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3《耶稣传》:恢复历史的纯朴人性面目
加在耶稣形象上的每一神话色彩,不仅模糊了耶稣历史真面目,反而被遮盖在上面的神话色彩破坏得无影无踪了。
上下册,两卷本,《耶稣传》被合拢是今天的一个常规动作,也是今年阅读计划里的正常一步,但是当它接近一个特殊节点的时候,这种巧合是不是会被赋予某种神奇性——明天是平安夜,也许会听到“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的颂歌;后天是圣诞节,也许会有“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给你们的记号了”的传说。颂歌和传说,早已在那里书写了神迹,而一本书只是一本书,既没有巧合意义下的神奇性,也不是在阅读中被赋予神话色彩,但是,当一本书的阅读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发生,最担心的不是沾染上某种神话色彩,反而是悖反意义中出现的妖魔化。
抵制洋节,已经愈演愈烈,各种相关活动以公开或者秘密的方式被禁止,甚至于有学校抛出了“圣诞是一种耻辱”,声势之猛完全超出预料,这是文化自信?还是一种幼稚病?甚嚣尘上的消息其实都在我的见闻之外,他们的荒谬教育,他们的故步自封,他们逻辑上的混乱根本不需要辩驳,但是,这样一种妖魔化宗教的做法,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如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所说的,是一种“不自由”?是不是也需要在返归历史的过程中寻找真正的宗教意识?神圣化和妖魔化是两个极端,当一本书被打开,被阅读,其实需要在冷静和客观中定义一个真正的人,就如施特劳斯所提出的:“拒绝超自然的援助,一切听凭人类自身和世界的自然秩序,这样的一种宇宙观,是否真正适合于人民和实际生活习惯?”
耶稣到底是谁?他是大卫的子孙、上帝的儿子、第二个摩西,或者是先知弥赛亚?当斯特劳斯将书名取名《耶稣传》的时候,其实已经充分表露了他的写作目的,那就是为一个人作传,“按照现代概念,传记的主人翁必须完全地、明确地是一个人。”耶稣是人,是一个出生到死亡的人,是一个活在历史中的人,甚至是一个普通人,“现在这本书则是特意为普通人写的”——改变29年前第一版《耶稣传》为神学家写的目的,这就是施特劳斯转变的态度。但是,他为什么要冒险把一个已经具有神话色彩的人物从圣坛上拉下来?为什么要突破教会和教徒的禁忌赋予他人的存在?为什么要把耶稣的神迹从宗教中驱逐出去?
“我们共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恢复已经被湮没了的历史,而是要协助人类精神从教条的压迫奴役下进行自我解放;我完全同意,历史的探索和一般的哲学教育,是达到这一目的最好方法。”在序言中施特劳斯这样说,很明显,他这里有两重任务,一是要以为耶稣利传的方式破除人们对他的神化,解除在精神上的教条式奴役,也就是要打破人们对基督教的迷信和狂热;这是破的目的,而破的最终意义在于立:要让耶稣活在自己的历史里,并且在历史的教育中,恢复期哲学意义:人之为人,人性之为人性,是一种超越历史、宗教的力量,它指向的更是现在这个活着的时间:“我把德国人民看作是进行宗教改革的人民;我以为宗教改革不是一桩在过去已经完成了的事业,而是必须继续进行并在将来进一步完成的事业。”
耶稣是一个人,写《耶稣传》是为了人民,这就是施特劳斯真正的目的,所以在他“写给我的兄弟威廉·施特劳斯”中说:
在把本书献给我的兄弟这件事上,我是把他看作人民的一个代表的,相信在本书为之而写的德国人民当中,有许多人正和他一样;许多人在二天的辛勤劳动之后,以阅读严肃的书刊为他们最好的慰藉;许多人具有异常的勇气,不为习惯的和教会的常规积习所囿,对于有关人类的最重要的问题进行独立思考;我还可补充一点,他们具有一种更为稀罕的能力,能够看到在德国,在把群众精神从迷信中解放出来,并引进一种纯粹人的教化以前,至少政治自由和进步就不会巩固。
已经很明确了,一本书并不只是一本书,是为了让人们理性地、独立地思考,是为了让人不迷信,是为了政治自由和进步——这些是人性中真正的宗教意识,既相信宇宙是由一个精神的和道德的力量在管理着,又体会到真正的“服侍”是道德上和精神上“意向和内心的崇拜”,也就是说,德国人要想在政治上只有,就必须在精神上、道德上和宗教上实现自我解放——耶稣是一个人,我们每个人组成的“人民”也是独立、解放、理性和具有“意向和内心的崇拜”人的群体。
但是这个目的并不是简单的,容易的,在通往人民的道路上甚至困难重重。曾经有很多人试写过耶稣传,1768年出版的赫斯的著作是赋予福音书故事以一种传记的形式最早的尝试质疑,但是很明显赫斯本身的信仰也带有唯理主义的色彩,赫尔达的尝试则是对于神迹的自然主义解释,其中还有象征主义的倾向;保罗斯遵从因果律,采取了斯宾诺莎和康德哲学的一些原则,施莱马赫从基督的宗教感情出发,把他作为一个历史存在,树立了某种人类的典型和理想,具有了历史性——这其中也有反动和妥协的代表。而在这并不系统的试写中,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所以从书写耶稣传的历史意义上,施特劳斯提出了自己的写作方式,那就是批判:“必须把全部都扔进批判的坩埚中去,以便看一看在掺进来的杂质分析出来之后,剩下来历史的黄金是什么。”而批判的唯一原则就是把耶稣放在历史中,把福音书的故事放在历史性的考察里,“只有当我们对福音书记载的可信程度加以不遗余力地充分考察以完成求实工作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具备一种求实的传记的概念。”
人们说到耶稣,一定是在神学意义上的耶稣,一定是伴随着圣经经文的耶稣,《新约》里有四部福音书,有人认为,四部福音书对应着世界是方的、世界有四种主要的风,而这无疑是另一种外在的神迹,施特劳斯认为,这种认识是“和我们本身的时代——理智的或理性的批判时代——完全背道而驰的精神”,所以他考察了四部福音书的来历,他认为,其中的三部福音书在二世纪开始后就存在,而且从记载的故事来看,很可能是来自于同一个材料,或者是“一人用了另一人的著作”,也就是说,它们具有某种同源性;而第四福音书,也就是《约翰福音》,在二世纪中叶的时候还没有出现,但是在末期的时候,却和其他三部福音书成为教会公认的作品,从这个过程来看,很可能这部福音书来自异国土壤,“在和耶稣生活在一起的那群人当时所不知道的哲学势力的影响下产生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特征,里面明显有和前三种福音书不同的观念,“犹太人总是大大地并且反复地误解耶稣和他的门徒的话,从耶稣幼年时即着手的对于他的生命的谋害,一再地遭到了失败,这一切在我看来,也都是一些虚构的东西……”也就是说,这部特殊的福音书“完全可能是一种哲学的和有意识的虚构的混合物”,而这正是将耶稣从一个人变成神-人的推动者。
编号:B82·2180520·1478 |
而四部福音书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没有一本福音书是单纯以叙述历史为目的而写的。它们都是为了证明一些事情,讲授一些事情,并通过讲授而进行宣传,而且这种目的对于历史的描述不会没有影响。”这便是所谓神迹的记载,所谓神话的观念,而神迹和神话是历史之外的异质成分,是妨碍“事物间的因果关系的”,而产生神迹的最大可能就是把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期望转移到耶稣的历史中。在第二卷中,施特劳斯梳理了耶稣神话故事的形成和发展,从耶稣神话的早期历史,到耶稣公开生活中的神话故事,再到耶稣受难受死和复活的神话故事,通过福音书的对比和阐述,一一分组进行批判,他的目的就是发现神迹产生的根源,从而“尽可能以耶稣生平的时间顺序为线索”寻找耶稣的历史存在。
比如,耶稣被捕拿的故事,过去基督教界的传说是,犹大作了捉拿耶稣的领路人,领路人的作用,就是向官员和犹太教统治集团致命耶稣所在地之路,而且还用“接吻”的暗号,向他们显示了他们所不认识的耶稣。但是在福音书里,似乎情况有所不同,《约翰福音》作为第四福音书,上面记载说,当人们出现在园子里的时候,耶稣却问了一句他们找谁,这是耶稣超自然能力的体现,而当他们说找撒那人耶稣的时候,耶稣直接回到:“我就是。”——不是被犹大“接吻”,而是自己自报家门,这里就暗含着一个关于神迹的线索,《约翰福音》在第10章18节上说,“没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而这句话不仅是对于耶稣“我就是”的补充说明,而且应验了《旧约》中关于先知的寓言,也就是说,按照精神意义来说,凡是天父赐给他的,他一个也没有失掉;另外,施特劳斯认为,如果是犹大亲吻耶稣,意味着说出的话是“就是他”,而“我就是”这种说法赋予了耶稣一种伟大人物的品格,因为“在伟大人物一句话或一瞪眼的情况下被差遣的凶手就收刀入鞘或拔脚逃跑了。”所以,《约翰福音》用这重复了三次的“我就是”确立了基督全部丰盛意义和位格,也契合了《旧约》的精神,《申命记》第32章第39节就说过:“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
其实,关于耶稣的神迹贯穿在《约翰福音》的全部,也体现在其他三部福音书里,所以很明显,福音书是以耶稣的神迹为线索,构建了耶稣的神话故事,而在这个意义上,耶稣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先知,是上帝的儿子,是第二个摩西,这些神迹在宗教团体的推动下变成了耶稣的“历史”,所以这样的历史是一种神话,远离了人的真实存在,“他的一生被笼罩在一种不断使他高人的要素之上的辉耀的云彩里,但在远离人的要素的同时,也就远离了自然和历史的真实性。”施特劳斯认为,耶稣神迹之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从第四福音书中可以看出,其真正的原因是犹太教里迷狂的宗教倾向,这其中有政治因素,有热情和狂信,也有超自然主义的需求,而正是这些非理性的因素,使得耶稣故事偏离了其真正的宗教意义,甚至在政治上、道德上被“顽固的、心胸狭窄的犹太腐儒”所利用。
神迹的背后是一个被历史湮没的神,而作为耶稣的人在哪里?施特劳斯认为,犹太教的目的是在追求上帝的存在,而希腊教所追求的的则是人——从希腊哲学的演进来看,他们把全部的努力都用在改善一切真正人性事物方面,从柏拉图哲学到斯多葛派、伊壁鸠鲁学派,再到西塞罗的折中主义,似乎都为基督教的人性化做着准备,而最具犹太教性质的耶稣是弥赛亚这一点,从希腊教人化的意义上来说,并不是说耶稣自动符合了弥赛亚的预言而成为先知,而是相反,就如施莱马赫所说,耶稣的这种自我意识是从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开始的,也就是说,他意识到自己是弥赛亚,不是第一,而是第二,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我们一旦承认耶稣的前世意识是他的真实回忆,则他的真正人性意识就不复存在了。”也正是这个派生的意思,所以耶稣从来没有说自己是大卫儿子,也不说是上帝儿子,他选择是是“人子”——“他选择了一个尚未被确认为弥赛亚合格称呼的词来描述自己。”
耶稣是一个人,是活在历史中的人,是一个普通的人,施特劳斯为耶稣作传的目的,并不是要否定其宗教意义,就像斯宾诺莎所说的,为获得幸福,绝不需要凭借着肉体来认识基督,康德也区分了历史上的耶稣和涉及人类理性的、讨上帝喜悦的理想人性,或者说,那种理性人性是“和在一种其本质取决于人类需要和爱好的世界上所可能获致的完全纯洁的道德意识”。这里就明确了耶稣的存在既有历史意义,也有道德意义、宗教意义,特别是道德意义和宗教意义具有崇高的神圣性,但是这种神圣性不是依靠虚构的神迹来支撑,而是要通过人具体表现出来,也就是建立一种理想的人性,而这正是施特劳斯书写“耶稣传”的真正目的:“耶稣一生中主要表现的忍耐、温和、仁爱形象并未从人类意识中消失,而我们现在所称之为人性的一切正是从这些中萌发和成长起来的。”
神圣性不是神话,不是神迹,不是超自然的东西,而是人性中的忍耐、温和、仁爱,是人类“能够改进而且需要改进的”,是典范的理想,而这才是真正的信仰,也是近代精神、宗教改革中的崇高目标,所以还原耶稣的历史面目,既是历史意义的,也是现实意义的,既是宗教意义的,也是人性意义的:
他试图尽可能恢复历史的耶稣的纯朴人性面目,而把人类得救同理想的基督及其道德典范联系起来,在这些道德典范里虽然历史的耶稣最初揭示了许多主要特性,但这些主要特性作为一种基本素质,仍然属于人类的共同天赋,其改进与完善,只能是人类的共同任务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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