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30《纸房子》:挣脱那座禁锢自己的牢笼
他说,任何作品,如果追求真善美,只需要把根子牢牢扎在作品本身就可以了。
——《瓦尔德马·汉森的短暂之死》
没有真善美,就只有假恶丑?腰封上赫然写着“美、英、德、法、意、日等二十余国读者倾情推荐”,这是阅读者层面带来的狂欢,而在写作层面来说,则是另一种注解:他是“南美怪咖”,他是“博尔赫斯的继承人”,他是“拉美文学的明日之星”,他是“南美文学新代表”,种种赞誉仿佛让卡洛斯·玛利亚·多明格斯坐在文学的巅峰上,读者之仰视,作者之俯视,构筑了《纸房子》天地之间的伟大传奇。但这真的只是纸做的荣誉?搜索《纸房子》,出来的是两个版本的图书信息:一个是出版于2008年7月,另一个则出版于2015年7月,相差七年却成了暴露问题的“七年之痒”:除了价格相差11元,同样是由陈建铭翻译,同样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08年的版本作者是乌拉圭的卡洛斯·M·多明盖兹,2015年的版本的作者却是阿根廷的卡洛斯·玛利亚·多明格斯——卡洛斯·M·多明盖兹就是卡洛斯·玛利亚·多明格斯,应该没有疑问,但是为什么国籍完全不同?是不是就在这七年时间里,他变更了自己的国籍?
这或者是一种善意的推测,是对于“追求真善美”的合理解释,但或者这就是出版社的一个低级错误,再加上腰封上对那些令人恶心的话的不齿——当怀疑是出版界造成的错误时,当鄙视对图书进行恶意促销时,是不是在读者层面走向了假恶丑?也可以抛却这些表象的东西,当深入到一部图书的内部,当开卷阅读收录的两篇文章,世界的打开是不是真的可以看见那个把真善美的根子“牢牢扎在作品本身”中的故事?多明格斯在《我写<纸房子>》的后记中似乎给出了阅读的真正态度:当有些读者把小说《瓦尔德马·汉森的短暂之死》看成是侦探故事的时候,他的建议是:阅读这本书首先是得到一种体验,“文学可以给出的最佳之物是体验,生命的体验、艺术的体验,并最终在生活中得到证明。”
阅读是体验,就是将感受化解在日常生活中,并从中得到这种体验的验证,但是《瓦尔德马·汉森的短暂之死》到底提供了哪些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证明的体验?瓦尔德马·汉森死了,拿着十字架制造的暴力成为他最后的解读入口,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小说中的三个人物给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瓦尔德马·汉森有过同居生活的尼娜说:汉森是不是在诈骗?姐姐万达说:他是不是自己对自己犯罪?和汉森相识于那场酒会的维罗妮说:他只做正确的事情?当这三种说法似乎难以调和的时候,“我”的疑问是:“一个十字架又能给他造成多少恐惧呢?”都是问句,也都没有答案,对于汉森之死和他生前的所为都保留了一个无法真正满意的答案,而这些问题原本就应该由汉森本人做出解答,至少也应该是最亲近的女儿埃娃做出分析,但是汉森死了,一段“短暂之死”似乎留下了永远没有答案的疑问,也让这个扎在作品本身中的真善美成为了一种虚设。
或许题辞的引用是一条线索,罗伯特·伯顿在《犹豫的解剖》中说:“一个人的精神越是高尚、豪爽,他对羞耻就越发敏感和知晓。”当多明格斯引用这句话,无疑就是将汉森推向了这个宿命论:他具有高尚和豪爽的精神世界,而这正造成了他的敏感,最后在无法摆脱敏感中以暴力和死亡结束了自己对羞耻的反抗。那么,汉森的高尚和豪爽来自哪里,体现在哪里?为什么他会感觉到羞耻?又为什么用极端的方式完成“短暂之死”?这种宿命又为阅读者带来怎样的生命和艺术的体验感?多明格斯一开始就介绍了“短暂之死”的汉森的种种性格:他的名字里有德国祖父的姓氏;他险些成婚,在婚礼前被甩掉后在不把爱情等同于婚姻;他认为艺术是金钱不可分离的伙伴,艺术是金钱的最佳证明;他对女儿充满爱意,一直供养埃娃,这是克服前妻的距离操控以父亲的名义完成的行动;他把戒烟三年后复发的问题解读为“人性的弱点”,而人性的弱点正是渴望生活的一部分;他不相信上帝,圣母马利亚怀抱基督的画面让他失去知觉;他认为,“新闻中如果没有车祸,社会现实就会矮小得令人生气。”
这些性格和观点构筑了汉森的高尚和豪爽?当然随着我对汉森“短暂之死”的深入调查,汉森更重要的观点浮出水面: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关于时间和存在的话,“一切过去存在的现在都活着。生命力就是记忆力。没发生过的才不存在。”生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种持续是以“过去”作为永远的起点,“一切过去存在的过去都存在过”,那么现在只是过去的延续,现在的一切都在过去有了存在的意义,而且,现在过去延续到现在,是为了让现在活着,这种活着在“生命力就是记忆力”的命题中永远是记忆的一部分。过去对于汉森来说,发生了什么?存在的是什么?是对于爱情的失望?是对于女儿的照顾?是对于上帝的不信任?是对同居的尼娜之离开和到来反复发生的气氛?或者是万达的丈夫布鲁诺用那个厚着脸皮去公墓的女子欺骗了他的谎言?但“一切过去存在的现在都活着”的命题在“我”看来,却是一种基督教教义,“过去存在过的,今天还在;将来存在的,过去存在过,因为上帝在寻找过去。”——这是不是对不信上帝的汉森构成了一个逆反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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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际上,对于汉森来说,所有的过去都变成了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他走上了“短暂之死”,也就是说,死亡才是他对过去的终止,那么,他的死是不是故意为之?女儿埃娃在汉森葬礼之后对他的死提出了异议,医院说汉森的骨髓有大问题,但是埃娃却坚持认为是医护人员玩忽职守,“她准备起诉医院”。死在埃娃那里变成了一起事故,仿佛又违背了汉森对于交通事故的解读,在他看来,车祸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新闻就应该报道车祸,否则的话现实就是矮小的,而如果如埃娃所说,汉森死于事故,那么就应该变成新闻以显示社会的高大,但是汉森又拒绝这样对待死亡,他其实是以自杀的方式完成了对现在的终结——自杀而走上“短暂之死”的道路,汉森是不是用生前的那个十字架为自己寻找高尚和豪爽的精神世界?是不是用自己的死完成度羞耻的敏感?和汉森有过同居生活的尼娜解读了他的这种性格,“他瞧不起广告,瞧不起政客,瞧不起电视台,瞧不起超市收银员,瞧不起经理和老板。我在别人身上也见过他的问题:他们感觉幸福,别的一切都会让他们感到愤怒,都觉得无关紧要,都愚蠢。”热爱艺术的汉森,生活在繁忙世界的汉森,信条是艺术是金钱的伙伴,但是现实却让这个信条颠倒过来了:金钱主宰了艺术,所以他把那些广告、政客、电视构筑的生活称为“愚蠢”——而尼娜认为,生活本身就是愚蠢,“生活里充满了嘈杂声,充满了永远也解决不完的鸡毛蒜皮,可以说通常如此吧。”
生活是愚蠢的,现实是无聊的,艺术被金钱玷污,信仰变成绘画中的肉体,而今天的这一切在昨天就已经死了,所以对于汉森来说,对生活的敏感让他选择用十字架来证明自己的高尚,用自杀来保全自己,就像塞缪尔·约翰逊所说:“心情忧郁的人们都有在行为放纵中寻求宽慰的倾向。”所以“我”的分析是:“汉森已经厌倦了要对自己尽责,厌倦了要变成让自己和别人都信任的人,努力不自欺欺人,不是因为他的长处是假的,而是因为他的长处已经耗尽。”没有了长处,没有了敏感,没有了高尚,也就没有了生命,当汉森以这样的方式选择自杀,“短暂之死”的背后也是人性的弱点,但是他却没能让这种弱点成为渴望生活的一部分,而汉森之死的启示意义则在于个体生命在他人世界中如何真正远离愚蠢,如何真正获得宽慰,自杀是极端的方式,除此之外,则是一种通透,“但事物都是透明的,而一切困难都在于相信事物的方式。”
相信事物的方式就是回归事物,就是多明格斯显然只是那么浅层次地解读了高尚灵魂的敏感和厌倦了世界之后的死亡,《纸房子》一样在叙述死亡寓言中浅尝辄止,只不过这次他更直接地进入到“作品”中,以牢牢扎根作品本身的方式阐述追求真善美的意义,在《我写<纸房子>》中他表达了这种创作观:“热爱图书并不妨碍用书藏钱,藏信件,藏匿秘密。图书提供词汇,容忍胡说,有母亲般的胸怀。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用图书当砖头呢?”图书的世界是一个容纳错误和羞耻,容忍胡说和谎言的地方,当然正是这种容纳和容忍,它才可能散发出真善美,才是真正热爱图书的人的目的。
图书是1998年布鲁玛·伦农拿在手上的《艾米莉·狄金森诗集》,是布鲁玛1996年写有“谨以此书纪念我俩在蒙特雷的那段疯狂时光”题辞的《阴影线》,是德尔加多用餐时向它斟酒的《堂吉诃德》善本,是台灯的光线把阅读架一分为二的约翰·伯农的文章……书是单独的一本书,是赋予生命的一本书,是充满隐喻的一本书,是见证疯狂和死亡的一本书——当布鲁玛跨出书店刚要读狄金森诗集的第二首诗时,她被街口的汽车撞到了。因为一本书而带来一场死亡,“书籍能改变人的命运。……布鲁玛如今则成了书本底下的冤魂。”连报纸上的文章都认为图书是罪魁祸首:“布鲁玛将毕生奉献给文学,却万万没料到文学到头来却夺去她的生命。”一本出版于1946年的书,一本属于博尔赫斯当年与比奥伊·卡萨雷斯合编的“象牙门”丛刊的书,在死亡发生之后,变成了沾满了又粗又脏灰垢的书、三面书口附着水泥粗粒的书,以及带着布鲁玛冤魂的书。
循着这一本书打开布鲁玛的世界,并不是要寻找她走向死亡的可能,而是在书的题赠中发现秘密,那个“致卡洛斯”的句子里提到的“疯狂时光”到底有着怎样的故事?或者说,这个“疯狂时光”可以纠正人们对图书是罪魁祸首的说法?布鲁玛提到的卡洛斯就是住在蒙得维的亚的藏书家布劳尔:不管手头有多少钱,他都会统统拿去买书;他制作了无数的图书索引卡片,为的是寻找自己想要找的书;他认为购书藏书的目的是为了“厘清每本书之间的关联性”,“博尔赫斯的书,就万万不可和被他称作‘全职安达卢西亚人’的加西亚·洛尔迦的著作摆在一块儿;因为莎士比亚和马洛拼命互控对方抄袭,两人的作品也无法并肩陈列,但同时还要慎重保持整套书的编号不至于紊乱;至于马丁·艾米斯和朱利安·巴恩斯,因为友谊宣告决裂,两个人的书当然也不可以放在一起;同样情形还有巴尔加斯·略萨与加西亚·马尔克斯。”他会在书上留下眉批、评注、底线等标记,“当我遍肏群书的时候,要是连个痕迹都没留下,简直毫无高潮可言。”他甚至和搁在阅读架上的图书对饮,还在床铺上搁上二十几本书,“他形容得言之凿凿:可以清清楚楚看出头部、几本红色书背围成躯干、胳臂和两条腿。”
布劳尔不是单纯为了藏书,他嗜书如命,是将书当成是一个人,并且让它们在自己构筑的世界里,“布劳尔并没打算只在书海里游荡,他活脱就想征服它。就是这么回事儿。”这种征服在某种意义上是不想让书只成为被别人诠释世界的工具,“持续购置某些主题的书籍,长此以往,我们难免据此诠释世界,或者,像某些人爱用的比喻:此乃亦步亦趋追随前人的步履,好处在于:我们得以将这些轨迹保留下来。”实际上这就是他以藏书为名对世界的某种抗拒,而和布鲁玛的“疯狂时光”,也可以看做是他把布鲁玛看成是自己的一本书,一本征服的书,陪伴的书,相互饮酒夜聊的书——当布鲁玛在疯狂的时光之后离开,一段短暂的爱情结束,就像心爱的书离他而去,“还不赖,最棒的是我在那儿认识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英国学者。始终兴致高昂、活力充沛、自信满满的女子,一开口就是引经据典,这种人如果命中注定要死,最好的下场就是一边读狄金森、一头被车撞上。”他是在畸形恋结束之后,预言了布鲁玛的死亡,像是命运的特意安排,是属于书的一种宿命观。
但是,布劳尔偏执的藏书观让他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甚至在帕洛玛买了一块地,哪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电,只有四根柱子、茅草顶,简陋的小屋却是布劳尔一生最后的归宿,他用那些书当砖块砌墙,他陪伴着那些书,那些书也陪伴着他,“他脸上映现出那些书本的身后寂寥——因为再也没有人能够翻开那些书,也不会有慕名而来的访客登门,让他再有机会说一次:‘其实,我还没能把全部藏书读完呢。它们长年以来都陪伴在我身边。来,我让您见识见识这部好书。’”从生到死,人生变成了一本书,连同布鲁玛的那段疯狂时光也一起砌进了墙里,这本书也不再是供人检阅、“活像公开展示一副巨大、裸露的脑子,透漏若干卑微的借口与些许虚假的矜持”的工具。
布劳尔和布鲁玛甚至完成了关于“纸房子”的另一种定义。当年阿根廷军事独裁政权掌政期间,书本变成严重危害身家性命的祸首,很多人将藏书付之一炬,“曾经用以悉心研读、深入探索的书,曾经引发热情、激起坚定志向,抑或召唤先圣先贤的书,一一化为灰烬,飘逝于空中。”这是一种死亡,但是死亡本身却留下了痕迹,书并没有消失,它们一本一本黏在一起,“每幅页面全爬满了天才作家和印刷匠创造的宽阔笔直路径,从那些绽开的外皮裂缝看进去,霎时冒出某个封面的局部,活像一只眼睛,还有几个拱起的书脊,似乎要挣出暗无天日的墓穴。”即使不再是独裁政治,当“我”重新置身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时候,城市里也到处充斥着玻璃帷幕,“仿佛震耳欲聋的街市的喧嚣、明灭闪烁的灯光霓虹与酒吧里哇啦作响的电视,必须借由居民的意气消沉,才能提供足够的空气喂饱城市肺囊。”城市比书本上的水泥更为牢固,它制造了坟墓。但是在蒙得维的亚,“我”看见了另一幅景象,“整座城以义无反顾之姿向河面突出,使得城内寥寥几幢高层大楼看起来就像起重吊臂一般,也像停泊在港边的大渔船,远处的河湾被一座缓丘簇拥着,弥漫一股受到母爱呵护的感觉。”
布劳尔就在蒙得维的亚,他代表的图书世界也建造在这个城市,这其实变成了文学的庇护意义,在另一个意义上,布鲁玛所研究的是康拉德,康拉德在作品中就写到了这个世界生物和和谐和广博,“天地之大,蕴藏万千惊奇、无尽奥秘——这些惊奇、奥秘,以种种无法言传的方式影响吾人之情感、智识,此或许足以证明:生命万物之蕴生,原本就是如梦似幻。”但是足迹踏遍世界各地的他却没有来到蒙得维的亚,而布鲁玛在研究中来到蒙得维的亚仿佛是对于康拉德遗憾的一种弥补,更是对于“蕴藏万千惊奇、无尽奥秘”天地的一次真实造访,所以当布鲁玛在蒙得维的亚留下疯狂时光,当疯狂时光变成《阴影线》的题辞,探寻这个隐秘故事的“我”又以续写的方式完成了这本书,“不管布劳尔的命运如何曲折,我都必须依照我自己的命运继续走下去,谨守自己设定好的人生方向和目标:廓清拉丁美洲文学在欧洲发展的轨迹,循序渐进完成布鲁玛未竞的一部分旅程。”
书不是有形的书,不是砌墙式的保护,不是留下眉批、评注证明存在,布劳尔最后还是用榔头摧毁了那个想要征服的世界,而这样的行动在“我”看来就是挣脱了那座禁锢自己的牢笼,一座“纸房子”的寓言就在于和《瓦尔德马·汉森的短暂之死》一样,“他的长处已经耗尽”,死亡和毁灭都因看不到事物本身的透明而形成了自我的牢笼,书是一本书,它藏匿秘密,它提供词汇,它容忍胡说,即使里面出现了乌拉圭的卡洛斯·M·多明盖兹变身阿根廷的卡洛斯·吗,玛利亚·多明格斯的“七年之痒”,也只是一本书,一座纸房子,最后一定是埋没在自身的高傲和狂欢里,“全埋在乱石堆里,和一堆浊黑的泥淖难分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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