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论优美感和崇高感》:形成单一的道德人
由此必定可以推论,大自然的目的就是要趋向于通过不同性别的品质而使得男人更加高贵化,并通过同样的办法而使得女性更加优美化。
——《第三节 论崇高和优美在两性相对关系上的区别》
崇高与优美,男人与女人,当康德以如此二分法来阐述“精致的感情”和两性关系的对位,并不是一种割裂:女性对于优美具有一种优异的感情,是因为优美属于她本身;同样,崇高作为一种确切的感情,也是处于男人的本性;但是,男人能够发现女性身上的优美,女人也可以发现男人身上的崇高,甚至,优美和崇高就是以对方发现为限,所以通过不同性别的品质使得男人更加高贵化,使得女人更加优美化,就成为了“大自然的目的”,它是一种发现,更是一种结合,是对立之下的完美统一。
更为进一步的是,大自然的目的也是一个道德社会的目的,男人和女人,崇高和优美,在对立统一之后无疑意味着走向属于他们的婚姻生活,这不仅是两性的结合,更是美在道德上的表现,“因为不仅是我们可以信赖男人根据经验会有着更多的洞见,而且女性在其感受中也会有着更大的自由和正确性,因而便产生了一种心灵状态,它越是崇高,也就越发要把最大的努力目标置于所爱的对象的称心满意之中;而在另一方面,则它越是优美,也就越发力图以盛情来报答这种努力。”由此,康德将配偶结合看成是“形成了一个单一的道德人”,他由男人的理智和妻子的情趣所组成。一个疑问是:既然康德认为男女结合成婚姻是道德生活的完美表现,为什么康德自己却从来没有恋爱过,更不要说有过走进婚姻生活的实践。
《论优美感和道德感》写作于1763年,1764年在哥尼斯堡作为单行本出版,那时的康德已经近40岁,虽然在这篇长文中康德表达了婚姻生活在道德上的意义,但是他自己却从未以实践的方式获得“人性之美和价值的感觉”,是康德未遇到能够让他发现优美的女人?还是康德认为自己身上已经体现了这种优美?或者说,这只是康德在理论和认识上“纯粹”的构想而不想进入到现实中?一个持之以恒恪守自己生活规律的人,一个为自己设定了明确目标的人,一个让生活完全被自己的自律把控的人,一个在哲学上开启了“哥白尼式革命”的人,当只是在理论构建中伸向道德世界,作为一个人以及一个男人的康德,是不是真的发现了自己的局限?
或许,关于两性生活的最后一句话会是这个疑问的答案,当康德认为婚姻生活是道德完美体现,是事物的明智秩序,但也指出了其中的问题:一开始美好和甜蜜的感觉,来自于全部的强烈力量,但是婚姻在之后的进程中,就会在共同生活和家务操劳中变得日益迟钝,但这时候还可能会有相互依赖的爱情,但显然和道德的完美性有了差距。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康德认为,只有将其变成“伟大的艺术”,使其保持美好和甜蜜,才能抵御“无所谓的态度和厌倦”,也只有这样,它依然是“值得人们去做出这样的一种结合”。那么很明显,婚姻生活中出现的这种退化必须依靠“伟大的艺术”来保持,而“伟大的艺术”通向的只有一个目的:生活本身就有的“欢愉”,而欢愉也是美的表现,也是道德的表达,也是优美和崇高作为感情的属性——也许是因为康德认为自己难以用“伟大的艺术”来保证自己的婚姻生活,所以宁愿从一开始就让自己在思辨的王国里为他人开启“哥白尼式革命”。
对于康德私生活只是一种猜测,但是对于答案的寻找却能够发现康德对于“人性之美和价值的感觉”的一条重要线索:他就把这种感觉称为“欢愉”,而欢愉在引申出优美感和崇高感的时候,就是“令人愉悦”的精致感情。这是康德对于美的本质的定位,而且他就是明确地提出了令人愉悦的感情只有两种:优美的感情和崇高的感情。它们具有如此不同的性质,它们带给人是如此不同的感觉:一座顶峰积雪、高耸入云的高山,带给人崇高感,一场狂风暴雨带来崇高感,弥尔顿对于地狱国土的叙述也激发了崇高感;一片鲜花怒放的原野,一座溪水蜿蜒的山谷,或者荷马对维纳斯腰束的描写,带来的是优美感;强烈的感情、高大的橡树、神圣丛林中孤独的阴影都是崇高的,花坛、低矮的篱笆和修剪得整齐的树木则是优美的;黑夜是崇高的,白昼则是优美的,悲剧是崇高的,喜剧则是优美的……崇高使人感动,优美使人迷恋,崇高一定是伟大的,优美则可以是渺小的,崇高必定是纯朴的,优美则可以是着意打扮和装饰的,崇高可以是令人畏惧的崇高、高贵的崇高、华丽的崇高……但是不管是崇高还是优美,康德都将其对人的感受归结为“令人愉悦”。
令人愉悦是崇高和优美的感情给人带来的感受,这个共同点构筑起了两种情操,但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进一步指出,感受的依赖是外界事物的性质,但是更重要的则是“有赖于人们自身的感情如何”,同一个事物,有些人的感受是快乐,有些人则是痛苦,一个人感受到的激烈矛盾,另一个人则可能完全无动于衷——康德也提到了爱情,“爱情的烦恼对人人都是一个谜”。所以外界事物的性质并不是引起感受的主要原因,当康德把自身感情看做是“令人愉悦”的基础,引向的是另一个重要概念,那就是人性,自身的感情如何关涉的就是人性的特点,而且这个领域可以伸展得非常遥远,“并且还隐蔽着一片既引人入胜而又富于教益的宝藏有待发掘。”对崇高和优美这两种精致感情的考察就是首先从人性方面进行阐述的。
康德认为,崇高的性质激发的是人们的尊敬,优美的性质则激发人们的爱慕,所以友谊是崇高感的宣泄,性爱则是优美感的宣泄,悲剧触动的是崇高感,喜剧触动的则是优美感……但是这些性质并不是单一的呈现出来,在这里康德将两者统一起来,比如柔美与深沉的敬意赋予性爱一种“确凿的价值和崇高性”,相反,诡谲的玩笑和信任则提高了这种感受的优美情调;同时,康德分析了不同的表现对于感官的感觉,罪恶和道德的缺陷,有时也会导向崇高和优美的宣泄,至少就其表现于我们未经理性检验的感官感觉,可怖的崇高,充满了冒险性,而且是完全不自然的,而且因为不自然,虽然有崇高的成份,但是也会变成怪诞,而有些喜欢冒险的人,完全是幻想者,倾向于怪诞的人便是一个古怪的人,同样,优美感缺乏高贵的成份时,也会蜕化变质,成为愚昧可笑的人。
编号:B36·2231021·2017 |
在这里,康德提出了优美感和崇高感表现出来的不同感受,正因为感情更多有赖于自身,更多是人性的特点,所以它是会变化的,在这个意义上,康德便将纯粹的感受引向了道德。一方面,真正的德行才是崇高的,善良的内心品质也和德行和谐一致,另一方面,德行必须根植在原则之上,原则不是思辨的规律,而是一种感觉的意识,“这些原则越是普遍,则它们也就越崇高和越高贵。”而原则就是对人性之美和价值的感觉——康德又区分了不同的德行,有人只是为了博得名声,这样的德行是“被采用的德行”,依赖于原则的德行是“真正的德行”,前者是美妙动人的,后者却是崇高可敬的,前者支配的心灵是善良,而后者则是高贵,他本人就是正直。
虽然对于优美感和崇高感的性质更多是阐述而不是思辨,虽然对于美的定义不再于审美更多在于伦理,但是康德还是从智性智性、德行和审美三方面阐述了关系,它们各自既是独立的,但最后又复统一于更高一级的理性,而这样的理性必智性更高一级的、把智性统摄在内的理性,“因为假如一个人具有大量理智的优异性而同时却并不具备对真正的高贵与优美的强大感受力,——那终究是能很好地而又合规律地运用这种心灵秉赋的动机,——那么这种才能就是枉然赋给他了。”同时康德又将优美感和崇高感从有所区别的状态中统一起来,称其为道德性,“其中统一性就在更大的多样性之中展现出它的光辉,而道德性的整体也就显示出其自身的美和价值。”但是在这里,康德把德行看做是崇高的而不是优美的,把德行的原则看做是普遍而必须是高贵的,显然,优美便成为了对崇高的补充,而这一思路在之后对于两性关系的阐述中,就更多了一种“偏见”。
康德把优美感赋予给女性,把崇高感赋予给男性,因为,女性是美丽的、温柔的、甜蜜的,“女性对于一切美丽的、明媚的和装饰性的东西,都具有一种天生的强烈感情。”虽然他也认为女性也有和男性一样的理智,但那是优美的理智,而男人则是深沉的理智,只有深沉的理智才和崇高接近甚至就是李崇高。所以康德认为,女性就应该保持她的优美,而不应该去作深刻的沉思和长期不懈的思考,因为这些都是艰苦的,都是通向崇高,而崇高属于男人,如果一个女性在这方面有很高的成就,那么就会消灭她本身固有的优点,更通俗地讲,女性不要去学习几何学,不要懂得太多的单子论,不要进行抽象的思辨,不要对枯燥无味的知识感兴趣,“女性的伟大的学问,其内容更多地是人,而且是人类之中的男人。”女性的智慧在于感受而不是推理,相反,所有这一切都是男人应该干的事,因为男人表现的事崇高,“女性的德行乃是一种优美的德行。男性的德行则应该是高贵的德行。”
康德不仅进行了二分法,而且将优美感和崇高感完全赋予不同性别的人,当男人拥有崇高,当崇高指向了德行,这里就产生了康德的偏见,甚至于康德对于德行的阐述更多在于女性“不应该”:优美的对立是无聊,不当的欢阅就会变成放荡和轻佻,年龄会成为美的毁灭者,所以要提高自己的地位,要多读书开拓视野——“这时丈夫则将是她的最初的老师。”优美是崇高的补充,男性是女人的老师,这种偏见完全变成了男性主义,当女人是否还保持优美,需要的也是男人的评判,如果男人认为你不爱我,那么我要“迫使你不能不尊重我”,如果女人对自己的魅力有把握,她就会在内心说:“即使是你们内心里并不高度评价我们,我们也要迫使你们不得不爱我们。”只有在婚姻生活里,男人的理智和女人的情趣,男人不断优美化和女人不断高贵化,才能在结合中不断趋向于德行的完美,才能形成一个单一的道德人。
崇高和优美并非是并置的精致情感,是因为德行所表现的就是崇高,康德的这一见解在“论民族性”上也产生了一些偏见。首先,他把民族性的论述范围优先放在“西欧”这个“我们这部分世界”,他认为,在优美感方面最有特色的是意大利人和法兰西人,在崇高感方面则是德意志人、英格兰人和西班牙人,荷兰人则是对美妙的情趣不为人所注意;从他们不同的感情风格可以窥见他们在美的不同表现,意大利更多在音乐、绘画、雕塑和建筑方面,诗歌和演讲的完美性是法国的艺术特色,英国更多的则是含有深刻思想的悲剧、史诗,德国的机智“闪闪发光”,它现在变得更加迷人和高贵;在外在表现上,不同的感情也体现在他们的性格上,西班牙人沉默、真诚,他们有骄傲的灵魂,意大利人比西班牙人具有更多的优美感,又比法兰西人更多的崇高感,法兰西人对道德美怀有压倒一切的感情,英格兰人对陌生人漠不关心,但是成为朋友之后他们会极其热情,德意志人有着崇高感和优美感的混合,荷兰人井井有条,单纯着眼于有用的东西……
康德对民族性的分析更多是一种概论,并不是真正在人种学上进行阐述,在介绍“我们这部分世界”之后,他也谈到了其他民族的一些特征,他认为阿拉伯人是东方最高尚的人,但是退化为冒险性的感情;波斯人是亚洲的法兰西人,优秀的诗人和良好的情趣是他们特有的;日本人可以看做是世界上的英格兰人,但更多是他们具有一种坚决性、勇悍和不怕死;印度人更多是冒险和怪诞;中国人的繁文缛节中也包含着愚昧的怪诞,但是,“他们也有值得尊重的怪诞,那是因为他们有着异常之古老的习俗②,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在这方面能比这个国家更多。”这是西方视角中的东方,康德也是从一些资料中有限认识了这些民族。除此之外,康德提到了“野蛮人”,他认为野蛮人对于道德意义的优美没有什么感情,或者说,野蛮人完全不懂美德,“勇敢乃是野蛮人的最大的优越性,而复仇则是他最甜美的欢乐。”
将野蛮人的感情从美德中排除出去,在西方视角中对东方保持某种偏见,这就是康德“民族性”背后的德行评价,所以最后康德得出的结论是:唯有欧洲人才独一无二地拥有了道德秘密,他们用鲜花点缀了强有力的品质,“以至于他不仅是彻底提高了它那欢愉,而且还使得它非常之正当而得体。”也就是说,只有欧洲人将优美感和崇高感完美结合在一起,走向了美在道德表现的高度,他们在艺术上的源头就是证明,“古代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在诗歌、雕刻、建筑、立法以及甚至于在道德上,都表现出一种可敬的优美感和崇高感的鲜明标记。”而得出这一结论,康德的目的就是要去除宗教和科学上的怪诞,让人类重新站立起来,要做的不是别人,就是“尽早把每一个年轻的世界公民胸中的道德感提升为一种自强不息的感情”,最终让美好成为一种恒久的存在,成为具有单纯性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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