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1《道德形而上学探本》:建立道德之最高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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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个完全不带任何仅是经验的并属于人类学的事件的纯粹道德哲学,难道不是极端必要的吗?
  ——《绪论》

一个提问,就呈现了康德关于道德形而上学探究的根本:它是道德哲学,而且是纯粹的道德哲学,即道德形而上学;它不带有经验的成分,即道德的善恶是超乎经验的形式的原则;它是极端必要的,不是应该,不是可能,而是普遍的、绝对的……康德提出疑问,其实就是在回答疑问:不仅存在这样的道德哲学,而且是对于人类来说是必要的:它是在道德强制力量这一基础上建立的,就是对人存在的“责务”的必要回应;不依靠经验的道德律基础上的知识,就是区别于实用知识,对于整个道德哲学来说也是必要的;为了避免道德自身的腐化,这样存在于理性内的道德形而上学也是必要的——之所以是绝对的、必要的、纯粹的,就在于它是真正的道德律,就在于建立纯粹意志的观念与原理,而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人的行为成为“一切有理性者的普遍规律”,从而使人相信自己是自由的。

康德所阐述的不是纯粹道德哲学的必要性,而是如何建立的问题,或者说如何寻找到超乎经验的道德律。他在绪论中按照古希腊的分类,把哲学分为自然学、伦理学和逻辑;又把纯理的知识分成实质的和形式的,实质的研讨的是某一对象,即关于智性的形式和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想的普遍定律,形式的哲学叫做哲学,而实质的哲学又分为关于自然界定律的自然学和关于自由的定律的伦理学;自然学就是自然哲学,伦理学是道德哲学;而按照经验的分类,一切依靠经验的根据的哲学叫做经验的哲学,建立在超乎经验原理之上的哲学就是纯粹哲学;纯粹哲学如果只是形式的,就是逻辑,如果限于智性的对象,就是形而上学——所以形而上学就包括两方面,自然的形而上学和道德的形而上学。

从分类来看,康德首先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没有纯粹哲学就不可能有道德哲学,也就是说,只有在形而上学内找到“纯洁的真正的道德律”,而道德形而上学就是探讨纯粹意志的观念和原理,在这个基础上建立“道德之最高理想”,并将其作为一个自成整体的研究,从而将它与其他有关道德的分析区别开来。所以康德给这样的探讨建立了一个分析的框架:从普通的对于道德的纯理知识转向道德哲学的知识;从通俗的道德哲学转向道德形而上学;从道德形而上学转向对于纯粹实践理性的批判——从普通知识到道德哲学知识,从道德哲学到道德形而上学,再从道德形而上学到纯粹实践理性,这一个过程的最后落脚点即回到了伦理学和理性。

普通的道德知识所指向的就是好,这个好的可能一般认为是“好的意志”出发的,好的意志就其本身来说就是好的,这个意志本身其实就是康德迈向纯粹道德的关键,但是在人们看来,会认为意志的这种从自身出发的观念更像是幻想的产物,甚至和人的理性对于意志的统治力相矛盾,在这里康德首先指出,如果通过理性建立好的生活,让理性去追求生活的享乐和幸福,恰恰“越来得不到真正的满意”,也就是说,理性建立好的意志是一种从最高的实践出发的目的,“达到这个目的了,理性只得到特种满意,——就是,虽然爱好的目的多数落空,而单由理性决定的目的居然达到这件事实所引起的满意。”他认为,真正要让意志成为好的意志,需要的是义务这个观念,而要让义务摆脱主观的限制和障碍,就是要让道德建立在“义务心”之上,也就是说道德的意义不是出于爱好而是内心的义务心。在此康德提出了三个要义:第一就是:“行为要有道德价值,一定要是为义务而实行的。”;第二是:“出于义务心的行为所以有道德价值,不是因为它所求达的目的,而是因为决定这个行为的格准。”第三个要义是:“行为必须出于尊重定律;义务就是这样行为之必要。”这三个要义综合起来就是:只有规律本身可以成为尊重的对象,可以作为命令,只有这样,出于义务心的行为就排除了爱好和意志的一切对象,使得这个规律在在客观和主观上都只是行为本身的规律——除了“就是牺牲我的一切爱好,我也应该遵守这个规律”这一格准之外,再没有什么可以决定我的意志。

编号:B36·2240621·2144
作者:【德】康德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2年11月第一版
定价:20.00元当当10.50元
ISBN:9787100092098
页数:89页

格准这个概念在康德这里主要体现的是意志的主观原则,客观原则则是行为上的定律,客观原则是加入理性能完全节制欲望,就可以在主观方面形成一切有理性者的行为的那个原理,也就是说,行为的道德价值不是指向行为的结果,而是指向了决定意志的规律,去结果化的意志就成为了只要行为的格准,而这个原则就成为了普遍规律。由此,普通的道德知识就转向了道德哲学的知识,这种转化的一个关键点就是意志的行为是不指向结果的,而是指向了发生行为的内心原则,那么这种道德哲学如何变成道德形而上学?无疑在这里康德最重要的建构就是让道德成为超乎经验的存在,一方面,形而上学是不与其他自然而上学和自然而下的相杂的,也就是说它是完全独立的,另一方面,道德哲学即伦理学本身也是不相杂的,它是在道德律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它是源于理性的,“完全无所待于经验”,这个从理性出发的意志,它所遵从的命令,康德称之为“令式”,令式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待令式,即有条件的令式,它是让意志做有目的的事,另一种则是无待令式,是无条件的令式,“这一件行为是客观地必须实行的,就是说,不用说到其他目的,它自身就是必须实行的。”

分成有待令式和无待令式,就是按照条件之有无给意志下令,有待令式突出的是意志行为的目的,它有着所谓好的和坏的判断,不管好的坏的,这个令式都建立在实践原则上,无疑都和经验有关。而无待令式是不需要条件的,也没有对象化的目的,它就是为了行为本身,只是命令人去做这一行为,所以这样的令式是和经验无关的,是超乎经验的——如果行动的动机是好的,而不看重它的结果,这种对于好的行为的令式就是道德的令式。这里的一个问题是:无待令式何以成为可能?康德分析认为,如果有这样一种令式,它所包含的格准就是合乎规律的,就是合乎规律的普遍性,也就是说,这个令式是必要的,这个必要的令式就是无待令式,它甚至只有唯一的表现方式:“只照你能够立志要它成为普遍规律的那个格准去行为。”这句话也可以说成:“照以为你行为的格准由你的意志弄成了普遍的自然律那个样子去行为。”

立志要我们行为的格准就是普遍律,这个普遍律不依赖于任何的动机,只凭借自身的权威就可以发布绝对的命令并付诸实践,这个普遍律就是义务,在义务心中建立的意志,就成为了依照规律去行动的能力,而不管是义务还是能力,在康德看来,只有有理性者才有,这个有理性者纯然是为了行为本身的目的而行动的,否则,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选择可能的条件的,就是工具。目的论和工具论对应的正是无待令式和有待令式、纯粹道德和经验道德的区别,在这里,康德所强调的就是理性,而人之所以是一切有理性者,就在于把自身当成目的而不是工具,“无论人的行为是对自己的或是对其他有理性者的,在他的一切行为上,总要把人认为目的。”所以在人是有理性者的结论中,康德认为,“有理性之物是以自己为目的而存在。”这就是实践的最高原则,所以实践的令式就变成了这样的命令:“你须要这样行为,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总不把他只当做工具。”

当人作为一切有理性者以自身为目的,它所建立的实践原则就和经验无关,这就是自律的原则,康德认为这个自律的原则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它引向的是目的国,“只有在道德这个条件之下,有理性者才能够自己成个目的,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在目的国内做个制定规律的分子。”由此康德从道德哲学走上了道德形而上学:道德的原则是一个无待令式,自律原则是道德唯一原则,意志的自律建立的普遍律的格准,遵行这样的格准就会实现目的国。那么,当道德的形而上学指向了自律的目的国,它如何知道纯粹实践理性?在这里康德提出了意志自律的最高目的是自由。自由意味着在一切行为上意志是它自己的规律,意味着意志的原则就是使自身作为普遍律的格准去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意志就是合乎道德律的意志是同一回事;另一方面,自由也正是有理性者的意志特性,无论是实践理性还是有理性者的意志,都是自由的;另外,自由使我成为智性世界的一份子,那么我的一切行为一定是合乎意志的自律,愿意做的事情就变成了一种“应该”——如此种种,自由其实指向了一种必然性。

但是在实践理性之中,必然性却产生了一种矛盾和冲突,在康德看来,自然律所支配的一切,也是必然的结果,这种必然性也是超乎经验的认识,但是自然也是智性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意味着“以经验的实例证明自然的实在”。自由是不是和自然界的必然性相冲突?而且理性在自然界的必然性和自由两条路上行走,它常走的却是自然界的路。面对这个疑问,康德指出了理性的辩证法,哲学不能放弃自由这个概念,也不能放弃自然这个概念,辩证法就是建立一种同一性的行为:自由与自然界的必然性之间没有真正的冲突。一方面要使得理性不向感觉世界寻求纯乎经验的兴趣,也就是说不妨碍道德,另一方面,使得理性不在智性世界中迷失,而且要有一个建立在信仰上的观念,“这个观念设想一个由一切目的自身(有理性者)组成的世界,只是我们小心地把自由的格准当做自然律而遵行,才能够作这个世界的分子——这个观念以有用就在于它利用目的国这个高尚理想使我们对道德律发生活跃的兴趣。”

这就是康德对理性在实践运用上的阐述,就是应用理性在一切道德研究中的极限,“理性的主要精义就在于把它的知识推进,到了见到这种知识的必然性为止。”从普通的对于道德的纯理知识转向道德哲学的知识,从通俗的道德哲学转向道德形而上学,从道德形而上学转向对于纯粹实践理性的批判,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可以说就是发现有理性者的以自身为目的的必然性,这一必然性意味着道德规律成为和合乎本性的规律,意味着有理性者最终的自由,最高和最终的自由就是必然性的终点,就是道德研究的极限,“对于一个要想把它的原理推到人类理性的极限的哲学,我们所能要求的,也不过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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