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0《福克纳随笔》:总是有另一部作品要写
我感到这份奖并非授予我这个人而是授予我的劳作的——那是深陷在人类精神的痛苦与汗水中的一辈子的劳作,之所以劳作,不是为了荣誉,更不是为了利润,而是想从人类精神的材料中创造出某种过去未曾有过的东西。
——《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词》
一九五〇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和福克纳竞争的作家包括帕斯捷尔纳克、约翰·斯坦贝克、加缪、海明威等,当最终的桂冠属于福克纳,接到电话的他却拒绝参加典礼,但是狩猎营归来之后他还是被说服了,而在颁奖典礼上,带着病容的福克纳以浓重的南方口音快速读完了预先写好的演讲词,演说词只有短短的四小段,但是成为了诺贝尔文学奖历史上最著名的演说,其中“endure”或“endurance”出现了五次,而他一生完成的19部长篇小说与120余篇短篇小说中,也多次使用了“endure”以及名词形式的“endurance”。
福克纳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进入了文学的“圣殿”,获奖原因是“因为他对当代美国小说做出了强有力的和艺术上无与伦比的贡献”,这样一种说法有着浓厚的官方色彩,而福克纳在演说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一种“说文解字”式的表达,正因为是写作是“深陷在人类精神的痛苦与汗水中的一辈子的劳作”,所以它是一种对苦难的态度,写作即劳作的意义就在于“从人类精神的材料中创造出某种过去未曾有过的东西”。一方面,当人类深陷在精神的痛苦和汗水中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对待苦难的办法,为此福克纳指出了“今天的悲剧”,“人们怀有一种普遍、广泛的恐惧,这种恐惧已持续如此长久,对它的存在我们甚至都能够容忍了。”还有人在心灵方面不再操心,甚至大家只担心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被炸死?”所谓对恐惧的容忍,心灵上的不再操心以及对死亡的担忧,大约在福克纳看来时一种对苦难的忘记,所以另一方面就需要另一些劳作者:从苦难中产生作品,是苦难中的煎熬,是煎熬中的劳作,是劳作中的胜利,属于人类历史的光荣的事勇气、尊严、希望、自豪、同情、怜悯和牺牲,而作为写作者,他的使命就是创造,“诗人的声音不必仅仅是人的记录,它可以成为帮助人类忍耐与获胜的那些支柱与栋梁中的一个。”
福克纳在演说中赋予诗人劳作的使命,是不是一种乐观的态度?在一年之后新奥尔良《接受荣誉团勋章时的讲演》中,福克纳把艺术的态度解读为对土地的感情,而且是美国的这片国土,“一个美国人自会永远心怀柔情地珍惜来自美国人一直视为亲姐妹的那片国土的每一件纪念品的。”而对国土的感情表现出来的则是对自由的崇尚,“因为它是人类自由与人道精神的发源地。”而在另一篇《对松林庄园初级大学毕业班所作的讲演》中,福克纳再次阐述了人类的苦难,他称之为“毛病”,“这个世界出了毛病,它的毛病就在于它还没有完工。”所以在出了毛病的世界里,人就需要完成上帝没有完成的事,“因此得由人来选择,到底要终结这个世界,把它从漫长的时与空的编年史里抹掉呢,还是要完成它,这是人的崇高命运,也是他不朽的明证。”不同的演讲基于不同的荣誉,面对不同的群体,演说不同的主题,但是对福克纳来说,有一点是无疑的,写作作为一种劳作,不仅仅是顾自像堂吉诃德那样和风车战斗,而是作家与现实、心灵之间的斗争,是诗人和苦难、恐惧的战斗,而这也必然导致写作和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
这是一个写什么和如何写的问题,对于写什么它直接指向了现实,现实的苦难,现实的恐惧,现实的美国,它们就是福克纳劳作的源头。在选入随笔的文章中,有很多直接和福克纳的人生经历有关,和他的“密西西比河”情结有关,其中原载于一九五四年四月号《假日》的《密西西比》就传递出副卡那复杂的“密西西比”情结。这是一篇非虚构,但是从行文来看,更像是一部虚构小说,甚至也构成了“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一部分。“几乎可以说,这条河只有那两个方向,也就是北和南”,这一句话就有了南方和北方非地理意义的隐喻,“就在几年前,你都无法走水路朝东朝西行进,只能靠徒步或是骑骡马;即使是在那孩子的少年时期,要去距离三十英里的东边或是西边毗邻的县城,都是非得朝三个方向,顺着不同的三条铁路,坐上九十英里的火车,方能到达。”
在那条可以通向南方也可以通向北方的河流两岸,德·斯班、康普生、麦卡斯林和艾威尔家的人按门第的高低次序当头儿,他们射杀母鹿,不管法律,也不是因为鹿肉,而是母鹿是一件稀罕物件,但是随着猎物越来越少,地盘越来越小,那些家族的人也整把留下的东西毁灭殆尽。南和北是不同的方向,而白和黑则代表着不同的种族,“他们的出发点是对黑人的刻骨仇恨、恐惧以及经济上的冲突对抗”,黑人还没有获得自由,但是他们争取着更多的东西,包括棉花。男孩慢慢长大,论资排辈当上了营地的头儿,但是和这片土地一样,苦难似乎越来越多,希望是不是也会越来越多?“接着,有人给了某位纳齐兹巫医一颗墨西哥棉花种子,从而改变了密西西比的面貌。”像斯诺普斯家族一样,墨西哥棉籽里是不是在就潜伏着棉虫了,他们会把南方整片土地都占领;种植园之间的争斗出现了更多的伤亡,南方的女人却不屈不挠,不被征服也不投降;黑人成为了政治上的实体,有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签的黑人却当上了联邦警察局的局长,还成为了镇上正宗的私酒贩子;密西西比河的整片淤积土变成干地,还筑起了堤坝,开始播种和收割庄稼;陆地上有了铁路,“原来得坐马车去大河码头乘轮船并按老习俗去新奥尔良度蜜月的新婚夫妻,如今便可以搭乘火车上几乎任何地方去了。”
密西西比河在变化,这片土地在变化,这里的人们在变化,“小孩继续出生,老人照常死去,不是因为生活在露天里,而是遵循简单、正常的时间次序与生死规律,仿佛说到底,人和他的命运还是要比河流更强,即使河流曾经剥夺过他,他毕竟是在变化中所不可改变与征服的呀。”男孩也变成了中年人,他回到了故乡,这是他的出生地,也将是他的葬身地,生与死都和密西西比河有关:
他是这里出生的而他的骨殖也将在这儿的泥土里沉睡,爱这里即使同时也恨这里的某个部分:爱河边的莽林和四周的群山,在这里,当他还很小时便已坐在马背上父亲的身后,跟着系了铃铛的猎狗去追逐乱窜的野猫、狐狸、浣熊或是任何别的猎物,在这里,当他已成年,别人放心地交给他一支枪后,他便单独去打猎,此时泥泞的湖底每年都逐渐升高,因为积淀了又一层的啤酒罐、瓶盖和丢失的软木塞——一大堆杂物,在林子里生活的两个星期,住宿野营,吃粗粝的食物,胡乱睡上一阵,人和马和猎狗生活在人和马和猎狗当中,不是去猎杀野兽而是去追赶它们,接触一下便放它们走,从来不会贪得无厌——如今得越走越远了,得超过那片低地、那个平坦的三角洲。
编号:E54·2250604·2309 |
爱着这里也无法不恨这里的东西,“因为他现在知道你不是因为什么而爱的,你是无法不爱;不是因为那里有美好的东西,而是因为尽管有不美好的东西你也无法不爱。”这种复杂的密西西比河感情也正是福克纳心灵的映照。和非虚构但像小说的《密西西比》相比,一九七三年夏季号发表在《密西西比季刊》上的《那么现在该干什么了呢》更像是福克纳的自传,据说他原本想将它写成一篇短篇小说,所以这篇散文中福克纳加入了很多自身经历:曾祖父从田纳西州山区来,在那里他曾杀死过一个人,后来买了一块地赚了一些钱,“可是却死在一支手枪的枪口之前,当时他打算通过选举当官再多捞一些钱。”祖父把继承来的钱都花在了政治活动中,有一间法律事务办公室,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法院院子里度过;父亲喜爱马匹,开了一家车行,而这个男孩在这里长大,“整天吸进去的都是马匹散发出的浓烈的阿摩尼亚气味。”
男孩身体发生了变化,对于女人的了解来自道听途说,“他望着她们逐渐变得丰满的腿,想象着她们正在发育的臀部,便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逆反的自卑心理。”身体的变化,自卑的心理,这是福克纳笔下的自己,的确,因为身体和性格原因,福克纳和父亲的关系紧张,而曾祖父一直是儿时的福克纳崇拜的对象,他甚至把自己看作是曾祖父的孩子,从儿童时代就模仿“老上校”生活,9岁的时候福克纳就开始说,“我要像曾祖爷爷那样当个作家”,这句话他一再重复,变成一句口头禅——他不仅成为了作家,“老上校”的生活也被他写进了小说之中。对于福克纳来说,那个在文章中没有正经上过学的十八岁男孩,终于不再是一身阿摩尼亚味儿了,终于在药房前的接街角闻到了姑娘飘出来的香味,也终于踏上了另一条路,“一天晚上,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上的一家小酒店里,他认识了一个人,那人骑着匹慢慢踱着步子的马,从一个县府小镇走向另一个县府小镇,在四处的集市上摆摊子。”他又闻到了阿摩尼亚的气味,而他也跟着这个狡狯的男人朝南漂流,“南方”成为了男孩变成男人的关键词,“大雁南飞,可是他的方向却总是朝北。”
或者说,他的方向总是朝北,但是他的心却在南方,《致北方一位编辑的信》是这种南方和北方的对话,福克纳说起自己的祖祖辈辈居住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小地方,在南方种族问题甚嚣尘上的时候,福克纳的观点是:“我反对南方以外的势力企图运用法律或警察强制手段,于一夜之间将危急动乱弭平。”反对强制性的种族隔离,也是反对对南方的独断,“北方人,那些自由主义者们,并不了解南方。他们从那么远的距离之外是无法理解南方的。”而在《论恐惧》一文中,他以“阵痛中的边远的南方:密西西比”解读了所谓的“美国梦”,“在密西西比,我们最最需要的是尽可能好的学校,是尽可能好地利用我们培养出来的优秀男女人才,不论他们肤色如何。”就像住在美国反对美国一样,住在阿拉斯加反对雪,“就像阿拉斯加人的情况一样,光是与雪和平共处是不够的。我们最好能像阿拉斯加人一样,好好地利用雪。”
密西西比是美国南方的代表,而对于美国梦本身,他也通过《论隐私权》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福克纳看来,美国梦就是希望,是个人的希望,“而且不仅是我们,祖辈们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孩子,而且还有在古老的被抛弃的异域出生长大的人们,也感觉到了那股气息,那阵新鲜空气,听见了那个许诺,那个建议,知道有这样一件东西,那就是作为个人的希望。”这种个人希望最关键的是自由,不是以口号、标语、宣言等外在形式被说及的自由,而是具体的、现实的自由,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就是这种自由的真正体现,“曾经让自由任意翱翔的美国天空,曾经让解放通畅呼吸的美国空气,如今已成为一股紧紧推挤以消灭自由与解放的巨大压力,通过消灭人的隐私权的最后痕迹(没有隐私权人也不成其为人了),进而消灭人的个性。”在福克纳的随笔中,他对“美国”以及世界的态度是通过很多书信、演说表达出来的,“我最衷心地希望能把我的看法记录在案。我坚定不移地反对佛朗哥与法西斯主义,反对一切破坏合法政府的行径,反对一切反西班牙共和国人民的暴行。”这是一九三八年《<致美国作家联盟主席>信函》中对西班牙内战的立场;“我们要到何时才能明白这一点呢?若是密西西比州里的某一个县想存活下去,那就必须是整个密西西比州都得是活的,它才能活下去。如果密西西比州想存活下去,那就必须整个美国都得是活的。同样,若是美国想存活下去,那么首先,整个白人种族都必须得是活着的。”这是《关于埃米特·梯尔案件》中福克纳于意大利罗马为美联社所写的电讯;当以色列入侵艾基,当法国与英国出兵重新占领苏伊士运河,他在《致<时代>周刊编辑》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英国到现在为止已经两次阻遏住敌人的进攻,因而给予时间使我们终于明白,是不能通过花钱躲过战争的,而是不得不以战争来对付战争。”
对密西西比“成长史”的复杂感情,对南方与北方社会、种族问题的态度,对美国和世界的看法,福克纳一直目睹现实中的苦难,这构成了写作的一个维度,而身为写作者不仅需要记录,更要成为“帮助人类忍耐与获胜的那些支柱与栋梁中的一个”,在一九五〇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他在《致美国艺术文学学院秘书》中说:“我写下的那些东西没有一篇能让我完全满意,每回我写下最后一个字时我总是想,要是能重头再写过那就好了,我会写得更好一些的,没准甚至正对路子呢。”这并非是一种谦虚,对于福克纳来说,还有更需要写的东西,“可是我太忙了;总是有另一部作品要写。”那么他所说的“另一部作品”不仅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对美国及世界的关注,更重要的则是面对苦难的战斗——以一个真正写作者的态度书写“密西西比”,书写美国,书写人类。
在福克纳的随笔中,经常被提及的一个写作者就是舍伍德·安德森,福克纳认为安德森有时是一个滥情主义者,但从来不掺假,“他从来不语焉不详,从来不庸俗化,从来不走捷径;从来都是怀着一种谦卑,甚至是一种宗教般虔诚的态度来对待写作,以一种几乎让人怜悯的至诚、忍耐、甘愿臣服和自我牺牲的态度来对待写作。”曾经安德森告诉福克纳自己梦见了一匹马,自己牵着这匹马走在乡间路上,他想用这匹马换来一个夜晚的睡眠。福克纳听完之后认为这根本不是一个梦,而是安德森的一个故事,一则寓言,甚至是整个一生的小说:“那匹马(起先是匹赛马,可是现在又变成了一匹干活的马,有犁,有车,有鞍,身强力壮,却缺少有文字记录的家谱)代表着那片广袤、富饶、强有力而又柔顺的密西西比河谷,代表着他自己的美国,而穿着扎眼的蓝色赛马衬衫、打着有朱红斑点的温沙钡巾的他,正在以幽默、耐心和谦恭的姿态,不过主要还是耐心和谦恭的姿态,建议以此来换得他实现那个写出纯粹、完美、坚实、源源不绝的作品的梦想,而他的《俄亥俄州的瓦恩斯堡镇》和《鸡蛋的胜利》正是这样的征兆和象征。”
这匹马,这匹梦中的马,难道不也是福克纳一生都在书写的那部小说?在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原载达拉斯《晨报》的《舍伍德·安德森》中,福克纳把安德森比喻为玉米地,“人是从土壤中长出来的,像玉米与树木一样,我倒愿意认为安德森先生是他家乡俄亥俄州的一片肥沃的玉米地。”福克纳评价阿尔贝·加缪是一个反抗者,从必向死亡之路上看见了光明,“当那扇门在他身后关上时,他已经在门的这边写出了与他一起生活过、对死亡有着共同的预感与憎恨的每一个艺术家所希望做的事,即:我曾在世界上生活过。”尤金·奥尼尔的戏剧写到了海洋,“咸水的传统在美国文学中断都已经有一百年了。英国人漂流者,而我们基本上不是。”在福克纳看来,奥尼尔的戏剧正是在寻找一种变化的美国,发掘语言中的财富,“作者对他笔下那些纯粹因环境关系而变得低下的人物,从保持距离的观察,演变到对他们的喜悦与希望、痛苦与绝望有着更加个人化的关怀。”对于和自己风格迥异的海明威,福克纳点评了他的《老人与海》,在这里他找到了两个人共同的怜悯的力量,“是这个力量创造出这一切,爱这一切,又怜悯这一切。”
他人的作品构成了福克纳“另一部作品”,而在他人作品中看见自己,在自己作品中看见世界,构成的是更宏大、更系统也更自我的“另一部作品”。一九五四年他在《<福克纳读本>前言》中回顾了自己的写作经历,“到一九二三年,我写了一本书,发现我的命运、前途,已经与写书连在了一起”,但那时更多是为了写书而写书,所以真正写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名声、利益,以及写作本身,“我们当中有些人似乎对于心脏的位置有些古怪的看法,把它与别的更原始卑下的腺体、器官和行为混为一谈。不过我们全都是为了这一目的而写作的呀。”在关于《喧哗与骚动》的前言中,福克纳认为这部小说根本没有写作计划,甚至都不算是在写一本书,但是这部福克纳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之林中的经典,也不仅仅是一部创造了多种可能性的文本,而是在苍白、无助、对痛苦全不在意的半流质世界中对整个世界的重新发现:
在《喧哗与骚动》里我已经放进去也许是文学中唯一的、会永久地使我极其感动的东西,凯蒂爬上梨树朝窗子里窥看丧弃儿,与此同时,昆丁、杰生、班吉和黑小孩们仰望着她衬裤上的那摊湿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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