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3 《老虎!老虎!》:人终归要到人类那里去

这条规定的真正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以及数百个手持铜锣、投掷式烟花和火把的褐色皮肤的人。到时候住在从林里的兽类全得遭殃。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符合狩猎精神的。
        ——《莫格里的兄弟们》

“老虎!老虎!”那一声声的呼喊,凝聚在所有感叹号里面,但是这不是对老虎领袖谢尔汗的尊敬,不是对于动物族群的礼赞,当莫格里用人类的刀杀死谢尔汗,当他在会议岩唱起这首歌,表达的却是一种恐惧——人类对丛林的恐惧,对群兽的恐惧,对威胁生存的恐惧,《莫格里之歌》不是为了盛赞人类的力量,不是为了展现人类娃娃的勇气,却在人和丛林之间建立的对立中无法逃脱宿命,“丛林对我关闭了大门,村庄也对我关闭了大门。为什么?”不是两个莫格里,却必须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是成为在丛林里生活遵守《丛林法则》的狩猎者,还是回到村庄重新变成人类的孩子?适应了丛林法则却无法成为他们一员的莫格里“内心沉重,里面装满了我不明白的事情”。

丛林和村庄,狼爸狼妈和妇女梅丝瓦,这是莫格里必须面对的两种生存现实,他是人类生下的娃娃,却被动物世界的兄弟们接受,他被梅丝瓦叫做儿子“纳索”,却必须适应丛林法则,所以“老虎!老虎!”的恐惧来自于莫格里被关闭的两个世界,当布尔迪欧告诉说叼走梅丝瓦的儿子的那头老虎是被去世的邪恶放债人附体的鬼虎,当孤狼阿凯拉被赶下台而使狼群没有了首领从而陷入随心所欲打猎和打架的地步,莫格里却必须做出一种选择,是回到丛林成为另一种领袖,还是在射杀谢尔汗的成功中消除人类的恐惧?莫格里终于是走出了村子,终于是告别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终于是和四只狼崽一起狩猎,终于把“老虎!老虎!”的恐惧变成了对于丛林法则的捍卫。

编号:C38·2151109·1233
作者:【英】吉卜林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1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15.50元
ISBN:9787532152476
页数:383页

在人类之外的不仅仅是丛林世界,所以在丛林法则之外还有“海滩法则”,还有“水泽法则”,这些都是动物们自己建立的生存法则,在这些法则里,他们都是自己的主人,都维持着一种平衡。不管是海滩上有可怕的啸叫声、咆哮声、怒吼声还是打架声,不管海豹被追逐,也不管是生出来的是黑海豹还是白海豹,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地里延续着生命。而猫鼬里基-蒂基和大黑眼镜蛇纳格的争斗,最终将他们杀死,也无非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存在。对于丛林来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狩猎,“斑点是花豹的乐事;犄角是水牛的骄傲。”所以在狩猎生活里,有攻击,有输赢,有复仇,但都遵守《丛林法则》,丛林法则是“跟天空一样古老而真实”的法则,丛林法则要求“自己去狩猎,去获取猎物”,丛林法则规定”别惊扰和平的主宰哈蒂,莫要嘲笑窝里的野兽”丛林法则需要狼把巢穴当成自己的家”……也就是说,丛林法则是丛林世界唯一的法则,而丛林法则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服从:“法则的头和脚,法则的腰和背,就是——服从!”

服从丛林法则的是那些狼群,为什么要服从?就是一种皈依感,当莫格里加入狼群的时候,棕熊巴卢作为他的老师,教他如何遵守丛林法则,如何在自己的领地里练习“狩猎口号”:“请允许我在这里打猎,因我饿了”,而对于这一口号的回答是:“那么,为了食物打猎吧,但不要为了好玩而狩猎”。狩猎是为了食物,食物是去除饥饿,这是动物的本能,所以丛林法则所建立的目的就是展现他们的动物性,但是一个人类娃娃如何具有动物性?或者说如何在丛林法则之下激活他的动物性?全身赤裸、棕色皮肤、刚会走路的莫格里,似乎更多带着人类的特性,对于丛林世界来说,他是一个异类,甚至是一个破坏规则的闯入者,“从来还没有一个这么柔嫩而面带笑靥的小东西在夜晚的时候来到狼窝。”棕熊巴卢为什么要以一头公牛的代价留下莫格里,而谢尔汗为什么要夺取莫格里而使人类保持“老虎!老虎!”的恐惧?“自由的狼民要一个人类娃娃干什么?”这其实是所有动物对待这个人类娃娃的质疑,但是莫格里并不是天生具有人类的特性,或者说天生是和丛林世界相抗衡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那种动物性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狼群接纳了他,并且使之成为“丛林法则”的遵守者。

吉卜林:我是“帝国主义吟游诗人”

“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当巴吉拉告诉莫格里他已经是丛林中的一员,莫格里的世界已经向着丛林开启,“只要你本领足够大,猎杀什么都可以;不过看在那头赎买过你的公牛份上,你千万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则。”唯一的条件就是莫格里必须遵守法则,必须服从法则。而当他进入丛林成被狼群所接纳,当他服从丛林法则狩猎,当他保留动物性而成为自由狼民的时候,他其实无法避免的问题是:如何对待人类。

丛林法则最重要的一点其实不是针对丛林的狩猎者,而是针对和人类的关系,“禁止每一个野兽吃人”,这是法则的底线,对于这个法则的解释就在于,人类会破坏丛林世界,“这条规定的真正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以及数百个手持铜锣、投掷式烟花和火把的褐色皮肤的人。到时候住在从林里的兽类全得遭殃。”其实并不是对于人类的恐惧,而是在兽类看来,人类根本无法和兽类相提并论:“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符合狩猎精神的。”也就是说,在丛林兽类看来,人类缺乏的是“服从意识”,他们软弱,他们破坏狩猎精神,当然他们也泯灭动物性。

所以人类几乎就是丛林的最大敌人,当已经学会了丛林法则的莫格里被猴群带到那个猴子城的时候,兽群为什么要去追赶?因为在他们看来,猴群是丛林里的无赖,没有自己的语言,也没有自己的领袖,而且没有记性,实际上,和人类相近的族群就是隐喻了人类的弱点,而更为可怕的是,猴群把莫格里带走的目的是学会“通过挥舞一捆木棍或者藤条来抵御暴雨和寒冷”,这本身就在去除那种动物性,用人类的工具意识来抵抗自然,把自然当成征服的对象。

征服自然,必然是破坏丛林法则,也必然让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人类夺取兽类的领地,而这也慢慢变成了丛林里的“恐惧”——恐惧就是对规则的破坏,就是用人类的神话来取代必须服从的法则,谢尔汗为什么在韦恩根格河畔杀死了一个人,因为在缺水的环境下,谢尔汗通过杀人取得了饮水权,而他的这种举动就是破坏了丛林法则,“人!人!他竟然杀了人!”杀了人正如首领塔所说:“你们的第一位头领给丛林带来了死亡,第二位让丛林蒙羞。到了该制定一个法则的时候了,一旦制定,你们就不能违反这个法则。”制定法则是为了消除恐惧,所以制定的《饮水休战协定》就是规定,在饮水的地方狩猎就是死罪。

这是丛林世界对人类的屈服?人类需要遵守《饮水休战协定》吗?看起来不管是“恐惧”,还是法则,都是动物性比人类性更懂规则的表现,而在这个不平等甚至妥协意义的协定下,丛林法则以及那些兽类遭受的却是人类的侵害。那条名叫“鳄鱼渡”的泽鳄是浅滩上的恶魔,他集杀人犯、吃人者和当地神物为一身,但是人类的铁路桥修建却破坏了他的生活,甚至对他的生存造成了威胁:“河水进入了我的眼睛,而且我也因饥饿而变得没了力气。自打铁路桥建成之后,我村子里的村民已经不再敬爱我,那可真叫我伤心啊。”当白人终于进入丛林,对于鳄鱼来说,则是一场灾难:“一条受了致命伤的鳄鱼都会拼命爬回深水里逃走,但是这条鳄鱼渡的泽鳄完全断成了三截。送命之前他都没机会抬抬头,然后就像一条豺狗一样平躺在那里了。”而那头大象,为印度政府尽职尽责地服务了四十七年,“自己曾用前额铺着皮垫子的地方,去推深陷在泥浆里的大炮。那还是在一八四二年阿富汗战争之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他还没到壮年。”

铁路、战争、白人,对于那些动物来说,他们成为人类的工具,骡子是“第一山炮连二号炮的炮尾骡子”,马是“第九骑兵团英军骑兵连第十五号”的马,骆驼是“第三十九土著步兵团”的一头驮辎重的骆驼,他们都“听从缰绳的指挥”,他们必须接受人类的命令,“只让我们服从带领我们的人指挥:他让前进,我们就前进,他让后退,我们就后退。我猜不管怎样教,结果都一样。”也是服从,但是完全变成了对于人类法则的服从,一切的动物都变成了“女王陛下的仆人们”:

它们跟人一样服从命令。骡子、马、大象、阉牛,都服从他们的驱赶者或骑手的命令,驱赶者或骑手服从他的士官的命令,士官服从他的陆军中尉的命令,陆军中尉服从他的陆军上尉的命令,陆军上尉服从他的陆军少校的命令,陆军少校服从他那指挥三个团的陆军准将的命令,陆军准将服从他的陆军上将的命令,陆军上将服从总督的命令,总督是女王的仆人。事情就是这样完成的。

人类的法则建立的是阶层,是命令,是服从,但已经取消了动物性,取消了狩猎,所以在这样的人类法则面前,丛林法则濒临崩溃和解构,而作为人类娃娃的莫格里,似乎必须承担起一种职责,这种职责是捍卫丛林世界的法则对抗人类,还是让人类和丛林走向融合?莫格里身上的动物性,使得他捍卫自己的丛林世界,所以当那些红毛狗成为丛林世界的敌人侵占他们的地盘的时候,他勇敢地向他们抗争,发出“所有的丛林都是我们的丛林”的宣言,与丛林的敌人进行殊死的搏斗。实际上捍卫丛林的利益,用一种战斗的方式驱逐敌人,在某种意义上他已经具有了人类性,复仇思想为他赢得了尊重,却也破坏了丛林法则。

“不是,不是,我是一只狼。我跟自由狼民一条心。”当战争胜利的时候,莫格里希望自己像兽类的英雄一样,迎接丛林的另一次辉煌,但是孤狼阿凯拉却告诉他,真正的归宿是人类,“你是一个人类,要不是你,狼群会在跟野狗的大战中灭亡。”也就是说,是人类的这种征服和复仇的勇气赢得了胜利,阿凯拉对他说:“莫格里会驱逐莫格里。回到你的族群中去。回到人群中去。”人类的力量是超越动物的,正是莫格里从村子里学来的人类的知识,养育的文明观念,才使得他超越丛林,成为新的领袖,所以当这一次狩猎行动结束后,孤狼阿凯拉对他的告诫是:“回到你自己的族群中去吧。”

对于那些兽群来说,丛林是他们的世界,他们在丛林里生活,他们服从丛林法则,而他们也抵抗着对人类的“恐惧”,但是人类从某种意义上却并非是丛林的敌人,虽然他们征服,他们占有,他们破坏,但是丛林世界却也需要这样一种超越狩猎的知识和文明体系,所以从对抗走向融合,才是丛林故事最后的归宿,而莫格里作为一个人类的娃娃,作为一个接受了人类文明的孩子,作为丛林狼群的闯入者和接纳者,其实他是一座桥梁,一种纽带,甚至是一个使者。这是一个关于种族政治的寓言,人类象征着文明,丛林象征着原始,但是人类也带来了破坏,丛林也意味着封闭,所以对于莫格里来说,他的意义就在于打通这两个世界,建立一种更和谐、更文明的法则。

所以在春天,十七岁的莫格里便以“春季奔跑”的方式,迎来一种新生,“春天是最奇妙的季节,因为她在用新生叶子和花朵遮盖完全裸露的旷野之前,已经提前发动,把那些经受住温和的冬季、坚持不懈地活下来的半绿色杂物整理好,还让部分覆盖着植被的陈腐泥土再次感受到新生和年轻的气息。”新生是为了埋葬旧秩序,是为了告别旧时代,也是为了告别旧自我,当梅丝瓦以人类之母名义打开了那扇门,当莫格里离开了属于丛林的身体,他开始了一种新的生命,正如卡阿所说:“人终归要到人类那里去,尽管丛林并没有将他驱逐出去。”这是回归,而这种回归正如“苦行者普伦”创造的奇迹一样,带着对人类道德的救赎。普伦是一个拥有婆罗门高级种姓的人,他的成长完全和人类的文明有关,而这种文明带来的还有和征服有关的荣誉:大学学位、“印度之星”勋章、“爵级司令普伦·达斯爵土”的身份,以及高贵的礼仪,“他是自打使用餐巾以来,在餐桌上能碰到的最有魅力的人。”但是在拥有高位、拥有权力,拥有声誉的世界里,他却在一个小村庄里甘愿成为一个苦行僧,“这里应该是我获得安宁的地方。”也就是说,那些人类赋予他的权力、地位和荣誉让他失去了自我,而他所想要的安宁必须舍弃这些人类的法则。

但是普伦并不是逃避,当自然灾害即将降临这个村庄的时候,他成为一个解救者,把村里的人叫出来,是为了挽救他们的生命,是为了延续人类的文明,而这种救赎就是他回归灵魂深处的力量,而最后盘膝而坐的死亡,让他的灵魂再度升华,“他不再是一位苦行者,一位圣人,而是重新变回了爵级司令普伦·达斯爵士,一个大土邦的宰相,一个习惯下命令的人,正在前去挽救他人的生命。”抛弃命令,抛弃征服,回归自身,回归人类,就是和世界忧戚与共,所以普伦的意义就是为人类带来一种新生,而这种新生也同样成为超越丛林法则,超越人类征服寓言的最生动阐释,所以在莫格里自我牺牲的奔跑中,他也成为了新的“丛林之神”,成为现代意义的新神话——当人类为他打开了通往知识和文明的大门,那些动物们,也在他奔跑的身后唱起了永远和谐的赞歌:“丛林的宠爱永远追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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