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2《笛卡尔哲学原理》:我怀疑,因此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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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没有感觉,而且也没有知觉;因为神的理智不为任何外物所决定;而是一切都是来自神本身。
    ——《第一篇》

神没有感觉,也没有知觉,神是理智的原因,当神的理智不为任何外物所决定,神便是不可怀疑地存在,因为一切都来自神本身。这是斯宾诺莎从“命题”进行补充而得出的结果、结论——这是“绎理”之一种,另外的绎理则是:神是万物的创造者;事物本身没有一种本质能够成为神的知识的原因,也就是说,在事物的本质让面神是事物的原因;由这两个绎理推论出:就因果关系而言,神先于事物的本质和存在;它和“一切都是来自神本身”的绎理构成了如下的命题:“一切都是由于神的力量才得以保存。”

这是“命题十二”的叙述,由命题而得出的绎理将神放在万物的创造者和一切事物的原因上,而从“命题五”开始,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哲学原理进行考察时,就认识到神的本性和神的存在:命题五是:“通过单独考察神的本性,认识神的存在”,其证明是,范式说某种东西包含在一事物的本性或概念中,这就等于说这种东西是此事物的真理,而必然的存在包含在神的概念中,所以神包含必然的存在或神存在着,斯宾诺莎认为,这个命题可以得出许多重要的结论,而这个命题的重要性就在于存在属于神的本性,或者说,神的感念包含着必然存在,由此我们可以热爱神,可以获得最高的幸福,“如果人类终于同我们一起明白了这层道理,那是最理想的。”

神的存在是神的本性所决定的,但是对于人类来说,神的存在可以让我们热爱神,可以让我们获得最高的幸福,因为神的存在“只凭我们心中有神的观念”,即它可以被后天所证明,但是我们心中具有的这个神的观念,并不是来自于我们自己的感觉和知觉,而是需要神本身为其原因,笛卡尔采纳了下面两条公里来证明:凡是能够产生较大的或较难的东西的,也就能够产生较小的东西;产生或保存实体比产生或保存实体的属性或性状更为困难。这两条公理都来自于实践,但是笛卡尔将其界定为“困难”,在斯宾诺莎看来,实际上是如何保存“圆满性”的要求,“笛卡尔所谓比较大和比较困难是指比较圆满,而所谓比较小和比较容易则指较不圆满。”按照斯宾诺莎的理解,“事物按其本性愈圆满,则它包含的存在愈多和愈必然,毋宁说,事物按其本性包含的存在愈必然,则必更圆满。”由此得出,本身包含必然存在的事物,就是最圆满的存在或神,从自身来说,“谁有力量支持自己,他的本性就包含必然的存在。”

神当然是最圆满的存在,就是本身包含必然存在的事物,所以命题九就是:神是全知的——证明如下:神是理智的原因,理智可以清楚而明晰地被我们设想,所以对某物的认识决不能违反神的圆满性,故神是全知的;命题十:神具有的一切圆满性来自神;命题十一:不存在若干个神,因为本身包含的必然存在只能使神是唯一的;命题十二:一切都是由于神的力量才得以保存;命题十三:神是十分公正的;命题十四:凡是清楚而且明晰地知觉到的东西都是真的,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神创造的,也是神经常保存的;命题十五:错误不是某种东西的肯定——这是一个重要的命题,斯宾诺莎的证明是:“如果错误是某种肯定的东西,则其原因就是神,并且应当经常为神所创造。但这是荒谬的。故错误不是任何肯定的东西。”如果心灵可以清楚而且明晰地知觉某种东西,并且承认这种东西,那么它是不会犯错误的;当心灵仅仅设想某种东西,但不承认这种东西,就会很少犯错误——因为承认是意志的一种规定,所以错误仅仅取决于意志的使用;意志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但是理智却不能像意志一样延伸到很远的地方,所以我们应该把意志的力量控制在理智的范围里,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犯错误;错误意味着某种不圆满性,“其所以是缺乏,因为我们丧失了属于我们本性的圆满性;其所以是错误,因为由于我们的过失我们才不具备这种圆满性,因为我们即使力所能及也没有把意志控制在理智的范围内。”对人来说,错误是一种缺乏,对神来说,错误则是一种否定。

命题十二之所以是一个重要命题,是因为在对错误本性的考察中,区别了意志和理智,区别了人的缺乏和神的否定,而意志作为人所追求的一种自由,它可能通向无限,也可能是一种错误,而只有将这种缺乏控制在理智的范围内,才能慢慢趋向于圆满性,因为神是理智的原因——斯宾诺莎在这里看到了理智对意志的控制,看到了神对人的超越,看到了圆满性对缺乏的否定——命题十六:神是没有形体的;命题十七:神是最简单的存在物;命题十八:神是不变的;命题十九:神是永恒的;命题二十:神永恒地预先决定了一切……对神的命题进行证明,斯宾诺莎得出神是全知的、神是公正的、神是永恒的、神预先决定了一切——当一切来自于神本身神又成为永恒、全知、公正的存在,那么没有感觉、没有知觉的神对于人来说,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摆脱一切从感觉出发的怀疑,从而寻找自身具有圆满性的存在?

编号:B35·2201112·1701
作者:【荷】斯宾诺莎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7月第1版
定价:24.00元当当9.10元
ISBN:9787100175395
页数:170页

一切都来自于斯宾诺莎的疑问:笛卡尔为什么要怀疑一切?怀疑一切,首先就是怀疑感官获得的一切事物,因为在笛卡尔看来,感觉是不可靠的,是一种欺骗;他也怀疑普遍概念,他认为有形自然界、自然界的广延、形、量以及数学真理,都比感官获得的观念可靠,但是很多人也由于这些概念犯了错误。笛卡尔怀疑一切是要排除一切的成见,但是否定是为了肯定:在怀疑之后建立一切知识的基础,从而发现错误的原因,然后清楚而明晰地理解一切事物。这是笛卡尔的方法论,斯宾诺莎认为,笛卡尔怀疑一切,但并不是怀疑论者,因为他的怀疑是为了摆脱成见,是为了找出可靠的知识基础,从而建立自己的全部知识,或者说,笛卡尔的启示在于,“怀疑的理由越是多,则使他确信自己存在的论据也就越多。”笛卡尔的一句名言是:“我怀疑,我思想,因此我存在。”一切都是从怀疑开始,它在“我思故我在”的单一判断中延伸到了怀疑这个起点,从而更具有对错误这种人类知识的缺乏性进行审视,也更对理智控制的圆满性进行思考,而笛卡尔的“我思想”在斯宾诺莎看来,就和存在构成了一种同一性,思想是指思想的一切样式,它是怀疑,是理解,是肯定,是否定,是欲望,是想象,是感觉——当思想中包含怀疑,当思想成为一种存在,“我怀疑,我思想,因此我存在”实际上就是笛卡尔发现的真理,也是一切知识的基础,“凡是像这个第一原理一样可以清楚而且明晰地设想的东西都是真的。”

我怀疑,我思想,我存在,笛卡尔的真理路线是如何绘制的?斯宾诺莎从笛卡尔的界说、公理、命题和证明中阐述充满怀疑、寻找真理的“哲学原理”。第一章的十条界说是关于思想、观念、本质、心灵等概念的:思想是“我们心中并为我们直接意识到的一切”;观念是思想的一种形式,“只要直接知觉到这个形式,我就意识到这个思想。”观念的客观实在性就在于事物的本质,而且存在于观念中,它或者是形式地存在于观念对象中,或者超越地存在于观念对象中;思想直接存在于其中的实体称为心灵,而“直接作为广延的主体和直接作为以广延为前提的偶然性的主体的实体”,称之为物体;而神是我们认识的“绝对圆满的实体”。

在做出如上界说之后,斯宾诺莎考察了笛卡尔的公理部分,这些公理部分笛卡尔所着眼的是“我们自身中发现的东西”,也就是说我们是能思想的存在物,而对于思想的了解比身体要更多,这便是笛卡尔提出的“我怀疑,我思想,因此我存在”的意义所在。其证明如下:当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否存在时,我们不能绝对地确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自明的命题;所以“我存在”就应该是已知的,但是从身体所构成的东西而言,“我存在”不是最初的真理,也不是自明的真理,因为我们怀疑自身身体的存在,但是,“我存在”又是最初已知的真理,这是思想而言——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存在”在身体和思想两方面而言,“我们对心灵或能思想的事物比对身体知道得更多。”由此得出结论,我是能思想者,而且,“我思想”或“我是能思想者”这个判断是哲学的唯一的和最可靠的基础。

从我怀疑到我思想再到我存在,笛卡尔的“三段论”其实就是走向一种有原因的观念中,就是走向观念和存在的同一性中,“凡物如不能问其存在的原因(或根据),则不存在。”由此进入到没有感觉、没有知觉、作为理智的原因的神的世界中,神是永恒、全知、公正的存在,重要的是神是创造了一切,是一切的原因,所以神也是广延实体的创造者,“广延实体是我们心中产生痛痒之类的观念的充分原因,即产生无需乎我们的协助也经常使我们激动的感觉的充分原因。”所以笛卡尔对知觉的考察,就是考察“清楚而且明晰地知觉到的东西”,所以在第二篇的公设中说:“这里只要求每个人都仔细地注意自己的知觉,以便把清楚的东西和模糊的东西区别开来。”

知觉认识的是广延的实体,“广延是由三向量构成的东西”,实际上在这个部分中笛卡尔考察的是位移产生的运动,而运动包含着运动的本性和运动的原因。在这里,斯宾诺莎论证笛卡尔的运动观念时,处处体现的是神的力量,物体或物质的本性在于广延,而神是不具有广延的,但是神无所不在,神的力量和本质共同保存着广延和有思想的事物,不仅保存着,而且神也是运动的主要原因,“神凭借其助力仍保存过去给予物质的同样数量的运动和静止。”神以自己的决定为根据,向人们显示自己的力量,这是神学的主张,而以理性所探讨的东西为研究对象的哲学中,凡是仅取决于神的决定,通过神的启示才能了解,“因为哲学不应当与神混为一谈。”斯宾诺莎在这里区别了神学和哲学的区别,与神学不同的是,哲学是通过神的启示,通过理性的“思想”来认识自身的存在,在“我怀疑,我思想,我存在”的主体论和认识论中返回人的心灵世界。

《形而上学思想》是斯宾诺莎的“附录”部分,在这里,他着重讨论了形而上学泛论和专论中有关存在物及其状态、神及其属性、人的心灵诸难题,就是从哲学的视野建立理性的认识。在存在物及其状态的考察中,他区分了实在存在、虚构存在和思想存在:“存在物,我理解为凡清楚而且明晰设想时就能发现其必然存在的,或者至少是可能存在的一切事物。”所以幻象、虚构的存在和思想的存在都是一种不存在,尤其是思想存在物只是一种思想的样式,它起到的是记忆、说明和想象的作用,它给予观念“如此的意义”;他区分了本质的存在、实存的存在、观念的存在和潜能的存在,本质的存在只是一种样式,它让被创造的事物包含在神的属性中,观念的存在、潜能的存在,都是神的观念和力量使然,只有实存的存在脱离了神进入到事物的本质中,“实存的存在是在神存在事物之后归属于事物自身的东西。”他也区别了什么是必然的、可能的、不可能的和偶然的,在这里斯宾诺莎认为,只有神在必然存在中才能理解本质,“在神那里,本质和存在是没有区别的,因此神的本质的必然性和神的存在也没有区别。”所以神的无限存在就是一种永恒性,而把事物保留在现实中的存在就是绵延,当我们将特定事物的绵延和具有稳固的和确定的运动的那些事物的绵延作比较,就叫做时间——斯宾诺莎认为,时间是一种思想上的存在,是用来说明绵延的思想样式,它不是存在的属性……

在对形而上学专论中有关神和它的属性以及人的心灵的若干问题进行考察中,斯宾诺莎论述了神的永恒性,而且永恒性只属于神;神具有唯一性,最高智慧是神的属性,全不圆满性在于他自己;神是无限的,他的力量就是他的本质;神是不变的,他不会经历外在的变化,不会经历内在的变化;神具有单纯性,“神不是复合的存在物,由此可以容易地得出结论:神是最单纯的存在物。”神是全知的,他不可能有理智,他的意志和力量和理智没有区别——当神是全知全能的一切,他就是一切的原因,他创造理智,他提供理性,所以神的存在具有的意义就是进入到心灵,进入到思想的实体,“人的心灵不是从某种中介物产生的,而是神所创造的,但是我们不知道何时创造的。”心灵产生思想,心灵不死,这或者也是对神具有永恒性的一种表现,而在“我怀疑,我思想,我存在”的笛卡尔主体论和认识论之后,斯宾诺莎也建立起关于人的心灵的认识论:心灵产生思想活动就称为意志,而意志体现的是神的创造,“意志是存在的。意志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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