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

编号:B83·2180916·1498
作者:【法】吉尔·德勒兹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7年03月第1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31.30元
ISBN:9787549589883
页数:256页

“画家是屠夫,那是一定的,但他在这一屠宰场中,就像身处教堂之中,肉是他的十字架上受难的人。唯有在屠宰场中,培根才是一名宗教画家。”在吉尔·德勒兹看来,肉并非只是死去的肉体,而是保留着一切痛苦,并在它身上保存了新鲜肉体的全部色彩,所以肉成为培根怜悯的最高对象,也是唯一对象,而肉的痛苦,也是人的痛苦, “肉是人与动物的共同区域,是‘不可区分’的区域,它是这一‘事实’,在这一状态下,画家与他恐惧或怜悯的对象相认同。”作为德勒兹最重要的美学文本,《弗兰西斯·培根》早于他关于电影、巴洛克和文学批评的写作,它不仅可以被当作针对培根绘画的研究来读,也可以被当作德勒兹广阔的艺术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文本来读。在书中,德勒兹创造了一系列的哲学概念,每一个都与培根画作中的某一个特定的方面相关,但它们同时也可以在 “感觉的一般逻辑”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构成了第三只眼

于是我们可以说,画家用他的眼睛绘画,但那是因为他能用眼睛触摸。
——《眼与手》

首先一定是手,用一张力量撕开塑封,然后用左手的某一个或几个手指翻开,也可以用右手的某一个或几个手指拨动书页,在手的动作中一页和另一页被打开;之后一定是眼睛,从封面的大写字母到 “弗朗西斯·培根”的汉字,再到扉页之后的各种绘画作品,再到之后的目录、内文,以及最后的 “全书所引用的绘画索引”。在手和眼睛的共同作用下,完成一本书的阅读。

仅仅是阅读,手和眼睛完成了系列动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手和眼睛都是工具,有时候是各自独立的工具,手翻到某一页之后就交给了眼睛,手放在空闲处,而等眼睛阅读完这一页,手又开始行动,翻到下一页,等眼睛和手都完成了动作,阅读也就完成了。作为阅读者的手和眼睛,是对于格勒兹的文本而言的,但是当眼睛和手为了弗朗西斯·培根的三联画而存在的时候,手是不是从来没有过画家绘制图表时的介入感和干扰力?眼睛是不是从来没有在绘画的感觉里体会节奏和秩序?作为一个读者,是不是从来就不是绘画的见证者?

1968年的布面油画《两个躺着的人体和见证人》,只是手翻到的一个随机页面,只是眼睛看见的一个奇特画面,三联画的最左侧一联在其中一页上,另两联在相邻的页面上,页与页自然分隔开了三联画的区域,和其中的白色长条一样,是一种分界标记。但是不管是左侧裸体而坐着的人,还是右侧穿着衣服坐着的人,他们的目光都汇聚到中间一联上躺着的两个人身上,床上是相似的两个人,裸体,双腿蜷曲,一只手靠着枕头伸展着。从这一幅三联画到底能看到什么?不是画家,也不是绘画批评者,看只是简单地看,甚至还没有对德勒兹的文本那样的阅读能力,所以这种带着眼睛的看,从来没有过那种感觉,而当德勒兹带着阅读者的手和眼睛进入到弗朗西斯·培根的画作之后,那一双手,那一双眼睛就改变了本体——是画家弗朗西斯·培根作画的手,是德勒兹评析画作的眼睛,它们取代了只是作为工具意义的读者的手。

一种介入,一种代替,甚至一种绘画和触摸,似乎开始建立了秩序,发现了力量,体验了感觉。三联画里有布面油画的材料,有坐着和躺着的形象,有作为轮廓的场地;还有,躺着的形象保持着抬起的手臂,是不是起到了一种骨头的作用?而作者的人向下的腿是不是代表了下坠的肉体?还有,那变形的形象是不是有一种动物的形体?而他们用向左和向右的目光注视最中间躺着的人,是不是带来了不同方向的见证节奏?还有,那紫色的平涂被巨大的红色轮廓容纳在里面,是不是带来了一种色彩的力量?

这是身体的演绎,这是节奏的表现,这是形象的分离,这是色彩的力量。它是抽象的,弗朗西斯·培根的这一幅三联画代表着现代绘画的一种努力方向,当它放弃了宗教情感,当它处于照片的围攻之下,如何和具象决裂?把现代绘画从具象中拉出来,是培根的一个选择,在德勒兹看来,他并非是按照另外的模式以纯抽象与具象决裂,而是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那就是以形象的非形象化来建立感觉逻辑,用感觉的可能性来制造节奏,以节奏的力量画出时间,最后用色彩的汇聚建造触觉般视觉的在场感,从而在眼与手的同一性中超越触觉与视觉的双重性,完成现代绘画的革命。

弗朗西斯·培根的用意是很明显的,就是强烈区分纯形象性和 “形象化”,形象化是一种具象,甚至是一种复制品,它具有某种图解性和叙述性,而一幅绘画从来不需要表现的原型,也不需要讲述故事,所以培根在自己的绘画中区分三个重要的元素,材料结构、作为轮廓的圆形和竖立起来的图像,然后将形象孤立起来,目的是表现决裂,打破叙述,阻碍图解新的出现,最终实现解放形象的目的。在培根的绘画中,三联画本身带有的活动场地变成了一个空间,这是孤立的开始,那些场地就像马戏场,看起来,它以圈定和限制的方式让形象不外溢,但是正如三联画本身的形式一样, “相反,它们必须让人感觉到,面对该场地,形象已有过一定的探索的路程,或者是在对其自身的探索中,已经经过了一段路程。”再加上平涂的色彩,制造了一种 “不再有光线和阴影的不确定性”。

但这种孤立绝不是静态的,在德勒兹看来,作为场地的轮廓本身就是一个双向交流的场地,在材料结构和形象之间,在形象和平涂的色彩之间,轮廓成为了一层膜,它不是为了阻隔,而是让 “双向交流通过”。场地的轮廓作为马戏场的意义有两个,一个是可以上演表演,另一个意义是必须有观众,但是在培根的笔下,不管是表演还是观众,都被颠覆了,表演变成了以材质结构为出发从平涂色彩到形象的一种 “田径运动”,而观众是被排除在外的,它不是表演,而是运动,所以在运动的场地上,需要的是见证者, “培根需要一种见证人的功能,它属于形象的一部分,又与一个观众完全不同。”只有将观众排除在外,只有通过自我封闭式的运动,才能成为形象,而不是具有叙事性和图解意义的形象化存在。

而这一形象被封闭孤立起来,如何具有运动性?德勒兹认为,形象就是身体, “它在自己身上等待一些东西,它自己在自己身体内努力,试图成为形象。”这是一种和材质朝向形象相反的运动,是身体本身试图自己逃脱,而这种自我逃脱在画作上就是痉挛,培根画作中的做爱、呕吐、排泄制造了歇斯底里的场景,这是痉挛的表现类型;同时,通过画作中内空物,在镜子、洗脸池、雨伞的物品的延伸中构成一个逃遁点;而最为视觉冲击的是,培根笔下的身体,特别是脑袋,在变形中成为动物脑袋,而且骨头和肉体的分离使得身体在演绎中具有了极强的运动感,就像1968年的那幅三联画,中间的画板上是两个睡着了的孪生兄弟,旁边是带有动物之灵的见证人,手臂向上起到了骨头的作用,肉体下坠则变成了肉体,在上升和下降的过程中,达到了强烈的变形意义, “在培根的所有作品中,脑袋与肉的关系经过了十分强烈的阶段,使得它们越来越密切。脑袋与肉的同一性,而并非使脑袋成为骨头。”

如此,形成了培根关于运动的三个模式,也对应于他的三个阶段:先是身体躺开中开始封闭自己,接着缩成一团试图逃脱,然后在逃遁中一些力量拉住了它,于是在舒展和封闭、收缩和逃脱、逃遁和拉住中,构成了节奏。这是培根超越形象化具有的图解性和叙述性的努力,而这种努力就是从具象走向形象的那条道路,这条道路在塞尚看来,就是感觉。 “感觉是草率的作品、步人后尘的作品和中规中矩的作品的对立面,但同时也是那些想刺激人感官的作品和一蹴而就的作品的对立面。”塞尚留下的教诲是:色彩在身体里,感觉在身体里, “感觉是被画出的东西”,所以身体不再是一种客体用来再现,而是 “作为感受到如此感觉而被体验的身体”。塞尚描绘的是静物世界,世界是大自然,而培根的世界则是人的世界,甚至是人工假象,在这样的世界里,如何完全去形象化?

依然是运动,但是这种运动不是为了解释感觉的不同层次,而是感觉的不同层次解释了运动后余存下来的东西,德勒兹认为, “说到底,这是一种原地的运动、一种痉挛,它见证的是培根特有的、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看不见的力量对身体产生的作用。”这种作用就是节奏,就是比视觉、听觉更深层次的力量,是投入大混沌、黑暗中去寻找的统一体, “感觉是一种震颤。”在培根的画作中,就表现为 “无器官身体”的歇斯底里症,它是变形,是痉挛,是瘫痪, “所谓的歇斯底里症患者,既是要让人强迫接受他的在场的人,同时又是对他来说事物都在场、都过于在场了的人,而且他将这一过度的在场感赋予任何事物,交流给周围的所有人。”所以当这种歇斯底里症在无器官身体里表现出来的时候,就有了强烈的在场性,而在场性凸显的便是时间性,于是画出了时间,画出了力量,而这种画出的状态便达到了超越再现的意义,也就是说, “并非画家的歇斯底里,而是绘画的歇斯底里。”

这是本体意义上的变革,就像身体不再是一种客体,就像运动不是制造感觉,而是绘画本身完成了冒险经历: “主观地,它进入我们的眼睛,眼睛不再是有机的,成为多功能的、过渡性质的器官;客观地,它将一个身体的现实性展现在我们面前,也就是从有机的再现中解脱了的线条与色彩。而且两者互相关联:身体的纯粹在场感将是可以被看到的,同时,眼睛将是获取这一在场感的器官。”绘画的这种双重性其实就是眼睛的双重性,眼睛既是看见客体的器官,同时也是被看见的存在,既是再现也是在场。所以在这样的双重性上,培根回答了 “如何让一些看不见的力量变得可见”:墙壁收缩开始滑动,椅子前倾,衣服像着了火的纸卷成一团,一切都是运动,都是力量,都是感觉,而培根更进一步,他提出了把叫喊看成是绘画的最高表现形式, “画出叫喊”是一种不被制服的力量,是惊恐、顽强、坠落的强烈感觉,更重要的是暗示了一种力量的交汇: “叫喊的可感知的力量和使之发出叫喊的不可感知的力量。”

三联画在材质上就具有了这样一种交汇意义,而更重要的是它以交合的形象达到了 “感觉的成双成对”的决定性力量,1971年的《镜子中的躺着的人体》虽然只是一个人,但他有着两个人的价值,是一个真正的感觉的图表,很多三联画里即使是单独的形象也因为经常与它的动物在一起而具有交合的效果,而培根从来不喜欢画过世的人,不喜欢画不认识的人,即使认识的人,也不喜欢画真人,也就是说,他喜欢在感觉世界里寻找力量,喜欢在表现中建立非逻辑性关系,喜欢在在场中制造 “不可争辩的事实”。而三联画本身具有的秩序感,使得节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和广度:

进入一种被迫产生的,为它带来了自足性的运动,并在我们身上产生一种时间的感觉:感觉的限度在各个方向上都满溢了,被超越了;形象被提升到、投射到空中,放置到一些空中的器械上,又从上面突然坠落。但同时,在这一静止不动的坠落中,发生了最为奇特的重新组织、重新分配的现象。

所以三联画中既有深层的见证人也有形象的见证人,既有积极的节奏又有被动节奏,在光线与色彩的最大统一中,在形象的分离中,产生出一种具有单幅作品不具有的力量,而这便是真正的秩序。但是,这或者只是一种看见和被看见统一体的表现,而这一节奏,这一力量,这一色彩如何产生出来?德勒兹回到创作的原点,或者回溯创作的起始:那只手拿画笔的手在哪里?于是,回到 “在绘画动作之前”,德勒兹认为,画家所要做的是,不是填满一个白色的空间,而是要清理它,扫除它,清除它,把画布看成是空白的表面是 “形象化”信仰这一错误的来源,而培根的绘画 “是画在已经存在着的图像之上,以画出一块其功能将颠倒模型与复制品之间的关系的画布”,这是一种可能性的存在,是抛弃了俗套的放任,是狡猾的计谋,也就是说,画家不是进入画布,而是早就在里面,是为了从俗套中走出来,走出可能性——这便是绘画真正的职责。

一只手,创造出线条,一只手,也用抹布、刷子、扫帚和海绵抹去,一只手,也将颜料投掷到画布上——一只手就有了某种独立性,甚至变成了一种意志,德勒兹认为这是绘画真正的转折点,而在培根那里,就是 “图表”的运用,图表是线条,是区域,是无意义,是非再现的线条和色点,却是可操作性的整体,是引入 “事实的可能性”,是混沌,是灾变,是秩序和节奏的萌芽, “图表,以及它所属的非意愿性的、手的范畴,其作用在于打破一切形象化坐标;但是,正是通过这一行为(当它具有操作能力时),它定义了事实的可能性,为骨架释放了线条,为调节释放了色彩。”而这种 “事实的可能性”,培根是在埃及绘画中找到了源头。

埃及的浅浮雕,就是完成了最原始也是最根本的 “事实的可能性”定义,按照阿洛伊斯·里格尔的观点,埃及浅浮雕完成了眼睛与手的相接, “因为它的元素是平的表面;这种平面能够让眼睛变得像触觉一般,甚至,它可以赋予眼睛一种触觉的功能,或者更确切地说,一种触觉般的视觉;所以,在埃及的艺术观中,可以保证两种感官的会合:触觉与视觉,正如地面和地平线。”当培根向埃及雕塑致以敬意的时候,其实是对艺术的持续性、实质和永恒致敬,而且他用自己的手自己的眼睛重新发现了节奏,发现了感觉的力量:图表变成了失去了羁绊的手的能量,甚至不再被眼睛引导成为另一种意志,它在随机性、偶然性和自动主义中完成了灾变;而用平涂手法抹开去的色彩穿过了图表,在 “色彩派”的可变化关系里制造出差异制造出运动;而图表的区域化、色彩的时间性,使得轮廓找回了它古老的触觉与视觉的功能——于是,感觉的逻辑得以真正建立: “这一感觉,或者说这一视觉,由于绘画的三大元素在色彩中交流并汇集在一起而与整体有关。”

绘画是色彩和线条,是线和色点,是视觉和手工,画家的意义是 “用他的眼睛绘画”,通过手的暴力和不肯从属的特性在 “现代的”眼睛里重新创造出来,这正是培根发现的一个感觉逻辑的意义: “从一种事实的可能性转到事实。”它是看见,是被看见,是看见的被看见,是被看见的看见,而一切的看见和被看见是用手绘制的图标将其凸显出来,是感觉,是节奏,是事实:

事实本身,这一来自手的绘画事实,构成了第三只眼,一只具有触觉的视觉的眼睛,是眼睛的触觉的视觉,是新的明亮度与清晰感。就好像从视觉上超越了触觉与视觉的双重性,而迈向了这一来自图表的视觉的触觉功能。

蓝胡子事件

编号:B83·2180820·1496
作者:【法】乔治·巴塔耶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8年01月第1版
定价:60.00元亚马逊34.70元
ISBN:9787305194306
页数:425页

“吉尔·德·莱斯的累累罪行总让人有种登峰造极的错觉。他显赫、家财万贯、战功赫赫却受千夫所指最终被判死刑,但他的供认不讳、眼泪和悔恨却令激奋的众人乱了心神,一切无不将他捧上顶点。”十五世纪法兰西元帅吉尔·德·莱斯因为残杀幼童二被判有罪,法国著名作家、思想家乔治·巴塔耶这一血案,钩沉索隐、爬梳剔抉、追根溯源,从时代背景、家庭环境、性格因素、风云变化等角度综合分析,深刻揭露了造成吉尔·德·莱斯悲剧的诸多原因,也为读者勾勒出了血案复杂的历史真相。乔治·巴塔耶以详实的史料尽量客观地还原了当年教廷对吉尔·德·莱斯的审判,以现代的方式剖析恶的根源——不加抑制的兽性。在西方文化中,兽性因体现人性原初与自然的一面,也有其 “神圣性”,与宗教信仰的神圣性形成两个极端。历史上誓死追随圣女贞德、战功赫赫的法国元帅,虐杀上百幼童的吉尔·德·莱斯,在大众眼中不过是混同于童话、传说中蓝胡子的恶棍,而在乔治·巴塔耶这里,却凝聚了 “神圣性”最极端的两面。巴塔耶深刻剖析了人性中原初的兽性与理性的斗争和冲突,从而使得吉尔·德·莱斯这个人物成为历史上表现 “兽性、性、死亡”的典故。


《吉尔·德·莱斯案:蓝胡子事件》:因为罪而悲剧

魔鬼阴险地一笑: “吉尔·德·莱斯,你罪孽深重,天主已经放弃了你,如今你属于地狱,从今天开始你就多了一个标记。”就在这时,吉尔·德·莱斯原本红红的胡子变成了深深的蓝色。
——《拉鲁斯大辞典》

他是一出生就拥有金山银山的封建贵族,继承了家族的万贯家财;他是圣女贞德的左臂右膀,在奥尔良解围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他是权倾一时的法国元帅,策马出行有皇家护卫队开道……15世纪的吉尔·德·莱斯是一个传奇,但是为什么最后成为罪孽深重之人,甚至 “为史上罪大恶极第一人”?为什么身为教徒却被天主放弃而被魔鬼控制?为什么又会成为传奇故事中阴森恐怖的 “蓝胡子”原型?

拉鲁斯大辞典里的这个故事并无出处,当吉尔·德·莱斯的红胡子变成蓝胡子,一种传奇便发生了,就如魔鬼所说, “从今往后你再也不是吉尔·德·莱斯,你是蓝胡子,世间极恶之人,孩子眼中可怕的怪物。人世永远唾弃你的名字,要你死后挫骨扬灰,你肮脏的灵魂将被打入无间地狱。”被魔鬼定性,所有的灵魂都属于魔鬼,吉尔在那一刻哭着说自己错了,但魔鬼说: “当然,我会救你,活人远比死人有用。”这也就意味着他的生命已经终止,而死去意味着再也不能被救赎,再也无法走向天堂,而最可怕的是, “蓝胡子”已经成为他的一个无法抹去的符号,那些善人义士也无法救他,他被魔鬼所掌控,而最后自己也变成了魔鬼。

除了拉鲁斯大辞典之外,另一版本的蓝胡子传奇似乎留下了救赎的希望,当那些年轻的姑娘谈论蓝胡子而色变的时候,南特主教对他发起诅咒,让他不得好死,最后蓝胡子真的死了,而那里的人消除了恐惧,重新获得了自由, “大自然重新披上节日的盛装,吉尔·德·拉瓦尔不再!”美好的生活在主教对恶人的诅咒和对女人的保护中回归,所以救赎之意义并不是针对蓝胡子,而是深受其害的那些人,也就是说,只有在圣光中才能驱逐邪恶,才能唤回自由,才能拥有幸福。

两个版本的传奇,凸显了魔鬼之恶和天主之善,彰显了信仰的伟大力量,如果撇开宗教的启示意义,故事里的传奇特色其实正好印证了 “蓝胡子”吉尔·德·莱斯的一生,而这正是乔治·巴塔耶所说的恶的戏剧效果: “所以,判夺罪行尺度的并非现实罪,而是传说、神话、文学,尤以悲情文学为最。永远也不要忘记是谁独自呐喊出罪的真相,不正是传奇色彩?”巴塔耶所说的是当罪人被揭下面具的时候,恶才最具戏剧张力。对于吉尔来说,这种戏剧张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当这个家财万贯、战功赫赫、权倾一时的罪人被最终判处死刑的时候,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却以热泪盈眶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悔恨,巴塔耶说,这意味着吉尔具有某种狂热的表演欲望,而表演具有的戏剧效果也注解了吉尔的极端性;另一种传奇则来自于那些听说他被判以极刑的众人,本来对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唯一的结果就是被处死,这也是众人期盼的结果,但是在吉尔供认不讳、眼泪和悔恨中,他们却乱了心神,甚至在行刑当日的清早,如约而至的人群列队游行,他们祈求天主宽恕即将赴死的吉尔极其同伙。

吉尔的眼泪和悔恨是他极端的一生最后的演出,而大众为什么会在这个犯下累累罪行的恶人即将行刑时制造反转的戏剧效果?巴塔耶认为,看起来这是众人的恻隐之心, “他们在为死刑犯哀鸣之时清楚地意识到:即将赴死的死刑犯即便罪大恶极也无非芸芸众生中的你、我、他。”而实际上也是一种极端, “大众行为走向极端之时,有可能造成极端的恶,也有可能衍生极端的善”,在他看来,这是一种麻木,是对于理性思考的缺失,而这正体现了那个时代的罪, “因为吉尔·德·莱斯案有别于一般个人犯罪,我必须强调一点:吉尔·德·莱斯的累累罪行应归咎于其身后整个社会。”大众之表现是其中的一个侧面,而在巴塔耶整理的吉尔一案的档案中,完全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对吉尔的态度,那就是 “衍生极端的善”。

《执行对吉尔·德·莱斯、昂列及普瓦图的判决》中写道: “主仆三人因罪获刑,灵魂即将离开肉身,共同荣升天堂与天主一起。”而对于吉尔生命最后时光的描述非常详细,吉尔祈求圣米歇尔接纳自己的灵魂上呈天主,然后 “庄严地祷告,向天主献上优美的祈祷文并将灵魂托付于天主”,之后以率先赴死的方式为仆从做出表率, “于是,吉尔·德·莱斯心怀悔恨赴死。”而在熊熊大火中,吉尔的肉身还没有完全被吞没, “众人抬出其尸身置于棺椁中抬至南特加尔默罗修会天主堂下葬。”其中,那些名门望族的夫人和小姐为他装殓,甚至 “无比庄严地护送他的棺椁至最后的归属”,而天主堂也 “以庄严肃穆的祭礼抚慰他的亡灵”——仿佛,在走向死亡的时候,吉尔看到了圣音如光辉乍现, “他终于如愿以偿在光辉灿烂中死去,绳索吊住的尸身一时间竟光芒四射……”

没有被大火完全吞噬,行刑看起来更像一个形式,当他的尸身被抬出,当他的棺椁被下葬,仿佛他根本不是一个生前犯下累累恶行的罪人,不是灵魂被魔鬼控制的杀人者,而是一个圣洁的教徒,一个善人。这无疑是一种时代的讽刺,和之后以吉尔为原型的 “蓝胡子”传奇完全不同的是,这里没有谴责,没有憎恨,没有千夫所指的恶,所以巴塔耶认为,吉尔的恶不仅是时代造就,而且也折射出封建世界以及整个贵族阶级的悲剧,那就是拒绝思考,拒绝理性, “因为理性的不作为,酿成了悲剧。”在他看来,如果没有理性,那么就没有任何权利,而理性的缺失恰恰是因为暴力的反扑,而整个基督教在他看来,不是希望理性至上,而是牵涉到暴力, “因为正是基督教所求的灵魂之力在支撑着暴力。”基督教因罪而生,因恐惧而生,而它也需要恐惧,需要暴力,需要罪,因为有了恐惧才有宽恕,有了暴力才有理性,有了罪才有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吉尔一案为理解基督教,理解当时社会提供了另类的文本,只是这个文本太过于残忍,太过于血腥,太过于戏剧性。

除了最后赴死之时自己和大众的 “表演”之外, “蓝胡子”吉尔的一生都充满了戏剧性,他出生在一个封建领主家庭,之后自己也继承家产成为领主,他被圣女贞德招致麾下,在奥尔良战役中立下战功,成为在战场上浴血前冲的战斗主帅,之后又在老奸巨猾的拉特雷穆瓦耶牵线下,参与了国王加冕,在查理七世身边谋得一席之地,最后成为了法国元帅,接手了曾经的皇家军, “所到之处,传令官一名,军士两百加礼号通传,麾下议事司铎、主教级人员、唱经班及受其控制的幼童骑马相随,极尽奢华。”但是这样一个封建贵族,却干出了罄竹难书的罪恶行径,那就是以残忍甚至令人窒息的方式虐杀孩童。

似乎从1432年开始,吉尔就成为了连环杀人的杀人犯:他将那些孩童抓到自己在南特的拉苏斯、提弗日、马什库勒等城堡里,先是享受肉体:他握住自己的 “男性器官”来回 “抚摸”使其 “直挺”或 “勃起”,然后横跨幼童腹部将手中的男性器官放进幼童双腿之间,他 “……在幼童腹部……来回游走,酣畅淋漓,罪恶且大逆不道地在幼童腹部射精”。在蹂躏之后,便开始了杀人的狂欢:从动用特殊装置勒脖子开始,让孩子感受某种窒息,他并不立刻将孩子勒死,而是放松再勒紧——据他说是为了爱抚,是为了 “一起作了”,当孩子终于闭上嘴巴之后,他便上演最残忍的杀戮:他会亲自或命人割开孩子喉咙看鲜血四溅,然后乐在其中,他喜欢亲眼看见幼童咽气而亡的那一刻,他会砍下幼童脑袋,兴奋地看着 “没了脑袋的身体余温不再”,他还在砍下脑袋之后骑上幼童身体睁大双眼看死亡上演,甚至变态到要把砍下的脑袋放在一起,挑选一个 “最美”的脑袋, “通常他都要亲一亲自己最爱的脑袋,乐在其中。”

血腥、变态、残忍,吉尔的手上沾满了罪恶的血,他的就是用这种极端的暴力书写了自己的人生,吉尔为什么会成为狰狞、阴森的 “蓝胡子”?巴塔耶分析认为,吉尔犯下的罪令人恐惧,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那个时代具有的恶:拒绝理性,拒绝思考,当一个人拒绝理性,就意味着他会走向极端,走向暴力,而拒绝思考,就意味着他是一个 “蠢人”。吉尔的极端性其实具有某种先天性,这就是家族甚至贵族的遗传结果,吉尔的外祖父让·德·克拉翁就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他残暴、贪婪, “但他并非时代异类,相反他所有缺陷无不违反而印证着时代特征。”而当吉尔降生之后,一样具有残暴和贪婪的两个人充满了矛盾,而吉尔的目的是扩充自己的家产,拥有自己的高位,无论是之后走向战场,还是成为元帅,吉尔都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而在整个过程中,几乎没有什么可以对他形成约束力,所以当他伸出罪恶之后,奸虐儿童,也不足为奇,而当他要被处以极刑的时候,用忏悔、流泪等方式,走向另一个极端。

在拒绝理性的暴力之外,巴塔耶分析吉尔的性格因素,认为他是一个幼稚的 “蠢人”, “吉尔·德·莱斯之蠢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蠢’。他的蠢,实际上是高人一等的无动于衷。”也就是说,拒绝思考的他就像一个孩子,但是这种幼稚和愚蠢却和童真无关,巴塔耶认为是一种 “魔性”,一种人类之外的野蛮,他称之为 “返古”: “野蛮如食人族,或者说得更确切些,野蛮如不受文明规范束缚的先祖。”返古渗透在他贵族的血液里,而在权力、财富的支撑下,他便像一个恶魔,惨无人道地剥夺了那些幼童的生命。而在吉尔的一生中,他也是一个信仰 “魔鬼”的人, “他日复一日地翘首以盼他终极的期待——魔鬼——一等数年。按他所说‘青年时期便犯下滔天大罪’,‘滔天大罪’之一便是召唤魔鬼。为了召唤魔鬼他无所不用其极。”从1426年的那本书开始,他走上了召唤魔鬼之路,而他的情人弗朗索瓦·普雷拉提则为他打开了魔鬼之门。他召唤魔鬼,实际上是害怕魔鬼,这个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人不惧怕死亡,却畏惧魔鬼,也许只有魔鬼才能控制他,才能带走他的灵魂,所以他多次参与并促成可怕的召唤恶行、献祭魔鬼。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他非但没有消除恐惧,反而制造了恐惧,没有招来魔鬼,反而自己变成了魔鬼。

拒绝思考,所以愚蠢到像一个孩子一样走向返古,拒绝理性,所以走向暴力的极端,而吉尔的一生在巴塔耶看来,是一场悲剧,极端的暴力,极端的病态,极端的杀戮,是吉尔不计后果的付出,但最后, “罪行累累,无望之时又寄希望于恶魔,终于走火入魔多行不义,无怪乎亡不旋踵。”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吉尔的悲剧不是个体的悲剧,而是封建时代的悲剧,特权阶级拥有理性之外的权力,当这种权力渐渐丧失的时候,他们便体会到了世界崩坍前的窒息感,闻到了浓烈的死亡气息, “慈善、宗教威吓、野心、虚荣、享乐、利欲熏心,这就是封建领主奢华也脆弱的一生,死亡随时可扼住其咽喉。”魔鬼终于伸出了手,让他们变成了只能走向地狱的 “蓝胡子”。

意义与无意义

编号:B83·2180820·1494
作者:【法】梅洛-庞蒂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05月第1版
定价:68.00元亚马逊40.30元
ISBN:9787100157728
页数:258页

《意义与无意义》收入梅洛-庞蒂于1945年到1947年之间发表的文章,共计十三篇,其中六篇来自梅洛-庞蒂和萨特联合编辑的言论阵地《现代》杂志。除序言外,全书共分三个部分:作品、观念、政治。 “作品”部分有四篇文章,分别讨论塞尚绘画、波伏娃小说、萨特文学和电影艺术。 “观念”部分有五篇文章,分别涉及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形而上学、存在主义。 “政治”部分有四篇文章,题目分别为《战争已经发生》、《为了真理》、《信仰与诚意》、《英雄,人》。本书集中体现了梅洛-庞蒂早期思想的全貌,包括美学、文学、艺术、哲学、政治思想,也直接反映出当时法国哲学界的焦点所在。另外,近年来,侧面记录二战时期巴黎知识分子思想和活动状况的译著,在我国颇为流行。相比之下,像《意义与无意义》这样由当事人直接表达当下思想状况的书籍,应该是更具史料价值。此为《梅洛-庞蒂文集》第4卷。


《意义与无意义》:人是形而上的

世界上必须出现一种存在之缺席、一种虚无,存在来自于这种缺席,将是可见的。
——《黑格尔的存在主义》

黑格尔和存在主义,存在着一种概念之间的串接?或者 “黑格尔”只是存在主义的修饰词,但是在绝对知识的语境下,当存在主义被置于精神-现象的视野之下的时候,缺席而可见的存在,指向了一种他人经验,而梅洛-庞蒂的目的就在于揭示人类经验的内在逻辑:用重温总体历史的方式是不是可以发现精神意识的逻辑轨迹?意识的作用如何使自发的生命变成对自身的占有?人类经验如何提供虚无的存在一种真正的生命意识?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一个创新之举就是将非理性融入到了更加开阔的理性中,梅洛-庞蒂把黑格尔的这种理性称为 “大理性”,在他看来,黑格尔的 “大理性”比 “知性更具领悟力”, “能够尊重心理现象、各种文明、思维方式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能够尊重历史的偶然性,却并不打算为了将它们引向其自身的真理而掌控它们。”它是融合的,是跨越同时性的,而在这样的大理性之上建立的阐释理论,就是提出了一种 “绝对知识”,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所说: “在那里,意识最终等同于其自发的生命并恢复对自身的占有,那或许不是一种哲学,而可能是一种生活方式。”当终结了精神-现象的发展,把意识看成是一种生活方式,其本体意义就是落脚在人这个主体之上。

甚至不仅仅是吐出人的主体意义,更在于阐述了存在的生命意识,当黑格尔说: “人者,病兽也。”在他看来,人就是一种缺席、虚无的存在,而在这个意义上,生命意识的根本就是死亡意识。但是,死亡是生命的终结? “病兽”之人或者只有在死亡的时候,才终结了这种缺席和虚无,但是这仅仅是表象,在黑格尔看来,死亡的确是一种生命的阙无,但更是一种否定,而这种否定却反过来让生命进入到 “可思”的境界中,也就是说,生命只要被提供给一种否定它的生命意识时才是可思的。死亡让生命可思,而可思的生命就是在死亡意识里获取了他人经验,并将这种他人经验变成真正的死亡意识的经验, “我在他人那里找到自己,一如我在死亡意识里找到生命意识。因为我从最初便是这生与死、孤单沟通的混合物,它不断发生转化。”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梅洛-庞蒂认为,黑格尔的存在主义的意义,就是让死亡转变为生命,也就是将死亡 “内在化”。

他人的经验提供了一种死亡意识,死亡意识内在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在这双重的转变中,黑格尔思想脱离了最初的悲观主义,使人的存在在缺失和虚无的否定中走向了 “死亡及斗争的真理”,从而为生命意识提供了一种 “人性承诺”: “它体现在死亡意识以及同他者的斗争中。”所以考察黑格尔的哲学,梅洛-庞蒂认为整部《精神现象学》就是 “在描述人为着重新把握自我而做出的努力”,甚至把死亡转变为更为高级的生命存在,于是从个体转向了历史,从理性转向了大理性。

梅洛-庞蒂结合了黑格尔的哲学和存在主义,似乎是为当时的存在主义学说指出了另一条理解之路。文章发表于1946年4月,而这个时间正是萨特的《存在与虚无》出版之后引起论争的时期,评论界认为萨特的著作是一种 “必须警惕的毒药”,不是里面存在可怕的结论,而是内在本身存在着谬误。当然,梅洛-庞蒂也认为,萨特的著作 “太过专注于二元对立的东西”,尤其是自在和自为之间的对立,使得人的存在只在非此即彼中选择,总是从一种生活变成另一种生活。但是,在梅洛-庞蒂看来,萨特的存在主义最显著的一个贡献就是把主体看成是自由的,它本身是一种缺席、否定性的存在,是虚无,但是正是因为虚无,才需要被载入存在,也就是说, “他只有在世界基底之上才是可思的”,也正是这个虚无和否定性的存在本身,才可以让这个主体从存在中汲取养料, “一如荷马笔下的亡灵以活物的血为食”——不管天主教徒控诉萨特是唯物主义者,还是马克思主义者指责他是唯心主义参与,但是他对存在的描述,却提出了哲学的核心问题, “既切中要害,又达到新的深度。”

所以,存在争议的存在主义在梅洛-庞蒂看来,就具有了 “黑格尔式”的意义,就像黑格尔所强调的 “人者,病兽也”,萨特也把人的存在看成是一种 “丑陋”: “丑陋是人与自然的冲突,人是乌有,或自由,而自然是充实,是命运。”所以当他在一年之后发表《一位丑闻作家》, “丑闻”一词并不是修饰 “引起公愤”的萨特,而是在阐述存在主义视野下人的丑陋,而这种丑陋的否定性却为生命本身安放了一个位置,萨特说, “他人即地狱”,并不是要建立 “自我即天堂”的世界,而是像黑格尔一样,寻找他人经验, “如果说他人是我们受苦的工具,那是因为他们首先对于我们救赎来说不可或缺。我们以这样的方式混同于他人,从而需要这混沌里凑合着建立起秩序。”而在另一个意义上说,人的自由却扩大了虚无,甚至与自然的命运对立中提供了人超越自己的机会,甚至成为一种 “诞生行为”—— “正是这种根本性的不完美,而人只有凭借这种不完美才能够成为自身。”

在这个过程中,萨特所说的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才具有内在的逻辑性,也使梅洛-庞蒂在朝着自己的 “意义与无意义”中走近了一步。什么是意义,什么是无意义?其实这种所谓的分野在传统中就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区别,我们诞生于理性中,诞生在语言中,理性世界被看成是一种意义,它安排着道德、艺术和政治,而当世界进入现代社会之后,理性反而被遗忘甚至遗弃了, “直接的生活”开始对理性进行反抗,在他们看来,理性意义比不上瞬间的热忱,比不上个体生活的分裂,比不上 “未知事物的预谋”。把理性看成是意义,和遗忘理性进入直接生活,一样是非此即彼的二元论,就像黑格尔的存在主义所提出的 “大理性”一样,梅洛-庞蒂希望重新审视理性和非理性,重新阐述存在的缺席和否定性意义,重新提出人的生命意识,所以他以 “意义与无意义”为题,考察了当时的文学艺术、哲学观点和政治生活,在他看来,意义之存在的可能性,主要在两种维度上,一是理性之外的 “可感事物”如何表达意义?二是政治上的 “无意义”如何消除面临失败的威胁?

理性的对立面是感觉,当艺术作品表达 “可感事物”,是不是就只是一种符号的呈现,是不是就是非理性,是不是就是无意义?为回答这个问题,梅洛-庞蒂以塞尚为样本,研究了可感事物变成作品之后的意义。塞尚一直以来有着易怒、抑郁、羞怯、多疑、敏感的性格, “真是可怕啊,人生”是他一直感慨命运的写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有着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巨大恐惧,而且,他进入绘画之后,他没有学生,没有家人的敬重,没有评论者的鼓励,但是, “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不确定,如此多的艰苦劳作,如此多的失败,然后突然之间,获得了最大的成功?”

梅洛-庞蒂认为,塞尚活在自己的绘画世界里,他对自然和颜色有着极端的关注,他的作品具有 “非人类特色”,在某种意义上,他保持着对人类世界的一种逃遁状态,甚至是 “人性的异化”。不确定的人生,对命运的恐惧,人性的异化,正如黑格尔的存在主义所说,是一种存在的虚无和否定,而且塞尚就是在这样的混乱中放弃在感觉和思想中做出选择, “他不愿把显现于我们眼前的固定物体与它们游移不定的显现方式分离开来,他希望描绘的是正在被赋予形式的物质,是凭借一种自发的组织而诞生的秩序。”混乱成为一种秩序,反而让塞尚构造了一个新的世界,通过透视点、轮廓线、直线和曲线绘制的 “无空隙的团块”和 “颜色的机体”,塞尚反而捕捉到了世界的样貌,看起来是陌异的,却揭示了 “为人所安居的、非人类的自然基底”,而这种 “非人类的自然基底”就是一种真正的可感事物,甚至是 “不断重新开始的生存之诗”。

塞尚把世界转换为景象,让人现身于自然,这便是一种对于生命意识的阐述,甚至,在作品对于生命的连接中,具有了一种永恒的意义: “届时,艺术品将连接各各分离的生命,它将不再作为一个顽固不化的梦想或坚持不懈的狂热仅存于其中的一个生命里,或者作为一张着了色的画布仅仅存在于空间里,它将居于若干心灵之中,为它们所共有,并由此可推知,它会作为一个永久的收获,居于一切可能的心灵。”所以,梅洛-庞蒂称之为 “永恒的塞尚”,而这种永恒便是在可感事物的意义中命名了自由:自由就是从未被规定,就是需要被建构,就是完成 “不解释作品”的人生。

当人被放置在意义的中心,当个体超越生命成为永恒的象征,梅洛-庞蒂其实打开了一个形而上学的世界,而这正是生命的全部含义,这一点在考察西蒙娜·德·波伏娃的小说中,更加明晰地凸显出来。小说的意义是什么?司汤达关注的是自我和自由,巴尔扎克描写了历史的神秘,普鲁斯特则让已逝的时光在场,三位伟大的小说家似乎都在小说中阐述哲学观点,但在梅洛-庞蒂看来,他们只是把观念主题化,却忽视了真正存在于我们面前的诸事物,司汤达只不过在歌颂观念论者,巴尔扎克用唯灵论的寓言表述灵魂与身体、经济与文明的关系,却总是因辞害意,而普鲁斯特的时间直观,却在相对主义和怀疑论,在对不朽的期望中曲解了时间直观。像塞尚一样,那个现身于自然的人在哪里?那个连接各各分离的生命的永恒在哪里?居于一切可能的心灵的东西又在哪里?

一切都在形而上学里,就像贝玑在《我们的青春》中描述的那样: “人人都有一种形而上学,或显或隐,否则他就没有在活着。”不仅仅是自我表达,更在哲学、政治和文学意义上开启新的维度,在生命意识上完成对于我的命名, “因此我是一个意识,是一个对世界的直接在场,世界若非以某种方式从我的经验体系里被捕捉到,就无法宣称自身存在。”西蒙娜·德·波伏娃《女宾》就是提供了一种形而上的文学发展,在那里,人身上存在着的东西不再关联上帝、意识等超乎经验性的存在,而只是人本身,他的爱,他的恨,他的个体历史, “我注意到,事物为了存在毕竟需要我。”

我在其中,是一个核心,但是这绝不是单一的存在,它是一种 “所有他者和整个世界都共存于她的身上”的存在,波伏娃的主人公说: “而我,置身舞厅中央,超然物外,自由自在,我出神地凝视所有这些生命和睑庞。如果我转过眼睛,避而不看他们,他们就立即如被忘却的景色那样荡然无存。”这一个生命,这一个人,既不是他,也不是我,而是 “我们”——既克服了狭隘论的 “他者经验”,又使之升华,成为在超越里脱身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也是非道德的, “这份自由既作为一切道德性之条件,同时也奠定了一种绝对的无道德主义,因为在每次犯错之后,它在我身上和在他人身上一样都是完整的,因为它使得我们在每一刻都是崭新的存在。”

非道德性的意义是取消了外部规范,取消了人为的善恶对立,在尊重客观价值中成为人性的注解,所以梅洛-庞蒂认为, “人身上的形而上学乃是对一种强健人性的增补,我们根据那些被检验过的秘诀来管控这种人性,它在那些完全抽象的反思剧里从来不曾被质疑。”形而上学是人性的写照,所以作品就成为人性的一个样本,塞尚的绘画,波伏娃的小说,甚至电影艺术,也在表现晕眩、快乐、痛苦、爱、恨中变成了一种行为举止, “而电影则特别适合让心灵与身体、心灵与世界的统一性以及双方的相互表达呈现出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感的事物便具有了超越作品本身的最高理性——一种非理性, “于是,表达从来不曾被完成。最高的理性同非理性毗邻。”

所以真正的意义不在于区分理性和非理性,而是取消法则和事实的分离状态,让符号、作品成为意义的一部分,就像死亡内化成为生命的一部分,而这种消除之后的融合,在某种程度上也不再让人成为唯一的主体,而是在交互主体性中,让他人经验成为生命意识在场的证明, “一旦我承认我的经验——恰恰由于它是我的——为我开启非我之物,承认我对世界和他人而言是有感觉的,从这一刻起,那些被客观思想保持距离的所有存在都特别地靠近我。”这是开放的意识,正是这种建立在人性论上的形而上学,使得梅洛-庞蒂考察关于意义的另一个维度:马克思主义如何在 “无意义”的失败威胁中重新指向未来。

“所谓基本,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对人来说,根本就是人自身。”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如是说,在这里突出的是人的存在意义,所以梅洛-庞蒂认为,共产主义思想应该回到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具体关系中,即回到其源头和真理,因为马克思所说的物质,其实是一种意识,它被嵌入在人类的共存系统里,在那里为同时代和相续个体缔造一种共同处境,从而确保一种普遍性, “令一种发展路线和一种历史意义得以成为可能”,所以马克思说人系缚于世界的联系,其实是人之自由的方式, “通过利用必然性,将他的解放工具投射在自己周围,构造起一个文化世界”,人的自然行为变成了人化行为,人的存在变成了他的自然存在,人化自然又变成了他的自然。

“历史是真正的人的自然史。”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一种单一的主体哲学,更不是客体哲学,而是一种 “历史哲学”,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下,哲学就是总体历史生活的一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并不倾向于绕开哲学,而是读解它、翻译它并实现它。”超越主体的存在哲学,就变成了一种交互主体性存在。再这样的逻辑下,当那场战争爆发之后,当法国走在岔道上的时候,梅洛-庞蒂希望通过这种交互主体性,寻找政治方向: “马克思主义者不应机械地套用资本-劳动图式,而应重新思考新出现的每个事件,便每一次都能确定无产阶级未来曲线的走势。”所以在《战争已经发生》一文里,梅洛-庞蒂认为,必须正视这是一个太过幸福也太过脆弱的国度,必须取消那种 “将受害者转变成英雄”的战争观,必须抛弃杜撰历史的幽闭思想,而是回归到人的交互意义上, “在此意义上必须说,抵抗的经验令人相信政治是一种从人到人的关系或从意识到意识的关系,从而有助于我们的1939年错觉,从而掩盖了沦陷以其他方式教给我们的种种真理,那就是历史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威力。”

必须抵抗!而在《为了真理》中他更是提出了抛弃历史怀疑论,走向历史的革命阶段, “同无产阶级一起进行重建,就目前而言并无他途。”这是时代的要求,这是当下的选择,而这个历史主义就是在一种 “他人经验”中将抵抗变成一种内在化的需求:

马克思主义已经在俄国夺取政权,并被三分之一的法国人民接受,如果说它在今天似乎无法详尽地解释我们所经历的历史,如果那些曾被它得出的历史本质因素,在今天的一连串事件里同那些会被视作次要因素的民族因素或心理因素混在一起,并被它们遮蔽,那么,这难道不就证明了历史中并无什么本质可言,证明了一切都同等重要,证明了采取任何视角都没有优势吗?我们不就引向怀疑论了吗?政治难道不应该放弃以一种历史哲学为基础,并且无论我们的心愿、判断或梦想是怎样的,皆应根据种种事态来界定其目的和手段,实事求是地看待世界吗?

马克思主义为真就在于将其 “界定为对我们与他人、与世界的多重关系的逐渐觉悟”,而这正是法国现实的需求。所以在一个陷于战争的世界里,梅洛-庞蒂其实是在呼唤拯救者,呼唤英雄,而这个英雄作为 “天意的使者”,并不是孤军作战,而是世界与另一世界的积极对抗,是一种历史与另一历史的总体改造,他不是自吹自擂者,也不是证明在死亡面前的主宰者,不是黑格尔式的 “宇宙天才的实业家”,也不是尼采所谓上帝死了之后没有信仰的人,而是那种 “为自己的成功准备好所有东西、并清晰指出自己的道路的人”——不在于确定,不在于必然,而是在存在的虚无中超越个体超越理性超越自我,成为形而上学的人,所以梅洛-庞蒂在1946年发出的那声呐喊是: “当代人的英雄,不是路西法,甚至不是普罗米修斯,而是人。”

第二性(Ⅰ、Ⅱ)

编号:B83·2180624·1484
作者:【法】西蒙娜·德·波伏娃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1年09月第1版
定价:85.00元亚马逊47.50元
ISBN:9787532749669
页数:794页

《第二性》最初于一九四八年在《现代》杂志上连载,次年出版,引起巨大反响。这是关于女性的第一部具有理论色彩、自成体系的著作。 “一个人作为男人,拥有属于他的权利,而做女人则是她的错。” “他就是男人”对于女人来说,则变成了一种性别的个体,在第一部中,波伏娃从生物学、精神分析学和历史唯物论视角分析有关女性的种种观点,并从历史着眼,试图充分说明女性现实的成因,解释女性作为 “他者”的定义,描述女性眼中的世界。而在第二部里,波伏娃则用 “实际体验”的方式,从存在主义的哲学理论出发,对女人一生中的不同时期进行正面考察,同时对她一生可能遇到的经历作出判断和评价,深刻揭示了女性的处境及其性质。作者还分析了自恋女人、恋爱女人和虔信女人形成的过程及其背后复杂的社会原因,最后提出了女性走向解放的唯一道路就是成为独立女性,也强调了只有当女性经济地位变化的同时带来精神的、社会的、文化的等等后果,只有当女性对自身的意识发生根本的改变,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第二性》:要由人来建立自由的领域

做女人多么不幸啊!然而,做女人最大的不幸,说到底,是不了解这是一种不幸。
——克尔恺郭尔

克尔凯郭尔,一个男人,一生没有结婚;西蒙娜·德·波伏娃,一个女人,一生没有结婚——当一个作者引用另一个作者的句子,是不是消弭了男女之间性别的固有界限?是不是在不走进婚姻世界的共同经历中达成了某种共识?一定是一种认同,而仅仅是认同,如何在女性自我世界里找到女人不幸的本质?当波伏娃以女性的立场写作这一本书,是不是以一种主体性的态度来否定 “他者”的存在?当波伏娃说: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能不能撼动早就写好的那一部历史和事实?当波伏娃用不结婚、不生孩子的选择实践着女性主义的宣言,能不能改变女性的整体命运?

一连串的问题,一系列的疑惑,并非是一个男性读者的质疑,其实,当波伏娃、第二性组成关键词挑战男性世界体系的时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颠覆意义,更在超越文本的社会学意义上提供了一个视角,只是在根深蒂固的男人主体世界里,一种态度,一份报告,一部作品,其实是有限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波伏娃的宣言本身就是一种对抗——当对抗的目标是男人,是男人的特权,是男人的制度,是男人的历史,甚至是男人的神话,是不是就预设了一个男性中心,像逻各斯主义一样,越是对抗,反而越是凸显了这种中心意识,甚至越是巩固了这种主体世界,那么,所谓的自由,所谓的独立,只能是男性背景之下的有限平等。

波伏娃似乎已开始也意识到了这种担心: “长时间以来我犹豫不定,是否写一本关于女人的书。这个主题,尤其对女人来说,是不快的,而且不是全新的。”她的犹豫不定在于人类是男性的,米什莱说: “女人,相对的存在……”亚里士多德说: “女性之为女性,是由于缺乏某些品质……”邦达说: “没有男人,女人不能独立思想。”太多的观点是从相对男人而言来界定女人;而波伏娃的担心更在于当女人提出关于女人的主题,就很容易陷入一种自我欣赏或者自我鄙弃的禁闭世界,就像为了目标而进行的对抗,是建立在目标既有现实的基础之上的;而波伏娃的犹豫还在于现实意义上,女人甚至已经被异化而失去了女性气质,不再是 “永恒女性”, “女人在人类中仅仅是‘女人’这个词随意指定的那一部分人”?

但是,即使女人的职责不足以界定女人,即使拒绝以 “永恒女性”去解释女人,即使世间存在女人是一种暂时现象,波伏娃依然消除了疑虑,提出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 “什么是女人?”可以是启蒙哲学下的女人,可以是唯理论中的女人,可以用唯名论来界定女人,但是波伏娃一开始就站在男人世界的对面——不是对抗,而是平等: “我们以什么身份提出问题?男人是法官和当事人,女人也是。” “也是”就不再是一种有了目标之后的攻击,而是趋向于平等的对话,所以他拒绝高等、低等和相等这些模糊的改变,拒绝以个体的幸福为衡量的标准而选择以自由去界定机遇,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将女人放在一种整体中,作为一种自主的自由,而不是 “在男人逼迫她自认为他者的世界中展露自己和自我选择”,也就是说,女人拒绝成为客体,拒绝被推向内在性,拒绝成为他者。

“女人的悲剧,就是这两者之间的冲突:总是作为本质确立自我的主体的基本要求与将她构成非本质的处境的要求。”所以,要拒绝走向悲剧,就必须取消两者的冲突,就必须找出女人已经形成的那种 “屈从”:一方面从女人的命运出发,从生物学、精神分析学、历史唯物主义等观点中找出 “女性实在”的形成,另一方面考察历史过程中女人如何成为他者,男性如何创造女性神话作为主体的对象,在从实际体现中,发现女人的成长、处境中如何活在一种禁闭世界里, “这样我们才能明白,女人竭力摆脱至今给她们划定的范围,尽力参与到人类的共在中遇到怎样的问题。”

女人是一个实在,这个实在首先是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当界定女人的时候,其实从一开始就走向了一种男性视角, “这很简单,喜欢简化公式的人这样说:女人是一个子宫、一个卵巢;她是雌的:这个词足以界定她。” “雌的”完全是生物学的界定,但是命名却是站在人类哲学的高度,当这种两性分科意义模糊,本身是物种相异个体的区分,就带上了某种指向性, “无生气的、不耐烦的、狡猾的、愚蠢的、不敏感的、淫荡的、凶狠的、卑下的,男人把一切雌性动物同时投射到女人身上。”黑格尔说,两性应该不同,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 “因此,男人由于这种区别成为主动的本原,而女人是被动的本原,因为她处于未发展的统一体中。”为什么雄性的男人会变成主动?生物学变成了生理学:官能的发育使女人区别于男人,女人要怀孕,女人要生育——在所有哺乳动物中,女人变成了受到异化程度最高的群体,一方面她们激烈地抗拒这种异化,另一方面机体却对生殖职能的从属显得极为迫切,也正是这种矛盾,使得女人的异化程度不断加深,而这种加深的异化使女人的处境变成一个本质因素。

因为正是这个异化的身体,超越了生物学范畴,而变成了一种本体论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心理的现象,从精神分析角度来说,男人自始至终只有一个生殖期,而女人却有两个,从童年到成年,正是这种变化的特点,在被当成男性客体之物的时候,她就越来越成为被体验的对象,也越来越失去自主性,按照阿德勒的观点:

至于女人,她的自卑情结采取女性身份羞耻地加以拒绝的形式:并非缺少阴茎,而是整个处境境引起这种情结;小女孩羡慕男性生殖器,只是把它作为男孩子所拥有特权的象征;父亲在家庭中占据的位置,男性普遍的优势,教育,一切都向她证实男性占优势的观念。后来,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性交将女人置于男人身下的姿势本身,是一种新的屈辱。她以性的抗议”做出反应;要么她寻求变得男性化,要么她以女性的武器同男人作斗争。

西蒙娜·德·波伏娃:实践者的 “他者”

女人与自身分裂,接受她低下的命运,而正是这种自我定义,她 “全盘接受做女人”的现实。而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女人命运的使然是一个历史现实,她是一个性伙伴,一个生儿育女这,一个性欲对象——一个他者的存在,就必须通过她,男人才寻找自己。而波伏娃正是从漫长的历史来考察女人的 “他者”地位,考察根深蒂固的性别等级。从最开始的原始游牧时代开始,男人占有体力优势,他自然变成了统治的力量,即使有过母权制,但最后也过渡到了父权制,在这个阶段,女人的存在是作为一个神话存在的,她是大地,是母亲,是女人,而不是男人的同类,这种分野走向了私有制,而正是女人神话意义上的存在,她成为了 “贬值”的符号, “女人的贬值代表人类史上一个必要的阶段,因为她不是从自己的积极价值中,而是从男人的弱点中获取威信;令人不安的自然神秘体现在她身上”。

这是女人异化的真正开始,从希腊时代到罗马时代,从基督教兴起到中世纪,女人一直处在 “他者”的位置上,即使十二世纪地中海沿海产生了骑士爱情,让女性的命运得以改变;即使文艺复兴时个体自由得到了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女君王、女冒险家、女战士;即使法国大革命时出现了《女权宣言》,作为和《人权宣言》相抗衡的产物;甚至在十九世纪的改革运动中出现的平等和正义有利于女性,但是波伏娃对历史的鸟瞰中不无遗憾地指出, “整部妇女史是由男人写就的。”男人始终是女人世界里的主体,始终是制度的统治者和实施者,即使出现了所谓的女权主义,也只是男性政治家手中的一个工具,而女人有意识无意识地落入到这个主体世界里, “女人并非为其所是,而是作为男人所确定的那样认识自己和做出选择。”

“她为了男人而存在”,成为了女人具体境况的写照,女人变成了男人所想象的女人,变成了被描绘的女人,而这便是事实之外的 “神话”: “男人梦想在不安中得到宁静,梦想意识所存身的晦暗不明的充实。这个梦想的化身,正是女人;她是外在于男人的自然和与之过于相像的同类之间理想的媒介。”当女人被男人想象为女人,变成神话世界的女人,女人就表现为非本质,变成了不许互换的 “绝对他者”——男人通过这个他者找到了 “存在的充实”,通过客体变成了自在的主体, “生存者心中的那种缺失,积极地体现在女人身上人,正是通过她与之汇合,期待自我实现。”这种客体化在另一个意义上取消了女人的自主地位,取消了实在意义,当然更取消了平等性,就像克尔凯郭尔所说: “通过女人,”克尔恺郭尔写道, “理想性进入生命,没有她,男人会成为什么?许多男人依仗某个少女成为天才……但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因为与之结婚的少女而成为天才……”

但是这种神话的复杂性使得女性被异化得越来越严重,她是男人恐惧的投射,她是男人统治的物化,她是男人欲望的奴隶,于是,她变成了一个即是魔鬼又是天使的斯芬克司:

这就是为什么女人有双重的、骗人的面孔:她是男人所召唤的一切,又是他达不到的一切。她是慈善的自然和人类之间明智的中介;她是未被制服的自然对付一切智慧的诱惑。她在肉体上体现从善到恶一切精神价值及其反面;她是行动的实质和妨碍行动的东西,是男人对世界的掌握和他的失败;这样,她处于男人对他的存在的一切思索、他能给予这存在的一切表述的源头;然而,她千方百计要他离开自身,让他沉没到静默和死亡中。

女性神话是男性世纪的产物,是对他者的确定, “确立女人,就是确立绝对的他者,不需要相互性,罔顾经验,拒绝她是一个主体、一个同类。”神话已经渗透到女性的人格中,甚至形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在神话之外,当波伏娃通过 “实践体验”考察女人的现实生活时,这种他者的存在也在 “人的状况”里变成了一个几乎无法摆脱的事实,而在这里,波伏娃提出了一个革命性的观点: “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也就是说,女性是男性之外的第二性,她不是和男性一样的第一性,是一种从属,一种附加,一种非本质,一种被困于处境中的他者。

从童年开始,男性与女性之间存在的区别从来不是被视为在平等意义上的差别, “阉割情结”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对男性的羡慕,就是凸显了男性优势,而这种情结之产生就是通过 “男人的眼睛”,使女人处在异化的位置上;而在少女阶段, “她的青春不知不觉地在等待中消耗。她等待着男人。”因为在这个阶段,男人的攻击性、权力意志、挑战的兴趣都超过了女人,女人越加被动地处在男人的对象位置上;而在性启蒙中,女人对于性满足不再是阴蒂阶段,而变成了阴道阶段,她是被插入的对象,是受精的目标,也就是说,她只有在男人的主动占有中才能感受到性启蒙,而男人的满足变成了一种自然结果;即使出现了女同性恋,似乎一方具有了男人的特点而本身为女人超越了自然属性,但是在波伏娃看来, “赋予同性恋女人以男性特征的,是由于她们不要男人而不得不承担的一整套责任,而并不是她们的性生活,相反,那把她们禁闭在女性世界里。”

而对于女人来说,从童年、少女直到性启蒙等阶段,他者的位置不断得到强化,在 “成为女人”之后,她们的处境就真的那以摆脱被控制的命运。婚姻是社会赋予女人的命运,但是她和男人从来不是在平等基础上构成了交换和订立契约的等级,女人是出嫁,是被动状态,男人是结婚娶妻,是主动作为, “她用他的姓;她与他的信仰结合在一起,融合到他的阶级、他的圈子;她属于他的家族,变成他的‘一半’。”而当她成为了母亲,似乎在孩子身上找到了平等的感觉,但是孩子只是一种 “对等物”, “孩子是她献给男性的这个情妇的对等物,男性对她来说不是这种对等物;当然,没有准确的对等:一切关系都是独特的”;而当女人进入到社会生活之后,家庭成为一个禁锢的 “内部世界”,即使女人走向社会她也是在服从既定秩序,也是在迎合男人,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对社会的态度,她都无法逃离男性的目光,甚至在男人标准中构建自身世界, “她像一幅画、一座塑像,像舞台上的演员,一个类似因素,通过它,暗示出一个不在场的主体,这是她扮演的人物,而并不是她。”而普遍处于底层的妓女,靠出卖肉体生存,她们在某种意义上和已婚女人的处境是对称的, “在靠卖淫出卖自身的女人和通过婚姻出卖自身的女人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价格和契约的期限。”无非是一种服务,而且是对男性主体的服务;当女人从成熟走向老年,生理上又使得他们一下子失去了女性特点,封闭在女性职能中又丧失了自身特点,反而变成了一种双重的悲哀。

但是在这个女性命运的发展曲线里,却也出现了自恋的女人,出现了恋爱的女人,出现了虔信的女人,她们或者把爱给予自己,沉浸在自我世界里,把自我作为一个绝对的目的;或者在恋爱中保持和男人的平等,建立在两个自由的人互相承认的基础上, “一对情侣的每一方会互相感受到既是自我,又是对方;每一方都不会放弃超越性,也不会伤害自身;两者将一起揭示世界的价值和目的。”或者将自己的爱奉献给上帝,在自我选择的信仰中成为独立的人。波伏娃认为,他们正是因为受禁闭才想着把牢狱变成天堂,才想着把奴役变成自由,这是动人的努力,但是却是可笑的:自恋的女人沉浸在我我世界中,其实使自我畸形发展,尤其是和外部具体世界失去了真实的关系,甚至在她看来,自恋的女人和高级妓女一样,是完全从属于他人的;恋爱的女人找到了那个平等的自我,但其实,这个自我被发现也是通过男人的眼睛,她的恋爱之目的最终只是他者的现实, “开初定义为将自恋神化的爱情,在往往导致自残的忠诚这种苦涩欢乐中完成。”而虔信的女人,当她确立了上帝,其实这个上帝是以丈夫的形象显现的, “这个万物之主出现在光轮之中,以一身白色和俊美令人眼花缭乱;他让女人穿上结婚礼服,戴上花冠,牵着她的手,答应给她升上天堂的荣耀。”她甚至通过摧残自己的肉体,主动地致力于使自己虚无化。如此,这个主体依然是不存在的。

所以综合以上,波伏娃认为女人要走向解放,就必须成为独立的女人,成为一个女人的事实: “女性的魅力要求超越性贬为内在性,只作为肉体灵敏的颤动而出现;必须成为一个自发奉献的猎物:知识女性知道她献出自己,知道她是一个意识、一个主体;一个人不能随意地扼杀自己的目光,把自己的眼睛改变成一片天空或一片水坑;一个人不能阻止身体趋向于世界的冲动,把身体变成暗中颤动的有生命的雕像。”她可以在经济上和男人平起平坐,在自由上可以和男人拥有相同权力,在性爱上,可以把自己当成唯一的主体,甚至在征服中 “他让她享受”;她可以成为文学家、艺术家,在创造的世界里确定自身,赋予生活以意义。

“独立的女人”是波伏娃最后指明的解放之路,仅仅一章的篇幅并非是波伏娃的重点,而在对于独立的阐述中,其实也是模糊的,所以在 “结语”中,她又再次将独立、自由的概念延伸到社会层面,试图在制度上进行变革,试图在观念上给予平等,试图在社会环境中创造主体地位,但是她依然显得信心不足, “改变法律、体制、风俗、舆论和一切社会环境,是否足以让男女真正一样平等呢?”或者作为女人,波伏娃也感觉到了难以逃脱怀疑论者的观点: “女人将总是女人。”所以一个女人,一个女性作者,一个女性主义者,一个女权的实践者,也只能在 “第二性”的现实面前,作出略显苍白的宣言:

正是在既定世界中,要由人来建立自由的领域;为了取得这最高一级的胜利,男女超越他们的自然差异,毫不含糊地确认他们的友爱关系,是必不可少的。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

编号:B83·2180520·1480
作者:【法】保罗·利科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12月第1版
定价:43.00元亚马逊21.00元
ISBN:9787100097642
页数:541页

本书是法国著名哲学家利科后期的一部重要著作,也是其在1968年学生运动后 “自我放逐”30年的思想的结晶。在此书中,利科关注于个人同一性的问题。在他看来,个人的同一性既不是笛卡尔的 “我思”,也不是尼采的 “对自我的瓦解”,而是 “自身与他者的交织”。利科在此书中,从三个方面讨论了个人的同一性:描述、叙述与规范,即,谁在说话和行动?谁再叙述故事?谁负责任?对于利科来说,这是人生的根本问题,因为,人的生存与罪恶感这类问题都可以归为 “人是什么?”的问题,也即 “个人同一性”的问题,他认为,出于自指之下的统一体是一种 “依附关系”,根据这种依附关系,三种不同的身体可以包含在视觉中:一个是睁开眼睛的身体,另一个是为眼睛确定方向的身体。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而是 “为了他们”

我不相信你的命令有着让一个人能够违反未成文的和永恒的神律的力量:这些神律既不存在于昨天,也不存在于今天;它们是永恒的,无人晓得它们上溯到多远的过去。
——《安提戈涅》

不存在过去也不存在未来,当安提戈涅说出的神律成为一种永恒,她是在呼唤这样的神律,还是在对抗中凸显了它的狭隘?当安提戈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面对的是底比斯取得王位的克瑞翁,面对他不能安葬反叛城邦的波吕尼刻斯的命令,面对一国之君的世俗权势,但是在她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凡人,一个无法僭越诸神不成文且永恒不衰的法。凡人只存在现在,在永恒的神律面前,自然无法避免死,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权力、地位也都会死去,而死之发生也正是她抗拒禁令的最大原因。

反叛的兄长波吕尼刻斯被处死,这是世俗权力导致的死,而当安提戈涅突破禁令将他埋葬,她也被权力处死,但是安提戈涅的死却以遵循 “天条”为由,所以在不同的死之间,悲剧便指向了它的意义,保罗·利科将其定义为一种 “确信”, “她引用它们是为了给自己确定信心,这样,她就确定了所有制度的人性(和太人性)特征的界限。”当安提戈涅被处死之后,克瑞翁的儿子海蒙,也就是安提戈涅的未婚夫站出来攻击父亲之后自杀,而克瑞翁的妻子听说儿子已死,也在责备克瑞翁之后自杀,在这个时候,克瑞翁才知道是自己一手酿成了悲剧,他似乎听到了那个占卜者对他说的话,说他冒犯了诸神。

如果说克瑞翁的儿子和妻子之死只是家庭内个体之死,波吕尼刻斯被处死也只是违反城邦利益而死,那么当安提戈涅将矛头对准克瑞翁以及他所代表的世俗权力的时候,她的死是不是用 “安提戈涅之怨”维护了神律的永恒性?她的 “确信”是不是制造了真正的悲剧而具有了更高的道德意义?而保罗·利科为什么要选择安提戈涅来论述他的道德 “确信”以及实践的智慧?黑格尔选择安提戈涅而不是俄狄浦斯王来主导那种伦理教育,是因为他看到了悲剧智慧,如雅斯贝斯所说,是可以在性质不同的冲突中 “为我们指出方向”,那就是悲剧在道德生活冲突的不可避免性方面说出了某种独特的智慧,但这种智慧看起来更多是一种在教育和教养中的净化, “这是特殊个体们的行动,它产生了不同性格之间的冲突。”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这样说道。

安提戈涅的特殊意义在于在一种神与人对立、城邦与家庭对立、男人和女人战的对立中,她其实是以 “妹妹”的身份出现的,也就是她既不是女儿,也不是母亲和妻子,这便具有了某种家庭意义,在维护了死者和生者、兄长和妹妹之间的关系中,她以自己的死给予了波吕尼刻斯一块墓地,这是把死者置于自然偶然性之上,她的意义是为了 “我们”,而 “他们”却消失在死亡中。所以在保罗·利科看来,安提戈涅不是净化了悲剧,而是提出了道德确信,那些英雄成为牺牲者,恰恰是作为精神力量的化身而存在的,他们在冲突中没有找到 “自身异化的精神”,以致于没有从 “自身的确定性”中受益,而最后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自身异化的精神,产生了冲突,这是和教养有关的冲突,是自身确定性丧失带来的悲剧, “这种自身的确定性是牵涉到自身意识的教育过程的视域。”也就是说,当悲剧从进化到道德确信,需要的就是认识到这种异化的原因,并且在 “实践的智慧”中以行动 “达到更高道德阶段”,利科认为,这种转变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是什么使伦理冲突不可避免?他认为社会人物性格的单面性和道德原则在复杂生活中的单面性造成了冲突;第二个问题是行动到底能带来什么解决办法?他认为, “在道德性引起的冲突中,唯有与道德分离的伦理诉求才能引发境遇判断的智慧。”也就是在从悲剧智慧到实践智慧的转变中,唯一的准则就是让道德确信避免做出单义性或独断性的判断和行动。

安提戈涅是一个悲剧故事,而在利科说出 “道德确信”的时候,他其实经历了另一种真切发生的悲剧,当利科在布拉格演讲期间,他的第四个儿子奥利维耶在巴黎跳楼自杀,在悲痛中,利科作了《行动的悲剧》的演讲,提出了道德引起冲突的根源,并提出了如何让行动从 “实践理性”的自大中走出来,找出 “自身异化的精神”的原因,并通过自身的确定性发现 “为了他们”有关的灾祸直接教训,从而走向真正的实践智慧。

作为妹妹的安提戈涅在伦理意义上实现了 “为了我们”的诉求,而自己的儿子跳楼自杀,保罗却要发现 “为了他们”的道德确信,似乎从私人意义上超越了 “自身异化的精神”,也在 “自身确定性”中发现了实践智慧。从 “我们”到 “他们”,不只是人称上的转向,而是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归因上探求了自身性问题,那就是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的存在的意义。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而不是 “一个他者的自身”,正像 “为了他们”而不是 “他们”一样,利科赋予同一性一种蕴涵的意义,而不是简单的比较意义,这种蕴涵意义就是自身的 “自身性”包含着他者性, “以至于没有对方,自身也是无法想象的,而且一个进入了另一个之中”。

如何让自身进入他者?如何让自身作为他者的自身?在利科看来, “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具有三种哲学意图的共同点,一种意图是反思中介对于直接提出的主体具有优先性,当第一人称的 “我”表示了 “我思考” “我存在”,通过自身的反思,自身与我在自然语言的语法上对立起来;第二种意图便是将 “同一性”具有的两个主要意义,即 “相同性”和 “自身性”分离开来,并在他者、对立面、不同的、多样性等反义中建立关系;第三个意图,是在 “同一性-自身”中实施一种自身性,也就是在他者性和自身性形成一种辩证关系, “他者性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比较,而是说它可以是自身性的构成部分。”这三种哲学意图可以归结为最终的一个目标,就是建立一种 “自身的解释学”。

自身的解释学无可避免地遇到一个哲学难题,是沿着笛卡尔的 “我思”之路确定主体的绝对地位,还是在尼采解构 “我思”之路上击碎那个先验的我?当笛卡尔说出 “我思故我在”的时候,似乎将绝对主体放在了首要真理的地位,我思的意义在于一种 “形而上学”的怀疑,也就是说在笛卡尔看来,我思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 “我”是游移的,是在引导怀疑,并且在我思中反思自身: “他不是那个人”。他是什么?或者说我思的我是什么? “因此,确切地说,我只是一个思考的东西,也就是说,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一个理性,这些术语的意义是我以前不知道的。”而我思的思为了克服怀疑,所以思想是在提出怀疑的同时被提出来的,这是双重的怀疑,看起来是绝对的,但是笛卡尔却把 “我思”的确定性放在了从属于上帝的位置上,也就是它变成了 “第二等的本体论”。所以面对笛卡尔的 “我思”,为了避免主观主义的观念主义,他认为,我思的第二本体论恰恰是 “他者在我之中展现了它自己的存在”,在宏观意义上,自身问题就是从 “我思”中产生的, “我思” “应该能够伴随我所有的表象”。

尼采似乎早就无情地击碎了 “我思”,他的怀疑把谎言看成是真理,把真理看成是谎言, “真理是谎言的说法必须被纳入说谎者悖论的深渊中。”而在这种打破实证主义的做法里,尼采却给 “我”一种解释的权力, “在被尼采推到极限的夸张怀疑中,‘我’并不是表现为内在于我思之中,而是一种对因果类型的解释。”笛卡尔那里的我是被推崇的主体,尼采的我是受屈辱的主体,而在保罗看来,各种主体哲学中的 “我”都是 “非定点”的,也就是说,在话语中没有可靠的地位,关于自身解释学只是一种认识论,不管分析哲学还是行动哲学,关于主体对应的四种质疑方式: “谁在说?谁在行动?谁在说自己?谁是归咎的道德主体?”可以看出,利科其实就已经在主体本体论转向方法论中,确立了主体存在的真正作用,那就是行动,无论是 “谁在说?”以及 “谁在说自己?”中的说话主体和主体的自指,还是 “谁在行动?”中行动施动者的行动能力, “谁是归咎的道德主体?”中行动的道德归咎,行动都具有正当性,利科用三种方式来维护这种正当性,那就是描述、叙事和规范,而这也正是迈向一种自身解释学的规则。

要行动,首先要有身份,也就是 “我”如何具有一种本体论身份,如何在本意上被登记?这就是个人的 “同一性”问题。从语义学来说, “个人”被确定同一性只是确认 “某个事物”的同一性,而不是确认自身,也就是说,个人的个体化只是在摹状词、专名和指示词的 “算子”中才能被确认,但这并非是要确认特殊相,而是让个人成为一种 “基本殊相”,去除掩盖自身的 “同一化指称”,这就需要用 “归因”的方式找到 “同者”逻辑的力量,于是自身从个人的源始概念中找到了他者的线索, “从来就没有唯一的我。对他人的归属与对自身的归属一样源始。如果我不能把我的思想同时潜在地归属于一个个不同于我的他者,那么我就无法有意义地谈论我的思想:”这只是归属上的源始一样,要行动,就必须有话语和说话主体,利科从语用学进路上把说话行为置入问题的中心。话语主体是谁?是我,话语行为的目标是谁,是你, “我-你”建立的这种行为模式是去除了 “他”,第三人称成为一个非人称,但是利科认为,自指概念不是绝对的主体,而是 “源于反身性与同一化指称之间不断交错的混合体”,只有在和专名中建立 “铭文关系”,我的本意才能被登记,也就是说,当有这样的话语说出, “我,某某,出生在何时、何地”,那么, “我”和 “保罗·利科”意味着同一个人。

保罗·利科: “他我”是真正的思想主体

同一性也具有反身性,我自己和利科自己,混合在这个自指概念中,而从这个概念出发,在行动语义学中就有了 “谁”的问题,而这个谁只有在行动的 “什么”和 “为什么”中才具有意义,也就是说,即使 “谁”还没有回答, “什么”和 “为什么”的关系也具有行动的意向性,具有事件的本体论,也正是这种事件具有了意向现象学的意义, “行动语义学的任务就是确立目的论解释的规律形式与唯有动机也是一种原因才起作用的描述特征之间的关系。”但是, “谁”必定要出现,必定要登上事件的舞台,而谁就需要成为行动的施动者, “一个施动者必须能够自身指示,这样,他就有了一个真正的他者,同一个归属会以相关的方式归于这个他者。”——是什么和为什么这种原因的归因促使了因果性的产生,也促使了行动施动者的出现, “因果性就是‘在某些意义上’形成自身的。”

因果性只不过是一种行为的描述,而在描述这种静态之上,则是关于个人同一性的叙事,它需要一个叙事中介,而叙事中介就是在 “叙事理论中操纵行动理论和道德理论的中介”,也是对于自身的探究,它是实践的,也是伦理的。个人同一性,需要的是时间中的恒定新,也就是我是谁是不与 “什么”的问题相关联的,而这个恒定模式,利科用 “性格”概括,与 “承诺”具有对于自身的忠诚不同,性格的恒定性解决了相同问题和自身问题,性格就是相同性表象之下的自身, “正是它以后把性格置人个人同一性的叙述化之路上。”而之所以是性格,它所具有的一种伦理的向度,也就可以在叙事中介的作用下,从行动最终转向道德。

自身的性格,体现在伦理目标上,利科认为,这种关于自身的伦理目标包括三种,一种是以 “善的生活”为目标,第二是 “以与他者一道、并为了他者在各种公正制度中过上真正的生活为目的。”也就是把他人当做他所是的人那样来爱,这便是相互性观念;第三是在公正制度下实现和他者一样的正义,最后实现平等, “平等提供给自身的是一个作为每个人的他者。”这是三种伦理目标,而要变成道德诉求,则需要用 “规范”的方式构成 “有限实现”:一方面要考察生活的期望,去除普遍性,第二是要建立正义的原则,从契约到律法,在他律中达到自由的目的。而自律何在?这便是利科所说的 “确信”,就是避免 “性格”单义性造成的冲突,在自身确定性中化解悲剧,在实践智慧中 “达到了更高道德阶段”。利科认为,必须从制度、尊重和自律中化解冲突, “我们坚持认为它是以 “善的生活”为视域,以审慎为中介,以 “phronimos”(审慎的人)为行动者,以各种特殊的处境为切入点的。”

“善的生活”是伦理的最终目标,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利科认为 “规范”的意义在于建立一种真正的良心意识,这是对于你我,对于他者的一种结合,因为良心所指向的本体论就是自身性的自我,也是作为自身的他者, “自身性都是以生命概念为中心”,在生命这个道德和伦理目标上,作为一个自身的他者便成为一体: “面向自身再现某个东西,就是把把它吸纳到自身中,把它包括在自身中,因此,这就是否定它的他者性。”

自身中的他者,作为一个他者的自身,在描述、叙事和规范中,在善的生活、公平的制度和良知中,最后指向的是道德实现,指向伦理生活,指向的是实践智慧,这也许是利科在自身性问题上探讨三种哲学意图的真正目的,而这也是他认为作为哲学家在自身的解释学中起到的作用:

哲学家作为哲学家,必须承认,他不知道、也无法说这个作为命令来源的他者是否就是我所设想的某个他人,或者一个可能凝视着我的他人,或者是我的祖先,没有任何有关他们的呈现,我欠他们的众多债务构成了我自身,或者是上帝——活着的上帝,不在场的上帝——或者是一块空地。面对这一有关他者的疑难,哲学话语中止了。

象征理论

编号:B83·2180520·1479
作者:【法】茨维坦·托多罗夫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4年05月第1版
定价:29.00元亚马逊14.20元
ISBN:9787100034678
页数:412页

象征是美学和文艺理论里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同时还涉及到心理学、逻辑学、语言学、符号学等同人类思维有关的许多学科。茨维坦·托多罗夫上世纪60年代初赴法随著名符号学家罗兰·巴尔特学习文学理论,博士论文为《文学与意义》,1967年在巴黎正式出版,托多罗夫在法国以介绍俄国的形式主义文学理论开始出名,他的第一本书《文学理论》就是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的文集。1977年,他发表了《象征理论》,着重分析了历史上诸家有关象征的学说,1978年他又出版了《象征表达与诠释》,在分析了关于语言象征的看法后,他提出了诠释理论,介绍古代圣经注释家和语文学家的诠释策略。


《象征理论》: “理论”一词用的是复数

既非古典主义,又非浪漫主义,而是分类的、多功能的、异向的——我认为这就是今天我们用来对待过去的态度;或具体地说,这就是导致我写出这本书的观点。
——《几点考虑》

古典派说,作品摹仿的是自然,浪漫派说,摹仿的不是作品本身,而是艺术家;古典派认为,作品中的诗具有不变的本质,浪漫派则认为,诗歌是个自足的整体,而且在任意性的整体中构成了自身;古典派在 “偏离主义”中寻找美学价值,浪漫派则在革新中建立象征体系——古典派和浪漫派之间的差距,似乎在两本书的书名中得到了印证:1767年,博泽在浪漫主义转变前夕出版了古典语言学的最后一本著作,题目叫《普通语法》;而半个世纪后,当浪漫主义确定了自己的体系之后,威廉·冯·洪堡则出版了现代语言学的重要著作《人类语言构造的多样性》——从 “普通”到 “多样”,在茨维坦·托罗多夫看来,就是一种本质意义上的转变,甚至,从语法到人类语言的构造,也是把象征理论推向了一个多元化时代,而这个多元化时代的到来,则使得象征理论进入到了摆脱摹仿的 “复数时代”。

复数就是多元,就是多样,就是多功能,虽然托罗多夫还是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谈论象征,但是很明显,他希望在这种多元构建中为象征找到更多的通道,甚至在古典派和浪漫派观点和行动相异的判断上,他想要的并不是作出谁对谁错的二元性结论,而是希望寻找到 “既非古典主义、又非浪漫主义的第三种立场”,并且相信这第三种立场正在形成,而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 “真理的学说”,就如他在最后的 “几点考虑”中所说: “我今天却相信规范和话语的多元性:既不是一个,也不是无数个,而是好几个。”—— “好几个”就是建立一门即非普通语言学又非单纯象征理论的 “语言象征学”。

第三种立场,跨学科建设,托罗多夫显然只是一种设想,当他被这本书研究的对象确定为 “象征”的时候,他其实只是在时间维度里梳理象征这一现象,而非从本体论上阐述象征,所以很明显,托罗多夫书写的是关于象征现象的 “多种描写”,甚至只是象征作为符号的发展和演变历史, “我的研究则属于符号学史的范围。”但是即使是一种客观的历史学著作,特罗多夫也以一种多元化的思路来厘清象征、符号、语言之间的关系,而他所涉及的门类则包括符号学、修辞学、美学以及人类学、精神分析、语言学和诗学等几个人类科学—— “谈到象征的同时也要谈到符号与诠释、使用与享受、转义与形象、模仿与美、艺术与神话、参与和类似、凝聚和移置,以及另外一些概念。”

古典派和浪漫派真正分野的18世纪是托罗多夫考察的一个时间点,也是他组织 “复数”的象征理论的一个关键时期,在这跟时间轴之前,有符号学、诠释学、修辞学,而象征作为一种符号,则是从圣奥古斯丁开始的。符号这个概念在古希腊哲学中就不断被提及,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中说到: “嗓子发出的声音象征着心灵状态,书写的语词象征着嗓子发出的语词。”在他看来,词语只是象征的一种特殊关系,甚至认为声音和意义不构成依据,也就是说,声音符号和意义之间构成的是无理据关系。这是对符号进行思考的第一阶段,而到了斯多葛派,对象征进行思考则进入了第二阶段,他们把能指、所指和事物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种联系也是机械的,也只是涉及到语言符号而已。

同样,在符号的逻辑学阐释中,亚里士多德运用符号只是从一个命题转到另一个命题, “一种存在物的存在或产生导致另一种事物的存在或产生,则不论后一种事物出现的早晚,前者都是后一种事物产生或存在的符号”,而没有从一个谓词转到另一个谓词,也就是说,这种转移是实体和实体之间的转移吗,不涉及到事件,而当从实体转移到事件,则意味着符号的非语言象征现场开始出现。而在斯多葛派那里,符号理论和论证理论结合起来了,这种结合促使阐释学慢慢成形,他们建立了词语间的间接意义,也就是在讽喻基础上扩展了象征,这便出现了显示符号之外的追忆符号,伤疤对伤口,刺穿心脏对死亡,以及烟和火之间的关系就属于追忆符号。

虽然没有为诠释学加你直接的理论构架,但是在奥古斯丁那里,正是因为用于宗教目标,符号理论才慢慢成形。对于奥古斯丁的解读,托罗多夫集中在他写在《论辩证法》的两句话里,一句话是: “符号是把自己展现在意义之前,并且除自身之外还给精神指示出别的内容的那种东西。说话就是借助发出的声音提供一个符号。”托罗多夫认为,这一句话具有两个开创性的贡献,一是奥古斯丁认为符号有着和自身的非同一性,也就是可以提供符号之外的意义,而另一个符号性能则是强调词语只是符号的一个种类,这也构成了符号学的理论基础。奥古斯丁关于符号的第二句话是: “语词是事物的符号,当它被说话人发出时可以被听话人听懂。”这个定义突出了符号的两种不同的关系,一是符号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符号已经具有了指称和表意的作用,另外,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通过符号建立了交际的领域。

两句话,四个重要阐述,奥古斯丁已经成为符号学家,也奠定了西方符号学的基础,虽然奥古斯丁的诠释是为了宗教目的,在他看来,那个唯一的上帝也使得符号的所指染上了神圣的色彩,但是他却区分了象征和语言,并把语言看成是符号之一种,更重要的是,他明确区分了在语言分化之前的 “话”而我们了解的 “话”——当上帝具有神力,他的内心有一种 “话”,而把这种话变成外部的 “话”,就需要用符号来 “表达”,也就是说,词语作为符号,并不直接指示一种东西,而是表达。在总结古希腊哲学对于符号的认知,奥古斯丁根据自己的研究,将符号理论用到了神学和《圣经》的注释中去,这样在托罗多夫看来,在戏仿思想史上第一次创立了符号学科学体系: “别人以前在修辞学和语义学的范围里谈到语词问题,他却把它扩大到符号方面,而语词在其中只占有一席之地。”

这是象征理论的符号学应用,而在符号学之外,则是修辞学的兴起,亚里士多德认为修辞学是一种说服别人的艺术,他在《修辞学》开始就说: “修辞学就是在一定的场合通过思辨发现适当的说服别人的方法的能力”。在这里修辞学的对象是他人,目的是通过雄辩在他人身上起到作用,也就是说,修辞学所用的语言符号是一种行为,而这种行为是说服别人,所以具有了天生的实用主义特性,西塞罗也认为, “只有让自己的言语适合每一种情况的人才是雄辩者。”有用论在托罗多夫看来,恰恰是修辞学的危机,因为要让语言有用,要让言语具有力量,只有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才有可能。这是旧有的雄辩术遇到的危机,而新的雄辩术在抛弃了实用主义之后,开始追求话语的内在质量,也使得修辞学走向了文学,昆体良到封塔尼埃,修辞学接受了诗这一新的对象,以期达到美的目的,而这无疑使修辞学走向了第二次危机,那就是把言语本身作为享受对象,最后甚至变成了谎言, “雄辩术就如美女一般,它的魅力太强大了,你是很不容易攻击它的。人们如果真觉得被欺骗是一种快乐,则即便揭露那些骗人技艺的毛病也枉然。”在危机中,修辞学其实走向了终结,即使古典修辞学在转义的道路上试图挽救言语本身,使得辞格也成为一种形式,最后一切能指都成了辞格,托罗多夫把古典修辞学的衰败原因归结为两点:第一是因为取消了赋予某些语言形式的特权,第二则是理性主义受到经验主义的排斥,思辨构思被历史研究所替代。

符号学是将象征从语言体系中挣脱出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修辞学似乎让象征又回到了语言本身,而在符号学和修辞学之外,象征理论还在美学上进行了探求,而在修辞学消亡之后出现的美学,则直指摹仿说,古典派拘泥于摹仿原则,力图展现和被摹仿的自然毫无二致的作品,则当然不是美学的初衷,所以在这个转折时期出现了偏离思想,一种是以施莱格尔和莱辛为代表的 “第一等级的偏离”,也就是对不完美的摹仿,而乔纳森·理查森、德·比尔、费奈隆、狄德罗为代表的则是 “第二等级的偏离”,开始摹仿理想,摹仿理念模式。而其实在摹仿的偏离中,重要的观念产生了,那就是摹仿必须有一种理据性,而这种理据性就是在符号的能指和所指间建立关系,正是这种理据性的提出,使得美学也纳入到了符号学范围。

于是,迪博提出了对艺术进行符号分类,他阐述了绘画和诗歌之间的对立, “绘画同诗不一样,它并不使用人工符号,而使用自然符号”;他把文学的表意过程也分为两个阶段,词语首先唤起它们作为任意符号的表达概念,然后这些概念在想象中组织起来让我们感兴趣的画面;所以,他区分了诗的三种美:只是由声音产生的、单纯意义产生的美、最后是两者的和谐关系引起的美。理据性成为摹仿学说的一个转折点,哈里斯认为,意象和语言是两个不同的系列,而狄德罗则把诗歌话语和日常生活话语对立起来,莱辛则把艺术摹仿和诗歌符号的任意性联系起来,从而使得理据性成为符号的一个重要特征, “隐喻是借助无理据符号构成的有理据符号。”

这些人的观点为浪漫主义的到来奠定了基础,而托罗多夫认为,勾画了浪漫主义美学轮廓的第一人是莫里茨,而且, “莫里茨进行的革新的确是彻底的”,这种彻底性包括:他把摹仿说从摹仿程度的副词变成了摹仿对象的濒于,而且认为,摹仿的终点不再是作品,而是艺术家, “ “天生的艺术家不能满足于观察自然,而应该摹仿自然,把它当作原型,同它一样行构造和创作””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艺术作品就是一个世界,是一个自足的整体, “它所取得的同自然里存在的相似,据此,它又构成了一个存在于自身的任意整体。”也正因为和自然相似,他甚至不需要表明同世界的关系,所以美不需要外部的理由,它是 “不及物的”, “我们自己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最重要、最高尚的思想。而把艺术创作当成是一种主动的活动能力,莫里茨甚至认为,对立才能构成美,因为艺术作品的目的就是实现对立物的融合和相对双方的综合, “高级的悲剧美是由对立面的并列构成的”。

莫里茨作为浪漫主义美学的第一人,就是在理论上提出了艺术作品的不急无心、协调性、综合性和不可言传性,而在施莱格尔的《雅典娜神庙》中,就有了浪漫主义的第一个宣言,而在《艺术理论》中,他引用谢林的话说, “美是对无限的象征复现”,而要让无限显示出来,就必须以象征的方式, “作诗(这是最广泛意义上的诗,它是一切艺术的基础)不是别的,就是不断地用象征来表示。”也正是这一理论阐述,使得浪漫主义美学就变成了一种符号理论。

浪漫派无论在象征的对象、主体、美的定义和艺术作品的整体性上,都解构了古典派的观点,而当象征成为一种符号学,在理论的复数意义上,又衍生出了人类学、精神分析、语言学和诗学上的符号理论,而这些学科的符号学运用,其实是将本义于引申义、寓意和象征、本义符号和移用符号等二歧式关系,统一纳入到大符号体系。人类学意义上,象征理论是为了在自称 “没有象征思维”的人身上发现象征思维,不管是原始语言还是野性语言,最后都是事物取代了符号,能指和所指具有了等值意义, “一个象征能指表示好几个象征所指,原因并不是缺乏系统,而是因为每个象征所指又可以转变成象征能指。”

在弗洛伊德那里,用 “语言的风趣”和 “思维的风趣”建立的象征体系,则通过凝聚、复因决定、影射、间接表象、统一、移置、谐音游戏、多用途、双关意义等方法使得精神分析变成了修辞学和象征学,不仅拓展了生理心理学的应用范围,而且在 “释梦”中建立了革命性的象征理论, “可以把弗洛伊德著作里阐述修辞学和象征学的漫长过程概括成一句话:弗洛伊德在这方面的贡献巨大,但它并不在他所想象的地方,也不在他的门徒所认为的地方。然而他的贡献并不因此而逊色。”在索绪尔的语言学里,符号最重要的特性是任意性,而且是根本特性,但是他没有区分语言之外的符号存在,所以象征的理论受到了限制。而在雅各布逊的诗学理论中,语言作为自身而被感知,从而把诗学语言当成了一种以自身为母的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恢复了浪漫主义的传统,但是他更进一步,他认为诗学的对象不是文学作品,而是文学手段, “诗是一种逐渐变得不透明的言语。”这一定义就是把感知语言本身作为诗学的意义,所以托罗多夫认为, “雅各布逊自始至终在同各种各样的简化论者、同那些想把言语说成只有一种表达系统的人进行斗争。”

象征理论在后浪漫主义时期,运用在列维-布留尔的人类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雅各布逊的诗学中,很明显,这些多元的运用,以及理论和实践的再一次升级,都是象征理论本身带来的一种变革力量:从普遍性到多元性,从摹仿到创作。而从固守传统的古典派到革新的浪漫派,内在的力量就在于探索一种真理的学说,当托罗多夫站在复数的理论之上的时候,第三种立场,第三条道路,似乎又成为新的力量,在多功能、异向的象征之路上继续前行,而这种力量本身也成为象征的符号,就如施莱格尔阐明浪漫派观点时所说: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理想,艺术家的努力就是为了实现这种理想。

耶稣传(上、下)

编号:B82·2180520·1478
作者:【德】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11月第1版
定价:74.00元亚马逊36.20元
ISBN:978710007365301
页数:934页

“现在这《耶稣传》则是特意为普通人写的,我特别努力不使有一句话是任何一个有学识或有思想的人所不能理解;至于专业神学家们是否也愿置身于我的读者之列,对我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在德国,十九世纪宗教与哲学都经历了最深刻的发展和变革。青年黑格尔学派的代表人物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的《耶稣传》对于十九世纪德国宗教与哲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是从黑格尔向马克思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是西方文化思想发展史上的一部转折性著作。在由它颠覆的西方传统基督教神学神圣世界的废墟上,现代神学、人类学、宗教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现代思想逐步生成。书中批判了基督教的一些错误的观念,比如神迹的说法。


《耶稣传》:恢复历史的纯朴人性面目

加在耶稣形象上的每一神话色彩,不仅模糊了耶稣历史真面目,反而被遮盖在上面的神话色彩破坏得无影无踪了。

上下册,两卷本,《耶稣传》被合拢是今天的一个常规动作,也是今年阅读计划里的正常一步,但是当它接近一个特殊节点的时候,这种巧合是不是会被赋予某种神奇性——明天是平安夜,也许会听到 “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的颂歌;后天是圣诞节,也许会有 “你们要看见一个婴孩,包着布,卧在马槽里,那就是给你们的记号了”的传说。颂歌和传说,早已在那里书写了神迹,而一本书只是一本书,既没有巧合意义下的神奇性,也不是在阅读中被赋予神话色彩,但是,当一本书的阅读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发生,最担心的不是沾染上某种神话色彩,反而是悖反意义中出现的妖魔化。

抵制洋节,已经愈演愈烈,各种相关活动以公开或者秘密的方式被禁止,甚至于有学校抛出了 “圣诞是一种耻辱”,声势之猛完全超出预料,这是文化自信?还是一种幼稚病?甚嚣尘上的消息其实都在我的见闻之外,他们的荒谬教育,他们的故步自封,他们逻辑上的混乱根本不需要辩驳,但是,这样一种妖魔化宗教的做法,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如大卫·弗里德里希·施特劳斯所说的,是一种 “不自由”?是不是也需要在返归历史的过程中寻找真正的宗教意识?神圣化和妖魔化是两个极端,当一本书被打开,被阅读,其实需要在冷静和客观中定义一个真正的人,就如施特劳斯所提出的: “拒绝超自然的援助,一切听凭人类自身和世界的自然秩序,这样的一种宇宙观,是否真正适合于人民和实际生活习惯?”

耶稣到底是谁?他是大卫的子孙、上帝的儿子、第二个摩西,或者是先知弥赛亚?当斯特劳斯将书名取名《耶稣传》的时候,其实已经充分表露了他的写作目的,那就是为一个人作传, “按照现代概念,传记的主人翁必须完全地、明确地是一个人。”耶稣是人,是一个出生到死亡的人,是一个活在历史中的人,甚至是一个普通人, “现在这本书则是特意为普通人写的”——改变29年前第一版《耶稣传》为神学家写的目的,这就是施特劳斯转变的态度。但是,他为什么要冒险把一个已经具有神话色彩的人物从圣坛上拉下来?为什么要突破教会和教徒的禁忌赋予他人的存在?为什么要把耶稣的神迹从宗教中驱逐出去?

“我们共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恢复已经被湮没了的历史,而是要协助人类精神从教条的压迫奴役下进行自我解放;我完全同意,历史的探索和一般的哲学教育,是达到这一目的最好方法。”在序言中施特劳斯这样说,很明显,他这里有两重任务,一是要以为耶稣利传的方式破除人们对他的神化,解除在精神上的教条式奴役,也就是要打破人们对基督教的迷信和狂热;这是破的目的,而破的最终意义在于立:要让耶稣活在自己的历史里,并且在历史的教育中,恢复期哲学意义:人之为人,人性之为人性,是一种超越历史、宗教的力量,它指向的更是现在这个活着的时间: “我把德国人民看作是进行宗教改革的人民;我以为宗教改革不是一桩在过去已经完成了的事业,而是必须继续进行并在将来进一步完成的事业。”

耶稣是一个人,写《耶稣传》是为了人民,这就是施特劳斯真正的目的,所以在他 “写给我的兄弟威廉·施特劳斯”中说:

在把本书献给我的兄弟这件事上,我是把他看作人民的一个代表的,相信在本书为之而写的德国人民当中,有许多人正和他一样;许多人在二天的辛勤劳动之后,以阅读严肃的书刊为他们最好的慰藉;许多人具有异常的勇气,不为习惯的和教会的常规积习所囿,对于有关人类的最重要的问题进行独立思考;我还可补充一点,他们具有一种更为稀罕的能力,能够看到在德国,在把群众精神从迷信中解放出来,并引进一种纯粹人的教化以前,至少政治自由和进步就不会巩固。

已经很明确了,一本书并不只是一本书,是为了让人们理性地、独立地思考,是为了让人不迷信,是为了政治自由和进步——这些是人性中真正的宗教意识,既相信宇宙是由一个精神的和道德的力量在管理着,又体会到真正的 “服侍”是道德上和精神上 “意向和内心的崇拜”,也就是说,德国人要想在政治上只有,就必须在精神上、道德上和宗教上实现自我解放——耶稣是一个人,我们每个人组成的 “人民”也是独立、解放、理性和具有 “意向和内心的崇拜”人的群体。

但是这个目的并不是简单的,容易的,在通往人民的道路上甚至困难重重。曾经有很多人试写过耶稣传,1768年出版的赫斯的著作是赋予福音书故事以一种传记的形式最早的尝试质疑,但是很明显赫斯本身的信仰也带有唯理主义的色彩,赫尔达的尝试则是对于神迹的自然主义解释,其中还有象征主义的倾向;保罗斯遵从因果律,采取了斯宾诺莎和康德哲学的一些原则,施莱马赫从基督的宗教感情出发,把他作为一个历史存在,树立了某种人类的典型和理想,具有了历史性——这其中也有反动和妥协的代表。而在这并不系统的试写中,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所以从书写耶稣传的历史意义上,施特劳斯提出了自己的写作方式,那就是批判: “必须把全部都扔进批判的坩埚中去,以便看一看在掺进来的杂质分析出来之后,剩下来历史的黄金是什么。”而批判的唯一原则就是把耶稣放在历史中,把福音书的故事放在历史性的考察里, “只有当我们对福音书记载的可信程度加以不遗余力地充分考察以完成求实工作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具备一种求实的传记的概念。”

人们说到耶稣,一定是在神学意义上的耶稣,一定是伴随着圣经经文的耶稣,《新约》里有四部福音书,有人认为,四部福音书对应着世界是方的、世界有四种主要的风,而这无疑是另一种外在的神迹,施特劳斯认为,这种认识是 “和我们本身的时代——理智的或理性的批判时代——完全背道而驰的精神”,所以他考察了四部福音书的来历,他认为,其中的三部福音书在二世纪开始后就存在,而且从记载的故事来看,很可能是来自于同一个材料,或者是 “一人用了另一人的著作”,也就是说,它们具有某种同源性;而第四福音书,也就是《约翰福音》,在二世纪中叶的时候还没有出现,但是在末期的时候,却和其他三部福音书成为教会公认的作品,从这个过程来看,很可能这部福音书来自异国土壤, “在和耶稣生活在一起的那群人当时所不知道的哲学势力的影响下产生的。”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特征,里面明显有和前三种福音书不同的观念, “犹太人总是大大地并且反复地误解耶稣和他的门徒的话,从耶稣幼年时即着手的对于他的生命的谋害,一再地遭到了失败,这一切在我看来,也都是一些虚构的东西……”也就是说,这部特殊的福音书 “完全可能是一种哲学的和有意识的虚构的混合物”,而这正是将耶稣从一个人变成神-人的推动者。

而四部福音书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 “没有一本福音书是单纯以叙述历史为目的而写的。它们都是为了证明一些事情,讲授一些事情,并通过讲授而进行宣传,而且这种目的对于历史的描述不会没有影响。”这便是所谓神迹的记载,所谓神话的观念,而神迹和神话是历史之外的异质成分,是妨碍 “事物间的因果关系的”,而产生神迹的最大可能就是把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期望转移到耶稣的历史中。在第二卷中,施特劳斯梳理了耶稣神话故事的形成和发展,从耶稣神话的早期历史,到耶稣公开生活中的神话故事,再到耶稣受难受死和复活的神话故事,通过福音书的对比和阐述,一一分组进行批判,他的目的就是发现神迹产生的根源,从而 “尽可能以耶稣生平的时间顺序为线索”寻找耶稣的历史存在。

比如,耶稣被捕拿的故事,过去基督教界的传说是,犹大作了捉拿耶稣的领路人,领路人的作用,就是向官员和犹太教统治集团致命耶稣所在地之路,而且还用 “接吻”的暗号,向他们显示了他们所不认识的耶稣。但是在福音书里,似乎情况有所不同,《约翰福音》作为第四福音书,上面记载说,当人们出现在园子里的时候,耶稣却问了一句他们找谁,这是耶稣超自然能力的体现,而当他们说找撒那人耶稣的时候,耶稣直接回到: “我就是。”——不是被犹大 “接吻”,而是自己自报家门,这里就暗含着一个关于神迹的线索,《约翰福音》在第10章18节上说, “没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而这句话不仅是对于耶稣 “我就是”的补充说明,而且应验了《旧约》中关于先知的寓言,也就是说,按照精神意义来说,凡是天父赐给他的,他一个也没有失掉;另外,施特劳斯认为,如果是犹大亲吻耶稣,意味着说出的话是 “就是他”,而 “我就是”这种说法赋予了耶稣一种伟大人物的品格,因为 “在伟大人物一句话或一瞪眼的情况下被差遣的凶手就收刀入鞘或拔脚逃跑了。”所以,《约翰福音》用这重复了三次的 “我就是”确立了基督全部丰盛意义和位格,也契合了《旧约》的精神,《申命记》第32章第39节就说过: “你们如今要知道,我,唯有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无别神,我使人死;我使人活,我损伤,我也医治,并无人能从我手中救出来。”

其实,关于耶稣的神迹贯穿在《约翰福音》的全部,也体现在其他三部福音书里,所以很明显,福音书是以耶稣的神迹为线索,构建了耶稣的神话故事,而在这个意义上,耶稣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先知,是上帝的儿子,是第二个摩西,这些神迹在宗教团体的推动下变成了耶稣的 “历史”,所以这样的历史是一种神话,远离了人的真实存在, “他的一生被笼罩在一种不断使他高人的要素之上的辉耀的云彩里,但在远离人的要素的同时,也就远离了自然和历史的真实性。”施特劳斯认为,耶稣神迹之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从第四福音书中可以看出,其真正的原因是犹太教里迷狂的宗教倾向,这其中有政治因素,有热情和狂信,也有超自然主义的需求,而正是这些非理性的因素,使得耶稣故事偏离了其真正的宗教意义,甚至在政治上、道德上被 “顽固的、心胸狭窄的犹太腐儒”所利用。

神迹的背后是一个被历史湮没的神,而作为耶稣的人在哪里?施特劳斯认为,犹太教的目的是在追求上帝的存在,而希腊教所追求的的则是人——从希腊哲学的演进来看,他们把全部的努力都用在改善一切真正人性事物方面,从柏拉图哲学到斯多葛派、伊壁鸠鲁学派,再到西塞罗的折中主义,似乎都为基督教的人性化做着准备,而最具犹太教性质的耶稣是弥赛亚这一点,从希腊教人化的意义上来说,并不是说耶稣自动符合了弥赛亚的预言而成为先知,而是相反,就如施莱马赫所说,耶稣的这种自我意识是从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开始的,也就是说,他意识到自己是弥赛亚,不是第一,而是第二,不是原始的,而是派生的, “我们一旦承认耶稣的前世意识是他的真实回忆,则他的真正人性意识就不复存在了。”也正是这个派生的意思,所以耶稣从来没有说自己是大卫儿子,也不说是上帝儿子,他选择是是 “人子”—— “他选择了一个尚未被确认为弥赛亚合格称呼的词来描述自己。”

耶稣是一个人,是活在历史中的人,是一个普通的人,施特劳斯为耶稣作传的目的,并不是要否定其宗教意义,就像斯宾诺莎所说的,为获得幸福,绝不需要凭借着肉体来认识基督,康德也区分了历史上的耶稣和涉及人类理性的、讨上帝喜悦的理想人性,或者说,那种理性人性是 “和在一种其本质取决于人类需要和爱好的世界上所可能获致的完全纯洁的道德意识”。这里就明确了耶稣的存在既有历史意义,也有道德意义、宗教意义,特别是道德意义和宗教意义具有崇高的神圣性,但是这种神圣性不是依靠虚构的神迹来支撑,而是要通过人具体表现出来,也就是建立一种理想的人性,而这正是施特劳斯书写 “耶稣传”的真正目的: “耶稣一生中主要表现的忍耐、温和、仁爱形象并未从人类意识中消失,而我们现在所称之为人性的一切正是从这些中萌发和成长起来的。”

神圣性不是神话,不是神迹,不是超自然的东西,而是人性中的忍耐、温和、仁爱,是人类 “能够改进而且需要改进的”,是典范的理想,而这才是真正的信仰,也是近代精神、宗教改革中的崇高目标,所以还原耶稣的历史面目,既是历史意义的,也是现实意义的,既是宗教意义的,也是人性意义的:

他试图尽可能恢复历史的耶稣的纯朴人性面目,而把人类得救同理想的基督及其道德典范联系起来,在这些道德典范里虽然历史的耶稣最初揭示了许多主要特性,但这些主要特性作为一种基本素质,仍然属于人类的共同天赋,其改进与完善,只能是人类的共同任务和工作。

论原因、本原与太一

编号:B34·2180520·1477
作者:【意】布鲁诺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8年01月第1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2.30元
ISBN:9787100020237
页数:189页

1600年2月17日,那一把被神学点燃的大火,在罗马的百花广场上熊熊燃烧,被称为 “日神崇拜的殉道士”乔尔丹诺·布鲁诺被烧死。这位 “继哥白尼之后的天文学家”在火刑之前说的话是: “你们宣读判决时的恐惧心理,比我走向火堆还要大得多。”《论原因本原与太一》是布鲁诺的主要哲学代表作。从十九世纪初到二十世纪中叶先后被译成德、英、法、俄、西、匈等多种文本。该书确证:宇宙即太一,它是无限的、永恒的、统一的,有无数可居住的世界在宇宙中运动,太阳系只是其中之一。从而有力地驳斥了地心说,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它认为世界灵魂是形式本原,是万物的真正作用因,但形式 “内在于物质”,并 “被物质所规定、所限制”,形式离开了物质便没有存在。


《论原因、本原和太一》:宇宙在我们之中

如果像我们曾说过的那样,物质从自己的怀抱中产生出形式,因而在自身中具有形式,那么,你怎能断言,对形式怀着热烈的欲望呢?
——《第四篇对话》

一本书,书名叫《论》原因、本原与太一》,价格25.00元,商务印书馆1984年1月第一版,这是一种形式?开本850*1168,封面白色,这也是一种形式?译文据苏联敦尼克译自意大利文的《布鲁诺对话集》转译,由苏联国家政治书籍出版社1949年在莫斯科出版,还是一种形式?扉页之后是布鲁诺的画像以及立于罗马花卉广场、雕刻家费拉里作的布鲁诺雕塑像,更是一种形式?形状、色彩、开本、定价、设计和板式安排,当一切都成为一种形式的时候,它在自身中的物质是什么?当然不是外部性呈现的封面、纸张,但是 “自身中具有形式”又在哪里?它是不是不以满足读者需求为出发点,只在自己的物质世界里成为 “世界灵魂”?

20岁开始独立思考的布鲁诺是形式?不盲从而被斥为异端分子的经历是形式?1600年2于恶7日被罗马教会焚毙是形式?当一种生命的形式变成历史,变成象征,是不是那种可以自己产生形式的思想会成为世界灵魂?有形体物质,无形体的物质,有形体的肉身,无形体的思想,如何在一本书里找到本原?找到内在的统一?其实如果直接翻到第四篇对话,这个问题更直接地放在那里,一个总是自诩为学识渊博的哲学家,一个自称懂72种半语言的学者,却在关于有形体东西的物质和无形体东西的物质中陷于了困惑,波里尼说: “物质被那些最懂得事体的人叫做‘女人‘,但是,这些女人为什么不能从自身中产生形式?波里尼的困惑不如说波里尼的质疑,女人是有形体的物质,那么这种自身的形式如何让男人把握?当亚里士多德说女人没有积极性而最后成了 “畸形和丑陋的原因”当普罗塔哥说: “对于我的敌人说,没有比给他一个老婆更糟的了。”当那个有身份的外国人遇到海上风暴的时候,首先把自己的妻子扔进了大海,女人作为有形体的物质是不是反而陷入了悖论?

“是她欺骗了我,也就是说,她是所有罪过的根源。”是因为波里尼似乎在泰奥非面前再也找不到女人真正的形式,或者说女人再也无法满足自己对于形式的欲望。而这个悖论在相反意义上也带来疑惑,就像格瓦西嘲笑波里尼时说的那样: “有许多人由于他们的妻子而感到最最幸福呢。”女人之形体,似乎本能地建立了一个控制者,而正是这个控制者使她成为一个客体,波里尼说: “如果你由于不知道什么是物质而不知道什么是女人,那你就向逍遥派领教领教吧;他们在教懂你什么是物质之后,还将教懂你什么是女人。”逍遥派和柏拉图一样,把实体分成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东西,而形式也分成了两类,一类是超验的,它们被叫做本质、本原、太一、物等,另一种形式属于 “一定的钟”,比如实体性,比如偶性。截然而分开,就是把自身中具有形式的物质和形体分开,就是把女人的形式当做是满足男人的存在,而在这样一种二元说里,男人的欲望自然成了某种物质,它控制形式。

所以泰奥非指出了亚里土多德的荒谬: “物质处在可能性中,你问他:它什么时候将处在现实中呢?许多人跟他一起回答道:当它将具有形式的时候。你再追问他一个问题:这重新具有存在的某物究竟是什么呢?他们懊丧地回答道:是复合物,而不是物质,因为物质永远是物质,它是不更新、不变化的。”物质只有在可能性中处在现实里,只有在可能性中具有形式,却又说具有了形式的物质又不是物质,因为 “物质永远是物质”,它又是不变化的,那么按照这种逻辑,女人作为一种形式存在,她到底是可能性的结果,还是必然的存在? “既然物质不从形式取得任何东西,那你为什么断言它对它怀有热烈的欲望呢?”这是泰奥非对波里尼的第一次质问,否定的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 “如果像我们曾说过的那样,物质从自己的怀抱中产生出形式,因而在自身中具有形式,那么,你怎能断言,对形式怀着热烈的欲望呢?”这是第二次质问,却是在肯定女人不是形式这一种观点, “所以,如果你记得:它得到多少形式,也就抛开多少形式,那你就一定会允许我说:物质对形式是厌恶的,就像我也允许你说她渴望他们一样。”

物质和形式到底是什么关系?有形体物质和无形式物质是不是有着本质的区分?被切入到第四篇对话之前,在讽刺嘲笑波里尼之前,泰奥非其实就在阐述形式实体和物质实体的区别,就在论证世界灵魂的存在,而在第四篇有形式和无形式的对话之后,他再一次归纳总结了太一的性质。而其实,一切的讨论来源也是太一,只不过在提出问题的狄克森来说,是第一本原,而和第一本原在一起的则是第一原因,从第一本本原和第一原因又衍生出本原和原因。 “那么,泰奥非,您认为,任何东西,凡不是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的,都有一个本原和原因?”泰奥非提出的第一个观点是: “当我们把上帝称作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时,我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同一个事物;当我们谈到自然中的本原和原因时,我们则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事物。”也就是说,当上帝是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的时候,它们是同一的,即使在上帝身上具有种种偶性,也依然可以被认识,这似乎是一种神学的观点,但是当泰奥非说出 “避开不谈这个崇高的对象,将是正确的”的时候,其实已经将上帝放在了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同一的位置上,从而把话题置于神学之外,它是无限的,它是神圣的,它也是虚无的,也是偶性的,对于认识真正的本原根本没有用处。

那么回到没有上帝的地方,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不同的世界,其实就首先要区分本原和原因的区别,泰奥非说: “凡为本原者,未必都是原因”。点是线的本原,但不是它的原因,瞬间是行动的本原,开头的静止是运动的本原,但不是运动的原因,所以本原是比原因更为一般的概念,也就像狄克森理解的那样,本原是 “以内在的原因促进事物的构成,并存留在结果中”,而原因是 “以外在的的方式促进事物的产生,并存在于成分之外”。本原是促成事物的构成,且成为事物内在的一部分,而原因在外部产生了事物,在事物外在表现和形式之中。而这种具有形式意义的原因还可以分成作用因、形式因,作用因是和作用连在一起的,而形式因则是造成事物形式的原因。

在狄克森的理解之上,泰格非更进一步指出,促成事物具有作用的作用因是关键,它产生自然万物,而这个作用因就是普遍理智, “这是世界灵魂的第一的和主要的能力,世界灵魂是普遍的世界形式。”泰奥非提出世界灵魂,其实就是建立了一个世界理智,而这个世界理智是在神的理智之外的,神的理智是一切,而世界理智是 “创作一切”,另外还有单个事物自身的理智,它 “成为一切”。这一观点便完全变成了布鲁诺的思想,布鲁诺认为,存在着 “世界灵魂”,它具有真正作用因的性质,而且,不是从外部而是从内部起作用,也就是说,实质上,布鲁诺在他的自然观中消除了上帝。 “世界灵魂”没有意识,并且不具有个性。

“理智作为世界灵魂的一种能力,已经被称作自然万物的最近的作用因了。”上帝是最远的第一本原和第一原因,而世界理智成为自然万物最近的作用因,在这个世界理智中,宇宙灵魂 “赋予灵魂并提供形式,所以它是宇宙的内在部分和形式部分”,也就是说,自然万物不仅具有所有形式,还具有灵魂,具有生机,包括鞋子、靴子、马刺、戒指和手套也都有生机,但是这种生机指的是 “包含着物质和形式”,物质是精神实体,它只要找到合适的主体, “便力图成为植物,成为动物,并受理任何一个物体的肢体,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有了生机。”万物在自身中灵魂,这便是世界灵魂, “它在一切之中操纵着物质,并在一切复合物中占支配地位,它造成诸部分的组合与一致。因此,适用于物质的那种永恒性也同样适用于这种形式。”而这便是万物中的太一, “物质也好,形式也好,都是最最永恒的本原。”

布鲁诺:宇宙处在我们之中

所以在永恒的本原里,在万物的太一中,世界灵魂具有了了原因,也使万物有了生机,正如狄克森所说: “您视为本原的这个形式,乃是实质性的形式,它构成一个完满的类,存在于自身的种之中。”自身的种,去除了单一性,而在创造一切的属性中具有世界理智,具有普遍形式,所以泰格非更进一步,提出了统一论: “世界灵魂和普遍形式存在于一切之中,这并不能理解为在形体方面和在空间方面如此,而是说它们以精神的方式整个地处于一切之中。”这一切其实在实体意义上,分为了物质和形式,物质具有 “创造”的可能性,形式具有 “被创造”的可能性,但是它们并非如的模克里特所说,物质和形式相反,只有物质才是万物的实体,而是物质本身就可以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形式对立的物质,另一种则是 “最高意义上的物质,它凌驾于物质与形式的这种对立之上”。

凌驾于对立之上,是不是就是统一?泰奥非认为,把物质从形式意义上分离开来,只不过一些技艺的操作办法,他们建立了对象, “从它、用它、并在它之中发生自己的作用、进行自己的工作”,并赋予它们以形式,但是这种只是记忆物质,真正的自然物质不是靠技艺的肉眼来看,而是考理性的眼睛来看。所以这种凌驾于形式之上的物质才是万物存在的统一体,甚至它超越了可能性,把可能性作为可能性的一切,而这一切便成为了宇宙, “宇宙是个宏伟的肖像,是个独一无二的自然,借助于全部物质的种、主要本原和总和,它也是它所可能是的一切,既不能给它增添什么,也不能从它拿去任一形式。”

“万物皆一”,万物的本原是太一,太一即使物质也是形式的第一本原,所以在物质和形式抹除了内外之别之后,有形体和无形体的物质也便不具有任何区别, “在绝对可能性和绝对现实中,丝毫没有差别。”所以就想男人和女人,欲望作为作用因对于形式的控制,便自动破解了。而破解的更大意义在于建立一个对立之后的统一体, “绝对可能性是统一的,现实是统一的,形式或灵魂是统一的,物质或物体是统一的,事物是统一的,存在是统一的,最大和最好是统一的。”它不生不灭,它不是物质也没有形状, “因为,它是一切,是最大,是太一,是宇宙。”但是这个宇宙不是静止的,而是变动的,而变动本身又是它的一种存在样式, “万物是怎样地处于宇宙之中,而宇宙又是怎样地处于万物之中;我们是怎样地处于宇宙之中,宇宙是怎样地处于我们之中。这样,一切便汇集于完善的统一中了。”

我们处在宇宙之中,我们也是宇宙,宇宙处在我们之中,宇宙也是我们,所以在统一之中,哲学所追求的智慧便出现了, “那些找到了这个统一的哲学家,便得到了智慧为其女友。智慧、真理、统一实际上是同一个东西。”波里尼自认为学识渊博,自认为懂得72种半的语言,却只是一种外在形式,是 “亵渎神圣”——而这种神圣便是真理,当波里尼这样的人被批判,就在和谐统一的太一里找到了真理,因为真理是美,是智慧,是众神明: “美归于众神明,愿一切活着的都来赞扬无限的、最简单的、最单一的、最崇高的和最绝对的原因、本原与太一。”

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

编号:B72·2180520·1476
作者:【美】艾尔伯特·鲍尔格曼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2.30元
ISBN:9787100095556
页数:247页

本书从中世纪开始,描述了科学技术、科学方法、经济发展以及宗教对现时代产生的重大影响,着重说明所谓的现代化规划利用技术与经济这两个利器,造成了 “一种以侵略性的现实主义、有条理的普遍主义和含糊不清的个人主义为特征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中的人变得冷漠、消极、不负责任、愠怒不快、自私自利、精神空虚。从 “结束和过渡”到 “后现代主义”,再到 “后现代主义”,最后到 “超现代主义”,艾尔伯特·鲍尔格曼以历史为脉络,梳理了社会秩序的演变,提出应实行 “后现代现实主义”,即恢复小社区的务实精神和富有韧性的精神,鼓励公众从事庆祝活动。此书为 “现代性研究译丛”系列之一。


《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肯定性正在出现

他们都赞美并且感谢这位即将离任的主教,称他是这个国家希望的化身,是一位具有婆罗门教特征与遗产的人,他已经成为穷人与无权势者的代言人,他向他们敞开教堂,他和妇女、少数民族、同性恋者拥抱。
——《第5章 后现代现实主义》

诵读了圣经,唱起了赞美诗,感谢主教,并且拥抱他。圣约翰大教堂,纽约,美国,1989年6月11日下午的这个活动,是用歌声、爱和信仰构建起的仪式,当主教保罗·穆尔即将告别主教区的时候,大家以这样的方式完成了神性和现实性的结合, “他把会众拥抱在他的歌声里,笃爱上帝的人们依次拥抱他。”其实,在这样的仪式中,穆尔对大家的拥抱并非仅仅是宗教意义上的,而是在 “现实主义”上的,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称之为 “后现代现实主义”——当后现代贴上 “现实主义”的标签,或者当现实主义拥有 “后现代”的标签,这样的仪式后面是不是一种对技术时代的后现代主义的妥协?

“基督教就是这个活着的群体,因举行圣餐仪式庆典从而生气勃勃。”在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看来,基督教是 “活着的群体”,而基督教所指向的是一个天国的城市,作为对现实的超越,这个天国的城市是一种理想构筑,而那些 “神性与现实性激励鼓舞群体”便成为通向这个天国城市的主体。在星期日下午的这个仪式上,与其说主教在完成一种个人意义上的告别,不如说是这个群体在创造和实践艾尔伯特·鲍尔格曼所说的 “焦点的现实”。

“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仪、与世界相联结以及起中心作用的力量,是焦点事物的标志。”主教是一个人的主教,告别是一个人的告别,但是他面对的是他们,面对的是 “与世界相联结以及起中心作用的力量”,星期日,大教堂,纽约,本身就具有焦点的现实所应有的 “共同的庆祝”的特点,而在这个仪式上,这种共同的庆祝又在群体意义上发挥了它的意义,诵读圣经用的是英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吟咏赞美诗的是圣奥古斯丁的新约福音唱诗班、大教堂学校唱诗班、詹姆斯·泰勒;讲话的是黑人男议员、女议员、耶鲁大学校长和一位主教;而最后是妇女、少数民族和同性恋者代表和他拥抱……一切都是多元的,都是群体性行为,而他们就这样在仪式中成为 “会众”,成为 “笃爱上帝的人们”,就是在这样一个公共空间里,在群体性仪式中,在神性和现实性结合中,走到了 “焦点的现实”里,在 “共同的庆祝”中走向了 “后现代现实主义”完满结局。

一个片段,一个样本,代表着艾尔伯特·鲍尔格曼 “跨越后现代的分界线”从理论迈向了实践,在他看来,当身处于后现代环境中的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反叛,不是抵抗,不是躲避,甚至不是 “不停地到别处寻找超现实”,而是 “耐心地、充满活力地使自己顺从自然与传统”, “我们必须努力养成极大的耐性,以便在典型的后现代环境中找到种种焦点事物的位置,并加以培育。”而这正是化解后现代状况的一个有效手段。当艾尔伯特·鲍尔格曼以 “后现代现实主义”这个理论体系和实践样本来化解后现代状态,是不是真的可以跨越?那些歌声、拥抱和赞美诗,是不是真的具有神性的力量?或者说,这样一个焦点的现实是不是真的是一种 “肯定性”?

实际上,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的范本只是提出了一种 “过度活动”的 “治疗方案”,而这个方案 “倾注于过度活动的奉献精神、宗教热忱”,过度活动曾经是属于经济和技术发展前线上的先驱们的职责和特权,当它开始走向多元群体的时候,是不是会导致平民百姓和先锋的脱节,或者当百姓生活在过度活动的支配之下,后现代的破坏是不是会加剧?虽然艾尔伯特·鲍尔格曼也有过担心: “过度活动是一种生活方式,它和本文前面考虑的关于预见与控制的谈论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对正常秩序的破坏,始于现代。”破坏性似乎是过度活动先天的标签,但是当社会从现代主义走向后现代主义,当后现代主义在道德普遍性中渐渐陷落的时候,过度活动反而被艾尔伯特·鲍尔格曼当成是一种 “反其道而行之”的方法,并非是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特别乐观,而是他选择以奉献精神和宗教热忱来妥协后现代社会带来的危机感。

其实并非是危机,艾尔伯特·鲍尔格曼甚至只是将后现代出现的状况称之为 “困难”,这无疑是弱化了整个时代的焦虑,甚至他从中还发现了那些肯定性的东西, “为了要超越现代的框架,我们必须允许超出现代性控制范围的事物,凭它们自己的合法权利说话。”后现代主义,包括现代主义,在鲍尔格曼看来,都有着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就是它们都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所以很显然,当困难出现,当危机还没有到来,真正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它们自己说话,用肯定性的回答实现 “结束和过渡”,在自己的轨道上实现 “跨越”。

这看起来像是社会行进方式的一种自然主义,鲍尔格曼如此大度地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置于合理性范围里,或许正是因为我们对它们误解太深,当旧时代终结,当新时代在转变中到来,我们对于未来的描述总是带着一种主观性, “关于我们社会的未来占支配地位的话语,却都是用预测、投射、推断、方案、模型、程序、刺激、鼓励等这些空洞无意义的词语来进行,仿佛我们已把我们从现实中拿了出来,仅仅把我们自己对象化了的、推卸责任的变体留在宇宙之中,而这个宇宙理应是我们要设法了解与塑造的。”鲍尔格曼当然把我们的行为看成是一种对现实的侵略,也正是用这样强加的方式,使得我们面对未来出现了 “无权过问和无能为力的情况”,而这种结局的造成,就是因为我们身上带着像是癌症的个人主义, “我们生活在自我中心主义的时代,追求孤独。”所以在彼此隔阂的世界里,我们都变成了单独的人,而这个社会也变成了单向度的社会, “我们没有共同的生活,把我们捆缚在一起的乃是冷漠的、不具人情味的设计。”

个人主义、被设计的生活、无能为力的状态,如果用这样的方式结束和过渡,我们甚至会陷入比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更深的困难中,所以鲍尔格曼提出了 “超越现代的框架”和 “跨越后现代的界线”,让它们自己用自己的合法权利说话,而我们不再是控制的主体, “我们可以把即将出现的后现代主义,想像为一片峰峦叠错的山脉。”即使想象,对于鲍尔格曼来说,也是合理的想象,也是要回归到它们既有的轨道。那么,现在的问题是,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到底拥有怎样的合法权利,它们又如何说话?

要找出它们的合法权利,就要溯源现代主义产生的现实,在鲍尔格曼看来,现代主义的上一个篇章就是中世纪,9世纪欧洲进入了中世纪,鲍尔格曼把中世纪归结为三大特征: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的文化和学问;德意志传统的封建秩序;以及最重要的,基督教的精神幻想。地区的封闭性、宇宙的中心所在与上帝的律令使得中世纪其实是一个地区间隔绝、自认为处于宇宙中心、以神命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秩序在15世纪出现了塌陷,其中最具有冲击性的也是三大事件: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推翻了中世纪人所共知、一目了然的地理学;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把地球排除其居于宇宙中心的特殊地位;路德的宗教改革通过确立《圣经》和其信仰者为基督教的最终权威,致命地削弱了神性的教派力量。

哥伦布、哥白尼、路德摧毁了中世纪的宏伟大厦,打开了探险与建设的广阔天地。而现代主义就是在这样的构建中出现,鲍尔格曼把培根、笛卡尔、洛克看作是新时代的奠基者,现代规划的设计师,培根的《新大西岛》、笛卡尔的《方法谈》以及洛克的《政治论下篇》成为论及现代主义的三个奠基性文件,所以现代主义到来,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人可以驾驭自然,政治权力得到了改革,科学和民主变成了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的上层建筑。现代主义终结了中世纪,但是当新的时代来临,它一样造成了困难,当自然被支配和驾驭,征服活动便开始了:现代初期航海的发现;贸易路线的扩大;风力和水力的广泛应用;大规模消费工厂的建立,以及记账方法和财务工具的发展……

征服和掠夺不断增加,工业和科学形成了自己的权威,新的规则建立起来, “现代的反应就是建立合理的、机械的和包罗一切的设计,今天我们称之为公司。”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自由社会造就了个人主义,鲍尔格曼区分了强健的个人主义和享乐的个人主义,在一个公司化的社会里,就是企业的创始人和成果的受益者,但是公和私分野模糊,它们都在个人主义中强化了现代主义的弊端。后现代主义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遏制个人主义的泛滥,但是它无中心扁平化的社会形态甚至比现代主义的建设性更具有危险性和破坏性,而实际上,在鲍尔格曼看来,现代主义本身具有的建设性正试图用道德普遍性来拯救个人主义。

“只按照那样一个准则去行动,凭借这个准则,你同时能够要它成为普遍法则。”康德提出的绝对命令等同于绝对理性, “康德用这样的推理,把个人主义和普遍主义用轭连在一起,这就为自由民主理论以及它的自律与平等的理想,提供了基础。”但是道德普遍主义的最大弊病是它的支配地位, “支配的后果使道德生活变得贫乏,郁闷,难以忍受。”用道德拯救看起来更像是海市蜃楼,而当社会进入后现代主义,在技术时代的机器面前,道德甚至被抛弃。鲍尔格曼认为,从现代主义过渡到后现代主义,体现在很多 “进步”上, “从相信明显的命运转向尊崇土著美国人的智慧;从白人安格鲁-撒克逊新教的霸权转向种族多元主义;从男性沙文主义转向多种女权主义;从自由民主理论转向共产社会主义的思想;从诉讼转向斡旋;从冒险的医疗技术转向为晚期病人设立临终关怀医院;从工业主义转向环境主义;从硬解决方式转向软解决方式。”但是问题也在加剧, “也一直存在从光明向黑暗的转变:从开明转向独断;从宽容转向种族争斗;从自由主义转向惟我独善;从自由转向新闻出版等的检查。”

鲍尔格曼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是基于社会态度的一种建构,当现代主义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后现代主义似乎接踵而至,为此,他在社会学视野提出的问题是: “后现代主义将是采用其他方法的技术呢,还是能够变成另一种真正更优雅高尚的生活方式?”这实际上是保留了一个可能的回答,而这个可能的回答就是鲍尔格曼所说的 “肯定性”: “因为对每一个现代原则来说,一种肯定性正在出现:信息加工代替侵略性现实主义,灵活的专业化代替方法上的普遍主义,以及宁愿要消息灵通的合作而不愿要强健的个人主义。”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以计算机、自动装置和电子文本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具有自身的合法性权利,甚至完全可以解决现代主义对现实的侵略,为此,他提出了两种让后现代主义说话的机会:一种是 “超现代主义”,另一种则是 “后现代现实主义”。

超现代主义就是发挥它的超现实性,从工具开始,遵从技术的承诺, “从事物的顽抗、环境的混乱与人的弱点中解放出来。”当鲍尔格曼开始遵从技术。实际上就开始了他的妥协,他认为超现代主义的意义就是 “使技术纯净”,也就是说,还技术的本来目的,让人忠诚于技术, “超现代主义的活力主要得自于它所想像的可供选择的方法,即对现时代衰落抱一种愠怒不快而无可奈何的忍耐态度”, “忍耐”便是他的主张,在这种态度之下,人其实弱化了自己的主体地位,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削弱了英雄般的个人主义,而技术被遵从,是代替个人主义的现实, “超现实是技艺高超的。超现实是丰富的。超现实是能变通的。”不管是模拟装置还是电子化,它们都在变通中实现了与人的融合,即使技术不具有完成本体论的、道德的、审美的、神学的和政治的任务,鲍尔格曼也建议用过度活动,让人进入到一种游戏或比赛中,既与周围世界分开,又能遮风避雨,这样就建立起了安全和自由的后现代基础设施,当它被如此 “合理地整体化”, “它将在作用范围、敏锐度、能量及准确性方面,大大超过人类智力。”

这是一种解决方案,而另一种则被鲍尔格曼称之为 “后现代现实主义”,与超现代主义不同的是,后现代现实主义不是 “愠怒不快”,不是 “忍耐”,而是 “重获富有表情、形象的事物的世界,接受后现代批评并且实现后现代的种种渴望。”也就是说, “使技术发展为一种生活方式,使它为现实服务,为那些令我们尊敬我们的生活、使我们的生活高尚、增色的种种事物服务。”看起来是让技术为我服务,增添生活的趣味,但其实,当鲍尔格曼说 “接受”的时候,内心里也还是一种忍耐,还是一种退让,只不过用替代的方式去应对。如何替代?鲍尔格曼认为,要接受后现代的批评,解决后现代环境, “为建立以共同庆祝活动为中心的公共秩序而努力。”无非是重提道德普遍主义,只不过放在了公共秩序上,撇出了人类中心主义,在他看来,这其中包括公共庆祝活动,包括在机器之外表达感人的东西,包括制定公共政策, “肩负起现代主义已对之丧失信心的重大职责,履行公正的义务,以及建设性地对付超现代的幽灵。”当然也包括在令人肃然起敬的威仪、与世界相联结以及起中心作用的力量中发现 “焦点的现实”,而所有种种,最后还是回到那个忍耐的起点: “无论如何,关键性的任务不单纯是抑郁、怨恨地忍受现实的不顺从,而是要即使不是愉快地也是勇敢地忍受它。”

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既有从征服和霸权到种族多元主义,从男性沙文主义到女权主义的进步,也有从从开明转向独断、从宽容转向种族争斗、从自由主义转向惟我独善的问题,但是鲍尔格曼跨越它们的界线,寻找肯定性的东西,给予合法性权利,必然会弱化人的主体地位,甚至以机器来表达人的情感,在焦点的现实中重建公共秩序,不管是超现代主义还是后现代现实主义,其实都在隐藏现实的真正矛盾,甚至在回避危机,无论是宗教、政府还是艺术,种种手段似乎都变成了为技术让步,为妥协正名: “我们需要的并非激进的改革,而是从推进超现代的机器强有力地转向支持建立现实、群体与神性得以在庆祝活动中融为一体的场所。”

人类理解论(上、下)

编号:B35·2180514·1472
作者:【英】约翰·洛克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59年02月第1版
定价:55.00元亚马逊28.60元
ISBN:978710001137201
页数:778页

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所提出并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关于人类知识的起源,可靠性和范围。本书一开始他批判了笛卡尔主张知识起源上的所谓 “天赋观念”以及莱布尼兹的所谓 “天赋实践原则”这样一个在认识论上的唯心主义观点,并且从而提出了他的那个有名的白板论,即认识的唯一来源是经验这样一个有巨大意义的唯物主义论点。洛克的哲学观点不仅影响了后来的唯物主义者,特别是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启蒙思想家,同时也被唯心主义者,特别是贝克莱和休谟有隙可乘地加以利用和歪曲。这部书从1671年写起,直到1687年才完成,在1690年出版。这一著作在西方哲学史上曾经发生过承前启后的作用,洛克作为唯物主义路线上的一个哲学家是西方唯物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环节。


《人类理解论》:人必须自己来思想

我们既然发现了一个悠久的心的必然存在,因此,我们就可以充分知道有一个上帝存在。因为有了上帝,我们才能说,后来开始存在的一切其他含灵之物,都是依靠于他的,而且他们的知识的途径或能力的范围,亦不出于他所给予他们的。
——《我们对上帝存在的所有知识》

上帝是存在的,而且是永久存在的,是全能全知的,当上帝超越了一切的时空成为唯一存在物的时候,他是不是知识的一部分?当上帝是知识,当信仰成为真理的命题,那么这个知识是人从经验中来的,还是上帝本身就构成了一种经验?经验是知识的组成部分,知识是一种知觉,那么上帝的经验如何主宰人的观念?上帝之永恒如何得到证明?

对于这些疑问,洛克其实采取了一种悬置的做法,他把知识分成三层,一种是关于认识自己的存在,凭借的是人的直觉,一种就是认识上帝的存在,凭借的是解证,第三种则是认识事物的存在,凭借的是感觉,三层知识其实并非是并列的,自己的存在,事物的存在,凭借的直觉和感觉来源于经验,也就是说,这两种存在是由人心的观念认识到的,而上帝的存在则是一道证明题: “我们只要能自己留神,就能明白地证明他的存在;他还知道虚无不能产生出一个存在物来,因此,一定有一种永久的东西;悠久的主宰必然是全能的,而且是全知的。”而这个存在就是上帝,也是从人心的观念而来,但是却是预设的:因为必定存在一个造物主,必定存在一个永久的东西,必定有一个全知全能的存在,而他就是上帝——这种解证其实就是一种自明,而自明的命题就在确定性中成为了真理,所以上帝是真理,上帝是信仰。

而正是这种自明性,让这个知识的层级凌驾于人心之上,甚至因为是主宰,从而影响了人类知识的体系, “人们实在应该满足于上帝所认为适合于他们的那些事物,因为上帝已经给了人们以‘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和进德修业的门径’。”洛克这样阐述人和上帝的关系,也就是说,上帝给人类创造了一种认识事物的必然途径,只有沿着上帝打开的门,只有发挥上帝赋予的力,才能正确获得知识,才能看见真理的确定性,而如果有人因为有些东西在知识的界限之外而 “贬损知识的利益”,并且不肯发挥知识 “使之达到上帝赋予知识时所怀的目的”,那么他们则是暴躁的,是幼稚的,是不可原谅的,上帝似乎就像一个容器,他设置好了知识的边界和框架,人只是按照上帝赋予的能力,从观念中获得知识,获得真理,获得科学的公理。

但是,洛克所说的上帝存在论以及给人 “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和进德修业的门径”,是不是一种 “天赋论”?而其实,洛克所提出的人类理解论出发点就是驳斥笛卡尔开启的 “天赋观念”,他认为,笛卡尔所说的 “我思故我在”是站在这样的角度,认为人类理解带着天赋的原则,那些 “原始的意念同记号”刻印在人心上,从而使人去认识事物,去理解世界。我思故我在,我是绝对的主体,但是这个主体是按照天赋的原则来获得知识的,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主体,而他获得知识的过程也脱离了唯物主义。

为此,洛克进行了驳斥,他认为,人类在认识事物过程中,似乎有一个所谓的 “普遍的同意”——什么能干,什么东西具有何种特性,什么本身就具有那种颜色。但是洛克说,人类其实并没有公开承认的原则,就像命题上说: “凡存在者存在”,又一种判断逻辑是: “一种东西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也就是说,从命题推断,最后是一种矛盾,甚至是对立式的解构, “要说一个真理是天赋的,同时又说它是不能得人同意的,那就无异于说,一个人知道一个真理,同时又不知道它是一样的,都是一样不可理解的。”所以人类之间不存在 “普遍地共许”,就像儿童和白痴,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切,也就是说,那些所谓的知识并没有自然地印于人心——从这个推论出发,洛克提出了 “白板论”:人类在没有感觉、经验之前的心理状态就像一张白纸一样,上面并没有任何字迹,这就是说,没有任何观念。

白板论驳斥的是天赋论,洛克从思辨和实践两个维度论证没有天赋的原则,从思辨上说,并不是天赋具有理解能力,而是感官和经验,再由理性的运用, “由已知的原则或命题,来演绎它所未知的一些真理”,这就是反省理解的作用,所以从思辨的角度,洛克厘清了获得各种真理的步骤:

感官在一起初就纳入一些特殊的观念来,以装备尚在空虚的那个小室。人心渐渐同它们有的相熟悉了,于是便把它们保存在记忆中,给它们定了名称。随后,人心又可以进一步,来把那些观念抽象化了,渐渐会运用概括的名词。借着这个方式人心便储备了各种观念和语言,并且在这些材料上,来运用它的推理能力;这些能促动理性的各种材料愈加增长,则理性的运用亦日益明显。

在道德实践原则上,洛克同样驳斥 “天赋论”,看起来,道德依靠公道和信义来维系社会,那么它就是普遍的,按照赫巴特勋爵的说法,天赋本能的公共意念有六种标志,一是先在性,二是独立性,三是遍在性,四是确定性,五是必然性,六是契合的方式。按照这种说法,这个天赋的本能就是世上最高主宰赋予的,它是上帝?还是上帝的观念?无论是人类实行德行和教义,还是从罪恶之徒返回的能力,或者是越过之后遭受的惩罚,都是主宰控制的,但在洛克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上帝的观念,而非自己认为的上帝的存在。如果有这种天赋的观念,有这种普遍的原则,那么,为什么亡命之徒和盗偷者会破坏规则,为什么他们会靠欺骗和抢劫来度日?普遍的原则为什么不对他们产生约束力?或者他们是不是丧失了对于上帝的虔诚?甚至洛克考察了不同地区因为社会风俗的不同,每个人的实践原则不同,甚至完全相反,而这种相异性完全推翻了天赋的普遍性。

所以从道德实践来看,也不存在天赋的原则,他认为,所谓的普遍倾向只不过是 “趋向善事的一种欲念倾向”,而不是和知识有关的理解,因为道德只是因为有利,所以人们才会赞同,而正因为有利性,最后 “发生快乐分歧错杂的各种意见”。不管是思辨和实践,都不存在天赋的原则,自然就进入了洛克所说的 “人类理解论”,但是在阐述之前,或者在驳斥的过程中,洛克同样运用了上帝的存在,在思辨方面,他反问的一句是: “要假设人心中有天赋的颜色观念,那是很不适当的,因为果真如此,则上帝何必给人以视觉,给人以一种能力,使他用眼来从外界物象接受这些观念呢?”在道德实践方面,他提出的观点是: “道德的真正根据自然只能在于上帝的意志同法律,因为上帝可以在黑暗中视察人的行动,而且他亲手操着赏罚之权,足可以有力量来折服最傲慢的罪人。”他否定天赋的普遍性,又设置了上帝的存在,这是不是就是他的矛盾点?但是洛克在 “其他一些考虑”的时候,其实真正道出了自己的上帝和天赋的上帝的不同,那些天赋原则所说的是上帝的观念,观念导出命题,命题引向真理,如果一切都是天赋的,那么真理就应该是自明的,何来理解?何来探寻?何来思考?

所以洛克更进一步指出,观念不是天赋的, “一种观念,尤其是属于原则的那些观念,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不管是同一性还是全体和部分,不管是礼拜还是上帝,所有的观念都不是天赋的,正因为上帝的观念从来不是天赋的,所以任何别的观念也无从从天赋的原则说起——当上帝从观念中清除,那么上帝必然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是一种经验,当然就是一种知识,一种真理,以及真理意义上的信仰。所以,从观念的上帝到存在的上帝,便是洛克唯物主义的一次飞跃,但是这个飞跃只不过是建立了有关上帝的确切实体知识,当它以经验的方式给了人们以 “舒适生活的必需品和进德修业的门径”,它依然是普遍的,自明的,而在洛克的阐述体系里,这种白板论上的上帝存在,也使得唯物主义终于变成了不彻底的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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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我感觉,我经验,我思考

但是如果悬置上帝的存在,而仅仅从人类理解论来看,洛克的关于观念,关于知识,关于真理,的确开创了一条唯物主义之路,他在献辞中说, “我想,要单刀直入,把虚荣和无明的神龛打破,那一定对于人类的理解,是一种功劳。”表达了一种打破过往说法的坚毅态度,而着力探讨人类知识的起源、确度和范围,从而为人类高贵的理解力建立一套体系,最终为真理、信仰找到本质和根据, “要想来满足人心所进行的各种研究,则第一步应当是先观察自己的理解,考察自己的各种能力,看看它们是适合于什么事物的。”

知识体系,需要的是材料,洛克认为这就是观念,而观念来自感觉, “如果人们要问,一个人什么时候才开始有了观念?则我可以说,真正的答复,一定是说,他在开始有感觉时,才有观念的。”他驳斥了 “灵魂能自己思想”的观点,就是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来谈观念。观念可分为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可以分为感官的观念和反省得来的观念,可以延伸出各种情状,可以扩展出各种能力,而在此基础上也产生了复杂的实体观念,而上帝就是其中之一: “因在我们企图对于崇高的主宰,形成最恰当的观念时,我们便以无限观念把这些观念各个都加以放大,因此,把它们加在一块儿以后,就成了我们的复杂的上帝观念。”

各种实体结合成一个观念,就是世界,而在各个观念之间,必然有着不同的关系,无论是时间关系、场所关系,数目关系,比例关系,道德关系,当观念是 “强烈的结合”,也就意味着观念的不同会导致人心的不同, “各人的心向、教育和利益等既然不同,因此,他们的观念联合亦就跟着不同。”不同的观念,意味着可能形成不同的知识,但是要真正成为知识,就必须依靠文字语言的 “标记”作用。文字语言是一种命名,不管是对于观念,还是对于实体,洛克认为,这样的命名必须有一种原则,那就是为了真理的确定性,所以他指出了文字的缺陷,指出了文字滥用的危险,最后认为,在情状方面,各种文字要有清晰的观念;在实体方面,各种文字必须与外物相契;必须尽力把自己的文字应用在平常人用这些文字所表示的那些观念上;必须把它们的意义指点出来。

四个必须,就是为了达到知识的确性,而洛克对知识下的定义,就是突出了这种确性: “所谓知识,就是人心对两个观念的契合或矛盾所生的一种知觉——因此,在我看来,所谓知识不是别的,只是人心对任何观念间的联络和契合,或矛盾和相违而生的一种知觉。知识只成立于这种知觉。”在这个基础上,洛克提出了观念的契合有四个层次:同一性或差异性,关系,共存或必然的联系,实在的存在。他认为, “蓝不是白”就是论同一性的; “两条平行线间等底的各三角形是相等的”,就是论关系;说, “铁可以受磁力的影响”,就是论共存的;而 “上帝是存在的”,就是论实在存在的。

知识由感觉和经验而来,所以只是不能超越观念本身,也不能超过 “我们所认知的观念的契合或相违而外”,所以知识比观念狭窄,而实在的知识也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而这个实在的知识最大的特点就是和观念的契合,而也正是契合,才能走向为真的真理,才能拥有确性,才能衍化为定理、科学公理——在这个意义上,洛克的知识其实是混杂的,不管是概括性知识还是概然性知识,不管是必然的只是还是随意的知识,他唯一为真理提供的入口是:要得到明白而清晰的知识,就要用最好的、最妥当的方法,而这种方法就是 “同意”——洛克建立了同意的各种等级,而在其上的是理性,理性的最高处则是信仰: “信仰也只是建立于最高理性上的一种同意。”

理性是人的一种能力,所以他区别于畜类而具有知识的反省能力,但是在洛克看来,理性虽然 “可以把我们的思想提到星宿一样高”, “可以领导我们在大宇宙的广厦阔屋中游行”,但是 “发现出人心由各观念所演绎出的各种命题或真理的确实性或概然性”,而真正达到最高级同意的则是信仰,但是信仰和理性不能对立——如果信仰缺失了理性,那么这种同意就会演变成狂热,甚至妄诞,而导致这样的结果,在洛克看来,是对于真理寻找的一种违逆: “一个人如果没有信仰的理由,就来信仰,则他亦许会爱好自己的幻想;可是他并不是在找寻真理,服从造物主的,因为造物者所以给他以那些分辨的能力,正是要使他应用它们,免于错误的。”很明显, “服从造物主”又一次回到上帝这个论题上,只不过在洛克那里,上帝永远是知识的一个实体,也是命题的传递主体: “信仰则是根据说教者的信用,而对任何命题所给予的同意;这里的命题不是由理性演绎出的,而是以特殊的传达方法由上帝来的。这种向人暴露真理的途径,就叫做启示。”

上帝是实体的上帝,信仰是理性的信仰,洛克已经清除地表明了,人类的理解一定是在理性基础之上从上帝这一知识实体中得到的能力,而这当然也是一种契合,也正是有这种和上帝的契合,才使得人类的理解达到了最大的快乐, “人的理解可以说是心灵中最崇高的一种官能,因此,我们在运用它时,比在运用别的官能时,所得的快乐要较为大些,较为久些。”洛克驳斥了 “天赋论”,开创性地建立起了经验论,从认识的起源和途径、认识的等级、认识的可靠性、认识的范围等探究知识的性质和人类探究真理的能力,虽然无法摆脱上帝作为知识的先天存在,但是在悬置起来的人类理解中,的确提供了另一种思路,而这种思路对于之后的近代认识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就如洛克在《献辞》种所说: “我所赠的礼物,恰如贫窭之人对富贵之邻所敬的一样;富人以一篮花果见赠,则他亦不能不乐意接受。”

形而上学导论

编号:B82·2180420·1467
作者:【德】海德格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6年06月第1版
定价:20.00元亚马逊9.80元
ISBN:9787100017169
页数:205页

海德格尔在一次讨论班上先引读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中的一段话: “近代哲学的原则并不是淳朴空疏的思维,而是面对着思维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自然,思维与存在,乃是理念的两个无限的方面。”然后指出 “无限的方面”并不是由黑格尔任意提出来的没有意义的主张。有限是片面,无限是对片面的克服。例如一方面椅子作为单纯的对象被提出来,另一方面思这把椅子的意识被一同提出来,那么片面性就克服了。对什么东西的思与被思的东西,如果只是片面地,有限地被提出,就不是在双方的本质中被掌握到。海德格尔一生都是在讲形而上学。因而他讲形而上学常有深刻的分析,描述,甚至批评。也常有人主要因其批评竟认为需要蔑视形而上学。这也多少有助于理解为什么现在一般人干脆认为形而上学是与辩证法对立的概念。其实这根本不是海德格尔的想法。


《形而上学导论》:我们让一切在者如其所是地在

因为不适时的生长
深思的上帝
就恨它。
——惠尔德林《提坦诸神》

万物在生长,生长构成了一种对时间的肯定,而在辩证关系里,时间也肯定了一种对万物 “此在”,双向的构建便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在持续的时间里,此在便是存在,它的意义是可以询问,可以采集,可以分离,而所有在时间里的存在就构成了海德格尔称之为 “追问”的意义: “能够追问的意思是说:能够等待,甚至等待一辈子。”

但是在等待中,在追问里,为什么会有上帝?而且上帝还是 “深思”的上帝?当上帝深思,是不是意味着时间已在上帝那头有了终结,它是造物者,万物在它的手中被创造,一种客体的存在是不是就取消了追问的权力?上帝是万物之起始,是存在之源头,当他站在那里的时候,就划定了时间的界限,甚至命名了这一种成长叫做 “不适时的成长”——不适时,就是将自身的追问,自身的存在都置于上帝之下,从而没有了敞开自身的意义,所以上帝 “恨它”——恨不是消灭,而是将自身变成一种遮蔽状态,于是在上帝成为 “此者”的绝对之中,此在永远在遮蔽状态里,没有了敞开的可能,没有了 “向着问题自身反冲”的意义,也没有了 “甚至等待一辈子”的追问。

因为上帝恨它,所以生长是 “不适时”的,所以时间是被命名的,它以分离的方式走向了神学的误解中。但是上帝恨它,在海德格尔看来,反其道而行之,要等待,要追问,要去蔽,要敞开,就意味着恨上帝——消解神学意义上的 “在”,是为了回到哲学的轨道,回到形而上学的意义, “只有在此在掌握了对事物的真知之处,命运才出现,而哲学就开放着这样的真知的途径和视界。”真知是关于真理的知识,是关于此在的存在,所以回到哲学和形而上学本身, “哲学活动就是询问那超乎寻常的事物。”——让自己成为绝对之神,成为此在之唯一。

如何让上帝 “不适时”?如何去除神学的遮蔽?海德格尔所有的等待都从一个问句开始的: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第一篇,第一句,不是引用,完全以去蔽的方式呈现出来。所以是自然的,甚至那背景提供的是 “荒芜”,所以当它呈现的时候,便会让所有人 “遇上”这个问题:问题作为问句被说出来让人听见和读到,意味着: “使问题得以成立,使问题得以提出,迫使自己进入这一发问状态中。”

成立、提出和进入,都是自然而然的,那么在如何去认识这个问题,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海德格尔把这个问题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第二部分则是 “而无反倒不在”。第一个问题的核心词当然是 “在”,海德格尔认为这个问题是最广泛的问题,是最深刻的问题,也是最原始的问题。最广泛,是因为 “她不会为任何一种在者所限制”,也就是说,在者所涵括的是 “一切在者”,不仅包括现在的现成存在者,也包括以往的曾在者,未来的将在者。存在者、曾在者和将在者,是所有类别的存在者,也是所有时间里的存在者,也就是说,在者是一个 “在者整体”,这便构成了最广泛的问题。而最深刻体现在 “为什么”上, “这就是说,根据是什么?在者由何根据而来?在者处于何根据之上?在者照何根据行事?”那里是不是有一个 “元根据”,有一个 “非根据”?或者在既非此也非彼中,在不是必然也不是偶然中,是不是还有一种 “渊”?而最原始的意义,就是指 “任何一个在者都处于同等地位”,也就是说,在者不是特殊的,个别的,甚至不是只属于人类的问题,而这也是一种 “在者整体”。而这个最原始的问题另一个意义就是回归到自身的存在,当 “为什么”被问出,一种 “将自身作为根源跳出来的跳跃”便发生了, “通过这一跳跃,人就从所有先前的,无论是真实的还是似是而非的他的此在之遮蔽状态中完成一次起跳”,而这种将自身作为根源跳出来的跳跃,也便成为最原始的问题: “我们的问题是所有一切真正的,即自身向自身提问的问题的问题。”

最广泛是数量和时间的意义,最深刻是原因和根据意义,最原始是平等和从根源跳跃出来的意义,那么当这个问题被问出的时候,是不是指向了所有整体的存在?而这个整体的存在便具有了从神学走向哲学的革命性意义。如果在者只是上帝自身,或者在者是上帝所造,那么它只是一种信仰,而且是 “一番凑合和一番自行约定”,约定的目的是 “今后总遵循一种随便什么样的传统教义罢了”,这种约定而成为信仰在海德格尔看来是 “一桩蠢事”,它不是哲学,甚至基督教哲学就是一个伪命名—— “它是一种木制的铁器,是一套误解。”

所以海德格尔的第一步就是从神学的误解和桎梏中走出来,走向哲学的道路,在他看来,哲学体现在三种意义上,一种是活动所追求的是 “知”,知是知识,更是真理,是自身历史性中 “绝对的在”, “所谓知就是:能立于真理中,真理是在者的坦露,因此知就是能立于在者的坦露中,坚持在者的坦露。”哲学就是让自身绽开,让自身坦露,在绽开和坦露中进入现象。而在现象之中,就需要一种 “思”, “哲学按其本质只能是而且必须是一种从思的角度来对赋予尺度和品位的知之渠道和视野的开放。”面对自身,面对知,思的意义在于 “愿知”,就是以决心存在的方式达到一种 “在的敞开状态”,不管是发问,还是学习,其实都是一种愿知的行为, “就是向着能够立于在者的坦露状态的决断。”也正是在知和思敞开自身的意义上,这个关于 “在者在”的问题就已经具有了形而上学的意义,而其追问的目的是在敞开状态中 “展开那由在的遗忘所晦蔽和遮蔽的东西”。

如果说,上帝作为在者是一种遮蔽,那么让哲学从神学的影子里走出来是其中的一种努力,还有一种努力就是要消除 “在的遗忘”,而这种遗忘便是虚无主义。虚无主义其实在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这个问题的第二部分凸显出来,那就是 “而无反倒不在”。这个部分看上去像是一种附加,在转折的语气中,无甚至看上去只是无而已,甚至, “无”变成了空泛的词藻。这便是虚无主义的表现, “凡是既蔑视有其基本规律的思而又破坏创建意志与信仰的就是纯粹的虚无主义。”它以故意遗忘的方式对询问在者的问题 “不理解”,所以海德格尔要恢复无的意义,要继续追问在者的在——通过对 “无”的克服,使在者占据主导地位,在这个意义上, “无”不是多余的附加,反而是整个问句的本质性成分。

为什么无可以在克服中让在者进一步敞开自身?为什么无的问题变成了本质性成分?那就是它使得 “每一在者都在其自身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拥有这一在者的可能性”,在者的在是一种可能性,它是非现实的,不可把握的,非真实的, “它的含义是一种非现实的迷雾。”迷雾意味着可能性,而可能性的境遇就是被遮蔽、被遗忘,所以海德格尔说到可能性是为了给在留下一个哲学的位置,在诸神的逃遁,大地的毁灭,人类的群众化等现实意义上,世界似乎趋向于一种灰暗,那一团迷雾就笼罩在在者之在上,所以 “在是怎么回事”其实带着某种历史性意义,那就是在开端意义上再次寻找 “西方精神命运”,所以海德格尔发问的目的,就在于 “要把人类历史的此在,同时也总是我们最本己的将来的此在,在规定了我们的历史的整体中,复归到有待原始地展开的在之威力中去。”

恢复在者的哲学和形而上学意义,不仅要消除 “在的遮蔽”的神学和 “在的遗忘”的虚无主义,还要从所谓的科学中解救出来,回答 “西方精神命运”的母题,从而让在者在思中、在愿知中,在敞开自身中回答 “存在与时间”的追问,引用《校长就职演说辞》中的那句话,就是: “精神既不是空空如也的机智,也不是无拘无束的诙谐;又不是无穷无尽的知性剖析,更不是什么世界理性。精神是向着在的本质的、原始地定调了的、有所知的决断”。

那么,在者如何敞开自身而存在,如何在存在中寻找西方精神命运?这一切的核心是 “在”,在是在者之在,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词语,也不是动词、不定式、名词等语法形式,它是一种自有,一种自立。自有而自立,是因为在是常住者,是 “在者之在”, “这个在者的在才使在者成为一个这样的与非在者有别的在者。”在者之在,就是自获其界,就是完成,就是达到 “完满现实”。正是因为在者具有这种自有的在,所以才能从有蔽的状态中破门而出, “通过世界,在者才在起来。”于是,你在,我在,他在,我们在,我曾在,我们曾在,一切的在都是 “我在”。

存在就是我在,我在就是此在,而在的根本问题就是: “我们让一切在者如其所是地在。”什么是 “是”,什么是 “在”?回到最广泛、最深刻和最原始的问题, “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尤其是后半部分的 “无”成为一种本质性问题,其指向的是可能性,所以海德格尔说, “在”所表明的自身,其实是 “一个最高度确定的完全不确定者”,最高度确定是因为 “在”是 “世间所有最惟一无双的事物”,在任何时间,任何人都 “曾在而且现在而且将在”,但是它却是一个不确定者,因为人能在此的一个必需条件是 “人领会在”, “在”必须是不确定的,才能确定起来,这是辩证的,所以海德格尔说:

只因为这个 “在”始终是自在地不确定的而且在其含义中是空的,它才可以备如此纷然杂陈之用而且 “随遇而安”地充实自身与确定自身。

在哲学的历史中,在其实被一些公式化的说法所限制,在与形成,在与表象,在与思,在与应当。海德格尔就是要从这些在的限制中去除那种遮蔽,从而在方法论上完成对此在的命名。在与形成,在不是已经形成之物,也不是把形成之事抛在了后面,而是在是常住的在,所以它本身也是形成, “一切皆‘在’形成。”在与表象,表象似乎是一种现象,但是表象是属于作为现象的在本身,也就是它指向的也是真理的本质, “表象就在在者本身中和在者本身一同出现。”所以表象就和在是同一回事;在与思,思似乎是一种计划,一种图谋,是逻辑,甚至是逻各斯之本质,但是,思只有在人之思的意义上,才在区分中和在成为同一种事物, “思着的只是:正确地被思着之际经受得住一番正确地思的东西。”也是本真的所见者,甚至, “形成与表象也是从思之视线来规定自身。”而在与应当,是把在从思提高到了另一个高度,那就是道德高度,应当的最高处便是最高理念——善之理念。

在与形成,在与表象,在与思,在与应当,海德格尔破除公式化的限制,就是一种去蔽,就是回到在者的自身,当神学、虚无主义、科学对在进行了遮蔽和遗忘,恰是一种 “无”,当追问到无的边缘,一定会从这个边缘返回自身,并在自身的敞开中规定着自身, “此处诸力起着作用,此诸力对在者,对在者之敞开与成形,对在者之封闭与破相,都控制着而且有魔力。”不确定的在,无的在,在 “在者之在”的自身敞开中回答了在的本质问题,而追问在的本质问题,便成为追问人的本质:

人就是在这个敞开中的此在。在者就站到这个此在中来并进行活动。因此我们说:人的这个在,就字的严格意义说来,就是 “此在”。要察见在之敞开的视线,必须原始地植根于作为在敞开的此处的此在之本质中。

很明显,海德格尔从形而上学意义上将人的存在从上帝那里解放出来,并在此在的本质回归中构建起整体的存在,这种整体不是特殊的、个别的,不是局部的、静止的,而是 “一切在者如其所是地在”,它通向自身的无限,又在无限中返回本质,所以在 “在的敞开状态中”,时间里没有上帝,存在永在追问: “能够追问的意思是说:能够等待,甚至等待一辈子。”甚至比一辈子更长。

佛教逻辑

编号:B52·2180420·1466
作者:【俄】舍尔巴茨基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7年11月第1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22.00元
ISBN:9787100019088
页数:679页

访问过中东,到过波斯,在印度和蒙古居住过,曾拜见过第十三世达赖……作为西方佛教学界最著名的俄罗斯学者,舍尔巴茨基以一种西方视角解读东方佛教,《大乘佛学》《小乘佛学》和《佛教逻辑》是组成了其 “佛教三部曲”。他写作三部佛教著作的目的在于说明亚洲史上堪称最为强有力的思想运动,这种思想运动产生于公元前六世纪时的印度斯坦流域,逐渐地扩张到几乎整个亚洲大陆,以至日本和印度群岛。因此,这几部著作讨论的是中亚和东亚的主要思想的历史。《佛教逻辑》是关于佛教逻辑的一部权威性著作。作者通过对梵、藏原典的研究,并借助西方政治理论,对代表印度逻辑成就的晚期十乘佛教的逻辑理论作了系统的阐释和评价。


《佛教逻辑》:最后相互融合于一元论中

因而逻辑不能再深入了,它不可能想象会有一种更高的、融合主体与客体为一的无差别的一元整体的综合。做到这一步是超逻辑的,它意味着落入了形而上学,意味着对矛盾律的否认,对逻辑的挑战。
——《第五部分 外部世界的真实性》

先是把世界看成是一个二分系统,区别了外在与内在,区别了实在与理性,区别了真实与假象,但是当一切被纳入到 “佛教逻辑”里的时候,舍尔巴茨基似乎开始迫不及待喊停了:不能再深入了,因为更高的一元世界是不存在的,因为一元论是超逻辑的,因为它是形而上学——当一种逻辑佛教这种宗教的认识论的时候,它应该有一个神,一个灵魂,一个永恒不朽的存在,难道这个神不是最高意义的?难道这个灵魂不是一元论的?难道这个永恒不朽的存在不是主体与客体的综合?如果就在逻辑里停住,在形而上学中返回,佛教是不是就不再是一种宗教?

舍尔巴茨基在喊停那一刻一定是矛盾的,他以退让和含混的方式找到了一条看似解决问题的方法, “陈那与法称自命为观念论者,但他们在逻辑上则是实在论的。”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作为佛教逻辑的代表人物,陈那与法称的体系就证明了这种矛盾性是先天存在的,在形而上学意义上他们是一元论的,但是在逻辑上,他们却将实在性和观念性分离开来,而这种分离在某种意义上依然是一元论,就如陈那所说: “这种精神的非二重性,亦即宇宙的二元实体与佛陀,即所谓的法身是一回事。”因为他的观念论的中心思想就在于强调 “没有必要去假设外部世界的存在”,因为实在论可以轻而易完成对观念论的置换, “每一事物除了换一种名称、一种解释而仍然是原来的事物。”——即使当哲学转到宗教中去,也是 “一回事”。

陈那和法称一定是佛教徒,一定在心中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佛陀,一切对于世界的认识都在宗教体系中,但是当实在论成为他们的逻辑,当这种逻辑排除了一元论和形而上学,其实这种矛盾并非是佛教和逻辑的矛盾,在某种意义上是舍尔巴茨基对 “佛教逻辑”这种认识论存在着一种预设,他在最后问的是: “那么这两种不同质类的领域又以什么方式统一起来呢?其间的鸿沟总得有什么作为桥梁而沟通吧。”自问自答: “这只有借助下面的方式:这种联系首先是因果方面的。”用因果律统一起来,是舍尔巴茨基的解决之道,但是因果律以及相关的矛盾律、同一性是不是只是逻辑的认识论?也就是说,舍尔巴茨基还是回到了逻辑里,回答其实也只不过是问题本身,如此,在一个被自身证明的迷宫里,依然陷入在无法寻找出口的困境中。

佛家逻辑,在舍尔巴茨基看来是 “亚洲史上堪称最强为有力的思想运动”,把6世纪至7世纪的佛教逻辑拔到如此高的地位,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因为在这里他看到了与西方逻辑理论不同的体系,是一种 “独立的完全不同的思想方法”,是逻辑,却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是认识论,却不是康德的认识论,但是,舍尔巴茨基又没有给予佛教逻辑完全的独立性,他的所有阐述都是将这种独立思想放在西方逻辑体系的视野中,一方面说 “试图以印度的概念术语诠释欧洲的思想”,另一方面又说 “目的在于指出这两种逻辑体系的相似性”,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 “欧洲中心论”,也正是在欧洲思想的背景之下,佛家逻辑最后也变成了欧洲思想逻辑的影子,从而脱离了宗教属性,脱离了形而上学,于是,在可能的一元论综合中,他迫不及待地喊停。

但是,对佛教逻辑的考察,舍尔巴茨基还是提供了另类的阐释之道,发现了东方视野,但是在构建这个阐述体系的时候,舍尔巴茨基的预设是明显的,他一开始就将佛教逻辑定性为认识论,是 “含有论证形式的理论”, “在印度,也跟欧洲一样,一种关于判断本质,关于名言及推理意义的理论也是从论证的理论中自然发展起来的。”这是本源上的趋同性,接着,他几乎将 “佛教”这个限定词从这种体系中剥离,他认为,佛教逻辑仅仅是保持了对最初的佛教观念的忠实而已,也就是说,在本质上它否认了神否认了灵魂,否认了永恒不朽, “除了转瞬即逝的事件的迁流以及在涅槃中达到的最终永恒静寂外,它什么都不承认。”

“存在是能动的非人格的迁流”,舍尔巴茨基将这个理念看成是佛教始终信守的中心概念,而这也是剥离宗教这一属性的认识论,那么佛教是如何慢慢凸显逻辑和认识论的?他认为印度佛教史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就是佛教徒所称的 “法论三转”,从公元前500年佛教诞生开始,每一阶段都持续了500年,在第一阶段,善恶论构成了一种人格,这个时候的理论称为 “染净之法”,也即在这两种元素之外,没有一种容纳它们的共同容器,所以没有自我,没有灵魂,没有物质和实体,但是这些元素是相依缘起的,它的最终目标是达到最高的神秘境界,舍尔巴茨基说: “几乎不能说它代表一种宗教。它最具宗教特性的方面,即关于解脱方式的学说完全是人性的。”而在第二阶段,一切人身和持续的物体在辩证的否定过程中被勾销了实在性,并将存在分成两种真实,一种是表面的,是实在的虚幻面,另一种则是深层的,是实在自身,在这个时候, “二谛”代替了早期佛学的 “四正谛”,于是当解脱之道从小乘转向大乘,智身也超越了虚幻世法和因果律,佛教也变成了宗教。而在第三阶段,逻辑的强烈关注压倒和取代了先前的理论,先前关于外部世界的怀疑主义被完全保存下来,佛教成为了观念论的,提出了观念的实在和非实在的区分。

第一阶段是无我论,第二阶段是自性空论,第三阶段是唯识理论,也正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佛教开始建立了完善的逻辑认识论,它的代表人物是陈那和法称。考察佛教的三个阶段,舍尔巴茨基认为,佛教逻辑已经变成了一门科学,而且它只限于研究精神的认识现象、真理和谬误等人类的知识范围,而把内心的情感成分排除在外,也就是说,它只关注知识, “实在是什么?思想是什么?其关系如何?何谓纯有?何谓纯粹思维?何谓因果效能?”当排除了意识的阀下部分,当之研究推理性质的思想,舍尔巴茨基就完成了对于佛教逻辑的一种命名:它研究 “那种作为预期行动的来源确定的认识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它就可以分成三个部分:知识的起源、形式和语言表达,也即是感觉认识、推理和演绎,在佛教逻辑里,它们分别叫做现量、为自比量和为他比量。

知识的起源就是知识的原因,佛教逻辑认为,正确知识是无矛盾的经验,也就是有效的知识,新的知识, “必须揭示前未认识的对象,它是认识的第一刹那,第一瞬间的明了,第一次闪现的认知,此时正是认识之光被点亮。”这便是佛教逻辑中的 “刹那存在论”: “可感知的世界由那只是刹那闪现的能之感觉材料构成。”除了刹那存在之点之外,在没有永恒的实在,终极的真实知识刹那性的。在舍尔巴茨基看来,这种理论就具有本体论意义,因为实在是点刹那,所以只有当下的刹那才为感觉把握,而当一切外在事物都可归结为感觉材料,所以相应的感知就局限于但一瞬间,所有的对象也都是瞬间的存在。

这个本体论为佛教逻辑建立了刹那的存在论体系,一方面佛教的终极实在变成了无时间、无空间、不动的存在,它是没有持续性没有广延性也没有位移运动,也就是说,唯一的实在就是有效点,其余的只是关于点的诠释和思想构造物。这也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终极实在是一种点刹那,那么存如何变成能动的非人格的迁流?舍尔巴茨基认为,存在的点刹那其实意味着非对象存在,也就是它就是自身,借用佛教逻辑的依据经典之话就是: “那瞬时性的事物就代表它自身的消灭。”存在的诸元素都是自动地转瞬即逝,所以它的变化是自动自为的,它是物自身,所以运动也不是施加于物体,而是运动本身, “不存在运动,因为只有湮灭。”

而说到实在是能动的,其意义除了自身运动、自身湮灭之外,其实还引出了一种因果性,也就是向后相继的诸刹那是相互依赖的,正是这种相互依赖性产生了稳定,而稳定只不过是一种持续的错觉, “同一性是想象出来的,是我们无法注意其间差别的诸刹那的集合。”而当事物永远是转瞬即逝,不与自己的本质分开,也就意味事物的瞬息性是先天确定的, “一切存在的刹那性是先天确定的。”终极存在是点刹那,是瞬间,是先天的,那么知识是不是不可靠的?佛教逻辑得出的结论也是如此,它认为知识本身就是靠不住的,是无法言说的,而且是有错误的。那么知识如何变成可靠的知识,这就区分了两种真实:一种是有效的,是无矛盾的经验,这是直接的真实,是纯感觉活动中反映的终极的绝对实在;另一种则是无效能的,是虚构,是思想的改造,它是间接的真实,是 “在对象化的表象中反映出来的经验的受到限制的实在”——知识的两重来源:一是直接的感觉活动,二是间接的感念活动,前者把握对象,后者构想同一对象, “只是通过心智随后的活动的检验,它才成为可靠的知识。”

由于存在直接与间接两种不同的实在,所以产生两种不同的因果关系:终极与经验, “先验的作为刹那之点的实在性以及经验的作为有限的持久性事物的实在性。”因为终极实在都是点刹那,都是自身,所以一事物不能单独产生另一事物,但是在因果理论中却可以引出另一结果,这便是相依缘起的观念, “依据因果论,宇宙的观念是作为相互联系的分离的元素的整体再现出来。”从直接真实走向间接概念,其实就是构造的产生,一个是先验的世界,是无持续于广延,无属性与运动,无共相与一般,另一个则是经验的世界,有假想的时间,臆构的空间,有多样化的想象属性、运动、共相一般,个别等等,两个世界如何在相依缘起中成为相互联系的整体?于是有了判断,有了名言,有了推理——知性活动开始了, “知性的职责是将仅具接受性的感官提供的贫乏的纯实在加工成多样化的经验验世界。”

感觉提供了知识的真实性、具体新生动性及有效性,而概念或构造表象则提供了知识的普遍性、逻辑性、必然性,两个世界的连接就是运用逻辑认识论,一种是判断,它可以分为感觉判断和推理判断,还有否定性判断,不管何种判断,它都是知性的一种决定,是必然的但又是虚幻的表象客观化过程。也就是说,在这种因果性的相依缘起中,直接和间接、外部和内部、真实与虚构连接在一起,但是那个二分系统依然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二分系统不管是运用不同的认识论,还是因果性的连接,其都是逻辑不可改变的属性,仅仅是为知识提供了先验和经验的两种来源, “它是有关真实与谬误的理论。”

也是到此为止,舍尔巴茨基叫停了深入的可能,因为这样的逻辑和认识论就可以在欧洲认识论背景下提供另类的阐释意义,所以在整个体系的介绍中,舍尔巴茨基都提供了欧洲相关理论的对比。佛教逻辑提出了点刹那的存在,舍尔巴茨基认为莱布尼茨的观点就比较接近,他认为,自然中没有绝对同一的事物,不可辨别者之间的同一是由质变的持续性来决定的,而他提出的单子论也认为单子也是非广延的。而点刹那存在和柏格森的 “宇宙存在之流”也有相似之处,柏格森认为没自我,精神现象没有恒定的基础;存在不停的流动,不变化的就是不存在的;变化是一种自我联系,是凭借着因果法则而产生的——这些观点转换成佛教逻辑,则是无我论、无常论和相依缘起论, “无论佛教还是柏格森都将日常所认识的变化、消亡和运动的观念斥为虚妄。”另外,佛教否认实体范畴的客观实在性,和欧洲约翰·史多特·穆勒的否定观有着充分的契合;点刹那概念符合罗素提出的 “系列事件”相一致;把知识分成感觉和知性,也和欧洲有着天然的相似;而印度的三段论判断和欧洲逻辑几乎都试图解释人类认识原则的基本问题,甚至在舍尔巴茨基看来, “陈那与法称的答案在某些方面比亚里士多德更接近康德和施瓦特的立场。”而在辩证法的阐述中,舍尔巴茨基甚至认为, “陈那仿佛兼容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康德的物自体。但与此同时他又似乎剥掉了二者学说中的神秘性并因此而解除了攻击这两种理论的人的武装。”

在最后,舍尔巴茨基别出心裁,开启了 “印度-欧洲关于外部世界实在性的讨论会”,讨论会涉及了十几个议题,在一元论的对话中,巴门尼德提出的是 “没有无。宇宙是一。它是不动的”的观点,斯宾诺莎说: “只有唯一的实体,它便是(宇宙之身的)上帝。”德谟克利特认为: “不动者即是无。它是空洞的空间。其中充满了运动的原子。”而陈那说: “最高智(般若智)是唯一不二的。此统一性即是如来智身(精神之身的佛陀)。”法称则认为: “意识之本质是不可分的。能取所取差别(主客体的二分)是误执分别。二取分别于如来智身中消失。”在这里,陈那和法称都说到了佛陀,说到了最高智力,在这个意义上他们是佛教徒,但是在 “二元论和多元论”中,佛教的观点则是: “既无神,也无自我;既无精神性的,也无物质性的恒常实体。只有无常生灭的诸元素(诸法),以及相依缘起的法则,诸法藉它而有蕴集。”是不是由此变成了实在论?而且又回到了点刹那的终极存在。

而不管是一元论还是多元论,舍尔巴茨基将其放在和欧洲逻辑论的对话中,其实是想找到印度哲学的独立性意义,但是,既然印度哲学在认识论上涉及到的诸观点并不比欧洲哲学逊色,甚至还有些超越了同时期的学说,为什么佛教逻辑反而最后沦落了甚至湮灭了?舍尔巴茨基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考察,这明显让人感觉这并非是印度哲学本身的结构,而是舍尔巴茨基自己预设的一个完整而成熟的体系。而关于佛教逻辑剥离佛教这一宗教特色,转变为纯粹的认识论,舍尔巴茨基似乎也以含混的方式完成了过渡, “而最终,当上升至最高哲学层次时,我们又发现感性与知性的区别也是辩证的。本质上它们相互否定,相互排斥,又最后地相互融合于一元论之中。”

佛学研究十八篇

编号:B52·2180420·1465
作者:梁启超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4年12月第1版
定价:42.00元亚马逊20.60元
ISBN:9787100099455
页数:462页

《佛学研究十八篇》一书以论文集形式收录了梁启超的十八篇佛学文章。梁启超从史学的角度出发,对中国佛教的兴衰流变,以及相关的事项作了简明扼要的阐述。内容涉及:佛教的产生;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阿育王、迦腻色迦王的护法事迹;印度境内佛教宗派的分布情况;佛教东渐的路线;西域来华的译僧;西行求法的古德;佛教输入中国的年代和地点;汉明求发说等传说和经典的辨伪;中国佛教的兴衰沿革;佛教翻译的演进;佛教经录的地位;汉唐高僧的著作;玄奘的行历年谱等等。其中有不少见解和论述,至今仍不失精深之论,具有长久的参考价值。作者制作的各种图表,也为学者进行专题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梁启超这部才华横溢的佛学著作,定会给大家带来许多佛学知识与研究思路。


《佛学研究十八篇》:此真我国民一大事业也

环境能熏造性质,我民族受此种交通之酷遇,自然养成几分保守的单调的气习,固毋庸讳言。然使一民族对于外来文化而无容纳之可能性,则其族非久遂成为 “僵石化”,而决不足以顺应生存于大地。
——《第七篇 中国印度之交通》

一个民族要进步,首先表现在文化的可容纳性上,只有充分吸收先进文化,才能哺育和发展民族精神,而文化的容纳需要拆解其中的障碍,需要打破彼此的隔阂,需要建立多元的沟通,此所谓 “交通”——当梁启超着眼于研究中国和印度佛教的交流历史,他其实并非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站在历史维度的史学家,而是从佛教历史跳跃而出,以近代的革命者身份审视思想之进化可能,论述留学求法运动的内在逻辑,以及破解中华民族博兴的种种障碍,正如佛教的本质一样, “盖佛教本贵解悟而贱迷信,其宗教乃建设于哲学的基础之上,吾国古德之有崇高深刻之信仰者,常汲汲焉以求得‘正知见’为务。”

受老师康有为影响,梁启超接触了佛教,1920年至1925年,梁启超开始对佛学进行了研究,他的目的是撰写一部关于中国佛教史的著作,在这六年时间里,他研读了许多相关著作,也从史学角度对中国佛教的兴衰流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尽管1925年之后他转向于文学,几乎不再涉及这一领域,而且由于时间不长,他的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小乘佛教及其佛理,对于大乘佛教经典研究较少,对印度佛教和中国佛教发展轨迹的描述也比较粗糙,甚至在研究中也好下断语,凭着一种激情写作,其中的人名、地名、书名、年代和史实都缺少进一步考证。

但是,六年时间研究佛学,梁启超集结而成的《佛学研究十八篇》还是大致勾勒出了中国佛教的流变历史,他扼要阐述了佛教在印度的产生、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阿育王、迦腻色迦王的护法事迹、印度境内佛教宗派的分布情况;考证了中印之间的交通、佛教东渐的路线、西域来华的译僧、西行求法的古德;论及了佛经翻译的译场、翻译理论的提出、翻译文体的改进,以及佛经翻译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整理了佛教经录的名录、汉唐高僧的著述、玄奘的行历年谱,也简要概述了《阿含经》、《大毗婆沙论》、《异部宗轮论述记》等佛教经典。但是在佛学家研究中,梁启超并不只是站在前人已经总结的历史维度上,而是以变革者的角度上,对佛经的本体论、佛脚的历史观,佛学的进化论等方面大胆提出问题,以质疑和论证的方式重新书写兴衰流变的历史。

“无论如何高邃之宗教,要之皆人类社会之产物也。既为社会产物,故一方面能影响社会,一方面又恒受社会之影响,此事理之无逃避者。”这是他在《印度佛教概观》中提出的观点,他考察了印度佛教的起源,佛陀时代的教理、统治者的护法,提出的一个观点是:佛教是在印度 “反吠陀运动”中产生的,和孔子同时代的释迦摩尼在如中国春秋战国混乱时代提出了一种叫 “无记”的思想,而无记就是不下断定,就是中性,类似于中国儒家的 “中庸”,这一思想最后使佛教成为 “哲学的宗教”, “就这一点论,释迦很有点像康德,一面提倡实践哲学,一面提倡批判哲学。”也就是说,释迦摩尼创建佛教,就具有了哲学视野,它的出发点不是玄学,而是科学,不是演绎,而是归纳, “他所研究的问题,与其说是注重本体,毋宁说是注重现象;与其说是注重存在,毋宁说是注重生灭过程。”所以对于印度佛教,梁启超认为,它的最大智慧是提出了 “业力轮回”这一原则,不是出生偶然的 “无因论”,也不是死后什么都没有的 “断灭论”,而是 “有此则有彼,此生则彼生;无此则无彼,此灭则彼灭”的因缘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佛教三法印就指向了一种积极的处世哲学: “自己别有一个最高理想的生活,积极的闯上前去。最高理想生活是什么?曰涅槃。怎么才能得到涅槃?曰解脱。”

不管是涅槃还是解脱,实际上都是对于生命现象的超越,都是在哲学意义上革新,也正是这种印度佛教本身带有的哲思,也使得梁启超在考察中国佛教的流变时,也处处强调其涅槃和解脱意义。梁启超在第一篇《中国佛法兴衰沿革说略》中勾勒了佛教中国化的历程,从一世纪之初到四世纪之初,最初三百年是传入几乎是隐蔽的,之后佛教传播以道安为界,在之前佛教主要是沙门专业,在之后则成为士大夫的信仰,从而变成了时代思潮;而在中国佛教发展这个大历史中,则可分为两期,一是两晋南北朝而 “输入期”,二是隋唐的 “建设期”,而到了唐宋,由于禅宗出现,佛教一方面在中国化中达到了极盛,但这种极盛也意味着 “佛法即于是就衰矣”,唐以后再无佛学, “其内部之原因,则禅宗盛行,诸派俱绝。踞座棒喝之人,吾辈实无标准以测其深浅。其外部之原因,则儒者方剽窃佛理,自立门户,国中上驷咸趋此途,而僧界益乏才。”

禅宗 “公案如麻,语录充栋”,是中国化的标志,实际上,这才是真正让佛教从宗教变成了哲学,而梁启超以此下结论认为,禅宗的棒喝已经脱离了佛学的教理,当然也无法完成涅槃和解脱的真正意义。实际上,梁启超在此篇中对于中国佛法兴衰的阐述是简略的,只是大致勾勒了一种发展轨迹,但是在具体阐述时,梁启超便对其中许多说法进行了质疑,也考证上佛学研究的观点,其中于佛教界和学术界分歧最大、争论最多的是有关汉明求法说。

东汉明帝于永平年中,因梦见金人而遣使前往西域求法,为佛教入华之始的传说,《魏书·释老志》上说: “后孝明帝夜梦金人,顶有白光,飞行殿庭,乃访群臣,傅毅始以佛对。”而韩愈在《论佛骨表》中也说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在第一篇《中国佛法兴衰沿革说略》中,梁启超说: “佛法初入中国,相传起于东汉明帝时。”他用 “相传”来引用这种说话,没有深入考证,实际上是一种悬置,而在第二篇《佛教之初输入》中,他则对这种说法进行了质疑和考证, “此二语殆成为二千年来公认之史实。”但是在 “参稽考证”之后,他 “殊觉其不然”。一方面他引经据典说明佛教并不在汉明帝时第一次出现,朱士行的《历代三宝记》卷一引 “经录”中说: “秦始皇时,西域沙门室利防等十八人,赍佛经来咸阳,始皇投之于狱”,梁启超认为,与秦始皇同时代的阿育王派遣高僧到中土,此事非不可能;《魏略·西戎传》上说: “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秦景宪从大月氏王使伊存口受浮屠经……”《后汉书·楚王英传》上也说: “英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永平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奉送缣帛,以赎愆罪。……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因以班示诸国。”梁启超认为, “此为正史中最古最真之佛教掌故,中国人信仰佛教见于载籍者,自当以英为首。另外,《后汉书·襄楷传》也说到汉桓帝延熹九年楷上疏云: “闻官中立黄老、浮屠之祠。”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在奏牍中已经提到了 “浮屠之祠”,这说明 “帝王奉佛,盖自此始。此盖在永平百年后矣。”

这是从文本中提取蛛丝马迹以驳斥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的观点,另外辅助这一观点的还有《四十二章经》, “今藏中《四十二章经》,即当时所译。魏晋后之洛阳白马寺,即当时所建。甚者演为释道两教竞技剧谈,谓佛教缘此盛弘京邑。”对此,梁启超提出了三点反证,一是当时的西域交通已经断绝,使节往返基本不可能,更不要说佛教传入了;二是,从《四十二章经》的风格来看, “察其文体,案诸经录,皆可断为两晋间人作,绝非汉时所有。”第三是各书关于对这件事的记载, “其年月,其所遣之人,所历之地,所做之事,无一从同,而矛盾罅漏,随处发现。”所以梁启超认为,汉明求法之事 “全属虚构”,也从这一质疑入手,他也对《牟子理惑论》进行了辩伪, “后汉初之牟融,决未尝著《理惑论》,而后汉末并无牟融其人者,则可断言也。”而辩伪之目的是为了求真,所以梁启超断言,汉明求法一说 “其始起于妖道之架诬,其后成于愚秃之附会,而习非成是,二千年竟未有人敢质疑焉”,以此他更深一步指出: “治佛学史者,须先将此段伪掌故根本祓除,庶以察觉思想进展之路,不致歧谬也。”

汉明求法说在佛教界和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议,并非是梁启超的观点都站得住脚,但是他这种质疑和求证以使 “思想进化”的态度的确是难能可贵的,而这或者也是佛教涅槃和解脱的一种实践用意,在梁启超阐述佛教传入中国、中国求法过程、翻译佛学经典乃至最终中国化过程中,也处处强调这种开放融合的思想。佛教产生与于印度,并在阿育王等帝王的推动下发展迅速,在梁启超看来,这就是一种 “高等文化”,而中国由于交通的闭塞,养成了 “单调的气习”, “伤哉!酷哉!天之啬我以交通,乃至此极。吾家区区文物,乃不过吾祖宗闭户自精辛勤积累而仅得之。”正所谓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所以中国急需开辟和印度之交通,像那些古德之人, “汲汲焉以求得‘正知见’为务”。

求得 “正知见”其实分为两步,一是一大批高德大僧以亲身实践打开中国和印度之隔阂,走向取经之路,此所谓 “求法运动”,梁启超整理了三国末年至唐朝中叶五百年间的一百零五人,在他看来,他们之所以能冲破地理上的隔绝,主要是因为在学问上 “力求真是之欲望”,在信仰上具有 “悲悯众生牺牲自己之信条”。而在求法运动之外,则是对于佛经的翻译和整理,从外国人主译到中外人共译,再到本国人主译,实际上就是中国化的一个方面, “我国人之西行求法,非如基督教徒之礼耶路撒冷,回教徒之礼麦加,纯出于迷信的参拜也。其动机出于学问,——盖不满于西域间接的佛学,不满于一家口说的佛学。”从译场的组织,到职员的分工, “每译一书,其程序之繁复如此,可谓极谨严之态度也已。”而在翻译的成果运用上,梁启超认为,一是 “国语实质之扩大”,二是 “语法及文体之变化”,三是 “文学的情趣之发展”,而这三种影响是深远的,她导致了禅宗语录的兴起,而这一文体变革在梁启超看来是 “翻译文学之直接产物”,甚至是 “中国文学界一大革命”;而到了中国近代文学, “此等富于文学性的经典,复经译家宗匠以极优美之国语为之透写,社会上人人嗜读,即不信解教理者亦靡不心醉于其词缋。故想象力不期而增进,诠写法不期而革新,其影响乃直接表现于一般文艺。”

佛教传入中国,中国西行求经,这是佛教中国化的两个维度,也是文化融合的具体实践, “此真我国民一大事业也”。对于提出了诗界革命、小说界革命的梁启超来说,佛学革命似乎也成为其开放融合观念的一种表达,其中的观点或者有偏颇,或者凭着激情,但是站在变革时代的他,也从佛教研究中窥见了近代中国发展的一条必由之路, “西方之绘画、雕塑、建筑、音乐,经此辈留学生之手输入中国者,尚不知凡几,皆教宗之副产物也。”另一个比宗教更广阔的世界正等待着中国,一种比佛教更深刻的变革正期待发生。

存在主义咖啡馆

编号:B81·2180420·1464
作者:【英】莎拉·贝克韦尔 著
出版: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版本:2017年12月第1版
定价:88.00元亚马逊43.10元
ISBN:9787559610782
页数:568页

巴黎,1933年。三位朋友正坐在蒙帕纳斯大道上的煤气灯酒吧里喝杏子鸡尾酒。其中一个叫雷蒙·阿隆的年轻哲学家,正在向同为哲学家的让-保罗·萨特和西蒙娜·德·波伏娃盛赞一种他在德国发现的新鲜哲学——现象学。 “你看,”他说, “如果你是一个现象学家,你可以谈论这杯鸡尾酒,然后从中研究出哲学来!”就这样,20世纪影响最广泛也最深远的哲学运动发端了。受到启发的萨特,将现象学与他那种法式的人文主义情感结合在一起,创立了一门全新的哲学思想——现代存在主义。喝着杏子鸡尾酒的三个人,让存在主义成为一杯咖啡的味道,当他们准备好迎接哲学的新开端时,是否听到了那一句话: “先生,太可怕了,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咖啡馆》:我是我自己的自由

我们之所以可以品尝现象学,就是因为它有一天会从我们身边被带走。我们腾出我们的空间,而森林则再次将其收回。唯一的安慰是,我们曾透过树叶看见了光,我们竟然曾拥有过这种美好:有一点儿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第十三章 一旦品尝了现象学》

一只手,另一只手,以及第三只手,他们的手上是燃烧的香烟,是醇正的杏子鸡尾酒,是浓郁的咖啡。当封面以手握的方式呈现出来的时候,一个疑问是:被省略的他们到底是谁?萨拉·贝克韦尔其实在开篇时就提供了答案,他 “将现代存在主义的诞生时间精确到1932年与1933年之交的某一时刻”,那是巴黎的蒙帕纳斯大道,一间名叫 “煤气灯”的酒吧,正在谈天说地的是让-保罗·萨特、西蒙·德·波伏娃和西蒙·阿隆,当他们在香烟、鸡尾酒和咖啡的世界里谈论哲学、谈论生活,谈论社会的时候,就是呈现了活在时间中具体的人。

27岁的萨特佝偻着背,眼睛望着不同的方向,几乎失明的右眼严重散光,但是在游离之后,左眼会以一个温暖、智慧的双眼回望着你;比萨特小两岁的波伏娃,喜欢透过优雅而内双的眼睛近距离观察世界;而他们巴黎高等师范学院的研究生同学西蒙·阿隆,温文尔雅,他刚从柏林回到巴黎度冬假。年龄、表情和目光,都被描述在一种精确的时间里,而当阿隆告诉他们在德国发现了一门名字朗朗上口的哲学叫 “现象学”时,这种具体而微的场景更构筑了鲜活的历史,阿隆笑着说: “如果你是一个现象学家,你可以谈论这杯鸡尾酒,然后从中研究出哲学来!”那时,萨特的面色刷得白了,似乎从未听说过现象学,而四十年后萨特回忆道: “我可以告诉你,我好像当头挨了一棒。”

1932年与1933年之交的某一时刻,蒙帕纳斯大道的 “煤气灯”的酒吧,三个年轻人,当封面上的三只手各自找到他们的主人,是不是意味着一种 “还原”?而所有对于省略之物的还原就像现象学所提出的一样:回到事物本身,但是,当自由、存在和杏子鸡尾酒成为 “存在主义咖啡馆”里的主题,他们真的可以从自身这个起点走向存在,走向自由?封面也是起点, “思想很有趣,但人更有趣”,这句贝克韦尔的话就是对于人本身、人的生活的还原,但是封面上的法文标题 “Existentialist”翻译成 “存在主义”,而不是 “存在主义者”?

词汇翻译上的质疑,或许只是一个阅读的小小插曲,当时间已经回到了精确的时刻,当人物悉数登场,当现象学 “当头一棒”,还有什么能阻止他们在存在主义的道路上成为 “存在主义者”?而小小的插曲在某种程度上却成为一种暗示: “我们对自由的许多不确定感,其实是我们对自身根本存在的不确定感。”从存在主义所走过的历程来看,自由一直在某种不确定性中,甚至在经历了战争、政治风波和哲学派别间的攻击之后,那种不确定的自由最终带来了关于自身存在的不确定,所以在存在主义繁盛之后,贝克韦尔面对已经成为谜团的自由,提出了这些疑问: “我们现在的自由是什么,我们需要自由来做什么,多少自由可以被容许,在多大程度上自由能被解释为冒犯或越界的权利,以及为了换取舒适和幸福,我们又准备把多少自由拱手送给高高在上的企业实体?”

贝克韦尔站在21世界早期的时间端点上,当他面向现实而提出自由问题的时候,其实也是在存在主义 “沉思繁盛”中希望发现人之存在的最大意义,萨特的真实与自由,波伏娃的压迫机制,克尔凯郭尔的焦虑心理,加缪的压迫和反叛,海德格尔的林间空地,梅洛-庞蒂的认知科学,似乎都为了走向人之自由,而人类的复杂性和这个世界不断变化的实质,不仅使得自由变得多元,连自身存在的本质也遭遇了流变,那么在面对有关绝对自由、全球责任与人类真实性问题的时候, “存在主义咖啡馆”里开始的理论探寻和斗争实践,是不是可以提供一种对于历时性自由的解读?

所以回到咖啡馆,回到杏子鸡尾酒,回到精确时刻,回到三只手后面的个体存在,在更有趣的人之中寻找对于自身的定义,这也许就是回到了 “现象学”:去掉关于事物是什么的额外推理,抵消各种所谓的 “主义”, “搁置判断”任何干扰性的情绪联想,然后回到事物本身: “别想着向外求索;返回你自身。”所以从现象学出发的存在主义,集中的是两大问题:我是谁?我该如何生活?存在主义者需要寻找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而答案并不在搁置的时间里,不在抽象的体系里,它在过程中,在历史中,在人所经历的不确定里, “存在主义的故事,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和历史的故事,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整个欧洲世纪的故事。”

从三十年代的小酒馆出发,欧洲在并不漫长的世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1933年萨特离开巴黎开始抵达柏林接触现象学,而海德格尔出任大学校长,却因为和纳粹的关系备受非议, “他的职位还给他带来了个人的背叛。”在整个30年代,海德格尔都在托特瑙山小木屋中沉思,在写作与思考中挣扎前行,1935年,他痛苦地写道: “世界在沉沦,诸神在逃离,地球在毁灭,人类被化约为大众,对一切的创新和自由的东西感到憎恨和猜疑。”之后在大雪茫茫的森林里开始了转向,直到战争的爆发;而当那些人从梦魇般的战争中走出,世界似乎比他们更早地转向了,在这种转向中,个人的道德,国家的责任,也都遭受了考验,在1944年的一篇文章中,萨特谈及海德格尔的纳粹主义时说: “海德格尔没有个性,这就是事情的真相。”……海德格尔和雅思贝尔斯的矛盾,萨特和加缪的争论,甚至萨特和波伏娃协议下的情感、不生孩子的决定和实践,其实都成为 “存在主义的故事”,而这些故事以一种张力探寻了人之存在的意义。

如果用时间来划分对于自由探求的分水岭的话,第二次世界大战绝对是存在主义转向的巨大标志。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似乎已经终结了欧洲哲学对于人之存在的方法论根基,回到事物本身就是回到 “现象”,但是在搁置了那些对于世界的定义中,胡塞尔最终在 “意向性”上转向了唯心主义,而师承胡塞尔的海德格尔,也在体验 “感觉到的陌生感”中,开始了内在的探求,就像他一辈子都不习惯与人对视的眼神,这个 “谦卑的斯瓦比亚农民”变成了 “来自梅斯基尔希的小魔法师”,在他看来,日常存在是 “最本体论”的东西,实际的操劳和操作,比反思更为原始,所以海德格尔认为有用性先于沉思,所以他想要的是在有用性中找到存在,而人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存在先于本质,而是 “在世存在”和 “与他人共在”先于 “独自存在”,也就是说,我们不是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上空盘旋,从上往下凝视,而是已经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参与其中——我们 “被抛”到这里,而 “被拋性”必定是我们的起点。

海德格尔提出的是两个存在主义哲学主题:自我质疑和自由。为什么会自我质疑,因为被抛到这里,所以能自我只是 “常人自我”,这是一种非个人的实体,会夺走我们为自己而思考的自由,当我们熟悉了那个 “常人自我”的时候,其实是走向了个体的异化,反而真实的、未被异化的自我不熟悉了, “我的真实声音反倒听上去是最陌生的。”这便是海德格尔思考自由时的痛苦,1935年,他写道: “世界在沉沦,诸神在逃离,地球在毁灭,人类被化约为大众,对一切的创新和自由的东西感到憎恨和猜疑。”

而1934年回到法国的萨特,在接受了现象学之后,他从胡塞尔的难题中开始以意向性解结构来思考梦境、幻想和幻觉,这一种对于人存在的思考,让萨特走向了丰富的文学创作,那里有存在,有神秘,有物理世界,有偶然性——萨特认为偶然性的恐怖,就是唤起了 “事实性”的东西,它把我们拖入到现有的境遇,阻止我们飞向自由;对于自由的质疑同样出现在列维纳斯身上,他认为,人们永远不应该被动地接受残酷的存在,所以我们要通过逃避噩梦中那种压在我们身上的重量,而非接受它,这样才能走向文明;波伏娃对自由的表达则体现了献身精神,在小酒馆里她是萨特的女友,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和反叛的萨特达成了协议,他们做两年的情侣,之后再决定是否续约,这个伴侣选择方式,和不要孩子的决定一样,打破了传统伦理,走向了一种自由——从1929年持续到1980年萨特去世, “在五十年的时间里,这段关系是存在主义在现实中的哲学演绎,由自由和友谊两个原则定义而成。”而波伏娃在其中有过对梅洛-庞蒂的某种感觉,当想要嫁给梅洛-庞蒂的伊丽莎白在二十一岁时因病去世,当波伏娃目睹了梅洛-庞蒂两次不行的婚姻,她认为是 “是中产阶级的虚伪害死了她朋友”,或者也是这个原因,让波伏娃在 “转向”中远离了传统价值,也使她开始以 “应用存在主义”研究女性存在的社会问题。

我是谁,我该如何生活,都是关于自由的问题,当战争终于逼近,这两个问题以及对自由的困惑越来越成为存在主义者面对的现实,和纳粹相关,是海德格尔身上贴上的标签,当他认为,存在的可疑本性暴露的时候,自由以及存在都必须转向。他提出了 “谋制”——所有东西都被制造得像机器一样,即工厂自动化、环境开发、现代管理和现代战争中体现出的态度;提出了 “人力资源”——这种模式让我们 “出现在无对象之中,最终我们将丧失我们的结构”。所以在困惑中海德格尔找到了 “林间空地”: “让事物不再隐藏自身,是人做的事:这是我们独特的贡献。”这是 “泰然处之”的方式,是用不插手的方式来关注事物,由此,海德格尔开始关注语言、荷尔德林和希腊人,在林间空地里成为像小鹿一样 “腼腆地站出来”的存在者。

实际上,海德格尔的转向在某种程度上放弃了前期的决断性、向死而在,而专注于有关体贴和接纳、等待、敞开心扉等需要,而这些需要正是海德格尔在战争期间参与其中时最想得到的需要。那时的萨特在见证了法国解放之后,说出了对于自由的另一种定义: “我什么都不是,故我是自由的。”而观看了萨特在莎拉·伯恩哈特剧院演出的戏剧《苍蝇》而结识他的加缪,则淡化了英雄主义,反而在 “失败主义”中构建人的意义: “如果继续下去,我们就必须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之上:接受我们所做的事并没有什么终极的意义。”而身为德国人的雅思贝尔斯,则反思这一场战争造成的伤害,以及人的存在意义, “如果事情发生了,如果我在那里,如果我活了下来,而别人被杀死了,那我的内心声音会让我知道我还活着就是罪过”。曾经被关押进战俘营的列维纳斯几乎和海德格尔走向了决裂,战争结束后他从存在的迷雾中掉头,朝向了个人、生活、人类实体。

战争无可逃避,战争让存在主义者以不同的方式 “转向”,而在这转向的过程中,一个共同的主题凸显出来,那就是存在是真正的人的存在,是真实的人的存在。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讨论的主题:我是谁?我该如何生活?波伏娃在 “应用存在主义”的实验中开始重新解读女性,在她看来,一个人并不是生下来就是女人,而是逐渐长成了女人,这个逐渐长成的过程中,一直有一种 “他者”存在,正是他者对于女性的最大压抑,使得女性成为父权历史中的 “第二性”。所以波伏娃从女性的视角来关注存在主义中性别自由。而梅洛-庞蒂提出了妥协论, “只有通过与世界妥协,我们才能存在——而这可以接受。”为什么要妥协?是因为世界本来就提供了错觉,而我们被视错觉所骗, “我们以前学会了根据形状、对象和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物来看待世界。”而妥协的意义就是在意识世界中 “折叠”—— “有人弄皱一块布,做了一个小巢或小洞。它这样保持一阵子后,最终会被展开并捋平。”

而在这个过程中,萨特似乎一直用反叛来反对秩序和规则,甚至变得更加绝对。萨特最先提出 “存在先于本质”这句口号,其意义就是人在发现自己被抛入社会后应该持续创造我自己的定义,也就是说,我是我自己的自由,我的选择是为了使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他11岁时在公交车站是突然决定不再信仰上帝,他和波伏娃的情侣协议和追求自由伦理的生活,他在1964年拒绝诺贝尔文学奖,以及1982年拒绝法国荣誉军团勋章,都是和传统的规则决裂,都在选择中让自己成为自由的人, “他们开创了反抗和不满的情绪,创造了存在的一种新定义,那就是选择、行动和自我肯定,并对人生的痛苦和困难做了研究。而且他们还引入了一个坚定的信念:哲学不只是一份职业,而是生命本身——个人的生命。”

萨特是革命者,是追求真实性的人,尽管在战后遭受了极大的非议:新小说家反对他的文学审美,阿兰·罗伯-格里耶驳斥了萨特和加缪的 “人味”太重了;米歇尔·福柯预言,作为一个相对晚近的发明, “人”可能很快被 “抹去;后现代主义者让·鲍德里亚则将萨特哲学贬斥为一种属于历史的好奇心, “非常好地表达了——已经陈腐的一—主体性的后浪漫主义垂死挣扎”。但是作为一种存在的存在主义,萨特就是在 “向前,总是向前!”的存在主义呼喊声中,一直无畏地向前。而其实,无论是萨特的反叛,海德格尔的转向,加缪的失败主义,梅洛-庞蒂的妥协,波伏娃的 “应用存在主义”,他们也都用不同的方式表达着人的本质和自由,而在历史构筑的存在主义咖啡馆里,当真实的人成为主体,当自由成为目标,他们就是有趣的人,就是在愤怒和活力中书写自由,而这正是站在21世纪的我们,可以品味这一段历史的所有理由: “还有生命中其余那些美轮美奂、如磷光一般闪耀的繁盛,只要我们有幸能够体验它,它就会继续向人类展示自身。”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编号:B84·2180122·1452
作者:【英】卡尔·波普尔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4年12月第1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25.60元
ISBN:9787208126725
页数:116页

“我试图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证明,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拙劣的方法——不能产生任何结果的方法。但我过去实际上并没有反驳历史决定论。在那时以后,我成功地对历史决定论给予反驳:我已证明,由于纯粹的逻辑理由,我们不可能预测历史的未来进程。”卡尔·波普尔如是说。《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以清晰的思路和严密的逻辑对所谓的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预测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且假定可以通过发现隐藏在历史演变下面的规律来达到这个目的——进行了介绍和批驳。卡尔·波普尔以逻辑的方式证明所谓的历史的 “螺旋上升的发展阶梯”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对哈耶克等学者有着很大影响。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尚未找到伽利略

对一个正在成长的毛毛虫进行最仔细的观察也不能使我们预见它变成蝴蝶。
——《第四章 对亲自然主义学说的批评》

一只毛毛虫的成长是不是 “独一无二”的事件?从毛毛虫变成蝴蝶是不是 “整体主义”的规律?从幼虫到成虫的预测是不是类比推理?当卡尔·波普尔以否定的方式批判亲自然主义历史决定论的时候,他是不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或者说,他把本属于动态社会系统的进化规律依然看成是静态的自然趋势,从而抹杀了其中的能动性,甚至,把自然科学的演变规律也堪称是科学上的假说,从而用这样的逻辑否定社会科学的历史预言, “用静态系统的这些长期动态预测来证明非静态的社会系统的大规模历史预言的可能性,实属错误。”

这里的一个本质问题是:毛毛虫变成蝴蝶为什么只是单个的、静态的、无法预测的观察,而不是可以以类的方式推及到自然科学的动态规律,甚至成为社会科学预言未来的一个样本?考察波普尔的 “纯粹的逻辑理由”,他认为既然要预先知道 “我们明天才会知道的事情”,那么必须建立在知识基础上,而知识是不断增长的,甚至以后的知识会否定先前的知识,那么所谓的经验主义就可能是错误的,在历史的经验主义可能存在错误,在未来的知识超越我们的认知的情况下,我们就不可能预测人类历史的未来进程,也就是说,没有一种科学的历史发展理论能作为预测历史的根据,所以从这个结论触犯, “历史决定论不能成立”。

这是波普尔在序中提出的五个论题,看起来,这五个论题都是因果式的推进,所以当知识不可预见的时候,社会的未来也无法预测,所以他很简单地得出结论: “历史命运之说纯属迷信,科学的或任何别的合理方法都不可能预测人类历史的进程。”这便是他所说的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这是对于马克思 “哲学的贫困”的一种暗示,而这种暗示就是把历史变成了不可知论,把历史决定论当成是一种迷信,而不管是不可知论还是 “迷信论”,波普尔都是悲观的,尽管在他看来,历史决定论是一种 “考虑周到而结构严谨”的哲学,但是从这样的逻辑出发,最后得到的命题依然是: “社会科学尚未找到它们的伽利略。”

历史决定论是一种方法论,是社会科学的一种进路,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做出历史的预见,波普尔对这种方法论的定义是: “它假定历史预测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且假定可以通过发现隐藏在历史演变下面的‘节律’或‘模式’、‘规律’或‘倾向’来达到这个目的。”通过历史事件的考察、观测和研究,发现其中的规律,然后预言社会的未来,历史决定论的这一套逻辑在波普尔看来是错误的,他之所以这样下定义,就在于他把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物理学的方法并置在一起,从而进行批判,从而得出结论。比如他区分历史决定论的学派,就以物理学可用性的观点作为标准,赞成把物理学方法应用与社会科学的,称他们为 “亲自然主义的”或者是 “肯定的”,相反,另一派则称为 “反自然主义的”或 “否定的”。

反自然主义的历史决定论反对的是物理学中的自然主义,他们认为,由于社会学与物理学存在着深刻的差异,所以物理学的方法不能应用与社会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中重复的实验方法,得到的是一种排列组合的新,而不是社会学中内在的新,真正的新,社会科学的规律涉及概括,实验、社会现象的复杂性、精确预测的困难以及方法论本质主义的意义,它取决于历史,取决于文化上的差异,取决于特定的历史境况,所以,社会科学中的社会齐一是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而改变的,是人为的,只有人的活动才是改变它们的力量,也就是说,它依赖的是人类的本性,这种 “趋向于有所作为并反对任何暗自满足的倾向”就是能动主义。历史是会重复的,但是绝非如物理学一样是一种实验性的重复,它是具有历史重要性的递进,是对社会有着影响力的新, “没有比出现真正的新时期更为伟大的时刻。”

所以,历史决定论研究方法不是原子主义,而是 “整体主义”,这种整体主义强调的是社会集团与有机体之间的相似性,涉及的是作为整体的生命体的科学,关乎的是新颖性、复杂性、有机性、整体主义以及把历史划分为各个时期的典型意义,所以从一个历史时期推出另一个历史时期的类比推理,所需要的是直觉悟性,是在直觉之上的因果解释,所以社会事件的性质特性,是一种 “共相问题”,而这种 “共相问题”与传统的 “唯实主义”相区分,就是一种 “本质主义”,它所关注的是普遍对象,即柏拉图所称的 “形式”、 “理念”,在这种本质主义下,历史决定论认为,科学和知识必须假定有不变的东西存在,而另一个方面,即使有变而成为历史,也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表现, “事物,即它的不变本质,只能通过它的变化而被理解。”

卡尔·波普尔:历史无法预测,却可以构建

历史决定论研究的是 “整体主义”,关注的是 “能动主义”,强调的是 “本质主义”,这些都是 “反自然主义”的历史决定论,波普尔对这一种学说的批判当然是以自然科学甚至只以物理学方法论为参考体系。他认为,自然科学所产生的技术,其任务是指出 “什么是不能实现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所重视的是 “渐进的修补”,也就是不断通过技术的改进来修补提出的方法,而社会科学的渐进修补,其目的也是置于技术领域之下,从而像改造和维修机器一样, “设计各种社会建构以及改造和运用已有的社会建构。”但是波普尔他认为,社会建构并非是人为有意识设计出来的,绝大多数社会建构只是 “生长”出来的,是未经设计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渐进的修补就和 “能动主义”不符,因为能动主义者所要描绘的是 “整体主义”或 “乌托邦”的工程,它的目的是按照一个确定的计划或蓝图来改造 “整个社会”,甚至是 “夺取关键地位”,是 “扩大国家权力”, “它的目的还在于从这关键地位上控制那些影响着社会未来发展的历史力量,或者阻碍社会发展,或者预见其过程并使社会与之相适应。”

正是对 “渐进的修补”的否定,所以能动主义的整体主义式历史决定论,在波普尔看来,就是一种不可知论: “整体主义的变革越大,他们的未意料到的和极不希望出现的反响也越多,从而迫使整体主义工程师不得不采取渐进改进的权宜措施。”整体主义所想要的是彻底的改造,是必然的结果,所以在这种方法论下,整个社会就会陷入一种乌托邦,甚至发展为一种极权主义,但是这是一种极其有害的历史决定论: “整体主义计划者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权力集中是容易的,但是把分散在许多人头脑中的知识集中起来是不可能的,可是这种集中对于明智地运用中央集权是必要的。”

历史是一个整体,在某种程度上也抹杀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特殊性,波普尔认为,历史不是简单的重复,也不存在着重复式的实验,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具体的,独一无二的,将整体主义覆盖在个别主义之上,只能产生错误的观点: “他们在周围所观察到的规律性都是社会生活的普遍规律,因此对任何社会都适用。”所以所谓的历史规律只是我们这个特定历史时期所特有的,而这正是历史决定论最大的局限,而科学方法的一个重要设定就是 “应该寻求其有效性不受限制的那些规律”,也就是说,历史规律必须是普遍的,而反自然主义提出的整体主义就是去除了这种规律的普遍性,就是把变化当成不变的一种 “奇迹”。

而在 “规律说”中,亲自然主义在波普尔看来,是 “还要严重一些”的错误。亲自然主义否定了反自然主义的观点,它们对物理学有着天生的亲近感, “如果天文学预测日蚀和月蚀是可能的,为什么社会学预测革命就不可能呢?”所以根据物理学的预测方法,亲自然主义提出了 “大规模预测”或 “大规模预报”,它就是把以往的历史事实变成经验,在经验主义下,通过和自然科学一样的力——社会动力——来决定社会运动,来预测社会发展的规律,所以这种历史决定论具有一种 “能动主义”倾向, “社会助产术是我们所能有的唯一完全合理的活动,唯一能以科学的先见之明为根据的活动。”

对此,波普尔在对这一学说进行批评时,直接指出: “对进化过程的描述不是规律,而只是一个单称的历史命题。”也就是说,历史某一时期发生的某一事件是单一的,是静态的,它指向的不是规律,而是趋势, “趋势不是规律”。他认为,断言有某种趋势存在的命题只不过是一个存在命题,而不是全称命题,因为普遍规律不是断定存在的,它只是一种趋势,而趋势的持续性是依赖于 “某些特定的原始条件的持续存在”,而规律是一种绝对趋势,它不依赖于原始条件,是无条件的预言, “并且不可抗拒地以一定方向把我们带到未来。”

波普尔认为,历史决定论对于历史事实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历史学所研究是的因果关系,而因果关系是有规律决定的;另一种认为,历史事件有时候只出现一次,也不具有普遍性,甚至是别的事件引起的原因,而在他们看来,这也是因果联系来决定的。在波普尔看来,这两种观点都有错误的认知, “普遍规律和特定事件对于任因果解释都是必要的,只是在理论科学之外,普遍规律通常不大引起人们注意罢了。”不被注意的规律后来被历史决定论者说成是一种时代 “精神”,而波普尔从来不赞同这种所谓的精神,所谓的精神,和历史的方法、历史的观点一样,是不能检验的,它只是一种 “历史解释”而已,而历史决定论的错误在于把这种历史解释看成是理论,而从指导实践,预测未来。

这无可避免地会陷入某种规律 “乌托邦”之中,甚至会成为一种极权主义,在波普尔看来,无论是反自然主义,还是亲自然主义,历史决定论的真正危害在于它以 “能动主义”的方式把历史置于人为控制和改造之下,所谓的预言其实是人为力量改变的结果,所以在批判历史决定论的时候,波普尔理论真正有用性之一便是为这种能动主义提出解决方法,在看来,历史决定论依赖的是政治因素,如果真要创造所谓的精神,就必须依赖于思想自由,依赖于民主, “人的因素在社会生活中和一切社会建构中终归是不确定的和捉摸不定的成分。”而去除用所谓的科学 “人性”来控制进化,其实也是走向了一种整体主义,只不过这种整体主义是一种全体的制度构建,是自由的思想构建,是民主的政治构建,是齐一的社会构建:

归根结底,害怕变化的人正是历史决定论者。他们如此不能合理地对待批评,要别人如此听从他们的教导,难道不是由于害怕变化吗?的确,历史决定论者似乎因为丧失了一个不变的世界而希望获得补偿,从而倾向于相信变化是可以预见的,因为它受一个不变规律支配。

论革命

编号:B82·2171218·1446
作者:【德】汉娜·阿伦特 著
出版:译林出版社
版本:2011年02月第1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6.00元
ISBN:9787544715751
页数:281页

“我们将会逝去,不留下一抹烟痕,因为,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我们错过了以自由立国的时刻。”这是罗伯斯庇尔最后留下的预言;而大西洋的彼岸,美国革命却已经实现了自由的理想。《论革命》从政治生活的现象学方法和指导两场革命的不同理论入手,深度剖析了两场革命的差异,表达了阿伦特 “以自由立国”的共和主义思想。内容围绕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不同展开:阿伦特不断地比较二者,指出了法国大革命目标的偏移,即从 “以自由立国”转向了对社会问题的控诉;而美国立国者们思虑的着眼点一开始就是政治形式的构建,它能确保引进不同的观点和立场,体现更多人或群体的声音和利益。尽管美国革命深深地影响了法国大革命,结果却有云泥之别。


《论革命》:目的是以自由立国

开端不仅仅是全部的一半,而且一直向终点延伸。
——波利比乌斯

作为 “全部一半”的开端对应于终结?过程意义就是一种不可抗拒性?波利比乌斯似乎并没有说出开端和终点之间的逻辑通道,而韩娜·阿伦特在此之前引用了让柏拉图的那句话,似乎就指明了一种 “神明”化的力量: “开端因为自有原则,也是一位神明。只要他寓于人之中,只要他激发人的行为,他就拯救了一切。”自由原则是一种不受外来因素影响的自发过程,当开端由此通向终点,它的核心力量在于有这样一位神明,那就是寓于人之中,有能激发人的行为,甚至最后是拯救了一切。

开端被神化,是因为在走向终点时变成了历史必然性?实际上阿伦特并非是强调开端的自有原则,不是突出神明性,而是从开端走向终点的那种 “绝对性”: “开端的效力源自绝对性,而绝对性必须拯救开端,可以说是从它固有的随意性中将它拯救出来的。”开端的神明不是拯救一切,是拯救自身,用绝对性拯救必然性,在阿伦特的政治逻辑中,就凸显了一种原则: “绝对性就是与开端一道,并且使之在世界上呈现出来的原则。”拯救而呈现,才能最终走向终点,而这种从开端就延伸出来的道路,到底是不是在开端和终点之间形成了一个封闭的体系?

阿伦特也是否定的,向终点延伸,或者用绝对性呈现世界,其实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或者终点之意义不是终结,它是在重新建立秩序之后的持续过程,开端之后是延伸的方向,而在这个方向上,终点不是一个点,它是一个更长的阶段和过程,似乎世界一直在呈现,而这种一直呈现的过程也在打破所谓的绝对性——绝对性和开端在拯救一切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拯救自己。而这便是阿伦特的革命观,或者是对于革命精神的一种解读: “如果立国是革命的目的和终结,那么革命精神就不仅仅是发端新事物的精神,而且是开启持久事物的精神;一种体现这种精神和鼓舞它走向新成就的持久制度,将是自拆台脚的。”

不管是发端新事物的精神,还是开启持久事物的精神,都表现了革命创造了一个新世界,而新所对应的是旧:旧政权,旧制度,甚至旧人民,而这种新旧之间的分界线就是革命的开端, “暴力是开端,同样,如果没有暴力的运用,没有忤逆之举,就不能缔造开端。”但是这个开端是如何发生的?它有如何在自由原则中开始?最后它通向的是那一种终点?阿伦特其实考察的是法国大革命,当18世纪的这场革命发生的时候,它在开端之前到底呈现了怎样一个世界?是不平等?是贫困?是政府的专制?当暴力打碎这一切的时候,是不是就一定意味是一场革命?这其实涉及到法国大革命之前的社会问题,而在阐述社会问题之前,阿伦特其实就建构了她的革命理论,正是在 “革命的意义”阐述中,她认为革命的目的就是自由: “只有在创新性激发出这种感召力,并且与自由之理念相联系之处,我们才有资格谈论革命。”

这似乎有些先入为主,革命是变动,革命是暴动,而这些只不过是一个起点,一个开端,甚至有人把革命的本质说成是基督教的观念时,阿伦特也认为只不过是革命激活了基督教信仰中的革命性因子,这倒变成了一种对真正革命的回避。革命从表象上来说是为了造就一个新的世俗领域的新阶段,而这种出发点实际上就是为了一种社会结构的改变。革命从词源上或者在初次运用上和天体有关, “其含义也从一种永恒的、不可抗拒的、周而复始的运动引伸为随机运动,人类命运的沉浮”,而当它成为一个政治术语的时候,阿伦特认为,就是 “向某个预定点循环往复的运动”,而这种运动似乎是为了 “绕回预先规定的秩序”中,所以从愿意来说,革命其实是指 “复辟”,而潘恩用 “反革命”术语的时候,回应的是帕克对于人权的极力辩护,也就是当抵御人权变成 “反革命”,那么革命的意义就是恢复人之有的权力,是回到应有的秩序中。

但这只是一个隐喻,当一种变动发生的时候,革命在现代意义上就是一种从终点走向新起点的开端: “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之前从不为人所知、为人所道的故事将要展开。”特别是法国大革命提供了一个样本, “在这历史性的时刻中,革命展现出它的全貌,具备了一种确定形态,革命开始摄人心魄,与滥用权力、暴行和剥夺自由这一切促使人们造反的东西划清了界限。”但是当革命和暴力划清界限,却难以改变法国大革命中暴力作为开端的这一性质,马基雅维利被称为 “革命精神之父”,而在他的革命理论中,强调的就是暴力,他坚持为暴力在政治领域中保留一席之地。但是在阿伦特说,暴力仅仅是开端,而不是革命的本质, “他强调暴力在政治中的地位,与其说归因于他对人性的所谓现实主义洞察,倒不如说更多是归因于他抱有一种徒然的希望,以为可以在某种人身上找到某种品质,跟我们与神性联系起来的品质相媲美。”所以马基雅维利陷入的困境即使理论的,也是实践的,而要从这双重的困境中走出来,就需要重新定义革命的意义。

革命开端是暴力,但是革命不止是成功的暴力,而在这个开端向前,革命的目的是自由,因为自由的观念指的是政治实体宪法的最高标准就是自由,这是一致的, “我们打算在何种程度上接受或拒绝这种一致性,就不仅取决于我们对革命的理解,而且取决于我们的自由概念。”自由不是平等,维克托儿就说,平等是对自由的一种威胁,因为平等之存在于特定的政治领域中,如果革命仅仅保障公民权利,那么它就是不自由的,而变成了一种解放, “解放是免于压制,自由则是一种政治生活方式。”所以阿伦特说: “只有发生了新开端意义上的变迁,并且暴力被用来构建一种全然不同的政府形式,缔造一个全新的政治体,从压迫中解放以构建自由为起码目标,那才称得上是革命。”

革命以暴力为开端,以自由为目的,这是阿伦特对于革命的一种过程解读,但是自由并非是如 “革命”最初意义的一种循环,一种回归,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罗伯斯庇尔就提到了 “自由专制”,似乎就是一种危险信号,所以阿伦特强调革命以自由为目的,其意义是缔造一个全新的政治体, “从压迫中解放以构建自由为起码目标”,而这种政治体与以往的政治体全然不同,具有开端意义,所以革命精神就是创新性和新颖性。在建立这样一个革命观之后,再来看待法国大革命,似乎这一个对于后世革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是在实践着一种历史必然性的观念: “昨天,似乎只有君主的专制权力站在人和他的行动自由之间,而就在这个启蒙运动的幸福日子里,一个强大得多的力量突然崛起,随心所欲地支配了一切人,无一幸免,也无从反抗和逃避。这就是历史和历史必然性的力量。”

法国大革命为什么实践着一种历史必然性?启蒙运动启发了理性,暴力打破了专制,其中的重要因素便是人,所以生命过程构成了最强大的必然性,当法国大革命爆发的时候,自动进入到了这个生命过程里: “将群众,也就是一个民族、人民或一个社会中的实际多数,看成是一个超自然躯体的形象,它受制于一个超人,也就是不可抗拒的‘公意’。”而提到人的必然性因素,就必然会涉及到社会问题,而法国大革命提供的社会图景就是贫困的产生,马克斯从法国大革命中学到的也是, “贫困是第一位的政治力量”,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所强调的是现在政治上的信条,那就是生命是最高的善,所以革命的目的是让生命摆脱锁链。而这种革命其实是基于同情的一种人文主义。

但是不管是贫困的社会问题,还是对于人的同情,在阿伦特看来,都不是革命的真正原因, “如果从贫困中解放出来和人民的幸福是大革命真正的、唯一的目的,那么圣鞠斯特年少轻狂的俏皮话,‘美德之罪,罪莫大焉’,就不过是是种常理,因为,接下来其实就是‘允许为革命而行动的人’为所欲为。”阿伦特认为为了生命最高的善而进行的革命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富足,而同情, “就其性质而言,无法被整个阶级或人民的痛苦所激发,人类整体的痛苦最不可能激起同情。”如果以这样的苦难作为革命必然性的条件,那么将带来的不是革命而是葬送革命,甚至变成丑恶的开端,变成自私的社会,甚至变成了一种伪善, “革命,在它马不停蹄地将自己的孩子吞噬之前,先撕下他们的假面具。”

法国大革命的真正样本意义其实是反面的, “一切革命都以法国大革命为榜样,在反对暴政或压迫的斗争中,动用和误用了苦难和赤贫巨大的力量”,甚至到后来变成了恐怖统治: “恐怖统治让一切居民都平等地丧失了一个法律人格的保护面具,从而达到了平等化。于是,在伪善被戳穿、痛苦暴露无遗之后,呈现出来的就是愤怒而不是美德了:一方面是对揭露出来的腐败的愤怒;另一方面是对不幸的愤怒。”于是也就产生了罗伯斯庇尔所说的 “进步的暴力”这一 “持续反应”。

而在法国大革命之外,阿伦特用另一个样本来阐述她的革命观,那就是美国独立革命:美国革命的缔造者心中没有所谓的同情,约翰·亚当斯说: “群众对富人的嫉妒和怨恨随处可见,且仅仅停留于恐惧或必然性层次。一个乞丐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另一个人能乘马车而他却连面包都没有。”在同情之外,美国革命似乎走在一条 “追求幸福”之路上,而这种幸福就是立国是宪法的保障。当杰斐逊在起草独立宣言时选中了 “幸福”一词,也就是要建立一种 “公共幸福”: “人民知道,如果他们的幸福只存在和享受于私人生活之中,他们就不可能一起‘幸福’。”他们在从殖民地变为自由国家的过程中,将幸福变成了一个新的政治空间,在这一空间里, “追求公共自由的激情”和 “追求公共幸福”将得到自由发挥,虽然杰斐逊似乎将公共幸福和私人福利混为一谈,但是美国革命不同于法国大革命的意义在于: “美国革命的方向始终是致力于以自由立国和建立持久制度,对于为此而行动的人来说,民法范围以外的任何事情都是不允许的。”

“叛乱的目的乃是解放,而革命的目的是以自由立国。”这也是阿伦特的观点,与法国大革命的暴力开端不一样,美国革命似乎并没有出现历史必然性,独立而成为新的国家,似乎是自然而成的, “立宪政府观念无论在内容还是来源上,当然都绝不是革命的。它不过意味着一个受法律限制的政府,通过宪法保证来维护公民自由。”所以哪一部保障幸福的宪法就直接走向了立国自由这个终极目标上,而这种自由立国也正好和法国大革命形成了一种反向的样本。在阿伦特看来,美国的政治自由关键词不是 “I-will”,而是 “I-can”——政治领域必须以某种权力与自由结合起来的方式来理解和构建。这就是在孟德斯鸠影响下的权力分立制衡:在理论上,就是亚当斯的权力平衡观: “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强力制约强力;以力量制约力量;以利益制约利益;同样,以理性制约理性;雄辩制约雄辩;以激情制约激情”;而在实践层面,就是在制度设置上达到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均衡,这种自由立国所构建的自由是权力的均衡,所以美国革命提供的经验是—— “树立权威而非创立权力”:

权力不同于力量,力量是每个人与一切他人相隔绝的状态下都拥有的天赋和财产,而权力只有在人们为了行动而聚在一起时才会形成,而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一哄而散、互相疏远时,权力就将烟消云散。因此,约束和承诺、联合和立约,都是权力赖以持存的手段;在具体的行为举止过程之中,人与人之间形成了权力,而当人们成功地使这种权力保持完整无损之时,他们就已经是在那里进行立国和构建一个稳定的世界性结构的活动,可以说是安置他们联合而成的行动之权力了。

阿伦特认为,法国大革命的革命者不懂得区分暴力和权力,他们相信权力来自人民,但是当他们向群众打开政治大门的时候,权力又变成了暴力,将一切扫荡一空;而美国革命者通过承诺、立约和相互誓愿来缔结权力,这种权力就变成了权威,而在建立共和国的过程中,权威所发挥的作用就是建立新秩序: “对他们来说,权威问题是以所谓‘更高法律’的面目出现的,‘更高法律’将对实在法予以认可。”正是在这种 “更高法律”的权威面前,革命的自由目的达到了: “美国革命的进程讲述了一个令人刻骨铭心的故事,正好给人们上了独特的一课。因为,这场革命不是突然爆发的,而是人们经过共同协商,依靠相互誓愿的力量而缔造的。奠基不是靠建筑师一人之力,而是靠多数人之合力。”

美国经验提供了一个样本,但是当战争和革命决定了二十世纪的面貌,革命问题似乎又变成了一个现实问题,俄国十月革命,第一次世界大战,等等和战争有关的事件发生之后,革命的自由目的如何得道体现?革命不是对付暴政,当然也不是在暴力中走向终点,看起来革命和自由无关,但是阿伦特却认为, “战争与革命的相互关系,也就是它们的一致性和相互依存性都在稳步增长,而两者关系的重心越来越从战争转向革命。”这是一个战争的世纪,其实在本质上是革命的世纪,不管以暴力作为开端,还是以自由作为目的,战争就是导致革命,革命就是实践革命精神,所以从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经验重出发,阿伦特试图在被遗忘了的革命传统中找到失落的珍宝:共和国降临不是基于历史必然性,而是以自由立国: “自由事业只有在美国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福气,与真正的政治自由诸如言论思想、集会结社自由相比,它是次要的,哪怕是在最好的条件下。”而在开启持久事物的精神中,就是要以权力制衡的方式建立权威,表现在杰斐逊所说的 “街区体系”中;而要避免政府腐败,就必须分清公共领域和死人利益,就必须构筑一个法律体系,如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一样, “为私人领域对抗公共权力塑造了最后的也最彻底的法律堡垒。”最后的一条,就是去除那些所谓的职业革命家, “职业革命家的作用通常不在于缔造革命,而在于革命爆发后上台。”在革命建立自由的最终目的中,政党制度和委员会体系应该成为两种力量,在政府和人民之间建立相互制约的体制。

“革命精神,是一种新精神,是开创新事物的精神,当革命精神无法找到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时,这一切都失落殆尽了。”这是阿伦特的忠告,当暴力推翻了专制,当权力变成一种力量,只有创新性才能成为革命的开端,也只有自由才能成为革命的目标,不需要专制自由,不需要职业革命家,不需要同情, “无论老老少少,去承受生命之重负的究竟是什么?它就是城邦,是人们无拘无束的自由行为和活生生的语言的空间,它让生命充满华彩。”

人性论

编号:B36·2171213·1439
作者:【英】大卫·休谟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6年10月第1版
定价:88.00元亚马逊54.60元
ISBN:9787100122924
页数:779页

三大英国经验主义者之一的大卫·休谟重视从 “生活经验”中提炼出哲学观点,他认为, “知识来源于印象而非理性”,所以没有事实可由先验方法被证明。在《人性论》, “人性”一词是指人类获得概念知识和意念知识的认识思维活动,休谟的人性论是指休谟以人性、认识或求知为对象的哲学认识思维活动所获得的关于认识、求知这种事情的思想观点或知识理论,试图通过对人性的研究来揭示制约人的理智、情感和道德行为的准则。第一卷《论知性》主要阐述了知识的起源、分类和范围,认识的能力和认识的界限,推理的性质和作用。第二卷《论情感》主要阐述了情感的起源、性质和活动,并为下一卷关于道德问题的讨论打下基础。第三卷《论道德》是在前两卷的基础上对道德问题的全面阐述。


《法国认识论》:科学史是关于错误的研究

一个地道的怀疑主义者,不但怀疑他的哲学的信念,也怀疑他的哲学的怀疑;不论由于怀疑或信念,他都从来不会摈弃他可能自然享到的天真的快乐。
——《论怀疑主义哲学体系和其他哲学体系》

怀疑哲学信念,怀疑哲学的怀疑,当怀疑作为一种方法论,似乎可能指向对 “怀疑的怀疑”的永远循环,所以对这种可能的循环必然会有在理性上的质问:它的逻辑起点在哪里?它又在何处终结?18世纪的休谟似乎并不急于将怀疑拉向一个既有又开始又有终结的体系中,自称为 “地道的怀疑主义者”的他,在看到了观念之间需要连接,看到存在观念和想象未存在的观念是同一的,看到原因和结果都是由经验而来,看到知识的概然推断,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 “自然享到的天真的快乐”,而这种天真的快乐就是人存在的人性意义, “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

回到人性,毋宁说是发现人性,休谟的 “人性论”就是一个对于动态过程的阐述,是让人类为获得概念知识和意念知识而进行的认识思维活动,而它的目的就是 “自然享到的天真的快乐”——无论是自然,还是天真,就是一种恢复,而这种恢复必然要击破一种障碍,在休谟看来,这种障碍就是 “人类理性”: “对于那些可以提交人类理性法庭的最重要的问题,我们现在仍然愚昧无知;这些人如果满足于惋惜此种愚昧无知,那么一切熟悉科学现状的人们很少会对他们不欣然同意的。”正是因为崇拜于理性,使得理性反而变得无知,人性在这种悖论中必然离科学越来越远,所以针对理性的怀疑,针对知识的概然推理,就是休谟人性论的一种逻辑起点。《人性论》的副标题为: “在精神科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休谟就是希望运用实验的推理来认识精神科学,建立科学体系,而人的科学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任何重要问题的解决关键,无不包括在关于人的科学中间;在我们没有熟悉这门科学之前,任何问题都不能得到确实的解决。”

而所谓的熟悉这门科学,在休谟那里提供了实验推理的两种手段,一种是经验,一种是观察,他认为,经验是一般人的理由,它具有人性论的同一性, “这种理由,即使对于最特殊、最奇特的现象,也无需经过研究便可以直接发现出来的。”但是在经验之上建立的认识论,因果关系中的经验论,并不是确定的,所以为了达到真理,就必须通过观察,采用怀疑主义的方法探求藏匿在其中的知识, “因为,真理如果毕竟是人类能力所能及的,我们可以断言,它必然是隐藏在深奥的地方。”所以观察中的探求,就是搜集实验材料,并 “经过审慎地搜集和比较”,建立 “一门和人类知识范围内任何其他的科学同样确实、而且更为有用的科学。”

经验主义的不确定引出了怀疑主义的必要性,怀疑主义通过观察实验为的是得到确实、有用的科学,从不确定走向确实,从怀疑走向有用,从概然推断走向科学建构,这便是休谟人性论的一种目的阐述,那么,这个真理藏身的深奥地方到底在哪里,为什么人类的能力可能无法企及?又为什么理性会将人带向一种愚昧无知?甚至会为哲学本身带来耻辱?休谟从经验的对象开始建立自己的怀疑主义,在他看来,经验的对象是知觉, “凡是呈现于心灵的东西都成为知觉”,知觉分为两种,一种是印象,一种是观念,它们都是呈现于心灵的东西,差别仅仅是刺激心灵或进入思想或意识的时候, “它们的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各不相同。”只是强烈程度和生动程度不同,这就指出了知觉具有同一性,不管是简单知觉还是复合知觉,也不管是感觉印象还是反省印象,也不管是观念复现中的记忆还是想象,都是知觉,都是经验的对象,所以对于知觉的认识就打开了对于经验的认识。

休谟在人性科学中建立的第一条原则是:观念由印象而来,即使观念在新观念中能够产生自己的意象,但是原始观念就是由最初的印象得来。 “印象第一性”便建立起了它的发生次序:印象先刺激感官,然后留下一个复本,当印象停止之后,复本却保留着,而这个复本就是观念,当观念回复到心中的时候,它就产生了新印象,而这些新印象就变成了由反省而来的反省印象,反省印象又被记忆和想象所复现,成为观念,如此循环,便会有不断的新印象、新观念出现。而在观念之间会产生联结,它通过类似、时空接近、因果关系让心灵在观念之间进行 “推移”,而在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因果关系, “没有任何关系能够比因果关系在想象中产生更强的联系于观念的对象之间,并使一个观念更为迅速地唤起另一个观念。”

因果关系联结的是观念的对象,但并非有观念所决定,那么对象之间如何建立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又如何构建在观念基础上的知识体系? “只有因果关系才产生了那样一种联系,使我们由于一个对象的存在或活动而相信、在这以后或以前有任何其他的存在或活动;其他两种关系也只有在它们影响这种关系或被这种关系所影响的范围以内,才能在推理中被应用。”如何发现这种关系?休谟认为,因果论在哲学中有许多的阐述,他认为这些原理都可能导致错误,如果说, “一切开始存在的东西必然有一个存在的理由”,休谟认为,因果关系不论是原理本性和信念本性都是不合的, “因为它没有直观确实性”;而第二种论证认为,每一事物必然有一个原因,如果没有与原因,它也会产生出自己来,休谟反问, “它在它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当然是不可能的, “这种推理显然是没有决定性的;因为它假设,而且是矛盾的假设”;第三种论证认为,没有原因而被产生出的任何东西,都是由虚无产生的,也就是虚无作为它的原因,休谟直接反驳说: “虚无不能成为一个原因”。

大卫·休谟:怀疑主义成为了 “休谟问题”

这些论证其实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认为原因具有必然性,而且通过理证来证明,他认为, “因果关系的观念必然是从对象间的某种关系而来”,从呈现于心灵的东西都是知觉而来推论,因果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一种是记忆印象或感觉印象,一种是产生印象的对象的那个观念,这两种因素其实包含三个关键:第一是原始的印象,第二是向有关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的推移过程,第三是那个观念的本性和性质。而在这个过程中,休谟认为,推溯因果关系、运用判断进行推理,其基础就是知觉的强力和生动性,而知觉作为经验的对象,因果关系就必然是经验主义的产物: “我们只能根据经验从一个对象的存在推断另外一个对象的存在。”

这种推断是经验在对象间建立了一种必然的关系,这种关系就是 “恒常结合”,因果关系的对象具有接近性、接续性和恒常结合的特点, “可是只有当它是一个自然的关系、而在我们观念之间产生了一种结合的时候,我们才能对它进行推理,或是根据它推得任何结论。”而这种恒常结合具有必然性,这就使得休谟得出结论,因果关系所呈现的对象应该是 “确定而不变的”: “记忆的印象永远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每个印象都带来一个精确的观念,那个观念发生于想象中,而成为一种坚定和实在、确定而不变的东西。思想永远被决定由印象转到观念,从那个特定印象转到那个特定观念,没有任何选择或犹豫。”

确定而不变的因果关系,但是当原因和结果的观念都是由经验得来,休谟便提出了一个问题: “经验是借着知性、还是借着想象产生这个观念的呢?我们还是被理性所决定而作这种推移呢?还是被各个知觉的某种联想和关系所决定而作这种推移呢?”经验主义的观念,和现前印象有关,和现前印象和观念的本性有关, “当任何印象呈现于我们的时候,它不但把心灵转移到和那个印象关联的那样一些观念,并且也把印象的一部分强力和活泼性传给观念。”正是用经验结合了知觉之间的关系,所以经验主义在休谟那里就出现了两种走向:一种是自然主义,另一种则是怀疑主义。

“畜类确实永远知觉不到对象之间的任何实在联系。所以它们只是借着经验由一个对象推到另一个对象的。它们永远不能借任何论证形成一个一般的结论说,它们所不曾经验过的那些对象类似于它们所经验过的那些对象。”当一条狗避免烈火和悬崖,躲开生人,或者向主人表示亲热,一只鸟选择筑巢的地点,在适当的时间精心孵卵,这些都是凭着经验建立起来的行为,而种经验是在 “习惯”意义建立起来的,这是 “明显的真理”,休谟提出这样一种真理只是在嘲笑理性主义者, “在我看来,最明显的一条真理就是:畜类也和人类一样赋有思想和理性。”

当然在休谟看来,理性中也存在着怀疑主义,而怀疑的重要意义就是形成新的判断: “我们在每一段推理中都必须形成一个新的判断,作为最初的判断或信念的检查或审核;而且我们必须扩大视野去检视我们的知性曾经欺骗过我们的一切例子的经过,并把这些例子和知性的证据是正确而真实的那些例子进行比较。”推断而校正,校正而发现,就是去除我们最初的固见, “我们原来的信念不论是多么强,它由于经过那样多次的新的考察,并且每一次考察又多少要削减它的强力和活力,所以它必然不可避免地会消灭了。”他认为,怀疑主义者出现了一种惶惑,这是对怀疑主义本身的惶惑,似乎越是反省,就越是惶惑,而休谟考察这种惶惑就是哲学似乎把思维当成了一种实体,就像斯宾诺莎所说,具有非物质性,单纯性和不可分性,这种无神论似乎又进入到了理性的独断论,所以休谟认为我们必须返回古代哲学,并非是像古代哲学那样对实体和实体形式进行偶有性、奥秘性的虚构,而是在虚构中和人性原则建立起密切的联系,这就是休谟提出 “人格的同一性”: “我们所归之于人类心灵的那种同一性只是一种虚构的同一性,是与我们所归之于植物或动物体的那种同一性属于同样种类的。因此,这种同一性一定不可能有另一个来源,而是一定发生于想象在相似对象上的相似作用。”

这种同一性研究人性,同时也可以促进人类知识体系的建立,那就是在怀疑中,在对怀疑的怀疑中返回到 “自然享到的天真的快乐”,这种返回是回归到本性,但是它必须有一个终点, “虽然我们有怀疑主义的原则,我们还是不但应当一般地纵容那种爱好从事于最细致的哲学研究的倾向,而且还应当顺从那种使我们在某些特殊点上(依据我们在特殊时刻观察这些特殊点的那些观点)表示肯定而坚决的倾向。”这个特殊点在哪里,除了知性论的构建之外,休谟也对人性的情感和道德进行了考察,在这两个方面,他同样反对理性主义,同样需要在同一性中考察人性。

无论是面向自我的骄傲和谦卑,还是面对他人的爱与恨,这些情感也都和知觉有关,也都具有因果的关系,是一种观念转移到另一种观念上,而在这里决然没有理性的立足点, “理性的永恒性、不变性和它的神圣的来源,已经被人渲染得淋漓尽致:情感的盲目性、变幻性和欺骗性,也同样地受到了极度的强调。为了指出一切这种哲学的谬误起见,我将力求证明,第一,理性单独决不能成为任何意志活动的动机,第二,理性在指导意志方面并不能反对情感。”而在道德学中,休谟更是指出,道德区别不是从理性中得来的,理性在道德准则刺激情感、产生或制止行为中完全无力,完全不活动的,而道德的区别是由道德感得来的。在经验式的、习惯所形成的的 “人为地”教育和协议发生的正义和非正义,就是运用了三条 “自然法则”:稳定财物占有的法则,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履行许诺的法则。所以它也是一种道德感, “正义法则应当被认为是人为的。当那个利益一旦建立起来、并被人公认之后,则对于这些规则的遵守自然地并自动地发生了一种道德感。”这种道德感就是同情,同情是一种人性中强有力的原则,是对于美的鉴别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然它产生了一切人为的德的道德感,而正是这种不是基于理性主义的道德感,也是人性科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关于人性的最抽象的思辨,不论如何冷淡和无趣,却可以为实用道德学服务,并且使后一种科学的教条成为更加正确,使它的劝导具有更大的说服力量。”

百喻经译注

编号:B52·2171210·1435
作者:
出版:中华书局
版本:2012年07月第1版
定价:33.00元
ISBN:9787101086362
页数:447页

《百喻经》 ,全称《百句譬喻经》,是古天竺僧伽斯那撰,南朝萧齐天竺三藏法师求那毗地译。《百喻经》称 “百喻”,就是指有一百篇譬喻故事,但现存的譬喻故事只有九十八篇;之所以称之为 “百”,有两种说法,一就整数而言,二是加上卷首引言和卷尾侮颂共为百则。《百喻经》全文两万余字,结构形式单一,每篇都采用两步式,第一步是讲故事,是引子,第二步是比喻,阐述一个佛学义理。它从梵文译成汉文,距今已经有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百喻经译注》以日本《大正藏》本为底本,采用《金藏》(仅存卷二、卷三)、《高丽藏》、《资福藏》、《碛砂藏》、《普宁藏》、《洪武南藏》、《永乐南藏》、《永乐北藏》、《径山藏》、《清藏》及金陵刻经处本对校,并以他书辅校。


《百喻经译注》:云何得知泥洹常乐?

贫人见已,心大欢喜,即便发之,见镜中人,便生惊怖,叉手语言: “我谓空箧,都无所有,不知有君在此箧中,莫见瞋也。”
——《宝箧镜喻》

隆隆作响,从早上七点就开始了,一直要到日落时分,甚至有时延长至晚间七点——十二小时,完全变成了 “时间的噪音”,它覆盖了称作白天的时间段。大约也是有了些意见,在小区的楼下竟然贴出了 “安民告示”,解释说这是特殊项目,希望大家谅解。想必是有人提了意见,或者还去投诉了,但在这样一种打着民生工程旗号的项目建设中,用白纸黑字的安民告示,不是为自己制造的噪音寻找到了理由,相反,完全会愈演愈烈。

一个引子。周末在家,是切切实实听到了,闻而起身,推窗而见,那些挖掘机、推土机忙得不亦乐乎,隔着那一道墙,以为是隔绝了声音,以为避于一处而不见,但是声音是具有穿透性的,而在高楼之上俯视,亦是收入眼底。但是当收回目光,关闭窗户,是不是可以关闭耳朵?当打开图书,进入阅读,是不是可以忘记噪音?隔绝的不是底下的围栏,或者就是当我打开一个世界的时候,其余一切都如云烟,不闻也不见。

一种境界。是阅读之境界,还是无他之境界?翻开书页,从封面到腰封,从目录到正文,又如何进入其中? “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遂便不受,致使将来无得道分,流转生死。”第五则,名为 “渴见水喻”,有人口渴,找到了一条河,但是看着河水却不去饮水,当有人问他,口渴了才追逐求水,既然有谁为何不喝?那人的回答是: “君可饮尽,我当饮之。此水极多,俱不可尽,是故不饮。”因为水太多了,不可能被喝光,所以才不去喝它,这是一种怎样的逻辑? “愚人”是对这人的一个称呼,站在河边看见河水,本可以解渴,但是担心河水太多而无法饮尽,便放弃了,在说理中,对这个故事的说法是: “譬如外道,僻取其理,以己不能具持佛戒,遂便不受,致使将来无得道分,流转生死。” “见水不饮”便是非佛的外道,对于佛的教理断章取义,由于自己无法受持戒律,于是一条也不受,这一种放弃便是再无得到的机会,故而 “流转生死”,在俗世的轮回之中被取笑。

外道便如 “他者”,总是在听闻中使自己成为 “愚人”,比如 “食盐喻”,有人开始吃的菜没有放盐,于是感觉淡而无味,待主人放了盐,觉得味美,于是就想: “所以美者,缘有盐故。少有尚尔,况复多也?”一勺盐成全了美味的食物,但食盐本身并不美味,而愚人 “便空食盐”,最终是 “食已口爽”,当口舌受刺激而失去味道,反而把盐看成了一种 “恶者”,从 “美者”到 “恶者”,便是外道所致, “譬彼外道,闻节饮食可以得道,即便断食,或经七日,或十五日,徒自困饿,无益于道。”有愚人认为甘蔗很甜,如果把甘蔗的汁水浇灌甘蔗,那不是更甜吗?而最后的结果是: “返败种子,所有甘蔗一切都失。”说理: “欲求善福,恃己豪贵,专形挟势,迫胁下民,陵夺财物,以用作福,本期善果,不知将来反获其患殃。”无非也是让 “美者”变成了恶果。

他者之存在,总是遮蔽智慧,也便是自己成为了 “愚人”,《乘船失釪喻》就如中国的寓言 “刻舟求剑”, “水虽不别,汝昔失时,乃在于彼,今在此觅,何由可得?”所以, “如外道,不修正行,相似善中,横计苦困,以求解脱。”反而将自己困于其中不得解脱。外道而来,使自己 “迷失津济,终致困死”,《杀商主祀天喻》里那一行商人为了渡过大海,找到了导师,不想到旷野之中竟遇到了天祠,要让他们进行 “人祀”, “我等伴党,尽是亲属,如何可杀?唯此导师,中用祀天。”于是他们将导师用作祭祀,但是祭祀完成,却又陷入了迷途,因为再无人能够教 “入大海之法”。《婆罗门杀子喻》中说有一个婆罗门自称见多识广而且自持才高,通晓各种占星技艺,于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能力,竟抱着小二哭泣,当别人问他的时候,他说: “今此小儿,七日当死,愍其天伤,以是哭耳。”别人劝他命运难料,预计可能会出错,而婆罗门竟然给他说道理: “日月可暗,星宿可落,我之所记终无违失。”为了不 “违失”,竟在第七日 “自杀其子,以证己说”,而那些人知道他的儿子死去,都感叹说: “真是智者,所言不错。”为了自己的预言,甚至为了让自己成为 “多知”的人,竟然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牺牲品, “犹如佛之四辈弟子,为利养故,自称得道;有愚人法,杀善男子,诈现慈德,故使将采,受苦无穷。”

此为愚人法,就是自己在他者的世界里进入了迷途,《以梨打头破喻》里愚人让梨打自己的头,甚至被打破,他却说: “如彼人者,侨慢恃力,痴无智慧。见我头上,无有发毛,谓为是石。以梨打我,头破乃尔。”笑的是梨的愚笨,竟然以为自己的头是石头,而别人却笑他: “汝自愚痴,云何名彼以为痴也?汝若不痴,为他所打,乃至头破,不知逃避。”所以在说理中说: “不能具修信、戒、闻、慧,但整威仪,以招利养。”《愚人集牛乳喻》的愚人本来天天挤牛奶,后来觉得不如 “就牛腹盛之,待临会时,当顿轂取”。把牛奶盛装在牛腹中,等到宾客来了,牵来了牛,不想哪里还有牛乳?说理: “愚人亦尔,欲修布施,方言: “待我大有之时,然后顿施。”有愚人记得乘船之法,结果却不解其意, “虽诵其文,不解其义,种种方法,实无所晓。”《伎儿作乐喻》中,艺人在国王面前演奏,国王说会赏给他一千钱,等到他向过往索要,国王对他说: “汝向作乐,空乐我耳;我与汝钱,亦乐汝耳。”你给我听的音乐是愉悦我的耳朵,而我给你钱的承诺也只是娱乐你的耳朵而已。

为祭天而杀导师致使迷途,为彰显自己才能而杀儿子,为笑话梨头不识自己的头而忍受被打破的痛,把牛奶盛装在牛腹中,承诺只是娱乐耳朵,凡此种种,都只是在那个 “外道”里,而在外道中求道,则是邪见,不管是搆驴乳喻、田夫思王女喻、驼瓮俱失喻,说理为: “外道凡夫亦复如是,闻说于道不应求处,妄生想念,起种种邪见,裸形、自饿、投岩、赴火;以是邪见,堕于恶道。”闻于外道而生妄念,最终是在邪见中 “堕于恶道”,那些裸形者,那些自饿者,那些投岩者,那些赴火者,都被邪见所劫持, “以为得果之因”,却不想 “反致毁呰”。

而其实,只在外道中求道,本就是因为贪利而求方便,《人海取沉水喻》中说有人入海去搜集沉水香,沉睡香因其色黑芳香,脂膏凝结为块,入水能沉,故得名。当几年才搜得一车,于是去市场上交易,不想因为价格昂贵无人问津,他看到有人在卖炭,买者络绎,于是学卖炭 “速售”,最后 “不得半车炭之价直”。沉水当然不同于木炭,但是为了 “速售”,把沉水当成了木炭,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无量方便,勤行精进,仰求佛果,以其难得,便生退心”。正是在求佛果中遇到了困难,便生退心,也便有了贪求方便之法:有人生食胡麻子味道不好, “熬而食之为美”,于是 “不如熬而种之,后得美者。”最后是熬而种, “永无生理”。有人认为自己妻子的鼻子不美,看到有人有美鼻,竟 “割其鼻,寻以他鼻著妇面上”,结果反而受到损伤, “虚自假称,妄言有德,既失其利,复伤其行,如截他鼻,徒自伤损。”有贼人为了贪利,用偷来的锦绣裹破旧衣服;有父亲为了不让盗贼将儿子的耳珰拿走,自己又无法拿下来,竟然 “斩儿头”;有愚人认为木工可以造就三重楼,竟然懊悔: “我不欲下二重之屋,先可为我作最上屋。”

外道中求道,为方便,为贪利,其实是 “迷乱上下,不知法相”,就如《山羌偷官库喻》中所说, “借以为譬,王者如佛,宝藏如法,愚痴羌者犹如外道。”所以如要不颠倒,不迷乱,就是要有次第,有在家次第、出家行住次第、还灭次第、流转次第、入僧次第、增长次第、入定次第等, “于各别行相续中,前后次第,一一随转,是谓次第。”次第不见,秩序以乱,或者是为外道所迷,或者为我见所执。《宝箧镜喻》中的那个人为贫困所扰,贫穷困苦便是一种 “他者”世界,所以他需要一种自救,当他发现放有珠宝的宝箧时,便想到可以偿还那些欠债,可以结束穷苦生活,但是却看到了珍宝之上的那面镜子,而且在镜子里发现了自己,于是生气地说: “我谓空箧,都无所有,不知有君在此箧中,莫见瞋也。”以为箧子里只装了珍宝,不想还有一个 “你”。此 “镜中人”本是我之镜像,是虚像,但是却当成了实体,于是执着于镜中的我,此为 “我见”: “为身见镜之所惑乱,妄见有我,即便封著,谓是真实。于是堕落,失诸功德、禅定、道品,无漏诸善、三乘道果一切都失。”

执着我见,还有《见水底金影喻》儿子和父亲看见水底有真金,儿子便下水捞取,不想一无所获,后来父看见水底真金的影子,才知到真正的金子在树上,父亲说: “必飞鸟衔金,著于树上。”于是不执著于水中之影, “即随父语,上树求得。”说理曰: “于无我阴中,横生有我想。如彼见金影,勤苦而求觅,徒劳无所得。”还有《伎儿著戏罗刹服共相惊怖喻》有一帮伎人赶路,其中有一人患病,于是穿着戏本罗刹的服装,向火而坐,当时有同行者从睡梦中醒来,看见火边坐着一个罗刹,于是惊慌而逃,其他人不知其故,悉皆逃奔。而那个穿着罗刹衣的病人为了找伙伴,也在后面奔跑,前面的人以为他要加害自己,越加害怕, “越度山河,投赴沟壑,身体伤破,疲极委顿,乃至天明方知非鬼。”《人谓故屋中有恶鬼喻》中有两个大胆的人都不怕故屋里有鬼,于是一个人先进去,反复推门,后来者以为有鬼,于是二人争论,一直到天亮, “既相睹已,方知非鬼。”镜子中看见和自己一样的人,是我见;水底看见金子影子,也是我见,把穿着罗刹衣的人当成鬼,无鬼的屋子里自己生鬼,或者都是执着于那个 “我见”: “以我见故,流驰生死,烦恼所逐,不得自在,坠堕三途恶趣沟壑。”

那么,什么是他,什么是我? “推析,谁是我者?”我见,就是执着于有真实自我存在之邪见, “我见者,谓我执,于非我法,妄计为我,故名我见。”而佛教一直强调此身为五蕴所成,虚假不实,如果 “恒执为我,是为我见”。不管是《宝箧镜喻》的身见,还是《观作瓶喻》的边见,不管是《搆驴乳喻》的邪见,还是《父取耳珰喻》的见取见、《愚人食盐喻》的戒禁取见,也都是 “于见道一时断之者”。所以佛教提倡的是 “非我”, “无我”,没有恒常不变的我,也没有灵魂,一切都在那里不停的刹那的生灭着,根本就找不到一个不生灭的东西,也找不到一个叫做 “我”的实体存在,世亲造、唐玄奘译《辩中边论》卷中《辩真实品》将 “无我”分成三类: “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谓遍计所执,此相本无,故名无相,即此无相说为无我;二、异相无我,谓依他起,此相虽有,而不如彼遍计所执,故名异相,即此异相说为无我;三、自相无我,谓圆实成,无我所显以为自相,即此自相说为无我。”

无相无我,异相无我,自相无我,便是无我的三重境界,便是水底无影,镜中无我。只是这 “我见”如何能超越?成为无我见?《序品》中,在鹊封竹园讲法的时候,梵志问佛 “天下为有为无?”佛说: “亦有亦无。”有和无从人道谷,从五谷到四大风火,从四大风火到空,从空到无,从无到自然,从自然到泥洹的涅槃,于是梵志问: “佛泥洹未?”佛的回答是: “我未泥洹。”所以梵志的问题便是 “若未泥洹,云何得知泥洹常乐?”这颇有 “子非鱼”的那种诘问,而佛说: “汝今不死,亦知死苦。我见十方诸佛,不生不死,故知泥洹常乐。”

我见十万诸佛,是 “我见”却并非 “我见”,而是一种 “离断、常二边,处于中道”的方法,如此,在这通往 “中道”之路上,与诸大比丘、菩萨摩诃萨及诸八部三万六千人俱,以及那些梵志,是需要从我见中解脱而出,在无我中非镜非影非外道,于是静坐下来, “如是我闻”——即使外面隆隆作响,即使开窗而见, “无我者非我、非我所,非我之我”。

共和的危机

编号:B82·2171020·1427
作者:【德】汉娜·阿伦特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3年04月第1版
定价:35.00元亚马逊19.90元
ISBN:9787208106819
页数:195页

“权力的每一次衰落都是一次对暴力的公开邀请”,汉娜·阿伦特这样说。《共和的危机》是汉娜·阿伦特于1972年出版的一本文集,收入《政治中的谎言》、《公民不服从》和《论暴力》三篇论文和一篇访谈录。这些作品见证了20世纪60年代越南战争、学生暴动、黑人民权运动以及70年代前期以美国为首的世界性动荡,体现了阿伦特的政治卓识。结合对具体政治现象的反思,阿伦特廓清概念,力陈己见,揭示 “共和的危机”,旨在捍卫共和。其中,《论暴力》尤为著名。阿伦特在书中提出了 “权力的每一次衰落都是一次对暴力的公开邀请”、 “第三世界不是现实,而是意识形态”等著名论断,对政治学界、思想界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共和的危机》:在下一场革命的觉醒之中

不管中心化在管理上的优势和劣势如何,它的政治结果总是一样的:权力的垄断导致这个国家中所有真正的权力源泉干涸或者流失。
——《论暴力》

当然,中心化是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当阿伦特说 “权力是一切政府的本质”,权力是 “政治共同体的存在所固有的”,是 “对应于人类不仅行动而且一直行动的能力”,她所看到的就是一种已经正当化、需要合法化的体系,而这个体系的运行本质就是多元并且相互制衡。但是,权力会一直是强力的吗?权力一定意味着权威吗?当民族主义转向分裂主义,使得政府的中心化变成一种反作用力,当国家形成了权力分立推进的是 “去中心化”,当实际权力丧失了最基本的控制力,那么,这种已经显示了所谓 “进步”的力量,会不会使得权力最终走向解体,甚至导致暴力的产生?

“权力的无力”,这是阿伦特对这一现象进行悖论式的概括,参议员尤金·麦卡锡在1968年进行的 “检验系统”运动似乎更在内部暴露了这个 “诙谐的悖论”,当参议院里的对立和街头的对立联系起来产生政策变化,当青年造反派变成 “亲近”的力量,当传统的系统被重新运作,甚至当一个不受欢迎的候选人代替总统,这些矛盾如何用权力本身来化解?而在美国,当科学技术逐渐发展,当让我们在丧失了做可能的事情的能力的情况下做 “不可能的事情”,权力已经和我们没有了任何关系,就像瓦雷里所说: “人们会说,所有我们所知的,也就是,所有我们有能力做的,最终反过来反对我们所是的。”

我们有能力做的,是反对我们所是,这就是一种悖论,所谓的民主,所谓的科技,像奇境妖术一样发出诡异的色彩,使得权力无力不再只是一种可能,而变成了正在迫近的现实。但是,当阿伦特说 “这些发展将带我们到哪里去”的时候,她其实有了转身的机会,当下一场革命还没有完全展开之前,这种转身却可以以审视的目光来看待现实中的种种,用《共和的危机》概括之,就是在这个权力还没有完全无力的时候,在危机内部寻找另一种机会,分析中心化管理的优势和劣势。

“反思五角大楼文件”是关于 “政治中的谎言”,它涉及的或许是权力体系中的话语权,只不过这个言说的主体是美国政府,是中心化管理的中心。1971年6月,《纽约时报》发表了高度机密、内容丰富的《五角大楼文件》,这些文件是关于美国从 “二战”到1968年5月在印度支那地位的记录,后来作为47册的《美国对越决策史》闻名于世。文件公开发表,在越战并没有结束的时候,当然不是解密,当美国政府利用媒体公开发表这些文件,似乎就是为了 “以正视听”的目的,阿伦特指出, “五角大楼文件的主要问题是:不仅是谎言政策几乎不曾指向敌人,而且它主要用于国内消费和宣传(虽然不是全部),尤其是用于欺骗国会。”也就是说,它的目的是为了让国会 “信服”这一场战争的合理性,而且明显带着消费式的商品特征。

“这些文件所引发的根本问题是欺骗。”阿伦特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她看来,这是将一种已经萌芽的 “诚信破绽”推向了谎言的深渊, “各种谎言,包括欺骗和自我欺骗,都像流沙一样很轻易就吞没了任何希望一探究竟的读者,不幸的是,他还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美国近十年内政外交政策的基础结构。”似乎是一以贯之的做法,当政府以 “保密”的方式处理政府机密,当用欺骗和谎言的方式达成某种政治目的,这是一种 “有意地否定事实真理”和 “改变事实”的做法,前一种是说谎的能力,而后一种是行动的能力,两者相互关联,而共同的来源则是想像。

谎言似乎一直以来是极权主义的做法,他们甚至以改写历史的方式,或者以删除不符合意识形态的材料,使过去适应当前的 “政治路线”,而现在说谎的做法又有了新的品种,一个是表面上无害的谎言,是政府公共关系中的管理方式,阿伦特认为,这种谎言起源于消费社会,对于通过市场经济分配的货物有着 “异乎寻常的欲望”,也就是可操控性的心理学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商品, “它在共同意见和有学识的意见市场上被叫卖。”第二种则在五角大楼的文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通过 “问题解决专家”,为了所谓的 “形象”而编织谎言。 “问题解决专家”是这样一种身份,他们是能够解决问题的人,他们是以理性而自豪的人,他们渴望发现法则,也就是说,通过专家说出谎言,就是用理性来消除偶然事件,已达到 “事实真理”,所以这样一种说谎方式是一种 “彻底的毁灭”—— “比如在这种情况下,即,杀手说史密斯太太已经死了,然后去杀死她。”

理性的说谎,彻底的毁灭,这个 “让世界信服”的谎言用以欺骗国会,其目的就不是为了权力,也不是为了利益,而是要用声望、形象来达到 “赢得人心”的目的。在阿伦特看来,这就是一场战争,不是征服世界,而是征服人心,也正是从这个说谎的逻辑出发,谎言最后变成了自欺: “一个骗子越成功,他让人们越信服,他就越有可能最后也相信了自己的谎言。”自欺比秘密和有意的欺骗更危险,因为自欺者不仅丧失了和观众的关联,而且丧失了和实际世界的关联,到最后在不断重复 “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中变成了 “全能的神话”。

欺骗、自欺、制造形象、意识形态化和去事实化,一步步将政治中的谎言变成了事实的真实,而通过所谓的自由媒体公开这些文件,其目的就是保障美国《第一修正案》中保障言论自由这一政治自由—— “不受操控地获得事实信息的权利”,从这一点来说,阿伦特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证明了 “媒体的诚实和权力”比披露文件本身更加有力,从这个方向上来看, “危机”变也是机遇质疑, “政府似乎有意阻止实现宪法保障的东西,威胁那些决心不受威胁的人,而他们宁愿坐牢也不愿看着自由丧失,这些还不足以,或许将来也不足以毁灭共和国。”而这个转折似乎也是需要美国人民经历一种 “民族性格”的变化阶段。这种需要的变化在《公民不服从》中也切开了一个口子,那就是: “在我们的政治制度中确立公民不服从,或许最有可能疗救司法复审的最终失败。”尽管要将公民不服从纳入到美国法律体系之中,并且遵从纯粹的法律依据来为其证明, “这里的困难着实令人生畏。”

到底有怎样的困难?是应该保障 “公民不服从”的权力,还是应该遏制这种 “对法律破坏”的行为?阿伦特从1970年春纽约律师协会庆祝百年华诞的那个议题出发提出问题: “法死了吗?”这篇论文讨论的是 “一致同意的社会中公民与法的道德关系”。这里有几个概念性的东西,一个是 “一致同意的社会”,另一个是法和道德,这个主题引出的两个著名人物是雅典的苏格拉底和康科德的梭罗,他们的行为 “看起来证明了只要违法者情愿甚至渴望为他的行为受到惩罚,不服从法律也可以是正当的”。但是尤金·罗斯托却认为,这是法律最奇怪的事情之一,公民不服从变成了一种 “重要的法权”,所以他认为, “ “把违法行为看成不服从法律的行为,这是普遍的误解”。当最高法院拒绝裁定越战的合法性时,公民不服从似乎就成了 “毫无障碍地容忍”的一种违宪行为——因为,民权运动中的公民不服从最后发展成为了反战运动的抵抗者。

阿伦特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必须区分良知的反抗者和公民不服从者,她认为,苏格拉底从未挑战过法律本身,他反对的仅仅是不公正审判,甚至认为是降临到他头上的 “事故”,所以他针对的是法官,而不是法律,而梭罗说: “人们必须停止蓄奴,停止对墨西哥的战争,虽然这会使他们作为一个民族付出代价。”反对的是法律本身的非正义性,也就是成为 “论公民不服从的责任”这个论题。无论是苏格拉底还是梭罗,都只是一种 “良知的劝告”,是一种纯粹主观的表达,不管是一开始具有的宗教内涵,还是之后的世俗化,良知的劝告都是基于道德的决定。但是公民不服从显然面对的不是个人,也不是道德上的决定,而是一种公共舆论, “尽管这一群特殊的公民不服从者或许仍然坚持最初的信念一他们的良知,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不再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

如果说,公民不服从这种违法行为在道德角度进行宽容,那么它所带来的是对法律的破坏,会成为法律权威 “眼中缺失的征兆”,他们甚至掌握法律,以公开反抗的方式 “违法”。但是阿伦特并没有将公民不服从看成是一种洪水猛兽,她认为,公民不服从是以群体的方式 “并为了群体利益而行事”,当它挑战法律秩序,挑战权威的时候,它其实是一种变革的力量,甚至会形成一种观念性改变: “法律可以产生变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其实就凸显了和法律的相容性问题,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正好决定了诸项自由制度是否足够灵活,能够经受住变革的冲击而不至于导致内战和革命。”而且,阿伦特认为,就其起源和实质而言, “它仍然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美国现象”。回到1970年论文的议题,这其实是 “一致同意的社会中公民与法的道德关系”的另一种解读—— “一致同意并不是在仅仅默许这一非常古老的意义上——它区分了对自愿的国民和非自愿的国民的统治——而是在对所有事关公共利益的事务都积极支持和不断参与的意义上,这正是美国法律的精神。”

所以公民不服从的争议其实凸显了最高的宪法危机: “行政部门常常冲击宪法,结果是人民丧失了对宪法程序的信心,也就是撤回了一致同意;同时,一部分人愈发强烈地不愿意认可普遍同意,这一点已经昭然若揭。”所以要解决最高宪法危机,就应该重新审视公民不服从,甚至需要将其以美国法律精神的方式纳入到法律体系中,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迫切需要一项新的宪法修正案,并且也值得为与之相伴的麻烦付出代价,那当然就是公民不服从。”

无论是政府中的谎言凸显的是话语权,还是 “公民不服从”所折射的法权,阿伦特所看到的 “共和的危机”,其实就是权力的危机,而在权力的危机中,最容易看到的一个现象就是暴力。当超级大国间的棋局总是指向 “一方取胜,就是双方的终结”的规则,当军备竞赛成为一种理性的威慑,当国际间的战争成为政治领域的最后仲裁者,暴力在国际事务中变得越来越可疑和不确定,而在本国事务中,暴力会导致权力的产生吗?引用毛泽东 “枪杆子里出政权”,似乎在证明暴力革命可以推翻旧有政权建立新政权,但是阿伦特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一方面,当马克思说到暴力的时候,仅仅将它看成是一个 “助产婆”,也就是它只是一种催化的力量,所以暴力不是产妇,不是能够迎来生命的诞生。而另一方面,暴力只具有工具特性,它不是权力最明显的表现形式,权力也不是合法化和制度化的无力,所以阿伦特批判了萨特的暴力论,批判了新左派的观点,批判了学生运动对暴力的赞誉,也批判了教科书上关于革命是 “干出来”的错误观点。

暴力是工具,是永远不合法的手段,甚至他是非人性和毁灭性的力量, “从来不存在完全建立在暴力手段之上的政府。即便极权统治者(他主要的统治手段是严刑拷打)也需要一种权力基础——秘密警察及其情报网。”所以她认为,暴力能够摧毁政权,但是枪杆子里永远不会出现权力。实际上,阿伦特在分析暴力和权力关系时,把暴力看成是一种工具式的毁灭力量,把权力看成是一种统治力,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但是暴力和权力并不在同一种体制,同一种社会形态里,也就是说,暴力和权力是不同纬度的,暴力可能产生的权力一定是一种新的权力,而阿伦特显然强化了暴力的工具特性,而取消了其破坏之后变身为权力建造的力量性质。

但是阿伦特否定暴力的合法化却是在反思权力,它认为暴力和权力是对立物,当暴力占统治地位的时候,权力就缺席,也就是说,当权力出现危机的时候,暴力就会出现——如何会出现暴力,阿伦特认为,暴力行为是一种 “自然的”反应,也就是一种本能驱动的攻击性,同时,非正义、伪善导致的愤怒,会变成非人化的存在,从而产生暴力,另外,种族主义等利益冲突也会导致暴力。分析暴力的根源,阿伦特的用意很明显,那就是要找到遏制暴力的方法,而在暴力和权力的对立关系中,只有权力不分散、解体,那么暴力就一定能被遏制,也就是说,必须解决 “权力的无力”这个悖论,才可以让暴力从政治生活中驱逐出去, “权力的每一次减弱都是一次对暴力的公开邀请——这只是因为,那些权力在握并且感到它正在流失的人,不管他们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总是会发现,要抵制用暴力代替权力的诱惑,是多么困难。”

其实不管是话语权、法权,还是政治权力,阿伦特都在一种反面的样本中寻找权力的中心化管理方式,谎言、公民不服从、暴力或者都是一种弱化中心化的手段,都成为了 “共和的危机”,所以在危机中寻找的机会就是建立一种 “新的国家概念”: “我所看到的新的国家概念,其惟一的雏形可以在联邦体系中找到,它的优势在于,权力既非来自上面,也非来自下面,而是水平的指向,以至于被联合起来的单位相互审核和控制权力。”这是国家间的权力平衡,而在国内事务中,则要形成议事会体系的新政府形式, “我们想参与,我们想争论,我们想让我们的声音在公共场合中被听到,我们想有可能决定我们国家的政治事务。”让每一个人都关心公共事务,让每一个人都拥有机会,这就是 “一致同意的社会”,这就是没有政府说谎的社会,这就是没有暴力存在的国家,权力不会流失,不会干涸,不会分解,当然也没有垄断。这当然是一种阿伦特的理想主义,所以这是可能,这是期望,这是下一次的机会: “不过,或许,毕竟——在下一场革命的觉醒之中。”

灾异的书写

编号:B83·2171020·1422
作者:【法】莫里斯·布朗肖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6年09月第1版
定价:32.00元亚马逊19.20元
ISBN:9787305173356
页数:183页

《灾异的书写》是布朗肖晚年思考的 “奥斯维辛”,一个共通体: “只要一个偶发的共通体在两个为彼此而生或不为彼此而生的存在之间形成,一台战争机器就设立了起来,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灾异的可能性:此灾异自身承担了普遍之湮灭的威胁,哪怕是以无穷小的规模。”他独特的思考在于把它当作灾异或灾变事件。中性意义上的灾异还不是灾祸,灾异与遗忘有关,它打开一个中性空间,作为 “之间”在在场与缺席的外面。在灾异中,只有灾异如同解体的星际在警醒着, “灾异是礼物,它给出灾异;它并不考虑存在还是非存在”。它只是拒绝与抵制一切现成之秩序。而在纳粹的集中营里,所有的面容只导致对生产本身的否定,每个人已成为集体的匿名的脸,人甚至害怕自己的面容,集中营没有位置给面容。


《灾异的书写》:他死了,他活了,他死了

当奥斯维辛集中营发生之时,我们能否保持距离?如何说:奥斯维辛集中营已经发生了?

奥斯维辛集中营,一个词语,一个句子,以及在179页的一个段落,它的确已经发生了: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以 “为什么”开始,以问号结束,在开始和结束形成为文字里,空出的一行形成了界限,但是界限之存在,只是一种物理意义的标志,甚至是一种提供阅读的形式—— “为什么”不是起点,问号也不是终点,继续向前是180页的段落,是181的句子,是182页的思想,以及183页的文字——它似乎是延续的,从理性的历史追寻到救世主降临说,从规则对法则的置换到仪式具有的宗教性质,从戒律的平庸性到文学拒绝优先权的观测位置,从被动性的复制到带着痛苦思考,从言语之后的缄默不言到因必然回归而不在出发的人,当最后以一个 “灾异”的词画上句号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已经完成了阅读,是不是在阅读之后开始了思考,是不是在思考之后进行了书写?

但是合上一本书,那里有 “还要说的话”,完成阅读,那里还有 “分享永恒是为了让它变得转瞬即逝”,而对于最后一个词语的 “灾异”,用 “发光的孤独” “天空的空洞” “被延迟的死亡”来注解。合上一本书,其实是重新回到了起点,从封面开始,也是 “灾异”——从最后一个词语到封面的书名, “灾异”是不是以封闭的方式形成了一个空间,它出发,它经过,它结束,它继续,它回返?它在重复,那么在这个重复的过程中, “已经”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一个消解过程的时间状态?

已经发生,奥斯维辛在时间的历史中,而且已经被命名,甚至它提供了关于战争,关于罪恶,关于死亡的一种已经被陈述的结论,或者说, “已经”就是一个不再回返不再重复的终点,它就在那里,无法漫出界限,而我们保持了足够的距离,以观察、审视甚至赎罪的方式面对这个沉入到了时间内部的事件:属于人类的悲剧已经发生,那些人已经死去,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但是已经发生的奥斯维辛集中营是不是因我们的在场而存在?最后的审判是不是我们等待的公正?

莫里斯·布朗肖却说: “最后的审判”这个短语在德语中的仪式是 “最年轻的一天”,是超过每一天的一天——不是审判被保留到了时间的尽头,也不是在我们的等待中出现公正的结果,而是它永远向前, “每一刻,它都在完成、在回归、也在沉思”,在完成、回归和沉思中, “每个正确的行为让这一天变成了最后一天”,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和我们的等待无关,甚至和定性的审判无关,在消除了时间的界限的意义上,死亡也不再是一种走向终点的过程: “那些和集中营同时代的人永远成了一位幸存者:死亡不会令他死去。”

最后的一天是最年轻的一天,最后的死亡是一直在死亡,最后的审判也不再是有一个神化的上帝的审判,那个犹太教的救世主弥赛亚站在罗马城外的时候,当被问及 “你什么时候会来?”弥赛亚的回答是: “今天。”什么是今天,是区别于昨天的今天?是还没有到明天的今天?布朗肖说, “此刻就是今天了。此刻便是此刻且永远是此刻。”永远是此刻,就像每一天的一天,就像一直在死去的死亡,就像最年轻的审判,没有什么可以等待。于是在消解了时间的命名,死亡的命名中,神性的命名也消解了。

谁是弥赛亚? “不同于基督教中的三位一体的神,弥赛亚并不具有任何神性:他是一个安慰者,公正者中最公正的人,甚至不能确定他是否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人。”一个人,甚至也 “不确定是一个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他,每个人也都可以不是他,就像黑格尔所说: “绝对的外在性的绝对的内在性”,他在罗马城门外的时候,是和乞丐、麻风病人站在一起的,所以他是匿名的,即使被认出来而被问及什么时候到来的话,他也在 “永远是此刻”的今天,在每个人中,所以弥赛亚的降临不是历史的终结,不是更远未来的取消,列维纳斯和肖勒姆说: “所有的先知——没有一个例外——都只预言到了弥赛亚的时间。关于未来,哪只眼睛又能看见它,除了你之外,主啊,为那些对你忠诚并一直等待你的人而行动吧。”

哪只眼睛能看见他?奧维德说: “他因自己的眼而死。”纳喀索斯看见了自己的倒影,因为爱慕不己、难以自拔,终于有一天他赴水求欢溺水死亡,死后化为水仙花。这一种自恋源于那看见自己的眼,他把自己当成了神,在死亡的在场中,神杀死了自己, “这让人想起:那个亲眼看见神的人会死去”,而在他用神的方式杀死自己的时候,是不是制造了一个他者: “你并非他者,你就是他者。”神制造了他者,神就是那个在上面的 “一”,所以在不是弥撒亚 “今天”的降临中,不在 “不确定是一个人”的神性中,它变成了荷尔德林所说的病态欲望: “在人类中,病态的欲望从何而来,这欲望只有一,且只来自一。”也正是这样一种病态,使得最后的审判变成了 “已经发生”的奥斯维辛集中营: “审判被抛向更高处:上帝,唯一的审判者;即重新回到一。”

神性走上了最高处的审判,病态的欲望来自于唯一的一,而死亡就是纳喀索斯的眼,那么, “发光的孤独”在哪里? “天空的空洞”是什么? “被延迟的死亡”会不会发生?或者说布朗肖放在最后提供了回返可能的 “灾异”在最高的审判、唯一的一和纳喀索斯的眼中,何处呈现?所以关键的问题是:什么是灾异? “灾异安排着一切。”这是灾异的定义? “灾异摧毁一切却在同时让一切保持原状”这是灾异的特点? “夜,不眠之夜,这便是灾异,缺少黑暗的夜晚,亦没有光明将其点亮。”这是灾异的隐喻?中性词的灾异是一种存在,它不是损害,却威胁着不可触及之物,它是对自身的迫近,是 “把未来抽离出来或者劝阻开”,所以灾异是一种分离,却没有视觉的界限;灾异是最高的法则,却不是大写的存在;灾异不是已变得疯狂的思想,但却是某种思考之后的产物;灾异会描述,却遁逃所有经验的可能性……

“任是何物也都无法满足灾异,即纯粹的废墟中的毁灭与它并不相宜,同时,整体性之思又无法界定其界限:一切事物被损害、被摧毁,神和人重新走向缺席,虚无代替了一切,这一切同时太多又太少。 ”当布朗肖如此解说灾异的时候,那些同时太多又太少的 “一切”如何会缺席?无法满足的灾异又如何被命名?似乎在一种悖论中滑行,无论是对灾异的命名,还是对灾异的论述,似乎都在背离灾异本身, “我们未被告知的命运到底是什么?灾异不会看我们,它是没有视觉的无限,它无法像失败或纯粹简单的损失那般被度量。”所以这样的悖论面前,就有了灾异最主要的一个特点: “相对于灾异我们是被动的,而灾异也许就是这种被动性,在此之上它永远地成为过去。”我们可以绘制整体性思想的界限,我们对一切事物做出解释,我们发现疯狂的事物,我们描述经验之中的存在,所以我们在阅读,在写作,在思考,在命名,而所有一切,在灾异面前,我们都是被动的,因为我们容易在绝对之物中迷失方向。

布朗肖在这里其实设置了一个入口,当我们在灾异面前是被动的,那么灾异就具有了 “被动性”特点,而这种被动性对于被动的我们来说,就提供了关于沉默的言说,关于拒绝写作的写作,关于自我的他者,关于匿名的命名,关于死着的生存的一种灾异状态。被动性是主体的消失,是一种 “精疲力尽”,它与主动性相对的是,当我们思考时,需要的是 “承受它,承受”,也正是这种承受,使得它具有了某种没有终点的重复: “呈现它并再次呈现它。”所以在主体消失之后,被动性也就取消了权力,取消了经验, “从统一性中分离,无法让位于任何显现之物或自我呈现,没有自我指示,没有自我象征,通过驱散和缺席,永远都落在我们可以称呼为它的下方,临时的指谓。”同时,被动性又是无边际的,没有 “已完结的过去”,也没有 “存在尽头的存在”,所以这是被理解、被暗示的灾异: “被理解的灾异,被暗示的灾异并不是一个过去的时间,而是像无法追忆的过去(在高处)。这个过去在回归,同时也通过复返来驱散现在时,在现在时里,它就如同一个久别重逢的人。”

当我们以回忆的方式看见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时候,那里有最后碾压的不幸,有堕落于需求之中的束缚,有无法消弭的死亡……但这些都是提供了一种被动性的场景,在我们 “承受它,承受”的反复中,我们如何言说?我们如何写作?布朗肖认为,当被动性取消了主体,其实写作也必须取消主体, “阅读,书写,就像我们生活在灾异的留意之下:暴露于没有激情的被动性之中。”灾异的被动性要求我们有一种 “遗忘的兴奋”,要求 “将要说话的人不是你”—— “让灾异为你而说,要么借由遗忘,要么借由沉默。”

不管是遗忘还是沉默,都是在被动性中打开灾异的世界, “我们凭借语言的丧失——一场迫近而又追忆不及的灾异——来言说。”为什么要凭借语言的丧失来言说,要在拒绝写作中写作,布朗肖认为,所有的文本,看起来都是如此重要,愉悦人心而又有趣,但是这是一种权力,一种经验,一种存在于过去的 “已经”发生的文本,而我们在这样的情况下阅读就是一种被动,而不是被动性,在被动提供的文本里,一切都是空的,甚至是不存在的,它是权力和经验的产物,所以要在不写中写作,不写不是否定性,不写也是写的效果,甚至在边停边写中写作和不写, “并不会堕入绝望,是仿佛没有念想了:这是有利于灾异的。”所以当写作或者不写都已经变得不重要了,这便成为了关于灾异的写作,而保持缄默的言说,也依然是言说。

不写作的写作,缄默的言说,当取消了主体,当没有了权力和经验,当时间成为最新的今天,其实那个写作者、言说者总是存在的,他就是一个从自我中分离出来、是我之外作为他者的他者。 “他者只有一个意义,那就是我受恩于他的无限帮助,这帮助可以是没有最后期限的呼救,而这呼救又只有我而不是他者能够应答。”在这个他者里,匿名是他的姓名,外在是他的思想,非相关性是他的能力所及,复返是他的时间,所以他者, “让时间走出自身的秩序,让生命向它的被动性开放,向陌生人展示从未抒发的友谊。”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死亡是在自我死亡之后开始的一种 “死了”。

“真正的哲学行为是让自我死亡。”诺瓦利斯这句名言在布朗肖看来,真正的意思是自我死去,自我如同死去,在必死的运动中,自我和他者从同一到分离。我们活着,是以肉体存在的方式活着,我们无法知道死亡的意义,无法获得死亡的体验,所有的思考,都是肉身意义中的自我思考, “对于死去的无从体验,这也意味着:面对死去的笨拙,如同一个从未学习或曾经缺课的人那样死去。”所以一个只有自我的人只是进入到 “已经”的时间里, “他来到之前,没有人等待他;当他在那里时,没有人识得他;当他不在那里的时候,灾异早已令存在误入歧途。”所以在灾异的被动性面前,我们的疑问在于:我们何为?谁不是我们?

我们之外的他,开始了死亡的书写,而这样一种死亡就是死去, “死去,绝对意义上说,是无法停止的迫近,生命正是通这种迫近在向往中延续,那些永远已经发生的事物的迫近。”布朗肖对一个作家生平的描述是: “他的生平是:他死了,他活了,他死了。”第一个 “他死了”是一种肉体的自我死亡,甚至是 “自杀”,而在死亡之后,开始书写便是 “活了”, “书写,为了不是仅仅在摧毁,为了不是仅仅在保存,是为了不传递;书写,站在永无可能的真相的诱惑下书写,灾异的这个部分,在这里,所有的现实,安全且完好无损地下沉。”也正是在这个书写状态下, “他死了”,这便是灾异的死亡体验,就像那句话, “人们杀死一个孩子”,布朗肖说: “别误读了这个现在时,它意味着操作无法一劳永逸地完成,也不会在时间中的某个优先时段里完成,它制造不可操作之物,它将做的只不过是摧毁(抹却)时间的时间本身,抹灭或摧毁或馈赠永远已经在未被言说的上帝的先到之中。”

所以灾异不是等待完成,不是获得意义,不是拥有权力,不是最后的死亡,就如乔治·巴塔耶所说: “不读,不写,不说,然而借由这三种方式我们可以避开已经说出的、避开学问、避开理解,并进入到一个未知的空间,一个不幸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给出的东西也许不会为任何人所接受。灾异的慷慨。生命,死亡在那里都已经被越过。”越过死亡,就是没有终点,没有最后的审判,没有历史中的书写,集中营,便 “象征着不可见已经使它自身永远可见了”,所以对于历史文本的遗忘就成为灾异的写作:

如果遗忘走在记忆前面,或者是遗忘缔造了记忆,或者它从未参与过记忆,遗忘却不仅仅是一种缺失、一种失误、一种缺席、一种空虚:既非否定也非肯定的遗忘也许是被动性的苛究,既不欢迎也不收回过去但是却在过去中指出哪些是从未发生的(如同在即将到来的未来中指出哪些无法在现在找到安身之处)。

“夜,不眠之夜,这便是灾异,缺少黑暗的夜晚,亦没有光明将其点亮。”那里有 “此刻就是今天”回来的弥赛亚,有对于神性自然拒绝的 “天空之蓝”,有 “我们不再依赖它而活”的写作,有意味着死亡的死去,奥斯维辛集中营已经发生了,但是在灾异的书写中,它是发光的孤独,它是天空的空洞,它是被延迟的死亡, “还要说的话”就在缄默中被言说,而且永远言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