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9《奥吉·马奇历险记》:用整个生命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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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的努力会付诸东流,成为这条道路上的失败者,当人们把哥伦布戴上镣铐押解回国时,他大概也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但这并不证明没有美洲。
        ——《第二十六章》

巧合的是,就在前几天看了美国导演雷德利·斯科特导演的电影《哥伦布传》,原片名是《1492:征服天堂》,斯科特对于哥伦布一生的注解就是从“1492”为出发点,构筑了一个“征服天堂”的伟大航海家:哥伦布怀揣着发现新世界的梦想,用冒险的精神在远航中发现了新大陆,最终完成了自己“征服天堂”的事业,不仅对于人生来说还是对于世界航海历史来说,都书写了足够载入史册的奇迹。但是,当哥伦布被西班牙贵族排挤,当在新大陆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失败,最后被押解回国的时候,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失败者?

这个问题是索尔·贝娄通过小说主角奥吉·马奇——第一人称的“我”来提出的,当然“我”也对这个问题有了自己最后的解答,在他看来,哥伦布式的人物最后一切努力看起来都付诸东流,成为了失败者,甚至自己也无法回答为何失败的原因,但是在我看来,失败并不能否认,“但这并不证明没有美洲。”在某种程度上,哥伦布式人物的象征意义就在于一种“走遍天涯海角”的梦想,就在于对“未知的土地”的探索,或者说哥伦布的失败反而是一种在梦想和冒险意义上的成功,这种成功真正证明的是“美洲”的存在,美洲的意义是一种自我的拓展,是将未知变成已知,是在失去自由时拥有别人永远无法体会到的自由——内心和精神的绝对自由。而当我在哥伦布式人物身上看到了美洲被证明的意义,索尔·贝娄笔下的“我”是不是也是站在了失败者的反面?是不是在梦想和冒险中看见了自己?是不是也在将未知变成已知中拥有了自由?

《奥吉·马奇历险记》,书名本身就建立了和《哥伦布传》一样的叙事框架,但是我的故事真的可以称为一种历险?真正和哥伦布一样想要实现梦想、付出冒险的也许只有我最后所经历的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珍珠港事件发生之后,“我立刻被卷了进去”,包括和斯泰拉结婚的打算也因此变得无影无踪,于是我主动想去战场,但是山上的疝气让我推迟了计划,在疝气痊愈之后,我报名参加了商船队,然后去羊头湾训练。终于在度过了两天蜜月之后,我和斯泰拉在波士顿告别,然后乘上了一艘名叫山姆·麦克麦纳斯号的旧船,开启了属于我的“哥伦布之旅”。比哥伦布更不幸的是,这艘装满“阴森森的设备”的旧船被一颗鱼雷集中,船上其他船员都不幸遇难,只有我和另一个名叫巴斯特肖的木匠幸存了下来。本来两个幸存者需要合作寻找救生的可能,但是巴斯特肖竟然要放过获救的机会,想要我和他一起去加纳利群岛,两个人因此而发生争斗,甚至我差点死在巴斯特肖手上,但最后两人还是获救了,属于我的历险记也终于画上了句号。

没有出现和大自然的搏斗,没有在绝境中的极致冒险,无论海面上的战争场面,还是幸存时的绝望,索尔·贝娄都没有用过多的笔墨描写,仿佛这场冒险被推到了背景交代的位置上,反而和巴斯特肖之间的争吵构成了比环境险恶更让人不安的现实,一个想要去加纳利群岛,一个却要回到老婆的身边,一个要投入更大的冒险,一个则要回归家庭,双方的争斗甚至直接威胁到了生命,这构成了另一种历险,而这种历险之所以被我拒绝,就在于我不想成为被支配者,“我不想再让别人来支配我,我也不想去支配别人。”在所谓“本性难移”中我选择成为巴斯特肖口中的失败者,而最终回家的我,在二战结束后去欧洲做生意,即使知道斯泰拉满口谎言,知道自己做着非法买卖,但是这依然被我视为人生的一场场历险,之所以是历险,就在于在别人看来失败的情况下,却依然“证明”了美洲的存在,证明了自我的意义,证明了不断进入未知的可能。

证明美洲存在,就是为了证明对未知的某种开拓,而“我”的故事却是以“我是个美国人”开始的:“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就是那座灰暗的城市芝加哥——我这人处事待人一向按自己学的一套,自行其是;写自己的经历时,我也离不开自己的方式:先敲门,先让进。”这句话既是身份的宣示,又是对这一身份的犹疑;既是自信的表达,又是对表达方式的自省,“先敲门,先让进”,这更像是一种请求,而非命令,他并非天生就拥有进入世界的资格,而是需要先敲门,需要被允许。赫拉克利特那句“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紧随其后,仿佛在提醒我们:命运不是外界强加的标签,而是从性格深处生长出来的东西。然而,当这个“美国人”的身份被劳希奶奶、伦林太太、艾洪、西蒙等众人不断重新定义时,“成为美国人”便从一种自然状态变成了一种被争夺的领地。市立学院里的那些移民子女,“有的来自小西西里,还有黑人区来的,波兰移民区来的,洪堡公园附近的犹太居民街来的”,他们“都经过各门功课的初步考试,同时也带来他们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把狭长的走廊和大教室都挤满了,带着各自性格和细菌,经过熏陶锻炼,然后按计划成为美国人。”索尔·贝娄用“按计划成为美国人”这样带有工业流水线意味的表述,暗示了这种身份塑造中的规训色彩,而“我”呢?一个已经天然拥有美国人身份的人,却在这架身份塑造的机器中格格不入,不断地被各种力量拉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成为美国人”之后,还需要“成为某种美国人”,而这恰恰是“我”始终无法安放自己的原因。

编号:C55·2260720·2522
作者:【美】索尔·贝娄 著
出版: 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5年08月第一版
定价:65.00元当当29.30元
ISBN:9787532157150
页数:704页

我身边的这些人,几乎每个人都为“我”绘制了一张人生的蓝图,每个人都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定义了“成功”。劳希奶奶要使我们踏上绅士之途,她认为“要不是我们大家都能成为贵族,丹东何必丢掉他的脑袋,又怎么会产生一个拿破仑?”这种人人皆可成为贵族的观念,在她那里变成了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而她把这个信念投射到了西蒙和“我”的身上。伦林太太则更直接,她要收“我”为养子,要把姓名改成奥吉·伦林,要“我”继承全部财产,她绘声绘色地描绘出如果“我”不接受的后果:“那狭小的公寓房,厨房里挂着一排排尿布,赊购的家具衣物分期付款时的烦恼,我哥哥由于忧心焦虑,三十岁便变得像个老情愿地做了妻子儿女的俘虏。”在伦林太太的逻辑里,一个人的价值完全由财富、教育和地位来定义,而她所许诺的“完美无瑕”的人生,恰恰是以放弃自我选择为代价的。艾洪则是另一种类型的塑造者,他“极有头脑,掌管许多事业,不但有真正的指挥能力,而且还颇具哲理才能”,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伟人,然而,这位伟人“不让我以为我和他关系密切,他喜欢我便会把我列进遗嘱”,他时刻提醒“我”明白自己的地位:一个服侍者,一个助手,一个可以被使用却不可以被纳入的局外人。他告诫“我”:“别做傻瓜,奥吉,生活才给你布下第一个陷阱,你就失足掉进去了。你们这些在苦境中长大的小伙子,天生是使监狱常满的料——还有教养院、收容所之类的地方。州当局早就为你们预订好面包和豆子了。”这句话里既有某种残酷的诚实,也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怜悯,但这种怜悯本身又是一种控制,它暗示“我”如果不按照他的方式行事,就只能走向监狱和收容所。哥哥西蒙则更直接,他给“我”规划的是娶露西·麦格纳斯,因为“她的钱财甚至比夏洛特还多”。“他逐渐摸清了怎样在政治上做文章的门路——取得了向市政府的生意投标的地位——他去拜访政客的走卒,跟警察搞得像亲兄弟,他还跟巡官队长之流交游,也跟律师、地产商来往,他还结交赌棍、赌注登记经纪人以及各色兼做合法买卖、财力雄厚的人物。”西蒙的成功路径是清晰的、可复制的,而他希望“我”也走上同一条路,但“我”却一次又一次地抽身走人,从伦林太太的收养提议中抽身,从艾洪的庇护中抽身,从西蒙设计的婚姻蓝图中抽身。

这种抽身,表面上看是一种逃避,但更深层地看,是对“被定义”的本能反抗,是对“计划人生”的拒绝,然而,问题在于:拒绝了他人的定义之后,自己究竟要走向何方?这正是“我”始终困惑的根源。这种困惑催生了“我”一系列的“边缘行为”,那些小偷小摸,那些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冒险,与其说是出于贪婪或堕落,不如说是一种对主流轨道的偏离实验。十二岁那年夏天,“老奶奶就把我和西蒙打发出去干活了,去品尝人生的滋味,也为了取得一点赚钱的本领。”这种“品尝人生的滋味”从一开始就带着被迫的成分,但“我”却在这被迫中找到了某种主动偏离的快感。跟斯泰舒·考派克斯混在一起时,“从火车上偷煤,从晾衣绳上偷衣服,从廉价杂货店里偷橡皮球,从报摊上偷辅币”,这些行为并不构成真正的犯罪,却足以让“我”脱离那个被规划好的“绅士之路”。后来,与乔·戈曼的盗窃计划、与佩迪拉的偷书合作,则更进一步地触及了社会的底线。但有趣的是,“我”偷书的目的与偷窃行为本身构成了一种奇特的悖论:佩迪拉教会了“我”偷书的技艺,“我”偷的是一本厚厚的乔伊特译的《柏拉图》,而“我”把这本书存进存物箱后,“接着立即去偷另一本书”。然而,偷着偷着,“我”突然“染上了读书瘾”,“我逐渐意识到,在一般情况下,一种爱好或者渴求,在明朗化或看准目标之前,总表现为一种厌烦或某种其他的苦恼”。

偷书这个边缘行为,反而成了“我”进入知识世界的通道,成了“我”发现“前所未知的匮乏”的契机,“所以,在所有已发生的事件中,仍有我的一份。”即使是一个小偷,即使是一个被社会边缘化的人,他依然可以“有份于”历史,依然可以“读到”那些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这种“有份”的感觉,恰恰是对“被排除”的反抗,而那些盗窃行为本身,也并非为了积累财富或获取利益,而是“我”在寻找一种不被他人定义的存在方式,即使这种存在方式是以触犯法律为代价的。当“我”决定不再参与盗窃时,对乔·戈曼说:“以后他别再指望我参加盗窃活动了。”戈曼既没有生气也没有鄙视,只是平静地说:“好吧,要是你认为这不合你胃口的话。”平静的接受,反而比任何劝阻都更有力量,它让“我”意识到,边缘生活本身也是一种选择,而非一种必然。

在情感世界里,“我”同样游移于各种关系之间,却始终无法找到那种“纯真的感情”,“我”爱过希尔达·诺文森,却从未敢跟她说一句话;与威拉·斯坦纳“泡了一阵”,却觉得自己“像个骗子似的,没命地卖力,以求在这有限的范围内获得最大的成功”;与埃丝特·芬彻尔的感情被伦林太太误解,最终也无疾而终;与咪咪·维拉斯的关系则更多是同情而非爱情;而与西亚的那段在墨西哥的感情,则成了“我”对“纯真”追求的一次集中检视,西亚“打定主意要享受爱情和豪华的生活”,她“有汽车,有枪,有莱卡相机,有高统皮靴”,她“大谈墨西哥和她的种种想法。在这些想法中,最主要的一个是,一定存在着某种比人们说的现实更美好的东西”,这种对“更美好现实”的追求,与“我”内心深处的渴望形成了共鸣,但问题在于,西亚的追求方式与“我”的方式之间存在根本差异,她驯鹰、捕蛇,试图以征服自然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理想,而“我”却在这过程中逐渐感到不适,“我原来以为卡利古拉的失败会令我高兴,可奇怪的是结果情况并非如此。以前,它干扰了爱情,现在它一败涂地,造成的危害更大。突然之间,西亚和我都显得无所适从,我感到迷惘困惑,不知所措。纯情不能保持,这是怎么回事?在这些凭着希望和艺术所构思的理想境界里,你怎么能忽视人也是大自然中的一分子?”这段自问道出了“我”对“纯真”理解的复杂之处:“纯真”不是一种可以被刻意追求的状态,不是一种可以被驯服或征服的目标,而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未经扭曲的关系。当驯鹰本身成为目的,当捕蛇变成一种执念,当爱情被要求用某种方式证明自身时,“纯真”就已经失去了,西亚最终与塔拉维勒去了奇尔潘辛戈,“我”在墨西哥的这段感情以失败告终,但这次失败让“我”更深刻地意识到:“我真正的毛病是我总是不能保持纯真的感情,这是我身上给我捅出漏洞的最大缺陷。”然而,这个“缺陷”恰恰是“我”最珍贵的品质——因为“纯真”是不能被“保持”的,一旦意识到需要“保持”,它就已经消失了。

正是在这种持续的困惑与游移中,“我”的人生观在对克莱姆的倾诉中得到了最完整的表达:

我觉得,人生的轴线必须是直的,要不你的一生只是一个丑角的表演,或者是见不得人的悲剧。我一定是从小便有这种在轴线上生存的感觉,所以我像一个执迷不悟的人一样,对所有想要说服我的人都回答一个“不”字。这只是凭着我对这些轴线的顽强记忆,并不是完全清楚的。但是最近我又感觉到了这些令人激动的轴线。当奋斗停止时,这些轴线仍会像一种天赋一样存在着。刚才我躺在这张长沙发上,这些轴线突然一下子笔直贯穿我的全身。真理、爱情、和平、慷慨、有益、和谐!而一切杂念、隔阂、歪曲、饶舌、困惑、勉力、奢望,全都像虚幻的东西似的烟消云散了。我相信,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回到这些轴线上来,即使是一个不幸的私生子,只要他能静静地等待它的出现。我一直怀着的某种特别突出的雄心,只不过是一种自负自夸而已,它把这种比幼发拉底河还要古老,比恒河还要悠久的最古老悠久的认识,从根本上给歪曲了。

这段独白几乎是“我”全部人生经验的哲学结晶,“轴线”是一个极具空间感的隐喻,它既不是一条被预先铺好的路,也不是一个最终要抵达的目的地,而是一种贯穿始终的方向感,这条轴线是“直的”,意味着它拒绝一切弯曲、妥协和迂回;它“像一种天赋一样存在着”,意味着它并非后天习得,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某种内在导向,而“我”所做的事,就是“用整个生命做试验”,试验这条轴线是否真的存在,试验人是否真的可以沿着它生活,试验拒绝一切外部定义之后是否还能找到自己的方向。但这种试验并非孤立的自我封闭,在同一个对话中,“我”又说道:

哦,为走向生活作准备所花的时间就是一个问题,瞧!一个人可以就这样在自己个人的围墙里花去四十年、五十年、六十年的时间。一切重大的经历只发生在他个人的围墙里。所有高谈阔论都在这个围墙内进行。一切成就也都停留在这围墙之内。人的魅力也是如此。甚至连仇恨、恐怖、妒忌、谋杀也都发生在围墙之内。这只会是一个有关生存的噩梦。倒不如挖掘出壕沟,用你的铲子敲打别人,也要比死在这围墙里强。

这里出现了一个关键的转折:轴线是内在的,但围墙是需要被打破的,如果仅仅停留在自己的围墙里,轴线就变成了自我囚禁的工具;只有让外面的力量进来,即使是以敲打和破坏的方式,轴线才能真正地导向世界:

我一件事也不想证明,什么也不。你认为我有这种挺身而出要想证明什么的雄心吗?我所认识的人几乎个个都想用某种方式表明他是如何使世界不至于分崩离析的。这只是由于他感到使自己不至于崩溃是多么劳累,由于自己做出了艰苦的劳动,所以要把它夸大到整个世界。可是这并不需要艰苦的劳动,或者至少说不应该作艰苦的劳动。你不必那么做。这世界是为你而存在的。所以我不想成为我们这一代的代表、模范、带头人,也不想做任何男子气概的楷模。我所要的是我自己的东西,我所要考虑的也只是自己。

这段看似自私的宣言,实际上是对“被利用”的最终拒绝,“这世界是为你而存在的”,这不是一种占有性的傲慢,而是一种参与性的谦卑:世界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才存在,而是因为你存在,世界才对你显现其意义。你不需要成为模范或代表,你只需要成为你自己;而成为自己的方式,不是封闭在围墙里,而是带着那条笔直的轴线走进世界,让世界来敲打你的围墙,也让你的轴线去衡量世界的弯曲。这种个体与世界之间的共建关系,在小说宏大的历史背景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开,经济大萧条、共产主义运动的高压、全国性的罢工、第二次世界大战……这些事件并非仅仅是故事发生的舞台布景,而是“我”历险记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当“声势浩大的罢工运动爆发了,人们在机器旁坐下来开会,会议非常严肃。这是汽车和轮胎工业罢工的情况,我觉得这一行动影响深远,它一直波及贫民区里最被人看不起的餐馆洗碟工”时,“我”并不像那些“身先士卒,能截接巨大的社会之光,像取火镜似的聚集起这些光芒,使之爆发出炫目强光和熊熊火焰”的人那样去领导或推动什么,“我”的参与是更为私密、更为个人的,“我”既不站在运动的前列,也不置身于运动之外,而是以“我”自己的方式被卷入其中。这种卷入并非出于政治信念或社会责任感,而是因为“我”无法不在场,当历史事件发生时,“我”就在那里,而“我”在那里这件事本身,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方式。

珍珠港事件爆发时,“除了战争之外,你什么也不能考虑了。我立刻被卷了进去,一夜之间,个人的一切打算都无影无踪了。它们哪儿去了?全都藏进了心底深处的某个地方。”这种“被卷入”的状态,与“我”之前对一切外界定义的拒绝形成了奇特的对比:此前“我”拒绝被任何人定义,但在战争面前,“我”却主动选择了“被卷入”,这并非矛盾,而是一种更深层的选择,选择在世界要求你参与的时候参与,选择在自己无法置身事外的时候在场。商船队的那次航行,那艘被鱼雷击沉的山姆·麦克麦纳斯号,那个拒绝求救的巴斯特肖,都是“我”与世界发生关系的方式,巴斯特肖说“我不想再让别人来支配我,我也不想去支配别人”,这句话恰好是“我”内心声音的回响,但“我”却选择了与他相反的方向,回美国,回斯泰拉身边,回到那个被“我”称之为“家”的地方。这个选择不是对冒险的放弃,而是对冒险意义的重新定义:真正的冒险不是永远在未知中漂泊,而是带着未知的经验回到已知,让已知因未知而改变。

当“我”在二战结束后到了意大利佛罗伦萨,做着“非法买卖”,而斯泰拉在电影公司工作,满口谎言时,“我”的人生并没有抵达一个光明的终点,但“我”对于这种状态的描述却出人意料地平静:“瞧瞧我,走遍天涯海角!啊,我可以说是那些近在眼前的哥伦布式的人物中的一员,并且相信,在这片展现在每个人眼前的未知的土地上,你定能遇见他们。”“我”所说的“美洲”,既是那片地理上的新大陆,也是每个人内心深处那片未被探索的领域;既是未知本身,也是发现未知之后的那个被改变的世界,“我”的历险没有成就任何伟大的事业,没有积累财富或名望,甚至没有获得稳定的幸福;但“我”证明了一件事:一个人可以拒绝所有现成的定义,可以在不断的偏离和游移中保持一条笔直的轴线,可以“用整个生命做试验”,可以在被所有人视为失败者的时候,依然相信“美洲”的存在——因为“美洲”之所以存在,恰恰是因为有人愿意去证明它存在,“我”没有成为贵族,没有成为富人的养子,没有成为政治的投机者,没有成为爱情的忠仆,但“我”成为了一个不断敲门、不断要求被允许进入的人。

每敲一次门,每被允许进入一次,世界就对“我”敞开一点,而“我”也对世界多了一点属于自己的理解,那种理解无法被任何一种成功学所概括,也无法被任何一种人生规划所包含,但它确实存在,就像美洲的存在一样。失败与否,成功与否,都只是别人的评价,真正重要的是,那片未知的土地在你心里是否依然存在,而你是否愿意用整个生命去做一次证明它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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