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经

编号:B41·2220219·1814
作者:【古印度】钵颠阇利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20年11月第1版
定价:28.00元当当14.30元
ISBN:9787100183864
页数:140页

《瑜伽经》为印度古代瑜伽派哲学的最早经典。现存《瑜伽经》由于其中包含着后来加入的成分,约在公元300至500年间定型。全书分为四章,由194个简短的经句组成。第一章主要论述了“心作用”和三昧的分类等问题,认为“瑜伽是对心作用的抑制”。第二章说明了造成痛苦的原因和进入三昧的基本方法,具体论述了“八支行法”的前五支(禁制、劝制、坐法、调息、制感)。第三章论述了“八支行法”中的后三支(执持、静虑、等执)及神通力等问题。第四章据许多学者考证不是钵颠阇利所作,其主要内容是对神通力的五种来源(生得、药草、咒文、苦行、三昧)和解脱状态等的论述。作者钵颠阇利,古印度哲学家,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中瑜伽派的创始人,瑜伽派的根本经典《瑜伽经》的初作者。《瑜伽经》出现后,印度自远古流传下来的瑜伽修持方法得到归纳和总结。印度后世有不少对它的注与复注,其中最重要的是毗耶娑的注释。本书即根据毗耶娑注释本译出。


《瑜伽经》:犹如处在独存中

瑜伽是抑止心的活动。
——《第一章》

第一章,第一句之后是第二句,第二句之前的第一句是“现在,讲解瑜伽”的开场白,是关于大神湿婆的颂神诗:他抛弃原始形象,他承受剧毒,他消除痛苦,他实施瑜伽,他赐予瑜伽——吞下毒药而使自己成为“青项”,就是为了完成修炼,而做出这一切的牺牲,是为了在实施瑜伽和赐予瑜伽中达到这样的目的:成为一切知识的源泉,在美丽的项冠和洁白的身躯中,施恩世界,保护众生。

从承受剧毒到施恩世界,大神湿婆就是修炼瑜伽的一个隐喻,而众人也需要像“瑜伽之主”那样从现在开始进入瑜伽世界。瑜伽是什么?第一句之后的第二句开宗明义:瑜伽是抑止心的活动,很明显,在实施瑜伽中,心的活动便成为了对立面,它们构成的关系形成了关于瑜伽方法论的一个基本结构。什么是心?什么又是心的活动?心就是觉,即知觉,很明显,只要是知觉,就必定有一个对象,心依靠意、五知根和五作根感知由五唯和五大构成的外界对象,心即知觉具有不可避免的对象性,就在于心具有的性质,心的性质分成三种,明亮性、活动性和停滞性,明亮性即善性,它是一种原初物质的智力潜能,具有轻盈、光明和喜悦的性质,也称为“喜”;活动性即动性,它是指原初物质的能量,具有运动、激动和痛苦的性质,也称为“忧”;停滞性即惰性,它是原初物质的惯性,具有沉重、阻碍和懒惰的性质,也称为“暗”,正因为心具有三种不同的性质,三种不同性质的表现具有了对象性,所以心表现为趋向不同对象的活动可能。

心的善性与动性和惰性结合,表现为喜爱权力和感官对象;善性与惰性结合,趋向的是无正法、无知识、无离欲和无权利;善性和动性结合,趋向正法、知识、离欲和权力——当它摆脱动性,甚至最轻微的动性污染,就可以使自己处于原本状态,只显示和原人的区别,这样趋向的是法云禅,即修禅者的最高沉思。在心的性质尤其是动性的驱使中,它显示的是和原人的区别,而原人是真正的自我,所区别的善性之人具有自我意识,正是存在自我意识,心在感知对象时产生了“自我性”,它是“我”或“我的”观念,自我性是自我意识下在心感知时产生的观念,所以自我性具有的对象性和自我的原人是不同的,而瑜伽的意义就在于抑止心的活动,消除对象性,区别自我性和原人,从而回到和原人一致的本性世界:“这时,见者处在自己的原本状态。”见者即原人,当见者处在自己的原本状态中,即原人在自我中,这样的状态“犹如处在独存中”,独存就是解脱之后的状态,就是原人的自我,它是唯一或绝对,也是瑜伽最后入定的结果。

要让瑜伽抑止心的活动,就要考察心的活动趋向于对象的过程。心的活动有五种,痛苦的和不痛苦的,在这里,痛苦指的是那些形成痛苦原因的积聚业的领域,不痛苦的是那些处在抑止三性起支配作用的明辨领域。心的五种活动分别时量、颠倒、妄想、睡眠和记忆,量氛围现量、比量和圣教量,它们对应的是对象的特殊性、共同性和传递性;颠倒是“不依据原本形态的虚假认识”,是一种无知;妄想是“依据语言知识,而缺乏事实”,它只具有语言的指称意义;睡眠是“依据对非实体的认知活动”,只有在醒来经过思索才能成为一种特殊的认知;记忆是“没有忘却体验过的对象”,想象和和非想象的记忆把握的只是对象的形态。所以,不管是量还是颠倒,不管是妄想还是睡眠和记忆,都是心在活动中指向了对象,都成为了一种自主性观念,所以活动具有了快乐、痛苦和愚痴的性质,都称为污染,“贪欲追随快乐,憎恨追随痛苦,无知追随愚痴。”

五种心的活动建立了对象,对象成为自我意识的投射,自我意识产生了“我”或“我的”观念,它不是原人的自我,所以要对它们进行抑止,这种抑止就是瑜伽,就是入定。入定分为有智入定和无智入定,有智入定就是“伴随着思考、观察、欢喜和自我性的形态”的入定,它们都是有所缘的入定,也即有种子入定;心被抑止而停止一切活动,只剩下潜印象,便是无智入定,当停止认知,没有事物成为它的所缘,便是空无所有,它也即无种子入定。两种入定当然采取的是不同的方法,一种离欲,离欲就是控制的意识,不贪求可见的对象和闻听的对象,去除了对象,离欲就是知识的最高境界,它仅仅相连的就是原人的独存状态;另一种是修行,修行是为了努力保持稳定,它以停止认知为前提,只剩下潜印象——不管是有智入定还是无智入定,不管是有种子入定还是无种子入定,都是抑止的方法,都是让心去除自主性观念而成为如原人一样的独存。

在方法论上,两种入定方式可以再细化:无智入定分为两种,一种依靠方法,瑜伽行者就是依靠方法,他们以信念、精勤、忆念、入定和智慧为前提,从而如实知道事物,通过这样的修习摆脱种种对象,形成无智入定;还有一种就是依靠存在,摆脱肉体者和化为原初物质者依靠存在,摆脱肉体的天神也依靠存在。依靠方法的入定需要的是强力,而依靠存在的入定敬仰的是自在天,“依靠敬仰,依靠特殊的虔诚,仅仅凭借沉思,自在天受吸引,施恩于他。”因为自在天就是特殊的原人,他不受烦恼、业和果报积聚的影响:在他那里,全知的种子不可超越;他是古老的老师,不受时间的限制;唵音是他的表示者,念诵它,领悟它的意义,由此获得内在意识,去除了心的散乱状态。

抑止心的活动而入定,那么入定达到原人的独存状态,到底意味着什么?心去除散乱状态,是为了保持清净,清净是为了让智慧充满真理,在这里真理不是无有,而是一种潜印象的更新,这种潜印象是一种特殊的潜印象,它不涉及特殊的对象,更为阻止那些对象的潜印象,所以瑜伽行者的入定智慧产生的潜印象抑止了对象化的潜印象,由此抑止了意念的产生,当意念不再产生,入定才真正产生智慧,“然后,智慧造成潜印象。这样,潜印象不断更新。”而这种入定智慧不断更新的潜印象就处在和原人一样的独存状态中,“一旦心停止任务,与属于独存者的潜印象一起停息。心停息,原人完全保持自己的原本形态,而称为纯洁者、独存者和解脱者。”

第一章只是对抑止心的活动的瑜伽进行了阐述,而第二章才从“方法”入手如何修习瑜伽。瑜伽是入定,是抑止心的活动,当心的活动指向对象,知觉便让人产生痛苦,这种痛苦就是烦恼。烦恼是什么?它是无知,是自我性,是贪欲,是憎恨,是执著:无知是烦恼的基础,它将无常、不净、苦和非我呈现为常、净、乐和我,无知就是完全地颠倒;自我性也是一种错乱的烦恼,原人是见力,知觉是视力,自我性就是把两者看成是同一;贫欲是追随快乐,憎恨是追随痛苦,执著则是自我情感的流动。这些都是心建立了对象而产生的的烦恼。但是分析烦恼的原因,就在于混淆所见和唯见的关系问题。对于原人来说,他只有唯见,唯见是观看的能力,它并不接触特殊,“见者是唯见,即使纯洁,但也观看认知。 ”而所见体现的是心具有的善性、动性和惰性的多重性质,“这三性各部分互相感染,不断变化,有结合和分离的特点。”但是两者并非是对立的,三性的所见也可以适应原人的目的,原人和知觉也并非是完全不同的,这里就有一个原人和为他者而存在的所见结合的可能。

原人是主人,所见指向的是所有物,原人和所见的结合就是为了认知,获知所见就是感受,获知见者的性质就是解脱,“唯有不存在不认知,不存在束缚,这才是解脱。认知存在,作为束缚的不认知消失,因此,认知或知识被说成是独存的原因。”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如果知觉没有辨明原人,说明没有完成任务,它会带着责任返回,当它真正辨明原人,便完成了任务,而束缚的原因也就不存在。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明辨不混乱才是排除的方法,而要摆脱心就需要让知觉完成责任,完成任务之后三性返回原初物质并与心一起消失,最后由于缺乏用处,也就不再产生,而此时的原人也摆脱了与心的三性之间的关系,他成为了自身状态的发光体,无垢而独存——修习瑜伽,就是灭除污垢,就是在明辨中达到独存。

这就进入到最直接的方法论中,修习瑜伽需要八支:自制、遵行、坐姿、调息、制感、专注、沉思和入定。自制是不杀生、诚实、不偷盗、梵行和不执取;遵行是纯洁、知足、苦行、诵习和敬仰自在天;坐姿上要稳定和舒适,通过放送努力达到无限;调息就是断处吸气和呼气的运动;制感就是控制感官,不让它们与各自的对象结合,达到对感官的最高控制——自制、遵行、坐姿、调息、制感是八支中的五支,属于外支,是外部的一种修习方法;八支中剩下的三支是内支,它们是专注、沉思和入定:专注就是“心固定一处”;沉思是专心认知;入定则是“沉思唯独闪耀对象的光芒,仿佛失去自己的形态”。专注、沉思和入定合称为总御,总御就是一起控制,“掌握了总御。智慧的光芒闪现。”通过总御,获知过去和未来;通过总御友爱,获得力量;通过总御太阳,获知宇宙;通过总御脐轮,获知身体的结构;通过总御喉咙穴,抑止饥渴;通过总御龟脉,获得稳定;通过总御头中的光,获得悉陀的眼力;通过总御心脏,获知心的意识——“通过总御为自己存在者,获知原人。”

“一旦本性和原人两者的纯洁一致,出现独存。”这是瑜伽的终极目的,但是通过总御获知原人,是得悉了原人,那么在这个获知过程中,心是不是还有一种对象存在,还有自我意识下的自我性?要让心变成自身独立的存在,就必须让对象也成为自身独立,这种独立性带来的是心的不变性,“原人是心的主人,由于不变化,始终知道心的活动。”所以在原人和心的关系中,原人不变,心不变,心的三性不再成为原人的对象,那么解脱后的独存就会成为最终的目的,“三性具有结果和原因的性质,已经完成感受和解脱,不再成为原人的对象而消失,独存出现。原人的智能不再与知觉本性发生联系,自身确立,独立存在。”

哲学辞典(上、下)

编号:B36·2220121·1811
作者:【法】伏尔泰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1年09月第1版
定价:68.00元当当29.90元
ISBN:9787100008204
页数:745页

《哲学辞典》于1764年匿名出版,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百科全书派的代表人物伏尔泰代表作之一。原书贯穿了法国百科全书派的理性主义信条,对当时法国政治、社会和宗教进行了激烈的攻击和批判,因而遭到专制当局的查禁。中译本选译了主要条目100条,反映了作者的自然神论和经验论的哲学思想,并突出了作者对封建制度及其精神支柱天主教的揭露和批判。 本书主要特点有二:首先是突出地反对基督教,特别是天主教,反对宗教狂热带来的愚昧迷信与迫害无辜;其次是强调理性主义的哲学思想,认为只有这种一切从合理的理性出发的思想意识才能为人类带来一线曙光。阅读这本书,从作者伏尔泰的思考问题时注意从合理的理性出发,不囿于一切固有的成见、探索真理、敢于面对现实为理想而斗争的精神中吸取教益,对于我们认识现实,寻求真得,采取合理行动是有裨益的。


《哲学辞典》:我没有参与上帝的事务

我不了解上帝怎么会创造了人类却又把人类淹死,而又用一个更坏的人类来替换。
——《世界洪水》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极大,于是宣布将使用洪水,毁灭天下地上有血肉有气息的活物,无一不死!”《旧约·创世纪》里这样说。这是上帝毁灭人类的记载,这是人类之恶的后果,但是这个在希伯来圣书里叙述过的洪水泛滥真的能让人相信吗?或者它真的发生过吗?词条“世界洪水”中,伏尔泰把这一叙说看成是“一桩奇迹”,而且是“双重奇迹”,它所显示的是“各个星球主宰权能的最大奇迹”。

奇迹之发生,奇迹之创造,是因为有人类的主宰存在,是因为人类的主宰具有控制的权能,所以奇迹的第一层含义指向了上帝,是上帝宣布使用洪水,把作恶的人类包括一切有血肉有气息的生物毁灭;但是上帝制造这一奇迹之前已经有了更早的奇迹,那就是那些人类,那些作恶的人类,甚至有血肉有气息的人类,也都是上帝亲手创造的,这种造物的过程就是奇迹发生的过程:上帝创造人类是第一个奇迹,上帝淹死人类是第二个奇迹,所以伏尔泰把这两个奇迹看成是一种矛盾,他用讽刺的口气说:“我不了解上帝怎么会创造了人类却又把人类淹死,而又用一个更坏的人类来替换。”

实际上对于所谓奇迹的定义,伏尔泰并不只是站在末世论的怀疑中,一方面上帝用洪水淹死人类的确是“上帝愿在圣书里过问的一切事无往不是奇迹的”继续,但是另一方面来说,上帝创造的这个奇迹完全在物理常识之外的奇迹:海洋未必能搞出最高山巅十五吋或二十吋而不露出海底来,而且还不违反液体重量和平衡规律,“这显然就需要有一桩奇迹了。”另外,即使海面可以升高到书中提到的高度,根据物理规律,诺亚方舟也未能能够容纳得下世界种种动物和它们想要吃很长时间的那么多饲料,这不就是再一桩奇迹?展开来说,一次洪水泛滥淹没世界也是自然规律办不到的,伏尔泰证明如下:各大海洋覆盖了地球的一半,按照从海岸起到远离海岸的大洋深处计算,平均深度有五百尺;仅仅为了能够覆盖这五百尺的深度,不仅需要有五百尺深度的海洋可以“居住”在陆地上,而且还需要有另一个海洋能够覆盖现在的海洋,“否则重力规律和液体规律就会使地球负载的这一片五百尺深的新水泄下去了”;退一步讲,即使有高两万尺的大山,也需要五百尺深的海洋四十个彼此重叠起来,而每一重上层的海洋包括其下各重海洋,最上面一重的海洋的圆周面积就包括下面第一重海洋圆周面积的四十倍,所以要形成这样一层厚的水,唯一的奇迹就是:“就必得无中生有。”

这种无中生有的奇迹,伏尔泰在“洪水”词条中再次进行了阐释:海水可能陆续把陆地一块接一块地淹没,这需要漫长的时间,因为按照历史上的计算,“海水在五百年间从埃格·莫尔特、弗莱儒、腊万纳这些大港口后退,留出约有两古里宽的旱地来。”这样的进度,需要二百二十五万年才能绕地球一周,接近地球轴心竖立起来与赤道吻合所需要的年月,而地球轴心的这种运动,也有人计算过,“这一运动要经过两百三十多万年这么一段长时间才能完成。”由此,伏尔泰明确指出,“这在物流学上说是不可能的事。”从《圣经》传说,到宗教故事,再到物理推理,伏尔泰无疑提供了关于洪水泛滥的不同视角,而物理学当然是对上帝奇迹的怀疑和否定。姑且不论伏尔泰在所谓的物理学推论是不是严谨,但就上帝制造的双重奇迹来说,的确是一个自我创造又自我毁灭的悖论,在这种悖论中,末世以及诺亚方舟这种最奇妙的事就变成了荒谬的事,甚至当上帝在双重奇迹中只是让更坏的人类来替换,洪水的故事其实和巴比伦塔的建造,耶利哥城墙的倒塌,水变成血读过红海之类的故事一样,看起来说上帝施慧于他的子民,实际上变成了“人类心灵所无力探索的深渊”。

“这类奥秘是出于信仰而相信的,而信仰又在于相信理性所不相信的东西:这又是另一奇迹了。”无疑在伏尔泰编辑的《哲学辞典》里,“洪水泛滥”就是一个信仰和理性之间矛盾的体现,理性使得这一故事、这一奇迹不可能发生,信仰似乎站在理性的更高层次要使其变成可以相信的东西,所以这就是真正的“奇迹”——在运用奇迹这个词的时候,伏尔泰语气里是含有多么嘲笑的味道,嘲笑是怀疑,更是否定,那么对于启蒙运动主将的伏尔泰来说,发现这一奇迹的意义何在?身为自然神论者和崇尚自然法的哲学家来说,他又想在《哲学辞典》里建立怎样一种体系?坚守理性主义的伏尔泰在对信仰世界的悖论揭示中,主张的是怎样一种哲学思想?

以词条的方式编纂《哲学辞典》,伏尔泰当然不是以纯客观主义的立场进行关键词的注释,而是在注解中阐述其宗教信仰、理性哲学、善的伦理和自然法。伏尔泰的阐述明显体现了两种文风,一种是在对奇迹的揭示中的讽刺,另一种则是在对真理的探寻中透露的自信。从第一个词条《阿贝》的注释中就明显具有这双重的行文风格,阿贝,Abbe,法语是修道院院长,拉丁语和希腊语作Abbas,叙利亚语和迦勒底语作Abb,它们的词源来自希伯来语ab,而ab的意思就是“父亲”——当修道院长成为了“父亲”,一种人为的关于权威的书写就已经形成,于是伏尔泰说:“您可知道阿贝的原意就是父亲吗?您若是作了阿贝,可就为国效劳了;那一定能做出一个男子能够做的最好的事儿来;国家又从您这儿多添一个会思维的生灵。这件事倒还有点儿神圣的意思在内哩。”这是一种讽刺;沿着这种命名学,当国王滥用职权,教会愤愤不平,“那些无衣无食真正贫苦的人都在阿贝先生门前向天呼冤。”穷人把修道院院长当成“父亲”,他们喊冤的背后是不是“父亲”的无为和欺骗?所以伏尔泰带着强烈的谴责口气说到:“先生们,你们有理,侵占世界吧;世界是属于霸占它的强者或能手的;你们曾经利用过无知,迷信和愚昧的时代来剥夺我们的遗产,践踏我们,用我们的血汗来自肥。理性到来的日子,你们就发抖吧。”

修道院院长是“父亲”,穷人们还在他的面前喊冤,这是愚昧的表现,这当然也是理性的缺失。所以一方面伏尔泰在很多词条里注解了和宗教有关的内容,揭示了“父亲”权威体系中的荒谬,提出了对信仰甚至宗教狂热的质疑,嘲笑了那些所谓的哲学家,另一方面则是建立科学、理性、自然论和善的理念。在《亚伯拉罕》这一词条中,伏尔泰根据神迹的事迹,发出的疑问是:亚伯拉罕有一百三十五岁,怎么又只有七十五岁?亚伯拉罕的妻子为什么又是他的妹子?关于亚伯拉罕出生的年代为什么在注释家那里就有四十二种意见?“原文和注释使我们困惑不决,最好的办法就是信奉而不争论。”信奉而不争论的态度并不是伏尔泰对神迹的相信,而是因为圣灵本不在纪年学里,也和物理学、逻辑学无关,“我们既然什么也无从理解,也就只好唯命是听了。”唯命是从也不是一种盲目,而是因为在“视旧约为新约的蓝本”的所谓信仰世界里,“微弱的理性,也就可以缄默了。”

因为理性还没有到来,所以阿贝成为了喊冤的穷人们救赎的“父亲”,因为理性微弱而且缄默,所以只能信奉而不争论,只好唯命是听,就像亚伯拉罕故事本身,他服从上帝的命令,就是把上帝赐给他的孩子做牺牲献给上帝,“这是比喻人应该服从最高的主。”唯听是从的服从,就是一种父权体系,所以关于人类原罪的“亚当”故事在犹太的作品中找不到了,而且犹太教禁止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阅读《创世纪》第一章;所以最古老的天使学说在灵魂不朽的信仰中成为一种想象力和偏爱,“我们不大明确天使在哪里存身,是在空气里呢,在空中呢,还是在星球里?上帝却无意让我们知道。”所以注释“启示录”的天主教徒和耶稣教徒,只为“找到符合各自利益的东西”;所以所谓的天赋人权,在很多国家成为法律杀人的证明,“这都是由于暴政、狂热信仰,甚至是由于差错和软弱而利用司法生杀予夺之权来犯下的案件。”

在这个父亲体系中,有“父亲”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权力存在,但是更重要的是还有穷人,还有喊冤的穷人,还有在父亲面前喊冤的穷人,只有这些穷人会服从最高的主,会唯命是从,会让理性缄默——这是不是就会变成狂热信仰?有一个词条就是“宗教狂热”,伏尔泰明确指出,这是“一种错误意识构成的结果”,这种错误意识“使宗教为变幻莫测的想象和紊乱失常的情欲所奴役”,他分析说,宗教狂热是由于创立戒律的人的眼光过于狭窄,或者是人们逾越了所规定的的限度,所谓的律条只是未少数经过选择的人物制定,改变了它的初衷,所以最后宗教狂热变成了一种“宗教疯狂”,变成了可以传染的心灵疾病,“宗教狂热之于迷信,犹如狂暴之于感情激动,暴跳如雷之于愤怒。”在“疯狂”这一词条中,伏尔泰更是将其与理性对立起来,“疯狂就是思想和行为错综凌乱没有条理。”

从迷信到狂热再到疯狂,理智和理性当然不断被弱化直到最后缄默,以致成为了一种传染性疾病,最终导致的是群体性的危害。那么无神论是不是可以避免这种狂热?无神论不承认上帝存在,这是在颠覆上帝颠覆权威颠覆“父亲”,无神论是怀疑论者,他并没有建立起一种哲学观点,“无神论与狂热的信仰原是一对能够吞噬和分裂社会的怪物”,但是,伏尔泰认为,“无神论者在错误中还保持着理性使他不致胡作非为,而狂热的信仰却无休止地疯狂下去,这就更使他会为非作歹。”在这个方面无神论至少还保持着理性,但是这种理性在怀疑论中,迷失了方向,“他们不善于推理,不能理解创造、恶的根源和其他的难题,便求助于万物是永恒的和必然的假说。”所以伏尔泰并不主张无神论,而是需要一种上帝的存在,而这个上帝是自然论中的上帝,是宽容和爱的上帝,是不被狂热支配的上帝,“一个否认神的社会又怎么显得是不可能的呢?原来有人以为人类不受管束就永远不能在一块儿生活;以为法律对于秘密犯罪是无能为力的;以为需要一个上帝在这个世界或另外一个世界惩罚那些逍遥法外的坏蛋。”

这一观点在“偶像、偶像崇拜者、偶像崇拜”词条中得到了阐述,偶像一词从希腊语而来,意思是“图像”,是“侍奉”,是“崇拜”,“总之,通常是指行最高敬礼而言。总是含混不清。”当崇拜于一种偶像,就是把偶像当做神来供奉,就是命令人视之为神。进香上供,或者谈论灵迹,神变成了神像,变成了物,偶像崇拜其实远离了神,“我们既无神像又无庙宇之时,曾经大骂过他们是偶像崇拜者,而自从我们以绘画和雕塑来荣耀我们那些真理就像他们以之荣耀他们的错误以来,我们仍旧坚持我们这种不公正之举。”所以伏尔泰在“上帝,诸神”中说:“我唯一的理性为我证实有那么一个匠人,他安排了世上的物质;但是我的理性却没有能力为我证实这位匠人创造了这个物质,为我证实他是从无中生有的。”在“性格”中说,“宗教、道德钳制着天性的力量,却不能把天性毁灭。酒徒在一所隐修院里,把每餐的苹果酒减到四两,便不会再醉了,但是他却老是爱酒。”

在对宗教的怀疑中,在对哲学的讽刺中,在对偶像崇拜的批评中,自然在何处,天性在何处,理性在何处,善在何处?在“灵魂”这一词条中,伏尔泰的论述可以看做是一种理性主义下的灵魂论。他认为灵魂本来就是一个含义不清的名词,相当于拉丁文的“嘘气”,嘘气体现的是一种生命的常态,所以这是一种天性的证明。但是灵魂在哲学世界里变成了一种争论:它是物质还是精神?是不是在我们出生前就创造出来了?出生是灵魂是不是出自虚无?当我们死后灵魂是不是永生不灭?在伏尔泰看来,这些问题就像是盲人提出“光线是什么”一样的问题——在一些哲学家看来,灵魂是形而上的存在,但是这个形而上存在却在宗教之下,也就是在上帝之下,“天启必定胜过一切哲学”,但是在哲学家争论灵魂的时候,这个来源于“生命的本原”的嘘气却在自然中行动着——这就形成了三种体系,上帝在上面,它用天启带来了灵魂;自然在别处,它在灵魂的自我世界里创造着万物,而哲学意义的灵魂,为灵魂进行的争论,还有什么样的意义?伏尔泰说:“我既不了解创造,也不了解虚无,因为我没有参与上帝的事务,因为我完全不懂万物的本原。”

没有参与上帝的事物,是因为对于灵魂没有任何证据,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伏尔泰对于无理性的哲学家进行了批评,“哲学什么也不报复;它心平气和地笑你们徒劳无益;它循循善诱地启发人们,你们却要使人愚钝无知,跟你们一样。”不参与上帝的事务,但参与了理性,参与了启蒙,参与了善,所以伏尔泰的《哲学辞典》就是不参与之后的参与,“你用脚走,用胃消化,用全身感觉,用脑袋思想。看看你唯一的理性是否给你足够的光辉,让你不必求助于超自然而得出结论认为你有一个灵魂呢?”在科学和理性的启蒙中,“古人的天”在伏尔泰看来,是人类外壳的绒毛,“我们现在还用天这个名词来称呼水蒸气,称呼地球跟月亮之间的空间;我们说升天,就像我们说太阳旋转一样,虽然我们明明知道太阳并不转;我们这儿对于月亮上的居民说来或许就是天,每个星球把它邻近的星球都看成是天。”所以在狂热信徒和哲学家对话的“物质”中,物质就是延展的,有体积的,坚实的,有引力的,可分的,可动的,“上帝可能给它整千种其他性能,是我不知道的。”

排除了奇迹,排除了天启,排除了迷信,一切在人类的天性和自然的本性中建立属于自己的自然法:友谊是什么?“在希腊,友谊本是宗教和立法的一部分。”自尊是什么,“自尊心根本不是一项大罪,这是人皆有之的一种自然情感;在虚荣与罪恶之间,它比较更近于虚荣。”德行是什么,“德行不是一种善,而是一种义务;它是另外类的品德,是高一级的。德行跟痛苦或快感毫不相干。”在这个理性主义、自然论和善的世界里,伏尔泰的质疑、反讽和否定,当然不是一种无神论,而是要去除偶像崇拜,要抹杀宗教狂热,一种基于科学的证明,是在“目的因”里,否定了自然界的目的,“大自然赋给我们的那些工具不能总是在运动中的目的因,而这种目的因必有其结果。”眼睛并不一定时刻睁着,感官有休息的时刻,修道院的女孩被关进大门,目的因都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有意图,就会有目的因,“我觉得主张在自然中没有任何意图,便等于把视觉和悟性全都堵塞住;如若有意图,便有一个有智慧的原因,便有上帝。”上帝成为目的因,不是因为他是创造了世间一切奇迹的上帝,不是因为他是让人崇拜的上帝,不是因为他是毁灭了天性的上帝,而是因为他是有智慧的,他支配了一切的永恒规律,他创造了万物——他是把理性赋予人类的上帝,他是把真理灌入人类耳朵的上帝,他是启蒙的上帝。

论灵魂的激情

编号:B36·2220121·1810
作者:【法】勒内·笛卡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6年12月第1版
定价:25.00元当当11.00元
ISBN:9787100128445
页数:131页

《论灵魂的激情》于1649年11月在阿姆斯特丹和巴黎出版发行,是勒内·笛卡尔生前公开出版的四部著作的最后一部。在书中,笛卡尔集中阐述了自己的道德哲学和人类学思想。在笛卡尔看来,与探讨形而上学问题(这需要依据思维这个原初概念)和物理学问题(这需要依据广延这个原初概念)不同,考察与激情相关的诸种问题——激情的定义、激情的分类、激情的用途与危害以及对其危害性的补救等,则必须依靠第三个原初概念,即作为灵魂和身体的统一体的人这个不可怀疑、确定无疑的天赋观念。也就是说,现在我们既不是面对纯粹的精神,也不是面对纯粹的物体,而是面对一个“单一”的个体,而激情正是这个作为统一体的、“单一”个体的人所必须经历的具体现象。正是在探讨如何补救激情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的伤害这个问题时,笛卡尔提出了自己的道德哲学的最基本概念——宽宏,表达了自己的道德哲学思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自己的哲学体系。


《论灵魂的激情》:去做自己激情的主人

那些灵魂最为虚弱的人,只要他们运用足够的技巧来训练和控制自己的激情,也可以获得对于他们所有的激情的绝对控制权。
——《第二部分 激情的数量和次序以及对六种基本激情的解释》

勇敢之外,可能会出现犹豫,期望之外,可能会有失望,高兴之外,可能会有无法排遣的忧伤——激情会呈现出不同的种类,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当不同的激情出现,对于灵魂来说,如何对激情进行控制?笛卡尔提出这个问题,其实在对激情的阐释中,已经指出了解决的办法,有些可以用意志来控制,但是当激情在自身中激发起来,意志就无能为力,于是需要理性,用理性却说服自己相信危险并选择采取行动——采取行动或者是反抗,因为反抗比逃跑具有更大的安全性,只有战胜了它就会拥有莫大的荣光和喜悦;采取行动就是通过技巧的训练控制自己的激情,从而使自己不再是灵魂最虚弱的人……

激情有不同的种类,产生不同的效果,而对激情的控制也有不同的方法,实际上,在这里笛卡尔就区分了灵魂的强和弱,这种强弱的分解就在于感性和理性、本能的欲望和意志之间存在冲突,归根结底,对抗之所以出现,“则是由身体和灵魂分别通过动物精气和意志同时在小腺体中所引发的。”当笛卡尔将身体和灵魂的触发区别为动物精气和意志的不同方面,这是不是一种预设?动物精气对身体的影响和意志对灵魂的影响是不同方面产生的效果,抵达了不同的行动,而这是不是意味着激情和行动也是在不同层面产生的?从一开始,笛卡尔就认为,激情和行动,是“在一个主体看来在他身上发生的”,这是一种同一性,也就是说,施动者和被动者看起来不同,但是行动和激情“总是同一个东西”,“是依据两个不同的相关主体给出的两个不同的名称。”

行动和激情只是相关主体给出的不同名称,名称之不同,也是效果之不同,笛卡尔说,主体对灵魂采取行动要比身体采取行动更为直接,而实际上身体是和灵魂相连的——不是自然的热量和身体的运动取决于灵魂,而是灵魂是和身体相连,当身体的热量不再,身体的器官腐烂,灵魂才会离去,所以,“死亡的到来从来不是由于灵魂的缺失,而只是由于身体的一些基本部分坏掉了。”而身体的热量,就像血液所维持的火焰,是所有的肢体得以运动的身体原动力,这就是动物精气,它以“身体可以被推动的各种不同方式把它推动了起来”动物精气以不同的方式进入肌肉,动物精气的差异也是运动有所不同。

虽然身体和灵魂相连,虽然身体之腐烂也宣告了灵魂之离去,但是因为主体对灵魂采取行动要比身体采取行动更直接,同一性背后也有着差异性。笛卡尔认为,归于我们身体的是“那些我们在自己身上体验到的,那些我们看到能够在毫无生气的物体中存在的东西”,而归属于灵魂的,则是这样一些东西,“所有那些我们自己中的,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把它们领会为可以归属于一个身体的东西。”一种是可见、可体验的直接性存在,一种是身体之外无法直接领会的,笛卡尔检验灵魂和身体的差异,目的就在于“可以把每一种功能都分别对应于它们身上”,如此,笛卡尔认为,肢体的热量和运动源自于身体,而思想则出自灵魂,接着,区分思维的种类,一类就是灵魂的行动,另一类则是灵魂的激情。笛卡尔把灵魂的行动看做是一种意志活动,这是我们直接体验到的活动,它来自于我们的灵魂,也取决于我们的灵魂;灵魂的激情则是身上所有种类的知觉或认识,它们不是因为灵魂而成为这样,而是灵魂从知觉和认识的对象里接受了它们。

区别了归于身体和归于灵魂的不同东西,区别了身体和灵魂的表现形式,也区分了思维的类型,当然更无别了灵魂的行动和灵魂的激情,接着,笛卡尔的区分法更进一步,他认为意志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灵魂在自身中完成的行动,就像我们希望爱上帝,另一种则是需要在身体上完成灵魂行动,比如意愿去散步身体就会移动。知觉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灵魂为起因的,它们是关于我们意愿和所有想象的知觉,另一种则是以身体为起因的知觉,大部分与神经有关,但也有是和想象有关——知觉是灵魂的激情,并不需要意志的构造,所以它们不在灵魂的行动中,而在于与灵魂自身的相连,这种与灵魂相连的激情就是来源于某种东西被激发或者动物精气的碰撞。所以笛卡尔对灵魂的激情下定义为:“我们就可以一般地把这些激情确定为一些知觉,或一些感觉,或一些灵魂的情感,它们特别地相关于我们的灵魂,而且是被一些动物精气的运动所引发、维持和增强的。”

由于灵魂和身体是相连的,灵魂的激情之产生就是由身体而来,笛卡尔从生物学的角度认为,灵魂实施功能的动力不是来自心脏,也不是来自大脑,而是来自大脑实体正中央的小腺体,“这个腺体位于大脑实体的正中央,悬挂在一个导管的上方,正是通过这个导管,前面脑腔中的动物精气就可以与后面脑腔中的动物精气相连,并且,在这里,很小的一些活动就很可能会大大地改变动物精气的运程,相应地,动物精气的一些小小的变化也很可能会大大地改变这个腺体的活动。”所以激情的效果就呈现出这样的模式:“它们驱动和促使人们的灵魂去欲求那些它们为之而在身体上有所准备的东西,由此,害怕的感觉促使灵魂想逃跑,勇敢的感觉则使灵魂希望战斗,或者其他类似的行为。”这里有一个笛卡尔式的关键命题,当激情驱动和促使人们的灵魂去欲求一些东西的时候,其实它们在身体上已经做好了准备,或者说,身体的行动之所以发生,都是准备的结果,这种准备光靠意志是不够的,笛卡尔认为还需要理性,只有理性知道什么行动更具安全性,只有理性才会让我们战胜不好的激情从而获得荣光和喜悦——行动需要准备,激情需要理性,在这样的设定下,笛卡尔认为,运用足够的技巧来训练和控制激情,才能使人控制自己的灵魂,从而控制自己。

这才是笛卡尔“论灵魂的激情”走向实用的一种努力。在阐述了激情和全部人性的产生机制之后,笛卡尔便具体介绍了激情的数量和次序,当感官对象引起刺激,激情便被引发了,他对激情排出了次序,他认为,人具有六种简单和原初的激情,他们是惊奇、爱、恨、渴望、高兴和悲伤。惊奇是所有激情当中最基本的一种,“当我们与某个事物第一次突然邂逅的时候,我们判断它是一种新的东西,或者是与我们之前认识的东西非常的不同,抑或是与我们所设想的它应该是的样子完全相异,由此,这个事物就使我们感到惊奇、惊愕。”相关的则是重视和轻视,再延伸开去则是崇敬和蔑视;当一个事物呈现给我们好的时候,我们就拥有了对该事物的爱,相反,当一个事物呈现给我们的是不好或有害的时候,就会激起一种恨的激情,爱根据效果之不同,可以分为喜爱、有爱和虔诚之爱,而恨没有和爱同样多的种类;渴望则是灵魂的激动,它使灵魂希望在未来拥有适合自身的事物,所以渴望的激情指向的是未来,而不是现在,“人们并不仅仅渴望那些当前缺失的好的东西,而且也会渴望保存那些当前存在的美好东西,此外,人们也渴望消除不好的事物,不管是那些人们已经遇到过的不好的事物,还是人们相信今后可能会遇到的不好的事物。”高兴是灵魂的惬意情感,是一种快乐,是美好的事物显现给灵魂的,悲伤则是令人不快的伤感,它也是灵魂从大脑的印象显现给它并被当作不好的事物而得来的……

阐述激情的数量和次序,对六种基本的激情进行解释,当然不是笛卡尔的目的,如前所述,如何用理性控制激情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激情的用途问题,笛卡尔把这种用途指向了“完善”,“它们本来的用途就在于激发灵魂使其同意并促成这样一些活动,这些活动可以用来维系身体的存在或使身体以某种方式变得更加完善。”而通向完善重要的方法就是对激情的缺陷进行“纠正”,笛卡尔说,“我们需要运用经验和理性来区分善恶,来认识事物的确切价值的原因,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使我们不会把好的当成坏的,不会干起事情来毫无节制。”经验和理性区分了善与恶、好与坏,认识了事物的价值,但这仅仅是理论意义上的区分,重要的是要达到完善,就必须“追随德性”,“要使我们的灵魂有自己满意的东西,只要使灵魂确切地追随德性就可以了。”在德性中获得满足,满足可以让人觉得幸福,更会让灵魂获得宁静。

对灵魂激情的控制,笛卡尔有着明确的道德指向,在第三部分“一些别的激情”中,笛卡尔更是将激情的范围扩大,他说到了重视和蔑视:重视作为一种激情具有的倾向就是,灵魂会向自己呈现一个受其重视的事物的价值,蔑视则是让灵魂觉得事物卑劣和底下,它们具有的道德指向便是:人如何会重视自己?笛卡尔提供了训练的技巧,“只有那些取决于我们的自由意志的行为,才会使我们有理由受到表扬或责备,只要我们不会因为自己的软弱而丧失了自由意志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就可以成为我们自己的主人,这就会使我们看起来与上帝有些类似。”他说到了宽宏,“真正的宽宏,这个能使一个人对自己的重视可以达到合理范围内的最高点的东西”,在宽宏中,德性更是直接体现出来,“他从来不会缺乏从事和执行自己认为是最好的事情的意愿”,这就是德性,而且在宽宏大量的人那里,谦逊最终会变成一种理性上的反思,反思我们的缺陷,反思犯下的错误和可能会犯的错误;骄傲和自卑也是激情,它们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只有通过宽宏的德性这把钥匙,才能纠正激情的所有不良后果;还有鄙视,担心,嫉妒,犹豫不决,好胜,怯懦和害怕,内疚,嘲笑……等等激情。

看起来激情有好有坏,有善有恶,但是笛卡尔认为,激情从本性上来说都是好的,这种好的普遍性就在于“我们只需避免对它们进行不良的使用”,而避免不良使用和过度使用,就需要笛卡尔所说的“补救方法”,就需要训练技巧,“由于我在处理这些补救方法时有一个事先的考虑和技巧性的安排,人们通过这些,让自己多加练习去把血液、动物精气的运行和通常会与它们相连在一起的思维区分开来,就可以矫正自己本性上的缺陷了。”只有在技巧的训练补救,在德性的纠正中避免缺陷,灵魂就能拥有自己的快乐,即使生命体会到了最苦涩的内涵,在智慧的作用下,“它可以教会人们去做自己激情的主人,并且巧妙地对它们加以安排和控制,这样,这些激情叫能引发的不良后果,就变得完全可以忍受了,甚至人们可以从所有这些事情中感受到一种快乐。”

知识分子论

编号:B86·2220121·1808
作者:【美】爱德华·萨义德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2016年10月第1版
定价:42.00元当当18.50元
ISBN:9787108057327
页数:175页

1993年6月,英国广播公司邀请萨义德发表当年的瑞斯系列演讲,主题为“知识分子的再现”,中译本题为《知识分子论》。《知识分子论》为萨义德总结上世纪90年代中期文学、文化、政治批评的经验,对“知识分子”这一重要议题所做的系列反思。萨义德认为,有两种知识分子,一种是现实社会中的多数知识分子,包括书籍的编辑和作者、军事战略家和国际律师等。真正的知识分子在受到形而上的热情以及正义、真理的超然无私的原则感召时,斥责腐败、保卫弱者、反抗不完美的或压迫的权威,这是他们的本色。他尖锐地指出,在当今媒体发达、政治与学术利益交融的时代,真正的知识分子会觉得处于一种流亡的状态,这不一定是真实的流亡,更是指在一个社会中成为圈外人,他们具有移民或放逐者的思维方式,面对阻碍依然去想像、探索,总是能离开中心,走向边缘,在边缘你可以看到一些事物,而这些是足迹从未越过传统与舒适范围的心灵通常所失去的。


《知识分子论》:他们在高处慷慨陈词

知识分子的代表是在行动本身,依赖的是一种意识,一种怀疑、投注、不断献身于理性探究和道德判断的意识;而这使得个人被记录在案并无所遁形。
——《第一章 知识分子的代表》

知识分子的行动源于意识,知识分子的意识指导行动,这是一个互为关联的过程,但是,当知识分子建立起怀疑、投注、不断献身于理性探究和道德判断的意识,当知识分子在此意识下采取行动,为什么知识分子作为个人“被记录在案并无所遁形”?或者当个人无所遁形的时候,他所体现的是不是一种抹除了个人印记的化约式类别标签?而知识分子难道不是一种非个人化的存在?

这似乎也并非是个体知识分子和知识分子化约式类别之间的矛盾,萨义德在这里强调的是如何界定“知识分子的代表”。他认为当下流行的关于知识分子的定义主要有两种,一种来自于葛兰西,他说:“资本主义的企业主在创造自己的同时,也创造出了工业技术人员、政治经济专家、新文化的组织者、新法律系统的组织者,等等。”葛兰西所定义的是“有机知识分子”,是在资本主义大生产中出现的,他们的标签是技术人员,是政治专家,是新文化和新法律的组织者;另一个观点来自班达,他对知识分子的定义是:知识分子是一小群才智出众、道德高超的哲学家-国王,他们构成人类的良心。无疑,葛兰西的观点和班达的定义有着明显的区别,葛兰西强调的有机知识分子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涌现的群体,他们是一种多,而班达认为知识分子是“一小群”,而且是在哲学意义上构筑了人类的良心。

一种是普遍存在的多,一种是形而上的少。萨义德列举这两种对于知识分子的经典定义,他的立场也是明确的,他更多站位于班达的知识分子定义,在他看来,知识分子不应该是葛兰西所定义的“在与知识生产或分配相关的任何领域工作的每个人”,而是一小群的人类良心,他们活动的本质“不是追求实用的目的”,不是为追求物质化的利益,而是在艺术、科学和形而上的思索中寻求乐趣,“但是至少我心中毫不怀疑,班达大致构思出之真正知识分子的形象依然具有吸引力及信服力。”引用《新约·约翰福音》中的那句话就是:“我的国度不属于这世界”。知识分子不属于“这个世界”,那么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应该是怎样一种人?

萨义德把近代的公共生活视为长篇小说或戏剧,那么其中的知识分子的代表就是巴尔扎克《父与子》中的巴扎洛夫,就是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中的戴德勒斯,就是福楼拜《情感教育》中的摩罗,他们身上具有的是独有的怪异,甚至是暴戾的人生风格和社会表现。萨义德从文学作品中寻找知识分子的代表,虽然他认为这三个小说主人公具有极端的性格,但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他们不被艰辛和诱惑包围,他们不背叛自己的职守,他们拥有的不是从技术手册中学到的固定职责,“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向社会宣扬的理念或观念,并不意味主要为了强化自我或颂扬地位,亦非有意服侍有权势的官僚机构和慷慨的雇主。”而是在受到形而上的热情以及正义、真理的超然无私的原则感召时,能够叱责腐败,能够保卫弱者,能够反抗不完美和压迫的权威,“这才是他们的本色”,也就是说,知识分子一定要令人尴尬,一定要处于对立,一定要造成不快。在这里,萨义德认为知识分子的代表所撇除的是个体的利益,而是具有能力“向”( to)公众以及“为”(for)公众来代表、具现、表明讯息、观点、态度、哲学或意见的个人。

一方面,知识分子向社会宣扬理念或观念,他在意识支配下采取的是行动本身,这是一种“个人被记录在案并无所遁形”的表现,另一方面,知识分子的行动涉及的只能是自由和正义,所以他必须公开提出令人尴尬的问题,必须对抗正统与教条,必须不被政府或集团手边,在“我的国度不属于这世界”中献身于理性和道德判断——无论是在个体意义上采取行动本身,还是处于和权威的对立面对抗正统和教条,知识分子都代表着人类的良心。这种人类的良心,萨义德在《序言》中就完成了对知识分子的界定:”知识分子的公共角色是局外人、‘业余者’、搅扰现状的人”,知识分子是“流亡者,业余者,对权势说真话的人”——如此界定知识分子,萨义德就是赋予知识分子在公共社会中的重任担当:“努力破除限制人类思想和沟通的刻板印象和化约式的类别。”

为什么知识分子是流亡者,是边缘人?萨义德认为,流亡者就是存在于一种中间状态,他既没有完全与新环境合一,也没有与就环境彻底分离,若即若离的困境使得他怀乡而感伤,又不会在精于生存之道中过于安逸,而且这种中间状态也并非是一种政治上的骑墙态度,“不愿适应的知识分子,宁愿居于主流之外,抗拒,不被纳入,不被收编。”界定知识分子是流亡者,很明显萨义德在这里指出的是知识分子的一个特点,那就是抗拒主流,“流亡意味着将永远成为边缘人,而身为知识分子的所作所为必须是自创的,因为不能跟随别人规定的路线。”个体在这个过程中所体验到的不是哀叹,而是自由,而流亡中的自由在萨义德看来就是一种“正面的事物”,它明显立于主流的对面,“流亡这种状态把知识分子刻画成处于特权、权力、如归感这种安适自在之外的边缘人物——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在权威、特权、正统和教条的主流之外,知识分子自愿被放逐,自愿成为边缘人,最终获得一种自由,这就是代表人类良心的知识分子的行动本身。流亡者阿多诺书写着那些片段、突兀和不连贯的文字,也是对于主流书写的抗拒,“代表了知识分子的意识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平静,一直防范着来自成功的奉承、诱惑,这对有悖常情的阿多诺来说,意味着有意尝试不轻易立即为人所了解。”萨义德认为,知识分子的这种立场,其伟大的原型就是18世纪的哲学家维科,维科认为,了解社会现实的适当方式,就是把它当成由原点产生的英国称,而这个原点总是被置于“极卑微的环境中”——维科看到了那不勒斯教授的寂寞,看到了他们与教会和周遭环境的不合,看到了自己勉强度日的现状,这些极卑微的环境构成了原点,也正是从这个原点产生的社会现实,成为了知识分子抗拒主流、保持独立的内在力量。而这种力量在成为放逐者和边缘人的知识分子身上,并非要自我毁灭,而是在不被训化中回应现实:“流亡的知识分子回应的不是惯常的逻辑,而是大胆无畏;代表着改变、前进,而不是故步自封。”

为什么知识分子又必须是业余者?业余者所对应的是专业人士,葛兰西对有机知识分子的定义,就是要建立属于知识分子的专业系统,但是萨义德认为,专业意味着专门化,专门化则意味着越来越多技术上的形式主义,意味着越来越少的历史意识;专业意味着其追随者无可避免地流向权力和权威,流向权力的要求和特权,流向被权力直接雇佣;甚至通俗地说,专业就是把身为知识分子的工作当成一种谋取利益的行为,“不破坏团体,不逾越公认的范式或限制,促销自己,尤其是使自己有市场性,因而是没有争议的、不具政治性的、‘客观的’。”在当今世界,这种专业化和专门化的知识分子阶层和团体越来越多,他们是经理,是教授,是新闻从业人员,是电脑专家,是权威人士,是专栏作家,当知识分子成为专业人士,像屠格涅夫的巴扎洛夫或乔伊斯的戴德勒斯那样独立、孤高的人和作为社会定见反叛者的知识分子越来越少——所以,萨义德提出知识分子必须是一个业余者,只有是业余者,才有权对技术性、专业化的行动提出道德的议题;只有是业余者,他们才能让精神进入并转换大多数人的专业做法;只有是业余者,才能对为什么做这件事发出质问……就像萨特所说,知识分子必然应该待在大学之外,必然在被社会包围、劝诱、围困和威吓时“更成其为知识分子”——1964年拒领诺贝尔文学奖,就是萨特拒绝成为“专业人士”而甘愿成为独立业余者的生动体现。

知识分子是流亡者和边缘人,所以他们能够不断前进,不断改变;知识分子是业余者而不是专业人士,所以他们能够于权威、特权相对立,寻找自己的独立品格。在流亡者和业余者身份之外,萨义德还认为,知识分子必须反对任何种类的政治神祇,“我几度说过在理想情况下,知识分子代表着解放和启蒙,但从不是要去服侍抽象的观念或冷酷、遥远的神衹。”所以对于知识分子来说,“那些神祇总是失败”,这也就意味着知识分子拒绝偶像崇拜,一方面在这种拒绝中在心灵保有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有怀疑,有警觉,更有反讽,另一方面,在没有神祇的世界里,知识分子必须代表穷人,代表下层社会,代表没有声音的人、没有代表的人、无权无势的人。

知识分子是抗拒主流的边缘人,知识分子是不陷入形式主义的业余者,知识分子是不树立神祇的解放者和启蒙者,如此界定知识分子,就是要让知识分子成为独立的存在。但是,这样的知识分子会不会成为非社会化的存在,是不是在纯粹中变成一种自我封闭?这其实是一个矛盾,萨义德也认为,当我们谈论知识分子的时候,根本无法舍弃知识分子所指涉的特定国家、宗教和大洲的不同情况,知识分子具有某种地方化的特点:他生活在某一个国家和地区,他讲着那国的语言,他保持着宗教传统和生活习惯,也就是说,知识分子必然属于社会社群,而社会社群具有一种宰制力量,“主要作用之一就是保持现状,并确保事情能够平稳、不变、不受挑战地进行。”

如此,知识分子的使命和现实是不是构成了二元悖反?当知识分子被习惯、习俗、语言、宗教甚至民族情感所影响、所宰制,他如何能保持所谓的独立性,如何能体现边缘性和业余性?而且在萨义德看来,宰制的准则尤其和民族密切相关,而民族一向唯我独尊,一向要求忠诚与服从,这种忠诚和服从无疑为知识分子建立了边界和藩篱,无疑解构了他的独立性。在这个问题上,萨义德认为,这关涉的是知识分子在现代生活中“逐渐扩张的角色”,而这个角色并不需要重新定位,知识分子必须保持一贯的边缘性和业余性,而他所要做的仅仅是“绝不把团结置于批评之上”,在批评之上中才能消除民族主义,才能超越那些宰制的准则——很明显,萨义德是期望在人类普遍意义上定义知识分子的使命,“只是肯定一个民族被剥夺、迫害、屠杀、取消权利、否认政治存在,而不同时把那些惨状与其他人的相似苦难相联系,这是不够的。”超越民族和国家,超越宗教和政治,“防止在一个地方所吸取的受迫害的教训,可能在另一个地方或时间被遗忘或违犯。”

很明显,在化解这个矛盾的时候,萨义德把知识分子从一种和主流观念分庭抗议的独立者形象,转变为一种超越民族情感和社会社群的公共人物,只有知识分子具有公共性,他才能站在普遍意义上成为人类的良心,“知识分子并不是登上高山或讲坛,然后从高处慷慨陈词。知识分子显然是要在最能被听到的地方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要能影响正在进行的实际过程,比方说,和平和正义的事业。”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而在这个转变中,知识分子还是那个流亡者?还是那个边缘人?还是那个业余者?还会保持其独立性?知识分子形象并没有改变,知识分子的使命也没有被置换,无论是独立形象还是公共人物,知识分子就是对权势说真话的人。但是,在这里,或者萨义德并没有解决知识分子所遭遇的尴尬,一方面他坚信知识分子不能与政治权力挂钩,“我根本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成为我所定义的知识分子并且拥有一官半职。”但是他强调知识分子的公共性意义,就是对政治的介入,那么这种介入会不会成为潜性的权力?

萨义德论知识分子,他自然把自己当成流亡、边缘和独立的知识分子;这是萨义德1993年应英国广播公司之邀,发表关于知识分子的瑞思系列演讲,他当然也是站在公共场合说真话。萨义德无疑是在一种实践中阐述知识分子的存在意义,当面对这个现实问题的时候,出生于巴勒斯坦受教育于西方的萨义德如何处理民族问题,如何对待权力问题?“我认为知识分子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顾任何艰难险阻。当然,在阿拉伯世界的另一件大事就是我们有层层的检查制度,知识分子很难坦言无讳,但至少那本书出版一年后能引发辩论。”这便是萨义德遭遇的最现实问题,也是知识分子无法保持其独立性不断被宰制的写照。而在政治问题上,萨义德认为自己不直接涉入政治,只是选择知识分子的计划,在他看来,自己就是一个流亡者,是不擅与人打交道的孤独者,不善于和政治妥协,但是在巴勒斯坦的问题上,他又不断接近政治,甚至在希望更健康的时候,“我一定会更认真参与政治”——的确,当萨义德坚持主张巴勒斯坦建国,当萨义德成为巴勒斯坦国民议会的成员,当萨义德因奥斯陆协定而与阿拉法特决裂,他早已经不是一个边缘人,一个业余者,甚至不是单纯对政治的介入。

民族和国家总是成为人知识分子难以拒绝的一种设置,作为像康拉德那样“自觉的外国人,以异国的语言撰写隐晦的经验”的知识分子,萨义德显然发现了经验与语言,经验与现实之间的落差,只不过作为人类的良心,萨义德在化约式的类别中把知识分子放置在了经验的高处,在高高在上的俯视中,知识分子永远对着权势说着真话:“对权势说真话绝不是邦葛罗斯式的理想主义;对权势说真话是小心衡量不同的选择,择取正确的方式,然后明智地代表它,使其能实现最大的善并导致正确的改变。”

物理学

编号:B31·2211217·1802
作者:【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2年06月第1版
定价:29.00元当当11.60元
ISBN:9787100011648
页数:305页

《物理学》是西方最早的系统的理论物理学著作,亚里士多德将全部知识分成理论性的、实践性的和生产性的,《物理学》是亚里士多德理论知识的一部分。《物理学》共八卷,亚里士多德探讨了世界的“本原”,提出了著名的“四因论”,谈论了运动、变化和无限,探讨了“位置”、“虚空”、“时间”,分析了对于运动的研究来说最重要的那些概念,还对“连续性”、“运动的永恒性”和“一个永恒推动者存在”进行了阐述。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是一门以自然界为特定对象的哲学,因此,它不同于我们现在的物理学,但却包括了现在的物理学,也包括了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地学等等在内,总之,涉及整个自然科学。但它又不是近现代以实验为基础的分门别类的自然科学,它只研究自然界的总原理,论述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的总规律。所以说它是一门哲学,是自然哲学。


《物理学》:必然有第一推动者

“无限”的真正含义正好与平常大家理解的相反,不是“此外全无”,而是“此外永有”。
——《第三章·第六节》

阿那克西曼德说,无限是神圣的,因为神圣的东西是不会灭亡的;毕达哥拉斯说,无限是一种脱离了感性事物的自在的无限;阿那克萨哥拉说,无限是关于静止的问题,它是自己使自己不动……神圣而不灭亡,脱离了感性而成为一种自在,使自己不动而静止,自然哲学家所说的“无限”不管是量上的无限,时间的无限,产生和灭亡的无穷尽,似乎都将“无限”限定在一种没有变化的状态中,而这种没有变化又恰好和“无限”本身形成了某种悖论,于是,批判或者否定,修正或者定义,亚里士多德对无限提出的一个经典便是:无限不是加起来的无限,而是分出来的无限,不是现实上的无限,而是潜能上的无限,不是“此外全无”,而是“此外永有”,“无限是这样的:可以永远一个接着一个地被取出,所取出的每一个都是有限的,但总是不同的。”

“全无”的无限只是将无限看成是一个自足地、静止的存在,而“永有”则是将无限分割成无限而存有中变成了有限,无限而有限便是一种“一个接着一个地被取出”,而且每一个都是不同的状态,它之所以变成无限,就是潜能上的无限,而这种无限观归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就是一种运动观——无限是存在的,无限只有在潜能上具有意义,潜能的实现便是运动——它以“此外永有”的方式让无限在向外的过程中变成万物变化之本因,使运动成为万物的根源。

亚里士多德是从对对象的本原、原因或元素的分析中得出他的无限观,得出他的运动论。他在《第一章》中就明确指出,只有认识了对象的本原、原因和元素,才能说进入到“物理学”的科学领域,因为只有认识了事物的本因、本原直至元素,才能了解这一事物,才能从具体的事物中进入到它的构成要素——感知的是整体事物,而分析的是它内部的多样性,内部的构成。从感知整体到分析构成,这是一个进入的过程,而在这个进入的过程中,首先就要遇到的问题是:构成万物的东西到底是一个还是多个,如果是多个,是有限的还是无限?“万物是一还是多”这个问题涉及的就是一种存在论,亚里士多德认为,提出“万物是一”这一看法的人,本身就存在疑问:一方面他们所说的“万物”是实体还是性质?另一方面,一是类是种还是一种数量?如果万物是实体,那么一是一个人、一匹马、一个灵魂的一?如果是性质,那么一代表的是同一性?显然,在性质上无法变成同一的存在;如果万物既是实体又是数量又是性质,那么显然存在本身就是相互独立存在着的,存在就是多个;所以说“万物是一”就是把“一”看成是和存在一样,那么这个“一”可以指连续的事物,也可以指不可分的事物,还可以指本质相同的事物——按照这样的说法,如果“一”指的是连续的事物,那么一就是多,因为连续的事物就是可以被无限分割的事物;如果“一”是作为不可分的一,那么就不是在数量上的一,也不可能是性质上的一;如果“一”指性质相同,那么好的和不好的就变成同一了。

不管从哪个角度说,“万物是一”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本身的前提就是错误的,而结论则变得不合逻辑,“一”所指向的“存在本身”并不能作为实体以外的东西,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认为,存在就是多。那么,这个“多”到底是什么?在当时的自然科学家中,有一派认为存在着从基础物的密集而稀散的作用产生别的物质,从而达到“多”;另一派主张从“一”的对立中产生对立,从而分出“多”;还有一派认为“存在是一又是多”,万物都是由混合体中分离出来的。对于这些“多”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认为,重要的就是要认识这个产生的本原问题,既然要产生,就必然不是没有目的的偶然,必然不是随便地影响下出现,“在自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物若不是对立两者之一本身,就是由对立两者合成的。”所以亚里士多德在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本原是一种对立。接着他提出了进一步的疑问:本原是两个、三个还是更多?当然本原不能是一个,因为一个无法形成对立,也不能是无限,因为无限的存在就是不可知的,在这两个条件的限制下,本原就应该是有限的,而且不止两个——因为在对立的本原之外,还需要一个对立的基础,只有作为第三者变成基础,才能成为变化者,变化者就是变化的基础,从这一基础出发,已有的事物才能产生新的事物,它们或者是形状的改变,或者是事物的加减,或者是组合,或者是性质的改变——变化都是合成的,它是产生的东西和发生变化的东西。所以亚里士多德得出结论:对立是本原,再加上另一事物作为基础,“于是本原有了三个”。

从这一逻辑出发,亚里士多德得出了关于物理学的理论:“自然物全部或其中一些是在运动变化着的”。这是亚里士多德需要“肯定下来”的观点,而这个观点的得出是通过归纳法推断出来的。但是仅仅由这样的过程肯定了自然物的运动特性,似乎仅仅是逻辑上的运用。所以从第二章开始,亚里士多德以更系统的方式论证“物理”的运动本性。物理学作为“形而上学”之外的一种存在,它的研究对象当然是自然物,所以亚里士多德从自然物的性质出发逐渐进入物理学。自然物是“由于自然”而存在,这里就可以分几个层次来理解:“自然”当然指的是“它原属的事物因本性而运动和静止的根源或原因”,也就是说,凡在自身内有根源的事物就“具有自然”,这样的事物是一个实体,也是一个主体,自然总是依存于一个主体之中;“按照自然”则是指自然物“对于它们因本性而有的各种表现”而言都是可用的;而“自然”也是产生的同义词,因为它是导致自然的过程,所以亚里士多德对自然的定义是:自然是“自身内具有运动根源的事物的形状或形式”。

事物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亚里士多德把原因分成四类,一类是“事物所由产生的,并在事物内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这种原因就是质料因;事物的形式或原型,表述出本质的定义,它们的“类”也是原因,这是形式因;再一个就是变化或静止的最初源泉,这是动力因;最后一种则是前提是结论的原因,那就是目的因——这其中也存在着偶然性和自发性的原因,但是亚里士多德认为,“偶然性和自发性两者属于既不是绝对地又不是通常地如此发生的事物,而是属于那些为了某种目的而发生的事物。”所以它们不是事物的本因,而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四因所要回答的是“为什么”这个问题,而自然物都是以一定的内在根源为起点,通过不断的运动变化过程达到一定的终结目的,而这种终结的目的不会是相同的,也不是偶然的结果,而是始终有一种“竭力趋向相同终结的倾向”,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物的本因就是一种目的因。

目的因是为了一定的终结目的,目的因的起点是内在的根源,目的因的过程是运动变化,那么对于自然物的考察,就必须研究运动变化的本性。亚里士多德对于运动的定义,他首先引用了一些观点,“运动是一种连续性的东西”,正因为它是连续的存在,所以它指向的是无限,一些自然哲学家认为,无限没有自己的根源,而是无限自身被作为其他事物的根源,并且包容一切,支配一切,所以无限也是神圣的,是不会灭亡的;还有人认为无限是脱离感性事物的自在的无限;更有人认为无限是使自己不动——在驳斥无限论中,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一切物体都有空间,就不可能有任何物体是无限的。”但是无限并不应被否定,而是被赋予了另一个意义,无限是存在的,但是无限是分起来的无限,是潜能上的无限,是永远可以“一个接着一个地被取出”的无限,是每一个都是有限却不同的无限,是“此外永有”的无限——对于无限的这种“修正”,亚里士多德才真正定义运动:潜能事物的实现即是运动。也就是说,运动就是从潜能事物变成实现事物的过程,它是从无限达到不同有限的变化:一种是能质变的事物的实现,这是性质变化;第二种是能够增多或能够减少的事物反面的实现,就是增和减的变化;第三种则是能移动的事物的实现,就是位移。

事物的质变是运动,增减的过程是运动,位移更是运动,在对运动进行定义之后,尤其是位移形成了运动,亚里士多德就对空间、时间和运动的关系进行了考察。空间当然存在,物体存在于空间里,物体之外另有空间,这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空间论,这种空间论为他阐述运动理论设置了前提。他认为,空间本身不是物体,“因为在同一个空间里不能有两个物体”;空间也不是元素,不是由元素合成的事物;空间不能作为事物的质料因,也不是事物的形式因和目的因,当然也不是事物的动力因;空间可以是所有物体存于其中而共有的,也可以是每个物体直接占有而特有的;空间与内容物分离,所以它不是形式,但是它可以包含别的事物,所以不同于事物的质料……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空间是一事物的直接包围者,空间可以在内容物离开之后留下来,空间可以分离,具有可分割性——所以空间的存在就必有运动的产生,在位移和增减中空间发生变化,“只有能运动的事物才在空间里”——所以根本不存在“里面什么也没有的空间”的虚空。

空间之外的时间呢?时间是存在着的事物还是不存在的?时间是可分的还是不可分的?时间是无限的还是有限的?时间当然是存在的,时间当然是可分的,时间也当然是无限的,但是当存在的时间被分出来的时候,它的特殊性在于:一部分已经不存在,另一部分尚未存在,所谓的“现在”其实根本不是存在的部分,因为如果“现在”变成了可分的部分,部分是计量整体的,整体又由部分合成,所以时间变成了一种合成的存在,显然这已经不是时间。但是时间不能脱离变化,变化有快有慢,时间却无快无慢,时间之存在是一种运动的数,也就是说,本身不是运动的时间使得运动成为可以计数的东西,“我们不仅用时间计量运动,也用运动计量时间,因为它们是相互确定的。时间既然是运动的数,所以它确定运动。运动也确定时间。”所以一切的运动和变化都发生在时间里,当运动永远存在,也就意味着时间一定不会消失。

运动的事物才在空间里,一切的运动都发生在时间里,运动的时空性就是一种从无限分成有限的过程,既然从无限而为有限是运动的本质,亚里士多德就需要探讨这种运动的推动者问题。他考察了运动和变化的分类,他认为从一事物到另一事物的变化有四种可能的方式,从以肯定判断表示的事物“是”到另一种“是”;从是到以否定判断表示的事物“否”;从否到是;从否到否——但是他认为第四种方式无法成立,因为从否到否根本没有变化,也就不存在反对关系,所以变化就是一种对立,就是一种矛盾,而运动的种类就可以是质方面的运动、量方面的运动和空间方面的运动——也是从对立观出发,实体没有对立存在所以没有运动,关系只是偶然才发生变化,所以也没有运动;行动和遭受也没有变化,没有运动,在实体、质、处所(空间)、时间、关系、量、行动和遭受等范畴里,只有质变、增减和位移产生运动。所以,当亚里士多德把运动定义成从潜能到实现的过程,其实就是发现了其中的对立,只有在对立中才能从运动的这一方面趋向于另一方,只有从这一运动趋向于另一运动——也只有从静止变成运动。

运动是对立,对立产生变化,变化是可分的,所以在运动的本性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任何变化都是从一者趋向另一者”,如果它处在变化的出发点,它就还不在变化着,只有正处在变化过程中的事物“必然处在起点处状况和终结处状况的某种混合状态下”,这种混合状态一定会取消变化者在它变成的“一瞬间”,也就是说,一瞬间是不可分的,变化经过的一瞬间也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在运动中,“生成的事物必然此前在产生着,产生着的事物必然此前有过生成,只要事物是可分的和连续的”——只有运动的过程才是可分的,才是连续的,当然在分成的过程中它就是一种有限。

既然运动是可分的,既然运动是对立的变化,那么这种变化必然有推动运动的力量,即存在着推动者,“既然任何运动着的事物都必然有推动者,如果有某一事物在被运动着的事物推动着做位移运动,而这个推动者又是被别的运动着的事物推动着运动的,后一个推动者又是被另一个运动着的事物推动着运动的,如此等等,这不能无限地推溯上去,那么必然有第一推动者。”有限而变成无限,无限分成有限,推动者之前有另一个推动者,在无限的循环中,必定存在着第一推动者,而第一推动者作为一种本原,一定是不能运动的,但是运动却又是永远存在而无中断的,那么这个第一推动者必然是自身不动的,必然是唯一的一个,也必然是永恒的一个,“因为显然,如果必然永远有运动,如果某一特定的运动是先于一切的和连续的,那么这个运动正是第一推动者所引起的运动——它必然是同一的,连续的和先于一切的。”

第一推动者自身不动,第一推动者没有部分也没有量,第一推动者是唯一的并且是永恒的——亚里士多德到这时候才真正提出了物理学的本质,那就是从第一推动者产生运动和变化的“科学”,他没有明确说出这个第一推动者就是神,都是很明显,万物的本原作为唯一且永恒的存在,只有神,于是一切的运动,一切自然的变化,在无限可分为有限中,被先于一切的神所主宰,“第一推动者推动一个永恒的运动,使它无限地持续下去。因此可见,这个第一推动者是不可分的,没有部分的和没有任何量的。”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编号:B82·2211217·1801
作者:【德】亚瑟·叔本华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1月第1版
定价:95.00元当当38.00元
ISBN:9787100158480
页数:736页

叔本华完成这本书的时候只有28岁,是叔本华思想发展的顶点。《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世界作为表象初论”,主要研究服从充足根据律的表象、经验和科学的客体,它们构成了一个表象的世界;二是“世界作为意志初论”,主要研究意志的客体化,它构成了一个意志的世界;三是“世界作为表象再论”,内容是关于理念和艺术的客体,它构成了一个理念的世界;四是“世界作为意志再论”,主要研究生命意态的肯定和否定,它构成了一个伦理的世界。这四部分内容体现了从认识论到本体论,到艺术论,再到伦理学的演变过程。“人生有如钟摆,摆动在痛苦与倦怠之间……当人们把一切痛苦归之于地狱,那么剩下来属于天国的只有倦怠。”《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全面阐述了叔本华唯意志主义的哲学观,后来影响了包括尼采、瓦格纳、托玛斯·曼甚至存在主义的哲学名作。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它的北斗星仅仅只是真理

认识的主体既由于它和身体的同一性而出现为个体,所以这身体对于它是以两种方式而存在的:一种是悟性的直观中的表象,作为客体中的一客体,服从这些客体的规律。同时还有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即是每人直接认识到的,意志这个词所指[的那东西]。
——《第二篇 世界作为意志初论》

身体是客观存在的,当它作为孤立的存在,它只是物质之一种;但是这个身体在认识的主体世界里,它又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两种方式:一种是直观的表象,是主体“我”所认识的客体,它在被认识的世界里服从所有关于客体的规律;另一方面,作为主体,“我”也在这身体里,身体使我成为个体,而这个个体能看见直观的表象和抽象的表象,能认识客体,就在于有其自身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就在这身体的有意的运动中把它自己透露出来”,从而让活动具有“可见性”,这种可见性的意志活动就是意志这个词所指的那东西。

身体在纯粹物质意义上,它是客观的,但是在认识主体中,在成为个体中,身体一方面是直观中的表象,另一方面则是意志所指的东西。当叔本华赋予了身体的这种双重性,也就揭示了书名所具有的的意义: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个“和”字将意志和表象分列在两旁,世界是表象的,世界是意志的;但是“和”在分列的同时,又将它们统一在一起,就像身体之存在,既反映出对表象的认识,又引出了意志活动,当两者结合在一起,在“和”的世界里就体现出了身体所有的实在性,它是表象,它也是自身,结合而成的世界便为真理开拓了认识的道路。

真理,当然是一切认识的终点,尽管这个终点呈现出的是永无终结的特点,引用歌德的话就是:“大自然到底能否究诘呢?”究诘由此成为了叔本华的态度:在1818年8月的“第一版序”中,他说:“人生是短促的,而真理的影响是深远的,它的生命是悠久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就成为“让我们谈真理”的实践;而在1844年2月的“第二版序”中,叔本华人为真理没有党派,不用争吵,它自己能够通过最黑暗的冬夜走向属于自己的宁静之路,而人类就是为了掌握真理,“会要和这精神攀谈,使他愉快,安慰他。”所以这一本书不提供生活的条件,“它的北斗星仅仅只是真理,赤裸裸的、无偿的、孤独无偶的、每每被迫害的真理。它不左顾,也不右盼,而是对准这座星辰直驶过去的。”对着星辰直接驶过去,到了1859年9月,在“第三版序”中,叔本华引用了彼得拉克的名句说:“谁要是走了一整天,傍晚走到了,就该满足了。”在真理之路上走了一整天,走到了便是满足,但是对于叔本华来说,他却一直在走,从1818年的第一版,到1859年的第三版,从三十岁时看见了真理,到七十二岁时还在追寻着真理,双重性的身体就是在沿着永无终结的真理之路上,究诘而没有穷尽,北斗星永远在身体之上,身体也“对准这座星辰直驶过去”。

那么关于这个世界,我们究诘而没有穷尽的真理到底是什么?从身体的二重性出发,叔本华一开场就说出了真理:世界是我的表象,“这是一个真理,是对于任何一个生活着和认识着的生物都有效的真理;不过只有人能够将它纳入反省的、抽象的意识罢了。并且,要是人真的这样做了,那么,在他那儿就出现了哲学的思考。”同时,他又阐述了另一个真理:世界是我的意志,“这另一真理就是每人,他自己也能说并且必须说的”。“世界是我的表象”是一个真理,“世界是我的意志”也是一个真理,真理和真理,就是身体和身体,就是表象和意志,它们构筑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因为这世界的一面自始至终是表象,正如另一面自始至终是意志。”

什么是表象?什么是意志?叔本华先从表象入手,当他说“世界是我的表象”时,就把人这个“表象者”凸显了出来,而表象者之存在,就引出了主体和客体,在他看来,主体和客体的分立是表象的形式,“任何一个表象,不论是哪一种,抽象的或直观的,纯粹的或经验的,都只有在这一共同形式下,根本才有可能,才可想象。”主体是世界的支柱,是一切现象和一切客体“作为前提的条件”,“凡是存在着的,就只是对于主体的存在。”所以主体具有的是认识能力,但是主体却不为任何事物所认识,所以于客体而言,“客体的起处便是主体的止处。”而这便是表象的本质,表象的世界一个半面是客体,它的形式是空间和时间,表现出的是杂多性,而另一个半面就是主体,主体不在时间和空间中,主体在任何一个进行表象的生物中都是完整的、未分裂的,所以客体的形式,即时间、空间和因果性,仅仅从主体出发就可以发现的,可以完全认识的,也就是如康德所说,这些形式是先验地在我们的意识中。

世界是表象,就是这样一种本质:世界的一切,无不避免地带有以主体未条件,“并且也仅仅只是为主体而存在”,这就是先天明确的“认识”。所以表象论就是一个认识论,叔本华在这个认识论中区分了直观表象和抽象表象,直观表象包括可见的世界或全部经验,一级经验所以可能的条件。物质就是直观表象之表出,它表现在时间、空间和因果性中,物质要成为客体,就必然要成为主体的表象,就必定要为主体中相应的规定而存在,而主体的这一规定,就是认识能力。叔本华认为,物质或因果性,在主题方面的对应物,就是悟性,“一切因果性,即一切物质,从而整个现实都只是对于悟性,由于悟性而存在,也只在悟性中存在。”悟性是一种认识,这种认识最简单的作用就是对现实世界的直观,而这个直观的基础是感觉,当感觉从效果过渡到原因时,也即因果性发挥了作用,它才真正成为直观,“一切直观不仅是感性的而且是理智的,也就是悟性从后果中认取原因的纯粹认识,从而也是以因果律为前提的。”悟性是对于直观客体的认识,“只要直观的客体是客体,也即是表象,那么,认识了一直观客体的作用方式也就是毫无余蕴地认识了这客体;因为除此而外,在客体上就再没有什么是为这认识而留存着的东西了。”

悟性表现为因果性的认识,它发生在一切动物和一切人类身上,这是简单的形式,而在悟性之外,属于人独有的反省思维,就是理性。悟性具有的认识是直观的、当下即是的、自为代表的、自为保证的表象,而直观是自身具足的,它只提供事情本身,所以悟性的功能就是直接认识因果关系。而理性的认识则是一种反省思维,它所认识的是抽象的、推理的概念,理性的功能也只有一个:构成概念。从悟性到理性,从直观到概念,从表象到“表象的表象”,认识就具有了普遍性意义,“理性所传达的和所接受的都是抽象概念,都是非直观的表象;而这些概念又是一次构成便次次可用的,在数量上虽比较少,却包括着、涵蕴着、代表着真实世界中无数的客体。”理性的认识活动,是一种“判断”,而判断指向的是确实性,所以理性具有的普遍性和确实性,使得它的认识向着真正知识的方向而去,“一切[知或]知识的根源根本就不在理性自身;而是从别的方面获得的直观认识沉淀于理性中,由是转进为完全另一种认识方式,抽象的认识方式。这才是知识的根源。”科学便是这样一种知识,它以直观为基础,上升到抽象意识的认识,从而在概念、判断的普遍意义上“认识其最高的一些原则性的命题”。

表象的世界,无论是直观还是抽象概念,无论是悟性还是理性,它都是一种认识。但是除了表象之外,世界还有意志,“世界是我的意志”这一真理又意味着什么?叔本华认为,唯有意志,“才给了这主体理解自己这现象的那把钥匙,才分别对它揭露和指出了它的本质,它的作为和行动的意义和内在动力。”身体作为直观表象,它是客体,服从客体的规律,但是身体也是它自身之存在,也是它内在的本质,而这而过让身体成为本质自身的东西就是意志,我身体的每一个活动都是意志活动的现象,意志本身就是我的性格,叔本华对意志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唯有意志是自在之物。”借用康德的“自在之物”,就是指出了意志不再是客体,而是它自身,是它的本质,是直接被认识的,所以意志作为自在之物,就在于它独立于一切形式之外,也独立于“是主体的客体”这个最普遍的形式之外——意志就是不同于表象的东西:它在时间和空间之外,它不具有杂多性,不和个体化原理相涉。

但是意志的独立性和自由是为了给主体理解自己的钥匙,是为了揭示出本质,是为了给行动提供内在动力,这就是“意志客体化”。意志客体化是一个过程,它是将个体表现出的东西成为意志的客体,这个客体化的过程是有级别的,而这些级别就是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在这样的阐述中,叔本华说,“理念就是意志的客体化每一固定不变的级别,只要意志是自在之物,因而不与杂多性相涉的话。”在最低层次上它表现的是最普遍的自然力,最高级别当然是个性的出现,在人的世界里就是完整的人格。同时,叔本华认为,意志的客体化,在不同级别之间存在着斗争,“恒存的物质必须经常更换(自己的)形式,在更换形式时,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有机的现象在因果性的线索之下贪婪地抢着要出现,互相夺取物质:因为每一现象都要显示它的理念。”争夺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内在的,它可以让个别有机体的各部分相互协调,从而使得有机体及其种族有保存的可能;另一个目的则是外在的,它在有机自然界和无机自然界中爆出关系,从而使得整个有机自然界的物种有了保存的可能。意志的客体化,客体化过程中不同级别的争斗,呈现的是意志这个自在之物永不停歇的动力,“意志自身在本质上是没有一切目的,一切止境的,它是一个无尽的追求。”

叔本华:人生有如钟摆,摆动在痛苦与倦怠之间

世界是我的表象,世界是我的意志,“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已经是一个真理,但这仅仅是叔本华对表象和意志世界的初论。主体和客体的分立是表象世界的普遍形式,而意志作为自在之物不断地进行意志客体化,按照柏拉图的疑问:“那永存而不是发生了的是什么,那永远变化着、消逝着而绝不真正存在着的又是什么?”叔本华认为,自在之物最接的、恰如其分的客体性表现的就是理念,当个体作为主体,他所认识的知识个别事物,无法认识客体化了的客体,即理念,只有将个体的主体上升为认识的纯粹主体,才能认识作为客体的理念,“这时,作为表象的世界才[能]完美而纯粹地出现,才圆满地实现了意志的客体化。因为唯有理念才是意志恰如其分的客体性。”所以只有理念把意志客体化,只有意志成为理念的自在本身,这种客体化才是完美的,而理念就是艺术的对象,由此叔本华将这个纯粹的主体变身为“天才”,在他看来,天才的性能就是最完美的客观性,他立于纯粹直观地位的本能,能让他在直观中遗忘自己,而使服务于意志的认识摆脱劳役,从而使自己成为纯粹的主体,“通过艺术品,天才把他所把握的理念传达于人。”

意志的客体化要达到完美,就必须抵达理念,而抵达理念表现为艺术,因为艺术的唯一源泉就是对理念的认识,“艺术复制着由纯粹观审而掌握的永恒理念,复制着世界一切现象中本质的和常住的东西;而各按用以复制的材料(是什么),可以是造型艺术,是文艺或音乐。”而要让理念成为艺术的对象,需要的是纯粹主体的天才,“这就是艺术,就是天才的任务。”天才把理念传达给人,所引起的就是美感的愉悦,无论是建筑艺术,还是风景画,无论是人像雕塑,还是动物雕刻,在传递理念的时候,要以个人特征为任务,也就是要表现人的理念,要体现人的性格——在这里叔本华区分了理念和概念,他认为,概念是抽象的,是从推理来的,是理性思维和科学的对象,是任何人只要有理性就得而理解和掌握的,但是理念是直观的,绝不能被个体所认识,“是借助于我们直观体验的时间、空间形式才分化为多的一。”所以他认为倾向于直观的希腊雕像是美的,而倾向于概念的印度雕刻则只是象征,也正是由此,叔本华认为,诗人在一切时间之上来把握理念,所以悲剧是文艺的最高峰,“悲剧,也正是在意志客体化的最高级别上使我们在可怕的规模和明确性中看到意志和它自己的分裂。”

意志的客体化抵达的是理念,抵达的是完美,抵达的是艺术,而意志本身来说,还有一个本质的“严肃的”问题,意志是一种自在之物,它是自由的,甚至也是万能的,意志本身指向的就是它的行动和世界,而在这种由意志出发的世界,最重要的认识便是哲学——叔本华把意志所认识的哲学看成是一种内心情愫,“唯一导向真正神圣性,导向超脱世界的内心情愫。”而这个真正神圣性的东西就是关于生命的本质,“而生命,这可见的世界,现象,又都只是反映意志的镜子;那么现象就会不可分离地随伴意志,如影不离形;并且是哪儿有意志,哪儿就会有生命,有世界。”意志如何显现为生命的形式?意志是自由的,所以生命也是自由的,人当然也是自由的,这是区别于其它一切生物的本质:因为自由,所以有欲求,因为自由,所以认识自我——而因为意志的客体化具有的级别是一个斗争的存在,所以在自由的意志中,“挣扎是它唯一的本质”。

自由的意志,斗争的意志,挣扎的意志,“把意志,由于横亘于意志及其当前目标之间的障碍,所受到的阻抑叫做痛苦。”叔本华得出的结论是:“人从来就是痛苦的,由于他的本质就是落在痛苦的手心里的。”而且叔本华人为,一个人的智力愈高,意味着认识愈明确也就愈痛苦,所以他说,“具有天才的人则最痛苦。”当然痛苦不是真正的自由,不是意志的最后结果,只有从痛苦中得到解脱得到满足,才是最重要的。由此,叔本华从生命意志之否定走向了生命意志之肯定,这也是一种斗争,这也是一种选择,抛弃利己主义,在良心的责备中,走向“善好”,“一切的一切,只要是迎合意志的,就不管意志是在它自己的哪一种表出中,只要满足意志的目的,也不管这些东西在其他方面是如何的不同,就都用善[好]这一概念来思维。”

无疑,当善好成为意志的终点,这必将使得意志走向悖论:如果意志是为了达到最高善,达到至善,那么当善成为最后一个动机,实现了这一动机就有了一种“不再破灭的意志的满足”,这是不是意味着意志又变成了不自由?甚至,“意志愈是激烈,则意志自相矛盾的现象愈是明显触目,而痛苦也慰灭。”所以为了解决这个悖论,叔本华由此进入了虚无的境地,生命意志需要的是一种清心寡欲或神圣性的东西,它是对于意志内在矛盾及其本质在虚无性上的认识,只有在意志获得了对它本质的认识,从清净剂中摆脱了动机的效力,意志的自由才会实现,而这就是生命意志进入的终极状态:无——这也是叔本华关于世界的最后真理:

无是悬在一切美德和神圣性后面的最后鹄的,我们[不应该]怕它如同孩子怕黑暗一样;我们应该驱除我们对于无所有的那种阴森森的印象,而不是回避它,如印度人那样用神话和意义空洞的字句,例如归于梵天,或佛教徒那样以进入涅槃来回避它。

尼采(上、下)

编号:B82·2211212·1797
作者:【德】海德格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0年10月第1版
定价:148.00元当当73.20元
ISBN:9787100070348
页数:1235页

用思想家的名字作标题,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实事,实事,即争执,本身乃是一种争辩,让我们的思想去探讨这个实事,让我们的思想去期备这个实事一这个目标构成了眼下这《尼采》的内容。《尼采》为海德格尔1936年至1940年间在弗莱堡大学做的讲座,又附加了若干篇论文。这些论文作于1940年至1946年之间。它们是对一条道路的扩建,而当时尚在行进中的各个讲座就在这条道路上为争辩开路。讲座文本现在是按照内容编排起来的,而不是按课时顺序。但讲课特征仍旧保留下来了,包括无可避免的冗长的陈述和复述。海德格尔有意地经常从尼采著作中采取同一文本予以多次探讨,当然往往是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之所以也保留下来,是因为在每一个已被认识的文本中都还隐藏着值得思想的东西,“我们之所以辨认不出这些东西,显然是因为其中找不到一个彻底构造好了的结构,可以使那些零散的笔记获得合适的固定位置。”


《尼采》:争辩乃是真正的批判

决定性的事情始终是:我们要通过倾听尼采本人,与尼采一道,通过尼采,并且因而同时反对尼采来进行追问,而这种追问却是为了一个对西方哲学来说共同的唯一的和最内在的实事。
——《第一章 作为艺术的权力意志》

问题和权力意志有关:“权力意志本身是什么,其情形如何呢?”问题是关于艺术的形态:“为什么一种对权力意志的核心部分的解释恰恰必须从这里从艺术开始?”问题是对存在者和存在本质的发问:“什么是存在者?”“这个存在本身是什么?”……海德格尔提出问题,提出问题背后的问题、问题之后的问题,当问题之问题形成了一个紧密相关的链条,便成为了“追问”;当海德格尔不断地追问,他所追问的正是不停进行追问的尼采,于是尼采对哲学的追问,海德格尔对尼采哲学的追问,又形成了一种关于问题的哲学谱系——这是关于追问的追问,追问的追问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回答“对西方哲学来说共同的唯一的和最内在的实事”。

这是一种怎样的实事?实事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在追问和“追问的追问”中才可以得到解答——似乎是另一种意义上对“追问的追问”的追问。海德格尔把整本书定名为《尼采》,既是用尼采这一思想家的名字命名,也是为了凸显尼采有关的思想,而思想本身就是一种实事,“实事,即争执,本身乃是一种争辩。”所以要用思想去探讨实事,要让思想去期备这个实事,这种目标便构成了海德格尔这本书的内容。实事是争辩,争辩就是追问,一方面,海德格尔认为,尼采本身就出在西方哲学的追问轨道上,“尼采知道什么是哲学。而这种知道是稀罕的。唯有伟大的思想家才拥有这种知道。”所以尼采的追问,尼采的争辩,所确立的就是一种实事;另一方面,“争辩乃是真正的批判。争辩是对某位思想家的真实评价的最高的和唯一的方式。”尼采的追问是将西方思想某个“决定性方面”聚集并完成于自己的思想中,他的争辩沉思了自己的思想,深入了思想的有效力量,并在对思想的至高努力中保持开放,而对尼采的追问、与尼采思想的争辩也将成为与迄今为止全部西方思想的争辩。

追问之追问,争辩之争辩,都是没有止境的,而这种没有止境便成为“决定性的问题”:它是尼采对以往西方传统的完成,也是海德格尔从尼采开始的聚集:“这个存在本身是什么?这就是关于‘存在之意义’的问题,而不仅是关于存在者之存在的问题了。”从完成到聚集,从尼采对形而上学的完成到海德格尔提出决定性的问题,从存在者的基本特征到存在的意义,这就是思想的开放意义。当海德格尔阐述了实事,定义了争辩,开展了追问,他便在方法论上确立了争辩的逻辑:先是倾听尼采,然后通过尼采,最后则是反对尼采,通过三部曲追问存在之意义这个决定性问题:倾听是一种知道,通过尼采是一种聚集,反对尼采则要完成开放性思想的争辩,从而抵达共同的、唯一的、最内在的实事。

从倾听尼采开始——倾听也是一种追问:尼采为什么要提出“权力意志”?“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到底意味着什么?重估一切价值,是一种颠倒式的革命?从尼采的《权力意志》开始,海德格尔认为,在这本书里尼采是把权力意志看成是“表示一切存在者之基本特征的名称”,尼采说:“权力意志是我们所达到的终极事实。”当尼采如此定义权力意志,他的追问便开始了:什么是存在者?而这个问题关涉的就是西方哲学的实事,哲学是什么以及哲学一向如何是。这个问题只有在哲学获得自我奠基之后才是可能的,所以哲学的自我规定既转向它自身,转向哲学的原始性和纯粹性,它又在萦绕于自身之后将自己推向更远处,直到抵达虚无的边缘。和西方哲学的这个实事一样,尼采的权力意志也是在转向自身时又推及更远处,和它相关的是尼采提及的另外两个概念: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和重估一切价值:一方面,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就是权力意志,它们具有同一性,尼采说,“要点重述:给生成打上存在之特征的烙印——这乃是最高的权力意志。”尼采又说:“一切皆轮回,这是一个生成世界向存在世界的极度接近——此乃观察的顶峰。”权力意志根植于存在之为存在中,权力意志就是生成;永恒轮回之永恒,就在于它不是停滞的现在,而是返回到自身中的现在,也就是说,把存在思考为时间;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基本特征是权力意志,存在是“相同者的永恒轮回”,那么尼采就很明显开始对一切价值的重估,这是新的价值设定对旧的价值体系的结解构,按照尼采自己的说法,这是针对虚无主义的反运动——权力意志、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和重估一切价值,正是尼采在追问中的争辩,这种追问和争辩在海德格尔看来,就是一种倒转,一种不断的颠倒——“揭示了决定性的和本质性的东西。”

权力意志很容易让人想到尼采之前的叔本华,想到《作为表象和意志的世界》,但是当叔本华说艺术的本质是“生命的寂静”,尼采的颠倒就提出了艺术是生命的“兴奋剂”;什么是真理?尼采在颠倒中说:“真理就是一种谬误,而没有这个种类,生命体的某个特定种类就无法生活。生命的价值乃是最终关键。”“最后笑的人笑得最好”,尼采将其颠倒为:“现在笑得最好的人笑到最后。”……颠倒也是一种追问,追问的意义在于形成新的价值,尼采认为,颠倒不仅可以形成新的价值秩序,而且秩序会“自发地形成”,那么尼采的权力意志在颠倒中形成了怎样一种价值秩序?权力意志不是心灵能力,不是普遍欲求,而是一种意愿,一种朝向,一种将被意愿者和意愿者都纳入其中的东西,一方面,意愿是朝向自身的展开状态,另一方面,意愿是对自身的超越——这便是权力,所以权力意志就是“能够赋予自身以权力的强大权能”。

权力是意志,意志是权力,权力意志不是个别之物的意愿,而是关涉到存在者的存在和本质,也就是说,权力意志始终是本质之意志。当尼采在追问中争辩,在争辩中颠倒,在颠倒中展开,海德格尔的追问也开始了:为什么在尼采的权力意志中,艺术为什么能抵达存在者的本质?或者说,为什么尼采对权力意志核心部分的解释要从艺术开始?进入追问之追问之中:尼采的追问是:“艺术是反对一切要否定生命的意志的唯一优越对量,艺术是反基督的、反佛教的、尤其是反虚无主义的。”艺术是一种否定,它所否定的是另一种否定:对宗教、道德和哲学这些颓废形式的否定,所以艺术是这些形式的反运动,由此,艺术就变成了肯定。所以在海德格尔对尼采的关照中,认为尼采揭示了艺术学说的五个命题:艺术是权力意志最易透视和最熟悉的形态、艺术必须从艺术家角度来把握;艺术是一切存在者的基本事件,因为艺术意味着艺术家的生产能力,艺术家作为存在者的存在在艺术上就成为创造者和被创造者;艺术是针对虚无主义的反运动;艺术比“真理”更有价值。

但是,尼采艺术学说中的艺术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仅仅指出的是美学本质?尼采在审美形态上提出了陶醉的观点,“陶醉的本质要素是力的提高感和丰富感。”陶醉是艺术的“生理学的先决条件”,是本质性的感情具有力的提高感和丰富感,但是海德格尔认为,尼采的艺术更是一种形而上学。陶醉需要力的提高感和丰富感,力在提高和丰富中必定超出自身的能力,必定和存在者保持一定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存在者本身“更具存在特性地、更丰富地、更明确地、更本质性地被经验了”,所以艺术状态的激情具有一种向存在者整体伸展的恒定性,伸展本身可以抓住自己、注视自己,并把自己逼入形态中,同时是一种“形式生成”——尼采将其解释为自行泄露和自行敞开,陶醉就是形式的辉煌胜利,所以艺术在尼采那里,本质上就是一种“伟大的风格”,尼采说:“伟大的风格就在于对平凡而短暂的美的蔑视,是一种对稀罕而长久之物的感觉。”

伟大的风格就是最高的权力感,所以艺术是权力意志的一个形态,而且是最高的形态,伟大风格的艺术就是从对生命至高丰富性中产生的,艺术关联的就是一个真理问题。而对真理问题的追问就使得尼采站在了形而上学上进行思考。“以艺术家的透镜看科学,而以生命的透镜看艺术。”尼采用两个“透镜”阐释了艺术的本质:科学是知识本身,代表着真理,艺术家作为存在者透镜了真理,生命作为存在透镜了艺术,所以存在的透视特征是本质性的,生命的存在就是一种生成——海德格尔认为,尼采的这句话就是建立了存在者和存在的关系:“必须从存在之本质出发,把艺术理解为存在者的基本发生事件,理解为真正的创造。”正因为艺术是对存在者之存在的规定,所以尼采的思考是一种形而上学,而他的形而上学基本立场就表现在“相同者的永恒轮回”中,因为,“这个学说包含着一个关于存在者整体的陈述。”

尼采的永恒轮回学说第一次被传达出来,是在《快乐的科学》里,在其结尾处,尼采写道了“悲剧的起源”,悲剧开始了,这是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悲剧开始,这是作为最沉重思想的永恒轮回说的开始;从这里开始,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第二次传达了永恒轮回,那就是超人的出现,超人不是英雄,而是超出“最后的”人,“并且因此才使这个人带上最后的人、以往的人的烙印。”而在《善恶的彼岸》中,尼采第三次传达了永恒轮回说,“这是怎么回事呢?这难道不是:circulus vitiosus deus[神的可怕循环]么?”这本副标题为“一种未来哲学的序曲”的书,提出了关于“神的可怕循环”。三次传达,尼采阐述了存在者的悲剧性特征,说明了存在者的态度,指向了未来哲学,它们构成了存在者整体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最后在尼采那里作出了规定:“世界的总体特征永远是……混沌。”

存在者的整体是世界的整体,而世界的整体生成特征便是作为必然性的混沌,海德格尔在考察了尼采的永恒轮回学说之后认为,“相同者的永恒轮回这个思想要固定的是,世界本质作为持续生成的必然混沌如何存在。”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就是对一切存在者具有规定作用的存在,而必然性的混沌生成是相同者的永恒轮回。这是尼采追问的结果,他把轮回思想看成是对虚无主义的克服,但是在尼采的追问中,海德格尔也开始了追问的追问:既然永恒轮回是对虚无主义的克服,那么克服本身就是把虚无主义设为了前提,这也就必然参与了对虚无主义的思考,永恒轮回也就必须“虚无主义地”得到思考,“这个轮回思想只能在对虚无主义——作为有待克服者以及在求创造的意志中已经被克服了的东西——的共同思考中得到思考。”那么悖论就是:克服反而变成了参与,而且参与的思考让思考者本身进入到了像永恒轮回一样的圆环里,“思考者也参与了对这个圆环的争取和决断。”由此海德格尔似乎很明确认定:尼采的形而上学是对虚无主义的克服,但却变成了对虚无主义的参与,他的形而上学就是领一种虚无主义——这个追问和争辩为之后海德格尔对存在之意义的阐述埋下了伏笔。

暂且搁置,海德格尔还是回到对尼采的倾听上。尼采思考了存在者整体的基本特征,对存在者整体的规定构成了他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的判词就是:生命就是权力意志,这个判词具有的意义有两个:存在者的整体是“生命”,生命的本质是权力意志。既然尼采是用艺术家的透镜看科学,以生命的透镜看艺术,那么这里就有一个认识论问题:认识和科学是权力意识,于是海德格尔和尼采一起追问:什么是认识,什么是科学,这个问题其实就是构成认识的本质是什么?从尼采的阐述来看,认识的本质是“真实之物及其占有”,也就是“被承认的真实存在意义上的真理”,认识的本质就是关于真理的本质,那么真理是什么?真实之物是存在着的东西,是“持以为真”的东西,真实之物和真理的问题,就是关于存在者的问题,而尼采是通过权力意志来规定认识的:一方面真理包含并且给出存在之物,即存在者;另一方面人本身也是存在者中间的一个存在者,而且在其中与存在者打交道。

但是在尼采的笔记中,对于真理却是这样说的:“对真理的敬仰早已经是一种幻想的结果。”人对真理有着敬仰的态度,人便是真理的敬仰者,但是这种敬仰又是一种幻想的结果,所以海德格尔认为,尼采给予了人另一个身份:真理的违背者。既是敬仰者又是违背者,尼采的这种争辩必然给出了真理之外另一种价值,在《权力意志》中,尼采直接给出了答案:“艺术比真理更有价值。”艺术的价值超越真理,其实是在形而上学意义上被理解为存在者的一个条件。但是尼采的追问和争辩还没有结束,他又说:“真理就是一种谬误,而没有这个种类,生命体的某个特定种类就无法生活。”真理又变成了谬误,而且是生命体生活的一种必然,在这里,和真理是一种幻想一样,尼采建立了“那种传统的、从未受到冒犯的对作为表象之正确性的真理的标识”的前提,区分了作为持存世界的“真实的”世界和作为非持存世界的“虚假的”世界,而这种区分必然是在认识上回归到“价值关系”上,真理并非是最高的价值,“要把‘它如此这般存在’的信仰转换为‘它应当如此这般生成’的意志。”“它如此这般存在”的真理是对生命的活力、生命的超越意志和生命的生成的否定,只有“应当如此这般生成”才是最高价值,那就是生成——所以海德格尔认为,尼采构建了认识的本质:回到认识的已经敞开的、但尚未展开出来的本质基础上,而这种以认识的本质来规定真理的本质,就是一种区别于原初希腊思想的现代思想。

认识的本质规定之外,尼采也阐述了认识的作用,“不是‘认识’,而是图式化——强加给混沌以如此之多的规律性和形式,以满足我们的实践需要。”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混沌,一个是实践需要。混沌是表示肉身地存在着的生命的一个名称,它不是混乱不堪,不是弃绝任何秩序的无序,而是一种流动、运动的东西,具有隐而不现、不能直接认识的秩序,它就是表示对世界整体及其运作的一种特有的“预先筹划”的名称,艺术就是这种对生成者、生命本身的创造性经验的混沌;而实践需要则是那种包含在作为生命之实行的实践中的需要和必需。由此海德格尔认为,尼采的形而上学筹划清晰而敞开地摆在我们面前:真理作为持存化属于生命,“人类生命本身归于混沌,它真正地以艺术方式归属于作为一种汹涌而来的生成的混沌。真理不能做的事情,由艺术来完成:艺术把生命体美化而使之进入更高的可能性中,因此实现和完成处于真正现实之物(即混沌)中间的生命。”这种对真理的思考在尼采那里又极端化地提出了“公正”的本质:公正不是在法律意义上的,也不是在道德意义上,它是承担和完成本质的东西,即“向混沌的同化”,也是向存在者整体的同化,海德格尔说,这也以为这它就是存在者整体本身,“公正是以自身为依靠的生命的植根之所。“持以为真”从公正中获得定律和规则。公正是真理和认识的本质基础。”

尼采对认识本质的阐述,对真理的持存化追问,对生命混沌和实践需要的争辩,在海德格尔看来,是建立在认识已经敞开的、但尚未展开的本质基础上的,他提出正是这一争辩,使得尼采的形而上学成为了一种现代思想,“权力意志是现代意义上进行思考的,而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则是在终结史意义上进行思考的。”权力意志和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具有同一性,也就意味着尼采是在形而上学视野内、并借助于形而上学建立了这种同一性,“在权力意志与相同者的永恒轮回的本质统一性中得到言说的同一者,乃是形而上学的最终之词。”权力意志是现代意义上进行思考的,永恒轮回是在终结意义上进行思考的,那么完成意义上的“最终之物”也必定是“最先之物”,在尼采身上,最终之物就是形而上学的终结,而最先之物便成为了在历史性基础之上“已然是向另一端的过渡”,并且就是一个开端——这个开端,就是海德格尔对于尼采的追问和争辩,就是在倾听尼采、通过尼采之后反对尼采。

在这个开端完成过渡并真正之前,必定是尼采形而上学之完成和终结,为什么尼采的形而上学是一种完成和终结?为什么海德格尔称尼采是“最后一个形而上学家”?不管是完成还是开端,海德格尔必然要将尼采思想放置在漫长的“存在历史”之中来考察。在尼采的形而上学中,海德格尔用五个主标题来凸显,那就是虚无主义、重估一切价值、权力意志、相同者的永恒轮回和超人,五个“基本词语”可以标识尼采形而上学的本质结构:“权力意志”表“本质”,即存在者本身之存在;“相同者的永恒轮回”表“实存”,即存在者整体的存在方式;“公正”表“真理”,即作为权力意志的存在者之真理的本质;“虚无主义”表“历史”,即在权力意义上得到规定的存在者之真理的历史;“超人”表“人类”,即为权力意志和相同者的永恒轮回所要求的那个人类。海德格尔认为,正是在尼采的形而上学中,“现代”已经趋于完成,这种“完成”的标志有两个,一是所谓“世界统治”的极端可能性,二是所谓“人类纯粹根据自身来决定自己的本质的尝试的极端可能性”,亦即主体性的完全展开,在海德格尔看来,“争夺地球统治地位的斗争”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质,是以形而上学——其极端形态就是尼采的完成了的主体性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所以“世界成为图像”和“人成为主体”两大现代进程标志着现代的完成。

现代的完成,或者只是尼采之追问的终结,他以“上帝死了”完成了权力意志的形而上学,但是正是在这里,海德格尔开始了对尼采的追问,他把对尼采形而上学的追问确定为两个目标,一个是切近的目标,就是认识尼采哲学具有的内在统一性,这也是在倾听尼采和通过尼采中完成的,另一个则是最远目标,那就是“对作为西方形而上学之完成的尼采形而上学的内在统一性的沉思,而这个最远的目标就是一种争辩,是存在者权力与存在之真理之间的争辩,“为这样一种争辩作准备,乃是我们这里所尝试的沉思的最远目标。”而这种争辩便是反对尼采的追问:返回到那个埋下伏笔的问题:在尼采的形而上学中,虚无主义是不是已经得到了克服?

尼采当然认为自己完成了对虚无主义的克服,因为他认为虚无主义是最高价值的贬黜,克服意味着对以往一切价值的重估为形态的反动。海德格尔承认,尼采把存在者看成是权力意志的存在者,是以相同者的永恒轮回为方式的权力意志的存在者,这样的存在者当然不是像虚无主义那样是一无所有的,不是被排除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之外,所以看起来,尼采的权力意志形而上学已经克服了虚无主义。但是海德格尔却认为,尼采的形而上学依旧是一种虚无主义,但是是本真的虚无主义,他不是克服了虚无主义而是最后一次卷入了虚无主义。一方面,尼采把生成思考为存在者的存在,根据相同者的永恒轮回来思考权力意志,恰恰是在把形而上学精神当作它的最高权力状态这一理想来完成的,而这与虚无主义的最高形态相符合;尼采的形而上学思考是对一切价值的重估,是在完成对以往最高价值的贬黜,这种价值论又体现了虚无主义的经验——尼采的虚无主义是极端的虚无主义,是本真的虚无主义:形而上学思考了存在者,着眼于存在来思考存在者,但是对于存在本身,存在的本质,始终是未经思考的,始终是偶然的,也始终没有被追问,所以不管是何种形而上学,它本质上就是神学,因为它所言说的知识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问题,尼采的形而上学当然也是神学,因为它把本质思考为权力意志,被存在者整体本身思考为相同的永恒轮回——虽然它是一种独特的否定神学,它的否定性在“上帝死了”这句话里,但它所否定的只是学院形而上学,“这话并不是一个无神论的表达,而是那种形而上学的存在——神学的表达——本真的虚无主义就是在这种形而上学中得到完成的。”

从柏拉图到尼采,存在历史就是一部形而上学史,但是当尼采在追问中完成了形而上学,一种终结需要的是另一个开端,这是存在历史新的肇始,而它所追问的是存在本身,“存在历史既不是人和人类的历史,也不是人与存在者和存在的关联的历史。存在历史乃是存在本身,而且只是存在本身。”于是海德格尔在对尼采的反对中,对尼采形而上学的追问中,关于存在本身的最远目标便成为了另一个开端性的存在,也即“后形而上学思想的任务”,这便是海德格尔所建立的“存在与时间”。

新工具

编号:B35·2211031·1787
作者:【英】培根 著
出版: 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4年10月第1版
定价:40.00元当当20.00元
ISBN:9787100023832
页数:319页

《新工具》是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创作的哲学著作,原名《新工具或解释自然的一些指导》,是《伟大的复兴》的第二部分,最初于1620年出版。全书包括一篇简单的序言和两卷关于科学主义的正文。在序言中培根首先分析了当时的哲学状况。第一卷着重批判经院哲学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四假象说,主张人应该是自然的解释者,只有认识并发现了自然的规律,才能征服自然,变自然的王国为人的王国。第二卷论述了归纳方法,为归纳逻辑奠定了基础。在《新工具》中,培根提出,自然中真正存在的东西,都是按照一定规律运动的个体,哲学的目的就是研究这种规律,思想上得到真理,行动中得以自由。本书是培根主要的哲学著作之一,阐述了旧科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新科学的时代正在到来,并且发现了新逻辑这种消除旧科学缺点的工具,对于西方哲学、逻辑学、科学学等多种科学的发展产生过大而持久的影响。


《新工具》:我寻求的是光的实验

实则,每一巨大的工作,如果没有工具和机器而只用人的双手去做,无论是每人用力或者是大家合力,都显然是不可能的。
——《序言》

双手去做一件事,可能是有限的力量,可能会有疏漏,可能会产生错误,甚至可能会使得心灵任其自流——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大家一起合力,都只是一种个体行为,指向的都可能是一种偏颇。而较之于双手,如机器一样的工具就会带来更大的正确性,培根将这种工具论看成是“准确性的循序升进”,它就是一种阶梯,从自然通向人的心灵世界,而这一阶梯的起点就是最初的感官知觉。

从感官知觉到心灵,这一新工具铺就的阶梯真的能达到准确性的目的,真的能克服双手的局限性和错误性?培根将自己的方法论命名为“新工具”,无疑指向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他在序言中就明确指出:“有些人自认把自然界的法则作为已被搜寻出来和已被了解明白的东西来加以规定,无论是出于简单化的保证的口吻,或者是出于职业化的矫饰的说法,都会给哲学以及各门科学带来很大的损害。”培根含糊地指出了“有些人”的错误方法,他认为,只是把自然界存在的东西加以规定,无疑对于哲学会带来损害,尤其是对于自然哲学——他认为,较古的希腊人尚且在“擅敢论断”和“不敢希望了解”这两个极端中采取折中的立场,但是在哲学尤其是自然哲学发展的今天,“有些人”还是一味信赖自己理解的力量,仅仅把一切事物诉诸艰苦的思维,诉诸心灵的不断动作和运用,无疑就像只是用自己的双手去做,是缺乏科学性的。

培根认为,靠工具和助力来做出事功,可以分为手用的工具和心用的工具两大类,手用的工具起到提供动力和引导的作用,心用的工具则是“对理解力提供启示或者示以警告”,这两种方法都指向了人类的知识和人类的权力,“因为凡不知原因时即不能产生结果。要支配自然就须服从自然;而凡在思辨中为原因者在动作中则为法则。”但是他明确指出,现有的科学不能帮我们找出新事功,现有的逻辑也不能帮助我们找出新科学,尤其是三段论的逻辑学,它不是应用于科学的第一性原理,本身不足以匹对自然的精微,它只是就命题而论证,无法抓住事物本身。

从自然本身的存在,到人认识自然建立自然哲学,这是一个从现象到本质的科学过程,但是了解自然、认识自然,最后建立科学的哲学系统,这中间的确需要理性,但是培根认为,人类理性如果用现在通用的方法去应用于自然问题,其实是粗率和未成熟的,他将之命名为“自然的冒测”,由此产生了围困人类心灵的假象。他总结出四种假象,一种叫族类假象,它根植于人性之中,根植于族或类中,断言人的感官是事物的尺度就是一种错误观点,因为只是凭借观感或者心灵的知觉,就无法得知宇宙的量尺,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理解力,接受的光线就变得不规则,反映事物时就会参入自己的性质而使事物真正的性质变形;第二种是洞穴假象,这个来自柏拉图的比喻,带来的每个人自己的洞穴,也同样使得自然之光曲折和变色;第三种是市场假象,这是由人们相互间的交接和联系所形成,像市场一样在往来交接中导致了自然之变形;第四种则是剧场假象,这一类假象就是把哲学的教条以及错误的论证移植到人们心中,“因为在我看来,一切公认的学说体系只不过是许多舞台戏剧,表现着人们自己依照虚构的布景的式样而创造出来的一些世界。”

四类假象围困住心灵,实际上使得心灵对自然的认识出现谬误,当自然不再是真,认识得出的也不再是真理。而假象之所以产生就在于人的理解力和感官之间的错位,培根认为,人类理解力最大的障碍和扰乱就来自感官的迟钝性、不称职以及欺骗性,人类的思考总是随着感官尤其是视觉的停止而结束,对那些物质中的“元精”视而不见也无法察觉,而较粗质分子中的隐微结构变化同样不为人所察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哲学就走向了错误。培根由此认为在错误的母树上产生的错误哲学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诡辩的哲学,这类哲学最显著的例子就是亚里士多德:

他以他的逻辑败坏了自然哲学:他以各种范畴范铸出世界;他用二级概念的字眼强对人类心灵这最高贵的实体赋予一个属类;他以现实对潜能的严峻区分来代行浓化和稀化二者的任务(就是去做成物体体积较大或较小,也即占据空间较多或较少);他断言单个物体各有其独特的和固有的运动,而如果它们参加在什么别的运动之中,则必是由于一个外因;此外他还把无数其他武断的限制强加于事物的性质。总之,他之急切于就文字来对问题提供答案并肯定一些正面的东西,实远过于他对事物的内在真理的注意;这是他的哲学的一个缺点,和希腊人当中其他著名的体系一比就最看得明白。

培根在这里简直判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以死刑,逻辑学根本无法深入事物的本质,根本无法解释自然的过程;诡辩的哲学之外,则是经验派哲学,这派哲学同样运用的是教条,它的基础不是来自普通概念的光亮,而是来自少数实验,“因此这样一种哲学,在那些日日忙于这些实验而其想象力又被它们所沾染的人们看来是可然的,并且只能是准确的;而在一切其他的人看来则是虚妄的和不可信的。”最后一种错误的哲学则是迷信的这些,它的危害更大,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就是这一哲学的代表,他们把人类理解力变成了想象,而想象之执迷就变成了迷信的哲学。当然除了这三种错误的哲学之外,还存在着思辨的错误题材、自然哲学中的错误题材;还存在着对哲学的错误观点,有人用武断和钦定的方法从事科学,有人则在漫步所向中进行探究,“在这两种之中,前者压制了理解力,后者削弱了理解力。”

从围困心灵的四种假象,到三种错误哲学,从错误的题材,再到任性误读的态度,培根都将其看成是“自然的冒测”。与自然的冒测不同的则是“自然的解释”,而这也正是他所要阐述的哲学方法,即“新工具”。在他看来,人就是自然界的解释者,他唯一能做的、能动的,就是“他在事实中或思想中对自然进程所已观察到的那样多,也仅仅那样多”,这是唯一的目的,当然也是对于错误哲学的一种纠错,“现在我们要想恢复一种健全和健康的情况,只剩有一条途径——这就是,把理解力的全部动作另作一番开始,对心灵本身从一起始就不任其自流,而要步步加以引导;而且这事还要做得像机器所做的一样。”因为理解力对于心灵来说,就是心用的工具,就是让心灵找到准确性的循序升进的阶梯,“经由一个正当的和有方法的过程而从事实抽出的理论,我名之为对自然的解释。”

培根:我是在处理逻辑

这不是智慧而是关于道路和方法,培根自称不是裁判官而是向导员——这条用工具引导的道路到底是怎样的?他认为发现真理有两条道路,一条道路是“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飞越到普遍的真理”,另一条道路则是“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然后通过“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最后达到最普遍的原理——一条是“飞越”式的方法,一条是引导而渐进的方法,一条是流行的方法,一条是正确却未试行的方法,为什么培根会选择这条引导而渐进上升的道路?都是从感官和特殊的事物出发,都是在感官中建立经验,培根认为,引导型的道路是“真正的经验的方法”,因为它首先点起蜡烛,然后借着蜡烛照亮道路,也就是从“适当地整列过和类编过的经验出发”,而不是从随心硬凑的经验或慢无定向的经验出发,这种捕获原理的方法可以为新的实验再展开新的道路,如此进行新的引导,在循序升进中最后抵达认识的心灵,“那就能够以一条无阻断的路途通过经验的丛林引达到原理的旷地。”

这种建立在经验之上的工具论,是准确的,是无阻的,是有序的,培根将之看成是“神的智慧和秩序作我们的模范”的实验,这种实验就像是神造出了光,照亮了道路,“我开始暂时是寻求光的实验,而不是寻求果的实验”,这种寻求光的实验的步骤就是这样:从感官到普遍的原理,再从普遍的原理进行新的实验,“我们的这条路不是一道平线,而是有升有降的,首先上升到原理,然后降落到事功。”所以培根说,这种程序和方法,不是从事功中引出事功护工,不是从实验中引出实验,而是从事功和实验中引出原因和原理,然后再引出新的事功和实验,这个过程就是对自然的解释,而这样的哲学家、实验者、向导员就是“合格的自然解释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培根第一次说出了“真正的归纳法”,“所以我们的惟一希望乃在一个真正的归纳法。”

第一卷是培根对“自然解释”意义的阐释,而第二卷则是对“新工具”方法和道路的具体说明。新工具就是在所与植物上“产生和添入一种或多种新的性质”,在他看来,这也是人类权力的工作和目标,而添入性质最重要的是发现“法式”,也就是那种具有区别性的属性,也就是从个别的单纯的活动查究、发现和解释作为原理存在的普遍性属性,从而产生知识,从而产生动作,从而获得真理,从而达到自由,“法式的发现能使人在思辨方面获得真理,在动作方面获得自由。”所以在方法上,必须进行一种转化,一种是把一个物体作为若干单纯性质的队伍或集合来对待,第二个转化则是在复合物体中发现隐秘的东西——所谓隐秘就是一个完全没有中断但大部分不为感官所能知觉到的,所以在这里真正的推理和归纳就具有了重要作用,培根将之看成是“工艺之神”,“我们若想揭露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那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性质与种属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我们必须由火之神转为工艺之神才行。”

查究永恒的、不变的法式,构成的是形而上学;而要查究能生因、质料因、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构成的则是物理学。培根在“解释自然的指导”中,第一步就是从感官、记忆、心灵和理性组成的经验中抽出和形成原理,第二步则是指导人们从原理中推出新的实验。备妥一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按照方法和秩序被事例制成表格,最后则是用归纳法解释自然——这是培根自然解释的三部曲,而他举例的则是关于热的法式:他根据对热的经验,制成了要质临现表、近似物中的缺在表、比较表,排除那不属于热的法式的性质:由于太阳光线,所以排拒四大元素的性质;由于一般的火,主要是由于地下的火,与天体的光线最疏远的和完全无关的,所以排拒天体的性质;由于一切种类的物体,只要一靠近火或其他热的物体就都获得暖热,所以排拒物体的特异的或更加精微的组织;由于燃着的铁或其他金属传热于其他物体而不损失自身的重量或质体,所以排拒其他热物体的质体之传送或混合……排除十四种不属于热的法式,培根便通过理解力开始了对热的“真确定义”:“热是一种扩张的、受到抑制的、在其斗争中作用于物体的较小分子的运动。”这是得出的原理?按照工具论的步骤,从原理开始就必须进行新的实验,而实际上,培根还是在事例中查究隐秘结构中的原理,他列举了“享有优先权的事例”,二十七种事例有关于知识的,也有关于动作的,关于知识的事例又有帮助理解力的,又有帮助感官的。

按照培根的方法,在列出享有优先权的事例之后,则是对归纳法进行精订,然后研究对象,研究界限,研究在实践上的应用,然后才是原理的升降,从具体到隐秘,从原理到新的实验,才是工具论的完整过程。但是作为《伟大的复兴》的第二部分,《新工具》在论述玩享受优先权的二十七种事例之后,就戛然而止了,这种中断似乎也只是完成了从经验和特殊的事例引导到原理的第一步过程,而这才是“自然的解释”,是工具论,是归纳法,“请读者记住,在我的这部工具论中,我是在处理逻辑,而不是在处理哲学。”新的工具,新的逻辑,新的归纳,培根这一光的实验就是为了点起蜡烛,为了照亮道路,为了解放偏见的双手,“我最后就可以(像一个忠实诚笃的监守者)把人们的产业交付给他们,这时他们的理解力已经解放并且好比说已经成年了;由此而来的后果便只能是人类地位的改善和人类对于自然的权力的扩大。”

薄伽梵歌

编号:B41·2211031·1786
作者:【古印度】毗耶娑 著
出版: 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0年10月第1版
定价:28.00元当当14.00元
ISBN:9787100072274
页数:171页

《薄伽梵歌》是印度古代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一部宗教哲学诗。《摩诃婆罗多》全诗共分十八篇,以印度列国纷争时代的社会为背景,叙述了婆罗多族两支后裔俱卢族和般度族争夺王位继承权的斗争。象城的持国和般度是两兄弟。持国天生眼瞎,因而由般度继承王位。持国生有百子,长子难敌。般度生有五子,长子坚战。这便是伟大的婆罗多族的两支后裔,前者称为俱卢族,后者称为般度族。不久,般度死去,由持国摄政。坚战成年后,理应继承父亲的王位。但难敌不答应,企图霸占王位,纠纷从此开始。《摩诃婆罗多》的成书年代约在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四世纪,历时八百年。它以口头方式创作和传诵,不断扩充内容,层层累积而成,后定型的篇幅达到“十万颂”(每颂一般为三十二个音节),译成汉语约四百万字。《薄伽梵歌》为《摩诃婆罗多》第六篇中的一部分,为古今印度社会中家喻户晓的梵文字教诗,被誉为印度宗教圣典。


《薄伽梵歌》:你就投入战斗吧!

“我看到不祥之兆,黑天啊!我不明白,打仗杀死自己人,能够得到什么好处?
——《1.31》

俱卢族已结集军队,般度族已排定阵容,甚至黑天和阿周那站在大战车上,吹响了神圣螺号,就在俱卢之野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般度之子”的阿周那却满怀怜悯之情,忧心忡忡地对“感官之主”黑天说:“永不退却者!驾驭战车,请把它停在两军之间。”

停在两军之间,是因为阿周那心有疑惑,是因为阿周那对这场战争的正义性提出了质疑。四肢沉重的他,嘴巴发干的他,浑身颤抖的他,汗毛竖起的他,连神弓都从手中脱落,他看到了一种不详之兆:“我不明白,打仗杀死自己人,能够得到什么好处?”作为般度族的首领,他面对的是俱卢族的军队,但是他们同属于婆罗多族的两支后裔:要么杀死俱卢族国王持国的儿子们,“杀死了这些罪人,我们也犯下了罪恶。”要么让持国的儿子杀死自己人,“因为杀死自己人,我们怎么会幸福?”所以在这两种选择最后都变成罪人的情况下

,阿周那认为,应该回避这种罪过,在他看来,如果家族遭到毁灭,传承的宗法也会毁灭,而宗法之法一旦毁灭,整个家族就陷入非法;一旦非法猖獗,族中的妇女就会堕落,一旦妇女堕落,种姓也就混乱;种姓混乱就会导致家族和毁灭家族者堕入地狱,而制造了种姓混乱的人,就犯了毁灭家族之罪,就毁弃了永恒的宗法——于是,已经吹响了神圣螺号的阿周那对黑天说:“我宁可手无寸铁,在战斗中不抵抗,让持国的儿子们,手持武器杀死我。”说完,他真的放下了手中的弓和箭,坐在自己车坐上。

阿周那分析得很合理,他站在家族-种姓-宗法这一条逻辑线里,无论如何都会变成自相残杀,都会成为一种罪恶,都不具有合法性。但是他之所以对“感官之主”的黑天说,是希望作为阿周那战车的御者,能给他解疑答惑。俱卢之野的战争一触即发,目盲的持国先是问御者全胜关于这次战争的情况,而被附有天眼的全胜观察战场上发生的一切,他看到了般度族军队已经排定阵容,听到持国长子难敌和老师德罗纳的对话,“我们受毗湿摩保护,军队的力量无限;他们受怖军保护,军队的力量有限。”而这句话其实已经透露出了两军实力的差距,受毗湿摩保护的俱卢族军队力量“无限”,因为他们拥有十一支大军,般度族的军队受怖军保护,他们的力量“有限”,因为他们只拥有七支大军,力量对比悬殊,所以是“无限”和“有限”的较量。但是,“无限”也指向不足,“有限”则指向充足,从这个意义上将,俱卢族虽然在军队数量上占优势,但是难敌作为俱卢族的首领,内心却是在“无限”中缺乏信心。

这是一种预示,而对于黑天来说,阿周那提出的疑问是关于战争的正当性问题,所以作为御者,他首先指出在危急关头阿周那萎靡不振的情绪是“为高贵者所忌讳”的,当然不能进入天国享受殊荣,他希望他“不要怯懦”,抛弃猥琐的软心肠,要站起来投入战斗。黑天认为阿周那说出的是“理智的话”,但是这种理智却是为忧伤者忧伤,理智没有达到“智者”的高度,因为“智者都不为之忧伤”。这里就区分出了“理智”和“智者”的区别,黑天所谓不为之忧伤的智者,是“洞悉真谛的人”,他们察觉到的是“没有不存在的存在”,也没有“存在的不存在”,这个关于存在和不存在的真谛,就是“身体有限,灵魂不限”的永恒论,“灵魂永恒,不可毁灭,因此,你就战斗吧!”它既不杀也不被杀,它从不生下也不死去,它永恒,持久,古老,它无处不在,它永远如此。所以,“居于一切身体内,灵魂永远不可杀,因此,你不应该为一切众生忧伤。”当智者可以不为一切众生忧伤,也就不必考虑自己是否是正法,“因为对于刹帝利武士,有什么胜过合法战斗?”

俱卢族和般度族同为刹帝利,作为刹帝利武士,投入战斗就是尽自己的职责,但是正如无限和有限本就区分了正法和非正法,黑天在这里也说,这就是一场合法的战斗,如果不投入合法之战中,反倒是对职责和名誉的抛弃,反倒会犯下罪过——因为黑天知道,般度族代表的就是正义,在这个前提下,“有限”就应该理直气壮追求自己的职责和名誉。但是这属于智者的行为,具有的智慧就是数论智慧,“苦乐、得失和成败,对它们一视同仁;你就投入战斗吧!这样才不犯罪过。”黑天所说的数论智慧,是印度的史诗数论或早期数论,这一数论智慧就是主张摆脱行动的成果。而在数论智慧之后,黑天说到了瑜伽智慧,“你掌握了这种智慧,将摆脱行动的束缚。”瑜伽智慧就是行动的方式,他是通过行动瑜伽、智慧瑜伽、虔信瑜伽等修炼身心而获得的,瑜伽智慧所针对的是行动本身,而行动索要去除的就是对行动结果的执著,所以黑天说:“你的职责就是行动,永远不必考虑结果;不要为结果而行动,也不固执地不行动。”

行动就是行动本身而不是行动结果,在乎行动本身就是尽到指责,不在乎行动结果就是对成败一视同仁,这就是瑜伽智慧的核心思想,“你立足瑜伽,行动吧!瑜伽就是一视同仁。”摒弃行动的结果,专注于行动的技巧,就能获得瑜伽智慧——黑天以自己“感官之主”的身份对阿周那说:人的所有感觉器官,必须摆脱一切的感觉对象,否则,思念感官对象就会产生执著,产生智慧就会有欲望,有欲望就会产生愤怒,愤怒而愚痴,愚痴而记忆混乱,记忆混乱则智慧毁灭,智慧毁灭则认跟着毁灭——在反向的论述之后,黑天再一次回到不执著的境界,“这也就是梵之所在,达到它,就不愚痴;立足其中,阿周那啊!死去能够达到梵涅槃。”

从正法的战斗到智者的行为,从数论智慧到瑜伽智慧,黑天在阿周那面前概述了不执著的观点,从而提出了达到梵涅槃的目标。阿周那在黑天这一番话之后,便开始询问,“既然你认为,黑天啊!智慧比行动更重要,那你为什么要我从事可怕的行动?”这是对行动论的疑惑,黑天其实强调说:数论行者用智慧瑜伽,瑜伽行者用行动瑜伽,这两种立足的方法其实就是关于“必要的行动”的,行动比不行动好,行动要摆脱对结果的执著,行动就是行动本身,是必要的性的体现,“没有我必须做的事,也没有我应得而未得,但我仍然从事行动。”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行动就是投入战斗,因为这是抛弃愿望的行动,这是摒弃自私的行动,这是专注自我的行动,这是排除烦恼的行动,甚至,一切的行动就是“献给我”。

由此,黑天开始论述“我”:我是不生不变不死;我是行动中看到不行动,不行动中看到行动;我是人中的智者,无所不为的瑜伽行者;我不满足于偶然所得,对成败一视同仁;我看到所有一切众生,众生也都进入我之中——一方面这个“我”是梵,另一方面这个我也是“自我”,只有一切在自我之中,在我之中,才能达到同一,“自我不执著外在接触,他在自我中发现幸福;用梵瑜伽约束自己,他享受到永恒的幸福。”由此,黑天从这两方面进行了分别论述,然后殊途同归于一种同一性中。他说,自我要制伏自己才能让自我成为自己的亲人,“对待朋友、同伴和敌人,旁观者、中立者和仇人,亲友以及善人和恶人,他一视同仁,优异杰出。”这就是完美的瑜伽行者,他胜于苦行者,胜于智者,胜于行动者,也就是说,瑜伽行者是苦行、智慧和行动三者的结合,“自我接受瑜伽约束,在自我中看到众生,在众生中看到自我,无论何处,一视同仁。”

这个在黑天口中所称“最优秀”的便是成为自我的瑜伽行者,但是还有一个“我”,就是黑天代表的至高存在者,“我是一切众生的朋友,我是一切世界的主宰,祭祀和苦行的享受者,知道我的人达到平静。”我是更高原质,是生命,是“一切众生的母胎”,是全世界的生产者和毁灭者,是水中味,是日月之光,是吠陀中的“唵”,是最高的梵,“我知道过去、现在 和将来的一切众生,但是,阿周那啊!没有哪个人知道我。”自我和我,众生和我,瑜伽行者和世界的主宰,如何达到同一?这也是阿周那的疑问,“什么是梵?黑天啊!什么是自我和行动?所谓物主是什么?所谓神主又是什么?谁是祭主?黑天啊!又怎样居于这个身体?那些控制自己的人,临死之时怎样知道你?”他连续问出这许多的问题,黑天说:梵是不灭的至高存在,自我是自己的本质,行动就是创造,物主是可灭的存在,神主是原人,祭主是我,“谁在临终之时,想念我,毫无疑问,在他抛弃身体后,就进入我的存在。一心修习瑜伽,决不驰心旁骛,他思念和归依 至高神圣的原人。”

黑天接着具体阐述了梵、自我、原人、原质等,重点在于,梵、自我、行动、物主、神主和祭主,都是黑天在宇宙中的各种表现,黑天勉励阿周那修习瑜伽,超越行动成果,达到至高境界,“瑜伽行者知道这一切,他们超越吠陀、祭祀、 苦行和布施的功果,达到至高的原始境界。”而黑天自己则是:“一切众生居于我之中,而我不居于他们之中。”有时自己居于众生之中,有时不居于众生之中,有时众生居于他之中,有时众生不居于他之中,这说明黑天作为最高存在,遍及一切又超越一切:

我是祭礼,我是祭祀,我是祭供,我是药草,我是颂诗,我是酥油,我是祭火,我是祭品。
我是世界的父母和祖父,维持者、可知者和净化者,我是那个音节“唵”,我是梨俱、娑摩和夜柔。
我是归宿、支持者和主人,见证、居处、庇护和朋友,生成、毁灭、基地和安息地,我是永恒不灭的种子。
我发出光热,我下雨,我摄取,而又释放,既是不朽,又是死亡,既存在,又不存在。

这是黑天关于最高存在的“我”的阐述,而阿周那需要“思考”这个一切之源,这个世界之主。于是黑天给了阿周那“一双天眼”,让他看看黑天的神圣瑜伽,这是黑天显示的至高神圣形象,他就是天地万物中的精华;接着,黑天又显示了无数嘴巴和眼睛,无数奇异的相貌,无数神圣的装饰,无数高举的法宝——这无数却让阿周那惊讶不已,他感到惊恐惶惑,他失去坚定和平静,“看到你的一张张嘴,神主啊!布满可怕的牙齿,如同劫火,我顿时迷失方向,失去快乐,请爱怜我吧,世界庇护所啊!”黑天告诉他,“我是毁灭世界的成熟时神,我在这里收回一切世界,对立军队中的所有战士,即使没有你,也将不存在。”黑天是创造者也是毁灭者,而所谓的毁灭就是一切都在这个最高存在意义上“收回一切世界”,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周那所担心的战争正义问题已经没有了悬念,“因此,你站起来,争取荣誉,战胜敌人,享受富饶王国吧!他们早已被杀死,阿周那啊!你就充当一下象征手段吧!”

投入战斗,战胜敌人,享受荣誉,这便是黑天之“我”对阿周那的启示,“看到我的这种可怕形象,你不要惊慌,不要困惑!你解除恐惧,心怀喜悦,再看看我的这种形象吧!”不要恐惧惊慌,就是要勇敢承担自己的职责。由此,黑天开始让每个人的自我思考我进入我,“把一切行动献给我,以我为至高目的,专心致志修习瑜伽,沉思我,崇拜我。”要让思想凝聚于我,让智慧进入我,如果不能凝聚,那么就通过练习瑜伽“争取到达我这里”,如果不能练习瑜伽,就把为我而行动当成最高目标;如果连行动也没有,那么就控制自己,依靠我的愈加力量,弃绝一切行动成果——这是黑天讲述的四种方法:练习瑜伽、智慧、沉思和弃绝行动成果,“因为智慧胜于练习,沉思胜于智慧,弃绝行动成果胜于沉思,一旦弃绝,立即平静。”

黑天所说的“自我”其实就是关于知识的“知领域者”,“要知道我是一切领域中的知领域者,领域和知领域者的知识,我认为才是真正的知识。”那种知识是“不骄傲,不欺诈,戒杀,宽容,正直,纯洁,尊敬老师,坚定,控制自己”;是“摒弃感官对象,绝不妄自尊大,看清生老病死这些痛苦缺陷”;是“对妻儿和家庭,不迷恋,不执著,称心或者不称心,永远平等看待”;是“专心修习瑜伽,坚定地崇拜我,喜欢独自隐居,厌弃嘈杂人群”——除了这是洞悉真知含义的知识,其余一切都是无知,而真知指向的自我,就是一切,就是一,“看到各种生物,全都立足于一,由此延伸扩展,他就达到了梵。”立足于一便是立足于梵,立足于黑天,就是个体自我和至高自我的同一。

这种“立足于一”的同一性,其实所针对的是人性多元性的归一,源自自我的是人性表现出的善性、忧性和暗性,“正是这三种性质,迷惑了整个世界,以致他们都不知道:我不变不灭,高于它们。”这是自我和我、原人和原质的二元论,但是二元论是“全都立足于一”的梵我同一论。所以黑天讲述了原质的三种性质区别:“其中的善性纯洁,因而明亮和健康,但它执著快乐和知识,而束缚自我,阿周那啊!忧性则是激动性,因执著渴望而产生,你要知道,它执著行动,而束缚自我,阿周那啊!暗性产生于无知,从而蒙蔽一切自我,它放逸、懒惰和昏沉,而束缚自我,阿周那啊!”善性产生智慧,忧性产生贪欲,暗性产生放逸、愚昧和无知;善性之人上进,忧性之人居中,暗性之人下沉,性质行为低劣。人性的三性有区别,三性的组合方式决定人的品行,但是行动可以超越三性,而所谓的超越,也是不执著,“等同荣誉和耻辱,等同朋友和敌人,弃绝一切举动,这就是超越三性。”

黑天讲述自己的超越,“这位永恒的自在者,进入三界,维持三界。”黑天将信仰分为三类,将行为分为三类,勉励阿周那怀抱信仰,“所有一切人的信仰,都符合各自的本性;每个人由信仰造成,信仰什么,他是什么。”黑天区分了弃绝和摒弃,但是,“在这世上,没有人能够彻底摒弃行动,只要摒弃行动成果,他就被称作摒弃者。”所以再次回到俱卢之野的战争中,从自我到我,从行为结果到行为本身,从人性到信仰,“无论何处,智慧不执著,控制自己,消除渴望,通过弃绝成果而获得超越行动的至高成功。”只有通过自己的职责,通过智慧、行动和虔信,才能达到永恒不灭,于是,阿周那对黑天说:“由于你的恩惠,我已经解除困惑,恢复记忆;打消疑虑,变得坚定,我将按照你的话去做。”

吸收和改造吠陀的有神论和祭祀论,融合数论哲学的原人和原质二元论和奥义书哲学的梵我同一论,《薄珈梵歌》在弃绝行动成果的执著中吹响了神圣的螺号,以瑜伽获得智慧,以瑜伽展开行动,以瑜伽实现解脱,最终达到自我和梵之我的同一,于是,“哪里有瑜伽之主黑天,有弓箭手阿周那,我认为,那里就有吉祥和胜利,就有繁荣和永恒的正义。”

谈谈方法

编号:B36·2211031·1785
作者:【法】笛卡尔 著
出版: 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0年11月第1版
定价:22.00元当当11.00元
ISBN:9787100030908
页数:95页

“那里既找不到人聊天解闷,幸好也没有什么牵挂,没有什么情绪使我分心,我成天独自关在一间暖房里,有充分的闲暇跟自己的思想打交道。”在日耳曼的笛卡尔开始与思想打交道,从而开启了自己的哲学之路。《谈谈方法》全名为《谈谈正确运用自己的理性在各门学问里寻求真理的方法》,这是笛卡尔1637年第一次发表的著作,也是他的处女作。本书的作者在本书中以半自传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论述了自己的新的哲学方法及形成过程。全书分六部分:一、对各门学问的看法;二、作者寻求该方法的几条原则;三、从该方法中引导出的几项行为准则;四、作者用来证明神的存在,人的灵魂存在的理由;五、作者研究过的一系列物理问题;六、作者认为一定要做哪些事情才能使自然研究更进一步,以及促使其撰写此书的理由。本书被公认为近代哲学的宣言书,树起了理性主义认识论的大旗。书中附有三篇附录:《几何学》、《折光学》和《气象学》,作为使用他的新方法的例子。


《谈谈方法》:神是一个完满的是者

我并不打算在这里教给大家一种方法,以为人人都必须遵循它才能正确运用自己的理性;我只打算告诉大家我自已是怎样运用我的理性的。
——《第一部分》

我把“我”和“大家”区分开来,是因为我首先面对的是“我”自己,“我”是怎样一个存在?我是“趁年纪还轻的时候去游历”的我,是和不同的人交往搜集各种经验的我,是23岁去日耳曼参观皇帝贾绵德部队的我,是在荷兰隐居八年等待思想成熟的我——这个我就是那个叫笛卡尔的人。而从一个具体的、个体的我,到拥有理性的我,再到通过理性去学习、怀疑和思考的我,“我”才真正运用“我的理性”,并将理性以“谈谈方法”的方式成为“大家”的我。

这是一个笛卡尔建立“第一哲学沉思集”的转变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我认识自我是笛卡尔颇为漫长的一个时间段,一方面,他通过自我的游历,从法国到德国再到荷兰,访问各国的宫廷和军队,与不同的人交往,搜集各种经验;另一方面,则是从书本中找到学问;再者,便是重新从闭门状态走出来,开始了新一轮的游历,在整整九年的时间里,避开一切可能遇到熟人的场合,在荷兰隐居下来,“那里在连年烽火之后已经建立了良好的秩序,驻军的作用看来仅仅在于保障人们享受和平成果,居民人口众多,积极肯干,对自己的事情非常关心,对别人的事情并不注意。”

从游历到书本再到游历,这是笛卡尔对于自我的一种亲历,在这个过程中,笛卡尔始终抱着怀疑态度:在初次游历的时候,搜集各种经验,然后在自己遇到难题时“考验自己”,“随时随地用心思考面前的事物,以便从中取得教益。”在日耳曼的时候,笛卡尔认识到法律要有效必须是“由一个人制定,是为同一个目的的”,也就是说,“单靠加工别人的作品是很难做出十分完美的东西”;在荷兰隐居的时候,他打算“力求改造自己的思想”,在完全属于自己的基地上从事建筑,他把自己看成是在黑暗中独自摸索前进的人,“每一样东西都仔细摸它一摸,这样虽然进步不大,至少保得住不摔倒。”为此他制定了四条思考的逻辑:第一条便是:“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绝不把它当成真的接受。”第二条是:“把我所审查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成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第三条:“按次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给它们设定一个次序。”第四条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

这四条逻辑是笛卡尔“决不犯规”的原则,与其说原则,不如说是探寻自我世界的方法论,这些方法具有强烈的怀疑态度和实践精神,而每一条都是从“我”出发,不接受没有明确认识到的东西,将审查的难题分为可能的和必要的部分,从简单到复杂的思考秩序,以及全面进行复查,“以后整整九年,我只是在世界上转来转去,遇到热闹戏就看一看,只当观众,不当演员。对每一个问题我都仔细思考一番,特别注意其中可以引起怀疑、可以使我们弄错的地方,这样,就把我过去马马虎虎接受的错误一个一个连根拔掉了。”就是这样严谨的态度,笛卡尔去除了那些谬见,开始面向自己,面向那个我。

从具体的我、个体的我、经历了九年探寻的我,到思考的我,怀疑的我,这是笛卡尔自我认知的一个转变,为什么要认识自我,在笛卡尔看来,是因为我是一个理性的我。在“第一部分”,笛卡尔开宗明义指出,良知或理性本来就是人人均等的,它是“正确判断、辨别真假的能力”,甚至,它是唯一使我们成为人、异于禽兽的东西,也就是说,理性之存在,是人之为人、我之为我的本性证明,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只是因为“所具有的的偶性可以或多或少”。偶性并不相同,理性作为本性是人人均等的,但是在客观上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意见分歧,更在于“我们运用思想的途径不同,所考察的对象不是一回事”。所以笛卡尔从自身的怀疑到思考,就是要让“大家”找到自己均等的理性,找到异于禽兽的本性,并通过“我自己是怎样运用我的理性”来创造探寻真理的方法论。所以在荷兰的整整八年时间里,笛卡尔更深入一步,在受到理性驱使之下,面对判断上犹豫不决的时候,笛卡尔又为自己定下了“行动规范”,第一条便是服从法律和习俗,笃守宗教,以此来约束自己;第二条是在行动上尽可能坚定果断,“一旦选定某种看法,哪怕它十分可疑,也毫不动摇地坚决遵循,就像它十分可靠一样。”第三条则是永远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愿望,不求改变世间的秩序——克服自己、改变自己,是因为自己掌控着自己的思想,自己为自己的判断做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笛卡尔是在“继续教育自己”,“我觉得自己决不应该有片刻工夫满足于别人的看法,只有打定主意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用自己的判断去审查别人的看法;我决不能马马虎虎地跟在别人的看法后面转,只希望自己不放过任何机会尽可能地找出更好的看法。”

约束自己、改变自己、教育自己,只是为了把握自己、为自己的思想做主,也是在这个意义上,笛卡尔从个体复杂的自我过渡到了一种具有理性的自我,而这种理性自我的出现更让笛卡尔的方法论走向了理性主义,正是从这样一种转变中,笛卡尔提出了著名的论断——“我想,所以我是”。作为近代哲学的开创者,笛卡尔的这句经典在这里不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从我之“存在”变成了我之“是”——这也许是中文翻译上的一次修正,而这个修正直接突出了“是者”的意义。笛卡尔自己认为,这是一条真理,是“十分确实、十分可靠的,怀疑派的任何一条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它发生动摇”的哲学第一原理。

这条原理可以分成两部分解读,第一部分是:我想,就是我思考,这里的我可以是具体的、个体的我,但是当我拥有了想的能力,当我在想的时候就已经超越了我作为个体的存在。笛卡尔谈到“我是什么”时,认为,我可以没有形体,我可以没有我所在的世界,没有我立身的地点,但是“不能因此设想我不是”,也就是说,当我想的时候必然指向第二部分“我是”,“我那样想的时候,那个在想的我就必然应当是个东西。”也就是说,正是根据我想怀疑其他事物的真实性这一点,就可以推出“我是”;反过来说,因我而我认识了我是一个本体,它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就是“我是”,“它之所以是,并不需要地点,并不依赖任何物质性的东西。”我是,就是我成为其所是的存在,就是抛弃了形体而成为其所是灵魂的东西——所以这是一个真理:必须是,才能想,只有想,才是真。

理性的我,使得“我想,所以我是”成为第一哲学的原理,成为一条真理。但是笛卡尔早就说过,理性即使每个人都均等,是人异于禽兽的标志,但是因为“我们运用思想的途径不同,所考察的对象不是一回事”而有所区别,那么当人思考的时候,这个“我是”的是者是不是也是有区别的?是者是一个完满的存在,而我作为个体存在是不完满的,如何让个体的我成为理性的我最终成为是者?在这里就出现了笛卡尔的神学思想,他认为当我在怀疑就证明我是不完满的,而我认识就表示我在追求完满,那么在成为是者的过程中,必定有一样东西比我自己更完满,它本身具有我所能想到的一切完满,它不是别的东西,“它就是神”。另一方面,既然我知道自己缺乏某一些完满,那么我就不是单独存在的是者,必定有另外一个更完满的是者作为我的靠山,作为我一切的来源,而这个我依靠的是者也是神——所以,笛卡尔说,“凡是表明不完满的,在神那里都没有,凡是表明完满的,在神那里都有。”

一切归于神,因为神是完满的存在,因为神是是者,因为神是靠山,但是在这里笛卡尔只是将神之存在作为一个前提,是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的思考是在接近真理,“凡是我们十分清楚、极其分明地理解的都是真的”,所以神作为一个完满的是者,我们心里的一切才从神那里来,才能让我们在理性主义之下达到“我想,所以我是”,在神启之下,理性才能使我们成为是者,“我们的思想不可能全都是真实的,因为我们并不是十分完满的;真实的思想一定要到醒时的思想里去找,不能到梦里去找。”理性不是想象,不是感官,理性是神的完满赋予人的本性,是人在思考中成为是者的前提,由此笛卡尔真正开始了理性的方法论构建。

这是笛卡尔生前并没有发表的一部论著《论世界,或论光》,但是在这里他介绍了这本书中的内容:先用较大篇幅表达了对光的理解,然后附带讲了太阳和恒星,再讲了天宇,再讲了行星、彗星和地球,再讲了地球上的各种物体,最后讲了人——这些内容都和光有关,太阳和恒星制造了光,天宇对光进行传导,行星、彗星和地球反射光,地球上各种物体和光有关,而人是光的观察者。在书中笛卡尔尤其提到了“自然规律”,而这些自然规律在他看来都是“根据神的无限完满进行推理”而得出的,也就是说自然规律所遵守的就是神;在自然规律下,宇宙中的一切物质进行了安排调整;而讲到地球上的人,笛卡尔认为,人就是神创造了理性灵魂,而身体也是神造的机器,这也再次证明了人是理性动物,理性是人的本性,尤其是他认为,人的灵魂一方面和身体一起紧密联系成为一体,使人成为真正的人,另一方面,灵魂完全不依赖身体,绝不会与身体同死,“既然看不到什么别的原因使它毁灭,也就很自然地由此得出结论,断定它是不会死的了。”

理性是完满的神所赋予人类的本性,人成为理性的人才能认识真理才能成为是者,尽管笛卡尔提出的灵魂不灭的观点,似乎更是神学意义上的唯心,但是他提出了“我想,所以我是”这一哲学的第一原理,其实为他三年后的《第一哲学沉思集》提供了准备,而在“写给本书译者的信”中,笛卡尔论述了哲学的作用和意义。他认为,哲学的意思是“研究智慧”,智慧是指精通人能知道的一切事情,“以处理生活、保持健康和发明各种技艺”,它是民族文明与开化的标志。笛卡尔将智慧分成几等,第一等只包含了本身就很清楚的见解,第二等则是通过各种感官经验而获得的知识,第三等是别人的谈话交给我们的,而第四等是读书过程中和作者进行谈话而收获的,而研究智慧所长出的哲学之树,他认为,树根是形而上学,树干是物理学,树枝则是医学、机械学、道德学,“道德学我认为是最高的、最完全的学问,它以其他学问的全部知识为前提,是最高等的智慧。”

在这些智慧和知识中,笛卡尔还是提出了他的怀疑论,还是提出了那个在背后的是者,“那个要想怀疑一切者,却不能怀疑他怀疑时不是,而且,那个不能怀疑自己、却怀疑其余的一切的推理者,并不是我们说是我们的形体的那个东西,而是我们称之为我们的灵魂或思想的那个东西”,“我想,所以我是”,在他看来,哲学就是“我想”之学问,就是成为“我是”的过程,它是思想或存在的本原,而这个本原就来自于神,“有一个神是世界上一切的创造者,他既然是全部真理的来源,就并没有把我们的理智创造得具有那样的本性,以致在判断自己非常清楚、非常分明地觉察到的事物时能够弄错。”

完美的罪行

编号:B83·2210818·1772
作者:【法】让·博德里亚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4年03月第1版
定价:21.00元当当10.50元
ISBN:9787100097925
页数:150页

“假设没有表面现象,万物就会是一桩完美的罪行。”《完美的罪行》是让·博德里亚尔1995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他以独特的视角透视了后现代社会虚拟取代现实的严峻境况,包括完美的罪行、意愿的幽灵、根本性的幻觉、完善的神秘遗迹、激进的思想等。当符号与现实的关系日益疏远,模拟物取代了真实物,拟像比真实的事物更加真实,在这样的境况中,人与现实的关系变得值得怀疑了,虚拟的社会现实变成一种“完美的罪行”。 让·博德里亚尔所用"罪行"一词,显然反映的是基督教文化的原罪情结,在我们的话题中,重要的是"表象"问题,这位以后现代消费文化批判著名的法国政治哲学家接着说:“然而,恰恰它从来不是完美的,因为万物由‘表象’露出马脚,还是让人看出其真面目。”所以他认为,“识别这个世界是徒劳的。必须在事物沉睡时,或在另一种时机:当它们暂时离开自己的时候抓住它们。”


《完美的罪行》:镜中人开始报复

“让我们再回到第一个问题,”庄子说,“你问我:‘你怎么知道这是鱼儿的乐事呢?’你知道我知道这事,因为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这事的。我知道这事是因为我在濠河岸边。”
——《镜中之物》

返回第一个问题其实是艰难的,它需要回头进入的勇气,而在没有回头之前,庄子似乎都在被惠子的问题带向了那面虚拟的镜子里:在濠河堤上散步,庄子发出了“这些鱼游得多高兴啊”的感叹,但是惠子却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这是鱼儿的乐事?”对于惠子的否定,庄子亦从否定的方式给与了回答:“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这是鱼儿的乐事呢?”惠子再次否定:“我不是你,当然我不知道你知道或不知道什么。”继而得出结论:“由于你肯定不是一条鱼,很明显你不知道什么是鱼儿的乐事。”

否定,否定之否定,以及否定之否定之否定,在这个拗口的“子非鱼”的故事里,庄子不是一条鱼的结论和最初“鱼儿的乐事”隔着太多的距离,但是庄子却返回到了第一个问题,“你问我:‘你怎么知道这是鱼儿的乐事呢?’你知道我知道这事,因为你问我,我怎么知道这事的。我知道这事是因为我在濠河岸边。”返回而站立在濠河岸边,返回而“知道”这件事,返回而回答“怎么知道这事”——让·鲍德里亚以如此迂回的方式,引用一个中国寓言故事,其用意何在?当庄子返回,仿佛站在濠河岸边的是鲍德里亚,仿佛知道这件事的也是鲍德里亚——站在岸边知道这事是不是就是回到了实在本身?

“子非鱼”故事的演绎,是鲍德里亚对“镜中之物”的一种看见,庄子的确不是鱼儿,不知鱼之乐,但是他在返回第一个问题的时候,也不是把鱼儿放在了镜子中,或者说,鱼之乐并不是一个“子非鱼”投射的“他者”——在波德里亚看来,重要的不是把他们当成物体,而是要使他们变成物体,“使他们变成他者,也就是把他们当成他们现在的样子。”鱼之乐就是把他们当成他们的样子,而不是如惠子所说在“子非鱼”的观念中变成相异性的存在,相异而成为镜中之物,反而在被肯定中成为了被当成之物,而站在岸边的庄子“知道这事”而使鱼儿变成游得高兴,就是一种“幻觉的秘密”,就是把“幻觉的形式的能力还给世界”,“那就是把世界当成世界,而不是当成其模型。”这就是鲍德里亚所说的“重新以内在的方式”让它成为“许多事物中的一件事物”。

世界是世界,世界不是模型,世界是世界是幻觉的力量使然,世界是模型则是生产的方式制造的影像。但是,当以内在的方式变成“许多事情中的一件事情”,这一件事情是不是就是实在?把世界当成世界的幻觉是不是在另一个意义上让实在消失?这似乎是实在和幻觉之间的问题,而鲍德里亚将这本书取名为《完美的罪行》其实就是在探讨实在被谋杀的罪行,也是在探讨当幻觉被消除,实在的尸首在何处的问题。“本书写的是一桩罪行——谋杀实在罪的始末。”鲍德里亚将谋杀实在看成是一种罪,在这个罪所犯的过程中,必然会有动机,必然会有罪犯,必然会有受害人,当然还有凶器,但是谋杀实在的罪却是“完美的罪行”,“在完美的罪行中,完美本身就是罪行,如同在透明的恶中,透明本身就是恶一样。”这种完美造成的悬疑就在于既没有犯罪的动机,也没有罪犯和受害人,而且实在本身的尸首也一直未找到,而凶器——本书的主导思维也未能确定,“此罪既无动机也无罪犯,所以完全是无法说明的。这就是其真正的完美之所在。”

“完美”当然是一种讽刺,波德里亚用这个词来定义谋杀实在的罪行,并不是不追求完美之罪,而是要加重罪罚,“完美总是得到惩罚:对它的惩罚就是再现完美。”仿佛是一个悖论,惩罚完美是为了再现完美,这是一种关于罪行的统一结构,而这个统一结构在犯罪过程中就是罪犯和受害者的统一,引用埃里克·河斯的话:“综上所述,罪犯与受害者是同一个人。令人恐怖的是,只有当我们能够理解这种最后对等的实情时,我们才能将人类设想为一个统一体。”人类被设想为一个统一体为何是令人恐怖的事?罪犯和受害者的统一就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只有主客体的统一才能理解这个世界,才能看到世界的本质,但是当谋杀实在的案件中,罪犯和受害者是同一个人,主客体不是统一,而是主体就是客体,客体就是主体——这世界是没有主体、没有主体对应客体、没有客体等待主体的世界?

完美的罪行既没有罪犯也没有受害者,更没有犯罪动机,那么实情就会永远地隐退,而且秘密永远不会被发现。但是实际上此罪却从来不是完美的,因为万物在表象中露出了马脚,而这个露出马脚的就是虚无,“因为虚无本身、虚无的延续都留下痕迹。”痕迹是在的,它只是隐藏起来,而表象总是露出马脚,但是这个虚无是不是实在本身?“收集的证据表明,除了实在,没有其它可以接受的假设。收集的相反证据表明,除了幻觉,没有其它的解决办法。”实在可接受的假设,在其背面,那就是幻觉,幻觉是与自身不一致的存在,“为避免恐惧,我们应该了解世界,消除原来的幻觉。”这是理性的一种要求,但其实,实在故意躲在后面,故意不让人知道,甚至,它就是一条母狗,“它就是愚蠢和善于算计的私生子,是献给科学骗子的神圣幻象的垃圾。”穿过表象,穿过幻觉,找到这条母狗、这个私生子、这个垃圾,是不是就是我们应该做的?是不是真的了解了世界?鲍德里亚的回答是:“若要重新找到虚无的痕迹,罪行未完成的破绽,就必须使世界失去现实。”

于是,识别这个世界变成了一种徒劳,于是,极端的真实和透明变得不可容忍,于是,需要逃避的力量需要不在场的能力——幻觉让万物躲在表象后面,“幸好,我们是以一种必需的幻觉方式、一种不在场的方式、一种非现实的和一种与事物非直接的方式生活。”这个幸好让一切都不在瞬间存在,不在当代存在,不在场,不与真身相同,这个幸好也让实在没有发生,让罪行不再完美。鲍德里亚认为世界是一种根本性的幻觉,这是世界最初的幻觉,也是最终的幻觉,因为世界的不完善才让幻觉成为根本性的假设,“使我们确信世界存在的,是世界偶然的、有罪的、不完善的特点。因此,它只能作为幻觉出现在我们面前。”而在幻觉中,世界变成了完美的、完成的、完善的、达到存在和实在顶点的世界,那么,这个“完美的罪行”是不是反而属于幻觉本身?问题也从“幻觉从而何来”变成了“现实从何而来”,而消除幻觉似乎又变成了抵达现实的策略。

但是穿过幻觉而抵达的现实,根本不是现实本身,也根本不是实在,它是一种符号,这就是模拟,“为了一个绝对现实的世界的利益而使世界的幻觉死亡——就是确确实实的模拟。”模拟消除了幻觉,“把这个世界视为实在的,给它以实在的力量,不惜任何代价使它存在并具有意义,剥去它所有神秘的、任意的、偶然的特性,驱走其表象,提取其意义,使它脱离宿命论,让它走至尽头,并发挥最大效力,使它脱离其形式让它回到自己的模式中。”但是模拟却在技术的把戏里变成了计算,变成了虚拟,它看似具有合理性但是却是缺乏理智的计谋,甚至也是一种幻觉,如尼采所说,其中希望得到实情的愿望只是一种兜圈子和一个灾难。

传道书上说:“拟象不是掩盖真实的东西,是真实掩盖乌有。拟象是真的。”拟像是真的,但是拟像变成一种具有另一种幻觉的虚拟,则是一个灾难:模拟代替了世界中心的上帝,发明了一个最终是虚拟的过去,于是靠上帝的威望而存在的实在消失了,更进一步,上帝赠给人类一个过去的现实消失了,让我们产生时间消逝的幻觉也不见了;于是在所有数据现实化的罪行中,上帝拥有了90亿个名字,克隆人取代了人类自身,人工智能取代了思想,一切变成了虚拟存在,它们是音乐的虚拟的高保真、性的虚拟的淫画,思维的虚拟的人工智能,语言虚拟的数字语言,身体虚拟的遗传基因码和染色体,“在实时尽情放纵地生活吧——直接在屏幕上生活和受苦吧。在实时思索吧——你们的思维直接被电子计算机译成电码。在实时干你们的革命吧——不是在大街上,而是在录音室里。在实时体验你们的爱情吧——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都有录像。在实时深入了解你们的身体吧——体内视频检查、你们血液的流动、你们自己的内脏,就像你们在里面一样。”而且,技术带来的“人类的外延现场”还将驱逐人类自身,“我们既被吞食,又被吸收和完全排出。”

虚拟现实的元年到来,人类进入到末日倒计时之中,所有在此前的东西都变成了化石,这就是伟大的虚拟,这就是完美的罪行。如果说人类自身通过消除幻觉制造幻觉,通过虚拟抵达实在,是一种主观意义上的幻觉,那么既没有罪犯也没有受害者的完美的罪行就必定在制造主观幻觉的同时也制造了客观幻觉,这便是鲍德里亚所说的“物质的幻觉”,它是主体和客体不在有区别的幻觉,它是主观幻觉也是客观幻觉,“客观幻觉,就是不可能发生的客观现实,也是所有以这种区别为根据不可能有的认识。”于是这一切变成了“任何实在都不在这里出现”的绝对的幻觉——一方面,“完美的罪行”毁灭了所有的幻觉,充满了绝对的现实,另一方面,又取消了主客体之间的区别,将一切纳入到绝对的幻觉中,取消了所有的实在。

当然,鲍德里亚的目的是要从“完美的罪行”中找到世界原本的不完善,“这种不完善,我们人类就是其痕迹,因为完善属于无情者的范畴。”但是寻找不完善是为了完善实在,它永远是在未完成的状态中接近完成,永远在缺乏中作斗争,这就是鲍德里亚所说的“流亡的标记”,“惟一证明其身份的东西同时也表明这个人已变成和他自己不相干的人。”布莱希特在《流亡者的对话》中描写了两个过境的流亡者,他们在火车站餐厅里面对着一杯啤酒开始对话,一个叫齐费的人说:“这杯啤酒算不得啤酒。不过,它被这支雪茄也算不得一支雪茄这件事所平衡。如果刚才那啤酒不是一杯啤酒,而这雪茄却是一支雪茄,那么一切都会不正常。”流亡者口中的平衡和不正常,在布莱希特看来,指向的是两种状态:“当在未指定的地点有实在之物,就是混乱。当在指定的地点什么也没有,却是秩序。”混乱和秩序对于鲍德里亚来说,就是关于不完善和完善之间的选择,实在之物出现在未指定的地点,看起来是完善,是理想,但实际上是混乱,而在指定的地点什么也没有,是走向了不存在的规律,这便是秩序的开始,“幸运的是,最终在指定的地点,什么也没有,而不是有某物。”

什么也没有,意味着什么也不指定,它避开了混乱重建了秩序,它不是被当成物体而是变成了物体,而这便是庄子所说“我知道这事是因为我在濠河岸边”的肯定,便是“把世界当成世界”的秩序,便是“许多事情中的一件事情”的内在。所以与世界的自动输入相反,鲍德里亚认为必须i“自动取消世界的程序“:不要必要的法规,而要命运决定的规则,不要没有人平等的法律,而要人人平等的规则——”因此,唯一的民主就是游戏规则。“它是六合彩,它是随即的喧闹,它是没有上帝和任何人的在场,在这个游戏里,幻觉和实在一起玩,引诱和欲望一起玩,隐喻和真实一起玩,甚至实在的存在和实在的毁灭一起玩,”最奥妙处,就是一个想法作为想法消失后变成许多事物之中的一件事物。就是在这里,它找到了完美的自己。由于变得与周围的世界不可分离,它不再有理由出现,也不再像这样被禁止。“

回到民主规则的游戏中,鲍德里亚不再让世界混乱,把世界当成世界,当成“许多事情中的一件事情”。至此,鲍德里亚找到了“完美的罪行”的凶器,“依靠虚拟,我们不仅进入取消现实和参照系的时代,而且跨入了消灭他者的时代。”所以完美的罪行中不再有他者,不再有敌人,不再有掠夺者,不再有消极性,不再有死亡,不再有相异性,不再有诱惑,不再有幻觉,不再有秘密,不再有定命。但是,鲍德里亚真的完成了对“完美的罪行”的审判?那一篇题目叫《罪行的另一面》的文章是鲍德里亚戳穿现实罪行的另一种努力,虚拟的技术时代消灭的是相异性的他者,而另一种罪行则是以生产的方式制造他者——当他者被制造,是不是可以回到“把世界当成世界”的秩序中?

实际上,这个对他者的生产是回到了主体和客体对立的世界中,生产必然有生产者,生产之前必定是消失——维尔日利奥·马丁尼在《无女人的世界》一书中描写了一种神秘的疾病:从青春期到绝经期,所有的育龄妇女大量死亡。女性死亡,是一个隐喻,它在男性视角中就是一个相异性的存在,只有在她们的死亡中,另一个他者才能生产出来,而制造出来的他者并不能维持主客体的统一,它变成了无客体的主体,“在无卡路里的糖中、在无钠的盐中、在无盐的生活中、在无原因的结果中、在无敌人的战争中、在无对象的激情中、在无记忆的年代中、在无奴隶的主人身上、在无我们这些主人的奴隶身上可找出。”不再具有二元关系,女性于是变成了客体女性,“一个纯客体(它不把自己当作一个主体)、一个非现实的、化了妆的、用脑的、消耗脑脊髓灰质和里比多物质的人。”

这是一个冷漠社会的图景,它的核心是在仇恨中取消了差异性,“所有形式的性别、种族、人种或文化歧视都源于同样的极度不满、共同的悲哀,对已消逝的相异性的悲哀,其背景是普遍的冷漠——我们全世界令人赞叹的‘团结友爱’的必然产物。”鲍德里亚那一篇《对萨拉热窝没有怜悯》的文章,把这种冷漠和仇恨指向了欧洲:萨拉热窝的战争使得那里的人活在不幸、苦难和死亡中,而欧洲人高呼着“我们必须拯救它”,而这种拯救就是对他者的生产,“吹牛的欧洲、难得的欧洲,在最虚伪的骚动中暂时凑合修理的欧洲之船自行凿沉在萨拉热窝。”欧洲人用他们的白色完整主义、保护主义表现着他们的歧视和控制的欲望,甚至于将萨拉热窝作为不幸、作为受害者、作为不在场证明的“他者”的复活,所以在鲍德里亚看来,“他们是活生生的,而我们却已死亡。”从波斯尼亚的尸体旁走过,没有真正的感情,没有怜悯和悲哀。

而真正的灾难不是没有怜悯和悲哀,而是在这种所谓对他者的生产中,仇恨反过来成为了他们的行动方式,因为不是镜中之物的他们开始了“镜中人的复仇”——博尔赫斯在《镜中野兽》中说,镜中人起先被监禁在镜子中,丧失了力量和形象,并迫使他们成为简单的模仿映像,但是,“总有一天,他们要摆脱这种魔法的嗜眠症……那些形象将开始醒来。它们将渐渐地与我们不同,越来越少地模仿我们。它们将打碎玻璃和金属的屏障,而且这次它们不会被打败。”他们越来越不像我们,他们打破了玻璃和屏障,他们开始了反攻,而且他们不会被打败,这就是“罪行的另一面”:“这个相同物和相像的奴隶状态将有一天被相异性的猛烈出现所打碎。”

庄子在濠河岸边“知道这事”,是因为懂得“把世界当成世界”的规则,鲍德里亚看到了“镜中人的报复”,当他高喊出那一声“I'll not be your mirror!”也许完美的罪行正在上演,当罪犯就是受害者,每个人都是有罪的,这是时代之罪,人类之罪,科技之最,现代化之罪,因为敌人无处不在,因为你自己就是敌人,“在任何映象、任何相像、任何复现表象后面,都躲着一个被打败的敌人。”

西利斯

编号:B36·2210818·1770
作者:【英】贝克莱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0年07月第1版
定价:20.00元当当10.00元
ISBN:9787100028868
页数:281页

《西利斯》于1744年初版于都柏林,连这版在内,当年一共印行了6版,全部被译成其他文字是20世纪以后的事情,如1914年被译成德文,1920年被译为法文。贝克莱在世时,英国和大陆的一些国家之所以重视《西利斯》,是由于它介绍了一种新药,据称这种药物在许多地方、许多疾病中具有奇特的作用,甚至可称之为万灵药。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西利斯》的命运发生了喜剧性的变化。如前所述,其功绩主要应归于A.C·弗雷泽,他第一次发现了该书的哲学价值,揭示了它在贝克莱哲学发展中和整个哲学史发展进程中的意义,并对贝克莱哲学提出了新的研究结论,如认为贝克莱从《人类知识原理》进到《西利斯》,其实是从洛克转向了相拉图,《西利斯》表达了一种不同于早期哲学的新哲学等。从此,《西利斯》再次在英国和大陆风行开来。一些学者纷纷著书立说,致使研究贝克莱思想的论著大量涌现,形成了贝克莱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罕见的高潮。


《西利斯》:生命应归功于焦油水

在人体中,心灵指挥和推动肢体的运动,而精气则被认为是它们运动的直接的物理的原因,所以,在宇宙体系中也是这样,心灵指挥它的一切部分,而发动和激活它的各个部分的直接的、机械的或工具性的原因则是纯粹的、根本的火,或宇宙精神。

不仅指挥和推动肢体的运动,也在灵魂逃逸肉体的过程中,超越疼痛和疾病,这是心灵的作用,但是当它具有动力变成动力因,它并非是从自身产生的,真正提供运动直接物理原因的是精气,它是火,于是在火、精气和心灵结合而提供的动力中,人体也成为一个微型的宇宙,它制造着生命延续着生命,最终向着爱和善的方向前行,抵达上帝。

这是贝克莱的“证明”,而这一切的证明都是为了一个更现实的论题:焦油水几乎就是万灵药,它有植物的香脂制作而成,它融解在水里,它变成一种药物,它指向健康,最终成为上帝的奇迹,“有鉴于此,我把饮用焦油水看成是世上最大的幸事。我深知,在上帝的保佑下,我的生命应归功于焦油水。”当贝克莱将自己的生命归功于焦油水,焦油和水化合而成的焦油水为什么有这样的奇效?它缘何成为一种万灵药?1744年出版的《西利斯》是贝克莱全面介绍焦油水的一部著作,之后他还在“致T.普赖尔先生”的三封信中,补充介绍了焦油水的功效、制作、服用方法,尤其在治疗温疫中的特殊用途;他还在“致尊敬的黑尔斯博士的信”中谈及了焦油水在治疗人类和家畜的热病中的用途;在“对焦油水的进一步思考”中,他还针对当时人们的疑惑甚至质疑,论证了焦油水特殊的效果。

一部著作、四封信和“进一步的思考”构筑了贝克莱关于焦油水的理论和实践范本。焦油水到底是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贝克莱首先介绍了焦油水的制作方法:将1加仑的冷水倒入1夸脱的焦油中,然后用木制小勺或扁平小棍,将其搅拌五至六分钟,让焦油和水完全融合在一起,然后用器皿将其完全盖住,停放三天三夜之后,焦油便充分沉淀下来,然后将上面的漂浮物撇去,再将清水倒出,这便是用于之病的焦油水。焦油水有怎样的功效?贝克莱同时制定了焦油水的药方:早晚空腹饮用半瓶脱,如果在饭前或饭后约两小时服用,用量可根据不同的病情和病人的年龄进行增减:它可以治疗皮疹,可以预防天花和治疗天花,对肠溃疡、肺痨咳嗽、排脓的肺部溃疡、胸膜炎和肺炎都有疗效,还能治疗消化不良和哮喘,能够治疗胸腔病和丹毒性高烧,也可以用作止痛药,对于恶病质和癔病患者也有很大的疗效,当然焦油水既是愈合剂,也是利尿剂,所以对于治疗尿砂病也有好处,而且对于水肿病也非常有效——贝克莱还以自身实践证明这种药的奇特药效,“它曾治愈极为严重的皮下水肿病,当时患者有极度的口渴,通过服用焦油水,在很短的时间内,上述症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焦油水的确在贝克莱看来是一种万灵药,它不仅安全,而且还能确定无疑地恢复健康和精神,所以贝克莱才会把饮用焦油水看成是世上最大的幸事,才会把自己的生命归功于焦油水。当然,这么好的东西,不仅是自己的幸事,他也有责任将其推广开来,“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被每一个人对人类所负有的那种不可推卸的责任驱使着的。”推广焦油水,让更多的人饮用焦油水,是贝克莱为人类做出的贡献。当然,贝克莱介绍和推广焦油水绝不仅仅是介绍一种药物,更在于揭示出关于生命的哲学性思考,“我关于这一虽然低级但十分有用的课题的思想就会引导我作更进一步的探究,并由此进行其他一些可能是更遥远、更富有思辨性的探讨,但是,我希望这样做不是完全无用或没有兴味的。”而要探讨焦油水具有的哲学意义,就必须分析焦油水的化学成分和在人体中的作用过程。

焦油水中主要起到效果的当然是焦油,焦油是一种自然的产物,它寄居于树木中,通过燃烧将它从那里释放出来,而寄居于树中的焦油其实就是松脂,所以贝克莱对焦油水、焦油的分析重点就在于对松脂的形成进行分析。松脂当然是一种物质,“热力聚集同质事物,排斥异类事物,我们发现:化学适合于对物体进行分析。”在这种化学分析中,贝克莱就认为,松脂是植物的香油或精油,从树皮流出或渗出的香油凝聚而成为树脂,而这种香油或精油就是他所认为植物中的“精气”,“植物的特效性质、气味和味道就存在于这种精气之中。”按照布尔哈夫的看法,精气天生居于主导地位,它不是油、盐、土或水,“而是一种如此精微的东西,以至于不能独自存在和被肉眼所见。”

精气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东西,精气只有在太阳的作用下,经过对阳光的吸收,靠在提升和浓缩之后,才能散发出气味,才能成为名贵的药物,“这就是一棵由于时间和太阳的作用而完全成熟的树的最后的成果。”而实际上在阳光的吸收、提升和浓缩中,空气中含有的各种化学成分,如蒸汽、油、盐和“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物体的精气”也都会散发出来,这和香油中的精气产生过程一样。这种通过太阳释放出来的过程,在贝克莱看来里面就是施于植物生命中的力:植物的生命形式、灵魂或本原的东西存在于阳光的发散物中,光在宏观世界中的位置就像精气在微观世界中的那种东西,“力的内在的构造、力的微妙的工具和承载者。”所以发光的精气作为植物的形式和生命,形成了植物的不同差别和特征。

植物中存在着精气,而动物中也存在着和植物相似的形式和生命,贝克莱认为,“在植物体内有不可胜数的精细的稀奇古怪的部分”,在动物上有着类似性,在他看来,动物躯体就像植物一样,是一个“具有导管和管道的有机体”,血液在动物体内循环,就像树汁在植物内循环,同样,动物和植物一样是一部完好而复杂的机器,所以精气当然存在于动物体内,存在于人体内。而和植物界的一样,化学变化也在人体内发生,它“给火的威力增添最微妙的、多种多样的和非自然的渗透作用”。从植物转向动物,转向身体,贝克莱认为,身体内的体液是为了适应适当的比例而保持流动,这就是健康,健康需要动力,健康需要流动,当焦油水发挥精气,无疑就能有助于健康——实际上,身体的体液保持流动,在贝克莱看来,就是被关在身体里的灵魂产生了动力,“由于灵魂赋予整体以生命,直接与灵魂有接触的东西必定与一切东西有关联。”

贝克莱:服用焦油水吧!

从植物到动物,从动物到人体,从人体到生命形式,贝克莱开始深入探寻生命中精气所在。在他看来,空气是一种生命的混沌状态,“是由无数不同的因素组成的活跃的集合体”,是腐烂及产生的普遍源泉,一方面,空气使得物体腐烂,这是一种分割、磨损和带走微粒的过程,另一方面,则使新的微粒产生,不停顿地毁坏和授与形式,在这个腐烂和产生的新旧交替过程中,空气中的一些成分便直接地反映出生命的状态,贝克莱认为,维持生命力和维持火焰是同一种东西,空气在贝克莱看来是一种普遍的动因,它通过分割、打碎和鼓动颗粒从而唤醒所有其它物体的性质和力量,“使它们四处飞散,成为挥发性的和活性的东西。”所以借助空气,“火燃烧起来,生命之灯被保存下来,呼吸、消化、营养、心脏的搏动以及一切肌肉的运动等似乎才得以进行。”也就是说,空气是直接的动因,而纯粹不可见的火是空气获得力量的第一推动力或源泉。

但是火的力量从而何来?贝克莱认为,人身上的精气就是感觉和运动两者的中介或自然的原因,精气就表现为人的灵魂,“灵魂直接地作用于纯粹的火,纯粹的火也直接地作用于空气;也就是说,火使得世间万物的磨擦都具有流动性和伸缩性,与此同时,磨擦又减弱了火的流动性和膨胀力,因为它们吸收和附着火的微粒。”灵魂是精气、以太的承载者,也是协调理智和以太的东西,而以太、精气也是一种居中的协调物,由此,贝克莱建立起自己的“西利斯”的体系——西利斯,即“siris”,它是一个希腊单词,本意是:尼罗河,从其源远流长、连续不断、川流不息等含意中又可引申出这样的意思,即“线索”或“链条”、“系列”。贝克莱用“西利斯”就是要建立以太或精气、灵魂、身体的连接关系,按照毕达哥拉斯学派、柏拉图主义者以及斯多亚学派的主张,世界是一个动物——世界是一种整体性存在,它的整体性就是通过“西利斯”而组织、结合在一起,并在链条中形成一个宇宙,而这个宇宙真正的精气、以太就是上帝,“上帝是一种有理智的、火性的精神。”

“理智照耀一切事物,爱把它们联系起来,至高无上的善将它们吸引在一起。”贝克莱认为,所有事物都是为了至高无上的善而被创造出来的,上帝创造所有事物并结合在一起,“世界的各部分相互联系、连结、运动和感应,以致它们似乎表明:这个世界是被一个灵魂富于其生命,并由其结合在一起的。”他有神圣的动因,他控制着火和光,使它们成为精气,从而使得整个物质团和可见世界的一切都充满生气,都活动起来。所以贝克莱从这种“西利斯”的关系中得出结论:最高心灵及其活动,都是恒久的存在,“是包容、连结、激活整个体系”,这就是“自然的进程”,最高的存在产生一切事物的力,规划一切事物的理智,完善一切事物的善,所以贝克莱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意志消沉,而是要奋力向前,“以重新获得、到达那更高的境界。”

贝克莱在“西利斯”中阐释了以心灵为本体的世界观、以调和折中为特色的认识论、笼罩着神秘气氛的辩证法思想——在他看来,宇宙万物就处在普遍的、必然的相互联系和转化之中,都有一个变化的动因,而任何事物也都是一和多的统一,由此,他完成了“哲学反思和探讨之链”,而这个反思和探讨之链最后的结果是看到真理之光:

真理就是要唤醒一切人,而戏弄少数人。因此在它成为人们主要的追求对象的地方;它就不会给庸俗的关注和观点让路;它也不满足于生命初期所出现的那一点点热情;它也许会积极地寻求,但不是那么适应重压和修正。一个人要想在认识上取得真正的进步,就必须在真理的圣坛上付出他的青春年华和大好时光,奉献出最初的果实和新近的硕果。

在最高的存在中看见真理之光,理智的火的精神就是上帝,火的燃烧保存了生命之灯,空气是一切事物直接的动因,沿着这条可以回溯的链条,贝克莱的“西利斯”又回到了实践的源头,这就是给人类带来健康的焦油水,于是在“致T.普赖尔先生的第一封信”中,贝卡莱希望自己站在足够高的位置,发出足够大的声音,向所有体弱多病的人大声疾呼:“服用焦油水吧!”

法国认识论

编号:B83·2210719·1768
作者:【法】比持博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1年09月第1版
定价:38.00元当当16.60元
ISBN:9787100076364
页数:554页

《法国认识论》旨在从历史的角度论述法国认识论的发展历程,收集了21篇富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思想传统与研究机构”,针对1900-1950年这一时期法国不同思想流派和研究机构,在与外国的哲学学术圈的交流和碰撞种,法国认识论形成了其众所熟知的面貌。第二部分为“人物”,收集了关于某些重要人物的论文,这些人物的著作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范围内造就了法语意义上的知识论和科学理论的格局。《法国认识论》尤其关注法国学者和哲学家面对1890年至1960年间相继出现的一些实证主义版本的表现方式,有时他们积极参加这场运动,但往往也忽略它。美国的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在20世纪下半叶反过来从20世纪初法国的认识论中获取了重要的灵感,本书也收集了对这种情况所作的研究,而关注个人,则和机构为认识论与科学史之间的持续对话创造了条件。


《法国认识论》:科学史是关于错误的研究

法国认识论恒常的动力和主题,就是关注全新的科学与教条哲学之间的距离,这种教条哲学在对自己原则的注解和评论之中慢慢地衰竭了。
——雅克·朗贝尔《法国认识论与维也纳学派:路易·鲁吉耶》

当雅克·朗贝尔把法国认识论的动力定义在发现“全新的科学”与“教条哲学”之间的距离,并将教条哲学的衰竭看成是科学认识论的胜利,无疑建立起了革新的动力论,而这种动理论在本质上提出的是这样一个观点:哲学是不是一种科学?科学的认识是不是会促进哲学的进步?无疑,他在“维也纳学派中最有名的法国人”路易·鲁吉耶身上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鲁吉耶在其著作《知识理论》的献词中,是为了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石里克,这个在1936年遭到暗杀的哲学家和维特根斯坦一样提出了关于实在和对实在描述的区分,他们认为,命题的真与它的成真可能性,也就是它的意义之间的区别是根本性的,他们批评了从柏拉图到海德格尔的传统知识理论,认为传统理论假定真理存在于事物之中或实在之后,是混淆了客观和似是而非的客观。同石里克一样,鲁吉耶承认存在着各种断定,这是唯一一种意义和真理能重合的经验命题,他指出,“关于原始事实的断定在科学知识大厦中是基础性的,是一切可能的科学语言的不变者。”石里克所要求的条件应用的是语词,而非陈述,所以鲁吉耶认为,那些也许永远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具有意义。

这是科学哲学所开拓的意义领域, 石里克认为,哲学被看成知识的组成部分和最普遍部分,它的批评功能和意义分析功能在三个层面展开:概念含义的层面,陈述意义的层面,以及更基本的问题意义的层面,知识总体中,意义的问题和问题的意义构成了哲学研究的两个目标,所以哲学的任务就是探索命题的意义,鲁吉耶说:“意义问题是真正的哲学问题”,他在《知识理论》中提出了“功能理论”,这个建立在对语言和经验的分析之上的理论确定了哲学的任务:通过弄清楚语词的使用规则澄清语词的意义;通过描述命题的证明或证实方式来厘清命题的意义;通过确定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法来给予问题以正确的形式。这个哲学任务很明确的一点是:它不求助于物自身,就像鲁吉耶在序言中所说:“不再听凭于神,它依据于人的尺度,并且仅仅用于此。”

不求助于物自身,不听凭于先验之神,就是拒绝一切样本主义,就是批判除方法论先验主义的所有先验主义——朗贝尔认为,鲁吉耶的功能理论“构成了一场哲学革命”,“这场革命意味着下列一切信念的崩溃:存在着先验综合真理,先验综合真理必然是无条件的,独立于一切经验的,并只有通过特殊的能力才能把握。”所以他认为鲁吉耶的《知识理论》是一个时代的作品,是一个特定人的作品,是一个属于特定的法国传统的作品——这种“特定的法国传统”,不是一种属于教条式的哲学传统,而是属于不断革新的探索精神。所以鲁吉耶以实证主义的进化图式,构成的哲学革命,为历史、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认识论提供了扩展的动力,而1920年至1950年的法国认识论也在这种“恒常动力”中为实证主义开辟了新的方向,那就是它的理性主义,科学理性主义。

1920年至1950年的法国认识论具有了某种革新力量,而这本由米歇尔·比特博尔和让·伽永编辑的《法国认识论:1830-1970》则把时间轴线扩展了,它的起点是1830年,这是奥古斯特·孔德《实证哲学教程》第一分册出版的时间,它的终点是1970年,这是索邦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专业教授、被称为“法国科学哲学自孔德以来学术成果集大成者和具有代表性的象征”的乔治·康吉莱姆退休的前一年——1830年和1970年,孔德和康吉莱姆,实证主义和科学哲学,构成了法国认识论的现代史,而这段历史如何发挥它的“恒久的动力和主题”,关注全新的科学和教条的哲学之间划出的那条界限?

孔德无疑是以“法兰西风格”的保护者的形象出现在认识论的历史中,他对法国传统的强调,并非是回到教条哲学的框架内,而是试图从严格的哲学分析视角出发要求创立科学通史的第一人。实证主义是由孔德开创的,当实证成为哲学的形容词,孔德就是在亚里士多德建立的人类概念的普遍体系中建立一种从事哲学的特殊方法,那就是“把理论看作是要与观察事实相一致”,所以实证哲学的任务就是组织并整理实证概念的普遍体系。孔德强调的是理论和观察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需要的是判断,但是他认为内省是不可能的,他认为认识心灵规律,包括逻辑、方法和机能的规律,唯一的途径便是脑生理学和各种科学哲学,所以他认为,无法直接观察心灵规律,就必须求助于科学中对人类心灵实际活动的研究,也就是历史认识论的必要性,所以历史要被当前所判断,从而建立起哲学与科学史的关联——孔德最著名的那句话是:“如果我们不知道某种科学的历史,就无法完整认识它。”这是孔德实证主义建立的历史认识论,劳朗·克洛扎德认为,孔德的科学史接近一种普遍科学,它所希望的是组织知识整体,协调方法并描绘未来的大方向。

但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历史认识论到了20年代,尤其是30年代的“新实证主义”时期,是不是也变成了一种“教条哲学”?1901年,勒鲁瓦发表了一片题为“新实证主义”的论文,提出要为实证主义进行重新定向,同时他声称发现了一种知识运动的开端。这个开端似乎比新实证主义扬名奥地利还早,它和维也纳学派到底存在着何种关系?或者说,勒鲁瓦的这一声明在何种程度上代表着一种真正的思想潮流?法国新实证主义似乎没有明确的纲领,主要代表人物也处于一种散落的研究状态:勒鲁瓦走向对宗教的现代主义分析,米约和迪昂致力于科学史的研究,对数理逻辑,彭加勒拒斥之而迪昂忽略之——但是,在安纳斯塔斯奥·布雷内看来,法国新实证主义代表了一种具有独创性和影响力的运动,它在逻辑实证中延伸了对于事物的本质、检验的问题、理论的结构等的讨论,它为于其他哲学流派的对话创造了条件,“这一视角可以为我们提供新的批判工具。”

安托尼亚·苏莱则把视角投向1935年和1937年的巴黎会议,那时之前的维也纳学派哲学在美国已经流亡了,英国也是如此,被黄皮书称为“世界的科学观念”运动在法国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但是1935年在巴黎举行了科学哲学会议,这是维也纳学派重回欧洲视野的标志,尽管维特根斯坦缺席了会议,但是罗素担任了会议的“法定主席”,会议的主题是“在哲学中提升科学精神”,当涉及数学、几何学、集合论、物理学或光学的学派人物聚集起来,他们共同的问题是:思想是什么?概念是什么?认识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两年之后的1937年,巴黎会议再次召开,学派的灵魂人物石里克一年前遭到暗杀,他的遗作得以发表,尽管维也纳学派没有出现统一的展现,但是他们依然对如下问题进行了争论:统一科学体系的基础,表达这一基础的语言,这一基础所构成的理据的本质,基本陈述的纯粹性或不纯粹性,它们与其它陈述的区别,基础语言的经验性的层次,证实方法的性质,以及适合于这一方法的陈述的性质等等。

实际上,1937年的巴黎会议法国是沉默的,安托尼亚·苏莱分析了法国沉默的原因,除了对符号学的厌恶和法国想要继续一种社会启蒙精神之外,法国的沉默更多在于他们有着对维也纳学派另外的态度。一是卡尔纳普已经提出了“新逻辑”的理论,这是对形式主义的拒斥,亚里士多德为形式主义提供了第一个样板,康德提供了“观念”,弗雷格则提供了“工具”,而现代逻辑需要的是形式主义持续历史的中断,他们认为逻辑学是哲学研究新的科学方法,根据莱布尼茨的论题“思想就是计算”,卡尔纳普提出了逻辑学是一种“应用的逻辑学”,由此,“知识”的意义也彻底发生了改变,知识不再是通过精神的活动而把握经验的内容,“而是在经验的符号化中,确定所涉及的关系的结构”。应用的逻辑学注重的经验的符号化,而另外一个沉默的原因,则是卡瓦耶斯提出统一科学的理论,他质疑形式主义,犯规“科学文献学”,他认为,“科学理论只能是统一科学的理论”。

卡尔纳普的新逻辑学和卡瓦耶斯的统一科学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使法国认识论和维也纳学派保持了距离,另一方面也使自己走上了革新之路,逻辑实证主义在迪昂和梅耶松的“美国时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他们共同开拓了美国后实证主义认识论。这一认识论提出了理论的“翻译”问题,从观察过渡到将观察翻译为“数”,这是一个“译入”的过程,再将数与某个可观察的具体事实相对应,则是“译出”的过程,译入和译出不是一个简单的往复运动,在每一个翻译过程中,都会服从一个原则,那就是不确定性;同时,翻译的主体是翻译者,他同时就是背叛者,按照迪昂的观点,“翻译试图让两个文本相互对应,但在两个文本之间永远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吻合。”翻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翻译者的“背叛”,使得认识论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物理学家所观察到的各种具体事实存在着差别,理论家在计算中用以表征这些事实的算术符号也存在着差别,这就造成了理论和经验之间的鸿沟,而认识论的“非决定”就是这种鸿沟导致的后果。由此,迪昂认为,物理学理论的对象应该建立在“表象”上,而且是符号性的表象,“物理学理论不可能给出一种形而上学解释,这种不可能性的基础就在于物理学理论作为符号的地位。”

物理学认识论是不是还是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是不是还能认识符号表象?从孔德的实证主义到卡尔纳普的“新逻辑”再到美国后实证主义,实际上这是法国认识论的其中一条纵坐标,而认识论考虑其本质,必然会涉及到认识的主体论、客体论和方法论,在通往科学哲学的道路上,是需要形式主义还是逻辑主义?——迪昂和梅耶松的认识论无疑就是一种反历史问题结构的逻辑经验主义,它开辟了如何重新表述“理论与经验的关系”“科学变迁的本质”等传统问题。这种认识论的本质问题的确体现了法国认识论的传统,那就是质疑和批判,破旧和立新,而观察和经验,逻辑和理性之间的认识选择问题,19世纪的安托万·奥古斯丁·库尔诺就已经开始了研究。

库尔诺批判了康德,而这种批判又是从追随康德开始的,他把康德理论看成是“真正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但是他又拒绝康德通过将理智的范畴和直观的形式看成知识的主体条件的观点,他认为,实在的秩序和拥有知识的秩序之间存在着关系,但是它们并不一致,一种是逻辑秩序,一种则是理性秩序,所以实在存在着一种或然性,它抵达的是经验对象的可能性,但是库尔诺认为,人作为认识的主体是自然的存在而非先验的主体,人的认识所具有的的必然性是理智的要求,是和自身一致的要求,“他将自己构成为世界的一个部分,而且从某些方面看,其理智的真实只是一种必然性所要求的结果,这种必然性产生了世界的和谐,并迫使自然与自身一致。”

在认识论中,人当然是认识的主体存在,而人的观察所建立的经验主义,是对先验主义的拒斥,那么它如何抵达科学哲学的目标?美国逻辑实证主提出的翻译问题就是一个主体问题,因为翻译者就是一个“背叛者”,当其在观察中,在符号的表象中背叛,经验主义下的理论如何科学?梅茨格似乎更进一步,她对于科学史的研究建立在两个命题之上:一个是关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她认为事实的总体从来都是不确定的,所以从事实到理论,学者的主体性必然会介入;第二个是在第一个命题基础上对科学史提出的任务,学者的主体性介入才能形成科学理论的产生。由此她认为,科学史的任务是帮助人类精神理论的建立,在科学史中重要的不是记录发现而是努力理解“人是怎么能够做出这些发现”。所以,科学史就是一种解释学的分析历史,即:历史知识构成中先天因素的作用,她认为,科学史的写作是一个关于和科学认识论反思活动紧密相连的活动,解释的目标就是作者的主体性,它呈现在文本之中,所以解释者的个人视域是解释的构成成分,虽然它是一种主观因素,但是“主观因素也不能与客观因素相分离”;科学理论是一种“精神的建构”,学者的主体性、他的先天因素必然会介入理论的建构中——科学史不是“哲学贫瘠的”存在,而是决定着“我们的人类史观以及我们对人类思想所起作用的观念”,是一项相信进步、理性的力量的伟大事业。

梅茨格相信历史知识构成中先天因素的作用,从而构建起到科学史的解释学理论,而加斯东·巴什拉则在对实在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两个否定”中建立起想象物的理性主义。1928年他的论文可以看成是他在实在主义和唯心主义本体论之间摇摆的标志,它们之间不断增长的矛盾束缚了巴什拉,为了摆脱这种摇摆和矛盾,他开拓了想象物理的领域,在他看来,想象物与非实在的结合是为了和实在对立,而想象物并非是一种梦幻存在,它具有的是先验的所有特点,超越了日常生活的实践活动,这种想象物“相比起感觉世界,隐喻之间更协调,更能相互呼应”,他还建议给每个诗人都绘制一个“显示其隐喻世界的意义和对称性”,它们在实在中交汇,但是实在只是参照而不能对它们进行定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理性主义具有更新性、开放性、区域性和公理化的特点,让-克劳德·帕里安特认为,巴什拉以否定的方式摆脱了实在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本体论,建立起想象物的理性主义的本体论,试图回答的是如何找到哲学问题的答案,而不是“存在是什么”“什么东西存在”——所以,理性主义不是本体论,而是“元本体论”,是关于本体的本体,是实在无法定义的本体。

从实证主义走向新逻辑、新实证主义,科学哲学理论中的“非决定的”物理学表象,历史知识中的解释学,理性主义的元本体论……法国认识论就是在寻找全新的科学认识之路,包括埃米尔·梅耶松的“识别同一”、拉韦松的“唯灵论”,康吉莱姆的“个体性”、艾森曼的规范主义,在逻辑学与数学、物理学与化学、生命与医学科学、人文科学等方面都丰富了法国认识论的领域和研究视角,也不断将教条哲学推向衰竭,正如柯瓦雷提出科学革命的观念的“柯瓦雷模型”,在他看来,科学革命需要的就是本体论转变,它在一种动态的生成中区分了可能事物和不可能事物,而科学就是在可能中发现错误,“如果科学是对真理的追求,那么在柯瓦雷看来,科学史就是关于错误的研究。”

人生道路诸阶段(上、下)

编号:B89·2210620·1757
作者:【丹】克尔凯郭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2月第1版
定价:99.00元当当45.50元
ISBN:9787100164139
页数:889页

“谁知道什么是幸福的瞬间,谁明白了这瞬间的快感,谁不感觉到那种‘突然会有什么发生’的恐惧一一仿佛突然会有什么最微不足道但却又强有力到能够打扰一切的事情发生!”《人生道路诸阶段》是克尔凯郭尔的代表作。正如克尔凯郭尔的许多著作一样,《人生道路诸阶段》也是托名著作。全书分为“给善意的读者”、“酒中真言”、“一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有辜的?”-“无辜的?”、“给读者的信”五个章节。克尔凯郭尔以威廉·奥海姆讲述回忆录的形式,以给读者的信的形式,讨论了人生道路的诸阶段,这道路的诸阶段是审美阶段、伦理、宗教阶段。克尔凯郭尔要我们面对主观个体的生存感受去选择自己,他要我们穿透审美生活,在享受生活所带来的幻象和愉悦之后,去发现隐藏在其背后的不幸和痛苦,进而认识到伦理生活的局限,从而最终进入到沉静的宗教阶段。


《人生道路诸阶段》:爱贯穿了无限的反思

是那到处在场但却又不被人注意的“纯粹之在”,因为我持恒地被扬弃;我就像那根横线,在横线之上是算术作业的题目,而横线之下是答案;谁会来关心那横线呢?
——《酒中真言》

当康斯坦丁将斟满的杯子扔向后墙的门完成“祭酒”的仪式,当聚会散去的五个人发现凉亭里的法官威尔海姆夫妇,当法官夫妇用额上的吻和挽着手臂的方式消失于小径,凉亭里不再有人,旁观者两手空空,一切都变成了这个夜晚的无。但是维克多却发现了法官遗落的一份手稿,它或者可能变成出版物,这是无之后的有,在无和有之间,“我从他那里把它智取过来了。”七月底的那天进行的聚会上,有“诱惑者”约翰纳斯,有维克多·艾莱米塔,有康斯坦丁·康斯坦丁努斯,还有没有名字的年轻人和时尚店主,他们都发表了演讲,他们都是凉亭里看见法官夫妇的“占领部队”,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我”,我如何突然就将手稿“智取”了过来。

“我是谁呢?”这是我对我的一个疑问,一种从无中出现的有,就像凉亭里发生的事一样,它建立起了无和有之间的内在关系。无是无“我”的无,更是“没有人在以前曾经想到过要来问这个问题”的无,在这种无里,我就可以得救了,因为“我在一切之中是最卑微的”,根本不值得人来问;但是我却自设了关于“我是谁”的问题,这便进入到了有的状态,而且我把“我”命名为“纯粹之在”——什么是“纯粹之在”?那就是“到处在场却又不被人注意”的在:“因为我持恒地被扬弃;我就像那根横线,在横线之上是算术作业的题目,而横线之下是答案;谁会来关心那横线呢?”到处在场,是我之为我的存在,但是在众人世界里,我却什么也不能做,连从维克多那里智取稿子也是“突发奇想”,而之后出版稿子,也再一次变成了彻底的乌有——稿子是法官的,出版是维克多的想法。

我是无中的有,我是他人之无中自我之有,作为一种“纯粹之在”,处处在场却又不被人注意就像是算数作业里的那根横线,横线之上是题目,横线之下是答案,在题目和答案组成的本子里,谁会来关心一条横线?但是,一条横线是在场的,甚至就因为它分出了题目和答案,分出了疑惑和释然,如果没有横线的分割,题目和答案会处于混乱状态,横线绝不是虚无的概念,并不是抽象的象征,它是一种确信的过渡,它更是建立了对立的关系:题目不能越过横线成为答案,答案也不能越过横线看成题目,但是在横线之上和横线之下,题目和答案构成了“反思”:它们推向了决定,它们“同时发生”,它们保持着联结。

在形式意义上,这条横线,这个纯粹之在,这个我,就是在《酒中真言》和《—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之间建立了文本关系:《酒中真言》是关于爱欲,关于女人的,而《—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则是关于婚姻,关于信仰的。七月底的一天,康斯坦丁·康斯坦丁努斯邀请了五个人参加酒宴,他给聚会取得名字就叫“酒中真言”,聚会中不仅仅是交谈,而是要做演讲,“因为酒是对真相的捍卫而真相是对酒的捍卫。”在钟敲响了十二点之后,演讲便开始了,第一个演讲的人是年轻人,这个“不曾有过任何爱情故事”的人,却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因为在他看来,“不曾有过任何爱情故事”恰恰就是一个爱情故事,因为他认为,他谈论的爱欲是想象着自己与整个异性发生着关系,而不是与单个的异性个体发生关系——而这种“整个异性”的整体性就像不被命名的“一个年轻人”一样,是一种整体的概念。

年轻人认为,情欲之爱是喜剧性的,正因为是喜剧性,是因为“所有人都爱并且想要爱”,而不关心情欲之爱的真正对象是什么,所以当相爱者在“都爱并且想要爱”中永远属于对方,情不自禁中不再有自由的理性,于是就有了矛盾,于是就有了喜剧,“一个人一忽儿在这条腿上被拉一下绳,一忽儿在另一条腿上被拉一下,我们看不出有任何理性的依据。”年轻人认为所有人都在这个局里。对一种整体的爱的演讲,年轻人并没有分离出男人和女人,而康斯坦丁的演讲中则把女人看成了对象,他认为,女人只能在“玩笑”的范畴下被解读,这个范畴不是绝对的,绝对只属于男人,所以女人处于相对中,而这个相对就是“萌芽中的伦理范畴”:“玩笑正是这:运用范畴、将她置于这范畴之下,因为严肃永远无法成为严肃,而这恰恰就是玩笑;因为,如果你敢要求她这个的话,这就不是玩笑。”他认为,女人是一种可能性,她会用想象力让自己变得可爱,变得无拘无束,变得自信,但其实这是“让自己被崇高地转化为荒唐”——所以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在审美意义上只是一个幻影,她无法被真正用在悲剧里,有的只是一种和忠诚连在一起的嫉妒,她的归属是在情感丰富而严肃的娱乐剧中,当然她也是不完美的。

很明显,当康斯坦丁将女人看成是伦理意义上的存在,看成是一个玩笑的范畴,看成是诗人的幻影,实际上是从一种男性视角出发的,男人是绝对的,男人是理性的,男人是审美的,“一种非理性的量,它也许能够在某一世更好的生命中被导回到男性的形式;但今生在这一辈子里,人们只能够把她看成是她所是的形式。”康斯坦丁之后的维克多继续着这种男性思维,他集中灵魂的力量要感谢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我成为了男人而不是女人”。在他看来,女人的生活是不幸的:她的生活在罗曼蒂克的意识中变得毫无意义,她又无法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真正有意义的地方,“在本质上,不幸是这一不幸:她无法知道这一点,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女人意味着否定,意味着败坏性,而女人“最伟大的事情”则是对男人不贞,“而且越早越好。”这样一个观点同样表达在时尚店主的演讲中,他认为时尚就是一个女人,是无聊之中的无常,“它只知道一个结果,它总是变得越来越荒唐疯狂。”所以不卷入和任何女人的关系中,这样的男人是幸福的,他的建议是:“我就想借助于时尚来把她当娼妓卖掉,这是她应得的;我无休无止,我,时尚店主,在我想着我的任务时,我的灵魂就狂怒起来,她还要在鼻子上戴一个鼻环。”

无论康斯坦丁还是维克多,无论年轻人还是时尚店主,对于爱情都没有过高的期望,他们甚至站在男性的视角下,否定女性的意义。但是诱惑者约翰纳斯则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维克多是一个狂想者,康斯坦丁骄傲于自己所谓的理智,时尚店主则是一个疯子,为此他认为,“到女人那里去学,越多个女人越好。”在他看来,女人是最完美的,而且这也是自己的“喜悦之处”。虽然约翰纳斯声称,“她是作为她自己所是而让我欢喜的,她完全就像她自己所是的那样。”但其实他就是作为一个诱惑者来定义女性的完美,因为女人是最奇妙、最有味道、最具诱惑力的东西,而且是“诸神做了担保”,所以,“享受欺骗而不被欺骗,这是怎样的情欲快感啊,这只有爱欲之人明白。被诱惑,这是怎样的极乐啊,这只有女人真正知道。”而女人之存在,就是为了对应于诱惑者之存在,“她的幸福恰恰是去遇上他。”

无疑,诱惑者约翰纳斯也是站在男性的世界来审视女人,把女人当成对象,当成诱惑自己而达到男人极乐的物。无疑,这没有一个女人在场的演讲,这抵达了“真理”的酒中真言带着男性对女性的鄙视,它所构筑的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而所谓的爱欲当然掺杂着太多对象性的认识。当聚会结束,康斯坦丁将斟满的杯子喝干,然后把杯子扔向了后墙的门,这是一种祭酒的仪式,“这祭酒是祭给地下的诸神的。”但是却在决定性的一击中打开了门,“在这大门被打开的时候,看见毁灭的威力,我们也这样地看见那破坏之团队准备就绪了要去摧毁一切”,因为参与者都变成了逃亡者,因为整个环境都变成了“一片废墟”——这是象征性的一击,也是转化的开始,更是纯粹之在的“我”献身的标志:通过那道门,这些“破坏团队”的人走到了凉亭那边,并且发现了正在凉亭里面的法官夫妇。法官夫妇的存在,是彻底解构了这些演讲者男性意义上的爱欲观,因为法官夫妇紧紧地相互拥抱,然后法官站起来在妻子前额上留下了吻,两个人挽着手消失在路上。

演讲是关于爱欲的,演讲者把女人置于爱欲的对象意义上,但是法官夫妇却在现实中演绎了爱,而且作为夫妻,他们是在婚姻中表达了幸福,即使围观的人具有一种将他们分开的力量,他们也从来不管。爱实现了,幸福就在眼前,而那份法官的手稿也终于在我出现之后被“智取”了——从无到有,从横线之存在,“我”便将人生道路诸阶段从充满歧视的爱欲引向了幸福的婚姻——这份手稿便是《—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在写给“亲爱的读者”的文中直接说出了一个丈夫的呼吁:“如果你具备去做第一件事的时间,做第二件事的能力,做最后一件事的想法,那么也去结婚吧。”他赞美婚姻,是因为婚姻可以建立起一种特殊类型的相识关系,是因为婚姻中神圣的东西通过奇迹而使得小事变成意义重大的事,是因为婚姻中存在的着对上帝一样的忠诚——而婚姻真正的意义在于建立一种信仰,“信是唯一被要求的东西,并且这信让一切圆满充实。”信是条件,信更是目的。

首先是有情欲之爱,然后是婚姻,婚姻一方面是情欲之爱的更高表达,因为婚姻建立在一个“决定”之上,这个决定是一种正面的决定,并且在根本上是“一切之中最正面的决定”,这个正面的决定体现的是人的理想性,既是现世的,也是永恒的,既在天堂里被签,也在现世中被签。所以婚姻是全部恋爱的奇迹。但是另一方面,婚姻不是对爱恋的结束,而是让爱恋更好地表达,“只有在婚姻之中恋爱才有它真正的表达,在婚姻之外,它只是诱惑或者调情。”婚姻将恋爱预设为前提,恋爱贯穿了整个婚姻,所以婚姻是恋爱至深、至高和至美的表达,“恋爱是神的礼物,但是在婚姻的决定中相爱者使自己成为有资格接受这礼物的人。”无论婚姻是建立在恋爱之上的决定,还是婚姻是恋爱至深至高至美的表达,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具有信仰,而这个信仰具有的最本质意义便是“反思”:在反思中,现实被腾空,更多的东西出现,这是一种“特定的决定”:“那个特定的决定是那通过了一种纯理想的反思而得出的理想性,而这理想性是行动所获取的营运资本。”

从恋爱到婚姻,又从婚姻回到恋爱,反思之存在是为了构建信仰之爱,而这种信仰之爱就是从爱的“审美”阶段进入“宗教”阶段:首先是紧紧抓住恋爱,然后,“决定”想要在所有危险和考验之中取胜,最后,将自己置于与上帝的关系之中——这是从审美意义的直接性过渡到宗教的直接性:“恋爱太纯洁无瑕,因而除了上帝,它无法承认任何同知者。”于是,“—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中最后说:“只一瞬间,我的爱人,只一瞬间,我的灵魂如此富有,在这一瞬间我如此雄辩健谈,我要将这写在纸上,一篇关于你的颂词,我可爱的妻子,然后我要去说服这个世界,让全世界相信婚姻的有效性。”

一个丈夫在排除和否定了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之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在他看来,婚姻是幸福的,婚姻是一种确信,婚姻是宗教的直接性体现,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在于“反思”:反思将自己和爱人置于平等地位中,甚至置于势均力敌中,而这种平等和势均力敌就像面对上帝一样,是将其作为“同知者”而存在的。但是如何真正地从审美阶段过渡到宗教阶段?那种反思要以何种方式出现?对于这些问题,法拉他·塔希图尔努斯所做的一个心理学意义上的“想象实验”,从有辜-无辜的层面进行了解读。想象实验其实是法拉他和科学家老朋友在索堡周围的一个湖里发现的一部手稿,它被装在水底的一个黑黄檀木匣子,当法拉他发现了它并将其从水底捞出来,一个内闭性的世界打开了,这个写于1751年的手稿就像水底冒出的气泡,“一声来自内闭的湖泊的叹息,一声来自内闭的灵魂的叹息,我从这灵魂中夺走了它的秘密。”

内闭的盒子,内闭的手稿,内闭的湖底,以及手稿中那个内闭的叙述者“我”,当一切在内闭中形成了内向于自我的世界,所谓的解开,所谓的“失物招领”是不是一种破坏?实际上,当“我”在3月1日写下第一篇日记时,这种被破坏的担忧就开始了,“我的荣誉、我的骄傲、我的热情,对于我就是:保持让应当被内闭着的东西内闭着,将之减缩为尽可能少量的配给份额”……当一个“她”打开了内闭的世界,当一个“他”试图走向和“她”在一起的婚姻生活,是不是就消解了荣誉、骄傲和热情,甚至于爱本身?在保持和消解的矛盾中,关于“有辜-无辜”的心理学实验就开始了——从我对她充满爱恋的冲动,到一次次的退缩,我一直把自己看成是有辜者,“不管怎么说,我不是观察者,不是听忏悔的神父,而是行动者,就是说:有辜者。”

辜是亏欠,辜是归罪于,为什么对于一个边境战士来说,对于一个向往爱恋和婚姻的男人来说,会是“有辜”的?有辜是认为作为一个前哨的守卫要同鞑靼人和斯基泰人作战,必须是已婚的;有辜是因为我是沉郁的而且隐藏着我的沉郁,所以我的欺骗是一种狡猾;有辜是我像一个杀人犯等待着判决……这或者是一种表象意义的有辜,更多的有辜在于对爱恋和婚姻本质的亏欠:“我的决定对于我意味了:要么与她结婚,要么你就根本不结婚。这就是我的投入。”当我这样想的时候,认为这一切的愿望是“去属于她”,即想为了她付出一切的代价,却又不愿意因为向她吐露痛苦而毁灭她;如果她死去,我无法比她活得更久,但想要用死亡给她一个说明:我恰恰愿为“让自己远离她”而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想要向她求婚,却害怕于自己的诡计,甚至宁愿她曾是真正订过婚的人,因为不确定的东西就是调情;想要接近却要远离,不是害怕她的“不”而是害怕她的“是”,我的生命属于她,但是她却毫无感觉……

爱上了她,也订婚了,但是这有辜的一切困扰着我,实际上,对于我来说,真正的有辜就在于:在她那里,我发现了聚集在头顶上的宗教危机,就在于她没有“宗教的”前提条件,就在于内闭的世界被所谓爱欲的直接性所解构。所以这个心灵痛苦的故事,是“有辜”中的亏欠,而痛苦的过程是为了从有辜走向无辜,从审美走向宗教,而这其中的桥梁则是“悔”。在法拉他“给读者的信”中,他分析了这个“心理学意义上的想象实验”,在他看来,这个想象实验之所以会带来痛苦,之所以会有“有辜”,就在于实验中存在着变量,那就是爱。我和她是存在着一种爱,这种爱是现成的,但是很明显其中有着一种“阻碍着这爱在相爱者的结合之中幸福地表达出自己”的力量,存在这种阻碍的力量,是因为把爱当成了审美的存在,“一个男人因为一个女孩而成为诗人并因此而无法成为她的丈夫”,这句话的意思是,爱是在诗歌意义上被命名的,而在诗歌中,爱是不与自己发生关系的,它是与世界发生关系,它具有的直接性就在于没有真正的反思,“诗歌与直接性有关,因此不能够考虑一种双重或者矛盾的关系。”而真正的反思带来的是宗教性的东西,“自由就是在无限的反思之中被赢得的,不管它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为什么诗歌体现的是直接性?为什么审美不存在反思?因为审美的结果是在“那外在的”中被展示的,无论是英雄胜利,还是慷慨者在战役中倒下,或者是死后被抬进来,都是为了能够看见,它展示的是“应当是怎样”而不是“是怎样”,在这里没有对立,没有矛盾,没有辩证,当然没有反思,所以在诗歌直接性的审美中,爱变成了一种“人们相互不理解”的误解,变成了对于“对立的东西同时发生”的消解:我是内闭的,她不是这样的;我是沉郁的,她则充满了生活的喜悦;我在本质上是思者,她完全不是;我是伦理的辩证的,她是审美的直接的——“误解的整个过程的结果其实是:他们其实并没有在爱。”所以要从审美进入宗教:宗教对“那外在的”无所谓,只在“那内在的”之中,在信仰中,是确定的,所以审美的英雄通过战争而是伟大的,宗教的英雄则通过承受而是伟大的;审美中的自我折磨是喜剧性的,宗教中的自我折磨则是受遣的,审美性的康复通过笑来达到,宗教性的康复通过悔——于是从有辜到无辜,诗歌无法使用的“悔”成为从外而内的桥梁,它是伦理的最高表达,也就是说,从审美到宗教,中间还有作为过渡的伦理阶段,“审美的层面是直接之层面,伦理的层面是要求之层面,宗教的层面是满足之层面”,在这个人生诸阶段中,正是在“罪的赦免”中,伦理为宗教做好了准备,因为,“不为任何事而悔是最高的智慧。”

从有辜到无辜,从审美到宗教,“悔”的智慧就像那条隔开了题目和答案的横线,就是一种纯粹之在,处处在场而总是被人忽视,所以真正的悔是需要形成横线式的反思,反思所建立的就是对立面——对立面消解的就是直接性,“所有直接性存在的情形都是‘无法去看见对立面’,因为如果看见了对立面,这直接性就失去了;在精神存在中,你就必须忍受对立面,但你也要在自由中保持自己与它的距离。”而回忆就构成了一种对立面的存在,在《酒中真言》的前言中,威廉·奥海姆说到,回忆不同于记住,回忆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回忆是一种艺术,回忆一气呵成,回忆指向幸福,回忆的种种意义就在于在回忆中构筑了一种对立的辩证法,“要为自己达成一种回忆,就必须对心境、处境和环境的各种对立面有所认识。”回忆通过对立构筑出处境,把自己被回忆的东西编织进环境的对立,于是有了孤独的森林,有了偏僻的八路角,有了法官夫妇留下爱的证明的凉亭,“善意的精灵,住在这些地方的你,谢谢你总是保护着我的宁静,谢谢你所花的那些带有回忆之劳作的时间,谢谢你那被我称作是‘我的’的隐藏之地!”

同样,有辜和无辜的故事也是在“一年前的今天”中开始了回忆,回忆中没有了直接性,回忆中开始了对立的反思,回忆中进行着“悔”的伦理表达,“这就是这整件事在时间里的情况。在永恒(Evigheden)的关联上,我的希望则是:在那里我们将相互理解,并且,在那里她会原谅我。”相互理解,不再是于外的审美直接性,不再是内闭的世界被破坏,从之上的题目终于越过了那条纯粹之在的横线,抵达了之下人生的答案,“在我看来,宗教性的人就是智慧的人。”

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

编号:B36·2210620·1756
作者:【德】康德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2年07月第1版
定价:26.00元当当12.00元
ISBN:9787100086837
页数:221页

康德的宗教观反映了一位哲学家在科学至上、理性至上的启蒙时代的处境中的宗教体验。一方面,他极力倡导理性的最高权威,坚持用理性及其需要来衡量一切;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理性自身的不足,意识到宗教信仰和教会在社会生活中的正面作用;一方面,他按照理性需要的标准设计了他心目中的宗教和教会;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现实中的宗教和教会与他的理想的差距,因而对它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不客气的批判。《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是康德三大批判理论的进一步扩展,从理性限度的角度探讨了人类生活中重要的宗教现象。在序言中,康德重申了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表述的一个基本思想,即道德的自足性—道德并不需要宗教,但是却导致了宗教。在这一基本思想的指导下,康德开始对人性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他明确地把恶定义为任性的准则对意志的普遍道德法则的背离,包含有意的背离和无意的背离。


《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成为上帝所喜悦的人

如果有人问,迄今为止已知的全部教会历史的哪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那么,我毫不犹豫地要说,就是现在这个时代。也就是说,人们可以让真正的宗教信仰的种子,如同它现今在基督教界虽然只是由一些人播种,但毕竟已经公开地播了种一样,完全不受阻碍地日益萌发起来,以便由此期待不断地接近那个把所有的人永远联合起来的那个教会,它构成上帝不可见的国在地上可见的体现(图型)。
——《关于在地上逐步建立善的原则的统治的历史观念》

康德说,在所有公开的宗教中,就道德的宗教而言,基督教才是这样的宗教;康德说,在基督教的历史中,现在的时代是教会历史最好的时代;康德说,我已经认识到基督教与最纯粹的实践理性的结合是可能的……基督教是道德的宗教完美的体现,现在这个时代是基督教教会信仰最好的时代,基督教和纯粹实践理性的结合是可能的,这些赞誉构成了康德“严格认真的精神和对基督教的真诚敬意”,但是,当康德关于道德的宗教的论文受到书报审查,当“服从当局”变成一种无奈的选择,他却在给国王威廉二世的信中肯定了教会各种制度的积极作用,却把“服从当局”看成是属于道德的诫命并将其视作是一种义务,甚至认为书报审查制度就是一种正当的权力——他的这种赞誉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一种自欺欺人?他对教权制的妥协甚至“服从”是不是变成了一种“伪事奉”?甚至这一切的“邀恩”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从蒙恩前进到德行的“不正确道路”?

遭受书报审查的康德或者是一个现实中的个人,在不趋向于宗教信仰的遭遇中,在不是道德“绝对命令”的自由中,甚至不是形而上学的知识中,这个现实中的康德是不是只是一个写作的作者?一个被现实各种问题困扰的形而下个体,那么他试图阐释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真的能通向那个“我可以希望”的宗教哲学之路?真的能让这个在基督教教会统治下的历史变成最好的时代?或者真的能在道德的宗教中让每个人都成为“更善的人”?在这里,康德把所谓的书报审查看作是一种权力,但是这种权力不是人们“用来满足自己需要”而使其变得渺小的东西,而是“主动地坦然接受每个人公开批判”的权力,也就是说,康德认为“服从当局”就是一种道德的诫命,这种诫命是可以被引导到宗教上去的,因为,“这种服从是不能仅凭重视国家的某项个别规定的法律,而无视任何别的规定来证明,而是只能凭对所有规定的总体表示敬重来证明。”

不是物神崇拜的教权制,不是和理性相对立的暴力,当然对他的敬重和服从也不是自欺欺人的邀恩手段,当康德以这样形而下的方式言说着道德和宗教,就是把“我可以希望”的宗教哲学变成了某种目的论,而这种目的论真的就是康德所说是实践理性的要求,是道德理性的条件?或许这是作为自由的存在者的人的一种必然?就像“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宗教”这个命题一样,康德用了先验综合的方式,一方面将道德带离经验的范畴,另一方面让“服从”的诫命变成一种导向宗教的道德,从而便把自身命运和经历相关的“服从当局”上升到了非经验意义的先验综合,也就让一种赞誉式的“邀恩”成为从德行到蒙恩的“正确的道路”。

这一切的转变关键在哪里?一七九三年五月四日康德在写给哥廷根神学教授司徒林的信中提到了自己从事纯粹哲学的研究计划,第一是要解决“我能够知道什么?”这就是他的形而上学,第二是要解决“我应该做什么?”这便是道德,第三则是要解决“我可以希望什么?”而这就是宗教,第四个问题是“人是什么”,这是康德的人类学。“知道什么”是“能够”,这是关于主体的内在能力问题,“做什么”则是“应该”,是关于主体的内在义务感,而“希望什么”却是“可以”,是关于非主体所能支配的、外在的允许。根据经验综合,经验知识不能断定,一个努力修德的人就必然是一个生活幸福的人,一个幸福的人就必然是一个具备德性的人,也就是说至善,即德性与幸福的结合,是无法以自然的方式来设想其实现的。所以康德开始了逻辑上的转向,当经验综合不能得出至善的必然要求,那么只有通过先验综合得出至善概念存在于理性之中,必然是以一种超越于经验的方式被实践理性所确信。

根据康德哲学的惯用逻辑,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先验综合,也就是说,存在于理性之中的至善概念,必然是以一种超越于经验的方式被实践理性所确信。从经验综合到先验综合,至善的道德就已经发生了改变,康德在“第一版”的序言中就指出,道德是建立在人这种自由的存在者的概念之上的,而人这种存在者因为自由而通过自己的理性使自己受无条件的法则制约,所以,“道德也就既不为了认识人的义务而需要另一种在人之上的存在者的理念,也不为了遵循人的义务而需要不同于法则自身的另一种动机。”也就是说,道德是自给自足的,道德为了自身起见“绝对不需要宗教”,也就是说,道德完全能够而且也不应该考虑任何目的。但是这种自给自足是在自身意义上而言的,是自由借助与实践理性而达到的,如果道德指向的是尘世上的理念,那么道德就“不由我们掌握了”,也就是说,道德必须产生出另一种“正当行为”,必须拥有另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调整自己的所作所为”,即让德性和幸福能够协调一致,所以在这一意义上,“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宗教”,道德就能延伸到人之外成为一个有权威的道德立法者的理念,“在这个立法者的意志中,(创世的)终极目的也就是那种同时能够并且应该是人的终极目的的东西。”康德的这一命题是道德哲学的终点,也成为他宗教哲学的起点。

康德的上帝已不再干预尘世的幸福,尘世的幸福完全服从自然的因果关系,上帝的作用仅限于实现德性与幸福在超验世界的结合。康德的道德宗教化似乎就是这个关键的转变,和那个立法者的意志一样,被遵循的义务就是被遵循的诫命,被遵循的诫命就不只是为了自给自足的自由存在者,它属于道德,属于引导到宗教的道德,而“服从当局”也变成为了一种“对所有规定的总体表示敬重”的道德——就像对待上帝的诫命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的服从完全变成了一种泛道德的准则,在康德的德性和幸福的至善中,是让自己成为了那个“上帝喜悦的人”,“它在宗教的层次上就是根据最高的、实施那些法则的原因来想象崇拜的对象,并以崇拜的庄严性表现出来的。”

而在对人性的善与恶的阐述以及善的原则和恶的原则的斗争分析中,尤其是关于“上帝的国”在尘世的建立表现在教会信仰中的时候,康德的这种道德哲学也具有了非常明确的合目的论。道德哲学的核心是至善,这是人作为自由的存在者凭借自己的理性可以达到的目标,但是在尘世意义上,人性并不表现这种纯粹性,有人说人是恶的,有人说人是善的,康德认为其实存在着一种中间状态,人可能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或者既是善也是恶的,部分是善部分是恶的,之所以存在着这样的中间状态,康德就是要否定人天生是恶这样一种观点,在他看来,人被看成是恶,不是他的行为是恶的,而是这些行为的性质使人推论出人心中的恶,他认为,恶的根据不可能存在于“任何通过偏好来规定任性的客体中”,也不可能存在于任何自然冲动中,而只能存在于任性“为了运用自己的自由而为自己制定的规则中”,和人天生是善一样,这意味着,人包含着采纳善或恶的准则的一个“原初根据”,这种原初根据是人生而具有的,它是先于一切在经验中给定的自由运用而被奠定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出生不是善与恶的原因,善与恶是随着出生同时存在于人心中的。

善与恶的采纳的准备都是一种原初根据,康德将人性中向善的东西称作是“原初禀赋”,它有三类,一类是作为一种有生命的存在者,人具有动物性的禀赋,这是归于自然的、纯机械性的自爱名目下的禀赋;第二类是作为一种有生命同时又有理性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性的禀赋,这是一种归在比较而言的自爱名目下的禀赋;第三类则是作为一种有理性同时又能够负责任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格性的禀赋,这是一种“易于接受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把道德法则当做任性的自身充分的动机的素质”。不管是理性为根源还是实践的禀赋,善的禀赋都采纳了道德法则作为自己的原初根据。善是本性中的原初禀赋,而恶在康德那里就是一种“倾向”,康德认为,倾向就是一种偏好,就是一种可能性的主观根据,就是偶然的存在。他把恶的倾向分成三个层次,一种是人本性的脆弱,第二种则是不纯正,第三中是接受了恶的准则而表现为人心的恶劣,“任何倾向都要么是自然的,即它属于作为自然存在者的人的任性;要么是道德上的,即它属于作为道德存在者的人的任性。”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恶之所以是一种倾向而不是像善一样是本性的禀赋,就在于人不是天生是恶的,他只不过是“偶尔对这一原则的背离纳入自己的准则”,康德将其称之为“心灵的颠倒”,也就是恶改变了善本应有的主从关系,颠倒了道德秩序,也正是这种心灵的颠倒,康德认为,恶的心灵能够与一个“总的来说善的意志”共存,所以他否定了所谓的“原罪说”,把人的恶看作是一种通过诱惑而被陷入的结果,而不是从根本上上败坏了的,也就是说,恶还是能够改善的——但是,一个在自然情况下的恶人,怎么可能自己使自己成为善人?对此,康德认为,就禀赋而言,只是一颗原初好的树结出了坏的果子,从善到恶的堕落是出自自由的结果,从恶上升到善也一定是自由的结果,因为,“我们应当成为更善的人”一直回荡在我们的灵魂中,善的种子以其全部的纯洁性被保留下来,要重建善的原初禀赋,就是要让道德法则作为“我们所有准则的最高根据的纯粹性”,而这种具有经验性的纯粹准则,就是德性,它和幸福所结合就是至善,在此康德提出了至善的宗教意义,“就道德的宗教而言,一条原理就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尽其所能去做,以便成为一个更善的人。”

更善的人不仅仅是律法上的善人,而是道德上的善人,是成为“上帝所喜悦的善人”。但是要成为这样的善人,仅仅有那些善的种子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在和恶的原因进行斗争,而这种斗争的主体便是“善的原则”。成为更善的人就是成为上帝所喜悦的人,他所拥有的是处于道德上彻底完善状态的人性,是“太初”就“与上帝同在”,他的理念出自于上帝的本质,或者说,他就是上帝之子——耶稣无疑是这个善的化身,“这个人不仅自己履行所有的人类义务,同时也通过教诲和榜样,在自己周围的尽可能大的范围里传播善。而且即使受到极大的诱惑,也甘愿为了尘世的福祉,甚至为了他的敌人而承受一切苦难,直至极屈辱地死亡。”而且这一理念具有客观实在性,因为康德认为,这个理念的范本已经蕴涵在我们的理性之中了。但是恶的原则同样对人类的统治权有律法上的要求,“它就力图通过使一切人的始祖背叛自己的主人并且依附于它,来重新获得对心灵的统治,因为它这样一来终于能够自命为地上的一切财富的最高所有者,即这个世界的王。”

善的原则和恶的原则对人类统治权的斗争,康德认为,要使得善的原则获得胜利,就必须在道德上进行立法,就必须暑期德性的旗帜,“这样才对不间断地侵袭他们的恶获得优势”,这个德行的旗帜,这个道德的集合地,就是伦理-公民的社会,就是伦理共同体,就是德性的国。这是从天生具有的“原初根据”的人性选择到斗争形成的伦理共同体的尘世构建,在这个过程中,宗教哲学已经从道德哲学的终点走上了属于自己的大道:于是伦理共同体建立了公共的法律基础,于是,单个的人为了目的联合在一起成为具有善良意念的人们的体系,于是遵循伦理法则的上帝子民的概念形成,最重要的是,由人所主持的教会出现了——对此,康德认为,本来造就一种道德的上帝子民,不应该由人来完成,必须由上帝来完成,但是人不能由此听天由命,不能将人类的事务推给一个更高的智慧,所以人必须以遵循上帝的道德立法的方式做这件事,于是教会出现了并实行了上帝子民的理念。为了调和这种矛盾,康德将上帝立法的伦理共同体看成是不可见的教会,它不可能是经验的对象,而尘世上由人主持的教会是可见的教会。

不可见的教会,可见的教会,康德如此命名的背后逻辑是,可见的教会在地上体现着上帝的道德,它具有普遍性、纯粹性和自由原则之下的关系,它形成的是一种教会信仰,教会的每一种宪章都是从历史性的启示信仰出发而形成的,一方面,教会信仰在把人们改造成为一个伦理的共同体方面,以自然的方式早走在了纯粹宗教信仰的前面;另一方面,教会信仰采用两种办法,一种是在任何时候都将造福于人的信仰的本质部分附加在纯粹的宗教信仰上,另一种则是用教会信仰的引导性手段“不断迫近纯粹的宗教信仰”,最终过渡到纯粹的宗教信仰,成为真正的上帝的国,因为,纯粹的宗教信仰最终将统治所有的人,“以便上帝就是一切中的一切”。

从教会信仰到纯粹的宗教信仰,这一过程之所以是必然的,是可实现的,就在于康德认为信仰本身就是一种纯粹理性的信仰,是实践理性在最终客体即道德终极目的的理念实现时的自由,是最终把我们引导到神圣的奥秘的世界的必然。而根据实践理性的普遍需求,真正的宗教信仰就是信仰上帝,他是天地全能的创造者,是道德上圣洁的立法者,是人类的维护者,是自己神圣法则的主管者,是公正的法官,而把我们引导到神圣的奥秘的世界,就是借助我们自己的理性启示给我们关于天职的奥秘、救赎的奥秘、拣选的奥秘,最终在宗教中的原则便是:“上帝就是爱”,他在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中,通过道德法则的召唤而走向至善。

从教会信仰到纯粹的宗教信仰,这是一个向上的过程,而在纯粹的宗教信仰中让伦理共同体的教会以更强大的力量对抗恶的原则的侵袭,则是一个向下的过程。在这个可见的教会中,有着不可见教会中没有的事奉,而事奉就构成了对于上帝的诫命的态度,事奉是由教会的官员确立的,指向那个最终的目的,这种事奉是一种崇拜;而相反,有一种伪事奉,就是无视宗教信仰的最终目的,“反倒把向这一目的的不断接近宣布为该诅咒的”,而且把教会的规章性部分看作是唯一造福于人的存在。康德认为,这种规章性的信仰是一种宗教妄想,它在神人同形同性论基础上自造了上帝;它是把劝人相信的神恩作用与德行作用区分开来而导致的狂热;它是将宗教的崇拜活动变成了面对上帝的释罪的迷信……而在伪事奉中,将规章性的诫命、教规、戒律看成了教会的基础和本质,从而陷入到了物神崇拜的危险中,而这种物神崇拜必然导致的是教权制。

在教权制中,只有虔敬而没有德性,只有神恩而没有本性,只有权力而没有信仰,甚至只有迷信而没有做出裁决的良知——康德在批判这种教权制下的伪事奉中,也提出了在理性中遵循义务的四种方式,一种是在心灵中唤起意念的“私下默祷”,一种是法定日的聚会,一种则是通过基督教接受洗礼,再一种则是反复举行公共仪式以维护团体的“领圣餐”,这四种要遵循的义务是在理性之下作出的,康德认为这也是一种事奉,而且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蒙恩的事奉,而只有从蒙恩走向德性,才是正确的道路。

从善的原则和恶的原则的斗争到形成对人类统治权的争夺,从这种斗争最后形成伦理共同体,到伦理共同体体现上帝的国,从教会信仰不断迫向宗教信仰,到事奉和伪事奉的区别,实际上康德的宗教哲学越来越变成了宗教义务,宗教义务又变成了宗教事物——当道德还在那个理性的自给自足世界中,当宗教变成了“服从当局”的诫命,康德只能用一种解释来完成对这个权力式诫命的遵循——这封信最后成了教会历史中既可见又不可见的“草稿”:

这本书根本没有打算评价任何现存的启示宗教,而只是准备对理性宗教加以评价。在这里,我没有隐瞒理性宗教的先天性,它是一切真宗教的最高条件;也没有隐瞒它的完满性和实践意图(即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当然也没有隐瞒它在理论方面的不完满性(恶产生自何处、恶怎样转化为善,或者,认为我们处于恶之中的确定性何以可能,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以及对一个启示理论的需要。

论独一理智

编号:B33·2210514·1753
作者:【意】托马斯·阿奎那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0月第1版
定价:20.00元当当11.00元
ISBN:9787100163699
页数:140页

《论独一理智——驳阿维洛伊主义者》是托马斯晚年最重要的哲学小品之一,在这部哲学小品中,托马斯以他的“理智能力论”(即断言理智乃作为人的身体的形式的人的灵魂的一种能力)和他的“可能理智复多论”(即断言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可能理智)批驳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和“理智(可能理智)独一论”(即断言“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可能理智”)。托马斯在这里阐述的理智学说不仅是他的基于感觉经验的认识论思想的一种运用,而且也是他的认识论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在西方认识论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托马斯毕生都在与阿维洛伊的独一理智论作斗争,托马斯在这部哲学小品中,不仅对阿维洛伊理智学说进行了一次清算,而且将他的理智学说系统化,进一步阐释和发挥了他的人的个体性和全整性思想。


《论独一理智》:只存在有一项照明原则

这就是我们为消除所提到的错误而写出的东西,我们所运用的是哲学家们本身的证明和学说,而不是有关信仰的文献。
——《第五章 驳斥反对可能理智复多性的诸项理据》

不是信仰的文献,而是哲学的证明和学说,唯一的目的是要“消除所提到的错误”,是为了证明科学的存在——当托马斯·阿奎那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有两项罪恶”的时候,无论是有悖于信仰,还是“赞同法律不相容的东西”,很明确是在驳斥作为西部亚里士多德阿维洛伊提出的观点。阿维洛伊是阿拉伯世界整个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运动的代表人物,针对奥古斯丁将哲学真理归结为信仰真理或神学真理提出了“双重真理”的学说,在他看来,在神学真理或经文真理之外还有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与奥古斯丁相反,阿维洛伊认为,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是第一真理,是最高真理,而且是判定神学真理或经文真理的基本标准——当神学真理或经文真理与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的结论相一致的时候,就对其作“字面的解释”;当其与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相冲突的时候,就对其进行“寓言式的解释”,从而使其与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相一致。

很明显,阿维洛伊把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看成是最高真理时,是在批判奥古斯丁的信仰真理,这一点,阿奎那是赞成的,他也批判奥古斯丁主义,强调和捍卫哲学的相对独立性。但是在哲学真理上意见达成某种一致的他们,为什么会有观点的碰撞,继而阿奎那会命名阿维洛伊主义存在有两项罪恶,甚至在自己为了消除错误而运用了哲学家们本身的证明和学说时,也批评他们以“错误地称之为科学的东西来言说”,而且还摆开了架势,不希望他们“偷偷摸摸讲”,而是“以书面形式对此做出答复”——阿奎那所说的“书面形式”,就是按照自己运用的“哲学家们本身的证明和学说”,以此抛弃在信仰意义上的机械论,因为在阿奎那看来,哲学是独立的,更是强有力的武器,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哲学真理,“他将会发现不仅我这个最卑微的人,而且,许多热情追求这一真理的其他人们,都将抵制他的错误,并且纠正他的无知。”

阿奎那谦称自己是“最卑微的人”,当一个最卑微的人都在抵制错误纠正无知,这说明任何一个人对真理都需要有热情,当然更需要哲学家们的证明和学说,在《引言》中,阿奎那就指出,“所有的人,就本性而言,都是想要认识真理的;一旦有了机会,他们也都想去避免和驳斥错误。”真理是为了消除错误,真理是为了纠正无知,所有人都在认识真理,那么很明显,当有人在理智上犯错,“就是一件特别不适当的事情了”——阿奎那从这个逻辑出发直接就指出了真理对面的错误就是阿维洛伊主义关于理智的错误论断:他们撇开了理智的多样性不谈,只抓住理智在灵魂诸部分中“是不可坏灭和不休的”,从而得出结论说:人的灵魂中除了独一理智实体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在死后继续存在的。也就是说,阿维洛伊主义认为,理智是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而且所有人只有一个可能的理智,这种“理智实体论”和“理智独一论”就构成了阿维洛伊的“独一理智”论。很明显,在阿奎那看来,这就是在认识真理上所犯的错误,“上述观点同哲学原理也是相对立的,而且,在每一点上都同与信仰学说的对立一样尖锐。”

为什么阿奎那会认为阿维洛伊主义的“独一理智”违背了哲学真理的意义?既然阿维洛伊主义是阿拉伯世界整个亚里土多德主义的代名词,阿奎那首先就是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找出其错误的地方。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就对灵魂下过一个定义:“物质有机体的第一现实。”灵魂是物质有机体的实体性形式,也就是说灵魂是身体的实体形式,灵魂和身体不可分离,而且,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灵魂的一些部分也是身体的一些部分的现实,按照阿奎那的说法,“灵魂之为身体的现实是一回事,它的一部分现实是身体的现实又是一回事。”在这里就可以区分灵魂的各项工作了,它有具有灵魂的东西和不具有灵魂的东西的不同,而对于前者来说,重要的标志是“展现了生命”,所以理智、感觉,营养、生长运动,这些都是有灵魂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

不仅是有生命的,而且是“运作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其中的理智就是“灵魂借以思想和理解的东西”,从这个界定来看,理智就是灵魂的一种能力,灵魂除了理智具有的能力之外,还有营养能力、感觉能力、欲望能力、运动能力等。对于灵魂的定义和理智在灵魂中具有的能力,阿奎那认为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两个问题:当亚里士多德说“关于思想或反思能力,我们迄今尚不明了”的时候,他实际上并没有说清楚当理智独立于灵魂的其他部分,“究竟是仅仅作为被理解的东西而言”还是“存在于场所之中呢?”仅仅是一种认识还是具有认识的主体作用?考察理智与灵魂其他部分之间的差异时,阿奎那认为,亚里士多德没有把这种差异归结为“它是一个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的实体”,他所说的独立存在仅仅是独立于灵魂的其它部分,和其他部分之所以不同,并不是在实体意义上的,而是一种“归因子运作的方式”,感觉是一种能力,但是感觉没有认识一切,视觉只认识颜色,听觉只认识声音,而理智却能够认识所有事物,它所思想的便是“相关于可思想的东西”,所以亚里士多德说:“理智,由于它认识一切事物,也就必定是不掺杂任何东西的”。

它具有独立的认识能力,但它不是独立的实体,从亚里士多德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其实可以得出结论,“可能理智属于作为身体的形式的灵魂,正因为如此,灵魂的理智是没有任何身体器官的,但灵魂的别的能力却确实是具有身体器官的。”也就是说,像理智这样的形式,它存在于质料之中而能力却是独立的。这又牵涉出另一个问题:理智是依赖于心像而进行理解的,但是当灵魂脱离了身体之后,为什么还能够具有理智的运作?这个问题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可以找到答案,亚里士多德说:“解决它是如何可以独立的以及它之所是乃第一哲学的职责。”把这个问题交给“第一哲学”,亚里士多德对理智灵魂的说法是,它的能来来自于外在的活动主体,是由较为低级的活动主体产生出来的,所以人的灵魂就是身体的现实,它的部分或能力是可能理智,和能动理智一样,都是无法独立的。

考察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之后,阿奎那也考察了其它逍遥派关于人的可能理智的论述:德米斯提在《<论灵魂>注》中说到了处于潜在状态下的理智和处在现实状态下的理智,在他看来,虽然潜在状态下的理智为灵魂所固有,但是只有在现实状态下,潜在的可理解的东西才能成为现实可理解的东西,“我虽然是一个由潜在和现实组合而成的理智,但我之所是则是来自处于现实状态的东西。就我思我写的东西而言,虽然它是由一个由潜在和现实组合而成的理智在写,但是,它之在写却不是作为潜在的理智在写,而是作为现实的理智在写。它也正是由此形成它的活动的。”在他看来,理智是人的灵魂一部分,而且人之所以是其所是,就在于理智灵魂的缘故,理智不来自于外部,而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东西,它包含着人的本性。而在阿拉伯世界里,阿维森纳就主张理智是灵魂的一种能力,而灵魂是身体的一种形式;阿尔加扎里补充道:“人的灵魂中存在有两种能力:其中一种是运作的,另一种是认知的。”认知的能力其实就是理智。从希腊人到阿拉伯人,阿奎那考察了不同认识论的观点,他们都一致地认为理智是灵魂的一部分或一种能力,由此,阿奎那得出结论:“阿维洛伊并不是一个逍遥派分子,而是逍遥派哲学的叛徒。”

从亚里士多德到逍遥派,阿奎那对阿维洛伊主义的驳斥,更多只是引用他们的观点,所以他在完成前一项工作之后,开始了探究理智能力的理据阶段,“我们现在就必须借助证明的方式来探究所有这一切的理据。”阿奎那的理据其实只有一个:“任何事物就其处于现实状态而言都在活动着;而任何事物都是藉它的形式处于现实状态的;所以,事物最初借以活动的东西必定是形式。”灵魂是身体的形式,所以身体藉着灵魂的形式处于现实状态中,所以灵魂处于现实状态而言都在活动,理智作为灵魂的一部分,是一种形式而非实体,是一种活动的能力而非实体。在这个理据下,阿奎那列举了阿维洛伊主义的一些看法:一个观点是,可能理智的理解原则不是灵魂或灵魂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实体。按照阿维洛伊的说法,独立实体的理解活动,是藉着心像而与人联系在一起,便成为了活动,所以阿维洛伊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心像,另一个则是可能理智,“可能理智是借助于心像通过其形式连续不断地与我们结合在一起的。这样,当可能理智理解的时候,这个人也就在理解。”阿奎那对于这个观点,似乎很直接地指出:“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当理智和人结合的时候,他就不是一种存在;当理智和人结合,并非只有唯一的原因;形式既是可能理智的形式,也存在于心像之中,这样的结合也不足以解释这个人在理解。

这是阿维洛伊主义的一个观点,既把理智看成是一种独立实体,其认识又在与心像的结合中发生,反过来说,当活动的主体成为一种形式,理智的理解就不可能达到存在。另一个观点是,理智是作为身体的推动者和身体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身体和理智是作位推动者和被推动者结合在一起的,理智是成为这个人的一部分。身体和理智都是独立的实体,他们是推动者和被推动者的关系,由此结合在一起成为一种存在。对此,阿奎那认为,如果按照这个观点,那么苏格拉底就是由理智和身体组合而成的,得出的结论是:苏格拉底并不是一个存在者,也不属于一个种相和属相,也不可能有任何活动——因为只有存在者才能够活动;也不可能将理智的理解归因于苏格拉底,“一个部分的活动只有当这一整体是一个存在者的时候才是这一整体的活动。”所以这个观点的错误在于,把理解活动本身看成是身体的现实而不是理智,阿奎那指出,“理解活动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正如视觉仅仅存在于视觉活动之中一样。”可能理智存在于苏格拉底的灵魂之中,而人之为人的特殊运作就是理解活动,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这种理解的原则就是理智,“由于它是灵魂的一种能力,而灵魂才是物质有机体的现实。”

很容易看出来,阿奎那对理智能力的探究,最后的理据又回到了亚里士多德对于灵魂的定义,又回到了灵魂作为身体的形式的前提,也回到了理智是灵魂的一种能力的结论,或者说,阿奎那还是在对亚里士多德文本的引用中来驳斥阿维洛伊主义的观点,但是在这个理据阶段,阿奎那指出了理智并不是通过心像或作为推动者与人结合,他总结道:“这样,一个人就不可能支配他的活动,任何一个人也不可能为他的活动而受到赞扬或谴责,这就破坏了道德哲学的原则。”把阿维洛伊主义看成是对道德哲学的破坏,就很明显认为这不是对真理的一种追求,当然就是一种错误和无知,更甚于就是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一种背叛。

阿奎那从亚里士多德的定义论述到自己对这些错误观点的探究,他其实完成了驳斥的第一部分,既否定阿维洛伊主义的“理智实在论”。接着他开始谴责“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可能理智”的独一论,相对来说,这部分的驳斥和谴责就简单多了。如果按照独一论的理解,那么任何人就只是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在理解,只有一个人在意欲,“在人之间,如果就意志的自由选择而言,是没有什么差别的。”也就是说,所有的人就只有一个理智运作在同一个时间理解同一件事物,显然,这是荒谬的,在阿奎那看来,这种荒谬的独一论“破坏了整个道德科学,以及所有那些属于文明交流的东西”,而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文明交流是对于人却是自然的。

阿维洛伊主义提出“理智独一论”是不是为了排除理智复多性?排除复多性旨在证明:“凡是经由物质分割而增多的东西都是一种物质的形式,这也就是独立于物质的实体不可能成为同一个种相众多成员的缘由。”从这个观点来看,许多由于物质分割而在数值上相互区别的人中存在着众多理智,而这些理智就是从物质的形式推论出来的,这就有悖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也有悖于阿维洛伊自己的独立论,“如果它是独立的,它就不可能是物质的形式,从而也就绝不可能由于身体的增多而增多。”而阿奎那认为,任何一种形式在本性上为某件事物所分有,从而形成某种质料的现实,“它也就因此而能够藉同质料的比照而被个体化和复多化。”所以有许多个身体,就存在有许多的灵魂,有许多的灵魂,就存在着许多的理智。

独一论和复多论的分歧似乎就在于对理智的不同比喻,柏拉图说理智是独立的东西,他把理智比作是太阳;亚里士多德却把理智看成是一道光——光之于太阳,当然不是一种独立的实体,但是当一个太阳变成光而发散出去的时候,理智就是“为了看见事物”的许多道光,按照德米斯提的评注,““第一个照明者虽然是一个,但是被照明者和照明活动却是多个:因为太阳虽然是一个,但是你却说光是以一定方式传递给视觉的。”不仅亚里士多德所讲的能动理智不是作为照明者的那个“一”,可能理智也不是被照亮的东西,“实际上只存在有一项照明原则”,在这个照明原则下,理智就不再是如太阳一样是独立的实体,也不再是只有一个太阳,它是哲学照见的能力,它是真理无数的光。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编号:B36·2210423·1749
作者:【德】费希特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6年07月第1版
定价:29.00元当当13.30元
ISBN:9787100017954
页数:263页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德国哲学家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创作的哲学著作,全书分两卷,分别于1794、1795年首次出版。该书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论全部知识的基本原则,第二、三部分分别探讨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基础。书中明确反对康德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但却发展了康德的先验论思想,提出了一个意识主体“自我”,作为唯心主义哲学统一说明知识以及世界和人生的最高原则,并由此构造了费希特的整个哲学体系。作者从“自我”原则出发,认为知识的基本原则有三条:第一,“自我设定自我本身”,这是建立一切实在性的绝对无条件的原则,第二,“自我设定非我”,这条只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否定性原则,第三,“自我设定部分的非我与部分的自我相对立”,这条限制性原则只在内容上是无条件的,作者还运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思想考察了自我意识,把矛盾视为意识发展的动力,强调了主体的能动性,并作了哲学史上的第一次推演范畴的工作。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在实践中返回自身

知识学根本不应该把自己强加于人,它应该像它对于它的创立者那样成为一种需要。
——《前言》

预料到人们会给它取各种不同的名字,误解在所难免;知道会有敌意的态度,会对思辨指手画脚;也想到会有人用以前的老一套来反驳,会指斥它是一种邪说……误解也罢,敌意也好,完全否定也有可能,当费希特已经预知了自己知识学的学说会有这样的命运,所以他才认为知识学不是一种强加于人的学说,而是一种“需要”,需要才是内在的,才是自我的,才是绝对的,而提出这样学说的人才是真正的创立者:费希特认为自己是一种独立思考,也希望别人“自己出来反驳我”,更希望未来的评论家“先吃透整体”,然后用整体的观点去考察各个别的思想。

费希特写于1795年复活节的前言,短短几句话就说出了自己思想的意义,当然更直接地将自己的知识学放在了成为一种“需要”的位置,而在他看来,对知识学的阐述就意味着“发现了真正的哲学”,而这种对哲学的发现在另一个意义上则是“发现了哲学上升为一门明白无误的科学所必经的道路”。知识学是真正的哲学,是一种完全的需要,所以从哲学上升为一门明白无误的科学,也有着“必经的道路”——真正的哲学,从哲学到科学必经的道路,知识学就是一种具有必然性的学说,而费希特阐述知识学的过程,也完全遵从逻辑的方法,最终使之成为一种需要。

那么,知识学具有怎样的原理?费希特首先提出了“绝对无条件的原理”,这一原理就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绝对第一的、无条件的原理”,它是不可证明的,也是不可规定的,这种不可能证明、不可规定就决定了作为基础的“事实行动”的性质,它是一切意识的基础,“是一切意识所唯一来赖以成为可能的那种东西”,所以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意识的诸经验规定之一,所以在后面费希特得出的结论是:知识学是一种先验的存在。费希特提出了一个命题:A是A,这是一个无须再凭任何根据就是明确无误的命题,而设定这个命题表明了A和A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之间的必然关联是直截了当地和无需任何根据被设定起来的。”那么既然无需任何根据而设定,A和A之间又存在着必然的关联,那么这种设定必定是在自我之中的,所以这个命题的设定可以表述如下:“如果A是在自我之中被设定的,则它是被设定的”。

A由自我设定,A直截了当地“而且仅仅由于它一般地设定于自我之中”,那么在自我之中有着永远等同的、单一的、同一的某个东西也被设定了,或者可以写成我=我,我是我——A=A是明白无误的命题,那么“我是”也是明白无误的,由此,费希特认为,“一切意识经验的事实的理由根据就在于,在自我中的一切设定之前,自我本身就先已设定了。”回到出发点,费希特说,直截了当被设定的、以自己本身为根据的东西,就是人类精神的某一行动的根据,而这就是整个知识学的一切行动,所以它具有行动的纯粹品行。自我设定自我,一方面,自我设定了单纯设定,另一方面,它的单纯设定设定自我的存在,所以自我既是行动者也是行动的产物,既是活动着的东西,又是由活动制造出来的东西,行动与事实是一个东西,而且完全是同一个东西——“我是”就是一种事实行动的表述,是知识学唯一的基础的表述。自我设定自己,所以它是,它存在;既然它是,它存在,所以它设定自己——因此自我“直截了当地必然地是”,而这又推导出:对自己本身而言不是、不存在的那种东西,就不是自我,费希特将其表述为:“自我为自我而是。”我只对我而言才是,但对我而言我必然地是,由此,“自我自己就直截了当地设定它自己的存在”,在这里,不是A=A充当了命题“我是”的根据,而是反过来“我是”充当了A=A的根据,而凡是应用命题A=A的一切东西,就具有实在性,而实在性就是它的本质。

这就是费希特提出的“绝对无条件的原理”。在这个绝对的无条件的原理之外,费希特又提出了内容上有条件的原理和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A≠A这个命题,任何人也承认是完全明确和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要证明它,是不是也可以从A=A来引导出来?这就是一种反设定,同样,-A作为-A直截了当地被设定的,所以反设定也是无需任何条件而设定的,但是这种设定是一种“对设”,费希特认为,对设在形式上也是“全然可能的、不需任何条件为前提、不以任何更高的根绝为基础的行动”,它出现在自我诸行动之间,是自我的行动之一。分而析之,-A分为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形式是:它是一个对立面,实质是:如果它是和一个有规定的A对立的、相反的,那么它也具有实质。回到当初的设定,自我是直截了当设定的,那么它进行反设定的时候,自我的对立或相反的东西,既非我也是直截了当设定的——由此,费希特阐述了人类全部知识学的第二原理:“由于单纯的反设定,或对设,非我应得到与自我所应得到的东西相反的东西、对立面。”

第一条原理是“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应得到证明和可以证明”的,它是无条件的,是已经确定的;第二条原理,反设定或对设的行动,不是推导出来的,但是是可以确切证明的。而关于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即知识学的第三条原理,在费希特看来,“几乎是完全可以证明的”。如何证明?费希特从第二条原理出发,他认为反设定和对设表明了这一原理一方面扬弃了而自己,另一方面又不扬弃自己,也就是说,A与-A,存在与非存在,实在与否定,等等都在扬弃又不扬弃的对设中,那么,它们怎样才能结合在一起加以思维而又彼此不相互取消、相互扬弃?答案是:它们相互制约。相互制约的对设,就有几个特点,一个是它们都具有实在性的特点,扬弃不扬弃中有否定性的特点,当它们相互制约,则表明经他们具有“可分割性”的特点,一个非我既然已相对于自我而对设起来,那么与之相对立的那个自我,和对设起来的那个非我,就因而都被设定为可分割的。所以费希特提出的第三条原理是:“自我在自我之中对设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以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

自我在自我之中对设了非我,非我和自我相对立,非我和自我是可分割的,这一原理具有的辩证性在费希特看来,是哲学回溯的起点,也是知识学的关键,“没有哲学越出这种认识;但任何彻底的哲学,都应该回溯到这种认识上来;而且只要它做到了这一点,它就成了知识学。”从这个原理出发,费希特得出如下结论:A部分地-A,-A也部分地A;当在比较的东西里找寻它们对立的标志时,就出现了反题处理,也就是分析;第三原理推演出反题,也推演出了合题;反题、合题和正题,成为了一种综合,“每一个命题将包含一个综合。”由此有了批判的哲学,当建立了一个“绝对无条件的和不能由任何更高的东西规定的绝对自我”,哲学从这条原理出发始终如一地进行推论,就是知识学——知识学就是一种批判的哲学;而与批判哲学不同的是独断的哲学,“它在一个应该是更高的物的概念中设定某种东西与自在的我既相同又对立,而同时又完全武断地提出物的概念是绝对最高的概念。”——费希特认为斯宾诺莎主义就是独断哲学的产物:批判哲学中,物是在我之中设定起来的东西,在独断的哲学中,物是我在其中设定起来的东西;批判的哲学是内在的,它把一切都置于自我以内,独断的哲学则是超验的,它要超出自我以外去。

从绝对无条件的原理,到内容和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费希特的三大原理阐述的自我的同一性、自我的对设、自我和非我的分割性。原理建立之后,费希特着手进行了理论和时间的知识学基础的探讨,而他的探讨都是对命题的综合判断,都是一种批判的哲学。他提出的命题是:自我设定自己是受非我规定的,这是从第三个原理推演出来的,也就是说,一方面,自我规定自己本身,自我被赋予了绝对全部的实在性,当自我只能把自己规定为实在性,这是一种绝对地设定为实在性,也就是在它之中根本没有什么否定性;另一方面,自我设定非我,也就是说自我设定实在性于非我之中,那么否定性就设定在自身之中,这是一种相互规定,康德称之为“关系”。这是一种在已经建立的命题中进行的总和,费希特还进行了“两个对立命题中的第一个命题本身所包含的对立命题通过相互规定而综合”。他认为,一切实在性的来源都是自我,自我是,自我存在着,所以一切实在性是活动的,一切活动的东西是实在性,活动是积极的、绝对的实在性;活动的对立面是受动,受动是积极的、绝对的否定性,非我自身没有实在性,当自我是受动时,非我就有了实在性,由此,费希特认为,被赋予活动的一方,只在它没有被赋予受动的情况下,就叫做原因,被赋予受动的一方,只在它没有被赋予活动的情况下,就叫做结果——原因是原初的实在性,是直截了当地设定起来的积极的实在性,结果是一种依赖另一种实在性的实在性,原因和结果结合起来加以思考就叫做作用、效用。

这一综合分析之外,费希特还在理论知识学的基础上进行了另一种综合。自我通过活动规定它的受动,或通过受动规定它的活动,当自我被看作是绝对地被规定起来时,它就是实体,当它被设定与这个领域的一个并非无条件地规定的范围里的时候,它是偶然的,是实体中的一个偶体,实体和偶体之间存在着可分割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实体和偶体之间的区别根据,它们具有的特点是:不和偶体发生关系的实体是不可思维的,通过可能的偶体,才产生实体;没有实体,偶体也不可思维的,必须与实体的一般实在发生关系,所以,实体是一种普遍的相互关系,偶体是一种特定的东西。实体和偶体的关系在知识学的意义就在于:知识学就是在两个对立体之间插入了中间环节,矛盾没有得到解决,而是被继续拖延下去,而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寻找一个既相互对立又统一的新的终点——这个终点也成为一种综合的规定:通过行动和受动的交替来规定独立活动;通过独立活动来规定行动和受动的交替;行动与受动通过对方而相互规定。

到此为止,费希特提出了理论知识学的目的,那就是与世界的关系,世界是自我通过想象力产生出来,“现在既然像在目前这个体系里得到了证明的那样,证明我们的意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为我们的存在,即我们的作为自我的存在之所以可能,是以想象力的这种活动为根据的,那么,我们如果不想抽掉自我,也就不能丢掉这种想象力的行动。”想象力提供真理,而且提供唯一可能的真理,“承认想象力在骗人,就意味着替一种怀疑主义作论证,而这种怀疑主义教人怀疑自己的存在。”

理论知识学之外则是事件知识学,还是从第三条原理出发得出命题:自我与非我相互规定,由此费希特提出了命题:“自我设定自己是规定着非我的。”费希特的这个命题包含着一个反题,而这个反题就是费希特认为是一切实践知识学的主要命题。自我是由自身所设定的自我,他就是一同一个自我,但是它又是一种具有必然规律的表象能力,那么它和绝对的自我不是同一个东西,自我进行表象活动,意味着是由自我以外的东西规定的,“这样一来,作为一般认知能力的自我,就是依存于未加规定的并且至今无法规定的非我的。而且只有通过和借助这种非我,自我才是认识。”于是有了绝对自我和认识自我的区别,它们是同一性的矛盾,而绝对自我作为一切表象的最终根据,则意味着非我是绝对自我的产物,绝对自我是非我的原因。

非我被自我所设定又与自我对立,自我本身设定了活动,也假设了另一个设定,而这个设定就有了客体,而且是经验中的客体,自我意识到客体,又有了关于客体的意识。费希特认为,这里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一种行动是自我无条件地设定自己为无限的和没有限制的,另一种行动则是自我无条件地设定自己为有限的和受限制了的——在什么意义上自我是被设定为无限的,在什么情况下自我又被设定为有限的?费希特认为,只要自我的活动返回到自己本身,自我就是无限的,活动也是无限的,它只返回自身,它根本没有客体;当自我的设定活动涉及的是一个非我,活动就不再是纯粹的活动,而是给自己设定了对象的客观的活动。一种是无限的返回自己本身的活动,一种是有限地存在了客体的活动,它们之间必定存在着一个纽带,而这种纽带就是因果关系——而在没有被揭示出来之前,它们却是自相矛盾的。

从矛盾到因果,这其中需要一种界限的设立,费希特认为,这就是“努力”,“这种无限的努力向无限冲去,是一切客体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没有努力,就没有客体。”和理论知识学基础的想象力不同,努力的目的就是要完全地与自身等同,是要返回纯粹的自身,所以它是实践知识学的基础,“在自我的受限制状态与被抑制的努力的重建状态之间,只要能够指出两种状态之间的关系根据的话,要进行比较,就会成为可能”,这种可能却无需客体的任何干扰,它需要的是自己对自己发生单纯的关系,这种从单纯的主观状态出发就是感情。单纯的主观状态,以建立感情的方式发生关系,就必须有客体,而这个客体在被努力推移出去的时候,会成为不断超越界限的无限之存在——这个过程就是矛盾带来的哲学思辨,作为自在之物,它是自我的,是在自我之中的,但又不在自我之中,“这个矛盾作为一个必然的观念的对象,必须被当作我们进行一切哲学思辨的根据,并且一直就已经充当了有限精神的一切思辨和一切行为的根据,只不过人们不曾清楚地意识到它以及它所包含的矛盾罢了。”而这种矛盾所产生的的就是反思,反思是翱翔于两个相反的规定之间,是创造性的想象力的工作。

这就是费希特在知识学中提出的第二定理,由此在努力的世界里,他作出了关于规定的其他定理:第三定理是:“在自我的努力里,同时就有非我的一个反努力被设定起来,以与自我的努力相平衡。”第四定理是:“自我的努力,非我的反努力,以及两者的力量平衡,都必须被设定起来。”第五定理是:“感觉本身必须被设定和被规定起来。”第六定理是进一步规定和限制感觉,第七定理则提出冲动本身必须被设定和被规定,第八定理则提出“诸感觉自身都必能对立起来”……自我的努力和非我的努力被规定以达到平衡;感觉和冲动被设定和被规定;诸感觉自身对立起来,费希特建立这些定理,在定理提出规定,都是靠着“理想性活动”,“这样一来,感觉就被设定起来,而且为了使两者能够被设定起来,两者被综合地联结起来,却又对立起来了。”对立而联合,联合又对立,在规定中变成了一种无限,而这种无限的行动本身,就是通过表象回到我们自身上来,返回自身的行动,就完成了费希特的实践知识学基础,最终,它就像当初创立者创立时一样,“成为一种需要”。

萨特的世纪

编号:B83·2210423·1747
作者:【法】贝尔纳·亨利·列维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4月第1版
定价:79.00元当当26.30元
ISBN:9787100170468
页数:828页

“什么是时尚”、“与加缪的是是非非”、“反对戴高乐”……这些篇章构成了“萨特的世纪”中的萨特,由爱和恨、佩服和怀疑混合在一起的,让人很难说清楚的情感,也有其好处,那就是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更好地理解我们自己。萨特就好比是一个展开的时代。透过萨特,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世纪的万花筒:人们如何走过二十世纪,如何在这个世纪迷失方向,如何消除这个世纪可悲的趋势——现在又如何进入一个新的世纪。人走进暧昧,总会使暧昧更加深重。贝尔纳·亨利·列维引用萨特那句“知道如何让自由符合自己的愿望的人”来评价萨特。作为二十世纪极具影响的哲学家之一,萨特对当代思想和政治都有极深远的影响,列维这本书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深入地探计了萨特思想的形成,他所受的影响,以及他发挥的作用,是一本有深度的萨特研究专著。


《萨特的世纪》:一个充满年轻活力的人死了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为谁而写;回答:为今天而写。
——《司汤达和斯宾诺莎》

为什么而写,转变为更直接的问题是:为谁而写,萨特的回答是:为今天而写——今天成为谁,今天就是目标,今天就是对象。这是萨特在《什么是文学?》中说到的三件事,第二个问题之前是第一个问题:写什么?萨特在书中的回答是:写今天;第二个问题之后是第三个问题:写给谁看?萨特的回答则是:给多数人。

第一、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是微妙的存在,不是问题本身,而是萨特在书中的回答形成了一种同一性:写什么,写今天;为谁而写,为今天而写;写给谁看,写给多少人看。写的是今天,为今天而写,写出来给多数人看,今天是目标和对象,大多数人也是目标和对象,今天和多数人何在一起,或者说,今天就意味着多数人。萨萨特显然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是站在了一个不一样的高度,当他为今天发声,为大多数人寻找答案,他俯视着这个世界和这个时代,今天和大多数人成为他所俯视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仿佛他不是因为有问题在回答,而是把回答安置在了问题前面,或者更形象的说法,他比问者更迫切地想要告诉世界自己的答案,不是因问而答,而是想回答而设问,甚至这完全是一种自问自答。

萨特在提问,萨特在回答,萨特急于想建立问题的封闭体系,萨特急于要阐述“什么是文学”,并不是只是针对文学本身,而是他要在这本书里传递他对“今天”和“大多数人”的介入。贝尔纳-亨利·列维认为,萨特提出的介入理论的深刻含义是:话语的力量,不管是文学写什么,或者为谁而写,还是写给谁看,萨特都是想通过文学的介入产生“话语的力量”,这个力量不仅仅是为了“社会斗争”,更在精神层面、人道主义方向、政治生活、对群体的影响上“介入”——但是列维在此处所说的介入理论指的是他早期的介入,“这与后期像讽刺漫画一样的理论没有多少关系”——一种介入和另一种介入,一种力量和另一种力量,一种文学和另一种文学,以及一种“今天”和另一种“今天”,一种“多数人”和另一种“多数人”,是不同的,当被分成了一种和另一种,列维的言下之意是:一个萨特和另一个萨特。

萨特是谁?这几乎不再是一个问题,但是对于列维来说,在涉及一个萨特和另一个萨特的分野来说,必须重新梳理“萨特是谁”这个问题。萨特是青年人的偶像和导师,青年人从他的作品中汲取格言、信念和兴趣,打破了禁忌和习俗,怀着新鲜感看待事物、世界和人;萨特取得了“绝对知识分子的地位”,他连续发表了《存在与虚无》《自由之路》,在德国人占领的巴黎以及解放后的巴黎成为异乎寻常的权威,他更是安然无恙地从“民族阵线”的时代走到了“后奥斯维辛”时代,“而且他这样做,不仅没有因两岸的差别而感到痛苦,不仅没有失去阵地,反而更加扩大了两岸的差别,树立了自己卓越的地位”;萨特实践着爱和自由,他和“海狸”西蒙娜·德·波伏娃之间不受道德和法律制约的爱情颠覆了一切,他们不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他们的写作都是为了对方,但是在亲密无间中他们又给了对方足够的自由,“有各种各样的女人,有种种用途的女人。但令人叹服的是,这些女人中没有任何一个,能让他放弃对海狸的超越时间的忠诚,就连他在美国的至爱多洛雷丝也包括在内。”萨特享受了国家元首的待遇,他在世界各国的旅行中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元首,“他的活动范围,他的演出舞台是全世界一一个没有固定地盘的国家,一个观念组成的梵蒂冈”;他是另一个戴高乐,他们是法国二十世纪一对真正的作家和政治家搭档;他拥护圣伯夫,他在文学和政治的冒险中支配着不同的节奏,而且作品和生活从来没有明确的界限;他引领了关于爱的时尚,他拒绝受领诺贝尔文学奖,他喊出了模仿“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声音:“全世界悲观的人们,四分五裂吧!

这是自我神化和被神化的萨特,但是,在“萨特的光荣”之外,萨特又是耻辱的萨特:有人指责他败坏了德国腐蚀了年轻人;他的作品《肮脏的手》和《间隔》遭到禁演;有人批评他是伪作家,有人说他不是严肃的作家;有人在香榭舍丽大街上高喊“枪毙萨特”的口号……“萨特是谁”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答案的多元性甚至冲突对立性让萨特本身也成为了一个复杂的符号。“这就是漫长的萨特的世纪之谜,是这个世纪最大的谜。”当列维试图在“世纪名人”萨特身上寻找答案,他必须设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他?从“伟大”的知识分子的界定出发,列维认为有几种解释:最基本的解释是,萨特是个天才,萨特的欲望,萨特的抱负,萨特永无餍足的好奇心让他永远向前,正是萨特具有独一无二的能力,让他尝试“绝对的作品”,“在他之后,任何其他人都不曾作过这种尝试。”第二种解释,萨特将小说和哲学混合在一起,使得两种范畴相互促进,“几乎是融合在一起”,尤其是小说中的萨特哲学,是一种奇观,“我们可以试着想像,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启发之下写成的小说会是什么样!将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写进小说里会怎么样!胡塞尔的《逻辑研究》或笛卡尔的《形而上学沉思》经过文学的验证,或者在文学中剥离了其粉饰之后会是什么样!”

小说的哲学化,或者哲学的小说化,对于萨特来说并不仅仅是文采超凡的证明,列维认为,萨特自觉站在了“斯宾诺莎-伏尔泰”这一条轴线中,“这几个招人痛恨的人组成了一个封闭的俱乐部,这些真实的伟人,被同类恨之入骨。”而西蒙娜·德·波伏娃曾经对萨特的过人之处有过定义:“当我认识你时,你对我说过,你既要当斯宾诺莎,也要当司汤达……”斯宾诺莎和司汤达,是萨特哲学和文学的源头,他正是沿着这两条殊途同归的路,开始了自己“伟大”的知识分子的塑造之路——而这在列维看来,就是萨特早期介入理论的实践,就是发挥话语的力量进行斗争。

在文学上,列维认为萨特接过了纪德的火炬从而主宰了时代。曾经,纪德是这个时代的象征,“纪德是一座纪念的丰碑。纪德是思想和语言上一场巨大、复杂、黑白分明的冒险。马尔罗有一天对萨切斯说,纪德是地铁的出入口。地铁里所有的人都要从那儿经过。”在这个纪德化的时代,年轻的萨特、早期的萨特不断地从纪德思想中汲取营养,但是他又开始“清算纪德”,《存在与虚无》是他抛开纪德思想的证明,而摆脱了纪德的萨特更以现代派的姿态成为另一种知识分子:他是马克思主义者,是结构主义的对手,他与弗洛伊德唱对台戏,将福克纳引入法国,他见证了中国和古巴的革命,“他是最后的人文主义者,是最初的后人文主义者。”而在哲学上,他也有自己的纪德,那就是伯格森,萨特的“存在”概念最初就来自与伯格森,而他的“本真”“自欺”概念,从伯格森的“时间”和“绵延”的对立中得来。伯格森曾是萨特的理想,但是和对待纪德一样,萨特想要打破的是伯格森的幽灵存在,“他的哲学命运也可以归结为一系列进攻性的突袭,一系列的特别行动,以打破柏格森这个哲学上的纪德所形成的钳制。”清算伯格森,他从海德格尔、尼采、胡塞尔身上找到了目标,而当“海德格尔问题”成为萨特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在列维看来,也是萨特从早期的介入过度到后期介入的开始。

从文学、哲学对前辈的清算到尝试“绝对的作品”,“萨特是谁”依然是一个有着巨大阐释空间的问题,列维于是开始了“公平地对待让-保罗·萨特”的历程。他认为,早期的萨特存在着某种形式的二元论,有人甚至把写作了《恶心》和《存在与虚无》的萨特看成是“唯灵论”或“人道主义”的楷模,这当然是误解,萨特看上去把心灵放在指挥一切的位置上,看上去是对意识、主观性、人着魔的怪物,但其实他是“二十世纪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提出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不是成为人道主义的楷模,而是一个“反人道主义者”。早期的萨特的确给了人的存在一种意义,“任何一个人都是由所有的人构成的,他和所有的人一样,所有的人也都和他一样。”和纪德一样,萨特认为一切生命都有其伟大和尊严,这是一种人性的普遍意义,所以他抨击把“做人的荣誉”看成是一切事物中心的人道主义。

但是列维认为,萨特从早期的人道主义逐渐走向了一种反人道主义,他解构了海德格尔系统中的人道主义,提出了主体只是“此在”,认为人不再代表大写的人却能为人的权利而承担责任——这个“解决了一个世纪的难题”的哲学思考,并没有让列维认为萨特具有人道主义,他认为,萨特内有内在性,没有秘密,所以他没有主体性,没有意识上的褶皱和曲折,“不需要有值得保护的阴暗和隐秘之处”。萨特说:“我没有任何事要隐瞒。我没有任何事要保存起来,所以也就没有任何事要隐瞒。”这句话在列维的解读中,正是一种反人道主义。当然,列维如此解读就是要揭露萨特后期在马克思主义之路上的迷失——一开始,他以知识分子的方式思考专制主义,从反人道主义的角度成为彻底的反法西斯主义者,“他的心灵深处有个想法,认为在人的社会上有着某种野蛮的、令人不安的东西,抵制着透明和纯洁的愿望。”

但是,这是一个萨特,还有另一个萨特,“确确实实的两个,分得清清楚楚的两个,各自服从于不同的原则。”一个萨特变成另一个萨特,是因为实践的世界发生了改变,那里到处是互相矛盾的符号,是深深浅浅的阴影,是真理的碎片,是交叉的直线,正确的思想会遇到各种阻碍;一个萨特之后是另一个萨特,是因为时代的“境况”发生了变易,这个时代的主体“盲目地,带着激愤、恐惧和热情”来经历这一切;从一个萨特变成另一个萨特,是介入的理论和方式发生了改写,革命成为了新的名词,成为了行动的目标,但是,“一场革命越是成功,就越是有害,越是罪行累累……”

列维说,这是“时代的疯狂”,灾难让人摸不着头脑,信仰普遍堕落,群众变得疯狂,在时代的疯狂和人群的疯狂中,萨特也疯狂了,他与共产党结盟,他赞成对阿尔及利亚实行镇压,他对左派失去了信心,“这就是他的迷雾。这就是他的夜,至少他当时是这样看的,他当时就是在这样的黑暗中摸索,跌跌撞撞,并且倒了下来的。”在特里尔高地上,在斯塔拉格度过的七个月成为萨特的转折,他的剧作在全世界上演,他在圣诞之夜看到饥寒交迫的人聚精会神地听着他写的剧本里的话,感到很高兴,这是俘虏营,他发现了自己,于是他建立起了“群体价值观”:他“认为集体,集体的观念只能是一架可悲的机器,专门用来奴役人,或者打消人反叛的勇气”。在群体面前,他应该也是群体,但是他却是个体,是创作者,是高高在上看着的创作者——如果回到《什么是文学?》的三个问题,他的介入其实也完全是这一种个体高高在上俯视群体的姿态:写什么?写今天;为谁而写?为今天而写;写给谁?写给大多数人——大多数人是观众,是群体,一种复数的存在,必须有一个至高的人“写”,而三个问题都缺少一个主语,这个隐藏的主语似乎正是列维所认为没有主体性的萨特。

于是,萨特只为了得到承认而进行殊死斗争,萨特只是为了“天才的直觉”建立对话,“自为的存在只有通过他者才是自为的”——在列维看来,萨特在黑格尔面前失败了,因为他没有懂得真正的辩证法,他成了自己的影子,成了隐藏的主体,成了幽灵,像他说的那样,“作为知识分子,只能消灭自己”,全心全意地“做别人要求他做的一切政治上正义的事”,所以从积极、欢乐、赌徒式、肯定的哲学过渡到了虚无、阴森、赞成终结论的哲学,“所以他才变成了同路人,才变成了毛派分子,最后才变成了专制主义者。”而在文学上,1964年的《文字》成为了萨特的“坟墓”,因为这里的文学已经成为幻想,成为神经官能症,成为病态。

人文主义的萨特成为了反人文主义者,站在高处的萨特变成了幽灵,介入现实的萨特成了专制主义者,在文学上冒险的萨特成了神经官能症患者,列维分析萨特专制主义的根源,“那就是对文学和对自我的恨。”当萨特的文学躺进了坟墓,1980年当他的生命也被送进坟墓,迎来的也是“人行道上零零散散的人群”的寂寥,写给“今天”的介入,写给“多数人”的文字,终于在萨特的死亡中变成了另一个历史的符号。但是列维并不是为萨特立传,“死亡丝毫无损于萨特最后的光荣,丝毫无损于他那凤凰般的优雅,丝毫无损于他身上随时准备喷薄而出的、新的、像奇迹一样的活力。萨特的一个朋友曾经说过,“一个充满年轻活力的人死了”,而参加萨特的葬礼的巴黎人则说:“这老头儿,他是我们的年轻人。”

他死了,他依然年轻,这或许是萨特对于这个时代最大的意义,而列维“萨特的世纪”也是希望从“充满年轻活力的人”身上看见这个世纪留下的印记,“萨特就好比是一个展开的时代。透过萨特,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世纪的万花筒:人们如何走过二十世纪,如何在这个世纪迷失方向,如何消除这个世纪可悲的趋势——现在又如何进入一个新的世纪。”什么是文学?文学试图介入而回答的就只有三个问题:写什么?写时代;为谁而写?为时代而写;写给谁?写给我们。

火的精神分析

编号:B83·2210423·1745
作者:【法】加斯东·巴什拉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8月第1版
定价:25.00元当当11.50元
ISBN:9787100167789
页数:113页

“火与其说是一种自然存在,不如说是一种社会存在。要弄清这种观点的依据,无须发挥火在原始社会所起作用的论点,也无须强调保持火不灭的技术困难,而只要对文明精神的结构和教育进行研究就足以作出积极的心理分析。”《火的精神分析》为巴什拉诗学方面的一部重要著作,在这部诗学论著中,巴什拉用传统哲学和古典宇宙论的物质要素的符号标出想象的不同类型。在想象的王国中,可以规定一种四元素的规律,这个规律按照与火、空气、水和土的关系排列不同的物质想象,这论证的是建立在理性心理学基础上的想象理论。对火进行的精神分析是证明巴什拉的科学精神的具体应用,他通过对火的分析,希望把知识与物质的想象统一起来,把诗的遐想与科学的理解结合起来,从理性精神分析的角度对普罗米修斯情结、恩培多克勒情结等进行分析,描述了火从原始形象到生死本能精神的发扬,再到火象征的光和热对人的灵魂的启迪和升华,直至最高的火的纯洁化的生命高度的过程。


《火的精神分析》:统一体内部没有诗

透过你双眸上方的浓密睫毛。
露出火一般要吞食的光芒,受火启迪的杰作,还有灰烬中的天堂。
——保尔·艾吕雅

火被点燃,火在燃烧,火化为灰烬,这是关于火之燃烧的全过程,燃烧而成为灰烬的火也只是一种物的存在。客观物的火,本身就具有了客观性,在燃烧的化学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物质,旧和新的变化,也都是在客观世界里演变。但是,当作为物质的火在这一客观现象中被认识,无疑就形成了主体和客体的认识结构,而要赋予这一结构某种科学精神,似乎就必须发现它的辩证法。加斯东·巴什拉说,火是最具辩证性的,当它燃烧而被意识到燃烧,它就已经开始冷却,当它被感觉到强度,它却要被减弱,这一辩证性的变化来源于那个认识火的人,那个在火面前的行为人。

但是,当认识和行为,火其实已经被人的自身行为所影响,或者说,火在泛灵论的深处已经具有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带来了我们对于光和热的遐想,“热是实体富足和长在的最好佐证;只有热才赋予生命的强烈、存在的强烈以直接的意义。”也就是说,热的东西就是富有生命的东西,火让我们找到了它的辩证法,但是这种辩证法却是火自身不知的,“人们可在自身行动中或在憩息中,在火焰中或在灰烬中找到天堂。”于是在我们自身行动中,诗人保尔·艾吕雅写出了这首诗:睫毛下方的双眸发射出火一样的光芒,它像要吞食一切,火在燃烧,火照亮了爱情,最后在“灰烬的天堂里”维持着不灭的激情和愉悦之感。

巴什拉引用保尔·艾吕雅的诗,其实就是赋予了火一种诗意,而这种诗意对于火来说,是“自身不知”的,而对于行动的人来说,也是超越了“意识到燃烧,这等于冷却;感觉到强烈度,就是在减弱它”的辩证法,因为诗人是在做一种图解,这种图解表达着火的隐喻意义,在寻找着它的对应性,甚至在同纯真的理想、自私的理想决裂中引起了力量和统一结构的分解,于是其中出现了关于具有创造力的生命问题:“如何具有前途而又不忘却过去,如何使激情发扬光大而不冷淡下来?”这个关于创造力的生命问题也成为了诗歌精神的创造力问题,巴什拉认为,想象胜于意志,胜于生命的冲动,它是精神创造力的化身,或者从精神上来说,我们是由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我们由想象创造,如火一样,在辩证法中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是热的东西也是富有生命的东西,辩证法成为“唤醒沉睡的呼噜巨响”,它在解构一种统一性中产生了诗,因为,“在统一体内部作不出诗来:独一性没有诗的特性。”

从火的燃烧到火的灰烬,从火的热度到诗歌的生命,巴什拉从火的辩证法到诗的辩证法,并不是在热情、生命、天堂和想象中取消火的客观性和科学精神,而是在否定一种不被认识的最初感觉,点燃的火,献身的火,毁灭他人的火,自我毁灭的我,火都不再是最初看见的现实,它们解构的是不从辩证中找到的诱惑,而这种最初的诱惑不是根本的真理,它扩展为一种非创造的诗的精神,而恰恰是这种诗的精神和“无声的科学精神”相对立产生了危害,“客观态度从来没有能够实现,而初次的诱惑具有如此之大的决定作用,歪曲着最机敏的精神,并且把这些精神带回诗的家园。”因为遐想代替了思考,诗歌掩盖了真理,被扩展的诗歌精神代替了科学精神——或者当我们转向自身时,就已经背离了真理,当我们进行内心体验时,就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经验,“对火的感知——也许更甚于对其他事物——仍含有严重的纰漏。”

对统一体解构而带来诗意的诗歌,里面有着和火一样的辩证意义,仅仅在自身有关的遐想和体验中形成的诗歌,只不过是歪曲了的火,所以巴什拉要在对“火的精神分析”中完成对有关火的心理问题的探究,以此“使精神从幸福中痊愈”,“使它摆脱最初事实所造成的自我陶醉,并且赋予它其他的保障而不是占有,赋予它信念的力量而不是热情和兴奋,总之,是一些并非火焰的证明。”摆脱最初事实造成的自我陶醉,巴什拉还是引用保尔·艾吕雅的一句诗:“不应以我之所是看待现实。”因为根源并不纯洁,最初的事实不是根本的真理,最初的印象带来的危险和取悦黏着力的危险、任意遐想的危险,都是对科学知识形成的危险,所以巴什拉说:“只有当人们首先同眼前的客体决裂,只有当人们不受最初选择的诱惑,只有当人们制止并否认了产生于最初观察的思想时,科学的客观性才可能实现。”而当一个人,在炉火正旺的时候坐在家中孤独思考,他如何在对火催眠式的观察中发现最初之外的客体,如何在消除各种危险的科学精神中发现“灰烬的天堂”?

当孤独的思考者在催眠式的观察中对火进行精神分析,这一种科学的态度其实已经从客观化的轴线变成了主观性的轴线,不转向自身的体验,不执迷于最初的事实,不扩展为非创造的诗歌精神,火的精神分析就是在催眠状态的经常性中进入到辩证的心理结构中。巴什拉无疑就是那个坐在炉火前思考的孤独者,他想起了孩童时代的医生阿·洛瓦—德戎卡德,在生病的巴什拉面前安慰巴什拉的母亲,于是,母亲给巴什拉喝了吐鲁糖浆,于是父亲生起了火,于是巴什拉学会了拨火的艺术,于是医生说起了关于火的本性:“我认为这火并不是一种猛烈的、翻腾的、刺激的、违背本性的热——这种热并不像煮食物那样冶炼习性一而是温和的、有节制的、散发着香脂味的火,这火带着近似于血液的某种湿度,像营养浆汁一样渗入异质的习性,把它们分离,使它们变得缓和,把它们各部分的粗糙和棱角磨平,最终使它们变得那样温和、清澈,以同我们的本性相称。”

火与我们的本性相称,火是超生命的、内在的、普遍的存在,火是唯一“能够获得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评价的现象”:善与恶——它照亮天堂,它在地狱中燃烧,它既温柔,它也会折磨人,它能烹调,也能制造毁灭性的灾难,它给乖乖坐在炉火边的孩子带来欢乐,它也会惩罚那些玩弄火苗的人——它是敬重,它是安乐,它是一位守护神,又是令人敬畏的神,“它能够自我否定:因此,它是一种普遍解释的原则。”巴什拉从童年的记忆淬炼出火具有被敬重的特点,“倘若孩童把手伸向火,父亲就会用尺子打他的手指。火打人,而无须烫人。”所以火一开始就是一种被普遍禁止的事物,而这种敬重具有的禁止性特点使得火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而且是一种社会存在。在精神分析意义上,巴什拉将其命名为火的“普罗米修斯情结”:“我们建议把所有一切促使我们同父辈懂得一样多、比我们师长懂得更多的倾向都归在普洛米修斯情结名下。”——它是父辈惩罚性举措中对火焰的敬重和禁止。

对火的敬重是一种普罗米修斯情结,而对火的遐想就是“恩培多克勒情结”:在对火的遐思中,人会意识到自己舒适的甜蜜;会在火的叙说、飞舞和歌唱中,感受火的疯狂;面对火而抱着头感受火的乐趣。“人是一种欲望的创造物,不是一种需要的创造物。”而这种创造的欲望发展到极致就变成了纵火,精神病学认为纵火犯具有一种意向的性特征,阐明着“看到着火的磨坊和屋顶熊熊燃烧,看到在无边田野上、夜空中燃起巨大火光时心理上所受到的严重创伤”。火让人产生欲望,欲望又和生命连接在一起,它导致的便是恩培多克勒情结:“对火的热爱和尊重,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在这情结中结合起来。”生与死也构筑了宇宙的规律,所以这种情结所折射的也是宇宙观,“在火焰中死去是一切死亡中最不孤独的。这确是一种宇宙之死,在这种死亡中,整个天地与思索者同归于尽。焚尸堆的干柴是演变的同伴。”

普罗米修斯情结和恩培多克勒情结,是关于火之敬重和火之生死的精神分析。巴什拉认为,在精神分析还没有完全系统化之前,也就是精神分析的史前史阶段,还存在这一种原始性的情结。火是如何产生的?科学的观点是原始人的摩擦生火,他们需要火来加热食物,用火来取暖和吓退野兽,但是这个观点显然具有一种理性主义色彩,施勒格尔认为这并不符合原始人心理的可能性,他提出的疑问是:“假如两块木片第一次落人原始人手里,他凭借什么经验得知木片通过长时间连续快速的摩擦能够生火呢?”摩擦生火是一种十分性化的经验,它的客观经验也受到纯属内心经验的启发。麦克思·缪勒从精神分析的直觉出发,认为“火是两块木片之子”,是两块木板诞生了火。这个说法具有的启示意义是:为何火是木片的儿子?这其中是不是有着一种遗传观点?如果仅仅是木片和火之间的精神分析,那么这个说法更适合俄狄浦斯情结,“火一旦燃起,它是怎样吞噬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即它从中进发出来的那两块木片的”。

巴什拉认为,麦克思·缪勒提出“木片之子”的说法是另一种精神分析,火是活跃而敏捷的存在,“最初敏捷的东西,就是这种现象发生之前的人的因素,正是手让杵在槽里摩擦,模仿着更为亲切的抚摸。”抚摸、摩擦,它具有的精神分析意义在于:火在成为木之子之前,首先是人之子,“所有摩擦的东西,所有燃烧的东西,所有生电的东西都是立即可以用来阐明繁殖的。”火的精神的顶端在女性身上更为敏感,当人们用手摩擦时,产生的是柔和、客观的温暖感觉,产生的是愉快劳作的感觉,里面释放的力比多成为一切动作的源泉:野蛮人喜欢火石也喜欢对女人的爱,夏布洛里昂描绘了纳息人点燃新火的节日,弗雷泽则讲述了摩擦而点燃欢乐之火的原始故事。如此种种的原始之火,在精神分析上巴什拉称之为“诺瓦利斯情结”,这种情结表现为“为重温原始性而做的一种努力”,诺瓦利斯描写过带来火和爱情的摩擦之神的故事,“埃洛发现自己站在入睡的弗莱娅面前,欣喜万分,这时突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声音。一颗令人目眩的火星从公主身上进发出来,流逝到利刃剑上。”于是当火星从利刃上流逝到公主身上,埃洛便在她“鲜嫩的双唇上接了火一般的吻”——巴什拉说:“诺瓦利斯情结是以内在的热的意识为特征的,这种意识总是优于关于光的完全视觉的科学。”

火是木之子,也是人之子,巴什拉又从精神分析出发考察了“性化的火”,罗比耐认为,最初的火能够再生同样的火,火的元素产生于一种特殊的萌芽,也就是说,火与一切能繁殖的伟力一样,而且火具有的遗传性,既能让火自在地生存,又能像动植物一样衰老和死亡。在巴什拉看来,性化的火是象征的连词符,它连接了精神和物质,恶癖和品德,它使唯物的知识理想化,理想的知识物质化,“它是一种基本模棱两可的原则,这种原则不无魅力,但必须不断地承认它,不断地在两种相反的使用中对它做精神分析”,在诗人和炼金术师之间,火具有的“深刻的两重性”又在精神分析上成为“现象的第一因素”,“最初只有火引起的变幻才是深刻的、惊人的、迅速的、美妙的、最终的变幻。”

实际上,诗人和炼金术师对火的性化阐述,是一种直觉主义,巴什拉认为火的直觉是认识论的障碍,所以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就必须终止遐想,不仅终止还要分解。而返回到火的“前科学精神”中,火被认为是一种既属于化学也属于生物的复杂现象,这种单纯的想法提供的也是认识论的障碍,那就是实体论和泛灵论,“这两种障碍全都妨碍科学精神。”巴什拉认为,这些认识论的障碍让火变成了最歪曲客观判断的那一种:18世纪的观点认为,“一切星辰都是由一种相同的微妙的火的天实体所造成”;瑞士的炼金术士帕拉塞尔苏斯则认为火的生命是一个公式,含火的东西孕育着生命的萌芽;特雷维桑为形容硝镪水的火,说隐藏的火是“微妙的、气状的、消蚀的、连续的、环绕的、空间的、清澈的、纯净的、被禁锢的、不流动的、使之变质的、穿透的和活跃的”……认识论的障碍,是雄辩术自欺的结果,是无意识制造的借口,它贯穿了关于火的虚假的历史。

虚假的历史之外,火还制造了现象学的矛盾,这主要体现在酒精上:烧酒是火和水的结合物,是“一种会烧烫舌头、遇着火星就燃烧的水”:它能够燃烧,令人眼花缭乱;它让身体发热,体现了内在经验和客观经验的会聚;它制造了幻象,让喝酒的人看到了火焰的燃烧——这种幻象经常出现在霍夫曼作品中,巴什拉将“火的诗歌”命名为“霍夫曼情结”。而从精神分析层面来阐述,他认为酒精创造了可能性,酒精是言语的因素,酒精造成了狂乱,酒精带来的“霍夫曼情结”甚至让遐想产生了诗歌,“告诉我,你的精灵是什么?是地精,蝾螈,水精还是气精?”——无疑这是无意识以滥加夸大的方式扩大伟力,甚至违背科学的谬论出现了:在人体内,酒精实体高度集中,以至造成自燃,而醉鬼不需用火柴点燃就可自焚。

酒精这一水火结合物被赋予了被注视物的价值,“他们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去解释一束火焰;他们献出全部身心与那使他们着迷、因而引他们上当的景象“沟通”。”在巴什拉看来,关于火的理想化状态,是呈现为一种辩证的升华,是用真正的奥秘来解说,那就要用意识的压抑代替无意识的压抑——回到正常的精神分析轨道上来,“当客观认识就是主观的客观认识时,当我们在内心发现全人类的天地时,当我们对自身的研究进行正当的精神分析之后,把道德法则纳入心理规律时,这种享受会是何等的强烈!”这种正常的精神分析是一种社会化、理性化的分析,是让火变得纯洁,“只有纯化了的爱情才能寻求到感情。”纯洁的火去除了令人作呕的味道,传递着实体具有的品德;但是另一方面,火的纯洁化就是火在分离材料时摧毁了“物质的不纯性”——纯与不纯,在火之中成为一种辩证关系,而这正是科学的精神分析具有的关系,“火的真正的理想化遵循着光和火的现象学的辩证法而形成。”

火在精神分析中表现出的普罗米修斯情结、恩培多克勒情结、霍夫曼情结,火是摩擦中的木片之子、人之子,火是性化的存在,火创造了生命,火形成了星辰……巴什拉不断抛弃认识论中那些直觉上的“最初的印象”,那些感性上的创造力,那些简单理性主义,以及那些泛灵论,从而不断接近火的本质,而将火置于精神分析的视野中,巴什拉是要让火成为非物质的、非实在的“精神”,火的精神分析最后变成了“火的精神”的分析,而这种精神就是一种辩证的存在,它是象征,它是等待,它是感悟,诺瓦利斯说:“光是火的现象的精灵。”在不再是统一的内部,不再是独一的物质,火和“古老的、生殖的情结”相遇机遇,证明特殊的精神分析应当毁掉令人痛苦的暖昧以更好地得出警觉的辩证法,在点燃的火或献身的火、毁灭他人或自我毁灭中,火的价值在心理转变中完成了辩证法:是物质,也是精神,是灰烬,也是天堂。

理论的幽灵:文学与常识

编号:B83·2210319·1737
作者:【法】安托万·孔帕尼翁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7年06月第1版
定价:52.00元当当25.70元
ISBN:9787305185694
页数:283页

“理论已被制度化、条理化,蜕变为一种刻板僵化的教学小技巧,与干巴巴的文本讲解无异,而当年理论所穷追猛打的正是此种干巴巴的讲解。将理论纳入教学,其命运似乎就只能是僵化。”索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国文学教授安托万·孔帕尼翁回顾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法国风靡学界的种种文学理论,从结构主义到阐释理论到接受美学,从雅各布森到罗兰·巴特到姚斯,以及文学理论与常识间所发生的种种冲突。他认为,理论拒斥常识所包含的成见:“文学”即本质,“作者”乃文本意义之权威,作品以“世界”为主题,“阅读”是读者与作者对话,“风格”是选择写作方式,“文学史”是逐一列举大作家,“价值”是文学经典的客观属性,理论动摇了常识,但常识也抗住了攻击,理论为了灭掉对手常有过激言论,结果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悖论,因此,我们今天有必要重新审视文学理论在法国国内外风靡一时的那个时代,并对其做个总结。


《理论的幽灵》:需要的是批判之批判

我的目的是唤醒读者提高警惕,让他不再随便肯定,动摇他的天真和迟钝,让他变得聪明起来并获得文学的理论意识基础。
——《结论:理论探险》

安托万·孔帕尼翁已经明确了目的论,让读者提高警惕,让读者变得聪明,让读者获得文学理论意识的基础。这是一种唤醒的态度,但是当安托万把读者放在一种俯视的视角,当把自己的认识论看成是“理论探险”,是不是反而形成了“作者-读者”的分割,是不是制造了另一种文本的二元论?当然并非是阐释学或接受美学的理论实践化,因为身为作者的安托万并没有在读者聪明起来之后“死去”,反而是激活读者的天真。但是很明显,他的这种理论探险的做法不是去除理论和常识之间的鸿沟,而是将它们推向了一种对立存在——尽管他在整个阐述过程中试图找出批评的“第三条道路”,但是在使命面前,在责任面前,“文学与常识”似乎总是难以走出上空幽灵的阴影。

结论里,安托万认为自己写作此书的目的就是要消除理论和常识的对立关系,在他看来,“理论追求的目标是常识的崩盘”,一方面,理论抗拒常识,批判常识,将常识斥之为一系列的幻象,于是那些支持“作者死了”的理论家,认同文学与现实无涉的批评者,站出来给常识以致命一击,但是,这只不过是理论的幽灵,它最终耗尽的是自己的好运;而另一方面,常识在安托万看来,又是一条不死的“九头蛇”,当理论对常识发起攻击时,获胜的总是常识。“理论的幽灵”和常识九头蛇之间的争斗,其实在安托万看来是两败俱伤,而这种结局无疑是一种二元论的定式:或者是理论来批判常识,或者是用常识来检验理论,最终的结果是忘记文学本身。

所以安托万认为,必须摆脱这种二元论的定式,回归文学本身,也就是让读者重新获得关于文学的理论意识基础,“如同任何认识论一样,文学理论属于相对论,而不属于多元论,因为我们不可能不做选择。”这种选择既不是兼容,也不是折中,而是“选定一条道路”,那就是具有批判精神——安托万将这种批判精神命名为“批判之批判”,批判之批判就是一种“元批评”:既不为某一个理论辩护,也不为常识辩护,既对理论进行批判,也对常识进行批判,“唯有困惑,乃文学的伦理道德。”在困惑中批判,在批判中探险,无论是批评意识,还是对文学的反思,安托万将之称为“自波德莱尔,特别是马拉美以来”赋予的“现代性”。

而实际上,在结论中提出的“批判的批判”之“元批评”方法论,是将理论和常识都放在批判的同一层面上,但是在序言中,他似乎只是强调了对文学理论的批评,而没有涉及更多关于常识的批评,或者说,从一开始批判的批判之元批评已经让常识缺席了——常识是什么?是文学本身?是创作和作品本身?是作者和读者本身?还是传统的文学观?它当然是一种现实指向,或者在安托万看来,它是一个既定的存在,即使它处在理论之对立的隐性位置,即使不需过多地提及和阐释,它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于是,在缺省的状态下,安托万只是在“理论的幽灵”这一维度开始了批判,而他批判之批判的元批评就在于对不同的理论观点进行批评。

当然,安托万对理论批评的本质阐述得还是比较到位的。他认为目前的理论已经被制度化、条理化了,已经蜕变为一种刻板僵化的教学小技巧,变成了干巴巴的文本讲解,而在他看来,理论在本质上是论战的,批判性的,是“生有反骨的”,“理论的精神,是全身心投入的精神,是论战的精神,是低着头一条死胡同走到黑的精神。”呼唤理论就是呼唤对立,呼唤颠覆,呼唤起义,这种对立、颠覆和起义,是对既有秩序的反叛,是对制度化、条理化的摧毁,而目的是纵览文学整体,探索普遍性。文学整体本身就是理论之外已经存在,它是作者、作品、读者、语言、指涉,再加上历史和价值,它们是文学批评的要素,构成了文学整体,但是这种文学整体是一种静态化的存在,没有文学理论批评的它们也是客观存在着的,所以安托万真正进行“批判的批判”,就是要向批评家发问:什么是他们所说的文学?有什么价值标准?

什么是文学?安托万对这个本体性问题进行了考察,他认为存在两种文学观,一种是语境观,它涉及的是历史、心理、体制、社会关系等,另一种则是文本观,它涉及语言,前一种是广义的历史研究,后一种是语言研究,简单地说,就是“功能”和“形式”的区分,从亚里士多德到马拉美到瓦雷里,他们对文学提出了虚构的定义,它是一种“诗”,但是在安托万看来,文学还是应该回到柏拉图关于功能和形式的二分法,但是这种区分更多考虑的是“右词项”,即突出了内涵、形式、陌生化,而忽略了外延、功能、再现的左词项,但是不管如何,安托万所强调的是:文学就是文学——这一阐述或者就是安托万将其放在隐性位置的“常识”,甚至让它变成了一种自明之物,名称和实质的同语反复似乎又回到了未知状态。

接下去,安托万开始了他所谓的“元批评”,所谓对文学普遍性和整体性的探索。在作者方面,他认为这是一个争议最大的问题,传统的和现代的各执一词:传统的语文学、实证主义、历史主义认为作品意义就等同与作者意图,而现代的观点则否认作品意图对作品意义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俄国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派和法国解构主义就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安托万认为,传统观点认为作者意图就是作品意义,那么既然意义就是意图,是客观的、历史的,我们为什么还要批评?而现代的观点在巴特喊出“作者死了”之后,已经成为了反人本主义的口号,在他看来,作者之死的观点,是将作者和作者意图混为一谈,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简化,阐释学将寓意读法看成是一种方法论,安托万认为这是一种用读者之意取代作者愿意。传统和现代的不同观点其实是文献学和反文献学之间的争论,安托万选择了第三条道路试图弥合他们之间的争论。

在他看来,理解和阐释一个文本需要的是同中有异,需要的是重复中提取变异,他提出的这第三条道路就是“对齐法”:对齐法预设了作者意图在文本阐释中的关联性,还预设了作者意图的一致性,意图假设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致性假设,“为说明某一晦涩之处,对齐法优先选同一作者的文字而不是另一作者的文字:任何文学批评都不会放弃关于作者意图的最起码的假设,这意图提供文本的一致性,或构成由(更高、更深的)上层一致性来解决的矛盾。”也就是说,文本有一个原来的意思,也会产生另一个意思,它们既有差异性也有一致性,意思不是意义,构思不是意图,“只要我们认为文本的各个部分(诗句、语句等)构成一个整体,也就预设了文本代表一个意图行动。”抛弃作者意图就是作品意义的看法,也否定作者之死的阐释学,安托万的“对齐法”所要建立的是一种文本意义,它超越了作者和读者、作品和文本之间的某种二元对立,“阐释一部作品,便是在假设该作品与一个意图相呼应,或者该作品是人的精神产品。”

那么文本与现实到底存在这样一种关系?这里又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文本是对现实的摹仿和再现,一种则认为文本不指涉现实,它是一个自足体,只能自我指涉。安托万从对后一种说法的批判开始,当模仿、再现、指涉被打入了文学理论的冷宫,在他看来自我指涉只是一种“指涉幻象”,它是一种人为对符号的操控,遮蔽了现实主义的规约,甚至变成了作者和读者共有的约定和编码,而对于第一种观点,安托万还是进行保守的批评,他认为模仿说是一种再现,是与现实主义相关,是在文学和现实之间建立了关系,但是这种再现容易把模仿变成模拟。所以安托万寻找到的第三条道路就是重新考虑文学与世界的关系,既非模仿论,亦非反模仿论——模仿应该回到认识层面,重新赋予“模仿”以价值,也就是强调文学与世界、现实的联系,把“书是一个世界”颠倒成“世界是一本书”,或者“世界已经是一本书”,“世界本身是一本书”——安托万说:“书是一个世界,因为世界就是一本书。”

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就是一种整体,安托万拒绝一分为二就是要让文学穿越二元论的高墙,回归自身。在“读者”这一元素的阐述中,和作品、作者一样,面临传统观点和现代观点的对立,“我的办法是让它们形成对立,相互消解,找到走出这非此即彼之困境的第三条路。”这基本上是对前面讨论的延续,安托万的第三条道路就是构建隐性作者和隐性读者:隐性作者需要文本的搭话者,他就是隐性读者,这个隐性读者就是他的第二个自我,因为最成功的的阅读,便是作者和读者的自我“在其中相协调的阅读”。这是理想的阅读?安托万认为,在任何文本中,作者读给读者预留了一个位置,以作为隐性作者的补充,“在最为宽容的自由主义外衣下,隐性读者除了听命于隐性作者的指令之外,事实上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前者是后者的变体或‘另一自我’。”但是这个来自布斯 的观点,是以作者为中心的,他所构建的读者是隐性作者,也只是作者的影子,所以安托万到最后还是模糊了这第三条道路的合理性,作者或文本至上,可以建立一个关于文学的客观话语;读者至上,可以建立一个关于文学的主观话语,“其他介于二者之间的立场,似乎都比较脆弱,难以自圆其说。”

“风格”在安托万看来是一种大众用语,文学理论总是想要摆脱却总是徒劳——这里也有两种极端观点,一种认为风格的确存在,它是后天获得的文学理念,另一种认为风格就像意图、指涉一样,是一种需要大家摆脱的幻象。安托万认为,风格是一个复合的、含义丰富且含混的复杂概念,旧义和新义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兼容并蓄的词义,它是标准,它是文饰,它是差别,它是类型,它是征象,它是文化,所以风格问题需要关涉两方面,一种是社会习语,一种是个人习语。安托万如此定义多钟表达的风格:风格是固定内容的形式变化,风格是作品典型特征的集合,风格是在多种“文笔”中做出选择。风格难以撼动,真正需要怀疑的是那些被视为范本、标准和经典的东西。“历史”,在安托万看来,描写的是文本之间的关系,是对文本进行历时性或共时性的比较,这就涉及到“文学史”的书写,安托万认为,“文学史就是破碎文本和片段话语的堆砌和罗列”,它们与不同的编年史发生关系,有的更有历史意义,有的更有文学意义,“它就是对传统经典规范的审视。”历史和价值,在安托万看来具有“元文学”的性质,价值也有传统的观点和现代的观点,而他认为,文学的价值和作品、作者和读者有关,在这几个元素都在寻找第三条道路的批评现实面前,安托万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对文学价值我们无法进行理论规范:这是理论的局限而不是文学的局限。”

从作品到作者到读者,从文学到历史到价值,安托万在理论的“元批评”中进行了探险,希望消弭对立的二元论而探寻第三条道路,安托万希望终结“理论的幽灵”统治,也希望终结常识这条不死的九头蛇,但是当常识被隐藏而成为默认的存在,当理论的努力依然只是建立在二元论上的理论假设,安托万的批评精神似乎仍是软弱的,甚至只是一种妥协式的折中主义,没有颠覆,没有起义,没有论战,探险本身就成了幻想,读者也没有被真正唤醒,“元批评”更是成了一个空洞的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