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2《八月之光》:我从未突破这个圈
惊奇的神情果然浮现在她脸上,而且显得十分和谐,因为她又说道:“‘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咱们从亚拉巴马州出来才两个月,现在已经到达田纳西州了。’”
——《21》
苏尔伯里,田纳西州。这是小说的终点,它随着她讲完这句话而结束,随着赶马人的回忆而结束,一个句号,以及另一个句号,以终结的标志被放置在引号里,显得那么安全。但是这绝不是她行走的终点,也不是陌生人回忆的终点,因为“人可真能走”的感慨如此相似地出现:当她终于用四个星期的世界来到杰弗生镇,她对赶车人说的是:“哎呀呀,人可真能走动呢。”四个星期从亚拉巴马州的多恩厂到杰弗生镇,又从杰弗生镇到田纳西州的苏尔伯里,她用了两个月时间在行走,她带着神奇的神情说出“人可真能走”这句话,像是对前方的希望,但是从离开到抵达,从抵达到再次出发,行走成为没有终点的人生,就像她当初在夜晚打开了住了八年却未打开的窗说的那句话“我命该如此”,即使最后从窗口爬出去,即使最后离开了养父母,即使怀着孩子在杰弗生出生,命运和路一样,在循环和反复中成为一种宿命。
从第1节到第21节,从开始到最后,威廉·福克纳用一种对称结构完成了《八月之光》,小说就像是他故意设计的一个封闭结构,即使那条路还可能从田纳西州延伸出去,但是小说被打开的门和窗却已经被关闭了,而这种命定的结构就像莉娜这个“无家可归”的人一样,启示着更多的无奈命运:她是怀着身孕离开亚拉巴马州的,父母已经死去的她想要寻找孩子的父亲,那个叫卢卡斯·伯奇的男人,带着一把棕叶扇、用印花大手帕扎得紧紧的小包,里面是一些零碎的东西和三毛五分的硬币,对于莉娜来说,找到伯奇就是找到了孩子的父亲,就是找到了家,即使手上还没有戴结婚戒指,即使自己还没有用伯奇的姓,但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她找到家的唯一理由,“可是过了一阵子,我成天忙着怀孩子,等着孩子出生,没工夫为自己的名分发愁,也顾不上乡亲们会咋想。不过,我和卢卡斯之间不着赌咒发誓。也许他出了点意料不到的事儿,要不就是他捎的信我没收到。就这样,有一天我决定上路,不再干等了。”
莉娜在孩子尚未出生时来到杰弗生镇,在孩子出生之后离开杰弗生镇,即将出生和已经离开构成了莉娜的两种状态,这是一种进和出的关系,进是来处,出是去向,而孩子的出生根本没有让她拥有一个男人,根本没有让她得到一个家,杰弗生镇就像是一个从来不接纳她的陌生之地,它只是一个存在于“尚未”和“已经”的中间地带,而实际上,正是这个在尚未和已经、出生和离开、进和出构筑的中间地带,作为南方叙事的杰弗生成为了威廉·福克纳营造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的寓言般存在:她无法真正走进,只能继续离开,而这并非是莉娜一个人的命运,它甚至是故事中主要人物的共同归宿——那么,孩子出生在杰弗生到底有什么样的寓意?
“我猜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家这么远,她这辈子太阳下山之前别想能够走回去了。”路上的男人回忆莉娜坐着车离开时这么说,离开所谓的家出来,莉娜当然不想再走回去,但是她“一路顺风”,沿途的人都待她挺好,她并不是在旅行,按照男人的说法,“她知道这次要是安定下来的话,很可能后半辈子就再也动不了啦。”安定下来就是莉娜想要的一种命运安排,让怀在肚子里的孩子在这个时候出生,在可以安定下来的地方出生,就是飘泊的意义,所以命运牵挂在孩子身上,杰弗生就是一个庇护所,庇护所带来的是对于旅行的解构:一个孩子,不是孤立的孩子,他会有母亲,会有父亲,所有的一切都会在“出生”中赋予确切的意义——这个意义就是莉娜挂在口中的那个叫卢卡斯·伯奇的名字,就是“他嘴边这儿是不是有一小块白伤疤?”的标记。
所以孩子的出生就是对命运的一次改变,就是对漂泊的一次终止,就是对生活的一种确认,但是杰弗生只是一个中途之站,甚至只是一个寓言,它以更强大的力量解构了“孩子出生”具有的庇护性,这就是生的对立面:死亡——也就是在莉娜来到杰弗生的时候,她遇到了在刨木厂的拜伦·邦奇,是邦奇而不是她口中的伯奇,所以所谓的男人成为了一个只有名字的虚拟存在,这是一种“死亡”;镇上发生了一起火灾,白人女人伯顿小姐被发现烧死在小木屋里,这是一个女人的死亡;伯顿小姐后面的小木屋里住着的私酒贩子布朗和克里斯默斯,伯顿小姐的侄子悬赏一千元捉拿凶手,布朗提供给警方线索,说是克里斯默斯杀死了伯顿小姐;逃亡的克里斯默斯最后在摩兹镇上被抓,因为他被人看做是有黑人血统的人,格雷姆的那一枪结束了克里斯默斯的生命;布朗逃跑,拜伦找到他,在搏斗中,拜伦被布朗杀死,“倒在被践踏蹂躏过的草丛里,血流满面;他听见下层丛林被撞击的碰响,声音渐渐消失,最后是一片寂静。”
编号:C54·2240320·2076 |
在杰弗生镇发生的死亡,当然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生命终结,它和出生一起构成了关于命运解读的双重门,威廉·福克纳用一种对称结构让这个寓言变成了封闭的体系:所有的人都想以改变命运的方式进来,却又以无法抵达的方式离开。在莉娜充满寓意而展开的寻找中,进入杰弗生镇也意味着离开的那扇门已经打开了,在一种对称结构中,莉娜故事的另一个版本就是发生在克里斯默斯身上的故事,它也以一种宿命式的“出生”开始。“我们绝不查证孩子的父母。正像我刚才告诉你的,圣诞夜里他被扔在这儿的台阶上,再有两个星期就整整五年了。如果你认为弄清孩子的父母很重要,你最好别考虑收养孩子。”孤儿院里的女总管对想要收养克里斯默斯的麦克依琴说,那时候的克里斯默斯有一个叫“约瑟夫”的名字,那时的他只有五岁,即使有名字,即使已经五岁,对于克里斯默斯来说,“绝不查证孩子的父母”就意味着他的出生是一个谜,甚至可以说,他合理合法的出生已经被抹去了。
一个是墨西哥女艺人,一个是白人,这是克里斯默斯的父母,但是就像莉娜和卢卡斯·伯奇一样,“杰弗生镇”的存在意义就是取消婚姻取消家,乃至最后取消出生的意义。五岁的克里斯默斯已经有记忆了,但是他面对营养师对他发出警告的“软虫”牙膏,他记住的一句话是:“小密探!敢来监视我!你这小黑杂种!”看门人把他看成是对营养师鬼混生活“淫荡的诅咒”,而营养师却用“小黑杂种”对他实施了诅咒,而这个诅咒从此再没有从克里斯默斯的身上抹去。生活在孤儿院,之后又被麦克依琴收养,麦克依琴认为他的名字“带异教意味”而被改为乔,背不出那本《教义问答手册》上的教义,等待的就只有鞭打的惩罚——从五岁到十四岁,克里斯默斯就在每天犁地、挤奶、劈柴以及因为罪过而被惩罚中生活,“他跪在地上,俯身在那一塌糊涂的食物之上,用手抓起食物就吃,像个野人,像条狗。”
后来克里斯默斯认识了小餐馆的女招待,她成为了他的情人,他也第一次看见了女人的裸体,但是这即使只是肉身之欢,他的黑人标签也再次被她提起,“他亲口告诉过我,他是个黑鬼!狗娘养的!我白被他奸了,他娘的黑鬼,把我给陷进警察会插手的事,在一个乡巴佬的舞会上!”他终于选择了离开,头上带着血,踏上了“一条将要延伸十五年的道路”:从俄克拉马州到密苏里州到墨西哥州再到密西西比州,从石油城未开发的木板街道,到清冷月光下的草垛,他当过劳工、矿工、探勘工、赛马票兜售员,还服了四个月的兵役……这条延伸了十五年的道路,对于克里斯默斯来说唯一不变的就是他的黑鬼身份,甚至他已经完全把自己当成了黑人,“他同黑人生活在一起,回避白人。”他是黑人还是白人?实际上这是一个对于克里斯默斯来说并无意义的问题,只要他被命名为黑鬼的那天起,他就是黑人,而之所以黑人成为他无法抹去的印记,就因为他的出生被完全抽离了。而当他最终来到杰弗生镇,他所面对的同样是一个出生问题:和白人女人伯顿小姐住在一起之后,伯顿却对他说:“我怀上小孩儿了。”
在杰弗生镇,他在刨木厂找到了工作,和布朗又干起了贩私酒的勾当,几乎从不说话的他住在黑人住的小木屋里,这反而变成了他的一种身份认同。而当他认识了伯顿小姐甚至住在一起时,伯顿小姐告诉他自己时常会思念故乡,从新英格兰而来,她的一生都打上了那片土地的烙印,而伯顿小姐之所以思乡难耐,是因为杰弗生镇里的人憎恨北方佬,憎恨外地人,“他们声称我们煽动黑人起来奸淫烧杀,威胁白人的主宰地位。”南方和北方,其实凸显的是黑人和白人的矛盾,但是伯顿小姐的话对克里斯默斯来说是一种刺激,“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他的一个疑问是:“人死了之后?”人死了才能消除相互的憎恨,其实克里斯默斯的疑问正好是一种否定的回答:直到死亡这种根深蒂固的对立也无法消弭。而对于死亡的无效,在克里斯默斯那里却变成了“出生”的另一个寓言,伯顿小姐说自己怀孕了,克里斯默斯想到的一个词是:腐化堕落,“这堕落更像是由她凭空地一手酿成并以此腐化了他。”甚至伯顿让他去黑人学校学习法律,然后成为律师,这一切的目的就是:告诉他们克里斯默斯就是一个黑人,对于克里斯默斯的疑问,伯顿的回答是:“是的。你必须那样做。他们才不向你索取费用,记在我的账上。”
被抹去的出生,永远抹不去的黑人标签,这就是克里斯默斯的宿命,当他用一把枪、一把火制造了伯顿的死亡,是用自己的方式同样抹去了孩子的出生,抹去了不断被强化的黑鬼身份,但是当伯顿的死亡代替了“出生”,对于克里斯默斯来说是更大的宿命论深渊:他被布朗举报,他开始逃亡,七天里行走的路比他三十年的还要远,但是不管走多远,不管遇见谁,他都无法改变一切,“可我从未走出这个圈子。我从未突破这个圈,我自己造就的永远无法改变的圈。”就像眼前的黑皮鞋,带着黑人气味,当黑色潮水在他脚踝上留下无法抹去的印记,黑色的宿命就是一个死亡的标记,“随着死亡到来的步伐,从他双脚直往上升。”在摩兹镇他并不在意人们的目光,但是白人的棍棒落在了他的身上;被捕之后的克里斯默斯逃离了,他选择的地方是牧师海托华的住处,曾经的国民警卫队队长格雷姆最终朝他射击,“现在你会让白人妇女安宁了,即使你下到地狱里。”克里斯默斯终于倒地,而对于这一次纯属于私刑的处罚,镇上的人的说法就是:“那个黑鬼,克里斯默斯,人们把他干掉了。”
从出生到死亡,无法抹去的黑色,就这样成为了克里斯默斯一生的标记,它在杰弗生镇就是一个“我从未突破这个圈”的宿命,这种宿命所对应的就是莉娜从尚未出生的进入到已经降生的离开所构筑的循环之圈,它和种族有关,和家族有关,和宗教有关,而杰弗生镇就成为了福克纳书写这个命运循环之圈的封闭体系。牧师海托华二十五年前来到杰弗生镇,他是父亲五十岁时生下的孩子,母亲整整二十年卧床不起,他的父亲没拥有奴隶,海托华继承了父亲的思想,但是对于祖父当初的荣光念念不忘,在杰弗生镇当牧师,他被排挤甚至妻子的死变成了他的罪,无奈辞职的他却没有离开杰弗生镇,几乎与世隔绝的他,命运就像那块招牌上的“D. D.”,是“Doctor of Divinity”神学博士的缩写,却被人曲解为“DownDamned'’——被神诅咒倒霉的人,最后在“号角劲吹,马刀砍杀,嚼嘚奔驰叼马蹄声渐远渐逝”中死去;伯顿小姐,当然是“北方佬”的代名词,来到杰弗生镇她几乎不与人交往,独居在大宅子里为黑人做慈善,但是和克里斯默斯住在一起,喋喋不休的言语又强化了克里斯默斯的身份,“一枪为她,一枪为我。”克里斯默斯的选择是一种殊途同归的决然;还有布朗,抛弃了莉娜,来到杰弗生镇之后成为私酒贩子,伯顿小姐死后,他为了一千元的赏金一口咬定克里斯默斯,甚至在莉娜来到杰弗生之后,他依然没有像一个男人那样担负起责任……
或者拜伦是在这一系列人物中是最富人性的存在,在他遇见怀着大肚子的莉娜,主动给她安排住处,并且为她寻找“伯奇”,这种帮助看起来像是一种爱情,但是在海托华看来其实是怜悯,甚至自己可能被拖入深渊,不管是爱情还是希望,在杰弗生镇都是一种虚无,“不过如此,希望。这个目标没什么了不起的,对于希望,甚至对于你。你现在走的路只能有一个结局:犯罪或者结婚。”海托华反对拜伦为一个不贞洁的女人做出牺牲,“上帝安排姻缘时并不希望如此。安排姻缘?是女人在左右婚姻。”但是拜伦依然一意孤行,他帮助莉娜生下了孩子,让海托华告诉警方伯顿小姐被杀的那天他和克里斯默斯在一起,他还辞去了刨木厂的工作去法院关注克里斯默斯的命运,甚至还主动让布朗去见莉娜和孩子——当布朗最终在搏斗中杀死拜伦,拜伦其实变成了布朗泄愤的牺牲品,“公正。那就是一切。只消把我自己的权利给我。那些佩带小星章的杂种,—个个都赌咒发誓地要维护美国公民。”
他们死了,死于杰弗生镇,死于无法离开的杰弗生镇,而每一种死亡都和出生有关,或者无法被清晰溯源的出生,或者永远被打上烙印的出生,南方和北方,白人和黑人,男人和女人,以及上帝和魔鬼,就这样在杰弗生上演着循环之圈。但是最后还是有人离开了,一个本就不属于杰弗生镇的莉娜,而这是不是就是威廉·福克纳所书写的希望?没有让孩子成为最终的羁绊,没有在男人的遗弃中失去方向,那种对于未知的惊奇,那种抵达的和谐,也许是真正的离开,“有一天我决定上路,不再干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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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叫醒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