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观念

编号:B82·2191109·1605
作者:【德】胡塞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8年12月第1版
定价:18.00元当当8.80元
ISBN:9787100164146
页数:138页

《现象学的观念》是由胡塞尔在哥廷根大学讲学时的五篇讲稿汇编而成,该书集中阐述了现象学的基本思想:中止判断、先验还原、本质还原和时间构造。正文部分由一个讲座思路、五篇讲稿和三篇附录构成:第一讲是现象学还原的康德之路;第二讲是现象学还原的笛卡尔之路;第三讲初步确立了现象学的研究领域;第四讲主要阐述意识的意向性和明证性问题;第五讲提出对象构造的思想,并对具体的意识如知觉、回忆、想象、符号思维以及时间意识的构造等做了简要的分析。本书是胡塞尔思想从描述现象学转向先验现象学的标志性著作,由于胡塞尔把世界还原为现象、自我存在,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哲学对后来的存在主义哲学产生了影响。


《现象学的观念》:它在纯粹直观中指明自己

关于红,我有一个或几个个别直观,我抓住纯粹的内在,我关注现象学的还原。
——《第四讲》

穿上身上的一件红衣服,绘画中的一抹红,桌上的一张吸墨纸的红,它们都在个别中是一种红,还是一种特殊的红,当我仅仅是看见,仅仅形成一种认识,如何能抓住“纯粹的内在”?如何能进行现象学的还原?或者,当红在我的回忆里,甚至在我的想象中,它的特殊性又如何变成普遍性?胡塞尔对“红”进行现象学的构建时,其实遇到了困难:我看见的个别的红,在体验中它有着最初的绝对的被给予性,这是一种个别直观中可以抓住的纯粹的内在,但是当从个体到普遍,什么才是一般的红?它意指的是什么?我如何能直观?我的直观如何一定是它的本质?

从个别的直观抓住纯粹的内在,这似乎是一件容易的事,从红的直观到超越地被统摄的东西,从这个红那个红中直观出同一的普遍之物,而且个别性本身不再被意指,被意指的不再是这个红或那个红,而是普遍的红,该怎样在总体中拥有被给予性?或者,“即便是一种神性、一种无限的智慧,除了总地直观这一切之外,还能够得到更多的红的本质吗?”一种疑问产生了,而这恰恰就是胡塞尔所说“抓住纯粹内在”的一种现象学还原,这种还原是要从一般的红变成普遍的红,从特殊的红变成本质的红,普遍的红、本子的红才具有直观地被给予性,这种被给予性不是理论化和数学化,不是演绎和推论,一切都在直观中进行,在胡塞尔看来,这种现象学的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现象学的最严格的还原内进行的直观的和观念化的操作方式是它的唯一财产,这种操作方式本质上属于认识批判的意义,因而也属于所有的理性批判(即包括价值的和实践的理性批判),就此而论,它是一种特殊的哲学方法。”

只有抓住纯粹的内在,只有进行现象学的还原,只有在直观中进行,只有在杯子的被给予性中得到明见性,才是区别于自然思维的哲学思维,才能把握和认识“绝对的被给予性”,“关于思维的存在我们具有明见性,并且,因为我们具有明见性,所以它不包含谜,也不包含超越的谜,它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我们可以支配的无疑的东西。”之所以要进行现象学的还原,实际上就是因为胡塞尔认为,从个体到普遍,从特殊到本质,从思维到直观,从怀疑到明见,都存在着认识上的难题,而现象学就是普遍的本质的学说,要抵达本质,在“绝对的被给予性”中去除超越的迷局,就必须走上现象学的认识批判之路,而对于这条道路,胡塞尔给出的一个态度就是“切中”,切中暗示的是“认识和认识客体的同一性”,所以对于具有哲学思维的现象学,它所“切中”事物本身的认识可能性的反思就陷入到这样一种困境之中:“认识如何能够确信自己与自在的事物一致,如何能够‘切中’这些事物?自在事物同我们的思维活动与那些给它们以规则的逻辑规律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对于红,在直观中抓住内在纯粹从而构建起普遍的、本质的红,其实已经进入到了现象学考察的第二阶段,即从个别地看这些现象的不完全满足意向开始寻求关于认识本质的直观明晰性,也就是说,它已经进入到思维活动对于“实存”的关照上,已经从实项的内在过渡到在普遍之物的“绝对被给予”,已经从个别的东西进入到“自身被给予性之中的先天”领域。而在这个第二阶段之前,还有认识论的反思中的还原,在这个第二阶段之后还有自身被给予性不处于实项内容之中的还原——而这三个阶段构成了现象学还原的三部曲,它的目的便是:“阐明真实的存在和认识活动之间的这种关系,以及探讨行为、含义、对象的相互关系,这便是超越论现象学(或超越论哲学)的任务。”

直观似乎从一开始就表现为“实事被给予我们,并且是自明地被给予”,因为我们是在现实意义上“直观地思维地朝向实事”,但是在胡塞尔看来,这种直观其实是一种自然思维的态度,它“从一开始就显而易见地实存着的被给予的”的只是由直接经验提供给我们的东西,当我们以这样“自然的”科学进行认识,它在形式的普遍性中将含义和含义有效性的先天联系以及属于对象本身的先天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这种形式意义和研究对象产生出的是一种纯粹语法,在纯粹语法上产生出的纯粹逻辑——不管是纯粹语法还是纯粹逻辑,都为了科学思维的艺术学说提供日常的、实用的语法和逻辑,也就是说,它以经验为起点,最终回到目的论的终点,而这种思维胡塞尔一开始就进行了批判,“我们在开端的时候不能把任何认识当作认识,否则我们就不具有可能的,或者说同一的、有意义的目的。”

但是如果抛弃自然思维,回到哲学的、反思的思维,那么这种认识就有几个问题:一是哲学思维中有感知,有回忆,有期待,而它们都是主观体验,和客观经验相比,主观体验上的认识是人的认识,它不是束缚在人的智力形式上,无法切中事物本身的本质,当然也无法切中自在之物;另一方面,人的主观认识会抛弃逻辑规律,而哲学的思维则取决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那么这种认识所考虑的可能性还有意义吗?它会变成矛盾的游戏场,它会变成形而上学,更谈不上“切中”。所以要完成“切中”,要在认识中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要超越自身去准确切中它的客体,就“需要有一门绝对意义上的关于存在之物的科学”,而这就是胡塞尔所说的现象学:它是一门科学,是关于诸科学学科之间联系的科学,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方法和特殊的思维态度:“是从对个别科学中的自然认识的‘批判’中逐步形成的,其基础是在普遍的认识批判中所获得的关于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对象的及其各种基本形态的本质的明察,这些基本形态是指认识和认识对象之间各种基本的相互关系。”

既然要“切中”,要在认识中完成和客体的一致性,要在批判中建立相互关系,所以胡塞尔认为认识批判的开端就需要对所有知识进行质疑:“整个世界、物理的和心理的自然、最后还有人自身的自我以及所有与上述这些对象有关的科学都必须被打上可疑性的标记。”打上可疑性的标记,就是搁置它们的有效性,而搁置有效性的意义就在于中止判断,“它不仅在开始时,而且自始至终在对任何认识,也包括它自己的认识进行质疑,并使任何被给予性,也包括它自己所确定的被给予性无效。”中止而不是终止,搁置而不是取消,很明显,质疑而搁置,搁置而中止,是为了将那些预设的被给予性宣布为无效,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确立自己。

这种确立自己的认识批判需要的是自己给予自己的明晰性,也就是说,不能把任何东西预设为在先被给予的,不能是从别处不加考察取来的认识,“而是它自己给予的,它自己把这种认识设定为第一性的认识。”自己给予自己,才能体现在认识中具有一种绝对的被给予性,所以这种第一性的认识绝对不能包含任何模糊性和可疑性,它必须具有使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的明晰性——在这里,胡塞尔对认识本身也进行了搁置和中止,在他看来,感知、认识、想象、经验、判断、推理这些都以模糊的方式谈论它们,目的就是给反思一个机会,“如果我进行反思,那么这种模糊的‘关于认识、经验、判断等等的谈论和意指’的现象当然只是被给予,并且也是绝对地被给予。”也就是说,对于认识的意义和本质方面的模糊性正需要一门关于认识的科学,这门科学的意图就是使认识获得本质的明晰性,因为认识批判在意义,在胡塞尔看来,“是想揭示、澄清、阐明认识的本质和属于其本质的在有效性方面的合理要求;而这无非就是指:使它们成为直接的自身被给予性。”

而这便是在搁置和中止之后的超越的可能,超越一方面是在认识行为中对认识对象的非实项含有“在真正意义上被给予”或者“内在地被给予”中被理解为实项地含有,另一方面,就是将思维所意指的、所感知的、所回忆的事物在体验发现中超越自身,成为认识体验中的实项内在。如何超越?这其实就涉及到认识的本质,在胡塞尔看来,认识不是对于客体的认识,因为认识是被给予的,而认识客体不是被给予的,所以认识应该是一种直观的东西被给予的关系,只有认识成为关系,成为直观地被给予,才能“切中”——胡塞尔举了一个天生聋子的例子,当聋子知道声音存在,并且声音形成了和谐,和谐中神圣的艺术也建立了,但是自始至终,聋子都没有认识一种被给予的客体,他不能够理解声音和声音艺术,他不能想象它们的同一性,他也不能直观他们,关于实存的知识对他也毫无用处,他只是在认识中建立了关系,并且在关系中切中了客体,在同一性中知道声音存在并形成了和谐,而且建立了神圣的艺术。

所以胡塞尔认为,对认识论必须进行还原,这种还原就是将所有相关的超越都贴上排除的标记,贴上无关紧要的标记,贴上认识论上无效性的标记,“这个标记表明:所有这些超越的实存,无论我是否相信它,都与我无关,这里不是对超越的实存做判断的地方,它根本不被涉及。”排除一切超越之物,其实就是使思维的存在具有明见性,就像聋子本身对声音的认识就不需要对客体的理解,不需要知识,他需要的是思维存在的明见性,而这种明见性不是“我的思维是存在”的明见性,也不是“我思维地存在着的”明见性,而是一种纯粹思维——我的感知便是纯直观地感知:观察它本身如何在此存在,而不考虑和自我的关系,“那么这个被直观地把握的和限定的感知就是一种绝对的、摆脱了任何超越的感知,它就作为现象学意义上的纯粹现象而被给予。”这就意味着现象学的对象不是设定在一个自我之中、一个时间性的世界之中的实存,而是被设定在纯粹内在的直观中“被把握的绝对被给予性”——当纯粹内在之物被我意指的时候,它就是自身之所是的东西,是被给予性所作为的东西,是“这里的这个”。

“这里的这个”是一种个别思维的纯粹内在之物,是具有绝对的被给予性的东西,是其自身之所是的东西,当个别通过胡塞尔所说的“超级加法”在一起,便成为一种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的普遍性,它以普遍对象、普遍事实状态达到了绝对的自身被给予性,而对于普遍性的认识便是一种本质分析,“现象学的研究是普遍的本质研究”。当然,这也是去除了经验的先天认识,它是在“原初的、绝对被给予性领域里,可直接直观地构造自身”的第一种概念之外属于现象学的第二种概念:“具有本质规律、作为范畴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原则性含义的概念”。那么,这种本质认识包含的到底是什么?它除了实项的内在之物之外,是不是也包含了认识必须具有的“意向意义上的内在之物”?胡塞尔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认识体验本身就属于一种意向,“它们意指某物,它们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与对象发生关系。”

这种意指某物,不再是个别的、特殊的某物,而是普遍之物,是被给予性的普遍之物,“一个纯粹内在的普遍性意识根据被观察的和自身被给予的个别性构造起自身。”从红的直观到纯粹的内在,从纯粹的内在到普遍的红,从普遍的红意指本质的红,所有的认识都是在绝对的被给予性中成为直观,具有明见性,最后指明了自己。思维的这种明见性,进一步承认了普遍之物的明见性和被给予性,但是这依然不是胡塞尔现象学还原的最后一步,他提出的一个疑问是:如果我在感知颜色时进行了现象学的还原,使其在直观中变成纯粹的内在,然后我通过这个纯粹的内在进行纯粹的抽象,那么我就获得了现象学中“颜色一般”这个本质,但是,如果我具有明晰的想象,是不是也可以获得这种本质?这里其实已经设置了条件,那就是想象本身就是明晰的,也就是说认识就已经具有对于普遍之物的明见性和被给予性,所以认识中的本质也是自身被给予的,无论是想象也好,还是回忆也罢,在胡塞尔看来,只要去除了经验的实存,只要根据直观来体验,“它在某种意义上是被给予的。”

重要的是这种普遍之物的自身给予性,在认识中一样是绝对的被给予性,它就是一种现象学的认识,所以最核心的是被给予性:不管是思维的被给予性,还是在清新回忆中留存的思维被给予性,不管是在现象的河流中持续的现象统一性的被给予性,还是这个统一性变化的被给予性,不管是在“外”感知中的事物的被给予性,还是“幻象和再回忆以及在相应的联系中杂多综合地统一在一起的感知和其它想象的各种形式的被给予性”,不管是逻辑的被给予性,还是普遍的被给予性,不管是谓项的被给予性,还是实事状态的被给予性,甚至背谬的,矛盾的,非存在的被给予性:

无论在它之中表现出的是单纯被表象之物还是真实存在之物,是实在之物还是观念之物,是可能之物还是不可能之物,它始终都是一种在认识现象之中的被给予性,是在最宽泛意义上的思维现象中的被给予性,并且,在本质考察中所探的始终都是这个起初是如此奇特的相互关系。

被给予性的意义就是:对象在认识中构造自身,认识是普遍认识而不是人的认识,和实存没有设定关系,和经验的自我没有关系,和实在世界也没有关系,它只有在绝对的被给予性的领域中才能被切中和切中——当一种认识去除了主体和客体,去除了被动和主动,它就是在普遍对象性本身是它之所是,在认识的思维明见性中,现象学就具有了两个绝对的被给予性:“显现的被给予性和对象的被给予性”,现象学的还原也完成了“纯粹直观中指明自己”的终极意义。

旧制度与大革命

编号:B37·2191109·1604
作者:【法】托克维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2年09月第1版
定价:32.00元当当15.70元
ISBN:9787100014441
页数:316页

《旧制度与大革命》写于1851年到1856年之间,当时的法国正处在拿破仑三世发动政变建立和巩固第二帝国的时代,信奉自由主义的托克维尔对之悲观失望,成为“国内流亡者”。他认为,法国大革命在原有的封建制度崩溃之时,因并未带来革命预期的结果,而致使执政者与民众间的矛盾公开化,社会动荡愈演愈烈。该书通过对大量史实的分析,揭示了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在联系。法国大革命似乎要摧毁一切旧制度,然而大革命却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想,一些原以为是大革命成就的制度其实是旧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事实上,这本书写的并不是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一般的历史叙述史,用托克维尔自己的话说,他要把“事实和思想、历史哲学和历史本身结合起来”,他要以孟德斯鸠为榜样,写一部像《罗马盛衰原因》那样的著作,“为后世留下自己的痕迹”:“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旧制度与大革命》: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

法国革命对于那些只愿观察革命本身的人将是一片黑暗,只有在大革命以前的各个时代才能找到照亮大革命的灯火。
——《第三编·第八章》

当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攻占巴士底狱,推翻君主专制,为什么这种革命的结果只是一种继续?当法国大革命通过《人权宣言》,宣布“人们生来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为什么它依然是一个矛盾体?当法国大革命解构了旧的观念和旧的体制,建立了全新的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民主思想,为什么还是一出“尚无结局的戏剧”?法国大革命之后,七月革命之后,二月革命之后,甚至第二共和国之后,为什么托克维尔反而喊出了“我蔑视和惧怕群众”?

一系列的疑问似乎是托克维尔成为了自己所说的那个“只愿观察革命本身的人”,当他目睹了七月革命推翻波旁王朝,目睹二月革命又推翻七月王朝,当他担任众议院议员,参与第二共和国宪法修订,甚至一度在秩序党内阁中任外交部长,他不仅仅是观察革命本身的人,而且是革命的亲历者,当路易·波拿巴的政变以及第二帝国的建立,使他成为了“国内流亡者”,托克维尔的确经历了后革命的黑暗时期。似乎也正是这一种黑暗,使他以超越“立功”的方式“立言”,站在1789年之后的时间维度里,回望法国大革命发生之后60年的现实,直面1804-1814年十年帝国时期,这种观察的黑暗以及亲历的黑暗,才能在审视中寻找到“照亮大革命的灯火”,“至此,我已抵达这场值得纪念的革命的门槛;这次我并不想走进去:也许不久我能这样做。那时,我将不再研究这场革命的原因,我将考察革命本身,最后,我将大胆评判大革命所产生的社会。”

但是在写下这本书的时候,托克维尔还是站在了革命的门槛这边没有走进去,也没有考察革命的本身以及评判大革命所产生的社会——也就是说,那一个门没有被跨入,意味着托克维尔一直转身站在门外,他以回望的方式成为历史的观察者,革命之后的60年已经终结,帝国的10年时期已经显明,而作为一个观察者的意义,不是对革命本身就行总结,不是如梯也尔安阳也一部革命史,而是穿过观察的黑暗现实走进有灯火的地方,而这革命的灯火是在革命之前就被点亮的,也就是说他要穿过观察革命本身带来的黑暗,而进入到“前革命时期”——当托克维尔将“旧制度”和“大革命”并置在一起成为书名,就是表达了这样一种态度:“对旧社会,对它的法律、它的弊病、它的偏见、它的苦难、它的伟大,若无清晰的透视,就绝对不能理解旧社会衰亡以来60年间法国人的所作所为;但是人们若不深入到我们民族的性格中去,这种透视还不足以解决问题。”

旧社会暴露了它的弊病和偏见,显露了它的苦难和专制,旧制度是必然要被解体的,革命是必将要到来的,但是这并非是因为大革命去除了旧社会的一切制度,而是这些革命的灯火早在大革命之前就已经被点燃了,也就是说,托克维尔放弃写一部关于法国大革命历史的书,就是不愿只做观察革命本身的人,而是要清晰透视旧社会衰亡的原因,要深入旧制度的心脏,发现活生生的旧制度,它的思想,它的激情,它的偏见和它的实践,“设法说明和使人明白构成这个时代链条的主要环节的那些重大事件的原因、特点、意义。”在托克维尔看来,事实只是建立思想的基础,而思想的意义不只是涉及一段历史,还涉及此前和此后的时期,还涉及完成帝国的那些卓越人物,甚至还涉及“由他给法国大革命运动、国家命运以及整个欧洲命运昭示的方向”——“我要力图辨别它在哪些地方与以前的社会相像,在哪些方面不同,我们在这场天地翻覆中失去了什么,得到了什么,最后我试图推测我们的未来。”

当观察不再是记述历史,托克维尔的思想便成为了各种疑问句:帝国是如何产生的,它何以能在大革命创造的社会中建立起来?凭借的是哪些手段方法?创立帝国的拿破仑的真正本质是什么?他的成就和挫折何在?帝国的短期和深远影响是什么?它对世界的命运,特别是法国的命运起了什么作用?……也正因为有着这诸多的问题,所以大革命只是一出“尚无结局的戏剧”,而帝国就是这出戏剧“特殊的一幕”。而要解答那些疑问,立足点当然是要先深入到大革命本身,这是一个前提,只有对1789年的事件以及60年作为整体的大革命做出一种客观的评价,才能找到前革命的那些灯火,也只有在前革命和革命中发现它的续承性,才能在“后革命”时代为这出戏画上句号。

法国革命建立了怎样一种功绩?托克维尔说它是迄今为止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它代表法国的“青春、热情、自豪、慷慨、真诚的年代”,“从来没有比它更伟大、更源远流长、更酝酿成熟但更无法预料的历史事件了。”大革命摧毁了政治机构,废除了民事机构,改变了法律、风尚、习俗甚至语言,又动摇了社会基础,“似乎最终要清算上帝本身”,而且革命还跨越了国界,带着前所未有的各种手段、新的战术、致命的准则,打碎一顶顶王冠,蹂躏一个个民族,“而且竟有这样怪事:把这些民族争取到自己这边来!”从反宗教斗争到社会权力之争,从政治革命到思想革命,法国大革命摧毁了若干世纪依赖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那种被称为封建制的政治制度,所以托克维尔认为大革命的业绩就是:“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

但是,这场大革命在托克维尔看来,是如此彻底如此迅猛,却又如此充满反复、矛盾和对立,关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大革命在法国而不是在其他国家爆发?也就是说,为什么法国具有大革命爆发的唯一特点?又为什么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会被人仿效而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存在?所以必须深入旧制度,必须观察旧社会,必须在“旧制度和大革命”之间回答既有决裂性,又呈现出连续性和反复性的原因。大革命推翻了君主专制,建立了中央集权政府,这似乎成为了大革命最显著的功绩,但是从这个切口进入,托克维尔认为,大革命在政治制度上的革命,也就是建立所谓的中央集权,并不是一种创新,因为它本身就是旧制度的产物,也正因为它是旧制度在大革命后仍保存下来的政治体制的唯一部分,所以“能够适应大革命所创建的新社会”——包括大革命之后的行政监管、行政法院、官员豁免权、行政风尚,都是旧制度的一部分。

由一个被置于王国中央的唯一实体管理全国政府;由一个大臣来领导几乎全部国内事务;在各省由一个官员来领导一切大小事务;没有附属的行政机构……这些在大革命之后的中央集权制度,都是旧制度的一部分,虽然大革命使其形式更加确定,步骤更加规范,存在也更为稳定,那也只是大革命的契机使得这个早已存在于旧社会的制度“恢复了原状”,那么问题是:为什么这些制度能在封建社会的废墟中建立起来?“随着政府变得更加包罗万象,更加扩大,它也变得更加规范,更加开明。它占领了所有领域,与此同时,却变得温和起来:压迫少,疏导多。”这里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开明和温和,它指向的是法国大革命所要建立的那个社会的目标:平等和民主。当中央权力摧毁了中间政权机构,在中央政权和个人之间便留有了空阔的空间,因此,中央政权成为了社会机器的唯一动力,成为公共生活的唯一代理人,“政府既然取代了上帝,每个人出于个人需要,自然就要祈求政府。”

而这样一种形态并不是在大革命时期出现的,首都巴黎的壮大甚至具有压倒外省的重要地位,就是这一种权力扩大化的表现,尽管在路易十四全盛时期曾六次阻止巴黎的发展,但是巴黎还是冲破了条条敕令,而当大革命爆发,这一场关于中央权力、关于巴黎城市的革命全部完成,“巴黎不再只是交换、贸易、消费和娱乐的城市,巴黎已成为工场和制造业的城市”,这一定位使得巴黎成为了时尚的典范者,成为权力和艺术的唯一中心。所以托克维尔认为,“行政上的中央集权制和巴黎的至高无上权力,是40年来在我们眼前不断更迭的所有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推翻君主专制,但是又延续了中央权力,在这个续承性的问题面前,托克维尔的担心甚至恐惧不在于制度本身,而是造成了人与人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孤立,他们因为成为“相似的人”,所以被分割成一个陌生的小团体,在这种彼此漠不关心的情况下,无论是曾经作为君主制舞台上唱主角的贵族,还是现在大革命之后走上时代舞台的资产阶级,他们都处在被分割的命运,而他们既是权力的牺牲品,也是权力的制造者,“他们除权利外,概无差别。”

但是这并不只是属于中央权力还是阶级权力问题,这种被分割而具有相似性,因为相似性而失去了话语权的现实,看起来是一种民主和平等的开始,但是在它的背后却是自由的丧失。在托克维尔看来,政治自由的毀灭与各阶级的分离才是导致旧制度灭亡的弊病,这个恐惧名著的贵族,一直认为民主与自由是矛盾的,不可兼有的。他在《回忆录》中表白说:“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而在本书的前言中,托克维尔更是强调:“我对自由的热爱久已有之,并非自今日始。”在他看来,自由的意义在于:

事实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因为公民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生活在孤立状态中。只自由才能使他们感到温暖,并一天天联合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相互理解,说服对方,与人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私人琐事的烦恼,使他们每时每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于一切,祖国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够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对幸福的沉溺,使人们具有比发财致富更伟大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使人们能够识别和判断人类的善恶。

自由可以摆脱孤立,自由使人感到温暖,自由让人相互理解,自由能抵御金钱崇拜,自由更能在创造知识,判断善恶。但是当大革命之前的中央权力在大革命之后依然延续,当政治集权掌控了公共事务,自由似乎已经被毁灭了,“正是这种阻止国民索还自由、只向国民索钱的愿望不断地促使各阶级彼此分离,使它们在共同的反抗中最终既不能彼此接近,也不能取得一致,以至政府在每个时期要对付的只不过是单枪匹马的寥寥数人。”但是托克维尔似乎是乐观的,在他看来,专制政权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但是从教会到司法机构,再到思想者到普通民众,不仅有对于自由的渴望,还有争取自由的实践,“在中央集权制日益使一切性格都变得一致、柔顺、暗淡的时代,正是自由在大批个人心中,保留着他们天生的特质,鲜明的色彩,在他们心中培育自豪感,使热爱荣誉经常压倒一切爱好。”甚至大革命培育了生机勃勃的精灵和骄傲勇敢的天才,“要是在自由不复存在的土地上,能成长起如此雄健的品德,这才是怪事。”

自由从来没有消失,一方面从法国历史以及大革命的现实中可以看出,正是自由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在其他种种自由的废墟里,我们还保留了一种自由:我们能够差不多毫无限制地进行哲学思辨,论述社会的起源、政府的本质和人类的原始权利。”也就是说到十八世纪中叶,文人都成为国家首要政治家,正是这种启蒙主义,才使得法国革命能够不断“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的传统习惯”,也只有先通过革命才能拥有更多的自由,因为他们知道,“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而这也回到了托克维尔最先提出的那个核心问题:为什么大革命会在法国爆发并波及欧洲。

中央集权来自于旧制度,而可贵的自由品质也在旧制度中成型,所以这前革命的灯光可以照亮革命时期的道路,更可以照见后革命时期的方向,“没有我所陈述的那些原因,法国人绝不会进行大革命;但是必须承认,所有这些原因加在一起,也不足以解释法国以外类似的革命。”所以不管是政治革命还是哲学革命,不管是民族革命还是思想革命,甚至不管自己曾经是贵族还是害怕民主,对于托克维尔来说,当自由成为唯一的真相,“旧制度和大革命”真正的意义在于在对于自由的一次次的维护和发现:“法兰西并未在它周围散布革命种子,它只是培养存在的种子;它决非创世的上帝,而是破晓的曙光。”而唯有自由,才是大革命这个最伟大、最激烈的革命带来的真正权力:“自由从政治制度中消失了,但在风尚中依然保存。自由的保障愈少,它对于个人就愈珍贵,仿佛他们每个人都继承了从国家各大团体那里夺得的种种特权。

宗教与科学

编号:B84·2191109·1603
作者:【英】罗素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0年09月第1版
定价:14.00元当当6.90元
ISBN:9787100070690
页数:155页

《宗教与科学》完成于1935年,作为一个非宗教主义者,罗素不相信上帝,对宗教神学持否定态度,在书中他历述了自文艺复兴以来,科学与神学的冲突和斗争,每次斗争的结局,总是科学战胜神学。宗教虽然始终不渝地为神学辩护,但它在科学进步面前,不得不一步一步退却,为上帝存在的论证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进行修饰和补缀。罗素对科学的进步,持悲观主义的看法,他对宗教辩护者提出的“科学是不够的”、“科学不讲价值”一类说法,承认是对的,罗素说,“价值”问题确实不属科学探讨的范围,而且他还进一步说,“价值”问题首先不是知识范围的问题,因而它不是凭理智可以解决的。在罗素看来,科学只讲真伪,不管善恶,涉及“价值”一类伦理问题,是没有客观标准的。罗素还认为,科学的发展,也给人类带来残杀手段更为厉害的战争灾祸,而且发展的趋势,将是愈演愈烈。但是罗素的唯心论观点中却具有唯物色彩,从宗教的批判也完全是彻底的无神论。


《宗教与科学》:尚未完成的哥白尼革命

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知道所有的真理;自由讨论有助于发现新的真理,而压制就会使得新的真理很难发现;从长远的观点看来,真理的发现增加人类的福利,而基于错误的行为有碍于人类的福利。——《第十章 结论》

当科学的目的是揭示真理,当科学的意义是发现规律,在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中,“科学总是取胜”成为一种规律,站在二十世纪初的罗素似乎是充满信心的,但是对于他来说,“没有一个人知道所有真理”却有可能成为新的“宗教”束缚,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他身处的那个时代还有着具有如宗教意义一样的权威存在,甚至它变成了一种特权——在特权统治的时代,科学如何更好地发现真理?如何更好地增加人类的福利?

新时代,新世纪,宗教和科学之间的争端出现的是新现象,一方面科学技术得到了全面发展,它在人类生活中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这是科学不断探索取得的新效果;另一方面,一些新的宗教正在取代基督教,“它们正在重犯基督教所已经悔悟了的那些错误”,但是这些错误似乎并不能阻止科学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宗教在某些方面和科学取得了一致的看法。这些新现象在罗素看来是积极的,但是另一些新情况却让他忧心忡忡:在英国,如果有人在演说或廉价的小册子中发表关于 共产主义的见解就会丧失生计,还可能被监禁,甚至当局还颁布了一个法令,不仅煽动性作品的作者,而且拥有任何这些作品的人,只要政府认定是煽动性作品,就会受到处罚,而理由是:“他也许想用这些作品来削弱陛下军队的忠诚。”

这不只是在英国出现的迫害,在德国和俄国,对于知识分子的迫害比近二百五十年来教会的任何恶行都厉害,从政治到经济,这种迫害已经不再是单纯神学意义上的,也不再针对科学精神,而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危及普遍领域。所以罗素观察后认为,这种对学术只有的威胁比1660年以来的任何时候都要大,它主要来自政府,“由于近代无政府状态和混乱的危险,这些政府继承了以前属于教会当局的那种极其神圣的特性。”而罗素所讲的这种“极其神圣的特性”就是权威,和宗教神学的本质特征一样,当科学用来观察和观测,用来发现规律,用来预言未来,而宗教神学对于权威的维护,导致了两者的冲突,“神学与科学的冲突,也就是权威与观察的冲突。”所以当政府用迫害的方式来压迫知识分子,无疑就是一种宗教神学的翻版,所以在新时代,罗素的呼吁就是倡导学术自由,“学术自由对其个人来说是重要的那些人在社会中可能是少数,但是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对将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的意义就在于打破残酷和偏执,甚至让“聪慧而刚愎”的人类不再成为自己建造的那个中心。

现在“对于学术自由的威胁比1660年以来的任何时候都大”,罗素将这个年份独立出来,在宗教和科学争端的历史中似乎是一个具有史鉴意义的年份,其实,迫害和威胁严重也正代表了科学的革命性地位:如果把1660年进行适当的延伸,在科学史上几乎都是重要事件:1654年,法国帕斯卡费尔马创立概率论;1660—1661年,英国玻义且提出关于气体的玻义耳定律,并对元素作出新的定义,促使化学成为科学;1660年代,英国皇家学会成立,法国皇家科学院成立;1665―1680年,英国牛顿和德国莱布尼茨分别创立微积分;1665年,英国胡克用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1666年,英国牛顿发现白光为复合光,提出万有引力定律;1672年,牛顿提出光的微粒说,;1675-1683年,英国列文虎克用显微镜发现动物细胞、精子和细菌……

科学在发展,宗教在压迫,这是17世纪60年代左右的历史,而其实这种冲突的历史几乎贯穿了科学发展起来的任何年代,而冲突的原因就在于科学和宗教是社会生活的两个方面,遵循着完全不同的“规律”:科学是依靠观测和基于观测的推理,试图在世界的特殊事实中发现规律,并且希望这种规律能够预言将要发生的事物;而宗教不需要推理也不需要发现,它只需要尊重权威,上帝是权威,权威即真理,它通过教会、教义和个人的道德法规体现出逻辑一致性,而神学家认为科学的最大威胁就在于破坏这些真理和逻辑统一性。哥白尼学说,被看成是神学与科学的第一次对阵,而这次对阵的核心就是太阳中心说还是地球中心说——当托勒密抵制太阳中心说,恢复地球中心说,实际上就是维护地球在宇宙中心的特权地位,而这种对于权威的维护本质就是不废黜人类这个地球中心者的地位。实际上,在这场冲突中,神学和科学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一方面当传统神学赋予人类以宇宙的意义,对于人类本身来说,就产生了质疑:“这个偏僻而又狭小的避难所怎么会具有被认为是人类故乡所应有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那些提出了科学见解的人,并没有想要彻底毁掉教会的权威地位,甚至采取了某种妥协政策:开普敦研究了天文学,但是他坚信太阳是一种具有圣灵的物体,他也从来没有和教会发生冲突;伽利略在科学上的贡献是把实验的和力学的技能同数学公式来表示自己结论的能力结合起来,尤其是自由落体实验和望远镜的发明,令宗教人士感到恼火,但是当宗教法庭勒令他抛弃“错误观点”时,伽利略也照办了;甚至在伽利略去世那一年出生的牛顿,提出万有引力改变宇宙观念的他,却是一个虔诚的人,他信奉的是《圣经》的圣灵启示,甚至他的信仰影响了十八世纪的哲学观念……

但是很明显,尽管这些科学家对宗教神学保持着虔诚、妥协甚至臣服的态度,哥白尼学说带来的革命已经不可遏制地发生了,人类中心说这个真正的权威思想受到了威胁——从科学研究的次序来看,人们对于真理的规律发现似乎是从远而近抵达了人类本身:首先是天,其次是地,接着是动植物,然后是人体,而最后是人的思维,这种由远而近的次序似乎有着贯穿其中的一条线索,那就是进化论,而进化论就是科学精神的实践体现。“现代人难以认识到对进化和逐渐演化的信仰是不久之前的事;其实,这几乎完全是牛顿以后才有的。”牛顿的万有引力其实是在虔诚中对于宇宙的某种形而上学理论,因为他心目中的宇宙是没有发展地宇宙,甚至可能是上帝这个立法者创造出来的;之后的康德也是以哲学家的视角,在《自然通史与天体理论,或根据牛顿定理研究整个宇宙的结构及其力学起源》的书中,为创立太阳、行星和恒星的生成的科学理论作了第一次认真的尝试;接着的拉普拉斯在继承了康德学说的基础上,《宇宙体系论》中发表了著名的星云假说;从天到地,地质学则抛弃了天文学中天体不变的信条,认为变化是缓慢的,赫顿第一个提出现代科学的观点,他认为,过去地表发生的变化是由于现在正在起作用的那些原因引起的,并且没有理由设想这些原因过去要比现在有活力。

正因为地质学的发展,导致了从地质中发现了生物学的进化规律,进化学说也从地质学进入生物学,达尔文无疑是具有革命意义的科学家,他提出的自然选择学说颠覆了传统观点,而拉马克则是第一个推崇进化论的生物学家,但是这种学说显然是对神学的一个沉重打击:上帝造物,物种怎么可能变化?重要的一点是,人怎么可能是低等动物的后裔?宗教需要维护权威,上帝是权威,出于宇宙中心的人类也是权威,当自然选择的进化论为地球物种建立了变化的规律,对于神学来说更重要的打击是:生长必定会走向衰亡,生命如此,宇宙也是如此,“总有一天,太阳会变冷,地球上的生命会终止。”这样一种悲观主义如何让人看到希望看到进步看到上帝的荣光?从天到地到物种,而到了更微观的人类,宗教和科学之间的观念冲突更加突出:对于人体极其疾病的研究,其实是魔鬼学和医学之间的矛盾,当鼠疫和瘟疫在中世纪流行,人们将其归于魔鬼作怪,1348年的黑死病爆发使得各地爆发了形形式式的迷信活动,人们甚至相信巫术可以治疗这些疾病。那时候的科学其实是在困境中发展,解剖学和生理学是针对疾病而发展起来的,维萨里对于解剖学的贡献,哈维发现了血液循环,以及麻醉的发明,都是人类试图用科学方法防治疾病的实践探索,但是它们不同程度受到神学的干涉。

而在对于人类自身的研究中,宗教和科学的冲突主要体现在灵魂和肉体上,其实对于它们的研究和讨论更多是从哲学角度进行的,灵魂说和毕达哥拉斯学说,和柏拉图哲学有关,而到了经院哲学,灵魂和肉体都成为了实体,这些观点其实都具有哲学神学化的特征,而在经历了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等不同哲学家对于实体概念的阐述之后,休谟似乎提出了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实体说,但是无论怎样,实体要脱离哲学进入纯粹的科学领域,在罗素看来,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发现,不仅实体概念很难同当代哲学相容,而且在因果性方面也有同样的困难。”即使唯物主义提出了意志说取代因果律具有的神学罪的概念,在罗素看来,心理学以及意志论依然是模糊的,甚至知觉、意识等都是不够精确的——“无论是‘灵魂’还是‘肉体’都不可能在现代科学中找到席位。”这也是科学意义上的心理学遇到的困难,“科学的未来是不可能预料的,特别是心理学,它才刚刚开始变得科学。”但是走向科学之路,心理学的真正抗议恰是针对神学的,因为它取消了永生的信仰。

从天文学到地质学,从生物学到生理学再到心理学,这是罗素按照科学研究的次序,审视了宗教和科学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立,但是宗教和科学的真正矛盾体现在哪里?或者说科学能不能解决宗教问题?这里就涉及到和宗教有关的因果律、价值观、预言论和伦理学在科学意义上的探索和发现。从因果论来看,宗教似乎早就提出了它们的教义,那就是上帝、永生和自由,在托马斯·阿奎那看来,这些属于自然宗教的东西不用启示的帮助,只需要人类的理性就能证明是正确的,而对于科学来说,因果律是科学应当去寻找的东西,甚至发现因果律就是科学的本质,但是它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理想,“在目前,科学既不能证明也不能驳斥这三个教义,而且我还认为,要想证明或驳斥任何东西,除了科学以外没有其他方法。”

如何去驳斥,这似乎涉及到宇宙的目的这个终极问题,从科学的实践来看,科学家正是坚持宇宙是有目的的观念所以要探索规律,而这个宇宙目的论在宗教领域却比科学更容易回答为什么,J.阿瑟·汤姆森爵士甚至认为科学无法解答这些问题就在于科学无法回答“为什么”:恒星为什么形成?太阳为什么产生行星?地球为什么冷却,而且到后来产生了生命?在宗教意义上,宇宙的目的论有三种形式:有神论的形式、泛神论的形式和可称之为“突生的”形式。有神论当然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并颁布了规则,宇宙的目的就是造物主的目的;在泛神论的形式中,上帝并非存在于宇宙之外,而不过是被当作整体的宇宙而已;“突生”论强调了时间的真实性,但是在突生的情况下,它恰恰取消了宇宙的目的论,甚至在无法预见只有突发的情况下,终局就在开端之中。

如果宇宙是有目的的,那么抛开宗教观点,在科学意义上它则遇到了困难,“世界史上最好的东西为什么出现在晚期,而不出现在早期呢?把顺序颠倒一下难道不行吗?如果认为事件有日期的那种想法是种幻觉,而上帝是没有这种幻觉的,那他为什么要把那些愉快的事件安排在最后,而把那些令人扫兴的事件安排在开始呢?”按照柏格森的观点,事物的出现是不可预见的,是有一股神秘力量促使事物进化。其实,当神学建立了宇宙目的论,当宗教回答了“为什么”,恰恰说明了科学的“哥白尼革命”没有真正完成,因为这是一种人类中心的自大和盲目,那个上帝无非是人类的投影,不是上帝创造了世界,而是世界创造了上帝,所以罗素对人类开始发问:“人类举镜自鉴,认为自己的形象如此卓越,可以证明宇宙的目的必然始终是以人为目标,这种情形不是有点荒唐吗?”而真正的哥白尼革命的意义,就在于这样一条科学的标准:“直到它把人们教得比那些认为人类就是宇宙目的的充分证据的人更谦虚时,才算完成。”

科学体现的是人类自身的探索精神,它指向的是真理这个终极目标,而不是将人类当成一种权威,把人类看成是宇宙的中心和真正的主宰者,所以在针对神秘主义哲学提出的世界的统一性、恶的虚幻性和时间的不真实性这三个论点时,罗素认为在科学意义上虽然没有所谓善的价值观,但是科学却需要自己的价值,那就是追寻真理的精神,“胸襟之开阔、态度之沉着、思想之深刻,都可起源于这种情感,当浸沉于这种情感时,一切私欲都暂时消失,思想成了一面反映宇宙广阔的镜子。”也就是说,科学需要抛弃的是伦理学意义上的“主观性”,它的目的是通往幸福,“能使人们以一种比现在更加适合于人类普遍幸福的方式来行动的,并不是伦理学理论,而是靠通过智力、幸福和免于恐惧来培养各种大度、豁达的欲望。”

不管是对于人类宇宙中心说的解构,还是对于因果律的探寻,或者对于价值观的实践,罗素都是站在人本主义的立场,这种人本主义不是神学立场的人类中心说,而是赋予人一种科学精神,在打破权威、捍卫自由、追寻幸福中实现价值,而这便是对于真理的科学实践,尤其是在政府成为另一种意义的教会时,更需要这样的科学精神,更需要哥白尼式的革命,因为,“从哥白尼以来的这段时期里,每当科学与神学发生分歧时,科学总是取胜的。”

传习录

编号:B27·2190919·1595
作者:[明]王阳明 撰 【日】佐藤一斋 注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版本:2018年10月第1版
定价:39.00元当当18.70元
ISBN:9787532589418
页数:289页

“传习”一词源出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传习录》包括了王阳明与他人论学的亲笔书信和门人记录的他与弟子、友人的讲学问答,上卷经王阳明本人审阅,中卷里的书信出自王阳明亲笔,是他晚年的著述,下卷虽未经本人审阅,但较为具体地解说了他晚年的思想,并记载了王阳明提出的"四句教"。可以说,《传习录》是王阳明与弟子、朋友切磋研习学问的记录,是了解王阳明思想的不二之选。佐藤一斋是日本德川后期的著名儒者。《传习录栏外书》是他阅读《传习录》时的批注文字。他读书时每有所得,辄记于书页乌丝栏外,后取之别录成册,故称“栏外书”。该书精于校勘,评语得当,征引前贤论评丰富,又录有不少《传习录》所不载的阳明语录。成书以来,流传不衰,至今仍是一部诠释《传习录》的经典名著。整理者对底本详加校勘,修正了不少底本的错误、缺漏,为读者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传习录》读本。


《传习录》:正是要复那本体

问:“乐是心之本体,不知遇大故,于哀哭时,此乐还在否?”
先生曰:“须是大哭一番了方乐,不哭便不乐矣。虽哭,此心安处即是乐也。本体未尝有动。”
——《卷下》

大哭而大乐,大哭是大乐之对立面,正如善是恶之对立,但是大哭却是大乐之表现形式,甚至大哭在对立面表现之后不是对于大乐之否定,不是对于大乐之解构,恰恰又回到大乐的起点上。当面对学子的疑问,王阳明提出“不哭便不乐矣”,是不是大乐和大哭都变成了一直自己反对的私欲中?当情绪表达回到本体论,是不是对于“心即理”这一思想的扩展?

《传习录下卷》,钱德洪删定而成,是为“续录”在前言中说:“《传习录》所载下卷,皆先师书也,既,斟次人文录书类矣,乃摘录中间答语,仍书南元善所录,以补下卷;复采陈惟濬诸同志所录,得二卷焉。”而这一补录也招致了后人的怀疑,顾惟贤见《续录》问答,多有未当于心者,写了《传习录疑》提出质疑,而黄宗羲有针对性《续录》的言说,认为“黄省曾录有失阳明之意者”。和后人的质疑一样,王阳明在下卷的问答中,似乎专注于解读自己的“致良知”的观点,他自称是“千古圣圣相传的一点真骨血”、“孔门正法眼藏。”但是这个“致良知”似乎在慢慢离开王阳明提出“心即理”的主张。

当黄勉叔问他:“心无恶念时,此心空空荡荡的,不知亦须存个善念否?”王阳明的回答是:“既去恶念,便是善念,便复心之本体矣。譬如日光被云来遮蔽,云去光已复矣。若恶念既去,又要存个善念,即是日光之中添燃一灯。”黄勉叔的问题里已经有了一种分别,缘何心无恶念反而空空荡荡?要向存个善念不是把善念当成了一种物?而王阳明曾经回答门人徐爱对于善恶问题的观点是:自然之本体是“至善”,“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至善是心的本体,只要“明明德”,并达到惟精惟一的程度就是至善。又指出,“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更于事物上怎生求?”作为至善的本体已经包含了一切,既没有别物,也不需要格物,也就是说,在本体论上,甚至没有善与恶的分别,不但没有恶,连善也没有了。而黄勉叔竟然提出了无恶念而空空荡荡是不是需要存个善念?王阳明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也从方法论上认为,要去除恶念便是善念,就像被光遮蔽了需要点燃一等才能重新恢复本体。

当用添燃一灯的方式去恶念,在逻辑上已经承认了善与恶之对立,这是不是就是在否定至善之本体?而王阳明的“致良知”似乎就是讲究如何“添燃一灯”,他提出在格物致知上,要“无事时存养”和“有事时省察”两种方法,而“有事时省察”,强调的是在处世、工作中自然而然地按照良知的要求去行事, 去贯彻伦理道德。他认为这就是这就是 “真格物”,“真实克己”,就像人走路一样,应边走边认,边问边走,在“事上磨炼”,“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工夫乃有益”,通过“声色货利”这些日常事务,“实地用功”,去体认良知。当人要在事上磨炼,当人要通过“声色货利”去体认良知,这良知里就存在里善与恶,哭与笑,只不过按照“圣人之道”,不管是“发愤忘食”还是“乐以忘忧”,都是从本体意义上“良知”的表现,也就是说,有良知即为有道,道在信中,忧可以转化为乐,苦可以转化为甘,祸可以转化为福,而这也是圣人遵循天理的缘故。

这是一个关键的转变,“至善只是此心纯乎天理之极便是。更于事物上怎生求?”在这个层次上,是没有善恶之分的,是别无他物的,但正是这样的本体,其实是空泛的,是静态的,只有在“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的“致良知”中才有一种动态的辩证法,而这种动态的辩证法最后的落脚点还是回到了本体上,即心上,但是在良知意义上,这个心又有了外延的拓展。有人问他:“读书所以调摄此心,不可缺的。但读之时,一种科目意思牵引而来。不知何以免此?”当出游禹穴时他看着田间的禾苗,反问范兆期:“能几何时,又如此长了!”而友人问他:“读书不记得如何?”不管读书时被其他科目牵引,还是田间禾苗如何又长了,或者读书遇到遗忘,都是在一种“声色货利”的日常事务中发现了矛盾,遇到了困惑,也因此才有了王阳明所说“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工夫乃有益”的机会,所以读书时有科目牵引,“只要良知真切,虽做举业,不为心累。总有累,亦易觉克之而已。”——心累也属于正常,只要良知真切,便可解决;所以禾苗又长,“人孰无根,良知即是天植灵根,自生生不息。但着了私累,把此根戕贼蔽塞,不得发生耳。”——有根戕贼蔽塞也不为怪,只要拔出便可;读书不记得了,也是正常,“若徒要记得,便不晓得;若徒要晓得,便明不得自家的本体。”

并非王阳明更宽容,而是对于自己的理论有了一种新的突破,当他提出“致良知”时,这个至善之心已经变成了一种“性”:“‘天命之谓性’,命即是性。‘率性之谓道’,性即是道。‘修道之谓教’,道即是教。”什么是道,道便是良知,而道也是率性,“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有不是处,这良知还是你的明师。”良知不变,道不变,率性便也是“是非只依着他”的自然,所以率性而为,大乐之外也有大哭,而不管是大乐黑暗时大哭,在率性之良知上,并没有离开本体,“本体未尝有动。”正因为本体不变,所以最后王阳明甚至提出“超狂入圣”的观点,而且还付诸实践:又一次他宴请门人,在百余人的宴席上酒至半酣,或歌唱,或投壶、或击鼓、或泛舟,兴致盎然,颇有些狂放不羁,任情恣意——在王阳明看来,要成圣就是要先成为狂者,然后才能悟道入圣,而这就是致良知而率性为道的方法论,只要“本体未尝有动”,便是“心即理”的一种实践。

这是王阳明最大的转变,也是从理论到实践的飞跃,但是这并不是对曾经那些观点的否定,而是在怀疑、实践、再怀疑、在实践的道路上不断体察不断学习不断提炼的结果。这种治学态度其实贯穿了王阳明的一生,一方面,王阳明对门人学生常说的一句话是:“若遂守为成训,他日误己误人,某之罪过,可复追赎乎!”在他看来,圣人教人,就像医生用药,需要根据不同的病人和病情,“酌其虚实、温凉、阴阳、内外而时时加减之”,如果执着于一方,“鲜不杀人矣。”就像自己的观点,如果让大家“守卫成训”变成不能改动的教条,自己就成了罪人。另一方面,则需要将观点用在实践上,就像徐爱所领悟的那样,“使能得之言意之表,而诚诸践履之实,则斯录也,固先生终日言之之心也,可少乎哉!”而这种强调付诸实践、活学活用的观点,也是体现了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思想。

而其实,王阳明能创立自己的心学观点,完全是在怀疑、否定而又不断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这是阳明心学最核心的思想,而在王阳明37岁突然悟道而提出这个观点之前,他似乎也被“心外之事”“心外之物”所纠缠,按照宋明理学的观点,依据《大学》《中庸》的说法,人要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就必须进行“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养活动,而“格物”是首要环节,按照朱熹的看法,“格物致知”就是穷理离不得格物,即物才能穷其理。物的理穷得愈多,我之知愈广。由格物到致知,有一个从积累有渐到豁然贯通的过程。格一物,理会一事都要穷尽,由近及远,由浅及深,由粗到精。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成为四重节次,重重而入,层层推进。

当格物的重点放在事事物物上,是不是一种本末倒置?王阳明在困惑之后,认为《大学》里的格物的格应做“正”字解,而“物”是心的附属品,不是独立外在的东西,因此格物只是在身心上做,身、心、意、知、物便成了以心为基础的统一体,“致知在格物”便成了“致知在诚意”。所以他提出了“心即理也”,就是将心当成一种本体,在这之外并无事并无理。这是王阳明在怀疑、困惑之后,清除了心外之事和心外之理回归本体的一种努力,在他看来,“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所以,“圣人述六经,只是要正人心,只是要存天理、去人欲。”——存天理而去人欲,是宋明理学的哲学观,更是道德观,而王阳明在“心即理”的核心思想中,以一种辩证的方法统摄了心的这个本体论。

在他看来,心具有很多的表现形式,它们是理,是礼,是文,“‘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心只有一物,心也只有一心,“未杂于人谓之道心,杂以人伪谓之人心,人心之得其正者即道心,道心之失其正者即人心,初非有二心也。”所以批评程朱理学将人心和道心截然分开,“今曰道心为主,而人心听命,是二心也。天理人欲不并立,安有天理为主,人欲又从而听命者?”而这便是他所说的“精一之功”,“精则精,精则明,精则一,精则神,精则诚。一则精,一则明,一则神,一则诚,原非有二事也。”精一之功的“精”不是关于养生之学的精气神,而是心之本,而心之本便是天理,便是天性,便是良知,所以从心即理延伸了各种表现形式,“仁、义、礼、知,性之性也。聪、明、睿、知,性之质也。喜、怒、哀、乐,性之情也。私欲、客气,性之蔽也。”所以在存天理去人欲中才能回到心的本体上。

王阳明:圣学只一个工夫

而这也是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的基础,“性是心之体,天是性之原。尽心即是尽性。”在这个本体上,“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不管什么形式,最后还是回到一个原点,成为唯一一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所以知性是必须合一的,“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在行里,行在知里,或者知便是行,行也是知,“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只要存有天理之心,那么变成行动,“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

知行合一是“心即理”观点的延伸,所以在本体论之外,王阳明还提出了如何实现知行合一的方法论,陆澄问他:“主一之功,如读书则一心在读书上,接客则一心在接客上,可以为主一乎?”王阳明告诉他:“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可以为主一乎?是所谓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这便是“精一之功”:只念念存天理,便是立志;“日间工夫觉纷扰,则静坐。觉懒看书,则且看书。是亦因病而药。”处朋友则要“务相下则得益,相上则损”;万事而墨,则要立得住,“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不管宁静不宁静。”但是立志也好,念念也罢,不是执着,“道无方体,不可执著。欲拘滞于文义上求道,远矣。如今人只说天,其实何尝见天?谓日、月、风、雷即天,不可;谓人、物、草、木不是天,亦不可。道即是天。”在王阳明看来,做学问、修身性,需要以圣人为样本,即为“圣算”,“圣人之心如明镜,只是一个明,则随感而应,无物不照。”所以学可分为上达和下学,“夫目可得见,耳可得闻,口可得言,心可得思者,皆下学也;目不可得见,耳不可得闻,口号不可得言,心不可得思者,上达也。如木之栽培灌溉,是下学也;至于日夜之所息,条达畅茂,乃是上达。人安能预其力哉?故凡可用功,可告语者,皆下学。上达只在下学里。”“上达”的功夫便是“圣算”,而“圣算”就是一种知行合一,它是一种永远不过时的方法论,“义理无定在,无穷尽。吾与子言,不可以少有所得,而遂谓止此也。再言之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未有止也。”

正是有“心即理”的本体论,有“知行合一”的方法论,王阳明才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致良知”的实践论,在“答欧阳崇一”中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故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从格物的观点出发,王阳明认为“格”作“正”字解,是心的一种表象,身、心、意、知、物便成了以心为基础的统一体,“致知在格物”便成了“致知在诚意”。而在此基础上,王阳明认为孟子的“良知”是心之本体,是先天固有的,良知与物无时,人们如果能够使它完全显现出来,便完成了对宇宙的认识,达到了道德修养的至高境界。因此,王阳明在“格物”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倡扬发用人心固有的良知,这就是“致良知”。“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不仅良知不求于外,而且良知也是一种圣算于我的表现,“圣人气象,何由认得?自己良知,原与圣人一般。若体认得自己良知明白,即圣人气象不在圣人而在我矣。”也就是说,圣算是本原的良知,两者根本没有区别,当良知和天理一体,圣人气象也在我身上了,所以天理到人性,王阳明又完成了一次突破。

从“心即理”到知行合一,从致良知到最后超狂入圣,37岁悟道的王阳明就是在不断怀疑、不断否定和不断实践中丰富了自己心学,第一门生徐爱总结自己的收获时说:“如说格物是诚意的工夫,明善是诚身的工夫,穷理是尽性的工夫,道问学是尊德性的工夫,博文是约礼的工夫,惟精是惟一的工夫。诸如此类,始皆落落难合。其后思之既久,不觉手舞足蹈。”不管是格物说,还是至善说,不管是穷理尽性还是博文惟精,不拘于物,不受制于人,“即之若易,而仰之愈高;见之若粗,而探之愈精;就之若近,而造之愈益无穷。”

楞伽经

编号:B52·2190919·1594
作者:[南朝]求那跋陀罗 译 释正受 注释
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
版本:2017年02月第1版
定价:35.00元当当16.80元
ISBN:9787532583522
页数:272页

《楞伽经》是对中国思想影响极为深远的一部佛教典籍,内容深邃,文辞优美,受到僧俗两界的一致推崇。其对“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等法进行了细密解读,被法相唯识宗立为根本经典之一。故南北朝“楞伽师”,实为禅宗先导。因其巨大的影响力,朱元璋将之与《心经》、《金刚经》一起钦定为“全国级”佛教经典。宋代正受禅师的《集注》被认为是很好的《楞伽经》古注之一。《楞伽经》前后共四个译本,现存三种。宋代正受禅师以刘宋译本作主本,为此经撰写集注。凡遇经文简约晦涩处,采集北魏、李唐两种译本之长处附于其下,加简要注释,方便读者参考融会。又在义理阐释方面,参照宝臣《新说》、杨彦国《楞伽经纂》和《宗镜录》等中涉及此经者,取其精粹,陶铸文字,使经文脉络贯通。《楞伽经集注》可谓参研《楞伽经》的重要文献。此次整理,以《新续藏》本为底本,以《高丽藏》《碛砂藏》《嘉兴藏》《龙藏》《频伽藏》本及敦煌文献写本残卷等为参校本。


《楞伽经》:一切诸法但为言说

言说之外,更无余义,唯止言说。
——《第四卷》

佛说,“言说别施行,真实离名字”,佛告大慧:“非言说是第一义,亦非所说是第一义。”佛偈曰:“一切性自性,言说法如影,自觉圣智子,实际我所说。”似乎一切的言说都成为否定,但是,这一切都是佛在言说,都是佛在对大慧言说,都是佛在言说第一义,言说一种否定的言说,是不是在“堕文字法”中,言说就是一种悖论?

一切都是从言说和文字开始的。一本《楞伽经》,是“国学典藏”,连腰封上都注明是“大乘要典,传佛心印”,这当然是一种文字组成的典籍;达摩大师来到中原,传法给二祖慧可时说:“我观汉地,惟有此经,仁者依行,自得度世。”文本便是早期禅宗“借教悟道”的无上宝典,这当然也是文字传道的开始;因为“回文不尽,语顺西音”,因为文辞简古晦涩“颇不易读”,所以有了汉译注释本,无论是求那跋陀罗译的四卷“宋本”,还是菩提流支译的十卷“魏译”,或者实叉难陀译的七卷“唐译”,也都是对于文字的译注,这当然更是文字流传的原因;而当《楞伽阿跋多罗宝经》集注完成,朝议大夫新淮东安抚司参议官竹斋沈瀛说:“且其注释,又非今讲人之比,字字订前人之讹,句句说经意之尽。其文不晦僻,其义又坦明,使苏内翰复生而见之,亦欢喜赞叹不尽,而况余人乎?”这一种兴奋何尝不是文字意义上的?——文字的典籍,文字的传道,文本的注释,也只有这一切都得以完成,才能让更多的人接近这一部无上宝典,无论是上根之人还是初机者,都能从文字世界里悟处真义,于是,宋濂在题辞中赞曰:“此乃诸佛心地法门,不假修证,现前成佛,禅宗之要,盖莫切于此矣!”

甚至开篇的“如是我闻”,佛经的传统记录之法也是对于言说的一种肯定,于是有了佛说,有了“佛告大慧”,有了“大慧白佛言”,如此等等,都不离言语,都不离文字。拿着典籍,读着文字,参以集注和点校,或者我从来不是上根之人,只是一个初机者,当然也只能在文字世界里获得一点关于《楞伽经》的皮相而已,甚至也仰望不到“楞伽”——“一时佛住南海滨楞伽山顶”,楞伽不只是山名,按照释正受集注,“楞伽者,此云不可往”,所以“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这一文本的真正意思是“是名不可往无上宝经”,这是“知觉圣究竟之境”,非邪智可造,这是“众色摩尼之珠”,非世宝可比,所以不可往,所以无上宝,“入胎出胎,少年老年,乃至资生住处,若色若空,若性若相,皆是自识,唯佛能知,一经之旨,概见于此。”

即使如大慧菩萨摩诃萨,“顶礼佛足,合掌恭敬”,能在佛面前问“百八义”,这一百零八个问题也或者只是对于接近“无上宝经”的皮毛,“云何净其念,云何念增长?”“云何见痴惑,云何惑增长?”“何故刹土化,相及诸外道?”如何能清净心中不断增长的妄念?为什么众生的痴惑会增长不休?佛世界如何化现出来,为什么会有各种外道?甚至大慧也问到了众生之分别,言语的差别,“谁生诸语言,众生种种性?”百八义是问题,是疑惑,是言语,而回答同样是言语,“善哉善哉问,大慧善谛听,我今当次第,如汝所问说”,只是佛却依然用问题的方式,依然用百八义来反问,这问与反问是在更深化言语的悖论?还是在破除言语的困境?

问题是关于妄念和痴惑,是关于佛法和外道,是关于语言和种性,也是关于自在三昧、三乘、三有、二无我、四谛、十二因缘,当这些都在大慧的百八义中的时候,是不是只是一种知识,一种名词,甚至一种外相?佛的回答是一种反问,“何故不问此”?为什么不问“诸山须弥地,巨海日月量?下中上众生,身各几微尘?”为什么不问“一一刹几尘?弓弓数有几?肘步拘楼舍?半由延由延?”——须弥山、巨海和日月有多大?十方世界众生有多少?有多少大千世界?几肘为一弓?几弓为一拘楼舍?几拘楼舍为一由延?……这些关于数量、长度、大小的问题,大慧没有问,也正是从这个“不问此”的反问出发,佛便说出了妄想之相:如果一一计度,执着于心,那只能陷于迷惑而无法解脱,“是等所应请,何须问余事?”所谓的修行,所谓的得道,便也无任何意义。

执着于数量、长短和大小是一种执着,是一种妄想,那么真正的问题应该是什么?“生及与不生,涅槃空刹那,趣至无自性。佛诸波罗蜜,佛子与声闻、缘觉、诸外道,及与无色行,如是种种事。”真正需要弄明白的是诸法生与不生的问题,是涅槃的问题,是诸法有无自性的问题,是佛的种种度脱法门问题,是佛子、声闻、缘觉,各种外道,欲界、色界、无色界天人,各是什么样的状况,所作所行有什么不同,所以佛在反问了百八义之后,对大慧说出了“答案”——但是,答案却又不是直接被言说的,或者说,答案本身也是相生相离的,“不生句生句,常句无常句。相句无相句,住异句非住异句。刹那句非刹那句,自性句离自性句,空句不空句,断句不断句,边句非边句,中句非中句,常句非常句……”是是也是非,是肯定也是否定,是言说也是不言说,一百〇八句的答案其实就是一句话:“言离一切相,离言说事,离自性,一切法无所有。”——一切都在“非”里体现,空空义说尽,了知非义,诸法离言说,便无有可说。

问答之间,有无之间,其实在答即是问,有也是无中,言语似乎开始确立了它应有的位置,“如来说经,不即语言,不离语言。”一方面,说经而“不即语言”,意谓“言说别施行,真实离名字,分别应初业,修行示真实”,也就是说,修学佛法不要计著于言说的句子,真义是离开名词的,所以需要自心自悟。而自心自悟又是什么?《楞伽经》作为“大乘要典,传佛心印”,就是以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为体,以自觉圣智观照一切法空离自性相,显示第一义自性清净心为宗旨,以摧伏外道邪见,破斥小乘偏执,匡显大乘为用,以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四门为教相。所以自心自悟需要悟的便是“第一自性清净心”,也就是第一义,一切事物、现象、根识、思量等,都是自心所现,一切自相、共相都是心的自性相,此等诸法如幻而有,虚幻不实,其生非生,其有非有,故无需作分别谁是真,谁是假,谁有谁无,谁善谁恶,谁生谁灭,谁苦谁乐,谁可得,谁不可得,谁能谁不能,等等,远离一切分别、取舍妄想,不作思量,以能忍之心、宽厚之心、平等之心、平淡之心、随顺之心,对待一切,为人处世,修学佛法,转变自身妄想习气,成就真实智慧,使自心得到彻底解脱。

而这个第一义的“无所有境界”却不用开发,“无所有境界,离生、住、灭,自心起,随入分别。大慧,彼菩萨不久当得生死涅槃平等,大悲巧方便,无开发方便。”离生、住、灭相而生其心,入一切境界,这样便能获得生死与涅槃平等,获得大悲说法巧妙方便,不开发,是因为一切智慧和种种方便,本住自心,到达自觉圣智境界后,即不用开发,便能随众生心量而自心自在地说法。就像云散日出,暗退明现,复归本来清净自心,不用不增,用之不减少,“是故,大慧,诸修行者,应当亲近最胜知识。”所以不可与二乘、外道为伍,在佛之中,以最胜知识了知藏识真相,最终摘得正果。所以众生之心境界是虚妄境界,就像海水遇风起浪,镜子显现色像,夜眠生起梦境,“彩色本无文,非笔亦非素,为悦众生故,绮错绘众像。”也就是说,人都有三自性,一种是妄想自性,是心的妄想,一种是缘起自性,事物缘起是心的自性,第三种则是成自性,即自心具有成就圆满功德、无上菩提、常不思议之性,又名圆成实性。因为每个人都有“三自性”,所以人人都有妄想,都有烦恼,但是人人皆可成佛,因为人人都有成自性,所以人需要的是“自性清净”,“是故,空、无生、无二、离自性相,应当修学。”

如何修学?从外道的“神我”走向如来藏是一种途径,从所行禅、观察义禅、攀缘如禅到如来禅,也是一种修习,“离因离缘离妄想”更是一种方法,而在佛看来,这也是“不即语言”的表现。佛告诉大慧,有四种言说的妄想:相言说、梦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无始妄想言说,为什么说言说是一种妄想相?就像大慧的疑惑一样,“为言说即是第一义?为所说者是第一义?”当人开始言说的时候,是言说这个句子是“第一义”,还是言说所说者是“第一义”?佛的回答是:“非言说是第一义,亦非所说是第一义。”不是言说句也不是言说之事,而是言说句所要表达的真理,“谓第一义圣乐,言说所入是第一义,非言说是第一义。”言说所入才是第一义,言说的方式只是一种方法,一种工具,“第一义者,圣智自觉所得,非言说妄想觉境界。是故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

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是不是言说本身也是一种妄想相?“是故大慧,当离言说诸妄想相。”佛说,“言说法如影”,一切法都是心自性,言说的时候就如梦幻泡影,所以应该离开言说妄想相,只有“自觉圣智子”,才能见诸法空空,所以“言说者,是作耳”。言说到底是怎样一种法?佛分别阐述了名身、句身和形身,“名身者,谓若依事立名,是名名身。”它是一种命名;“句身者,谓句有义身,自性决定究竟,是名句身。”句子显示什么义并不是句子来决定的;“形身者,谓显示名句,是名形身。”显示名身和句身的声音、文字就是形身,所以,言说是自相的显现,当自心现所想,故有言说现。这就是所说的名身相、句身相、形身相。也就是说,言说和文字,都是自心现,凡作言说,或者写文字,皆是现妄想,佛说千法万法,是为破一切执著,令众生不取一切相,去一切分别,离一切妄想,在所有时,对任何事,都心无所住,“种种义、种种不实妄想,计著妄想生。”

心中有所想之事,然后借用文字来表达,于是通过咽喉、唇、舌、齿、龈、颊辅等发音器具相互配合而发出声音,于是有了言语,而义本身却在言语的反面,“谓离一切妄想相、言说相,是名为义。”但是这样说并不是要将语和义对立起来,“若语异义者,则不因语辩义;而以语入义,如灯照色。”因为欲见义,须闻语,闻语而后才能见义,也是在这个意义上,“不离言语”才成为可能,欲证佛道,就是需要佛经的指引,若以为成就无上菩提不需要读经,则是大错,离开佛的开示,我们很容易误入魔道,堕落外道,走入歧途,更不能速得三藐三菩提,所以在语和义的关系里,重要的是在“不离言语”中不堕入文字。

一方面,“一切言说堕于文字,义则不堕。”佛法之义是落于文字的,这是一种真义,而言语和文字只是一种法,“文字有无不可得故,除不堕文字。”如果佛法是落于文字的法,则就没有了一切佛法,也就无有文字可得,譬如岸树不落在水影中,若认为岸树是落在水影中,则就无有岸树,因为水影中的树是虚幻不实,不可得到的,所以言说是言说,文字是文字,和义并不对立,只有以语入义,才能如灯照色,而佛所反对的是那些“堕于二边”的存在,如世间的言论,“种种句味,因缘、譬喻采集庄严,诱引诳惑愚痴凡夫,不入真实自通,不觉一切法妄想颠倒,堕于二边。”世间的所谓言论,以种种有文采的句子,用讲因缘、打譬喻等来装饰严密其说,以证明他们言论的正确,来诱引、欺诳、迷惑愚痴凡夫,而实际上他们并未入了自通,并未觉了一切法,所说都是颠倒妄想。

堕于两边,就是“堕有无见”,就是妄想,就是执着,“大慧,彼诸痴人,作如是言:义如言说,义说无异。所以者何?谓义无身故。言说之外,更无余义,唯止言说。”那些愚痴之人认为,法义就是言说句,法义和言说句无有区别。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愚夫认为,对于法的说义,这个义是没有实体的,是不可见的,因此在言说句之外,更无别的含义,一切意思都在言说句中,言说句去除了义的实体性,甚至取代了义,就是在执着于妄想相中失去了第一义,也在“堕有无见”中湮没了自性,而佛所开方便门,“唯说一乘法,是则为大乘。”一乘而大乘,就是普度众生,在自性清净中“离一切相”,言语在与不在,文字说与不说,都是诸法而已,而义自在,“世间非有生,亦复非无生,不从有无生,亦非非有无。”

想象

编号:B83·2190919·1592
作者:【法】让-保罗·萨特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4年01月第1版
定价:30.00元当当14.40元
ISBN:9787532764082
页数:188页

“思维是一种功能,这种功能在进化过程中补充到知识的原始和次级形式中:感觉,记忆,联想。随后,它是从什么条件中诞生呢?在这点上,我们不能拿假设去冒险。”萨特从哲学史上有关想象的“影像”的各种理论的比较和分析出发,希望在克服各种偏见和定论的基础上打开一条通向想象意识的现象学的解放之路。萨特研究并创建了“影像存在的真正理论”,他的分析穿越了传统的形而上学重要体系,使之与现象学和胡塞尔的思想相契合。在书中,他主要对心理学、形而上学直至现象学的有关想象意识的研究进行分析,萨特的想象理论为他的现象学存在论的重要依据一受胡塞尔现象学感召的意识论——打下了基础,和其他同期作品一样,预示和涉及了他的现象学巨著《存在与虚无》中的诸多论题。本书分为四个章节:《诸多形而上学的重要体系》、《影像问题和心理学家们为得到一种实证方法而作出的努力》|《古典观念的矛盾》和《胡塞尔》,这是一部有关想象的哲学史,也是影像的现象学的再现。


《想象》:影像是对某物的意识

我没看见它,它并不于我的自发性形成一种限制。它也不是自为地存在着的一种惰性给定物。一句话,事实上它并不存在,它以影像(方式)存在。
——《导言》

一种过程故意在对比中被展开:首先是看,而且看见,桌上的那张白纸有着它固有的形状、颜色和位置;现在已经转过头来了,不再看并且看见,相反,看见的是墙上的灰纸。萨特在转头的过程中依然是看见,但是当墙上的灰纸代替了桌上的白纸,不仅仅是对于刚才看见的纸的形状、颜色和位置的取消,而且在墙上灰纸的另一种看见里,改变了当初看见白纸时的在场性。

一种对比是显而易见的,当看见桌上白纸的时候,一方面是白纸固有的形状、颜色和物质,作为一种在场,作为一种物而存在,而且它是被我所感知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在“我的注视下”显示为一种存在,但是,“我仅能对之旁观,而它们的存在完全不取决于我的意愿。”这里萨特区分了两个概念,我能感知,它们就是一种“为我的”存在,它们的存在不取决于我的意愿,它们“却不是我”——但它们也不是他人,所以在看见中存在在那里的白纸,“它们不取决于任何自发性,既不取决于我的、也不取决于另外一个意识的自发性。”这是一种在场,也是一种惰性存在,惰性存在就是一种自在的存在,所以在场的惰性存在是一种物。

惰性的存在其实和意识形成了一种对立,因为,“我的意识成为自在的方式恰恰是自为的存在。”所以那桌子上的白纸避开了意识的统治,也因为它的惰性维持了它的自主性。但是当转过头来,看不见那张白纸,在墙上灰纸的对比中,即使白纸成为一种想象的影像,在萨特看来,它们既不对我的自发性形成一种限制,也不是自为地成为一种惰性给定物,即使在我的头脑中能够自愿显现出来,它们在显现的时刻也表现为“异于在场的物”——但是,不在场的它们是一种存在的物吗?当萨特将之看成是“异于在场的物”,他并不是将显现在想象中的白纸是一种实存的物,而是一种构成认识内在意义的直接材料,是一种实存,也就是说,我看见的白纸和在想象中的白纸尽管是同一张纸,但是完全处在实存的不同层次上,影像中的白纸是一种对象,所以影像是作为对象而实存的。

但是对于这个实存的对象,在形而上学那里,却变成了一种真正的物,它把影像看成是物的摹本,从而作为一个物而实存,也就是说,作为影像的纸和“亲在”的纸具有同样的性质,萨特将这种形而上学称之为幼稚的形而上学,它的问题在于将作为对象的影像当成了被感觉到的惰性的物,当成了自在的存在,萨特认为这种幼稚的存在论,是看到了影像对象和惰性之物的存在同一性,并将这种存在同一性当成了本质同一性,而其实,幼稚形而上学完全弯曲了影像对象这种实存的性质——萨特考察了诸多形而上学的重要体系,似乎都把影像对象看成一种物。

笛卡尔延续了把各种“类”设定为半物质半精神实体的经院传统,他把机械论和思维分离开来,从而把身体完全归结为一种机械物。在他看来,影像是一个有形体的物,是外部身体活动通过感官和神经的媒介作用于我们自身活动的产物,当物质和意识彼此相互排斥,影像只是为大脑的某部分物质描绘,却不能被意识激活,也就是说,影像是和外部诸多对象以相同的名义成为一个对象,“它是外在性的界限”。思维是通过知性来认识影像的,他认为,各种观念在人那里是一种天赋存在,所以当影像具有的外在性界限被思维认识到的时候,他用一种随意的关联符号赋予意义;斯宾诺莎比笛卡尔明确,他认为影像问题只能由知性来解决,但是他把影像看成是一种人体作用,和笛卡尔一样,他认为影像理论和认识论是相互割裂的;而到了莱布尼茨那里,他认为影像是被理智渗透的,他的全部努力都是建立在影像和思维这两种认识模式的“连续性”上,在他看来,唯有理性提出的那些真理之间才有关联,所以影像世界和理性世界虽然存在着差别,但是可以找到一种东西将它们联系起来,他通过“衔接”试图建立在感觉材料和理智意义之间捡来次序;莱布尼茨是从本源上看待影像,而休谟则从经验主义出发,把全部视为都归结为影像的体系,一方面是心理学的运用,另一方面则是知性的作用,休谟认为想象是人的心灵能够在其中“真实运动”的唯一范围。

其实休谟结合心理学和知性理论,提出了无意识的概念:观念不是别的,是思维内在对象的实存,但是这些观念并不总是意识,而是通过与有意识的观念的联系才被唤醒,以物质对象的方式在自己的存在中坚持,并且总是全部在心灵中在场。但是休谟没有提出无意识如何被一种特定力量引到意识从而赋予它们意识的特性。但是当休谟在心理学层面上建立影像和观念之间的关系,即使还存在着一种真正的“中断”——影像是一种感觉,它的实践意义就在于思维的各种规律进入到了心理的程序中,但是危险也在于此:它很可能变成一种心理主义,而心理主义把感觉当成是一种物,其实在笛卡尔那里就已经被物化了,“影像在理智的天空解体时,没有变成任何东西,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因为在笛卡儿那里它已经是一个物了。”而萨特认为,心理主义作为一种实证人类学,把人作为世界存在的科学,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人还是一种表象世界并且本身也在世界之中的存在。”

心理主义作为一种实证方法,在影像问题上做出了努力,但是萨特认为,心理主义伴随着浪漫主义而出现的实证思潮,是通过对综合精神、能力的观念、次序和等级的概念、伴随着生命主义生理学的唯灵主义而表现出来的,它其实和笛卡尔、休谟、莱布尼茨假设影像和感觉存在同一性一样,在本质上也是将心理复杂性归为机械论。在科学心理学看来,思维存在着三种创造的联想的因素,一种是“理智”因素,也就是通过类比进行思维的能力,“我们通过类比认识了类似的不完美的形式。类似物是一种类,类比物就是这‘类’的‘种’。”第二种则是“情感”因素,精神分析学家称之为“凝结”,它就是将意识的各种状态彼此联结,“因为,它们之间有一种共同的情感意义。”而第三种则是无意识因素,它不直接受到意识的影响。但是萨特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没有向我们显现影像的实质,它甚至都是在一种纯粹的假设中将思维看成是一种身体的器官,从而陷入到机械论的物状态中。

但是这之后出现了一次萨特谓之的“哲学革命”,那就是柏格森确立了反联想主义的坚决立场,他认为,传统的失语症观念和大脑区域的定位并不与批判对立。柏格森把影像这个名字扩展到任何类型的实在上面,不是现时认识的对象才是影像,一种表象的任何可能对象都是影像:物是影像,物质是影像的总体,也就是说,影像是一种实在,这一种总体实在是被确定为意识的参与者,但永远不能变成意识,柏格森将其定义为无意识。影像作为一种存在,和被有意识地知觉的存在之间不存在本质的差异,也就是说,柏格森在这里对传统进行了颠覆:意识不是从主体到物的光,而是某种从物到主体的反光性,当意识被实显,其反射的中心就是身体,“身体在突出某些影像的过程中,把这些影像改造成为实显的表象。”是身体作为选择工具发挥作用,在这种作用下,影像变成了知觉,“知觉就是影像,这种影像与作为身体的某种特定影像的可能行为相关。”

但是,萨特提出的疑问是:物是影像,知觉是影像,那么在想象中建立的回忆机制是不是一种影像?或者说,回忆是意识还是无意识?很明显,当我看见桌上的白纸,那些形状、颜色和位置就已经成为了记忆,只有在成为了记忆之后,当我转过头去即使看见了墙上的灰纸,我依然能凭借记忆重新返回在场,甚至想象本身就是在记忆中进行的一种思维——影像如何变成影像-回忆?萨特认为,当我停止注视一张桌子的时候,桌子应该潜在地变成有意识的,它不再是和表象所规定的实存,而是成为完全不同的实存,所以萨特认为,应该在影像之中确立一种被规定为记忆的心灵存在,“这种心灵在影像之中使之集中综合的比较,并且区分了他的身体和周围的其他影像。”而柏格森似乎误解了表象的图像和影像之间的不同,当他确立了知觉和回忆之间的本质差异时,似乎又走向了一种形而上学。他试图解决影像如何重新引入身体和知觉的“感觉-动力”世界,试图回答过去的东西如何在回忆心中成为现在,但是他通过精神主义将形而上学区分了的影像和知觉重新混合起来,依然没有回到影像本身去找到答案,当惰性的影像在纯粹绵延的内部像水底之石一样存在,他的影像论依然是一种先天推理。

在萨特看来,关于影像的本体论问题,都是因为古典观念出现了矛盾,都是因为形而上学假定造成的错误。当人们把影像分成真实的和精神的,又把真实的影像说成是一种知觉,甚至如休谟所说,影像和知觉只是强度上不同而已,都是一种机械论,当影像成为在感知材料中不能抵达对象物的东西,它怎么会变成知觉?“影像,就是主体性。”所以影像不是知觉,而且影像的意向不是知觉的意向,甚至影像和知觉不拥有同样的物质。另外,当我们说影像是用来辨别、理解和解释的,但是首先必须对影像本身进行辨别、理解和解释。萨特举例说,自己心里期望皮埃尔,于是有了关于他的影像,似乎就像看见了期望的皮埃尔本人,在这个过程中,思维就是和知觉一样面对了影像,但是也和知觉一样,思维也不是影像,而且思维不是创建了自己的影像,思维是在寻找它们,“这就是作为独立对象提出的影像,它被思维以一种或另种方式领会,但却以一种和对意识所是的方式不同的方式自在地存在。”

影像的传统观念的错误在于相信影像是一种实在,“影像并不实存,不可能实存:我们以此名称谓的,总是一种虚假的知觉。”不是实存却是一种实在,“影像是一种确定的心理实在。”所以回到影像本身,萨特意指回到经验,“那就必须回到经验,并且在完全具体的情况下描述影像,就像它向反思显现的那样。”反思显现,他便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找到了一种解决途径,因为这是先验纯粹的科学,是和诸多心理学科学完全不同的学科,是研究与人的身体密不可分的意识世界,它的方法便是“还原”“搁置”——“把自然立场置于括弧之中”,然后在反思中把握各种本质。以经验为唯一对于本质直观的出发点,这是一种意向性观念:任何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当影像是一种对象的时候,它就有了意识的特征:外在于意识,超越于意识,用意识来构建世界,针对外部的物,所以影像就是从意识的惰性内容的状态过渡到在与超对象关系中“独一和综合的意识状态”时,就构成了一种意向性,举例来说,当想象朋友皮埃尔的时候,皮埃尔的影像就被组合成意识的形式,“这种形式以自己的方式与我的朋友皮埃尔相关,这是意念皮埃尔真实存在的可能方式之一。”

意识直接与皮埃尔相关,没有模仿的中介,当然影像也不是一种物的摹本,所以从形而上学到心理学,现象学所要克服的便是这样一种错误:“人们是用综合观念到达影像,而不是从关于影像的反思那里获得某种综合观念。”所以当不看桌上的白纸,当转过头去看见墙上的白纸,影像是在反思中获得了关于白纸的观念,它是对于惰性的超越,它是对于不在场的在场,“影像是一种活动,而不是一个物。影像是对某物的意识。”

被诅咒的部分

编号:B83·2190719·1584
作者:【法】乔治·巴塔耶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9年01月第1版
定价:49.00元当当38.70元
ISBN:9787305209819
页数:288页

本书收录法国鬼才哲学家乔治·巴塔耶力作《耗费的概念》与《被诅咒的部分》。“在某些特定学科之外,触及了每一个研究地球上能量运动的学科的关键问题……从地球物理学到政治经济学,包括社会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甚至那些可以被认为属于艺术、文学和诗歌的领域都首先与过剩能量的运动……相关联,这一运动体现在生活的沸腾之中。”在这本书中,巴塔耶就人和世界的观念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声音,他提出的“普遍经济学”为传统经济观带来了哥白尼式的转变。在巴塔耶这里,读者会遭遇墨西哥的活人献祭、 路德的宗教改革、“二战”后的马歇尔计划……巴塔耶的见解是素朴却惊人的:作为万物之源的太阳不求回报地给予,因此“过剩”永远存在,积聚起来的能量只能在丰盛和沸腾中被浪费。对他而言,世界,以及他的个人生活,都被沸腾所鼓舞。


《被诅咒的部分》:让生命进入沸腾状态

当然,对普遍经济的阐述要求介入公共事务。但首先也更为深刻的在于,它以意识为目标,从一开始就关注自我意识,人类最终将在对其一连串历史形态的清晰视野中实现这一自我意识。
——《第一章 理论导言》

九品书库的第1584本,单纯从数字意义上来理解,在它前面是一种物的累积:不同的书被挑选被购买,不同的书又在阅读之后回归摆放的位置,横的、竖的,站立的,倒下的,物的累积是在静态中产生的,如果单纯回到这一本被打开的书,撇除五个月前购书那晚的心理,撇除原价49元的图书打折之后是多少价格,当乔治·巴塔耶的名字和著作再一次进入我的视野,阅读是不是趋向于一种有用?是不是产生一种愉悦?当它在阅读之后和物的累积一样被弃之于角落,是不是也是一种耗费?

所有问题似乎都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阅读是不是一种如饥似渴的状态?甚至可以扩展之,对于图书的购置,是不是接近于一种财富的拥有,从而在越来越执着于阅读的状态中,产生了一种物质之外的象征性获取?甚至,把图书购买和阅读变成了对于自身不足的弥补,从而在奢侈意义上达到了富有?不管是象征性获取的精神意义,还是弥补自身不足式的知识积累,都是一种向内的过程,按照巴塔耶的说法是将意识转化为了一种自我意识,这是一种纯粹的内在性,它摆脱了书作为一种物的存在状态,也就是说,这种自我意识不再以任何物为目的,它的获取性意义,它的奢侈和富有,都不是“一劳永逸地被给定”,而是在自我意识中“呈现在自身能量资源的增长中”。

自身能量资源的增长,去除了一劳永逸地被给定模式,实际上按照巴塔耶的说法,是一种“耗费”,而且是非生产性耗费,而且是在一种损失原则中建立的耗费——它与结算差额的经济原则相悖,“重点都是损失,损失必须尽可能最大化,以使活动获取它真正的意义。”当巴塔耶将损失最大化看成是活动获取真正意义的原则,那么它所针对的一定就是经济学中的生产和理性原则。在他看来,如果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产生和保存将成为最终的目的,而在这个目的论中,“有用性”将成为最基本的原则,这就是效用原则,而效用原则的目标就是“愉悦”,在物质生产中愉悦,在财富获取中愉悦,在生命繁衍和保存中愉悦,甚至在与痛苦的斗争中愉悦,在暴力的病态中愉悦——不管是有用还是愉悦,都是在物质意义上的一种效用普遍化,甚至是一种在让步意义上的“辅助性消费”。

但是,就是因为流行着这样一种获取经济利益的有用目的和愉悦原则,巴塔耶认为,这是一种非成熟的人类活动,“他们认识到自己有获取、保存与合理消耗的权利,但他们原则上排斥非生产性耗费。”在他看来,活动获取真正的意义不在于生产和保存,而在于耗费,而且,生产和获取是作为耗费手段而存在的,也就是耗费才是真正的目的,才是对于理解历史进程真正根本性的变量:原始的经济制度中,物物交换在出让物品时不是一种拥有,而是一种奢侈性损失,也正是有了这种损失最大化,才使得生产活动获取意义,也就是说只有在耗费的过程中,获取才在它基础上发展起来。古老的交换形式在一种称之为“夸富宴”的仪式中耗费被凸显出来,这种在美洲西北部印第安人那里的形成的交换机制,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大量摧毁财富来挑战对手。它排除一切讨价还价,在公开馈赠数量可观的财富中,羞辱、挑战和强迫对手,而对手也不会轻易服输,他会用更大规模的“馈赠”来羞辱、挑战和强迫对手,夸富就是财富的不断对比,在对比中他么进入的不是物物交换的古典经济学世界,而是在耗费中获取一种权力,“权力总被富有者获得,于是财富就表现为一种获取,但这一权力意味着损失的权力,在这个意义上,财富则完全被引向损失。唯有通过损失,光荣和荣誉才与财富相连。”

这种非生产性的耗费带来的是挑战和竞争,而这种耗费并不只是社会意义的,它在本质上是生命的一种意义呈现,“构成生命的大量舍弃、排出和爆发可以被表达为生命只有随着这些系统的不足才得以开始。至少,生命所接受的秩序和保存,只有从有序的、保存的力量得以解放并出于某些不会被迫屈从于任何可解释之物的目的而消失的那一时刻起,才具有意义。”也就是说,作为个体的人还是作为一种群体,人类总是“以最普遍的方式置身于耗费过程中”,这种耗费在自身能量资源的增长过程中,摆脱了对于物的拥有的目的论,而进入到纯粹的内在性,这种内在性就是意识到增长将转化为纯粹耗费这一时刻的决定性意义,这就是巴塔耶所说的自我意识。

如果说,1935年写成的《耗费的概念》只是提出了耗费的内容定义和价值取向的话,十八年之后的《被诅咒的部分》则成为巴塔耶对于普遍经济学研究的一个纲领,为耗费这个“被诅咒部分”正名的一份宣言。题辞上引用的是威廉·布莱克的一句话,“丰盛即美。”而在前言里,巴塔耶将这句话演绎为这样一个观点:“向生物和人类提出根本问题的并不是必要性,而是与之相反的‘奢侈’。”这个断言从何而来?从“耗费”的概念跳出来,这一次巴塔耶进入到的是“普遍经济”的意义中,进入到的是总体人类活动中,而他切入到这个普遍意义的“奢侈”便是从凯恩斯的“装钞票的瓶子”这个著名例子开始的。为什么要将钞票装入瓶子里,为什么要把瓶子埋入地下,为什么要让后来的人挖出瓶子?装入和挖出作为活动的开始和结束,在炒票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其意义何在?它是不是只是一种游戏?

“装钞票的瓶子”从来不是单纯的物,当它被埋入再到挖出,整个过程中体现了一种行动的“奢侈”: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将原先装进钞票的瓶子挖出来,是不是看上去就是一种不具有任何实际效用的浪费?巴塔耶认为这种“令人疲惫的迂回”其实折射出耗费的真正奥秘,和人作为生物体一样,吃、死亡和性生殖就像是“装钞票的瓶子”,它用一种丰盛来体“令人疲惫的迂回”,而这种迂回却走向了生命意义的美,如此,则是“丰盛即美”的生动阐释:“我强调一个事实,即从精神自由来说,寻求解决方案是一种丰盛和多余:这赋予它无与伦比的力量。”丰盛即美,就在于为了丰盛,为了对于,必须拥有一种力量,而这种力量驱动了行动,所以这个关涉到人类生产和消费的总体,就是巴塔耶所说的“普遍经济”。他从基本事实出发,地球上的生命体所获得的的能量,比维持其生命所需更多,当这些能量过剩,一方面可能被用于系统的增长,但是如果系统达到了饱和,那么过剩部分就必须被毫无利益地损失、耗费——无论是否乐意,无论以光荣的还是灾难的方式出现,总之,能量必须被挥霍,而这种挥霍完成的是驱动地球能量的运动——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只有在过剩-被挥霍-驱动能量的过程中才能实现永无止境地创造。

所以,巴塔耶设立了普遍经济的意义,那就是推翻有限有用的经济原则和道德,用“增长的扩张”实现一次哥白尼式的转变:从有限经济观转向普遍经济观。这种哥白尼式的革命如何会发生?首先,巴塔耶从生命意义来建立普遍经济规律,他已经指出,生命物质的原则本身就要求,耗费能量才能成为盈余的创造者,这与太阳这个能量之源的规律契合在一起,太阳能是生命蓬勃发展的本源,一切的能量都是在太阳辐射中被给予的,而且“不计补偿地施与能量”,这就是人类的财富,生物吸收能量,然后积聚起来,当用于自身生长的能量不再需要,它便开始挥霍,“因此,真正的过剩只有在个体或群体的生长受到限制时才开始。”不再需要当然是生长达到极限的标志,但是如果把这种能量封闭在锅炉中,那么它一定会爆炸,但是如果不走这条路,那么生命就将进入到沸腾的状态,就会在极端的丰盛中、在接近爆炸的状态中,达到奢侈性的挥霍。

这便是一种普遍性意义:“地球上的生命史主要是疯狂的丰盛的结果:占据主导地位的事件是奢侈的发展和越来越耗费巨大的生命形式的产生。”在他看来,自然界中的奢侈有三种形式:吃、死亡和性生殖。相互捕食是最简单的奢侈形式,在生物链的不断演化和升级中,耗费所产生的巨大生命形式不断出现,而这种巨大生命形式又需要更多的耗费;死亡发生,意味着将必要的空间留给新生命,死亡意味着新生,意味着耗费之后的创造;性生殖也是在个体与母体分离之后得到了生命,这一种延续也是耗费的结果——在丰盛中产生的“令人疲惫的迂回”,就是一种普遍的运动,“处于扩张中,这向生命打开广阔的可能性和新的空间”,这个过程中,生命的压力将过剩的能量燃烧,而这个燃烧也和太阳来源相符。

财富在消耗中,消耗带来了行动,行动打开了新的可能性和空间,但是,这种所谓的普遍自由不可避免地遭遇有限经济观,遭遇“正义”——正义要求必要性,拒绝奢侈的挥霍,当财富的增加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按照正义的要求,所谓的耗费,所谓的挥霍,便是一种非正义,甚至是“被诅咒的部分”。巴塔耶认为,所谓的正义服从的必要性是一种“平庸而中立的表象”,它以生产和保存的方式,以效用原则将自由的界限减缩至最低程度。为什么要诅咒?这里有一个深层次的心理问题,在巴塔耶看来,诅咒的氛围是以焦虑为前提的,当生命的丰盛压力缺失,当自身对过剩没有强烈意识,焦虑便产生了,进而在焦虑意义上把耗费看成了被诅咒的部分,另一方面,当焦虑出现,又提出了“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化解威胁性灾难的办法,无疑是相当失望的——但是,当焦虑出现,当诅咒开始,实际上在这样的社会心理和机制中,却恰恰为意识提供了一种可能,“如果建立诅咒的运动没有清晰地出现在意识里,那么诅咒就不会形成。”也只有意识变成一种自我意识,诅咒才会消除,被诅咒的部分才会一种成为普遍经济。

建立普遍经济,是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宏观视野中构建,所以巴塔耶建立普遍经济的最重要途径,就是阐述普遍历史观,只有从历史的切面介入公共事务,只有普遍经济适用于现时社会,才能在丰盛和多余中寻求解决方案,继而赋予这个社会“无与伦比的力量”。从第二部分开始,巴塔耶从“历史资料”中发现普遍历史中的意义,而这个历史它分成“消耗社会”“军事行动社会”“工业社会”和“现时社会”。把第一种历史称之为消耗社会,似乎就是巴塔耶耗费式普遍经济的原型:阿兹特克人的献祭和战争、以“夸富宴”为代表的竞争性馈赠都是是消耗社会的典型代表,当阿兹特克人用战争的俘虏用于献祭,一方面把人类看成是“为了向太阳献祭人的心脏和血液”而被创造出的:祭司在金字塔顶将被献祭者杀死,他们令被献祭者平躺在石制祭台上,用一把黑曜石制成的刀剖开其胸膛,他们将仍在跳动的心脏挖出并举向太阳,而另一方面,也改变了战争的征服意义:战争就是为了献祭,“一旦被选中,牺牲者便成为被诅咒的部分,将被用于暴力的消耗。”而这种献祭在“消耗社会”中的第三个意义,就是当这种仪式变成信仰,将消耗发挥了极端价值,它甚至变成了一种宗教,甚至成为了内在的自由,“这种内在自由的意义在摧毁中被赋予,摧毁的本质在于毫无收益地消耗诸多有用成果中可能留存的一切。”——被献祭者在献祭仪式中不再是暴力的牺牲品,他们作为一种牺牲,甚至彻底摆脱了现实,也拥有了内在的自由。

夸富宴的意义也是在挥霍中获取一种权力象征,当巴塔耶再次提及夸富宴,显然已经从十八年前的《耗费的理论》中提炼出了更具理论阐释意义的观点,在他看来,夸富宴具有的馈赠权力,是在损失中获得的,在表面上看起来,馈赠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挥霍只属于赠予人,但是赠予也是损失,只有在损失的基础上,主体才能加入到夸富的行列,才能用挥霍形式占据主动,才能成为另一个赠予人,所以从被赠予人变成赠予人,表现的就是地位的获得——所以这个夸富宴的理论就具有了首要根本法则,那就是只有坚决挥霍,才能获取资源,才能拥有地位。这个过程制造了矛盾,但是一种对于经济学的贡献出现了,“一般来说,献祭从世俗的流通中提取有用产品;夸富宴的馈赠原则上使最初无用的物品进入流通。”这种流动是一种奢侈和苦难,里面有谎言,有不幸,有让占有财富的人变质的嘲讽,“在军事剥削、宗教欺骗和资本主义侵占之外,如果没有破衣烂衫的光辉和冷漠的阴暗挑战,一切都无法找回财富的意义,那被财富显示为爆炸、挥霍和漫溢的东西。”

但是在军事行动社会里,甚至这种谎言和苦难也不复存在,巴塔耶举例伊斯兰教的圣战,是用军事秩序取代部落竞争,从而成为一种扩张式的征服,但是伊斯兰教本身却意味着顺从,穆斯林也是顺从的人,所以它只服从于纪律,“伊斯兰教是与变化无常的男子气概相悖、与多神教部落中阿拉伯人的个人主义相悖的纪律。”而且作为一种宗教,“挥霍、执拗、野蛮的战士,女子的爱慕者或情人,部落诗歌中的英雄,让位于虔诚的士兵,教律和礼仪的恪守者。”在工业社会里,巴塔耶认为,韦伯所强调的新教与资本主义精神之间有必然联系,加尔文主义的新教的确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起点,他承认贸易的道德性,是对于路德教义中对耗费体系彻底否定的一次回归,所以他认为,宗教改革带来的深远影响,是转向了新的经济形式,这也促使了资产阶级的兴起,但是资本主义的技术发展,一个最危险的现象就是人被物所主宰,“我们以为自己获得了格拉尔圣杯,实际上却只得到了物,留在我们手中的不过是一只小锅……”马克思对于物化的揭示,是让人摆脱异化的结果,是走向内心自由的一个方向,是转向自我意识的一个起点。

但是,作为马克思主义胜利的苏联模式,并不是真正物的解放,它在进入工业化的过程中,在一种个人崇拜统治的政治生活中,生产变成一种权力,“苏维埃共产主义坚决拒绝非生产性耗费原则的进入。”在美苏争霸的现时中,巴塔耶的选择性倾向是明显的,在他看来,苏联模式对于非生产性耗费原则的拒绝,恰好为美国的马歇尔计划创造了耗费的机会,在他看来,马歇尔计划对抗克里姆林宫,不是军事强国之间的霸权之争,而是两种经济方式之间的斗争,纠正欧洲国家对于美国的贸易结算逆差,是马歇尔计划的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将产品转移至欧洲,从而在“损失”中加快耗费,也意味着,“世界的沸腾将加快”。

这种经济制度之间的斗争,或者是避免战争爆发的有效手段,巴塔耶将之命名为“动态和平”,“只有当经济运动给予产能增长一条战争之外的出路,人类才能和平地走向其问题的普遍解决。”动态和平的形态能够维持,其中有一种叫做意志的东西,一方面是苏联的革命意志,一种则是美国的民主意志,他们相互对抗,对抗中力量又相互损失,而损失在普遍经济的体系里,又维持着世界的本质运行,所以在这样一种走向现时的“普遍历史”中,巴塔耶认为对内在的完全拥有就是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从内而外解决问题,便成为一种神圣之物,“神圣之物使内在显露:它使实际处于内部的东西在外部被感知。正因为如此,自我意识最终要求,在内在的范畴中,一切都不再发生。”

从普遍经济到耗费原则,从耗费原则转向内在自由,从内在自由到自我意识,再从自我意识变成神圣之物,巴塔耶绝不是为了建立所谓的经济学说,而是用自我思考的方式抵达被耗费之后的“主体沸腾”。在《耗费的概念》完成十八年后,巴塔耶提出了宏大的计划,那就是建立一种普遍经济学,当他提出这个计划的时候,客观上他知道“这样一本令所有人感兴趣的书也可能得不到任何人的关注”,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经济学家,从“被诅咒的部分”来看,巴塔耶的阐述也存在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当把耗费变成一种伟大的权力和原则,实际上就是把生产放在了其对面,但是耗费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创造,而这样一种创造何尝不是生产?也就是说,一切的耗费其终极归向依然是生产。但是当巴塔耶知道计划过于宏大,知道自己不是合格的经济学家,知道这本书写完也没有任何人关注,但是,他毅然走上了这条路,毅然付诸实践,这就是一种精神自由,就是内在的纯粹,就是要完成主体的沸腾——或者说,种种的不利就是一种巴塔耶自身的损失状态,正因为不足才能给“耗费”留下机会,才能用丰盛和多余来寻找方案,也才能激发无与伦比的力量,宛如那只“装钞票的瓶子”,在令人疲惫的迂回中,巴塔耶用自我献祭的方式找到了那一个神圣之物,耗费着,创造着,丰盛着,也散发着美,“一次人类献祭、一座教堂的建造或一个宝物的馈赠与小麦的销售具有同等意义。”

认识与谬误:探究心理学论纲

编号:B87·2190617·1577
作者:【奥地利】马赫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7年10月第1版
定价:30.00元当当13.20元
ISBN:9787100053075
页数:528页

1895年冬天,马赫开设了一门“探究心理学和逻辑”的课程,力图把探究的心理学尽可能地还原为浅显易懂的科学概念。最终,马赫对那些材料进行了研究和诠释,以认识论的心理学和自然科学方法论为主要内容,成功地完成了《认识与谬误》。马赫希望“这将激励年轻的同行、尤其是物理学家做进一步的反思,把他们的注意力引向那些经常被忽略的领域,因为在这些领域向探究者提供了许多关于他自己的思考”。,在书中,马赫大量运用了物理学、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数学、哲学、病理学,乃至神话传说等方面的材料和例证,阐明了通俗思维与科学思维间的近似关系。该书是经验批判主义的创始人之一的马赫晚年系统地、综合地阐述其哲学思想的结论性著作,是其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最清楚、最集中、最综合、最成熟的阐述。


《认识与谬误》:周末猎手的哲学“漫游”

在自我从中浮现并再次反过来准备消解于其中的宇宙之流中间,如果自我不是与世界孤立的单子,而是它的一部分,那么我们将不再倾向于认为世界是某种不可知的东西。于是,为了希望真实的知识,我们要足够接近我们自己,要充分密切地接近世界的其他部分。
——《自然定律的含义和价值》

宇宙之流中是不是具有定律?定律是不是必须服从的法则?法则是不是为了破除不可能性?问题不断提出,总是期待能够得到回答,当恩斯特·马赫用“自然定律”来定义自然界中必然的东西,其实一种逻辑已经显示出来:宇宙是可知的。这种可知是一种知识体系,但是要达到可知的自然定律,要认识宇宙规律,知识是不是也必须是没有错误的?

问题似乎又产生了。“定律总是在于对可能性的限制,不管是作为行动的围栏,作为自然事件不变的路线,还是作为关于通过跑在事件前头以互补的方式预期事件的我们的思想和观念的道路标记。”行动的围栏,事件的路线,道路的标记,它只是作为一种法则而存在,也就是说自然定律是对于自然遵循的规则,马赫认为这有点类似于公民必须服从的民法,尽管民法具有阶级性、时代性和社会性,它甚至能够被某种力量破除,但是社会整体的遵循意义则是无法改变的,对于自然界也一样,自然定律就在于它具有的臣服意义。真正的问题是:这些定律是如何产生的?或者说是如何确立的?马赫认为,定律受到一种反思:它是我们从认识自然的过程中察觉到并抽象出来的,也就是说,定律在起源方面,无意逃避我们的经验论:在我们的经验引导下,对期望所规定的限制。

谁察觉?谁抽象?谁的经验?谁的期望?是我们,当人站在自然面前把那些服从的法则称为“定律”,无疑这是一个人化的过程,所以很明显,马赫说:“在这样做时我们绝没有免除错误。”经验就会成为一种知识,知识可能在错觉中变成错误,那么所谓的定律既是一种对可能性的限制,又是一种掺杂着主观认识的成分,如此,如何避免这些错误?这个问题似乎就回到了本书的标题:认识与谬误。两者之间的并列关系依然把世界推向了不可知论?马赫似乎并不这样悲观地认为,当他把从经验引导而得到的东西称为知识,当他把知识作为对自然过程的认识结果,当他把对可能性进行限制的东西称为定律,其实是在一种过程中寻找正确的道路,这是动态的,发展的,辩证的过程,而正如这本书的引题所标注的,马赫将这一切转向了对于心理学的探究,在他看来,自然定律是心理需要的产物,目的是“在面对自然过程时我们不会处于被隔离和受阻碍的状况”。

从宇宙转向自然,从自然转向心理,就回到了认识的起点:自我,也正是马赫把自我看成是世界的一部分,把心理看成是一个可知的世界,所以从心理的小宇宙投射到世界的大宇宙,就能在接近我们自己的同时接近世界的其他部分。所以这个返回自我的意义在于获取真正的知识,从而建立起秩序:“一旦这样的秩序建立起来,没有一个人将能够说秩序在世界上不存在,也没有任何人将需要上天入地去寻找它。”马赫认为,对自我心理小宇宙的认识是一种科学思维,它是从生物的和文化的发展中成长起来的,从而在心理学和社会学意义上实现道德世界的理想——自我成为世界的一部分,自我心理具有科学认识的需求,生物和文化发展而成为一种道德秩序,马赫就是在“自然定律”中既看见了科学思维的意义,也建立了他的哲学秩序,在双方“热切合作的充分动机”中开始考察“认识与谬误”的方法论。

这或者也是马赫“自我”在现实中的特殊样本意义:他以关于冲击波的实验研究而闻名于世,他是物理学革命行将到来的先声,是相对论的先驱,他对经典力学有过敏锐洞察和中肯批判,而在生理学和心理学领域,围绕感觉的分析具有突出贡献:关于运动引起的音调和颜色的变化,即多普勒效应;肉耳迷路的功能和运动感觉;视网膜各点的相互依赖及其对亮度知觉的影响;关于空间和时间的心理学研究;探究心理学分析;格式塔心理学、精神分析和发生认识论的先见之明。所有这一切都让他成为一名科学家,“我不是哲学家,而仅仅是科学家。”马赫如是说,在否定是哲学家的自我定义中,马赫其实已经在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上开始探究人的哲学思维,他所说的自己是从科学认识论和知识心理学去研究科学,但是哲学也已经或多或少引入到了科学中。

科学和哲学似乎在马赫身上得到了“热切合作的充分动机”,虽然他否定是个哲学家,而仅仅是作为“周末猎手”在哲学中“漫游”,但是,马赫在漫游中发现的认识论,正是他在科学和哲学并不明显分界的情况下做出的一种超越,那就是知识的系统化和有序化,这一点无论是哲学家还是科学家,都是一种共同的理想追求,“科学家一点也不是哲学家,甚或不想被人称为哲学家,但是他强烈地需要揣测他藉以获得和扩展他的知识的过程。”所以抱着“从科学中清除陈旧的和僵化的哲学”的想法,马赫考察“认识与谬误”就是在寻找科学方法论的哲学证明——从自我出发,寻找真实的知识,从而认识世界。

马赫的方法论是从思维开始的,他在第二版序言中说,“我在本书中无论如何原则上强调了常识思维和科学思维之间的亲缘关系”,常识思维,或者说日常思维,是人们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认识,它不指向纯粹的知识,所以其中必然“受到各种缺陷的妨碍”,但是马赫认为,它却是科学思维的起因,科学思维的目的论是消除一切理智中不安成分从而满足自己,并让它成为自己的主人,科学思维起因于日常思维,但是为了去除理智中的不安,所以要摆脱日常思维中的缺陷残留,也就是它的进步就在于“不断地矫正日常思维”。这是科学思维的一种超越,而基于日常思维发展起来的科学思维,还有另一种超越,“这样便完成了生物发展的连续系列,该系列以生命的首次简单的表现形式为开端。”

不论是日常思维还是科学思维,它们的一致起点就在于生物性,而这种生物性的认识论就是自我的出场。自我是什么?马赫认为,“我的自我包含世界。”这个唯我论的世界是科学思维的起点,也是科学必须返回的开端和起点,它是一个身体,是一种生理-心理世界,“心理学中的内省和实验,大脑解剖和精神病理学,已经作为许多有价值的说明的来源”,和实在世界相比,自我世界有着更多需要探索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什么?马赫从思想这个端点出发,他认为,思想是直接“达我”的,是一种附属于自我的心理领域,而经验通过思想对事实的不断适应而增长,所以思想的相互适应是科学最终建立有序、简化和一致体系的目标所在。思想是目标,返回而去,就要思考经验的来源,思考心理经验的构成,思考记忆,思考感觉和知觉,思考生理学-心理学的结构。

恩斯特·马赫:我是一个“周末猎手”

所以人自我的那个身体便成为思维的起点:作为身体一部分的眼睛睁开,世界展现在面前,当视网膜在正常条件下受到刺激,于是便看见了东西,于是就有了感觉,感觉留存下来,便有了记忆,当感觉的记忆和视觉感觉交织,形成了更多的复合,这便是知觉。知觉形成一部分经验,经验不断更新不断交织,于是有了观念,而在反应模式中产生了侵略或防御动作,这些动作又对准事先已知的目标,意志和行动便产生了。另外,当环境发生改变,心理需要适应,在个体的经验意义上产生了联想,在联想之上有了分析和组合,当我们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又有了思考;在事物的再现和联想中,人又具有了某种意识……感觉、知觉、记忆、观念、联想、思考、意志、意识,所有这些都是在生理-心理意义上出现的,它们构成了生命的“质料”,当这些质料不断增加,生命也开始了维持、复制和散布自身的过程。

而经验便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获取,它们成为了人类的知识,知识一方面在社会的形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导致了阶级、职业和行业的分化,当知识被书写被言说,艺术、伦理等在观念的演变中成为高级的理智文化。而另一方面,当幻想和感觉经验相接触,在相互适应和强化中,人获得了宗教观念、哲学观念和科学观念——从原始意义上说,马赫认为,宗教、哲学和自然观是不能分开的,“原始人就他的起源、他与灵魂的关系、死后的生活发展了观念”,所以哲学和自然科学有一种同源性,“头一批哲学家是天文学家、几何学家、物理学家,一句话是科学家。”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身体和心理反应是受概率定律统治的: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有用还是有害,产生的观念在生物学上有益还是有误,相同的身体和心理过程都包含在两种情况的任一个中。”所以建立在心里经验基础上的知识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对于错误,马赫认为,“只有反复的和详尽无遗的审查,才能保护我们避免错误。”如何审查?如何让审查变成一种机制?马赫提出了“思想实验”的方法论。在他看来,实验可以分为有形实验和思想实验,思想实验就是在科学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扩大经验,通过不同的案列对观点进行概括,其实验模式就是通过经验和对恒久、唯一决定的一致追求的适应,从而让观念在序列中有序化,“在这样的消遣中训练的所有这一切是真正的能动性,这些能动性强有力地推动了自然科学中的探究。”通过对象的相似和类似扩展知识,通过假设和探究的预设扩展经验,通过演绎和归纳让知识更简明……如此,实验产生思想,思想归谬实验,在反复中有了新概念新知识,而近代自然科学就是在这种思想实验中建立的。

不仅如此,在自然科学之外,“人类精神的自由创造”也使得精神科学走上这条路。马赫比较了以概念为核心的度规空间和以感性直觉为主的生理空间的异同,分析了物理性的度规时间和以直觉为主的生理时间的区别,而这种区别分析的一个重要基点就是人的自我属性,在空间上,人的感觉系统回应了生物学的需要并指导身体进行自我保存,它所获得的空间知识是定性的,以此推导出的是广延和差别,而从来不是几何意义上形体的实在大小;同样,时间感觉的生物学意义,凸显的是人在其中的一种心理需求,甚至,人本身也成为感觉和观念产物,“人的兴趣横跨空间和时间的最广泛的延伸,因而人事实上具有最发达的时间的感觉和观念。”

生理空间和生理时间,都是建立在人的感觉基础之上的,而感觉延伸出的知觉、记忆、联想、观念,也一定成为生物学意义上的时空结构,区别于度规的时间和空间,却对应于外部的世界的和宇宙,所以在经验的不断获得中,在知识的不断扩展中,在思想实验的不断修正中,人这个自我也建立了一种“自然定律”:以心理需要出发形成定律,在对可能性进行限制的努力中,在不断修正谬误的过程里,不断抵达科学的世界,而在科学意义上发展起文化、宗教的和哲学,从而建立起实现到的世界秩序的理想,于是,马赫说:“每一个哲学家都拥有他自己的私人科学观,每一个科学家拥有他的私人哲学。”

精神现象学(上、下)

编号:B36·2190513·1576
作者:【德】黑格尔 著 贺麟 译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3年08月第1版
定价:75.00元当当36.70元
ISBN:9787208116030
页数:658页

《精神现象学》为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阐述其哲学观点和方法论原则的第一部纲领性巨著,总结了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们的哲学研究成果,宣告了未来哲学的大纲,它的出版标志着黑格尔和F·W·J·谢林在哲学上的彻底决裂。黑格尔自认此书为其哲学体系的导言,马克思誉《精神现象学》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和“黑格尔哲学的圣经”。黑格尔通过此书提出,精神现象学是关于意识到达“绝对知识”或“科学”(即哲学)的道路的科学,它为个体提供了一把攀登绝对知识的“梯子”。全书共八章,分为三大部分,论述意识发展的三个阶段。中译本由贺麟、王玖兴合译,分上、下卷先后于1962年和197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上卷1979年再版时曾修订译文,以与下卷译名统一。

哲学史讲演录(1-4卷)

编号:B36·2190513·1575
作者:【德】黑格尔 著 贺麟 译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3年08月第1版
定价:168.00元当当82.30元
ISBN:9787208113947
页数:1672页

“在哲学史里,我们立刻可以看到,如果从一个恰当的观点去看它的题材,它自然会引起我们很大的兴趣,但是即使它的目的被了解错了,它仍然具有它的兴趣,甚且一般人对于哲学和哲学史的目的愈是看错,这种兴趣的程度好像反而愈益增加。因为从哲学史里人们特别可以推出一个足以证明哲学这门科学无用的理由。”《哲学史讲演录》是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的代表作之一,“哲学史”的开山之作。黑格尔一方面将哲学史纳入他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框架中,把哲学史归结为理念回归自身的绝对精神阶段;另一方面把辩证法贯彻于哲学史研究,深刻地揭示了哲学史的发展规律。全书其实就是黑格尔自己哲学思想的表达,借助与对哲学历史的批判与吸收,而表达自己的个人哲学思想。


《哲学史讲演录》:理念在它的必然性里

现在还不能很充分适当地谈他的生平,因为他还活着。
——《最近德国哲学·谢林》

谢林还活着,对于比自己小五岁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1816年于海岱山大学讲授《哲学史讲演录》时,活着的谢林41岁,离他逝世还有近40年的时间——甚至黑格尔比谢林早24年走向生命的终点。“还不能很充分适当地谈他的生平”,当然是因为在哲学思想还在发展阶段,简单地盖棺定论并不可取,但黑格尔在最后也给了谢林哲学一个很高的评价,“谢林的一大功绩是:曾经把概念和概念的形式引进自然,曾经提出概念以代替通常的理智形而上学。”暂且除去黑格尔和谢林之间的恩怨不谈,当黑格尔面对“还活着”的谢林,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是面对着“最近德国哲学”这个历史时期,或者说,黑格尔的“还活着”不仅指向了谢林个体的生命现实,更指向了哲学史观,因为哲学史本身也“还活着”,“哲学史所研究的是不老的、现在活生生的东西。”

提出哲学以及哲学史“还活着”的史观,黑格尔无疑针对现实世界对哲学的谬误和偏见,他在“开讲辞”中就说到,当前的世界出现了不好的现象,就是“精神太忙碌于现实”,所以它不能转向内心,无法回复到自身,而一般人对于哲学和哲学史的目的也误解了,他们认为从哲学史里可以推出“足以证明哲学这门科学无用的理由”,似乎哲学史著作里什么都有,但是就是找不到真正的哲学。一方面是哲学本身,黑格尔认为,研究哲学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对于精神力量的信仰,“人既然是精神,则他必须而且应该自视为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切不可低估或小视他本身精神的伟大和力量。”只要有求知的勇气,就会必然揭开它的秘密,就会享受它的财富和宝藏,所以在精神忙碌于现实的时候,恰恰是转向内心的最好时机,在他看来,日耳曼民族已经从最恶劣的情况下开辟出倒库,已经拯救了自己的民族性,那也会给哲学的兴盛带来希望——黑格尔乐观地认为,这是一个更美丽的时代的黎明,“在这时代里,那前此向外驰逐的精神将回复到它自身,得到自觉,为它自己固有的王国赢得空间和基地,在那里人的性灵将超脱日常的兴趣,而虚心接受那真的、永恒的和神圣的事物,并以虚心接受的态度去观察并把握那最高的东西”——背负着这一神圣使命的黑格尔自然可以重新为哲学、哲学史命名。

哲学史当然是关于哲学的历史,所以具有一个确定的史观让历史成为一种一贯性的存在,就是职责所在。在这里,黑格尔提出了自己的哲学史观,他认为,哲学史所昭示的是“一系列的高尚心灵”,是“许多理性思维的英雄们的展览”,但这不是英雄的历史,而是通过英雄“凭借理性的力量深入事物、自然和心灵的本质”,从而为我们赢得最高的珍宝,即理性知识的珍宝。英雄所构建的个体的功绩,只有将个体的功绩变成人类自身的理性,只有人类自己成为创造的主体,哲学的历史才能丰富,才能有用。哲学指向的是精神世界,只有当精神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只有当概念成为哲学研究整个过程的结果,哲学才有意义。而哲学的这种精神普遍性获得,对于哲学史来说,才能形成历史的一贯性,所以历史不是割裂的,不是静止的,不是片段的,不是局部的,当然更不是英雄式的自我展示,它是一种具有联系的生成——不是外在于我们的事物的生成,而是我们自身的生成,我们的知识或科学的生成,“我们必须认为,惟有当思想不去追寻别的东西而只是以它自己——也就是最高尚的东西——为思考的对象时,即当它寻求并发现它自身时,那才是它的最优秀的活动。”

哲学史就是思想自己发现自己的历史,而思想本身也只能于产生自己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哲学的目的即在于用思维和概念去把握真理”,这种真理不是一时的,不是有限的,而是永恒的,永恒的真理如何能在变化的历史中体现?黑格尔把这种看似矛盾的看法归结到关于哲学本质的阐述:“哲学的目的就在于认识这唯一的真理,而同时把它当作源泉,一切其他事物,自然的一切规律,生活和意识的一切现象,都只是从这源泉里面流出,它们只是它的反映——或者把所有这些规律和现象,依照着表面上似乎相反的路线,引回到那唯一的源泉,但为的是根据它来把握它们,这就是说,认识它们是从它派生出来的。”这个真理就是思维的产物,在形式意义上它是思想,更进一步加以规定就是概念,而思想的全体不是别的,就是理念——黑格尔认为,理念是思想的全体,是真理,而且,“惟有理念才是真理”,因为理念的本性就在于发展自身,并且惟有通过发展才能把握它自身,才能成为理念,由此他赋予了理念重要的性质:它是一个自在自为的存在,这个自在自为的存在具有重要的性质就是两点:它是发展的,它是具体的。

理念是发展的,就在于它使自己成为自身,而这正是“自在自为”这个范畴的意义,人是自在的,这是人的一种潜在,潜在的目的是人要让对象进入人的意识,成为“为人”的存在,只有人有了对象,潜在的自在才能变成实在的自为,所以自在自为就是一种双重化的过程,潜在的精神发展为实在的精神,自在的精神变成自为的精神,自在自为就是一种互为的存在,它是内在性的表现,也是最高、绝对的目的。所以在这个精神二元化自己的过程中,自己发现了自己,自己回复了自己,而这才是真正的自由,才有真正的自性,才有真正的自信。这是发展的观点,同样,在自在和自为成为活动的两个环节,活动本身构成的整体就是具体的,不仅是活动行为是具体的,活动的主体也是具体的,活动的产物也是具体里。

发展的观点,具体的观点,构成精神自在自为的两个特性,从而使得真理不再是抽象的,不再没有实践性,不再是割裂的,它构成的哲学系统就成为理念的全体和部分之发挥,“它们只有在理念的统一里,才得到它们的实在性,而它们的区别或不同的特性,也只是理念的表现和包含在理念里的形式。”所以理念是中心,也是边缘,是光明的源泉,是向外发展却不走出自身、内在并现于它自身的存在,而这就是理念的必然性,“理念的这种必然性同样又是它的自由。”在此基础上,黑格尔提出了哲学史的概念,“哲学史只有作为以理性为基础的现象的连续,本身以理性为内容,并且揭示出这内容,才能表明它是一个理性的历史,并表明它所记载的事实是合理性的。”在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哲学如何表现在实时间上有发展而且有一个历史?从时间的形而上学角度来回答,黑格尔认为,这里就有一个关于“认识你自己”的绝对判断:我是一个直接的存在,但这个我是活的有机体,只有当我认识我自己时,我才是精神,而这个认识就表达了精神本性的绝对命令:我是自为的,我是我自己的对象,也就是说,在这个绝对判断中,“我的”和我自身有了区别,精神的意义就在于使我成为“我的”,使自身成为定在,把自身当成自身以外的东西,它建立其自身于外在性里,而外在性正是自然的、一般的有区别的存在方式,它的表现形式就是时间。

哲学史就是精神在时间中不断将我的变成我的自身的过程,就是将外在性纳入整体自我的过程,从而构成了关于时间的形而上学,这是将“多”归于“一”的统一过程。所以黑格尔认为哲学史是为理念所规定的的必然性的、有次序的进程,没有任何哲学曾经消灭,而是保存在哲学的全体中,是用唯一的原则来解释的哲学系统,是表现为永恒真理的历史,“而真理是永恒的,它不是这时存在,他时就不复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说,哲学史虽然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出现了不同的流派,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但是,它是不老的,“现在活生生的东西”,甚至永远是“他还活着”的状态。

明确了哲学史的概念,黑格尔也阐述了哲学史起点的问题,在他看来,“一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必须达到某种阶段,一般地才会有哲学。”这个阶段,就是精神不再追求外在的具体现实,而是走向内心,甚至是逃避到思想的领域里,从而建立其反抗现实的思想王国,那就意味着哲学出现了。这种思想的王国就是时代精神,就是自己正在思维的精神,就是自觉的精神,“哲学真正的起始是从这里出发,即绝对已不复是表象,自由思想不仅思维那绝对,而是把握住绝对的理念了——这就是说,思想认识思想这样的存在是事物的本质,是绝对的全体,是一切事物的内在本质。”所以他认为哲学就是从希腊真正开始的,因为在那时思维把对象提高到了普遍性的形式,自己给与自己以普遍的特性,自己与自己相关联——当黑格尔把哲学史的起点定格在希腊时代,同时把东方哲学排除在哲学史之外,因为黑格尔认为,东方人的性格中表现的是意志,而这种意志是有限的,不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思维本身也是不自由的,所以在东方找不到哲学知识,只有宗教——黑格尔只是以附论的方式介绍了中国的孔子、周易和道家的老子以及印度哲学,“而真实意志的目的乃是善、公正,在这里面,我是自由的、普遍的,而别的人也是自由的,别人与我同等,我也与普遍的我一致,这样就是自由人与自由人的关系,因而这就建立了基本的法则,普遍意志的规定和合乎正义的政治制度——我们第一次在希腊人里面发现这种自由,所以哲学应自希腊开始。”

黑格尔从希腊哲学开始了哲学史,他认为哲学史实际上只有两个时期,一个是希腊哲学,另一个则是日耳曼哲学,如此分期,黑格尔提出的原则是:希腊哲学将思想发展到理念,而信基督教的日耳曼世界则把思想变成了精神——理念和精神是不同的,这里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初期是一些范畴,而且是抽象物,然后把这些范畴以主观的方式结合在思想中,成为能动的思想,成为自身规定的普遍者,成为具体的单一性,然后这些范畴变成了思想范畴而属于这个总体,最后则是理念的联合,总体融合在一个概念的具体统一中,它以自发的方式被把握,这便是精神。所以黑格尔认为,真正的哲学只有两个,希腊哲学和日耳曼哲学,但是在日耳曼哲学真正取得哲学形式之前,有一个酝酿的中间时期,虽然这一时期只注重实质而没有达到形式,思想也只是假定的真理的单纯形式,但是对于精神的最后形成则具有重要意义——似乎是退而求其次,黑格尔将哲学史分成三个时期:希腊哲学、中古哲学和近代哲学,他给与了各个不同时期关于理念和精神的区别:希腊哲学是由一般思想规定的;中古哲学分裂为本质与形式的反思;近代哲学则是以概念为基础。

希望哲学如何表现为“由一般思想规定”而发展为理念?他将希腊哲学又划分为三个主要时期,一个是从泰利士到亚里士多德,第二个时期是罗马世界中的希腊哲学,第三个时期则是新柏拉图哲学,他认为,第一阶段是哲学思想的开始和发展,最后哲学成为一个自足的科学整体;在第二个时期,具体的理念已经达到,它是在对立中自行发展自行完成的;而到了第三阶段,对立取消而进入理想的思想世界,这时候理念发展为全体,“但缺乏主观性或无限的自为性”。再细分,第一个时期又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泰利士到阿那克萨戈拉,第二个阶段包括智者派、苏格拉底和苏格拉底派,第三阶段则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具体而言,第一阶段理念完全是抽象的规定,泰利士和其他伊奥尼亚学者以自燃范畴的形式,通过水、空气来理解普遍;毕泰戈拉派扬弃了这种单纯而直接的自然范畴,他提出了“数”的概念,并将其看成是事物的本质,数不是感性的存在,不是纯粹的思想,而是一种非感性的感性事物,由此规定就走向了具体;在爱和亚学派中,思想和感觉的形式以及数的形式被分割开来,出现了纯粹的思想,开始了思维的辩证运动;赫拉克利特指出了“绝对”是一种过程,而且是运动着、变化着的东西,所以达到了客观的意识;而恩培多克勒、留基波和德谟克里特又走向另一极端,走向单纯的、物质的、静止的原则;到了阿那克萨戈拉那里,绝对才成为运动的和自身规定的思想,才把这种思想认作本质,“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从泰利士到阿那克萨戈拉,直接规定的抽象思想变成了自身规定的思想,这是发展的、具体的、多样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黑格尔似乎特别阐述了芝诺的哲学观点,“他是辩证法的创始者”,这其中或者也是黑格尔在寻找自己体系的源头。在他看来,芝诺的辩证法在于扬弃一切矛盾的东西,他不是从肯定开始,而是从理性开始,“理性自身从容不迫地对于那已建立为存在的东西,揭示出它的毁灭。”这被黑格尔成为“较高的意识”,即一个规定被否定,而这个否定本身又是一个规定,于是在绝对的否定里,必然是两个对立的规定被否定,这就是客观辩证法的进一步规定,“在这个辩证法里,我们看见单纯的思想已不再独立地坚持其自身,而乃坚强到能在敌人的领土内作战了。”比起芝诺辩证法的消极部分,黑格尔更强调了积极部分,在他看来,芝诺关于物质的辩证法“直到今天还没有被反驳掉”,这是在运动中的辩证,是具有辩证法于自身内的运动,“他曾经掌握了我们空间和时间观念所包含的诸规定;他曾经把它们[即时空的诸规定]提到意识前面,并且在意识里揭露出它们的矛盾。”黑格尔甚至认为,康德提出的“理性矛盾”也没有超出芝诺多远。

在希腊哲学第一个时期的第二阶段,则主要体现在智者派和苏格拉底以及苏格拉底派的观点里,智者派的启蒙意义,苏格拉底将伦理纳入哲学,这些都是他们的贡献,但是在这个阶段的整体而言,黑格尔认为进入了“主观反思的时代”,也就是说,主体开始反思,在反思中产生出思想,这是思维的主体具有的主观性的表现,但是这种主观性仍旧属于客观的总体,因为,一方面主观性是纯粹的活动,是关于内容的规定的问题,另一方面,主体还是思维的设定者,它将内容设定为“我”自身,是“我的”,所设定的内容还是客观的——否则就变成了“坏的唯心论了”。所以在这个阶段,主观反思的意义在智者派那里,就是把思想的简单概念应用到社会对象上去,并且使它深入到一切人事关系中去;而在苏格拉底那里,则提出了认识和普遍概念,世界进入到了自觉思想的阶段;苏格拉底派则主张主体本身就是目的,主体通过培养它的认识而达到主观目的——但这种规定是一种普遍概念,已经具有了科学的雏形——而在第三阶段,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最大贡献,就在于把哲学发展成为了科学,“他们比起所有别的哲学家来,应该可以叫做人类的导师。”

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把自觉的思想提高为原则的基础上,把哲学的方向指向理智的、超感性的世界,并且把意识提高到精神的领域,理智的成分由此获得了属于思维的超感性、精神的形式,这表现在柏拉图的辩证法里。柏拉图认为,普遍性的东西是理想的东西,而真理是有普遍性的东西,思想则是与感性的东西相反,他提出了共相的概念,共相就是理念,它不是实物化、孤立化了的东西,而是类,是真善美,在黑格尔看来,柏拉图的辩证法就集中在纯粹思想里,集中在理念的规定中,“理念是共相,不过是自己规定自己的、自身具体的共相。只有通过辩证的运动,这自身具体的共相才进入这样一种包含对立、区别在内的思想里。”虽然柏拉图理念的规定性和普遍性是外在的,共相也没有揭示出起源,但是在黑格尔看来,“这种关于理念的知识在几百年后一般地是酝酿成世界历史和形成人类精神生活的新形态的基本因素。”而亚里士多德,黑格尔认为他是“一个在历史上无与伦比的人”,是“从来最多才最渊博的科学天才之一”,他的形而上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和逻辑学都将哲学变成了一种科学,“如果真有所谓人类导师的话,就应该认为亚里士多德是这样一个人;他的概念深入意识的一切领域:而通过概念所作的详细特殊的阐述,由于同样也是必需的,就在每一个领域里面包含了最深刻的正确的思想。”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第三阶段之后,希腊哲学其实进入了罗马化时期,黑格尔认为罗马时期没有真正的哲学,他们只是对希腊的摹仿。但是,其中的斯多葛派哲学把抽象思维当成原则,伊壁鸠鲁派把感觉当成原则,而怀疑主义则是对于一切原则持否定态度,而且是行动性的否定,这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哲学的发展,尤其是怀疑论否定了一切外在的存在,当回到主观意识,自我意识意识到了自己就是绝对,这就为另一种否定奠定了基础:后来的哲学否定了这种自我意识主观的有限的地位,把真理化为一个可知的世界,这就是黑格尔所称的“来到人间”的理念,这个理念就是:“绝对的本质对于自我意识并不是生疏的东西,一件东西里面如果没有直接的自我意识,它对于自我意识就不是本质——我们把这个原则看成世界精神的普遍原则,看成全人类的普遍的信仰和认识。”它开始了精神的萌芽,自我意识具有的无限性具有了一般的精神的形式,精神只有作为自己决定自己的思维,才具有意义,这就是思维的纯粹同一性,“思维认识自己,与自己相区别,并且根据这种区别的方面决定自己,但是在这种区别中仍然保持着一望而知的统一性。这就是具体。”当自我意识成为绝对本质,这种认识就是世界精神——新柏拉图派无疑打开了这个世界。

当哲学史进入到中古时代,基督教的出现为哲学的进一步反思创造了条件,当人开始意识到神,便意识到神性和人性的统一,这种统一潜在于人的意识中,并表现在崇拜仪式的现实性中,所以绝对观念被带到统一中,“在自己里面将它实现,以便使自己与神调合。”黑格尔认为,基督教所显现的哲学就在于,一方面在理念的深处摸索,从而形成理念的各种形式,构成理念的各个环节,另一方面在纯粹的概念中摸索,哲学在思维中被构建。从阿拉伯哲学到经院哲学再到文艺复兴,最后的宗教改革更清晰地绘制出了哲学发展的路径,“伟大的革命是在路德的宗教改革中才出现的,出现在这个时候:从无休止的冲突里面,从顽强的日尔曼性格经受过并不得不经受的那种可怕的管教里面,—精神解放出来了,意识达到了与自身和解,并且这种和解是采取了这种不得不在精神里面来完成的形式的。”

中古哲学时期,思想还表现为本质与形式的反思,但是宗教改革打开了另一个世界,黑格尔也将其看成是哲学第三时期的开端,也就是说,近代哲学开始了,在这个时期,最重要的便是思维的真正出现,自我意识呈现在自己面前的精神为原则开始消除对立,进入到抽象思维阶段,“真正说来,从笛卡尔起才开始了近代哲学,开始了抽象的思维。”这是理智的形而上学时期,笛卡尔从怀疑一切开始,去除了假定,抛开了成见,从而让思维得到一个纯洁的开端;在这条“伟大的、极其重要的原则下”,笛卡尔寻找确定的东西,这个确定的存在规定就是“我”,我是存在的思维,我是作为思维的存在,“我思故我在”,不仅是对于主体性的真正确定,也是对于思维本身的确定,它们是思维和存在的直接联系,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这样,哲学就恢复了它的固有基地,即思维的出发点是确认自己的思维,并不是什么外在的东西,给予的东西,某一个权威;它是彻底从‘我思维’中包含的这种自由出发的。”笛卡尔哲学在斯宾诺莎那里则完成了客观化,即使是唯心论,月采取了绝对真理的形式;而马勒伯朗士则以神学的形式完成了笛卡尔哲学的“完备的发展”。

在近代哲学中,黑格尔自然将目光聚焦在“最近德国哲学”中,这是日耳曼哲学将思想变成精神的重要阶段,他将之命名为革命,“精神最近时期在德国向前进展所达到的革命是通过思想的形式概括出来了,表达出来了。”从耶可比到康德,从费希特到谢林,哲学是作为思想、精神和概念而涌现的,“哲学给自身规定了这样的任务,即把哲学的基本观念、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作为对象,并加以掌握,这就是说,对必然性的最内在意义、概念加以理解。”而这也正是哲学最终极的任务,“认识到理念在它的必然性里,认识到理念分裂出来的两个方面——自然和精神,每一方面都表现理念的全体,不仅本身是同一的,而且从自身内产生出这唯一的同一性,并从而认识到这个同一性是必然的。”

当“最近德国哲学”具有了哲学史发展的、具体的表现内容,当哲学和哲学史都“还活着”,这种“还活着”具有的意义,一方面,是从泰勒斯以来2500年来理念世界一贯性的具体体现,“到了现在,世界精神到达了。那最后的哲学是一切较早的哲学的成果;没有任何东西失掉,一切原则都是保存着的。”另一方面,这当然也不是终点,而且是另一个新时代的开启:精神必须排除一切异己的、对象性的本质,必须把自己理解为绝对精神,必须从自身创造出对象性的东西,“我希望这部哲学史对于你们意味着一个号召,号召你们去把握那自然地存在于我们之中的时代精神,并且把时代精神从它的自然状态,亦即从它的闭塞境况和缺乏生命力中带到光天化日之下,并且每个人从自己的地位出发,把它提到意识的光天化日之下。”

小逻辑

编号:B36·2190513·1574
作者:【德】黑格尔 著 贺麟 译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09年08月第1版
定价:45.00元当当22.10元
ISBN:978720807706501
页数:399页

《小逻辑》是《哲学全书纲要》的开始部分,通称《小逻辑》,以区别于《大逻辑》(即逻辑学)。全书除导言外,共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三篇,反映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框架。黑格尔的《小逻辑》是构成他的《哲学全书》的一个主要环节,它的好处在于把握住全系统的轮廓和重点,材料分配均匀,文字简奥紧凑,而义蕴深厚。他的学生在他逝世后编订全集时,再附加以学生笔记作为附释,于是使得这书又有了明白晓畅,亲切感人的特点。为“贺麟全集”首卷,译者贺麟认为:“《小逻辑》是最足以代表黑格尔晚年成熟的逻辑系统的著作。它的好处在于把握住全系统的轮廓和重点,材料分配均匀,文字简奥紧凑,而意蕴深厚。初看似颇难解,及细加咀嚼,愈觉意味无穷,启发人深思。”


《小逻辑》:把真理认作自身的符合

因此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而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这是一种独立性概念,其独立性,在于自己排斥自己使成为有区别的独立物,而自己作为这种自身排斥却与自身相同一,并且,这种始终在自己本身内进行的交替运动,只是与自己本身相关联。
——《第二篇 本质论》

上下两册的书,被打开,被阅读,再被合上,完成的过程里,一本书是不是还是一本书?在打开之前和打开之后,都是“上海人民出版社”贺麟全集的系列之一种,即使被“我”这个购书者归入书库,标上编号,成为藏书或者阅读的对象,在物之存在意义上,似乎都是一种表象的存在;但是当阅读,从《小逻辑》知道了《哲学全书纲要》,知道了《大逻辑》,知道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不是在一种知识层面上具有了认识的意义,或者说,当两本书成为了认识的客体,是不是具有了一种概念?形式是形式,内容是内容,书里的知识如何成为一种思考?如何变成某种概念?如何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变成真正的思维,甚而达到对真理的把握?

走向自由是一个阅读的目的论议题,从一本实存的书出发,那条道路似乎是漫长的:要达到自由就是拥有必然性的真理,必然性之前是独立性,它属于实体的真理,而实体在概念世界里,“自己排斥自己使成为有区别的独立物”,但是自己在自身排斥时却又要与自身相同一,只有在这种排斥和同一的交替运动中,才能与自己本身相关联——同一而差别,建立对立统一的规定;从这个根据出发,物成为一种在自己本身内扬弃自己本质的实存,于是进入到现象;而现象在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里,在内与外的规定中达到同一,便有了现实;现实是本质与实存的统一,是内与外所直接形成的统一,要走向必然性,便需要条件、实存和活动三个环节,而在实体关系之外,当实体过渡到偶然性时,又返回到自身,在扬弃自身又返回自身的可能性里,必然性也出现了,这便是一种因果关系,而在因果关系的充分发展下,在无穷递进里,相互作用也产生了——在实体关系、因果关系和相互作用下,那种必然性的真理就成为了自由。

曲折而漫长的过程,甚而至于这一切只不过是在“本质论”范围里,从存在论到本质论,似乎是跨越了一大步,至少已经从直接变成了相对,但是本质作为一种设定起来的概念,各个规定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它还没有完全返回到概念本身,如此,黑格尔说:“在本质中概念还不是自为的。”它是一种自在?本质是存在的真理,当存在作为一种潜在是自在意义上的实存,从它被认识而成为本质的时候,自为在何处?或者这个问题可以这样设置:为什么从表象到现象,最后必须建立一种自在自为的概念?自在自为的概念,即理念,为什么就是一种必然性的真理?

在《导言》里,黑格尔就明确指出,哲学的对象就是真理,真理按照认识次序来说,首先是人通过意识形成情绪、直观、欲望和意志,而从这些对象形成了表象,之后再形成概念,“而且唯有通过表象,依靠表象,人的能思的心灵才进而达到对于事物的思维的认识和把握。”这是一条必经之路,也就是说,哲学的任务是以概念代替表象,而概念是思想,是范畴。从对象的来源来说,就是现实,所以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康德也说过,“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康德的《法哲学》中所说的现实是一种经验,在黑格尔看来,经验的原则,是“要接受或承认任何事物为真,必须与那一事物有亲密的接触”,所以经验的意义是“必须发现那一事物与我们自身的确定性相一致和相结合”,所以黑格尔的经验论已经超出了康德的界定,在他看来,还有不能满足只是理性的经验,一种是经验无法把握的知识,比如自由、精神和上帝;另一种则是主观的理性,它甚至比经验知识提供更多的满足,而这些另理性自身得到更多满足是一种广义的必然性——无论何种理性,其作用只有一个,那就是认识真理的必然性,而对于必然性知识的反思,黑格尔认为,就是思辨的思维,“亦即真正的哲学思维。”所以思辨科学和经验科学,并不是排斥的,不是对立的,而是“加以承认与利用”,“将经验科学中的普遍原则、规律和分类等加以承认和应用,以充实其自身的内容。此外,它把哲学上的一些范畴引入科学的范畴之内,并使它们通行有效。”

哲学和科学只不过是范畴的变换,其指向的就是真理的必然性,但是从表象到概念的这个过程,有认识,更有反思,而反思也不仅仅是对情绪、直观、欲望、意志等现象的一切进行反思,而且要都思维本身进行反思,而对思维自身进行反思就引出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同样,辩证法又是知识范围内一切真正科学认识的灵魂。”辩证法在黑格尔看来,是“认识到思维作为理智必陷于矛盾、必自己否定其自身这一根本见解”,它构成了逻辑学上的主要课题,所以辩证法指向思维的反思意义,让自身达到经过中介的直接性,从而在普遍性意义上揭示其存在于自身的思维,所以矛盾而否定、否定而返回自身,形成了一个统一体,而这便是真理:“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其自身,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换言之,真理就是全体。”

那如何发现必然性的真理,如何建立真理的全体系统,如何在辩证法中完成“自己返回自己,自己满足自己”的哲学目的,黑格尔从哲学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入手,研究理性在成为绝对知识的理念中如何成为自在自为的科学。逻辑学是怎样一种科学?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就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而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形成的理念”,也就是说,逻辑学研究的对象是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他再次强调,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是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是思维自身给予的,而不是已经存在于外在的现成事物。这一种关于纯粹理念的必然性科学,看起来是最难的,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一种直观,也不是几何学的对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但是黑格尔也认为逻辑学也是最容易的,因为它的内容就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就是和思维熟习的规定,“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也是人人最熟知的。”

最难也是最易的,似乎取决于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认识的主体“我”,从人的意识出发认识表象,又从表象建立概念,在这个过程中,我是主体,是认识的主体,也是思维的主体,但是另一方面,“我”也是一种作为主体的思维,也就是说,思维也是一种能动性的普遍——一个被加了引号的“我”其实突破了主客之间的割裂,在黑格尔看来,“我”作为一种主体的思维,即在我的表象、情感、意识状态之内,使得思想无处不在,也成为贯串在这一切规定之中的范畴,所以思维和对象的关系是主动的,是对于某物的反思,是从个别的感性之物,变成必然性、普遍性的东西的过程,是包含着事物的本质、内在实质和真理的认识过程。所以“我”是一种自为的我,是意识中最后的、简单的、纯粹的东西,也就在这个意义上,我与思维是同样的东西,“我是作为能思者的思维。”所以逻辑学所理解的思想除了思维本身和通过思维产生的东西之外,不能有别的东西,黑格尔继而认为,构成逻辑学的真正兴趣就是:“把真理认作自身的符合”——“认为思维的形式是最高的形式,认为思维的形式可以把越握绝对真理的本来面目,是一般哲学通有的信念。”

我是思维的主体,“我”是作为主体的思维,思维的自身同一性是逻辑学的规定,是精神生活达到自为存在的保证。但是在建立这一规定之前,黑格尔批判了思想对客观性的几种态度,一种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相信靠反思即可认识真理,而这种真理只是让客体的真实性质呈现在意识前面,也就是说,思想把握对象之后再造了感觉和直观的内容,并将其当成是思想自身的内容,黑格尔认为这只是“自以为得到真理”而已,并不是自由和客观的思想,甚至形成了独断论;第二种态度是经验主义,经验主义看上去似乎是为了补救形而上学的弊端,从外在和内心的当前经验中去把握真理,从而代替抽象的思想,但是经验主义虽然避开了抽象而专注于具体的材料,但是当一些思想被认作对象本身时,经验主义对于事物区别的分析仍然是回到了形而上学的前提里,即认为事物的真理就在思想之中,甚至把一些偶然性的规章、法律和信仰当成了真理;第三种是康德为代表的批判哲学,批判哲学对形而上学以及知性概念进行考察,但是这种考察明显是用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关系去考察,“康德所谓思维的客观性,在某意义下,仍然只是主观的。因为,按照康德的说法,思想虽说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范畴,但只是我们的思想,而与物自体间却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隔开着。”这种只问是主观的或者是客观的思维方式其实退回到了形而上学的窠臼之中;第四种是耶柯为代表的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在他看来,间接知识只是有限的内容,而理性就是对于上帝的知识,所以理性是一种直接知识,是一种信仰,黑格尔认为,直接知识的观点,排斥了中介性,以一种孤立的方式把握所谓的真理,“这种孤立的排他性表明,这种观点仍然陷于坚持着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的理智观念里。”

实际上,不管是形而上学还是经验主义,不管是批判哲学还是直接知识,思想对于客观性的这几种态度在黑格尔看来,都是将思想当成了一种单纯认识客体的工具,在划分为主客体的对立中,其实走向了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这无疑是一种割裂的认识,而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所以要让思想认识表象又要让思想成为自为的存在,就必须打开逻辑学的进口,必须在必然性、普遍性意义上给精神科学一种自由。在黑格尔看来,逻辑思想三种形式内容,一是抽象的或知性的方面,这一形式主要表现为知性的同一律,“知性式的思维将每一有限的抽象概念当作本身自存或存在着的东西。”第二种则是“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方面”,在这个方面,有限的规定开始扬弃自身,并且过渡到它们的反面,这便是在矛盾性中建立的辩证法,“凡有限之物莫不扬弃其自身。”所以辩证法是构成科学进展的灵魂;第三,则是“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在对立中达到统一,然后在分解和过渡中认识到其中所包含的肯定。

作者和译者:都是通向真理自在自为的“我”?

从知性的同一律出发,在矛盾性的辩证法中扬弃和否定自身,然后在对立统一中认识其中的肯定,所以在逻辑学的三个方面,思辨的真理就超越了主观和客观的对立,超越了片面的命题表述,而成为其自身是完整的、具体的真理。无疑从知性阶段到辩证阶段再到肯定阶段,真理一直在证明自身是真理这个必然性规定,而概念的概念作为真理,也在逻辑学的证明中“自己通过自己,自己与自己相联系的中介性”,达到了真正的直接性,黑格尔的一个形象比喻是:上帝是真理,所以要认识他的真面目,就是要认识他的绝对精神,而认识绝对精神就必须认识他所创造的世界、自然和有限的精神,“当它们与上帝分离开和区别开时,都是不真实的。”这里有三个部分的议题,当思想体现了直接性,即是关于自在或潜在概念的学说,这便是逻辑学的存在论;当思想具有反思性或间接性,便是自为存在和假象的概念的学说,这便是逻辑学的本质论;当思想返回自身,当思想发展了自身持存,这便是自在自为的概念的学说,这便是逻辑学的概念论和理念论——也正是这种自在自为的概念,才能使作为主体思维的“我”成为自在自为的我,才能抵达自在自为的真理。

存在是潜在的,也是直接的,黑格尔认为在存在的范围里,包含有质、量和尺度三个阶段。从逻辑学的这个纯存在为开端,质的思维里也体现着黑格尔的辩证同一性,他认为纯存在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直接性”,但是这种直接性不是经过中介的无规定性,不是对一切规定的扬弃,而是无规定性的直接性,也就是说,是先于一切规定性的无规定性,是最原始的无规定性,是一种无中之“有”,也是一种有中之“无”,它是统一,它是变易——“所以‘有’中有‘无’,‘无’中有‘有’;但在‘无’中能保持其自身的‘有’,即是变易。”变易是从自身的矛盾而过度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于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有了规定性的存在,也便是质,“质是与存在同一的直接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和存在包含的“有差别的否定性”不同,它是一种实在性,而否定性的形式是一种异在,所以质的存在本身,在和异在的联系而言,是一种自在存在,即“离开了规定性而坚持自身的存在”——而只有在否定的东西里的自身联系才是自为存在,“自为存在是完成了的质,既是完成了的质,故包含存在和定于自身内,为其被扬弃了的理想的环节。”

这个扬弃的过程如何发生,也就是说如何从自在变成自为,黑格尔认为,只有在量的意义上发挥出质的扬弃,也就是说,只有在辩证法中扬弃质,才能使质成为完成了的质。量虽然也是一种规定性,但是这种规定性是与存在不相干的,它是纯粹的存在,但是自为自为存在发展的结果,量却包含着两个方面:斥力和引力,它使量连续或者分离,在连续和分离中,规定性区别了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而外延和内涵作为一种限度,与质的联合,便产生了尺度,“上帝是万物之尺度。”尺度是质与量的直接的统一,而两者间的差别也同样表现为直接形式,“由质过渡到定量,由定量复过渡到质,可以表象为无限进展,表象为尺度扬弃其自身为无尺度,而又恢复其自身为尺度的无限进展过程。”在这个过程里,当存在在直接性的扬弃中又回到自身的直接性联系中,便成为了本质。

由质、量和尺度构成的存在是一种自在,是直接的,而本质是一种设定起来的概念,其中的各个规定是相对的,它还没有完全返回到概念本身,所以黑格尔认为,“在本质中概念还不是自为的。”但是在通向自在自为的道路上,本质论已经打开了一个进口,它在反思,它在映现——在映现他物中存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质是发展了矛盾,虽然潜伏着,但是已经做好了走向返回概念本身的准备,只有知性在本质论中将范畴的独立自存和相对性的肯定联合起来,才能统一成概念。所以,本质作为实存的根据,一方面表现为同一性:本质是一种自身联系,但是反思的自身联系;另一方面有表现为差别:具有自己和自己相联系的否定性,是自己对自己本身的排斥。同一和差别形成了对立面,这对立面是在自身内既包含有此方和彼方,有自身和反面之物,而对这样一种本质内在对立面的规定,就是根据。

本质实质上就是根据,它是某物或他物的根据,所以在本质自身统一却又在差别中自身扬弃的过程中,它又回到了直接性,回到了存在,黑格尔将之命名为实存,“实存是自身反映与他物反映的直接统一。”既反映在自身中,又映现于他物中,而映现他物是作为根据又反映在自身内,这样的实存就是“物”——康德哲学中的“物”是一种“物自身”,只是抽象的自身反映而不映现他物。黑格尔区别了和康德定义的物之不同,重要的一点是物还反映着他物,还在自身内有差别,它们是彼此相异却又自身统一,所以质料和形式,既是物的全体,又是独立自存的,而这便是矛盾,便是本质实存意义上的现象。到这里为止,在存在意义上,物已经具有了矛盾统一性,而黑格尔认为,本质是实际存在的东西,所以实际存在就是现象,或者说,在物的意义上,形式就是内容,这种规定性又衍生了现实,“现实是本质与实存或内与外所直接形成的统一。”这种统一在现实的实体中,一方面在自身同一性中成为实体本身而具有必然性,另一方面在偶性中以绝对否定性达到了全部内容的丰富性,从而建立了实体关系;但是实体关系是自己与自己联系的一种关系,而向外的力量便形成了因果关系,它在自身为自身的否定性中产生效果产生现实性,所以因果关系会过渡到主动与反作用的关系,或者称之为相互作用。

从存在论到本质论,自在的思维其实在自身反映和映现他物中敞开了自为的准备,所以在走向存在与本质真理的概念时,既需要一种在自由原则下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又要成为一个全体,每一个环节都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同一性,只有这样,概念在它的自身统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黑格尔将概念学说分成三个部分:主观的或形式的概念;被认作直接性的概念或客观性;主体和客体、概念和客观性统一的理念,或称之为绝对真理。这种分法并不是使概念论述又回到形而上学的二元论,而是在主观概念和客观概念的清晰界定中走向理念的统一,走向绝对真理。所以黑格尔认为概念必须包含三个环节: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普遍性是让规定具有等同性,即使在特殊性里,这种与自身等同的普遍性也是恒久的,而个体性就是将普遍与特殊两种规定性返回到自身内——它从否定开始,从特殊性开始建立起规定性,而所有的目标就是在概念与自身的否定的统一中,成为自在自为的特定存在,而这种概念的特殊性就是回到主观概念里的重要行为:判断。

判断是主观意义的意识活动和形式,“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判断”,它是个体的,也是为了个体化的普遍性,这里有质的判断,有反思的判断,有必然的判断,也有概念的判断,判断的意义就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再加以联系,“在判断里,概念的各环节被设定为独立的环节,它们同时和自身同一而不和别的环节同一。”在这之中,需要的是一种得到统一的中介,这便是推论,推论是判断,是“一切真理之本质的根据”,当然,它也是概念,“是判断的形式差别已经返回到同一性的概念”,在返回的过程,也是实现的过程:全体中有差别的各环节返回到自己的全体,并且全体通过扬弃中介性被规定为直接的同一性——在实现的过程中,概念的实体其实就已经是客体。所以,客体不是主观性和客观性僵硬抽象对立的一个对象,而是辩证的一种绝对,“客体就是杂多事物的完全独立性、与有差别的杂多事物同样地完全无独立性之间的绝对矛盾。”黑格尔认为,客体具有三个形式: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机械性的客体是直接的无差别的客体,化学性阶段,客体表现出差别,但是在彼此的关系里差别构成了客体的质,而到了目的性阶段,机械性和化学性达到了统一,客体成为了一个“自成起结的全体”——既是主观方的对方,又是客观化自己,既是自己保持自己,也是自己与自己结合——也就是实现了形成理念的过渡。

理念就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理念就是真理,“把真理认作自身的符合”这一目标也在完成中成为绝对知识,所以从本质意义来说,理念其实是一种过程化的概念,黑格尔认为它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形式是生命,是直接性形式下的理念,它是实现的肉体和在里面的灵魂的统一,也是特殊化和普遍化的统一。理念的第二个形式是中介性或差别性的形式,这是认识的理念,既有理论的理念,也有实践的理念,黑格尔认为,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就是一种善的真理的设定,这种从自在自为的客观世界出发,通过活动去实现目标,就是使得理念“永恒地设定其自身作为目的”,从而达到自在自为的善,这种理念就是第三种形式的理念:绝对理念,“因此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自己思维着自身的理念,而且在这里甚至作为思维着的、作为逻輯的理念。”

理念是真理,是系统全体中的唯一,也是唯一中的全体,它是矛盾的,是同一的,是辩证的,是主体与客体、观念与实在、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的统一,所以逻辑学也成为自在自为的科学,从而在从表象到概念的认识之路上逐渐走向哲学,逐渐具有科学精神,逐渐在必然性中成为绝对的知识和思想,“这唯一理念的各特殊环节中的每一环节既自在地是同一理念,复通过概念的辩证法而推演出理念的简单的自为存在。在这种方式下,(逻辑)科学便以把握住它自身的概念,作为理念之所以为理念的纯理念的概念而告结束。”

物体系

编号:B83·2190511·1571
作者:【法】让·鲍德里亚 著
出版:上海人民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1版
定价:65.00元当当32.20元
ISBN:9787208155121
页数:260页

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物品的身影,鲍德里亚试图对种类繁多的物品加以区分,并勾勒出一个物品的层级与体系。鲍德里亚认为,现代家具代表一种系列,而古旧物品或者极其昂贵的奢侈品则代表模范。普通人因为居住空间有限,只能选择可随意折叠、拆卸的现代系列家具,而只有少数富人才能负担得起笨重、华丽的实木古典家具。系列与模范的区分实际上是人的阶层的区分,是普通人和富人的区分,也是一种符号和语言,物体系的运作方式,与语言系统类似,每一个物都是一个符号,它想要被消费就必须和其他商品产生差异。“我们可以去构想每一个人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而实际上大家都很相像:要达成这一点,只需要一个集体而神话的投射模式——一个模范。”


《物体系》:消费永远没有止境

物品便是我们用来悼亡自我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它扮演了我们自己的死亡,但因为我们拥有了它,这个死亡便(以符号运作的方式)被超越了。
——《第五章 边缘体系:收藏》

打开,翻阅,摘录,在进入让·鲍德里亚的《物体系》的过程中,我一定是无意将它当成是一个单纯的物,在用左手打开右手按压双眼注目的过程中,是在听鲍德里亚讲话,在未形成某种可以独立思考的思想之前,它一定是以知识的方式进入我的世界。所以这种参与的过程是会省略其作为单独物品的属性,但是当完成阅读,当左手右手和双眼从书中移开,当被陈列在横竖排列的复数书目中,它到底是什么?——甚至当它最后被盖上“九品书库”的图章,永久性地存放在书柜里而成为某一藏品,是不是真的进入到了鲍德里亚所说的“边缘体系”中?是不是在拥有它的过程中超越了死亡?是不是在“缺乏”的呈现中变成了悼亡自我的手段?

存在拥有,是一种生的过程,尤其是作为收藏品的存在,在一种“激情的游戏”中成为鲍德里亚所说的“一条只剩下忠诚美德的狗”,但是,当一个物品成为了收藏品,在这个所谓的“边缘体系”中,它实际上在呈现独特历史性的时候,这种属于物品的独特性其实已经变成了“死后余生证”,在每一次抚摸,每一次被带入现在的过程里,已经超越了“真实的存在”,而成为操控的符号。鲍德里亚将收藏行为归于边缘体系,是因为物品在人面前已经变成了纯粹的对象,已经被剥夺了功能,它只是“为人所拥有”的东西,所以完全只拥有“主观上的身份”,所以它是收藏品。在这里,物品的品质开始颂扬我,而且“温顺一致地朝向我集中”,也就是说,这种存有只是让人去看它,而不是反过来被看,人在收藏这个系列中成为最终项,在人决定存有意义的时候,收藏中所谓的时间已经脱离了物所具有的真实性,脱离了个别的历史性,它融合于一个系统反复的维度里,所以收藏品成为在宗教和意识形态作用机制消隐之时,成为“安慰中的安慰”,它在吸收时间和死亡焦虑中构建了一种日常神话逻辑。

人在作为“安慰的安慰”的收藏品中所找到的是死后的证明,它被循环,被控制,被体验,“无可逆转的事件是他的能力范围之外”,所以它的存有不是真实的存在。而获得了“安慰的安慰”的人,也在这种不真实的存在中消除了物品固有的存有意义,在悼亡自我的意义上扮演了自己的死亡——但收藏品又像是一种拯救,在人拥有中超越了死亡。这像是人的自欺行为,鲍德里亚很残酷地说:“呈现在其中的,很少是存在,而是缺乏。”如果把这种缺乏上升到物的主观论述中,进入到非功能性系统里,考察作为边缘物的古物,鲍德里亚认为,古物表达了人的一种意愿,那就是见证、回忆、怀旧和逃避,它是非复制性的物品,所以其中呈现的独一无二的、巴洛克的、民俗的、异国情调的特色,都是在物的功能性之外的属性,也就是说,古物的历史性取代了日常使用物品的功能性,它的一个特定的功能便是:代表时间。

古物或者收藏品中的时间到底是如何呈现的?鲍德里亚认为,它的存在去除了物“气氛”中的时间,它是终结性的存有,是完美的存有,是在演出一出起源于神话的剧目:一方面,它是人们对起源的怀念,在古物里看见历史的遗迹,甚至带有想象性的空间构建一种历史,所以这是来自“出生”的母性符号;另一方面,当人们拥有古物的时候,是一种对真确性的执迷:它在我手上,它是我的收藏品,它只属于我,在一种传承的系统中,它具有某种续传性的父性意义——出生具有的母性,传承带有的父性,这便是古物构建的缘起神话的剧目,所以在这个神话里,古物具有了双面性:

它既不真、亦不假,而是“完美”——它既非内在、亦非外在,而是“不在”(alibi)——它既非共时性(synchronique),亦非历时性(diachronique),而是时代错乱(anachronique)——它与它的拥有者间的关系,既非一个“存在”(etre)动词和它的表语(attribut)间的关系,亦非“拥有”(avoir)动词和它的受词间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主要是一个来自“内在受词”(objet inteme)的文法范畴,它和动词的意义实质之间几乎是同语反复(tautologique)的关系。

古物逃逸了时间之劫,所以它是美的,这既是古物在美学层面的价值,也是其在历史层面的意义,美学和历史构成了古物在文化层面的意义,但是当它出现在现时,当成为人主宰的符号,其实是人类对于起源的焦虑和好奇,在这个意义上,人通过古物来“驯服”文化,和人通过技术产品、家庭器物来驯服自然,都是一种帝国主义的做法,所以在收藏品的考察中,在自我悼亡意义上,作为符号的收藏品对于人建立的这个非攻能性系统中,呈现在其中的就是一种缺乏,“它们正在成为安慰中的安慰,正在成为吸收时间和死亡焦虑的日常神话逻辑。”

古物作为边缘物,收藏品作为边缘系统的主体,在非功能性系统里表达了人的缺乏,成为“安慰中的安慰”,那么在物的功能性系统里,物具有怎样一种逻辑?鲍德里亚对于物品的功能性系统考察,其实着眼于时代变迁之后室内结构的变异。他认为,传统的室内结构虽然每一个家具、每一个房间,都是一种客观布置,都是“温暖的家”的特殊空间存在,但是在人作为主体的空间里,物的存在只是一种“临在感”,也就是说,它们生活其中是受到“它们所要表达的道德向度的紧紧束缚”——典型的布尔乔亚世内陈设所代表的就是一种父权体制,每一个房间,每一个家具,是配合家庭的细胞,它的背后是一个人,“整座房子便圆满完成家庭这个半封闭团体中的人际关系整合。”

但是现代家庭和社会结构,却不再体现物的临在感,不再被道德向度所束缚,它突出了物的功能性特点:比如根本取消了窗户,使得自由介入的光线,成为事物存在的普遍功能;比如以数处隐蔽式光源塑造均匀照明;比如镜子在室内空间中消失了,大挂钟或座钟也消失了。鲍德里亚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它们的使用方式更具弹性,他们和人之间的关系更加自由,但是当束缚的道德禁忌被松开,在功能化过程中,这并非是真正的解放,而只是摆脱,只是解放了物的功能,而不是物自身——只有在空间上实现真正的自由,才是物本身彻底的解放。在这个功能化的系统里,呈现的进步其实更具体在物从临在感变成了一种关系,物与人不再是呼应,而是互相通达,它的客观存在不是基于陈设,而是基于气氛。

陈设是功能的演算,而气氛则是色彩、材质、形式和空间的演算,它们都变成了彼此相关的整体,变成了总体相连的函数,从而开始了系统性的重组,而具有了某种可能性,而这种去中心化的空间带来了物在系统里的结构转变。鲍德里亚将这种转变成为“暧昧”,他用玻璃来解读这种暧昧,玻璃被安装在那里,它体现了亲近感,但是又是遥远的,它是亲密性的符号,却又在拒绝亲密性,它具有传播的意义,却又是非传播的。而人在整个家居天地中,也像玻璃一样,在亲密感和距离感的交替暧昧中,此时人变成了系统里的关系人和气氛人,所以这种体系的最显著一个特点,便是在组织性论述和关系性论述中,在关系人和气氛人的身份组合中成为“功能人”。

人成为功能人,物在气氛中具有了文化性,但是这种文化层面的建构在鲍德里亚看来,却是一种新的道德束缚,甚至文化扮演了一个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安慰角色,“将功能、权力世界带来的紧张,升华到一个在真实世界的物质性及冲突之外,可在形式上辨识存在的世界。”一个例子便是传统以劳力为主的手势变成一种以操控为主的功能化手势,手势是人做出的手势,是一种功能的运用,但是人其实是被物带着走:过去的洗衣方式是在捣衣杵或水桶的操作场域里发生的,而现在的洗衣机只需要最低限度的参与,以功能化的方式进入到关系领域,在这个过程中,人为中心的参考点其实已经被摆脱了,所以当物品开始越来越分化,手势则越来越不分化,“这便像是故事中的魔术师,面对他所制造的完美机器,只有把自己解体,把自己机械化。”所以这种现代意义上的功能化,并不是人真正的功能化,而是物在功能性上具有了形式意义:打火机不是因为它的功能比别的打火机好,而是因为它“吻合手掌的形状”——“形式便是如此地由实用功能和人的手势中解放出来,成为彼此相关,并且也和它们所‘节奏’的空间相关。”

所以功能化并不是一种目的,而是一个体制,一个系统,“功能性的真义是能被整合于一个整体中的能力。”这是物的属性的一种转变,无论是功能性系统还是非功能性系统,无论是对物的客观陈述还是主观陈述,其实鲍德里亚都只是在物的形式意义上进行考察,而物在形式意义之外,整个系统也呈现了它的引申意义,而这便是物的意识形态意涵。物的引申意义是什么?其实在导论中,鲍德里亚就开门见山指出:在现代社会中,物超越功能性之上的层次是科技层次,“物品最具体的一面便是科技,因为科技演进和物的结构变化实为一体。”在他看来,物的科技层次变化是本质的,而其他的实用的、心理的、社会层面的变化是非本质的,这样一种考察的出发点,无疑使得物被纳入了一种抽象层次中,它是以技术元为支撑构建的物,类似于语言中的音素,而这无疑有别于真正的物,也就是说,在技术层面成为一种消费品,它必然会在整个体系中,“逃离技术体系,走向文化体系”——从而具有了实践意义的意识形态批评。所以鲍德里亚从来不是为了在科技层次取得物的意义,而是在人文和意识形态中构建一种意义和反意义的体系,就像语言结构一样,物品需要被“说出”——“要问的不是物的体系的抽象一致性,而是它被实际体验到的矛盾,究竟位于何处?”

从形式意义到引申意义,从科技层面到意识形态批评,“物体系”的意义何在?反意义何在?不一致性的矛盾具有怎样的可能性?从技术层面的引申意义出发,鲍德里亚认为“自动化主义”是最具体的体现:手柄启动的汽车被不用手柄的汽车取代,看起来就是一种技术实现的结果,它带给人的是便利和自由,是手势的解放。但是,人的自动化意念,本身就可能遮蔽事实上的结构失调,在鲍德里亚看来,如果一个物品进入自动化程序,它便达到了极致,也便具有了排他性,它只为单一的功能服务,所以自动化是一种功能上的封闭性,而人在其中,成为一种不负责任的观看者,他投射到自动化物品身上的,不再是手势、能量、需要和身体形象,也不再具有个体性、人格意念、自主性,“这种在技术的纯形式完满中使得世界成为其仆从的梦想,其服务的对象其实是一个有惰性而又好梦想的人性。”所以,自动化主义是技术的误入歧途,甚至带来了技术的灾难:“追索着由技术本身生出的功能神话,我们会发现某种宿命性,在此原来为了主宰世界的技术,结晶为一个反向的且具威胁性的目的性。”

所以在自动化主义的引申意义中,物的体系变成了“充满了脆弱、朝生暮死、越来越快速的轮回和强迫性的重复,充满了满足和失望”的系统,但是这并不是物体系意识形态批判的终点,鲍德里亚更深一步指出,自动化主义是从物品的特殊功能中提炼出一种“绝对意涵”的引申意义,所以自动化变成了一种技术模范而被倡导,在接受中它又衍生出物的系列,所以意识形态的真正批判在于“模范与系列”这个物体系的内在矛盾。本身模范/系列在对立中就具有了意识形态特点:模范象征着社会上享有特权的少数人,正是他们制定规则,所以有了系列的产生,而系列的最终目的也是成为模范,这种循环不间断的动态便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将系列带向模范,并使得模范持续地扩散于系列之中”。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当系列的目的是模范,也就是说系列只是一种初始,它的终点是模范,在这个轨迹里,最后系列不存在,模范也不存在,“最后所有的东西都成为模范,也就不再有模范。”而模范所谓的个性化意义也不存在,“选择这一辆车,而不选择另一辆,您或许把它个性化了,但作出选择这个事实本身,却使您进入了整体的经济体制之中。”

所以从这一层面考察,鲍德里亚认为,模范只是一个理念的时候,个性化才有可能进行,但是,在模范理念指导之下,系列产品所遇到的是结构的失调和价值的减消,最终是阶级差异和特权导致人格的缺失,也正因为此,在消费社会里,我们在物品前越来越不平等,而把模范当成是系列可以追上的理想目标,也变成了一种骗局,“这样的社会,把自己投入技术进步之中,完成了所有可能的革命,但那只是在它自己之中的革命。它的生产力增加了,却不会带来任何结构性的改变。”模范和系列还有一种形式,便是信用贷款为主的差异化和选择的物体系,在这里,先行消费改变了继承和地租式的父权家庭经济模式,它促进了现代消费,摆脱了财产限制,是一种消费行为的模范方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物的目的被改变,它不再是被人拥有和使用,而是为了被人生产和购买,“通过它和它的策略,物品扮演了劳务、满足、花费的加速器和倍增器的角色——由此,它们变成了一种蹦床,正是它们的惯性充当了一种离心力,它赋予日常生活以节奏——它的向前逃逸、不稳定及不平衡的倾向。”

好不夸张地说,信用贷款已经不再属于私人物品,连人也成为这个生产体制中的共谋者,消解了自我意识,成为一种被消费的对象。同样的,现代消费社会中的广告,既是一种针对物品的论述,本身又是一种物,它的目的不是指导消费,而是被消费——广告在意识形态中,是一种“群众煽动术”,它把现实分裂为真实和形象两种作用元,在这样的系统里,竞争不再是一种生产领域里的自由,而成为一种消费行为中的可怜选择:“竞争在所有的层次上变本加厉,开启了一种朝不保夕的大量自由选择的可能,这便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后自由:偶然地去选择一些可以使您和他人之间能够有区别的物品。”所以从生产端迁移到消费端,在分级的实践中,在社会身份的标位中,物品和广告构成的符码完全取消了生产性意义,“这个符码给我们一种虚假的透明形象、一种社会关系虚假的可读性,而在它们背后,真正的生产结构和社会关系仍令人无法辨读。”

所以现代的物体系无可逃避地进入到了消费系统中,无论是功能性系统还是非功能性系统,无论是形式意义还是引申意义,物体系都是一种关系的结构,而这种关系正是消费,所以鲍德里亚将所有这一切的论述都归结于如何对消费进行定义,他认为,消费是一种建立关系的主动模式,不仅仅是人和物品间的关系,也是人和集体、和世界的关系,这个关系体系是一种“全面性的回应”,所以被消费的物品也不再是物品,而是关系本身,“它既被指涉又是缺席,既被包括又被排除”,毋宁说,在关系里,消费就是自我消费,物品变成了符号,它不满足计划,它制造系列,它走向自动化,“生命计划本身,被切成片片段段、不被满足、[只]被指涉,便在接连而来的物品中,一再重新开始又再消解。”一句话,在自甘消解的物体系里,只要消费物和生命一样不被满足,只要关系是循环而不灭的,那么,“消费永远没有止境”。

同一与差异

编号:B84·2190421·1563
作者:【德】海德格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4年04月第1版
定价:48.00元当当22.30元
ISBN:9787100094276
页数:180页

海德格尔是二十世纪重要的哲学家。海德格尔对同一性问题曾经沉思数年之久,在他的著作中一次又一次提到这个命题。他曾指出《同一与差异》是他发表《存在与时间》以来最重要的论著,是海德格尔集中讨论“本有”(Ereignis)的最重要的一个文本。虽然在今天“本有”已经被当做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核心词汇,但在1898年《哲学论稿(从本有而来)》面世之前,《同一与差异》并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这和海德格尔自我压抑“本有”之思20年之久也有密切关系。《同一与差异》分为三编。第一编由作于50年代中后期的三个思想深刻的演讲文本构成,即“这是什么——哲学?”“同一律”“形而上学的存在-神-逻辑学”,其中后两者曾以《同一与差异》为名于1957年出版。第二编收录了两篇演讲,第三编收录了两封书信。


《同一与差异》:释放到一种面对之中

上帝是活着还是死了,这不能通过人的虔诚来决定,更不能通过哲学和自然科学的神学抱负来决定。上帝是不是上帝,这是根据存在之情势并且在这种情势内部发生的。
——《转向》

上帝是活着,还是死了,这是一个神学问题还是一个哲学问题?这是人做出的决定还是人思想的产物?当“上帝”面临生和死的不同可能,它导向如何一种“转向”?海德格尔似乎已经很明确了,上帝之生和死,不是人的虔诚决定的,也不是哲学和自然科学的神学抱负来决定的,甚至在上帝面前,人是可以忽略的一种选项,他把上帝归于一种存在,并且是在“情势内部发生的”。

其实,在这里,上帝的生和死,在并置的状态中,被言说的存在就是两种可能:存在之被遗忘状态和存在之本质的守护状态,一方面,存在的本质是存在之所需要,把存在之本质守护于它的真理之中,是上帝的生,这种生也是人类的伟大本质,但是存在之被遗忘状态却并非是一种死,它是对存在之本质的守护的转向,用一个比喻就是:“如果危险作为危险而存在,那么,危险本身就是救渡。”所以在海德格尔那里,“转向”的意义就是:“存在之本质的澄明突然照亮自身。”这种照亮便是闪烁。闪烁而照亮,是一种转投,并且以“观入”的方是进入存在之真理,所以观入存在着的东西,就是在存在中的转向之“本有”,就是从对存在之本质的拒绝转向存在之守护的居有。

存在之被遗忘状态转投为存在之本质的守护状态,存在之本质的拒绝转向存在之守护的具有,从生到死,也从死到生,从危险到救渡,从救渡到危险,所以人类就是在观入中被观看者,只有在观入中,最切近者才是一切临近者——“当它使存在之真理接近人类、并且因此使人归本于本有时,它就临近了。”上帝的问题忽略了人的选择,其实是走向人的存在的居有本质,但是转向如何发生,观入如何可能,在技术开创了欧洲现代自然科学历史的时代,人类如何能照亮自身?在《致小岛武彦的信》中,海德格尔将这个问题具体化:“什么叫世界的欧洲化?”在他看来,欧洲指的是现代西方,而现代则是“欧洲以往历史的最后时期”,也就是说,当现代成为欧洲历史的终点,如何从科学形成的那个现代开端看到“世界欧洲化”的最初出路?

从终端看到开端,似乎是一种回返,但是在回返过程中,海德格尔更需要寻找到技术改变了欧洲什么?他把技术的特性称作“置造”,就是以一种独一无二的方式在“欧洲-西方”历史范畴内通过现代数学等自然科学的展开而得以完成,置造是独一无二的方式,就是把某种此前尚未作在场者呈现出来的东西“置入可敞开的、可通达的和可支配的东西之中”,所以技术的意义便是“精通于置造”。置造或者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置入和创造,而技术看起来更是一种创造的成果,但是其关键的却是“置入”,而这置入在海德格尔那里是“摆置”,如何摆置?似乎摆置的主体是人,甚至在技术时代,摆置的客体也变成了人——人成为技术的奴隶,所以海德格尔认为,摆置的主体就是技术本身,技术甚至是一种“集置”——一种于自身中聚集起来的摆置,是为了解决摆置本身被遗忘而后置于本质真理的可能——从集置这个词,海德格尔创造出了一系列的词簇:摆置、后置、订置、伪置……“由于这一后置展开自身为对作为持存物的一切在场者的订置,在其中设置自身,并作为这种持存物而起支配作用,由此便伪置了自身。”

那些词簇是海德格尔为了厘清“摆置”在技术中的可能和危险而生造的,摆置在存在的意义上由技术本身而来,所以危险也有其必然性,但不管有没有危险,都是存在本身,所以,海德格尔说:“技术就绝不能通过一种单单凭靠自身的人类行为而得到掌控,无论是积极地还是消极地。以存在本身为其本质的技术,绝不能通过人类而被克服。倘若能,就意味着人类是存在的主人了。”技术似乎和上帝一样,和人无关,所以摆置的权力也不再是人类制作物,但是对于人类自身解决存在本质的危险,却有其意义,那就是,用摆置之权力,让人类进入到“敞开的反对”中,通过“沉思之步伐”,以追问的方式通达其使命的本己因素,无论是沉思之步伐,还是进入“敞开的反对”中,其实在摆置的权力运用中,人类都是为了闪烁照亮自身,为了观入存在的真理,为了在人性中找到栖居之所,所以在这个技术本身作为摆置之权力运用,人在欧洲-西方的现代终端,要做的是无非只有一件:“不再注视着技术世界,而是要在摆置之支配作用面前退缩。”

退缩而观入,观入而返回,海德格尔在技术的“置造”中寻找人类思想的“置造”,“返回步伐”无疑是他提出的一种思想方法论,“通过返回步伐,我们把思想的实事,即作为差异的存在,释放到一种面对之中,这种面对能够保持为完全非对象性的。”返回而把思想作为差异存在,差异存在才能建立一种“面对”,差异的差异是追寻差异的本质,所以面对能够保持为完全的非对象性,但是在他看来,返回步伐本身并没有被实行,它所开启和指引的道路还没有被踏上,也就是说,思想的实事还不是一种差异的存在,还没有进入面对之中,而一切的困难就在于语言。海德格尔认为,西方的语言是形而上学思想的语言,“是否西方的语言本身仅仅是形而上学的,并且因此之故最终为存在一神一逻辑学所烙印了,或者,是否这些语言允诺出道说的另一些可能性,同时也即道说着的不道说的另一些可能性——这些问题,必定还是悬而未决的。”

悬而未决也是一种困难,它无法“返回步伐”,甚至无法从形而上学而来进入形而上学之本质中。所以面对这种困难,海德格尔考察了黑格尔形而上学整体,他从黑格尔的《逻辑学》存在学说的那篇开头进入探讨世界:“必须用什么作科学的开端?”在他看来,当黑格尔如此发问的时候,已经证明:开端具有“思辨的本性”,在这个本性里,开端既不是直接的东西,也不是间接的东西,他就是思辨本身。黑格尔的形而上学整体是什么?海德格尔认为,形而上学是一种神学,因为上帝进入哲学中,是哲学自发地要求上帝进入其中,并规定着上帝如何进入它之中;黑格尔认为观念,是某种决定性的东西,存在显示自身为观念,“存在者之存在揭示自身为那个自我探究和自我论证的根据。”所以是一种逻辑学——形而上学是存在的逻辑学,也是神的逻辑学,它的本质机制根植于普遍的和最高的存在者只为存在者的统一性中。

但是从黑格尔的形而上学整体,在到我们需要的思想之实事之间,存在某种区别,海德格尔认为,黑格尔的实事是作为绝对概念的观念,而我们的事实,是作为差异的差异;黑格尔与哲学史的对话尺度是进入先前的思想家之所思力量和范围之中,而我们的对话尺度是和历史传统同一的,也就是要进入早先思想的力量之中;黑格尔的对话方式是扬弃,在绝对建立意义上对中介性概念进行理解,而我们与思想史的对方方式不是扬弃,是返回步伐——返回步伐就是从那个差异之为差异的“未被思的东西”进入有待思的东西之中。所以,在区别于黑格尔绝对观念的思想实事之后,却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海德格尔对于“思”提出了原则。

“‘思想的原则’首先意味着:为思想的规律。思想连同它所有的判断、概念和推论,都服从于这些规律,受这些规律制约。”思想的过程是一种思辨,所以是辩证中的运动,“通过辩证法,思想赢获了那个区域,在此区域范围内,思想才能完全地思考自身。由此,思想才达到它自身。”所以它不是空洞的规律,不是原则之为原则的绝对概念,它是纯粹的,是本质的,是可以返回而在差异中将未被思的东西变成待思的东西,继而成为思想的实事,继而在摆置中成为存在者之存在本质,观入而照亮,“真正关涉我们的,也即在本质上关涉我们的,乃是现实的东西。”当思想思考自身并达到自身,是不是思想的实事就成为一种“同一”的存在?

同一似乎是在同一律中构建的关系,“A=A”是流行的公式,但是不是同一律就是说:“一个A等于另一个A”?海德格尔显然否认了这种说法,因为思想的原则不是空洞的公式,所以“A=A”只不过是逻辑意义的等同性,它掩盖了同一律最重要的东西:每个A本身都是同一的,甚至不仅仅A本身是同一的,而且每一个A本身都是与其自身同一的。也就是说,同一律是一种关联,是一种综合,是一种终结,它的真正核心意义是:“A是A。”加点的“是”,是“ist”,它让A和自身建立了同一性关系,也就是说,同一律指向的是存在者之存在这个本质问题,当“A是A”的时候,一种统一性的统一过程已经变成了一种动态,它在说话,它在应合——它是一种相互归属,“从这种尚未得到切近考的相互归属中,人与存在才首先得到了那些本质规定,在其中,人与存在通过哲学被形而上学地理解了。”

所以同一的“是”,是要思想达到自身,是要存在者存在,这种自身而存在就是一种“本有”,它是自身中颤动着的领域,“通过这个领域,人与存在丧失了形而上学曾经赋予它们的那些规定性,从而相互在它们的本质中通达,获得它们的本质性的东西。”从差异存在的思想出发,在未思和待思中“返回步伐”,最后在同一性中通达自身,这便是海德格尔“同一与差异”的思想原则,它是辩证的,差异与同一的辩证,表象和本质的辩证,历史和现实的辩证,所以,当现代是“欧洲以往历史的最后时期”,从现代再深入历史这个“曾在之物的到达”,则可以在返回步伐的道路上,突破语言的困难,在“作为对开端之物的指望将来”中寻找“什么叫世界的欧洲化?”的答案。

1955年8月28日,海德格尔在瑟里西拉萨勒/诺曼底作的演讲中,提出的“这是什么——哲学?”这个问题,无疑可以看成是从思想原则中寻找欧洲世界化道路的努力。“这是什么——哲学?”这个问题被问出来的时候,海德格尔将将其纳入到哲学之中,只有站在哲学之上,进入哲学之中,逗留于哲学中,并以哲学的方式来活动,才能追问。所以这是一种本质的思考,而且是与我们本身相关涉的,是触动我们的。进入哲学,用哲学的话语,海德格尔对这个哲思问题的规定性就在于:哲学是什么?哲学是爱智慧,是来自希腊、决定着希腊人实存的东西,所以在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回到“希腊”:“不光我们所要问的什么,即哲学,按其起源来看是希腊的,而且我们如何追问的方式也是希腊的;就连我们今天的提问方式也是希腊的。”回到本质就是回到源头,哲学在“希腊”的词语里,就是存在这被聚集于存在,就是存在者显示于存在,“希腊人最早而且也唯有希腊人才惊讶于此。”所以进一步,只要思想成为哲学,就必须回答存在是什么?

存在是存在者的存在,哲学就是“行进在通向存在者之存在的途中”,也就是着眼于存在而通达存在者,行进是为了通达,通达自身便是一种“应合”:“我们本身必定通过我们的思想而与哲学向之行进的那个东西相遇。”应合是始终如一的应合,是“向来或这样或那样地被安排”的情调,所以这个问题变成了这样一种解说:“哲学以应合方式存,应合乃是与存在者之存在的声音相协调。”当哲学是应合,当存在者之存在的声音是哲学的情调。所以,在返回步伐中,思又回到了开端——希腊,从终端到开端,从摆置到自身,从思想回到存在,应合而面对,面对而本有,本有而关涉现实,于是《致小岛武彦的信》里的那个问题在古希腊中找到了答案:亚里士多德说:“存在之为存在多样地闪现出来。”

理论之后

编号:B84·2190421·1562
作者:【英】特里·伊格尔顿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9年07月第1版
定价:16.00元当当7.40元
ISBN:9787100064910
页数:218页

当命运让罗兰·巴特丧生于巴黎的洗衣货车之下,让米歇尔·福柯感染了艾滋病,把路易·阿尔都塞因谋杀妻子打发进了精神病院,还召回了拉康、威廉斯、布迪厄……伊格尔顿说:“看来,上帝并非结构主义者。”是不是在理论终结之后,就应该回到“前理论”的天真时代?全部回到费迪德·索绪尔出世以前,当然是一种错误,“如果理论意味着对我们指导性假设进行一番顺理成章的思索,那么它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可或缺。”所以伊格尔顿认为,《理论之后》主要为对文化理论现状感兴趣的学生和一般读者而作,但他希望对这一领域的专家们也会有用,其重要原因是它驳斥了所认为现今正统的文化理论,“正统的文化理论没有致力于解决那些足够敏锐的问题,以适应我们政治局势的要求。”


《理论之后》:文化是我们的本能

通过我们咄咄逼人的世俗化行动,我们踢开了自己的形而上基础,谋杀上帝的正是我们自己。这一切也是隐匿上帝尸体的理由。
——《第七章 革命、基础和基要主义者》

一个侧面而已——当《以赛亚书》被丢落在旅馆房间而无人问津,当尼采喊出“上帝已死”摧毁了宗教的虚伪面目,这看起来的确像是走向了革命,而且是走向了一个后革命时代。但是,在打碎枷锁的同时,革命是不是可以建立一个充满人本主义思想的现实?是不是可以在改进中把历史当成一个整体?甚至是不是可以命名另一种宏大叙事?

答案似乎是否定的,特里·伊格尔顿从“基础”这个关键词出发,考察后革命时代的扼杀行为。基础是什么?基础是一种文化,在尼采那里是权力,在反理论派那里,则是信仰。但其实,文化的权力化或信仰化都不是真正的基础,“基础的问题是,总有可能在基础底下再塞进一个基础。你一给它下了定义,它似乎就失去了它的最终性。”世界支撑在大象上,大象靠在海龟上,海龟在红色剪草机,伊格尔顿引用了巴塞尔姆小说中的例子来探讨这个失去了最终性的基础问题,巴塞尔姆在《看见月亮吗?》中有一段关于和红衣主教Y的对话,在一问一答中,红色剪草机并不是最终的基础,看上去这种深挖是建立在价值之上的,但是价值却是一具有偶然性:“如果有任何价值具有价值,那么它必定处于发生并且是这情况之物的范围以外,因为发生并且是这情况的一切都是偶然的。”

巴塞尔姆可以把白雪公主头朝下扔下去,他的文本具有后革命时代的典型特征,在这个意义上,伊格尔顿用大象的比喻阐述偶然性似乎是一种回应,“一路下去全是海龟;但一直到哪里结束?”无限循环,其实是取消了真正的基础,也就取消了终极性,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也说:任何人都看得出,那些被认为是最终的基本原理都不能独立地站住脚,而是要依靠别的原理,而别的原理还要依赖别的原理,这样就永远不可能有终极性。”理想的思想录和后现代的小说,同样给了基础一个尴尬的位置,它是偶然的,它是无限的,它是无法成为终极的。但是,上帝出现了,作为原因中的原因,基础中的基础,上帝以“不能再进一步深入”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上帝是必然,上帝是终极,上帝是基础。

但是,在后革命时代,上帝本身就是一个彻底打碎的符号,而在打碎之前,革命的需求已经让上帝变成了人本身的一种投射:“人类的来由就是上帝自己的形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才以上帝的相貌得以塑造”。但是这种革命是不彻底的,上帝没有卵巢,也没有趾甲,它只是人类的一个古怪主张,甚至在尼采喊出“上帝死了”的时候,他踢开的就是一个形而上的上帝——这个上帝是不是正是我们自己?但是伊格尔顿说:“尼采一心要驱逐的正是教主形象的上帝,并没意识到这就是再次杀死上帝。”所以关于上帝的基础性意义就转向了另一面,在伊格尔顿看来,就是那些基要主义者:他们心怀某些信念,他们将之视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从未想到摆脱符号化的自己,最后基要主义变成了文体有关的一个符号——就像耶和华证人会,“他们相信《圣经》的每一个都是千真万确;这肯定可以说是基要主义唯一真正被大家接受的定义。”他们在语言中获得明晰性,他们在文本中感受神圣,“对基要主义者来说,不存在着文字的缺失,他想用死亡来支撑生命——用死的文字(dead letter)来支撑活的文字。”

以上帝的相貌塑造人类,在上帝的文本中取消自我,两种维度探寻的基础意义似乎就是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区别,而在真正的革命意义上,基要主义者是一种病态的保守,他们只是飘荡在社会生活的崎岖地面上,他们的存在只是一种混乱,当上帝的尸体被藏匿,当神圣的文本支撑活的文字,文化是不是需要重建?理论是不是需要革命?那个一切的基础问题是不是可以从上帝的圈套中回归本质?一切的问题其实在伊格尔顿那里归结为这样一个现实:“文化理论的黄金时期已消失。”

罗兰·巴特丧生在巴黎的洗衣货车之下,米歇尔·福柯感染了艾滋病,拉康、威廉斯、布尔迪厄被命运召回,路易·阿尔都塞因谋杀妻子而进了精神病医院,“看来,上帝并非结构主义者。”当这个时代来临,理论是不是真的已经走到了一种终极?但是伊格尔顿首先肯定的是:理论“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可或缺”,正是这个前提变成了阐述的基础,也否定了所谓的偶然性,否定了无限循环的游戏,只是“理论之后”需要的是一个方向:“新的时代要求有什么样的新思维呢?”

这的确是一个新的时代,学问已经不再是象牙塔之事,它属于传媒世界、购物中心、香闺密室和秦楼楚馆,回归到日常生活注定会失去批评的一部分理论意义,但是在这个时代,伊格尔顿担心的不是回归日常生活之后的钝化,而是我们的思想中心在历史漩涡中“拽偏”了:当性和大众文化成为新的领域,批评却对此不屑一顾。一方面是那些清教主义者,他们认为性和大众文化终结了强大的神话,批评不再严肃;另一方面,当第三世界让位于后殖民主义,当现代主义变成后现代主义,非规范成了规范,性和大众文化变成了破坏的目标,甚至在最后无东西可破坏的情况下,彻底取消了个人意义,“后现代主义不相信个人主义,因为它不相信个人,不过它也不太信赖工人阶级。相反,它信任多元主义,——信任一种囊括一切种类纷呈的社会体系。”

这是一个“遗忘的政治”的时代,既没有了严肃也没有了乐趣;这是一个理论衰退的时代,文化理论的虚幻想象似乎也不存在了。但是,当电影、形象、时尚、生活方式、促销、广告和通讯传媒取代文化,当愉悦、欲望、艺术、语言、传媒、躯体、性别、族群变成文化,其实是开启了通向无限可能性的国度的入口,在伊格尔顿看来,文化讨论的是价值而不是价格,是道德而不是物质,它所讨论的是“作为目的本身来开发人的力量”,而不是某个功利动机,它需要的是提出主张和见解,而不是分类,“同时置于一个位置的内部和外部——占据一块领土,同时才又在边境上狐疑地踯躅——通常能产生最富独创性的思想。”所以伊格尔顿认为,真正的理论是一种自我反省,“这种理论诞生于我们被迫对我们正在从事的活动有了新的自我意识之时。”

新的自我意识从何而来?自我反省如何在新的时代成为可能?分析一种现实,剖析一种误解,伊格尔顿在“通往后现代主义之路”上着力建设属于这个时代的文化理论。在他看来,后殖民主义的出现,使得“文化政治学”成为一种显学,但是这个词是含混不清的,甚至是危险的,尤其是在用马克思主义武器来反对资本主义物质世界上,极易走向一种歧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文化、经济生产、政治优势、意识形态宣传似乎都汇成了一个没有特色的单一整体。”而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政治学”在反对这个整体的时候,却成为了内部权力斗争的武器,它以一种乌托邦方式表现出来,从而让真正的文化实践缺席,所有这一切就是因为,文化理论没有真正“证明自己的生活方式正确”,没有解释行为。

现代主义把文化看成是一种“被铆牢在坚实的地方”的存在,它和上帝、自然、理性一样,即使如尼采所说杀死了上帝,但是还是藏起了遗体,坚持表现出他似乎还活着的样子,而后现代主义则在这样一种基础的坍塌中,“我们现在能做我们所想的事情,不用手提着许多笨重的玄学行李,四处奔波来解释它。交出了行李之后,我们的双手就自由了。”而真正的文化是一套自发的习惯,是深深扎根在思想中的东西,或者就是它自身,所以真正的文化理论是在反思中超越,“不可避免的结论就是,文化理论必须重新积极进取地思考,这并不是为了能给予西方世界的生存以合法性,而是为了能够寻求理解它深陷其中的宏大叙事。”

“文化理论既非无动于衷也非残酷无情。它并不试图破坏人类精神,而是试图使其脚踏实地。”文化理论如何能脚踏实地进入文化实践?伊格尔顿提出了“绝对真理”这个概念,它不是特殊真理,不是脱离了时间与变化的真理,也不是狂热盲信,而是这样一种真理:“只是意味着如果某事已经被确认为是真理——这通常是项繁重又困难的工作,而且永远是可以进行修正的——那么关于这件事就不可能有两种观点。”可修正便是一种变化,但却是一种普遍性存在,这就是真理的客观性,“真理确确实实存在。”这种启蒙主义式的口吻在伊格尔顿那里就外化为真理的主体:人。什么是人类可修正却具是普遍性存在的东西?在他看来就是德性。亚里士多德提出这个概念指向的是“如何做人的技巧和技能”,只有人能观察自己的生活,检视自己的感受,在更宽阔的背景下,便是一种“政治”——“能否过上道德的生活,也就是说人类独有的一种臻于完善的生活,最终取决于政治。”

亚里士多德没有严格区分政治学和伦理学,在伊格尔顿看来,就是因为它们具有客观性这个共同点,客观性是“反驳那些坚持认为只要自己感觉良好就万事大吉的人的手段”,客观性是“表示对他人需求的无私和坦诚”,客观性并不局限于自身之外的皇框,“客观性,其形式表现为自知之明,乃是所有成功生活的先决条件。”所以客观性是绝对真理的重要标准,是德性的体现,是自我反省的文化批评的道德基础。在这个意义上,伊格尔顿重新考察文化理论中的道德评判,在自我反思的人本意义上寻找“理论之后”的理论。

人需要道德,但是道德不是如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不是文化理论家那里的“道德说教”,“事实上,自然与人类、物质与意义之间的联系,就是道德。”而道德躯体,在物质性意义和价值交汇之处,他通过文化生存和繁衍,所以回归自我,反省自我,文化便成为我们的本能,在这个本能里,身体是个人化的,却不是一种私人财产,身体和我们亲密无间,却无法理解它们——非个人性和匿名性是身体的最重要特点,而道德躯体也在非个人性和匿名性中具有德性的互惠意义,而这种互惠在政治上的对应,则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很明显,伊格尔顿从文化理论的建构出发,通向的是不再有上帝的德性之路,是一种道德式的非个人性和匿名性,最终走向的是互惠的“社会主义”——理论之后,重回理论,是基于人的普遍存在而言,是反省人生的文化构建,也是直入这个时代所拥有的永恒,“如维特根斯坦所见,永恒,如果确实存在,那就是此时此地。”

消费社会

编号:B83·2190418·1558
作者:【法】让·鲍德里亚 著
出版: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4年10月第1版
定价:32.00元当当14.70元
ISBN:9787305133039
页数:203页

让·鲍德里亚说:“消费是用某种编码及某种与此编码相适应的竞争性合作的无意识纪律来驯化他们;这不是通过取消便利,而是相反让他们进入游戏规则。这样,消费才能只身取代一切意识形态,并同时只身担负起整个社会的一体化,就像原始社会的等级或宗教礼仪所做到的那样。”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一书发表于1970年,鲍德里亚由现代社会中人与物的关系入手,从特殊的需求理论出发来界定社会。在这一需求理论中,消费者不是对具体的物的功用或个别的使用价值有所需求,他们实际上是对商品所赋予的意义(及意义的差异)有所需求。这部专著围绕消费这个中心对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社会进行了详尽而深刻的剖析,向人们揭示了大型技术统治集团是如何引起不可遏制的消费欲望,并在此基础上对阶级社会里的各个阶层重新进行了划分。


《消费社会》:异化是无法超越的

我们拥有的不是浪费而是“消费”,是永远的被迫消费。
——《第二章 消费理论》

封面上是铺陈着的二维码,黑白如像素世界的一部分,它倾向于一种图像识别的扫描冲动:一本《消费社会》放在堆积之物的最上层,作为一种阅读的先后次序被陈列着——如果从高处拿下来,可能有两种行为:像对待出现在任何屏幕上的二维码一样,进行扫描然后等待下一个界面的跳出;或者掠过另一扫描工具的使用,直接从触摸底部开始,然后依次打开封面、扉页,进入到一个阅读的世界。扫描和阅读,是对于一本书的两种态度,而这两种态度似乎也本质地区别了物和书。

一种对于商品的扫描行为和另一种称作阅读的行为,看起来只不过是一瞬间做出的判断,他们之间的界限有时候甚至是模糊的,但是,正是这两种区别了物和书的行为,界定了商品的消费和“个性化”需求之间的不同——即使这一本书是每月18日计划之中的购买物,即使在打开之前保持了所有商品的固有特征,即使在阅读之中参考了他人的见解,但是它还是脱离了集体的某种命令,不再是“强加”的范例,当然在某种自我意义的阅读中,也从来是财富物质性的“标准组件”所具有的幻影意义。

但是,在个性化和阅读之外,它一定在之前成为了消费的物,而按照让·鲍德里亚的说法,这些消费的物,一方面是证明了物的丰富性,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对财富产生了欲望,而要摧毁其效用性,也就是说,“商品只有在破坏中才显得过多,而且在消失中才证明财富。”这个消费逻辑是不是一种悖论?当鲍德里亚对商品的浪费界定为一种消费,而且变成了“永远的被动消费”,实际上是运用心理学的“动因”学说,“本能诱导”变成了“客体诱导”,人这一消费的主体在物质的丰富性和摧毁效用性的冲动之间,已经被某种东西所裹挟,甚至他不再是主体,而变成了消费世界的“客体”,连同无意识的消费行为,一起在集体命令的服从和满足中,变成了社会结构的一部分。

这便是“受到物的包围”的现实,鲍德里亚指出,今天的时代,不断增长的物、服务和物质财富构成了一种惊人的消费丰盛现象,这是人类自然环境中的一种根本变化,富裕的人不再像过去那样受到人的包围,而是活在物的世界里,看到物的产生、完善和消亡的是我们自己,而一代一代人之后,存在下来的是物,是经久不衰的工具,物包围了我们,物具有了持续性,而人类却变成了一种官能性的人。根本变化无可遏制地发生了,而在其中起着作用的不是自然生态规律,而是价值交换规律。

被包围的人,在物的面前丧失了某种主体性,当然,所谓的个体化需求也慢慢蜕化成一种集体的隐喻,于是便有了“物的形式礼拜仪式”,它以节日的形象出现,在丰富性意义上,它形成了一个整套:无论是服装、器械还是化妆品,都变成了一种尚品系列,当它们以充满逻辑的方式从一个商品走向另一个商品,消费者反而被惰性制约。杂货店成为了一场独唱会,超级购物中心成为了“先贤祠”,“所有的活动,所有的工作,所有的冲突以及所有以同样抽象方式废除了的季节都汇集于此。”节日的礼拜仪式具有的是一种神圣性,它成为了期待幸福降临前的一种模型,“反映了潜在的极大、十足的富裕以及最终受到圣迹显示者背后的狂喜。”

神圣性的背后却是日常性,而在商品的包围中,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行为所具有的真正益处不再是满足需要,而是成为一种对于“奇迹”的体验,“因为即使丰盛成了司空见惯的事,它仍旧作为日常的奇迹来体验,因为它不是表现为生产出来的、抢夺而来的、征服而来的、经过历史的和社会的努力而得来的东西,而是表现为在有益的神话恳求下所赠予的东西。”我们看上去是消费的合法继承人,但其实是制造了商品的幻影——“我们从大众交流中获得的不是现实,而是对现实所产生的眩晕。”这种眩晕远离了现实,远离了真相,取而代之的则是符号构建的编码世界:它包围了变化中的人,它让消费者在“奇迹”中体验丰富性,它否定了真相和真正的日常生活,它甚至取消了消费行为具有的“参与世界”的在场证明,“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现代社会最不寻常的集体性欺骗,是‘数字’上面的‘神术般的’操作。实际上,它掩盖了一种集体迷恋的巫术。”

神圣性当然是一种幻影,似乎任何生产出来的东西都是事实本身,都需要积极面对,所以这种幻影中的商品丰富性最后要走的一条路就是:消费,它是必然的浪费、侵吞和花费,“个人与社会一样,在浪费出现盈余或多余情况时,才会感到不仅是生存而且是生活。”浪费式的消费变成了一种日常义务,“一种类似于间接赋税的、通常无意识的强制性的指称,一种对经济秩序束缚的不自觉的参与。”这样一种消费逻辑的悖论,在鲍德里亚看来,也适用于社会权力体系。商品的丰富性对应着社会的幸福期盼,而浪费式消费的“被迫消费”行为在一种从众心理中变成了对于平等的追求,所以幸福成为了平等的神话媒介,变成了“可测之物”,它是和物、符号有关能够测出来的福利。也正是在这样的逻辑下,资产阶级有了“福利革命”,它主张的人人平等是一种神话,在未能实现的情况下便在民主原则下将平等转变成了在物意义上的社会成就和幸福所具有的符号意义上的平等,而这种所谓的平等,恰恰是特权社会自我维系的必要条件。

所以,在社会结构层面的“消费”并没有完成平等神话的构建,而成为了一种等级机构,“消费并没有使整个社会更加趋于一致,就像学校并没有使大家获得一致的教育机会一样,它甚至加剧了其分化。”它促成了消费的意识形态:物在数目、丰富、多余和形式的浪费中,在时尚游戏以及超越其纯粹功能上,模仿了社会的真正本质——地位,只有通过物才能得到拯救,所以和电视机、洗澡间、汽车等组成了财富的“标准组件”一样,人们也在这种消费的意识形态中构建了自我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平等幻影,“我买它去是因为我需要它”,但是,当消费变成了被消费,这种被替换的颠倒症状使得对物的占用变成了“无目的”:“表面上以物品和享受为轴心和导向的消费行为,实际上指向的是其他完全不同的目标:即对欲望进行曲折隐喻式表达的目标、通过区别符号来生产价值社会编码的目标。”

人们进入了一个编码价值生产交换系统中,在这里,消费者不由自主地相互牵连,他不再是一个孤立的人,在意识形态的精心维护下,在平等的幻觉中,人其实被塑造成了一个“人类物种”,鲍德里亚不无忧虑地说:“消费是用某种编码及某种与此编码相适应的竞争性合作的无意识纪律来驯化人们;这不是通过取消便利,而是相反让人们进入游戏规则。”个性化自恋被“真正成为您自己”的神话所取代,一个人变成了必须服从集体命令,必须和“强加”的范例相吻合的存在。这是社会权力体系对“消费”行为的仪式化处理,而在更为具体的社会生活中,它以“大众文化”的消费行为构筑了另一个编码世界。

在社会中,每一个不想被淘汰、被疏远、被取消资格的人,他总是希望能在就业市场上成为“可利用的材料”,期待“重见天日”的一天,这种需求便产生了“进修”的欲望,而在法语里,进修一词其实也有“再循环”的意义,而“再循环”本身具有的便是物的特征。从个体的社会需求到文化呈现,鲍德里亚认为,循环而具有意义,就需要通过传媒系统得以体现,“它们被强制性地赋予了一种承接、交替的形式、一种与裙子长度及电视节目长度的组合调整相同的组合调整。”而这正是“大众文化”的消费逻辑:它取消了生产性的文化和知识,而代之以一种礼拜仪式,一套被精心抽空了意义内容的符号形式,它变成了一种物品,甚至在媚俗的意义上成为了摆设,只有摆设才会再循环,才具有仪式感,才会在消费中呈现无用性,而所有这一切取消了实用意义,取消了象征性,在游戏中变成非经济的、非象征的物,取消了艺术具有的传统崇高地位。没有灵魂,于是在大众文化的流行里,一切变得平庸——这才是当代物的“真相”:“再也不在于它的用途,而在于指涉,它再也不被当做工具而被当做符号来操纵。”

让·鲍德里亚:消费是永远的神话

大众传媒激发了对于奇迹的期待,强加到集体命令中,消费着再循环的信息,这边也是商品在现代社会中所具有的的属性:全套性,它以系列的方式取消了个体化、独特性的艺术。延伸开来,身体也成为一种消费的全套装备,在一个消费世界里,身体被出售,美丽被出售,色情被出售——身体必须“被解放、获得自由”以便它能够因为生产性的而被合理地开发,所以它就是一个物品,只有在效益经济程式中,被解构的身体、被解构的性欲才能成为最珍贵的交换材料。和身体一样,时间也被消费,“时间就是拿金钱”打印在雷明顿打字机上,却成为一种时代的隐喻,“它烙在工业的门楣之上,烙在被日常性事务奴役的时间之中,烙在变得越来越重要的‘时间预算’的概念里。”

无论是大众文化、身体和时间,在现代社会里,它们成为消费物品显示了这个社会的丰富性,包括微笑、服务、广告赠品、疗养社会,都让当代消费者“沐浴在关切的阳光中”,它赋予了社会消费的完整意义,也凸显了被消费的总体逻辑,所以鲍德里亚认为,这一种社会消费结构暴露的不再是物质的匮乏,而是脆弱性,人们只有在幻影中,在关切里,在丰盛中,在服务里,才能维系自我存在的仪式意义,才能拥有自由、幸福和平等的感觉,而实际上,这正是消费社会具有的可怕悖论,“消费社会既是关切的社会也是压制的社会、既是平静的社会也是暴力的社会。”

针对这种可怕悖论,鲍德里亚认为,消费不是普罗米修斯式的拯救,而是享乐主义,甚至是一种逆退,“它的过程不再是劳动和超越的过程,而是吸收符号及被符号吸收的过程。”这种制造符号和被符号制造的过程也就是异化,无法超越的异化“是商品社会的结构本身”。并非悲观的鲍德里亚其实希望在这种无法超越的异化世界里看见另一个自己,引用《布拉格的大学生》这部无声电影,当大学生要杀死自己的影像的时候,他杀死的却是自己本人,但是在呻吟中,他抓住了一片散落在地的碎镜片,正是从镜片里他看到了自己,“他的身体离他而去了,但就在临死前,他以这具躯体为代价找回了自己正常的人像。”

破碎的镜子就像被杀的身体一样,是自我异化的一种结果,但是就是在异化世界里,镜子制造了另一个镜像,它反而成为了返回自身的一种际遇,“证明了世界与我们之间的一种真实的相互性。”所以异化作为商品世界的总体特征,是离开了自我的身体,是“魔鬼协议”的一部分,但是在报复性行为的作用下,破碎镜子提供了最后影像却也终结了这个魔鬼协议,就像在消费社会里,消费这一客观现实背后却也隐藏着一种消费的思想,它超越日常话语,超越所谓的知识界,在自省中可能成为照见和现实具有真实性意义的那个影像,所以消费社会凸显的是人际关系的空虚,是物化生产力的吞噬,是无法超越的异化,但是在呻吟中,在破碎里,“我们期待着剧烈的突发事件和意外的分化瓦解,会用和1968年的五月事件一样无法预料但却可以肯定的方式来打碎这白色的弥撒。”

自然宗教对话录

编号:B36·2190418·1557
作者:【英】休谟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2年04月第1版
定价:10.00元当当4.60元
ISBN:9787100005197
页数:110页

《自然宗教对话录》是十八世纪英国的主观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者休谟的晚年重要著作,首次出版于1779年。这本书的主题是驳斥当时流行的宗教假设,也就是宇宙设计论,设计论是当时宗教理论的中心支柱。休谟接受了柏克莱的观点,认为一切知识都以经验为来源,而经验是没有客观内容的。因此,在心灵面前,除了知觉以外,就再也没有任何事物了。休谟得出这样结论:世界上存在的只有心理的知觉、感觉,此外是否有真实的存在,那是不可能知道的。休谟的不可知观点是彻头彻尾的。他不仅怀疑客观实体在物质上的存在,同时也怀疑它在精神上的存在。全书共十二篇,都系对话体裁,通过论辩方式,披露他对宗教、神的存在等问题的看法,一直是讨论有关用来证明上帝存在及其属性特点的证据的性质的经典作品之一。


《自然宗教对话录》:因此就是一架机器

根据对于全部推理的严格的重新检讨,我不得不认为,斐罗的原则比第美亚的原则更有可能性;而克里安提斯的原则还要更为接近于真理。
——《第十二篇》

似乎已经达成了共识,斐罗和克里安提斯,谈到了“真宗教”的意义,那就是虔诚中的权威性,也就是有神论的好处,斐罗认为,承认一个最初的理智的造物主,是一切科学引导的结果,也是哲学其他部门看到的结果,“自然用最简便的方法而活动,并选择最适当的手段达到目的;天文学家常常不知不觉地为宗教和虔敬安设下这个有力的基础。”而克里安提斯加上一点,则认为,“它是唯一的宇宙构成论系统之能成为明白而完整者,它并能与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日常所见的和所经验的,自始至终保持强有力的类似。”如此,不仅要承认有宗教比没有宗教好,承认未来世界的教义对于道德是“有力而必需”的保证,也承认虽然宗教的恐怖胜过宗教的慰藉,虽然堕入地狱的人会超过成为上帝选民的人,但对于真宗教的虔诚不能因为假宗教而损害。

渴望上帝成为两个对话者共同的情绪,希望上天给予更多的启示成为对话者告别“深重的愚昧”的有力武器,所以先要拒绝做一个傲慢的独断论者,然后才能成为怀疑论者,最后才能在哲学上成为“学术人士”——这一种对于“自然宗教”的阐述其目的就是“将我们信仰的神圣对象的本性、属性和作用显示出来”,而在对话之外,则成为休谟哲学世界的一种主张,“这一个道理我很愿意提出来要求潘斐留斯的注意。我并且希望克里安提斯能原谅我在他对于他的学生的教育和教导中大胆地插入了我的意见。”我在斐罗和克里安提斯最后的讨论之外,却无时不再关注他们的对话,于是当最后克里安提斯和斐罗结束谈话,休谟之“我”认为,在这一场对话中,“斐罗的原则比第美亚的原则更有可能性;而克里安提斯的原则还要更为接近于真理。”

一个听众,在最后结束之时做了总结陈词,在某种意义上听众其实就是一个在场的表达者,休谟在前言中说到了适宜用对话体的题材,或者是对于不容争辩的学说,需要新颖的方式,需要生动的谈话,则可以在对话中显得“既不唠叨,又不累赘”;对于晦暗和不定的哲学问题,当人类理性无法给予一个确定者,也可以通过对话和交谈的方式各自阐述观点;而休谟用对话的方式讨论“自然宗教”的另一个意义则是:“把人生两件最伟大最纯洁的乐事”结合起来,那就是研究和交流。第一种着眼于讨论的修辞学意义,第三种则关注于交互方式的意义,唯独第二种是休谟选择对话体的真正用意:将晦暗不明的观点通过各自的阐释得到确定的决定,所以在最后,休谟得出的结论是:克里安提斯具有精审明辨的哲学才能,斐罗表达怀疑主义时是无所顾忌的,而第美亚强调了正统信仰却是刚强不屈的——于此,休谟要求潘斐留斯注意的是,克里安提斯的原则更接近于真理——也就是说,克里斯安提就代表了休谟自己的思想,那就是承认不可知论,但又强调渴望上帝是最自然的情绪,宗教具有建构道德的真正作用。

而在斐罗和克里安提斯“和而不同”之前,一个重要的线索是:第美亚“乘机找了一个借口离开大家了”——第一个离开,休谟的这一对话场景设计用意也是明显的:那就是在关于自然宗教的对话中,第美亚的观点是首先应该摒弃的。为什么要首先摒弃第美亚的那些观点?是不是第美亚就代表那些独断论者?在第二篇里,第美亚对于神提出了观点,他认为,人类理解力是有缺陷的,所以对于神的性质“完全”不可了解也不可知,在他看来,神作为至高心灵的本质,他的属性,他的存在方式,他持续存在的真正性质,以及关于神圣存在的一切细节,“对于人类都是神秘的”,按照墨尔布兰许神父的说法,神是“一个无限完善的存在”,他的真名是“他存在”,是无限制的“存在”,是无限而普遍的“存在”,是一种“全在”,所以在神面前,如果人类企图透入这些神圣的奥秘之地,就意味着渎神,“它们是被遮蔽在深厚的云翳之中而与人类好奇心隔离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第美亚认为,“神的道路不是我们的道路。神的属性是完善的,但是不可了解的。”自然对于这场关于自然宗教的讨论,第美亚也认为,自然宗教包含着“一个伟大而不可解释的谜”,根本不需要进行所谓的讨论或推理。为此,第美亚出于挽回斐罗怀疑主义者的面子,对克里斯安提提出的“神人相似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神人相似论是“惹人讨厌”的,它包含着危险的后果,“当你说神与人的心灵或智力相似时,你实在是主张了什么。”在他看来,任何存在必须有一个存在的原因和理由,也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自己产生自己,也不可能让自己成为自己存在的原因,如果神人是相似的,也就推翻了这个结论,意味着人可以成为自己存在的原因,因为从果上溯到因,一切无穷的连续第一个因必然是神,“这样一个‘存在’是有的,即是说,神是有的。”神是有的,神是一切之因,如果神人相似,那么人也会成为因,这无疑又成为一种渎神的行为。在第美亚看来,这无疑是一种悖论,而消除这个悖论就必须回到神的“全在”的地位上,而宗教的意义就是提出赎罪的办法,就是平息人内心的恐怖,就是消除人生数不清的灾难,人的痛苦和不幸是只可以通过神的无限力量和无限完善得以解决。

神是一切之因,神是无限完善的存在,人无法理解神也不需要认识神,他只需要保持神的无限权威,“你必须要根据目前的混杂的、紊乱的现象,并且只根据这些,来证明这些纯粹的、不混杂的、不可控制的属性。”反对神人相似论,似乎也是斐罗这个怀疑主义者的观点,他和第美亚站在同列就是对克里安提斯的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克里斯安提的这个理论,就在于把神看成是从物质世界追溯出的一个观念世界,所以斐罗认为,这个观点的危险之一是,“我们不是有同样的理由,从那一个观念世界再追溯到另外一个观念的世界,或新的理智的原则吗?”另一个危险则是,当我们说构成至高存在的理性是根据它们的本性“安排而成秩序”,物质世界是不是也是这样“由它们自己,并根据它们自己的本性,安排而成秩序呢?”这两个危险可以归结为一点:没有经验过的观点,怎么能在没有任何已知的原因下安排而成秩序?

斐罗更进一步认为,如果相似的结果出自相似的原因,如果把这个原则假设为宗教的基础,那么同样会带来问题:“就是,根据观察,几个已知的情况是相似的,那么,可以推出,未知的情况也是相似的。”已知和未知可以通过神人相似论推出观念,那么从有限的经验推断出无限的自然,是不是变成了一个“不相称的标准”,这个不相称的标准又迫使人放弃自己的假设,接受所谓的神秘主义,从而又必须承认神性的不绝对不可理解,也就是说,神人相似论容易把自己带入一种悖论中,所以他驳斥克里安提斯:“所以你的结论,即使是根据你自己的原则,也是有缺陷而跛瘫的。”

斐罗把克里安提斯的观点看成是对于万物起源的揣测,固执于某种假定之上,所以他认为,所谓的生殖、理性,都只是自然中的某种力量或能力,它的结果是知道的,它的本质则是不可了解的。而斐罗的这种不可了解却并不像第美亚所说对于神的不可知论,而是人为一切都需要建立在经验之上,通过论证才能得到确定性。作为怀疑主义者,斐罗的观点很明确:“每一事件,在没有经验过时,都同样地困难而不可了解;每一事件,在经验过之后,都同样地平易而可了解。”在开篇的时候,被第美亚引用的那句格言就说明了怀疑主义者建立的优先次序:“学哲学的人们首先应该学逻辑,其次伦理学,再次物理学,最后才是上帝的性质。”在斐罗看来,这门自然神学的科学,是任何科学中最深奥、最玄妙的科学,必须把判断力建立在一种“训练的心灵”之上,这种训练的心灵当然不是如第美亚所说的宗教信仰,而是哲学的怀疑论:“让我们看清我们感觉本身的虚妄和错误;看清一切哲学系统中的基本原理所连带着的那些不可克服的困难;看清那些属于物质、因果、广袤、空间、时间、运动等观念的矛盾;同时,概括地来说,要看清一切种类的量,这是唯一能适当地自命为具有任何确定性和明显性的科学的对象。”

但是斐罗的怀疑论之所以在休谟看来从来具有可能性,是因为它是和日常生活相关的,在一种行动意义上具有必要性,“哲学地探讨这样一些题材,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推理,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而我们希望从我们的哲学中若是得不到更大的真理,总可以得到更大的稳定性,这是因为哲学在进行程序上具有更精确、更审慎的方法。”所以怀疑论需要诉诸用常识和经验,“心灵必须在两者之间保持悬而不决,而正是这种悬而不决或不相上下,就是怀疑主义的胜利。”怀疑主义者承认神的存在是一种自明的真理,而自明就在于无因而存在,宇宙也同样如此,但是,自明的神和宇宙的存在,并不是要让我们的观念和他的完善性有任何的相应,“他无限地高超于我们有限的观点与理解之上;他是寺院里礼拜的对象,而不是学院中争论的对象。”这一点似乎是和第美亚的观点一致,但是斐罗指出这种自明的意义只在于神的层面上,而不在人的意义上,所以他反对神人相似论,所以他认为要认识人类,必须通过日常的经验,“唯有经验能为他指出任何现象的真正原因。”世界的每一次变动,人类的每一种秩序,都会产生怀疑主义,但是这种怀疑又是部分地解决问题,“我不但绝不承认自然的一部分能供给我们关于自然全体起源的正确结论,我并且不容许自然的一部分作为另一部分的法则,假如后者与前者相差太远的话。”

防止人对自然的迷妄,斐罗对于人类却又充满了怀疑,“人才是人的最大的敌人。压迫、偏私、轻蔑、强横、暴虐、骚乱、诽谤、叛逆、欺诈,他们借着这一些彼此互相折磨;假如他们不是害怕他们的分裂会惹来更大的祸患,他们会立刻将他们所组成的社会拆散的。”斐罗提出了认识的可能性,但社会这种可能性又容易在没有经验的怀疑主义中成为另一种迷妄,所谓的秩序,所谓的安排,所谓的理性,又在哪里体现?对此克里安提斯认为,怀疑主义对于宗教来说,去除了对有神论和自然神学的迷信,但是对于知识则是致命的,有一种粗鄙而愚昧的怀疑主义,“它给通常人以一种抗拒他们所不易了解的事物的普遍的偏见,使他们对于每一种需要精深推理来证明和建立的原则,一概拒不接受。”而这就容易跌入另一种独断主义。他认为第美亚的神论去除了人的认识的主动性,“我能欣然承认,神具有我们所不能了解的许多力量和属性;但是假如我们的观念,就其所能及,仍然是对神的真理不正当和不合适的,与它没有相应之处,那么我不知道这个论题中还有什么值得坚持的了。”他又反对斐罗的怀疑主义,“根据经验来证明宇宙起源于心,与根据经验来证地球转动,是同样违反日常语言的。无理强辩的人尽可提出你反对我的推论的同样的反驳,来反对哥白尼的学说系统。他可能说,有没有其他的地球,他曾看见它们转动?”

所以克里安提斯提出了神人相似论,在他看来,我们可以证明神的存在,但是它是和人的心灵、理智具有相似性,那些无神论者是不自知的,所以建立神人相似性的意义在于它的变动性,“一个心灵,它是完全单纯的,完全不变的;这个心灵就没有思想、没有理性、没有意志、没有意见、没有爱、没有恨;或者用一句话来说,就根本不是心灵。将这个称谓加给它乃是名词的滥用;这就等于说没有形状的有限的扩张,或者说没有组合的数目。”人类社会是在愚昧和知识、自由和奴役、富庶和贫穷之间进行不断的变革,所以不可能像斐罗所说,根据有限的经验来预测什么事会发生什么事不会发生,世界就是一个存在着“巨大的不断的变革和交替”的秩序,它是如一架机器,“世界像一架机器,因此就是一架机器,因此它就由设计而成。”

克里安提斯认为,存在着一个和人类观念相类似的神,或者说,人类的观念来自于神,但是神已经设计了人类的秩序,它是一架机器,它在运行在变动,所以,克里安提斯的有神论在于让宇宙够成为一个完整者,“它并能与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日常所见的和所经验的,自始至终保持强有力的类似。”这种类似是探讨自然科学的基础,也是建立道德世界的保证,或者说,在克里安提斯看来,这就是“真宗教”,是人类认识自然理性存在缺陷之后趋向天启真理的必由之路,它去除了独断论,也在怀疑中保持了虔诚,所以和斐罗、第美亚的观点相比,这一原则“更接近于真理。”

不可知论的休谟,具有真宗教信仰的休谟,就是在神人相似论中找到了宗教和科学的意义,“真正体会到自然理性的缺陷的人,会以极大的热心趋向天启的真理;而傲慢的独断论者,坚信他能仅借哲学之助而创立一套完全的神学系统,不屑去获得任何更多的帮助,也摈弃了这个天外飞来的教导者。”

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

编号:B36·2190320·1553
作者:【德】胡塞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9年01月第1版
定价:12.00元当当6.00元
ISBN:9787100071949
页数:140页

“所有那些——心理现象的东西,自在和自为地看,都只是现象,而不是自然。”胡塞尔在《逻辑研究》完成了对心理主义的有力抨击之后,《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又开始在两条站线上作战:一方面是与自然主义,另一方面是与历史主义,前者主要表现在当时盛行的实验心理学的各种学说之中,后者则主要是指为狄尔泰等人所倡导的历史学派,胡塞尔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是《逻辑研究》中对心理主义批判的继续,他仍然在坚持不懈地提示这些学说的相对主义和主义之最终结局。除此之外,由于胡塞尔在这篇文章中公开表露了他与狄尔泰思想的分歧,因而这篇文字对后人理解现象学与解释学之间的关系也不无启迪作用。


《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要将它转变为一种秩序

自然主义者们和历史主义者们在为世界观而战,但他们是在两个不同的方面从事这项工作:将观念转释为事实并且将所有的现实、所有的生活都转变为一个不可理解的、无观念的“事实”混合物。他们两者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对事实的迷信。
——《历史主义与世界观哲学》

科学是非人格的,科学只相信“合理性”,科学标识着绝对的、无时间的价值,科学的态度是对含糊的“观点”予以蔑视的拒绝,为什么哲学是而且必须是“严格的科学”?当胡塞尔要把哲学纳入到精神科学的体系里,是不是一种冒险?或许这种冒险所能抓住的机会就在于如何从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的窠臼中解脱出来,就在于如何从“为世界观而战”变成为“绝对的、无时间的价值”而战,意味着将观念变成一种秩序——似乎一直以来哲学和科学就走在分叉的道路上,而胡塞尔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分叉就在于对事实本质界定的混淆,而冒险之正途也就是找到误入歧途的那个起点:“困境在这里是起源于科学。但唯有科学才能最终克服这个起源于科学的困境。”

困境之前,或者胡塞尔之前,哲学都被当成了一种“世界观”,这种危险并不在于对于哲学的构建会陷入对事实的迷信,更重要的是在所谓的纯粹理性支配下,哲学永远会变成一种哲思,甚至在“放弃了一切绝对观念性和有效客观性的怀疑”中,使哲学变成了一种怀疑论,最终失去对一门绝对哲学的总体信任。实际上,这种危险是改变了理性的意义,所以胡塞尔才会把矛头对准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正是它们作为启蒙运动的产物,使理性规范支配生活称为可能,甚至在18世纪的时候,成为随着精确科学的强大而引发的诸多反应之最显著一种,并获得了强有力的推动。所以当胡塞尔剑指“对事实迷信”的自然主义和历史主义的时候,他的目的就是要把哲学带入“总体信任”中,就是要构建未来的哲学“体系”,就是要让哲学成为关于真正开端、关于起源、关于万物之本的科学。

这里涉及到的是“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问题。必要性意义上,胡塞尔回顾了哲学发展简史,认为,哲学的历史目的就在于“成为所有科学中最高的和最严格的的科学”,因为“它代表了人类对纯粹而绝对的认识之不懈追求”,对纯粹而绝对的评价和意愿的不懈追求,也就是说,它可以满足最高的理论需求,“并且在伦理-宗教方面可以使一种受纯粹理性规范支配的生活成为可能。”胡塞尔突出了纯粹理性规范的意义,但是从其开端开始,似乎就没能做到这一点,在康德那里,哲学甚至被表述成一种哲思,所以哲学这一境况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为未来的哲学体系提供一种变革的力量——不仅仅是未来哲学需要在变革中构建体系,更重要的是现在如何具有让哲学成为严格科学的信念。

问题就在于发现哲学要进步的变革力量,“在这种变革中,通过对以往哲学所遵循的那种被误认为是科学进程的批判,这些哲学要求成为科学的主张便得到瓦解,而在严格科学意义上彻底地重新构建哲学,这个充分被意识到的意愿现在便是主导性的意愿,并且是决定着工作顺序的意愿。”所以要构建未来之哲学,必须批判过去之哲学,纠正现在之哲学。18世纪随着精确科学的强大而出现的自然主义,看起来它的目的是将哲学建立在严格科学的基础上,但是胡塞尔认为,自然主义的方法和目的都是不可信的,而且正是有一种将哲学变成实证科学的观念,使得它走向了将意识自然化,继而将观念自然化、规范自然化,最后扬弃的自身反而走向了科学的反面。

自然主义似乎是对于自然的一种观念,但是它绝不等同于自然科学中的观念,胡塞尔认为,自然科学的目的在于“以客观有效的、严格科学的方式来认识这种自明的被给予性”,自然科学的出发点是素朴的,他所认识的事物是不言自明的,“作为静止的、运动的、变化的事物而存在于无限的空间之中,并且作为时间性的事物而存在于无限的时间之中。”自然是按照精确的自然规律在空间、时间上存在的统一意义上的自然,自然主义也应该是对自然发现的结果现象,但是当对自然的发现变成一种主义,变成一种观念,其实陷入了背谬的困境中,那便是“扬弃自身”——它在教诲、在布道、在训导、在改造,当否认的东西是为了自身要求而预设,那么就是将意识自然化了,进而在观念和规范上进行了自然化。

胡塞尔举心理学为例,在他看来,心理物理的心理学,尤其是实验心理学,是一门具有严格科学地位的哲学,甚至在他看来,“严格的心理学不言而喻地是所有精神科学的基础,同样也是形而上学的基础。”因为心理学的任务就是科学探究心理因素,客观有效地规定心理因素,发现它们的构成和变化、形成与消失的和规律性,也就是说,每一个心理物理的判断都包含着对物理自然的“实存设定”。所以在心理学中,是否是一种科学,其核心的问题是意识和存在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存在是意识的“相关项”,也就是说是合乎意识的“被意指之物”,它是被感知之物,、被回忆之物、被期待之物、被想象之物……诸如此类,但是只要是理性话语的客体,而且在认识中,它就能在意识中显示自身,“并且根据所有认识的意义而成为被给予性。”同样,意识的经验也能给予或切中一个对象:

经验如何能够通过经验来相互证明或相互纠正,而不仅仅只是主观扬弃自身或主观地加强自身;一个经验逻辑意识的游戏如何会意味着客观的有效,意味着对自在、自为存在事物的有效;意识有趣的游戏规则为何对事物并非无关紧要;为什么自然科学应当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是可以被理解的,只要它以为在其每一个步骤中都设定了并认识了自在存在的自然——相对于意识的主观河流而言的自在存在——一旦反思严肃地朝向这些问题,它们便都变成了谜。

对象是可以存在的,但必须在认识上能表明自身存在,“而且是如此地存在着”,这种表明自身“而且是如此存在”,在胡塞尔看来,就是一种“被给予性”,这是关于意识的科学,时意识的现象学,但是心理学却并不是如此,胡塞尔认为,心理学与“经验意识”有关,于经验观点中的意识有关,而这种意识是自然联系中的“此在者”,所以心理学虽然所持的是自然主义观点,却在背谬中将意识自然化了,这种自然化带来了心理学判断中的概念变得混乱,而此基础上,所谓的“经验”也不再具有被给予性,不再是一种客观,因为个体此在、心理因素都变成了第二意义的自然。

如何消除背谬?如何被给予客观的经验,如何发现本己意义的客体?胡塞尔自然认为现象学是构建这一科学的不二法门。在他看来,经验的被给予性要得到客观的规定,必须回溯到经验的本己意义,经验要成为被经验到的东西,就必须被纳入到包容性的联系之中,这是一条现象流,是带着一条贯穿的意向主线,“就像它们自身给予的那样”:“作为它们之所是的这个流动着的意识到、意指、显现,作为这个前景意识到和背景意识到,作为意识到的当下呈现之物或前当下呈现之物,作为被想象之物或被符号化之物或被映像之物,作为直观性的东西或空乏表象性的东西,如此等等。”而心理学所谓的现象是一种观念化的经验,它不是“永远是它之所是”的自然,当然也不是自然主义构建下的客观存在。

现象学是一条现象之流,是“对极为错综复杂的意识问题的完全献身中、在完全自由的、不为任何自然主义成见所迷惑的精神中进行的现象学”,只有它才能提供对“心理”的理解,所以胡塞尔认为,在现象学之上的认识论才能构成哲学的基础,才能使哲学成为严格的科学。同样,胡塞尔认为以兰克、伏尔泰等人为代表的历史主义者,也和自然主义犯了同样的错误。历史主义强调知识的历史性,主张用历史理性来取代纯粹理性的优先地位,所以历史的价值就变成了一种观念,一种“熟识”,“通过对一个历史地被再构的精神构形的熟识,对在它之中起制约作用的意见或意指的熟识,以及对从属的动机联系的熟识,我们不仅能够理解这个精神构形的内部意义,而且也能够评判它的相对价值。”在这个意义上,规定着的思维便产生了世界观哲学,这种哲学是为生活和世界提供相对而言最完善的回答,也就是说,即使用最佳可能澄清了不确定性,依然是一种相对主义,看起来是实现了一种“自然化”,但最后陷入的是一种怀疑主义困境中。

胡塞尔认为,历史的东西也是一种存在,而且是精神的存在,是“可理解的”、“可解释的”,这种意义的存在就需要各个内部自身达到统一,而统一需要从认识的源泉来论证——返回“历史”事实,就是回溯到那个伟大的、独一无二的精神领域,这个精神是“活着的、内在最丰富的、但自身仍然含混的、未被理解的智慧”,也只有从这种状态出发,才能开启逻辑加工的可能性,继而完成在严格科学中的逻辑方法学——科学标识着绝对的、无时间的价值,科学拒绝含糊的观点,科学清除对事实的迷信,而科学也是非人格的——科学的合作者不需要智慧,不需要深邃,它需要的是一种秩序,一种简单的、完全清晰的、被阐明的秩序。

秩序是为了合理性目的而存在的,所以在胡塞尔看来,哲学的终极的、极端的态度就是科学:“我们不接受任何现有的东西,不承认任何传统的东西为开端,并且不为任何哪怕是伟大的名字所迷惑,而毋宁是在对问题本身以及从它们中所产生的要求的自由献身中来试图获取开端。”它是真正的开端和起源,它关于万物之本:

只要哲学是在向最终的起源进行回溯,它的本质便恰恰在于:它的科学工作是在直接直观的领域中进行;而我们这个时代所迈出的最大一个步伐便是,它认识到,借助于正当意义上的哲学直观,借助于现象学的本质把握,一个无限的工作领域便显露出来,一门科学便显露出来,它不带有任何间接的符号化和数学化的方法,不带有推理和证明的辅助,但却获得大量最严格的并且对所有进一步的哲学来说决定性的认识。

让哲学成为科学,在胡塞尔看来,就是让哲学“回到”科学:回到意识本身,回到被给予性的经验,回到事实的本质直观,回到精神科学既有的秩序,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回到纯粹理性规范,“现象学的方法是一条通向科学的理性理论的真正道路,也是一条通向充分的心理学的真正道路。”但是当哲学的困境起源于科学,当对含糊的“观点”予以蔑视的拒绝取决于意识,当深邃和智慧成为哲学的另一种追求,规范理性批判会不会变成一个伪命题?或者胡塞尔、现象学会不会只是个体此在的一种认识论标签?

实践理性批判

编号:B36·2190320·1552
作者:【德】康德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1999年05月第1版
定价:20.00元当当10.00元
ISBN:9787100026994
页数:200页

《实践理性批判》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创作的哲学著作,该书首次出版于1788年,是康德的哲学巨著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实践理性在康德整个哲学体系中居主导和领先的地位。他认为,道德高于认识,伦理学高于认识论,行高于知,只有人心中的实践理性所规定的道德法则才具有客观的普遍有效性,才能成为普遍的必然的道德准则。在该书中,康德首次确定了精神的永存和上帝的存在,书中讨论了生活中的至善问题,康德认为人在绝对服从道德律令的情况下,不应该只是去寻找快乐,而应该去寻找上帝赐予人们的幸福。该书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它把人的主体性问题突出出来,强调了人格的尊严与崇高,表现了强烈的人本主义精神。也有人认为,《实践理性批判》实质上是一种信仰主义和神学学说,是近代资产阶级“唯动机论”道德学的典型论著。


《实践理性批判》:凭借其自由的自律

他之所以能够做某事,乃是由于他意识到他应当做这事,并且在自身之中认识到自由,而如无道德法则自由原本是不会被他认识到的。
——《纯粹实践理性原理》

被引证的“他”,是一个在经验中的人:一个男人据说有淫欲的禀好,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他就可能会去实施:有可爱的对象,有行淫的机会,一种不能克制的欲望出现,或者最后实施,是被禀好驾驭了;但是,如果在他面前有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机会,但是他看到他的房屋前竖起了一座绞刑架,而且有规定当他宣泄了淫欲之后将会被吊在上面,那么很明显,他一定会抑制这种禀好,放弃这种机会,当然也会终止这种行动——在经验意义上,他知道那架绞刑架对他意味着什么。

经验证实了我们心中各种概念的秩序,但是如果这个被引证的“他”面对另一种选择:如果他的君主想用冠冕堂皇的借口,处死一个正人君子,要让他提出伪证来控告这个正人君子,那么这个男人会如何选择?会克服他贪生的念头,还是会进入到君主设计的阴谋中?在这个充满冒险的故事里,即使他最后选择了为君主作了伪证,甚至眼睁睁看着正人君子死在那里,对于他来说,克服贪生的念头“原是可能的”,也就是说,当他在心里承认可能做某事,即使没有选择去行动,也完全“在自身之中认识到了自由”,这种自由并不是在经验意义上得到机会,而是在内心深处遵循了一个道德法则,这个道德法则让他认识到自由——即使没有冒险成为一种实践理性。

德行揭示了自由概念,实践理性像思辨理性提出了最难解决的问题,这一困境或者是思辨理性在二律背反中陷入无可理喻地步的一个原因,但是当一个人意识到“原有可能”,道德法则其实就已经导向了自由概念,只是所谓的意志没有变成自由行动,没有防范以经验为条件的理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实践理性需要一种普遍的法则,康德说:“这样行动: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用作普遍立法的原则。”——人们能够做某事,人们应当做某事,在这些“此在”的命题之外,需要一种无条件的实践规则,需要意志绝对的和直接地规定,“因为纯粹而自在地实践的理性在这里是直接地立法的。”

“纯粹而自在地实践的理性”在哪里?又在何处体现?在“纯粹理性批判”的世界里,康德已经毫不手软地在形而上学身体上画出了一个口子,已经将经验的迷信送入了坟墓,已经将上帝的本体推下了悬崖,当天国被袭击,当上帝倒在血泊之中,面对贴身仆人老兰培,康德却有想给他一个“幸福的理由”,“我不得不悬置知识,以便给信仰腾出位置”,给信仰腾出位置,就是在纯粹理性之外找到实践理性的意义:里面有上帝不朽,有灵魂不灭,有自由,所以这便成为了理性在实践意义上的任务——在《序言》中,康德开门见山就指出:“这个批判应当单单阐明纯粹实践理性是存在的,并且出于这个意图批判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需要将纯粹理性看成是“现实地实践的”,也就是说,必须证明理性具有实在性,包括概念的实在性和行动的实在性,而实践理性一条无可争辩的法则证明自由具有实在性,正是这种实在性使得它成为整个理性体系建筑的“拱顶石”,通过自由理念,道德法则才能展现自己,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纯粹理性在实践应用的条件,上帝和不朽的理念才能成为被道德法则所决定的意志的必然客体的条件。

必然客体的条件,如何能使自由、上帝和灵魂不朽具有一种必然的普遍性?那就是要有理性的“客观有效性”,这种客观有效性当然要排除经验主义“感觉到的必然性”这一基础,必然要防范以经验为条件的理性“想要单独给出意志决定根据的狂妄要求”,所以在实践理性的阐述中,康德首先提出了实践理性的“要素论”,而这种要素论是从实践理性的原理出发的。要决定意志,要具有客观有效性,就必须有一个实践法则,康德把主体只对自己意志有效的主观原理称作是准则,而把“对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有效”的客观原理称作实践法则——它是一种“决定作为意志的意志本身”定言命令,它具有实践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必须独立于本能的、从而偶然地粘在意志上的条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康德提出了两个定理:“凡是把欲求能力的客体(质料)作为意志决定根据的先决条件的原则,一概都是经验的,并且不能给出任何实践法则。”建立在欲求能力上的客体,是一种经验意义上的客体,所以不是实践法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这种原理是出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目的。经验的条件成为一种欲求能力的客体,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都将意志的决定根据置于低级的欲求能力之中,只是一种禀好而已,它无法展现真正高级的欲求能力,它是偶然的,个体的——当然,也无法趋向于自由。

所以在两个定理之后,康德提出了第三个定理:“如果一个理性存在者应当将他的准则思想为普遍的实践法则,那么,他只能把这些准则思想为这样一种原则,它们不是依照质料而是依照形式包含着意志的决定根据。”要证明这个定理,就必须完成两个任务:设定唯有准则的单纯立法形式是意志充足的决定根据;设定一个意志是自由的:试发现唯一适宜于必然地决定它的那个法则。法则的单纯形式只能有理性来表象,这样的意志是自由意志,而自由意志是独立于经验的,在这个意义上,“正是我们直接意识到的道德法则首先展现在我们面前,而且由于理性把它呈现为不让任何感性条件占上风的、确实完全独立于它们的决定根据,所以道德法则就径直导致自由概念。”所以在这个论述过程中,康德绘制出了一条实践理性的产生轨迹:纯粹理性在自为地实践意义上,“并且给予(人)一条我们称为道德法则的普遍法则”,那么在这个法则之下,纯粹理性宣布自己是“源始地立法的”,而在这样的法则之下的意志才是“我的意志和命令”,这种意志又担保了我的行动,“sic sicvolo, sic iubeo”。如此,道德法则便成为一种无条件的定言命令,它在意志上就体现为一种强制性,实践理性在道德强制性中抵抗着本能的刺激,又成为一种理智的约束,所以康德认为具有强制性的道德法则是一种纯粹意志,也是一种神圣意志,而要真正在道德法则之下,实践理性成为自为地实践的理性,就需要一种意志自律,而这也构成了康德的第四个定理:“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法则以及合乎这些法则的职责的独一无二的原则;与此相反,意愿的一切他律非但没有建立任何职责,反而与职责的原则,与意志的德性,正相反对。”

纯粹理性是实践的,是不依赖于任何经验自为地决定意志,“这个事实就是理性借以决定意志去践行的德性原理之中的自律。”而自律达到的自由,就使得我们能够“厕身于事物的一种理智秩序之列”。让意志变成一种自律,靠的是道德法则,康德认为,道德法则不通过演绎,也不需要通过理论、思辨的或以经验为支撑的理性来证明,所以它具有客观有效性,是自为存在,是一种必然性。在这个必然性的道德法则之上,康德就为实践理性找到了对象,他认为,这种对象概念就是“一种作为通过自由而可能的结果的客体之表象”,而这个客体必须先行具备,只有先行具备,行为的可能性必须先行,而这个先行具备的客体,是建立在道德法则之上的,所以很自然,康德说:“实践理性唯一的客体就是善和恶的客体。”善与恶的客体就是在理性原则之下的必然对象,“善或恶任何时候都意指对于意志的一种关联,只要这个意志受理性法则的决定使某种东西成为它的客体;因为意志决不受任何客体或客体表象的直接决定,相反它是使自己成为充任行为动机的理性规则(一个客体因此而成为现实的)的能力。”善与恶的客体脱离了我们愉悦或不愉悦这种经验意义上的感受,而成为一种理性能力,康德举例说,当一个要接受外科手术的人,他会觉得这个手术会让自己不愉悦,甚至是一个“祸害”,但是,“凭借理性,他以及每个人都承认它是善的。”

从道德法则出发,实践理性的对象是善与恶的客体,从而在意志上达到了自由,实际上,康德在道德法则和善与恶之间直接建立了必然性,“法则于是直接决定意志,符合法则的行为是自在地善的,一个其准则始终符合这个法则的意志,是绝对地善的,在一切方面善的,并且是一切善的无上条件。”从而排除了经验意义上的因果性,排除了感觉世界的可能性。对象问题解决之后,康德又提出了实践理性的动力问题,同样,他已经预设的道德法则,无可避免地具有一种理性动力:“它作为一个动力,在心灵上产生了更恰当地说,必须产生什么作用。”在他看来,神的意志不能产生动力,人类意志的动力也绝不可能与道德法则不同,所以不会是感觉冲动,不会是欲求,不会是禀好,而是一种“敬重”:“对于道德法则的敬重是唯一而同时无可置疑的道德动力,并且这种情感除了仅仅出于这个根据的客体之外就不指向任何客体。”敬重始终仅施于人,决不施于事物,是由法则决定意志的唯一方式,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上帝作为感觉对象,并不具备命令人对他爱的法则,而是出于一种职责,而且把上帝当成一种遵守道德法则的造物主,它是必然的,是意志趋向于自由的产物:

职责啊!好一个崇高伟大的名称。你丝毫不取悦于人,丝毫不奉承人,而要求人们服从,但也决不以任何令人自然生厌生畏的东西来行威胁,以促动人的意志,而只是树立起一条法则,这条法则自动进入心灵,甚至还赢得不情愿的尊重(无论人们如何并不经常遵守它),在这条法则面前,一切禀好尽管暗事抵制,却也无话可说:你尊贵的渊源是什么呢?人们又在何处找到你那与禀好傲然断绝一切亲缘关系的高贵谱系的根源呢?而人类唯一能够自己给予自身的那个价值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出身于这个根源的。

职责是人的职责,敬重也是人的敬重,所以在造物主的道德法则构筑中,人就必然成为主体,“在全部被造物之中,人所愿欲的和他能够支配的一切东西都只能被用作手段;唯有人,以及与他一起,每一个理性的创造物,才是目的本身。”而人成为道德法则的主体,更重要的是在职责和敬重中,人具有的是一种对于自由的自律,“所以,凭借其自由的自律,他就是道德法则的主体。”自由的自律,是人作为主体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理性本身通过至上的和无条件的实践法则认识到自身,才能在自身中找到自己的人格,也才能超越感觉世界谋得“关于超感性的秩序和联结的认识”,从而在扩展中认识实践理性所必需的的范围。

实际上,当人被确定为道德法则的主体,人的自由的自律成为一种条件,很容易陷入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中:道德法则直接决定意志,凡是符合法则的行为都是自在地善,这是一种条件总体,但是当人作为主体而运用于现象时,仿佛产生了一个假象:现象变成了事物本身,也就是说,条件总体是一种无条件的事物本身,而现象是有条件者,当有条件者寻求无条件者,寻求至善这一对象,在某种意义上反而不再是通过意志自由产生的,而是成为先天的必然,比如幸福,“倘若至善依照实践规则是不可能的,那么命令去促进这种至善的道德法则也必定流于幻想,指向空洞想象的目的,从而本身就是虚妄的。”所以康德认为,德性必须产生一种克服自己禀好的意识,幸福虽然构成了至善的第二元素,但是它不是无上的善,它仅仅是以道德为条件必然的结果,所以需要对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进行批判扬弃,其目的是让无上的至善成为实践理性的“整个客体”,而且要竭尽可能促进至善的实现,只有这样,德性才能成为独立于禀好成为一种意志,才能在自由的自律中成为道德法则的主体。

但是幸福并不是就这样扬弃在实践理性之外,而是将其安置为一种基础,成为“感性原则管束的意向的关切”,于是康德在这个意义上建立了实践理性的公设:灵魂不朽、上帝存在和自由。什么是公设?康德说:“所谓公设,我理解的是一种理论的、但在其本身不可证明的命题,它不可分离地附属于无条件有效的先天实践法则。”虽然是不可证明的,但是它依然具有实践意义,而这种实践意义总是趋向于一种“至善”:只有在灵魂不朽的公设里,“对于一个理性的却有限的存在者来说,唯有趋于无穷的、从低级的道德完善性向高级的道德完善性的前进才是可能的。”而把上帝作为一种实存,是自然无上的原因,也必须为了至善而被设定,所以不朽、自由和上帝存在成为公设的意义在于:不朽成为“滥觞于与道德法则的完整实现相切合的持续性这个实践的必然条件”,自由则“滥觞于对于感性世界的独立性、以及依照理智世界的法则决定存在者意志的能力”,而上帝此在的设定,理智世界通过它而成为至善——实践理性的公设区别于纯粹理性的假设,它是一种需求,“使某种东西(至善)成为我意志的对象并竭尽全力促进它”,但是它必须有一个条件,“我必须设定对象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上帝、自由和不朽,虽然不能凭借思辨理性来证明,但在不是出于主观根据的希望出发,它却是在正当理由中认为“其手段是可能的或认定其对象是完全现实的”,也就是说,自由王国和道德王国在理性意义上一致设想为至善的可能性条件,而且又有益于道德性,“在这里决定我们判断的原则,虽然主观上作为需求,但同时也作为促进客观上(实践上)必然的东西的手段,是具有道德意图的认可之准则的根据,亦即纯粹实践的理性信仰。”

无论如何,这种理性意义上的信仰是起源于道德意向的,是具有实践意义的——即使进入人类心灵,具有主观意向,它依然是一种实践,因为它无法改变它的必然性:“现在非常清楚,唯一使准则成为真正道德的并且赋予它们以德性价值的意志的决定根据,即法则的直接表象和作为职责而对法则的客观必然的遵守,必须被表象为行为的根本动力;因为否则行为的合法性虽然可以产生,而意向的道德性却不会产生。”置入心灵而成为行善的最强大动力,只需要一个条件:这是一种德性,亦即在道德法则之下的自由意志,它在内心,是内心的自由。“我们自由的意识是提防心灵受低级的和使人败坏的冲动侵蚀的最佳的、确实唯一的守望者。”

在纯粹理性的知识世界里,天国早就不存在了,但是康德又在实践理性中建立了道德王国,知识被悬置,信仰找到了位置,而这一切是因为人作为真正的造物主需要返回自身,返回内心,返回作为理智存在者的世界。宇宙之上没有上帝只有星空,但是当以景仰和敬畏的方式进入另一个宇宙,在普遍和必然的连接中,无限的世界就在心中的那个必然的道德法则中展开了,“通过我的人格无限地提升我作为理智存在者的价值,在这个人格里面道德法则向我展现了一种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整个感性世界的生命;它至少可以从由这个法则赋予我的此在的合目的性的决定里面推得,这个决定不受此生的条件和界限的限制,而趋于无限。”

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

编号:B37·2190320·1551
作者:【德】亨利希·海涅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6年05月第1版
定价:18.00元当当9.00元
ISBN:9787100120944
页数:168页

1830年,海涅在革命后自愿流亡巴黎,从诗歌写作转向政治活动,成为国家民主运动的领导人,同时对法国和德国文化有许多评述,《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就写于流亡期间,写于1833-1834年间,是海涅的政论作品中最精彩的一本。本书的主旨是要论证:从马丁?路德以来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发展是德国社会革命的一种准备。全书分为三篇,第一篇论述了宗教史(从基督教的产生到路德宗教改革运动时的德国宗教);第二篇论述德国古典哲学的来源,介绍了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人的哲学和影响;第三篇论述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偏重于表述它的革命意义。在书中他对上帝如此描述:“我记得有一次在睡梦中,看到上帝待在极其遥远的高空……”


《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但我们早就穿了丧服

正是,而且是一部古老的平常的书,这书像大自然一样谦虚,也像大自然一样自然;它好像那使我们得到温暖的太阳,又像使我们得到滋养的面包一样:贡献多,而一无所求;它像架着眼镜,颤抖着令人敬爱的双唇每天都在读着它的一位老祖母一样亲切而仁慈地望着我们——这部书可以言简意赅地就叫作“书”,Bi-bel。
——《第二版前言》

如温暖的太阳,如可口的面包,如慈祥的老祖母望着我们,当一部古老的书,一部平常的书,当成为食粮,成为寄托,成为爱,它不仅仅是一种宗教上的信仰标签,更在精神世界里成为一种面向自我的意识。“Bi-bel”,《圣经》文本所构筑的世界,是谦虚和自然,而对于从来具有人本主义宽容本性的亨利希·海涅来说,这一本书是不是就是在理性、批判和革命之外享有的幸福?就如康德身边腋下夹着雨伞、满脸淌着不安的汗水和眼泪的老兰培,终于在康德“不妨保证上帝存在”的实践理性中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第二版,是第一版之后的第二版,是1834年巴黎宣言之后的第二版,是充满革命精神之后的第二版,晚年的海涅已经皈依了宗教,当他开始面向上帝,他说:“关于许多事物,尤其是关于上帝的事物,我的看法已经起了巨大的变化,我以前的许多主张,同我现在更好的确信有了矛盾。”没有老兰培那样的不安,海涅是主动找寻到了上帝,因为有了皈依,所以在巨大的变化中,在矛盾的感受中,海涅却坚决地指向了终极:“理性批判毁灭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安瑟伦以来关于上帝存在所做的种种证明,但如果认为理性批判也结果了上帝的存在本身,那就不真实了。”也就是说,在他看来上帝本身是真实存在的,理性批判并不能否定这一切,理性批判所解构的只是教会关于上帝存在的那些证明,这些证明是不真实的,甚至只是一种虚构,但是上帝在那本“像自然一样谦虚,也像大自然一样自然”的书里作为一种永恒而存在,当它像老祖母一样“亲切而仁慈地望着我们”,幸福便成为人本主义宽容的一种注解。

理性批判和上帝存在,革命精神和宗教皈依,在这晚年的“第二版序言”中结合在了一起,这是不是意味着海涅的某种矛盾?甚至是一种面向自身的妥协?当他说:“在德国只要革命的原理不是从一种更为民族的更为宗教的和更为德国的哲学中引导出来,并且受到这种哲学的权力所支配,那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种普遍性的革命。”一种革命精神贯穿在德国宗教和历史中,老兰培需要一个上帝,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给了这个上帝一个位置,海涅需要一个上帝,在第二版前言中找到了上帝应有的位置,而这个上帝对于海涅来说,却依然是一种革命精神的体现,依然是置身在存在和认识的同一性中,或者说,他完成的是关于“上帝怎样在人里面达到其本身的意识”的命题——就在第二版前言里,海涅引用了圣经一开始夏娃和蛇的故事,当夏娃吃了树上的禁果,她便立即失去了天真和无邪,但是一种意识却产生了,“从而察觉到,作为她那种阶级的一个人物,作为后世那么多皇帝和国王的老祖母,未免太赤身裸体了,她就想有一件衣服。”

于是,她穿上了衣服,于是她具有了阶级性,于是她成为了一个具有道德感的人,而那个曾经赤身裸体、天真无邪的人只不过是一种自然存在,她不具有人本身的意识——也正是她穿上了衣服,使得整个人类的哲学体系开始建立,而这个伟大的转变却是由一条蛇作出的,“如果你们吃认识之树的果子,你们就会和上帝一样!”它引诱夏娃,它让夏娃有了羞耻感,它使她穿上了衣服,无疑一条蛇就是天堂里的闯入者,它像一个批判者击溃了上帝的天堂,把夏娃带向了人间,所以海涅说,“这位没有脚的女学者极其精辟地指出绝对怎样置身于存在和认识的同一性中”,正是这种对于同一性开创性的贡献,这条蛇便成为了“在黑格尔诞生前六千年已经讲授了全部黑格尔哲学的小小女讲师”——引诱夏娃的蛇,是康德哲学的实践者,所以在这个“Bi-bel”里,当然有理性批判,也有上帝存在,有宗教皈依,也有革命精神——“第二版前言”开启的《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不也正是海涅的“Bi-bel”?

宗教皈依而直面矛盾,海涅在这本认识到上帝和人、存在和认识同一性的书里,其实更直面于一种“对上帝的畏惧”心理,因为他的某些篇章被窜改,在海涅看来,这种窜改并非是真的对上帝的畏惧,而是对皇帝的畏惧,“当他们小心翼翼地删掉了政治上一切危险内容的同时,却放过了有关宗教的最成问题的内容。这样,就丧失了本书原有的那种爱国的、民主的倾向,并且出现了一个面目完全不同的精神从书中阴郁地凝视着我。”删除是为了不想看见爱国和民主的倾向,是为了维护皇帝的权威,所以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这一本书里面就有着令他们害怕的革命精神,而海涅写作这本德国宗教和历史的书,就是为了在德国精神中挖掘革命的力量,正如恩格斯所评价的那样:“正像在十八世纪的法国一样,在十九世纪的德国,哲学革命也作了政治变革的前导。……黑格尔的体系,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在这些教授后面,在他们的迂腐晦涩的言词后面,在他们的笨拙枯燥的语句里面竟能隐藏着革命吗?……但是不论政府或自由派都没有看到的东西,至少有一个人在1833年已经看到了,这个人就是亨利希·海涅。”

为法国杂志《两个世界评论》而写,是为了阐述和法国革命不一样的德国精神,海涅在第一篇中就说,因为法国人不理解德国宗教和哲学的意义,所以被看成是“默默无言的花朵”,“整个德国思想对他们仍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哑谜。”海涅就是要让这朵“默默无言的花朵”开放,就是要让德国哑谜亮出谜面和谜底,而所有的中心词只有一个:革命——宗教的,民族的,哲学的,组成了“普遍性的革命”。在宗教意义上,从基督教到天主教再到新教,本身的宗教改革就蕴含着强大的革命理想和实践努力,当路德喊出“人们必须用圣经里的话或用理性的论据来反驳它的教义”时,德国就开始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而这个新时代的开创,和法国革命不一样,它是带着鲜明的德国民族特色,是有着德国内在的历史诉求,“基督教教会把古老的日耳曼民族宗教恶意地颠倒过来;把德国人的泛神主义世界观改造为泛鬼主义的世界观;把这个民族早先视为神圣的东西变成了讨厌的妖魔鬼怪。”

基督教所宣称的是来自天意的、神灵的和神圣的恩赐,它面向受苦受难的人们,只有在天堂上才能实现无上的幸福。无疑,这样一种观念在德国的“妖怪性格”里被置换了,“德国人就是这样,他们常常在恐惧中寻求无尚的谑趣”,当泛鬼主义的世界观取代了泛神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孕育了革命的火中,而路德所提出的是,基督教消灭肉欲追求救赎和人性是矛盾的,在现实中也无法实现,而且天主教提出的上帝和魔鬼之间的所谓妥协其实是一种精神的独裁统治,在实践中剥夺了一切权利——宗教和旧政权完全结成了不可分解的同盟。路德的宗教改革就是为了打碎这个结盟的链条,把上帝变成了人,于是,宗教变成了真理:一方面,上帝成了天上的老童男,他的儿子合法性被否定,圣母丧失了“她对天界的王冠的一切权利要求”,而另一方面,牧师可以娶妻生子,天使的翅膀被剪断了,“从这时起,尤其是从自然科学作出了巨大的进步以后,奇迹便完蛋了。”

亨利希·海涅:“幸福”的人本主义者

“人们必须用圣经里的话或用理性的论据来反驳他的教义”,理性被授予了解释圣经的权利,所谓新教,就是让理性成为宗教论争中最高的裁判者,所以海涅认为,这个时代就是德国产生精神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时代——而且,路德用德语翻译圣经,也给思想一种语言,就像给精神一个肉体;他也开创了关于美的文学,“所以谁要谈论德国新文学,他就必须从路德开始”。新教不仅仅是一种宗教改革的产物,同时也导致了在宗教革命中产生的哲学革命。海涅认为,近代哲学之父是笛卡尔,他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就是明确了人的自我意识,“此哲学用不着到神学那里乞求进行思维的批准,它现在可以作为一种独立的科学和神学相提并论了。”而德国的莱布尼茨就是继承了笛卡尔的哲学思想,“单子论是从一个哲学家头脑中想出来的一个最引人注目的假设。”斯宾诺莎更进一步,认为上帝既是物质又是精神,而且同等神圣,他对于神性的证明就是认为上帝是一个实体,“这一实体是无限的,也是绝对的。一切有限的实体都从这一实体衍生出来,都被包含在这一实体之中,并于其中浮上来沉下去。”所以海涅认为,这一观点把神我和自性结为一体,在人类中神性变成了自我意识,而这种自我意识又重新通过人类来显示神性,甚至人们可以有权利说:“人类是上帝的化身!”而莱辛用巨大的批判热情鼓舞德国民族,引发了一次健康的精神运动:“正如路德不是唯一向传统作斗争的人那样,莱辛确实也并没有孤军作战,不过他在反对字句的斗争中却战斗得最为猛烈。”

单子论的假设,上帝的实体观,健康的精神运动,或者仅仅是铺垫,1781年,当莱辛在人们的曲解、憎恨和辱骂声中死去,一本开启德国精神革命之路的著作在哥尼斯堡出版,它就是伊曼努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从这本书的出现起,德国开始了一次精神革命,这次精神革命和法国发生的物质革命,有着最令人奇异的类似点,并且对一个深刻的思想家说这次革命肯定是和法国的物质革命同样重要。”这是一本“砍掉了自然神论头颅的大刀”伟大的书,而康德,“单是他的姓名已能发生驱邪的威力”的人——他的破坏性和震撼性足以改变德国之后的哲学历史:“把我们的认识能力置于一种无情的考验之下,他探测了这个能力的全部深度,并定了这个能力的一切界限。”他的伟大、他的威力,他的革命意义在哪里?海涅说,康德宣告了数学形式在哲学中的死亡,康德让现象世界围绕着理性太阳旋转,康德给思想穿上了“宫廷般冷淡的公文用语的外衣”,而最为重大的变革是:康德把上帝这一本体看成是先验观念里的虚构,是一种由自然幻觉产生的存在,也就是说,我们关于本体,关于上帝,一无所知,“到这里为止康德扮演了一个铁面无私的哲学家,他袭击了天国,杀死了天国全体守备部队,这个世界的最高主宰未经证明便倒在血泊中了,现在再也无所谓大慈大悲了,无所谓天父的恩典了,无所谓今生受苦来世善报了,灵魂不死已经到了弥留的瞬间——发出阵阵的喘息和呻吟”……

当天国被袭击,当守备部队被杀死,当上帝倒在血泊之中,思辨理性就用那把大刀砍下了自然神论的头颅,这是最后的结果,而这只是长期铺垫长期准备的结果,所以海涅说,“我们早就穿了丧服”,而这种早已有之的革命精神到了康德时代,渗透到了一切科学的批判精神中,“德国被康德引入了哲学的道路,因此哲学变成了一件民族的事业。一群出色的大思想家突然出现在德国的国土上,就像用魔法呼唤出来的一样。”而在康德的批判理性之下,腋下夹着雨伞的老兰培或许只能在实践理性的那个上帝中“享有幸福”。康德之后,费希特建立了积极的、辩证的体系,但他永远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谢林运用直观检查人类知识的源泉,但是用的是神秘的直觉;“如果人们在康德哲学中看到恐怖主义的国民代表大会,并在费希特哲学中看到拿破仑帝国,那么在谢林先生哲学中就可以看到相继而来的复辟的反动。”而真正让德国哲学真正在巨大的“圆运动”中运行的则是哲学家黑格尔,他以一种完成的方式把哲学带入了更伟大的时代,海涅成他是“德国自莱布尼茨以来所产生的最伟大的哲学家”。

1781年《纯粹理性批判》出版的时候,人们把莱辛的死看成是一种覆灭,而海涅说丧钟却已经向他们敲响,“跪下吧一一人们正在给一个临终的上帝行临终涂油礼。”而当黑格尔临死时说:“只有一个人理解我”,但随即烦恼地加了一句:“就连这个人也不理解我。”他似乎也听到了自己身体里敲响的丧钟,但是所谓后知后觉并不是哲学革命的常态,它在发生,一直在发生,永远在发生,所以海涅说:“德国哲学是一项重大的、关系到全人类的事件,只有后代子孙才能决定,我们先完成我们的哲学,然后完成我们的革命这个事实,该受到责备还是赞扬。”只要哲学家具有一种革命情怀,只要具有理性的、批判的精神,即使晚年在上帝的荣光中看见如温暖的太阳、可口的面包的“Bi-bel”,在第二版的“幸福观”里也一样能看见那条不长脚女学者,而拥有革命力量的女学者最终会成为身披铠甲,头戴战盔,手里拿着矛枪的战斗者,他的名字就是智慧女神:

目前你们尽管是浪漫主义者,伯你们还是天生的古典主义者,所以你们是知道奥林坡斯的。你们在那些摆着琼浆玉液、珍馐美味的席前尽情欢宴的裸体的神仙和仙女中间,会看到一个女神,这个女神尽管处身于那样一种欢乐和安逸的气氛中,却始终身披铠甲,头戴战盔,手里拿着矛枪。
那就是智慧的女神。

在通向语言的途中

编号:B82·2190320·1550
作者:【德】海德格尔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04年09月第1版
定价:25.00元当当12.50元
ISBN:9787100041065
页数:285页

“语言——人们认为它是一种说话,人们把说话看作人的活动,并且相信人有说话的能力,但说话并不是一项固定财产。由于惊奇或者恐惧,人会突然失语。一个人无比惊奇,深为震动,这时,便不说话了——他沉默了。任何人都会因为一场变故而失语,这时,他不再说话,但也没有沉默,而只是喑哑无声。”海德格尔这样说。这本书是海德格尔关于语言的一个演讲集,该书由孙周兴翻译,他认为:“海德格尔这本著作出奇的难解。在貌似短小精悍的语句里,有的是晦涩曲折的义理。海德格尔喜欢做的词语游戏固然颇多机智,时时体现‘思’的严格和‘说’的庄重,但译者如我,却往往要徒唤奈何。许多时候,译者被逼到了‘不可说’的边界上。”


《在通向语言的途中》:人归属于寂静之指令

我于是哀伤地学会了弃绝:
词语破碎处,无物可存在。
——格奥尔格《词语》

“在通向语言的途中”,一本书的书名整齐地写在封面上,词语与词语之间没有空格,没有大小之分,也没有加粗,你完全可以匀速地念出每一个字,但是当你以这样的方式标示出书名,甚至作为通向语言的进口,那一定会跌入到机械式的阅读中,甚至只是读过,连知识本身也无法抵达。所以不妨从这个八个字的书名开始,从词语的关系入手,寻找词语之命名,发现词语之破碎,探讨词语之表达。

是“在-通向-语言-的-途中”?打破匀速的读法,至少可以为这些没有空格的词留下一些转换语气的机会,“在……途中”自然是一种持续的过程,海德格尔把这种状态称为“持存”,而“通向语言”则是一种到达的目标,在目标和过程展开的时候,词语是作为最小的语言单位而建立表达的意义?还是在词语被人为说出之后反而丧失了其整体性?《词语》的演讲中,海德格尔引用了诗人格奥尔格的那句诗,似乎从词语的命名中发现纯粹的意义——即存在,他说:“惟有我们能支配的词语才赋予物以存在”,但是很明显,格奥尔格却“哀伤地学会了弃绝”,弃绝了词语,那么当词语被弃绝,能够赋予物以存在的词语是不是真的破碎了?

海德格尔的引用,其实对词语和物的存在提出了两个问题:能够赋予物以存在的词语是什么?需要词语才能存在的物又是什么?似乎是对于“词语”和“物”的本体论探讨,而当格奥尔格在《词语》中表达出“哀伤地学会了弃绝”,弃绝的是词语还是物?弃绝,冒号,便是弃绝之结果:“词语破碎”,而这其实也是弃绝之开始,因为“无物可存在”。无物就是没有物,这是一重否定,而在“词语破碎处”,词语也不可支配,于是有了第二重否定,所以弃绝变成了双重否定之后的一个肯定:因为弃绝才有“学会”的可能,所以海德格尔说,“学会”便意味着获得一种洞见,“学会”也意味着我们去达到这样一种洞见——它在途中,在行进中,“上路去经验”,而这一切的经验获得是打开了“道出”的进口:“只有在词语获得允诺之处,一物才存在。”

诗人的洞明便是:“惟有词语才让一物成其为物。”同样的启示在诺瓦利斯的那篇《独自》之文中被阐释:“语言仅仅关切于自身,这正是语言的特性,却无人知晓”。”当诗人弃绝了关切于自身的词语,当词语在言说中被打碎,无人知晓之后是不是“通向语言”?在《走向语言之途》中,海德格尔写下了一个边注:“为何不是诸道路中的‘一条’呢?这个演讲试图让人体察并且命名语言的固有特性——召唤人们进入不显眼者的可疑问性中(一种隐瞒的不显眼者,它的丰富性)。”并非是诗人切近于自身的语言才是纯粹的诗,在弃绝的双重否定中,在无物可存在的破碎处,其实是一种可能性的展开:“在此我们要斗胆一试某种异乎寻常的事情,并用以下方式把它表达出来:把作为语言的语言带向语言。”作为语言的语言是一种物,当把这种物带向语言,即通向作为本质的途中时,它才是一种存在。

“把作为语言的语言带向语言”,在海德格尔那里,其最重要的意义是,语言作为语言而成其本质的方式,是一种持存的方式,“也就是在那个允诺语言入于语言之本己要素而成其本身的东西中聚集起来的方式。”这种持存地“通向语言的途中”,海德格尔称之为“道说”——取自中国道家“老子”的“道”。在海德格尔看来,“道”就是“道路”,这种“道路”是高于理性、精神、意义等形而上学的规定性,他在《语言的本质》中说,把“道”看成是理性、精神、理由、意义、逻各斯,其实是误入了形而上学的范畴,““根本上”它就意味着道路”——也正是在这“道”上才可以真正“道说”。海德格尔区分了道说和说话,在他看来,有人可以滔滔不绝地说话,但是并不一定是“道说”,而有人沉默不语,却可能在不说中道说很多,因为,道说便是语言之本质,“道说。语言说话,因为语言道说,语言显示。”而当道说在道示中抵达语言的本质,也使得人作为“终有一死者”居于其本质之中并使之能成为说话者,“大道居有人,使人进入为大道本身的用之中。如此这般居有着作为成其本身的显示之际,大道乃是使道说达乎语言的开辟道路。”

语言说话即“道说”,“道说”是在道示中成为语言的本质,使终有一死者成为说话者,那么这个“终有一死者”为什么要走上语言之大道?在之前他在哪里?海德格尔在“对特拉克尔诗歌的一个探讨”中对诗歌中的语言进行了一番阐释,也正是试图回答未被道出的诗歌如何被道说,诗人如何在异乡之路上回家。特拉克尔诗作中有一首诗说:“灵魂,大地上的异乡者。”异乡者传递的意义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异乡,他是漫游者,他在漫游之际寻找大地;但是在寻找中它听到了召唤,于是走在通向其本己家园的道路上,以便自己能够在大地上“诗意地筑造和栖居”,从而实现拯救大地只为大地这一灵魂之本质。

现在的问题是,是谁怀念着异乡人?或者说,异乡人被谁召唤?在被召唤的时候,异乡的灵魂其实还没有“带回家”,也就是说没有带入其“隐蔽本质的居所之中”,异乡人的漫游在另一种层度上甚至是“趋向没落”,“没落就是自行沦丧于蓝光的精灵的朦胧中。”通过特拉克尔的诗歌,海德格尔其实指出,正在通向他的途中的异乡人是一个孤寂者,他的回家实际上就是没落于一种“蓝光”,而这朦胧的蓝光是夜间小路,是蓝色的夜,是童年的记忆,是灵魂的飞翔,它们聚集而起成为一种精神,而孤寂者的孤寂便是“精灵的”存在,而在海德格尔看来,“精灵的”是由精神规定的,它的本质在于燃烧,燃烧而开辟道路,所以,“只有当灵魂在漫游中深入到它自己的本质——它的漫游本质的最广大范围中时,灵魂的忧郁才炽热地燃烧。”

灵魂在漫游,精神在燃烧,虽然不再是形而上学意义的“精神”,但是当孤寂者走向这条大道也只是“拥有位置之本质”,也就是说,和作诗一样,它只是在位置之本质中完成了倾听,“孤寂首先把这种倾听收集到它的悦耳之声中,借此,这悦耳之声便响彻了它在其中获得回响的那种道说。”已经有了可能,有了方向,甚至在持存着,但是是回返的第一阶段,也就是在位置之本质中开始了漫游式的应合:“跟随着道说,也即跟随着道说那孤寂之精神向诗人说出的悦耳之声。”

正如海德格尔把这个异乡者的状态叫做“孤寂”,在他看来,真正的“道说”,真正揭示语言之本质的状态叫“寂静”,无论是在特拉克尔诗歌中研究“独一之诗”,还是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手冢富雄教授关于东西方之间的语言困境、美学的危险,都是一种对话,一种“探讨”,而探讨的意义就是找寻位置之本质,像一个异乡人,被精灵所召唤通向灵魂的栖居之地,“指示位置;然后也意味着:留意位置。”位置之本质,是收集那些东西,只有洞照那些被聚集者,才能把聚集的东西释放到本质中,而整个过程才是寂静——而语言,在海德格尔看来,就是寂静之音。

所以必须回到语言的本质“道说”。语言的本质是什么?很直接的回答是:说话。人们认为,这是人的一种天性,人天生就有语言,所以在他们看来,只有语言才使得人能够成为作为人而存在的生命体,也就是说,只有作为说话者,人才是人。所以在回答语言的本质是说话的时候,人们传递的信息有几重含义:一是把说话看成是一种表达,第二则是把说话当成是人的一种活动,而在哈曼的那个论点中,语言是一种理性。但是在海德格尔看来,“语言说话”这个命题有着太多的问题:“语言说话。语言之说的情形如何?我们在何处找到这样一种说话?”或者更扩展之,什么叫说话,当人是说话者的时候,人是什么?

语言说话,如果是表达,那么说话只是“源出于某种特殊的欲望”,如果人作为说话者才称其为人,那么人就成为语言的一个保证。无论是表达还是人成为保证,最大的问题是,“在所说之话中,说话已经达乎完成了。”但实际上,海德格尔认为,“在所说之话中,说话并没有终止。在所说之话中,说话总是蔽而不显。在所说之话中,说话聚集着它的持存方式和由之而持存的东西,即它的持存,它的本质。但我们所发现的往往只是作为某种说话之消失的所说。”说话之所说,没有消失,也没有完成,当然更不是人的一种保证,“语言说话”而揭开语言之本质的意义是:“语言从这个领域而来向我们道出其本质。”这样一种命题就是:“语言是:语言”——“Die Sprache ist:Sprache。”

海德格尔从格奥尔格的《冬夜》入手阐释语言的本质,在他看来,语言的本质是一种纯粹,而诗歌就是这种纯粹,“一首诗的伟大正在于:它能够掩盖诗人这个人和诗人的名字。”诗人被掩盖,是为了在寻诗歌中真正的诗意因素,因为纯粹的诗在说话,就是诗意道出自身:是语言说话,也是语言说话——第一个“语言说话”重点在说话,“什么是说话”,第二个“语言说话”,是谁在说话——正是这两种表达道出了语言的本质。

雪花在窗外轻轻拂扬,
晚祷的钟声悠悠鸣响,
屋子已准备完好
餐桌上为众人摆下了盛筵。
只有少量漫游者,
从幽暗路径走向大门。
金光闪烁的恩惠之树
吮吸着大地中的寒露。
漫游者静静地跨进;
痛苦已把门槛化成石头。
在清澄光华的照映中
是桌上的面包和美酒。

格奥尔格的诗中,那些诗意的东西是落雪和晚钟,“雪花在窗外轻轻拂扬,/晚祷的钟声悠悠鸣响”,海德格尔认为,“此时此际在诗歌中向我们说话了”,这种说话海德格尔称之为“召唤”,而召唤的准备是“命名”:“命名在召唤。这种召唤把它所召唤的东西带到近旁。”“屋子已准备完好/餐桌上为众人摆下了盛筵。”但是众人似乎不见,因为他们是异乡人,是漫游者,但是当召唤发生,被召唤所要到达之位置便是“隐蔽人不在场中的在场”,也就是说,命名着的召唤是“令物进入这种到达”——这种令是邀请,它建立的是“使物之为物与人相关涉”的关系。

这种相关涉的令使物进入到达,海德格尔称之为“物化”,“物化之际,物展开着世界;物在世界中逗留,因而向来就是逗留之物。”而另一方面,世界也被命名,这是世界化的过程,在物化和世界化的过程中,诗歌“通过令物走向世界和令世界走向物来说话的”。但是物化和世界化并不是走向完全亲密的融合,在海德格尔看来,亲密的意义是“完全分离并且保持分离之际”,也就是说,存在着两者之“中间”,这个“中间”的状态便是“区-分”:“区-分”使世界与物向着“中间”并通过“中间”贯通为一体,“区-分”是为了让居有物进入世界之实现并衡量世界和物。

所以在这首诗里,其实是关于语言的三个过程:首先令物到来,物物化着实现世界;其次是令世界到来,世界世界化赐予物;再后,是令世界和物的“中间”到来,在亲密性分解中,有着撕裂着的痛苦,但也有面包和美酒带来的世界之明亮,所以海德格尔认为,语言说话的真正意义是:“语言令被令者,即物-世界( Ding-Welt)和世界-物( Welt-Ding),进入区-分的‘之间’中。”在“中间”,不管是物还是世界,都保持了静默,“它通过让物居于世界之恩赐中而得以静默。它通过让世界在物中得到自足而静默。”而双重静默便是“寂静”:“语言,即寂静之音,乃由于区-分之自行居有而存在。语言作为世界与物的自行居有着的区-分而成其本质。”

在这种寂静之音里,人在语言本质中,起到的只是应合的作用,“人说话,是因为人应合于语言。这种应合乃是倾听。人倾听,因为人归属于寂静之指令。”所以人作为终有一死者,是为了应合语言而存在的,也正是在应合而倾听中,人学会了在语言中栖居。终有一死者的栖居最后一定会成为一种经验,但是经验的意义不是理性,而是让“某个东西与我们遭遇、与我们照面、造访我们、震动我们、改变我们”,是让我们接受和顺从语言的要求,是“把他在语言上取得的经验特别地亦即诗意地带向语言而表达出来”,而这种经验的过程便是“在行进中、在途中通达某个东西,通过一条道路上的行进去获得某个东西”,从而“在通向语言的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