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0《蓝皮书和棕皮书》:给予词语以意义
就教学活动带来那种联想或“认出”的感觉等等而言,它是理解、遵从等现象的原因。
——《蓝皮书》
《蓝皮书和棕皮书》,“和”将一本书分解为两个部分:“蓝皮书”和“棕皮书”,但是“蓝皮书”部分并不是以“蓝色”为颜色标志,“棕皮书”部分也不是以“棕色”为颜色标志,它只是以词语的“蓝皮书”和“棕皮书”来书写分界——词语指向的是意谓还是颜色本身?而实际上,维特根斯坦1933年-1934学年在剑桥大学口述的部分,当时也没有用“蓝皮书”命名,同样在1934年-1935年学向学生弗朗西斯·斯金纳和爱丽丝·安布罗斯口述的这部分,也没有以“棕皮书”命名,从口述到书写,从没有命名到有了分类的名字,维特根斯坦是不是也在为读者进行着一场教学活动?
这场教学活动的训练是不是可以从这样的命令开始:从书橱里选出一本蓝皮书和棕皮书?那么如何执行这个命令?是从命名所提到的“蓝皮书和棕皮书”中确定蓝色和棕色这两种和颜色相关的词,然后从词那里带来一个蓝色或棕色的意象,当挑选者的眼睛落在蓝色的书或棕色的书时以“认出”的方式找到这本书?这个训练是要将蓝色或棕色的意象、蓝色或棕色的东西和“蓝色”或“棕色”的颜色联系在一起,从而在听到命令后“认出”了这本书。这种训练方式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是建立了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心理机制就像在开关和灯泡之间安装电路作比较,当电路搞错或失效,就会发生“忘记词语的意义或对词语解释”的情况,那么它最后是以联想或“认出”的方式达到对命令的执行,从而完成了教学,也就是说,最后完成而达到的理解、遵从的原因,就是“认出”,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一种荒谬:一个从未学过语言的人,怎么能让理解和遵从得以完成?
而且,在这个训练中,有蓝色或棕色的词语,却没有通过蓝色或棕色构成的意象,眼睛也不会落在蓝色或棕色的书里,那么在无法建立心理机制的情况下就无法“认出”,没有了这个原因,理解和遵从也就无从谈起。那么这个教学活动是不是变成了第二种?维特根斯坦在第二种教学活动中提供了一条规则,这条规则本身就参与到理解、遵从活动中,也就是说,规则的表达构成了这个活动的一部分,在这里一个重要的关键词就是“表达”,规则是活动的一部分是因为规则在表达,或者说表达意义上的规则构成了活动的一部分。这个教训活动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发生:首先指着一张纸说:“我将这种颜色称为‘蓝色’。”或者说:“这种颜色是‘棕色’。”然后作出命令:“现在给我画出蓝色斑块。”当然画出棕色斑块也一样,然后便可以这样问:“在执行命令的时候,为什么你画的就是这个颜色?”回答则必然是:“这个颜色被称为红色,而我我刚画好的颜色,如你所见,有着样本的颜色。”那么,这就给出了执行命令的理由,在这里,维特根斯坦认为,“为某人的所言所行给出一条理由意味着表明了一条通向这行为的道路。”这条道路或者是通过复制样本的方式,或者是通过记忆图像画出,它不是站在“认出”的原因上,而是按照建立的规则通过规则的表达达到目的。
两种训练方法,一种是从词语到意象再到物品的“认出”建立的理解和遵从,另一种则是从最初建立规则、通过规则的表达参与活动而达到理解和遵从,很明显,第二种训练方法中的蓝色或棕色等的颜色并不是一种“认出”,而是通过样本表达为规则,即使“蓝色”不是真正的蓝色而是白色,甚至是一个“蓝色”的词语,由于有了规则的建立和表达,它直接进入到了理解和遵从中,在这里,“蓝色”或“棕色”形成了规则的样本和用以表达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说,维特根斯坦认为只有当规则参与到应用的时候,“才让我们感兴趣”,不仅是规则参与到了理解、遵从的活动中,而且当一条规则被理解和遵从了,就意味着需要一条理由遵从这条规则,由此形成了“一串无限回溯的理由之链”,而维特根斯坦的这两种教学训练都有一个共同的任务,那就是通过指物定义来理解“蓝色”或“棕色”的意义。
这是一个关于意义的问题,在《蓝皮书》中,维特根斯坦第一句话就以一个问题被提出:“什么是一个词的意义?”而对于这个问题,维特根斯坦没有回答,而是构建了问题之链:当我们提出什么是一个词的意义时,首先要问的是:“什么是对一个词的意义的解释?”提出对意义的解释就是要让“什么是意义”这个问题落到实处,因为为了理解“意义”一词的意义,必须先理解“对意义的解释”的意义——关于意义的答案首先是关于“意义”的意义的问题。在这里,维特根斯坦就指出了“对一个词的意义的解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文字定义,另一种则是指物定义。文字定义,就是从一种文字表达引向另一种,它是文字对另一种文字的解释,这样的解释在本质上并没有让意义有所前进,而指物意义则不同,它直接在物和意义上建立连接,可以让意义走出真实的一部:花就是作为物的花的意义,手就是作为物的手的意义,它甚至不需要解释,就在物所呈现的直接性中具有意义。
编号:B87·2240422·2106 |
但是这里的一个问题是,语言中的很多词语并不存在指物定义,比如“1”“数”“不”等词;另外,当指物定义指向物的意义,它还需要理解吗?或者说指物定义不会被误解吗?当然,“赋予它一个意义正是指物定义所做的事”,但是在更多的情况下,命令所给出的都只是词语而已,当说出“从草地上给我那一朵红花来”,接受这个命令的人会带回什么种类的花?“红花”就是一种指物定义中显明的意义,但是它在命令中依然是一个词,从词到物的联系如何被建立而具有意义?意义是通过解释而阐明的,在执行命令之前,解释的事有的已经做了,有的则并不一定。而更为困难的是,涉及到精神活动的时候,语言的词语如何被解释,如何在理解和意谓中进行精神活动?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把语言看做是一种死了的东西,要让它形成一个有生命的命题,就需要让这些死去的东西变成符号,并且在符号中赋予“某种非物质的、具有某些完全不同于所有这些符号的属性的东西”,并且让符号引起这些活动,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称为符号的生命的东西,就是“它的应用”。
在这里维特根斯坦其实已经很明确指出了,赋予符号活力的事那些非物质的、具有某些完全不同于符号属性的东西,也就是说,符号和符号的运用并非是共存的,我们常犯的错误就是去寻找“与名词相对应的东西”,被赋予的东西只是符号的一种应用——这里似乎就形成了结构主义所说的能指和所指的雏形。对于符号意义的理解,是将符号和符号的运用构成一种符号系统,在符号系统中符号才能获得意义,词语也才能获得意义,“理解一个句子就意味着理解一种语言。”但我们的理解并不限于此,当我们开展精神活动时,意义又如何产生?比如思考。在这里维特根斯坦认为思考本质上是一种操作符号的活动,用写字来思考就是用手来执行的活动,用说话思考就是用嘴和喉咙来执行,用想象符号或图画来思考,是用心灵来思考?心灵是行动者?思考在心灵的位置在哪?
维特根斯坦将思考这样的“精神活动”变成完全在指物定义上寻找执行的方式和位置,其实就指向了训练的规则,它不是从“认出”而建立的理解,而是将规则的表达构成活动的一部分,那么在这个思考的活动中,对符号的操作这个规则就涉及更多的问题:首先是“什么是符号”,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将符号简化为一种语言,比复杂的日常生活更简单的符号就是语言游戏的学习工具,这个语言游戏一方面是简单的,它是语言的初始形式,另一方面,简单的符号指向的是一种普遍性,也就是这个语言游戏表达着“对普遍性的渴望”,什么是普遍性?普遍性就是所有被归于其下的事物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有一个根源于通常表达形式的倾向,另外则是普遍性的渴望意味着对科学方法的迷恋——它在逻辑上指向“种类”的用法。但是维特根斯坦认为,当我们试图搞清楚普遍词的意义,却阻碍了哲学的研究,“因为它不但没有带来任何结果,还使哲学家将具体例子作为无关紧要的东西而摒弃,本来只有这些例子才能帮他们理解普遍词的用法。”
在这里,其实维特根斯坦区分了哲学和科学,当我们将语言当做是精确演算中使用的记号时,它在科学中被找到,而日常语言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才符合精确性的标准,甚至哲学研究时要将对词语的使用与遵从严格规则的使用相区别,因为哲学试图驱逐的正是这种对待语言的态度,所以维特根斯坦说:“一般说来我们并不按照严格的规则使用语言——语言也不是借助严格的规则而教给我们的。”在哲学意义上,对词语的使用,“是一场反对表达形式施加在我们之上的魔力的斗争。”从而维特根斯坦就抵达了词语意义的哲学研究中:“我想要你记住,词语具有我们给予它们的那些意义,而我们借助解释给予它们意义。”不是词语本身就是这个意义,也不是根据这个意义做出解释,而是给予意义,“对词语的解释”意谓的就是被问起时准备给出的那个解释。所以回到思想这一活动,思想的对象就不是事实,而是“事实的影子”,影子所表现出的是事物实际所不是的样子,这才是本质性的,影子具有的名字就是“命题”“句子的意义”。
影子的观念已经走向了和思想有关的哲学研究,维特根斯坦考察这个观念的源头,其中之一就是当我们说“不同语言中的两个句子当然可以有相同的意义”时,我们就是在表达意义和句子是不一样的,那么“什么是意义”,就变成了影子般的存在,它是我们给没有任何物质对象与之对应的名词赋予的意义;另一个来源则是我们的想象,理解一幅画并不是要去解释它,而是通过想象构筑了一幅画,这就是影子。影子的观念走向了哲学研究,但是当“意义”变成被赋予的东西,它也带来了哲学的难题,形而上学的命题并不是建立在经验命题之上的,它的表达方式只是满足了形而上学家在日常语言中没有被满足的渴望,在为满足而渴望中,形而上学的困惑就表现在实在论、观念论、唯我论等方面——维特根斯坦探讨了诸多哲学困惑之后,又回归到“意义”,“意义并不是表达式的精神伴随物。”同样,词语的用法就是它的意义,赋予词语的想象,具有对象专名的词语,种类的词语,颜色的词语等等,“只有当我们给某个标签以符定的用法的时候,这个标签对于我们而言才有意义。”
这是维特根斯坦《蓝皮书》对词语的意义的阐释,而在《棕皮书》中,维特根斯坦更侧重于“语言游戏”:从学习事物的名称而开始学习说话,语言游戏就开始了,之后引入了“专名”的交流工具,之后引入了“专名”的观念——在这个学习过程中,维特根斯坦的一个重要观念是:“我们并不将我们描述的这些语言游戏视为某种语言的不完整的部分,而是将其视为本身就完整的语言,视为人类交流的完整系统。”这个完整的语言系统在成年人那里可以是图表、画法几何、化学符号等的专业语言,是由词语构成的句子,是用规则解释的规则,是区别了有限和无限的思想……无论是“蓝皮书”还是“棕皮书”,在不以颜色为样本的符号中,在理解和遵从的规则里,词语只是一个词语,意义只是一种意义,打开、合拢、阅读、笔记,不管思想的位置在何处,总之,这是一种关于意义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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