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利斯

编号:B36·2210818·1770
作者:【英】贝克莱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0年07月第1版
定价:20.00元当当10.00元
ISBN:9787100028868
页数:281页

《西利斯》于1744年初版于都柏林,连这版在内,当年一共印行了6版,全部被译成其他文字是20世纪以后的事情,如1914年被译成德文,1920年被译为法文。贝克莱在世时,英国和大陆的一些国家之所以重视《西利斯》,是由于它介绍了一种新药,据称这种药物在许多地方、许多疾病中具有奇特的作用,甚至可称之为万灵药。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西利斯》的命运发生了喜剧性的变化。如前所述,其功绩主要应归于A.C·弗雷泽,他第一次发现了该书的哲学价值,揭示了它在贝克莱哲学发展中和整个哲学史发展进程中的意义,并对贝克莱哲学提出了新的研究结论,如认为贝克莱从《人类知识原理》进到《西利斯》,其实是从洛克转向了相拉图,《西利斯》表达了一种不同于早期哲学的新哲学等。从此,《西利斯》再次在英国和大陆风行开来。一些学者纷纷著书立说,致使研究贝克莱思想的论著大量涌现,形成了贝克莱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罕见的高潮。


《西利斯》:生命应归功于焦油水

在人体中,心灵指挥和推动肢体的运动,而精气则被认为是它们运动的直接的物理的原因,所以,在宇宙体系中也是这样,心灵指挥它的一切部分,而发动和激活它的各个部分的直接的、机械的或工具性的原因则是纯粹的、根本的火,或宇宙精神。

不仅指挥和推动肢体的运动,也在灵魂逃逸肉体的过程中,超越疼痛和疾病,这是心灵的作用,但是当它具有动力变成动力因,它并非是从自身产生的,真正提供运动直接物理原因的是精气,它是火,于是在火、精气和心灵结合而提供的动力中,人体也成为一个微型的宇宙,它制造着生命延续着生命,最终向着爱和善的方向前行,抵达上帝。

这是贝克莱的“证明”,而这一切的证明都是为了一个更现实的论题:焦油水几乎就是万灵药,它有植物的香脂制作而成,它融解在水里,它变成一种药物,它指向健康,最终成为上帝的奇迹,“有鉴于此,我把饮用焦油水看成是世上最大的幸事。我深知,在上帝的保佑下,我的生命应归功于焦油水。”当贝克莱将自己的生命归功于焦油水,焦油和水化合而成的焦油水为什么有这样的奇效?它缘何成为一种万灵药?1744年出版的《西利斯》是贝克莱全面介绍焦油水的一部著作,之后他还在“致T.普赖尔先生”的三封信中,补充介绍了焦油水的功效、制作、服用方法,尤其在治疗温疫中的特殊用途;他还在“致尊敬的黑尔斯博士的信”中谈及了焦油水在治疗人类和家畜的热病中的用途;在“对焦油水的进一步思考”中,他还针对当时人们的疑惑甚至质疑,论证了焦油水特殊的效果。

一部著作、四封信和“进一步的思考”构筑了贝克莱关于焦油水的理论和实践范本。焦油水到底是什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贝克莱首先介绍了焦油水的制作方法:将1加仑的冷水倒入1夸脱的焦油中,然后用木制小勺或扁平小棍,将其搅拌五至六分钟,让焦油和水完全融合在一起,然后用器皿将其完全盖住,停放三天三夜之后,焦油便充分沉淀下来,然后将上面的漂浮物撇去,再将清水倒出,这便是用于之病的焦油水。焦油水有怎样的功效?贝克莱同时制定了焦油水的药方:早晚空腹饮用半瓶脱,如果在饭前或饭后约两小时服用,用量可根据不同的病情和病人的年龄进行增减:它可以治疗皮疹,可以预防天花和治疗天花,对肠溃疡、肺痨咳嗽、排脓的肺部溃疡、胸膜炎和肺炎都有疗效,还能治疗消化不良和哮喘,能够治疗胸腔病和丹毒性高烧,也可以用作止痛药,对于恶病质和癔病患者也有很大的疗效,当然焦油水既是愈合剂,也是利尿剂,所以对于治疗尿砂病也有好处,而且对于水肿病也非常有效——贝克莱还以自身实践证明这种药的奇特药效,“它曾治愈极为严重的皮下水肿病,当时患者有极度的口渴,通过服用焦油水,在很短的时间内,上述症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焦油水的确在贝克莱看来是一种万灵药,它不仅安全,而且还能确定无疑地恢复健康和精神,所以贝克莱才会把饮用焦油水看成是世上最大的幸事,才会把自己的生命归功于焦油水。当然,这么好的东西,不仅是自己的幸事,他也有责任将其推广开来,“我自认为,我这样做是被每一个人对人类所负有的那种不可推卸的责任驱使着的。”推广焦油水,让更多的人饮用焦油水,是贝克莱为人类做出的贡献。当然,贝克莱介绍和推广焦油水绝不仅仅是介绍一种药物,更在于揭示出关于生命的哲学性思考,“我关于这一虽然低级但十分有用的课题的思想就会引导我作更进一步的探究,并由此进行其他一些可能是更遥远、更富有思辨性的探讨,但是,我希望这样做不是完全无用或没有兴味的。”而要探讨焦油水具有的哲学意义,就必须分析焦油水的化学成分和在人体中的作用过程。

焦油水中主要起到效果的当然是焦油,焦油是一种自然的产物,它寄居于树木中,通过燃烧将它从那里释放出来,而寄居于树中的焦油其实就是松脂,所以贝克莱对焦油水、焦油的分析重点就在于对松脂的形成进行分析。松脂当然是一种物质,“热力聚集同质事物,排斥异类事物,我们发现:化学适合于对物体进行分析。”在这种化学分析中,贝克莱就认为,松脂是植物的香油或精油,从树皮流出或渗出的香油凝聚而成为树脂,而这种香油或精油就是他所认为植物中的“精气”,“植物的特效性质、气味和味道就存在于这种精气之中。”按照布尔哈夫的看法,精气天生居于主导地位,它不是油、盐、土或水,“而是一种如此精微的东西,以至于不能独自存在和被肉眼所见。”

精气是居于主导地位的东西,精气只有在太阳的作用下,经过对阳光的吸收,靠在提升和浓缩之后,才能散发出气味,才能成为名贵的药物,“这就是一棵由于时间和太阳的作用而完全成熟的树的最后的成果。”而实际上在阳光的吸收、提升和浓缩中,空气中含有的各种化学成分,如蒸汽、油、盐和“我们所知道的一切物体的精气”也都会散发出来,这和香油中的精气产生过程一样。这种通过太阳释放出来的过程,在贝克莱看来里面就是施于植物生命中的力:植物的生命形式、灵魂或本原的东西存在于阳光的发散物中,光在宏观世界中的位置就像精气在微观世界中的那种东西,“力的内在的构造、力的微妙的工具和承载者。”所以发光的精气作为植物的形式和生命,形成了植物的不同差别和特征。

植物中存在着精气,而动物中也存在着和植物相似的形式和生命,贝克莱认为,“在植物体内有不可胜数的精细的稀奇古怪的部分”,在动物上有着类似性,在他看来,动物躯体就像植物一样,是一个“具有导管和管道的有机体”,血液在动物体内循环,就像树汁在植物内循环,同样,动物和植物一样是一部完好而复杂的机器,所以精气当然存在于动物体内,存在于人体内。而和植物界的一样,化学变化也在人体内发生,它“给火的威力增添最微妙的、多种多样的和非自然的渗透作用”。从植物转向动物,转向身体,贝克莱认为,身体内的体液是为了适应适当的比例而保持流动,这就是健康,健康需要动力,健康需要流动,当焦油水发挥精气,无疑就能有助于健康——实际上,身体的体液保持流动,在贝克莱看来,就是被关在身体里的灵魂产生了动力,“由于灵魂赋予整体以生命,直接与灵魂有接触的东西必定与一切东西有关联。”

贝克莱:服用焦油水吧!

从植物到动物,从动物到人体,从人体到生命形式,贝克莱开始深入探寻生命中精气所在。在他看来,空气是一种生命的混沌状态,“是由无数不同的因素组成的活跃的集合体”,是腐烂及产生的普遍源泉,一方面,空气使得物体腐烂,这是一种分割、磨损和带走微粒的过程,另一方面,则使新的微粒产生,不停顿地毁坏和授与形式,在这个腐烂和产生的新旧交替过程中,空气中的一些成分便直接地反映出生命的状态,贝克莱认为,维持生命力和维持火焰是同一种东西,空气在贝克莱看来是一种普遍的动因,它通过分割、打碎和鼓动颗粒从而唤醒所有其它物体的性质和力量,“使它们四处飞散,成为挥发性的和活性的东西。”所以借助空气,“火燃烧起来,生命之灯被保存下来,呼吸、消化、营养、心脏的搏动以及一切肌肉的运动等似乎才得以进行。”也就是说,空气是直接的动因,而纯粹不可见的火是空气获得力量的第一推动力或源泉。

但是火的力量从而何来?贝克莱认为,人身上的精气就是感觉和运动两者的中介或自然的原因,精气就表现为人的灵魂,“灵魂直接地作用于纯粹的火,纯粹的火也直接地作用于空气;也就是说,火使得世间万物的磨擦都具有流动性和伸缩性,与此同时,磨擦又减弱了火的流动性和膨胀力,因为它们吸收和附着火的微粒。”灵魂是精气、以太的承载者,也是协调理智和以太的东西,而以太、精气也是一种居中的协调物,由此,贝克莱建立起自己的“西利斯”的体系——西利斯,即“siris”,它是一个希腊单词,本意是:尼罗河,从其源远流长、连续不断、川流不息等含意中又可引申出这样的意思,即“线索”或“链条”、“系列”。贝克莱用“西利斯”就是要建立以太或精气、灵魂、身体的连接关系,按照毕达哥拉斯学派、柏拉图主义者以及斯多亚学派的主张,世界是一个动物——世界是一种整体性存在,它的整体性就是通过“西利斯”而组织、结合在一起,并在链条中形成一个宇宙,而这个宇宙真正的精气、以太就是上帝,“上帝是一种有理智的、火性的精神。”

“理智照耀一切事物,爱把它们联系起来,至高无上的善将它们吸引在一起。”贝克莱认为,所有事物都是为了至高无上的善而被创造出来的,上帝创造所有事物并结合在一起,“世界的各部分相互联系、连结、运动和感应,以致它们似乎表明:这个世界是被一个灵魂富于其生命,并由其结合在一起的。”他有神圣的动因,他控制着火和光,使它们成为精气,从而使得整个物质团和可见世界的一切都充满生气,都活动起来。所以贝克莱从这种“西利斯”的关系中得出结论:最高心灵及其活动,都是恒久的存在,“是包容、连结、激活整个体系”,这就是“自然的进程”,最高的存在产生一切事物的力,规划一切事物的理智,完善一切事物的善,所以贝克莱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意志消沉,而是要奋力向前,“以重新获得、到达那更高的境界。”

贝克莱在“西利斯”中阐释了以心灵为本体的世界观、以调和折中为特色的认识论、笼罩着神秘气氛的辩证法思想——在他看来,宇宙万物就处在普遍的、必然的相互联系和转化之中,都有一个变化的动因,而任何事物也都是一和多的统一,由此,他完成了“哲学反思和探讨之链”,而这个反思和探讨之链最后的结果是看到真理之光:

真理就是要唤醒一切人,而戏弄少数人。因此在它成为人们主要的追求对象的地方;它就不会给庸俗的关注和观点让路;它也不满足于生命初期所出现的那一点点热情;它也许会积极地寻求,但不是那么适应重压和修正。一个人要想在认识上取得真正的进步,就必须在真理的圣坛上付出他的青春年华和大好时光,奉献出最初的果实和新近的硕果。

在最高的存在中看见真理之光,理智的火的精神就是上帝,火的燃烧保存了生命之灯,空气是一切事物直接的动因,沿着这条可以回溯的链条,贝克莱的“西利斯”又回到了实践的源头,这就是给人类带来健康的焦油水,于是在“致T.普赖尔先生的第一封信”中,贝卡莱希望自己站在足够高的位置,发出足够大的声音,向所有体弱多病的人大声疾呼:“服用焦油水吧!”

法国认识论

编号:B83·2210719·1768
作者:【法】比持博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1年09月第1版
定价:38.00元当当16.60元
ISBN:9787100076364
页数:554页

《法国认识论》旨在从历史的角度论述法国认识论的发展历程,收集了21篇富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思想传统与研究机构”,针对1900-1950年这一时期法国不同思想流派和研究机构,在与外国的哲学学术圈的交流和碰撞种,法国认识论形成了其众所熟知的面貌。第二部分为“人物”,收集了关于某些重要人物的论文,这些人物的著作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范围内造就了法语意义上的知识论和科学理论的格局。《法国认识论》尤其关注法国学者和哲学家面对1890年至1960年间相继出现的一些实证主义版本的表现方式,有时他们积极参加这场运动,但往往也忽略它。美国的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在20世纪下半叶反过来从20世纪初法国的认识论中获取了重要的灵感,本书也收集了对这种情况所作的研究,而关注个人,则和机构为认识论与科学史之间的持续对话创造了条件。


《法国认识论》:科学史是关于错误的研究

法国认识论恒常的动力和主题,就是关注全新的科学与教条哲学之间的距离,这种教条哲学在对自己原则的注解和评论之中慢慢地衰竭了。
——雅克·朗贝尔《法国认识论与维也纳学派:路易·鲁吉耶》

当雅克·朗贝尔把法国认识论的动力定义在发现“全新的科学”与“教条哲学”之间的距离,并将教条哲学的衰竭看成是科学认识论的胜利,无疑建立起了革新的动力论,而这种动理论在本质上提出的是这样一个观点:哲学是不是一种科学?科学的认识是不是会促进哲学的进步?无疑,他在“维也纳学派中最有名的法国人”路易·鲁吉耶身上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鲁吉耶在其著作《知识理论》的献词中,是为了维也纳学派的创始人石里克,这个在1936年遭到暗杀的哲学家和维特根斯坦一样提出了关于实在和对实在描述的区分,他们认为,命题的真与它的成真可能性,也就是它的意义之间的区别是根本性的,他们批评了从柏拉图到海德格尔的传统知识理论,认为传统理论假定真理存在于事物之中或实在之后,是混淆了客观和似是而非的客观。同石里克一样,鲁吉耶承认存在着各种断定,这是唯一一种意义和真理能重合的经验命题,他指出,“关于原始事实的断定在科学知识大厦中是基础性的,是一切可能的科学语言的不变者。”石里克所要求的条件应用的是语词,而非陈述,所以鲁吉耶认为,那些也许永远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具有意义。

这是科学哲学所开拓的意义领域, 石里克认为,哲学被看成知识的组成部分和最普遍部分,它的批评功能和意义分析功能在三个层面展开:概念含义的层面,陈述意义的层面,以及更基本的问题意义的层面,知识总体中,意义的问题和问题的意义构成了哲学研究的两个目标,所以哲学的任务就是探索命题的意义,鲁吉耶说:“意义问题是真正的哲学问题”,他在《知识理论》中提出了“功能理论”,这个建立在对语言和经验的分析之上的理论确定了哲学的任务:通过弄清楚语词的使用规则澄清语词的意义;通过描述命题的证明或证实方式来厘清命题的意义;通过确定解决问题的恰当方法来给予问题以正确的形式。这个哲学任务很明确的一点是:它不求助于物自身,就像鲁吉耶在序言中所说:“不再听凭于神,它依据于人的尺度,并且仅仅用于此。”

不求助于物自身,不听凭于先验之神,就是拒绝一切样本主义,就是批判除方法论先验主义的所有先验主义——朗贝尔认为,鲁吉耶的功能理论“构成了一场哲学革命”,“这场革命意味着下列一切信念的崩溃:存在着先验综合真理,先验综合真理必然是无条件的,独立于一切经验的,并只有通过特殊的能力才能把握。”所以他认为鲁吉耶的《知识理论》是一个时代的作品,是一个特定人的作品,是一个属于特定的法国传统的作品——这种“特定的法国传统”,不是一种属于教条式的哲学传统,而是属于不断革新的探索精神。所以鲁吉耶以实证主义的进化图式,构成的哲学革命,为历史、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认识论提供了扩展的动力,而1920年至1950年的法国认识论也在这种“恒常动力”中为实证主义开辟了新的方向,那就是它的理性主义,科学理性主义。

1920年至1950年的法国认识论具有了某种革新力量,而这本由米歇尔·比特博尔和让·伽永编辑的《法国认识论:1830-1970》则把时间轴线扩展了,它的起点是1830年,这是奥古斯特·孔德《实证哲学教程》第一分册出版的时间,它的终点是1970年,这是索邦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专业教授、被称为“法国科学哲学自孔德以来学术成果集大成者和具有代表性的象征”的乔治·康吉莱姆退休的前一年——1830年和1970年,孔德和康吉莱姆,实证主义和科学哲学,构成了法国认识论的现代史,而这段历史如何发挥它的“恒久的动力和主题”,关注全新的科学和教条的哲学之间划出的那条界限?

孔德无疑是以“法兰西风格”的保护者的形象出现在认识论的历史中,他对法国传统的强调,并非是回到教条哲学的框架内,而是试图从严格的哲学分析视角出发要求创立科学通史的第一人。实证主义是由孔德开创的,当实证成为哲学的形容词,孔德就是在亚里士多德建立的人类概念的普遍体系中建立一种从事哲学的特殊方法,那就是“把理论看作是要与观察事实相一致”,所以实证哲学的任务就是组织并整理实证概念的普遍体系。孔德强调的是理论和观察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需要的是判断,但是他认为内省是不可能的,他认为认识心灵规律,包括逻辑、方法和机能的规律,唯一的途径便是脑生理学和各种科学哲学,所以他认为,无法直接观察心灵规律,就必须求助于科学中对人类心灵实际活动的研究,也就是历史认识论的必要性,所以历史要被当前所判断,从而建立起哲学与科学史的关联——孔德最著名的那句话是:“如果我们不知道某种科学的历史,就无法完整认识它。”这是孔德实证主义建立的历史认识论,劳朗·克洛扎德认为,孔德的科学史接近一种普遍科学,它所希望的是组织知识整体,协调方法并描绘未来的大方向。

但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历史认识论到了20年代,尤其是30年代的“新实证主义”时期,是不是也变成了一种“教条哲学”?1901年,勒鲁瓦发表了一片题为“新实证主义”的论文,提出要为实证主义进行重新定向,同时他声称发现了一种知识运动的开端。这个开端似乎比新实证主义扬名奥地利还早,它和维也纳学派到底存在着何种关系?或者说,勒鲁瓦的这一声明在何种程度上代表着一种真正的思想潮流?法国新实证主义似乎没有明确的纲领,主要代表人物也处于一种散落的研究状态:勒鲁瓦走向对宗教的现代主义分析,米约和迪昂致力于科学史的研究,对数理逻辑,彭加勒拒斥之而迪昂忽略之——但是,在安纳斯塔斯奥·布雷内看来,法国新实证主义代表了一种具有独创性和影响力的运动,它在逻辑实证中延伸了对于事物的本质、检验的问题、理论的结构等的讨论,它为于其他哲学流派的对话创造了条件,“这一视角可以为我们提供新的批判工具。”

安托尼亚·苏莱则把视角投向1935年和1937年的巴黎会议,那时之前的维也纳学派哲学在美国已经流亡了,英国也是如此,被黄皮书称为“世界的科学观念”运动在法国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但是1935年在巴黎举行了科学哲学会议,这是维也纳学派重回欧洲视野的标志,尽管维特根斯坦缺席了会议,但是罗素担任了会议的“法定主席”,会议的主题是“在哲学中提升科学精神”,当涉及数学、几何学、集合论、物理学或光学的学派人物聚集起来,他们共同的问题是:思想是什么?概念是什么?认识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两年之后的1937年,巴黎会议再次召开,学派的灵魂人物石里克一年前遭到暗杀,他的遗作得以发表,尽管维也纳学派没有出现统一的展现,但是他们依然对如下问题进行了争论:统一科学体系的基础,表达这一基础的语言,这一基础所构成的理据的本质,基本陈述的纯粹性或不纯粹性,它们与其它陈述的区别,基础语言的经验性的层次,证实方法的性质,以及适合于这一方法的陈述的性质等等。

实际上,1937年的巴黎会议法国是沉默的,安托尼亚·苏莱分析了法国沉默的原因,除了对符号学的厌恶和法国想要继续一种社会启蒙精神之外,法国的沉默更多在于他们有着对维也纳学派另外的态度。一是卡尔纳普已经提出了“新逻辑”的理论,这是对形式主义的拒斥,亚里士多德为形式主义提供了第一个样板,康德提供了“观念”,弗雷格则提供了“工具”,而现代逻辑需要的是形式主义持续历史的中断,他们认为逻辑学是哲学研究新的科学方法,根据莱布尼茨的论题“思想就是计算”,卡尔纳普提出了逻辑学是一种“应用的逻辑学”,由此,“知识”的意义也彻底发生了改变,知识不再是通过精神的活动而把握经验的内容,“而是在经验的符号化中,确定所涉及的关系的结构”。应用的逻辑学注重的经验的符号化,而另外一个沉默的原因,则是卡瓦耶斯提出统一科学的理论,他质疑形式主义,犯规“科学文献学”,他认为,“科学理论只能是统一科学的理论”。

卡尔纳普的新逻辑学和卡瓦耶斯的统一科学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使法国认识论和维也纳学派保持了距离,另一方面也使自己走上了革新之路,逻辑实证主义在迪昂和梅耶松的“美国时期”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他们共同开拓了美国后实证主义认识论。这一认识论提出了理论的“翻译”问题,从观察过渡到将观察翻译为“数”,这是一个“译入”的过程,再将数与某个可观察的具体事实相对应,则是“译出”的过程,译入和译出不是一个简单的往复运动,在每一个翻译过程中,都会服从一个原则,那就是不确定性;同时,翻译的主体是翻译者,他同时就是背叛者,按照迪昂的观点,“翻译试图让两个文本相互对应,但在两个文本之间永远不可能实现完全的吻合。”翻译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翻译者的“背叛”,使得认识论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物理学家所观察到的各种具体事实存在着差别,理论家在计算中用以表征这些事实的算术符号也存在着差别,这就造成了理论和经验之间的鸿沟,而认识论的“非决定”就是这种鸿沟导致的后果。由此,迪昂认为,物理学理论的对象应该建立在“表象”上,而且是符号性的表象,“物理学理论不可能给出一种形而上学解释,这种不可能性的基础就在于物理学理论作为符号的地位。”

物理学认识论是不是还是实证主义?逻辑实证主义是不是还能认识符号表象?从孔德的实证主义到卡尔纳普的“新逻辑”再到美国后实证主义,实际上这是法国认识论的其中一条纵坐标,而认识论考虑其本质,必然会涉及到认识的主体论、客体论和方法论,在通往科学哲学的道路上,是需要形式主义还是逻辑主义?——迪昂和梅耶松的认识论无疑就是一种反历史问题结构的逻辑经验主义,它开辟了如何重新表述“理论与经验的关系”“科学变迁的本质”等传统问题。这种认识论的本质问题的确体现了法国认识论的传统,那就是质疑和批判,破旧和立新,而观察和经验,逻辑和理性之间的认识选择问题,19世纪的安托万·奥古斯丁·库尔诺就已经开始了研究。

库尔诺批判了康德,而这种批判又是从追随康德开始的,他把康德理论看成是“真正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但是他又拒绝康德通过将理智的范畴和直观的形式看成知识的主体条件的观点,他认为,实在的秩序和拥有知识的秩序之间存在着关系,但是它们并不一致,一种是逻辑秩序,一种则是理性秩序,所以实在存在着一种或然性,它抵达的是经验对象的可能性,但是库尔诺认为,人作为认识的主体是自然的存在而非先验的主体,人的认识所具有的的必然性是理智的要求,是和自身一致的要求,“他将自己构成为世界的一个部分,而且从某些方面看,其理智的真实只是一种必然性所要求的结果,这种必然性产生了世界的和谐,并迫使自然与自身一致。”

在认识论中,人当然是认识的主体存在,而人的观察所建立的经验主义,是对先验主义的拒斥,那么它如何抵达科学哲学的目标?美国逻辑实证主提出的翻译问题就是一个主体问题,因为翻译者就是一个“背叛者”,当其在观察中,在符号的表象中背叛,经验主义下的理论如何科学?梅茨格似乎更进一步,她对于科学史的研究建立在两个命题之上:一个是关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她认为事实的总体从来都是不确定的,所以从事实到理论,学者的主体性必然会介入;第二个是在第一个命题基础上对科学史提出的任务,学者的主体性介入才能形成科学理论的产生。由此她认为,科学史的任务是帮助人类精神理论的建立,在科学史中重要的不是记录发现而是努力理解“人是怎么能够做出这些发现”。所以,科学史就是一种解释学的分析历史,即:历史知识构成中先天因素的作用,她认为,科学史的写作是一个关于和科学认识论反思活动紧密相连的活动,解释的目标就是作者的主体性,它呈现在文本之中,所以解释者的个人视域是解释的构成成分,虽然它是一种主观因素,但是“主观因素也不能与客观因素相分离”;科学理论是一种“精神的建构”,学者的主体性、他的先天因素必然会介入理论的建构中——科学史不是“哲学贫瘠的”存在,而是决定着“我们的人类史观以及我们对人类思想所起作用的观念”,是一项相信进步、理性的力量的伟大事业。

梅茨格相信历史知识构成中先天因素的作用,从而构建起到科学史的解释学理论,而加斯东·巴什拉则在对实在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两个否定”中建立起想象物的理性主义。1928年他的论文可以看成是他在实在主义和唯心主义本体论之间摇摆的标志,它们之间不断增长的矛盾束缚了巴什拉,为了摆脱这种摇摆和矛盾,他开拓了想象物理的领域,在他看来,想象物与非实在的结合是为了和实在对立,而想象物并非是一种梦幻存在,它具有的是先验的所有特点,超越了日常生活的实践活动,这种想象物“相比起感觉世界,隐喻之间更协调,更能相互呼应”,他还建议给每个诗人都绘制一个“显示其隐喻世界的意义和对称性”,它们在实在中交汇,但是实在只是参照而不能对它们进行定义。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理性主义具有更新性、开放性、区域性和公理化的特点,让-克劳德·帕里安特认为,巴什拉以否定的方式摆脱了实在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本体论,建立起想象物的理性主义的本体论,试图回答的是如何找到哲学问题的答案,而不是“存在是什么”“什么东西存在”——所以,理性主义不是本体论,而是“元本体论”,是关于本体的本体,是实在无法定义的本体。

从实证主义走向新逻辑、新实证主义,科学哲学理论中的“非决定的”物理学表象,历史知识中的解释学,理性主义的元本体论……法国认识论就是在寻找全新的科学认识之路,包括埃米尔·梅耶松的“识别同一”、拉韦松的“唯灵论”,康吉莱姆的“个体性”、艾森曼的规范主义,在逻辑学与数学、物理学与化学、生命与医学科学、人文科学等方面都丰富了法国认识论的领域和研究视角,也不断将教条哲学推向衰竭,正如柯瓦雷提出科学革命的观念的“柯瓦雷模型”,在他看来,科学革命需要的就是本体论转变,它在一种动态的生成中区分了可能事物和不可能事物,而科学就是在可能中发现错误,“如果科学是对真理的追求,那么在柯瓦雷看来,科学史就是关于错误的研究。”

人生道路诸阶段(上、下)

编号:B89·2210620·1757
作者:【丹】克尔凯郭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2月第1版
定价:99.00元当当45.50元
ISBN:9787100164139
页数:889页

“谁知道什么是幸福的瞬间,谁明白了这瞬间的快感,谁不感觉到那种‘突然会有什么发生’的恐惧一一仿佛突然会有什么最微不足道但却又强有力到能够打扰一切的事情发生!”《人生道路诸阶段》是克尔凯郭尔的代表作。正如克尔凯郭尔的许多著作一样,《人生道路诸阶段》也是托名著作。全书分为“给善意的读者”、“酒中真言”、“一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有辜的?”-“无辜的?”、“给读者的信”五个章节。克尔凯郭尔以威廉·奥海姆讲述回忆录的形式,以给读者的信的形式,讨论了人生道路的诸阶段,这道路的诸阶段是审美阶段、伦理、宗教阶段。克尔凯郭尔要我们面对主观个体的生存感受去选择自己,他要我们穿透审美生活,在享受生活所带来的幻象和愉悦之后,去发现隐藏在其背后的不幸和痛苦,进而认识到伦理生活的局限,从而最终进入到沉静的宗教阶段。


《人生道路诸阶段》:爱贯穿了无限的反思

是那到处在场但却又不被人注意的“纯粹之在”,因为我持恒地被扬弃;我就像那根横线,在横线之上是算术作业的题目,而横线之下是答案;谁会来关心那横线呢?
——《酒中真言》

当康斯坦丁将斟满的杯子扔向后墙的门完成“祭酒”的仪式,当聚会散去的五个人发现凉亭里的法官威尔海姆夫妇,当法官夫妇用额上的吻和挽着手臂的方式消失于小径,凉亭里不再有人,旁观者两手空空,一切都变成了这个夜晚的无。但是维克多却发现了法官遗落的一份手稿,它或者可能变成出版物,这是无之后的有,在无和有之间,“我从他那里把它智取过来了。”七月底的那天进行的聚会上,有“诱惑者”约翰纳斯,有维克多·艾莱米塔,有康斯坦丁·康斯坦丁努斯,还有没有名字的年轻人和时尚店主,他们都发表了演讲,他们都是凉亭里看见法官夫妇的“占领部队”,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我”,我如何突然就将手稿“智取”了过来。

“我是谁呢?”这是我对我的一个疑问,一种从无中出现的有,就像凉亭里发生的事一样,它建立起了无和有之间的内在关系。无是无“我”的无,更是“没有人在以前曾经想到过要来问这个问题”的无,在这种无里,我就可以得救了,因为“我在一切之中是最卑微的”,根本不值得人来问;但是我却自设了关于“我是谁”的问题,这便进入到了有的状态,而且我把“我”命名为“纯粹之在”——什么是“纯粹之在”?那就是“到处在场却又不被人注意”的在:“因为我持恒地被扬弃;我就像那根横线,在横线之上是算术作业的题目,而横线之下是答案;谁会来关心那横线呢?”到处在场,是我之为我的存在,但是在众人世界里,我却什么也不能做,连从维克多那里智取稿子也是“突发奇想”,而之后出版稿子,也再一次变成了彻底的乌有——稿子是法官的,出版是维克多的想法。

我是无中的有,我是他人之无中自我之有,作为一种“纯粹之在”,处处在场却又不被人注意就像是算数作业里的那根横线,横线之上是题目,横线之下是答案,在题目和答案组成的本子里,谁会来关心一条横线?但是,一条横线是在场的,甚至就因为它分出了题目和答案,分出了疑惑和释然,如果没有横线的分割,题目和答案会处于混乱状态,横线绝不是虚无的概念,并不是抽象的象征,它是一种确信的过渡,它更是建立了对立的关系:题目不能越过横线成为答案,答案也不能越过横线看成题目,但是在横线之上和横线之下,题目和答案构成了“反思”:它们推向了决定,它们“同时发生”,它们保持着联结。

在形式意义上,这条横线,这个纯粹之在,这个我,就是在《酒中真言》和《—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之间建立了文本关系:《酒中真言》是关于爱欲,关于女人的,而《—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则是关于婚姻,关于信仰的。七月底的一天,康斯坦丁·康斯坦丁努斯邀请了五个人参加酒宴,他给聚会取得名字就叫“酒中真言”,聚会中不仅仅是交谈,而是要做演讲,“因为酒是对真相的捍卫而真相是对酒的捍卫。”在钟敲响了十二点之后,演讲便开始了,第一个演讲的人是年轻人,这个“不曾有过任何爱情故事”的人,却捍卫了自己的权利,因为在他看来,“不曾有过任何爱情故事”恰恰就是一个爱情故事,因为他认为,他谈论的爱欲是想象着自己与整个异性发生着关系,而不是与单个的异性个体发生关系——而这种“整个异性”的整体性就像不被命名的“一个年轻人”一样,是一种整体的概念。

年轻人认为,情欲之爱是喜剧性的,正因为是喜剧性,是因为“所有人都爱并且想要爱”,而不关心情欲之爱的真正对象是什么,所以当相爱者在“都爱并且想要爱”中永远属于对方,情不自禁中不再有自由的理性,于是就有了矛盾,于是就有了喜剧,“一个人一忽儿在这条腿上被拉一下绳,一忽儿在另一条腿上被拉一下,我们看不出有任何理性的依据。”年轻人认为所有人都在这个局里。对一种整体的爱的演讲,年轻人并没有分离出男人和女人,而康斯坦丁的演讲中则把女人看成了对象,他认为,女人只能在“玩笑”的范畴下被解读,这个范畴不是绝对的,绝对只属于男人,所以女人处于相对中,而这个相对就是“萌芽中的伦理范畴”:“玩笑正是这:运用范畴、将她置于这范畴之下,因为严肃永远无法成为严肃,而这恰恰就是玩笑;因为,如果你敢要求她这个的话,这就不是玩笑。”他认为,女人是一种可能性,她会用想象力让自己变得可爱,变得无拘无束,变得自信,但其实这是“让自己被崇高地转化为荒唐”——所以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在审美意义上只是一个幻影,她无法被真正用在悲剧里,有的只是一种和忠诚连在一起的嫉妒,她的归属是在情感丰富而严肃的娱乐剧中,当然她也是不完美的。

很明显,当康斯坦丁将女人看成是伦理意义上的存在,看成是一个玩笑的范畴,看成是诗人的幻影,实际上是从一种男性视角出发的,男人是绝对的,男人是理性的,男人是审美的,“一种非理性的量,它也许能够在某一世更好的生命中被导回到男性的形式;但今生在这一辈子里,人们只能够把她看成是她所是的形式。”康斯坦丁之后的维克多继续着这种男性思维,他集中灵魂的力量要感谢的是这样一个事实:“我成为了男人而不是女人”。在他看来,女人的生活是不幸的:她的生活在罗曼蒂克的意识中变得毫无意义,她又无法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真正有意义的地方,“在本质上,不幸是这一不幸:她无法知道这一点,因为她是女人。”所以女人意味着否定,意味着败坏性,而女人“最伟大的事情”则是对男人不贞,“而且越早越好。”这样一个观点同样表达在时尚店主的演讲中,他认为时尚就是一个女人,是无聊之中的无常,“它只知道一个结果,它总是变得越来越荒唐疯狂。”所以不卷入和任何女人的关系中,这样的男人是幸福的,他的建议是:“我就想借助于时尚来把她当娼妓卖掉,这是她应得的;我无休无止,我,时尚店主,在我想着我的任务时,我的灵魂就狂怒起来,她还要在鼻子上戴一个鼻环。”

无论康斯坦丁还是维克多,无论年轻人还是时尚店主,对于爱情都没有过高的期望,他们甚至站在男性的视角下,否定女性的意义。但是诱惑者约翰纳斯则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维克多是一个狂想者,康斯坦丁骄傲于自己所谓的理智,时尚店主则是一个疯子,为此他认为,“到女人那里去学,越多个女人越好。”在他看来,女人是最完美的,而且这也是自己的“喜悦之处”。虽然约翰纳斯声称,“她是作为她自己所是而让我欢喜的,她完全就像她自己所是的那样。”但其实他就是作为一个诱惑者来定义女性的完美,因为女人是最奇妙、最有味道、最具诱惑力的东西,而且是“诸神做了担保”,所以,“享受欺骗而不被欺骗,这是怎样的情欲快感啊,这只有爱欲之人明白。被诱惑,这是怎样的极乐啊,这只有女人真正知道。”而女人之存在,就是为了对应于诱惑者之存在,“她的幸福恰恰是去遇上他。”

无疑,诱惑者约翰纳斯也是站在男性的世界来审视女人,把女人当成对象,当成诱惑自己而达到男人极乐的物。无疑,这没有一个女人在场的演讲,这抵达了“真理”的酒中真言带着男性对女性的鄙视,它所构筑的是一种不对等的关系,而所谓的爱欲当然掺杂着太多对象性的认识。当聚会结束,康斯坦丁将斟满的杯子喝干,然后把杯子扔向了后墙的门,这是一种祭酒的仪式,“这祭酒是祭给地下的诸神的。”但是却在决定性的一击中打开了门,“在这大门被打开的时候,看见毁灭的威力,我们也这样地看见那破坏之团队准备就绪了要去摧毁一切”,因为参与者都变成了逃亡者,因为整个环境都变成了“一片废墟”——这是象征性的一击,也是转化的开始,更是纯粹之在的“我”献身的标志:通过那道门,这些“破坏团队”的人走到了凉亭那边,并且发现了正在凉亭里面的法官夫妇。法官夫妇的存在,是彻底解构了这些演讲者男性意义上的爱欲观,因为法官夫妇紧紧地相互拥抱,然后法官站起来在妻子前额上留下了吻,两个人挽着手消失在路上。

演讲是关于爱欲的,演讲者把女人置于爱欲的对象意义上,但是法官夫妇却在现实中演绎了爱,而且作为夫妻,他们是在婚姻中表达了幸福,即使围观的人具有一种将他们分开的力量,他们也从来不管。爱实现了,幸福就在眼前,而那份法官的手稿也终于在我出现之后被“智取”了——从无到有,从横线之存在,“我”便将人生道路诸阶段从充满歧视的爱欲引向了幸福的婚姻——这份手稿便是《—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在写给“亲爱的读者”的文中直接说出了一个丈夫的呼吁:“如果你具备去做第一件事的时间,做第二件事的能力,做最后一件事的想法,那么也去结婚吧。”他赞美婚姻,是因为婚姻可以建立起一种特殊类型的相识关系,是因为婚姻中神圣的东西通过奇迹而使得小事变成意义重大的事,是因为婚姻中存在的着对上帝一样的忠诚——而婚姻真正的意义在于建立一种信仰,“信是唯一被要求的东西,并且这信让一切圆满充实。”信是条件,信更是目的。

首先是有情欲之爱,然后是婚姻,婚姻一方面是情欲之爱的更高表达,因为婚姻建立在一个“决定”之上,这个决定是一种正面的决定,并且在根本上是“一切之中最正面的决定”,这个正面的决定体现的是人的理想性,既是现世的,也是永恒的,既在天堂里被签,也在现世中被签。所以婚姻是全部恋爱的奇迹。但是另一方面,婚姻不是对爱恋的结束,而是让爱恋更好地表达,“只有在婚姻之中恋爱才有它真正的表达,在婚姻之外,它只是诱惑或者调情。”婚姻将恋爱预设为前提,恋爱贯穿了整个婚姻,所以婚姻是恋爱至深、至高和至美的表达,“恋爱是神的礼物,但是在婚姻的决定中相爱者使自己成为有资格接受这礼物的人。”无论婚姻是建立在恋爱之上的决定,还是婚姻是恋爱至深至高至美的表达,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具有信仰,而这个信仰具有的最本质意义便是“反思”:在反思中,现实被腾空,更多的东西出现,这是一种“特定的决定”:“那个特定的决定是那通过了一种纯理想的反思而得出的理想性,而这理想性是行动所获取的营运资本。”

从恋爱到婚姻,又从婚姻回到恋爱,反思之存在是为了构建信仰之爱,而这种信仰之爱就是从爱的“审美”阶段进入“宗教”阶段:首先是紧紧抓住恋爱,然后,“决定”想要在所有危险和考验之中取胜,最后,将自己置于与上帝的关系之中——这是从审美意义的直接性过渡到宗教的直接性:“恋爱太纯洁无瑕,因而除了上帝,它无法承认任何同知者。”于是,“—个丈夫对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的回应”中最后说:“只一瞬间,我的爱人,只一瞬间,我的灵魂如此富有,在这一瞬间我如此雄辩健谈,我要将这写在纸上,一篇关于你的颂词,我可爱的妻子,然后我要去说服这个世界,让全世界相信婚姻的有效性。”

一个丈夫在排除和否定了各种反对婚姻的看法之后,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在他看来,婚姻是幸福的,婚姻是一种确信,婚姻是宗教的直接性体现,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在于“反思”:反思将自己和爱人置于平等地位中,甚至置于势均力敌中,而这种平等和势均力敌就像面对上帝一样,是将其作为“同知者”而存在的。但是如何真正地从审美阶段过渡到宗教阶段?那种反思要以何种方式出现?对于这些问题,法拉他·塔希图尔努斯所做的一个心理学意义上的“想象实验”,从有辜-无辜的层面进行了解读。想象实验其实是法拉他和科学家老朋友在索堡周围的一个湖里发现的一部手稿,它被装在水底的一个黑黄檀木匣子,当法拉他发现了它并将其从水底捞出来,一个内闭性的世界打开了,这个写于1751年的手稿就像水底冒出的气泡,“一声来自内闭的湖泊的叹息,一声来自内闭的灵魂的叹息,我从这灵魂中夺走了它的秘密。”

内闭的盒子,内闭的手稿,内闭的湖底,以及手稿中那个内闭的叙述者“我”,当一切在内闭中形成了内向于自我的世界,所谓的解开,所谓的“失物招领”是不是一种破坏?实际上,当“我”在3月1日写下第一篇日记时,这种被破坏的担忧就开始了,“我的荣誉、我的骄傲、我的热情,对于我就是:保持让应当被内闭着的东西内闭着,将之减缩为尽可能少量的配给份额”……当一个“她”打开了内闭的世界,当一个“他”试图走向和“她”在一起的婚姻生活,是不是就消解了荣誉、骄傲和热情,甚至于爱本身?在保持和消解的矛盾中,关于“有辜-无辜”的心理学实验就开始了——从我对她充满爱恋的冲动,到一次次的退缩,我一直把自己看成是有辜者,“不管怎么说,我不是观察者,不是听忏悔的神父,而是行动者,就是说:有辜者。”

辜是亏欠,辜是归罪于,为什么对于一个边境战士来说,对于一个向往爱恋和婚姻的男人来说,会是“有辜”的?有辜是认为作为一个前哨的守卫要同鞑靼人和斯基泰人作战,必须是已婚的;有辜是因为我是沉郁的而且隐藏着我的沉郁,所以我的欺骗是一种狡猾;有辜是我像一个杀人犯等待着判决……这或者是一种表象意义的有辜,更多的有辜在于对爱恋和婚姻本质的亏欠:“我的决定对于我意味了:要么与她结婚,要么你就根本不结婚。这就是我的投入。”当我这样想的时候,认为这一切的愿望是“去属于她”,即想为了她付出一切的代价,却又不愿意因为向她吐露痛苦而毁灭她;如果她死去,我无法比她活得更久,但想要用死亡给她一个说明:我恰恰愿为“让自己远离她”而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想要向她求婚,却害怕于自己的诡计,甚至宁愿她曾是真正订过婚的人,因为不确定的东西就是调情;想要接近却要远离,不是害怕她的“不”而是害怕她的“是”,我的生命属于她,但是她却毫无感觉……

爱上了她,也订婚了,但是这有辜的一切困扰着我,实际上,对于我来说,真正的有辜就在于:在她那里,我发现了聚集在头顶上的宗教危机,就在于她没有“宗教的”前提条件,就在于内闭的世界被所谓爱欲的直接性所解构。所以这个心灵痛苦的故事,是“有辜”中的亏欠,而痛苦的过程是为了从有辜走向无辜,从审美走向宗教,而这其中的桥梁则是“悔”。在法拉他“给读者的信”中,他分析了这个“心理学意义上的想象实验”,在他看来,这个想象实验之所以会带来痛苦,之所以会有“有辜”,就在于实验中存在着变量,那就是爱。我和她是存在着一种爱,这种爱是现成的,但是很明显其中有着一种“阻碍着这爱在相爱者的结合之中幸福地表达出自己”的力量,存在这种阻碍的力量,是因为把爱当成了审美的存在,“一个男人因为一个女孩而成为诗人并因此而无法成为她的丈夫”,这句话的意思是,爱是在诗歌意义上被命名的,而在诗歌中,爱是不与自己发生关系的,它是与世界发生关系,它具有的直接性就在于没有真正的反思,“诗歌与直接性有关,因此不能够考虑一种双重或者矛盾的关系。”而真正的反思带来的是宗教性的东西,“自由就是在无限的反思之中被赢得的,不管它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为什么诗歌体现的是直接性?为什么审美不存在反思?因为审美的结果是在“那外在的”中被展示的,无论是英雄胜利,还是慷慨者在战役中倒下,或者是死后被抬进来,都是为了能够看见,它展示的是“应当是怎样”而不是“是怎样”,在这里没有对立,没有矛盾,没有辩证,当然没有反思,所以在诗歌直接性的审美中,爱变成了一种“人们相互不理解”的误解,变成了对于“对立的东西同时发生”的消解:我是内闭的,她不是这样的;我是沉郁的,她则充满了生活的喜悦;我在本质上是思者,她完全不是;我是伦理的辩证的,她是审美的直接的——“误解的整个过程的结果其实是:他们其实并没有在爱。”所以要从审美进入宗教:宗教对“那外在的”无所谓,只在“那内在的”之中,在信仰中,是确定的,所以审美的英雄通过战争而是伟大的,宗教的英雄则通过承受而是伟大的;审美中的自我折磨是喜剧性的,宗教中的自我折磨则是受遣的,审美性的康复通过笑来达到,宗教性的康复通过悔——于是从有辜到无辜,诗歌无法使用的“悔”成为从外而内的桥梁,它是伦理的最高表达,也就是说,从审美到宗教,中间还有作为过渡的伦理阶段,“审美的层面是直接之层面,伦理的层面是要求之层面,宗教的层面是满足之层面”,在这个人生诸阶段中,正是在“罪的赦免”中,伦理为宗教做好了准备,因为,“不为任何事而悔是最高的智慧。”

从有辜到无辜,从审美到宗教,“悔”的智慧就像那条隔开了题目和答案的横线,就是一种纯粹之在,处处在场而总是被人忽视,所以真正的悔是需要形成横线式的反思,反思所建立的就是对立面——对立面消解的就是直接性,“所有直接性存在的情形都是‘无法去看见对立面’,因为如果看见了对立面,这直接性就失去了;在精神存在中,你就必须忍受对立面,但你也要在自由中保持自己与它的距离。”而回忆就构成了一种对立面的存在,在《酒中真言》的前言中,威廉·奥海姆说到,回忆不同于记住,回忆是一种永恒的存在,回忆是一种艺术,回忆一气呵成,回忆指向幸福,回忆的种种意义就在于在回忆中构筑了一种对立的辩证法,“要为自己达成一种回忆,就必须对心境、处境和环境的各种对立面有所认识。”回忆通过对立构筑出处境,把自己被回忆的东西编织进环境的对立,于是有了孤独的森林,有了偏僻的八路角,有了法官夫妇留下爱的证明的凉亭,“善意的精灵,住在这些地方的你,谢谢你总是保护着我的宁静,谢谢你所花的那些带有回忆之劳作的时间,谢谢你那被我称作是‘我的’的隐藏之地!”

同样,有辜和无辜的故事也是在“一年前的今天”中开始了回忆,回忆中没有了直接性,回忆中开始了对立的反思,回忆中进行着“悔”的伦理表达,“这就是这整件事在时间里的情况。在永恒(Evigheden)的关联上,我的希望则是:在那里我们将相互理解,并且,在那里她会原谅我。”相互理解,不再是于外的审美直接性,不再是内闭的世界被破坏,从之上的题目终于越过了那条纯粹之在的横线,抵达了之下人生的答案,“在我看来,宗教性的人就是智慧的人。”

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

编号:B36·2210620·1756
作者:【德】康德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2年07月第1版
定价:26.00元当当12.00元
ISBN:9787100086837
页数:221页

康德的宗教观反映了一位哲学家在科学至上、理性至上的启蒙时代的处境中的宗教体验。一方面,他极力倡导理性的最高权威,坚持用理性及其需要来衡量一切;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理性自身的不足,意识到宗教信仰和教会在社会生活中的正面作用;一方面,他按照理性需要的标准设计了他心目中的宗教和教会;另一方面,他又意识到现实中的宗教和教会与他的理想的差距,因而对它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和不客气的批判。《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是康德三大批判理论的进一步扩展,从理性限度的角度探讨了人类生活中重要的宗教现象。在序言中,康德重申了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表述的一个基本思想,即道德的自足性—道德并不需要宗教,但是却导致了宗教。在这一基本思想的指导下,康德开始对人性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他明确地把恶定义为任性的准则对意志的普遍道德法则的背离,包含有意的背离和无意的背离。


《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成为上帝所喜悦的人

如果有人问,迄今为止已知的全部教会历史的哪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那么,我毫不犹豫地要说,就是现在这个时代。也就是说,人们可以让真正的宗教信仰的种子,如同它现今在基督教界虽然只是由一些人播种,但毕竟已经公开地播了种一样,完全不受阻碍地日益萌发起来,以便由此期待不断地接近那个把所有的人永远联合起来的那个教会,它构成上帝不可见的国在地上可见的体现(图型)。
——《关于在地上逐步建立善的原则的统治的历史观念》

康德说,在所有公开的宗教中,就道德的宗教而言,基督教才是这样的宗教;康德说,在基督教的历史中,现在的时代是教会历史最好的时代;康德说,我已经认识到基督教与最纯粹的实践理性的结合是可能的……基督教是道德的宗教完美的体现,现在这个时代是基督教教会信仰最好的时代,基督教和纯粹实践理性的结合是可能的,这些赞誉构成了康德“严格认真的精神和对基督教的真诚敬意”,但是,当康德关于道德的宗教的论文受到书报审查,当“服从当局”变成一种无奈的选择,他却在给国王威廉二世的信中肯定了教会各种制度的积极作用,却把“服从当局”看成是属于道德的诫命并将其视作是一种义务,甚至认为书报审查制度就是一种正当的权力——他的这种赞誉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一种自欺欺人?他对教权制的妥协甚至“服从”是不是变成了一种“伪事奉”?甚至这一切的“邀恩”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从蒙恩前进到德行的“不正确道路”?

遭受书报审查的康德或者是一个现实中的个人,在不趋向于宗教信仰的遭遇中,在不是道德“绝对命令”的自由中,甚至不是形而上学的知识中,这个现实中的康德是不是只是一个写作的作者?一个被现实各种问题困扰的形而下个体,那么他试图阐释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真的能通向那个“我可以希望”的宗教哲学之路?真的能让这个在基督教教会统治下的历史变成最好的时代?或者真的能在道德的宗教中让每个人都成为“更善的人”?在这里,康德把所谓的书报审查看作是一种权力,但是这种权力不是人们“用来满足自己需要”而使其变得渺小的东西,而是“主动地坦然接受每个人公开批判”的权力,也就是说,康德认为“服从当局”就是一种道德的诫命,这种诫命是可以被引导到宗教上去的,因为,“这种服从是不能仅凭重视国家的某项个别规定的法律,而无视任何别的规定来证明,而是只能凭对所有规定的总体表示敬重来证明。”

不是物神崇拜的教权制,不是和理性相对立的暴力,当然对他的敬重和服从也不是自欺欺人的邀恩手段,当康德以这样形而下的方式言说着道德和宗教,就是把“我可以希望”的宗教哲学变成了某种目的论,而这种目的论真的就是康德所说是实践理性的要求,是道德理性的条件?或许这是作为自由的存在者的人的一种必然?就像“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宗教”这个命题一样,康德用了先验综合的方式,一方面将道德带离经验的范畴,另一方面让“服从”的诫命变成一种导向宗教的道德,从而便把自身命运和经历相关的“服从当局”上升到了非经验意义的先验综合,也就让一种赞誉式的“邀恩”成为从德行到蒙恩的“正确的道路”。

这一切的转变关键在哪里?一七九三年五月四日康德在写给哥廷根神学教授司徒林的信中提到了自己从事纯粹哲学的研究计划,第一是要解决“我能够知道什么?”这就是他的形而上学,第二是要解决“我应该做什么?”这便是道德,第三则是要解决“我可以希望什么?”而这就是宗教,第四个问题是“人是什么”,这是康德的人类学。“知道什么”是“能够”,这是关于主体的内在能力问题,“做什么”则是“应该”,是关于主体的内在义务感,而“希望什么”却是“可以”,是关于非主体所能支配的、外在的允许。根据经验综合,经验知识不能断定,一个努力修德的人就必然是一个生活幸福的人,一个幸福的人就必然是一个具备德性的人,也就是说至善,即德性与幸福的结合,是无法以自然的方式来设想其实现的。所以康德开始了逻辑上的转向,当经验综合不能得出至善的必然要求,那么只有通过先验综合得出至善概念存在于理性之中,必然是以一种超越于经验的方式被实践理性所确信。

根据康德哲学的惯用逻辑,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先验综合,也就是说,存在于理性之中的至善概念,必然是以一种超越于经验的方式被实践理性所确信。从经验综合到先验综合,至善的道德就已经发生了改变,康德在“第一版”的序言中就指出,道德是建立在人这种自由的存在者的概念之上的,而人这种存在者因为自由而通过自己的理性使自己受无条件的法则制约,所以,“道德也就既不为了认识人的义务而需要另一种在人之上的存在者的理念,也不为了遵循人的义务而需要不同于法则自身的另一种动机。”也就是说,道德是自给自足的,道德为了自身起见“绝对不需要宗教”,也就是说,道德完全能够而且也不应该考虑任何目的。但是这种自给自足是在自身意义上而言的,是自由借助与实践理性而达到的,如果道德指向的是尘世上的理念,那么道德就“不由我们掌握了”,也就是说,道德必须产生出另一种“正当行为”,必须拥有另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调整自己的所作所为”,即让德性和幸福能够协调一致,所以在这一意义上,“道德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宗教”,道德就能延伸到人之外成为一个有权威的道德立法者的理念,“在这个立法者的意志中,(创世的)终极目的也就是那种同时能够并且应该是人的终极目的的东西。”康德的这一命题是道德哲学的终点,也成为他宗教哲学的起点。

康德的上帝已不再干预尘世的幸福,尘世的幸福完全服从自然的因果关系,上帝的作用仅限于实现德性与幸福在超验世界的结合。康德的道德宗教化似乎就是这个关键的转变,和那个立法者的意志一样,被遵循的义务就是被遵循的诫命,被遵循的诫命就不只是为了自给自足的自由存在者,它属于道德,属于引导到宗教的道德,而“服从当局”也变成为了一种“对所有规定的总体表示敬重”的道德——就像对待上帝的诫命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的服从完全变成了一种泛道德的准则,在康德的德性和幸福的至善中,是让自己成为了那个“上帝喜悦的人”,“它在宗教的层次上就是根据最高的、实施那些法则的原因来想象崇拜的对象,并以崇拜的庄严性表现出来的。”

而在对人性的善与恶的阐述以及善的原则和恶的原则的斗争分析中,尤其是关于“上帝的国”在尘世的建立表现在教会信仰中的时候,康德的这种道德哲学也具有了非常明确的合目的论。道德哲学的核心是至善,这是人作为自由的存在者凭借自己的理性可以达到的目标,但是在尘世意义上,人性并不表现这种纯粹性,有人说人是恶的,有人说人是善的,康德认为其实存在着一种中间状态,人可能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或者既是善也是恶的,部分是善部分是恶的,之所以存在着这样的中间状态,康德就是要否定人天生是恶这样一种观点,在他看来,人被看成是恶,不是他的行为是恶的,而是这些行为的性质使人推论出人心中的恶,他认为,恶的根据不可能存在于“任何通过偏好来规定任性的客体中”,也不可能存在于任何自然冲动中,而只能存在于任性“为了运用自己的自由而为自己制定的规则中”,和人天生是善一样,这意味着,人包含着采纳善或恶的准则的一个“原初根据”,这种原初根据是人生而具有的,它是先于一切在经验中给定的自由运用而被奠定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出生不是善与恶的原因,善与恶是随着出生同时存在于人心中的。

善与恶的采纳的准备都是一种原初根据,康德将人性中向善的东西称作是“原初禀赋”,它有三类,一类是作为一种有生命的存在者,人具有动物性的禀赋,这是归于自然的、纯机械性的自爱名目下的禀赋;第二类是作为一种有生命同时又有理性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性的禀赋,这是一种归在比较而言的自爱名目下的禀赋;第三类则是作为一种有理性同时又能够负责任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格性的禀赋,这是一种“易于接受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把道德法则当做任性的自身充分的动机的素质”。不管是理性为根源还是实践的禀赋,善的禀赋都采纳了道德法则作为自己的原初根据。善是本性中的原初禀赋,而恶在康德那里就是一种“倾向”,康德认为,倾向就是一种偏好,就是一种可能性的主观根据,就是偶然的存在。他把恶的倾向分成三个层次,一种是人本性的脆弱,第二种则是不纯正,第三中是接受了恶的准则而表现为人心的恶劣,“任何倾向都要么是自然的,即它属于作为自然存在者的人的任性;要么是道德上的,即它属于作为道德存在者的人的任性。”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点,恶之所以是一种倾向而不是像善一样是本性的禀赋,就在于人不是天生是恶的,他只不过是“偶尔对这一原则的背离纳入自己的准则”,康德将其称之为“心灵的颠倒”,也就是恶改变了善本应有的主从关系,颠倒了道德秩序,也正是这种心灵的颠倒,康德认为,恶的心灵能够与一个“总的来说善的意志”共存,所以他否定了所谓的“原罪说”,把人的恶看作是一种通过诱惑而被陷入的结果,而不是从根本上上败坏了的,也就是说,恶还是能够改善的——但是,一个在自然情况下的恶人,怎么可能自己使自己成为善人?对此,康德认为,就禀赋而言,只是一颗原初好的树结出了坏的果子,从善到恶的堕落是出自自由的结果,从恶上升到善也一定是自由的结果,因为,“我们应当成为更善的人”一直回荡在我们的灵魂中,善的种子以其全部的纯洁性被保留下来,要重建善的原初禀赋,就是要让道德法则作为“我们所有准则的最高根据的纯粹性”,而这种具有经验性的纯粹准则,就是德性,它和幸福所结合就是至善,在此康德提出了至善的宗教意义,“就道德的宗教而言,一条原理就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尽其所能去做,以便成为一个更善的人。”

更善的人不仅仅是律法上的善人,而是道德上的善人,是成为“上帝所喜悦的善人”。但是要成为这样的善人,仅仅有那些善的种子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在和恶的原因进行斗争,而这种斗争的主体便是“善的原则”。成为更善的人就是成为上帝所喜悦的人,他所拥有的是处于道德上彻底完善状态的人性,是“太初”就“与上帝同在”,他的理念出自于上帝的本质,或者说,他就是上帝之子——耶稣无疑是这个善的化身,“这个人不仅自己履行所有的人类义务,同时也通过教诲和榜样,在自己周围的尽可能大的范围里传播善。而且即使受到极大的诱惑,也甘愿为了尘世的福祉,甚至为了他的敌人而承受一切苦难,直至极屈辱地死亡。”而且这一理念具有客观实在性,因为康德认为,这个理念的范本已经蕴涵在我们的理性之中了。但是恶的原则同样对人类的统治权有律法上的要求,“它就力图通过使一切人的始祖背叛自己的主人并且依附于它,来重新获得对心灵的统治,因为它这样一来终于能够自命为地上的一切财富的最高所有者,即这个世界的王。”

善的原则和恶的原则对人类统治权的斗争,康德认为,要使得善的原则获得胜利,就必须在道德上进行立法,就必须暑期德性的旗帜,“这样才对不间断地侵袭他们的恶获得优势”,这个德行的旗帜,这个道德的集合地,就是伦理-公民的社会,就是伦理共同体,就是德性的国。这是从天生具有的“原初根据”的人性选择到斗争形成的伦理共同体的尘世构建,在这个过程中,宗教哲学已经从道德哲学的终点走上了属于自己的大道:于是伦理共同体建立了公共的法律基础,于是,单个的人为了目的联合在一起成为具有善良意念的人们的体系,于是遵循伦理法则的上帝子民的概念形成,最重要的是,由人所主持的教会出现了——对此,康德认为,本来造就一种道德的上帝子民,不应该由人来完成,必须由上帝来完成,但是人不能由此听天由命,不能将人类的事务推给一个更高的智慧,所以人必须以遵循上帝的道德立法的方式做这件事,于是教会出现了并实行了上帝子民的理念。为了调和这种矛盾,康德将上帝立法的伦理共同体看成是不可见的教会,它不可能是经验的对象,而尘世上由人主持的教会是可见的教会。

不可见的教会,可见的教会,康德如此命名的背后逻辑是,可见的教会在地上体现着上帝的道德,它具有普遍性、纯粹性和自由原则之下的关系,它形成的是一种教会信仰,教会的每一种宪章都是从历史性的启示信仰出发而形成的,一方面,教会信仰在把人们改造成为一个伦理的共同体方面,以自然的方式早走在了纯粹宗教信仰的前面;另一方面,教会信仰采用两种办法,一种是在任何时候都将造福于人的信仰的本质部分附加在纯粹的宗教信仰上,另一种则是用教会信仰的引导性手段“不断迫近纯粹的宗教信仰”,最终过渡到纯粹的宗教信仰,成为真正的上帝的国,因为,纯粹的宗教信仰最终将统治所有的人,“以便上帝就是一切中的一切”。

从教会信仰到纯粹的宗教信仰,这一过程之所以是必然的,是可实现的,就在于康德认为信仰本身就是一种纯粹理性的信仰,是实践理性在最终客体即道德终极目的的理念实现时的自由,是最终把我们引导到神圣的奥秘的世界的必然。而根据实践理性的普遍需求,真正的宗教信仰就是信仰上帝,他是天地全能的创造者,是道德上圣洁的立法者,是人类的维护者,是自己神圣法则的主管者,是公正的法官,而把我们引导到神圣的奥秘的世界,就是借助我们自己的理性启示给我们关于天职的奥秘、救赎的奥秘、拣选的奥秘,最终在宗教中的原则便是:“上帝就是爱”,他在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中,通过道德法则的召唤而走向至善。

从教会信仰到纯粹的宗教信仰,这是一个向上的过程,而在纯粹的宗教信仰中让伦理共同体的教会以更强大的力量对抗恶的原则的侵袭,则是一个向下的过程。在这个可见的教会中,有着不可见教会中没有的事奉,而事奉就构成了对于上帝的诫命的态度,事奉是由教会的官员确立的,指向那个最终的目的,这种事奉是一种崇拜;而相反,有一种伪事奉,就是无视宗教信仰的最终目的,“反倒把向这一目的的不断接近宣布为该诅咒的”,而且把教会的规章性部分看作是唯一造福于人的存在。康德认为,这种规章性的信仰是一种宗教妄想,它在神人同形同性论基础上自造了上帝;它是把劝人相信的神恩作用与德行作用区分开来而导致的狂热;它是将宗教的崇拜活动变成了面对上帝的释罪的迷信……而在伪事奉中,将规章性的诫命、教规、戒律看成了教会的基础和本质,从而陷入到了物神崇拜的危险中,而这种物神崇拜必然导致的是教权制。

在教权制中,只有虔敬而没有德性,只有神恩而没有本性,只有权力而没有信仰,甚至只有迷信而没有做出裁决的良知——康德在批判这种教权制下的伪事奉中,也提出了在理性中遵循义务的四种方式,一种是在心灵中唤起意念的“私下默祷”,一种是法定日的聚会,一种则是通过基督教接受洗礼,再一种则是反复举行公共仪式以维护团体的“领圣餐”,这四种要遵循的义务是在理性之下作出的,康德认为这也是一种事奉,而且在他看来,这是一种蒙恩的事奉,而只有从蒙恩走向德性,才是正确的道路。

从善的原则和恶的原则的斗争到形成对人类统治权的争夺,从这种斗争最后形成伦理共同体,到伦理共同体体现上帝的国,从教会信仰不断迫向宗教信仰,到事奉和伪事奉的区别,实际上康德的宗教哲学越来越变成了宗教义务,宗教义务又变成了宗教事物——当道德还在那个理性的自给自足世界中,当宗教变成了“服从当局”的诫命,康德只能用一种解释来完成对这个权力式诫命的遵循——这封信最后成了教会历史中既可见又不可见的“草稿”:

这本书根本没有打算评价任何现存的启示宗教,而只是准备对理性宗教加以评价。在这里,我没有隐瞒理性宗教的先天性,它是一切真宗教的最高条件;也没有隐瞒它的完满性和实践意图(即我们必须做的事情);当然也没有隐瞒它在理论方面的不完满性(恶产生自何处、恶怎样转化为善,或者,认为我们处于恶之中的确定性何以可能,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以及对一个启示理论的需要。

论独一理智

编号:B33·2210514·1753
作者:【意】托马斯·阿奎那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0月第1版
定价:20.00元当当11.00元
ISBN:9787100163699
页数:140页

《论独一理智——驳阿维洛伊主义者》是托马斯晚年最重要的哲学小品之一,在这部哲学小品中,托马斯以他的“理智能力论”(即断言理智乃作为人的身体的形式的人的灵魂的一种能力)和他的“可能理智复多论”(即断言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可能理智)批驳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和“理智(可能理智)独一论”(即断言“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可能理智”)。托马斯在这里阐述的理智学说不仅是他的基于感觉经验的认识论思想的一种运用,而且也是他的认识论思想的一个重大发展,在西方认识论史上享有崇高的地位。托马斯毕生都在与阿维洛伊的独一理智论作斗争,托马斯在这部哲学小品中,不仅对阿维洛伊理智学说进行了一次清算,而且将他的理智学说系统化,进一步阐释和发挥了他的人的个体性和全整性思想。


《论独一理智》:只存在有一项照明原则

这就是我们为消除所提到的错误而写出的东西,我们所运用的是哲学家们本身的证明和学说,而不是有关信仰的文献。
——《第五章 驳斥反对可能理智复多性的诸项理据》

不是信仰的文献,而是哲学的证明和学说,唯一的目的是要“消除所提到的错误”,是为了证明科学的存在——当托马斯·阿奎那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有两项罪恶”的时候,无论是有悖于信仰,还是“赞同法律不相容的东西”,很明确是在驳斥作为西部亚里士多德阿维洛伊提出的观点。阿维洛伊是阿拉伯世界整个亚里士多德主义哲学运动的代表人物,针对奥古斯丁将哲学真理归结为信仰真理或神学真理提出了“双重真理”的学说,在他看来,在神学真理或经文真理之外还有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与奥古斯丁相反,阿维洛伊认为,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是第一真理,是最高真理,而且是判定神学真理或经文真理的基本标准——当神学真理或经文真理与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的结论相一致的时候,就对其作“字面的解释”;当其与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相冲突的时候,就对其进行“寓言式的解释”,从而使其与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相一致。

很明显,阿维洛伊把哲学真理或推证真理看成是最高真理时,是在批判奥古斯丁的信仰真理,这一点,阿奎那是赞成的,他也批判奥古斯丁主义,强调和捍卫哲学的相对独立性。但是在哲学真理上意见达成某种一致的他们,为什么会有观点的碰撞,继而阿奎那会命名阿维洛伊主义存在有两项罪恶,甚至在自己为了消除错误而运用了哲学家们本身的证明和学说时,也批评他们以“错误地称之为科学的东西来言说”,而且还摆开了架势,不希望他们“偷偷摸摸讲”,而是“以书面形式对此做出答复”——阿奎那所说的“书面形式”,就是按照自己运用的“哲学家们本身的证明和学说”,以此抛弃在信仰意义上的机械论,因为在阿奎那看来,哲学是独立的,更是强有力的武器,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哲学真理,“他将会发现不仅我这个最卑微的人,而且,许多热情追求这一真理的其他人们,都将抵制他的错误,并且纠正他的无知。”

阿奎那谦称自己是“最卑微的人”,当一个最卑微的人都在抵制错误纠正无知,这说明任何一个人对真理都需要有热情,当然更需要哲学家们的证明和学说,在《引言》中,阿奎那就指出,“所有的人,就本性而言,都是想要认识真理的;一旦有了机会,他们也都想去避免和驳斥错误。”真理是为了消除错误,真理是为了纠正无知,所有人都在认识真理,那么很明显,当有人在理智上犯错,“就是一件特别不适当的事情了”——阿奎那从这个逻辑出发直接就指出了真理对面的错误就是阿维洛伊主义关于理智的错误论断:他们撇开了理智的多样性不谈,只抓住理智在灵魂诸部分中“是不可坏灭和不休的”,从而得出结论说:人的灵魂中除了独一理智实体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在死后继续存在的。也就是说,阿维洛伊主义认为,理智是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而且所有人只有一个可能的理智,这种“理智实体论”和“理智独一论”就构成了阿维洛伊的“独一理智”论。很明显,在阿奎那看来,这就是在认识真理上所犯的错误,“上述观点同哲学原理也是相对立的,而且,在每一点上都同与信仰学说的对立一样尖锐。”

为什么阿奎那会认为阿维洛伊主义的“独一理智”违背了哲学真理的意义?既然阿维洛伊主义是阿拉伯世界整个亚里土多德主义的代名词,阿奎那首先就是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找出其错误的地方。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中就对灵魂下过一个定义:“物质有机体的第一现实。”灵魂是物质有机体的实体性形式,也就是说灵魂是身体的实体形式,灵魂和身体不可分离,而且,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灵魂的一些部分也是身体的一些部分的现实,按照阿奎那的说法,“灵魂之为身体的现实是一回事,它的一部分现实是身体的现实又是一回事。”在这里就可以区分灵魂的各项工作了,它有具有灵魂的东西和不具有灵魂的东西的不同,而对于前者来说,重要的标志是“展现了生命”,所以理智、感觉,营养、生长运动,这些都是有灵魂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

不仅是有生命的,而且是“运作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其中的理智就是“灵魂借以思想和理解的东西”,从这个界定来看,理智就是灵魂的一种能力,灵魂除了理智具有的能力之外,还有营养能力、感觉能力、欲望能力、运动能力等。对于灵魂的定义和理智在灵魂中具有的能力,阿奎那认为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两个问题:当亚里士多德说“关于思想或反思能力,我们迄今尚不明了”的时候,他实际上并没有说清楚当理智独立于灵魂的其他部分,“究竟是仅仅作为被理解的东西而言”还是“存在于场所之中呢?”仅仅是一种认识还是具有认识的主体作用?考察理智与灵魂其他部分之间的差异时,阿奎那认为,亚里士多德没有把这种差异归结为“它是一个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的实体”,他所说的独立存在仅仅是独立于灵魂的其它部分,和其他部分之所以不同,并不是在实体意义上的,而是一种“归因子运作的方式”,感觉是一种能力,但是感觉没有认识一切,视觉只认识颜色,听觉只认识声音,而理智却能够认识所有事物,它所思想的便是“相关于可思想的东西”,所以亚里士多德说:“理智,由于它认识一切事物,也就必定是不掺杂任何东西的”。

它具有独立的认识能力,但它不是独立的实体,从亚里士多德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其实可以得出结论,“可能理智属于作为身体的形式的灵魂,正因为如此,灵魂的理智是没有任何身体器官的,但灵魂的别的能力却确实是具有身体器官的。”也就是说,像理智这样的形式,它存在于质料之中而能力却是独立的。这又牵涉出另一个问题:理智是依赖于心像而进行理解的,但是当灵魂脱离了身体之后,为什么还能够具有理智的运作?这个问题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可以找到答案,亚里士多德说:“解决它是如何可以独立的以及它之所是乃第一哲学的职责。”把这个问题交给“第一哲学”,亚里士多德对理智灵魂的说法是,它的能来来自于外在的活动主体,是由较为低级的活动主体产生出来的,所以人的灵魂就是身体的现实,它的部分或能力是可能理智,和能动理智一样,都是无法独立的。

考察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之后,阿奎那也考察了其它逍遥派关于人的可能理智的论述:德米斯提在《<论灵魂>注》中说到了处于潜在状态下的理智和处在现实状态下的理智,在他看来,虽然潜在状态下的理智为灵魂所固有,但是只有在现实状态下,潜在的可理解的东西才能成为现实可理解的东西,“我虽然是一个由潜在和现实组合而成的理智,但我之所是则是来自处于现实状态的东西。就我思我写的东西而言,虽然它是由一个由潜在和现实组合而成的理智在写,但是,它之在写却不是作为潜在的理智在写,而是作为现实的理智在写。它也正是由此形成它的活动的。”在他看来,理智是人的灵魂一部分,而且人之所以是其所是,就在于理智灵魂的缘故,理智不来自于外部,而是一开始就存在的东西,它包含着人的本性。而在阿拉伯世界里,阿维森纳就主张理智是灵魂的一种能力,而灵魂是身体的一种形式;阿尔加扎里补充道:“人的灵魂中存在有两种能力:其中一种是运作的,另一种是认知的。”认知的能力其实就是理智。从希腊人到阿拉伯人,阿奎那考察了不同认识论的观点,他们都一致地认为理智是灵魂的一部分或一种能力,由此,阿奎那得出结论:“阿维洛伊并不是一个逍遥派分子,而是逍遥派哲学的叛徒。”

从亚里士多德到逍遥派,阿奎那对阿维洛伊主义的驳斥,更多只是引用他们的观点,所以他在完成前一项工作之后,开始了探究理智能力的理据阶段,“我们现在就必须借助证明的方式来探究所有这一切的理据。”阿奎那的理据其实只有一个:“任何事物就其处于现实状态而言都在活动着;而任何事物都是藉它的形式处于现实状态的;所以,事物最初借以活动的东西必定是形式。”灵魂是身体的形式,所以身体藉着灵魂的形式处于现实状态中,所以灵魂处于现实状态而言都在活动,理智作为灵魂的一部分,是一种形式而非实体,是一种活动的能力而非实体。在这个理据下,阿奎那列举了阿维洛伊主义的一些看法:一个观点是,可能理智的理解原则不是灵魂或灵魂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实体。按照阿维洛伊的说法,独立实体的理解活动,是藉着心像而与人联系在一起,便成为了活动,所以阿维洛伊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个主体,一个是心像,另一个则是可能理智,“可能理智是借助于心像通过其形式连续不断地与我们结合在一起的。这样,当可能理智理解的时候,这个人也就在理解。”阿奎那对于这个观点,似乎很直接地指出:“这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当理智和人结合的时候,他就不是一种存在;当理智和人结合,并非只有唯一的原因;形式既是可能理智的形式,也存在于心像之中,这样的结合也不足以解释这个人在理解。

这是阿维洛伊主义的一个观点,既把理智看成是一种独立实体,其认识又在与心像的结合中发生,反过来说,当活动的主体成为一种形式,理智的理解就不可能达到存在。另一个观点是,理智是作为身体的推动者和身体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身体和理智是作位推动者和被推动者结合在一起的,理智是成为这个人的一部分。身体和理智都是独立的实体,他们是推动者和被推动者的关系,由此结合在一起成为一种存在。对此,阿奎那认为,如果按照这个观点,那么苏格拉底就是由理智和身体组合而成的,得出的结论是:苏格拉底并不是一个存在者,也不属于一个种相和属相,也不可能有任何活动——因为只有存在者才能够活动;也不可能将理智的理解归因于苏格拉底,“一个部分的活动只有当这一整体是一个存在者的时候才是这一整体的活动。”所以这个观点的错误在于,把理解活动本身看成是身体的现实而不是理智,阿奎那指出,“理解活动仅仅存在于理智之中,正如视觉仅仅存在于视觉活动之中一样。”可能理智存在于苏格拉底的灵魂之中,而人之为人的特殊运作就是理解活动,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这种理解的原则就是理智,“由于它是灵魂的一种能力,而灵魂才是物质有机体的现实。”

很容易看出来,阿奎那对理智能力的探究,最后的理据又回到了亚里士多德对于灵魂的定义,又回到了灵魂作为身体的形式的前提,也回到了理智是灵魂的一种能力的结论,或者说,阿奎那还是在对亚里士多德文本的引用中来驳斥阿维洛伊主义的观点,但是在这个理据阶段,阿奎那指出了理智并不是通过心像或作为推动者与人结合,他总结道:“这样,一个人就不可能支配他的活动,任何一个人也不可能为他的活动而受到赞扬或谴责,这就破坏了道德哲学的原则。”把阿维洛伊主义看成是对道德哲学的破坏,就很明显认为这不是对真理的一种追求,当然就是一种错误和无知,更甚于就是对亚里士多德主义的一种背叛。

阿奎那从亚里士多德的定义论述到自己对这些错误观点的探究,他其实完成了驳斥的第一部分,既否定阿维洛伊主义的“理智实在论”。接着他开始谴责“所有的人只有一个可能理智”的独一论,相对来说,这部分的驳斥和谴责就简单多了。如果按照独一论的理解,那么任何人就只是一个人,只有一个人在理解,只有一个人在意欲,“在人之间,如果就意志的自由选择而言,是没有什么差别的。”也就是说,所有的人就只有一个理智运作在同一个时间理解同一件事物,显然,这是荒谬的,在阿奎那看来,这种荒谬的独一论“破坏了整个道德科学,以及所有那些属于文明交流的东西”,而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文明交流是对于人却是自然的。

阿维洛伊主义提出“理智独一论”是不是为了排除理智复多性?排除复多性旨在证明:“凡是经由物质分割而增多的东西都是一种物质的形式,这也就是独立于物质的实体不可能成为同一个种相众多成员的缘由。”从这个观点来看,许多由于物质分割而在数值上相互区别的人中存在着众多理智,而这些理智就是从物质的形式推论出来的,这就有悖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也有悖于阿维洛伊自己的独立论,“如果它是独立的,它就不可能是物质的形式,从而也就绝不可能由于身体的增多而增多。”而阿奎那认为,任何一种形式在本性上为某件事物所分有,从而形成某种质料的现实,“它也就因此而能够藉同质料的比照而被个体化和复多化。”所以有许多个身体,就存在有许多的灵魂,有许多的灵魂,就存在着许多的理智。

独一论和复多论的分歧似乎就在于对理智的不同比喻,柏拉图说理智是独立的东西,他把理智比作是太阳;亚里士多德却把理智看成是一道光——光之于太阳,当然不是一种独立的实体,但是当一个太阳变成光而发散出去的时候,理智就是“为了看见事物”的许多道光,按照德米斯提的评注,““第一个照明者虽然是一个,但是被照明者和照明活动却是多个:因为太阳虽然是一个,但是你却说光是以一定方式传递给视觉的。”不仅亚里士多德所讲的能动理智不是作为照明者的那个“一”,可能理智也不是被照亮的东西,“实际上只存在有一项照明原则”,在这个照明原则下,理智就不再是如太阳一样是独立的实体,也不再是只有一个太阳,它是哲学照见的能力,它是真理无数的光。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

编号:B36·2210423·1749
作者:【德】费希特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6年07月第1版
定价:29.00元当当13.30元
ISBN:9787100017954
页数:263页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是德国哲学家约翰·哥特利勃·费希特创作的哲学著作,全书分两卷,分别于1794、1795年首次出版。该书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论全部知识的基本原则,第二、三部分分别探讨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基础。书中明确反对康德的二元论和不可知论,但却发展了康德的先验论思想,提出了一个意识主体“自我”,作为唯心主义哲学统一说明知识以及世界和人生的最高原则,并由此构造了费希特的整个哲学体系。作者从“自我”原则出发,认为知识的基本原则有三条:第一,“自我设定自我本身”,这是建立一切实在性的绝对无条件的原则,第二,“自我设定非我”,这条只在形式上是无条件的否定性原则,第三,“自我设定部分的非我与部分的自我相对立”,这条限制性原则只在内容上是无条件的,作者还运用发展的对立统一的思想考察了自我意识,把矛盾视为意识发展的动力,强调了主体的能动性,并作了哲学史上的第一次推演范畴的工作。


《全部知识学的基础》:在实践中返回自身

知识学根本不应该把自己强加于人,它应该像它对于它的创立者那样成为一种需要。
——《前言》

预料到人们会给它取各种不同的名字,误解在所难免;知道会有敌意的态度,会对思辨指手画脚;也想到会有人用以前的老一套来反驳,会指斥它是一种邪说……误解也罢,敌意也好,完全否定也有可能,当费希特已经预知了自己知识学的学说会有这样的命运,所以他才认为知识学不是一种强加于人的学说,而是一种“需要”,需要才是内在的,才是自我的,才是绝对的,而提出这样学说的人才是真正的创立者:费希特认为自己是一种独立思考,也希望别人“自己出来反驳我”,更希望未来的评论家“先吃透整体”,然后用整体的观点去考察各个别的思想。

费希特写于1795年复活节的前言,短短几句话就说出了自己思想的意义,当然更直接地将自己的知识学放在了成为一种“需要”的位置,而在他看来,对知识学的阐述就意味着“发现了真正的哲学”,而这种对哲学的发现在另一个意义上则是“发现了哲学上升为一门明白无误的科学所必经的道路”。知识学是真正的哲学,是一种完全的需要,所以从哲学上升为一门明白无误的科学,也有着“必经的道路”——真正的哲学,从哲学到科学必经的道路,知识学就是一种具有必然性的学说,而费希特阐述知识学的过程,也完全遵从逻辑的方法,最终使之成为一种需要。

那么,知识学具有怎样的原理?费希特首先提出了“绝对无条件的原理”,这一原理就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绝对第一的、无条件的原理”,它是不可证明的,也是不可规定的,这种不可能证明、不可规定就决定了作为基础的“事实行动”的性质,它是一切意识的基础,“是一切意识所唯一来赖以成为可能的那种东西”,所以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意识的诸经验规定之一,所以在后面费希特得出的结论是:知识学是一种先验的存在。费希特提出了一个命题:A是A,这是一个无须再凭任何根据就是明确无误的命题,而设定这个命题表明了A和A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之间的必然关联是直截了当地和无需任何根据被设定起来的。”那么既然无需任何根据而设定,A和A之间又存在着必然的关联,那么这种设定必定是在自我之中的,所以这个命题的设定可以表述如下:“如果A是在自我之中被设定的,则它是被设定的”。

A由自我设定,A直截了当地“而且仅仅由于它一般地设定于自我之中”,那么在自我之中有着永远等同的、单一的、同一的某个东西也被设定了,或者可以写成我=我,我是我——A=A是明白无误的命题,那么“我是”也是明白无误的,由此,费希特认为,“一切意识经验的事实的理由根据就在于,在自我中的一切设定之前,自我本身就先已设定了。”回到出发点,费希特说,直截了当被设定的、以自己本身为根据的东西,就是人类精神的某一行动的根据,而这就是整个知识学的一切行动,所以它具有行动的纯粹品行。自我设定自我,一方面,自我设定了单纯设定,另一方面,它的单纯设定设定自我的存在,所以自我既是行动者也是行动的产物,既是活动着的东西,又是由活动制造出来的东西,行动与事实是一个东西,而且完全是同一个东西——“我是”就是一种事实行动的表述,是知识学唯一的基础的表述。自我设定自己,所以它是,它存在;既然它是,它存在,所以它设定自己——因此自我“直截了当地必然地是”,而这又推导出:对自己本身而言不是、不存在的那种东西,就不是自我,费希特将其表述为:“自我为自我而是。”我只对我而言才是,但对我而言我必然地是,由此,“自我自己就直截了当地设定它自己的存在”,在这里,不是A=A充当了命题“我是”的根据,而是反过来“我是”充当了A=A的根据,而凡是应用命题A=A的一切东西,就具有实在性,而实在性就是它的本质。

这就是费希特提出的“绝对无条件的原理”。在这个绝对的无条件的原理之外,费希特又提出了内容上有条件的原理和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A≠A这个命题,任何人也承认是完全明确和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要证明它,是不是也可以从A=A来引导出来?这就是一种反设定,同样,-A作为-A直截了当地被设定的,所以反设定也是无需任何条件而设定的,但是这种设定是一种“对设”,费希特认为,对设在形式上也是“全然可能的、不需任何条件为前提、不以任何更高的根绝为基础的行动”,它出现在自我诸行动之间,是自我的行动之一。分而析之,-A分为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形式是:它是一个对立面,实质是:如果它是和一个有规定的A对立的、相反的,那么它也具有实质。回到当初的设定,自我是直截了当设定的,那么它进行反设定的时候,自我的对立或相反的东西,既非我也是直截了当设定的——由此,费希特阐述了人类全部知识学的第二原理:“由于单纯的反设定,或对设,非我应得到与自我所应得到的东西相反的东西、对立面。”

第一条原理是“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应得到证明和可以证明”的,它是无条件的,是已经确定的;第二条原理,反设定或对设的行动,不是推导出来的,但是是可以确切证明的。而关于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即知识学的第三条原理,在费希特看来,“几乎是完全可以证明的”。如何证明?费希特从第二条原理出发,他认为反设定和对设表明了这一原理一方面扬弃了而自己,另一方面又不扬弃自己,也就是说,A与-A,存在与非存在,实在与否定,等等都在扬弃又不扬弃的对设中,那么,它们怎样才能结合在一起加以思维而又彼此不相互取消、相互扬弃?答案是:它们相互制约。相互制约的对设,就有几个特点,一个是它们都具有实在性的特点,扬弃不扬弃中有否定性的特点,当它们相互制约,则表明经他们具有“可分割性”的特点,一个非我既然已相对于自我而对设起来,那么与之相对立的那个自我,和对设起来的那个非我,就因而都被设定为可分割的。所以费希特提出的第三条原理是:“自我在自我之中对设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以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

自我在自我之中对设了非我,非我和自我相对立,非我和自我是可分割的,这一原理具有的辩证性在费希特看来,是哲学回溯的起点,也是知识学的关键,“没有哲学越出这种认识;但任何彻底的哲学,都应该回溯到这种认识上来;而且只要它做到了这一点,它就成了知识学。”从这个原理出发,费希特得出如下结论:A部分地-A,-A也部分地A;当在比较的东西里找寻它们对立的标志时,就出现了反题处理,也就是分析;第三原理推演出反题,也推演出了合题;反题、合题和正题,成为了一种综合,“每一个命题将包含一个综合。”由此有了批判的哲学,当建立了一个“绝对无条件的和不能由任何更高的东西规定的绝对自我”,哲学从这条原理出发始终如一地进行推论,就是知识学——知识学就是一种批判的哲学;而与批判哲学不同的是独断的哲学,“它在一个应该是更高的物的概念中设定某种东西与自在的我既相同又对立,而同时又完全武断地提出物的概念是绝对最高的概念。”——费希特认为斯宾诺莎主义就是独断哲学的产物:批判哲学中,物是在我之中设定起来的东西,在独断的哲学中,物是我在其中设定起来的东西;批判的哲学是内在的,它把一切都置于自我以内,独断的哲学则是超验的,它要超出自我以外去。

从绝对无条件的原理,到内容和形式上有条件的原理,费希特的三大原理阐述的自我的同一性、自我的对设、自我和非我的分割性。原理建立之后,费希特着手进行了理论和时间的知识学基础的探讨,而他的探讨都是对命题的综合判断,都是一种批判的哲学。他提出的命题是:自我设定自己是受非我规定的,这是从第三个原理推演出来的,也就是说,一方面,自我规定自己本身,自我被赋予了绝对全部的实在性,当自我只能把自己规定为实在性,这是一种绝对地设定为实在性,也就是在它之中根本没有什么否定性;另一方面,自我设定非我,也就是说自我设定实在性于非我之中,那么否定性就设定在自身之中,这是一种相互规定,康德称之为“关系”。这是一种在已经建立的命题中进行的总和,费希特还进行了“两个对立命题中的第一个命题本身所包含的对立命题通过相互规定而综合”。他认为,一切实在性的来源都是自我,自我是,自我存在着,所以一切实在性是活动的,一切活动的东西是实在性,活动是积极的、绝对的实在性;活动的对立面是受动,受动是积极的、绝对的否定性,非我自身没有实在性,当自我是受动时,非我就有了实在性,由此,费希特认为,被赋予活动的一方,只在它没有被赋予受动的情况下,就叫做原因,被赋予受动的一方,只在它没有被赋予活动的情况下,就叫做结果——原因是原初的实在性,是直截了当地设定起来的积极的实在性,结果是一种依赖另一种实在性的实在性,原因和结果结合起来加以思考就叫做作用、效用。

这一综合分析之外,费希特还在理论知识学的基础上进行了另一种综合。自我通过活动规定它的受动,或通过受动规定它的活动,当自我被看作是绝对地被规定起来时,它就是实体,当它被设定与这个领域的一个并非无条件地规定的范围里的时候,它是偶然的,是实体中的一个偶体,实体和偶体之间存在着可分割的界限,这个界限就是实体和偶体之间的区别根据,它们具有的特点是:不和偶体发生关系的实体是不可思维的,通过可能的偶体,才产生实体;没有实体,偶体也不可思维的,必须与实体的一般实在发生关系,所以,实体是一种普遍的相互关系,偶体是一种特定的东西。实体和偶体的关系在知识学的意义就在于:知识学就是在两个对立体之间插入了中间环节,矛盾没有得到解决,而是被继续拖延下去,而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寻找一个既相互对立又统一的新的终点——这个终点也成为一种综合的规定:通过行动和受动的交替来规定独立活动;通过独立活动来规定行动和受动的交替;行动与受动通过对方而相互规定。

到此为止,费希特提出了理论知识学的目的,那就是与世界的关系,世界是自我通过想象力产生出来,“现在既然像在目前这个体系里得到了证明的那样,证明我们的意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为我们的存在,即我们的作为自我的存在之所以可能,是以想象力的这种活动为根据的,那么,我们如果不想抽掉自我,也就不能丢掉这种想象力的行动。”想象力提供真理,而且提供唯一可能的真理,“承认想象力在骗人,就意味着替一种怀疑主义作论证,而这种怀疑主义教人怀疑自己的存在。”

理论知识学之外则是事件知识学,还是从第三条原理出发得出命题:自我与非我相互规定,由此费希特提出了命题:“自我设定自己是规定着非我的。”费希特的这个命题包含着一个反题,而这个反题就是费希特认为是一切实践知识学的主要命题。自我是由自身所设定的自我,他就是一同一个自我,但是它又是一种具有必然规律的表象能力,那么它和绝对的自我不是同一个东西,自我进行表象活动,意味着是由自我以外的东西规定的,“这样一来,作为一般认知能力的自我,就是依存于未加规定的并且至今无法规定的非我的。而且只有通过和借助这种非我,自我才是认识。”于是有了绝对自我和认识自我的区别,它们是同一性的矛盾,而绝对自我作为一切表象的最终根据,则意味着非我是绝对自我的产物,绝对自我是非我的原因。

非我被自我所设定又与自我对立,自我本身设定了活动,也假设了另一个设定,而这个设定就有了客体,而且是经验中的客体,自我意识到客体,又有了关于客体的意识。费希特认为,这里呈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一种行动是自我无条件地设定自己为无限的和没有限制的,另一种行动则是自我无条件地设定自己为有限的和受限制了的——在什么意义上自我是被设定为无限的,在什么情况下自我又被设定为有限的?费希特认为,只要自我的活动返回到自己本身,自我就是无限的,活动也是无限的,它只返回自身,它根本没有客体;当自我的设定活动涉及的是一个非我,活动就不再是纯粹的活动,而是给自己设定了对象的客观的活动。一种是无限的返回自己本身的活动,一种是有限地存在了客体的活动,它们之间必定存在着一个纽带,而这种纽带就是因果关系——而在没有被揭示出来之前,它们却是自相矛盾的。

从矛盾到因果,这其中需要一种界限的设立,费希特认为,这就是“努力”,“这种无限的努力向无限冲去,是一切客体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没有努力,就没有客体。”和理论知识学基础的想象力不同,努力的目的就是要完全地与自身等同,是要返回纯粹的自身,所以它是实践知识学的基础,“在自我的受限制状态与被抑制的努力的重建状态之间,只要能够指出两种状态之间的关系根据的话,要进行比较,就会成为可能”,这种可能却无需客体的任何干扰,它需要的是自己对自己发生单纯的关系,这种从单纯的主观状态出发就是感情。单纯的主观状态,以建立感情的方式发生关系,就必须有客体,而这个客体在被努力推移出去的时候,会成为不断超越界限的无限之存在——这个过程就是矛盾带来的哲学思辨,作为自在之物,它是自我的,是在自我之中的,但又不在自我之中,“这个矛盾作为一个必然的观念的对象,必须被当作我们进行一切哲学思辨的根据,并且一直就已经充当了有限精神的一切思辨和一切行为的根据,只不过人们不曾清楚地意识到它以及它所包含的矛盾罢了。”而这种矛盾所产生的的就是反思,反思是翱翔于两个相反的规定之间,是创造性的想象力的工作。

这就是费希特在知识学中提出的第二定理,由此在努力的世界里,他作出了关于规定的其他定理:第三定理是:“在自我的努力里,同时就有非我的一个反努力被设定起来,以与自我的努力相平衡。”第四定理是:“自我的努力,非我的反努力,以及两者的力量平衡,都必须被设定起来。”第五定理是:“感觉本身必须被设定和被规定起来。”第六定理是进一步规定和限制感觉,第七定理则提出冲动本身必须被设定和被规定,第八定理则提出“诸感觉自身都必能对立起来”……自我的努力和非我的努力被规定以达到平衡;感觉和冲动被设定和被规定;诸感觉自身对立起来,费希特建立这些定理,在定理提出规定,都是靠着“理想性活动”,“这样一来,感觉就被设定起来,而且为了使两者能够被设定起来,两者被综合地联结起来,却又对立起来了。”对立而联合,联合又对立,在规定中变成了一种无限,而这种无限的行动本身,就是通过表象回到我们自身上来,返回自身的行动,就完成了费希特的实践知识学基础,最终,它就像当初创立者创立时一样,“成为一种需要”。

萨特的世纪

编号:B83·2210423·1747
作者:【法】贝尔纳·亨利·列维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4月第1版
定价:79.00元当当26.30元
ISBN:9787100170468
页数:828页

“什么是时尚”、“与加缪的是是非非”、“反对戴高乐”……这些篇章构成了“萨特的世纪”中的萨特,由爱和恨、佩服和怀疑混合在一起的,让人很难说清楚的情感,也有其好处,那就是能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品,更好地理解我们自己。萨特就好比是一个展开的时代。透过萨特,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世纪的万花筒:人们如何走过二十世纪,如何在这个世纪迷失方向,如何消除这个世纪可悲的趋势——现在又如何进入一个新的世纪。人走进暧昧,总会使暧昧更加深重。贝尔纳·亨利·列维引用萨特那句“知道如何让自由符合自己的愿望的人”来评价萨特。作为二十世纪极具影响的哲学家之一,萨特对当代思想和政治都有极深远的影响,列维这本书以详实的资料为基础,深入地探计了萨特思想的形成,他所受的影响,以及他发挥的作用,是一本有深度的萨特研究专著。


《萨特的世纪》:一个充满年轻活力的人死了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为谁而写;回答:为今天而写。
——《司汤达和斯宾诺莎》

为什么而写,转变为更直接的问题是:为谁而写,萨特的回答是:为今天而写——今天成为谁,今天就是目标,今天就是对象。这是萨特在《什么是文学?》中说到的三件事,第二个问题之前是第一个问题:写什么?萨特在书中的回答是:写今天;第二个问题之后是第三个问题:写给谁看?萨特的回答则是:给多数人。

第一、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是微妙的存在,不是问题本身,而是萨特在书中的回答形成了一种同一性:写什么,写今天;为谁而写,为今天而写;写给谁看,写给多少人看。写的是今天,为今天而写,写出来给多数人看,今天是目标和对象,大多数人也是目标和对象,今天和多数人何在一起,或者说,今天就意味着多数人。萨萨特显然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是站在了一个不一样的高度,当他为今天发声,为大多数人寻找答案,他俯视着这个世界和这个时代,今天和大多数人成为他所俯视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仿佛他不是因为有问题在回答,而是把回答安置在了问题前面,或者更形象的说法,他比问者更迫切地想要告诉世界自己的答案,不是因问而答,而是想回答而设问,甚至这完全是一种自问自答。

萨特在提问,萨特在回答,萨特急于想建立问题的封闭体系,萨特急于要阐述“什么是文学”,并不是只是针对文学本身,而是他要在这本书里传递他对“今天”和“大多数人”的介入。贝尔纳-亨利·列维认为,萨特提出的介入理论的深刻含义是:话语的力量,不管是文学写什么,或者为谁而写,还是写给谁看,萨特都是想通过文学的介入产生“话语的力量”,这个力量不仅仅是为了“社会斗争”,更在精神层面、人道主义方向、政治生活、对群体的影响上“介入”——但是列维在此处所说的介入理论指的是他早期的介入,“这与后期像讽刺漫画一样的理论没有多少关系”——一种介入和另一种介入,一种力量和另一种力量,一种文学和另一种文学,以及一种“今天”和另一种“今天”,一种“多数人”和另一种“多数人”,是不同的,当被分成了一种和另一种,列维的言下之意是:一个萨特和另一个萨特。

萨特是谁?这几乎不再是一个问题,但是对于列维来说,在涉及一个萨特和另一个萨特的分野来说,必须重新梳理“萨特是谁”这个问题。萨特是青年人的偶像和导师,青年人从他的作品中汲取格言、信念和兴趣,打破了禁忌和习俗,怀着新鲜感看待事物、世界和人;萨特取得了“绝对知识分子的地位”,他连续发表了《存在与虚无》《自由之路》,在德国人占领的巴黎以及解放后的巴黎成为异乎寻常的权威,他更是安然无恙地从“民族阵线”的时代走到了“后奥斯维辛”时代,“而且他这样做,不仅没有因两岸的差别而感到痛苦,不仅没有失去阵地,反而更加扩大了两岸的差别,树立了自己卓越的地位”;萨特实践着爱和自由,他和“海狸”西蒙娜·德·波伏娃之间不受道德和法律制约的爱情颠覆了一切,他们不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他们的写作都是为了对方,但是在亲密无间中他们又给了对方足够的自由,“有各种各样的女人,有种种用途的女人。但令人叹服的是,这些女人中没有任何一个,能让他放弃对海狸的超越时间的忠诚,就连他在美国的至爱多洛雷丝也包括在内。”萨特享受了国家元首的待遇,他在世界各国的旅行中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元首,“他的活动范围,他的演出舞台是全世界一一个没有固定地盘的国家,一个观念组成的梵蒂冈”;他是另一个戴高乐,他们是法国二十世纪一对真正的作家和政治家搭档;他拥护圣伯夫,他在文学和政治的冒险中支配着不同的节奏,而且作品和生活从来没有明确的界限;他引领了关于爱的时尚,他拒绝受领诺贝尔文学奖,他喊出了模仿“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声音:“全世界悲观的人们,四分五裂吧!

这是自我神化和被神化的萨特,但是,在“萨特的光荣”之外,萨特又是耻辱的萨特:有人指责他败坏了德国腐蚀了年轻人;他的作品《肮脏的手》和《间隔》遭到禁演;有人批评他是伪作家,有人说他不是严肃的作家;有人在香榭舍丽大街上高喊“枪毙萨特”的口号……“萨特是谁”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答案的多元性甚至冲突对立性让萨特本身也成为了一个复杂的符号。“这就是漫长的萨特的世纪之谜,是这个世纪最大的谜。”当列维试图在“世纪名人”萨特身上寻找答案,他必须设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是他?从“伟大”的知识分子的界定出发,列维认为有几种解释:最基本的解释是,萨特是个天才,萨特的欲望,萨特的抱负,萨特永无餍足的好奇心让他永远向前,正是萨特具有独一无二的能力,让他尝试“绝对的作品”,“在他之后,任何其他人都不曾作过这种尝试。”第二种解释,萨特将小说和哲学混合在一起,使得两种范畴相互促进,“几乎是融合在一起”,尤其是小说中的萨特哲学,是一种奇观,“我们可以试着想像,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启发之下写成的小说会是什么样!将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写进小说里会怎么样!胡塞尔的《逻辑研究》或笛卡尔的《形而上学沉思》经过文学的验证,或者在文学中剥离了其粉饰之后会是什么样!”

小说的哲学化,或者哲学的小说化,对于萨特来说并不仅仅是文采超凡的证明,列维认为,萨特自觉站在了“斯宾诺莎-伏尔泰”这一条轴线中,“这几个招人痛恨的人组成了一个封闭的俱乐部,这些真实的伟人,被同类恨之入骨。”而西蒙娜·德·波伏娃曾经对萨特的过人之处有过定义:“当我认识你时,你对我说过,你既要当斯宾诺莎,也要当司汤达……”斯宾诺莎和司汤达,是萨特哲学和文学的源头,他正是沿着这两条殊途同归的路,开始了自己“伟大”的知识分子的塑造之路——而这在列维看来,就是萨特早期介入理论的实践,就是发挥话语的力量进行斗争。

在文学上,列维认为萨特接过了纪德的火炬从而主宰了时代。曾经,纪德是这个时代的象征,“纪德是一座纪念的丰碑。纪德是思想和语言上一场巨大、复杂、黑白分明的冒险。马尔罗有一天对萨切斯说,纪德是地铁的出入口。地铁里所有的人都要从那儿经过。”在这个纪德化的时代,年轻的萨特、早期的萨特不断地从纪德思想中汲取营养,但是他又开始“清算纪德”,《存在与虚无》是他抛开纪德思想的证明,而摆脱了纪德的萨特更以现代派的姿态成为另一种知识分子:他是马克思主义者,是结构主义的对手,他与弗洛伊德唱对台戏,将福克纳引入法国,他见证了中国和古巴的革命,“他是最后的人文主义者,是最初的后人文主义者。”而在哲学上,他也有自己的纪德,那就是伯格森,萨特的“存在”概念最初就来自与伯格森,而他的“本真”“自欺”概念,从伯格森的“时间”和“绵延”的对立中得来。伯格森曾是萨特的理想,但是和对待纪德一样,萨特想要打破的是伯格森的幽灵存在,“他的哲学命运也可以归结为一系列进攻性的突袭,一系列的特别行动,以打破柏格森这个哲学上的纪德所形成的钳制。”清算伯格森,他从海德格尔、尼采、胡塞尔身上找到了目标,而当“海德格尔问题”成为萨特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在列维看来,也是萨特从早期的介入过度到后期介入的开始。

从文学、哲学对前辈的清算到尝试“绝对的作品”,“萨特是谁”依然是一个有着巨大阐释空间的问题,列维于是开始了“公平地对待让-保罗·萨特”的历程。他认为,早期的萨特存在着某种形式的二元论,有人甚至把写作了《恶心》和《存在与虚无》的萨特看成是“唯灵论”或“人道主义”的楷模,这当然是误解,萨特看上去把心灵放在指挥一切的位置上,看上去是对意识、主观性、人着魔的怪物,但其实他是“二十世纪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提出的“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不是成为人道主义的楷模,而是一个“反人道主义者”。早期的萨特的确给了人的存在一种意义,“任何一个人都是由所有的人构成的,他和所有的人一样,所有的人也都和他一样。”和纪德一样,萨特认为一切生命都有其伟大和尊严,这是一种人性的普遍意义,所以他抨击把“做人的荣誉”看成是一切事物中心的人道主义。

但是列维认为,萨特从早期的人道主义逐渐走向了一种反人道主义,他解构了海德格尔系统中的人道主义,提出了主体只是“此在”,认为人不再代表大写的人却能为人的权利而承担责任——这个“解决了一个世纪的难题”的哲学思考,并没有让列维认为萨特具有人道主义,他认为,萨特内有内在性,没有秘密,所以他没有主体性,没有意识上的褶皱和曲折,“不需要有值得保护的阴暗和隐秘之处”。萨特说:“我没有任何事要隐瞒。我没有任何事要保存起来,所以也就没有任何事要隐瞒。”这句话在列维的解读中,正是一种反人道主义。当然,列维如此解读就是要揭露萨特后期在马克思主义之路上的迷失——一开始,他以知识分子的方式思考专制主义,从反人道主义的角度成为彻底的反法西斯主义者,“他的心灵深处有个想法,认为在人的社会上有着某种野蛮的、令人不安的东西,抵制着透明和纯洁的愿望。”

但是,这是一个萨特,还有另一个萨特,“确确实实的两个,分得清清楚楚的两个,各自服从于不同的原则。”一个萨特变成另一个萨特,是因为实践的世界发生了改变,那里到处是互相矛盾的符号,是深深浅浅的阴影,是真理的碎片,是交叉的直线,正确的思想会遇到各种阻碍;一个萨特之后是另一个萨特,是因为时代的“境况”发生了变易,这个时代的主体“盲目地,带着激愤、恐惧和热情”来经历这一切;从一个萨特变成另一个萨特,是介入的理论和方式发生了改写,革命成为了新的名词,成为了行动的目标,但是,“一场革命越是成功,就越是有害,越是罪行累累……”

列维说,这是“时代的疯狂”,灾难让人摸不着头脑,信仰普遍堕落,群众变得疯狂,在时代的疯狂和人群的疯狂中,萨特也疯狂了,他与共产党结盟,他赞成对阿尔及利亚实行镇压,他对左派失去了信心,“这就是他的迷雾。这就是他的夜,至少他当时是这样看的,他当时就是在这样的黑暗中摸索,跌跌撞撞,并且倒了下来的。”在特里尔高地上,在斯塔拉格度过的七个月成为萨特的转折,他的剧作在全世界上演,他在圣诞之夜看到饥寒交迫的人聚精会神地听着他写的剧本里的话,感到很高兴,这是俘虏营,他发现了自己,于是他建立起了“群体价值观”:他“认为集体,集体的观念只能是一架可悲的机器,专门用来奴役人,或者打消人反叛的勇气”。在群体面前,他应该也是群体,但是他却是个体,是创作者,是高高在上看着的创作者——如果回到《什么是文学?》的三个问题,他的介入其实也完全是这一种个体高高在上俯视群体的姿态:写什么?写今天;为谁而写?为今天而写;写给谁?写给大多数人——大多数人是观众,是群体,一种复数的存在,必须有一个至高的人“写”,而三个问题都缺少一个主语,这个隐藏的主语似乎正是列维所认为没有主体性的萨特。

于是,萨特只为了得到承认而进行殊死斗争,萨特只是为了“天才的直觉”建立对话,“自为的存在只有通过他者才是自为的”——在列维看来,萨特在黑格尔面前失败了,因为他没有懂得真正的辩证法,他成了自己的影子,成了隐藏的主体,成了幽灵,像他说的那样,“作为知识分子,只能消灭自己”,全心全意地“做别人要求他做的一切政治上正义的事”,所以从积极、欢乐、赌徒式、肯定的哲学过渡到了虚无、阴森、赞成终结论的哲学,“所以他才变成了同路人,才变成了毛派分子,最后才变成了专制主义者。”而在文学上,1964年的《文字》成为了萨特的“坟墓”,因为这里的文学已经成为幻想,成为神经官能症,成为病态。

人文主义的萨特成为了反人文主义者,站在高处的萨特变成了幽灵,介入现实的萨特成了专制主义者,在文学上冒险的萨特成了神经官能症患者,列维分析萨特专制主义的根源,“那就是对文学和对自我的恨。”当萨特的文学躺进了坟墓,1980年当他的生命也被送进坟墓,迎来的也是“人行道上零零散散的人群”的寂寥,写给“今天”的介入,写给“多数人”的文字,终于在萨特的死亡中变成了另一个历史的符号。但是列维并不是为萨特立传,“死亡丝毫无损于萨特最后的光荣,丝毫无损于他那凤凰般的优雅,丝毫无损于他身上随时准备喷薄而出的、新的、像奇迹一样的活力。萨特的一个朋友曾经说过,“一个充满年轻活力的人死了”,而参加萨特的葬礼的巴黎人则说:“这老头儿,他是我们的年轻人。”

他死了,他依然年轻,这或许是萨特对于这个时代最大的意义,而列维“萨特的世纪”也是希望从“充满年轻活力的人”身上看见这个世纪留下的印记,“萨特就好比是一个展开的时代。透过萨特,我们所看到的,是一个世纪的万花筒:人们如何走过二十世纪,如何在这个世纪迷失方向,如何消除这个世纪可悲的趋势——现在又如何进入一个新的世纪。”什么是文学?文学试图介入而回答的就只有三个问题:写什么?写时代;为谁而写?为时代而写;写给谁?写给我们。

火的精神分析

编号:B83·2210423·1745
作者:【法】加斯东·巴什拉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9年08月第1版
定价:25.00元当当11.50元
ISBN:9787100167789
页数:113页

“火与其说是一种自然存在,不如说是一种社会存在。要弄清这种观点的依据,无须发挥火在原始社会所起作用的论点,也无须强调保持火不灭的技术困难,而只要对文明精神的结构和教育进行研究就足以作出积极的心理分析。”《火的精神分析》为巴什拉诗学方面的一部重要著作,在这部诗学论著中,巴什拉用传统哲学和古典宇宙论的物质要素的符号标出想象的不同类型。在想象的王国中,可以规定一种四元素的规律,这个规律按照与火、空气、水和土的关系排列不同的物质想象,这论证的是建立在理性心理学基础上的想象理论。对火进行的精神分析是证明巴什拉的科学精神的具体应用,他通过对火的分析,希望把知识与物质的想象统一起来,把诗的遐想与科学的理解结合起来,从理性精神分析的角度对普罗米修斯情结、恩培多克勒情结等进行分析,描述了火从原始形象到生死本能精神的发扬,再到火象征的光和热对人的灵魂的启迪和升华,直至最高的火的纯洁化的生命高度的过程。


《火的精神分析》:统一体内部没有诗

透过你双眸上方的浓密睫毛。
露出火一般要吞食的光芒,受火启迪的杰作,还有灰烬中的天堂。
——保尔·艾吕雅

火被点燃,火在燃烧,火化为灰烬,这是关于火之燃烧的全过程,燃烧而成为灰烬的火也只是一种物的存在。客观物的火,本身就具有了客观性,在燃烧的化学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物质,旧和新的变化,也都是在客观世界里演变。但是,当作为物质的火在这一客观现象中被认识,无疑就形成了主体和客体的认识结构,而要赋予这一结构某种科学精神,似乎就必须发现它的辩证法。加斯东·巴什拉说,火是最具辩证性的,当它燃烧而被意识到燃烧,它就已经开始冷却,当它被感觉到强度,它却要被减弱,这一辩证性的变化来源于那个认识火的人,那个在火面前的行为人。

但是,当认识和行为,火其实已经被人的自身行为所影响,或者说,火在泛灵论的深处已经具有了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带来了我们对于光和热的遐想,“热是实体富足和长在的最好佐证;只有热才赋予生命的强烈、存在的强烈以直接的意义。”也就是说,热的东西就是富有生命的东西,火让我们找到了它的辩证法,但是这种辩证法却是火自身不知的,“人们可在自身行动中或在憩息中,在火焰中或在灰烬中找到天堂。”于是在我们自身行动中,诗人保尔·艾吕雅写出了这首诗:睫毛下方的双眸发射出火一样的光芒,它像要吞食一切,火在燃烧,火照亮了爱情,最后在“灰烬的天堂里”维持着不灭的激情和愉悦之感。

巴什拉引用保尔·艾吕雅的诗,其实就是赋予了火一种诗意,而这种诗意对于火来说,是“自身不知”的,而对于行动的人来说,也是超越了“意识到燃烧,这等于冷却;感觉到强烈度,就是在减弱它”的辩证法,因为诗人是在做一种图解,这种图解表达着火的隐喻意义,在寻找着它的对应性,甚至在同纯真的理想、自私的理想决裂中引起了力量和统一结构的分解,于是其中出现了关于具有创造力的生命问题:“如何具有前途而又不忘却过去,如何使激情发扬光大而不冷淡下来?”这个关于创造力的生命问题也成为了诗歌精神的创造力问题,巴什拉认为,想象胜于意志,胜于生命的冲动,它是精神创造力的化身,或者从精神上来说,我们是由自己的想象创造出来的。我们由想象创造,如火一样,在辩证法中既是主体也是客体,是热的东西也是富有生命的东西,辩证法成为“唤醒沉睡的呼噜巨响”,它在解构一种统一性中产生了诗,因为,“在统一体内部作不出诗来:独一性没有诗的特性。”

从火的燃烧到火的灰烬,从火的热度到诗歌的生命,巴什拉从火的辩证法到诗的辩证法,并不是在热情、生命、天堂和想象中取消火的客观性和科学精神,而是在否定一种不被认识的最初感觉,点燃的火,献身的火,毁灭他人的火,自我毁灭的我,火都不再是最初看见的现实,它们解构的是不从辩证中找到的诱惑,而这种最初的诱惑不是根本的真理,它扩展为一种非创造的诗的精神,而恰恰是这种诗的精神和“无声的科学精神”相对立产生了危害,“客观态度从来没有能够实现,而初次的诱惑具有如此之大的决定作用,歪曲着最机敏的精神,并且把这些精神带回诗的家园。”因为遐想代替了思考,诗歌掩盖了真理,被扩展的诗歌精神代替了科学精神——或者当我们转向自身时,就已经背离了真理,当我们进行内心体验时,就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经验,“对火的感知——也许更甚于对其他事物——仍含有严重的纰漏。”

对统一体解构而带来诗意的诗歌,里面有着和火一样的辩证意义,仅仅在自身有关的遐想和体验中形成的诗歌,只不过是歪曲了的火,所以巴什拉要在对“火的精神分析”中完成对有关火的心理问题的探究,以此“使精神从幸福中痊愈”,“使它摆脱最初事实所造成的自我陶醉,并且赋予它其他的保障而不是占有,赋予它信念的力量而不是热情和兴奋,总之,是一些并非火焰的证明。”摆脱最初事实造成的自我陶醉,巴什拉还是引用保尔·艾吕雅的一句诗:“不应以我之所是看待现实。”因为根源并不纯洁,最初的事实不是根本的真理,最初的印象带来的危险和取悦黏着力的危险、任意遐想的危险,都是对科学知识形成的危险,所以巴什拉说:“只有当人们首先同眼前的客体决裂,只有当人们不受最初选择的诱惑,只有当人们制止并否认了产生于最初观察的思想时,科学的客观性才可能实现。”而当一个人,在炉火正旺的时候坐在家中孤独思考,他如何在对火催眠式的观察中发现最初之外的客体,如何在消除各种危险的科学精神中发现“灰烬的天堂”?

当孤独的思考者在催眠式的观察中对火进行精神分析,这一种科学的态度其实已经从客观化的轴线变成了主观性的轴线,不转向自身的体验,不执迷于最初的事实,不扩展为非创造的诗歌精神,火的精神分析就是在催眠状态的经常性中进入到辩证的心理结构中。巴什拉无疑就是那个坐在炉火前思考的孤独者,他想起了孩童时代的医生阿·洛瓦—德戎卡德,在生病的巴什拉面前安慰巴什拉的母亲,于是,母亲给巴什拉喝了吐鲁糖浆,于是父亲生起了火,于是巴什拉学会了拨火的艺术,于是医生说起了关于火的本性:“我认为这火并不是一种猛烈的、翻腾的、刺激的、违背本性的热——这种热并不像煮食物那样冶炼习性一而是温和的、有节制的、散发着香脂味的火,这火带着近似于血液的某种湿度,像营养浆汁一样渗入异质的习性,把它们分离,使它们变得缓和,把它们各部分的粗糙和棱角磨平,最终使它们变得那样温和、清澈,以同我们的本性相称。”

火与我们的本性相称,火是超生命的、内在的、普遍的存在,火是唯一“能够获得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评价的现象”:善与恶——它照亮天堂,它在地狱中燃烧,它既温柔,它也会折磨人,它能烹调,也能制造毁灭性的灾难,它给乖乖坐在炉火边的孩子带来欢乐,它也会惩罚那些玩弄火苗的人——它是敬重,它是安乐,它是一位守护神,又是令人敬畏的神,“它能够自我否定:因此,它是一种普遍解释的原则。”巴什拉从童年的记忆淬炼出火具有被敬重的特点,“倘若孩童把手伸向火,父亲就会用尺子打他的手指。火打人,而无须烫人。”所以火一开始就是一种被普遍禁止的事物,而这种敬重具有的禁止性特点使得火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而且是一种社会存在。在精神分析意义上,巴什拉将其命名为火的“普罗米修斯情结”:“我们建议把所有一切促使我们同父辈懂得一样多、比我们师长懂得更多的倾向都归在普洛米修斯情结名下。”——它是父辈惩罚性举措中对火焰的敬重和禁止。

对火的敬重是一种普罗米修斯情结,而对火的遐想就是“恩培多克勒情结”:在对火的遐思中,人会意识到自己舒适的甜蜜;会在火的叙说、飞舞和歌唱中,感受火的疯狂;面对火而抱着头感受火的乐趣。“人是一种欲望的创造物,不是一种需要的创造物。”而这种创造的欲望发展到极致就变成了纵火,精神病学认为纵火犯具有一种意向的性特征,阐明着“看到着火的磨坊和屋顶熊熊燃烧,看到在无边田野上、夜空中燃起巨大火光时心理上所受到的严重创伤”。火让人产生欲望,欲望又和生命连接在一起,它导致的便是恩培多克勒情结:“对火的热爱和尊重,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在这情结中结合起来。”生与死也构筑了宇宙的规律,所以这种情结所折射的也是宇宙观,“在火焰中死去是一切死亡中最不孤独的。这确是一种宇宙之死,在这种死亡中,整个天地与思索者同归于尽。焚尸堆的干柴是演变的同伴。”

普罗米修斯情结和恩培多克勒情结,是关于火之敬重和火之生死的精神分析。巴什拉认为,在精神分析还没有完全系统化之前,也就是精神分析的史前史阶段,还存在这一种原始性的情结。火是如何产生的?科学的观点是原始人的摩擦生火,他们需要火来加热食物,用火来取暖和吓退野兽,但是这个观点显然具有一种理性主义色彩,施勒格尔认为这并不符合原始人心理的可能性,他提出的疑问是:“假如两块木片第一次落人原始人手里,他凭借什么经验得知木片通过长时间连续快速的摩擦能够生火呢?”摩擦生火是一种十分性化的经验,它的客观经验也受到纯属内心经验的启发。麦克思·缪勒从精神分析的直觉出发,认为“火是两块木片之子”,是两块木板诞生了火。这个说法具有的启示意义是:为何火是木片的儿子?这其中是不是有着一种遗传观点?如果仅仅是木片和火之间的精神分析,那么这个说法更适合俄狄浦斯情结,“火一旦燃起,它是怎样吞噬了自己的父亲和母亲,即它从中进发出来的那两块木片的”。

巴什拉认为,麦克思·缪勒提出“木片之子”的说法是另一种精神分析,火是活跃而敏捷的存在,“最初敏捷的东西,就是这种现象发生之前的人的因素,正是手让杵在槽里摩擦,模仿着更为亲切的抚摸。”抚摸、摩擦,它具有的精神分析意义在于:火在成为木之子之前,首先是人之子,“所有摩擦的东西,所有燃烧的东西,所有生电的东西都是立即可以用来阐明繁殖的。”火的精神的顶端在女性身上更为敏感,当人们用手摩擦时,产生的是柔和、客观的温暖感觉,产生的是愉快劳作的感觉,里面释放的力比多成为一切动作的源泉:野蛮人喜欢火石也喜欢对女人的爱,夏布洛里昂描绘了纳息人点燃新火的节日,弗雷泽则讲述了摩擦而点燃欢乐之火的原始故事。如此种种的原始之火,在精神分析上巴什拉称之为“诺瓦利斯情结”,这种情结表现为“为重温原始性而做的一种努力”,诺瓦利斯描写过带来火和爱情的摩擦之神的故事,“埃洛发现自己站在入睡的弗莱娅面前,欣喜万分,这时突然响起了震耳欲聋的声音。一颗令人目眩的火星从公主身上进发出来,流逝到利刃剑上。”于是当火星从利刃上流逝到公主身上,埃洛便在她“鲜嫩的双唇上接了火一般的吻”——巴什拉说:“诺瓦利斯情结是以内在的热的意识为特征的,这种意识总是优于关于光的完全视觉的科学。”

火是木之子,也是人之子,巴什拉又从精神分析出发考察了“性化的火”,罗比耐认为,最初的火能够再生同样的火,火的元素产生于一种特殊的萌芽,也就是说,火与一切能繁殖的伟力一样,而且火具有的遗传性,既能让火自在地生存,又能像动植物一样衰老和死亡。在巴什拉看来,性化的火是象征的连词符,它连接了精神和物质,恶癖和品德,它使唯物的知识理想化,理想的知识物质化,“它是一种基本模棱两可的原则,这种原则不无魅力,但必须不断地承认它,不断地在两种相反的使用中对它做精神分析”,在诗人和炼金术师之间,火具有的“深刻的两重性”又在精神分析上成为“现象的第一因素”,“最初只有火引起的变幻才是深刻的、惊人的、迅速的、美妙的、最终的变幻。”

实际上,诗人和炼金术师对火的性化阐述,是一种直觉主义,巴什拉认为火的直觉是认识论的障碍,所以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就必须终止遐想,不仅终止还要分解。而返回到火的“前科学精神”中,火被认为是一种既属于化学也属于生物的复杂现象,这种单纯的想法提供的也是认识论的障碍,那就是实体论和泛灵论,“这两种障碍全都妨碍科学精神。”巴什拉认为,这些认识论的障碍让火变成了最歪曲客观判断的那一种:18世纪的观点认为,“一切星辰都是由一种相同的微妙的火的天实体所造成”;瑞士的炼金术士帕拉塞尔苏斯则认为火的生命是一个公式,含火的东西孕育着生命的萌芽;特雷维桑为形容硝镪水的火,说隐藏的火是“微妙的、气状的、消蚀的、连续的、环绕的、空间的、清澈的、纯净的、被禁锢的、不流动的、使之变质的、穿透的和活跃的”……认识论的障碍,是雄辩术自欺的结果,是无意识制造的借口,它贯穿了关于火的虚假的历史。

虚假的历史之外,火还制造了现象学的矛盾,这主要体现在酒精上:烧酒是火和水的结合物,是“一种会烧烫舌头、遇着火星就燃烧的水”:它能够燃烧,令人眼花缭乱;它让身体发热,体现了内在经验和客观经验的会聚;它制造了幻象,让喝酒的人看到了火焰的燃烧——这种幻象经常出现在霍夫曼作品中,巴什拉将“火的诗歌”命名为“霍夫曼情结”。而从精神分析层面来阐述,他认为酒精创造了可能性,酒精是言语的因素,酒精造成了狂乱,酒精带来的“霍夫曼情结”甚至让遐想产生了诗歌,“告诉我,你的精灵是什么?是地精,蝾螈,水精还是气精?”——无疑这是无意识以滥加夸大的方式扩大伟力,甚至违背科学的谬论出现了:在人体内,酒精实体高度集中,以至造成自燃,而醉鬼不需用火柴点燃就可自焚。

酒精这一水火结合物被赋予了被注视物的价值,“他们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去解释一束火焰;他们献出全部身心与那使他们着迷、因而引他们上当的景象“沟通”。”在巴什拉看来,关于火的理想化状态,是呈现为一种辩证的升华,是用真正的奥秘来解说,那就要用意识的压抑代替无意识的压抑——回到正常的精神分析轨道上来,“当客观认识就是主观的客观认识时,当我们在内心发现全人类的天地时,当我们对自身的研究进行正当的精神分析之后,把道德法则纳入心理规律时,这种享受会是何等的强烈!”这种正常的精神分析是一种社会化、理性化的分析,是让火变得纯洁,“只有纯化了的爱情才能寻求到感情。”纯洁的火去除了令人作呕的味道,传递着实体具有的品德;但是另一方面,火的纯洁化就是火在分离材料时摧毁了“物质的不纯性”——纯与不纯,在火之中成为一种辩证关系,而这正是科学的精神分析具有的关系,“火的真正的理想化遵循着光和火的现象学的辩证法而形成。”

火在精神分析中表现出的普罗米修斯情结、恩培多克勒情结、霍夫曼情结,火是摩擦中的木片之子、人之子,火是性化的存在,火创造了生命,火形成了星辰……巴什拉不断抛弃认识论中那些直觉上的“最初的印象”,那些感性上的创造力,那些简单理性主义,以及那些泛灵论,从而不断接近火的本质,而将火置于精神分析的视野中,巴什拉是要让火成为非物质的、非实在的“精神”,火的精神分析最后变成了“火的精神”的分析,而这种精神就是一种辩证的存在,它是象征,它是等待,它是感悟,诺瓦利斯说:“光是火的现象的精灵。”在不再是统一的内部,不再是独一的物质,火和“古老的、生殖的情结”相遇机遇,证明特殊的精神分析应当毁掉令人痛苦的暖昧以更好地得出警觉的辩证法,在点燃的火或献身的火、毁灭他人或自我毁灭中,火的价值在心理转变中完成了辩证法:是物质,也是精神,是灰烬,也是天堂。

理论的幽灵:文学与常识

编号:B83·2210319·1737
作者:【法】安托万·孔帕尼翁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7年06月第1版
定价:52.00元当当25.70元
ISBN:9787305185694
页数:283页

“理论已被制度化、条理化,蜕变为一种刻板僵化的教学小技巧,与干巴巴的文本讲解无异,而当年理论所穷追猛打的正是此种干巴巴的讲解。将理论纳入教学,其命运似乎就只能是僵化。”索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国文学教授安托万·孔帕尼翁回顾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法国风靡学界的种种文学理论,从结构主义到阐释理论到接受美学,从雅各布森到罗兰·巴特到姚斯,以及文学理论与常识间所发生的种种冲突。他认为,理论拒斥常识所包含的成见:“文学”即本质,“作者”乃文本意义之权威,作品以“世界”为主题,“阅读”是读者与作者对话,“风格”是选择写作方式,“文学史”是逐一列举大作家,“价值”是文学经典的客观属性,理论动摇了常识,但常识也抗住了攻击,理论为了灭掉对手常有过激言论,结果有可能使自己陷入悖论,因此,我们今天有必要重新审视文学理论在法国国内外风靡一时的那个时代,并对其做个总结。


《理论的幽灵》:需要的是批判之批判

我的目的是唤醒读者提高警惕,让他不再随便肯定,动摇他的天真和迟钝,让他变得聪明起来并获得文学的理论意识基础。
——《结论:理论探险》

安托万·孔帕尼翁已经明确了目的论,让读者提高警惕,让读者变得聪明,让读者获得文学理论意识的基础。这是一种唤醒的态度,但是当安托万把读者放在一种俯视的视角,当把自己的认识论看成是“理论探险”,是不是反而形成了“作者-读者”的分割,是不是制造了另一种文本的二元论?当然并非是阐释学或接受美学的理论实践化,因为身为作者的安托万并没有在读者聪明起来之后“死去”,反而是激活读者的天真。但是很明显,他的这种理论探险的做法不是去除理论和常识之间的鸿沟,而是将它们推向了一种对立存在——尽管他在整个阐述过程中试图找出批评的“第三条道路”,但是在使命面前,在责任面前,“文学与常识”似乎总是难以走出上空幽灵的阴影。

结论里,安托万认为自己写作此书的目的就是要消除理论和常识的对立关系,在他看来,“理论追求的目标是常识的崩盘”,一方面,理论抗拒常识,批判常识,将常识斥之为一系列的幻象,于是那些支持“作者死了”的理论家,认同文学与现实无涉的批评者,站出来给常识以致命一击,但是,这只不过是理论的幽灵,它最终耗尽的是自己的好运;而另一方面,常识在安托万看来,又是一条不死的“九头蛇”,当理论对常识发起攻击时,获胜的总是常识。“理论的幽灵”和常识九头蛇之间的争斗,其实在安托万看来是两败俱伤,而这种结局无疑是一种二元论的定式:或者是理论来批判常识,或者是用常识来检验理论,最终的结果是忘记文学本身。

所以安托万认为,必须摆脱这种二元论的定式,回归文学本身,也就是让读者重新获得关于文学的理论意识基础,“如同任何认识论一样,文学理论属于相对论,而不属于多元论,因为我们不可能不做选择。”这种选择既不是兼容,也不是折中,而是“选定一条道路”,那就是具有批判精神——安托万将这种批判精神命名为“批判之批判”,批判之批判就是一种“元批评”:既不为某一个理论辩护,也不为常识辩护,既对理论进行批判,也对常识进行批判,“唯有困惑,乃文学的伦理道德。”在困惑中批判,在批判中探险,无论是批评意识,还是对文学的反思,安托万将之称为“自波德莱尔,特别是马拉美以来”赋予的“现代性”。

而实际上,在结论中提出的“批判的批判”之“元批评”方法论,是将理论和常识都放在批判的同一层面上,但是在序言中,他似乎只是强调了对文学理论的批评,而没有涉及更多关于常识的批评,或者说,从一开始批判的批判之元批评已经让常识缺席了——常识是什么?是文学本身?是创作和作品本身?是作者和读者本身?还是传统的文学观?它当然是一种现实指向,或者在安托万看来,它是一个既定的存在,即使它处在理论之对立的隐性位置,即使不需过多地提及和阐释,它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于是,在缺省的状态下,安托万只是在“理论的幽灵”这一维度开始了批判,而他批判之批判的元批评就在于对不同的理论观点进行批评。

当然,安托万对理论批评的本质阐述得还是比较到位的。他认为目前的理论已经被制度化、条理化了,已经蜕变为一种刻板僵化的教学小技巧,变成了干巴巴的文本讲解,而在他看来,理论在本质上是论战的,批判性的,是“生有反骨的”,“理论的精神,是全身心投入的精神,是论战的精神,是低着头一条死胡同走到黑的精神。”呼唤理论就是呼唤对立,呼唤颠覆,呼唤起义,这种对立、颠覆和起义,是对既有秩序的反叛,是对制度化、条理化的摧毁,而目的是纵览文学整体,探索普遍性。文学整体本身就是理论之外已经存在,它是作者、作品、读者、语言、指涉,再加上历史和价值,它们是文学批评的要素,构成了文学整体,但是这种文学整体是一种静态化的存在,没有文学理论批评的它们也是客观存在着的,所以安托万真正进行“批判的批判”,就是要向批评家发问:什么是他们所说的文学?有什么价值标准?

什么是文学?安托万对这个本体性问题进行了考察,他认为存在两种文学观,一种是语境观,它涉及的是历史、心理、体制、社会关系等,另一种则是文本观,它涉及语言,前一种是广义的历史研究,后一种是语言研究,简单地说,就是“功能”和“形式”的区分,从亚里士多德到马拉美到瓦雷里,他们对文学提出了虚构的定义,它是一种“诗”,但是在安托万看来,文学还是应该回到柏拉图关于功能和形式的二分法,但是这种区分更多考虑的是“右词项”,即突出了内涵、形式、陌生化,而忽略了外延、功能、再现的左词项,但是不管如何,安托万所强调的是:文学就是文学——这一阐述或者就是安托万将其放在隐性位置的“常识”,甚至让它变成了一种自明之物,名称和实质的同语反复似乎又回到了未知状态。

接下去,安托万开始了他所谓的“元批评”,所谓对文学普遍性和整体性的探索。在作者方面,他认为这是一个争议最大的问题,传统的和现代的各执一词:传统的语文学、实证主义、历史主义认为作品意义就等同与作者意图,而现代的观点则否认作品意图对作品意义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俄国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派和法国解构主义就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安托万认为,传统观点认为作者意图就是作品意义,那么既然意义就是意图,是客观的、历史的,我们为什么还要批评?而现代的观点在巴特喊出“作者死了”之后,已经成为了反人本主义的口号,在他看来,作者之死的观点,是将作者和作者意图混为一谈,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简化,阐释学将寓意读法看成是一种方法论,安托万认为这是一种用读者之意取代作者愿意。传统和现代的不同观点其实是文献学和反文献学之间的争论,安托万选择了第三条道路试图弥合他们之间的争论。

在他看来,理解和阐释一个文本需要的是同中有异,需要的是重复中提取变异,他提出的这第三条道路就是“对齐法”:对齐法预设了作者意图在文本阐释中的关联性,还预设了作者意图的一致性,意图假设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致性假设,“为说明某一晦涩之处,对齐法优先选同一作者的文字而不是另一作者的文字:任何文学批评都不会放弃关于作者意图的最起码的假设,这意图提供文本的一致性,或构成由(更高、更深的)上层一致性来解决的矛盾。”也就是说,文本有一个原来的意思,也会产生另一个意思,它们既有差异性也有一致性,意思不是意义,构思不是意图,“只要我们认为文本的各个部分(诗句、语句等)构成一个整体,也就预设了文本代表一个意图行动。”抛弃作者意图就是作品意义的看法,也否定作者之死的阐释学,安托万的“对齐法”所要建立的是一种文本意义,它超越了作者和读者、作品和文本之间的某种二元对立,“阐释一部作品,便是在假设该作品与一个意图相呼应,或者该作品是人的精神产品。”

那么文本与现实到底存在这样一种关系?这里又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文本是对现实的摹仿和再现,一种则认为文本不指涉现实,它是一个自足体,只能自我指涉。安托万从对后一种说法的批判开始,当模仿、再现、指涉被打入了文学理论的冷宫,在他看来自我指涉只是一种“指涉幻象”,它是一种人为对符号的操控,遮蔽了现实主义的规约,甚至变成了作者和读者共有的约定和编码,而对于第一种观点,安托万还是进行保守的批评,他认为模仿说是一种再现,是与现实主义相关,是在文学和现实之间建立了关系,但是这种再现容易把模仿变成模拟。所以安托万寻找到的第三条道路就是重新考虑文学与世界的关系,既非模仿论,亦非反模仿论——模仿应该回到认识层面,重新赋予“模仿”以价值,也就是强调文学与世界、现实的联系,把“书是一个世界”颠倒成“世界是一本书”,或者“世界已经是一本书”,“世界本身是一本书”——安托万说:“书是一个世界,因为世界就是一本书。”

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就是一种整体,安托万拒绝一分为二就是要让文学穿越二元论的高墙,回归自身。在“读者”这一元素的阐述中,和作品、作者一样,面临传统观点和现代观点的对立,“我的办法是让它们形成对立,相互消解,找到走出这非此即彼之困境的第三条路。”这基本上是对前面讨论的延续,安托万的第三条道路就是构建隐性作者和隐性读者:隐性作者需要文本的搭话者,他就是隐性读者,这个隐性读者就是他的第二个自我,因为最成功的的阅读,便是作者和读者的自我“在其中相协调的阅读”。这是理想的阅读?安托万认为,在任何文本中,作者读给读者预留了一个位置,以作为隐性作者的补充,“在最为宽容的自由主义外衣下,隐性读者除了听命于隐性作者的指令之外,事实上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前者是后者的变体或‘另一自我’。”但是这个来自布斯 的观点,是以作者为中心的,他所构建的读者是隐性作者,也只是作者的影子,所以安托万到最后还是模糊了这第三条道路的合理性,作者或文本至上,可以建立一个关于文学的客观话语;读者至上,可以建立一个关于文学的主观话语,“其他介于二者之间的立场,似乎都比较脆弱,难以自圆其说。”

“风格”在安托万看来是一种大众用语,文学理论总是想要摆脱却总是徒劳——这里也有两种极端观点,一种认为风格的确存在,它是后天获得的文学理念,另一种认为风格就像意图、指涉一样,是一种需要大家摆脱的幻象。安托万认为,风格是一个复合的、含义丰富且含混的复杂概念,旧义和新义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兼容并蓄的词义,它是标准,它是文饰,它是差别,它是类型,它是征象,它是文化,所以风格问题需要关涉两方面,一种是社会习语,一种是个人习语。安托万如此定义多钟表达的风格:风格是固定内容的形式变化,风格是作品典型特征的集合,风格是在多种“文笔”中做出选择。风格难以撼动,真正需要怀疑的是那些被视为范本、标准和经典的东西。“历史”,在安托万看来,描写的是文本之间的关系,是对文本进行历时性或共时性的比较,这就涉及到“文学史”的书写,安托万认为,“文学史就是破碎文本和片段话语的堆砌和罗列”,它们与不同的编年史发生关系,有的更有历史意义,有的更有文学意义,“它就是对传统经典规范的审视。”历史和价值,在安托万看来具有“元文学”的性质,价值也有传统的观点和现代的观点,而他认为,文学的价值和作品、作者和读者有关,在这几个元素都在寻找第三条道路的批评现实面前,安托万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对文学价值我们无法进行理论规范:这是理论的局限而不是文学的局限。”

从作品到作者到读者,从文学到历史到价值,安托万在理论的“元批评”中进行了探险,希望消弭对立的二元论而探寻第三条道路,安托万希望终结“理论的幽灵”统治,也希望终结常识这条不死的九头蛇,但是当常识被隐藏而成为默认的存在,当理论的努力依然只是建立在二元论上的理论假设,安托万的批评精神似乎仍是软弱的,甚至只是一种妥协式的折中主义,没有颠覆,没有起义,没有论战,探险本身就成了幻想,读者也没有被真正唤醒,“元批评”更是成了一个空洞的预设。

叙事的虚构性

编号:B86·2210207·1732
作者:【美】海登·怀特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9年03月第1版
定价:80.00元当当40.0元
ISBN:9787305211522
页数:444页

海登·怀特被誉为人类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从1973年出版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专著《元史学》以来,怀特的作品对于历史学、文学研究、人类学、哲学、艺术史、电影传媒研究等将叙事学作为关注焦点的学科而言意义非凡。《叙事的虚构性》副标题:有关历史、文学和理论的论文(1957-2007),本书汇集怀特于1957-2007年间写作的、未被收录过的23篇重要论文,按时间顺序构成怀特的思想自传,收录论文涵盖了历史、文学、理论等诸多领域,内容涉及多位思想家,探讨诸多主题,展示出怀特思想的多面向特征,使怀特的主题详尽化、情景化、情节化。本书由罗伯特·多兰作序,他巧妙地将怀特重要但难得一见的文章汇集成册,研究探讨他关于历史书写和叙事的革命性理论,怀特在序言中说:“我认为,在收集我自己早年的论文中,无论在哲学还是政治方面,他所表现出来的年轻的理想主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积累,早已深深地感染了我本人。”


《叙事的虚构性》:为未来立法的“元史学”

我们面对未知的焦虑驱使我们去拥抱那些我们选择为必要的虚构的东西,它造就了我们的过去。
——《何为历史系统?》

关键词:选择,选择是一种必要,选择是一种权力,选择是一种创造,在必要、权力和创造的“选择”面前,选择其实在历史学中空出了一个容纳其身的位置,这个空出来的位置在海登·怀特看来,甚至是一个“虚构的东西”,它所指向的是构建行为,而构建的不是未来,而是过去,因为在他看来,历史的过去,不是生物学意义的,不是被赋予的,“必须以与建构我们社会文化系统相同的方式,来构建我们历史的过去。”只有构建了历史的过去,才能构建未来的行为模式。

生物系统和历史系统之间存在的区别,怀特引用的是日本武士自杀这一例子。在他看来,武士道精神具有一组遗传性特征,它是作为一种习惯来发挥作用,甚至如同本能,遵循武士道精神规范要求而行动的武士,就是和动物的反应一样,他们的行动是一种“自动或机械的行动”。和这种本能性的自动行动不同,当有人在应该自杀的情况下没有选择自杀,而是继续生存下去,则代表了一种物种变异;当数量相当多的人没有选择遵循武士道精神,以“羞耻”的方式选择了另一个“代码”,那么这一现象就是物种突变。从本能式的自动到自觉和有序地选择生存的“物种突变”,就形象地描绘除了生物系统和社会生活系统之间的差异——生物学指向的是遗传,社会生活系统中的历史指向的则是过去和未来之间可选择的重塑。

但是历史学家似乎也以遗传的解释来阐述历史系统,他们认为社会文化的变化或连续多代的延伸过程就是一种遗传,就是一种文明的消亡和另一种文明的诞生。但是怀特认为,历史系统中的革命不会自动发生,它是人们普遍不满的表现,所以社会文化系统是不会本能式地死亡的,它只是被抛弃而已,而新的社会文化系统也不是一种诞生,“它们只是那些决定把自己的未来重新规划的活着的人所建立的而已。”否定历史系统具有生物系统的遗传特点,怀特所要表达的就是这样一个观点:历史的过去是可塑的,而遗传的过去是不可塑的,可塑的过去对人类来说,就意味着从中可以选择构建自己未来行为的模式,这种选择性的构建就是以理想祖先代替遗传祖先,也就是历史发生中的“追溯祖先替代”:“追溯祖先替代是历史系统构成的一个重要成分,其标志是,每一个社会都认识到它给个体造成的各种矛盾冲突并且试图提供升华的方法。”

追溯性提供的祖先成为实际的遗传祖先,让个体完全接受了他所选择的系统,并将其作为一个“合法的代理”,“过去”便会成为一种社会文化实体,所以那些声称“客观”的历史研究,在怀特看来,无论如何煞费苦心指出这种选择的祖先不是真正的祖先,“度阻挡不了系统中个体的选择权”,由此当面对未知的焦虑时,我们就应该去拥抱那个“构建了我们历史的过去”,从而去构建社会文化系统中的历史系统。过去是可塑的,祖先是被替代的,历史是构建的,当怀特跳出生物学系统的本能约束,他实际上重新定义了而历史学和历史哲学,在1973年的《当代历史哲学的政治》中,他开宗明义地指出,“史学最终是一种社会行为模式而不是一门知识学科”,在本书献给本科老师威廉-J.博森布鲁克的“序言”中,怀特更是提出,“历史是,也只能是一门艺术”,真正的历史,是需要书写的。历史学是一种社会行为模式,历史是一门艺术,历史需要书写,这种对历史的定义突出的就是构建过去的行为意义,它所批判的就是“严格的”历史学,即传统的所谓的“客观”的历史研究,它只是“口头叙述的历史”,“充其量只是某种原始材料而已”,它被视为经过训练的记忆,被认为是修辞和伦理学的一个分支。

针对“严格的”史学,怀特基于构建过去的社会行为模式,提出了“元史学”的概念,在他看来,“严格的”史学是政治和社会妥协主义者的历史观,或者是想让社会保持一成不变的保守派,或者是只改变细节对基本社会结构不触及的自由派,他们构建的诗学是为它所服务的集团提供某种共识,但是对其他集团不具有任何吸引力。但是“元史学”是“社会创新的历史观点”的代名词,是为未来立法,是“对使用一个可以预期的未来愿景来构建一个人对过去和现在的叙事”,甚至激进于像社会改革者那样,介入或对抗社会。所以在怀特看来,“元史学”承载着历史哲学的使命,“我们对过去的研究,也许只有通过对其文化效用的彻底质疑,才能为拯救人类这一物种做出贡献,这,正是我们作为思想家应尽的职责。”这正是怀特在1969年的《思想史的任务》提出的创见:当思想史在文化生活中的过渡时代出现,它的任务就是从“历史的角度”,区分“哪些可以继承,哪些应该摒弃”,就像兰克的使命一样,思想史学家要“真实地”重建过去——“过去是指一个时代的,或过去的思想或精神基调,而不是指它的政治或社会机构。”

很明显,思想史和史学家的任务是“真实地”重建过去,而这一种使命来自于对未知的焦虑,后现代主义似乎就是这种焦虑的体现——当历史进程的“自然”过渡被中断,当历史现实转瞬变为另一个历史现实,焦虑便出现了——后现代主义似乎就是一种对现代主义的全面否定中出现的,全面否定便是一种中断,便产生了未知的焦虑。但是这种焦虑在“元史学”构建过去而为未来立法中却“提供了非常健康乐观的态度”,因为它建立在对历史遗产的旧事物的态度之上,它的目的就是如海默发布教授所称的,是“拒绝文本固定性”的一种行为,也就是说,后现代主义的核心就是对“文本主义”的偏见,在否定“文本主义”的固定性中,后现代主义就是拥抱了“我们选择为必要的虚构的东西”,它与文学艺术相关,而这就是博森布鲁克把历史视为一门艺术的观点体现,它挑战的是理性,挑战的是想象力,所以怀特说:“换言之,我想最后回到亚里士多德的洞见,没有诗歌的历史了无生气,如同没有历史的诗歌令人乏味。”

后现代主义拥抱了虚构,直抵艺术和文学,这就是历史行动者面对未知的焦虑所采取的“技巧”,所以在方法论意义上,怀特认为,虚构的个体活动的真正技巧,就是叙事,“通过对事实的叙述化过程,假定由科学或‘客观’规程支撑,历史学研究将自己定位于神学和形而上学界限之间,成为心理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人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新兴‘治疗’方案。”那么历史叙事如何在以“客观”的零度社会政治范式中,定义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习?如何在“现实主义”中让证实的事实具有“历史的本质”?1996年的《历史的和意识形态的叙事》中,怀特详解了叙事的意义,在他看来,叙事本身就是一个非中立的媒介,它以完美的透明性表现虚构或真实的事件,“是一个独特的体验和思考世界及其结构和进程的话语表达方式。”布罗代尔和巴特对史学叙事提出了“指控”,他们认为,历史叙事是意识形态的,它把历史事件变成了一种戏剧,读者成为虚拟的观众,他们所看到的是作为超人的演员扮演比自然更神秘的“力量”“角色”,观众对场景只有惊叹,却不可能让自己设身处地地占据那个具有神秘力量的位置;而卢卡奇认为,叙事与意识形态之间是复杂的方式和目的的关系,叙事不仅是意识形态的生产方式,更是一种观察世界、建立意识形态的思维模式,所以它也产生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有助于对现实的叙事理解。

不管是让观众成为虚拟存在的戏剧式的叙事,还是产生意识形态的叙事,怀特认为,历史叙事具有一种解释效应,“来源于强加在事件身上的一个特定的情节结构所赋予事件的连贯性”,也就是说,叙事可以解释真实事件,但是它更重要的是在特定结构中赋予事件连贯性,所以历史叙事不是意识形态的,也不完全是科学的,而是“第三种话语”,“它特别适合表现一种既能讲故事又能经历故事的动物。”历史学家的人物就是发现“真实”的故事和隐没在杂乱无章的“事实”中的故事——发现,就是一种行为模式,怀特在“发现”中赋予了历史叙事的最重要意义,那就是“情节化”,情节所区别的就是故事,讲述特定的一组历史事件,是在内容的形式层面展开的,它就是故事,而情节化则是在“表达的本质”层面的操作——情节和故事的区别在怀特1972年的《历史叙事的结构》中得到了更具体的阐述。

在这篇文章中,怀特一开始就廓清了叙事的历史和历史叙事的区别,他认为,文章所重点探讨的就是叙事中史学的地位而不是史学中叙事的地位,“因为史学隶属于叙事这一大总类而非相反”,而它们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叙事的历史通常区分的是讲故事的历史和不讲故事的历史,而历史叙事重点就在于构建情节,虽然有些历史叙事的故事幼稚,论证薄弱,但是仍然被视为经典,就在于情节构建程序的巧妙性,“使得它所描述的事件成为一个可以理解的戏剧性统一体。”怀特对比里第三本历史著作:利奥波德·冯·兰克的《宗教改革时期的德国史》,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以及雅各布·布克哈特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他认为,三部作品都讲述了一个故事,也包含了一个情节,也都有自己对于主题的论证过程,也就是说,但不作品都使用了故事、情节和论证三个元素。但是,在故事层面,怀特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故事,一种是结局可知的,它是由一系列特定的事件决定的,另一种故事则是不可知的,只能通过推测看出大致走向:兰克的故事完结在过去的某个时段,因为它是关于德国宗教历史的,托克维尔的故事则完结在当下,他针对的是美国的民主,而布克哈特也完结在过去,它是关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同样,三本书都有论证过程,托克维尔的故事意义就在于由论点支撑。

海登·怀特:所有的故事都是虚构

但是三部作品在历史叙事的情节化方面,却明显存在着差距。怀特认为,兰克在不变的关系中描述变化,托克维尔则是在不断变化的表面之下描绘不变的结构,所以两部作品都有情节,并且通过情节解释故事的进展,而且“通过把故事归于某一类来解释故事本身”。相比之下,布克哈特的这本书就只是一部“非叙事历史”的范例,怀特认为,布克哈特只不过陈述了一个几乎令人生厌的主题,即个人主义,在史学分析的传统目录下,他将国家、宗教、社会和文化的尽可能多的例证收集起来,实际上根本没有理论论述,“布克哈特的作品是一个纯粹的数据世界,在里面,事物就是它们表面的样子,也就是说,除了存在,没有任何自己的终极意义。”而回到兰克和维克托尔的作品中,怀特认为,兰克的历史叙事是“列队而行”,需要我们从某个特定的地方经过一个描述清晰的情节突变,从而由已知的过去进入特定的结局中,而维克托尔则是“结构主义叙事”,他把我们引向一个含义不明的中间地带,他不为我们提供特定的结尾,他更关心的是找出结构而不是描述一个过程。

所以,历史叙事在故事、论点和情节中,最重要的是情节而不是故事,因为情节会告诉历史叙事的读者: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在故事层面,我们可以从结构上理解一系列事件。在论点的层面,我们可以从理论上理解一系列事件。而在情节层面,我们从‘范畴’上进行理解,虽然不是理解故事中的事件,而是更多地理解故事本身。”——这就是怀特所阐述的“历史叙事的结构”问题,它提供的是“第三种解释效应”,“母题和主题的安排产生一种解释效应,论证提供另外一种解释效应,而情节结构,一旦变得可以辨识,则提供第三种解释效应。”这第三种解释是对历史本身的解释,是对事件的解释,是对过程的解释,在特定的情节中赋予了事件一种连贯性。而这种“情节化”的解释就是怀特所说的“历史话语”,当在对未知的焦虑中需要拥抱虚构的东西,是不是意味着叙事本身也变成了一种虚构?“那么,历史到底是什么?”

历史到底是什么,似乎涉及到的是历史的本体论,当然,按照博森布鲁克的观点,历史是一门艺术,一门本身非唯美化的艺术,怀特将之理解为历史具有比意识形态更“现实”的意义,它提供的是针对是神学和形而上学界限之间的心理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人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治疗方案”,实际上,历史的现实意义指向的就是“元史学”意义上构建一种过去,他的理论源头就是维柯的修辞学。按照维柯的观点,真理即创造,人类头脑只能真正认识自己的创造之物,所以在这个原则之下,维柯设想出构造社会现实和文化的本质,进而延伸到历史中,这种社会构造模式在怀特看来,就是具有一种结构主义的诗学特征,也即历史是艺术,是虚构,是情节化的存在,他在《维柯和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思想》一文中就认为,维柯的思想体系提出的是,“任何文化的起源都是诗性的”,所以他是语言决定论的促进者和发起人,语言的这一结构主义特点提供了历史书写的方式。怀特认为历史书写具有显性和隐性两方面,显性包括认识论、美学以及伦理关怀,而隐性层面是一种深层结构,它包括隐喻、转喻、提喻、反讽四种比喻,这四种比喻指向的是四种话语方式:表现的、还原的、合成的、否定的,还有四种情节化模式,它们是浪漫的、悲剧的、喜剧的、讽刺的;四种论证模式:形式论的、机械论的、有机论的、情境论的;四种意识形态蕴涵模式:无政府主义的,激进的,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的——这些都是怀特所称的“编纂风格”,风格的组合产生可能性,而可能性的书写在怀特看来,就是一个对编码进行重新修正的过程,其中就有转化,就有危机,就有革命,“文学变革必须解释为语言中包含的在不同策略组合下用来连接词语和短语的一般可能性。”与文学史的变革一样,历史在情节化的书写中,重要的也是一种变革,是在危机和焦虑出现之后的重新编码——它的任务就落在了历史学家的头上。

《柯林伍德和汤因比:英国史学思想之变迁》是怀特1957年的文章,他认为作为英国历史哲学的代表人物,柯林伍德和汤因比就是在历史书写中进行了重新编码,他们就是将传统的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列为攻击目标,重建历史哲学。柯林伍德把哲学和实证心理学分开,避免道德怀疑主义和唯心主义,同时他把哲学和生活结合起来,哲学反思是为“捕捉我们生活经验的本体并且为共同的实际参与者之间的交流打开方便之门”,但更重要的是,柯林伍德认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而历史思想存在于文明社会中,历史便成为生命寻求自我实现的一个阶段;和柯林伍德一样,汤因比批判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但是,他提出历史发展的原动力不是精神而是上帝,融哲学、历史和神学于一身,汤因比将其发展为接近通神学的唯物主义历史哲学;英国的克里斯托弗·道森对传统英国历史思想的攻击达到而来顶峰,他以圣奥古斯丁的“救赎历史”为构想提出“宗教是历史的关键”的观点,也就是在较高文明的宗教体验中建立起世界历史的框架;意大利的克罗齐则在对欧洲的告诫中指出了人性是世界进步的一部分,“他设想历史是一个领域,在此之中人类生活的无数瞬间演绎成一个个自然而然过程的连接点”,这显然是一种道德论的历史构建。

不管这些历史学家如何阐述历史,如何构建历史,在怀特看来,“他们代表了史学传统这一盔甲的裂缝”,也就是说,他们是作为反传统历史学的战士形象而出现的。反传统的颠覆意义就在于重新走进过去重构历史书写方式,这种反对和重构实际上需要一种基础,那就是保罗·利科所说的遗忘,而遗忘的目的是为了反思历史,为了历史写作,所以遗忘也是记忆,怀特认为,利科想表明的是:过去如何对现在产生影响,现在如何能负责任地铭记过去,以及记忆如何可以用来证明相信一个更美好的未来,所以利科所说的历史学家是一个“学习过去,阐释现在、诗化未来的组合体”,记忆是一种情感,它关乎的是应该记住什么,应该忘记什么,应该宽恕什么,所以在利科的“记忆”中,怀特找到了为未来立法的“元史学”的更重要意义:

历史学家之争的历史纷争在于,它提醒西方公众,在“我们”的历史事件层面,大屠杀应该保持其未完成的状态,我们不仅永远不应该忘记而且必须“承诺防止其复发”。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利科引申使用“历史条件”这一概念,包含了“我们的现代性”的道德和政治困境。在“永不再”的承诺下,在历史层面,团体的自我意识将使得其目光从“已经经历过的”过去,转向“未诞生的”将来,找到自己在当下的任务,向我们展示人类所能做的,不是做得多么的好,而是适当地阻止历史中的邪恶。

尼采

编号:B83·2201215·1723
作者:【法】吉尔·德勒兹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20年11月第1版
定价:38.00元当当14.10元
ISBN:9787208167643
页数:154页

尼采曾说:哲学家经常“向未来伸出创造性的手”——未来之哲学家即为立法者;尼采也曾提出“上帝之死”“主人—奴隶道德说”“永恒回归”“超人”及“权力意志”等创见概念,并对诸多知识领域发出批判。他的思想深具影响力,却也让当代哲学界争论不休,尼采为何成为对后世深具影响力的哲学家?而究竟要用什么角度解读尼采思想,又如何才不会误读尼采的作品?已故法国重量级思想大师吉尔·德勒兹在《尼釆》这本小书中,除了针对尼采哲学有深刻的分析外,为使尼采的思想脉络更清晰,亦详尽介绍尼采生平、爬梳整理了尼采作品主要角色说明,并收录由德勒兹所挑选出的尼采文摘。透过德勒兹的诠释,对尼采这位哲学大师的思想面貌,将会有更全面的认识,通过本书,不仅能一窥德勒兹如何以其灵魂之眼剖析尼采哲学的精髓,更能见识到他对于哲学研究的独辟蹊径,如何照亮后来者,引领世人探索思想的新疆域,进而使哲学生生不息。


《尼采》:我永恒地是你的肯定

上帝看尽一切、甚至人,它非死不可。人无法忍受这样的目击者活着。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说》

它非死不可,因为它的眼“看尽一切”;它非死不可,是因为它“看透人类”;它非死不可,是因为“它的怜悯不知节制”,“它慢慢深入最污秽的角落,好奇心重、不知保留、怜悯成狂;它非死不可。”终于,那人杀死了上帝,终于那人对查拉特斯图拉这么说。看透人类所隐藏的羞愧和丑陋的上帝死了,慢慢深入最污秽的角落、怜悯不知节制的上帝死了,作为人类的目击者的上帝死了,当那人杀死了上帝,当查拉图斯特拉听说上帝死了,“非死不可”的上帝真的不在了?

喊出上帝死了的到底是谁:那人?查拉特斯图拉?还是尼采?可是在那人杀死非死不可的上帝之前,上帝已经死过了一次。那是在一个监狱里,狱卒不在,有一个囚犯对大家说,“每一个相信我的人,我将放他自由。这点我向你们保证,就像我保证我父亲还活着一样。”有人不信,有人相信,说这句话的囚犯又告诉了一个秘密:其实狱卒刚才突然死了,但是得到这个说法之后,有人认为他就是“狱警之子”,最后,“囚犯收起笑容,但耸耸肩,走开,徒留他在此。”这是尼采在《浪迹者及其影子》中的一个寓言,这是“上帝之死”的最早一个版本,当狱卒死了,就是看尽了一切、怜悯毫无节制的上帝死了,而且他“非死不可”。

上帝死了,是基督教关于上帝的概念的终结,但是这个终结是不是意味着人将站立起来?当尼采宣布上帝死了,是将“最腐败的神性概念”埋葬,它所针对的是虚无主义,在《敌基督》中,尼采认为,上帝以及病人的上帝、蜘蛛的上帝、精神的上帝是“世界上所曾经有过最为腐败的神性概念之一”,这种概念位于神类乡下发展的最低水平上,这种概念使“神退化到与生命相矛盾的地步”,所以要向神宣战,而这种宣战是“以神之名”,向生命、自然、生活的意志宣战,是向所有对于“此岸”加以污蔑的说词、所有关于“彼岸”加以欺骗的说词宣战,而最根本的则是向“被神化为神的虚无、被神圣化的虚无之意志”宣战。但是即使那人杀死了上帝,即使尼采通过查拉图斯特拉喊出了“上帝之死”,但是上帝死后,虚无主义还在——尼采在《权力意志》中说:“我们看到从中浮现出虚无主义最后的形式,它涉及对形而上世界的否定,禁止相信一个真实的世界。”

虚无主义是被神化为神的虚无,是被神圣化的虚无之意志,是承认生成的实在就是唯一的实在,是“人们禁止所有导引人们信仰被的世界即信仰伪神的歧路”,但是当上帝死了,虚无主义却并没有彻底消除,因为人们也无法忍受这个“连否定之意志都已经不存在的世界”。所以要等待,所以要蜕变,所以要权力意志,所以要回归——而且是“永恒回归”。尼采的这条从杀死上帝到杀死虚无主义的批判之路,在吉尔·德勒兹那里变成了一切价值的蜕变定义:“力量的主动生成、在权力意志当中肯定的胜利。”但是如何在力量的生成中,在权力意志中取得肯定的胜利?或者说,如何在杀死上帝之后真正杀死虚无主义?这是人类价值体系重建和重估的难题,而尼采的真正意义在德勒兹看来,就是:“第一个告诉我们杀死神不足以促成价值蜕变的人。”

从“尼采的生平”到“尼采的哲学”,德勒兹阐述了尼采杀死上帝完成价值蜕变的过程和目的,整个过程可以从尼采的《查拉特斯图拉》第一卷的三个变形得到启示:“精神如何变成骆驼,骆驼如何变成狮子,到最后狮子如何变成孩子。”骆驼是驼重的动物,那些重物便是教育、道德、文化等既定价值;当骆驼背负着这些重物行走在沙漠中,转变开始了,它成为了打破雕像、践踏重担、批判一切既定价值的狮子;在批判之后,则是价值的重估和重建,在这个过程中狮子变成了孩子,变成了新价值和新评价原则的创造者。尼采为价值的批判和重建构筑了三个变形,而自己的一生似乎也在这三个变形中成为了新价值和新评价原则的创造者。

第一个变形出现在1870年尼采担任普法战争的医护兵时,在战争中他发现自己无法赞同文化价值,不认为军事上的胜利对文化具有怎样的意义,当然他开始对俾斯麦与普鲁士政权失去了好感,这个过程中尼采终于甩去了民族主义的“重担”,一只背负着重物的骆驼成为了狮子。但是在德勒兹看来,造成危机不是因为放弃旧信仰,而是新观念的启发和展现,那时来自牧师家庭的尼采成为无神论者,但是在这个自然而然的、本能的信仰中,尼采却感到越来越孤独,他是在瓦格纳和叔本华那里看到了新观念,“真正的尼采就从瓦格纳与叔本华的面具底下透显出来。”由此开始了他的“狮子时期”。“狮子时期”的尼采就是将面具背后的力量激发出来,而成为真正关乎生命的力量,但是对于尼采来说,面具无处不在,他的健康是他的第一道面具,他的病痛是第二道面具,面具背后的力量是如何发现并激发的?“经由疾病,他所看到的毋宁是关于健康的一种观点;而透过健康,则看到关于疾病的一种观点。”在德勒兹看来,对思想主体而言,疾病既非一种动机,也不是思想的对象,疾病涉及的是“同一个个体自身当中的一种隐蔽的交互主体性”,也就是说,疾病意味着对健康进行评价,而健康也是对疾病的评价,这便是尼采所说的“整体健康”,它是一个个不同的“小我”之间微妙的权力和评价关系,当这些不同的我隐藏在面具后面,它必然表现出另一种性质的力量,这种力量是生命的力量、思想的力量——不相信有一个大我统一体的尼采便在“隐蔽的交互主体性”中完成了“翻转”,完成了“视角的位移”,而这种翻转、视角位移的方法论也成为他价值蜕变的最根本之处。由此,从大我的统一体到小我的交互主体,尼采建立了永恒回归的法则:“回归正是生成中的存有、多中的一、偶然当中的必然。”《善恶的彼岸》、《论道德的谱系》就是价值蜕变的武器,它们以否定来服务于一种更高的肯定,也因此,尼采完成了第三个变形:从狮子生成了一个孩子。

尼采的生平构筑了三个变形的轨迹,这是关于批判、重建和价值蜕变的一种维度,而尼采的哲学是更为革命的“变形记”:当他将大我变成隐蔽的交互主体,当他在面具之后看见“整体健康”,当他发现并激活了生命和思想的力量,永恒回归作为蜕变价值的法则,尼采到底在批判什么?他杀死的上帝到底意味着什么?这其实就需要回到问题的起点:哲学是什么?哲学家是什么?尼采的文本里涉及到不同的哲学家,他们是《论道德的谱系》中“戴上面具的哲学家”:“哲学精神永远都是开始于对自身的乔装及掩饰,借用早先形成的沉思者类型,无论是祭司、预言家,还是普通的宗教人士,也无论在怎样的程度上,这么做只是为了成为可能的;长期以来,哲学家利用禁欲的理念作为其外表及存在的条件,为了做哲学家,他被迫表现出这样的理念;为了表现这样的理念,他被迫相信它。”是《瞧!这个人》中的批判哲学家,“我不树立新的偶像;旧偶像因此知道立足在黏土的双脚上的代价为何!”是《不合时宜的沉思》中“不合时宜的哲学家”:“……不合时宜地行动,也就是说反抗时代,并如此在时代之上,以利于(我如此希望)一个将要到来的时代。”是《权力意志》中的生理学家及医生:“在整个精神的发展当中,所涉及的或许只是身体而已:精神的发展在于使我们有感于一个更高等身体的形成。”是《善恶的彼岸》中的“立法者哲学家”:“对他们而言,‘知识’是创造,他们的作品涉及立法,他们的真理意志就是权力意志。”

“哲学家是什么”,尼采在不同的文本中寻找答案,他的寻找在德勒兹看来,就是因为哲学家和哲学在尼采看来已经在历史中退化了,已经转身对抗自身,已经“任其面具左右自己的方式发展”。从前苏格拉底开始,哲学家的秘密已经丧失了,他们躲在面具之后谈论的是德行、禁欲主义、对智慧的爱,哲学家不再是生理学家或医生而变成了形而上学家,哲学家不再是诗人而是“公立教授”,“他自称臣服于真实及理性的要求;不过在理性的要求之下,我们时常看到一些并不是那么理性的力量,如国家、宗教、主流价值。”而在苏格拉底那里,生命变成了需要受到审判、度量以及限制的东西,包括真善美都成为一种度量、一种限制,一种高等价值的命名,“在苏格拉底身上,出现了一种自愿地及巧妙地臣服的哲学家类型。”而在后苏格拉底时代,黑格尔的辩证法又成为了一种骗术,“辩证法是促使我们重获被异化属性的技艺。”

哲学家已经和哲学一起在历史中退化了,所以在尼采看来,哲学家是艺术家,是医生,是立法者,而哲学就是一种生命模式、思想模式,“生命激发思想,然后轮到思想肯定生命。”就是找到“躲藏在既有力量的面具之后”的力量,这种寻找在尼采那里就让哲学家成为不合时宜的人,“既非更加历史的、亦非更加永恒的:它应该是不合时宜的,永远不合时宜的。”但是,躲在既有力量的面具之后的力量,并不是在揭开面具时就会显露出来,历史已经证明了最奇特现象的发生:反动力量获得了胜利,否定取得了胜利——反动力量及否定意志的共同胜利,就是尼采称作“虚无主义”或者奴隶的胜利。在德勒兹看来,尼采心理学的重要发现就是指出了虚无主义获胜的几个阶段:它们是“反动成为某种感受的东西”的“怨恨,“它作用着以对抗任何主动的东西”;它们是“它们内化了过错,它们自称有罪,它们转身反对自己”的愧疚;它们是“弱者或反动生命所意欲的就是否定生命”的禁欲理想,“以颠倒的方式,虚无的意志只能容忍弱的、肢解的、反动的生命:与零相差无几的状态。”——怨恨、愧疚和禁欲,这些虚无主义对应的是犹太教和基督教。

针对犹太教和基督教,尼采杀死了上帝,但是这同样包含着虚无主义,因为人杀死了上帝是“人意欲的是上帝死之后顺理成章的结果”,那就是人取而代之变成上帝,虚无主义不仅在,而且连形式都没有发生改变,人在虚无主义的沙漠中,所拥抱的知识高等价值所遗留之物:“反动力量及虚无意志的残余。”只有等到“最后的人与寻死的人”出现,等到“虚无的意志”和“意志的虚无”一切皆空,才能完成蜕变,“轮到虚无的意志转身对抗反动的力量,变成否定反动的生命本身的意志,并且启发人类主动自我毁灭的渴望。”从虚无 的意志到反抗的意志,就是重建意志的谱系,而意志在尼采看来,就是一种权力,“如同权力意志,权力不是意志所意欲的东西,权力是在意志当中意欲着什么的这个东西。”肯定和否定是权力意志的意质,“肯定是意志最高的权力。”肯定关涉的是地球,是生命,是多自身,“永恒的肯定……我永恒地是你的肯定!”要让肯定战胜否定,要让主动战胜反动,就必须进行蜕变,而这蜕变的形象便是狄奥尼索斯-雅莉安这个一分为二、肯定的肯定的神圣组合。

作为酒神,狄奥尼索斯和阿波罗演绎了和解的悲剧,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说:“悲剧是酒神的合唱,它扩散开来,向外投射出一种日神意象的世界。”狄奥尼索斯和苏格拉底形成了对立的辩证,《悲剧的诞生》中说:“武装着三段论的鞭子,乐观的辩证法驱逐了悲剧音乐,亦即摧毁了悲剧的本质,它只能是酒神状态的一种象征性展现、一种象征性再现,它只能是音乐的一种可见化身,从酒神之醉中散发出来的梦之世界。”狄奥尼索斯和基督是一组宗教的矛盾,尼采在《权力意志》中说:“十字架上的神是生命的诅咒,是摆脱生命的警告;被分尸的狄奥尼索斯是对生命的许诺,他将永恒地再生,从分裂的深渊中返回。”但是当狄奥尼索斯对着未婚妻雅莉安唱到:“你有小耳朵,你有我的耳朵/对它说一句明智之言!”这是尼采的《酒神颂》,你的小耳朵和我的小耳朵,共同听到了“明智之言”,他们完成了一种互补性,“多不再受一审判、生成不再受存有审判。而是存有和一努力丢去其意义;它们采取了新的意义。因为现在一表示多本身(一些碎片或片断);存有表示生成本身。”而狄奥尼索斯和查拉图斯特拉又在考验意义上存在同源关系,“哦,查拉图斯特拉,你化身为将至者的影子吧;如此你将发号施令,如主人般前行。”

狄奥尼索斯和阿波罗和解,和苏格拉底对立,和基督矛盾,但是和雅莉安成为互补,和查拉图斯特拉成为同源,狄奥尼索斯的蜕变就是哲学和哲学家的蜕变,于是查拉图斯特拉看到了狄奥尼索斯式的超人,“我是雷的宣告者,我是从乌云上落下的沉沉雨滴;但是这个雷,它就是超人。”于是查拉图斯特拉给与了否定之外更高的肯定,“在所有的深渊里头,我带着我的肯定,它祝福……”于是查拉图斯特拉完成了永恒回归,“我现在要讲查拉图斯特拉的故事。这个作品的基本概念是永恒回归的想法,肯定之至高表述方式。”——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永恒回归的游戏如是说,尼采如是说:“存有之永恒肯定,我永恒地是你的肯定:因为我爱你,永恒!(《酒神颂》)”在德勒兹看来,尼采的秘密就是永恒的回归是选择性的,而且是双重选择性的:“我‘应该’以一种我欲求它永恒回归的方式来欲求它。”

价值在蜕变中回归,哲学在蜕变中立法,力量在蜕变中成为权力意志,生命在蜕变中永恒地肯定,当骆驼变成狮子,狮子变成孩子,完成三种变形的尼采却走向了他的疯狂,这疯狂是狄奥尼索斯的疯狂,是查拉图斯特拉的疯狂,是哲学家的疯狂?“对这些不可避免地被推向打破伦理的桎梏、宣布新法则的高等的人而言,当他们不是真的疯子,那么只剩下一件该做的事,就是变成疯子或假装疯狂……”否定之否定,肯定之肯定,疯狂的尼采以“整体的健康”揭开了最后的面具,在上帝之死后也宣布了自己的永恒回归:“在耶路撒冷,有着几所收容精神失常者的大型机构,接纳这些没能过关的圣徒、这些已然奉献出他们最后一颗理性种子的人。(《朝霞》,第一卷)”

语言与神话

编号:B82·2201215·1720
作者:【德】恩斯特·卡西尔 著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2017年01月第1版
定价:42.00元当当15.50元
ISBN:9787108058539
页数:276页

“每一种符号形式最初都必定是从一个共同的神话母体中解脱出来的,全部的精神内容,无论它们多么真实地表现出各别的系统化国度以及各自的‘原则’,实际上无一例外地都是因其以此方式产生并获得了基础,从而才为我们所认识的。”不仅是语言,每一门科学在根源上都有一个神话起源,本书展示了恩斯特·卡西尔著名的“符号形式哲学”的成因和发展,力图把哲学引向语言神话思维,即扩大康德以来的以逻辑为根基的认识论,努力去理解语言、神话、宗教与艺术思维的功能,从而建设一种“系统的关于人类文化的哲学”,也就是“从理性的批判变成文化的批判”。同时,《语言与神话》预示了20世纪欧陆哲学的一个重要趋势,即语言的转向和对西方自柏拉图以降形而上学的哲学传统乃至文化传统的彻底批判,接踵而至的便是将这种趋势推向彻底和极端的存在主义、解构主义等在20世纪引起巨大震响的哲学与文化思潮。


《语言与神话》:语词与创世主一道出现

当上帝向摩西显示自己时,摩西问他:如若以色列民想要知道是哪一位神委派他到他们中间,他该说哪个名称呢?上帝回答说:“我即是我是。因此你要对他们说:‘我是’派我到你们中间。”
——《宗教思想的连续阶段》

摩西的问题涉及到的是“名称”问题,但是上帝在显示自己的时候,却回答说“我即是我是。”这已经不是一种单纯从语词方面的命名,对于上帝来说,不停地重述“我是……”来显示自我,在最初的阶段甚至是一个主体和客体具有同一性的陈述,它在主语世界中在谓语指称中保留了一个命名的位置,但是不停重述的“我是”变成了“我是”的主体性指称,它逐渐发展为一种宗教表达:上帝的唯一名称相应地成了“自我”的名称,而这个自我就是“我是”,客观实存变形为主观存在,上帝也就具有了“绝对”的高度,“高抬至一种无法用与事物或事物类比的方式来表达的境界。”

“我即是我是”的表达,关键之处更在于解决了言语本身对自身超越的难题,这个难题是由两个以语言为基石的基本概念表象的,一个是“存在”的概念,一个是“自我”的概念,存在如何变成一种自我,自我如何显示一种存在,似乎只有在语言发展到较晚的时代才会出现的结果,但是在神的概念里,通过语言却获得了最初的具体发展和丰富性创造,而且使得神话的运思从原来的“匿名”阶段转向了“实名”阶段,甚至当神将“委派到他们中间”的“多神教变成了“我是”的一神教,上帝的“自我表述”就具有将存在和自我合二为一的意义——在印度思辨中,就体现在梵与灵的合一。当一条假道“存在”概念和另一条是假道“自我”概念的关照思路合二为一,宗教思维反而再一次打破了语言最初的束缚,也终结了主体和客体的同一性,于是,“语言此时在主观和客观之间徘徊不定,从一者跑向另一者,又从另一者跑回到这一者”,当宗教思辨开始独立于语词的力量和语言的引导,“宗教思辨就抵达了先验的领域,不仅语言无法企及,就连概念也要望洋兴叹了。”

这是宗教思想呈现的连续阶段,存在和自我合一,“我即是我是”显示出了特有的精神境界,在整个过程中,神话运思的改变,神的概念的丰富,以及宗教先验领域的确定,语言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为神话-宗教思维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一种新的智力工具,也启开了关于存在与自我的认知模式,而这种语言的转向在恩斯特·卡西尔看来,就是语言在发展中将存在概念从某个特殊的生存形式中解放出来——而实际上,打破束缚,解放存在概念,是语言从神话那里得到了发展的启示——神话和语言体系具有认识论意义上的互为性。

但是,在人类认识模式中,语言和神话却不断走向误区。浮士德的一句话归纳了人们对神话的认识:人们总是设想,每个神话人物的实质可以从名称上获知。神话是靠着被命名的语言指向了实体,也就是说,名和实之间存在必然的内在联系:名称不仅指称其对象,而且就是其对象的实质,实在之物的潜能就寓于其名称之中。这是一种“神话制作意识”的基本设想,由此推论,哲学和科学的神话学也接受了这一设想,名与实之间具有潜在同一性的学说被确立为一种方法论原则。不同于这个观点的马克斯·米勒则认为,我们称为神话的,是以语言为媒介并得以传播的某种东西,神话是语言的“某种基本缺陷、某种固有弱点的产物”。在他看来,所有的语言指示本质上都是模糊的,神话世界在本质上是一个幻象的世界,而这个根源就在于心智具有原始的、必然的自我欺骗,这种自我欺骗的根源就在于语言本身,“语言总是在戏弄人的心智,总是置心智于它自己的产物——五光十色的意义游戏这样一个陷阱之中。”神话是语言的“病理”结果,而这种观点和以下的摹仿论相似:“整个艺术创造只不过是一种模仿罢了,而且是永远也无法与原型相匹配的模仿。”

不论是神话靠着语言指向实体的“制作意识”使得实名之间存在必然联系,还是神话是语言“病理”的结果,这些认识论都是将语言看作是一种认识工具,而神话本身具有的幻影性质,使得艺术、知识,甚至真理而已变成了幻影,最后只能依靠概念类框定事物的性质。卡西尔认为这是一种“自我幻灭症”,要消除这种病理,就必须在心智的诸形式中找到内部衡量其真实性和意义的标准,或者必须认识心智的本质。卡西尔对于幻影式的认识误区所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如果神话是语言投射在思维上的阴影,那么为什么这一阴影“总是在自身光环中出现”?又为何会演化出一种积极的生命力和活动力?这种生命力表现又为什么会让事物的直接实在性和在经验世界中的感觉经验黯然失色?卡西尔用简洁的方式回答了这个疑问:因为我们走入了“概念”的认识误区,不管是语言还是神话,当概念之光照见了产生的直观,它的功能便永远无法从事物本身那里得到,也永远无法通过其客观内容的性质而理会。

那么,语言和神话在人类文化模式中的地位到底如何?一方面,语言必须被理解为某种先于区分形式的东西,“理解为介乎名词性概念和动词性概念之间、介乎事物状态和事变之间、处于某种不偏不倚的状态之中、处于感情的某种特殊平衡之中的诸种形式。”另一方面,神话制作的精神和语言精神一样,只有把形式从原始意象的浑然整体中雕琢出来之后才能“具有”分别的、个别化的形式——语言和神话就是在心智建构事物是做出区分,而这就是卡西尔所说的“符号形式的哲学”。在附录中有卡西尔的著作《符号形式哲学总论》的第一章,他对符号形式的概念和符号形式的系统进行了阐述。哲学思辨的产生,就在于存在的同一性与事物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之间的对立,思想不与存在并列,而是凭借自身的内在形式决定存在的内在形式,这是古代存在概念的核心所在。于是在哲学思辨中,无论是科学的概念体系,还是艺术的体系,神话的体系,宗教的体系,都创造出自己的符号形式,它是一种“内在的语言形式”,这种内在形式,就是通过符号对形式和内容进行连接,意识独立地起作用,以此构筑其“实在”世界——符号形式是一种语言系统,当它指向独立的意识从而构建起实在世界,便不再是一面单纯的镜子,而是“认识之光的真正源泉”,是认识的先决条件,是全部认识构成的源泉。

卡西尔提出“符号形式的哲学”,最核心也是最具革命意义的是,在语言、神话和艺术中遇到的各类表象符号,并不是先于“存在”然后进一步超出“存在”而获得一定的意义,“而是它们的意义引出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内容完全依赖于意义的功能。”也就是说,神话和艺术、语言和科学,都不是通向存在的构造物,它们也不是现存实在的简单摹本,而是在精神的运动过程中构成实在,所以这样一种哲学的目的不是走到创造物的后边去,而是理解和阐述它们基本构造原理,这是一种创造,是具有统一性的生产过程,而生产的实在就是人类精神的产物,“这样一来,生活就被从纯粹给定的自然存在领域中移走了:它不再是这个自然存在的一部分,不再是一个纯粹的生物过程,它被改变并实现为‘精神’的形式。”

恩斯特·卡西尔:艺术是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

卡西尔从“符号形式的哲学”来阐述精神产物的产生过程,符号和实存具有的同一性是一种“认识之光”。而卡西尔在阐述神话和语言在心智建构中“执行着做出规定和做出区别的功能”时,更形象地提到了乌西诺的神话观——这其中也包含这宗教观念的演化。乌西诺追溯了神祇概念的演化过程,他将这个过程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最古老的阶段是“瞬息神”的产生,顾名思义,瞬息神是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它们没有将自然力量人格化,没有反复出现的特点和价值,也没有变形为神话-宗教意象,它只是心理内容客观化和外在化而创造出来的,“这个瞬息之神以极其独特单一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它并不是作为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对不同的人都反复显现自身的某种力量的一部分而出现的,而是只在此时此地,只在这个可分解的经验瞬间,只为它所征服和震慑的这一个主体而存在的某种东西。”之后人类活动中产生了代表该活动的特殊的神,这就是“专职神”,专职神尚未具备一般性的功能和意义,它只在某一部分中表现出来,但是在自己的范围里它获得了永久性的和确定性的性质,也因此具有了一定程度的一般性,在乌西诺看来,这类神在宗教发展的某个阶段出现,它代表着宗教意识 的发展;之后必然走向更高的阶段,那就是“人格神”概念的形成,很明显,人格神是在语言-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顾名思义,它具有的人格,就是人类对神话意识的一种命名,而这种命名就是一种语言功能,“该名称的旨意界限就依然是该神的能力范围;通过其名称,该神便被永久地固定在最初创造出它来的那片狭窄的领域之内。”

通过乌西诺宗教观念的演变,通过神祇概念的演化,卡西尔再次回到语言层面,回到心智的认识论,“命名的工作必定是先于心智构想关于现象的概念并理解现象这一智性工作的,并且必定在此之前业已达到了一定的精确度。”这是一个命名和逻辑概念存在先后的认识论体系,卡西尔认为,借助与乌西诺的神祇概念,神话运思体现的是直接性,思维就像瞬息神一样“被突然呈现在面前的直觉所俘获”,就像乌西诺所说,“在绝对的直接性中,单个的现象被神化了,这里丝毫没有牵扯到哪怕是最初步的类概念;你看见了在你面前的那一个东西,那个而非其他便是神了。”它是瞬息之间的创造物,它不依赖完全而具体的个别却获得了实在性,它取得了形式和持续性。神是如此的,语词也是如此,它不是人自己的创造物,而是因其自身而存在的有意蕴的东西,作为一种客观出现在人面前,“一俟电弧击穿介质,一俟瞬间的张力与情感在语词或神话意象中找到其释放口,人的心理活动中便发生了某种转折。”语词曾经被视为一种主观情状的存在,而现在变成了神话和语言的客观形式,在不断客观化过程中,神话和语言由瞬息经验走向持久概念。

语词为什么和神一样具有这样的特性?卡西尔认为,语词就是逻各斯,它是“存在”的源泉,它是神话的起源,它是宇宙的开始,甚至它就是神本身,“在几乎所有伟大的文化宗教的创世说中,语词总是与至尊的创世主结成联盟一道出现的;要么它是主使用的工具,要么它就是第一源泉——本人,像所有其他的‘存在’和‘存在’的序列一样,都是从这个源泉中衍生出来的。”正是这种特性,使得语词与指称物之间具有完全的同一性,“凡被名称所固定的东西,不但是实在的,而且就是实在。”看起来语词只是语言和神话的工具,但是卡西尔认为工具从来不是人创造的东西,更不是想到后制造出来的,工具就是“天赐之物”,它起源于和人无关的“文化英雄”,或者是神,或者是兽,“正是语词,正是语言,才真正向人揭示出较之任何自然客体的世界更接近于他的这个世界;正是语词,正是语言,才真正比物理本性更直接地触动了他的幸福与悲哀。因为,正是语言使得人在社团中的存在成为可能;而只有在社会中,在与‘你’的关系之中,人的主体性才能称自己为‘我’。”

语词是一种指称,更是一种实体,然后才是一种理想的工具,一种心智的求知原则,一种精神的的建构功能。指称和实体的合一,就是存在和自我的统一,就是“我即是我是”。但是这种合一并不是终结,卡西尔认为,这意味着宗教思辨抵达了先验领域,语词从这里退了出去。但是在回到神话、宗教、语言、艺术的世界时,语词在语言中更具有逻辑之外的隐喻的力量,它打开了关于生命力的创造入口。隐喻是翻译,是交换,但不是一种干巴巴的“替代”,它是一种创造,一种激活,一种再生,“语言复活了全部的生命,但这已不再是被神话束缚着的生命,而是审美的解放了的生命了。”那些语词和神话意象在那一道光中成为无拘无束的精神,而心智也找到了自我显现的形式。卡西尔在《语言与艺术》一文中,详细阐述了逻辑语言之外的艺术语言,在他看来,“语言绝不是实物,高级或低级的现实,语言是我们经验对象的前提,是我们思考所谓外部世界的先决条件。”它的一端指向由日常语言使用的词汇符号前进到数的符号、公式符号、理智符号,从而发展到科学语言阶段,而另一端,则“沉湎于个别的直觉”,在直觉或观照的客观化过程中进入到艺术语言阶段。

“艺术不是经验世界的复制,不是自然的模仿者。艺术是感情和激情的喷发;使一件艺术作品具有真正意义和价值的,是这些激情的深度和力度。”对艺术的肯定,就需要在艺术语言中激发语词的创造性功能,就是要体现艺术的教育价值,而这正是反映了卡西尔所构建的人论:“艺术是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是人类心智解放的过程;而人类的心智解放则又是一切教育的真正的、终极的目标。艺术必须完成自己的任务,这项任务是其他任何功能所不能取代的。

启迪:本雅明文选

编号:B82·2201215·1717
作者:【德】本雅明 著 汉娜·阿伦特 编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2014年10月第1版
定价:38.00元当当14.00元
ISBN:9787108051011
页数:294页

瓦尔特·本雅明,被称为“欧洲最后一名知识分子”,他的一生是一部颠沛流离的戏剧,他的孤独是喧哗和运动背景下的孤独,他的写作就永远徘徊在绝望和希望、大众和神学之间,这种写作因此就获得了某种暖昧的伦理学态度。本雅明在西方思想界的地位和影响,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一直蒸蒸日上,在一小群杰出人物之中,本雅明属于更稀有、更卓尔不群的一类。对此,早在六十年代末,当“本雅明热”横跨大西洋在北美登陆之际,汉娜·阿伦特就在她为英文版《启迪》所作的长篇导言中详加阐述。而对于汉娜·阿伦特来说,当时她在美国默默无闻,通过引介本雅明和著述逐渐获得了声望,在她看来,本雅明是与尼采和海德格尔可以交手的人物,尽管本雅明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逃兵,一个集市中的流浪艺术家。本书收录了《从“资产阶级世纪”中苏醒张旭东》《瓦尔特·本雅明:1892-1940汉娜阿伦特》《论尼古拉·列斯克夫》《论波德莱尔的几个母题》等文章。


《启迪》:借“自然之声”发言

“迷失在这个卑鄙的世界里,被人群推搡着,我像个筋疲力尽的人。我的眼睛朝后看,耳朵的深处,只看见幻灭和苦难,而前面,只有一场骚动。没有任何新东西,既无启示,也无痛苦。”
——波德莱尔

不是在“卑鄙的世界”里迷失,是在复数的阅读中迷失:撕开封闭着的塑封,打开三联版的《启迪》,看到的副标题是:“本雅明文选”,而编著者是汉娜·阿伦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本编号为E38·1990712·0495的《本雅明:作品与画像》是不是就是《启迪》的一种复制?《启迪》里有《打开我的藏书》,有《译作者的任务》,有《弗兰茨·卡夫卡》,有《什么是史诗剧?》,有《普鲁斯特的形象》——《本雅明:作品与画像》的七部作品有四部重新出现在《启迪》中,是不是阅读将会变成“没有任何新东西”的迷失?

一本是1999年第一版的图书,另一本是2014年10月第一版的图书,一本由文汇出版社出版,一本则有三联书店出版,一本是关于本雅明的“作品与画像”,一本则是本雅明的“文选”,不同的版本,不同的出版社,不同的书名,当然形成了不同的藏书编号,更重要的在《启迪》中作为编者的汉娜·阿伦特在《作品与画像》中则变成了对本雅明作品的一般解读,它被放置于文本的最后面,当然,“导言”也成为了“附录”——《启迪》应该是以汉娜·阿伦特为阅读视角编辑的一本图书,当在《作品与画像》中成为七篇文选中的一篇,是不是湮没了作为编者的引领地位?而面对大部分篇章相同的两本书,在翻译异曲的风格下,到底该如何阅读?

偷懒如我,直接跳过了那四篇文章,也抽调了阿伦特的《导言》,于是“启迪”变成了残缺的文本,就像那篇关于藏书的文章不再阅读,是不是一切都进入了本雅明对藏书者的讽刺,“藏书一旦离开了私人藏家也就失去了意义。”不是藏书作为物品本身的意义,而是在却是了“私人藏家”之后,记忆中展现的经验、被复活的“继承人”将在离开之后失去了意义——作为编者的汉娜·阿伦特当然就是那个复活“继承人”的催化剂,当放在最前面像是开启本雅明文本进口的钥匙被抽离,“活生生地再现”就变成了彻底的缺失,以致“不是说书因他而活,而是他活在书中”也变成了一种传说,或许阿伦特的眼睛像波德莱尔一样“朝后看”,于是在一场骚动中看不见任何新的东西,“既无启示,也无痛苦。”

一种阅读,因迷失而抽离?还是因抽离而迷失?仿佛阅读也变成了“既无启示,也无痛苦”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更在行为艺术中在解构着本雅明所定义的“机械复制时代”——复数并非是单纯的复制,但是复制却一定是形成了重新收录其中的四篇的复数。如果只是回到藏书层面,回到私人藏家的意义,回到“继承人”的视角,其实作为编者的汉娜·阿伦特和作为阅读者的我,都站在同一位置,重要的是打开凝聚记忆展现的经验,重要的是让文本“活生生地再现”,重要的是“活在书中”——如果按照本雅明沿着波德莱尔抒情诗的道路前行,那些耳朵深处的幻灭和苦难,那些向前看见的骚动,那种“既无启示,也无痛苦”的体验,一定会在游荡者离开之后黯淡下来,从而发出自己的光辉,找到属于自己的灵魂。

“机械复制时代的抒情诗人”,这是本雅明对波德莱尔的定义,一个时代和一个诗人,本雅明并非是让两者处在包含与被包含之中,而是将其并置在一个时代的体系里,它们构成了对立之下的突围姿势,而这种突围便是波德莱尔代表的“抒情时代”。在本雅明看来,那个时代不是以抒情作为特色,而是抒情诗变得越来越难以理解:首先,抒情诗人已不再表现诗人自己,其次,波德莱尔依赖抒情诗从未获得大规模的成功,再次,则是公众对抒情诗更加冷淡。抒情诗越来越难以理解的时代,是感官快乐越来越被偏爱的时代,是意愿的力量和集中精力的本领越来越淡化的时代——本雅明说,波德莱尔《恶之花》的导言就是写给这些读者看的。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时代?哲学吹响的号角是期望在“生命哲学”中把握“真实”的经验,这种经验同文明大众的标准化、非自然化了的生活所表明的经验是对立的,所以“生命哲学”这个总标题下,经验不再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生活,而是“乞灵于诗,更甚,乞灵于自然,而最终乞灵于神话时代”;伯格森的《物质记忆》就是把经验看成了生物学意义上的经验,把时间的绵延看成是经验的本质,诗人成为胜任经验的唯一主体;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便是具有了“伯格森想象”的文本,经验已经越来越远离了自然,它在“非意愿的”和“回忆”中构筑了一个孤立着的个体;弗洛伊德的精神病学试图发现“导致精神伤害的种种类型”,它在精神自我和肉体自我之间架设了扭曲的变形结构,而波德莱尔以一种“搏斗的姿态”表达对这种结构“震惊的防卫”……

波德莱尔的“震惊的防卫”,要保护的是什么?本雅明认为,这种震惊属于“对波德莱尔的人格有决定意义的重要经验之列”,它开启的是意象和观念、词与物之间的裂隙,就像纪德所认为的,“这些地方才真正是波德莱尔诗的激动人心之处。”激动人心之处便是在这个机械复制时代出现的抒情诗,而这些抒情诗让每个人都表现自己的意愿力量和集中经历的本领,在不乞灵于诗、乞灵于自然、乞灵于神话中具有社会生活的经验:大众成为波德莱尔的一部分,“大众是一幅不安的面纱,波德莱尔透过它认识了巴黎。”所以大众的出现决定了《恶之花》成为这个时代的一种暗喻:大众是城市里的大众,波德莱尔不写巴黎人也不写城市,而是在“通感”中描述了“一种寻求在预防危机的形式中把自己建立起来的经验”,它以把自身作为美的事物的方式呈现出现。

波德莱尔的“通感”并非是宗教仪式中的运用,而是成为大众的一种经验形式,让自身作为美的事物呈现出来,这就是波德莱尔所说的“灵晕”:它是一种看的能力,是看见的能力具有的魅力,“这种魅力可以作为补偿它的本能欲望的一种方式。”就像《恶之花》中两行了不起的诗作中所说:“雾一般的快乐朝天边逃去,/一如翅膀后面的空气的精灵。”但是在本雅明看来,波德莱尔所说的“灵晕”却在机械复制时代消失了,“波德莱尔对达盖尔照相机有一种深深的不安和恐惧。”他认为照相是吓人的,是冷酷的,它让灵晕在人们朝达盖尔照相机里看到的时候消失了,“因为相机记录了我们的相貌,却没有把我们的凝视还给我们。”

看的能力被消解,于是本雅明认为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是“最后一部在全欧洲引起反响的抒情诗作品”,当卑鄙的世界制造了迷失,当耳朵的深处只有幻灭和苦难,当前面看见的是“没有任何新东西”的骚乱,波德莱尔以抒情诗人的身份进行着最后的抗争,“他为赞叹它的消散而付出了高价——但这是他的诗的法则。他的诗在第二帝国的天空上闪耀,像‘一颗没有氛围的星’。”波德莱尔成为第二帝国天空下“一颗没有氛围的星”,他以孤绝的方式,以抒情的经验,成为照见自身的“灵晕”。与波德莱尔以抒情作为其母题不同,在本雅明看来,照见自身“灵晕”的卡夫卡则以寓言的方式“倾听着传统”。

“卡夫卡的作品像一个圆心分得很开的椭圆;这两个圆心一个被神秘体验(尤其是传统的体验)支配着,一个被现代大城市居民的体验支配着。”现代大城市居民的体验是后波德莱尔时代的大众经验,“现代市民清楚自己是听由一架巨大的官僚机器摆布的,这架机器由权威操纵着,而这个权威即使对于那些执行器官来说也在云里雾里,而对于那些它们要对付的人们来说就更模糊不清了。”像达盖尔照相术的吓人和冷酷依然还在,但是它却变换了形式,变成一种让城市居民麻木的统治力,而卡夫卡重新寻找的“灵晕”却是让经验世界通过“神秘传统”透露出来,卡夫卡在文本中制造了一个互补性的世界,他对包围着他的事物毫无意识,但却对“正在袭来的事物”感受真切,这是作为一个人对事物的感受,“卡夫卡倾听着传统,而全神谛听的人是视而不见的”,所以本雅明认为,卡夫卡的天才在于他守住了真理的可传达性和寓言成分,他的作品本质上都是寓言故事,但它们的痛苦和美使之“不得不变得甚于寓言故事”,这种甚于寓言的存在更是卡夫卡“倾听着传统”的一种创造,在只有智慧的余烬时,他依然保留了他的妩媚和自信,“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卡夫卡强调自己的失败时的狂热更令人难忘。”

自己的失败造就的狂热是卡夫卡的一个寓言,是人对事物感受回归传统式倾听的“痛苦和美”,是穿过神秘创造的“智慧的余烬”,当然更是让被官僚机构摆布的现代人看见自己的经验——本雅明把“经验的贬值”看成是这个时代最大的悲剧,“战略的经验为战术性的战役所取代,经济经验为通货膨胀代替,身体经验沦为机械性的冲突,道德经验被当权者操纵。”在这样的悲剧面前,波德莱尔的抒情诗、卡夫卡的寓言将承担起重新拯救经验价值意义,除此之外,还有尼古拉·列斯克夫的故事,不管是远方来客,还是家居者,讲故事的人的存在最重要的是有人倾听,而讲故事和倾听所构筑的正是“经验贬值”之后需要重建的“交流经验的能力”。

“无论哪种情形,讲故事者是一个对读者有所指教的人。”和小说“闭门独处”不同,讲故事的人取材于自己亲历或道听的经验,它转变为听故事人的经验,在“指教”中起到了交流的意义,甚至它成为一种经验的永久存放物,“故事不耗散自己,故事保持并凝聚其活力,时过境迁仍能发挥其潜力。”在讲者和听者的经验同一体中,听者也总会重述这个故事,像保罗·瓦雷里所说:“他谈到自然界中的完美事物:白壁无瑕的珍珠,丰盈醇厚的葡萄酒,肢体丰满的动物,称这些为‘相似的因果长链所产生的珍贵产品’。”因果的累积叠加时间上永无终日,“仅止于尽善尽美。”所以讲故事变成了一种智慧,讲故事造就了史诗,讲故事尽忠于此时,本雅明认为,列斯克夫“讲故事”的最重要意义是:“造化整体并不以人声言说,而是借‘自然之声’发言,如列斯克夫的一个最有意味的故事的题目所称。”借自然之声而发生,列斯克夫潜入到了造物的低层,对事物的看法邻近神秘,他是导师和智者,“讲故事者是一个让其生命之灯芯由他的故事的柔和烛光徐徐燃尽的人。”本雅明说,讲故事人的形象,“正直的人遇见他自已”。

在抒情诗中看见自己的波德莱尔,在寓言故事中强调自己的失败而带来狂热的卡夫卡,在讲故事中让讲者和听者遇见正直的自己,借“自然之声”发言就是发现真实的自己,而这个自己在机械复制时代正是一种“启迪”。本雅明认为,机械复制时代让艺术品成为可复制的存在,“机械复制首次把艺术作品从对仪式的寄生性依赖中解放出来。”照相术如此,电影也是如此,它改变了大众对艺术的反应,“对一幅毕加索绘画的消极态度变成了对一部卓别林电影的积极态度。这种积极反应通过视觉情绪上的享乐与内行倾向的直接而亲密的混合最为典型地表现出来。”但是当被复制的艺术作品成为为可复制性而设计出来的艺术作品,它缺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时间和空间的在场”,因为,“原作的在场是本真概念的先决条件。”没有了原作的在场,缺少了本真的存在,被复制的艺术品便不再是独一无二的,“在机械复制时代凋萎的东西正是艺术作品的灵晕。”

复制并不只是属于技术领域,本雅明认为,当大众参与到机械复制的狂热之中,它让“量变成质”的巨大谎言中改变了对世界的参与方式,“新的参与方式首先以一种声名狼藉的形式出现。”这就是本雅明所说的“法西斯主义”,它把新产生出来的无产阶级大众加以组织,“法西斯主义并不给予大众他们的权利,而代之以提供一个让他们表现自己的机会,并以此视为它的拯救。”而在美学政治上它便表现为战争,“在维护传统财富体系的前提下,大规模群众运动所能确立的目标是且只能是战争。”而这才是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看到的悲剧,才是从波德莱尔的抒情诗、卡夫卡的寓言故事和列斯克夫的故事中受到的“启迪”,当经验世界不再倾听,当“一颗没有氛围的星”没有闪亮,当借“自然之声”的发言沉默,甚至“既无启示,也无痛苦”的骚动也不再,没有时间和空间在场的机械复制时代只剩下了异化:“人类自我异化已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至于它能把自身的毁灭当作放在首位的审美快感来体验。这便是法西斯求助于美学的政治形势。共产主义会用政治化的艺术来做出回答。”

生命是什么?

编号:B31·2201215·1716
作者:【奥地利】埃尔温·薛定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0月第1版
定价:18.00元当当6.70元
ISBN:9787100164306
页数:97页

副标题: 活细胞的物理观,诺贝尔奖获得者埃尔温·薛定谔通过热力学和量子力学理论来解释生命的本质,引入非周期性晶体、负熵、遗传密码、量子跃迁式突变等概念来说明有机体物质结构、生命的维持和延续、遗传和变异等现象,从而推动了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作者在书中致力于将生物学与量子力学协调起来,尽管写于1944年,但书中关于生命、分子生物学、心灵等主题的评论今天看来仍十分有趣,极具启发性,正因为《生命是什么》出自薛定谔之手,他在物理学阵营中有较强的号召力,吸引了一大批物理学家投身于分子生物学研究,它直接启发了DNA双螺旋结构模型和基因调控的操纵子学说的提出,以及后来对遗传密码的解读,可以说,这本书的内容为分子生物学的诞生和DNA的发现作了概念上的准备。薛定谔以一种令人放松和愉悦的文笔引领读者探索生命这一令人望而生畏的主题,内容深刻而有趣,极具启发性。


《生命是什么?》:有序来自有序

“负熵”这一笨拙表达可以换成一种更好的说法:取负号的熵是对有序的一种量度。
——《有序、无序和熵》

薛定谔的猫关在1935年的容器里,密闭的容器里装有少量的镭和氰化物,猫是死了还是活着,取决于镭是否发生衰变,在衰变和不衰变或然的状态下,猫处于死猫和活猫叠加状态中——这是一只既死又活的猫,它只在薛定谔的思想实验中,在不确定中的波态系统中。当微观的不确定原理变成宏观的不确定原理,在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猫既活又死违背了逻辑思维的不确定中,薛定谔是不是会打开那个容器而给猫一种确定的状态,因为既死又活的猫必须在打开容器后才知道结果:猫还活着,猫已经死了。

薛定谔似乎并没有打开1935年的密闭容器,却在1943年的演讲中打开了这个容器,打开了关于“生命是什么”的疑问,这个关于“活细胞的物理观”是薛定谔以一个“朴素的物理学家”的身份关照有机生命,一种统计学得出的规律是:生命与走向无序状态的自然倾向密切相关,无序当然指向不确定,甚至在量子论中是一种偶然的存在,但是,从生命的行为本身来说,却又是物质的有序和有规律存在,在一部分从有序走向无序的倾向中,另一部分则保持着现存的秩序,甚至它要保持生命“活着”的状态,则必须“做某些事情”,这是运动,这也是交换,这更是“持续下去”的动力。

在有序和无序之间,薛定谔的猫要么是活着,要么是死去,而薛定谔在有机生命的物理学阐释中,却很明确地指向了“有序来自有序”的机制建立——“取负号的熵”就是对有序的一种量度,这种“负熵”就是生命避免走向衰竭和死亡的有序状态,就是猫是死是活的确定状态,这也回答了“生命是什么”的本质问题。“献给我的父亲母亲”的题辞很明确地反映了薛定谔的生命观,而他引用了斯宾诺莎《伦理学》的那句话则更直接地指向了生的意义,“自由的人绝少思虑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对死的默念,而是对生的沉思。”在他看来,对生的沉思救生衣一种智慧,一种自由,从“朴素的物理学家”到生命哲学家,薛定谔是如何对有机生命提出他自己独特的物理观?

在方法论上,他采用的是“综合”,在他看来,近一百多年来,知识的各种分支达到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这却造成了一种困境:如何把已知的东西融合成一个整体?薛定谔认为,要摆脱困境实现我们真正的目标,只有唯一一条出路,那就是敢于将事实和理论综合。对于生命有机体在空间界限内发生的时空中的事件,他认为必须用物理学和化学来解释。他的思考从一个古怪的、近乎荒谬的问题开始:“为什么原子如此之小?”而这个问题其实折射出的是关于我们自己身体的大小,也就是有机体本身的大小。原子问题触及的是和感觉器官不相协调的问题:感觉器官是由无数原子构成,但是每一个感觉器官无法被单个原子碰撞所影响,“我们关于原子的假说与我们粗大迟钝的感官所直接发现的东西极为不同,而且也不能通过直接观察来检验。”而且,为什么像大脑这样的器官,当它产生一种高度发达的思想,它所对应的物理变化为什么必须由大量的原子构成?

无论是顺磁性还是布朗运动,无论是扩散还是测量准确性的限度,基于统计学规律的物理定律似乎都会有不准确度,需要有定量的说明,即所谓的√n律。也就是说,有机体和它所经历的生物学相关的过程,必须有一种“多原子”的结构,以防止“单原子”的偶然作用。多原子组成了不可思议的原子团,它们在生命有机体内部,对于有序和有规律的事件起着支配作用,这就是有机体的模式,这贯穿了有机体开始繁殖自身,从受精卵到成年阶段的个体发育全过程。从细胞的有丝分裂,到染色体被复制,从减数分裂和受精到单倍体个体出现,薛定谔考察了生命的遗传机制,一方面是单个染色体整个传递下去,另一方面则出现了交换和差别,基因就是染色体上被定位的差别的位置,“基因肯定不是一个同质的液滴,它也许是一个大的蛋白质分子,分子中每一个原子、每一个自由基、每一个杂合环都起着各自的作用,与其他任何一个类似的原子、自由基或环所起的作用多少有些不同。”

于是变异出现了,引用歌德的话:“在变幻无常的现象中徘徊的东西,用永恒的思想将其固定。”变异是一种徘徊还是一种固定?按照达尔文的说法,变异是自然选择的材料,薛定谔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有些变异并不是遗传,而且是偶然的,在他看来,“突变实际上是由基因分子中的量子跃迁所引起的。”通过观察,一个事实是突变是“由一条染色体在某个确定区域内的一个变化所引起的”,它含有极大的偶然性;另外一个事实是:突变往往是潜在的。如果个体模式仿效另一个版本,则是显性,如果个体模式发生了突变,那么则是隐性的——隐性突变是杂合的,所以亲近繁殖会有有害效应。但同时,薛定谔指出,偶然的、潜在的和罕有的突变还具有一种必要性,它是要想成为自然选择的合适材料必经的一步。

由此,薛定谔提出了有机生命遗传机制中存在的量子力学理论,量子论最惊人的发现便是在“自然之书”中发现了不连续特性,当从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这种神秘的事件就被称为“量子跃迁”——量子跃迁为什么会发生?薛定谔认为,在原子选定的一组不连续状态当中,可能存在着一个最低能级,这种存在于最低能级的原子系统就是“绝对零度下”的分子,要让它提高到下一个高能态或高能级,就必须提供一定的能量,这就是分子的“加热”,而分子的稳定性就依赖于温度。分子就是固体,就是晶体,就是具有结构稳定性,“请记住,我们正是用这种稳固性来解释基因的持久性的!”分子变成集合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不断重复同一种结构的周期性结合,而另一种则是每一个原子和原子团都各自起着作用,它们结合成的集合体是一种非周期性晶体或固体,薛定谔认为,基因,以及整个染色体纤丝,就是一种非周期性固体——薛定谔打了一个比喻,周期性固体是反复出现同一种图案的普通壁纸,而非周期性固体则是技艺精湛的刺绣,“它显示的绝非单调的重复,而是那位大师绘制的一幅精致的、有条理的、富含意义的图案。”

薛定谔:有机体以负熵为生

这是对传统物理学的一个突破,薛定谔甚至认为,非周期性固体,也就是非周期晶体,“正是生命的物质载体”。而沿着量子学再进一步,薛定谔认为,突变是不出现中间形式的“跳跃式”的变异。生物有机体的遗传机制是一种量子论,量子跃迁是不出现中间形式的变异,似乎关于生物的遗传和突变是死和活叠加的那只猫,它是不确定的,它也是无序的,由此薛定谔通过“发明分子”来避免无序,在他看来,生命有机体的一部分接近于纯机械行为,当温度趋近于绝对零度,分子的无序被消除,但是这种消除无序的有序是一种衰退到死寂、惰性的存在,或者说就是物理学家所称的热力学平衡或“最大熵”:自然界中正在发生的一切,都意味着它在其中发生的那部分世界的熵的增加,也就是说,生命有机体在不断增加自己的熵、不断产生正熵的时候,就是走向最大熵的状态,也就是死亡。

所以要想摆脱死亡,就必须从环境中不断吸取负熵,“有机体正是以负熵为生的。或者不那么悖谬地说,新陈代谢的本质是使有机体成功消除了它活着时不得不产生的所有熵。”以负熵为主,就是抵抗正熵不断达到最大熵的死亡过程,就是消除死寂的有序,“生命有机体仿佛是把负熵之流引向自身,以抵消它在生活中产生的熵增,从而使其自身维持在稳定的低熵水平上。”但是这种对“死亡”这一有序的消除的负熵过程,为什么在薛定谔看来,是“对有序的一种量度”?最大熵的状态是一种死寂,是持久不变的状态,可观察的事件不再出现,但是它也失去了生命有机体的运动特性,要想生命走向新的有序,就是要“以负熵为生”——这种“有序来自有序”的机制并不是非物理定律,它就是物理学的原理,就是量子论原理,“所有纯粹机械的事件似乎都明确而直接地遵循着‘有序来自有序’的原理。”

薛定谔从广义上定义了“机械”,量子论提供了“动力学”的系统理论,只要是固体构成,在伦敦-海特勒力的作用下,在常温下,动力学就能避免热运动的无序倾向,而有机体也是一种固体,遗传物质就是非周期性的固体,所以它也摆脱了热运动的无序,染色体纤维就是“有机体机器的齿轮”,在这个齿轮的动力学作用下,遗传发生,突变发生,却始终在避免热运动的无序倾向中走向有序,实现“有序来自有序”的物理规律。但显然,在这个必然的量子跃迁过程中,薛定谔赋予了物理规律一种神学解读,染色体作为有机体机器的齿轮,当它有序运动的时候,就是“沿着上帝的量子力学路线所完成的最为精美的杰作”。量子力学路线是上帝的安排,是上帝的意志,所以生命体的“自由意志”可以证明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它是有序的,也是必然的。

有着自由意志的是我,这是有意识的心灵,是控制着“原子运动”的人,它是独一无二的,“他自身经验和记忆的总和形成了一个与任何其他人迥异的统一体。”而且它是不死的,“这中间并没有中断,也没有死亡。即使一个技艺高超的催眠术士成功地完全抹去了你早先的全部记忆,你也不会觉得他已经杀死了你。”因为这是有序的必然的存在,是决定论和自由意志下的“我”,是材料聚集起来的固体,是以负熵为生的“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个人存在的失去可供悲哀。将来也永不会有。”

智者

编号:B31·2201215·1715
作者:【古希腊】柏拉图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2年10月第1版
定价:15.00元当当5.50元
ISBN:9787100091190
页数:105页

《智者》是柏拉图的一篇对话体哲学著作,它反映了晚期柏拉图存在论、知识论和语言哲学等方面的核心思想,在古希腊哲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智者》以语文学研究与哲学义理分析密切结合的方式,从古希腊文本着手对柏拉图晚期重要对话体哲学著作进行细致研究,充分揭示了《智者》的深层哲学主题并厘清了其论证结构。作为柏拉图最晦涩的对话录,对话名义上的主题是由爱利亚异乡人通过划分法来界定“智者”定义,但却深刻地导致对“存在(是者, that which is)”和“非存在(非是者, that which is not)”的界定。在此书中,柏拉图对“智者”做了最后的清算,提出了西方哲学史上最早的定义理论,第一次澄清了“是”这个词的模糊性,并讨论了“无”的本质,还对自己之前提出的“理念论”做出了修正,“不知道某个东西,却认为知道;恐怕正是由于它,理智中所犯的一切错误才出现在我们每个人当中。”


《智者》:逃匿于“非是”的极端黑暗之中

决不能受这个所强迫:非是者是;相反你在探究中要让思想避免这条道路。
——巴门尼德

“非是者是”,是不是分离出“非是者”和“是”?当“非是者”作为名词成为某人说的“非任何东西”的时候,一定不可以指某个“是者”,既然不能指“是者”,也就不能正确地指“某个东西”;而“是”作为一个判断词,当然也和“非是者”构成了一种判断。但是爱利亚客人却生气地指出,“这个陈述竟敢设定‘非是者是‘”——客人生气就在于当“非是者是”成为陈述的时候,“非是者”已经成为了一种判断的“假”,“因为‘假’不会以别的方式成为‘是者’。”正是在这样的陈述中,关于“非是者是”已经进入了“极端困难的考察之中了”,而生气地指出陈述这样设定的客人,是不是在遵从巴门尼德“决不能接受这个所强迫”的命题,从而在探究中“让思想避免这条道路”?

《泰阿泰德》的讨论走向终结的时候,苏格拉底和塞奥多洛约好黎明时分再回到这里,而这次的继续讨论,塞奥多洛带来了一位客人,“其种族出自爱利亚”的客人就是巴门尼德和芝诺的追随者,而且塞奥多洛把他称作是“一位彻底的爱智者”。塞奥多洛的介绍带出两个话题:“其种族出自爱利亚”,种族可表示种族、种类,也可以表示类型、理念,作为对话录的关键词,“种族”出自爱利亚的客人也意味着他的智者类型和理念都和巴门尼德有关;另外塞奥多洛认为这位客人热衷于辩论,但是他说,“这个人剧不是神,而是神性的……”而神性正是塞奥多洛对所有爱智者的概括——爱利亚客人是巴门尼德的追随者,遵从着巴门尼德的理念,他又是一个彻底的爱智者,具有所有爱智者拥有的神性。

对于这样一种身份的界定,苏格拉底在赞许之后却开始提出了疑问,他认为,这个种类并不比神的种类更容易辨别,因为有的人把他们看得一文不值,有的人却视为值得起一切,他们有时是政治家,有时是智者,有时却是“十足的疯子”——苏格拉底保留对他们种类的命名,他用了“幻现”这个词,意味着智者被视为政治家、疯子都可能是一种幻象,所以他开始向这个客人提问:“假如他乐意的话,他那个地方的人们如何考虑和命名这些[人]。”苏格拉底是抛出问题的人,他推荐泰阿泰德这位年轻人加入和爱利亚客人的讨论之后,基本上就退场了,这在柏拉图的对话录著作中是极少见的,而泰阿泰德在加入讨论时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们将携请这位苏格拉底,他既是苏格拉底的同名者,也是我的同龄和陪练,时常与我共同致力于许多事。”苏格拉底成为“苏格拉底”的同名者,也是去除了苏格拉底作为辩论者的存在。这是一种命名,却是“无名”的命名,和“爱利亚客人”这个无名者一样,似乎预示着接下去的辩论将从“无名的命名”开始;而且,爱利亚客人在和泰阿泰德的对话中基本上是在自我言说,他既是被塞奥多洛命名为“彻底的爱智者”,又围绕着苏格拉底提出关于如何考虑和命名智者的问题,他是不是要自圆其说?

爱利亚的客人就是从第一个开端“定义”开始“探寻并显明”它究竟是什么,在他看来,定义不是单纯对“名称”达成共识,而是要在“事物自身”上探究它究竟是什么。他首先设定智者是有技艺的人,有技艺就是有能力的人,这种能力一方面是“制作术”,另一方面是诸如学习、认知、赚钱、争斗和捕猎等类型,它并不制造任何东西,只是用言语或动作对“现存者”和“已生成者”进行控制,“或者不屈服于被控制”,所以这种能力是“占有术”。而占有术又有两个类型,一个是通过礼物、酬金和商品进行自愿的交换,另外则是通过言语和行动进行控制的“控制术”;再细分,公开的控制术设定为“争斗术”,隐藏的控制术设定为“捕猎术”;把捕猎有灵魂的动物称为“动物捕猎术”,把捕猎有羽翼的种类说成是“捕禽术”,把捕猎居于水中的种类称为“捕鱼术”;一种是通过罗网进行捕猎,一种是通过击打,通过击打的击打术在夜晚就着火光进行的是“火渔术”,在白天进行用三叉戟的钩子进行捕猎的叫“钩渔术”……

细分各种技艺,客人对泰阿泰德说,它是属于控制的、捕猎的、捕猎动物的、捕猎陆上动物的、捕猎驯服动物的、捕猎人类的、通过说服来捕猎的、私下里捕猎的、赚取酬金的、宣称提供教育的,这些专门技艺都应该被称为“智术”,这种智者的能力在客人看来,不仅就其名称达成了共识,而且充分领会了“事情本身”的定义。所以客人认为智者是“被发现为捕猎富家公子酬金的猎人”,是经营与灵魂相关各种学问的商人,是学问的零售者,是各种学问的自营者,是在言论方面进行争斗的运动员,当然也是净化灵魂中“阻碍学问的臆见”的净化者。但是这就是客人所探究的作为“事物自身”的智者?很明显,他所说的猎人、商人、零售者、自营者、运动员和净化者,都只是智者的“形象”,所以智者对我们呈现的只是关于一切的某种“自以为是的知识”,而不是“真相”——他通过技艺的能力制作一切事物,这制作造就的是与“诸实在”同名的“摹本”,言语方面也一样,他通过言说往年轻人的耳朵里说话,只是展示“语言影像”,甚至是向远离事物“真相”的年轻人施魔法——智者在这个意义上只能设定为某种魔术师和“模仿者”,他拥有的技艺就是仿像术和幻像术。

由此客人认为考察处于极端困难之中了,因为作为模仿者的智者所拥有的是仿像术和幻像术,他们制作的是“诸实在”的摹本和语言影像,它们是“自以为是的知识”,而不是事物的“真相”,也就是说,它们只是“看似”却“不是“,甚至是”假“而无法成为”是者“。但是在这个极端困难的考察之中,为什么提出这个疑问不能进入”非是者是“这个陈述?”非是者“不是某个”是者“,不能正确地指出”某个东西“,它就应该是”非是者是“的逆反命题,也正符合巴门尼德所说”决不能接受“的强迫。作为巴门尼德的追随者,爱利亚客人为什么在这里开始了和”父亲“分道扬镳?因为他听到某人把”非是者“说成是”非任何东西“的时候,”我们不惜断定他根本不在说话“,必定毫无所说使得”非是者“不是也变成了一种”看似“的陈述。

爱利亚客人指出巴门尼德所说“非是者是”这个应该避免的道路,实际上是只是界定了“诸是者”的数量和性质,“这太简单化了。”所以必须对巴门尼德的陈述进行拷问以捍卫自己,而这里的关键是,巴门尼德所说的话在爱利亚客人那里就是一种“陈述”,就是一种判断,当陈述了某些东西却不真,在客人看来就是“充满了困惑”,而捍卫自己的唯一办法就是“迫使‘非是者’以某种方式‘是’,‘是者’则在某种意义上‘不是’”。“非是者”如何以某种方式“是”,“是者”又如何在某种意义上“不是”?“非是”和“是”之间这种关系的提出,其实客人就是要突破“唯名论”的架构,“假如设定名称与事物相同,那么必须说名称不是任何东西的名称;如果说名称是某个东西的名称,这样会得出,名称纯粹是名称的名称,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

比如“一”,是“一”的名称,是名称的“一”,但是是不是也可能是“一自身”呢?在爱利亚客人看来,“真正的一”必定是完全无部分的。同样的“是者”,如果“是者”只是“整体自身”而不是“一个整体”,那么“是者”会比自身要少,在这个意义上上,“是者”丧失了自身而成为了“不是者”,这就和“本是”形成了对峙,这种对峙是“某种神像与巨人之间的战争”,在这种战争中,有人把非物质的“理念”看成是真正的“本是”,而物质以及真实的东西,则碎片化将其看成是和存在相反的“变易过程”——不以整体来看待“本是”的人,认为灵魂本身具有物质性,而智慧在他们看来,既不承认是任何“是者”,也不坚持它们全都是物质性的东西。而爱利亚客人认为,“是者”作为整体,是任何具有能力的东西,这种东西在本性上或者对他者其主动的作用,要么倾向于被动地受作用,主动和被动成为“是”的整体,这就是“存在”。

是,就是一种存在,爱利亚客人同时从“理念”上进行了拷问,有人不是把物质的东西看成是碎片的“变易过程”吗?那么变易就是因时而动的,而存在则是永远自身维持同一性。这是一种分离,依靠身体并通过感觉与“变易”打交道,那么这是一种认知,它的反面是“被认知”,认知和被认知构成了实在的运动模式,它不会发生在“静止者”之上,也就是说,有灵魂的东西是完全保持静止的,“绝对是者”就是“既无生命也不思考,而是庄严、肃穆、没有理智、静止不动的东西”,“诸是者”就是不运动的,那么任何地方、任何东西都不会有理智——理智从诸是者中排除出去了。存在和变易,运动和静止,就这样在分离中走向了两端,那么,“是者”和“非是者”也归属于同样的困惑,“倘若我们没能力去发现任何一方,那么我们当然放弃这个论证,以最好的方式同时从两者中溜走。”

智者没有溜走,而是逃匿,它逃匿于“非是”的极端黑暗之中“自己练就了一套本事”,这套本事就是“同”之外的“异”理念:

在我们说“运动”是“同”的时候,是由于“就自身而言”它分有“同”;而在说“运动”不是“同”的时候,是由于它分有“异”,因此它与“同”分离而变成“异”;所以它又可以正确地被说成不是“同”。

运动不是异又是异,运动是“非是”又是“是”,因为它分有“是”,“‘是’自身也应当被说成是异于其他东西的。”所以,“非是”不是“是”的相反者,而是异于“是”的东西,“非是者”并不比其他东西更缺乏“是”,而是其自身本性的东西,“‘非是者’过去是、现在也是‘非是的’,并且应当算作众多‘是者’中的一个类型。”这是爱利亚客人从巴门尼德的“非是者是”的否定命题中出发去考察他禁止的东西,这是一种突破,一种捍卫,由此,爱利亚客人认为,各理念是需要相互结合的,“是”与“异”的理念贯穿一切并且彼此贯穿;“异”分有“是”,在分有中它“是”并异于它;“是”也分有“异”,它异于各个理念,它只是其自身……分有但不是分离,在客人看来,试图把每个东西从其他一切中分离开来是离谱的,分离开来而将诸理念相互结合就变成了陈述,“当名词和动词出现匹配的时候,这个最基本的‘结合物’就立即成为陈述,即最基本和最短的陈述。”巴门尼德说“非是者是”就是一个陈述,而陈述在爱利亚客人看来,存在着假陈述和假判断,而假陈述和假判断的存在就会使“诸实在”的摹本成为可能。

回到制作,回到摹本,回到技艺,相似而模仿,智者就是那些“模仿者”而不属于“有知者”,他们在公共场合对着大众用长篇演说进行伪装,或者在私下场合用论证使与之争论的人陷于悖论——爱利亚客人把智者从事的事情定义为属人而不属神的“制作”、言论中玩弄“魔术”的部分,“影像制作术”中幻影术,在他看来,这些都是“自以为是的模仿”中伪装和制造悖论的部分,“自以为是”的智者,不正是在“似是”中让“非是者是”在非陈述中成为一种真实的存在,“谁把‘这个种族和血统’说成是真正的智者,那么他大概说出了最真实的东西。”

论三位一体

编号:B32·2201215·1714
作者:【古罗马】奥古斯丁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0月第1版
定价:56.00元当当20.70元
ISBN:9787100164085
页数:512页

《论三位一体》是奥古斯丁最重要的神哲学著作之一,侧重于从上帝三位一体本身的角度,来考察神与人的关系,认为圣父、圣子、圣灵不可分割,同其一个实体。同时,他将基督教斗争史区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前律法阶段、律法阶段和上帝的天国阶段。奥古斯丁还曾经依照人的成长过程将历史分为婴儿期、少年期、青春期、壮年期、半老期和老年期六个生理阶段,老年期之后意味着地上之城的消亡与上帝之城的降临。奥古斯丁在人类历史时间的分期上受到过前辈基督教史家的影响,但奥古斯丁的分期更为明确地表现出人类历史的进步历程。《论三位一体》被认为是奥古斯丁理论水平最深的一部著作,其中后八卷关于“人是三位一体的形象”的心智结构的讨论,无论是在西方神学史上,还是在哲学史上,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当代西方的许多的哲学史家,都从这后八卷里找到了笛卡尔及整个近现代哲学的“奥古斯丁来源”。


《论三位一体》:藉着镜子观看

无论如何,当我们想到上帝三位一体时,便认识到,我们的思想不足以达到其对象,不能如其所是地领会他;即便在有才如使徒保罗那样的人那里,如经上所言,也只能“仿佛对着镜子观看”。
——《第5卷 语言和逻辑问题:实体与关系·序言》

对着镜子观看,是从镜子里观看上帝之三位一体,这观看,这观看的言说,是不是镜子意义上的观看和言说,是不是被镜子所限定的观看和言说?限定出现,其中有形状和质量,有从属和相似,有等同和亲近,有位置和占有,有地点和时间,有行动和遭受,这种种都是对此物的限定,和不是镜中的上帝之三位一体到底是何种关系?用限定或偶性的方法,即使对神圣存在或上帝,能否进行断言?

奥古斯丁当然是否定于这个问题的,“从现在起,我要努力言说人断不能言说之物”,他在《语言和逻辑问题》的序言中如是说,但是转折出现:“起码我不能言说”,不能言说,就是思想不足以达到其对象,不能“如其所是地领会他”,不能言说,只能“仿佛对着镜子观看”地言说。奥古斯丁的“不能言说”其实区别了上帝三位一体和“对着镜子观看”的对象之间的区别,而他的这种区别驳斥的正是阿里乌派从父的“非受生”和子的“受生”退出父和子必定是实体相异,“对上帝不管所说所想为何,都是实体上的,不是限定上的。因此在实体上父是非受生的,在实体上子是受生的。作为非受生的异于作为受生的;因此父的实体异于子的实体。”由此陷入了三位一体的某种割裂——而奥古斯丁很明确地断定,上帝是实体,三位一体也是实体,但是他所说的并不是实体,而是一种限定,限定是一种关系,从而区别了实体和关系之间的区别,“尽管作为圣父异于作为圣子,却不存在实体的差异,因为他们之被如此称呼,不是在实体上的,而是在关系上的;而这一关系不是一限定,因为它是不可变的。”

上帝是实体,上帝三位一体是实体,所以上帝之中没有限定,没有能被改变或消失的东西,所以上帝所是的实体是独独不变的,最高最真属于它——对于上帝而言,最高的词是“是者”,是者,就是“不变而且绝对不能变者”,而限定之物,对着镜子观看之物,是不能保持其存在的变化之物,是不成其位其所曾是的存在,所以奥古斯丁认为,尽管用限定的方法不能论断上帝,也不能得出结论说上帝的论断都是以实体的方式进行的,但是有些东西可以用关系的方式得到断言,这就是内在关系,是“上帝之内的内在关系”。奥古斯丁在这里提出了语言和逻辑、实体和关系的问题,正是一种承上启下的论断:一方面上帝是不变的是者,三位一体是不变的实体,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对着镜子观看”而断言上帝之内的内在关系,断言实体和关系之间的意义。

驳斥阿里乌派的论断,只是奥古斯丁对于三位一体论述的一个方面,他真正的目的是:“我们要借上帝之助,尽力给出他们索求的理由,阐明独一真神之为三位一体。及说、信、视父、子、灵为同一实体或存在的正当性。”要达到这种真理,就必须廓清谬误,而谬误就在于“不合理地、被误导了地溺爱理性而深陷虚幻的人的诡辩”,在他看来,有三种错误自绝于真理,一种人用有形之物来设想上帝,另一种人用属灵的受造者入灵魂来想象上帝,第三种人既不用有形之物,也不用属灵的受造物来设想上帝,但是对上帝抱有错见,他们落入了虚幻的无意义之中,连对上帝的臆想也不存在了,这三种错误都距离真理太远,并且以自己的谬见堵死了通往正解的道路。虽然奥古斯丁谦虚的认为,“当人们以为我在我的书中持有我本没有持有的错见,而那错见为一人所不喜,又为另一人所欢迎时,我应该选择前者的严责,而非后者的称赞。”实际上却是一种讽刺,因为对严责的选择体现的正是基督的律法,正是一种对真理的开启。

既然对真理的探寻之路上存在种种谬误,种种错误,那么什么才是抵达上帝这一“独一真神”三位一体的正确道路?正如第一卷的题目“神圣三位格的绝对平等”一样,奥古斯丁开宗明义了自己的信仰,“虽然如此,父、子、灵既是分不开的,他们的工作也就是不能分开的了。这也是我的信仰,因为这是大公教会的信仰。”这一种信仰就指向了三位一体的具有平等性实体的本质:使徒保罗所说“独一不死的”不是专指父,而是指上帝是三位一体的,它是永生的,是不死不变的;而上帝的儿子,也是和父一样是“独一不死的”,是永生的——他们存在只是在分有意义。也就是说,父和子是平等的,父和子的行动是分不开的;同样,圣灵也和圣子一样不是受造者,而是神,是真神,所以他和父和子也是绝对平等的,三位一体意味着在同一实体中永恒。当然,圣子取了一种形象,那就是奴仆的形象,但是并没有失去和父同等的上帝之形象:他有上帝的形象,所以和父同等,他有奴仆的形象,所以是神人间的中保,即基督耶稣其人;而另一方面,“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在上帝的形象上他是言,在奴仆的形象上,他是“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他被造为人,所以基督既是上帝也是人;圣父和圣子的圣灵,并不被排除在外,他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由此,奥古斯丁下结论说:“这三也是一,父、子、灵乃是一实体,一上帝。”

对于这一结论的支持,奥古斯丁在经文中寻找出各种神的显现。子与父是平等的,说奴仆的形象小于上帝的形象,仅仅是指子的存在永恒地出自父的经文,也就是说,子与父的工作是分不开的,子的工作出自于父——“所以这些话没有他与父不平等的意思,而是指他在永恒里的出生说的。”而圣灵,也是有父所有,像子一样也有父所有,“由此可见当圣灵荣耀子时,父也荣耀子。由此可知,凡父所有的,不仅是子的,也是圣灵的,因为圣灵能荣耀父所荣耀的子。”所以在这一种三位一体的关系里,圣子和圣灵只是被派往他们原来已在的地方,也就是他们是被差遣的:“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妇人所生”,圣子被差遣而被马利亚所生,这就是言成肉身和童贞女生子一事,圣子就是被圣父和圣父的言所差遣;同样,内在的非受造的属灵形式却并非人眼所能见,但是圣灵有时会以时间中的受造物的外表可见地显现出来,“仿佛鸽子降在主身上”——在《创世纪》《出埃及记》等都有圣子言成肉身和圣灵“仿佛鸽子降在主身上”的经文,从经文里可以看出,上帝是作为最神圣且不变的实体存在,他既是父,又是子和灵,“不过,所有这些异象是藉着可变的受造物产生的,服从于不变的上帝,而并不彰显上帝本身,只是根据不同的情形以象征的方式将上帝显现出来而已。”

显现即是一种差遣,而被差遣这的工作便是奉差。这里有两种奉差,一种是天使的工作,另一种则是中保的工作。天使是上帝本身的位格向我们显示的东西,有时是天使本身,有时是天使的外表,有时是天使已存在的身体,有时则是特意创造出来事后不符存在的,天使被差遣,就是上帝藉着天使们说话,“并且正是藉着天使们,上帝的儿子、亚伯拉罕的后裔、那要来的神人之间的中保,准备着他自己的来临,叫人接受他,承认自己的罪,他们因未遵守律法而被律法定为于犯律法的。”不管是圣父,还是圣子和圣灵,对是藉着天使们显现,也就是说,天使们表达上帝,有时为父,有时为子,有时为圣灵,有时无分彼此,“人若想见那一实体,就得用所有这些眼见耳闻的事来洁净其心。”

天使被差遣而显现,同样中保被差遣也显现,基督耶稣的显现主要表现为言成肉身,主要为了救赎,以复活的方式实现救赎。在这里,奥古斯丁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中保比例”问题,他认为,基督作为神人之间的中保,遵循着1:2的和谐比例,救世主用一次的死补救了我们双重的死,他的一次复活,则成就了两种复活,“因为在死与复活这两种情景里,藉着一种治疗性质的和谐与对称,他的身体成了我们内在之人的象征,以及我们外在之人的榜样。”内在之人的象征和外在之人的榜样,所形成的1:2的和谐比例,就是多合于一的奥秘,所以合于一的6便成为了完美的数目,“它的三个部分组成,其中一个是它的1/6,一个是它的1/3,一个是它的1/2,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可构成它的分数的部分了。”上帝用6天时间创造了世界,第6天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上帝之子降世为人子,是在人类的第6个时期——完美的6隐含的是多合于一的奥秘,体现了肉身复活的完整,“因肉身复活而各部分都更新,不仅灵魂,而且身体,都可以除去软弱,成为完整。”更契合了三位一体的本质,“所以上帝的儿子,上帝的言,神人间的中保,人子,因与神合一而与父同等且因自取人性而与我们一样的,就在人的地位为我们向父代求,然而并不隐瞒他是神,与父合一。”

不管是天使还是中保,当他们奉差,一方面肯定了受遣并不意味着他们与父不平等,而是证明他们是自永恒中出自父的,这种出自父的奉差就是一种“得洁净见真理”的见证,就是产生信仰的过程,就是归于永恒的结果,“从什么得以自由呢?岂不是从死亡、从可朽坏、从可改变吗?而真理总是不死的、不朽坏的、不改变的。而真不死、真不朽坏、真不改变,就是永恒。”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区分了上帝之实体和奉差的圣子、圣灵在关系中显现的限定——那么,这个“仿佛对着镜子观看”的断言如何能实现?上帝是实体,父子灵是同一实体的不同表达,是三个位格,所以三位最终相合为一就是单数而非复数,“故父乃上帝,子乃上帝,圣灵乃上帝,无人否认这是在实体上说的”,所以言说是三重之名,也是三位一体之单数上的言说。在这个意义上,语言和逻辑,实体和关系就有一个属性归予问题,实体是单一又杂多的,单一是从不变的最高存在而言,它是实体的本质,而杂多是从可限定的关系而言,它是可改变 的受造者,单一而杂多的实体便预示着创造的可能,“所以神的艺术所创造的万物,在本身里面表现了一种统一、形式和秩序。”于是着藉着镜子观看的可能,在信仰的把握中“照耀在我们的心田”。

如何藉着镜子观看?“上帝除了是真理外不是别的,若我们得见真理,便得见上帝,但我们内在的眼睛太弱了,以致不能凝视真理本身。”于是上帝是光,照见的当然也仅仅是眼睛,还有心灵,这是一种信仰的照耀。信仰上帝,就是信仰善本身,“藉此方法你将得见上帝,他不因别的善而善,而是一切善的善。”得见上帝,得见善的善,很明确的是,奥古斯丁的得见便是“凭着信而爱他”——即便还未见过他,这有什么要紧?爱意味着“正在爱的某人和藉着爱而被爱的某物”,所以在这里奥古斯丁建立了第一种三位一体的位格:爱者、被爱者、爱。由这个爱的三位一体,奥古斯丁藉着镜子观看,而进入了人的心智形象中,“虽然不完全的形象但仍是人的形象的事”:在心灵之中,心灵、心灵之自知、心灵之自爱就是一个实体,就是三位一体,它们是平等的;在心智行为中,记忆、理解和意志,构成了三位一体的草图,“记忆、理解、意志,这三样东西不是三个生命而是一个生命,不是三个心灵而是一个心灵。所以当然也不是三个实体而是一个实体。”在心智形象中,他选择视觉组成了被看的物体、实际的视觉、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意向的三位一体;由此延伸出去,外在之人的心理功能上,记忆、内在的视觉和将这二者偶合起来的意志或思想便成为了三位一体的显现。

外在之人是动物性的、肉体性的,从外在到内在,奥古斯丁更是在“上帝之助”中“以尺度、数目和重量安定万有”,这便是他的“人的个案史”。这其中有一个谬论,认为男人、女人和孩子形成了三一形象,而这个三一形象是破碎的,甚至是堕落的。在奥古斯丁看来,内在之人或心灵,需要的是修复和救赎,其中重要的便是寻找信仰。在他看来,信仰是以绝对的知识所把握和宣示的,使我们拥有它是在自身之内看得见的东西,“对外物的信仰本身乃是在内的,对没被看见之物的信仰本身乃是可见的”,所以要在心灵之中获得幸福和善,就需要信仰,而真正的幸福并不是不死,而是生、死和复活——上帝正是为了拯救人而作了安排,“是为了凭着神之公义与神之权力将我们从罪恶手中解救出来”,它不是知识,而是一种智慧,它来自于神,它被人所拥有,“心灵的这个三位一体并不是因为心灵记得、理解并爱它自己才真是上帝的形象,而是因为它也能够记忆、理解并爱那创造了它的上帝。它若这么做,就变得智慧了。”

智慧是“我眼中的凝思”,是藉着所造之物而知晓的神性,所以,藉着镜子观看的形象,有着与原象的不足或不像,但是这奥秘被看见其实也是谜般的本性被看见,也是神性被看见,而这构成了上帝作为首因而自父生出子,又以父和子生发出灵,而这三位一体正是一种通往神交的途径,最终走向永恒的真理:

但那光并非你之所是,这也向你表明,这些物体的无体的相似形象是一事,而我们用理智观察到的真理是另一事。这些事物和那些事物都有向你内在的眼睛显示的那光。那么,你不能久久地凝视它,原因除了软弱还是什么呢?这一软弱是如何来到你身上的,除了是邪恶带来的还是什么呢?那治好你的虚弱的,除了是赦免你一切不义的他之外,还能是谁呢?

回忆苏格拉底

编号:B31·2201215·1713
作者:【古希腊】色诺芬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84年09月第1版
定价:20.00元当当7.40元
ISBN:9787100023863
页数:204页

“我常常感到奇怪的是,那些控诉苏格拉底的检察官们究竟用了一些什么论证说服了雅典人,使他们认为,他应该由城邦判处死刑。他们对他的起诉书的大意是这样的:苏格拉底的违犯律法在于他不尊敬城邦所尊敬的诸神而且还引进了新的神;他的违法还在于他败坏了青年。”这是雅典人判处苏格拉底死刑的两个罪状,恰恰相反,在色诺芬看来,“他制止了许多人的犯罪行为,引导他们热爱德行,给予他们希望,如果他们谨慎为人,他们就会成为光荣可敬的人。”在《回忆苏格拉底》中,作为苏格拉底的弟子,色诺芬回忆了苏格拉底一生的言行,着重追述了苏格拉底对政治、宗教和道德等问题的看法,其实是色诺芬为苏格拉底写的申辩书。色诺芬,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雅典人,公元前401年参加希腊雇佣军助小居鲁士争夺波斯王位,未遂,次年率军而返。前396年投身斯巴达,被母邦判处终身放逐。


《回忆苏格拉底》:死比生更为可取

但是,在这一类事上,除了信赖神以外,谁还会信赖任何人呢?一个信赖神的人,怎么还会以为没有神呢?
——《第一卷·第一章》

他说死亡和活着到底谁更幸福是“除了主神之外谁都不知道的事”,他被判有罪赴死的时候说“我们应该献一只公鸡给阿斯克勒庇俄斯”,一个信赖神、对神虔诚、临死还要把公鸡献给医疗之神的人,为什么会被公诉为“一个危险人物”?为什么会因为亵渎神灵而被判处死刑?公元前三九九年,完成了法庭辩护的苏格拉底最后被判决有罪,走向了生命的终点,但是对于死亡,苏格拉底并不痛苦,甚至认为是“死比生更为可取”:“不过,无论如何,别人不义地把我处死,我自己是没有理由因此而自惭形秽的。因为不光彩的不是我,而是那些定我罪的人。”

被处死的人和定罪的人,苏格拉底在生前完成了一次区分,而“苏格拉底之死”作为一次事件更是彰显了生和死之间的本质区别——当苏格拉底上路去死,而“你们将活着”,只有神知道到底谁有“比较幸福的远景”,而这个态度,这样的行为所解构的正是检察官对他所定的罪:不尊敬城邦所尊敬的诸神,还引进了新的神,同时败坏了青年。对苏格拉底的三项罪名其实可以合三为一:不敬神是亵渎,引进新神是亵渎,败坏青年是亵渎。面对这个亵渎的罪名,苏格拉底用“幸福”击破了罪名的虚无,而这种幸福又是神所知道的事,也就如色诺芬所说,“一个信赖神的人,怎么还会以为没有神呢?”

这是色诺芬“感到奇怪”的事,苏格拉底没有从事占卜,没有像求教于征候、声音、异兆和祭祀的人们引进过新神,甚至他认为这类事还问神的人就是犯了不敬虔的罪,如此,苏格拉底是反对那些不敬虔的人,这正是他敬神的表现。而且,在色诺芬看来,苏格拉底也并不像一些哲学家那样,辩论事物的本性,推想智者们所称的宇宙的产生过程,天上物体通过什么必然规律形成——这些都是虚妄的表现。没有做出不敬虔的事,没有说亵渎神明的话,苏格拉底反而是对神最敬虔的人,那么,法庭的判决所说的罪状和苏格拉底敬虔的态度,在“神明”的问题上是不是形成了某种异见?

苏格拉底在和阿里斯底莫斯的对话中,阐述了他心目中的神明,他认为,“为了一定目的而制作出来的事物不是偶然的产物,而是理性的产物”,人的身体有“非常美好的结构”,那就是身体和目的之间的吻合,所以在理性主义之下,人就是一种秩序的产物,而这种秩序就来自于神明,因为神明规定着宇宙间事物的秩序,神明的造化统治着宇宙;神明预想了作为对象的人,而且神明照顾着人,教导着人,“如果人们正确地崇拜神明,他们就可以确信神明一定会乐于帮助他们。”而阿里斯托底莫斯就是一个不向神明献祭的人,他反而讥笑那些人,对此阿莫斯托斯莫斯解释说,“我并不是轻看神明,不过我以为它们都非常崇高,无须我对之加以注意罢了。”这或者也是一种托词,所以苏格拉底对他说:“它们越是崇高,就越应该受到你的尊重才是啊!”他告诉阿里斯托底莫斯的是,神明,不仅照顾人的身体,而且他们在人的身体里放置了一个灵魂,这才是人最重要的部分,“神明具有这样的能力和这样的性情,能够同时看到一切的事情,同时听到一切的事情,同时存在于各处,而且关怀万有。”

和阿里斯托底莫斯的对话可以看成是苏格拉底的一种总体神明观,神明的存在是秩序的象征,而秩序一方面制造着人,另一方面照顾着人、教导着人,而在人这方面来看,他是神明的对象,当他献祭于神,当他敬虔于他,并不是一种物质意义的供奉,而是在灵魂意义上达到神明的高度,那就是秩序和理性,所以苏格拉底认为,人的本分就是去学习神明,“因为凡神明所宠眷的人,他总是会把事情向他们指明的。”学习神明什么,简言之,就是一切的德性。苏格拉底自己锻炼心灵和身体,让自己能愉快而安全地生活,而免除不必要的开支;苏格拉底用食物也是以自己愉快地欣赏的量为限,在他看来,食欲本身就是最好的调味品;苏格拉底认为人要严格禁戒和俊美的人亲近,因为一旦和这样的人火热起来,就很难控制住自己了,他让克里托布洛斯远离美人,他劝色诺芬“看到一个美人儿的时候,赶快拼命跑开”……

从生活习惯入手,苏格拉底的这些标准更多在于个人的自制力,也就是自律,在他看来,自制的人具有光荣而有价值的美德,“既然我们不愿意有一个不能自制的奴仆,那么,我们自己谨慎不做这样的人岂不是更重要了吗?”苏格拉底就是把自制看成是一切德性的基础,就是一种自我的本分,只有自制了才能学会任何好事,才能付诸实践,他指着赫拉女神发问,“有哪个做肉欲奴隶的人会不是在身体和灵魂双方面都处于同样恶劣的情况呢?”不做肉欲的奴隶,就要做自制的主人,只有这样,灵魂才能得救。他仅对自己,苏格拉底对门人也实践着自制的教导,他对尤苏戴莫斯说,不能自制就使智慧和人远离,就会走向相反的方向,“你岂不认为,由于不能自制使人对于快乐留连忘返,常常使那些本来能分辨好坏的人感觉迟钝,以致他们不但不去选择较好的事,反而选择较坏的事,从而就阻碍了人们对于有用事物的注意和学习吗?”很多人认为不自制反而会带来快乐,但是苏格拉底说,这种快乐是暂时的,是欺骗的,真正的快乐只有自制才能获得,“因为,不能自制就不能忍饥、耐渴、克制情欲、忍受瞌睡,而这一切正是吃、喝、性交、休息,睡眠之所以有乐趣的原因;在经过了一段期待和克制之后,这些事才能给人以最大的快乐,而不能自制则恰恰阻碍了人们对于这种值得称道的最必要的最经常的乐趣的享受。惟有自制能使人忍受我所讲的这一切,因此,惟有自制才能使人享受我所提到的这些值得称道的快乐。”他反问尤苏戴莫斯的是:一个不能自制的人和最愚蠢的牲畜有什么区别?

自制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是一种对秩序的追求,在这里就有着神明的影子,在好的和怀的之间,色诺芬记录下了和苏格拉底有关的自制言行。苏格拉底在饱食、性欲、睡眠、耐冷、耐热和劳动等方面都实践着自制,自制就是一种不受束缚的自由,在和阿里斯提普斯的对话中,就谈到了这种自由的意义。阿里斯提普斯认为,不想把自己放在想要统治人的那一类人里,要肩负为全国人民提供必需品的重担,在他看来是荒唐的,“自己所想要得到的许多东西尚且弄不到手,竟还要把自己列于一个国家的领导地位,从而使自己如果不能为全国人民提供必需品就要受到谴责,岂不是愚不可及吗?”苏格拉底问他,是统治人的人生活得更幸福还是被统治的人生活得更幸福?阿里斯提普斯却告诉他,自己既不想通过统治,也不想通过奴役,而是想通过自由走向幸福的光明大道,而且阿里斯提普斯不想要做一个国家的公民,而是要成为一个到处周游的过客。对此苏格拉底认为,一个客旅并不安全,他很容易成为歹徒袭击的对象,“你的力量总是没有那个城市的居民那么强大”,言下之意,做客旅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它必须有一种秩序的保证,所以在纳入城市的整个体系的时候,苏格拉底又回到了自己所提出的统治和被统治者那个更幸福的问题,阿里斯提普斯认为,受了统治术训练的人和被强迫受苦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同一身体,不管是自愿或非自愿,反正是受了这些苦楚,在我看来,除了自愿受苦的人的愚不可及外,并没有任何区别。”但是苏格拉底更进一步反问,“难道你看不出自愿受苦的人和非自愿受苦的人之间有这样的区别,即自愿挨饿的人由于他挨饿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当他愿意的时候他可以随意进食,自愿受渴的人由于他受渴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当他愿意的时候就可以随意进饮,其他自愿受苦的事也是有同样的情形,而被强迫受苦的人就没有随意终止受苦的自由?”

自愿挨饿是一种自由选择,而被奴役的人挨饿就无法拥有终止受苦的自由,这两种人到底谁更幸福当然一目了然,而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自由选择是一种良性和理性的秩序所然,这种秩序所需要保证便是自制,便是德行。苏格拉底还说起了一个关于叫“德行”的女人的故事,德行和恶行是两个女人,当赫拉克雷斯遇到她们的时候,德行就这样对他说:“通过我,他们受到神明的恩宠、朋友的爱戴、国人的器重。当大限来临的时候,他们并不是躺在那里被人遗忘,无人尊敬,而是一直活下去,永远受到人们的歌颂和纪念。”德行女人带来的是“最大的幸福”。面对这个最大的幸福,苏格拉底无疑是倡导者和实践者,在和诡辩家安提丰的三次对话中,苏格拉底分别阐释了自制的作用、朋友比金钱好处更多、治理国家需要更多的人参与等观点,在苏格拉底看来,这些都是智慧都是德行,都是神明所造化的秩序,“神性就是完善,愈接近于神性也就是愈接近于完善。”其中提到的参与政事,面对安提丰“为什么训导别人管理政事而自己却不参与政事”的疑问,苏格拉底反问的是,“是我独自一人参与政事,还是我专心致志培养出尽可能多的人来参与政事,使我能够对政治起更大的作用呢?”

这个反问当然指出了导师的重要作用,但是背后还有一个重要的提示,如果一个不真正热爱德行的人,即使和苏格拉底这样的老师一起交游,也可能走向不自知、不敬虔的歧路。克里提阿斯和阿尔克比阿底斯和苏格拉底一起交游,在苏格拉底面前,他们是能够控制自己不道德的倾向,但是一旦离开了苏格拉底,便失去了自制能力:克里提阿斯逃到赛塔利阿,和一些不行正义而一味欺诈的人结交;阿尔克比阿底斯由于他的美貌,受到许多妇女的追求,又因他在城邦和同盟国中有势力,还受到许多善于谄媚的人的勾引和败坏……这是两个人缺乏自制的表现,更重要的原因则是他们并不喜欢他们的老师苏格拉底,或者不喜欢苏格拉底的观点,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想在国家掌权,交游的目的也是如此。两项对比,无疑苏格拉底品德的伟大之处就显露出来,所以色诺芬再次回到那个判决,像苏格拉底这样的人不应该被处死,“遵循这样一种立身处世之道的人,难道不应受到城邦的最大的尊敬吗?”

自制是品德的基础,而在自制基础上,苏格拉底更是构建了敬虔于神的秩序和理性体系,他谈论了子女和父母本分问题,“父母使子女从无而变为有,使他们看到这么多美好的事物,分享到神明所赐予人的这么多的福气;这些福气对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宝贵的,我们无论如何也不愿放弃这些福气。国家之所以对于这种最大的罪处以死刑,就是因为他们相信,非借这种重大的刑罚不足以防止这种不义。”所以尊重父母、不忘恩负义便是对神明的尊重;他听到哈赖丰和哈赖克拉泰斯两兄弟争吵劝说他们要有手足之情,“财富是没有知觉的东西,弟兄是有知觉的,财富需要保护,弟兄能够提供保护,除此以外,财富是很多的,但弟兄只有一个。”一个人的两只手就像兄弟一样,而他们都是神明创造用来互相帮助的;当然,苏格拉底在多种场合中论述了友谊的重要价值,“有什么马,什么耕牛,能抵得上一个真正好的朋友那样有用呢?有什么奴仆是像朋友那样的好心肠,或富于友爱呢?有什么其他的财富是像朋友那样有益呢?”不要交危险的朋友,要避开从来不想回报的朋友,要在友谊中努力成为更有德行的人,要帮助处在贫困中的朋友……

个人的品德是体现对神明尊崇的一个方面,国家治理方面体现的德性当然更是秩序的重要方面。苏格拉底对想要将领的艺术的狄阿奴沙多鲁斯说:“一个将领还必须能够为战争的必要事项进行准备,他必须能够为部队取得粮秣,必须是一个足智多谋、精力旺盛、谨慎、懂事、坚忍不拔而又精明强干的人;和蔼而又严峻;坦率而又狡诈;善于警惕而又巧于偷袭,挥金如土而又贪得无厌;慷慨大方而又锱铢必较;审慎周详而又大胆进取,有许多别的品质,有的是天生的也有的是学习得来的,这些品质都是一个想当将领的人所必须具备的。”他认为,一个好的将领必须为他手下人的幸福着想;他把骑兵指挥官的责任定义如下:改善土兵和马的情况;不把照料马的责任单单留给士兵;他告诉尼各马希代斯,安提斯泰尼斯虽然没有率领过军队,却可能具备一个成功的将领所必备的资格,因为他懂得“战胜敌人更有利更合算”的办法;苏格拉底认为,一个统治者对于国家事务如果没有精确的知识,他就不可能对国家有好处,也不可能使自己有光荣;苏格拉底劝勉有才干的、熟悉公共事务的哈尔米戴斯参加政府工作,免得被人指责为游手好闲……

管理国家事务,不仅仅是所谓的统治术,但是这种管理却具有统治者自由选择的权力,归结到国家层面的德性,便是正义,所以苏格拉底认为,君王和统治者就是那些懂得怎样统治的人,而这种统治就是体现神明之爱,“最好而最为神所钟爱的人,在农业方面,是那些善于种田的人;在医药方面,是那些精于医道的人;在政治方面,是那些好的政治家们;至于那些不能把事情做好的人,既没有任何用处,也不为神所钟爱。”为神所爱,敬虔神明,这是一种呼应,所以在德性的世界里,苏格拉底既没有对神明亵渎,也没有引进新的神,而他对神的信赖在更现实意义上则是教导青年如何具有德性,如何实践德性,如何敬虔神明——这两者就是不同面向而已。

苏格拉底认为青年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对尤苏戴莫斯说:“如果说,没有多大价值的工艺,不必经过有本领的师傅指导就会自己精通这一见解是荒谬的,那么,把像治理城邦这样最伟大的工作,认为人们会自然而然地做出来,那就更加荒谬了。”他让弟子们在神明面前保持自制,使那些和他在一起的人生活得更为虔诚,更有节制;他教导他们要热爱正义,“在他的私人生活方面,他严格遵守法律并热情帮助别人,在公众生活方面,在法律所规定的一切事上他都服从首长的领导,无论是在国内或是从军远征,他都以严格遵守纪律而显著地高出于别人之上。”他告诉门人要有实践能力,要有独创精神,要坦率和真挚,在他看来,“一个受了良好教育的人对于各门实际学问应该熟悉到什么程度。”

对青年的教导,在苏格拉底看来,就是为了接近智慧,就是为了对神虔诚,就是为了得到神明的指点——在这里,正义被苏格拉底看成是对法律的绝对遵从,所以当他最后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在他看来,这就是法律,所以他不肯做出违法的事,“宁愿守法而死,也不愿违法偷生”。但是当时苏格拉底只要讨好法官,谄媚他们,祈求他们,那么法官就可能释放他,这里其实就有了一个重要的正义观:正义的代表是法律,而不是法律执行的人——苏格拉底就有过对人的拒绝:当他做议会主席的时候,他不让群众作出违反法律的决议来,他甚至抵抗了别人所无法忍受的来自群众的攻击;当三十僭主命令他做违背法律的事的时候,他曾拒绝服从他们;当他们禁止他同青年人谈话并吩咐他和另外一些公民把一个人带去处死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因这个命令与法律不合而拒绝执行……

“死比生更为可取”,这是苏格拉底的正义观,也是他的死亡观,一个绝对服从法律的人就是服从秩序,就是服从神明,另一方面来看,苏格拉底认为:“正是由于神明恩待我,照顾我,他才不仅使我在适当的年龄死去,而且还是用最容易的方法。因为,如果我现在被判罪,很明显,那些判处我的人会让我考虑一种最容易的、使朋友最少感受痛苦、使死者最多被怀念的方式来结束我的生命。”这是他对法官海尔莫盖尼斯说的话,而在死亡面前,他并不是生命逝去的遗憾,而是一生充盈着正义的幸福感,“最幸福的人是,那些最意识到自己是在越过越好的人。到目前为止,我觉得我自己的情况正是这样。”正是苏格拉底的这种敬虔于神明的正义观、幸福观和死亡观,所以他认为把自己处死的人才是不光彩的,定自己罪的人才会自惭形秽,才是不敬神甚至亵渎了神明。

有人死了有人活着,有人敬虔神明有人亵渎神明,有人行正义之事有人举不义之手,有人内心充盈着幸福有人被罪恶折磨,“苏格拉底之死”在色诺芬那里变成了永远活着的“回忆苏格拉底”:

当我考虑到这个人的智慧和高尚品格的时候,我就不能不想念他,而在想念他的同时,更不能不赞扬他。如果在那些追求德行的人们中间有谁会遇到比苏格拉底更有益的人,我认为这个人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论诱惑

编号:B83·2201123·1712
作者:【法】让·波德里亚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1年02月第1版
定价:56.00元当当27.30元
ISBN:9787305076497
页数:277页

1979年,让·波德里亚独具匠心地写下《论诱惑》一书,从性的诱惑,到权力的诱惑,到后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诱惑,让·波德里亚以“剑走偏锋”的方式聚焦“诱惑”。本书分为“性之食相”“表面的深渊”“诱惑的政治命运”三个部分,从各个层面论述他思想中的“诱惑”这一概念。第一部分分析了诱惑与性的复杂的历史交织,并由之过渡到权力与诱惑的关系;第二部分揭露出当代资本主义如何让诱惑通过表面的游戏使零度现象成为不可见的统治和支配的深渊;第三部分则宣告当代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下诱惑的新本质。此后“诱惑”这一概念在波德里亚思想发展史上的地位乃至其涵义在学术界一直众说纷纭。也许他的本意是试图用“诱惑”这样美文学的、空洞的反讽性范式再一次深化“拟真”这个激进的否定性范式,更重要的是,他想要通过对诱惑的批判性内省,界划自己与后现代话语的根本异质性。


《论诱惑》:更希望揭去真理的外衣

然而死神感到很诧异,便回话说:“我没想吓唬他呀。在那里见到这个士兵,我也很吃惊。事实上我们的约会是在今晚,在撒马尔罕。”
——《死在撒马尔罕》

撒马尔罕在远处,在死亡的背面,那个士兵正是因为在市场的拐角处碰到了死神,充满恐惧的他从国王那里要了一匹最好的马,趁着黑夜逃避死神的追赶,直抵撒马尔罕。一个渴求生的士兵,用最好的马抵达了撒马尔罕,对于他来说,这便是生的诱惑,是对于死的背离。但是当国王谴责死神恐吓了士兵的时候,死神却告诉他,死亡就在今晚,就在撒马尔罕。——生与死形成的巨大反差,却让撒马尔罕具有了一种诡异的同一性:士兵去往撒马尔罕不是逃避死神不是避免死亡,而是在完成一个死亡的约会,对于他来说,诱惑的也不是生,而是死。

士兵碰到死神的时候,死神做出了一个威胁性的手势,正是这个手势化解了生与死的对立变成了死亡的约会,让-波德里亚(以下写作鲍德里亚)说:“正是在试图逃避命运时,更有可能被命运抓个正着。”死神的这个手势并不是一种计划,它只是一种偶然性,甚至是“用手势的偶然性纠正偶然性”,使得士兵的死变成了撒马尔罕的约会,变成了必然,变成了一个天然事件,而这正是通过我行我素的诱惑才得以完成:没有无意识,没有形而上,没有心理学,没有策略,在偶然性的轻松中,意外的相遇形成了“瞬间的不可破译的默契”——鲍德里亚把这种不可破译的符号看成是诱惑的顶峰:不要有意义,“被诱惑的人不由自主地陷入正在消失的符号中。”

同样不由自主陷入诱惑的符号中的还有那个小男孩。小男孩希望仙女给他想要的东西,仙女答应了他的请求,但是提出一个条件:永远不要想到“狐狸尾巴的红颜色”。小男孩认为这是轻而易举可以做到的事,但是当走了之后却无法忘记仙女告诉他的“狐狸尾巴的红颜色”,他的脑子里,睡梦中,到处都是狐狸尾巴的红颜色,他无法摆脱它。“狐狸尾巴的红颜色”没有在小男孩的生活中真实出现,但是却像梦魇一样缠绕着他,鲍德里亚说,这是一个荒诞却具有绝对真实性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所凸显的就是无意义能指的威力:如果有一块牌子写着“这扇门向虚空开启着”,你能抗拒打开它的欲望吗?如果仙女禁止他的不是“狐狸尾巴的红颜色”,而是小男孩本来就想得到的那些东西,那么小男孩反而更容易从中解脱出来。

死神约会的撒马尔罕,仙女禁止的“狐狸尾巴的红颜色”,都是魔法语言制造的巫术,而它们就是诱惑的施魅法:“因为诱惑他的不是禁止,而是引诱他的禁止的无意义。”禁止是一种秘密的言说,秘密弱化或者取消了意义,它建立的是符号之间的默契,诱惑正是在这里被创造出来,它是一个游戏,在无意义中只有空白的符号,荒唐的、荒谬的、省略的、无参照的符号又吸收着我们,这是“意义的日食诱饵”,于是士兵奔向了死亡,于是小男孩被梦魇缠绕,“某个唯一的符号在瞬间进行的致命消遣。”但是,诱惑的施魅是一个“逼真的假象”,它不抵达意义,不产生真实,甚至是“比虚假更虚假”的存在,但是诱惑为什么在“逼真的假象”中制造了“禁止的无意义”,这种禁止的无意义开启的是那一扇虚空的门?

“一个不可磨灭的命运压在诱惑之上。”鲍德里亚开篇的第一句话似乎就要为诱惑正名,在他看来,宗教、巫术、爱情、哲学、道德,以及精神分析和性解放,都把诱惑看成是邪恶的策略,使得性、邪恶和倒错的价值都在诱惑中被提升了,当那些被诅咒的东西都获得了新生,而诱惑却依然停留在认识的阴影中。所以鲍德里亚认为,诱惑并不属于布尔乔亚时代,因为这个时代需要的是回归本质、回归生产,而诱惑与它们格格不入,它不属于本性的范畴,它只是一种招数,它不属于能量的范畴,它只是一种符号和礼仪,它是性、意义和权力的反向体现——当女人成为生产自身的女人,成为女人的女人,成为性别的女人,她就已经是欲望的最后一位“神灵化身”,而这就是诱惑的结束。所以当命运压在诱惑之上,诱惑需要从性、意义和权力中走向它的反向——撒马尔罕在逃生意义的远方,却早已经成为了死亡约会的终点。

性的返乡体现,鲍德里亚将之命名为“性之食相”——它是如发生日食或月食中出现的状况。“如今,在性话语解放之后,没有任何事物比性更为可靠。在性形象增加之后,没有任何事物比性欲更为可靠。”在性的阐释上,黑格尔提出了女性气质是一种“群体的永久性讽刺”,女性是在性别意义上被定义的,她处在男性威力的统治之下,她必须在男性的对立面存在,而男性的性标记几乎提供了所有的模式:勃起性模式,直立性模式,上升模式,增长模式,生产模式等——女性气质的讽刺性就在于它是一种阳物寓言的产物,它具有的诱惑性只是被纳入男性模式中。但是鲍德里亚认为,诱惑式比性别更特殊也更高尚的存在,性之食相正是对诱惑的重新定义,他举了异装癖的例子,异装癖模糊了性区别,它甚至取消了女性气质的“群体永久性讽刺”,这是一种向符号的质变行进的状态,“与其说这是一种性别的累加,还不如说是一种性别的取消。”这种质变也解构了阳物寓言,女性在诱惑的反向威力中消解了以男性为代表的的生产的威力,甚至,“倒是男人例外地产生于女人”。所以在鲍德里亚看来,女性既不是秩序的产物,也不是等价物的东西,更不是有价值的东西,当诱惑的形式战胜了生产的形式,女人应该享受快感——这是向虚空开启的那扇门,因为它是女性在“群体永久性讽刺”中形成的性享受的缺席,而诱惑变成了挑战,变成了游戏,变成了礼仪,它建立的是礼仪交换的法则,竞价的法则,“我转身躲开,你将不能让我享受快感,而是我让你做游戏,把你的性享受盗走。”

这是鲍德里亚对“性解放”的考察,诱惑取消了性别建立了游戏。而在“立体的黄色淫秽”中,鲍德里亚认为它也构成了诱惑缺席的东西,构成了超真实主义的存在:黄色淫秽太过真实了,它是比真实更真实的存在,但是因为太近反倒不真实了,它变成了现实的过量,变成了幻觉——不是性的幻觉,而是真实的幻觉,对其进行窥视也不是对性的窥视,而是对性的表现和消失的窥视,是“场景消失和诲淫物涌入的一种眩晕症”。鲍德里亚将黄色淫秽的这种现象称为“拟真”,“人们越是狂热地走向性的真实性,在没有遮羞物的情况下操作,就越是会投身于符号的积累,就越是会自我封闭在无穷无尽的超值意义中。”所以它没有任何东西留给偶然,没有任何东西留给外表,“一切都是可见的和必需的符号”,这便是生产——生产的意思就是“使某物可见”,就是让某物显现,当生产强制性的将一切东西物质化,立体的黄色淫秽这种拟真的存在就站在了诱惑的对立面,“这里面从来就没有诱惑,黄色淫秽中也没有诱惑,因为这是性行为的即时生产,是快感那生猛的现实性。”

在“性之食相”中,鲍德里亚其实定义了诱惑的两个特点,当女性气质结束“群体永久性讽刺”之后,男性/女性的二元结构被消解了,不再有女性也不再有男性,它呈现的是“结构的零度”,在这个零度里只有诱惑本身,“这是诱惑的内在威力,它将真理中的一切东西抽掉,把它纳入游戏,纳入外表的纯粹游戏。”当属于二元结构的阳物寓言被打破,当男性的威力被取消,其实就是在“立体的黄色淫秽”中重建了比权力更强大的诱惑体系,权力在本质上是一种生产性机制,它表现为欲望,变现为资本,表现为财产司法,表现为里比多经济,但是权力如果只是生产而没有交换,那么它唯一的结果便是消亡,而要避免消亡,则需要诱惑,需要挑战,“诱惑是一个循环和可逆的过程,是挑战、竞价和死亡的过程。”它在空白中打开那扇通向虚空的门,让权力完成空间的转换,因为,“挑战与诱惑的礼仪逻辑要远远高于性与生产的经济逻辑。”

但是那扇门是不是一定要推开,才能走向死神约会的撒马尔罕,才能被“狐狸尾巴的红颜色”所缠绕?其实,死神只是做了一个偶然性的动作,仙女只是施展了言语的魔力,它们并没有真正通向死亡和梦魇的深渊,或者说,诱惑只是一个“表面的深渊”。鲍德里亚认为,诱惑是“消除了话语意义并且使话语偏离真理的东西”,它比真理和意义本身更重要,一方面,诱惑追寻着真理的隐藏意义,另一方面,在阐释中却又摧毁这个真相,所以,它在表层,是一种游戏和赌注的场所,它的目的就是在外表的联合中与意义作斗争,蟾蜍有意或无意的意义,从而进入到任意的游戏中,一个手势,一个词语,便成为诱惑。鲍德里亚认为,黄色淫秽是一种拟真的袪魅,它是比真实还有真实的存在,是拟真物的顶峰,而诱惑式比虚假还要虚假的存在,是外表的秘密,是施魅的拟真——他称之为“逼真假象”。一方面,逼真的假象是空白的符号,是虚空的符号,它反庄严性、反社会再现、反宗教或艺术再现,逼真的假象中没有自然,没有风景,没有天空,没有面孔,没有心理,没有历史性,“这里一切都是伪迹”;另一方面,逼真的假象是现实的讽刺拟像,它掉过头来对抗社会,戏仿社会,“将一个绝对的怀疑投向现实原则。”

所以消解意义的诱惑本身就具有了意义,“诱惑,就是作为现实去死亡,作为诱饵去自我生产。”这种生产再不是二元性中的生产的威力,而是自我产生,“就是落入自身的陷阱,向一个着魔的世界运动,这就是诱惑性女人的威力,她会落入自己的欲望,因自己是诱饵而让自己中魔,其他人也会先后落入这个陷阱。”这是自我的施魅,对于女性来说,就变成了某种消解二元性契约的挑战:她不再是女人,不是欲望的对象也不是欲望的主体,“她就将自身变成纯粹的外表,人造的建筑,他者的欲望将前来就范。”这是礼仪化的女性,这是仪式化的女性,这是异装打扮的女性,这是戴面具的女性,一切都是为了诱惑,诱惑上帝,诱惑幽灵,诱惑亡灵。而同时男性也成为诱惑者,他的策略就是为了回应女性的宿命,就是反映女性的诱惑本质,在这个奇特的关系里,“姑娘像是被强化在讽刺场景中,正好成了她自身本质的诱饵,她可以轻易依赖的诱饵。”于是诱惑变成了一种倒错,废除了性的自然法则,它成了偶然的、任意的游戏。

当诱惑废除了自然法则,在偶然和任意的游戏中它建立的便是规则。鲍德里亚区分了法则和规则,他认为,法则建立在必要符号的超验连接上,规则是在任意符号的内在连接上做文章;法则充当的是合法结构体的话语符号,它有明确的目标,而规则不设置禁忌和压抑,它不走向任何地方;法则的缺席不是没有法则,而是走向规则。所以游戏最符合规则精神,“游戏的唯一原则,就是规则的选择助你从法则中解脱并走向规则”,游戏挫败了意义的无序,消解了法则的禁忌,如果一定要为游戏设定目的,那就是所有的玩家都是作弊者——诱惑者正是作弊者,“游戏是不道德的,因为它用一个诱惑的秩序代替了生产的秩序。”

诱惑建立秩序,诱惑进行自我生产,诱惑具有意义——诱惑也是一种反诱惑,而在这个诱惑/反诱惑的游戏规则里,逼真的假象具有的施魅性,到底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怎样的意义?“因为我们以诱惑为生,我们将会死在蛊惑中。”这似乎是鲍德里亚的一种警示,当我们生活在拟真的时代,当社会契约变成了拟真公约,当信息变成了全息照相,当符号的强化让现实无法找到,诱惑的拟像似乎变成了一种“仿生镜像”。克隆术就是建立了一个复体,它是身体拟真的最高阶段,当原件丢失,克隆物变成死亡形象本身;无性繁殖,身体的所有秘密都被调制为生物反馈,这是仿生学阶段的镜像,不仅主体连身体也走向了终结。这便是诱惑走向权力反向的体现,但是却变成了“过分的诱惑”:“由于过度的暴力,人们长期默默忍受统治,由于过分的诱惑,人们允许这种统治。”

从诱惑的礼仪阶段,到美学阶段,再到政治阶段,当诱惑的原件完全消失,诱惑也开始了全方位的分配,在这个无意义的世界中,拟真完成了对无意义的驱魔,而诱惑则开始了它的施魅,鲍德里亚说:“解剖不是命运,政治也不是命运:诱惑才是命运。诱惑就是命运所剩下的东西,是赌注、巫术、宿命和眩晕所剩下的东西,是无声效率所剩下的东西。”通向虚空的门,做出偶然性的手势,展开语言的魔力,诱惑就在逃离死却奔赴死的撒马尔罕,诱惑掌握着真理最为晦涩的秘诀,“正因为很难想象真理的赤裸,人们或许更希望揭去真理的外衣。”

哲学宣言

编号:B83·2201123·1711
作者:【法】阿兰·巴迪欧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4年01月第1版
定价:35.00元当当17.00元
ISBN:9787305123825
页数:118页

上个世纪末,以利奥塔、德 勒兹、德里达、拉库-拉巴特等人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都宣布哲学,尤其是其本体论哲学业已终结。当代法国思想家巴迪欧则反其道而行之,将矛头指向了这种哲学终结论,他大声质问道:“哲学终结了吗?”不,永远不会终结!只要我们还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哲学就不会终结。因此,对于《哲学宣言》作者阿兰·巴迪欧来说,写一部关 于哲学的宣言是必要的,这种肤浅的哲学终结论,不过是自尼采和海德格尔以降诗人时代的副产品,当将本真同诗歌联系起来,便遮蔽了本真同其他真理程序(数元、革新的政治、爱)缝合的可能性。所以,在《哲学宣言》中,阿兰·巴迪欧第一次阐述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全书包括哲学宣言、哲学本身的回归以及哲学的定义,巴迪欧从可能性、前提、现代性等11个角度阐述了哲学问题,并让全世界的人们更容易接近他的思想。


《哲学宣言》:事件参与了解缝

整个哲学程序是由一个特殊的对手来激化的,这就是智者。
——《哲学的定义》

在定义之前是回归,在回归之前是划清界限,而在划清界限之前则是找到自己的对手——当阿兰·巴迪欧确定智者为“特殊的对手”,并在对立激化中建立整个程序,他是不是走向了一种二元性?而在哲学的回归和最后的定义中,这种二元性会不会导致另一种“形而上学的终结”,继而在历史的终结、哲学的终结中再次变成不可能?

哲学是一种不可能中的可能?所以首先的一点是:为什么智者是哲学家的对手,为什么哲学必须与智术划清界限?巴迪欧把自柏拉图以来和哲学类似的东西称作“智术”,它是属于智者的体系,而在哲学遭遇现代化的困境,它所遭遇的“现代智者”——谁是现代智者?巴迪欧提出了这个问题,在他看来,现代智者就是那些“循着伟大的维特根斯坦的足迹,认为思想在下述方面是可以选择的人”:他们把思想看成是话语和语言游戏的后果,或者看成是一种沉默的象征,又或者看成是一种纯粹从语言簇中抽离出来的某物的“展现”,所以对于“现代智者”来说,基本的对立不是真理与错误的对立,而是言说与沉默的对立,可说与不可说之间的对立,是被赋予意义的陈述和缺乏意义的陈述之间的对立。在对立中,他们必须言说,即让有意义的痕迹的“多元性”走向某种沉默的对应物——而这便是巴迪欧所认为的现代智术。

很明显,循着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前行的现代智者试图用规则来取代真理,在他们看来,没有真理,只有阐述的技术和陈述,只有存在多钟异质性的名称的语言游戏,只有概念和思想无法接近的存在,“语言游戏、解构、虚弱的思考、无法弥补的异质性、争议和差异、理性的毁灭、碎片化的发展和支离破碎的话语,所有这些论点都倾向于智者的思想线索,将哲学置于困境之中。”而现代智者的这种语言游戏赓续的就是柏拉图在《智者》中所塑造的那些智者。所以,智者在巴迪欧看来,就已经站在了哲学家的对立面,而哲学家正是通过对这个对手的激化来构建哲学程序,定义真正的哲学。在他看来,智者在外表上与哲学家差不多,也是将知识的构想和诗的构想结合起来,但是很明显,智者的语言策略是回避任何真理中的肯定性断言,由此哲学就有了自己的构建空间,那就是在复制体的智者那里,“突然向前纵深一跃”,在把自己作为一个智者的情况下,看见对手和激化对手,“将自己一分为二的企图中抽离出来”,从而奠定哲学的第一个二元对立体:智者和哲学家。

这是一种打破镜像的方法,建立二元对立体不是为了让自己陷入某种肯定性断言,而是“从灾难性的再配对中撤离”,让在空和实体的配对体系变成一种空壳,而这便是巴迪欧所说的“哲学操作的自我解放”。很明显,巴迪欧绘制出哲学这一种“伦理电影”的历史就是要重新定义哲学。哲学在撤离,哲学在自我解放,哲学便开始回归:哲学要和智术划清界限,哲学要和自身的历史主义决裂,哲学要远离语言的游戏,“所有思想都在骰子一掷中涌出。”马拉美投出的骰子成为哲学的再一次定义,因为哲学是必需的,哲学是可能的,确切地说,哲学“在其历史中仅仅是一种对大真理的去实体化”,由此,巴迪欧认为,哲学是一种无感觉的行为,不会对经验进行解释,是一种与诸真理相关的大真理的操作,具体而言,哲学是在“感觉之外”把握了诸真理,她具有四种模态:它是无法确定的东西,它与事件有关;它是不可认识的东西,它与自由有关;它是一种类性,它与存在有关;它是无法命名的东西,它与大善有关——真理不在,它只是降临,真理的路径没有约束,它是一种冒险,真理的存在是一种无限集合,真理从不给无法命名的东西命名。

这是与诸真理相关的大真理,它在去实体化中成为一种无法确定、不可认识、无法命名的东西,而真理程序就是成为哲学的前提条件,由此巴迪欧认为哲学是一种“可能性”存在,他对哲学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定义:“在真的实切性的前提下,一种非实切的真实性。”真的实切性和非实切的真实性,对应的是哲学的前提和本质。巴迪欧之所以要下这么一个拗口的定义,其实就在于哲学遭遇了不可能性而必须回归到可能性之中。“哲学终结论”已经甚嚣尘上,拉库-拉巴特说:“我们不必再处在哲学的热望之中。”让-弗朗索瓦·利奥塔说:“哲学的大厦已经成为了废墟。”他们发出这些声音,是把哲学看成了一种不可能,而其实,在巴迪欧看来,那是因为哲学家背负着这个世界沉重的负担,“自柏拉图以降的数个世纪以来,哲学家都不得不去认罪。”

哲学家在认罪,哲学已成废墟,傲慢变成了危险,对世界罪行的指控都放在了哲学的大门口,而这在巴迪欧看来,只不过是一种罪行概念化,哲学并不承担此种指责,甚至,当哲学接受了这个时代阴郁的色彩,把灭绝、集中营的悲剧性本质看成是自己的对象,它其实是一种预言性的姿态,而这个姿态也完全不是哲学应有的,甚至“依然是对受害者的冒犯”,它就是一种欺骗。所以,巴迪欧说,“我们扔掉这个负担”,哲学在今天是可能的,而且这种可能性并不具有最终阶段的形式,必须“向前再进一步”——这是现代构型中的关键一步,“这一步自笛卡尔以降,就将三个关键概念,即存在、真理和主体,同哲学的诸前提绑在一起。”

哲学指向存在、真理和主体,它们和哲学的诸前提捆绑在一起,诸前提有着统一的程序,它们与思想的关系保持恒定,而这种恒定性的名称就是“真理”,所以巴迪欧认为,“这些成为哲学前提条件的程序就是真理程序。”它们是数元、诗、政治创造和爱,四个前提的集合就是一种类性程序,即存在着科学真理、艺术真理、政治真理和爱的真理。当哲学的诸前提类性程序就是真理程序,它是不是意味着哲学本身不能产生真理?而这个问题便指向了巴迪欧对哲学的那个定义:“在真的实切性的前提下,一种非实切的真实性。”哲学的确不建立任何真理,但是圈定真理的范阈;哲学勾画出类性程序,是为了指向不同的真理程序;哲学将前提的诸程序置于共存之中,才能去思考其时代。这种以真的实切性作为前提揭示非实切的真实性的程序,其实就是对“一”与“多”这个哲学问题的处理,事物的状态称为“情势”,它是任何样态的“多”,它是一种集合,而真理作为事件的秩序就是“一”,事件对情势的补充不能在情势的“多”中被命名和表达,它必须有一个独特的命名,必须是一个额外的能指,这个额外的名称造就的就是类性程序,类性程序对情势进行了“延搁”,也就是说,事件的补充仅仅是一种真实性,只有通过“具有真实性的陈述的裂缝”,在事件遇到“额外名称”时,真理才会降临。

阿兰·巴迪欧:哲学是关于时代裂缝思考的实践

哲学的特殊意义就在于提出了一个统一的概念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事件被命名,真理程序在命名中有了起点,所以,“在思想之中,哲学所面对的是作为其前提的诸真理程序的共存可能的本质。”由此,巴迪欧认为,哲学的可能性就在于它对时代裂缝的思考,这个时代裂缝里是有漂浮不定、原生的前提,而他们就表现为数元代表的突破和悖论,诗歌代表的震撼,革新性政治代表的革命和挑战,两性关系代表的冲突和辩证。哲学必须深入时代的缝隙,而在对时代的思考中,哲学为什么会被认为已经终结?为什么变成了废墟?诸前提的范式总是不断更替,甚至也遭遇了困境,比如模仿性的诗歌就被看作和智术是一种同谋关系,甚至诗变成了智术的奥秘,而在现代之时代里,海德格尔认为,形而上学已经走向了终结,技术导致了哲学的终结,并且在技术的客观化中,只有少量的诗人存在——这个时代已经完全是“虚无主义”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巴迪欧认为,“多的统治成为一种深不可测的深度”,而“一”在大写中完全变成了临时性运算操作的结果,虚无主义的显著特点就是无关联性,人完全变成一种假装彼此联系的存在。这是去神圣化的时代,一方面虚无主义让存在和真理的靠近变得不可能,但是另一方面去神圣化又让思想成为靠近存在和真理的必然条件——所以巴迪欧说:“虚无主义是一个并不太坏的能指”,当真理学说走向了“无一之多”的阶段,当真理程序受到了阻碍却复活了实体的时候,当去神圣化提供了自由和力量的时候,哲学是不是走向了另一种可能?回顾时代的进程,哲学都表现出这样一种存在:哲学的每一次遭受质疑,“都适逢哲学将自己与其中的一个前提缝合起来。”马克思主义将哲学与政治前提缝合起来,将科学和实证主义缝合——在两种缝合中,一种称作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出现,而结果是,哲学在各种怪异的规律中呈现,“哲学的确失却了时代的事物,失却了我们时代的事物,这强化了哲学自身一败涂地和被捆住手脚的形象。”

巴迪欧认为,哲学的不可能其实是被历史上的缝合体系所阻碍,哲学的前提是类性程序,是为了让事件遇到额外名称,是为了让真理降临,但是在缝合中,哲学变成了一种仆人,所以巴迪欧再次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我所提出的姿态纯粹是哲学的姿态,即解缝的姿态。”从缝合到解缝,是巴迪欧构建哲学可能性的一种方法,所以必须再回到哲学的前提中,再进入事件的补充中,再迎向真理的降临中,“这就是数元、诗、对爱的思考和革新性政治的事件,这些事件决定了哲学的回归,它们有能力在其中开辟一个知识的位置,这个位置用来庇护和收集事件之后可以命名的东西。”在他看来,数元的秩序构建在康托尔和保罗·利恩的事件中完成,他们发现了多的理论中的核心悖论,第一次论证了什么是不可识别的多元;在诗歌的秩序方面,保罗·策兰的作品构成了事件,他的作品让整个诗人时代走向了最终的边缘;在爱的秩序上,雅克·拉康的事件便是坚持找到了主体范畴,在两性的“二”的逻辑归纳中,女性和男性共有一个主体,由此大写的一变成了“二”,“爱是忠实于邂逅事件且关于二的真理的产物。”而在政治秩序上,1965年到1980年的历史序列之中的事件,完全是事件的事件——“这些事件参与了对哲学的解缝。”

数元、诗、爱和政治,每一个前提都建立了类性程度,而哲学程度建立的秩序,都在事件的参与中解缝了哲学,保罗·科恩的类性、拉康的爱的理论、忠实于1968年“五月风暴”和波兰运动的政治,以及策兰的诗,都是异质性的存在,它们没有被命名,但是它们占据了位置,所以,“我们的时代可以被表述为这样一个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思想的事件业已发生。”而这些解缝的思想事件首要的问题便是“二”的问题,即作为形式的辩证法。在巴迪欧看来,二是一个事件性的产生,人的使命就是生产出二,并践行二——这种践行就是颠覆二,也就是在二元性中祛除客观化,将时代开启到一个没有方向的时代,“在其最赤裸裸的形式下,赋予下述哲学陈述以权威性:所有的真理都不含客体。”没有客体的主体,不提及客体来支撑主体,主体不再和客体面对面,“我坚持认为,一个单独的概念,即类性程序的概念,包含了真理和主体的去客体化,让主体表象为事件之后没有客体的真理单纯的有限碎片。”所以,巴迪欧认为,无客体的主体道路上,“笛卡尔式的沉思”才会被重新开启,诗人时代的美德才会重新获得,而哲学也在事件的补充中完成四个前提的当代形象,“其核心概念就是一种无客体的客体,它自己就是在自身之中,对补充它的事件忠实地生成类性的结果。”

这就是哲学对“柏拉图时代”的回归,因为柏拉图的姿态是:

认为诗人时代终结了,将数的当代形式作为本体论的渠道,从其真理功能的角度来思考爱,记下政治开启的方向。柏拉图也必须将诗人——无辜的智者的帮凶——排斥在哲学奠基的规划之外,将数学上对无理数问题的处理纳入到他所谓的“逻各斯”的视野之中,公正对待在上升到美与理念之中突然出现的爱,并思考民主制城邦的黄昏。还必须加上:正如柏拉图将智者——现代性顽固的代言人——作为其对话对象,所以,我们试图与这个界定了所谓的“智术大师”古典范畴在今天的版本——在本质上,其所关联的形象是维特根斯坦——进行最彻底的决裂。

这是从缝合的时代走向哲学新开端的时代,这是从智者的时代走向哲学家的时代,数元在开启,诗在消解,政治在重建,爱在思考,它们构筑了反智者的构想,它们有着柏拉图的姿态:为大一保留一个位置,在多的无限权威和生产性中,可能性就是“任何东西”。所以巴迪欧提出了真理的三个标准:真理必须是多之真理,是在这个多之内的生产;一个真理应该是一个多,是情势下的多的部分;情势的存在是真理需要显现为任意的多元。只有在这三个标准之下,哲学建构性的三位一体——存在、主体和真理才会实现:存在就是在数学的力量下对纯多、对无法预测的多的无限进行了刻画;真理的存在就是存在的多,“是任意的类性的不可认识的部分的存在,在其多元的匿名性之中实施其多,它宣布了它的存在。”而主体,是艺术主体,是科学主体,是政治主体,也是爱的主体,它反过来存在于四种类型的严格秩序之中:数“把握了一种剥离了所有呈现性区分的多,把握了多之存在的类性”;诗“探索一种为所有人提供的未分离的、非工具性的语言,一种发现言说本身的类性的声音”;革新性政治“是平等的和反国家的,在历史和社会的厚度中,它追索着人类的类性,摧毁着各种阶层,摧毁了分化差异或者等级制的再现,并认定了一种独特性的共产主义的存在”;而爱是“超于邂逅,宣布忠实于他们所发现的纯粹的二,并创造出男男女女的事实的类性真理”……

审美无意识

编号:B83·2201123·1710
作者:【法】雅克·朗西埃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20年03月第1版
定价:28.00元当当13.60元
ISBN:9787305211492
页数:61页

第一章:《弗洛伊德对美学干了什么?》,这个文本最开始是在两次讲座中的报告,即2000年1月在迪迪耶·科隆福的邀请下,在布鲁塞尔的“精神分析学院”做的报告,“我不是要谈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在美学领域中的应用。我不想谈艺术的精神分析,甚至特别不想谈那些艺术史家和艺术哲学家们从弗洛伊德和拉康的专业那里大量的重要的借用。”对于弗洛伊德来说,为了能用俄狄浦斯情结来作为解读文本的手段,首先就必须生产出一种特殊的俄狄浦斯的观念,这种观念属于浪漫主义对古希腊的观念的再创造,这样,产生了一种特殊的非思之思,以及保持沉默的言说的观念,从此并不能得出,审美无意识已经提前给出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概念。弗洛伊德的“审美”分析反而揭示了两种无意识形式之间的张力关系。在这本短小精悍的书籍中,朗西埃展现出这种张力关系,为我们揭示在两种无意识之间的对抗中什么才是最至关重要的。


《审美无意识》:必须要有一个新的俄狄浦斯

那么弗洛伊德主义围绕弗洛伊德理论实现了一个转向,以弗洛伊德的名义来反对弗洛伊德,回到了弗洛伊德不断与之斗争的虚无主义。这个转向将自己视为对美学传统的拒绝。但实际上,这或许是审美无意识玩弄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的最后把戏了。
——《第八章 两种类型药物的冲突》

弗洛伊德主义者反对弗洛伊德,弗洛伊德主义围绕弗洛伊德理论实现了转向,无论如何都可以看成是一种超越,一种对再现秩序的解构,对美学传统的拒绝。但是这种反对和转向,是不是在坚持了反再现艺术自律的同时,也承认了被迫他律的本质,而弗洛伊德主义的他律性存在,是不是又称为另一种虚无主义?是不是在大他者中重建看见了上帝的面庞?或者说所谓的新艺术体制的建立,在更大可能性中反而消除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

雅克·朗西埃将这种反对和转向命名为“两种类型药物的冲突”,两种类型的药物,指向两种类型的疾病,在弗洛伊德早已建立的“疾病即思想、思想即疾病”的精神分析和审美无意识框架里,两种疾病型思想为什么会产生冲突?朗西埃命名这一种冲突的用意是明显的,如果说弗洛伊德建立在无意识中的精神分析认为疾病是一种思想,那么弗洛伊德主义的思想其实就是明显的疾病:当他们质疑弗洛伊德的传记论,当他们以更激进的方式脱离了传统再现论的秩序,当他们将主体自身在超越中被撕裂,甚至当他们用特殊的绘画笔法掩盖了象征性的细节,他们依然在寻找着言说的可能,这是一种语言之外的“另一种用语言”,在超越了感性呈现的无意识里,撕裂的主体之外便出现了大他者——而实际上,这是另一种没有被假设的虚无主义的虚无主义,是解构了解释的解释。

朗西埃将这种反对看成是另一种迷失,“在一般规则上,他们正好所倚重的是弗洛伊德,弗洛伊德为他们的问题提供了基础,而弗洛伊德恰恰驳斥了这些问题,即他们将作品的力量归结为迷狂效果。”这个逻辑呈现出非常典型的二律背反,一方面弗洛伊德为他们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他们反过来反对弗洛伊德变成了一种虚无主义;另一方面,这种虚无主义正是弗洛伊德所一直驳斥的东西——驳斥和回归,反对和继承,在“两种类型药物的冲突”中合二为一。到底是弗洛伊德预见了这种继承者的迷失,还是弗洛伊德主义数典忘主地玩弄了弗洛伊德的无意识?

提出崇高美学的让-弗朗索瓦·利奥塔,无疑是朗西埃所说的“他们”中的代表,当利奥塔在生命最后那一刻将从柏克、康德和弗洛伊德继承而来的思想变成了崇高美学,他就是把美学的弱思想性和毁灭之力的绘画笔法对立起来,于是主体在被感知界的印记所抛弃之后,面对了大他者的力量从而刻下了崇高的印记,这是不可还原为任何语言的情感的胜利,最终,情感成为一种力量,“将观众放在了燃烧着的灌木丛之前的摩西的位置之上。”情感等同于召唤着摩西的上帝的力量,而大他者具有没有人可见的上帝的面庞,这是不是重新建立了崇高的语言体系?艺术的力量是不是成为可言说的存在?审美无意识是不是再一次获得了因果秩序?或者说,“他们”所谓更为激进的弗洛伊德主义是不是创造了和新艺术体制保持和谐的俄狄浦斯?

俄狄浦斯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中考察的一个核心人物,是弗洛伊德理论的普遍性存在,但是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中的俄狄浦斯完全是一个新的俄狄浦斯。索福克勒斯塑造了在悲剧舞台上的俄狄浦斯,但是他在揭示俄狄浦斯真相的过程中留下了遗憾,“因为它太过清晰地说明了什么东西只应该说,应该知道什么东西,而什么东西应该保守秘密。”17世纪的高乃依重新塑造了俄狄浦斯,这个阔别七年的剧作家选择这个人物形象更多是为了得到重返舞台的机会,但是他却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弥补了索福克勒斯的遗憾:一方面,高乃依没有将俄狄浦斯挖出双眼的悲剧元素登上舞台,也没有让盲人先知提瑞西阿斯出现在舞台上,“他抹除了两个人之间的直接对话,这个对话是索福克勒斯戏剧的中心。”朗西埃认为,高乃依这样的处理是“让罪人的身份变得飘忽不定”,从而取代了索福克勒斯“太过明显的隐匿与寻找的游戏”。而另一方面,高乃依让俄狄浦斯有了一个叫迪尔塞的姐姐,俄狄浦斯夺走了本该属于迪尔塞的王位,而迪尔塞还有一个恋人德塞,迪尔塞认为她对父亲走上不归路负有责任,德塞又怀疑自己的身世,他只是假装保护着他喜欢的女人,于是,这三个有罪的角色对应了先知的三个预言,在这个意义上,高乃依让爱情故事的结局变得扑所迷离。

在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中,对隐匿的寻找,就是为了揭露真相,最后一切都变得清晰,而俄狄浦斯和先知的对话成为言说这个真相的关键。但是高乃依去除了俄狄浦斯挖出双眼和先知出场的情结,也抹除了直接对话,在让爱情变得扑朔迷离中“保守了秘密”。高乃依之后的伏尔泰也写了关于俄狄浦斯的戏剧,他对索福克勒斯经典的改写就在于找到了另一个杀害拉伊俄斯的凶手菲罗克忒忒斯,他曾经是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之后绝望地爱上了尤卡斯塔,在凶案发生期间,他离开了忒拜城,直到搜捕案犯的时候他才回来。伏尔泰选择俄狄浦斯这一主题而开始剧作家的生涯,很明显,他和高乃依一样,让罪人的身份飘忽不定,让爱情变得扑朔迷离。

高乃依和伏尔泰是俄狄浦斯主体“后索福克勒斯”的书写者,他们具有的标记意义,在朗西埃看来,就是反对索福克勒斯对于真相的揭露,或者说,他们认为,在所见和所思之前,说出的东西和理解的东西在关系上是有缺陷的,“给观众交代得太多了。此外,这种过度不仅仅是令人恶心的剜眼情景的问题,它涉及在更一般意义上身体上的思想标记。”他们在根本上质疑了戏剧对秩序的再现意义。朗西埃认为,再现秩序赋予了两样东西以意义,首先,所说和所见之间的秩序具有了意义,在这种秩序中,言说的本质就是为了去说明,但是言说只是言说着表象出来的情操和意志,就像索福克勒斯笔下的先知一样,“他用神谕或奥义的模式来言说”;另一方面,再现秩序也限制了可见物本身的力量,言说构建了可见性,描述着眼睛看不到的东西,这样可见物本身就被言说限制了,“它禁止可见物自己显示自己,禁止表象出不能言说的东西,即剜出双眼的恐怖。”

而另外一个意义上说,再现秩序也建立了知识和行为的关系秩序,但是这种秩序所揭露的行为并非是全部的真相,俄狄浦斯在戏剧中最根本的行为就是对知识的激情,他不顾一切地想要去知道他不应该知道的东西,所以他拒绝承认真相,在这样的矛盾甚至悖反中,他挖去了自己的双眼,这是对知识认识论的拒绝,当他让人从可见世界隐退,对于他来说就剩下了一种行为本身。无论是言说构建可见性而使得可见之物自身无法显现,还是知识和行为的内在关系被解构,其实再现秩序都受到了威胁,而俄狄浦斯从索福克勒斯到高乃依、伏尔泰的转变,正是一种无意识的开启:俄狄浦斯是一个不可能的英雄,“之所以不可能,不是因为他弑父娶母,而是因为他了解真相的方式,因为在认识中,两个对立面是一致的,即认识和非认识、行为责任与激情创伤之间的悲剧性的一致。”

这种不可能性带来的改变在朗西埃看来,就是一种“审美革命”:可见与可说、知识与行为、主动与被动之间有序关系的终结。而当这个关系在再现中终结,再现本身也终结了,“必须要有一个新的俄狄浦斯”。朗西埃认为,新俄狄浦斯是“实存着的思想野蛮的证据”,它所开启的认识也不再是主观行为对于客观观念的理解,“而是对情感、激情,甚至是对存在物的疾病的认识。”而这正符合精神分析的理论:哲学和医学互不信任,思想被认为是一种疾病,疾病当然也被认为是一种思想。当思想之物和疾病之物达成了一致性,俄狄浦斯就成为了审美革命的“英雄”,“俄狄浦斯是他知道,又不知道的人物,他绝对是主动的,但又是绝对被动的。这样的对立统一,恰恰是审美革命对艺术的界定。”谢林说,艺术是精神走出自身的奥德赛,黑格尔体系建立的精神展示自己、寻找自己又失去自己的游戏,叔本华以运动的方式背对表象和再现世界的因果秩序从而揭示赤裸生命意志的无意义世界,以及尼采认为艺术的存在让快乐和痛苦变得差不多的理论,都是让新俄狄浦斯成为英雄人物的关键。

也正是在新俄狄浦斯出现之后,精神分析也找到了诞生之地,这场反运动进入到了原初生命的纯粹无意识之中,在朗西埃看来,这就是审美上的“沉默的革命”,“存在一种非思的思想,思想不仅是不同于非思的元素,也是以非思形式来运行的。相反,存在着内在于思想之中的非思,思想赋予非思一种特殊的力量。”存在着非思的思想,思想或以非思的方式运行,也存在着思想中的非思,思想赋予非思一种力量,“即思想与非思的统一,而二者的统一就是一种明确力量的起源。”非思和思想的对立统一,在言说中,也成为了“默然言说”,“这个言说既是默然的,也是健谈的,默然的言说对立于行动的言说,对立于由意指关系和目标所指引的言说。”

它同时是言说也是沉默,同时对他所说的知道又不知道——俄狄浦斯就是在知道和不知道的矛盾困境中,所以这种和行动的言说对立的“默然言说”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默然的写作就是沉默本身的言说”,自身上具有的意志力让它们言说,就像诺瓦利斯所说:“万物在言说。”万物言说就是抛弃了等级制的再现秩序,弗洛伊德的法则,就是对这一“万物在言说”的阐述,当每一个细节都向我们道出真相,它就是一种美学革命——弗洛伊德认为,那些可以归为纯生理上的平庸乏味的细节,都是历史的铭写,也是文学症候学的书写,“这些埋葬秘密的新剧情,追溯着个体生命的历史,就是为了揭露传承和种族的深度奥秘,最终,是为了揭露生命最赤裸裸的、最无意义的事实。”另一种则是取代了镌刻在物体之上的象形文字,它不再是自言自语,而是无人的言说,“除了非人格的无意识的言说本身之外,再没有说出任何东西。”

“审美无意识,与艺术的审美体制是同质的,在双重的默然言说的场景中显现自身:一方面,镌刻在物体之上的言说,通过解码和重述,可以恢复它的语言上的意指关系;另一方面,无名力量的无声言说,它在所有意识,所有意指关系背后游荡着,而这种言说必然有着其声音与身体。”在朗西埃看来,俄狄浦斯就是撕碎了再现秩序,“他是一个不知道自己知道什么,要着他并不需要的东西的英雄,由苦难而行动,通过沉默来发声。”弗洛伊德把俄狄浦斯看成是精神分析的中心,他所建立的艺术体制就是把艺术之物等同于思想之物,当无意识变成审美体制的典范,弗洛伊德重建了艺术和艺术思想的秩序,将它们重新定位在认识与非认识、意义和无意义、语言和情感、真实和幻象的关系之上,他如此建立艺术秩序,是为了在幻象中走向纯粹,走向无意义的生命,从而战胜艺术构成上的虚无主义。

但是,在这一步的时候,弗洛伊德的“审美无意识”已经建立了属于自己的艺术秩序,是一种革命,对于朗西埃来说,这也是弗洛伊德对于美学的真正贡献。回到《审美无意识》这本书,从标题来解读似乎是要谈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在美学领域里的运用,但是朗西埃说,“我的兴趣不在这里。”而是提出了一个反问:“为什么对这些文本和作品的解释,在弗洛伊德分析概念和解释形式的论证中占据着这么重要的战略地位。”也就是说,不是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找到审美实践的理论依据,而是要回答为什么俄狄浦斯这样的人物会成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文本。这几乎是一个先后的秩序问题,正式从弗洛伊德的这些特殊文本里找到了审美无意识的证据,它所证明的是:“在看起来没有任何意义的地方,某种东西拥有意义;在某些看起来一清二楚的地方,某些东西却迷雾重重;在看起来平庸无奇的地方,却燃起了思想的火花。”思想和非思之间存在着关系,感性的物质中出现思想,毫无意义的东西中存在意义,这就是弗洛伊德在美学研究中的意义。所以,朗西埃认为,“美学是一种关于艺术之物的思想模式,它关心的是将艺术之物展现为思想之物。”

艺术之物就是思想之物,这个在无意识中建立的等式是弗洛伊德美学革命的结果。但是弗洛伊德却走向了另一边,在开始的“弗洛伊德的修正”中,朗西埃认为,弗洛伊德想要为了发现艺术家创作的“母体幻象”,而不是发现艺术的无意识造型秩序,所以,他对无意识的发展完全变成了对客观性观念的质疑,而这种修正最后走向了弗洛伊德主义,甚至变成了反对自身的“药物”。于是,传记论被质疑,于是他律性被承认,于是主体被撕裂,于是,大他者成为上帝,崇高的印记取代了崇高的升华,在迷狂的言说中,“将观众放在了燃烧着的灌木丛之前的摩西的位置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