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7《文明的滴定》:一种无可打破的关联
那么,为什么与古代和中世纪科学相对的现代科学(以及现代科学所蕴含的各种政治优势)只能在西方世界发展起来呢?
——《导言》
转折的“那么”,承接的是一个历史“事实”:公园1世纪到15世纪,中国没有经历过西方的“黑暗时代”,除了思想和制度,总体上遥遥领先与欧洲;直到文艺复兴,在科学的进程方面,在社会的结构和变迁方面,西方也受到了源自中国和东亚的发现和发明的影响。也就是说,李约瑟所说的这个事实是: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一直领先于西方,而且影响了西方科学的发展——在这个既定事实基础之上,才有了“那么”式的疑问:为什么现代科学只能在西方世界中发展起来?这个疑问更需探讨的是: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后来西方的现代科学?
这只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面。这就是李约瑟提出的经典问题,而这个“李约瑟问题”的标准提法是:“为什么现代科学没有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发展,而只在欧洲发展出来?”“为什么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在把人类的自然知识应用于人的实际需要方面,中国文明要比西方文明有效得多?”很明显,“李约瑟问题”所关注的是在西方现代科学发展背景下的“中国问题”:一个是无,为什么现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展起来;另一个则是有,在实用性方面,为什么中国文明必西方文明有效得多?无和有实际上也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面向。而这个“李约瑟问题”之所以被提出,它一定是为了得到回答,在导言里,李约瑟几乎是在自问自答,而他的回答首先确立的是分析的方法,那就是“滴定”,老本行是生物化学的李约瑟借用了这个专业术语来研究文化的对比和差异:“滴定是指用已知强度的化合物溶液来测定某溶液中化合物的量,前者将后者完全转变为第三种化合物,转变的终点由颜色变化等方式来确定。”滴定是对量的测定,是对成分的分析,是对变化的确定,当各大文明相互滴定,“查明之后当赞许则赞许,所以我们也必须对各大文明在社会或思想上的种种成分加以分析,以了解为什么一种组合在中世纪遥遥领先,另一种组合却后来居上并产生了现代科学。”
生物化学上的滴定,变成文化发展上的分析,这一种方法论其实就是李约瑟提出的“关联”,他在题辞中说:“解释、对照、显明、确保了/一种无可打破的关联”,解释、对照、显明是为了确保一种关联,这种关联不仅是西方文明和中国文明、西方科学发展与中国科学发展的关联,更是“李约瑟问题”中提出的无和有的关联,是中国科学背后的思想、哲学、社会、经济方面的关联——也就是说,中国没有像西方那样发展出现代科学,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思想、哲学、社会、经济等因素是不是导致了中国只能在古代科学层面上形成其高度,展现其辉煌?
当然在滴定之前,必须明确的一个概念是:现代科学。现代科学无疑是和古代科学相比较的,李约瑟把“古代和中世纪的科学”合并看成是现代科学之前的科学,或可称之为“前现代”科学,他认为界定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学假说应用到了自然,也就是自然假说的数学化,这是现代科学最重要的基础,“直到因为与数学结合而被普遍化,自然科学才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他认为达·芬奇才华横溢,但仍然生活在原始世界中,而伽利略突破了这一藩篱,也就是说,伽利略是现代科学兴起的标志,所对应的是,中国的科学技术直到很晚还是达·芬奇式的,而西方却发展出了伽利略式的科学;从自然假说的数学化开始,便有了实验方法的运用,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的区分,空间的几何化,以及实在的机械论模型的产生,如此种种,都是现代科学出现的标志。在界定了前现代科学和现代科学的区分之后,回到对“李约瑟问题”的回到,李约瑟以提纲挈领的方式分析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
编号:W13·2230306·1924 |
李约瑟认为,中国的“长青哲学”是一种有机唯物论,或者说是一种有机自然主义;中国数学的思想和做法是代数式的而不是几何式的;存在着波和粒子的对立,中国人所关心的原型波动说和阴阳这两种自然本原的永恒消长有关;中国科学,无论在纯粹还是应用上,都是“官方”的,这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是封建官僚社会,“中央集权的封建官僚式社会秩序在早期阶段是有利于应用科学发展的。”另外,在哲学和神学思想上,中国人受到儒家和道家思想影响,儒家持有的是社会伦理学,关心的事人类社会,所以儒家伦理行为和神性无关,出世的道家遵守自然的秩序而不是人类生活的秩序,他们对自然感兴趣,但是又不相信理性和逻辑,长长就如玄妙的境地;中西方自然法观念上也存在着差异,西方文明中法学意义上的自然法观念和科学意义上的自然法观念有共同的起源,他们认为,立法者颁布成文法让人们遵守,自然界最高的造物主也必定颁布了法典让自然中的一切存在遵守,但是中国人的世界观则完全不同,他们否定万物由一个外在于它们的最高权威发布命令,“它们都属于一个等级分明的整体,各个部分形成了一种有机的宇宙样式,它们服从的乃是自身本性的内在命令。”
另外,在比较中李约瑟要分析了科学发展和劳动力的关系,和语言之间存在的关联似乎被高估了,中国商人阶层的地位和影响力不及西方,甚至也没有更好地发展商业和工业资本主义……在这篇《中国科学传统的不足与成就》的文章中,李约瑟提纲挈领地分析了中西方之间的区别,但是他强调的是,尽管中西方科学技术存在不同,但是并不能由此认为现代科学是西方的“一种永久的专利”,现代科学是一个普遍的“守护神”,它不分种族、肤色、信仰、地域,是为全人类提供有益的启蒙,“所有人都有资格,都能参加。”而这正是科学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李约瑟反过来考察中国科学对世界的影响,并以“中国遗产”的价值,定义了三种“遗产继承者”:第一是仅限于欧洲,是有助于产生伽利略突破的那些东西的价值;第二是现代的普遍科学,是后来合并到现代科学中的那些价值;第三是全人类,是中国科学和西方科学一样具有值得研究和赞赏的价值。
三种价值产生了三类“遗产”,李约瑟列举了中国科学上的几组发现:化学爆炸力和磁极性的发现,对于西方来说是最伟大的成就;畜力的使用以及马镫、有效挽具和独轮车的发明、水力的使用以及传动带、龙骨车、曲柄、蒸汽机的形态等相关发明、钢铁技术、造桥和深钻、航海方面的发明,如船尾舵、纵帆、桨轮船和水密舱,这四个技术主题和发明表现了中国人的独创性,对于西方乃至世界的影响都是巨大的,而这些都构成了中国的科学“遗产”,它是中国人智慧的象征,是基于有机宇宙观而对世界的一种安排,“将自然与人,宗教与国家,过去、现在、未来之一切事物皆包含在内。”李约瑟阐述中国科学的成就,介绍中国人的智慧,定义中国遗产,就是为了突出科学这个“守护神”为全人类提供有益启蒙的科学精神,它构成了科学永恒和普遍的价值论。
自问自答的“李约瑟问题” |
但是在对“李约瑟问题”的解答中,还只是一种简单的提要,在李约瑟之后的演讲稿《科学与社会变迁》《中国古代的科学与社会》《论中国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东西方的科学与社会》都关注科学和社会之间的“关联”,探讨中国社会制度和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科学与社会变迁》中,李约瑟提出了社会层次的矛盾和对立,其中关联的便是科学和民主,他认为科学和民主都产生于西方,科学所要解决的是权威与自由的问题,科学对社会秩序的判断产生了民主制度,科学是理论,民主则是实践,最终科学和民主都倾向于联合、吸引和聚合,“从而导致了更高的组织层次”。中国有古代科学,因为中国人有能力思索自然,有能力以经验的方式做实验,但是中国没有产生现代科学,是不是科学的理论没有转变为民主的实践?而这个疑问便让李约瑟对中国社会制度进行考察。在《中国古代的科学与社会》中李约瑟谈及了中国文明的起源,在思想上,中国的两大潮流是儒家和道家,入世和出世观看起来根本对立,但是这样的思想“不允许产生现代科学技术”;这就涉及到中国的社会制度,在政治上中国是“亚细亚官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所有诸侯都被清除,只剩下一个天子即皇帝,通过庞大的官僚制度来治国和征税,组成官僚机构的官吏是儒家。”在经济上,商人阶层无法掌权,也不可能发展资本主义,也就没有了文艺复兴,没有了宗教改革——李约瑟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似乎想面面俱到,但是都点到为止,在还没有充分展开论述就轻易下了结论,看上去都像是悬置在那里。
而且,由于这些文章在不同时间、不同刊物上发表,重合的内容太多,并未形成严密的体系,在对科学和社会关系的阐述上,以上两篇之后收录的是《论中国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在这篇文章中李约瑟重点阐述了“亚细亚官僚制度”,从地理的、水文的和经济的因素研究了这一制度的起源和带来的影响,当官僚制度产生,也就意味着商业资本主义和工业资本主义的破产,甚至官僚制度本身就是歧视商人,“现代科学之所以没有在中国社会兴起,很可能是因为中国商人阶层未能形成气候。”同样,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也都没有像欧洲那样产生和发展。这可以说是李约瑟所强调的重点,在这个意义上,由于缺少现代科学产生的政治制度,中国的科学在古代形成高峰,却并没有走向伽利略时代。但是在简单论述了制度层面的原因之后,《时间与东方人》一文,李约瑟阐述了中国哲学中的时间观念,他认为中国的有机唯物论就是一种自然主义,就是承认时间的实在性,惠施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建立了无限长久、无限短暂、无穷大、无穷小的观念;墨家学说则将时间看成持续从这一刻流到另一刻的存在,空间中的特定位置也发生了改变,他们已经认识到了地球的运动;由此发展的时间哲学,在李约瑟看来原因事件“是通过一种绝对同时的共振而产生”结果的,也就是说,他们无法像古希腊的科学家一样,把时间视为一个以现象为函数的独立变量,也就无法实现自然的数学化;中国人的时间观最后演变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时机”,“古代儒家关注的总是人间事务,对所有这些思辨当然不感兴趣,甚至还加以反对。他们所考虑的时间只是圣人在社会中行动的恰当时机。”变成了“史学”,“在中国文化中,能被称为“科学女王”的不是神学或形而上学,更不是物理学或数学,而是史学。”但是对时间观念的大量探讨,李约瑟却并没有将其引入现代科学的问题上,甚至他认为,“假如中国文明未曾像西欧那样自发地发展出现代自然科学,那么这与中国文明对待时间的态度毫无关系。”
《人法与自然法则》一文,李约瑟探讨的是东西方自然法的区别。他认为,道家不相信逻辑和理性,所以没有发展出任何类似于自然法则观念的东西;墨家和名家改进了逻辑程序,但是他们在率先用于动物学分类和力学、光学的基本原理之后却走向了失败;法家所谓的法只是体现立法者的意志,它可以不顾普遍的道德,甚至可以违反道德;儒家则将法变成了“礼”,并合理化为自然法,所以综合考察中国人的观念,一般法并没有发展为自然法则,而这依然回到了官僚制度的政治层面,“它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写成正式的法律条文,且其内容又以人和伦理为主,因此无法将其影响领域拓展到非人的自然”,也就否定了自然中存在着普遍的法则,最后不相信可以通过观察、实验和数学推理等方法对非人的自然规定抽象的法则。
从亚细亚官僚制度的建立,到儒道思想的影响,从商业资本主义的停滞,到自然法则的缺失,李约瑟通过解释、对照,显明和确保了“一种无可打破的关联”,不管中西方文化之间,还是中国古代科学和现代科学之间,在无和有中都建立起了“关联”,种种关联并最终在李约瑟的自问自答中完成了“滴定”,但是这样的滴定或者只是个体意义上的,或者只是李约瑟做的一个实验,加入什么滴液,用什么做化合,也大约是李约瑟自己说了算。
[本文百度已收录 总字数:4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