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2 《坟墓的闯入者》:他们早就判他有罪了
总有一天路喀斯·布香可以从背后开枪打死白人而且跟白人一样免受私刑的绞索或煤油之苦;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会跟白人一样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投票选举,把孩子送到任何地方白人孩子上学的学校,像白人一样到任何白人旅行的地方旅行。但这不会是下星期二。
——《第七章》
黑人可以从背后开枪打死白人,黑人可以免受私刑之苦,黑人可以投票选举,黑人可以送孩子到白人学校上学,黑人可以到任何地方旅行……不管是“可以”还是“任何”,彰显的是一种自由,是一种平等,可是为什么拥有这些权利的黑人面前必须站在白人,或者说,为什么黑人不可以去除白人世界这个背景?所谓自由,是不是还是一种黑与白的对立?甚至还遥遥无期。
因为那是“总有一天”的事,它指向那个看得见却遥远的未来,指向最终的终点却不是现在,所以列文·史蒂文斯律师在对外甥契克说的时候,用了一个转折:“但这不会是下星期二。”句号之前的“可以”和“任何”,句号之前的“总有一天”,句号之后的“但”,它们没有因为句号而隔开两种状态,句号和句号之间是连在一起的,就像星期六和星期天,星期一和星期二,在它们中间可以插入白人的错误,插入那一座空空的坟墓,插入被关押和被释放的囚犯,插入言说中的希望,但只要“总有一天”不发生在下星期二,白人还是白人,黑人也还是黑人。
史蒂文斯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是确定的星期一,星期六之后是星期日,星期日之后是星期一——但不会是紧接着的星期二,更不是是下个星期二,星期二永远是未来时,永远是遥遥无期的将来。而在这个五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关于白人,关于大地,永远在发生的是那一种象征仪式:“但最主要的是,空旷的田野本身在今天五月第二个星期一的这个时刻里每一块都应该具有千篇一律的不断重复的大地的生命的象征———组宗教典礼似的几乎具有神秘意义的千篇一律绝无二致的形象像英里里程碑那样把县城跟县的最边远的地方连结起来:”千篇一律、不断重复,大地的生命象征和宗教有关,和历史有关,当县城跟边远的地方连接起来,是不是会取消自由的意义?大地之北的北方,大地之南的南方,也可以在这个确定的、仪式化的星期一联结起来?
其实是充满着疑虑,斯蒂文斯说到的自由,说到的和平,是需要一种前提,那就是谁来保护的问题,而且它从来不指向个人自由,“我们不抱任何把握地希望我们的原子弹足以保护一个跟诺亚方舟一样过时的观念”,那是群体,那是民族,那是国家,但是当自己的自由强行交给“第一个出现的蛊惑人心的政客”,他也会摧毁那自由,个体的存在意义反而在所谓的群体世界里变成虚无,而他即使幸存下来,也只是有一个叫“桑博”的统称,在这个对黑人带有贬义的统称里,“他们置之不理的根本不是一个死亡甚至也不是对路喀斯而言的死亡而只不过是一个路喀斯,上万个桑博之神的化身中的路喀斯”,看热闹的人群似乎正在经历仪式,对于他们来说,群体的冷漠是因为那里有一个代表,一个桑博之化身,一个杀死白人的黑人,一个名叫路喀斯的人,“也不仅仅是一个路喀斯而是路喀斯:桑博”。
所以在还没有抵达星期二的星期一,斯蒂文斯说到自由与和平时,用模糊的方式回应着遥遥无期的“总有一天”,回应着“这不会是下星期二”的否定:“谁知道呢?”——谁?知道什么?缺乏了主语,缺乏了事件,在一个充满了大地的象征的日子里,一切都是不确定的,而斯蒂文斯所谓的同一性又在哪里?“我们从联邦政府那里捍卫的其实不是我们的的生活方式,而只不过是我们的同一性,对于这个联邦政府我们国家的其他地方只是出于单纯的绝望只好自愿地放弃越来越多的个人和民间的自由以便使之继续成为美利坚合众国。”但是当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在距离星期二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他其实是另一个说话的主体,而他的对面站在另一个听众,在说者和听者组成的对应关系里,其实是看到了目标,至少他们是站在了一起,站在同一性面前,而且,他们都是白人:舅舅斯蒂文斯和外甥契克。
他们站在同一性面前,这个同一性是他们站在南方的土地上,是他们同样是白人,是他们面对同一案件,以及他们同样是“坟墓的闯入者”。当星期六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当星期天会有葬礼,当星期一举行仪式,当星期二遥遥无期,那个坟墓注定关乎着生和死,关乎着黑与白,关乎着南方与北方,关乎着自由和道德,甚至关乎着打开和合上。里卡多尼亚教堂的坟墓里应该有一个死者,静静地躺在那里,不管他曾经有什么样的荣耀,不管他以前遭受了什么样的困苦,在死亡的那一刻应该是最后的终点,可是死去的是文森·高里,臭名昭著的高里家族的成员,这个家族是一群全国上下都闻之色变的“好斗分子和打狐狸的猎人做威土忌酒的人”。“随便哪个白人都可以从背后枪杀可就是不可以枪杀所有白人中的这个:一家六个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其中一个已经因为当逃兵而又武装拒捕在联邦监狱里服刑一年还因做威士忌酒在州立劳役农场服过刑,还有一大堆堂兄弟表兄弟和姻亲们占了县里整整一个角落他们的总数恐怕连老奶奶和没结过婚的姑妈姨妈们都没法随口说出来”。那不带标点的句子必须一口气念完,长长的词语组合会压得透不过气来,就像高里家族本身的象征意义一样,“就是不可以枪杀所有白人中的这个”。
这种透不过气来的压抑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死去的高里代表着不可侵犯的家族利益,二是他代表着白人,三是从背后杀死他的人是路喀斯,是一个“黑鬼”,桑博的路喀斯,四是,“处以私刑或许是最有可能的结果——甚至可能是唯一的办法。”这其实就是对于同一性最大的蔑视,无光是白人和黑人建立起了对立,而且私刑之惩处和公开判决形成了另一个对立,“事实上真正要问为什么的不是他遇到了什么危机以至不从背后枪杀一个白人就活不下去而是为什么在所有的白人中他偏偏要挑一个姓高里的人来开枪又为什么在所有可能的地方里偏偏要在第四巡逻区干这件事。”还是没有标点的压抑,在舅舅对契克说话的时候,契克听到的就是这样不允许插入一种舒缓和停顿的语气,而且也不允许在案件中插入县治安官,插入律师,插入法律,“甚至连县治安官汉普敦先生他们都并不完全相信高里一家和他们的亲戚朋友今天晚上不打算把路喀斯从监狱里拉出来”——处以死刑,就是活活烧死,以死偿还死。
| 编号:C54·2171120·1429 |
所以,“他们早就已经判他有罪了。”但是当返回可能的枪杀现场,那把德国鲁格尔自动手枪真的在路喀斯手上?他站在尸体旁边口袋里有刚发射的枪,即使他否认开过枪,即使在两分钟内被抓住,即使被押到监狱的时候没做任何说明,甚至对律师也缄默不语,这沉默的背后一定是那个符合他们命名的谋杀案?当他们早就已经判他有罪,一切的真相似乎都没有了意义,因为他是黑鬼,因为他们让他当上了黑鬼,因为整个南方都没有帮助他的人,“黑鬼表现得像黑鬼,白人表现得像白人,一旦泄了愤双方就没有什么真正的怨恨”。但是契克只是听说,他所认识的路喀斯是曾经在冬天的小溪里救过他的路喀斯,是曾经送给他一加仑高粱蜂蜜的路喀斯,那时的路喀斯是“当了黑鬼”的路喀斯?六岁的孩子,是白人的孩子,他一定无法逃避上一代建立的认知体系,所以当冬天的第一场寒流里路喀斯从小溪里救起契克,而且把食物给了契合,那时契克和他卷入的是一场特殊的“胜人一筹游戏”,他闻到了屋子里属于黑人的气味,“他一直在闻这种气味,他还将永远闻到这种气味;这是他无法逃避的过去的一部分,这是他作为南方人所接受的传统中的十分丰富的一部分;他甚至不必去排斥那气味,他只是不再闻到它就像长期抽烟斗的人从来闻不到已经成为他的衣服和衣服上的扣子和扣眼一部分的冷漠而呛人的烟油”,所以为了不欠人情,他要将硬币给路喀斯,路喀斯拒绝了,于是那硬币叮叮当当地掉在了地板上,对于契克来说是蔑视,而对于路喀斯来说,则是侮辱。
金钱偿还人情,这或许是白人世界建立的逻辑,而面对六岁的契克,路喀斯说出了一句话:“捡起来!”是命令?而当契克和艾勒克·山德“在靠近地板的阴影里俯下身子乱转起来”的时候,是对于这个命令的执行,而其实当他俯下身的时候,那种上一代建立的逻辑体系慢慢在解构,在一个黑人面前低下身去,对于契克来说,仅仅是关于人情的偿还问题,所以他把几个月省下来的钱给路喀斯的老婆莫莉买了连衣裙,以为相互扯平了,但是路喀斯却又送给他一瓶新鲜的高粱蜂蜜,“他走了有多久?他为什么不等我?”这是契克问妈妈的话,那香甜的蜂蜜曾经也是外公麦卡斯林送给他们家的,所以在这种续承的关系里,契克体会到的不是分歧,而是一种童年生活的同一性,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路喀斯和他的那个“胜人一筹游戏”结束了,“就是这样了因为他自由了,那个三年来使他无论醒着还是睡着都心神不安的人已经走出他的生活。”走出生活其实就是走出上一代人的认知,就是走出白人的命名,所以关于把钱扔地板上的回忆,路喀斯问的是:“那是我吗?”而即使反过来,契克也会问:“那是我吗?”
疑问意味着消融,所以当那个杀死白人的案件被听说的时候,当看见路喀斯被关进监狱的时候,契克成为一种唯一:“因为在所有的白人中唯有他是路喀斯从现在到他被用绳子绑着拉出牢房拉下楼梯之前可能有机会说上话的人唯有他可能会听见对方眼睛里没有声音没有希望的迫切恳求。”或者是一种同一性的读懂,所以当他提出打开坟墓看看文森·高里身上的子弹孔的时候,契克会毫不犹豫地答应,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这种抵达真相的同一性。“请他独自一人在黑夜里走十七英里(不,九英里:他记得他至少听到这句话的)在黑夜里冒着被人抓获他在亵渎死者坟墓的危险而死者的家人已经箭在弦上一心要发泄那绝对的疯狂而血腥的愤懑,”不是句号,是逗号,一场冒险开始了,但是契克不是“独自一人”,成为“坟墓闯入者”的还有其他的人,黑人,白人,男人,女人。
他们是和契克总在一起的山德,童年的同一性当然在山德身上的到了体现;还有哈伯瑟姆小姐,她和路喀斯的妻子莫莉是从小一起长大“像双胞胎一样难舍难分”的姐妹;还有舅舅,没有参与行动,但是一直没有组织契克,而且告诉了契克什么是同一性,而且在坟墓打开之后发现没有高里尸体的时候一起进行了调查;还有县治安官,当坟墓闯入者发现了死亡悬案的时候,治安官也一起深入调查,从而彻底解开了这个坟墓之谜——他们所做的是两件事:“亵渎该地区一位子弟的坟墓以便挽救一个黑人杀人犯免遭报复。”当坟墓打开,当闯入者进入,星期天下葬的高里根本不在里面,躺着的是从克罗斯曼县过来的买木头做小本生意的蒙哥马里。
真相在哪里?谁真正死了?“不管是谁,那个非得杀害文森·高里的人还必须把死了的他挖出来然后另外再杀一个人去放在他腾出来的坟墓里以便使那个杀害他的人得以安宁;而文森·高里的亲人和邻居们又不得不杀死路喀斯或某个人或随便什么人,到底是谁并不重要,以便他们能躺下来,平静地呼吸甚至平静地悲痛从而得到安宁。”其实当他们成为坟墓闯入者,所谓的动机,所谓的理由,其实都从这个奇异的结局面前退去了,即使县治安官下令挖开前一晚盖上的坟墓发现第二次打开的坟墓空空如也,即使在远处流沙区发现了高里的尸体,即使最后凶手身份揭晓是文森的亲弟弟克劳福德,但是“坟墓闯入者”的存在,远远超过了还原个案的意义,那就是他们共同建立了关于民族、关于国家的“同一性”。
“我们中间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只有同一性才能产生一个民族特有的东西或者对一个民族来说有持久永恒价值的东西——文学、艺术、科学、意味着自由和解放的最低限度的政府与警察,也许最最有价值的是形成一种在危机时刻难能可贵的民族性格——”这是舅舅对契克说的话,作为律师,他其实一直在某种道德前徘徊,他说“我不替从背后开枪打死人的杀人犯辩护”,但他却不阻止契克成为“坟墓闯入者”;他问路喀斯:“你,一个黑鬼,拿把枪去纠正两个白人之间的不道德的行为。你指望什么?你还想指望什么?”但是他却成为第二个“坟墓闯入者”,他和治安官在高里父亲的阻止下依然打开了坟墓并且在流沙区找到了尸体;他像“他们”一样称路喀斯是“桑博之神的化身”,却又指出这一切都是南方的错误:“我们必须自己来惩罚自己来废除,完全由我们自己,不要帮助,甚至不要建议”;他认为一切的自由不是在下星期二实现,但是却提出必须通过“立法来给路喀斯·布香以自由”……
所以契克的成长,舅舅的转变,以及那些“坟墓闯入者”的加入,使得这个白人之死的案件慢慢走向了“下一个星期二”,走向了同一性:“他无所求只希望跟他们不可更改地坚定不移地站在一起:同一个耻辱如果必须有耻辱的话,同一种惩罚因为必定会有惩罚的,但高于一切的是一个不可更改的持久的坚不可摧的同一性:一个民族一颗心一片土地:”最后是冒号,就是保留希望,不是遥遥无期,是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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