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之后

“Article 20”,《刑法》第二十条,条款式的“第二十条”却总是很容易和耳熟能详的“二十一条”联系在一起,也许这命名的背后也有某种可勾连的关系:“二十一条”是旧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它代表的是丧权辱国的过去,而电影以“第二十条”为切入点,主题就是在关于“正当防卫”法律条款的演绎中阐述公平正义,之所以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能够签订,就在于那是一个旧中国,而现在追求公平正义,就因为这是一个依法治国的现代中国。

将“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如此勾连,当然不是张艺谋的讨巧式的初衷,只是观者的一种习惯性联想,甚至其中也有着某种过度解读,不妨把这种联想和过度解读看作是一种“预设”,而实际上张艺谋拍摄这部电影也流露出更多主题先行的预设。在电影的“出品”名单里,赫然出现了专业影视投资机构和制作机构之外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这个出品方代表的就是“普法”,也就是电影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部关于如何构建法治社会的宣传片——而且电影就在正月初一作为贺岁片上映,电影的海报上写着“我爱我家”,这种普法宣传的意味就更浓了。既然是关于普法的一部宣传电影,那么预设就更为明显了。

为什么要普法?为什么要以正当防卫相关的“第二十条”作为普法的切入口?就因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道路任重道远,更因为在法治中国建设中也有更多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主义者,正是他们构成了法治社会的重要力量。张艺谋以理想主义的情怀讲述一个现实问题,这里的预设就更为明显:首先他以康村王永强捅伤村霸刘文经案为故事叙述的主要事件,反映的就是检察官韩明在最后听证会上所提出的社会问题:“其实法律是什么?在老百姓那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都知道打官司贵,打官司难,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不就是要公平正义吗?”而理想主义者所追求的公平正义也是最终的答案:“让天底下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件事——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社会问题最后通过公平正义得到了回答,但是这个过程在电影中就变成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预设。

导演: 张艺谋
编剧: 李萌 / 张艺谋
主演: 雷佳音 / 马丽 / 赵丽颖 / 高叶 / 刘耀文
类型: 剧情 / 喜剧 / 家庭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 中国手语
上映日期: 2024-02-10
片长: 141分钟
又名: 正当防卫 / Article 20

刘文经代表的就是“不法”,他给无力筹措手术费的王永强放高利贷,在王永强无力归还欠债的情况下数次强奸他的妻子,还用铁链锁住王永强,在折磨这外还进行言语侮辱,这就是韩明在听证会上所说“是任凭一个杀了你家狗,还逼你喝尿,每天,折磨你取乐,甚至反复强奸你妻子的人”,甚至直接认为他“是一个不可预测的野兽”,当王永强愤怒中反击,甚至在刘文经在相互殴打之后要起身去拿刀,王永强抢先一步捅了26刀,这是不是就代表着法不向不法让步?而案件的疑难在于王永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影片对于案件的定性问题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演绎故事复杂性的手段而已,而张艺谋在其中所要阐述的就是正当防卫对于不法者的反抗追求的就是公平正义。除了刘文经,还有刘文经相关的人员,不法者走向不法的极端,而正当防卫者却在现实中一次次遭受打击,也只有那些理想主义者用“第二十条”来践行公平正义,才真正实现了不向不法让步的目标,这难道不是一种预设?

王永强案是电影的主题,但是为了让公平正义这个主题更为突出,张艺谋又集合了其它几个案子,一个是校园霸凌相关的案子,一个则是公交车案件,两个案子中都有不法者:校园霸凌案中,学校教导主任的儿子张科在学校里霸凌同学,新转入的韩雨辰出面制止,从而陷入到反被诬告甚至要立案的境地,而韩雨辰正是韩明的儿子,面对立案则存有案底无法顺利考大学的问题,韩明和妻子选择了向拥有权力的教导主任妥协,致使阻止校园霸凌的正义行为变成了对不法的有一次让步;而张永贵身为公交司机,目睹了小混混对车上女乘客的殴打,自己挺身而出阻止,最后变成了“互殴”,最终变成了“故意伤害”,这更是法向不法的让步。将三个案子集合在一起,无论是韩雨辰的正义行为还是张贵生的见义勇为,都在不法者面前改变了性质,甚至都低下了头,由此形成了和王永强案一样的现实遭遇。

《第二十条》电影海报

三个案子都和公平正义有关,甚至在现实层面都和公平正义的缺失有关,这无疑就是一种典型性叙事的预设,而当将三件案子穿插进故事中,在主题先行的叙事中,张艺谋必须放弃很多逻辑自洽的东西,强硬将他们连接起来,也非常机械地将故事的对立解读为不法和法之间的对立。如何化解这种对立?张艺谋的预设就更为明显,三个案子中都有孩子,王永强案子中的孩子是娟娟,王永强和妻子郝秀萍为了孩子忍辱负重,而孩子也目睹了父母的遭遇,病房里那一句“我爸爸是好人”就是孩子发出的呐喊;校园霸凌案中的孩子是韩明的儿子韩雨辰,他目睹了同学在厕所里被张科毒打而挺身而出,却得不到公正对待,他问身为检察官的父亲:“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会怎样?”张贵生见义勇为而遭受不公,他的女儿坚持让他上访,韩明为了不让他继续上访,给他找好了工作,在最后一次骑摩托车去车站开启上访之路时,却遭遇车祸死去,他的女儿在韩明面前播放了父亲的录音,然后哭泣着告诉韩明:“是我害死了我爸爸。”

王永强案件中的娟娟,校园霸凌案中的韩雨辰,公交车案件中的女儿,他们的共同特点除了孩子之外则是内心始终相信公平正义,也就是说,张艺谋预设了孩子就是公平正义的代表,甚至就是“法治”的象征,之所以让孩子成为法律的底线和原则,就在于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而这种理想主义者所面对的就是现实,现实是什么?是挂职想成为正式工的稳定生活需求,是为了考上大学的教育理念,是不要上访惹事的基层治理模式,是用茅台打通关系的人情世故,甚至是烈士名誉成为一种社会权力的畸形观念……而所有这一切都组成了成人世界的法则,成人世界无疑就站在孩子世界出现的对立面——在法与不法构成了机械对立之后,张艺谋又将成人世界和孩子世界构成天然对立,在这两种对立中,张艺谋完成了故事框架的预设,当所有的叙事都沿着预设前进时,它俨然成了一部宣传片。

为什么刘文经车上那把刀对于定性那么重要,却在“刀正在查”中被搁置了?为什么郝秀萍走投无路的一跳竟成为破题的关键?为什么一个检察官凭一己之力甚至凭最后的陈词能扭转案件甚至推翻了之前无数类似的判例?所有的问题其实并不提供答案,但也可以说张艺谋为所有问题都提供了唯一的答案:必须要让理想主义者出场,只有理想主义者的理想才是公平正义,才是法治社会,才能达到普法的目的,“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是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正是从吕玲玲这句话对韩明的启示,韩明才从现实主义者转变为理想主义者,才上演了最后达到宣传效果的那一番陈词:

五岁的娟娟,还有刚才我当事人的女儿,她们都是未成年人,都会长大,都会步入社会,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我们究竟是把怎样的一个世界交到她们手里?

王永强的老婆郝秀萍跳楼之后,有个人跟我说过这么几句话。她说,一个母亲,为什么会扔下她狱中的丈夫和五岁的残疾女儿去跳楼?为什么?因为她绝望!她对法律的绝望!对公平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如果我们不能给她带来希望,那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呢?

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

一次犯罪污染的是一条河流,一次错误的裁决,污染的是整个水源。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打心里都很同情王永强一家的遭遇。那我们就让这个同情埋在心里边吗?

其实法律是什么?在老百姓那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都知道打官司贵,打官司难,那老百姓为什么还要打?不就是要公平正义吗?

我知道改变一些事情很困难,追求公平正义要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谁来承担?老百姓吗?难道让他们用自己的命运,用整个家庭的命运,甚至是几代人的命运,去承担这个公平正义的代价吗?

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不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吗?这难道不是每一个老百姓想要的吗?如果我们不能替他们说话,替他们讨个公平,那要我们检察官有什么用?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我希望大家都摸着自己的心坎说话,作出于无愧于良心的决定。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个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去回应他们最朴素的期待。让天底下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件事——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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