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5《好兵帅克》:它有坟墓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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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你在政界没有熟人吗?”
“老爷,有。我订了一份《民族政策报》的晚刊。您知道,就是大家叫做小狗所喜欢的报纸。”
       ——《第二章 好兵帅克在警察局》

在警察局,很多人被带进来,他们无一例外是因为在议论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被暗杀,在这些倒霉鬼之外则是帅克,他的罪名除了叛国罪,还有污蔑皇太子和王室,而最显著的则是对暗杀斐迪南大公表示了赞许,由此又产生了鼓动叛变等新罪名,而且这些罪行都是在大庭广众之下犯的。可以说,帅克就是一个被警察认为“恶贯满盈”的人,警察问他平时和谁住在一起,帅克说和一个女佣,警察再问他是不是和政界有熟人,按照警察的逻辑,能够在大庭广众之下发布叛国的言论,一定是个对政治关心的人,一定是对当前局势进行批评的人,但是他们得到的回答是:帅克订了一份《民族政策报》的晚刊,这无疑就是一份关心政治、发表政见的报纸,这也是帅克犯下罪行的关键线索,可是,这份报纸在帅克这个靠贩狗过活的人身上,只是一份“小狗所喜欢的报纸”。

在警察局他是一个政治犯,警察对他的审问是要找到叛国的线索,但是当那份《民族政策报》只是小狗所喜欢的报纸,这不是戏谑,也不是帅克对自己罪行的遮掩和逃避,而是还原了他真实的身份,这种还原带来的戏剧性是讽刺:一个退伍之后的贩狗者如何成了警察眼中的叛国者?这两种巨大差异的身份之间是如何建立逻辑关系的?之所以是讽刺,之所以变成笑料,就在于它们之间根本没有逻辑。当女佣工对帅克说起斐迪南给干掉的消息时,帅克还好奇是哪一个斐迪南,是曾经把生化油喝下肚的斐迪南还是满街捡粪的斐迪南?当他在帕里威兹的店里听到萨拉热窝发生的事,帅克这才知道是斐迪南大公被暗杀了,他于是加入了对这一事件的议论,在他看来这一定是土耳其干的,因为土耳其在败在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和希腊手上的时候曾经请求奥地利出兵,但是奥地利没有答应,“所以他们把斐迪南打死了。”他还问了帕里威兹,是不是喜欢土耳其这群“不信上帝的狗”。

把斐迪南当成普通百姓,认为斐迪南大公被暗杀是土耳其人的报复,这就是帅克的“政治观”,当他在帕里威兹店里的议论被便衣警察布里契奈德听到,于是他的命运就这样发生了改变,而这种改变正是从身份的改变开始的:他是一个退伍贩狗的人,平时只是为那些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也许这才是警察应该带走他的理由;他患有风湿病,军医审查委员会宣布他害了神经不健全的慢性病,平时他要女佣摩勒太太给他在膝盖上搽药膏;这样一个人如何会叛国?如何会在大庭广众之下鼓动叛国?就像掌柜帕里威兹一样,只是安心做自己的买卖,“可是什么萨拉热窝,什么政治,或者什么死了的大公爵,那些跟我们这种人毫不相干,除非我们找死。”但是荒诞的现实就是让帕里威兹的这句话成真,只因为随后一说“苍蝇在皇帝身上拉了屎”,帕里威兹甚至被判了十年徒刑,而帅克则因为说出了那句话“干预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对未来有着那么卓越的远见,这件事历史家们一定会感兴趣。”

帅克被带进了警察局,要他交代和政界的关系;帅克被带进了省立法院刑事厅,法官们在审判期间派人去买了炖肉和皮尔森啤酒,向检察官传递新的罪名;法医委员会要确定帅克的智力和他被指控的罪名是否相符,三个委员会成员形成了关于神经失常症状的三派理论,最后一致认为帅克“毫无疑问是个白痴”;帅克又被转移到了疯人院,在疯人院里他用歌功颂德的话赞美这里的生活,这里可以唱歌可以起哄,可以念祷文可以爬着走,可以蹦跳可以翻筋斗,“我喜欢待在疯人院里,而且,我在那儿度过的是一生最畅快的日子。”最后美好而自由的疯人院生活结束他再次回到了警察署,被押的时候看到了皇上宣战布告,帅克兴奋地说:“这场战争咱们的胜利是拿稳了。诸位,你们信我的话,没错儿!”没想到,帅克竟然重获了自由,他没有被那些警察送进监狱和绞刑架,也没有像帕里威兹那样呗判了十年徒刑,而是在辗转之后莫名其妙回到了家。

从一名被风湿病困扰的贩狗者,到被警察抓去的叛国者,从法医委员会认定的白痴,到疯人院里度过良辰美景的自由人,再到平安回到家的市民,对于帅克来说,斐迪南大公被暗杀事件引发他个人的辗转过程,只不过是身份发生了改变,看起来他是幸运的,但是正如他莫名被逮捕、被诊断、被关押,就像他从自由到自由,完全是被一种力量推动着向前,在这种力量的推动下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的身份发生了变化,平安回来或许是一种表面现象,但是那种力量却开始深刻而荒诞地影响他,从此,帅克也从贩狗者、风湿病病人、叛国者、白痴、变成了“好兵帅克”,在《卷首语》中,雅·哈谢克说,“伟大的时代就得有伟大的人物出现。”他把帅克看成是伟大时代的伟大人物,这个平时在路上谦卑地走着自己的路的凡人,如果有人问他尊姓大名,他会朴素而谦卑地回答:“我是帅克。”为什么凡人帅克会成为哈谢克笔下“伟大时代的伟大人物”?为什么好人帅克还是哈谢克所说“默默无闻的英雄”?

编号:C38·2260818·2536
作者:【捷克】雅·哈谢克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21年05月第一版
定价:58.00元当当28.90元
ISBN:9787532785575
页数:384页

答案也许恰恰藏在命名的矛盾里,哈谢克把这个人物称作"好兵帅克",可是帅克究竟“好”在哪里?他好酒,好赌,好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他给奇丑无比的杂种狗伪造血统证明书;他推着轮椅入伍,一路嚷着“打到贝尔格莱德去”,却连自己应当朝南还是朝北都弄不清楚;作为士兵,他几乎一事无成:给卢卡施中尉当马弁,转眼就把偷来的狗牵到了狗的原主人克劳斯上校面前,替连队寻找宿营的地方,却换上了俄军的军服,被自己的军队当作俄国俘虏抓了起来。这样一个人物,哈谢克却郑重其事地把他写进《卷首语》,说“今天走在布拉格的街上,你就会遇到一个人”,说他身上有一种使“亚历山大大帝也将显得黯然失色”的品德,这种命名与事实之间的巨大落差,无疑是反讽,但反讽的箭头并不指向帅克本人,而是指向那个被反复称作“伟大”的时代,只有当周围的整个世界都在说大话的时候,说真话的人才会显得像个白痴;只有当整个时代都在表演忠诚的时候,一个不声不响的旁观者才必须被冠以“英雄”的称号,因为除此之外,哈谢克找不到一个体面的词,来安放这个唯一清醒的人。

小说开卷第一句话是女佣对帅克说的:“原来他们把斐迪南给干掉啦!”这句漫不经心的话,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引信,萨拉热窝的枪声点燃的不仅是一场战争,更是一个古老王朝的葬礼。奥匈帝国,这个欧洲近代史上最古老的君主国,将在四年的炮火中分崩离析,所以哈谢克说“伟大的时代就得有伟大的人物出现”,这话一半是祝辞,一半是挽歌。这个时代的确“伟大”:它足以埋葬一个王朝,足以把几百万普通人驱赶到加里西亚的屠宰场上去,而帅克之所以配得上“见证者”甚至“掘墓人”的称号,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而是因为他从头到尾没有相信过这场闹剧,当整个布拉格为宣战布告欢呼,他作为囚犯被押着路过告示牌,脱口而出的是:“这场战争咱们的胜利是拿稳了!”这句话从警察和押解者听来是狂热的效忠,从读者听来却是对战争逻辑最彻底的嘲弄:一个连自己都管不住的帝国,凭什么“拿稳”胜利?帅克从不用揭发的姿态说话,他只是顺着自己那套朴素得近乎愚蠢的逻辑往前走,而每一步都恰好踩在这个帝国最痛的地方。

帅克的谦卑是真实的,“他很谦卑地走着自己的路,谁也不去惊动”,他的全部生活不过是贩狗、搽药膏、跟女佣摩勒太太闲谈,对于政治,他和帕里威兹的态度如出一辙,“什么萨拉热窝,什么政治,或者什么死了的大公爵,那些跟我们这种人毫不相干。”帕里威兹的悲剧在于,他以为谨慎可以保命,结果一句“苍蝇在皇帝身上拉了屎”就让他换来十年徒刑,帅克的故事则是帕里威兹故事的放大版,他不是不知道危险,而是他那种天真本身就成了罪状。警察问他政界有没有熟人,他答以《民族政策报》这份“小狗所喜欢的报纸”;审讯他的法官是“新时代的彼拉多”,审判间隙派人去买“炖肉和皮尔森啤酒”;三个法医各执一派神经失常理论,最后一致裁定他“毫无疑问是个白痴”。也就是说,从进入警察局的那一刻起,帅克面对的就不是对他个人的审判,而是整个帝国机器在空转:它需要一个叛国者,便制造一个叛国者;需要一个白痴,便鉴定出一个白痴。帅克没有反抗这台机器,他甚至配合它,祝福它,赞美疯人院里的日子是“一生最畅快的日子”,而恰恰是这种配合,让机器的荒诞暴露无遗,一台需要靠白痴来运转的战争机器,本身就证明了它的白痴。

雅·哈谢克:有一种谦卑的、默默无闻的英雄

接下来的经历,入伍、拘留营、当神甫的传令兵、成为卢卡施中尉的马弁、远征、开拔前线……看上去是帅克被时代裹挟的过程,实际上是他一步步深入这个帝国内脏的过程。他被卷进来,完全是身不由己:奥地利军队从加里西亚溃退下来,陆军部“忽然打算起用帅克,希图把帝国从危难中拯救出来”,这个拯救帝国的使命落在一个双腿患风湿、需要老妇人推着轮椅的人身上,而官方报纸居然把这副景象登成“忠君报国”的榜样。帅克从来不是体制内的人,他甚至不理解体制的语言,可是机缘巧合把他安置在一个又一个权力的身边:卢卡施中尉表面体恤捷克籍下属,私下却把捷克国籍看成“一种秘密组织”,玩纸牌时把传令兵帅克当赌注输给别人,买卖人口这件事,在军官们那里轻得像一句玩笑;撒格那尔上尉煞有介事地发放《神甫们的罪孽》当作电报密码,却因上卷下卷之差让全套密码变成“on”与“bo”的荒唐对照;史瓦兹堡少将微服视察,能把整个车站搅得鸡飞狗跳;克劳斯上校对“解释”有一种狂热症,讲起“沟就是一批工人所挖的一种凹而长的坑”来,兴奋得像发明家介绍自己的装置。这分明是一整套军队权力体系的自画像: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职位上认真地做着荒谬的事,而荒谬叠加起来,就是战争的秩序。

与军队体系并肩而立的是宗教体系,这在小说里绝不是陪衬,神甫们做的是给屠杀祝福的生意:“世界大战这个屠场上自然也短不了教士的一番祝福。”前线开拔前要做弥撒,爬出壕沟流血之前还要做弥撒,那位随军神甫喝得大醉,想起自己“在这世界上是孤身一人”便痛哭流涕,转头又要帅克煮黑咖啡搁上甜酒,好“明天咱们给军队做弥撒”。当帅克问“辅祭和主持圣餐礼的人必须是同一个教派吗?”得知铸成大错后,神甫拍拍他的肩膀说:“瓶子里还剩下一点圣餐用的酒,你把它喝掉吧,就只当你入教啦。”入教靠一口酒,圣事由赌博打发,祝福的对象是开赴屠宰场的队伍,哈谢克几乎不用一句议论,就把神圣剥成了生意。还有那位拉辛那神甫,在饯别酒会上大吃大喝,“出了阵风头”,转眼又戴着宽边毡帽出现在押送帅克的队伍旁。这些人不是恶棍,他们只是清醒地、殷勤地、虔诚地服务于这台机器,而这比恶棍更可怕。

于是一路上那些啼笑皆非的奇遇,就都不再是笑料,而成了证据。帅克本应当朝南往布迪尤维斯走,却“向正西走去”,深一脚浅一脚地踏着雪,“直好像拿破仑进攻莫斯科的大军碰壁折回时最后的一名卫兵”;接着他朝北走到皮塞克,被巡官写成间谍,呈文里说他“操纯熟之捷语”,内务部的忠诚等级表把他这类人划归应上绞刑架的一级。一个为帝国当兵的人,因为把方向走错,就被自己人逻辑缜密地论证成俄国间谍,这是帅克远征中最富象征意味的一笔:在帝国眼里,忠诚与叛国之间的界线,原来可以由一纸呈文随意划定,正如它随意把帅克从白痴变成军人、从军人变成俘虏,帅克每次“脱轨”,都让轨道本身显出形状,他像一颗被扔进精密齿轮的小石子,石子本身无关紧要,但每一次卡顿都让齿轮的咬合声显得刺耳。

然而到了小说后半部,这颗石子的处境开始变味。第三卷里,先遣队被“塞进敞车”,“每四十二名士兵搭八匹马”,奔赴加里西亚前线,帅克见证了尸首掩埋坑里吹来的“腐烂的臭味”,听人转述赫鲁布中尉那番"教诲",士兵埋进田里,“大地母亲反正也是把你们拆开,连人带皮靴都吃掉的”,从骷髅上长出新麦子,再做成别的士兵的配给面包,笑声到这里渐渐笑不出来了。哈谢克的讽刺始终含着笑骂,但越接近前线,坟墓的气味越浓,这让人想起帅克初到拘留营时说的那句话,他闻到看守长伸到鼻子下面的拳头,说“它有坟墓的味道”,拳头有坟墓的味道,战争有坟墓的味道,这个“伟大的时代”通身都是坟墓的味道,帅克依然是天真的、和善的,可他不再是一个可笑的老好人了:他是要被赶去烂在田里的那个人。

也正是在这里,小说戛然而止,帅克出于好奇换上路边那套俄军的军服,在塘水边照一照自己的尊容,就被当作逃出来的俄国俘虏抓走,跟一批真正的俘虏关在一起,派去修理铁道,第二天他才在教室墙上用木炭写下那句话:“第九十一联队第十一先遣队连队传令兵约瑟夫·帅克(原籍布拉格)在此睡觉。他出来是替连队找宿营的地方,却在费勒斯丁附近误被奥地利人俘虏。”这大概是整部小说里最悲凉的幽默:帅克一生被各种身份误认,叛国者、白痴、间谍、逃兵,最后他试图用语言自证身份,郑重其事地写下自己的部队番号、职务、原籍。可是他忘了,正是在这个帝国里,语言早已失效:帕里威兹一言一语都那么当心,仍被判了十年;军法官勃尔尼斯劝他认罪,说承认之后“刑罚也会判得轻些”;在这样的世界里,墙上的一行木炭字如何能让人相信他是帅克?他从自由到自由,从牢房到牢房,从“我”到“传令兵约瑟夫·帅克”,名字本身就成了一个需要辩解、需要证明、却注定无法证明的东西,这是帅克被剥夺的最后一层身份,连做帅克的资格都悬置了起来。

一九二三年,哈谢克写到第三卷,刚写完第三章便因心脏麻痹和肺炎去世,不满四十岁,这个未竟的结局因此带上了一层命定的色彩:帅克被囚禁在俘虏营里,正如这部小说被囚禁在未完成的状态里,据说后来朋友卡尔·万尼克把全书续完,给帅克安排了一个结局,但“文笔有显著差别”,近年的版本多删去不用。读者宁可让帅克的命运悬而不决,这绝非执拗,而是直觉到了艺术形式与历史内容之间那种神秘的对应:一个崩塌中的帝国,本来就配不上一个交代清楚的结尾;一个被时代弄得不知道自己是谁的人,本来就不该被一句话安顿。悬置,是这个伟大时代应得的句读。

在中国读者这里,这种悬置感又被翻译放大了一层,我们读到的萧乾译本是一个节译本,“略去了原作借用天主教繁琐教规或捷文双关语一些费解的笑料,保留了原作的精华”,萧乾的话说得诚恳,可问题恰恰在于:对《好兵帅克》这样一部以繁文缛节、陈词滥调和语言错位为讽刺对象的小说来说,那些被略去的部分恐怕不是可有可无的笑料,而正是小说的肌理本身——那些被抽掉的双关语里藏着多少对帝国官话的戏仿,那些繁琐教规的段落里又埋着多少对神权体系的拆台,更何况,抽去主干之后,故事的跳跃陡然加剧:帅克仿佛不断地从一个场景被抛进下一个场景,许多遭遇尚未充分展开便戛然而止,未及发酵就已被略过,整部小说的推进因此显得急促、断裂,像一列不停靠站的车,而帅克的慢、他的啰嗦、他在无意义的事情上过分认真的劲头,恰恰是对速度时代的反抗,删节无意中让帅克也快了起来。

不过即便如此,这个节译本依然把小说最坚硬的核心保住了:那个推着轮椅高喊“打到贝尔格莱德去”的人,那个在疯人院里度过“一生最畅快的日子”的人,那个对着拳头说“它有坟墓的味道”的人,哈谢克没有写完他的小说,但他完整地写下了这个时代的病症——强横、昏聩、虔诚而嗜血。帅克被误认了一生,而正是这一连串的误认,让他成了奥匈帝国最忠实的记录者:一个帝国如何在它最后的岁月里,把每一个爱它的人和不爱它的人,都变成了陌生人,伟大时代需要伟大人物,于是历史派来了帅克,不是拿破仑,不是亚历山大,而是一个风湿病患者,推着轮椅,举着拐杖,在布拉格的街上喊着一句他其实根本不相信的口号。这大概就是哈谢克留给后人最辛辣也最沉痛的遗产:当宏大叙事要求一个英雄时,生活给出的往往是一个白痴;而当人们终于承认他是白痴的时候,坟墓的味道已经飘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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