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2《黄金案》:从此与大活人打上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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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落后,四座皆寂。此时从庭院中隐隐传来声响,不知何处有一扇门正轻轻关闭。
    ——《第十八回:狄县令解说恶阴谋 神秘人终现真面目》

“鬼魂”并非是鬼魂,蓬莱王县令被害狄公新赴蓬莱之后数次看见“鬼魂”现身,一次是刚到蓬莱时在县衙穿廊中,看见烛光中赫然出现的瘦高男子,在几乎撞了满怀中对面的鬼魂“直直盯着狄公”,一双古怪而空洞的眸子、左颊铜钱大小的胎记、梳成顶髻的灰白头发,以及戴着管帽的样子,让狄公大为吃惊,后来烛火熄灭一切陷入漆黑之中。这是狄公首遇王县令死去的鬼魂,按照县衙唐主簿的说法,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死去的王县令,唐主簿话音刚落,庭院内响起“哐啷”的巨响,“不知何处有一扇门砰然关闭”。

被熄灭的烛火和砰然关闭的门声制造了惊悚的效果,唐主簿说是死去的王县令,狄公自然是怀疑,即使生平第一次撞见鬼魅之物也可能只是恶作剧,但是在那晚潜入白云寺,打开棺材发现里面躺着的死去的王县令,左颊上同样有一块胎记,这时茫然的狄公才认定这“绝不可能是恶作剧”,“自己在空宅内撞见的无疑就是王县令的鬼魂。”而当在白云寺内通过那座木桥时,狄公再次在迷雾中看见了死去的王县令正立在桥对面,而且鬼魂深处手指指向了一个方向,狄公顺着手指看见几块阔木板,再次抬头时鬼魂已经消失在雾中不见了踪影。在县衙穿廊中现身,在木桥对面现身,几乎是一样的装扮,也几乎是同一个鬼魂——当然并没有真正的鬼魂,也不会有恶作剧,真相的揭开是在最后:那只是王县令的孪生兄弟、户部员外郎王元德。

王县令的孪生兄弟王元德,同样的身高同样的相貌以及同样的胎记,一个生一个死,其中的意义便是最后揭开了王县令的死亡之谜。一种镜像是使用无疑制造了悬疑效果,但是,当狄公说起在白云寺里再一次扮作的鬼魂救了自己,并问王元德:“你那手掌看去真如透明一般,随后突然在雾中消失不见,敢问究竟是如何做得那般令人毛骨悚然的?”得到的答案不是关于透明的手掌达到毛骨悚然效果的方法,王元德诧异地反问:“你说我在你面前又一次出现?”反问之后是肯定:“我从没在白云寺里假扮过家兄的亡魂。”不是假扮,不是镜像,话音刚落,“此时从庭院中隐隐传来声响,不知何处有一扇门正轻轻关闭。”

如第一次说起鬼魂时那门砰然关闭一样,最后在否定中一扇门也轻轻关闭,同样的声音制造的是同样惊悚的效果,而这一次连鬼魂假扮者也否认自己曾在白云寺出现过,那么那个有着透明手掌又消失不见的人到底是谁?不是恶作剧不是孪生兄弟,他是不是真的是鬼魂?只有门关闭的声音,只有内心再次激起的恐惧感,正是这一种充满疑惑的场景把小说推向了一种开放格局:或者站在狄公面前的王元德并非真有其人,或者在这个现身的答案之外还有另一个真正的鬼魂——或者,狄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自我想象的结果,案子未破,真相未解开,一切还处在迷雾之中。

而这样一种重回悬疑的设置也或者正是高罗佩融合中西方不同探案小说而产生的奇效。出生于荷兰,对中国文化感兴趣,担任外交官,研究汉学,1949年他将《武则天四大奇案》翻译成英文,并以《狄公案》为名出版,才真正进入到中国公案小说的世界里,在本书的《后记》中,高罗佩认为“大唐狄公案”系列小说提供了“中国古代法庭的基本规程”,在他看来,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运行良好,上层严格管束避免了越轨行为,公众评议则是另一种对县令权力的约束,“县令不可私下审问被控告者,包括初审在内的所有听审都必须在县衙大堂上公开进行,一切过程都将被详细记录下来,并呈报给上一级官员以供检查。”这种对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赞誉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纠正西方社会对中国历史的某种误解,“敬请读者注意那时的中国人并不吸烟草或是鸦片,也不留辫子”,而狄仁杰作为良臣,更是作为一个判案的英雄,更是寄托了高罗佩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期许。

编号:C38·2221004·1879
作者:【荷】高罗佩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9年05月第1版
定价:40.00元当当20.00元
ISBN:9787532779048
页数:320页

取材于中国古代典籍里的故事,对仗式的标题,以及开篇诗句的引用,无疑都是一种中国式的写法,至少在形式上已经具备了中国故事的基本特点,但是在故事的内核上,尤其是对悬疑案件抽丝剥茧式地解疑,则是西方式的叙事。第一回《三故友道别亭阁内  二强人拦路大道中》就是中西合璧的某种交融。京师的梁主簿、侯主簿在悲欢阁为狄公送行,在默默饮酒中,狄公感慨道:“整日埋头案牍公文,只研究些纸上官司,我早已心生厌倦。”所以他将赴蓬莱担任县令看成是仕途真正的起点,而侯主簿劝他弃任蓬莱,主要就是因为蓬莱距离京师太远,对仕途升迁并无益处,但是狄仁杰却去意已决,“立志从今往后,上为天子,下为黎民,竭诚效力,万死不辞,非如此不足以心安,蓬莱才是我走上仕途的真正起点!”这便是中国传统官吏形象的塑造,也呼应了开篇的诗句:“无常世间,常有聚散。悲欢更迭,昼夜流转。官员来去,公义存焉。皇统国祚,千秋万年。”

将做官看成是“上为天子,下为黎民”的政治观,当然是儒家思想的体现,但是在高罗佩的笔下,狄仁杰又接近于西方的人文主义者,他把仕途看成是对“整日埋头案牍公文”的一种改变,放弃研究纸上官司,当然是要走进鲜活的生活,“从此以后,我总算可以甩脱枯燥无味的案牍公文,能与有血有肉、生气勃勃的大活人打上交道了!”以人为本便成为狄公政治观的另一种体现,而按照侯主簿的观点,不仅仅要和有血有肉的人打交道,更要和“死人”打交道,不管是活人还是死人,都是积极体现了人文主义和人文主义思想,甚至狄仁杰的人文主义还在诠释着中国式的法律、道德体系。

他在赴任蓬莱的途中遇到了剪径的马荣、乔泰,在双方交手之后他对手下的洪亮说:“寻常来说,这些人都是心中怀有或虚或实的怨愤与不满,”狄公答道,“于是走上了违法反叛的歧路。不过他们有自己的信条,只劫掠官员与富户,还常会帮助穷苦百姓,有着英勇侠义的名声,自称为‘绿林兄弟’。”这便是对马荣、乔泰的重新定义,无疑他就是站在人文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些走投无路的“绿林好汉”。到了蓬莱,其中的一起案件便是曹消解失踪案,当狄公询问起曹氏之父曹鹤仙时,曹鹤仙竟然对女儿如此评价:“我亲自教她读书识字,结果却又如何?她一向不读正经书,倒去看些史籍,请问老爷做何感想!史书中所载之前人,皆为头脑混沌的蒙昧之徒,其言行事迹,亦是可悲可叹,读来又有何益,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在曹鹤仙的“理学”体系中,每个人都应应谨承天命,都应自守本分,这便是所谓的“学问”,而其实只不过是一种虚伪,倒是曹小姐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而在狄仁杰看来,按照儒家传统,女子应该保持贞洁,但是另一方面又在怀疑这样的德律,“是否应旨在心灵而非肉身。即使如此,孔夫子不也说过‘以仁为本’么。”将贞洁从肉身和心灵上做出两分法,无疑是对于曹鹤仙虚伪面目的一种反讽,也是狄仁杰对人文主义的另一种阐释。

高罗佩一家

在推案过程中,狄仁杰也是从“活人”和“死人”的立场出发,以人文主义的最大关照进行推理。他尊奉为行动准则的《县令须知》出自节度使倪守谦之手,书中提到的办案原则就是不断进行怀疑,“切不可拘泥固执于一种设想”,也就是要破除习惯思维,“若是发现了与设想不符的新事实,不应试图曲解事实以迎合设想,而是应当改变设想以符合事实,或者全盘推翻放弃。”狄仁杰在蓬莱断案中,也曾有过习惯思维,比如范仲被杀、曹小姐失踪、唐主簿古怪举止,甚至当易先生前来报告走私军械的传闻,狄仁杰也没能摆脱自我拘泥式的判断,但是在不断深入过程中,最终将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不断怀疑,不断发现端倪,不断获得线索,也最后揭穿了利用佛身转运黄金到京师的阴谋,拯救了国家危机。

一边的国家主义是传统儒家思想的写照,另一边的人文主义又是西方式的观念,狄仁杰就这样在融合中成为高罗佩笔下的断案传奇。而在案件本身上,高罗佩几乎就是用西方探案式的写法进行创作。《黄金案》涉及的三个案件,均取材于中国传统典籍:谋害县令一案就在《狄公案》的“毒杀新妇”一节中,高罗佩将《狄公案》翻译成英文,又将这个故事放在了自己创作的狄公案中,只不过进行了改编:将屋梁上的那条蝰蛇换成了毒药,当煮茶加热时融化而掉入茶杯中,完全杀人于无形——“这一情节令人想起了几百年后柯南·道尔所写的《花斑带》……”新妇失踪及凶杀案则取材于《古今奇案汇编》,这是1921年在上海出版的一本书,高罗佩又在这个故事中加入了镰刀的元素,又与走私黄金结合起来;关于财产分配不公引起的矛盾,则取材于中国古代笔记小说《棠阴比事》,这本记载十一世纪北宋著名宰相张齐贤判案的故事集,也是由高罗佩将其翻译成英文出版。

不同的案子均取材于中国古代典籍,而高罗佩又将案子组合起来,一方面,将不同的故事组织成连续的故事,是为了更符合中国国情,“中国公案小说比西方侦探小说要更加符合实际,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地区内,主管者同时办理多个案件才是唯一合理的方式。”另一方面吧当然增加了更多的可读性和趣味性,而在其中建立千丝万缕的联系,则足见高罗佩的逻辑推断能力。比如悬疑的设置:在蓬莱赴任之前,狄仁杰就知道了前任王县令被人毒杀,而且在大理寺的案卷莫名失踪,这些都为破案制造了难点;比如伏笔的运用,来到蓬莱,唐主簿处处显示出诡异之态,“我倒是觉得,他更像是对县衙中的什么东西怕得要命……”而马荣在探访时听的街上的掌柜说县衙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再比如就是线索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有时候看起来并无直接联系,但是细究起来又存在紧密联系,范仲为什么被杀,曹小姐为何失踪,王县令为什么赠送玉素那个包裹?深入白云寺,发现供桌后面的破禅杖,玉素口中的军械,以及易先生说到的交易,最后大白于天下就是一个走私黄金的特大案件,“一伙利欲熏心的歹人,希图藉此将走私的黄金运到京师中去,从而牟得非法暴利,如此亵渎神灵之举,实在骇人听闻!”

当然,高罗佩将这些案件结合在一起,这种组合过程也有一些硬伤,尤其是很多线索的获得纯属偶然,但是在破案过程却变成了必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县令须知》里突破习惯思维的诠释,甚至是让死人开口说话的一种传奇,但太多的意外发生在意料之内,的确让狄公更多了一种英雄主义。但无论如何,这也是高罗佩的一种探索,一次关于中国式伦理、法律和道德和西方悬疑、惊悚的结合实践——当活人终于否认自己是家兄的亡魂,当寂静的庭院传来关门的声音,开放式结局的背后是高罗佩对于必然性的另一种解构:谁说狄公如神,他也是一个人,一个有着恐惧心里的人,一个害怕鬼魂的人,也许真相只是一个假象,也许真正的凶手还在暗中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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