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3《如此陌生而奇异》:最终由道德之美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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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种矛盾是真实的、根本性的,或许只有当我们超越道德与审美、善与美这些词,进入文化这个更大的概念时,我们才能开始理解它?
       ——《第十章 善与美》

“这种矛盾”是指什么?就是道德和美学,道德总是指向一种对天性的压抑,而美学尤其是艺术是对崇尚自然的人性的一种释放和塑造,两者在本质含义上是矛盾的,而且这种矛盾是根本性的。由此,段义孚提出了化解这种矛盾的方法,那就是文化,文化能超越道德和审美即善与美之间存在的根本矛盾,甚至在他看来,善与美的冲突是一种现代病,“在在前现代,二者之间的兼容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不仅兼容而且密不可分,当它们成堆出现时,更是深深根植于人类共同的经验和憧憬之中,只不过从19世纪开始,它们之间形成了了较量甚至敌对关系。

在这里,段义孚很明显以回到19世纪之前的“前现代”审视道德和美学的矛盾,就在于回到那个“文化”时代,因为文化世界中的缺陷和恐怖是人类文化和天性中固有的局限性造成的,而当他提出用文化化解两者矛盾,实际上是一种对于现代病确证之后的重构,那就是在直面阴影中回到文化上来,而不管是对前现代的肯定还是对于现代的重构,段义孚都被文化置于一个更高的位置,但是他同时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人类文化的核心是否也存在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既然文化是人类能力的体现,那么人的本性是否存在根本缺陷?这两个问题是文化的问题,是人性的问题,它们也许比道德和审美的矛盾更为本质,而段义孚的努力就是试图从“道德主义”的角度回答这两个问题,而道德主义在他看来是文化真正超越矛盾、化解人性缺陷的关键。

但是“这种矛盾”对于这本书来说,似乎也构成了另一种在翻译上的“矛盾”甚至问题,书的原名是《Passing Strange and Wonderful》,翻译成《如此陌生而奇异》没有毛病,它来自题辞中引用的珀西·比希·雪莱《世界的精灵》这首诗,“一个苍白得像天边黯淡的残月,/嘴唇青紫可怖,/另一个光明夺目,如生机勃勃的清晨,/以海浪为宝座,/它的气息拂过世界:/二者都如此陌生而奇异!”他举儿童的例子,认为孩子天生活力充沛,比成人更具敏锐的惊奇感,同时有对于世界的开放态度,这种在自我和非我之间保持一种距离的能力就是审美能力,所以审美就是在这种能力下“体认陌生而奇异的他者”。但实际上,真正能体认这个“陌生而奇异”世界的能力来自文化,在《尾声》中,段义孚就指出,文化是人类实现自我提升的努力,是感官和精神意识不断进步的结果,“数千年来,文化走过了充满艰辛的、迷宫般的道路,已经极大地、丰富地提升了我们的感官和精神。”所以我们看见的世界就是“如此陌生而奇异”,可以说,文化让人类跃居在自然之上,而文化也正是通过审美超越了自然,所以书名其实指向了自然、审美和文化三者的关系,这三者的关系正是通过副标题“Aesthetics, Nature, and Culture”得到反映。

但是中文翻译的副标题却变成了“感官与审美的地理学”,没有了自然,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三者的关系,却变成了在感官和审美意义上的“地理学”。这样的翻译其实违背了段义孚写作此书的目的,他在序言中就指出,“这本书是关于美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不同文化之中美的诸多形式。”他从“美”的词根进行分析,认为这个来源于希腊语的词根就是“感觉”,而且是一种经过塑造的感觉和感知,这一视角让他对于美的阐述从“感官”和感觉开始,“由此出发,美不再仅仅是文化的一个层次或侧面,而是其情感-灵感内核,既是其动力,也是其目标。”他考量了人的不同感官经验,提出了审美的两种途经,在联觉中建立感觉反应和在图像、概念基础上形成心里混合体,继而通过比喻和象征符号创造出象征性空间,当他提出象征性空间的时候,才真正进入到“地理学”范畴:从澳大利亚的原住民审美到中国的山水意境,从欧洲中世纪的大教堂美学到美国的民主与道德主义。但是段义孚之所以提出这四种“地理学”,绝不是仅仅在审美意义上阐述不同的象征空间,而是要进入他阐述的终极之地:文化。也就是说,所谓的“地理学”只是段义孚论述的局部,甚至是一个过渡,而译者却以自己的理解完全误读了段义孚的初衷。

翻译上的“这种矛盾”也是真实的、根本性的,而段义孚之所以仅仅把不同象征空间的“地理学”看做是文化的一部分,他的目标就是在论述自然、审美和文化三者关系之后进入到文化重构之中,而这个重构就是强调文化中的道德主义对于人类自我提升和化解人性缺陷的作用。但是,段义孚的“文化”究竟从何而来,又通向何处?他在这本书中搭建了一条庞大而精微的论述之梯,其起点无疑是自然。段义孚明确提出,文化是对自然的改变和改造,是对自然的物质转化,是礼仪逐渐精致化的过程,他将头发梳理整齐,敲开蛋壳煎一枚太阳蛋,这些微小的日常举动已然是文化对自然的第一次征服,而拓荒者清除森林、开辟农田,则在更宏大的尺度上执行着同样的逻辑。然而,文化并非凭空降临,它始终依附着一种能力,那就是审美能力,审美冲动是一种“感官苏醒”,它根源于自然的生物机制,却由文化加以指引和浸染。

编号:C86·2260720·2523
作者:【美】段义孚 著
出版: 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25年08月第一版
定价:68.00元当当30.60元
ISBN:9787208196988
页数:381页

于是,近感对身体的审美体验,触觉的温度、味觉的层次、嗅觉的记忆,构成了人与世界最初的亲密接触;声音则打开了一个包裹我们的情感场域,“声音的活力是生命的活力:一个无声的世界同时也是死亡的世界”,人声、心跳、风声、乐音,无不将我们从孤立的自我中拽出,投向他者的存在;而视觉作为至尊感官,给予我们“最广阔也最清晰”的外在世界,色彩、秩序、家园与崇高的自然,在目光的专注与喜悦的观看中,被一一赋予意义。然而,段义孚并未将自然与文化置于截然对立的两端,他反复强调,自然和文化互相渗透,他用儿童的例子来说明这种渗透的微妙,孩子天生活力充沛,比成人更可能具有敏锐的惊奇感,他们的天性接近自然,但那种“在自我与非自我之间保持一种距离”的能力,恰恰又是审美能力的雏形,而审美已然是文化的先声,“就像优雅的姿态令人感觉是自然而然的,一直存在,而非被选择或构建。”这便意味着,自然与文化并非一条单向的超越之路,而是一条双向的渗透之河:自然为文化提供原料与能量,文化则反过来重塑我们对自然的感知,甚至让某些文化产物沉淀为新的“自然”。

这种渗透与交织,在段义孚对四种文化形态的考察中展现得更为辽阔,他从澳大利亚原住民的歌之径,走到中国士大夫的山水园林,从中世纪欧洲的大教堂与天球宇宙,一直走到美国的高速公路商业带与民主景观。四种文化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美学面貌:澳洲原住民的艺术深植于梦幻时期的图腾与歌谣,自然在他们眼中不是可供观赏的风景,而是必须用身体行走、用歌谣吟唱的神圣路径;中国文人在山水中找到了“宏伟而壮观,脆弱而永恒”的精神家园,山水画与园林成为城市与荒野之间一种精妙的折中;中世纪欧洲人仰望的是有边界的天堂,大教堂的玫瑰窗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那光辉是信仰的视觉化,而非自然本身的呈现;而美国,则在荒野、农田、网格化城镇与公路商业带的交织中,展现了一种由民主理想、道德主义和乐趣感共同驱动的动态美学。段义孚认定这四种迥异的文化形态,之所以都能带给人某种“令人安心的熟悉感”,在于感官的协同的“联觉”,在于思维借助隐喻和象征的构建。不同的文化尽管路径各异,却在深层结构上共享着同一种人性逻辑:从生物感官出发,经由联觉与隐喻,最终抵达象征性的空间构建。

由此,段义孚从审美的地理学进入到了文化的地理学,象征空间以仪式体现着美学,并最终成为一种文化形态。段义孚审视了中国文化中的天人感应宇宙观与阴阳学说,审视了奥格拉拉苏族人的方位象征,也审视了澳大利亚原住民和美国神话中各自的空间想象,但他对这些象征空间的考察,从来不仅仅停留于美学层面。他明确指出,仪式的一个主要目的是将个人或群体置于一个更大的背景中,而这个背景如果涵盖社会和自然乃至超自然元素,便成为宗教仪式,而公民仪式则在水平层面进行,即便涉及超自然元素,“也仅仅是表面上的”。但无论何种仪式,都在为日常生活引入界限、形式和程序,从而“增强了人的感知”,由此,仪式“显然属于审美的范畴”。然而,段义孚并未止步于将仪式归入审美,他进一步揭示,象征空间和仪式终究是一种道德-审美的结合体,因为仪式所安置的背景,本质上是一种关于秩序、正义与和谐的道德企望。

段义孚:上帝命定的这一切,必然是善与美的

当他逐次检视大唐帝国、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太阳王治下的法国以及现代美国时,他实际上是在论证一个命题:国家本身即是一种“规模宏大的美学-道德建构”,其政治被理解为“创建卓越社会”的努力,而这种努力“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美学企望,其成就应被视作既追求美也追求善的艺术”。在这幅美学-道德国家的谱系中,段义孚对中国文化的论述占据了相当的篇幅,流露出复杂而深沉的情感,他描绘了中国士大夫阶层与自然之间“复杂、微妙、多变,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关系,他们既向往山水的清静,又渴望城市的刺激;既追求直接观察自然的一手知识,又需要避世内省所获得的精神领悟;世界不再是充满不祥黑暗力量的险境,而成为“一个和谐的宇宙——宏伟而壮观,脆弱而永恒”。这些文字背后,很难不让人感受到段义孚自身的生命回响,他1930年出生在天津,祖籍安徽合肥,少年时期随外交官父亲辗转于天津、重庆之间,那是中国山河破碎却文化血脉未断的年代,他在书中对中国山水艺术、园林营造、阴阳宇宙观的细腻介绍,不仅仅是一位学者客观的学术梳理,更隐约透出一个离乡者对故国文化遗存的深情凝视。

中国是他的出发点,是他生命的第一个地理坐标,也是他日后以“地理学”眼光审视世界时最初的那面棱镜。然而,段义孚最终将最热烈的肯定给予了美国,他明确指出,美国“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个道德-审美国家”,他引用乔治·桑塔亚那的判断,认为民主“有着强烈的美学成分”,并详细阐释了民主美学的特征:“秀丽、公平、合格、含意、宽敞、令人愉悦、朴实无华、得体。”在他看来,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和反复斟酌的事业”,“被视为一个有待书写的新篇章,一个即将被建造的新耶路撒冷”,这种强烈的意图性,使得美国在道德-审美的自觉程度上甚至超越了唐朝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美国宪法被段义孚称为“美国的脚手架”,其美学建立在艺术史上公认的两个原则之上:包含多样性的统一,以及浪漫主义式的开放与成长,后者“正体现于后世对宪法原始条款的不断修正与诠释之中”。他承认美国民主包容着“彼此不同,甚至互相矛盾的元素”,“鲜有公民能全然接纳它们”,但那些真正热爱美国民主之人,“必须同时热爱丰盛与矛盾:秩序与失序,崇高与平易近人,统摄全局的宏旨以及在其之下激荡的声浪,它们既不断制造着分裂,又涌动着新生的活力”。

这些几乎可以看作段义孚本人对美国的告白:他在这个国家生活、思考、写作,最终定居于此,他的学术生涯与人生命运在这片土地上交织成一种深刻的情感认同,美国于他,不仅是研究的对象,更是归宿的象征。但这种归宿感并不意味着一厢情愿的颂扬,段义孚始终保持着一种清醒的不安,在他看来,“道德主义”在美国的极端化倾向,使得人们倾向于将道德力量“附加于环境”,然而“荒野并不总能慰藉或启迪美德,宽阔的广场也可以被解读为博大的精神,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他甚至尖锐地指出,玻璃塔楼“并不象征着一个更加开放和民主的社会,对人行道上的行人来说,反而代表着排斥、对公共需求的冷漠、技术幻想、大企业特权、傲慢和权力”。这种批判性的审视,使得他对美国的肯定不是盲目的爱国情绪,而是一种经过审慎权衡后的智识选择,他真正认同的,是美国宪法与民主制度所提供的那个开放的、不断修正的框架,以及那种将“善”与“美”纳入公共生活的尝试,他意识到这种尝试充满矛盾与失败的可能,但他依然选择站在这一边,因为他相信文化终究是一项“道德-美学事业”,“最终由其道德之美评定。”

段义孚看见了文化中阴影的存在,他承认大型建筑工程背后的人力代价,承认等级森严的社会模式中潜藏的疑虑,承认暴力、仇恨与过度的激情“超出了审美的范畴”。但他最终选择将目光投向光明,“光明:道德之美”这标题本身就是一个答案,缺陷是真实的,矛盾是真实的,阴影也是真实的,但文化作为人类自我超越的漫长努力,其价值不因缺陷而湮灭。段义孚的地理学,是一种关于家园与远方、自然与文化、善与美如何在具体的地方和抽象的空间中交织共生的地理学,而他的文化之梯,从感官的底层一级级攀向象征空间,从象征空间攀向美学-道德国家,最终抵达的,不是某个终点,而是一个永恒的追问过程:人如何在陌生而奇异的世界中,活出一种有尊严、有美感、有道德的生活?这个追问没有最终的答案,但段义孚以他横跨东西、贯穿古今的视野,以他对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每一个细微通道的虔诚倾听与凝视,以他对澳大利亚歌之径、中国山水、欧洲大教堂与美国商业带同样严肃的尊重与审视,给出了一个既属于他个人也属于所有人的回答:活在文化中,便是活在陌生与奇异的馈赠里,而道德,是这份馈赠善与美最终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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