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与时间

编号:B82·2170419·1384
作者:【德】海德格尔 著
出版:三联书店
版本:2014年09月第1版
定价:49.00元亚马逊37.80元
ISBN:9787108050960
页数:518页

《存在与时间》是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代表著作,1926年写就,翌年出版。《存在与时间》从“此在”出发追问存在的意义,把时间看成此在存在的境域,对“此在” 、“世界”以及“在之中”的阐释都是依据“时间性”来进行的。“在之中”不是一物现成地在另一物之中,不是空间上的在。他尽管也说“依寓” 、“逗留” 、“居住”,但其突出的是“在之中”的过程性。存在不是现成存在者的现成属性,而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性,它是此在在世界中的历史性、时间性的展开活动。因此,世界不是一种现成的空间或场所,而是此在本身的展开状态,它是此在通过现身、领会、言谈等生存机制组建、构成或开展出来的。


《存在与时间》:时间本身是否公开自己

从前有一次,女神Cura[“操心”]在渡河之际看见一片胶土,她若有所思,从中取出一块胶泥,动手把它塑造。
——《第六章 操心——此在的存在》

整个过程是一种时间性的演变:存在着一片胶土,然后被“收入眼帘”,后来是塑造,再然后是命名,当这一系列的时间性演变将存在变成“统治着人在世界中”的存在,是不是完成了“本质存在先于存在”的规定?而当这种本质被塑造而命名,会不会在改变其存在形式中改变其本质?

一个寓言,来源于布尔达赫的《浮士德与操心》一文,女神Cura是为“操心”,当她看见这一片胶土,并从中取出胶泥的时候,农神对这一行为的评判是:“操心”可以占有它,于是顺理成章可以塑造可命名:因为它是泥土造的,泥土便是“humus”,于是叫它“人”,因为人是“homo”。从泥土到人,不只是简单的命名,因为“就组成它的东西而言”,是其本质,所以被叫做“人”不是基于它的存在,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表达了“对人的本质的先于存在论的规定”,而且,当Cura把人收入眼帘的时候,这种存在方式就已经是“始终统治着人在世界中的时间性演变的那一存在方式”。海德格尔借用这个寓言,更大的用意还在于女神Cura本身,就如布尔达赫所言,Cura的术语具有双重含义,“操心”不仅仅是“心有所畏的忙碌”,而且也意味着“兢兢业业”“|投入”。

收入眼帘只是存在的方式被揭示而已,而女神作为“操心”以组成它东西的本质将其命名为“人”,就是用“操心”占有它,并展示其自身,这一寓言似乎完美达到了海德格尔“由先于存在论的此在自我解释验证此在之为操心的生存论阐释”,也就是说Cura的操心双重意义在于:被抛的筹划本质上就是一个双重结构,其中包含着一个基本的建构。如果只是把那块泥土叫做泥土,即使收入眼帘,或者也只是一种“是”,而在不被“操心”纳入生存轮阐释的前提下,很可能存在会跌入迈农悖论:不存在一种东西,但却可以“是”一种东西,比如,麒麟“是”一种动物,但是这是一种想象出来的动物,而在神话里“是”一种动物,所以明明没有麒麟,但是麒麟却是“是”,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有麒麟了——麒麟却是不存在的。

逻辑上的这个悖论,在柏拉图那里就变得有些焦虑,他在《智者篇》中说:“当你们用到‘是’或‘存在’这样的词,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些词的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以为自己是懂得的,现在却感到困感不安。”为什么困惑不安?似乎就是因为没有被“操心”收入眼帘而成为统治着人在世界中的存在,甚至没有成为本质上的“人”,所以海德格尔提出的问题是:我们用“是”或“存在着”意指什么?这是一个存在的意义问题,当我们不知道“存在”,而提前说到“存在”,就会变得困惑,“所以现在首先要唤醒对这个问题本身的意义的重新领悟。”

唤醒,是因为泥土早就存在,只不过需要“操心”出场,需要“人”的命名,需要塑造,只有这样在本质先于存在的意义上,才能唤醒而获得意义。而柏拉图的担忧是因为存在在那里是被教条化了,古代存在论或者把“存在”看成是一个“最普遍”的概念,或者使之为不可定义的概念,或者说成是自明的概念,正是这种任其沉睡的样子,才使得我们感到不安,感到困惑。而唤醒的最初动作是发问,而发问正是存在问题的一个起点:当问“存在”是什么的时候,海德格尔说,“我们已经栖身于对‘是’的某种领会之中”,即使我们还不能确定“是”到底意味这什么。发问是一种寻求,是在“其存在与如是而存在”的方面来认识存在者的寻求,而任何寻求都有了一个它所寻求的东西的事先引导,也就是说,在发问这个动作不仅具有问题之所问的意义,还有“问之何所以问”,而这正是使得发问本身就达到了目标。

海德格尔由此确定了存在,“只要问之所问是存在,而存在又总意味着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在存在问题中,被问及的东西恰就是存在者本身。”发问即目标,就像“泥土”而为“人”,发问的存在者的存在就已经透彻可见了,而他便用“Dasein”这个词来称呼这种存在着——此在。存在者存在,这是一种前提,而这个存在问题在存在论上具有优先地位,也就是说要按存在者的基本存在建构来解释存在者,它只在存在论层次上存在,与它本身发生交涉,海德格尔将这一种存在称之为“生存”,“生存问题是此在的一种存在者层次上的‘事务’。”所以,此在的本质就在于“存在在世界之中”,它对存在的领会就关涉到诸如“世界”的领会,以及对在世界之内可通达的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存在关涉世界,存在是可通达的领会,由此,存在问题的优先地位就得以凸显:“只有把哲学研究的追问本身就从生存上理解为生存着的此在的一种存在可能性,才有可能开展出生存的生存论结构,从而也才有可能着手进行有充分根据的一般性的存在论问题的讨论。”

但是,此在的存在建构并不是明晰的,它是遮而不露的,所以要解决这个问题达到可通达的可能性,就必须完成两个任务,一是让此在显示为“通常所是”的那个存在者,也就是在“日常的平均状态”中显示这个存在者,这里就需要在时间性中被展示出来,也就是把时间摆明为一种对存在领会及解释的视野,在这个任务中,要划清“赢获的时间”概念和“对时间的流俗领会”之间的界限,同时要把时间性放在历史性这样一种演历中,“此在这样就把自身带进历史追问与历史研究的存在方式之中。”而对此在的第二个任务就是要使存在成为“存在者的存在”,这便是现象学的方法——海德格尔在卷首的献辞中就说:“献给:埃德蒙特·胡塞尔——以示敬意和友谊”,借用胡塞尔现象学,存在问题就可以归结为“面向事情本身”,反对漂浮无据的虚构,反对偶发之见,反对伪问题,“就其自身显示其自身的公开者”,所以在现象学意义上的存在者的存在,海德格尔称之为“存在论”,这种存在论就是对于可能性的把握,是对于“本己地、最尖锐地个别化于每一此在本身”的问题的追问。

确定存在的双重任务之后,海德格尔开始了对此在进行分析,他认为,存在者的本质是要“去存在”,在他看来,存在论造成的最大困惑就在于它是一种现成存在,而实际上此在是一种生存的存在论,也就是说,此在的本质是它的生存,一切“如此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它不是什么,而是表达其存在;而说到此在的时候,有两种存在,一种是本真状态,另一种是非正真状态,它们都是由于此在“向来我属”这一点来规定的,“此在总是从它所是的一种可能性、从它在其存在中这样那样领会到的一种可能性来规定自身为存在者。”这是对于自身的一种示范性说明,只有自身需要变成了规范,才可以对此在进行基本的建构,那就是“在世界之中存在”。

“在世界之中存在”是海德格尔的一个复合自造词,“在世界之中”也称为“在世界之中”或“在世”,它必须在现象整体的前提下来研究,海德格尔认为,这个词不同于“在……之中”,当我们说到“在……之中”的时候,指的是某种空间的广延性,指的是一种处于某一个处所的存在关系,它属于范畴性质,而此在的“在之中”是一种存在建构,具有生存论性质,它是“居而寓于……”、“同……相熟悉”,是一种本质性建构,也就是说,此在在世界中被揭示开来,它接触存在在世界之内的东西,这就是此在的实际状态:“此在的在世向来已经分散在乃至解体在‘在之中’的某些确定方式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此在和世界的“在之中”关系就具有了从事、贯彻、探查、询问、考察、谈论、规定等,而这便是“操劳”。

但是,在操劳之前,还必须明确的概念是“世界”,如果此在“首先”就有了它的世界,是不是世界就是主观的东西?怎么还会有一个我们都在“其中”的“共同”的世界?海德格尔说,这个世界既不是指共同的世界,也不是指主观的世界,而是“一般世界之为世界”——“必须追索日常在世,而只要在现象上执着于日常在世,世界这样的东西就一定会映入眼帘。”它是为收入眼帘而准备的,与它相对应的是“周围世界”,而周围世界的物、物性、使用性、用具以及“上手”都为一般世界打开了通达之路,只不过它需要的是标志,需要的是指引,而指引的意义就是建立了因缘,它导向存在本身就是追求“为何之故”。

为何之故的发问揭示了因缘本身,即上手事物的存在,它照面的是“何所向”“和所在”,而这便是在关联中得到的“领会”,而那个关联整体便是“意蕴”,最终的结果是“以其自在宣布出来”,这种关联系统的关系方式,也就是世界之为世界——于笛卡尔的世界阐释不同,那种世界是一种物质实体的本真存在,不需要其他存在者而存在,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实体的实体性是无法通达的,它的源始是未被揭示的,道理是未经指证的。而世界之为世界需要的是存在论的联系,它就是一种因缘,一种通达,一种建构,从而完成“在之中”的存在论存在。在这个通达的活成中,海德格尔还分析了一种丧失了自我的此在,那就是常人,常人是当用“他人”来掩盖自己本质的情形,是一种“谁”的发问,“因此常人实际上保持在下列种种平均状态之中:本分之事的平均状态,人们认可之事和不认可之事的平均状态,人们允许他成功之事的和不允许他成功之事的平均状态,等等。”所以常人的存在方式就是庸庸碌碌,他所组建的是叫“公众意见”的东西,“公众意见使一切都晦暗不明而又把如此掩蔽起来的东西硬当成众所周知的东西与人人可以通达的东西。”最后它反而造成了自身的遮蔽。

所以,此在只有“在之中”才能展开自身,而这便是去存在的方式,它是此在生存论的建构,在现身情态上,它被带到自己面前发现自己,是一种敞开状态,这种敞开状态的现身样式之一是怕,“怕而后才可以一面害怕一面明确观望可怕的东西,把它‘弄明白’。”所以可以展开,可以“在之中”,当建立了这种样式之后,此在的展开便是“领会”:它意蕴,它筹划,它透视,然后是言词,是语言,是话语。而在日常的此在,即常人的现身情态中,则是闲言、是好奇,是两可,是沉沦,“沉沦的起引诱作用和安定作用的异化在它自己的动荡不定之中导致的结果是:此在自拘于它本身中了。”

展开状态的存在是由现身、领会与话语组建起来的,而展开状态的日常存在方式则是由闲言、好奇与两可加以描述。不管存在还是日常生活的存在,在展开的时候,世界就是被作为世界展了,“在之中”也作为个别的、纯粹的、被抛的能在展开了,于是操心便成为此在之存在——女神的寓言关键是被抛的能在展开之前,本质已经先于存在,也就是说,“先行于自身的存在”,海德格尔僵持阐述为:“在已经在世的存在中先行于自身。”只有先行于自身的存在,才能寓于世内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因为操心的规定即是:“先行于自身的-已经在…中的-作为寓于…的存在”,这是操心的生存论阐释之链,在自身之内也在结构上都形成了环节。

操心是此在的存在,是一种整体性的现象,它无法还原为一些特殊的行动,无法还原为意求、愿望、追求、嗜好等欲望,只有先行于自身才能寓于世界之内,才能在世内照面,如此,海德格尔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外部世界”的实在和此在有什么关系?或者说,和操心有什么关系?实在也是存在方式,它和世界、在以及上手状态构成的是渊源联系,一方面,“外部世界”的实在通过认识也可以通达事物本质,它也是“世界之中”的存在,也是根植于此在的基本建构,另一方面,实在也要回到操心这种现象,“不过,实在在存在论上植根于此在的存在却并不意味:唯当此在生存,实在的东西才能作为它就其自身所是的东西存在。”同样对真理问题也是如此,真理意味着命题是真的,它包含了领会、解释,甚至话语等“在之中”的展开方式,而此在作为展开的此在,作为揭示着的此在,本质上也是“真的”,所以此在“在真理中”这一命题也具有存在论意义,“作为此在的展开状态,真理必须在,一如作为总是我的此在和这个此在,此在本身必须在。”

存在者的基本建构即在世,而在世的诸本质结构则集中在展开状态中,结构整体的整体性绽露自身为操心,此在的存在包纳在操心中。如此,对于存在的时间性阐释终结了蔽而不露的困境,这也是海德格尔对存在问题的第一重任务的厘清,而第二重任务“回到事物本身”的现象学阐释,则重点在于当存在的时间被当成时间之内的存在,世内存在着如何完成这种“时间之中”的照面——当存在在展开状态中,在操心中向来我属,是将此在“在世界之中”照面,而要使得存在“就其自身显示其自身的公开者”,就必须“在时间之中”,“只有从时间性出发,操心这种此在之存在的区划勾连的结构整体性才能从生存论上得到理解。”

在时间之中,关涉到此在源始的存在论上的生存论结构,海德格尔先前就说过,操心是一种结构环节,它需要展开,就必然存在着某种东西的亏欠,这是存在的不完整性,就是“有着有待集拢的片段的不上手状态”,所以,“亏欠作为阙失奠基在一种归属状态中。”而死亡无论在经验意义还是此在个体意义上,都是一种亏欠,但是当死亡经验变成“共他人存在”,那就是一种可以经验到的存在现象,这也是“在之中”的具体体现,“一个此在可以由另一此在代理,这种情况无可争辩地属于共处世的存在可能性。”所以在这样一个“在之中”的共处世状态,使得死亡不再是存在的存在到头,而是存在着的一种“向终结存在”,甚至成为“此在刚一存在就承担起来的去存在的方式”,而在操心意义上,当生存作为“在先行于自身中“,当实际性“在已经在某某之中的存在中”,当沉沦“在寓于某某的存在中”,死亡就成为了向死而生的存在,“死作为此在即的终结乃是此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确知的、而作为其本身则不确定的、不可逾越的可能性。”

这是生存论上所筹划的死亡存在,从常人自己情况的揭露,到依靠操劳操持而成为自己存在的可能性,再到解脱了常人幻想而成为向死的自由,从死亡的存在论上也道出了时间性和日常性的关系,“源始地从现象上看,时间性是在此在的本真整体存在那里、在先行着的决心那里被经验到的。”海德格尔曾将向来我属的“我的存在”分为本真状态和非本真状态,在时间性意义上,本真的当前就是“当下即是”,非本真的当前则是“当前化”,但是不管何种状态,在时间性上阐释日常此在需要在领会、现身情态、沉沦和话语中展开,这便是日常状态的时间性意义:“只有当我们把此在的日常‘演历’以及此在在这种演历中操劳的计‘时’收人此在时间性的阐释,我们的方向才足够广阔,从而使日常状态之为日常状态的存在论意义成为问题。”

这是时间性绽出的统一性,而时间性的意义还在于它的历史性,死是此在整体性的一个终端,而另一个终端则是“出生”,在向前延伸的过程中,这个“出生”就完全回到里历史的“源头”——历史具有历史性,是因为“由时间性照明而且源始地只会由本真的时间性照明”,一方面,存在者并非是“处在历史中”,而是“时间性的”,所以它侧能历史性地生存着并能够历史性地生存,另一方面,历史在时间性上是指“着过去的渊源”,它贯穿着过去现在和将来,是一种“在时间中”演变的存在者整体,所以此在的历史性是整体性的世界历史,历史的演历是在世的演历,而历史学只不过是历史性的一种建制的专题。

而历史之外,海德格尔也指出,自然进程也是“通过时间”得到规定的,这里就有了流俗时间概念中的时间内状态,这里似乎就有了一个新的问题:当把流俗时间的成形过程显现为一种“游移”,究竟应该把“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性质归属为时间?它是自在的存在着,所以它是心灵,它具有意识性质,所以是客观地起作用。海德格尔对于这个问题预设了时间的先行于自身的问题:“时间是否以及如何有一种‘存在’?我们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意义上称时间‘存在着’?”这是对于时间性本身的“存在”问题,或者说,是“在何种程度上时间性本身在其到时的整体性中使存在之领会与就存在者而谈这回事成为可能”?时间作为存在,也需要之自身中展开,也需要领会和解释,也需要操劳,这里的时间似乎在某种意义上变成真正的流俗时间,它在日常的寻视操劳中显现,它被公共化了,甚至它成为被计算的时间——就像钟表,它在被使用中已经使得存在论时间性意义变成了指针的当前化,这是一种非本真状态的存在?但是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当前化尽管居持于“当时”,但是对“早先”之事敞开着,对“晚后”的视野也敞开着,所以对于流俗时间的领会,就是“一面逝去一面来临的现在”。

在每一个现在之中都有现在,在每一个现在之中,现在也已消逝着,流俗时间的描述源自此在的时间性,在心灵和精神相关联中,时间经验被通达了“世界时间”,就像存在本身在存在之领会中展开,在时间性本身的绽开中成为可能。似乎,海德格尔完成了对存在问题的双重任务:依时间性阐释此在,解说时间之为存在问题的超越的视野;依时间状态问题为指导线索对存在论历史进行现象学解析。但是,当任务被解决,时间性本身似乎又成为了一个问题,就像此在,在悬置了“是”存在这个令人困惑的概念之后才开始对其进行阐释,很明显,是存在先于本质的方法论,而Cora将泥土命名为人,从一开始就走向了“本质先于存在”这条路,先行于自身而“在之中”而居而寓于……——这两者构成的矛盾性在逻辑上是相悖的,所以当任务完成,当时间性你被阐释,海德格尔似乎又站在了最后一个无解的问题前:

如何对时间性的这一到时样式加以阐释?从源始时间到存在的意义有路可循吗?时间本身是否公开自己即为存在的视野?

晃来晃去的人

编号:C55·2170419·1383
作者:【美】索尔·贝娄 著
出版:浙江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6年01月第1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21.60元
ISBN:9787533943530
页数:210页

约瑟夫准备接受征召入伍,但是最后的结局是:他既不能当兵,又不能就业,两头悬空。他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深深的陷入孤立疏离的状态之中。就这样,他的心情越来越坏,不但与亲友邻居渐趋疏远,而且与外界无法相处和谐。在1942年的日记里写道:“因此我非常孤独。我兀自坐在房间里,期待着一日之内微小的转变:女佣敲门,邮差露面,广播节目,以及某种思想的确实可靠、循环反复的骚扰。”《晃来晃去的人》写于1944年,是索尔·贝娄的处女作,同时也是代表作之一。一个终日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的人支撑起了整个经济大萧条时代知识分子的心灵花园。时隔半个多世纪,这种状态依然存在,现代都市人空虚的精神文明依然在等待着浇灌。”


《晃来晃去的人》:我不再对自己负责

从前,曾有过专烤面包的日子,专洗衣物的日子,事件开始的日子,事件结束的日子;而现在呢,千篇一律,彼此雷同。你很难把星期二和星期六区分开来。
——《一九四三年元月二日》

不是星期二,也不是星期六,这是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当第三种时间出现的时候,是不是区分了千篇一律的日子?坐在一路向西的高铁上,我的包里放在索尔·贝娄的《摇摇晃晃的人》,作为一种区别于高铁上其他人的行为,我的阅读似乎也在一种遗世独立状态下成为唯一,但是区别真的发生了,仅仅是一本书,仅仅是我的一本书,当一切都交给了速度,当我和其他人都在唯一的方向上去往陌生之地的时候,区别从来没有发生。

是的,那个作为终点的城市永远是陌生的,只是抵达,只是抵达的过程,她无法赋予我专一的属性,就像我无法逃离彼此雷同的存在,一样是乘客,闭着眼睛睡觉和睁着眼睛茫然有什么区别,离开自己生活的城市和到达陌生的城市有何区别?带着一本书和不带一本书有什么区别?窗外都是一掠而过的景致,车内都是被方向定义的行走,甚至那本书从来没有打开认真读过——在塑膜的封闭中,阅读还没有发生,我如何把这唯一的星期天和星期二、星期六区分开来?

“我一天在斗室里枯坐十个小时。”索尔·贝娄在小说中这样说,约瑟夫在日记里这样说,我在高铁上这样说:即使在五个多小时的行驶之后抵达了终点,即使在五天的行程中完成了出行,我在千篇一律的时间里依然没有真正打开并且阅读过从一九四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开始的故事,直到我以相反的方向回到居住的城市,回到阅读的夜晚,我才像一种仪式打开了这本小说,才读到了索尔·贝娄和约瑟夫一起说过的这句话,可是这一切不是早就被定义了?在高铁一路向西的行进中,我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在另一个陌生城市的行程中,我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在没有打开的阅读里,我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和“一天在斗室里枯坐十个小时”的约瑟夫一样,即使我认真阅读这本索尔·贝娄的处女作,我依然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

“无可奈何,只有等待,或者晃来晃去。”这便是无法区分星期二和星期六,以及星期天的状态,这就是活着却是千篇一律、彼此雷同的生活。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十八个年头的人却依然是加拿大人,一个威斯康星大学历史毕业的青年却在美洲旅游局工作,一个“和蔼可亲,尚能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却寄养在家里靠妻子艾娃的收入生活,一个要在文字中寻找启蒙哲学的男人,却在“尚未完稿,就撂笔了”的状态中一次次放弃,“一句话,我没有骨气。”当自己被别人定义,如何能找到一种突围的方向?如何能成为法则下的硬汉?如何在另有补偿的沉默中对抗世界?

自己被别人定义,其实是自己放弃了自己,“自离开学校以来,约瑟夫一直以学者自居。他周围摆满了书籍。在他对启蒙运动感兴趣之前,就已研究过早期的禁欲主义;更早一些,还研究过浪漫主义和神童。”这是“十二月十八日”日记里的记述,把自己放进只有自己看见的日记里,把自己称作是另一个人的“约瑟夫”,这是不是故意寻找区别的自我命名?仿佛“约瑟夫”是在约瑟夫的自我之外,是二十七岁的他,是身材高大的他,是“漂亮的小伙子”的他,是“还有点奇特”的他,是研究过禁欲主义、浪漫主义、启蒙运动和神童的他,是说出“谁相信世界绝对的好,谁就不懂得腐化堕落。”的他,可是,当约瑟夫成为他,自己又在哪里?

自己是不是可以旁观?当日记里的“约瑟夫”问道:“难道你们只能看见那些不好的人吗?”谁来回答这个问题?在只有自己看见的日记里,答案也只能作为读者的我回答,“世界又好又坏,因此,也可以说不好不坏。”时好时坏和不好不坏,其实也是没有区别的世界,也是千篇一律的世界,而这样的世界在“十二月十八日”的日记里变成了妥协:“一定的妥协总是要的,生活只有在某种妥协之中才显得丰富多彩。”自己定义自己,自己和世界妥协,这便是身为约瑟夫的读者对于世界的看法,这便是在自己之外表白自己的方式。晃来晃去的人,似乎只有在这种日记式的自我呓语中找到区别的办法,“眼下,我心灰意懒,很有必要记点日记一一也就是说,把要说的话讲给自己听——我毫不感到有放纵之嫌。”不是放纵,却也是一种独立的想象生活,而约瑟夫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要和日记之外的那个世界区别开来,就是要将晃来晃去的自己区别开来。

但是,正是这种过分强调区别的自我呓语,正是这种把自己当成他者的日记式倾诉,才越来越凸显世界的残酷和茫然,才越来越凸显生活的机械和苍白。在约瑟夫之外,是“坐飞机、斗牛、抓鱼”的硬汉,他们奉行拼命精神、苦乐主义、严酷作风,他们遏制自己的感情、内心生活和激情,“在某种程度上,人人都遵循这套法则。”所以他们会认为记日记是一种自我放纵、软弱无能和低级趣味的表现,所以他们会把晃来晃去的人看成是一种败者,所以当约瑟夫的朋友飞往非洲、去往巴西旅行的时候,被区别的他不仅无法在世界中成为一个硬汉,相反在日记的生存里变成另一个虚设的自己。

“我开始注意到外界越活跃,我的行动便越迟钝。”对于外面的世界的关注,是不是重新找到自己的方法?是不是改变晃来晃去生活状态的唯一出路?却还是在日记中,于是,世界和自我,在分裂中,在撕扯中,在对立中,“身体上,从赤身裸体到穿上衣服;心灵上,从相对纯洁到污秽不堪。”就像身体和心灵的割裂,自我和世界以这样不可调和的矛盾出现在日记里,于是打开窗户是一种妥协,考察天气是一种妥协,翻开报纸是一种妥协,认识世界也是一种妥协,一切的妥协根本不是为了进入这活跃的外界,相反却在另一种意义上变成了一堵墙,更让自己在硬汉法则中成为永远无法摆脱的那个晃来晃去的人。

索尔·贝娄:如何不再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

外面的世界呈现了什么?房东太太是快九十岁了的人了,她将不久于人世,岳父阿姆斯塔老人得了中风,岳母是故弄风情的女人,而隔壁的万纳克先生被称为“狼人”,“万纳克先生滥饮威士忌,不断咳嗽,向院子里扔空瓶子,频繁而吵闹地上厕所,以此来庆祝新年的诞生,并用一把火结束了他的欢庆。”自己身边的人也无不是这样让人讨厌,麦伦贪图安逸,学会了随机应变,“这虽不是他个人的恶习,可是却造成了多么可怕的后果!”比自己大十二岁的哥哥阿摩斯更是一个物欲的崇拜者,他不到二十五岁成为重要机构的一员,给全家带来了荣耀,他娶了有个有钱老爸的女儿朵丽,生了一个虚荣的姑娘艾塔,所以在约瑟夫面前,阿摩斯要他做到的事,便是娶一个有钱的女人,便是走飞黄腾达的人生之路,“难道你甘心落伍,让某些笨蛋去干你能干得比他们好过千倍的事吗?”这便是阿摩斯的人生哲学,在这样的人生哲学面前,约瑟夫连妥协的机会也不给,他认为朵丽优美的脖颈只是一种女性的娇柔,它总是和“毛烘烘的古老生殖机器相连”,他拒绝了阿摩斯当官的建议,当然因为唱机,他和艾塔发生了争吵,一种区别于他们的态度是愤怒:“无论如何!管她的叔叔叫要饭的就是你的‘无论如何’吗?你心里有些含含糊糊的话,干吗不说出口来呢?”

日记外的他人如此生活,而日记外的世界又如何呈现?“观察着这眼前的一切,一个永恒的疑问又纠缠在我的脑海里,使人无法解脱:在过去,在别处,哪里还有一点点为人说好话的东西?”不是一种悲观,而是不知道世界的意义在哪里,或者说人如何定义这个世界,广告,街道、铁路、房屋,看起来杂乱无章,但是约瑟夫至少认为,这一切都是人的创造,都是人把它们组织起来,但是在混乱中,人又在哪里?人的意义如何体现?“啊,我们所追求的世界,永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我们所期望的世界,永远是我们所得到的世界。”世界在他眼中被截然分开为两部分,一种是存在的看得见的世界,一种是希望得到的世界,而这两个世界所对应的似乎就是日记外的世界和自我呓语、自我定义的世界,如此分开,如此割裂,用什么方式才可以让它们走向一体?

于是,约瑟夫所找寻的方式就是“自我需要”,从自我呓语和自我定义出发,通过一种自我需要走进那个外部世界,这便是看上去妥协实际上是面对现实的解决办法。在歌德的《诗与生活》中,约瑟夫读到的那句话是:“人生的一切欢乐都基于外界现象有规律的变化。昼夜的交替,四季的循环,开花结果,诸如此类循环往复的欢乐,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尽情享受它们,这就是我们尘世生活的重要的源泉。”这是在憎世情绪之后的自我安慰,也是自我需要的一种表达,在变化中享受快乐,在快乐中开启生活,而这就是自我需要的生活:“我想,人类出现在这种场合的目的,完全是为了发泄郁积在心头的烦闷;犹如物本能地寻找盐和石灰一样,我们也要出于某种需要。”

需要什么?需要存在,需要认同,需要接受,需要依附,“在我看来,我的面孔是我的存在的意义的全部体现;它是我祖先的记录,世界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我接受这个世界,拼命依附这个世界的方式;也是我向这个世界表白自己的方式。”即使虚伪而虚假,一个人还是在自我的需要里面对世界,所以冬天的萧索会变成硕果,昏暗的街道会变成鲜花,冰天雪地的二月会颠倒而成为夏天的七月——这是不是对于现实的另一种区分?是不是让自己在千篇一律中走向专业的日子?是不是在认同的“精神群体”中找到“个人命运感”?约瑟夫把这种自我需求的生活命名为“拯救”:“现在,我们每个人要为拯救自己而负责,这就使人变得伟大。”拯救自己而变得伟大,虽然磨损了内心,但是一样建立了一个可以区分的世界。

而这一切的拯救,这一切的伟大,对于约瑟夫来说,同样是不彻底的,他被歌德带进了一种偏执的生活中:“他说活着就是希望,死亡则结束选择;选择的余地越小,我们就离死亡越近。最可悲的莫过于希望已经断绝而生命尚在苟延。”只是活着的拯救,颠覆了所有的启蒙主义,所有的浪漫主义,所有的神童,但是自我又在何处?当约瑟夫厌倦了啰啰嗦嗦的艾娃,在活泼、丰满、艳丽、芳香、放浪的吉蒂·多姆勒身上找寻激情的时候,是不是一种拯救?而这种拯救会让他更伟大?区别于他人,对于约瑟夫来说,慢慢走近了一个死胡同,他不是为了建立规则,而是为了破坏规则,他不是为了寻找快乐,而是为了满足贪欲,而这一切看起来是一个晃来晃去的人的迷惘,但实际上也是那个战争时代带来的精神疾病。

为什么是晃来晃去的人?因为约瑟夫不是真正的美国人,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被纳入到这个世界,“我辞去美洲旅游局的工作,应招参军,将近七个月了。”一个一等招待兵其实是一个游离的人,这是约瑟夫面临的一种生活窘境,但是反过来说,他想要参军,在某种意义上他却可能是“战争中的精神牺牲品”,甚至是肉体牺牲品。没有那一场战争是合人性的,没有那场战争是给人带来快乐,也没有那场战争会塑造真正健全的硬汉。但是约瑟夫如此期盼自己参军,只是为了区别于他人,区别于世界,“至于我自己,我宁可在战争中死去,也不愿分享它得来的利益。一旦得到通知,我就立即出发,决不表示异议。”即使死,也变成了一种区别于他人的自我标签,而在战争中,拿着枪的自己可以控制着杀人,可以将人置于死地,当然也可以被杀死被夺去生命,而所有这一切,在约瑟夫看来,都是可以逃避千篇一律的现实,可以走向有区别的人生。

而其实,对于约瑟夫来说,战争的意义是不再自我命名,不再自我呓语,不再自我寻找,不再自我控制,那个早已经被标明了他者的“约瑟夫”就像急于证明的自己,无论是妥协还是融入,无论是拒绝还是肯定,这个自我的影子总是控制着自己,从而所有的拯救都变成了堕落,所有的逃避都变成了害怕,所有的争吵都变成了偏执。当和艾娃结婚六周年的纪念仪式被一个倒下的陌生人所打乱,当和房东格塞尔先生在一次打架中告别了平和,当穿裤子时把腿伸到了破洞里,一切的意义都在解构,是追求自我意义之后的无意义,是活着状态中的死去,“我们躺着,脸上压着干钧之力,但还在努力做最后一次呼吸,这呼吸声就像重踩之下砾石的摩擦声一样。”

“结果便是我们学会了对自己麻木不仁,对一切漠不关心。”世界根本没有高尚思想的人,根本没有傲岸态度的人,甚至根本没有所谓的自我拯救者,没有“坐飞机、斗牛、抓鱼”的硬汉,自我解放反而变成了自我的牢笼,而区别的生活无非也是想象中的理想国,于是,约瑟夫抛弃了自我,抛弃了自由,抛弃了日记,抛弃了理想,抛弃了晃来晃去的人,他最后一次和“替身精灵”谈话,说到的战争已经不是和流血、死亡有关,不是和杀人的权力有关,而仅仅是一个事件:

一起极其重大的事件。也许是史无前例的重大事件。不过仍然是一起事件而已。难道它改变了世界的本性吗?没有。这能最终决定生存的重大议题吗?不能。它们会在精神上拯救我们吗?还是不会。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它们给我们自由吗?也就是说,仅仅允许我们呼吸、吃饭吗?但愿如此,但我不敢保证。它没有本质的影响——如果你接受我的本质的含意的话。

战争只是战争,甚至是生活本身,取消了自由,取消了区别,取消了自我,当约瑟夫和艾娃争吵之后飞奔下楼,他便把一切可以将区别于世界的自己完全取消了,那张纸条上写着:“我特此申请,尽早参军。”后面加上的几个字是:“我随叫随到。”随时随到就是即时性,就是必然性,就是“我必须投降”的宿命感,“也许战争能用暴力教会我在斗室里数月来学不到的东西,也许我能通过其他手段探测造物。也许。可是现在事情就由不得我了。下一步的行动是世界的行动。”

把自己交给了世界,世界的行动不是自己的行动,所以这种“不再对自己负责”的生活,才彻底告别了“晃来晃去”的人,“我掌握在别人手中,卸下了自决的包袱,自由取消了。”从此不再是平民,从此不再有艾娃,从此不再有日记,从此不再区别于他人,在“为有规律的生活而欢呼!为精神监督而欢呼!”的生活里,世界真正千篇一律,彼此雷同,不再有离开和抵达,不再有别人和自己,不再有快乐和忧伤,当然,世界也不再有星期二和星期六,甚至也不再有星期天的早上。

纯真博物馆

编号:C39·2170419·1382
作者:【土】奥尔罕·帕慕克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0年01月第1版
定价:39.80元亚马逊30.60元
ISBN:9787208089884
页数:567页

色欲沉迷开始的故事里有44次的做爱,但是当离去变成主题,2864天、409个星期、去了他们家1593次,以及4213个烟头,都在数字的隐喻里走近那种回忆。“我建成了一座‘纯真博物馆’。这里就是我的家,能依恋着这些浸透了深切情感和记忆的物件入眠,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好的呢?”帕慕克多年前曾在伊斯坦布尔购置一处房产,所在地正是书中所写芙颂家的住址——楚库尔主麻的达尔戈奇·契柯玛泽街24号。此地会以本书命名并改建为特色博物馆,藏品主要反映伊斯坦布尔当地的文化和城市生活。纯真博物馆计划于2010年起接待游客,凭书中所附门票可得到一次免费参观的机会。“‘纯真博物馆’中所有物件的故事,就是我对芙颂的爱情故事。”


《纯真博物馆》:我结婚了但依然是处女

三十年后,当我在组织这些句子时,我要说,现在我认为这些人的话是千真万确的。如果我那时了解人生,跳舞时我就会尽我所能去吸引她,我相信她会对我感兴趣的,我也不会那么无奈地看着她从我的怀里溜走。
——《幸福》

第83章的幸福,是最后的幸福,第三人称的幸福,是纯真的幸福,“如果我那时了解人生”作为一个假设,在最后的幸福里,它是不是反而变成了一种后悔?当奥尔罕·帕慕克如此讲述自己和芙颂有关的第一次的时候,其实早就注定了最后一次,而不了解人生恰好是把那个口口声声说爱着芙颂的凯末尔抽离出了那八年的时光里,当我从经历者和讲述者变成了一本书的作者,其实就像那个假设一样,走向了一种纯真的可能状态:我们在别人的订婚仪式上相遇,我们手拉手离开舞池,我们疯狂地爱上了彼此,我们在树下接吻,最后,“我们结婚了!”

一条沿着“如果”的道路走下去,是纯真的相遇,纯真的相爱,以及纯真的结婚,那么不了解人生就是一种纯真的状态,而那个作者的我也将在最终的幸福里。只有把凯末尔抽离出那段经历的故事,只有把奥尔罕变成第一人称的“我”,纯真的博物馆才有意义,但是,“在书上,您用‘我’来讲述您的故事。我在用您的口吻叙述。这些天,为了把自己放到您的位置上,为了成为您,我费了很大劲。”这样一种抽离和替换,仅仅只是名字的改写,仅仅只是人称的转变,或者仅仅只是一次“假如”?“我不怀疑,故事将是我的故事,他将对此表示尊重,只是我觉得发出我的声音很别扭。”当凯末尔如此定义这个故事的时候,其实抽离和替换根本没有发生,其实文本只是一种“无能为力的表现”,即使用八年的时间收集了芙颂的4213个烟头,即使15年里参观了世界上1743个博物馆,即使把所有的人物都索引在故事的末尾,即使有地图和纪念的门票让人们记住,纯真博物馆也像是一个失去之后,“用他的声音来取代我的声音”的虚无伊甸园。

“如果知道,我能够守护这份幸福吗?一切也会变得完全不同吗?是的,如果知道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是决不会错失那份幸福的。”第1章的《我一生中组幸福的时刻》回应着第83章的《幸福》,或者是最后的幸福在检视着最初的纯真,但是这从开始到最后的幸福轨迹里,依然是一个“如果”,如果知道这就是幸福,如果从换包开始芙颂没有眼泪,如果在迈哈迈特公寓楼的做爱没有那只被忽视的耳环,如果订婚仪式上不被戳穿我的谎言,如果在芙颂结婚之后能能实现作为一个演员的梦想,如果最后的爱不掺杂更多的虚伪——如果都没有这些如果,那么从起初的幸福就会走向最后的幸福,那么凯末尔将不再是成为作者的帕慕克,就像在自己告别这个世界之前,满怀爱恋地亲吻芙颂的照片,然后放进自己的西服口袋,并在喜悦的微笑中说:“让所有人知道,我的一生过得很幸福。”

最后的幸福,是死亡前的幸福,回首而感慨,一生的时光凝聚成一个点,其实就是回到了纯真的时刻,经历者的凯末尔和假设者的帕慕克合二为一,两个男人一起看见的是芙颂那张照片,那时她穿着绣有9号字样的黑色泳装照,有着蜜色的胳膊、忧伤的脸和曼妙的身材,“即便在照片拍摄三十四年后,她那充满了人性的热情又多愁善感的面容依然令我们为之心动。”让人心动就是纯真,带着自己的身体,走向自己的理想,一个女人在被人带着惊讶、爱恋和敬意中,才成为纯真的象征。但是这个象征却像那个假设句一样,其实是一种理想状态,而对于现实来说,它代表的却是欲望、歧视和所谓阶层不同带来的观念禁锢。

这种观念的禁锢来自凯末尔的父母,作为他们的远方亲戚,芙颂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并非只是谱系上的差距,而是观念,“她的衣着过于开放。六个月里她从一个女孩一下变成了一个女人,就像南瓜花那样开放了。如果她在短时间里不和一个正经男人结婚,她会被人议论,以后会不幸福的。”凯末尔的母亲就对芙颂当初参加选美比赛耿耿于怀,这种骨子里的鄙视不是来自于一个少女的开放,不是被人看见而激发的欲望,也不是出入那些场合的不正经,而是阶层之间先天的对立。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土耳其,正处在观念的碰撞期,中西方的文化和宗教造成的冲突已经变成了一种烙印。凯末尔的父亲创建了伊斯坦布尔萨特沙特公司,所以他们一家代表着有钱的上层,他们穿的是最昂贵的裁缝丝绸·伊斯梅特那里定制的礼服,用餐在富人们最喜欢的欧式饭店之一的福阿耶,那幢象征着“仁慈”的迈哈迈特公寓楼就是二战期间倒卖食糖的老头盖起来的,而最后两个儿子把父亲扔进了救济院扣押了房子再售给了凯末尔的父亲。

所以他们对于他人的目光总是俯视,他们看不起那些穷人,甚至对于可怜女人的葬礼都抱着娱乐的方式,客厅和阳台正对着举行葬礼的泰什维奇耶清真寺,所以当仪式举行的时候,站在阳台上的一家似乎在观看一场死亡的演出,“儿时在阳台上观看葬礼,是我们认识神秘死亡的一项有趣和不可或缺的游戏。”当那个贝尔琪丝的葬礼举行的时候,母亲在阳台上却在奚落死者:“可怜的女人受了很多罪,先是贫穷,后是男人。很多,很多。”在他们看来,葬礼不是为了吸取死亡的教训,也不是对死者表示最后的敬意,而是为了观看乐趣和仪式情趣而举办的。凯末尔和茜贝尔恋爱,母亲认为茜贝尔在索邦念过书,就是对她身份的一种肯定,因为那时伊斯坦布尔的中产阶级只要说起在巴黎读书的女孩,也都会说“在索邦念的”,而当凯末尔因为芙颂最终解除了婚约,对于茜贝尔来说,绝对是一种在灾难,因为在别人看来,年轻女孩的“童贞”非常重要,是婚前必须保护好的珍贵宝藏,但是一旦被男方取消了婚约,那就是亵渎了规矩,破坏了礼制,就会在大家面前抬不起头,永远被鄙视的目光所淹没,而凯末尔的母亲却不无讽刺地认为是茜贝尔自身所酿的悲剧:“她是一个非常贪婪、非常骄傲、非常自负女孩。知道她不喜欢猫时,我开始怀疑了。”

而身为上流社会精英的凯末尔父亲,却有着一段难以启齿的感情,当初了相差27岁的女孩相恋,却始终没有勇气和她在一起,而在说起这段往事时,却告诉凯末尔:“因为我没有离开你母亲和你们门,她抛弃了我。”把责任推给了她,而自己却占领道德制高点。当最后听说她在癌症的折磨中孤独死去的时候,他却告诉凯末尔:“儿子,一定要懂得在为时不晚的时候及时地善待一个女人。”那副珍贵的耳环永远无法给她戴上,当他把它送给凯末尔的时候,还表现得像一个受害者:“她戴耳坠很漂亮。这对珍珠耳坠很珍贵。多年来我一直把它藏在一个角落里。”

自私、虚伪,以及自上而下的俯视,这就是凯末尔父母所在阶层对待世界的态度,而对于在美国接受过西方教育的凯末尔来说,似乎应该成为一种破旧革新的中坚力量,但是凯末尔似乎也像他的父母一样陷入在这样的“中产阶级”的陷阱里,在这里似乎只有自我,只有谎言,只有他人的错,当芙颂这个象征着纯真的女人出现的时候,这种观念的交错却把她带向了死亡。“改变我一生的那些事件和巧遇是在一个月前,也就是1975年4月27日,我和茜贝尔在一个橱窗里看到一只杰尼·科隆品牌包时开始的。”这是改变的时间和地点,而那只杰尼·科隆品牌的包无疑具有象征意义,他在香舍丽榭精品店里,价格是1500里拉,相当于一个年轻公务员半年的薪水。这是我送给茜贝尔的一件礼物,但是最后发现,这个代表身份的礼物竟然是假的,就像茜贝尔对凯末尔的评价一样:“亲爱的,你是个那么有知识、有文化、聪明的人,但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女人们会如何骗你。”

正是去还包,曾经的远方穷亲戚芙颂出现在凯末尔眼前,一个是公司的总经理,一个是卖包的售货员,一个是三十岁有身份的男人,一个是十八岁无着落的女孩,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打破他们的界限而命名为“幸福”的话,那就是欲望,一种征服的欲望,一种占有的欲望,“触碰着她那细长、美丽的胳膊和身体,感觉着她的乳房,就这样突然拥抱她让我感觉眩晕。”虽然对于欲望感觉到一种恐惧,但是所谓的幸福又支配他去接近并且拥有这个身体,迈哈迈特公寓楼成为他们约会的场所,甚至变成了纯做爱的地方,但是这种做爱总是夹杂着从身份开始的鄙视,凯末尔从母亲对她参加选美比赛的歧视中认为芙颂就是一个满足男人欲望的工具,他认为芙颂不可能是处女,甚至嫉妒地觉得,之前她一定在别的床上、沙发上,或者汽车的座椅上,“也这样看过别的男人。”

而在公寓楼里的相恋的一个半月差两天时间里,他们做爱44次,而这种数字将欲望放大,甚至纯粹变成了一种身体上的满足,而凯末尔面对芙颂,他依然以俯视的方式占领制高点,“如果我们把男人最明显的性器官放在一边的话,其实最让芙颂感兴趣的东西,既不是我的身体,也不是广义上的‘男人的身体’。她真正的好奇和兴奋是针对她自己的,是她自己的身体和快感。”芙颂是为了自己得到满足,所以这不是占有,不是征服,而是双方共同的满足。但是对于已经和茜贝尔好上了的凯末尔来说,这样一种欲望的满足带来的是某种不安,当芙颂问他是不是也和茜贝尔做爱的时候,凯末尔的回答却是:“没有。”那些和茜贝尔在办公室沙发上的做爱经历被他一笔勾销,自私而说谎,却在凯末尔那里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它表示茜贝尔有多爱我,多信任我。但是婚前做爱的想法依然让她感到不安……对此我也理解。”甚至他还为芙颂的行为找到了另一种解释:“但却没有你那么勇敢和现代……”——芙颂因为“勇气和现代”和我做爱,所以我将不会对她产生一种特别的责任和依赖感。”

一种逃避,却为自己寻找借口,而当这种欲望成为芙颂的爱,当她说出“我爱上你了。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你了”的时候,在凯末尔看来,更是变成了博弈中的输家,“是她先表白的。因为我是在芙颂之后说的,所以我那真实的爱情表白里渗透着一种安慰、礼貌和模仿。”当芙颂在做爱时掉下了耳环,当她说出“我的整个人生和你的连在了一起”,在凯末尔看来,仅仅是为自己寻找到了躲避的理由,因为芙颂这样做,在道德上先入为主就已经输了。所以在和茜贝尔订婚仪式上,凯末尔还是那么肆无忌惮,还是为自己寻找借口,还是期待着在道德之外满足欲望,但是订婚仪式上,芙颂终于知道了凯末尔和茜贝尔做爱的现实,这一种现实把她置于了被玩弄者的角色中,她不是订婚后的妻子,她是情人,却也是不是和爱人连在一起的女人,所以芙颂在这个夜晚之后消失了。

对于凯末尔来说,其实陷入了两难境地,他只有在芙颂的肉体中才能获得欲望的满足,却已经和茜贝尔订婚,必须承担世俗的压力,但是最后在“等待的痛苦”中凯末尔选择了解除婚约,这对茜贝尔来说是致命的打击,而凯末尔却找不到芙颂,对他来说,只能在公寓里躺在床上寻找芙颂的味道,智能在伊斯坦布尔的地图上标注芙颂去过的地方,只能在收集芙颂相关的物品中回忆那一段香艳时光。但是,芙颂还是出现了,当我拿着父亲给我的那对耳环去找芙颂的时候,她却告诉我,她已经和费利敦结婚。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凯末尔第一反应是自己被人嘲笑,被人鄙视了,而丝毫没有顾忌被爱欺骗的芙颂那些日子经历了什么。

凯末尔悔婚,芙颂结婚,他们似乎被婚姻隔开了距离,但是凯末尔却以拍电影的理由出入芙颂的家里,而其实,电影又成为两个人联系的纽带,对于芙颂来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成为演员,在“艺术电影”里演绎自己的人生。而凯末尔无论如何都含着功利目地,甚至芙颂的丈夫也以写剧本为理由,在声色世界里堕落。一边是理想主义的芙颂,一边是功利主义的凯末尔,其实两人之间的分歧就是土耳其现实中的隔阂,西方的文化对于当时的土耳其来说,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这种冲击并没有带来自由和民主,甚至最后都变成了禁锢,剧本必须审查,身份必须核实,而这样一种被隔阂的现状无疑在摧残那种纯真的本性,摧毁理想主义和“艺术电影”。

他们的婚姻和爱情也一样,芙颂的丈夫费利敦在拍摄电影时和女人帕帕特亚混在一起,最后芙颂提出了离婚,而当芙颂终于回到了凯末尔的怀抱,当她期盼着自己回到纯真世界,凯末尔的想法却是:“一切都很好。我将要和芙颂结婚。我会带着她重新回到上流社会……当然,如果我能原谅那些说三道四的人。”什么是上流社会?是在阳台上像游戏一样观看一场葬礼?还是把堕落强加给一个女人身上并成为解除婚约的理由?是把珍贵的耳环仅仅当成是纪念物而牺牲那段被世俗鄙视的感情?或者是带着芙颂以得体的方式去往欧洲?但是多有种种都渗透着欲望,权力的欲望,金钱的欲望,地位的欲望,甚至身体的欲望,而芙颂,一个跌入到爱欲世界,又陷入到婚姻世界里的女人,却保持着最后的理想,在她看来,就宛如自己还是处女,“在我的整个婚姻期间,我和费利敦之间没发生过夫妻关系。你必须相信这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是处女。此生我也只会和你在一起。”

这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自我救赎,在这个物欲世界里,在这个谎言编织的故事里,她似乎从来没有破坏那种纯真,而将她推向世俗,甚至是反道德境地的是那些自私的人,那些充满谎言的制度,那些满足身体的欲望,“人生也就像爱情一样”,人生也像那部电影,在被放映之前,有过多少的欺骗,有过多少的虚伪,有过多少的妥协,所以当凯末尔和芙颂正走向她理想主义的最后终点时,芙颂却突然说,不去欧洲了,“他问了我的整个一生。他甚至还问我为什么离婚了。他还问,如果我没有工作又离了婚,那么我靠什么来生存。”审查无处不在,而所有的审查都站在一个基本原点,那就是面前的这个人是有问题的。而这种预设对于芙颂来说,就是整个纯真爱情走向失落的原因,公寓里的一个半月差两天,或者是最接近纯真世界的,做爱44次却已经掏空了她,所以当最后凯末尔要和她结婚带它走向上流社会的时候,芙颂选择了自杀。

“她在用105公里的时速,把车子交付给一棵105年树龄的枫树。我明白这是我们人生的终点。”这是死亡的速度,却是美丽的瞬间,一种死对于芙颂来说,却也是纯真的最后表白,“除了胸骨上的骨折和额头上的玻璃划伤,她美丽的身体,忧郁的眼睛,美妙的嘴唇,粉色的大舌头,天鹅绒般的脸颊,健康的肩膀,乳房,颈部,肚子上丝绸般的肌肤,修长的双腿;每次看见都会让我发笑的双脚,蜜色、修长的胳膊,丝绸般肌肤上面的黑痣,棕色的汗毛,圆润的臀部以及我任何时候都想在她身边的灵魂,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芙颂没有被破坏的肉体保持着纯真,而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是用牺牲的方式保留了内心的纯真,就像年幼的时候在宰牲节上听到的那个先知易卜拉欣的故事,为了证明自己信奉真主,先知可以献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包括自己的儿子,而且不求回报,“牺牲意味着,为了真主,我们可以献出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所以芙颂就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献出自己,自己的纯真,自己的爱,自己的所有。

而芙颂的死,无疑对于凯末尔来说,是一种警醒,当他终于发现曾经做爱时再也找不到的耳环竟然是芙颂藏起来了,“她说过,到巴黎后要戴上一对耳坠让你惊喜的,但我不知道是哪对耳坠。我亲爱的芙颂是很想去巴黎的。”一对耳环,是身体和身体交融的象征,是理想和理想汇合的符号,是爱与爱不分离的见证,而芙颂用谎言还击了凯末尔的谎言,只是被藏起来的意义就是最后对于纯真的守护,就像结婚而仍然是处女一样,就像死亡而保持完整的身体一样,只有纯真的东西才是不被破坏的,才是永恒的。

凯末尔踏上了建造纯真博物馆之路,可以说是他最后的醒悟,十五年走遍了世界上1743个博物馆,8年保存了4213个烟头,那些梳子,那些小狗玩具,那些钟表,那些内裤,所有的一切都试图还原一个人,还原一种感情,同时也向人们展示纯真的意义,“看着物品,用敬畏和崇敬的心情来纪念芙颂和凯末尔之间爱情的参观者,也将明白,我们的故事和雷拉和麦基农·侯颂和阿什克一样,不仅是情侣们的故事,也是整个世界,也就是伊斯坦布尔的故事。”而对于这个纯真博物馆来说,抽离那个自私、虚伪的凯末尔,或许也是一种最彻底的办法:从最初的相识开始,从最真的相拥开始,凯末尔变成了奥尔罕,没有经历公寓楼里做爱时的谎言,没有那漫长八年的等待,没有为了返回上流社会的婚姻,甚至没有那只香舍丽榭精品店里的假包,一切都只有一个开始,一个结束,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我们手拉手离开舞池走到了上面的酒吧,我们疯狂地爱上了彼此,我们在前面的树下接吻,我们结婚了!”

前朝梦忆

编号:Z58·2170419·1381
作者:史景迁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0年09月第1版
定价:30.00元亚马逊23.10元
ISBN:9787563385393
页数:212页

副标题:张岱的浮华与苍凉。明朝灭亡时,张岱48岁,尔后他得去面对一个残酷的事实:让他活得多姿多彩的辉煌明朝,被各种竞逐的残暴、野心、绝望、贪婪力量所撕裂,土崩瓦解,蒙羞以终。他反复追思回想,事情愈是清晰:如迷雾笼罩的路径,于眼前重现,诸多以往的嘈嘈低语,也咆哮四起……个人历史与家国历史相互映照、无法切割。史景迁认为张岱不仅是史家,也是热爱历史的文人。他书写张岱的一生、内心转折及过往追忆的同时,更深层探讨张岱身为知识分子,是如何借由回忆以及修史确立自身的存在价值。在得与失之间,唯有捕捉消逝的回忆,以书写对抗遗忘,才能坦然面对、甚或抵抗世事的变迁与生命的无常;这一点,无疑反映了历史与书写的本质与关系。


《前朝梦忆》:于是恨史之不赅也

他既嗜癖历史,也是史家,在旁观的同时也付诸行动,既是流亡者也是斗士,是儿子也是人父。他就像我们一般,钟情于形形色色的人、事、物,不过他更是个挖掘者,试图探索深邃幽暗之境。
——《前言》

历史是五十岁时的破床、病琴、残书和缺砚,以及“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的叹息;历史是六十七岁时看到梁鸿“身任杵臼劳,百杵两歇息”而发出“在世为废人,赁舂非吾职”的感慨;历史是近七十岁时安排好了身后之事,“死与葬其日月尚不知也,故不书”;历史是最后自己写就的墓志铭:“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合,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那历史是看见的,是经历的,是预知的,最后却是如隔世的寂然,变废人的颓然,要葬身的凄然,成梦幻的枉然。

对于张岱来说,不管是经历还是预知,不管是身前事还是身后事,都是个人的历史,都刻印着““蜀人张岱,陶庵其号也”的个人标签,而当一切成梦幻的时候,却也是折射着“国破家亡”的宏大叙事。副标题:张岱的浮华与苍凉,不仅是一个落魄文人的浮华与苍凉,更是一个国家的浮华与苍凉,而在这个体与国家的双重转变中,张岱的意义更是为17世纪的中国历史提供了标本,史景迁在“中文版序言”中说到书写这一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思考朝代之更迭”,而张岱的《陶庵梦忆》给了他一个方向,“我明白我已找到方向,能帮助我去思索四百年前的生活与美学。”

思索的并非只是生活与美学,当明朝覆灭清朝更替,那场“梦忆”的价值到底在哪里?是只像《夜航船》一样,发现那个被忽视的小僧用“伸伸脚”的方式建立知识的独立品格?还是如《西湖梦寻》中“余生不辰,阔别西湖二十八载,然西湖无日不入吾梦中,而梦中之西湖,实未尝一日别余也”的怀念?当史景迁把张岱定义为“史家”,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从张岱的个人历变中寻找国家叙事的脉络,从“既是流亡者也是斗士,是儿子也是人父”的个人经历中发现“在旁观的同时也付诸行动”的历史思考,而当张岱用毕生精力完成《石匮书》和《石匮书后集》,三百万字的明史文本便成为浮华与苍凉的集体写照。

浮华与苍凉,其实是史景迁对于历史分野的注解,“张岱生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此时明朝国祚已赓续二百二十九年。明朝的年号是关于张岱我们唯一知道的时间度量——直到崇祯十七年(1644),随着明朝覆亡,一切都灰飞烟灭。”1644年,随着明朝的覆灭清朝的建立,国家历史横断为两种形态,而张岱的一生也被划定为两个阶段,前面的47年大体就是浮华的生活,而后面近40年便都是苍凉的生存。“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合,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虽最后变成了张岱口中的梦幻岁月,但是却在其一生里成为浮华的见证,“在张岱眼中,生活多是光彩耀目,审美乃是人间至真。”这是“书香门第说从头”的开始,这是“人生之乐乐无穷”的继续。

那时的张岱喜欢琴声,他发起缔结了“丝社”,他迷上了斗鸡,创立了“斗鸡社”,他喜欢看戏,精研唱腔、身段、扮相,还组织了戏班,“以余而长声价,以余长声价之人而后长余声价者多有之。”和伶人共娱乐,他还钻研各种兰雪茶的饮法,他曾养过一头牛,研制做奶酪的方法,同样,他喜欢游船,喜欢赏月,喜欢喝酒,喜欢狩猎,甚至,他对于那些神秘女性也保持着足够的兴趣,那时和艺伎王月生常伴出南京城,游历燕子矶等胜景。四十一岁时,他还趁着吊祭故交的时候去观海潮,滔天巨浪奔腾而来的时候,张岱大开眼界。

四十一岁感受到的滔天巨浪,只是自然界繁华世界的一种映照,那时距离“一切都灰飞烟灭”的1644年还有六年,所以即使六年后历史上掀起了滔天巨浪,对于生活在“便寓、便交际、便淫冶”的张岱来说,仿佛也是极遥远的事。但是此种的纨绔子弟的生活在史景迁看来,也是张岱对于人生走向的一种注解,“张岱的癖好常常变来变去,难以持久,但是他写到这些癖好时,却仿佛是入迷极深,足以为安身立命的依托。”安身立命的依托,是对于繁华的一种执迷,也是对于精神世界的一种外化。

其实,这些繁华的背后,是张岱探寻精神意义归宿的努力,“我们所称的真实世界,只不过是人神各显本事,各尽本分的交会之处而已。张岱一生都在探寻这种片刻。”张岱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母亲一直在念“白衣大士咒”,这种祈求观音菩萨保佑的经咒也成为张岱精神世界的第一种声音,“振海潮音,如雷贯耳”,即使母亲在万历四十七年去世,张岱的耳边也还会回响着诵经之声,“虽遭劫火,烧之不失也。”张岱到了晚年还说:“常常于耳根清净时,恍闻我母念经之声。”而其实,这种声音使张岱更早地体悟了生命,万历三十三年,张岱的弟弟山民出生,这个早产儿身长不满一尺,体重只有几斤,气息甚微的他几乎就是生命的另一种厄运写照,但是在之后的成长中,山民却成为集学者、诗人、艺术鉴赏家于一身的人,对此,张岱的感悟是:““吾弟资性空灵,识见老到,兼之用心沉着。凡读书多识,不专而精,不骛而博,不钻研而透彻”。万历三十九年,张岱的祖母朱恭人到绍兴看三舅,结果突然去世。这突然的变故又加深了张岱对于人生无常的理解,在他为外祖母所写的祭文中说:“其生平丁骨肉之戚,抱零丁之苦,自为女、为妇、为媳、为母、为姑,未尝履一日之顺境,专一日之安闲。”特殊的生和死,特殊的生命意义,张岱所感悟的是那种韧性和坚忍,而这自然成为张岱精神世界的重要一部分。

还有重要的一部分则是在私人藏书楼里找寻和探索知识,对于张岱来说,家族对于功名的执着反倒让他感到厌烦,虽然祖父一直鼓励他,但是他始终没有通过乡试,也使得他从此和功名无缘,这是一种从科举制度化生存转向内心世界的改变,“他虽对科举制度心存芥蒂,但似乎借着对典籍有自己一套独特的深刻看法,而能从祖父的功名中得到慰藉。”钻进藏书楼里,把自己的青春付之于此,并非是准备科举,而是在图书里发现内心的精神世界,所以张岱抛弃了祖父靠注疏读书的习惯,而是在书本中感悟:“正襟危坐,朗诵白文数十余过,其意义忽然有省。间有不能强解者,无意无义,贮之胸中,或一年,或二年,或读他书,或听人议论,或见山川、云物、鸟兽、虫鱼,触目惊心,忽于此书有悟,取而出之。”图书组成了张岱精神世界的一种景观,而身处其中,获得的东西远比所谓的知识,所谓的功名来得丰富,而这也是张岱转向内心世界的一种证明,所以当天启五年祖父逝世的时候,那些藏书散乱不见的时候,张岱深深地痛心:“大父去世,余适往武林,父叔及诸弟、门客,匠指、臧获、婢辈乱取之,三代遗书一日尽失。”

“张岱笔下的文人世界充斥各种矛盾:一边是令人目眩的名望与机会,一边是郁闷、沮丧,甚至肉体的衰亡。”从生命里的曲折里感悟到了韧性和坚忍,从科举功名的无缘中发现了图书的精神力量,这两方面构成了张岱内向面的生活,但是沉浸在内向面的生活,其真正的意义何在?这便是张岱的疑问:“如果说搜罗藏书如此不易,但是飘零四散却是转眼间事,那么书又如何能引领人探索更深邃的知识?”飘零四散成为书的现实,而其实在张岱发出这样疑问的时候,他也无可避免地走向了飘零四散的时代。

母亲和祖父谢世,自己结婚生子,如此的生活对于张岱来说,是平淡的,终于在三十出头的时候,当父亲中了举人,在绍兴的张岱决定离开熟悉的安逸江南,前往陌生的华北,出走,并不仅仅是从江南到华北这种地理意义上的转变,而是从内向面生活向外向面生活的拓展,而这种向外的转向也使得张岱开始脱离个人的历史文本,进入到国家视野。在鲁王府看灯赏灯时,张岱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天下之看灯者,看灯灯外,看烟火者,烟火烟火外,未有身入灯中、光中、影中、烟中、火中,闪烁变幻,不知其为王宫内之烟火,亦不知其为烟火内之王宫也。”在变幻的世界里,到底是王宫内的烟火,还是烟火内的王宫?疑问其实是形而上的,像是庄生周梦一般,何来客观的真实世界,何来主观的精神世界?张岱游孔庙泰山,到舟山进香,到定海赶集市,这种浪迹天涯的感觉让张岱从繁浩典籍中挣脱出来,寻找另一种存在的意义,而这种寻找又是将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化而为一,就像他在舟山进香时的感悟:“余登泰山,山麓棱层起伏,如波涛汹涌,有水之观焉。余至南海,冰山雪蠍,浪如岳移,有山之观焉。山泽通气,形分而性一。泰山之云,不崇朝雨天下,为水之祖。而普陀又簇居山窟之中,水之不能离山,性也。使海徒瀚漫而无山焉,为之固肌肤之会,筋骸之束,是有血而无骨也。有血而无骨,天地亦不能生人矣,而海云乎哉!”山泽通气,是一陆一海两种经验的融合,也是现实和信仰,知识和精神合二为一的体现。

但是张岱所感悟到的山泽通气还是繁华世界的一种印象,当这个时代被推向乱世的时候,张岱也终于“在旁观的同时也付诸行动”,天启七年,即1627年,明思宗将魏忠贤免职,旋即下诏逮捕魏忠贤,而魏忠贤最终自缢身亡。这一宫廷消息传到张岱耳朵里的时候,他其实正在撰写《古今义烈传》,在书中他颂扬的是忠诚的道德立场,对于一个对官场的尔虞我诈与权力的冷酷无情厌恶的人,张岱终于听说了正在发生的罪孽,而在现实意义上,他也看到了乱世的征兆,“绍兴一带有好些村落受旱灾摧残,农民竞相乞雨,看谁最灵验。四年之前曾有狂风大潮冲垮房合,树木连根拔起,绍兴城里也淹水。”而在之后,当明末的战争爆发之后,他也亲眼目睹了北方流民饿死而曝尸于杭州街头,同时,“随着父、祖俱逝,张岱面对迎面而来的种种过往,总得赋予某种秩序。”

家和国,似乎都在这一刻走向了某种崩溃,而这并非是巧合,当个体历史和王朝历史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其实也是张岱的视野扩展到整个时代,“不管对大难不死的张家人,或对明朝臣民来说,暴力与死亡层出不穷”,随着李自成占领背景,崇祯皇帝自缢身亡,清军最后入关改朝换代,张岱一家也被卷入到了危机之中,当张岱从绍兴家中出逃,那些藏书“为方兵所据,日裂以吹烟,并舁至江干,籍甲内挡箭弹,四十年所积,亦一日尽矢”。

王朝之覆灭,家族之流离,精神之崩坍,这便是变故的历史。顺治三年,张岱隐居山寺,他以拒绝的方式走进这个新朝代,隐姓埋名是去除了自己的社会身份,“披发入山,贓贓为野人”则是消除了个体属性,他甚至想到了自杀,而这种种的举动在张岱看来,是为了赎罪。“遥思往事,忆即书之,持向佛前,一一忏悔。”因为在他看来,他现在所经历的种种劫难,是往日骄奢淫逸的报应,“以笠报颅,以蒉报踵,仇簪履也;以衲报裘,以苧报絺,仇轻暖也;以藿报肉,以粝报枨,仇甘旨也;以荐报床,以石报枕,仇温柔也;以绳报枢,以瓮报牖,仇爽垲也;以烟报目,以粪报鼻,仇香艳也;以途报足,以囊报肩,仇舆从也。种种罪案,从种种果报中见之。”这种报应观其实还是立足在自我历史之中,即使忏悔,对于这个已然发生变故的时代来说,其意义又在何处?

那灯火阑珊的意象,那琴声悠扬的记忆,那曾经伶人的静默,那母亲喃喃的诵经声,那千金古玩的闹热,那与好友的谈诗论艺,这一切都成为过往,都已不再,“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但是当他之后返回绍兴,在快园里诉说前尘往事的时候,这种报应观渐渐熄灭,号“六休居士”的张岱说:“粗羹淡饭饱则休,破衲鹑衣暖则休;颓垣败屋安则休,薄酒村醪醉则休;空囊赤手省则休,恶人横逆避则休。”这是张岱从个体困顿的历史走出来的标志,“张岱的境界显然超脱了‘报应’的想法,从绚烂归于平淡。”而平淡的意义不是苟活,而是在历史的变故中寻找“繁华靡丽皆成空”的原因。

那便是张岱成为史家的开始,虽然张岱的历史首先着眼于外祖父、祖父、父亲的家族序列,三部家族传记让他审视的是和自己最近的历史,但是这只是一种历史的索引,“能为史者,能不为史者也;不能为史者,能为史者也。”张岱在《石匮书》序文这样说,也就是要让自己成为真正的“为史者”,“能为史而能不为史者,世尚不乏其人,余其执简俟之矣”。他寻找明朝由盛转衰的时刻,他剖析明朝沦亡的原因,他探究历史发现的脉络,在“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中,他找寻的是架构历史的原则,同时将张家的小历史纳进国史洪流之中。“余于是恨史之不赅也,为之上下古今,搜集异书,每于正史世纪之外,拾遗补缺。得一语焉,则全传为之生动;得一事焉,则全史为之活现。”所以他在分析明朝覆灭的原因时,并不是归咎于某一个人身上,他认为,明朝“譬犹蠹木,献忠啄之,自成殊之,实群盗钻穴之”,明亡又“譬犹逐鹿”,是许多人共同为之。

康熙三年(1664),张岱完成《石匮书》,全书共两百五十万字,上起洪武肇基,下迄天启崩殂,勾勒出明朝十五位皇帝对权力与篡位的态度、边疆与对外政策、令人折服的战术与迂腐不化的战略、税赋与军费的难题、杰出的艺术天分与宏伟的宫殿营造计划。加之后来的《石匮书后集》,张岱的明史共计三百万字。在这部鸿篇巨制中,张岱在铺陈战争及朝代沦亡的全貌中,企盼能阐释各类人的生活样态——朝廷的叛变者和拥护者,殉国者、勇士和变节者,女人和男人,贩夫走卒和冠盖之士,画家和阉官,而忠贞思想的意义和重要性一直是贯穿其间的要旨。

而当张岱完成明史著作,他并没有一种释然的感觉,甚至开始再一次转向自我世界,再一次关注身后事,而这种转变其实也印证了张岱的某种宿命论:“死则无异,其所以处死者,则有异也。”自我的不同,不管生与死,都成为历史的一个样本,而这个样本在亲历者那里,永远对于无法主宰的历史投以无奈的一瞥,过眼云烟,都是梦幻,都成隔世,张岱分析自己时说:“学书不成,学剑不成,学节不成,学文章不成,学仙学佛,学农学圃,俱不成。任世人呼之为败子,为废物,为顽民,为钝秀才,为瞌睡汉,为死老魅也已矣。”而这种自我嘲讽也正是张岱至始至终的一种个性,史景迁认为,“他曾享尽富贵却也尝尽磨难,不过其珊存著作却透露,他甘于寓居在自己的内心世界。”内心世界的那一部历史写满了浮华和苍凉,写满了寂然、颓然、凄然和枉然,或者只有在肉体衰亡之时,精神寂灭之时,才能安然在看得见的历史之外,所以最后张岱选择在“琅嬛福地”中结束自己那段历史,史景迁评价说:“这是他心目中的清修之地。空间清幽,井然有序,树木蓊郁。有流水、小丘、花草,有曲径通往溪涧。亭阁可眺望群峰。”

从生之内心回到死之内心,张岱或许最后进入的也是那隔世的梦幻。

胡若望的疑问

编号:Z58·2170419·1380
作者:史景迁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4年03月第1版
定价:36.00元亚马逊27.70元
ISBN:9787549550753
页数:205页

十八世纪,广州人胡若望随傅圣泽神父来到法国,却被当成疯子囚禁在精神病院达两年半之久。是胡若望天生性格执拗乖张使然,还是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导致了误解?“为何将我囚禁?”这既是胡若望的追问,也是历史的追问——究竟是谁的问题?史景迁的《胡若望的疑问》以日志形式记述了18世纪的胡若望在法国奇迹般的生活经历,并辅这一早期中外文化宗教交流的史事。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使这个中国人的法兰西之旅充满艰辛曲折,灵魂也备受煎熬,以致最后竟沦落到精神病院。本书再现了胡若望200多年前的奇遇,并试图对他的疑惑予以历史和文化的解释:“胡若望最令人惊奇的一点,也许就在于我们竟然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胡若望的疑问》:为什么把我关起来?

孩童高声叫着,眼里充满了期待,尖细自信的嗓音此起彼落。“胡伯伯,跟我们说说西洋是什么模样。”胡若望沉吟了一会儿,闭上眼睛。欵,”他说,“是这样的。”
——《第十一章 返乡》

“理想国·史景迁作品”系列之第三本,和之前阅读的《太平天国》、《前朝梦忆》一样,竖排的标题,繁体的书名,以及取自“景仰司马迁”的作者,这些标签都带入了一个中国式的语境中,传统、古典,在未开卷之前就已经构筑了一个回归汉语的场景。但是那些人物,那些史实,甚至那些材料都是被塑膜包裹着,所谓的想象,大约是先入为主地穿透了精装的封面,而在作者和读者之间自动搭建了一个没有语言隔阂的阅读空间。

但是,被塑膜包裹,被封面封闭,那些历史难道不是仅提供了一个窥视的小孔?甚至当真正开卷而读的时候,这个小孔似乎也只是为那些非汉语世界的人而开。一种尴尬是,当史景迁用西方人的视角书写一个中国的传奇,却是用“The Question of Hu”来命名,汉语和英文,不是自动搭建了非隔阂的空间,而是自动阻碍了那种从汉语回归到汉语的通道,译者陈信宏无疑是为了打开这个通道而存在的,于是,在被打通的通道里, “The Question of Hu”可以是理想国的“胡若望的疑问”,也可以是上海远东出版社的《胡若望的困惑之旅:18世纪中国天主教徒法国蒙难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和上海远东出版社,陈信宏和吕玉新,以及《胡若望的疑问》和《胡若望的困惑之旅》,当打开的通道成为相异的通道,那个胡若望,那个史景迁,以及那段18世纪的旅程,还会成为历史中的唯一?

这或者只是一个简单的文本翻译问题,从中国传奇到英文书写,再从英文书写到汉语翻译,不说这是从此到彼再从彼到此的一个回译过程,但在语言的微妙转换中,那种中国式的语境的确已经不存在了,这是陌生的中国,这是陌生的中国人,当然,这也是陌生的历史。而这种被语言天然隔阂的陌生化文本却巧合地阐释了胡若望的那个疑问,1725年10月12日,星期五,沙朗通精神病院,当那名叫戈维里的教士问在精神病院呆了两年半的胡若望还有什么问题时,胡若望提出的那个问题是:“为什么把我关起来?”

“为什么把我关起来?”这就是史景迁笔下“The Question of Hu”,单数的疑问,或者也是他在法国的最后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被戈维里记载下来,但是他所记录的是罗马拼音:“so muen kin kinti”,这个罗马拼音如果要转换成汉语拼音,那就是“Weishenme suomen jinjindi”,变成中文就是:“为什么锁门紧紧地?”最初的源头是胡若望用中文说的一句话,接着是戈维里用罗马拼音记载下来,然后是史景迁变成了英文,再后来就是被翻译成了“为什么把我关起来?”如果撇除中间的各种语言转换和翻译,从原点直接到最后的表述,“为什么锁门紧紧地?”和“为什么把我关起来?”,看上去并无明显区别,锁门而关,都是无法打开,都是被封闭,而史景迁把它作为“胡若望的疑问”时,显然是从当时胡若望在精神病院的具体语境中挣脱出来,就如他在《序言》中所说:“胡若望最令人惊奇的一点,也许就在于我们竟然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一个人,一个18世纪的中国天主教徒,一个在欧洲遭遇了波折的中国人,他几乎就关在那尘封的历史里,他似乎完全可以被忽略的,连史景迁也说:“他性格惹人烦厌,其貌不扬,出身寒微、生活贫困,又没有地位显赫的亲戚可供攀附,而且只受过粗浅的教育。因此种种,他唯一能做的工作就是帮人抄写文件;他与人冲突时虽然勇敢,却缺乏谋略;他虽然信奉天主教,在教会里却没有升上多高的职位;他虽然在1722年曾到过欧洲一次,并且待了三年以上,但大部分时间却都被囚禁在疯人院里,针对这段经历他也只写了两封简短的信件,其中一封还遗失于寄送途中。”但是他竟然从历史中走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胡若望的疑问”,在罗马的梵蒂冈图书馆、伦敦的大英图书馆以及巴黎的法国外方传教会档案馆等世界三大档案库里,都有关于胡若望那段旅程的记载,那么,这个被记载的中国人价值何在?“胡若望的疑问”其历史意义在哪里?

这便成了“史景迁的疑问”。当胡若望在1725年发出“为什么把我关起来”的疑问时,戈维里似乎已经做出了回答:“因为你认为你母亲身故的时候,曾经表示出极度哀伤的模样,因此大家都很担心你的状况。因为大家担心傅圣泽神父一旦离开之后,你就只剩下孤身一人在巴黎,届时可能又会走失,甚至遭受伤害。”那时的戈维里其实是“不忍心对他说原因是他们认为他疯了”,也就是说,这个问题戈维里以另一种方式绕了过去,而当胡若望得不到最满意的答案之后,“胡若望的疑问”便成为了历史中的一个省略号,但是史景迁 再次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而成为“史景迁的疑问”时,他已经不单单是一个个人问题,而变成了遭遇了两年半精神病院生活的中国人的疑问,甚至变成了中西方在18世纪交汇中的一个和信仰、习俗、文化有关的问题。

但是无论如何,对于弱者和孤独者的胡若望来说,“为什么把我关起来”的现实意义是如何会有一个房门紧锁的封闭世界?为什么会让一个无辜的人失去最起码的自由?当身为天主教徒的胡若望在广州毛遂自荐而成为耶稣会神父傅圣泽的助手时,他其实从来不曾设想自己会进入一个关起来的世界。虽然欧洲的传教士在当时的中国从事的是零星的传教工作,他们只在教廷传信部,甚至只是为弃婴进行施洗,而傅圣泽的工作看起来宏大许多,在中国待了22年的他将大部分时间“投注于证明他所获得的三项基本洞见”,他认为中国古代的宗教典籍来自神圣的源头,而“道”字就代表了基督教崇拜的真神,而其他典籍中,“太极”也指涉终极真理,同样具有神圣意义。作为正翻译《易经》的神父,傅圣泽无疑是一个在中西方文化交流中搭建桥梁的传播者,而他在将要返回法国时选择胡若望作为欧洲的中国助手,也在某种意义上完成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使命。

但是这或者是一种文本意义上的交流,在傅圣泽看来,胡若望也只是一个文本,一个在18世纪接触了基督教并且无比虔诚的人,一个可以担任他的抄写员的中国人,仅此而已。但是对于胡若望来说,却并非如此简单,当欧洲、罗马、教廷等词汇打开了他的世界时,他更是把一种理想注解到此行的目的中去:“因此胡若望的视野大开,并且开始产生一项憧憬,他将亲自前往罗马,并且谒见教宗。”实际上,在傅圣泽和胡若望相互选择人选的过程中,两个人的目的就已经发生了偏差,而这种偏差在他们拟定的合同以及执行的过程中,变成了矛盾,甚至成为最终难以消解的冲突。

那份书面合同规定了各自履行的职责,胡若望担任五年的抄写员,必须按照傅圣泽的指示抄写孔蒂亲王号上的四千本书中的任何一本,抄写是胡若望的基本职责;而对于傅圣泽来说,则是提供给胡若望比绕的资金,包括去往欧洲的旅费、饮食所需,以及其他附带开支,基本年薪为白银二十两——当胡若望要求他预付十两半以满足在广州的家人所需,傅圣泽也同意了。可以说,抄写之于胡若望,付钱之于傅圣泽,都清楚地写在合约中,这白纸黑字的契约是欧洲之行的全部,看起来公平,但实际上,在从1721年启程到1726年返乡的五年时间里,这个合约根本没有付诸实际,而在“违约”的现实里,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矛盾,或者说,胡若望在这趟旅行中遭遇了什么?

一个是西方的传教士,一个是中国助手,当踏上那段旅程开始,他们的矛盾和开始显现,而这种矛盾凸显在胡若望身上的就是对旅途的极不适应,1721年9月30日在广州登上了孔蒂孔蒂亲王号,一开始的胡若望神采奕奕,充满期待,他穿着整洁的新衣服,带着一席昂贵的锦缎床罩,这一段即将开始的旅程就像史景迁引用约阿希姆·杜·贝莱的那句话:“幸福啊!如尤利西斯成就了美好的旅程。”幸福而美好,这种注解对于一个从未坐过亲王号船只,从未去过欧洲的中国人来说,当然是人生的一次开放。但是之后随着启程开始,胡若望经历了他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在生理上,他开始晕船,而且是严重的晕船,在晕船的持续过程中,当初答应傅圣泽抄写图书的工作就无法完成。而在晕船之外,他和法国水手打架,展示了暴躁的脾气;他看见对水手的行刑过程,从而变得沉默;当船只遭到海盗船的攻击时,他拿出了弯刀,“他以凶猛的姿态挥舞了几下弯刀,然后在上甲板昂首阔步,身形虽小,在薄暮当中却是杀气腾腾。”而当孔蒂亲王号从巴西万圣湾开出,避险了十四天的船只却有多人患病,其中十八人死亡。

对于胡若望来说,这一切都是人生中第一次遇见,疾病、死亡、暴力弥漫在他周围,而其实对于胡若望来说,最感绝望的是他的失语状态,他只会讲中文而不会讲法语,而船上没有人讲法语,也许能和胡若望沟通的只有傅圣泽,二十二年在中国的经历,翻译中国典籍的工作,傅圣泽一定会讲中文,而且身为胡若望又是他的中国助手,他完全应该担负起对胡若望的照顾,但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基本上没有安慰胡若望,使得胡若望在一种孤绝的状态中度过,甚至可以说,这七个月的孤绝而失语的状态,使得他的正常心智发生了变化,有一次他告诉傅圣泽,自己看见了心中的天使,“而且天使都呼唤着他,说他负有一件特殊任务,必须引介中国皇帝认识基督教的真理。”胡若望把这件事看作是令人兴奋的“异象”,但是傅圣泽却开始怀疑他的神智是否正常,“他对那场斗殴闷闷不乐,那天在炮火下挥舞着弯刀,然后又看见天使的异象,现在又自告奋勇划救生艇上岸。”
这是他们走向相异方向的开始。而从1722年上岸抵达路易港开始,两个人的矛盾开始显现,胡若望对路易港充满了好奇,他穿着新衣到处走动,对大型马车着迷,并画了马车的素描,后来索性骑走了别人的一匹马,在当地人看来是这是偷,但是胡若望却问傅圣泽:“既然马匹摆着没有人骑,为什么不能先让别人使用?”从路易港到瓦讷的旅途中,胡若望不断地想要跳车,傅圣泽和同行的人对他进行了阻止;在南特的教堂里,胡若望抱怨里面的女人太多,让他感到不悦,而此时傅圣泽开始感觉到要摆脱胡若望:“他很难相处,不但不懂欧洲语言,而且根本不了解我们的生活方式。他只听得懂我向他说的话,而他也必须透过我转达才能让别人知道他的意向。”到达巴黎后,胡若望在街上迷路,还梦见了自己母亲去世,在这个无法用中文讲话的世界里,胡若望还是处在孤绝状态中,而他摆脱孤绝状态的唯一办法就是让自己成为关注的中心:他制作了一面鼓和小旗,从发愿者之家到隔壁教区的圣保罗教堂,一路敲打,巴黎人被他吸引,跟在他身后,而胡若望在圣保罗教堂大门前,开始宣讲;在巴黎的时候,他故意制造失踪事件,事件长达一个星期,“在庞大的巴黎城里完全没有留下一点踪迹。”胡若望就是在巴黎街上任意游荡,“巴黎每当春天市集重新开张,各种规范就随之放松,成为嘉年华般的狂欢世界——而胡若望就仿佛进入了这样的世界。这是一个狂野而自由的世界,各种怪胎、异国人士与乱七八糟的人物都会获群众的接纳与围观,并从人们的高喊与欢笑中得到鼓舞。”

胡若望的疯狂,也许正是要摆脱那种失语的孤绝状态,重新找回他自己,但是这种疯狂的行动对于傅圣泽来说,显然已经失去了对他的控制,而且更为糟糕的是,胡若望拒绝抄写任何一本书,也就是说当初的合约基本上出于废弃状态,傅圣泽不断地反复他,阻挠他,甚至谩骂他,偷走了他的旗帜和鼓,要他写悔过书……在两个人的矛盾中,在合约被废弃的处境中,失语的胡若望又遇到了另一个生存问题,那就是收入。当初合约上规定的二十两白银,胡若望因为没有抄写图书,所以一分也没有拿到,这像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而当一纸合约变得没有任何意义的时候,胡若望对于收入的渴望也根本无法得到满足。失语、失去经济来源,在一个异乡,胡若望其实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而当傅圣泽接到罗马教廷的统治开始离开巴黎的时候,胡若望又死活不肯离开,当初的憧憬也完全被解构了,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傅圣泽终于想到把他送到精神病院。

傅圣泽写给警察总监阿尔让松的信中,说出了他内心的想法:“不再详细叙述他的其他荒谬行径,但总之他在某些时候——而且这样的状况愈来愈频繁——就会变得毫无理智。他的愚行还伴随着恶意与固执,不论祈祷、威吓或宽仁的对待都无法加以扭转。这个可怜人如果不受到约束而送到收容他这类人的场所,无疑将会落入极为悲惨的境地。他将在巴黎四处乞讨,甚至在全国到处游荡,制造我们不乐见的骚动。”在他看来,胡若望的种种举动都是疯狂的,都是丧失理智的,都是和秩序不相符的,而他把胡若望的行为定义为丧失理智,在深层次意义上则是一种对自己的担忧,当初胡若望在巴黎街上敲锣拿旗宣讲的时候,傅圣泽就认为,在冉森主义教狂喜盛行的时空背景下,具有煽动群众嫌疑的人士可能会遭到有关单位的迅速逮捕与惩罚。所以实际上他就是相用关押起来的方式消除这种后患,而胡若望被带到精神病院的时候,就是执行了那一份“秘密逮捕令”,,也是用暴力把他拷上了手铐。

傅圣泽口中的“约束”变成了囚禁,而对于胡若望来说,两年半的封闭生活真正开始了,“胡若望来到沙朗通医院的时候,身上穿的是傅圣泽在瓦讷帮他做的那套粗布衣服,当时就已磨损得颇为严重,另外还带了两套中式服装。这些衣服如果穿破了,也没有新的衣服可以替换。”而当两年半之后,戈维里走进精神病院看见的胡若望,是另一种悲剧的样子:“他的脸看起来像是从坟里挖出来的尸体一样,由于他的体格和容貌也毫无特出之处,因此看起来比较像是个挨饿的流浪汉或乞丐,而不像是个中国读书人。”获释,是因为他根本没有疯掉,而真正的原因是他们担心中国方面的压力,戈维里神父向傅圣泽描述了胡若望的家人缠着耶稣会士要钱的情形,他的问题是:“他的妻儿有可能放过我们吗?如果那个中国人最后没有回国,而是死在法国,他们岂不是有权要求高额的损失补偿?”而傅圣泽自始至终认为是胡若望出于丧失理智的状态中,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并无过错,而且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直,他那资料记录下来,也终于使得关于胡若望的史料能够保存在欧洲三大资料馆里。

囚禁而获释,对于胡若望来说,重新获得了自由,但是当他回到中国,回到广州,回到自己的家,坐在夕阳下,当孩童们问他:“胡伯伯,跟我们说说西洋是什么模样。”经历了人生重大遭遇的胡若却只说出了“是这样的”几个字,是含糊其辞还是陷入沉思?也许只有留下空白的史景迁能解读其中的含义,而实际上,从最初踏上旅程,到海上航行,再到欧洲,直至被囚禁被释放,提出“为什么把我关起来”的疑问的胡若望从来不是主角,他只是傅圣泽记录的史料中一个被复活的人,在史景迁日志式的记录中,胡若望成为在场的人,但其实种种的遭遇都在傅圣泽的文本里,所以在被关在精神病院的那两年半,史景迁只用了短短的几页,而记录的日志也第一次用了跨越式的时间:“1723年10月22日 星期五-1725年8月9日 星期四 沙朗通”,对于这一段时间,史景迁是这样叙述的:“从1723年10月21日——院长与教廷大使在这一天同意继续将胡若望当成慈善个案而收容在沙朗通医院——到1725年8月9B,总共六百五十八天期间,我们只明确知道院方给了胡若望一件物品。沙朗通医院的一名员工给了他一件品质不错的暖被,以供他夜里保暖。不过,胡若望却把被子撕成了碎片。”

不过是史料的缺失,或者说是傅圣泽相关记载的缺失,所以在这个胡若望最难煎熬、身心最受摧残的时间里,他反倒是缺席的,我们根本无法探知胡若望的内心世界,而这种缺失也终于把一个历史的标本无情放在了别人的视野下,终于成了那一间紧紧关着门的历史,而胡若望发出的“为什么把我关起来”的疑问在某种程度也是无解的。西洋什么样?胡若望说,“是这样的”,而胡若望的疑问具有什么样的历史价值,史景迁也许早就给了相同的答案:“是这样的。”

巴托比症候群

编号:C39·2170419·1379
作者:【西】恩里克·比拉-马塔斯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5年03月第1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34.80元
ISBN:9787208125131
页数:274页

巴托比症候群,得名自美国文学大师梅尔维尔笔下人物,症状是:一举成名便再无作为;以各种借口拒绝创作;热衷他业而荒废写作;躲避读者,甚至不以真名示人,行踪诡秘……用“我宁愿不”来拒绝一切,跃出纸页化身为一种病毒,弥漫在文学世界中,患上此症的人无药可治,而任何抵抗此病的举动亦是徒劳。“我便这么一脚踏进了这个‘不’的迷宫里,漫步游走于一条条藏身于当代文学潮流中的小径。”当恩里克·比拉-马塔斯打开“不”的迷宫,那一位“巴托比”患者会如何面对这一切:他年轻时曾写过一本小说,但因为某种心灵创伤,他拒绝再写。直到某一天,他开始写日记,记录那些和他同病相怜的作家封笔之谜。奇怪的是,他的日记里看不见正文,只有脚注,好像正文被某种不知名的病毒吞噬了……


《巴托比症候群》:一脚踏进了“不”的迷宫

想一个数字,将它乘以二,乘以三,再乘以四。/然后,再将它从脑海中擦去。”
——爱尔兰诗人 麦克尼斯

麦克尼斯的诗句完全可以还原一种思维的过程,先要想出一个数字,然后用乘法的方式计算,在得出结论之后再把它从脑海中擦除。想出然后计算,最后擦除,想出、计算和擦除的连续过程,就是建立了一个闭合的系统,它从肯定开始,到否定结束,最后就是完成了一种确定。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从肯定到否定的过程,其实从来不是确定的:想出这个过程,从一开始就是不确定的,它实际上就是没有原因的开始,然后一个数字被想出来的时候,这个数字也是随机的,它可以事,可以是8,也可以是26,或者378,然后乘数也是不确定的,无论是2,3还是4,它们被计算的目的是“从脑海中擦去”——当所有的东西都在不确定、随机和偶然中被确定的时候,最后擦去的动作其实显得很容易,也就是说,在不确定的肯定中建立的否定,它的否定意义也是一种无意义,而这种无意义到底意味着什么?

用罗素在《数学哲学导论》中的话来解答就是:“2这个数字,是一个玄学实体。我们永远无法得知它是否真实存在,也不知是否已经掌握其踪迹。”数字2是一个实体,但是如何证明它?就像康德所说,它只不过是想象力建立的一种图式,它只是我们的概念,2具有有概念的普遍性?即使在罗素的数学世界里,我们也“不知是否已经掌握其踪迹”,而那个北爱尔兰的最伟大诗人麦克尼斯索性在从数字的计算中得出结论后,“从脑海中擦去”,一笔勾销,还有什么想象的图式,还有什么概念的普遍性,还有什么玄学的实体?

但是,包括那个数字,包括乘积,包括“从脑海中擦去”的叙述,都是明明白白写在那里,麦克尼斯把它写进了《秋日随笔》的书里,然后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在拍摄《蚀》之前,摇头晃脑地细细品味着,之后连同罗素对于玄学实体的论述,最后都变成了安东尼奥尼电影里的灵感;如果再扩充,麦克尼斯的诗句、罗素的论述、安东尼奥尼的阅读,都写在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的小说里,那是在星期一的时候,小说中的“我”记起了安东尼奥尼的这个轶事,顺着肯定之否定、否定之肯定的思绪,最后想起了英国诗人迪伦·托马斯在《自叹息中》的那句诗:“某些,确定性,必定,被赞颂。”

“我”在星期一的早上,想起了这些,就像麦克尼斯想起一个数字,那我会不会最后将它从脑海中擦去?当诗句被引用,电影被放映,小说被书写,还有什么是可以被擦去的?它就是一种“某些”确定性的存在,它就是“必定”被赞颂的文字,而最后,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的小说进入到我的阅读世界里,也是在确定的日子,确定的地方,也是确定作者,确定的文本——再如何擦去,再如何否定,它一定是存在的,一定是具体的,一定是确定的:191页,倒数第9行开始,大括号里是56。

从被引用的诗句,到被论述的数字,从被激发的灵感,到被提及的情节,从被写作的小说到被出版的作品,这一系列的过程都是确定的,都是存在的,都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当用这些素材来“追踪巴托比以及文学蚀现象”的时候,它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悖论,就像迪伦·托马斯诗句中的“某些”和“确定性”,它其实是一个双重解构的过程,但是不管是肯定之否定,还是否定之肯定,最后却总是呈现在存在的维度里,也就是所有的巴托比症候,都在“不”的世界里走向了“是”。

“于是,我便这么一脚踏进了这个“不”的迷宫里,漫步游走在一条条藏身于当代文学潮流中的小径。”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用“我”的语气这样说,如果省去“于是”之前的原因,巴托比症候群的唯一症状就是走在“不”这个迷宫里,可以是已经走进,可以是正在徘徊,可以是走进而不走出,也可以是走进又返回,但是他们都看到了不,看到了否定,看到了不确定性,看到了2,那么首先一个问题是,那些走在“不”的迷宫里的人,为什么会看见“不”,而不看见“是”,也就是说,为什么要像麦克尼斯一样把计算的结果“从脑海中擦去”,而不留下关于数字世界最奇妙的组合?

为什么似乎是涉及到了巴托比症候群存在的原因,而在原因被剖解之前,应该先看到现象,也就是说,应该把2看成是玄学的实体,从而才有机会得出它并不真实存在,也无法掌握其踪迹的结论。按照“我”的观察,巴托比症候群走向“不”的迷宫有诸多原因,墨西哥抄写员胡安·鲁尔福在出版了小说《佩德罗·巴拉莫》之后,就走进了“不”的世界,他在此后的三十年里不再写作,而问及原因时,他给出的说法是“赛勒瑞诺叔叔的死”,的确,鲁尔福在叔叔赛勒瑞诺死后不久便放弃了写作,而这个理由成为那些活在“不”诗集里的作家用来为自己抛弃写作所编造的借口中最具有原创性的一个,“赛勒瑞诺叔叔的死”涉及的是一种外力的影响,一个亲人的死亡如何也构成了一个大事件,所以在死亡面前,作家们从此沉寂,从此完全封闭在“不”的世界里。

而菲利佩·阿尔法乌给出的理由是:我是一个“学习英文的拉丁人”,英文和拉丁人之间存在着一种文化的差异,这种跨文化的语境对于菲利佩·阿尔法乌来说,比“赛勒瑞诺叔叔的死”更涉及文本本身,“对拉丁人而言,则是迫使拉丁人丧失原有的种族特色,忘记自己随遇而安的天性和与生俱来的豁达,开始插手每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务,然后开始感到不安,开始在意之前根本不在意的琐事。”于是,在他创作完成了第二部小说《彩色的石印画》之后,便陷入了永恒的孤寂,他最后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的那句话是:阿尔法乌在迈阿密。阿尔法乌就在眼前,就是本人,但是却被一句话抽离而到了别处,就像那个学习英文的拉丁人,从此再无法进入自己的世界——“萨缪尔·贝克特,他和阿尔法乌一样,最终在一家养老院里过世,而且,和阿尔法乌一样,他也进入了自己选择的庇护所中。”

最具原创的“赛勒瑞诺叔叔的死”和陷入跨文化语境的“学习英文的拉丁人”,构建了“不”迷宫一种外围的风景,而对世俗虚荣的鄙视,则成为巴托比症候群的另一个病因,瑞士籍德语作家罗伯特·瓦尔泽一心想要成为无名之辈,他极度渴望被人遗忘,而这种欲求的目的是远离顶峰,避开权力和荣耀之地,“如果有一天,一股潮流将我卷起,带到人生的最高点,我将自行消解这股帮助我向上的力量,毫不犹豫地往回走,回到最低下、最卑微的黑暗之中。只有身处低处,我才能继续呼吸。”同样对世俗虚荣一笑了之的还有法国作家瓦雷里·拉尔博,看上去他在一次心脏病发作后半身不遂,于是在轮椅上度过了坎坷的二十年,当朋友前来探望她的时候,他说出了一句话:“Bonsoir les choses d'ici bas.”可以翻译成:“晚上好,在这的,下面的那些东西”?但是这句话其实根本无法翻译,或者他故意在句子里设置里迷宫。

不管是瓦尔泽还是拉尔博,他们对于世俗虚荣的鄙视,让他们从此沉默,而另外一些作家放弃写作,是因为自己觉得太过渺小,贝宾·贝尤是西班牙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与加西亚·洛尔卡、布纽埃尔和达利等皆曾客居西班牙马德里“学生宿舍”,他被推崇是西班牙文学界“二七一代”的先锋,是历史创造者,是那个年代的先知,是众诗人之首,但是他却总是说:“我谁都不是。”——“我从来就不曾因为想要出版而写作。我写作只为了朋友,只为了博君一笑,只为了开心。”同样抛弃我的还有意大利作家家鲍比·巴兹伦,他说过的话是:“我认为‘写书’已经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因此,我再也不写书了。所有的书几乎都只不过是页脚注解的膨胀而已。所以,我只写批注。”从著作到批注,那个我似乎是被缩小了,缩小直至消失,就是取消了我作为作者的意义,于是他说:“人已经不可能继续写作了。”

取消了我,看起来是扼杀了创作的欲望,而其实在内心来说,是因为对艺术本身进行了否定,雅克·瓦谢,现实主义之父安德烈·布勒东的好友曾说:“艺术就是愚蠢。”说完这句话,他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和瓦谢一样,加缪说出的是那句“永远的沉默”,尚福说出的是“我害怕还没有真正活过便死去”——当人们问他“为什么你不出书”的时候,他的回答是:“因为读者大众只对他们根本就不欣赏的成功感兴趣。”对于尚福来说,当那颗子弹穿过他的鼻子从右眼射出的时候,当那把锋利的到生生划过喉咙的时候,当最后拼命插进胸口的时候,他就是在寻找真正的死亡,而这种死亡足以让他在沉默中反抗被他们赋予的“害怕”。他们的沉默,他们的“不”,以及他们的死亡,都在证明这样一个道理:“拒绝创作恰好是一种新的有效方式,证明了他们那不容置疑的严肃态度。”

尚福极端的死,到达了写作的另一种高度,因为只有这种真正的死亡才是自己的,而这种永远的沉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如阿根廷的福格威尔所说的不被写:“我写作,是为了不‘被写’”从写到被写,就是从作者到读者,当读者主导了写作,对于作者来说,无异于一次扼杀,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说话,就是兰波所说的“艺术只不过是胡说八道”。拒绝被写,就是拒绝成为读者中的我,就是成为那一个沉默的我,于是,王尔德在巴黎的最后时光中说:“什么事也不做,是世界上最困难的事。不仅困难,而且非常需要智慧。”而在他死后,巴黎一家报社为他写下了一段遗言:“当我不知生活为何物时,我便写作;而现在,当我领悟到生命的真谛与欢愉时,我便无物可写了。”

恩里克·比拉—马塔斯:写总比不写好

沉默者有之,自杀者有之,他们都通向了“不”的迷宫,而莫泊桑似乎和尚福以同样的方式却走向了截然不同的道路,“我坚不可摧!我是不朽的!”这是莫泊桑认为自我不朽时喊出的话,因为不朽,所以要说话,不仅说话,还要制造传奇,当那颗子弹射中他的太阳穴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毫发无伤,接着再次举枪射击,依然不死,最后他抓起了拆信刀,狠狠划过了喉咙,当血从喉咙喷出,他依然不死,但是从此他却无法提笔,无法写作,短短数日,莫泊桑走向了最后的死亡。尚福是要在真正的死亡中离开令人害怕的活着,而莫泊桑则用不死的传奇来证明自己不朽,而这种不朽除了文本意义之外,还具有一种身体意义,只不过,莫泊桑最后读到的那篇文章是:“莫泊桑精神异常”,而最后以这样的方式死去似乎也丧失了文本和身体的尊严。

诸多的巴托比症候群的病因,其实对于这个群体来说,他们在走向“不”的迷宫的时候,一定会碰到一个问题:文本会真正沉默吗?作者会真正死去吗?如果从“巴托比”的考证来说,这个症候群所涉及的首先就是文本,赫尔曼·梅尔维尔写过一本书,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巴托比”:

故事里,从来没人见过巴托比先生阅读,连读报纸也没有。他总是站在透着苍白光线的窗边向外看,凝视许久。他背后立着一扇屏风,再后面则是华尔街的一堵红砖墙。他从来不喝啤酒,不喝茶,连咖啡或其他饮料也不喝。他甚至住在办公室里,哪儿也不去,连星期天也不例外。他从来不曾谈论自己是谁,来自哪里,或在这世上有没有亲人。每当有人问起他在哪里出生,请他聊一些关于自己的事,或者交代他去做一项工作,他总是这么回答:“我宁愿不做。”

不阅读,不喝酒、不喝茶、不出门、不谈论自己,不做事,这是巴托比的典型特征,这一系列的“不”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巴托比的第一维度,那就是他们的“不”是文本中人物的“不”,瓦尔泽的小说《雅各布·冯·贡腾》里就塑造了一个虚无主义的任务,他说的一句话是“我不寻求进步”,这与巴托比所说的“我不想要改变”有着一致性。这样的巴托比人物还出现在安德烈·纪德的小说《沼泽》里,出现在罗伯特·穆齐尔在《没有个性的人》里,出现在保罗·瓦雷里笔下,他们都想要写出一本书,然后最后都没有完成,最终像巴托比一样,在“不”的世界里终老,甚至消失。

文本里的人物是巴托比症候群的第一个维度,而第二个维度则是作者自己的“不”,法国作家在写完了《佩德罗·巴拉莫》之后,在之后的三十年时间里不再写作;兰波在他十九岁那年出版了自己的第二本书后,便彻底抛弃了一切,全心投入冒险旅行,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蒙特罗索写了一篇寓言故事《最聪明的狐狸》之后数年,不再发表任何新作……不写作是作者的隐匿,而极端的例子是荷尔德林,他的写作让他陷入到了永远无法康复的疯狂状态,在去世前的三十八年时间里,他把自己封闭在德国图宾根的=小城里,日夜待在木匠朋友齐默供他安身的小阁楼里,写着奇怪难懂的诗句,并署名为“斯卡达奈利”、“奇拉卢西米诺”与“博纳罗蒂”。除此之外,美国诗人哈特·克兰与瑞士诗人阿蒂尔·克拉旺,他们双双在墨西哥海域神秘失踪,成为一起“肉体”消失的事件。当然,费勒尔·莱林最后投入秃鹰的研究,德·昆西表现在鸦片上,都可以看成是“肉体”的死亡,都是将作者带入了“不”的迷宫。

看上去,文本中的人物的沉默,作者的“肉体死亡”,都在消灭说话,消灭写作,消灭文本,但是很明显,当“不”成为迷宫里的那个关键词,当沉默成为他们的态度,其实他们依然在延续着说话的权力,依然把“不”当成了和“是”一样的词语,雅各布·冯·贡腾说:“我不寻求进步”,就是为了进步;雅克·瓦谢说:“艺术就是愚蠢。”但是愚蠢的是不是艺术?福格威尔说:“我写作,是为了不‘被写’。”被写也是写作之一,于是那些否定就变成了肯定,鲍比·巴兹伦说:“所以,我只写批注。 ”兰波说:“我已经渐渐习惯眼前的幻象了。”而杜拉斯则说:“写作,其实就是‘不说话’,就是保持沉默,是无声的吼叫。”当不说:“此时此刻,已无话可说,只能重复。”而“是”的回答是:“殊不知,这种所谓的结论,语言呈现出一种奇特的,甚至是让人不安的规律,而文字开始忠实地履行这一规律。文字最后被拯救了,因为它们放弃继续活下去。”

也就是说,在所谓“不”的迷宫里,他们依然在创作,依然看见了“是”,而在这个是“不”而“是”的世界里,巴托比症候群真正要解决的是一个终极问题:如何写?或者说,写如何成为可能?在写作中,于是那个叫恩里克·比拉-马塔斯的作者出现了,于是他笔下的那个作为抄写员的“我”出现了,于是从1999年7月8日开始的批注日记出现了,而所有这一切,都构成了另一个文本,另一个作者,以及另一种“不”,那就是虚构世界里的“隐形文本”。

书中的人物在创作隐形文本,“我”在这本日记的页脚写下对“隐形文本”的评论,其意义就是让这看似鬼魅、若有似无的写作,“将注定在下一个千年的文学中游离不定,纷扰难休。”“不”的迷宫就转为了“是”的迷宫,于是,我有了一个在让人讨厌的公司里上班的工作,有了我爱的女人不爱我受到的伤害,有了朋友胡安之间的故事,有了最亲近的家人全都过世的现实,有了一个叫“巴托比”名字的老板,有了给《文学蚀》的编者德兰写信的经历,种种,都是在否定中建立肯定,都是在不中书写是,而所有这一切却在隐形文本中完成了作者的另一种命名:“这些极端自我封闭的文学灵魂,竟一一来到这里与我对话,我想,或许这沙发便是家里最理想的、最适合让我和他们齐聚一堂的地方吧。”

于是,那个在纽约大道上遇到的塞林格,便成为“我”书写的塞林格,他从文本、作者的身份中走出,在三年前的公交车上和我相遇,相遇而取消了那个真实的塞林格,他成为了我笔下的塞林格:他在我和一个女人之间,然后给了那个女人一个吻,然后一起站起来下车,最初在我的脑海里闪现的是“他不是塞林格”,而后来我命名他就是塞林格,而且那个女人成为了塞林格的情人,并且也被命名叫“雪莉”——而其实这个在街上偶遇而被命名的故事,在真实的塞林格的小说《破碎故事之心》里也有叙述,小说中的情节,我遇到的情节,一种文本被重新改写,它就必然会出现原初文本之外的“我”,而我就变成了脱离第一文本,进入第二文本的那个人物,也就在“不”和“是”之间轻易完成了转换。

从隐秘文本到虚构文本,那个作者从消失到再生,或者才是文学“不”的迷宫里的自救,恩里克·比拉-马塔斯为新千年的文学提供了案例。神秘的托马斯·品钦为什么要让自己“分身”?当他说“那么,就要由你来决定哪一位才是真的了”的时候,是把自己放进了文本里;“妄想狂佩雷斯”为什么变异为萨拉马戈?作品已经被提前写完,即使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也是一种惩罚;那个署名叫B.特拉文的作者为什么从来不存在?“作者拒绝承认所有发生过的与正在发生的事,他根本上拒绝自己存在。”而正是他们在文本世界之外消失或匿名,他们才能在文本里成为真正的作者,而“我”在新千年到来之际,在文本里实验了一种消失的“复出”:“特拉文一生躲躲藏藏,我也决定要躲躲藏藏,明天,就连太阳也要将自己藏起来了。新千年之前最后一个日全蚀将在明日到来。”

文本中的瓦尔泽的小说《皮埃尔·梅纳尔学院》是不存在的,克莱芒·卡杜及其生平是假的,乔治·佩雷克的《永远看起来像件家具的作者自画像》是没有的,甚至“妄想狂佩雷斯”的作者鲁伊斯、马塞尔·马尼埃尔及其作品《香水地狱》、克拉拉·沃利采克及其作品《私密的灯光》也都是恩里克·比拉-马塔斯在文本里写出的虚构,是一个“不”的迷宫,而正是这众多的“不”,才能使得“是”成为可能,才能在作者意义上完成救赎,才能使写作越过文本成为自己,就像巴尔扎克在弥留之际向世人做的那个巴托比式的道别:Fais ce que dois,adv……——“无论发生什么,做你该做的。”

人鼠之间

编号:C54·2170417·1378
作者:【美】约翰·斯坦贝克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6年01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32158690
页数:105页

莱尼身高两米,力气大得吓人,但心智像个孩子。乔治从小和他一起长大,是他唯一的朋友。乔治带着莱尼到处打零工糊口。莱尼单纯善良,可常常闯下大祸。莱尼每次闯祸,乔治就必须带着他逃亡,永无休止地流浪。乔治和莱尼有一个卑微的梦,希望有一天可以存够钱买一小块地。他们可以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种种菜,养鸡养猪,养莱尼最心爱的兔子。他们可以不必再流浪。当他们流浪到一座农场,这一次,永无休止的流浪终于到了尽头,梦想也到了尽头——乔治终于帮莱尼找到一个地方,在那里,莱尼永远不会再闯祸,永远不会再受伤害,永远不需要再逃亡……善良,同情,以及为生存而奋斗的勇气,变成最后的生存力量。


《人鼠之间》:有时候一个人别无选择

乔治继续讲下去:“咱们不一样。咱们是有未来的人。咱们还有彼此可以说话,互相关心。咱们不会因为没有地方可去就坐在酒吧里把钱赌个精光。其他那些人坐了牢,在号子里烂掉也没人在乎。咱们不一样。”

未来在哪里?在乔治的计划中?在下游的农场里?在工作每个月拿到的五十元钱里?或者在莱尼想要的兔子王国里?不一样的未来又是什么?是区别于只有一只手的坎迪出三百五十元合伙费的想象?是区别于“我不是南方黑鬼”的卡鲁克斯拒绝别人进入那间屋子的独立?或是区别于柯利老婆十五岁时要跟着剧团离开的演员梦?“每个人脑袋里都他妈装着那么一小片地。他妈的没一个人能实现。就像天堂一样。每个人都想要一小块地。”相同与不同,未来其实从来没有出现,不一样的未来是“人鼠之间”永远无法走出的那种死亡。

最后的最后,才是未来,才是不一样的未来,那把老式的鲁格手枪被拿了出来,它曾经射杀了坎迪那只又老又丑的狗,它被柯利用来寻找莱尼并且命令朝他的肚子上开枪,是的,枪口就指向未来,向前的未来,未知的未来,以及死亡的未来。而在未来到达之前,乔治再次说到了那一小块地,再次想起了莱尼想要的兔子,再次感觉到和别人不一样,当他颤抖的手又垂下去,他的未来就像枪口的方向,指向了自己站立的那块土地,“没问题,现在就去。我一定可以。我们一定可以。”他说可以走向未来的是“我”,然后是“我们”——我和我们,是一体的,是同向的,是有未来的大家,但是指向地面的枪口其实看不见开阔的世界,看不见活着的我们,更看不见有兔子的未来。

是因为有东西挡住了枪口的方向,“他看着莱尼的后脑勺,看着脊椎和头骨交汇的那个地方。”一个人的脑袋,一个不够聪明的脑袋,一个开玩笑说是小时候被马踢过的脑袋,一个总是朝着乔治所说的未来看见兔子的脑袋,所以要有未来,必须把这个脑袋移向别处,用一把枪的枪口去除遮挡物,“乔治抬起枪牢牢握紧,把枪口凑到莱尼的后脑勺前。他的手在剧烈地颤抖,但他的脸色坚定,手也逐渐稳定下来。他扣动扳机。”枪声在群山间荡开,似乎用声音抵达了未来,莱尼向前倒在沙滩上,倒在了自己再也看不见的未来,未来已远,未来未知,“结束了,上帝。”

未来是死去的未来,是上帝不再的未来,而在莱尼倒下之前,乔治似乎对着农场里的人说过:“哈,我骗他的。幸亏不是。我要真有你这么个亲戚,干脆开枪毙了自己算了。”那时候他带着一起逃跑的莱尼来到了河流下游的农场,在柯利的父亲那里赚钱,那时候他就是这样和莱尼说到了和别人不一样的未来,说起了那一小块的地,那时候,乔治又以否定的方式把不聪明的莱尼放在了一边,也是在那时候,他说到了开枪,说到了死亡,只不过“干脆开枪毙了自己算了”的预言里却是对于不聪明的脑袋的一次否定,也是对于和莱尼成为“我们”的无奈。

“他是……我们是表兄弟。我答应他妈妈要照顾他。小时候脑袋被马踢了。这家伙没什么问题,就是不怎么聪明。但你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这是乔治对于莱尼的定义,当农场里的人打听两个人的关系时,乔治拆解了“我们”——一边是他,一边是我,所以那时候的死亡只是我的死亡,而这种我的死亡却把他的愚笨推向了另一边。我和我们,是两种语境下的人称代词,所以当一切可以被分离,所谓的“咱们的未来”也变成了一个脆弱的词语。

从威德那边逃出来,穿过树林,沿着河流去往农场,甚至在农场里开始干活,都是“我们”在一起的生活,所以那个时候的未来也是不可分的,“行。将来某一天——咱们会把挣的钱凑起来,买座小房子,几亩地,一头牛,几头猪,然后——”这是乔治为莱尼构筑的一个未来,一小块地,几头猪和牛,小房子,这的确是一种理想,是对于奔波而苦累的现实的一种超越,也是乔治内心真正想要的未来。而对于农场的每一个人来说,心里都有着那样一小块地,只有一只手的坎迪在农场里扫地,每个月只有两百五十元的收入,但是他听说了乔治的未来之后,也成了“我们”的一员:“假如我跟你们合伙。我能出三百五十元。我干不了什么活,但我能煮饭,喂鸡,给花园翻翻地。怎么样?”而总是被柯利骂成黑鬼的卡鲁克斯,也想到了自己的未来,管马厩的他和别人保持着距离,脊椎弯了的他却需要一种挺立的姿势,“我不太想让你们在这儿待着了。黑人也该有拒绝的权利。”拒绝不是让自己孤立,而是让自己成为自己的主人,“哈,告诉你吧,我觉得你们所有人都很臭。”当所有人都一样都不该歧视的时候,是不是也会成为“我们”?

还有被农场里的人说成是婊子和荡妇的柯利老婆,在某种程度上,她是在这些底层的工人之外的,甚至她也和柯利一样是权力体系的符号,就像乔治对莱尼的警告:“反正你离她远点。她要不是个老鼠夹子,这个世界上就没人是了。让柯利自己对付她去,他可是自愿上钩的。手套里涂满士林。”而且作为唯一的女人,她也是某种欲望的象征,柯利娶了她是一种欲望的满足,被柯利怀疑和骡夫斯林姆在谷仓里,也无非是欲望的释放,“我看见她冲斯林姆拋媚眼了。斯林姆是个挺有本事的骡夫,可好了。斯林姆用不着穿什么高跟靴就能带好收粮队。我看见柯利的老婆冲斯林姆抛媚眼了。柯利没发现。我还见过她冲卡尔拋媚眼。”权力和欲望加在她身上,其实是农场里的那些底层人的自我保护,他们自动形成了对立,也自动让她远离“我们”。而其实,柯利老婆和柯利彼此寻找却始终寻不到的尴尬,却在证明她的生存困境,她不在权力体系里,也不是欲望的符号,恰恰相反,她有自己的梦想,15岁就遇到了马戏团,想要跟着他们做一名演员,“我要是去了,就不会像这样活着了,跟你打赌。”十五岁没有开启她的未来,相反却让她在被排挤,被误解,甚至在道德绑架中成为一个可悲的符号。

约翰·斯坦贝克:人鼠之间,最后的未来就是死亡

但是,柯利老婆为什么会把自己十五岁的经历讲给莱尼听?为什么要对他说出自己的心里话,甚至为什么要满足莱尼摸她头发的想法?“我很孤独,你可以跟别人聊天,但我根本没人说话,除了柯利。不然他就会生气。你喜欢没人可以说话的感觉吗?”那时候她不是婊子,不是荡妇,甚至不是柯利的老婆,而是一个具体的人,一个有着真切渴望的人,一个说着真心话的人,而她对莱尼这样说,是因为在莱尼的身上她看见了人的纯真。所以柯利的老婆需要的是打开内心的世界,寻找一个真实的自己,而只有在真实的自己出现时,那个未来才是可期的,才是不一样的,才是弥补现实的一种渴望。所以她也是“我们”的一员,用向上和向前的目光构建属于自己、也属于这个群体的未来。

但是莱尼,是不是真的如乔治所说,是永远不离开的“我们”?当威德那边被人追捕的时候,乔治带着他逃离,当他们进入农场的时候,乔治和他一起工作,当遇到误解的时候,乔治安慰他,所以他们是在一起的“我们”,是构想了未来的“我们”。但是长着不聪明的脑袋,这个我们却也是脆弱的,乔治也会骂他,也会指责他,甚至也会离开他去镇上的妓院里,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他也告诉他逃离的办法:“你就藏起来,等着我去找你。别让任何人看见你。藏到河边的树林里。你重复一遍。”而对于乔治和莱尼来说,那个有着不一样未来的“我们”之所以脆弱,不是因为莱尼不是自己的兄弟,而是作为一个不够聪明的人,莱尼的世界里只存在着一种未来:用手可以摸到的未来。

在威德的时候,他看见一个穿红裙子的姑娘,然后像就想摸摸看,所以伸手去摸那条红裙子,吓到了姑娘,在姑娘的尖叫声中,莱尼也被吓着了,“他就紧抓着裙子不放,因为他脑袋里想不到别的。”摸裙子是因为他喜欢裙子,而当姑娘以为是要非礼她的时候,在尖叫声莱尼越是不肯放手,在他看来,摸着喜爱的东西就是一种生活,而这样的生活是和道德、法律,甚至权力所不不容的。很明显,莱尼的世界里淳朴的,散发着原始的欲望,他从来不去关心人们的规则,他从不理喻别人的权力,而被这种原始欲望带着,就能通向他唯一的未来。所以在去往农场的路上,他会捡起那只死去的老鼠,在摸老鼠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他告诉乔治未来要养兔子,他想摸摸兔子;当他看见漂亮的柯利老婆的时候,终于也伸出手摸她的头发。

原始的欲望,不聪明的脑袋,这是一对矛盾,当理智被全部的欲望所控制,莱尼无疑是一种疯子的存在,这种疯子的存在一方面可以利用自己的原始力量来反抗像柯利那样的权力体系,柯利是农场老板的儿子,学过拳击的他总是对每个工人颐指气使,就是在这样的欺压下,被柯利的拳头击中的莱尼终于爆发了他的原始力量,“莱尼还是继续死抓着那只拳头不放。”结果柯利的手被压碎了,一种权力被摧毁,这是莱尼作为原始力量的代表所做的反抗。但是在没有理智的莱尼身上,原始力量最终造成了悲剧,他用手摸柯利老婆的头发,而头发被摸的时候终于弄乱了,一样是尖叫,一样是被吓着的莱尼,也一样是紧抓着不放,他摸她的头发,他抓住她的身体,他摇晃着她的头,“她的身体像鱼一样来回抽动。然后她一动不动,因为莱尼扭断了她的脖子。”

“这个瞬间远远超越了单纯的一瞬间。”对于莱尼来说,是单纯的摸,是单纯的喜欢,而对于柯利老婆来说,也是单纯的被摸,单纯的叫喊,但是单纯之于单纯,却是原始的力量和真诚的交流不可调和的矛盾,“她看上去美丽而单纯,面容甜美而年轻。涂了腮红的脸颊和鲜红的嘴唇让她显得生机勃勃,仿佛她只是暂时进入浅眠。她的双唇微启,小香肠一样的卷发在草堆上披散开来。”死去的她就像莱尼第一眼对她的评价一样,“她很漂亮。”但是当漂亮变成死亡,意味着“我们”的解体,意味着未来的消失,意味着人鼠之间不可跨越的阻碍。

莱尼躲到了树林里,一个人的逃亡,再没有乔治在一起,也再没有未来可以看见,在他的世界里还是那些美好,还是那些兔子,还是那些原始的东西,“我知道,克莱拉姨妈,太太。我这就去山里找个山洞住着,再也不给乔治添麻烦了。”即使幻想中看见的克莱拉姨妈和巨大的兔子在嘲讽他,但是他还是等到了乔治,还是听到了乔治说到了未来,“我们会拥有一小片地。”一小块地,牛有羊的地,有房子的地,有兔子的地,甚至是和别人的未来不一样的地,其实都是一种看不见的想象,都是藏在单纯是世界里的欲望。

人和鼠之间有着无法跨越的距离,现实和梦想之间有着无法消弭的矛盾,现在和未来之间有着隔绝一切的障碍,当然,所谓的底层生活和权力统治,也从来不呈现“我们”的状态,理智和情感,也再无“咱们”可以述说,就像斯林姆所说:“有时候一个人别无选择。”现实压迫而来,死亡无从选择,我们只是一种假象,未来只是一个梦境,“结束了,上帝。”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也不管是不聪明的人还是有着理想的人,所有人,永远不会有救赎。

迷宫中的将军

编号:C65·2170417·1377
作者:【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4年11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44274371
页数:238页

“写玻利瓦尔是一项文学事业,对此我投入了所有的文献知识、技术知识和智力知识。《迷宫中的将军》具有超过我其他任何作品的重要性。它表明我写的全部内容都符合一种地理现实和历史现实。”就如其中的写作手法一样,没有了魔幻,以直接而准确的叙述介入到历史中,变成了一种关于1830年历史的知识。南美解放者玻利瓦尔在生命最后的14天,沿着马格达莱纳河走向自己一生幻影般的旅程:在被疾病困扰、心灰意冷和种种超出了他的控制的不利条件下,重访了河岸边的城市,重走了见证他起伏辉煌的战绩的河流,这趟旅程满载着他曾经的抱负、他曾经的同路人以及遭受的背叛,奔赴大西洋——迷宫中的将军“首次出场”,却是在奔向一种死亡……


《迷宫中的将军》:我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

“这场自相残杀的战争唯一真正的原因就在于此,”将军说,“最悲哀的是,人们自以为是在改天换地,其实是在长期延续西班牙最落后的思想。”

一八三〇年七月二十四日,波帕山麓的那所房子里,当五点钟的钟声敲响的时候,总管何塞·帕拉西奥斯告诉将军:“殉道的童贞女圣克里斯蒂娜日。”将军睁开眼睛,说了一句话:“四十七岁了,妈的,我还活着!”活着就是不死,就是战斗,就是激情,就是将军之为将军的存在——仿佛是第一次唤醒了他,就像二十年前他跨上战马,佩戴那把象征自由、主权、独立的宝剑,率领那些渴望独立的士兵,翻山越岭,冲入西班牙殖民者的阵营。

是的,二十年来,他四次横渡大西洋,骑马踏遍他比任何人都解放得多的山川,二十年来,他从西班牙统治者下解放了五倍于欧洲面积的土地,二十年来,他身兼玻利维亚总统、哥伦比亚总统、秘鲁独裁者三重职位。当一八三〇年七月二十七号五点钟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四十七岁的活着状态对于将军来说,是一种关于独立、权力的延续,还是像波帕的雨夜一样,在潮湿的世界里归于沉寂?西蒙·何塞·安东尼奥·德拉桑蒂西马·特立尼达·玻利瓦尔-帕拉西奥斯,这是一个被南美历史永远载入史册的名字,它是自由的团结的象征,它是主权和独立的符号,当二十年的历史重新被唤醒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将军,而是变成了“我们”。

六月十六日,国家议会授予他终身年金,他在给莫斯克拉总统的正式信件里,模仿帝王用讽刺的语气第一次使用了第一人称复数:“我们有钱了。”六月二十二日,他收到了出国护照,高举起来挥舞着说:“我们自由了。”两天后,当他迷迷糊糊从睡梦中醒来,在吊床上睁开眼睛的第一句话是:“我们真伤心。”有钱的我们,自由的我们,伤心的我们,将军似乎已经不再是一个将军,不再是二十年来的那个“我”,而这种以第一人称复数代替单数的改变,也把“我还活着”的惊喜变成了“我们还活着”的状态。

我们活着,就是一种集体的存在,就是一种复数的力量,即使厄运降临,即使病魔产生,即使时日无多,将军还是像二十年前一样,向着世界的“我们”召唤:“中尉军阶以上的人,凡是想去委内瑞拉打仗的,都可以报名。”打仗是为了解放,打仗是为了独立,打仗是为了生存,当第二天早晨波帕山麓的房子变成了撤空的军营,所有人都变成了“我们”,而将军也成为“我们”的一个:“将军满怀希望地期待一场新的战争使昔日的荣誉重放光彩。”

这是将军的另一次命名,曾经他作为英雄被推上了权力的王座,他是别人的将军,他是历史的将军,而现在,他在四十七岁的钟声敲响的时候,在被重新唤醒为“活着”的状态中,在看见了复数的“我们”血脉贲张的时候,他的自我命名仿佛开始了新的传奇,“现在他已经不是失败引退、出国流亡的模样,而是一个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将军。”二十年前的功勋已经翻过了一页,二十年后的历史似乎正在开启,而这开启的历史里,却沾满了鲜血,充满了权力,散发着恶臭。就在六月四日,将军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辞职之后最理想的继承者苏克雷元帅,和家人一起经过昏暗的贝鲁埃科斯地区时,遭到伏击,他被人打冷枪从背后暗杀;在离开最高统治的权力王座后,他听到了曾经庇护过策划暗杀行动的桑坦德再一次制造了暗杀事件,甚至想伦敦借款纵容朋友贪污腐败;九月五日,拉斐尔·乌达内塔将军发动了哥伦比亚的第一次政变,华金·莫斯拉克总统和凯塞多副总统成了孤家寡人,继而离职出走,暗杀、腐败、政变,当这些词语组成了独立后的国家标签,对于将军来说,二十年来的努力都变成了一场空,在自相残杀中,所有的改变都走向了被统治的老路,所有的奋斗都回到了被奴役的起点,“最悲哀的是,人们自以为是在改天换地,其实是在长期延续西班牙最落后的思想。”

所以,在“像臭鱼一样让人恶心”的世界里,他要重新变成将军,他要投入新的战争,他要重塑昔日的辉煌,反对制宪议会授予他的职权,拒绝拉斐尔·乌达内塔将军让他回去的邀请,作为重新回到“我们”中的将军,他需要剥夺派斯将军对委内瑞拉的控制,他需要从库库塔发起大规模进攻,他需要在自己四十七岁生日开始一种“活着”的状态,但是,二十年的战斗已经过去了,昔日的辉煌已经不再,即使自由和团结、主权和独立就在自己眼前,对于将军来说,“我还活着”已经是奄奄一息之后的回光返照,就像那个英国外交官在给政府的报告中说的那样:“他的时间所剩无几,连到坟墓都很勉强。”

一切已经结束了,而一切的结束早已经被注定了,不是别人的预言,是自己看见了末日,当他第一次发表总统演说的时候,他就说过:“我获得和平的第一天也就是我执政的最后之日。”而在一八二三年写给桑坦德的信中说:“仿佛魔鬼主宰了我一生的际遇。”在争取民族独立的战争中他看到了魔鬼,在站上权力王座的时候,他看到了自己的落幕,这是一种必然的循环?那次他对苏克雷说:“总而言之,我们双手创造的一切,正遭到别人的践踏。”而懂得他的苏克雷说:“那是命运的嘲弄,我们似乎把独立的理想播种得太深,如今人们互相都在搞独立。”从西班牙殖民者的手中夺得五倍于欧洲的土地,这是独立战争的胜利,但是胜利并不仅仅是坐上权力的顶点,并不只是被授予英雄,并不只是成为一种象征,当那支卫戍部队要求补发三个月的欠饷,游行变成了哗变,当以自由派的名义清除异己的时候,权力制造了分裂,当议会开始新的选举,制度变成了摆设,而这一切无疑又走回到了曾经西班牙统治时期,无疑将所有的战果都变成了个人的私利。

一八二六年二月八日在利马举行的招待会上,将军祝酒时说的话还历历在目:“在秘鲁辽阔的土地上,如今一个西班牙殖民者都不剩了。”那一天美洲迎来了独立,而对于将军来说,他的更大目标是把美洲变为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庞大、最不平凡、最强盛的国家联盟。只是这仿佛是一个梦,就像他自己,当他身兼玻利维亚总统、哥伦比亚总统、秘鲁独裁者三重职位的时候,他其实早已经脱离了“我们”的世界,而成为那个被推上巅峰的“我”,高高在上,却又孤寂无比。所以将军看见了主宰自己一生的魔鬼,看见了胜利旗帜下的末日,他在吃肉汤时说:“任何议会都救不了共和国。”他在临睡前说:“我明天就离开这个国家。”

辞去总统的权力,离开统治的位置,对于四十六岁的将军来说,这是自我否定时代的开始,“刚过去的七月,他满了四十六岁,但那鬈曲粗硬的加勒比人头发已经花白,骨骼由于未老先衰变了形,他显得如此衰弱,仿佛熬不到明年七月。”他变成了一个人,即使有总观,有部队,有看守,但是对于将军来说,他只是一个孤独的人,而在这孤独的世界里,他看到的一切都变成了否定的现实。当他听说华金成为新的总统的时候,他发出的疑问是:“难道我一票没有?”当谈到君主制的时候,他的回答是:“我的额头永远不会被皇冠玷污。”当他听说总统软弱、副总统是个机会主义者,而被别人推举为最合适的人时,他却说:“我已经不存在了。”当他回想是三年前皮亚尔将军在安戈斯图拉被枪决的情境时,他说:“我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

一票没有的选举,不被皇冠玷污的额头,不存在的自己,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这些否定句构成了将军对权力的排斥,也像是在回应总统就职时的那句谶言:“我获得和平的第一天也就是我执政的最后之日。”而实际上,这些否定仍是一个将军的否定,也就是说,他的离开在某种程度上更加凸显了他内心隐藏的权力影子,议会、总统、枪声、国家,如何能绕过将军,绕过二十年的独立战争,绕过越演越烈的权利斗争?所以辞去总统权责,离开首都,前往欧洲,在将军的内心来说,却依然无法忘记那些争斗,那些暗杀,那些权力,甚至当他成为一个权力的牺牲品而被暴民称作是“独夫”的时候,一种权力体制依然无法从他否定的状态下彻底消失。

而在离开的那条路上,看见的,想起的,也都是和二十年来的独立斗争有关,和英雄主义的自己有关,和革命、胜利的荣誉有关,在破败不堪的翁达城,他会想起得势的最初几年,在盛大宴会上和客人们一醉方休,那个豪华时期使用的刻有他姓名第—个字母的专用餐具保存了下来;在“上帝之乡”蒙博克斯,当群众涌进康塞普西翁教堂参加感恩意识的时候,他会想到曾经辉煌时的种种仪式,人们跪倒在他的脚下,高喊着他的名字;在卡塔赫纳,当将军坐在破旧的四轮马车上的时候,他想起了一八一三年八月胜利开进加拉加斯时的情境,“那次他头戴桂冠,坐着一辆由城里最漂亮的六个姑娘拉的敞篷彩车,在热泪盈眶的人群中间缓缓通过,正是在那天人们给了他一个光荣不朽的称号:解放者。”英雄、解放者、总统,这些荣誉刻写在每一个城市的记忆中,而这些记忆也组成了将军无可逃避的权力影子,当政局发生改变,对于将军来说,无非是那些权力影子的扭曲,“毁掉我光荣的不是敌人的背信弃义,而是朋友的卖力。是他们使我陷入奥卡尼亚国民议会的灾难,卷进了君主制的麻烦事,他们先是怂恿我争取重新当选,后来又用同样的理由劝我辞职,现在又把我困在这个国家,一筹莫展。”

又回到了“我”的时代,在孤寂和疾病的折磨中,将军似乎第一次想要一个真正的自己,真正的“我”,不管是从独立战争的“我们”状态,还是从权力争夺的“我们”状态中走出,都将可能是一次真正抵达内心的努力。而在离开的途中,在将军世界里出现的那些女人,似乎在某种意义上完成了一个独立的“我”的命名。“我很爱你,如果你现在比以前更理智,我会更爱你。”这是陪伴了他八年的曼努埃拉·萨恩斯对将军说的话,“她是将军丧偶二十七年来长期保持爱情关系的最后一个女人,也是将军的心腹、文件保管员和最富激情的朗读者,并且是他的参谋部成员,有上校军衔。”他们可以在不关门,不脱衣服,也不睡着的床上,可以读十遍卢梭的那部《爱弥儿》,甚至在将军陷入困境的时候,曼努埃拉扮演了国内第—个玻利瓦尔分子的角色,“她单枪匹马发动了一场反对政府的宣传战。”八年炽热的感情,十遍渴望自由的书籍,以及一生奉献给独立的追求,她成为将军生命中最动人的风景,而她之存在,在爱情的意义上拯救了将军的灵魂。

而对于将军这一生来说,女人的出现,或者如路易莎那样,在满足之后给了她自由身;或者如米兰达一样,她在自己编织的柔情中获得了将军队丈夫的赦免;或者如马格达莱纳河边的那个女仆,让她有了被宠幸的时光;或者如带进禁止妇女人内的斗鸡场的卡米尔,是女性的一次解放;或者如波帕山麓的房子里的那个天使般的少女,头上隐隐发光的萤火虫装饰是幻化的美……女人世界里的肉体、欲望和美,在将军的世界里,早已不是如曼努埃拉的那种爱情,“他迫切需要情爱的时候,不顾一切地把她们弄到手。一旦满足之后,他只限于在幻想中继续怀念她们,在远方给她们写热情冲动的信,捎去贵重的礼物表明没有遗忘她们,但从不让自己的生活受到丝毫牵连,他的感情与其说是爱,还不如说是虚荣。”

也是男性欲望的表达,而这种欲望即使在将军离死亡越来越迫近的时光里,也无法逃脱男权的影子。所以将军寻找的自我,永远无法脱离“我们”而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永远无法在否定的语句中看见“我”,这或者是最宿命的悲哀。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这边的海岸到另一边的海岸,从听说的这一场政变到另一场政变,从记忆中的女人到眼前的女人,“整个国家已经四分五裂,内战的幽灵在她的废墟上肆虐,在逆境面前知难而退是将军最厌恶的事。”而在四分五裂的国家面前,他最后做出的作战计划,多少也只是自我安慰,那个“我们”永远不再,那个“我”早已走向了死亡。

当十二月份的天空变得浑浊,当“世界的命运有赖于里奥阿查”的战略走向失败,已经四十七岁的将军终于看见了自己,“是圣马特奥的气味。”这里是他乡愁的中心,三岁失怙,九岁失恃,二十岁丧偶,当将军成为将军叱咤风云的时候,这里的一切其实保存在古老的记忆中,但是,“他一生中几乎每晚都梦见圣马特奥的房屋,有时梦见他的父亲、母亲和每一个兄弟姐妹,但从没有梦见过妻子,因为他强忍悲痛把她埋葬在遗忘深处,才能没有她而继续活下去。”父母、兄弟、妻子、故乡,以及糖厂的味道,这些东西才是属于他自己的,“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更接近自己的家。”而现在,从二十年的战斗中回家,从权力的世界里回家,从被折磨的痛苦岁月中回家,才敞开了那个叫做我的世界,而他在看见我的时候,第一次抛弃了否定句式,在写给一个朋友的信中,他说:“我至多再能活两个月。”

再活两个月,不是“妈的,我还活着!”的惊喜,不是“我已经不存在”的否定,不是“他的时间所剩无几”的悲哀,但是在这一种回家的喜悦中,“至多再能活两个月”何尝不是自我的预言?当生的时间只剩下两个月,必然的终点就是死亡,两个月的生命就是两个月之后的终结,而这也是他一生中第一次提到死亡。但是死亡来到,对于将军来说,却又是坦然的,因为他已经回家,回到了没有纷争、没有战斗,没有权力争夺的家,回到了没有皇冠、没有宝剑,没有总统职位的家,“我不想听到行刑的枪声”,世界其实安静如刚出生时的样子:“于是他叉起手臂搁在胸前,开始听到榨糖厂的奴隶们在下午六点钟唱的圣母颂,看到窗外天上那颗无缘再见的明亮的金星,终年不化的山顶积雪,爬藤新枝上的黄色钟形花,第二天星期六由于举哀紧闭门窗,不能看到它吐放了,还有那永远不会重复的生命的最后光芒。”

礼拜二午睡时刻

编号:C65·2170417·1376
作者:【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5年03月第1版
定价:
ISBN:9787544275606
页数:168页

“《礼拜二午睡时刻》入选中国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格兰德大妈的葬礼》收入美国大学文学课本。”写在腰封里的话把“不容错过的马尔克斯经典小说”带向了教科书的境遇,这是一种褒奖,还是一种贬低?作为马尔克斯首部短篇小说集,收入其中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似乎才有限接近其之后成熟的“魔幻现实主义”的标签,希望“把现实翻转过来,让读者看到另一面的情形”的努力使马尔克斯开始在写实和魔幻中搭建了创作的桥梁。《礼拜二午睡时刻》共收录8篇经典短篇小说,包括《礼拜二午睡时刻》《平常的一天》《咱们镇上没有小偷》《巴尔塔萨午后奇遇》《蒙铁尔的寡妇》《周六后的一天》《纸做的玫瑰花》和《格兰德大妈的葬礼》。


《礼拜二午睡时刻》:上帝的意志难以捉摸

小伙子想起了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所有小镇的所有街道不是通往教堂,就是通往公墓。”
——《周六后的一天》

为什么是两条路?为什么是必须的两条路?“不是……而是”的选择,其实根本不指明一个方向,当所有的小镇,当所有的街道都在没有选择中进行选择的时候,可能性意味着不可能,教堂意味着救赎,公墓意味着死亡,救赎是信仰意义上的皈依,死亡是肉体意义上的寂灭,却最后在殊途同归中无法接近一个上帝,那时候所有的小镇都沉睡了,所有的街道都关闭了,所有的救赎都没有了意义,而所有的死亡却都指向唯一的死亡,那神父在“才躺下五分钟”的午睡中醒来时说:“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

就像一本书,当打开了所有的页面,当读完了所有的句子,当走向了所有的可能,即使听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在1962年发出的诡异叹息声,看到了马孔多格兰德大妈隆重的葬礼仪式,也发现了“哺育全体族人,垂死时仍然是个无儿无女的老处女”的封闭时代,但是1962年的上帝不指向可以选择的方向,所有的东西最后都以合拢的方式完成一种结局,那个孩子,那个母亲,被搁置在陌生的小镇,在星期二午睡时刻,无助而无力地在一个封面的故事里,再也无法看见孩子的面容,再也无法发现救赎的力量,他们死去,遗忘了一个星期最后可以离开的时间。

是的,从1962年过来,时间是唯一可能逃离的出口,时间的礼拜一,没有正式学位的牙医堂奥雷略·埃斯科瓦尔打开了诊所的大门,或者小镇的台球厅老板堂罗克重新营业,像是殡仪馆的台球厅上写着一句话“本室无球,暂停打台球”;时间的礼拜二,穿着褴褛的丧服女人和小女孩来到了大家都午睡的小镇;时间的礼拜三,镇上最有钱有势的何塞·蒙铁尔死在了他的吊床上,或者在格兰德大妈的葬礼之后,清洁工从丢下的垃圾开始,“清扫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时间的礼拜四,那个年轻人离开从学校里搬离出来的母亲,坐火车去往小镇的教堂;时间的礼拜五,发现假袖子还没有干的米娜错过了去教堂做弥撒以及领圣餐;时间的礼拜六,主持祭坛圣礼的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神父看见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鸟跌落在他的脚边,或者小镇上的人不再给“不肯说出把球放在哪儿了”的黑人提供食物;时间的礼拜天,妻子安娜不肯借钱给达马索买台球,空虚而漫长的一天变开始了。

从时间的礼拜一到时间的礼拜天,七天都可能打开不同的入口,开门做生意,开门进城,开门去往公墓,开门清扫垃圾,开门去做弥撒,开门救助受伤的小鸟,但是不同的入口却通向唯一的出口,否定的出口,错失的出口,死亡的出口,以及午睡的出口,当所有的入口通向唯一的入口,当所有的可能通向唯一的不可能,上帝又在哪里?一个七天的轮回,一种七天的仪式,时间不是编织新的机会,在“上帝的意志是难以捉摸”的无措中,魔鬼便制造了“不是……就是”的选择。

九十四岁,是神父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的时间,他在自己的时间里,很肯定地说曾经三次亲眼看见了魔鬼。但是当九十四岁之后,三次看见的魔鬼却变成了三只死鸟,落在脚边,落在街道上,落在小镇的生活里,“那是在礼拜五夜间,他本来睡得就不踏实,突然被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熏醒了。是噩梦,还是魔鬼撒旦用一种新颖独特的手法在打搅他的清梦?”神父第一个闻到死鸟的臭味,对于这个礼拜五来说,他其实看见了和上帝无关的死亡。镇上的纱窗都破了,而原因是那些小鸟,它们撞破了纱窗,然后跌死在屋子里。纱窗被撞破了,是意味着秩序的死亡,而小鸟发出臭味,却是自己的死亡。

在死亡面前,神父安东尼奥·伊萨贝尔却想到了上帝的意志,时间的礼拜六,“从天上开始掉死鸟起九天之后”,神父在路过寡妇雷薇卡太太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鸟跌落在他脚边。这次不是秩序的死亡,也不是自己的死亡,而是从天上掉下来未完成的死亡,奄奄一息的小鸟还有生命,所以神父希望救活这只小鸟,而且想通过雷薇卡太太来完成这次救护,在他看来,雷薇卡太太自从上校的弟弟在屋子里死在抢下之后,她已经远离了上帝,一年只做一次忏悔,就像那只奄奄一息的小鸟一样,需要接近上帝的救赎。但是那只小鸟在雷薇卡太太手上,却不是抵达活着的命运,而是以另一种方式提前进入了死亡,雷薇卡太太厌恶地掐住小鸟,往瓢底下一扔,对神父说:“要不是撞坏我的纱窗,这跟我有什么相干。”

被撞坏的纱窗是秩序的死亡,把小鸟提前进入死亡,甚至不是它自己制造了死亡,雷薇卡太太在神父面前这样做的时候,她是不是神父又一次看见的魔鬼?一种死不同往教堂,甚至也不通往公墓,它只在上帝即将到来的时候通往每一个时间的坟墓,雷薇卡太太像一个魔鬼,认为自己是一具死尸的神父呢?“三加三等于六,一个礼拜就碰到半打。”神父在重新审视死亡的时间时,发现了死亡之后的上帝,“心中突然一亮,意识到一生中伟大的一天终于来到了”,因为,他从《启示录》上看到那句话说,当魔鬼出现的时候,他便是那个被选中的上帝的使者。死亡之后的救赎,魔鬼之后的使者,九十四岁成为一具死尸之后的复活,当那个为母亲搬离“退休”的年轻人来到城里的时候,神父第一次找到了自己的使命,而这个使命就是发现死鸟背后的原因,发现魔鬼行走的轨迹,“这回说是看见了流浪的犹太人。”在讲坛上发疯的神父用这样一种方式定义了真正的恶,用大布包来敛钱,目的是驱逐流浪的犹太人,“敛完钱,把钱交给那个最早到这儿来的小伙子。就说神父叫他去买一顶新帽子。”

这就是“周六后的一天”,礼拜六之后是礼拜天,上帝有着另外的意志,但是当掐死奄奄一息小鸟的寡妇雷薇卡太太、撞破无数纱窗的无数小鸟、发疯的九十四岁神父,一起出现在礼拜天的时候,所有的小镇,所有的街道,在这所有的时间里,都通向了死亡,在秩序之死,小鸟之死之外,又多了一种信仰之死,而在礼拜天上演的死亡里,是不是上帝一直在午睡?“不是通往教堂,就是通往公墓”,当上帝沉睡在“周六后的一天”,那么不妨在上帝难以捉摸的意志之外,可能性地走出一条可以选择的道路,从设想开始,从《启示录》的引语开始,从奄奄一息的小鸟开始,那条路就这样通向了公墓,一种和肉体有关的死亡。

肉体的死亡,是那个叫森特诺·阿亚拉的人,时间的礼拜一,凌晨三点,当那个还是叫寡妇雷薇卡太太的人拿起那支老式左轮手枪的时候,她会认为一个魔鬼来到了面前,“她不是凭门锁的响声来辨认方向的,二十八年的独身生活在她身上激发的恐惧感使她不但能够想象出门在哪里,而且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于是有人中枪了,于是有人死去了,那只是一个深夜行窃的小偷,寡妇无非是用枪来惩治一种恶,但是当“星期二的午睡时刻”,森特诺·阿亚拉的母亲和女儿一起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那个在礼拜一死去的小偷是不是走向了那条通往公墓的路?“借用一下公墓的钥匙。”女人想要打开通往公墓的路,但是,在这个小镇,在礼拜二,所有的人困乏得睡午觉去了,甚至连神父也不例外。但是才躺下五分钟的神父终于还是办理了手续,当他面前是一个母亲的时候,他的脸唰地一下子红了,因为他知道,其实通往公墓的那条路在午睡的小镇上,早就已经关闭了。

因为,“人们都知道了。”一个小偷,一个深夜行窃的小偷,一个被抢打死的小偷,死亡之后从来不通向教堂,但是最后在午睡的小镇上,连通往公墓的路都没有了,就像那只奄奄一息的小鸟,在被命名为魔鬼之后,必然是像雷薇卡太太死掐而毁灭的命运。一样是小偷,自己就住在镇里的达马索潜入了那个台球厅,当他发现没有东西可以盗窃的时候,拿走了里面的三个台球,头一次行窃,没有被发现,还能拿回三个台球,这无论如何也是一次“战果”,但是当他把自己命名为小偷的时候,其实已经走上了通向公墓的那条路,镇上和警察开始讨论谁是小偷,那个无辜的黑人被当成了嫌犯,镇长鞭打他,不给他饭吃,“黑人没穿衬衫,他下唇裂开,一边的眉毛肿着,像个拳击手。”而看见了这一切的达马索陷入在一种无法退出的困境中,黑人是无辜的,却遭受了毒打,而自己是小偷,却已经无法回头——只拿了三个台球,台球厅老板堂罗克却说,抽屉里的二百比索的钱也不见了。终于,当那个夜晚,达马索像第一次行窃那样走进台球厅准备把台球放回去的时候,他被抓住了,连同三个台球和找不到的二百比索都成为了对他的指控,“有二百比索。现在你得受点儿皮肉之苦了。倒不光因为你是个小偷,更因为你是个笨蛋。”

不光是皮肉之苦,一个带着忏悔意识的小偷终于被送上了通往公墓的那条路,“咱们镇上没有小偷”,但是却有无法根除的恶,在这种恶的世界里,死亡就是“以为他死了”。一直靠做黄鹂的鸟笼生活的巴尔塔萨做出了最漂亮的一个鸟笼,那次是镇上富人切佩·蒙铁尔的儿子佩佩让他做的,在他拒绝邻居购买这只鸟笼之后,送到了切佩·蒙铁尔的家里,“他身穿白色衣服,刚刚刮过脸,一副毕恭毕敬的神态,穷人来到富人家里都是这样。”何塞·蒙铁尔看到了鸟笼,却认为儿子没有跟他商量就擅自做出了扎鸟笼的决定,巴尔塔萨却告诉他,这只鸟笼是送给佩佩的,“没想过收钱。”付出的劳动,明明可以收六十比索的钱,却最后变成了赠品,在巴尔塔萨的世界里,这或许也是对于权力的谄媚,而可悲的不是白送了鸟笼,反而在众人面前说拿到了五十比索,“从切佩·蒙铁尔那儿拿到这么多钱的,你是头一个。可得庆祝一番。”

这是谎言带来的盛宴,这是自我欺骗构筑的美好,而巴尔塔萨甚至从来没有觉得是一种虚伪,反而变成了虚荣,在喝酒庆祝的迷失中,“巴尔塔萨大谈他要扎出上千个价值六十比索的笼子的庞大计划,然后,再扎出一百万个笼子,凑足六千万比索。”即使最后跌倒在大街上,他最美好的梦依然没有醒来,“几个赶着望五点钟弥撒的女人走过来,都不敢看他,以为他死了呢。”一条路通往做弥撒的教堂,而另一条路则通向了自我迷失的墓地。那个被驱逐的流浪的犹太人,那个深夜中枪死去的小偷,那个偷了三个台球的笨蛋达马索,那个迷失的巴尔塔萨,他们就是以这样可悲而无奈的方式走向了寂灭的命运,而这一切全是因为在他们之上有那一只权力的大手。

那只大手是九十四岁还能看见上帝光辉的神父安东尼奥·伊萨贝尔给人忏悔的手,是“能够准确地知道门锁的高度”的雷薇卡太太拿出老式左轮手枪射出子弹的手,是镇长和警察以及台球厅老板惩处小偷的手,是富人切佩·蒙铁尔最后拿着巴尔塔萨鸟笼的那只手,而他们的手都让自己通往了教堂?“堂何塞·蒙铁尔死了。除了他的寡妇以外,人人都觉得大仇已报。”他是镇上最有钱有势的人,六年来享受了不义之财,还把儿子和女儿安排了最好的差事,但是,当一种死亡到来的时候,也是所有的东西终结的时候,“假如上帝星期日不曾休息,就有时间让世界终结了。”葬礼上,只有寥寥几个人送来了花圈,而镇上的人仿佛在这时间的终结中重新看见了希望,但是在堂何塞·蒙铁尔通往教堂之路的死亡之外,寡妇却在权力的崩溃中走向了另一种死亡,一把剪刀、一卷胶布和念珠,业绩夜晚的祈祷,她是看见了上帝的荣光,可是那却慢慢睡着了,拿着念珠的手顺着体侧滑了下去。在睡梦中他看见了格兰的大妈站在院子里,裹着白被单的格兰德大妈是死亡的象征,当寡妇问她“我什么时候死啊”,格兰德大妈抬起头,说:“到你觉得胳膊累了的时候。”

一种死亡已经降临,不是睡梦,是必然的现实。而那个马孔多王国的绝对主宰格兰德大妈呢?“在本世纪,格兰德大妈曾是马孔多的重心,正如过去她的兄弟、父母、父母的父母在长达两个世纪里独揽霸权一样。”她是母权制度的实施者,“她天生就有能力单独一人哺育全体族人,垂死时仍然是个无儿无女的老处女。”她把财产和家族姓氏封闭在一个神圣的铁丝网内,“在网内,叔父和侄孙女结亲,堂兄弟和姨妈结亲,弟兄们和小姨子结亲,直到组成血缘关系错综复杂的一团乱麻,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的繁殖圈子。”她创建了闹哄哄的集市,执掌了先辈传下来处置生命和财产的权力;她甚至超越了政治权利和宗教权力:“政府机关的某位官员为她扇扇子,即使在举扬圣体的时刻,她还享有免跪的特权,为的是不弄坏镶着荷兰式荷叶边的裙子和浆过的波浪边衬裙。”而在葬礼上,共和国总统发来了电报,国防部长亲自发表演讲并默哀一分钟,教皇“搭乘长长的黑色凤尾船,奔向遥远的、不同凡响的格兰德大妈的葬礼”,甚至,总统下令举行九天的国葬,按照为国捐躯沙场的女英雄举办葬礼。

死亡不仅仅是死亡,它是权力的再现,它超越了活着的荣耀,格兰德大妈有着永远握着权力的手,和那些权力中心的人一样,他们组成了权力体系,当那些小偷、黑人、扎鸟笼的商人、牙医走向通往公墓道路的时候,他们却走向了通往教堂的路,但是当九十四岁的神父在神坛上发疯了之后,教堂之路上还有什么上帝的荣光?小镇在沉睡,马孔多在沉睡,从礼拜一到礼拜六,再到世界终结的礼拜天,连上帝也在沉睡,而在丧失了意志,没有了救赎,迷失了信仰的午睡时刻,死亡其实废除了1962年的上帝,而那些魔鬼从来就是扮成上帝的撒旦,所以真正需要指明一条救赎之路的不是上帝已经制定的七天,而是重新开始的“明天”:“清洁工会来到这里,清扫葬礼丢下的垃圾,清扫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

声音与现象

编号:B83·2170319·1375
作者:【法】雅克·德里达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0年10月第1版
定价:13.00元亚马逊7.50元
ISBN:9787100072083
页数:134页

对于符号,德里达说:“如果一个事件就是指不可替代和不可逆转的经验统一性的话,那一个符号就永远不是一个事件。”“一个‘只此一次’发生的符号不是一种符号。一个纯粹惯用的符号也不是一个符号。”对于声音的权利,德里达说:“在表述的交流中驱逐我自身中的与他者的关系。”“驱逐作为后面的、最高的与外在于意义的层次的表达。”可以说,德里达是在《声音与现象》中,用自己的符号学来解构胡赛尔的现象学。《声音与现象》共七章:《符号和诸种符号》、《指号和还原》、《作为自白的“意谓”》、《“意谓”和再现》、《符号与瞬间》、《保持沉默的声音》、和《根源的补充》。


《声音与现象》:我的言语是“活的”

形而上学的历史是绝对的要自言自语。这种历史,在绝对无限显现为自身死亡时,它是关闭的。一种没有分延的声音,一种无书写的声音绝对是活生生的,而同时又是绝对死亡的。
——《第七章 根源的补充》

67.1公斤,当这个夜晚的健走结束,当体重秤上显示这样一个数字,我是带着一种惊喜开始了说话:“终于瘦了,离减肥的目标越来越近了。”说话其实是内心的自我言说,或者只是写在一张月度体重表上,甚至只是发在了某一个群里,即使言说,即使书写,即使宣告,其实一切都是自言自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场,只有我一个人说话,只有我一个人书写——他们没有反应,他们没有对话,他们没有交流。

和他们没有交流,却在对自己交流?这是不是如胡塞尔所说,是“自己再现说话者和交流者”?或者说是不是如胡塞尔所强调的是一种“灵魂的孤独生命”——一种“无指示的表达”在某种意义上取消了指示,取消了意义。他在《逻辑研究》中似乎也举证了同样的一句话:“你瘦了,你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也是某人对自己说,在胡塞尔看来,这种和自己说话的“孤独的话语”,其实并不对自身指示任何东西,因为“主体于自身一无所获”,他所进行的举证是:在内心话语中,我与自己毫无交流;我佯作交流,其实意味着我并不需要交流——因为它没有任何目的性,也就没有说话,也就只能自己再现说话者和交流者,“在独白中,各种词无论如何不能在心理活动的此在的指号功能中为我们所用。因为,这样一种表述在此没有任何目的性。有关的活动实际上在同一时刻被我们自身所体验。”

但是,这种自言自语真的没有任何目的性?真的不需要交流?真的是无指示的表达?或者说,这真的是一种自言自语?为什么要在内心对自己说?为什么要书写在一张纸上?为什么还要发到群里?所有一切的表达即使不是为了交流、告知和表现,但是自我这个主体却获得了一种所指,甚至我开始设想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我会看见更惊喜的变化,会对自己说更多的话,或者在“灵魂的孤独生命”中再现更多的说话者和交流者。它在某种意义上是再现,是想象,是去除了所谓的“同一时刻”的无指示表达,反而在寻找一种目的,甚至在获得一种意义。

自言自语是一种声音,在胡塞尔的引用和否定之外,却在德里达的现象学的还原中,找到了自我支撑起来的意义:“在语言中被制造的。一般语言就是这个。也唯有这个是一般语言。”一种再现,一种想象,就是一种自我的在场,而当语言被制造再现的时候,它其实回到了一般语言的“现象学还原”上,也就是开始了一个“真正的”话语:“‘真正的’语言完全有机遇与想像的话语一样成为想像的,而且想像的话语也完全有机遇像真实的话语一样真实。”于是,这种“真正的”话语就像走在画廊里找到了经验之外那个迷宫的出路:“一个在我们面前发出声响的名字令人想起德累斯顿的画廊……我们信步穿行于一个又一个大厅……一幅泰尼埃的油画……再现一个油画画廊……这个画廊里的画又再现一些画,这些画使人看到一些可以明白的含意。”

发出声响的名字,让我们步行于一个又一个大厅,再现一个油画画廊,在画廊里又再现一些画,一些画不是在表达,而是让人看到含意,它是自明的,它是自为的,它“在自身中包含了自己出路的迷宫”,于是这个和经验无关的世界里就剩下说话,“要使声音在走廊里响起以补充在场的光辉。”于是在场的阳光升起,“它就是伊卡洛斯的道路。”它不是经验,不是表达着的意义,不是绝对的知,所以它不是关闭的,它不是历史的结束,不是死亡,而这一种“补充在场的光辉”的说话,就是对于现象学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全部现象学的话语已经陷入一种在场的形而上学图式”,而在拯救之中,反而走向胡塞尔现象学的还原:“对在绝对知的彼岸‘开始’的东西来说,闻所未闻的思想是需要的,这种思想通过陈旧的符号的记忆认识自己。”

这不是无限显现为自身的历史,不是自言自语毫无交流的形而上学,不是绝对的知,而是一种发出了分延的声音,而是具有了书写的可能,而是打开了在自身中的迷宫,甚至在自我逃避中而已能获得一种确认,就如胡塞尔对于未成形的现象学还原:“他切断任何被构成的知,强调源于形而上学、心理学或自然科学的假定的不在场是必要的。”但是德里达在胡塞尔的这个论断中却看到了现象学还原的问题,那就是胡塞尔对于现象学必然性的论证中,真的消除了形而上学的假设?或者说,他的认识观念“难道不自在地是形而上学的吗”?他的现象学所批评的根源“其历史终结和只是从根源上被恢复的纯粹性中的形而上学计划本身”?

对于形而上学的批评,对于现象学的还原,胡塞尔的目的就是揭露蜕化的、传统的形而上学是一种“失明”的错误和堕落,德里达认为,这种失明存在,“能够不定地在自身在场的同一性中为了同一性而被重复,即使它并不实存。”也就是说,胡塞尔的现象学就像是一个“原始的、非经验的、无根基的空间“在不可还原的虚空上面显现,从这个虚空出发,定义了“在场在理想性的形式中的安全”,也是从这个虚空出发,在场的安全性又自行消失,当在场的理想性只是形式上的安全,当这种安全性又会自行消失,那么是不是这个虚空本身就是不安全的?而德里达指出胡塞尔的根源就在于,他把逻辑学置于符号的反思之下,符号的观念先于逻辑的反思,“这个观念在其上自我调整的符号的本质是从何而来的呢?是什么东西为规定语言的本质和起源而赋予认识理论以权力?”而且从根本上来说,胡塞尔把传统的观念改造成表述的观念,并没有消除两者之间的承续关系,甚至胡塞尔对于现象学的历史命运的把握中,在对本体论的还原过程证明了古典形而上学的在场,“并且标志着现象学对于古典本体论的依附关系”。

这种依附关系的出现在德里达看来现象学是不彻底的,或者说,可以被质疑的,“胡塞尔只是在理性的方向上对语言发生兴趣,从逻辑出发规定逻各斯,实际上,他从最终目标的普遍逻辑性出发已经规定——并且是以传统方式——语言的本质。”理想性,纯粹语法,在场,对于这些胡塞尔现象学的术语,德里达需要进行另一种梳理和阐述,而最基础的一个工作是:“形而上学观念应该得到规定。”而这个规定就需要重新对胡塞尔现象学体系中的的符号“双重意义”的混淆性进行还原。

符号的观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表达的观念,它是一种纯粹语言学的符号,是设定意义的理想性,正是就这种理想性,使得表达性语言和口头语言存在不可还原的关系;符号的另一个观念是指号观念,它并不表达任何东西,并不传递所谓的意义。但是符号的这两种观念,在胡塞尔看来,总是处在一种“混淆”中,一种观念加入另一种观念,一种体系染指另一种体系,而他的现象学还原就是为了实现两者的“区分”,“这是胡塞尔要作为逻各斯的可能性重新把握的意义的表达和逻辑的纯粹性。”所以,为了证明类/种关系的决裂,胡塞尔重新现象学的处境,“在这种处境里,表达不再在这交错中受到阻挡,不再与指号交错。”而他把“灵魂的孤独生活”看成是这种区分的标志,“但是,诸种表达在它们在其中不再作为指号而活动的灵魂的孤独生活中还发挥了它们‘意谓’的功能。符号的两种观念并不因此作为更广义或更狭义的观念而绝对地互相关联。”

纯粹语言学、理想性、在场的价值,这些胡塞尔现象学相关的意义,在德里达看来,却忽视了普遍化的“一般语言”,当胡塞尔说“逻辑意义是一种表达”的时候,他甚至把真理仅仅看做是一种“陈述”,而没有假设符号的本质统一,“胡塞尔似乎武断而又急迫地压制了有关一般符号结构的问题。”在德里达看来,把符号强加给真理,把语言强加给存在,把言语强加给思维,把书写强加给言语,是一种狭隘论,“符号并不构成真理,而只是赋予真理以意义,只是重新制造真理,使之肉身化。”

符号使真理肉身化,这是一种还原,而还原的本质是从传统的、古典的形而上学中去除那种依附关系,德里达认为,这需要重新揭示符号的本质,尤其是不传递所谓意义的指号观念,在德里达看来,指号具有内在性,这种内在性使得它依附在表达上,也就是指号的表述意义补充到表达之中,实现表述功能的统一,从而实现了记述意义上上的本质共同体,“指号落入绝对理想的客观性内容之外,即落入真理之外。”在真理之外,也是制造真理并使之肉身化的一种功能,“表述的意义由于来源于联想的诸种现象,总是联系世界上的一些经验的存在者,它在语言中就遍及所有经受还原的东西,纯叙述性,世俗存在,本质的非必然性,非自明性,等等。”还原而看见了口头话语最自发的活动,看见了言语最简单的实践,甚至看见了表达的权力相互混淆。

但是表述如何走向表达?或者如何实现表达的功能,在胡塞尔看来,表达是承担意义的符号,“诸种表达是‘意谓’的符号”,那么什么是表达?为什么是“意谓”的符号?在胡塞尔那里,表达是内在化的过程,表达的话语并不需要真正被大声说出来,而意谓针对的是“理想对象的外在”,但是它却可以作为“灵魂的孤独生活”摆脱自我而实现“自在意义”的那个出口,也就是它在“自我旁边”,却也形成了一个出口,意谓的东西就是意义,“它为说着的东西和说话者保留着,因为它说它所要说的:明确、清楚而有意识地说。”而手势、面部表情等非意识、非志愿的表述,是一种尚在等待的“意谓”,是潜在的表达。

指号当然具有意谓的功能,但是胡塞尔似乎把表达看成是“一种志愿的、坚定的、一部分一部分地意识到的、意向的内在化”的时候,忽视了指号的内在化,从而忽视了意谓潜在的表达意义,甚至将“作为意志的精神逃避纯粹精神意向,逃避纯粹赋予活力的过程的东西”也从意谓中驱逐出去。在这里,德里达认为,指号和表达之间的差异仅仅是功能上的,而不是实体上的,也就是说,“任何话语都被涉入一种交流,而且表现着一些体验,它于是作为指号而进行活动。”所以当胡塞尔认为内心独白不是一种交流,“因为我并不需要交流”,德里达却认为,交流的本质是一个主体的活动被赋予生命力,当他在说话的时候,看起来是说者在寻找听者,而实际上是听者制造了说者,“因为他把说者把握为一个并不是散布简单声响,而是对他说话的人,这个人用声响同时完成某种赋予的活动和他向听者显示的活动,或者说是他要向听者交流活动的意义。”而在被制造的说者中,交流也具有了在场的意义,具有了表述的本质,而这种在场使得“意谓”具有了另一种生命力:“纯粹的表达性将是一种‘意谓’的纯粹主动意向,这个‘意谓’使一个其内容将要在场的话语富于生命力。”

内心独白,那些词不仅再现,问且成为想象物,想象中的再现,超越实在,“因此,这已经是一种现象学的还原,这种还原把主体的体验孤立为绝对确定性和绝对存在的范围。”其实,“生命力”这个词才是德里达需要强调的,它关乎的是“真正的话语”,关乎的是自我的在场,关乎的是重复可能性的理想性——“理想性即重复”也是胡塞尔对存在的规定,所以德里达的发现实际上就是在对胡塞尔现象学的质疑中进行补充。我对自己说话,我在场——不仅是听者的在场,还是说者的在场,不仅是词语的在场,还是想象的再现,“把在场设想为先验生命的普遍形式,就是使我知道,在我不在场时,在我的经验存在之外,我的生前、死后,现在都存在着。”而这正是现象学的本质要求,“现象学的声音就是在世界的不在场中的这种继续说话并继续面开对自我在场——被听见——的精神肉体。”

内心独白,被听见,这是一种沉默,而沉默的意义就是在“表述的交流中驱逐我自身中的与他者的关系,驱逐作为后面的、最高的与外在于意义的层次的表达”,正是这两种驱逐,使得现象学在声音上得以还原,德里达认为,当主体向自己说话的时候,当他对自己说“你是这样”的时候,它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化的生产活动,而我的言语是“活的”,它们没有离开我,即是在场的,所以声音具有了现象学的价值,也就实现了胡塞尔所说的那种被赋予活力的能指:“这是与我绝对相近的。活生生的活动,就是给出生命,赋予能指身体以活力并把身体改造为‘意谓’的表达的活力,就是语言的灵魂,它不与自身分离,也不与它的自我在场分离。”

这是活生生的自我在场,这是生命力的现象学,这是纯粹的语言,所以纯粹性意味着普遍性,意味着一般语言的还原,“‘自言自语’不是一个对自我关闭的内在,它是在内在中不可还原的“开口”,是在言语中的眼睛和世界。现象学还原是一个舞台。”而这种不是自我关闭的“自言自语”,在德里达看来,更是一种对阙如的补充,是对原处自我的非在场,而补充的意义就是让无限变成有限,变成书写的差异,“补充的差异在其对自身的原初欠缺中代替在场。”进一步来说,自言自语使自我在场是一种“自为”:“自为将会是一种对自我的取代:是为了自我,而不是自我。”自为的意义就是使我活着,就是让我成为“意谓”——这样的一种“根源的补充”,就是把说变成了真正的“意谓”,变成了“要说真的”。

当意义、理想性、对象性、真理、直观、知觉、表达等观念在纯粹性而普遍性,在自我而自为,在表述而意谓中联合的时候,“它们的共同模式就是作为在场的存在:对自我同一性的绝对接近,而对为了重复可自由支配的对象,对时间性现在的维持”,而这种在场的存在,这种对自我的绝对接近,这种再现的想象,难道不是真正从古典形而上学的依附中找到了现象学的出口:“理想性形式下的在场的形而上学是一种生命的哲学。”

资本论(1-3卷)

编号:B72·2170319·1374
作者:【德】卡尔·马克思 著
出版:人民出版社
版本:2004年01月第2版
定价:135.00元亚马逊78.30元
ISBN:9787010041155
页数:2989页

全称《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百科全书,同时也是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巅峰之作,被奉为工人阶级革命的“圣经”。《资本论》首版出版于1867年9月14日的德国汉堡。马克思在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之上,颠覆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建立了一个现实中得以实践的最大的思想体系,一个影响到地球50%以上人口的学说体系。 《资本论》以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使唯物史观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它运用唯物史观的观点和方法,将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证明了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


《资本论》:把辩证法灌进暴发户的头脑里去

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的收入源泉是工资、利润和地租,——也就是说,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
——《阶级》

首先是社会生产过程,资本逐年为资本家提供利润,土地逐渐为土地所有者提供地租,劳动力逐年为工人提供工资,于是就有了包括生产过程“一切秘密”的三位一体形式:即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和劳动-工资;而这种表现为社会生产过程的三位一体形式也成为一种分配形式,它们共同构成了收入的源泉:“对资本家来说,资本是一台汲取剩余劳动的永久的抽水机;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土地是一块永久的磁石,它会把资本所汲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吸引过来;最后,劳动则是一个不断更新的条件和不断更新的手段,使工人在工资的名义下取得他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从而取得社会产品中由这部分价值来计量的一个部分,即必要生活资料。”而分配关系只不过表现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它们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生产过程和分配关系的同一性,最后形成的是阶级: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即雇佣工人,资本的所有者即资本家,和土地的所有者共同形成了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这是社会分工造成利益地位划分而形成的结果——而当社会阶级最终形成,到底意味这什么?

三位一体的公式之后,竞争的假象之后,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之后,以及阶级之后,是“手稿至此中断”,《资本论》第三卷以这样的方式伴随着马克思的逝世终于变成了一种搁置,即使恩格斯通过马克思的那些手稿和笔记进行了整理,这份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在1883年也无法从刚开头的“阶级”论再深化,寻找到资本主义危机的真正出路——1894年恩格斯在序言中说到了马克思在写作第五篇时因为重病发作而没有现成的手稿,“只不过是开了一个头,不少地方只是一堆未经整理的笔记、评述和摘录的资料。”而在整理《资本论》整个第三册《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中,已过70岁的恩格斯也发现自己大脑中的迈内尔特联想纤维“工作起来迟钝得令人讨厌”,整理这份遗稿似乎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这未完成的书稿,以及最重要的“阶级”论真的就搁置在历史的空白处?

其实在1883年马克思逝世之前,在10年前的《资本论》的第二版跋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他把《资本论》称作是“政治经济学批判”,“这部著作是我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而他所说的政治经济学专指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并且把资本主义制度看作是“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形式”,也就是说,“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就具有了科学的意义。很明显,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制度看成是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形式,也只有在阶级斗争哪怕是在个别现象上表现出来时才具有了批判的意义,所以他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倒过来”发现了合理内核,即“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这种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指向的就是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绝对的最后形式”。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和危机进行了预判,“使实际的资产者最深切地感到资本主义社会充满矛盾的运动的,是现代工业所经历的周期循环的各个变动,而这种变动的顶点就是普遍危机。”在当时来看,危机还没有到来,但是已经处于预备阶段,正是从这一社会现实出发,马克思认为,“它的舞台的广阔和它作用的强烈”将会把辩证法的批判和革命“灌进新的神圣普鲁士德意志帝国的暴发户们的头脑里去”,这种对现存事物不断否定的态度,这种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就是要在最后普遍危机的预备阶段,马克思所要做的就是在政治经济学中完成辩证法的批判和革命。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首先从商品入手,为什么商品是政治经济学的起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在第一章中马克思看门见山提出了商品是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而在1867年的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阐述的理由更为形象化,他认为,两千多年来的人类智慧喜欢对更有内容和更复杂的形式进行分析,他们分析经济形式,既不用显微镜,也不用化学试剂,完全是以抽象力来代替,在他们看来,“已经发育的身体比身体的细胞容易研究些”。但是,在资产阶级社会来说,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而这就是“显微镜解剖学所要做的那种琐事”——商品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是社会财富的基本元素,所以必须通过政治经济学的这部解剖的显微镜才能看到这一细胞形式,才能找到批判的源头和革命的起点,这种直击肌理的做法就是废除了柏修斯所坚持用“一顶隐身帽来追捕妖怪”的掩耳盗听做法,“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

商品首先是一个物,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正是这种物的有用性使得商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而使用价值只有在使用和消费中得到实现,它构成了财富的物质的内容。考察商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认为,要使得财物具有价值,就必须让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化在里面,也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所以商品是一种二重性的东西,它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种二重性正是马克思“批判地证明的”,他认为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包含着有用劳动,而有用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因为商品有使用价值,所以它必然会被交换,产生交换价值,也正因为具有交换价值,才使得货币起源成为可能——从产品到商品再到货币形式,“货币的谜就会随着消失”。

这一过程是如何演进的?首先商品要进行交换,就必须有一个等价形式,等价形式具有三个特点:一个是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第二个特点是,具体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抽象人类劳动的表现形式;第三个特点就是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直接社会形式的劳动。等价形式就是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进行直接交换的形式,但是这种交换具备的三个特点已经让商品具有了简单价值形式,它逐渐发展为成熟的价格形式,所以,“等价形式同这种独特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独特商品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指出了商品具有的拜物教性质,它从一个简单的物变成了“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的“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因为它体现的是社会生产关系,所以,“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而在交换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在商品身上体现了人的意志,这种反映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使得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成为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一步,就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被分离出来承担了独特的社会职能,而这个商品就是货币,而“货币是商品”的重要意义在于商品怎样、为什么、通过什么成为货币,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货币的魔术”。在这里,一方面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但是在价值尺度之外货币也具有价格标准,这是货币执行的两种不同职能,“作为价值尺度,它用来使形形色色的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转化为想象的金量;作为价格标准,它计量这些金量。”正是货币的这两种职能,在分野中货币慢慢变成了价值符号,从而代替商品形式成为了贮藏货币,在物物交换中完成了货币的革命,“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

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为了购买商品,这一过程是商品流通,商品流通形成贸易,这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在这个过程中,货币是最后产物,而它却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这里就区分了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的不同,首先在流通上来说,商品流通是将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这是“为买而卖”的过程,而作为资本的货币,则是现将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这是“为卖而买”的过程,这个过程货币就转化为资本,而且货币本身就是资本,也就是说,商品流通的最终目的是流淌,是消费,而货币作为资本则是为了实现价值的增殖,而且资本的运动是没有限度的——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货币占有者成为了资本家,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价值增殖他的目的,“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

资本家用货币作为资本,目的是为了价值增殖,这是马克思所说的“绝对的致富欲”,而要实现价值增殖,就必须在流通领域内发现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而这种独特的商品就是劳动力,所以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一方面工人是自由的,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也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自由的工人出现了,于是资本出现了,而资本的出现标志着社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揉。”

卡尔·马克思:辩证法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从商品到货币,从货币到资本,这里隐含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对于价值增殖的不断追求,就出现了资本主义最重要的一个形式,那就是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是如何产生的?这是从“自由的工人”具有的劳动力演变而来的。劳动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它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当资本家把货币转为商品,使商品充当新产品的物质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因素时,他就是把活的劳动力同商品的死的对象性合并在一起,从而转化为资本,实现增殖的价值,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么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但是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了,那么价值增殖过程就开始了——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力转化为资本并改变了自己的价值,而且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超过了这个等价物,它所形成的余额就是剩余价值,它是可变的,所以它是可变资本。

劳动过程变成了价值增殖过程,价值增殖形成了剩余价值,很明显,资本家控制着这一切,作为资本的占有者,他实际上就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因为,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在这里,马克思把剩余价值分为两种,一种是绝对剩余价值,当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组成工作日,资本家通过不断延长工人的工作日来获得剩余价值,人的劳动力被夺去了道德上和身体上正常的发展和活动条件,使得劳动力本身未来先衰和过早死亡,于是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斗争不断涌现。但这只是资本家的一种手段,当工人对工作日的争取取得了一定的胜利,工作日无法得到延长,但是资本家却将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从而延长了剩余劳动时间,这样生产的剩余价值就是相对剩余价值,它改变了工作日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而这种改变需要的便是提高生产力。

于是,有了有计划进行协同劳动的协作,有了从协作而发展起来的分工,有了更高阶段的工场手工业,“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它只是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观点把社会分工一般看成是用同量劳动生产更多商品,从而使商品便宜和加速资本积累的手段。”从这里开始,最终出现了机器生产,机器生产提高了生产力,创造了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但是对于工人来说,机器不进取代了工人的劳动,而且,“工人被当作活的附属物并入死机构。”马克思认为,“新采用机器,对那些首先成为机器竞争对象的旧有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中的工人产生灾难性的影响。”工人没有办法,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只有生产剩余价值才能成为生产工人,而马克思认为,成为生产工人不是一种幸福,而是一种不幸,而这一切就是相对剩余价值产生的影响,“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

生产剩余价值是为了是价值增殖,所以剩余价值必然转为为资本,这个过程马克思定义为“资本积累”,资本积累具有的规律是:当资本的构成不变时,对劳动力的需求随着积累的增长而增长;资本的积累过程中资本的可变部分相对减少;相对过剩人口或产业后备军进行累进生产……于是,工人阶级中贫苦阶层和产业后备军越来越大,“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而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还有一个“原始积累”的阶段,它如同原罪在神学中所起的作用一样:商品和货币一开始并不是资本,但是当它们要变成资本,就需要让两种不同的商品占有者互相对立,一方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另一方则是自由劳动者,当劳动者和劳动实现条件的所有权之间实现了分离,资本主义生产就可以创造资本,也就是说,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生产者则转化为雇佣工人,这就是原始积累,它是形成资本及与之相应的生产方式的“前史”,而原始积累造成的是大量的人被强制和自己生存资料分离,从而成为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所以马克思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

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在另一个意义上则是在剥夺直接生产者的过程中,使得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解体,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写作日益发展,科学日益自觉地应用于技术方面,土地日益被有计划地利用,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资本主义制度也日益具有国际性质。解体了私有制,资本主义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进行了否定,但是他们不是为了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认为,个人所有制不仅和私有制相对立,而且实在私有制的坟墓上成长起来,而这种原始积累的模式就是现代殖民理论的内核,“人类的大多数为了‘积累资本’而自己剥夺了自己。这样,我们就应当相信,这种克己的狂热本能必定会特别在殖民地最充分地表现出来,因为只有在那里才存在着能够把一种社会契约从梦想变为现实的人和条件。”

从原始积累到资本流通,资本家的唯一目的就是生产更多的剩余价值,而这个目的论从商品流通的“为买而卖”,到货币成为资本的“为卖而买”,再到资本流通的“为贵卖而买”,它不断进行着循环,“货币资本的循环,是产业资本循环的最片面、从而最明显和最典型的表现形式;产业资本的目的和动机——价值增殖,赚钱和积累——表现得最为醒目。”而不管是生息资本、虚拟资本、银行资本,还是地租形式,对于资本主义来说,资本已经控制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一切剩余价值,不论它后来在利润、利息、地租等等哪种特殊形态上结晶起来,实质上都是无酬劳动时间的化身。”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看到了这一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带来的的必然性:“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趋势是对立和矛盾,是“普遍的危机”出现,是阶级斗争,甚至是阶级的消失——在“手稿至此中断”的空白中,规律的必然性似乎以不可阻挡的方式走向最后的批判,“就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而论,它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

绿色教会

编号:C38·2170319·1373
作者:【法】埃尔韦·巴赞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4年07月第1版
定价:40.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532765027
页数:238页

在美丽的卢瓦尔河谷,猎人们无意中击倒一位“森林之客”。陌生人拒绝说出自己的姓名,身上也不携带任何证件,连衣服上都没有商标……他是在已经开化的大自然中扮演原始人,还是潜逃的罪犯,盗贼或精神病患者?他要抛弃社会,返回自然,过没有财产,没有规矩、没有安全、没有野心、没有回忆、没有名字的生活吗?法院焦头烂额,报纸众说纷纭,全国为之轰动……巴赞的这部小说代表作体现了后工业社会疗救社会和人性痼疾的一种追求,一种崇尚自然生活、厌弃后工业文明世界的精神,一种对“只属于自己、属于自然”的原始、朴素、健康的生活和天真、纯朴,勇敢、勤劳品质的向往。他甚至将这种精神与追求上升至宗教的高度,称其为“绿色教会”。


《绿色教会》:我们也保持匿名

“一只乌鸦真有运气,”他用肯定的语气说道,“它是那样缺乏自己的特性,是那样具有乌鸦的共性,第二天它可以回来栖在另一树位上,也可以消逝得无影无踪,都没有任何人发觉。”
——《第二十八章》

一只乌鸦,是单数的存在,当它飞向无数只乌鸦这个复数的时候,是不是真的“真有运气”?一只乌鸦,是缺乏自己特性的乌鸦,是具有共性的乌鸦,当它消逝得无影无踪,或者飞回来栖息在一棵树上的时候,它和所有的乌鸦一样,成为集合名词之一种,但是这种集合取消的只是单数的存在,但是它永远无法取消一种物的存在,也就是说,当一只乌鸦成为众多乌鸦之一只,它不再是“一只”乌鸦,但它却永远是乌鸦,黑色的乌鸦,会飞的乌鸦,栖息在树上的乌鸦,以及可以在人类发觉之前消失的乌鸦。

一只乌鸦没有了特性,但是乌鸦的共性有必定把它归结在乌鸦这种和人类区别的物种身上,所以这仍然是一个不幸运的事,而对于在森林里出现的那个人来说,他也一定努力在取消“一只乌鸦”的单数特性,但是从来没有脱离人类的视线,也不可能真正实现“我们回森林”的生活。当他在森林的“酒桶塘”中出现而被发现的时候,他的存在是一个人,而且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一个别人都没有个性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反而变成了人类视觉的中心,反而强化了自我的特性,反而无法从人类社会中脱离开来。

狠狠扔掉了那只手表,这是他追求森林生活的第一步,手表之存在,当然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它固定了时间,它物化了时间,甚至它控制了时间,所有的时间都变成了人类的时间,这是一种脱离自然的强化方式,所以他以消灭的方式,否定了人类的时间,从而让自己进入到自然时间。“好,对,是,必须把这个也消灭了!”对那只狗所说的话,是一种消灭的意志和行动,但是狗能听见吗?与其说是对狗说,不如说时对自己说,而作为一个能吹笛子的现代人,他这句话的潜在意义是,用人类的反抗方式去除人类的特性,而这几乎变成了一个伪命题。

因为,这一句话不仅自己听见,在森林中的“观察者”戈迪翁也听见了。听见说话,看见扔掉手表,构成了他森林生活的一部分,而当被看见被听见的时候,他又自动从森林中返回到了人类世界,又以“一只乌鸦”的单数方式被别人发觉。“那个人赤着身子。如果他的手表不计算在内,他确实一丝不挂。他金黄头发,金黄胡子,从胸脯上部直到阴部,汗毛也是金黄的。他身体偏瘦,肌肉一道道鼓起,完全晒黑了——就连不穿衣服的度假人穿短裤那部分皮肤颜色较浅,他也没有。”赤裸着身体,一丝不挂的行走,如此特立独行,他甚至连一只乌鸦也不是,它是必须被注意甚至必须被猜疑必须被解读的乌鸦,无法逃离,也无法回到森林中去。

作为一种发现,他成为了一个目标,一个赤身裸体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森林里?他是谁,他在干什么?当他被纳入到人类观察世界的时候,这些疑问就成为揭露他生活的一种必要,也让他以反向的方式拉回到人类中心里。拉回到人类中心,其实经过了两个步骤,一个是重新寻找,第二个是与他对话。重新寻找是在森林世界里找到“一只”乌鸦,一只存在的乌鸦,一只单数的乌鸦,以镇长乔治·维洛尔热和宪兵队长波莫涅为首的寻找人员在森林中寻找他的踪迹,而这种寻找似乎并不费力,当马兰·拉代尔用枪打伤他的时候,他以森林中动物身份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并且成为射杀的猎物之一,是和人类的一种敌对状态。“裤子右侧已经撕破,露出一条光腿,腿上沾满鲜血,一直到大腿跟。”被打伤,而且在流血,最终被送到了医院,在这一种人为制造的伤害里,他的确在更大程度上变成了对人类有着某种威胁的动物。

寻找被发现,发现而捕获,“一只”乌鸦失去了它自己,而在寻找之外的对话,则使他可能失去一只“乌鸦”的特性。从外表看来,他就是一个正常的人,除了胡子和头发浓密之外,除了一丝不挂地出现在森林之外,他会说话,他有思维,他懂得笛子的吹奏,这些都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特性,虽然他没有姓名,没有证件,没有纹身,甚至没有依恋,没有财产,没有房屋,“一个从任何地点出发而又没有任何目的地的人,可能正好与你相反:那大概会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诸多的“没有”是他消灭一只乌鸦个性的努力,是他“回到森林里去”的准备,但是这种种的无,并非是天生的具有动物特性,而是他刻意离开人类世界为自己构筑的另一个自我。

“此人便是你们发现的那个人吧,是不是?我们怎么也没法叫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来,你想想看!”现在的问题是:他是谁?这是最需要确认的一个问题,只有有了名字,他便有了身份,有了身份,便有了社会关系,有了自我的历史,有了经历,甚至有了成为一个社会人的必然条件。为什么他必须是谁?因为从太多的证据显示,他根本无法像扔掉那块手表那样消灭自己的社会属性,他会吹笛子,甚至会吹奏波尔代尔的《索莱的手帕》或《德·凯尔加里翁先生》、巴赫的《A小调奏巨鸣曲》、拉罗的《纳木娜》等名曲;他有广博的知识,会背诵封波尔的诗,知道如何不让猫够着那些猎物,知道“山雀攀在枝上,头朝下吃食一点没有问题”;他很懂礼节,喝酒之前和之后都用餐巾擦嘴,一直谨慎持重,“丝毫不畏畏缩缩,不眨眼睛,那漂亮的高卢—一属gallia comata族———头既不高仰也不低俯。”当戈迪翁和女儿克莱尔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他很有礼貌地向我们道歉:“小姐,请您原谅,那天我衣裳穿得很少。”他蓝色司炉服口袋反面的制造商标签,作为女权时代男性奇异标志的胡子,光滑的拉丁人皮肤,以及上衣口袋里藏着的一张五百法郎的票子,无论如何都让他无法逃离这个社会,而当有人冒充是他的父亲来找他的时候,他甚至在情急之中说出了这样的话:“我父亲?这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他死了三十多年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是遗腹子……”

父亲死了三十多年了,自己是遗腹子,这是最重要的信息,他根本不是森林中的人,根本不是在众多乌鸦中缺乏自己特性的人,相反,所有这一切都明显打上了现代人的标志,甚至更凸显了他存在的无可逃避性,“但是他刚才吐露出两个极为重要的情况,可以限定调查的范围:一是他差不多什么年纪,一是出生的特点,可以说是罕见的特点。”所以对于他来说,那些“没有”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只是人为的掩饰,甚至是刻意而为之的举动,而他所做的这一切是一种弃绝,但更是一种创造,否定的弃绝作为社会人的自我之后,肯定地创造作为自然人的自己,就如戈迪翁人为的那样:“在我看来,他不是一个寻求自我的人,而是在切除了自己原来的那部分之后,进行自我创造的人。”

现在的问题是,他进行的自我创造,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扔掉了手表在森林中以自然的方式生活,他却终于被发现,甚至被打伤,从而成为一个病人在医院里救治;他不提供自己的名字,从来不写字,也拒绝玩猜名字的游戏,就是把自己的社会属性隐藏在无名的状态中,在报道这一事件的《西部共和报》上说:“一个人,会说话,而在所有的词当中,对他来说最基本的一个词,就是他的名字:这个专有名词使他有别于一个动物,动物只有种类名,而且自己不知道。我们的名字肯定了我们的存在……”名字是一个区别于动物的专有名词,是人类特有的属性,但是他却认为,弃绝名字,就是彻底的否认,“他们再也抓不住你了。失去了应该称呼你的那个词,失去了社会身份,你就成了非真实的东西,在语言之外,习俗之外,法律之外。”在他看来,尽管懂艺术,知礼节,有知识,身上也有钱,但是这都无法真正确定一个人的社会身份,无法把自己真正纳入到语言、习俗和法律之中,没有名字就变成了一只“真是运气”的乌鸦,可以回到树枝上,可以消逝的无影无踪,但是谁都无法察觉。

但是这种没有名字、赤身裸体、在森林中生活的状态,是不是就是一种对人类真正的逃避?是不是真的是回到自然的存在?是不是真的可以像他所期望的称谓自己的上帝?“据我所知,上帝一直是独自一人,他习惯了。而人是依照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在森林中,他会被发现被捕获;在说话中,他会不自觉地透露出自我的信息;而没有名字,当然也可以进行命名,在医院里小大夫用他的床好号叫他“三十号”,那些女士借用阿斯特里克斯的名字,给他取了Mutix(拉丁文:哑人)的绰号,而在戈迪翁和女儿担负起他的生活的时候,也叫他“我们的客人”——不管是“三十号”还是“Mutix”,甚至是礼貌性地称呼“我们的客人”,这些名字并不简单地是一种命名,更是将他纳入到整个社会既存的体系中,以名字的扩散渗透到他的方方面面。

更可怕的是,当他无法脱离人的属性,他必然会成为人,而且是一个充满怀疑论的人:他为什么出现在森林里?他为什么赤身裸体?他来自哪里?他是谁?“无论如何,即使这不是一个潜逃的坏人,一个打家劫舍的强盗,一个闲荡的人,一个可疑的外国人,一个可怜的千方百计要引人注意的人,甚至一个精神病患者,最好也不要相信‘返回自然’的神话。”所有的可能都在否定“返回自然”的那个神话,而且在这种否定中,他无形之中变成了社会秩序意外的坏人,就像代表社会秩序的“灰太太”所说:“如果他是正常人,如果他有罪,就要对他进行审判。如果他失去了理智,就把他送到疯人院去。如果他是正常人,很清白而又一直没有身份,这个,直截了当地说,我可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确实还有乞丐收容所……由检察署去考虑吧!”他会被审判,被当成疯子,被关进乞丐收容所,不管正常与否,当他取消了自己的名字,取消了作为人类一分子的自我,就是对他的某种“惩罚”。

也就是说,“三十号”自动站在了人类秩序的对面,而这种所谓的文明秩序也是“三十号”力图要摆脱的,这就形成了一个潜在的悖论,而这个悖论在某种意义上是原始和文明之间存在的矛盾引起的。这样的矛盾,这样的悖论,戈迪翁以“观察家”的身份一语中的:“可以试试……特别是到了一个名字已经变得那么沉重,必须放弃它才能继续活下去的时候,我同意您的看法,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决定,是否能成功并没有保证,而且也不是太平无事的。我绝不向任何其他人建议也采取这样的决定。太费劲了……”弃绝了名字,弃绝了身份,甚至弃绝了社会,并不是彻底的弃绝,“您在您自己的名册上:人不会忘记自己!”这才是最本质的问题,人在自己的名册上,人是自己的人,只有自己还存在着一个人类社会的投影,无论如何都无法真正实现脱离,无法真正回到森林社会。

而戈迪翁自己,也完全认识到了“在自己的名册上”的尴尬,体会到了“人不会忘记自己”的忧虑。戈迪翁认为自己是观察家,是作为一个人类的旁观者而存在的,“我所说的‘观察家’,是指善于看到东西的人。”看到东西,其实分成好几个层次,有些人从各种东西身边经过去视而不见,有些人则像静修修士派,“他们像在一个自然保护区内那样行事,从不干预,也不收集任何东西,也不拍照,他们只是以辨认出一百种蝴蝶、鸟类、啮齿目动物为乐”,当然还有人,“只以在一片寂静中观察一头牝鹿怎样掩饰它那红棕色,一条水蛇正在吞食一条脆蛇蜴,戴着红色圆帽的啄木鸟怎样在为自己的伴侣凿出的洞旁敲敲打打举行婚礼为乐……”无论是视而不见地“观察”,还是细心地观察,甚至融入到动物世界里,他们都没有侵害到自然,没有打扰到动植物的生活。而在这些观察家之外,却是另一些人,“对于以海豹油脂为食,以其皮为衣的爱斯基摩人,应该彻底宽恕!但是对他们的羽毛“画”大量拍照,以自己猎物袋为荣的人,是可耻的!张网捉拿云雀的人,用白鼬行猎的猎人,用烟熏兽洞的人,布置陷阱的人,爱好兽角、兽牙及其他“屠宰物”的人,观赏给猎狗吃猎物或熟野猪肉的人,以观看将野兽剖肠破肚、猎狗争夺其五脏六腑的情景为乐的人,都是可耻的!我们甚至要将画家也囊括在我们反对的人之中”,这些人在戈迪翁看来,都在表现“死之美”。还有甚者,自诩为动物保护主义者,却在借口猎杀野物之后又在自己的领地上养殖人工饲养的动物,“我们的利齿迫使我们仍属于食肉类,靠烤肉、香肠、鱼子酱或鹅肝酱所提供的死动物蛋白活命。”

所有种种,几乎都把自然当成是人类文明的征服对象,而观察家的意义是一种保持距离的看见,是不打扰地存在,所以戈迪翁在远离小镇拉格莱里五公里的树林中观察,以“我只响了一下舌头”作为回答,恪守“在森林中必须尽量少说话”的原则,而在自己的世界里,则营造了一个“绿色马戏团”,“你喜欢自由生长。你不养家禽,你那只母猫只不过是个流浪婆娘,有时到你家光顾。”所以当那个“三十号”出现的时候,他也把他当成是“绿色马戏团”的一员,“那个不知名姓的人,绝对的游牧民,他甚至没有不固定的住所,例如吉卜赛人的那种篷车。”甚至当开始担负起“三十号”的生活的时候,也尊重他的选择,“用不着再进一步作自我介绍了:我们也保持匿名,这是一种迹象,一种方式,表示接受他的匿名。”这是一种尊重,是人类对自然的呼应,也是自我追求的相应。

可是当把“三十号”变成“绿色马戏团”的一员的时候,作为“观察家”,戈迪翁却又成为矛盾者,“不管怎样,面对着他,你是个绝对定居者,扎在一所房屋中,一个村庄里,一座森林中。”自己是定居者,是文明世界的成员,是有名字、有身份的人,他拒绝那些秩序和所谓的文明法则,但是却把自己也放在了名册上,也无法忘记自己作为人的存在,“我一辈子没挪过窝,死后,我也不会远走到三十米开外的地方去。教堂就在对面,四周便是墓园,我依稀望见我的坟墓就在那里:一块长方形的花岗岩。”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和“三十号”弃绝一切的积极举动相比,戈迪翁更可以看作是不与文明为伍,却又找不到真正方向的人。而当女儿克莱尔和“三十号”发生恋情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成为“观察家”:“现在有了世界上最有名字的东西:一场恋爱。”恋爱意味着肉体的欢愉?还是以为着一种占有?“怎么啦?是我的女儿啊!在他还是个漂亮的无名氏,不改变任何事情的情况下,他跟我的女儿在我家发生了、而且反复发生过肉体关系,也就算了!可现在情况已经改变。现在是要把女儿拐走了。”一种恐慌,是因为把女人早就放在自己的名册里,是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我如饥似渴地要女儿留在身边,宁愿女儿有情人,也不愿有人来将女儿娶走。难道我不是一个很糟糕的慈父吗?”

所谓的文明和野蛮,在自我的名册里是被定义的,所以对于矛盾来说,真正的问题不是社会制造了诸多的规则,不是赋予了每个人身份,而是弃绝都变成了一种目的,创造都变得刻意。当“三十号”终于在一次洪水中救出了那些在危险中的市民,他终于洗脱了种种怀疑,而变成了一个英雄,而这种英雄主义的命名更让他成为了自己的上帝,即使最后督察员查到了“三十号”所有的背景,对于一个已经成为英雄的人来说,他根本无法走向一种真正的自然,赦免了他的一切,给了他最后的自由,“三十号”依然带着那张和家庭拒绝发生关系的文件,带着无法隐藏的个人历史,带着和克莱尔经历的肉体关系,带着对舅舅贪欲的谴责,坐上了十二点二十的长途汽车,去往了专区火车站——所有的而一切都不是将他推向人类之外的森林,而是在自身无法消除的人类烙印中走向另一种文明。

而戈迪翁呢?和女儿克莱尔在一起,和没有父亲母亲的列奥那尔一起,以“观察家”的身份再次走进森林,而这一次对于他们来说,走进的是象征意义的“绿色教会”:“拒绝登记造册的生活,放弃同类,向社会挑衅,是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这样。但是,事情的实质,恐怕还是选择粗野的、朴实无华的、孤独的、隐姓埋名的生活,以与众不同而感到自豪,以只属于自己、只属于自然而感到自豪。”只属于自己的上帝,只属于自然的绿色,在这个“绿色教会”里,一半是野蛮,一半是文明,一半是无名,一半是被命名,在弃绝而创造,在匿名而自我的世界里,一只乌鸦的消逝,也仅仅是一种单数的消逝,被察觉的乌鸦还在,人类还在,文明的规则还在,梦也还在,就像克莱尔低语着说:“告诉我,咱们没做梦吧?”

圣殿

编号:C54·2170319·1372
作者:【美】威廉·福克纳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11月第1版
定价:40.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532154913
页数:152页

《圣殿》情节黑暗狂暴,描写二十年代美国禁酒期间,南方小镇有一帮以金鱼眼为首的私酒贩子。女大学生谭波尔被男友抛弃后混到这帮人中,惨遭强奸,后又被金鱼眼送进菲斯城的妓院。金鱼眼杀了人,嫁祸于戈德温。律师说服谭波尔出庭作证,但她已被金鱼眼的变态性行为磨得精神失常。戈德温还是被判死刑,被群众劫出私刑烧死。出逃的金鱼眼也终因一桩他并未参与的谋杀案而被判死刑。《圣殿》是福克纳所有长篇中唯一开始就获得商业成功的作品,但也是一部广受批评的作品。福克纳认为写该书是为了“庸俗的想法”,制造的是一个“最为恐怖的故事”。在这幅被败坏了的南方社会的场景中,福克纳揭露和抨击了美国南方丑恶的现实。


《圣殿》:我父亲是位法官

“老兄,帮我把头发捋捋平。”他说。
“好吧,”治安官说,“我来帮你捋一下。”他揿一下弹簧,打开绞架下的活板门。
——《第三十一章》

当活板门打开,绞刑架上的金鱼眼一定是垂直而掉落下去,那一刻他的耳边一定响起了风声,那一刻,风一定会把他的头发捋得笔直,那一刻,他一定以自由落体的方式抵达自由,可是,一刻只是短暂的几秒,那根绳子会突然拉直,他的身体会突然停止,突然而必然之后,是一种死亡,仪式上的死亡,法律面前的死亡,对于恶的惩罚的死亡。

对于金鱼眼来说,头发一直是他活着的标志,甚至是他作为一个不被抛弃的正常人的符号,五岁才长头发,是迟来的生理现象,而在金鱼眼的生命中,这种迟来的生理现象杂夹着太多的奇异感觉:圣诞节那天他从母亲的身体里出来,像是耶稣基督的降生,但是眼睛始终没有睁开;当母亲和外祖母以为他是个瞎子的时候,他却睁开了眼睛;他四岁才开始说话,五岁开始长头发,而如耶稣一样的降生却被当成了死亡——是因为那场大火,当房架子坍塌下来的时候,外祖母大喊大叫的面孔在浓烟里消失了,而在没有母亲保护的现场,已经摆抛弃的他被另一个女人抱起,“她没有一丝力量来承担惊吓,因此有时候,即便她手里抱着孩子,嘴里在对他低声哼唱,她仍然认为孩子已经在大火里烧死了。”

以为烧死了而没有死,以为是瞎子却睁开了眼,以为头发捋平了而走向了死亡,从死亡开始,又到死亡结束,就像从头发开始,到头发结束一样,金鱼眼就像一个错乱的寓言,所以当他从嘴里说出那句“看在上帝份上”或者“耶稣基督”的时候,不一定是祈祷,不一定是庇佑,而很可能是一句诅咒,诅咒自己的出生是的死亡,诅咒自己瞎眼的命运,诅咒自己长了头发的背反,以及诅咒最后错乱里的审判。

八月在去往彭萨科拉探望母亲的途中,金鱼眼在伯明翰被捕,罪名是在阿拉巴马州的小镇上杀死了一名警察。谋杀在六月十七日晚上发生,那名叫雷德的警察死了,而正是这天晚上,金鱼眼把车停在郊区的夜总会门口,那个叫谭波儿的女人走过这辆车,相遇从来没有必然的情节,却在死亡的现场成为必然,于是只要有一个时间,只要有一种死亡,任何可能都变成了必然,而当金鱼眼在被捕之后朝着治安官说出那句“去你的”,诅咒的声音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被宣判的死亡,最后时刻的那支烟,才成为金鱼眼表达自己活着的符号,“那只自由的手摸索着从外衣里找香烟。”

嘴里总是叼着烟,口中总是说着“耶稣基督”,口袋里总是放着一把枪,金鱼眼无疑是独立在法律之外的象征,作为贩酒集团的头子,他用暴力来对抗法律,就像他瞎眼、没头发和不会说话的幼年生理特征,都在正常的体系之外,甚至犯法的人生也独立在自己之外——他在禁酒令期间贩酒,却从来不喝酒,“他不肯喝酒,因为他说一喝酒胃就难受,会跟狗似的反胃呕吐;他也不肯跟我们呆在一起聊天;他什么都不肯做:只是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嘴里抽着烟,像个不高兴的病娃娃。”用烟代替酒,就想用活着的人生代替狗似的病态,就像用枪来对抗法律,“你可以感觉到他身上有枪,就跟你知道他有肚脐眼一样有把握。”

枪是最后的保护,它通向那一条暴力的路,当霍拉斯·班鲍说起这句话的时候,作为一个金斯顿的律师,他似乎代表着法律,在环绕泉水的屏障似的灌木丛中相遇的时候,两个人就仿佛是暴力个法律之间的遭遇,“这是五月的一个下午,四点钟左右。他们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两个小时。”对面而对峙,两个小时的持久战,金鱼眼的口袋里有一把枪,霍拉斯的身份是一个律师,但是他们的相遇其实就是喝水和不喝水之间的区别,就是离开和不离开的差异,霍拉斯说:“我现在正要上那儿去。这个县里,人人都会告诉你我从来不伤人。如果是为了威士忌,我才不在乎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是买了多少。我只不过在这儿喘口气,喝点水。我没别的目的,就是要进城,去杰弗生。”一条河分开了他们,而其实在所谓的法律面前,他们都是被审判者,他们都需要诅咒错乱里的审判。

“上帝啊,要是我有办法的话,我就要把所有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统统绞死,一个也不放过。”这是霍拉斯对于贩酒者的观点,当时的禁酒令本身就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金鱼眼等人设立了绞死的标准,但是他为什么还要说“我要有办法的话”,也就是说,霍拉斯不是站在一个律师的立场来谈贩酒的金鱼眼,谈从戈德温那里买酒的高温,而是从自我的意义上说到酒对于人的伤害,那时他面对的是戈德温的情人鲁碧,一个和自己有着暧昧关系的女人,一个曾经出卖身体的女人,一个养着一个快要死去的孩子的女人,当露比在戈德温杀了人被关在监狱里的时候,她无疑是一个堕落者,“他在菲律宾当兵的时候为了个黑种女人杀死了另外一个当兵的,他们把他送到莱文沃思去坐牢。后来打仗了,他们放了他,让他去参军。他得了两枚勋章,等战争结束了,他们又把他送回莱文沃思的监狱里,直到那律师说服了一位议员把他放出来。那时候我才不必再跟人睡觉了——”但是监狱之于戈德温,并非是救赎,当他出来之后却又加入了贩酒者的行列,而鲁碧无疑再也无法脱离自身的命运,而当戈德温被控杀死了汤米的时候,鲁碧只能抱着孩子睡在监狱里,所以对于她来说,被改变的命运最后却只剩下被关押,被驱赶,甚至被谩骂的地步。

“不许进我的家。”这是霍拉斯的妹妹娜西莎对霍拉斯的怒吼,曾经暧昧的女人,对于霍拉斯来说,是一种必要的救助,但是在鲁碧身上,永远留着被世俗看成是邪恶的血,“不过我不能让我哥哥跟一个大家在议论纷纷的女人混在一起。我不指望你会想到我;可我请你为我们的父母着想。”这是道德的绑架,所有在杰弗生的人都知道,鲁碧是一个跟男人没结婚就抱着孩子的女人,在他们那些“无所不能的圣洁之口”里,她根本没有资格在“圣洁的街道上走来走去”,而只有监狱的门为她开放,而妹妹娜西莎,一个守寡十年的女人,无疑恪守着所谓的道德,而她的咒骂,她的拒绝,无意成为另一种审判者,一种道德绑架的审判者。

甚至,在道德秩序下,身为律师的霍拉斯也只能把怨气发泄到那些做酒、买酒或喝酒的人身上,而他成为戈德温的律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证明鲁碧的清白,为了解除道德的压制。但是,霍拉斯在错乱中诅咒的不是法律本身,相反他必须在法律的世界里寻找正义和公平,然后把这种正义和公平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如此的曲折努力,使他在寻找戈德温没有杀死汤米的线索中,发现了金鱼眼的暴力,发现了高温的颓废,也发现了谭波儿的堕落。

真正的案子其实是从守寡十年、总是张着圣洁之口的娜西莎开始的,她的男友高温经常在奥克斯福的大学里,而离开她的那晚,他就是去了大学的舞会,“他跟一位年轻小姐有约会。”谭波儿并非是以另一个圣洁女人的身份在那个晚上相遇的,一个被学校处理的女生,也是一个被道德惩罚的女生,“人们最后的惊鸿一瞥也许是她跳进等候在那儿的马达尚未熄火的汽车并迅速转身坐下时所露出的短衬裤之类的东西。”和那些在镇上的年轻人鬼混在一起,谭波儿需要的是什么?无疑是放荡中的欲望。她坐上高温的车是欲望的驱使,她落入金鱼眼的手上也表现着无法泯灭的欲望。

高温是一个酒徒,为了买酒而进入金鱼眼的世界,而当他喝醉了酒,意味着某种意识的丧失,而在只留下谭波儿的房间里,玉米壳轻微而持续的响声,仿佛正在激发谭波儿的那种欲望,起先是保护着自己,“两手在胸前交叉,两腿并拢,显得端庄稳重,像古时坟墓碑石上镌刻的死者像。”当戈德温把胳膊伸到谭波儿腿下的时候,“她感到自己被一把抱了起来,接着便仰天躺在床上,就在高温的身边,随着玉米壳越来越弱的窸窣声而上下颠簸。”是被侵占还是享受颠簸,玉米壳是柔软的,是刺激的,而当一个肉体被置于柔软而刺激的世界里,她其实在释放着自己。

“噢,对,我还干了件怪事。”用“怪事”来形容自己欲望释放,多少是一种借口,当在玉米壳发出声响的时候,他的身边不是戈德温,而是金鱼眼,“她听见自己血管里血液奔流的声音,听见眼角的肌肉轻轻地在撕裂,裂口变得越来越大,感到鼻孔内时冷时热。接着他就站在床边了,她暗暗地说来啊,摸我吧,摸啊!如果你不摸你就是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那是一种呼喊,那是一种渴望,那时一种需要把自己袒露出来的欲望,“我看上去很可爱——你明白吗:浑身上下一身白。我还戴了块面纱,像个新娘,我在哭,因为我死了,或者因为我看上去很可爱,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戴着面纱的新娘,死去的自己,在一种圣洁和邪恶中,谭波儿命名了自己,而在自我命名中,她甚至也命名了金鱼眼,她叫他“爹爹”,而这个“daddy”就是女人对供养他的有钱情人的爱称,“我等不及了。你必须干。我浑身火烧火燎的,说真的。”当自我开始命名,当他人被命名,当欲望无法阻挡,一个“爹爹”其实把她带向了肉体的另一种深渊。

对于金鱼眼来说,那一种欲望其实只是某种利益,一种用枪制造的利益,一个不喜欢喝酒却在卖酒的男人,就是生活在邪恶的错乱中,所以当谭波儿的欲望被满足,她就再也无法逃脱那把枪的控制,汤米被杀死在谷仓,很明显也是那把枪制造的血案,戈德温被控杀人,也是利益上的纠葛,而谭波儿坐上金鱼眼的车离开,对于她来说,不是走向自由,不是逃离黑暗,而是成为新的牢笼,她被卖到孟菲斯的妓院,从此在肉体的完全满足中成为一种性工具。

这是关于欲望的邪恶转变,而谭波儿是一个牺牲者?“她听见自己在说我希望已经发生了。我希望已经发生了。接着她相信事情已经发生了,于是被一阵失落感和肉体的欲望所攫住了。”希望发生,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肉体的欲望控制了她所有的时间,而对于一个堕落者来说,她丧失了道德,却希望用法律来拯救自己,而所谓的法律,在她那里是另一个父亲,“我有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一个在报社工作。还有一个还在上大学。在耶鲁大学。我父亲是位法官。杰克逊的德雷克法官。”四个兄弟两个是律师,父亲是耶鲁大学的法官,谭波儿在男性的世界里应该被保护,但是当她被自我欲望放逐,却又在男权意义的律师和法官中寻找庇护,“我父亲是个法官”,就像当初叫金鱼眼“爹爹”一样,她从来就需要父性,不管是欲望意义上的变态者,还是象征权威的法官,一种父权思想构成了她逃避自我堕落的法宝。所以她会不加思索地坐上金鱼眼开往孟菲斯的车,会在检察官面前说“他朝汤米开了枪”,会把戈德温推向了错乱的终点,而在这种丧失了最后尊严的父性面前,霍拉斯作为戈德温的律师,也完全失去了意义。

“他想象把她、金鱼眼、那女人、那孩子、戈德温全都关进一间屋子,一间光秃秃的、致人死命的房间,直截了当而又寓意深远:处于愤慨与惊讶之间的抹掉一切的一刹那。连我也一起抹掉;想到这倒是唯一解决问题的办法。”谭波儿之于欲望,鲁碧之于道德,孩子之于生命,戈德温之于邪恶,在一间屋子里,他们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但是当作为律师的自己也被抹掉的时候,法律的尊严又在何处?或者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法律是“父亲”,是正义,是公平,而其实在这个错乱的世界里,法律是邪恶,是不公正,是泪水,甚至是直接的死亡。

娜西莎说必须有一部法律,将做酒、卖酒和喝酒的人绞死,金鱼眼说,真该有法律,“不该让他们整夜坐着那该死的迷魂汤”,珍妮小姐说,“霍拉斯,你永远赶不上去对付不公正的事情。”而当地议员斯诺普斯对霍拉斯说,“你要是没兴趣的话,我就去跟另外那个人做这笔买卖。我只不过先给你个机会。”法律似乎无所不能,但是法律却早已变成了某种交易,成为了某种工具,就像霍拉斯对戈德温说的那样:“我听了觉得他认为应该用火烧死戈德温和那女人来给那孩子树立独一无二的榜样;而养大那个孩子,教他英语的唯一目的是要让他知道他是两个人作孽犯罪生出来的,而那两个人由于生了他而受到火刑。”一种被审判的死,是为了惩戒,是为了道德的圆满,所谓法律,“只有上帝知道陪审团会作出什么样的裁决”,上帝在别处,公正在别处,它甚至变成了歧视。当那个杀死妻子的黑人杀人犯在最后的时光里高声唱歌的时候,楼下只有放慢脚步的行人、衣衫褴褛的孩子和马路对面加油站的工人对着他大喊:“还有一天了!天堂里没有你的席位!地狱里没有你容身之处!白人的监狱里也没有你容身之处!黑鬼啊,你上哪儿去?你上哪儿去啊,黑鬼?”对于他来说,死的时候没有仪式,埋的时候也没有排场,就只有审判后的死亡,就只有死亡本身。而身为议员的斯诺普斯,更是一个种族歧视者,他在高喊着“我是个美国人”的时候,渴望的就是用严厉的法律来处理那些最低贱的犹太人,“天下最卑贱的生物就是犹太人。”

金鱼眼的暴力是罪恶,戈德温的贩酒是罪恶,但是他们却在所谓的法律世界里,成为另一个牺牲品,那场大火被烧起,没有杀死汤米的戈德温被投入大火,霍拉斯看见了火光中的凶恶;那个警察被杀死,而只在六月十七日出现过的金鱼眼成了替罪羊,“春天真长。你简直会认为其中有一定的目的。”霍拉斯对娜西莎说的时候,关于欲望,关于美好,关于生命,似乎都在“有一定目的”的道路上,而这种目的性就是把世界推向了邪恶、不公正和泪水,推向了另一种的暴力、道德和死亡,推向了“我父亲是法官”的父权体系中——爹爹和父亲,在谭波儿如此相异的世界里,成为自我堕落的借口,也成为自我逃离的庇护所:

她父亲坐在她身边,两手交叉放在手杖头上,呆板的八字须上落满水珠,犹如结了霜的银锭。她关上粉盒,精美的新帽子下,她的双眼仿佛追随着乐波,溶入逐渐消逝的铜管乐声,越过水池和水池对面呈半环形的树木一在那儿阴暗的树荫下,每隔一定的距离便有一尊死去的王后的污迹斑斑的大理石雕像宁静地伫立着,正在沉思默想——升入在雨水和死亡季节的怀抱里平卧着的、被征服了的天空。

忏悔录

编号:E32·2170319·1371
作者:【古罗马】奥古斯丁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5年11月第1版
定价:39.00元亚马逊22.60元
ISBN:9787100115629
页数:350页

“我不过是肉欲的奴隶,我戴着我的枷锁,还感到死亡的甜蜜,我害怕脱身,拒绝别人的忠告,好像解救我的手碰痛了我的创伤。”作为“世界三大忏悔录”之一,圣奥古斯丁在《忏悔录》里阐述了他的原罪思想,也以他人的苦闷为自己的苦闷,用无比的真挚尝试解决其苦闷。一个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一个被罗马天主教系统被封为圣人和圣师的思想家,看待“原罪”而实施忏悔更主要是从承认、认罪之外,发现另一种救赎,他叙述一生所蒙天主的恩泽,发出对天主的歌颂;并在重大神学和哲学问题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影响深远的《忏悔录》也使得“忏悔录”这个词成为自传的另一名称。本书共十三卷。


《忏悔录》:我要超越我本性的力量

因此,我要忏悔我对自身所知的一切,也要忏悔我所不知的种种,因为对我自身而言,我所知的,是由于你的照耀,所不知的,则我的黑暗在你面前尚未转为中午,仍是无从明彻。
——《卷十》

因罪而忏悔,因忏悔而皈依主,而皈依主之后是为了在主的照耀中探索自身,这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从沾满罪恶的自身到被主照耀而明彻的自身,作为“受造物中渺小的一分子”,奥古斯丁其实建立了关于个体获得救赎的曲折路径:沾满罪恶的自身是一个过去的存在,被主照耀而成为他的一部分是现在的存在,忏悔就是为了从过去抵达现在,从罪恶抵达明彻,“这是我的忏悔的效果,我不忏悔我的过去,而是忏悔我的现在;不但在你面前,怀着既喜且惧,既悲伤而又信赖的衷情,向你忏悔,还要向一切和我具有同样信仰、同样欢乐、同为将死之人、或先或后或与我同时羁旅此世的人们忏悔。”也只有当受造物在忏悔的过程中达到现在的明彻,造物的主才是一个绝对的存在,才是一个不变得存在。

《忏悔录》写下,《忏悔录》打开,忏悔都不再是过去的标记,“忏悔已往的好处,我已经看到,已经提出。”重要的是“写这本《忏悔录》的时候我是怎样一个人”,我不是被那些人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不是听过故事或被谈到过的我,而是有内心世界“真正的我”,这个“真正的我”是走向内心,是拥有爱的我,“爱告诉他们我所忏悔的一切并非诳语,爱也使我信任他们。”爱是主对我的爱,是我对主的爱,更是一种我成为主的一部分而变成整体的爱,只有在整体而不变的爱里,主之存在才唯一,才是永恒,才是绝对,才是“一切来自你,一切通过你,一切在你之中”。

“只有你是绝对的存在,同样只有你才真正认识:你是不变地存在着,不变地认识着,不变地愿意着;你的本体不变地认识、愿意着;你的理智不变地存在、愿意;你的意志不变地存在、认识着;在你看来,受你光照的可变受造物,要和你一样认识你不变的光明,这是不合理的。”奥古斯丁如此说到主,在这里,一个是“绝对的存在”,一个是“不变地存在着”——前者是名词性的,后者是动词性的,名词性指向唯一的本源,指向“至高、至美、至能、无所不能、至仁、至义、至隐、无往而不在,至美、至坚、至定但又无从执持”的存在,动词性指向永恒,“不变而变化一切,无新无故而更新一切”,是行为不息,晏然常寂,是总持万机,一无所需,是负荷一切,充裕一切,维护一切,创造一切,养育一切,改进一切,是“虽万物皆备,而仍不弃置”,是“爱而不偏,嫉而不愤,悔而不怨,蕴怒而仍安”,“你改变工程,但不更动计划;你采纳所获而未有所失;你从不匮乏,但因所获而欢乐;你从不悭吝,但要求收息。”正是主的“绝对的存在”和“不变地存在着”,才使得忏悔永远指向那个现在的我,皈依的我,明彻的我,以及让人看见内心的我。

而从不知到所知,从黑暗到明彻,从忏悔的过去到忏悔的现在,奥古斯丁的信仰历程是不是就被分割成两部分?就像罪恶的自身和被照耀而明彻的自身一般,是两个不同的自我?或者在爱所缺失的岁月里,他如何一步步追寻那道光?为了抵达现在的我而回望过去的我,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检阅了自己所经历的人生之路,而在这段交织着黑暗和明彻的人生之路上,罪恶的自身成为他自我审视的一个对象,他就是将这个自身先放置在现在的对面,看见一个“真可恨”的人,看见一个需要怜悯和拯救的人,看见他身上的罪恶,才能使自己在忏悔过去而抵达现在中成为主的一部分,才能皈依于主。

“天主,请你俯听我。人们的罪恶真可恨!一个人说了这话,你就怜悯他,因为你造了他,但没有造他身上的罪恶。”主没有造他身上的罪恶,罪恶来源于自身对主的无知?童年时哭着要有害的东西,对父母发怒,还要打他们、损害他们、责罚他们;为了能日后出人头地,为了擅长于人间荣华富贵而听从欺骗的教诲;喜欢游戏,喜欢因打胜人而自豪,喜欢听虚构的故事;不喜欢读书,并且恨别人强迫我读书,还欺骗伴读的家人,欺骗教师和父母;从餐桌上偷吃东西,满足口腹之欲,或收买其他儿童从事彼此读喜欢的游戏,在游戏中又争强好胜,满足了日益向荣的虚荣心……这是童年的自己所犯下的罪恶,而到了青年时代,欲望似乎并没有被遏制,“我青年时一度狂热地渴求以地狱的快乐为满足,滋长着各式各样的黑暗恋爱,我的美丽凋谢了,我在你面前不过是腐臭,而我却沾沾自喜,并力求取悦于人。”分不清什么是晴朗的爱和阴沉的情欲,在粪土般的肉欲中得到满足;追求恋爱的对象是因为“只想恋爱”;恨生活的平凡,缺乏滋养的粮食;在通向聚讼的市场中希望获得称誉,不惜信口雌黄……

“我把肉欲的垢秽玷污了友谊的清泉,把肉情的阴霾掩盖了友谊的光辉;我虽如此丑陋,放荡,但由于满腹蕴藏着浮华的意念,还竭力装点出温文尔雅的态度。”在奥古斯丁看来,这都是欲望使然,不管是争强好胜还是信口雌黄,不管是在勃发的青春中恋爱,还是在所谓教书中希望获得名利,不管是在谎言中朗诵一篇歌颂皇帝的文章,还是在追求知识上满足“目欲”,都是欲望的罪恶,“这些是主要的罪行,根源都由于争权夺利,或为了耳目之娱,或为逞情快意,有时源于二者,甚至兼有以上三种根源。”在被欲望劫持的生活中,奥古斯丁得到了满足,但是又充满了痛苦,“罪恶是丑陋的,我却爱它,我爱堕落,我爱我的缺点,不是爱缺点的根源,而是爱缺点本身。”——这是一种忏悔于现在而认识到的罪恶,而这样的忏悔中,奥古斯丁其实在寻找着那个“伸手挽救我”的主。

这是一个思想和信仰逐步转变的过程,奥古斯丁的母亲是一个基督徒,但是对于母亲的信仰,对于基督教,奥古斯丁因沉溺于自我的欲望中而无视,“你通过我的母亲、你的忠心的婢女,在我耳边再三叮咛。可是这些话一句也没有进入我的心房,使我照着做。”十六岁是离开家乡去往了“辽远的地域”,“这时,无耻的人们所纵容的而你的法律所禁止的纵情作乐,疯狂地在我身上称王道寡,我对它也是唯命是从。”后来在马杜拉城开始攻读文章和雄辩术,父亲的望子成龙又让奥古斯丁去往迦太基留学,在经历了辍学之后终于来到了迦太基,奥古斯丁又感受到了“周围沸腾着、震响着罪恶恋爱的鼎镬”。一篇西塞罗的著作《荷尔顿西乌斯》,使得奥古斯丁在“不再着眼于辞令”的情况下,开始走近主,“这一本书使我的思想转变,使我的祈祷转向你,使我的希望和志愿彻底改变。”但是在这本书里她找不到基督的名字,“一本书,不论文字如何典雅,内容如何翔实,假如没有这个名字,便不能掌握住整个的我。”

走近又离开,在从十九岁到二十八岁的九年里,奥古斯丁说自己陷溺于种种恶业之中,在自惑惑人,自欺欺人中生活;后来向当时的一个星士请教,在推演星命中将基督教真正的、合乎原则的虔诚排斥了;在教书的过程中,奥古斯丁一起研究学问的知己死了,“死亡抢走了我的朋友,死亡犹如一个最残酷的敌人,既然吞噬了他,也能突然吞下全人类。”对死亡的害怕让他逃离了家乡,来到了迦太基的奥古斯丁写作了一本名为《论美与适宜》的书,当他把美和适宜分开来,其实是用思想“巡视了物质的形相”,“美是事物本身使人喜爱,而适宜是此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和谐,我从物质世界中举出例子来证明我的区分。”正是这种区分使得奥古斯丁陷入到了一种二分法的痛苦中,也是他思想是否突围的关键。

美和适宜的区分是奥古斯丁观察形相而得出的结论,这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世界的区分法,从物质到精神,更是一种二分法,所以奥古斯丁审视自己的罪恶时,也认为,恶是一种实体,而且具有生命,他把无性别的精神体吗,命名为“莫那特斯”,把罪恶中的愤怒、放浪中的情欲等的恶命名为“第亚特斯”,两种实体的存在,其实是奥古斯丁为罪恶的自己寻找借口,因为恶如果是一种存在于无灵之物的分裂的本体,它的对面就是善,而善自然也是一种本体,两种对立存在的本体完全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存在,这种观点在奥古斯丁接触了摩尼教之后更加深化了一步,摩尼教主教福斯图斯“优美的辞令”并没有吸引奥古斯丁,相反,吸引他的是渊博的知识和擅长自由艺术的声誉,并在这种知识体系中找到了恶作为本体的认识论,即使从迦太基到罗马,奥古斯丁也在摩尼教的影响下开始认识善与恶的本体:在摩尼教看来,恶是一团可怖的、丑陋的、重浊的东西,或是一团飘忽轻浮的气体,他们将恶命名为“地”,是“在地上爬行的恶神”,从摩尼教的教义中,奥古斯丁认为,善和恶是两个对立的本体,“二者都是无限的,恶的势力比较小,善的势力比较大”。

奥古斯丁:受造物中渺小的一分子,愿意赞颂你

善与恶是独立的本体,是对立的存在,都是无限的存在,这也就意味着世界其实是二元论的,在这个二元论的世界里,恶的出现也就成为了必然,而罪恶的人也只不过是被恶的本体和恶神所控制。一次偶然的机会,市长玛库斯派奥古斯丁去米兰,正是这次米兰之行,奥古斯丁拜谒了安布罗西乌斯主教,也从此开始了他关于信仰的真正转变:他又读了柏拉图派学者的著作,认识到物质世界之外存在着“形而上的神性”的真理,从这种神性中认识到了主的无限,“我已经确信你的实在,确信你是无限的,虽则你并不散布在无限的空间,信你是永恒不变的自有者,绝对没有部分的,或行动方面的变易,其余一切都来自你,最可靠的证据就是它们的存在。”他又读了使徒保罗的著作,保罗仰瞻主的神功伟绩,“我不禁发出惊奇的赞叹。”从安布罗西乌斯到西姆普利齐亚努斯,从柏拉图著作到基督的“道”,奥古斯丁终于慢慢从二元论的世界中走出来,世界不是有一善一恶的两个对立的灵魂,也不具有两种对立的本体,也没有两个对立的本源,甚至揭露这一切在奥古斯丁看来,就是主的意愿,“你,真实无妄的天主,你是反对他们,驳斥他们,揭露他们”。

这是一次革命性的转变,发病之后重新回到米兰的奥古斯丁开始接受洗礼,而这次洗礼仪式中还有一个特殊的人物,那就是奥古斯丁的私生子阿得奥达多斯,私生子的身份带着奥古斯丁罪恶的烙印,而洗礼就是将这种罪恶去除;那一年奥古斯丁人生的另一个重大事件便是母亲的病故,这个具有圣德的至诚灵魂离开躯体,对于奥古斯丁来说,绝不只是母亲逝世的伤痛,而是让他认识到了皈依于主的决心,“通过我的忏悔而获得许多人的祈祷,比了我一人的祈祷能更有力地完成我母亲的最后愿望。”从垢污的深坑中爬出来,从错误的黑暗中站起来,作为上帝婢女的母亲给了他的就是一种永恒的爱,也在这灵魂离开躯体的最后死亡中,奥古斯丁彻底认识到了自己必须在忏悔中走进自己内心,必须从过去抵达现在。

奥古斯丁信仰的转变,并非只是对主的认识发生了变革,更重要的是一种哲学思想的彻底转变。在“过去”的奥古斯丁看来,善与恶是被分割开来的,它们各自拥有实体,而上帝之存在,也是一种实体存在,甚至是在一种空间中的存在,“按照这想法,天地大的部分占有你的大,小的部分占有你的小;万物都如此,则大象比麻雀体积大,因之占有你的部分多,如此你便世界各部分所分割,随着体积的大小,分别占有你多少。其实并不如此。你还没有照明我的黑暗。”所以不占空间的、不散于空间、不聚于空间的,被看成是虚无,而造物的大地、海洋、空气、星辰、树木、禽,和肉眼看不见的穹苍、一切天使和一切神灵,在奥古斯丁看来,也是在思想之前的存在。而在忏悔的“现在”,奥古斯丁用了一卷的篇幅来诠释《圣经》第一卷,其中就明显建立了一元论的思想体系。

上帝之道是什么?道是言,是创造万有的言,而言又是一切的存在,“‘道’,这‘道’是‘和你天主同在’的天主,是永永不寂的言语,常自表达一切,无起无讫,无先无后,永久而同时表达一切,否则便有时间,有变化,便不是真正的永恒,真正的不朽不灭。”道是元始,是真理,道就是“绝对的存在”,这种绝对的存在便是唯一,“天主在创造天地之前,不造一物。因如果造,那么除了创造受造之物外,能造什么?”空间如此,时间也如此——奥古斯丁尤其对于时间的阐释,体现了唯一和永恒的道:时间是由主创造,时间不是被分割成过去、现在和未来,而是一元的,是现在的,“将来尚未存在,尚未存在即是不存在;既不存在,便绝不能看见;但能根据已经存在而能看见的预言将来。”人们正是通过期望、注意和记忆的三个阶段来定义时间,“并非将来时间长,将来尚未存在,所谓将来长是对将来的长期等待;并非过去时间长,过去已不存在,所谓过去长是对过去的长期回忆。”

所以“绝对的存在”只有一个唯一的源头,唯一的造物者,唯一的主,而过去、现在和将来,在期望、注意和记忆中体现的是“不变地存在”,“只能从空无所有之中创天地,一大一小的天地;由于你的全能和全善,你创造了一切美好:庞大的天和渺小的地。除了你存在外,别无一物供你创造天:一个近乎你的天,一个近乎空虚的地,一个上面只有你,另一个下面什么也没有。”而对于人自身来说,人有存在,有认识,有意志,“我存在,我认识,我愿意:我是有意识、有意志;我意识到我存在和我有意志;我也愿意我存在和认识。”但是三方面并不是可分割的,它是一体的生命,一体的思想,一体的本体,它就是自身,这个自身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我要超越我本性的力量”,从而达到自我的同一——自我之同一,也是主之同一,因为受造物都是主所造,“一切来自你,一切通过你,一切在你之中”;另一方面,自我的同一是主的制造,“哪一人能使另一人理解这一点?哪一位天使能使别一位天使理解?哪一位天使能使世人理解?只能向你要求,向你追寻,向你叩门:唯有如此,才能获致,才能找到,才能为我洞开户牖。”

没有过去和未来,一切都是现在,没有恶和善的本体,一切都是道,现在是一切,道是万物,而主便是存在和生命合二为一,“因为最高的存在亦即是最高的生命。”所以在对过去的忏悔中,在个体的成长中,被看见而看见一种“绝对的存在”,看见而被看见一种“不变地存在”,“永恒的真理,真正的爱,可爱的永恒!你是我的天主,我日夜向你呻吟。我认识你后,你就提升我,使我看到我应见而尚未能看见的东西。”

墨子

编号:B22·2170219·1370
作者:【战国】墨子 等
出版:中华书局
版本:2015年03月第1版
定价:42.00元亚马逊19.90元
ISBN:9787101107548
页数:583页

《墨子》是战国百家中墨家的经典,是由墨子门人后学记录辑集而成,大约成书于战国后期,略晚于《孟子》。《墨子》原为七十一篇,现存五十三篇。墨家的主要内容有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等项,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支点,涉及哲学、逻辑学、军事学、工程学、力学、几何学、光学,先秦的科学技术成就大都依赖《墨子》以传。《墨子》批评儒家的礼乐和天命观念.揭示出“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述,非仁人之言也”,肯定了“强力从事”的命题。但同时主张“明鬼”、“天志”,反映了墨家思想的内在矛盾。汉代以后,墨学几成绝学,直到清代,才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


《墨子》:必择务而从事焉

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杂守》

每一个人能发挥自己所长,能各司其职,那么当战争爆发的时候,就能达到守城的目的,就能让“非攻”在防守意义上得以实现。这是墨子反对非正义侵略战争的实践指导,是防御战的正义性所在,而其实要打赢防御之战,墨子在战争的性质上就已经明辨了是非,就注解了成败。

他在对架了云梯进攻宋国的公输盘说:“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相对于弱小的宋国来说,荆国是一个强国,强国要“争所余”,看起来是为了荆国让老百姓得到自己的东西,但是“无罪而攻之”,就已经丧失了“仁”,而在抢夺过程中,即使得到了东西,即使取得了胜利,也是不不忠、不强、不智的表现。所以在这场非正义战争即将爆发的时候,墨子的解读试图要化解这一种不仁、不忠、不强和不智的冲突,在云梯无法被撤出的情况下,墨子并不仅仅停留在论战的层面上,而是以自己的能力亲自指挥战斗,他解下腰带为主城池的样子,用木片作为守备的器械,当公输盘多设计机巧多变的方法,却总是被墨子一一化解,直到公输盘进攻器械用尽,“子墨子之守国有余”。

这或者只是一种攻防的演练,而实际上,墨子的确做好了守城的准备,他告诉公输盘,似乎看起来这场战争是我阻止了你们,你们只要杀了我,宋国就能攻下,而其实,“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墨子的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已经拿着守城兵器做好了准备,等到楚兵入侵完全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击退他们。的确,正如年墨子所说,守城并不仅仅是一次演练,也并非仅仅是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防御,而是在各个环节上都做好了充分准备。面对进攻时可能用到的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傅、辕辐、轩车等十二种进攻方法,墨子提出了十四种守城之法,“我城池修,守器具,推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且守者虽善,则犹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则犹若不可以守也。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在这个基础上,“备城门”是从大至城门机关、堑壕吊桥,小到一矛一矢,乃至后勤安排、士卒生活细节等等上做好准备;当敌军积土成山、居高临下发起进攻时,则以“备高临”的方式建高城、备强弩,将精巧的防御机关和武器协作使用,便可挫败敌人攻势;“夹而射之,重而射,披机藉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的“备梯”之法,应对敌军掘水灌城而采取的挖堑防水、掘井泄水、主动性的驾船出击、冲破敌军堤防的“备水”之法,牢固守卫城墙上“突门”的“备突”之法,在隧道里开展防御的“备穴”之法,化解敌人如成群蚂蚁般强行爬城的“备蛾傅”,以及守城战斗中各种旗帜的智慧、具体人事条例禁令的执行,都建立了严密的防守体系,以达到将侵略者挡在城外的目的。

这是守城从理论战略走向实践战术的努力,虽然在这场防御之战中宋人对于墨子采取的是“不内”的态度,使得墨子发出了“治于神者,众人不知其功;争于明者,众人知之”的感叹,但是,墨子在抵御荆国的进攻最终化解宋国的外患时做出了贡献,而这一贡献不仅让他积累了他防御作战的经验,也充分展示了他“非攻”的思想,在“杂守”中,墨子尽管提出了守城战时若干零碎但不可忽视的细节,但是“使人各得其所长”的用人原则,其目的却是为了实现“天下事当”、“天下事得”、“天下事备”、“天下事具”,这一种各司其职的存在,是为了响应“天下”和谐存在,更是回响着墨家“尚贤”的思想的强音。

天下事当然是天下之事,而天下之事却取决于天上之志,从天下到天上,是墨子对于天道法仪的皈依。墨子提出存在于天子之上的天,他认为天是比天子更尊贵和更有智慧的存在,“夫天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是处处存在的意志,而天志的具体表现则是义:“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然则天欲其生而恶其死,欲其富而恶其贫,欲其治而恶其乱,此我所以知天欲义而恶不义也。”而天的这种义,是必须通过天子才能得到实现的,“夫明摩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天子三公既以立,以天下为博大,远国异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辩,不可一二而明知,故画分万国,立诸侯国君。诸侯国君既已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其国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正长。”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方式,但是天子并不是天,“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而不上同于天,则菑犹未去也。”如果把天子简单等同于天,那么人世间的灾害就未能免除,真正要让天志得到体现,就必须让天子顺天意,就是“其事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而不是“其事上诟天,中诟鬼,下贼人”。顺天意者,“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爱人者此为博焉,利人者此为厚焉。”而相反则是“别而恶之”,“交而贼之”。

很明显,所以天子的意义就是实行义,就是拒绝不义,就是顺天意,而不是反天意,墨子认为,只有天子顺天意,那么就可能“赏之”,否则就是“罚之”。墨子在天意的顺逆之中提出了两种治理国家的方式,一种是兼,一种是别,“顺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别也。”兼就是同样对待,别就是有所区别,而兼之为道就是一种义,别之为道就是一种力:“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然义政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篡小家,强者不劫弱,贵者不傲贱,多诈者不欺愚。此必上利于天,中利于鬼,下利于人,三利无所不利,故举天下美名加之,谓之圣王。力政者则与此异,言非此,行反此,犹倖驰也。处大国攻小国,处大家篡小家,强者劫弱,贵者傲贱,多诈欺愚。此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三不利无所利,故举天下恶名加之,谓之暴王。”

天之志,是义之经,义之本,是兼之爱,要想免除“鬼神之诛”、“鬼神之罚”,就需要遵循天意,所以实际上,天子的意义就是把天意化为兼爱的行动,播撒到天下之百姓身上。所以天子在墨子看来,并不是真正的权力统治者,他是天的代言人和实践者,所以在治理国家方面,要处处顺天意,处处实践义。“是故江河不恶小谷之满己也,故能大。圣人者,事无辞也,物无违也,故能为天下器。”这是天子“亲士”的表现,“君子之道也,贫则见廉,富则见义,生则见爱,死则见哀,四行者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这是君子“修身”的实践,“是故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贤而已。”这是为政“尚贤”的做法。

墨子:遵天志而反天命

而凡此种种,墨子试图建立的就是一个“尚同”的社会。“故古者圣王唯而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尚同就是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这是一种平等观,更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在这样的态度下,墨子反对“天命”,一方面他从用本、原和用的“三表”来驳斥天命之存在,就“本”而言,上古时代,社会和百姓不改变,而汤、桀之时有治乱之别,可见是缘于统治者所采用的政令,而非得之天命;就“原”而言,如果有耳闻目见便可称为存在,那么,自古以来没有人见过或听过“命”,所以是不存在的,同时,先王的书中也都记载是没有天命的;就“用”而言,从“三代之暴王”,到“三代之穷民”,到“三代之伪民”,都不纠正自己的罪恶,反而认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最终招致亡国杀身之祸。所以,对于有“天命”的说法,“不可不疾非也”。而另一方面,墨子认为,那些“执有命者”其实是违背了天意,“今用执有命者之言,是覆天下之义。”天命是天道之覆,因为他们认为,“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命虽强劲,何益哉?”一切都是注定的,而这种注定就分出了贫和富,分出了众和寡,分出了治和乱,分出了寿和夭,也就是说,这样的天命是一种“别”,而不是兼,区别对待,以天命为借口,当然是抹杀了天志的平等观,“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执有命者之言不可不非,此天下之大害也。”这种天下之大害终变成了“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敖贱,诈必欺愚”的现实,而这就彻底否定了他提出的“兼爱”思想。

墨子考察天下之乱的起源,他认为就是“起不相爱”,“子自爱不爱父,故亏父而自利;弟自爱不爱兄,故亏兄而自利;臣自爱不爱君,故亏君而自利,此所谓乱也。”不想爱就是别,别就演化为一种暴力的“力”,“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而天道法仪要求“爱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所以兼爱的意义就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就是告别“别之”,就是“尚同”,所以人要做“兼士”,而不要做“别士”,君王要做“兼君”,而不能做“别君”。

分出了兼士和别士,兼君和别君,也就为他提出“非攻”创造了条件,非攻是墨子“兼爱”学说的具体化,在当时的霸权社会中,那些强国动用自己的力量发动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就是得利而亡义,“以攻战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数千里也,人徒之众至有数百万人。故当攻战而不可为也。子墨子言曰:虽四五国则得利焉,犹谓之非行道也。”所以仁人要拥有天下,就必须“反大国之说”并且要阻止战争,因为,“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非攻”只是尚同思想的一种实践,是兼爱的具体体现,而其实对于墨子来说,在国家治理上,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法,这也是体现着一种“尚同”的平等观。

所以他认为,一个国家需要“节用”,“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就应该节约,节约饮食,节约舟车,节约蓄私,只有节用了,“节于身,诲于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财用可得而足。”节用的反面是过度,墨子反对厚葬,“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他制定了葬埋之法:“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甚至墨子认为,音乐也是一种浪费,一种过度,在他看来,制造乐器会花费百姓用于衣服食物的财用,演奏音乐会占用百姓从事生产的时间,欣赏音乐会使统治者疏于治理政务,所以音乐虽能使人愉悦,却上不利于天,下不利于民,完全是无用的:“乐之为物,而不可不禁而止”。

节用的目的是“利人”,利人是爱人的表现,爱人是兼明,是尚同,是一种平等观的体现,所以起初同为显学的墨家最后开始反对儒家,因为在他们看来,儒家的所谓仁义其实只是一种“丧天下”的做法,墨子对程子说:“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天、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儒家的婚丧礼节,是“厚所至私,轻所至重”,儒家的天命观其实是一种等级观,儒家的各种繁文缛节其实都是表面上遵循仁义,实则是谋利害世的行为,所以儒家实质上是“儒者实是“饥约则不辞妄取以活身,赢饱则伪行以自饰”。把孔子家欧洲哦“孔某”,是墨子对于儒家学说的一种鄙视,同时也为自己的兼爱、非攻的“尚同思想”找到了一种反面典型。

无论是国强国弱,无论是民贫民富,墨子把“爱人”、“利人”归结为一种天意,从而消除差异性,建立一个尚同的社会,“天之爱人也,薄于圣人之爱人也;其利人也,厚于圣人之利也。”而在具体的实践中,无论是兼爱,还是非攻,无论是节用,还是非乐,无论是治理国家还是防守抵御别国的侵害,其最本质的意义是一种实用主义,也就说一种选择,一种权衡,“权,非为是也,非非为非也。权,正也。”权衡的目的是公正,而这种公正性就在于一种主动趋利避害的选择,“断指以存腕,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也,非取害也,取利也。”所以付诸实践的选择观在墨子那里就是一种灵活的处事态度,就是一种“择务而从事焉”的选取实践:“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憙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故曰择务而从事焉。”

国语

编号:Z53·2170219·1369
作者:
出版:中华书局
版本:2013年04月第1版
定价:53.00元亚马逊25.10元
ISBN:9787101092080
页数:736页

《国语》,又名《春秋外传》或《左氏外传》,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体史书,凡二十一卷(篇),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记事。记事时间,起自西周中期,下迄春秋战国之交,前后约五百年。相较《左传》,《国语》所记事件大都不相连属,且偏重记言,往往通过言论反映事实,以人物之间的对话刻画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全书记载了西周穆王、厉王直至东周襄王、景王、敬王时有关“邦国成败”的部分重大政治事件,反映了从西周到东周的社会政治变化的过程。各国史料在全书中所占的比重悬殊甚大,其中《晋语》所占篇幅最多,而《郑语》只有两条材料。


《国语》:君子能劳,后世有继

“劳”是什么?为什么“能劳”就能使“后世有继”,语出自公父文伯之母,这一句对季康子的话其实建立了一种关于君子德行的逻辑链条,在《公父文伯之母论劳逸》中,公父文伯之母进一步阐述说:“夫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劳则思,思则善心生,也就是说,劳的间接意义是能够思考,而思考则带向了善的一面,这是一种积极的思维,而在相反的方向来说,不劳而逸,逸则淫,淫则忘善,没有善,当然会产生恶。

劳和逸是君子的两种生活方式,两种生活方式产生思和淫这两种态度,而两种态度相异,越走越远,并最终走向了善与恶的对立。一个普通妇女的善恶观虽然逻辑性并不严密,但是却指明了作为君子的取舍之道,所以孔子闻之而叹曰:“季氏之妇可谓知礼矣。爱而无私,上下有章。”公父文伯之母能爱而无私,能上下有章,孔子把这种品德称作是“知礼”,而其实季氏之妇并不只是简单的之礼,而是在某种程度上用这种两分法道出春秋时期如何巩固政权的宏大叙事。

劳和逸,思和淫,善与恶,其结果是兴与不兴,仿佛每一个君子都应该站在这个两分法的分叉道路上审视自己,从而对于“邦国成败”有一个判断,《国语》记录了上起周穆王十二年西征犬戎,下至智伯被灭的五百年间的重大政治事件,在这个变革的时代,兴亡胜败似乎都取决于君子做出的判断,而判断之肯定与否定,就需要审时度势,就需要做出选择。在周王朝风雨飘摇的时候,当时身为司徒的郑桓公向史伯咨询逃死方略,史伯从天道赏善罚恶角度,对未来周王室不可避免的衰落和齐、晋、秦、楚的崛起大势做出预测,建议郑桓公将妻子儿女和财产寄托在济、洛、河、颍之间。《史伯为桓公论兴废》中记载了史伯的分析,如果撇开对郑桓公私人性逃亡的建议,在剖析周王朝衰微的原因时,虽然充满了天人合一的宿命论,但是他提出的“夫成天地之大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的观点”,也很好地诠释了“君子能劳,后世有继”的思想,“天之所启,十世不替”,但是为什么周朝会走向衰亡?史伯认为,“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而这或者也是一种表象,实质上,他认为最重要的错误是“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

和,就是取长补短,就是和而不同,“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如果世界只有一种音符就不能谱成乐曲,只有一种颜色就不能构成绚丽的文采,只有一种味就不能形成美味,只有—种事物就不能集合众事。所以,同其实是不变,不思,当然最后“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的时候,君子也被淹没在这种恶之中,故而越来越衰弱,故而无法听进去别人的劝谏,当然最后也在“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中坠入失败。“去和而取同”的错误观,其实有着深刻的哲学意境,当春秋时代诸侯纷争的时候,就是把历史推向了一个和而不同的阶段,如果还是不求改变,一意孤行,就只能走向毁灭之路。

而在三卷的《周语》中,这种“去和而取同”的错误随处可见,“祭公谏穆王征犬戎”中,当周穆王准备征讨犬戎的时候,祭公认为不可,“先王耀德不观兵。夫兵戢而时动,动则威,观则玩,玩则无震。”他认为,“先王之于民也,懋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财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乡,以文修之,使务利而避害,怀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这种“耀明文德而不显示兵威”却并没有让周穆王停止征讨的脚步,而结果是“王不听”,征讨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却失去了邦国的朝见,“自是荒服者不至。”同样,《密康公母论小丑备物终必亡》中,密康公母认为,“小丑备物,终必亡”,而同样是不听,“康公不献。一年,王灭密。”邵公谏周厉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结果,“王不听,于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虢文公谏周宣王:“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是故稷为大官。”结果也是“王不听”:“三十九年,战于干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

这样一种“王不听”,就是在变化的时局面前一意孤行,就是不善于“劳则思”,当然不善于生出善心。在《周语》中,“祭公谏穆王征犬戎章”、“邵公谏厉王弭谤章”、“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章”、“虢文公谏宣王不籍千亩章”、“仲山父谏宣王立戏章”都是记载西周卿士大夫讽谏周王弊政,但最后这些周王都在“不听”中走上了另一条路。而其实,在周王的“不听”中,有着一种对于自下而上劝谏不理睬的君王作风,这种作风看上去是对于“夫政自上下者也”的实践,但是在统治的内在逻辑上,却犯了另一种错误。

“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这是内史兴论晋文公必霸章的观点,敬王命是一种顺道,但是后半句则指出了这种顺道的道德要求,那就是“成礼义”,什么是德?“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分也,仁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提出了德的四种标准,那就是忠、信、仁、义,忠是用来分配资源的,仁是用来施行的,信是用来保证操守的,义是用来节制行为的,而这些德并不是所谓的一成不变,而是在世事变化面前做出判断。《单襄公论陈必亡》中,单襄公为什么会认为陈必王,是因为她贾道于陈的时候,看到陈国的道路上杂草丛生,不可通行,候人不在边境岗位,司空不视察道路,川泽未筑堤岸,河川上没有桥梁,野地里堆积着谷物,场上谷物尚未入仓,道路两旁没有排列的树木,农田杂草丛生,膳宰不赠送牲畜,司里不安排客馆,国家没有寄居的旅社,郊县没有客舍,民众准备在夏徵舒宅第周围筑台观。陈国的种种现象是一种变,但是变却是走向了相反,也就是犯了先王之令,“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间,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先王之令却正是一种和而不同的体现,也就是在具体现象中把握根本,“懋帅其德也”,这种德在《单襄公论晋周将得晋国中有了更具体的体现:“夫敬,文之恭也;忠,文之实也;信,文之孚也;仁,文之爱也;义,文之制也;智,文之舆也;勇,文之帅也;教,文之施也;孝,文之本也;惠,文之慈也;让,文之材也。”十一种德行就是一种“不同”之令。

虽然周襄王拒绝曾经让他避难的晋文公提出死后赐予隧礼的请求,认为不能因私人恩怨而改变政令,“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虽然武公伐翼,杀哀侯的时候,止栾共子拒绝“以私利废人之道”最后“遂斗而死”,虽然楚国屈到的儿子屈建在祭祀的时候去掉了父亲喜欢的菱角,违背了父亲死前的叮嘱,“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只是为了“违而道”,这种种看上去都是对于先王之令机械地照搬和遵守,“君子之行,欲其道也,故进退周旋,唯道是从。”但实际上在那个时代,所谓的道,所谓的德,也在历史的转变中发生了改变。

“民,天之生也。知天,必知民矣。”这是非常明显的亲民思想,《内史过论晋惠公必无后》中说:“民之所急在大事,先王知大事之必以众济也,是故祓除其心以和惠民。”内史过认为,治民所急的是两件大事,就是祭祀和战争,而要做成大事则要依靠众民,因此要纯洁自己的心灵,用和谐政治施惠爱于民众。内史过还从反面来论述,“若将广其心而远其邻,陵其民而卑其上,将何以固守?”《曹刿问战》中曹刿对鲁庄公也有相同的论述,“夫惠本而后民归之志,民和而后神降之福。若布德于民而平均其政事,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动不违时,财不过用,财用不匮,莫不能使共祀。”他肯定“中心图民”的作用,在“臧文仲如齐告籴章”中也主张“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

把民放在重要的位置上,要施惠爱于民众,要“必先诸民”,要“布德于民”,而且这种民本思想也是国家战略的考虑,《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提出了滥用民资的后果,“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为潢污也,其竭也无日矣。若民离而财匮,灾至而备亡,王其若之何?”在《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钟》中也有相似论述:“今王作钟也,听之弗及,比之不度,钟声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节,无益于乐,而鲜民财,将焉用之!”这种观点接近墨子的“节用”观,《楚语·伍举论台美而楚殆》中,当楚灵王建造了章华之台,问伍举美不美的时候,伍举认为,“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小大、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劳民伤财,破坏的不仅是物质意义上的财富,更是违背了美学原则,也种下了亡国的恶果,“若君谓此台美而为之正,楚其殆矣。”

可以看出,在《周语》中,周朝天子似乎对于劝谏普遍采取的态度是“王不听”,而在诸侯崛起的过程中,各国都将君子之德和亲民思想摆在重要位置上,也正是这种“君子能劳”,才使得“后世有继”,齐桓公为什么能成为春秋五霸?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重用管仲,桓公问管仲:“安国若何?”管子的回答是:“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遂滋民,与无财,而敬百姓,则国安矣。”在齐桓公支持之下,对齐政治、经济、军事厉行改革,使齐国一跃成为春秋前期最为强盛的诸侯国,齐人高举“尊王攘夷”的旗帜,成为华夏诸侯国的实际政治领袖,由此开创了春秋两百多年霸主政治的格局。在《齐语》中“管仲对桓公以霸术章”载管仲论强国之道在于“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陵为之终,而慎用其六柄焉”;“管仲佐桓公为政章”载管仲教齐桓公选拔人才整饬内政;“桓公为政既成章”载齐桓公奖善罚恶整顿吏治;“管仲教桓公亲邻国章”载管仲施行睦邻政策;“管仲教桓公足甲兵章”载管仲论“轻过而移诸甲兵”,最后齐桓公率领诸侯征讨四夷,在葵丘之会上,齐桓公霸主地位得到周天子的承认。

而在《晋语》中,劳和逸,思和淫,善与恶的二分法得到了更充分的论述,并且在实践中也成为兴亡胜败的分界。《晋语》从历史上的骊姬之乱开始,晋献公因宠爱骊姬而欲废太子申生,终于导致了晋国五世的动荡,晋献公宠爱骊姬当然是一种淫欲,而政治动乱之中,晋国内外各派势力围绕着晋侯继承人问题展开生死大角逐,是一种贪欲,尤其是晋惠公夷吾通过内外贿赂而归国即位,得志后又恩将仇报,由此激化了内外矛盾,而在这种骨肉相残的惨剧中,晋文公重耳却在流亡十九年后,历经种种艰难最后归国继位,在这个过程中,“君子能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自狄适齐遇到一农夫,农夫竟然以土块为食,当时的重耳“怒以鞭之”,是子犯劝他:“天赐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有二年,必获此土。”重耳是一个能够思考的人,所以“重耳拜稽首,受而载之”。到齐国后,齐国的国王将齐姜嫁给他做妻子,当他在安逸的生活中忘记了自己身上的重任时,齐姜对他说“不可处,时不可失,忠不可弃,怀不可从,子必速行。”重耳从言而开始了漫漫回国之路。

从齐到卫,卫文公不礼重耳;从卫到曹,曹工公不礼重耳;从曹到宋,宋襄公赠重耳二十乘车马,后来重耳回到晋国成为晋文公之后也对宋国进行了帮助;从宋到郑,郑文公不礼重耳;从郑到楚,楚成王以周礼享重耳,作为回报,重耳答应晋、楚治兵时会“避君三舍”,之后,晋文公即位四年后,楚成王讨伐宋国,晋文公率领齐、秦之兵讨伐曹、卫两国,以此解救宋围,他践行避退三舍,之后的城濮之战楚众大败;重耳到秦国,秦穆公将怀赢在内的五个女子嫁给重耳,并以国君之礼享重耳,并在晋惠公去世之后派兵护送重耳回国,晋国史官在黄河边迎接重耳:“济且秉成,必霸诸侯。子孙赖之,君无惧矣。”

这一路下来,也是重耳从政之前的历练,而正是他善于分析,善于纳言,善于思考,终于回到了晋国,开创了晋国统治的新时代,“公属百官,赋职任功,弃责薄敛,施舍分寡。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穡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举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类。昭旧族,爱亲戚,明贤良,尊贵宠,赏功劳,事萄老,礼宾旅,友故旧。”最后在城濮之战中战胜楚国,“于是乎遂伯。”而在晋文公开创霸业之后,晋襄公、晋灵公、晋成公都缺乏晋文公那种雄才大略,而在晋厉公时期,晋国获得鄢陵之战的胜利,范文子告诫晋厉公,“夫德,福之基也,无德向福隆,犹无基而厚墉也,其坏也无日矣。”但是晋厉公显然不听,最后诛三郃,而厉公本人也被栾书、中行偃所杀。而晋国到了晋悼公时期,随即大刀阔斧地修治晋国内政,重用一批政治贤才,对外实施和戎的策略,遏制了楚国的争霸势头,使晋文公创立的霸业得到重振,“定百事,立百官,育门子,选贤良,兴旧族,出滞赏,毕故刑,赦囚系,宥闲罪,荐积德,逮鳏寡,振废淹,养老幼,恤孤疾,年过七十,公亲见之,称曰‘王父’,敢不承。”这一系列措施最后的结果是,“于是乎遂伯。”晋悼公也和晋文公一样,善于在变化中求不同,善于劳,善于思,善于明德,所以“善心生”。

作为最早的一部国别体著作,《国语》标志着“语”这一记言文体的建立,而其所记之言不同而各异,《鲁语》记孔子语含有儒家思想,《齐语》记管仲语则谈霸术,《越语》写范蠡尚阴柔﹑持盈定倾﹑功成身退,带有道家色彩。而且“语”的意义在于陈述,在于预测,在于劝谏,在于反驳,而且在《国语》中还详细记载骊姬、优施陷害太子申生的谗言恶语,但不管如何,把一国的兴亡成败寄托在语言的功用上,似乎有些夸大,但是“语”的体系所需要的是说者和听者,他们构成了一种对应关系,而这种对应关系的取舍和判断就是一种选择,是“去和取同”还是“和而不同”,选择是一种态度,选择是一种变化,选择当然是一种必然的二分法。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编号:C39·2170219·1368
作者:【土耳其】奥尔罕·帕慕克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6年01月第1版
定价:49.00元亚马逊23.20元
ISBN:9787208135505
页数:556页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个讲述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人生、冒险、幻想和他的朋友们的故事,同时也是一幅通过众人视角描绘的1969—2012年间伊斯坦布尔生活的画卷。从乡村少年进入都市,麦夫鲁特继承了父亲的事业,来到“世界的中心”——伊斯坦布尔贩卖钵扎,他夜复一夜,漫步在伊斯坦布尔街头,一边卖钵扎,一边琢磨着脑袋里冒出的一个又一个怪怪的东西,这些念头让他自感与众不同。他,一个没钱没地位的钵扎贩子,既属于这个大都市,又在头脑中不停地寻找着另一种生活。“在他所构建的奇妙世界,伊斯坦布尔就是他的领地,他如同一个自由的精灵在飞舞,任凭时代在他俯身之下流淌。 ”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那时的我,不是我

现在他想清楚了要对城市说、要往墙上写的话。这既是他官方的,也是个人的观点;既是他内心的,也是口头的意愿:“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麦夫鲁特自言自语道。
——《一座城市的外形和面貌》

这是2012年的伊斯坦布尔,这是住在十二层公寓楼里的麦夫鲁特,这是看不到风景的房间,这是沉默的第二次婚姻。这一切的改变早在2009年铲车的一记重击下就已经改变了?在1982年那一道闪电照亮黑夜的时候就发生了?在1978年考尔库特的婚礼就已经注定了?或者更早,在1968年那村子里一只狗冲他号叫的时候就完成了一生的命名?几乎是人生重要片段的集合,当“只有行走时,我才能思考”变成朝北看不到风景的不自在,麦夫鲁特在伊斯坦布尔的43年,最后却听到了自己曾经说过的那一句话:“钵——扎。”这声音在空荡荡的街道回响,在不断重建的城市里回响,在离开而回来的世界回响,回响就是自己喊叫了自己的名字,陌生却没有遗忘,行走而不停止思考:世界就是自己的一句宣言:“我会永远卖下去的。”

永远会卖下去,是一种恒久的状态,它打破的是沉默,是遗忘,是悲苦,甚至是仇恨,就像一个时间的点,停止在那里,当听到声音的那一刻,一定是有什么力量让他开始坚持自己内心的东西,然后行走,然后思考,然后像不会失去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一样,在变化的世界里更换了态度。对于麦夫鲁特来说,曾经的态度是离开,离开自己的村子,离开自己的童年,离开自己的父亲,甚至离开自己的忧郁,“麦夫鲁特一生都在想,那年爸爸为什么执意让他留在村里,但他始终没能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答案。”出生12年,对于麦夫鲁特来说,童年总是伴随着某种去除不掉的阴影,当伯父的儿子考尔库特和苏莱曼去了伊斯坦布尔之后,他却在那个冷寂的村子里成为一个羊倌,那个冬天对他来说是孤独的,是忧伤的,他的眼睛里是那些行走的东西,路上的大巴和卡车,天空的飞鸟,一闪而过的杨树,他们在行走,他们在思考,而只有麦夫鲁特被遗留在这里,“村里所有的狗都认识麦夫鲁特,即便他在最寂静、最黑暗的夜晚出村,也不会有一只狗冲他号叫,麦夫鲁特也因此认为自己属于这个村庄。”

这是离开的欲望,而离开是为了抵达,对于遥远的伊斯坦布尔来说,那里有父亲,有堂哥,有城市的生活,有向往的景致,他们在麦夫鲁特的想象中凝结成一个欲望,在他给父亲的信里表达了这种想象式的欲望,但是只是想象,那个被虚构的伊斯坦布尔其实并没有让麦夫鲁特思考,“信件,是一种由1和2的灵魂培育出来,然而又具有完全不同含义的神奇文本。”神奇文本终究是需要被人打开的,即使是简单的数字,即使是简单的方向,甚至在那里他只是和父亲一起买钵扎,却也是她开始和世界说话的开始。当他看着窗外看见12年来陪伴自己的东西闪过,生命仿佛打开的只是单线性的方向,麦田、公牛、桥梁、毛驴、山脉、清真寺,拖拉机,以及文字、字母、星星,都在这单线性的方向里一去不复返。

在爸爸的肩膀上睡去,就是一个梦的开始,梦的终点是伊斯坦布尔,但是他能听到这个世界说话了吗?他听到的只是父亲穆斯塔法的那句话:“我指着山下的一些地方给他看,希望他不要被伊斯坦布尔多姿多彩的生活所蒙骗而以为生活很容易。”其实父亲将他接到伊斯坦布尔,并不是为了让他真正看见这个首都的风光,而是为了一种离开,和伯父不同的姓,因为矛盾而产生的纠葛,穆斯塔法其实是带着某种愤怒离开那个村子,而在伊斯坦布尔他需要的是证明自己。而麦夫鲁特呢?他虚构了一个伊斯坦布尔,但是当他真正到来的时候,就像伯父告诉他的那样:“我的孩子,你被伊斯坦布尔吓着了。”

他和父亲卖酸奶,卖钵扎,他跟随着父亲走街串户,他听说了那些发生在生活之外的东西:不停上涨的物价、体育彩票、对贩卖走私香烟和洋酒的人进行的突查、安卡拉的最新政治动向、伊斯坦布尔街道上警察和市政府的监视。听说的伊斯坦布尔是不是也是另一种虚构,父亲穆斯塔法说:“慢慢地你也将学会这一切……你既要看见一切,又要做一个隐形人,你既要听见一切,又要装作什么也没听见……”阿塔图尔克男子高中的校长说:“良好的教育,可以消除贫富差距!”但是看见和看不见,贫和富的差距对于伊斯坦布尔来说,到底是不是真实?那里有军事政变,有宵禁和戒严,有被投入监狱的人,有摆脱不了的政治,它们让麦夫鲁特看见,又似乎看不见,它们像是遥远的传说,却又发生在自己身边,当麦夫鲁特目睹了杜特泰佩和库尔泰佩之间不断升级的紧张局势之后吗,当他和考尔库特在清真寺的墙上张贴共产党海报的时候,当他看见“神灵保佑突厥人”这句话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伊斯坦布尔的一份子,变成了这个时代无法分离的自己。

坐在最后一排,无心上学,甚至开始藏起了卖酸奶的钱,对于麦夫鲁特来说,当真正走进伊斯坦布尔的时候,这个城市却也是狰狞的。但是在这个被不断传说、被不断虚构的城市里,麦夫鲁特毕竟在寻找和自己相关的存在,在埃雅扎尔电影院他看见了电影中的女人,第一次他释放出了内心的欲望,而那手淫的习惯似乎正和宗教习俗背道而驰,甚至在苏莱曼那里变成了一件生死攸关的事,“难道他的朋友费尔哈特没有告诉他,甚至在阿拉维派手淫也是禁止的吗?对于马利基派来说,在任何情况下,手淫都是不允许的。对于我们哈乃斐派来说,只有在面临一个更大的罪过,也就是面临通奸危险时才允许手淫。”而当他看见那个经过的奈丽曼的时候,他的欲望投射到这个被自己命名的女人身上,“奈丽曼是他在电视上看过电影里的人物,是一个为了贞洁献出生命的烈女。”贞洁的烈女,电影里的人物,就像伊斯坦布尔一样,以矛盾的方式打开了麦夫鲁特的世界,而这种命名对于麦夫鲁特来说,依然是被虚构的一切:“他的两条腿将更多地把自己带去奈丽曼行走的街道。”

两条腿是欲望的展开,也是行走的开始,在考尔库特和维蒂哈的婚礼上,他的目光被一个大眼睛的女孩吸引,那一种猝然降临的欲望把奈丽曼变成了真实的人,这是一种坠入爱河的感觉,他们说她叫拉伊哈,是维蒂哈的妹妹,“我爱上了拉伊哈。”爱情以天意的方式降临,似乎是真主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面对这个再也无法忘怀的姑娘,他在21岁的时候公然反抗父亲的权威,自己大胆地离家出走,而在20个月的服兵役过程中,他不停地给拉伊哈写信,“从你眼睛里射出的魔力之箭”,射中并且成了俘虏,似乎再也无法逃脱,再也无法忘记,再也不是传说。

“事情很严重,因为见钱眼开的歪脖子想把女儿嫁给银行家,他又不听劝。麦夫鲁特,你必须和拉伊哈私奔。”当苏莱曼告诉他这一切的时候,那种爱情又像动荡的伊斯坦布尔一样,把他拉向了恐惧的边缘,而那时候父亲穆斯塔法也去世了,战争、刺杀、死亡,“一年时间,他对城市陌生了。军事政变后伊斯坦布尔变了样。”而当爱情也发生危机的时候,麦夫鲁特至少可以用私奔的方式拥有那个女孩,一个射出魔力之箭的女孩,即使两家有过恩怨,即使还会相互残杀,即使最后变成血仇,但是从奈丽曼开始的两腿间的那条街道已经打开,他无法停止,更无法倒退,他必须行走。

行走是和一个女孩私奔,私奔是梦想的实现,苏莱曼准备的车,米什代莱村的岔口,阿克谢希尔火车站的秘密接头,1982年6月17日的夜晚,变成了麦夫鲁特一生行走的开始,但是拿到夜晚的闪电能让他看清前面的路?“一道闪电划过,整个天空、山峦、岩石、树木,所有的东西瞬间如同遥远的记忆被照亮。麦夫鲁特第一次近距离看清了这个将成为他的妻子,并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姑娘的面容。”是看见了,却原来是一场骗局,她不是那个在婚礼上向他射出魔力之箭的女孩,不是有着大眼睛的的可爱姑娘,她是她的姐姐,“麦夫鲁特再次确信,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真的叫做拉伊哈的女孩。”

为什么是一场骗局?那双在婚礼上看见的眼睛,那个写了太多情书的姑娘,那个麦夫鲁特坠入爱河的女孩,竟在被命名的故事里变成了别人,或者拉伊哈本身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在他命名的故事里,她已经被麦夫鲁特虚构了,就像12岁的时候虚构了伊斯坦布尔,就像在高中是虚构了消除贫富差距的教育,就像在当兵时虚构了同性恋的脂粉气,就像在埃雅扎尔电影院虚构了奈丽曼。可是当私奔真的发生,当两腿间的行走开始,他如何能够返回那个真实的起点?

其实,在行走的人生里,起点总是被用来抹除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头脑里才有的粗俗和病态,却震惊地在外面世界里找到了它们的踪影。”引用詹姆斯·乔伊斯的这句话,注解的就是一个找到了“踪影”的世界,头脑里的怪东西,是渴望和相遇,是粗俗和病态,是骗局和昏聩,是遗忘和坚持,但最后总是能在外面的世界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拉伊哈是被命名的名字,他把情书写给她,他描述了那双不能忘记的眼睛,他和她私奔,他构筑了一种爱情和未来,但是即使她最后是她的姐姐,最后是一场骗局,但是在那个踪影世界里,麦夫鲁特却发现了幸福和爱:“拉伊哈信任麦夫鲁特,将整个一生交给了他,在尚未结婚,甚至还没有做爱的情况下就解开头巾,向他展示那一头美丽的长发。看着她那长长的鬈发,麦夫鲁特觉得,仅仅出于这份信任和托付,他将和拉伊哈相依为命,全心去爱她,在这世上他不再孤独。”

这是“只有死亡才能将我们分开的誓言”,这是“爱情是一种病”的行走,这是“远离仇恨、冲突和分离”的祝福,其实这一场爱情和婚姻远比两腿间的欲望有更多的意义,它从虚构开始,它经历了骗局,但最后却是一种责任,“于是直觉告诉他,这种幸福具有更深层的根源:他感觉自己犹如一个尽管不配,却被误送进天堂的人。”而麦夫鲁特在私奔之后的做爱中,在爱情之后的婚姻里,在钵扎和酸奶的叫喊声中,开始了纯粹和天真的快乐,拉伊哈变成了真实的女人,变成了自己的妻子,变成了幸福的源泉,“除了感觉仿佛早就认识拉伊哈,麦夫鲁特还不时发自内心地感到,其实他的信就是写给像她那样的一个人的,甚至就是写给她的。”

这是一种对虚构的确认,甚至是在解构虚构,他们一起在伊斯坦布尔生活,一起维持卖钵扎和酸奶的生活,一起做鹰嘴豆饭,一起生下了孩子,一起在自己的安乐窝里。可是在本来就虚构的伊斯坦布尔,那些在外面发生的一切似乎永远不像麦夫鲁特的生活一样,变得真实。教派之间的斗争,民众自发的运动,“随着新路、拆迁、楼房、大广告、店铺、地下过街道和过街天桥的出现,麦夫鲁特感到伤心,因为他在二十年里熟知并习惯了的城市旧貌消失了;而与此同时,他更多地觉得城市在为自己改变,由此他又感到了一份欣喜。”甚至连钵扎本身,也带上了宗教有关的纷争,而麦夫鲁特的欣喜是不是只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看见那踪影?

那个真正让他迷住的女孩叫萨米哈,而萨米哈在遇到了勇敢向她表白的费尔哈特之后,也开始私奔——私奔的人都在寻找自己的街道,都在拒绝一种命定的生活,萨米哈不喜欢父亲把自己嫁给那些送给他东西的男人,雷伊罕大姐不喜欢把自己卖给第一个丈夫的父亲,所以萨米哈私奔了,雷伊罕大姐大姐私奔了,甚至最后在拉伊哈时候,连麦夫鲁特的女儿菲夫齐耶也私奔了——当一种危险的事从自己身上演变在女儿身上,是不是人生就是一种轮回?但麦夫鲁特的不同之处在于总能行走,总能思考,总能发现那个不曾消失的踪影,在菲夫齐耶的私奔故事里,他终于不以虚构的方式对待她们的生活,伊斯坦布尔是他们的伊斯坦布尔,爱情是他们的爱情,婚姻也是他们的婚姻。

但是谁能真正看见那个踪影?谁能真正行走和思考?或者谁能回答“人为什么活在世上”这个问题?萨米哈私奔了,和勇敢向自己坦白的费尔哈特在一起,他们躲到加齐街区,用自己的辛苦劳动来维持生计,用自己的信心改变那场寒酸的婚礼开始的生活,但是在变化的伊斯坦布尔,他们却慢慢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和麦夫鲁特合办的连襟钵扎点疏于管理,在电力公司的工作中却以背叛的方式开始了“电力的爱情”,最后甚至死在了这和财富、欲望和情仇有关的纠葛中。而曾经和麦夫鲁特私奔而走向幸福的拉伊哈,却也从“拉伊哈”的名字开始怀疑爱情,在连襟钵扎店里,她甚至把妹妹萨米哈当成了敌视对象,“好个麦夫鲁特,你在店里做着小姨子的梦,无缘无故地咧嘴傻笑、装腔作势,可你看看,早上孩子们上学后,你在家里和老婆都干了些什么,这下全暴露了。”当拉伊哈试图用一种原始的办法威自己堕胎,却发生了不测,最后在三十岁的时候告别了这个世界。

似乎还是从那一封信开始,从那一双黑眼睛开始,从那一个被虚构的拉伊哈开始,“为了让维蒂哈把信传给你,我把信交给她时,随便看了几封。麦夫鲁特在信里提到的眼睛不是你的,拉伊哈。”苏莱曼对拉伊哈这样说,“因为麦夫鲁特给日后成为我妻子的女孩写了情书……而我因为诱惑抢走了麦夫鲁特爱上却没能得到的女孩。”费尔哈特曾经这样想,“如果我的信写给了萨米哈,而不是拉伊哈会怎么样?”麦夫鲁特这样问自己,“那些信你是写给我的,还是写给我姐姐的?”萨米哈也这样问麦夫鲁特。因为一道目光的俘获,因为一封信的想念,因为一个名字的命名,“拉伊哈”最后只是一个符号,不管是萨米哈的私奔,还是拉伊哈的死亡,不管是麦夫鲁特被重新唤醒,还是最后和萨米哈又走在了一起,对于这一个虚构的故事,其实谁都不是其中的主角。

就像伊斯坦布尔,其实从来就不是那个在麦夫鲁特12岁的想象的伊斯坦布尔,不是自己呆了43年的伊斯坦布尔,它永远以另一种方式打开了自己,那些政治风波,那些军事政变,那些学生运动,那些左派和右派之争,那些宗教的冲突,都在发生,它们改变了伊斯坦布尔,也改变了麦夫鲁特的行走方式,“行走的时候,他可以幻想,清真寺的墙壁、正被拆毁的木制楼房、墓地,这些都在提醒麦夫鲁特,这个世界的里面还隐藏着另外一个世界。”另一个世界只有在虚构解体之后才会出现,当1999年的那场地震之后,杜特泰佩被解构了,“面前是黑压压的一片天空,麦夫鲁特愁肠百结。爬坡时他感觉自己仿佛在走向天空。”童年、吃过的饭菜、做过的功课、闻过的气味、爸爸的呼噜声、无数的记忆,都变成了一种虚无;当麦夫鲁特俯视伊斯坦布尔的时候,那里发生过的一切,那里没有发生的故事,都走向了终点,“他觉得随着时间的流逝,自己反而对伊斯坦布尔越来越陌生了。”

包括和萨米哈曾经用眼睛、情书和名字虚构的爱情,“因为我不再是写那些情书的人了。”在沉默中麦夫鲁特这样说,而那场婚礼上的相遇多少也只是一个传说,萨米哈甚至认为,他们根本不是在考尔库特的婚礼上第一次相见,而是更早的1972年夏天,麦夫鲁特初三毕业前英语需要补考的时候。时间被置换了,人物被置换了,名字被置换了,爱情被置换了,第一次相见,第一次相遇,第一次爱上,以及第一次虚构,在行走的道路上还具有什么意义?所以在十二层的公寓里,在看不见风景的二楼,麦夫鲁特说:“那时的我,不是我。”而萨米哈的回应是:“如果你现在更少地爱我,我那时也是更少地爱你。”

1982年的私奔已无意义,2009年的村庄已无意义,2012年的伊斯坦布尔已无意义,但是在这无意义的虚构里,只有一种生活是可触的,只有一种声音是真实的,“钵——扎。”被无数的狗追逐过,被陌生的人抢劫过,被苏莱曼歧视过,被费尔哈特嘲笑过,被城市里的富人谩骂过,但是却是永远不变的声音,“别放弃,卖钵扎的。别说在这些塔楼、混凝土当中有谁会买。你要一直卖下去。”一种精神,一种记忆,一种和城市的变化想抗衡的存在,这才是自己一直的行走方向,才是自己永远的思想方式,就像那个“拉伊哈”一样,当不再被虚构,当不再被怀疑,当不再被想象,它其实就是永恒的存在,“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

试刊号

编号:C39·2170219·1367
作者:【意】翁贝托·埃科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7年01月第1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18.00元
ISBN:9787532772858
页数:208页

“今天早上,水龙头不再向外滴水。”第一句里的否定状态,仿佛如埃科的生命一样,走向了被预知的终点,作为他一生完成的第六部小说,也是生前最后一部小说,《试刊号》通过一场阴谋重重的办报实验,对现代新闻业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1992年的米兰,几名记者加入一份正在筹备的日报《明日报》,《明日报》立志讲述“明日即将发生的事件”,通过深入调查,在新闻领域拥有某种“预见性”。他们精心研究过去的新闻,试图编出编一份模拟的“创刊号”。“人们都以为墨索里尼已经死了,而自1945年以来,意大利发生的每一件大事背后,都飘荡着他的幽灵…… ”而实际上,所谓的假设,最后都变成了现实:这份报纸不过是一个诽谤和勒索的工具,是身为传媒巨头的幕后老板打入政治核心的垫脚石……


《试刊号》:为什么双杠不会相遇

玛雅仍旧天真,而岁月已经使我变得成熟。假如你是一个失败者,那么,唯一的安慰就是把你周围所有的人都当做失败者,包括那些赢家。
——《一八 六月十一日星期四》

从左至右是o、r、e、z,四个字母是已经排列完毕的字母,是需要被印刷的字母,但是当被阅读的时候,是不是需要一种背反的方式?应该从右至左,它们被书写在一张纸、一份报或者一本书上,就是zero,一个零。但是,只有在你翻开这一个封面,逆着光从背后逐字识别的时候,它才能组成一个单词,才能变成一个零,这是一种被印刷的目光——当从左至右变成从右至左,当正面看见变成背面组词,那一张《试刊号》才能正式变成创刊号。而这一本被印刷甚至被出版的书的封面,已经把这种背反变成了现实:一个大大的零,〇,椭圆,灰色,醒目,一本即将被阅读的书注解着那个“零和博弈”的结局。

从封面开始,〇是不是就是一种中和,左和右,又和左,顺光和逆光,在合一的时候,它才是一个完整体?那么当“我”面对玛雅把那些赢家都变成失败者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一个完整体:是他们从赢家变成了失败者,还是我从失败者变成了赢家?失败和成功,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总是在一种整体中结合,看不出谁付出了失败的代价而郁郁寡欢,也看不出谁获得了既有利益而沾沾自喜,就像天真和成熟,就像像父亲的男人和像女儿的女人,在性和爱的暧昧中变成了自由之人。

但失败者总是首先到来。当年过五旬的科洛纳,也就是我,在单身公寓里发现自来水不再滴水的时候,才知道有一种叫做命运的东西突然之间发生了改变,昨天晚上还有水,但是今天早上却变成了空白,像一个梦,一个未醒来的梦,如果从因果论来看,当这个结果猝然而至的时候,是不是一定会有一个原因?房东说原因是阀门关了,但是这不是最先的原因,当我想到最先的原因时是害怕的,因为自己没有关闭阀门,那么一定是有人进入了房间,神不知鬼不觉地在今天早上到来之前关闭了。在一个人的房间里,在早上到来之前的晚上,当另一个神秘的人制造了这个结果,那么他一定不是“万因之因”的上帝,他更像一个魔鬼。

这仅仅是一次神秘事件?对于我来说,却是在我成为失败者的生活中加入了更多宿命的东西,两年的婚姻破裂,我被安娜抛下,这是一个失败者经历的事件;懂德语的我在迪·萨米斯教授的注视下无法接近费里奥教授,这也是一个失败者尝到的无奈滋味,“我是一个习惯性失败者”,这是我对自己命运的注解,无论是婚姻还是事业,都在以一种颠倒的方式将我从人生赢家的定位中逐出,“在那里,不是孩子记恨父亲,而是父亲记恨孩子。”所以当早上的水龙头终于不再向外滴水的时候,我的失败体验已经延伸到了最微小的领域。

而这个微小的领域却是令人不安,甚至是恐惧的,因为就在不久前,一起工作的布拉加多齐奥死了,死在那条曾经出现过连环杀手的那个路口,出现在战时沦为废墟的那条街上,而且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死亡,因为布拉加多齐奥经常和我谈起一些事,这些事在历史中已经盖棺定论,已经被灰尘覆盖,但是在他看来却并不是真正的结局,他在推测和调查中,发现了事实表面之外的秘密,和另一个人的死有关,和一群人的覆灭有关,和一个阴谋的掩盖有关,或者和谎言有关。所以当布拉加多齐奥不明不白死去的时候,我对于失败者的理解似乎又多了一种阐述:我变成了潜在的被害者,将和布拉加多齐奥一样,会在某一个日子命丧在连环杀手出没的那条恐怖的街上,而自来水不向外滴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

从结果推测原因,又从原因推测结果,似乎一切的原因和结果都已经写好。这是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星期六发生的一幕,如果时间向前,在那个原因之后的结果就会出现,那么对于我来说,可以选择让时间以背反的方式逆向而行,也就是说现在的“早上八点”回到和布拉加多齐奥在一起的时间,那个时间他是不死的,甚至我也不是失败者,因为西梅伊那天邀请我去做一件可以改变现实的事情,而这件事正像所有失败者的梦想一样,诱惑着我:“有朝一日写一本书,从而赢得荣誉和财富。”

从六月六日星期六回到了四月六日星期一,仿佛是从失败者的状态回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期盼之中,声誉和财富以数字的方式呈现:在一年时间里会得到每月六百里拉的报酬,之后的六个月里,会得到一千万里拉的现金,而在之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会赚到八千万里拉,“之后,您可以不紧不慢地再找工作。”只有金钱,没有后顾之忧,不紧不慢找工作似乎也成了人生赢家的写照。这是一种诱人的工作,这是摆脱失败者阴影的希望,而西梅伊提供的工作就是以背反的方式消解一种时间意义。

“一本书。是一位记者的回忆,讲述在一年的时间里,他忙于筹备一份报纸,而这份报纸永远都不会面世。另外,这份报纸的名称应该是《明日报》。就像政府的一句格言:明日再说。所以,这本书的标题应该是《明日:昨日》。”一份命名为《明日报》的报纸,一种永远不会面世的新闻,“明日再说”其实并不指向明日,而是把昨日的那些隐秘的事情发表在明日的报纸上,一种预测,一种揭秘,当新闻被以这样背反的方式出版的时候,它本身具有了一种消解意义:这是新闻还是旧闻?而在这种背反里,作者也被消解了,“等书写成之后,您就要消失。”拿着钱消失,作为人生赢家消失,对于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诱惑,而在新闻里,本来作者也只是一个工具,一种署名,他在某种意义上根本没有存在于历史的价值。

而西梅伊似乎把这种消解拔高到一种关于追求自由的使命:“本书应该让人想到另一份报纸,它要展示在一年的时间里,我尽力实现一个独立于所有压力的新闻典范。要让人们明白,实验的失败,是因为不可能创造一个自由的声音。为此,我需要您编造、设计、撰写一部史诗。”用自由来书写历史,那么这种自由主义是不是要和政府和官方的历史相对立?是不是在明日的借口中又回到昨日,甚至回到我们生活在其中的今天?

这是一种不顾现实的理想主义,还是和现实进行抵抗的自由主义?“我们会通过深度报道,外加调查,以及出乎意料的预测,来谈论明天将要发生的事情……”明天其实是对今天和昨天的否定,是以背反的方式来记录现在的历史,看起来这的确是一种新闻使命,正像布拉加多齐奥所说,“报纸会说谎,历史学家会说谎,如今的电视也说谎。”爷爷曾经作为游击队被关进集中营,父亲在现实里死于酒精中毒,对于布拉加多齐奥来说,在这个说谎的世界里,他就需要这样一种担当:“于是,我努力成为一名记者,去发现各种阴谋。”

历史充满了阴谋论,而媒体总是选择沉默,为什么今年冬天的特利乌左养老院事件最后电视台根本没有提及这件事?为什么“空气污染正在影响几代年轻人阴茎的大小”的新闻会成为一种笑话?为什么只要预付一笔费用,就能够得到镶嵌在相框里的证书,徽章,以及各种小玩意。而成为马耳他骑士?为什么去自由妓院知识分子被他们说成不是为了性,而是为了艺术史?每一个为什么其实都被掩盖在谎言之下,都变成了官方说法。而对于布拉加多齐奥来说,那个掩盖在谎言之下的“为什么”和历史有关,和墨索里尼有关:当一九四五年,墨索里尼在盟军突破防线之后,放弃了加尔达湖来到了米兰,躲进了市政厅,但是在之后的两年时间里,他到底做了什么?是命令瓦尔泰利纳的一处要塞进行抵抗?还是在最后的旅行中被德国人营救?或者是在那一场命名为“短剑行动”中他已经走向了末路?而对于布拉加多齐奥来说,关于墨索里尼最大的疑问是:那具在洛雷托广场的尸体是不是就是如历史所书写的就是墨索里尼的?

“注意:墨索里尼最后一次在认识他的公众面前出现,是那天下午在米兰的主教府邸。在随后的旅行中,他都是和亲信们在一起。在被德国人接到之后,他又被游击队逮捕。所有遇到他的人,都只是在照片或者宣传片里见过他,而没有见过他本人。在最后两年的照片里,墨索里尼是如此消瘦和模糊,以致有人窃窃私语——尽管只是说说而已——说那不是他。”从质疑开始,到否定终结:“我将能够证明,洛雷托广场的那具尸体并不是墨索里尼的。”调查,寻找,发现,而最后的结论就是布拉加多齐奥对于谎言的揭露:“问题在于,我们知道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是经过了改头换面。在二十年的时间里,我们都生活在欺骗当中。我对你说过,永远不能相信人家告诉我们的东西……”

但是布拉加多齐奥所做的努力都是值得的?他会在《明日报》上刊登独家重磅新闻?他会把历史扔进垃圾桶?可是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曾经遭受了谎言之害的人,一个经历了家族变故的人,当他的尸体在那条小巷里被发现的时候,是不是意味着他以自己的死让墨索里尼的死回到里历史,是不是意味着一条已经成为废墟的街仍然会死气沉沉,是不是意味着所谓的明日只是昨日的一个延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假如他的调查涉及一百件事情,那么至少有一件他猜中了,所以才被灭口。”西梅伊如此解读布拉加多齐奥的死亡,而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布拉加多齐奥也死在不自由的昨日,而明日报更只是一种借口,一个阴谋。

在我会见西梅伊的时候,就说起过这份《明日报》的幕后人物就是维梅尔卡特骑士,一个本身就控制着出版“帝国”的人生赢家,而他要办这份报纸,只是“希望跻身金融界、银行界,最好还有大型报纸的顶级沙龙”,那种“在一切方面讲真话”的承诺其实就是一种资本的积累,“印数很少,而且是私密的”怎么会成为一种公共读物?怎么能够变成改写历史的证明?特利乌左养老院事件最后变成了含沙射影的文章,环境会影响生育的文章也被丢进了垃圾桶,当然布拉加多齐奥的调查也只不过是他个人的事,所以当他被杀死之后,这份明日报试刊号就停止了运转,“维梅尔卡特骑士确定,《明日报》这整件事对他也构成了威胁,于是决定了结此事。”

这是一个阴谋之外的阴谋,而其实在《明日报》为试刊号所做的努力中,都在用一种戏谑的方式寻找所谓的自由和真相。记者所写的语言不能用知识分子的语言,而美其名曰是“读者的语言”;新闻的根本原则是“事实与观点分离”:借助引号,在文章中插入一个目击者的生命,让他代表路人或者公共舆论者,而其实只不过是记者自己的杜撰,因为,“加上引号之后,那些声明就变成了事实,也就是某个人发表了某种观点的事实。”另外,还要反驳,不是反驳谎言,而是在反驳中证明“对反驳者可信度的质疑”;要建立所谓的档案,“这样,在撰写各种文章的时候,就能够掌握某个人的所有行为不当之处,也就可以避免在最后一分钟去四处寻找。”要重新利用虚假的新闻,“一个丑闻总会令人联想到另一个丑闻,我们只需要影射坊间的某些谣言。”

像一种游戏,而这种戏谑的方式在那些所谓的星座运势、填字游戏得到了更多的阐释,而编辑部所选用的问答题几乎就是在一种既定事实中找出其“合理”的真理:为什么我们要从左向右写字?“因为不然的话,句子就会以一个句号开始。”为什么手指有十个?“因为假如是六个的话,摩西十诫就会变成六诫。”为什么上帝是完美的存在?“因为假如他不完美的话,那就成了我表弟古斯塔夫。”为什么妈妈总是妈妈?“因为假如她变成了爸爸,那么妇科医生就不知如何维持生计。”为什么指甲会长长而牙齿不会?“因为不然的话,那些神经官能症患者就会吃牙齿了。”……

为什么的疑问,不是为了寻找答案,不是为了找出原因,而是在因果的必然性中制造戏谑的效果,而这种戏谑不仅解构了那些存在的合理结果,也把原因变成了笑话。而所有已经发生的一切,正在发生
的一切,似乎都在这样的“为什么”和“因为”变成了一种关于自由的嘲讽。而在编辑部里作为副主编的我,在日常生活中似乎也走到了这种尴尬的境地,婚姻失败的我爱上了可以做我女儿的玛雅,玛雅也在我的身上找到了父亲的感觉,这是一种不伦之爱,却比正常的爱更炙热,更激情,更疯狂,原因就在于两个失败者找到了一种自我证明的办法。我的失败是一个阴影,而玛雅呢?“我处在一个洞里,永远也不能成为,比如说报道海湾战争的特派记者。”处在洞里的玛雅,被布拉加多齐奥说成是一个“自闭症患者”,她在我的身上找到了那种走出洞里的感觉,而在我看来,这是失败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契合,“没有比两个失败者的愉快相遇更大的成功。”

这是一种两个人都渴望的爱情?但是,“对于这种疯疯癫癫的人,除了再开始做爱,又能说些什么呢?而在做爱的时候,我几乎觉得自己是一个赢家。”除了做爱之外自己就是一个赢家,而爱情的意义最基本的不是做爱吗?当做爱被排除在外的时候,是不是还是失败?所以从不伦之爱来说,失败变成了成功,一种背反被合理化了。所以当布拉加多齐奥死去之后,我和玛雅匆匆离开了没有滴水的公寓,离开了那条有连环杀手的小巷,离开了关闭了的《明日报》——当一切又回到一九九二年六月六日星期六的时候,逆向回到过去已经完结,而面对明天似乎刚刚开始。但是,布拉加多齐奥曾经对我说过的话会放在何处?那些历史的谎言需要谁来揭发?我的离开和《明日报》一样,也只不过是一种谎言,就如那本英国纪录片上的最后字幕一样:“欺骗是思想的一种状态,也是一种状态的思想。”这是对历史上的“短剑行动”的解读,也是对活在背反现实的一种注解。

理想是什么?明天是什么?当逃离了自我设置的死亡威胁之后,玛雅向我展示了“明日”的生活:

我们可以置身这些游戏之外:我重新开始做德语翻译,你重新给那些放在女性发,或者牙医候诊室里的杂志工作。然后,我们每天晚上看—部好电影,周末到奥尔塔来。让所有人都见鬼去吧。我们只需要等待:一旦真正变成第三世界,我们的国家将充满活力,就好像到处都是科帕卡瓦纳。女人是王后,女人是国王。

当阳光下的圣朱利奥岛重又闪烁着光芒,我仿佛看见了明日的希望,我仿佛成为了人生赢家,但是明日和昨日,真实与谎言,失败与成功,以及生与死,父亲与女儿,怎么会成为一个整体?它是一个〇,椭圆,灰色,醒目,万因之因不是上帝,它是魔鬼,就像那个为什么的戏谑问题一样:“为什么双杠不会相遇?因为假如它们相遇,在上面锻炼的人双腿就会裂掉。”

米格尔街

编号:C39·2170219·1366
作者:【英】V.S.奈保尔 著
出版:南海出版公司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13.30元
ISBN:9787544261654
页数:199页

“米格尔街和米格尔街上人,都像盐一样平凡,又都像盐一样珍贵!”米格尔街生活着一群有脾气、有盼头的小人物:“哲学家”波普,要做一样叫不出名字的东西;“艺术家”摩根,扬言美国国王会来买他的花炮;“诗人”布莱克·华兹华斯,在写一首全世界最伟大的诗;“疯子”曼曼,频频参加议员竞选;“机械天才”巴库,百折不挠地改造一辆辆进口汽车……“生活在米格尔街上的每个人,都过得如此绝望,但全都兴高采烈地活着。”在V.S.奈保尔的《米格尔街》里,十七个平行展开的故事编织了“一成不变地活着”的状态,而那些米格尔街上的人,就像结构一样,他们相对独立,却又相互关联、相互穿插,形成在纵横两个维度彼此交互的结构。


《米格尔街》:他们总爱编造传奇

几个月之后,哈特说:“你们猜我听到了什么?爱德华的老婆给她的美国佬生了个孩子。”
——《直到来了大兵》

几个月之后,其实爱德华早已经离开了特立尼达,离开了米格尔街。离开有时候是为了逃避,有时候是为了到达,曾经作为米格尔街的危险分子,爱德华喜欢画画,他似乎正用自己的画笔描绘一幅和特立尼达相关的画作,即使在警察询问的时候,他也总不妥协地带着口袋,带着弯刀,带着铁锹,戴着手套,去抓螃蟹,那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生活,而这种不受干扰独立自主的生活,或者正是米格尔街人向往并为之努力的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总是被“后来”所打破:“后来打仗了。希特勒入侵了法国,美国人人侵了特立尼达。有史以来第一次,特立尼达人人都有了工作。美国人付的工钱相当丰厚。”

战争爆发了,那一幅画或许会有新的内容,特立尼达人有了工作,而且收入会很丰厚,但是正是这“后来”作为一种开端,爱画画的爱德华为自己画的便不再是像自己的“自画像”,他像美国人投降,他传奇了美国式的衣服,他嚼起了口香糖,他的口音带着美国强,而且,他开始鄙视特立尼达人。这是爱德华的离开,在转身融入所谓的美国生活中,他再也不会去抓螃蟹,再也不会和警察对峙,当然,他再也不会画画,那个高个子白皮肤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完全是美国化的一种标志。但是“身材很瘦,面色很苍白,总像有病似的”的妻子本身就是一种病态的写照,在特立尼达成为一种风景之后,却并没有改变爱德华作为米格尔街危险分子的属性,妻子自杀像是一个玩笑,而真正的情况是:她跟着一个美国兵跑了,“我还给那家伙喝过好多朗姆酒呢。”

从美国侵入特立尼达开始,后来的生活是病态的白人妻子,是背叛的感情和所谓的友情,而当爱德华最终将房子卖掉真的离开特立尼达之后,再无音讯的他便成为一个消失的符号,而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不再是真实的爱德华,他的兄弟哈特以一种神秘的口吻告诉米格尔街的人,“爱德华的老婆给她的美国佬生了个孩子。”土著画家,白人妻子,这种奇怪的组合终于被一个“给她的美国佬生了个孩子”的生活所取代,白人似乎是以一种回归的方式走向了爱德华的背面,而“生了孩子”的结局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投降故事的终结。

但是这只是一种传说,和米格尔街发生的很多故事一样,总是在第三人称的“听说”里变成像是真实发生的生活,“直到来了大兵”是爱德华生活的终结,是病态白人妻子生活的终结,也是米格尔街人生活的终结。而在“直到”之前,他们在米格尔街似乎都像“后来”没有发生的爱德华一样,用一种画画的方式来编织自己的本土生活。像一个谜一样的鲍嘉总是坐在床上摆弄着那七行的纸牌,虽然百无聊赖,但是却沉浸其中;总是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的木匠波普在做一样没有名字的东西,他像一个诗人,充满着某种傲气;从不干活的曼曼,对写下来的文字特别着迷,“为了写好一个字,他会花上一整天的工夫。”而乞丐B.华兹华斯索性自称是一个诗人,他的裤兜里总是放着一张印着字的纸片,“这张纸上有一首最伟大的写母亲的诗歌,我打算便宜点卖给你,四分钱了。”当他躺在草地上,当他仰望天空,他仿佛看见了宇宙中那一行行伟大的诗歌;做花炮的摩根是米格尔街的第一个艺术家,“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追求美”,他的理想是:“明年这个时候,我要让英国国王和美国国王付我几百万给他们做花炮,谁都没见过的最漂亮的花炮。”具有艺术家气质的还有巴库,尽管米格尔街的人都不喜欢他,尽管他会偶尔被千斤顶上的车砸中,但是巴库总是在摆弄机动车,终于在他手里制造除了一辆卡车,“这辆卡车简直是米格尔街的骄傲。是辆又大又新的贝德福德,巴库把它开回来的那天我们全涌上街去欢迎。”

摆弄纸牌而沉浸其中的鲍嘉,像诗人做没有名字的东西的波普,对文字着迷的曼曼,写着伟大诗歌的B.华兹华斯,艺术家摩根和巴库,他们不是传说中的人,他们以真实而具体的方式生活在米格尔街上,可以说,这是一种和现实无关的生活,他们沉浸在艺术世界里。但是这种艺术生活是不是米格尔街精神意义上的一个神话?他们会不会遇到像爱德华一样的“后来”生活?会不会让病态的白人妻子为美国佬生下一个孩子?实际上,诗人、艺术家只是一个特立尼达式的梦,“我们这些生活在这儿的人却把它看作一个大千世界,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曼曼是个疯子,乔治是个笨蛋,比佛是个懦夫,哈特是个冒险家,波普是个哲学家,而摩根则是我们的小丑。”大千世界很丰富,很多元,也很本土,但是当那些外人开车经过米格尔街而把它命名为“贫民窟”的时候,他们的命运也无可逃避地发生影响。

“外人”其实是一种入侵,只不过在美国士兵和西方文化入侵之前,他们就已经在“外人”的闯入中改变了命运。波普不再做没有名字的行为艺术,当她的妻子离开之后,当他不再用手指蘸杯里的朗姆酒,他失去了他的梦想,而当梦想失去之后,生活不再纯粹,那些新搬来的家具其实是从别处偷来的,波普终于以入狱的方式付出了代价,而在他出狱之后,对我说的话是:““你他妈的真烦人,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没有名字的诗意生活终结了,他成了小偷,成了罪犯,成了凶神恶煞的人。而诗人B.华兹华斯呢,每个月写一行好诗的理想终于也破灭了,“所有什么写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作,也都是假的。”就像那所曾经的房子,当它被推倒而被取代了两层的大楼,当那些芒果树、李子树、椰子树被砍去,这个诗歌世界就只剩下了“砖块和水泥”。花炮师摩根终于没有实现在天空中施放“最漂亮花炮”的理想,当那一场火灾发生之后,他犯了纵火罪,“花炮师被指控为纵火狂”,报纸上的这个标题以一种反讽的方式让摩根失去了梦想,或者消失,或者发疯,这便是他的可能命运。还有乔治,在被传说打死了妻子之后,再也没有回复正常,而当他娶了印第安女子作为新的妻子之后,那个“进去乐乐”的房子变成了颓败的世界,后来,粉红色房子只剩下他一个人,后来,他只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沉默着,再后来,他神色悲伤地不再理人,最后的后来,他死了。

成为犯人,成为罪人,以及最后死了,似乎也是真实发生的故事,或者爱摆弄机械的天才巴库最后在妻子卖掉了机车之后变成了梵学家,对文字着迷而因为一只狗被汽车轧死而宣称成为救世主,大脚比佛在获得“巨大成功”后成为一个拳击手,都比那些犯人、罪人和死亡的结局要好,但是梵学家、救世主、拳击手难道真的是他们必须的转型?难道是“后来”发生之后他们的自我救赎?其实当一切的梦想变成传说,当一切的理想变成神话,他们本来就生活在米格尔街的理想国里,而现实以巨大的摧毁力改变了他们的命运,让他们面对巨大的不安。

但是,和爱德华的传奇一样,在特立尼达,在米格尔街,在被命名为“贫民窟”的地方,这一切的改变是一种自我生活的蜕变有关,但是更多则是当“外人”对他们进行命名之后何去何从的疑惑和恐惧。对于这样的侵入,他们往往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离开,一种是适应。当鲍嘉放弃了桌上的七行纸牌,他以出走的方式离开米格尔街,“他在一条船上谋了份差事,去了英属圭亚那。从那儿他下船去了内陆地区,在鲁普努尼当上了牛仔,向巴西走私物品(他没说是什么),他还将一些年轻的巴西女子带到乔治敦。”所谓闯荡,却依然是一种边缘生活,而离开之后他又经历了不同次的回来,似乎在离开和回来之间构筑了自己的人生,就像他当初来到米格尔街一样,他其实也是“外人”,一只手提箱子,寻找住处,然后就是客居在米格尔街四年,所以鲍嘉的离开和他的到来一样,从来不是归宿,“我去上趟厕所”之后的消失,带着太多的戏谑,而米格尔街的人,正是在这种没有归宿的生活中不断边缘化,不断成为流浪者。

当然,那些“外人”最后都变成了入侵者,美国士兵在乔治粉红色小房子里开了“进去乐乐”的场所,就是一种外来殖民式的输入,在这样的输入面前,爱德华选择了妥协,甚至是背叛,当他鄙视特立尼达人,当他穿着美国衣服、嚼着口香糖的时候,他其实完成了一种异化,疯子曼曼也是这样,他说话时总是有着英国人的口音,“准会以为他是个英国人,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尽管这位绅士说话时不那么注意语法。”而“传奇少年”埃多斯最初只是一个捡破烂的,但是当“外人”进来之后,他却成为认识西班牙港重要人物最多的一个人;本来想做一名医生的伊莱亚斯,就是有着一个英国梦,要实现这个梦他必须进入英国,接受他们的教育,但是当一次次的失败降临的时候,当遭遇了挫折的时候,所谓的理想,所谓的融入,只不过是另一个神话,“在特立尼达你还能指望什么呢?就是请人剪个脚指甲也要行贿。”于是在面对现实中,他驾起了清洁马车。

曾经也有不妥协的人,“大脚”比佛甚至敢于怒斥那些美国兵,“喂,别碰那小家伙,听见没有。”美国佬服软了,他像他爸爸一样变成了英雄,但是这就像是一个虚构的神话,在英雄主义的世界里最后变成了一种讽刺,那个打败他的英国拳手是皇家空军拳击赛冠军,但是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有参加过皇家空军,也不是什么有名的拳手,比佛的失败更像是一个破灭的笑话。或许中级文学学士泰特斯·霍伊特像米格尔街上唯一成功抵御了外来入侵的人,“好啦,别在意。有一天,孩子,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刮目相看,并让他们关注我说的每一个词,等着瞧吧。”他是我在西班牙港遇见的第一个男人,他让我给卫报写信,他让我思考战争的本质,他也在特立尼达的教育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瞧,你们这些人就是不关心祖国。你对乔治堡了解多少?你们没有一个人了解这个地方。但是,伙计们,这是历史,你们的历史,你们必须了解这样的历史。你们必须记住,今天的男孩女孩就是明天的男人女人。你们知道吗,古罗马人有句名言,叫思想健康才能身体健康,我认为我们应该去乔治堡。”乔治堡是特立尼达的乔治堡,就像米格尔街是特立尼达的米格尔街,那些本来应该是诗人、艺术家的居民也应该咋自己的理想中生活。

但是泰特斯·霍伊特却只是一个人,势单力薄的一个人,而米格尔街的现实似乎被一种巨大的力量推向了“总爱编造传奇”的世界,“我发现大约有六条叫米格尔的街,但似乎没有一条上有我家那样的房子。”而实际上,真正在米格尔街面临这个问题的只有一个人:我。也是一个外人,也是以流浪者的身份来到这里,似乎也必定要接受离开的现实,当米格尔街以六条街的复数制造了迷失的现实,那么在找不到归宿的结局里只能选择离开,“自从哈特进了监狱,有一部分的我也随着消亡了。”可以去往伦敦,可以看到雪,可以看到泰晤士河,可以看到国会大厦。而在米格尔街的消亡面前,我变成了外人,“临行前的那个晚上,我母亲在家举办了一个小型聚会。聚会有点像葬礼上的守灵。来的人个个神情沮丧,都说会很想我的,但转身就把我忘了,只顾埋头吃喝。”

消亡的米格尔街,消亡的特立尼达,消亡的诗人和艺术家,消亡的自我,在“告别米格尔街”的巨大不安中,一切都变成了“后来”那个笼罩在影子里的故事,“我没回头看,只看着前面自己的影子,一个在柏油碎石路面上跳动着的小不点。”

在适当时刻

编号:C38·2170219·1365
作者:【法】莫里斯·布朗肖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5年02月第1版
定价:23.00元亚马逊10.90元
ISBN:9787305145483
页数:112页

“当一个人经历了无法忘怀之事,他便为了缅怀它将自我和其一并封闭,或者他开始四处游荡为了找回它;这样,他成为了这件事的幽灵。”“一个永远再不会崭新的未来”的人是不是经历了死亡?一个“过去也拒绝坦承其自身的发生”的人是不是永在那一夜里?然而在时间形成的巨大空洞里,什么是“在适当时刻”,如何在试探、怀疑和接近中找到意义?《在适当时刻》是在莫里斯·布朗肖构建的独有的“死亡空间”中进行演绎的。这种将“死亡”在本体论(不是生物学)层面上进行演绎而形成的独特的存在场域,又衍生了其他诸如“诗歌空间”、“文学空间”等。换言之,布朗肖的一切艺术理念都是基于对“死亡”这一本体论概念的探讨而建立的……


《在适当时刻》:某些事情发生了

她和我的距离并不比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且她在那儿也并不意味着她真的在那儿,我也一样;我只表述这句燃烧着的话语:看,她来了,某件事情正在发生,结局开始了。

在适当时刻,我认真拿出一本摆放在书堆里的书,在适当时刻,我努力看见了有一扇关着门的封面,在适当时刻,我仔细阅读从第一句话“与她同住的女性朋友不在,门是由朱迪特打开的”的小说。认真、努力和仔细,都是适当的动作,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适当就是一种计划,一种有备而来的行动,所以在那个时刻也一顶被赋予了这样一种合理性。

但是,它为什么不是某个时刻?某个时刻也是拿起本书,也是看见封面,也是读到第一句话,但是某个时刻是消解了时间和动作的必然性,它更像是一种随机和偶发的事件,某个时刻变成了随时随刻,于是,即使拿着,即使看见,即使阅读,也像是一种在场的缺席。而第一句话开始的故事就是这样一种在场的缺席,为什么来开门的是朱迪特?而不是与她同住的女性朋友?为什么开门是迎向和她住在一起的我,而不是陌生人?

我是确定的,我的到来是确定的,在这种确定中,朱迪特是不是也是确定的?她来开门是不是确定的?或者说那个同住女性朋友克劳迪娅“不在”也是确定的?如果都是确定的,那么这样一个时刻是不是就是“在适当时刻”?“然而即便在这个我尚不能完全理解且不太喜欢的新环境里,她仍然完美得和从前一样,不论是线条、气质,亦或是年龄方面:某种青春令其奇异得和从前相似。”不喜欢新环境,完美和从前一样,青春的奇异和从前相似,这就是一种适当的时刻,就是一种在场。但是为什么在朱迪特在场的“适当时刻”,我仍然感觉到一种突然,一种缺席?

当我问“谁是克劳迪娅”的时候,她没有回答,像是对于我心生焦虑的躲避,而且,“当她转过身瞥见我的时候,我有一种突然的感受:她只是现在才开始瞥见我。”转身是不是是当时刻?为什么只有在转身的时候才瞥见我?是瞥见而不是看见,那种不认真也不仔细,甚至是无所谓的瞥见,是把我放在一个缺席的位置?还是她在瞥见中被我放在缺席的位置?“关于这个我对她说过话并为我开门的年轻女子,她从过去到现在,在一个无法评析估量的时间内是如此真实以至于在我眼中始终可见。”是的,对于我来说,她是可见的,但可见和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已经没有了必然性,它必定会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却是无意义,所以瞥见而看见对于我来说也并非是她主动在制造适当的时刻。

所以在这种无意义中,我却是在场的,我在门槛处停驻,我强行进入,我在房间中走了两三步,我好奇地观察位于床尾的大沙发,在被打开门而被看见的世界里,房间、床、沙发和小家具表现了这个世界,它们的存在总是在适当的时刻,而当我看见这样的时刻,无论朱迪特是看见还是瞥见,是转身还是面对,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在场,而且我把她放在了一个缺席的位置上,“对于房间的某些方面我看得很清楚,它们已经与我重新建立了联系;但是她,我看不清。”

这是一种主动看不清而带来的缺席,但是克劳迪娅呢?她和朱迪特同住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她们对于房间的意义存在着一种同构性,也就是所有关于房间、沙发、床和小家具,在表现了世界的同时,也表现了她们在一起的生活,那么当朱迪特缺席的时候,克劳迪娅是不是也是瞥见我而使我看不清最终导致缺席?关系的微妙在于,朱迪特是在场的,她以在场的方式被我缺席,而克劳迪娅是不在场的,她的缺席仅仅是一种物质性的缺席——在确定的那扇门打开后的缺席。

但是在我进入其中问出“谁是克劳迪娅”的时候,她其实并没有缺席,在一种被念想甚至想象的世界里,她始终以悬念的方式出场。而且之后,她真的回来了,当她回到房间,是不是对于我来说,就是消除缺席而真正显现的“适当时刻”?“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性格坚决的人,不太容易妥协,我觉得她和朱迪特年龄相仿。”我不认识克劳迪娅,在我面前被我看见的她其实是一种概念的存在,甚至她是存在于朱迪特的背景之下,她们自小就是朋友,“对于朱迪特而言,她更像一个站在身后有着强硬性格且充满才华的大姐姐。”

这是我和克劳迪娅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她的第一次在场,从缺席到在场,看上去更像是我的一种安排,而正是这种安排,在适当的时刻,她却以一种后退的方式制造了再次的缺席。“至少,如果她被我的出现惊呆,并且我确定她后退了,有一瞬间她试图退回后面,仿佛面对我的在场她已尝试引入一个逃生通道,后者本可以给她提供一个在我之前到达这个房间的可能性,一个可以亲自给我开门并以她自己的方式迎接我的可能性。”她回来是有准备的,有准备的必然应该是看见我的时候,会伸出手然后礼貌地握手,或者和我打招呼,但是她却后退了,这种后退把一切的必然都变成了可能性。而在我看来,后退仅仅是“对其缺席进行补偿的尝试”,自我安慰?在被朱迪特瞥见之后,克劳迪娅的在场让我在惊愕和不安中找到了一个避难所。

第一次缺席而在场是因为她回到了房间,第二次缺席而在场是我在避难所中给了她一个位置,然而当这种在场到来之后,接下去发生的事似乎完全在我安排之外了,“当她将我安置在单式间时发生了一件同样令人讶异的事情:她没有让我一人留在房间里,但是将我们关在房间里。”在场变成了两个人,我和她,就是“我们”。在几乎封闭的房间里,我们都已经在场,我们都已经显现,我们都开始言说。我重复着问她:“你怎么了?你怎么了?”我平静地说:“我来拜访您的朋友……”即使她从一开始表现出烦扰、忧虑,“一个不稳定的、轻微的动作和一种冰冷的欢快使她变得不可捉摸”,尽管在我这句话之后她颤抖地说:“我的朋友!”但是通过言语而在场的确打破了朱迪特式转身而瞥见的缺席感。

她开始要喊朱迪特,她参与到我的行事中,这是适当的时刻,就如我对她说的:“我担心对你而言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比您想要承认得更加不讨人喜欢。但是现在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抹去它了:某些事情发生了。”因为在共同的房间里,我和她成了我们,成了“任何一个都不能抹去”的显现,所以某些事已经发生,已经发生的完成时,不是将要发生,不是正在发生,它以一种确定的方式回应着那个适当的时刻。但是这样的“我们”是不是存在着一种假象,通过言说而形成的假象?在适当的时刻而出现的假象?

因为,当我说:“我永远不会相信您会离开或是最终地远离。”克劳迪娅却说:“您在撒谎。”为什么“永远不相信”的事情会成为一种谎言?谎言也是言说,当命名一种明确的事件之后,它其实已经在显现中走向了它的反面,谎言之于言说,就像一个个体之于“我们”一样,是一种包含在其中的属性,我无法逃离我们,谎言无法逃离言语,而这样无法逃离就是把一个人的孤独变成了毫无区别的共通体立场,“不论您是否在这里对我而言都没有区别。我的生命只会为所有对它而言微不足道的事情改变,而对于所有重要的事情而言它是不变的。”这一段克劳迪娅的独白,是自己对自己说的,充满了某种戏剧性,但是我们的共通体却让这句话变成了我的想法。

言说变成了某种深渊,当我看见深渊的时候,其实看见了我和另一个我,“一个是分离的、放逐的,迷失在一个荒芜的远方;另一个是贪婪的,充满占有欲而不可动摇的”,但都是我的一部分,甚至变成了一个无法从其中逃脱的我的整体,我之整体也变成了我们之整体,不可分割,不可拆解。而当克劳迪娅走进门厅进入卧室,在把门关上的时候,看上去是对于我们关系的一种解构,是对于我在场的不介意,也是对于被跟随的不关心。

她再次完成了一次缺席,当退出我们之后,这种不可分割性又让她在场——因为她离开,我也离开,离开变成“我们”的共同需求和共同动作,而缺席实际上再次成为在场,再次成为显现,“我也一样,我将会走进门厅,从那里走上安静的维克多路,沿着下坡走向在这个时刻会令我愉悦的歌剧院,我将会非常幸福。”看上去是从房间“迁徙”,是改变了我之存在的表象方式,而我的意义也在她的助力之下:“从此我将必须扮演一个角色,在她的助力下(不论怎么说我都是她的客人),一种理性生活的表象将以我为蓝本,即便这将是具有喜剧效果的。”我是一个蓝本,她是一个背景,我是一种离去,她是一种缺席,即使她用一种监视,我用一种逃离,在这个已经建立了共通体的关系中,谁也无法真正缺席。

似乎是安全的,克劳迪娅的三次缺席,最后都以某种方式实现了在场,通过言语,通过迁徙,通过监视,甚至通过逃离,即使没有在可能性中相遇,即使她在看见的时候后退,即使在我们退出房间后都离去。但是这适当的时刻真的到来了吗?——而不是已经发生的某时某刻?为什么作为歌手职业的克劳迪娅会用歌声的翅膀保护?为什么特别的日子会成为“某个给定的时刻”?又为什么在十分明亮的白天会下起一场雪?是不是在我们之间还有那个“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朱迪特?又是我们,生活在一起的我们,“我对朱迪特的脸庞也见得同样多”,在新的我们里,言语不属于我,那种美丽不属于她。

“死亡!但为了死去,必须写作——终点!为了它,一直写到最后。”只有死亡,才能在我们之外变成可能,才能捕获“适当的时刻”,才能在朱迪特的在场中真正缺席,而死亡又不是终结,它是一个开端,一个从最后复生的开端,“某种程度上,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而写作变成对于不死之死的最好注解,写作是一种破坏,也是一种重建,写作是遗忘,也是一种记忆,在朱迪特和克劳迪娅并不在一起的“她们”之外,寻找到那个真正的“适当时刻”,那个和雪一样在发生的时刻。于是在梦中完成在场,在命名中制造缺席,“我不喜欢这个名字。她去睡觉了。她也需要她自己的夜晚。”

克劳迪娅回来了,不是缺席之后的在场,她已经变成了在适当时刻必须出现的写作者,是和我从死亡开始而被命名的我们:

在夜晚,当我起身,谁和我一同起身?在此刻,没有白昼也没有夜晚、没有可能性、没有等待、没有担忧、没有休息,然而一个站立的男人被包裹在这话语的寂静中:没有白昼,然而就是白昼,以至于这个在低处倚墙而坐的女人,这个半曲着身体,头部倾向膝盖的女人,她和我的距离并不比我和她的距离更近,且她在那儿也并不意味着她真的在那儿,我也一样;我只表述这句燃烧着的话语:看,她来了,某件事情正在发生,结局开始了。

从结局处开始,从死亡处开始,从看不见的地方开始,从缺席的时刻开始,“一个人物?但没有名字,没有生平,记忆拒绝她,她亦不愿被讲述,也不愿幸存;在场?然而她不在那里;缺席?但根本不在别处,在这里;是真的吗?完全超越真相之外。”我和她,她和我,我和克劳迪娅,克劳迪娅和我,那些名字是谁,那些生平是谁,那些记忆是谁,那些言语是谁?其实并不重要,甚至爱也不重要,在缺席和在场,在我和克劳迪娅、我和朱迪特之间,出现过和欲望有关的爱?出现过和责任有关的爱?出现过和肉体有关的爱?“这就是为什么去爱是可怕的,而我们只能够去爱最可怕的。”爱不是去爱在场的物质,它在某种相似性中已经在“我们”中接近了真相。

离去而归来,缺席而显现,死亡而开端,曾经发生过,现在在发生,将来还会发生,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单线时间里,它以反复的相似性证明着永远在场,所以在适当的时刻不再是一种需要寻找的确定关系,它就在那里,在写作,在梦想,在循环,在爱,“我能回想起这一切,而回想本身就是在这相同的空间里更进一步,在这里走得更远就越是和回归相连。然而,尽管这循环已将我带走,尽管我必须永远地写下去,我却是为抹去永恒而写:现在,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