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奇侠传(上、下)

编号:C27·2160421·1291
作者:平江不肖生 著
出版:漓江出版社
版本:2013年10月第一版
定价:62.00元亚马逊17.70元
ISBN:9787540766245
页数:1027页

“至此书措词之妙,运笔之奇,结构之精严,布局之老当,固为不肖生之能事。”在文学与武术上均有深厚造诣的平江不肖生,在近代中国武侠文学中是一个引领潮流的人物,一生共著有武侠小说十二部。1922年,应世界书局之约开始专心从事武侠作品的创作,而《江湖奇侠传》是平江不肖生的武侠处女作,书中以湖南平江、浏阳两县争赵家坪为引子,以昆仑、崆峒两派的恩怨纠纷为主线,围绕“侠”字,写出了多位剑侠的传奇人生与精彩事迹,并在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正义必胜邪恶的观念,使得“侠”的精神初露苗头。本书首开武林门户之争的写作范式,对后世武侠创作具有深远影响,《火烧红莲寺》、《投名状》等影视作品,均以本书为滥觞,更增添了本书的魅力。


《江湖奇侠传》:写不尽的奇人奇事

江南酒侠复说道:“便在你们二派之中,也何尝不有死伤者。试想,修道是何等艰苦的一桩事,不料,经上了不少年苦的修炼,却为了这么一件不相干的事,而受下了伤,甚而至于死了去,这又是何苦值得呢?”
——《第一百六十回 悲劫运幻影凛晶球 斥党争谠言严斧钺》

把争斗当成门派的劫运,并非是因为在打打杀杀中使门派之间陷入不停歇的死亡,而是在介入平民百姓的矛盾中,违背了修炼的本意,甚至破坏了所谓的“道”,所以当江南酒侠的水晶球上现出未来的征兆,便劝说各派退出争斗,重新回归到江湖的格局中,实际上,水晶球无非是江湖和民间的两种现场的分界标志,正如江南酒侠的意义,是“挽回这个劫运”,是将“一切都消灭于无形”,是干了“一件大功德”。

像是一次对于“道”拯救。本来到了打赵家坪的日子,无论是昆仑派还是崆峒派,都把这种民间的争斗当成是“天地大的一桩大正经”,所以双方在摩拳擦掌中各求制敌取胜之道,也想把自己的奇绝武功展现出来,但是在两派俱伤的结局面前,所谓江湖其实已经乱套,一年又一年,消损的不仅是各派个人的精力,也对于门派本身来说,也是违逆于道。水晶球上到底出现了什么,而使江湖遭受劫运?那里是赵家坪事件造成的死伤惨状,那是“水陆码头”之争出现的流血悲剧,而上面映照出的主人则是那些平江、浏阳二县的农民,也就是说,这本是两地农民之间的决斗,是无关江湖恩怨的,而正是因为两派介入到其中,使得争夺赵家坪变成了门派恩怨,而这种恩怨对于两派来说,陷入到一种无穷无尽、“等待明年再来”的循环中,也就是江湖规则屈从于民间规则,而这种屈从看起来更像是盲从,正如江南酒侠所说:“须知道,平江、浏阳二县农民的年年打赵家坪,已是极无聊的一桩事,你们以极不相干的人,更从而助甲助乙,也年年地帮着他们打赵家坪,这更是大无聊而特无聊的了。”

大无聊而特无聊,这是江湖门派对于这场农民争斗的定义,所以在违背了修炼的本性之中,唯一的办法就是从争斗中退出来,水晶球的幻象归于沉寂之后,现出的十二个大字表明了这样一种“无聊”的状态:“多年修炼,毁于一旦,何苦何苦。”退出其实是回归到原则,那就是江湖的意义在于修炼,而不在于争斗,在于保存门派的尊严,而不在于介入民间疾苦。水晶球是划出了一个终点的标记,这种退出的想法看起来是为了凸显江湖的纯粹,是为了各自的修炼,而其实,更像是一种避世思想。

“巨干盘空,奇枝四茁,豪情侠态,跃跃纸上”,这是赵苕生对于《江湖奇侠传》的一种概述,不管是豪情还是狭态,最关键的是“奇”,正是这种奇,才显出江湖人士的本性,也显出真正的门派不参与俗世的态度,所以在平江不肖生“措词之妙,运笔之奇,结构之精严,布局之老当”的故事里,起着重强调的是“奇”,奇事、奇人、奇功,在他看来,奇是江湖最本质的特点,一开卷所写的柳迟,就是一个奇人,长到四岁,几乎都是在病中度过,甚至好几次已是死了过去,到了五岁也不能单独行走,而且柳迟的相貌奇特:“两眉浓厚如扫帚,眉心相接,望去竟像个一字;两眼深陷,睫毛上下相交,每早起床的时候,被眼中排泄出来的污垢胶着了,睁不开来;非经陈夫人亲手蘸水,替他洗涤干净,无论到甚么时候,也不能开眼见人;两颧比常人特别的高,颧骨从两眼角,插上太阳穴;口大唇薄,张开和鳜鱼相似;脸色黄中透青;他又喜欢号哭,哭时张开那鳜鱼般的嘴,谁也见着害怕。”

也正是这种奇特的出生和成长,让他契合了江湖的特性,七岁的时候猛然发现他能把《论语》一字不差地背下来,而且过了两年,练成了奇特的本领,凡是在一起的物件,只要被他看见,能够一个不差地说出来,而且他还不愿和小孩一起玩,只喜欢和六十七岁的老头子亲近,他在和叫花子在一起三年时间,就拥有了背上驼七个袋的资格。柳迟无非是一个标本,出生之奇,性格之奇,经历之奇,奇奇怪怪的最后便是孑然独立,超然于俗世之上,对于他来说,现世中的规则不适应他,所以他具备了超越民间的特点,所以与家人不辞而别,寻找得道之路,四处拜访高手,而在他看来,高手的唯一特点也是“奇”。

奇是一种反叛,是一种独立,当然,当告别了现实生活,奇的更大意义在于拥有超凡的本领,所谓奇高的武功,变成了江湖的一个标配。柳迟在千辛万苦中奇遇了黑茅峰调鹰的老者吕宣良,并拜他为师,而吕宣良送给他的一本书就是《周易》。奇特出生、离别父母,其余高手,获得秘籍,在柳迟的身上,平江不肖生建立了一种“奇侠”的标配,而正是这种标配,江湖世界才渐渐打开了。不管是放牛童解清扬的千斤闸武功,还是智远师傅“八百罗汉先期白日飞升”的功行,都让江湖世界涂上了奇幻色彩,也使之脱离了现实的平庸。

平江不肖生:武侠小说的“奇”葩样本

拥有奇绝的武功,到底是什么目的?当初柳迟在清虚观拜笑道人为师的时候,就说过是为了“于野老之中能见至道”,那么什么是“至道”?柳迟没有详述,他只说了一句“超拔弟子,脱离苦海!”超拔当然是针对俗世而言,苦海也当然是没有修炼的人才有的宿命,所以至道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要告别人世的种种困境,包括生死,包括贫富,其实从柳迟的出生来看,他并没有什么真正的”苦海“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对于奇幻世界的追求,所以当平江、浏阳两县县民争夺赵家坪之事发生之后,当昆仑、崆峒两派弟子助拳争夺赵家坪“水陆码头”的时候,对于他来说,则是找到了一种介入的机会,找到了苦海的缘由。

所以,赵家坪之事在某种程度上是为奇幻的江湖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以现实事件为线索,才能凸显江湖修道者的意义,也才能从中达到“脱离苦海”的目的。所以江湖并非只是天高皇帝远的世外,它必须介入现实,必须制造困境,也必须从中寻找到机会。赵家坪是起点,延伸出的是善恶对立,是报仇雪恨,是门派之争,而所有这一切,在现实的铺垫中也隐约拉出了那一根“道”的线索。

现世是混乱的,混乱之中当然善恶对立,而奇幻的江湖中,自然也有善有恶,有超越的高人,也有迷恋世间的恶人。周敦秉学了道术,却并没有用在正事上,却年少风流,“湘潭有名的娼妓,他十九要好”,于是所谓的采补功夫,只不过是用来勾引女人,而且还是那些娼妓;道士潘道兴略通的是邪术,会几手拳脚功夫,却性情凶悍,他不仅在赌场里作威作福,而且和毛氏通奸,当淫荡之事被毛氏丈夫的母亲撞见,两个人又用邪术设坛诅咒四十九日,拔出了眼中钉,而毛氏更是恶毒,竟将死去的婆婆的尸体从坟墓中挖出,然后“翻尸倒骨地弄了一会,用符水炒热许多铁菱角和川豆子,盖在尸骨上面,仍旧埋好。”为的是不让她的鬼混半夜来骚扰。还有笑道人的徒弟戴福成,也是讲目光对准曾经恋着的妓女,而且在学了法术之后所贪欲的那些钱,为的是“快乐快乐”。

最著名的当然属于“火烧红莲寺”,那一个红莲寺,表面上看是无垢和尚募化银钱而盖造,但其实是盐枭张汶祥拿出钱来修建的,木器也是“为他自己将来下台地步的”,所以在这个看起来清净之所,里面的肮脏勾当却无处不在。张汶祥和郑时平时杀戮官府,满足自己的私欲,而当看到仇家的女儿时,也不放过,不想乱娶柳氏姊妹也给自己埋下了祸根,他们从马心仪那里骗取了官职,却又受制于他,甚至自己的妻子也被马心仪所占有,甚至光明正大在他们面前行淫荡之事,郑时本也是个好色之徒,将仇人之女骗做老婆,不想却被马心仪霸占,想要报仇却落了个身首异处的结局。而马心仪在最后逃路无果的情况下,竟然在遗嘱中将柳氏姊妹处死,因为他的罪行若被揭穿出来,清廷必认为他死有余辜,反倒被张汶祥得了一个义士的好名声。

不管是道士、和尚,还是官员,似乎都在沉溺在欲望世界里,所以那种恶自然受到了报应,而对于恶的报应自然是所谓的德行,所谓的道,周敦秉用道术行恶之事,他的师父智远和尚对他的惩戒便是七星针:“居士此后如能确遵令师梦中的训示,一意修持,贫僧愿助一臂之力!若眨眼就把那训示忘了,这番即算保得住性命,搽以后随时随地,皆难免不再有七星针飞到居士背上来!”而戴福成之事被揭露之后,笑道人对他的告诫是:“道家其所以需用法术,是为救济人,以成自己功德的。是为自己修炼时,抵抗外来魔劫的。谁知你倒拿了这法术,下山专一打劫人的财物,造成自己种种罪过。”所以将他的道术尽废,让他重新开始做人。而红莲寺的罪恶,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一把火烧之,而淫荡的潘道兴,最后则死在了欧阳后成的枪口下。

“你此刻拜师,须拜受师傅的戒律,发誓遵守。第一戒妄杀,第二戒窃盗,第三戒邪淫,第四戒酗酒……”这是后成的师父方振藻提出的戒律,而其实这只不过是对于徒弟的一种表面功夫,当后成问:“师兄屡次犯了,侮么却不灵验呢?”方振藻便说:“我发的本身咒,是一辈子也不会灵验的。因为我当日发的誓,是倘若犯了戒,就得死在一个未成年的小孩手里。我的道法,休说未成年的小孩不能制死我,我敢说当今之世,没有能死我的入。我怕甚么?”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所谓的道具有双重性,对人的约束和对自己的规范,完全不在一个系统里,而遵守或者破解的唯一标准,就是谁的法力高。所以昆仑和崆峒介入到赵家坪之争,更多的只是展示自己的道术,和正义无关,甚至两门派之争,背后还有更大的觊觎者,哭道人的徒弟赛半仙就设下计谋:“如今我们要想个法子把这昆仑派灭了去,不但是把昆仑派灭了去,并连这崆峒派,也要使他们同归于尽。”

所以奇绝的江湖无非是道的江湖,甚至只是道术的江湖,所以所谓的“江湖奇侠传”对于“侠”的定义基本没有涉及,只是偶然提及,比如甘瘤子作为强盗,和绿林强盗有分别,他们有许多禁忌,其中之一便是不是见钱都要:“读书行善的,和务农安本份的人家,不问如何富足,他们也是不去劫取的。有时不曾探听明白,冒昧动手劫了来;事后知道劫错了,仍然将原物退回去。平日所劫来的财物,总有一半,用在周济贫乏上头。”所以江湖上称他们这种强盗,也加上一个侠义的名目。强盗是侠义的强盗,而罗慎斋的脾气里,“生平第一厌恶的,就是贪官污吏”。方绍德收卢瑞为徒的时候,就告诫他“不许干预国家政事”,“我这道法,传自佛家,佛家是不许干预国家政事的,那怕昏君临朝,奸臣当国,我门下的弟子,永远不许有出来干预的事。”这是一种出世的态度,但是这种态度遭到了吕宣良的反对,他对柳迟说:“我们修道的人有什么国?有什么家?只问这事应干预不应干预,不能说谁的事就可以干预,谁的事不可以干预。”

对于国家政事的干预,当然是入世的做法,吕宣良认为修道的人干预国家之事,重要的是事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公正性,而不是针对某个人,这样的标准在善恶对立中,也是泾渭分明的,而正是这种泾渭分明,使得人物基本在扁平状态中,程式化明显,甚至所谓的善人和恶人也从来没有感情发展的铺垫,正如里面的笑道人和哭道人一样,分列在两派,争斗也无非是哭和笑到底谁的功力更大,正如哭道人写给笑道人的信中说:“笑之与哭,为极相反之名词,而处于极反对之地位,固夫人而知之。……我二人倘能不藉助于其他法力,而即以此‘哭’与‘笑’二字为武器,相巫见于战场,一较道力之高下,或亦为别开生面之举,而足为一时之佳话,道友傥亦有意乎?”

哭和笑,恶与善,根本不关乎事件的性质,根本不关心国家的困境,当然也根本不关心民间的疾苦,所以“奇侠”的江湖是单一的江湖,是封闭的江湖,是技艺的江湖,而在告别了“鸳鸯蝴蝶派”的缠绵故事之后,平江不肖生也树立了江湖规则,善恶对立、报仇雪恨、门派之争以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江湖世界形成了一个样板,而这个样板对于小说创作来说,其实在开创新风格的同时,也陷入了窠臼,在“写不尽的奇人奇事”的计划中,为了追求奇绝的效果,却把故事的主线埋没了,甚至可以说,小说根本没有什么重点,不管是人物还是事件,在“奇”的指引下,没有多变的性格,没有起伏的故事,往往一条线索即将形成,冒出一个新人,便又开始将笔墨转向新人,而在对新人的叙事过程中,又冒出来新人,便又开始转折,所以人物目不暇接,却几乎没有有血有肉的形象,对此,平江不肖生解释说:“这部义侠传却是以义侠为范围,凡是在下认为义侠的,都得为他写传。从头至尾,表面上虽也似乎是连贯一气的,但是那连贯的情节,只不过和一条穿多宝串的丝绳一样罢了。这十几回书中所写的人物,虽间有不侠的,却没有不奇的,因此不能嫌累赘不写出来。”追求奇的效果,放弃了材料的组织和加工,“以中国之大,写不尽的奇人奇事,正不知有多少?等到一时兴起,或者再写几部出来给看官们消遣。”

而在106回之后,平江不肖生竟然因为其中国奇人奇事太多而搁笔不写,而后续的赵苕狂基本上沿用了平江不肖生的写法,也是在没有主线的杂乱中书写奇侠故事,而这种只追求一时好奇的效果,其原因竟然是为了“写作换钱”:

在下近年来,拿着所做的小说,按字计数,卖了钱充生活费用。因此所做的东西,不但不能和施耐庵、曹雪芹那些小说家一样,破费若干年的光阴,删改若干次的草稿,方成一部完善的小说。以带着营业性质的关系,只图急于出货,连看第二遍的工夫也没有。一面写,一面断句,写完了一回或数页稿纸,即匆匆忙忙地拿去换钱,更不幸在于今的小说界,薄有虚声。承各主顾特约撰述之长篇小说,同时竟有五六种之多。这一种做一回两回交去应用,又搁下来做那一种,也不过一两回,甚至三数千字就得送去。既经送去,非待印行之后,不能见面,家中又无底稿。每一部长篇小说中的人名、地名,多至数百,少也数十,全凭记忆,数干万字之后,每苦容易含糊。所以一心打算马虎结束一两部,使脑筋得轻松一点儿担。

带着营业性质,只图急于出货,甚至自己修订审核的时间也没有,连故事中的人物也是虚构了忘记了所以,这或者也是卖文度日的一种尴尬,而在这种功利性的写作中,不仅人物扁平,结构松散,主题混乱,甚至也是对于创作的一种亵渎,就如那水晶球上的“多年修炼,毁于一旦,何苦何苦”的十二个字,是劝江湖门派退出俗世之争,也是对于自己的一种警示,修道是一件苦事,只是为了赚钱卖文,何来为文之道?所以“本书借此机会,也结束了下来,不再枝枝节节地写下去了”也算是对于这样的写作搁笔的态度。

脸之书(1、2)

编号:C28·2160421·1290
作者:[台]骆以军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4年06月第一版
定价:55.00元亚马逊15.80元
ISBN:9787549554591
页数:484页

“我们常说单一个体的记忆,比起一座城市的记忆,就像一滴水小时在大海中。但城市有时又年轻又无情地无法消化时间过于悠长的单一个体。”城市的记忆属于压挤逼仄的空间,属于贫瘠苦闷的情感,而那些个体的记忆里,却是青春、欲念、生命和爱。神光笼罩、梦幻蒸发的传奇少女;独守废墟古厝的老人们,把出租车当育婴房的女司机,他们生活在一个压挤的世界,他们都在演同一出戏,然而正因为如此,便有那相逢时的会心微笑——你会懂得他们,他们会懂你,虚无浸泡的夜晚,那些熠熠发光的诈骗挑逗短信,竟也懂得用“寂寞”这个词;而游泳馆置物柜随手可见的号码牌,原来是上帝作弊彩票给你中的摩斯密码……《脸之书》是骆以军《壹周刊》专栏文章的终极精选,它勾勒那些偶遇却难以忘怀的脸孔,倾听那不堪埋没的人间世情。浮生聚散、往事微茫,在一部令人目不暇给的城市浮世绘里看见自己。


《脸之书》:看得见的城市

似乎每一个“许多年后……”的句子都会成为一篇好故事。
——《多年以后》

Book1和Book2,脸之书的这一面和另一面:这一面是眼睛和鼻子的线条,另一面是嘴巴的轮廓;这一面是看见和闻道,另一面是说话和表达——一个光秃秃的脑袋,一个简笔画的脸,如何面对生活的城市?“这是一座夸张的城市:不断重复着一切,好让人们记住自己。”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写在题辞上,这是这一面的城市,重复而夸张,是为了让人们记住,而在另一面,一样是《看不见的城市》,重复而夸张的却变成了记忆:“记忆也在夸张:反复重复着各种符号,以肯定城市确实存在。”

重复而夸张的城市,重复而夸张的记忆,都是为了一种确定的存在,就像原本分列两册的脸却分明合在了一起,那灰色的腰封从Book1的封面,绕过书脊最终包围在Book2的封底,它连接着Book1和Book2,甚至包容着这一面和另一面。是不是看见、闻到和言说可以合二为一?是不是视觉里的城市和被叙说的城市就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在包围的腰封之外,却分明打开了一个口子,允许翻阅,允许进入,允许看见,也允许看不见,那里是压挤的城市,是密闭空间,是你来我往,是虚张声势,是重叠的情感,是模糊的记忆,是逝去的梦境,而最后依然在这面和另一面合二为一的时候,在腰封连接而包围的时候,看见其实就是看不见,看不见也是看见:城市是一个存在,它不会以看见和看不见的方式消逝,也不会在看见和看不见的状态中虚构。

首先或者是看见,睁开眼睛,也是从那一个留着的进口出发,是一条“末日之街”,那里有感伤的故事,那里有孤独的时光,那里有虚拟的存在,“我们活在一个蜂巢状全景像钟壳内部齿轮自主运转到这般地步的一个社会,或一座城市里。”蜂巢状的全景,是每一个人的存在,是每一个人的生活,却是挤压而单调的,却是渺小而封闭的,但是在内部,齿轮却在自主运转着,它告诉你早晨和傍晚,它带你走进白天和黑夜,它经过年轻和苍老——这是时间赋予的原始状态?这是生活给予的存在方式?但是蜂巢状的全景世界里,在人们如幽灵穿过的广场之上,在不被知晓混在同类的成长之中,那自住运转的并不是时间,而是自己。

那个无声无息退出社团的女孩,并不是因为讨厌社团里的“红夹克”,而是在喧闹的世界里独自面对消失的幻术,原本挤满人的广场,原本积极抗争的运动,最后剩下的是漫天飞舞的垃圾,是堆成小山的矿泉水空瓶,空空荡荡回应着一个出院的病人,“问题是,那整个过程,这些警察,像把我们当透明人或幽灵那样穿过我们。”人之存在和不存在,像是虚幻的一个事件,它的热闹会带向一种权利?它的消失会终结一种故事?无非是感伤而已,甚至当年广场权力核心人物成为金融操盘手之后,在婚礼那天却和相交数十年的情人度过了最后一次春宵,而完事之后,既没有回到新婚妻子身边,也没有进入说谎的“南部开会”议程,而是跑去另一个房间,“然后召妓”。

感伤的故事,因为那内部齿轮就在那里自主运转,情人和婚姻,事业和政治,都远离最后的那一个夜晚,轮盘如一家机器,是不带着太多的情感付出,无非是回到物欲的状态。而留在那里的人呢,情人,妻子,还是那个从医院出院的她,似乎早已经被自主运转的齿轮所排斥,看起来是“孤独时光”,就像被父母遗弃的小孩,但是那一对美丽的兄妹,身为私生子却混在人群中是融合的,看不出他们本和这世界格格不入,他们成了“一群爬在一起悲伤的蜥蜴”,“无从分辨出其实是孤独到只剩己一人的那个……”

也是合二为一,却是荒谬的,而分开同样只不过是离开了那一个个齿轮,在自己都无法确认的世界里被抛弃,所以十岁父亲去世、母亲和男友去了大陆的慧宁,生活是“对自己负责,想办法生存下去”,所以那一对兄妹,毫无隔阂的和那一班人在一起,自己和他人,其实都在末日之街里成为另一种幽冥可悲的风景:“我们总想讨好取悦那些不喜欢我们的家伙,我们不惜交出自己,让尊严被蹂躏,把正常人不可能承受的强暴和屈辱视为某种试炼。”

末日之街本就呈现着这个城市看得见的风景,而这也无非是“砸碎的时光”,作为工人的我们,接到的任务是将全新豪宅里至少两三百万的装潢,要在一个小时内全部打烂、砸碎,豪宅里的一切是城市看得见的存在,它或者代表财富,或者代表地位,或者代表权力,最后却是砸碎的命运,而承担这项工作的是底层的那些工人,通过暴力,通过破坏,将财富、地位、权力都变成废墟。像是一种颠覆,可是只是某个命令而已,站在高处的还是那些财富,那些地位,那些权力,而带给工人的无非是这样一种命运:“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臂、腰脊、膝盖,甚至脸颊到脖子处的肌肉,全浸迷进一种无比舒畅的暴力狂欢。”

是那一幢两三百万的豪宅,还是那暴力狂欢的肌肉,代表着自主运转的齿轮?当破坏和颠覆变成一种命令,砸碎的无非是自己的时光。那老旧公寓地下室里都是给流浪汉、酒鬼或流莺偶尔借宿的大通铺,那平安夜的KTV里是像戴着某种仿佛面具的虚假美少女,那盲人按摩院里是像“十数只白色小生物窸窸窣窣静默地啃食着桑叶”的群盲,那暗街深处包围着荒凉艳丽、腴白芬芳的女孩的是那些“上了年纪、秃顶、皱脸、全身邋遢,有的戴了粗黑框眼镜的阿伯”,“岁月静好”在何处?平安夜的“平安”在哪里?或者如幻灭的梦,或者是游戏一般的虚拟,美少女梦工厂、偷菜游戏、变形金刚,代表着永恒欲望,却又被岁月强压在世界的底端,连Q君看见桌子那边的妖丽娇媚的女子坐在男人身边,都会怀疑是自己的女友投身在别人的怀抱:“或许是我心魔投射的幻影,我内心底层,本就相信有一天一定会撞见这一幕”。

只不过是幻觉取代了现实,只不过“砸碎”了真实,暴力狂欢也罢,欲望投射也好,城市的夸张,在于每一个人的夸张,城市的虚伪,在于每个人的虚伪,而现实在别处,“他知道当他走出那房间,站回那冷酷异境的水泥建筑车道时,那已是另一个和本来的世界并不相同的世界。”另一个世界里是欲望,是权力,是政治,是暴力,而这个世界是伤感,是孤独,是虚拟,是想象,却又不想让自己在人群中犯错,又不想让自己陷入孤独,于是,在那辆车上,根本没有尿意,没有颠荡,没有膀胱的鼓胀感,没有塑胶瓶装芦笋汁,没有尿裤子还惨的尴尬,没有司机在后弧镜里恶戏的笑脸,只有端坐在开往山城的公路上,只有坐在自己位置上从未改变的姿势。

城市终究是被看见的,被看见的街道,被看见的夜晚,被看见的咖啡屋,被看见的男女,被看见的豪宅,被看见的地下室,夸张而重复,为的是最后确认一种存在。这是城市的一面,看得见的城市里看得见的那张脸。而在“咖啡时光”之后呢?在“巫云”这个曾经和许多人一起相聚一起聊天的地方,为什么只剩下故人“老五”?“一头胡椒灰白枯发披垂至胸前,咧嘴笑时牙掉得差不多了,像印象中中世纪长发络腮、指甲蜷曲如蛇蜕、形容枯槁的苦行僧”,头发、牙齿、父子、指甲,这是看得见的老五,却也是看不见的老五,那些人去了哪里?那些黑胶唱片烧友、玩剧场或搞运动的又去了哪里?甚至不过两百米的巷子里,全部变成了各式小料理店、摊贩、流行服饰、二手书店、小咖啡屋、快可立式茶饮小铺……

时光老去了,就像老五,而回来的我开始寻找的“那个我”,却“突然调校钟表刻度如镜中影出现”,是的,在咖啡时光之后,在看得见的城市之后,需要的是一种记忆。以及由你和我构成,是由我们构成,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像站在对面的两个人,还是可以一起聊天一起回忆一起说去三岁时妻子带过的安安。父母离婚,后来母亲又去西班牙学画,小孩子总是赖着年轻的妻子,这是一种“宛若家人”的感觉,但是却只是住在那一段时光里,现在连“巫云”都已经不再,安安又会去了哪里?“她已是高中生咯。长大咯,一直跟着老爸。上回来过我店里,长得漂亮噢,不过外型上看有点……叛逆。说在玩乐团,要找人学电吉他,头发嘛,反正很酷的样子……”现在时,却早已经沉浸在心不在焉、对未来忧惧迷惘的空气中。

和安安一样,在记忆之中曾经还有在跌跤之后具有忍受痛苦意志的母亲,还有靠一群少年仔打天下的米哥,还有为家庭女教师梦遗的伙伴,还有从鼻子里喝下牛奶从眼睛里喷出来的二人转演员“侏儒”,还有腔调、气质是不折不扣的澎湖台妹却是外省人的阿咪……他们都在我的记忆里,也在城市的记忆里,但是当“宇宙旋转门的魔术时刻”到来的时候,记忆也无非是一个重复而夸张的存在,母亲“忍痛的意志终于顶不住那重摔造成的内部坏毁”;米哥的名字早已经被人在二十多年后从“他生命里被涂抹销掉”;电影院里用手肘去顶自己家教老师的乳房和在梦中预见一架飞机的空难的伙伴,终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地消失了;而阿咪呢,终于离开小岛双脚踏地地生活,“如人鱼换上套装、高跟鞋伪扮混迹于人类的城市”。

而在这些记忆之中的人经历了种种变故之外,那些记忆之中的事呢,仿佛也逃不出重复的命运:和孩子在大年初七放烟火,“我们两造各自对着河面零星射出的小朵焰星,和一旁那整群人用各式装备以镇压随时从那坏毁建物中矗立而起的恐怖火神之妖魔相比,简直微渺得滑稽。”但却烧着了那一辆水肥车,留下的是开车老夫妇的谴责;想起三十年前的一盒金箔滤嘴的彩虹烟,“像那时代的西门町,反而是一种废弃游乐园般的怀旧、老派、蛾翅粉屑坠落般的陈年纪念物了。”想起“烟雾弥漫,音响轰然嘎响,偶被邻桌美丽女孩尖笑声戳破”的温州街……可是当城市再次被看见的时候,那些记忆留下的也只有影子,影子世界入魔术,如幻术,如不存在的假象,我作为一个“种树的男人”,终于在疯狂地搬了近四十袋土和各种植物到五楼之后,终于腰椎变形错位,那“空中花园”像是对于我最好的慰藉,却也是破碎时光最后的物证,而损毁的身体或如记忆一样,再也无法回来了。

“对我而言,这个夏天是真正过去了。”夏天过去,时光过去,记忆过去,城市也走向了看不见的现实,一觉入梦的感觉,但毕竟还可以留存那一些梦境,“梦十夜”仿佛是最后留存着的片段,幻术一般,启示着曾经存在、未曾走远的记忆,于是在我家对面和平教会被拆除的时候,我梦见了“极靠近幸福的时刻”:“一种浓郁的树干木材、树叶青草味、树根湿泥的芬芳将我们包围……”于是即使在嘶嘶嘶的瓦斯外泄声传来的时候,他也梦见了和前妻在参加完大学同学婚礼后说了一句:“别回去了吧?我们找间旅馆过夜。”梦中有美好的气味,有美人儿,而一个梦却可以持续很长时间,直到“许多年后”,许多年后遇到了现实,许多年后遇到了变故,许多年后遭遇了变化,许多年后是看不见的城市,但是在梦中的许多年后,她却还在设想着一种在一起的生活:“许多年后,我如果被困在一个状态中,我是假设啦,变老了或是变丑了,更可怕是变傻了。不一定啦,总之变成现在的我也不喜欢的那种人……困在那里头出不去,也许是一幢豪宅,也许是精神病院,也许是一座小岛,没有人知道我被困住了。你会不会来找我?”

“会的,我一定会的。”这是回答,梦中应答,梦中的许多年后,永远有一个“堆满我破烂什物的书房、我的卧室,还让我觉得安心、隐秘”的旅馆,“似乎我需要的不再是任何可能的旅行,而是旅馆。”是的,每一个梦都是“幸福又虚荣的时光”,每一个梦里都可以看见美好,每一个梦都在真实中看见自己,梦是另一个世界,梦中的我们是另一个我们,梦中的城市是另一个城市,重复而又夸张之后,是被看见的存在。

岛上书店

编号:C55·2160421·1289
作者:【美】加布瑞埃拉·泽文 著
出版: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版本:2015年05月第一版
定价:35.00元亚马逊10.10元
ISBN:9787539971810
页数:271页

这是一座被各种荣誉装点的“书店”:美国独立书商选书第1名,美国图书馆推荐阅读第1名;这是一座被编辑、名人、媒体推荐的“书店”:“一年之内,《岛上书店》畅销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西班牙、意大利、丹麦、芬兰、挪威、瑞典、冰岛、波兰、加拿大、土耳其、以色列、巴西、日本、韩国等25国,是感动全球千万读者的阳光治愈小说。”书店的招牌上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所以热闹甚至喧闹的畅销背后,是一种“去孤岛化”的应景,而人到中年的A.J.费克里被一个神秘包裹所拯救,是关于书的一个寓言:“一个失去了一切的人,如何重新找到牵挂,书,爱情,宴会和欢笑,以及一切美好生活。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


《岛上书店》:中篇属于灰色地带

关于政治、上帝和爱,人们都讲些无聊的谎话。想要了解一个人,你只需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
——《好人难寻》

谎言的对面是真话,好人的反面是坏蛋,“最喜欢哪本书”可以参考的是:不喜欢哪本书。红色的封面上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在硕大的腰封覆盖下,在漂亮的书签衬托下,在精致的折页点缀下,一本书是如何也不会成为孤岛的,这是“现象级全球畅销书”,这是“25位美国读者含泪推荐”的书,这是“美国独立书商选书第1名、美国图书馆推荐阅读第1名”的小说,全球畅销、含泪推荐以及名列榜首,还有谁会让它成为孤岛?还有谁不喜欢这一本书?

可是,它仅仅是放在最容易看到的地方,它和现在手拿图书的读者无关,和此刻翻开第一页的读者无关,和没有去过孤岛的读者无关,实际上,阅读是拒绝先入为主的,甚至也无权把政治、上帝和爱,都称之为“无聊的谎话”,也不会把热力推荐的小说当成是人生必读,实际上,最喜欢和不喜欢构成的对立关系,只是一种阅读的两面,就如A.J.在奈特利出版社销售代表阿米莉亚推销冬季书目后,列出的是他不喜欢的书,在用刀割、压平、摞起来、捆好的图书里,在书店、咖哩饭、死去的妻子的孤独生活中,他不喜欢的书也是一个长长的数目,不喜欢的是心情,书之于书,仅仅代表着阅读者的心情:

我跟你说说我不喜欢什么好吗?我不喜欢后现代主义、后世界末日的背景、已亡故的讲述者以及魔幻现实主义。对那些按说是机巧形式的设置、多种字体、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的照片——根本说来,任何一种花招——我都几乎没有共鸣。我觉得关于大屠杀或者世界上任何一种大悲剧的虚构文学作品都令人反感——拜托,这些只能用非虚构写法。我不喜欢按侦探文学或者幻想文学的路子来写类型小说。文学就是文学,类型小说就是类型小说,混搭很少能有令人满意的结果。我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我也不想让我的书架上有很多给青少年读者看的书。我不喜欢任何超过四百页或者低于一百五十页的书。我厌恶电视真人秀明星请人捉笔的小说、名人的图文、体坛人物的回忆录、搭电影顺风车的版本、新奇玩意儿以及——我想这不用说——关于吸血鬼的书。我几乎不进处女作、鸡仔文学、诗集和翻译作品。我也宁愿不进系列书,可是钱包的需要让我不得不进。

这本被腰封、书签和折页包装起来的书,不是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作品,没有多种字体、没有照片,也不是关于大屠杀或大悲剧的虚构作品,也不是给孩子讲述奇幻色彩的童话,也不是和名人、电影有关的回忆录,当然更不是处女座、鸡仔文学,不是诗集,也不是系列作品中的一部,而且,既没有超过四百页,也没有低于一百五十页。这些不喜欢的书,是A.J.的趣味,而当A.J.变成加布瑞埃拉·泽文的趣味,变成岛上书店的趣味,甚至变成我的趣味,是不是变成了一种简单的目的论,也就是在一本被指定、被宣传、被畅销的图书里,还能不能看到作者和读者之外的世界?

“来吧,亲爱的,/且让我们来相爱,趁你我/尚在人世。”引用鲁米的这句诗,似乎在寻找图书世界里的一种终极情感:爱。对面的是“亲爱的”,动作是“相爱”,那么自然这个世界就是爱的世界,所有的人都是爱着的人,爱是活着的情感,“尚在人世”的我们应该寻找爱,应该享有爱,应该保存爱,而所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应该喜欢爱。也就是说,所谓关于图书的喜欢和不喜欢,归根到底是关于爱与不爱的选择,当A.J.告诉阿米莉亚自己不喜欢的长长书单,意味着自己不喜欢她推销的书,不喜欢尚在人世却没有优秀的书。

潜在的情感表达是:有人死去,有人不爱,有人不再阅读。这是书和爱紧密结合而产生的某种排斥,在这个名为爱丽丝岛的孤岛,在这个几乎有些隔绝的世界,在这个失去了妻子的生活里,A.J.当然喜欢列出不喜欢的长长书单,就像他不喜欢这个失去了一种爱的生活。妻子妮可死于交通事故,或者是因为要赶上回艾丽丝岛的最后一班轮渡而超速,或者是在冬季的道路上避免撞上一头鹿而急转,总之没有回到爱丽丝岛,没有会到岛上书店,没有回到A.J.的身边。

妮可对于A.J.来说,不仅仅是生活中的爱人,更是和书有关的爱人,在这个年销售三十五万美元的书店里,在这个六百平方英尺的书店里,在这个岛上独家经营的书店里,妮可像是唯一了解书和A.J.的人,也就是说,在A.J.看来,书店、妻子是对于爱的诠释,甚至是爱的全部标签,但是当车祸夺去了她的生命,“尚在人世”破灭了,爱也破灭了,生活剩下了更新了销售代表的冬季,剩下了刀割、压平、摞起来、捆好的机械生活,剩下了咖喱饭的孤独,而最后,连喜欢的爱伦·坡诗集《帖木儿》也丢失找不到了。

“我本来打算过段时间等经济有点起色后,就把这本书拍卖了。我本来打算关掉书店,靠那笔收入过退休生活。”爱伦·坡十八岁出版的诗集,首印只有五十本的图书,封面写着“一位波士顿人著”的作品,在A.J.那里却并不是代表着文学,代表着爱,它只是变成了A.J.收藏而获得财富的一种手段——关掉书店靠拍卖过退休生活,一本珍贵的诗集最后成为养家糊口的工具,对于A.J.来说,当然是一种“尚在人世”的爱的否定,而这种否定也对现实生活提出了挑战。

《帖木儿》的丢失是维持生计计划的破产,同样的困境是,为什么为什么阿米莉亚会对最喜欢《会计学原理》的第三位约会对象没有信心?为什么玛丽安·华莱士会选择自杀而留下一个不知道父亲又失去母亲的孩子玛雅?为什么伊斯梅会在流产的痛苦中骂自己的丈夫丹尼尔在外面偷情?和A.J.对于阿米莉亚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在他眼里,她只是一个私利的销售代表,只为了推销那些劣质的图书,只为了和经营书店的人做业务上的往来。对于A.J.来说,这是一种“待宰的羔羊”的生活,妻子用冻羊腿打死了丈夫,警察吃了这条羊腿以处理这件“凶器”,但是问题是现实中的难题是不是就能通过这种毁灭证据的方式获得解决,警察兰比亚斯的质疑是:一位职业家庭主妇是否真的会以小说中描述的方式烹制一条羊腿,即不化冻、不放调料,也不用腌泡。

化冻、放调料,腌泡,这是对于一条羊腿的烹制方式,而这种烹制方式达到的是食物,而不是凶器,现实的锋利和无奈,有时候需要变成一种共享的食物,美味而富有爱意,“所以在散文以外的文字世界里,最雅致的就属短篇小说。”可是当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像里兹饭店那样大的钻石》摆在面前的时候,A.J.的注解是:“从技术角度说来,这是一部中篇,但是话说回来,中篇属于灰色地带。”为什么中篇属于灰色地带?长篇小说是人生的整体,是爱的整体,而生活太多是被短篇小说分割的,雅致的短篇小说,残酷的短篇小说,逆转的短篇小说,破碎的短篇小说,而当中篇小说属于灰色地带的时候,那一种尚在人世的爱,那一种让我们相爱的故事,如何在不超过四百页不低于一百五十页的书里,变成一种生活?

玛雅的到来是另一个起点,这个被母亲用一张纸条留在书店里的孩子,这个从来不知道父亲的女孩,却在岛上书店里开始了自己的人生,“我想让她长大后爱读书,想让她在一个有书本的地方长大,周围是关心这些事物的人。”母亲玛丽安·华莱士留在玛雅身上的纸条里清楚地写着被抛弃的目的,让她和书在一起,让她能够读书,让她伴着书长大,一个只有两岁零一个月的孩子,为什么被母亲抛弃?而母亲为什么选择自杀来逃避这个世界?被抛弃是一个短篇小说的开头,自杀是一部长及一生的长篇最后的结局,在短篇和长篇的中间,却是一个只有一张纸条却要和书为伴的中篇小说。灰色地带,神秘地带,悬疑地带,最后却被A.J.带向了另一种生活,本来只是为了让孩子找到一个寄养家庭,但是由于怕被无辜的孩子交到一个十足的精神变态者手里,所以最后A.J.担起了养育的职责。

玛雅叫他“爸爸”,对于A.J.来说,不仅是一种职责,更是一种爱,一个不知道自己爸爸的人把和书有关的男人命名为“爸爸”,这是一种从残酷现实走向诗意童话的开始,而A.J.成为他的爸爸之后,也开始了改变玛雅、改变自己的生活,不是基督徒却为玛雅举行非受洗派对,不知道给她吃什么,便向伊斯梅讨教,而玛雅的人生开局都和那些书有关。她被取名为“玛雅·帖木儿·费克里”,中间是A.J.丢失的著作,后面是A.J.的名字,这一种组合里有自己的自然出生,有图书的重新回归,是父性的最后获得,而她最爱去的岛上书店里,书店的一切都打上了她的影子,“书店有十五个玛雅宽,二十个玛雅长。她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她有次花了一下午时间,通过在室内一次次躺下而测量量出来的。”

岛上书店让一个孩子重新诞生,让一个孩子不断成长,让一个孩子收获爱,这是一种“世界的感觉”,就是从这里,最喜欢的那本书就代表着一个人的爱好,代表着一个人的目标,代表着一个人的生活。而A.J.在命名和被命名的双重世界里,开始构筑一个不以单纯的书为喜好的爱的世界,那本《迟暮的花》是阿米莉亚推荐的,讲述的是一个八十岁的老人回忆七十八岁时的一场婚礼,单身大半辈子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所以迟暮也能开花,失去的爱也能回来,即使新娘在婚礼后两年去世,那种爱也停留在老人的心里,停留在一本书里。因为书而重新认识爱,因为爱而重新认识阿米莉亚,冬季书目无非是一个爱的理由,脚踝骨折也无非是相见的借口,于是喜欢《会计学原理》的约会者退出了生活,于是“美国英雄”成了陌路,于是那和生活有关的婚礼取消了,于是和书有关的爱情发生了。

曾经书在阿米莉亚那里是一种食物,是一种欲望,大学里读《古拉格群岛》想象过面包和汤,读《纳尼亚传奇》想要土耳其软糖,而现在,书变成了一种爱的象征,“《迟暮花开》写的是不论在任何年龄,都有可能寻觅到伟大的爱情。”不在人世有爱,尚在人世也有爱,A.J.那张留给阿米莉亚的纸条里写着和书有关的爱情:“亲爱的阿米莉娅,如果你要一直等到奈特利的秋季书目出来才会再来艾丽丝岛,我真觉得我会无法忍受。”于是他离开了爱丽丝岛去看望阿米莉亚,于是他在派对上表达了爱意,于是他在秋天叶子变黄的时候和阿米莉亚结婚了。

书是生命,书是食物,书是爱,而其实不管是A.J.,还是阿米莉亚,不管是玛雅,还是兰比亚斯,他们是书的阅读者,也是书的作者,他们把爱写进书里,把生活写进书里,把美好的一切写进书里,甚至把悲伤、痛苦、疾病和死亡也写进书里。玛雅的获奖的作文《海滩一日》里是一个失去妈妈的孩子,“她游了出去,游过灯塔,她没有再游回来。”没有回来的妈妈,却留下了那一个灯塔,灯塔照亮的是这边的守望者。而在丹尼尔死去之后,伊斯梅遇到的兰比亚斯,给了他雅致的短篇小说,伊斯梅的长长伤疤在兰比亚斯看来,却是美好的一面:“对,我看到了,但它一点也没减少你的魅力。”

他们遇见了爸爸,遇见了孩子,遇见了爱情,遇见了书,而当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疾病终于降临到A.J.身上的时候,他也是通过书和爱排遣痛苦、告别孤独,“我就越相信这一点是所有的意义所在:跟人沟通,我亲爱的小书呆子。只有沟通。”其实这世界就是一座孤岛,但是只要有书,孤岛里都是爱,“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并不孤单的人会成为爸爸,并不孤单的人会有一种爱,并不孤单的人会把灰色的中篇小说变成真正的生活,“玛雅,我们会成为我们所爱的那样。是爱成就了我们。”

“没有书店的地方算不上是个地方。”兰比亚斯曾经这样说,当A.J.死去之后,他和伊斯梅开始经营这一家书店,书店不能没有主人,岛上不能没有书店,一种继承,是一种必然的生活,是一篇必然的小说,“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作品集。”在这部作品集里,A.J.写下了关于爱失去之后的重新寻找,玛雅写下了关于母亲死去之后的灯塔,阿米莉亚写下了关于食物和爱的最原始表达,兰比亚斯用伤疤写下了雅致的小说,似乎是圆满的,似乎是幸福的,似乎是关于书的解救和超越,却也是和书有关扁平的爱,是的,这“一书一世界”里没有后现代主义,没有魔幻现实主义,不是悲剧,不是侦探小说,不是童话,不是名人回忆录,在不超过四百页不低于一百五十页的世界里,它是一个狂欢的乌托邦,是一个被硕大的腰封覆盖、被漂亮的书签衬托、被精致的折页点缀的小岛,而当人群聚集而来的时候,“岛上书店”看上去是一个和红色圆框的眼镜、红色圆包的水痘“相映成趣”的红色传奇,在冬季书目最终成为一种怀旧的时候,书店的命运是:“夏天来的人现在有电子阅读器了。”

1525年革命:对德国农民战争的新透视

编号:Z42·2160421·1288
作者:【德】彼得·布瑞克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08年01月第一版
定价:35.00元亚马逊10.10元
ISBN:9787563371129
页数:262页

德国历史学家、瑞士伯尔尼大学历史教授、布瑞克农民学研究学派的开创者和中坚力量彼得·布瑞克,于1975年出版的《1525年革命:对德国农民战争的新透视》是历史学研究领域的一部经典作品,阐述了一个让世界震惊的结论:创建近代民主政治的真正英雄,并不是什么舞刀弄剑的帝王将相,而是百姓,一个以农民、矿工、城市平民组成的普通人阶层,他们在特定的时刻联合起来,自下而上地推动了现代政治的发展。历史潮流滚滚向前:封建主义、君主专制在他们面前纷纷分崩离析,一部由公社、议会和共和国三个乐章组成的交响乐在欧洲大陆奏响。欧洲的农民,普通的百姓,只要起来奋斗,始终是有能力、有条件地去建立这样的丰功伟绩,创造出建立现代国家这样惊天动地的人间奇迹。


《1525年革命》:普通人的大革命

考虑到革命的社会结构,是到了向“农民战争”一词告别的时候了,或者起码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要谨慎,使它能够帮助而不是阻碍我们对1525年现象的理解。
——《第七章 作为普通人起义的农民战争》

被引用的“农民战争”一词谨慎地放在了副标题里,与主标题的“革命”组成了一个既相互联系,又不断超越的关系,或者主副的标题模式正象征着一种过去和现在对于1525农民起义的定性解读,从1524开始,一场波澜壮阔的人民运动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南部地区蓬勃高涨,从西面的阿尔萨斯到东边的斯蒂里亚,从南面的蒂罗尔至北部的图林根,这场德国农民起义点燃了战争的烽火。对于这场起义,在事件发生之后同时代人对它的定义是:“史无前例的普通人的伟大起义,而之后的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称之为“德意志人民最壮观的革命之举”,之后,德国历史学家马克斯·施泰因梅茨断言它是“1918年11月革命以前德国人民最重要的具有革命性的群众运动”。从“伟大起义”到“革命之举”,再到“革命性的群众运动”,到德国农民学研究学派布瑞克这里,便被称为“普通人的大革命”。

不管是起义还是运动,不管是反抗还是战争,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所强调的是“革命性”,而要从革命性变成真正的革命,需要的是在起因、过程、目标和主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界定,所以对于布瑞克来说,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革命?“革命是社会政治变化的一种形式;它们对现存状况发动武力挑战;它们旨在打断发展的连续性。”沿用汉娜·阿伦特、萨缪尔·P·亨廷顿、汉斯·瓦斯蒙德的定义,革命需要的共同因素是群众基础、使用武力、未来国家和社会的新思想,而考察1525年的农民战争,布瑞克认为,“1525年的起义很容易能够取得作为革命的资格”,他建立这样一个革命体系的目的,就是不仅仅将1525年的运动理解为某个地区的单个行动,“相反,1525年所发生的是为人类的自我实现而精心准备的、有着合理进程的、挑战道德准则的运动。”

自我实现的是人类,也就是布瑞克所说的“普通人”,普通人具有的群众基础,普通人运用武力打破原有的秩序危机,普通人需要一种基于公共利益甚至兄弟之爱的社会理想,普通人建立的合作的联盟整体,所以在1525年的起义和战争中,就具有了通过普通人的大联合、自上而下地推动社会的民主化的意义,也就实现了从“农民战争”向“革命”的过渡和超越。

从历史中进行提炼,所谓就是研究的“新的方法”,布瑞克考察1525年革命,就是从“新的方法”中提出问题,找出这场战争的意义,而主要的问题有四个:经济方面的怨情陈述是不是就代表了农民的全部意愿?农民的需求和目标存在着地区性的差异,这种差异如何体现内部的一致性?农民战争中建立的领地政府是为了自身的权利,那么这种本属于农民的权利何时被剥夺?农民战争和宗教改革到底存在着何种联系,这种联系是不是在更大范围、更广意义上体现了普通人的大革命的意义?

这四个问题的提出,其实是在历史中找寻革命的本原,而在布瑞克看来,1525年农民起义会以烽火之势被点燃,其主要的纲领便是十二条款。被布瑞克称为“1525年革命的宣言”的十二条款由毛皮匠塞巴斯蒂安.洛茨编撰,首先上士瓦本地区流传,之后发行25版共计25000册,最后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大部分地区广为传播。为什么这一册宣言书为引起农民们共同的反响,为什么会成为他们的集体声音?布瑞克认为,十二条款的出现,是中世纪晚期和早起农业秩序危机的产物,特别是在农奴制问题上,随着农民境地的不断恶化,各种使用权遭到限制,劳役增加,是的税收的负担压在了农业经营者的身上,而另一方面农业市场的活跃,反而使得绝大多数农民在商品化现实里过着悲惨的生活,而农奴制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和自由进行对抗的制度,贵族领地禁止农民自由流动、自由选择领主,自由结婚,这些权利的丧失使得农民的怨情陈述表达在十二条款里。而另一方面,农业经济方面的问题,农民权利问题,又在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形成了制约,农民在法律意义上也成为一个抱怨的集团,所以,十二条款在政治目标上,就提出了在农业秩序唱起稳定的基础上,通过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建立领地政府。布瑞克将十二条款里内容分为三类,一类是农奴制、死亡税和劳役,第二类是打猎、捕鱼、伐木和使用公地的权力,第三类则是领主权及其附属的低级司法权和领主捐。

这三类其实明确了反对什么,需要什么,布瑞克认为上土瓦农民的这十二条款是怨情陈述、改革提纲和政治宣言三者为一体的文献,而这个宣言更是将全体农民和被僧俗贵族压迫的佃户团结在一起,统一了思想,也“促使1525年革命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成为一个整体的运动”。不仅如此,十二条款在不断传播中,也在地区之间形成了一种整体性,不管是莱茵河西岸的农民们对十二条款的改造,还是阿尔萨斯将十二条款变成二十四条款,不管是在提出地区变成了起义的指针,还是在法兰克尼亚和图林枣等地区受限,十二条款在农民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且开始了争取自己权利的斗争,甚至开始期望建立一个更认真、更公正、更实际的司法管理。

十二条款发出了革命的先声,而起最本质的意义不是农民单纯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结构上希望建立新制度,甚至在对农业秩序的危机和对近代早期国家的偏偏里,出现了建立领地国家这一现代体制的雏形。农民的怨情陈述或者只是一种公社阶段的合理要求,而在十二条款的影响下,对农奴制的攻击已经变成了对于农业秩序危机的拯救,“就其本性而言,人人生而自由,可农奴制的建立却违反了这种本性”,而农业秩序的重建也慢慢超出了经济范畴,变成了一种政治意识的觉醒。“经济条件的日益恶化,社会紧张局势的日益加剧,领主压力的不断增强——所有的这一切都不断加强了农民的政治意识。”这种政治意识的直接结果便是领地化运动,从外部来说,领主通过交换或者购买庄园地产、农民、政治权力来完成集中土地的过程;从内部来说,则是通过消灭在诸侯与农民之间的贵族、教会领主这些中介力量来实现政府内部的加强。也就是说,领地化运动使得领主与农民自建的关系得到了新的发展,领主属民的村民变得越来越多,而免于领主权的地区就越狭窄。

随着领地化运动的开展,领地会议诞生,它是整个领地的中介机构和合作机关,是顶底等级会议结盟反对领地诸侯的开始,实际上,领地会议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将具有怨情陈述意义的公社阶段运动转变到了以合作管理为特点的领地议会阶段,而有了领地会议,“即使他们只能成为领地会议中最弱的底部成员,农民也是通过这种政治解放的行动使其政治构想准确无误地为人所知”,所以布瑞克认为,农民们的需求和成就被编撰进了领地会议的法令、官方的领地法和臣民可获得的敕令副本之中,也就意味着农民参与了领地的政治管理,起参与建立领地国家的意愿变得一致和明确,也为革命的下一步开展扫清了道路。

但是,这种改革提纲和政治宣言却是不彻底的,甚至和领主之间发生了冲突,布瑞克认为,领主的管理武器是“帝国的和教会的习惯法”,而农民则是用古代传统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双方之间的争斗其实是理性和道德的对立,在农民们看来,任何法律都是符合习惯和合乎理性的,所以法律需要证明其正当性,他们需要的是“帝国的和教会的习惯法”的对应物。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政治意愿表达,如何达到一致性,如何创造整体性?布瑞克认为,这就需要用一种普遍的“理性”,而这种普遍性就是福音主义,“他们最终于1525年在‘神法’之中找到了这一切。”

“无论上帝根据这同样的语言给予我们什么,还是拿走了什么,我们都将高兴地接受和忍受由此带来的欢乐或痛苦。”这是1525年2月27日,“基督徒大会”巴尔特林根军执行的上帝之言,当起义获得了合法性证明,当革命有了自己的目标,对于1525年的革命来说,就需要有一种经济社会、政治的一致性,那就是上帝之言,在十二条款里,就曾经提出了这样的想法,所以,布瑞克认为,“十二条款极力呼吁按上帝之言行事,实质上是要求进行社会的和政治的变革。”上帝之言的文本便是“神法”,而神法具有的动力表现在,只要能在《圣经》中找到的证据都可以提出来;农民和市民分开的合作障碍可以被消除;将来的政治秩序可以成为一个可以公开讨论的问题,也就是说,神法作为一种普遍的法律,其意义是为“普通人”的构建开辟了道路,在德国中部、南部的整个起义地区联合起来的“基督教联盟”和“大会”成为一种标识,成为新的社会和政治秩序模式的雏形,而在更广泛意义上,“神法”意味着革命“通过农民才回到城市的”。

市民和农民共同渴望宗教联盟,共同需要一种政治合约,1525年的巴塞尔,在革命影响下,牧师会成员和僧侣转为普通公民,与此同时,巴塞尔的农民和行会取得联系最终武装进军该城;而在海尔布隆,住在“新街”的城市的底层人士,在推进自己的要求和计划过程中加入了农民的队伍;罗腾堡、丁克尔斯比尔和诺德林根三个帝国城市的市民与农民订立了和约……布瑞克认为,正是因为农民不再以消除个人经济负担为目标,正是农民需要更开放、更革命的、能够进一步发展的纲领,才使得城乡之间因经济结构不同而引起的障碍才会消除,也就是说,农民和市民拥有了共同的福音。而紧接着,除了市民,大量的矿工也加入到1525年革命的队伍中,正是在这一点上,革命具有了群众基础,才成为了普通人的运动,“普通人是农民,是矿工,是领地城镇的居民;在帝国城市,他是无法担任公职的人。就普通人构成了领主的对峙派而言,我们确实应当说出对普通人起义的看法。”

作为一场革命的普通人起义,福音和“神法”为国家提供了准则,它的伦理目标就是公共利益和兄弟之爱,它们的政治理想就是合作的联盟政体,所以当领地议会加入了“神法”内容,就实际上提出了共同的政治宣言和目标:废除高级教士的经济和政治势力;以整个合作大会的部分合作组织形式将贵族和教士并入社区联盟,同时剥夺他们的政治特权;改变领地议会的组成成分。布瑞克认为,这是一种质的飞跃,它指向的就是一种现代政治的发展:

在“公共利益”的口号下减轻普通人的经济负担;在“基督教和兄弟之爱”的口号下破除各等级之间的法律和社会的藩篱;在确保没有人为添加物的纯粹福音(通过民众选举教职人员来保障)的原则下谋求社区自治;以及以“神法”为依据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联合体的政治和法律秩序。

这是不是又是一种乌托邦?这是不是就只要建立一个基督教国家?考察当时的米夏埃尔·盖兢斯迈尔、巴尔塔扎·胡布迈尔、托马斯·闵采尔以及汉斯·海尔高特等人的设想,他认为,这些方案就是彻底拒绝以往的经验主义,就是否定调整革命目标以适应社会秩序的局限性,在神法体系里,加入新的政治需求,就是要截断中世纪法律和知识传统的连续性,同时又要为普通人提供建立联合政府的合法性。“1525年政治方案的基本轮廓使人们清楚地看到,起义渐渐地超越了政治、经济、社会差别的结构限制。”也就说,其中的公社原则、选举、“神法”、公共利益和基督教兄弟之爱,取消并彻底湮没了任何一个集团或等级的特殊利益。

随着1526年7月,上士瓦本最后一次战斗后的一年,韦塞瑙的农民和修道院院长达成一份协议,其内容便是建立了领地大会,“并不仅仅是提高领地一级的联合会议,它把这类会议以领地大会的形式制度化,领地大会作为一个合法的团体,必要时可以上法庭使这些协议得以执行。”也就是说,领地大会成为全体属民的政治团体,而这个结果就成为1525年革命的产物 。

至此,这场起义最终走向了共和阶段,而这个阶段最后尽管起义者被镇压,但是却完成了“普通人的大革命”:因为封建主义的危机造成了农民的起义,而在起义中,农民和市民、矿工以及其他人一起提出了废除特权,实现“公共利益”和“基督教兄弟之爱”;在最后,建立了合作性的联邦政府和建立在领地大会基础上的制度,完成了革命的目标。所以从公社阶段到议会阶段,再到共和阶段,就是普通人进行的一场革命。而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布瑞克认为,“不存在脱离农民需要的现代化”,也就是说,创建近代民主政治的真正主体,是群众,而它的意义是超越历史,超越现时的,它是一种人类的自我实现,“只有认为革命这个概念只是当它本身以全部的、现代的含义出现在历史中时才恰如其分的情况下,才可以否认1525年革命的性质。”

1453:君士坦丁堡的陷落

编号:Z11·2160421·1287
作者:【英】斯蒂文·朗西曼 著
出版: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版本:2014年08月第一版
定价:58.00元亚马逊16.50元
ISBN:9787807696834
页数:263页

1453年5月,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攻陷,是世界历史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代表着拜占庭千年帝国的落幕,新兴伊斯兰强权的崛起,更为欧洲、近东带来了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深刻变化,甚至一度被作为中世纪结束的标志之一。在长达7周的战役中,双方不论民族、信仰,均表现出惊人的英雄气节与坚韧,荡气回肠,令人动容。英国历史学家斯蒂文·朗西曼1965年的《1453:君士坦丁堡的陷落》由剑桥大学出版社1965年出版:“昔日的历史学家们常常以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作为中世纪结束的标志。然而今天的人们认为历史的长河中很难寻找出上述绝对的界限。在陷落发生前很长时间,意大利及整个地中海世界已经兴起了我们称作“文艺复兴”的运动。而在1453年之后很久,中世纪的思想依然在北欧盛行着。……拜占庭的灭亡与奥斯曼土耳其的崛起自然与上述变化息息相关,但其影响并非立竿见影,当下立现。”


《1453——君士坦丁堡的陷落》:敌基督终会出现

君士坦丁堡的确获得了重生,并成为此后若干世纪旅行者们探访的目标;但它已经是“伊斯坦布尔”,不再属于拜占庭了。
——《第十三章 辛存者》

当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打败东罗马帝国,当君士坦丁堡变成伊斯坦布尔,当伊斯兰文明取代基督教文明,并不是静态的名称更替,也不是简单的政权更迭,一座城市的重生,其实更意味着它的死亡,甚至从此拜占庭也会从西方的记忆中抹去,所以尽管新生的君士坦丁堡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建筑日新月异,各民族臣民共居一城共享秩序,但是在斯蒂文·朗西曼看来,对于君士坦丁堡来说,对于西方基督文明来说,1453年的历史履历上,永远刻着两个字:悲痛。

1453年5月29日是一个历史转折点,“它意味着古老拜占庭文明的终结”,君士坦丁堡,这座屹立于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的城市,在过去长达11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延续并传承了西方文明,在这里,产生了独一无二的艺术流派,在这里,知识精英得到了尊重,在这里,经典著作得到传承,而更重要的是,在基督教文明东扩过程中,宗教信仰带来了世界性影响:“它也是一个世界性的城市,市民们崇尚自由贸易,不论种族,皆以希腊罗马继承人自居,并为自己虔诚的基督教信仰而自豪。”所以,面对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斯蒂文·朗西曼怀着一种遗憾的心情说到:“新的统治者并不鼓励他的基督教臣民钻研学术。没有了政府大方的赞助,拜占庭艺术也开始走向没落。”而其实,他像那些西欧世界的统治者一样,当伊斯坦布尔的重生变成一件再也无法改变的事实的时候,当强权以毁灭的方式中断一种文明延续的时候,他无非是站在“西方中心”的视角看待这场裂变,遗憾有之,不甘有之,指责有之,愧疚有之,或许从他的内心世界来说,他更期望在君士坦丁堡的城墙上,永远站着一个不倒的英雄——皇帝君士坦丁,“君士坦丁被西方盟友们背弃,可他屹立在城墙缺口,决不后退一步,直至被异教徒的大军所吞没——罗马最后的皇帝,连同他殉国的帝国,永远消失了。”

他是东罗马帝国最后的皇帝,他是君士坦丁堡的最后守卫者,他是1453年那场战争的殉难者,虽然最后的死亡成了历史悬案,虽然他的尸体在没有被发现,但是这种誓死保卫城市的行为已经变成了一种西方式的历史符号,在君士坦丁堡陷落的最后结局中,成为一个英雄的传奇,就像他生前的为人一样,是个出色的战士和管理者,为人正直清廉、慷慨仁慈、亲民宽厚,但是一个英雄无法拯救一座没落的城市,君士坦丁堡的被攻占,连同拜占庭的陷落,都是历史长河的必然走向,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傲慢、内斗,以及对东方强权的轻视,而这一切直接造成了末日的到来:“即便没有土耳其的致命一击,随着帝国领土萎缩,人口锐减,财政枯竭——末日早晚也会到来。”

强大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似乎只是加快了毁灭的历程,而1453年的陷落作为中世纪结束的标志,斯蒂文·朗西曼认为对于两类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对土耳其人来说,攻占君士坦丁堡让他们拥有了一座新城,保证了帝国欧洲部分的安全,而对于希腊人而言,一段历史的终结意味着灿烂的拜占庭从世界文明的舞台上落幕,虽然在1453年之后它依然还在苟延喘息,但是作为历史坐标,从此西方基督文明被伊斯兰文明所取代,不再有十字军的东征,不再有东正教的辉煌,也不再有“普世大公会议”的共融仪式,这似乎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因为基督教世界的矛盾和分裂,早在帝国鼎盛时期就已经出现,甚至希腊人为了安定生活甘愿接受土耳其人的奴役,甚至统治者的卢卡斯·诺塔拉斯声称:“苏丹的头巾胜过天主教的教冠。”

这是一种末世的思想,先知们早就预言,罗马的国祚不可能永恒持久,而人们也相信,敌基督终会出现,末日审判无法避免。那么谁是终止基督文明的敌基督?看起来奥斯曼的崛起、侵占和攻陷扮演了这一角色。从11世纪开始,本来在小亚细亚的土耳其在那些加齐勇士的征战中开始向外扩张,1071年曼奇克特战役的胜利标志着土耳其王公对拜占庭的蚕食开始,到13世纪,土耳其加齐穿透了拜占庭懂不防线,使得拜占庭亚洲部分领土萎缩至西部一隅及若干孤立的海港,小亚细亚几乎沦落到他们手上。而随着13世纪后半叶奥斯曼帝国的出现,小小的酋长国成为安纳托利亚举世瞩目的强权势力,他们的疆域一直扩张大博斯普鲁斯海峡,并且大量的突厥移民进入欧洲,而到了巴耶济德统治时期,1393年消灭保加利亚,1394年征服伯罗奔尼撒,科索沃战役的胜利使得土耳其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整个巴尔干的主宰,虽然1396年征服君士坦丁堡被西方联军打败,1402年再次进攻君士坦丁堡被帖木儿打败,但是对于君士坦丁堡以及整个拜占庭来说,已经成为最大的威胁。

当15世纪穆拉德二世去世后,穆罕默德二世继位,从此对于君士坦丁堡的征服变成了帝国征战中的一个具体计划,对于这位苏丹来说,“第一个,也是最伟大的一个,便是征服君士坦丁堡。”1451年冬天在博斯普鲁斯海峡欧洲海岸一册构筑堡垒,并把拜占庭的世界投入狱中最终施以极刑,苏丹企图围攻拜占庭首都的计划已是昭然若揭,战争已经无可避免了。而从1453年1月开始准备围攻,到4月复活节之后正式进攻,随着金角湾的失守,随着城墙被炮击,以及随着5月27日苏丹率领军队攻入君士坦丁堡,这座城市终于在被攻占,随着土耳其国旗在科克波塔上方城楼被升起,随着土耳其全军发出“城市已经攻占了”的欢呼,随着战斗到最后一刻的皇帝君士坦丁最后死去,面朝东方的君士坦丁堡终于陷落,而紧接着,1461年8月15日,随着最后一座希腊人的首都特拉布宗被土耳其苏丹占领,整个巴尔干的东正教地区也都落入了苏丹手中,拜占庭终于走向了自己的末日,这意味着自由希腊世界的终结,正如当时的吟游诗人唱道:“罗马世界已成往事,罗马土地被征服了。”

奥斯曼帝国从崛起到攻占,他们是征服者,他们是胜利者,而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似乎总是扮演着异教徒的角色,攻占君士坦丁堡之后,按照第一位伟大圣战者奧马尔哈里发的传统,是要善待被征服者,但是如果城市是被武力攻占,那么市民没有任何权利可言,而正是君士坦丁堡从一开始就进行了抵抗,所以在陷落之后,摆在这些战败者面前的命运其实是毁灭,征服者的军队劫掠三天,在这三天里,土耳其军队的士兵疯狂搜寻战利品,他们随意屠杀街上遇到的每一个人,所以被攻陷的君士坦丁堡里,全部才不被抢夺,书籍和圣像付之一炬,教堂的金属餐具、祭袍以及一切可劫掠之物都被夺走,整个拜占庭最神圣的圣母像“赫德歌利亚”也被破坏,而很多年轻修女担心被俘后早扫侮辱,纷纷投井水自杀。据传言,土耳其人在这次战役中,共获得了5万俘虏,其中仅有500战俘,基督教军队的残部大部被歼灭,而拜占庭方面的死亡人数,包括平民在内,共计4000人左右。

毁坏教堂,屠杀教徒,破坏城市,甚至当苏丹骑马穿过奧古斯塔广场,走向旧皇宫的时候,看见凋敝破败的景象,也不禁低吟起某位波斯诗人的诗句:“蜘蛛在恺撒的宫殿中织网,枭鸟在阿弗沙布的城堡上挽歌。”也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我们竟将如此一座城市置于洗劫和破坏的境地!”在拜占庭文明的挽歌里,他们俨然就是罪恶的人,就是“敌基督”。但是这只是文明毁灭的一种解释,对于拜占庭来说,走向末日是外来侵略造成了直接后果,但是在内部,造成衰败的绝不是遥远的距离,而帝国迟暮所引发的也绝不是简单的衰落。

11世纪安纳托利亚的丧失,12世纪天主教会和东正教的分裂,13世纪十字军的危机,14世纪塞尔维亚、奥斯曼土耳其等的崛起,似乎为拜占庭绘制出了衰败的时间轴,在十字军东征的过程中,援救拜占庭帝国的十字军反戈一击,攻占并洗劫了君士坦丁堡,在其废墟上建立了拉丁帝国,这是一个最危险的信号,因为反戈一击所证明的是内部的矛盾和对立,甚至是分裂,天主教和东正教,他们在神学理念、教会传统、教会管辖权限上的不一致,在长期的敌意中已经走向了最后的决裂,所以从某种意义上,在彼此的心里,对方也是异教徒,也是敌基督。尽管1439年在佛罗伦萨召开的“普世大公会议”弥合了这样的分裂,使得大家在一种强制的融合中走到了一起,但是这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对于拜占庭来说,不管是在宗教,还是在思想上,都已经分崩离析,所以当“苏丹的头巾胜过天主教的教冠”成为统治阶级的一种声音,作为罗马人皇帝的曼努埃尔二世前往西欧诸多进行求援的行为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而在奥斯曼渐渐崛起的时候,西方各国对于这位“无能”的新苏丹,是轻视的,他们的这种乐观情绪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自负,当时苏丹以古兰经起誓,务必会尊重拜占庭之领土完整,甚至还慷慨地许诺为流亡君士坦丁堡的奧尔汗王子支付一笔高达3000阿克切的年金,实际上他的真正意图只是为了在发起伟大战役时能够后方稳固。而在战争爆发后,不管是威尼斯的援助,还是热那亚的士兵,对于拜占庭来说,他们看起来是西方的朋友,但实际上也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1452年12月12日东西方教会举行的共融仪式其实已经根本起不到任何效果。而在战役爆发之后,基督教世纪的战舰的确凭着自身的势力数次打败土耳其军队,但是在土耳其猛烈的炮火、先进的武器和准备充足的战略物质中,君士坦丁堡慢慢失去了招架之力,武器的补给日益短缺,食物匮乏也达到了前所未见的程度,而在这无望的守候中,敌基督的预言再次出现,曾有人说,帝国将亡于和最初的基督教皇帝君士坦丁同名的皇帝之手,并且他们的母亲都叫海伦娜,这变成了事实;也有预言说,帝国在满月渐渐成形时是不会灭亡的,但是,在那次满月之后,当天夜里居然出现了长达三个钟头的月全食。而在那天,圣像突然滑落,天上下起了雷雨,还夹着冰雹,大雾笼罩着整个城市,这从未有过的现象,在那些守将,那些市民,那些各怀鬼胎的援军,那些基督徒看来,就是一种末日的预兆——上帝将要抛弃君士坦丁堡。

上帝抛弃,意味着敌基督真正到来了,虽然在最紧要关头,人们也暂时忘却了教派的纷争,在一致对外中实现了真正的联合,但只是昙花一现,而其实宗教在苏丹军队中却成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在最后攻陷的时候,苏丹提醒他们留意君士坦丁堡拥有的巨大财富,一旦攻陷该城,将为众人带来丰厚的战利品,而苏丹激励他们的还有另一个理由,几个世纪以来,占领基督徒的这一首都,一直是成为伊斯兰信徒的神圣使命,所以这一次是一次圣战,是为了伟大的伊斯兰教。所以在最终攻占君士坦丁堡之后,作为“征服者”的穆罕默德,视自己为恺撒的继承人,并专注于作为继承人的使命——一种新的文明完成了征服,一个新的帝国首都也从此诞生。

对于西方基督教来说,君士坦丁堡落入的就是异教徒之手,但是和异教徒通商变成了现实,新的十字军再也无法组建,“罗马世界已成往事,罗马土地被征服了。”自由希腊世界的终结,更意味着基督教文明在拜占庭的真正衰落,而在此后的历史长河里,随着城市的新建,人口的迁徙,贸易的发展,拜占庭最终从那些西欧世界的基督文明记忆中抹去,“怀着长期形成的对拜占庭文明的羡慕与嫉妒,深信教皇对东正教派分裂基督教这一滔天大罪的指责,同时也对君士坦丁堡最终的沦陷抱有一丝愧疚”。这是历史的无奈,这是现实的悔恨,对于欧洲中心论的斯蒂文·朗西曼来说,君士坦丁堡在1453年的陷落,更是一种灾难:“新君士坦丁堡依然是座辉煌的世界大都市,经济繁荣、人口稠密,密布着华美的建筑。但它的美丽是为了表现苏丹的权威,而非基督教的上帝,它的居民因不同信仰而陷入分裂。”

公寓导游

编号:C28·2160421·1286
作者:[台]张大春 著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版本:2011年05月第一版
定价:36.00元亚马逊10.30元
ISBN:9787549504619
页数:363页

“我们的原罪就是流徙,距离权力越遥远,中国人的罪孽感就越深重罢?”这是张大春在回复王克纯教授的电子邮件里写下的话,何谓流徙,何谓原罪?而张大春对于这个问题的自我回答是:“一旦我书写,就拥有了权力;而一旦我对书写有了自觉,便又处于一种厌弃权力的流徙状态。”书写是一种权力,还是厌弃权力?或者还是一个书写文本的功利和虚伪问题。《公寓导游》收录《走路人》、《旁白者》、《写作百无聊赖的方法》、《透明人》等短篇小说十六篇,包括联合报第九届小说奖获奖作品《墙》,获科幻小说首奖的《伤逝者》,乡野童趣小说《蛤蟆王》,具有解读游戏的《公寓导游》等。这些小说多发表于八〇年代,震撼了当时的台湾文坛,是张大春最初的小说经典。简体字版重新编目,另附有新版代序《书写的原罪是漫无目的的流徙》。


《公寓导游》:病毒很可能是一种语言

如果没有敌人,我该如何产生、保有、运用或者印证我的力量呢?不错,你们明白了,任何抱持着遥远崇高目的的训练都有所谓的“假想敌”,“假想”你们懂罢?
——《走路人》

走路人在前面,走路人在身后,走路人出现,走路人消失,走路人是敌人,走路人是朋友。可是那个跟踪他们的任务是确定的?那支射来的箭是确定的?那块吃半熟的猪肉是确定的?“走路人”拥有超乎寻常的求生能力,他们精于狩猎,他们对山区有特殊而亲切的了解,他们知道大自然赋予的每一个奥秘,可是,他们住在引号里,住在传说里,引号和传说,对于现实和现场来说,就是一个不在场的证明,就是一种想象。

我和乔少校要去跟踪他们,自然是用现实来介入传说,那条棱线通路仿佛是进入的通道,耳边听到三公里外的歌声,听到夜晚中的交谈,但是只是如影子一般的闪现,所有看见和听见,在六个小时以及更长时间里,变成了一个有和无的游戏。本来是无恶意的他们,在这诡异的介入中,竟变成了一种敌意,一支箭射来,一把刀挡回,一种声音刺激,一种回声反击,是诱敌深入还是抗拒拒绝?而最后当任务变成了猜谜的传说,走路人像一直住在引号里,从来没有走出过他们的世界。

“聚落那边的情形如何?另一个‘走路人’是不是像传说里那样,受到隆重的欢迎?欢迎会是不是在团团圆圆的月光下举行?有没有肥酒瘦牛?有没有美丽、害羞、娇怯的少女?或者,有没有出现匪谍的踪迹?发生状况了吗?开枪了吗?有炮击吗?看见我们的老婆了吗?还有我爹,我爹也披挂上阵了吗?他杀了多少士兵?还是陷人敌人口袋战术的重围里去了?”甚至种种的疑问不再有明确的答案,那么我们是不是也一起被带进了虚构的传说里?后来我经营了农场,有时会跋涉十五公里去小镇看《老莫的第二个春天》;乔少校结婚了,留学国外的儿子把他接去养老。我们远离了任务,远离了传说,但是在我们自己的现实里,最后一封信里提到的“半熟的猪肉”我以为变成了记忆的一部分,而其实,乔少校根本没有吃山猪肉,它也不是半熟的,

不是现实介入传说,是传说带走了现实,“无论你们相信谁的记忆,它都会在相信之后变成最真实的故事。”相信而真实,其实和现实没有一点关系,但是却将传说涂上了真实的色彩,这种真实便成了假象的现实,假象的敌人,因为这本根就是一次没有敌人的任务,种种的诡异,种种的恐慌,种种的箭和刀,种种的半熟猪肉,都是假象世界的一部分。住在引号里的“走路人”当然从来没有出现过,“没有中心思想,没有国家观念,没有文化教育,甚至没有任何立场”的他们,当变成假象世界里的敌人,就已经符号化了,就已经被虚构了,“我逐渐发觉到记忆和梦、历史、宗教、政治、新闻报道一样,都是些你相信之后才真实起来的东西。”

记忆让假象变成真实,是相信之后看起来的真实,那么,真实和现实,也都住到了引号里。是的,在引号里有关于《印巴兹共和国事件录》,宗教狂热、军事戒严和事业发展的印巴兹共和国,为什么维持了十年近乎无政府状态?为什么在迈向文明与进步中发生了政变?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的革命事件是真实的吗?牧师遇刺刺客被害和焚尸是真实的吗?只是一种联想,只是一个报道?写在报纸上,变成新闻事件,是现实最真实的体现,而这也只不过是一个假想敌,一个虚构的现实,“你的信任建立在对这种报道口吻习惯上。”而这样的报道口吻只是另一种联想,只是另一种记忆。在引号里也有《天火备忘录》,那一个工厂发生的炉心熔解灾变事件,在十五年后有人进行了观察、回忆,有人进行了搜集和整理,八千零五十六页、六百四十余万字的报告,手抄本的原件,标注有具体年龄、人名和职业的受害者,一切都是真实而具体的,都是可以还原历史的,但是在他们的回忆中,天火只是发生在被叙说的引号里,只发生在十五年前的传说里,甚至十五年也只是一个假象的时间,“核子和生命一样,都是我们还不了解,就已经全力去争取的东西。”当这句话注解这一场灾难,而不了解的何止技术和生命,还有显示,还有那些和梦、历史、宗教、政治、新闻报道一样的记忆。

记忆是岔开了现实,还是记忆弥补了现实?那些回忆之人也无非是“公寓导游”:“各位千万不要期待从我这里听到什么故事,我只是个导游而已。”那一幢“富礼大厦”,英文名是Fortune Building,来自于两种命名,设计和建造者范扬帆,以及妻子林南施,英文不是对于中文的注解,就像记忆不是对于真实发生的现实的注解,它们各自在自己的传说里,所以林南施当有一天忽然抬头看见黑漆铜制大字的时候,竟有一种愤懑和不祥之感,“认为这大厦是一个疏离的象征。”名字的疏离,生活的疏离,时间的疏离,但是当公寓导游进入到大厦每一个人的具体生活中去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之间拥有的却是亲密,面对各种矛盾,各种困难,各种变故,大家似乎都在维持着共同生活的这幢大楼,就像维护着各自的生活和现实,但是内部依然是疏离的,甚至他和她,他和他,她和他,也是住在引号里的一群人,引号里有充足的阳光,有宽阔的林荫大道,有步行上学的孩童,有超级市场买菜的妇女,有公园绿地——这是这个城市最美好的一面,这是自由多元化的社群,而当导游说:“欢迎各位随时将宝贵的批评指教提供给您的导游。”那么导游是不是属于这其中的一部分?是不是也带着记忆住在城市最美好的大厦里?

介绍而不介入,导游是游离的,游离状态其实是远离真实的,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叙述者,一个记忆的虚构者,和印巴兹共和国兵变的报道者、天火灾难的记录者一样,他们其实为现实制造了那个假象的引号,让那些记忆住在里面,看上去像是鲜活的,是在场的,其实是封闭的,是缺席的。用记忆去虚构,用记忆制造引号,这是一种假想敌,而另一种假想敌却在未来。

《写作百无聊赖的方法》里的百无聊赖有着错资本堂保肤液的笑话,有着约吃饭刚好拉肚子的故事,芝麻小的事组成了他的日常生活,简单、无趣,甚至缺乏自省,但是百无聊赖并不是一个日常的普通人,他是第一个完全试管婴儿,这是科学创造的奇迹,这是属于未来的生命,甚至他被我当成了气数派小说中的人物,所以他从来不在现实里,当然更不再记忆中——他靠科技受孕、成胎,他没有父亲没有母亲,也就没有了属于自己的家族记忆,历史是被抽空的,所以他的意义在于为未来提供一种标本,生物学、人类学、社会学、病理学、宗教学,甚至灵异雪、经济学,所以,百无聊赖的原名“赖伯劳”也在引号里,他的一切都在引号里,一个没有父母的人,在我的小说里变成了杀母娶父的角色,这是气数理论,这是科学幻想,而我把他带进小说,只是为了把所谓的爱也放进引号里:“爱是牺牲;作品是献祭,两者都毋须辩解。谨以此书献给我可爱的朋友百无聊赖。”

可是没有父母哪里来的爱?科技很伟大却也抽空了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所以百无聊赖只是对于未来的一种献祭,即使他对我说:“应该是‘杀父娶母’比较对吧?”我还是坚决把他塞进了小说里,义无反顾:“到底是你写百无聊赖,还是我写百无聊赖?”我写作,我虚构,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是记忆的书写者,我是未来的虚构者。在试管婴儿百无聊赖之外,还有在政治中失去了社会良心被关在疗养院里的透明人,有纠结于自然人的一切权力、能力和隐私的“合成人”,还有在故乡的土地上忘记了家族模样的伤逝者,甚至,还有活在戏剧人生里的旁白者。种种人物,都像是虚构文本里的一个符号,他们被命名,他们经历故事,他们表达观点,但实际上,他们的历史是被抽空的,他们的现实是被架空的,他们无非也是假想敌,只不过和记忆部分相反,他们在技术、在科学时代里,他们在被关注、被改造的生命里,他们一直就在虚构的剧本里。

“剧作家把剧本里的旁白叫‘aside’。”如真似假的戏剧人生里,每个人都是旁白者,那么谁是作家?作家是站在旁观者对面的人,是站在剧中人物对面的人,甚至是站在被制造的引号外面的人,所以那种找不到自己历史、家族和记忆的人,那些被放在未来的人,其实无疑是走到了现实的另一面,隔绝是天生存在的,就像那面墙,写着咖啡的价格,写着大幅的海报,甚至写着学运的口号,但是它一直就在两面的世界里呈现不同的人生,这一面是诗歌,另一面是政治,这一面是台湾,那一面是美国,这一面是民主,那一面是破坏,“其实,何必弄两个墙呢?一个墙本来就有两面嘛,你写这面,他写这面,不就结了?谁也看不见谁。”可是现实并非是这么简单,洪离开去了美国,曹地衣不再写诗而争取民主权力,而她呢,在两面墙的前面,在一面墙的前面,终于不能“在一起”,终于不能安然喝着咖啡,终于不能在变化中看见自己。墙是分化的墙,也是阻挡的墙,当她以反抗的方式“打落了曹地衣暗红色的男用皮包和那卷录音带”的时候,却不小心撞上那座墙一下,“它摇了摇。”

摇动而动摇,墙却还是那面墙,它依然分化,依然阻挡,依然对立,也依然在病变的现实里——《病变》似乎就在历史和未来,记忆和虚构中寻找那两面可以打通的墙。一个总是在寻找病变病毒的科学家耿坚,似乎首先遭遇的家庭的隔阂,艾雪儿成为他的妻子看起来就像是身为“蛇头”的岳父设计的一次交易,所以她在生下大儿子耿直之后就离他而去,结识并爱上安德鲁·阿却·汉考克像是在耿坚面前树立了一面墙,第二个儿子,艾雪儿对他说:“这个孩子不是他的,而是她的。”但是出生的耿尔天生的暴力似乎是对于父母隔离的报复性隐喻,而其实,耿尔的疯狂,和耿直的歪脖子,在某种程度上是同一种病症的两面,身体之疾病是一种遗传式的病毒作怪,而耿坚身为病毒研究的科学家,却硬生生在家庭生活里培育了致残的病毒。

只有有病毒,就会有绿色痘疮,就会有喷血柱,就会惨不忍睹,可是这些病毒都是在死者身上出现和繁殖的,也就是说,它呈现的是一种和现实无关的状态,现实是活着的,“它对活的动物丝毫没有感染力。你不会被它侵入,就算你闻它、吃它、注射了它,身体的任何功能都不会起变化”,那么“暴露尸体而下着倾盆大雨的所在”的病毒感染条件,是不是指向了另一个方向,那就是在现实之外。现实之外,是传说,是虚构,是假想敌,“病毒是从雨水里来的。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雨、各式各样的雨……我知道,可是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从……从天上掉下来的。”天上而不是地球上的东西,虚构,而不是在现实里的东西,所以当找到了病毒的起点,也就找到了治疗的办法。

但是对于耿坚来说,真正的问题不是化解病毒带来的科学难题,而是现实困境。为什么艾雪儿要离开他,为什么耿直会歪脖子?为什么耿尔会暴力和疯狂?两个孩子,两种爱情,就如是墙的两面,而这无疑是隔绝的代价,所以隔绝而病变,便是对于现实最大的问题。“这种病毒很可能是一种语言,一种属于海洋、大气、自然的语言,它可能是地球对不断制造灾难和战祸的人类所发出的一些警示。”病毒是语言,隔阂是寓言,耿直收到“我已病笃,汝可返,父字。”的电报时,为什么艾雪儿的回答是:“告诉你,那么远我可不回去!”艾雪儿离开耿坚和安德鲁在一起的时候,她在床上喊的不是“God!”、“Go!”或者“Qui!”而是说中文。四岁半开始每天要戴上矫正歪脖子的塑钢支架的耿直,和耿坚博士用的是华语交谈,和艾雪儿却用英语交谈。耿坚做科学研究使用的是那些术语而艾雪儿喜欢的是文学作品,她用自己的笔写出了三本诗集、三本散文集、三本短篇小说和一套讨论女性问题的评论……

语言是电报,是叫喊,是交流,是写作,可是种种都是隔阂的,甚至当耿直走向生命终点的时候,想要发出遗言的他也距离电脑如此遥远,“有如在数以亿计的光年距离之外,而真正逼近他的却仿佛是整个不断膨胀的陌生宇宙。”所以最后是自言自语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死于孤独,也死于沟通。”孤独是因为不沟通,而不沟通带来的隔阂犹如病毒一样传染了他的孩子,传染了他的婚姻,传染了他的人生。遗言而成为语言,语言而成为寓言,在耿直的努力中,找到了那一种解决的办法,他翻译了耿坚的遗言,他翻译了艾雪儿的著作,同时也翻译了隔阂的寓言,从卷宗夹里抽出的复印电脑绘图里,写着一个所有的人都不认识的字:“这是个中国字,读‘I’,意思是‘爱’。”

人死去,语言活着,不管是杰出科学家耿坚名衔背后隐藏的政治诡计,还是他的研究会被当成可疑的笑话,不管安德鲁·阿却·汉考克变成纽约四十二街的醉鬼,还是艾雪儿最后被解冻、耿尔成为全世界性的英雄人物,对于《耿氏王朝》一卷《病变》中记录的故事来说,没有了历史,没有了记忆,也没有了未来,没有了虚构,“没有人肯再相信有关病毒的事,活着的人没有能力了解。”但是活着的人却可以了解那个被翻译的语言,可以在被拆除的两面墙之外看见现实:“我们是爱好和平的生物,我们爱这个宇宙的一切,爱你们;我们是爱好和平的生物,我们爱这个宇宙的一切,爱你们……”

私人藏书:序言集

编号:E63·2160313·1285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7.00元亚马逊11.30元
ISBN:9787532767625
页数:176页

“一本书不过是万物中的一物,是存在于这个与之毫不相干的世上的所有书籍中平平常常的一册,直至找到了它的读者,找到那个能领悟其象征意义的人。于是便产生了那种被称为美的奇特的激情,这是心理学和修辞学都无法破译的那种美丽的神秘。”博尔赫斯摈弃学院派的选择标准,不以文学运动或流派为准绳,而是另辟蹊径,只以文学的美为条件,将他“爱不释手并极想与人分享的书”收入一套虚拟的私人藏书里,并为之作序。本书共收录六十四篇文章,既提到了如今在文学史上已经树立声威的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王尔德、福楼拜等大文豪,也提到了如今被人遗忘的、名不见经传的作家;其中既有他最熟悉的南美小说家群体,也有比较冷僻的日本古典文学和北欧史诗。博尔赫斯自称是一个“极好的读者”,他对文学十分敏感,博闻强记,所做的序文不落窠臼,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

但丁九篇

编号:E63·2160313·1284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2.00元亚马逊9.20元
ISBN:9787532767601
页数:76页

“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以往和未来的历史,我有过的和将要拥有的东西,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座默默无言的迷宫里等待着我们……我幻想出一件神奇的作品,一幅可称作微观宇宙的画;但丁的诗就是那幅包罗万象的画。”但丁的《神曲》是博尔赫斯钟爱的作品,本书收录了他为它写下的九篇妙趣横生的短文。有别于艰涩乏味、空洞无物的学术论文,短文有的从《神曲》里的一个人物,有的从其中的一个细节,有的甚至从某个词语出发,结合心理学、哲学、神学等各领域的观点,丰富了对《神曲》的解读。书中没有任何唬人的文学理论和长盘累牍的方法论,每一篇都精致可爱,独立成章,体现出作者极高的文学造诣和阅读素养。


《但丁九篇》:《神曲》是用第一人称写的

啊,夫人,你是我的希望所在,
我祈求你拯救
我地狱里的灵魂……
——但丁《天国篇》第三十一歌

那是头上有光晕的贝雅特里齐,是但丁朝思暮想的贝雅特里齐,是爱穿红衣服的贝雅特里齐,却不在他的身边,却而代之的是一个老人,“她在哪里”的喊声传达的不是寻找的快感,而是一种不见的失望。而那被老人指点而居于高处的贝雅特里齐仿佛是另一个不可企及的上帝,和在低处和但丁构成了一种天堂和地狱般的对称。

所以,但丁的乞求,但丁的失意,以及但丁的痛苦,都变成了但丁的绝望。起先当贝雅特里齐在但丁身旁的时候,那时在最高天,有无边无际的玫瑰圈覆盖在他们头上,而玫瑰圈所组成的是那些正直的人,虽然玫瑰圈很远,但是那些人很清晰。作为天堂的一种场景描述,这样的“最高处”似乎是幸福的,是沐浴着一种最高处的爱,但是在但丁构筑这个“隐秘的不和的第一个迹象”之后,贝雅特里齐却不再身边了,即使取而代之的老人指向了另一个最高处,对于但丁来说,也意味着天国的坍塌——爱情的天国,想象的天国,以一种回归现实的方式破灭了但丁的一个在高处的梦。

“贝雅特里齐瞅了他一眼,微微一笑,然后转过身,朝永恒的光的源泉走去。”这似乎是一种对于永恒的隐喻,贝雅特里齐是微笑的,转过身去留下的那光的源泉,但这像是另一种虚幻,因为她在高处,但丁在最深的海底,“他祈求她,像祈求上帝似的”,而上帝变成一个渴求的女人,意味着一个具体存在的真实取代了光的永恒:她是一度不理睬他的贝雅特里齐,二十四岁就去世的贝雅特里齐,嫁给巴尔迪的贝雅特里齐·德福尔科·波尔蒂纳里。死去在现实里,消失在诗歌里,但丁似乎在一种“转过脸去”的恐惧中看见了自己孤独的影子。

祈求上帝,是需要上帝拯救在地狱中的灵魂,但是这样一个上帝却非只是神学意义上的,当但丁写下这天国的场景,写下这祈求的声音,写下“转过脸”去的永恒,他就已经变成了真实之外的但丁,或者说,当他永远失去了贝雅特里齐,在孤独和屈辱中,他编织了一个想象的世界,一个相遇的场景,甚至一种呼喊的声音,“他知道已经一去不返的那个微笑和声音才是最重要的。”因为那里有煎熬灵魂的地狱曾,有南方的炼狱,有同心圈的九重天,有弗朗切斯卡,有半人办鸟怪,有狮身鹰头兽,甚至有贝特朗·德·博恩,他们以插入的方式成为这个永恒故事的一部分,而为了想象和贝雅特里齐在一起,他想象出那个场面,目的似乎只有一个:“对他固然不幸,对读到他作品的后代却是好事,意识到邂逅出于虚构会歪曲幻象。”

这里其实出现了两个但丁:一个是爱着贝雅特里齐却最终分开的但丁,当他回到现实的时候,他是一个写作《神曲》的作者,而另一个但丁就是在最高处看见贝雅特里齐、最终构筑了那个想象的场景将幻象带入作品的诗人。两个但丁不是合一,是分居在两个故事里,甚至如老人对于贝雅特里齐一样的替代,是为了完成某种和“最后的微笑”有关的命名:“《天国篇》第三十一歌 事实上,其中的悲剧成分与其说是属于作品,不如说是属于作者;与其说是属于作为主角的但丁,不如说是属于作为撰写者和创作者的但丁。”

当然,第一个但丁是首先经历了这样一种“转过脸”去的永恒的痛苦,对于这一种痛苦的解救,弗朗切斯卡和保罗的爱情被放大为一种永恒,虽然被安置在地狱里,但是很明显,但丁对于他们是充满怜悯的,甚至是一种自我的寄托。在地狱里弗朗切斯卡叙说着自己的罪孽,这样一种叙说,其原因在博尔赫斯看来,是有四种猜测,第一种是技术性的,就是但丁让沉沦的灵魂做出忏悔,从而引起读者的兴趣,而那些沉沦的灵魂是能引起读者兴趣的,甚至要被打入地狱的人;第二种猜测是将文学创作和虚构等同起来,“但丁如今成了我们的梦,他梦见了弗朗切斯卡所受的惩罚和痛苦。”第三种猜测是但丁写作《神曲》是为了预测上帝不可探知性。而只有最后一种猜测,在博尔赫斯看来是“绝对符合事实的”,也就是说,但丁以怜悯的方式安排了弗朗切斯卡的罪孽,以不可宽恕的方式突出了这个被理解的矛盾,是因为他把罪孽看成了一种必然,也就是说这是个无法解决的矛盾,弗朗切斯卡的痛苦和罪孽属于一种类问题,而不是具体的人。

在符合事实的情况下,但丁进入到地狱中,在最深的海底看到了在最高处的贝雅特里齐,那一种最高处和低处分隔的场景在博尔赫斯看来是《神曲》的原始核心,其意义就在于用作品的梦幻的方式创造了无穷无尽的贝雅特里齐。一个死去而消失的女人,在但丁面前其实一直以虚幻的方式存在,他寻找她,而且就在天国里找到了她,但是这种找到并不是像弗朗切斯卡和保罗一样,进入到爱情的永恒里,而是在“梦中邂逅”中成为一个“不幸而迷人”的故事。贝雅特里齐出现在但丁面前,但是她却在天使面前数落他,并且告诉她们在梦中寻找的但丁也无处可寻,因为“他堕落得太深了”,在地狱里,甚至没有办法拯救他。于是贝雅特里齐让他当众忏悔,让他看见上帝,让他走向永恒。

贝雅特里齐本身就像上帝,在天国里,在天使旁,而但丁对她的爱也像对上帝的爱,“达到了偶像崇拜的程度”。博尔赫斯说,爱上一个人就像是创造一种宗教,但丁对于贝雅特里齐的爱终于到最后变成了一种并不平等的关系,但丁崇拜贝雅特里齐,渴望和她在一起,甚至要把自己变成天国里的人物,但是另一方面,贝雅特丽齐却嘲笑他,俯视他,甚至将他但丁看成是微不足道的人。这种一种对应的态度也仿佛是天国对于地狱的俯视,所以对于但丁来说,设置了弗朗辛切斯卡和保罗的爱情,尽管他们在地狱里接受惩罚,但是他们却不分离,没有“转过去”的笑,没有不停的祈求,“他们是但丁未能获得的幸福的隐秘的象征,尽管他并不理解或者不想理解。”结合在地狱里,就是一种永不分离的状态,甚至是没有天国和上帝的存在。

贝雅特里齐是在最高处的上帝,那一转身带着微笑,却变成了和上帝一样无穷无尽的象征,这种象征对于在最深的海底得到但丁来说,则意味着可以从作品中逃离出来,从死去的爱情中逃离出来,从祈求式的崇拜中逃离出来,“我们出于同情和崇敬,倾向于忘掉但丁那刻骨难忘的、痛苦的不和。我读着他幻想的邂逅情节时,想起了他在第二层地狱的风暴中梦见的两个情人,他们是但丁未能获得的幸福的隐秘的象征,尽管他并不理解或者不想理解。”当博尔赫斯说到另一个但丁的时候,他也引用着寓言派的说法,在《神曲》里,但丁所设置的维吉尔是理智,贝雅特里齐则是信仰,他们是获得信仰、获得神性的工具,但是当这两个目的达到的时候,两者都消失了。这是寓言派关于文本意义的永恒性问题,那么在但丁的世界里,在《神曲》的世界里,这个工具性的解读则变成了关于永恒的回归问题。

“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以往和未来的历史,我有过的和将要拥有的东西,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座默默无言的迷宫里等待着我们……我幻想出一件神奇的作品,一幅可称作微观宇宙的画;但丁的诗就是那幅包罗万象的画。”博尔赫斯在《序言》里就说到了那一种等待着我们的迷宫,迷宫里的一切指向过去现在和将来,指向永恒,但是这种永恒无论是具体的承载物,还是对象,都是固定的,也就是说,在构筑一种永痕的文本意义中,我们是读者,但丁是作者,那包罗万象的画如何从一个人的手中绘出,又如何被等待着的我们看见,这才是永恒的存在本质。

一方面,博尔赫斯说:“他的书里没有一个说不出道理的词。”没有“模糊的崇高”,没有“杰出的概括”,没有夸张手法,没有机械式的、粗糙的符号,诗之为诗,在博尔赫斯看来,但丁是唯一的,是不可替代的,是站在最高处的,甚至是头上有光晕、站在天使面前,这和那个在天国出的贝雅特里齐一样,具有上帝的意义。《地狱篇》第一歌第六十行那句诗是:“太阳沉默的地方。”太阳而沉默,是让听觉动词表现了视觉形象,是看见而听不见、听见而看不见,既是有限又是无限;《炼狱篇》第—歌第十三行的那句诗是:“东方蓝宝石的优美颜色。”蓝宝石是东方的色彩,“他采取了一种前后呼应的手法,可以无限制地延伸开去。”词语无限延伸,意义无限延伸,没一句诗都变成了上帝的启示,而这种启示甚至也超越了神学意义,具有永恒的美学意义,就像拜伦在《希伯来旋律》中说:“她款款而行,像夜晚那么端庄。”罗伯特·勃朗宁说:“哦,抒情的爱,半是天使,半是飞鸟……”弥尔顿在《失乐园》中说:“……她女儿中间最美的那个:夏娃。”夜晚的女神,抒情的爱,最美的夏娃,上帝在言说一种美,一种永恒,而这些“都是想象带来的无限和循环反复”。

这或者是一种诗学意义上的,而在《神曲》中,真正的上帝是把人从罪恶中带离出来,走向一种幸福和美德的最高处。以托勒密的地球为原型,但丁把天文学说和基督教神学相结合构筑了一个宇宙:北半球适合人居住的锡安山,上两边的恒河和埃布罗河;南半球的炼狱山,正好位于锡安山的对跖点;锡安山底下一个向地球中心延伸的倒置圆锥体就是地狱;围着地球旋转的九重同心圆是天穹,最高处有“公正的玫瑰”簇拥着一点,那就是上帝……天国、炼狱和地狱,构筑了但丁《神曲》里的世界,而与里面的但丁、维吉尔、贝雅特里齐的象征意义一样,天国、炼狱和地狱也是一种隐喻,按照但丁的儿子雅克波的观点,《神曲》旨在表明人生的三种方式:罪恶在地狱里,从最善向善的过渡而有了炼狱,最后达到最完美的状况,就是天国,所以这个宇宙“表明人识别至善所必需的美德和幸福的高度”。

但是在这个从罪恶到完美的过程里,但丁所看见的上帝,所看见的美德,并不是都是如贝雅特里齐一样,在最高处却最终“转过脸”去,而是在宇宙中用其他的方式唤醒和启示另一种永恒,那些居住在城堡里的荷马、贺拉斯、奥维德和卢坎,为什么会在《地狱篇》?为什么作为贤人他们的净界却充满了恐怖?博尔赫斯说:“《神曲》中痛苦的王国并不是可怕的地方;而是发生可怕事情的地点。”也就是说,但丁提供的地狱并不是为了表现可怕,而是再现可怕,甚至是在神学意义之外构筑另一种永恒:“亚伯拉罕的怀里”就是贤人的净界,因为那里居住的贤德是非天主教徒,所以但丁以创造性的方法把他们安置在地狱处,不是一种惩罚,而是在“远在天堂的视野和支配”之外,对他们神秘的命运表示同情,“他们都是文学巨匠,但是如今身处地狱,因为贝雅特里齐忘了他们。”

和地狱篇“高贵的城堡”一样,乌戈利诺为什么要啃咬大主教的头颅,为什么在这饿死的儿孙面前不吃他们的肉?“他对死者自言自语,痛哭流涕,在黑暗中触摸他们;最后,饥饿压倒了痛苦。”当饥饿压倒痛苦,对于乌戈利诺来说,是不是饥饿的力量大于痛苦?或者说“最后”之前,乌戈利诺为了先前的罪孽而选择了撒谎?“我试着这样回答:但丁不希望我们这样想,但希望我们这样猜:模糊正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乌戈利诺啃咬着大主教的头颅;乌戈利诺梦见尖牙利齿的狗撕裂狼的胁腹。乌戈利诺痛苦地啮咬自己的手,乌戈利诺听到儿孙们令人难以置信地请求他吃他们的肉;乌戈利诺念出那句意义含糊的诗后又去啃大主教的头颅。”乌戈利诺在地狱里只是一个关于永恒的象征,“乌戈利诺在他饥饿之塔的黑暗中既吞噬又没有吞噬亲人的尸体,那种摇摆的不明确性正是构成他的奇特的材料。因此,但丁梦见了两种可能的弥留的痛苦,后代也将这样梦见。”

高贵的城堡是非天主教对于上帝的远离,乌戈利诺的饥饿是对于后代的启示,而最后一次航行的尤利西斯,则完全是但丁式的冒险经历,当“航行以灾难告终,那不仅水手的归宿,并且是上帝的决定”,对于尤利西斯来说,却并不是宿命般地放弃,而是用一种力量向“人力的极限挑战”,为的是抵达海岸,在上帝的灾难决定之后,尤利西斯的冒险是一种亵渎,也注定到了地狱世界,但这也绝不是堕落的惩罚,而是在上帝之外的永恒。而但丁在博尔赫斯看来,就是“另一个尤利西斯”,他“以胜利者的姿态和谦恭的心情踏上海滩,指引他的不是高傲而是天恩照耀的理智”,这个尤利西斯,也不是享见天主,也不是为了天堂,但丁并不只是但丁的航行,并不只是关于主人公的不公,“因为《神曲》是用第一人称写的,死去的人被不朽的主人公淡化了。”

第一人称的但丁,在地狱里的但丁,冒险航行的但丁,在书的王国里,在书的宇宙里,在书的天堂里,有一个悲伤、绝望的但丁,有一个失去了贝雅特里齐的但丁,有一个在最深的海里看见上帝祈求上帝的但丁,但是这不是唯一的但丁却又变成神学以外的启示,博尔赫斯说:“对他来说,写作《神曲》的艰难程度,甚至冒险和致命的程度,往往并不亚于尤利西斯的最后一次航行。”所以在《神曲》里的但丁和作品外的但丁,在失望于地狱中的但丁和冒险而航行的但丁之间,构筑了一个关于但丁的命题:“他的并非最艰难的任务之一是隐藏或者掩饰那种无所不在性。以但丁的情况而言,这一问题对他更为艰难,因为他的诗的性质要求他必须作出天国或地狱的判定,同时又不能让读者知道作出判定的权力最终在他自已手里。”

把第一人称安放在最深的海里,然后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做最后一次航行,那冲破巨浪、不再回去、看见“高贵的城堡”的诗人,其实从来没有祈求上帝,从来不曾伤感,正如弗朗切斯卡·德·桑克蒂斯所说:“当贝雅特里齐离去时,但丁没有发出哀叹,他身上的所有尘世浮渣已经焚烧殆尽。”

七夜

编号:E63·2160313·1283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8.00元亚马逊11.70元
ISBN:9787532768394
页数:173页

收录了博尔赫斯1977年夏天公开所做的七次演讲的内容,分别以《神曲》、梦魇、《一千零一夜》、佛教、诗歌、犹太教神秘哲学、失明为题。博尔赫斯的虚构类作品“因模糊了事实与幻想、学术与想象的界限”而闻名于世,在技巧精湛的写作背后,支撑的是庞杂浩瀚的阅读量和毕生埋首的治学热情。他的非虚构作品里充满了各式各样天马行空的文学动机,《七夜》汇集了一些博尔赫斯心爱的主题,表现了他独特的思考方式和对文学、哲学、人生的精彩观点。“我的失明不是特别戏剧性的。那些突然失明的人才是戏剧性的,那是一闪光,突然之间没有的,而对我来说,这个缓慢的黄昏(这种缓慢的丧失视力)早在我开始看东西时就开始了。从一八九九年就开始了这个缓慢的黄昏,持续了半个多世纪,没有戏剧性的时刻。”在《失明》中,他仿佛就看见了《老虎的金黄》里的那种“黄色也继续陪伴着我”的情意。


《七夜》: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

埃涅阿斯穿过象牙门,是因为他进入了梦的世界——也就是说,进入了我们所说的醒。
——《梦魇》

两个梦,两种梦魇,以及两种状态:梦和醒,梦是醒时的片段,还是醒时成为一个梦?其实博尔赫斯总是在梦和醒之间看见那两扇门,牛角门和象牙门。《奥德赛》中说到的两扇门似乎就在博尔赫斯面前,“虚假的梦是通过象牙门来到人脑的,而通过牛角门来到的梦则是真实的,或是预言性的梦。”当埃涅阿斯穿过象牙门,把虚假的一切放在人脑的时候,博尔赫斯到底是不是已经醒来了?

“进入了我们所说的醒”,博尔赫斯当然是“我们”中的一个,在醒的世界里阅读《奥德赛》,在醒的世界里看见埃涅阿斯,在醒的世界里把梦当成虚假的片段,那么博尔赫斯带领着的“我们”变成了野蛮人或者孩子,那些梦就是片段的插曲,就像把《奥德赛》翻到了其中一页,翻到了关于象牙门的叙述中,然后是合上这本书,合上一个梦的世界,然后以清醒的方式写下那一篇《梦魇》。“梦是属,梦魇是种。”梦是“我们”,梦魇是博尔赫斯,在这个种与属的关系里,博尔赫斯首先是看见了“我们”的出现和消失,然后是看见了“博尔赫斯”的美学和恐怖。

“我们”的出现和消失,只是梦里的一个场景,而这种出现和消失最后都变成了种的永恒,就如邓恩在《时间试验》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低微的个人永恒,在被醒的所谓真实世界缠绕的生活里,“我们”其实把时间分割成一天和另一天的区别,一小时和另一小时的间隔,一分钟和另一分钟的断裂,但是却在某一个必须到来的晚上,进入到持续而永恒的状态中,“今天星期三,晚上我们要睡觉,我们要做梦。我们梦见星期三,梦见第二天,即星期四,说不定梦见星期五,说不定是星期一。”星期三可能是第二天的星期四,也可能是再后面的星期五,也可能是返回到前面的星期二或者星期三,甚至,连被严格区分一个星期都不见了,它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虚幻,一种可以编织时间的存在,而这种状态就把时间的物理性取消了,梦让我们实现了和时间无关的一切。

“通过梦给每个人一段小小的个人永恒,允许他看到自己最近的过去和最近的将来。”过去和将来,都在梦中成为了现在,那种拥有是具有神秘意义的,甚至具有诗意,而在这种诗意中,“我们”或者也不再是每一个和自己有关的人,而在梦见了你,梦见了我,梦见了别人。但是,梦却会醒来,穿过象牙门或者牛角门,变成了醒来时的记忆,或者充满了虚假的色彩,或者变成真实的现在,甚至在里面看见了维吉尔所说的那个柏拉图的原型世界。

一个个梦在那里发生,在那里永恒,在那里成为“我们”的属性,但是当看见了自己在查尔卡斯大街的某一个地方作着报告,看见坐在底下听他讲述关于梦和梦魇的《梦魇》,听到他说:“让我们进入梦魇,我的梦魇总是老一套。”那么博尔赫斯是梦中进入个人永恒的一个人,还是从梦中出来醒着的一个讲述者?他是穿过了象牙门还是牛角门?他是在虚假的梦中还是来到了真的世界?在这个报告里,博尔赫斯终于没有再讲到那个“庄生梦蝶”的中国故事了,他说起了和自己有关的一幅钢版画,回忆起了和朋友有关的鸟爪,也看见了一个国王面前的宝剑和狗。钢版画、鸟爪的手和国王的宝剑和狗,构成了博尔赫斯梦魇的部分,他说,他一直会见到两个梦魇,一个是迷宫梦魇,另一个则是镜子梦魇。

迷宫和镜子,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在梦中成为一种增殖的对象,当灵魂游离于躯体,便有了自由的感觉,便在游荡中找到了精华意念,而迷宫和镜子最后变成了他小说的一部分。所以对于博尔赫斯来说,梦魇一开始是具有某种文学味道的,他命名为“美学”,也就是那种和现实无关的诗意,在梦中变成无穷尽创造的文本,他走进迷宫,他面对镜子,所以他成为了作者。这是一种状态,当那个国王从遥远的时代走来的时候,其实是没有诗意的,仅仅是寓言,就把他带向了恐怖的世界,连同朋友那只变成鸟爪的手,仿佛在地狱里看见了“不堪忍受之事”。

一种是美学的,一种是恐怖的,不管是象牙门还是牛角门,不管是醒来发现的梦,还是在梦中醒来,对于博尔赫斯来说,个人变成了“我们”:我们是剧场、观众、演员和故事。所以在这样一种定位里,当《神曲》里的尤利西斯受到惩罚的时候,是不是一种属于“我们”的梦魇?当《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架起西方和东方的连接点,是不是属于一种“我们”应该讲述的故事?当佛教的长寿观念和涅槃、喀巴拉的神秘主义变成了另一个上帝,是不是“我们”需要找寻的永恒?其实,一本书,一个故事,一种神秘,都是另一种梦,醒来而回忆,睡去而创造,半梦半醒却也是“允许他看到自己最近的过去和最近的将来”。

《神曲》“让我们注意每个诗句的着重点”,《神曲》“超出了我们的生命”,《神曲》是“文学及一切书籍的顶峰”,如此说来,神曲是和“我们”有关,是但丁写就的一部经典,是是的感染力创造的奇迹,是史诗的另一个高峰,是叙事体书写的一种永恒:“我们不断地阅读而又不断地惊叹不已。它将超出我们的生命,超出我们的不眠之夜,并将为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所丰富。”四种对于《神曲》的读法,最后一种是预言式的,即使把但丁看成是人类的象征,把贝雅特丽齐看成是信念的符号,把维吉尔看成是理智的代表,也都是和“我们”有关的阐释。可是在寓言之外呢,在“我们”之外呢?

“毫无疑问,我们的肉体死后,等待着我们的前景将不会同但丁所描绘的地狱、炼狱和天国里的情景相同。”保尔·克洛岱尔也写到了“我们”,但是却把我们变成了每一个必然要死亡的肉体,当但丁说“人是一个很好的四边形,一个正方体”的时候,似乎那种肉体已经开始接受了磨难。“在我们人生道路的中央”,这是但丁把“我们”变成自己的一个转折,《圣经》说人的寿命是七十岁,而在《神曲》里的但丁就是行走在“人生道路的中央”,因为他三十五岁。写作者的但丁写到了三十五岁在《神曲》中的但丁,那么这个但丁,“一切都是那么活生生的”,“以至于我们会想他确实相信他的另一个世界”:作为维吉尔的儿子,他自认为得到了拯救,但是却怀着无限的同情讲述了保罗和弗朗切斯卡的命运。两个情人,在地狱里,他们的拯救仅仅是因为他们可以相爱,而对于“活生生”的但丁来说,他的贝雅特丽齐却不在了,像肉体的寂灭一样“等待着我们的前景”。

“当她讲话时,她用‘我们’:她为他们俩说话,这是他们在一起的另一种方式。他们永恒地在一起,共享着地狱。这对于但丁来说简直是天国的佳运。”但丁用两个情人的永恒来关照自己爱的缺失,像使自己的一个梦魇,不管是虚假还是真实,总之通过让自己成为上帝而得到拯救。但是博尔赫斯说,但丁只是一个假上帝,“然而但丁必须接受这个上帝,就像必须接受贝雅特里齐不爱他一样;必须接受佛罗伦萨粗鄙不堪,就像必须接受他被驱逐并死在拉韦纳的现实。必须接受世界上的罪恶,同时又必须赞美这个他不明白的上帝。”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但丁,在《神曲》之中把但丁放在里面的意义。而那个尤利西斯呢?也只不过是但丁的一个投影,尤利西斯不是因为特洛伊木马而受罚,而是另一个“活生生的但丁”受罚:“即那个无私无畏地渴望认识被禁止且不可能事物的企图。”尤利西斯是但丁自己,这一个镜子的梦魇,像博尔赫斯看见的那样,以写诗的方式,以美学的方式,最后变成了而一种无穷尽的阅读体验:“我只是想强调一点,谁也没有权利放弃这样一种幸福,即真诚地阅读《神曲》。”

阅读是幸福,阅读必须真诚,《神曲》里博尔赫斯看见的但丁不管是何种方式穿过梦境,但最后还是回到了文本,回到了和“活生生”无关的经典,只要阅读,便是对于那一种充满美学意境的梦的尊重。《一千零一夜》也是如此,博尔赫斯将他看成是东西方文化的接近点,在那里看见了东方,却也在西方的视野里,而这种东西方的连接其真正的意义是文化的继承性和永恒性:“用故事套故事的方式讲述,产生一种奇怪的效果,几乎没有穷尽,还有一点晕晕乎乎的感觉。这一点被不少以后的作者所模仿。”同样的,作为犹太教神秘主义体系的《喀巴拉》,是“丰富多彩,有时又相互矛盾的理论”的体现,它是关于圣书的一种阐释,而圣书的原则就是“每一个字母都是神圣的”,神圣就是绝对,就是必然,就是永恒。但是在圣书的世界里,那十个分支构筑的四个世界,为什么会充满错误,为什么会遭到不幸?而其实这里的错误和不幸就是一种恶,恶之存也是为了一种永恒性,正如莱布尼茨所说,“恶对于世界的多样性是必要的。”一个图书馆拥有一千本价值各异的书,其中包括一本《埃涅阿斯纪》,而另一个图书馆是一千册《埃涅阿斯纪》,当然是拥有各异的书的图书馆超过完美却只有一本的图书馆。这种恶的永恒性为“上帝在形成之中”找到了合理的解释,因为在形成中,于是便是永恒,在过去,在现在,也在将来:“很显然,这个世界不可能是万能的、正义的上帝所创造,但是它有赖于我们。这就是喀巴拉留给我们的教益,它远远超过历史学家或者语法学家研究的古怪学说。”

《神曲》和《一千零一夜》是关于文本的永恒,《喀巴拉》是关于恶的永恒,而佛教在博尔赫斯看来,代表着一种破我执之后的永恒,它以抵达涅槃的方式创造了一种自由;而诗歌,则把语言带向了一种永恒之境,“我翱翔,我的灰烬将是现在的我。”说到的灾难和死亡,“那田野绿色的寂静。”说到的寂静和美,“玫瑰开放了,它没有理由地开放了。”说到的独立与唯一,都让人有一种恒久的美学体验。当文本、诗歌、宗教和神秘都趋向于一种永恒的时候,其实在博尔赫斯看来,都是抵达了一个远的世界,一个虚幻的梦,一个不醒来的现实。

那么,那个“活生生”的但丁,那个爱着贝雅特丽齐的男人,那个像尤利西斯受到惩罚的诗人,又在哪里?当博尔赫斯阅读《神曲》的时候,是不是也会从永恒的梦中醒来?不管是象牙门还是牛角门,不管是虚幻还是真实,似乎从梦中醒来第一件确认的事是看见,但是博尔赫斯失明了,他的看见变成了问题。“上帝同时给我书籍和黑夜,/这可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我这样形容他的精心杰作,
且莫当成是抱怨或者指斥。(博尔赫斯《关于天赐的诗》)”天赐的是如《神曲》、《一千零一夜》的图书,但是在博尔赫斯那里却变成了另一种黑暗,“对于我们昏暗的眼睛来说,都是些空白的书,没有字母的书。我写了上帝对我的讽刺,到最后我问自己,两个人中究竟谁写了这首诗,诗的作者是复数的我,单个的影子。”复数的我是“我们”,是进入一个如梦世界的“我们”,但是却留下“单一的影子”,留下一个博尔赫斯?

“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那么,在这样一种黑暗里,是不是能看见图书馆?是不是能进入经典的文本?是不是能看见一个和自己一样“活生生”的但丁?不是“很过分的失明”,也不是突然之间失去了看见的功能,所以在缓慢归于黑暗的过程中,博尔赫斯成为了“活生生”的博尔赫斯,成为了开始不断了解自己的人,荷马、弥尔顿、普雷斯科特、詹姆斯·乔伊斯、德谟克利特,都是博尔赫斯面前的“我们”,这是发现自己的世界,这是开始得到恩赐的机会:“我已经用给我的恩赐劳累了你们。失明给了我盎格鲁—撒克逊,给了我部分的斯堪的纳维亚,给了我原来不知道的中世纪文学,给了我好好坏坏的几本书,不过这些书那时写得值得。另外,盲人能感觉到周围人的热心。人们对盲人也总是抱有善意。”

失明的世界里有了“影子的颂歌”,这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进入永恒梦境的方式,不再是恐怖的梦魇,去处处是美学的构筑,“一个作家,或者说所有人,应该这样想,他身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工具。所有给他的东西都有一个目的。”“我们”最后还是要回到关于一个人的永恒里,回到在梦中看见的迷宫和镜子里,而这样一个世界,就是歌德所说的那种状态:“一切近的东西都将远去。”近的是图书馆,是查尔卡斯大街,是《神曲》,是《一千零一夜》,是喀巴拉的历史,而这一切当穿过了梦的那扇门,穿过了醒着的看见,穿过了活生生的肉体,便以了解自己的方式变成“远去”的永恒:“今天晚上我给大家讲了这个过程,我想证明它不完全是个不幸。它应该是命运或者运气给予我们的许多奇怪工具中的一个。”

博尔赫斯,口述

编号:E63·2160313·1282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3.00元亚马逊9.60元
ISBN:9787532767618
页数:96页

演讲集。一九七八年五六月间,博尔赫斯应阿根廷贝尔格拉诺大学邀请讲授了五堂课,分别以书籍、不朽、伊曼纽尔·斯威登堡、侦探小说和时间为主题。“如同阅读一样,讲课内容则是双方合作的结晶,听众的重要性不亚于讲课的人。”《博尔赫斯,口述》收录了这五堂课的内容。这些主题看似宏大抽象,作者却另辟蹊径,带给读者全新的思辨体验:他从口述传统角度谈论书籍的历史,以诗歌为切入点分析不朽的意义,借斯威登堡谈生与死的哲学议题,把侦探小说誉为混乱文学时代里的拯救者。五堂课看似各自为政,其实“时间”这个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是贯穿其中的一条暗线。他在《书籍》中说:“在人类使用的各种工具中,最令人惊叹的无疑是书籍。其他工具都是人体的延伸。显微镜、望远镜是眼睛的延伸;电话是嗓音的延伸;我们又有犁和剑,它们是手臂的延伸。但书籍是另一回事:书籍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


《博尔赫斯,口述》:我的灵魂在燃烧

在这里,在死亡之后,我们因失去双手而仍将触摸,因双目失明而仍将观看。
——布鲁克

坐在贝尔格拉诺大学讲坛上的是一九七八年的博尔赫斯,是已经双目失明的博尔赫斯,他无法亲眼目睹那些在底下听他讲座的听众,当然也不会以看见的方式准备那些关于时间有关的文稿。当“一九七八年”和“双目失明”变成博尔赫斯的修饰语的时候,他或者已经感受到了生命正在死去的脚步,正如他讲述时所说:“我们,在一生七十岁的过程中,感觉到不少事物在这一生中毫无意义。”一生为七十岁,是《圣经》中对于人的生命的建议,似乎只要活到七十岁就已经完成了人世中的使命,但是博尔赫斯的“不幸”在于已经超过了这个大限,因为“我今年已经七十八岁了”。

“不幸”的七十八岁之于“命中注定”的七十岁大限,就如双目失明之于看见的意义一样,已经变成了一种没有遗憾的缺失,引用“英国伟大诗人”布鲁克的这句话,博尔赫斯分明是想要在双目失明中“仍将看见”,但是这种看见不是生命存活中用生理不衰退的功能看见,也不是在灵魂意义上用心灵去看见,而是在死亡之后成为不朽,成为永恒。博尔赫斯似乎在构筑一种相反的过程,对于自己来说,或者对于那个叫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人来说,他期望像每一个人一样,按照死亡的约定彻底死去,而且“我希望肉体和灵魂一起死亡”,死亡首先是肉体的寂灭,但是博尔赫斯连灵魂都希望它死去,因为在他看来,只有灵魂在这个世界死去,才能在另一个世界复活,“灵魂保存着对人间所作所为的记忆,到了另一世界依然能记忆犹新。”

灵魂里有少年的记忆,有成长的记忆,有写书的记忆,有失明的记忆,但是每一种记忆只有在灵魂意义之上,就会变成“另一个我”,也就是说,灵魂是需要逃脱肉体的束缚,引用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失去肉体之后,灵魂才能获得更好,“我们都受到肉体的囚禁。”死亡之后,灵魂会有另一种归宿,就如圣托马斯·阿奎那所说:“心灵必希永恒。”但是博尔赫斯在肉体死亡的意义上要求灵魂也一起彻底死亡,并非是对于那个逃脱了肉体囚禁的灵魂能够不朽,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即使永恒也只是个人不朽:“我们无需个人不朽。我本人不想不朽,我害怕不朽;对我来说,知道我还要活下去是可怕的,想到我还将当博尔赫斯是可怕的。我腻烦我自己,腻烦我的名字,腻烦我的名声,我想摆脱所有这一切。”

不想个人不朽,其实就是不想继续成为这一个博尔赫斯,这一个我,“我可不愿意永远当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我愿意成为另一个人。”所以在博尔赫斯看来,抛弃个人不朽就意味着迎接其他的不朽,不朽体现在著作中,留存在记忆中,同样,也在音乐和语言上,当不朽外化到这些方面的时候,“我感到我是博尔赫斯与你们感到你们是甲、乙或丙,会有什么区别?”博尔赫斯变成了非博尔赫斯,或者是“去博尔赫斯”,个人符号被消解,意味着一种共有符号的诞生,“那个我是我们大家共有的,是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存在于所有人中间的。”就如博尔赫斯还活着的时候,在重读那些经典诗歌的时候,他感觉到那些伟大的诗人“就活在我身上”——“我就不等于那个已亡故的人”,他作为一个死去个体还是他,我作为一个活着的个体还是我,只有在让他复活在我身上的时候,在灵魂意义上就完成了非个人的承续,就建立起了永恒和不朽的链条——“而是想以普遍的方式永恒。”

所以在个体彻底死亡之后,在普遍的方式下,没有双手还可以触摸,双目失明还可以观看,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经典论断就可以改写为“思故在”,当我从个体意义的不朽被去除,留下的只有思考,只有存在。这样一种“不朽观”,博尔赫斯用两种载体加以分析,一个是侦探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爱伦·坡把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伟大的阶段,一方面是爱伦·坡“制造了一种特殊的读者”,他创作了小说,“他也随即制造了这种虚构的侦探故事的读者。”因为文学体裁的意义不仅是取决于作品本身,还取决于阅读这些作品的人的看法。这种读者观为爱伦·坡的第二种意义奠定了基础,“书之存在是在读者开卷之时,此时才产生审美现象。”打开书是激活了书,也激活了审美现象,所以侦探小说的不朽还在于创造了审美现象中的“智慧”,当读者打开书的时候,他就和书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在互动中不仅超越了读者,而且在和作者的结合中延续了智慧的意义,所谓保持和继承传统美德,所谓拯救文学的秩序,都能在智慧中得到一种尊严的捍卫,“我们的文学在趋向取消人物,取消情节,一切都变得含糊不清。”在一个混乱不堪的现实里,侦探小说就是可以抵达不朽的作品,就可以在时间中“以普遍的方式永恒”。

这种因智慧而存在的永恒,也在斯维登堡的经历和著作中得到体现,一个在科学研究上举足轻重的科学家和军事家,却原来是一个文学家,一个哲学家以及一个新的神学家,当他在现实中遇见了耶稣的时候,那道天国和地狱的门其实一起向他打开,人们可以自己判决该下地狱还是该上天堂,可以自己选择该于天使对话还是和魔鬼成为朋友。但是在天国和地狱之间,在天使和魔鬼之间,还有一个幽灵世界,“在这个地带里,有活人,有死后的灵魂,他们既同天使、又同魔鬼交谈。”幽灵世界的存在,才真正变成了一扇大门,那些天国和地狱的选择并非是自由选择,并非体现自由意志,因为你不属于天国的人即使进入了天堂,也会在不适应中重回地狱。

那扇大门的通行证就是智慧,智慧是劳动,是利他主义,只有具备智慧品质,他才能进入真正的天国,真正和天使交谈,“如果一个人听不懂这些谈话,就不配进人天国。”天国是永恒,是不朽,而智慧就是走向永恒和不朽的最好品质,所以斯维登堡的自由意志就是体现着不死的智慧型灵魂,而以他命名的“斯维登堡派”更是将天国变成了一个允许结婚的另一个充满七情六欲的人间,“他不愿否定这一切,也不愿贫乏得一无所有。”或者这才能让天国永恒,不是诱惑,而是以一种对应的方式建立起更加生动的“另一个世界”。

另一个世界,也就是博尔赫斯所追求的的另一个我,甚至是另一个没有我的“思故在”的不朽之地。智慧而对话,智慧而永恒,那扇门打开的时候,其实就像是打开了一本书,“我们必须把书打开,这样,精灵们就会觉醒。他说,这样,我们就能同人类产生的最优秀的分子结为伙伴,但我们不去寻找他们,却宁愿去阅读各种评论、批评而不去听他们自己说些什么。”在没有打开之前,书其实是死的,就像曾经的轮回学说,天堂和地狱像是不可逾越的两个世界,命中注定的结果根本所谓的自由意志,斯维登堡把这一切解放了,他其实是打开了那一本书,一本被唤醒的书,一本不再死去的书。

书如灵魂一样具有记忆性,书如想象一样具有虚构性,书也和文学体裁遇到的读者一样,具有审美的可能性,书籍之存在,为的是唤醒,但是古人把书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看成是圣书的观念,也就是说,书是时间里那个迷宫的入口,柏拉图对话中把自己演化成了苏格拉底、高尔吉亚,这是口授具有的传承意义,也是书籍在最原初的功能,当苏格拉底成为口授大师,当基督没有留下完整的话语,当佛陀只留下说教,并非是对于书籍的湮灭,而是在口授中进入到了时间循环的迷宫,一代一代传下来,超越时间,超越个体,最后总是会成为不朽的东西,而只有在打开图书的时候,这种不朽才能让人看见智慧的光芒,“书本里卧躺着的一大堆字是些什么东西?这些没有生命的符寺号是些什么东西?什么也不是。倘若我们不把书打开,书又有什么用呢?那只不过是一堆纸片和一个羊皮封面;但是,如果我们去阅读它,奇怪的事就发生了,我相信,越读变越大。”

毕达哥拉斯派在别人指责他们说了某些新的话的时候,他们的回答只有一句话:“大师说过。”口授的大师,没有死去,尽管有着辩解的意义,但是却点名了智慧的永恒和不朽,大师说过,大师是不朽的,所以语言成为经典,所以书籍成为时间的载体:一方面满载这逝去的往事,另一方面则在读者那里丰富了书的内容,前一种意义是时间向后回首,把往事变成了现在被激活的往事;后一种意义把时间向前拉近,丰富了内容是未来的创造,一本书在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共同唤醒状态下,就是超越了时间,超越了个体,而成为神圣、奇妙、永恒的存在。

所以最后还是回到了时间的问题上来,《书籍》是关于知识的时间,《不朽》是关于普遍的时间,《伊曼纽尔·斯维登堡》是关于自由意志的时间,《侦探小说》则是传承的时间,而《时间》呢,博尔赫斯说,“时间对我来说依然是个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形而上学取消了时间和空间的对立,取消肉体和灵魂的对立,取消生与死的对立,它只是时间,只是现在,只是永恒。博尔赫斯说,时间是个根本问题的时候,他正坐在贝尔格拉诺大学里,双目失明让他有一种现实世界消失的感觉,有一种躯体慢慢死亡的预感,但是正如布鲁克的“观看”一样,正如毕达哥拉斯派的“大师说过”一样,他不是正经历个体的死亡和个体不朽,而是在时间中看见和构建一种永恒。

博尔赫斯的时间是形而上学的,所以不必看见,不必生死,“我们的意识在不停地从一种状况转向另一状况,这就是时间,时间是延续不断的。”活在别人身上,别人活在他的身上,这就是一种转向,这就是一种延续不断,就是永恒;“什么是永恒?永恒不是我们所有昨天的总和,永恒是我们所有的昨天,是一切有理智的人的所有的昨天;永恒是所有的过去,这过去不知从何时开始;永恒是所有的现在,这现在包括了所有的城市,所有的世界和行星间的空间;永恒是未来,尚未创造出来但也存在的未来。”永恒是现在,是所有的现在,是超越时间的现在,所以博尔赫斯说,时间离开了永恒又必须转回到永恒:“上帝创造了世界;整个世界,所有的宇宙万物都想回转永恒的源头,这个永恒的源头是超越时间的,既不在时间之先,也不在时间之后,它在时间之外。”先是以时间作为一个起点,用时间来换取永恒,而后来则是时间作为终点,以时间来命名永恒,那条时间之河是从过去流向未来,也从未来流向过去,是从我们个体的身体之上流过,也从人类的历史中流过,所以时间的形而上学意义就是:永恒。

生是趋向于死,死也是为了另一种生,“我天天死亡”不是对于时光流逝的伤感表达,而是在天天死亡、天天出生,持续不断地出生和死亡中走向永恒,我是谁的个体不重要,我们是谁的意义也不重要,在永恒意义上,每个人的存在意义,只需问一句话:“我的灵魂在燃烧,因为我想知道时间是什么。”我返回我,并非是从个体的一种状态回归到另一种状态,而是从形而下的自我进入到和灵魂、和智慧、和不朽有关的形而上之中。

关于书籍,关于不朽,关于斯维登堡,关于侦探小说,关于时间,博尔赫斯在七十八岁之前其实都已经阐述了,但是当他以双目失明的方式再次看见,当他听到了“思故在”的声音,当他在感知慢慢的死亡中思考永恒,仿佛底下听课的人引用了毕达哥拉斯派的回答说:“大师说过。”是的,大师说过,大师在说,大师还将说,一本书便最后以这样的方式命名:博尔赫斯,口述。

序言集以及序言之序言

编号:E63·2160313·1281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40.00元亚马逊16.60元
ISBN:9787532768967
页数:328页

序言是博尔赫斯钟爱的一种体裁,他写过的序言数以百计。序言也是博尔赫斯锐意革新的一种体裁,他为此专门撰写了《序言之序言》,直言“在微弱多数的情况下,序言近似于酒后的致辞或者葬礼的悼词,不负责任地极尽夸张之能事,读之令人怀疑”,并提出序言的新理论,宣称序言应该是评论的新侧面,而非祝酒词的次要形式。本书以《序言之序言》为先导,共收录了三十九篇精彩纷呈的序言,评介的对象不受时间空间的羁绊,不仅可以看到作者熟悉的到阿根廷作家,也不乏莎士比亚、卡夫卡、惠特曼等不朽的经典,充分展现了博氏序言的独特风格。


《序言集以及序言之序言》:一次序言的平方

他用枯燥的拉丁文记下
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
——博尔赫斯《斯维登堡》

枯燥的拉丁文里有解剖学、物理学、代数学、化学里的灵感,枯燥的拉丁文里写下奇特的六步韵诗,或者,枯燥的拉丁文里还有十二卷本的《神秘的结合》——当这里没有演绎的推理,这里避免了争吵,那种平静、干净和利索的说明,是不是更进一步对于“枯燥”的拉丁文的一种回应?枯燥之语言,其实是有意避开世人“看不见的事物”,当火红的几何学、上帝的水晶宫殿,地狱欢乐的漩涡在那里展开,当世人看不见的时候,谁又能看见他?一个比别人高处一头的人,一个在芸芸众生中行走的人,一个从来不呼喊天使隐秘名字的人,灵魂世界里的天国和地狱,科学和神话,以及枯燥的拉丁文,都变成了“岁月永恒的反映”。

博尔赫斯的十四行诗,并不能充分说明斯维登堡的《神秘主义著作》的全部内容,博尔赫斯以他的名字作为诗歌的题目,却有意忽略了一首诗明确的诞生时间,“一九六几年我写了下面这首十四行诗”,在已经有些模糊的记忆里,“岁月永恒的反映”也变成了神秘主义之一种,那么,那些“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会不会以一种独立自主式的神秘主义向永恒致敬?“他走遍阴阳两界,清醒而勤奋。没有谁像他那样充分地拥抱生活,热忱地研究生活,理智地热爱生活,渴望了解生活。”一个来自瑞典的作者,在博尔赫斯看来,不是走遍阴阳两界,而是横跨了物质与精神、科学和哲学,身体和灵魂:他提出了拉普拉斯-康德星云假说;他设计了能在空中飞行的艇,能在海底航行的船;他创立了一种确定经度的方法;他还留下了一篇关于月亮的直径的论文。

这是科学的成果,但是当那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发生之后,是不是“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变成了神秘主义真正的注解?神秘主义有着确切的时间:一七四五年四月的一个晚上,有确切的地点:伦敦,有确切的人物:起先在伦敦街上默默跟着他,然后突然出现在他的房间里,最后告诉他那人就是上帝,要交给他关于布道的使命:唤醒陷于无神论、迷途和罪孽中的人,使他们能够树立起真正的宗教信仰——对耶稣的信仰;以及确切的方法:可以游历天堂和地狱,可以和亡灵、魔鬼和天神交谈。

五十七岁的斯维登堡在这个重要而确切的时间、地点和人物、方法之后,进入了自己的神秘主义世界,作为代言人,斯维登堡说,天堂和地狱并不是一种空间而是一种环境,谁也没有禁止进入天堂,当然也没有注定要下地狱,也就是,两者的门都开着,死人遇见的陌生人,可能是天使也可能是魔鬼,他可能进入天堂也可能进入地狱,完全是自由选择的结果,只是因为他们喜欢天堂或者地狱,也就是说,两个领域的平衡体现的自由意志,每个人不是在为自己的彻底毁灭创造条件,就是为自己灵魂的得救而努力,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是什么,我们死后还会是什么。

一个确切讲述的故事,或者最后不是变成了神秘主义,而是变成了斯维登堡派:一种关于道德的学说,一种关于对应的观点,当天堂和地狱不再进行死后选择的时候,它就是被自己生命所对应的灵魂归宿的位置,或者再延伸开来,人无非也是上帝在世上的反映,于是这种灵魂观又进入了斯维登堡的微观宇宙:人是宇宙的镜子。当一七七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斯维登堡逝世之前,他的身边是一件旧的黑色天鹅绒外套,一把柄部样式很怪的剑,他仿佛还在和天神交谈。

枯燥的拉丁文终于不再枯燥,神秘主义的天堂和地狱也不再神秘,那么在这关于拉丁文的十四行诗背后,是不是也让博尔赫斯看见了“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人是上帝在世上的对应,人是宇宙的微观镜子,而灵魂成为岁月永恒的反映,斯维登堡为博尔赫斯提供了一把进入的钥匙,而那本《神秘主义著作》就放在那里,像被启发的灵感,而博尔赫斯一九六几年的十四行诗,就变成了这本纽约新耶路撒冷冷教堂出版的书的一则序言,门打开了,会有陌生人来接你,你或者去往天堂或者去往地狱。

并非只是道德式的虚构,导引的博尔赫斯显然在这一则序言里发现了“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的自由意志,去往何处是自由选择,其实也是你活着时候灵魂的一种对应。神秘主义的天堂和地狱,也如神秘的序言一样,总是在现实里成为“小径分岔的花园”。倒回去,博尔赫斯其实是以一种远离的方式来看待序言,在《布罗迪报告》中他说:“序言过长,上帝不容。”一句克维多的话,似乎在人世中看见了上帝的好恶,上帝不容过长的序言,是因为像《布罗迪报告》这样的虚构作品,一个读者并不需要被开着的门前的陌生人带向误读的世界,阅读也是自由意志,甚至也是神秘主义,他早就被自己的一切的习惯所左右,所以写序言似乎变成了一种赘述,“我还得啰嗦一句,我从来不看萧伯纳写的序言。”或者也是博尔赫斯以一个统领者的角色拒绝过长的序言。

那么在一九七〇年的《布罗迪报告》之后,一九七四年的博尔赫斯是不是也像斯维登堡一样偶遇了那个被自称为上帝的人,是不是也让他可以走遍阴阳两界横跨身体与灵魂?是不是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变成了带着原因和时间的具体之物?所以四年的时间,他开始和读者交谈,就像斯维登堡和天神交谈,“不妨说,这是一次序言的平方。”序言之序言,交谈之交谈,不是一种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它是从一扇门开始,从一个人开始,从一本书开始,扩散而蔓延开来的自由意志,所以在《序言之序言》里。博尔赫斯把序言的作用归结为以下四点:序言近似于酒后的致辞或者葬礼的悼词;序言可以用来阐明一种美学;序言如果不被时间忘却它就是正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序言是评论的一个侧面。

似乎正体现着在在门前陌生人的自由意志,一次序言的平方,以另一种激增的方式进入天堂和地狱,进入不同的世界,而这种激增是因为永远有一个读者带着灵魂的自由意志,这种自由意志便是恢复传统:“我们的任务是,像美国一样,建立一种不同的传统。”而这样的自由意志面对的现实是:“在那个我们已经与之脱离的国家寻找传统,显然是有悖情理的;而在一种想象中的本土文化中寻找传统则更是不可能的和荒谬的。”重建传统,或者是依靠托马斯·卡莱尔一样的英雄主义,“世界历史是大人物的传记。”在《论英雄》中他宣布世界历史就是一本圣书,“它的注释和撰写权应该属于所有人,他们都应被写进历史”。而一年之后的《旧衣新裁》中他说,伟大的人物是真正的圣典,而那些具有才华的人以及其他人则仅仅是一些评论、说明、注释、介绍和说教。对于卡莱尔来说,英雄绝非是凡人,而是半神,他们通过武力来粗鲁言语来统治平民百姓,所以博尔赫斯认为这样一种英雄主义绝不是自由意志的表现,因为当一个腐朽世界瓦解之后,权力又将落入到强人手里,“结果是出现了奴役、畏惧、野蛮、思想的贫乏和背叛变节。”

重建传统,或者是像阿尔马富埃尔特那样革新了伦理主题之后有否定了对于幸福的追求?在他看来,所有人的本质命运和最后的结局导致了一种失败,而这种失败来自于卖弄、傲慢的迁就以及人对人行使的肆无忌惮的“最后的审判”,所以孤独的阿尔马富埃尔特不相信上帝,也对现实不怀希望,他蔑视天堂的诱惑,坦陈幸福是不值得追求的,“于他来说,才德是世间一切力量的一种不幸。”重建传统,也不是如圣地亚哥·达沃韦在《死神和他的衣裳》中所说的虚无主义,博尔赫斯说:“为了这一场带有一九六〇年印记的梦幻或现实,圣地亚哥溘然谢世,旋而长存于这一本书所构想的梦境与现实之中。”重建传统需要的是自由意志,这种自由意志就是一种革新的力量,如阿道弗·比奥伊·卡萨雷斯在《莫雷尔的发明》中“为我们的土地,为我们的语言移植了一种新的文学样式。”自由意志就是一种激情的迸发,如卡洛斯.M.格伦贝格在《犹太诗草》中的嘲讽和洒脱的气魄,走遍秃鹫的窝巢的勇气和满怀优美高雅的火焰;自由意志是如马塞多尼奥·费尔南德斯身上一种爱的永恒,“马塞多尼奥否认在世界的表象之后存在着永恒的物质,否认能够感受这个世界表象的自我,但是他承认一个现实,就是激情,它表现在各类艺术和爱之中。”自由意志更是一种国家信仰,阿斯卡苏比诗歌世界是那个“使他朴素地而又愉快地在那个闪烁刀光剑影,同时又匕首乱舞的令人惊恐的清晨,挺身向前”的作战精神,佩德罗·恩里克斯·乌雷尼亚甚至把美洲当成是一个国家,“无论今朝还是昔日,我们都使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名义,或者用这个或那个省份的名义思考;明天我们或许会以美洲,以‘人类’的名义思考。”

但是,重建传统的自由意志更多是一种融合,博尔赫斯又提到了何塞·埃尔南德斯的《马丁·菲耶罗》,在他看来,这个当过庄园看管人、士兵、速记员、记者、语法教员、打笔墨官司的人、土地买卖经纪人、书商、参议员,以及那个时代内战的军官的唯灵论者,以“马丁·菲耶罗”作为自己的名字,作为作品人物的名字,就体现着一种绝对的对应,马丁·菲耶罗是高乔刀客的代表,而作者的马丁·菲耶罗则是高乔文学的代表:“产生了创作一种诗歌的念头,要描绘一个高乔人用真正自己的声音吟唱政府给他们带来的不幸和悲惨境遇。而这个高乔人必须带有普遍意义,每个高乔人都可以与他认同。”每个人高乔是个体,个体组合成的整体就是整个民族的自由意志,所以当何塞·埃尔南德斯变成马丁·菲耶罗,他就开始了一种对于传统的重建:“菲耶罗让埃尔南德斯屈就了自己。他不再是原本故事里要描绘的那个爱发牢骚的可怜虫了,而是我们熟知的一条硬汉,他逃离尘嚣,开小差,放声歌唱,玩弄刀子,而且对于有些人来说,他还是一位勇士。”

“埃尔南德斯或许做到了一个人对于传统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革新。”把革新作为重建的关键词,意味着所谓的传统其实就是一种新思想,新灵魂,所以当序言的大门被打开,博尔赫斯并不是在那个狭小的世界里寻找“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人是上帝的代言,人是宇宙的缩影,那么这一种需要创新的传统也是人的传统,也是文学的传统,所以从高乔出发,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出发,从阿根廷出发,走向更远、更广的世界,走向更多的文本。

在西班牙米格尔·德·塞万提斯身上,发现了宽容的精神,发现了人的意义:“他最感兴趣的却是人,不管是作作为整体的人,还是作为个体的人。”在爱德华·吉本身上,发现了反对基督信仰背后的那种让人愉悦的讽刺口吻,“读他带有讽刺口吻的摘要远比迷失在阴沉的或者说不近人情的编年史家的原始材料里更令人愉快。”在弗朗西斯·布雷特·哈特身上,发现的是具有生命力是的浪漫主义,“其他各种流派不同,浪漫主义远不只是一种绘画或学的风格,而是一种有生命力的风格。”而在卡夫卡身上,发现的是那种难以忍受的现代困境,”他渴求一个地方,哪怕寒酸到家,不管什么社会秩序;无论在宇宙,在一个部,在疯人收容所,还是在监狱。”在多明戈·福斯蒂诺·萨缅托身上,发现的是过去和现在、文明和野蛮的冲突和最后的抉择,“在我的如此贫困、矛盾而同时又执著于某种难以言状的崇高愿望的生活里,我依稀看到我们这个可怜的南美洲,尽管竭尽全力要冲破铁笼展翅腾飞,却一直挣扎于赤贫之中。”

凡此种种阿根廷之外的文学,对于博尔赫斯来说,最贴合重建传统的则是沃尔特·惠特曼,以及他的《草叶集》,因为在他的诗歌里,有着“美国史诗”的粗狂和伟大,从草叶而变为美国史诗,那些一草一木的世界里是不是隐含着人的宇宙观,是不是人就是上帝和宇宙的对应?“它应该是多元的,应该公开宣扬所有的人无可比拟地绝对平等,并以此为基点。”这不是变得纷繁和混乱,在惠特曼的手中,这个危险的实验变成了一部不朽的著作,博尔赫斯说:“他像拜伦一样需要一位英雄,但是他的英雄,作为大众民主的象征,必须像会分身的斯宾诺莎的神一样,数不胜数、无处不在。他创造了一个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的奇特人物,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沃尔特·惠特曼。”惠特曼是作者,是读者,是人物,三位一体的世界,就是多元,就是无限,就是“没有原因和时间的最后事物”。

美国史诗里的英雄就是大众,自由意志体现的就是无限和多元,单独的文本最后变成了永恒和不朽,惠特曼是博尔赫斯给予感情的一个象征物,是重建传统的一个样本,而当斯维登堡的那扇门打开的时候,当序言的平方创造了激增的力量的时候,会有陌生人来接你,你或者去往天堂或者去往地狱,“地狱和天堂就在人身上。”

诗艺

编号:E63·2160313·1280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7.00元亚马逊11.30元
ISBN:9787532766383
页数:163页

演讲集。一九六七年秋,博尔赫斯应哈佛大学诺顿讲座之邀,就诗的地位、隐喻模式、小说与诗、音韵与翻译等展开六讲:《诗之谜》、《隐喻》、《说故事》、《文字-音韵与翻译》、《诗与思潮》、《诗人的信条》以及《论收放自如的诗艺》。讲座录音带在图书馆尘封三十多年后,由时任西安大略大学现代语言文学系副教授的凯林–安德米海列司库整理出版。全集广征博引,涉及从古至今诸多文学现象,又有着口语化文本的不拘形式感,娓娓道来,收放自如,“《诗艺》是一本介绍文学、介绍品位,也介绍博尔赫斯本人的书……博尔赫斯跟历代的作家与文本展开对话,而这些题材即使是一再反复引述讨论也总还是显得津津有味。”


《诗艺》:每一个字都是死去的隐喻

你生来就不会死,永生之鸟!
没有辘辘饥肠糟蹋蹂躏;
我今夜听到的歌声唱吟
古代帝王与农夫也同样听到;
或许同样的这一首歌也
进入了露丝悲伤的内心,满怀对家乡的想念,
让她站在异国的玉米田中,泪流满面。
——济慈《夜莺颂》

夜莺吟唱济慈的诗里,第六十一行至六十七行的歌声不绝;夜莺吟唱在博尔赫斯幼年的记忆里,面对着父亲,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图书馆里;夜莺吟唱在古代世界里,和战争有关的帝王、和劳作有关的农夫都听见了;夜莺吟唱在露丝的心里,那一种家乡的想念让她泪流满面……这是一只夜莺?这是一只也会死去的夜莺?这是一只只有济慈写出来的夜莺?为什么古代的帝王和农夫听到了,为什么站在异国玉米田中的露丝听到了,为什么坐在煤气灯火中的博尔赫斯听到了?又或者,在打开一本书的第128页的一个读者也会听到?

跨越时间,跨越空间,跨越文本,夜莺是一只“永生之鸟”,而不死的夜莺其实并不只是一只孤独的鸟,它活着,永远活着,和它们一样活着。“既然夜莺生存在当下——而且它们也都只是芸芸众生——为什么它们可以永生不灭呢?”这是博尔赫斯的疑惑,当下是他和父亲在一起的当下,是被图书馆的书包围的当下,是不理解夜莺成为永生之鸟的当下,也是知道有一天每一个人都会死去的当下,但是当这首诗在博尔赫斯快要七十岁再次打开的时候,当下其实变成了永远的现在,变成了不朽的现在,因为一种唤醒,因为一种抵达,因为一种听见——阅读和吟唱一样,都是生命在诗歌中被重新定义的不朽:“虽然人的生命是由几千个时刻与日子组成的,这许多的时刻与日子也许都可以缩减为一天的时光:这就是在我们了解自我的时候,在我们面对自我的时候。”

这是博尔赫斯作为一个诗歌读者的启示,也是一个诗人创作的信条,“我听到济慈的诗,刹那间就感觉到这真是个很伟大的经验。从那之后我就一直在体会这首诗了。”刹那间的感觉变成“从那以后”的体会,这便是从一种唯一的时间走向不朽时间的开始,这便是从面对他人的诗歌了解自我和面对自我的开始。对于博尔赫斯来说,诗歌需要一种粗狂而美感的语言,诗歌需要忠于一种想象;而诗人需要暗示读者,又要“尽可能地不要矫饰自己的作品”,这些都是关于诗歌诗人的信条,而这一切这不过是唤醒那永生不死的夜莺,需要听到婉转而动听的吟唱,需要寻找一种充满想象的诗意。

夜莺为什么可以永生不死,这或者就是博尔赫斯关于诗歌的一个谜,当他站在哈佛大学诺顿讲座的讲台上的时候,他是一个当下的人,但是那些诗歌,那些夜莺,那些想象,那些诗人,却以永生不死的方式超越当下的具体呈现,超越时间的唯一性,“的确,每次面对空白纸张的时候,总会觉得我必须要为自己重新发掘文学。”重新发掘文学,就是重新唤醒诗歌,就是重新回到当下,“我们也可以说,每一次读诗都是一次新奇的体验。每一次我阅读一首诗的时候,这样的感觉又会再度浮现。而这就是诗。”

但是对于这个“诗之谜”来说,真正具有意义的不是看见了诗歌,甚至不是回想起六十几年前的记忆,而是阅读,而是体验,夜莺不死,在博尔赫斯看来,正是诗歌不死才可以被唤醒,才可以被体验,那一次坐在图书馆的煤气灯火下,博尔赫斯如果不翻阅这一首诗,如果没有思考夜莺的永生不死,又或者在哈佛的讲台伤没有想起这首诗,没有回忆那个图书馆的夜晚,是不是夜莺就已经在不阅读中死去了?引用爱默生的一句话就是,图书馆是一个魔法洞窟,里面注满了死人,只有当你展开这些书页的时候,这些死人就能获得重生,就能够再度得到生命。所以一首诗当脱离了作者之后,它必须在阅读的体验中才能走向新生,才能超越时间,所以诗歌的永生在博尔赫斯看来,就是一种生命的永生,“生命就是由诗篇组成的”,而且,诗歌不死外在于生命,“诗就埋伏在街角那头。诗随时都可能扑向我们。”

一种呼应,读者不死,生命不死,夜莺不死,诗歌不死,相反的一句话是,“把一本书交到一个无知的人手中,跟把剑交到小孩子的手中是一样的危险。”所以对于真正的诗人和读者来说,诗歌是一种武器,抵御时间的侵蚀,抵御生命的衰败,而这种武器又必须具有永生不死的诗意,必须融合在生命的体验中,才能发现美发现意义。这是“诗之秘”的破解,而对于诗歌如何从危险的剑变成生命的永生力量,博尔赫斯似乎从方法论上进行了解读。

“每一个字都是死去的隐喻”,这是阿根廷作家卢贡内斯在《感伤的月历》中说过的话,卢贡内斯或者在感慨时间会成为一种感伤主义的旅行,很多东西都会死去,诗歌也不例外,就像那把危险的剑,在不懂的诗歌的人手里会变成伤害。所以在时间中死去的隐喻,必须在时间中得到重生,而博尔赫斯认为,卢贡内斯的这句陈述本身也是隐喻,“有些隐喻死气沉沉,不过有的就活力十足了。”什么是隐喻?引用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隐喻“产生于两个不同事物之间共同之处的直觉”,强调直觉,当然是一种刹那间的感觉,而当隐喻死去的时候,或者就是这种感觉的沉寂,和《永恒史》说到的“双词技巧”一样,在博尔赫斯看来,如果词语只是为说而说进入诗歌的话,它就是一种死去的隐喻,眼睛和星星,时间和河流,女人和花朵,睡眠和死亡,战争和火,以及人生如梦,这些隐喻在历代的诗歌中已经被使用了无数次,在固定意义上它们是隐喻,但是这却是对于时间永恒的一种取消,“只要我们有时间的话,我们几乎就可以创造出许许多多数也数不尽的隐喻。”

当拜伦说:“她优美地走着,就像夜色一样。”是不是一种突破了规则的隐喻?是不是重新赋予生命的隐喻?像夜色一样的走,是清晰还是朦胧?是迟缓还是快速?一个句子带来的是想象,一首诗带来的是活力,所以当“一绳串的狗”用在蛮荒的地方,“男人间的阵式”出现在战争中,是不是一种被激活的隐喻?是不是突破了双词技巧墨守成规的规则?其实,当“巨鲸之路”一开始隐喻为大海的时候,也是带来一种语言的张力和诗意的想象力,但是当不知名的萨克逊人激活了这个隐喻而使得使人们争相开始使用的时候,这种诗意有迅速被解构了,最后变成了“双词技巧”,变成了一种死去的隐喻。“虽然我们已经有了上百种的比喻,而且一定也可以再找出另外上千种的比喻”,不止是上百上千的数量问题,博尔赫斯其实定义了隐喻的真正意义:“在几个主要的比喻模式上写出新的变化。”

变化是为了重生,重生是为了永生,同样在诗歌的叙事方面,博尔赫斯也认为,只有把诗人当成是“说故事的人”,才是符合古人提出来的“创造者”的角色。一种诗歌是抒情作品,叙述欲望、抒发愁绪是它的主题,而在这样的抒情作品中,诗歌的叙事成分才能激活那一种情感,才会赋予诗歌新的诗意。而另一种诗歌,本身就是叙事,其最突出的代表就是史诗,和英雄出征有关的《伊利亚特》,和回乡有关的《奥德赛》,都在讲述一个故事,诗人都变成了“说故事的人”,而人类历史上的第三首诗,就是“福音书”,博尔赫斯也认为,这首诗也体现了了故事性,对于信徒来说,它本身就是关于神明救赎人类罪孽的奇闻轶事,而当神明想要了解人类的苦难宣传他的“福音”的时候,他必须要和人类一样接受那些苦难,也就是说,他已经成为其中一员经受了苦难;而对于非信徒来说,福音书就是一个关于天才的故事,“这个人认为他自己就是上帝,不过最后他才发现自己也不过是一介凡夫而已,而上帝——他的上帝——却早已弃他而去。”

而其实,诗歌中的史诗,在博尔赫斯看来,它的故事性使得它天生具有小说的本质,当“小说正在崩解”成为当下的一种现象的时候,其实是小说中的英雄性正在丧失,人物的毁灭,角色的堕落,似乎正将小说推向一种死亡的境地,而诗歌的故事性,或者史诗的复归,就是一种解救,“我认为史诗将会再度大行其道。我相信诗人将再度成为创造。我的意思是,诗人除了会说故事之外,也会把故事吟唱出来。”小说不是史诗的退化,而是回归威严的一种努力。

在变化中寻找新的隐喻,在复归史诗中拯救小说的出路,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重生的希望,所以在《诗意》世界里,博尔赫斯从诗歌的“永生不死”来关照文学的现实,来关照现实的困境。而诗歌的音韵与翻译,他从“逐字逐句”的方法论中寻找脱离历史主义的办法,“我们身上都担负了历史观,而且是负担过度了。我们不可能像中古时期或是文艺复兴时期甚至是十八世纪的人一样,从同样的角度观看这些古老的作品。”作品已经存在,但是无论是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还是音韵中的再创造,其实都是为了赋予这些古老作品一种“我们所期待的意外悸动”,当荷马写下那句诗的时候,当翻译成“暗酒色的大海”的时候,古老作品其实就已经从历史中脱离出来,变成了新生事物,是一种色调的描写,还是一种心情的注解,是一种通感的表达,还是一种想象的产物?

新生并非都是奇怪的创造,并非都是模糊的美感,也并非都是刻意为之对历史的告别,它的准则只有一条:“文学作品所使用文字的意涵将会超越原先预期的使用目的。”这必须是一种超越,超越时间,超越诗人,超越当下,而超越的意义是否定重复,却是返回自身,博尔赫斯用了一个词:具体:“我们会发现文字并不是经由抽象的思考而诞生,而是经具体的事物而生的。”具体是什么?具体就是真实,具体就是诗意,具体就是其所是,所以在诗歌意义上,它是把文字“带回到最初的起源”。原初是出发点,当诗歌在时间中演进,当诗歌成册而进入图书馆,这是一种沉淀,但是并不是固化,其实里面的文字,还是保留着最初的起源,“语言不是从图书馆里头产生的;而是从乡野故里、汪洋大海、涓涓河流、漫漫长夜,从黎明破晓中演进出来的。”

文字的起源,也是诗意的落脚点,为什么在英文里还有uncanny这样的字眼?为什么其他语言里找不到了?语言不应在演进中丧失它的诗意,而这样的诗意在某种程度上就构筑了“诗之谜”。希腊亚历山大城诗人写过这句话,“三重夜晚的七弦琴" (the lyre of threefold night)。博尔赫斯说,这句诗震撼到了我,于是去查注释,七弦琴指的是海格立斯,而海格立斯正是由朱庇特在一个由三个夜晚这么长的夜晚诞生的。但是当博尔赫斯去查阅注释的时候,看起来是返回原初的意义,但是在被注解中其实破坏了这样一种原初性,也就是说,当文字以考据的方式进入图书馆的时候,它其实已经死了,已经消灭了诗意,已经变成了枯燥的语义学研究,所以在没有查阅之前,博尔赫斯是震撼的,“三重夜晚的七弦琴”带来的是想象,是活力,是谜,而查阅之后,一切都变成了明白的词语和典故,所以,博尔赫斯说:“这样子就够了——就让这首诗维持住谜样的面貌。我们没有必要把谜解开。谜底就在诗里头了。”

谜底就在诗里头,就是返回到了它应该在的原初里,就是复活它本身具有的诗意,所以隐喻也好,翻译也好,思想也好,典故也好,重要的不是在明白中,而是在真实上,真实的情感,真实的体验,真实的诗意,就如作为作者的博尔赫斯所说:“我在写作的时候,我会试着把自己忘掉。我会忘掉我个人的成长环境。我就曾经试过,我不会把自己当作‘南美洲的作家’,我只不过是想要试着传达出我的梦想而已。”从作家回归到单数名词的我,回归到有梦想的诗人,回归到去除了一切背景和命名的自己,这便是让诗歌找到永生的隐喻的唯一办法。

“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要把这些隐喻连结到作家的情绪上。”只有写作的时候诗人的情感是真实的,那么当翻开那首诗,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无论被多少人读到,它就是不朽的,它就是永生不死的,如夜莺,成为一种“永生之鸟”。

探讨别集

编号:E63·2160313·1279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35.00元亚马逊14.70元
ISBN:9787532768035
页数:273页

收录《长城和书》、《帕斯卡圆球》、《柯勒律治之花》、《时间与约·威·邓恩》、《天地创造和菲·亨·高斯》等三十五篇,是博尔赫斯对他所读过的钟爱的书,对他钟爱的作家,作出的个性化评论。在博尔赫斯论述相关的作家作品时,我们既可以读到那些作家作品的风貌,更可以读到博尔赫斯个人的见解。我们看到他在卡夫卡的小说里追踪卡夫卡的美学先驱,从济慈的诗句中找寻个体与群体的时空联系,从霍桑和爱伦·坡那儿发现了幻想与真实相碰撞的心理轨迹,这些不囿成见的审美认识总是那么新颖而生动,显示出某种超前的感知。《探讨别集》就是博尔赫斯对他心目中的好作家好作品的评论集。


《探讨别集》:索要一枝花作为信物

世界,很不幸,是真实的;我,很不幸,是博尔赫斯。
——《时间的新反驳》

真实的世界其实“只要一本书就够了”,从最小处的一句话开始,第268页,从上往下是第9行,而从下往上是第5行,从句号开始到句号结束,但是句号并不是终结,往下是《基路伯式的漫游者》第六卷第二百六十三首诗的引语:“朋友,这也已足够。倘若你想多读,就去,自己会成为文字和本质。”再往下是“陆经生 译”的落款注释,一种附带,却完全在解读关于世界的不幸和我的不幸;如果往上,在句号之前,是博尔赫斯的另一句话:“时间是我的构成实体:时间是一条令我沉迷的河流,但我就是河流;时间是一只使我粉身碎骨的虎,但我就是虎;时间是一团吞噬我的烈火,但我就是烈火。”也是句号,完整的句子,似乎在诠释那个完整的我。

我就是博尔赫斯?我就是真实世界里的博尔赫斯?很不幸,这或者只是一个名字,连“豪尔斯·路易斯”也省略了,不幸对于“博尔赫斯”来说,似乎就是陷入了某种“唯名论”的误区,所以一个名字,一种世界,就是为了证明真实的存在。其实,不管是第268页的句子,还是“陆经生”的译者,或者是《基路伯式的漫游者》的引语,其实都被纳入了“一本书”的唯一性里。这是一九四四年发表在《南方》杂志第一百一十五期上的文章,即使一九四六年曾做过修订,但当时间成为一种历史的时候,它应该是真实的。当然,从第268页回到卷首,回到封面翻过的背后,是关于“豪尔斯·路易斯·博尔赫斯”的简介,全称的名字,后面是放在括号里的数字,1899-1986,生卒年份完整地成为个人历史的一部分,关于他的出身,关于她的著作,关于他的经历,以及关于她的逝世,一览无余;而如果文字还存在另一种可能,那全称的名字上面的照片却指向了最真实的存在:右手靠在拐杖上,左手又放在右手上,而下巴则抵住了双手,眼睛以一种平视略微仰视的方式看待前面的一切。

四角方方的影像,四角方方的博尔赫斯,目光必定是沿着框子向外延伸,像是一种穿越,从一九四四年到一九四六年,从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八四年,又从一九八四年到了二〇一七年——确定的时间,和四角的影像、全称的名字、具体的文字,构成了一个真实的世界,构成了一个博尔赫斯的我,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自己会成为文字和本质。”文字和本质,其实并非需要如此认真的方式寻找证明的线索,其实博尔赫斯在句号之前就已经讲清楚了什么是本质:当时间是河流,我就是河流。于是,时间是吃掉我的老虎,我也是老虎,时间是吞噬我的烈火,我也是烈火——我在世界中,我在时间里,我就是本质。

“在我以前没有时间,在我以后没有存在。时间与我同生,时间也与我同死。”丹尼尔·冯·切普科的这句话也是对于“我在时间里”的最好注解,时间在我出生之后成为时间,时间在我死亡之后没有时间,时间因为我而存在,同生同死的意义就在于我就是我。但是很不幸,时间在一九四四年的唯一之后为什么会有一九四六年的修订?时间在一九八四年我的逝世之后为什么会存在?时间在二〇一七年的时候是不是只剩下被阅读的名字?不幸其实就在这一篇文章的题目里:时间的新反驳,“这个标题是对逻辑学家们称之为语词的怪物的一个儆诫,因为说它是一个新(或旧)的对时间的反驳,就意味着给它加上一个时间类的谓项,而这个谓项又重申了主项想驳倒的概念。”

新反驳,是相对于旧反驳而言的?就像一九四六年的修订是建立在一九四四年书写的基础之上的,时间类的谓项区别了新与旧,区别了一九四六年与一九四四年,但是谓项总是相对于主项而存在的,也就是说,那个不幸的博尔赫斯,那个我,才是不变的主体,当我成为唯一成为自己,而时间就是我、我就是时间的等式,就是要把这新与旧的区分抹杀,就是要把世界带向一个真实的存在。时间不变,其实意味着时间在持续性中的不变,时间在我的世界里的不变,此一种不变的时间当然是为了反驳那一种变动的时间,贝克莱的唯心论和莱布尼茨的不可识别的同一性原理是博尔赫斯反驳的支持理论,“存在就是被感知,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存在于感知它的思维之外。”这个唯心主义的观点突出的是感知,感知在贝克莱那里可能是那个无处不在的上帝,但是感知存在作为人的一种意义,它提供了关于时间同一性中灵魂的作用,只有活的灵魂才能持续感知存在,而这样一种活的灵魂,在博尔赫斯看来,就是一种时间的持续存在,它是一个整体,一个主体的宇宙,“宇宙,作为所有这些事实的总和,是一个集合体。”

这个集合体是我,是时间,唯心主义把它称作是灵魂,或者是上帝,它似乎在衍生和指导着物质,用贝克莱的唯心论来否定唯心主义,博尔赫斯并非是要去除灵魂的意义,而是要在这种因我而存在的时间里寻找那一个不幸却真实的我,时间流淌,时间持续,在这条河流里,似乎只有时间本身,它是灵魂,它是精神,它是上帝,“除了思维过程外没有别的现实。”就如中国的庄周梦蝶一样,庄周或者成了蝴蝶,蝴蝶或者成了庄周,他们都不是主体,只是梦把这一切变成了灵魂意义上的存在,甚至梦都只是灵魂的外射而已。所以博尔赫斯对于时间的新反驳,其实是对于缺少主体的唯心论的反驳,“唯心论判定有一次做梦、一次感知,但却没有做梦者,甚至没有一个梦。”所以这种“否定时间的持续性,否定‘我’,否定天体宇宙,都是表面的绝望和秘密的安慰”,真正回到真实的世界,就意味着要把我安放在时间的持续性之中,把我变成天体宇宙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就是时间,我就是宇宙,作为作者的我,在这样的时间意义中完成命名,于是,他就是那个不幸的“博尔赫斯”。

像上帝一样存在,在时间中成为一种永恒,这并不是一种神学意义上的解读,在博尔赫斯那里,当时间被反驳而被带入永恒状态的时候,并非是无始无终、无穷无尽的宇宙时间,而是我之为我存在的本质时间,这种本质时间在约·威·邓恩和菲·亨·高斯的两种学说中找到了模式。邓恩在《时间试验》中提出了认识主体的绵延论,一个人认识主体不仅认识了其观察的东西,而且认识一个在观察的主体,也就是客体和另一种主体都变成了认识的客体,而认识的主体又认识另一个认识的客体和下一个认识的主体,这一个链条趋向的是无限,环环相扣,组成了一种无穷的时间:“朝着预先存在的未来流淌着宇宙时间的绝对之河,或者说,我们生命的死亡之河。这种移动,这种流淌,像一切运动一样,需要有确定的时间;那我们就要有第二个时间来使第一个移动;要有第三个时间使第二个移动,就这样,直到无穷……”

邓恩的时间是向前的,而在高斯那里,时间是创造天地的一种起源,引用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这句话“无脐之人仍存吾体”似乎把上帝和我结合在一起,而且是从肉身意义上而言的,肉身而创造,却是没有肚脐的夏娃,于是圣父创造亚当的年龄和圣子死时的年龄,都变成了三十三岁,于是宇宙在这个三十三岁的时间中,从死亡走向了起源——时间在过去被诱发,“时间的第一瞬间与天地创造的瞬间一致”,而这个第一瞬间不但包含了一个无限的未来,还包含了一个无限的过去。一个假定的过去。所以从这个过去的时间推论,高斯提出了原因论:“没有一个结果是没有原因的;那些原因要求另外一些原因,并不断向后递增;所有的原因都有具体的线索可寻,但只有天地创造之后的原因才是真正存在过的。”

向前的时间递增至无穷,向后的时间递减至起源,不是无中创有,而是有中创有,它是一个寓言,却也是关于时间的一部小说,而当时间从上帝到我,从原因到结果,无非是像寓言从小说一样,从属类变成了个体,从唯名变成了现实,“抽象事物拟人化了,所以在一切寓言中都有一些小说因素。小说家提出的个体因素都竭力成为普遍因素。”它是帕斯卡的圆球:“一个骇人的圆球,其圆心无处不在,而圆周则不在任何地方”。圆心是永恒,是属类和整体的永恒,是具有神性的永恒,就像宇宙起源的时间,而圆周则是个体,是不幸而真实的世界里的我,不在任何地方在另一个意义上则意味着:无处不在;它是柯勒律治的花,“如果一个人在睡梦中穿越天堂,别人给了他一朵花作为他到过那里的证明,而他醒来时发现那花在他手中……那么,会怎么样呢?”花在过去那里,但是当梦醒来花还在,不是一种虚幻,而是一种继续,一种属的归类:“所有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诗作,都只是一首无穷无尽的长诗的片断或选段,那是全球所有的诗人建树的长诗。”所以博尔赫斯说,在柯勒律治创作的背后,其实是历代有情人共同参与的、古老的创造,“索要一枝花作为信物”,它和一个人有关,却也和所有人有关,它预见了未来的出现,却也是在过去的梦中就已盛开。

索要一枝花作为信物,完全是从那一个睡梦中来的,所以“柯勒律治的梦”里有着过去的记忆,有着未来的希望,有着现实的存在,不如说,这是未来和我有关的记忆——时间的悖论不是要取消每一种意义,而是打通过去和现在、现在和将来的阻隔,“忽必烈汗在上都之东修建一座宫殿,宫殿设计图样是其梦中所见,记在心中的。”《忽必烈汗》这首诗里的这句话就是这未来的记忆的一种写照,而忽必烈的梦到了柯勒律治那里,依然是一个梦,一个记在心中的梦,一个看向未来的梦。

无数的梦只是一个梦,无限的时间只是一个时间,无数的花也只是一枝花,“索要一枝花作为信物”,信物是小说,是寓言,是诗歌,所以博尔赫斯说:“有许多年,我一直认为在那几乎浩瀚无垠的文学中,只存在着一个人。此人就是卡莱尔,就是贝希尔,就是惠特曼,就是坎西诺斯-阿森斯,就是德·昆西。”无论哪一个作家,他们都是个体意义上的作家,都是单数的他,但是在“一枝花作为信物”的梦中,他成了他们,他们成为文学,连接过去和现在,打开现在和未来,时间是一个人的时间,时间是所有人的时间。

这便是不朽,这便是一个人:一个人的不朽是“最佳作品超越了产生作品的灵感,超越了丰富其作品的通常概念”的克维多,是“乐于混淆客观和主观,混淆读者的世界和书的天地”的塞万提斯,是
“创作意图是想定义一个可能的人”的惠特曼,是“以一种随意的成功创作了截然不同的作品”的王尔德,是“关心的不是造物主的伟大而是创造的伟大”的帕斯卡,是提出“难道这位朋友是上帝?”的卡夫卡及其先驱者,看上去,他们在时间中生,在时间中死,而其实,当一个人是所有人,时间在他们中生,时间在他们中死。,就如普鲁塔克所说:“昨天的人死在今天的人中,今天的人死在明天的人中。”

死是一种不死,不死而不朽,不朽而永恒,这就是“自己会成为文字和本质”,这就是经典,而那个我作为我们的一部分,就是一本书而书写的世界,马拉美说,世为一本书而存在,这本书在布洛瓦那里就变成了我们的书:“我们是一部神奇的书中的章节字句,那部永不结束的书就是世上唯一的东西:说得确切一些,就是世界。”世界是一本书,是一本在时间中成为经典的书,而经典的意义就是把一个人的时间变成我们的时间,把一个人的章节变成世界的章节,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经典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要永远的质疑,永远的否定,“我无可奈何地怀疑伏尔泰或者莎士比亚的无限期的经久不衰,而(在一九六五年底的今天下午)认为叔本华和贝克莱的作品是不朽的。”

一九六五年底的今天下午,是具体的时间,它只是给那本书切开了一个口子,但是时间照样流过一九六五年的今天,流过伏尔泰或者莎士比亚的作品,流过叔本华和贝克莱的书籍,然后在某处合拢成为一条完整的河,像一部完整的书,在时间中以一枝花为信物,寻找自己的文字和本质:“我重说一遍,经典作品并不是一部必须具有某种优点的书籍;而是一部世世代代的人出于不同理由,以先期的热情和神秘的忠诚阅读的书。”

“重说一遍”的人曾在何时说过话?他又是谁?曾经和谁,其实并不是让时间返回过去,返回个体,一本书,一个人,一枝花,一个梦,其实是集合的书,集合的人,集合的话,集合的梦,在集合的时间里,我是翻到第268页集合的读者,我是写下“世界,很不幸,是真实的;我,很不幸,是博尔赫斯”的我——于是,我把自己叫做“博尔赫斯们”。

永恒史

编号:E63·2160313·1278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7.00元亚马逊11.30元
ISBN:9787532768196
页数:152页

博尔赫斯代表性随笔集,收录《永恒史》、《接近阿尔莫塔辛》等名篇。其中《永恒史》一篇梳理并否定拉图主义与基督教神学关于“永恒”的历史,并阐述了自己的永恒观。《接近阿尔莫塔辛》则试图证实时间的“圆形”性质。“运动是不同时刻对不同地点的占据。非时不可感知,静止亦是如此。它是不同时间点对同一地点的占据。我为什么就未意识到被众多诗人钟情追求的永恒竟是将我们从以后难以忍受的压抑中—即使是瞬间地—解脱出来的极好手段呢?”永恒是在时间之内完成,还是永远独立在时间之外?


《永恒史》:它已经深入现实

光在热中逐渐消失,宇宙一分钟一分钟地看不见了。它也变得更轻盈了。有的时候,它只是热,平衡、静止、同等的热。那时候就是死亡了。
——《轮回学说》

热如果只是平衡的热,静止的热,以及同等的热,那么光就会消失,那么时间将会不见,那么宇宙将会灭亡——当热只是热的时候,无能量产生的现实只是维持着一种简单的重复状态,“那时候就是死亡了”——一种死亡的诞生,是把轮回推向了最后的终点,把最后一秒变成了时间之外的最后一秒,无限的倒退无论在神学意义,还是在天文学意义上,都变成了一个谎言。

其实是时间意义的一种过程,甚至是关于宇宙电子、物理时间的一种生死,而当所谓的宇宙从开始走向死亡,何以解构所谓的轮回?当尼采说:“这只缓慢的蜘蛛爬向月光,而这月光本身,和你和我在大门边窃窃私语,窃窃私语着永恒的东西。我们对过去的认识不是已经一致了吗?我们不再踏上那漫长之路,在那可怕的漫长之路上,我们不再永远奔波了吗?”轮回等于永恒的定义到底是来自月光本身,还是来自于一只缓慢爬行的蜘蛛?或者是窃窃私语于永恒的某一个人、某一种我们?在活着的现在,在活着的认识中,我们似乎需要踏上漫漫长路,似乎需要看见永恒,这是从平淡无味的开头,走向“具有威胁的巨大结尾”,一种过程已经定义了轮回和永恒,但是这样的定义距离时间本身的轮回和永恒又有多远?

尼采的轮回学说,似乎在反对这所谓的神学永恒论,甚至在反对上帝之下的禁欲主义,“在禁欲主义者的宇宙起源观里,宙斯从世界取得给养:宇宙周期性地被产生它的火消费掉,然后它又在灭亡中再生,以重新开始一次完全一样的历程。”在热只是热的平衡、禁止和同等之下,在死亡取代了生的情况下,禁欲主义并不是看见了真正的死亡,而是有一种力量将那一束火点燃,让它在灭亡中再生,于是有了轮回,有了轮回之后的永生,有了死亡之后的新生。

还是时间,这不过这种时间已经具有了神性,甚至被它定义的宇宙也是神所创造的“万物”,《使徒行传》中的“万物复兴”就是这样一种皈依,它看起来是信仰的永恒,但是明显变成了芝诺所说的那种诡辩,“这种普遍轮回的设想也随着时间而传播开来”,虽然圣奥古斯丁认为,这样一种诡辩完全是空洞的革命,自由耶稣能够让我们从“这类欺骗的循环迷宫中逃脱出来”,所以他重新界定了关于“无限倒退”的那一秒,最初的那一秒,“时间的第一秒与创世的第一秒同步——不仅是时间的,而且是创世之始的时间的。”物理时间变成了神的时间,就如宇宙中被设想的那个给养,它总是能过将熄灭的火重新点燃,重新将死亡唤醒。

所以对于这一个从巨大的开始到巨大的结束的轮回,尼采是最大的反对者,这个宣称“上帝死了”的人,把永恒放在了寓言故事的恐惧里,甚至变成了一种对于时间的娱乐,“如果你以为在再生之前可以有很长一段平静,我向你发誓,你想错了。在意识的最后一刻和新生命的第一个光点之间‘没有任何时间’——这个阶段只持续一道闪电那么长的时间,尽管几万亿年也不足以与之相比。假如少了一个我,无限就可以相当于延续了。”偶像已经走到了黄昏,神走向了死亡,时间当然也必须在“没有任何时间”的过程中被解构。而这种解构的关键是出现了一个“我”,因为缺少一个我,无限可以延续,因为缺少一个我,时间会是永远的时间。

“因为我的思想和我思想后的思想让我感到害怕。”我是一个坐标,我之前的时间是一种思想,我之后的时间是另一种思想,我之于我,思想之于思想,就是时间之于时间,在第一人称的我面前,永恒才是有用的,永恒才是肯定的,永恒才属于先知。而博尔赫斯说:“他采用了一个英勇的方法,把希腊令人不能忍受的永久轮回的假设从地下挖掘出来,企图把它推论成一种快乐的时刻。他寻找宇宙中最恐怖的思想,把它作为人的快乐而加以推荐。”尼采的这种对于轮回的改写,这种创造另一个先知的做法,其实在博尔赫斯看来,是“永恒地回复到永恒回复中去”的三种基本方式之一。

第一种来自于柏拉图,《蒂迈欧篇》中说,当七个速度不等的行星达到速度平衡后,它们就会回到出发点,于是这种变化的过程就成了一个“完整年”,这是一种占星术式的轮回;第二种属于尼采,他的n数量的物体以假说的方式实现着无限数量的变化,当然最后变成了关于“我”作为先知对于神学的解构;第三种是布朗基的学说,“不仅让时间,而且也让无垠的空间充满了相同和不同的世界。”无论哪一种,循环时间都站在“时间”的意义上,它区分为一种特定的时间和一种整体的时间,当特定的时间成为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当整体成为它自己的前身,那么时间的循环就具有了历史意义,就形成了永恒回复的方式。

在这里,特定的时间只有成为整体的时间,它才可能形成一个循环时间,这种循环在马可·奥勒留那里却成了给养在现实里的时间,“即使你的生命的年份是三千或三千的十倍,你记住,现在另外一条生命一年也不少,而少了年份的生活现在也不存在。”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个体的,都在自己的现实里,都在生和死亡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会失掉过去和未来,因为对任何人都不可能剥夺他没有的东西。”现实是唯一存在的时间,“对于观众来说,看它一个世纪或二十个世纪或无限制地看下去都是一样的。”但是,它在个体意义上只是相近而无法成为相同,也就是说,所谓的现实时间,它无法成为一种整体,无法包含在整个历史中,博尔赫斯说:“一种口味有别于另一种口味,十分钟的肉体痛苦不等于十分钟的正骨。”

但是质疑一种整体的历史,并非是要取消个体的时间,并非要取消个体的现实,所以循环的时间带来的永恒其实是如何走进现实的问题,如何回归到个体的第一人称这个“先知”上。现实似乎呈现的唯一状态就是现在,而如果时间是一条永恒的河流,那么按照柏拉图的说法,“时间是永恒的动态形象,这几乎就是一个使任何人都不能怀疑永恒是由时间实体构成的形象的断言。”从过去流淌到未来,当然,也可以反过来从未来回到过去,无论是唯名论的永恒,还是伊里奈乌斯的永恒,或者是柏拉图的永恒,永恒论“都不是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机械补充”:有人把它当成是时间的模式和原型;有人认为永恒不在未来,现实只是走到了现时的尽头然后分解到过去中去;有人否认现在,“橙子即将从枝头掉下来或者已经在地上,那些怪诞的简单化者们断言,没人见它掉下来。”而有人把它看成是一切,“每个东西都是全部东西。太阳就是所有星星,而每个星星又是所有星星和太阳。任何人都不会觉得自己走在外来的大地上。”

永恒是物质分文不值的“非现实”意义,“它像镜子一样单纯空洞地被动接受宇宙形式;宇宙形式晃动它,占据它,但并不改变它的性质。”永恒是桌子具有桌子性的理念,“世界上所有木工追求的注定只能成为梦想和失败的四足形。”永恒是普遍存在而消除了个体的原型,“不存在个体,没有苏格拉底甚至高人或帝王的基本形式;普遍存在的是人。”永恒是取消了运动的无限,“在八百年时间中不可能流动过一个十四分钟的阶段,因为首先得流动过七分钟,而七分钟里又得有三分半钟,而三分半钟里又得有一分四十五秒,如此无穷无尽,以至于十四分钟永远不会填满。”当永恒只是个人和东西共享一种概念,当永恒只是时间支离破碎的副本,当永恒只是基本色调的存在,永恒将在“区别、一致、灵感、安静和生物”中变成时间的最古老形式,而这样的永恒在博尔赫斯看来,“它比世界还可怜”。

“由时间和组合构成的永恒要比宇宙丰富得多。”这是博尔赫斯在“永恒史”的回顾之后给出的永恒观,它比宇宙更丰富,当然比时间性更多元,宇宙需要永恒,但是永恒并非仅仅是宇宙中不流失的时间,它还有更大的时间和空间,那就是“个人史”:“永恒是最丰富的创造。的确,它不感知,而且谦恭的持续时间也不算永恒。否认永恒,想象承载着城市、河流和欢乐的年代能够广泛消失,就如同想象自己能够完全自我拯救一样不可信。”所以永恒的意义是“存在于全部现在的过去和未来的因素”,过去是现在的过去,未来是现在的未来,现在当然也是现在的现在,时间不可分割,宇宙没有轮回,在诗的回忆中进入到个人的永恒中:

在这令人眼花缭乱的寂静中,除了蟋蟀同样无时间限制的声音,别无它有。非常简单的我在一八几几年的思想已不再是几句概括性的话语,它已经深入现实。我感到死了一样,成了世界的抽象感知者:充满科学而又无法确定的恐惧是玄学的最好解释。

蟋蟀的声音是现实之一种,一八几几年的思想是现实之一种,死亡的感觉也是现实之一种,而当现实看上去布满了同类事物的时候,那个宁静的夜晚,那忍冬花散发的乡村气息,那二十年的街角,其实并非是过去的轮回,“而且它们既不是相似,也不是重复,就是本身。”本身是我的本身,是时间的本身,是永恒的本身,不再重复,不再死亡,不再消失,它是诗歌,它是思想,它是回忆的幸福。所以在这被本身定义却比宇宙丰富的世界里,永恒也变成了思想对抗单一的一种运动,就如在《序言》中博尔赫斯所说:“运动是不同时刻对不同地点的占据。非时不可感知,静止亦是如此。它是不同时间点对同一地点的占据。”

追求永恒是为了将自己从难以忍受的压抑中解脱出来,而这种压抑在文学上就表现为一种“双词的技巧”:斯诺里在题为《散文埃达》的专著里,开出了关于双词的一份长长的清单:“海之箭”是大西洋鲱,“浪之猪”是鲸鱼,“座之树”是凳子,“颌骨之森林”是胡须,而更为极端的是,剑之会议、剑之暴风雨、泉之汇、长矛飞、长矛之歌、鹰之节日、红色盾牌雨、海盗的节日都只是“战斗”的另外称呼,都是它的一种双词。当“英雄杀死了马克的儿子;/出现了刀光剑影和乌鸦的食物。”这句诗出现在《格雷蒂尔萨迦》里的时候,博尔赫斯将之命名为“丑恶的例子”,因为“乌鸦的食物”是尸体的同义词,刀光剑影是战斗的同义词,看起来,双词技巧是为了摆脱对叠韵、内蕴的要求,是为了化解严格的韵律学困难,但是当这些同义反复的词语变成诗歌一部分的时候,“它们并不是让人想象,不促使产生幻想和激情;它们不是出发点,而是终点。”它在取消诗歌,它是毫无生气的谎言游戏,它成了诡辩。

双词技巧何尝不是一种轮回的学说,何尝不是循环的宇宙?“记忆和不重复地使用它是原始文人渴望的理想。”但是它却是冷淡的愚蠢行为,是传统的乞丐方法,是经院思想的一种狂热表现,是对于语言文学的荒谬偏爱。而在双词技巧之外,博尔赫斯也对隐喻提出了质疑。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观点,隐喻“都产生于两个不同事物之间共同之处的直觉”,它是建立在事物的基础之上,但是当它纯粹为说而说的时候,它就变成了另一种“双词技巧”:星星和眼睛,女人和花,时间和水,老迈和黄昏,睡梦和死亡……这是“著名的词组”,当这些词组被局限在怪癖世界里的时候,它们也走向了一种死亡,“将女人比作花是另外一种永恒和轻浮。”永恒已失去了运动的意义,永恒已取消了创造的可能,永恒已经背叛了共同的直觉,所以说,不管是双词技巧还是隐喻,如果都只是一种被抽空了的意义,都只是纯粹为说而说,都只是忽略了现实的组合,那么就如没有了光的宇宙,“它只是热,平衡、静止、同等的热。那时候就是死亡了。”

但是火是不应该熄灭的,博尔赫斯在那燃烧的历史之火中看见了肉体的死亡,但是却听到了轮回在流失的时间里自己说出的那一个在现实中的隐喻:

米格尔·塞尔韦特对将他判处火刑的法官说:“我将燃烧,可那不过是件事情。我们将在永恒中继续讨论。”

讨论集

编号:E63·2160313·1277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30.00元亚马逊12.50元
ISBN:9787532768295
页数:215页

随笔集,一九三二年出版,收录博尔赫斯所写的书评、影评,展开文学艺术观的讨论。收录《高乔诗歌》、《倒数第二个对现实的看法》、《读者的迷信的伦理观》、《另一个惠特曼》、《为喀巴拉辩护》、《为虚假的巴西里德斯辩护》等作品。《高乔诗歌》、《阿根廷作家与传统》关注阿根廷本土文学风貌,《另一个惠特曼》、《福楼拜和他典范的目标》则把目光转向世界文学,《阿喀琉斯和乌龟永恒的赛跑》、《乌龟的变形》探讨作者心心念念的哲学命题。文章涉猎广泛,博尔赫斯说:“我的生活缺乏生命和死亡。正是这种缺乏使我勉为其难地喜好这些琐碎小事。


《讨论集》:我们总是阿根廷人

命中注定要不朽的作品则可以穿过书写的错误、近似文本、漠不关心的阅读、不理解的火墙,不朽作品的灵魂经得起烈焰的考验。
——《读者的迷信伦理观》

“不朽的作品”是一个集合的词组,它由集合的作者创造,由集合的读者检验,在作者-作品和读者之间建立的体系,如何走向“命中注定”的不朽?而“命中注定”的宿命性如何成为一种确定性?博尔赫斯把横亘在不朽面前的障碍总结为:书写的错误、近似文本、漠不关心的阅读、不理解的火墙,书写的错误和近似文本大约和作者有关,漠不关心的阅读、不理解的火墙和读者有关,那么在这种简单将作者和读者视作“不朽作品”不负责的主体,那么那些作品本身又去了哪里?

1930年的《读者的迷信伦理观》,博尔赫斯在其中把文学现状用一个词来概括:贫乏。贫乏的文学,当然背向不朽,甚至解构着命中注定的“应该”和“必须”,这是一种结局,或者是文学的一种命运现状,而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博尔赫斯归结为读者的迷信伦理观:“这就产生了一种对风格的迷信,一种仅注意局部的不认真阅读的方式。”对风格的迷信,就是去除了作品本身的吸引力,就是专注于作者对比喻、韵律、标点符号和句法的运用,也就是说,表面的技巧成为作品的首要标准:形容词和名词的配合上要有惊人之举,语气使用一个长句不如拖泥带水的使用诗歌短句以达到“简练”的目的,相邻的几个相同音节的重复让人觉得单调……最后,“他们把激情纳入伦理观,尤其贴上不容讨论的标签。”

读者几乎迷信的伦理观,其实使读者变成了审判者,所以真正的读者缺席了,“使得本来意义上的读者没有了,都成了潜在的评论家了。”读者成了评论家,这是一种角色的提升,还是替换?当读者把作品的风格当成是唯一评判的标准,《堂吉坷德》就只能在评论中沦陷,神秘风格取消了其在其他方面的优秀,而作为弱点的风格无形之中就把塞万提斯变成了不受欢迎的作者,而对于风格的自负又让有些诗人的那座“小小的纪念碑”变成了一个谎言,使得作品本身跌入了绝望和虚无主义的陷阱。

读者在否定,否定文本,否定作者,否定文学,否定命中注定的不朽,当博尔赫斯“重读这些否定”的时候,他的疑问是:音乐会不会使音乐绝望,大理石会不会使大理石绝望?无论是音乐使音乐绝望,还是大理石使大理石绝望,高于生活的艺术和在生活中的实用器物。似乎都走到了自身的反面,变成了自身的否定,在这样的判断逻辑下,博尔赫斯的潜台词是:文学会不会使文学绝望?又回到文学本身,回到了命中注定不朽的文本本身,就如在《序言》中所说的那样:“我的生活缺乏生命和死亡。正是这种缺乏使我勉为其难地喜好这些琐碎小事。”

因为绝望所以要寻找希望,因为自己对自己的否定所以要“喜好这些琐碎小事”,它的绝望,其实是留出了一个入口,生命和死亡也即在这种迷信的伦理观之覆灭之后,才能迎来一种新生,才能使得音乐成为音乐,大理石成为大理石,文学成为“命中注定”不朽的文学:“文学是一种会预言那个它缄默不语时代的艺术,它会用它自己的美德进行战斗并会喜好自己解决战斗和追求它的目的。”所以要真正让文学“经得起烈焰的考验”,文学是不能跌入读者成为评论家的窠臼中,文学不能对文学本身绝望——文学必须在对现实的看法中重新确立自己的规则。

《对现实的看法》或许也是博尔赫斯对于表象的一种努力,在他看来,对于现实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古典主义的,一种是浪漫主义的,古典主义者似乎不信任语言,他只是相信语言符号的特点和功能,而这些语言符号只是记录观点,而不是表现现实,所以在古典主义者对现实的三个准则里,博尔赫斯认为只有第三种方法是最难、也是最有效的,因为“它进行情景创造”——对于具体事实说明的通知单,向读者说明复杂的现实,这两种方式是古典主义派对现实的两个准则,其致命弱点就是直线化的表现主义,或者是为了讨好一种“迷信的伦理观”。同样,对于浪漫主义来说,他们所追求的是强制性的现实,在这种现实里,“强调语势、装腔作势,有部分谎言”便成了准则,而这样的准则对于现实来说,也是割裂的。

看起来,无论古典主义还是浪漫主义,在对现实的看法中,他们都是作者,但是这些作者似乎和读者一起构成了“文学批评的同盟”,也就是读者的“迷信的伦理观”和作者“对现实的看法”,都不能建立一种“命中注定”的不朽作品,都无法在燃烧的烈焰中经受考验,都可能将生活和作品一起从贫乏带向死亡。而博尔赫斯似乎在“重读这些否定”中找到了破解的办法,那就是在“叙事的艺术和魔幻”中所确立的“巫术”的诚实。威廉·莫里斯的《伊阿宋的生与死》似乎也是现实生与死的一次文本隐喻,这本1867年出版的小说,博尔赫斯认为“莫里斯达到了醒悟这个诗性的目的”——诗性,是叙述艺术之所在,既不同于古典主义,也不同于浪漫主义,在生和死之间构建的神秘性和启示性,似乎是一个文本的重点所在。而爱伦·坡的《亚瑟·戈登·皮爱姆的故事》里,这种诗性表现的是“偶然性”,小说内蕴的情节看上去是“对白色东西的害怕和厌恶”,但是这种“害怕和厌恶”并不是单纯对于白色的否定,并不是需要在“白色会不会对白色绝望”的疑问中走向自身反面,“确定河水是有色的或蓝色的也许就是过分拒绝白颜色的可能性。”所以白色的确定和否定之外,是一种可能的有色,可能的蓝色,而这种偶然性就是小说中的诗性。

“小说应该是警觉、反响和近似性的一个精巧的游戏。”所以无论是诗性还是游戏,对于一种叙事来说,就是对于现实的超越,就是对于读者迷信的超越,甚至是对于作者的超越,博尔赫斯将两种创作的叙事过程分列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种是自然的,“不可控制的和数不清运动产生的不停歇的结果”,另一种则是巫术的,“精心组织和受限制地预先说出细节的”结果,他认为,只有第二种过程是诚实的,也就是说,只要在魔幻下,叙事艺术才能以偶然性的方式看见诗性。

但是这种“巫术”的魔幻,并非都指向偶然性的诗意,因为一只乌龟,因为一只变形的乌龟,巫术或者变成了诡辩,阿克琉斯和乌龟赛跑的命题,当芝诺提出来之后,就变成了一个“珍品”的悖论:一只先跑了十米的乌龟,即使后面的阿克琉斯速度是乌龟的十倍,他也永远追不上那只乌龟。当时间被分割,当路程在时间的分割中被分割,似乎是这个永远追不上的哲学命题会成为魔幻的一个悖论?“阿喀琉斯的路程将是无限的,他的永远奔跑不会超过十二秒。这个有条理的解释方法,这种向越来越小的前方无限制的奔跑,实际上同悖论是不矛盾的:是要好好地想象它的。”为什么从时间的分割开始?而不是从整体的空间上进行分割?博格森、罗素,他们都在一种逻辑学上对悖论进行了重新讨论,而博尔赫斯似乎关注的是生命中的流动问题,一只乌龟的奔跑,一个阿克琉斯的追赶,如果都回到具体物体的存在世界,如果都在不变化的稳定中,生命在一个下午的流动里,其实魔幻、巫术和悖论,都指向了生命的偶然性:“芝诺是不可回答的,除非我们相信空间和时间的完美性。让我们接受理想主义,接受感觉到的会具体成长,让我们回避悖论的相对面的集合。”

相信空间和时间的完美性,接受理想主义和感觉到成长的现实,回避悖论的向对面,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取决于我们的态度,我们的方法,我们的评论,以及我们在生活中生与死的变形——我们是不同于个别的人和思想的“第三人”。这是亚里士多德的反驳,他是“不同于被肯定的属性”,但却是“肯定的许多属性”中的另一个个体,以第三人来区别在其中的人和思想,实际上就是一种旁观者的证明,当阿克琉斯和乌龟赛跑的时候,那个决定谁跑过终点的人是不是第三人?那个在现实中看到悖论不存在的人是不是第三人?或者把这个诡辩从历史的叙述带入叙事,是不是也是第三人?

无数次分割的时间,让悖论成立,这种方法就是“无限减退”,在这个悖论中芝诺反对的是数字和运动,甚至是空间的整体性,所以它是无限的,它是永恒的,却是悖论式的,阿奎那用这种悖论来证明无数原因中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上帝;在美学中,感动我们的是原因之原因;而认识也是对于认识的认识……这是一种辩证法还是一种坏习惯?这是一种冒险还是一种自我安慰?这是一种“世界是意志的表象”的证明还是宇宙无限的序列?“最大的巫师就是那位把自己的幻觉作为自主的表现形式从而使自己着迷的巫师”,巫师是第三人,不同于肯定,却又是肯定属性中的另一个,他适用别人的思想,却又不同于被人的思想。所以乌龟的变形意义在于:“我们把世界梦想成在空间中是坚实的、神秘的、无处不在的和在时间中是不可改变的;但是我们承认它的结构上有细小的和永恒的没有道理的间隙,所以知道它是假的。”

虚假,是相对于现实的真实而言,但绝不是迷信,它以巫术的偶然性和梦想的神秘性,它以结构上的细小和整体的永恒性来构筑一个世界,“最小的事实是以无边无际的宇宙作为前提的;反之,宇宙也是以最小的事实为前提的。”所以博尔赫斯把对于文学的终极命题落脚于“高乔诗歌”这个最小的事实上。现实的困境是:高乔文学是不是就是高乔人的文学?是不是就是潘帕斯草原和丘陵构成的空间里的那一只永恒的“乌龟”?“以高乔文学不是高乔人的作品为由说高乔文学是虚假的或不真实的,这是故作姿态和可笑的”,高乔人,高桥人的高乔文学,这都是一个肯定的属性,其实是狭隘的,那些布宜诺斯艾利斯和蒙得维的亚的城市属性和高乔文学有什么关系?来自城市的知识分子在高乔人的文学中有没有归属意义?博尔赫斯的观点很明确:“在独立战争、巴西战争和其他的混战中,都市的知识分子与高乔牧民偶遇、相识、了解;前者为后者所震撼,开始创作以草原和牧民为主题的作品,由此诞生了高乔文学。”

来自蒙得维的亚的巴托洛梅·伊达尔戈发现了高乔人的语调,他是高乔文学的组成部分;生前是“拉普拉塔河的贝朗瑞”,死后是“埃尔南德斯的一个隐隐约约的先驱的影子”的阿斯卡苏比,以民间吟唱的方式位高乔文学注入了血液,他是高乔文学的代表人物;写下了“一匹金黄的玫瑰色马”这句神奇的诗作的埃斯塔尼斯劳·德尔坎波,曾经穿着礼服参加过战斗,他是高乔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作为高乔文学最重要代表的《马丁·菲耶罗》,则是以它“重复出现的威胁和好斗的语调”奠定了它的特殊地位,小酒店里的高傲刀客制造了和高乔有关的历史,而这样的历史并不是只发生在某一个地方,某一个酒馆,它在某种意义上更像一部小说,不是具体的历史人物,而是能传递“一种快意的性质和毫无差错地符合它日期的唯一定义”,小说是魔幻的,小说是巫术的,小说是偶然性的宇宙,小说是诗性和寓意:“推断《马丁·菲耶罗》的伦理,不是从它表现的命运,而是从妨碍其过程的传统的诙谐机制,或者从概述它的外在寓意出发,这是一种只有固守传统推荐的方法。”

从“迷信的伦理观”到小说的伦理,从哲学悖论到虚拟的游戏,博尔赫斯对于高乔诗歌的界定,其实更远是为了“阿根廷作家与传统”的命题,高乔文学是阿根廷文学的组成部分,但是当高乔文学在某种意义上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属性,它其实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封闭式的窠臼中,也就是说,高乔诗歌的优秀作品似乎都在强调高乔元素,“在巴托洛梅·伊达尔戈的歌谣里,已经看出作者的意图是借高乔人之口唱出这些诗歌,让读者感受到高乔语气。”高乔人唱出高乔诗歌,让读者感受高乔语气,这其实是一种造作,是为了凸显地狱标签,“高乔诗歌毫无疑问地产生了优秀的作品,但和任何文学体裁一样是人为的产品。”人为的作品很明显是为了读者的那种迷信的伦理观,即使在《马丁·菲耶罗》这样的所谓经典里,在一个著名的章节里,“作者忘了刻意追求地方色彩,用了普通的西班牙文,他谈的不是本地的题材,而是抽象的大题目,是时间、空间、海洋、夜晚。”

所以对于阿根廷文学来说,一种错误的观点是阿根廷文学必须具有大量的阿根廷特点和阿根廷地方特色,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地方特色,才是真正属于阿根廷的,才可以向世界开放。而这其实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为什么古兰经里没有提到过骆驼,“他知道即使没有骆驼,他还是阿拉伯人”,重要的是不是民族主义,而是一种在琐碎的小事中能看见整个宇宙,当阿根廷人只会谈郊区、庄园的时候,他们的宇宙已经消失了,所以站在“我们都是阿根廷人”的世界里,博尔赫斯说:“我要重复说我们不应该害怕,我们应该把宇宙看做我们的遗产;任何题材都可以尝试,不能因为自己是阿根廷人而囿于阿根廷特色:因为作为阿根廷人是预先注定的,在那种情况下,无论如何,我们总是阿根廷人,另一种可能是作为阿根廷人只是做作,是一个假面具。”

我们总是阿根廷人,我们不戴假面具,我们不谈庄园和郊区,我们不把《马丁·菲耶罗》奉为我们的《圣经》,我们不只是站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和潘帕斯草原上,当我们去除了肯定属性的自己,我们就已经完成了乌龟的变形,当我们站在宇宙的一点,我们已经活在了流动性的无限中,于是,在经过了烈焰的考验之后,我们的作者、读者和作品“穿过书写的错误、近似文本、漠不关心的阅读、不理解的火墙”,终于成为命中注定的不朽。

埃瓦里斯托·卡列戈

编号:E63·2160313·1276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6.00元亚马逊10.80元
ISBN:9787532768189
页数:128页

“那么,铁矛似的栏杆外面有些什么呢?离我几步之遥,在那乱哄哄的杂货铺里和危险的荒地上,发生了什么本地的暴力事件呢?那个风景如画的巴勒莫曾是,或者可能是什么模样呢?本书要回答那些问题,但它资料性的成分少于想象的成分。”博尔赫斯对于阿根廷诗人埃瓦里斯托·卡列戈生平和作品的介绍与评价,同时也是他对于阿根廷市井生活的想象。卡列戈是一个根植于市井的诗人,他笔下的市郊,与博尔赫斯的生长环境截然不同,是遍布欢声笑语,却又随时剑拔弩张的,匕首、探戈、六弦琴、英雄、叛徒等是市郊生活的关键词,构成了博尔赫斯眼中的江湖。


《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争斗能成为欢乐

由于它那冒失的象征,
便像是使徒或者强盗,
脑袋被你高贵的手指断掉。
——埃瓦里斯托·卡列戈《康乃馨》

冒失的康乃馨其实充满了红色的伤害,那是大胆的象征,那是爱情的先导,却终于被一种“妩媚的宁静”,被一种“高傲地贸然”,带进了“蔑视的反抗”里。其实一开始就预知了这一结局,“暗示性的犹豫”为何知道却还是让它出现,为何挑惹却还是作出了判决?通篇的“你”,仿佛就站在红色的诗歌里,康乃馨是需要开放的,爱情是需要默许的,而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似乎也把这伤害当成了象征主义的必然之路。

现在的问题是:康乃馨相关的是不是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大胆的冒失行为是不是那早就被书写的象征主义?从拉福格或马拉美的意图出发,到鲁文·达里奥的放浪文风,象征主义似乎在夜晚、暴风雨、肉欲、月亮等东西的共享中穷尽了其意义,一朵康乃馨,红色的康乃馨,大胆的康乃馨,冒失的康乃馨,以及最后判决的康乃馨,对于埃瓦里斯托·卡列戈来说,仅仅是初出茅庐者并不高明甚至犯了错误的尝试?

博尔赫斯把鸡毛蒜皮的事物和象征主义联系起来的做法看成是对诗歌刻意的“装点”,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似乎难逃其咎,即使何塞·加夫列尔对于该诗的评析,尽可能让读者去自己解决问题,但是象征主义似乎已经把康乃馨仅剩的一点意象也剥夺了,“(卡列戈)本想说他试图吻一个女人,但她不肯,把手挡在两人嘴巴中间(这是经过十分痛苦的努力之后才知道的);这么说不免有些平庸,缺乏诗意,于是他把嘴巴称作康乃馨和爱情信念的红色先导,把女方不从的动作称作用她高贵的手指的断头台处决了康乃馨。”

但似乎过于单一,“暗示性的犹豫”本身就是对于象征主义的某种逃离,当红色象征不再是“你亲手培育的康乃馨”,当蔑视的反抗解构了“我的意图”,当“爱情信念的红色先导”被“高贵的手指断掉”,其实在这看似失败的剧情里,不是为了吻一个女人,而是为了让一句挑惹的话语回归到“使徒或者强盗”的自我身份上来。使徒的皈依性,强盗的破坏性,在“或者”的连接中其实变成了完全不同的“意图”:纯洁和暴力,而红色的象征却同时具备这两种特征,献祭和死亡,所以当象征主义的鼻祖鲁文·达里奥在《拉鲁斯小词典》里将“泛神论”和“基督教”、“厌烦”和“涅槃”变成同义语的时候,似乎也为埃瓦里斯托·卡列戈开启了一扇矛盾而冒失的门。

第34页,十四行诗保留在唯一的一页里,这像是对于埃瓦里斯托·卡列戈的诗歌独立性的肯定,“康乃馨无疑是真正的康乃馨”,那么在这种独立的页码里,何必要注解为一种象征主义?使徒或者强盗的脑袋被断掉,在唯一的结局里,其实走向了两种矛盾体的结合命运,而这种命运正如埃瓦里斯托·卡列戈的诗集名字《异端的弥撒》一样,“异端”和“弥撒”不是指向同一种象征,不是指向同一种结局,而是在矛盾的世界里既成为使徒又成为强盗。

使徒或者强盗,异端的弥撒,如果真正把这一首十四行诗当成一种象征主义作品,那么很明显,矛盾体的结合才是埃瓦里斯托·卡列戈“暗示性的犹豫”,才是“蔑视的反抗”,才是受了伤害的“庄重的高贵”。博尔赫斯在《说明》中就把这种矛盾的调和性和统一性解读为一种文学中的样本,他是文学中的“可见会众”(ecclesia visibilis),却又是更真实、更隐秘的“不可见会众”(ecclesia invisibilis),而不管是“可见会众”还是“不可见会众”,“这种归分并不是由于他作品的悲叹部分”,甚至和作为的作品无关,它是一个叫做埃瓦里斯托·卡列戈的标本,一个土著白人的代表,一个郊区诗人的典型。

当然,布宜诺斯艾利斯巴勒莫地区的埃瓦里斯托·卡列戈,对于作为一个在第34页读到十四行诗的读者来说,是陌生的,甚至也是一种“冒失的象征”。如果直接是为了消除这种陌生,每一个读者都可以从“埃瓦里斯托·卡列戈生平”这一章节入手,从家族历史来看,他们都是恩特雷里奥斯人,“拉丁美洲出生的欧洲人的恩特雷里奥斯语调和乌拉圭语调相似,正如老虎那样,糅合了壮美和冷酷的成分。”博尔赫斯称之为“糅合”,实际上就已经悄悄打开了那个矛盾的结合体,加上他母姓中的意大利血统,卡列戈身上流着欧洲白人后代的血,但是外省的世系却又让他居住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郊区,这无疑在卡列戈身上打上了一种结合体的烙印:土生白人。他厌恶外国佬,甚至侮辱他们;他讨厌西班牙人,却也有如塞韦里亚诺·洛伦特博士的西班牙朋友;他喜欢苏桑的法国人身份,却又讨厌法国人也是外国佬,“苏桑发现我的那个晚上”成为他“暗示性的犹豫”之一种……此外,他最真实的朋友是遭到遗忘的作家,他结交的是本地区的打手,“不相配的友谊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很少书写,仅仅通过草稿就写下了《康乃馨》,他老是说别人坏话,特别是对公认的知名人物进行诋毁,他憧憬未来渴望和别人一样有充裕的时间,他想要有一种爱情却“最终成了宣扬自己的推销员”:他把自己强行拉入到阿根廷诗坛三巨头之列,而他最后因为肺结核或者肺痨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这是一个土生白人的大致轮廓,博尔赫斯说:“那种骨子里含有讽刺的善意,正是留给土生白人们的报复。”如果把生平的最后一页看成是他因病而死亡,那么从这最后一章回溯,博尔赫斯似乎要在卡列戈的故事里寻找这一种“讽刺的善意”——以矛盾体的方式再现一个象征主义的诗人,一个郊区诗人,一个观察贫困郊区的第一人:“我猜想在死亡面前人像是薄纱,死亡的逼近常常使他透出厌烦,彻悟,奇迹般的警惕和预见。”

而这种警惕和遇见,博尔赫斯在《序言》终究有了明确的说法,“那么,铁矛似的栏杆外面有些什么呢?离我几步之遥,在那乱哄哄的杂货铺里和危险的荒地上,发生了什么本地的暴力事件呢?那个风景如画的巴勒莫曾是,或者可能是什么模样呢?”生活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郊区,博尔赫斯似乎和卡列戈一样具有这样的身份属性,但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成长的地方似乎总是有铁矛的栏杆围着,那里面都是英文书籍,但是不管是巴勒莫的匕首和六弦琴,还是斯蒂文森笔下被马匹踩伤过后奄奄一息的瞎眼强盗,不管是把朋友丢在月球上的叛徒,还是被魔瓶禁锢了几百年的精灵,不管是波斯呼罗珊的蒙面先知,还是缀着石珠纱巾后面一张麻风病人的脸,这些人物和意象,是丑陋的是,是恐怖的,是令人不安的,是充满冒险的,但是只在铁矛之内,只在书籍之内,也完全只是一种书斋式的象征主义。

而卡列戈在铁矛之外,在栏杆之外,在图书之外,在象征之外,走进乱哄哄的杂铺店,走进危险的荒地,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巴勒莫,他在阿根廷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市郊,他写下《异端的弥撒》,他探寻探戈的历史,所以作为一个土生白人,卡列戈完全在巴勒莫的市郊,完成了自我命名,而博尔赫斯通过卡列戈也完成关于“市郊诗人”的命名。“此时此地,布宜诺斯艾利斯给了我帮助。”历史悠久的巴勒莫,日趋混乱的巴勒莫,不是以一部小说的方式呈现,而是以矛盾体的现实出现:那里有整洁的小庄园,也有污水横流的屠宰场;那里有荷兰走私船,也有茅草摇曳的浅滩;那里是“持久的孤立的”诗意回忆,那里也是共和国首府、独裁者的朝廷和中央集权派诅咒的对象;那里的牲口圈正在消失,那里的西部铁路通过了中美洲大街……

这种矛盾性正是其作为郊区的典型特征,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在外国人和土著之间,看上去混乱,“夹杂着嘲弄、意外、像意外那般的预见”,甚至还有失望或者痛苦,但是,“一走在它的街道上,不是产生虚幻的感觉,便是听到庭院深处传来的吉他声,或者同生活有了接触,这时我总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安慰。”那里有和赌牌截然不同的“摸三张”,“是发出误导的声音,装出察言观色的样子,不为谎言和胡乱的空话所动。”那里马车上代表古典主义的铭文,“我越来越喜欢马车上的铭文了,它们是市井之花。”但是这样的郊区或者只是博尔赫斯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当他寻找到卡列戈的时候,这个“郊区诗人”是不是也发现了真实的“市斤之花”。

“郊区的不真实性相当明显:原因在于它的临时性,在于有庄园牧场的草原以及市镇街道的双重压力,在于人们自认为要就是乡下要就是城里人而从没有郊区人的概念。”这当然是一种间隔性,也是矛盾体的尴尬,但是在卡列戈那里,却变成了“异端的弥撒”,在里面发现“暗示性的犹豫”,发现“红色的象征”,发现“妩媚的宁静”,也发现“使徒或者强盗”的存在。空话连篇、抽象言词的堆砌、多愁善感,是郊区诗歌的特征,而对于卡列戈来说,他或者也有这样的毛病,但是巴勒莫提供给了他创意,高乔方言给了他一种言说的能力,而郊区的那些灵魂则带他进入到格斗练习的乐趣之中。

《小老太婆》里奇怪的叙事氛围,《柜台后面》强烈的对比性描写,《搀和》谴责现实生活中最丑恶的现象,以及入诗的酒鬼、妓女、硬汉,他们看起来是道德上的异端,但是却在郊区的贫困世界里成为勇敢者,就像卡列戈本人,“他经历丰富,死时记不清有多少人死在他手下。”而在《异端的弥撒》之后,卡列戈的《郊区的灵魂》和《市郊之歌》似乎更明确地将视角对准郊区,将自己当成郊区诗人,他的新艺术是在丑陋建筑上开出的花,他的音符是自行车的铃声,平板车沉重的回响和磨刀人的哨子声,他的主题是“把希望寄托在彩票、选举委员会、势力的影响、自有奥妙的纸牌戏、赢钱可能性微乎其微的体育赌博、有权人提携的人的贫穷”,就如他的“凑合度日”的生活一样,“卡列戈在这些模糊不清的材料里却能应付裕如。”

从《异端的弥撒》到《郊区的灵魂》,再到《市郊之歌》,卡列戈的视角似乎在变化,而这种变化在视角上是从上而下的,信仰和灵魂,是形而上的存在,而自行车、平板车、磨刀人则把他带向了现实主义,甚至有一种自然主义的赤裸感,而这种赤裸的感觉,在博尔赫斯看来,正好以第一人的身份变成了那个“使徒或者强盗”:“我认为他是观察我们贫困郊区的第一人,在阿根廷诗歌史上,这是最重要的。他是第一人,也就是说,是发现者、创新者。”另一首十四行诗《埃尔西》里,女人习惯了背叛,而在她的裙下却是一个低贱下流的人,一文不值对于他来说,是现实,而充满虚构的身份是:“我戎马一生,/作出许多牺牲,/好不容易赢得一点名声,/到头来被人当作傻瓜。”最后对于这一种现实的化解办法是:“我还得/抽空把刀子磨快!”

其实,裙子底下低贱下流的人是现实里的强盗,曾经的戎马一生只不过是一个虚假的传奇,他们是骑手没落的标志,而这种不标志更和郊区呈现的文化没落有关:“‘文化’一词与种庄稼的农夫有关,‘文明’一词则与城市有关,但骑手却像一阵暴风雨,很快就消失了。”所以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在文化和文明之间,郊区、郊区诗人、卡列戈,都变成个没落者,都变成了“暗示性的犹豫”,都变成了让人惆怅的“骑在马上的人”,都变成了“脑袋被高贵的手指断掉”的康乃馨。

卡列戈成为自己笔下的卡列戈,博尔赫斯说:“我们应该假设一个互逆的作用:郊区创造了卡列戈,而卡列戈又创造了郊区。”这种互逆的作用也像一种矛盾体的命运一样,相互映照,相互虚构,也相互争斗,就如探戈一样,来源于妓院,又流行于郊区,带着性暗示,也带着寻衅闹事方面的性质,但最后都变成了一种态度,一种信念,“探戈和米隆加直接表达了诗人们多次想用言词表达的东西:即争斗能成为欢乐。”而当它进入城市变成一种所谓文化的时候,实际上也像骑手的没落一样,变成了整个共和国的象征主义,“布宜诺斯艾利斯日常的探戈,家庭晚会的探戈,和正派咖啡馆里的探戈有一种轻薄下流的意味,是刀客和妓院里的探戈绝不会有的。”

所以在铁矛之外,在栏杆之外,在图书之外,生活在巴勒莫郊区的卡列戈与其说是一个真实的人物,不如说是博尔赫斯寻找的一个标志,发现现实中的故事与其说是为他立传,不如说博尔赫斯为整个郊区创作一部寓言小说:“我曾经想过,人们的生活不论如何错综复杂,千头万绪,事实上只有一个瞬间:也就是大彻大悟,知道自己是谁的那个瞬间。从我试图直觉了解那难以确定的启示开始,卡列戈便成了卡列戈。”

沙之书

编号:C63·2160313·1275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6.00元亚马逊10.80元
ISBN:9787532762927
页数:126页

博尔赫斯写作后期的顶尖之作,小说集,1975年出版,收入《另一个人》、《乌尔里卡》、《代表大会》、《奇遇之夜》、《事犹未了》、《三十教派》、《一个厌倦的人的乌托邦》、《镜子与面具》、《沙之书》等短篇小说十三篇。博尔赫斯继续以高度的真实叙事编造谎言。所收同名短篇《沙之书》开篇所引英国玄学派诗人“沙制的绳索”正是一种关于虚与实、抽象与具象的隐喻。面对一本页码无穷尽的“沙之书”,先开始是据为己有的幸福感,最后领悟到是可怕的怪物,是一切烦恼的根源。这本书,是博尔赫斯书籍崇拜情结的体现,它象征着具有无限性的宇宙、世界,人竭力突破未知,最终却体验到无限而确证自我的渺小无力,“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无限性、可能性、死亡、记忆与时间等等概念哲学、玄学层面的思考蕴含在各篇小说当中。


《沙之书》:可怕的平原一望无垠

时间像沙漏里的沙粒那样流逝。地老天荒的爱情在幽暗中荡漾,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占有了乌尔里卡肉体的形象。
——《乌尔里卡》

第一次变成最后一次,爱情变成死亡,那么是谁把时间放进了沙漏里,是谁打开了时间的开口?对于谁的疑问就像对于时间的疑问一样,其实毫无意义,一个乌尔里卡就是无数个乌尔里卡,一种爱情就是无数种爱情,一种生命就是无数种生命,当肉体成为爱情的表达物,那么它一定会把第一次叫做最后一次,一定会把爱情的永恒从沙粒的流逝中变成虚无。

时间或者并不是虚无的,《沙之书》中的《沙之书》,一部集子里的一部小说,它似乎被有效的书页隔开,似乎唤醒了沉睡的时间,那个把时间放在沙漏里的人是我,一定是1995年之后,我拿起了那一本收录《沙之书》的《巴比伦彩票》,第一次听说了博尔赫斯,第一次阅读了他的作品。这本云南人民出版社的集子以“H15·1950714·0145”的编号被收录在我的九品书库里,时间很明确地写在这一连串的字符里,而且精确到月和日,精确到书库的第几本,如此确定的时间和位置,就是为了突出“第一次”的坐标。所以当第一次进入我的时间,它是无法逃避的,而我也从此认为,时间的流逝带给我的是从第一次开始的第二次,从第二次开始的无数次。

就如《沙之书》所说:“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无终。”当寻找第一页的时候,按在封面上的左手却以“白费劲”的方式看见了无始无终的书页,就像寻找最后一页的努力,“封面和手之间总是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没有首页,没有末页,在荒诞的编码办法里,无穷大的系列出现了任何的项数。这是一部八开大小的书,这是布面精装的书,这是写着“圣书”字样的书,这是写着“孟买”的书,“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但是所有的封面、文字、书脊和内页却都不指向确定,不指向唯一。

所以沙之书不是意味对于无穷无尽的书页的享受,而变成了一种找不到自己的灾难,“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但是当一个人面对一本书,在无限的空间和时间里,任何一点就变成了虚无,仿佛在时间的河流里,我打开印有编号的书,打开1995年的书,打开云南人民出版社的书,也像是被吞没的任何一点。所以当再次抽出《沙之书》,再次看见博尔赫斯,再次进入小说世界,即使看上去是确定的一天,确定的页码,确定的时间,我也像那些沙漏里的沙子,是为了流逝而存在的。

第一次被唤醒,也是最后一次被占有,只有一次却像变成了一种永恒,那么当《沙之书》在2017年的时候在无限的时间之外被阅读,我其实如小说中的“我”,开始寻找一个图书馆,因为“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它在由13部小说组成的集子里,这个集子又在《博尔赫斯全集》里,全集指向的是一种被放在沙漏里的沙子,而《博尔赫斯全集Ⅰ》却又以一个希腊字母编制了一种序列,它仿佛是“第一次”,仿佛也是“最后一次”,不是荒诞的编码,也不是无穷的页码,那么我的打开和合拢,可以在时间的有限中完成,而那个图书馆或者只保留一本图书就够了。

它在图书馆,在地下室,在阴暗的搁架上,对于确定的取消是从遗忘开始的:“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哪一层,离门口有多远。”到最后,“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所以当《沙之书》在时间的逆向过程中被遗忘的时候,似乎是穷尽它无限的一种方法。而当沙漏里的沙子最后流逝的时候,第一次也就变成了最后一次,只有肉体的形象变成了永恒爱情的注解,名叫乌尔里卡,白皙苗条的身材,像青年时期的得克萨斯姑娘,以及拒绝的爱情,都在那一次“外面的雪下得更大”的唯一一次时间里成为一个确定的点。

因为快死的人能未卜先知,所以乌尔里卡说:“那我就是快死的人。”和爱情一样,当生命走向死亡的时候,是不是以肉体的形式终结一种永恒?是不是第一次的占有就是最后一次的交媾,是不是必须遗忘图书馆的确切位置?这无非是一种,但是虚构的是乌尔里卡这个名字,这具肉体,还是虚构了无限的时间、无穷无尽的沙之书?其实一切的虚构是从自我出发,在一面镜子中看见“另一个人”。第一个是一个起点,它在一九六九年的二月,在波士顿北面的剑桥,在查尔斯河边的一条长椅上,以及一个叫做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的人。这是确切的时间和空间,但是当“另一个人”坐在第一个的旁边的时候,第一个其实慢慢地被修改成了“另一个”。

也是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也是一条长凳上,但却是在日内瓦,在罗纳河边,“奇怪的是我们两个相像,不过您年纪比我大得多,头发也灰白了。”第一个和另一个,仅仅是时间的错位?都被命名为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他们的相似性似乎也只有一个名字,那些有关图书的长长清单不属于同一个人,那些书目和小说不属于同一个人,和父亲家族有关的细节也不属于同一个人,“我们两人兴趣各异,读过的书又不相同,通过我们的谈话,我明白我们不可能相互理解。”而这种不是同一个人的否定,其根源在于时间的流逝改变了永恒意义。

一个是一九六年的博尔赫斯,一个是半个世纪后的博尔赫斯,“昨天的人已不是今天的人,某个古希腊人早已断言。我们两个,坐在日内瓦或者剑桥的一张长椅上,也许就是证明。”如果在时间意义上,半个世纪的博尔赫斯一定在一九六二年的博尔赫斯的那条时间延长线上,那么关于记忆的东西有可能重叠,但是那句“星球鳞片闪闪的躯体形成蜿蜒的宇宙之蛇”的诗句被念出来之后,为什么半个世纪后的博尔赫斯会惊讶,会颤抖?这不是一次关于记忆的复活,仅仅是时间在流逝中创造的“奇迹”,而奇迹不是使一个人和另一个人重合,而是变成了一种恐惧。

一九六四年的钞票被撕碎,那枚银币被扔到河里,这是对于时间永恒的一次证据破坏,而他们的邂逅,他们的相遇,在时间里其实两个端点:一个是第一次,一个是最后一次。它们把时间压缩在一个密封的空间里,不逃逸,也不循环,而这样一种“线段”的时间就是消除了时间的永恒意义:“我的另一个我喜欢发明或发现新的隐喻,我喜欢的却是符合隐秘或明显的类比以及我们的想象力已经接受的隐喻:人的衰老和太阳的夕照,梦和生命,时间和水的流逝。”衰老和夕照,梦和生命,时间和水的流逝,都被放在了沙漏里,都变成了走向最后终结的沙子。

但是,这样一种奇迹却在梦里变成可能,梦是虚构,梦是虚无,梦破除了时间的封闭性,“邂逅是确有其事,但是另一个人是在梦中和我谈话,因此可能忘掉我;我是清醒时同他谈话,因此回忆起这件事就使我烦恼。”梦不真实,却是带向一种虚构式永恒的解决办法,一个人看见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梦见了一个人,时间不存在,永恒却以隐喻的方式构筑了一个关于记忆的乌托邦。“乌托邦是个希腊词,意即没有的地方。”引用克维多的一句话,其实也是把所谓的乌托邦带入到一种虚构的封闭状态,《一个厌倦的人的乌托邦》就是为了走出被破坏了永恒的厌倦的现实,没有两座小山是相同的,没有两个人是相同的,但是可以相遇,就如埃米利奥·奥里韦的诗句:“可怕的平原一望无垠,接近了巴西边境。”

一望无垠的平原,其实就是一种永恒和无限,就是一种恐惧的奇迹,但是它却可以“接近”巴西边境,一种无限被封闭起来,在这端的是已经七十岁的我,在那端的是另一个人,在这端的是写幻想故事的英美文学教授,在另一端的是活在“没有年表、历史,也没有统计数字”的过去的人,在这端的是叫欧多罗·阿塞韦多的人,在那端的是无名人,“我无法告诉你我叫什么,因为人们只称呼我某人。”“某人”的命名,就像可怕的平原,一望无垠,而且他的父亲的名字“什么都不叫”,那么那个巴西边境在哪里?

邂逅是关于时间的一种游戏,是关于两个端点的对话,是关于存在的真实体验,可是在某人的现实、在不叫什么的历史,在可怕的平原里,或许只有语言才能让两个端点相遇,而语言说到的生与死,恰好是对于时间封闭状态的命名,“人既然是自己生命的主宰,当然也可以主宰自己的死亡。”生是第一次,死是最后一次,生命的封闭结构就是被放在了沙漏里,就是逃离了天荒地老的永恒意义,就是呈现出一种肉体形态,“语言只剩下引语 放弃宇宙航行。没有图书馆和博物馆。政府废弃不用。一模一样的房子。空白的画。”时间被留在了确定的状态,时间没有了不朽的意义,那个慈善家可能叫阿道夫·希特勒,那种生命的空间可能是个死亡室。

所以在时间的邂逅中,永恒就是用来消解的,乌托邦就是用来死亡的,那个“圆盘”带来的不是一种幸运,不是一次永恒,当我用斧子杀死了那个带来圆盘的陌生人,就是用一种破坏来消除肉体的存在意义,“我看到空中有亮光一闪”会变成一种虚无?一个在树林里出生也注定在树林里死去的人,其实是无法成为乌托邦的国王的,在亮光一闪的永恒谎言里,我只能成为一本“沙之书”:“我回到小屋,寻找圆盘。没有找到。好几年来,我仍在寻找。”

亮光是一面镜子,是一个面具,是一粒沙子,单数名词,从来不通向无穷无尽,所以在《镜子与面具》里,国王让一个诗人写下的诗句为的是获得一种永恒的荣耀,“最显赫的功绩如果不用文字铭记下来也要失去它的熠熠光彩。我要你歌颂我的胜利,把我赞美。我将成为埃涅阿斯,你将成为讴歌我的维吉尔。这件事会使我们两人永垂不朽,你认为自己能不能胜任?”但是最后却变成了单数名词,第一首诗歌写的是战争本身,它有着修辞的技巧,有着格律的呼应,有着爱尔兰文学的典范——“给每一个词以它真正的含义”就是一种确定的永恒意义;而第二首诗篇不是描写战争,而是战争本身,“在战斗的混乱中,扰扰攘攘的是三位一体的神、爱尔兰的异教神灵和几百年后在近代初期纷争的神灵。”神性的永恒也被完成;而第三篇诗篇只有一行,一行而变成永恒,不能说出,无法念出,它在句子里是一种永恒。

如果三首诗篇都趋向于永恒:词语的永恒,神性的永恒,意义的永恒,一面银镜、一个黄金面具作为礼物嘉奖给诗人的时候,看起来是不朽,其实这不过是映射,只不过是镜像,而镜子与面具的意义恰恰是以一种虚无的封闭状态取消永恒,所以当最后一行的诗歌无法被念出的时候,它变成了诅咒,变成了秘密,变成了从一个人走向另一个人那种否定的永恒,“国王拿一把匕首放在诗人右手。”永恒是为了一种不被破坏的美,而美不被念出而变成了罪孽,“正是我们两人现在共犯的罪孽”,可怕的平原,一望无垠的平原,终究会到达巴西边境:“据我们所知,诗人一出王宫就自杀了;国王成了乞丐,在他的王国爱尔兰四处流浪,再也没有念过那句诗。”

沙漏里的沙子在流逝,乌尔里卡的肉体被占有,乌托邦的某人死去,圆盘的光亮变成了虚无,而另一个人只在梦里看见一九六四年的钞票,当沙之书被隐藏在图书馆的树林里的时候,时间不再永恒,爱情不再永恒,生命不再永恒,荣誉不再永恒,美不再永恒,第一次是为了最后一次而存在,精神是为了肉体而存在,一个人是为了另一个而存在,正如《事犹未了》中所说:“人们往往忘记只有死去的人才能和死人交谈。”

所以在《沙之书》以不同的时间被抽出被打开被阅读之后,我仿佛遇见了另一个1995年后的自己,遇见了第一个的博尔赫斯,遇见了最后一本“沙之书”,“昨天的人已不是今天的人”,邂逅其实意味着分离,遇见其实意味着消失,时间只是沙漏里的时间,博尔赫斯只是文本里的博尔赫斯,我在2017年的某个地方对时间下的定义其实是:

1986年6月14日,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去世,一年零十天后,利昂内尔·安德烈斯·梅西出生,再过七个月二十天,安赫尔·法比安·迪马利亚出生,他们的生与死没有交集,但愿足球和政治,足球和国家意志也没有交集。

布罗迪报告

编号:C63·2160313·1274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2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5.00元亚马逊10.40元
ISBN:9787532762910
页数:116页

博尔赫斯代表作,小说集,1970年出版,收入《第三者》、《小人》、《老妇人》、《决斗》、《布罗迪报告》等短篇小说十一篇,其中所收同名短篇《布罗迪报告》从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小说《格列佛游记》得到启发,呈现的是传教士布罗迪在“雅虎人”部落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回到文明世界写的报告,报告中详尽的细节描述却营造出一种虚幻感觉。在序言中,博尔赫斯说:“我舍弃了巴罗克式的故作惊人的笔法,也没有采用出人意料的结尾。总之,我宁愿让读者对期望或惊奇有些思想准备。多年来,我认为凭借变化和新奇能写出好的作品;如今我年满七十,我相信已经找到了写作方法。文字变化既不会损害也不会改善内容,除非这些变化能冲淡沉闷,或减轻强调。语言是一种传统,文字是约定俗成的象征;独出心裁的人能做的改变十分有限;我们不妨想想马拉美或者乔伊斯的不同凡响但往往莫测高深的作品。这些合情合理的理由有可能是疲惫的结果。古稀之年使我学会了心甘情愿地继续做我的博尔赫斯。”


《布罗迪报告》:现在是匕首的回忆

物件比人的寿命长。谁知道故事是不是到此结束,谁知道那些物件会不会再次相遇。
——《遭遇》

物件是一本抽出来摊开的书,物件是一张插入却并不锋利的书签,这是一种还没有“遭遇”的状态,甚至静止为一种物件和另一种物件之间永远的距离,我站在中间。但是在我面前,遭遇必将发生,或者说,是我导致了一场遭遇。抽出、摊开、插入,都是及物动词,他们组成的动作是前后发生的,而我当完成这一系列过程之后,似乎已经把它们推向了遭遇的境地中——那么,连同我的完成,所有的动作都呈现为一种胶着状态。

但结局似乎在这一系列动作开始之前已经写好了,就在封面上,那盖过“布罗迪报告”书名的是一幅骨架,左右分叉,却结合在中间的骨骼里,似乎牢不可破,又似乎即刻散架,而关键是这一幅完成腐朽的骨架是不是和人有关,是不是象征着死亡?覆盖在书名上,就是主题之一种,但是这骨架分明是有趋向性的,倾斜45°角,以向上骗右的方向似乎爬向一个看得见的远方——就在那封面的右上方,是一个类似十字架的东西,也是倾斜的,也是断裂为一种骨骼,但是十字架的轮廓十分明显。所以当死亡降临的时候,那失去了肉体的一切是不是必须走向十字架的救赎?是不是在死亡和重生之间隔着一段看见却无法抵达的距离?

被图像化的结局,是不是也是隐喻?当我真的抽出这本书,真的打开这本书,真的插入书签,真的让两个物件遭遇,“物件比人的寿命长”是不是在封面和内页里变成一种现实?书的封面、题名、内页,仿佛就是一个物件的肉体,如果撇除里面的中心思想,撇除里面的虚构和现实主义,撇除那些时间和人物,它就如那“沉睡在玻璃柜子里”的两件武器,没有被打扰,静止在发生的故事里。但是沉睡不是永远的状态,沉睡意味着醒来,当那枚书签插入书页里,我似乎听到了内页如骨骼一样的断裂声,并不锋利,也没有沾血,但是在用力插入底部的过程中,它已经威胁到了安静如斯的文字,它们在那里被惊醒,遭遇如一场战争,我是那个坐山观虎斗的看客。

“它们醒来时也许十分激动,因此乌里亚特的手在颤抖,敦坎的手也在颤抖。”遭遇之后,故事便以这样的方式开始了,颤抖的乌里亚特,颤抖的郭坎,他们手上拿着曾经沉睡在玻璃柜子里的武器,他们在惊醒的文字里寻找置人于死地的方法,其实一样的惊醒,一样的颤抖,一样的武器,还有什么是遭遇之外的结局?还有什么能逃避一枚书签的谋杀?乌里亚特的武器捅进了郭坎的胸部,而郭坎躺在草坪上说了一句:“真奇怪。好像是一场梦。”

被惊醒又进入了梦境,是不是又是另一种沉睡?但是当武器从玻璃柜子里被唤醒,就像文字被书签所唤醒,就像封面被图像所唤醒,梦的另一个意义就是直接的死亡,而在死亡之前的唤醒,在唤醒之前的遭遇,其实并非是两个人之间的决斗,而是一种历史,一种传奇的复活。虽然两件武器都不是最著名的莫雷拉的匕首,两个人物也不是高乔的代表人物马丁·菲耶罗和堂塞贡多·松勃拉,但是当历史和传奇被复活,暴力和死亡就必然以梦的方式发生。

那把匕首其实扎进了胡安·穆拉尼亚的身上,作为巴勒莫的著名刀客,穆拉尼亚已经创造了一种历史,已经书写了一种传奇,但是在没有“遭遇”的情况下,他也如那静止的书页,也如那沉睡的武器,并没有被唤醒。当玛丽亚·胡斯蒂娜·鲁维奥·德·豪雷吉这个参加过独立战争的军人中唯一健在的后代,从朝南的后门溜出去,在深更半夜中找到那所房子,当她用瘦骨嶙峋的打手将匕首插入穆拉尼亚的肉体,巴勒莫的刀客显然没有再带刀,刀只是一个象征,它早已在历史和传奇中沉睡,“他尝过死亡的滋味,后来成了一把匕首,现在是匕首的回忆,明天将是遗忘,普普通通的遗忘。”

遗忘也如沉睡一样,在梦中变成了永恒状态,那么,男人和女人,匕首和刀,今晚和明天,一样在遭遇中走向了如封面一样的结局:只留下腐烂的骨骼,趋向于一种十字架的救赎。但是当匕首的遗忘把人带走之后,只剩下物件的寿命只能是另一种死亡,把新教、犹太教、共济会、异端邪说、无神论等等都当成同义词的那个女人成了凶手,憎恨、疯狂和所谓爱情的驱动,已经变成了遭遇的邪恶力量,纷纷在物件重新沉睡之前赶在了死亡的路上。

“遭遇”之后,是“决斗”。“命中注定要使用的话言只适于炫示辞藻,不适于表达深邃的思想或澎湃的激情”的玛尔塔·皮萨罗竟然只是一种工具,像物件本身一样在玻璃柜子里沉睡,最终被唤醒的时候,她看到了克拉拉·格伦凯恩和内利达·萨拉之间早已存在的敌对关系,但并不是野蛮,而是为了寻找闲适生活,甚至为了“创造美好事物的艺术家的世界”,有好感的两个人在隐秘的决斗中反而保持了“光明磊落”的品行,所以,当“在黑暗中运行的历史将在黑暗中结束”变成现实的时候,奇怪的梦也如被武器刺中了胸口的郭坎一样,看见了一场梦。

决斗之后,是“决斗另篇”。指挥红党军队的胡安·帕特里西奥·诺兰的提议是:“我让你们每人脖子上先挨一刀,然后你们赛跑。上帝知道谁获胜。”时间是在太阳下山之前,决斗是关于谁是好汉的命名,而在太阳下山之前意味着在黑暗中运行的历史还没有降临,意味着“真奇怪。好像是一场梦”的虚幻还没有展开,而且还可以在挨了一刀之后赛跑。但是遭遇而决斗,决斗而另篇其实是一场关于死亡的梦,“混血儿诺兰为自己担任的角色骄傲,一激动手下失掉了准头,砍了一条从一侧耳朵连到另一侧耳朵的大口子;科连特斯人干得干净利落,只开了一个窄窄的口子。鲜血从口子里汩汩冒出来;两个人朝前跑了几步,俯面趴在地上。”

鲜血、伤口,还有疼痛,赛跑的结局是卡多索伸出了胳膊,他赢了,“不过也许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但是这场赛跑本身就是为了在上帝面前证明谁是好汉,所以上帝一定知道——仿佛又回到封面故事,倒下的骨骼以倾斜45°的方式趋向于右上方的十字架,那么这样的决斗却是积极的,因为好汉是为了让上帝知道,而死亡是为了唤醒信仰。十字架似乎永远筑在信仰的高地上,当有人倒地,当有人睡去,他们转过脸去一定会以仰视的方式看见它,所以在《马可福音》里,不识字的古特雷一家在听到《圣经》的寓言故事时,“居然全神贯注地倾听,默不作声。”不识字只是一种沉睡在玻璃柜子里的状态,而《圣经》的寓言故事是唤醒了他们,所以当物件被唤醒之后,他们必然会遭遇——一个是不识字的一家人,一个是医科学校毕业的学生,一个是“全神贯注地倾听”寓言故事,一个则是不受宗教束缚的自由思想者。知识和思想,无神论和信仰,如何在遭遇中走向一种必然的结局?

当布特雷问“耶稣基督是不是为了拯救世人才让人杀死的”,埃斯比诺萨的回答是:“是的。为了拯救世人免堕地狱。”《马可福音》开头的地方按着埃斯比诺萨的手指,就像一个物件,在沉睡后被唤醒,甚至有着一种颤抖的原始动作,因为他自言自语地说:“水开始退了。要不了多久。”自言自语之后是布雷特一字一句地跟读,物件之于物件,信仰之于信仰,遭遇并非是一场决斗,有时也是一种融入:“他们把门打开时,他看到了天空。一只鸟叫了;他想:那是朱顶雀。工具棚顶不见了;他们拆下大梁,钉了一个十字架。”

是“他们”一起把门打开,是他看见了工具棚不见,是“他们”拆下大梁,“钉了一个十字架”。他们和他,他和他们,在这场和身份、信仰、知识有关的遭遇中,在人称的不断转换中,一定有东西在这种看似融入的过程中丢失了。丢失的东西或者在《第三者》中找到模糊却隐喻的答案,两个是混混的尼尔森兄弟,似乎都在一种做梦的状态中生活,“他们赶过牲口,套过大车,盗过马,一度还靠赌博为生。他们的吝啬出了名,唯有喝酒和赌钱的时候才慷慨一些。”但是那一次他们把一个叫胡利安娜·布尔戈斯的女人带回了家,而且,开始同居,但是女人似乎对弟弟更有好感,当哥哥离开时也说了一句:“胡利安娜就留给你啦;如果你喜欢她,你就派她用场吧。”一开始的同居并没有被唤醒,后来“派她用场”似乎也没有被唤醒,甚至后来只是为了满足两个人的欲望而被占有,其实也没有被最终唤醒。后来,他们把她卖给了妓院,后来他们分了钱,再后来他们又禁不住诱惑把她弄了出来,再后来克里斯蒂安把她杀了——当这个可以被唤醒的女人走上了一条死亡之路,那种欲望和爱,那种占有和遗弃,也始终没有让她真正“遭遇”,没有让兄弟开始“决斗”,但是当死亡发生之后,却有一种东西被唤醒了:“如今又有一条纽带把他们捆绑在一起:惨遭杀害的女人和把她从记忆中抹去义务。”

兄弟俩失声痛哭,紧紧拥抱,仿佛杀死了人是一种遗憾,是一次错误,甚至是一种罪恶,从记忆中被抹去,也像是一场奇怪的梦,而这个梦指向的不是暴力,而是消除暴力,“第三者”的存在在她被真正唤醒之后一定会带来决斗,憎恨、疯狂和所谓爱情的驱动一样会成为邪恶的力量,所以胡利安娜之死,是物件之死,是象征之死,是欲望之死,是暴力之死,而在这一切死亡之后,他们紧紧拥抱中,仿佛看见了屋子里绝无仅有的拿一本书:破旧的《圣经》。

默默无闻的《圣经》,就如在右上角的十字架,就如用大梁钉成的十字架,到底会不会让人找到皈依?其实现实就是玻璃柜子,就是沉睡的物件,警察局长俯视着众人,“这里有证人的证词和从你家里搜出的戒指。痛痛快快在供词上签字吧。”普通的警察也俯视着小混:“你得小心。你知道吃里爬外的下场是什么。”而有人为了逃避坐牢完全可以成为委员会的打手:“假如我不替党办事,他们会把我重新关进去,不过我有勇气,有信心。”有人在没落的晚年还会被玉米棒子党唤醒:“大批客人的闯入、前所未有的混乱、镁光灯的闪烁、部长的讲话、穿制服的人、频频握手、开香槟酒的瓶塞声响,这一切加速了她的死亡。”而这样一种现实,其实根本无法避免遭遇,无法消除决斗,无法离开死亡,甚至无法看见那一个十字架,所以被唤醒的只有巴勒莫的刀客,只有成为记忆的匕首,只有女人被抹除的记忆,暴力在解构信仰,而真正让人进入沉睡状态的是无信仰,就如生活的城市早已在时间中错落:“城市在我们心目中的形象总是有点时代错移。咖啡馆退化成了酒吧;本来通向院子,可以瞥见葡萄架的门厅现在成了尽头有电梯的幽暗的走廊。多少年来我一直记得塔尔卡瓦诺街附近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书店;一天上午我发现取而代之的是一家古玩店,并且听说书店老板堂圣地亚哥,菲施拜恩已经去世。”

城市其实空着一个位置,那个我如果是博尔赫斯的话,他一定是带着那张具有隐喻意义的封面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当然他也带来了并不锋利的书签,他制造了一次遭遇,他见证了一种决斗,他也用句子唤醒沉睡在那里的物件,“我们经历和遗忘的东西太多太多。事件的主人公已经去世,目击证人庄严地发誓保持沉默。”所以他总是在述说,“我要讲一件从未告诉过别人的事。”从而有了《小人》;“我们现在闲着没事,我不妨把那晚真正发生的事讲给您听。”从而有了《罗森多·华雷斯的故事》;“不管怎么样,下面是事情的经过,由于时间久远,文字表达的好坏,难免同真情有些出入。”从而有了《遭遇》。但是讲述不是为了避免故事消散,不是为了避免物件沉睡,而是在现实的境况中寻找比人的寿命更长的信仰和理想,“用当前流行的术语来说,本集的故事都是现实主义的。”

现实主义中的虚构,博尔赫斯说是一种“偶然事件”,偶然地得到一份手稿,偶然地发现一个故事,偶然地看见一群叫做“雅虎”的部落,偶然而虚构,其实也是现实主义的一种组成部分。阿伯丁出生的苏格兰传教士,在非洲中部宣扬基督教义,后来又去巴西的丛林地带,他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人,一个有着十字架的人,有着完整《圣经》的人,但是当那个雅虎世界闯进来的时候,到底是让自己用文明去唤醒他们的野蛮,还是在他们的野蛮中反思自己的文明?

他们佶屈聱牙的语言里没有元音,他们用扔泥巴招呼别人,他们干任何事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他们赤身裸体,所以他们是野蛮的;但是,他们用石块做打仗的武器,他们用四个巫师挑选国王,国王可以对犯人做出有罪判决,王后用扔石块的方式处决罪人;他们还有诗人,“成员之中有人偶尔会缀成六七个莫名其妙的字。他喜不自胜,大叫大嚷地把这几个字说出来,巫师和平民百姓匍匐在地,形成一个圆圈,他站在中央。”在这个被称为雅虎部落的人中间,有暴力,有野蛮,有耻辱,但是这些的暴力、野蛮和耻辱是不是现代人对于他们的命名?一个国王拥有至上的权力,但是他们却“使他伤残,烙瞎眼睛,剁去手脚,以免外面的世界转移他的圣明。”一个王后有权扔出第一块和最后一块石头,但是公众却可以称颂王后生殖器官的美丽,朝她抛玫瑰花和恶臭的东西。

混杂在他们身上的不是文明,但也不是野蛮,而大卫·布罗迪作为一个传教士,带去的是一块表、一顶铜盆帽、一个罗盘和一本《圣经》,当他进入雅虎人的世界时,他们的确以奇怪的方式看见这些象征现代文明的东西。但是当传教失败,文明的渗透或者也变成了一种虚构,而“手稿缺第一页”的隐喻就在于野蛮和文明的遭遇中,那一种真正缺失的东西。一个城市,一个现代的城市,一个文明的城市,不是有着疯狂和混乱,不是有着刀客的匕首,不是有着十字架的异化和《圣经》的破旧,不是有着欲望和死亡,所以,对于雅虎来说,“他们有制度,有国王,使用一种以共同概念为基础的语言,像希伯来人和希腊人一样相信诗歌的神圣根源,认为灵魂在躯体死亡后依然存在。他们确信因果报应。”所以野蛮之于文化,并不比罪孽的文化更低级,而野蛮和文明的冲突,只不过时两个物件的遭遇,不是谁必须战胜谁,谁必须取代谁,而是在一种对决状态中照见彼此,“谁知道故事是不是到此结束,谁知道那些物件会不会再次相遇。”

阿莱夫

编号:C63·2160313·1273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30.00元亚马逊12.50元
ISBN:9787532762934
页数:203页

短篇小说集,1949年出版,收入《永生》、《釜底游鱼》、《两位国王和两个迷宫》、《等待》、《阿莱夫》等十七篇,为幻想小说合集。阿莱夫是希伯来文的第一个字母,在数学中代表无穷数、无限的集合,神秘主义理解为超越时空极限的潜在的能量。在小说集所收的《阿莱夫》这篇中,“我”在自己爱慕的女人贝雅特丽齐去世之后,每年仍在她生日那天去她家里拜访,她的表哥,在郊区图书馆任职的卡洛斯·阿亨蒂诺·达内里多年来一直在写一部题为《大千世界》的长诗,他经常在“我”面前朗诵所写的诗句,高谈阔论关于诗的艺术。因住的房子要被拆除,他向“我”吐露了一个秘密,这幢房子对他写诗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在地下室的角落里有一个“阿莱夫”,那正是他写诗天赋的来源。照他所说的,我躺在幽暗地下室的砖地上,眼睛紧盯楼梯的第十九级台阶,静等阿莱夫出现,终于,我看到一个闪烁的小圆球,球里的场景令人眼花缭乱,“宇宙空间都包罗其中”,那就是阿莱夫。博尔赫斯以小说的形式展开了对时间、对空间、对宇宙、对宏观与微观的思考。


《阿莱夫》:结局只在隐喻里才能找到

我叙说的故事看来不真实,原因在于故事里混杂了两个不同的人的事情。
——《永生》

从引用开始,以献辞结束,当引号作为一个起点,如何在最后的结局中逃离句子?或者说,当一种叙述变成一部小说,如何在里面发现真实存在的“我”?而我之为我,其实也变成了另一个人:“原稿是用英文写的,夹有不少拉丁词语。现转载如下,文字没有任何变动。”清清楚楚写在故事的开始,而故事其实早就已经发生了,它从1929年6月的那本《伊利亚特》开始,从当年10月的乘客讲述开始,而无论是小四开六卷本的经典,还是关于卡塔菲勒斯最后死亡的传说,都在时间中变成了另一个文本,那么,如何在追溯中找回到关于“回忆”的细枝末节,如何在名言中得到“永生即死”的启示,如何在我的叙述中看见“我又成为普通人了”的迷失?

“一切新奇事物只是忘却。”引用之引用,所罗门的名言活在弗朗西丝·培根的《随笔》里,而《随笔》又活在《永生》的叙述中,而《永生》又被收录在《阿莱夫》的我小说集里,《阿莱夫》还在《博尔赫斯全集》里——像是一种从一个点到无穷点的循环,从单数到复数的集合,当那些引用在不同的文本里活着的时候,那些叙述者、传说者和作者是不是也会活着,是不是也会在不曾忘却的语言里成为最后的名言?

是为永生?转载且“文字没有任何变动”似乎就是趋向于一种原著,那么作者就是永生者,但是当死去的卡塔菲勒斯在留下的那份手稿里复活的时候,听到这个传说、读到这篇小说的人到底能不能看见“新奇事物”?答案似乎是明确的,因为“底比斯的一座花园”作为开始,把我引向了一个真实存在的时间和空间里,作为罗马执政官,我参加过埃及战争,也经历了战争的死亡,看见了城市变为废墟的悲剧,但是这真实的时间和空间却又被一句话所引诱,那个骑手在死之前说:“我寻找的是另一条河,使人们超脱死亡的秘密的河。”死亡让人寻找,寻找是为了永生,这样的因果论像是一个悖论,所以关于恒河彼岸的善,关于往西走的世界尽头,关于使人永生的河流,关于永生者居住的城市,关于棱堡、阶梯剧场和寺庙,都可能只是一个传说,一个被死亡带向神秘的传说。

有人死去,有人没有死去,世界被分隔成两种状态,截然不同,泾渭分明,即使我在带领两百名士兵前去寻找,也像是重复了一次战争:经过了蛮荒之地,有人得了热病,有人发疯而死,有人私逃,有人要暗杀我。战争似乎在重复,死亡也在重演,所以对于传说中的永生之河和永生之城,只有寻找到才能彻底告别战争的阴影。是的,它出现在我的面前,“这个地下室有九扇门;八扇通向一个骗人的迷宫,最终仍回到原来的房间;第九扇(经过另一个迷宫)通向第二个圆形房间,和第一个一模一样。”另一个世界被打开的时候,这个世界其实已经被关闭了,所以当永生出现的时候,也就是死亡的永不出现。

但是永生是一种死亡后的循环,还是遗忘死亡?当一座宫殿成为神造的杰作,当所有的东西都变成难以置信的存在,当我在这个永生的城市里发现了可怕的一幕,永生反而变成了另一种死亡,“它的存在和保持会污染过去和未来,在某种意义上还会危及别的星球。”到处是此路不通的走廊,到处是深不可及的窗户,到处是通向斗室和枯井的门户,到处是朝下反装的楼梯,循环,反复,一模一样,这是永生的意义,但是走不出来的迷宫,建造者的神都已经发疯的城市,其意义不在于永远,而是打破永远,而是寻找出口。

那个最后的穴居人还在,那个被我发现的地下室出口还在,当我走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了穴居人其实是看见了一种对于永生告别的启示——我命名他为《奥德赛》里那个快死的阿尔戈,就是重新寻找到我之外的客体,只有一种客体存在,出口就没有关上大门,永生就会有一次死亡,而所谓命名,就是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了属于我的语言:“最后的我想到一个没有记忆、没有时间的世界;我考虑是否可能有一种没有名词的语言,一种只有无人称动词和无词形变化的性质形容词的语言。”

但是记忆和时间却在他身上存在,“我最初创作《奥德赛》以来,已经过了一千一百年。”这一句话里明白地写着时间,写着故事,写着一个唯一的作者,他是以前一百年前的荷马?他是不死的永生者?如果永生只是关于一次时间的记忆,如果永生只是一个作者的复活,那么他必须用死亡的方式才能凸显意义,也就是说时间不会趋向于无限的存在,只有消除死亡才能达到死亡,“永生的意识是神明、可怕、莫测高深。”所以永生和死亡,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一种平衡,就像奇数偶数,就像智慧与愚钝,就像贤明于不消,相互抵消,相互纠正,才是一种永远的平衡。所以真正永生的意义是成为所有人,“我是神,是英雄,是哲学家,是魔鬼,是世界,换一种简单明了的说法,我什么都不是。”

“有一条赋予人们永生的河;某一地区应该有一条能消除永生的河。”千年前的荷马就是千年后的穴居人,曾经的罗马执政官就是现在的普通人,所以循环的死就是轮回的生,那被刺扎伤的手,那流出的血,那让人死去的战争,才是真切的,才是死亡之前最好的生命状态,“我又成为普通人了,我重复说,我又和别人一样了。那天晚上,我一觉睡到第二天天明。”双重性其实是唯一性,所以永生者的意义在于从死亡中找到生命的另一面,找到另一个我:《釜底游鱼》中那个名叫本哈明·奥塔洛拉的“好勇斗狠之外一无可取的无赖泼皮”,为什么在最后用计谋杀死的乌拉圭走私贩阿塞韦多·班德拉,却并不是一次篡夺,因为他没有看到每一个人的双重性:“奥塔洛拉临死前忽然明白:从第一天起,这帮人就出卖了他,把他判了死刑,让他得到女人、地位和胜利,因为他们把他当成死人一个,因为在班德拉眼里,他早就是釜底游鱼。”《塔德奥·伊西多罗·克鲁斯小传》中,被杀死女人的儿子塔德奥·伊西多罗为什么在一个夜晚的一个片段就被葬送了前程?深入骑兵团最后被包围,“他明白自己的本性应是独来独往的狼,而不是合群的狗;他明白对方就是他自己。”《阿斯特里昂的家》里,和王子一样名字的囚徒,是一个救世主还是一个罪犯?当救赎的仪式之后,手上沾着血迹的他把人送往了死亡:“我的救世主会是什么模样?我寻思着。他是牛还是人?也许是一头长着人脸良的公牛?也许和我一模一样?”

无赖泼皮成为走私的头头,报仇者成为被围困者,王子成为囚徒,一个人的双重性是消灭了唯一性,而唯一性却是打破了平衡,那么永生就是一次在迷宫里的自我死亡,《死于自己的迷宫的阿本哈坎-艾尔-波哈》里,那个二十五年前的故事在时间中变成了悬案,其实是被时间的直线拉向了无限,而消除无限的唯一办法就是重新回到死亡,回到和死亡平衡的永生里,“主要的是消灭阿本哈坎。他伪装阿本哈坎,杀了阿本哈坎,终于成了阿本哈坎。”所以当死去之前他才会想起自己曾是国王,或者伪装过国王”。

但这是明白的结局?这是唯一的出口?这是真实的时间?那个关于永生之河和永生之城的故事只是在一本原告里,当“没有做任何修改”的手稿变成故事的时候,时间到底去了哪里?那个复活的讲述者“我”如何定义他的死亡或永生?“我不知道是不是好解释。我只知道是杜撰。”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替代和命名,一定有一个原文,一定有一个作者,所以当双重性变成唯一性的时候,叙说的背后已经指向了不真实,“故事里混杂了两个不同的人的事情”也是混杂了生和死,混杂了我和他,所以当最后的结局出现的时候,“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被放在句子里的语句,被引用的语句,被时间包括进去的语句,“漫长的时间混淆了我一度听到的话和象征那个陪伴了我许多世纪的人的命运的话。”当我出现在文章里并成为那一个叙述者的时候,“结局是不能接受的”——《永生》之后是《一九五〇年后记》,卡塔菲勒斯的那句话明确地告诉了语句具有的永生意义:“接近尾声时,记忆中的形象已经消失;只剩下了语句。”语句在评论里,不管是亚历山大·罗斯的《维吉尔的福音》,还是普林尼的《自然史》,不管是德·昆西的《著作集》,还是萧伯纳的《回归梅杜塞拉》,“推论说整篇文章都是伪撰。”

又回到了引用的原点,《埃玛·宗兹》在谋划报仇时给洛文泰尔是一个关于罢工的电话,而当她终于拔出沉重的手枪扣下扳机的时候,又是在电话里说出了这句话:“出了一件想不到的事情……洛文泰尔先生借口要了解罢工的情况,把我叫了来……他强奸了我,我杀了他……”《神学家》里胡安·德·帕诺尼亚批驳奥雷利亚诺观点的是一个抄本,而他被指控散布异端言论也只是一段二十个字的话,而被处死的欧福博在死亡之前所的也是一个寓言:“这种事以前发生过,以后还会发生。你们燃起的不是一堆火,而是一座火的迷宫。如果你们把我这样的人统统处以火刑,地球上容纳不下这许多火堆,火光烛天,会刺得天使们睁不开眼睛。”胡安死于一场大火,奥雷利亚诺被闪电烧着的树木烧死,同样的死亡在一个句子里变成了现实,“故事的结局只在隐喻里才能找到,因为背景已经转换到没有时间概念的天国。”与上帝对话,却只是一种现实,神学家却变成了异教徒,所以,在寓言里,正统和异端,憎恨者和被憎恨者,告发者和受害者其实是同一个人。

上帝没有唯一性?生命没有唯一性?但是为什么科尔多瓦寺院的一千二百根大理石柱子中只有一根的一条纹理叫扎伊尔?为什么摩洛哥土得安的犹太人区里只有一口水井的井底叫扎伊尔?在一个故事你里,在一个语句里,唯一性往往是从一个讲述者的口中出来的,“用第一人称讲故事的人是个苦行僧,住在荒野,与世隔绝。”所以唯一性是第一人称的“我”,我是囚犯,我是王子,我是神,我是作者,“人们不得不喂我吃饭,帮我穿衣,我分不清下午和早晨,我不知道博尔赫斯是何许人。”当我以这样一种方式制造传说的时候,其实引语、传说、词语、口诀都变成了“神的九十九个名字”,九十九像是无限的一部分,像是永生的命名,而这这不过是泛神论,泛神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无神论,“显而易见”的扎伊尔最后也是没有意义的注解,“也许我由于反复思考,终于会花掉那枚扎伊尔;也许上帝就在那枚钱币后面。”

两面的硬币,人却听不清神的话,显而易见的皈依却是一种亵渎,所以“神的文字”有时候只是一句魔咒,无限有时只是一个原点,“一梦套—梦,直至无穷,正像是沙粒的数目。你将走的回头路没完没了,等你真正清醒时你已经死了。”四十个字母,十四组的字,是通向“长生不死”的口诀,而当那些梦以无限的方式进入到我的身体的时候,其实就是把我埋葬,所以时间也一样,在永远、永恒、永生的意义上,它就是一个通向死亡的入口,而我作为第一人称也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命运,“因此,我不念出那句口诀;因此,我躺在暗地里,让岁月把我忘记。”

忘记,是在时间中忘记,是在神性中忘记,是在永恒中忘记,是在永生的入口处就忘记,那个希伯来文的第一个字母叫做“阿莱夫”,但是为什么在集合意义的《博尔赫斯全集》里被命名?为什么《阿莱夫》又成为17篇小说的集合题目?甚至为什么要把以此命名的小说放在最后一篇?也是在死亡之后,也是进入一个迷宫,也是看见了永生,“莱夫是空间的一个包罗万象的点。”当第一人称的我变成疯子进入地下室的时候,终于看见了阿莱夫:

我看到浩瀚的海洋、黎明和黄昏,看到美洲的人群、一座黑金字塔中心一张银光闪闪的蜘蛛网,看到一个残破的迷宫(那是伦敦),看到无数眼睛像照镜子似的近看着我,看到世界上所有的镜子,但没有一面能反映出我,我在索莱尔街一幢房子的后院看到三十年前在弗赖本顿街一幢房子的前厅看到的一模一样的细砖地,我看到一串串的葡萄、白雪、烟叶、金属矿脉、蒸汽,看到隆起的赤道沙漠和每一颗沙粒,我在因弗内斯看到一个永远忘不了的女人,看到一头秀发、颀长的身体、乳癌,看到人行道上以前有株树的地方现在是一圈干土,我看到阿德罗格的一个庄园,看到菲莱蒙荷兰公司印行的普林尼《自然史》初版的英译本,同时看到每一页的每一个字母(我小时候常常纳闷,一本书合上后字母怎么不会混淆,过一宿后为什么不消失),我看到克雷塔罗的夕阳仿佛反映出孟加拉一朵玫瑰花的颜色,我看到我的空无一人的卧室……

省略号趋向于“我看见”的无限,像是无数的沙子,无数的生命,无数的死亡,无数的时间一样,阿莱夫是世界,还是世界是阿莱夫?但是当第一人称的我看见阿莱夫的时候,我是在阿莱夫之内还是在阿莱夫之外?也就是说,我是整体的一部分还是整体之外的整体?“我看到我的脸和脏腑,看到你的脸,我觉得眩晕,我哭了,因为我亲眼看到了那个名字屡屡被人们盗用但无人正视的秘密的、假设的东西:难以理解的宇宙。”这是一种悖反,因为我看见世界看见我,并不是真的看见,因为我在看见之外,我看见的世界其实像镜子一样,变成了虚幻之一种,而所有的语句、扣具、字母和词句,是不是也是放在口号里的镜子,是不是也是世界之外的阿莱夫?

“我委婉而坚决地闭口不谈阿莱夫”,这或者是最后的结局,这或者是“学会说真话”的意义,这或者是扎伊尔“显而易见”的真理,这或者是时间的唯一性,当一切在引用中变成无限的文本,其实结局只是一个隐喻,那就是在遗忘中成为自己,世界是一个阿莱夫,我在其外;第一人称的死亡,不在引号里,却在自我的无限世界里永生,就如哈姆雷特所说,“啊,上帝,即便我困在坚果壳里,我仍以为自己是无限空间的国王。”

杜撰集

编号:C63·2160313·1272
作者:【阿根廷】博尔赫斯 著
出版:上海译文出版社
版本:2015年07月第一版
定价:23.00元亚马逊9.60元
ISBN:9787532762903
页数:96页

小说集,收《刀疤》、《死亡与指南针》、《秘密的奇迹》、《南方》等短篇小说九篇,1944年与《小径分岔的花园》合为《虚构集》出版,延续虚构的传奇故事题材。其中作者声称“也许是我最得意的故事”的《南方》,被视作博尔赫斯写作的革命性转折点,从此,彻底取消现实与虚构之间的二元对立成为博尔赫斯最惯常的写作手法。1938年圣诞前夕,博尔赫斯在上楼时头部撞上窗户,伤口感染,发展成败血症,遭受高烧、幻觉、失语折磨,一个多月后才康复,他自己这次在生死之间徘徊的经历成为《南方》的故事原型。高烧不已,噩梦不断的达尔曼在病情好转后他决定回祖辈留下的南方庄园休养,路上却卷入一场决斗,死在对手刀下。这个故事在博尔赫斯的语言迷宫里,又有另外的读法:达尔曼没有死,回南方庄园的旅程其实是他躺在病床上做的梦,他在梦中死于决斗,一个庸常生活中的人在梦中选择了他所向往的轰轰烈烈的死亡方式。


《杜撰集》:传说神有九十九个名字

他结束了剧本:只缺一个性质形容词了。终于找到了那个词;雨滴在他面颊上流下来。他发狂似的喊了一声,扭过脸,四倍的枪弹把他打倒在地。
——《秘密的奇迹》

唯一的形容词,唯一的剧本,唯一的喊声,在唯一的作者唯一一次醒来之后,却变成了一次“重复”——那枪弹为什么有四倍之多?四倍的枪弹仿佛扑面而来,令人猝不及防中把那个名叫亚罗米尔·赫拉迪克的作者打倒在地,那么当这一种结局降临的时候,死亡是不是变成了一次重复,变成了一个四倍的处罚?

“亚罗米尔·赫拉迪克死于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零二分”,这是清清楚楚写在末尾的句子,从月日到时分,精确到唯一的时间,曾经他以“煽动人心”的罪名被判处死刑,执行的日期定在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九时和九时零二分,这多出来的二分钟,是不是一次重复的时间,是不是指向四倍的枪弹?但是赫拉迪克曾经说过:“人们可能遭遇的经历不是无限的,只要有一次‘重复’就足以证明时间是个假象……”所以看上去,当他被四倍的枪弹打倒在地的时候,似乎在假象的时间里,似乎经历了假象的死亡。是的,当枪口朝向他的时候,当时间指向被执行的九时的时候,那些杀他的士兵们一动不动,那个举起手臂的军士长保持着没有完成的姿势,那一只蜜蜂在后院地砖上投下的影子一动不动,还有那风也停住了,而且赫拉迪克试图喊叫时,声音也静止了,扭动的手臂也凝固了——一切的东西就在那里动弹不得,而时间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假象。

是谁赋予了这个世界凝固和动弹不得的权力?是谁阻止了时间在九时抵达一种必然的死亡?是谁制造了被抽离出去的“重复”?《古兰经》第二章第二百六十一节上说:“故真主使他在死亡的状态下逗留了一百年,然后使他复活。”当他被问及“你逗留了多久?”他的回答是:“我逗留了一日,或不到一日。”不是最后的“零二分”的时间,也不是最后一个性质形容词的寻找,而是把“一日或不到一日”变成了一百年,变成了在神的意义下的复活。

母姓是亚罗斯拉夫斯基,有着犹太血统,对贝姆的研究时兴奋犹太教的证据,以及在抗议德国兼并奥地利的生命书上签字,这是赫拉迪克罪名的由来,似乎也让他无比接近那个上帝,所以当接近上帝甚至在上帝的梦中看见重复一百年的时间,那么时间的假象就是一个可能,“只要今晚的时间在持续,我就不会死,谁都奈何不了我。”时间的持续在一个名为《仇敌》的剧本里,《仇敌》而为诗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忘记艺术的现实,所以《仇敌》的剧本变成了对于“煽动人心”罪名的消解,对于九时执行时间的消解,对于“死亡的纯粹和总体行为”的消解。

一个剧本,就仿佛是一个梦,“他想起人们做的梦是属于上帝的,迈蒙尼德斯说过,梦中的话语如果清晰可辨,并且看不见说话的人,那些话就是神圣的。”他祈求上帝,给他一年的时间完成剧本,因为“那部剧本可以成为我和您的证明”。于是他进入到了剧本里,进入到上帝的身边,进入到重复的一年时间里,克莱门蒂诺图书馆的阅览室向他开放,他为寻找上帝而来,他为神圣的证明而来,就如图书馆管理员所说:“上帝在克莱门蒂诺图书馆的四十万册藏书中某一卷某一页的某一个字母里。”

四十万册藏书是一个无限的集合,就像一百年和一年一样,成为唯一之外可以重复的存在,而在复数的世界里寻找的只是某一卷某一页的某一个字母,唯一性存在于重复性之中,所以德国人的枪弹在发布命令和执行命令之间间隔了整整一年,所以赫拉迪克在“煽动人心”的罪名和靠近上帝的《仇敌》作者之间也间隔了整整一年,所以在一只蜜蜂在后院砖地上留下的影子和雨滴落在他面颊上的间隔时间也是整整一年——上帝恩准了他一年,其实是作为作者的自己在《仇敌》的虚构中制造了假象的一年,所以在那个梦里,在那个剧本里,在那个图书馆里,他是他创造的另一个自己,他是自己创造之后隐匿的自己。

那么,当剧本结束,当形容词被找到,当雨滴留下来,当他喊了一声,被四倍的枪弹打到在地的人是谁?或者说被历史记述的“死于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零二分”的人是谁?“他是谁”构成的是关于上帝和自己的“秘密的奇迹”,“煽动人心”的罪名就写在自己的履历上,“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的执行时间也写在历史之中,但是当“秘密的奇迹”出现之后,他在哪里成为一个秘密?他在哪里成为一个梦境?他又在哪里经历一种死亡?《刀疤》里的约翰·文森特·穆恩也是如此,那条“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就在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一侧的颧骨上,这是明确的符号,连同爱尔兰登加凡地方的出生,连同差劲得像巴西人的西班牙语,连同策划过爱尔兰独立的经历,都是历史的一部分,都成为明确而唯一的自己,但是在那个约翰·文森特·穆恩讲述的故事里,他完全是另一个人,一个断言革命注定要胜利的人,一个被子弹擦伤左肩的人,一个在小松林里抽抽搭搭哭泣的人,一个怯懦到不可救药的人,甚至最后成了一个告密而且逃跑的人,最后,在故事里,“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

他的脸上留下了永不消退的刀疤,但是,把他放进这个故事的是“我”,是名叫约翰·文森特·穆恩的叙述者,“我”说这是真相,意味着这就是历史的一部分,他在约翰·文森特·穆恩的故事里成为一个带着刀疤的人,一个懦弱的告密者,但是这不是一个被叙述的他,他就是我,“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尾。我告发了庇护我的人,我就是文森特·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他成为乐我,毋宁说是我用他把自己藏匿在一个故事里,藏在一条永不消退的刀疤里,也只有在这样一种被叙述的替换中,我才逃离了刀疤的宿命,才以另一个“神秘的奇迹”制造一个他者。

《叛徒和英雄的主题》里,这样的替换和隐匿似乎更为“神秘”,也是爱尔兰,也是确定的一八二四年的时间,当秘密会议会员里出现叛徒,身为领导的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委派詹姆斯·诺兰挖出那个叛徒,而最后以不可辩驳的证据表明,密谋者就是领袖弗格斯·基尔帕特里克,一个被爱尔兰人崇拜的英雄,一个正在策划起义的首领,以及一个签署处死告密者方案的领导者。当叛徒和英雄成为一个人的时候,当“领袖签署了自己的判决书”的时候,其实不是身份的合一,而是故意的隔离:“建议被判死刑的人死于一个身份不明的刺客手下,情节要富于戏剧性,给人们印象深刻,从而推动起义。”这是一种赎罪,也是一次隐匿,为了革命,为了起义,为了历史,基尔帕特里克必须成为另一个人,另一个被刺杀的人,于是在模仿林肯总统遇刺的剧院包厢里,于是在一八二四年被写进历史的时间里,“一颗盼望已久的子弹射进了叛徒和英雄的胸膛,他两次口喷鲜血,几乎来不及说出预先准备的话。”

这是另一个人的“结局”:当雷卡巴伦看见黑人和外地人对决的时候,他听到黑人说:“我们交手之前,我有一个要求。希望你在这次格斗中拿出所有的勇气和奸计,正如七年前你杀我弟弟的那次一样。”于是他在对歌中完成了报仇的任务,而当这个任务完成,“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这是另一个人的“南方”:当落魄庄园的达尔曼带着《一千零一夜》在楼梯上被刮伤而患上败血症,他被送往疗养院的八天像是经历了八个世纪,在如梦中的车厢里他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进入到自己的南方,“他想,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

“一身为二人”的南方是不是另一种重复的假象?“叛徒和英雄”是不是被叙述的悖论?那个能够准确报出时间,能够记住每一片叶子的形态,能够学会各种语言的“博闻强记的富内斯”,是不是在记忆的世界里可以忘记现实?数字超过了两万四千,梦境可以再现一整天,回忆编号成七万个,背诵《自然史》留下的一句话是“耳闻之事皆成文章”,当一个人的回忆抵得上“开天辟地以来所有人的回忆的总和”,当他成为世界上有权利把“记得”变成神圣的动词,富内斯成为无限的象征,成为神秘的奇迹,他把自己分成了无数个人,但是这种奇迹何尝不是一种痛苦,“眼前的一切是那么纷繁、那么清晰,以前再遥远、再细小的事都记得那么清晰,简直难以忍受。”这种无限带来的痛苦是“难以忍受”的记忆,而他拥有这样的权利却是因为从马背上摔下来,而且再无站起来的可能,没康复的希望。

其实无限和重复的记忆,取消了他作为自己的一个属性,甚至自己在“预言和金字塔之前就已存在”的传奇里隐匿而成为一种悲剧的象征。“堕落似乎已经在劫难逃。”那么当尼尔斯·吕内贝格领导诺斯替小教派出版《基督与犹大》和《神秘的救世主》的时候,是不是也在隐匿的历史中找到了一个替身,一个他者?《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里那个出卖耶稣的犹大到底是谁?德·昆西的猜测是:犹大出卖耶稣是为了“迫使他宣布他的神性”,以激起反抗罗马压迫的起义,吕内贝格提出的形而上学辩护是:犹大的背叛不是偶然的,而是预先安排好的,“圣子成为肉身之后,便从无处不在到了有形的空间,从永恒到了历史,从无限幸福到了生老病死苦;为了同这样的牺牲相匹配,一个代表全体人类的人必须作出应有的牺牲。”有形的空间、真实的历史、生老病死,其实都变成了现实的一部分,所以圣子是一个拥有肉身的凡人,而圣子的门徒犹大当然可以降格为一个告密者,“下级是上级的镜子;人间的形象和天上的形象对应;皮肤上的斑点是终古常新的星座图像;犹大以某种方式反映了耶稣。”

被选去宣扬天国已经临近,去医治病人,叫长麻风的人洁净,叫死人复活,把鬼赶出去,犹大只不过是在完成一种救世主给他的重任,所以把罪恶归于他只是“满足于找一个卑鄙的动机”,而这个动机在吕内贝格那里是一种无限的禁欲主义,“禁欲主义者为了把更大的荣耀归于上帝,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肉体;犹大则贬低甚至折磨自己的精神。”而这样一种动机论直接把耶稣变成了一个犯人,“是声名狼藉的、遭到谴责的、永劫不复的凡人”,为了拯救我们,他把自己当成了凡人,而犹大的存在,就是他自我命名的一个结果:“他选择了最坏的命运:他成了犹大。”

耶稣成了犹大,他成了他者,一身而为两人,古老的神性被解构,透彻的圣子概念里添加了邪恶和不幸,关于颠覆,关于改写,关于书写,似乎吕内贝克就是那个《仇敌》的作者,就是在一年时间里寻找唯一的形容词,但是当一年最后还是回到“九时零二分”的时候,死亡以四倍枪弹到达的时候,这种颠覆、改写和书写还有什么意义?或者说制造了“他是另一个他”的作者还有什么价值?这是对于无限、重复的消解,这是对于神性、宗教的怀疑,这是对于时间、真实的审视,这是在死亡中寻找一个突破的“指南针”。

三个针对犹太教的谋杀案次第发生,第一个案件现场纸条上写着:“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已经念出。”第二个案件现场留下的是“名字的第二个字母已经念出”,当然第三个案件的现场应该写着“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母已经念出”——这是警官特莱维拉努斯看到的结局,但是他的疑问是,还会不会有第四件谋杀案,“如果今晚的事只是一场演习呢?”而埃里克·伦罗特却用一封信的引用终结这个神秘案件:“谢谢你昨晚派人送来的等边三角形。它帮我解决了问题。明天星期五,罪犯们就能关进监狱,我们可以高枕无忧了。”三个案件的现场分别是在西面的油漆厂、土伦路的酒店和北方旅馆,他们构成了一个神秘的等边三角形的顶点。但是三角形却不是最后的结局,系列案件其实指向的是一个菱形:第四宗谋杀案还会发生,而且正在发生。

特里斯勒罗伊别墅是菱形的最后一个点,埃里克·伦罗特终于还是走进了这个精确的顶点,当他在三层楼的最后一层看见无边无际的房子的时候,才发现“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红”夏拉赫捆住他的手,对他说的那句话是:“名字的最后一个字母已经念出。这句话宣布说一系列的罪案是三件。一般人都是这么理解的;但是我反复插进一些迹象,以便让你这位推理家,埃里克·伦罗特,知道罪案是四件。”四件案件,埃里克·伦罗特被引向了最后一个现场,成为夏拉赫迷局的牺牲品,成为“扣下扳机”的死者,但是当“名字的组以后一个字母已念出”,为什么还会有另外的可能?为什么还会有另外的死亡?为什么还会有另外的方向?

扩展是因为对称,是因为重复,是因为阴影,是因为时间,而实际上在第四宗案件发生之后,名字被念出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直线,“我知道一种希腊迷宫只有一条直线。在那条线上多少哲学家迷失了方向,一个简单的侦探当然也会迷失方向。”从菱形到直线,是不是不会迷失?是不是再无对称?而其实一条线的、无形的、永不停顿的迷宫更是会把人带向一种神秘的现场,因为并非“无用的对称和怪僻的重复”制造了假象,而唯一性也通向最后的迷宫,“我觉得世界是个走不出来的迷宫,尽管有的道路通向北方,有的通向南方,实际上都通向罗马。”

而通向最后终点的罗马才是绝对的终点,“传说神有九十九个名字;希伯来语言文化学家认为这个不全的数字是出于对偶数魔力的畏惧;哈西德教派则认为这个欠缺说明还有第一百个名字,也就是绝对名字。”当一切的化名,一切的替换,一切的他者,一切的犹大,都成为神的九十九个名字之一,那么他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绝对的名字——不在历史中,不在剧本里,不在预言中,不在传说里,就如赫拉迪克“终于找到了那个词;雨滴在他面颊上流下来”,即使四倍的子弹把他打倒在地,在唯一的动词里,他就是那个绝对的名字,绝对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