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5《传习录》:正是要复那本体
问:“乐是心之本体,不知遇大故,于哀哭时,此乐还在否?”
先生曰:“须是大哭一番了方乐,不哭便不乐矣。虽哭,此心安处即是乐也。本体未尝有动。”
——《卷下》
大哭而大乐,大哭是大乐之对立面,正如善是恶之对立,但是大哭却是大乐之表现形式,甚至大哭在对立面表现之后不是对于大乐之否定,不是对于大乐之解构,恰恰又回到大乐的起点上。当面对学子的疑问,王阳明提出“不哭便不乐矣”,是不是大乐和大哭都变成了一直自己反对的私欲中?当情绪表达回到本体论,是不是对于“心即理”这一思想的扩展?
《传习录下卷》,钱德洪删定而成,是为“续录”在前言中说:“《传习录》所载下卷,皆先师书也,既,斟次人文录书类矣,乃摘录中间答语,仍书南元善所录,以补下卷;复采陈惟濬诸同志所录,得二卷焉。”而这一补录也招致了后人的怀疑,顾惟贤见《续录》问答,多有未当于心者,写了《传习录疑》提出质疑,而黄宗羲有针对性《续录》的言说,认为“黄省曾录有失阳明之意者”。和后人的质疑一样,王阳明在下卷的问答中,似乎专注于解读自己的“致良知”的观点,他自称是“千古圣圣相传的一点真骨血”、“孔门正法眼藏。”但是这个“致良知”似乎在慢慢离开王阳明提出“心即理”的主张。
当黄勉叔问他:“心无恶念时,此心空空荡荡的,不知亦须存个善念否?”王阳明的回答是:“既去恶念,便是善念,便复心之本体矣。譬如日光被云来遮蔽,云去光已复矣。若恶念既去,又要存个善念,即是日光之中添燃一灯。”黄勉叔的问题里已经有了一种分别,缘何心无恶念反而空空荡荡?要向存个善念不是把善念当成了一种物?而王阳明曾经回答门人徐爱对于善恶问题的观点是:自然之本体是“至善”,“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至善是心的本体,只要“明明德”,并达到惟精惟一的程度就是至善。又指出,“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更于事物上怎生求?”作为至善的本体已经包含了一切,既没有别物,也不需要格物,也就是说,在本体论上,甚至没有善与恶的分别,不但没有恶,连善也没有了。而黄勉叔竟然提出了无恶念而空空荡荡是不是需要存个善念?王阳明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也从方法论上认为,要去除恶念便是善念,就像被光遮蔽了需要点燃一等才能重新恢复本体。
当用添燃一灯的方式去恶念,在逻辑上已经承认了善与恶之对立,这是不是就是在否定至善之本体?而王阳明的“致良知”似乎就是讲究如何“添燃一灯”,他提出在格物致知上,要“无事时存养”和“有事时省察”两种方法,而“有事时省察”,强调的是在处世、工作中自然而然地按照良知的要求去行事, 去贯彻伦理道德。他认为这就是这就是 “真格物”,“真实克己”,就像人走路一样,应边走边认,边问边走,在“事上磨炼”,“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工夫乃有益”,通过“声色货利”这些日常事务,“实地用功”,去体认良知。当人要在事上磨炼,当人要通过“声色货利”去体认良知,这良知里就存在里善与恶,哭与笑,只不过按照“圣人之道”,不管是“发愤忘食”还是“乐以忘忧”,都是从本体意义上“良知”的表现,也就是说,有良知即为有道,道在信中,忧可以转化为乐,苦可以转化为甘,祸可以转化为福,而这也是圣人遵循天理的缘故。
这是一个关键的转变,“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更于事物上怎生求?”在这个层次上,是没有善恶之分的,是别无他物的,但正是这样的本体,其实是空泛的,是静态的,只有在“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的“致良知”中才有一种动态的辩证法,而这种动态的辩证法最后的落脚点还是回到了本体上,即心上,但是在良知意义上,这个心又有了外延的拓展。有人问他:“读书所以调摄此心,不可缺的。但读之时,一种科目意思牵引而来。不知何以免此?”当出游禹穴时他看着田间的禾苗,反问范兆期:“能几何时,又如此长了!”而友人问他:“读书不记得如何?”不管读书时被其他科目牵引,还是田间禾苗如何又长了,或者读书遇到遗忘,都是在一种“声色货利”的日常事务中发现了矛盾,遇到了困惑,也因此才有了王阳明所说“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工夫乃有益”的机会,所以读书时有科目牵引,“只要良知真切,虽做举业,不为心累。总有累,亦易觉克之而已。”——心累也属于正常,只要良知真切,便可解决;所以禾苗又长,“人孰无根,良知即是天植灵根,自生生不息。但着了私累,把此根戕贼蔽塞,不得发生耳。”——有根戕贼蔽塞也不为怪,只要拔出便可;读书不记得了,也是正常,“若徒要记得,便不晓得;若徒要晓得,便明不得自家的本体。”
并非王阳明更宽容,而是对于自己的理论有了一种新的突破,当他提出“致良知”时,这个至善之心已经变成了一种“性”:“‘天命之谓性’,命即是性。‘率性之谓道’,性即是道。‘修道之谓教’,道即是教。”什么是道,道便是良知,而道也是率性,“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有不是处,这良知还是你的明师。”良知不变,道不变,率性便也是“是非只依着他”的自然,所以率性而为,大乐之外也有大哭,而不管是大乐黑暗时大哭,在率性之良知上,并没有离开本体,“本体未尝有动。”正因为本体不变,所以最后王阳明甚至提出“超狂入圣”的观点,而且还付诸实践:又一次他宴请门人,在百余人的宴席上酒至半酣,或歌唱,或投壶、或击鼓、或泛舟,兴致盎然,颇有些狂放不羁,任情恣意——在王阳明看来,要成圣就是要先成为狂者,然后才能悟道入圣,而这就是致良知而率性为道的方法论,只要“本体未尝有动”,便是“心即理”的一种实践。
这是王阳明最大的转变,也是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但是这并不是对曾经那些观点的否定,而是在怀疑、实践、再怀疑、在实践的道路上不断体察不断学习不断提炼的结果。这种治学态度其实贯穿了王阳明的一生,一方面,王阳明对门人学生常说的一句话是:“若遂守为成训,他日误己误人,某之罪过,可复追赎乎!”在他看来,圣人教人,就像医生用药,需要根据不同的病人和病情,“酌其虚实、温凉、阴阳、内外而时时加减之”,如果执着于一方,“鲜不杀人矣。”就像自己的观点,如果让大家“守卫成训”变成不能改动的教条,自己就成了罪人。另一方面,则需要将观点用在实践上,就像徐爱所领悟的那样,“使能得之言意之表,而诚诸践履之实,则斯录也,固先生终日言之之心也,可少乎哉!”而这种强调付诸实践、活学活用的观点,也是体现了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
编号:B27·2190919·1595 |
而其实,王阳明能创立自己的心学观点,完全是在怀疑、否定而又不断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这是阳明心学最核心的思想,而在王阳明37岁突然悟道而提出这个观点之前,他似乎也被“心外之事”“心外之物”所纠缠,按照宋明理学的观点,依据《大学》《中庸》的说法,人要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就必须进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养活动,而“格物”是首要环节,按照朱熹的看法,“格物致知”就是穷理离不得格物,即物才能穷其理。物的理穷得愈多,我之知愈广。由格物到致知,有一个从积累有渐到豁然贯通的过程。格一物,理会一事都要穷尽,由近及远,由浅及深,由粗到精。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成为四重节次,重重而入,层层推进。
当格物的重点放在事事物物上,是不是一种本末倒置?王阳明在困惑之后,认为《大学》里的格物的格应做“正”字解,而“物”是心的附属品,不是独立外在的东西,因此格物只是在身心上做,身、心、意、知、物便成了以心为基础的统一体,“致知在格物”便成了“致知在诚意”。所以他提出了“心即理也”,就是将心当成一种本体,在这之外并无事并无理。这是王阳明在怀疑、困惑之后,清除了心外之事和心外之理回归本体的一种努力,在他看来,“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所以,“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存天理而去人欲,是宋明理学的哲学观,更是道德观,而王阳明在“心即理”的核心思想中,以一种辩证的方法统摄了心的这个本体论。
在他看来,心具有很多的表现形式,它们是理,是礼,是文,“‘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心只有一物,心也只有一心,“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所以批评程朱理学将人心和道心截然分开,“今曰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是二心也。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而这便是他所说的“精一之功”,“精则精,精则明,精则一,精则神,精则诚。一则精,一则明,一则神,一则诚,原非有二事也。”精一之功的“精”不是关于养生之学的精气神,而是心之本,而心之本便是天理,便是天性,便是良知,所以从心即理延伸了各种表现形式,“仁、义、礼、知,性之性也。聪、明、睿、知,性之质也。喜、怒、哀、乐,性之情也。私欲、客气,性之蔽也。”所以在存天理去人欲中才能回到心的本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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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圣学只一个工夫 |
而这也是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的基础,“性是心之体,天是性之原。尽心即是尽性。”在这个本体上,“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不管什么形式,最后还是回到一个原点,成为唯一一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所以知性是必须合一的,“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在行里,行在知里,或者知便是行,行也是知,“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只要存有天理之心,那么变成行动,“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
知行合一是“心即理”观点的延伸,所以在本体论之外,王阳明还提出了如何实现知行合一的方法论,陆澄问他:“主一之功,如读书则一心在读书上,接客则一心在接客上,可以为主一乎?”王阳明告诉他:“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可以为主一乎?是所谓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这便是“精一之功”:只念念存天理,便是立志;“日间工夫觉纷扰,则静坐。觉懒看书,则且看书。是亦因病而药。”处朋友则要“务相下则得益,相上则损”;万事而墨,则要立得住,“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不管宁静不宁静。”但是立志也好,念念也罢,不是执着,“道无方体,不可执著。欲拘滞于文义上求道,远矣。如今人只说天,其实何尝见天?谓日、月、风、雷即天,不可;谓人、物、草、木不是天,亦不可。道即是天。”在王阳明看来,做学问、修身性,需要以圣人为样本,即为“圣算”,“圣人之心如明镜,只是一个明,则随感而应,无物不照。”所以学可分为上达和下学,“夫目可得见,耳可得闻,口可得言,心可得思者,皆下学也;目不可得见,耳不可得闻,口号不可得言,心不可得思者,上达也。如木之栽培灌溉,是下学也;至于日夜之所息,条达畅茂,乃是上达。人安能预其力哉?故凡可用功,可告语者,皆下学。上达只在下学里。”“上达”的功夫便是“圣算”,而“圣算”就是一种知行合一,它是一种永远不过时的方法论,“义理无定在,无穷尽。吾与子言,不可以少有所得,而遂谓止此也。再言之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未有止也。”
正是有“心即理”的本体论,有“知行合一”的方法论,王阳明才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致良知”的实践论,在“答欧阳崇一”中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从格物的观点出发,王阳明认为“格”作“正”字解,是心的一种表象,身、心、意、知、物便成了以心为基础的统一体,“致知在格物”便成了“致知在诚意”。而在此基础上,王阳明认为孟子的“良知”是心之本体,是先天固有的,良知与物无时,人们如果能够使它完全显现出来,便完成了对宇宙的认识,达到了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因此,王阳明在“格物”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倡扬发用人心固有的良知,这就是“致良知”。“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不仅良知不求于外,而且良知也是一种圣算于我的表现,“圣人气象,何由认得?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若体认得自己良知明白,即圣人气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也就是说,圣算是本原的良知,两者根本没有区别,当良知和天理一体,圣人气象也在我身上了,所以天理到人性,王阳明又完成了一次突破。
从“心即理”到知行合一,从致良知到最后超狂入圣,37岁悟道的王阳明就是在不断怀疑、不断否定和不断实践中丰富了自己心学,第一门生徐爱总结自己的收获时说:“如说格物是诚意的工夫,明善是诚身的工夫,穷理是尽性的工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诸如此类,始皆落落难合。其后思之既久,不觉手舞足蹈。”不管是格物说,还是至善说,不管是穷理尽性还是博文惟精,不拘于物,不受制于人,“即之若易,而仰之愈高;见之若粗,而探之愈精;就之若近,而造之愈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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