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体验

编号:B83·2161222·1354
作者:【法】乔治·巴塔耶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6年06月第一版
定价:46.00元亚马逊30.20元
ISBN:9787549579877
页数:381页

“由于我们内部不断增长的理智形式的奴性,我们是时候完成一场比前人之所做更加深刻的献祭了。我们再也不必用祭品来补偿我们对动植物和人的滥用。”《内在体验》集中展现了乔治·巴塔耶哲学观点中最重要的一些概念——耗费、逾越、祝祭、神圣情色等,其观点振聋发聩,曾令萨特大为惊愕,著文批判。在《内在体验》中,巴塔耶的行文方式深受尼采及克尔凯郭尔影响,他以哲理名言、思考札记形式构建全书,用饱含激情的方式表达他对生命、死亡和内在体验的思考,妙笔生花,富于哲理。此书为巴塔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为其 “无神学大全”三部曲的第一部。该书出版于二战期间,是巴塔耶治疗肺病期间智力劳作的产物,他的主要哲学概念,他有关生命、死亡与内在体验的沉思,均赖此书得以深刻展示。


《内在体验》:他将突然停止成为上帝

非知裸露。这个命题乃是巅峰,但应这样来理解:裸露,所以我看到什么样的知识藏身于此,可如果我看到了,我也就知道了。
——《第二部分 刑苦》

藏身于此,并且看见,首先必须是一个打开的过程。打开是打开一个夜晚,打开一条道路,打开一种状态。在昨天晚上的时候,我说出了一句话:“无月,在18℃的天下行走。”对着自己的影子拍摄一张照片,背面,逆光,局部,然后发送,然后成为一种公开的展示,成为被别人知道的一个信息。昨天就这样向他人打开了我自己,可是在昨天已过的今晚呢?还是无月的夜晚,还是18℃的天下,但已没有了背面、逆光、局部的照片,甚至没有了一条道路,没有了一句话,也没有被别人知道的状态,我在我书房之中,我在我自己之中。

而且赤裸。18℃的初秋是有些凉意的,在有风吹来惊醒了身体的时候,添加衣服成为一种原则,但是这种添加是不是“藏身于此”的做法?并非是毫无感觉,而是在一种自然设定的春夏秋冬里,我们太习惯于躲避,用身体护卫,用衣服包裹,18℃甚至只是成为我们之外的数字和知识,毫无知觉,就是毫无可能抵达和身体有关的体验中。所以当回到房间,我甚至解除了那张照片里所描绘的影子,还是背面,还是逆光,还是局部,但是没有了短袖短裤——在一种把身体裸露出来的状态中,只是保留了最隐秘的部位。

那么,这种打开而裸露的状态是不是身体的一次体验?裸露却是为了另一种打开,端坐在夜晚,翻开一本书,在没有任何腰封的情况下,我看见了一个名字:乔治·巴塔耶,以及早已熟知的题目:《内在体验》。作者和书名是不是在我未打开之前就“藏身于此”?或者说,他们是不是作为一种知识在打开之前成为一种无知?没有阅读过任何巴塔耶的著作,不知道所谓的“无神学大全”,也没有听到过耗费、逾越、祝祭、神圣情色等概念,那么在我打开之前,它们以无知的方式存在于我之外,而我翻开之后,是不是看到了,甚至知道了“藏身于此”的知识?用一种赤裸的身体来完成打开、看见和知道的动作,是让无知逐渐变成知识,但是这一种知识还会返回到裸露的状态?

一本书,一个作者,一些概念,在一个夜晚里,在一种裸露中,只是成为了我的对象,而对象成为知识,在消除了无意义而成为意义的时候,其实根本没有达到“非知裸露”的巅峰命题——是无知,不是非知,是对象,不是交流。当巴塔耶说:“我要让非知成为它的原则”,裸露的内在体验必须取消知识,取消知识被看到,取消知识被知道,甚至取消知识作为无知的存在,也就是说,内在体验的裸露状态是一种迷狂,是一种出神,是一种冥思,是一种神秘状态:“但我想的与其说是人们至今不得不坚持的忏悔体验,不如说是一种赤裸体验,它摆脱了对任何忏悔的依附,甚至摆脱了一个本源。”

不是为了忏悔,没有本源,赤裸体验所需要的回应仅仅是我之生存的必要性,就是对一切事物永无休止地质疑和追问,它不是无意义之后的意义,是无意义本身,不是把“藏身于此”的知识裸露而看见和知道,而是成为非知,那是不在于结果和目的的极限:“现在,我可以大笑,酗酒,沉迷于感官的快乐,献身于言词的谵妄;我可以在一场刑苦中大汗淋漓,我可以死去:如果我还没有让我身上的世界完全地解体,那么,我就仍屈从于必然性,无法拿我自己冒险,即便是在喜悦、刑苦或死亡当中。”那是不是我也是我的所是的瞬间:“在心醉神迷的完满里,只有瞬间本身是要紧的,我逃避了共同的规则。”

但是在所是的裸体到来之前,在可能性的极限通达之前,我们的内在体验总是被“藏身于此”的状态所限制,它会以一种教条预设的方式存在,教条本身成为知识化的知识,它遮蔽了无知的我们,在敞开的时候,我们也被藏身其中了,即使看见,即使知道,我们反而成为了知识的一部分,所以巴塔耶说:“一个已经知道的人无法超出一个已知的视野。”还有信仰,当上帝成为绝对者,当它成为和四节的根据,即使“我看到的东西逃避了知性”,但是上帝作为绝对者和世界的根据,当他离开知性的范畴,何来被看到?甚至,看到和知道会成为一种谋划,谋划就是制造目标,就是建立对象。还有苦行的体验,当苦行把自己从对象中分离出来的时候,当它杀死于对象相连的欲望的时候,它实际上还是把体验变成了一个对象:“一个人没有杀死对对象的欲望,只是为欲望提出了一个新的对象。”

乔治·巴塔耶:在病痛中是否敞开了自身而裸体?

所以巴塔耶说,内在体验“除了它自身外,它不能有其他任何的关注或目标。”当我向内在体验敞开了自己,他本身就是权威,当我以决断的方式摆脱了无能,才能支配“可能性”,才能通达可能性的极限,当我取消了知识甚至无知,才能在“非知主体”和“非知客体”的融合中成为交流的“自身”,不是一种道德态度上的教条,不是一种知识意义上的科学,不是一种以实验的、审美的态度去追寻充实状态,在教条、知识、信仰、谋划和苦行等被取消之后,才能确立内在体验的方法和原则:内在体验本身就是权威。

非知的自身,交流的自身,赤裸的自身,极限的自身,在场的自身,沉默的自身,自身就是向自己敞开,自身就是权威,“关键不是风的陈述,而是风。”看见和看不见,知道和不知道,在它自身敞开的体验里,即使沉默,也不再有对象和目的。所以在这个敞开自身的可能性极限处,巴塔耶说:“体验无论如何要求一种弃绝:停止想要成为一切。”没有目的,没有绝对者,没有上帝,但是弃绝在本质上却是一种交流,体验的交流意义就是在“成为这种海洋”中通向极限,就如尼采所说:“人的所有伟大和最伟大的江河究竟流向何处?难道没有为它们而存在的海洋?——你成为这种海洋:那么,这种海洋就:存在了。”停止想要成为一切的弃绝,是让体验成为可能性的全部,如在沉默中表达:“真正的沉默在词语的缺席中发生;一根针应在那时落下:如同一次锤击,我惊跳而起……在这从内部做出的沉默中,不再有任何的器官,它是完全的感受性,是已然膨胀的心。”

但是这一种内在的体验在巴塔耶看来,却变成了一种迷失:“我的全部生命——其古怪、放纵的时刻,还有我沉闷的冥思——在解决这个谜题的过程中逝去。”在他看来,就像论述内在体验一样,敞开自身的弃绝本质上是一种“绝望”,当我们在迷宫中前行的时候,总是希望去辨别道路,总是希望“为理智的步伐安排一条精确的通道”,甚至总是把自己当成一个用来完成使命的人,去解决所有的难题:“那个谜题甚至如此苦涩,它让我陷入了一种如此势不可挡的无能,以至于上帝——如果他存在的话——会得到和我一样的体验。”无能是因为想要看见,想要知道,想要在目的中成为权威,想要在确信中得到答案,他问自己的那个问题是:我们会以何种方式让自己体内想要成为一切的欲望平息?“献祭,遵奉,诡计,诗歌,道德说教,势利,英雄气概,宗教,反叛,虚荣,金钱?或数种方式并行?或所有方式齐聚?”而种种的方法论似乎都源于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有确信的知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只有两种确信,即对我们不是一切的确信和对死亡的确信。”

确信是不是反而让我们遭受“刑苦”?那些苦恼,那些颤栗,那些哀求,那些遗忘,包围着我们,当人在这样一种世界中存在,“无法摆脱;这是窒息,是沉重的无知,是不可容忍之事。”那些确信只不过是在苦苦寻找“教人化苦为乐的艺术”,只不过是要“赐予荣耀”,但是在巴塔耶看来,这些化为苦恼的苦恼依然是苦恼,它只是在分解着所谓的痛楚的苦恼,“如果只作为人而存在没有让一个人‘死掉’,那么,人就永远只是个人。”但是在巴塔耶看来,真正的刑苦不是对象化的苦行,而是让人通达到那个极限处,那个“绝对地一无所知”的极限,那个发生一切可能性的极限。极限是黑格尔杀死了“现代人”的死亡,极限是克尔凯郭尔作为基督徒在“上帝的缺席”中的绝望,极限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生存痛苦中的羞辱,极限甚至是我们在《一百二十天》里达到淫乐巅峰时的恐怖,死亡、绝望、羞辱、恐怖,在这些极限里,人如何通达到一种可能性?在巴塔耶看来,我们对极限的误解在于用一种终极的状态取消了可能性,它变成了一场谋划,一种行动,而内在体验是行动的反面,是“通过一种谋划逃离谋划的领域”,“所以,言说,思索,至少,开玩笑或……就是躲避生存:这不是死着,而是死了。”

死了是结果,是目的,是一种完成状态,是看见和知道,是知识,是信仰,是谋划,是言说,而“死着”总是以一种取消行动的方式通达极限,在交流中成为“非知裸露”的一部分——是苦恼,是迷狂,是非知,所以“非知交流迷狂”就构成了刑苦意义的“死着”,而这个死着的状态就是布朗肖所说的“最后之人”:垂死着体验死亡最后极限的人。而这是对于死亡确信的解构:“正是死着的时候,我才无可逃逸地,察觉到那建构了我之本质的撕裂,而我已于其中超越了“存在的东西”。”当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就会满足于来来往往,满足于一种妥协,关于我,成为我,取代我,这种来来往往和妥协,也变成了和世界的“陌异”,它不是敞开自身,不是非知的主体,也无法得到一个非知的客体。

“为了死去,一个人必须是一个神。”取消死去而要“死着”,巴塔耶认为只有在我的超越中才能敞开自身,而这个超越就是把自己放在“不可通达的死亡”里,没有上帝,听不见什么,在“神圣之恐怖”中死着,“自我,就像我谈论一种可怕的死亡一样死着,就像一条狗一样对理性漠不关注,把它自己封闭在了其自身之自由意志的恐怖里。”恐怖变成腐烂的白骨,在时间的“脱节”中被标注了一种深刻的革命,巴塔耶命名为“灾变”,灾变浮现了一种幻觉,就像死亡,“把我从一个杀死我的世界中释放,事实上把这个真实的世界封闭在一个死去之自我的非现实里。”所以在在变中,在时间的脱节里,在死亡的幻觉里,通达才可能发生,“当我在苦恼的中心,温柔地乞求一种陌异的荒谬时,一只眼睛便在顶部,在我头颅的正中,睁开。”睁开不是为了看见,是为了通道中的交流,站在那个“尖顶”之上的不是上帝,不是从死亡中救赎的上帝,不是作为绝对者的神,而是在内在体验中参与和交流的自身:

只有通过一种病态的表征——通过一只在我头顶——在天真的形而上学确定灵魂之座席的地方,睁开的眼睛———被遗忘在尘世的人类——例如,我今天就向自己揭示了自己:坠落的、了无希望的、处于湮灭当中的——才能够突然地接近那场向着天空之压虚无的撕心裂肺的坠落。

无处的存在,个体置于尖顶之上,以神的方式通达极限,并把存在把握为神圣的。而这个个体的神性需要在交流中达到普遍,“自身,无限小的微粒,这不可预测的、纯粹未必可能的偶然,注定想要成为他者:成为一切和必然。”他者是自身的他者,是普遍的他者,是存在的他者,是超越的他者,但是也一定是不充分的他者,“我们什么也封闭不了,我们只能发现不充分性。”不充分性敞开了可能性,可能性成为“死着”的人。

这时巴塔耶在《刑苦前记》中论述的内在体验,它以关照死亡的方式探寻存在的意义,当死去让一个人神,在尖顶之上自身成为“圣中之圣”,但是这种神圣性是对世界的陌异,只有在不充分的他者进入其中,只有在可能性的死亡变成“死着”,才能寻找到它作为普遍性的意义,才能在死亡的头颅中睁开。而在《刑苦后记》中,巴塔耶探讨人“非知”的意义。“一件让人精疲力竭的蠢事就是,在一切手段显而易见地缺乏的方面,一个人无论如何声称自己知道,而不认识他的的无知,不承认未知。”知识的言说,是不是可以告别未知?笛卡尔所想像的对上帝的认知,首先是对于自己的认知,而这也是“对无限者的认知要先于对有限者的认知”的一种尝试,人似乎从来不会让自己在“彻底无为”中缺席,但是巴塔耶认为,“只有通过否定——令人窒息的否定——断舌的意象,一个人才能谈论上帝拥有的对他自己的认知。”不是言说,是沉默,不是认知,是体验,甚至不是未知,而是非知——非知主体和非知客体,在非知意义上,自身成为可能,自身的迷狂成为可能,“它没有认识到自身,它被其自身的未知所吸收;在这未知里,它迷失了自己,消灭了自己。没有这种对非知的渴求,它会立刻停熄。火焰是上帝,但这个上帝在其自身的否定中毁灭。”而正是在这种非知里,自身的一切才能给予他人,才能在“上帝应该死了”的献祭中成为另一个上帝,“我试着认识他:很快,我就变成了非知,变成了上帝,未知的、不可认知的无知。”

非知的上帝是否会在顶尖上?是否会在死亡的头颅中睁开眼睛?“我们不是一切的确信”和“对死亡的确信”是我们之生存的两种确信,而这两种确信变成了教条,变成了神秘主义,它构建了一个知识体系,构建了一个神性的上帝,构建了对死亡的谋划,构建了一种对象化的苦行,但是这些教条、信仰、谋划和苦行,最终是要构建一个对象,一个目的,一种“死了”的状态,当人死了,何来体验?当自身被关闭,何来内在体验?它应该是敞开的,是非知的,是可能性的,甚至裸体于一种非知交流的迷狂——非知是不充分性的体现,交流是敞开的标志,迷狂则是通达极限的态度,所以在不可言说的沉默中,在超越性的存在中,在自身给予他人的共通体中,内在体验便成为一种“裸体”:“这,其实,既不是我的缺席,也不是我,既不是死亡,也不是光——并且,既是我的缺席,也是我,既是死亡,也是光———阵轻盈的笑声从我身上升起如同大海,它无边地填满了缺席。”

不可言明的共通体

编号:B83·2161222·1353
作者:【法】莫里斯·布朗肖 著
出版:重庆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6年04月第一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6.40元
ISBN:9787562497363
页数:97页

“不可言明的共通体(la communauté inavouable):这意味着,它不言明自身,或者,它如此不可言明, 以至于任何的言明都不把它揭示吗?因为每当我们谈论其存在的方式时,我们都预感到,我们只是抓住了那使之缺场地存在的东西。”南希?巴塔耶?杜拉斯?于黑暗中追随布朗肖临近这一共通体。一方面,《不可言明的共通体》所回应的共通体的迫切要求正在这个世界里遭到遗忘,甚至这一遗忘的后果也难以察觉;另一方面,它本身就源于一个隐秘的共通体,那既是书文的共通体,也是爱的共通体。阅读共通体的书写,首先就面对着共通体的缺席。然而,至少为了试着在黑暗中没有方向地向着这一共通体接近,有必要倾听几个不愿言明自身的模糊的声音。本书由两部分组成:上半部分为“否定的共通体”,下半部分为“情人的共通体”。


《不可言明的共通体》:必须为沉默而说话

“她对你说:那么你对我提问题吧,我自己提不出来。”
——玛格丽特·杜拉斯《死亡的疾病》

“她在房间里睡觉。她睡觉。”两个句号,两个她,重复而无扰地在自己的世界里,她的睡眠在蔓延,房间里的不幸在增长,那么,这一种睡眠是她的在场,还是她的缺席?在这个封闭的形式里,她是被动的?还是需要被发现?神秘的睡眠是另一个阿尔贝蒂娜?当被书写成一个可以打开的文本的时候,一种睡眠是不是已经被描述了?

首先只是看见,甚至是端详着她的安睡,他经过,他发现,他停留,但是睡眠还是睡眠,她在自己的神秘世界里不应该醒来。但是当神秘的睡眠被看见,也就意味着要被破译,而当叙述者成为破译者的时候,他其实变成了一个“你”——“这个难以平息的‘你’,在一个先于一切法则的义务里,确认或维持着它对之诉说的那个男人。”“你”不是为了确定身份:一个男人,一个他,而是为了和她,和睡眠,和房间里的在场-缺席建立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建立过程中,最先应该对他,以及一个男人做一种属性的归类:一个男人,他从来只知道同类,只知道其他的男人,“那些男人只不过是他自己的增生”,甚至,当一个女人出现的时候,与他相连的女人只是合约的一部分,甚至让草率的批评家会谈起一个妓女。

他只在自己的同类,或在自己的增生世界里,当他看见了她的时候,当房间和睡眠提供了在场的证据的时候,其实在场也是缺席。他变成“你”是一种合约里的规则,那么当这个你走进房间看到她以及她的睡眠的时候,应该发生的事情是:她的被动性就变成了一种迎接,一种供奉,一种屈服;而他在变成“你”进入合约的时候,你所看到的睡眠就成了对一个绝对的他者的“死亡描述”:“你只明白死人的体态优雅,你同类的体态优雅。”——“你发现在这里,在她身体里酝酿死亡的疾病,展露在你面前的这个形体宣布了死亡的疾病。”

死亡的疾病之出现,是不是继续着“你”的契约?双重的建构其实是脆弱的,一方面当她的被动变成迎接、供奉和屈服的时候,她其实还在那里“独自一人真正地说话”,所以当他走进和看见的时候其实根本无法看见“其不可能的总体,其所有的方向”,只是以“死亡的疾病”来命名一个整体,她睡着了,是对他的拒绝;而他却变成了“你”,于是把这一场睡眠,这一个女人,当成了另一种在场:“你不认识她,虽然同时在什么地方见过她,在旅馆中,在马路上,在列车里,在酒吧里,在书里,在电影里,在你自己身上……”而最后用一种死亡的疾病来定义:“你望着这个形体,你同事发现地狱般的威力、可怕的脆弱、软弱、无比软弱上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死亡的疾病’不再是男人的唯一责任,他忽视女性,或者,即便知道了女性,也对她一无所知。疾病同样(或者首先)在女人身上得到激发,她就在这里,并用她的存在宣布了疾病。”死亡的疾病建立起了他和她,你和他者的关系,两种命运是有差别的,一个在追求被拒绝的爱情,一个则通过体态的优雅“为爱而生”。所以这具有双重性:它是一种受阻的爱情,也是一种爱的纯粹运动,“两者都召唤深渊,召唤‘撑开的两腿’令人眩晕的空洞所揭示的黑夜。”

“死亡的疾病”其实是超越了死亡,而是“对一种从未到场的生命的离弃”,而这种离弃是对于“无法与之交合的女人”的缺席的主动出击,仿佛“死人真是怪得很”的判断一样,走向了柏拉图所说的“只有相爱的人们肯为对方牺牲性命”。而其实,这种“死亡的疾病”并不只是一个男人的命名,而是女人在封闭性的世界里接受另一种合约,“同意把自己和他关在一起。”当“自己”出现的时候,那种神秘的睡眠似乎正走向一种对话,“最初几天,我不知道把这个病叫什么。后来我就能够叫了。”

同样从缺席到在场,“好几天……甚至可能整个一生”的时间,“你说:试验爱”的互动,“从来都不是出于一个意愿”的多元,组成了“死亡的疾病”的序列和谱系,当他从无语之欲中得到了求知之欲,“或许你从她那里获得了一种你从未有过的乐趣,我不知道。”当她为他敞开了孤独,“他会在她突如其来的缺席所创造的新的孤独中,体验到一种感伤,一种再次见她的欲望。”一种共通体之建立,其实是让他和她在不可通达之处通达,在共有之物的陌异性中共通——共通体解散了他之存在的“增生的自己”,解散了“她在房间里睡觉”的无限蔓延,“仿佛爱,总不可辩护,没有假定独一无二的、无法预见的相遇。但,带着他的天真,他或许比那些自以为知道的人走得更远。”

莫里斯·布朗肖:我永远是匿名的自身

所以在解散了自己而以“死亡的疾病”建立的共通体中,自己却以所有人的名义发问,“她对你说:那么你对我提问题吧,我自己提不出来。”“我自己提不出来”是一种个体的封闭和缺席,却成为所有人的在场,或者成为共通体内部整体的在场。这是“情人的共通体”,弱化自身的追求,和集体达成妥协,而那些偶然意义的“疯狂的爱”、死亡的激情,都隐藏在“可恶之过度”的共通体里:“只要一个偶发的共通体在两个为彼此而生或不为彼此而生的存在之间形成,一台战争机器就设立了起来,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灾异的可能性:此灾异自身承担了普遍之湮灭的威胁,哪怕是以无穷小的规模。”

情人的共通体,出现了“灾异”的可能性,而在布朗肖那里,灾异不是灾祸,它与遗忘有关,它打开一个中性空间,作为“之间”在在场与缺席的外面。所以以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文本为阐释样本,布朗肖将之命名为一种“不可言明的共通体”:“这意味着,它不言明自身,或者,它如此不可言明,以至于任何的言明都不把它揭示吗?因为每当我们谈论其存在的方式时,我们都预感到,我们只是抓住了那使之缺场地存在的东西。”“不言明”的两种解释,一种是不言明自身,另一种是“如此不可言明”,就如睡着的状态一样,在在场和缺席之间形成了一个共通体,“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保持沉默是为了说话,而说话就是不可言明的命名,这是否定的共通体,这是无共通性者的共通体。

“那些无共通性者的共通体。”这是乔治·巴塔耶在1952年1月23日的笔记上写下的一句话。共通体为什么需要无共同性者?那些无共通性者是不是像在情人共通体中一样,是一种不可言明的状态?共通体,涉及到的另一个词是共产主义,共通体者当然就是共产主义者。在马克思主义及其后继者看来,共产主义这样的共通体其最根本的基础当然是平等,也就是说,它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全人类平等地得到满足。这是一个看上去完美的社会类型,甚至当有人把它定义为一种透明的人性原则基础上的共通体,这种为了完美性而具有的平等性如何建立?透明的人性原则,如南希所言,是一种本质上“只为自身而生产的人性”,也就是“内在”的人性,当它变成绝对的内在性的时候,其实是阻止了将自己设定为纯粹的个体现实,“一种越是向一切敞开,就越是封闭的现实。”

在场就是缺席?是什么让绝对的内在性反而消解了纯粹的个体现实?甚至这种内在人性还会产生一种病态的极权主义,那时的共通体就变成了一个团体,一个群体,一个议会,以及一个集体的人所共有的东西。而布朗肖在巴塔耶“否定的共通体”中希望看见一种“否定的共通体”,一种以“他者”来实现“完美的脱轨”的共通体,一种以共通的方式敞开自身的共通体,一种以缺席的原则适用存在的共通体。而其关键一步是导入一种“相互依赖性”的东西,这种相互依赖为的是给”缺席”留下一个位置:“缺席的共通体时刻准备着把自身转变为共通体的缺席。”

谁将缺席?自身的缺席?任何人的缺席?“任何人都有资格属于我的共通体之缺席。”其实是“我的”缺席——“我的”是一种被约定的从属关系,它存在着一个悖论:我的是我的“我的”?“共通体的缺席如何依旧是我的,除非它是“我的”,就像我的死亡是不可更改的,只能毁灭对任何一个人的一切从属关系,同时还有一直隶属于我的专有关系的可能性?”我的书,是不是属于我之整体?而整体如何产生隶属关系?悖论之存在,就是为了让缺席变成一个不充分的存在,这就是“不完满原则”:“从根本上,存在需要他者或他物,好让自身得以实现。如果存在只是独自一个,它就封闭了自身,落入睡眠和平静之中。”

独自一个就是那场从不醒来的睡眠,就是独自说话的言说,它是封闭的,它是在场的,但是它从不敞开自身,“我不独自思考我所思考的东西。”乔治·巴塔耶的这句话其实让“我的”的从属关系在“不可言说”中变成一个缺席,而在缺席的世界里,自我隐藏在共通体的背面,而它所出现的存在是一个“他者”:“这个不可还原的他者,一直与那个考虑他者的人,在其平等中保持一种不对称性,那么,一个彻底不同的关系就强行提出了自身,并强加了社会的另一种形式,而这个形式,我们还几乎不敢命名为‘共通体’。”同者和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他者的引入,这就是一种相互依赖性,而他者就是为了在自身的封闭世界里寻找一个缺席的突破口:“每一个存在的生存召唤一个他者或诸多他者。”

共通体不是为了让自身迷狂,也不是为了让成员融入高度统一的整体,前者是一种个人主义,后者是一种极权主义,只有他者之存在,才能在缺席中完成不充分原则,才能敞开自身,才能达到共享的目的,而死亡也一样,它所建立的缺席意义在于:“一个活着的人,看到同伴死去,就只能在他自身之外继续活下去了。”而布朗肖将其变成了自己的一部分:“与你一起死却没有你,让我自己死在你的位置上,接受这个超越你我的礼物。”所以在共通体的建立阶段上,首先是要寻求一个共通体,然后以缺席的方式“反攻”另一个共通体,然后在不充分原则之下变成“否定的共通体”,不可言明的共通体、巴塔耶的“无头者”就是这样一个共通体,里面的成员从来不确定自己就是其中的一份子,他们是缺席的,但是当他们提前进入到“虚无”中的时候,他们却暴露给了外部,“它意味着同团体的法则决裂,那法则建构了它,把它暴露给超越它的东西,而不让如此的超越只是团体的超越,即把它暴露给外部,而这外部也是团体之独一性的亲密关系。”这一种行为被称为“献祭”,“献祭不是杀戮,而是离弃和给予。”巴塔耶说,献祭就是把自身和共通体联系起来,但是以离弃的方式造成缺席,正如他者和死亡意义一样,是为了敞开自身和共享。所以,最后“无头者”的共通体中便消除了“头”这个权威,这个理性,这个领袖,甚至是这个自我的自身

“共通体,平等者的共通体,让它的成员经受了一种未知的不平等性的考验,如此以至于它不让一个人臣服于另一个人,而是让他们在这责任的全新关系里,可以被不可通达之物所通达。”所以在文本的写作中,读者变成一个未知者;在友谊中,友谊就是“献给没有朋友的未知者”的友谊,而那个沉睡中的爱情,也变成了“死亡的疾病”这一共通体。共通体就是一本书,一本匿名的书,一本未知读者的书,一本却在缺席中共享的书:“如此的匿名性,通过同未知者的关系,创建了巴塔耶所(至少有一次)称呼的‘否定的共通体:那些无共通性者的共通体’。”

图像的肉身:在绘画与电影之间

编号:B83·2161222·1352
作者:【法】莫罗·卡波内 著
出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6年06月第一版
定价:38.00元亚马逊25.00元
ISBN:9787567549401
页数:186页

“肉身”概念在西方思想史上似乎既久已有之、又十分新近。作为梅洛-庞蒂后期哲学的关键性概念,“肉身”一直隐现在诗性的语言与暧昧的界域之中。如何理解这样一个“在传统哲学中尚且无名”,“既不是物质,不是精神,也不是实体”的“存在之元素”?作为当代著名的梅洛-庞蒂研究学者,莫罗·卡波内教授在《图像的肉身》中,从“可见性”的角度对肉身进行了解读,这不仅是对概念本身的梳理与明析,更是对梅洛-庞蒂感性哲学的进一步深化,尤其通过对新的观看方式的描述、以独到的艺术视角对图像在当代文化中特殊地位的分析,一步步呈现出由艺术到政治、渗透于生存经验之中的肉身哲学亦即对存在之境的敏锐体悟。《图像的肉身》从现象学的视角对于图像文化的反省非常独特,深刻又轻盈。本书为“轻与重”文丛系列之一。


《图像的肉身》:一些空窍迎接着旋律

窗口模式令我们相信可以将可见物固定在它“所在之处”,而显然在屏幕模式下我们“依据或借助”它来看。
——《导言》

或者是阅读之前的看,或者是阅读之中的看,最后或者是阅读之后的看,看见的是一幅画,一个肉身,一种命名:《游魂》,保罗·高更,1892年——它被复制,被印刻在封面上,以一种缩略而小巧的方式呈现在“图像的肉身”这个标题之下,仿佛是一种注解,在中间的小小窗口里,那个裸身的女人躺在床上,头微微偏向右侧,以一种睨视的方式保持着向下的姿势。

被复制,被缩略,被刻印,其实和1892年的那幅画产生了某种位移——不仅是时间的位移,还有色彩的位移,大小的位移,而当我在阅读之前、阅读之中和阅读之后看见它的时候,它或者已经从单数和唯一的画作位移成了我看的对象。这是一种窗口的模式,尽管在时间、色彩和大小中产生了位移,尽管在阅读的不同阶段具有了看的不同感觉,但是它毕竟是我看之物,也就是它是被固定在它的“所在之处”,我看的最后目的只是关于高更绘画的一种固定知识,它无法逃逸,不是潜在,就在“所在之处”成为我的对象。

成为我的对象,是因为我让它固定在可见物的“所在之处”,而我似乎也成了看的主体。主客体的对应甚至对立似乎无法从知识的层面看见“比习常所见更多”,它是处于“第二位的东西”,是“可见的”图像。连同这一本作者为莫罗·卡波内的书,连同对于梅洛-庞蒂的哲学,都是在这“处于第二位的东西”的固定属性中,变成窗口模式下固定在它的“所在之处”的可见物。但是这一种看,我作为主体,似乎永远是不在场的,游魂在哪里?为什么裸身?睨视的目光朝向谁?当一切疑问的答案都远离我的时候,我就是被隔绝在现场之外——另一个被固定在它“所在之处”的可见物。

裸身的女人侧向右边的目光,是不是在寻找一个在场的人?甚至是不是在看见我从而把我带向那一幅画在场的世界里?我看它,她看我,在超越时间的相互对视中,看见其实依然是一种不可实现的神话,所以当我们期望“令不在场者面向我们在场”的目的论中,我们真正看的意义在于“进入一个潜在的存在”,是在可见的固定物之外“不可见”的那一部分,那种“所见更多”的“超视觉”,那种使在场者“当下化”的存在,而这一切的实现,便是要我们“依据或借助”它来看,便是要我们从窗口模式走向屏幕模式。

这就是梅洛-庞蒂拷问,“它不是令不在场者当下化,而是创造一种特殊的在场,一种此前从未有过的在场。”它扩展了“可见的凸显和深度”,它发现了“可见之中蕴含的不可见”,它让“想象的肉身”成为可能——“它本身并不是物,而是事物的可能性、潜在性和肉身。”而当以肉身定义这种可见性,定义潜在性,定义“准在场”,揭示的是“人与存在的关系”,而这种图像的转身,在卡波内看来,并不仅仅是为了“依据或借助”看见更多,并不仅仅是打破“所见之物”的固定模式,并不仅仅是面向一种自身的在场,而是在一种可逆性中解构传统的形而上学,解构传统的二元对立,解构肉身的“自恋主义”,而是在“视觉与可见的之间互为先导的交错旋进”中找到哲学新的身份。

肉身在绘画中,在可见的视域里,也在它的窗口模式下,其实“肉身”从来就是一个误解的概念,也是一个不断在“可见的和不可见的”状态下凸显和深化的概念。海德格尔说“石头没有世界”,是因为它只是在大地的“触及”中,而不是像蜥蜴一样被触碰;胡塞尔说,肉身是大地,是“下方支撑着我们的大地”;米歇尔·亨利说,肉身必须和道联系在一起,是不可分也不可割;弗洛伊德在本体论的精神分子中,把“肉审和身体”和情欲相关;而德里达拒绝将肉身与任何可能超越“模糊、惯例性的隐喻”用法的意义联系起来,拒绝将其“世界化”。

肉身和自然,肉身和大地,肉身和石头,肉身和黏土,肉身和政治,肉身和情欲,以及肉身和身体,无论哪一种对于肉身的定义,似乎都将肉身置于主体-客体的体系中,都将肉身放置在可见的窗口模式下的“所在之物”。“我在圣彼得堡,躺在自己的床上:在巴黎,我睁开双眼看到了阳光。”梅洛-庞蒂在《眼与心》里这样说,圣彼得堡在此处,巴黎在彼处,地理空间隔阂了一张床和一双眼,就像1892年属于高更的时间和2017年属于我的时间,被隔离在不同是世界中,但是当《游魂》中的裸身女人睨视着窗口外的一切,当我“依据或借助”而看见更多的时候,它们却能让缺席之物在场,甚至在视觉的无所不在中拥有一种“超视觉”。

肉身是一种“本源性的存在”,它不再我们的身后,而是处于“永恒的分裂”之中,它不是物质,不是精神,也不是实体,而是“一切存在者所属的共同肌理组织”,是在每个身体的差别中出现,但是这种差别却具有同一性,感知者和可感者同时从属于“肉身”,以原始存在或原生存在的方式包裹在没有主客体之分的世界中,所以肉身是世界化的,它拥有历史的肉身、语言的肉身甚至观念性的肉身,与身体不同,肉身是一种被感知的存在,也是一种感知物,它是“可能的世界,一个已然存在的世界”,而要打开这个可能的世界,一个存在的世界,需要的是在同一性中找到一种“他异”:“于此:相同是另一个的另一个,而同一性是差异的差异。”而按照卡波内的说法,当与法国人相比,他异的体现是:我是一个意大利人,而与美国人相比,他异则是“我自认为是欧洲人”,也就是这种他异,在肉身的存在意义上具有了某种“潜在场”的意义,成为“可见之中蕴含的不可见”,在“想象的肉身”中存在,也就有了某种“依据或借助”来看见更多的屏幕模式。

窗口模式的“所在”是可见的,屏幕模式的“依据或借助”则更多是“不可见的”,从1892年的《游魂》作为一种起点,当然是打开可见的窗口,在一次时间、色彩和大小的位移中看见裸身的“肉身”,梅洛-庞蒂也是在这样的在场中进入高更的世界,而这种进入状态是一种发现“原生生存”的肉身意义,也就是在“现代原始艺术的原初、首创者”高更的图像世界里,找到一种肉身的“野蛮存在”,那种原始的力量,那种无限的神秘,那种想象的产物,在梅洛-庞蒂看高更和高更看梅洛-庞蒂的双向“世界化”中,成为可能,而这种“对野蛮存在的表达”的更大意义在于致力于一种全新的“基督教身体的解构”。

德里达在肉身中看到“无法抹去的基督教隐含意义”,也就是说,肉身成为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肉身,就拥有某种“内部先天的神圣原则”,而更高用石头或木材这些天然的材料来寻求肉身,利用自然元素来重建肉身,虽然最后是在雕像的神圣化中表达了野蛮存在,但是却自然消除了基督教隐含的意义,“重新肯定肉身与皮肤的整体存在,意味着将肉身从与内在性的割裂状态,也就是从模糊的精神化观念中解放出来,不再顺理成章地认为肉身仅仅是内部先天的神圣原则。”它是一种原始主义哲学,这种哲学让梅洛-庞蒂看见了世界化的肉身,看见了作为野蛮存在的肉身。

这是“使人们看见”的第一步,就如保罗·克利所说:“艺术并不复制可见之物;它使人们看见。”“使人们看见”是让不可见之物具有可见性,就是在展现创造中“生成”一种图像,而这种生成也成为梅洛-庞蒂的现象学:“抓住正在生成的世界的意义或历史的意义”。可见之物的不可见性,不可见之物的可见性,都构成了一种新的本体论,是感性意义下的本体论,而这种本体论就是要解构柏拉图主义中的理性本体论。感性而被看见,看见而显露不可见之物,这个过程变成超视觉的一种“肉身”,就如通灵者一样,是超验的,“事物与可见世界……始终位于我视野中看到的东西的背后,在界域边缘,而我们称为可见性的正是这一超验性本身。”这种超验性带来的超视觉,就是“令我们看到那不在场之物”,如保罗·克利所说“再现的誓愿”那样,“观看因此意味为协助”——协助一种被遮蔽的事物显露自身,“同时也通过遮蔽的行为将被遮蔽之物揭示出来。”

所以生成,所以创造,所以不可见而被可见,“实际的、在场的、最终的也是最初的存在物本身,原则上都通过各自不同的视角,在透明中被把握,因此仅仅向那些意图看见它们,而不是拥有它们的人显露自身;那些人不是将它们夹在镊子尖上或固定在显微镜下,而是任它们存在,并协助它们持续地存在,仅仅满足于把那空洞,把它们反复要求的自由空间归还给它们,给予它们需要的共鸣。”这样一种共鸣在超越了图像之后,超越了窗口模式之后,进入到了“依据或借助”看见更多的屏幕模式,那边是梅洛-庞蒂面向电影的思考。

把“电影视为感知的对象”,不仅电影具有图像的意义,而且形成一种时间性的形式,在蒙太奇的节奏中,“每一幅画面的持续时间”构成了一种生成的可见性意义,可见和不可见的肉身形成了整体,“对话与沉默的间隔设计正是为了使画面的效果达到最大化”,而这种最大化在另一个意义上创造的是同一性的“他异”:“(电影)不再像刚开始时那样,摹仿客观的运动,而是表现视角的变化,呈现出从一个人物到另一个人物的转换,或者从一个人物向事件的滑移。”图像不再是固定在那里的“所在之物”,而是在互逆旋进中带入到一个不可见的超视界中,在“一句话凭借”中看见更多。

可见的和不可见的,不是一种对立,不是一种反面,甚至不是一种矛盾,它以整体的方式凸显,它以互逆的方式旋进,而思想,同样需要“建立在一种光与影之间本质的互补性之上”。可见不是在真实中去除不可见的阴影,而是在“再现”中开启幕布,在电影式的构型中形成“一种全新的光的理念”。“艺术正是赫耳墨斯·特里斯墨吉斯忒斯所说的‘无言的呐喊’,它‘好似光的声音’。而一旦出现,它将会在日常视觉中唤醒一种沉睡已久的预先存在的力量。……这内部的激荡、可见的闪耀正是画家以深度、空间、颜色的名义找寻的东西。”光是照见阴影,照见不可见之物,光是唤醒,光是自我表达,所以肉身之光就是逾越那种障碍,在另一幅屏幕中散发自己的光亮,从而在提供自身意义上勾勒出“逻各斯”,勾勒出本体的肉身,“因此,肉身之光具有双重意义:首先是照亮了肉身的光线,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同时它也是由肉身透射出的光线。”

可见的和不可见的,正是肉身的双重意义,正是差异化中的同一性,正是他异中的自我,所以很明显,肉身的可见性隐含着不可见性,不可见性凸显着可见性,“因为对这个词的选择使它避免了指向某一主体或客体,同时集主动性、被动性于一身。”它是整体性,它是世界化,它是超视界。而从图像到电影,梅洛-庞蒂并不只是在“依据或借助”中看见更多,当拆解了肉身和图像的可见性和不可见性,在场和不在场之间的隔离之后,梅洛-庞蒂实际上是要在生活和哲学之间建立一种感性的理念,是要在哲学身份的改变中寻找“非常规哲学”:“真正的哲学是对哲学的嘲讽,它是非常规哲学。”为什么嘲讽?什么是常规哲学?在梅洛-庞蒂看来,就是因为哲学与非哲学,与感性与心智、想象与现实、主动性与被动性、主体与客体一样,变成了形而上学里的二元对立。

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只是看和被看,只是窗口之内和窗口之外,只是身体和意识,而从“可见的和不可见的”肉身概念中寻找到的“非常规哲学”,就是破除此处和彼处,自身和副本之间的决定论,而走向一种“作为感性的内里和深度的理念”,这是生成的,是创造的,是“依据或借助”而看见的,梅洛-庞蒂把这种存在叫做“空窍”:它迎接着旋律,迎接着理念的诞生,而当人与世界相遇,当可见的和不可兼得肉身相遇,便在空窍中产生“共鸣”。共鸣从存在开始,“一个创造的进程在我身上自行启动”,于是取消了作者,取消了主体,而在迎接的相遇中,客体也被解构,在没有了主题和客体的对立中,空窍在迎接中相遇,在相遇中共鸣,于是便是最后的交织:“一切与存在的联系都同时是把握和被把握,把握就是被把握,把握就是记载,就是被记载在他所把握的那个存在中。”

从图像学转向,也是肉身的一次转向,转向可见的和不可见的整体,转向超视觉的屏幕,转向一种感性理念的存在,于是肉身开始启动了那一个没有形而上意义的“我思”,仿佛是梅洛-庞蒂在空窍里发出的启示:“这个空窍通过现在的流逝于滞留在我身上自动形成,并不是我使我思,正如也不是我命令我的心脏跳动一样。”

火与玫瑰

编号:E38·2161109·1351
作者:【意】安东尼奥·葛兰西 著
出版: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版本:2014年08月第一版
定价:58.00元亚马逊21.50元
ISBN:9787553448121
页数:375页

意大利文书名《LETTERE 1908—1926》,直译为《1908—1926年书信集》,是《狱中书简》的姐妹篇,收录葛兰西自1908年至1926年被捕前的189封书信。葛兰西从卡利亚里、都灵、莫斯科、维也纳和罗马,写给家人、恋人、战友共计189封书信,它们是火——一位意大利共产主义者成长历程的生动写照:艰难困苦的学生生活,积极参加并领导工人运动,同法西斯作艰苦卓绝斗争;它们是玫瑰——一位撒丁青年丰富情感(亲情、友情、爱情)的自然抒发;尤其是写给朱丽娅的50余封情书情真意切、动人心弦:“我想当我们在一起生活时,我们将战无不胜,我们甚至找到粉碎法西斯主义的手段;我们希望我们的孩子有个自由、美好的世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奋力斗争,仿佛以往从未这样斗争过,运用我们从未有过的智谋,不屈不挠,竭尽全力,清除一切障碍。”


《火与玫瑰》:像历史飓风中的小小树枝

真理是:在历史上一个政党从未最终定型,永远不会。由于党一旦定型,它就变成全民,即是说党就消逝了。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直至它的消逝,它会历经一系列暂时阶段,并且一次次地以两种历史上可能的形式吸收新成员:以个体加入或以或大或小的集团加入。
——《1924年2月10日 致泰拉齐尼》

1924年,是葛兰西已经被选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书记的1924年,是正在维也纳从事革命活动的1924年,是墨索里尼为首的法西斯夺取了意大利国家政权的1924年,是和妻子朱丽娅·尤尔卡分离而想念的1924年,是患了严重的神经疾病和贫血而依靠药物减轻痛苦的1924年——对于葛兰西来说,1924年正是自己革命生涯的中间阶段,虽然没有看见明天却坚持未来会迎来胜利,虽然不知道两年后会被捕但充满了革命乐观主义,而在一个从未定型的政党建设时期,葛兰西就是在“暂时阶段”,面对内心的那团革命之火,面对已经开放的爱情玫瑰。

安东尼奥·葛兰西,作为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和总书记,国际工人运动的杰出活动家、英勇无畏的反法西斯战士,和20世纪最富独创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在1908年至1926年被捕前写下的189封书信,不仅是他在革命生涯中逐渐看见了革命的“真理”,同时也见证“火与玫瑰”的人生,党没有定型,党没有消逝,党还在暂时阶段迎来她的发展和壮大,而对于人生来说,也在“永远不会”的状态中持续着,生长着,革命着。

但是从那些书信里,分明看见了一个痛苦的个体,一个艰难行走的人,甚至是一个挣扎在疾病、孤独中的苦难者。1895年,因女仆的一次不小心,他被跌落在地,造成了残疾。这是疾病在四岁的葛兰西身上留下的永远印痕,也从此开始了他苦难的人生,而离开家求学似乎是他摆脱苦难的一个起点,也是对于命运发起的挑战,但是在一个人的求学生活中,家境的贫困依然让他无法远离痛苦,一方面,物质的匮乏使得生活难以为继,从1909年到1913年写给家里的信可以明显看出,他生活在非常艰难的处境中,“我走出屋门,冻得发抖,穿过城市,回到冰凉的屋里不能暖和过来,两三小时牙齿还一直在打战,你想想会是乐事吗?”1911年12月20日写给家里的信她这样说,寒冷,贫困,无助,他只能向家里求助,他需要付房租,需要买衣服,需要上课,甚至他写信的目的只是为了催促家里寄来钱,而当钱迟迟没有寄到的时候,他甚至充满了抱怨,“为什么你们认为事情进展顺利,仿佛在家里那样,而我在这里不得不在恐怖之中等待。”1911年11月17日写于都灵的信,最后的落款是“亲爱的父母之情万岁”,但是那种恐怖生活却像一种阴影包围着他,在无助之下他只能抱怨,甚至愤怒。

葛兰西当然是想通过学习来改变生活,这种欲望变得迫切,而在渴望面前,他反而加重了自己的痛苦,4岁时留下的身体残疾,或者已经成为过去的伤痕,在新的人生道路上,似乎也在不断被身体的痛苦折磨,“过错在我,我感到了;我本应以另一种方式行事。我不应当脱离生活,像我以前所做那样。我有两年生活在世界之外,有点儿在梦中。我让把我同世界和人们相联系的所有连线一根又一根地掉。”1916年,他从都灵寄给“最亲爱的戈拉吉艾塔”的信中这样说,脱离生活,是为了忘记自己的身体苦难,是为了追求更多的梦想,但是却又给他带来了新的苦难,梦想也变成了一种噩梦,就像他自己承认的那样,“两年来我只为我的利己主义生活,只为我的利己主义痛苦生活”,他变成了穴居的狼,当知识、思想不停地装满大脑的时候,他却发现“大脑受到了痛苦的折磨”:“整个头都疼,最终只能想到头。”

从思想回到大脑,从精神回到肉体,这一种苦痛只是一种形而下的身体叙事:因患支气管炎卧床不起,采用远足疗法减轻痛苦,剧烈头痛难以消除。在1913年写给父亲的信中是一个挣扎在死亡边缘的人:“亲爱的爸爸,因为我顽强地学习了一个月,只是导致我眩晕,头疼欲裂并患脑贫血症,使我的记忆力衰竭,脑子里空空如也,使我不时地发疯,靠散步、卧床或在(如同发怒者)地上打滚都不能恢复平静。”而这些疼痛、疯狂、自我解脱,在葛兰西的身体里几乎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后遗症,以致在1924年写给妻子的信中还谈到了自己的疾病:“今天我服用了含铁和砷的药剂,我患了神经疾病,但比神经疾病更严重的是贫血,因此需服后种药剂。”

身体的疼痛仿佛是一场噩梦,而在他求学的过程中,他也慢慢看见了社会的疾病:自己的贫困从而何来?“我的造反本能从孩童时就针对富人,因为我在小学各门功课都优秀,却不能继续学习,而肉铺、药店和布店老板的孩子却可以上学。”阶级的分化使他和家庭处在社会底层,所以那种对立自然成为他革命的原动力,这是一种简单的思维,却也让他在疾病加剧、处境艰难中选择了一条革命道路,1911年在卡利亚里被警察带走也是他走上反抗道路的第一次实践,“由于爆发了一次罢工,而纳纳罗又是地方工会的会计,警察想要知道他的地址,以便没收工会资金并制止罢工。”罢工、逮捕,以及自我的逃离,变成了葛兰西1911年的主题词,也从此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生活。

两年后他加入了意大利社会党,从此走上了革命的道路,也让他用火的力量来反抗社会,来寻求救赎,也让他看见了那个“从未最终定型”的政党如何在暂时阶段中一步步走向强大,一步步形成自己的阵营,一步步团结更多的群众。1914年他在写给民族青年团的信中强烈谴责了“某位无耻狂妄的骗子”:“显然,这个人肯定既心怀恶意又极端自私,他旨在利用这种或那种古怪念头的表现(靠报刊传达),把令人尊敬的民族青年团体变成城市门房里长舌妇的无聊谈资。”所以他呼吁捍卫阻止的名誉和尊严,捍卫社会主义文化团体的纯洁,而这种捍卫在葛兰西看来,就是要加强无产阶级的团结意识,在给《前进报》编辑加莱托的信中,葛兰西翻译并引用了赫拉克利特的名言“一切都在运动”来表达这种想法,运动就是“打倒世界语,正如打倒一切特权、一切机械货色、一切生活的最终及僵化形式、败坏并侵蚀不断变化的社会的死尸”,运动就是把自己称作是革命者、历史主义者,运动就是“那些自发出现并通过社会自由活力活动得以实现的(语言的、经济的、政治的)社会活动形式是有益和合理的”,而“一切的都在运动”的唯一形式就是团结群众,唯一过程就是开展群众运动,唯一的目的就是争取最大广大群众。

这是葛兰西的“群众路线”,1923年他在莫斯科写给“最亲爱的同志”的信中说:“……这样的前景提出革命无产阶级团结的必要性,存在唯一共产主义阶级政党的必要性。”在写给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总书记帕尔米罗的信中说:“我们确信先进无产阶级的大多数会被我们所吸引和吸纳。”在写给陶亚蒂的信中说:“群众是围绕着各个政党组织起来的,他们根据所追随的政党的‘标记’,位移并列队。”所以他提出了要在区分首领和群众的基础之上,“提出实际建议并为群众指出行动及组织的实际方向”,所以他反对社会党内部的分裂,所以他希望建立“一个能持续地、系统地争取最广大群众的合法讲坛。”——1923年他建立创办《团结报》和《新秩序》杂志,用刊载贴近意大利工人阶级的最紧迫最根本问题来团结他们。

而开展群众运动的最根本目的是让党团结一切力量开展斗争,1924年已经到了维也纳的葛兰西在写给乌尔巴尼的信中说:“一个共产党的内部生活不能设想成议会性质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不同派别起着由其不同渊源决定的作用,就像在议会中不同政党的作用一样,而不同政党由社会不同阶级决定。党只代表一个阶级,而党内一次次地变成思潮和派别的不同立场,是由对发生事件的截然不同的看法所决定的,因此不能固化为持续性结构。”三年前意大利共产党成立,葛兰西是创始人之一,并在第二年当选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书记,对于新成立的政党,葛兰西一直坚持群众路线,并把它看成是永远的事业:“今天,我们走到群众面前,进行讨论,并建立群众队伍,不是只存在几小时而是存在一生。”

葛兰西:苦难和疾病构成的个体叙事

在这条群众路线中,葛兰西也看到了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国家舆论运动的影响下,产生了“彻底清算革命意识形态的派别”,那些右翼政党和派别开始剥夺报刊的传统读者,这是一种分化,所以他认为,“就在意大利目前形势下,党要特别注意团结广大工人群众的方法。”《无产阶级批判》成为新的刊物。另一方面,多数派代表和少数派之间也出现了分裂,这是党和运动形势遇到的严重问题,在写给费里的信中,他也剖析了共产党自身存在的问题:“由于害怕被称作野心家和不择手段者的人,我们没有创建一个派别并且努力在全意大利组织此派别,由于害怕造成工会分裂并过早地被开除出社会党,我们不想赋予都灵工厂委员会一个独立自主的、并能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领导中心。”

但实际上,对于1924年的意大利共产党来说,最严重的问题是法西斯掌控了国家政权,这是1922年10月发生的事件,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首要的任务是如何与法西斯进行对抗,1924年3月1日,葛兰西写给斯科齐马罗和陶里亚蒂的信中提到了意大利极端混乱的局面,而最主要是“法西斯主义现象所造成”,民族缺乏团结,国家正在瓦解,所以他指出:“我国各种政治力量关系的这一格局为我们指出行动的方向。”具体包括:开展对工农政府口号的细致、持久的宣传;开展反对工人贵族、即改良主义的斗争;重新组织党,进行彻底、充分的政治教育;特别关怀移民。

“我们仿佛走在一座沸腾的火山上。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尤其是确信掌握无限权力的法西斯分子,火山突然爆发了,喷出的炽热岩浆淹没了整个国家,震撼了整个法西斯主义体制。”1924年6月22日葛兰西写给妻子的信中,表达了这种担忧,同时也表达了自信:“我认为,在这些天我们党成为真正的群众性政党。”但是,随着国内局势的变化,这种担忧渐渐变成了现实,1925年,意大利共产党机关报《团结报》总编辑乌大维·帕斯托雷被逮捕,《团结报》编辑费利切·柏拉图和罗马诺·科吉也遭逮捕,自由意大利被解散,发对组织的新法案也成为“迫害我们的可怕工具”,面对这样的局势,葛兰西在写给亨伯特-德罗兹的信中提出:“我们正在研究采取一些适当措施,以能维持最低合法性,同时又不失为一个群众组织。”而在1925年“致共产主义者敬礼”的信中他认为:“反对派已经四分五裂。我们必须制订一个完整计划,让群众尽摆脱他们的影响。”

但是关于重新开展群众运动的“完整计划”还没有来得及制定并实施,1926年11月,35岁的葛兰西就被法西斯当局以“非常措施”逮捕了他,从此开始了他备受折磨的狱中生涯,而在被捕前,他的内心仍然燃烧着革命之火,1925年10月14日,他在写给意大利政治局的信中,表达了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信心:

同志们,在历史上从未见过一个统治阶级整体上生活条件低于被统治和从属阶级的某些分子和阶层。历史把这种前所未闻的矛盾留给了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的巨大危险恰恰在于这种矛盾,尤其在那些资本主义没有充分发展、不能统一生产力的国家内更是如此。此外,这种矛盾在资本主义国家内也呈现出某些特征,那里的无产阶级在客观上已经起着重要的社会作用,但仍产生改良主义和工团主义,产生行会精神和工人贵族阶层。然而,如果无产阶级不以牺牲行会利益来克服这种矛盾的话,就不能成为统治阶级,即使成为统治阶级,如果不能为了阶级的普遍与长远利益而牺牲那些直接利益的话,也不可能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和无产阶级专政。

火是革命之火,对于葛兰西来说,这一团火从童年时遭遇不公就开始燃烧,从学生时代到罢工运动,从意大利社会党到意大利共产党,从苏联革命到共产国际,从莫斯科到维也纳,一直在燃烧,这团火化成革命的力量,化成群众运动的动力,化成无产阶级对抗的信心,未曾熄灭。而在这一团革命之火之外,在葛兰西的心中还燃烧着爱情的火焰,从1922年在莫斯科郊外的银色森林疗养院治病期间结识了病友杰尼娅的妹妹朱丽娅开始,他一直把这种爱当成是自愈自己的良药,是自己人生中超越困境的力量,“我常常回想我们在银色森林一起度过的那个著名夜晚。”无论是在莫斯科,还是在维也纳,那一封封信里有初恋的羞怯,有热恋的激情,有离别的忧伤,有企盼团圆的急切。这是一种生活的信心:“以前我认为自己的感情园地完全干枯,现在我发现自己身上有忧郁的小溪(涓涓细流)和皎洁的明月(边缘泛着蔚蓝光)。”这是对抗孤独的希望:“亲爱的,你应当来,我需要你,我不能没有你。你是我自身的一部分,我不能远离我自身。我仿佛悬在空中,似乎远离现实。”这是不向现实妥协的勇气:“生活是统一的,各种活动相互巩固,爱情巩固了全部生活,不真是如此吗?爱情在其他激情和情感中创造了一种平衡、一种更大的力量。”

怀孕、孩子出生,这些信息是政治之外的感情寄托,对于葛兰西来说,完全走向了一种个体体验,所以在朱丽娅面前,他也会忧伤:“我认为你和我有同感:书信使我们的各种情感变得贫乏,就像一个倒置的漏斗,把清澈的液体搅浑。 ”他也会孤独:“我生活非常孤独,在一段时间内这不会改变。我感受到你不在身边,我觉得周围空空荡荡。”甚至,在这个从小就带着身体残疾的男人身上,感受到的是一种脆弱,他害怕长久的分离,他看见世界“既庞大又恐怖”,他在革命斗争中甚至有一种“尽力逃脱这片纯粹政治的沙漠”的渴望,这是一种回归,回归到一个具体的人,一个真实的人,一个苦难的人,所以葛兰西问朱丽娅,也问自己:“我是否能爱一个集体而从未深爱过每个个体”?他把自己看成是一个“仿佛悬在空中,似乎远离现实”的人,似乎也是在那一团革命之火的内部,看见了一个灵魂的另一种挣扎。

“有时我想自己就像历史飓风中的一个小小树枝,但我拥有足够力量尽可能保持冷静并履行自己的职责。”1924年他写下了这句话,他看到了残酷的现实,看到了必胜的未来,两年后当他被逮捕时,这句话就演化成了另一个革命版本:“你们把意大利引向毁灭,我们共产党人一定要挽救它。”就是在监狱中,他遭百般折磨,却仍以坚强的意志研究革命理论,写下32本《狱中札记》,这是意大利现代思想史上的重要著作。但是当火与玫瑰构成了葛兰西生命中的两种意象,其实我们需要的是看见一个有着丰富内心世界的人,一个在政治的飓风中的小小树枝,一个丈夫,以及一个父亲:“我愿为你找回所有平静,可能出于我的自私,出于满足我享受一段欢乐时光的不可遏止的愿望。亲爱的,紧紧地拥抱你和孩子们。”

三国史话

编号:Z55·2161109·1350
作者:吕思勉 著
出版: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6年01月第一版
定价:16.00元亚马逊5.90元
ISBN:9787560975757
页数:160页

《三国史话》是历史学家吕思勉生前所写的惟一一部通俗性的史学作品。作者以丰富的历史知识为基础,从文学和史学的角度,对三国史上存在过的与三国文学中塑造的人物、事件、战争及地理环境作了细致的区分,对许多重大的历史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辨析,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所以我们现在研究历史,倒还不重在知道的记得的事情的多少,而尤重在矫正从前观点的误谬。矫正从前观点的误谬,自然是就人所熟悉的事情,加以讲论,要容易明白些,有兴味些。”吕思勉注重对社会的综合研究,最能融会贯通,评论历史往往独具只眼,是故本书成为易中天先生品三国的重要参考资料。


《三国史话》:为公家谋乃真

以解释古事、批评古人,也不是绝对不可以,不过要很谨慎,限于可能的范围以内罢了。谨守着这个范围,我们能说的话,实在很少。然在这些少的话中,却多少见得一点事实的真相。其意义,要比演义等假设之以满足人的感情的,深长得多。
——《历史与文学》

历史是谨慎的,历史是少言的,历史却需要真相,站在“现在时”的吕思勉似乎已经距离历史有些距离了,当以回首的方式“解释古事,批评古人”的时候,这一条史学的原则又如何体现?吕思勉面对历史的时候,其实他设置了一个参考背景,那就是文学,而对于三国来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的文学,“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是文学,“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也是文学。

可以说,文学里的三国在给人们带来的知识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过了历史本身,吕思勉回忆自己教授历史多年,很多学生对历史知之甚少,但是“问及三国史事,却很少荒谬绝伦的”。在他看来,这自然是受了《三国演义》的影响,作为中国行销最广的书籍,《三国演义》几乎成为了通俗教育的一种范本,而在他看来,这只是文学之一种,并非是史实的记载和评述,“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陆游的这首诗很生动地描述了说书的在通俗教育中的作用,而口头的说书变成书面的平话,只是文学意义上的升级,而文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消闲”:“平话俗称小说,亦谓之闲书。虽然是用以消闲的,然而人们的知识得自此中的,实在不少。”

这其实就指出了小说文学和历史之间的区别,文学是用以消闲的,所以在演义中,重要的一种手法便是假设,而它的目的就是满足人的感情,那些离奇变幻的情节,那些拍案惊奇的故事,都是表达一种文学趣味,所以既可以洋洋洒洒来叙述发生的故事,也可以用自己的观点来评析那些人物,这是文学的一种自由。但是这种创作在吕思勉看来,却是一种“浅薄”:“所以演义一类的书,所说的军谋和外交手段等看似离奇变幻,神出鬼没,要是我们真肯用心,凭着事理想一想,就知道他所说的话,都极幼稚,只好骗小孩子罢了。”很明显,吕思勉把文学归类为“浅薄”之学,称之为幼稚,是因为在他看来,文学是为了满足一种私欲,“因为文学是刺激感情的东西”,满足自我的感情当然和满足私欲,所以在“私”层面意义上,文学离讲述“事实的真相”的历史很远。

获得无意义的知识,是一种私,刺激并满足感情,是私,这甚至不只是文学的趣味,在历史中同样有一种要不得的私,《汉书》的作者是班固,作为中国历史学著作之一,《汉书》的地位很高,但是在吕思勉看来,这无非也是班固满足私欲的一种表现,“把王莽说得如何坏,又说当时海内的人心如何思汉,怕只因写《汉书》的班固本是汉朝的亲戚;他又是一个无识见的人,根本不懂得历史是国民的公物,而只把他看成一家的私物罢?”这是一种有功利性的私,因为和汉朝有家族利益这种私的存在,所以班固在写作《汉书》的时候,掺杂了太多个人的主观,而这种主观把作为国民的公物变成了“一家的私物”。

这是吕思勉的破,“历史上的事实,所传的总不过一个外形,有时连外形都靠不住,全靠我们根据事理去推测他、考证他、解释他。观点一误,就如戴黄眼镜的,看一切物皆黄,戴绿眼镜的,看一切物皆绿了。”而私的反面当然是公,所以历史的真正作用在于“公”,撇出私的目的和趣味,导向公的作用,吕思勉在驳斥文学的浅薄的同时,也慢慢建立了自己澄清谬误的历史观。而在纷纭变幻的三国时代,吕思勉以“史话”的方式,用通俗的语言来谈三国的人和事,其实也是对于三国通俗文学作品反唇相讥的一种手法,演义取得了特殊的教育效果,那么通俗的史学作品是不是也能起到另一种澄清谬误的教育效果?

“所以我们现在研究历史,倒还不重在知道的、记得的事情的多少,而尤重在矫正从前观点的误谬。矫正从前观点的误谬,自然是就人所熟悉的事情,加以讲论,要容易明白些,有兴味些。”谬误在哪里?宦官真的只是阉割的人所做的官?亲戚二字是在古代就是指异姓而言,从而变成了诟病的“外戚”?董卓的扰乱仅仅只是一个群雄争霸的政治问题?在种种的问题中,吕思勉其实侧重于对曹操进行评述,侧重于在魏武帝的史实中阐述“公”的意义。

在“褒刘贬曹”的《三国演义》中,曹操是奸臣,是奸贼,是“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对他最不齿的事情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吕思勉认为,《三国演义》的这种说法全来自于流行于民间的说书,“说书的人是不会有什么特别的见解的,总不过迎合社会的心理;而且一种见解,不是和大多数人的心理相合,也决不会流行到如此之广的;所以对于魏武帝的不正当的批评,我们只能认为是社会的程度低下,不足以认识英雄。”在吕思勉看来,曹操能够击败各路群雄,在北方立足,也是一种“相当的成功”,而这种成功和“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有太多的关系,一方面当时的天子根本没有什么权力,对于一个傀儡皇帝来说,还有什么挟不挟的必要性?而从曹操本身来说,他也根本不需要“挟天子”壮大自己的力量,他二十岁被举为孝廉,后来做了济南相,在政治上应该初露锋芒;后来辞职之后,他的想法甚至是出世的:“想秋夏读书,冬春射猎,以待时之清。”这是一种高尚的志趣,说明他并不是一个热衷于富贵利达的人;而当他出兵讨伐董卓、破降黄巾军三十余万,才是他政治生活真正的开始。

为了汉室,他讨伐了董卓,为了大局,他扑杀了伏皇后,为了稳定,他征讨吴国和蜀国,种种都使她成为汉末的政治领袖,“我失败了,国家也要有危险。”所以在最后,他执守臣节,不肯篡汉,这一点吕思勉认为是一种道德:“不论道德条件如何陈旧,如何不合理,遵守他的人,总是富于社会性的。”所以《三国演义》说他是汉贼,就是一种低级趣味,而在和“狭天子以令诸侯”无关的成功中,她考的是“政治清明,善于用兵”。也正是因为如此,吕思勉认为曹操是当时的英雄,就像他引用明朝王阳明说的那句话:“莫要看轻了豪杰。能做一番大事业的人,总有一段真挚的精神在内。”

而这样一种英雄完全是建立在公的基础上,吕思勉在《论学集林·蒿庐论学丛稿》的《论“魏武帝”》中说:“夫惟无意于功名者,其功名乃真。公初仅欲作郡守,后又欲以泥水自蔽,绝宾客往来之望,虽至起兵讨卓之后,犹不肯多合兵是也。惟不讳为身谋者,其为公家谋乃真。使后人处公之位,必曰所恤者国家倾危,身之受祸非所计,更不为子孙计也。然其诚否可知矣。”不为私之利,只为公家谋,所以曹操说:“前朝恩封三子为侯,固辞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复以为荣,欲以为外援,为万安计。”吕思勉对他的评价是:“从古英雄,有能如是坦白言之者乎?”

“从古英雄,坚贞坦白,无如魏武者。”在从两汉到魏晋,中国历史的确走向了一种大裂变,究其原因,吕思勉认为这种政局降落的原因就是道德的沦落,让那些狡诈之人得势,在他看来,应该对这种政治道德沦落负责的不是曹操,而是司马懿,他“用尽了深刻的心计,暴虐的手段,全是为一个人的地位起见,丝毫没有魏武帝那种匡扶汉室、平定天下的意思了”。对比明显,一个是坚贞坦白的真英雄,一个却是满足私欲的窃权者。一个是封建时代的光明面,而另一个则是黑暗面。

而在评述这段封面时代尾声的时候,吕思勉在魏武帝之外,还提到了另一个人物,那就是诸葛武侯,“公忠体国的文臣,舍死忘生的武士,就是其代表。这两种美德,魏武帝和诸葛武侯,都是全备了的。他们都是文武全才。”他认为,当历史进入到封建尾声的时候,他们却成为了封建时代的光荣。而在诸葛亮的身上,最大的体现也是一种为公思想,在《诸葛亮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中他引用给出师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把自己的私有财产献给国家,也是对于国家主义的一种表达,而这种“读史者以为美谈”的故事所传递出的“公心”其实也并非诸葛亮独有,夏侯惇又“陛清俭,有余财,辄以分施,不足资之于官,不治产业”的想法,徐邈有“赏赐皆散与将士,无人家者”的实践,邓芝也有“为大将军二十余年……身之衣食,资仰于官,不苟素俭,然终不治私产,妻子不免饥寒。死之日,家无余财”的品德,吕岱有“在交州,历年不饷家,妻子饥乏”的做法。,“其所为皆与亮同。”甚至,陈表说:“家财尽于养士,死之日,妻子露立”,而朱桓则立下“爱养吏士,赡护六亲,俸禄产业,皆与共分。及桓疾困,举营忧戚”的志向,种种做法,却更是牺牲自己,“则尤有进焉者矣。”

列举这些史实的目的很明确,当吕思勉读《三国志》中曹操的故事,“未尝不怆然流涕也”,当谈及诸葛亮为公的举动,“读史者以为美谈”。这种包含个人感情的抒发,也是为了在历史中寻找现实的意义,虽然吕思勉反对“前车之鉴”的说法,“史事哪有真相同的?我们所谓相同,都不过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为同罢了。事情既实不相同,如何能用同一的方法对付?”史事绝不相同,失败者只在历史本身之中,但是在历史真相中启示后来,却也是一种史学观,所以在谈到“外戚”的演变时,他说:“正和辛亥革命以前,一个皇帝被打倒,又立一个皇帝一样。当一种制度的命运未至灭亡的时节,虽有弊病,人总只怪身居其位的人不好,而不怪到这制度不好。譬如我们现在,天天骂着奸商,却没有人攻击商业制度一样。”在谈及曹操的用兵时,引用他的说法:“合兵能多得耳,然常自损,不欲多之;所以然者,兵多意盛,与强敌争,倘更为祸始。”吕思勉提出的问题是:“自清末孕;民国,军人纷纷,有一人知念此者乎?”

并非映射,只是期盼,期盼一种“为公家谋”的人,期盼一种坚贞坦白的真英雄,期盼一种平定天下的好首领,“其人物愈大,则其志愿愈大,其志愿愈大,则其为人的成分愈多,而自为的成分愈少,则是一定不移的。”

明朝历史的教训

编号:Z58·2161109·1349
作者:吴晗 著
出版:台海出版社
版本:2016年08月第一版
定价:33.80元亚马逊12.50元
ISBN:9787516810866
页数:288页

一个泱泱大国为什么会从当初的恢弘建国、气势逼人、一统天下走到最终的风雨飘摇、千疮百孔、不堪一击,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三百多年的明朝历史会给如今快速发展的中国带来怎样的影响?吴晗说:“三百年前,从当局到人民,从将军到文士,都只顾自己的享受,儿女的幸福,看不见国家民族的前途,个人的腐化,社会的腐化,宣告了这个时代的毁灭。”本书通过提纲挈领的线条,秉着对历史严谨公正的态度,简单叙述了明朝政治、制度、社会、人物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真实史料为基础,深入挖掘出明初的恐怖政治、卫所制度、科举情况,以及晚明流寇、农民起义等表象下隐藏的真相,揭开那段跌宕起伏的历史。


《明朝历史的教训》:两个轮子的亡国论

我们回顾这两千年的专制政治,无论向心或者离心,都是以独夫之心,操纵数万万人之事。而历朝皇帝,都生怕天下把得不稳,于是大量引用戚族,举全国人的血汗,供一家之荣华富贵,荒淫奢侈。自今而后,我们需要向心,我们更需要统一,但我们必须向心于一个民主的政权,我们必须统一于一个民主的政府之下。
——《第十二章 历史上的政治的向心力和离心力》

被回顾、被研究,以及被追念,都写在那腰封之上,只不过从历史已经发生的被动状态进入到面向未来的主动迎接。“鉴往事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其实是提供了两种方法论:一种是和往事兴衰有关的史实研究,注解在下面这句话里:“武汉三十年心血铸就,历经多次删改,终成传世佳作”;另一种是和当今“现在时”的发展有关的借鉴,注解在再底下的另一句话:“毛泽东最为赏识的历史学家武汉讲述明朝的兴衰与个人的得失”。而这样的“继往开来”的主旨在腰封另一面则注解得更为明确:“勿忘昨天的历史教训,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服明天的伟大梦想。”昨天、今天和明天,历史、使命和梦想,构筑的三段论更像是一本契合当今政治宣传的小册子。

而对于历史教训的审视,吕思勉在《三国史话》中以否定的态度驳斥了所谓的“前车之鉴”:“史事哪有真相同的?我们所谓相同,都不过察之不精,误以不同为同罢了。事情既实不相同,如何能用同一的方法对付?”不同为同,是察之不精,其实是对于历史的一种误读,而偏偏就是这种误读把教训变成了经验,试想,往事之兴衰完全是一种“历时性”的现象,它和史实有关,是完全在历史长河中已经发生的一切,如何能以“共时性”的态度移植到活生生充满未知的现在和将来?

但历史的意义或者真的不在于总结教训,提炼经验,而是以考察的方式看见我们未见的东西。而作为“明朝奠基者”的吴晗,其研究中心也一直在明史研究方面,《胡惟庸党案考》、《明成祖生母考》、《朱元璋传》等经典著作也都是围绕着对历史的考证上,都和往事兴衰有关。而这一本《明朝历史的教训》并非是吴晗的专著,甚至只是吴晗发表在报章、杂志上的文章汇总:《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厂》章节是“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旧稿”是为纪念甲申三百周年而写的专稿,《历史上的国民身份证》则写于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刊载在《中国建设》五卷四期,《明代之农民·苛政猛于虎》一篇原载于天津《益世报·史学》第十二、十三期上,《晚明“流寇”之社会背景》则原载于《大公报·史地周刊》,第五、六期。

时间上没有承续性,体例上没有系统性,当然各篇章之间也没有统一性,如此杂糅在一起,可能也非吴晗自己本人的意愿。甚至书名《明朝的历史教训》看起来也并非是吴晗亲自确定的,它很可能来源于最前一篇《三百年前的历史教训》演化而来。在纪念甲申三百周年的文章中,吴晗把明朝亡国的历史的教训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皇帝、宰相、兵部尚书和军队将领的不作为,弘光帝“还是满不在乎,人生行乐耳,对酒当歌,南京沦陷的前夕,他还在排演当代有名的歌剧燕子笺!”宰相马士英则“凭了一点拥立的私恩,独擅朝权,排斥异己,摈史可法于江北,斥刘宗周、黄道周于田野,迎合弘光帝的私欲,溜方多似狗,都督满街走!”而阮大铖则勾结马士英、奉承弘光帝,“居然做了新朝廷的兵部尚书”,“综全国军政,负江防全责”。拥兵数十万虎踞长江上游的左良玉,则按兵不动,坐观兴亡。在朝廷之外,则是麻木的人民,“后方的都市,后方的乡村,却像另一个世界,和战争无关,依然醉生梦死,歌舞升平。”在这样一副国家图景之下,“从当局到人民,从将军到文士,都只顾自己的享受,儿女的幸福,看不见国家民族的前途,个人的腐化,社会的腐化,宣告了这个时代的毁灭。”

清兵入关,明朝沦亡,三百年前的这一幕在吴晗心里是完全的痛恨,而他的目的当然是指向三百年后的现在,“三百年后,我们想想三百年前的情形,殷鉴不远,在夏后氏之世。”所以,“三百年前的历史教训”是明朝走到最后一步的死亡论,而要论述明朝二百多年历史中出现的教训,则完全是另一种思路,而从在各个时期发表在报章、杂志上的文章中,虽然大致可以总结出明朝历史的那些教训,但是却丧失了学术著作最主要的系统性,所以,对于《明朝历史的教训》,并不应当成是一本学术著作,而是对于历史史实和人物的一种简单陈述和梳理。

明朝是从推翻元朝统治开始的,作为开国皇帝,吴晗更多笔墨在于朱元璋时代,从他起兵到建国,其实有一种奇怪的思维,作为起义者,朱元璋是从反抗开始的,一方面是对于社会压迫的仇恨,另一方面则是对于异族统治的抗争,吴晗将这种“划时代的转变”称作是“民族革命”:“这一鲜明的划时代的转变,更掀起了过去百多年被压迫、被剥削的民族仇恨,得到知识分子和一般民众的深切同情,地主们也因旧秩序的维持和利益的保全而加入合作,在各阶层支持之下,这一新兴势力在十年中便完成了它们的使命,把整个汉族从蒙古人铁蹄之下解放出来,民族革命成功了!”政权重新回到汉族人手里,这种民族的解放是成功的,但是在解放之后,朱元璋的矛盾性便体现出来,一方面当他改变了自己的社会属性而成为统治者的时候,当他具有了独立行动能力的时候,“便决然地舍弃这双重的、矛盾的策略——肤浅的、欺骗的神话宣传,和已经失去时效的、冒牌的复宋掩护旗帜”,从下层爬到上层,从平民变成新贵族,从农民变成大地主,是和朱元璋一样成功的领袖的社会属性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带来的一个危害,就是“为胜利之杯所炫惑”,吴晗认为,他们“忽略了革命之所以发生的背景,和最初所指出的社会病态”,可以说,明朝的建立“是一个最辉煌的成功,同时也是一个最严重的失败。”

失败似乎从建立明朝就开始了,于最高统治者朱元璋来说,他把皇帝的正殿命名为“奉天殿”,把皇帝诏书的开头规定为“奉天承运”,就是表示他的一切行动都是奉天而行,明朝是承方兴之运的,“谁能反抗天命?谁又敢于违逆兴运?”他禁止一切邪教,他规定十年一次的劳役,他建立里甲的组织,他实行独裁,都是他在成为统治者之后反过来开始的压迫,而这种压迫在各种制度中具有了合法的性质,所以吴晗认为,专职独裁的统治术在本质上并没有随着朝代的更迭而改变,“就中华民族本身而言,地主对农民的剥削特权,并没有因为政权的改变而有所改变。”所以为了维持政权,朱元璋用两套法宝来巩固皇权,一是军队,用武力镇压,二是官僚机构,用公文统治,“皇权假如是车子,军队和官僚便是两个车轮,缺一不可。”

这两个轮子是为了巩固皇权,所以在皇权之外的一切,都可以用这两个轮子,在统治阶级内部,非淮人和淮人之间、相权和皇权之间的斗争,都通过镇压的方式来化解,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尽一切方法来维护自己的独裁统治”,胡蓝党案,相关联的人被杀大约在四万人左右,还有开国功臣被杀系列案:“洪武八年( 1375)德庆侯廖永忠以僭用龙凤不法等事赐死;十三年( 1380)永嘉侯朱亮祖父子被鞭死;十七年(1384)临川侯胡美以犯禁死;二十五年(1392)江夏侯周德兴以帷薄不修的暧昧罪状被杀;二十七年( 1394)杀定远侯王弼、永平侯谢成、颍国公傅友德;二十八年(1395)杀宋国公冯胜。”而对于贪官,朱元璋更是用了极刑:“洪武十五年(1382)的空印案,十八年( 1385)的郭桓案,两案连坐被杀的达七八万人,其中主要是各级官员,追赃牵连到各地许多大地主,都弄得破家荡产,旧地主阶级的力量更进一步被削弱了。”

朱元璋的统治术,其目的只有一个,削弱任何对皇权有威胁的力量,军事镇压和残酷统治或许是一时的极刑,而在长远利益上,朱元璋更是通过兴起文字狱、兴办国子监等手段,从禁止和提倡等两方面来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文字狱的时间从洪武十七年( 1384)到二十九年(1396 ),前后达十三年。一开始是和自己有关的禁忌,之后却变成了广义的禁忌,禁止小民取名用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秦、汉、晋等字,禁止百姓取名太祖、圣孙、龙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等名字,并禁止民间久已习惯的称呼,如医生止许称医士、医人、医者……洪武二十七年,还特别敕命组织了一个《孟子》审查委员会,将里面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篇章删除,“刻板颁行全国学校”。而这种文字之禁和处罚相结合,在国子监,一大批违反规定的人被处死,痛决、充军、罚充吏役、枷镣终身、饿死、自缢死、枭首示众、凌迟,学校变成了刑场。

吴晗:历史的另一个符号

而另一方面,大量奴化的新官僚被培养起来,“是整个学术文化界、思想界、政治界,从童生到当国执政,都向往三王,服膺儒术”。而庶民通过科举和学校教育,于旧官僚形成了明代的新仕宦阶级,他们“有地位,有大量的土地和金钱,剩余的财货的投资目标是兼并土地和经营商业”,在明朝后期,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仕宦阶级形成了贪污之风,“内外上下,贿赂公行,终至民不聊生,盗贼四起”,并形成了“废弁弃官,凑钱投资使某某一人入阁执政,事成后以中外要官为酬佣分红之报偿,再从所任官上科敛搜括,收回资本和利息”的明代吏治,骄奢淫逸盛行,也促使了明朝的亡国。所以吴晗认为,当“读书取科第,做官要贪污,居乡为土豪”成为他们的终极目标,这样一种风气和制度下,明朝根本就没有什么学术。

而在另一方面,明朝农民的负担却一直沉重,“皇室、中官、外戚、勋臣、地方官吏、豪绅、地主、胥役……这一串统治者对农民重重压迫,重重剥削,他们的财富,他们所享受的奢淫逸的生活,不但是搜刮尽农民身上的血汗得来的,并且也不知牺牲了多少农民的性命,才能换得他们一夕的狂欢。”,在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社会里,农民一方面被活活折磨死,另一方面不堪剥削而成为流寇,最终形成了农民叛乱,和明末的奴隶解放运动一起,成为威胁统治者的最大力量。

所以在两架车轮的统治之下,在社会矛盾日益白热化的现实面前,明朝走到了它的末路,而这一切吴晗提炼出“教训”来说,则是政治中出现了离心力。实际上,作为中央集权的时代,它应该表现的是向心力,因为不管是军权还是政权,不管是法权还是财权,都握在中央政府之手上,“中央之于地方,犹躯干之于手足,令出必行。地方之于中央,犹众星之拱北辰,环侍唯谨。”但是明朝为什么让向心力变成了离心力?在吴晗看来,这无非是统治阶级忽视了社会的结构好而矛盾之所在,就拿朱元璋的残酷镇压来说,“他没有也不可能懂得封建专制的寡头独裁政治,地主阶级专政的残酷统治,官僚政治和贪污舞弊是分不开的,封建统治是以剥削人民为基础的,不推翻封建统治、封建制度,单纯地用严刑重罚,流血手段来根绝贪污,是根本不可能有任何效果的。”

当然,站在历史中的朱元璋是不可能看到封建统治的弊端,而吴晗从“鉴往事之得失”角度出发,似乎在向心力和离心力上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我们回顾这两千年的专制政治,无论向心或者离心,都是以独夫之心,操纵数万万人之事。而历朝皇帝,都生怕天下把得不稳,于是大量引用戚族,举全国人的血汗,供一家之荣华富贵,荒淫奢侈。自今而后,我们需要向心,我们更需要统一,但我们必须向心于一个民主的政权,我们必须统一于一个民主的政府之下。”其实,《历史上的政治的向心力和离心力》篇章完全可以以深化的方式探讨中国古代政治,但是“颇有不知从何处说起之苦,并且篇幅也不容许”的写作要求使得他只能“用简笔的办法,举几个有趣的例子来说明”,最后只是画出了粗线条,没有对于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在政治、经济、社会等诸方面的利弊做充分的阐述,而“考当今之得失”的目的论又让他早早做出了结论:“我们必须向心于一个民主的政权,我们必须统一于一个民主的政府之下。”

何为民主政权?何为民主政府?既然政治的向心力表现的形式是中央集权,那么民主政权如何处理好集权和民主的关系,或者说如何从明朝历史的教训中提炼经验,为现今社会服务,这些都是欠缺的,而这种简笔画的风格也完全体现在各篇章中,当本应有的历史研究被抽空,所谓的交心也变成了简单论述,甚至变成了材料的堆砌:《明代之农民·苛政猛于虎》在20页的书页内容中,引用材料多达43处,《明代的新仕宦阶级·生活与文化》中,在讲述“缙绅士大夫至以赌博为风流”的现象时,引用了祝允明、皇甫冲、何士璧、韩上桂、顾亭林、申涵光、吴伟业、沈德符等人的叙述,24页竟引述材料达75段。

历史的教训只是写在材料上,放在引文里,发生在历史中,“三百年后,我们想想三百年前的情形,殷鉴不远,在夏后氏之世。”其实,三百年前的政治已远,三百年后的现在何尝不在这种“简笔”法和急功近利中变成了一种空泛的口号,一种被抽空的现实。

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

编号:C55·2161109·1348
作者:【美】唐·德里罗 著
出版:译林出版社
版本:2015年03月第一版
定价:42.00元亚马逊15.50元
ISBN:9787544749466
页数:225页

《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是唐·德里罗出版的第一部,也是迄今唯一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入了德里罗从1979年至2011年创作的九篇作品。书中的九个故事,是关于欲念与执着、失落与悔恨、狂喜与伤痛的人性时刻,这些故事发生在加勒比海小岛、地球上空的飞船、布朗克斯的贫民区……在小岛度假的爱侣无法离开;两名宇航员在太空俯视第三次世界大战时的地球;两位修女在南布朗克斯区确证了社区里的一个奇迹——死去的女孩埃斯梅拉达的幽灵出现了……九种独立的生命体验,定义了“现代文明”中的人类经验。这些故事写在不同的年代,但却模糊了时空界限,《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完全地展现出德里罗的“预言家”视野和文字的魔力。


《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阿门,一个古词隐士

在图书馆里,我一口气读完了一百多页,字体又小又难认。我离开时,就把那本书留在了桌上,在我读到的那页摊开放着。我第二天回到图书馆,那本书还在桌上,还是翻开在那一页。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午夜》

书留在桌子上,只不过是图书馆的一种状态,当空无一人的时候,如何进入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子夜?在一本被写好的书里,在一个有着人物的故事里,翻开和不翻开其实允许着两种可能,进入的可能和退出的可能,虚构的可能和现实的可能。子夜在2009年到来的时候,是在美国的一个书桌上,是在唐·德里罗的故事里,翻开在那一页,其实是要把一个不存在却真实的子夜包含进去,它叫伊尔戈斯卡斯,它叫俄罗斯。

为什么第一天摊开的那一页,到了第二天的时候,还是翻开在那一页?翻开的人是伊尔戈斯卡斯还是罗比?空无一人,其实是取消了名字的意义,不论是谁,翻开就是一种进入的过程,而翻开在那一页,就是把进入的状态放在一种永恒的状态里;而从第一天到第二天,也是取消了时间的差别,进入就不再有终点,它就在那里,无始无终,没有了国别,没有了日期,没有了主人,什么没有了所谓的作者和读者。

但是总是被联系在同一页里:他是一个1990年从战争中出逃的人,他是一个穿戴兜帽的男人,他是一个说着“假和非假”逻辑的老师,但是这种统一,仅仅是图书馆里那本一百多页的图书被翻开在被阅读的一页,它是虚构,它是命名,它既无法走进2009年的文本,也无法离开1990年的战争,“世界终结之处就是逻辑的终结之处。”当逻辑还没有终结的时候,尽可以让那本书保持在国定的一页,于是2009年的今天,不再有帕维尔,不再有米哈伊尔,不再有阿勒克西,甚至不再有带字母k的维克托,而1990年的那时,也不再有克罗地亚,不再有塞尔维亚,不再有波斯尼亚,只有一个伊尔戈斯卡斯,只有一个俄罗斯。

“昼夜不停地看陀思妥耶夫斯基”,这就是一种叙事的牢笼,一种虚构的囚禁,假和非假构成了逻辑的二元性,二元性却恰恰解构了可能的真实,所以假和非假都是逻辑的终结之处,就像和我在一起的托德,当我们把剩余的时间花在找出我们之间的差异上面,实际上意味着我们根本无法从纯粹无力世界的层面逃脱,我和托德,带兜帽的男子和“昼夜不停地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以及俄罗斯人和美国人,在假和非假的逻辑命题里,根本没有了差异,他们一起走向了世界的终结之处,逝去的时代,就只有消失了的边疆,那本书被打开在昨天和今天的时间里,却再没有人能够合上。

“在这个语境里,成了一个俄罗斯人。”活在一种被命名的语境里,逻辑当然已经走到了尽头,最后只有那个穿着连帽大衣的老人,甚至连他也转向他住的街道,周围一切都是空白,而我自己则完全置身在世界之外,“我不知道是什么导致了这件事的发生。”永无2009年的现实,永无1990年的战争,永无活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记里的俄罗斯人,也永无在那片冻住雪地里的美国人,永无写下笔记的作者,永无不再翻过那一页的读者。

其实,在2009年被阅读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午夜》之后,那一页是被人翻了过去,这是时间的序列,2009的下一页是2010年,2010年的下一页是2011年,它们都有战争和现实,都有俄罗斯人和美国人,甚至都有作者和读者。像图书馆一样,2010年是一所监狱,而2011年是一个电影院,封闭世界里,只有作者和读者在一起。起先出来的是读者,我,一个被围在石头砌成的高墙内,被围在密布的铁丝网里,所能阅读的故事是关于两个女儿的电视节目,她们在一档儿童节目里,在监狱之外的世界里,但是电视节目也像是被封闭的牢笼,也像被围住的高墙,也像被囚禁的铁丝网,我的婚姻生活去了哪里?我的事业去了哪里?甚至我希望能够自由出入物理界现实的幻影去了哪里?

那一刻,渴望成为幻影的我,其实是想成为一个自由命名的作者,而狱友诺曼却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作者的范本,“我怀念我那些墙。”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是把墙当成了艺术品展示的地方,那些收藏的艺术品似乎只有在一面隔绝的墙上,才能保持自由独立的品质,怀念那些墙,就是怀念一种自由的时光,怀念艺术的生活,甚至怀念身为作者的身份。但是在监狱里,一切都在被解构,那个渴望成为《圣经》研究学者的人,那个在四处跑步的人,以及确定播放儿童节目的最年老犯人,他们都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建立属于自己的秩序,“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观念化的本质,激进的范围,一个如此随意却又如此行为,导致已在这里待了一年的诺曼,还要待上六年,忍受上下铺、诊疗室、排队吃饭、厕所里干手器发出的尖锐噪声。”只有身为作者,才能不被另一种现实所影响而失去自由。

作者必须制造词语,作者必须虚构现实,“新的旗帜,新的横幅。”“锤子和镰刀。”那一句句口号里,都是一个个的词语,锤子是词语,镰刀是词语,“就像阿布扎比。”而锤子和镰刀,本身指向的是一种政治或者革命,它起初是在现实的反面,其实在本质上却是现实的一部分,甚至沦陷在现实的巨大困境中:财政赤字、巨额债务负担、可能出现的违约……词语沦陷,现实变异,作者看见的或者只有归于寂灭的死亡,“我们信赖新闻终会消失,我父亲说。然后我父亲成了新闻。再然后他消失了。”找不到自己的父亲,那么背着词语的孩子是不是也会消失?只有“消失”这个正在发生的词语,在2010年的现实里,没有艺术,没有自由,没有可以逃离的虚构,“现在我意识到这是为什么了,因为她是我的妻子,非常奇怪,萨拉·梅西,慢慢地在脱掉她的衣服,束腰长袍和宽松长裤,一套奥黛。”我在自己的梦里成为作者,而其实,这一个和胡志明有关的城市之梦里,和站在吊扇之下的她有关的梦里,消失是必然的结局,一场战争正在发生,一个故事正在解体,幻影过后是死去的作者和死去的读者。

女人站在吊扇底下,是一种危险的存在,而在2011年《消瘦的人》里,女人总是出现在一个黑暗的电影院里,也是一个梦,一个虚构的梦,一个像是幻影的现实。在幻影之前是另一个女人,我生活中的妻子弗洛里,苗条的女人,但是那只胸罩挂在壁橱的门把手上,为什么好几个月了都在那里摇来晃去?好几个月是一种持久的状态,它和十几年后的生活一样,没有丝毫的改变。这是一种现实的描述,而更为真实的现实是,弗洛里有了叫阿夫纳的男友,有一个在华盛顿的儿子,以及总是裹着黑色的衣布,把一个让胸罩挂在壁橱把手上的女人离开了我。另一种生活而已,弗洛里的离开只不过是为了进入另一种生活,或者只是为了寻找另一个作者。进入是为了离开,我一个叫利奥的男人,无非是在此处的世界里,让她感觉到一种禁欲而死去的生活,于是不再吃肉、不再投票,不再在社区协会戏剧表演,对于弗洛里来说,就是要永远离开一种此处的生活。

她创造了一个阿夫纳的男人,她是自己的作者,而利奥在“她的胸罩挂在壁橱的门把手上,摇来晃去”的日子之后,也希望成为另一个作者,一个女人,一个在街上行走的女人,一个进入大型电影院的女人,女人其实在利奥眼里就是一个词语,一个新造的词语,也是一个复仇的词语,用词语编写的故事里,他们一同在街上,一同进入影院,一同回家,可是街上只有她露出消瘦的背影,电影只发生在黑暗中,而那个房子只有一扇门在她进去之后被关上。所以利奥的故事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喃喃自语:“我老是想起一部我大约十年前看过的日本电影。深褐色的色调,像发灰的褐色,时长三个半小时,一个下午在时代广场那边放映的,那家电影院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他对她说,他把她放在虚构的情境里,他甚至想要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像弗洛里一样,开始另一种生活。

其实只不过是幻影,虚构另一种生活,可那壁橱门把手上的胸罩总在眼前摇来晃去,“所有的人类存在都是由光引起的幻觉。”作者是幻觉,读者是幻觉,故事是幻觉,另一种生活里的“消瘦的人”也是幻觉,她或者就是弗洛里,在他的面前成为一个符号,“如果他眨一下眼,她就会消失。”如果不消失,他就必须把她命名为“消瘦的人”,而那个在壁橱门把处的胸罩必须永远摇来晃去。幻影总是扩大到现实之外,2010年的监狱里有幻影,2011年的电影里有幻影,包括2009年图书馆里的那本书,幻影世界总是以介入并且虚构的方式去除了现实的影子,但是从2009年往上回溯,其实和时间一样,隔着遥远的距离,幻影终究无法产生一个陌生的作者,产生一个孤独的读者。

更为现实的2002年的《巴德尔-迈因霍夫》,一个死去的人,一个在墓地里举行的葬礼,为什么会进入到《被枪杀的男人》的画作里?一个二十五年前的政治事件为什么在一个名字的启示中走向恐惧?“那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恐怖分子,还有他们之前的乌尔丽克,也是恐怖分子,并不是不可饶恕的。”恐怖分子不仅仅是制造了爆炸,而且将现实的一切都解构了,婚姻失败不是一个借口,甚至在那场葬礼之后,她看见的男人也无法消除她的恐惧,“交个朋友”的邀约背后,却是“你必须得走”的拒绝,抱起了她又怎样?那个世界一直没有放进二十五年后一个幻影的位置,只有一个人,只有一幅名叫“葬礼”的画,没有作者,也没有读者。

更为现实的是1988年的《跑步的人》,一个跑在前面的女人,说着关于一个孩子的遭遇,被男人抱上车,男人是他父亲?可是母亲又在哪?或者在经过的路边,在偶遇的事件中,男人仅仅是从梦幻空间里冒出来的陌生人?谁会相信梦幻会在一个现实事件中成为可能?谁会相信一个过客会记挂一个小孩的安慰?又或者,她对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谁是真正的作者?谁又会阅读故事的读者?“她脸上挂着奇异而痛苦的微笑。他往后退了一点儿,然后倾身去跟她握手。他们就这样互道晚安。”看起来是和谐的,是互助的,但是现实只是一扇冷漠的门,当电梯滑向两边被打开的时候,那一个夜里,全部的故事是:“他独自一人从大楼的中心上升而去。”

2002年的现实提供了一种死亡的范本,1988年的现实提供了冷漠的风格,而1988年的《象牙杂技师雕像》里偶尔出现了幻觉,却是一种更为残酷的现实:地震。地震的时候,大地在晃动,天空变得阴暗,而所有的人都在逃命,对于女人凯尔来说,地震对于她来说,不仅仅是自然灾害,在她和所有人一样逃离的时候,她其实把自己带向了一个二元论的困境中,就像2009年的那个“假和非假”的逻辑一样,走向的是世界的终结之处。“世界已被缩成了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凯尔的逻辑在这里被展开,她害怕地震来时的室内恐怖,却在室外里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都没有自己可想象的作者,也没有自己可以面对的读者,那个叫埃德蒙的男人,似乎正在她孤寂的夜晚帮助她寻找词语,然后用词语保护自己。

词语其实就是一种幻觉,那个古希腊的赫尔墨斯神像,是力量的象征,但是在地震中却粉碎了,神而成碎片,词语在哪里保护?埃德蒙的那一个象牙雕像复制品,似乎是在灾难中找到的新词,一个公牛跳跃者,一个女性,在扑面而来一跃而起的瞬间,超越了恐惧,超越恐惧就是超越现实,超越地震,“让你记起你以前活泼、乐观的自我。”可是,这依然是幻觉,埃德蒙去北方了,地震在第八天却发生了最严重的余震,于是她只在那象牙雕刻品的世界里,在幻觉中成为另一个自己——一个自己书写的自己,一个自己阅读的自己:“灵巧、年轻、乐观、现代;咆哮的公牛和震动的大地。没有什么可以将她和那个艺术品里面的心灵、某位象牙雕刻匠联系在一起,公元前一千六百年,被离她如此遥远的力量所感动。”

对于幻觉的最直接体现,仅仅是“把它放进自己的口袋,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它。”在灾难的现实里,“带着它”仅仅是幻觉一种,而当“第三次世界大战”到来的时候,幻觉就是一种被现实改变的幻觉,1983年和第三次世界大战很遥远,它不再现实里发生,而我和福尔默在执行轨道飞行任务的时候,就构建了一个谁都没有经历过的幻觉时刻,那个时刻称之为“人性时刻”,而其实只是“战争时刻”的变异,和1990年发生的那场战争一样,根本没有被虚构的胜利。在这个“人性时刻”里,被确认的现实是我包里1901年的银币,是福尔默的毕业照、瓶盖和小石子,甚至是在太空中被听到的那些广播节目信号。已经完全脱离了现实,甚至地球也不再有盘旋的风暴、明亮的海洋、呼吸热气、烟雾和色彩,只是凡人的栖居之所。但是一个经理了战争的人,如何能把地球设想为另一种生活?

“每到星期日我还是会沮丧。”战争中的武器,战争后的全球战略,都变成了福尔默口中的话题,远离地球其实根本无法远离记忆,第三次世界大战不在地球上发生,却在一个人的“人性时刻”里发生,福尔默是曾经的读者,是现在的作者,“过去是,现在也是,战争时刻。”没有远去的死亡,没有远去的伤痛,没有远去的地球,渴望一种人性时刻,却只能在太空的虚幻中忘记自己,“他全部的时间都待在窗边,俯暾着地球。他话很少,或完全不说话。”不说话,就没有了词语,就没有了作者,在飘荡的太空里,地球最终会去往哪里?

逃离地球,一种是科幻的方式,另一种则是神话的模式。《天使埃斯梅拉达》里的那个画在墙上的天使,只不过是死亡的另一种说明,在非法居留者的地方,在满是涂画的地方,竟然变成灵魂升华的救赎之地,这无非是一种讽刺,甚至还有那些修女,那些修士,谁能为死去的人建造一个归宿之地?“每次当这里死了一个孩子,他们就在墙上喷绘一个天使来纪念。蓝色和粉红色的天使几乎占据了那面高墙的一半。”可是当那个名叫埃斯梅拉达的女孩被人强奸而从屋顶上被扔下去的时候,天使的画像在墙上绘制完成,可是却只有母亲的哭泣,救赎只不过是幻觉,最底层的现实里是没有信仰和希望的空荡荡的街,连修女说出的那个“阿门”都在现实之外:“一个古词,源自古希腊语和希伯来语,实在地一手触到她的腹部以完成用身体形的十字架。”

“它根本上的虚假性会让你感到羞愧吗——所有的微妙之处和渴望的剪影?或者超验的力量会延存,某事件违反了自然力量的感觉,某种神圣的东西在火热的地平线跳动,你渴望异象因为你需要一个神迹对抗你的怀疑?”被玷污的神迹?被虚构的救赎?天使埃斯梅拉达只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死者,她的名字只不过写在“受护”的墙上,而信仰也只不过在早晨、中午、黄昏,“都向你吟诵”。不被救赎,其实也不被降生,一切的战争、死亡、现实,一切的胸罩、雕刻、电影,一切的男人、女人,其实在“阿门,一个古词”的祈祷中,纷纷告别作者,纷纷远离读者,而所谓的“创世”无非是一个在“航班延迟”之后虚假的伊甸园。

从多巴哥群岛乘船到机场,为的是离开,而当飞机满员到航班延误,从待定人员到无法离开小岛,这曲折的过程,越来越将两个陌生的男女固定在隔绝的世界里,“创世之梦在庄重的旅行者探寻的边界露出光芒。一览无余。”离开变成不离开,克丽斯塔和我甚至在欲望的世界里开始寻找一种刺激,不是神圣的感觉,而是拖入到一个不再出去的幻觉世界里,创世,是逃避而已,“外面他们说那架飞机坠入该死的海里了。”即使只是一个延误的消息,当接受了现实之后,唯一的可能就是在幻觉中离开,在幻觉中变成不是自己,“她完全封闭了自己,浑身一动不动。”这是创世的开始?还是末世的沦陷?男人和女人,欧洲和美国,以及离开和逗留,当不再是自己的作者和读者之后,他们所能做的就是等待一个词语:“没事的,没事的。我们可以一起度过这最后的几个小时,仅此而已。而且你可以跟我说德语。”

韩东的诗

编号:S29·2161109·1347
作者:韩东 著
出版:江苏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5年01月第一版
定价:52.00元亚马逊19.20元
ISBN:9787539972299
页数:445页

“我一直在努力,不是为了一两首好诗,是为了与诗歌结合。多半是幻觉,但这却是一个根本的幻觉,我愿意被它指引。”“第三代诗人”韩东在“根本的幻觉”里写下了对现实的而态度。韩东的诗歌充满现代感,充满对人性的深切的悲悯与洞察,以民间的立场崭露于诗坛。这是迄今为止最完备的一部韩东诗歌集,是其此前三十余年诗歌写作的系统性的总结。作者对所选作品进行了认真系统的审订,对同一首作品的不同流传版本进行了认真甄别。本书为“做天下最好的诗集”系列之一。


《韩东的诗》:我想后面应该是海水

一条水蛇游了过来,昂着头
撑船人一篙打在它的七寸上
怎么可能呢
两件事都不太可能
——《在水上》

不太可能的一件事和另一件事,不太可能的是一种死和另一种死,不太可能的是一种动和另一种动。水蛇昂起头是否看见了船上的人,达下去竹篙的人是否看见了水上的动静?它们其实都在同时发生,却并不是走向同一个结尾,作为一种“不太可能”的叙事,船和水其实都在后面,都在并不看见的睡梦里。而在眼前的其实是那个对岸,那里的草又青又黄,那里的白云是白色的,那里的一棵树和所有的树在一起,总之在看见的岸上,一切都是美好的,“我无限向往岸上的生活”。

岸上和船上,构成的都是必然的关系,都是看见的一切和唯一, 在水上看见岸上美好的东西,在岸上却“向往这条绿水”,看和被看仿佛都是另外的风景,那么又青又黄的草是不是“不太可能”?白色的白云是不是“不太可能”?一棵树和所有的树“不太可能”?当然这也意味着“在水上”和“在岸上”构成的只是看和被看的双重想象,于是水蛇游过来,穿过一艘船又游过去,于是一篙打下去仅仅是溅起了水花,于是从午后到黄昏落日,“我在竹排上/像在房子里一样地睡着了”。

“在水上”,如果重音在“在”字上,那一定是关于存在的现在时,就如“在马里昂巴德”一样,无法成为一种想象的虚构,无法成为一种“不太可能”的叙事,它在“在”的语境下扩展为一个叙事,一种状态,以及必然性,无法逃离,也无法改写,但是当“在水上”仅仅是“在水上”,就像一棵树和所有的树一样,其实区分不了虚构和现实、现在和记忆、存在和想象的关系,也区别不了岸上和船上、午后和日落、竹排和房子的偶然和必然,因为一切都在“像”的状态下睡着了,没有美和不美,没有可能和不可能,没有我和非我。

这是338页的一首诗,这是《在水上》的命名,这是19行的一次梦境,一首诗和所有的诗在一起,就像岸上被看见的集合,它组合成的是一本叫《韩东的诗》的诗集,它汇集的是从1982年到2013年的创作时间,它收录的是330首诗歌,一个集合其实可以有打开和合拢两种动作,可以有过去和现在两种时间,可以有作者和读者两种身份,但是只要停留在“在水上”这单一的文本,听见“我”这单一的人称,看见睡着了的单一状态,它都会在“不太可能”的解构中把一本诗集都叫做一首诗。

一首诗就是“韩东的诗”,它是一个整体,单一的整体,从338页回到第一页,再回到封面,那个戴着眼镜,那个秃着头顶,那个留着花白胡须的人是不是就是韩东?这是具象的一个诗人,或者就是一个具象的人,他在注目,他在呼吸,他在看见,以及他“在水上”。如此强调一个作者,一个我,一个明确的诗人,其实就是要在一本合集里看见和韩东有关的“一棵树和所有的树”,看见白色的白云,看见又青又黄的草,以及看见不太可能的两件事,实际上,不管是1961年5月17日出生的韩东,还是主编《他们》的韩东,无论是获奖的韩东,还是写有《知青变形记》等小说的韩东,如果他只是睡着了的时候“在水上”,那么对于这一个具象的诗人,也都是陌生的,实际上,不如把一种具象的照片和名字放在背后,把韩东的名字放在背后,在单一的文本里只看见一首诗,一首“在水上”的诗,一首第338页的诗,一首关于时间和想象的诗。

水蛇游过来的时候,它的确是昂着头的,这是一种俯视的视角,在1982-1984年开始的时间起点,“韩东的诗”也的确以昂着头的状态游了过来。“活命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大海还在汹涌”,《海啊,海》的确是超越了那一条有撑船人的河,也看不见那些岸上美的东西,只有海,只有水,只有如生命一样的漠然,年轻的时候的确发生了很多很多的故事,但是都和还有关,最后也变成了无法走出的宿命,当“时间和死亡再也不是敌人”,那一种“不太可能”的状态会取代必然的生命归宿,即使海底的钟声会在确定的地方敲响,而且“除了他,不会有人听见”,但是生命之海,已经在一种必然中被解构。

海是生命最后的终点,但其实在那个发生了许多故事的年轻时代,海是一种向往,“海是有的,但十分遥远”,遥远而无法抵达,即使是不可能,也是一种必然,所以作为《山民》,最后无非在时间中提早走向生命的终点,“所以没有等他走到那里/就已死在半路上了/死在山中”,没有死在海上,死在水里,依然在无法跨越的山中,一个终点就是一种宿命。而1982-1983的宿命还有那个做了我老婆的女人,生下一个哑巴儿子又走出了那座大山,却只是我不认识的一个女人;还有那些“我们的朋友”,风尘仆仆的面容,浑浊的眼泪,最后不是一种情感的交流,只是“屋后一记响亮的耳光”。当然,那种宿命还在“有关大雁塔”的英雄覆灭里,它本来是一种情结,一个证明,一种昂起头的目标,“有很多人从远方赶来/为了爬上去/做一次英雄”,但是在想象之外,“有关大雁塔/我们又能知道些什么/我们爬上去/看看四周的风景/然后再下来。”

爬上去,再下来,高度不是目的,英雄不是终点,没有在上面大喊一声,没有在那里振臂高呼,只有简简单单,下来,其实是回来,回到地面,回到现实,回到必然的生活,所以那时候的大海在山的背后,那时候的女人在爱的背后,那时候的朋友在友情背后,那时候,“你见过大海/你也想象过大海/你不情愿/让海水给淹死/就是这样/人人都这样(你见过大海》)”。人人都这样,所以那时的我就是我们,那时候的英雄就是凡人,那时候的生命就是活着,那时候的大海也只是一片水。

而其实,在“有关大雁塔”的英雄主义解构中,我们还是有可能昂起过头的,有可能真的在爬上去的时候不想下来,有可能一辈子的山民可能想做一个诗人,“艺术家有一双工匠般的大手/用来抚摸他制作的一切(《艺术家的大手》)”,或者遥想那个逝去的诗人:“一把木剑高悬/手指悠闲/布衫整洁/阳光也照不见尘埃(《逝去的诗人》)”,即使“热爱石头和天空的画家/只画石头和天空(《只有石头和天空》)”也有自己的理想,也有自己的英雄情结,“在巨石上/我想后面应该是海水/还有更多的什么”。但是那只不过是不确定的“什么”,甚至是虚无的“什么”,最后昂起头的蛇在水里被不太可能的竹篙打到了七寸,于是艺术家只能“用他的大手把自己盖好”,于是诗人的世界里“风倒挂其上/也已多年”,于是石头只是石头,天空只是天空,于是我们爬上去,于是我们下来。

下来是一片大地,甚至只是一双脚的位置,在日常生活中行走、停留,继续行走,继续停留,“走了两条路/两只拖鞋/一只落满灰尘/一只满是灰尘——(《拖鞋》)”,没有沧桑的感觉,只有被覆盖的现实,于是这个位置只有“从不吵嘴/任凭那灯泡儿轻轻摇晃”的“下棋的男人”,只有“抚摸过的肉体/从毯子下面消失”的“远行的人”,只有“街头上的孩子应该回到街头去”,只有清脆、激越,却“被握在手中”的杯子,只有“向我的鞋子敬礼”的人们,只有“铁锹在土上拍打”体会快感的叔叔,未来的建筑师在玩着游戏,郊区的一所大学只用来计算走向学校大门的时间,想听听母亲声音的只是一个善良的小偷。

这是一种对崇高、对艺术、对英雄、对生命的消解,当返回地面的时候,大雁塔只是“有关”的一个意象,石头的后面没有水,人人都只是一个人,而在对于正在成长中的时间,也都没有了敬畏,《二月一日》“街道空了,我仅是一个骑单车的人”,整个三月,“工地日夜不停/让我们向往四月的大厦/而书中已预言了它十六种方式的倒塌(三月的书)”,从三月到四月,“我记得你多次离开”,当五月来临的时候,“我们应邀扮演劳动中合作并沉默的男女(《丰收的比喻》)”,六月的时候,“我听见过多的雨水/冲刷白色的石头的广场”,甚至到了冬天应该是下雪的十二月,“雨以雪的方式降落(雨衣 烟盒 自行车)”。空空的街道,预言的倒塌,离开的你,沉默的男女,被冲刷的广场,以及代替了雪的雨,仿佛都在错失的时间里,“如果你在街上走/我也在街上走/白天黑夜上午下午把我们错开/这一个小时不是前一个小时/后一小时你已到家坐下/我仍在街上走/一次红灯下一次是绿灯/我走着并被街景迷惑(《在街上寻找偶尔碰面的机会》)”。

偶然碰面,甚至也只是一种残存的想象,因为我们在街上,只不过是“绕着一个地方转圈”,起点走到终点,终点回到起点,从日常到日常,到存在到存在,从活着到活着,“他的全部想法就是经过”。而这种偶然的必然性,这种时间的错失,这种轮回的宿命,最后慢慢变成了一种否定,《二十年前剪枝季节的一个下午》已不在记忆里,甚至也不再想象中,“我想否认那孩子是我/我想否认那孩子的耻辱/是我的耻辱”,因为那人已经从天上消失了,我们只是站着,既不会爬上去,也无需走下来,既不能当一回英雄,也不会留下沾满灰尘的鞋——有关大雁塔,甚至连“大雁塔”这样的命名也取消了。

取消而否定,这是消解的另一种可能,灯下没有了一只小虫,空白的纸上没有一个字,《在湖边写作》时“云的影像已转到眼球背后”,《熟睡的少女》世界里,“画家曾坐在她的对面,拿着笔/后来椅子上换上了我们”,在《十月》的故事里,“你在凋零时凋零/你在盛开时无言”,甚至老师不再承认“你是我的学生”,甚至学生在整个中学时代杜认为“你从来没有教过我们”。于是生命变成了一顿美食:“打鸟的乐趣中也不包含冒险/枪声过后是冬日黄昏的哀伤/雪花飘落最细小的羽毛/像鸟儿入林,他也要赶很远的路/回到自己的家,回到/麻雀汤的晚餐和乌鸦肉的夜晚(《打鸟的人》)”;于是死亡失去了仪式,“荒草中不起眼的坟冢像生前小小的害羞的乳房/和巨乳肉袋一起献给上面永恒的天空/她骨灰的煤饼燃烧新鬼的美色,三年了——/因乳腺癌割去的双乳弥补于一座荒坟!(《追悼》)”;于是那有名字的“任辉”变成了剪纸的任辉、吃饭的任辉、睡觉的任辉、富有的任辉、今天的任辉、伤感的任辉和慷慨的任辉,“将四十个任辉集中在一起工作/四十幅杰作出自他的一天(《四十个任辉》)”。

消费的生命、肉体的死亡,命名的泛化,一切都指向了符号,所以男人和女人,最后都在否定中变成了甲和乙,他们“从床的两边下床“,他们“系鞋带”,他们看见了移动五厘米的树枝和头,他们闭上了两只眼睛,即使甲曾经在四岁时学会了系鞋带,五岁受到了表扬,六岁已经很熟练,七岁感到厌烦;即使感到厌烦之后是七岁以后的某一天,三十岁的某一天,其实岁的某一天,但是在系好鞋带的时候,却忘了另一个乙,“只是把乙忽略得太久了。这是我们/(首先是我们)与甲一起犯下的错误”——错误的世界里,乙记系了鞋带,乙从另一边下床,乙面对一只碗柜,乙看见了家没有看见的餐具。但是看见和没看见,忽略和没忽略,在甲和乙的符号世界里,还有什么意义?七岁以后,三十岁的某一天,七十岁的某一天,其实只是甲的某一天,而对于乙来说,在这看见的一天,在这系鞋带的一天,在这错失的一天,在这否定的一天,“当乙系好鞋带起立,流下了本属于甲的精液”。

“本属于”在甲乙的世界里,其实还是有一种归属感,只是在冷漠、隔阂中他们成了彼此,成了甲乙,成了符号,下床的动作和从大雁塔下来有着某种回归地面的相似感觉,但是在“大雁塔”的故事里,还有过曾经的英雄主义,但是在甲乙的世界里,只有一种叫做精液的欲望物,它只是流下来,然后一定是擦去,洗干净了手,走在空空的街上。所以在这个原本属于爱,甚至是性的叙事中,从错失到否定,最后变成符号化的虚无,三十遍的抚摸之后,情欲产生又平息,“这赤裸的爱,它的热烈无人理解/衣服像影子一样隔在我们中间/在宽大的床上渐渐起皱/又被我温热的手最后熨平(《抚摸》)”于是女人的“服饰比身体更令人羞愧”,于是女人“的青春在搬动桌椅中度过一年”,于是女人美丽、神秘的微笑“映在我的脸上,成为我的微笑”。还会有爱吗?爱是单方面的爱,爱是“借着别人爱你”,爱是“爱另一些躯壳”,爱是美好,仅仅是关于天气的美好,无关你我,无关男女,甚至无关甲乙:“多么美好的一天/你给我打来了电话/号码正确无误/天气晴朗,通讯正常(《美好的一天》)”

所以,当个体、特殊和唯一,甚至可能的东西变成了虚无,那么在生命、时间、爱的宏大叙事中,一切都只是一种分不清彼此的集合:“他没有说两种可能:开始或结束/两种性别:男人和女人/根本没有提及量词:一个,或者一双/哦,这前途莫测但命中注定的旅程!(《飞着去,游着回来……》)”没有开始和结束,没有男人和女人,没有量词,没有可能,甚至已经没有了肯定和否定,一切都在游走,一切都变成了响亮却稍纵即逝的喷嚏:“啊嚏啊嚏啊嚏”,都变成了从国光苹果到橘子皮再到肉的皮肤,变成了从砧板到杯子的“一声巨响”,变成了不再相信的“下雪了”,变成“进屋,并踏上这截木制楼梯”的友谊宾馆,而日常也都变成了诗,“附近的菜市场里有人在巨大的汽油桶里杀鸡/后面的大楼上一个诗人苦思冥想要写一首人类之诗/下面的棚户区里两个女人为争夺一个酒鬼的爱而不惜大打出手(《人类之诗》)”

一首诗不再是一首诗,一首诗是关于人类的诗,所以人类从来不是崇高的集合,从来不是诗意的群体,从来不是深刻的类群,与时代、大海、土地一样,消失了形而上的意义,而330首诗集合而成的韩东呢?他成为他,最后一次露脸的时候,显然完全摘去了封面上的眼镜,分明剃去了花白的胡子,“我仍然是韩东,人称老韩/老韩身体健康,每周爬山/既不极目远眺,也不野合/就这么从半山腰下来了(《这些年》)”这些年是时间和生命有关的这些年,但是“只是爱,不再恋爱/只是睡,不再和女人睡/只是写,不再诗歌/我经常骂人,但不翻脸/经常在南京,偶尔也去/外地走走/我仍然活着,但不想长寿”,错失和否定,韩东不站在高处眺望,也不坦露肉体野合,他开始重新做人,他开始爬上去“从半山腰下来”,但不是大雁塔,也不是仅有的一次,是“每周”的动作,是再分不清时间的集合,再分不清你我的老韩,再不写诗歌的诗人。

“夜里我们去抓鱼,/为抓鱼我们走夜路,/走夜路是想大家在一起。(《抓鱼》)”鱼在水里,它不是目的,目的是另一片水,另一些鱼,另一个我们,只需要转过去,就看不见大海了,就看不见时间了,就看不见自己了,目的就在过程中,生命就在口水里,诗歌只在“不太可能”的必然里,岸在岸上,水在水里,但是,怎么可能呢?就像把第338页的一首诗翻开又合拢,就像把《韩东的诗》合拢又打开,重新写诗和重新做人,两件事都不太可能。

后汉演义

编号:C26·2161109·1346
作者:蔡东藩 著
出版:中国画报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一版
定价:39.80元亚马逊14.70元
ISBN:9787514609844
页数:596页

“本编续《前汉演义》之体例,始于新莽之篡汉,终于司马氏之代魏,中历东汉、蜀汉之二百数十年,事必纪实,语不求深,合正裨为一贯,俾雅俗之相宜,而于兴亡之大关键,如女宠,如外戚,酿而为阉祸,迫而为兵争,尤三致意焉。”在《后汉演义》中,立志“借说部体裁,演历史故事”的蔡东潘依旧实践着其“演义救国”思想,以历史小说作为救国工具。刘秀光武中兴至三国混战这一段历史,蔡东潘以正史为经,轶闻为纬,体例特殊,写成一部自批自注的演义作品。而在汉史演义中,蔡东潘也独创了编写体例,那就是将秦朝附在《前汉演义》之前,三国附于《后汉演义》之后,首尾相对也是一个无独有偶的创格。


《后汉演义》:妇寺原为乱国媒

司马温公沿袭寿说,也将正统予魏,独朱子纲目,黜魏尊蜀,仍使刘先主接入汉统,后人多推为正论。咳!正统不正统,也没有甚么一定系绪,败为寇,成为王,古今来大概皆然,何庸聚讼?一部廿四史从何说起,便是此意。
——《第一回 假符命封及卖饼儿 惊连坐投落校书阁》

从王莽篡权夺位建立新朝,到刘秀起兵南阳重建汉室,从曹魏披着汉禅假象,到司马氏篡魏改元,后汉二百数十年的历史,有多少是所谓的正统?有多少是天道使然?陈寿的《三国志》事事回护曹操,那么,“操得为忠,王莽如何为逆乎?”而最后司马炎燔柴告天,其实和曹魏当初受汉禅故事一样,也无非是“天道之循环”,是一种历史的循环报应而已。所以蔡东藩“事必纪实,语不求深,合正裨为一贯,俾雅俗之相宜”地演绎后汉演义,只不过是为了揭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本质,这并不是为历史寻找一种合理性,而是在所谓朝纲紊乱中发现其必然性:阉祸何来?兵争何起?甚至朝代覆灭何因?“兴亡之大关键,如女宠,如外戚,酿而为阉祸,迫而为兵争,尤三致意焉。”

蔡东藩其实从一开始就绘制了后汉二百多年的兴亡路线图,“总计自光武至章帝,是君主专政的时代,自和帝至桓帝,是外戚宦官更迭擅权的时代,自桓帝至献帝,是宦官横行的时代。若献帝一朝,变端百出,初为乱党交讧时代,继为方镇纷争时代,终为三国角逐时代,追溯祸胎,实启宫闱。”无论是君主专政,还是外戚擅权,无论是宦官横行,还是最后乱党交讧、方镇纷争的“三国演义”,其实在后汉一开始就显露了端倪,“岂知木朽则虫生,墙罅则蚁入,不有女宠、外戚之播弄于先,何有宦寺、方镇之交讧于后?”

而这种“木朽则虫生,墙罅则蚁入”的混乱秩序,也正是西汉灭亡的根本,当王莽篡权夺位建立新朝,前汉后汉的人为分界也是一种乱世的必然。王莽新朝踩着西汉灭亡的尸骨前行,所谓改朝换代,却并不是结束汉朝的腐败,而是加剧矛盾,制造纷乱,王莽无疑是一个寡头政治的代表,“莽不问民生疾苦,只知遣兵征剿,百姓外遭胡寇,内受兵灾,除死以外,几无他法。”他课税民间的做法,他毁坏帝王庙室的举动,他横征暴敛的作为,以及年老时依然酒池肉林的享受,无不是把自己推向了欲望的深渊,六十八岁还用黑墨染须毛虫壮年男子,最后将一百二十人添居宫内,想要轮流召幸,甚至当年老体衰的时候,还征召方士入宫制合仙药,无不反映着篡权者荒诞的权力。

王莽之衰败只是时间问题,但是这里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曾经强大的西汉王朝会断送在他的手里,又为什么他的个人权力达到极致的顶端?而在这荒诞的权力更迭中,是不是就是实践着“败为寇,成为王”的规律?王莽自然不是汉室正统,但是当王莽篡权的时候,汉朝官员龚胜说:“我受汉家厚恩,愧无以报,今年已老迈,旦暮入地,难道尚好出事二姓么?”绝食24天最后气绝身亡,这是不是正统论的一个牺牲品?而南郡太守郭钦、兖州刺史蒋翊,这些因廉直而得名的官员,齐人栗融,北海人禽庆苏章,山阳人曹竟,这些洁身自好的儒生,他们用托病辞官的方式消极对抗王莽新朝,是不是也是一种忠诚?而在王莽后期,从南阳兴兵的刘秀,是不是作者光复汉室的伟业?

蔡东藩把“身长七尺三寸,美髯眉,大口隆准”的刘秀称作“汉朝龙种”,称作“真命天子”,看起来也是寻找一种正统论,汉景帝七世孙、长沙王嫡派,这种出生似乎为讨灭王莽寻找了合理的解释,但其实刘秀起兵,在某种意义上是维护自己阶层的利益,而他的神勇,他的权略,他的指挥,也只是在历史中看见了际遇,也为自己找到了位置。作为汉家后裔,刘秀在哥哥刘縯的倡义下一起起兵,但是在后期显露了自己的才华,“遵时养晦,一飞冲天,秀之才实过乃兄,宜乎兄无成而弟独得国也。”乃至昆阳大捷,最后奠定了汉室光复的基础。而这种光复论,也并非是要延续一种正统思想,强华的“赤伏符”像是一个策划好的剧本,从天道意义上为刘秀继位找到了合理性:“大汉本尚火德,赤为火色,伏有藏意,故名赤伏符。所云四七之际,四七为二十八,自从高祖至今,计得二百二十八年,正与四七相合。四七之际火为主,乃是火德复兴,应该属诸大王,愿大王勿疑!”而最后受朝之举,则是在这种合理性中更多了一种仪式意义,“届期这一日,巧值天高气爽,旭日东升,萧王刘秀,戴帝冕,服龙袍,出乘法驾,由诸将拥至南郊,燔柴告天,禋六宗,祀群神,祝官宣读祝从。”

合理性和仪式感,看上去是一种正统论的实践,而蔡东藩也指出,这只不过是一种阴谋而已,“少康复夏,宣王绍周,历史上传为美谈,若汉光武之中兴,亦夏少康周宣王之流亚耳。自鄗南即位,而帝统有归,当时之盗名窃字者,至此始逐渐湮没。盖明月出而爝火无光,理有固然,亦何足怪?必假强华之呈入谶文,资为号召,得毋犹迹近欺人乎?”但是不可否认,汉朝还是在王莽建立新朝的断裂带中,再次得到了延续,而刘秀的意义在于在纷乱的世事中建立了一种秩序:“至天下已定,务用安静,退武臣,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并且崇尚气节,讲求经义,耳不听郑声,手不持玩好,与王侯等持盈保泰,坐致太平,比那高祖谩骂儒生,诛夷功臣,纵吕后祸刘,实是相差得多哩!也是确评。”

而这种盛德对于后汉初期的统治来说,也的确起到了关键作用,其后在位十八年的明帝、在位十三年的章帝,“承袭祖考遗业,国势方隆,事从宽简,朝野上下,并称乂安。”尤其是明帝在位时,谨守建武制度,使外戚不得封侯干政,即使馆陶公主求郎,也是加以拒绝,““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一或失人,民皆受殃,所以不便妄授呢!”所以当时百姓安居乐业,天下太平,成就了后汉初期的繁荣。但这或者只是一种暂时现象,从和帝开始,似乎就慢慢进入了历史循环论,不到十岁的和帝就是由窦皇后临朝训政,而窦氏家族的窦宪等把持朝政,任所欲为,等到和帝欲除窦氏,却为时已晚,“宦官窃权之祸,自此始矣。”而外戚专权之后,当时最荒谬的一个现象是,后宫生子多殇,宫中竟视为凶地,遇有生育,都到宫外,寄养民间,当时邓后在后宫生有两子,长子患有痼疾,而少子生才百日,就是在宫外寄养。

这就是汉安帝,十三岁继位,也是由邓后临朝,虽然她以贤德见称,但是最后也是专顾私亲,而安帝本人确实沉湎酒色,等到亲政时也是委政于外戚内阉,“听信群小,黜逐正人,汉之纲纪,自此紊矣!”而在三十二岁时南巡殒命之后,顺帝继位,十一岁的皇帝也是太后临朝,阎太后构废济阴王、迎立北乡侯,也是专欲的表现,虽然顺帝“退乳母,责阉人,宫禁肃然,其与乃父之庸暗不君,似不可同日语矣”,但是“一时之明察,终不敌群小之欺蒙,虽有直臣,挽回无几”。之后的质帝竟然只有两岁,又是梁太后临朝,而这个幼主竟被外戚毒死在宫中,当时的梁翼把持朝政,包括桓帝在内,都由他掌控,而在梁后、梁翼的独断独行中,汉室完全走向了失统的地步:“惟梁氏一门,前后七人封侯,三女得为皇后,六女得为贵人,父子俱为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又有七人,子尚公主又有三人,外如卿将尹校,共五十七人,真是一时无两,备极尊荣。”这种失统也最终导致党祸之起,桓帝延熹八年,竟缉捕至二百余人,而桓帝本人朝夕纵欢,在三十六岁时德阳前殿瞑目归天。而之后的汉灵帝也是在皇太后临朝中登位,乃至亲政的时候,竟然提出了一条敛钱的方法:“就西园开张邸舍,卖官鬻爵,各有等差,二千石官阶,定价二千万;四百石官阶,定价四百万;如以才德应选,亦须照纳半价,或三分之一;令长等缺,随县好丑,定价多寡;富家先令入钱,贫士至赴任后,加倍输纳。”

皇权更迭,是如此的怪诞,如此的残暴,如此的腐败,如此的荒淫,所以所谓的正统,也无非是将祖宗的基业尽将毁灭,所以这是一种“木朽则虫生,墙罅则蚁入”的必然规律,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哲夫成城,哲妇倾城”。而当黄巾军解揭开了汉末乱世的序幕,谁又是正统?当汉室王朝在这个特殊时期,却还在那一种荒诞的故事里,“少帝于四月嗣位,九月被废,相距仅五月间,改元两次。至献帝既立,又复改元,一岁中有四个年号,也是奇闻。”于是在这种式微的背景下,群雄逐鹿的格局慢慢形成,他们自称讨贼,却是各怀心志:“董卓为汉末乱贼,人人得而诛之;关东各路之兴师,名正言顺,谁曰不宜?独惜各牧守有讨贼之举,而无讨贼之才;且推袁绍为牛耳长,使主齐盟,绍固一引卓祸汉者,奈之何以门望相推也?”

蔡东藩将董卓称为“乱贼”,把曹操称为“汉贼”,而群雄也成了群贼,“李傕郭汜,贼也;张济杨奉董承,亦无一非贼;至如李乐韩暹胡才,则固以贼自鸣,更不足道矣。堂堂天子顾委身于贼臣之手,尚有何幸?其所以间关跋涉,苟延残喘者,贼胆尚虚,未敢公然篡逆也。”而身为汉室宗族的刘备,蔡东藩自然在与曹操的对比中将其视作是一种希望:“刘先主起自寒微,以一贩履织席之贫民,独能具有大志,交结英雄,为国讨贼,较诸曹阿瞒之已为朝吏,奉遣出兵,其难易固属不同,其忠义亦自有别,正不特一为汉裔,一为阉奴已也。”这种褒刘贬曹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似乎也表明着一种苟延残喘的正统论,甚至蔡东藩完全以罗贯中《三国演义》为线索,开始书写自己的“三国演义”,从六十回《挟妖道黄巾作乱 毁贼营黑夜奏功》到最后第一百回《失蜀土汉宗绝祀 篡魏祚晋室开基》,在四十回的“三国演义”中,详尽叙述了群雄争霸的汉末格局,而他的书写,针对罗贯中《三国演义》的小说文本,进行了历史性的还原。

“虽曰小说,亦不应穿凿失真,一至于此也。”这是蔡东藩历史小说的观点,也就是不应“穿凿失真”,所以在赤壁之战中,他认为将战船锁上铁链,并不是庞统献计,而应是周瑜;诸葛亮六出祁山,七擒孟候,都是罗贯中“褒扬失实”的表现,不符合历史事实;而诸葛亮三气周瑜,“亦属无稽,尽信书不如无书,况燕谈郢说乎?”最著名的赤壁之战,蔡东藩认为,诸葛亮祈风之说太过荒诞,他根本没有这种神奇的本领,而且与刘备长坂坡被曹操所追形成了自相矛盾,所以,他说,“予幼时阅《三国演义》,至赤壁一战,联篇叙述,多至七八回,每叹罗氏演写此役,最为刻意经营之作;及年稍长,得见陈寿《三国志》与各种史籍,乃知罗氏所述,多半附会,虽未始不足餍阅者之目,空中楼阁,总觉太虚,且反足滋后人之疑窦,毋亦所谓得半失半欤?”罗氏《三国演义》中的赤壁之战,到了蔡东藩这里,就只剩下短短的一回目。

这或者是历史小说写作的分歧,“事必纪实,语不求深”是蔡东藩所追求的写作风格。回到所谓的正统论,当蜀汉政权最后失去历史机遇,曹魏统一,蔡东藩却感慨:“汉事已完,墨干笔秃。”不免有一种落魄的感觉,而当汉宗绝祀之后,曹魏并没有被单列而演绎一部新的历史,也没有纳入到《晋史演义》中,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汉贼”的一个小插曲,所以当最后司马炎建立晋朝的时候,也不免嘲笑曹魏,“若夫司马氏之篡魏,实为天道之循环,不有曹操父子之作俑于前,何有司马昭之效尤于后?故篡魏者晋,实则魏自诒之也。”

王莽建立新朝是一种篡位,曹魏让汉宗绝祀也是一种篡位,而司马氏建立晋朝,当然也是一种篡位,如此循环,看上去是群雄扰攘的必然,但是内中却有着深深的正统论影响,这种正统论也为蔡东藩的历史小说找到了一种真实论,批评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的荒诞神术,就是为了回归历史本体,回归历史正统,“中国小说,往往谈仙说怪,酿成近世义和团之乱;救国不足,病国有余,罗氏其流亚也!”

一个自杀者的传说

编号:C55·2161109·1345
作者:【美】大卫·范恩 著
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4年09月第一版
定价:29.00元亚马逊10.70元
ISBN:9787532152827
页数:258页

由五个短篇小说和一个中篇小说构成的《一个自杀者的传说》并非是不同主题的组合,六个故事形成了一条主线:叙述者罗伊·费恩的父亲与别人有染,家庭破裂,两度离婚,后来他在阿拉斯加的一座无人小岛上买下一间木屋,请儿子罗伊去那里住一年。大卫·范恩希望的就是在真实故事里产生出某种和现实的碰撞,“我把发生在我家庭里的故事、我家族的过去和我喜欢的文学形式结合起来,并融汇我所学的语言,这三者在无意识形成的转化中发生碰撞,创造出真实的笔下世界,让人物生动逼真,具有行动力。当这种碰撞发生时,激起的火花给人以真实感,就像原子碰撞发出的光,读者能察觉到实际发生的事,能置身其中,受到感染。”


《一个自杀者的传说》:我需要和它有关系

她说有时候,在高空的气流中捕捉到一种充满希望的、持续不断的拍打声时,我差点以为我的父亲最终又重生了。
——《飞上青天》

高空气流其实只是那根滑翔机背带悬挂在天花板时制造的眩晕感觉,那时,他穿着黄色的荧光防风衣,戴着无带的运动头盔,而且还竖起了大拇指,于是在哪一种眩晕感觉中,“然后飞了起来。”这是一个夜晚必然发生的故事?这是没有人在场必然的死亡?可是不被看见的时候,死亡又如何成为如此具体的一种真相?

其实,那一个夜晚发生的死亡叙事就在传说里,小区大门外的杂货店,每天都很早就开门,店主是一个略胖的中年男子,在我曾经看见的日子里,他总是面带微笑,那眼神在眼镜后面传递出某种友善。匆匆经过,或者付两块钱买一瓶矿泉水,如此而已,便是和这个世界发生的所有关系。但是当那高空气流制造出一种眩晕乃至窒息的效果时,我并没有看见——而且和他发生关系的世界也没有看见。一种死亡就降临了,一种传说就诞生了,在某个小区的群里,大家都在说着那晚发生的事,或者是凌晨,万籁俱静,一个人的他用绳子结束了生命。

没有看见的传说,只是传说,没有铺垫的死亡在发生的那一刻就已经走向了终结,后来那扇卷闸门就再也没有拉起过,我还是匆匆经过,只是瞥了一眼就走开了,好像和死亡不会发生任何关系,只是口袋里的钱包或许还有在死亡之前找零给我的若干纸币。现实里的死亡叙事,其实无法纠结于原因,也无法更正传说的诸多版本,但至少在一个看起来正常的男人,在一个看起来平常的日子,选择一种死亡,一定是必然的行动。

必然或者距离真相很近,不用猜测它也会以这样的方式走向终结。但是当现实的必然拉上那扇铁闸门的时候,在黑暗中,在痛苦中,那悬在天花板上的背带是不是能承受生活之重?而在必然的现实之外,当“我”的父亲“然后飞了起来”之前,却“朝我竖起了大拇指”,那是一种欣喜,那是一种满足,那是一种欲望?那是一个被我看见而且不是传说的真相:“我应该从更贴近真相的地方讲起。”是的,在面对我,在朝我竖起大拇指的时候,父亲一定是看见我的存在,当父亲告诉我他曾经相当一名画家的时候,我在那里;当父亲迷上意大利甜品萨白利昂的时候,我在那里;当父亲穿着皮大衣看见北极光的绿色阴影时,我在那里;当然,在父亲把自己绑在背带上的时候,我也在那里。

我就是父亲需要和世界发生关系的见证者,那一间坐落在山顶附近小丘上空荡荡的屋子,那一个带着应急用的糖的下午四点,那一片一片寂然的树林,都是父亲和世界开始对话的证明,但是过着独居生活的单身汉,用罐头和饼干盒计量人生的男人,偶尔还能看见白天光线的父亲,却让我看见了他生命的最末端,他在自己的世界里编织“飞上青天”的故事,而我呢?为什么我看见,我证明,我被带向他的世界,“尽管心里有点抗拒,但这里还是有一种家的感觉。”为什么最终一个男孩活了下来却并不在“更贴近真相的地方”?当飞上青天的父亲最后坠落在地上,变成了一小块大理石板,长在母亲农场附近的原野上,那时的世界,其实没有我,只有自杀的父亲,和活着的母亲,“我母亲喜欢有他陪在身边,还号称他们的交谈比往日更好了。”

生命的最末端是被我看见的场景,死亡的飞翔姿势是我制造的传说,“有时候,在高空的气流中捕捉到一种充满希望的、持续不断的拍打声时,我差点以为我的父亲最终又重生了。”这是不是父亲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系?和我的关系,和世界的关系,而在“飞上青天”之外,那种关系也是和鱼类有关潜游在那里的关系,在不幸运的一年,在见面的四天里,是我游向了父亲,还是父亲游向了我?“三年后,在我和我母亲搬到加利福尼亚之后,我有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鱼缸,并决定成为一名鱼类学家。当然,我的父母已经离婚。”鱼缸是礼物,离婚是不是另一种和世界发生关系的证明?丑鳅鱼、银币鱼、彩虹鲨,它们应该生活在水里,甚至海洋里,不论是我出生的埃达克岛,还是我乘坐上的船,其实他们都和水有关,都被海围绕着——埃达克岛上的那只白色澡盆,是我活下来的证明,是属于母亲叙事的一部分,“她将我放在一只普通的白色澡盆里,里面注满了凉水,我活了下来,甚至变得更强壮。”而那只船呢?是我走向海的世界的一次努力,和父亲有关的叙事却走向了摇晃的感觉,“这让我分心;然后我忘记了是什么分散了我的注意力,也失去了对鱼类的兴趣。”

两种叙事以离婚的方式对我产生了影响,母亲和父亲,表面之上和表面之下,陆地和船,但都有一个无法逃离的我,无法逃离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是让我成为我,“留下了我母亲和我。因为从未飞到任何高度,我们也无处坠落。”当父亲最后在头痛病的折磨中开枪自杀的时候,那种悬在天花板上的感觉变成了我的眩晕感觉,就像我在鱼缸之外看见了炸碎、溅落的鲑鱼内脏,看见了喷水鱼的钩状嘴唇,一种是死,一种是生——当钩状的嘴唇射中那一只疯狂飞舞的苍蝇,生与死的关系变成为了另一个关系:“然后是那只苍蝇,落入水中,释放着数百万道、传达它的痛苦的细密涟漪。”

飞上青天的终结,苍蝇死了,像一个传说一样跌落在水里,但却不是一条鱼。即使当我在父亲第一次走上歧路的凯奇坎寻找那些死亡真相的时候,依然像一个传说。在阿拉斯加的父亲的朋友希利是不是遁入了父亲体内,成为了另一个他?歌厅里的歌莉娅·希尔斯和比尔·道格拉斯结婚之后,是不是让父亲再次进入她的身体里?这是幽灵之城,这是自杀、出轨和谎言遍布的地方,这是生命归于尘土的地方,当我走向它的时候,我在寻找父亲的真相,还是传入了一个孤独的传说?“我整个人都站在水里,试图告诉自己,要放逐掉原来那些感觉,也许多年以来我想象出来的、长久塑造着我的生活的那些悲剧、离婚和自杀,都是另外一种样子,至少不是如我想象的那样。但是,然后,我又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依然像一尾鱼,红绸鱼的眼球凸出,嘴里喷出鱼鳔,“它们像是来自一个重力和空气都截然不同的世界,归根结底,一个被虚空承载的世界。”

父亲,一个和鱼缸、岛屿有关的名字,一个和离婚、自杀有关的男人,一个和飞翔、坠落有关的死者,那么另一边的母亲呢?也是一个传说,一个关于“好男人的传说”,父亲之外他叫安吉尔,叫莱恩纳德,叫艾米特,叫帕特,叫梅瑞尔,叫约翰,“你不会和任何人结婚了。”这是母亲在那个叫梅瑞尔的男人录下自己和女儿的朋友性爱过程录下来之后,说的那句话,她把父亲之外的这个男人叫做“愚蠢的男人”,但是在梅瑞尔之后为什么约翰又出现在我的眼前,第二次出现,不是为了和母亲约会,是因为我用点22的手枪射掉了家里的窗户和门,作为一名警察,约翰看见我挥动了双手,就像他和母亲约会的时候,我欢迎他的姿势。

好男人是一个传说,母亲的身边只有愚蠢的男人。而母亲之外的罗达呢?这个父亲曾经离婚之后再结婚的女人,这个曾经和父亲又一次离婚的女人,他的右眼皮总是无法抬起,“她毕竟只有一只眼睛。”就像这个传说,总是不能看见全部的真相,她的左眼和右眼里有不同的父亲,当然也有一个不同的我,而我的世界里呢?父亲会飞上青天,母亲会骂愚蠢的男人,而罗达在我看到他闭上可以闭上的那只眼睛之后,世界就变得有些扭曲了:“我看到她的脖子往后拱起,划过空气,翅膀从她身上升起。我听到枪响,尖叫起来。”

大卫·范恩:哪一把手枪可以打掉这灯泡

不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不论是罗达还是我,总是会听到各种枪声,点22的手枪,点30的卡宾枪,以及点44的马格南手枪,对准头部,当那一声清脆的声音变成沉闷的声音,脑袋会像鲑鱼一样,在炸碎中溅落,但是当在没有邻居、没有朋友的苏宽岛上发生这一幕的时候,这个传说的主角却是父亲的儿子罗伊,“头颅里的某些东西是白色的。他一直在等它们变红,但是它们并没有。很快就有小苍蝇、昆虫还有蠓飞来,落在他儿子的头颅里面,在里面爬跳着。”但是罗伊是他,不是我,父亲也是他,是吉姆——罗伊和吉姆,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当他们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出现的时候,我消失了,而这种消失是不是意味着那悬在天花板上的背带消失了,意味着摇晃的鱼缸消失了,意味着母亲所说的愚蠢的男人消失了,意味着罗达无法睁开的右眼消失了?

传说也消失了,他和他组成的世界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接近真相的地方。但是真相没有肥沃的田野,没有平坦的土地,没有漫游在田野上的野兽,只有人类,愚蠢又虚弱的人类,扭曲和嗜血的人类,以及把世界弄得变形的人类,“为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孩子们都攀爬过别人的身体。在攀登的过程中,他们把对方背部的毛发都扯了下来,直到最后所有人身体都变得光溜溜的、冰冷又嗜血,他们还是紧紧地抓着世界的边缘。”这是父亲吉姆对儿子罗伊说的话,那时父亲和母亲已经离婚,他带着罗伊来到了苏宽岛,“到达那里的唯一的方式是水路,乘水上飞机或者船。”像是一个荒岛,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吉姆的想法似乎在寻找一种原始的归宿,他像鲁滨逊一样在岛上住了下来,在挖地窖、挖雪洞的过程中,远离那些抓着世界边缘的人类。

或者就是一种逃避,“有的地方产生了罪恶感、离婚还有金钱,还有国税局,这些都完蛋了。”但是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岛真的能够让“每样东西都明白无误地是它自己”?真的能够逃脱那些错失的东西?真的能够找到自己的存在方式?或许吉姆一个人来这里的话,这样的欲望会更合理,但是他带着罗伊,带着一个懵懂却看见了世界的男孩,看见了害怕寂寞想要回家的儿子,“他觉得恐惧。他就这样绕屋子走了几圈,想他的母亲、妹妹、朋友们,还有他抛在身后的一切。”世界其实在另一个真实的地方,离婚、自杀和国税局又有何妨?但至少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和朋友在一起,和心目中的女孩在一起。

父亲带着罗伊来到小岛,仿佛就是为了书写一个传说,“问题是,我的某部分出问题了。我无法做正确的事,成为我应该成为的人。我身上的某个东西阻止我那样傲。”吉姆在寻找机会,却总是毁灭机会,甚至这种毁灭在罗伊的生活里变成了另一种死亡。在悬崖很近的地方,吉姆曾经跌落下去;在黑暗笼罩的地方,吉姆曾经几天没有回家‘天气糟透的时候,吉姆就读书,天气只是一般糟糕的时候,父亲就独自去远足。他把罗伊放在了另一边,他需要自我解脱,需要自我救赎,却总是在一种哭泣声里回到更冷酷的现实,而罗伊在被他抛向一种虚空的时候,还要承受自己无法排解的痛苦,“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我知道你在这里。但我还是太孤独了。我无法解释这一切。”

于是当吉姆消失在树林里的时候,罗伊走向了死亡的真相,“击锤已经被拨到后面,他能看到里面的铜弹。他把枪管朝向别的地方,将击锤拨回到前面。然后又拉开击锤,将枪管对准自己的头,开了枪。”曾经是吉姆的手枪,曾经是吉姆求死的欲望,却变成了罗伊的行动,即使在知道儿子自杀之后,他将枪管对准他自己的头部,但是又放下了,“你甚至都不敢自杀。”他被自己架空了,而罗伊实现了他自杀的想法,这是一种替代,死亡的替代,传说的替代——罗伊本来是为了怕父亲自杀而一起来到了小岛,却在那种隔绝状态中选择了死亡,他变成了父亲。就像父亲曾经说过的那样:“我需要这个世界有生气,我需要它和我有关系。我需要知道当一座冰川移动或者一头熊放屁时,它和我有些关系。”

一种死亡,让吉姆和世界发生了关系,当罗伊成了他,他也成了罗伊。但是这种发生的关系却并不是自足的,甚至它会变成一种罪,当他把装在睡袋里的罗伊埋葬在小岛上的时候,他无法完成让儿子回家,为他举行葬礼的愿望,而库斯警长面对死亡,却开始怀疑那时一种谋杀。“我是名牙医。这太离谱了。我没有杀害我的儿子。”吉姆的解释无法消除疑虑,当他逃离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对那艘去往墨西哥的非法船只老板说:“只是杀了我自己。”罗伊是为了父亲而走向了死亡,吉姆因为一种负罪感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在这个复杂的关系里,谁意味着真相,谁只是一个传说?

“我,吉姆·费恩,谋杀了我的儿子,罗伊·费恩,在去年秋天,大概九个月之前。我用我的鲁格.44马格南手枪近距离朝他的头部开了枪,那把枪后来应该被警长重新找到了,我想。我当时想自杀,正在无线电上和我的前妻罗达谈话,她说不想和我复合,还要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我再也无法忍受这些了,我太懦弱不敢自杀,于是我杀了我的儿子。”吉姆最后的供词是在船上的那个梦里完成的,那时他放弃了逃跑计划,他想用自首的方式为自己赎罪,但是,无论是曾经他带着儿子寻找慰藉,还是他内疚地埋葬儿子,他都没有成为另一个自己,他只是让别人完成了死亡的仪式,而自己依旧在无法摆脱的死亡里,继续一个罪恶的梦:“他很难相信这只是海水,他也很难想象它们在他脚下无休无止地延伸。他挣扎着,感觉永无止境,但时间也许只过了十分钟,然后他开始感觉麻木疲倦,开始吞咽海水。他想到罗伊,罗伊再也没有机会感受到这种恐怖了,他的死亡在瞬间就结束了。”

死去的是罗伊,死去的是吉姆,死去的是儿子,死去的是父亲,而那一个“我”呢?那一个试图接近真相的我呢?当全知全能的视角终于代替了我的主观世界,真相只能是另一个想象,无论是生,还是死,都在传说中制造了最后的关系:“有时候,在高空的气流中捕捉到一种充满希望的、持续不断的拍打声时,我差点以为我的父亲最终又重生了。”

帝國主義是資本主義底最高階段

编号:B75·2161030·1344
作者:【苏】列宁 著
出版:外国文书籍出版局印行
版本:一九四九年·莫斯科
定价:现3.30元
ISBN:
页数:120页

全名《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通俗的论述)》,通常简称为《帝国主义论》,是马克思《资本论》的继续发展。写于1916年1~6月,出版于1917年9月。早在20年代就有了中译本。修订后的中译文收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27卷。列宁在这部著作中,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结了《资本论》问世后半个世纪中资本主义的发展,指明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帝国主义阶段。列宁把世界资本主义发展中的新的重大变化概括为帝国主义的5个基本经济特征,并依次一一作了分析。“根据以上对帝国主义的经济实质的全部论述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应当说帝国主义是过渡的资本主义,或者更确切些说,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序言最后以当初写作此书时不能使用的明确语言宣布:“帝国主义是无产阶级社会革命的前夜。”的客观性质;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阐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价

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

编号:W54·2161030·1343
作者:【苏】斯大林 著
出版:人民出版社
版本:1952年11月第一版
定价:原16.00元现3.30元
ISBN:1227
页数:87页

斯大林就1951年11月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未定稿讨论会发表的若干书面意见的汇编。斯大林在这本最后著作中对苏联3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战后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了理论概括,主要内容包括:阐明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规律的客观性质;提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存在商品生产的问题;阐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作用的问题;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问题;阐述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问题。除了以上内容外,斯大林还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再生产的原理及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关于消灭三大差别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关于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问题,关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危机加深的问题,关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战争不可避免的问题,关于现代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等。

蘇聯共產黨的建設論文集

编号:W53·2161030·1342
作者:【苏】伏·尼古拉也夫 等著
出版:学习杂志社出版
版本:1954年07月第一版
定价:原17.00元现3.30元
ISBN:北京市书刊出版业许可证第014号
页数:356页

本书收录自“学习译丛”上有关苏联共产党的建设方面的论文,“这些文章阐明了列宁斯大林关于党的学说,介绍了现今苏联共产党建设的丰富经验。同时,对于苏联国家机关和经济机关中党的工作也作了交友系统的叙述。”共收录相关论文16篇,主要包括:伏·尼古拉也夫的《论苏联共产党政策的科学基础》,阿·奥库洛夫的《科学预见是党的领导的基础》,弗·雅科夫列夫的《领导的集体性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格·施塔列夫的《民主集中制和党机关的领导活动》等。

十四行诗集

编号:S34·2161030·1341
作者:【英】莎士比亚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1981年05月第一版
定价:原0.62元现5.00元
ISBN:10188-196
页数:179页

1609年出版商托马斯·索普印行了“一本叫做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的书”,1640年出现了新版本,少了八首诗歌,自十八世纪以来,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引起了人们的巨大兴趣和种种争论,按照流行的解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里有所谓的“故事”轮廓:从第1首到126首,是写给美貌的贵族男青年,127首到152首,是写给一位黑肤女郎,而最后两首及中间个别几首和故事无关。撇开这些议论,莎士比亚在十四行中,表现了广阔的思想天地,成为英国文学的一座高峰。该译本1950年初版,根据1904年夏洛蒂·斯托普斯编著的本子?1926年克雷格编的牛津《莎士比亚全集》一卷本。诗集共收诗篇154首,这个译本版式很有特色:每页一首诗,上部为诗,下部为译解。书末收译者长篇《译后记》。

当代史学主要趋势

编号:Z41·2161030·1340
作者:【英】杰弗里·巴勒克拉夫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1987年02月第一版
定价:原2.65元现5.00元
ISBN:11188·54
页数:343页

1976年,英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杰弗里·巴勒克拉夫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委托,为《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研究主要趋势》丛书撰写“历史学”部分,历时两年完成,之后用英文、法文同时出版。后以“Main Trends in History”为题,出版单行本。本书问世后,成为西方大学生研习史学史的必读参考书。在这部著作中,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世界各国历史研究的主流和新趋势作了系统、全面、详细的阐释和分析,不仅述及欧美的历史研究,也用了大量的篇幅介绍苏联、东欧的历史研究的发展现状,甚至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史学也进行了客观系统的介绍。它叙述的历史学研究的当前趋势主要是关于1945年以来的发展过程,并对当代史学研究提出了建议:“社会科学当前最明显的缺点是缺乏时间元,缺乏深度,这种深度不可能产生于对社会作静止的研究。”

哥伦比亚的倒影

编号:E29·2161030·1339
作者:木心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0年10月第一版
定价:原价25.00元现价15.00元
ISBN:9787563358243
页数:192页

“本篇原定九章,既就六,尚欠三。此三者为‘黑眚乾坤’、‘全盘西化之梦’、‘论海派’——写完第六章,因故搁笔数日,就此兴意阑珊,再回头,懒从中来,只好这样不了了之了。”木心在《后记》中说,留下的“无尾之尾”或者也是木心的一种态度。作家陈丹青这样评价木心:木心先生可能超越了鲁迅构建的写作境界,是我们时代惟一完整衔接古典汉语传统与五四传统的文学作者。我称木心先生是一个大异数,是一位五四文化的“遗腹子”,他与传统的关系,是彼此遗弃的关系。《哥伦比亚的倒影》是一本散文集,全书分为上、下辑。上辑收入了《九月初九》、《童年随之而去》、《竹秀》、《论美貌》、《同车人的啜泣》、《带根的流浪人》、《明天不散步了》等共十二篇作品,下辑是《上海赋》。


《哥伦比亚的倒影》:故见其一去不复返

所以为先天下之忧而忧而乐了,为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忧了,试想“先天下之忧而忧”大有人在,怎能不跫然心喜呢,就怕“后天下之乐而乐”一直后下去,诚不知后之览者将如何有感于斯文——
——《九月初九》

忧而乐的不是天下,乐儿忧的也不在现在,在“一直后下去”之前,其实还是有着“跫然心喜”的快乐。听说木心在前,阅读木心在后,那些文本是《我纷纷的情欲》,是《诗经演》,是《伪所罗门书》,都在《哥伦比亚的倒影》之后,而1986年刊印在“木心的散文专题讨论会”上的文本仿佛真如“倒影”一般,在“转过身来,分开双腿,然后弯腰低头眺望河水”中被看见。

已经写进九品书库编号里的数字是2016年10月,这是一个和秋天有关的时间,而地点则在树叶泛黄的西湖边,浙江图书馆大门右侧接近小径的假日书市里,看见了那一册也同样泛黄了封面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外面的塑膜是泛着光的,像极了被命名的“倒影”——没有被拆封、被翻开、被阅读的新书,为何会出现在专卖各种旧书古书的假日书市上?想来也是销售专辟的一个渠道吧,那别于旧书古书的摊位上卖的全都是簇簇新的名著,而且打折力度超过一直网上购买、优惠不断的亚马逊。

这倒是一个异数的存在现象,索性将那些曾被时间湮没、留下太多陌生指纹和印章的古旧书抛掷一旁,专心挑选没有被拆封、被翻开、被阅读的新书。或者这样的一种购书行为也变成了忧而乐、乐儿忧的叙事,2016年10月的“此时此地”完全和1986年的专题讨论会无关,和之后被不断被熟知的木心名字无关,也和那些故纸堆里的古旧图书无关,泛着光的倒影里,无非是对于一本价廉物美图书的“跫然心喜”。

可是这“此时此地”的叙事也并非是关于时间的一种单一心情,当2017年8月的夏季和浙江图书馆右侧接近小径的地方成为新的“此时此地”的时候,泛黄的落叶不见了,泛着光的倒影不见了,连叫喊着的古旧书摊也不见了,那一纸上的告示是:假日书市已经关闭,如开放将另行通知。开放而关闭,关闭而开放,仿佛就如那“先天下之忧而忧而乐”的反转,如“后天下之乐而乐而忧”的变化一样,“诚不知后之览者将如何有感于斯文”。

斯文已在,那时站在炙热而空旷的地方,感觉到开放而关闭、关闭而开放实在是一个充满了无奈的地方,它仿佛隔绝了时间和空间,隔绝了过去和将来,隔绝了忧和乐,就在那里变成了一个封闭的所在,前面的都已散去,后面的还未来到,不是闯入者,也不是奇遇者,生生地在“此时此地”的寂寥和茫然中。那情形在之后拆掉了塑膜,翻过了封面,读到了“哥伦比亚的倒影”的时候,才发现早就被木心的那句“不知如何是好”说到了。

“‘不知如何是好’是想知道如何才是好”,不知如何是好,最多也只是一次迷航,那也算作是没看见倒影时的迷失而已,迷失的意义在于寻找,在于知道如何才好——那假日书市是应该在的,古旧图书和簇新的图书也应该在的,即使不在,也会在别处依然存在。这便是一种不离的希望,可是“不知如何之好”终究是浅层次的无奈,更不安的是不慌不忙中的“目标之忘却方向之放弃”,是“一次又一次的启蒙运动的结果是整个儿蒙住了”,是“‘他人’与‘自我’俱灭,‘过去’和‘未来’在观念上死去”的“管它呢”,再没有“恭恭敬敬地希望,正正堂堂地绝望,骄傲与谦逊都从骨髓中来,感恩和复仇皆不惜以死赴之”的先天下之忧而忧。

这到底是不是一种悲哀?也像我一样只需要一册泛着光的书,知识的幽谷也罢,学术的地层宫殿也罢,什么名称,谁著作的也在其次,只是为了摆脱一种“不知如何是好”的迷航,但是这一册书,木心说的却是为了驳倒一个“不妙的,不景气的”论点:“还是二十世纪有味”。那是在怨怼自身所隶属的世纪,啜饮经历史蒸馏的酒而发出的叹言,可是那一本书又在何处?是旧货摊上富兰克林的靴子上印着的“生活再过一遍”的感悟?是酩酊归舍的王尔德“思想产生在阴影里,太阳是嫉妒思想的”的观点?是德国的铁血先知斯宾格勒在《西方之衰落》里的哀叹?是培根“人的天性是愚昧多于智慧,而做作的表情则常能打动听者的心”的解释?是举起一个手指的赫胥黎“他们一无所知”的不屑?

似乎这书已经不单单是一本书,而是一座图书馆,一个上流社会,“人类全都曾经像严谨的演员对待完整的剧场那样对待生活(世界),田野里有牧歌,宫廷内有商籁体,教堂中有管风琴的弥天大乐,市井的阳台下有懦怯而热狂的小夜曲,玫瑰花和月光每每代言了许多说不出的话,”而当这一册册的书被翻开,它们其实根本没有被读完的可能,引号里的句子,其实不是句子,只有逗号没有句号的引用,对于一个阅读者来说,像是时间被延伸到一个无穷尽的地方,像是空间被拓展到无限远的所在。

整整20页的《哥伦比亚的倒影》,没有分段,没有停顿,当然也没有封闭和隔开,看上去是把他人和自我、把过去和未来放在一起,是为“不知如何是好”寻找一种如何才是好的答案,继续,继续,再继续,向后,向后,再向后,还是二十几有味?那句子其实通向了二十一世纪,通向了2016年10月,通向了2017年8月。在这继续向前不停顿的句子里,仿佛就没有了“便是一手刚作奉献另一手即取报酬的倥偬百年”的二十世纪,没有了自作多情的被风吹动而飘飞的纸袋空罐,没有了“薄的学士,滑亮的硕士,人造纤维的博士”……

其实,这或者是木心所找寻的方法,“前人的文化与生命同在,与生命相渗透的文化已随生命的消失而消失,我们仅是得到了它们的倒影,如果我转过身来,分开双腿,然后弯腰低头眺望河水,水中的映象便俨然是正相了——这又何能持久,我总得直起身来,满脸赧颜羞色地接受这宿命的倒影,我也并非全然悲观,如果不满怀希望,那么满怀什么呢……”把省略号也当成停顿的符号,把影子当成是正相,把未来当成是“此时此刻”的现在,甚至把那些书当成是“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文本,何尝不是一种“如何才是好”的方向。

正相之前,转身之前,分腿之前,弯腰之前,那宿命的倒影一定是存在的;也或者在“此时此刻”之前,“十五十六世纪上流社会”一定存在的,“还是二十世纪有味”一定存在的;而在一本书之前,甚至富兰克林的靴子,王尔德的酩酊之醉,赫胥黎的手指也一定存在的。那简直就是一副“遗狂”的风情画:在波斯,女才说:“贵国的思想语言的锦毯,也应像羊毛丝麻的锦毯那样倾销到各国去;彼欺君者,可免一死,遣去作思想语言的锦毯商,以富溢荣耀波斯帝国。”在罗马,尼禄竟也是世界上最蹩脚的诗人,在希腊,荣光被瓜分在各国的博物馆中,“若论参宰罗马,弼政希腊,训王波斯,则遥远而富且贵,于我更似浮云。”而那一部华夏文化史里写就的壮举却都变成了憾事:“滔滔泛泛间,‘魏晋风度’宁是最令人三唱九叹的了;所谓雄汉盛唐,不免臭脏之讥;六朝旧事,但寒烟衰草凝绿而已;韩愈李白,何足与竹林中人论气节。”

风情画之外的小奏鸣曲呢?“朔拿梯那”的声音何止是一种花开花落的叹息?丹麦的美人鱼被锯走了右臂,巴西的驴子在送给教皇时成了“圣驴”,菲律宾的新古典主义春药只是那吞食的臭虫,希腊只剩下“比枯萎的珠子更难看”的枯萎的花,维罗那的剧场里没有欲仙欲死欲死欲仙的歌剧,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听众。而那只存放在英国苏佛克郡的老箱子竟然和外婆房里的皮箱一模一样,“即使是同一工场同一批手工业师傅的制品,我还是认为这两只大皮箱是我外婆家的。”相同的命运?还是相似的倒影?湮没在时间深处,还有谁能够“转过身来,分开双腿,然后弯腰低头眺望河水”,在倒影中看见变异的正相?在四十余年不去外婆家的“此时此刻”听到后来的故事:“片瓦砾场,周围也有野草,听说后来营建了炼钢厂,后来,就没有听说什么了。”

风情画的华夏文化史,小奏鸣曲里的老中国皮箱,也许这才是站在哥伦比亚大学里看见的那一个倒影,倒影在水里,它的根是否还在?“弃而不顾?唯其欲顾无术,毅然弃之,弃,才能顾,他算是弃而后顾吧,他。”木心说到的“他”是昆德拉,或者说是如昆德拉一样“带跟的流浪人”,当头也不回地离开蝙蝠形的故土,当坦克的碾压下只有地球以上的祖国,当没有年龄的极权主义支配了有年龄的东西,“流亡作家”的命运大约只剩下“一块蝙蝠型的斑迹”,但至少不是脱根而去,不是枯死异邦,不是“萎瘪瘪地咳嗽着回来”,因为还存在一种带根的流浪人,“带根流浪人,精神世界的飘泊者,在航程中前前后后总有所遇合。一个地球仪也够了。”

带根的流浪者是看得见那个倒影的,倒影里是“上海赋”:从前的从前,是半殖民地的罗曼蒂克;巅峰的四年“孤岛”,是炮火中糜烂颓唐烟云过眼;弄堂里的风光,是在“格算,不格算”中耗尽毕生聪明才智;亭子间姘居的窗格里,终究是看到双翼飞机飞向那一个战场的影子;而“只认衣衫不认人”的面子里,是“自己嫁不出去或所嫁非人,还得去为他人做嫁衣裳”的权术……当“既就六,尚欠三”的上海赋终以“不了了之”的方式搁笔的时候,那无法完成的“九章”似乎也成了不完整的影子,这是不带根的上海?这是反讽的赋?“但上海所缺的是一无文化渊源,二无上流社会,故在诱胁之下,嗒然面颜尽失,再回头,历史契机骏骏而过。”

九章之缺失,也是一个蝙蝠型地球仪的隐喻,就如在“九月初九”中的那个“自然”,早就在宠幸中,在吟咏中,在抒情中,成为人化的自然,成了催眠的自然,成了粉饰的自然,最终也成了“自然赋”:在儒家那里是一套君王术,在致格学派那里架空到实用主义中去,在释家那里成了诸般道具,道家近乎自然,却也在那个括号里反讽为一种艺术家的摆设,“一夕之后,走了。”走了的倒影里还有什么自然,还有什么根,还有什么哀伤和绝望,还有什么“不知如何是好”的迷航:“异邦的春风旁若无人地吹,芳草漫不经心地绿,猎犬未知何故地吠,枫叶大事挥霍地红,煎鱼的油一片汪洋,邻家的婴啼似同隔世,月饼的馅儿是百科全书派……就是不符,不符心坎里的古华夏今中国的观念、概念、私心杂念……愁,去国之离忧,是这样悄然中来、氤氲不散。”

“一夕之后,走了”的自然,“再会吧,再会吧”的从前的上海人,“人害怕寂寞,害怕到无耻的程度”的竹秀,还有那一只脱手而去的盌,“我的一生中,确实多的是这种事,比越窑的盌,珍贵百倍千倍万倍的物和人,都已一一脱手而去,有的甚至是碎了的。那时,那浮氽的盌,随之而去的是我的童年。”走了,再会了,去了,即使敌不过“还是二十世纪有味”的遗憾,也终究要俯身,把那倒影颠倒过来,“如果不满怀希望,那么满怀什么呢……”或者,2017年8月消失的假日书市也是一个倒影。

国富论(上、下)

编号:W54·2161030·1338
作者:【英】亚当·斯密 著
出版:中华书局
版本:2012年10月第一版
定价:原价58.00元现价35.00元
ISBN:9787101087949
页数:849页

全名《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做出了系统的研究,创立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其“看不见的手”像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一样,是亚当·斯密献给人类的伟大观念,这一观念培育出来的市场经济制度。我们曾经长期否定亚当·斯密的智慧,甚至把“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说成是对“私有制的公然辩护”。所幸的是,现在我们已经接受了亚当·斯密的主要观点。具体地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在今日之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承认人在经济生活中的利己性是搞市场经济的前提。其次,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依靠“看不见的手”管理经济、尽量减少政府干预的思想对每个国家的经济改革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国富论》不仅是一本经济学的百科全书,内容还涉及政治、制度、教育、宗教、历史、哲学等。


《国富论》:那一只看不见的手

他宁愿支持国内劳动,而不支持国外劳动,因为他追求的只是他自己的安全;他引导劳动去生产能具有最大价值的产物,因为他追求的只是个人的所得,而在这一点上他就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总是被一支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去促进一个他全然无意追求的目的。而且也并不因为他没有任何这种意图,就对社会更坏。
——《第四编·第二章 对国内能够生产的外国货物进口的限制》

一支手,是一只手,也是一双手。首先,如果单从阅读和摘录的功用出发,一只手,或者一双手,是有形的手,是看得见的手。《国富论》,上下册,放在书桌上的右侧,于是便自然地使用了右手:右手取下,右手撕下包装在上面的塑膜,右手将塑膜扔进垃圾桶——当然左手是辅助,在两只手的交叉配合中,最终拿掉了在上面写有“西方政治经济学的开山‘圣经’ 影响世界历史的十大著作之一”的腰封,然后翻开:或者是左手抚摸着精装的封面,右手打开了第一页;或者是左手用一个指头按压住读过的书页,右手不断地翻阅未读的书页;或者左手控制着抵达的内容,右手用扫描笔摘录句子。

这是阅读的开始,必须在左手和右手的控制和配合下完成,从一个黑夜的奥另一个黑夜,从一章阐述到另一章阐述,从一种体系到另一种体系,左手和右手始终是看得见的,始终是功能型的。这是现实之一种,对于阅读来说,一双看得见的手属于人体的一部分,它没有关于物质的交换,也不具备利益的追求——知识进入头脑,思想进入头脑,也只是一种精神意义的。

这是把一种阅读当成了中心事件,其实关于一双手,关于一双有形的手,在阅读之前也早已经出现了。一本不是在亚马逊的下单的书,一本不是在新华书店购买的书,来自于若干年前的一次偶然经历,在杭州的假日书市上,只是为了淘到一两本古旧书,却发现了正在出售的新书,和网上和书店里出售的新书一样,也是被塑膜包装着,但是比网上和书店还要便宜,这无论如何都变成了必然的选择,而这样的选择自然将一双手带向了市场的交易体系中。

不是以物易物的交换,而是以货币的方式购买所需的物品。一双手,或者一只手,首先是拿起了这本陌生的图书,然后翻看封底的价格,然后在询问卖主价格之后,从皮夹里拿出纸币,连同那一本《哥伦比亚的倒影》,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完成了简单的交易。钱是看得见的钱,是有形的钱,手是看得见的手,是有形的手,当然,图书也是看得见的书,是有形的书,当钱从一只手递向另一只手,当书从另一只手拿到一只手,在这个书市里,和价格、物品,甚至收入有关的市场行为就完成了。

这或者就是一个经济学的最简单案例,钱是我收入的一部分,是从劳动分工开始获得的报酬,然后通过买卖双方合理的交易,用货币特殊形式的纸币购买了实实在在的两册本的《国富论》,而当这一本政治经济学的“圣经”变成我九品书库中的一员,原价58.00元现价35.00元的市场价格是不是可以折射出起必然的价值?有形的双手完成了交易,有形的双手帮助完成了阅读,价值或许不体现在商品固有的自然价值上,也并非是和交易完成后的市场价值里,它可能就在从封面翻到最后一页的使用价值里。

但是,当用有形的双手完成了最后一页的阅读,对于价值的最明显标记也只是完成了所谓知识的积累,它是关于“劳动生产力提高的原因及劳动产物在不同阶层人们中分配的自然顺序”,关于“资财的性质、积累和用途”,关于“不同国家不同的富裕进程”,关于“两种政治经济学体系”,以及关于“君主或国家的收入”。作为一本政治经济学的“圣经”,我对于知识获得的态度是一种尊敬,目光是一种仰视,或者在我对于那次假日书市购买案例的解读中发现了经济学的一些最基本概念,如此说来,这样的知识也是有形的。

但是,当这种有形被一双手从封面翻到封底的动作所完成之后,我却更看不见那种阅读的价值了,甚至直到以回顾的方式查阅相关的信息,才知道就是在这本书里,亚当·斯密提出了“看不见的手”,仅仅是一次,当后来研究者从这本上下两册、849页、69万字的“圣经”中挖掘有用的东西,却最后在“看不见的手”中发现了真正开创性的贡献,和道德无关,和利益有关,和慈善无关,和市场有关。但是这“看不见的手”在我一双有形的手自始至终的动作里,在摘录为知识的笔记中,却完全没有看见。

果然是“看不见的手”,果然是单数的“一只”,于是又以网络上摘录的句子为线索,寻找这只出现一次的“看不见的手”:“因此,当每一个人企图尽可能地使用他的资本去支持本国工业,从而引导那种工业使它的产品可能有最大的价值时,每一个人必然要为使社会的每年收入尽可能大而劳动。的确,他一般既无心要去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对之正在促进多少。他宁愿支持本国工业而不支持外国工业,只是想要确保他自己的安全;他指导这种工业去使其产品能具有最大的价值,他这样做只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也像在许多其他场合一样,他这样做只是被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去促进一个并不是出自他本心的目的。”这一句话被标注在《国富论》第四卷第456页上,没有具体的版本信息,和有形的手拿住的这两册中华书局“国民阅读经典”肯定不是同一个版本,因为在这里只有第四编,只有第四章,根本没有第四卷。

亚当·斯密:那一只看不见的手藏在何处

但也确实是一条重要的线索,第四卷或者就是第四章,第456页或许也是句子大致的位置,已经被合拢的书再次打开,依然是有形的手,看得见的手。终于,在左手按压住书页,右手以食指按图索骥的办法找到了相似的句子:“每一个人都在不断努力为他的资金寻找最为有利的投资途径。诚然,他考虑的只是他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利益。但是他在研究他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或者可以说也是必然地会研究和导致他去选择对社会最有利的途径。”第四编之第二章《对国内能够生产的外国货物进口的限制》,第400页。但是没有出现“看不见的手”,于是继续用看得见的手寻找“看不见的手”,最终在右手轻轻翻过一页之后,在第402页找到了那隐藏在其中、只出现一次的“看不见的手”:

但是,每一个社会的年收入总是完全相等于该社会的整个年产物的交换价值,或者明白地说与那个交换价值相同的东西。因而,由于每一个人竭力尽其所能地把他的资金用于支持国内劳动,并竭力指引那个劳动去生产具有最大价值的产物,每个人必然会尽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可能地增加。诚然,他通常并无意去促进公众的利益,也不知道他促进了多少。他宁愿支持国内劳动,而不支持国外劳动,因为他追求的只是他自己的安全;他引导劳动去生产能具有最大价值的产物,因为他追求的只是个人的所得,而在这一点上他就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总是被一支看不见的手牵引着去促进一个他全然无意追求的目的。而且也并不因为他没有任何这种意图,就对社会更坏。他在追求个人的利益时,时常比他真实地有意促进社会利益时还更加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利益。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些伪装为了公共利益而经商的人做了多少好事。诚然,那种装模作样,在商人中并不普遍存在,所以无须说什么去劝阻他们。

摘录长长的一段,其实是为了凸显和“看不见的手”有关的论述语境,一个宁愿支持国内劳动的人,一个只追求个人所得的人,一个无意促进公共利益的人,其实在这种有形的目的之外,他却被另一只看不见的手所牵引着,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有意去促进社会利益,但是因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时常比他真实地有意促进社会利益时还更加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利益”。发现只出现一次的“看不见的手”,而且是按图索骥地寻找到,深藏在里面,却成为一个经典的观点,着是不是如英国剑桥大学的艾玛·乔治娜·罗斯柴尔德所说:“‘看不见的手’不是亚当·斯密的经济学重要概念,而是在开一个反讽的玩笑”?

反讽或者就是因为它也是“无意去促进公众的利益”的那个关键词,那个术语,那个观点,而对于从看得见的手开始的阅读行为,也变成了反讽。但其实这只看不见得手在亚当·斯密那里,就是一个一以贯之阐述的经济体系,它或许就在序言里给出了一种现象的预设:“反之,在文明和兴旺的国家中虽然有许多人没有劳动,而其中的许多人消费的劳动产物却1O倍、甚至经常100倍于大部分从事劳动的人所消费的劳动产物。而社会的整个劳动产物又是如此巨大,以致所有的人常常是都得到了充分的供应。”在狩猎和捕鱼为主的国家里,所需要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来自于每个人从事的游泳劳动,但是为什么他们“竭尽全力”,最后还是会生活在极端悲惨和贫困之中,亚当·斯密给出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劳动的分工,在没有劳动分工的野蛮社会里,劳动的产物和消费几乎是同等量的,所以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婴儿、老人以及患有缠绵的疾病的病人”,最后的命运就是饿死或者被野兽吞食。但是在文明社会里,劳动的分工带来了劳动生产力的增长,“由于分工具有这个优越性,于是不同行业和不同工种逐渐分化出来。”最后是全社会的普遍富裕。

而考察这种劳动分工的根源,就在于“人类天性中的这种倾向”,那就是“要求物物交换,以物易物,相互交易”。因为有了剩余才会去交易,因为有了交易才能满足消费,所以交易导致分工细化,分工细化又使得工人能够利用规模经济产生比没有交易时得到更大的财富总额,这是一种非预期的结果,个人交换、专业化和扩大市场自由,便为个人也为国家积累的财富,也就是资财。而另一方面,这种“天然自由的简单体系”不是依存于个人的善心,而是依存于一种自由交换制度中利已心的作用,两个人进行交易,就是因为能从交易中能获得好处。

“我们要向他们讲述的不是他们的人道博爱,而是他们的私心。决不要向他们谈论我们自己的需要,而是要谈论他们的利益。”从劳动分工的根源到货币的产生,从商品的劳动价格和货币价格,到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和地租,从资财中的流动资本、固定资本,到资本的积累和资本的不同用途,从商业体系和作农业体系这两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到君主或国家的收入,亚当·斯密其实一直在构建这样一个出于人的利己心、通过一种东西和另一种东西进行交换、互易和交易而形成的经济体系,它是市场的,是商业的,是贸易的,最后的目的就是达到国家富裕,“每一个文明社会的庞大的商业是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进行的商业。它是由天然产物与制造品的交换构成的,这种交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通过货币作为媒介,或者某种代表货币的纸作为媒介来进行的。”而这也是一种文明社会所必须建立的经济体系。

看得见的手在交易,看得见的手在翻阅,看得见的手在寻找,而看不见的手,在钱成为收入,在市场购买商品,以及反讽的按图索骥中,或许就变成了另外一种动力,另外一种意义,但愿,还有另外一种富有:“他在追求个人的利益时,时常比他真实地有意促进社会利益时还更加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利益。”

《国富论》摘录

不过不管怎样,只要采用了分工,在任何一门手艺里分工都会给劳动生产力带来成比例的增长。由于分工具有这个优越性,于是不同行业和不同工种逐渐分化出来。

在一个开化的社会里通常一个农民就是农民,一个制造业者就是制造业者。

由于在一个治理得很好的社会里产生了劳动分工,各行各业生产成倍增长,于是导致了社会,包括社会最低层人们在内的普遍的富裕。

我们决不能指望从屠夫、酿酒师或面包师的仁慈中获得我们的午餐。我们只能从使他们关心其自己的利益中来获得我们的午餐。

我们要向他们讲述的不是他们的人道博爱,而是他们的私心。决不要向他们谈论我们自己的需要,而是要谈论他们的利益。

由于我们相互是通过契约、以物易物和购买来获取大部分我们所需要的相互帮助和照料,正是这个以物易物的意向最初引起了劳动的分工。

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是靠交换而生活,或者在某种程度上都变成了一个商人;而社会本身也变成了一个地道的商业社会。

货币正是以这种方式变成了所有文明国家进行商业活动的通用媒介,通过它的干预所有货物才可以进行买卖,或相互交换。

任何商品的价值,对于其占有者和自己不打算使用或消费而只是想用它去与其他商品交换的人来说,任何商品的价值就等于他能够用以去购买其必需品的劳动量或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

劳动是我们购买一切东西所付出的原始货币,是第一价格。

估计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自然而然地更多的是用另外某种商品的数量,而不是一件商品所能购买的劳动量。

但是当以物易物停止了,货币变成了商业的共同媒介时,每—特定商品就经常更多的是与货币交换,而不是与其他任何商品交换了。

因此,可以明显看出劳动是唯一通用的也是唯一准确的价值的尺度。或者说是我们可以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用来比较不同货物的价值的唯一标准。

由于是货物的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最终决定了一切买卖行为的精明与失算,从而也调整着几乎日常生活中牵涉到价格的全部交易;因而人们多关注于商品的名义价格,而不大关注其真实价格,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商品的价格中,资本的利润构成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它既全然不同于劳动的工资,也受着完全不同的支配。

任何人从自己的资源所获取的收入必然是来自其本人的劳动,不然就是来自其资本,或来自其土地。来自劳动的收入叫做工资,来自管理或运用其资本的收入叫做利润。

垄断者通过使市场经常缺货,使有效需求永远得不到充分的满足来把他们的商品卖高价,高出于自然价格许多的价格,以此来提高他们的报酬,使工资和利润都大大地高出于它们的自然率。

然而引起劳动工资增长的却不是现有的巨大的国家财富,而是财富的不断增长。因之,劳动工资最高的地方并不是在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而是在最兴旺,即正在最迅速变成富裕的国家。

对劳动的丰厚酬劳宛如一种必然的结果是不断增长的国民财富的自然象征;另一方面,贫穷劳动者的生活艰难是国家停滞的自然象征,而劳动者的饥饿是国家迅速落后的自然象征。

由于丰厚的劳动报酬鼓励了人口的增长,因而它也促进了普通老百姓的勤奋。劳动的工资是对勤奋的鼓励,而勤奋又像人类的其他任何一种品质一样随着对它的鼓励而更加提高。

劳动工资的增长必然促成许多商品价格的提高,而在这个提高中也就包含了工资增长的那一部分。

实际上高利润不仅会提高工资,更多的是会提高产品的价格。

每个人的利益都促使他去寻找有利的用途,而避开不利的用途。

资财的积累,就其本性来说,必须在分工之前完成。预先积累的资产越多,分工也能成比例地越细;而分工愈细,同一数量的工人所能加工的材料便能按比例增加更多。

所以由于分工的进步,在雇用的工人数目不变、所必须预先储备的食物数量不变的情况下,预先储备的材料、工具却必须比在分工没有进步时所需的多得多。

由于资财是改进劳动生产力所必需的,因而资财积累自然会导致劳动生产力的这种改进。

不通过流动资本,任何固定资本都不能产生收入。

货币是一个社会的仅有的一部分流动资本,维持着社会可能在他们纯收入中引起的任何减少。

货币这个流通的巨轮、商业的大媒介像所有其他行业的工具一样,虽然它构成资本的一部分,甚至极其有价值的一部分,但并不构成它所属的那个社会的收入的任何部分。

不是要通过扩大国家的资本,而是要通过使国家的大部分资本比原可能的更加活跃和具有生产性,这才是银行能够增进国家产业的最明智的运作。

资本由于异常节俭而增长,由于挥霍和渎职而减少。

依照事物发展的自然进程,每一个成长中的社会的绝大部分资本首先是投向农业,其次才是制造业,而最后才是对外贸易。

货币无疑地总是构成国家财富的一部分,但是我们早已表明它只构成一小部分,而且总是其中最无利可图的一部分。

消费是所有生产的唯一终点和目的。只有在必须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生产者的利益才应当受到关注。

将士地产物视作每一个国家收入和财富的唯一来源的体系,就我所知,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采用过。(这是一个天才体系)

每一个国家的臣民应当根据他们各自的能力尽可能地为维持政府做出自己的贡献;也就是应该根据他们在国家的保护下所享受的收入按比例做出贡献。

法概念与法效力

编号:W52·2161026·1337
作者:【德】罗伯特·阿列克西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2年08月第一版
定价:
ISBN:9787100108812
页数:175页

“一个依据极端不正义,且其本身就呈现极端不正义的判决,乃是极端地未实现正确性宣称。”罗伯特·阿列克西在《法概念与法效力》中围绕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从法实证主义与反法实证主义之间的争议为主题,探讨法概念与法效力,阿列克西的目标在于反驳法实证主义的核心主张,即“分离命题”:法律与道德之间没有概念上的必然联结,他试图证成“联结命题”: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与规范性的必然联结。作者透过严谨细密的论证,驳斥法实证主义的法律与道德分离的思想,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式的法概念,将法的权威的制定、法的社会的实效与法的内容的正确性整合于其中。对应于法概念的三要素,他提出了三种法效力概念,即社会效力、道德效力和法律效力(狭义的法效力),罗伯特·阿列克西认为法律体系的法律效力较多地依赖于社会的效力而不是道德的效力。本书不仅具有重大理论价值,而且对司法裁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书为商务印书馆“自然法名著译丛”之一种。


《法概念与法效力》:当正确性宣称成为必然

X是一个主权独立、联邦制且不正义的共和国。
——《第二章 法律的概念》

宪法第一条,清清楚楚地表明了一个国家的性质,当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宣称自己是一个“不正义的共和国”,它草拟的宪法条文是不是可以成为一种必然?它的构成性规则能不能完成制宪实践?或者它所制定的法律是不是有社会的实效性?罗伯特·阿列克西只是假设了一种“参与者观点”,也就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当参与者把“不正义”写进宪法的时候,它是不是公然违反了法律具有的正义特性?

这种假设产生的质疑,罗伯特·阿列克西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就是“缺陷”,在他看来,这条宪法条文不是在技术上存在缺陷,也不是道德上存在缺陷,而是在成规性上存在缺陷,“它违反了一个广被遵循,但并不必然的关于草拟宪法条文的成规。”也就是说,他的缺陷在于违反了制宪实践的构成性规则,在宪法条文的成规上,作为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它完全可以制定“不正义”的条文,并且按照它的规则实施,但是最后当不正义取代了法律必须具有的正义,一定会背离广被遵循的原则,而这个广被遵循的原则,按照罗伯特·阿列克西的说法,就是“正确性宣称”。

法律一定是统治者制定的,是成为统治者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统治者体系和暴徒体系、匪帮体系有何区别?区别仅仅在于统治者所建立的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共和国?或者仅仅是对每一个共和国内部的人实行生命、自由与财产的保护?前者是某一种一般性的规则,后者是同等有利的原则,但是这两者似乎并不是最本质的区别,因为在阿列克西看来,在暴徒体系和匪帮体系中,一般性规则并不缺少,对于最低层次的同等保护也已经建立,所以统治者建立共和国要维持其统治者秩序,最重要的一点是:“在统治者体系的实践中确立并且向每个人提出了正确性宣称。”

“正确性宣称是法概念的必然要素。”阿列克西认为,每个法律体系都会提出正确性宣称,也就是说,只有正确性宣称写进法律中,才能在实践中使得统治者秩序能够维持,才能发挥法律的社会效力,也才能结束“X是一个主权独立、联邦制且不正义的共和国”条文中的这种“缺陷”。但是当阿列克西把“正确性宣称”扩展至法律的原则时,他实际上就已经把法律的概念带向了非实证主义,也就是说,法律在最本质意义上是一种道德,道德要素是法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只有将法律和道德联结在一起,才能达到“正确性宣称”的结果,也才能避免制宪实践的构成性规则陷入到成规性缺陷之中。

这其实就涉及到法律概念两千多年来的争议: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而两者的争论归结为一点:法律是不是必然包含道德元素?实证主义者主张的是分离命题,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法律感念要以不包含道德要素的方式来定义,也就是说,把道德排除在法律之外,借用实证主义者凯尔森的公式来阐释就是:“法律可以有任何的内容。”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实证主义的法概念涉及两个定义要素,就是合乎规定的制定性和社会的实效性,在对于“什么是法律”的定义中,只取决于什么是被制定的,什么是有实效的,而它完全将内容的正确性排除在外。而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则主张联结命题,也就是说,法律概念要以包含道德要素的方式来定义。

道德和法律,是应该分离还是应该联结,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并不仅仅是法概念上的争议,在实践中也凸显了不可回避的矛盾,阿列克西举例了德国历史上的两个案子,一个案子是1968年的国籍案裁定,1941年11月25日,在纳粹统治下的德国颁布了《帝国公民法》,其中提出了关于种族理由剥夺流亡犹太人的德国国籍的规定,1942年,一名犹太人被驱逐出阿姆斯特丹,之后下落不明,由此推定他已经丧生。按照当时的德国《基本法》,他无法恢复德国国籍,但是联邦宪法法院得出的结论是,这位犹太人从未丧失德国国籍,因为《帝国公民法》是无效的,因为,““法律与正义并非立法者所得任意处置。第十一号命令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它与正义的冲突已达到了不可忍受的程度,以至于它必须自始被视为无效”。也就是说,在当时的纳粹德国,虽然《帝国公民法》是由权威制定,而且当时也具有社会实效的规范,但是却违背了正义的法则,也就是说,它违反了“正确性宣称”。第二个例子是1973年关于法律续造的裁定,某周刊杂志发表了一篇关于伊朗国王前妻索拉雅访谈的稿子,其实这篇稿子纯属虚构,也并未得到索拉雅的同意,索拉雅提出了一万五千马克的赔偿,当联邦最高法院批准这一赔偿的时候,却抵触了《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法律明定的案件中”才允许非财产损害的赔偿(慰抚金),而索拉雅王妃的案子显然不属于这些案件。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如此判决,其理由是,法律并非是成文制定法的总和,也就是说,相对于国家权力所制定的法令,在某些情况下还存在着更高的法律,“它来自于作为一个意义整体的宪政法秩序,并且具有纠正成文制定法的作用。”

无论是1968年的国籍案,还是1973年关于法律续造的裁定,凸显的都是法概念实证主义还是非实证主义的争议,也就是“法律是什么”的不同观点,最后会导致不同的社会实效,“在这些案件中,法律实践背后的法概念登上台面而成为迫切的问题。”所以阿列克西希望重新梳理法律的概念,重新界定法律应该具有的效力,他认为,法概念正确与否涉及的是三个要素,权威的制定性、社会的实效性,、内容的正确性,以及彼此的关系。如果不赋予权威的制定性于社会的实效性其重要的作用,而完全着眼于内容的正确性,那么就会得出纯粹的自然法或理性法的法概念,而如果排除内容的正确性,只看中权威的制定性和社会的实效性,就会发展为纯粹实证主义的法概念。

阿列克西的观点似乎很明确,既不能让法律成为一种纯粹的自然法,也不能发展为纯实证主义的法,他主张的是联结命题,既法律必须和道德相结合,法法概念必须具有道德元素,“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联;其次,有规范上的理由支持将道德要素包含在法概念当中,这些理由部分强化了概念上必然关联的力量,部分超出了概念上的必然关联。简言之,法律与道德之间既有概念上的,也有规范上的必然关联。”所以在这样的命题支持中,他其实从相反的途径证明,实证主义的法概念是一种错误。他用五组区分所组成的概念架构来证明这个命题,而不管是独立于效力与非独立于效力的法概念,还是法律体系作为规范体系与程序体系,不管是观察者观点与参与者观点,还是区分的关联与品质的关联,以及前述概念上与规范上的必然联结,五组概念构架可以延伸出六十四个命题,而阿列克西简化了这些命题,重点突出在“观察者或外在观点”与“参与者或内在观点”的区分。

观察者观点其实只是简单涉及到“不正义论据”,也就是,“违反某个道德判准,是否会使一个规范体系的规范丧失法律规范的性质,或使得整个规范体系丧失法律体系的性质?凡是要对这个问题持肯定答案的人,就必须证明:当规范或规范体系的不正义逾越一定限度时,就会失去法律性质。”无论是从个别规范还是法律体系,阿列克西都认为,如果去除了道德元素,当不正义成为一种规范的时候,它一定会逾越其界限,而结果是这种“不正确的法”必须向正义让步,也就是说,不正义的法无法建立实现其“正确性宣称”,“在涉及法律体系时,分离命题——尽管只是在极端且事实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就会碰到正确性宣称所划定的界限。”

而在参与者观点中,阿列克西考虑了三种论据: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与原则论据。正确性论据就是正确性宣称的论据,在他看来,这是构成不正义论据和原则论据的基础,也就是说,按照正确性论据的主张,“个别的法律规范、法律判决以及整个法律体系都必然提出正确性宣称。”而从这一点就可以证明,正确性宣传因为具有道德上的蕴含,所以法律必定和道德相关联,虽然实证主义在同意正确性论据的同时,又坚持分离命题,他们认为,未实现正确性宣称并不会导致法律性质的丧失,同时,他们主张,“正确性宣称只有微不足道的、不带有任何道德蕴含的内容,因此它无法导出法律与道德在概念上的必然关联。”这两点其实指向的是不正义论据和原则论据,他们甚认为,由于严格分离了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反而有利于对法律采取批判的立场,相反的,将道德要素包含至法概念当中,会冒着将法律的要求不加批判地等同于道德要求的危险。

但是,阿列克西从语言、清晰性、效用、法定性、相对主民主、不必要性、坦诚等八个分歧立场来分析,人为道德和法律的联结并不会造成不加批判地正当化的危险,因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矛盾并不会排除法律性质,同时,在逾越极端不正义的界限时,“如果标志这条界限的最低道德要求是可被理性证成的,那就完全不会有不加批判地正当化的危险。”所以他提出的观点是:“击败制定法不正义的观点来看,非实证主义法概念的实际效果无论如何不会比实证主义的法概念更差,在某些方面甚至更佳。”而从原则论据来看,他严格区分了原则和规则,规则是“一旦满足其构成要件即指示确定法律效果的规范,即满足特定的前提就确定地要求、禁止、允许或授权做某事的规范。”是一种“确定性的命令”,而原则是最佳化命令,是“一种规定要求某事在相对于法律与事实的可能范围内以尽可能高的程度被实现”,所以原则是可被衡量而且必须被衡量的,而法律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正确性宣称”。

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和原则论据是阿列克西“法概念”的三种论证,而在法概念之外则是对于法律效力的论证,法概念的社会实效性、内容正确性和权威制定性对应于效力的三个概念:社会学、伦理学与法学的效力概念,效力之间会有冲突,但是必须服从一个基本规范,那就是“证立一个法律体系中除了基本规范自身以外所有规范之效力的规范”,这个规范的意义是从实然过渡到应然,它的一个基本命题就是:宪法是法律上有效的。这是法律最本质的效力,而这个效力就会产生一条非实证主义的基本规范:“如果一部宪法是事实上被制定且具有社会实效的,那么以符合正确性宣称的方式遵守这部宪法是法律所要求的。”

从法概念到法效力,阿列克西沿着非实证主义之路得出了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一个规范体系,它(1)提出正确性宣称;(2)是由下列这些规范全体所组成的,即一部大体上具有社会实效且非极端不正义之宪法所包含的规范,以及依据该宪法所制定的,展现最低限度的社会实效或实效可能性,且非极端不正义的规范;(3)它还包含了法律适用程序为了实现正确性宣称所依据且/或必须依据的原则以及其他规范论据。

这个定义分成三个部分,分别对应于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与原则论据,由此阿列克西将道德元素纳入到法律体系中,完成了联结命题的证明。但是很显然,在阿列克西的论证中,他把“正确性宣称”作为最基本的条件,甚至将其作为法律的一种必然条件,“既未明示也未默示提出正确性宣称的规范体系即非法律体系。”虽然从实践的观点来看,正确性宣称最重要的是其品质性意义,而其实,“正确性宣称”本身就隐含着道德元素,也就是说,他前置地将道德作为法律的原则,甚至是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所有的命题都可能只是一个伪命题。而且在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争论中,道德和法律这两个概念并非是完全独立于彼此的,“正义”是阿列克西一直在强调的中心词,那个,正义到底是道德概念还是法律概念?

是不是存在一个纯粹的道德?法概念是不是单一的?这或者是阿列克西在证明时必须予以澄清的,但是在某种意义上,当正确性宣称成为一个原则的时候,阿列克西在证明阐述中也陷入了相对主义的窠臼中,正如他自己所说:“不只是极端与非极端不正义之间的界限难以辨认,而是所有的正义判断,包括关于极端不正义的判断,都是无法被理性证立或客观认识的。”也就是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个“纯粹道德”。而在法概念中,法律是不是天生也包含着道德价值?它有时候表达的就是一种理想和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一定是有着道德参考的,而对于法概念的多元性,译者王鹏翔也在导读中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在不同的脉络中,我们使用的法概念有所不同,其中有教义学的法概念,有分类式的法概念,有社会学的法概念,“阿列克西自己可能并未清楚意识到,他的论证及所要辩护的主张针对的是哪一种法概念”。

所以从阿列克西整个论证来看,他已经预设了法律必须具有的道德标准和价值可能性,这使得他的联结命题几乎是不证自明的,而其实,在关于道德和法律的争论中,其核心的问题并不在是否需要联结,而是联结和分离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使法律命题拥有一个真值条件,如何避免走向自然法或理性法的误区,也在于如何规避不制定诸如“X是一个主权独立、联邦制且不正义的共和国”这样的“缺陷”,正如王鹏翔所认为的:“法实证主义之争的关键争点既不是法概念要如何定义,也不是法律是否必然安置道德原则,而是下面这个问题:证成法律命题的正确性(或决定法律命题是否为真)是否必然要援引道德理由、涉及道德价值判断?”

论法的精神(上、下)

编号:W52·2161026·1336
作者:【法】孟德斯鸠 著
出版:商务印书馆
版本:2012年05月第一版
定价:
ISBN:9787100090131
页数:1153页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此书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一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本书新增孟德斯鸠为撰写该书而搜集的资料,孟德斯鸠对于舆论批评的回应文章,达朗贝尔关于孟德斯鸠思想研究的文章等。


《论法的精神》:更应该了解人的本性

所有统治者用心良好,我是全世界这样想的第一人。
——孟德斯鸠

“用心良好”是善意的表现,作为一个信仰上帝的基督徒,孟德斯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并不是期望法能成为像宗教制度一样,使人们走向一种至善,至善是唯一的,是不变的,是永恒的,但是法的意义在于遵守而表达“当前特殊关注”,这种特殊关注的当前性最重要的是在一种动态的调整和适应过程中走向“用心良好”的立法原则,走向在畏惧的力量下变成善的产物,走向像看见枝繁叶茂的美丽画卷一样看见在地面之下的那个树根。

站在当前的意义上,孟德斯鸠成为“这样想的第一人”,也完全符合法“用心良好”的根本意义,就如他在序言中所说:“倘若我能向所有的人提供新的理由,促使每个人热爱他们的义务、他们的君主、祖国和法律,在他们所在的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政府和每一个岗位上更加感到幸福;果真如此,那我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全世界这样想的第一人”和“世上最幸福的人”,并非只是个人的一种良好祈愿,并非只是自我的美好预期,而是在法的精神中看见了它通达善之路的光明前景,而善的目的性就是“每个人热爱他们的义务”,就是君主、祖国和法律都在自己的位置上获得幸福感,每个人,每个国家,每个政府,每个岗位,和孟德斯鸠自己所说的“第一人”、“最幸福的人”一样,看上去是一种个体的获得感和存在感,但是当个体变成整体的时候,法也成为了整体,善也成为了整体,“我们观察局部,只是为了对整体作出判断;我们考察一切原因,是为了看清一切结果。”

所以,用二十多年的时间来探寻“法的精神”,用自己人生短暂的现实来苦苦思索人类整体的出路,“我不断地……让风吹走,徒劳地对永远不会出版的文稿进行润色。”孟德斯鸠建立开创性的善之路,其实就是为了当下,为了每一个个体,法的世界里有已经存在的各种制度和机构,有它建立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有表现出来的优点和害处,但是作为一个从现在开始目光向前的研究者来说,孟德斯鸠的意义就在于从“第一人”变成所有人,就在于如勒科莱乔一样成为“我也是画家”的不懈追求者,而最前方的世界里赫然写着:幸福。法国数学家、自然科学象、哲学家达朗贝尔在《孟德斯鸠庭长先生颂词》中说:“对于他这个属于各国和各民族的人来说,他所关心的与其说义务对我们的要求,毋宁说是可以用来强制我们履行义务的手;与其说是法律的学究式的完美,毋宁说是另一种完美,那就是促使人的本性把法律变得切实可行;与其说是既有的法律,毋宁说是本应制定而没有制定的法律;与其说是某个国家的特定法律,毋宁说是适用于各国人民的法律。”

这样的一种不断改进的可能性,正是法趋善的本质要求,正如《论法的精神》长长的副标题一样,“或论法律与各类政体、风俗、气候、宗教、商业等等之间应有的关系,附作者对罗马继承法、法兰西诸法以及封建法的最新研究”就明确表达了法律和各种社会制度、风俗习惯、商业贸易等等之间的关系,它是一种被动的适应,也是一种主动的改变,而改变的原则就是在各种关系里达到善的和谐。所以什么是法,孟德斯鸠的定义中就强调了排除单一性的“关系”:法与各种存在物的关系。

关系不是静态的,关系不是单一的,关系不是绝对的,而法的本质是一种理性的产物,而且是“人类的理性”。当然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任何事物之间都有关系,那么任何事物之间必然存在着法,“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关系。就此而言,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灵有其法,兽类有其法,人类有其法。”这种关系在孟德斯鸠看来是一种“公正关系”,是初元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包括运动,包括变化,包括差异,“差异意味着同一,变化意味着恒定。”但是这种公正关系中的法其实是一种规则、规律,也就是说,法最初是一种法则,它包括宇宙万物,包括一切的无之存在。

名之曰“自然法”,而相对于它的则是人为法。自然法是人在社会组成之前所接受的法,就像兽类之间的关系,它们因为同样的情感连接在一起而组成了各种关系,在这样的关系里,为了不相互攻击而保持和平,为了设防填饱肚子而有了需求,为了相互献殷勤而保持平等,为了生存下去而具有了共同愿望,所以这些原则组成了自然法的基本内容。但是当人类走向一种社会构建的时候,当有了利益的矛盾和冲突的时候,当跨越了初元理性而有了更多需求的时候,甚至出现了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之后,人为法就产生了。在孟德斯鸠看来,人为法是人类理性走向新阶段的标志,“法是人类的理性,因为它治理着地球上的所有民族。”而人为法的最重要标签也是关系,民族和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了万民法,社会治人者和治于人者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政治法,而公民之间的关系就产生了公民法。

不管是何种法,不管是何种关系,在人类理性的世界里,为了维护这种关系趋向于善,就必须有一种原则,这种原则就是“法的精神”:“莫如说,最符合自然的政体应该是这样的:为一个民族所设置的政体,最符合这个民族的秉性。”这种“符合性”在孟德斯鸠看来,就有四重意义:“各种法律应该与业已建立或想要建立的政体性质和原则相吻合,其中包括藉以组成这个政体的政治法,以及用以维持这个政体的公民法。”“法律还应该顾及国家的物质条件,顾及气候的寒冷、酷热或温和,土地的质量,地理位置,疆域大小,以及农夫、猎人或牧人等民众的生活方式等等。”“法律还应顾及基本政治体制所能承受的自由度,居民的宗教信仰、偏好、财富、人口多寡,以及他们的贸易、风俗习惯等等。”“最后,各种法律还应彼此相关,考虑自身的起源、立法者的目标,以及这些法律赖以建立的各种事物的秩序。必须从所有这些方面去审视法律。”

所以,法是一种理性的关系学,这四重意义简言之就是法的原则性、物质性、自由性和相关性,而不管是哪种法的精神,孟德斯鸠把法至于人类社会之中,以人为法区别于自然法,为的是达到人最后的幸福,其最重要的一个关键词就是人,“我首先对人进行了研究,我认为,在千差万别的法律和习俗中,人并非仅仅受到奇思异想的支配。”人是一种区别于兽类的存在,作为一种智能存在物,人在本质上是“不断地破坏上帝确定的法则”,这种破坏带来的是人的局限性,“如同一切高级智能存在物一样,既会陷于无知,也会犯错误;丟失本来就不多的知识,而作为一种感情丰富的创造物,人往往会萌生出各种各样的欲念”,所以,法律一方面要让人能向善,另一方面则是约束人,使之能自持自理,所以,在人的层面上,人是法律的立法者,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法律的约束和惩罚对象,法律的主体是人,目的是为了人,所以理性的法律就是人的法律,“立法者固然应该了解自己的国家,他们更应该了解人的本性。”而这个“人”最重要的意义就是一种公民精神,达朗贝尔说:“在《论法的精神》中,人人都可得到的东西是什么?是什么使作者得到各国人民的钟爱?是什么使那些比作者的疏漏更严重的错误得到弥补呢?那就是孟德斯鸠所强调的公民精神。”

孟德斯鸠:我探寻的是法律的灵魂

所以,不管是把法区别于不同的政体,还是法在防御力量、攻击力、政治自由中的作用,不管是法与气候、土壤、贸易、人口和宗教的关系,还是法与各国宗教仪规和宗教本身、法与事物秩序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其中一直强调人的意义,强调人的本性,强调公民精神。孟德斯鸠区别了三种不同的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在他看来,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所以他认为在共和政体中,不管是民主相关的法,还是贵族政治相关的法,其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全体人民或部分人民要掌握最高权力,在法的制定中,就需要突出这种“人民性”:在民主政体中,人民立法,人民选举,“在民主政体中,人民在某些方面是君主,在另一些方面是臣民。”而在贵族政体中,虽然最高权力执掌在一定数量的人手中,但是要使人民摆脱毫无地位的状况,则是这一政体的善,“因此,贵族家庭应该尽可能置身于人民中间。贵族政体越接近民主政体越好,越接近君主政体则越不完善。”

而在君主政体中,人民成为君主之下的臣民,看起来变成了法律的被执行者,但是必须有一个法律的监护机构来构成一种中间、从属和依附的权力;而在专制政体中,由于一个人单独执政,个人意愿和喜怒无常可以处置一切,所以权大于法变成普遍现象,在这种政体国家里,孟德斯鸠的设想是必须设置宰相,并非是取代专制者,而是在受命行驶权力中形成一种外在的力量。所以无论是君主政体还是专制政体,虽然弱化和取消了人民权力,但是在监护机构和宰相的制约中,法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人的关系。

实际上,无论是君主政体还是专制政体,孟德斯鸠并非是排斥和否定的,在他看来,只要能适合政体的原则,只要能适应民族的秉性,法也是一种善的表现。所以在三种政体的国家里,必须区别三种原则,“共和政体需要美德,君主政体需要荣宠,专制政体则需要畏惧。”要满足这样的需要,在教育法的制定中,“在君主政体中,教育法以荣宠为目标,在共和政体中,教育法以美德为目标,而在专制政体中,教育法则以畏惧为目标。”而在立法意义上,也必须符合政体原则,孟德斯鸠认为,无论哪种政体,宽和适中都是立法者的精神,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抛弃这样的原则,也就意味着把人放在了一种工具化的位置上,“否则,最残忍的法律岂不就是最佳法律?善岂不就是过激?事物的所有关系岂不就会被统统摧毁吗?”残忍意味着消灭了关系中的和谐与善,意味着摧毁了理性,所以真正符合原则的法律应该是“有道理”的,“如果想要证明一部法律确有道理,那就要让道理配得上这部法律。”所以法律怒能让人难以捉摸,所以,不要对法律随意修改,所以不能让法律违背事物的性质。

“法律不是高深的逻辑艺术,而是一位家长的简单道理。”正是因为法律只是一种简单的道理,一种了解人的本性的道理,一种为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善而建立的秩序,所以“不要用极端手段管人,大自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管理办法,我们应该珍惜,不能滥用”,也正是这种为了孩子成长式的“家长的简单道理”,所以出发点是为了善,过程是为了达到善,而目的是能够拥有善,不管何种政体,不管何种气候,不管何种风俗,不管何种人民,只要是符合人最基本的幸福感,能了解人的本性,那么所有的法律,它都有一个标签,那就是“用心良好”。

《论法的精神》摘录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源于事物本性的必然关系。就此而言,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上帝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灵有其法,兽类有其法,人类有其法。

由此可见,存在着一个初元理性,法就是初元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也是各种存在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们(兽类)有自然法则,因为它们由同样的情感连接在一起,但是,它们并非凭借认知而连接在一起,所以它们没有人为法。

地球如此巨大,地球上的居民也必然分成不同的民族,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中于是有了一些法律,这便是万民法。各个民族生活在一个会之中,这个社会应该得到维持,因而在治人者和治于人者之间的关系中便有了一些法律,这就是政治法。全体公民之间的关系中也有法,这便是公民法。

莫如说,最符合自然的政体应该是这样的:为一个民族所设置的政体,最符合这个民族的秉性。

一般而言,法是人类的理性,因为它治理着地球上的所有民族。

由于在共和政体中,选举权拥有者的划分是一条基本法,因此,赋予选举权的方式便是另一条基本法。

毫无疑问,人民在参与选举时,应该公开投票,这应该被视为民主政治的一条基本法。

在贵族政治中,如能通过间接途径使人民摆脱毫无地位的状况,那将是一件大好事。

在共和政体中,一个公民如果突然被赋予过高的权力,共和政体就可能变成君主政体,甚至更甚于君主政体。

因此,贵族家庭应该尽可能置身于人民中间。贵族政体越接近民主政体越好,越接近君主政体则越不完善。

君主政体中的法律,专制政体中君主高扬的手臂,就能够解决和控制一切。平民政体则还需要另一种动力,那就是美德。

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取代了一切美德,人们完全不需要美德,国家免除了对人们具有美德的要求。

野心在共和政体中是有害的,在君主政体下却能产生良好的效果,并赋予它以生命。野心在君主政体中有一大优越性,那就是它不具有危险性,因为它会不断地受到抑制。

共和政体需要美德,君主政体需要荣宠,专制政体则需要畏惧。在专制政体中,美德根本不需要,荣宠则是危险的。

在民主政体中,爱共和国就是爱民主政体,爱民主政体本就是爱平等。爱民主政体也就是爱节俭。

在贵族政体下,宽和就是所谓的美德,犹如平民政体下的平等精神。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畏惧。不过,对于那些怯懦、愚昧和委靡的民众来说,法律无需很多。

在共和政体下,人人平等;在专制政体下,也是人人平等。在共和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就是一切;在专制政体下,之所以人人平等,是因为人一钱不值。

不要用极端手段管人,大自然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管理办法,我们应该珍惜,不能滥用。考察一下所有导致懈怠的原因,都不是刑罚太轻,而是没有惩治犯罪。

专制主义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滥用专制主义。

为了达到财富分配均匀的目的,法律就应规定人人只能享有生活之必需。一旦超出这个限度,有人就会把多余的钱花出去,有人则会把他人花出去的钱赚进来。贫富不均。便由此形成。

财富均享是共和政体的一大优越性,所以,在共和政体下,奢侈越少,政体越完善。

真正的平等精神既不是人人都发号施令,也不是人人都俯首听命,而是服从与我们平等的人,领导与我们平等的人。这种精神不是根本不要主人,而是要让和我们平等的人做主人。

如果没有创造出一种政体,即联邦共和国,它既有共和政体的所有内在优越性,又有君主政体的外部力量,人类可能最终不得不永远生活在一人治国的政体之下。

君主政体的精神是战争与扩张,共和政体的精神是和平与节制。这两种政体的国家只有借助强制力量才能共存于同一个联邦共和国内。

战争权来自必需,来自严格的正义。指导君主们的良心,为他们建言的人如果不以此为准则,那就一切都完了。倘若以荣耀、财富和功利等自以为是的原则为由进行战争,大地上就将血流成河。

仅凭一个人作证就将一人判处死刑的法律,对自由构成了致命的伤害。理性要求有两个证人

宗教和世俗法律的主要目标都应是使人成为好公民。如果其中一个偏离了这个目标,另一个就更应坚持这个方向。凡是宗教较少加以约束的地方,世俗法律就应严加约束。

人为法为善而立,神为法为至善而立。善可以有多个对象,因为善不只一种,可是,至善只有一个,所以永远不会改变。法律可以更换,因为法律仅仅被认为是好的,宗教制度则不同,宗教制度始终被认为是最好的。

宽和适中应该是立法者的精神。

法律不能让人难以捉摸,而应该能为普通人所理解。法律不是高深的逻辑艺术,而是一位家长的简单道理。

没有充足的理由就不要对法律进行更改。

如果想要证明一部法律确有道理,那就要让道理配得上这部法律。

制定法律时应该切实注意,防止法律违背事物的性质。

封建法律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一颗古老的橡树高高耸立,远远望去,枝繁叶茂,走近观察,树干一株,树根却不见踪影,只有挖开地面才能找到树根。

唐史演义

编号:C26·2161023·1335
作者:蔡东藩 著
出版:中州古籍出版社
版本:2016年01月第二版
定价:26.00元亚马逊11.70元
ISBN:9787534830884
页数:548页

“小子就史论史,即唐叙唐,单把那一十四世的唐祚,二百九十年的唐史,兴亡衰废,约略演述,已不下数十万言,看官恐已怕烦,要说甚神仙?谈甚鬼怪?”所以,在蔡东藩的笔下,唐朝290年间的历史,从唐朝开国,到各州朝贡,“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朝代盛事之中,却写尽了“唐乌龟”的隐秘。“太宗、高宗的时候,是唐朝极盛时代,宫闱里面已是不明不白,太宗奸污弟妇,武后广置面首。嗣后韦后恃宠,中宗点筹,玉环洗儿,禄山抓乳,绿头巾成为家法,乌龟乌龟,屡见不鲜……”却是一段丑闻,“这一部唐朝演义,好作了三段立论:第壹段是女祸,第二段是阉祸,第三段是藩镇祸,依次产出,终至灭亡。若从根本问题上解决起来,实自宫闻淫乱造成种种的恶果,所以评断唐史,用了最简单的三个字,叫做‘唐乌龟’,这真所谓一言以蔽呢。”


《唐史演义》:龟奴龟子龟皇帝

但总由列祖列宗,贻谋未善,所以子子孙孙,累得吃苦,连乌龟都无暇做得,岂不是自作自受,近报在自身,远报在儿孙么?
——《第一回 溯龙兴开编谈将种 选蛾眉侍宴赚唐公》

唐朝,被历史公认为中国最强盛的时代之一,在这个大一统的王朝里,有政治清明、经济复苏的贞观之治,有四夷宾服、万邦来朝的开元盛世,即使在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之后,亦出现了国势复振的元和中兴、会昌中兴和大中之治,那“九天阊阖开宫殿”的辉煌是史实,那“万国衣冠拜冕旒”的历史是名目,但是在隋朝灭亡唐朝建立的事业中,却延续着一种轮回的宿命,“不过天道好还,报应不爽,你要人家去做乌龟,人家亦要你的子孙去做乌龟。”

“汉经学,晋清谈,唐乌龟,宋鼻涕,清邋遢。”这似乎是一种笑谈,但是在蔡东藩看来,“唐乌龟”却准确反映了唐朝二百九十八年煌煌盛世之下的混乱,相传乌龟与蛇相交,非偶相从,所以把纵妻外淫的男人称之为乌龟,而对于唐朝来说,“唐乌龟”却是对一个男权统治国家的嘲笑,甚至从建立国家开始,这种“不明不白”的故事就已经开场了。隋炀帝本是沉湎声色之人,到隋炀帝十三年,各地揭竿而起,把隋朝变成了四分五裂的世界,而李渊和李世民将隋朝晋阳宫妃嫔作为侍妾,害怕隋炀帝来问罪,于是父子联结突厥,传檄各处,以“义兵”的名义发兵为乱,最后得江山,建立了唐朝,这种趁乱建国的行为,却是一种“唐乌龟”的做法,一方面是把让妃嫔作侍妾,是让隋炀帝做了乌龟,而另一方面,利用隋朝的败乱,让隋恭帝杨侑禅让帝位,也让杨氏王朝覆灭而成为羞辱的“乌龟”。

让隋朝做了“乌龟”,这并不是一种结束,而是“唐乌龟”全新的开始。李渊成为唐高祖,在中国大势已归统一的情况下,暂息兵争,整顿内治,“正官阶,定学制,修刑法”,再加上租庸调制度的实施,也的确让国家焕然一新,但是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之变,却在流血中开始了宫廷争斗,“然推原祸始,实皆由高祖酿成之,立储不慎,已为一误,欲易储而复不易,又为一误。”将责任推给高祖,或者有失偏颇,但是立储中的失误的确激发了玄武门的兵变。作为唐朝的建立者,李世民功劳最大,但是李渊却把太子之位给了李建成,而李建成害怕战功赫赫的李世民对自己形成威胁,于是和弟弟齐王李元吉联合,一起排挤和陷害李世民,“至于出拒突厥,元吉畏缩不前,独世民从容谈笑,卒却强胡,为建成元吉计,亦当自愧弗如,收拾邪念,乃复下毒酒中,惟恐世民不早死,骨肉成仇,一至于此,是真李氏之大不幸也。”这其实是一种力量悬殊的决斗,经过长期的斗争,李世民集团逐步占上风,控制了局面,最终李世民设计在玄武门杀死了自己的长兄皇太子李建成和三弟齐王李元吉。

在玄武门之变中,李世民一方面集聚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使出了伎俩,他在李渊面前“密陈建成元吉,淫乱后宫”,而当玄武门之变之后,他又演出了情感戏,“世民仰首,见高祖露着两乳,便用口吮他乳头,眼眶中却簌簌下泪,淋湿高祖胸前。高祖也忍泪不住,世民益复大号。”蔡东藩一句“恐是假情”将李世民的谋变展现出来。而夺权之后的李世民倒是用他的文职武略,“订旧制,创新仪,定勋臣爵邑”,在励精图治中开创了贞观之治。

但是这权力争斗埋下的祸根,并没有因为李世民的功绩而铲除,相反,变成了之后一直被诟病的宫闱淫乱的序曲,“太宗高宗的时候,是唐朝极盛时代,宫闱里面,已是不明不白。”如何不明不白,先是李世民迷恋上了死去元吉的妻子杨氏,“世民就在灯月下面,定睛瞧着杨氏,但见她云鬟半卷,星眼微饧,穿一套缟素罗裳,不妆不束,更显出花容明媚,玉骨轻柔。”甚至在待得侍女出外之后,朱扉双掩,绣幕四垂,演出了龙凤配,想来元吉在玄武门之变中被杀,杨氏对李世民应有杀父之仇,但是在男女交媾中,一切的仇恨都变成了肉体的交欢,“男无行,女无耻,等一秽恶耳。”而这种行为在蔡东藩看来,不仅伤风化,而且对于整个国家来说,也飘散着淫乱之恶的气息,“好色为英雄所不讳,但既为弟妇,就是艳丽动人,亦岂可纳为嫔御,此在普通人民,犹知不可,况身为储贰,不日将登大宝乎?”而蔡东藩还叙写了唐太宗和萧太后的淫乱故事,萧太后是隋朝的亡国故后,虽然已是半老徐娘,但是当李世民看见她时,却风韵犹存,“眉不画而翠,面不粉而白,唇不涂而朱,眼似秋水,鼻似琼瑶,差不多是褒姒重生,夏姬再世”,于是浅挑微逗,眉去眼来,而渔色性成的唐太宗当时的想法是:“这真是天生丽姝,与我巢刺王妃杨氏,好似一对姊妹花哩。”

引用这一段不载入正史的淫事,蔡东藩的目的很明确,“直揭其事,所以惩淫也。”唐太宗李世民,这样一个聚英杰、定天下、平四夷的一代英主,在开创贞观之治的同时,却以如此“秽恶”的方式叙写了“唐乌龟”的羞辱史。一个是有仇隙的弟妇,一个是亡国之后,对于唐太宗来说,似乎也不是渔色性成的两件丑事,当武媚娘入宫之后,那“唐室志乱”便也翻开了新的一页。唐太宗迷恋武则天,命入后宫,“不醉自醉,不迷自迷”,但是这自醉和子迷却以讽刺的方式让自己成为“唐乌龟”里的一个注解。

对武媚娘勾去魂魄的除了太宗,还有太子,迫于太宗之威,太子只是潜入卧室偷情而已,“为卿故,发几白了,卿也应怜我呢。”这一种“烝父妾”的行为的确是另一种有违伦常的行为,而同时的高阳公主私会僧人,“辩机肆淫,出入无忌,公然与夫妇一般,且赐辩机金宝神枕。”也是一种宫闱淫乱的写照。而等到太宗逝世,高宗开始明目张胆,“这一夜的凤倒鸾颠,比那当年偷奸时,情形迥不相同。前时是喜中带惧,此时是乐极无忧。”其实这明着的媾和有违伦常,而武媚娘在出宫念佛之时,白马寺僧徒冯小宝早就让太宗变成了“唐乌龟”,“武氏自出宫后,薙去万缕情丝,颇欲一心念佛,无如春花秋月,处处恼人,良夜孤衾,时时惹恨,她哪里禁受得起?只好寻些野味,聊作充饥。”

而当武则天再次入宫之后,这一出宫闱之戏就变成了残暴的夺权之戏,蔡东藩说:“武氏计夺后位,如愿以偿,似亦可以止矣,乃必将后妃锢入别宫,严加监押,已属狠心辣手,甚且断其手足,投入瓮中,试问其具何心肠,乃至于此?禽兽尚不自戕同类,武氏直禽兽之不若。”而当武则天临朝称制之后,这种淫乱却并未停歇,“武氏愈老愈淫,逐日召幸二张,尚嫌未足,乃更广选美少年,入内供奉,创设控鹤监丞主簿等官,位置私人,另择才人学士,作为陪选,掩人耳目。”而蔡东藩将武则天“倾万民之财力,张一己之淫威”归结为天意,天意并非是上天注定,而是一种轮回,“是果唐祖若宗渔色之报也,岂非天哉?”

当李隆基“兴师讨逆,把韦武两族,及内外淫恶诸男妇,一律诛死”,似乎看见了“日月重光”,但是当那一个叫杨玉环的女人左右他生活之后,便也上演了“一出扒灰记”:“不管甚么名分,居然翁媳联床,同作好梦。”华清池里“软温新剥鸡头肉”的赞叹,长生殿上“愿生生世世,长为夫妇”的誓言,乃至最后马嵬坡的悲剧,其实都在注解着“唐乌龟”的不齿历史,当老年的上皇李隆基再次经过马嵬坡,作一曲《雨霖铃曲》,聊寄悲思,当临死之前听紫玉笛数声,调极悲咽,或者是一种至深的情感,却终是不明不白。

从太宗奸污弟妇,到武则天生性好淫,再到韦后恃宠,中宗点筹,玉环洗儿,禄山抓乳,“绿头巾成为家法,元绪公竟作秘传,乌龟乌龟,数见不鲜。”而对于这一种“唐乌龟”的历史,蔡东藩其实人为,是因为君王不能修身齐家,“玄宗纳子妇为妃,便生出许多祸乱,后来且受制于子妇,不能修身齐家者,宁能治国平天下乎?”为子不孝,为夫不义,为君不明,都是不能不能平治的证明,而那些女人虽然祸国,但是其真正的根源却在于此,之后唐穆宗“举乱臣贼子而封赏之”,敬宗“昼与内侍戏游,夜与后宫宴狎”,文宗“有心图治,终受制于家奴”,武宗“排斥异教,不遗余力,专心致志的迷信道教”,宣宗“借需药物”,懿宗“素好宴游,并耽音乐”,都偏离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轨道,于是宦官专权,于是藩镇之乱,“内贼外贼,互相争阋,而乱日炽,而祸益迫,天下尚有不危且亡耶?”

而这一种国之混乱,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唐乌龟”?“龟奴龟子,玩弄朝纲,执掌兵政,于是此行彼效,你争我赛,乐得依样画葫芦,去挟制那乌龟皇帝。”当阉宦可以弑主,当将弁可以逐帅,还有什么规则,还有什么秩序,还有什么伦理?所以当最后朱全忠刺死昭宗,鸩死昭宣帝,“受了册宝,改名为晃,居然被服衮冕,做起大梁皇帝来了。”把二百九十八年的唐朝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唐乌龟”,而这和隋朝灭亡是何其相似?“或谓唐之得国也由受禅,其失国也亦由传禅,冥冥之中,固自有天道存焉。然则祖宗创业,其果可不慎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