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谕之夜

编号:C55·2151117·1243
作者:【美】保罗·奥斯特 著
出版:人民文学出版社
版本:2011年06月第1版
定价:20.00元 现12.00元
ISBN:9787020085484
页数:205页

“我们都想象过放任自己的生活,好是因为总有某个时刻我们希望自己是另一个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有兴趣深入下去。”不深入下去是不是就会揭穿自己的妄想,是不是不应该为生命的偶然负责?作家、笔记本,似乎都在为这种放任自己成为另一个人的假设提供可能,所以作家西德尼在买到的蓝色笔记本发现一连串的怪事的时候,就是把自己置入另一个想象的维度,而当西德尼灵感突发,在这本魔幻笔记本的引领下重新投入写作的时候,那种被创造的虚幻又变成了现实,不仅身边同时发生了一个接一个的事件,而且他那神秘的妻子与老朋友约翰,又在一种盘根错节中解构自己的生活。生命的偶然,像不定时发作的病毒,而人生又有几层世界,你究竟生活在哪里——“解开的方法,如果有,那就是现实之本质。”


《神谕之夜》:上帝都掉头不看我们了

人人都把事情记下来。孩子们在学校用我的本子做功课;老师们用我的本子批分数;情书装在我的信封里寄出去。我这里的每样东西对生活都很重要,这使我高兴,让我的生活有价值。

记下来就是进入到一种故事里,孩子们在本子里写下功课,他们收获的是成长;老师用本子批改作业,他们面对的是对错;情人写下情书,他们向往的是爱情——生活以一种记下的方式被展开的时候,是不是意味着永远?是不是表达着永恒?是不是决定着价值?文具店老板张生对于“记下来”的意义或者只是在生活层面,而那些被创作的故事,是不是在写下来的时候会变成一种经典?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笔下的《神谕之夜》,希德笔下尼克·葆恩的故事,或者是保罗·奥斯特写成的另一部命名为《神谕之夜》的小说,这些文本在何种意义上让生活更有价值?而当所有的想法、构思变成文字,变成小说,是对于世界的虚构还是对于现实的逃避?

所有记下来的人都是作者,所有阅读的人都是读者,那么当保罗·奥斯特写完关于希德的故事,希德写完葆恩的故事,葆恩读完勒缪尔·弗拉格的故事,文本的意义是在作者层面上还是在读者层面上?或者说,有价值的是那一个虚构的故事还是虚构之外的现实?作者,读者,小说中的人物,在一个层层套进的故事里,在一个无法挣脱的现实里,他们面对的其实只有一个问题:我是谁?

如果从最里层的故事开始,我是谁就是一个关于存在的寓言,一流小说家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的《神谕之夜》里构筑的是一个哲理故事,主角勒缪尔·弗拉格是一名英军中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迫击炮炸瞎了双眼,战争带来了失明,失明意味着对现实的拒绝,而当现实向他关闭大门的时候,他的世界里却又打开了另一扇门,他有了某种预言的能力,而这个能力对于他来说,却重新建立起了和现实的那一种联系,预言不是完全和现实的隔离,反而成为被现实伤害的一种疾病,婚礼前一天夜里,他看到未来的妻子贝缇娜不出今年将会背叛他,他知道婚姻劫数难逃,而无辜贝缇娜没有一点过失,甚至根本没有遇到她可以背叛婚姻而投入怀抱的另一个男人,预言让弗拉格痛苦不已,最后他用一把刀刺进了自己的胸膛结束了生命。

战争的伤害是失明,超越失明的是预言能力,但是这样的超现实能力却最终逃不过现实的命运,不是因为贝缇娜真的在现实里背叛了他,而是他已经被自己的预言能力控制了,他无法活在自己的虚构里,或者他自己的虚构就是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所以那一把刀将他杀死,自杀也是他杀,他终结了自己的虚构,也终结了自己的现实。小说《神谕之夜》仿佛就是一个关于现实和虚构的母本,它被放在作者和读者以及小说人物的最底层,而这个故事从来不是独立在文本里,当它被死去的作者孙女罗莎·莱曼保存下来,当它转交给代理人,当它出现在纽约一家出版社的编辑葆恩的手中的时候,文本又进入了另一个故事里,看起来不管是罗莎·莱曼还是代理人,还是葆恩,他们都是文本的读者,但是这一个关于现实和虚构的母本在另一个时空维度激活的时候,意味着在它之上又将建立一个新的文本。

如果罗莎和葆恩游离于小说文本之外,也就意味着他们游离于那个失明的寓言故事,但是作为读者,最不可控的是以进入的状态打开小说的那扇门,甚至不仅仅是小说文本本身,连同小说有关的一切,都变成了另一部小说的组成元素。“可是尼克发现她的脸庞是那么可爱,那种叫人心疼的年轻和不设防,简直就是(他突然觉得)希望和生命力的化身,以至于他有片刻屏住了呼吸。”这是一个进入的扣子,不是进入小说本身,是进入罗莎·莱曼有关的生活里:“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不期而至,像一道欲望霹雳:他愿不惜一切代价和这个女人上床,哪怕牺牲自己的婚姻。”

又仿佛是一个失明的故事,又仿佛是一种关于婚姻的寓言,母体的文本不是躲藏在暗处,而是被激活而成为现实的一部分,所以当读者的葆恩进入故事之后,他就自然变成了小说中的人物,自然从现实中脱离出来进入到另一个寓言里。在他心里,和妻子的婚姻便崩塌了,而面对自己命名的失败婚姻,他以出去寄信的方式,永远离开了纽约,离开了妻子,离开了生活,小说和罗莎,以随机的方式揭开了他必然的逃避之路,那个夜晚他乘坐拉瓜迪尔机场的飞机穿越黑夜来到了陌生的堪萨斯城,就像那个随机掉落的石质兽形滴水檐的兽头一样,他没有被砸死,却暗示了自己的复活,“他原来那条命已经完了,他过去的一切属于另一个人。”
 
属于另一个人的生活就此打开,实际上葆恩只不过是希德笔下的一个人物,他的现实被打开只不过是希德在那本葡萄牙蓝色笔记本里记下的一个虚构故事,那么当葆恩既是读者又是小说中人物的时候,他实际上陷入到两种命运的纠葛中,而这两种命运又在文本意义和文本之外指向虚构和现实,接下去的问题是,对于文本到底是进入虚构还是进入现实?“首先,尼克的故事;其次,葆恩的故事;最后,尼克读的这本书,在他们各自故事展开的同时他一直在读的这本书:故事里的故事。”故事里的故事当然还应该加上另外的人物:作者希德、希德的好友约翰、希德的妻子格蕾丝。

实际上,希德笔下关于尼克·葆恩的虚构故事和自己现实是同步发展的,也就是说,希德既是笔记本里那个故事的作者,又是保罗·奥斯特《神谕之夜》小说中的人物——《神谕之夜》的再次出现,只不过是一个预言的附体,它激活了那个关于失明而赋予的预言能力,也激活了关于婚姻背叛之后的痛苦,而面对这样一种痛苦生活,其解决方式也早就被文本化了,就像弗拉格最后的那把刀,以自杀也是他杀的方式结束了一个失明的自己,一个有预言能力的自己,一个活在婚姻背叛现实里的自己。

失明仿佛是对于过去生活的告别,弗拉格离开了战争,而希德因为一场疾病而成为一个几乎忘了怎么走路的老人,“每次出门做小小的远路感觉就像迷失在一座异域的城市里。”这是生理意义上的疾病,却也是社会意义上的困境,而在这样的疾病和困境面前,身为作家的希德是需要找寻一种自我存在的方式,弗拉格是被赋予了预言功能,而希德拥有的是写作能力,言和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同一种对待世界的方式——虚构地进入故事。希德创造了葆恩,就是自己写作的延续,所以实际上葆恩的故事里一定有着希德自己的影子,他和阅读《神谕之夜》故事的葆恩一样,是以进入甚至取代的方式打开了文本。

葆恩在文本之外爱上了罗莎,而在希德的现实里,罗莎就是自己的妻子格蕾丝,葆恩第一次看见罗莎,“这正是我第一次见到格蕾丝的情形,血往上涌使我瘫痪,无法继续呼吸,因此我不难在这个故事的发展中想象到这些感觉,并把它移植到尼克·葆恩身上。”移植其实是一次冒险,“我决定把格蕾丝的身体赋予罗莎·莱曼,哪怕最细微、最特异的体征,包括她膝盖上小时候留下的疤痕,她稍微有点歪的左门牙,和她下巴右侧的美人痣。”虽然希德声称他要的不只是格蕾丝的身体,不只是他身体的自然属性,而是真正的爱上对方。
 
这是一种现实和虚构完美的结合,但实际上这种结合的冒险意义就是把作者变成了小说中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又反过来影响甚至预言了现实中的命运。葆恩去了堪萨斯城,看起来是告别了和伊娃失败的婚姻,但是在陌生的地方他遭遇的是银行卡的冻结,是身无分文的困境,最后只能求助于从飞机场坐上出租车而相遇的出租车司机爱德·胜利。而爱德向他打开的是更远离现实的那个虚构世界,名义上是让葆恩拥有一份在历史遗产办的差事,实际上那是一个秘密的封闭世界,50×30英尺见方的堡垒,没有窗户的地下室,无人知道的防空掩体,里面只有几千几万本电话号码本,“先按照城市的字母顺序分类,接着又按年代顺序排列。”不管是城市还是年代,其实都在那个叫堪萨斯的现代城市之外,那些电话号码对应着每一个活着而死去的人,“活着的死去的人的名字。历史遗产办是一所记忆之宅,是现在的圣墓。把这两样东西汇集在一个地方,我就能向自己证明,人类没有结束。”爱德曾经参加过战斗,在战场上他看见过太多的死亡,所以在离开战争之后,他希望用这种物证保留着那些记忆,死去的记忆,历史的记忆,战争的记忆,“上帝都掉头不看我们了,他永远丢弃了这个世界。这是我在那里亲眼看到的。”在战争中的死亡如此触目惊心,对于曾经是目击者的爱德来说,他感受到的不光是生命的逝去,更是信仰的泯灭,因为没有救赎,上帝掉头不看我们了,这个世界只不过被丢弃的世界,所以他用那些电话号码保留世界的最后意义。

却是一个防空掩体,“掩体”是对现实的拒绝,是自我建造的虚构世界,而这正符合逃避现实婚姻之困的葆恩的心愿,甚至当他穿着里面死人曾经留下的衣服而感觉到现实里的自己已经停止存在了,“而穿上一个同样不存在的人的衣服就显得很相宜——似乎这种双重否定能让他更加彻底、更持久地抹掉自己的过去。”抹点过去无非也是一种虚构,而且和他带着的那本《神谕之夜》一样,他也在寻找预言的能力,寻找自杀的方法,而当爱德因为心绞痛而被送往圣安塞尔姆的加急病房的时候,这样的寻找就慢慢变成了无可逃避的死亡之路,爱德最后死在医院里,而以为爱德还活着的葆恩因为疏忽将自己永远关在了这个秘密图书馆里,“这是一个防氢弹的地洞,不是一个平常的房间。双面绝缘墙有四英尺厚,水泥地在他下面延伸有三十六英寸,即便连是天花板,尼克以为最脆弱的部位,也是灰泥和混凝土的混合结构,牢固而不可摧。”虚构和现实隔着坚不可摧的一堵墙,再无钥匙打开那扇门,对于葆恩来说,他陷在一种虚构的现实里,“他通过读《神谕之夜》的手稿和仔细翻阅华沙电话簿来打发时间。他思考,做梦,一天做一千个俯卧撑。他制订未来的计划。他挣扎着不去想过去。虽然他不相信上帝,但他告诉自己上帝在考验他——而他一定不能不优雅而沉着地面对厄运。”
 
而伊娃即使同样飞往堪萨斯也无法再找到葆恩,即使罗莎知道了他的遭遇也再也无法打开那扇门,也就是不管是婚姻的现实,还是想象的艳遇,都关在了那个秘密掩体之外,关在了葆恩以《神谕之夜》读者身份进入的故事里,而更为可悲的是,他在希德的故事里,也永远没有出来的机会,“我已经把葆恩放进房间,锁上门关掉灯,现在我一点都不知道如何把他弄出来。”人物被作者杀死,这是一种无奈的绝望,还是文本的另一个陷阱?而其实,希德自己无法远离葆恩的故事,无法远离那本蓝色笔记本,但是被写下来的故事从来不指向一种虚无,它以更现实的方式变成作者希德无法躲避的困境。

格蕾丝和罗莎相像,爱德讲述的那个战争中死婴和母亲的故事也在现实里发生,刊登在《新闻日报》那篇文章《生于马桶,婴儿弃尸垃圾箱》无非是人类末日的另一个寓言,上帝掉过头去不管我们了,难道就像爱德一样寻找一个秘密掩体?真的,秘密掩体就在身旁,“我想我怀孕了,希德。”当格蕾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希德感受到的不是欣喜,而是一种不安,格蕾丝是在失踪二十四小时之后向希德说出这个消息的,“人们这么说,就意味着在遮掩。总是。就像算术法则一样。格蕾丝,是什么?你在向我遮掩什么?”

格蕾丝仿佛已经变成了那个秘密掩体,在它里面有无数的电话本,有无数的记忆,有无数的死亡,但是就像葆恩的冒险故事一样,当失去了那把钥匙,又如何能打开?希德自身的疾病已经让他很难找到自己,而出院后他选择自我确认的方式是写作,新的钢笔和铅笔、新的笔记本、新的墨胆和橡皮、新的便笺和活页夹,新的一切,“如果我将要讲述的故事有什么意义的话,我相信这就是开始。那几秒钟的时间,铅笔是唯一残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声音。”但是这个关于写作的虚构故事,本身就会像葆恩一样陷入到冒险的现实里。希德在好友约翰那里发现了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葡萄牙蓝色笔记本,这是一个预言?是疾病而失明之后的“神谕之夜”?

是的,神谕之夜正在悄悄降临,为什么希德第一次用笔记本的时候,格蕾丝却始终没有发现他的存在?为什么希德在写作的时候,没有听到电话铃响,却在起身去厨房的时候,答录机上有两条留言?完全在写作状态中,完全在虚构世界里,格蕾丝却进入了另一种生活,忧郁或者逃避,怀孕或者掩饰,对于希德来说,仿佛是文本隔绝了现实,隔绝了婚姻,“你在里面飞,感觉到自己充满了力量,像一个精神超人在蓝天驭风而行,斗篷在身后劈啪作响。接着,没有任何警示,你掉了下来砸在地上。”而那本葡萄牙的蓝色笔记本和约翰的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出现的是多重意义的复合文本,“我发现约翰和我有同样的偏爱。”蓝色代表希望,代表忧愁,代表忠诚,而格蕾丝就是在他们两个男人周围最亲近的女人,也就是说,和蓝色笔记本一样,格蕾丝也成为希德和约翰有同样偏爱的一个现实文本。

其实,现实的故事完全没有悬念,格蕾丝令人惊诧的情绪变化、谜一样的言语、星期三晚上的失踪和关于胎儿弃留的斗争,后面其实就是一个关于婚姻背叛的故事,约翰和格蕾丝的私情,其实早于希德和格蕾丝的爱情,所以当这个故事变成道德有关的背叛故事的时候,那个肚子里的孩子似乎成了一个寓言里的谜,“当格蕾丝去看医生,发现自己怀孕时,故事仍在继续。这本该是个令人欣喜的消息,可如果你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的时候,就不是了。”孩子,就如小说中的人物一样,是凝结着作者的感情,但是当小说中的人物自己成为作者之后,谁是那个无关的读者?悬疑的孩子,其实就是一种文本的冒险,而摧毁这个冒险的文本的极端做法,便是约翰吸毒的儿子雅各布那愤怒的一脚,格蕾丝流产了,“一出血,小胚胎便从子宫壁上脱落,随着悲惨的血流被冲了出来。自发流产,一个医学术语,一次堕胎,一条永远不能出生的生命。”

不能出生的小生命,就像没有写完的虚构故事,葆恩在无法被打开的那个秘密图书馆里,手拿《神谕之夜》迎来另一个自己的死亡,但是希德却终止了这个故事,没有最后的解救,在永无结局的文本里死去。所以在葡萄牙蓝色笔记本构筑的虚构和现实里,摆脱预言的唯一办法就是毁掉那个作者,毁掉那个读者,甚至毁掉所有可能出现的小说中的人物,于是,密密麻麻的电话本永远在不被打开的秘密图书馆里,于是,蓝色笔记本被一张一张撕开扔进了垃圾桶,于是,希德收藏的有价值的书被雅各布破门而入盗走,于是,象征格蕾丝成长和感情寄托的布拉姆·凡德·威尔德的平版画从墙上消失,甚至,开文具店的张生的父亲那些毛泽东著作也都在火中被烧毁而去除了最后的污蔑证据,

“我们生活在当下,可未来也时刻包含于我们体内。也许这就是写作的本质,希德。不是记录过去发生的事情,而是促成事情在将来发生。”这是约翰在死之前说出的话,而他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痛苦记忆和背叛现实的终结,文本无法承受现实之重,文本也无法定义一个活着的自己,无法预言一个被毁灭的未来,促成事情在将来发生,是从死胎、集中营暴行、总统遇刺、失踪的配偶、不可能的穿梭时空的旅程中回到真实的现实,回到没有上帝掉头的现实,回到活着的现实——约翰死之前寄给我的那张支票,也许是通往现实之路最后的文本:“我也是高兴的,从未有过的高兴,高兴自己还活着。那是一种幸福,超越慰藉,超越痛苦,超越世上一切美和丑。终于,泪水收干,我进卧室换了套衣服。十分钟后,我又来到大街上,向医院走去,去看格蕾丝。”

西尔维娅·马克斯威尔笔下的《神谕之夜》是一个失明的寓言,希德笔下的葆恩永远被关在了没有钥匙的秘密掩体里,而当保罗·奥斯特重新将故事命名为《神谕之夜》的时候,其实不是回到那个寓言的母体,而是在一种互文中打开通往现实的那条路,借用希德话说:“我记得我相当坚定地认为作家的选择是个错误,是一种对世界的不合理误读。想象和现实之间没有联系,我说,诗里的词句和我们生活里的事件没有因果关系。”

死屋手记

编号:C37·2151113·1242
作者:【俄】陀思妥耶夫斯基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5年01月第1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15.60元
ISBN:9787532154838
页数:360页

“只是过了很久以后我才弄明白,这种劳动之所被称作繁重的苦役,与其说它的艰苦程度和永无休止,毋宁说是在于这是一种被迫进行的,不可逃避的强制性劳动。 在苦役生活中,除了失掉自由,除了强迫劳动以外,还有一种痛苦要比其他一切痛苦都更加强烈,这就是:被迫过集体生活。”《死屋手记》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俄国农奴制改革时期发表的一部最重要、最有影响的作品,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基础,在书中以冷静、客观的笔调记述了他在苦役期间的见闻。全书由回忆、随笔、特写、故事等独立成篇的章节组成,由于结构巧妙,交织成一幅沙俄牢狱生活的鲜明图画,勾画出各种人物的独特个性。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而是死于对爱情的徒然渴望。曾获戛纳电影节最佳影片提名。


《死屋手记》:每个人都是很苦的梦想家

“囚犯”这个词的全部意义是指一个被剥夺了个人意志的人,但是只要他能够花自己的钱,他也就拥有自己的意志了。
         ——《第五章  第一个月》

四周是无法逃离的高高围墙,戴着沉重的镣铐,接受各种肉体的惩罚,对于每一个被关在荒芜辽阔的西伯利亚偏远地区监狱里的犯人来说,他们失去的是人身的自由,他们遭受的是身心的戕害,他们面临的是徒劳的抗争,可是如何去寻找那一点可怜的“意志”?意志是活下去并且期望走出监狱?意志是接受鞭笞却寻找逃跑的机会?其实,在一个被隔绝的世界里,在一个充满死亡阴影的地方,意志无非是一个个梦,它在虚无中变成希望,它在迷乱中成为安慰,而这个梦终究要破灭,而带着这个噩梦回到自由世界,所谓的意志也早就变成了一种非人的疯狂。

“是啊,人是顽强的!人是能适应一切的动物。”这是我在进入监狱,以致最后获得自由,对于所谓的“人”下的最好的定义。而对于一个有着贵族身份的人来说,这个定义的意义就在于自我认同里编织一种自由意志。在这个处在城堡边缘的城墙后面的监狱里,不管是一般的罪犯,还是终身在监狱里的“特科犯”,每个人起先都是一种绝望。这里有杀了营长格里戈利·彼得洛维奇的最大的军事囚犯希洛特金,有打死了自称“我是你们的沙皇,我是你们的上帝”少校的卢卡·库兹米奇,有得了肺病已经奄奄一息米哈伊洛夫,有杀死怀疑是不贞洁妻子阿库立卡的希什科夫,无论犯了什么罪,对于他们来说,所有的命运都被终结在这样一个没有自由的世界里,在这里,每个人看到的都是同一道围栏的缝隙,在同一个时间都看到同一堵土墙,同样的守卫,以及同一片小小的天空,而在年复一年相同的环境里,磨灭的正是一种生存的欲望:“有一次我在想,如果想要完全粉碎、摧毁一个人,对他处以最严厉的惩罚,使最冷血的凶手也会不寒而栗的惩罚,就是逼迫他去做全然无用、甚至荒谬的工作。”

隔绝的世界,在那些囚犯最初进来的时候,是陌生的,但是陌生并不是可以让你拒绝,相反,你必须成为其中的一员,那些特殊的规定,那些自己的服装,那些特有的礼义和习俗,都让这里变成“一间活死人的屋子”,活着,想失去了一样,尤其是那些终身被监禁在那里的特科犯,对于他们来说,从来不曾有过走出去的期盼,从来不曾有过自由的希望,“你们有期限,我们是终身在监狱里的。”所谓绝望,就是在看见了结局的世界里行尸走肉。当然,失去自由并不是最悲哀的事,最痛苦的是不断地有人受到鞭笞,五百,一千,甚至两千,有人甚至只想一死了之,也不愿接受这样的刑罚,那个叫亚历山大的囚犯,为什么固执得不配合治疗“不肯痊愈”,因为在他看来,不管治疗如何痛苦如何折磨人,也终究比不上鞭笞,而如果他的脖子康复之后,返回牢房就意味着要接受一千下的鞭笞。

鞭笞或者只是肉体的惩罚,而死亡阴影更是弥漫在其中,让人无从逃脱。“凡是判了刑的囚犯不管生什么病,都得一直戴着这副脚镣。”奥尔洛夫,这个已从棍棒下存活下来的囚犯,本来已经开始梦想逃跑、自由、田野和森林,但是在得了肺病之后,他终于没能让梦想成真,最后戴着脚镣在囚犯眼前死去。而另一个囚犯,终究无法承受下半身的刑罚,在出院两天后却又被送到了医院,最终在同一医院的同一张旧床上去世。因惩罚而死去,因折磨而死去,监狱无非是一个专制社会的缩影,“总而言之,对他人的肉体施行暴力的权力是我们社会的毒疮之一,是尝试湮灭民主的最强暴手段。是社会必将无可救药地腐败下去的根源。”

实际上,在这个荒谬的围墙内,在被惩罚的监狱中,在弥漫着死亡的世界里,几乎每一个人都在寻找着“意志”,这是心灵的慰藉,也是对于专制的一种反抗。意志是犹太囚犯伊萨·弗米奇·蒲姆斯泰喜爱洗澡洗到浑身麻木、失去知觉的程度;意志是“最可笑的天真、愚蠢、狡猾、大胆、直率、胆法、自吹自擂和傲慢混合于他一身”的囚犯想着服完刑期后娶个新娘;意志是彼得罗夫“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阻挡住他”的那种疯狂激励;意志是达格司坦的鞑靼人阿雷和兄弟一起“从不与人吵架,大家也都爱他”的泰然;意志是在悲伤而沉重的日子里喝酒、哭泣、争吵和打架——监狱里走私酒,似乎能让更多人体会到一种乐趣。

为什么在监狱里能够走私酒?这其实也隐射了一种社会问题,很多人因为走私罪入狱,但是在监狱里,这种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走私行为却并没有杜绝,甚至发展成一种产业,有人卖酒,有人买酒,“走私,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在特殊世界里的特殊行为,反而变得正常,“有很多人是因为犯了走私罪入狱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这样严密的监视下,酒还能被带进监狱里来。”这无非是另一种讽刺,而其实,走私的意义就是隐秘的犯罪,也就是说,在监狱这个惩罚犯人的地方,却成为另一个滋生犯罪的地方。

而在意志世界里,更大的安慰便是宗教,莱慈根人努拉就非常虔诚于真主的信徒,在监狱里他神圣地作着祈祷。在他们心中,信仰变成支撑自己的一种力量,也变成丰富世界的一种表情,如果哭泣,就意味着失去了耶路撒冷,而在呜咽声达到最盛的时候,就意味着犹太人返回了耶路撒冷,所以就需要转为患了、歌唱和笑声,而在朗读祷辞的时候,“大部分的声音应该尽可能地表达幸福,而且要在脸上表现出严肃和尊严。”依靠宗教的信仰和力量来抵抗监狱的生活,实际上也无非是一种悲哀,犯罪或者是一种善的泯灭,而通过宗教救赎来获得那种意志,陷入的是另一种茫然。

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意志,而作为曾经的贵族,我的意志当然是一种身份上的强烈认同感,虽然在监狱里每个人都同样失去自由,都同样面临刑罚,但是贵族在社会等级中的地位却也延伸到这个封闭世界,在我进入监狱的“最初印象”中,对于前贵族,囚犯们都抱着一种阴暗、无情的心理,因为他们的快乐是建筑在我们的痛苦之上,监狱里起先是四个贵族,一个是卑鄙下流的家伙,一个是弑父者,一个是怪人,贵族群像似乎也都符合我的最初印象,所以我在进入监狱之后,作为一个新贵族,似乎需要融合,“我自己都希望能尽快地去做工,只是为了快点弄清楚,我所有这些痛苦和不幸会达到什么样的程度,以便开始这里所有的人一样地生活,尽快走上和大家一样的生活轨道。”走入“贵族”的生活,就是需要凸显一种身份,而在这个可以用钱买到走私的酒的世界里,钱也照样成为贵族的身份象征。

所以在监狱生活里,自然形成了一种“贵族意志”,当卖酒的囚犯格辛完成了交易,对于我来说,则是一种身份的回归,“在监狱里喝醉酒有着一种特别的贵族气质。”而除此之外,贵族可以花钱雇人演奏音乐,可以让苏士洛夫我洗衣服,可以梦想着漂亮的女人,可以成功地贿赂卫兵,“假如我吃不惯官方的伙食,又有钱支付自己的伙食的话,每个月付三十戈比,约瑟夫就会每天为我做一道特殊的菜。”甚至在有钱的情况下,犯人也可以“交换”,苏士洛夫就是为了一个银卢布和一件红衬衫而被送进了“特科”。这是一种交易,体现的无非是社会意义上的等级制,而对于贵族囚犯来说,正是因为可以花自己的钱,所以也就拥有了自己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作用就是减轻惩罚:“囚犯在监狱里,哪怕只要有稍微一点钱,也比没有钱的囚犯所受的痛苦要轻上至少十倍。”

贵族可以得到特殊的照顾,而其实在这个没有自由的世界里,真正的意志或者是逃跑,两名囚犯冒险逃跑,他们的方式就是串通好卫兵科勒,实际上他们的确逃离了这个监狱,连同卫兵,但是最后依然在离监狱七十俄里的村子被抓获,而抓获回监狱,对于他们来说,就从一般囚犯变成重犯,而肉体惩罚是免不了的,五百下和一千五百下,是一种对于好人的宽容惩罚,但是在囚犯被抓获的同时,卫兵也成为了囚犯,甚至更可怜,他被挨打两千下,并接受了审判,而之后被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从此再也没有见过。

逃跑被抓获,甚至变成重犯,这是现实中的逃往,而正像奥尔洛夫一样,他每天都生活在逃跑的梦想中,那里有自由的空气,有广阔的田野,有茂密的森林,但是梦想的意义就像贵族身份,就像宗教信仰,就像圣诞聚会一样,是空泛的,是虚幻的,就像囚犯的演出一样,为的是让监狱减少一些混乱,为的是更好地维持秩序,“从这些即兴演员身上,不禁会联想到在俄罗斯有多少这样的天赋和精力被扼杀了,有多少处于失去自由的痛苦命运中!”

意志而成为梦想,梦想而成为演出,在这间“死亡之屋”里,不可逃避的绝望和死亡,无可避免的惩罚和酷刑,看上去一切的秩序制造者是那些典狱长、卫兵,他们会像艺术家一样咒骂、侮辱你,“他们会试图把一句恶毒话的意义和精神表达得不大令你反感,但其实却是更微妙、更恶毒。”他们会在鞭打和棒打凡人的时候享受一种乐趣,他们像“细腻的烹调专家”热爱执刑的表演艺术,所以在失去自由和享受惩罚之间,罪犯和当局的对立就无可避免,有人杀了少校,有人威胁典狱长,有人串通卫兵,对于他们来说,无非是用一种极端的方式体现自我意志,就像M-斯基所说:“他什么都能做,假如他一时兴起,没有什么可以阻拦他的。如果他想杀你,他会杀掉你,不会皱眉,也不会忏悔。我常常认为他精神上有些不正常。”

但其实,杀掉那些像是机器的管理人员又有什么用?在这个谁也无法逃脱的地方,对于那些控制着监狱的人,何尝不是和囚犯一样看到同样的围墙,同样的缝隙,同样的天空,以及同样的死亡?何曾不是靠所谓的艺术、乐趣来寻找自己的意志?那个穿着制服的少校曾经是一个风暴之神,但是当他没有了制服,“看起来像一个奴才”,也就是说,他们靠的是这一身制服,才变成一种机器,而他们的内心世界也是一种折磨,他们的自由也无法真正实现,他们的精神也被压抑着。

这是另一种囚犯,所以在这个荒芜辽阔的地方,在这个封闭压抑的世界,每个人都无法逃脱制度的禁锢,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工作,一样的脚镣,一样的监禁”,这是监狱制度的最大荒谬,“我相信,这个著名的蜂窝系统给出的结果似是而非,是欺骗人的。它吸干了人的生命泉源,它削弱了人的灵魂,使灵魂受到惊吓,最后展现了一个悔过自新的典范——一具精神枯槁的木乃伊,成了半个疯子的人。”所以即使在关押了十年之后,获得了所谓的自由,对于曾经的贵族来说,却依然无法逃脱这样的荒谬,而在遭受了十年的压抑之后,却被通知其实是无罪的,因为真正的罪犯已经找到并自承不讳,“在如此可怕的控告之下,他从小就被葬送了一生。事实是太清晰、太不可思议了。”

而重新获得自由,也并非是一种意志的最终实现,在回到故乡之后,他多疑,他疯狂,他断绝了所有关系,“是的,上帝!自由!新生活!死而复生!”这个曾经出狱时喊出的话到最后却换来了另一种囚禁生活,“他是在孤独中去世的,甚至不曾被送去给医生诊疗过。甚至现在镇上的人几乎都已遗忘他了。”被别人遗忘,也被自己遗忘,而这种遗忘的悲剧让所有的意志都变成了一种梦想,它没有起点,没有终点,它不是希望,也不是绝望,它只是一个丧失人性的习惯,“我们在监狱里意想中的自由,似乎比真正的、实际上的自由还要更自由些。”

洪堡的礼物

编号:C55·2151113·1241
作者:【美】索尔·贝娄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11月第1版
定价:55.00元亚马逊19.20元
ISBN:9787532155033
页数:276页

《洪堡的礼物》是贝娄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通过对两代作家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物质世界对精神文明的压迫和摧残以及当代社会的精神危机。曾两获普利策奖并获封法国骑士勋章的中年作家查理·西特林一切都在走下坡路,前妻要刮尽他的财产、流氓砸烂了他的奔驰车、现有的情妇是个敛财娘,最重要的是他什么创造性的东西都写不出来了。他对潦倒而死的前辈诗人兼导师和挚友的洪堡一直心怀歉疚,洪堡曾教他认识艺术的力量,要他忠于自己的创造性精神,而他在洪堡贫病交加时却并未伸出援手。最后在面临物质和精神双重破产的情况下,西特林终于借助洪堡留给他的一个剧本提纲摆脱了物质危机,同时也深深体会到洪堡当年的精神苦痛。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


《洪堡的礼物》:肚皮以下是粗野的裸体

我的领会是,没有教养的死者必将在愚昧中摔打受苦。尤其是在最初的阶段,灵魂还执著地依附在它沾满泥土的肉体上。因为它突然被分开,便感到茫然若失,就像截了肢的人对他那失去的腿的感觉一样。

最初阶段其实充满了诱惑,充满了诗意,充满了向往,可是它被分离而出灵魂和肉体的时候,哪一种力量会改变最初阶段的种种执著?而且肉体还沾满了泥土,泥土还带着腥味,当突然被分开的时候,宛如现实和艺术分开,在运气、才智和声誉的虚幻中,那一截肉体已经不成为人体的一部分,它会腐烂,最后终归为泥土的一部分。

只是,对于洪堡来说,却是另一种死亡。棺材被封上,是为了不让泥土直接落到棺木上,而那截了肢的肉体却在棺材里,是肉体和泥土分离罢了,但是在洪堡的世界里,他却和母亲葬在一起,“可是,这样一来,人又怎么出来呢?那就出不来了,出不来了,出不来了!”为什么要出来,只有泥土不进入棺木,不沾在肉体上,灵魂就以另一种方式依附在那里,那是和母亲在一起的归宿,也是和艺术和人生的母题在一起的归宿。死去的洪堡,或者并没有死去的洪堡精神,但是对于见证了这一种回归母题的死亡的我来说,“在这样一个温暖的日子里,万物看起来却更是十倍的死气沉沉。”

为什么会死气沉沉?是触目的分离,是落魄的腐烂,是被沦落的人性?萨克斯特文章中的那句话看起来像是一部小说的虚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大街上,热闹的餐馆门口,“有三个人拿枪对准了我的脑袋”,似乎是危险迫近,似乎是死亡降临,可是三个人的枪指向肉体的一部分的时候,即使死去,是不是也只是一个不再思考的脑袋,一个不被艺术武装的脑袋?“此刻,除了我们自己,他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了。”是的,死亡是多种形式的,洪堡之死是回归最后的母题,而凯瑟琳远嫁西西里岛,也是一种肉体在世界的灭迹,还有报纸上的各种关于犯罪、丑行、凶杀、失常、恐怖,是不是也在让人性死去?还有那一部洪堡留下草稿和写作计划的小说,最后当被搁置在那里的时候,是不是也是一种运气、才智和声誉的死亡?

灵魂在何处,每一种死亡是不是都在消灭肉体,消灭泥土,消灭权力,消灭金钱?而洪堡本来的计划就是:“他自己挂号给自己寄了一本电影剧本,可从来没有把它打开过。”当那部电影变成《考多夫雷多久》的时候,被埋没的也是艺术的一种肉体呈现,有人剽窃,有人处理,有人把它变成了赚钱的工具,或者洪堡早就在给我的“礼物”里预言了这一切,那个名叫科科伦的作家,是荒疏了好多年的创作,是遇到了美丽的女人然后坠入情网,是写出了一本不能出版的小说,是不允许经纪人更改一个字,是最后在旅行结束之后看到了出版的书,是最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是迎来了他孑然一身的命运。

科科伦是写在洪堡的写作提纲里,但是他没有完成,他把这个故事交给了我,交给了另外的写作者,或者说,洪堡和我之间构建起了一种预言和实践的关系,“这样一部电影将会捞来几百万,三号马路上将在整整一年之内挤满排队的人群。一定要坚持票房利润。”这是洪堡对我说出的计划,那时,他把“我们”当成是超自然的生物,预见了最后的结局,预见了摆脱束缚的方式,那里清清楚楚地写着:“不,我已经虚构了另外一个故事。我相信它能值一大笔钱。这个小作品对我是非常重要的。”原来的写作提供其实已经找不到了,但是留下了副本,而副本的真实命运是,他根本没有再打开过,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洪堡摆脱“最初阶段”的一种计谋,当柏拉图的美丽诗句在无法让人承受,当一个人被金钱击垮,当撒谎取消人的现实感,他就已经把六千块钱取光了,但是金钱是什么,有时候是一种生计的需要,有时候却变成了支柱:“当然,这种疯狂的纠缠是不必要的。反正你要受苦的,因为你已经被金钱和荣耀所击中。”

索尔·贝娄:“该剧作者是个叛徒”

洪堡似乎要摆脱的也是这样一种击中身体的金钱和荣耀,一个先锋派作家,一个新一代的奠基者,一个博学的人,一个充满着运气、才智和声誉的人,一个以写作为生鄙视权力大谈艺术的人,为何会追逐金钱和荣耀?文学带来的“感应性”或者就是一种危险,为什么热衷于养猫?为什么迷上《芬尼根守灵夜》?为什么会大谈“机械、豪华、控制、资本主义、技术、财神、俄耳甫斯和诗歌,以至人心的复杂、美国的状况和世界的文明”?为什么要怀疑自己的妻子凯瑟琳?甚至在凯瑟琳从汤普森街上的罗科餐厅里失踪了之后,发狂的洪堡“用枪托猛砸马格纳斯科的门,把木头都砸碎了”?关于现实,关于权力,关于肉体,关于资本主义,洪堡或者是在反抗一种秩序,但是反抗秩序的时候,他却把自己当成了另一种秩序,那个故国旧土是不是一种虚幻的理想,而当他站在今天的世界的时候,靠诗歌能否躲避?靠小说能否自救?靠电影能否解困?当乘船遇难的旅客成为人类的一种比喻,怪癖的洪堡或者只能接受尴尬的命运。

那些诗歌在诗集里被砍去了大半,就像他的身体被现实砍去了一部分,他把凯瑟琳关在深闺里让她与世隔绝,就像他自己不想进入这个现实,可是,他依旧带来一种暴力,依旧是一种偏执。1952年,他被邀请去柏林自由大学讲学,但他却不愿意去,因为他怕被苏联国家政治保安局和人民内务委部劫持去,作为一个积极的反斯大林分子,他怕暴力会让自己失去生命。实际上,洪堡的灵魂和肉体从来就是分离的,他反对集权是灵魂意义上的柏拉图主义,但是却要极力维护肉体的某种完整性,但是在美国式的自由生活里,他又陷在“美国艺术家之烦恼”里,就像在那一部剧作,“美国同胞们听着,如果你抛弃了功利主义和人生的正当追求,那你将会像这个可怜虫一样被关进贝莱坞。”

其实是矛盾,甚至是悖论,而在我这样一个从学生时代就喜欢洪堡诗歌的人,似乎正在走进洪堡的世界,体验洪堡精神,可是,这样一种学徒式的身份却再一次造成悖论,我在灵魂和而身体的分离中,在才学和金钱的矛盾中,是走向了自我的人生之路,但这条路绝不是对洪堡精神的实践,它在慢慢的自我否定中却让泥土依附在肉体上,让肉体里长出灵魂。“我自己对城市的丑恶也深有感慨。在现代的这种赎回平凡的潮流之中,一切卑劣的东西,统统通过艺术与诗,被灵魂的至高无上的权力赎回了。”艺术和诗歌所做的是将卑劣的东西变成灵魂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么城市的丑恶,那种带有自尊的欺骗和带有关荣的奸诈,是不是也被吗,美化和虚构成一种美国精神?对于洪堡来说,美国伟大的狂郁症患者就是林肯,而丘吉尔其所谓的沮丧情绪则是狂郁症的典型病例。也就是说,在他看来,精力之乐,富足之美,只不过是因为狂郁症患者比别人更懂得乐与美,“因为有谁还能比他拥有更多的精力和富足呢?”

所以那种歇斯底里,那种偏执和狂躁,在另一种艺术世界里构成了乐与美,而我似乎也在这样的世界里开始了自我的反叛,芝加哥凶杀集团的人物里纳尔多·坎特拜尔、有名的阿飞维托·兰戈巴迪都进入了我的生活,他们代表着暴力,代表着金钱,在我的内心是希望把他们通通干掉,但是却有装作和他们友好的样子,行走在和他们一样的世界里,乔治说,血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物质,而我也把金钱看成是一种富有生命力的物质,这种物质的诗意化,恰恰是自我美化的一种方式,恰恰把洪堡精神变成了抵抗现实的武器。

还有女人,和洪堡对妻子的暴力统治不一样,我却在一种放荡的世界里体会肉体的美与残忍,我有妻子和两个女儿,但是在家庭之外,我的世界似乎充满了色欲的诱惑,勾搭上“大奶头娼妇”莱娜达在我看来是因为遇到了“文明史中的最大危机”,所以我一直认为莱娜达只是一个妓女,而且是“整个身心陶醉在美国文明的喜悦之中”的妓女,一起去米兰,抛弃妻子和女儿,对于我来说,是一次错误,但其实也是一种对与肉体的惩罚,“莱娜达、丹妮丝、孩子孩子、法庭、律师、华尔街、睡眠、死亡、形而上学、因果报应、宇宙存在于我们身上、我们存在于宇宙之中。”在这些词语构筑的肉体和现实世界里,我无非是看见了洪堡式的存在:“一位曾经存在过的、受人爱戴的、但是已经死了的同志。”

死去的是肉体,也是精神,所以在肉体和精神世界里,其实本无所谓死亡和活着,他们只是一种状态,或者有时候活着就是死亡,在被删除了诗歌、被改变了艺术、被制造了权力的世界里,还有什么可以让人成为一个孤独的柏拉图主义者?我爱上了最美丽、最纯洁的少女内奥米·卢茨,而她的丈夫却是一个寻花问柳之徒,却是一个被高利贷追踪者敲断了腿的人;我爱上了黛米·冯格尔,在她赤身裸体中,在她神情恍如情欲达到高潮的阶段,却总是有一种犯罪的因素,“而我身上也总是有一种狼狈为奸的成分”。而朵丽丝·谢尔特小姐,是一个小姑娘,唯恐自己怀孕,但是她的外表却显示出她身上隐藏着的一个殉道者,甚至她将变身为一个专横的少妇。

“我从来不是一个彻底的柏拉图主义者。我绝对不相信谁能转生为一只鸟或一条鱼。”人的灵魂不会被关进蜘蛛的躯体,而在肉体世界里是不是也不存在真正的灵魂?在花花公子俱乐部里,我的周围充斥着美女、醇酒、时装,以及戴着珠宝、洒着香水的男子,一片财富与权势的阿谀奉承。而这一切也几乎是“洪堡精神”的一种反讽式的翻版,“他洪堡费尽了心机,只不过才装饰到肚皮上,而肚皮以下,还是众所周的粗野的裸体而已。”这便是一个诗人,一个先锋艺术家,一个藐视集权主义者,在现实中最尴尬的处境,肚皮之下,是下半身的生存,却是粗野的,却是裸体的。而我在美色、肉欲的世界里,解构了家庭、规则、道德和信任,而这是基于对洪堡的继承和模仿,但是最后却走向了相反方向,或者在影子之后找到了另一种肉体,它反过来变成了对于洪堡的解构,“而当我也成了别人的善于表现的一代时,到头来这就成了纯粹的苦难。”

我是洪堡的苦难,受折磨的生活,尴尬的现实,以及穷困潦倒,让洪堡几乎失去了一切灵魂意义上的东西,他成了疯子,他被关进了疯人院,他得了心脏病,她变成了狂郁症患者,而他最终死在破败的伊尔斯贡旅馆的走廊里。而在他出现在那条街上的时候,我却没有和他搭腔,因为我正在同参议院参加政治午餐,我那时气色挺好、口袋里有钱、保持着体型的优美,和洪堡讲话在我看来“太失身份”了,因为洪堡过时了,而这种境况对于我来说何尝不是一次讽刺,当艺术和诗歌被抛弃,实际上不是被下流胚、文学的葬送者、政客们抛弃,而实实在在被自己抛弃,洪堡的命运如此,我的作为也如此。

“回到直接的体验中去,走进广阔的天地里去吧,艺术不再能代替现实生活,而诉讼和精神分析才是现实的。”这是美国的现实,这是一代人的现实,无论是洪堡还是我,在最后的灵魂里,是放弃了对于母题的寻找,而那个洪堡的礼物,那部可以改编成电影的提纲,甚至是那个副本,都像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是它指向的依旧是一个被矛盾中和的零,当一切都离开,一切都死去,活着或许只是一种没有意义甚至是讽刺的行动,灵魂脱离了肉体,肉体早就是一个被摆放的物体,正如施太内尔的说法,“在主观与客观的武断的分野中,世界已经消失了。零本身在寻求转移。它变成了一个行动者。”

流浪的星星

编号:C38·2151113·1240
作者:【法】勒克莱齐奥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1版
定价:39.00元亚马逊14.90元
ISBN:9787532152384
页数:270页

一九四三年夏,法国尼斯后方的一个小村庄成了意大利人管辖下的犹太人聚居区,艾斯苔尔宁静的少年时代被打破了,接下来便是恐惧,耻辱,逃亡,还有父亲的离去。战争结束后,艾斯苔尔和母亲一起出发去寻找传说中的家园:刚成立不久的以色列圣地。在风雨飘摇的旅途中,她发现了祈祷和宗教的力量,学会了等待。在到达那个梦想中到处是橄榄树、和平鸽、教堂和清真寺的穹顶尖顶在闪闪发光的圣地时,她遇到了前往难民营的萘玛。一个犹太女孩和一个阿拉伯女孩,交换的只是彼此的眼神和姓名,自此再未相遇……《流浪的星星》是勒克莱齐奥最杰出的代表作,表现出一种笔酣墨饱的成熟,以美轮美奂的文字书写隐隐的忧患、伤痕、无奈和绝望,让人无从拒绝。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


《流浪的星星》:我的父亲被大地覆盖了

他的骨头将是卡麦尔山上的白色石头,是吉拉斯的岩石,他的肌肉是伽利略山的红色土壤,他的血是万水之源,是圣马丁的激流,是图拉的浊河,是撒玛利亚的女人给耶稣喝的那不勒斯的井水。在他的身体里,将会有牧羊人的那份灵巧,他的眼睛将会发出耶路撒冷的光辉。
           ——《蒙特利尔,圣母街,一九六六年冬》

这是一九六六年冬天的蒙特利尔,这是没有牧羊人雅克的蒙特利尔,这是远离故乡的蒙特利尔,这一条街,这一个城市,这一个冬天,似乎都在等待命名,以及艾斯苔尔肚子里的孩子,疼痛、眩晕、空茫和呕吐,一个生命在体内,仿佛就是挖掘出一个洞,等待另一种东西填满,等待另一个世界展开,等待另一个梦回来,是的,在艾斯苔尔的生产中,有约伯·约埃尔的那些话,有雅克仿佛握住的手,有像风一样的词语,有流过身体的句子,“这些句子流过去,就像风在水面上滑过前行的痕迹。”

是一片水,是一片海,是一片沙滩,穿越阿隆港前往以色列圣地,暗哑的声音哼唱起布鲁斯舞曲,或者是海浪拍打的声音,这些声音会覆盖在蒙特利尔圣母街那家医院里传出的阵痛,会吞没一路流浪而来的叫喊,会去除在战争中死亡的求救,“我的眼里盈满了泪水,浪一波一波地经过我的肚腹”,而终于艾斯苔尔自己成了那一片海,成了那一片沙滩,终于到达平整的海滩上。没有起伏,没有汹涌,没有波折,一切的平整和平静是为了迎接太阳的孩子,在母亲的体内,他是一种寄托,是一种理想,是一种生命,是一片光明。是的,骨头和肌肉、血液和眼睛里,都是关于生命之水,静静地流淌,从母亲的世界里流出,从死亡的过去流出,流向明天,流向和平,流向故乡,流向心中的那个不死的父。

蒙特利尔本来就是牧羊人雅克的归宿之地,这是属于他们的故事,艾斯苔尔和雅克,母亲和父亲,肉体和精神,必须在一个远离战争的地方看见太阳的儿子,他是流浪的终点,他是爱情的结晶,他是达到的目标,“他将永远在我的体内,用我的血和肉,我的天和地做成。”一种孕育,一种信仰,从来都是为了完成命名,如果是男孩,就以父亲的名字命名,这是艾斯苔尔的决定,父亲?谁的父亲,艾斯苔尔说是自己的父亲,那是一种命运,却也像宿命一样让她感到害怕,因为,在那个遥远的一九四三年,同样命名了艾斯苔尔的父亲却消失在草丛中,“就像一个人消弭在死亡中。”

“她十三岁,她叫艾莲娜·格莱芙,但是她的父亲总是叫她艾斯苔尔。”这是一次命名,当母亲说她疯狂地像个茨冈人的时候,父亲却喜欢他这样,并用西班牙语叫着她的名字:“艾斯苔利塔,小星星。”不是艾莲娜·格莱芙,是艾斯苔利塔,是艾斯苔尔,是小星星——照亮夜晚的小星星,照亮青春的小星星,照亮爱的小星星。被命名的十三岁,属于父亲的十三岁,对于艾斯苔尔来说,仿佛永远没有破坏秩序的战争,仿佛永远没有带走生命的战争,但是他们远离了故乡,来到了圣马丁,在一九四三的恐惧中开始了流浪,就像那个站在广场边缘和犹太人在一起的特里斯当听到的那首曲子题目一样,叫《被淹没的教堂》,好像教堂的钟声在海底回响,那是“另一段时光,另一个世界”。

父亲只留下走向山中的高高影子,“这是第一次,她明白过来她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人。她的爸爸再也不能叫她艾斯苔利塔了,也不会有人叫她艾莲娜了。往后看是无济于事的,这一切都停止了存在。”十三岁是一片阴影,十三岁是一种死亡,甚至艾莲娜也死在路上,唯一剩下的是叫做艾斯苔尔的女孩,是永远流浪的小星星。意大利人,德国人,犹太人,似乎在一九四三年的夏天,他们都想从这个世界中绕过去,只想听听水声叮咚,只想在山间度过一生。可是,不想为意大利人演奏钢琴的费恩先生,妻子却被投进了监狱;可是奥鲁克夫人却像宪兵的探子,是隐藏起来的罪犯;可是拉歇尔总是不参加宗教庆典,却经常跟意大利宪兵说话。十三岁的少女,或者在流浪中,需要寻找的是另一个父亲,一个保护自己的父亲,一个命名自己的父亲。

在狭小的山谷里,她第一次吻一个男人,希望在捕捉他的呼吸,截住他的话语的窒息里消除恐惧;在安静的山间,她第一次喜欢一个男人,甜美炽热的感觉可以让在此之前在此之后的一切都不复存在。可是他却死了,死在德国人的袭击里,死在第一个被命名的夏天里,男人的死亡和父亲的消失一样,使得她成为另一个人,是的,战争还没有结束,就像母亲伊丽莎白所说:“现在,德国人要来了:我们得走。所有的人都得走。”因为战争而离开,因为离开而流浪,一九四四年的费西奥那,一九四七年的阿隆港,夏天,冬天,德国人,犹太人,在此后的时间里,总是混杂着太多的分离,总是见证太多的死亡,总是发现自己若即若离。

但是当生命意义上的父亲消失在草丛中,另一个父亲却在艾斯苔尔的寻找中,那是一九四七年的雅克,牧羊人雅克,如宗教救赎一样的名字和经历,在艾斯苔尔的生命中盛开出一种光亮,而和这个光亮有关的城市叫耶路撒冷。“妈妈经常说起这个名字,她也是的。在巴黎的最后一段日子里,她几乎只为耶路撒冷这个名字活着。”一种从不知道的信仰,从母亲伊丽莎白的生命中开始徐徐荡漾开来,而艾斯苔尔的名字其实就是关于缺失和寻找、迷惘和安静的,“她也叫阿达萨,她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他跟我说了她嫁给阿絮埃罗斯国王的经过,因为她敢走进大殿,请求国王宽恕他的臣民。”没有爸爸没有妈妈,却嫁给了一个国王,在国王的权力中她希望臣民能够得到宽恕。仿佛重负一般,把现实的艾斯苔尔变成了象征的艾斯苔尔,“我相信这是个像大海一般的名字,一个巨大的、无法全然了解的名字。”而终于在流浪中她知道耶路撒冷的传说,知道了关于阴影和光明的隐喻。

逃跑失败,流浪继续,从海滩到大海,从大海到监狱,起初是一种身体的解脱,“我废除了时间和距离,我到达了世界的另一头,在那里的世界,土地和人类都是那么自由,所有的一切都是簇新的,真正的全新。”但是当重新被投入监狱之后,耶路撒冷变成了一个无法抵达的词,却也在内心变成一种归宿:“真正做了一切的是我们的父亲,我们都是他生的。以色列圣地就是我们的出生地,在那里光明第一次闪耀,那里诞生了第一批阴影。”约伯·约埃尔说到的是阴影,阴影是光明制造的阴影,是耶路撒冷之外的阴影,是关于人类的阴影——当人类的伟大和奇迹变成一种阴影,也唯有宗教能够带来光明。所以对于人类来说,寻找一种光明就是寻找一种宗教,就是寻找一种被照耀的时间,被运转的世界,那就是星星的明亮,“恒星,还有流星,就像是滴落在夜面上的水珠。所以他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星星,小星星……”父亲命名了小星星,就是为了在阴影的世界里找到那一片光明,在人类的流浪中回到耶路撒冷的故乡。那些死亡的人,被抛弃的人,被遗忘的人,都是人类世界的另一种阴影,所以当雅克说:“这应该是最后一场战争了,从此再也不会有别的战争。所以书上的话会实现的,我们可以待在上帝赐给我们的土地上了。”已经在艾斯苔尔生命中开始了另一个命名。

他们订婚,他们双手交握着,他们走在城市的街衢,像走向那一个耶路撒冷。父亲给了艾斯苔尔生命的意义,也完成了对她的最初命名,而不论是特里斯当的喜欢、马利奥的爱,都是她打开自身世界寻找父亲的一种途径,而雅克和她走向结婚殿堂,是另一个父亲的意义。可是,光明在哪?耶路撒冷在哪?父亲在哪?当战争使得人们流浪,当战争让人消失在草丛里,当战争制造了生命的死亡,“我的父亲被大地覆盖了”。父亲的死,马利奥的死,似乎都在继续这一个被覆盖的悲剧。还有一九四八年的奴尚难民营,萘玛经常问的一句话是:“太阳不是照耀在每个人身上吗?”可是她的父亲艾哈迈德去了北方,再也没有回来,她的丈夫萨迪离开了再不能回去的村庄,最后也离开了萘玛,还有疯了的鲁米亚,六个月的身孕却没有父亲,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之后,母亲挤出孩子之后,那个来到世界的生命,“包裹在鲜血和胎盘之中,身体周围还有着这生命的脐带”,以第一声啼哭来回应世界,而在萨迪离开之后,萘玛开始用奶粉喂养他,仿佛是为了生命的延续,也是为了在阴影里寻找那一片光,给予那一种父。

太阳照耀在每个人身上,而父亲却被大地覆盖了,没有父亲的母亲,没有父亲的孩子,没有父亲的艾斯苔尔,而艾斯苔尔想要制造一片光明的时候,雅克,这个给与孩子生命的父亲却也最终死在了前线,“她的眼泪已经流于了。她只是想:这下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看不见自己的儿子了。”就是在那一天,她体会到了身体中央有一个小小的麻烦,小小的重压,她在等待一个孩子,孩子却再也没有父亲。

但是在这种只有阴影的世界里,在父亲被大地覆盖的现实里,却总是有一种星星的光芒在另一个地方亮起,那是萘玛的笔记和对鲁米亚孩子的照料,那是诺拉像姐姐一样的照顾,那是伊丽莎白的陪伴,甚至那还有特里斯当温和的脸,圣马丁的山谷,阿隆港的海滩,以及那在蒙特利尔到来的新生命,“我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遥远,简直无法碰触,是在时间的另一个尽头,必须经过那段如死亡般痛苦的漫长旅途。我想我必须付出一生的时间才能到达。”漫长的旅途是从圣马丁到费西奥那,从阿隆港到蒙特利尔,是从父亲的消失到母亲的死亡,从海滩上的守望到山洞里的逃亡,而当一九八二年的夏天,回到尼斯之后,艾斯苔尔看见了父亲曾经任教的中学,找寻父母住过的大楼,而在圣马丁村,却也终于找到了父亲:“伊丽莎白写下了我父亲的名字,米歇尔·格莱芙,还有所有那些与他一起死的男男女女的名字,他们都死在草丛里,在贝特蒙的上方:现在,她也是的,她与他在同一块土地上死去了,而她的身体就被关在我随身带着的这个铁皮盒子里。”

被命名的生命,被命名的时间,被命名的父亲,以及被命名的光明,在流浪的世界里,他们都没有消失,他们都以另一种方式进入到身体里,都以父亲缺失却又以回归的方式阐释生命和信仰,看见光明和阴影:“她父亲的声音在呼唤着她的名字,就这样,说,艾斯苔利塔,小星星,还有费恩先生的声音,那些在圣马丁广场上叫喊着的孩子的声音,特里斯当的声音,拉歇尔的声音,牧羊人雅克的声音在翻译着约伯,约埃尔在土伦监狱里说的那些话。还有诺拉的声音,罗拉的声音。”

二十一个故事

编号:C38·2151109·1235
作者:【英】格雷厄姆·格林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5年06月第1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10.50元
ISBN:9787532156818
页数:237页

“他们犯下原罪,但上帝的宽恕是无限的,这一点很重要。也正因此,那些事实上没有告解的人,与做了告解但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那些自大的、敬神的人,是有区别的。”《二十一个故事》收录了格雷厄姆·格林自1929至1954年的短篇小说12篇。《地下室》中的男孩在小时候目睹了一场偷情与意外,导致他悔恨、疑虑一生,这篇故事是通向本书其他故事的钥匙——恐惧、遗憾、暴力、对恋情的追求和背叛是全书的基调。少数故事有着喜剧的讽刺乖张——《可怜的马林》中,马林先生的腹鸣能模拟任何声音;其他则带有冷漠怪异的悲剧感:《情色电影》里一对夫妇撞见了丈夫年轻时的失检行为;《毁灭者》中少年帮伙无目的的毁灭行为让人震惊;《散场》中一对双胞胎兄弟的心灵感应在捉迷藏游戏到达到了恐怖的高潮。每篇小说均带有格林标志性的道德拷问意味,也是了解战时和战后英国心灵图景的杰作。


《二十一个故事》:仿佛肉身消亡得太快

你瞧,出于某种莫名其妙的品位,可怜的马林的肚子卓有成效地学会了空袭警报的声调,但是不知怎的,这肚子从没学会警报解除信号。
       ——《唉,可怜的马林》

身体里的腹鸣,是一种声音,却不是自我控制的声音,它会无缘无故地出现,会在静默中制造哀鸣,悲悲戚戚取代其乐融融,这当然是一种破坏。可是,这种破坏对于身体之主人的马林来说,让他变得可怜。可怜是因为面对无奈的病态,他会“在印刷商从狼藉的茶点前直起身体,舒坦地靠上椅背的时候,传来了一首勃拉姆斯协奏曲开始的几个小节”,不是设置好的音乐,不是烘托现场的气氛,却在若有若无中带向某个遥远落魄的角落。

而真正的可怜或者并不是面对身体无奈的病症,而是在他人世界里,变成一个嘲笑的目标,马林找医生的时候,医生笑他,在舞曲播放的时候,晚会现场的人笑他,甚至在两个新闻纸业公司合并的关键场合里,即使合并耽搁了二十四个消失,他们也还是在笑他——一九四〇年九月三日,在这个具有某种历史意义的时间节点,马林发作的腹鸣更像是对于胜利的破坏,而这种破坏似乎能找到真正的根源:“我小的时候,喜欢听德国乐队……”德国乐队代表德国文化?德国文化象征德国情感?一九四〇年九月三日对于德国的意义,也是一次彻底的失败和破坏,马林在这个特殊日子以一种病态的方式破坏合并,无论如何都是一个隐喻,腹鸣就像是身体里再也无法根除的德国情结,成为制造病态之后再也无法解除的警报,把肉体的象征意义推向一种逆构:马林是Maling,对应于装病以逃避工作者的malinger,却也是装病逃避历史的一次逆构。

肉体是可怜的,是可笑的,是逆构的,它指向的是背叛,是无法解除警报的逃避。《艾奇韦尔路附近的小地方》里克雷文在向海德公园行走中,却看见了整个世界的庞大和黑暗,像墓穴,连接着每一个人,“为了死人,地球被弄成了蜂巢的结构。”这是一种肉体死亡的归宿,在一个没有一身好衣裳,没有一辆好轿车,没有一套公寓,没有一家不错的旅馆的生活里,肉体必然会指向死亡,但是即使你在梦中发现尸身不腐这个惊悚的细节,即使你在醒来成为乐观主义者,即使你有一丝宗教信仰的庇护,但是肉身之死必然要发生,无法阻挡。克雷文也是无法摆脱一九三九年这个时间,而在“默片之家”的地方,他拼命赚钱相信爱情可以在肉体以外生长出来,也无非是一种自我安慰,库伦马厩弄里发生的惨案,就是覆灭了人之生存的唯一肉体,一个男人的脖子被人用切面包的刀从左耳根切到了右耳根,在这桩恐怖的凶案面前,克雷文或者只是听说,但是那个电话分明把他带向了恐惧的起点,带向了肉体的终点。

“这种事为什么要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在我身上?”我完全变成了一个物体,“身上”就是肉体唯一位置,那不是梦,是另一个自己无法逃避的陷害,“他向前倾着身子,看见电话上方镜子里自己的脸,脸上星星点点的是细细的血滴,像香水喷雾器喷出的水珠。”没有传说,没有梦境,没有信仰,血如水珠一样滴落下来,滴进一九三九年的恐怖之中。克雷文是想要逃避的,他用梦,用赚钱的方式,是想要有一个身体之外的爱情,但是当爱情真正远离肉体之外,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情色电影》里是有着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卡特和卡特太太在某个夜晚走进情色电影院,似乎是无聊,也似乎是寻找刺激,但是这只过不过是对于“某种腺体功能缺陷”的弥补,是对于种种冷淡表现的唤醒,但是徒劳,甚至陷入更深的肉体背叛中,那部情色电影却原来是三十年前的老片,而卡特就是主角,那个女人是个妓女。“他们付她钱了。五十英镑。她非常需要那个钱。”这是三十年前的理由,而三十年前的理由下,卡特所展露的无非是和金钱有关的肉体,所以在三十年后他还是在回归的肉体中,和卡特太太保持着某种刺激。

这像是一种拯救,情色电影无非是利用了肉体赚钱,它应该和爱情无关,和忠诚无关,但是三十年的肉体一样陷入到沦陷的尴尬中,人到中年,只留下一个颓败的肉体,进入卡特太太的身体也仿佛是对于肉体蔑视的报复,“上帝啊,我希望她死了。”在“别停,别停。”的呼喊声中,肉体承载的意义是救赎,是满足,还是另一种亵渎?“卡特静静地躺在黑暗里,有一点孤独和内疚。对他而言,在那里,他背叛了他唯一爱恋的女人。”肉体是无法转向的,即使三十年的遗忘,即使“别停别停”的呼喊,在已经寂灭的肉体世界里,在沦陷的现在时态里,生活只能指向背叛。

这是迷失的肉体必然要行走的道路,从生到死,从忠诚到背叛,从过去到现在。而在拯救肉体的努力中,总会有一种叫做精神的力量。《铁证如山》里那个为社团专门作集会的菲利普·韦弗,似乎就是一个拯救的神话,印度军团退休少校,对于菲利普·韦弗来说,这是一个属于过去的身份,过去的身份对应于过去的身体,但是在他看来,过去没有死去,相反,它在“铁证如山”中又走向了现在,走向了精神的绝对不死,即使现在患上了癌症,菲利普·韦弗也还要证明自己的不死甚至永恒。“真可悲,卡拉肖想,这个病人坚持自己的信念不放。如同生命是个濒临死亡的独子,而他仍希冀与之保持某种交流……”这是真的可悲,还是同为军官的卡拉肖上校对于历史的选择性遗忘?

但终于是变成了在场的死亡,变成了集会上众目睽睽的死亡,变成了布朗医生口中匪夷所思的死亡,“这个人死了肯定有一个礼拜了。”见证过战争期间有人开枪自杀,有人丧命于野地,却从未看见过如菲利普·韦弗一样的死亡,“面部的肌肉好似熟过头的水果,一碰便会掉下来。”但是却在“铁证如山”中维持了精神的不死,“或许他所说的铁证是指精神比肉体更长久,精神经久不衰。”精神超越肉体,精神维持活着,像一个传奇,也像是对于灵异社团的一次证明,但是这个证明最后却取得了反证的效果,菲利普·韦弗的确死了,而且精神也死了,“然而他实际上所展示的却是,在没有肉体的协助之下,精神如何在七天内腐烂为喃喃的胡言乱语。”

精神不是拯救肉体而带向永恒,却是制造了胡言乱语,不是改变了和物质相对的价值观,却一同和肉体走向死亡,“铁证如山”证明的不是不死,而是必死。必死的爱情,必死的婚姻,必死的肉体,必死的时间。就像《纯真》里,我在三十年之后想要的是找回纯真的味道,是要从“带着柴火的烟味儿,带着黑暗中潮湿的铺路石沁出的凉意”的现实重返童年,那个八岁的女孩,那种懵懂的爱,看起来就是一种永恒,“我相信,从她之后,我再也没有体验过。至少我再也没犯过对孩子的爱恋大加嘲笑的错误了。”即使回忆还在,那张洞里的纸片还在,却以完全隐喻的方式颠覆了纯真——纸片上画着的不是童年纯真的爱恋,而是赤裸裸的色情图,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是对应着一个身体和另一个身体,而首字母的缩写就属于我,所以这个幼稚的色情图是我关于童年无法抹去的记忆,却只和身体有关,但是当纯真变成了色情,寻找只是徒劳,“只是当我觉得这幅画不堪入目时,三十年的光阴已然逝去了。”

三十年光阴逝去,最重要的逝去当然是身体,所以指向肉体的色情图作为一种记忆,完全变成了关于身体的沦陷。无论是马林的腹鸣,还是克雷文的恐惧,无论是韦弗的胡言乱语,还是那张幼稚的色情图,都在肉体世界里成为一种象征,但是在这陷落的身体之上,需要的是一种拯救,解除警报是解救,“铁证如山”是解救,重新定义纯真是解救,而在肉体世界里,最后的拯救或者是找到上帝,找到信仰。但是上帝在哪里?《里弗先生的机会》其实没有机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只有随时叮咬的蚊子,只有肿胀的黑人尸体,只有帐篷和脚踝,“或许你会相信上帝,那个体恤人性脆弱的仁慈的上帝,会乐意给里弗先生三天幸福的时光,从咬噬的齿轮上解脱的三天,而他正穿越丛林开始返乡,带着外行的伪造签字,还有被感染的黄热病血毒。”所以在这生死考验里,在这肉体威胁中,上帝无非是一个空洞的符号,“当你深陷丛林,满目枯草,被死亡重重包围,无人生还,不会抱有坚定的精神信念。”那一个带着肉体不死精神不灭的上帝,其实抵不上他对远方的妻子说的那一句话:“照顾好自己。别忘了喝啤酒和牛奶。”

上帝在哪里?这是只有深陷在困境中才会变成一种无奈,这仅仅和拯救有关,却是对于信仰的背叛。“我有一种直觉,神是存在的,我的人生路上有种种非比寻常的巧合,它们像丛林里为豹子设下的陷阱,拦住了我们去路,于是偶尔,我也会惊诧喟叹,几乎就此产了信仰,然而,神就可以将他的创造物弃于‘自由意志’的滔天罪恶之下吗,我在理智上厌弃这样的神。”《剖白之暗示》里那个火车旅行中的旅伴,似乎就将这种背叛抛向了关于造物主和自由意志之下罪恶的矛盾,上帝像是因父亲,而旅人的天主教徒父亲就是将他抛向了深渊,“他的手段就是腐蚀我,让我堕落。他制定了一个精巧的可怕计划。”计划或者会改变,意志或者会动摇,但是身体呢?如何逃脱死亡的威胁,如何避免堕落的痛苦?上帝在别处,对于每一个无法拯救的人,或许只有背叛。

背叛的爱情,背叛的纯真,背叛的上帝,似乎这个时代总是响起马林那悲哀的腹鸣声,一九三九年,或者一九四〇年,其实都指向一个共同的事件:战争。战争制造了恐怖,战争带来了死亡,战争动摇了信仰,战争的世界里只有而“尔虞我诈”。“牛津圣安布鲁斯学院”,这个在战争中出现的学校,其实没有真正的学校,没有真正的教师,没有真正的秩序和仪式,有的只是骗子和谎言,“普利斯盖特在这儿就是科学课程导师了。我管历史和文学。我想你嘛,亲爱的,可以搞定——经济学吧?”文学士芬尼克、药剂师普利斯盖特组建的函授学院无非是一个没有实体的空壳,所以在芬尼克外甥女伊丽莎白看来,这就是一个骗子学校。不仅“学校”里充满了欺骗,生活里似乎到处是谎言,骗子学校看见德莱弗爵爷,便录取其儿子,一方面骗子学校需要这样一种有地位的人的加入,另一方面,德莱弗爵爷接受儿子被录取,实际上也只是一个谎言,没有权势,没有地位,儿子身子还在监狱里,但是他把监狱说成是教养学院,让儿子说是在那里服役。谎言里套着另一个谎言,这一个谎言对应着别人的谎言,所以不管是授学位的仪式,还是最后爵爷的儿子和伊丽莎白之间相亲,也都是欺骗事件的继续:“他们没来由地相爱了,就在公园里,为了省几个两便士铜币就坐在长椅上计划着如何去骗那两个老骗子,他们知道自己可以青出于蓝。”

战争带来了“尔虞我诈”的现实,所以在这种欺骗中,所谓的婚姻和爱情也都只是一个游戏而已,在这样一个没有人能摆脱的游戏世界里,肉体的意义在不断地被消解,而在肉体消亡中,精神即使作为一个象征也没有了救赎意义。一切都是谎言,一切都是背叛,一切都是死亡,一切也都是毁灭。“我的房子哪里去啦?”在托马斯先生从厕所里出来,逃离沃姆斯利公地帮孩子的恶作剧之后发出的这一声疑问,不是针对孩子,而是针对这个充满着“毁灭者”的世界,孩子们拆掉的只是“小气鬼”的房子,却在深层意义上是对于这个到处是爆炸的世界的模仿。房子就像人的肉体,是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放置自己的地方,房子去了哪里?肉体去了哪里?信仰去了哪里?只有破坏,只有消亡,只有毁灭,“片刻之前,那房子像个戴高顶黑色大礼帽的男人一样庄严地矗立在轰炸废墟当中,然后,砰,哗啦啦,什么都不剩了——一件不留。”

约婚夫妇的故事

编号:C38·2151109·1234
作者:【意】翁贝托·埃科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5年01月第1版
定价:59.00元亚马逊26.50元
ISBN:9787208124431
页数:126页

《约婚夫妇》的故事是意大利十八世纪最负盛名的作家曼佐尼的代表作,据说在一堆距今至少有四百年的烂纸里发现,而这部小说也奠定了现代意大利语言的基础。故事讲述的是胆小如鼠的神父堂·安保迪奥被两个打手劫住了!他们威胁要给他好看,除非他拒绝给伦佐和露琪亚主持婚礼。伦佐和露琪亚是一对快乐的情侣,沉浸在幸福中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并且,即将被卷入时代的洪流,去经历一场巨大的灾难……作为中小学生的必读书目,《约婚夫妇》是所有意大利人童年时代的噩梦,这本卷帙浩繁、人物繁多,没有几个人能耐心读完的作品,却让埃科爱不释手,以至于他情愿把这个千头万绪的故事用自己的方式从头为我们讲述一遍。


《约婚夫妇的故事》:就这样,上帝开恩

如果你们没有什么问题的话,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或许你们有问题要问我这个讲故事的人,其实我也很想问那个给我讲了这个故事的人——小说作者曼佐尼先生,其实他也应该关注一下你们,因为你们读了我的故事,而且还没有厌烦。

问题是存在的。世纪文景出版,软精装封面,59.00元定价,而且文字作者是翁贝托·埃科,在被塑膜包裹的封面上,这一切以一种豪华而且经典的方式凸显出来,不是“只见其表”的外观式判断,诸多因素结合起来,这个世界就应该指向这一条没有岔道的路,所以在小心翼翼撕掉塑膜,认认真真读完腰封,仔仔细细打开书本的时候,是分明带着一种致敬的态度来阅读这个故事。但是在一个以“在很久以前……”为开端,以“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为终结的故事里,其实没有了欣喜,没有了致敬,包含着马可·罗兰采蒂大量插图也只能撑到126页的故事,以翁贝托·埃科的大名却缩写到33000字数的小说,也在我不到一个小时的翻阅中合拢。

作为“留住故事”系列的一部,意大利的霍尔顿学院和“共和国图书馆-艾斯布雷索出版社”创意推出的这个系列是为了留住经典,“专门拯救那些近千年来即将被历史长河淹没的文学故事。”带有那个“留住故事”的标志,说明这个故事已面临被遗忘的危机。包括《唐·璜的故事》、《罪与罚的故事》、《大鼻子情圣的故事》、《李尔王的故事》在内的“留住故事”系列,很明显面对的是孩子,也就是埃科所说的“你们”,而在这个被塑膜包裹起来的豪华而“经典”的世界里,是看不见“你们”的,看见的只是“致敬”,只是软精装,只是59.00的定价,只是像标签一样的“翁贝托·埃科”。

而所谓的致敬只是“那个给我讲了这个故事的人”,翁贝托·埃科把他称作是“长着一张漂亮的马脸”的人,“因为写这个故事的人,亚历山德罗·曼佐尼先生,是二百多年前米兰的一位显赫人物,他长着一张漂亮的马脸,看上去有些忧郁,就是这个人,执着地在一堆距今至少有四百的烂纸里发现了这个故事,也就是说,这个事大约发生在一六几几年。”一六几几年隔着翁贝托·埃科两百多年的时间,而隔着我则是完全未知的距离。据说,《约婚夫妇》是一部“卷帙浩繁、人物繁多,没有几个人能耐心读完的作品”,却是意大利文学的奠基之作,是和《神曲》并称意大利文学双璧。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地位,所以在意大利,它成为中小学生的必读书目,但是却也成为意大利人童年时代的噩梦。

这里似乎就有一种谁是读者的问题,翁贝托·埃科在《这个故事从何而来》里也说到:“有些成年人看见你们在读这个故事,就会让你们别再读下去,因为亚历山德罗·曼佐尼写的这本《约婚夫妇》实在无聊,既没意思又不好读。”曼佐尼用20年的时间写成这部小说,并成为意大利的文学经典,当然是意大利文学的骄傲,所以埃科就把它提升到一种国家意义,“《约婚夫妇》这本小说在意大利读者心目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为在以往的二百年中,意大利的长篇小说乏善可陈,而在法国、英国和德国却涌现出了传世佳作。由此看来,曼佐尼的《约婚夫妇》的确是意大利首屈一指的小说,它对所有后世作家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即便是那些认为它没意思的人。”二百年的时间影响了许多作家,当然包括埃科,但是这似乎并不适合学生阅读,所有小说必然会遇到读者的偏差问题,也就是说,在学生读者和曼佐尼的经典之间有着某种隔阂,而埃科似乎就是为了化解这种隔阂,在两者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于是曼佐尼的经典,在埃科那里变成了这个故事,埃科讲述的这个故事,又会变成“留住故事”——他和你们之间,埃科既是一个读者,也是一个作者,他阅读故事,他也书写故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埃科起到了一种“读者创造”的意义,而这种创造是微弱的,完全改变的语言习惯和叙事风格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一种探索,而是一种功利。

没有读过曼佐尼的小说,于是便把自己放进了一个陌生、未知的埃科世界,这是一种普及,一种留住,仅此而已。所以在这个简单的近似童话的故事里,读到了从杀人者而出家做修士的克里司多福罗,读到了专横跋扈的堂罗德里戈,读到了被拆散的约婚夫妇伦佐和露琪亚,读到了被救赎而皈依的无名氏,读到了暴力和宗教,读到了集会和抗议,读到了阴谋和瘟疫,读到了善良和拯救。而种种经历,种种遭遇,目的便是在弘扬一种美德,“好像曼佐尼先生是为穷人撑腰的,穷人总是成为不公正待遇的牺牲品;此外,他对坏人也绝不心慈手软。”
 
露琪亚·蒙德拉和伦佐·特拉马利诺,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他们本应该享受爱情和幸福的过程中,却遭遇到了坏人,堂罗德里戈老爷拥有权势,也欺男霸女,雇佣打手把两个人分开,而在露琪亚和伦佐被拆散之后,他们无法在一起逃亡,于是各奔东西,一个进了修道院,一个流浪遭遇了抗议和革命。而在这个过程中,似乎还有着不同的坏人,专横跋扈的贵族青年埃吉迪奥,被引诱而变坏的吉特罗黛,肆无忌惮的浪子无名氏,打手尼比奥等等,在这些坏人面前,露琪亚被抓被打。而另一边的伦佐,则在“三十年战争”的前沿,遇到了抗议的人群,最后却认为他是在煽动民众反封政府而被逮捕,最后又在混乱中跑出了城,但是他似乎一直没能越过米兰打工的地盘,前往威尼斯共和国。

实际上,没有去往威尼斯共和国,在某种程度上是抛弃了政治救赎的理想,而转向道德和宗教救赎。曾经一起见证了露琪亚和伦佐的爱情,并让他们成为约婚夫妇的修士克里司多福罗本来就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甚至还把仇人杀了,但是他最后做了修士,“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逃避仇家的追杀,而是因为他内心饱受煎熬,真心渴望悔过。”悔过是因为找到了灵魂的归宿,曼佐尼这样安排是因为,在他看来,“忏悔和原谅比报仇雪恨需要更大的勇气。”而在露琪亚逃亡过程中,她遇到的那个恶霸无名氏,也是在一种忏悔中起了善心,露琪亚跪倒在他面前,央求他放过自己,并说出了一句他从未听过的话:“上帝会因为一个仁慈之举而宽恕你很多罪恶!”

为什么铁石心肠的无名氏产生了怜悯之情和悔恨之意?是因为他看到了上帝,而看到上帝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犯了许多罪恶,所以实际上在无名氏的内心里,善恶是分明的,只不过露琪亚的哀求刚好打开了他内心向善的那道门,“人性本善”似乎是曼佐尼的一个信条,“人当然会因为其所处的环境和社会状况变得卑劣或邪恶:堂安保迪奥当神父并非出于本心,因为对于穷人来讲,他们没有更多的机会来摆脱生活的困境;吉特罗黛走入歧途是由于那个时代不公平的继承法所造成的,她的家人们都是那个时代的“孝子贤孙”;堂罗德里戈是个流氓无赖,这是当时那个建立在特权基础上的社会所造成的;也许那些助纣为虐的打手们也有他们自己的苦衷。”在这样一种社会性的恶面前,人只要不丧失良心,只要自己主导行为,就可以像无名氏一样。
 
“就这样,上帝开恩”,杀人的卢道维柯成了神父克里司多福罗,作恶的无名氏变成了“开明士”,上帝成为他们皈依的目标,而在约婚夫妇的流浪过程中,使得他们最终走在一起的似乎并不是上帝的力量,或者说并不是完满的拯救,而这也正是曼佐尼小说存在争议的地方。本来露琪亚已向圣母发愿,“所以就再也不能嫁给伦佐了,还要彻底将他忘掉。”但是在露琪亚万念俱灰中,在伦佐颠沛流离中,一场大瘟疫,让他们阴差阳错地走到了一起。一场瘟疫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很多人染上瘟疫死去,而伦佐也染上了瘟疫,但是最终死亡却没有降临在他身上,而在他回去之后奇迹发生了,感染过瘟疫的露琪亚也痊愈照顾者一个恢复中的女人。他们在瘟疫中团聚,最后的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最后,伦佐、露琪亚和安妮丝夫人一起搬到了贝加莫,在那里伦佐慢慢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小缫丝厂,他和露琪亚也没有忘记为这个世界添上一群孩子,安妮丝的小外孙们每天都要在爸爸的面颊上留下亲吻的痕迹。”

用制造瘟疫的办法让伦佐逃离坏人的追逐,从而顺利回家,最后和露琪亚团聚,重新开启新的生活,在曼佐尼那里,不管是坏人变坏,还是降临的灾难,似乎都看成是一种天意,“正是由于他本人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天主教徒,人们才会说,他心中的道德标准就是一切要顺应天意,上帝自有安排。”埃科这样说,也就是说,曼佐尼设定了一种天意,无论是好人的庇护,还是坏人的从善,都是在天意之下转变过来,“由于他本人是一个极其虔诚的天主教徒,人们才会说,他心中的道德标准就是一切要顺应天意,上帝自有安排。”这自然符合曼佐尼的世界观,但是当瘟疫也成为一种天意的时候,却存在着某种争议,瘟疫的确清除了很多污秽,“它让堂罗德里戈和格里佐一命呜呼,让堂安保迪奥复归平静,让人们忘记暴动的事,这样就不会有人再为难伦佐,它还让伦佐与露琪亚劫后重逢。”用瘟疫去除污秽,用瘟疫让爱人重逢,但是瘟疫毕竟是灾难,露琪亚和伦佐经历了瘟疫不死,只能说是一种幸运和偶然,要将此归因于天意,似乎有一些勉强,甚至是对灾难的消费,而在瘟疫下,天意也变成了一种可怕的力量,“从来不给任何人面子,通常把好人和坏人一起打击,让他们葬在同一片墓地中。”米兰三分之一的人丢掉性命,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难以逃脱天意,所以在这样一种灾难中,曼佐尼的选择性设置看起来主观味道太浓,也把整个故事当成了一种道德说教。

“曼佐尼先生告诫我们要笃信天意,其实是想鼓励我们要有扶危济困的善良意愿,就像他小说里写的那些帮助弱者的人一样。”虽然埃科还是给曼佐尼一种正名的解读,但是在这个“上帝开恩”的故事里,道德和宗教也完全贴上了标签,甚至成为一种空洞的符号。曼佐尼的原著没有阅读,实际上在埃科“留住名著”的缩写中,曼佐尼本身也成为一个标签,一个空洞的符号。“留住故事”是为了留住读者,而当读者的对面从作者曼佐尼变成作者埃科,或许留住的只是一个标签,一个符号,“因为你们读了我的故事,而且还没有厌烦。”

老虎!老虎!

编号:C38·2151109·1233
作者:【英】吉卜林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1版
定价:45.00元亚马逊15.50元
ISBN:9787532152476
页数:383页

“你捕捉的猎物在哪里?”“兄弟,他仍然潜伏在丛林里。”丛林世界里是不是一定有丛林法则?丛林法则是不是一定指向残暴?对于吉卜林来说,“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的作品变成了对于大自然的一种颂歌,动物之间温暖的友谊和他们充满生趣的冒险,使这些动物故事充满了活力和生趣,所以“潜伏在丛林里”的动物故事反而成为了关于自然,关于生命的寓言,成为在冷酷复仇中表达生命意义的童话。而其实,一种充满童趣的美妙幻想,在受到青少年的喜爱,并给成年人以智慧的启迪的同时,也贴上了关于帝国主义、种族政治的标签。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


《老虎!老虎!》:人终归要到人类那里去

这条规定的真正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以及数百个手持铜锣、投掷式烟花和火把的褐色皮肤的人。到时候住在从林里的兽类全得遭殃。而兽类自己对这条规定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符合狩猎精神的。
        ——《莫格里的兄弟们》

“老虎!老虎!”那一声声的呼喊,凝聚在所有感叹号里面,但是这不是对老虎领袖谢尔汗的尊敬,不是对于动物族群的礼赞,当莫格里用人类的刀杀死谢尔汗,当他在会议岩唱起这首歌,表达的却是一种恐惧——人类对丛林的恐惧,对群兽的恐惧,对威胁生存的恐惧,《莫格里之歌》不是为了盛赞人类的力量,不是为了展现人类娃娃的勇气,却在人和丛林之间建立的对立中无法逃脱宿命,“丛林对我关闭了大门,村庄也对我关闭了大门。为什么?”不是两个莫格里,却必须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是成为在丛林里生活遵守《丛林法则》的狩猎者,还是回到村庄重新变成人类的孩子?适应了丛林法则却无法成为他们一员的莫格里“内心沉重,里面装满了我不明白的事情”。

丛林和村庄,狼爸狼妈和妇女梅丝瓦,这是莫格里必须面对的两种生存现实,他是人类生下的娃娃,却被动物世界的兄弟们接受,他被梅丝瓦叫做儿子“纳索”,却必须适应丛林法则,所以“老虎!老虎!”的恐惧来自于莫格里被关闭的两个世界,当布尔迪欧告诉说叼走梅丝瓦的儿子的那头老虎是被去世的邪恶放债人附体的鬼虎,当孤狼阿凯拉被赶下台而使狼群没有了首领从而陷入随心所欲打猎和打架的地步,莫格里却必须做出一种选择,是回到丛林成为另一种领袖,还是在射杀谢尔汗的成功中消除人类的恐惧?莫格里终于是走出了村子,终于是告别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和习惯,终于是和四只狼崽一起狩猎,终于把“老虎!老虎!”的恐惧变成了对于丛林法则的捍卫。

在人类之外的不仅仅是丛林世界,所以在丛林法则之外还有“海滩法则”,还有“水泽法则”,这些都是动物们自己建立的生存法则,在这些法则里,他们都是自己的主人,都维持着一种平衡。不管是海滩上有可怕的啸叫声、咆哮声、怒吼声还是打架声,不管海豹被追逐,也不管是生出来的是黑海豹还是白海豹,他们都在自己的领地里延续着生命。而猫鼬里基-蒂基和大黑眼镜蛇纳格的争斗,最终将他们杀死,也无非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存在。对于丛林来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狩猎,“斑点是花豹的乐事;犄角是水牛的骄傲。”所以在狩猎生活里,有攻击,有输赢,有复仇,但都遵守《丛林法则》,丛林法则是“跟天空一样古老而真实”的法则,丛林法则要求“自己去狩猎,去获取猎物”,丛林法则规定”别惊扰和平的主宰哈蒂,莫要嘲笑窝里的野兽”丛林法则需要狼把巢穴当成自己的家”……也就是说,丛林法则是丛林世界唯一的法则,而丛林法则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服从:“法则的头和脚,法则的腰和背,就是——服从!”

服从丛林法则的是那些狼群,为什么要服从?就是一种皈依感,当莫格里加入狼群的时候,棕熊巴卢作为他的老师,教他如何遵守丛林法则,如何在自己的领地里练习“狩猎口号”:“请允许我在这里打猎,因我饿了”,而对于这一口号的回答是:“那么,为了食物打猎吧,但不要为了好玩而狩猎”。狩猎是为了食物,食物是去除饥饿,这是动物的本能,所以丛林法则所建立的目的就是展现他们的动物性,但是一个人类娃娃如何具有动物性?或者说如何在丛林法则之下激活他的动物性?全身赤裸、棕色皮肤、刚会走路的莫格里,似乎更多带着人类的特性,对于丛林世界来说,他是一个异类,甚至是一个破坏规则的闯入者,“从来还没有一个这么柔嫩而面带笑靥的小东西在夜晚的时候来到狼窝。”棕熊巴卢为什么要以一头公牛的代价留下莫格里,而谢尔汗为什么要夺取莫格里而使人类保持“老虎!老虎!”的恐惧?“自由的狼民要一个人类娃娃干什么?”这其实是所有动物对待这个人类娃娃的质疑,但是莫格里并不是天生具有人类的特性,或者说天生是和丛林世界相抗衡的,在人类的童年时代,那种动物性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狼群接纳了他,并且使之成为“丛林法则”的遵守者。

吉卜林:我是“帝国主义吟游诗人”

“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当巴吉拉告诉莫格里他已经是丛林中的一员,莫格里的世界已经向着丛林开启,“只要你本领足够大,猎杀什么都可以;不过看在那头赎买过你的公牛份上,你千万不能杀死或吃掉任何一头牛,不管是小牛还是老牛。这是丛林法则。”唯一的条件就是莫格里必须遵守法则,必须服从法则。而当他进入丛林成被狼群所接纳,当他服从丛林法则狩猎,当他保留动物性而成为自由狼民的时候,他其实无法避免的问题是:如何对待人类。

丛林法则最重要的一点其实不是针对丛林的狩猎者,而是针对和人类的关系,“禁止每一个野兽吃人”,这是法则的底线,对于这个法则的解释就在于,人类会破坏丛林世界,“这条规定的真正原因在于:杀了人就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以及数百个手持铜锣、投掷式烟花和火把的褐色皮肤的人。到时候住在从林里的兽类全得遭殃。”其实并不是对于人类的恐惧,而是在兽类看来,人类根本无法和兽类相提并论:“因为人是所有生物中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去碰他是不符合狩猎精神的。”也就是说,在丛林兽类看来,人类缺乏的是“服从意识”,他们软弱,他们破坏狩猎精神,当然他们也泯灭动物性。

所以人类几乎就是丛林的最大敌人,当已经学会了丛林法则的莫格里被猴群带到那个猴子城的时候,兽群为什么要去追赶?因为在他们看来,猴群是丛林里的无赖,没有自己的语言,也没有自己的领袖,而且没有记性,实际上,和人类相近的族群就是隐喻了人类的弱点,而更为可怕的是,猴群把莫格里带走的目的是学会“通过挥舞一捆木棍或者藤条来抵御暴雨和寒冷”,这本身就在去除那种动物性,用人类的工具意识来抵抗自然,把自然当成征服的对象。

征服自然,必然是破坏丛林法则,也必然让最软弱和最缺乏自卫能力的人类夺取兽类的领地,而这也慢慢变成了丛林里的“恐惧”——恐惧就是对规则的破坏,就是用人类的神话来取代必须服从的法则,谢尔汗为什么在韦恩根格河畔杀死了一个人,因为在缺水的环境下,谢尔汗通过杀人取得了饮水权,而他的这种举动就是破坏了丛林法则,“人!人!他竟然杀了人!”杀了人正如首领塔所说:“你们的第一位头领给丛林带来了死亡,第二位让丛林蒙羞。到了该制定一个法则的时候了,一旦制定,你们就不能违反这个法则。”制定法则是为了消除恐惧,所以制定的《饮水休战协定》就是规定,在饮水的地方狩猎就是死罪。

这是丛林世界对人类的屈服?人类需要遵守《饮水休战协定》吗?看起来不管是“恐惧”,还是法则,都是动物性比人类性更懂规则的表现,而在这个不平等甚至妥协意义的协定下,丛林法则以及那些兽类遭受的却是人类的侵害。那条名叫“鳄鱼渡”的泽鳄是浅滩上的恶魔,他集杀人犯、吃人者和当地神物为一身,但是人类的铁路桥修建却破坏了他的生活,甚至对他的生存造成了威胁:“河水进入了我的眼睛,而且我也因饥饿而变得没了力气。自打铁路桥建成之后,我村子里的村民已经不再敬爱我,那可真叫我伤心啊。”当白人终于进入丛林,对于鳄鱼来说,则是一场灾难:“一条受了致命伤的鳄鱼都会拼命爬回深水里逃走,但是这条鳄鱼渡的泽鳄完全断成了三截。送命之前他都没机会抬抬头,然后就像一条豺狗一样平躺在那里了。”而那头大象,为印度政府尽职尽责地服务了四十七年,“自己曾用前额铺着皮垫子的地方,去推深陷在泥浆里的大炮。那还是在一八四二年阿富汗战争之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他还没到壮年。”

铁路、战争、白人,对于那些动物来说,他们成为人类的工具,骡子是“第一山炮连二号炮的炮尾骡子”,马是“第九骑兵团英军骑兵连第十五号”的马,骆驼是“第三十九土著步兵团”的一头驮辎重的骆驼,他们都“听从缰绳的指挥”,他们必须接受人类的命令,“只让我们服从带领我们的人指挥:他让前进,我们就前进,他让后退,我们就后退。我猜不管怎样教,结果都一样。”也是服从,但是完全变成了对于人类法则的服从,一切的动物都变成了“女王陛下的仆人们”:

它们跟人一样服从命令。骡子、马、大象、阉牛,都服从他们的驱赶者或骑手的命令,驱赶者或骑手服从他的士官的命令,士官服从他的陆军中尉的命令,陆军中尉服从他的陆军上尉的命令,陆军上尉服从他的陆军少校的命令,陆军少校服从他那指挥三个团的陆军准将的命令,陆军准将服从他的陆军上将的命令,陆军上将服从总督的命令,总督是女王的仆人。事情就是这样完成的。

人类的法则建立的是阶层,是命令,是服从,但已经取消了动物性,取消了狩猎,所以在这样的人类法则面前,丛林法则濒临崩溃和解构,而作为人类娃娃的莫格里,似乎必须承担起一种职责,这种职责是捍卫丛林世界的法则对抗人类,还是让人类和丛林走向融合?莫格里身上的动物性,使得他捍卫自己的丛林世界,所以当那些红毛狗成为丛林世界的敌人侵占他们的地盘的时候,他勇敢地向他们抗争,发出“所有的丛林都是我们的丛林”的宣言,与丛林的敌人进行殊死的搏斗。实际上捍卫丛林的利益,用一种战斗的方式驱逐敌人,在某种意义上他已经具有了人类性,复仇思想为他赢得了尊重,却也破坏了丛林法则。

“不是,不是,我是一只狼。我跟自由狼民一条心。”当战争胜利的时候,莫格里希望自己像兽类的英雄一样,迎接丛林的另一次辉煌,但是孤狼阿凯拉却告诉他,真正的归宿是人类,“你是一个人类,要不是你,狼群会在跟野狗的大战中灭亡。”也就是说,是人类的这种征服和复仇的勇气赢得了胜利,阿凯拉对他说:“莫格里会驱逐莫格里。回到你的族群中去。回到人群中去。”人类的力量是超越动物的,正是莫格里从村子里学来的人类的知识,养育的文明观念,才使得他超越丛林,成为新的领袖,所以当这一次狩猎行动结束后,孤狼阿凯拉对他的告诫是:“回到你自己的族群中去吧。”

对于那些兽群来说,丛林是他们的世界,他们在丛林里生活,他们服从丛林法则,而他们也抵抗着对人类的“恐惧”,但是人类从某种意义上却并非是丛林的敌人,虽然他们征服,他们占有,他们破坏,但是丛林世界却也需要这样一种超越狩猎的知识和文明体系,所以从对抗走向融合,才是丛林故事最后的归宿,而莫格里作为一个人类的娃娃,作为一个接受了人类文明的孩子,作为丛林狼群的闯入者和接纳者,其实他是一座桥梁,一种纽带,甚至是一个使者。这是一个关于种族政治的寓言,人类象征着文明,丛林象征着原始,但是人类也带来了破坏,丛林也意味着封闭,所以对于莫格里来说,他的意义就在于打通这两个世界,建立一种更和谐、更文明的法则。

所以在春天,十七岁的莫格里便以“春季奔跑”的方式,迎来一种新生,“春天是最奇妙的季节,因为她在用新生叶子和花朵遮盖完全裸露的旷野之前,已经提前发动,把那些经受住温和的冬季、坚持不懈地活下来的半绿色杂物整理好,还让部分覆盖着植被的陈腐泥土再次感受到新生和年轻的气息。”新生是为了埋葬旧秩序,是为了告别旧时代,也是为了告别旧自我,当梅丝瓦以人类之母名义打开了那扇门,当莫格里离开了属于丛林的身体,他开始了一种新的生命,正如卡阿所说:“人终归要到人类那里去,尽管丛林并没有将他驱逐出去。”这是回归,而这种回归正如“苦行者普伦”创造的奇迹一样,带着对人类道德的救赎。普伦是一个拥有婆罗门高级种姓的人,他的成长完全和人类的文明有关,而这种文明带来的还有和征服有关的荣誉:大学学位、“印度之星”勋章、“爵级司令普伦·达斯爵土”的身份,以及高贵的礼仪,“他是自打使用餐巾以来,在餐桌上能碰到的最有魅力的人。”但是在拥有高位、拥有权力,拥有声誉的世界里,他却在一个小村庄里甘愿成为一个苦行僧,“这里应该是我获得安宁的地方。”也就是说,那些人类赋予他的权力、地位和荣誉让他失去了自我,而他所想要的安宁必须舍弃这些人类的法则。

但是普伦并不是逃避,当自然灾害即将降临这个村庄的时候,他成为一个解救者,把村里的人叫出来,是为了挽救他们的生命,是为了延续人类的文明,而这种救赎就是他回归灵魂深处的力量,而最后盘膝而坐的死亡,让他的灵魂再度升华,“他不再是一位苦行者,一位圣人,而是重新变回了爵级司令普伦·达斯爵士,一个大土邦的宰相,一个习惯下命令的人,正在前去挽救他人的生命。”抛弃命令,抛弃征服,回归自身,回归人类,就是和世界忧戚与共,所以普伦的意义就是为人类带来一种新生,而这种新生也同样成为超越丛林法则,超越人类征服寓言的最生动阐释,所以在莫格里自我牺牲的奔跑中,他也成为了新的“丛林之神”,成为现代意义的新神话——当人类为他打开了通往知识和文明的大门,那些动物们,也在他奔跑的身后唱起了永远和谐的赞歌:“丛林的宠爱永远追随你!”

世界末日之战

编号:C66·2151109·1232
作者:【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11月第1版
定价:59.00元亚马逊20.10元
ISBN:9787532154999
页数:332页

十九世纪末期,在巴西东北地区的腹地,贫困的农民大众被恶劣的自然环境所困,被封建的统治阶级剥削,唯有宗教信仰是他们唯一的精神寄托。在这样的背景下,神秘的传教士“劝世者”来到卡奴杜斯,宣扬末日的考验和天国的来临,很快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戴,越来越多的人响应了“劝世者”的号召,纷纷投奔卡奴杜斯建立理想中的乐园。加利雷奥的冒险故事、胡莱玛与近视记者的奇遇与爱情、卡尼亚市拉沃的糜烂生活、起义者的精神领袖安东尼奥·贡赛也罗的乖癖,都成为末日的一种写照。《世界末日之战》是略萨第一部写秘鲁之外国家的作品,“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充满活力、丰富多彩、热情激荡的一八九〇年的巴西形象—一个从君主制向共和制过渡的形象。”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


《世界末日之战》:魔鬼的名字就叫共和国

“卡努杜斯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棵故事之树。”
           ——《第四部》

故事里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终结,一个故事只是一个枝条,一个主题,甚至一个结局,可是当一八九〇年的巴西经历了暴力和反抗,经历了革命和共和,经历了战争和救赎,一个故事如何走向一种共同的结局,它不是只有一种高度,一个方向,而是在枝桠岔开的空间里,伸展出不同的枝干,长出不同的叶子,甚至结下不同的果子,而当故事之树变成一段被时间书写的历史,却也成为“一部误解者的历史”。

“劝世者”死去的时候,像是一个故事走向了终结,像是一种拯救走向了终点,留下的腐烂的肉体,身长一米七八,牙齿没有,不是死于枪弹,只有左腿上的瘀斑,因为碎弹片或石头擦伤,不是直接射中身体,所以“劝世者”更像是战争之外的一个存在,更像是暴力中心之外的一个符号,但是那在颅相学意义上,却呈现着肉体具有的疯癫特性,典型的圆脑袋,属于智力贫乏和心理倔强的类型,“那头颅的弯曲程度正好符合贝内迪克特学者指出的癫痫患者的特征”,劝世者成为疯狂的患者,意味着当他手不离弥撒经典,当他口不离上帝名字,“可心上却打着罪恶和匪性的烙印”。活着和死亡,其实是肉体和肉体的分离,是肉体和精神的分离,是信仰和暴力的分离,当一种救赎者的死亡变成暴力的代名词,变成罪恶的典型,到底那棵树上会有怎样的历史书写?

颅相学和自然科学家,指向的是信仰的反面,所以故事也一定会岔开而成为一株故事之树,当男爵把疯癫的病理学变成“狂人”的历史,把卡努杜斯说成是让世界疯狂的中心,其实是关于历史的一次误解,“比如他们对人口普查的仇视。我曾绞尽脑汁,力图弄清此事,现在明白了。种族、肤色、宗教。共和国为什么要调查人们的种族和肤色呢?还不是为了将黑人再变成奴隶吗?调查宗教还不是为了先查清信徒然后进行屠杀吗?”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卡努杜斯的误解”?这难道就是一棵写有不同符号的故事之树?当劝世者死去,那一种疯癫也成为了历史,而在没有劝世者的救赎和反抗的世界里,是不是还有种族问题,还有肤色的其实,还有黑人变成奴隶,还有对于宗教信仰者的清洗?

误解是因为站在不同的立场,看见不同的枝桠,误解是因为书写不同的历史,传说不同的战争,误解是打开不同的出口,是注解不同的方向,所以当劝世者变成疯癫者,当身体里流出的神赐神物变成不停排泄的大便,世界必须以另外一种方式进入自己的历史,必须以另外的方式书写信仰,那遗嘱上明明白白写着:“安东尼奥,你以见证人的身份去周游世界吧,别再回到这个包围圈里来了。我和羊群留在这里。你到那里去吧。你是见过世面的人,走,去教那些忘记学习的人做加法吧!愿圣灵引导你,天主保佑你。”那一个上帝还在,那一种救赎还在,而不管是上帝还是救赎,需要的是一个见证人,需要的是一种传承的力量,或者需要不断去除误解的历史,那个老太太却在这一种死亡里说:“我看见他了。有几位天使把他接到天上去了。”

死亡是一次被接上天的过程,疯狂是一次不与体制合流的态度,救赎是一种宗教意义的皈依,还是一种政治意义的自由?他们说政治是肮脏的东西,那里有政权的交替,有特权的统治,有武力的镇压,但是当劝世者说“政治是纯洁”的时候,只不过希望把那些暴力、特权、子弹都从这个世界清除出去,只不过要把来到人间的敌基督赶出去,只不过是要把劳苦大众解放出来,而在这种“劝世”的过程中,误解从来没有停止,镇压从来没有停止,死亡也从来没有停止,而那个卡努杜斯的地方,也在这变幻的历史中成为革命、起义、暴力和理想主义的代名词。

“劝世者”并非只是一个单个的人,他是一种信仰,一个理想,一段历史,一棵故事之树。但是在成为劝世者之前,他必定是树上的单独一个故事。“一片悲伤的阴云笼罩了他的脸庞,他难过得像逃荒的人一样。干旱夺走了他们的儿女、牲畜和家产,现在只好离乡背井,拋下亲人的尸骨去逃荒,逃荒,而不晓得究竟奔向何方。”这是他的个人历史,在其中都是苦难,都是灾害,都是无法逃避的死亡,所以他寻找到的一种信仰是将自己从俗世的苦难中找到救赎的方法,所谓皈依,就是把自己从苦难中解脱出来,用信仰的力量来救赎更多和自己一样的人。“虔诚的小信徒”成为信徒是因为父亲因干旱而死,因为养父有着暴躁的脾气,因为自己悲观看待世界;加利雷奥·加尔加入他们,是因为他曾经是自由战士,却被判处死刑,四十六年岁月里有五年是在狱中度过;玛丽亚·瓜德拉多,在旅途中被强奸四次,所以她从萨尔瓦多城步行去圣多山,在三个月零一天始终拖着十字架;他们有穷人,有奴隶,有失去土地的人,有没有了家庭的人,有患病无钱医治的人,“在随后的几星期甚至几个月中,成群结队的病人、流浪汉、赎罪的人、逃犯和好奇的人,从四方向卡努杜斯涌来,怀着预感或者希望,想在那里得到医治、住所、宽恕、保护和幸福。”

或者还有远大抱负的人,加利雷奥投身一个伟大的目标,是因为在他看来,“革命将把人类社会从灾难中解救出来,科学则将个人从自身中解放出来。”但是革命和科技如何变成一种宗教式的信仰,“假若理智代替信仰成了生活的中枢,即魔鬼(第一个造反者)代替了上帝成为真正的自由君王,那么各种道德观念便可以同时共存了”,而这种观念无非是一种秩序的重建,“一旦旧秩序被革命行动所摧毁,自由和正义的新社会就会自发地产生。”魔鬼是苦难的制造者,所以在卡努杜斯,“劝世者”的意义就是从自身的解放开始,告别魔鬼,告别苦难,如诺言方舟一样救赎这许多的教徒。

而在皈依之前,世界需要一种审判,“他讲的那些事是当前存在的,可以感知的,每日发生的,无法回避的,比如像世界的末日和最后的审判,也许在村民尚未修复倾斜的教堂之前就已经发生了。”审判的时间已经写在那里,一八九六年,会有成千上万的畜群从沿海向腹地移动;大海将变成洼地,洼地将变成大海。一八九七年,沙漠将被牧草所覆盖,牧人与畜群将混成一体,以后就只有一群羔羊和一位牧人。一八九八年,帽子增加,头颅减少。一八九九年,河水将变成红色;一颗新星将运行在天空。而到了一九〇〇年,大地的光将熄灭,群星将陨落,罕见的事情将发生。审判走进了时间的轴线,其实也走进了现实生活,当一八七七年的大旱灾发生的时候,预言仿佛开始成真,但是当一八八九爆发的革命改变了历史,对于劝世者来说,却看见了另一种末日审判,因为祖国从帝制变成了共和制,世界的秩序重新跌入到混乱中。

这是另一种魔鬼,“劝世者”说这些变化带来的是大逆不道,“魔鬼已经当道,它的名字就叫共和国。”因为他们从来不主张共和,不同意驱逐皇帝,不赞成政教分离,不接受世俗婚姻,不使用新的度量单位,也不接受人口普查。实际上这是一种对于本能与想象的坚持,对于不变世界的恪守,上帝在那里,不是为了颠覆式的改变,而是为了解救。把共和制看成是敌基督,也是源于卡努杜斯的一种宗教式的偏执,那些信徒是为了脱离苦难的生活,而实际上在这种过程里也杂夹着暴力,若安·格兰德是黑人是奴隶,为了反抗他曾经杀掉了女东家阿黛林哈小姐,看起来是自我救赎,实际上也是被魔鬼所支配,他成为心地狠毒的人,成为杀人越货的人,而在卡努杜斯,那些信徒起来反对共和制,起来打破枷锁,却用了唯一的方式,那就是暴力。

用暴力建设理想社会,用暴力驱赶外来力量,用暴力建立一个废除婚姻、货币,用集体所有制代替私有制的社会,十字架、耶稣圣堂、“劝世者”,就是在建造另一个神话中心,“卡努杜斯将面临着更严峻的考验,不要为恐惧所吓倒,慈悲的耶稣一定会帮助诚心的信徒。”而实际上,共和制取代帝制,并非只是改变那些规则,并非是颠覆制度,而是共和制本身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专制。“统一的巴西”是为了建立强大的国家的目的,但是实际上不仅其中有妄图复辟的旧秩序的阴谋,也有清剿狂人叛乱分子的武装,“莫莱拉·西塞定会把埃巴米农达捧上台,让埃巴米农达当巴伊亚州的州长,随后西塞及其同伙就会来对付我们。到那时,我们就只好廉价出售庄园,或者拱手交出,然后一走之。”拉乌上校对于形势的判断,其实就是对历史的一种解读,所谓共和,其实更像是一个阴谋,它是专制的,是特权的,甚至是走向黑暗的。

所以共和和保皇之争是一场关于政治的斗争,而在政治之外的“劝世”行为,在魔鬼式定义中,其实也走向了政治,所以对于西塞上校来说,对于卡努杜斯来说,就必须进行镇压,打着“巴西万岁”的旗号,派驻军队,连续四次的围剿,便制造了新的苦难,“这片土地将被大火烧成焦土。”当盖伊马达斯全城已变成了一座兵营,对于卡努杜斯来说,又重新走向了暴力的反抗。一种是信奉救赎的上帝,信奉诺亚方舟式的解放,信奉理想主义,但是却变成了宗教的狂热:“好耶稣将要封锁卡努杜斯,卡努杜斯之外的草木、禽兽,最后还有人,都将从地球上消失。”而另一种信奉的是武力镇压,信奉的是政治变革,信奉的是军队的战争,但是正如男爵评价西塞那样:“他信奉的是些抽象的东西。他所主张的民族主义是一种病态的民族主义,他崇拜技术进步,他认为只有军队能够治理这个国家,只有军队才能把这个国家从混乱和腐败中拯救出来。他是个罗伯斯庇尔式的理想主义者……”
 
“万事都是上帝决定的呀!”其实每一派都有自己的上帝,也都给他人定义为魔鬼,对于他们来说,迷途是偏见和幻想,而真正的信仰在哪里?当卡努杜斯充斥了阴谋、叛乱、颠覆,当信仰和政治变得错综复杂,哪里去寻找神圣的事业,哪里却获得救赎的意义?而那个世界末日,到底是谁审判谁?当起义者被镇压,当“劝世者”死去,当西塞上校遭遇变故,对于巴西腹地的这场世界末日之战,似乎并没有胜利者,而这部注解为疯狂、被误解的历史,似乎需要的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救赎,从愚昧到文明,从专制到民主,从暴力到和平,路漫漫,而这没有审判却到处是审判的末日,无论是宗教还是政治,都在书写者启示录,启示录的一面写着“共和国万岁!”“弗洛里亚诺元帅万岁!”“打倒英国!”而另一边则写着“打倒反耶稣者!”“‘劝世者’万岁!”“贝罗山万岁!”

而实际上这末日的启示录也是关于南美世界的救赎主题,当略萨的目光聚焦在巴西“这个世界的王国”,达·库尼亚的《腹地》在一九七二年进入略萨的视野的时候,卡努杜斯之战就变成了略萨关于革命、民主、战争、宗教和政治的中心词语,“我走遍了‘劝世者’曾经布道的全部村庄;在那些村子里,我听到居民们热烈讨论关于卡努杜斯事件的意见,好像政府军的炮声依然回响在起义军阵地上空,仿佛世界末日随时会降临在长满枯树和荆棘的荒原上。”当历史已经变成现实,起义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人工湖,而岸边是那些激战留下的弹壳和炮弹,其实历史没有走远,却可能已经走向了误区,所以重新进入历史现场的时候,略萨开始以一种世界目光诠释历史的走向,“卡奴杜斯的悲剧就是拉丁美洲国家现实的总结”,无论是独裁专制,还是宗教偏执,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真正的救赎就是看见自由,“劝世者”不是别人,是自己,每一个劝世者对于历史的意义就是“把我们解放出来”。

玻璃球游戏

编号:C38·2151109·1231
作者:【德】赫尔曼·黑塞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1版
定价:52.00元亚马逊17.30元
ISBN:9787532152414
页数:498页

在未来世界里,玻璃球游戏成了音乐和数学演变而成的符号系统,是人类所有的知识和精神财富。孤儿克乃西特在宗教团体里凭借自己出众的才华和优越的组织才能,在这个精英群体里不断上升,直至团体的最高顶端,成为玻璃球游戏大师。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不满足这个与世隔绝的精神王国,觉得在这种象牙塔里是不可能为民众做出贡献的。于是他来到现实世界,试图用教育来改善整个世界。然而他事业未竟,却在一次游泳中不幸溺水身亡。作为黑塞回溯其一生的精神体验的结晶,在这部作品中,“一是构筑抗拒毒化以卫护我得以生存的精神空间,二是表达悖逆野蛮势力的精神思想”,几乎动用了一切诗歌、格言、书信、传记、理论等等文学手段,以一系列象征和譬喻编织起一种哲学上的乌托邦设想,虚构了一个发生在二十世纪后未来世界的寓言。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


《玻璃球游戏》:每一种开端都含有魔力

老人歇息在废墟上,手握玻璃球,
象形符号啊,曾经光辉夺目,
如今却只是彩色的玻璃碎片。
玻璃球从衰老的双手滚落,
无声无息在沙中消失不见……
    ——《最后一个玻璃球游戏者》

玻璃球游戏者,修饰语是“最后一个”,最后一个是终结,是归宿,是死亡,是老人,这是生命的尽头,这是游戏的尽头,当手上握着的那个玻璃球最终成为一个象形符号,它只可能映射出和“最后一个”相反的命运,那是光彩夺目的过去,它是伟大的胜利者,学过多种艺术,掌握多钟语言,他走遍世界、熟悉世界,他声名远扬,“直到地球两极”,而身边是簇拥着的学生和同事,一种标记,一种辉煌,一种圆满,而当光彩夺目成为符号唯一的注解,它必然走向一个由盛而衰的过程,只剩下彩色的玻璃碎片,像人生一样,最后终于“从衰老的双手滚落,无声无息地在沙中消失不见”。

游戏和生命的“最后一个”,看起来是凄凉,是绝望,但是当老人只是在诗歌里,在句子中,在文字的内部成为一个人物,他必定是被别人看见的,必定是作者书写的,必定有一个旁观者,甚至这“最后一个”无非是他者对于命运的喟叹,无非是作者对于结局的预言。所以“最后一个”并不是最后的终结,它延伸的是诗歌,是叙事,是历史,甚至是另一个无限的读者。这是一首名为《最后一个玻璃球游戏者》的诗,在诗歌的文本之外,它带出的是一个名叫“约瑟夫·克内希特”的作者,而诗歌书写也必定在历史中成为一个已经发生的动作而具有永恒意义。但是这种作者和书写的永恒性被解构,并不是“最后一个”这种“消失不见”的状态引起的,而是那一个叫做“约瑟夫·克内希特的遗稿”的标注,也就是说,诗歌的作者和历史的人物之间构成了一种悖反,《最后一个玻璃球游戏者》的诗歌被不断地阅读和阐释而成为永恒,却早已经是一部被终结的遗稿,而这样的命运和玻璃球这个象形符号一样,光彩夺目却是彩色玻璃碎片。

遗稿的坐标是正在发生的时间概念,即使是“学生时代”,也难以逃脱时间流逝的宿命,在克内希特的“遗稿”里还有“时刻准备在肃静中聆听/宇宙之声和大师的乐音”的状态,还有“我们在春节文雅的庆典中/召唤天才时代的伟大心灵”的激励,这些都构成了历史里正在发生的时间,但是当历史变成遗稿,当时间有了“最后一个”,悖论或者只能通过预言的方式才能发出声音,“……一般而言,对于浅薄者来说,对不存在的事物也许较之于具体事物容易叙述,因为他可以不负责任地付诸语言,然而,对于虔诚而严谨的历史学家来说,情况恰恰相反。但是,向人们叙述某些既无法证实其存在,又无法推测其未来的事物,尽管难如登天,但却更为必要。”《试释玻璃球游戏及其历史》的译文里这样写道,而这段译文的书写者正是克内希特,不存在事物和具体事物,或者说虚构和历史之间,存在的就是一种书写的悖论,而这种书写的可能性于必要性,在虚无的历史中其实变成了一个圈套,就如“最后一个”,你明明看见了消失不见的沙子,却最后变成了关于时间的一种祭奠:

克内希特觉得湖水冰冷刺骨,像对待敌人似地迎向他。然而,他又觉得包围着他的似乎不是可怕的严寒,而是熊熊的烈火;片刻后,这种猛烈的火焰便迅速穿透了他的全身。

水与火,或者和死亡,敌人和朋友,严寒和酷热,在这最后的时间里,分明都有着矛盾,而最后当矛盾变成统一的时候,是不是意味着悖论也成为了一种永恒,“最后一个”亦是以永恒的方式返回到了原初的那一个,就像克内希特在卡斯塔利亚在演奏中被感召到一种力量的时候,音乐大师对他说的那样:“我们的目标是正确认识矛盾对立,首先当然是看作矛盾,然而接着要视为一个统一体的相对极。这也就是玻璃球游戏的特点。”认识到矛盾对立,然后把它们视为统一体的相对极,从对立到和谐,这是一种转化。

玻璃球游戏从发明者巴斯蒂安·佩罗特开始,就在音乐中建立了一种和谐的关系,即使后来用玻璃球代替字母、数字和其他图解符号,也一样有一种对应关系,当佩罗特用儿童计数玩具制作了框架,用铁丝穿上形形色色大小不等、色彩不等的玻璃小球,实际上就完成了一种游戏化的对位方式,“用玻璃球营造自己发明的音乐语言或者音乐主题,还能够随意变换,调整,发展,让它们不断迁移,不断互相对照比较。”这是最初级的对位法,而热爱数学的瑞土音乐家巴昔连西士则拓展了玻璃球游戏的潜在可能性,把游戏带向几近包容万有边缘的游戏中,“他赋予游戏一种全新的转机,最终得以向最高的可能性发展。”

这是玻璃球游戏的历史叙事,在被书写的历史中,本身就变成了一个游戏,矛盾而对位,对位而赋格,赋格而和谐,这就是玻璃球游戏的伟大意义,它延伸到更广大的区域便是将所有对立的主题或者概念得到和谐结合,比如法律与自由,比如个人与团体——但是,包括最后一个的毁灭和永恒吗?包括水与火吗?或者包括生与死吗?“我们在虚空中旋转,无灾无难,/我们自在生活,时刻准备游戏,/但我们暗暗地渴望现实,/渴望生育、繁殖,渴望受苦、死亡。”再次回到遗稿,回到“学生时代”,克内希特在这首《让步》的诗歌里写下了在虚空中旋转的渴望,游戏和现实,生育和死亡,繁殖和苦难,渴望一种对立世界,就是渴望进入玻璃球的游戏世界,但是当诗歌变成遗稿,这种渴望就只是一种历史不负责任,就像虚空中的旋转,无非是历史的虚无主义。

而在另一首《阶段》的诗歌中,克内希特却说到了“告别”,“来吧,我的心,让我们快活告别!”在呼唤那个“它”来“保护我们,帮助我们生存”之后,却在最后说除了一种告别的渴望,又是最后一行,对应于“最后一个”,已经变成了克内希特无法逃脱的宿命,即使这首诗最初叫做“超越”,它也在无法超越的个体历史中成为最后一个“阶段”。但是当历史虚无主义变成个体宿命的时候,我们却发现了那一句“蓦地浮现在他的脑际”的诗歌:“每一种开端都含有自己的魔力……”当时他正换不走向静静的大师花园,于是这一句话就以灵感的方式出现,它是活的,对应于那些“遗稿”的死亡,但它却又在曾经以《超越》为题回来变成《阶段》的诗里,也就是说,在活的现实和死去的遗稿之间,并不是单纯像玻璃球游戏那样是一个对位的关系,并不是从对立转变为统一,而是岔开了两条路。

“每一种开端都含有自己的魔力……”开端在哪里?在玻璃球游戏发明的时候?在克内希特见到音乐大师开启心灵的时候?还是他来到现实成为一个活着的生命体的时候?“约瑟夫·克内希特的出身情况已无从查考。”这是一个“含有自己的魔力”的开端?出身无从查考,意味着关于个人生命的历史缺席,他的父母是谁,他在白天还是晚上降生?当一切成谜,对于克内希特来说,“早年丧亲,被救出来培养教育”的记叙也只是一个被别人书写的传奇,而被取消了历史永恒性的意义,而这也就预示着这位玻璃球游戏大师并没有真正成为一个象形符号,生和死的对立统一都变成了一个虚无:“但是我们绝无半点理由假定他的死亡可能是一场纯粹的意外。”

但是我们赋予了他变成一个具体的人,一个有过自己历史的人,一个参与了玻璃球游戏的人,如此,可以暂时把这种缺席的矛盾重新在书写中建立起来,从而画出一个相对完整的个人历史。克内希特从卡斯塔利亚出发,从音乐的启蒙中开始,那一种感召力让他接近玻璃球游戏,而一旦进入游戏,那种矛盾性便天生存在,“希望我们以后永远是朋友,你和我。你也能学会创作赋格曲的。”这是音乐大师对他说的话,而在这个具有宗教性的圣礼中,克内希特也拥有了某种“罪责”,因为正是音乐大师对他的偏重,让老师和同学对他嫉妒起来,有人躲避和猜疑他,甚至有人站在了敌对立场憎恨和嘲笑他。敌对立场像是对于玻璃球游戏的一种现实反映,因为它建立的就是矛盾,所以圣礼和罪恶构成了克内希特的第一对矛盾。

之后的华尔采尔,他真正进入到玻璃球游戏的行列中,这时候的矛盾可以看做是热情和孤独的对立,他倾注了全部热情投入到学习玻璃球游戏中,而这种状态使得他不和任何人结交,甚至变成了“执拗的自我退缩”,而在这里,他和特西格诺利之间也形成了一种对立式的关系,只不过以辩论的方式展现出来,多少看上去是一种具有统一性的生活状态,“克内希特和特西格诺利是两个世界、两种原则的具体化身,他们互相促进对方的提高,每一次辩论都变成了又庄严又富代表性色彩的论争,与全校人人都密切关联。”而在和现实相关的问题上,克内希特却在一种隔绝的状态里,他认为自己属于卡斯塔利亚,卡斯塔利亚的生活就是“没有家室之累,没有奢侈娱乐,没有报纸杂志,但也不忍饥受寒”——从未忍饥受寒,也不曾自食其力,这是真正的现实?像是误入歧途,而音乐大师对于这一种虚无的宗教生活的阐释是:“一个人倘若有一次误入歧途,才会懂得什么是无情的现实。”

现实是无情的,而且必须误入歧途,这让克内希特醍醐灌顶,在阐述玻璃球游戏意义的笔记里写道:“由精神和肉体两者组成的生命整体是一种动力学现象,玻璃球游戏基本上仅能把握其美学的一面,而且主要是在韵律运转过程产生的意象中才得以把握。”笔记的书写或者还是一种理论阶段,当进入到“研究阶段”的时候,尽管克内希特知道玻璃球所赋予的万物意义是超越,是从符号体系导入到实证体系,是从边缘进入中心,“它们全都是直接抵达宇宙内部奥秘的道路,在呼与吸、天与地、阴与阳的持续不断交替变化,完成着它们自己的永恒神性。”也就是把玻璃球游戏变成了一种“神圣的语言”,它指向的是终极,是宇宙的内心。为什么需要去读《庄子》,去读易经,就是在变化的世界里找到神谕,找到宇宙的法则。而这其实是克内希特对于东方神秘主义的转变,这一条“觉醒之路”抵达的是内在的心灵和谐,“信仰与怀疑是相互关联的,就像吸气与呼气一样互相制约”,当所有的东西被关联,就是玻璃球游戏所遵循的一种法则,而这种法则的通俗表达就是:“玻璃球游戏必须包容一切,譬如一棵植物也会用拉丁语同植物学家林纳聊天。”

但是,这种抵达宇宙中心的东方神秘主义,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在宗教中达到顺从,“像金鱼一样保持缄默么?”卡斯塔利亚作为一种开端,其魔力就已经施展到了克内希特的身上,那就是要投身在宗教之中:“宗教团体而生的,是注定要替教育组织当局服务的。”而在玛丽亚费尔修道院,克内希特所遇到的也是关于信仰与现实的矛盾,作为一种使命,他必须担任官职,这是一种责任,而这种责任和使命对他来说,却形成了束缚:“他在这种自我省察中醒悟到,自己已不可思议地进入并参与了等级森严的宗教秩序之中,这就是自己责任感的由来,他已是较高层范畴的组成部分,这会让一些青年人变得老成,而让一些老年人保持青春,也就是说,这个宗教组织会支持你,加强你,却也同时剥夺了你的自由,就像衍生在大树桩上的一棵稚嫩小树一样。它夺去人们天真烂漫的自由,尽管恰恰是为了要求这个人日益更为心地纯真。”即使克内希特将经历投入到玻璃球游戏本身之中,但是游戏被区分为两种类型,也一样形成了彼此难以融合的矛盾体,也就是说,对于克内希特最大的困惑是,建立了矛盾对立的系统,却难以达到统一,更难以和谐,它们在各自的轨道上滑行,永无触碰的可能。

在梵蒂冈建立宗教代表处的计划、托马斯大师逝世被推选为下任玻璃球游戏大师,以及最后就任游戏大师的职务,对于克内希特来说,甚至不是关于宗教的信仰问题,变成了一种工作,“工作几乎耗尽了他全部精力,吞噬了他全部私人生活,一切爱好和习惯也不得不置之度外,以致心里只剩下一片寂寞,头脑里好似过度劳累后一阵阵眩晕不止。”在他看来卡斯塔利亚的圣迹就是玻璃球游戏,而当这些所谓的工作吞噬了个人的激情,他看见了玻璃球游戏里隐藏的魔鬼,“总是引诱人们趋向空虚的技巧,艺术虚荣心,往上爬,追求辖治别人的权力,随后又滥用这种权力。”

对立和矛盾,却无法和谐和统一,克内希特的选择却又把自己带向了另一种含有魔力的开端,他需要摆脱官职的束缚,需要逃离工作的烦扰,这是一种勇敢,还是一种叛徒的行为?“对我们人类而言,繁星闪耀的太空庄严地象征着至高无上的光明与秩序。宇宙的深邃和神秘不存在于云层和黑暗之处,唯有那一片洁莹澄澈才是宇宙最深处。”这是克内希特对于自身的关照,而这种自身性当缺失了所谓历史的注解,到最后却变成了逃避,玻璃球游戏的三大原则是科学、美和静修,所以克内希特希望回到卡斯塔利亚,“渴望获得精神治疗,渴望心灵光明,渴望卡斯塔利亚式的快乐。”所以他向当局提交了辞职信,退出了教会组织,为的是在心灵的世界里走进世俗世界——在他看来,世俗就是“尽快奔跑到冒烟的地方,设法扑灭火焰”,就是“维护我们自己这个干净美好学园以外世界的精神纯洁和正直”,当把世俗视作一种最高理想和最大目标的时候,实际上也颠覆了玻璃球游戏本身的意义,“我把玻璃球游戏视作导致我们失败的原因——一旦发生政治动乱和战争。届时,它必将一落千丈,迅速荒圮,不论有多少人对它依依难舍,也无法修复它往日的容颜。”

否定游戏本身,那么所有的矛盾和对立,也就没有了意义,退回到内心的坚守,知识的维护,是不是取消了所有的可能。“我们不应当从行动的生活逃向静修的生活,也不应当反过来从静修转向行动,而应当介乎两者之间,使其相辅相成,和谐共存。”这是精神的本质,而当一切以极端的方式被否定的时候,克内希特从来没有成为一个行动者,他是沉思者,实际上也把自己带向了那个腐朽的“副刊时代”。圣礼和罪责、热情和孤独、变化和永恒,约束和义务,形式和心理,以及权力和职责,战士和叛徒,静修和行动,都是矛盾对立的关系,它们不是被隔绝在不同的世界,而是需要用一种游戏的原则和精神去统一起来,而当把一切都否定了之后,卡内希特就已经成为了一个旁观者——即使跳入那湖水中,冰水和烈火也无法在身体里变成永恒的力量,抵达宇宙的内心。

他是最后一个玻璃球游戏者,“最后一个”不仅取消了终极意义,也在这个关于历史的链条里取消了最初的来源,所以关于出生记载的缺席,本身就是一个“含有魔力的”预言,就如克内希特在《试释玻璃球游戏及其历史》中所说:“我们毫不赞同那类受欲望和贪心驱使而破坏秩序的叛徒,我们只怀念那些献身者,他们才是真正悲剧性的人物。”

炼金术士及其他鬼故事

编号:C38·2151109·1230
作者:【英】蒙塔古·罗德斯·詹姆士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5月第1版
定价:26.20元亚马逊12.10元
ISBN:9787532152407
页数:197页

著名恐怖小说家H.P.洛夫克拉夫特说:“老派的鬼怪惨白庄严,主要通过视觉进行展现,而詹姆斯笔下的鬼怪一般都是消瘦、矮小,而且毛茸茸的——一种迟缓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夜间怪物,处于野兽与人的中间地带——而且常常在被看到之前,就会被触碰到。”消瘦、矮小、毛茸茸,蒙塔古·罗德斯·詹姆士笔下的鬼故事多与宗教及历史结合,给人一种极强的真实感,而主角一般是考古学者,他们往往是坚定的无神论者。所以在这样一种错乱的氛围里,鬼怪故事更具有一种颠覆性。为“企鹅经典丛书”之一,收录《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剪贴册》、《失去的心脏》、《铜版画》、《白蜡树》、《第十三号房间》、《马格纳斯伯爵》等故事。


《炼金术士及其他鬼故事》:来的到底是谁

十四号房间旁边的是十二号房,也就是他自己的房间。根本没有什么十三号房间。
       ——《第十三号房间》

十二、十三和十四,是一个完整的序列,是一个系统的秩序,可是当十四号房间的旁边却只是十二号房间的时候,当十三号房间变成一个虚幻的数字的时候,序列和秩序就开始混乱,而这种混乱并非是宗教意义上的避讳,也并非是顾客拒绝而进行的调整,而并非是关于数字的消失,它一直存在,它偶尔出现,最后变成了神秘,变成了恐怖,变成了现实之外的一种可怕现象——甚至它以必然的方式闯入和改变那个完整的序列。

十三号成为避讳的数字,这是一种非常常见、“普遍且强烈”的现象,它甚至成为了在宗教以外,却和生活紧密联系的一种现象,但是在我的表弟安德森那里,却变成了好奇,“他打算问问老板,是否他以及他的同行们真的遇到过很多拒绝住在十三号房间里的顾客。”因为好奇,便以闯入的方式进入了神秘的数字世界,对于安德森来说,十三号房间却是被看见的,以及被听见的,白天那房门上清清楚楚地写着这个令人联想的数字,而且靠近房门的时候,却听见了里面的脚步声、说话声,一种存在的正常声音。但是令人恐惧的却是,这种声音只是听到,那个房间上的数字只是白天看见。而当夜晚来临,当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十三号却完全变成了诡异事件。

安德森居住的十二号房间长度缩短了,高度增加了,以前一直忽视的旅行箱现身了,这一系列的变化或者可以归因于安德森自己的某种主观感受,是一种“似乎”发生的故事,但是当他在睡觉前将烟头熄灭在三扇窗户的最右那扇,却在第二天发现烟头在中间那扇——两扇窗户变成了三扇,烟头移动了位置,而且这完全是确定的事,“他可以发十次誓,保证自己睡觉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是在右手边的窗户旁抽烟。”因为太确定,所以会很恐怖。夜晚抽烟时看到旁边的住着的是女士,但是第二天却发现变成了男士,而那个男士的惊奇在于,安德森以为房间里发出的噪音是男士所为,而实际上,男士没有发出过声音,他以为声音来自隔壁房间,也就是安德森居住的房间。

是男士而非女士,中间的烟头而非右边的烟头,那声音来自何处,那窗户为何神秘增加?甚至在他们一起看见的时候,十二号的旁边是十四号,十四号的旁边是十二号——消失的十三号去了哪里?神秘之物的最恐怖指出不是因为消失,而是因为出现,“此刻詹森正背对着房门。这时门开了,一条手臂伸了出来,抓向他的肩膀。那手臂包裹在一层破烂发黄的亚麻布里,显露出来的皮肤上长着长长的灰毛。”十三号房间了的门开了,十三号房间突然出现,十三号房间伸出一只手,被包裹在亚麻布里,长着长长的灰猫,不是安德森的手臂,也不是詹森的手臂,当避开了那只手用工具敲开十二号和十四号中间的那堵灰墙的时候,十三号的世界才被真正打开,“他们在支撑木板的横档之间发现的是一个小铜盒。里面有一份折叠端正的羊皮纸文书,上面写着大概二十行字。”

不认识的文字,不知道的意义,不设防的秘密,就像十三号这个数字一样,把所有人都推向了神秘的想象中,却并不完全在想象中,它变成了一堵墙,一只手,一份羊皮纸,一段文字,想象终于变成了真实存在,而这个不被破解的故事最后却以档案收藏的方式进入了博物馆。这是一种对于神秘的压制,或者对于未知的封闭,它看起来是以消失的方式远离了现实,可是十三号房间的神秘意义是存在的,甚至在某一天,它又会以诡异的方式再次被唤醒。

蒙塔古·罗兹·詹姆斯:对超自然天生的热爱

唤醒是打开,是看见,是亲历,而那十三号房间也会变成剪贴册,变成铜版画,变成白蜡树,变成金属哨子,而所有的唤醒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现实以有限的方式打开了封尘在博物馆、教堂以及古老羊皮纸上的那些文字,那些故事,那些手,那些想象。在《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剪贴册》里,英国人丹尼斯通就是在“一本奇书”里看见了神秘和恐怖。那个负责责照看教堂建筑及内部、承担敲钟及挖掘坟墓的人作为教堂管理员,似乎就在这个神秘世界里,他以两百五十法郎卖给丹尼斯通,是要逃避那本书中的诡异图画,而丹尼斯通购入这本图册的目的是研究。研究是需要深入其中的,最后页码里的那张照片,照片草图里的拉丁文,都是作为历史的一种见证,是被封存在那里,但是当被打开,这个神秘的世界或者再不能被合拢了。照片里那个可怕的躯体终于在丹尼斯通放下十字架的时候,变成了现实的一部分,“在极短的一瞬间,他已经看清了那只手。惨白,毫无光泽的皮肤,瘦骨嶙峋,肌腱极其有力;粗糙的黑毛,比任何人类手上的毛都要长;手指顶端长着尖锐的指甲,指甲朝前屈伸,灰色、粗硬并且弯曲。”和画中的一模一样,它出现便是复活。而在《铜版画》里,这种复活是被看见。那一张第九百七十八号的画作描绘的是本世纪早起的宅邸景观,但是当以收集艺术品的名义看见这个惊险故事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变成了见证者。

一开始,画面上有一个小黑点,有一个男人,以及衣服包裹着的头,但是后来无名宅邸前面出现了一个人,一个用四肢爬行的人,“全身裹在一件奇怪的黑色衣服里,背上则有一道白色十字架。”再后来,画面中有了月光,大门左边的一扇窗户也被打破了;再后来,月亮底下,出现的是一个孩子……一张本来处于静止状态、已经被定格的铜版画,却在不同的场景、不同的见证者面前,却变幻出种种不同的内容,甚至这种内容本身也变成了运动状态。运动意味着即时性,而在这种现在时的复活却指向了历史的一个谜团,而在追溯那一段历史的时候,复活的就不仅仅是想象,而变成了历史的一部分。家族的最后一名继承人失踪,他的父亲在彻底隐居之后,最终也在三年之后被人发现死在画室中,铜版画里的那个神秘的人是抱着一个婴儿一样的人,在某种意义上则是这个历史悲剧的密语,而这个谜团带来的不仅是隐居的父亲的死亡,也在一种阴谋中将另一个可怜的人变成了牺牲品,“可怜人啊!他是家族的最后一支血脉啊,有种家族最后的希望的那种感觉。”

现实是为了复活历史,看见是为了揭开谜团,在《白蜡树》里,一个历经三代的谜案最后浮出水面,也是被看见,当那个神秘的树洞被破开,当干枯树叶以及垃圾焚烧之后,当白蜡树最后着火而化为灰烬的时候,谜底揭开了:“在这蜘蛛巢穴靠近宅邸墙壁的那一边,蜷缩着一具人类尸体,或者说是骷髅,尸身的皮肤已干枯,紧贴着骨头,依稀还有些黑发残留。”这是一具女尸,而且已经死了五十多年的女尸,而五十多年刚好是距离第一代的马修爵士把怀疑的马瑟索尔夫人送上断头台的时间,因为白蜡树里跳出一个野兔一样的怪物,继而钻入马瑟索尔夫人家的那个洞里,马瑟索尔夫人便被审判并施以绞刑。“宅邸将有宾客至。”这是马瑟索尔夫人临死前说出的话,而这也印证了这个家族之后的莫名死亡,小马修爵士时代的家畜纷纷死去,理查德爵士本人全身发黑而死去,似乎都是马修爵士时代那次不公正审判的结果。而最后在树洞里挖出的五十年的女尸,以一种恐怖的状态将历史的谜团完整揭露出来。

这似乎就是一种事关道德的报应。鬼之为鬼,是在人世之外的,也是在现实之外的,甚至是在复活之外的,他们的出现只是为了从现实又返回到那个现场,所以蒙塔古·罗兹·詹姆斯笔下的鬼怪是联系着历史和现在,它以一种神秘的力量对于历史的谜案做出回应。《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剪贴册》里的那句拉丁铭文里写道:“圣贝特朗如何解救一个被恶魔追杀的人。”圣贝特朗是教堂,在古老的教堂里发现这些历史的文本,发现这些历史的谜团,就是希望用宗教的某种力量来实现道德的平衡,所以在鬼怪的报复中,那些像恶魔一样的人也遭到了必然的报应。那个令人恐惧的骷髅只是埃尔伯力克·德·穆雷昂教士承受煎熬的一种写照,“所罗门王与夜魔之争。埃尔伯力克,德·穆雷昂绘制。《短歌》。耶和华啊,求你速速帮助我。《诗篇》。无论谁居住( 91)。圣贝特朗放出恶魔,望我厄运当头。1694年12月12日首次见到此物:很快我将最后一次见到它。我有罪,也已为此承受痛苦,还有很多痛苦等着我。1701年12月29日。”有罪,痛苦,最后是在这样的恐惧中“安睡时突然暴毙”。

而在《失去的心脏》里,这样的因果报应更加直接,作为蒙塔古·罗兹·詹姆斯第一篇以浮土德式人物为主角的作品,很明显指向的是对罪恶的惩罚,林肯郡中心的奥斯沃比大宅里,有过一个小男孩的失踪,也有过一个小女孩的失踪,而当孤儿斯蒂芬·艾略特来到这里寄养在表兄阿布内先生的大宅里的时候,他其实也面临着和曾经失踪的小孩同样的命运,而他的到来在另一方面却见证了真相。池塘彼岸传来的古怪叫声,路边走过来的男孩与女孩,都让斯蒂芬·艾略特感受到了危险的临近,但是最后却反而是阿布内先生的死去,“他双手举起站在那儿,显露出了一片可怕的景象:他的左胸上有一个黑漆漆、大开着的口子。”一个开着的口子,是心脏失去的地方,而两个孩子的失踪就是被掏出了心脏,甚至斯蒂芬·艾略特也面临着这样的死亡,所以最后的报应揭开了这个被隐藏的罪恶——因为阿布内相信只要食用不少于三个二十一岁以下之人的心脏,就可以超越控制我们的神力等级,“能够飞翔、可以隐身,还能变成任何他希望的形状。”这种为了精神释放和升华,为了摆脱人类正义约束的力量,为了能超越生死大限的本领,阿布内先生采用了这种罪恶的实验手段,并且最终按照计划将魔爪伸向斯蒂芬·艾略特。

“阿布内先生被发现坐在椅子里,头后仰着,脸上笼罩着一层愤怒、惊恐以及凡人的痛苦表情。他左胸上有个可怕的撕裂伤口,心脏暴露在外。他双手无血,桌上的一把长刀也光净如新。”但最后,罪恶的阿布内先生却以相同的方式被杀死,这是一种因果报应,和铜版画里的那个神秘人物一样,和白蜡树下的尸体一样,无非在循环中建立起一种轮回的宿命,无非是解救被恶魔追杀的人。而《施展如尼魔咒》里,这种因果报应似乎更为明显,气量极小、从不宽恕他人的卡斯维尔先生,仅仅因为约翰·哈灵顿批评他的作品就“施展如尼魔咒”将人置于死地,而这次邓宁又将他的稿件退回去,所以他开始制造“允许他三个月时间”的阴谋,但是邓宁和约翰·哈灵顿的弟弟识破了他的阴谋,最后趁他不被又将那张魔咒的纸条放进了卡尔维尔的卡片夹里,“必须有一种方法,由他将纸条送出去,而且对方接受了才行。”这是一个从恶到恶的循环,当指定的时间到来的时候,被魔咒束缚的不是邓宁,而是他自己,“二十三日下午,一个英国游客在查看阿布维尔的圣伍尔夫拉姆教堂的正面时,被一块从教堂西北塔楼周围竖起的脚手架上滚落的石块砸中头部,当场死亡。”

如尼魔咒和《失去心脏》里的那把刀一样,成为一个报应的工具,但是阿布内先生为什么会死,谁握着那把刀挖走了他的心脏?“伤口可能是一头凶残的野猫造成的。”不是复仇的人,是更神秘的动物,就像《白蜡树》里一样,是那一只野兔还是那一只蜘蛛?而这些无非都是蒙塔古·罗兹·詹姆斯命名的鬼,那些几乎都长着长长的毛发的东西,构成了蒙塔古·罗兹·詹姆斯比较单一的鬼形象。而其实,对于蒙塔古·罗兹·詹姆斯来说,鬼的神秘、可怕并不是要承担道德的力量,他们惩处恶人只是更可以营造一种恐怖的氛围,古老的大宅和教堂、寂静而黑色的夜晚,一个人的房间,都为鬼的出现和复活创造了条件,而这一切只不过是蒙塔古·罗兹·詹姆斯想要达到的效果,“依我看来,另一个必要元素是,其中的鬼怪必须是可怕而充满恶意的:可爱的或者助人为乐的鬼怪很适合童话以及民间传说,但对于一个虚构的鬼故事而言却毫无用处。”可怕而充满恶意,是为了更好地在故事里进行虚构,而这种效果并不是为了道德、宗教意义,“这些故事本身没有什么高尚的追求。如果其中任何一篇让读者夜晚走在孤寂的路上时,或者后半夜坐在行将熄灭的炉火边时,感受到一丝愉悦的不舒适,那我写作它们的目的便已达到了。”

“一丝愉悦的不舒适”,看上去像是一个悖论,而这种悖论或者就是鬼故事的一种巨大魅力,这是人对于神秘的超现实力量的一种虚构,他越是害怕越是要走进,“我认为每个人对超自然话题都有种天生的热爱。”所以在蒙塔古·罗兹·詹姆斯鬼故事里,这种感官的愉悦和不舒适才是最重要的。《埃尔伯力克教士的剪贴册》里那只“惨白,毫无光泽的皮肤,瘦骨嶙峋,肌腱极其有力”的手,《铜版画》里那个“只有一个惨白的、如穹顶般的额头,以及几根散乱的头发”的人,《白蜡树》里“通身长满灰色的毛发”的无数蜘蛛残骸,《第十三号房间》里“显露出来的皮肤上长着长长的灰毛”的手臂,都给人“一丝愉悦的不舒适”,而那个《“哦,吹哨吧,我会来找你的,朋友”》里那个在圣殿骑士分堂的遗址上发现的哨子其实和宗教没有一点关系,只是它被发现而复活,复活而带来恐惧,“他看到原以为是空床的地方坐起了一个人形的东西。他一下子就跳出了自己的床,奔到了窗户前,那里躺着他唯一的武器——那根这是他采取的最糟糕的行动,因为床上的那东西,突然以柔滑的动作,从床上滑了下来,伸张着双臂,占据了两张床之间的位置,正好对着门。”没有道德上的罪恶,没有宗教里的亵渎,只是一个中世纪的哨子,却变幻出一个恐怖的形象,而当上校将哨子扔进大海深处,旅馆里只不过升起了一股浓烟而已。

“来的到底是谁?”这是在哨子上刻着的字,在封尘的历史中,在被记载的文本里,在传说的故事里,复活意味着闯入,闯入就是到来,但是“来的到底是谁”的疑问指向的是一种超自然的未知,无论是恶人还是后人,无论是见证者还是发现者,其实并不是为了要揭开埋藏的谜团,不是为了抵达真相,只是为了带来“一丝愉悦的不舒适”,而这种“愉悦的不舒适”甚至在蒙塔古·罗兹·詹姆斯看来,不是在一次性的揭秘和阅读中体验到的,他期待更多的人在更长的时间里获得这样的感觉,所以那些剪贴册,那些铜版画就像自己的这些鬼故事文本一样,被保存起来,无论是送到博物馆,还是拍摄成照片,似乎就是为了重复阅读,为了永恒保存,因为不管来的是谁,不管过去了多少年,只要打开,看见,就是复活,就能获得“一丝愉悦的不舒适”,就能在超自然话题里找到“天生的热爱”。

呼兰河传

编号:C27·2151022·1223
作者:萧红 著
出版:天津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5年03月第1版
定价:29.00元亚马逊16.70元
ISBN:9787201091747
页数:273页

为“1940年初刊还原版”,收录了萧红最重要的长篇代表作《呼兰河传》及两部短篇《后花园》、《小城三月》。呼兰河畔有萧红儿时最纯真的快乐和最宏大苍凉的人生感悟。多年的漂泊之后,她在人生的末端回顾童年,写下《呼兰河传》这样一部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后花园》里,伴随着花园里花草的热闹,不经意地讲起寂寞的磨倌冯二成子,以及他灰暗沉闷的生活。萧红在淡淡的叙述中融入了她深沉的历史悲剧感。《小城三月》是萧红最后一部作品,写一个少女在春天的心事,温润的笔调载满了她对幸福不为人知的期待。翠姨将自己的情感隐藏起来,独自承担生命的孤独和悲伤。萧红在对翠姨爱情悲剧的描述中,也寄托着自己无奈的人生感慨。


《呼兰河传》: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的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风霜雨雪,受得住的就过去了,受不住的,就寻求着自然的结果。那自然的结果不大好,把一个人默默的一声不响的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了。
       ——《呼兰河传》

似乎这一年只有春夏秋冬四季,似乎这人生只有受得住和受不住两种,可是,受得住的只是自然的结果,那么也无关毅力和运气,而受不住的在“自然的结果不大好”的世界里,到底是谁拉着他离开?一种外力,巨大的外力,无法躲避的外力,从何而来?又如何以“离开这人间的世界”的方式告别人生?受得住的是自然的结果,受不住的是外力的结果,实际上,不管是春夏秋冬还是活着和死亡的人生,大约都是在自古的循环里,大约也是无法改变的规律。

所以,当时间的坐标定格在“小城三月”的时候,那个春天果然就只有很短的命运了,冬天过去了,夏天还没有到来,这是自然的结果,看起来也应该是“受得住”的,而且,“春来了,人人像久久等待着一个大暴动,今天夜里就要举行,人人带着犯罪的心情,想参加到解放的尝试……”春风吹到了每个人的心里,是带着一种呼唤的,我的翠姨爱上了绒绳鞋,而且看到了妹妹出嫁,那是一种心灵的萌动,但是这种萌动像春风一样吹到了心坎里,带着呼唤,却也带着蛊惑,她爱上了堂哥哥,秘密的恋爱,是无论如何不能大声说出来的,无论如何是要带进坟墓里去的。

不是因为春天太短了,而是春风的蛊惑里带着一种宿命,如果是要自然的结果,她是会和一个未来的丈夫结婚,“人长得又低又小,穿一身蓝布棉袍子,黑马褂,头上戴一顶赶大车的人所戴的五耳帽子。”这是确定的婚姻,也是确定的人生,或者就会是确定的“自然的结果”——订婚三年,就要出嫁了,嫁妆里会有长穗的耳坠子和高跟鞋,但是翠姨却不肯回去,她的理由是要读书,“她说她要念书,她想不到出嫁。”这是一种拒绝,实际上是在春天里听到了呼唤,呼唤即为蛊惑,那个堂哥哥其实不在那里,不在春天里,不在自然的结果里,所以,读书的理由最后变成了那一个“一声不响的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的力量,念了书,不久开始咳嗽,咳嗽,不久开始闷闷不乐,而在这个这种病态的春天里,翠姨是无法躲开约定和礼仪的,因为婆家说,娶过去之后,“病新娘娶过来一冲,就冲好了。”

读书的人是把这种说法叫做迷信,可是在他们看来,这还是自然的结果,所以最后根本无法躲避根本故无法拒绝,所以翠姨的世界里就期盼着一种死:“我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只想死得快一点就好,多活一天也是多余的……”她说是因为自己任性,是因为自己有不从心的脾气,那时她是对堂哥哥说的,而这样的自我折磨,这样的求死,是没有一点办法可以逃离那一声不响的力量,春天来了,又去了,最后直到翠姨的坟头再长出了草,春天就又回来了:“翠姨坟头的草籽已经发芽了,一掀一掀的和土粘成了一片,坟头显出淡淡的青色,常常会有白色的山羊跑过。”

小城三月里,“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而在“后花园”的五月,似乎更短,当花开过了,就在六月结了果子,黄瓜、茄子、玉蜀季、大芸豆、冬瓜、西瓜、西红柿,以及爬着蔓子的倭瓜。开花结果,对于在后花园磨房里的磨官冯二成子来说,那萌动的感觉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站在他面前的是赵老太太的女儿,晒着那双湿得透透的鞋子,只是偶尔抬头,便看见了她,而看见之后,也是赶快低下了头。赵老太太的女儿是否看见了他,是否有过一瞬的感觉,冯二成子是不知道的,他们只知道这个六月很快就会过去,因为赵老太太的女儿后来出嫁了。

萧红:呼兰河之后,我也不见了

那看见的一瞬在冯二成子心里是如春风带来了呼唤,他在梦里羞怯怯地红着脸,在夜里想着她没有熄灭的灯,但是身份太低,一切都只是在自己的心里听到呼唤,后来她出嫁了,他娶了王寡妇,再后来,王寡妇生了孩子死了,孩子也死了,再后来,“以后两年三年,不知多少年,他仍旧在那磨房里平平静静的活着。”——只是在后来的后来,那春天是不是又回来过,那六月是不是又结了果,冯二成子不会知道,所有人也不想去知道。和三月里死去的翠姨不一样,冯二成子的呼唤最后似乎没有成为蛊惑,他也没有最终被带离这人间的世界,一年四季在那里循环,人生的生死在那里循环,没有悲伤,只有平静,没有求死,只有自然。

但是,三月的翠姨和后花园的冯二成子,却都看见过希望,都听到过呼唤,都在春天里有过一种惊喜,这不是自然的结果,那种萌动其实是可贵的,是积极的,尽管是在轮回的春天里,有人在坟里,有人离开,但是这短暂的命运还是属于自己的。但是在呼兰河这个小镇上,却并没有真正的春天到来,并没有呼唤,甚至没有蛊惑,只有飞着清雪的冬天,只有混沌的天空,只有冷寂,“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这是只有两条大街的小镇,这是只有冬天的小镇,对于他们来说,这里的一天是“乌鸦一飞过,这一天才真正的过去了”;这里的一年是“人们四季里,风、霜、雨、雪的过着,霜打了,雨淋了”。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春天甚至也没有看见,而在严冬裂着口子的大地上,发生的一切却都和那种“把一个人默默的一声不响的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的力量有关。比如那个泥坑,就在街上,有人掉下去,有人陷进去,有人来帮忙,有人不肯伸出手,泥坑仿佛就是那个裂口,“这泥坑子里边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泥坑里边。”所以有人最后死在那里的时候,仿佛也是如小猫小狗小猪一样,王寡妇家的孩子掉到河里死了,王寡妇发疯了,可是后来却又平静地活着,“虽然偶尔她的疯性发了,在大街上或是在庙台上狂哭一场,但一哭过了之后,她还是平平静静的活着。”

死亡变得麻木,而死亡像是呼兰河这个小镇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那东二街上的扎彩铺,是和死人有关的,而且就是为是人预备的,“人死了就完了。”生活在这里的人都这样说,所以当死亡发生的时候,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不管是像看客一样,还是和自己有关,都是冷漠的,而这种冷漠,在呼兰河小镇上,竟也成了一种风俗,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这些习俗是热闹的,但是热闹的背后却都是和死亡有关,家里有人病了,跳大神驱邪,唱秧歌避祸,或者七月十五放河灯让冤鬼脱生,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为鬼祭奠,“跳大神有鬼,唱大戏是唱给龙王爷看的,七月十五放河灯,是把灯放给鬼,让他顶着个灯去脱生。四月十八也是烧香磕头的祭襄鬼”,一切和鬼有关,但当然,便和活生生的人无关。

这是一种荒凉,一种内容空虚的生活,对于“我”来说,在这之前或者都是听说一些习俗,听说一些死亡而已,在呼兰河镇之外的世界里,我是在祖父身边,在大花园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我拉着祖父就到后同里去了,一到了后园里,立刻就另是一个世界了。决不是那房子里的狭窄的世界,而是宽广的,人和天地在一起,天地是多么大,多么远,用手摸不到天空。而土地上所长的又是那么繁华,一眼看上去,是看不完的,只觉得眼前鲜绿的一片。”祖父、院子和我,是不可缺少的三样东西,像是春天里的希望,像是在内心呼唤的春风,像是在翠姨和冯二成子世界里出现过短暂的美好,但是春天之后,那园子里便只有凋零的花,只有衰败的生命,“一切花朵都灭了”,像是那种把人拉走的力量赶走了一切的美好。

团圆媳妇,十四岁的女子,是应该像春天的花儿一样的,但是那么早就嫁了人,后来还听说被公婆打,几乎整个呼兰河镇都听得见,大娘婆婆说:“我也是不愿意狠打她的,打得连喊带叫的,我是为她着想,不打得狠一点,她是不能够中用的。有几回,我是把她吊在大梁上,让她叔公公用皮鞭子狠狠的抽了她几回,打得是着点狠了,打昏过去了。可是只昏了一袋烟的工夫,就用冷水把她浇过来了。”婆婆说她有病,需要跳神给她赶鬼,需要请大神,需要“抽帖儿的”——“画完了,把钱一算,抽了两帖二十吊。写了四个红纸贴在脚心手心上,每帖五吊是半价出售的,一共是四五等于二十吊。”而这吊钱都要团圆媳妇自己出,五十吊钱要在黄豆地里爬二十几天。而在这迷信的世界里,团圆媳妇也终于慢慢失去了最后的希望,夜里说话白天发烧,嘴里说着的“回家”被理解成“回阴间地狱的意思”,于是在跳大神的时候,把她的衣服撕了,大众洗澡,大神打着鼓,团圆媳妇便昏倒在大缸里昏迷。

水是太热了,一个晚上就烫了三次,而且烫一次就昏一次,而在这昏迷的折磨中,又想到给她扎纸人赶鬼——“穿布衣裳为的是绝对的像真人一擦脂抹粉,手里提着花手巾,很是好看,穿了满身花洋布的衣裳,打扮成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但团圆媳妇并没有好转,她的辫子整个掉了下来,她被人说成是妖怪,而在这愚昧的世界里,在被仪式化的迷信中,团圆媳妇终于死了,终于“回去”了。

而对于有二伯来说,似乎并没有像团圆媳妇那样,遭受非人的折磨和痛苦,六十多岁的有二伯没有地位,他只是和天空的雀子、院子里的大黄狗聊天,“他一和人在一起,他就一句话没有了,就是有话也是很古怪的,使人听了常常不得要领。”所以有二伯是在人之外的,这似乎是一种幸运,而且是在我家,所以即使偷了东西,也只是被父亲打了一顿,即使自己跳井,最后也是有人救了。还有住在磨房里的冯歪嘴子,竟也看不上了隔壁的王大姑娘,祖父说,她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一个磨房的磨官和一个坏女人在一起,是不被人所接受的,甚至有二伯也说:“好好的—个姑娘,看上了—个磨房的磨官,介个年头是啥年头!”所以在呼兰河镇的世界里,他们被人瞧不起,也瞧不起别人,他们自己在荒凉而空虚的世界里,也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荒凉空虚的世界。

后来有二伯死了,大约也是无声无息地去了,后来,冯歪嘴子死了,是在他的女人产后死了之后死的,带着两个病歪歪不长大的孩子告别了,再后来祖父也死了,后花园的主人也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团圆媳妇是受不住的人,在各种愚昧的迷信里,她是被带着寻求“自然的结果”,而那些离开的人,却像是受得住的人,和那些小黄瓜,大倭瓜一样,在循环的世界里,来了又去了,“那园里的蝴蝶,蚂蚱,蜻蜒,也许还是年年仍旧,也许现在完全荒凉了。”

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那些来过的看见了春天希望的人,那些死去的经受了严冬的人,那些离开了像春风一样被蛊惑的人,那些消失了永远沉默的人,都在这受得住受不住的呼兰河镇里成为循环世界的一部分,荒凉也罢,空虚也罢,悲哀也好,冷漠也好,当一切都变成了似真似幻的记忆,“以上我所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四季循环,人生轮回,终究是没有人去改变、去反抗那背后“把一个人默默的一声不响的就拉着离开了这人间的世界”的巨大力量。

蛇结

编号:C38·2151022·1222
作者:【法】弗朗索瓦·莫里亚克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37.00元亚马逊21.20元
ISBN:9787532145768
页数:281页

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写给妻子的控诉信逐渐转化成日记、忏悔录,犹如没完没了的长篇内心独白,直到他突然死亡才中止。主人公路易出身卑微,是个有名无姓的人。到波尔多后,由于母亲强大的经营能力而发家致富。小说描述这个心肠冷酷的老守财奴生活在他自己造成的可憎的“蛇窟”中,渴望着向他家里人进行报复,直到死亡来临才觉悟到一生的错误,通过对他不幸的外孙女的同情,找到了爱和信仰。“生活的艺术就在于舍弃一种低下的欲望去追求一种更为高尚的欲望。”但是在《蛇结》里,这样高尚的欲望在哪里?那宗教气息的蛇只不过是一种最邪恶的东西,是撒旦的化身,没有救赎,只有罪恶。


《蛇结》:“那个人”将为我作证

我感觉到,我看到,我触摸到自己的罪孽。我的罪孽并不全部都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蛇结里;这是我对亲生骨肉的仇恨,我的报复欲望,对金钱的嗜爱;我的罪孽在于拒绝在这团相互纠缠的毒蛇之外去寻找别的东西。
——《第二部》

可是,却死了。死了如何感觉,如何看到?如何宽恕缠绕在蛇结里的罪孽?如何摆脱欲念和报复?如何寻找那一种爱?仿佛就是一种悖论,罪孽永远在生命之中,永远束缚人的心智,等到感觉到和看到的时候,生命却走向了最后的尽头,那唯一的人生之路上,是那个收获的秋天,是葡萄园里的烟雾,是夕阳中昏昏欲睡的生活,却不是唤醒——“我应该爱的人都死了,本来会爱我的人也都死了。对于还活着的人,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靠拢他们,重新发现他们。”

只有死去之前才知道应该爱的人,而爱的人却又全部死去,包括玛丽内特,包括吕克,包括私生子罗倍尔,甚至包括结婚40年的妻子伊莎。那一本笔记本里本来也应该记载曾经活着的这些爱人,可是这临终前私密的笔记本却不是忏悔罪孽,而是报复——一个贯穿了一生的报复行为,甚至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也还是以毁灭和背离的方式被唤醒,直到最后一刻,完全变成了沉默的阴谋。一种家族式的阴谋,一种自小成长起来的报复,是源于爱的覆灭,是源于对金钱的占有,是源于对宗教的憎恶,“我明白,我将永远站在有产者这一边。”

“我要报复的是另一种沉默,在涉及我们的家务,我们深刻的矛盾是你一味保持的沉默。”68年的人生,40年的婚姻,对于我来说,像是一个早就写好了结局的故事,而这一切却源于家庭、身体和现实。我是一个寡妇的独生子,我是患有咯血疾病的人,我是拥有巨大财富的继承人,孤独而变得富有,富有却变得空虚,所以从小我便成为一个冷酷无情的人,“我讨厌‘感情’。”——当身体垮掉的时候,我考入大学的雄心壮志破灭了;被逐年增长的财富所包围,我的青春成了慢性自杀;我锻炼口才仅仅是想在学习小组中憎恨宗教。为什么会无情,为什么会冷酷?就是因为我对于财产的畸形占有,甚至将感情也变成了交易的砝码。

和伊莎结婚,应该是对于青春和爱的一种尝试,可是当一个被母亲“用围巾包过头”的独生子,娶的是“出生在一个人多势众、组织完善、等级森严、因循守旧的家庭”的丰都台日家的小姐,起初的种种惊喜最后却变成了了对立,在我看来那原本没有感情的婚姻就是对财产的争夺,“妈妈不愿讨论年金;她坚持给你的嫁资要付现款。”所以在我看来,“在耶稣受难日啃块牛排,这就意味着你们休想在我有生之年掠夺我的财富。”多我来说,财富或者是我唯一的象征,唯一可以成为在我的生命中征服和占有的条件,所以当婚姻掺入了太多的物质欲求,我便把一切的所谓爱都看成了虚伪。

而且,“你在叫我的名字之前会叫过另外一个未婚男子的名字。”伊莎曾经承认,在那一个夏天,在埃克斯度假期间,她曾和素味平生的青年男子订婚,这更加剧了对于这场婚姻的不信任,“我们在爱河中沉溺,浮到水面上时却多了一个人:那个陌生的鲁道夫突然出现。我刚用双臂搂住你,就把他从你心中唤醒了。”唤醒的不是爱,而是怀疑,与男子热恋之后不满一年,她怎么又会爱上我呢?这种对婚姻的怀疑继而变成了对于爱的怀疑:“全都是假的,她对我撒了谎,我并没有得救。我怎么能相信一个少女会爱慕我!我是个没人爱的男子!”所以生活在一个寡妇的家庭里,我始终在缺失的世界里,而终于把眼前的一切都叫做虚伪。

而伊莎所谓的宗教呢?在我看来,只是每星期陪着去做弥撒的一种形式,“这是一个阶级的礼拜,一种为资产阶级专用的祖传宗教,一套除了社会意义之外已失去任何其他含义的礼仪。”而对于和伊莎生下的儿女,在我看来,他们只是想继承我的财产,“热纳维埃芙这个已是四十岁的胖女人,刚才为了她的无赖女婿竭力想从我手中诈取四十万法郎,我还记得她小时候坐在我膝上的模样。”所谓救自己的孩子,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在我的世界里只有那种“你们竞相瓜分财产的幻象——这一争夺将使你们彼此扑向对方:围绕我的地产,围绕我的证券,你们会像狗一样撕咬。地产将落到你们手里,可是证券不再存在”。

对婚姻的怀疑,对宗教的怀疑,甚至对于子女的怀疑,在我的人生之中,处处充满了虚伪,处处是复仇。我告发了儿子,我躲避了妻子,我只在自己一切的心里话都写在笔记本里,然后锁进保险柜,只有沉默,只有报复,只有怀疑,“到六十八岁,我才清晰地看到,我之所以拒绝一切艳遇,并非出于什么美德,而是出于猜疑和吝啬。”爱在哪里,爱只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恶心勾当。

从小缺失父爱,也让孩子缺失父爱,从小生长在财富世界,也让整个家庭陷在财富的争夺中,从小体弱多病,对于人生的一切都变得病态。68岁的人生是不是就是这样被写好了最后的结局——孤独地死去,恐惧地死去,像一件物品一样死去?人生变成了一个虚无,“对死亡的畏惧,就是怕肉体痛苦,最后咽气时的痛苦?不,那是因为死亡意味着再存在,意味着只能用负号表示的虚无。”但是在这虚无的现实里,在这负号的人生中,我曾经却看见过那一丝的微光,一种爱的温暖和纯洁。妻子的姐姐玛丽内特的丈夫在死亡之前曾留下遗嘱,可以继承一大笔财产,却不能再嫁,否则绝大部分遗产就得归他的侄子们所有。但是三十岁的玛丽内特却选择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宁肯不要七百万的遗产而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是对财产的蔑视,也是对爱的追寻,而我曾经就牺牲了一切,让她成为我的女友:“在这万籁俱寂的世界里,只有她的呼吸透出一丝生机。”这是爱的回归?或许是我想要的那种纯真,那种不受财产羁绊的生活,“我记得你夜间身上的芳香。要相信肉体的复活,也许先得克制肉欲。纵欲过度的人甚至不能想象肉体还会复活,这便是他们受到的惩罚。”而这也恰恰是我最缺失的,物质主义的生活是糜烂的,是纵欲的,是腐朽的,是不道德的,但是玛丽内特却打开了一扇窗,她允许我进入,而在这进入的世界里,我甚至从玛丽内特的儿子小吕可身上看到了更多的那种叫爱的东西:“随着他逐渐长大,他的天性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纯洁,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我们的儿女都是好孩子,但愿如此。”而这一种纯洁也是玛丽内特的某种复活,“那股曾经在她身上涌出而又随她返回地下的清泉,再一次在我跟前喷涌。”

也是一个悖论,我为什么会爱上玛丽内特?无非是在财富的无尽占有中需要一股清泉的气息来唤醒沉睡的爱,但是在金钱的世界里太久,玛丽内特和小吕可仿佛又成为浮光掠影,甚至反过来又使我陷入到更深的物质主义的窠臼中,所以矛盾,所以痛苦,就像被毒蛇压得窒息的生活,已经浸透了毒液,再也无法挣脱出来,“这个蛇结是无法解开的,必须用快刀、利剑一下子斩断:我给你们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利剑。”快刀在哪里?利剑在哪里?爱又在哪里?“伊莎,缆绳已断;我在漂流。是什么力量把我席卷而去?一股盲目的力量?一种爱的力量?也许是一种爱……”

其实没有泯灭那一份爱,没有泯灭那一种信仰,只是被财富的尘土覆盖得太厚,被贪欲的心遮蔽太久,既然那小小的窗口被打开了一个口子,外面一定会有某种微弱的光芒,是的,对于私生子罗倍儿似乎就是一种拯救的机会,“若干年来,对这个没有见过面的儿子,我一直萦怀于心。在我可怜的生涯中,我始终感到有这个儿子存在。”在名正言顺的家庭之外,在占有和被占有的规则之外,罗倍尔的存在也是一种爱的唤醒,秉性纯朴,眷恋亲故正好是对于自己亲生子女那种贪婪的对立,所以在剥夺他们的继承权的同时,却又给他每月一千五百法郎。金钱和物质,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占据而变成一切的衡量标准,而随着报复行动的开展,财产的意义其实变成了一种羁绊,我反而讨厌一切的羁绊,“我曾设法把它送人或是丧失它,我甚至不能随心所欲支配它”,但是在爱的问题被唤醒之后,丧失和支配也变成了另一种束缚,“忽然间,我觉得自己对于它已十分超脱,它已提不起我的兴趣,已与我无关。”

放下是为了另一种寻找,爱人之死,孩子之死,纯真之死,还有什么是存在的?死亡不是失去,而是醒悟。当伊莎在我之前死去的时候,我曾经靠得最近的死亡仿佛变得遥远,甚至死亡的报复意义荡然无存,“我每念及我妻子,总要想象她成了我的遗孀,热孝在身就去开启保险柜,必定心里有愧。”看不到保险柜,看不到笔记本,也看不到我邪恶的内心,看不到他们的贪欲,“她死了,死之前不了解我,不知道我并非一个怪物,一个刽子手,我身上还有另外一个人。”所以阴谋最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虚无,一个负号,而她在笔记本上写下的话又仿佛是一次救赎:心灵的花束,“我非罚人堕地狱者,我名耶稣。”这是引用圣弗朗索瓦·德·沙尔的一句话,心灵上盛开的花束,是不是需要底下的清流?不是贪求而入地狱,而是如耶稣一样在受难中复活。

结婚前的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结婚后和子女对财产的觊觎,伊莎在我内心来说,从来不代表爱,但是在她死亡之前却以一种对爱呼唤的方式表达内心,那种被遮蔽,被误解的爱何时会被看见,何处被感觉到?就如我的罪孽,我的仇恨,我的欲望,也都在死亡降临之前,变成一种救赎。“我想必须有一种力量。什么力量?需要某个人。是的,需要那个人,在他身边我们大家都能携起手来,他将对我家里人担保我内心斗争的胜利;需要那个人,他将为我作证,将从我肩上卸下那个不堪忍受的重负,把它背到自己身上。”那个人是存在的,在我对玛丽内特的爱中,在对小吕可的照顾中,在对罗倍尔的赡养中,它不曾完全泯灭,而现在一切的爱人都走向死亡的时候,我却需要“那一个人”走进内心,“我在寻找那个唯一能完成这个业绩的人,那个人必须本身就是所有心脏的心脏,是一切爱恋之情的火热中心。”

收养雅妮娜或许是我死亡之前做的最后一件和爱有关的事,“雅妮娜逃出疗养院,我把她收留下来,已有一个月了。”一个被嗜酒的丈夫拖累的女人,一个在爱情中劳作和负担的妻子,一个被父母误解甚至抛弃的女儿,是需要那一种爱的拯救,而对于我来说,是在“那个人”的指引下的真正回归:“我在临死之前但凡能接触到一个人的内心,也感到很幸福了。”死在写字台上,脸贴着打开的笔记本,我死得并不痛苦,甚至笔记本以打开的方式出现,也意味着彻底放弃了报复的阴谋。“他曾是一个可怕的人——有时甚至令人不寒而栗。尽管如此,一道奇妙的光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照亮了他。”

这是雅妮娜写给我的儿子于倍尔的信里说的话,作为死之前唯一感受到那道奇妙之光的见证人,雅妮娜也是这个充满斗争和占有欲望家族最后一个希望,从我的寡妇母亲开始,到我对于金钱、物质的疯狂而变态的占有,到我的子女对于财富的争夺,所有人都是看不清真理的罪人,所有人都像死去的人,但是,正是这一种肉体的死,才能最后发现那道奇妙的光,“外公是我见过的唯一信教的人。”——这是爱之光,这是信仰之光,”如果我对您直说,哪儿有他的财产,哪儿就没有他的心,您会理解我的意思吗?”因为在最后的救赎中,“那个人”会为所有的生者和死者作证。

给麻风病人的吻

编号:C38·2151022·1221
作者:【法】弗朗索瓦·莫里亚克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33.00元亚马逊18.90元
ISBN:9787532145744
页数:111页

“他抬头看着他年轻的妻子,那眼神活像一条挨了揍的狗似的。”病态的感官带来病态的爱情,而这种病态却也是时代的一声叹息,主人公让·佩罗埃尔丑陋的长相和身体的孱弱就是一种生理的病态,而他在极端自私的父亲驱使下,娶了年轻貌美的女孩诺埃米为妻。诺埃米非常讨厌让,只是由于父母贪图地主的财产,不得不从命出嫁。婚后不久,让发现诺埃米对他就如同给“麻风病人”的吻一样,纯粹是出自妻子的义务和怜悯。于是,让每天娶看望身患肺痨的朋友,希望染上重症,尽早离开人世,结束妻子的痛苦。但当他即将达到目的,奄奄一息的时候,却又因为发觉年轻、帅气的医生深爱这诺埃米而万分嫉恨。让死后,诺埃米在命运的逼迫下,拒绝了意中人的求婚。《给麻风病人的吻》揭开了莫里亚克进入创作成熟期的序幕。


《给麻风病人的吻》:她重新塑造了丈夫

她直视着她的丈夫,好似一个相信天国的生命垂危的女人凝视着死亡一般,她的嘴边露出微笑,仿佛人们在欺骗一个行将死亡的人时所表现出的那样。

望见丈夫,却像凝视死亡,露出微笑,却是一种欺骗的表情。在诺埃米面前的是让·佩罗埃尔,他是丈夫,她是妻子,在一种合法的婚姻里,谁在不停地拒绝,谁在制造着假象,谁得到了满足,谁又品尝了痛苦?他和她之间,丈夫和妻子之间,微笑和死亡之间,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总有一个巨大的存在,将他们隔开,将他们分离,“分离是罪中之罪”,让的父亲热罗姆先生的这句引用,就是把他们之间的阻隔带向罪恶的边缘。

在这场婚姻里,热罗姆似乎就是一个巨大的存在。朗德平原上的豪门地主,无论如何都代表着土地、财富和权力,但是妻子的逝世,本来就是一个缺席的寓言,所以他以一种近乎封闭的状态中行驶着自己的权力,“他在午休时,整个屋子都处于一片麻木状态之中:既不得开门,也不得关门;既不许吭声,也不许打喷嚏来扰乱这不可思议的寂静。”世界仿佛就是他一个人的世界,不开门也不关门,不吭声也不扰乱寂静,在无和有之间,是不存在一种绝对的和谐,实际上更是变成了无法弥合的矛盾,如死亡一样,将这个世界推向了“永无尽头的安息”,而那个女仆加黛尔,“对于革命、战争以及那么多的历史事件竟然一无所知;而每年过圣诞节宰杀的猪却使她那已近干涸的泪水浸湿了沾有眼屎的双眼。”在这个绝对安静的死亡里,也分明只是一个和自己饲养的猪一样,在封闭的世界里寂灭。

而对于儿子让·佩罗埃尔的婚姻,他也以自己的权威将他封闭起来,因为财富,因为权力,年轻貌美的十七岁少女诺埃米根本没有否定的理由,就完全变成了儿子的妻子,变成了这个“不可思议的寂静”里的爱。爱是一种结合,但实际上无论是对于让·佩罗埃尔还是对于诺埃米,都是一种分离。但是这种分离并不是一开始就表现得像“罪中之罪”,甚至,它在结合过程中还走向了对于人性和欲望的满足。让·佩罗埃尔从来都有着男人的欲望,缺少母爱,包围在父亲“永无尽头的安息”里,在让·佩罗埃尔身上是萌生出一种反抗的,他痛恨自己的丑态,他挑战自己的孤独,甚至他追求自己的所爱,那把二十四毫米口径猎枪是他想要打破这种束缚的努力,“这枪是本地区所有的喜鹊都熟悉的;让·佩罗埃尔是喜鹊的死敌。”

是的,一把枪可以制造对抗,在让·佩罗埃尔的世界里,还有另一把枪,那就是尼采,他阅读《尼采文选》,《善与恶的彼岸》里的那句箴言是:“它阐述了两种道德:主子的道德和奴才的道德。”主子和奴才组成的二元关系,恰恰也是自己家族存在而无法打破的结构,父亲或者权力,是主子的道德,而自己的丑陋和孤独,或者只能有奴才的道德。尼采对于让·佩罗埃尔来说,是一把猎枪,可是他没有太多的能力握紧这把猎枪,或者在制造的反抗中,他更多的是妥协,忍让,所以在尼采之外,他读到的是宗教,是上帝,“什么比世上任何一种邪恶更为有害呢?那就是对卑贱者和弱者所表现出的恻隐之心。”这是一种拯救,不是对于卑贱者的恻隐之心,而是在忍让和禁欲中感受上帝的荣光,这是另一个父,一个庇护者,所以宗教对于他来说,成为一个避难所,“它为这丑八怪的孤儿拉开了安慰的帷幕。”

但是这样去理解救赎,这样去信仰上帝,其实是空洞的。当诺埃米终于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在自己的欲望和人性世界里成为了一个男人,一个想要的男人,一个有追求的男人,一个不受束缚的男人。“宛如一株玉兰花绽开在花瓶外面”的连衣裙,“像狗屁股一样向两边摆动”的臀部,“宛若一株向前捧出果子的树”的“沉甸甸而柔软的胸脯”,在让·佩罗埃尔面前的诺埃米完全是身体意义的,这身体意义带来的是刺激,带来的是欲望,对于可怜、丑陋、孤独的让·佩罗埃尔来说,对于从没生活在没“不可思议的寂静”里的让·佩罗埃尔来说,对于信奉禁欲主义和忍让精神的让·佩罗埃尔来说,这无疑是打开了另一个世界,而在这个世界里,他不仅看见了诺埃米的身体,也看见了属于自己的肉身。

弗朗索瓦·莫里亚克:如何让爱不变成荒漠

“在教堂做大弥撒的过程中,当诺埃米穿越正厅而轻轻碰到让·佩罗埃尔的椅子时,他几乎不敢吸入被她的高级薄纱裙拂动的空气,她身上的香皂气息和干净内衣的气味。”身体却在大弥撒的教堂里,这是矛盾,而这样的矛盾带来的一定是冲突,他开始变得向另一个人,扮着鬼脸,手舞足蹈,引用诗句,在诺埃米面前,他像一个活着的人,展现自我,表达欲望,“这是个怪人,有点疯疯癫癫。”这是人们对他的评价,而在这个世俗世界里,让·佩罗埃尔的欲望是无法得到认可的,但是他无法阻挡自己,甚至想着那一个“她将属于他的”夜晚。

在父亲的权力之下,让·佩罗埃尔似乎轻易就抵达了那个夜晚,他娶诺埃米为妻,在那个持续了六小时的战斗之后,他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却也终于把自己又推向了矛盾的两端,“佩罗埃尔浑身汗水淋淋,一动也不敢动,他待在一个终究要被抛弃的僵尸身边,真比一条蛆虫还要令人厌恶。”他知道这终于爆发的欲望里,“有人要送命;大地要颤抖……”这不仅在自己身上,有着违背禁欲和忍让的罪恶感,因为在他看来,美丽的诺埃米从来没有喜欢过自己,从来没有真正答应过这场婚姻,这是一种违背,在信仰上帝的路上,他是犯了错的。而对于诺埃米来说,这样一场婚姻也是违背自己的本性,她曾对父母说,自己害怕结婚,“她希望进卡尔泰修道院。”在让·佩罗埃尔释放欲望的时候,她是用“退了色的圣衣和祝过福的圣牌”来保护自己,实际上,她一直希望摆脱这样一种婚姻,但是在父母的安排下,她又无法拒绝,“她是那种在婚姻中毫不追求肉体快乐的女人,安分守己,一切听从上帝和丈夫的安排。”

在让·佩罗埃尔那里,婚姻是一种罪过,在诺埃米那里,婚姻只有顺从,所以即使有那个汗水淋淋的夜晚,即使诺埃米怀孕了,但是他们得到的不是人性和欲望的满足,不是幸福与和谐,而是背负着罪恶感的痛苦,“让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罪人;而她则痛恨自己没有能按照上帝的意志做一个妻子。”于是他找借口出去打斑尾林鸽,从而远远离开她;而她也像凝视着死亡一样看见丈夫。但是这样的分离依然是“罪中之罪”,在逃离和欺骗中,对于谁来说,都无法浇灭内心的欲望。

让·佩罗埃尔出去找妓女,“他一一清点着这群消瘦的母狼的数目。”而对于诺埃米来说,除了有一种没有按照上帝的意志做一个好妻子的负罪感之外,她也有一种欲望难以抑制的痛苦感。皮厄雄医生是出现在她眼前的陌生人,“她不知不觉隐隐约约地想象着在她脑子里留下了印象的那个陌生人的面孔。”陌生的面孔打开了她的世界,她寻找,她想象,甚至,“心中漾起了一阵极其甜蜜的感情波涛,以致耽搁了上床就寝的时辰。”是的,这是一种本能,和让·佩罗埃尔当初对于她的欲望一样,是无法从道德意义上加以否定的,但是这种欲望却在萌芽状态下,也就面临着扼杀的危险,她反思,她为自己敲响警钟,“她不得不重新开始背诵各种祈祷经文,这使她心头出现了第一次恐慌:在上帝和她之间有一张棕褐色的面容在微笑。”

棕褐色面容,微笑的面容,是上帝在看她,还是她在看上帝?是上帝制造了隔离,还是她自己制造了隔离?上帝或者是她所设想的上帝,甚至她也成为里主宰自己的上帝,“她重新塑造了丈夫,使他不再令人厌恶,因此,丈夫在她的脑海里留下的只是一副狡黠的、经过整容的形象。”这是去除世俗的一种努力,她在让·佩罗埃尔的欲望里看见了自己的欲望,她在让·佩罗埃尔的离开中看见了自己的忍让,所以重新塑造丈夫,就是重新塑造自己。但是在让·佩罗埃尔那里,这一种“罪中之罪”甚至变成了自我牺牲的救赎,他去看望身患疾病的朋友,为的是自己染上重症,为的是脱离世界,为的是结束诺埃米的痛苦。

让自己患上疾病,在让·佩罗埃尔看来,自己曾经违背诺埃米的欲望就是一种疾病,所以他以一种殉道者的身份为自己也为诺埃米救赎,当他真的患上了疾病,真的病入膏肓的时候,对于诺埃米来说,却是一种真正痛苦的开始。完成了对于丈夫的塑造,他已经是一个去除了世俗评价的人,而在疾病面前,她也终于为他带来了“给麻风病人的吻”——这个来自耶稣的圣迹,是仁慈带来的新生,是自我修炼带来的救赎。“他是多么高尚,多么伟大啊!倘若他能恢复健康,她会多么爱他!”这样一种爱是建立在让·佩罗埃尔自我牺牲之上的,是建立在诺埃米仁慈和感动之上的,当然也建立在她拒绝医生的贪欲之上的。

同样是欲望,对于医生来说,完全是一种羞耻的征服,“他不相信她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年轻的医生认为自己对这类女人是熟稔的:他大概已经跟神甫为争夺这只母羊而在进行角逐了。”在他看来,让的疾病会让她投入自己的怀抱,这是一种自私的爱,甚至是一种堕落的爱,所以在让·佩罗埃尔死亡而重生的救赎里,诺埃米看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一切,她拒绝了医生,她第一次把丈夫叫做“漂亮的”,而且她为他的死守丧三年。让·佩罗埃尔在疾病和死亡中获得了心灵的慰藉,那不是禁欲主义,也不是忍让,而是一种超越欲望的牺牲,而诺埃米在丈夫的自我牺牲中感受到了虔诚,似乎上帝在她之间只有笑容。

这是爱的回归?让的欲望,诺埃米的欲望,医生的欲望,或者是三种不同的人性写照,而在欲望的世界里,总有道德和宗教的力量,无形地改变一切,让·佩罗埃尔的自我牺牲让自己成为一个麻风病人,而正是这样的疾病,才能得到上帝的吻,得到上帝的救赎,而在高过自己的植物丛中划破了手的诺埃米,也在这经历中学会了自我牺牲,那一种对于陌生面孔的暧昧向往无法承担起对于自我的救赎,她的吻献给了让·佩罗埃尔,也献给了自己——她也成了另一个需要获得新生的麻风病人:“沉重的鞋子里满是沙子,她不得不紧紧抱住一株枯萎的橡树,树枝上焦黄的枯叶,在火焰的冲击下簌簌地响着——一株与让·佩罗埃尔相似的忧伤的橡树。”

反抗者

编号:C38·2151022·1219
作者:【法】阿尔贝·加缪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3年08月第1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22.60元
ISBN:9787532761845
页数:336页

“人们为焚尸炉拨火,犹如献身于照料麻风病人一样。恶意与美德不过是偶然的或任意而为之。”不相信才会让任何东西无意义,无意义才会让一切都变成可以为之的行为,“既无所谓赞成,也无所谓反对,杀人者既不错,也不对。”在这种几乎荒诞的存在中,加缪提出了反抗的主题。笛卡尔有一个举世闻名的命题:“我思故我在”,把思想提高到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存在的唯一标志、唯一条件,而加缪在《反抗者》中,则提出这样一个命题:“我反抗故我在”,将反抗视为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存在的标志与条件。但是,有时候反抗却还是一种荒谬,“说来难以理解,最普通的造反行为竟然表现出渴求秩序。”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存在主义的悖论?


《反抗者》:应当舍弃幼年时代的疯狂

让我们仅仅指出,反抗在与历史斗争时,在形而上的反抗里,在“故我们存在”与“我们是孤独的”之外又增添了新命题:我们不会为了生产不属于我们的存在而杀人与死亡,相反要为了创造我们现在的存在而活着,并让他人活着。
       ——《历史上的反抗》

因为荒诞而矛盾,因为矛盾而反抗,因为反抗而死亡——不管是自杀还是杀人,当反抗彻底变成一种行动意义上的革命的时候,“故我们存在”变成了合目的性的要求,而“我们是孤独的”命题又把反抗拉回到虚无主义的世界,虚无主义不是制造,不是存在,虚无主义的反抗就是一种否定自己的行为,在革命的旗子下最终变成专制,变成恐怖,变成暴力,“虚无主义在今天已登上王位。声称以革命的旗帜引导我们的那些思想实际上已变成随声附和的而非反抗的意识形态。”虚无主义本来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反抗,革命本来是一种制造新存在的行动,但是在反抗历史的标本中,这样的形而上学和革命,反而变成了一种恶,架设了断头台,树立了敌人。

“我公开地把心灵献给严酷痛苦的大地,往往在神圣的夜晚许诺要忠贞地爱它,至死不渝,承受其命定的沉重负担,一无所惧,决不蔑视它的任何一个谜。这样一种致死的纽带把我和它联结在一起。”引用荷尔德林在《恩培多克勒之死》中的句子,加缪其实不是为了为妥协寻找一种借口,而是“忠贞地爱它”,是“承受其命定的沉重负担”,是“绝不蔑视”,是为了“把我和它联结在一起”,积极乐观,是面对“严酷痛苦的大地”采取的一种精神上的解放,但是这样的解放无论如何还有着某种神圣性,甚至有时候脱离了反抗的内在需求。在加缪看来,以神性的力量来化解悲痛,是一种精神的至上主义者,但是在现存的这个世界,需要的是回到反抗的自我意识这个主题上来,“反抗必须自我审视,以便学会驾驭自己的行动。”自我审视之后才能驾驭自己的行动,才能找到“神圣的夜晚”,才能保持忠贞,才能面带微笑,才能一无所惧。

如何审视自我?加缪把罪恶放在这个链条的开端,罪恶变成信仰,罪恶取代理智,罪恶制定法律,罪恶控制哲学,“罪恶以清白无辜乔装打扮,颠倒是非很适合我们时代的性质,此时,清白无辜却不得不为自己辩护。”加缪把我们时代具有的罪恶归结为逻辑罪恶,“自从人们信仰一种学说,自从罪恶受理性控制,它便如同理智本身一样繁衍增多,有了三段论一样无可争辩的性质。它如同呼喊一样是孤独的,同科学一样是普遍的。它昨天受到审讯,今天却制定法律。”这是奇怪的逻辑,这是荒诞的罪恶,实际上乔装打扮的罪恶成为我们时代的特征,就是因为我们生存在一个荒诞的世界里。荒诞推理而衍伸为逻辑罪恶,所以当荒诞变成这个时代的普遍意义,罪恶也就无孔不入地实施着自杀和杀人的事情,而要消除荒诞,在加缪看来,就是要进行反抗:“我大喊我什么都不相信,一切都是荒诞的,但我不能怀疑我的呼喊,至少应该相信我的抗议。我这样便在荒诞经验之内得到了最早的惟一明显事实,即反抗。”

一切都是荒诞的,一切都需要反抗,反抗诞生在无理性的场景中,反抗面对的不公正的生活,反抗是为了在混乱中建立秩序,反抗是寻找一切消逝事物那个统一性,也就是说,反抗的最终目的不是拒绝,不是死亡,而是发现合理性,所以在加缪看来,反抗的反抗者是说“不”的人,但是在另外一个意义上,他也是一个说“是”的人,“他突然意识到人身上有某种东西应该是属于自己的,哪怕这种情况为时短暂。”这就是反抗者意识的觉醒,而这种觉醒在更大意义上是为了超越个体,也就是说,我的反抗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我身上的某种东西是所有人共同享有的,也就是人有互助性的天性,“这种互助性是在镣铐中产生的。”它是一种集体意识的觉醒,是一个群体相信有某种正当的权利,“反抗表现出人类在其生存活动中对自身的意识越来越广阔。”

“在荒谬的经历中,痛苦是个人的。一进入反抗行动,痛苦则成为集体的,成为众人的遭遇。”尊重人,符合人性,这是反抗所要建立的世界的意义,而这个世界也是超越了圣宠的感恩世界,所以加缪把反抗作为生存权利的一种“类行为”,包含着人类性和社会性。而这种“人挺身而起反对其生存状态与全部创造”,在加缪看来,也是一种形而上的反抗,因为“它否定人与创造的目的”,也就是说,它是一个过程,是一种行动,不是为了目的的反抗,而其要脱离神圣的恩宠世界,就是要摆脱神性而恢复人性。所以形而上反抗精神从起源上来说,是和宗教有关,从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的反抗,到杀死其弟亚伯的该隐,再到伊壁鸠鲁及卢克莱修所说的人化的神,加缪认为,在十八世纪末才出现了严格意义上的形而上的反抗,其标志人物是戴着镣铐的哲学家萨德。27年的监狱生涯似乎是将萨德推向了一种饱尝罪恶的深渊,所以他怀疑神性,否定上帝,“上帝若存在的话,怎么会是冷漠无情、邪恶残忍的呢?”萨德否定上帝,是为了得到本性,而本性在萨德那里就成为一种自由,自由是毁灭罪恶的力量,自由是创造王国的手段,自由是本能的自由,自由是权力意志,所以萨德的自由主义到最后“必须使自己成为本性的刽子手”,这就是那个“唯一的人”,是终结世界也是成为上帝的人,“‘唯一的人’转身走向那个囚徒,正是这个徒无穷尽的想像力创造了他,二人交融在一起。”

而萨德的“唯一的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浪漫主义,他和囚徒站在一起,其自身也有了恶的特点,“它仅仅热衷于塑造不法之徒、善良的苦役犯、豪爽的强盗之类的形象,借以阐述要求自由的深沉的运动。”所以当浪漫主义以花花公子的形象开创自己的反抗世界的时候,他创造的是一种奇特的“否定美学”,就如波德莱尔的罪恶花园,罪恶在其中是一种比其他东西更为稀罕的品种,而恐怖自身变成了细腻的感觉。浪漫主义的反抗是对于上帝的反抗,所以它以恶来回答恶,以高傲来回答高傲,甚至用沉默来回答沉默,所以说,浪漫主义者把自己当成了另一个上帝。但是这种对于上帝的回答是建立在一种“好意”基础之上的,甚至它自己成为另一个上帝也是为了创造秩序,所以这样的反抗无法走向更远,它最后被虚无主义“一切皆被允许”而走向了其反面。

“我们否定上帝,我们否定上帝的责任,惟其如此,我们方能解救世界。”尼采的那一声宣言是虚无主义对于反抗的阐释,否定上帝,而且上帝已死,在本质上是否定上帝的道德性,所以击垮一个圣殿,建立一个新圣殿,其最终的指向是单一的“不”,或者单一的“是”,在尼采那里,不管是否定上帝,而是自己成为上帝,都是一种单向的目的论,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只有放弃一切反抗,甚至放弃想要产生神明以纠正世界的反抗,反抗者才能成为上帝。“若果真有个上帝,如何能忍受自己不是上帝呢?”所以这样的反抗只是虚无主义,“用完全投入这个世界来代替一切价值判断,这样,便从绝对的失望中进发出无限的欢乐,从盲目的奴役发出极大的自由。”

而在超现实主义那里,反抗变成了另一种绝对的理论,完全不屈从,破坏规则,幽默与崇拜荒诞,它对一切挑战,“永远在重新开始的挑战”,超现实主义的启发者洛特雷阿蒙与兰波告诉我们,表象的不合理的欲望通过何种道路可以把反抗者引到最为破坏自由的行动形式。所以有了兰波诗歌之外那腰带里带着的八公斤黄金,有了安德烈·布勒东“无情的权力”与专制带来的政治狂热,有了破坏的混乱,有了必需的死刑,也就是说,超现实主义害怕的是承担责任,它想到的是破坏,不管是诗歌的诅咒,还是物质的锤子,他捍卫的就是不合理性,而这种不合理只有一个主人:“我反抗,故我存在”。

从自由主义到浪漫主义,从虚无主义到超现实主义,形而上的反抗的核心是对恶的抗议,但是这种抗议最后变成了”过度的绝对“,也就是反抗精神也变成了虚无主义,最后吞没了创造的力量。而其实在加缪对于反抗的阐述中,除了形而上的反抗之外,历史上的种种反抗行动,似乎都在这一个“过度的绝对”中走向了反抗精神的反面,不管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都变成了一种虚无主义。历史上反抗的实践似乎都指向一个词:革命,“革命是形而上的反抗的合乎逻辑的继续。”革命是因为向往自由,革命是为了抗议压迫,革命是为了获得正义,而革命却必须拿起武器,所以革命当为了建造一个新政府的时候,它其实就已经变成了断头台为标志的时代。

“一个被法庭判处死刑的骗子竟说他要反抗压迫,因为他要反抗断头台!”本来,断头台是压迫的最明显的象征之一,但是在怀疑一切的革命时代,断头台已经变成了革命的标志,已经变成一个绝对的符号,甚至变成了自由,所以在革命式的反抗中,这种断头台的象征意义一直存在着,而在非道德主义、科学唯物主义与无神论等理论的补充之下,破坏一切的革命甚至走向了恐怖主义,建立政府的革命则走向了专制主义。1878年俄罗斯女子维拉·查苏利奇开的那一枪引发了一连串的镇压与谋杀;同一年,“人民意志”一个成员克拉夫琴斯基在其《以死还死》的小册子中把恐怖活动定为原则,其后果接踵而至;仍是在1878年,亚历山大二世创造了国家恐怖主义最有效的武器。一方面是镇压与革命的对峙,另一方面则导致国家的加强,“1789年革命引来了拿破伦,1848年革命产生了拿破仑三世,1917年革命使斯大林掌权,二十年代意大利的动乱使墨索里尼上台,魏玛共和国招致希特勒的统治。”

不管是国家权力的加强,还是革命力量的破坏,多于反抗精神格格不入,包括无产阶级的革命,在加缪看来,都变成了一种暴力,变成了另一个帝国,“原则的革命杀死了上帝在人世的代表。二十世纪的革命杀死了上帝在原则本身中的残留之物,并使历史上的虚无主义神圣化。不论这种虚无主义以后借用了什么道路,从它想摆脱一切道德规则而在本世纪进行创造之时起,便建造了恺撒圣殿。”这不是合理的革命,当然这也不是最可贵的反抗,甚至这样的犬儒主义都变成了虚无主义,反抗甚至也开始否定自己,“从而陷入最极端的矛盾”。

而加缪一开始就认为,反抗者不仅是那个说“不”的人,也是一个说“是”的人,他否定荒诞和不公平,却也应该创造秩序,寻找自由,“我们不存在,但应当通过一切手段来存在。我们的革命就是通过制造,在一切道德规则之外获得一种新存在。”所以反抗在更大意义上是“为了创造我们现在的存在而活着,并让他人活着”。也就是说,反抗不是为了我们的存在而杀人与死亡,而是“把心灵献给严酷痛苦的大地”,是“想到他人而超越了自己”。所以加缪在艺术创造中找到了反抗精神,“反抗是世界的制造者。这也确定了艺术的性质。”加缪把艺术中的创造视为反抗的精神,特别是小说,是对于世界的修正,是对于死亡的超越,在小说描绘的世界里能感受到巨大的反抗力量,“艺术中,反抗通过真正的创造来完成与永远存在,而非通过批评与诠释。而革命这一方面惟有通过文明来得到肯定,而非通过恐怖与暴政。”

艺术或者才是形而上的反抗,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反抗,“在这个地狱中,艺术的地位与被战胜的反抗的地位是一样的,在空虚绝望的岁月中空怀着盲目渺茫的希望。”但是在艺术世界里,体察反抗精神的时代意义或者并不完整,所以加缪在《南方思想》中发出了疑问:“我们处于当代悲剧的顶峰,会变得对罪恶熟视无睹。生命与创造的源泉似乎枯竭。恐惧笼罩着布满幽灵与机器的欧洲。在两次大屠杀之间,在地下搭起断头台。施刑者在那里默默地庆祝他们的新信仰。是什么呼喊扰乱了他们?”在他看来,这种呼唤就是反抗,就是生命运动的反抗,就是生命站立起来的反抗,不是虚无主义,不是革命暴力,而是一种尊重个体生命,建立公正世界,符合人性需求,超越自己而共同享有的力量:“我们每人要拉开弓经受考验,在历史中与反对历史中征服他已经拥有的一切,收获他的田地中贫瘠的庄稼与这片大地上短暂的爱,在这个时刻,在一个人终于诞生的时刻,应当舍弃幼年时代的疯狂。弓张开了,木头吱吱地响,在弓张开得最满的时候,一支箭疾射而出,一支最刚劲的自由之箭。”

三侠五义

编号:C25·2151022·1217
作者:[清]石玉昆 著
出版:中华书局
版本:2013年07月第1版
定价:24.00元亚马逊13.80元
ISBN:9787101093766
页数:586页

《三侠五义》原名《忠烈侠义传》,是中国一部非常著名的公案侠义小说,此书流传极广,影响深远,几乎家喻户晓。小说共一百二十回,分成两大部分。书中前半部分主要描写宋代包拯为官期间不畏权势、为民伸冤除害,后半部叙述良侠义之士除暴安良、正气热肠的壮行豪举,不同于一般荒诞神怪的小说,文笔酣畅淋漓,描述精彩,具有较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动人心魄的震撼力量。整部小说情节环环相扣,高潮迭起,人物形象鲜明,语言风趣生动,读来令人爱不释手。展昭的宽容忠诚,蒋平的刁钻机敏,徐庆、赵虎的粗鲁憨直,艾虎的纯朴天真,智化的机智潇洒,欧阳春的含而不露,尤其是白玉堂豪放不羁、少年气盛,莫不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直到现今,在影视和戏曲舞台上依然能看到他们的身影。


《三侠五义》:如何算得见过大世面

宁老先生乃给包公起了官印一个“拯”字,取意将来可拯民于水火之中;起字“文正”,取其意“文”与“正”,岂不是“政”字么?言其将来理国政,必为治世良臣之意。
        ——《第三回 金龙寺英雄初救难  隐逸村狐狸三报恩》

九岁的包公在私塾,只要宁老先生一点《大学》的句断,就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就知“在新民,在止于至善”,背诵如流,使得宁老先生大喜,留下一句“不想我宁某教读半世,今在此子身上成名。这正是孟子有云:‘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一乐也。”老师之乐,并不在于包公能将圣贤之书背得滚瓜烂熟,而是看见了读书的意义,那就是包公显露了“天下英才”的潜质,甚至可以说,是在启蒙中开启了一种“明德”、“至善”的风范。大学之道虽然在九岁包公那里更多呈现的只是字词而已,“教上句便会下句,有如温熟书的一般”,但是他已经具备了以后为国家栋梁的素质,所以宁老先生给包公起的官印是一个“拯”字,起的字便是“文正”。

“拯”为拯救,文正而为“政”,这种命名方式,其实已经将包公的个人命运和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治世良臣理国政便也成为老师的期望,自我的目标。这并非仅仅是启蒙,一种命名的开始,其实包公之后的人生之路已经走向了“大学”,而这种预言和启示性的命运在某种方面却是对于自身多舛幼年的一种超越。母亲是四旬开外怀孕,已有二子的包员外终日忧愁,而那独坐书斋的梦差点将包公带向人生的厄运,“朦胧之际,只见半空中祥云缭绕,瑞气氤氲。猛然红光一闪,面前落下个怪物来,头生双角,青面红发,巨口獠牙,左手拿一银锭,右手执一朱笔,跳舞着奔落前来。”梦中的怪物,是打破了本来的秩序,对于父亲来说,此种征兆也是大凶,所以有了后来包海将他抛尸野外,差点落入虎口,而包山的解救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兄弟之间形成了一种对立的关系,善与恶,宽容和私狭,渗透在包公的幼年生活里,而到了七岁的时候,包公将救下他的兄嫂呼为父母,这是一种乱伦的称呼,对于伦理秩序的颠覆,其实是对于员外及兄长扼杀生命的否定;而且,包公从小到七岁从未哭过,也从未笑过,“每日里哭丧着小脸儿不言不语;就是人家逗他,他也不理。”

奇异的出生,奇异的性格,奇异的家庭,对于包公来说,的确是人生的变数,也是通向“大学之道”的坎坷,而这种自离娘胎而“天降大任”的考验其实是回应着朝廷的悲欢离合,小说一开始就以八月中秋的天象开始,西台御史兼钦天监文彦博出班奏道:“臣夜观天象,见天狗星犯阙,恐于储君不利。恭绘形图一张,谨呈御览。”那时的宋真宗还未有储君,所以这天象的吉凶自是一个未知数,而真宗那句“二妃子如有生太子者,立为正宫”,却将刘妃和李妃的命运,以及太子的命运也推向了变数,“狸猫换太子”宫廷争斗衍伸出的是关于君主的坎坷和折磨,也正是这种包公和仁宗波折中的共同点,让他们的命运契合在一起,也为后来仁宗重仁重义的明君形象奠定了基础。

这是一种呼应,呼应的目的就是为狭义文化的建立提供了一种大背景。而包公在个人成长中,也逐渐开始了从江湖到庙堂的人生之路,从读书到中试,再到成为定远县知县,也是一种儒家式的成才之路,而“乌盆诉苦别古鸣冤”虽然带有一种神话色彩,但是却是包公进入圣上视线的一种捷径,正直无私,断事如神,却越过了上司之嫉,直接呈现在皇帝面前,终于升任为封府府尹、阴阳学士。“阴阳”二字的意义是善于“白日断阳,夜间断阴”,是对于他判案神奇的一种说话,而在小说中也慢慢神化了包公。如果按照史书记载来看,《宋史·包拯传》只记载了他的一件断案故事:“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立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如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但是,在小说中,包公不但能审民间各种民事、刑事案件, 而且能断阴阳,审冤魂怨鬼,“包公一生,不独能破前朝之案,且能破及清之案,其平反之功,宜累牍书之不尽矣”,包公被塑造成了一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神人、法师。

这种神通广大其实是一个铺垫,一来符合自己那个“拯”字的含义,拯民于水火之中,而来,也是为了进入最高统治者的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治国理政的理想,才能完成宁老先生当初对于他人生之路的一种命名。而第18回《奏沉疴仁宗认国母  宣密诏良相审郭槐》就是将那一段“狸猫换太子”的故事最后大白天下,余忠替死、送往陈州、开封府净室居住、李氏诰命叩天求露等沉疴细节一一展露,而包公在其中不光是历史的揭露者,也成为亲历者,包公认假母就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最后利用虚设的森罗殿,终于导致郭槐招供,当初刘后图谋正宫、用剥皮狸猫换太子、陷害李妃,等等,都变成了呈堂证供,也终于将历史冤案昭雪,而随着将郭槐立剐,圣上也最后宣召包公:“刘后惊惧而亡,就着包丑卿代朕草诏颁行天下,匡正国典。”

包公将沉冤多年的宫廷争斗大白于天下,就是真正走进了庙堂之上,将个人命运维系在皇权至上,这是一条典型的自下而上的道路,对于包公来说,是成为治世良臣的开始,是行使治理国政的起点,也正是仁宗是仁义之宗,才使得包公能够在超越自己出生多舛命运之后,能够施展自己的能力,在“在明明德”中行侠仗义。奉皇命到陈州放粮赈灾、公孙策设计要来御赐刑具三口铜铡,都是把宣扬忠义、维护社会秩序和弘扬人间正气、除暴安良联系在一起,而这种完美的结合其实走过了两个过程,一个是从江湖到庙堂,而另一个则是从庙堂到江湖。

除了包公的命运和皇权联系在一起,三侠五义的狭义思想也是在仁宗的认可下得到展现,而他们也从一般的江湖义士变成了朝廷命官。南侠展昭曾在金龙寺凶僧手中救包拯,又在土龙岗退劫匪,天昌镇捉刺客,功绩累累,当初他的侠义观其实是个人随机式的遭遇,“真是行侠作义之人,到处随而安。非是他务必要拔树搜根,只因见了不平之事,他便放不下,仿佛与自己的事一般,因此才不愧那个‘侠’字。”只是将别人的悲喜当成是自己的安危,这是纯江湖的侠义,但是后来经过包公举荐,被皇上御封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在开封府供职,绰号“御猫”,才成为和国家命运有关的侠士。

在三侠五义里,锦毛鼠白玉堂应该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物,当初经过包公的举荐,仁宗金殿试艺的时候,只给了“三鼠封官”,卢方等三人授予的是六品校尉之职,都安排在开封供职,实际上都成为了朝廷命官,仁宗而又传旨,“务必访查白玉堂、韩彰二人,不拘时日”。也就是说,在仁宗眼里,充满的是一种宽容心,是一种招贤若渴的仁义。白玉堂,因少年华美,气宇不凡,行侠作义、文武双全,但是白玉堂的性格,具有多个侧面,也是五义中最为复杂的。他少年气盛,性情高傲,闻听展昭受封“御猫”,便觉“五鼠”减色,遂专程赶赴京师与展昭一比高低,先于皇宫内苑中杀了意欲谋害忠良的总管太监郭安,又于忠烈祠内狠狠地戏耍并整治了奸太师庞吉;他与有志有德的贫寒书生颜查散结为兄弟,并为其鸣冤,多方救助;最后,为探谋反朝廷的襄阳王的虚实,三闯冲霄楼,疑似命丧铜网阵。

正所谓以英雄侠义始,以英雄侠义终,所做之事,均系无法无天的惊人之举,又都不离“侠义”二字。但是从一开始的经历来看,他的侠义是完全建立在自我基础之上的,不喜欢展昭受封为“御猫”,一个“御”字仿佛是将那种侠义的个性抹杀了,所以他极不服气,内心的渴望是自由,但是蒋平对白玉堂的一番话可以看出五义的一种转变,“你说你到过皇宫内院,忠义祠题诗,万寿山前杀命,奏折内夹带字条,大闹庞府杀了侍妾。你说这都是是人所不能的。这原算不了奇特,这不过是你仗着有飞檐走壁之能,黑夜里无人看见,就遇见了皆是没本领之人。这如何算的是大能干呢?如何算得见过大世面呢?”也就是说,蒋平所认为的那种江湖行为只是小打小闹,不是大能干,不是大世面,只是凭着飞檐走壁之能,血气方刚之勇,实际上是不懂规矩,甚至破坏规矩,所以“算不了行侠尚义英雄好汉”,充其量只是一个浑小子,甚至没有资格上开封府。

什么是大世面,“若是见过世面,必须在光天化日之中,瞻仰过天子升殿。……慢说天子升殿,就是包相爷升堂问事,那一番的威严,令人可畏。”天子升殿是大世面的标准,而这种标准直接否定了白玉堂的个人侠义,直接否定了鲁莽江湖,最终从江湖之远而转为庙堂之高,所以少年英雄最后得到了仁宗迟来的赏识,传旨:“加封展昭实受四品护卫之职。其所遗四品护卫之衔,即着白玉兰堂补授,与展昭同在开封府供职,以为辅弼。”而这也就意味这三侠五义都已经完成了一种庙堂式的命名,也和包公一样,可以真正拯救人民,可以治国理政,可以成为治世良臣。

而当居庙堂之高之后,这些侠义之士进入的另一个江湖就是自上而下的江湖,所以他们面前的任务也变得更为重大,那就是要清除最大反派襄阳王的势力。襄阳王,是真宗幼弟,宋仁宗的叔叔,他意图勾结江湖人士邓车、张华、马刚、马强、雷英等人,朝中的庞太师及其党羽,还有蓝骁、钟雄、邬泽,立下盟单兰谱放在冲霄楼中,意图谋反,颜查散上任襄阳,带领三侠五义众位英雄剿灭叛乱,为大宋的安危、人民免于战乱做出卓越贡献。在小说中,为了拿到襄阳王造反的证据,锦毛鼠白玉堂三探冲霄楼,命丧铜网阵,用自己的鲜血捍卫了大宋的安定,而这便是侠义的体现。在小说中,群雄战襄阳其实并未真正展开,在第一百二十回中说:

这便是《忠烈侠义传》收缘。要知群雄战襄阳,众虎遭魔难,小侠到陷空岛、茉花村、柳家庄三处飞报信,柳家五虎奔襄阳,艾虎过山收服三寇,柳龙赶路结拜双雄,卢珍单刀独闯阵,丁蛟、丁凤双探山,小弟兄襄阳大聚会,设计救群雄;直至众虎豪杰脱难,大家共议破襄阳,设圈套捉拿奸王,施妙计扫除众寇,押解奸王,夜赶开封府,肃清襄阳郡;又叙铡斩襄阳王,包公保众虎,小英雄金殿同封官,紫髯伯辞官出家,白玉堂灵魂救按堂,颜查散奏事封五鼠,包太师闻报哭双侠,众英雄开封大聚首,群侠义公厅同结拜:多少热闹节目,不能一一尽述。也有不足百回,俱在《小五义》书上,便见分明。

“活捉了襄阳王”成了续集,但是在小说中,从江湖到庙堂,再从庙堂到江湖的侠义世界已经建立,所以作为一种铺垫,那种大场面等待展开,而随着大场面的展开,拯民于水火之中建立的“在止于至善”和治理国政的“大明明德”也便成为侠义文化的最好阐释。

无欲的悲歌

编号:C38·2150920·1214
作者:【奥地利】彼得·汉德克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3年08月第3版
定价:49.00元亚马逊37.90元
ISBN:9787208113695
页数:357页

“星期五深夜,A地一名51岁的家庭主妇服用大量安眠药自杀。”这是克恩滕州《人民报》的一条消息,这是彼得·汉德克笔下的悲剧。51岁家庭妇女自杀,而“我”作为叙述者立刻要义不容辞地撰写自己母亲那“简单而明了的”故事。母亲出生在一个天主教小农环境里,接受的是无欲望、秩序和忍受的道德教育,她最终依然无法逃脱社会角色和语言模式对自我生存的毁灭,于是自杀成为她无可选择的必然归宿。在对这个女人命运的回忆中,她那受制于社会角色和价值观念的生存轨迹自然而然地展现在读者眼前。作者以其巧妙的叙事结构和独具特色的叙事风格表现了母亲生与死的故事,其中蕴含着一种启人深思的愿望,一种值得向往的生存,一种无声质问社会暴力的叙述之声。《无欲的悲歌》由两部小说组成,包括《无欲的悲歌》和《大黄蜂》。


《无欲的悲歌》:我看见一个女人走进公墓

所有这些都不是为了变成另外一个人,而是成为一类人:从战前的变为战后的,从乡下土包子变成城里人,对这类人完全可以这样来描述:高个儿,苗条,深色头发。
    ——《无欲的悲歌》

谁是那一类人?是克思滕州《人民报》周日版的“综合新闻”消息里那个服用大量安眠药自杀的家庭主妇,A地G县是她的出生地和死亡地,51岁是她离开世界的年龄,当这些个人信息在一张报纸上被公众阅读的时候,对谁来说都可能只是一个可以完全忽略的事件,唯独对于我来说,有着一种特殊的意义,而这样特殊的意义并非是极度的悲伤,而是关于死和亡故带来的玩笑,是玩笑变成的愉悦,就像是007电影里表现的那样,充满了某种戏谑和味道。

可是,她是我的母亲。母亲是一个单独的个体,是一个象征着爱与保护的角色,一个有过爱情和婚姻的女人,可是最后却成了她,成了生活之外的另一个人,甚至成为了必须取消个体意义的“一类人”,这一类人从战前到战后,从乡下到城里,从出生到死亡,从孤独到遗忘,当51岁的人生最后以非个性化的葬礼仪式完成死亡的归属之后,她作为母亲之间似乎也只是一个空洞的符号,高个儿,苗条和深色头发,这些外部特征只是这一类人的描写,它无法深入一种叫做母亲的孤独和对爱的渴望,在临时的意义上成为他们,她们,甚至它们。

似乎从家族传统来说,就在一种被取消了个体意义的生存中开始的,外祖父的前面数代都是一无所有的长工,他们寄人篱下,他们没有遗产,“惟一的财产就是要跟进坟墓里去的节日礼服。”所以,在这样的生活中,“积攒”成为他们生活的唯一方式,积攒是为了生存,积攒是为了死亡,积攒压抑个人的欲望,积攒变成无法改变的命运,甚至希望子女也能继承这种“骇人的无欲无求”。看起来,积攒意味着对于财产的保存,是对于自我生存的最低要求,是为了满足某种欲望,但是在形成了传统的积攒体系中,个人已经慢慢变成了一种工具,所以即使后来他活下来的儿子成了木工师傅,可以雇佣工人,也获得了财产,甚至可以喝酒、娱乐,但是,积攒的习惯已经无法改变,一生似乎都要在这样的体系中被命名。就像当地女孩们常玩的一个游戏一样,人生的过程就浓缩成这样一条轨迹:累了/倦了/病了/病重了/死了。

积攒而累,积攒而倦,积攒而病,以及积攒而死。可是,母亲似乎要打破这如游戏一样的人生轨迹,她的童年想上学,因为只有上学才会让她感到自我的存在,“我自觉了”是一种追求,在积攒的世界里,变得另类。于是离家出走,于是寻找释放自我,于是寻找爱情。“约会,跳舞,聊天,打趣——对性的恐惧就这样被掩饰过去,‘没有我喜欢的’。工作,娱乐,心情沉重,心情轻松,收音机里的希特勒声音很好听。”没有我喜欢的,却是一种喜欢,一种自我。但是“收音机里的希特勒声音很好听”,这不是娱乐,也无关工作,而是一个错乱的时代,一场彻底消灭自我的战争。

1938年4月,注解成“德国人说赞成…!”而在十年之后的1948年初夏,则和“没有合法证件”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起先她是兴奋和激动,而后来是被迫离开东部管制区。这是战争的起伏,是战争的改变,远比“积攒”的生活方式更压抑和毁灭个性。1938年兴奋是关于集体主义的狂欢,那个世界是神奇的世界,“一个之前只在广告里看见过的世界。”虚幻变成现实,远远没有接纳一个个体的人,所以在那第一次的爱情里,母亲爱上了德国党员同志,唯一的一个,不可替代的一个,没有另一个的一个,“生活教会她的爱情只能固定在一个不能更换、无法替代的对象身上。”可是在集体狂热的岁月里,爱情真的是一种无法替代的感情,是一种释放自我欲望的满足?战争带走了母亲的爱情,带走了母亲的婚姻,带走了母亲的“自觉”,也带走了母亲的个体。

彼得·汉德克:被重新命名的叙述者

先是德国党员的离开,接着是她去柏林找到了他,接着是他又嫁给了德国防卫军的士官,接着就是战争结束,以及婚姻结束,“那个男人也忘了自己曾经因为打赌追求过她,和一个女朋友生活在一起。”创伤似乎是隐匿的,对于母亲来说,她以针刺的方式流掉了孩子,或者偷偷打掉了孩子,尽管在1948年回到出生的地方时,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但是这些孩子和爱有关吗?母亲又会回到自己追求理想和自觉的出发地吗?战争无形之中改变了一个人,甚至比积攒更为压抑,更为骇人,无欲无求的生活让母亲成为一类人,一类从战前到战后的人,一类从乡下到城里的人,一类有过集体狂欢虚幻的人,一类再也找不到自己的爱情和婚姻的人。

“一个小人物通过成为某一类人摆脱了自己那丢人的孤独和孤立无援,失去了自我,却成了某个人,即便只是临时的。”是的,母亲曾有过寻找自己的反抗,从童年要上学而离家出走来说,她的骨子里是抗拒压抑的,甚至当战争之后她学会抽烟,开始酗酒,甚至数次堕胎,无非是对于现实的不满,但是这种不满是盲目的,甚至是自我牺牲的。自我牺牲对于那个自我来说,当然是一种毁灭,最后的意义依然是回到了一个类。类是“不再需要人,有物就够了”,类是“对于贫穷却只剩下象征而已”,类书写了一种“当时——后来”,“因为——尽警”,“是——变成——一无所成”的人生秩序,类甚至是在最后追求人生尊严而无望的时候变成了“用人作道具的大自然剧”,当极端的表达欲望与极端的无语碰到一起,即使阅读、看报,也只是在寻找一个类的模式,“她把每一本书都当做对自己生活的记录来读,在阅读中苏醒,通过阅读生平第一次袒露自我,学会谈论自己。”

这种寻找和谈论,是一种反讽,因为没有自我才寻找自我,因为寻找自我才发现更没有自我,在恶性循环中,她没有爱好,没有偏爱的东西;她不再做填字游戏,不贴照片;她不参与社会活动,害怕冬天;她的头剧烈地疼痛,吃不下药……“我根本就不是人了。”一种是自我存在的逐步消解,另一种是身体戕害带来的自我毁灭感,“我自言自语,因为没法跟任何一个人说些什么。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部机器。我很想坐车去个什么地方,但是天一黑,我就害怕自己找不回来。”迷路而迷失,而在身体彻底走向死亡之前,那唯一能感到自我存在的则是在平静中享受死亡的幸福,“终于能够安安稳稳地睡去了。”

“也许有别的绝望类型,我们对此依然一无所知,人们也没有意识到。”连绝望都找不到别样的意义,连死亡的仪式都没完成个性化,母亲在死前寄的挂号信里是遗嘱,但是从432号到442号的序列中,不是标注着不同,而是制造了混淆,“这和我脑海中的那个数字如此相像,猛看上去竟让我产生了混乱,一时间以为一切都没有发生过。”所以对于“无语的悲歌”来说,死亡是自己最后的确认,“她把自己的秘密带进了坟墓!”那些秘密里有压抑,有孤独,有恐惧,有苍老,但是在无欲的世界里,仿佛和积攒的生活一样,如战争的岁月一样,最后只留下“A地(G县)一名51岁的家庭主妇服用大量安眠药自杀”的消息,而那些真正的秘密只在坟墓里,在自我的最后归宿里。但是关于母亲的一切到底有多少是现实的存在,到底多少是虚构的焦虑?无欲是不是母亲一直以来的常态,秘密是不是真的被送进了坟墓?在我曾经邂逅自己父亲的那种经历来看,我并没不是在母亲的意义上成为我自己,实际上说,我只不过是另一个符号,另一种类别——叙述者:“由于我只是描述者,无法扮演被描述者的角色,所以也就不能产生那样的距离感。我只能和自己保持距离,母亲却无论怎样也不能像我平常对待自己那样,变成一个使人振奋同时内心激昂、越来越快乐的艺术人物。”

叙述者把她变成了一个51岁自杀的家庭主妇,把她写成在集体狂欢的战争年代品尝了苦涩和恐惧的母亲,把她描述成一个只在类别意义上具有符号特性的人,叙述者是虚构者,是闯入者,是梦境制造者,也是“我看见一个女人走进公墓”的旁观者。女人,死亡,叙述,在《大黄蜂》里,完全变成了一种类别化的书写,那里有我,有弟弟,有妹妹,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为什么她自始至终都被叫做“那个女人”?那是一个十一月的日子,下雪的日子,寒冷的日子,坐在火炉边取暖的日子,或者是夜里有轰炸机飞过的日子,这是确定的时间;那里有一个弟弟,拽藤条道的弟弟,用指甲刮玻璃的弟弟,星期六回到家里的弟弟,以及在河里淹死的弟弟;那里有一个妹妹,念叨着大衣、熨斗、飞蛾和灰尘的妹妹,照见镜子中自己的妹妹,拍摄了哥哥照片的妹妹,模仿淹死的哥哥的妹妹;那里有一个父亲,驶向池塘的父亲,拔出刀剁碎水蛭的父亲,喝醉酒的父亲,以及有一个母亲的父亲。

可是我呢?只不过是一个叙述者,叙述者是一种类别,“我”就是“他们”,他们是我:“我妹妹说,十一月那一天,我的眼睛瞎了。两个当兵的开了一辆军车,穿过深深的积雪,不知从哪儿把我拉了回来。”他们是他:“关于上学的路,有三句话成了口头禅:我去修道院。我去易伯塞。我去下面爬一座山。”他们是叙述者:“当叙事者妹妹从热锅里拿出一个土豆扔给叙事者时,父亲在船上拔出了刀。当叙事者把热土豆从一只手滚到另一只手还不断吹着手指时,父亲在船甲板上把水蛭剁碎了。”叙述者是一种命名,关于声音的命名,“声音的名字”里有窗帘的飘动,有哗啦啦,有嚓嚓声,有嘎吱声,有当啷声,有嘶嘶声,有簌簌响,有啪嗒声;有关于动物的命名,是马眼睛上的虫子,是一只瘦骨嶙峋的猫,是这些都长翅膀的蚂蚁。可是,关于叙述者,关于声音,关于动物,关于自行车,关于柴棚,关于火炉,其实所有的命名只不过是走向“名字的丢失”,“他的名字被写在一堵墙上。有人骂他犯了法,做了不光彩的事,或者说,身体有缺陷。”“他的名字会出现在电影院的墙上。不过,—个否定事情的人并不一定是撒谎:他只是不认可别人强加给他的东西而已。”

名字的丢失,只不过是再次取消命名,它和当初的命名一样,是一种虚构,所以看上去是盲人,最后就是盲人,“谁也没有从镜子里看见过盲人的脸。”而关于那个不被命名的女人呢?她却像在真实中存在的个体,在无名中自我命名。“女人的出现”时,她问起了这个人的父亲,以及问儿子是否已经吃饱;她被我看见走进了公墓,然后被人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她在房间里睡觉,“她挡住了别人的路。”她得了严重的恐水症,她问为什么要现在去镇上,而那两个真实的名字马蒂亚斯·贝尼迪克特和格里高尔·贝内迪克特也总是出现在她的故事里。是的,对于她来说,连死亡也都有了最后的意义。而所有这一切的无名化的命名,也都是在抹除叙述者的虚构,“因此,他说起自己的遭遇时,就像在说别人的遭遇一样:即使别人在考虑朝哪个方向迈起步子时,思想也会矛盾的。特别是因为他失明了更是如此,这也许只是编造出来的。”所以用“人”代替我,用我代替人,用他代替我,而无论是何种代替,也都是要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就像把母亲藏在“这个女人”的类别之后。

为什么隐藏?为什么无名?因为像战争一样的死亡,像盲人一样的虚构,“战争并不是消磨时间。它是为了一个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种严肃手段。它让一切事态更难以把握,并且干扰事件的进程。战争是偶发事件的领地。”所以关于存在和死亡,关于睡去和苏醒,关于命名和丢失,都在一种真实之外的时间里:“他说道,是明白事理的时间,头脑清醒的时间,冰期的时间,战争的时间,他说道,不合适的时间。”把时间藏起来,把自己藏起来,把母亲藏起来,只留下叙述者,只留下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是“以描写一条小路开始的,一个人领着儿子走在路上,正在寻找一位失踪的兄弟”;那个故事“并没有完全讲清楚这位少年是怎么失明的,只是多次提到当时处于战争状态”;那个故事“的细节都来源于他的记忆。他独自构思了这个简单的框架,并且还信以为真。幸好他只保留了结尾”。是的,盲人是叙事者,盲人虚构了命名的方式,盲人在回忆中讲述战争,但是对于盲人来说,叙述就像是面对一面镜子,“瞎子不可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脸;如果瞎子在照镜子,那就等于没有人在照镜子。”

不是象征,而是一种反讽,盲人的叙述只是要将一个类的故事写出来,用镜子,用虚构,用无用的隐藏,而其实,即使“这本书出人意料地以描写晚餐而结束”,最后的一页并非真的是那种“无法得到描述的”黑夜,而是在记忆中断中,盲人看见了新的故事,弟弟走在结冰的雪地上:“我呼喊他时,他滑倒了。他抬起左脚时,右脚滑倒了。他抬起右脚时,左脚也明显滑倒了。他跑动时,双脚都滑倒了。冰层下面的雪里夹杂着厚厚的泥土。”看见冰层,看见泥土,以及看见没有淹死的弟弟,在独自找到的出行动作的规则里,一个人走向远方。于是,不被命名为类别的故事真正产生了,“你不是走进来,你不是进人现场,更确切地说,你是穿过那些目光。没有人在场。”

射雕英雄传(1-4册)

编号:C28·2150919·1210
作者:金庸 著
出版:花城出版社、广州出版社
版本:2008年03月第3版
定价:86.00元新华书店68.80元
ISBN:9787806553312
页数:1383页

作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五九年,在《香港商报》连载。“写《射雕》时,我正在长城电影公司做编剧和导演,这段时期中所读的书主要是西洋的戏剧和戏剧理论,所以小说中有些情节的处理,不知不觉间是戏剧体的,尤其是牛家村密室疗伤那一大段,完全是舞台剧的场面和人物调度。”正是由于《射雕英雄传》具有中国传统小说和戏剧的特征,所以在银幕和屏幕上形成了颇为热闹的景象,不同版本、不同国家的电影、电视连续剧曾经成为独特风景,甚至也产生了《江南七侠》、《九指神丐》等他人冒名演衍的小说。新修版重写了黄药师和诸弟子的关系,并将吕文焕守襄阳一节,改为李全、杨妙真夫妇领“忠义军”守青州,以顺合历史及地理,守襄阳事至《神雕英雄传》书中再得以发展。  


《射雕英雄传》:谁是大英雄?

如题,是关于英雄主义的一次文本追寻。大约是初中时代,以《金箫玄剑》为标志的阅读,就是闯入了一个玄妙的武侠世界,偶然之中得到的一册《谁是大英雄》,封面赫然写着“射雕英雄前传”的注解,其实那时大约也知道作者金童无非是一种投机取巧的命名,和向金庸致敬一类的理由好不沾边,但是“射雕英雄”却是实实在在成为打开这其中一册的全部理由。从大理国“”老皇爷段盛开始,追溯了南帝的渊源和发展脉络,及至最后形成“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武林格局,最后到众英雄第一次华山论剑终结。

只是片段阅读,那书自然是从某处偶得,金童是某人,图书是偶得,这一种阅读的境况大约就是对“射雕英雄”的迷恋而造成的迷失,现在网上搜索,还能找到1989年华文出版社出版的书影。但是对那一个文本缺失的时代来说,《谁是大英雄》的确让我无限接近射雕的故事,而其实,“谁是大英雄”的疑问却是很准确地传递出“射雕英雄传”的主题,据说,1976年香港佳视曾经拍过《射雕英雄传》,当时由黄沾作词、作曲、编曲,林穆演唱的主题曲就叫“谁是大英雄”,而之后佳视拍摄了《射雕侠侣》,仍是沿用了该歌曲的旋律,只是刘杰把歌词和歌名进行了改动;之后的1993年,电影《东成西就》再次把该歌曲作为主题曲,而到了2011年,刘镇伟拍摄的《东成西就2011》,“谁是大英雄”还是被用作主题曲,只不过加入了摇滚、Hip-Hop等元素。

从1976年的电视剧主题曲,到1989年的小说,再到1993年、2011年的电影旋律,射雕故事似乎一直在追问“谁是大英雄”这个问题,而对于个人来说,偶得开始的文本,也经历了种种的迷失和迷恋。1989年出版的图书拿在我的手上接近射雕小说,显然是有些迟了,但这种浓烈的兴趣却是在电视剧文本里获得的,那时的电视节目单一,却无意之中在邻家的黑白电视中看到了1983年版的《射雕英雄传》,这无疑对于当时只有两个频道的收视节目来说,是一次巨大的冲击,也是童年英雄情结的一次成型。不稳定的电视信号,时断时续的观看体验,和那一册偶得的《谁是大英雄》一样,其实就是一种断裂造成的迷失,而迷失更加深了迷恋。而真正完整地一次观看,则是在几乎已经成年的高中时代,那一次90年代初期的重播,是第一次真正接近电视文本,第一次展现英雄主义,即使当时是趁着晚自习翻墙而出去追寻这一个英雄梦,最后导致了全班批评的后果,但至少,现在只要听到那熟悉的旋律,便会很怀旧地进入到那一个经典的场景中。

“依稀往梦似曾见,心内波澜现”的铁血丹心,“人海之中找到了你,一切变了有情意”的东邪西毒,“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或者,另有高处比天高”的华山论剑,记忆中的种种复活,就是为了保全一种永恒的文本,就是缅怀那一种英雄情结,就是在若干年后还是能回到“谁是大英雄”的恒久式疑问中。从前的阅读是迷恋一种现实之外的英雄传奇,无论是降龙十八掌、九阴白骨抓、打狗棒法、蛤蟆功,还是全真七子、江南七怪、丐帮、铁掌帮,无论是东西吸毒南帝北丐,还是是荒漠、大海、孤岛、高山,在纵横捭阖、出神入化的武侠世界中,武功高强就是一种英雄的标配,而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像是给了英雄一个更奇幻的空间,也给了读者更自由的想象世界。

但显然,英雄并不只是传统的侠客,当郭啸天和杨铁心未出生的孩子被丘处机取名为郭靖和杨康的时候,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被打上了和国家利益有关的“靖康之耻”这一烙印的时候,其实也在某一种意义上开启了英雄主义的成长之路,相约十八年后比武,丘处机对江南七怪说:“今日是三月廿四,十八年后的今日正午,大伙儿在醉仙楼相会,让普天下英雄见见,谁是真正的好汉子!”这里就设置了两种身份,一种是“普天下的英雄”,另一种则是“真正的汉子”,真正的汉子是指十八年后长大成人的郭靖和杨康,即使他们身怀武功,但也是一个汉子,汉子的意义是个人层面的,他甚至和门派无关,只不过是身体和意识延伸之下的一种技艺而已。但是见证这一场比武输赢的却是“普天下的英雄”,天下之大,英雄之多,当他们都成为见证者的时候,是不是反倒变成了一种多元的标准?

英雄或者就是一种多元的身份属性,可以是出类拔萃的汉子,可以是武功高强的能人,可以有出神入化的武功,当十八年后终于在烟雨楼相遇的时候,各自经历了人生转变的郭靖和杨康,也都开始在这种多元论中寻找自我,但是最后为什么武功更高的杨康却输了这一场比赛,判决者当然是丘处机,他的意思很明确,因为杨康并不是杨康,那个和国耻相关的名字早已经被更改,杨康而为完颜康,不是简单的更名改姓,金国小王爷的身份实际上更是一种背叛,更是对于武德的背叛,“我这孽徒人品如此恶劣,更是万万不及令贤徒。咱们学武之人,品行心术居首,武功乃是末节。贫道收徒如此,汗颜无地。嘉兴醉仙楼比武之约,今日已然了结,贫道甘拜下风,自当传言江湖,说道丘处机在江南七侠手下一败涂地,心悦诚服。”所以由名字开始,到名字结束,杨康甚至连一个“真正的汉子”也没有资格,更物无从谈起所谓的英雄。

作为一种衬托,郭靖似乎是一种理想的英雄主义化身,从父亲被杀,到母亲颠沛,从雪地出生到大漠成长,郭靖似乎一生的注解都没有离开过自己被定义的名字,母亲李萍是个标准的家庭妇女,没有文化,没有地位,当她遭逢家庭巨变的时候,没有像包惜弱一样有着一些的妥协和屈服,也不枉自菲薄,而是以自己的坚韧养育了郭靖,并且培养了郭靖很多优点。当郭靖慢慢成长,母亲给他的一个人生启示就是为父亲报仇,这是一种道德责任,其目的就是为了履行一种社会义务。但是报仇这个人生主题需要确立的是:仇人是谁?仇人是完颜洪烈,而当这个名字从个人意义变成民族符号的时候,报仇的道德责任也从家庭扩展到了国家。

这是一个渐次成长的过程,就像郭靖身上的武功一样,是从简单到复杂,再到高深,“这孩子学话甚慢,有点儿呆头呆脑,直到四岁时才会说话,好在筋骨强壮,已能在草原上放牧牛羊。”这是愚笨的起点,也正是这个低层次的人生开头,才有更多可能获得关于英雄的技艺和精神的填充,从江南七怪的武功,到悬崖上到人马钰的指点,再从梁子翁的蝮蛇血,到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再到周伯通的左右互搏和九阴真经,他不断向上,不断修炼,终于在功夫层面上慢慢走向了极致,在最初级意义上接近了所谓的英雄。

当然,在郭靖成长过程中,影响最大的女性除了自己的母亲李萍,便是一生所爱的黄蓉,从张家口和身为乞丐的黄蓉相遇,到最后现身女儿身,郭靖对于黄蓉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见倾心的感觉,而冰雪聪明的黄蓉在更多意义上却是对于郭靖个性的一种补充,这个多才多艺,博古通今,精通琴棋书画,厨艺了得的女子,与郭靖不离不弃患难与共,不仅阐释了一种理想主义的爱情,而且更是为英雄主义的最终形成打下了基础,“两人不自禁的伸出手去,握住了对方的手,两颗心勃勃跳动,感到全身温暖,当听到别人伤心欲绝的不幸之时,不自禁想到自己的幸福,因为亲爱的人就在自己身旁坐着,因为她的伤势已经好了,不会再死。是的,不会再死,在这两个少年人的心中,对方是永远不会死的。”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这无疑是一种爱情的满足,比起梅超风和陈玄风逐出师门的背叛,比起瑛姑和周伯通不被承认的情感,郭靖和黄蓉当然是一种完美。

而其实这种完美主义也经历了诸多的坎坷,郭靖在蒙古的时候已经成为了“金刀驸马”,所以他在黄蓉和华筝之间有过艰难抉择,这种抉择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道德责任使然,郭靖一开始是一种尊长的行为,所以他必须娶华筝,因为,“答应了人的事决不能反悔”,所以答应娶华筝就是一种实践诺言的体现。但是当他遇到黄蓉之后,当他和黄蓉经历各种磨难再次回到蒙古的时候,这个难题看起来变成了郭靖的一次毁约,“我再也不理甚么成吉思汗、甚么华筝公主,这一生一世,我只陪着你。”一生一世在桃花岛,一生一世陪着黄蓉,这是郭靖构筑的理想,而为了这个理想,他违背了自己的承诺,但其实,这却是郭靖的一个转折点,他由服从尊长的被动道德层次,进展到自己承担自己言行的后果的主动层次。

这个主动层次当然对于郭靖的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正式开启了他从小我到大我,从个人到国家的“侠之大者”的成长之路。曾经是个追求武艺的人,曾经只把在桃花岛上卿卿我我度过一生作为理想的人,却必然走向一种自我成长的英雄传奇。追求武艺,似乎是每一个习武之人的毕生追求,所以有了华山论剑,所以有了对于《九阴真经》的争抢,也所以有了为了成为武功最高强的人而不惜滥杀无辜,黄药师的妻子因此而逝,欧阳锋为此而疯,“欧阳锋是谁?”第二次华山论剑上,登上巅峰的西毒欧阳锋,用这一个“我是谁”的疑问,提出了关于习武本质的问题。对于他们来说,能拥有绝世武功是人生一大快事,就如周伯通所说:“钻研武功自有无穷乐趣,一个人生在世上,若不钻研武功,又有甚么更有趣的事好干?天下玩意儿虽多,可是玩得久了,终究没味。只有武功,才越玩越有趣。兄弟,你说是不是?”入迷而入魔,成为人生唯一的乐趣,但是这种乐趣却制造了太多的灾祸,所以在这样一种层面上,郭靖的不解在于:“这样说来,这部经书倒是天下第一害人的东西了。陈玄风如不得经书,那么与梅超风在乡间隐姓埋名,快快乐乐的过一世,黄岛主也未必能找到他。梅超风若是不得经书,也不致弄到今日的地步。”

武功自然是一把双刃剑,而郭靖提出的这个疑问更在于武学的根本意义,而其实,对于郭靖来说,他在武学的疑问之外,更有着关于自身定位的一个疑问,身为汉人,金国王爷是自己的杀父仇人,而自己却生长在蒙古大漠,这是奇特的人生经历,这种人生经历也为郭靖成长为“为国为民”的侠之大者提供了条件,他是蒙古的大将军、大元帅和金刀驸马,在离开蒙古寻找杀父仇人的过程中,认识到了国家的危难,所以完颜洪烈与其说说自己个人意义上的仇人,不如说是国家意义上的敌人,而很有象征含义的是,《九阴真经》上的武功,几乎都是郭靖被动接受的,而他主动寻找的一本兵书秘籍却是《武穆遗书》,这一本金国人四处寻找的兵书,其意义就在于能够能“直捣黄龙,灭了我大金”,所以得到它既是为了能让它助力金国的扩张,更在于使汉人失去了谋略上的智慧,所以郭靖当听说欧阳锋和完颜洪烈要进洞盗书的时候,便心想:“武穆遗书若是被他得去,金兵即能以岳武穆的遗法南下侵犯,这件事牵涉非小,明知欧阳锋在此,决然敌他不过,但若不挺身而出,岂忍令天下苍生遭劫?”

不再追求自我的功夫,而是为了天下苍生不遭劫,《九阴真经》和《武穆遗书》两本秘籍所延伸的是不同的世界,而同样在黄蓉的爱情中,他也找到了另一种自我的目标,黄蓉对他说:“不错,这叫做‘国有道,不变塞焉,强者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者矫。’”黄蓉向郭靖阐述说:“国家政局清明,你做了大官,但不变从前的操守;国家朝政腐败,你宁可杀身成仁,也不肯亏了气节,这才是响当当的好男儿大丈夫。”这也为他们的爱情注入了一种爱国情怀,也正是这种为国为民的追求,最终使得他从为父报仇变成了为国成仁,也在个人和民族的纠葛中找到了关于英雄的定义,当成吉思汗在草原上展望蒙古的威力时,郭靖却说:“大汗武功之盛,古来无人能及。只是大汗一人威风赫赫,天下却不知积了多少白骨,流了多少孤儿寡妇之泪……自来英雄而为当世钦仰、后人追慕,必是为民造福、爱护百姓之人。以我之见,杀得人多却未必算是英雄。”这便是郭靖真正对于英雄的阐释,而在成吉思汗临死之前“英雄,英雄……”的悲叹中,郭靖也最终选择了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与黄蓉共同死守襄阳重镇,协力击退蒙古的围攻。

雪山飞狐

编号:C28·2150915·1209
作者:金庸 著
出版:花城出版社、广州出版社
版本:2008年03月第3版
定价:20.00元淘宝20.00元
ISBN:9787806553336
页数:359页

《雪山飞狐》是金庸十二部长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作品。小说讲述的是闯王李自成四大侍卫胡、苗、范、田后人和闯王军刀的故事。当年闯王兵败九宫山,将藏有复国宝藏的闯王军刀交给四大侍卫之首胡侍卫保管,苗、范、田三位误以为他卖主求荣,将其杀死。百余年来,四家后人不断寻仇和寻宝,却无一能得善终。在这篇小说中,最精彩的就是胡苗比武那一场,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雪山飞狐》的情节描写与众不同,所有故事都是由他人口中叙述的,别具一格,胡斐和苗若兰蜻蜓点水式的爱情描写更是画龙点睛之笔。另收录金庸《鸳鸯刀》、《白马啸西风》。


《雪山飞狐》:这一刀劈下去还是不劈

忽然旁边一个嘶哑声音道:“两位说的经过不同,只因为有一个人是在故意说谎。”

说法不一,为什么必然有一人在说谎?也就是说,在排除说谎者之后,必然有人讲的是真话?这似乎是一种逻辑上的常识,但是当这一段往事尘封在历史之中的时候,说与不说,说谎与不说谎到底有何意义?或者说,知道真相或者隐瞒真相,会改变多少历史的曲折?这样的逻辑其实可能遗漏了一个更大的前提:两个人说出了不同的经过,但是如果他们都是在说谎呢?

真相的唯一性到底在哪?而在雪山飞狐还没出现的玉笔峰山庄上,说出经过的并不是两个人,而是更多。起先是那个叫宝树的和尚,拿出一把刀,当把刀鞘反过来之后,众人看见了“奉天倡义”四个字,而这四个字和百年前的一个人有关,那就是李自成李闯王,因为他当年的称号就是“奉天倡义大元帅”,也就是从这把刀开始,宝树讲述了闯王起义失败之后兵困九宫山的经历,当时的四名卫士“胡苗范田”对他赤胆忠心,但是在突围之中却产生了误解,当时李闯王派苗范田三人去求救援,胡则护卫闯王。但是在救援未到、敌兵先至的情况下,胡以一死卒充闯王献于清兵,然后将闯王安置一隐秘庙中为僧。胡因得清兵信任升官,而他的这一行为被苗范田以为是一种“出卖”,于是定计报仇。三人在行刺吴三桂时巧遇胡,不及胡陈明原委即将胡杀死。之后,胡之子以实情告知三人,三人当众自刎。三人后代未知内情,苗范田遂与胡世代为仇。百余年来,四家子孙冤冤相报,无一代能得善终。

这一段旧事当然谁都不是在场者,而在几代之后,到了胡一刀、苗人凤一代,这样的冤冤相报似乎并没有终结。胡一刀护妻去南方生产,至唐官屯突然临产,此时恰与来此寻仇之苗人凤、田归农等人相逢。胡一刀似乎要把真相说出,但是却因田归农从中做梗而未达,胡一刀和苗人凤的一场苦战变成了“雪山飞狐”的关键事件。在交战中,胡一刀和苗人凤因仗义豪气而消解了仇恨,最后甚至变成了知己,但是田归农却在二人比武之兵器上暗涂毒药,胡一刀只是因为小伤而殒命,胡夫人将幼子胡斐托于苗人凤,随夫自尽。

但是在宝树的讲述中,苗人凤杀死了胡一刀,虽然两人成为知己,胡一刀在死之前也认为自己无愧于天地,还把一只铁盒交给苗人凤,让他在孩子十六岁之后交给他,而苗人凤也感慨:“唉,天下虽大,除了胡一刀,苗人凤再无可交之人。”但是这并不能抹杀之后胡苗两家结仇的结果。而在苗人凤的女人苗若兰的口中,这一场比武决斗其实是为了化解百余年的恩怨,就像苗人凤所说:“任他武艺如何高强,一生不是忙着去杀人报仇,就是防人前来报仇。”所以他历下家训,苗门子孙不得学武,也不再收一个弟子。

两个人的叙说,其实各自都成了恩怨的书写者,当众人听说之后也就有了必有一个说谎者的推论,而在这之后,当时那名仆人却说自己亲见,也参与到叙述中来。他就是当时抱走胡斐的平阿四,他的一句话更是语惊四座:“害死胡大爷的不是金面佛,是从前叫做跌打医生阎基、现下出了家做和尚、叫做宝树的那人。”之后加上“镇关东”陶百岁的证明,“胡一刀夫妇临死的情景,我也是在场亲眼目睹,正如苗姑娘与那平阿四所说,宝树这和尚说的却是谎话。”也就把宝树定为了说谎者,一个真正的杀人凶手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为了混淆视听,当然会以谎言的方式讲述那一段渐渐模糊的历史。而之后刘元鹤的叙述又引出田归农相关的轶事:“各位,田大哥是自尽死的,并非旁人用箭射死。害死他的既不是陶子安,更不是胡斐,那是他自己。”

其实在这一日的玉笔峰山庄里,众人分明讲述故事,像是对于一个封闭环境的突围,各人怀着心事,各人都有目的,其实关于胡一刀的仇死,关于苗人凤的誓言,关于田归农的自尽,都成为已经发生的故事,它一定是在必然性之上,而在那一段历史的纠葛中,各人的猜疑,各人的谎言,改变不了什么,就像李闯王的最后结局,也存在着诸多的说法:一种说话是他在九宫山被村民击毙,第二种说法是他无法脱身最后自缢而死,第三种说法是他在罗公山军中病死,第四种说法是他逃到夹山出家为曾,直到七十岁坐化,而第五种说法则是被牛金星所杀。李闯王最后结局的四种说法在金庸的《后记》里被提及,而对于这些说法,他的观点是:“历史小说有想像的自由,可以不必讨论。其他各种说法经后人考证,似乎都有疑点。”

各种说法都有疑点,到时对于历史多元论的另一种说法,而金庸列出这五种说法,却又以历史小说的名义,为自己的想象找到了合理解释,也就是说,这只是和历史有关的小说,其中的虚构是必需的,它不是需要考证的历史,只是一种合理的想象而已,在这个意义上,在宝树、苗若兰、平阿四及陶百岁之外,他作为一个作者,又变成了第五个叙述者,而这样的叙述者更是在自由的想象中把一段往事变成了更多元的可能,变成了另一种对于封闭世界的突围。

本身,胡一刀和苗人凤因为交战而成为知己,是化敌为友式的突围,是对于代代相报的突围;而苗人凤的妻子抛下丈夫和女儿跟了田归农,却是对于从一而终感情的突围,其意义当然是制造更多的悬念,更多的恩怨,以及更多的可能性,而当苗若兰终于说出“我一定学你妈妈,不学我妈”的时候,却又像是一种否定之后的回归,面对胡一刀的儿子胡斐,苗若兰把他的母亲当成是自己的榜样,就是学那种对丈夫衷心的妻子,甚至是夫死妇随,“她这两句话说得天真,可是语意之中,充满了决心,那是把自己一生的命运,全盘交托给了他,不管是好是坏,不管将来是祸是福,总之是与他共同担当。”

但这并不是一种必然性,当从玉笔锋突围出来,她和胡斐却又先于藏宝洞之中,“这小小山洞就是整个世界,登忘身外天地。”这也是一个封闭世界,当只剩下出不去的两个人的时候,他们的世界仿佛就剩下一元,也就是一个必然性的世界,爱情变成了这唯一世界的唯一故事。但是唯一性总是用来破坏的,历史需要小说来想象,山洞需要机遇来突围,当那一帮人为了寻找宝藏而陷身于山洞之中的时候,他们俩人却走出了封闭世界,那么豁然开朗的外部世界对于他们来说,是不是又走向必然的爱情归宿?胡斐的面前却站在苗人凤,一个杀父害母的仇人,却也是自己所爱女子的父亲,爱和恨,似乎就在那里变成了一个永恒的难题:“他是我杀父仇人,可是他又是若兰的父亲。”

所以最后和苗人凤决斗,当胡斐有机会最后杀死他的时候,他内心的挣扎便是这个永恒的难题:“这人曾害死自己父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干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意中人的生父,按理这一刀不该劈将下去;但若不劈,自己决无活命之望,自己甫当壮年,岂肯便死?倘若杀了他吧,回头怎能有脸去见苗若兰?要是终生避开她不再相见,这一生活在世上,心中痛苦,生不如死。”这千百个念头,其实在生死一瞬间是不可能出现的,但是在金庸的想象之中,却变成了无法破解的难题,而当“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成为最后的结局时,他其实把这个悬疑又留给了读者。

“到底胡斐这一刀劈下去呢还是不劈,让读者自行构想。”戛然而止,留下这个悬疑的意义是,作者从这里退场,而读者却又成了作者,在自己的阅读想象中开始了另一种自由。这是金庸的一种叙事技巧,虽然劈下去还是不劈,是两种选择,但是劈和不劈的意义其实被消解了,劈下去是死,不劈也是死,在共同的死亡面前,即使将选择权交给读者,也并没有多少意义。但是设置这样的结局,设置了爱恨情仇的选择题,其意义却是为了另一种必然,无论是苗人凤所说:“除了胡一刀,苗人凤再无可交之人。”还是当初裹在胡斐身上的包袱上写着的“打遍天下无敌手”七个字,其意义就是在消除无数可能之后找到一种唯一性,就像苗若兰和胡斐的爱情。

“打遍天下无敌手”,就是去除无数的可能性,而归位于一种唯一性,在玉峰山山庄众人在听说不同版本的武林旧事之后是要找到一个真相,在藏宝洞中胡斐和苗若兰暗生情愫,是为了找到像父亲母亲一样的爱情,苗人凤致死不将武功传于弟子,是为了去除各种恩怨对友谊、对忠诚的破坏。所以在同样的《鸳鸯刀》中,那一短一长的“鸳鸯刀”,武林人都在寻觅,都在争夺,而“得知者无敌于天下”,无非也是在证明一种唯一性,林任夫妇新婚不久被传刀法,就是要让两人阴阳开合,要让两人共同应敌,“一个进,另一个便退,一个攻,另一个便守。”而萧半和为了刺死满清皇帝给先父报仇,而在十六岁净身入宫,以自戕的方式寻找唯一的机会,而当后来得出“替死人报仇,实不如救活人要紧”的结论,继而救出陷于囹圄的袁杨两位夫人,也是一种必然性的选择。所以那把“污泥不染”鸳鸯刀其意义就是在阐述这样一种思想,众人揭开刀上的秘密:鸯刀的刀刃上刻着的两个字是“仁者”,鸯刀上刻着“无敌”。

“仁者无敌”,成为真正是无敌于天下的大秘密。而在《白马啸西风》中,这样的“仁者”又变成了化解民族矛盾的一种必然性选择,一张高昌迷宫的地图让汉人李文秀失去了父母,却在颠破流离中来到哈萨克人的领地,她最初被叫做“真主降罚的汉人”,但是年幼时和苏普的纯洁友情就是一种没有隔阂的仁义之举,快活唱歌的天铃鸟是一种隐喻,打死的那一头恶狼也是象征,所以在四年之后当众人迷失在高昌迷宫里的时候,李文秀用自己的力量解救在其中的哈萨克人,她说出的那句话是:“汉人中有坏人,也有好人。我……我不是坏人。”

那一刻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化解了,那一刻民族的恩怨都消失了,仁者无敌,仁者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如可兰经所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安拉看来,你们之中最尊贵的,便是你们之中最善良的。”所以没有你强还是我强的争论,没有劈还是不劈的可能,悬念无解却早已注解了一种儒家的期望。

连城诀

编号:C28·2150906·1208
作者:金庸 著
出版:花城出版社、广州出版社
版本:2008年03月第3版
定价:20.00元亚马逊17.80元
ISBN:9787806553367
页数:356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时世动荡,染元帝一批价值连城的珠宝连同藏宝图下落不明。八百年后江湖上传闻,藏宝图被拟作一道口诀隐于天下无敌的连城剑法中,绝世武功和连城财宝,引得江湖中人趋之若鹜……纠缠着四个家庭百余年的亲仇爱恨,混杂着三门帮派和一个僧人二十几年的凯觎争夺。作于一九六三年《连城诀》,取材于金庸浙江老家一个长工的故事,如果说金庸的《神雕侠侣》是一部“情书”,那么《连城诀》就是一部“坏书”,写尽了天下各色人等之坏。《连城诀》是金庸作品中最为独特的一部,初次发表时,篇名叫《素女剑》,经金庸后来整理后改为现名,是金庸十五部作品中最具现实主义,批判主义的一部力作。


《连城诀》:大母哥盐失,长鹅卤翼圆

她满脸欢笑,向他飞奔过来,又笑又叫:“我等了你这么久!我知道你终于会回来的。你如不来,我要在这里等你十年,你十年不来,我到江湖上找你一百年!”
        ——《十二 连城宝藏》

四卷本的《倚天屠龙记》已经掩卷而息,五卷本的《天龙八部》尚未开封;一套书凌乱地躺在书桌上,另一套书竖立在书柜里——这是已阅和未阅的世界,这是开放和封闭的世界,而在两个世界之间,一本“全本”的《连城诀》正被慢慢地除去塑封,正被慢慢地打开,正被那开篇的“托!托托托!托!托托!”叫醒。一种阅读的过渡状态,或者也如那年的金庸创作时的中间状态,之前是《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和《倚天屠龙记》构筑的一个广阔、丰富的武侠世界,侠之大者背负的是国家重任,而在自后的《天空八部》、《笑傲江湖》和《鹿鼎记》里却更多是充满人性弱点的主角。1963年,当金庸在《明报》和新加坡《南洋商报》合办的《东南亚周刊》上刊载这一部单线索的小说时,他或者正在构筑另一个江湖。

是为转型的开始。在还未打开《天龙八部》之前,这种转型对于阅读来说,似乎更多进入到一种“无侠”的世界里,还是有对于武林秘籍的追查和抢夺,还有对于功名和财富的觊觎,还有奇遇中的奇迹发生,甚至还有江湖世界里存在的儿女情长,但是这样的世界人心险恶也罢,人世无常也好,当人的命运被推向一种无奈的境地,当所有的努力只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其实,这是一种狭义的丧失,倪匡说“《连城诀》是金庸作品中最独特的一部”,这种独特似乎去除了金庸武侠世界里固有的元素,“徒弑师、父杀女、为夺连城诀,师兄弟反目成仇;夺人妻、害友命、满个人私欲,大侠们暴露狰狞。悲乎,天良丧尽,大悲无声,问世间,情为何物?”

情为何物的疑问,是因为真情、亲情、感情已经被物欲所裹夹,已被利益所吞噬,是人性泯灭世界里的呼唤,正如狄云在最后看见站立在远处的水笙,那种突然看见的等待却是恒久的,它甚至超越时间而成为江湖世界的绝响,十年不来,就要找你一百年,而这百年的约定背后,却是利欲熏心的那些人对于所谓的“连城宝藏”的抢夺,“凌退思的部属又怎会不抢?兵丁先俯身捡拾,于是官长也抢了起来。谁都不肯落后。威长发在抢、万圭在抢、连堂堂知府大人凌退思,也忍不住将一把把珠宝揣入怀中。”习武者在抢,为官者在抢,那些道德在哪?那些规矩在哪?在宝藏面前谁都没有了尊严,谁都丧失了情感,谁都跌入了恶的深渊,而最后的结局时,“这些人中毒之后,人人都难活命,凌退思、万圭、鲁坤、卜坦、沈城等人作了不少恶,终于发了大财,但不必去杀他们,他们都已活不成了。”

背后是欲念,是恶毒,也是死亡,而狄云终于挣脱了这一切,在他面前的是在雪谷中邂逅的水笙,是在奇遇中萌发情感的女人,是一生等待只为永恒的爱人,如此鲜明的两幅图像,生生地被隔开了,而其实水笙的出现,等待中的相思,以及永恒的爱情,对于狄云和水笙来说,在某种意义上仅仅是一次缺失的弥补,和狄云最后将丁典的骨灰撒在凌小姐尸身上一样,是在遭受了人性摧残之后重新找寻到一种善,这种善在恶的背面,它是隐蔽的,也是需要坚持的,而这个世界的残酷意义就在于没有真正的“侠”来拯救自己,把自己带离痛苦和冤屈的只有自己。

“你们这些恶人,天下的恶人都来打啊,我狄云不怕你们。你们把我关在牢里,穿我琵琶骨,斩了我手指,抢了我师妹,踩断我大腿,我都不怕,把我斩成肉酱,我也不怕!”狄云在雪谷中的呼唤,就是自己找寻的一种明证,对于一个受尽折磨的人来说,他内心不灭的还是这样的信念。人生对于狄云来说,其实是阴暗的,他跟随着师父戚长发学艺,却是故意被期满,当他被万圭陷害后,又遭受身体的摧残,手指被斩断,琵琶骨被反穿,越狱之后,又遭遇了和丁典的生死离别;当逃离苦海,却又被血刀老祖要挟,最后被困于雪谷之中;而在雪谷中,又被水笙误解;终于出了雪谷,又亲见了自己的师妹被仇人所杀……

狄云的种种经历,其实隐含着一种社会现实,那就是在这个恶的世界里,一个纯粹、善良的人如何生存?那个世界是一个去除了伦理道德的世界,梅念笙是一代高手,他的《连城诀》代表着一种武学的境界,但是他所收的三个徒弟却为了这一本秘籍而将师父杀害,这是一种弑师的背叛,是一种忤逆的行为。而在三个徒弟身上,这种伦理道德继续在败坏,不仅三个人之间勾心斗角,为了这一本秘籍尔虞我诈,万震山以祝寿为名让戚长发进城,进而对他痛下杀手,而戚长发明知是圈套,却禁不住“连城剑法”的诱惑而进城,当被师兄暗算之后依然不思悔改,对外佯称已故,却潜伏多年,甚至不和自己的女儿戚芳相见,等待时机。而二师兄言达平为了得到剑谱,乔装成乞丐,在万震山家附近观察,后来又在戚长发的住处盖起豪宅,以寻聚宝盆为名雇佣工人在屋内深挖大坑,欲探究竟。这种明争暗斗将所谓的武学丧失殆尽,师父和徒弟,师兄和师弟,都变成了敌人,而他们的目标仅仅是为了得到一本秘籍,而在下一代的徒弟身上,这种丧失了基本伦理的行为又得到了恶的延续,万震山的所谓徒弟无非是心狠手辣的大手,他们见利忘义,设计陷阱,让狄云遭受折磨。

同样在花铁干身上,这样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中平无敌”花铁干和陆天抒、水岱、刘乘风义结金兰,被武林合称为“落花流水”,但是在追逐血刀老祖和狄云的过程中,却上演了禽兽的行为,当花铁干也见自己的兄弟战死,又无力挣脱自我毁灭的厄运,竟然让水笙跟着自己投降:“这两位师父武功高强,咱们是打不过的,还不如顺从降服,跟随着他们,服从他们的号令为是!”这种丧失尊严的祈求如果只是生的本能需求,那么,当他被坠落在雪谷之中时,为了生存竟然像动物一样开始吞噬自己兄弟的尸体,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使得水笙发出了这样的质问:“陆伯伯,刘伯伯,他……他二人是你的结义兄弟……”

师徒之间、兄弟之间的争斗,是一种丧失武学的表现,那么对于儿女痛下杀手,则完全丧失了最基本的道德观,丁典认识了知府凌退思的女儿凌霜华,两人一见倾心,不想凌退思却为了自己的名利,设下陷阱,“她父亲所以不做清贵的翰林,又使了数万两银子,千方百计地谋干来做荆州府知府,乃是有个重大图谋。原来他从史书之中,探索到荆州城中某地,一定埋藏有一批数量巨大无比的财宝。”他竟然以女儿为要挟逼他交出来,甚至将女儿活埋,引丁典上钩,还把他打入大牢达七年之久,当丁典和狄云越狱之后,才知道凌霜华已经死去,而丁典抚棺痛哭时中了无药可治的“金波旬花”,正如这如恶魔的毒药一样,不仅凌霜华和丁典的爱情之花被摧残,而且凌退思利用女儿的真情设计陷害丁典,也是丧失了作为一名父亲的基本伦理。而戚长发为了那本秘籍,也是隐匿江湖,明知女儿被万震山的儿子万圭掠去,却置之不理,抛下了自己的女儿戚芳,让戚芳一个人面对人生的种种遭遇,最后被万震山害死,留下了“师哥,你答允我,好好照顾空心菜,当是你……你自己的女儿一般。”的悲苦遗言。

在师徒之间,在父女之间,这样的伦理、感情和信任在人心之恶中荡然无存,但是这恶的世界却只是一种虚幻的图像,它无法真正带来成功,就如天下武林争夺的《连城诀》其实是在一本不起眼的《唐诗选辑》中,它藏在山洞中,它沉默在日常生活中,即使被打湿而显出字迹,即使让人最终找到宝藏,也只是虚幻之一种,梅念笙因识破三个徒弟心术不正,传授剑法时故意将招式变得更加花哨无用,不将独门绝密“连城诀”剑谱传给徒弟,戚长天在传授戚芳和狄云武功的时候,那些“唐诗剑法”也变成了“躺尸剑法”,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变成“大母哥盐失,长鹅卤翼圆”,被篡改的句子里传递的何尝不是心术不正的虚幻秘诀?

不管是“四、四十一、三十三、五十三……”组成的数字密码,还是“江陵城南”中隐含的藏宝地点,最后也无非是“西天宁寺大殿怫像向之虔诚膜拜通灵祝告如来赐福往生极乐”的戒告,正如言达平所说:“哈哈,叫我向如来佛虔诚膜拜,通灵祝告,这泥塑木雕的他妈的臭菩萨便会赐福于我,哈哈,他奶奶的,叫老子往生极乐。我们合力杀了师父,师兄弟三人你争我夺,原来是大家要争个‘往生极乐’。江陵城中这几百条英雄好汉、乌龟贼强盗,争来争去,为的都是要‘往生极乐’,哈哈,哈哈!”

往生极乐其实指出了江湖中真正需要的那个世界,那是《唐诗选辑》中戚芳夹着的那一双鞋样,那是雪谷之中水笙缝制的羽衣,那是寄托感情所命名的“空心菜”,那是内心中“世上信得过的,原来就只有他一个……”的表白,所以丁典为爱情之死让狄云得到了《神经照》,血刀老祖被杀死在雪谷中让狄云练就了《血刀经》,“他这时身集正邪两派最上乘武功之所长,虽经验阅历极为欠缺,而正邪两门功夫的精华亦未融会贯通,但单以武功而论,比之当年丁典,亦已有胜过。”亦正亦邪的武功在狄云身上却变成了另一种用途,那就是不为恶所侵袭的自我保护,是寻找一种善的自我发现,而当他在水笙的等待中看见爱情之光芒的时候,也是对于死去的戚芳临终时所期盼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祝愿的一种实现。

恶在背面,恶在死去,而狄云和水笙面对的是另一个世界,这里或许没有仇恨,没有屈辱,当重新回到人迹罕至的雪谷时,也是回归到人性最原始最单纯的那个世界,他不是拥有世界最厉害武功的侠士,他仅仅是自己的主宰,或者说,在永恒百年的期待中,他早已是那个水笙心目中真正的英雄。

碧血剑(上、下)

编号:C28·2150906·1207
作者:金庸 著
出版:花城出版社、广州出版社
版本:2008年03月第3版
定价:43.00元亚马逊38.20元
ISBN:9787806553305
页数:787页

《碧血剑》讲述的是明末年间朝政腐败,民不聊生,袁崇焕屡破清兵,但却为不辨忠奸的昏君崇祯所杀。焕之子袁承志为忠臣所救,长大后被送上华山习武,期间无意中发现金蛇郎君之秘笈,武功大进,志学成下山,结识了李岩,时闯王率兵起义,两人合之助之。志遇上温青青,因此被卷入温家的纠纷中,其后两人闯荡江湖,建立了真挚爱情,后志与祯之女阿九相遇,九被志深深吸引,一段三角关系由此而生……《碧血剑》是金庸的第二部小说,写作于一九五六年,他说:“《碧血剑》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袁崇焕,其次是金蛇郎君,两个在书中没有正式出场的人物。”所以金庸对《碧血剑》作了大修改,增加了五分之一左右的篇幅。同时写了《袁崇焕评传》作为补充,“修订的心力,在这部书上付出最多。”


《碧血剑》:空负安邦志 遂吟去国行

袁承志展开轻功,早去得远了,但见他疾冲入阵,金蛇剑挥动,削去了两名清兵的脑袋。孙仲寿长叹一声,泪如雨下,心想:“连盟主也是如此,岂能跟当年的袁督师相比。”
        ——《第十一回 慷慨同仇日 间关百战时》

只不过是半部《碧血剑》,它写在我九十年代的阅读档案里,也开启了我对于武侠小说的阅读兴趣,高中学业的间隙,时常去借的是姚雪垠的《李自成》,惶惶十几本的巨著是对于明末农民起义的一次浏览,不知是先看了《碧血剑》,还是继续了《李自成》,或者是先读了《李自成》,再点缀般地偶遇《碧血剑》,总之在历史和武侠的杂夹中,我被带进的是一个生疏的世界。当二十年尘封已过,偶然回首,却发现半部《碧血剑》只不过是管窥了一个英雄人物的成长,它似乎无法进入历史,无法完成使命,而半部《碧血剑》的阅读,或者就是一个象征事件,它在另半部的缺席中空出一个位置,永远等待书写,却永远无法让一个英雄成为“承志”式的传奇。

袁承志,“子承父志”的命名里是一种期待,作为连破清兵、击败清太祖努尔哈赤、使清人闻名丧胆的蓟辽督师袁崇焕的儿子,袁承志似乎天生就应该是一个和父亲一样“痛惜异族入侵,占我河山,伤我黎民”的仇视者,更应是奋勇杀敌、建立功名、去除鞑子的指挥者,这似乎是一种家族延续留给他的使命,所以袁承志似乎也就是那半部书的象征,但是缺席的上半部如何在他身上凸显这种国家意义上的使命,如何成为“以御外侮”的民族英雄?而空出,甚至缺席的父亲对于袁承志来说,或者仅仅是一种隐喻,那种复生的期盼在江湖世界里却只能成为一个唏嘘的梦想。

“《碧血剑》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袁崇焕,其次是金蛇郎君,两个在书中没有正式出场的人物。”金庸在《后记》里这样说,很明显,这种有着《蝴蝶梦》写法的“不在场”其实就是为主角留下了位置,但是这个位置并不是真的空着,而是等待有人落座,有人“承志”,而被分列成上下两部的《碧血剑》,无疑就是用不在场而在场的“袁崇焕”和“金蛇郎君”构筑了两条线索,而这两条线索则成为两种生活面的主体:江湖恩怨和国家使命。

袁承志出场的时候,却是袁崇焕已经被害,这种父子之间的生死相隔自然把袁承志带向一个没有父亲的缺席状态,也使得国家使命暂时从袁承志的自我成长中抽离出去,所以当时只有七岁的袁承志走向的是一条江湖之路,崔秋山教他“伏虎掌”,开始以关门打豹的形式历练胆量,行侠仗义救出安小慧也是一种个体力量的体现,接着是成为华山派穆人清关门弟子,十段锦身法、“神剑仙猿”、“破玉拳”和“混元掌”等功夫被传授;之后是“千变万劫”的木桑道人对他的培养,“攀云乘龙”的轻身功夫使他能棋打巨猿。而在山洞中发现金蛇郎君的遗骸,以及那布满机关的“金蛇秘笈”使他渐渐成为武林中的少年英雄。

金蛇郎君已死,却在袁承志面前出场,甚至在武林恩怨中成为主角,这是金庸新派武侠小说区别与传统武侠小说的一个创新之处,而看似缺席的金蛇郎君在武林中掀起又一场血雨腥风的争斗,其代言人却是袁承志,那一本金蛇秘笈,那一张重宝之图,那一行“得宝之人,真乃我知己也。务请赴浙江衢州静岩,寻访女子温仪,赠以黄金十万两”的留言,以及那神秘的死亡,对于袁承志来说,是他进入武林世界的一个通道,而从金蛇秘笈中获得武功,也让袁承志成为一个继承者,“可是自从研习《金蛇秘笈》中的武功之后,对这位绝世的奇才不禁暗暗钦佩,在内心深处,不自觉地已把他当作了半位师父。”

这或者只是对于身体上的浅层次影响,而随着大闹温家堡,随着恶斗棋仙派温氏兄弟,随着温仪揭露那一段暗恨情仇,袁承志才真正进入江湖,也才以金蛇郎君代言人的身份处理这些恩怨,不仅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且是自我成长的一次历练,同时在暗处也倾慕金蛇郎君重情重义的品格。可以说,金蛇郎君伴随着袁承志而“在场”,而袁承志也在这江湖恩怨的处理中坐在了金蛇郎君那空出来的位置。

死亡而复活,是江湖的复杂,死江湖的多元,但无论如何,不管是在华山派积累武功,还是在温家堡处理恩怨,对于袁承志来说,都只是一个小小的江湖,甚至这些江湖的恩怨都只是事关个人利益、帮派利益,而这江湖传奇也构成了袁承志的“半部人生”。但是毕竟他是袁崇焕的儿子,毕竟开始显露江湖领袖的地位,毕竟牵连到更复杂的社会,而当这个小江湖的局面被打开,袁承志也开始了他“下半部”的人生。

袁承志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袁崇焕的儿子,只不过对于父亲他没有清晰的记忆,所以这个父亲也是缺席者,但是袁承志知道父亲是被害的,这在内心深处来说积聚起了仇恨的力量,它需要一次唤醒。当袁承志成为金蛇郎君的代言人而进入到江湖恩怨的时候,他其实也慢慢开始了“江湖社会化”的一种探寻,五毒派和温家堡的恩仇最后归结于那黄金万两,而这黄金财宝就是李自成李闯王的军饷,而那张神秘的“重宝之图”中标注的宝物在“魏国公赐第”里,而这些宝玉、珍珠、玛瑙、翡翠却曾是明太祖当年从百姓身上搜刮而来,并不仅仅是财富,都已经打上了社会的印记,当温青青说:“咱们说过,寻到财物,要助闯王谋干大事,自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袁承志则大喜,握住她手说道:“青弟,你真是我的知己。”

袁承志为何会大喜?大喜是因为财物将他推向了另一个武林,另一种恩怨,父亲袁崇焕是为了赶走清兵维护大明的江山,但是他却在反间计中被害死,所以仇人对他来说有两个,一是以皇太极为首的鞑子,一是以崇祯皇帝为首的腐朽朝廷,而李自成起义就是为了打破这种秩序,正如田见秀所说,李闯王起兵是为了有口饭吃,这是反对朝廷的最初级目的,而对于清兵,却也是恨之入骨,“至于打满州鞑子嘛,李将军的心意跟各位一模一样,平时说起,李将军对鞑子实是恨到骨头里去。”因为他们的行为的异族入侵,所以袁承志在这里找到了一种契合点,也为自己的“下半部”人生注入了复仇和反叛的血液。

个人恩怨和民族仇恨,夹杂在一起,对于袁承志来说,这是一种出场的方式,寻宝藏、劫漕运,率领山东群盗和青竹帮帮众伏击清兵,在袁承志看来,就是一种在场:“官逼民反,今日可叫我亲身遇上了。”而当打开囚车,见到的却是父亲的旧部,当时教导抚养自己的倪浩、朱安国、罗大千三人都在其中,但他邀请他们加盟“共图大事”的时候,看起来他的确已经开始了“承志”的伟大事业:泰山上聚齐结盟,并被推举为盟主,成为南北直隶、鲁、豫、浙、闽、赣七省草莽群豪的大首领,甚至在山东青州、泰安、锦阳关一战中,不但劫了朝廷的百余万粮饷,又歼灭满洲军阿巴泰麾下的一批精锐,使袁承志轰动鲁直河朔一带,最后江湖上被称为“金蛇王”营的这一支被称为“山宗营”,“以示志在承继父志。”

但是对于袁承志来说,在大势所趋中揭竿而起,也只是属于草莽英雄,正如在锦阳关设伏一战中,部下的人个个都是英雄好汉,勇猛杀敌,但是由于缺乏组织和训练,被孙仲寿称之为“乌合之众”:“咱们这些英雄好汉,每个人武功都强,但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怎比得袁公当年在宁远所练的精兵?盟主你也是无法可施的。唉,黄旗还没竖起,大伙儿就乱糟糟地冲杀出去了,这哪里是打仗,简直是胡闹!”甚至袁承志自己也是冲入敌营自行杀敌,问他手拿着的那把金蛇剑也像是一种象征——他还没有从金蛇郎君的代言人转变为推翻旧秩序的起义者,他还是江湖上武功高强的英雄,而不是指挥部队的首领。

而袁承志混入满清皇宫刺杀皇太极,也无非是为了完成个人复仇,“他们使反间计,使反间计!我爹爹果然是他害的。这人是害死我爹爹的大仇人!”当皇太极告诉他,反间计死崇祯所为,袁崇焕却是自己的朋友,袁承志却说:“我爹爹是你敌人,怎会是你朋友?你使下反间计,骗信崇祯,害死我爹爹。崇祯要杀,你也要杀。”而皇太极报以回答是:“你年轻不懂事,什么也不明白。”而当皇太极说:“南朝所以流寇四起,说来说去,也只一个道理,就是老百姓没饭吃。咱们得了南朝江山,第一件大事,就是要让天下百姓人人有饭吃……”却让袁承志大为感动,似乎看到了一个明君的影子。

这是初出茅庐的袁承志,这是热血沸腾的袁承志,而当闯王力克昌平进入北京,明朝军队土崩瓦解之后,他又以报私仇的心态进入宫内,当看见惠王弑君篡位的时候,他又决定先救崇祯皇帝,“待闯王进京之后,再来手刃崇祯以报父仇,这是先国后家、先公后私的大义。”大义在先,个人恩怨在后,但是当亲见崇祯皇帝用剑砍了自己心仪的阿九时,袁承志的大义梦似乎又被破灭了,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被父亲砍断手臂,个人恩怨又成为内心的主宰。而在这不断的转变中,袁承志似乎也模糊了先国后家、先公后私的大义和个人恩怨,模糊了自己的定位。

李自成进入北京制造的烧杀掳掠悲剧,又将这种摇摆和模糊推向了彻底的否定。“当起事之初,声言吊民伐罪,伸张正义,但一旦声势既成,迫于形势,烧杀掳掠,往往在所不免。”袁承志是眼见为实,当他提出质疑时,刘宗敏却告诉他:“大王打江山的时候是百姓。今日得了天下,坐了龙廷,便是真命天子了,难道还是老百姓吗?你这小子胡说八道。”这是身份的转变,闯王不再是为口饭吃的百姓,而是坐上龙椅的皇帝,此皇帝和彼皇帝,又有何区别?当北京城的百姓在哭喊哀呼之际,却是军士呼喝嬉笑之时,也是抢夺,也是奸淫,也是乱杀,甚至也是沉溺于陈圆圆的美色,于是乱世王、革里眼被杀,于是老回回反逃,于是李岩被陷害。而面对如此种种,袁承志的疑问是:“我只听说‘人在江湖,身不由主’,做了皇帝,他要干什么就是什么,怎么会身不由主?”而未被陷害之前的李岩告诉他:“天下就只一个皇帝,他己做了,怕别人来抢他的,只好把能抢他宝座的人都杀了。”

李自成攻占北京,明朝覆灭,而这只不过是一种轮回,当起义军最终退出北京,清兵入关,一个时代开始了,而对于袁承志来说,似乎“承志”的大业也画上了一个永远不圆满的句号,终于杀出重围的袁承志在告别了阿九之后,和青青、哑巴、焦宛儿、崔秋山、安大娘、安小慧、崔希敏等少数武功较高之人躲避雨山洞之中,最终在“空负安邦志”的惆怅中,决定神游海外:“咱们就去将红毛海盗驱走,暂且到这海岛上去做化外之民吧。”

海外异域,是以那个浡泥国为样板的,当时从浡泥国来到广东的张朝,就看见了两种世界的不同:“闻广东是富庶之地,但沿途所见,尽是饥民,心想中华地大物博,百姓人人生死系于一线,浡泥只是海外小邦,男女老幼却安居乐业,无忧无虑,不由得叹息。”所以离开改朝换代的中国,离开爱恨情仇的江湖,对于袁承志来说,似乎就是告别一种父亲的影子,走向一个乌托邦,“不降鞑子,不投朝廷,不跟闯王,不害良民”的十六字诀,无疑以全部否定的方式离开现实,离开历史,离开江湖。

而在某种意义上说,袁承志也根本无法和父亲一样,承担起这样一种大义,就如金庸所说:“《碧血剑》中的袁承志,在性格上只是个平凡人物。他没有抗艰难时世的勇气和大才,奋战一场而受了挫折后逃避海外,就像我们大多数在海外的人一样。”用《袁崇焕评传》来再现他的英雄事迹,无论如何都只是一种历史的书写,而这种旁离于小说的注解也只是让袁崇焕这个父亲始终处在空位子之上,始终是一个缺席的半部传奇,而袁承志作为一种虚构,根本不在历史的关键节点上,正如开篇张浡泥国那督张氏传人张信回到中国,看到那一段关于袁崇焕的祭文:“并诛明帝清酋,以雪此千古奇冤,而慰我督师在天之灵。”站在祭文前,那报仇雪恨的一切对于异域而虚构的世界中的人来说,始终是一个旁观者。

英雄豪杰在别处,安邦之志在别处,江湖恩怨在别处,海外之国也在别处,只是半部《碧血剑》开启的世界,似乎永远不能治天下,尘封已久,江湖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