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0《谋杀》:这就是你想要的剧情
片名《Murder!》,“谋杀”和感叹号的组合强烈而直接地指向了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所要表达的主题,甚至已经明示了自己今后电影创作的方向:关于谋杀,关于谋杀的明线和暗线,以及关于谋杀的可能性怀疑。但是对于已经进入有声时代的希区柯克来说,这一部电影更是对于声画关系的一种教科书式的书写。
距离第一部有声片《讹诈》只过去了一年,但是善于创新并不断对电影艺术进行探索的希区柯克,可以说已经非常娴熟地掌握了声音元素对于电影表达的重要作用,它构建了一个言说的丰富空间。电影一开场是夜晚的小镇,然后各种声音元素相继出现:先是教堂的钟声,然后是猫和狗的叫声,它们或近或远,之后是人的尖叫声。声音逐一登场,是一种气氛的营造,它以边缘化的方式推向了中心点的事件,但是事件的发生同样不是直接从中心开始的:在镜头的平移中,每一间房的窗户都被打开,正在熟睡中的住户纷纷起床,然后朝向窗外,最后镜头在马克姆和多西的窗前停下,他们一样被惊醒,一样打开了窗户,一样在询问事件,他们判断出事的房间是戴安娜·巴林住的地方,他们看到了一个警察从那里经过,他们辨认出正在敲门的人是剧院的德鲁斯……然后两个人迅速穿好了衣服,多西则以更快的速度来到楼下,镜头跟拍多西进入被人群簇拥的房间,然后案发现场的一切才出现在画面中:戴安娜坐在凳子上,她的脚下是血迹,还有一根倒在那里的拨火棍,再过去则是正在悲伤的德鲁斯,他蹲在那里呼唤着已经死去的妻子埃德娜,埃德娜的尸体并没有出现在画面中,随着镜头往上移动,出现的是拿着照相机的警察……
夜晚突然出现声音打破了沉寂,也开始了希区柯克的叙事,而马克姆和多西的议论则展开了对事件的猜测,之后房东米查姆太太为众人沏茶的时候,多西帮她,两个人在厨房间又议论了案件,将谋杀的疑点再次呈现出来:同在剧院的戴安娜和埃德娜平时就不合,她们之间的矛盾对于案件的解释似乎也变得合理。这是声画结合带来的效果,在案件审理中,陪审团进行讨论和表决时,声音元素的强化也起到了一种特别的效果:12人的陪审团有七人认为有罪,有三人认为无罪,两人则弃权,面对这种状况,陪审团中有人为了表决的一致性,劝说无罪和弃权的人做出最后的结论,在各个击破的过程中,对最后约翰的劝说则完全变成了一种施压,他们质问约翰,这是不同声音的“轰炸”,然后大家异口同声,最终约翰也做出了“有罪”的决定。而当陪审团达成一致,当约翰最后走出去,希区柯克却以声画分离的方式进行了叙事:一个整理陪审团讨论间的老头走了进来,声音响起,却不是画面现场的声音,而是法庭上的判决:戴安娜罪名成立被判决死刑。
声画分离制造的是声音在别处的效果,这是一种不在场的叙事,似乎也是对案件以及审判结果的不在场。同样的声画分离还出现在约翰探监之后,画面是戴安娜在监狱中徘徊,然后插入了绞刑架的镜头,但是声音却是约翰和马克姆的对话,约翰要去找戴安娜提到的“混血儿”范安,而马克姆却告诉他范安已经离开了剧团,他现在干起了在马戏团的老本行,即演出“空中飞人”,这时的镜头就是范安在空中进行表演的画面,戴安娜在监狱中徘徊,范安在空中表演,中间极为重要的声音也是一种不在场,它构筑了案件可能的另一个走向:你所看见的并不一定就是真相,你认为合理的可能就是歧路。
导演: 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
声画结合和声画分离,都是希区柯克运用声音元素制造的效果,除此之外,希区柯克还第一次运用了“内心独白”:在约翰被众人说服而投了“有罪”票,他在对着镜子刮胡子的时候,听到了广播里播送巴林被判决死刑的消息,此时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当时我为什么不坚持一下?”“难道其他人就没有喝白兰地的可能?”这是约翰内心的声音,它们和广播里最后判决的声音构成了一种对位——当时的技术还无法在后期中加入内心独白,据说希区柯克让人提前录好这段台词,然后把播放器放在洗手池的下面,当拍摄约翰刮胡子这一场景时,录音便被播放出来,同时播放背景音乐,这便将内心独白和广播播音区别开来,但是它们又被组合在一起,一方面是有罪的现实,另一方面是有罪的质疑,声音制造了对立,也让约翰主动介入到案件中,最后使得“翻案”成为了可能。
声画结合、声画分离,声画对位,希区柯克对于声音的多元化处理足以看出他对声音叙事的重视,声音不再只是一种简单的声音,它推动了剧情,展现了内心,制造了矛盾。除了声音叙事之外,希区柯克在陪审团讨论这一场戏中,在展示内部的陪审制度之外,也构筑了一种可能性:案件的最后判决取决于这12个人,那么如果一致性无法被构建,是不是最后的结果会走向完全不同的方向?正是这一初设,拓展了表达空间,甚至是对司法制度和人性之间矛盾的第一次预言——1957年西德尼·吕美特的经典电影《十二怒汉》第一次全面展现了陪审团制度带来的是与非,而希区柯克的这一片段可能就启发了吕美特。
另外,希区柯克的这部电影在叙事结构上引入了“戏中戏”,把演出和现实、剧本和真相结合起来,这种“复调”的设置对于叙事来说具有革命性意义,尤其在“谋杀”成为一种悬疑的时候。警察调查巴林所在的剧团时,一场演出也正在上演,后台的演员只要掀起帘子走上舞台就是剧中的角色,而当他们退出舞台就是现实中的人物。警察问汤姆,昨晚戴安娜和埃德娜是不是一起离开的,汤姆说了一半就轮到他上场了,所以他提供的线索交到了范安手中,自己则穿过帘子在舞台上扮演醉鬼;范安面对警察回忆昨晚和埃德娜和戴安娜一起出去,然后自己回房间了,但是他又想起了遇到了斯图尔特,斯图尔特向他借香烟,还没说完,范安也要上场了,而此时在舞台上扮演警察的斯图尔特正好下场,穿着警察制服的他刚要和警察说起案发当晚的事,多西也进来了,她告诉警察埃德娜和戴安娜平时有矛盾,多西一边说一边也在后台念着台词,而此时斯图尔特和范安互换了表演服装,范安穿着警察制服走上舞台,而斯特尔特则穿上了范安的“女装”。
《谋杀》电影海报
后台和前台、现实和舞台、案件的回忆和戏剧的表演,帘子是一种隔开,更是一种连接,它使得现实变成了戏剧的一部分,也使得舞台侵入了现实,这种“戏中戏”的结构制造了某种混合,而这个案子最后得以解决就是在混合中重新分离出表象和真相。在开展案件的调查后,约翰想到了用戏剧“演绎”案件的办法。一方面,约翰本身就是一个演员,另一方面,无论是死去的埃德娜还是被判决死刑的戴安娜,或者可能的凶手,都和演戏有关,所以约翰对马卡姆说:“用艺术来创造生活,评价生活,我们可以发挥艺术的双重作用。”让艺术介入生活揭示生活,这就是约翰作为作者导演的一出“戏中戏”,而他找到的“演员”就是有重大嫌疑的范安。这一出约翰创作的戏剧写在剧本里,它让范安进入角色,刚让范安创作剧情,“为什么不直接拿拨火棒?”而当范安翻到剧本下一页的时候,发现竟然是空白,而这正是约翰导演这一出戏留下的空白:它让范安进入并填补这一空白,也就预示着范安将要完成“谋杀”,在马戏团表演空中飞人时,作为观众的约翰收到了范安写给自己的那张纸条,纸条上说出了戏剧的剧情:两个女人的对峙,身后男人从窗口的闯入,男人用拨火棒扑向女人,男人喝了白兰地,逃走后从剧院的化妆间进入,踩破了洗手盆,然后穿上了舞台用的警察制服……“这就是你要的剧情”,当约翰读到纸条上这最后一句话,在空中的范安将绳索套在了脖子上,然后自杀——自杀的是戏剧中的演员,也是现实中的凶手,他们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同一者,而戏剧也就变成了现实,变成了真相。而最后当戴安娜被还以清白,她走向了约翰,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镜头向后退,出现的是底下的观众,当帷幕落下,这原来是一个舞台,戴安娜和约翰原来是在戏中,戏剧和现实的同一化,“你要的剧情”便成了“你要的真相”,这既是约翰想要的真相,也是希区柯克想要的真相。
声音元素的复调运用,“戏中戏”的叙事结构,这些都是希区柯克在这部电影中的亮点,而实际上,也许是因为希区柯克太想要创作这一部“你要的剧情”和“你要的真相”的电影,在声音叙事起到了氛围营造效果、戏剧结构和案件实现无缝对接之外,反而弱化了整部电影的逻辑,甚至案件真相的揭露并没有一种抽丝剥茧的合理性,看上去更像是希区柯克的一种预设:戴安娜说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没有喝白兰地,而约翰也是从这个线索的细小切口出发提出了质疑,这种怀疑的合理性在哪里?戴安娜说自己丧失了记忆,但是之后她根本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为什么戴安娜要说谎?既然说谎是为了所谓的爱,又为什么会说漏了“混血儿”?范安知道自己是杀人犯,为什么在约翰重新创作戏剧时会那么积极主动地进入剧情?更为匪夷所思的是,在陪审团表决的时候,约翰竟然对别人说自己是一个贫穷的演员,要将艺术用于生活中,并且相信戴安娜说的是实话——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合时宜?这难道不是希区柯克失误性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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