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9 标题党
我承认,当初我是耍了一点小聪明,把我在成都的一个微小的夜晚感受命名为“一夜情”,而我也必须承认,我的出发点只是要提炼文章的主题,表现那种匆匆而过、暧昧的感觉。事实上,出乎我的意料,《成都“一夜情”》这篇博客在GOOGLE搜索中,放在了第一页“关于‘一夜情’的博客帖子推荐中,而且带来了一些流量。 真的不是我的本意,其实这和”一夜情“搜索的期望值是有巨大反差的,这种现象在网络上被称为“标题党”,我无心插柳,但是对于有些期望通过搜索获得相关信息的网友来说,肯定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同样的还有《乡野春来早(色图)》,在搜索“色图乡”中已经攀爬到了第二页。
本来想深表歉意的:本人由于出于无聊或者好玩的目的,为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故而作弄网友而制作了令人歧义的标题;我坦白,“标题党行为”是一个必须坚决割除的毒瘤,“标题党”是一个必须坚决取缔的非法邪教组织。
言之灼灼,信誓旦旦。我的意愿仅仅是出于对网络传播规律的尊重,误人子弟和欺骗网友不是我的初衷。如此一番,我想这是自我拯救的一个开始。但是有些话必须说回来了,传播是双向的,我的行为只是停留在客观上认识不足,而绝非恶意为之,但是为什么有人会上当,有人会点击和搜索?
搜索引擎肯定逃不过罪责。正是因为他们对标题的不健康取向,同时在技术上刻意推荐,才使一个本来不属于标题党的东西自然沦为“毒瘤”,也就是说像《成都“一夜情”》这篇博文,如果不推荐,让它仅仅作为一个私密的心情,那么传播的也只是熟知的那些网友,因为熟知,才不会造成欺骗他们的后果。当然,这只是技术上的原因,而最为关键的倒是那些有着特殊阅读需求的网友,正是不健康的阅读习惯,才使标题党横生,风潮越演越烈。也就是说有目标群,才会使这一现象在网络上越来越成为流行。
退而言之,如果再要为我自己开脱的话,那么,标题党有时代表着一种智慧,一种另类思维,这种思维更适合网络传播,体现创新精神,更体现网络标题的至关重要作用。有一种说法:标题很重要,就象一个女人,不但要美,还要会打扮,不但会打扮,还要懂得吸引眼球,尤其她不美的时候,更要吸引到别人的眼球脱框才行!
比如知音体,人家一本杂志就是凭借雄厚的标题制作智囊团,才得以在通俗故事杂志中脱颖而出,如果不是智慧,在善意欺骗中获得一种娱乐的感觉,也许也会有一种收获。如果不煽情,何以有网络的生命力和创造性?
结论:我是在为自己辩解,为自己标榜能力,其实,用多了真的是网络的一种悲剧:
“当标题党侵占门户网站的时候,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不上门户网站;当标题党侵占论坛的时候,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不泡论坛;当标题党侵占blog的时候,我没有反对,因为我不用blog;当标题党全面占领了整个网络的时候,我想反对,但已经没有同盟了。”
所以,在这个“一夜情”面前,迷途知返,往哲是与,不远而复,先典攸高,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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