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1《同居》:未婚的“围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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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邵氏”没有再演绎“拳头加枕头”故事模式,似乎已经从唯票房论的单一思路中寻找到了新路;被称为“紧张大师”的孙仲也不是执导他擅长的武侠动作片,而是探究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不管是邵氏电影的突围,还是孙仲的突破,所聚焦的这个社会现实就是片名的“同居”。“同居”总是和另一个词连在一起构成一种现实状态,那就是“未婚”,未婚同居及时一种并置的状态,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因果关系:因为未婚,所以以同居的方式在一起,也正因为只是同居,所以还没有迈入婚姻的殿堂。

这就是片中林珍奇饰演的李明丽和宗华饰演的顾晨风之间的生活状态,两个人由于经常坐渡轮,所以彼此留下了深刻印象,而因为合买一只鸡而相识,最后顾晨风的一句“今晚要不要一起吃白斩鸡”而打破了沉默,这是他们走向爱情的起点,而在顾晨风的房间里,他们除了吃白斩鸡还一起吃了纸包鸡,在下雨无法回去的无奈中,李明丽又在顾晨风那里留宿了一晚,终于在他们不断出去约会之后的那个雨夜,两个人抱在了一起,“下雨天,留客天”,这也成为了他们情缘的一种联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走在一起,他们有了爱情,甚至有了对生活的进一步渴望,但毕竟只是停留在爱情阶段,似乎从爱情到婚姻的那条界限总是无法被突破,于是他们未婚,于是他们同居,于是他们在同居中又产生了太多的误会。

为什么两个相爱的人走不进婚姻世界?对于李明丽来说,她的生活更多是一种逃避,逃避父母对她婚姻的安排,逃避父母将婚姻建立在财富基础上,所以她一气之下离开父母选择一个人住,遇见顾晨风,爱上顾晨风,她反而更渴望结婚,因为结婚意味着不为钱财,更意味着母亲的思想是偏见,“我要证明我不会输给母亲。”也正由于和母亲的争执刺激了她,她拥抱顾晨风,“我想和你永远生活在一起。”所以她渴望结束这同居生活。但是对于顾晨风来说,却是两种境遇,他也爱着李明丽,也渴望走进婚姻世界,但是身为报馆的小作家,每天都疲于交稿,生活并没有走向稳定,如果结婚,他担心无法承担家庭的重负,所以顾晨风对李明丽的承诺是:“等我在文坛摊上走红了,就可以结婚了。”这是他的目标,他沿着这个目标辛勤工作。

导演: 孙仲
编剧: 石岗
主演: 宗华 / 林珍奇 / 王莱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香港
语言: 汉语普通话
上映日期: 1975-05-23
片长: 100 分钟
又名: Cohabitation

两个人拥有了爱情,两个人也渴望婚姻生活,但是他们只能选择同居,同居把他们锁在“未婚”的状态中,一种是李明丽想要证明却无法证明的生活,一种是顾晨风想要拥有却还无法拥有的生活,所以同居反而变成了他们无法跨越的一步。这里其实有他们对婚姻的不同期望和理解,李明丽认为即使同居也像婚姻,两个人应该彼此信任,顾晨风则把婚姻看成是唯一的归宿,他轻易不敢去触碰,这就体现了他们是不是要小孩的不同观点:顾晨风坚持让李明丽在同居时服用避孕药,因为他认为只有有了经济基础,才能结婚才能要小孩,而李明丽却把它理解为顾晨风不想走入婚姻殿堂。这便是他们的误解,但是当李明丽告诉他自己怀孕了,顾晨风却意外地让她生下来,避孕只是为了防止怀孕,而一旦怀孕当然不能扼杀生命,但是在顾晨风兴奋地准备孩子的用品,李明丽却告诉他自己把孩子打掉了,之所以这样做,李明丽所抱着的还是自己的执念,当顾晨风愤怒地质问她,李明丽甚至认为他只是在做戏,“你内心一定很高兴。”结果顾晨风第一次出手打了她,而李明丽也终于说出了一句话:“我们完了。”

对待婚姻存在着不同态度,对于彼此还有误解,这就是从爱情的同居无法走向婚姻的原因,当然这其中还有顾晨风曾经的恋人黄爱欢故意制造的事端,她对顾晨风的“勾引”也是对两个人爱情和婚姻的考验。但是这种外力并不是导致最后连同居都解体的原因。实际上他们的未婚同居就是一种“围城”的状态,不管是李明丽还是顾晨风,内心里都渴望走进围城,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围城吸引人,但也阻挡了他们,因为围城里的人却想逃出来:黄爱欢早早和加拿大的丈夫结婚,但是丈夫背叛了她,黄爱欢没有选择离婚,而是要对他进行报复;报馆里的老许结婚后生了七个孩子,生活可以用拮据来形容,最后因为贪污公款被抓走,七个孩子被送进了孤儿院;或者还有舞女露露,她和男人生活在一起,却在怀孕之后被男人踹下楼梯,因为男人认为她怀孕就是断了财路,被踹之后下体的一滩鲜血就是这所谓爱的代价……这里围城的世界似乎可以从“孩子”这个关键词得到解读,老许赚着微薄的薪水,要供养六个孩子,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露露怀孕却被男人暴力殴打,结果不幸造成了流产;顾晨风之所以要李明丽服用避孕药,就是不想她意外怀孕,就是不想孩子成为生活另一重重压……也正是孩子问题成为了围城中矛盾的焦点,所以李明丽在没有告知顾晨风的情况下打掉了孩子,围城里的忧患似乎没了,但是进入围城的渴望也没有了。

所以,不管是围城外的人,还是围城里的人,孙仲讲述这个“同居”故事,指向的更多就是现实问题,老许的铤而走险,黄爱欢的报复行为,露露被暴打,李明丽和父母婚姻观的矛盾,顾晨风拼命赚钱的无奈,甚至还有报馆田大哥对女人的偏见,“女人只是作家的补品,要善加利用,不可以上瘾。”这些都构成了这部电影的社会性意义,孙仲通过对当时未婚同居现象的剖析,也为香港社会绘制了影像化的社会画卷。但是这种影像化的探讨最后还是回到了非现实主义的理想构想之中:顾晨风果断拒绝了黄爱欢的“诱惑”,因为他看到了李明丽那张照片;李明丽拒绝了母亲安排和生意人陈秉良的婚约,因为她不想成为金钱的奴隶;在拒绝了美色和金钱的诱惑之后,两个人又在渡轮上相遇,故事似乎又开始翻开了新的一页,而这一页的暗示是明显的,“我回家,回新罗道的家。”李明丽这样说,不管他们是重归于好,还是分道扬镳,但至少他们都朝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家,有家就不再是同居状态,有家就是对未婚状态的告别,甚至家也是对围城之封闭和窒息状态的一种解构。

《同居》电影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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