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8 何必写小说
“天涯蓝药师”不会想到,因为自己写了网络小说《在东莞》,而从一名语文老师变成了犯罪嫌疑人,9月26日,东莞警方从顺德北滘中学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了他,现在,被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里。这个结局对于一个文字爱好者来说,或许是最大的打击,这也是继8月19日写作《大迁徙》的谢朝平遭陕西渭南警方进京抓捕后,又一个因作品获罪的作者。
这两个作者都是因文字获罪,而且都是非正规出版物,一个是网络发表,一个是自费出版,据说《在东莞》从去年6月开始写作,发表在天涯“舞文弄墨”板块,总点击率达到200多万,很多出版社和他联系,但是最后仍然未获出版,《80年代———睡在东莞》的题目也为了避免敏感而改成了《在东莞》,但是依然无法避开社会的监视器,警方将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
从本质上说,不管是曾经的谢朝评,还是现在的“天涯蓝药师”,他们的文字都没有获得官方的认可和庇护,所以风险极大,而且最要命的触及到了这个社会痛处,一个是关于山门峡建设的移民问题,是涉及社会稳定的最大群体,一个是关于东莞的桑拿服务业,警方认为,小说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所以在这样的风险面前,在这样一个民主建设尚未到位的国度,他们的冒险必定是要付出极大的代价。特别是“天涯蓝药师”的帖文,在网络放大功能的作用下,扩大了传播渠道和影响力。现在网上的议论主要集中在一点,小说这样的文学样式到底会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有多大的瓜葛,甚至搬出了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我没有看过谢朝平的《大迁徙》,也没有在天涯上看过《在东莞》,它们到底是小说还是一般纪实作品,我无法作出界定,或许《在东莞》存在着一些虚构的人物和情节,但是没有权威出版机构的界定,都是见仁见智的事,警方按照一般帖子来处理,可能也有其道理,所以,问题的关键是,这到底是不是小说?这像是一个涉及文学的本体论问题,应该交给文学艺术专家去判断,而不是警察,但是现在,这些文字或者还没有进入了文学艺术的范畴,在“权力打手”警察看来,这样在网络上传播必定会损害一个城市的形象,所以会把这些文字强硬从文学艺术的层面上拉回到社会批判上来。
其实,何必要急着去写小说呢?这些文字难道真的能冠以“文学”而成为一种虚构的艺术?我一直觉得小说本质上就是虚构,就是创造一个非现实的世界,在非现实里折射现实,在虚构中表现情绪,这才是一个作者的高明之处,可是,我们或许歪曲了小说,或许把文学扩大化,似乎什么人拿得起笔,敲得出键盘,就是在进行文学创作,这种亵渎倒真的成了这个社会的通病。
“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在这个区分不了真与假,虚构和纪实的社会,在这样一个容易因言获罪、因文获罪的国度,小说似乎已经回归到了《庄子•外物》里的那个原始意义,变成了“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的“浅识小道”,变成了无足轻重的“街谈巷语”和“琐屑之言”。如此,小说也就成了“小声地说”,何必去博人眼球,把小说当成了解救民族危难的精神良药,到头来,文之不文,作者成了跨省追捕的牺牲品,警察成了亵渎文字、乱用权力的打手。
“一部红楼梦,道学家看到了淫,经学家看到了易,才子佳人看到了缠绵,革命家看到了排满,流言家看到了宫闱秘事。”在这个混乱的国家,或许,最好的反抗方式就是作“沉默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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