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

编号:W71·2000721·0526
作者:费孝通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9年7月第一版
定价:12.00元
页数:235页

“当前世界上,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妻,生育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养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费孝通就是从这里提出了他著名的“位育论”思想。当然,这种生育制度的社会学意义超出了生物学意义,特别是上代与下代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家庭最为复杂、最能对社会产生影响的稳定关系。《生育制度》于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初印。


《生育制度》:种族要在这世界上绵续下去

生殖本是一种生物现象,但是为了要使每个出世的孩子都能有被育的机会,在人类里,这基本的生物现象,生殖,也受到了文化的干涉。
——《第一章 种族绵续的保障》

生殖,是生物的降生现象,是从性吸引开始的一种生理活动,但是当过程的生殖变成目的的生育,当原始的生理欲求变成含有文化的社会需求,便具有了社会学的目的论意义,也就将这一种行为过程纳入到体系里,费孝通命名之为“生育制度”,在社会化、仪式化、制度化中,去除了单纯的交配和生殖,为人类的种族绵续创造了条件。

上世纪三十年代,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费孝通开设了“生育制度”的课程,为什么要开设这个课程,潘光旦在“代序”中说,费孝通当时所论的不止是生育,“凡属因种族绵延的需要而引伸或孝通所称‘派生’出来的一切足以满足此基本需要、卫护此重大功能的事物,都讨论到了。”很明显,生育只是一个开始,当脱离单纯生物意义的生殖,而进入社会视野的时候,人类的生育活动就具有了宏大的使命,那就是种族绵续,正是因为要承担如此重要的人类使命,使得生育突破了生物界限,而成为社会学的一个议题。

费孝通也提出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人类要绵续他们的种族?在他看来,如果只是从生物个体的欲求上来讲,它从性中得到了满足,生殖下一代只是一种附加的结果,而个体的延续对于以满足欲求为主的生物来说,其实并没有特别的意义,但是如果上升到种族绵续的角度上来说,当个体的生物在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面前消失的时候,它却有“继续不断地新个体产生出来代替旧个体的位置”,有如接力赛跑一样,在社会学上,就具有了宏观意义:新的个体在生殖变成生育的新一轮过程中,通过社会性的抚育,新社会分子的培养,形成了一种种族的绵续,也就是说,从个体的单一生物延续走向了群体性的种族绵续。这是一种超越个体的类行为,而且在某种意义上,种族绵续和个体生存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矛盾,因为如果单从个人的私利上打算,就会放弃种族绵续的使命,因为,种族绵续是“从牺牲个体生存上得来的”,因为个体生存是一种自私行为,而种族绵续是一种爱他行为,“因为在生物基层上说,营养是损人利己的,而生殖是损己利人的。”

他爱而牺牲自私,生育是一种伟大的行为,是超越个体生存的类行为,“当前的世界上,我们到处可以看见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这一套活动我将称之为生育制度。”费孝通在制度化的生育行为中,为人类的种族绵续划出了一个张效果图:在抚育过程中,新的社会分子得到了培养,在他们正常而合理的新陈代谢中,人口得以稳定,而在人口的稳定中,社会趋于完成,而社会完整,为个人健全的生活创造了条件——从个体到整体,再从整体返回到个体,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格局,这个良性循环,就是因为里面“受到了文化的干涉”,就是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生育制度”,“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

“种族需要绵续”是发生生育制度的基础,供给新的社会分子是生育制度的任务,而在生育制度的最前端,生物体之间欲求满足的却是性,也就是说,性是这一切真正的起点,那么这样的性如何也变成生育制度的关键一环?生育和性,似乎存在着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生育制度是用来满足人类性的需要,另一种说法是人类性的需要是在生育中得到满足的,看起来相差不大,而其实不同点在于到底上生育是原因还是行是原因。费孝通认为,如果没有求偶、婚姻和家庭,人类的性欲也可以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这个层面上性欲的满足只是生理上的欲求之实现,它无关制度,无关社会,当然更无关种族绵续,而只有将性纳入到生育制度里,它才具有社会性,才是种族绵续的保障,而这种制度中的性,恰恰是被限制的,“限制性的满足的原因决不能是为了要满足性生活。”

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要限制性生活?限制性生活是生育制度本身的需要,因为这是一套社会活动的体系,是有着特定的需要,不可能为了自我的欲求而走向生物的自私层面,相反,它需要的是限制,牲,是他爱,所以为了生育制度的实施,为了种族绵续,从单纯的性欲变成了爱情,又从爱情走向了婚姻。而在这个过程中,依然有一种误解,似乎男女结合之后,就不免要生孩子,生了孩子不免要加以抚育,于是“将错就错形成了家庭”。在费孝通看来,这又是对于生育制度的一种悖逆,因为按照制度化的行为规范,男性和女性的分工和抚育作用加起来才能发生长期性的男女结合,才能配成夫妻,才能组建家庭,也就是说,组建家庭这个行为不是走一步算一步的无奈,而是在充分做好了准备,在制度中最后实施的结果。

把生育行为社会化,就是使得生育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目的性意义,费孝通认为,生育制度包含着两方面,一是生,第二是育,生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生物学意义的生殖,但是由于这种生殖是一种长期性结合的产物,也就具有了社会学意义,它从爱为出发点,然后走向婚姻——婚姻的意义当然不是单纯为了让男女生活在一起,由于被纳入到生育制度里,其实它就是一种为了生育而准备的活动,“婚姻是社会为孩子们确定父母的手段。从婚姻里结成的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上发生的。”也就是说,婚姻关系最后必然要导致亲子关系,最基本的理解,爱是为了生孩子。

为了这个目的,婚姻就必须走向一种制度化的构建,一是用法律或宗教的力量,来实施对乱伦的禁律,使得“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散社会团体”的性行为得到消除,另外一个方面,则是以文化的交流促进男女之间走向生活的一致,“在个人讲,与一个生活习惯不太相同的人共同生活确有困难,但是从整个社会看,不同生活习惯的人谋共同生活,是促进文化传布和进步的方法。”这是内婚和外婚的合力构建,为的就是使男女走向制度化的婚姻生活,为“维持人类社会生活中必需的抚育作用”做好准备。

而进入婚姻之后,夫妇之间的配合也必须纳入到制度体系之中,费孝通提供了“相敬如宾”、变相的内婚、择偶的自主等方法,以避免夫妇生活中产生的不愉快,“夫妇之间能否相处,在我看来,是决定于两方面;他们以往的历史里是否具有相互能了解的底子,和他们既已共同生活是否有相互熔合的意愿。”在他看来,夫妇关系是人和人关系中最需要契洽的一种,只有最小单位的关系契洽了,社会才结构可能在整体上走向完整。

婚姻是人为的仪式,当孩子降生,就是进入了生育制度的第二个阶段,那就是抚育。在这个时候社会结构建立起了“基本三角”,婚姻的契约缔结了两种相联的社会关系:夫妇和亲子,这两种关系不能各自独立,它们就形成了三角形的三边,而像几何学上的三角一样,它是稳定的,而这种稳定不是静态的稳定,“三角形在创造中是一个动的势,其中包涵着一股紧张和犹豫的劲。”而这也为抚育阶段的复杂性创造了制度规范的必要性。

紧张和犹豫的劲在哪里?按理说,三角形应该稳定的,但是正是因为婚姻功能、当时的处境、夫妇之间的关系,以及亲子上的矛盾,使得这个社会结构出现了动势,特别是孩子一方,既有未成熟之前和父母关系的各种变异,也有成熟独立之后对家庭的威胁。为此,费孝通以制度建立的方式观察这种动势图:“第一步是看这基本三角本身父母子之间的区位关系,第二步是看和这基本三角共同居处的人物,第三步是看和它相近居处的人和它的关系。”社会结构的三角形,是需要相互联系的,这其中就表现为行为和感情,行为是相互依赖的程度,感情是痛痒相关的深浅,也就是说,行为和感情决定着社会联系的亲疏。在家庭关系中,亲子之间会出现如心理学家所说的恋父恋母情结,也就是父母权力在子女的抚育中的分配关系,很可能会产生矛盾,甚至冲突,“在一个抚育是父母的责任的社会中,父母就得代表社会征服孩子不合于社会的本性,因之生物和社会的冲突一化而为施教者和被教者之间的冲突,再化而为亲子间的冲突。”这是一种社会学的冲突,另外,两代人之间的隔阂,也容易产生抚育中的矛盾,“在父母看来,子女不能体恤他们,倔强,不肯顺服,进而觉得是悖逆,不孝,大逆不道的孽障。两代之间的隔膜这样地不易消除!”

所以面对这些问题,费孝通认为,必须在社会关系上建立抚育的方法论,一是要在“居处的聚散”的审视中建立亲子关系,同时咋父母权力的运用中,要合理安排分工,“最普通的分工方式是严父慈母的安排。”也可以“母系-舅权”的方式转移到家庭以外去;另一方面,世代间的隔膜是社会结构的本质中“有着这条漏缝”,那么不妨把子女看成是父母自我的延伸,也就是把孩子看成是自己“再来一次的具体机会”,“把理想自我交卸给子女,一方面不失为解决个人内心矛盾的出路,一方面也正合抚育作用的需要。”这种自我的延续在教育学上其实存在着争议,费孝通似乎也看到了它可能还会“种下亲子间冲突的因素”,但是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就会在抚育上形成一种共生关系,从生理到心理,再到结构上的共生,可以不免因不同社会环境而造成的隔阂。

但是,真正能解决家庭内这个矛盾的就是“社会性的断乳”,“战争的目的是在结束战争,抚育的目的是在结束抚育。”当孩子长大,他必然走向独立,而独立意味着原先的三角关系发生改变,甚至解体,但是正是这种独立性使得孩子真正走向社会,这也是检视抚育作用的一种实践,“抚育作用的基本目的是在养成和实现独立的社会分子去继替社会结构中的缺额。”这是两方面的过程,一是和父母之间联系的切断,费孝通希望形成社会性断乳的仪式感,“成年仪式不但是在孩子的心理上划飞——杀水远不易忘记的界线,同时也在父母方面造下一个心理上的割舍。”另一方面,当孩子走向社会,就意味着生育制度最后阶段:社会继替的开始。

“生理性的成熟有一定的年龄,社会性的成年则须依社会继替的速率而定。”继替的意义就是家庭提供给社会一种新的社会分子,这也是种族绵续最外化的表现,“社会结构不在扩张时,新分子入社的资格就得向旧分子手上去要过来,换一句话说,他一定要等社会结构中有人出缺,才能填补进去。这就是我所谓社会继替。”在费孝通的生育制度里,社会继替同样需要规则,一是为了避免世代的参差,需要一个中间人物作为过渡;同时为了按照“计划”对生育行为进行控制,就需要建立规则,要控制人口,使得继替能顺利完成,还要讲究长幼行序,避免“萁豆相煎”的悲剧;那些没有孩子的夫妇则通过养子、过继、入赘等“续绝”手段解决继替中的困难。而最核心的就是从“亲属的扩展”上建立合理的制度:“生活内容的增加,文化水准的提高,使抚育作用推出了家庭的范围。”从家庭走向亲属,就是一种社会化的继替,在亲属中,既有实际生活的相互影响,又有法律上发生的关系,“根据生育和婚姻,每个人都生在一个谱系秩序里。在这秩序中,他因生活的需要分出亲疏,形成一个亲属范围。更因亲疏的程度分成若干基本类别。每个类别有一个亲属名词。”而这种亲属扩展行为实际上就是社会关系发生的预演。

当然,当人真正走向社会,也就告别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结构,这是旧有的生育制度的终结,同时也开始了新一轮生育制度的循环。在这个从旧到新的转变中,无论是男女的结合而走向婚姻,还是婚姻以生育为目的,无论是生育为了抚育孩子,还是最终走向社会的继替,费孝通都将它们纳入到生育制度这个体系里,所有的过程都预设了目的,所有的目的都为了种族的绵续,如此,在“满足特定的需要”的整个过程中,一切私有的东西都剔除了,关于爱,关于性,关于独立,关于成长,朝着一个社会学的宏大目标奔近的时候,个体意义的不存在,其实也把人当成了一种物化的符号,“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绵续的人为保障。”只是所有的人都背负了使命,在成为社会人的同时,也变成了“生育人”。

儒教与道教

编号:B82·2000401·0516
作者:(德)马克斯·韦伯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5年10月第一版
定价:16.10元
页数:341页

马克斯·韦伯显然不是一个出色的汉学家,他只能通过大量译介的汉学著作对中国古代的政治信仰进行研究,以找出中国儒教伦理如何阻碍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民族经济的研究是马克斯·韦伯将伦理作为资本主义精神产生背景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重要论著。他指出,“中国有大量十分有利于资本主义产生的条件”,但政治权利的世袭制、货币混乱等因素阻碍了资本主义在中国近代的发展,使中国在道教与儒教的相互作用下只能产生了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


《儒教与道教》:和平主义和的俗人伦理

儒教的“理性”是一种秩序的理性主义:陈季同说:“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民。”
——《第6章 儒教的处世之道》

他是中学西传的杰出使者,他是晚晴具有世界眼光的外交官,他是庚子事变之后“南北互保”最早的提议人之一,对于曾任驻德、法参赞的陈季同来说,他摆脱“天朝大国”幻想的努力,他的文化输出和输入活动,是为了和世界的融合,是为了要国家的强大,当他引用元朝施君美的《幽闺记·偷儿挡路》中的那句“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民”而发出呐喊的时候,他的确是看见了国家的危难,也看到了拯救的希望。“宁作……不作”是一种选择,而且是必然的选择,远离战乱渴望和平,这样一种充满决断意义的口号,在马克斯·韦伯看来,却只是为了恢复中国古已有之的秩序,只是为了一种伦理目的,甚至只是在一种和平主义的世界里,为自己的儒士阶层的“礼”寻找一种国家主义的庇护。

“儒家只求从社会的粗俗不堪、丧失尊严的野蛮状态下解脱出来,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这是韦伯在考察中国儒教的处世之道时说的话,“离乱民”在他看来就是一种丧失尊严的存在状态,在一个国家困苦、民族危难,社会混乱的时代,作为中国知识分子的儒士自然难以寻找到一种秩序,所以他们即使要成为“天平犬”,也拒绝在乱世中苟且偷生,但是这种“和平主义”的理想不仅是不是一种真正的解脱,也无法在经济伦理中建立一种中国式的资本主义发展。

马克斯·韦伯考察儒教的“理性”,其实并非是为近代中国寻找一种国家强大的太平之路,而是在宗教伦理中提出一个问题:中国为什么没有资本主义?或者说,中国以儒教为基础的秩序理性主义主义为什么不能产生适合资本主义的宗教“经济伦理”。韦伯的宗教世界是广义的,他在《导论》中对于世界宗教的定义是:“用完全价值无涉的方式来理解,就是最能把为数极多的信徒吸引到自己周围的”生活准则系统,“价值无涉”是韦伯倡导的一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就是要求在研究时不带任何价值取向,只解决“是什么”的问题,而不是解决“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所以他把世界宗教分成六种,也即把儒教、佛教包含在内。

在此基础上,韦伯提出了宗教的经济伦理:是一种“扎根于各种宗教的心理与实际联系中的行动的实际动力”,也就是说,这种伦理必定是一种行动力,它不是经济组织形式的简单“因变量”,也不是“从自己一方去塑造经济的组织形式”,这里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作为社会学基础的经济如何产生一种宗教伦理,另一个是这种宗教如何在经济伦理中影响社会。韦伯在考察宗教产生的社会学基础上时,分为城市、君侯与神;封建俸禄国家;行政管理与农业制度;自治、法律与资本主义等类别。这是国家的一种结构体系,在这个体系里,中国到底具有怎样的经济伦理,到底建立了怎样的理性主义,为何缺少真正的宗教伦理?

从社会组织上来看,中国的没有古希腊的“城邦”,没有中世纪的“城市法”,当然也没有西方古代那种住在城里的市民阶层,没有武装起来的城里人的政治盟会;从经济政策来看,中国的税收明显是“损乡益城”,中国的货币经济典型的是以物易物,随着货币支付体系的实物化,最终走向的是实物税的路上,导致货币税的失败,另外,中国也没有出现“互助式地调节自由工商业的要受到公认的、正规的、牢固可靠的信贷基础”;而从国家管理上来看,从泛灵论开始,中国最后产生的是一种非人格的神,他以超凡造物主的形式出现,最后变成了王位君主,而王位君主的统治受到德行所左右,在所谓的秩序再造上,就具有了君主的“卡里斯马”的特点,这是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力量,而正是由于君主确定了统治秩序,使得中国的理性变成对于制度的维护,变成了一种和平主义。

这就使得中国建立起一个封建俸禄国家,它的最主要社会结构就是具有“分封的世袭卡里斯马特征”,一方面因为证券争夺的竞争被帝国统一所取代,使得和平主义成为主宰,这不仅是一种制度的统一,也成为一种文化的统一,另外,自上而下的分封制和世袭制,使得国家管理变成一种垂直型的统治,在经济上奉行国家经济制度,以政治为前提,形成了徭役国家与捐税国家;在官员任命上,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拔,用一种“高度有效的手段防止官员摆脱中央政府的控制”。所以对于中国来说,这种世袭制及其货币俸禄的普遍后果是:“通常只有对国家的军事占领或成功的军事革命、宗教革命,才打碎过食禄者利益的坚硬外壳,能够创造全新的权力分配,进而创造全新的经济条件,不过,一切内部革新都由于遭到前边说到的抵制而失败了。”

失败的意义是,在中国没有出现竞争,没有出现自由交换,所以缺少资本主义的依附关系,因为没有出现真正的市民阶级,所以没有典型的理性意义的经济获取;没有作为政治单位的城市的法人自治体,没有保障特权和使特权固定化的法律制度,只有法律的世袭结构,只有家长制的司法,这就使得“专横破坏着国法”这个命题也失去了意义。所以韦伯认为,“世袭制的国家形态,尤其是行政与法律适用的世袭性质,在政治上产生的典型后果是:不可动摇的神圣的传统王国与绝对自由的专横与恩宠的王国并存。”

正是这样的一种世袭俸禄化的政治制度,使得中国的统治方式明显是一种等级制,而在中国古代的漫长历史中,在和平主义的社会里,“中国的统治阶层——尽管这种统治有时中断,且经常处于剧烈的斗争中,但总是不断更新,不断发展——现在和过去,整整两千年以来,始终是士。”士是一种等级荣耀,也是一种文化代表,士注重的是礼仪秩序,享有的是特殊的等级制特权,“和平主义的儒家士大夫以国内的政治安定为己任,天生厌恶军事势力,或者不理解这类势力。”所以在分析儒教的处世之道时,韦伯认为,这是因为中国用一种官僚阶层的唯智论的理性主义来统治,这种理性主义看不起宗教,也无法产生真正的宗教,所以在中国只能产生“世俗宗教”,而这种宗教的特点,就是在等级制中保持着对于祖先神灵力量的信仰和崇拜,甚至,韦伯认为,中国的语言中也没有专门的名词,它只是儒教的“教义”的别称。

世俗宗教只是为了改造,所以“礼”是为了建立自己的伦理,“孝”只是为了维护等级制的统治,正是在这样的思想之下,中国社会缺少自由,缺乏自然科学思维,缺乏自然法与形式的法律逻辑,当然,更缺少产生财产私有制。“儒教仅仅是人间的俗人伦理”,也就是说,儒教适应的是秩序,是政治准则,是礼仪规则,它关心的是世间的东西,所以韦伯认为,儒教是一种入世的宗教,“从其本义上讲,都是此岸性的。”而道教,韦伯将其视为一种神秘主义的异端,老子的无为,避世,小国寡欲,以及成为道教之后修炼肉体的长寿术,看起来是出世的,但其实和儒教一样,渴求的是一种伦理:“一方是理性主义的士,他倾向于理性地由官吏治理的福利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另一方则是神秘主义者,其自我完善不可能由国家的事务性文明政策来推动,他要求尽可能地自治和小国寡民的自给自足,这些小国可以形成一种淳朴的农民或市民道德之乡。”只不过,在神秘主义和避世哲学影响下,道教越来越趋向于异端宗教,甚至最后变成了完全阻碍理性主义发展的巫术和魔法,“从道教里都找不出通往理性的——不管是入世的还是出世的——生活方式论之路,相反,道教的巫术只能成为产生这种方法论的严重障碍之一。”

儒教和道教都是入世的,都是传统主义的,甚至都是和平主义的,都是为了维护等级秩序,所以那种经济伦理的理性主义很难在中国出现。韦伯得出这个结论,其实还从另一种角度却解析,那就是和西方的新教理性主义作对比,正如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中提出的观点一样,他认为清教在采取拒世的形式中,以禁欲主义的方式使得世界理想化,从而在改造世界的积极行动中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判断一种宗教代表的理性主义阶段时,有两个彼此有多方面内在联系的标准。第一个是宗教脱掉巫术的程度;第二个是宗教将神同世界的关系以及与此相对立的宗教本身同世界的伦理关系系统地统一起来的程度。”把儒教和清教放在同一纬度进行考察,韦伯从这两个方面进行比较,一是挣脱巫术而与世界产生“强烈、庄严的紧张关系”,另外就是被造物的客观化形成了一种系统。

儒教是入世的,所以它没有和现世的紧张关系,维系它的是社会的等级伦理,甚至在道教里变成了神秘主义的巫术;儒教也没有将被造物客观化,“与此截然相反,中国伦理在自然成长起来的个人联合体(或并入、模仿这种联合体的组织)的天地里发挥了最大的动力。”也正是这种组织关系,使得中国社会建立的是一种家族纽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血缘共同体,所以,“宗教义务却仅仅表现为在有机形成的个人关系内部发挥自己的作用”。所以在儒教里没有清教的禁欲主义,没有理性改造世界,更没有从伦理上去理性地征服世界,“儒教理性主义意味着理性的适应世界;清教理性主义则意味着理性地把握世界。”

“宁作太平犬,不作离乱民”,在19世纪后期的中国,韦伯似乎听到了儒教传统再一次发声,它是回归,它是和平主义,它是对理性的否定,而在这样的爱国思想下,中国只不过在寻找那一个适应的社会,而这个社会注定远离产生资本主义的宗教伦理:

中国尽管有形形色色的异端裁判,但是较之不宽容,起码较之加尔文清教的不宽容,有远为博大的宗教宽容,此外,还有广泛的物资交换自由、和平、迁徙自由、职业选择自由、生产方式自由以及丝毫没有对商人习气的厌恶:所有这些都未能让近代资本主义在中国出现。正是在这个典型的营利之国反倒可以研究:营利欲、高度甚至极端推崇财富以及功利主义的“理性主义”本身,都同近代资本主义了无缘份。

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

编号:B86·2000401·0515
作者:(美)马尔库斯、费彻尔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8年3月第一版
定价:14.80元
页数:266页

人类学如何表现“文化批评”?如何通过“暴露自身文化本质获得对文化整体的充分认识”?作者的着眼点是反映当前人文科学的表述危机,以便能够摆脱权力关系的影响而从事文化研究。本文作者以赛义德的《东方学》中对西方文化批评中最霸权思想进行批判,而希冀将人文学科的研究带向一个“实验时代”。本书为“学术前沿”丛书之一。


《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为了文化的自我反省

实验气氛的本质,在于允许读者和作者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洞见。
——《第2章 民族志与解释人类学》

不是定式,是未成熟状态,不是单一文本,是可能性写作,不是描述,是解释,不是封闭式言说,是对话——当乔冶·E·马尔库斯和米开尔·M·J·费彻尔将民族志研究贴上“实验”这一标签,他们所期待的人类学不再是从“第一手材料”中发现文化拯救的母题,不是在写作中发现异己文化的独特性意义,而是要跨越现存民族志文本的局限,“描绘作出更全面、更丰富的异文化经验图景。”

实验指向异文化图景,不是一种看客式的围观,既要从本文化视野中审视异文化的构建,也要从作者认识论延伸到读者世界,在一种积极交流的对话中提供文化批评的文本,“它应该被看成是存在于民族志读者当中的普遍期待、存在于民族志作家当中的自觉心境。”当马尔库斯和费彻尔提出读者和作者的对话,提出一种揭示人类学的时候,他们在理论上参考了吉尔兹的开放性写作、拉康的“第三者参与”,伽达默尔的历史阐释学,在民族志研究、异文化批评甚至人类学构建中,提出了对话理论,但是很明显,他们所局限的却依然是民族志的“写作”,他们提出好的民族志应该具有三个特点,一个是通过描写田野工作环境解说日常生活的意义,其实则是通过对异文化的翻译,显示出民族志作者的语言功底,第三则是赋予文化以整体观的意义——除却第三个特点强调的是一种整体观,第一和第二个特点无一例外指向了如何进行民族志的写作,这种建立在描述层面上的民族志研究,只是关涉到单一的写作者。所以他们提出的对话显然是重作者而轻读者,或者只是在写作层面进行了实验,甚至将人类学研究的对话模式延伸到读者世界,希望作者和读者创造新的洞见,也只是一种颇为理想化的理论期待,从而使得他们提出的文化反思变成一种单方面的设想。

但是,这种将人类学批评纳入解释学视野,至少对于传统人类学来说,具有一种革新意义,重要的是,这种实验的目的并不在于解释,并不在于认识论,而是试图寻找更有效的方法,“用以描述民族志对象如何与更广阔的历史政治经济过程相联系。”当民族志研究和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甚至更为宏大和多元的社会学科联系起来,实验性的人类学才具有某种文化批评的意义,而建立在阐释学意义上的人类学就是要在多元性、开放性构筑中,“描绘作出更全面、更丰富的异文化经验图景”,而最终从异文化经验图景中返回到本文化视野,在两者并置中实现人类学在“人观”意义上的整体性构筑。

为什么要进行民族志写作的实验?人类学为什么在文化批评视野中进行?作者原序中的观点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从一开始作者就以另一种方式提出问题:社会科学是否能够充分而又恰切地描述社会现实?描述在作者层面就是一种陈述,一种表述,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作者意识到了某种表述危机:人们越来越发现大理论无法解释社会现实的细节。大理论和现实细节之间的脱节造成的表述危机将人类学者推向了一种封闭系统里,甚至人类学者丧失了对总体化视野、一般化范式风格、大理论模式的权威等的操控,他们的研究被分散了,当他们开始关注场域、社会活动的意义、例外、情况以及不确定性的时候,已经不再费力对所观察现象的规律性进行解释——不再费力解释,便不再表述。而实际上,这种表述危机却正好制造了另一种机会,马尔库斯和费彻尔认为,恰恰是表述危机,成为了人类学实验性写作的生命源泉,它在对社会现实的手段表示充分怀疑之后陷入到危机中,而危机带来的就是一种新的批评的可能性,就是实验。

表述危机的出现,大理论和社会细节的脱节,都是因为人类学在急剧变迁的世界中遇到了言说的阻力,而实验不仅为表述危机寻找出路,更是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在这个逐步走向后现代的时代里,人类学所需要面对的是文化的自我反省,而文化批评正是因为可以借助于现实来嘲讽自身文化的本质,而在这种嘲讽式的自我反省中,培养文化的富饶性成为可能,富饶性便是多元性,便是开放性,便是整体性。从人类学外部的背景故事来看,现时代社会人文科学发展受到限制,大理论和社会细节的脱节,都需要从19世纪怀特的历史学中找到人类学的模式,“怀特描述了从罗曼史到悲剧、再从悲剧到喜剧这样一种转变过程,他认为这种转变最终是以一种深刻的反讽模式终结的。”它就是一种整体性的表现,而反讽模式具有的批评意义为多元性和开放性提供了更为具体的选择性策略。在考察人类学外部的背景故事之后,马尔库斯和费彻尔转而将目光投向了人类学内部,他们提出,只有从民族志这一人类学独一无二的研究中,才能考察文化批评问题,才能建立多元性、开放性和整体性构架,而他们将民族志的实践和写作称为“解释人类学”。

作为社会科学之一的人类学,在民族志写作中为什么需要实验?民族志本身就是对旧的人类学的再创造,本身就是一种整体化的学术和职业实践,本身就是为了描述多样性,马尔库斯和费彻尔总结民族志写作风格就体现了革新意义:民族志描写的是数十年前被研究的某个人类群体,它们把人文类型锁定在经典著作中,这是一种保守而非历史的形象,它没有提供变迁和现状的记述,但是在这种对内部结构的争论中人类学才会重新出发;民族志是人类学家赖以对学科内外的理论和知识进行探讨的媒介,这种媒介具有一种个人化倾向,更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民族志也已经成为提高人类学者职业地位以及建立声望的创造性活动。可以看出,这种对民族志研究的界定,充分体现了对话的可能性、实验的氛围和反思的语境,正是在这样的革新中,解释人类学便成为“民族志实践和文化概念反思的总称”,它所研究和强调的就是把民族志看成是一种人为的认识过程。

人为的认识过程构成了民族志研究的文本,这就凸显了“人”的作用,在这个基础上,马尔库斯和费彻尔提出了“人观”这个概念,他认为文化之间的差异问题,就是一种人观的差异——“人观指的是人类能力和行动的基础、自我的观念以及情感的表达方式。”人观抛弃的是人类动因观,抹除的是民族中心主义假设,而是将民族志的实验对象和目标限定在人观上,就如吉尔兹在那篇有影响的论文《巴厘社会中的个人,时间与行为》中所提出的,“巴厘人”不是一种群体,更不是个体,而是一种生命周期,是把它当作系统的本土概念,甚至就是一种人的“理论”,所以人观的民族志,就是关涉到人的现实经验,人的文化差异,甚至人在公共文化之下的心理动力——当民族志传达的是异文化中人的自我、情感和理论,这些经验构筑了文化差异性的核心,而差异性又是在作为人这一种总体的框架之下的。

人的总体观其实也折射出这个世界本身的整体观,马尔库斯和费彻尔从异文化的人转向世界,将叙说世界历史的政治经济过程看成是民族志的“可知社区”,可以讨论讨论民族志对于传统上以政治和经济体系为研究焦点的学科所具有的吸引力,可以解说在人类学内部解释性的观点和政治经济观点的结合,可以探讨民族志与政治经济分析联合起来的“悬而未决”的文本类型问题,总之一句话,“任何一个历史或民族志研究计划,只有自己放在较大的世界政治经济历史框架中,才能获得自身的意义。”在这样的结合中,民族志可以展示研究对象所拥有的丰富多彩的意义系统,又可以和其他地方的活生生研究对象联系起来——不仅是现实意义的政治经济学和民族志的结合,当民族志实验把注意力集中在探讨叙说中的历史时间和场合的表述问题,民族志描述又具有了历史化意义。无论是现实还是历史化,民族志就是要把复杂的多元世界纳入到自身框架内,“以便重塑民族志”。

这种对世界历史的政治经济过程的叙说只是民族志实验的一个方面,对异文化的描写则是在与本土民族志批评工作的并置中建立批评话语。异文化在传统人类学中是一种异己文化的,是西方文化自我满足之后的窥探,是反观自身的镜子或替代物的体系,但是在民族志的实验中,异文化研究其实在相对化观念的影响下,“将陌生的异域风俗与人们熟知的本文化相并置”,从而达到人类学自身回归的目的——从一个社会中推导出探究另一个社会的批评性问题的方法,就是将“它们视为我们世界的一个部分”,从而完成人类学的整体性构筑。从法兰克福学派到超现实主义再到美国的纪实批评主义,民族志的这种实验方法逐步凸显出来,“人类学家应进行的强有力的和独特的文化批评实践,应当把美国纪实现实主义的经验主义,与法兰克福学派期的理论视野和活力,以及法国超现实主义并置手法的幽默和勇敢特性融合起来。”文化差异的发掘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于全球一体化的响应,“全球一体化的过程并未表明文化多样性的消除,而是表明了在共享一个共同世界的前提下,不同文化模式的并存和较量越来越显重要。”

民族志中的异文化研究从关照到并置,再到共存,最后则是提供了反省的可能,提供了批评的解释,马尔库斯和费彻尔将这样的人类学批评方法称为“变熟为生”:“人类学的基本批评策略是对常识加以分解,对意外事物进行描写,置熟悉的事物于陌生的事物、甚至令人震惊的场合之中。”这种在文化相对论中建立批评性反省的任务,对于建立人类学的未来提供了一套探究的话语,“民族志不断地把熟悉的事物与不熟悉的事物相对照,它最终鼓励一种探究,对本身和社会科学的接纳范围提出质疑。”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志作者就找到了自我存在的价值,“我们对模糊性、讽刺、矛盾以及在其中价值观获得实现的机会的多样性社会情境和日常生活表达深有敏感性。”

表述危机反映的是知识危机,也是实验性写作的源泉;异文化打开了本文化关照的窗口,也创造了将其并置在一起的可能;文化差异性潜在地具有西方中心论思想,却也可以在“变熟为生”中承担反省任务……不是对立,不是矛盾,人类学正是在这样的文化批评中才能形成多元性、开放性和整体性意义,这些意义归结在一起,则变成了一种历史的自我意识记录,展示了多种接纳的可能性以及不同话语并存的相关意义,它不是乌托邦,它就是对现实本身的描述:“在实验性的转换和批评的可能性里,我们把民族志理解为经验研究和写作的一种训练工具,它探究艺术和哲学关注的问题,但它的角度不是超社会的思辨,而是对世界范围内的不同文化的地方情境的独特刻画。”

规训与惩罚

编号:B83·2000401·0514
作者:(法)米歇尔·福柯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9年5月第一版
定价:18.80元
页数:377页

这不是一部纯粹的法学著作,这是米歇尔·福柯权力系统的又一理论著作,福柯的兴趣仍在历史中展开论述,从“旧制度”时期的酷刑到古典主义时期的监狱改革,到现代的监狱和规范化监督,惩罚权力在不同时期逐渐走向规范,从而制造出“受规则的个人”,这种对肉体的惩罚和对精神的压制正是一种权力的体现。本书为“学术前沿”丛书之一。


《规训与惩罚》:我们关注的是“政治肉体”

全景敞视建筑不应被视为一种梦幻建筑。它是一种被还原到理想形态的权力机制的示意图。它是在排除了任何障碍、阻力或摩擦的条件下运作的,因此应被视为一种纯粹的建筑学和光学系统。它实际上是一种能够和应该独立于任何具体用途的政治技术的象征。
——《规训·全景敞视主义》

不是梦幻建筑,却是权力机制可视的理想形态,不是隐藏的空间单位,却在坚守着封闭的牢狱原则,当17世纪对于瘟疫群体的空间隔离,演变为18世纪的监狱改革雏形,对于福柯来说,全景敞视建筑不是改变了古代对于肉体惩罚的宏大场面,而是在“使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能够在瞬间看到一大群人”的改变中,变成了边沁倡导的可广泛使用的“监视”,变成了作为解析意义的规训的一种权力机制,继而成为“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的“全景敞视主义”——“当恐惧和死亡压倒了禁令时,罪恶就会滋长。秩序借助一种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权力,确定了每个人的位置、肉体、病情、死亡和幸福。”

四周是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环形建筑分割成许多小囚室,那些疯子或者病人,那些工人或者罪犯被安排进每一个囚室,而中心瞭望塔的监督者通过逆光效果观察环形建筑里每一个囚室的情况,那些小笼子是小舞台,而里面的病人、疯子、罪犯和工人则是独立的演员,只有站在中心瞭望塔的监督者能够通过全景敞视建筑而看到每个人的表演。而囚室作为看似独立的单位,其实成为横向的封闭区,他们无法阴谋串通计划,无法开展集体逃跑,无法进行互动影像,当然,也不会有疾病传染的风险。“混在一起的个性、集体效应被消除了,被一种隔离的个性的集合所取代。”而另一方面,对于监督者来说,“它是被一种可以计算和监视的繁复状态所取代”。

一种是可以计算和监视的复数状态,另一种则是被隔绝和被观察的孤独状态,对于全景敞视建筑来说,实际上建立了一种“分解观看/被观看的二元统一体的机制”——在环形建筑的小囚室里,他们被观看,但不能观看,而在中心瞭望塔里,他能观看一切,但不会被观看。这种机制的意义是“使权力自动化和非个性化”,也就是说,监督的权力不再体现在某个人身上,而是体现在对于肉体、表面、光线、目光的某种统一分配上,体现在一种安排上,这种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产生制约每个人的关系,也就是说,谁站在监督者这个中心位置并不重要,它在一种自动化过程中达到权力的运用——“全景敞视建筑是一个神奇的机器,无论人们处于何种目的来使用它,都会产生同样的权力效应。”

但是不管是自动化还是非个体化,其实全景敞视建筑依然建立在对于肉体的监视和控制之下,也就是从瘟疫控制和隔离脱胎而来的“全景敞视主义”的中心词依然是肉体,如果肉体混杂在一起,那么那些瘟疫就可能进行传播,所以复数的肉体必然会产生繁复的疾病,而同样,复数的恐惧和死亡压倒禁令时,它也一样会制造不可控制的罪恶,所以确立秩序,以及秩序之上建立的权力,就是为了确定每个人的位置、肉体、病情、死亡和幸福。而这种监视的机制也便成为一种规训,“瘟疫是一种混合,规训是一种解析。”而当这种解析具有社会学意义之后,也就形成了一个“规训社会”——“这是一个从封闭的规训、某种社会‘隔离区’扩展到一种无限普遍化的‘全景敞视主义’机制的运动。”它解构了古代社会追求宏伟场面的文明形态,甚至破坏了庙宇、剧场和竞技场具有的公开仪式化的意义。

这是监狱改革的雏形,对于肉体形态的改变是不是意味着某种人性的复原,是不是在消除公开处决仪式中唤醒了人道?福柯沿用边沁的全景式敞视建筑机制而建立的“全景敞视主义”,实际上是对于“肉体政治”的另一种审视,是对于“人是机器”命题的全新视角,也就是当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之后,面对新的对象领域,如何在“普遍的惩罚”中承担复杂的社会功能,如何形成新的政治策略,如何具有权力技术,如何表明灵魂具有一种科学知识的意义。

“上帝,可怜我把!耶稣,救救我吧!”1757年3月2日的那场酷刑似乎并只是记载在《达米安案件》的文本中,那种肉体被惩罚的痛苦依然响起在历史深处,因谋刺国王而获罪的达米安在巴黎教堂大门前公开认罪,但是对于肉体的惩罚并不仅仅是将其送上断头台,他“被送到格列夫广场。那里将搭起行刑台,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弒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被设置好的酷刑在实施起来其实远非几句文字记载那么简单,分尸产生的阻力对于罪犯来说,是肉体的剧烈疼痛,但是对于整个过程来说,却是异常艰难:6匹马代替4匹马,还不停地鞭打役马,刽子手无奈用铁钳撕裂手臂和大腿上的肌肉,甚至用匕首直接切割身体,直到罪犯死去,最后再持续4个小时焚烧肉片和躯体。

这是酷刑的一种,“死刑、拷问、苦役、鞭刑、公开认罪、放逐”,1670年法国法令规定的刑罚比重最大的就是对于肉体的惩罚,福柯指出,“酷刑是以一整套制造痛苦的量化艺术为基础的。酷刑将肉体效果的类型、痛苦的性质、强度和时间与罪行的严重程度,罪犯的特点以及犯罪受害者的地位都联系起来。”但是这种面对肉体的酷刑惩罚其实只是在技术层面,“它并非一种无法无天的极端狂暴表现。”而其实是一种仪式,“公开的酷刑和死刑应该是引人注目的,应该让所有的人把它看成几乎是一场凯旋仪式。”但是这种仪式并非只是简单的司法仪式,更是一种政治仪式,受刑者在被制造的痛苦中接受肉体惩罚,这是一种体现惩罚权力的有组织形式,它并不表明法律体系失去控制,而是在“过分的酷刑”中,包含着一整套的权力经济学。因为法律一定体现了君主的权力,他对于罪犯的公开处决就是展现君权最壮观的情景,以此让所有人看见“一场凯旋仪式”。所以福柯认为,公开处决并不是重建正义,而是重振权力,它即表示胜利,又表示斗争,也就是在君权时代,惩罚机制的核心就是“真理-权力关系”:“肉体受到多次折磨,从而成为一个承担着行为现实和调查结果、诉讼文件和罪犯陈述、犯罪和惩罚的综合体。因此,它在神圣的刑事程序中是一个基本因素。它必须是一个以君主的可怕权利,即原告和保密权利为中心安排的程序的合作者。”而在公开处决中,惩罚的是残暴的风罪犯,而实际上,用酷刑来进行惩罚,也是另一种残暴,“是某种权力机制在惩罚仪式中的效应。”这种权力正是通过将自己展示为“至上权力”的仪式而获得新的能量,所以仪式的意义一方面展示权力,另一方面,“民众被召来观看旨在恫吓他们的场面”。

但是这种展示权力的酷刑,这种面对肉体制造的痛苦,这种恫吓民众的示众,其实是在国王暴力和民众暴力之间架起了一个危险的舞台,一方面在权力实施上,暴露了它的专横、暴虐、报复心以及“用惩罚取乐的残忍”,而在受刑者方面,虽然在遭受肉体的极端痛苦中陷于绝望,但依然被指望能够赞美“显然已经抛弃他的苍天及其法官”,在这种双重的危险的仪式化暴力中,权力可能被颠覆,仪式又具有了可耻性,所以到了18世纪,许多改革者认为,刑事司法不应该报复,而应该给予惩罚,而到了19世纪,刑法干预的目标是在罪犯身上发现一种“人性”,也就是要以“人道”作为惩罚的尺度可以解决双重的危机,“不要动我”这句话成为君权报复时代的终结。

达米安那句“上帝,可怜我把!耶稣,救救我吧!”终于成为历史深处的一种呼喊,取而代之的是“不要动我”,福柯把这种变化称作“作为一种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了”,对肉体的酷刑和肢解,在面部和臀部打上象征性的烙印,以及示众和暴尸等现象的消失,看起来是将肉体作为刑罚对象的消失,但是这种消失并非是彻底的“人性”恢复,而是司法实践慢慢远离了暴力,与执行判决保持着距离,也使惩罚“从一种制造无法忍受的感觉的技术转变为一种暂时剥夺权利的经济机制”——“在即将行刑之际,犯人被注射镇静剂。这是一个司法保持克制的乌托邦:夺走犯人的生命,但不让他有所感觉;剥夺囚犯的全部权利,但不造成痛苦;施加刑罚,但没有任何肉体痛苦。诉诸心理-药理学和各种心理‘阻断物’——哪怕是暂时的——是这种‘非肉体’刑罚的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果。”

“非肉体”刑罚使示众场面消失,使痛苦消除,看上去确定了一种关于惩罚行为的全新道德,也表明了一个重要时刻的到来,当肉体和鲜血隐退,惩罚的景观里融入了新的东西:“一个新角色戴着面具登上舞台。一种悲剧结束了,一种喜剧开演了。”肉体的酷刑是悲剧,那么,“人性”意义上的惩罚就是喜剧?但是这种新角色在福柯看来,却带着面具,是“一种影子表演”,而惩罚司法的机制就是要穿透这种带着面具、没有面孔的“无形的现实”。当惩罚行为变得具有道德性,是什么东西取代了肉体?理论家的回答是:灵魂,而灵魂这种看不见实体的存在,在福柯看来,就具有了某种面具性,而带着面具的惩罚其实是一种隐蔽,是一种更普遍意义、更驯顺的惩罚:“毫无疑问,这种新出现的东西与其说是对犯人的人性的尊重——甚至在处决不那么重要的罪犯时依然经常使用酷刑,不如说是追求更精细的司法、对社会实体做出更周密的刑法测定的趋势。”

从断头台下来,肉体的酷刑消失,却预示着一个看上去带有喜剧色彩、带有道德意义、带有人性关怀的惩罚时代的到来,“任何一个惩罚都应是一则寓言。”那么这种走向很明确的意义就是重新启动了一个关于“政治肉体”的寓言,也就是对于肉体和心灵产生重大影响的惩罚剧场,被一种庞大、统一的监狱机器所取代,而具有庞大、封闭和复杂等级结构的监狱就纳入到了国家机器中,实施惩罚,从消除罪行转变为改造罪犯,从抹去罪行变成教养罪犯,从君权组织惩罚转变为应用于整个社会预防和改造的机制惩罚——“惩罚权力的强制的、肉体性的、隔离的、隐秘的模式”,取代“表象的、戏剧性的、能指的、公开的、集体的模式”,而体罚也“以监狱为制度依托,取代了惩罚符号的社会游戏和冗长的传播符号的节日”。

当肉体以“非肉体”的道德方式进入国家机器的惩罚模式,预示着“肉体也直接卷入某种政治领域”,也就是当肉体既具有生产能力又被驯服时,它才能变成一种有用的力量。肉体实际上就是一种政治干预和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肉体惩罚就是“人是机器”进入到技术-政治领域,这是驯顺的肉体,是可以被驾驭、使用、改造和改善的肉体,也是政治玩偶,是“权力所能摆布的微缩模型”,被规训的肉体在“政治解剖学”的权力机制下产生了“权力力学”——“它规定了人们如何控制其他人的肉体,通过所选择的技术,按照预定的速度和效果,使后者不仅在‘做什么’方面,而且在’怎么做‘方面都符合前者的愿望。”这种控制肉体以符合意愿的方式就是“纪律”,纪律是复数的规训,必须针对复数的肉体,实施复数的方式,纪律不同于服役,不同于附庸,也不同于禁欲主义及其修行式的“戒律”,它是一种对人体的征服,并且建立一种使之变得更顺从的关系,纪律需要一个封闭的空间,需要组织一个可解析的空间,需要分类不同用途的空间,它是单人密室,是场所,是座次,而在这个被规范的空间里,肉体就成为一种可以操练的肉体,是一种被权威操纵的肉体,是一种受到有益训练的肉体,抛却了物理学、动物学和理性机器的属性,而具有了新的知识形式。福柯认为,规训从它所控制的肉体中创造出了四种个体:由空间分配方法所造成的单元性个体、通过对活动的编码形成的有机性个体、通过时间的积累具有的创生性个体、通过力量的组合完成的组合性个体,“而且,它还使到四种技术:制定图表;规定活动;实施操练;为了达到力量的组合而安排‘战术’。”

而在手段上,规训通过“训练”把大量混杂、盲目流动的肉体和力量变成多样性的个别因素,规训成为一种艺术,它在“训练”中造就个人,在训练中更好地挑选和征用,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在权力系统中的程序-检查组合成为最主要的方法。而这种监视、检查和裁决标志着个人化政治轴线被颠倒的时代带来,因为当各种纪律出现之后,复杂、自动和匿名的权力变成了内在体系,每一个人变成了一个“个案”,也就是在这种颠倒的时代,“儿童比成年人更个人化,病人比健康人更个人化,疯人和罪犯比正常人和守法者更个人化。”

个体化、自动化、匿名化,其实就是一种社会化的全景敞视建筑,而这种建筑最符合现代权力机制的建筑便是监狱,像军营、医院、学校、工厂形成的纪律一样,监狱就是在“彻底而严厉的制度”中成为规训机构,它以一种隔离的原则,让犯人在劳动中享受某种工作的乐趣,同时超越了纯粹的自由剥夺,也就是从合法拘留的角度把监狱看成实施监禁的机构,看成是执行刑罚的场所,看成是观察受罚者的场所,在监视和认识的形式中,“监狱这个司法机构中最隐晦的区域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它那里,惩罚权力不再敢公开显示自己,而是默默地组建一个客体现实领域,在这个领域中惩罚将做为治疗而公开运作,判决将被纳入知识的话语中。”

福柯认为,1840年1月22日是“监狱体制”最终形成的日期,因为在这一天,梅特莱(Mettray)农场正式开始使用,这个可以发现“修道院、监狱、学校、兵团”模型的农场里,囚犯就是被分配在等级严明的小班中,囚室的墙上书写着黑色大字:“上帝注视着你”,而每一个小班同时具有家庭模式、军队模式、工厂模式、学校模式、司法模式等五种具有现代意义的规训模式,也就是说这个处在刑罚范围边界的机构成为了一种新型监督制度化的标志,“这种监督是施加于抗拒规训者的知识与权力。”作为“监狱群岛”的一部分,梅特莱农场的意义在于把教养技术从刑罚机构扩散到整个社会机体,一方面建立的渐进的、连续的、不易察觉的等级,使得一种从不守秩序过渡到犯罪的机制可以轻易实现,而这种实现机制就容易产生更多的“过失犯”,而另一方面,它成功地使惩罚权力变得自然和正当,在以新的“法律”形式出现之后,监狱体系就把合法性和自然性混合,把约定俗成和章程混合,而产生了另一种“规范”,由于对肉体的捕获和观察变得容易,所有惩罚机构适应了新的权力经济,满足了新的知识手段。

“我们此时已远离刑轮、绞刑柱、绞刑架、示众柱星罗棋布的酷刑国度,我们也远离大约五十年之前改革者的梦想——惩罚之城,其中,数以千计的小舞台展示出无限丰富多彩的司法表演,在装饰过的断头台上精心制造出的惩罚将构成刑法典的持续节目。”断头台为代表的肉体酷刑已经远离,惩罚之城也已经不存在,在数以千计自动化展示惩罚艺术的舞台上,上演的是关于“监狱之城”的新型剧目,这是一种惩罚作用点的置换,一个新的对象领域、新的事实真理体系,以及新的司法角色出现,惩罚权力扩大了自己的效应,也制造了新的知识体系,而这种权力知识就是将肉体政治化,“它们作为武器、中继种、传达路径和支持手段为权力和知识关系服务,而那种权力和知识关系则通过把人的肉体变成认识对象来干预和征服人的肉体。”不仅是肉体,灵魂也成为权力解剖学的效应和工具,或者更直接地表达就是:灵魂也是肉体的监狱。那些被监视、训练和矫正的人,那些疯子,那些家庭和学校中的儿童,那些被隔离的人,以及那些被机器束缚、公寓时间也受监视的人,都是“这种灵魂的历史现实”。

从酷刑到惩罚,从规训到纪律,社会的监狱之城里永远有一个你看不见的中心瞭望塔,永远有一个睁着眼睛的监督者,而你也永远带着肉体,带着灵魂,在被分隔的空间里,个人性成为集体性的一部分,而所有契约式、规范化意志的结合变成了一种权力关系的工具,“在这种人性中,我们应该能听到隐约传来的战斗厮杀声。”但是厮杀声隐约之后必是不说废话的沉静、沉默和沉寂,因为抬头会看见每一个房间里都写着黑色大字:“上帝注视着你”,就像活在1840年的梅特莱。

疯癫与文明

编号:B83·1991017·0505
作者:【法】米歇尔·福柯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9年5月第一版
定价:13.80元
页数:274页

在福柯看来,“疯癫”并不属于精神病理学概念,他从考古的角度探讨作为“一种文明产物”的“另一种形式的疯癫”。福柯的“疯癫观”是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纠缠物,“理性—疯癫的关系构成了西方现代文化的一个独特向度”,这种隐喻很形象地阐述了福柯“人死了”的后现代思想。福柯考察了从文艺复兴开始,在造型艺术、文学与哲学中人在疯癫中的独特意义。”


《疯颠与文明》:存在于艺术作品的最后一瞬

注意,它现在停泊下来,牢牢地停在人世间。它留驻了。没有船了,有的是医院。
——《第一章 “愚人船”》

停泊之前,它就在水域里航行,从此处到彼处,从陆地到大海,从故乡到异地,载着那些被囚的人背井离乡。而这样一种“醉汉之舟”,当从文艺复兴的想象图景中,从文学词语的虚构场景里,变成真实存在的一种历史现象的时候,谁应该在上面,谁应该漂泊,谁应该离开?浪漫或者讽刺,源自古老的亚尔古英雄传奇的神话意义在流动和不安中,却成为一种象征。他们是疯子,他们是病人,他们是神经错乱者,当他们成为“愚人船”中的一员的时候,他们其实是被放逐的,“在水上,任何人都只能听天由命。每一次出航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尽管从一开始,茫茫无际的大海提供了一种梦幻的场景,千支百叉的江河提供了“愚人船”众多的出口,当从一个城镇到另一个城镇,从一个地方抵达另一个地方,对于那上面的人来说,意味着一种“轻松自在的流浪生活”,他们像是人生的旅客,像是旅行的囚徒,虽然面临着脱离尘世、不可捉摸的命运,甚至水域所起到的净化作用,使得他们获得某种道德惩戒的机会,但是离开并不意味着抵达,浩淼、狂暴的大海形象,对于这一种航行来说,意味着对上帝的信仰和对家园的眷恋的丧失,人落入了恶魔之手,在撒旦的诡计海洋里成为囚禁者。

“疯人乘上愚人船是为了到另一个世界去。当他下船时,他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严格的社会区分将他们定义为疯子,绝对的过渡又让他们成为囚徒,实际上,愚人船是一种隔离,是一种囚禁,是一种监狱,确保他不再城墙下徘徊,就意味着在另一个世界里,他再也无法返回。这种无法返回一开始是用疯癫的主题取代死亡的主题,他在虚无的存在中走向一种不可知的命运,虚无是对自我命运关注的内在转向,它不提供一种外在的终点,不提供“威胁和结局”,而变成一种具有魅力的知识,荒诞的形象,神秘的学术,使人们对于疯癫开始着迷,“它所产生的怪异图像不是那种转瞬即逝的事物表面的现象。那种从最奇特的谵妄状态所产生的东西,就像一个秘密、一个无法接近的真理,早已隐藏在地表下面。”

福柯说,这是一个“奇特的悖论”,疯癫是被理性世界驱逐的,但是那种愚蠢却变成一种比理性更接近于理性的“学术消遣”,那种知识变成了潜入人类的一种维持自身的微妙关系,“胜利既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撒旦,而是属于疯癫。”疯癫式的自恋提供了一种自我关照的梦幻镜子,看见了关于自身的所谓真理,而狂妄自大的疯癫通过虚妄的自恋而与自身认同,将各种自己所缺少的品质、美德或权力赋予自己,而道德领域中正义惩罚的疯癫、绝望情欲的疯癫,成为文学作品的一个幻觉意象,甚至福柯把它称作是“前古典文学的悲喜剧结构中的重要把戏”。但是这种种的疯癫是虚无和幻觉的原因,却也成为结果,也就是说,疯癫不再处在世界的边缘,那个愚人船上的世界不再被人遗忘,甚至它的航行不再指向未知,它反而变成了一种已知的终点,赋予了固定的意义:狂躁症被象征为一个跨骑椅子的傻子,抑郁症的象征是乡间孤独而饥渴的狼,还有酒癫、丧失记忆的和理解力的疯人,还有昏迷不醒的疯人、轻佻呆傻的疯人,原本无序的世界被条理清楚地进行了命名,而这种命名就是抽离了愚人船的那种航行,变成了医院的禁闭。

从文艺复兴时期的隔离,到流放仪式,最后演变成了古典的疯癫经验,在福柯看来,构筑的是一种理性之下被驯化的全部表象:“它既遮遮掩掩又锋芒毕露,既说真话又讲谎言,既是光明又是阴影。”在这样一种真相里,“疯癫在人世中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符号,它使现实和幻想之间的标志错位,使巨大的悲剧性威胁仅成为记亿。它是一种被骚扰多于骚拢的生活,是一种荒诞的社会骚动,是理性的流动。”这是17世纪的现实,当航行被禁闭取代,当愚人船被医院取代,“勉强他们进来。”《路加福音》里的那句话就变成了宗教救赎之外的理性统治,而这种统治在福柯看来,有两个事件异常清晰地表明了这种变化:一个事件是1657年法国总医院的建立和对穷人实行“大禁闭”;另一个事件则是1794年解放比塞特尔收容院的带镣囚禁者。

总医院具有的奇特权力是建立了在国王的权力体系和法院的法律体系之外的“第三种压迫秩序”,这种压迫秩序不仅仅是禁闭不工作的人,而且还包括给禁闭者提供工作,目的是从劳动中体现到的意义,让禁闭变成一种赎罪的手段,而在这种被赋予的道德责任中,总医院可以有命令、管理、商业、警察、司法和惩治的权力,甚至为了完成任务,可以使用火刑柱、镣烤、监狱和地牢。古典时期的疯癫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为了消除那种“不安”,那些人被禁闭在“纯粹道德的城市”中,在那里,“毫不妥协、毫无保留地用严厉的肉体强制来实行统治心灵的法律。”这种禁闭的意义是将那些贫困、没有工作能力、没有与群体融合能力的人隔离出来,所以这只是从社会角度来认识疯癫。总医院开始的“大禁闭”时代,对疯癫的社会认知只是一个起点,“这个时代勾画出自己对非理性的体验的轮廓。”

非理性体验,是把疯人和道德败坏者、挥霍家产的父辈、放荡的不落肖子孙、亵渎神明的人、“想放纵自己”的人和自由思想者作为同谋犯;非理性体验,是将疯人作为一种耻辱的良心而制造一种娱乐公众的公开丑闻,非理性体验,是把疯人看成是某种被狂暴本性攫住的野兽。为什么在投毒案件中,罪恶不是进行公开审判而是要由收容所秘密处理,为什么伯利恒的医院每个星期日要为公众开放展览那些精神病人,参观费为一便士?为什么收容所要用一种动物园的外观强化丑闻的记号?因为恐惧,因为耻辱,因为罪恶,因为“不把疯人当作人来对待”,而这种否定句式的背后永远站着一个统治者,那就是:理性。

疯人身上的兽性爆发使得他们成为一种野兽,但在古典时期,他们甚至不是病人,“当疯人变成一只野兽时,人身上兽性的显现——这种显现构成疯癫的丑闻——被消灭了。不是兽性被压制了,而是人本身被消灭了。”野兽是的非理性的动物,而要听从的则是理性动物——也就是人,所以在总医院的禁闭中,实际上构筑了一个二元体系:理性和非理性。也就是说,承认疯人的兽性,就必须承认人的理性,只有非理性听从在理性的人的理智和命令,疯癫才能被治愈,“从此,疯癫必须服从人的决定论,人则被视为其兽性的自然存在。”实际上,这种所谓的“治愈”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宗教式的救赎,因为,“基督并不仅仅让精神错乱者聚在自己周围,而且他决定让自己在他们眼中成为一个疯人,通过自己的化身来体验人类所遭受的一切不幸。”在福柯看来,这种体验使得疯癫“成为在被钉上十字架和从十字架上抬下来之前上帝人形的最终形态”,也就是说,疯癫是人类生命在兽性领域的最后界限,正如基督教的死使得死亡变得圣洁,“最充分体现兽性的疯癫也同样因此而变得圣洁”。

其实,这种具有宗教式的体验在福柯看来,却具有一种非理性的独特力量,“如果整个非理性领域都被压制得沉默不语,唯有疯癫可以自由表达其丑闻,那么非理性的整体所不能表达的而它能告诉人们的是什么呢?”与其他收容者所不同的是,疯癫的狂乱是“因抛弃理性,在其兽性发作中,获得了独一无二的证明力量”,也就是说,在“非理性”的经验形式中,疯人复现了人堕落到兽性狂乱极点的历程,暴露了潜在的非理性领域。无论是打破灵与肉统一结构的激情,还是混乱心象演变的谵妄,在疯癫的这两种表现形式中,非理性的经验揭示了一种真相。“在激情现象中,在双重因果关系——从激情本身出发既向肉体扩散又向灵魂扩散——的展开过程中,疯癫找到了自己的首要条件。”也就是说,激情造成了疯癫,疯癫又在释放中超越激情,它导致因果关系的破裂,导致统一体的解体。而在谵妄中,混乱的表象之下是秘密秩序建立的纯粹理性,“在这种谵妄中包含着疯癫的似是而非的真理。”这种真理正如《百科全书》对于疯癫的释义一样:偏离理性“却又坚定地相信自己在追随着理性——这在我看来就是所谓的发疯了。”也就是说,疯癫偏离了理性,却又在自己谵妄中建立其另一种理性,命名之为“非理性”,福柯却把这种体验也成为理性:“虽然什么也没看见,却自以为看到了想像的东西。”

所以,在医院的禁闭系统中,疯癫被压制,甚至被清除出社会秩序,但是这种行为的实质不是拔除一种危险,而是表明疯癫在实质上是什么:“禁闭是对付被视为非理性即对理性的空洞否定的疯癫的最恰当的做法;通过禁闭,疯癫被公认为虚无。”虚无是一种真相,所以不管是躁狂症还是抑郁症,不管是歇斯底里还是疑病症,福柯认为都可以通过医生和病人的“疗法”使得他们被医治,包括直接服用铁锉屑的“强固法”,用肥皂、醋的清洗法,还有水疗法、运动调节法,以及用唤醒、戏剧表演和返璞归真的话语医治,都能够使疯癫变成一种非理性体验。

但是,这种非理性的体验在18世纪之后,却变成了一种恐惧,“正是在想像的领域而不是在严格的医学思想中,非理性与疾病结合起来,并不断靠近疾病。”把疯癫和列为疾病,并从非理性的世界中分离出来,实际上造成了双重的困境:对疯癫的恐惧和对非理性的恐惧同时增强。这是18世纪下半叶出现的焦虑,也就是说,疯癫的大恐惧带来的是一种新秩序,疯人第一次成为社会的人,成为被理性交谈以及受到询问的一种存在,去除了其本身具有的原始的兽性,而被“置于人在考虑自身、考虑他的世界以及考虑大自然所直接提供的一切东西时所划定的距离”。也就是说,疯癫生成在理性世界里,生成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医生眼里的“精神错乱”,另一种则是哲学意义上的“异化”。

不管是病理学上的精神错乱,还是哲学意义上的异化,使得疯癫都变成一种令人恐惧的幽灵,变成蒙受屈辱的象征,变成理性被消灭、被压制的形象,甚至变成了一种犯罪,“由于脱离了原有的各种关系,被孤零零地留在令人窒息的禁闭高墙之中,疯癫便成为一个问题。”而在这个时代,精神病院的诞生,看上去是为了消除恐惧而转型疯癫者的内心,不再惩罚病人的罪过,甚至在图克建立的体系中,是为了解放精神病人,而废除强制,创造一种人道的环境。但是在福柯看来,无论是以宗教隔离的方式净化道德,还是通过综合道德教育连贯疯癫世界和理性世界,实际上都是另一种统治,新的理性让疯癫不再抗争,却把疯癫病人变成了“未成年人”,因为在他们看来,疯癫者没有自治权利,只有移植到理性世界里才能存活,那种缄默、镜像认识、无休止的审判,甚至对医务人员的神化,并没有建立真正的人道环境,反而在各种观察之下,疯癫变成里理性世界的一个客体,而这种客体化的疯人院生活,在福柯看来,就是“象征着资产阶级社会及其价值观的庞大结构的一个缩影”,即以家长权威为中心的家庭与子女的关系,以直接司法为中心的越轨与惩罚的关系,以社会和道德秩序为中心的疯癫与无序的关系。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通过一种神奇的短路”,异化变成了对精神错乱的消解。而这种消解最本质的错误在于使得疯癫“始终无缘进入非理性统治的领域”。

从非理性世界中被驱逐,疯癫变成了一种“沉默”,也就是说,在理性意义上,疯癫被征服,它在强制状态中造成了理性和非理性的断裂,而在这种征服和统治中,疯癫失去了自我的独白,“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在古典时期,疯癫和理性的交流是一种激进的语言,在文艺复兴时期,疯癫表现出它的兽性及其变形,但是它们都在神秘中言说,在非理性中表达,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疯癫体验却变成了沉默,这种沉默状态是无声的机制,是不加评注的行动,是一种当下的知识,在庞大静止的结构里,帕斯卡所说的“另一种形式的疯癫”不仅不是虚无,而且被判处了死刑。所以福柯揭示这种沉默的考古学,其目的就是要舍弃这种不愉快的领域,就是要打破这种禁闭状态,而是要将疯癫在和理性的对话中表达自己,建立交流机制,而这种表达和机制就是一种文明。

但是疯癫的文明并不仅仅体现在打破理性所建立起来的冷酷世界,并不仅仅否定其病理学和心理学的隔绝状态,并不仅仅连接断裂的沉默,而是在疯癫本身里看见文明的力量,“自18世纪末起,非理性的存在除了在个别情况下已不再表露出来,这种个别情况就是那些如划破夜空的闪电般的作品,如荷尔德林、奈瓦尔、尼采及阿尔托的作品。”划破夜空的闪电是尼采、凡·高或阿尔托的疯癫,它们体验了激发出来的勇气,用词语包围虚空,在肉体的恐惧里制造突兀在深渊上的峭壁,而这一切爆发出来的疯癫,”无疑丝毫不能表明这个世界的理性,不能表明这些作品的意义,甚至不能表明现实世界与这些艺术家之间的联系和决裂”,而是在一个虚空里,在一种沉默中,在不可弥合的缺口里,在理性世界里压制里,艺术作品第一次让世界意识到了自己的罪孽,“从此,通过疯癫的中介,在艺术作品的范围内,世界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成为有罪者。”

有罪的文明,真相的文明,只有非理性意义的疯癫,在被理性推向沉默却寻找到缺口的爆发中,才具有文明的终极意义,“疯癫只存在于艺术作品的最后一瞬间,因为艺术作品不断地把疯癫驱赶到其边缘。凡是有艺术作品的地方,就不会有疯癫。但是,疯癫又是与艺术作品共始终的,因为疯癫使艺术作品的真实性开始出现。”

快感:文化与政治

编号:B56·1990908·0499
作者:(美)傅雷德里克·詹姆逊
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本:1998年3月第一版
定价:24.00元
页数:445页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上层建筑”与底层建构等观点,弗雷特里克·詹姆逊对意识形态进行了批评,他对大众社会中的现代文化状态进行了研究,涉及了电影、建筑、政治等多种领域,他提出了后现代社会中的文化逻辑:文化其实是一种经济消费行为,与电影的直观感受一样,在工业生产中体现美学,体现隐喻,体现交叉联系的“认知的测绘”。本书为“知识分子图书馆”系列丛书之一。


《快感:文化与政治》:任何时候都不会有“个体文本”

一个具体的快感,一个肉体潜在的具体的享受——如果要继续存在,如果要真正具有政治性,如果要避免自鸣得意的享乐主义——它有权必须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并且能够作为整个社会关系转变的一种形象。
——《快感:一个政治问题》

“快感”,一个主题词,它是可以被阐释的,它是需要被扩展的,它是应该被体验的,当用一种冒号表达这样一种需求时,仿佛一个单独的词已经置身在了无穷的意义世界里,它是一个起点,一种开端,在被冒号延长和注解的体系里成为自身的一种代称——无论是作为题目的“快感:文化与政治”,还是作为篇目的“快感:一个政治问题”,都已经把“快感”带入了非个体文本之中,也就是它必须以一种整体性、社会性、历史性的方式变成文化和政治的一部分。

但,从冒号开始的阅读却并不具有天生的快感性,当一本书被打开而进入到庞杂却片段的阐释视域中,是没有快感的;当一本书指向一种跨越了时间意义的评论体系里,是没有快感的;当杂夹在左派和右派不同的文化研究中寻找一种总体的时候,是没有快感的;甚至当我知道作者弗雷德里克·詹姆逊就是写作了《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的詹明信时,也没有快感。没有快感是不是无法进入其中,无法在一种文化和政治的潜在意义上获得当下感觉,无法在冒号构建的意义世界里寻找到一种乌托邦式的超越?

或者,一种阅读本身就期待成为“享乐主义”,本身就在时间的回首中寻找一种明晰的肉体享受,甚至本身就在文本的闭合中设置了一个终点,就如詹姆逊在《元评论》中所说的那样:“解释的欲望常常产生于一种视觉的错觉:毫无疑问,是一种非常自然的、最初的思想,想象在某个最终可以达到的地方,存在着某种最后的、明晰的阅读。”没有把关于快感的书等同于马拉梅后期的一首十四行诗,但是很明显,阅读已经在个体的读者和个体的作者,以及个体的文本中,人为地设置了一个目的论的欲望表达:它在过程之后必须有一个最后的位置,它在目的意义上必须有一个清晰的结论。

所以目的论在某种程度上解构了“快感”的过程,阻止了冒号之后的意义延伸,当然更在个体的解释行为中取消了整体性的文化和政治,而这也正是詹姆逊所批判的。选自1988年《理论的意识形态》中第二卷的《快感:文化与政治》,译自1990年《可见的签名》中的《大众文化的具体化和乌托邦》,译自1993年《社会文本》杂志第34期的《论“文化研究”》……文本的批判,是批判的文本,当“原始文本”在结构上缺失或在重复中散失的时候,作为选集出现的《快感》如何呈现它的总体?

从1988年到1993年,其实只有时间标注着一种总体滑行的轨迹,而时间指向的时代性也正是詹姆逊“原始文本”的历时性特点,所以在《快感:一个政治问题》里詹姆逊就明确指出了快感所在的时代问题:消费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以及欧内斯特·曼德尔所称作的“后期资本主义”,所以在这个后期资本主义时代,政治和文化如何体现它的“晚期逻辑”?或者正如快感和享乐主义遇到的时代症候一样:是应该进行新的革命还是享受在商品化的欲望中,或者以一种总体思路统摄两者,使之得到辩证统一?快感文化,如果在政治视野里,它是超越性而变成一种性别政治,詹姆逊认为,性的快感是随着20世纪20年代苏维埃革命的结束而发生转变的,它指向了性解放、乌托邦和里比多身体,政治口号和价值观的出现当然要包括工人阶级和妇女形成的意识形态。但是当法国后结构主义理论最后废除了商品化概念,甚至被德鲁兹和瓜塔里提出的理想的精神分裂者的意识所取代,“真实主人公的欲望”是不是另一场革命?罗兰·巴特尔的“阅读我们的身体”,反而把快感当成了一种写作对象。

这些在詹姆逊看来,都是使快感在意识形态上削弱的表现,所以詹姆逊对于作为政治问题的快感绝不是性,不是革命,不是欲望,不是肉体的外在表现,甚至不是享乐主义,而是一种辩证法:“辩证法在本质上就具有创造一些途径将此时此地的直接情境与全球的整体逻辑或乌托邦结合起来的双重责任。”作为马克思主义者,詹姆逊也绝不是要用唯物主义战胜唯心主义,这种战胜本身就是取代意义的“单一文本”,而是要破除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在意识形态上的对立,为此,詹姆逊给了这样一种辩证法一个关键词:讽喻:“快感的适当的政治用途必须在‘讽喻’的意义上,作为一个政治问题的特殊的快感的主题必须总是包含双重的焦点,在这种焦点中,局部的问题是充满意义和自足的,但又被作为总体乌托邦和整个社会体系革命转变的同一且同时的形象。”

双重的焦点,是社会性和时代性的一种“意识形态”,在焦点中转变,在焦点中自足,在焦点中体验,在焦点中寻求快感。所以双重性作为一种方法论,就是反对二元对立,反对单一文本,在一种总体构建中,在自足体系里,还原“原始文本”——元批评便是这种原始性的体现和表达。元批评是批评的批评,它其实是让批评进入到一种过程里,而不是像欲望在视觉的错觉里,走向那种“最终可以达到的地方”,走向“某种最后的、明晰的阅读”,而是“对问题本身存在的真正条件的一种评论。”所以詹姆逊抛弃形式主义的解释方式,抛弃结构主义的二元对立,而是进入到问题的“双重的焦点”里,进入到“阐释环境的陌生性和非自然性”,“每一个单独的解释必须包括对它自身存在的某种解释,必须表明它自己的证据并证明自己合乎道理:每一个评论必须同时也是一种评论之评论。”所以解释的原则便是:“任何不需要解释的情况本身就是一个亟待解释的事实。”

解释不是终结,而是事实本身,它是一种“原状态”,甚至是一种自明的状态,所以解释和批评只是对内容的一种揭示和展现,甚至是对“对受到潜意识压抑力歪曲的原始信息、原始经验的恢复”。所以解释的意义就在于寻找到那个原始文本,使原始文本不被缺席,而这种不被缺席的状态之所以产生,在詹姆逊看来,是因为有一种压抑力,在这种力的作用下被歪曲,被改写、被重复,所以元批评的更深的意义在于探寻压抑力的形成原因:“评论之评论的目的在于找出潜意识压抑力本身的逻辑,找出它从中产生的环境的逻辑:一种在它自己作为语言的现实之下隐藏它的表现的语言,一种通过回避过程本身而显出被阻碍的客体的闪光。”

如果说“元批评”只是詹姆逊发现了问题存在的现象学,那个《论阐释:文学作为一种社会象征行为》则将文本剖析在作为整体的时代性里,也就是把原始文本重新放置在历史、社会、政治的总体里。“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引用克罗齐的这句话,詹姆逊认为特定的文本都有社会和历史,以及政治的回应,这种回应对于阐释来说,重要的是建立一种反传统的阐释模式,而马克思主义就是这种模式的集大成,它在“文本阐释的拟古方式与现代性的‘附会’或投射之间举棋难定”和“意识形态上的双重依着”上,破除了历史主义的古老两难,它建立的是政治上的无意识,而且是集体无意识,在一种共同体中形成了“去个体中心”结果。在方法论上,詹姆逊提出了三个层次,一是在狭窄界限内,在侠义政治视界里,让文本寻找到共同的却是个别的相符的具有政治性的作品;第二层是发现从文本扩展到社会秩序的文化对象,也就是从文本视界到社会视界,第三层则是发现“一种特定的社会形态的激情和价值甚至发现本身似乎是处在一个以新的作为整体人类历史的最终视界”,也就是在“形式的意识形态”条件下进行阅读和阐释,这是一种政治视界。如此,文本就具有了历史性,就具有了整体性,就具有了必然性,而这也符合马克思的预设:“社会主义革命只能是一个总体的世界范围的过程”。

历史在必然性中被“再本化”,使“不在场的原因”形成新的内容,也使意识形态具有了整体的社会性,所以在《建筑与意识形态批判》中,詹姆逊将这种必然性的意识形态延伸到建筑中,使得空间也具有了“意识形态性”。他解读了塔夫里的著作《建筑与乌托邦》,批判了结构主义下的符码论,而在社会经验上找到了一种意识形态的表达的方式,詹姆逊认为,塔夫里把建筑艺术看成是高于其他艺术的一种形式,其实一方面在否定有选择性地阅读历史、将建筑设置在“标准”范式下的“操作式批评”,而另一个方面,他建立的是建筑和社会同步产生和存在的“辩证的编史观”,无论是否定操作式批评,还是建立辩证编史观,在塔夫里那里,就是一种整体逻辑,甚至是一种“空间政治概念”,而这种空间的意识形态对詹姆逊的意义,就是走向一种“整体革命性的和系统化的变革”。

塔夫里鲜明的看法是,建筑的变革不可能在旧的资本主义下实现,自由在新的社会关系中才能产生生产方式,才能产生空间结构,才能形成整体性的意识形态,“集体建筑工程超越建筑物与城市布局的对立,而且只有在作为整体的社会关系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之后才有可能出现”,而这种变革是社会关系本身的一种表达,也就是它是持续的,是历史性的,不是完全分裂的,也不是全盘否定的,更不是一种“周期”,所以塔夫里的建筑美学并非是“后现代”的乌托邦,在他看来,后现代也是仍属于盛期现代主义乌托邦思想这一总体范畴之下,这和那些所谓的“后现代主义”者大相径庭,他们是放松的,是自在的,甚至是被欲望主宰的,而严肃的、禁欲主义的塔夫里,显然已经把快感当做了社会转折的一个形象。而詹姆逊在塔夫里的建筑意识形态中发现了另一种整体性:“对后现代主义的任何批判都必须从自我批判开始,从对我们自身的判断开始,因为这是一个个我们发现了自己的时代,而且无论你是否喜欢,这一美学都是我们的组成部分。”

批判而变成自我美学的一部分,这当然也是整体性的一种表达方式,所以在后现代时期的阿多尔诺、阴谋电影、戈达尔后期电影中,詹姆逊也在寻找这种转变为自身一部分的美学,寻找作为时代性意义上的整体变革,寻找快感中的意识形态。阿多尔诺明显打上了“后现代”的印记,但是在詹姆逊看来,阿多尔诺的美学就是一种历史性的美学,一种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美学,“假若阿多尔诺的一切都通向美学,那么其美学中的一切又会引向历史。”在他看来,阿多尔诺关于哲学与语言、与修辞或与物质和语言的表现问题上,“他从未像后结构主义者‘走得那么远’,一些思想概念被完整地保存在语言物质体现之外的地方”。他把后现代条件下那些查封的现代派大师作品,仍然以整体性的方式进行批评,并建立了其带有马克思思想的辩证法:“阿多尔诺的辩证法可以被理解为是特定的第一世界的马克思主义,或者知识分子的特性,它是一种专门化的工具,非常不同于不发达的或社会主义建设所要求的工具。”

而在后期戈达尔电影中,詹姆逊认为,正是戈达尔电影将历史主义中的当代和后当代问题“戏剧化”,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了原始的视觉文本,这是一种“言的所在”,是真理的所在,就如《激情》这部电影一样,看上去是重复剧本中的零碎东西,但是却是在戏剧性表现的罢工里,开始了一种群体的政治思考——碎片是一种解构,在重复中使得“原始文本”缺席,但是戈达尔却在一种混乱中建立了属于后现代的快感逻辑:“它以某种方式把所有这些弄脏,并打破再生产技术的封闭”,所以戈达尔的意义在于:“当然可以看作是处于后现代发展之中,正如人们在现代主义名家荟萃的高峰时期所希望的那样——今天后现代主义一片繁荣时已经成为现代的最终幸存者。”

但是在这种后现代的“弄脏”的现实里,却有着许多狂欢式的快感,当私有的一切被暴露在公有的工具下,当摄像机深入到生活的周围,后现代提供的这种场景如何在整体性的逻辑中寻找到“原始文本”?“技术和机器本身只有被理解为某个别物的寓言,理解为整个无法想象的、无中心的全球网络本身的寓言,它们才变成魔幻性的。”这依然是一种整体性,特别是在那些影像作品建立的文本里,这种逻辑性辩证地统一起来,就如早期的《西北偏北》的连续镜头“使各种风景发送出独特而又相互补充的叙事信息,仿佛在现代性的终结处”,终结不是最后的结局,也不是为了开启后现代主义,而是将一种现代性的流动风景带向了遥远的时代。当后现代电影中的那些粗制滥造、胡言乱语变成影像的语言,终结的表象是“阴谋电影”,而詹姆逊认为,只有将阴谋电影作为一种总体,才能在后现代中寻找到那一个优雅、虚饰以及华丽形式的表意系统,1983年戴维·克罗恩伯格的《影视道》似乎就是这样一种总体的表现,而后现代的阴谋电影之所以被弄脏,其根本的原因不是拙劣地执制作,而是建立了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壁垒,也就是不仅在美学意义上,更在政治和文化上建立了另一种二元对立的结构体系。

所以整体性的意义,在后现代主义中尤其重要,詹姆逊的《大众文化的具体化和乌托邦》就试图在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之间建立一种总体。“常见的精英主义的母题基于接触大众文化的民众数量极其众多而论证大众文化的优先权;对精英或深奥文化的追求于是被指责为知识分子小群体的一种这身份爱好活动。”这种对立其实取消了艺术的内在性,而成为群体意义的一种消费:“各种形式的活动丧失了作为活动的内在固有的满足,变成了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正是这种手段/目的的分离,使历史和艺术都变成了一种消费品,它只在“被使用”的范围内。所以“被使用”、消费暗含着一种结局,就是重复,哥特式小说、畅销书、志怪小说、科幻小说、传记作品或色情文学作品,都在重复中变成大众文化的客体,而这种重复的危险在于“原始文本”的散失,即使成为“选集”,也不会获得任何东西。

所以要打破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的对立,使他们在结构和内容相互联系、辩证地依存,“作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美学生产裂变的孪生子和不可分离的两种形式。”社会焦虑和关怀、希望和盲点、意识形态的二律背反和灾难的幻想都会成为文化的“双城焦点”,当然,在这种去除了对立的文化和政治快感中,整体性意味着真正走向一种“排除与其无关的东西”的文化研究。在1993年詹姆逊所做的演讲中,就提到了文化研究在时代抉择中的方向,不管是马克思主义还是连接概念,不管是文化与力比多还是知识分子的作用,不管是大众化还是地理政治,也不管是哪一种乌托邦,其最根本的目的是建立一种“历史大联合”,也就如斯代莱布拉斯在关于创造“莎士比亚”的文章说的那样,用一种“协力关系网”取代“单一作家”,这种协力关系网是社会意义的,两个或多个作家之间、作家和演出公司之间、演出公司与印刷商之间、作者与校对人之间、印刷商与检查官之间保持协力关系,但更是文化和政治意义的,就是取消那些“个体文本”,在整体性的选集、合集中去除“他体”的工具化存在,“否则那些有关这种在历史中形成的复杂关系的视觉幻象和伪客观认识会长期作祟。”

集合而展望,其实也是一个冒号开始的叙述,当自鸣得意的享乐主义不再,当被设置了终点的解释的欲望不再,当重复中建立的伪原始文本不再,当工具化的他体不再,快感在总体的时代中变成了一种风景:“但愿所有这些空想像星汉灿烂的天空一样,照耀着这本大会论文集,实际上也照耀着整个的文化研究。”

双重火焰——爱与欲

编号:B45·1990712·0494
作者:(墨西哥)奥古塔维奥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8年8月第一版
定价:15.60元
页数:190页

在本书中,帕斯把爱与欲定义为生命中的双重火焰,这两种物质从古希腊开始就成为主宰生命的特质。帕斯在本质上是一位诗人,他用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笔传达对爱欲的看法:“性欲,爱欲和爱情之间的密切关系。”在帕斯看来,“性欲是最原始的火,爱欲是之后的红色火焰,而爱情的火焰则为蓝色之火。”帕斯不停地寻求欲与爱的完美结合之处,并希望在生命中永不停息。

神话——大众文化诠释

编号:B83·1990712·0493
作者:(法)罗兰·巴特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1998年8月第一版
定价:13.00元
页数:190页

符号学大师巴特在本书中以“法国时尚”为主题进行了“神话”符号的研究。在巴特看来,“神话是一种语言”,在大众文化泛滥时,现代神话如何体现它在时代中的符号学意义,这是巴特对流行的一种解构,当然,巴特的神话理论则有一种泛神论的观点,其中包括摔跤、电影、脱衣舞等神话载体,他并把它们定义为“神话吐露这一讯息的方式”。


《神话——大众文化诠释》:去政治化的言谈

一本小说,一个孩子,一点女性主义,一点婚姻特质。让咱们将艺术的冒险之旅绑到家中的墙柱上:于是两者都从这种结合中获利:事关神话之处,互助总有好处。
——《小说与孩子》

雅克娜·勒努瓦、马丽娜·格雷、妮可·迪特里尔,在《她》杂志的封面上,她们是以女性的身份出现,还是以作家的属性被关注?和前者有关是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和两个儿子,而和后者相关联的则是小说,但是不管是何种身份,她们作为一个女性群体,总是出现和男人有关的世界里,“文学界的女性是一种特别的动物学上的品种:她生产、混合小说与孩子。”“生产”是将这两种身份归一的关键词,那么屈服于女性角色的外在价值的规则是不是会让她们获得自由——像男人一样游玩、写作?即使女性主义,即使女权主义,她们的冒险之旅也带上了约定俗成的“婚姻特制”,她们从不远离男人,她们活在他们的瞩目之下,她们在自由之外“迅速回到原先的处境去”。看起来这种和生产有关的结合是一种互助,但其实是一幕莫里哀式的场景,一本小说是崇高的艺术,是荣耀而大胆的行为,一个孩子让她拥有丰富的创意,甚至带着玩世淫荡之名显示世界的最美好之处,而其实原本在这双重生产过程中缺席的男人站在她们的面前,从背后转身到前台,男人就像唐璜一样,说出了他们早就说出的话:你们的女人永远只是女人。

女人永远是女人,这是一种身份的回归,还是角色的重新定义?小说和孩子属于母亲,而男人在这个世界上“像天空一样,无处可去而又无所不在”,就像在《她》的女性世界里,没有男人,却是由男人的眼光组成,由男人的评判作为依据,并由男人将她们“绑到家中的墙柱上”,艺术家、文学、小说,以及一切的生产属性在那本杂志的封面上,成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将女性的自由世界,以当代中产阶级的社会方式,从现实过渡到意识形态,也从反原理变成假原理,而这种从“反原理到假原理”的转化也成为神话的一种操作。

“如果你想,就去写吧,我们女人会以此为荣,但是别忘了另一方面要生孩子,因为那是你注定要做的。”实际上,在罗兰·巴特的定义中,以艺术家的方式写作是一种强大的神话,“政治力量是立即的,去政治化是突然的”,而生孩子似乎变成了一种虚弱的神话,客体的政治特制虽然已经褪去,但是“但即使最轻微的事物也可以粗卤地带回它的力量”,可以让她的冒险之旅帮绑到家中的墙柱上,“还有比海洋更自然?还有什么比《失去的大陆》电影制片赞颂的海洋更‘政治’的?”自然似乎相异于政治而存在,它在某种意义上是自足的,但是那莫里哀式的场景总是一再出现,“注定要做”的事情将一切的自由的自然变成了隐匿在政治之外的假原理,所以在一个事关神话转化的流行文化中,意识形态之外的元语言如何呈现?或者说,从反原理到假原理的转化如何依靠神话进行操作?

为什么“度假中的作家”被看做是在纯粹的娱乐、休闲上添加了一种职业的特权?为什么玩具展示了成人世界司空见怪的战争、官僚体系、丑陋、火星人?为什么展出的照片所引起的震惊都是虚假错误的?为什么脱衣舞女全身裸体时呈现的色情是一种美味的恐惧?那些流行的大众文化里有概念,有形式,有象征,如果被纳入现代神话体系中,那些这些流行神话所表现出来的是一种符号体系。罗兰·巴特借用索绪尔的符号学为神话找到了一种语言学的解答,“任何符号学都主张一种介于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关系。”能指表达所指,虽然符号学系统中,面对的是三个不同的名词,但是在名词的关联中,能指和所指之外还有符号,但是这种符号学并非是神话系统的全部,按照罗兰·巴特的观点,神话里其实有两个符号学体系,一个是语言学的体系,是通过语言或者与之类同的描绘方法而建构的一个“语言-客体”体系,当一个名词为神话所用时,符号学家只要知道它的整体名词或者是普遍的符号即可,因为它们是自身保存下来的符号,两者是相等的,也就是语言即客体。

那本在理发店里看见的《巴黎-竞赛》抄本封面上,一个年轻黑人在敬礼,他穿着法国军服,上扬的双眼正凝视着法国国旗。这张照片作为一种语言-客体的系统传递着的符号意义是这样的:“法国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她的所有子民,没有肤色歧视,忠实地在她的旗帜下服务,对所谓殖民主义的诽谤者,没什么比这个黑人效忠所谓的压迫者时所展示的狂热有更好的答案。”这是符号的意指,黑人士兵进行法国式的敬礼是一个能指系统,而法国军队带来的帝国的非殖民主义歧视则构成了所指,“最后,通过能指而呈现所指。”

这是索绪尔符号学体系的解读,但是对于现代神话来说,这样的语言学并非是全部,在罗兰·巴特看来,神话是一个奇特的系统,它在保持语言学的符号意义的同时,还具有神话本身的“元语言”特点,“因为它是第二语言,人在第二语言谈的是第一语言。”也就是在语言-客体模式之外,还存在着一种动态的“言谈”,“神话是一种传播的体系,它是一种讯息。这使人明白,神话不可能是一件物体、一个观念或者一种想法;它是一种意指作用的方式、一种形式”,也就是说,神话的本身将言谈从封闭、静态的存在衍生到一个口头说明的状态,而且为社会使用。实际上,罗兰·巴特为神话寻找一种元语言,就是给神话进行新的定义:“神话并非凭其讯息的主体来定义,而是以它说出这个讯息的方式来定义的:神话的形式是有限制的,并没有所谓‘实质上的’神话。”当然,言谈讯息并不仅限于口头发言,它还可以通过写作、描绘,通过论文、照片、电影、报告,通过运动、表演和宣传等方式,达到言谈的意义,而这种言谈是不是以客体定义,也不揭露神话的本质,而只是一种动作的呈现方式,是一种讯息的说明状态,它是变动的,它是运动的,它甚至是一种“解神化”。

所以在这个“解神化”的过程中,就必须寻找言谈的形式和概念,寻找它的意指作用,寻找它的阅读类型。还是从符号学的系统出发,罗兰·巴特对语言学“语言-客体”的改造其实是赋予能指和所指以及符号新的意指作用,他认为,神话中的能指有两个观点,一个是语言学系统中的最终名词,也就是意义,比如黑人士兵向法国国旗敬礼,而在神话系统中,能指却成为第一个名词,它是“形式”,这是能指的双重指涉,“神话的能指以一种暧昧的方式呈现:它同时既是意义又是形式,一方面充实,一方面又很空洞。”而在能指的两个名词之外,罗兰·巴特又赋予了第三个名词,“第三个名词是前两者的关联;在语言学系统里,它是符号;但再使用此字可能引起混淆,因为在神话里(而且这是后者的主要特异性),能指已经藉由语言的符号而形成。”在语言-客体里,通过关联而形成符号,而在神话体系中,罗兰·巴特将它命名为意指作用——“它指出某事并予以告知,它令我们了解某事,并且强加在我们身上。”指出某事、予以告知、了解某事、强加在我们身上,这些动作其实已经具备了“元语言”对讯息的言谈作用,所以这种意指作用就已经靠近了“解神化”的意义。

神话的能指既是意义又是形式,在意义中,意指作用其实已经建立了一个自足的系统,“它提出了一种知识、一个过去、记忆及事实、理念、决定的相对秩序。”但是当能指变成形式时,却自我掏空,变成一无所有,“只剩下字母”,但是这种自我掏空并非是剥夺了意义,而是“耗尽它的资源”,或者说是“可以被操控”——“人们相信意义将会灭绝,但它的死刑有缓刑期;意义失去了它的价值,但仍保存着它的生命,神话的形式就从这里汲取它的养分。”也就是神话在形式的自我掏空中开始赋予新的意义,形成新的意指作用,因为在神话体系里,形式并非是敬礼的黑人士兵所表现的法国帝国具有的象征,象征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一种人造的意义,所以当形式被自我掏空之后,概念开始吸收它,在这种操纵中成为神话的所指,“藉由概念,它是深植于神话的全新历史。”所以概念是开放的,是“一个无形的、不稳定的、模糊的简约式,它的单一性和一贯性都是由它的功能而产生”。正是这种无形的、不稳定的、模糊的特性,使得神话的概念变成“可以运用无限量的能指”:“我可以找到一千句拉丁文句来为我呈现陈述词的一致性,我可以找到一千个意象来为我意指法国的帝国性。”

能指的复数性和开放性,使得神话的概念具有扩张性,而对于意指作用而言,形成了一种变形关系:“神话意义为概念所扭曲。概念的确扭曲,但并未废弃意义,有一个字可以充分表示这种冲突:它疏离了它。”这其实有一种危险的可能,神话的意指作用交替呈现出能指的意义形式,语言-客体和元语言,以及纯意指作用和纯想象的意识,一方面通过意义的交替在概念中聚集,另一方面在使用时又指向暧昧的能指,既理性又想象,既随性又自然,对于神话来说,容易陷于一种变形之后的随意性,而这可能就会像符号一样,能指的随意性带来意义的暧昧。

但是,罗兰·巴特必须消除神话的这种看似可能随意而行的意指作用,他指出,当神话的能指以形式的方式被自我掏空之后,需要的是一种操纵,一种激发,一种动机意义的运作,“一个完整的意象会排除神话,或至少要压迫它去捕捉完整性。”所以神话的言谈就成为一种在贫乏、不完整基础上的言谈,这种言谈在罗兰·巴特看来,有两种可能的趋势,一种是“急迫的、强留人谈话的特性”,延伸自历史,却从偶发性中跳出来,它寻找一个言谈的主体——我:“它向我而来,我受制于它的企图力,它召唤我接受它的扩张性暧昧。”而另一方面,神话在贫乏、不完整的意象中建立了一个偶然性的意指作用,通过诸如讽刺漫画、模仿之作、象征等等来实现能指的动机,为什么黑人士兵向法国国旗敬礼是消除殖民主义的歧视,而不是法国将军为一名独臂的塞内加尔人别勋章,不是一名修女进一杯茶给一名卧床不起的阿拉伯人,也不是一名白人校长教导一个殷勤的黑人小孩?

不管是急迫性的言谈,还是随意性的动机,不管是专注于空洞的能指,还是专注于完满的能指,对于神话来说,在阅读和解读过程中,需要明确是神话的变形并不是夸张,也非谣言,而是一种改变,“神话的根本原则:它将历史转化为自然。”所以要使神话言谈能够表明的东西非常地明确,就必须抛弃一种动机论,“而是以理由来阅读”,把黑人士兵的敬礼视为一种象征,那就取消了照片的写实性;当它以工具的方式出现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可信度,“假如我将黑人的敬礼解读成殖民主义的不在场证明,我是以它动机的明显性更确定地粉碎了神话。”种种阅读,都在证明那个法国帝国的特性只是一个“自然”,在自然状态时,神话其实也已经存在了,而造成这种动机论的阅读方式,主要就是因为,“神话是被过度正当化的言谈。”

这也就展示了罗兰·巴特眼中神话的困境,神话成为被窃的语言,它甚至不在符号学意义上的语言-客体体系里,它在语言掠夺中远离了具有完整语言的数学语言,远离了具有事物本身意义的诗语言,实际上,在数学语言和诗语言的对面,神话以一种假装的符号学体系进入到事实体系中,甚至在这种被掠夺的困境里,神话用最后的意指作用对抗神话自己,并且产生了一个人为的神话,一个重组的神话,“既然神话掠夺了某事物的语言,那又为什么不掠夺神话呢?”神话被掠夺在导入历史的时候,变成了中产阶级下的股份公司,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变成了从反原理到假原理的渗透,而在左翼神话中,这种被掠夺更加明显和赤裸裸,它以革命的方式制造了新的神话,“革命被定义为一种净化感情作用的行为,要透露世界的政治负载:它制造世界;而它的语言,所有语言,被功能性地吸收在此制作当中。”也就是说,革命在本质上排除了神话,它的语言是非神化性的,它是以人为生产者的语言,是将语言和事物的制作连接起来而破坏了元语言的语言,“在某个意义上,左翼神话总是一种人为的神话,一个重组的神话:因此它是笨拙的。”

所以在被掠夺的现实中,对于神话的“解神化”其实就是建立一种“被窃后失而复得的言谈”,建立被归还的神话意指作用,也就是完成从“反原理到假原理的转化”,而这种解神化就是去政治化:“现在,在中产阶级社会中完成符号学的定义是可能的:神话是去政治化(depolitisee)的言谈。”去政治化就是谈论事实并且纯化他们,去政治化就是“给它们一种自然的和不朽的正当化”,就是让事实叙述变得清晰,但是这种失而复得的言谈,这种去政治化的言谈如何抵达“元语言”状态“正像罗兰·巴特引用的疑问:“然而,神话是否总是一种去政治化的言谈呢?换言之,现实一直都是政治性的吗?为了要使事物变成神话性,自然地谈论事件够吗?”

解神化的意义其实就是在人使用神话的时候,根据需要将其去政治化,而这种需要也使元语言为神话构成一种保护区。在左翼神话的对面,在革命的对面,在隐匿的中产阶级对面,罗兰·巴特失而复得的神话变成了右翼神话,“它是实质的,营养充足的、时髦光鲜的、宽阔的、絮聒的、无止尽地自我发明的。”这种右翼神话的修辞是透明的图形,是自我安排的能指。但是当代中产阶级世界的梦想,以思想接种、历史的匮乏、同一化、同语反复、无关紧要、品质的量化和事实陈述等形态刻划出假自然原理的一般前景时,神话其实也变成了无尽的、不疲惫的诱取,变成了不朽但有期限的自己,甚至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本身。

所以要使用元语言,要使神话去政治化,遇到的实际上是一个现实的困难,那些大众文化,那些流行神话,都在用一种假定的现实渗透到历史的意义中,使之完全意识形态化,这种极端的方法形成了一个现实的客体,所以解神化的困境就在客体和去神秘化之间如何赋予一个整体性,“因为我们如果渗透客体,我们解放了它但也毁灭了它;而假如我们承认它全部的重量,我们是尊重了它,但我们更将它推回到依旧神话化的状态。”写小说的女人,生孩子的女人,在身份和角色中也并非是完全可以建立一个整体性,一个“将艺术的冒险之旅绑到家中的墙柱上”的互助性,在这种困境面前,罗兰·巴特最后给出的答案或者也是一种无奈的妥协:“然而,这便是我们必须追寻的:现实与人、描述与解释、客体与知识间的和解。”

和解是不是神话吐露讯息的终极方式?在“初版序”中,罗兰·巴特就表达了解神化的目的:“在我们当代情境所赋予的各种解释中,我讨厌目睹自然和历史在每个环节中混淆视听,我要一路追踪,在每一件“想当然耳”(ce quiva de soi)的情节之中,锁定意识形态的滥用,而它们在我的眼里,正潜伏在某个角落。”也就是要在流行神话的语境中,在“想当然耳”的情节中,去除意识形态的滥用,但是这种既非自由也非禀性的判别法在中产阶级的匿名特性中显得无奈,甚至那句宣言也缺少必要的锋芒:“活在我们这个矛盾已达极限的时代,何妨任讽刺、挖苦成为真理的代言。”这只不过是在“矛盾已达极限的时代”的一种尝试,所有的去政治化和解神化的努力只不过是像那个作为母亲的女人再次回到男人身边一样,她的耳边有过“你们和男人一样有价值”的赞美,但最后回到家中回到婚姻特质的世界里,依然是最后一句话:“你们的女人永远只是女人。”

重申解构主义

编号:B56·1990712·0492
作者:(美)希利斯·米勒
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本:1998年11月第一版
定价:17.00元
页数:300页

米勒一直让自己进入语言的“幻觉”中,对文本的阅读就是对词语的重新虚构,它的破坏性不言而喻,作为一个深受布莱“意识批评”影响的学者,米勒试图对以意识为中心对文本批评提出一种充满矛盾的解构方式,他所提出的“寄生原则”、词语的隐喻、打破逻各斯中心等方式开辟了一种开放的批评空间。


《重申解构主义》:“的”是一个占位符号

“我宁死也不离开这里,”荷尔特先生文雅地一笑说。“那画里的常春藤就是这么说的,这寄生物紧紧地攀附着橡树,真像是多情哩。”
“会杀死母本的啊,先生!”塔舍尔夫人大声嚷道。
——《亨利·埃斯蒙德》

首先是词语,常春藤在画中仅仅攀附着橡树,看起来多情,却可能杀死它——无论是贺尔特先生还是塔舍尔夫人,在他们的对话中,其实已经赋予了画中的常春藤和橡树某种动态意义,也就是在一幅看起来静止的画中,它们的存在,它们在不同观点的对话中存在,都指向了一种可能性:多情也罢,杀死也好,都是逃逸出了画幅的可能,甚至打破了作为一幅画“单义性解读”的封闭性,而激活它们的不是贺尔特先生和塔舍尔夫人对画作的不同理解,而是常春藤和橡树本身的非象征性存在。

这就是把它们放在语言意义之上,当常春藤攀附着橡树,成为一种依附着的多请物,常春藤就是一种寄生物,橡树便是寄主,寄生物和寄主的关系保持着一种非静态但和谐的状态,词语和词语也在这种和谐状态中;但是它具有一种解构的可能性,那就是常春藤杀死橡树,也就是寄生物反而会杀死寄主,在这样一种解构中,不再是和谐,而是破坏——当然,解构绝非是简单的破坏,而是在杀死中赋予新的可能,所以在词语的多维性关系之外,常春藤和橡树代表的文学和批评关系也就渐渐明晰了:“寄主养育着寄生物,使它得以生存,但同时又被它扼杀,正如人们常说的,批评扼杀文学。”寄生物和寄主,文学和批评,可能性意义得到阐释,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并不是把画作看成是静止的“单义性”文本,米勒在引用这一部小说的时候,同时也在突破小说文本的单义性,“我引证的引文是一种连锁结构的例子,这也是我在本文中将要探讨的一个话题。”当一篇批评文章摘引某一段落加以引证的时候,那些引文是不是就像攀附着原文的常春藤?如果引文也是文本构造体内的一个寄生物,那么它在什么情况下会包围并缠绕住引文的阐释性文字,也就是说在什么情况下会杀死母本,从而让引文自己变成了寄主?

这是一条关于阅读的内在逻辑线,从词语到文本,从引文到母题,从寄生物到寄主,在这个不断延伸的过程中,单一性文本逐渐构成了阅读的对象和目标,最终在解构主义的阐释和解读中成为一种批评。在画出这条逻辑线的时候,米勒显然更关注引文在解构中的意义,引文从来都是在母本中存在的,即使是寄生物,文本也是它最初的寄主,“没有寄主便没有寄生物。”关键是当寄主产生了寄生物,当引文被批评文章摘引,它其实已经像画中的常春藤一样逃逸出了画作文本本身,而成为一种“异己”的存在:它可以在阅读和批评世界里重新定义文本:或者是成为侵犯者,侵入家庭这块小天地,“蚀尽一家人的食物,把主人杀死”,也或者是用另一种奇特的能力“把寄主化作大量增殖的自身的复本”——但不管如何,解构主义已经像病毒一样,侵犯了“明显或单义性的意义”,它打破了单一性指涉语法所传达的纯粹形而上学文本存在。

“会杀死母本”的解构,作为异己的侵入,对于一幅画,一个形而上学文本而言,米勒已经开始阐述了寄生物和寄主之间几乎颠倒性的关系,这种阐述似乎就是文集题目中的“重申”,当解构主义理论和时间都已经成熟,甚至衰落,为什么还有重申?米勒似乎要回答的是这样一个问题:“解构主义就是探讨在借喻、概念和叙述相互交织的固有属性中究竟隐含了什么的批评。”但是在“重申”的语境下,米勒其实是在现实层面上要把阅读和批评重新带到解构的意义上,这种渴求在他的《“全球化”对文学研究的影响》一文中有着明确的表达,米勒认为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它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技术主义大行其道——虽然在米勒看来是“低技术”的;二是经济已经开始了全面的全球化;第三,则是新的交流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的全球化。在全球化出现的形式当中,有两种重要的影响:一种影响是全球化导致许多新的、构成性的、具有巨大潜力的社会组织或各种新的社会群体出现,第二种影响则是,新的人类感性的出现或导致感知经验变异并产生新的电脑空间个人的发展。

构成性的组合和群体出现,新的电脑空间里个人发展,无疑都指向了一种“单义性文本”被解构,所以在文学研究中,米勒认为,有三种价值依然必不可少:第一是在全球化文化中,不管文学的作用是不是在消减,有一样是肯定的,那就是,“文学在图书时代也是文化表现自己和构成自己的一种主要方式”——米勒突出强调了文学在图书时代具有的意义;第二,语言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交流的主要方式;第三,文学研究需要的是一种陌生化的“他性”,“‘他性’不只是那些属于不同文化的人,而且也包括我们自己文化中的那些人。”而且在这里米勒特别强调,文学研究特制“对书页上实际文字的研究”。从这三种价值的阐述来看,米勒强调的图书时代、书页文学、语言交流,似乎都将文学研究拉回到了传统的书斋状态,而这种回归似乎就是“重申”的意义所在:当全球化不断加速,当技术时代迅猛出现,当感知经验不断变异,常春藤不应该只是攀附在橡树之上,它既可能成为寄生物杀死寄主,也应该让寄主“化作大量增殖的自身的复本”,从而建立新的阅读和批评空间。

米勒的“重申”就是从词语开始,从引文开始,“没有寄主便没有寄生物”这是他的一个基本逻辑,只是在“重申”的语境下,米勒将“单义性解读”和解构主义解读并置在一起,以更包容的态度对待文本,他认为,单义性解读和解构主义解读,都是“坐在食物旁边”的同桌食客,他们的角色既是主人兼客人,也是主人兼主人,“寄主兼寄生物,寄生物兼寄生物,这是一种三角关系,并非两极的对立。”这种共融性关系建立的是这样一种批评模式:“每一种解读在其自身之内都必然地包含着自己的敌人,本身既是寄主,也是寄生物。”在某种意义上米勒的“重申”也修正了德里达对于虚无主义和形而上学二分法的简单定义,在他看来,解构主义并非是单纯的虚无主义,也不是彻底的形而上学,而是两者如寄主和寄生物、主人和客人“共同坐在同一张餐桌旁”,它的本质是“阐释的阐释”,“通过细读文本来理清虚无主义中形而上学的内涵,以及形而上学中虚无主义的内涵。”

阐释的阐释,是赋予阐释本体意义,当阐释作为批评的本质,所谓的寄生物其实超越了和寄主对立的客体状态,异己角色,他借用雪莱的作品《生命的凯旋》中把性吸引看成是生命胜利的一种致命形式,“生命虽然是活着的死亡,却是不会消逝的”,从而对“寄生物”进行了重新定义:寄生物这个词就是桥梁,就是隔墙,就是联结薄膜,“它既使这种启示性结合成为可能,消除着差异,同时又始终是禁止这样做的一种障碍。”就像雪莱在自己的全部作品中总是亲身叩击寄生物门户的门扉,但是每次都退缩回来,让自己成为遗留物,成为语言的力量,在喊出“啊!我的悲哀!”时迎接失败,然后再反复叩击,反复退缩,“直到他去世才告结束”。所以从批评的角度来说,批评家也是在反复做出叩击和退缩的动作,“批评家想解开他所阐释的文本中各种成分的疙瘩,却只会使这些成分在另一个地方再次扭结起来,始终会遗留下一团迷雾,或者说原有的迷雾未消,又增添了新的迷雾。”原有的迷雾和新的迷雾,构成了解构式批评的新语境,它们就像寄主和寄生物一样,盘根错节,纠缠不清。

不管是阅读,还是批评,或者都应该在这种迷雾重重但又不失叩击和退缩的重复中进行,解构主义“旨在抵制它本身对作品的所谓完全把握、从而停滞不前的倾向”,它所凭借的是一种“不安的愉悦”,是一种向前的运动,就像寄生物既在门外也在门里,是最不可测的客人。如何能超越虚无主义和形而上学,如何能让寄主和寄生物同坐一张餐桌旁,或者如何能在全球化语境中赋予解构主义新的批评和阐述空间?米勒从语言为代表的文本层面和读者阅读层面进行了“重申”。在语言层面上,米勒阐述了史蒂文斯诗作《岩石》和《红蕨》中可能性的隐喻,在他看来,史蒂文斯文本中的自我在封闭中破裂了,然后被其分开的裂口所吞没,这是一种试图自我维持的包围与代替,岩石坚实的基础成为一种“治疗”,它在自我想象中被替换了,甚至是“超越遗忘性的治疗”——破裂而被吞没,自我想象而被替换,“超越遗忘性的治疗”其实是在修辞意义上使用了隐喻,而这正是一种词语的误用——在米勒看来,“每个词都是词的误用。”误用正是词语在阐释意义上的功能,“那种以为诗的词语实际上指某种存在的事物的幻象,某个实实在在的岩石或土地,某件心理上的实体,甚至某种形而上存在的虚无,或‘一无所有’。”

词语必须误用,误用取消了固定意义,这就是一种无法消散的“迷雾”,正是对词语的这种隐喻式解读,使得文本的阅读在不安的愉悦,在向前的运动中保持了可能性,而词语的这个寄生物也变成了桥梁、隔墙、联结薄膜,它从大地“超越遗忘性的治疗”中取消了岩石的坚实基础,“平整土地,似乎成了寻找基石的不可避免的挖掘”,深渊之下还有更深的深渊,桥梁、坑道、地基和通道等形象也在这个意义上成为了“取代基础的颠倒、自我构建、自我破坏性的语言形式”。颠倒、解构、破坏,文学批评的这一倾向甚至在莫里斯·布朗肖那里变成了“第四种可能”,那就是更为彻底的“没有本体的本体论”,当本体不再,所谓的寄生物也可能是寄主,而文本里的阿里阿德涅的线最终也成为了迷宫,“阿里阿德涅的线之线索既是探索在那儿的迷宫的方法,同时其自身也成为迷宫”——一种背叛,一种孤独,都在线成谜团的构建中突破了本源和摹本的二分关系,而在小说创作中,所谓的线性叙事也在迷宫式的缠绕中成为新的文本。

“线的意象、比喻或概念穿过所有传统的写故事或讲故事的术语,像是地毯上的主要图案。”寄生物成为寄主,寄主自身增殖,或者也成为寄生物,在这样一种无差异的混合中,真正的文本批评其实只读者阅读层面具有了意义,“靠每一位新的读者都必须重做的那种与文本的格斗。”这种格斗是返回,是打结,是交叉,是来来回回成波状,是悬置,是打断,是虚构化。在这种格斗中,文本交给读者,读者又该如何阅读?在《对<阅读的寓言>中一个段落的部分“阅读”》中米勒阐述了德曼的阅读观:“所有文本都是关于自身不可读性的寓言”——当德曼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自身不可读性的寓言”中的所有格“的”是表示“来自”,还是表示“关于或涉及”?这是关于一个词语的词性解读,但其实折射出阅读的的双重性寓意:阅读的寓言既是关于或涉及阅读的寓言,又是来自于阅读行为的寓言,甚至两种意义的“的”是互为隐喻的。

不是关于“的”的修辞,寓言即叙事,叙事而阅读,它不再是关于共时的象征,而成为历时的阅读,它总在可能性中产生新的意义,而这一切就来源于所有格“的”之不同特性,来源于它所包含了一种无法摆脱的混合:它可以是形而上的或神学范畴的,可以是个人及创源范畴的,可以是语言范畴的,或者这个隐喻性、拟人性和引申性的“的”是一个占位符号,它的目的就是“遮盖对语言运作问题的不可征服的无知”。占位而遮盖无知,就是去除所有格的归属和关涉意义,就是在“无法摆脱的混合”中产生新的可能,阅读的格斗在进行,寓言在书写,阅读在持续,而最后回到批评行为中,米勒从读者阅读的实践中,从隐喻性、拟人性、引申性的“的”的占位中,把乔治·布莱的“认同批评”看成是“重申解构主义”的一种批评模式。

批评的源头当然是阅读,阅读先于批评,但是在布莱看来,阅读的特殊之处在于给人以接近他思想的独一无二的机会,当一个人投入阅读的时候,就是在进入另一个人的内心深处,甚至与他的精神呼应。读者和作者之间存在一种共谋关系,这种共谋是需要读者放弃个人信念,让阅读成为一种中立的理解力,而在批评意义上,“认同批评”就是需要了解作者的思想,让意识成为意识,这种同化需要的是批评者加深和延续,甚至去寻找作者“心路历程”的真正起点。但是不管是阅读还是批评,并不是读者讨好于作者,而是通过阅读形成有序和透明的文本,从而在认同中进行整理和明细化,所以寻找作者的思想起点,实际上就是批评者形成了“我思”,而在布莱看来,真正的我思是原始的,创造性的,是意识和实体、时间和空间、个别的意识和上帝发生联系,“所有这一切都倾向于变成主体与客体之间无穷无尽的各种可能的交流”,我思而交流,交流而内省,在无穷无尽的状态中,时间不再成为一种封闭的系统,它成为一种流动的存在,甚至以瞬间的方式显现,一次一次出发,一次一次返回,一次一次内省。

“我们所有的并不是时间,而是瞬间。有了给定的瞬间,就该由我们来制造时间了。”布莱的“认同批评”其实是站在读者阅读的角度来阐释批评的意义,当时间变成瞬间,当阅读变成创造,在永远不会静止的起点,思想和文字摇摇晃晃地互相平衡着、支撑着,而这样一种创造性行为中,我思既成为出发点,也成为归结点,在循环不止而非重复性的瞬间叙事中,迷雾之后是另一篇迷雾,深渊之下是另一个深渊,“他发现思想中存在一个无底的深渊,每个底部之下还有更深的底部。”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编号:B82·1990316·0478
作者:(德)哈贝马斯
出版:学林出版社
版本:1999年1月第一版
定价:20.00元
页数:354页

法兰克福学派重要人物哈贝马斯在20世纪50年代就对“公共领域”作了较深入地研究,至90年代,他的“公共领域”学说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具备了新的阐释必要。本书即哈贝马斯对自己的学说进行“转型”式的建构,以建立“自由主义因素及其在社会福利国家层面上”的新观点,这种对学说的完善最突出的特点是把“公共领域”与“民主理论”相联系,成为一种政治理论的话语形式。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被制造的公共性

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并没有消灭统治。
——《第三章 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

个人评判如何成为公众舆论?公众舆论会不会成为一种公共权力?而公共权力会不会制约公共领域?在这个并非循环而构建的公共领域矛盾中,哈贝马斯试图用“转型”来化解这种矛盾,但是当国家与社会越来越一体化,私人利益越来越成为一种力量影响公众舆论,公共性的功能越来越从批判原则转向被操纵的整合原则,公共动力越来越依靠“制造”而非“存在”发挥作用的时候,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看起来更像是一种乌托邦,政党、议会所构筑的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在某种程度上背离了自由主义和自然秩序,已经使公众舆论的批判变成了一种虚构。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这是哈贝马斯在源自欧洲中世纪“市民社会”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形态,虽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是最作为一种理想型类型,还是遭遇到了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转型和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面对转型,哈贝马斯的疑问是:“根据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我们可以研究其功能在多大程度上、以何种形式决定,统治和权力的实施是一种否定的历史常量,还是一种变化的历史范畴。”也就是到底把统治和权力的实施看成是公共领域结构转型中的阻力,还是在更大更广的历史范畴里认识这种转型带来的可能机遇。而要在历史的视野里正确认识公共领域的转型,就必须将目光以历时的态度进行梳理,必须对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进行确定。哈贝马斯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公共领域的主体、特点和基础,他指出:“公共领域的主体是作为公众舆论之中坚力量的公众。”公众是公共领域的主体,而其特点便是公共性:“公共性——如法庭审判时的公开性——所发挥的主要是评判功能。到了大众传媒领域,公共性的意思无疑又有所变化。它从公众舆论所发挥的一种功能变成了公众舆论自身的一种属性:公共关系和公同努力——新近被称作“公共劳动”——就是想建立这样一种公共性。”公共性在历史不同阶段发生了改变,但其本质是评判功能,也就是公众在和私人领域相对立的公众舆论领域,以独立的方式进行评判,这种评判是公共关系,是共同努力,是公共劳动,是去除了私人性的自主、自发的活动方式,甚至它是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所以从这种确定来说,哈贝马斯所说的公众舆论、公共领域、公共性和一般所说的场所的公共开放、公共权力机关、公共招待会毫无关系。

哈贝马斯将这种公共领域的雏形确定在18世纪的欧洲,特别是在德国,它的表现形式是“市民社会”,所以在这一领域所特有的是尤其自身规则的商品交换场所,也是相对自主的社会劳动领域。说到“公共”,就必然和“私人”相对,在哈贝马斯的历史范畴里,古希腊的城邦里,自由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的私人领域泾渭分明,而公共领域的地位取决于领主的地位,私人领域表现的是生的欲望和生活必需品,而公共领域为个体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空间,它是一个自由王国,是一个永恒世界,“只有公共领域中出现的一切,才能让所有人看得真真切切。”而到了封建社会,已经不存在古典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对立模式,封建领主所有权已经成为一切统治权的总和,它是一种管辖权,完全消除了私人占有,而以权力象征物、生活习性、行为举止以及修辞方式成为和个人有关的特殊标志物,这些“高贵”的繁文缛节,成为公共的象征,从而出现了代表型的公共领域。

而到了18世纪末,封建势力、教会、诸侯领地和贵族阶层发生了分化,代表型公共领域开始形成了对立,最终分裂成为公私截然对立的因素。一方面统治阶层从等级制度当中走了出来,发展成为公共权力,部分归立法机关,另一方面,劳动阶层慢慢会发展成为“市民社会”,而作为真正的私人自律领域,“市民社会”也逐步形成和完善,而市民社会在某种程度是和国家对立的。“严格来讲,只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才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分。”所以,随着等级特权为封建领主特权所取代,代表型公共领域萎缩了,为公共权力领域腾出了空间,而公共权力领域实际上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而另一方面,市民社会建立之后,“一直限于家庭经济的主动性和依附性冲破了家庭的藩篱”,从而进入了公共领域。社会和政府在这个时候是对应的,而政府运用具有连续性的国家行为实施公共权力,在公共权力之下,那些被管理的对象成为真正的“公众”,在这个时候,公共性其实也是社会性,汉娜·阿伦特就是用“社会”的发生来阐释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现代关系:“社会是共同生活的形式,其中,人纯粹是为了生存而相依赖,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公共意义,因此,只是为了维持生命的行为不仅出现在公共领域里,而且还会决定公共空间的外在特征。”

哈贝马斯:“合法性的危机”下转型

但其实,随着资本主义关系的进一步发展,随着商品交换、信息交换,以及政治报纸的出现,社会公共事物被政府管理之下,而那些公众其实是另一个新的阶层——市民阶层,他们居于核心地位,但是所组成的人员是政府官员、法官、医生、牧师、军官和教授、学者,实际上,他们处于社会结构的顶端,和普通的民众形成了一个不同的序列,而他们拥有的是社会权利和政府权力,或者说,这种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已经具有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特点——“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而在这种社会结构中,私人和公共权力机关处在对立关系中,私人反对公共权力机关自身,争取属于自己的话语权,这种话语权就是“公开批判”,他们就具有公共性质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领域中的一般交换规则进行讨论,哈贝马斯认为,这种公开批判“的确是史无前例,前所未有”,这是一种政治批判,而在另外,作为公共批判的练习所,作为私人性“天生经验的自我启蒙”,作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前身,文学公共领域形成,在咖啡馆,在沙龙,在宴会中,对文化、艺术进行批评,而同时,与公众相关的私人性的经验关系也进入了政治公共领域。

可以说,这时候的公共领域具有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政治使命,一方面调解与国家事务不同的市民社会,另一方面则是敢于反抗现有的君主权威,而在此基础上,也出现了建立在理性之上的立法,“在整个18世纪,公众舆论都被当作是那些建立在争论一理性主义概念之上的规范的潜在立法资源。”法律保障了物主的权力,而文学公共领域又在爱、自由和教育的自律中体现了人的权力,而这两种权力正是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私人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私人物主的旨趣和个体自由的旨趣形成了一致,甚至已经如青年马克思所说,已经具有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而这也为真正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出现打下了基础。

18世纪初的英国,三个时间标志着资产阶级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出现,英格兰银行的建立标志着单纯由商业维持着的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加强;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着理性批判精神成为最主要的力量;而第一个内阁政府的建立则导致了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成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再加上法国革命为政治批判创造的机制,德国私人读书会和商业读书会的出现为具有批判精神的公众找到了立足之地,是的18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这种公共领域建立的是自由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反对的是政治指令,所以哈贝马斯认为,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其社会前提条件在于市场不断获得自由,尽力使社会再生产领域的交换成为私人相互之间的事务,最终实现市民社会的私人化。”也就是说,公共领域反对的是强制性决定,反对的是市场干预行为,反对的是权力本身,它的理想状态是自由竞争制度,是换过程的自发产物,是古典经济学所说的“自然秩序”,而这种自由、自发和自然,在宪法中也已经具有了现代理性: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如何实现这样的目标和理想,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并没有消灭统治。”也就是在资产阶级法治国家,公共领域中必然会出现矛盾,甚至是一种悖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具有的功能,实际上是体现在“公众舆论”的范畴,在公众舆论的史前史,它有时候是一种良知和道德,有时候是一种意见和声誉,有时候是公众精神,而其核心是批判。私人组成公众,公众形成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公共性和私人性其实从截然分开到慢慢融合,特别是在商品流通发达,权力集中之后,“具有公共性质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中,形成了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也就是说,国家机构和社会机构在功能上融为一体,无法再用“公”和“私”的标准来加以区分,哈贝马斯指出,“公共利益的公共因素与契约的私法因素糅合在了一起。这个领域之所以意义重大,因为这既不是一个纯粹的私人领域,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共领域;因为这个领域既不能完全归于私法领域,也不能完全算作公法领域。”在这种趋势下,社会领域和内心领域发生了分化,公众的文化批判变成了文化消费,而随着公众的政治批判功能弱化,被社团组织和政党取代,这也导致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瓦解,“批判的公共性遭到操纵的公共性的排挤”。

这种瓦解,在现实意义上表现为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转型,报刊逐渐商业化,商品流通和社会成员交往界限越来越模糊,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融合变成了取代,“坚持私人利益大量进入公共领域这样一种虚构,并不能为舆论一致提供一个新的基础。”也就是说,国家和社会越来越一体化,社会本身却并不是政治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公共性只有通过利益集团的秘密政治才能获得,也使个人或事情在一种非公众舆论的氛围中才能获得支持。本来的公共性具有评判功能,“公共性力图使个人或事情接受公开批判,让政治决策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并按照公众舆论的要求进行修正。”而现在正好相反,也就是说,公共性变成了一种“制造”,而不是社会“存在”,公共性的功能从一种源自公众的批判原则转变成一种源自权力机关、组织特别是政党的展示机制的被操纵的整合原则。甚至那些民众的选举活动,也成为“人为的公共领域与非公众舆论”,也就是说,“在操纵的公共领域里,随时准备欢呼的情绪,一种舆论氛围取代了公众舆论”。

虽然如此,但是哈贝马斯依然保持着某种乐观:“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两个前提是客观上官僚决策的最小化和根据能够认识到的普遍利益使利益结构冲突相对化;不管如何,这两个前提在今天不能简单地被贬低为乌托邦。”并非乌托邦的理想,当然需要解构,更需要建构,他提出了在社会学解释上进行公共舆论的尝试,他认为,“公众舆论这一概念,要想既充满历史意义,又满足社会福利国家的宪法要求,既在理论上清晰,又在经验中能够得到验证,那么,就只能从公共领域自身的结构转型及其发展维度中获得。”自身结构中,他提出了要在两种交往领域中联系起来,也就是在非公众舆论的交往范围和准公众舆论的交往范围里建立一种批判的公共性,而意见要成为公众舆论的标准是:“该意见是否从公众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中产生;以及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与组织外部的公共领域的交往程度,而组织外部的公共领域是在传播过程中,通过大众传媒在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之间形成的。”内部产生,外部传播,在交往中产生批判力量和机制,而米尔斯在比较“公众”与“大众”之后,为公众舆论的定义提供了经验标准,这些经验包括,需要有众人表达意见、接受意见,需要有严密的组织,需要有有效的行动甚至是发泄,需要权威机构给予他们自主的权力。不管什么标准,建立一种理想化的公共领域,必须有作为批判力量“公众舆论”,所以实际上新建公共领域,需要的就是重建公众舆论,需要一种批判力量,而唯有此,被制造的公共性才能变成社会存在的一个常量。

老子他说

编号:B52·1990313·0476
作者:(台)南怀瑾
出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版本:1996年8月第一版
定价:19.00元
页数:449页

“内用黄老,外示儒术”,对中国传统心理解构有着重大影响的“老子学说”,在南怀瑾看来是“人、道、物”相吻合的一种大哲学,在历代的哲学社会中扮演着一种“治病救人”的目的。在《老子他说》中,南怀瑾仍以他特有的解读方式对《道德经》进行现代阐释,寓庄于谐,具有另一种阅读的快意。

中国近代社会思潮

编号:B28·1990302·0474
作者:高瑞泉
出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1996年7月第一版
定价:赠送
页数:518页

自鸦片战争而始,中国社会进入了历史中的“近代”,但思潮的演变并不会由这些人为的划分而出现大的消亡与新生。比如基督教思想,比如乌托邦的思潮,但更多思想的确被鸦片战争一炮而改变,并进行或大或小地本土化转变,从而影响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本书概述了中国近代的人道主义、进化论、实证主义、自由主义、文化激进主义、文化保守主义、无政府主义、民族主义、佛教复兴、基督教传播等思潮的形成以及发展,甚至覆灭。

西西弗的神话

编号:B83·1990101·0468
作者:(法)加缪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87年1月第一版
定价:7.20元
页数:154页

加缪,其实就是西西弗,一个永远推着巨石上山,却永远没有终点的悲剧人物。加缪把自己的哲学称作“荒谬的哲学”,面对荒谬,人只有以否定来回答,加缪以巨大的荒谬感生存在这个世界上,而作为现代西西弗,加缪在“荒谬”中体会到了快乐与幸福,“最高的虔诚是否认诸神并且搬掉石头。”这的确是加缪对这个不合理世界的回答。本书1943年出版,包括《荒谬的推理》、《荒谬的人》、《荒谬的创造》三部分组成。

知识考古学

编号:B83·1981003·0455
作者:(法)米歇尔·福柯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8年6月第一版
定价:12.80元
页数:272页

一贯连续的历史如何会产生断裂以及中断的偶然性?米歇尔·福柯的历史社会学似乎正着力探讨这一现象,他从文献提出质疑从而怀疑历史的语言。福柯对历史进行研究的目的在于为各种各样的历史学提供一个整合的可能。


《知识考古学》:我迷失在迷宮中

书的单位即使被理解为关联的一束,它仍不能被认为是同一性的东西。书籍枉为人们手中的物品,白白地蜷缩在这小小的将它封闭的平行六面体之中,它的单位是可变和相对的。当有人问及它时,它便会失去意义,本身不能自我表白,它只能建立在话语复杂的范围基础上。
——第二章 话语的规律性

手中的物品是272页的文本,是157千字的作品,是787×1092毫米、32开、8.625印张的书籍,是“1998年6月北京第1次印刷”的版本,是的,它是“白白地蜷缩在这小小的将它封闭的平行六面体之中”,一页一页的组合,一章一章的延续,一节一节的论述,它们被组合成“关联的一束”,但是这样一种书的单位是不是在可变和相对中成为含混的对象?起先是在书橱里,10年时间构成自己的历史,继而在手中,被消费被阅读,每一个不被问及的夜晚,它组成了自己的意义,也开启了他人的迷宫,但是不能表白的本身是不是一定建立在话语复杂的范围基础之上?

以及迷宫里的“米歇尔·福柯”。过去的福柯和现在的福柯,喜欢第一卷的福柯和讨厌第二卷的福柯,是不是也是蜷缩在封闭的平行六面体中,或者说连同书的单位,福柯“本身不能自我表白”?这是书的单位,作品的单位,以及福柯的单位,“通过赋予作者一定数量的文本来承认和界限作品的确立”是不是仅仅是“0001-8000册”的印数?仅仅是被确定的九品编号和搁置在书橱里的10年历史?这是书籍物质个体化的写照,特定的空间,具备某种经济价值,还有自身以数字、符号标志旗开始和结束的界限,但是,当《知识考古学》在封面打上了九品书库的书章,封底敲下“新华书店”的购书印记,当一本书以唯一性成为书橱、手中的物品时,它的物质单位是不是被替换成了话语单位,或者说,在本身不能表白而在无数次的引用时,是不是在开启陈述的方式和功能?福柯就在里面,迷宫也在里面,打开的时候,“我迷失在迷宫里”是建立的空白,是消除事件的介入,当然也是抛却了“我思”的状态,含混的单位已经走出了历史-先验的范围,而几乎成为陈述系统的那个档案,而书籍或者作品也成为了本文的一种。而在不能表白的意义上,它也无法成为“一部被说出的东西的历史”——“话语的时间不是思维的模糊时间在可见的编年史中的体现。”没有编年史,没有第一卷之后的第二卷,没有过去的福柯延续的现在福柯,甚至没有一个迷宫尽头的另一个迷宫,只有我的迷失,只有历史的迷失,只有迷宫的迷失。

“因为我以为此刻重要的是:使思想史摆脱其先验的束缚。”手中的物品是不能建立思想史的,当然更无先验,它拆解的是时光流逝中保存下来的秘密,是被发现和阅读的“表露”,我没有说出话,是因为人们在说,是“任何人都在说话”,是福柯在说,而那个主宰规定性的历史在哪里,那个“更严肃、更秘密、更根本,更接近起源、更紧密地连接他的极限范围的”历史在哪里?或者说那部不被说出的历史在哪里?历史之于历史,总是以时间段为标记,它是一个沉积层,里面有和政府、战争、饥饿有关的动荡历史,有饥荒、灌溉、金矿有关的缓坡历史,有思想史、科学史、哲学史、文学史、思维史有关的学科历史,但它们的背后却是“稳固的难以打破的平衡状态、不可逆过程、不间断调节、一些持续了数百年后仍呈现起伏不定趋势的现象、积累的演变和缓慢的饱和以及一些因传统叙述的混乱而被掩盖在无数事件之下的静止和沉默的巨大基底”,也就是每一个历史都具有循环往复的再分配,具有多种过去、多种连贯形式、多种重要性和多种确定的目的,是上千年和集体的记忆的明证,而其实,在福柯看来,在这些沉积层中都有自己独特的断裂,人们越是接近最深的层次,断裂也就随之越来越大,当作为一门学科的时候,这种断裂在不断增加,所谓纯粹的历史,“仅仅是历史”,却在自身不稳定的结构中,被书籍、本文、叙述、记载、条例、建筑、机构、规则、技术、物品、习俗等等物质个体性所掩盖和取代,甚至当历史分析变成连续的话语时,人类的意识变成了实践的主体,时间也被设想为整体化的术语,而似乎只有革命的觉醒才能不断将这种整体推向连续性的范畴。所以历史分析所遇到的问题不是连续性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而是某种惟一的意图如何构成独一无二的前景,以及“什么样的行为模式和什么样的支点包含着转让、回收、遗忘和重复的游戏;起源是怎样在其自身之外扩大其统治并且达到这种前所未有的完美的。”所以福柯试图在这一手中的物品里建立的是这样一个范畴:“人类、意识、起源和主体问题的出现,交叉错杂和相互规定的范畴”。相互交错和相互规定,是肯定和否定,以及否定的否定,也就是“我既非此亦非彼”的含混现象,它的最终目的就是在历史的迷宫中迷失,“而当我终于出现时所遇到的目光却是我永远不想再见到的”。

“永远不想再见到的”目光只能在迷失的迷宫里,在“人们说”的层次上,在不被说出东西的历史中,在摆脱了先验的束缚里。那迷宫里有“不连续性、断裂、界限、极限、体系、转换”等概念,有话语、对象、陈述方式、策略,有稀少性、外在性、并和性的陈述和档案,有实证性际的交错、比较分析和不断增多的考古学,而如此种种,对于福柯来说,就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身份道义”——“它支配我们的身份证件。但愿它能在我们写作时给我们以自由。”

自由是舍弃,自由是否定,自由是重建,自由是迷宫,“首先应该完成一项否定性的工作,即:摆脱那些以各自的方式变换连续性主题的概念游戏。”所以从话语的单位入手,抛弃作品和书籍的单位,抛弃被关联的一束,抛弃不能自我表达的物质个体化,抛弃未经思索的联系性,也就要抛弃预先组织好想要进行分析的话语。这种话语包含两种主题,一是在话语秩序里不能确定真正事件的介入,并且认为之表面起始之外还有一个“秘密的起源”,另一种主题是每一个明显的话语都神秘地建立在一个已说过的东西上,而这个已说过的东西是一个“从未说过的东西”,是一篇“只是自身痕迹窟窿的书写”。第一个主题将话语引向一个无限遥远的起点,或者说“可能是自己的一个空无”,第二个主题的动机是“使话语的历史分析解释或者倾听某个已说过的东西,而这个已说过的东西可能同时又是一个没有说出的。”而这些主题的致命弱点是保证话语的无限连续性和“这种连续性在总是被排除的不出场的游戏中神秘的出场”。也就是说,它们都有话语连续性的优先形式,所以福柯最先要做的是将这些东西束之高阁,将作品、书籍、科学、文学看成是“幻觉、违章建筑、不良结果”。思维分析总是寓言,是神秘的出场,是存在的起点,在福柯看来,这些历史的整体是必须进行质疑和重置的,而他的目的“只是为了解析它们并且想知道是否能合理地对它们进行重新组合;或者是否应把它们重建为另一些整体,把它们重新置于一个更一般的空间,以便在这个空间中驱除它们表面的人所熟知的东西,并建立它们的理论。”

建立话语单位的目的就是要建立陈述,以及“由此建立起的陈述群之间的关系,陈述或陈述群与属于另一种类的事件之间的关系”,所以在建立话语单位之后,福柯开始探讨话语的形成。“人们怎么能够说由维里斯和夏尔科诊所做出的关于头部疾病的分析是属于同一类话语呢?怎么能够说贝迪的发明与纽曼的经济计量学具有连续性呢?怎么能够说由保尔一罗瓦雅尔学派的语法学家们做出的判断分析同对印-欧语系中的元音更迭的测定是属于同一领域的呢?”话语不受束缚的自身游戏是怎样的?在这种连续性的话语分析中到底是怎样的聚合?或者说其中是否还有其他的单位和关联?在对象的多样性和描述的变化中,构成陈述整体的其实不是有效单位,是陈述群建立起的不同对象的话语,“如果我们能够在一定数目的陈述之间,描述这样的散布系统,如果我们能够在对象、各类陈述行为、这些概念和主题选择之间确定某种规律性的话,按习惯我们会说我们已经涉及到话语的形成”,也就是在整体性中打碎形成分散性的陈述,继而进行重组,在规律性里找到适合的话语,这是对作品的分解,这是对起源的放弃,这是对作者的扼杀,“这样,所有自身构成思想史的东西会消失”。

在话语确定之后,是对象的形成,“持久不变的既不是对象,也不是对象形成的范围,甚至也不是对象的出现点,或者它们特征化的方式,而是对象可能出现的、自我界限的、自我分析和自我说明的表层的相互关系。”福柯导入的是测定出现的表层、描述的界限、分析规定的格局而形成的话语对象,而话语也当然不是符号的整体,而是将话语“作为系统形成这些话语所言及的对象的实践”来研究,抛弃事物,避开“丰富的、沉重的和立即的完整性”,使它们“非现在化”,脱离话语的原始规律,从而构成它们的历史出现条件。有了话语、有了对象,当然也需要建立“在其中出现和流动的陈述范围的组织”的概念体系,这样的组织使陈述成为系统的规律总体,它包括在场范围、在场的伴随范围和记忆猚,然后才能确定可被合理用于陈述的涉入程序,这种概念的形成,福柯认为“既不应把它们归结于理想性的范围,也不应归结于观念的经验性发展”,实际上包括“前概念”,都是在避免先验的范围,而使其走向唯名论的体系,在赋予、连接、指定和派生中完成理论模式的建立。而在这一些的体系建立之后,如何形成话语则涉及到策略,“一个话语的形成不能完全占据它的对象、陈述、概念等诸种体系有权利提供的一切可能的空间,它基本上是空白的,而这个空白是由话语的策略选择的形成体系所造成。”

关于概念的组织、对象的聚合、陈述类型的出现,以及相关构成的主题和理论,在策略上福柯想要做的是从一种关系体系中派生出来,是话语的形成实现个体化。而这些仅仅是迷宫的那扇门,仅仅是接触了那些分散的成分,而如何将这些空白、裂缝、混杂、重迭、不相容、替换和取代描述出来,或者是将对象、陈述行为、概念和理论的选择形成某种特殊规律,这才是福柯的目的。在他看来,话语不是超时间的形式,而是在数个时间体系中的沟通模式,所以那些纯属时间过程的规律性并不是话语真正的形式,而真正的话语在不属于体系秩序的“前体系”中,它本身就是属于本质沉默的“前话语”,也就是个前概念一样,是抛弃先验是唯名论,是“使体系最后的形式成为可能的体系”,是“前终极状态的规律性”。这种体系和规律性在福柯理论中成为陈述:“‘陈述’——既存在于这种不连续性中,这种不连续性把它们从所有的形式中释放出来,因为在这些形式中,我们轻而易举地承认它们是被这些形式采用的;又存在于话语无限的、表面上无形的普遍范围中。”所以在进入陈述之前,福柯设置了进入的方式:“因此,我们并不设法从本文进入思维、从闲聊转而沉默、由表及里、从空间扩散到瞬间的纯粹默想,从表面的多样性到深层的同一性。我们始终停留在话语的范围中。”

始终停留在话语的范围中,也就是说“在话语的本身探寻它的形成的规律”,它是不可分解的成分,它是没有表面的点,它是话语的原子,而陈述本身不是一个单位,而是一种功能,“这种功能把结构领域与可能单位的领域交叉起来,并以具体内容在时空中把它们揭示出来。”所以,“没有人听见”和“确实没有人听见”这两句话如果从逻辑上看是难以分辨的,但是如果作为陈述,它们“既不相等,也不可相互替代”,也就是说在逻辑上相同的主题,在话语上永远处在不同的位置,“准确地讲,也不属于相同的陈述群”。所以要在具体的时空中把陈述的内容揭示出来,就必然要完成陈述的功能:它不是构成的规律和语义段落,不是连续和对换的典型形式,是使符号整体存在并得以显现的东西;它通过与主体保持确定的关系是自己区别于任意一种语言成分的体系,而“陈述主体是一个确定的和空白的位置”,它可以由不同的个体填充,但是,这个位置不是只此一次地被确定并一成不变地始终保留在某个本文、书或作品的行文之中,而是在变化,或者说本身就能够自我表达,这也正好消除了文学作品中作者的缺席、隐藏、自我为排和自我分割;它必须在联接范围才能发挥作用,“任何陈述都是这样被阐明的:没有一般的陈述,也没有自由的、中性的和独立的陈述;但始终存在着构成某个体系或总体一部分。”另外,陈述是不重复的,它具有不能还原的地点和日期,也就是说,一本书不管它的印数和出版次数是多少,也不管它的消费、阅读主体是谁,对于陈述来说都是“完全等值的地点”,因为它们是被重复的,具有同一性。当然,当一本书被打上个体性的符号成为唯一不可复制的物质时,它已经完成了自我命名,完成了意义表达,这就是独一无二的陈述。所以在福柯的这不书里,当陈述的不可重复性得以满足的时候,它的描述便开始了。

首先是确定词汇,也就是找到隶属于统一形成系统的陈述整体的话语,然后便是从语法或者逻辑的描述单位中解放出来,再则,则是从感官的载体中挣脱出来,在历史之中的一致性和不连续性中形成话语,“说话的实践是一个匿名的、历史的规律的整体。这些规律总是被确定在时间和空间里,而这些时间和空间又在一定的时代和某些既定的、社会的、经济的、地理的、或者语言等方面确定了陈述功能实施的条件。”所以在话语的陈述中,他表现的是稀少性、外在性、并合性,也就是说它说出的东西永远不是全部,它是“对空白、空缺、欠缺、局限和分割的分配”,是永远处在自己位置的陈述,是“人们不仅用抄写或者翻译的方法,而且通过注释,评论和意义内部派生使其增量的东西”。所以即使时光流逝,它们它们也是一部不被说出的东西的历史,它的本质不是要把本文从它们的时睡梦中唤醒,而是“要随着它们的沉睡而去”, 在时间长河中寻找什么样的存在方式可以独立于陈述行为之外,来标志出陈述。

所以陈述不参照“我思”,也无法得出“故我在”的结论,所以那种在睡梦中的陈述其实就是建立它自己的系统——档案。档案当然有异于书籍或者作品,它是实证性的符号,是“那些可能被说出的东西的规律”,是“支配作为特殊事件的陈述出现的系统”。所以档案不是被关联的一束,而是一种独一的能指和过剩的所指,“从档案的总体性上看,它是不可描述的;就它的现时性来看,它是不可回避的。它通过片断、区域和层次呈现出来,由于时间将我们同它隔开,所以它显得更为明确、清晰。”而作为档案的实践和描述,则是福柯最好要建立的“考古学”。

“我的出发点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即:话语的断裂所依据的重要单位不是作品、作者、书籍或者主题等单位。”在建立考古学的时间中,福柯最想要的是摆脱思想史学家这一标签,那种自欺欺人划出的范畴,揭示的特殊性,以及使用的一整套器具,在福柯看来,可能意味着累赘、困惑,只是为了“声称他一直在做和一直想做与众不同的事”。而正是这种自惭形秽、不自量力的自谦,才是他彻底摆脱思想史的束缚,彻底摆脱分析和透视,摆脱我思和先验,摆脱逻各斯中心,而这种摆脱也是对于摒弃和重建:“考古学的描述却恰恰是对思想史的摈弃,对它的假设和程序的有系统的拒绝,它试图创造另外一种已说出东西的历史”,在福柯看来,考古学所要确定的话语是服从于某些规律的实践,但不承认自己是“寓意的”;考古学所要确定的是话语的特殊性和不可或缺性;考古学也没有排在作品的主宰形态地位上;而考古学也“不试图重建人们在说出话语的一瞬间的所思,所愿,所求,所感受,所欲的东西”,它只是建立陈述的规律性,而这种规律性没有任何价值等级,它只是在矛盾的话语表面把握自身,“从而消除在逻各斯的未加区分的成分中被千篇一律地遗漏和再发现、解决和又产生的矛盾的主题”;它在揭示相似性和差异性上完成任务;它在断裂、缺陷、缺口、实证性的崭新形式乃至突然的再分配中进行变化与转换。而在重建知识的领域,它启动了认识阈,在合理性的类型中“体现某一主体、某种思想、某一时代的至高单位”。或者说,考古学就是对于实证性的知识的描述和确定。

从话语到对象,从概念到策略,从陈述到档案,从考古学到知识,福柯的抛弃结构主义而建立体系的出发点,就是要“使思想史摆脱其先验的束缚”,或者说在建立一条分析词语性能的线路:“即详述某种层次,如陈述和档案的层次;确定和阐释某个范围,如陈述的规律性、实证性;运用形成规律,考古学派生,历史先验知识等概念。”在“我既非此亦非彼”中完成它的迷宫构建,甚至是从事一种迷失的研究和实践。但是“消除事件的介入”对于福柯来说,像是一种躲避,那种消除作品物质个体性的努力看起来也只是在否定群体,而对于先验的逻各斯的恐惧也是它无法摆脱的束缚,“促使你们在所有的界限、断裂、震动、划分之外寻找西方先验历史的伟大命运的恐惧心理究竟是什么?我认为这个问题只能有政治的答案。”政治在哪里,或者还是一个迷宫,只不过这次不是为了自我迷失的快感,而是为了在终于出现时遇到的目光里寻找自我表白的力量。

中国禅思想史

编号:B52·1981003·0454
作者:葛兆光
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1995年12月第一版
定价:22.00元
页数:366页

正如作者所设想的,他只能去寻找禅思想史的“新范型”,这种新范型的最大特征是“仅仅只是阐释与解读”,而不是去介入,使思想史仅仅成为一种“思想研究”。所以,葛兆光在书写中着重进行了对禅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梳理,形成一种“历史的阐释学”,使宗教思想“来自历史的感觉而不是像意义阐释出自当下的需要”。


《中国禅思想史》:将影响归之于历史

于是,我寄希望于“顺着讲”,也就是尽可能地贴近古人,用古人的理路来描述古人的思路。
——《导言》

副标题:从6世纪到9世纪,当时间被定义在两个端点的时候,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段落,甚至是一个被固定在封闭状态下的段落,这种几乎呈现为“真空”状态的历史,恰好为葛兆光讲述“历史的真相”创造了条件,当一个研究学者以切入的方式审视这一个时间段落的时候,他就完全可以实现“顺着讲”的阐释办法,“尽可能贴近古人,用古人的理路来描述古人的思路”,但是作为一个现代的研究者,甚至是一个个体,如何在“顺着讲”的过程中,不掺入现代观念,不夹杂主观设定,不套用现代概念?

现代、个体、表述,或者只是一种讲述之体,而“从6世纪到9世纪”是历史之时间,禅思想是宗教之用,葛兆光如此强调“古人的理路”,其实是对于禅思想研究的一种突围。在现代意义的禅思想研究中,存在着以胡适为代表的史学观点,和以铃木大拙为代表的佛学理念,胡适的史学观点强调禅思想与禅文献在时间中的变化,也就是“历史”即“时间”,“要用历史演进的见解来观察历史上的传说”,而他用这样的方法论研究禅思想,就是反对铃木大拙、宇井等人提出的超越时间的禅思想观念,他认为,以铃木大拙为代表的“佛教徒”在研究中犯了“信仰主义的毛病”,因为信仰的爱屋及乌而及文献,“过新禅宗的旧史”。所以他跳出所谓的“相信”为开端的研究,走向了一条“怀疑主义”的道路,正是以怀疑、历史、搜集的文献学研究思路,胡适大胆地将神会放在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崇高地位,“南宗禅的急先锋,北宗的毁灭者,新禅学的建立者,《坛经》的作者——这就是我们的神会。在中国佛教史上,没有第二个人有这样伟大的功勋,永久的影响。”他在《菏泽大师神会传》中认为,“……后世所奉为禅宗唯一经典的《六祖坛经》,便是神会的杰作,《坛经》存在一日,便是神会的思想势力存在一日。”

胡适否定自己是宗教家,而把自己叫做史家,这种否定和肯定的界定也许就是禅思想的不同走向,显然,葛兆光对于胡适的怀疑论和历史-时间的研究方法寄予了某种程度的肯定,思想史其实就是“思想”+“历史”的组合,但是当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如何达到一种和谐?葛兆光在肯定胡适的同时,也提出了疑问,特别是胡适对神会的高度评价是不是也犯了另一种错误?“原来是胡适心中早已横亘的一个念头在作怪。他说神会是禅宗史上的关键人物,乃是由于他对灯录系统的不信任;他对灯录系统的不信任,乃是由于他先入为主就有一个重建禅宗新史系统的构想。”这种所谓的先入为主在葛兆光看来,就是一种主观的建构,它其实和铃木大作的“信仰主义”一样,都存在着“偏离正轨的可能”,而且胡适的历史观无法摆脱的一个窠臼就是,他是站在现代这个时间来审视古代,也就是用“历史的眼光”,把禅思想放置在“时间”的框架中,然后按照“进化”的观点来评判,这样的逻辑危险在于:“他实际上就是站在历史和时间的这一端,用进化的比例尺勾画古人的思想历程,仿佛在画一份工程进度示意图。”

不应该存在所谓的信仰主义,也不应该以“进化”的方式勾勒禅思想发展的历史,当这两种方法论都被质疑的时候,葛兆光重新来梳理“思想史”的内在研究逻辑,那就是把自己放在历史的框架里,以“顺着讲”的方式描述古人的思路,这是一种对历史的还原,无论是“北宗禅的再认识”,还是“重估菏泽宗”,都是一种重新书写的表达,但是如何在研究中“尽可能剔去我们自己主观设定所带来的现代观念”,如何“尽可能地避免我们业已惯熟的种种框架以及适用于此框架的一套现代概念,尤其是哲学概念”,特别是一个研究者,要对思想史进行新的书写必定需要一种个人化的解读和阐述。葛兆光在这样一个疑问面前,区分了历史阐释和意义阐释的区别,在他看来,对禅思想的现代意义的发掘就是一种意义阐释,它以古代的史料为基础,用现代人的眼光来审视现代世界的种种困惑,并希望寻找一种拯救心灵危机的思想,所以从本质上讲,意义阐释的着眼点是现代,甚至就是一种现代的观念,而历史阐释就是“顺着古人的足迹,一重重地清理那些层层积累的意义,把那些背景就像考古时区分地层关系一样按时间顺序一一陈列”,这种如考古一样的研究方法并不希望超越时空,而是融入历史。所以在他看来,禅思想史的阐释任务就有两个,一个是将禅定位于一种宗教,另一个就是把思想的“影响”归之于历史。

这种还原最重要的是客观,所以葛兆光提出“用古人的理路”来“顺着讲”的最关键一条就是把禅当成是一种宗教,“这是一个以拯救人类灵魂为宗旨的宗教,它所要关心的不是形而上学层面的哲学问题,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社会问题,不是衣食住行层面的生活问题,而是一个超越生命的终极意义问题。”正是在这个原点上,才可以延伸出几个阐释的关键点,一是围绕禅有三个焦点问题:人性与佛性的关系到底如何;修行方式的差异性折射出怎样的思想分化;当人性趋近了佛性,对于信仰者来说意味着什么?实际上这三个问题可以归结为:成佛的可能、成佛的路径,成佛的效应。

剔除了禅思想的现代意义,去除了思想的哲学、社会学等作用,把宗教当成宗教,而研究其内在的演进、分化、转变历程,葛兆光似乎就这样站在了禅思想的时间起点上,开始了“从6世纪到9世纪”的历史构建,寻找作为一种宗教的禅如何在可能性、路径和效应上拯救人类灵魂。而在这个6世纪的起点上,他运用自己的思想史观,梳理了研究的理路,首先他认为禅思想史的研究视野不应被禅宗灯录的一脉单传所局限,思想的差异是复杂的,其次,在描述进展时,也不应该“刻舟求剑式地硬性划分阶段,划分阶段的好处是理路清晰,点划分明”,所以他的阐述是“模糊”的——不去考证达摩到底是何处人、如何传法、影响如何,也不去比较研究东山法门到底是哪些人,更不纠缠于六祖慧能诵经而悟、踏锥八月、那一首天下传诵的偈语、半夜传法、风动幡动心动等富有传奇色彩的传说,而是以模糊是方式梳理一种整体的历史。

这种整体观所着眼的就是关于成佛的可能、成佛的路径,成佛的效应等三个问题,在“从达摩到弘忍的时代”,他认为最主要的变化有两个,一个是“禅定”从一种方法而变成了与大乘理论相结合成为“从佛性理论、修行方式到终极境界自我完足的思想”;另一个变化是出现了“已具雏形的禅师群体”。第一个是从方法到思想的转变,禅已经包容了佛性人性理论、人性通向佛性的实践方法、达到佛性的终极境界的感受:

奉《楞伽》而不专用《楞伽》,这就使达摩一系对经典的态度极为灵活。如用《楞伽》的“一切佛语心”也就是重视“心”的思想,把禅定之学向纯粹内在化转了一步;又如用《楞伽》“破名相”、“莫执著”,也就是破坏语言文字对思维的。束缚的思想,使禅定之学向纯粹体验化转了一步;再如用《楞伽》的“自觉圣智”之“如来禅”,即自力超越的最高境界,说明心灵的最高境界中是无分别、无执著、无中边的清净虚豁,把禅定之学向纯粹自然化转了一步。

这样的自足标志着从印度禅到中国禅的演进,这是思想的一次巨大转型,也是佛教本土化的一次突破,而最重要的标志便是宗教向世俗世界靠拢,葛兆光不用“世俗化”而用“生活化”,就是认为,生活化更是一种内在理路上的需求,“中国宗教并不是在外在背景的促动下向世俗趋近,而是在内在理路上发掘适合于生活的因子。”通过念佛、持戒、入定等传统宗教方法的简化,通过对于宇宙理论、心性理论、境界理论的简约化,通过对神灵与救赎的奇迹的淡化,禅思想更契合当时的士大夫,“这一转向在中国上层社会宗教生活中的意义是逐渐瓦解了束缚于外在戒律的生活路向,使之转向内在自觉;逐渐瓦解了束缚于神灵救赎的路向,使之转向自心超越;逐渐瓦解了束缚于义理分析的路向,使之转向内在感悟。”

而另一方面,从从达摩的自南而北,慧可的身死非命,僧璨的埋名深山,而到四祖、五祖的东山法门,禅门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组织形式已经初具规模,涌现了出类拔萃的禅师,出现了“四方请益,九众师横,虚往实归,月逾千计”的盛况,加上在佛性理论、修行方法、终极境界上的互相交融,禅思想体系也大体形成。但是这还是一个前期禅思想史,在演进过程中,还有着传统佛教思想的此岸与彼岸、清净与污染、佛性与人性的分裂,甚至在传统禅学的“心”与般若思想的“空”之间,思辨中的义理和实践方法之间,还存在着割裂。

这样一种割裂似乎在六组慧能开创的南宗禅中得到了有效的化解,葛兆光认为,慧能思想最重要的一个突破是在修行中贯彻了“空”的思路,在他看来,人人自有佛性,《坛经》上说:“菩提般若之知,世人本自有之。”正是因为有这样的佛性,所以在定慧阐释中,提出了“定慧等”的观点,“莫言先定发慧,先慧发定,定慧各别”,在他看来,定就是慧慧就是定,不是靠入定就得到智慧。在这样的观念之下,“空”的思想就表现在“无差别境界”,他提出的“以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就是一种“般若智慧”,过去的念佛、修心、坐禅就只剩下了一念之转,“前念迷即凡,后念悟即佛”。所以慧能的“自心即佛性”、“无念无相无住”之“顿悟”到“空”的无差别境界,就形成了禅法思路的主脉络。

这是慧能思想发展的内在理路,而其实这个过程不是如“顿悟”一样,是突然之间出现的,在葛兆光看来,慧能也只是作为整体性的南宗在初期发展的一个标签而已,在7世纪8世纪的时候,禅宗出现了思想的分化,这是一个漫长的过渡期,这其中当然有南能北秀之间的分化,也有东西二脉的演变,既有北宗在僧俗两界稳持牛耳的盛况,也有神秀滑台大会的辩论,而抛开种种的传说,他认为这时期最主要的变化是“逐渐从未经整合的禅学方法与理论中辨析出了各有其思路的好几套体系,并引起了禅思想的分化与转型”,这表现在念佛禅法、心为根本、本来无事等方面的阐释。

在这个分化过程中,葛兆光开始了“北宗的再认识”和“重估荷泽宗”的梳理,他认为,北宗的思想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神秀提出了“离”和“观”的思想,在演进中所继承的还是早期禅宗的传统,这就使得他们坚守着佛教的最后一道界限,“即人与佛、此岸与彼岸、染与净、生灭与永恒之间有一道虽然很窄但依然存在的壕沟,所以你要达到佛的境界、要超越世俗人生、要解脱苦难烦恼,仍然要经历一个艰难的修行过程。”

这种思想和慧能的观念不同,当然和南宗后期尤其是马祖的洪州宗有着天壤之别,但是这其实是回到了葛兆光提出的禅思想“焦点”问题上,也就是人性和佛性的关系上,北宗所继承的此岸与彼岸的二元论其实是把人性和佛性分开来,只有通过修行才能接近佛性,而这种观点在葛兆光看来恰恰是“建立信仰者对终极人生境界的信心”,也就是说,当人信仰宗教的时候,他一定期望达到彼岸世界,期望自我的超脱,期望实现人生的终极意义,这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正是有这个过程才能使宗教成为信仰,所以他把北宗禅的思想称作是“宗教理性主义”,“它极力使信仰者意识到自己所生活的现实世界和自己所向往的理想世界之间的差距,以保持一种知善知恶的基本能力。”

但是这种宗教理性主义在南宗禅那里逐渐被消解,慧能的“以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到神会的菏泽宗就发展成了“空寂”的指向,“知”的本来智慧,“顿悟”的境界,这些都具有了浓厚的般若思想,“当他们的后辈禅者沿着这一理路把‘定’之修行、‘慧’之境界也当作‘空无’来消解的时候,禅思想史那惊世骇俗的大变局也就随之而至了。”而在葛兆光所说的“禅思想史的大变局”时代,则是以马祖道一所开创的洪州宗时代,它所具有的的开创性贡献就在于提出了“即心是佛”、“非心非佛”、“一切皆真”、“触类是道”,最终逐渐走向“平常心是道”:“正是从‘即心即佛’到‘非心非佛’的命题转换,使中唐禅思想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并使马祖一系禅法超越了惠能、神会以来的南宗禅,奠定了彻头彻尾的中国禅‘自然适意’的思想基调。”砍柴担水、吃饭穿衣、屙屎送尿、扬眉瞬目,都成了佛性的显现,这种方法论成为一个时代的禅风,迎合了中国文人士大夫的追求自然,“般若思想不断瓦解执著的‘空’,终于与中国文人士大夫心中最向往的“自然”交汇,真正成了指导人生态度的一般性原则和宇宙论基础,禅宗也终于经由“屈曲直”的历程实现了“般若的生活化”,从而以简截痛快、方便高雅的方式赢得了文人士大夫的赞同。”

般若的生活化,看似完成了宗教救赎的一种使命,但是在葛兆光看来,马祖所提出的“非心非佛”只不过是一种“狂悖的命题”,因为当人性就是佛性,当一切皆空,当“触处皆真”,那个信仰的终极目标在哪里?那个彼岸世界在哪里?那个宗教的权威又在哪里?“一方面它消解了所有的崇拜与追求对象,使信仰无所附丽,而成为禅宗自己所说的‘不系之舟’,虽然很自由却永远也没有停靠的港湾;另一方面它凸显了所有的世俗现象与日常生活,使信仰扩展泛化,仿佛把原来的一个轴心变成了处处是轴心,其结果就是无所谓轴心,这样就会导致终极意义的消失,信仰对象的消失,宗教规范的消失,甚至是真理的消失。”

诠释学·宗教·希望

编号:B55·1980926·0452
作者:(美)特雷西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8年5月第一版
定价:9.90元
页数:101页

在后现代社会的信仰危机中,宗教(或基督教)如何保持其生存方式,如何拯救真理?神学家特雷西以诠释学的方法力图在后现代社会找到宗教的意义。“宗教作为最为多元、最为含混同时又最为重要的现象,乃是对任何诠释理论最困难也是最好的检验。”特雷西在序言中表明了宗教在后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优势,当然这种优势是抗争性的,在冲突中看到抗争的希望与真理的光芒。


《诠释学·宗教·希望》:真理即显现

当代关于诠释活动的思考与其对多元性和含混性的强调,乃是试图变我们旧有的思维方式的又一次跨学科的艰难起步。的确,重要的并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
——《第五章 抵抗与希望:宗教问题》

改变世界从解释世界开始,解释世界从怀疑世界开始,怀疑世界或者从某种重溯行动开始:关于历史,关于语言,关于宗教,而一切的改变、解释、怀疑以及重溯,似乎都归结为一种行为,而这个问题便是:我是谁?特雷西对于“我是谁”这个问题的发问,以一种隐喻的方式提出:在本书的最后一章开篇,他便写道:“我撰写这本书,你又是此书的读者。这是怎样的一回事?那个写作的‘我’,那个阅读的‘我’是谁?”撰写此书的是第一个“我”,阅读此书的则是第二个“我”,作为作者的我在哪里,作为读者的我又在哪里?

本书最后一章,是一本书还没有完成,这是未完成却即将完成的文本,在这个意义上,只有作为作者的“我”显现出来,一切的问题也都指向和文本关涉的自我,但是当特雷西选择在文本完成却尚未完成时提出这个关于自我的问题,并不是只是将自我限定在作者层面上,和未完成却即将完成的文本一样,作为读者意义的“我”其实已经站在和作者同等的位置上,甚至两个自我具有同构的意义:自我不是存在主义者的绝望激发出来的孤独自我,不是启蒙运动确立起来的自主自我,不是浪漫主义者自我表现的自我,不是实证主义者佯装的无自我——自我在哪里?自我到底是谁?

“不是”带来的是一种否定,否定存在主义、启蒙运动、浪漫主义和实证主义,甚至在否定现代主义,当特雷西以如此排比式的修辞手法对传统的自我进行否定,很明显是在寻找自我新的表达出口,这个新的时代就是后现代主义,在《序言》中特雷西明确表达了这样的一种进入:“有关本书的许多评价均集中于一主要论题,就是如何为诠释学与修辞学辩护,以此达致其后现代的作用。”而把诠释学和修辞学重新放置在后现代的视野中,否定之后必定是一种重构式的肯定,而这个肯定而已必定带着对一切传统彻底打破的否定性态度:当德·曼抵制和拒斥自己作品中的政治内涵,当纳博科夫不让人们在自我棋盘式的文本中寻找象征,当乔兰沉落到时间之中,当贝特放弃幻想式的希望,当福柯不愿承认自己分析中抵抗的力量,这种否定式的肯定和肯定式的否定,对于自我构建来说,必定是一个“针对其自身意图的抵抗行动”,但是抵抗不是在后现代的语境中变成对自我这个主体的抹杀,虽然所谓的纯粹的自我已经不再可能,但是当一切传统叙事代码被瓦解,当读者的自我被语言和历史粉碎,新的自我,新的本体却在抵抗中显现,而这种在后现代中的抵抗行动,特雷西赋予了两个关键词:多元性和含混性。

这两个词组成了特雷西关于后现代语境中诠释学和修辞学文本的副标题,如此凸显,也是一种否定和抵抗,在他看来,诠释学和修辞学一直被视为前现代的学科,即使到了古典现代主义时期,两者也从理智学科行列中踢了出来:他们认为修辞学只是一种“浮夸之言”,是形式上具有某种意义的“次等劳动”,而诠释学被约化为一种外在传统,甚至在历史处境的理解中,被认为应该回到其圣经于古典文学的根源,而不再影响任何现代理论。对此特雷西从伽达默尔和里克尔的文本阐释中,认为诠释学已经扩展了范畴,已经超越文本而指向了行动,修辞学则开始关注劝说、论争的模型,并借着标题式的论争和借喻而产生了发明和发现。这当然是一种对诠释学和修辞学新的界定,但是在特雷西看来,这样的界定还不够,在对于自我的阐释中,诠释学和修辞学所指向的就是他在自己的文本中副标题中所凸显的两个关键词:多元性和含混性,而多元性和含混性归结为重要的一种阐述方式则是:对话——“这部小书的论题是对话。”

为什么对话就能体现多元性和含混性?为什么诠释学和修辞学需要对话?或者说,为什么通过对话才能真正找到那个后现代语境下抵抗的自我?对话的实质是解释,或者说对话的本源便是解释,他以波兰导演瓦伊达再现法国大革命的电影《丹东》为例,解说解释存在的重要意义,当一个波兰导演在电影中再现了法国大革命,电影到底是在表现法国大革命本身还是映射波兰团结工会运动?于是不仅波兰观众还是法国读者对此开始了连锁性的解释,而这种解释又对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文本进行了讨论,于是从经典事件开始,从其象征、仪式到人物,从复古主义者、保守主义者、自由共和党人到社会主义者,以及从流亡贵族、贵族改良派、吉隆特党人到丹东主义者、雅各宾党人、埃贝尔派这些大革命的直接后裔,都开始了不停的争论。从这一例子出发,特雷西的问题是:我们到底该对孤立事件做何种解释?我们又如何解释作为文本的电影?以及对于意识形态、政治运动、仪式,又该如何进行解释?

解释是为了理解,而解释不只是为了理解,或者说,解释不是为了理解孤立事件,而是为了对“理解即解释这一过程进行反思”,甚至在特雷西看来,“成为一个人”就是意味着成为“一个技艺娴熟的解释者”,由此,特雷西构筑了解释的三重现实:某种有待解释的现象,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的人,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在这三者之中,特雷西首先考察了需要解释的现象,这是解释最本源的存在,在他看来,现象可以是任何事物,它是一条法律,一项行动,一种仪式,一个象征,以及一个人、一件事,而所有这一切可解释的现象都可以看成是一种文本。现代诠释学从施莱尔马施以来,就是把文本看成是已经完成的一种存在,只有完成,才具有稳定性,才可以诠释,但是特雷西认为,已经写好的文本的确具有某种稳定性,但是当思想和道德危机发生的时候,它却暴露在巨大的不稳定性。

文本的稳定性和不稳定性构成的矛盾正是特雷西感兴趣的,也是解释之所以发生的关键契机,因为当文本具有稳定性,意味着它可能成为一种经典,但是当经典在变化中被接受,极端的稳定性造成了意义的持久,而意义在持久之后则会带来意义的过剩,当意义过剩,便形成了极端的不稳定性——从极端的稳定性到极端的不稳定性,似乎是文本本身变化带来的,但是这个过程无疑有一个介入其中的关键因素,那就是解释者:当经典性文本在意义持久中开始向外延伸,另一时代的另一解释者便出现,便接受,而另一解释者则不断向前拓展,不断穿越经典文本的前在理解和既定期待,于是文本和解释者开始了相互作用——只有一种向前拓展的方向不变,经典性文本必定会从意义持久走向意义过剩,从意义过剩走向新的意义产生,而这个相互作用、不断变化的过程便是对话。

“理解即为阐释;而阐释则为对话。”对话是询问,是追问,是挑战,是冒险,对话产生互文,对话形成差异,对话不断向前,对话也最终具有了含混性,“如果理想的言说真的存在,这便是其理想。作为理想,作为与事实相反的典范,这一示范性的言说有助于分别所有实际传播交流中的含混性。”对话变成理想的言说从而具有了含混性意义,在特雷西看来,便是激活了一种真理观:真理即显现。“在每一次真正的显现中,对象的开敞和遮蔽作用与主体的认识活动之间,都有内在的亦即对话式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便是对话和交谈。”相互作用成为一种主体间性的行为,真理就是在主体间性的凸显中,在公共性的辩论中凸显,最后形成一致,这也是诠释学作为一种学科从实证主义中解脱出来的关键,“这些变化可以导向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参加的混战。在这场混战中,混乱统治着一切,所有的方法、理论和释解均成为科学主义的怀疑对象。”

对话在诠释活动中建立了范型并发挥作用,真理在主体间性的论辩中显现,这些都是对传统阐释的中断,但是中断并不仅在于此,特雷西把语言看成是极端多元性的表现,把历史看成是极端含混性的表现,从而沿着这两个方向开始了传统的极端中断。理论用来解释语言和知识、现实之间的关系,而在语言学的转向中,解释其实变成了一种命名,而命名意味着创造——它打破了在实证主义和浪漫主义中语言具有派生意义的处境,在转向中语言便是多元性的唯一表现,“我们经由语言去理解并且就在语言中理解。”在特雷西看来,这种极端就表现在:我从属于我的语言,而不是我的语言从属于我。只有通过语言,我才能发现自我参与到特定历史和社会中来,因为语言就是一个共时性系统,就是把自我从语言工具的使用者中解脱拖出来——从维特根斯坦到海德格尔,从索绪尔到德里达,他们都在对语言的中断进行着不懈的努力,而真正的中断则是越过单词、越过句子,语言走向文本,变成一种言谈,在“某人就某事向某人说了某些话”的多元性中,语言的转向才真正完成:“用专门术语,这一运动可以被描述为从言语作为运用到语言作为对象到语言作话语。”当语言从运用的工具到客体的对象,再到话语的主体,实际上就是在语言学的转向中确立了多元性阐述的可能,而这种多元性就是打破了一元论,“我们应该保卫差异性与多元性。我们应该探索种种可能,不让其中任何一种可能成为纯形式讨论这一急切需要的牺牲品。”

多元性在语言学转向中成为可能,而在历史问题中,特雷西认为历史具有的偶然性和中断性也和语言一样,带来了诠释学的可能性意义,只是它更多表现为极端的含混性。“整个历史,完全就是一个断裂的、没有单一主题也没有主要情节的故事。”在这样一种状态中,历史便成为一种充满歧义的存在,它并非如西方启蒙主义和解放运动所称是一种必然,一种确定,而是蒙太奇式的剪接和含混,“它混合着经典与新说、令人惊异的美与令人发指的残忍、局部的解放与日益微妙的束缚。”历史问题的含混性在提供可能性阐释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对于文本的冒险——即对历史的怀疑,由此便有了特雷西所说的“怀疑的诠释学”,这种怀疑取消了文本的单一性,在批判中被重新命名,由此在解释的三重含义上使得文本成了一种互关性的存在。

“因为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单纯的阐释,不存在单纯的阐释者,不存在单纯的文本。”语言学转向凸显了极端的多元性,历史的怀疑论则走向了极端的含混性,当多元性和含混性成为文本诠释学和修辞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的特性,特雷西的抵抗哲学才真正开始凸显——解释的真正目的在于改变,而这种改变在特雷西看来,便是在宗教中寻找抵抗的希望。实际上,不管是对语言学转向的阐述还是历史含混性的解读,特雷西其实还是站在传统的诠释学立场,在文本的互文中寻找新的出口,但是当他将抵抗和希望放在宗教问题上的时候,那种建立在解构基础上的建构便有了另一种视角:存在于多元性和含混性语境下的主体就在抵抗和希望中显现,就如真理一般,“我们要想从根本上理解宗教,我们就必须就宗教经典意义和真理,就它们的抵抗策略的可应用性或不可应用性,去与宗教经典作真正意义上的对话。”

宗教指向的是上帝存在,是造物论,从传统基督教教义来说,恰恰是对多元性和含混性的否定,恰恰是在单一性和不可怀疑中寻找灵性之光,为什么特雷西会把宗教问题看成是诠释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真正的希望所在?他正是沿着对话在诠释中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逻辑轨迹前行,认为神学诠释就是一种真诚的对话,就是冒险和追问,“作为对终极实在的思考和反映,作为对存在之有限性的思考和反映,神学诠释也如所有其他诠释活动一样,必须始终是一种高度冒险的和不确定的追问方式。”冒险和追问指向的多元性和含混性,表现在阐释者对宗教的多元阐释,表现在阐释之间的多重冲突,表现在类比想象中的对话——一方面“相信上帝”是信仰带来的希望,所有的阐释都在这样的希望构建中开展,另一方面,宗教问题凸显的多元性和含混性,是一种抵抗,“宗教的主要抵抗是反对同一性。”很明显,在“相信上帝”的信仰支撑和反对同一性的抵抗,存在着某种矛盾,特雷斯似乎也看出了其内在的背谬性,他甚至担心在对宗教经典进行诠释的时候,多元性和含混性反而在阐释中变成了一种封闭,“意味着进入到各种诠释的冲突中而无法从中找到出口。”所以他有些折中地提出,对宗教经典的阐释,必须将自己交给“西方理性这一伟大希望”,必须将自己交给对终极真理信赖这一希望,或者特雷西提出多元性和含混性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改变:改变旧有思维,改变学科逻辑,改变固化文本。

解释是为了改变,改变需要行动,反对同一性的抵抗是一种行动,建立多元性和含混性的行动是一种希望,至此本来也是在含混中建立的希望观便纳入到特雷西在诠释学和修辞学之后的神学系统中,上帝在高处,人类被制造,在上帝和人类并不对等的对话中,自我变成了那个喃喃自语的我,“我相信,如此行动的人所采用的这种方式,已经隐约暗示出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力量。而正是根据上帝的形象,人类才能够去抵抗、思考和行动。除此之外,剩下的则唯有祈祷、谨守、律己、对话和在共同的希望中行动。或者,剩下的唯有沉默而已。”

文学行动

编号:B83·1980926·0450
作者:(法)雅克·德里达
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本:1998年3月第一版
定价:15.80元
页数:363页

雅克·德里达一直在对西方哲学命题中的形而上学进行批判,他希望在文学与哲学之间寻找到一种异质的东西,这种东西能够支撑文学家所从事语言的行动力量。《文学行动》更确切地说是文学在哲学中如何行动,作为阐释学的领袖人物,德里达对文学文本的理解是带有极大的破坏性,并在这种破坏性中寻求“边缘”式的创造,寻求哲学理念下的阅读。无疑,德里达动摇了文学传统本身的话语和机制,使文学在阅读中重新运作,在阅读中被阅读。本书包括11篇文学批评作品:《访谈:称作文学的奇怪建制》、《……危险的增补……》、《 第一次讨论》、《在法的面前》、《类型的法则》、《〈尤利西斯〉留声机》等。


《文学行动》:一部作品只发生一次

这个文本就以这个词开始
文本的第一行表达了真理,
但在这一个和另一个下面的这银辉
它能被容忍么?
亲爱的读者你已经在作出判断
就我们的困难……

(在七年不幸之后
她打碎了她的镜子。)
——弗郎西斯·蓬若《寓言》

这是八行的《寓言》,这是作者是弗朗西斯·蓬若的《寓言》,这是标题命名为“寓言”的《寓言》,仅此而已,这就是文本的全部?如果再进行扩展,这是被雅克·德里达引用的《寓言》,这是献给保罗·德·曼的《寓言》,这是在耶鲁大学研究班上讨论的《寓言》,这是不是才是文本的全部?还可以再延伸,这是被编排在第258页的《寓言》,这是收录在《文学行动》书中的《寓言》,这是作为“知识分子图书馆”系列图书里的《寓言》……

为什么最后用省略号来结束这样一种扩展和延伸?它不在《寓言》里,不在文本里,甚至不在阅读的视野里,在没有省略号结束的文本定义中,它其实并不是自足的,那些包括作者、编者、读者在内的体系,是不允许一种省略号存在的,省略是言而无尽,是欲说又止,如果借用德里达的定义,很像是一种“阙如”的状态,它直接和在场对立起来,而当从省略号被书写之前返回,那么它是不是仅仅是一首诗?从“知识分子图书馆”的范围缩小,从《文学行动》的图书缩小,从德里达的讨论缩小,从保罗·德·曼的讽喻缩小,最后是从弗朗西斯·蓬若的诗歌缩小,在这仅有八行的诗歌中,回到“寓言”的现场。

这是一个于省略号被书写之前完全逆向的过程,扩展和缩小似乎呈现在一种自由状态中,在只有句子、词语、诗行的现场,是不是就是清晰的文本,是不是就是确定的寓言?是的,省略号是我最后书写上去的,一个我以及一种现在,让我返回到现场,在这个现场,我根本不想去认识弗朗西斯·蓬若是谁,不去打听保罗·德·曼写了什么,甚至会把雅克·德里达完全压在封底的简介里——无论是弗朗西斯·蓬若,还是保罗·德·曼,或者是雅克·德里达,他们以作者、编者、论述者的名义围绕在《寓言》的周围,把《寓言》当成了一个历史的文本,可是当我返回寓言现场的时候,完全不需要一种历史,一个签名,一种作者,甚至一个标题。

自上而下,而且是中文状态,“这个文本以这个词开始”,第一句就指向一种清晰、确定的在场意义,这个文本,这个词,它是无法逃逸的,就像第二句所说:“文本的第一行表达了真理”,确定的真理,清晰的真理,在场的真理,甚至是一个表示行动的真理,它开启了诗歌的生成过程,它以一种判断性的陈述“发现和揭示、指出或说明了什么”,所以它是示范意义的,它是单一行动的结果。“但”却从第三行冒出来,而且占据了第一个词的位置,它把“这一个”和“另一个”纳入其中,它把“这个文本”和“这个词”置于某种反讽的状态中,但的后面会发生什么?

为什么银辉不能容忍?在明确、清晰和趋向真理意义之后,时间在“但”之后走向了不确定,走向了转折,走向了“阙如”?这一种困难是突然降临的,还是早已经发生了?如果不从自上而下单一的方式的阅读,我可以从这个“但”开始,跳入到最后两行:“在七年不幸之后/她打碎了她的镜子”。空行是不是一种标记,一种文本本身带来的标记,它是属于文本本身的,是《寓言》组成部分,可是却被放置在括号里,“这里,安排印上的不同字母和括号,她是在七年不幸之后打破那面镜子的。”时间出现了,是七年之后,人物出现了,是她,那么在历史之中在场的事件是不是也出现了?是在经历了七年不幸之后,她打碎了镜子。

像一个故事,充满了戏剧性,但是,七年不幸到底是哪七年?她是谁?为什么要打破镜子?这是一个质疑的开始,或者正如题目《寓言》一样,这是一个关于“她”的寓言,按照迷信的说法,打破镜子就是在宣告七年之不幸,那么当镜子被打破的时候,是确认了七年的不幸,还是破除了这种迷信?当镜子被打破的时候,是在场,还是一种阙如?又或者,打破镜子的不是她,而是“寓言”自己?一个戏剧性的诗行,却充满了疑问,如果搁置起来,那么回到前面,那跳过的句子是:“亲爱的读者你已经在作出判断/就我们的困难……”像是明确对我说的话,“你”就是站在《寓言》前面的读者,就是从第一行开始到最后一行的读者,就是从明确的真理走向戏剧的读者,就是从空行走向引号的读者,就是在疑问中被击中了“我们的困难”的读者。

而且,也是一个省略号。省略了无穷的困难?还是隐藏了真实的困难?当读者被发现,其实我又像回到了阅读状态,回到了扩展的过程里,那时我书写的省略号,对应着困难的省略号,像是在场和另一种在场的呼应——所以按照正常的顺序读下去,就明确告诉你了一种解读的困难:放在引号里的“七年不幸之后”,充满悬疑的“她她打碎了她的镜子”就是对于读者的一种困难。所以最后是必然的,是时间里的一种结果:“它讲的是一次超越那个构成自身镜像的、不幸话语的不遗余力的挣扎。”

寓言,是寓言的寓言,是读者的寓言,是我的寓言,是她的寓言,是引号里的寓言,当相同的省略号,相同的困难,在文本和阅读中建立起一种共时性结构的时候,是不是我也成为了保罗·德·曼所说的那个反讽的一部分?是不是读者而也成为德里达所说的“发明”的一个主体,是不是阅读成了弗郎西斯·蓬若所说的那种打碎了镜子的“寓言”?“从来没有一个发明的出现,一个发明的发生是不以一个事件为开始的。也不会有任何一个发明不引起一件新事件的出现。”发明是对于存在事物的一种清晰界定,是对于一种合法化规则的认可,就像“这个文本”“这个词”一样,但是发明却又是开放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不选择那个省略号,何来一种呼应?何来一种在场?

但是,发明就像那面被打碎的镜子,它以反身的方式制造新的事件,“发明永远预示着某种非法性行为,预示着打破一个隐在的契约;它将不和谐插入事物的平静的序列里,它对得体合度表示不恭。”所以当德里达发出“这一次我能发明出什么呢?”的时候,在一种疑惑和困难中,它其实已经开始了一种打破镜子的行为,但是被放在括号里,仿佛是永远不为人知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发明需要寻找的是一个主语,一个保留镜子被打破痕迹的主语,一个在中间插入省略号的书写的主语,而这个主语就是“亲爱的读者”——但是他是一个他者,在发明的地方发明,在困难的地方书写,甚至读者也是在发明中“形成自己的读者。”

在形成自己的读者之前,其实在括号的戏剧性故事里,那种状态是悬而未决的,德里达把它说成是一种“中止”状态,“中止的表示悬而未决,但也表示依赖、条件、条件性。在其中止的条件下,文学只能超越其自身。”所以中止其实是设置了一种条件,甚至是有一种存在的自身作为背景,这种条件性和自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意义,而且是“形而上学的臆说”。或者是主谓结构,或者是超验中的我,或者一种被明确的真理,这种形而上学的方式成为文学的一种显现方式,当文学就是这样的文学,当意义就是这样的意义,其实它变成了一种超验,变成了一种臆说,但是在德里达看来,文学应该能“讲述一切”:“文学的空间不仅是一种建制的虚构,而且也是一种虚构的建制,它原则上允许人们讲述一切。”讲述一切就是可能性的存在,就是中止的行动,就是自传式写作,就是建制。

“没有对于意义与指示的中止关系就没有文学。”所以在回答什么是文学的问题上,德里达用中止的方式“讲述一切”,却又唤醒起内在的本质,那就是文学行动:“是于记录和阅读‘行为’的最初历史之中所产生的一套客观规则。”而这种行动如何在中止中发生,如何在差异中写作,如何形成自己的读者,或者像《寓言》所说,要打破的是那面镜子,或者以反讽的方式甚至绕到镜子后面寻找读者。所以在这个悬而未决的状态中,必然在文本中有一种文学,必然在原作的署名外有一个“副署”——它尊重、肯定原作的署名,却又把它引向别处,甚至是冒着背叛的危险创造另一个署名。

文学是用来建制的,所以在形成自己的读者中,它一定是具有独特性,这种独特性是一种文本的标记,“它是一个标记,一个区别的标记,区别于自己,因自己而区别。”所以在他看来,“一部作品只发生一次”,就像安东尼·阿尔托在最后一部作品中喊出的那句话“……舞蹈/最终是戏剧/尚未开始存在。”开始和最终,指向一种单一性,不仅仅是时间的单一性,而且也是文本的单一性,无论是舞蹈,还是形象、姿态、身体、力量,在那个舞台上出现而又结束的时候,它就是一个单一的文本,就是一个只发生一次的作品,“让我们将文本批评留给研究生,形式批评留给美学,让我们认识到说过的不应再说;一个表达不具有两次相同的价值,一个表达不能有两次生命;所有的词,一旦被说过,它就死了,只是在发音的时候,它才发挥作用;一个形式,一旦它用过了,就不能再用了而且应被另一种形式所替代。”作品只发生一次,残酷狂欢也只能发生一次,它区别的是非神圣戏剧、所有赋予言谈或动词以特权的戏剧,所有语词戏剧、所有的抽象戏剧、所有的间离戏剧、所有非政治戏剧、所有观念戏剧、所有文化戏剧、所有交流的、解释性的戏剧……

当所有的都在重复发生的之后,残酷戏剧在一个只发生一次的封闭世界里,其实不是趋向死亡,而是打破形而上学的臆说,在中止的状态中生成自己的文本、自己的读者。那些古典戏剧制造了一个先验的世界,仿佛上帝在指挥着他们,在协调着他们,而残酷戏剧驱逐了上帝,在舞台上没有神,没有上帝,甚至没有了人:“残酷戏剧通过分离生和死,通过抹去人的名字而诞生。”——没有了观众,它甚至就是生活本身;没有了台词,它来到了语言的起源状态;没有了上帝,就是将那只逻各斯的手放下。消除重复,消除确定,消除形而上学,“残酷戏剧当是差异的艺术,是无节省、无保留、无回返、无历史的耗费艺术。纯粹在场即纯粹差异,其行为应忘记,积极地忘记。”所以在积极忘记的戏剧里,在隐藏内部的差异里,在无法达到极限的狂欢中,那只手被放下的同时,是不是需要另一种中止:在悬而未决中自我显露,开放中自我到场,在差异中打开时间的舞台。

一部作品只发生一次,是一种属于其自身的标记,是一种唯一的境遇,但是它如何在文学之后写作?如何生成自己的读者?或者如何形成“自传式”的建制?德里达认为,当文本需要被解释的时候,它必须属于类文本,必须有一种呼应,而这种呼应就是“重新标示”——通过一种事先作为标志而标出的标志,这就是差异的运动,就是“讲述一切”。这种差异的写作在卢梭那里是“危险的增补”:“除了写作,从来不存在任何东西;除了增补——那些只可能出现于差异的参照物之链中的替代意义——之外,从来不存在任何东西。”在忏悔中看见死亡,在教育中远离自然,对于卢梭来说,他需要一种“增补”来讲述一切:“我收集起来填补我记忆的空白并指导我的事业的全部文稿,已经落入他人手中,它们永远回不到我的手中了。”所以在“有血有肉”的真实生活之外,在卢梭忏悔的文本之外,甚至在理性之外,需要一种罪恶的“侵入”:“卢梭决不会停止求助于这种手淫,也不会停止谴责自己这种行为,它能让人为自己提供存在、召集不在的美女来爱自己。在他看来,它将永远是罪恶与堕落的典型。借另一个存在爱自己,人就自己腐化了自己。”

差异的写作是一种模仿,当文学和历史建立了一种在场的结构,当历史变成文学的历史,谁能进入历史的内部?谁能看见在场的记忆?“让自身为自身而被阅读,且没有任何外在的先文本,‘摹仿’同样被另一个文本的幽灵所困扰,或被稼接到另一个文本的枝条上去。”而当皮埃罗扮演哥伦拜死去的时候,谁真正死去?谁又在后面狂笑?那只不过是一出哑剧,但是模仿的行动中,哑剧其实敞开了本源的东西,追寻着生产的事物,甚至接近这真理的时刻,“每一部讨论或演出都是一个游戏,一个表演片断,但却足以施于自身……”

在文本和写作,在真理和差异,在标示和重新标示,在在场和阙如之间,写作是一种他者的发明,是对于发明的发明,而德里达从文本的规则来说,更愿意把这种他者状态定义为“在法的前面”。法是一种绝对的权威,它是确定的,是判决的,但是当卡夫卡写下《在法的前面》这一文本的时候,他也仿佛变成了一个确定的法:作者,标题,人物,但是当我们在看见《在法的前面》的时候,我们是不是真的认为这是一个文学的文本?“是什么决定了《在法的前面》属于我们认定隶属文学这一名目的东西呢?又是谁决定的、准判决的?”一种隐喻,或者我们就像标题一样,只是“在法的前面”,而这种没有进入的状态却被德里达看成是一种写作的理想状态,他认为,法起源和文学的起源一样:“像那个死去的父亲一样,是一个讲述的故事,一段流传的谣言,没有作者和目的,但却是一个必然发生的、难以忘却的故事。”

所以真正写作的理想状态,是不知道法是谁,不知道法是什么,人永远在法的前面,永远保持中止,在在场和阙如的双重状态中:“就在它的行动中,文本制定并宣告保护它自己、使它捉摸不到的法。它既有所为,又有所言,为其所言从而言其所为。”在莫里斯·布朗肖的文本世界里,最后两页有5个“叙述”,在《尤利西斯》里,有222个“yes”,那个叙述的“我”是谁,那个回答“yes”的只是那部留声机?“叙述一下?不,叙述不了,永远也再叙述不了。”肯定之否定,否定之肯定,“它甚至以该叙述缺席的方式铭刻了辩证法。”而yes被标记也是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肯定的重复中,却机遇的偶然性中说出了“no”:“在我敢打睹你不能对YES(是)说‘不’。”

它们是标记,它们是文本,而它们必须参照别的标记,必须有发明的他者,必须在标记之外获得“标记之标记”,必须在“危险的增补”、在模仿艺术、在发明的发明,在法的前面,中止、讲述、写作、建制、打碎镜子,最后在“寓言”里写下省略号:“亲爱的读者你已经在作出判断/就我们的困难……”

求真意志——密歇尔·福柯的心路历程

编号:B83·1980904·0447
作者:(英)阿兰·谢里登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1997年1月第一版
定价:15.80元
页数:317页

福柯是一位对“古典时代”传统知识“操起铁锤”的人物,他使我们习惯踩着的大地震颤。福柯把写作看成是“生命本身的牺牲”,“致作者于死地的权力”,而阿兰·谢里登对福柯思想的发现却在拯救死亡,给福柯式的“求真意志”的阅读的拯救。但阿兰·谢里登并不仅仅于此,作为一名英国学者,他更直接的目的是抨击对福柯著作进行拙劣阅读的英国评论界。正是这一点,使阿兰·谢里登借助福柯的求真意志表明自己的立场。


《求真意志》:人们必须首先使用权力

词与物彼此不再相似,但唐·吉诃德却独自徘徊于它们之间。
——福柯

唐·吉诃德是谁: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小说《唐·吉诃德》里的主人公?一个自封的骑士?或者在“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中最后死去的寓言式存在?当提出“唐·吉诃德是谁”的时候,背后似乎有着一个关于人的最后答案,当种种关于人的定义在唐·吉诃德最后死去时,仿佛就有了一个概念,但是,唐·吉诃德在死去之前却毁坏了关于自己的文本,他立下的三条遗嘱中最后一条是:向以他为题材的作者致歉,令其写出了这部荒唐的书,自己为此有良心负担。道歉之后,他死了,遗嘱便也生效了。但是这不是唐·吉诃德随着文本最后死去,因为唐·吉诃德本身就是一个文本,连同他的死都是文本的一部分,而这个文本的作者是那个叫塞万提斯的西班牙作者,他喜好读骑士小说,为了“把骑士文学的地盘完全摧毁”,他创作了《唐·吉诃德》,在沿用骑士作为主角的写作方式中,他把骑士制度、骑士精神漫画化,并以唐·吉诃德的死亡作为骑士文学被摧毁的标志。

唐·吉诃德死了,以他为题材的“荒唐的书”在唐·吉诃德死后也死了,而随着唐·吉诃德和“荒唐的书”的双重死亡,塞万提斯也摧毁了“骑士文学的地盘”——三重死亡,到底是为了文本真正死亡,还是在创造骑士文学之外的文本?但是福柯说,唐·吉诃德没有死,因为他徘徊于“词与物之间”,甚至在福柯看来,唐·吉诃德的存在是语言、文本、印刷品和业已写就的故事的统一,“他由交织的语词构成;当他在事物的相似中漫游世界之际,他是写作本身……”不是在道歉中实现了塞万提斯摧毁骑士文学地盘的目标,而是用解读世界的方式证实了一种文本的存在:他在词与物之间徘徊,就是建立了词与物之间的相似性——他成为小说里的题材,不是为了毁灭一种存在,而是探寻一种存在,福柯说,他是“是一位勤奋的、在相类的标记前驻步的游侠”,是“同一性的英雄”,因为他对于相类的探寻,就是把那些已经休眠蛰居的“微不足道的类比重新唤醒变成了言说的符号”。

这种对于相类的探寻,就是在词与物之间重新建立了可能,以语言、文本、印刷品和故事的形式漫游在词语之间,抵达写作本身,回归事物属性,当唐·吉诃德和文本的死亡变成了相类性被唤醒的标志,他是不是在更高意义上终结了能指和所指的连接关系?唐·吉诃德的意义或者是站在了上帝的高度,因为在上帝这个造物主的世界里,他同时创造了词与物,在原始意义上,词语是完美无瑕的,是澄明透彻的,这种同一性指向了知识本身,但是在建造巴别塔的时候,语言四分五裂,在不可言说中丧失了事物的原始相似性,而到了17世纪,语言符号变成了二元性的存在,它连接的是能指和所指,世界不再是语言本身的“储蓄所”,而是在扭曲中远离了事物,甚至在这种结构主义的观点里,词与物产生了一种任意关系。

任意关系看上去保证了结构的整体性,但其实在词与物之间完全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同一性。福柯引用了博尔赫斯提到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上关于“动物”的分类:“动物按下列顺序编组分类:a.归属于皇帝的动物,b.散发着香水味的动物,c.经过驯养的动物,d.猪,e.海牛,f.怪兽,g.无家可归的狗,h.跟无家可归的狗类似的动物,i.举止疯狂的动物,k.能用一根精细的骆驼毛描画的动物,l.跟上述动物类似的动物,m.打破水罐的动物,n.从远处看长得像苍蝇的动物。”从a到n,动物被归属,被分类,但是这样的“动物学分类”方法是人类对于“词与物”科学的、理性的命名?它们到底是什么样的动物?它们指向的是具体的个体?

一种分类,在规范的意义上却形成了“暴力”,占统治地位的真理观念变成了一种合理化的观念,它在统一了词与物的时候却变成了词条,它在理性的法则下却颠覆里理性本身,福柯认为,它是一种“水平线的”解释,不是指向词与物深层次的连接关系,而只是在明显排定的程序中变成了理性的装饰品。当福柯对关于“动物”的分类提出质疑,实际上是否定了所谓的理性的科学史,而重新像唐·吉诃德寻找词与物的文本意义,是要从“水平线”的科学进入到“垂直线的”考古学——一种基于考古学的博物学知识体系需要被建立起来。“凡存在之物皆生物,这一点只有通过由博物学构成的知识构架才能看出。”词语也是存在之物,词与物的关系只有在被视为有机整体的时候,才能完成真正意义上的连接,才能在直观的、可表达的基本配置中穿透机体的厚度,才能“在排除了一切不确定性的注视与命名的同时并举之中结合起来”。

这便是福柯在《词与物》中的观点,这一考古学的方法把福柯的分析同科学的历史学家的分析区别开来,在福柯看来,词语的“意义”不再源于构成它的共同的、固定的和抽象的决定,而是来自于支配它在“时间流程”中形成和变化的方式,来自于它作为复杂语法结构的一种要素其作用的方式构成的“特定历史”,正是将词语纳入到考古学范畴,它变成了一种在思想和无思中互相转变的行动,变成了一种事件——在现代思想意义上来说,它正朝着“人类的差异应当变成他自身的同一的境界迈进”——正如《词与物》的副标题是“人的科学的考古学”,福柯在词与物的考古学中,为人的科学界定了新的视野,人自身的经验表现为一种存在,在心理学领域,它成为世界中生命的存在,在社会学领域,它是劳动的、生产的和消费的,它提供了社会、实践和信仰的表现图画,而在语言学领域,它具有了文学、神话和历史的形式——当人的经验成为生命的、劳动的和言说的存在,世界也就展现在人的科学之中。

这种“人的科学的考古学”所否定的其实是打着理性主义的旗号却将理性变成装饰品甚至摧毁了理性本身,实际上“词与物”的重新界定回到了福柯此前在《癫狂史》中的主题:“伴随理性和科学的昌盛而来的是人类经验的枯竭,排斥无理性以建立自己的一统天下的理性现在也只有招架之力并不断遭到来自外界的打击。”或者说,所谓的科学的、理性的、水平线的词条分类,拒绝了对于穿透人类本质深度的某种探讨,并以“他者”的身份摧毁了作为一元的、可认知的人类概念。对于“疯癫史”的考察,福柯不像对于词与物的解说那样充满了抽象性,而是在具体的“历史”中探讨“癫狂”的本质,探讨理性主义的非理——而所谓的“历史”其实就是由机构、学科以及理性本身认可的一种信念,它在制造癫狂的历史中,把癫狂看成了这种机构、学科以及理性的话语。

这仿佛就是一个悖论,就像福柯在《癫狂史》的序言中的引文,巴斯卡说:“人们必须癲狂,以致于只有再癫狂一次才会不成为癫狂。”另一条引文来自陀思妥耶夫斯基,“人并非通过限制邻人来确信自己精神正常。”癫狂的历史到底是怎样进入到这个悖论中的?福柯考察的是古典时期和现代意义上的癫狂,一个时间的标志便是法国大革命,事件的标志则是现代疯人院的建立——从巴土底狱获释的犯人皮纳尔,就是站在两个时代的交接点上,他的重要象征意义是:在法国大革命后的第五年,推翻了旧有的监禁制度,创立了崭新的、温和的疯人院统治——他被看成是以现代的、人道的态度对待精神病人的一个先河,是现代心理学的创建者。但是当疯人院取代了监狱,真的是一种人道主义的实现?古典时代终结,现代社会开启,疯癫被重新定义,它不再是愚蠢的同义词,而是成为文明的对立面,当一个文明人越是远离自然,他便越是濒临癫狂——“癫狂与日俱增,这是确信无疑的。监禁的数字确切表明了18世纪前半叶癫狂数量的激增。”

癫狂者的数量在激增,疯人院不再是一个远离规范社会生活的外域他乡,“它被设想为以新社会秩序为基础的道德一往无前地扩展到其中心”,它变成了一个判决,“它是人类思想的一部分对另一部分宣布的判决。它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宣布的判决。”由此进入到了巴斯卡所说的悖论中,一个人不是只有再癫狂一次才不会成为癫狂,而是在再癫狂一次中变成更癫狂的存在——在一次和再一次构筑的“历史”中,非理性主义的癫狂其实在理性主义中变成了“受制于感情欲望的奴役状态”——没有思想自由,没有道德自由,它在没有形式话语的尴尬中成为理性世界被宣判、被关押、丧失了一切文明可能的对象。这种将癫狂纳入其自身非理性意义的理性主义,在福柯看来,就成为了某种被凝固的结构,就是一种在内部以句法重组的方式建立规范中心的存在。

这是不是监狱、疯人院的“结构主义”?所以福柯从来不承认自己是结构主义者,他以反结构主义的方式破除了理性主义的“句法重组”,甚至那些结构、记号等术语在福柯的早期著作被悄悄地删去了,“人类以理性的形式统辖科学的话语,死亡则开辟了在上帝之死遗留下的虚空中永远敞开的语言之源,这一切难道不令人惊愕么?”当自己宣称不是结构主义,当那些术语被删去,福柯是不是重新建立词与物之间的同一关系?《词与物》推出之后的第三年,福柯出版了《知识考古学》,明确提出要把人类主体和意识从理论研究的中心驱逐出去,在反结构主义中把语言看成是行动和事件,在他看来,符号、所指、能指这些术语不是所谓结构主义的理论一部分,“相反,它们与西方文明一样古老。”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整个过知识体系就是一种结构主义,但不是所谓的理性主义的结构主义,而是知识考古学的分析对象,在这个意义上,福柯定义的“思想史”指向的是具有事件参与并呈现出变化和间断性的历史,而不是“有利于稳定结构而爆发的事件”的历史——前者是一种“普通历史”,后者是年鉴学派所谓的“总体历史”,普通历史中的断裂、间断性、界限和转变提供了考古学的任务,那就是“决定它们之间可以合法安置何种形式的关系”,而不是在“总体历史”中变成一种方法论的结构主义,“著作既不可视为直接的整体,又不可看作确定的整体,也不可目为同质的整体。”

“迂曲构成”的方法论,就在于产生“知识”,如果对于癫狂、词语、历史的关照在于揭示一种不被理性主义奴役的知识考古学,那么福柯关于权力的系谱学则考察关于人的科学的动力问题。借用尼采的“系谱学”概念,福柯试图建立的系谱学不是探讨“根源”,而是寻找真理,这种“求真意志”在尼采的“求知意志”基础上变成了福柯思想的基石,在他看来,最高真理的栖息之所不在于话语是什么,它做了什么,而在于它说了什么,也就是说,真理已经从说明、礼仪行为转移到陈述,转移到它的意义和指称的世界——或者是“词与物”的那种自身同一性本身:“首次说出了已被说出的东西,孜孜不倦地重述从未被说出的东西”,这种说出已被说出的东西,重述未被说出的东西,其核心便是“使话语回复到它那作为事件的角色”,在这个意义上,就是要废除结构意义上的“能指的霸权”。

不管是“能指的霸权”,还是让话语回到它作为物的本身,其实都有着一个关于权力的问题:话语是权力,它会成为奴役的理性主义,也可以成为行动和事件本身;社会也是一个权力系统,它在“监狱”中成为惩罚的主体,军队、警察和集权化国家机器成为了社会的泛化权力,“现代灵魂和新型审判权的相关史,现代科学——司法结合的系谱学,而惩罚权从这种结合里导出了它的基础、理由和规则,扩大了它的影响,并通过这种结合掩饰了它那过分的奇异。”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当惩罚机制成为行使权力的技术,它并不只是消极地压制,它反而会在权力和统治关系中让被惩罚的身体成为一种生产力,在被统治的制度中构成一种劳动力,“只有当身体既是劳动的身体又是被统治的身体,它才能成为有用之力。”——从而形成了关于身体的“权力与知识”;性也是一个权力系统,一方面在性压抑中形成了对于身体本能的扭曲表达,并以增殖的方式渗透到各个方面,“它不是去限制性欲,而是扩展它的各种形态,并用权力渗透它。”也正是这种压抑性的权力观存在,也为知识的肯定和创造提供了机会,借用狄德罗的童话《泄露内情的首饰》,福柯认为,那枚戒指在泄露内情而说出它自身机理的时候,就是性在权力的压抑中寻找“求真意志”,所以权力是一个在特定领域里发挥作用的“权力关系的复合”。

从话语权力到社会权力,再到性权力,在福柯所建立的“权力系谱学”中,重要的一点是给了权力一种超越理性的视野,让它从结构主义总体历史中走出来,从一元性的系统中走出来,从水平线的平面中走出来,“这种新的权力概念以目标取代了法律,以战略取代了禁律,以易变的、多样化的权力关系(总体的又是变化的策略便从中产生)取代了君权。这一模式是军事性的,而不是法律性的。”福柯建立了知识考古学和权力系谱学,让权力进入“历史的生命”,梳理福柯这个“空前绝后的知识分子”的理论贡献,阿兰·谢里登其实并非是为福柯做一种关于个体的水平线的“历史”,而是形成一种评说式的“权力系谱学”,“福柯的著作无疑会改变并最终消失,而我的书不会比它们长命,同时,也肯定不会取代它们的位置,相反,这本书将为它们创造读者。”除了某种自傲之外,阿兰·谢里登是想以福柯这个样本发现思想史的“求真意志”:福柯的哲学探索使他走向心理学,心灵的科学则把他引向癫狂,而心灵的极限又将他依次导向理性、求知意志和求真意志,这一切都是对现代理性主义的审视;从作为权力知识的事件,到身体的政治化解剖,人的科学在权力世界里被赋予了历史使命,“权力是有关社会如何运作的存有争议的概念,而人们必须首先使用权力这个词。”权力指向真理的探寻,指向词与物的相类,指向人的求真“灵魂”,在福柯构筑的系谱学中,他自身也成为了思想史上的“唐·吉诃德”,“有人憧憬未来的时候,他会清晰地感到脚下大地的震颤。”

后现代状态

编号:B83·1980307·0430
作者:(法)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尔 著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1997年12月第一版
定价:7.80元
页数:145页

本书的副标题为:关于知识的报告。利奥塔,这位后现代思潮的理论家,一直在阐述他的后现代主义的特殊性,即在信息化社会里知识如何获得其合理化,依靠知识如何在后现代社会中拯救真理、拯救哲学。利奥塔对“后现代”这个词语的解释是:“最发达社会,从19世纪末就开始影响科学,文学和艺术的游戏规则。”他对这种状态下社会拯救希望以一种知识的元叙事方式,寻求公正,寻求权力以外的真理。


《后现代状态》:谁将拥有知识?

后现代知识并不仅仅是政权的工具。它可以提高我们对差异的敏感性,增强我们对不可通约的承受力。它的根据不在专家的同构中,而在发明家的误构中。
——《第十四章 通过误构达到的合法化》

谁将拥有知识?是经济机构还是国家机构?是大学教授还是学者?是哲学家还是科学家?还是由电脑语言、信息传播、电子控制论、翻译与数据库技术等为代表“优化人体性能”的仪器?当这个问题越过包含历史哲学的元叙事和大学体制的危机之后,它直接面对的是知识的合法化问题,而当依靠叙事做出知识主体变成“谁有权为社会作出决定?”和“那个制定规则并强迫别人服从的主体是什么?”的时候,后现代的知识或许只能在发明家的误构里,社会信息化一方面成为控制并调节市场系统的“梦想的”工具,另一方面则如卢曼描述的系统行为一样“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恐怖主义。

让一弗朗索瓦·利奥塔尔的“后现代”必定有一个范围问题,“此书的研究对象是最发达社会中的知识状态。”当利奥塔尔决定用“后现代”命名这种状态时,他的目光是向前的,或者说是未来意义的,“我们的工作假设是:随着社会进入被称为后工业的年代以及文化进入被称为后现代的年代。”这种假设虽然在利奥塔尔看来是平庸的,因为进入后工业年代的发达社会忽略了科技进步带来的普遍范式,忽略了经济的增长和社会政治权利的发展,甚至这样的状态是有异于历史学家阿诺德·汤因比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早期创造的那个形容词的“后现代”。在汤因比的视野里,后现代是悲观消极的,它混杂着“历史研究”中的社会动荡、世界战争和革命“突变”,或者说,这样的“后现代”是人文秩序的衰落,无政府主义、非理性和大众化构成了汤因比之后理论家和批评家所研究和争论的“后现代”,是西方文明自我反省的一种状态。

而在利奥塔尔看来,这样的“后现代”更多是一种启蒙叙事,“在这一叙事中,知识英雄为了高尚的伦理政治目的而奋斗,即为了宇宙的安宁而奋斗。”所以,在知识英雄为代表的启蒙叙事发生危机的时候,作为科学自身的衡量标准出发,后现代已经不是叙事中的寓言,而是要抵达寻求真理的目标,所以只要科学不想沦落到仅仅陈述实用规律的地步,那它就必须使自己的游戏规则合法化,也就是要从对“元叙事”的怀疑中看到后现代,继而寻找到一条和机制衰落相对应的功能装置和效率优化的社会系统,使后现代不仅从社会政权的工具论中挣脱出来,在信息化社会的合法化中找到正义和真理。

但是这种合法化遇到的首要问题是信息化中的社会到底遇到了什么样的危机。在利奥塔尔看来,“进入被称为后工业的年代以及文化进入被称为后现代的年代”的社会至少出现了几种危机,一是叙事危机,二是合法化元叙事机制的衰落,以及“思辨哲学和从属于思辨哲学的大学体制”出现了出题,也就是在一个缺少寓言,缺少知识英雄,以及缺少“伟大的英雄、伟大的冒险、伟大的航程以及伟大的目标”的时代,知识改变了命运,大叙事时代已经受到了质疑,而在平庸的假设面前,知识受到影响的两个主要功能便是研究和传递,也就是说,在信息化社会里,知识只有在被转译的情况下才能变成可操作的东西,也只能在转译中成为机器语言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电脑语言、信息传播、电子控制论、翻译与数据库技术等为代表后现代状态中,知识的供应和使用已经越来越具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特性,“不论现在还是将来,知识为了出售而被生产,为了在新的生产中增殖而被消费:它在这两种情形中都是为了交换。”也就是说,知识不再以自身为目的,它失去了自己的“使用价值”:

我们可以想象,知识不是根据自身的“构成”价值或政治重要性得到传播,而是被投入与货币相同的流通网络;关于知识的确切划分不再是“有知识”和“无知识”,而是像货币一样成为“用于支付的知识”和“用于投资的知识”,即一方面是为了维持日常生活而用于交换的知识,另一面是为了优化程序性能而用于信贷的知识。

知识的研究和传递其实已经变成了对自身的解构,有知识或者无知识的元叙事已经变成了“用于支付的知识”和“用于投资的知识”的货币化划分,所以在这样一种“后现代”状态中,知识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合法化,也就是说,知识要通过合法化这一过程,使科学话语在“立法者”那里得到允许,并按照统治的方式进入社会范式里,所以“科学合法化的问题就与立法者合法化的问题密不可分了”。这是从柏拉图开始的一个问题,也就是科学语言必定和伦理政治的语言有着紧密的联系,或者说,知识和权力就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谁决定知识是什么?谁知道应该决定什么?

知识的问题成为了统治的问题,而合法化的过程在利奥塔尔看来,完全是一种语言游戏,或者说是在指示性陈述、言有所为和规定性陈述中确立发话者、受话者和指谓的关系,借用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制定的规则其实不管是叙述知识还是科学知识,都面临一个游戏的命名问题,而这样的命名以及规则的制定都是一种斗争,或者说“语言行为属于一种普遍的竞技”。所以不管是指示性陈述的“大学有毛病了”,还是言有所为的“大学开学了”,或者是“给大学一些资助吧”的规定性陈述,都变成了一种社会关系的问题,“作为问题,它立即确定提出问题的人、接收问题的人和问题的指谓:因此这个问题已经是社会关系了。”而这种社会关系的现代抉择将知识分成了两类:“一种是实证主义的知识,它很容易应用在有关人和材料的技术中,很适合成为系统不可缺少的生产力;另一种是批判的、反思的或阐释的知识,它直接或间接地审视价值与目标,抵制任何‘回收’。”

社会关系变成了语言游戏,变成了由控制论决定的整体,而在语用学意义上,知识有了叙述知识和科技知识的不同分野。在利奥塔尔看来,知识也是一种认识,这种认识在一方面表现为指示性陈述,另一方面却也具有做事能力、处世能力、倾听能力等意义,而它的主要形式便是叙事,作为传统知识最完美的形式,它的意义在于讲述正面或反面的民间故事,这种带有启蒙叙事的方式就是那些“英雄们的尝试获得的成功或遭到的失败”。而在另一个意义上,叙事自身接纳了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而这些语言游戏又使得叙述遵守一些规则,另外,在时间的意义上,叙事又成为成语、谚语和格言等潜在碎片的模具,特别是在民间叙事上,讲故事成为知识传播中转述的最关键一环。而对于这样的叙事来说,它根本不需要合法化,因为它用某种整体“人民”的权力界定了自我言说、自我成型的东西,使叙事成为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在这种权力中完成了自身的合法化。

但是在科学知识上,却面临一个论证的问题,在涉及的是命题的真假,涉及陈述是否可接受性,或者说是对于规则一致性的质疑:“我说的是真实的,因为我能证明;但什么能证明我的证明是真实的呢?”在后现代之前的科学知识的陈述中,遵守着两种规则,一种是辩证的,带有司法修辞的味道,也就是说“一切可以在辩论中作为证据提出来的理由都是指谓”:不是因为现实和我说的一样,所以我能证明;而是只要我能证明,就可以认为现实和我说的一样。另一种规则则是形而上学的,“同一个指谓不可能提供几个矛盾的或不一致的证据”,或者说如笛卡尔的命题:“上帝”不是骗子。在这双重规则之上建立的一切,在19世纪之前的科学称为证实,而在20世纪的科学里称为证伪,不管是证实还是证伪,都是要满足陈述的指谓是真理和陈述者的能力需要集体的赞同。但是这种科学知识带来的语用学和叙事语用学相比,不管是陈述的真理价值还是构筑的社会关系,以及指谓的有效性和游戏的历时性,都面临一个合法化的问题,也就是说和叙述知识“不借助辩论,也不提出证据,就使自己获得了信任”的情况不一样,科学知识“考察叙事陈述的有效性时发现,这些陈述从来没有经过论证”。也就是说,没有合法化的科学知识只是一个想象,甚至变成了一种记忆和一种设想。

那么如何实现知识的合法化?利奥塔尔提出了合法化的一些路径,包括从叙述功能上使知识合法化、研究与通过性能达到的合法化、教学与通过性能达到的合法化以及通过误构达到的合法化等方法。在叙事功能带来的知识合法化中,利奥塔尔认为,只要科学语言游戏希望自己的陈述是真理,就必须依靠叙事。而从柏拉图以来,知识和叙事是对立的,《理想国》里的那个洞穴比喻,就是将叙事摆在重要位置,而不承认知识,“知识就这样通过自己殉难的叙事建立起来了。”而在他的《对话集》里,“合法化的努力向叙事缴械投降了,因为自始至终,每一篇对话都具有科学讨论的叙事形式。”而这种对立甚至忽视在利奥塔尔看来,却是一种想使科学合法化的努力,因为从柏拉图的实践来看,科学知识就是在寻求与叙事的结合:“科学知识就无法知道也无法让人知道它是真正的知识;对科学来说,叙事是一种非知识。但没有叙事,科学将被迫自我假设,这样它将陷入它所谴责的预期理由,即预先判断。”所以叙事已经不是合法化的失误,而是合法化的途径,这种途径在柏林大学的洪堡那里,则变成了知识合法化的另一种叙事,提出“把科学当作科学来研究”的洪堡一方面要求科学服从自己特有的规则,但是另一方面,大学作为一个科学知识的传播机构,要将科学用于“民族精神和道德的培养”,这种“精神”的回归和重组可能包含一些不必真实、但必须公正的陈述,或者这些陈述不属于科学知识,但是它让叙述知识得到了回归,“它制造出来的其实是一个元叙事”,而元叙事相关的元原则“不以实用原则解释知识的研究和传播”,它所关心的不是人文主义的原则,不是人类通过知识达到的尊要的自由,所以它唯一的合法性是让道德有可能成为现实。

但是这种道德化的“精神”或者生命,并不是知识的合法化的有效途径,甚至这种已经在19世纪受到冲击的元叙事本身就带有“非合法化”的虚无主义痕迹,所以利奥塔尔认为,思辨机制对知识而言只是具有一种暧昧性,甚至这只是前科学的一种知识,它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意识形态或权力工具,除了受到科学知识自身被侵蚀的“危机”外,还有一种来自“启蒙运动”的解放机制,它的特征是把科学的合法性和真理建立在那些投身于伦理、社会和政治实践的对话者的自律上。所以利奥塔尔从这些非合法化的知识中得出了悲观印象:“没人能使用所有这些语言,这些语言没有共同的元语言,系统-主体的设想是一个失败,解放的设想与科学毫无关系,我们陷入这种或那种特殊知识的实证主义,学者变成科学家,高产出的研究任务变成无人能全面控制的分散任务。”

借助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的力量,利奥塔尔构筑了一种“不以性能为基础的合法化视野”,而他认为,“后现代世界正是处在这种视野中”。如何在这样的视野里使知识满足研究与传递的功能,一方面是以研究通过性能达到合法化。长久以来,各种发现断断续续地出现在“盲目的研究中”,而这些研究“涉及的主要不是知识,而是技艺,或者说既涉及知识,也涉及技艺”,而从笛卡尔开始的对于实验室经费的需求,又使强迫技术改善性能并且获得收益的要求是为了满足发财的欲望,也就是说,技术与利润的结合先于科学与技术的结合,所以要从研究中达到性能的优化,就必须从出资者话语中寻找到力量的赌注:“购买学者、技师和仪器不是为了掌握真理,而是为了增加力量。”力量是为了在技术性游戏中找到合法化,所以,人们强化技术,也就“强化”了现实,因此也就强化了公正和有理的可能性。反过来说,如果人们拥有科学知识和决策权威,就能更好地强化技术。

另一方面,则是在教学中通过性能达到合法化,利奥塔尔指出:”在非合法化语境中,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从此需要培养的不是各种理想,而是各种能力。知识的传递似乎不再是为了培养能够在解放之路上引导民族的精英,而是为了向系统提供能够在体制所需的语用学岗位上恰如其分地担任角色的游戏者。“这就是帕森斯所说的“工具活动主义”,也就是说,功能性质的高等教育,受话者是两类复制的“职业知识分子”和“技术知识分子”,从精神生命或人类解放这些合法化的大叙事角度来看,机器部分取代教师是一种缺陷,“甚至是不可容忍的”,而这种知识的商业化语境带来的是“一门学科侵入另一门学科”的噪音,或者说,“跨学科性的观念在本质上属于非合法化时代和它那种受到围攻的经验主义”,它与知识的关系不是实现精神生命或人类解放的关系,而是复杂的概念工具、物质工具的使用者与工具性能的受益者的关系。

这其实是对于后现代不稳定特点的一种忽视,那种学者所陈述的“自然”并不是知识体系中的语言游戏,甚至不是信息不全的游戏,虽然爱因斯坦对“上帝掷色子”感到愤慨,但是这一指谓的“自然”像掷出许多次的色子,却是恒定的,而如果对手玩的是桥牌,则应归于计谋。恒定与竞技,概率与计谋,也就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别,所以在知识体系中,“上帝掷色子”其实就是一种不稳定性的后现代科学,它改变的是知识一词的意义,“通过关注不可确定的现象、控制精度的极限、不完全信息的冲突、量子、‘碎片’、灾变、语用学悖论等,后现代科学将自身的发展变为一种关于不连续性、不可精确性、灾变和悖论的理论。”也就是说,知识生产的不是已知,而是未知,在这种未知里,知识便找到了一种合法化的模式,这种模式就是误构,就是差异。

所谓误构就是在知识语用学中使出“招数”,虽然不被人理解,但是它用一种力量,“使解释能力失去稳定,它通过颁布新的智慧规范而显示出来,或者说通过提出科学语言游戏的新规则而显示出来,这些规则将界定新的研究领域”。它相对于透明的理想而言,用不透明性“推迟了共识的时刻”,在性能上则排除了对形而上学话语的依附,放弃寓言,同时“计算相互作用而不定义本质”,而这种科学模式作为一个“开放系统”,陈述的相关性在于产生思想,也就是产生和陈述有关的游戏规则。这种误构带来的是符合相互作用的演变,也就是说临时性七月取代了永久的制度,更具灵活性费用也更低,这也就是信息化社会的市场扩展,有性能原则支配实现输入输出的最大效率:

让公众自由地通往存储器和数据库。这样,各种语言游戏将在特定的时刻成为信息完全的游戏,但它们也将是总和不等于零的游戏,讨论永远不会由于赌注耗尽而停留在最低限度的平衡位障上。因为此时的赌注由知识构成(或者说由信息构成),而知识的储备就是语言的潜在陈述的储备,它是不会枯竭的。

而在这样的合法化下面,利奥塔尔所说的“政治”变成了现实:“在这种政治中,对正义的向往和对未知的向往都受到同样的尊重。”正义的向往所构筑的是知识的真理意义,而对未知的向往可以对知识差异性的敏感,也就是说,知识在转译工程中又重新找到了它的价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