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2《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我们在悲伤中
我们就又出发了。我们在孟菲斯城里转来转去,现在我可以看得很清楚,它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两个士兵》
快九岁的我终于没有和哥哥彼得一起成为“两个士兵”。珍珠港战争爆发,从基尔格鲁老人家的收音机里听到消息的彼得终于下定决定去打仗,在说服了父母之后,他从镇上乘坐公交车便去了孟菲斯。而我也想跟彼得去战场,当彼得乘坐的公交车消失不见,我终于也下定决心去孟菲斯找彼得。
起初我想成为一个“士兵”,彼得杀大兵,我杀小兵,但是彼得告诉我说我太小,于是我留在了镇里。但是后来我决定去孟菲斯——当坐上和彼得乘坐一样的公交车,我才发现世界在我面前打开了,“我从来没看见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到了孟菲斯,我找到了已经参军的彼得,彼得还没有穿上军装,就像当初离开时一样,但是我感觉这件事已经发生了一个星期了,在只有间隔两天的时间里,我感觉很多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也已经旅行了很久了。”彼得还是要让我回去,照顾家人,照顾十英亩地,于是我被一个士兵带着又从孟菲斯回到了小镇。
从彼得决定参军而离开,到我同样乘坐公交车离开,从彼得让我回家,到我同样乘坐车子回来,这是两天内发生的故事,我终于在离开又返回的过程中无法成为“两个士兵”中的一员,但是当世界打来,我其实也从另一个意义上开始了成长:我第一次来到了孟菲斯,这是一个“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城市;我在路上看见了一爿爿商店和大轧棉厂和锯木厂,看见在田野和树林之间的奔跑……但还是回来了,好像从来没有去过孟菲斯,于是我哭了起来,“我根本不知道我打算哭,可我停不下来。我就这么坐在那兵边上,大声哭着。我们开得很快。”不打算哭,最终还是哭了起来——为什么我会哭,是因为孟菲斯好像从来没有去过带来的陌生感,还是没有和彼得成为“两个士兵”的失落感?
战争在遥远的太平洋,参军在陌生的孟菲斯,对于还不到九岁的我来说,成为“士兵”更像是一个孩童般的游戏,来和回构成了游戏最直接的过程,而这个游戏的背后又该是怎样一种规则支撑?不打算哭而最终哭了起来,一定是遗失了什么。而这个故事似乎在另一篇《永垂不朽》中得到了后续的叙述:终于得到了消息,彼得乘坐的战船在大海中失踪了,我无法接受这个消息,“不是彼得!不是彼得!”对亲人在战争中逝去,我满怀着悲痛,“好像我是个大人,不是刚刚九岁的孩子。”从不满九岁到刚刚九岁,从还是个孩子到好像是个大人,我的确长大了不少,和《两个士兵》我作为主角相比,《永垂不朽》似乎从个体的经历中移了出来,当彼得去世,另一个消息传来,德·斯班少校的儿子作为飞行员对着日本的军舰撞了上去,军舰撞沉了,他也付出了生命。德·斯班并不是真正的上校,而是因为他的父亲在南部联邦战争中当过少校,于是大家都这样称呼他,而现在他的儿子在战争中牺牲,他更成为了一个英雄。
引入德·斯班少校的儿子牺牲,是将彼得的牺牲和他并置在一起,“彼得活在世界上每个地方,永远是战士中的一员,不管他们是死是活。”所以德·斯班的儿子也活在每个地方;因为彼得的死让大家都感到悲痛,德·斯班的儿子也让大家陷入悲痛,“不管是富人或是穷人,无论是在城里油漆过的高大漂亮的房子里的、有十个黑人侍候的人,还是像我们住在七十英亩贫瘠土地边上靠收成过日子的人,还是那些只有白天流汗晚上才能吃饱肚子的人,都可以说:我们的悲伤至少不是没有道理的。”战争、牺牲、悲痛,似乎消弭了所有人之间的差别,可以说,彼得和德·斯班少校就是“两个士兵”。
当我们全家去了少校家里,传来的是老人的声音,“为他的国家哭泣!他没有国家,我不承认这个国家。他和我的国家在八十年前,在我出生以前就给糟蹋了、玷污了、毁灭了。”老人痛斥的是所谓国家的荣誉,“可他呢,他连梦想都没有。他是为幻想送命的。他代表高利贷的利益,为了工会的名声和势力的扩张,由于政客的愚蠢和贪婪而送命的。”由此引出了对“美国”的批判,成为战场上的士兵只不过是政客的牺牲品,“怯懦、贪婪和自愿的奴性怎么能知道耻辱和悲痛呢?”但是正如少校对我家人的提问,彼得的死又代表什么?母亲说:“这一切一定是很强大有力的,经过世世代代一直流传到今天,他还愿意为它牺牲,可见他的行动一定是对头的。”和老人质疑不同,母亲坚定了彼得身上的力量代表着一种国家荣誉,从父亲的爷爷到爷爷,再到彼得,几代人共同铸造了精神,“他们的精神就像有辐条的轮子,像眼前的夕阳一样从地图上找不到的小地方向四外发扬。”它的名字就叫“美利坚合众国”,它的目标就是“强大”,“向东、向南、向西、向北,直到他们的英勇行为和为之献身的一切都变成一个比雷鸣还要响亮的字眼:美国,它遍及整个西半球。”
编号:C54·2230505·1954 |
从《两个士兵》个体的哭泣,到《永垂不朽》几代人的精神传承,威廉·福克纳似乎在这两个情节相关的故事中阐述一种国家意识,“永垂不朽”的正面书写似乎是将一个被误解的美国变成一种英雄主义,无论是彼得还是德·斯班少校的儿子,都是英雄主义者,在英雄构筑的世界里,“美国”就是一种弥合隔阂的存在,就是“两个士兵”的共同利益。但是,“美国”在这两个故事里更像是一种理想,而在进入美国的地理、美国的历史中,很多时候,这种国家主义的确是一种幻想,的确是一种牺牲,的确是由政客的愚蠢和贪婪,的确变成了怯懦和奴性,而回归到福克纳一贯表现的主题,那就是根深蒂固的种族观念,就是永远对立的南方和北方、黑人和白人。
“这是一个谣言、一个故事,你怎么称呼都可以,反正是一件有关米妮·库珀小姐和一个黑人的事儿。”《干旱的九月》一开始就在白人妇女和黑人之间建立了对立,在镇上流传的说法是:白人妇女米妮被一个黑人强奸了,地点就在杰弗生的大街上。这个消息在白人中引起了巨大反响,他们从来不相信白人妇女会撒谎,认为一定是发生了,理发师对此提出了疑问,却被白人们劈头盖脸说了一顿,最后曾在法国指挥过部队作战的麦克莱顿要去制冰厂去找守夜的黑人梅耶斯,“杀了他,杀了这个黑畜生。”对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形成了共识,这是白人们做出的判断,甚至是白人们实施的审判,但是在白人视野之外,福克纳却交代了米妮有关的故事:“如果她不是三十八岁,那便是三十九岁了。她和久病不起的母亲以及身材瘦削、面带菜色却又精力充沛的姑妈住在一座小木板房子里。”曾经不乏追求者,后来失势落伍,开始用异样眼光看待男人和女人;公众舆论还指责她犯有私通罪,但这已经是12年前的事了,涉嫌的出纳员也已经调走8年了;现在的米妮晚上只和女人、邻居们去看电影——但是她真的被强奸了吗?
福克纳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用两条叙事线交代了这个“干旱的九月”发生的恐怖之事:星期六晚上,米妮准备吃完饭时觉得浑身上下烧得烫手,“她两手哆嗦,摸索着系上扣儿。她的眼光烧得灼人。她梳头时,头发不断翻卷,发出沙沙的噼啪声。”后来去了戏院,她总是失声大笑,想要克制自己反而发出了更大的声响,走出戏院,她还是哈哈大笑,回到家里,躺在床上,给她敷上冰块,给她扇扇子,但是在停止了狂笑之后,她发出了低低的呻吟声,之后又突然剑圣狂笑起来。米妮的哆嗦、惊慌、狂笑、呻吟,构成了一种病态,而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病态,所谓强奸,是不是也是一种病态?但是在另一条线索上,麦克莱顿率领白人去找梅耶斯,上演的也是一出病态的戏:他们把梅耶斯押上了车,拷上了手铐,朝他身上乱打,同行的理发师终于还是跳出了车,跛着脚朝镇上走去。而梅耶斯最后的命运如何?当米妮从戏院里出来,大家对她议论时提到了“黑鬼”,“当然。他外出旅行了。”一句话其实已经点名了梅耶斯最后的归宿。
故事在两条线索中展开,一个是狂笑的白人妇女,一个是“外出旅行”的黑人,他们的命运本没有交叉,但是因为镇上的这个谣言和故事合在了一起。最后,拿着枪的麦克莱顿回来把身子擦了又擦,世界寂静,“冷月昏星,黑暗的世界像患了重病昏沉沉地睡死了。”无疑,这就是一个黑暗、死寂的世界,里面也许没有真相,只有对立、暴力和恐惧,只有病态的存在。《路喀斯·布香》也是一个混杂着病态的世界,其中的人物出现在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中,但是这部短片这是这个“世袭小说”的一种边缘状态,它以查尔斯·莫里逊为视角,“他认识路喀斯·布香——跟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从第一句的“他”开始,福克纳的叙事制造了关于人称和视角的迷宫:“他”便是主人公查尔斯·莫里逊,他认识路喀斯·布香,就像任何白人一样知道他,而这里的“他”是指路喀斯·布香,两个“他”的并列产生的是视角故意被模糊的效果;之后爱德蒙兹进城去看舅舅,在那里住了一夜,在吃晚饭的时候,爱德蒙兹对他说:“明天跟我一起上我家去逮兔子吧。”这是爱德蒙兹对主人公的“他”查尔斯·莫里逊说的话,然后对查尔斯·莫里逊的母亲说:“明天下午我把他送回来。他拿着枪出去的时候我会派个童仆跟着他。”最后又对他说:“他有条好狗。”
人称并没有变动,但是他对他说,他提到了他,他在引号里,他在引号外,混杂的“他”似乎也混杂了路喀斯·布香出现时的身份?在逮兔子的过程中,猎枪掉到了水里,查尔斯·莫里逊跳下水去寻枪,“他往岸上爬先看见两只穿着高统靴的既不是爱德蒙兹的童仆也不是艾勒克·山德的脚”,在福克纳没有标点的叙述中,路喀斯·布香出现了,他的肩上扛了一把父子,他穿着很厚的羊皮外套,他戴着一顶外祖父过去常戴的浅色宽边的毡帽……一个黑人的出场,在白人世界里制造的混杂,不仅仅是无处不在却并不具有唯一指向的“他”,而且还是和那一段历史有关,“于是他知道这人是谁了,想起了那个故事的其他部分那是这个地区历史的一个片断,一个部分很少有人比舅舅更了解的历史”,这历史里隐藏着一个家族的秘密:路喀斯·布香是爱德蒙兹的曾外祖父老卡洛斯·麦卡斯林的奴隶的儿子,而那个奴隶也是老卡洛斯的儿子——在福克纳的小说《去吧,摩西》中,路喀斯·布香就是老卡洛斯·麦卡斯林和他的黑奴也是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的儿子,之后爱德蒙兹的父亲立下契约给了他的“黑人嫡亲姑表兄弟和他的子孙后代”一所房子和周围的十英亩土地……
这段历史无疑混淆了黑人和白人的固有关系,甚至颠覆了家族的伦理,按照;路喀斯·布香的说法,“我不叫爱德蒙兹。我跟这些新来户没关系。我属于老家老辈的。我是个麦卡斯林。”但是对于路喀斯·布香来说,他们的地位和身份并没有因为这段历史而改变,“他一直在闻这种气味,他还将永远闻到这种气味;这是他无法逃避的过去的一部分,这是他作为南方人所接受的传统中的十分丰富的一部分”,店主的儿子咒骂他下地狱,而当他要求白人孩子将地上的钱捡起来,一个历史的循环是不会被打破的,所谓的自由只不过是一个神话,“路喀斯一个人住在那房子里,孤身一人无亲无故倔强而难以对付”——对于目睹了这一切发生的查尔斯·莫里逊来说,他想象着当一切老去,“由于缺乏更好的言词人们只好如此这般地称呼那赤裸裸的无法麻醉的神经末梢的痛苦”,白人让黑人捡钱,黑人让白人孩子捡钱,历史不会被彻底颠覆,自由也仅仅是路喀斯·布香将一半的面孔转过去之后才暂时出现——或者根本不是自由。
《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也是对于固有关系的一次颠覆,但是颠覆不是通向自由,而是通向死亡。爱米丽,一个白人女人,她在镇上的存在就像米妮一样,只不过是人们议论的一个对象:“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传统的一个化身,是义务与人们关怀的一个对象。”曾经在沙多里斯上校当镇长的时候,他豁免了爱米丽一切的税款,这是对白人的优惠,因为上校同样下达的命令是“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后来镇长死去,开明的下一代又恢复让爱米丽缴纳税款,但是爱米丽拒绝了;后来父亲逝世,后来男人离她而去,爱米丽几乎将自己关在了那个房间里,这个自视甚高的白人女人活在悲惨而又崇高的世界里,那个黑人仆人成为了她一生的陪伴。
“大家早已把他们看成一幅静态图像。”后来得了病,后来去世了,当大家撞开了那扇门,这间曾是新房的房间了落满了灰尘,“一层坟穴里才能有的细细的尘土落在褪去颜色的玫瑰色帐幔上,落在玫瑰色的台灯上,落在梳妆台上,落在排列整齐的水晶饰物上,也落在褪了色、摆放整齐、背后镌有姓名起首字母的一套银制男人盥洗用具上,如今连两个字母也已变得模糊不清了。”宛如一座坟墓,但是在床上他们却发现了上面死去的男人,他保持着拥抱的姿势——这是一个背叛了爱米丽的男人,而现在他的死变成了被报复的结果,“他所余下的一切,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的一切,已变成床垫密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他身上和他的枕头上,甚至都积起了一层层驯服而无意志的尘土。”爱情已经变成了长久的故事,而长眠比爱情更久,“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这也是爱米丽给自己、给白人女人、给被遗忘的白人女人献上的一朵玫瑰花,它在尘土中绽放,在历史中绽放,在坟墓中绽放。
男人和女人,白人和黑人,在福克纳的笔下,他们从来无法从混杂的世界里逃离出来,被覆盖的故事里到底有多少可以看见的真相?而这一种被割裂、对立的状态中,所谓的“美国”又何以成为一种在精神意义上真正的国家主义?福克纳的揶揄和讽刺在更具童话色彩的《希望之树》上得到阐释。达尔西醒来知道这一天是自己的生日,她是被一个叫莫里斯的男孩叫醒的,于是他们和艾丽丝、迪基和住在街对面的乔治一起去寻找“希望之树”;在树林里他们遇到了小老头,小老头逃过了老婆之后加入了他们。寻找希望之树,到底要寻找什么样的希望?老头逃离了老婆,按照大家的说法,那个女人是个“不务正业的白人”,而九十二岁的老头要寻找的是自己削好的吉列卜斯;在大家问起艾丽丝的丈夫时,艾丽丝说自己有两个丈夫,一个叫“出埃及记”,另一个叫“创世记”,一个跑掉了,一个早就死了——和《圣经》有关,对丈夫的命名就是一种反宗教;最后找到了希望之树,按照好圣徒弗兰西斯的说法,“我给你们每人一只鸟,你们把树叶还给我,我让它们重新长到树上去。你们要是好好地喂养我的鸟,细心地照料它们,那么,你们永远不会有自私的念头,因为关心和保护弱小无助的生物的人不可能有自私的念头。”只有撇除自私才能让希望之树更好的成长……
福克纳展开的童话故事里,有反宗教的生活,有逃离白人控制的自由,有去除了自私的追求,这些构筑的是真正的“希望之树”,“肯关心帮助弱小无助的生物的人是不用靠希望之树来实现愿望的。”而在白人和黑人,男人和女人,以及穷人和富人的世界里,消除对立的恰恰就是悲伤,“我们的悲伤至少不是没有道理的”,从悲伤中学会成长,从悲伤中寻找自由,在悲伤中看见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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