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6《熊》:在大地上自由来去

猎人们讲的是人,不是白人、黑人或土著人,而是人,是猎人,他们意志坚强,勇气十足,因而耐力非凡;他们低调谦逊,技能丰富,因而能够生存。
——《一》
猎人是人,不是白人或黑人,不是奴隶主或奴隶,甚至也不是北方人和南方人,当猎人撇除了人种、出身和地域,他还原到人的层面就只是面对猎物的存在:他意志坚强,他勇气十足,他耐力非凡,他低调谦逊,他技能丰富,当然他也必须在面对猎物时能够生存。但是当猎人被还原为集合了种种品质的人,他面对的猎物,是不是也建立了一种对立关系?是不是也被置于你死我活的境地?
是从十岁开始成为猎手的男孩艾萨克听到了关于猎人讲述关于人的故事,故事里有荒野和森林,荒野和森林充满了“古老而无情的竞争”,遵循着“古老而严苛的法律”,在这种竞争和法律面前,人是人,动物也是动物,他们是狗,是熊,是鹿,“动物们混杂在一起,身后是大荒野。”在这样的竞争和规则面前,它们没有退路也无处躲藏,而人和动物所上演的是“最好的游戏”,是“最精彩的故事”,是勇气与勇气的对决,是意志和意志的较量,是耐力和耐力的比较,是生存和生存的斗法——回到猎人和动物本身,就成为了荒野和森林最纯粹的存在。
所以在纯粹的世界里,艾萨克会带着一瓶酒,在他看来,心脏、大脑、勇气和计谋会聚集在这棕色液体里,因为它“浓缩了荒野不死的精灵”;所以在纯粹的世界里,他只骑一头独眼骡,“它闻到血和野兽的气味也不会惊慌。”所以在纯粹的世界里,那头叫“雄狮”的狗不像其他猎狗那样摇着尾巴、不停地叫,它只会用爪子将嗥叫的小狗击出五六英尺远,在院子里,它不看任何人、任何东西,就像阿什所说,“‘雄狮’不需要鼻子,它只需要一头熊。”所以在纯粹的世界里,山姆不带枪,处于古老的策略,是为了打破老熊迄今为止没有打破的神秘性,是为了不被恐惧所控制,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一只熊和那不会泯灭的微光,“这点光将他和这头熊,和他将追踪差不多七十年的所有其他的熊和鹿区别开来。”也所以在纯粹的世界里,那头叫老班的熊,即使一只脚被捕兽夹弄残了,在方圆百里依旧声名显赫,它曾经破坏农舍、偷走玉米、叼走小猪和大猪、吃掉牛犊、毁掉捕兽夹和陷阱,将猎狗撕成碎片,它依旧是一个传奇,而身上的残疾“像一个活人那样拥有显著的标志”,而它的故事总是伴随着必然到来的狼藉和毁灭。
“从这名声里跑出来的不是一头终会一死的野兽,而是来自已然逝去的古老时光,是时代的错误产物,它所向披靡,不可战胜,它是古老的蛮荒生活的幽灵、缩影和神明。”熊就属于荒野和森林本身,而山姆、“雄狮”和老班一样,都代表着荒野和森林的纯粹,身上有着不可败坏的品性。这就是威廉·福克纳注解“猎人是人”的本质所在,而当艾萨克从十岁开始回忆自己成为猎人的进程,就是一种看见纯粹过程,并在这种看见的过程中完成成长的仪式——小说的前三章,身为猎人艾萨克看见了三次熊,但艾萨克的看见,并非仅仅为了看见:十岁那年,他在迷路的午后看见那头熊,它“就在那里,一动不动,定格在一片绿色和荒野午后炎热斑驳的光影中”,这是一头“在斑驳陆离的阴影中,它看上去更大,无边无形”的熊。无边无形,是因为它尚未被命名、被界定、被追逐;它只是存在着,如同荒野本身的存在。艾萨克跪在地上,双手抱着发狂的小狗,听到两只猎狗自卑的叫声越来越远,他手里没有枪,或者说,他手里即使有枪,那一刻他也未必会扣动扳机,因为他还不知道,看见一头熊和杀死一头熊之间,隔着怎样的距离,这个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而是时间上的——是他从十岁到十三岁再到十六岁的三年又三年,是山姆·法瑟斯用了七十多年才学会的谦卑与骄傲,是老班用一只被捕兽夹弄残的脚走出的漫长岁月。
十三岁那年,艾萨克已经杀过公鹿,山姆用热血在他脸上做了记号,这是一个仪式,标志着他在猎人的世界里拥有了某种资格,但资格不等于理解。当“雄狮”带着猎狗截住老班,当康普生将军的枪响了,老班流了血,然后从树后面消失了,艾萨克看到的不是胜利,甚至不是失败,而是一种更古老的东西在拒绝被终结,“这里面有一种宿命”,福克纳写道。老班对“雄狮”又恨又怕,但它并不真正恐惧,因为在它看来,这宿命不是死亡,而是对抗本身,对抗就是它的存在方式,就是它之所以成为“老班”而非任何一头普通熊的原因。艾萨克在这一年明白了一个残酷的事实:他手里有枪,山姆手里有枪,但老班依然活着,不是因为枪法不准,而是因为有些东西枪弹无法穿透,那东西可能是山姆所说的“古老的蛮荒生活的幽灵、缩影和神明”,也可能是某种更朴素的东西,一头熊活得太久,久到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头熊,而成了一个名字,一个传说,一个每年十一月都会重新上演的仪式里不可或缺的主角。
| 编号:C54·2260720·2525 |
到了十六岁,那个最冷的十二月,艾萨克终于看见了老班的倒下,“雄狮”再次腾空而起飞扑上去,布恩拿起刀子骑在它身上,熊直立起来挂着人和狗想跑进森林,最后轰然倒下,“它不是垮下去,瘫软在地上,而是像大树一样整个重重地倒下,人、狗、熊三者似乎还向上反弹了一下。”“反弹”仿佛大地拒绝了它们的坠落,仿佛死亡本身也被这最后的对抗震颤了一下,老班死了,“雄狮”死了,山姆也在不久后死去。艾萨克从十岁到十六岁的三次猎熊,以年龄等差的方式完成了对一段时间的丈量:第一次对视,第二次受伤与消失,第三次死亡,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男孩杀死了熊所以男孩长大了”的故事,而是一个更复杂的等式,熊死了,狗死了,老人死了,男孩才可能成为男人。但这个成为的过程里,艾萨克获得的不是征服者的骄傲,而是某种近乎哀悼的东西,他站在“雄狮”的坟墓边,面对布恩,面对麦卡斯林,泪水“不像是从眼睛里流出来的,倒像是汗水从脸上哗哗淌下一般”,他喊的是“别折腾他了”,但被折腾的何止布恩?被折腾的是整个由荒野、猎人和猎物构成的古老秩序。
然而福克纳没有让故事停在这里。如果小说止于老班之死,《熊》将是一个关于成长与勇气的杰作,但它不会成为后来那个关于土地、记忆与诅咒的史诗。第四章的插入几乎是粗暴的,它像一块被强行嵌入的岩石,改变了整条河流的走向,艾萨克从祖父和父亲留下的账本进入家族历史,那些“皮面瘢痕累累、到处裂开”的账簿,记载的不是猎人的传奇,而是奴隶的名单、买卖的记录、出生的日期和死亡的简注,他看到了“那件事”:祖父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强暴了女黑奴尤妮斯,尤妮斯生下女儿托马西娜,托马西娜长大后又被祖父强暴并怀孕,尤妮斯因此投河自尽。账本上写着:“托马西娜小名托美……1833年6月难产而死被安葬。这一年星星坠落。”星星坠落,这是一个天象记录,也是一个时代的隐喻,男孩在发黄的书页上俯身,提灯散发出“难闻而死寂的冰冷空气”,他寻找的不是“她为什么投河自尽”,而是更本质的东西:这片土地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四章的脱离感是刻意的,它脱离了艾萨克作为猎人的成长线索,脱离了老班与“雄狮”的对抗叙事,甚至脱离了前三章那种紧凑的时间结构,但这种脱离正是福克纳想要的效果,他让读者在习惯了丛林、猎狗、枪声和熊的血腥气味之后,突然被拽进一间散发着霉味的杂货店,面对一堆数字和姓名,这种跳跃不是叙事的失误,而是回到土地“前传”的叙事野心,猎人的故事从来不只是猎人的故事,艾萨克之所以能成为猎人,是因为他的祖父用白人的钱从丛林人那里“买下”了这片土地;而在这笔交易之前,契卡索族酋长伊克莫塔伯已经“用钱或朗姆酒或不管是什么”从更早的人那里“弄到”了它,每一次购买都是一次假装,因为“哪片森林都不是他的,他不能放弃也不能出卖”——福克纳用一连串“正如明知不是这么回事”的排比,将德·斯潘少校、老托马斯·塞德班、契卡索酋长和卡洛瑟斯·麦卡斯林串联在一起,他们都相信土地可以被拥有、被买卖、被传承,但荒野从不承认这种所有权,荒野只承认山姆、“雄狮”和老班那种“不可败坏”的纯洁,那种“不是被土地困住了,而是在大地上自由来去”的存在方式。
于是,那头熊在第四章里重新出现了,但这一次它不再是猎物,而是一个比喻。艾萨克对麦卡斯林说:“这里的整片土地,整个南方,都受到了诅咒。”这诅咒不是来自老班那被夹伤的脚,而是来自更深的伤口,那些被强暴的女奴、被买卖的黑人、被清除的森林、被假装拥有的土地,老班之所以成为“自由而骄傲”的象征,不是因为它在森林里称王称霸,而是因为它从不在任何意义上被拥有。它破坏谷仓、偷走玉米、撕碎猎狗,这些行为在猎人的故事里是“声名显赫”,在土地的叙事里则是一种拒绝,拒绝被驯服,拒绝被纳入任何账本;山姆也是拒绝的化身,这个契卡索族酋长和女黑奴的儿子,穿着“褪色的破工装裤”,戴着“五分钱买来的草帽”,他故意不带枪,不是为了古老策略,而是“基于一个条件”:他这样做,“不仅可以打破老熊迄今为止未被打破的神秘性,还可以废止自古以来猎人和猎物之间的一切规则和平衡”。
如果第四章是土地的“前传”,第五章则是土地的“后续”:木材公司进入了森林,刨木厂建起来了,铁轨铺过去了,枕木散发出“浓烈的木馏油味”,艾萨克重返营地时,感到的不是熟悉,而是孤独,“林中不止他一人,他却倍感孤独。”熊再次出现,但已经是一头同样孤独无助的小熊,在铁轨中间刨地的它“屁股高高翘起,像是小狗在玩耍”,它被火车汽笛吓到,爬上了树,三十六个小时不肯下来喝水。这不是老班,这不是传奇,这是一头在工业文明面前茫然失措的小熊,它的恐惧是真实的,它的笨拙是令人心碎的,艾萨克看着它,大概想起了多年前自己在迷路的午后第一次看见老班的情形,那时他也是小的,也是笨拙的,也是被吓到了的,但老班没有逃跑,它只是“在看着他”,而现在,小熊逃到了树上,火车继续向前,刨木厂继续建造,森林正在被换算成枕木、铁轨和利润。
但福克纳没有让艾萨克陷入绝望,他让艾萨克用猎刀找到了那个圆形锡盒,里面装着“老班风干残损的爪子”,放在“雄狮”的骸骨上面,“他们会把它的爪子还给它,他们当然会把它的爪子还给它。”还给谁?还给老班,还给大地,还给“循环往复,永恒不变”的自然秩序。在这一刻,福克纳写出了整部小说最动人的句子:“那不是死者的居所,因为没有死亡,没有‘雄狮’,没有山姆:他们不是被土地困住了,而是在大地上自由来去,不是居于大地上,而是属于大地。”里有一种近乎泛神论的信念:生命的形式可以改变,但生命的本质不会消逝,老班死了,但它的爪子还在;山姆死了,但他的记忆还在;森林被砍伐了,但森林的法则还在,这个“还在”不是一种乐观主义的保证,而是一种更深层的承诺,诅咒会消散,自由会归来,只要有人记得“长久的对抗和长久的追逐,心不会被驱使、被激怒,肉体不会被撕裂和流血”。
布恩是最后一个留在森林里的人,他坐在那棵孤零零的桉树下,用散了架的枪管敲击枪的后膛,胡桃般的脸上流着泪,嘶哑地吼道:“滚开!别碰它们!一个也不能碰!它们是我的!”他怀里抱着的是什么?可能是那只被他亲手杀死的熊的某一部分,可能是某种他已经无法说清的东西。布恩从来不是山姆那样的人,他暴躁、粗鲁、心智如孩童一般简单,但他对“雄狮”的执念,对猎杀的狂热,对森林的眷恋,却是真实的。小说的结尾,他成了一个疯子般的守护者,守护着一些已经不再有意义的东西,但布恩的疯癫里有一种最后的尊严,他知道自己在失去什么,也知道自己无法阻止这种失去,但他选择留在原地,留在那棵桉树下,留在那个曾经发生过最纯粹对抗的地方。艾萨克呢?他二十一岁那年“舍弃、拒绝,因而自由了”,他拒绝了祖父传下来的土地,拒绝了那个建立在奴隶制上的遗产,拒绝了“白人把这诅咒带到这片土地上来”的整个历史,但他的自由是有代价的:他结婚了,但没有当父亲;他不是鳏夫,但没有妻子。他住在杰斐逊镇一间“质量低劣的新平房里”,读着孟菲斯的报纸,发现自己二十一岁了——他放弃了土地,却也没有真正离开土地;他拒绝了诅咒,却也没有完全摆脱诅咒,他的自由是一种悬置的自由,是在“没有人是永远自由的”这一认知下做出的选择。
福克纳的《熊》不是一个关于猎熊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如何与土地相处、如何面对历史、如何在诅咒中寻找救赎的故事。老班、“雄狮”和山姆的死不是故事的终结,而是某种更漫长过程的开始,这个过程的名字叫记忆,也叫遗忘,叫放弃,也叫坚持。当艾萨克在森林里感到“孤独紧紧包裹着他,这孤独染上了眼时复大的绿色”,他其实正在经历一种古老的洗礼,不是用血,而是用寂静,不是用猎枪的轰鸣,而是用树叶在风中的低语。福克纳用五个章节构成了关于土地的当下、前传和后续,完成了从“一人一狗”到“整个南方”的跨越。这个跨越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的,每一次回到熊,都是回到同一个问题:人如何在土地上活着,才能不成为土地的诅咒?艾萨克给出的答案不是猎杀,不是放弃,甚至不是记忆,而是某种更朴素的东西:继续走,继续看见,继续在“长久的对抗和长久的追逐”中保持心的完整。
也许,真正的熊从未被杀死,它只是在等待下一次对视,等待下一个在午后迷路的男孩,等待那“一抹清亮而不会泯灭的微光”,再次将人与野兽区分开来,又在同一个瞬间将他们合而为一,“而是在大地上自由来去,不是居于大地上,而是属于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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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热血》:用野性征服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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