能接受可耻的爱,应该进入灵魂的爱,所以包萨尼亚认为,唯一让爱人接受情人的那条路就是:增进品德,“总之,为了品德而眷恋一个情人是很美的事。这种爱情是天上的阿莆若狄德所激发的,本身也就是属于天上的,对国家和个人都非常可贵,因为它在情人和爱人心里激起砥砺品德的热情。此外的一切爱情都起于凡间的阿莆若狄德,都是凡俗的。”把爱神分为天上的和凡间两种,这是一种两分法,其对应的是灵魂而肉体,低俗和高尚。而身为医生的鄂吕克锡马柯也对爱进行了分类,但是他的分类指出的是爱情的多元性,爱情的灵魂不仅追求高尚的美少年,也追求其它美好的东西,“如一切动物的身体,一切在大地上生长的东西,总之一切存在物。”在美好事物之外当然也有恶劣的事物,所以爱也分为美好的爱和恶劣的爱,但显然从人类层面泛化到世间万物,包括体育、农业、音乐,最美好的存在一定是和谐,“所以说,一般说来爱神的威力是多方面的,巨大的,普遍的;但是只有当他以公正和平的精神在人神之间成就普事的时候,才显示他的最大的威力,使我们得到最高的幸福,使我们不但彼此友好相处,而且与高高在上的诸神维持着敬爱的关系。”

此后阿里斯多潘在发言中认为,人类本来有三个性别,在男人和女人之外就是不男不女、亦男亦女的阴阳人,男人属于太阳,女人属于大地,阴阳人则是天地之间的月亮所生。而且他认为,人本来是四只胳臂四条腿两副面孔两个生殖器,宙斯将人剖成两半,削弱了他们的力量,增加了他们的数量,于是人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这里便有一种启示:“由于这种安排,如果抱着相配合的是男人和女人,就会传下人种;如果抱着相配合的是男人和男人,至少也可以平息情欲,让心里轻松一下,好去从事生命的日常工作。就是这样,从很古的时候起,人与人相爱的欲望就植根于人心,它要恢复原始的整一状态,把两个人合成一个,治好从前剖开的伤痛。”剖开是惩罚,合拢是爱,所以爱就是一种配合,并且“还原到自己的本来面目”,“我们本来是个整体,这种成为整体的希冀和追求就叫做爱。”

阿里斯多潘对于人类起源和演变的图画有些荒唐可笑,但是他对于爱由分求合的定义体现了一种整体观,具有普遍意义,也指出了矛盾统一的思想。最后阿伽通补充说,爱不是最古老的神,而是最年轻的神,而且最幸福、最美、最善良,它是公正审慎的,是勇敢有智慧的,“他消除了隔阂,产生了友善,像我们今天这样的欢庆、宴会、合唱和祭典,都是由他发动,由他领导的。他迎来和睦,逐去暴戾,缔造友情,破除恶意,既慷慨又和蔼,所以引起哲人的欣羡、神明的惊赞。”

每个人都在会饮中谈论爱神,谈论爱情,爱人具有神性、爱情增进品德,爱是一种和谐,爱是一种整体。轮到苏格拉底的时候,他却以他特有的辩论思想开启了另一个话题,他问阿伽通的是,爱神之为爱神,是爱某人,还是不爱任何人,答案当然是前者,由此,苏格拉底又问:“爱者是不是盼望他所爱的东西?”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苏格拉底更进一步:“他所盼望、所钟爱的那个东西,他是已经有了它,还是并没有?”在三个问题之后,苏格拉底总结说:“爱神首先是对某某东西的爱,其次是对他所欠缺的东西的爱。”在这个总结之后,苏格拉底继续追问:“既然如此,你还主张爱神是美的吗?”

苏格拉底的一系列追问像是设置了一个圈套,当大家都顺着他的思路进去之后,他突然就推翻了自己刚才的观点,而这种推翻是向着“真理”方向而行的。他引用那一次和曼底内亚女人狄欧蒂玛谈话时她所说的观点,如果爱神是美的,那么不美的就一定不是爱?狄欧蒂玛说,有正确的意见而说不出所以然,就不是有知识,但是也不是无知,也就是在无知和有知识之间存在着一种中间状态,这种中间物就是精灵,而在爱的意义上,也存在着这样的精灵,“因为神和人相隔,诸神与人之间的来往和交谈是通过这种精灵进行的,无论在醒时还是在梦中。”精灵是一种中介,它是丰饶神和匮乏神所生,也并非是简单沟通神和人的隔阂状态,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孕育爱,而这也是和爱是一种对所欠缺的东西的爱的观点相一致,也就是说,爱所向往的是自己会永远拥有的好的东西,所以它的目的便是在美的东西里生育繁衍:在肉体上,接近妇女进行恋爱,在生育后代中获得不朽,而在灵魂上,则要孕育明智之类的品德,而且,“他必须把灵魂的美看得大大优于形体的美”。

所以,苏格拉底同意曼底内亚女人狄欧蒂玛的观点,爱是因欠缺而生育,因生育而不朽,所以,“它首先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并不是在这一点上美,在那一点上丑,也不是现在美,后来不美,也不是与这相比美,与那相比丑,也不是只有这方面美,在别的方面丑,也不是在这里美,在那里丑,或者只对这些人美,对别的人丑。”这是爱的整体观,其次,爱在于行动,从肉体和灵魂上使之成为“在自身上、在自身里的永远是唯一类型的东西”。由此,在会饮中苏格拉底认为,要让是奔赴不朽,人需要尊敬爱神,但是更要身体力行,不仅自身要充满热情,还要激起别人的热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歌颂爱神的权力和威灵。

爱神变成人的灵魂意义上的爱,变成所有人追求的美,所以它是一种趋向于不朽的过程,是一种达到永恒的行动。当苏格拉底说完这些时,那个喝得醉醺醺的阿尔基弼亚德来了,他却说被苏格拉底“爱智的言论”咬伤了,一次,阿尔基弼亚德付出一切努力,总是向美少年献殷勤的苏格拉底却对他的美貌报之以蔑视和讥嘲,阿尔基弼亚德认为这是苏格拉底的放肆,即使和他睡了觉,也像是和父亲或哥哥在一起,而完全没有那种爱人的感觉。

阿尔基弼亚德已经喝醉,他指责苏格拉底的蔑视和讥讽,似乎也是对于他“完全没有别人和他相似”感到不解,实际上也是对所谓爱的整体观、伦理化存在疑惑:这一种迷恋式的情感是真正对美的追求?是真正趋向永恒的努力?实际上那些人在谈论爱神的时候,无论是神性意义,还是品德、和谐,似乎都把爱当成了一种静态的存在,甚至是某种借口:少年之爱,娈童之情人,妇人之爱,在一种单一的层面上鄙视和否定,而即使整体的爱,也落入了某种疯狂的窠臼。

所以苏格拉底不喝醉,不入睡,按照惯例走进吕格恩洗了个澡,一天之后回家休息——思想者不被欲望控制,不在言说层面制造谬论,仿佛身体和头脑就在那身体力行的道路上,而这也是在引用之引用的手法上,回到了“会饮篇”的源头,是苏格拉底的学生阿波罗陀若和朋友遇见说起这件事,而这件事又是阿波罗陀若听阿里斯多兑谟说起的,于是正像朋友对阿波罗陀若的评价一样:“你总是责备你自己,责备别人,我看你是认为所有的人都十分可怜,包括你自己在内,只有苏格拉底不是这样。”

不可能性

编号:B83·2180916·1499
作者:【法】乔治·巴塔耶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7年10月第1版
定价:35.00元亚马逊30.40元
ISBN:9787305189364
页数:186页

“诗令夜晚向过度的欲望敞开。被诗劫掠过后的夜晚在我身上是对某种拒绝——对我超越世界的疯狂意愿——的量规。——诗也超越了这个世界,但它无法改变我。”放弃了理性地穷尽所有可能性的打算,是一种 “失明”,那么在诗歌的开放中出现的疯狂会带来怎样的可能性?。《不可能性》为法国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乔治·巴塔耶论及诗歌的一部重要著作。全书由三个文本构成,分别是《老鼠的故事》《狄安努斯》《俄瑞斯忒斯纪》。这些由日记、小说、诗歌、文论等不同文体混合而成的文本,晦涩难懂,其意义难以把握。在色情而暴力叙述的外表下,巴塔耶似乎围绕 “不可能性”这一核心观念论述了其对于诗歌的看法。他认为 “唯有欲望与死亡的极端性才能让人获得真相”, “只有仇恨才能抵达真正的诗”,而诗 “不是一种对自我的认识,更不是对某种遥远的可能性的经验”,诗的目的在于通过词语,召唤 “那些无法企及的可能性”,召唤不可能性,如此诗才具有反抗的暴力。


《不可能性》:我与诗一起进入坟墓

那一刻,欲望(因友谊而加倍的焦虑)得到了如此完美的餍足,我由此而绝望。
——《第一部分 老鼠的故事》

狄安努斯日记,第一本日记,第二本日记,这是确定的文本; “我”和神父A、女人B,是确定的男人和女人;那一刻,所有的关系都在展开,是确定的时间;确定而成为必要,会在老鼠过街的时候,掌控住所有的一切,甚至,连那一刻由大腿根或乳根而拥有的裸体温柔,也触及到了无限。但是,无限的背后,真的也是确定的存在?无限到底会不会通向有限?

似乎就有了两种状态,欲望在无限中得到了满足,裸体世界仿佛是进入到了那个风月场所,所有的女人都脱去了衣服,在只展现自身肉体的情况下,欲望散发着它原初的味道,所以那一刻可以得到完美的餍足,它触及无限;但是,当这无限是通过有限而产生的,不管是全裸的风月场所,还是欲望展现的尺度,在脱去衣服的那一刻即是终结,它将以逆向的方式回到原点:女人们会穿上衣服,会离开风月场所,会让我一个人留在那里,空空荡荡——有限趋向了无限,无限返回了有限,而有限之后的空空荡荡,又变成了无限,所以 “我由此而绝望”便再次成为一个探及底部的状态,它是一种停滞,一种终结,一种被确定的有限。

但是,这个令人绝望的时刻产生,除了 “我”作为记载日记的狄安努斯是一个确定的人之外,至少保留了两种不可能性:A和B。一种字母,一种缺省,赋予这两个字母的是 “耶稣会士”和 “赤裸的女人”这两个身份之外,似乎再无其他。如果从狄安努斯的日记里找寻线索,A可以延伸出以下的特点,身体又瘦又长,涂过圣油,也喜欢脱了神袍而成为赤裸的人,当然最主要的是在教堂里讲述和上帝有关的真理;但是在 “我”看来,他却是一个诡计多端的人, “已经习惯最疯狂的可能性,并看透了一切……”他深入研究必要性的生活长达十载,但是却缓慢学习如何伪装,如何令精神脱节,实际上他是一个冷漠的男人, “像僵尸般的。”

同样,从日记的部分叙述来看,B也有确定的属性,一个性感的女人,总是用赤裸的方式出现,仿佛在展开身体的过程中 “触摸”了真理。A和B都曾经独自居住,他们确定的生活和身份,其实在 “我”面前慢慢变成了一种含混状态, “甚至经常,我们三人像疯子一样笑成一团。”这是一种不可能性的开始:曾经独自居住的A和B,不停令我着迷的B,记忆中A注视着赤身裸体的B……在这个含混的关系里,其实当被 “我”记叙下来的时候,中间人物必然变成了我:我迷上了B,无论是肉体还是她的经历, “我想象一根巨大的钉子和她的赤裸。”当那一刻用大腿根和乳根触及无限的时候,是不是也是我的想象?是的,B总是在我的想象中存在,就像我在风月场中靠裸体而迷失,靠迷失而达到高潮。而这一种想象之出现,便是缺省的弥补,或者说是一种不可能性导致的仇恨。

“我是个不幸的人,一个孤独的残疾人。”残疾是身体上的缺省,它无法抵达一种正常的状态,所以到处是不可能性,在这种不可能里何来满足,何来欲望的释放?在妓院里脱去女孩的衣服,以及酗酒,都是一种迷失达到的高潮, “我跟我的朋友不同,我嘲笑一切规矩,从最低级的事物中获得乐趣。”在我看来,正常的欲望满足就是一种规矩,一种秩序,所以嘲笑也成为抵达高潮的方式之一。但是在对B上,我却一直把它命名为 “爱”——超越欲望,超越身体,向着真理之路前进。

悖反就是这样出现的,当我把和B的感觉命名为爱,却又被B从爱的世界里剔除,B的逃离便构成了我的无力感, “无论如何她都会逃离我,因为我身上最病态的一点是,我希望她这样做,希望我的爱足够不幸。”而这样的做法,我却给予了某种合理的解释,因为我注定是被她蔑视的,蔑视和失望,与我想要的爱和善意构成了一种逻辑关系,那就是, “她曾想从我这里获得不可能性。”不可能性的存在是一种合理性,就像绝望返身而成为深渊的底部,爱而转变为厌烦,它们总是相辅相成。

B的爱是她想要的不可能性,B的离开是不可能性变成必然,而在B离开之后,这种不可能性会向何处发展?六天的沉寂之后寄来的那封信,是B的一个必然的决定: “有点受伤,我用左手写的。”还有噩梦中的场景,还有那一声 “再见”,还有 “吻一下神父”。神父A说起了在公寓里和B在一起的情境,他们是在街上搭讪之后回到公寓的,穿着僧袍,喝了点东西,然后像信中所说到的那个吻一样,成为 “感官的极度混乱和假装的灵魂升华”,在A的讲述中, “B被魅惑,触摸了他的真理。”是脱去了一切外在遮挡的魅惑?还是表达本真自我的真理?那一刻就这样发生了,然而在我的世界里,那一刻完全变成了一种戏谑: “这两者的结合逗乐了我们,他像酒精一样令我们着迷。”

这种着迷是不是和B在我身上想要获得的不可能性一致?不可能性其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和我的残疾,和B的裸体,和A的谎言一样,构成了缺省的状态,但是B的离开和A的公寓,以及戏谑的结合,对于我来说,造成了另一种可能性: “爱到这种程度就是病了。”我说自己喜欢生病,把爱当成生病的状态,是一种可以抵达高潮的迷失,它一直是我趋向于欲望的解决方式,但是当B和A在一起,这种爱似乎就真的变成了病:病而恶化,便是死亡,而我从来害怕死亡——喜欢生病和害怕死亡之间构筑的矛盾,就成为B和A对我的矛盾,前者是不可能性,后者是仇恨, “我害怕死亡,我爱,我以各种方式承受折磨:于是我抛弃我的痛苦,然后说它们在撒谎。”

爱和死亡构成的就是 “无意义的意义”,它是梦境,是火焰,是大笑,甚至成为最顶端叫做 “哲学”的东西——不是肉体之爱,不是宗教信仰, “归根到底,这个意义不就是每个特殊存在的意义吗?特殊存在从其本质说是其他一切存在的无意义,不过唯一条件是这个存在对延续生命的行为不以为意。”但实际上,这样的哲学依旧是含混的,它甚至是用戏谑的方式解构A和B之间关系,或者是这样: “甚至经常,我们三人像疯子一样笑成一团。”或者是这样: “我狂热地拥抱她,我们的嘴唇碰到一起。”或者是这样: “我写作的理由是触及B。”

B已经不在场了,她在我的书写里,在我的想象中,甚至在我设置的场景里, “在这由无能构成的迷宫(四面八方是谎言),我忘记了拉开帷幕的时刻。”那里的N掀起裙子,那里的E在镜子里笑,而我冲过去, “吻住嘴唇,乳房从裙子里蹦出……”夫妻关系的N和B,以及一个我,正像魅惑的A和B一样,成为我日记里的存在,而这种存在如何通向真正的不可能性? “这焦虑要求一种可能性,既吸引我,又令我害怕。”不可能性其实是一种绝望的前奏,它会演化为仇恨,继而成为一种暴力。B在我身上想要获得的不可能性在离开中变成了对我的仇恨,在那一个吻里变成了暴力,而我对于爱的不可能性,在日记中变成了仇恨,在那一个讲述的故事里则变成了关于老鼠的故事的暴力:死去的X曾在旅店里用别针戳穿老鼠的心脏。

老鼠一开始是不可能性的象征物,它是无法掌控的,但是X却轻易将它捕获。,并且戳穿了心脏,满足了暴力的欲望, “极端的奉献是虔诚的反面,极端的邪恶是快感的反面。”实际上这种暴力的邪恶就是在解构一种确定的东西,比如信仰,比如爱,比如哲学, “我还看到哲学思考是如何叛变的:它无法回应期待,因为它只有一个确定的对象——对其的定义建立于另一个被预先界定的对象上——以致与欲望对象相对立的哲学对象从来只表现出漠然。”所以只有在暴力中,这种哲学对象的漠然才会消失,也只有解构了信仰、爱和哲学,在逻辑之外建立的世界才可能有一种叫做真相的东西——神父A是信仰的符号,B是爱的象征,所以他们必须在我的暴力书写中才能抵达真相——欲望和死亡构筑的真相。

暴力的世界是大雪沉睡的夜晚响起的爆炸声,是A在寒冷中撕掉了B的衣服让她赤身裸体,是书写中说到B的父亲狠狠打了她……以及死亡的降临, “而且自然地,赤裸是死亡一—而且尤其因为裸体是美丽的,它‘死’得更为透彻!”死亡变成暴力的最终极形式,它几乎构成了我追求不可能性的唯一办法, “导致我开始想象整个城堡是否都已被死亡笼罩。”A宣布父亲的死讯,同一群乌鸦是B的父亲,而我将一种乱伦关系将B和死者连在一起, “B,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已经成为两个怪物的牺牲品”——以及闯入的N|E和D,也在错综关系里走向暴力式的死亡。

而且,死亡也制造了上帝的缺席?谁来结束暴力,上帝都不存在了,还有什么信仰是永恒的? “我周身散发死亡的温柔,我确信存在一种忠诚”,当我确定赤裸也是一种死亡的时候,连同欲望的不可能性都在这身体的秘密中成为暴力世界的一部分。实际上,这种消融爱和信仰的暴力解决方式,依旧在含混中,A和B,神父和女人,在我的身边出现,在我的身边虚构,是不是存在着一种可能:我就是A?

《狄安努斯日记》中的 “我”终于在《狄安努斯》中成为一个第三人称,而这个第三人称在 “阿尔法主教的记事簿”里——我是阿尔法主教是A?狄安努斯是D?那里记着: “想象一下E背叛了你(你希望只是肉体出轨),现在又因对一个死人,D的爱而自杀!”那里的E在湖边游荡选择自杀,那里的一切都是爱的背叛和生命的死亡。

谁是谁其实并不重要,身份也不重要,身体之残疾与否也不重要, “几乎没有人能避免现在将我囚禁的处境,时间早晚而已;我所产生的疑问,没有一个是生命和生命的不可能性不曾向他们中的每个人提出的。”每个人都在不可能性里,都滋生了仇恨和暴力,甚至都走向了最后的死亡,但是这里的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死亡能不能让我们找到真相?或者说,我们在不可能性里是不是还有一种投降之后的统治权? “生命的真实无法与它的反面分开,‘意义的迷失’将我们带至与之相关的幸福。因为我们无法分辨死亡与生命无尽的回光返照之间的区别:我们依恋死亡,正如一棵树通过树根隐藏的网络依恋土地。”意义的迷失,是不可能性的存在,它打开了一条无意义的意义之路: “所以我们只有在模棱两可状态下才能理智地生活。而且,不幸与快乐之间永远不存在彻底的区别:徘徊着的不幸意识始终在场,甚至在恐惧中也在场;可能获得快乐的意识也没有完全被取消,是它令痛苦急剧增加,作为补偿,也是它帮助人们忍受折磨。”

A和B消失了,E和D消失了,狄安努斯的日记消失了,阿尔法主教的记事簿消失了,那个老鼠的故事也消失了,从一种虚构的文本里出来,我便成了乔治·巴塔耶, “现实主义在我看来像个谬误。唯有暴力才能摆脱现实主义经验的贫瘠感。唯有死亡和欲望拥有压迫人的力量,切断人的呼吸。唯有欲望与死亡的极端性才能让人获得真相。”所以从现实开始,从虚构开始,最后在那种谬误中发现了暴力,发现了仇恨,继而寻找欲望和死亡里的真相。在巴塔耶看来,生命就是一场赌博, “像一颗骰子一般,被掷在转瞬即逝的种种可能性的场域上。”可能性就意味着不可能性,无论是可能还是不可能,都是一种法则之外的存在,理智、信仰、哲学、形而上,都是具有自己的法则,而不可能性就变成了诗: “真正的诗在法则之外。但是归根到底,诗接受诗。”

法则之外,不是取消自己的位置,而是留着无意义的位置,这个无意义从不可能性出发,穿过仇恨,穿过暴力,穿过反抗,在一种 “空”中书写出意义,而只有诗享受这种荣誉,它是超越自身的存在,超越自然的存在, “诗不是一种对自我的认识,更不是对某种遥远的可能性(对之前不存在的事物)的经验,它仅仅是通过词语,对那些无法企及的可能性的召唤。”所以逃离而寻找,所以无意义而意义,所以不可能性而可能性,所以空无而真相,所以死亡而新生: “我与诗一起进入某种坟墓,其中可能性的无限性诞生自逻辑世界的死亡。”

于是,扔出骰子,于是,面向死亡,于是,撕碎衣服,于是,颠覆规则,于是,跟着巴塔耶一起读出这首用一个句号的终点作为标题的诗:

夜晚是我的裸体
星辰是我的牙齿
我把自己扔到死人堆中
穿着雪白的阳光。——《我把自己扔到死人堆中。》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

编号:B83·2180916·1498
作者:【法】吉尔·德勒兹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7年03月第1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31.30元
ISBN:9787549589883
页数:256页

“画家是屠夫,那是一定的,但他在这一屠宰场中,就像身处教堂之中,肉是他的十字架上受难的人。唯有在屠宰场中,培根才是一名宗教画家。”在吉尔·德勒兹看来,肉并非只是死去的肉体,而是保留着一切痛苦,并在它身上保存了新鲜肉体的全部色彩,所以肉成为培根怜悯的最高对象,也是唯一对象,而肉的痛苦,也是人的痛苦, “肉是人与动物的共同区域,是‘不可区分’的区域,它是这一‘事实’,在这一状态下,画家与他恐惧或怜悯的对象相认同。”作为德勒兹最重要的美学文本,《弗兰西斯·培根》早于他关于电影、巴洛克和文学批评的写作,它不仅可以被当作针对培根绘画的研究来读,也可以被当作德勒兹广阔的艺术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文本来读。在书中,德勒兹创造了一系列的哲学概念,每一个都与培根画作中的某一个特定的方面相关,但它们同时也可以在 “感觉的一般逻辑”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构成了第三只眼

于是我们可以说,画家用他的眼睛绘画,但那是因为他能用眼睛触摸。
——《眼与手》

首先一定是手,用一张力量撕开塑封,然后用左手的某一个或几个手指翻开,也可以用右手的某一个或几个手指拨动书页,在手的动作中一页和另一页被打开;之后一定是眼睛,从封面的大写字母到 “弗朗西斯·培根”的汉字,再到扉页之后的各种绘画作品,再到之后的目录、内文,以及最后的 “全书所引用的绘画索引”。在手和眼睛的共同作用下,完成一本书的阅读。

仅仅是阅读,手和眼睛完成了系列动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手和眼睛都是工具,有时候是各自独立的工具,手翻到某一页之后就交给了眼睛,手放在空闲处,而等眼睛阅读完这一页,手又开始行动,翻到下一页,等眼睛和手都完成了动作,阅读也就完成了。作为阅读者的手和眼睛,是对于格勒兹的文本而言的,但是当眼睛和手为了弗朗西斯·培根的三联画而存在的时候,手是不是从来没有过画家绘制图表时的介入感和干扰力?眼睛是不是从来没有在绘画的感觉里体会节奏和秩序?作为一个读者,是不是从来就不是绘画的见证者?

1968年的布面油画《两个躺着的人体和见证人》,只是手翻到的一个随机页面,只是眼睛看见的一个奇特画面,三联画的最左侧一联在其中一页上,另两联在相邻的页面上,页与页自然分隔开了三联画的区域,和其中的白色长条一样,是一种分界标记。但是不管是左侧裸体而坐着的人,还是右侧穿着衣服坐着的人,他们的目光都汇聚到中间一联上躺着的两个人身上,床上是相似的两个人,裸体,双腿蜷曲,一只手靠着枕头伸展着。从这一幅三联画到底能看到什么?不是画家,也不是绘画批评者,看只是简单地看,甚至还没有对德勒兹的文本那样的阅读能力,所以这种带着眼睛的看,从来没有过那种感觉,而当德勒兹带着阅读者的手和眼睛进入到弗朗西斯·培根的画作之后,那一双手,那一双眼睛就改变了本体——是画家弗朗西斯·培根作画的手,是德勒兹评析画作的眼睛,它们取代了只是作为工具意义的读者的手。

一种介入,一种代替,甚至一种绘画和触摸,似乎开始建立了秩序,发现了力量,体验了感觉。三联画里有布面油画的材料,有坐着和躺着的形象,有作为轮廓的场地;还有,躺着的形象保持着抬起的手臂,是不是起到了一种骨头的作用?而作者的人向下的腿是不是代表了下坠的肉体?还有,那变形的形象是不是有一种动物的形体?而他们用向左和向右的目光注视最中间躺着的人,是不是带来了不同方向的见证节奏?还有,那紫色的平涂被巨大的红色轮廓容纳在里面,是不是带来了一种色彩的力量?

这是身体的演绎,这是节奏的表现,这是形象的分离,这是色彩的力量。它是抽象的,弗朗西斯·培根的这一幅三联画代表着现代绘画的一种努力方向,当它放弃了宗教情感,当它处于照片的围攻之下,如何和具象决裂?把现代绘画从具象中拉出来,是培根的一个选择,在德勒兹看来,他并非是按照另外的模式以纯抽象与具象决裂,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那就是以形象的非形象化来建立感觉逻辑,用感觉的可能性来制造节奏,以节奏的力量画出时间,最后用色彩的汇聚建造触觉般视觉的在场感,从而在眼与手的同一性中超越触觉与视觉的双重性,完成现代绘画的革命。

弗朗西斯·培根的用意是很明显的,就是强烈区分纯形象性和 “形象化”,形象化是一种具象,甚至是一种复制品,它具有某种图解性和叙述性,而一幅绘画从来不需要表现的原型,也不需要讲述故事,所以培根在自己的绘画中区分三个重要的元素,材料结构、作为轮廓的圆形和竖立起来的图像,然后将形象孤立起来,目的是表现决裂,打破叙述,阻碍图解新的出现,最终实现解放形象的目的。在培根的绘画中,三联画本身带有的活动场地变成了一个空间,这是孤立的开始,那些场地就像马戏场,看起来,它以圈定和限制的方式让形象不外溢,但是正如三联画本身的形式一样, “相反,它们必须让人感觉到,面对该场地,形象已有过一定的探索的路程,或者是在对其自身的探索中,已经经过了一段路程。”再加上平涂的色彩,制造了一种 “不再有光线和阴影的不确定性”。

但这种孤立绝不是静态的,在德勒兹看来,作为场地的轮廓本身就是一个双向交流的场地,在材料结构和形象之间,在形象和平涂的色彩之间,轮廓成为了一层膜,它不是为了阻隔,而是让 “双向交流通过”。场地的轮廓作为马戏场的意义有两个,一个是可以上演表演,另一个意义是必须有观众,但是在培根的笔下,不管是表演还是观众,都被颠覆了,表演变成了以材质结构为出发从平涂色彩到形象的一种 “田径运动”,而观众是被排除在外的,它不是表演,而是运动,所以在运动的场地上,需要的是见证者, “培根需要一种见证人的功能,它属于形象的一部分,又与一个观众完全不同。”只有将观众排除在外,只有通过自我封闭式的运动,才能成为形象,而不是具有叙事性和图解意义的形象化存在。

而这一形象被封闭孤立起来,如何具有运动性?德勒兹认为,形象就是身体, “它在自己身上等待一些东西,它自己在自己身体内努力,试图成为形象。”这是一种和材质朝向形象相反的运动,是身体本身试图自己逃脱,而这种自我逃脱在画作上就是痉挛,培根画作中的做爱、呕吐、排泄制造了歇斯底里的场景,这是痉挛的表现类型;同时,通过画作中内空物,在镜子、洗脸池、雨伞的物品的延伸中构成一个逃遁点;而最为视觉冲击的是,培根笔下的身体,特别是脑袋,在变形中成为动物脑袋,而且骨头和肉体的分离使得身体在演绎中具有了极强的运动感,就像1968年的那幅三联画,中间的画板上是两个睡着了的孪生兄弟,旁边是带有动物之灵的见证人,手臂向上起到了骨头的作用,肉体下坠则变成了肉体,在上升和下降的过程中,达到了强烈的变形意义, “在培根的所有作品中,脑袋与肉的关系经过了十分强烈的阶段,使得它们越来越密切。脑袋与肉的同一性,而并非使脑袋成为骨头。”

如此,形成了培根关于运动的三个模式,也对应于他的三个阶段:先是身体躺开中开始封闭自己,接着缩成一团试图逃脱,然后在逃遁中一些力量拉住了它,于是在舒展和封闭、收缩和逃脱、逃遁和拉住中,构成了节奏。这是培根超越形象化具有的图解性和叙述性的努力,而这种努力就是从具象走向形象的那条道路,这条道路在塞尚看来,就是感觉。 “感觉是草率的作品、步人后尘的作品和中规中矩的作品的对立面,但同时也是那些想刺激人感官的作品和一蹴而就的作品的对立面。”塞尚留下的教诲是:色彩在身体里,感觉在身体里, “感觉是被画出的东西”,所以身体不再是一种客体用来再现,而是 “作为感受到如此感觉而被体验的身体”。塞尚描绘的是静物世界,世界是大自然,而培根的世界则是人的世界,甚至是人工假象,在这样的世界里,如何完全去形象化?

依然是运动,但是这种运动不是为了解释感觉的不同层次,而是感觉的不同层次解释了运动后余存下来的东西,德勒兹认为, “说到底,这是一种原地的运动、一种痉挛,它见证的是培根特有的、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看不见的力量对身体产生的作用。”这种作用就是节奏,就是比视觉、听觉更深层次的力量,是投入大混沌、黑暗中去寻找的统一体, “感觉是一种震颤。”在培根的画作中,就表现为 “无器官身体”的歇斯底里症,它是变形,是痉挛,是瘫痪, “所谓的歇斯底里症患者,既是要让人强迫接受他的在场的人,同时又是对他来说事物都在场、都过于在场了的人,而且他将这一过度的在场感赋予任何事物,交流给周围的所有人。”所以当这种歇斯底里症在无器官身体里表现出来的时候,就有了强烈的在场性,而在场性凸显的便是时间性,于是画出了时间,画出了力量,而这种画出的状态便达到了超越再现的意义,也就是说, “并非画家的歇斯底里,而是绘画的歇斯底里。”

这是本体意义上的变革,就像身体不再是一种客体,就像运动不是制造感觉,而是绘画本身完成了冒险经历: “主观地,它进入我们的眼睛,眼睛不再是有机的,成为多功能的、过渡性质的器官;客观地,它将一个身体的现实性展现在我们面前,也就是从有机的再现中解脱了的线条与色彩。而且两者互相关联:身体的纯粹在场感将是可以被看到的,同时,眼睛将是获取这一在场感的器官。”绘画的这种双重性其实就是眼睛的双重性,眼睛既是看见客体的器官,同时也是被看见的存在,既是再现也是在场。所以在这样的双重性上,培根回答了 “如何让一些看不见的力量变得可见”:墙壁收缩开始滑动,椅子前倾,衣服像着了火的纸卷成一团,一切都是运动,都是力量,都是感觉,而培根更进一步,他提出了把叫喊看成是绘画的最高表现形式, “画出叫喊”是一种不被制服的力量,是惊恐、顽强、坠落的强烈感觉,更重要的是暗示了一种力量的交汇: “叫喊的可感知的力量和使之发出叫喊的不可感知的力量。”

三联画在材质上就具有了这样一种交汇意义,而更重要的是它以交合的形象达到了 “感觉的成双成对”的决定性力量,1971年的《镜子中的躺着的人体》虽然只是一个人,但他有着两个人的价值,是一个真正的感觉的图表,很多三联画里即使是单独的形象也因为经常与它的动物在一起而具有交合的效果,而培根从来不喜欢画过世的人,不喜欢画不认识的人,即使认识的人,也不喜欢画真人,也就是说,他喜欢在感觉世界里寻找力量,喜欢在表现中建立非逻辑性关系,喜欢在在场中制造 “不可争辩的事实”。而三联画本身具有的秩序感,使得节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和广度:

进入一种被迫产生的,为它带来了自足性的运动,并在我们身上产生一种时间的感觉:感觉的限度在各个方向上都满溢了,被超越了;形象被提升到、投射到空中,放置到一些空中的器械上,又从上面突然坠落。但同时,在这一静止不动的坠落中,发生了最为奇特的重新组织、重新分配的现象。

所以三联画中既有深层的见证人也有形象的见证人,既有积极的节奏又有被动节奏,在光线与色彩的最大统一中,在形象的分离中,产生出一种具有单幅作品不具有的力量,而这便是真正的秩序。但是,这或者只是一种看见和被看见统一体的表现,而这一节奏,这一力量,这一色彩如何产生出来?德勒兹回到创作的原点,或者回溯创作的起始:那只手拿画笔的手在哪里?于是,回到 “在绘画动作之前”,德勒兹认为,画家所要做的是,不是填满一个白色的空间,而是要清理它,扫除它,清除它,把画布看成是空白的表面是 “形象化”信仰这一错误的来源,而培根的绘画 “是画在已经存在着的图像之上,以画出一块其功能将颠倒模型与复制品之间的关系的画布”,这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是抛弃了俗套的放任,是狡猾的计谋,也就是说,画家不是进入画布,而是早就在里面,是为了从俗套中走出来,走出可能性——这便是绘画真正的职责。

一只手,创造出线条,一只手,也用抹布、刷子、扫帚和海绵抹去,一只手,也将颜料投掷到画布上——一只手就有了某种独立性,甚至变成了一种意志,德勒兹认为这是绘画真正的转折点,而在培根那里,就是 “图表”的运用,图表是线条,是区域,是无意义,是非再现的线条和色点,却是可操作性的整体,是引入 “事实的可能性”,是混沌,是灾变,是秩序和节奏的萌芽, “图表,以及它所属的非意愿性的、手的范畴,其作用在于打破一切形象化坐标;但是,正是通过这一行为(当它具有操作能力时),它定义了事实的可能性,为骨架释放了线条,为调节释放了色彩。”而这种 “事实的可能性”,培根是在埃及绘画中找到了源头。

埃及的浅浮雕,就是完成了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 “事实的可能性”定义,按照阿洛伊斯·里格尔的观点,埃及浅浮雕完成了眼睛与手的相接, “因为它的元素是平的表面;这种平面能够让眼睛变得像触觉一般,甚至,它可以赋予眼睛一种触觉的功能,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种触觉般的视觉;所以,在埃及的艺术观中,可以保证两种感官的会合:触觉与视觉,正如地面和地平线。”当培根向埃及雕塑致以敬意的时候,其实是对艺术的持续性、实质和永恒致敬,而且他用自己的手自己的眼睛重新发现了节奏,发现了感觉的力量:图表变成了失去了羁绊的手的能量,甚至不再被眼睛引导成为另一种意志,它在随机性、偶然性和自动主义中完成了灾变;而用平涂手法抹开去的色彩穿过了图表,在 “色彩派”的可变化关系里制造出差异制造出运动;而图表的区域化、色彩的时间性,使得轮廓找回了它古老的触觉与视觉的功能——于是,感觉的逻辑得以真正建立: “这一感觉,或者说这一视觉,由于绘画的三大元素在色彩中交流并汇集在一起而与整体有关。”

绘画是色彩和线条,是线和色点,是视觉和手工,画家的意义是 “用他的眼睛绘画”,通过手的暴力和不肯从属的特性在 “现代的”眼睛里重新创造出来,这正是培根发现的一个感觉逻辑的意义: “从一种事实的可能性转到事实。”它是看见,是被看见,是看见的被看见,是被看见的看见,而一切的看见和被看见是用手绘制的图标将其凸显出来,是感觉,是节奏,是事实:

事实本身,这一来自手的绘画事实,构成了第三只眼,一只具有触觉的视觉的眼睛,是眼睛的触觉的视觉,是新的明亮度与清晰感。就好像从视觉上超越了触觉与视觉的双重性,而迈向了这一来自图表的视觉的触觉功能。

蓝胡子事件

编号:B83·2180820·1496
作者:【法】乔治·巴塔耶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8年01月第1版
定价:60.00元亚马逊34.70元
ISBN:9787305194306
页数:425页

“吉尔·德·莱斯的累累罪行总让人有种登峰造极的错觉。他显赫、家财万贯、战功赫赫却受千夫所指最终被判死刑,但他的供认不讳、眼泪和悔恨却令激奋的众人乱了心神,一切无不将他捧上顶点。”十五世纪法兰西元帅吉尔·德·莱斯因为残杀幼童二被判有罪,法国著名作家、思想家乔治·巴塔耶这一血案,钩沉索隐、爬梳剔抉、追根溯源,从时代背景、家庭环境、性格因素、风云变化等角度综合分析,深刻揭露了造成吉尔·德·莱斯悲剧的诸多原因,也为读者勾勒出了血案复杂的历史真相。乔治·巴塔耶以详实的史料尽量客观地还原了当年教廷对吉尔·德·莱斯的审判,以现代的方式剖析恶的根源——不加抑制的兽性。在西方文化中,兽性因体现人性原初与自然的一面,也有其 “神圣性”,与宗教信仰的神圣性形成两个极端。历史上誓死追随圣女贞德、战功赫赫的法国元帅,虐杀上百幼童的吉尔·德·莱斯,在大众眼中不过是混同于童话、传说中蓝胡子的恶棍,而在乔治·巴塔耶这里,却凝聚了 “神圣性”最极端的两面。巴塔耶深刻剖析了人性中原初的兽性与理性的斗争和冲突,从而使得吉尔·德·莱斯这个人物成为历史上表现 “兽性、性、死亡”的典故。


《吉尔·德·莱斯案:蓝胡子事件》:因为罪而悲剧

魔鬼阴险地一笑: “吉尔·德·莱斯,你罪孽深重,天主已经放弃了你,如今你属于地狱,从今天开始你就多了一个标记。”就在这时,吉尔·德·莱斯原本红红的胡子变成了深深的蓝色。
——《拉鲁斯大辞典》

他是一出生就拥有金山银山的封建贵族,继承了家族的万贯家财;他是圣女贞德的左臂右膀,在奥尔良解围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他是权倾一时的法国元帅,策马出行有皇家护卫队开道……15世纪的吉尔·德·莱斯是一个传奇,但是为什么最后成为罪孽深重之人,甚至 “为史上罪大恶极第一人”?为什么身为教徒却被天主放弃而被魔鬼控制?为什么又会成为传奇故事中阴森恐怖的 “蓝胡子”原型?

拉鲁斯大辞典里的这个故事并无出处,当吉尔·德·莱斯的红胡子变成蓝胡子,一种传奇便发生了,就如魔鬼所说, “从今往后你再也不是吉尔·德·莱斯,你是蓝胡子,世间极恶之人,孩子眼中可怕的怪物。人世永远唾弃你的名字,要你死后挫骨扬灰,你肮脏的灵魂将被打入无间地狱。”被魔鬼定性,所有的灵魂都属于魔鬼,吉尔在那一刻哭着说自己错了,但魔鬼说: “当然,我会救你,活人远比死人有用。”这也就意味着他的生命已经终止,而死去意味着再也不能被救赎,再也无法走向天堂,而最可怕的是, “蓝胡子”已经成为他的一个无法抹去的符号,那些善人义士也无法救他,他被魔鬼所掌控,而最后自己也变成了魔鬼。

除了拉鲁斯大辞典之外,另一版本的蓝胡子传奇似乎留下了救赎的希望,当那些年轻的姑娘谈论蓝胡子而色变的时候,南特主教对他发起诅咒,让他不得好死,最后蓝胡子真的死了,而那里的人消除了恐惧,重新获得了自由, “大自然重新披上节日的盛装,吉尔·德·拉瓦尔不再!”美好的生活在主教对恶人的诅咒和对女人的保护中回归,所以救赎之意义并不是针对蓝胡子,而是深受其害的那些人,也就是说,只有在圣光中才能驱逐邪恶,才能唤回自由,才能拥有幸福。

两个版本的传奇,凸显了魔鬼之恶和天主之善,彰显了信仰的伟大力量,如果撇开宗教的启示意义,故事里的传奇特色其实正好印证了 “蓝胡子”吉尔·德·莱斯的一生,而这正是乔治·巴塔耶所说的恶的戏剧效果: “所以,判夺罪行尺度的并非现实罪,而是传说、神话、文学,尤以悲情文学为最。永远也不要忘记是谁独自呐喊出罪的真相,不正是传奇色彩?”巴塔耶所说的是当罪人被揭下面具的时候,恶才最具戏剧张力。对于吉尔来说,这种戏剧张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这个家财万贯、战功赫赫、权倾一时的罪人被最终判处死刑的时候,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却以热泪盈眶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悔恨,巴塔耶说,这意味着吉尔具有某种狂热的表演欲望,而表演具有的戏剧效果也注解了吉尔的极端性;另一种传奇则来自于那些听说他被判以极刑的众人,本来对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处死,这也是众人期盼的结果,但是在吉尔供认不讳、眼泪和悔恨中,他们却乱了心神,甚至在行刑当日的清早,如约而至的人群列队游行,他们祈求天主宽恕即将赴死的吉尔极其同伙。

吉尔的眼泪和悔恨是他极端的一生最后的演出,而大众为什么会在这个犯下累累罪行的恶人即将行刑时制造反转的戏剧效果?巴塔耶认为,看起来这是众人的恻隐之心, “他们在为死刑犯哀鸣之时清楚地意识到:即将赴死的死刑犯即便罪大恶极也无非芸芸众生中的你、我、他。”而实际上也是一种极端, “大众行为走向极端之时,有可能造成极端的恶,也有可能衍生极端的善”,在他看来,这是一种麻木,是对于理性思考的缺失,而这正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罪, “因为吉尔·德·莱斯案有别于一般个人犯罪,我必须强调一点:吉尔·德·莱斯的累累罪行应归咎于其身后整个社会。”大众之表现是其中的一个侧面,而在巴塔耶整理的吉尔一案的档案中,完全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对吉尔的态度,那就是 “衍生极端的善”。

《执行对吉尔·德·莱斯、昂列及普瓦图的判决》中写道: “主仆三人因罪获刑,灵魂即将离开肉身,共同荣升天堂与天主一起。”而对于吉尔生命最后时光的描述非常详细,吉尔祈求圣米歇尔接纳自己的灵魂上呈天主,然后 “庄严地祷告,向天主献上优美的祈祷文并将灵魂托付于天主”,之后以率先赴死的方式为仆从做出表率, “于是,吉尔·德·莱斯心怀悔恨赴死。”而在熊熊大火中,吉尔的肉身还没有完全被吞没, “众人抬出其尸身置于棺椁中抬至南特加尔默罗修会天主堂下葬。”其中,那些名门望族的夫人和小姐为他装殓,甚至 “无比庄严地护送他的棺椁至最后的归属”,而天主堂也 “以庄严肃穆的祭礼抚慰他的亡灵”——仿佛,在走向死亡的时候,吉尔看到了圣音如光辉乍现, “他终于如愿以偿在光辉灿烂中死去,绳索吊住的尸身一时间竟光芒四射……”

没有被大火完全吞噬,行刑看起来更像一个形式,当他的尸身被抬出,当他的棺椁被下葬,仿佛他根本不是一个生前犯下累累恶行的罪人,不是灵魂被魔鬼控制的杀人者,而是一个圣洁的教徒,一个善人。这无疑是一种时代的讽刺,和之后以吉尔为原型的 “蓝胡子”传奇完全不同的是,这里没有谴责,没有憎恨,没有千夫所指的恶,所以巴塔耶认为,吉尔的恶不仅是时代造就,而且也折射出封建世界以及整个贵族阶级的悲剧,那就是拒绝思考,拒绝理性, “因为理性的不作为,酿成了悲剧。”在他看来,如果没有理性,那么就没有任何权利,而理性的缺失恰恰是因为暴力的反扑,而整个基督教在他看来,不是希望理性至上,而是牵涉到暴力, “因为正是基督教所求的灵魂之力在支撑着暴力。”基督教因罪而生,因恐惧而生,而它也需要恐惧,需要暴力,需要罪,因为有了恐惧才有宽恕,有了暴力才有理性,有了罪才有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吉尔一案为理解基督教,理解当时社会提供了另类的文本,只是这个文本太过于残忍,太过于血腥,太过于戏剧性。

除了最后赴死之时自己和大众的 “表演”之外, “蓝胡子”吉尔的一生都充满了戏剧性,他出生在一个封建领主家庭,之后自己也继承家产成为领主,他被圣女贞德招致麾下,在奥尔良战役中立下战功,成为在战场上浴血前冲的战斗主帅,之后又在老奸巨猾的拉特雷穆瓦耶牵线下,参与了国王加冕,在查理七世身边谋得一席之地,最后成为了法国元帅,接手了曾经的皇家军, “所到之处,传令官一名,军士两百加礼号通传,麾下议事司铎、主教级人员、唱经班及受其控制的幼童骑马相随,极尽奢华。”但是这样一个封建贵族,却干出了罄竹难书的罪恶行径,那就是以残忍甚至令人窒息的方式虐杀孩童。

似乎从1432年开始,吉尔就成为了连环杀人的杀人犯:他将那些孩童抓到自己在南特的拉苏斯、提弗日、马什库勒等城堡里,先是享受肉体:他握住自己的 “男性器官”来回 “抚摸”使其 “直挺”或 “勃起”,然后横跨幼童腹部将手中的男性器官放进幼童双腿之间,他 “……在幼童腹部……来回游走,酣畅淋漓,罪恶且大逆不道地在幼童腹部射精”。在蹂躏之后,便开始了杀人的狂欢:从动用特殊装置勒脖子开始,让孩子感受某种窒息,他并不立刻将孩子勒死,而是放松再勒紧——据他说是为了爱抚,是为了 “一起作了”,当孩子终于闭上嘴巴之后,他便上演最残忍的杀戮:他会亲自或命人割开孩子喉咙看鲜血四溅,然后乐在其中,他喜欢亲眼看见幼童咽气而亡的那一刻,他会砍下幼童脑袋,兴奋地看着 “没了脑袋的身体余温不再”,他还在砍下脑袋之后骑上幼童身体睁大双眼看死亡上演,甚至变态到要把砍下的脑袋放在一起,挑选一个 “最美”的脑袋, “通常他都要亲一亲自己最爱的脑袋,乐在其中。”

血腥、变态、残忍,吉尔的手上沾满了罪恶的血,他的就是用这种极端的暴力书写了自己的人生,吉尔为什么会成为狰狞、阴森的 “蓝胡子”?巴塔耶分析认为,吉尔犯下的罪令人恐惧,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那个时代具有的恶:拒绝理性,拒绝思考,当一个人拒绝理性,就意味着他会走向极端,走向暴力,而拒绝思考,就意味着他是一个 “蠢人”。吉尔的极端性其实具有某种先天性,这就是家族甚至贵族的遗传结果,吉尔的外祖父让·德·克拉翁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他残暴、贪婪, “但他并非时代异类,相反他所有缺陷无不违反而印证着时代特征。”而当吉尔降生之后,一样具有残暴和贪婪的两个人充满了矛盾,而吉尔的目的是扩充自己的家产,拥有自己的高位,无论是之后走向战场,还是成为元帅,吉尔都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而在整个过程中,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对他形成约束力,所以当他伸出罪恶之后,奸虐儿童,也不足为奇,而当他要被处以极刑的时候,用忏悔、流泪等方式,走向另一个极端。

在拒绝理性的暴力之外,巴塔耶分析吉尔的性格因素,认为他是一个幼稚的 “蠢人”, “吉尔·德·莱斯之蠢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蠢’。他的蠢,实际上是高人一等的无动于衷。”也就是说,拒绝思考的他就像一个孩子,但是这种幼稚和愚蠢却和童真无关,巴塔耶认为是一种 “魔性”,一种人类之外的野蛮,他称之为 “返古”: “野蛮如食人族,或者说得更确切些,野蛮如不受文明规范束缚的先祖。”返古渗透在他贵族的血液里,而在权力、财富的支撑下,他便像一个恶魔,惨无人道地剥夺了那些幼童的生命。而在吉尔的一生中,他也是一个信仰 “魔鬼”的人, “他日复一日地翘首以盼他终极的期待——魔鬼——一等数年。按他所说‘青年时期便犯下滔天大罪’,‘滔天大罪’之一便是召唤魔鬼。为了召唤魔鬼他无所不用其极。”从1426年的那本书开始,他走上了召唤魔鬼之路,而他的情人弗朗索瓦·普雷拉提则为他打开了魔鬼之门。他召唤魔鬼,实际上是害怕魔鬼,这个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人不惧怕死亡,却畏惧魔鬼,也许只有魔鬼才能控制他,才能带走他的灵魂,所以他多次参与并促成可怕的召唤恶行、献祭魔鬼。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非但没有消除恐惧,反而制造了恐惧,没有招来魔鬼,反而自己变成了魔鬼。

拒绝思考,所以愚蠢到像一个孩子一样走向返古,拒绝理性,所以走向暴力的极端,而吉尔的一生在巴塔耶看来,是一场悲剧,极端的暴力,极端的病态,极端的杀戮,是吉尔不计后果的付出,但最后, “罪行累累,无望之时又寄希望于恶魔,终于走火入魔多行不义,无怪乎亡不旋踵。”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吉尔的悲剧不是个体的悲剧,而是封建时代的悲剧,特权阶级拥有理性之外的权力,当这种权力渐渐丧失的时候,他们便体会到了世界崩坍前的窒息感,闻到了浓烈的死亡气息, “慈善、宗教威吓、野心、虚荣、享乐、利欲熏心,这就是封建领主奢华也脆弱的一生,死亡随时可扼住其咽喉。”魔鬼终于伸出了手,让他们变成了只能走向地狱的 “蓝胡子”。

意义与无意义

编号:B83·2180820·1494
作者:【法】梅洛-庞蒂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05月第1版
定价:68.00元亚马逊40.30元
ISBN:9787100157728
页数:258页

《意义与无意义》收入梅洛-庞蒂于1945年到1947年之间发表的文章,共计十三篇,其中六篇来自梅洛-庞蒂和萨特联合编辑的言论阵地《现代》杂志。除序言外,全书共分三个部分:作品、观念、政治。 “作品”部分有四篇文章,分别讨论塞尚绘画、波伏娃小说、萨特文学和电影艺术。 “观念”部分有五篇文章,分别涉及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形而上学、存在主义。 “政治”部分有四篇文章,题目分别为《战争已经发生》、《为了真理》、《信仰与诚意》、《英雄,人》。本书集中体现了梅洛-庞蒂早期思想的全貌,包括美学、文学、艺术、哲学、政治思想,也直接反映出当时法国哲学界的焦点所在。另外,近年来,侧面记录二战时期巴黎知识分子思想和活动状况的译著,在我国颇为流行。相比之下,像《意义与无意义》这样由当事人直接表达当下思想状况的书籍,应该是更具史料价值。此为《梅洛-庞蒂文集》第4卷。


《意义与无意义》:人是形而上的

世界上必须出现一种存在之缺席、一种虚无,存在来自于这种缺席,将是可见的。
——《黑格尔的存在主义》

黑格尔和存在主义,存在着一种概念之间的串接?或者 “黑格尔”只是存在主义的修饰词,但是在绝对知识的语境下,当存在主义被置于精神-现象的视野之下的时候,缺席而可见的存在,指向了一种他人经验,而梅洛-庞蒂的目的就在于揭示人类经验的内在逻辑:用重温总体历史的方式是不是可以发现精神意识的逻辑轨迹?意识的作用如何使自发的生命变成对自身的占有?人类经验如何提供虚无的存在一种真正的生命意识?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一个创新之举就是将非理性融入到了更加开阔的理性中,梅洛-庞蒂把黑格尔的这种理性称为 “大理性”,在他看来,黑格尔的 “大理性”比 “知性更具领悟力”, “能够尊重心理现象、各种文明、思维方式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能够尊重历史的偶然性,却并不打算为了将它们引向其自身的真理而掌控它们。”它是融合的,是跨越同时性的,而在这样的大理性之上建立的阐释理论,就是提出了一种 “绝对知识”,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说: “在那里,意识最终等同于其自发的生命并恢复对自身的占有,那或许不是一种哲学,而可能是一种生活方式。”当终结了精神-现象的发展,把意识看成是一种生活方式,其本体意义就是落脚在人这个主体之上。

甚至不仅仅是吐出人的主体意义,更在于阐述了存在的生命意识,当黑格尔说: “人者,病兽也。”在他看来,人就是一种缺席、虚无的存在,而在这个意义上,生命意识的根本就是死亡意识。但是,死亡是生命的终结? “病兽”之人或者只有在死亡的时候,才终结了这种缺席和虚无,但是这仅仅是表象,在黑格尔看来,死亡的确是一种生命的阙无,但更是一种否定,而这种否定却反过来让生命进入到 “可思”的境界中,也就是说,生命只要被提供给一种否定它的生命意识时才是可思的。死亡让生命可思,而可思的生命就是在死亡意识里获取了他人经验,并将这种他人经验变成真正的死亡意识的经验, “我在他人那里找到自己,一如我在死亡意识里找到生命意识。因为我从最初便是这生与死、孤单沟通的混合物,它不断发生转化。”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梅洛-庞蒂认为,黑格尔的存在主义的意义,就是让死亡转变为生命,也就是将死亡 “内在化”。

他人的经验提供了一种死亡意识,死亡意识内在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在这双重的转变中,黑格尔思想脱离了最初的悲观主义,使人的存在在缺失和虚无的否定中走向了 “死亡及斗争的真理”,从而为生命意识提供了一种 “人性承诺”: “它体现在死亡意识以及同他者的斗争中。”所以考察黑格尔的哲学,梅洛-庞蒂认为整部《精神现象学》就是 “在描述人为着重新把握自我而做出的努力”,甚至把死亡转变为更为高级的生命存在,于是从个体转向了历史,从理性转向了大理性。

梅洛-庞蒂结合了黑格尔的哲学和存在主义,似乎是为当时的存在主义学说指出了另一条理解之路。文章发表于1946年4月,而这个时间正是萨特的《存在与虚无》出版之后引起论争的时期,评论界认为萨特的著作是一种 “必须警惕的毒药”,不是里面存在可怕的结论,而是内在本身存在着谬误。当然,梅洛-庞蒂也认为,萨特的著作 “太过专注于二元对立的东西”,尤其是自在和自为之间的对立,使得人的存在只在非此即彼中选择,总是从一种生活变成另一种生活。但是,在梅洛-庞蒂看来,萨特的存在主义最显著的一个贡献就是把主体看成是自由的,它本身是一种缺席、否定性的存在,是虚无,但是正是因为虚无,才需要被载入存在,也就是说, “他只有在世界基底之上才是可思的”,也正是这个虚无和否定性的存在本身,才可以让这个主体从存在中汲取养料, “一如荷马笔下的亡灵以活物的血为食”——不管天主教徒控诉萨特是唯物主义者,还是马克思主义者指责他是唯心主义参与,但是他对存在的描述,却提出了哲学的核心问题, “既切中要害,又达到新的深度。”

所以,存在争议的存在主义在梅洛-庞蒂看来,就具有了 “黑格尔式”的意义,就像黑格尔所强调的 “人者,病兽也”,萨特也把人的存在看成是一种 “丑陋”: “丑陋是人与自然的冲突,人是乌有,或自由,而自然是充实,是命运。”所以当他在一年之后发表《一位丑闻作家》, “丑闻”一词并不是修饰 “引起公愤”的萨特,而是在阐述存在主义视野下人的丑陋,而这种丑陋的否定性却为生命本身安放了一个位置,萨特说, “他人即地狱”,并不是要建立 “自我即天堂”的世界,而是像黑格尔一样,寻找他人经验, “如果说他人是我们受苦的工具,那是因为他们首先对于我们救赎来说不可或缺。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混同于他人,从而需要这混沌里凑合着建立起秩序。”而在另一个意义上说,人的自由却扩大了虚无,甚至与自然的命运对立中提供了人超越自己的机会,甚至成为一种 “诞生行为”—— “正是这种根本性的不完美,而人只有凭借这种不完美才能够成为自身。”

在这个过程中,萨特所说的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才具有内在的逻辑性,也使梅洛-庞蒂在朝着自己的 “意义与无意义”中走近了一步。什么是意义,什么是无意义?其实这种所谓的分野在传统中就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区别,我们诞生于理性中,诞生在语言中,理性世界被看成是一种意义,它安排着道德、艺术和政治,而当世界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理性反而被遗忘甚至遗弃了, “直接的生活”开始对理性进行反抗,在他们看来,理性意义比不上瞬间的热忱,比不上个体生活的分裂,比不上 “未知事物的预谋”。把理性看成是意义,和遗忘理性进入直接生活,一样是非此即彼的二元论,就像黑格尔的存在主义所提出的 “大理性”一样,梅洛-庞蒂希望重新审视理性和非理性,重新阐述存在的缺席和否定性意义,重新提出人的生命意识,所以他以 “意义与无意义”为题,考察了当时的文学艺术、哲学观点和政治生活,在他看来,意义之存在的可能性,主要在两种维度上,一是理性之外的 “可感事物”如何表达意义?二是政治上的 “无意义”如何消除面临失败的威胁?

理性的对立面是感觉,当艺术作品表达 “可感事物”,是不是就只是一种符号的呈现,是不是就是非理性,是不是就是无意义?为回答这个问题,梅洛-庞蒂以塞尚为样本,研究了可感事物变成作品之后的意义。塞尚一直以来有着易怒、抑郁、羞怯、多疑、敏感的性格, “真是可怕啊,人生”是他一直感慨命运的写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有着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巨大恐惧,而且,他进入绘画之后,他没有学生,没有家人的敬重,没有评论者的鼓励,但是, “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不确定,如此多的艰苦劳作,如此多的失败,然后突然之间,获得了最大的成功?”

梅洛-庞蒂认为,塞尚活在自己的绘画世界里,他对自然和颜色有着极端的关注,他的作品具有 “非人类特色”,在某种意义上,他保持着对人类世界的一种逃遁状态,甚至是 “人性的异化”。不确定的人生,对命运的恐惧,人性的异化,正如黑格尔的存在主义所说,是一种存在的虚无和否定,而且塞尚就是在这样的混乱中放弃在感觉和思想中做出选择, “他不愿把显现于我们眼前的固定物体与它们游移不定的显现方式分离开来,他希望描绘的是正在被赋予形式的物质,是凭借一种自发的组织而诞生的秩序。”混乱成为一种秩序,反而让塞尚构造了一个新的世界,通过透视点、轮廓线、直线和曲线绘制的 “无空隙的团块”和 “颜色的机体”,塞尚反而捕捉到了世界的样貌,看起来是陌异的,却揭示了 “为人所安居的、非人类的自然基底”,而这种 “非人类的自然基底”就是一种真正的可感事物,甚至是 “不断重新开始的生存之诗”。

塞尚把世界转换为景象,让人现身于自然,这便是一种对于生命意识的阐述,甚至,在作品对于生命的连接中,具有了一种永恒的意义: “届时,艺术品将连接各各分离的生命,它将不再作为一个顽固不化的梦想或坚持不懈的狂热仅存于其中的一个生命里,或者作为一张着了色的画布仅仅存在于空间里,它将居于若干心灵之中,为它们所共有,并由此可推知,它会作为一个永久的收获,居于一切可能的心灵。”所以,梅洛-庞蒂称之为 “永恒的塞尚”,而这种永恒便是在可感事物的意义中命名了自由:自由就是从未被规定,就是需要被建构,就是完成 “不解释作品”的人生。

当人被放置在意义的中心,当个体超越生命成为永恒的象征,梅洛-庞蒂其实打开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世界,而这正是生命的全部含义,这一点在考察西蒙娜·德·波伏娃的小说中,更加明晰地凸显出来。小说的意义是什么?司汤达关注的是自我和自由,巴尔扎克描写了历史的神秘,普鲁斯特则让已逝的时光在场,三位伟大的小说家似乎都在小说中阐述哲学观点,但在梅洛-庞蒂看来,他们只是把观念主题化,却忽视了真正存在于我们面前的诸事物,司汤达只不过在歌颂观念论者,巴尔扎克用唯灵论的寓言表述灵魂与身体、经济与文明的关系,却总是因辞害意,而普鲁斯特的时间直观,却在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在对不朽的期望中曲解了时间直观。像塞尚一样,那个现身于自然的人在哪里?那个连接各各分离的生命的永恒在哪里?居于一切可能的心灵的东西又在哪里?

一切都在形而上学里,就像贝玑在《我们的青春》中描述的那样: “人人都有一种形而上学,或显或隐,否则他就没有在活着。”不仅仅是自我表达,更在哲学、政治和文学意义上开启新的维度,在生命意识上完成对于我的命名, “因此我是一个意识,是一个对世界的直接在场,世界若非以某种方式从我的经验体系里被捕捉到,就无法宣称自身存在。”西蒙娜·德·波伏娃《女宾》就是提供了一种形而上的文学发展,在那里,人身上存在着的东西不再关联上帝、意识等超乎经验性的存在,而只是人本身,他的爱,他的恨,他的个体历史, “我注意到,事物为了存在毕竟需要我。”

我在其中,是一个核心,但是这绝不是单一的存在,它是一种 “所有他者和整个世界都共存于她的身上”的存在,波伏娃的主人公说: “而我,置身舞厅中央,超然物外,自由自在,我出神地凝视所有这些生命和睑庞。如果我转过眼睛,避而不看他们,他们就立即如被忘却的景色那样荡然无存。”这一个生命,这一个人,既不是他,也不是我,而是 “我们”——既克服了狭隘论的 “他者经验”,又使之升华,成为在超越里脱身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也是非道德的, “这份自由既作为一切道德性之条件,同时也奠定了一种绝对的无道德主义,因为在每次犯错之后,它在我身上和在他人身上一样都是完整的,因为它使得我们在每一刻都是崭新的存在。”

非道德性的意义是取消了外部规范,取消了人为的善恶对立,在尊重客观价值中成为人性的注解,所以梅洛-庞蒂认为, “人身上的形而上学乃是对一种强健人性的增补,我们根据那些被检验过的秘诀来管控这种人性,它在那些完全抽象的反思剧里从来不曾被质疑。”形而上学是人性的写照,所以作品就成为人性的一个样本,塞尚的绘画,波伏娃的小说,甚至电影艺术,也在表现晕眩、快乐、痛苦、爱、恨中变成了一种行为举止, “而电影则特别适合让心灵与身体、心灵与世界的统一性以及双方的相互表达呈现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感的事物便具有了超越作品本身的最高理性——一种非理性, “于是,表达从来不曾被完成。最高的理性同非理性毗邻。”

所以真正的意义不在于区分理性和非理性,而是取消法则和事实的分离状态,让符号、作品成为意义的一部分,就像死亡内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而这种消除之后的融合,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再让人成为唯一的主体,而是在交互主体性中,让他人经验成为生命意识在场的证明, “一旦我承认我的经验——恰恰由于它是我的——为我开启非我之物,承认我对世界和他人而言是有感觉的,从这一刻起,那些被客观思想保持距离的所有存在都特别地靠近我。”这是开放的意识,正是这种建立在人性论上的形而上学,使得梅洛-庞蒂考察关于意义的另一个维度:马克思主义如何在 “无意义”的失败威胁中重新指向未来。

“所谓基本,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对人来说,根本就是人自身。”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如是说,在这里突出的是人的存在意义,所以梅洛-庞蒂认为,共产主义思想应该回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具体关系中,即回到其源头和真理,因为马克思所说的物质,其实是一种意识,它被嵌入在人类的共存系统里,在那里为同时代和相续个体缔造一种共同处境,从而确保一种普遍性, “令一种发展路线和一种历史意义得以成为可能”,所以马克思说人系缚于世界的联系,其实是人之自由的方式, “通过利用必然性,将他的解放工具投射在自己周围,构造起一个文化世界”,人的自然行为变成了人化行为,人的存在变成了他的自然存在,人化自然又变成了他的自然。

“历史是真正的人的自然史。”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一种单一的主体哲学,更不是客体哲学,而是一种 “历史哲学”,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下,哲学就是总体历史生活的一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并不倾向于绕开哲学,而是读解它、翻译它并实现它。”超越主体的存在哲学,就变成了一种交互主体性存在。再这样的逻辑下,当那场战争爆发之后,当法国走在岔道上的时候,梅洛-庞蒂希望通过这种交互主体性,寻找政治方向: “马克思主义者不应机械地套用资本-劳动图式,而应重新思考新出现的每个事件,便每一次都能确定无产阶级未来曲线的走势。”所以在《战争已经发生》一文里,梅洛-庞蒂认为,必须正视这是一个太过幸福也太过脆弱的国度,必须取消那种 “将受害者转变成英雄”的战争观,必须抛弃杜撰历史的幽闭思想,而是回归到人的交互意义上, “在此意义上必须说,抵抗的经验令人相信政治是一种从人到人的关系或从意识到意识的关系,从而有助于我们的1939年错觉,从而掩盖了沦陷以其他方式教给我们的种种真理,那就是历史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威力。”

必须抵抗!而在《为了真理》中他更是提出了抛弃历史怀疑论,走向历史的革命阶段, “同无产阶级一起进行重建,就目前而言并无他途。”这是时代的要求,这是当下的选择,而这个历史主义就是在一种 “他人经验”中将抵抗变成一种内在化的需求:

马克思主义已经在俄国夺取政权,并被三分之一的法国人民接受,如果说它在今天似乎无法详尽地解释我们所经历的历史,如果那些曾被它得出的历史本质因素,在今天的一连串事件里同那些会被视作次要因素的民族因素或心理因素混在一起,并被它们遮蔽,那么,这难道不就证明了历史中并无什么本质可言,证明了一切都同等重要,证明了采取任何视角都没有优势吗?我们不就引向怀疑论了吗?政治难道不应该放弃以一种历史哲学为基础,并且无论我们的心愿、判断或梦想是怎样的,皆应根据种种事态来界定其目的和手段,实事求是地看待世界吗?

马克思主义为真就在于将其 “界定为对我们与他人、与世界的多重关系的逐渐觉悟”,而这正是法国现实的需求。所以在一个陷于战争的世界里,梅洛-庞蒂其实是在呼唤拯救者,呼唤英雄,而这个英雄作为 “天意的使者”,并不是孤军作战,而是世界与另一世界的积极对抗,是一种历史与另一历史的总体改造,他不是自吹自擂者,也不是证明在死亡面前的主宰者,不是黑格尔式的 “宇宙天才的实业家”,也不是尼采所谓上帝死了之后没有信仰的人,而是那种 “为自己的成功准备好所有东西、并清晰指出自己的道路的人”——不在于确定,不在于必然,而是在存在的虚无中超越个体超越理性超越自我,成为形而上学的人,所以梅洛-庞蒂在1946年发出的那声呐喊是: “当代人的英雄,不是路西法,甚至不是普罗米修斯,而是人。”

第二性(Ⅰ、Ⅱ)

编号:B83·2180624·1484
作者:【法】西蒙娜·德·波伏娃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1年09月第1版
定价:85.00元亚马逊47.50元
ISBN:9787532749669
页数:794页

《第二性》最初于一九四八年在《现代》杂志上连载,次年出版,引起巨大反响。这是关于女性的第一部具有理论色彩、自成体系的著作。 “一个人作为男人,拥有属于他的权利,而做女人则是她的错。” “他就是男人”对于女人来说,则变成了一种性别的个体,在第一部中,波伏娃从生物学、精神分析学和历史唯物论视角分析有关女性的种种观点,并从历史着眼,试图充分说明女性现实的成因,解释女性作为 “他者”的定义,描述女性眼中的世界。而在第二部里,波伏娃则用 “实际体验”的方式,从存在主义的哲学理论出发,对女人一生中的不同时期进行正面考察,同时对她一生可能遇到的经历作出判断和评价,深刻揭示了女性的处境及其性质。作者还分析了自恋女人、恋爱女人和虔信女人形成的过程及其背后复杂的社会原因,最后提出了女性走向解放的唯一道路就是成为独立女性,也强调了只有当女性经济地位变化的同时带来精神的、社会的、文化的等等后果,只有当女性对自身的意识发生根本的改变,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第二性》:要由人来建立自由的领域

做女人多么不幸啊!然而,做女人最大的不幸,说到底,是不了解这是一种不幸。
——克尔恺郭尔

克尔凯郭尔,一个男人,一生没有结婚;西蒙娜·德·波伏娃,一个女人,一生没有结婚——当一个作者引用另一个作者的句子,是不是消弭了男女之间性别的固有界限?是不是在不走进婚姻世界的共同经历中达成了某种共识?一定是一种认同,而仅仅是认同,如何在女性自我世界里找到女人不幸的本质?当波伏娃以女性的立场写作这一本书,是不是以一种主体性的态度来否定 “他者”的存在?当波伏娃说: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能不能撼动早就写好的那一部历史和事实?当波伏娃用不结婚、不生孩子的选择实践着女性主义的宣言,能不能改变女性的整体命运?

一连串的问题,一系列的疑惑,并非是一个男性读者的质疑,其实,当波伏娃、第二性组成关键词挑战男性世界体系的时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颠覆意义,更在超越文本的社会学意义上提供了一个视角,只是在根深蒂固的男人主体世界里,一种态度,一份报告,一部作品,其实是有限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波伏娃的宣言本身就是一种对抗——当对抗的目标是男人,是男人的特权,是男人的制度,是男人的历史,甚至是男人的神话,是不是就预设了一个男性中心,像逻各斯主义一样,越是对抗,反而越是凸显了这种中心意识,甚至越是巩固了这种主体世界,那么,所谓的自由,所谓的独立,只能是男性背景之下的有限平等。

波伏娃似乎已开始也意识到了这种担心: “长时间以来我犹豫不定,是否写一本关于女人的书。这个主题,尤其对女人来说,是不快的,而且不是全新的。”她的犹豫不定在于人类是男性的,米什莱说: “女人,相对的存在……”亚里士多德说: “女性之为女性,是由于缺乏某些品质……”邦达说: “没有男人,女人不能独立思想。”太多的观点是从相对男人而言来界定女人;而波伏娃的担心更在于当女人提出关于女人的主题,就很容易陷入一种自我欣赏或者自我鄙弃的禁闭世界,就像为了目标而进行的对抗,是建立在目标既有现实的基础之上的;而波伏娃的犹豫还在于现实意义上,女人甚至已经被异化而失去了女性气质,不再是 “永恒女性”, “女人在人类中仅仅是‘女人’这个词随意指定的那一部分人”?

但是,即使女人的职责不足以界定女人,即使拒绝以 “永恒女性”去解释女人,即使世间存在女人是一种暂时现象,波伏娃依然消除了疑虑,提出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 “什么是女人?”可以是启蒙哲学下的女人,可以是唯理论中的女人,可以用唯名论来界定女人,但是波伏娃一开始就站在男人世界的对面——不是对抗,而是平等: “我们以什么身份提出问题?男人是法官和当事人,女人也是。” “也是”就不再是一种有了目标之后的攻击,而是趋向于平等的对话,所以他拒绝高等、低等和相等这些模糊的改变,拒绝以个体的幸福为衡量的标准而选择以自由去界定机遇,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将女人放在一种整体中,作为一种自主的自由,而不是 “在男人逼迫她自认为他者的世界中展露自己和自我选择”,也就是说,女人拒绝成为客体,拒绝被推向内在性,拒绝成为他者。

“女人的悲剧,就是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总是作为本质确立自我的主体的基本要求与将她构成非本质的处境的要求。”所以,要拒绝走向悲剧,就必须取消两者的冲突,就必须找出女人已经形成的那种 “屈从”:一方面从女人的命运出发,从生物学、精神分析学、历史唯物主义等观点中找出 “女性实在”的形成,另一方面考察历史过程中女人如何成为他者,男性如何创造女性神话作为主体的对象,在从实际体现中,发现女人的成长、处境中如何活在一种禁闭世界里, “这样我们才能明白,女人竭力摆脱至今给她们划定的范围,尽力参与到人类的共在中遇到怎样的问题。”

女人是一个实在,这个实在首先是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当界定女人的时候,其实从一开始就走向了一种男性视角, “这很简单,喜欢简化公式的人这样说:女人是一个子宫、一个卵巢;她是雌的:这个词足以界定她。” “雌的”完全是生物学的界定,但是命名却是站在人类哲学的高度,当这种两性分科意义模糊,本身是物种相异个体的区分,就带上了某种指向性, “无生气的、不耐烦的、狡猾的、愚蠢的、不敏感的、淫荡的、凶狠的、卑下的,男人把一切雌性动物同时投射到女人身上。”黑格尔说,两性应该不同,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 “因此,男人由于这种区别成为主动的本原,而女人是被动的本原,因为她处于未发展的统一体中。”为什么雄性的男人会变成主动?生物学变成了生理学:官能的发育使女人区别于男人,女人要怀孕,女人要生育——在所有哺乳动物中,女人变成了受到异化程度最高的群体,一方面她们激烈地抗拒这种异化,另一方面机体却对生殖职能的从属显得极为迫切,也正是这种矛盾,使得女人的异化程度不断加深,而这种加深的异化使女人的处境变成一个本质因素。

因为正是这个异化的身体,超越了生物学范畴,而变成了一种本体论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心理的现象,从精神分析角度来说,男人自始至终只有一个生殖期,而女人却有两个,从童年到成年,正是这种变化的特点,在被当成男性客体之物的时候,她就越来越成为被体验的对象,也越来越失去自主性,按照阿德勒的观点:

至于女人,她的自卑情结采取女性身份羞耻地加以拒绝的形式:并非缺少阴茎,而是整个处境境引起这种情结;小女孩羡慕男性生殖器,只是把它作为男孩子所拥有特权的象征;父亲在家庭中占据的位置,男性普遍的优势,教育,一切都向她证实男性占优势的观念。后来,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性交将女人置于男人身下的姿势本身,是一种新的屈辱。她以性的抗议”做出反应;要么她寻求变得男性化,要么她以女性的武器同男人作斗争。

西蒙娜·德·波伏娃:实践者的 “他者”

女人与自身分裂,接受她低下的命运,而正是这种自我定义,她 “全盘接受做女人”的现实。而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女人命运的使然是一个历史现实,她是一个性伙伴,一个生儿育女这,一个性欲对象——一个他者的存在,就必须通过她,男人才寻找自己。而波伏娃正是从漫长的历史来考察女人的 “他者”地位,考察根深蒂固的性别等级。从最开始的原始游牧时代开始,男人占有体力优势,他自然变成了统治的力量,即使有过母权制,但最后也过渡到了父权制,在这个阶段,女人的存在是作为一个神话存在的,她是大地,是母亲,是女人,而不是男人的同类,这种分野走向了私有制,而正是女人神话意义上的存在,她成为了 “贬值”的符号, “女人的贬值代表人类史上一个必要的阶段,因为她不是从自己的积极价值中,而是从男人的弱点中获取威信;令人不安的自然神秘体现在她身上”。

这是女人异化的真正开始,从希腊时代到罗马时代,从基督教兴起到中世纪,女人一直处在 “他者”的位置上,即使十二世纪地中海沿海产生了骑士爱情,让女性的命运得以改变;即使文艺复兴时个体自由得到了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女君王、女冒险家、女战士;即使法国大革命时出现了《女权宣言》,作为和《人权宣言》相抗衡的产物;甚至在十九世纪的改革运动中出现的平等和正义有利于女性,但是波伏娃对历史的鸟瞰中不无遗憾地指出, “整部妇女史是由男人写就的。”男人始终是女人世界里的主体,始终是制度的统治者和实施者,即使出现了所谓的女权主义,也只是男性政治家手中的一个工具,而女人有意识无意识地落入到这个主体世界里, “女人并非为其所是,而是作为男人所确定的那样认识自己和做出选择。”

“她为了男人而存在”,成为了女人具体境况的写照,女人变成了男人所想象的女人,变成了被描绘的女人,而这便是事实之外的 “神话”: “男人梦想在不安中得到宁静,梦想意识所存身的晦暗不明的充实。这个梦想的化身,正是女人;她是外在于男人的自然和与之过于相像的同类之间理想的媒介。”当女人被男人想象为女人,变成神话世界的女人,女人就表现为非本质,变成了不许互换的 “绝对他者”——男人通过这个他者找到了 “存在的充实”,通过客体变成了自在的主体, “生存者心中的那种缺失,积极地体现在女人身上人,正是通过她与之汇合,期待自我实现。”这种客体化在另一个意义上取消了女人的自主地位,取消了实在意义,当然更取消了平等性,就像克尔凯郭尔所说: “通过女人,”克尔恺郭尔写道, “理想性进入生命,没有她,男人会成为什么?许多男人依仗某个少女成为天才……但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因为与之结婚的少女而成为天才……”

但是这种神话的复杂性使得女性被异化得越来越严重,她是男人恐惧的投射,她是男人统治的物化,她是男人欲望的奴隶,于是,她变成了一个即是魔鬼又是天使的斯芬克司:

这就是为什么女人有双重的、骗人的面孔:她是男人所召唤的一切,又是他达不到的一切。她是慈善的自然和人类之间明智的中介;她是未被制服的自然对付一切智慧的诱惑。她在肉体上体现从善到恶一切精神价值及其反面;她是行动的实质和妨碍行动的东西,是男人对世界的掌握和他的失败;这样,她处于男人对他的存在的一切思索、他能给予这存在的一切表述的源头;然而,她千方百计要他离开自身,让他沉没到静默和死亡中。

女性神话是男性世纪的产物,是对他者的确定, “确立女人,就是确立绝对的他者,不需要相互性,罔顾经验,拒绝她是一个主体、一个同类。”神话已经渗透到女性的人格中,甚至形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在神话之外,当波伏娃通过 “实践体验”考察女人的现实生活时,这种他者的存在也在 “人的状况”里变成了一个几乎无法摆脱的事实,而在这里,波伏娃提出了一个革命性的观点: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也就是说,女性是男性之外的第二性,她不是和男性一样的第一性,是一种从属,一种附加,一种非本质,一种被困于处境中的他者。

从童年开始,男性与女性之间存在的区别从来不是被视为在平等意义上的差别, “阉割情结”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对男性的羡慕,就是凸显了男性优势,而这种情结之产生就是通过 “男人的眼睛”,使女人处在异化的位置上;而在少女阶段, “她的青春不知不觉地在等待中消耗。她等待着男人。”因为在这个阶段,男人的攻击性、权力意志、挑战的兴趣都超过了女人,女人越加被动地处在男人的对象位置上;而在性启蒙中,女人对于性满足不再是阴蒂阶段,而变成了阴道阶段,她是被插入的对象,是受精的目标,也就是说,她只有在男人的主动占有中才能感受到性启蒙,而男人的满足变成了一种自然结果;即使出现了女同性恋,似乎一方具有了男人的特点而本身为女人超越了自然属性,但是在波伏娃看来, “赋予同性恋女人以男性特征的,是由于她们不要男人而不得不承担的一整套责任,而并不是她们的性生活,相反,那把她们禁闭在女性世界里。”

而对于女人来说,从童年、少女直到性启蒙等阶段,他者的位置不断得到强化,在 “成为女人”之后,她们的处境就真的那以摆脱被控制的命运。婚姻是社会赋予女人的命运,但是她和男人从来不是在平等基础上构成了交换和订立契约的等级,女人是出嫁,是被动状态,男人是结婚娶妻,是主动作为, “她用他的姓;她与他的信仰结合在一起,融合到他的阶级、他的圈子;她属于他的家族,变成他的‘一半’。”而当她成为了母亲,似乎在孩子身上找到了平等的感觉,但是孩子只是一种 “对等物”, “孩子是她献给男性的这个情妇的对等物,男性对她来说不是这种对等物;当然,没有准确的对等:一切关系都是独特的”;而当女人进入到社会生活之后,家庭成为一个禁锢的 “内部世界”,即使女人走向社会她也是在服从既定秩序,也是在迎合男人,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对社会的态度,她都无法逃离男性的目光,甚至在男人标准中构建自身世界, “她像一幅画、一座塑像,像舞台上的演员,一个类似因素,通过它,暗示出一个不在场的主体,这是她扮演的人物,而并不是她。”而普遍处于底层的妓女,靠出卖肉体生存,她们在某种意义上和已婚女人的处境是对称的, “在靠卖淫出卖自身的女人和通过婚姻出卖自身的女人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价格和契约的期限。”无非是一种服务,而且是对男性主体的服务;当女人从成熟走向老年,生理上又使得他们一下子失去了女性特点,封闭在女性职能中又丧失了自身特点,反而变成了一种双重的悲哀。

但是在这个女性命运的发展曲线里,却也出现了自恋的女人,出现了恋爱的女人,出现了虔信的女人,她们或者把爱给予自己,沉浸在自我世界里,把自我作为一个绝对的目的;或者在恋爱中保持和男人的平等,建立在两个自由的人互相承认的基础上, “一对情侣的每一方会互相感受到既是自我,又是对方;每一方都不会放弃超越性,也不会伤害自身;两者将一起揭示世界的价值和目的。”或者将自己的爱奉献给上帝,在自我选择的信仰中成为独立的人。波伏娃认为,他们正是因为受禁闭才想着把牢狱变成天堂,才想着把奴役变成自由,这是动人的努力,但是却是可笑的:自恋的女人沉浸在我我世界中,其实使自我畸形发展,尤其是和外部具体世界失去了真实的关系,甚至在她看来,自恋的女人和高级妓女一样,是完全从属于他人的;恋爱的女人找到了那个平等的自我,但其实,这个自我被发现也是通过男人的眼睛,她的恋爱之目的最终只是他者的现实, “开初定义为将自恋神化的爱情,在往往导致自残的忠诚这种苦涩欢乐中完成。”而虔信的女人,当她确立了上帝,其实这个上帝是以丈夫的形象显现的, “这个万物之主出现在光轮之中,以一身白色和俊美令人眼花缭乱;他让女人穿上结婚礼服,戴上花冠,牵着她的手,答应给她升上天堂的荣耀。”她甚至通过摧残自己的肉体,主动地致力于使自己虚无化。如此,这个主体依然是不存在的。

所以综合以上,波伏娃认为女人要走向解放,就必须成为独立的女人,成为一个女人的事实: “女性的魅力要求超越性贬为内在性,只作为肉体灵敏的颤动而出现;必须成为一个自发奉献的猎物:知识女性知道她献出自己,知道她是一个意识、一个主体;一个人不能随意地扼杀自己的目光,把自己的眼睛改变成一片天空或一片水坑;一个人不能阻止身体趋向于世界的冲动,把身体变成暗中颤动的有生命的雕像。”她可以在经济上和男人平起平坐,在自由上可以和男人拥有相同权力,在性爱上,可以把自己当成唯一的主体,甚至在征服中 “他让她享受”;她可以成为文学家、艺术家,在创造的世界里确定自身,赋予生活以意义。

“独立的女人”是波伏娃最后指明的解放之路,仅仅一章的篇幅并非是波伏娃的重点,而在对于独立的阐述中,其实也是模糊的,所以在 “结语”中,她又再次将独立、自由的概念延伸到社会层面,试图在制度上进行变革,试图在观念上给予平等,试图在社会环境中创造主体地位,但是她依然显得信心不足, “改变法律、体制、风俗、舆论和一切社会环境,是否足以让男女真正一样平等呢?”或者作为女人,波伏娃也感觉到了难以逃脱怀疑论者的观点: “女人将总是女人。”所以一个女人,一个女性作者,一个女性主义者,一个女权的实践者,也只能在 “第二性”的现实面前,作出略显苍白的宣言:

正是在既定世界中,要由人来建立自由的领域;为了取得这最高一级的胜利,男女超越他们的自然差异,毫不含糊地确认他们的友爱关系,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

编号:B83·2180520·1480
作者:【法】保罗·利科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12月第1版
定价:43.00元亚马逊21.00元
ISBN:9787100097642
页数:541页

本书是法国著名哲学家利科后期的一部重要著作,也是其在1968年学生运动后 “自我放逐”30年的思想的结晶。在此书中,利科关注于个人同一性的问题。在他看来,个人的同一性既不是笛卡尔的 “我思”,也不是尼采的 “对自我的瓦解”,而是 “自身与他者的交织”。利科在此书中,从三个方面讨论了个人的同一性:描述、叙述与规范,即,谁在说话和行动?谁再叙述故事?谁负责任?对于利科来说,这是人生的根本问题,因为,人的生存与罪恶感这类问题都可以归为 “人是什么?”的问题,也即 “个人同一性”的问题,他认为,出于自指之下的统一体是一种 “依附关系”,根据这种依附关系,三种不同的身体可以包含在视觉中:一个是睁开眼睛的身体,另一个是为眼睛确定方向的身体。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而是 “为了他们”

我不相信你的命令有着让一个人能够违反未成文的和永恒的神律的力量:这些神律既不存在于昨天,也不存在于今天;它们是永恒的,无人晓得它们上溯到多远的过去。
——《安提戈涅》

不存在过去也不存在未来,当安提戈涅说出的神律成为一种永恒,她是在呼唤这样的神律,还是在对抗中凸显了它的狭隘?当安提戈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面对的是底比斯取得王位的克瑞翁,面对他不能安葬反叛城邦的波吕尼刻斯的命令,面对一国之君的世俗权势,但是在她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凡人,一个无法僭越诸神不成文且永恒不衰的法。凡人只存在现在,在永恒的神律面前,自然无法避免死,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权力、地位也都会死去,而死之发生也正是她抗拒禁令的最大原因。

反叛的兄长波吕尼刻斯被处死,这是世俗权力导致的死,而当安提戈涅突破禁令将他埋葬,她也被权力处死,但是安提戈涅的死却以遵循 “天条”为由,所以在不同的死之间,悲剧便指向了它的意义,保罗·利科将其定义为一种 “确信”, “她引用它们是为了给自己确定信心,这样,她就确定了所有制度的人性(和太人性)特征的界限。”当安提戈涅被处死之后,克瑞翁的儿子海蒙,也就是安提戈涅的未婚夫站出来攻击父亲之后自杀,而克瑞翁的妻子听说儿子已死,也在责备克瑞翁之后自杀,在这个时候,克瑞翁才知道是自己一手酿成了悲剧,他似乎听到了那个占卜者对他说的话,说他冒犯了诸神。

如果说克瑞翁的儿子和妻子之死只是家庭内个体之死,波吕尼刻斯被处死也只是违反城邦利益而死,那么当安提戈涅将矛头对准克瑞翁以及他所代表的世俗权力的时候,她的死是不是用 “安提戈涅之怨”维护了神律的永恒性?她的 “确信”是不是制造了真正的悲剧而具有了更高的道德意义?而保罗·利科为什么要选择安提戈涅来论述他的道德 “确信”以及实践的智慧?黑格尔选择安提戈涅而不是俄狄浦斯王来主导那种伦理教育,是因为他看到了悲剧智慧,如雅斯贝斯所说,是可以在性质不同的冲突中 “为我们指出方向”,那就是悲剧在道德生活冲突的不可避免性方面说出了某种独特的智慧,但这种智慧看起来更多是一种在教育和教养中的净化, “这是特殊个体们的行动,它产生了不同性格之间的冲突。”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这样说道。

安提戈涅的特殊意义在于在一种神与人对立、城邦与家庭对立、男人和女人战的对立中,她其实是以 “妹妹”的身份出现的,也就是她既不是女儿,也不是母亲和妻子,这便具有了某种家庭意义,在维护了死者和生者、兄长和妹妹之间的关系中,她以自己的死给予了波吕尼刻斯一块墓地,这是把死者置于自然偶然性之上,她的意义是为了 “我们”,而 “他们”却消失在死亡中。所以在保罗·利科看来,安提戈涅不是净化了悲剧,而是提出了道德确信,那些英雄成为牺牲者,恰恰是作为精神力量的化身而存在的,他们在冲突中没有找到 “自身异化的精神”,以致于没有从 “自身的确定性”中受益,而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自身异化的精神,产生了冲突,这是和教养有关的冲突,是自身确定性丧失带来的悲剧, “这种自身的确定性是牵涉到自身意识的教育过程的视域。”也就是说,当悲剧从进化到道德确信,需要的就是认识到这种异化的原因,并且在 “实践的智慧”中以行动 “达到更高道德阶段”,利科认为,这种转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是什么使伦理冲突不可避免?他认为社会人物性格的单面性和道德原则在复杂生活中的单面性造成了冲突;第二个问题是行动到底能带来什么解决办法?他认为, “在道德性引起的冲突中,唯有与道德分离的伦理诉求才能引发境遇判断的智慧。”也就是在从悲剧智慧到实践智慧的转变中,唯一的准则就是让道德确信避免做出单义性或独断性的判断和行动。

安提戈涅是一个悲剧故事,而在利科说出 “道德确信”的时候,他其实经历了另一种真切发生的悲剧,当利科在布拉格演讲期间,他的第四个儿子奥利维耶在巴黎跳楼自杀,在悲痛中,利科作了《行动的悲剧》的演讲,提出了道德引起冲突的根源,并提出了如何让行动从 “实践理性”的自大中走出来,找出 “自身异化的精神”的原因,并通过自身的确定性发现 “为了他们”有关的灾祸直接教训,从而走向真正的实践智慧。

作为妹妹的安提戈涅在伦理意义上实现了 “为了我们”的诉求,而自己的儿子跳楼自杀,保罗却要发现 “为了他们”的道德确信,似乎从私人意义上超越了 “自身异化的精神”,也在 “自身确定性”中发现了实践智慧。从 “我们”到 “他们”,不只是人称上的转向,而是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归因上探求了自身性问题,那就是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的存在的意义。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而不是 “一个他者的自身”,正像 “为了他们”而不是 “他们”一样,利科赋予同一性一种蕴涵的意义,而不是简单的比较意义,这种蕴涵意义就是自身的 “自身性”包含着他者性, “以至于没有对方,自身也是无法想象的,而且一个进入了另一个之中”。

如何让自身进入他者?如何让自身作为他者的自身?在利科看来,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具有三种哲学意图的共同点,一种意图是反思中介对于直接提出的主体具有优先性,当第一人称的 “我”表示了 “我思考” “我存在”,通过自身的反思,自身与我在自然语言的语法上对立起来;第二种意图便是将 “同一性”具有的两个主要意义,即 “相同性”和 “自身性”分离开来,并在他者、对立面、不同的、多样性等反义中建立关系;第三个意图,是在 “同一性-自身”中实施一种自身性,也就是在他者性和自身性形成一种辩证关系, “他者性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比较,而是说它可以是自身性的构成部分。”这三种哲学意图可以归结为最终的一个目标,就是建立一种 “自身的解释学”。

自身的解释学无可避免地遇到一个哲学难题,是沿着笛卡尔的 “我思”之路确定主体的绝对地位,还是在尼采解构 “我思”之路上击碎那个先验的我?当笛卡尔说出 “我思故我在”的时候,似乎将绝对主体放在了首要真理的地位,我思的意义在于一种 “形而上学”的怀疑,也就是说在笛卡尔看来,我思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 “我”是游移的,是在引导怀疑,并且在我思中反思自身: “他不是那个人”。他是什么?或者说我思的我是什么? “因此,确切地说,我只是一个思考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这些术语的意义是我以前不知道的。”而我思的思为了克服怀疑,所以思想是在提出怀疑的同时被提出来的,这是双重的怀疑,看起来是绝对的,但是笛卡尔却把 “我思”的确定性放在了从属于上帝的位置上,也就是它变成了 “第二等的本体论”。所以面对笛卡尔的 “我思”,为了避免主观主义的观念主义,他认为,我思的第二本体论恰恰是 “他者在我之中展现了它自己的存在”,在宏观意义上,自身问题就是从 “我思”中产生的, “我思” “应该能够伴随我所有的表象”。

尼采似乎早就无情地击碎了 “我思”,他的怀疑把谎言看成是真理,把真理看成是谎言, “真理是谎言的说法必须被纳入说谎者悖论的深渊中。”而在这种打破实证主义的做法里,尼采却给 “我”一种解释的权力, “在被尼采推到极限的夸张怀疑中,‘我’并不是表现为内在于我思之中,而是一种对因果类型的解释。”笛卡尔那里的我是被推崇的主体,尼采的我是受屈辱的主体,而在保罗看来,各种主体哲学中的 “我”都是 “非定点”的,也就是说,在话语中没有可靠的地位,关于自身解释学只是一种认识论,不管分析哲学还是行动哲学,关于主体对应的四种质疑方式: “谁在说?谁在行动?谁在说自己?谁是归咎的道德主体?”可以看出,利科其实就已经在主体本体论转向方法论中,确立了主体存在的真正作用,那就是行动,无论是 “谁在说?”以及 “谁在说自己?”中的说话主体和主体的自指,还是 “谁在行动?”中行动施动者的行动能力, “谁是归咎的道德主体?”中行动的道德归咎,行动都具有正当性,利科用三种方式来维护这种正当性,那就是描述、叙事和规范,而这也正是迈向一种自身解释学的规则。

要行动,首先要有身份,也就是 “我”如何具有一种本体论身份,如何在本意上被登记?这就是个人的 “同一性”问题。从语义学来说, “个人”被确定同一性只是确认 “某个事物”的同一性,而不是确认自身,也就是说,个人的个体化只是在摹状词、专名和指示词的 “算子”中才能被确认,但这并非是要确认特殊相,而是让个人成为一种 “基本殊相”,去除掩盖自身的 “同一化指称”,这就需要用 “归因”的方式找到 “同者”逻辑的力量,于是自身从个人的源始概念中找到了他者的线索, “从来就没有唯一的我。对他人的归属与对自身的归属一样源始。如果我不能把我的思想同时潜在地归属于一个个不同于我的他者,那么我就无法有意义地谈论我的思想:”这只是归属上的源始一样,要行动,就必须有话语和说话主体,利科从语用学进路上把说话行为置入问题的中心。话语主体是谁?是我,话语行为的目标是谁,是你, “我-你”建立的这种行为模式是去除了 “他”,第三人称成为一个非人称,但是利科认为,自指概念不是绝对的主体,而是 “源于反身性与同一化指称之间不断交错的混合体”,只有在和专名中建立 “铭文关系”,我的本意才能被登记,也就是说,当有这样的话语说出, “我,某某,出生在何时、何地”,那么, “我”和 “保罗·利科”意味着同一个人。

保罗·利科: “他我”是真正的思想主体

同一性也具有反身性,我自己和利科自己,混合在这个自指概念中,而从这个概念出发,在行动语义学中就有了 “谁”的问题,而这个谁只有在行动的 “什么”和 “为什么”中才具有意义,也就是说,即使 “谁”还没有回答, “什么”和 “为什么”的关系也具有行动的意向性,具有事件的本体论,也正是这种事件具有了意向现象学的意义, “行动语义学的任务就是确立目的论解释的规律形式与唯有动机也是一种原因才起作用的描述特征之间的关系。”但是, “谁”必定要出现,必定要登上事件的舞台,而谁就需要成为行动的施动者, “一个施动者必须能够自身指示,这样,他就有了一个真正的他者,同一个归属会以相关的方式归于这个他者。”——是什么和为什么这种原因的归因促使了因果性的产生,也促使了行动施动者的出现, “因果性就是‘在某些意义上’形成自身的。”

因果性只不过是一种行为的描述,而在描述这种静态之上,则是关于个人同一性的叙事,它需要一个叙事中介,而叙事中介就是在 “叙事理论中操纵行动理论和道德理论的中介”,也是对于自身的探究,它是实践的,也是伦理的。个人同一性,需要的是时间中的恒定新,也就是我是谁是不与 “什么”的问题相关联的,而这个恒定模式,利科用 “性格”概括,与 “承诺”具有对于自身的忠诚不同,性格的恒定性解决了相同问题和自身问题,性格就是相同性表象之下的自身, “正是它以后把性格置人个人同一性的叙述化之路上。”而之所以是性格,它所具有的一种伦理的向度,也就可以在叙事中介的作用下,从行动最终转向道德。

自身的性格,体现在伦理目标上,利科认为,这种关于自身的伦理目标包括三种,一种是以 “善的生活”为目标,第二是 “以与他者一道、并为了他者在各种公正制度中过上真正的生活为目的。”也就是把他人当做他所是的人那样来爱,这便是相互性观念;第三是在公正制度下实现和他者一样的正义,最后实现平等, “平等提供给自身的是一个作为每个人的他者。”这是三种伦理目标,而要变成道德诉求,则需要用 “规范”的方式构成 “有限实现”:一方面要考察生活的期望,去除普遍性,第二是要建立正义的原则,从契约到律法,在他律中达到自由的目的。而自律何在?这便是利科所说的 “确信”,就是避免 “性格”单义性造成的冲突,在自身确定性中化解悲剧,在实践智慧中 “达到了更高道德阶段”。利科认为,必须从制度、尊重和自律中化解冲突, “我们坚持认为它是以 “善的生活”为视域,以审慎为中介,以 “phronimos”(审慎的人)为行动者,以各种特殊的处境为切入点的。”

“善的生活”是伦理的最终目标,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利科认为 “规范”的意义在于建立一种真正的良心意识,这是对于你我,对于他者的一种结合,因为良心所指向的本体论就是自身性的自我,也是作为自身的他者, “自身性都是以生命概念为中心”,在生命这个道德和伦理目标上,作为一个自身的他者便成为一体: “面向自身再现某个东西,就是把把它吸纳到自身中,把它包括在自身中,因此,这就是否定它的他者性。”

自身中的他者,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在描述、叙事和规范中,在善的生活、公平的制度和良知中,最后指向的是道德实现,指向伦理生活,指向的是实践智慧,这也许是利科在自身性问题上探讨三种哲学意图的真正目的,而这也是他认为作为哲学家在自身的解释学中起到的作用:

哲学家作为哲学家,必须承认,他不知道、也无法说这个作为命令来源的他者是否就是我所设想的某个他人,或者一个可能凝视着我的他人,或者是我的祖先,没有任何有关他们的呈现,我欠他们的众多债务构成了我自身,或者是上帝——活着的上帝,不在场的上帝——或者是一块空地。面对这一有关他者的疑难,哲学话语中止了。

象征理论

编号:B83·2180520·1479
作者:【法】茨维坦·托多罗夫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4年05月第1版
定价:29.00元亚马逊14.20元
ISBN:9787100034678
页数:412页

象征是美学和文艺理论里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同时还涉及到心理学、逻辑学、语言学、符号学等同人类思维有关的许多学科。茨维坦·托多罗夫上世纪60年代初赴法随著名符号学家罗兰·巴尔特学习文学理论,博士论文为《文学与意义》,1967年在巴黎正式出版,托多罗夫在法国以介绍俄国的形式主义文学理论开始出名,他的第一本书《文学理论》就是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的文集。1977年,他发表了《象征理论》,着重分析了历史上诸家有关象征的学说,1978年他又出版了《象征表达与诠释》,在分析了关于语言象征的看法后,他提出了诠释理论,介绍古代圣经注释家和语文学家的诠释策略。


《象征理论》: “理论”一词用的是复数

既非古典主义,又非浪漫主义,而是分类的、多功能的、异向的——我认为这就是今天我们用来对待过去的态度;或具体地说,这就是导致我写出这本书的观点。
——《几点考虑》

古典派说,作品摹仿的是自然,浪漫派说,摹仿的不是作品本身,而是艺术家;古典派认为,作品中的诗具有不变的本质,浪漫派则认为,诗歌是个自足的整体,而且在任意性的整体中构成了自身;古典派在 “偏离主义”中寻找美学价值,浪漫派则在革新中建立象征体系——古典派和浪漫派之间的差距,似乎在两本书的书名中得到了印证:1767年,博泽在浪漫主义转变前夕出版了古典语言学的最后一本著作,题目叫《普通语法》;而半个世纪后,当浪漫主义确定了自己的体系之后,威廉·冯·洪堡则出版了现代语言学的重要著作《人类语言构造的多样性》——从 “普通”到 “多样”,在茨维坦·托罗多夫看来,就是一种本质意义上的转变,甚至,从语法到人类语言的构造,也是把象征理论推向了一个多元化时代,而这个多元化时代的到来,则使得象征理论进入到了摆脱摹仿的 “复数时代”。

复数就是多元,就是多样,就是多功能,虽然托罗多夫还是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谈论象征,但是很明显,他希望在这种多元构建中为象征找到更多的通道,甚至在古典派和浪漫派观点和行动相异的判断上,他想要的并不是作出谁对谁错的二元性结论,而是希望寻找到 “既非古典主义、又非浪漫主义的第三种立场”,并且相信这第三种立场正在形成,而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 “真理的学说”,就如他在最后的 “几点考虑”中所说: “我今天却相信规范和话语的多元性:既不是一个,也不是无数个,而是好几个。”—— “好几个”就是建立一门即非普通语言学又非单纯象征理论的 “语言象征学”。

第三种立场,跨学科建设,托罗多夫显然只是一种设想,当他被这本书研究的对象确定为 “象征”的时候,他其实只是在时间维度里梳理象征这一现象,而非从本体论上阐述象征,所以很明显,托罗多夫书写的是关于象征现象的 “多种描写”,甚至只是象征作为符号的发展和演变历史, “我的研究则属于符号学史的范围。”但是即使是一种客观的历史学著作,特罗多夫也以一种多元化的思路来厘清象征、符号、语言之间的关系,而他所涉及的门类则包括符号学、修辞学、美学以及人类学、精神分析、语言学和诗学等几个人类科学—— “谈到象征的同时也要谈到符号与诠释、使用与享受、转义与形象、模仿与美、艺术与神话、参与和类似、凝聚和移置,以及另外一些概念。”

古典派和浪漫派真正分野的18世纪是托罗多夫考察的一个时间点,也是他组织 “复数”的象征理论的一个关键时期,在这跟时间轴之前,有符号学、诠释学、修辞学,而象征作为一种符号,则是从圣奥古斯丁开始的。符号这个概念在古希腊哲学中就不断被提及,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中说到: “嗓子发出的声音象征着心灵状态,书写的语词象征着嗓子发出的语词。”在他看来,词语只是象征的一种特殊关系,甚至认为声音和意义不构成依据,也就是说,声音符号和意义之间构成的是无理据关系。这是对符号进行思考的第一阶段,而到了斯多葛派,对象征进行思考则进入了第二阶段,他们把能指、所指和事物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种联系也是机械的,也只是涉及到语言符号而已。

同样,在符号的逻辑学阐释中,亚里士多德运用符号只是从一个命题转到另一个命题, “一种存在物的存在或产生导致另一种事物的存在或产生,则不论后一种事物出现的早晚,前者都是后一种事物产生或存在的符号”,而没有从一个谓词转到另一个谓词,也就是说,这种转移是实体和实体之间的转移吗,不涉及到事件,而当从实体转移到事件,则意味着符号的非语言象征现场开始出现。而在斯多葛派那里,符号理论和论证理论结合起来了,这种结合促使阐释学慢慢成形,他们建立了词语间的间接意义,也就是在讽喻基础上扩展了象征,这便出现了显示符号之外的追忆符号,伤疤对伤口,刺穿心脏对死亡,以及烟和火之间的关系就属于追忆符号。

虽然没有为诠释学加你直接的理论构架,但是在奥古斯丁那里,正是因为用于宗教目标,符号理论才慢慢成形。对于奥古斯丁的解读,托罗多夫集中在他写在《论辩证法》的两句话里,一句话是: “符号是把自己展现在意义之前,并且除自身之外还给精神指示出别的内容的那种东西。说话就是借助发出的声音提供一个符号。”托罗多夫认为,这一句话具有两个开创性的贡献,一是奥古斯丁认为符号有着和自身的非同一性,也就是可以提供符号之外的意义,而另一个符号性能则是强调词语只是符号的一个种类,这也构成了符号学的理论基础。奥古斯丁关于符号的第二句话是: “语词是事物的符号,当它被说话人发出时可以被听话人听懂。”这个定义突出了符号的两种不同的关系,一是符号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符号已经具有了指称和表意的作用,另外,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通过符号建立了交际的领域。

两句话,四个重要阐述,奥古斯丁已经成为符号学家,也奠定了西方符号学的基础,虽然奥古斯丁的诠释是为了宗教目的,在他看来,那个唯一的上帝也使得符号的所指染上了神圣的色彩,但是他却区分了象征和语言,并把语言看成是符号之一种,更重要的是,他明确区分了在语言分化之前的 “话”而我们了解的 “话”——当上帝具有神力,他的内心有一种 “话”,而把这种话变成外部的 “话”,就需要用符号来 “表达”,也就是说,词语作为符号,并不直接指示一种东西,而是表达。在总结古希腊哲学对于符号的认知,奥古斯丁根据自己的研究,将符号理论用到了神学和《圣经》的注释中去,这样在托罗多夫看来,在戏仿思想史上第一次创立了符号学科学体系: “别人以前在修辞学和语义学的范围里谈到语词问题,他却把它扩大到符号方面,而语词在其中只占有一席之地。”

这是象征理论的符号学应用,而在符号学之外,则是修辞学的兴起,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学是一种说服别人的艺术,他在《修辞学》开始就说: “修辞学就是在一定的场合通过思辨发现适当的说服别人的方法的能力”。在这里修辞学的对象是他人,目的是通过雄辩在他人身上起到作用,也就是说,修辞学所用的语言符号是一种行为,而这种行为是说服别人,所以具有了天生的实用主义特性,西塞罗也认为, “只有让自己的言语适合每一种情况的人才是雄辩者。”有用论在托罗多夫看来,恰恰是修辞学的危机,因为要让语言有用,要让言语具有力量,只有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才有可能。这是旧有的雄辩术遇到的危机,而新的雄辩术在抛弃了实用主义之后,开始追求话语的内在质量,也使得修辞学走向了文学,昆体良到封塔尼埃,修辞学接受了诗这一新的对象,以期达到美的目的,而这无疑使修辞学走向了第二次危机,那就是把言语本身作为享受对象,最后甚至变成了谎言, “雄辩术就如美女一般,它的魅力太强大了,你是很不容易攻击它的。人们如果真觉得被欺骗是一种快乐,则即便揭露那些骗人技艺的毛病也枉然。”在危机中,修辞学其实走向了终结,即使古典修辞学在转义的道路上试图挽救言语本身,使得辞格也成为一种形式,最后一切能指都成了辞格,托罗多夫把古典修辞学的衰败原因归结为两点:第一是因为取消了赋予某些语言形式的特权,第二则是理性主义受到经验主义的排斥,思辨构思被历史研究所替代。

符号学是将象征从语言体系中挣脱出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修辞学似乎让象征又回到了语言本身,而在符号学和修辞学之外,象征理论还在美学上进行了探求,而在修辞学消亡之后出现的美学,则直指摹仿说,古典派拘泥于摹仿原则,力图展现和被摹仿的自然毫无二致的作品,则当然不是美学的初衷,所以在这个转折时期出现了偏离思想,一种是以施莱格尔和莱辛为代表的 “第一等级的偏离”,也就是对不完美的摹仿,而乔纳森·理查森、德·比尔、费奈隆、狄德罗为代表的则是 “第二等级的偏离”,开始摹仿理想,摹仿理念模式。而其实在摹仿的偏离中,重要的观念产生了,那就是摹仿必须有一种理据性,而这种理据性就是在符号的能指和所指间建立关系,正是这种理据性的提出,使得美学也纳入到了符号学范围。

于是,迪博提出了对艺术进行符号分类,他阐述了绘画和诗歌之间的对立, “绘画同诗不一样,它并不使用人工符号,而使用自然符号”;他把文学的表意过程也分为两个阶段,词语首先唤起它们作为任意符号的表达概念,然后这些概念在想象中组织起来让我们感兴趣的画面;所以,他区分了诗的三种美:只是由声音产生的、单纯意义产生的美、最后是两者的和谐关系引起的美。理据性成为摹仿学说的一个转折点,哈里斯认为,意象和语言是两个不同的系列,而狄德罗则把诗歌话语和日常生活话语对立起来,莱辛则把艺术摹仿和诗歌符号的任意性联系起来,从而使得理据性成为符号的一个重要特征, “隐喻是借助无理据符号构成的有理据符号。”

这些人的观点为浪漫主义的到来奠定了基础,而托罗多夫认为,勾画了浪漫主义美学轮廓的第一人是莫里茨,而且, “莫里茨进行的革新的确是彻底的”,这种彻底性包括:他把摹仿说从摹仿程度的副词变成了摹仿对象的濒于,而且认为,摹仿的终点不再是作品,而是艺术家, “ “天生的艺术家不能满足于观察自然,而应该摹仿自然,把它当作原型,同它一样行构造和创作””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艺术作品就是一个世界,是一个自足的整体, “它所取得的同自然里存在的相似,据此,它又构成了一个存在于自身的任意整体。”也正因为和自然相似,他甚至不需要表明同世界的关系,所以美不需要外部的理由,它是 “不及物的”, “我们自己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最重要、最高尚的思想。而把艺术创作当成是一种主动的活动能力,莫里茨甚至认为,对立才能构成美,因为艺术作品的目的就是实现对立物的融合和相对双方的综合, “高级的悲剧美是由对立面的并列构成的”。

莫里茨作为浪漫主义美学的第一人,就是在理论上提出了艺术作品的不急无心、协调性、综合性和不可言传性,而在施莱格尔的《雅典娜神庙》中,就有了浪漫主义的第一个宣言,而在《艺术理论》中,他引用谢林的话说, “美是对无限的象征复现”,而要让无限显示出来,就必须以象征的方式, “作诗(这是最广泛意义上的诗,它是一切艺术的基础)不是别的,就是不断地用象征来表示。”也正是这一理论阐述,使得浪漫主义美学就变成了一种符号理论。

浪漫派无论在象征的对象、主体、美的定义和艺术作品的整体性上,都解构了古典派的观点,而当象征成为一种符号学,在理论的复数意义上,又衍生出了人类学、精神分析、语言学和诗学上的符号理论,而这些学科的符号学运用,其实是将本义于引申义、寓意和象征、本义符号和移用符号等二歧式关系,统一纳入到大符号体系。人类学意义上,象征理论是为了在自称 “没有象征思维”的人身上发现象征思维,不管是原始语言还是野性语言,最后都是事物取代了符号,能指和所指具有了等值意义, “一个象征能指表示好几个象征所指,原因并不是缺乏系统,而是因为每个象征所指又可以转变成象征能指。”

在弗洛伊德那里,用 “语言的风趣”和 “思维的风趣”建立的象征体系,则通过凝聚、复因决定、影射、间接表象、统一、移置、谐音游戏、多用途、双关意义等方法使得精神分析变成了修辞学和象征学,不仅拓展了生理心理学的应用范围,而且在 “释梦”中建立了革命性的象征理论, “可以把弗洛伊德著作里阐述修辞学和象征学的漫长过程概括成一句话:弗洛伊德在这方面的贡献巨大,但它并不在他所想象的地方,也不在他的门徒所认为的地方。然而他的贡献并不因此而逊色。”在索绪尔的语言学里,符号最重要的特性是任意性,而且是根本特性,但是他没有区分语言之外的符号存在,所以象征的理论受到了限制。而在雅各布逊的诗学理论中,语言作为自身而被感知,从而把诗学语言当成了一种以自身为母的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浪漫主义的传统,但是他更进一步,他认为诗学的对象不是文学作品,而是文学手段, “诗是一种逐渐变得不透明的言语。”这一定义就是把感知语言本身作为诗学的意义,所以托罗多夫认为, “雅各布逊自始至终在同各种各样的简化论者、同那些想把言语说成只有一种表达系统的人进行斗争。”

象征理论在后浪漫主义时期,运用在列维-布留尔的人类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雅各布逊的诗学中,很明显,这些多元的运用,以及理论和实践的再一次升级,都是象征理论本身带来的一种变革力量:从普遍性到多元性,从摹仿到创作。而从固守传统的古典派到革新的浪漫派,内在的力量就在于探索一种真理的学说,当托罗多夫站在复数的理论之上的时候,第三种立场,第三条道路,似乎又成为新的力量,在多功能、异向的象征之路上继续前行,而这种力量本身也成为象征的符号,就如施莱格尔阐明浪漫派观点时所说: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理想,艺术家的努力就是为了实现这种理想。

耶稣传(上、下)

编号:B82·2180520·1478
作者:【德】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11月第1版
定价:74.00元亚马逊36.20元
ISBN:978710007365301
页数:934页

“现在这《耶稣传》则是特意为普通人写的,我特别努力不使有一句话是任何一个有学识或有思想的人所不能理解;至于专业神学家们是否也愿置身于我的读者之列,对我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在德国,十九世纪宗教与哲学都经历了最深刻的发展和变革。青年黑格尔学派的代表人物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的《耶稣传》对于十九世纪德国宗教与哲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是从黑格尔向马克思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是西方文化思想发展史上的一部转折性著作。在由它颠覆的西方传统基督教神学神圣世界的废墟上,现代神学、人类学、宗教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现代思想逐步生成。书中批判了基督教的一些错误的观念,比如神迹的说法。


《耶稣传》:恢复历史的纯朴人性面目

加在耶稣形象上的每一神话色彩,不仅模糊了耶稣历史真面目,反而被遮盖在上面的神话色彩破坏得无影无踪了。

上下册,两卷本,《耶稣传》被合拢是今天的一个常规动作,也是今年阅读计划里的正常一步,但是当它接近一个特殊节点的时候,这种巧合是不是会被赋予某种神奇性——明天是平安夜,也许会听到 “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的颂歌;后天是圣诞节,也许会有 “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给你们的记号了”的传说。颂歌和传说,早已在那里书写了神迹,而一本书只是一本书,既没有巧合意义下的神奇性,也不是在阅读中被赋予神话色彩,但是,当一本书的阅读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发生,最担心的不是沾染上某种神话色彩,反而是悖反意义中出现的妖魔化。

抵制洋节,已经愈演愈烈,各种相关活动以公开或者秘密的方式被禁止,甚至于有学校抛出了 “圣诞是一种耻辱”,声势之猛完全超出预料,这是文化自信?还是一种幼稚病?甚嚣尘上的消息其实都在我的见闻之外,他们的荒谬教育,他们的故步自封,他们逻辑上的混乱根本不需要辩驳,但是,这样一种妖魔化宗教的做法,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如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所说的,是一种 “不自由”?是不是也需要在返归历史的过程中寻找真正的宗教意识?神圣化和妖魔化是两个极端,当一本书被打开,被阅读,其实需要在冷静和客观中定义一个真正的人,就如施特劳斯所提出的: “拒绝超自然的援助,一切听凭人类自身和世界的自然秩序,这样的一种宇宙观,是否真正适合于人民和实际生活习惯?”

耶稣到底是谁?他是大卫的子孙、上帝的儿子、第二个摩西,或者是先知弥赛亚?当斯特劳斯将书名取名《耶稣传》的时候,其实已经充分表露了他的写作目的,那就是为一个人作传, “按照现代概念,传记的主人翁必须完全地、明确地是一个人。”耶稣是人,是一个出生到死亡的人,是一个活在历史中的人,甚至是一个普通人, “现在这本书则是特意为普通人写的”——改变29年前第一版《耶稣传》为神学家写的目的,这就是施特劳斯转变的态度。但是,他为什么要冒险把一个已经具有神话色彩的人物从圣坛上拉下来?为什么要突破教会和教徒的禁忌赋予他人的存在?为什么要把耶稣的神迹从宗教中驱逐出去?

“我们共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恢复已经被湮没了的历史,而是要协助人类精神从教条的压迫奴役下进行自我解放;我完全同意,历史的探索和一般的哲学教育,是达到这一目的最好方法。”在序言中施特劳斯这样说,很明显,他这里有两重任务,一是要以为耶稣利传的方式破除人们对他的神化,解除在精神上的教条式奴役,也就是要打破人们对基督教的迷信和狂热;这是破的目的,而破的最终意义在于立:要让耶稣活在自己的历史里,并且在历史的教育中,恢复期哲学意义:人之为人,人性之为人性,是一种超越历史、宗教的力量,它指向的更是现在这个活着的时间: “我把德国人民看作是进行宗教改革的人民;我以为宗教改革不是一桩在过去已经完成了的事业,而是必须继续进行并在将来进一步完成的事业。”

耶稣是一个人,写《耶稣传》是为了人民,这就是施特劳斯真正的目的,所以在他 “写给我的兄弟威廉·施特劳斯”中说:

在把本书献给我的兄弟这件事上,我是把他看作人民的一个代表的,相信在本书为之而写的德国人民当中,有许多人正和他一样;许多人在二天的辛勤劳动之后,以阅读严肃的书刊为他们最好的慰藉;许多人具有异常的勇气,不为习惯的和教会的常规积习所囿,对于有关人类的最重要的问题进行独立思考;我还可补充一点,他们具有一种更为稀罕的能力,能够看到在德国,在把群众精神从迷信中解放出来,并引进一种纯粹人的教化以前,至少政治自由和进步就不会巩固。

已经很明确了,一本书并不只是一本书,是为了让人们理性地、独立地思考,是为了让人不迷信,是为了政治自由和进步——这些是人性中真正的宗教意识,既相信宇宙是由一个精神的和道德的力量在管理着,又体会到真正的 “服侍”是道德上和精神上 “意向和内心的崇拜”,也就是说,德国人要想在政治上只有,就必须在精神上、道德上和宗教上实现自我解放——耶稣是一个人,我们每个人组成的 “人民”也是独立、解放、理性和具有 “意向和内心的崇拜”人的群体。

但是这个目的并不是简单的,容易的,在通往人民的道路上甚至困难重重。曾经有很多人试写过耶稣传,1768年出版的赫斯的著作是赋予福音书故事以一种传记的形式最早的尝试质疑,但是很明显赫斯本身的信仰也带有唯理主义的色彩,赫尔达的尝试则是对于神迹的自然主义解释,其中还有象征主义的倾向;保罗斯遵从因果律,采取了斯宾诺莎和康德哲学的一些原则,施莱马赫从基督的宗教感情出发,把他作为一个历史存在,树立了某种人类的典型和理想,具有了历史性——这其中也有反动和妥协的代表。而在这并不系统的试写中,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所以从书写耶稣传的历史意义上,施特劳斯提出了自己的写作方式,那就是批判: “必须把全部都扔进批判的坩埚中去,以便看一看在掺进来的杂质分析出来之后,剩下来历史的黄金是什么。”而批判的唯一原则就是把耶稣放在历史中,把福音书的故事放在历史性的考察里, “只有当我们对福音书记载的可信程度加以不遗余力地充分考察以完成求实工作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具备一种求实的传记的概念。”

人们说到耶稣,一定是在神学意义上的耶稣,一定是伴随着圣经经文的耶稣,《新约》里有四部福音书,有人认为,四部福音书对应着世界是方的、世界有四种主要的风,而这无疑是另一种外在的神迹,施特劳斯认为,这种认识是 “和我们本身的时代——理智的或理性的批判时代——完全背道而驰的精神”,所以他考察了四部福音书的来历,他认为,其中的三部福音书在二世纪开始后就存在,而且从记载的故事来看,很可能是来自于同一个材料,或者是 “一人用了另一人的著作”,也就是说,它们具有某种同源性;而第四福音书,也就是《约翰福音》,在二世纪中叶的时候还没有出现,但是在末期的时候,却和其他三部福音书成为教会公认的作品,从这个过程来看,很可能这部福音书来自异国土壤, “在和耶稣生活在一起的那群人当时所不知道的哲学势力的影响下产生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特征,里面明显有和前三种福音书不同的观念, “犹太人总是大大地并且反复地误解耶稣和他的门徒的话,从耶稣幼年时即着手的对于他的生命的谋害,一再地遭到了失败,这一切在我看来,也都是一些虚构的东西……”也就是说,这部特殊的福音书 “完全可能是一种哲学的和有意识的虚构的混合物”,而这正是将耶稣从一个人变成神-人的推动者。

而四部福音书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 “没有一本福音书是单纯以叙述历史为目的而写的。它们都是为了证明一些事情,讲授一些事情,并通过讲授而进行宣传,而且这种目的对于历史的描述不会没有影响。”这便是所谓神迹的记载,所谓神话的观念,而神迹和神话是历史之外的异质成分,是妨碍 “事物间的因果关系的”,而产生神迹的最大可能就是把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期望转移到耶稣的历史中。在第二卷中,施特劳斯梳理了耶稣神话故事的形成和发展,从耶稣神话的早期历史,到耶稣公开生活中的神话故事,再到耶稣受难受死和复活的神话故事,通过福音书的对比和阐述,一一分组进行批判,他的目的就是发现神迹产生的根源,从而 “尽可能以耶稣生平的时间顺序为线索”寻找耶稣的历史存在。

比如,耶稣被捕拿的故事,过去基督教界的传说是,犹大作了捉拿耶稣的领路人,领路人的作用,就是向官员和犹太教统治集团致命耶稣所在地之路,而且还用 “接吻”的暗号,向他们显示了他们所不认识的耶稣。但是在福音书里,似乎情况有所不同,《约翰福音》作为第四福音书,上面记载说,当人们出现在园子里的时候,耶稣却问了一句他们找谁,这是耶稣超自然能力的体现,而当他们说找撒那人耶稣的时候,耶稣直接回到: “我就是。”——不是被犹大 “接吻”,而是自己自报家门,这里就暗含着一个关于神迹的线索,《约翰福音》在第10章18节上说, “没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而这句话不仅是对于耶稣 “我就是”的补充说明,而且应验了《旧约》中关于先知的寓言,也就是说,按照精神意义来说,凡是天父赐给他的,他一个也没有失掉;另外,施特劳斯认为,如果是犹大亲吻耶稣,意味着说出的话是 “就是他”,而 “我就是”这种说法赋予了耶稣一种伟大人物的品格,因为 “在伟大人物一句话或一瞪眼的情况下被差遣的凶手就收刀入鞘或拔脚逃跑了。”所以,《约翰福音》用这重复了三次的 “我就是”确立了基督全部丰盛意义和位格,也契合了《旧约》的精神,《申命记》第32章第39节就说过: “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

其实,关于耶稣的神迹贯穿在《约翰福音》的全部,也体现在其他三部福音书里,所以很明显,福音书是以耶稣的神迹为线索,构建了耶稣的神话故事,而在这个意义上,耶稣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先知,是上帝的儿子,是第二个摩西,这些神迹在宗教团体的推动下变成了耶稣的 “历史”,所以这样的历史是一种神话,远离了人的真实存在, “他的一生被笼罩在一种不断使他高人的要素之上的辉耀的云彩里,但在远离人的要素的同时,也就远离了自然和历史的真实性。”施特劳斯认为,耶稣神迹之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从第四福音书中可以看出,其真正的原因是犹太教里迷狂的宗教倾向,这其中有政治因素,有热情和狂信,也有超自然主义的需求,而正是这些非理性的因素,使得耶稣故事偏离了其真正的宗教意义,甚至在政治上、道德上被 “顽固的、心胸狭窄的犹太腐儒”所利用。

神迹的背后是一个被历史湮没的神,而作为耶稣的人在哪里?施特劳斯认为,犹太教的目的是在追求上帝的存在,而希腊教所追求的的则是人——从希腊哲学的演进来看,他们把全部的努力都用在改善一切真正人性事物方面,从柏拉图哲学到斯多葛派、伊壁鸠鲁学派,再到西塞罗的折中主义,似乎都为基督教的人性化做着准备,而最具犹太教性质的耶稣是弥赛亚这一点,从希腊教人化的意义上来说,并不是说耶稣自动符合了弥赛亚的预言而成为先知,而是相反,就如施莱马赫所说,耶稣的这种自我意识是从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开始的,也就是说,他意识到自己是弥赛亚,不是第一,而是第二,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 “我们一旦承认耶稣的前世意识是他的真实回忆,则他的真正人性意识就不复存在了。”也正是这个派生的意思,所以耶稣从来没有说自己是大卫儿子,也不说是上帝儿子,他选择是是 “人子”—— “他选择了一个尚未被确认为弥赛亚合格称呼的词来描述自己。”

耶稣是一个人,是活在历史中的人,是一个普通的人,施特劳斯为耶稣作传的目的,并不是要否定其宗教意义,就像斯宾诺莎所说的,为获得幸福,绝不需要凭借着肉体来认识基督,康德也区分了历史上的耶稣和涉及人类理性的、讨上帝喜悦的理想人性,或者说,那种理性人性是 “和在一种其本质取决于人类需要和爱好的世界上所可能获致的完全纯洁的道德意识”。这里就明确了耶稣的存在既有历史意义,也有道德意义、宗教意义,特别是道德意义和宗教意义具有崇高的神圣性,但是这种神圣性不是依靠虚构的神迹来支撑,而是要通过人具体表现出来,也就是建立一种理想的人性,而这正是施特劳斯书写 “耶稣传”的真正目的: “耶稣一生中主要表现的忍耐、温和、仁爱形象并未从人类意识中消失,而我们现在所称之为人性的一切正是从这些中萌发和成长起来的。”

神圣性不是神话,不是神迹,不是超自然的东西,而是人性中的忍耐、温和、仁爱,是人类 “能够改进而且需要改进的”,是典范的理想,而这才是真正的信仰,也是近代精神、宗教改革中的崇高目标,所以还原耶稣的历史面目,既是历史意义的,也是现实意义的,既是宗教意义的,也是人性意义的:

他试图尽可能恢复历史的耶稣的纯朴人性面目,而把人类得救同理想的基督及其道德典范联系起来,在这些道德典范里虽然历史的耶稣最初揭示了许多主要特性,但这些主要特性作为一种基本素质,仍然属于人类的共同天赋,其改进与完善,只能是人类的共同任务和工作。

论原因、本原与太一

编号:B34·2180520·1477
作者:【意】布鲁诺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8年01月第1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2.30元
ISBN:9787100020237
页数:189页

1600年2月17日,那一把被神学点燃的大火,在罗马的百花广场上熊熊燃烧,被称为 “日神崇拜的殉道士”乔尔丹诺·布鲁诺被烧死。这位 “继哥白尼之后的天文学家”在火刑之前说的话是: “你们宣读判决时的恐惧心理,比我走向火堆还要大得多。”《论原因本原与太一》是布鲁诺的主要哲学代表作。从十九世纪初到二十世纪中叶先后被译成德、英、法、俄、西、匈等多种文本。该书确证:宇宙即太一,它是无限的、永恒的、统一的,有无数可居住的世界在宇宙中运动,太阳系只是其中之一。从而有力地驳斥了地心说,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它认为世界灵魂是形式本原,是万物的真正作用因,但形式 “内在于物质”,并 “被物质所规定、所限制”,形式离开了物质便没有存在。


《论原因、本原和太一》:宇宙在我们之中

如果像我们曾说过的那样,物质从自己的怀抱中产生出形式,因而在自身中具有形式,那么,你怎能断言,对形式怀着热烈的欲望呢?
——《第四篇对话》

一本书,书名叫《论》原因、本原与太一》,价格25.00元,商务印书馆1984年1月第一版,这是一种形式?开本850*1168,封面白色,这也是一种形式?译文据苏联敦尼克译自意大利文的《布鲁诺对话集》转译,由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49年在莫斯科出版,还是一种形式?扉页之后是布鲁诺的画像以及立于罗马花卉广场、雕刻家费拉里作的布鲁诺雕塑像,更是一种形式?形状、色彩、开本、定价、设计和板式安排,当一切都成为一种形式的时候,它在自身中的物质是什么?当然不是外部性呈现的封面、纸张,但是 “自身中具有形式”又在哪里?它是不是不以满足读者需求为出发点,只在自己的物质世界里成为 “世界灵魂”?

20岁开始独立思考的布鲁诺是形式?不盲从而被斥为异端分子的经历是形式?1600年2于恶7日被罗马教会焚毙是形式?当一种生命的形式变成历史,变成象征,是不是那种可以自己产生形式的思想会成为世界灵魂?有形体物质,无形体的物质,有形体的肉身,无形体的思想,如何在一本书里找到本原?找到内在的统一?其实如果直接翻到第四篇对话,这个问题更直接地放在那里,一个总是自诩为学识渊博的哲学家,一个自称懂72种半语言的学者,却在关于有形体东西的物质和无形体东西的物质中陷于了困惑,波里尼说: “物质被那些最懂得事体的人叫做‘女人‘,但是,这些女人为什么不能从自身中产生形式?波里尼的困惑不如说波里尼的质疑,女人是有形体的物质,那么这种自身的形式如何让男人把握?当亚里士多德说女人没有积极性而最后成了 “畸形和丑陋的原因”当普罗塔哥说: “对于我的敌人说,没有比给他一个老婆更糟的了。”当那个有身份的外国人遇到海上风暴的时候,首先把自己的妻子扔进了大海,女人作为有形体的物质是不是反而陷入了悖论?

“是她欺骗了我,也就是说,她是所有罪过的根源。”是因为波里尼似乎在泰奥非面前再也找不到女人真正的形式,或者说女人再也无法满足自己对于形式的欲望。而这个悖论在相反意义上也带来疑惑,就像格瓦西嘲笑波里尼时说的那样: “有许多人由于他们的妻子而感到最最幸福呢。”女人之形体,似乎本能地建立了一个控制者,而正是这个控制者使她成为一个客体,波里尼说: “如果你由于不知道什么是物质而不知道什么是女人,那你就向逍遥派领教领教吧;他们在教懂你什么是物质之后,还将教懂你什么是女人。”逍遥派和柏拉图一样,把实体分成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东西,而形式也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超验的,它们被叫做本质、本原、太一、物等,另一种形式属于 “一定的钟”,比如实体性,比如偶性。截然而分开,就是把自身中具有形式的物质和形体分开,就是把女人的形式当做是满足男人的存在,而在这样一种二元说里,男人的欲望自然成了某种物质,它控制形式。

所以泰奥非指出了亚里土多德的荒谬: “物质处在可能性中,你问他:它什么时候将处在现实中呢?许多人跟他一起回答道:当它将具有形式的时候。你再追问他一个问题:这重新具有存在的某物究竟是什么呢?他们懊丧地回答道:是复合物,而不是物质,因为物质永远是物质,它是不更新、不变化的。”物质只有在可能性中处在现实里,只有在可能性中具有形式,却又说具有了形式的物质又不是物质,因为 “物质永远是物质”,它又是不变化的,那么按照这种逻辑,女人作为一种形式存在,她到底是可能性的结果,还是必然的存在? “既然物质不从形式取得任何东西,那你为什么断言它对它怀有热烈的欲望呢?”这是泰奥非对波里尼的第一次质问,否定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如果像我们曾说过的那样,物质从自己的怀抱中产生出形式,因而在自身中具有形式,那么,你怎能断言,对形式怀着热烈的欲望呢?”这是第二次质问,却是在肯定女人不是形式这一种观点, “所以,如果你记得:它得到多少形式,也就抛开多少形式,那你就一定会允许我说:物质对形式是厌恶的,就像我也允许你说她渴望他们一样。”

物质和形式到底是什么关系?有形体物质和无形式物质是不是有着本质的区分?被切入到第四篇对话之前,在讽刺嘲笑波里尼之前,泰奥非其实就在阐述形式实体和物质实体的区别,就在论证世界灵魂的存在,而在第四篇有形式和无形式的对话之后,他再一次归纳总结了太一的性质。而其实,一切的讨论来源也是太一,只不过在提出问题的狄克森来说,是第一本原,而和第一本原在一起的则是第一原因,从第一本本原和第一原因又衍生出本原和原因。 “那么,泰奥非,您认为,任何东西,凡不是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的,都有一个本原和原因?”泰奥非提出的第一个观点是: “当我们把上帝称作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时,我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个事物;当我们谈到自然中的本原和原因时,我们则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事物。”也就是说,当上帝是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的时候,它们是同一的,即使在上帝身上具有种种偶性,也依然可以被认识,这似乎是一种神学的观点,但是当泰奥非说出 “避开不谈这个崇高的对象,将是正确的”的时候,其实已经将上帝放在了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同一的位置上,从而把话题置于神学之外,它是无限的,它是神圣的,它也是虚无的,也是偶性的,对于认识真正的本原根本没有用处。

那么回到没有上帝的地方,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不同的世界,其实就首先要区分本原和原因的区别,泰奥非说: “凡为本原者,未必都是原因”。点是线的本原,但不是它的原因,瞬间是行动的本原,开头的静止是运动的本原,但不是运动的原因,所以本原是比原因更为一般的概念,也就像狄克森理解的那样,本原是 “以内在的原因促进事物的构成,并存留在结果中”,而原因是 “以外在的的方式促进事物的产生,并存在于成分之外”。本原是促成事物的构成,且成为事物内在的一部分,而原因在外部产生了事物,在事物外在表现和形式之中。而这种具有形式意义的原因还可以分成作用因、形式因,作用因是和作用连在一起的,而形式因则是造成事物形式的原因。

在狄克森的理解之上,泰格非更进一步指出,促成事物具有作用的作用因是关键,它产生自然万物,而这个作用因就是普遍理智, “这是世界灵魂的第一的和主要的能力,世界灵魂是普遍的世界形式。”泰奥非提出世界灵魂,其实就是建立了一个世界理智,而这个世界理智是在神的理智之外的,神的理智是一切,而世界理智是 “创作一切”,另外还有单个事物自身的理智,它 “成为一切”。这一观点便完全变成了布鲁诺的思想,布鲁诺认为,存在着 “世界灵魂”,它具有真正作用因的性质,而且,不是从外部而是从内部起作用,也就是说,实质上,布鲁诺在他的自然观中消除了上帝。 “世界灵魂”没有意识,并且不具有个性。

“理智作为世界灵魂的一种能力,已经被称作自然万物的最近的作用因了。”上帝是最远的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而世界理智成为自然万物最近的作用因,在这个世界理智中,宇宙灵魂 “赋予灵魂并提供形式,所以它是宇宙的内在部分和形式部分”,也就是说,自然万物不仅具有所有形式,还具有灵魂,具有生机,包括鞋子、靴子、马刺、戒指和手套也都有生机,但是这种生机指的是 “包含着物质和形式”,物质是精神实体,它只要找到合适的主体, “便力图成为植物,成为动物,并受理任何一个物体的肢体,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有了生机。”万物在自身中灵魂,这便是世界灵魂, “它在一切之中操纵着物质,并在一切复合物中占支配地位,它造成诸部分的组合与一致。因此,适用于物质的那种永恒性也同样适用于这种形式。”而这便是万物中的太一, “物质也好,形式也好,都是最最永恒的本原。”

布鲁诺:宇宙处在我们之中

所以在永恒的本原里,在万物的太一中,世界灵魂具有了了原因,也使万物有了生机,正如狄克森所说: “您视为本原的这个形式,乃是实质性的形式,它构成一个完满的类,存在于自身的种之中。”自身的种,去除了单一性,而在创造一切的属性中具有世界理智,具有普遍形式,所以泰格非更进一步,提出了统一论: “世界灵魂和普遍形式存在于一切之中,这并不能理解为在形体方面和在空间方面如此,而是说它们以精神的方式整个地处于一切之中。”这一切其实在实体意义上,分为了物质和形式,物质具有 “创造”的可能性,形式具有 “被创造”的可能性,但是它们并非如的模克里特所说,物质和形式相反,只有物质才是万物的实体,而是物质本身就可以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形式对立的物质,另一种则是 “最高意义上的物质,它凌驾于物质与形式的这种对立之上”。

凌驾于对立之上,是不是就是统一?泰奥非认为,把物质从形式意义上分离开来,只不过一些技艺的操作办法,他们建立了对象, “从它、用它、并在它之中发生自己的作用、进行自己的工作”,并赋予它们以形式,但是这种只是记忆物质,真正的自然物质不是靠技艺的肉眼来看,而是考理性的眼睛来看。所以这种凌驾于形式之上的物质才是万物存在的统一体,甚至它超越了可能性,把可能性作为可能性的一切,而这一切便成为了宇宙, “宇宙是个宏伟的肖像,是个独一无二的自然,借助于全部物质的种、主要本原和总和,它也是它所可能是的一切,既不能给它增添什么,也不能从它拿去任一形式。”

“万物皆一”,万物的本原是太一,太一即使物质也是形式的第一本原,所以在物质和形式抹除了内外之别之后,有形体和无形体的物质也便不具有任何区别, “在绝对可能性和绝对现实中,丝毫没有差别。”所以就想男人和女人,欲望作为作用因对于形式的控制,便自动破解了。而破解的更大意义在于建立一个对立之后的统一体, “绝对可能性是统一的,现实是统一的,形式或灵魂是统一的,物质或物体是统一的,事物是统一的,存在是统一的,最大和最好是统一的。”它不生不灭,它不是物质也没有形状, “因为,它是一切,是最大,是太一,是宇宙。”但是这个宇宙不是静止的,而是变动的,而变动本身又是它的一种存在样式, “万物是怎样地处于宇宙之中,而宇宙又是怎样地处于万物之中;我们是怎样地处于宇宙之中,宇宙是怎样地处于我们之中。这样,一切便汇集于完善的统一中了。”

我们处在宇宙之中,我们也是宇宙,宇宙处在我们之中,宇宙也是我们,所以在统一之中,哲学所追求的智慧便出现了, “那些找到了这个统一的哲学家,便得到了智慧为其女友。智慧、真理、统一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波里尼自认为学识渊博,自认为懂得72种半的语言,却只是一种外在形式,是 “亵渎神圣”——而这种神圣便是真理,当波里尼这样的人被批判,就在和谐统一的太一里找到了真理,因为真理是美,是智慧,是众神明: “美归于众神明,愿一切活着的都来赞扬无限的、最简单的、最单一的、最崇高的和最绝对的原因、本原与太一。”

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

编号:B72·2180520·1476
作者:【美】艾尔伯特·鲍尔格曼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2.30元
ISBN:9787100095556
页数:247页

本书从中世纪开始,描述了科学技术、科学方法、经济发展以及宗教对现时代产生的重大影响,着重说明所谓的现代化规划利用技术与经济这两个利器,造成了 “一种以侵略性的现实主义、有条理的普遍主义和含糊不清的个人主义为特征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中的人变得冷漠、消极、不负责任、愠怒不快、自私自利、精神空虚。从 “结束和过渡”到 “后现代主义”,再到 “后现代主义”,最后到 “超现代主义”,艾尔伯特·鲍尔格曼以历史为脉络,梳理了社会秩序的演变,提出应实行 “后现代现实主义”,即恢复小社区的务实精神和富有韧性的精神,鼓励公众从事庆祝活动。此书为 “现代性研究译丛”系列之一。


《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肯定性正在出现

他们都赞美并且感谢这位即将离任的主教,称他是这个国家希望的化身,是一位具有婆罗门教特征与遗产的人,他已经成为穷人与无权势者的代言人,他向他们敞开教堂,他和妇女、少数民族、同性恋者拥抱。
——《第5章 后现代现实主义》

诵读了圣经,唱起了赞美诗,感谢主教,并且拥抱他。圣约翰大教堂,纽约,美国,1989年6月11日下午的这个活动,是用歌声、爱和信仰构建起的仪式,当主教保罗·穆尔即将告别主教区的时候,大家以这样的方式完成了神性和现实性的结合, “他把会众拥抱在他的歌声里,笃爱上帝的人们依次拥抱他。”其实,在这样的仪式中,穆尔对大家的拥抱并非仅仅是宗教意义上的,而是在 “现实主义”上的,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称之为 “后现代现实主义”——当后现代贴上 “现实主义”的标签,或者当现实主义拥有 “后现代”的标签,这样的仪式后面是不是一种对技术时代的后现代主义的妥协?

“基督教就是这个活着的群体,因举行圣餐仪式庆典从而生气勃勃。”在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看来,基督教是 “活着的群体”,而基督教所指向的是一个天国的城市,作为对现实的超越,这个天国的城市是一种理想构筑,而那些 “神性与现实性激励鼓舞群体”便成为通向这个天国城市的主体。在星期日下午的这个仪式上,与其说主教在完成一种个人意义上的告别,不如说是这个群体在创造和实践艾尔伯特·鲍尔格曼所说的 “焦点的现实”。

“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仪、与世界相联结以及起中心作用的力量,是焦点事物的标志。”主教是一个人的主教,告别是一个人的告别,但是他面对的是他们,面对的是 “与世界相联结以及起中心作用的力量”,星期日,大教堂,纽约,本身就具有焦点的现实所应有的 “共同的庆祝”的特点,而在这个仪式上,这种共同的庆祝又在群体意义上发挥了它的意义,诵读圣经用的是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吟咏赞美诗的是圣奥古斯丁的新约福音唱诗班、大教堂学校唱诗班、詹姆斯·泰勒;讲话的是黑人男议员、女议员、耶鲁大学校长和一位主教;而最后是妇女、少数民族和同性恋者代表和他拥抱……一切都是多元的,都是群体性行为,而他们就这样在仪式中成为 “会众”,成为 “笃爱上帝的人们”,就是在这样一个公共空间里,在群体性仪式中,在神性和现实性结合中,走到了 “焦点的现实”里,在 “共同的庆祝”中走向了 “后现代现实主义”完满结局。

一个片段,一个样本,代表着艾尔伯特·鲍尔格曼 “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从理论迈向了实践,在他看来,当身处于后现代环境中的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反叛,不是抵抗,不是躲避,甚至不是 “不停地到别处寻找超现实”,而是 “耐心地、充满活力地使自己顺从自然与传统”, “我们必须努力养成极大的耐性,以便在典型的后现代环境中找到种种焦点事物的位置,并加以培育。”而这正是化解后现代状况的一个有效手段。当艾尔伯特·鲍尔格曼以 “后现代现实主义”这个理论体系和实践样本来化解后现代状态,是不是真的可以跨越?那些歌声、拥抱和赞美诗,是不是真的具有神性的力量?或者说,这样一个焦点的现实是不是真的是一种 “肯定性”?

实际上,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的范本只是提出了一种 “过度活动”的 “治疗方案”,而这个方案 “倾注于过度活动的奉献精神、宗教热忱”,过度活动曾经是属于经济和技术发展前线上的先驱们的职责和特权,当它开始走向多元群体的时候,是不是会导致平民百姓和先锋的脱节,或者当百姓生活在过度活动的支配之下,后现代的破坏是不是会加剧?虽然艾尔伯特·鲍尔格曼也有过担心: “过度活动是一种生活方式,它和本文前面考虑的关于预见与控制的谈论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对正常秩序的破坏,始于现代。”破坏性似乎是过度活动先天的标签,但是当社会从现代主义走向后现代主义,当后现代主义在道德普遍性中渐渐陷落的时候,过度活动反而被艾尔伯特·鲍尔格曼当成是一种 “反其道而行之”的方法,并非是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特别乐观,而是他选择以奉献精神和宗教热忱来妥协后现代社会带来的危机感。

其实并非是危机,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甚至只是将后现代出现的状况称之为 “困难”,这无疑是弱化了整个时代的焦虑,甚至他从中还发现了那些肯定性的东西, “为了要超越现代的框架,我们必须允许超出现代性控制范围的事物,凭它们自己的合法权利说话。”后现代主义,包括现代主义,在鲍尔格曼看来,都有着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就是它们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所以很显然,当困难出现,当危机还没有到来,真正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它们自己说话,用肯定性的回答实现 “结束和过渡”,在自己的轨道上实现 “跨越”。

这看起来像是社会行进方式的一种自然主义,鲍尔格曼如此大度地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置于合理性范围里,或许正是因为我们对它们误解太深,当旧时代终结,当新时代在转变中到来,我们对于未来的描述总是带着一种主观性, “关于我们社会的未来占支配地位的话语,却都是用预测、投射、推断、方案、模型、程序、刺激、鼓励等这些空洞无意义的词语来进行,仿佛我们已把我们从现实中拿了出来,仅仅把我们自己对象化了的、推卸责任的变体留在宇宙之中,而这个宇宙理应是我们要设法了解与塑造的。”鲍尔格曼当然把我们的行为看成是一种对现实的侵略,也正是用这样强加的方式,使得我们面对未来出现了 “无权过问和无能为力的情况”,而这种结局的造成,就是因为我们身上带着像是癌症的个人主义, “我们生活在自我中心主义的时代,追求孤独。”所以在彼此隔阂的世界里,我们都变成了单独的人,而这个社会也变成了单向度的社会, “我们没有共同的生活,把我们捆缚在一起的乃是冷漠的、不具人情味的设计。”

个人主义、被设计的生活、无能为力的状态,如果用这样的方式结束和过渡,我们甚至会陷入比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更深的困难中,所以鲍尔格曼提出了 “超越现代的框架”和 “跨越后现代的界线”,让它们自己用自己的合法权利说话,而我们不再是控制的主体, “我们可以把即将出现的后现代主义,想像为一片峰峦叠错的山脉。”即使想象,对于鲍尔格曼来说,也是合理的想象,也是要回归到它们既有的轨道。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到底拥有怎样的合法权利,它们又如何说话?

要找出它们的合法权利,就要溯源现代主义产生的现实,在鲍尔格曼看来,现代主义的上一个篇章就是中世纪,9世纪欧洲进入了中世纪,鲍尔格曼把中世纪归结为三大特征: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文化和学问;德意志传统的封建秩序;以及最重要的,基督教的精神幻想。地区的封闭性、宇宙的中心所在与上帝的律令使得中世纪其实是一个地区间隔绝、自认为处于宇宙中心、以神命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秩序在15世纪出现了塌陷,其中最具有冲击性的也是三大事件: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推翻了中世纪人所共知、一目了然的地理学;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把地球排除其居于宇宙中心的特殊地位;路德的宗教改革通过确立《圣经》和其信仰者为基督教的最终权威,致命地削弱了神性的教派力量。

哥伦布、哥白尼、路德摧毁了中世纪的宏伟大厦,打开了探险与建设的广阔天地。而现代主义就是在这样的构建中出现,鲍尔格曼把培根、笛卡尔、洛克看作是新时代的奠基者,现代规划的设计师,培根的《新大西岛》、笛卡尔的《方法谈》以及洛克的《政治论下篇》成为论及现代主义的三个奠基性文件,所以现代主义到来,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人可以驾驭自然,政治权力得到了改革,科学和民主变成了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的上层建筑。现代主义终结了中世纪,但是当新的时代来临,它一样造成了困难,当自然被支配和驾驭,征服活动便开始了:现代初期航海的发现;贸易路线的扩大;风力和水力的广泛应用;大规模消费工厂的建立,以及记账方法和财务工具的发展……

征服和掠夺不断增加,工业和科学形成了自己的权威,新的规则建立起来, “现代的反应就是建立合理的、机械的和包罗一切的设计,今天我们称之为公司。”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自由社会造就了个人主义,鲍尔格曼区分了强健的个人主义和享乐的个人主义,在一个公司化的社会里,就是企业的创始人和成果的受益者,但是公和私分野模糊,它们都在个人主义中强化了现代主义的弊端。后现代主义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遏制个人主义的泛滥,但是它无中心扁平化的社会形态甚至比现代主义的建设性更具有危险性和破坏性,而实际上,在鲍尔格曼看来,现代主义本身具有的建设性正试图用道德普遍性来拯救个人主义。

“只按照那样一个准则去行动,凭借这个准则,你同时能够要它成为普遍法则。”康德提出的绝对命令等同于绝对理性, “康德用这样的推理,把个人主义和普遍主义用轭连在一起,这就为自由民主理论以及它的自律与平等的理想,提供了基础。”但是道德普遍主义的最大弊病是它的支配地位, “支配的后果使道德生活变得贫乏,郁闷,难以忍受。”用道德拯救看起来更像是海市蜃楼,而当社会进入后现代主义,在技术时代的机器面前,道德甚至被抛弃。鲍尔格曼认为,从现代主义过渡到后现代主义,体现在很多 “进步”上, “从相信明显的命运转向尊崇土著美国人的智慧;从白人安格鲁-撒克逊新教的霸权转向种族多元主义;从男性沙文主义转向多种女权主义;从自由民主理论转向共产社会主义的思想;从诉讼转向斡旋;从冒险的医疗技术转向为晚期病人设立临终关怀医院;从工业主义转向环境主义;从硬解决方式转向软解决方式。”但是问题也在加剧, “也一直存在从光明向黑暗的转变:从开明转向独断;从宽容转向种族争斗;从自由主义转向惟我独善;从自由转向新闻出版等的检查。”

鲍尔格曼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是基于社会态度的一种建构,当现代主义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后现代主义似乎接踵而至,为此,他在社会学视野提出的问题是: “后现代主义将是采用其他方法的技术呢,还是能够变成另一种真正更优雅高尚的生活方式?”这实际上是保留了一个可能的回答,而这个可能的回答就是鲍尔格曼所说的 “肯定性”: “因为对每一个现代原则来说,一种肯定性正在出现:信息加工代替侵略性现实主义,灵活的专业化代替方法上的普遍主义,以及宁愿要消息灵通的合作而不愿要强健的个人主义。”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以计算机、自动装置和电子文本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具有自身的合法性权利,甚至完全可以解决现代主义对现实的侵略,为此,他提出了两种让后现代主义说话的机会:一种是 “超现代主义”,另一种则是 “后现代现实主义”。

超现代主义就是发挥它的超现实性,从工具开始,遵从技术的承诺, “从事物的顽抗、环境的混乱与人的弱点中解放出来。”当鲍尔格曼开始遵从技术。实际上就开始了他的妥协,他认为超现代主义的意义就是 “使技术纯净”,也就是说,还技术的本来目的,让人忠诚于技术, “超现代主义的活力主要得自于它所想像的可供选择的方法,即对现时代衰落抱一种愠怒不快而无可奈何的忍耐态度”, “忍耐”便是他的主张,在这种态度之下,人其实弱化了自己的主体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削弱了英雄般的个人主义,而技术被遵从,是代替个人主义的现实, “超现实是技艺高超的。超现实是丰富的。超现实是能变通的。”不管是模拟装置还是电子化,它们都在变通中实现了与人的融合,即使技术不具有完成本体论的、道德的、审美的、神学的和政治的任务,鲍尔格曼也建议用过度活动,让人进入到一种游戏或比赛中,既与周围世界分开,又能遮风避雨,这样就建立起了安全和自由的后现代基础设施,当它被如此 “合理地整体化”, “它将在作用范围、敏锐度、能量及准确性方面,大大超过人类智力。”

这是一种解决方案,而另一种则被鲍尔格曼称之为 “后现代现实主义”,与超现代主义不同的是,后现代现实主义不是 “愠怒不快”,不是 “忍耐”,而是 “重获富有表情、形象的事物的世界,接受后现代批评并且实现后现代的种种渴望。”也就是说, “使技术发展为一种生活方式,使它为现实服务,为那些令我们尊敬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的生活高尚、增色的种种事物服务。”看起来是让技术为我服务,增添生活的趣味,但其实,当鲍尔格曼说 “接受”的时候,内心里也还是一种忍耐,还是一种退让,只不过用替代的方式去应对。如何替代?鲍尔格曼认为,要接受后现代的批评,解决后现代环境, “为建立以共同庆祝活动为中心的公共秩序而努力。”无非是重提道德普遍主义,只不过放在了公共秩序上,撇出了人类中心主义,在他看来,这其中包括公共庆祝活动,包括在机器之外表达感人的东西,包括制定公共政策, “肩负起现代主义已对之丧失信心的重大职责,履行公正的义务,以及建设性地对付超现代的幽灵。”当然也包括在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仪、与世界相联结以及起中心作用的力量中发现 “焦点的现实”,而所有种种,最后还是回到那个忍耐的起点: “无论如何,关键性的任务不单纯是抑郁、怨恨地忍受现实的不顺从,而是要即使不是愉快地也是勇敢地忍受它。”

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既有从征服和霸权到种族多元主义,从男性沙文主义到女权主义的进步,也有从从开明转向独断、从宽容转向种族争斗、从自由主义转向惟我独善的问题,但是鲍尔格曼跨越它们的界线,寻找肯定性的东西,给予合法性权利,必然会弱化人的主体地位,甚至以机器来表达人的情感,在焦点的现实中重建公共秩序,不管是超现代主义还是后现代现实主义,其实都在隐藏现实的真正矛盾,甚至在回避危机,无论是宗教、政府还是艺术,种种手段似乎都变成了为技术让步,为妥协正名: “我们需要的并非激进的改革,而是从推进超现代的机器强有力地转向支持建立现实、群体与神性得以在庆祝活动中融为一体的场所。”

人类理解论(上、下)

编号:B35·2180514·1472
作者:【英】约翰·洛克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59年02月第1版
定价:55.00元亚马逊28.60元
ISBN:978710001137201
页数:778页

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所提出并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关于人类知识的起源,可靠性和范围。本书一开始他批判了笛卡尔主张知识起源上的所谓 “天赋观念”以及莱布尼兹的所谓 “天赋实践原则”这样一个在认识论上的唯心主义观点,并且从而提出了他的那个有名的白板论,即认识的唯一来源是经验这样一个有巨大意义的唯物主义论点。洛克的哲学观点不仅影响了后来的唯物主义者,特别是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启蒙思想家,同时也被唯心主义者,特别是贝克莱和休谟有隙可乘地加以利用和歪曲。这部书从1671年写起,直到1687年才完成,在1690年出版。这一著作在西方哲学史上曾经发生过承前启后的作用,洛克作为唯物主义路线上的一个哲学家是西方唯物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


《人类理解论》:人必须自己来思想

我们既然发现了一个悠久的心的必然存在,因此,我们就可以充分知道有一个上帝存在。因为有了上帝,我们才能说,后来开始存在的一切其他含灵之物,都是依靠于他的,而且他们的知识的途径或能力的范围,亦不出于他所给予他们的。
——《我们对上帝存在的所有知识》

上帝是存在的,而且是永久存在的,是全能全知的,当上帝超越了一切的时空成为唯一存在物的时候,他是不是知识的一部分?当上帝是知识,当信仰成为真理的命题,那么这个知识是人从经验中来的,还是上帝本身就构成了一种经验?经验是知识的组成部分,知识是一种知觉,那么上帝的经验如何主宰人的观念?上帝之永恒如何得到证明?

对于这些疑问,洛克其实采取了一种悬置的做法,他把知识分成三层,一种是关于认识自己的存在,凭借的是人的直觉,一种就是认识上帝的存在,凭借的是解证,第三种则是认识事物的存在,凭借的是感觉,三层知识其实并非是并列的,自己的存在,事物的存在,凭借的直觉和感觉来源于经验,也就是说,这两种存在是由人心的观念认识到的,而上帝的存在则是一道证明题: “我们只要能自己留神,就能明白地证明他的存在;他还知道虚无不能产生出一个存在物来,因此,一定有一种永久的东西;悠久的主宰必然是全能的,而且是全知的。”而这个存在就是上帝,也是从人心的观念而来,但是却是预设的:因为必定存在一个造物主,必定存在一个永久的东西,必定有一个全知全能的存在,而他就是上帝——这种解证其实就是一种自明,而自明的命题就在确定性中成为了真理,所以上帝是真理,上帝是信仰。

而正是这种自明性,让这个知识的层级凌驾于人心之上,甚至因为是主宰,从而影响了人类知识的体系, “人们实在应该满足于上帝所认为适合于他们的那些事物,因为上帝已经给了人们以‘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和进德修业的门径’。”洛克这样阐述人和上帝的关系,也就是说,上帝给人类创造了一种认识事物的必然途径,只有沿着上帝打开的门,只有发挥上帝赋予的力,才能正确获得知识,才能看见真理的确定性,而如果有人因为有些东西在知识的界限之外而 “贬损知识的利益”,并且不肯发挥知识 “使之达到上帝赋予知识时所怀的目的”,那么他们则是暴躁的,是幼稚的,是不可原谅的,上帝似乎就像一个容器,他设置好了知识的边界和框架,人只是按照上帝赋予的能力,从观念中获得知识,获得真理,获得科学的公理。

但是,洛克所说的上帝存在论以及给人 “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和进德修业的门径”,是不是一种 “天赋论”?而其实,洛克所提出的人类理解论出发点就是驳斥笛卡尔开启的 “天赋观念”,他认为,笛卡尔所说的 “我思故我在”是站在这样的角度,认为人类理解带着天赋的原则,那些 “原始的意念同记号”刻印在人心上,从而使人去认识事物,去理解世界。我思故我在,我是绝对的主体,但是这个主体是按照天赋的原则来获得知识的,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主体,而他获得知识的过程也脱离了唯物主义。

为此,洛克进行了驳斥,他认为,人类在认识事物过程中,似乎有一个所谓的 “普遍的同意”——什么能干,什么东西具有何种特性,什么本身就具有那种颜色。但是洛克说,人类其实并没有公开承认的原则,就像命题上说: “凡存在者存在”,又一种判断逻辑是: “一种东西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也就是说,从命题推断,最后是一种矛盾,甚至是对立式的解构, “要说一个真理是天赋的,同时又说它是不能得人同意的,那就无异于说,一个人知道一个真理,同时又不知道它是一样的,都是一样不可理解的。”所以人类之间不存在 “普遍地共许”,就像儿童和白痴,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也就是说,那些所谓的知识并没有自然地印于人心——从这个推论出发,洛克提出了 “白板论”:人类在没有感觉、经验之前的心理状态就像一张白纸一样,上面并没有任何字迹,这就是说,没有任何观念。

白板论驳斥的是天赋论,洛克从思辨和实践两个维度论证没有天赋的原则,从思辨上说,并不是天赋具有理解能力,而是感官和经验,再由理性的运用, “由已知的原则或命题,来演绎它所未知的一些真理”,这就是反省理解的作用,所以从思辨的角度,洛克厘清了获得各种真理的步骤:

感官在一起初就纳入一些特殊的观念来,以装备尚在空虚的那个小室。人心渐渐同它们有的相熟悉了,于是便把它们保存在记忆中,给它们定了名称。随后,人心又可以进一步,来把那些观念抽象化了,渐渐会运用概括的名词。借着这个方式人心便储备了各种观念和语言,并且在这些材料上,来运用它的推理能力;这些能促动理性的各种材料愈加增长,则理性的运用亦日益明显。

在道德实践原则上,洛克同样驳斥 “天赋论”,看起来,道德依靠公道和信义来维系社会,那么它就是普遍的,按照赫巴特勋爵的说法,天赋本能的公共意念有六种标志,一是先在性,二是独立性,三是遍在性,四是确定性,五是必然性,六是契合的方式。按照这种说法,这个天赋的本能就是世上最高主宰赋予的,它是上帝?还是上帝的观念?无论是人类实行德行和教义,还是从罪恶之徒返回的能力,或者是越过之后遭受的惩罚,都是主宰控制的,但在洛克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上帝的观念,而非自己认为的上帝的存在。如果有这种天赋的观念,有这种普遍的原则,那么,为什么亡命之徒和盗偷者会破坏规则,为什么他们会靠欺骗和抢劫来度日?普遍的原则为什么不对他们产生约束力?或者他们是不是丧失了对于上帝的虔诚?甚至洛克考察了不同地区因为社会风俗的不同,每个人的实践原则不同,甚至完全相反,而这种相异性完全推翻了天赋的普遍性。

所以从道德实践来看,也不存在天赋的原则,他认为,所谓的普遍倾向只不过是 “趋向善事的一种欲念倾向”,而不是和知识有关的理解,因为道德只是因为有利,所以人们才会赞同,而正因为有利性,最后 “发生快乐分歧错杂的各种意见”。不管是思辨和实践,都不存在天赋的原则,自然就进入了洛克所说的 “人类理解论”,但是在阐述之前,或者在驳斥的过程中,洛克同样运用了上帝的存在,在思辨方面,他反问的一句是: “要假设人心中有天赋的颜色观念,那是很不适当的,因为果真如此,则上帝何必给人以视觉,给人以一种能力,使他用眼来从外界物象接受这些观念呢?”在道德实践方面,他提出的观点是: “道德的真正根据自然只能在于上帝的意志同法律,因为上帝可以在黑暗中视察人的行动,而且他亲手操着赏罚之权,足可以有力量来折服最傲慢的罪人。”他否定天赋的普遍性,又设置了上帝的存在,这是不是就是他的矛盾点?但是洛克在 “其他一些考虑”的时候,其实真正道出了自己的上帝和天赋的上帝的不同,那些天赋原则所说的是上帝的观念,观念导出命题,命题引向真理,如果一切都是天赋的,那么真理就应该是自明的,何来理解?何来探寻?何来思考?

所以洛克更进一步指出,观念不是天赋的, “一种观念,尤其是属于原则的那些观念,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不管是同一性还是全体和部分,不管是礼拜还是上帝,所有的观念都不是天赋的,正因为上帝的观念从来不是天赋的,所以任何别的观念也无从从天赋的原则说起——当上帝从观念中清除,那么上帝必然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是一种经验,当然就是一种知识,一种真理,以及真理意义上的信仰。所以,从观念的上帝到存在的上帝,便是洛克唯物主义的一次飞跃,但是这个飞跃只不过是建立了有关上帝的确切实体知识,当它以经验的方式给了人们以 “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和进德修业的门径”,它依然是普遍的,自明的,而在洛克的阐述体系里,这种白板论上的上帝存在,也使得唯物主义终于变成了不彻底的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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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我感觉,我经验,我思考

但是如果悬置上帝的存在,而仅仅从人类理解论来看,洛克的关于观念,关于知识,关于真理,的确开创了一条唯物主义之路,他在献辞中说, “我想,要单刀直入,把虚荣和无明的神龛打破,那一定对于人类的理解,是一种功劳。”表达了一种打破过往说法的坚毅态度,而着力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度和范围,从而为人类高贵的理解力建立一套体系,最终为真理、信仰找到本质和根据, “要想来满足人心所进行的各种研究,则第一步应当是先观察自己的理解,考察自己的各种能力,看看它们是适合于什么事物的。”

知识体系,需要的是材料,洛克认为这就是观念,而观念来自感觉, “如果人们要问,一个人什么时候才开始有了观念?则我可以说,真正的答复,一定是说,他在开始有感觉时,才有观念的。”他驳斥了 “灵魂能自己思想”的观点,就是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来谈观念。观念可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可以分为感官的观念和反省得来的观念,可以延伸出各种情状,可以扩展出各种能力,而在此基础上也产生了复杂的实体观念,而上帝就是其中之一: “因在我们企图对于崇高的主宰,形成最恰当的观念时,我们便以无限观念把这些观念各个都加以放大,因此,把它们加在一块儿以后,就成了我们的复杂的上帝观念。”

各种实体结合成一个观念,就是世界,而在各个观念之间,必然有着不同的关系,无论是时间关系、场所关系,数目关系,比例关系,道德关系,当观念是 “强烈的结合”,也就意味着观念的不同会导致人心的不同, “各人的心向、教育和利益等既然不同,因此,他们的观念联合亦就跟着不同。”不同的观念,意味着可能形成不同的知识,但是要真正成为知识,就必须依靠文字语言的 “标记”作用。文字语言是一种命名,不管是对于观念,还是对于实体,洛克认为,这样的命名必须有一种原则,那就是为了真理的确定性,所以他指出了文字的缺陷,指出了文字滥用的危险,最后认为,在情状方面,各种文字要有清晰的观念;在实体方面,各种文字必须与外物相契;必须尽力把自己的文字应用在平常人用这些文字所表示的那些观念上;必须把它们的意义指点出来。

四个必须,就是为了达到知识的确性,而洛克对知识下的定义,就是突出了这种确性: “所谓知识,就是人心对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所生的一种知觉——因此,在我看来,所谓知识不是别的,只是人心对任何观念间的联络和契合,或矛盾和相违而生的一种知觉。知识只成立于这种知觉。”在这个基础上,洛克提出了观念的契合有四个层次:同一性或差异性,关系,共存或必然的联系,实在的存在。他认为, “蓝不是白”就是论同一性的; “两条平行线间等底的各三角形是相等的”,就是论关系;说, “铁可以受磁力的影响”,就是论共存的;而 “上帝是存在的”,就是论实在存在的。

知识由感觉和经验而来,所以只是不能超越观念本身,也不能超过 “我们所认知的观念的契合或相违而外”,所以知识比观念狭窄,而实在的知识也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而这个实在的知识最大的特点就是和观念的契合,而也正是契合,才能走向为真的真理,才能拥有确性,才能衍化为定理、科学公理——在这个意义上,洛克的知识其实是混杂的,不管是概括性知识还是概然性知识,不管是必然的只是还是随意的知识,他唯一为真理提供的入口是:要得到明白而清晰的知识,就要用最好的、最妥当的方法,而这种方法就是 “同意”——洛克建立了同意的各种等级,而在其上的是理性,理性的最高处则是信仰: “信仰也只是建立于最高理性上的一种同意。”

理性是人的一种能力,所以他区别于畜类而具有知识的反省能力,但是在洛克看来,理性虽然 “可以把我们的思想提到星宿一样高”, “可以领导我们在大宇宙的广厦阔屋中游行”,但是 “发现出人心由各观念所演绎出的各种命题或真理的确实性或概然性”,而真正达到最高级同意的则是信仰,但是信仰和理性不能对立——如果信仰缺失了理性,那么这种同意就会演变成狂热,甚至妄诞,而导致这样的结果,在洛克看来,是对于真理寻找的一种违逆: “一个人如果没有信仰的理由,就来信仰,则他亦许会爱好自己的幻想;可是他并不是在找寻真理,服从造物主的,因为造物者所以给他以那些分辨的能力,正是要使他应用它们,免于错误的。”很明显, “服从造物主”又一次回到上帝这个论题上,只不过在洛克那里,上帝永远是知识的一个实体,也是命题的传递主体: “信仰则是根据说教者的信用,而对任何命题所给予的同意;这里的命题不是由理性演绎出的,而是以特殊的传达方法由上帝来的。这种向人暴露真理的途径,就叫做启示。”

上帝是实体的上帝,信仰是理性的信仰,洛克已经清除地表明了,人类的理解一定是在理性基础之上从上帝这一知识实体中得到的能力,而这当然也是一种契合,也正是有这种和上帝的契合,才使得人类的理解达到了最大的快乐, “人的理解可以说是心灵中最崇高的一种官能,因此,我们在运用它时,比在运用别的官能时,所得的快乐要较为大些,较为久些。”洛克驳斥了 “天赋论”,开创性地建立起了经验论,从认识的起源和途径、认识的等级、认识的可靠性、认识的范围等探究知识的性质和人类探究真理的能力,虽然无法摆脱上帝作为知识的先天存在,但是在悬置起来的人类理解中,的确提供了另一种思路,而这种思路对于之后的近代认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就如洛克在《献辞》种所说: “我所赠的礼物,恰如贫窭之人对富贵之邻所敬的一样;富人以一篮花果见赠,则他亦不能不乐意接受。”

形而上学导论

编号:B82·2180420·1467
作者:【德】海德格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6年06月第1版
定价:20.00元亚马逊9.80元
ISBN:9787100017169
页数:205页

海德格尔在一次讨论班上先引读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中的一段话: “近代哲学的原则并不是淳朴空疏的思维,而是面对着思维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自然,思维与存在,乃是理念的两个无限的方面。”然后指出 “无限的方面”并不是由黑格尔任意提出来的没有意义的主张。有限是片面,无限是对片面的克服。例如一方面椅子作为单纯的对象被提出来,另一方面思这把椅子的意识被一同提出来,那么片面性就克服了。对什么东西的思与被思的东西,如果只是片面地,有限地被提出,就不是在双方的本质中被掌握到。海德格尔一生都是在讲形而上学。因而他讲形而上学常有深刻的分析,描述,甚至批评。也常有人主要因其批评竟认为需要蔑视形而上学。这也多少有助于理解为什么现在一般人干脆认为形而上学是与辩证法对立的概念。其实这根本不是海德格尔的想法。


《形而上学导论》:我们让一切在者如其所是地在

因为不适时的生长
深思的上帝
就恨它。
——惠尔德林《提坦诸神》

万物在生长,生长构成了一种对时间的肯定,而在辩证关系里,时间也肯定了一种对万物 “此在”,双向的构建便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在持续的时间里,此在便是存在,它的意义是可以询问,可以采集,可以分离,而所有在时间里的存在就构成了海德格尔称之为 “追问”的意义: “能够追问的意思是说:能够等待,甚至等待一辈子。”

但是在等待中,在追问里,为什么会有上帝?而且上帝还是 “深思”的上帝?当上帝深思,是不是意味着时间已在上帝那头有了终结,它是造物者,万物在它的手中被创造,一种客体的存在是不是就取消了追问的权力?上帝是万物之起始,是存在之源头,当他站在那里的时候,就划定了时间的界限,甚至命名了这一种成长叫做 “不适时的成长”——不适时,就是将自身的追问,自身的存在都置于上帝之下,从而没有了敞开自身的意义,所以上帝 “恨它”——恨不是消灭,而是将自身变成一种遮蔽状态,于是在上帝成为 “此者”的绝对之中,此在永远在遮蔽状态里,没有了敞开的可能,没有了 “向着问题自身反冲”的意义,也没有了 “甚至等待一辈子”的追问。

因为上帝恨它,所以生长是 “不适时”的,所以时间是被命名的,它以分离的方式走向了神学的误解中。但是上帝恨它,在海德格尔看来,反其道而行之,要等待,要追问,要去蔽,要敞开,就意味着恨上帝——消解神学意义上的 “在”,是为了回到哲学的轨道,回到形而上学的意义, “只有在此在掌握了对事物的真知之处,命运才出现,而哲学就开放着这样的真知的途径和视界。”真知是关于真理的知识,是关于此在的存在,所以回到哲学和形而上学本身, “哲学活动就是询问那超乎寻常的事物。”——让自己成为绝对之神,成为此在之唯一。

如何让上帝 “不适时”?如何去除神学的遮蔽?海德格尔所有的等待都从一个问句开始的: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第一篇,第一句,不是引用,完全以去蔽的方式呈现出来。所以是自然的,甚至那背景提供的是 “荒芜”,所以当它呈现的时候,便会让所有人 “遇上”这个问题:问题作为问句被说出来让人听见和读到,意味着: “使问题得以成立,使问题得以提出,迫使自己进入这一发问状态中。”

成立、提出和进入,都是自然而然的,那么在如何去认识这个问题,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海德格尔把这个问题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第二部分则是 “而无反倒不在”。第一个问题的核心词当然是 “在”,海德格尔认为这个问题是最广泛的问题,是最深刻的问题,也是最原始的问题。最广泛,是因为 “她不会为任何一种在者所限制”,也就是说,在者所涵括的是 “一切在者”,不仅包括现在的现成存在者,也包括以往的曾在者,未来的将在者。存在者、曾在者和将在者,是所有类别的存在者,也是所有时间里的存在者,也就是说,在者是一个 “在者整体”,这便构成了最广泛的问题。而最深刻体现在 “为什么”上, “这就是说,根据是什么?在者由何根据而来?在者处于何根据之上?在者照何根据行事?”那里是不是有一个 “元根据”,有一个 “非根据”?或者在既非此也非彼中,在不是必然也不是偶然中,是不是还有一种 “渊”?而最原始的意义,就是指 “任何一个在者都处于同等地位”,也就是说,在者不是特殊的,个别的,甚至不是只属于人类的问题,而这也是一种 “在者整体”。而这个最原始的问题另一个意义就是回归到自身的存在,当 “为什么”被问出,一种 “将自身作为根源跳出来的跳跃”便发生了, “通过这一跳跃,人就从所有先前的,无论是真实的还是似是而非的他的此在之遮蔽状态中完成一次起跳”,而这种将自身作为根源跳出来的跳跃,也便成为最原始的问题: “我们的问题是所有一切真正的,即自身向自身提问的问题的问题。”

最广泛是数量和时间的意义,最深刻是原因和根据意义,最原始是平等和从根源跳跃出来的意义,那么当这个问题被问出的时候,是不是指向了所有整体的存在?而这个整体的存在便具有了从神学走向哲学的革命性意义。如果在者只是上帝自身,或者在者是上帝所造,那么它只是一种信仰,而且是 “一番凑合和一番自行约定”,约定的目的是 “今后总遵循一种随便什么样的传统教义罢了”,这种约定而成为信仰在海德格尔看来是 “一桩蠢事”,它不是哲学,甚至基督教哲学就是一个伪命名—— “它是一种木制的铁器,是一套误解。”

所以海德格尔的第一步就是从神学的误解和桎梏中走出来,走向哲学的道路,在他看来,哲学体现在三种意义上,一种是活动所追求的是 “知”,知是知识,更是真理,是自身历史性中 “绝对的在”, “所谓知就是:能立于真理中,真理是在者的坦露,因此知就是能立于在者的坦露中,坚持在者的坦露。”哲学就是让自身绽开,让自身坦露,在绽开和坦露中进入现象。而在现象之中,就需要一种 “思”, “哲学按其本质只能是而且必须是一种从思的角度来对赋予尺度和品位的知之渠道和视野的开放。”面对自身,面对知,思的意义在于 “愿知”,就是以决心存在的方式达到一种 “在的敞开状态”,不管是发问,还是学习,其实都是一种愿知的行为, “就是向着能够立于在者的坦露状态的决断。”也正是在知和思敞开自身的意义上,这个关于 “在者在”的问题就已经具有了形而上学的意义,而其追问的目的是在敞开状态中 “展开那由在的遗忘所晦蔽和遮蔽的东西”。

如果说,上帝作为在者是一种遮蔽,那么让哲学从神学的影子里走出来是其中的一种努力,还有一种努力就是要消除 “在的遗忘”,而这种遗忘便是虚无主义。虚无主义其实在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凸显出来,那就是 “而无反倒不在”。这个部分看上去像是一种附加,在转折的语气中,无甚至看上去只是无而已,甚至, “无”变成了空泛的词藻。这便是虚无主义的表现, “凡是既蔑视有其基本规律的思而又破坏创建意志与信仰的就是纯粹的虚无主义。”它以故意遗忘的方式对询问在者的问题 “不理解”,所以海德格尔要恢复无的意义,要继续追问在者的在——通过对 “无”的克服,使在者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个意义上, “无”不是多余的附加,反而是整个问句的本质性成分。

为什么无可以在克服中让在者进一步敞开自身?为什么无的问题变成了本质性成分?那就是它使得 “每一在者都在其自身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拥有这一在者的可能性”,在者的在是一种可能性,它是非现实的,不可把握的,非真实的, “它的含义是一种非现实的迷雾。”迷雾意味着可能性,而可能性的境遇就是被遮蔽、被遗忘,所以海德格尔说到可能性是为了给在留下一个哲学的位置,在诸神的逃遁,大地的毁灭,人类的群众化等现实意义上,世界似乎趋向于一种灰暗,那一团迷雾就笼罩在在者之在上,所以 “在是怎么回事”其实带着某种历史性意义,那就是在开端意义上再次寻找 “西方精神命运”,所以海德格尔发问的目的,就在于 “要把人类历史的此在,同时也总是我们最本己的将来的此在,在规定了我们的历史的整体中,复归到有待原始地展开的在之威力中去。”

恢复在者的哲学和形而上学意义,不仅要消除 “在的遮蔽”的神学和 “在的遗忘”的虚无主义,还要从所谓的科学中解救出来,回答 “西方精神命运”的母题,从而让在者在思中、在愿知中,在敞开自身中回答 “存在与时间”的追问,引用《校长就职演说辞》中的那句话,就是: “精神既不是空空如也的机智,也不是无拘无束的诙谐;又不是无穷无尽的知性剖析,更不是什么世界理性。精神是向着在的本质的、原始地定调了的、有所知的决断”。

那么,在者如何敞开自身而存在,如何在存在中寻找西方精神命运?这一切的核心是 “在”,在是在者之在,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词语,也不是动词、不定式、名词等语法形式,它是一种自有,一种自立。自有而自立,是因为在是常住者,是 “在者之在”, “这个在者的在才使在者成为一个这样的与非在者有别的在者。”在者之在,就是自获其界,就是完成,就是达到 “完满现实”。正是因为在者具有这种自有的在,所以才能从有蔽的状态中破门而出, “通过世界,在者才在起来。”于是,你在,我在,他在,我们在,我曾在,我们曾在,一切的在都是 “我在”。

存在就是我在,我在就是此在,而在的根本问题就是: “我们让一切在者如其所是地在。”什么是 “是”,什么是 “在”?回到最广泛、最深刻和最原始的问题,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尤其是后半部分的 “无”成为一种本质性问题,其指向的是可能性,所以海德格尔说, “在”所表明的自身,其实是 “一个最高度确定的完全不确定者”,最高度确定是因为 “在”是 “世间所有最惟一无双的事物”,在任何时间,任何人都 “曾在而且现在而且将在”,但是它却是一个不确定者,因为人能在此的一个必需条件是 “人领会在”, “在”必须是不确定的,才能确定起来,这是辩证的,所以海德格尔说:

只因为这个 “在”始终是自在地不确定的而且在其含义中是空的,它才可以备如此纷然杂陈之用而且 “随遇而安”地充实自身与确定自身。

在哲学的历史中,在其实被一些公式化的说法所限制,在与形成,在与表象,在与思,在与应当。海德格尔就是要从这些在的限制中去除那种遮蔽,从而在方法论上完成对此在的命名。在与形成,在不是已经形成之物,也不是把形成之事抛在了后面,而是在是常住的在,所以它本身也是形成, “一切皆‘在’形成。”在与表象,表象似乎是一种现象,但是表象是属于作为现象的在本身,也就是它指向的也是真理的本质, “表象就在在者本身中和在者本身一同出现。”所以表象就和在是同一回事;在与思,思似乎是一种计划,一种图谋,是逻辑,甚至是逻各斯之本质,但是,思只有在人之思的意义上,才在区分中和在成为同一种事物, “思着的只是:正确地被思着之际经受得住一番正确地思的东西。”也是本真的所见者,甚至, “形成与表象也是从思之视线来规定自身。”而在与应当,是把在从思提高到了另一个高度,那就是道德高度,应当的最高处便是最高理念——善之理念。

在与形成,在与表象,在与思,在与应当,海德格尔破除公式化的限制,就是一种去蔽,就是回到在者的自身,当神学、虚无主义、科学对在进行了遮蔽和遗忘,恰是一种 “无”,当追问到无的边缘,一定会从这个边缘返回自身,并在自身的敞开中规定着自身, “此处诸力起着作用,此诸力对在者,对在者之敞开与成形,对在者之封闭与破相,都控制着而且有魔力。”不确定的在,无的在,在 “在者之在”的自身敞开中回答了在的本质问题,而追问在的本质问题,便成为追问人的本质:

人就是在这个敞开中的此在。在者就站到这个此在中来并进行活动。因此我们说:人的这个在,就字的严格意义说来,就是 “此在”。要察见在之敞开的视线,必须原始地植根于作为在敞开的此处的此在之本质中。

很明显,海德格尔从形而上学意义上将人的存在从上帝那里解放出来,并在此在的本质回归中构建起整体的存在,这种整体不是特殊的、个别的,不是局部的、静止的,而是 “一切在者如其所是地在”,它通向自身的无限,又在无限中返回本质,所以在 “在的敞开状态中”,时间里没有上帝,存在永在追问: “能够追问的意思是说:能够等待,甚至等待一辈子。”甚至比一辈子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