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5 《黄衫客传奇》:“西方化”的改写与译介
“可是,不要以为你能逃过惩罚。你的一生都要遭到报应,但你很快就会得到宽恕,当你我在坟墓中相会的时候,你将永远忠诚于我。”
本应有的惩罚和报应,变成了梦中的宽恕,变成了死亡的相会,也变成了死后的忠诚。小玉托梦这样一个中国式的情境,以一种解脱的方式得到了某种西方式的救赎,小玉之死并非是要对软弱而负心的李益付出代价,反而在梦中让他找到了一个归宿,这种归宿是对于现实的反抗,身为政府官员的李益放弃公务,将自己封闭在自我的世界里,这种归宿也是对于自身悲剧命运的解救,“通过幸运地与死亡亲吻,李益最终从身体的折磨和精神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也只有死亡,可以永久治愈人世间的所有苦难。”
这是人世间苦难造成的悲剧,对于李益来说,完全改变了自身软弱的悲剧命运,而对于陈季同来说,也完成了中国古老传奇的一次西方式嫁接,李益的痛苦,李益的无奈,李益的恐惧,在梦中的小玉看来,“证明你的罪恶是出于懦弱,并非出于故意”,他为她操办了隆重的葬礼,选择了富贵的墓地,这一些所做作为得到了小玉的理解的宽恕,所以最后的李益看见小玉拉住了自己的手,“温情款款”地将他带离痛苦的现实,“我现在原谅你了,我还是爱你的,我来带你一同去那无尽的乐土。来吧,我的爱人!”
| 编号:C26·2150420·1160 |
报仇和算账,黄衫客永远站在家族的这一边,也站在弱者的面前,所以当小玉被黄衫客拉着手来到挣扎在死亡中的李益面前的时候,他也把李益拉入到家族之中,以真正解脱的方式给了这两人的爱情悲剧另一个归宿。而其实,这种解救明显带有西方式的信仰救赎的意义,这是陈季同对于西方文化的借用,也是对于中国传奇的一次改写。这个脱胎于《霍小玉传》的故事在陈季同的笔下,已经有了很多西方语境,虽然《霍小玉传》里也有小玉梦中所见的那双鞋,“鞋者,谐也。夫妇再合。脱者,解也。既合而解,亦当永诀。由此征之,必遂相见,相见之后,当死矣。”但是,使小玉脱鞋的却不是黄衫客,而是“黄衫丈夫”:“先此一夕,玉梦黄衫丈夫抱生来,至席,使玉脱鞋。”《霍小玉传》中只此一处提及黄衫丈夫,抱着李益而来,又为小玉脱鞋,是一种相见,也是一种别离,而仅仅在于一种中国式的托梦意义,不是报复者,当然也不是解救者,而当最后小玉撒手人寰,对于李益来说,并非是自陷在痛苦中而难以自拔,反而开始了对于另外女性的报复,游广陵而得名姬营十一娘,李益对营十一娘说的不是忏悔,不是认错,不是对女性的尊重,而是告知她:“我尝于某处得某姬,犯某事,我以某法杀之。”日日陈说,让她害怕自己,为的是肃清闺房内淫乱之事,而对于营十一娘的态度,最后完全变成了一种变态的行为:出门时用浴盆把她倒扣在床上,周围加封条,回家后要详细查看,然后才揭开,而且又准备了一把短剑,对着那些侍婢说:“这是信州葛溪出产的钢铁,专门斩断犯有罪过的人的头!”因为李益在这一场悲剧中完全失神失态,所以他对所见到的妇女,每一个都要猜忌,最后娶妻三次,也都是用这样的表态方式处罚那些无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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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同:站在东西文化的交汇点上 |
所以,《霍小玉传》的悲剧是中国男权社会中的一出女性悲剧,李益的出身、功名似乎都在强化他的统治力,他的男权意识。他“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先达丈人,翕然推伏”,而在功名获取之后,“自矜风调,思得佳偶,博求名妓”,而鲍十一娘给他介绍的小玉也完全是满足男性欲望的“女色”:“有一仙人,谪在下界,不邀财货,但慕风流。如此色目,共十郎相当矣。”风流和色母,只是为了满足李益的欲求,也是和他男性的风流之性形成了对应,所以李益感谢鲍十一娘时说:“小娘子爱才,鄙夫重色。两好相映,才貌相兼。”“两好相映,才貌相兼”似乎是中国古代婚姻观的一种理想,而小玉作为霍王的后代,与母亲被赶出家门,实际上也是男权的一个牺牲品,所以在小玉身上,处处有着对自身命运的担忧,“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但是李益似乎从来没有感受过这样的命运,自然也轻易对她许下誓言:“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但是别离之后,却也在母亲的安排下与表妹卢氏结婚,“逡巡不敢辞让”的李益怕的是母亲的“严毅”,而实际上也是对于权力的一种妥协,因为“卢亦甲族也,嫁女于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不满此数,义在不行”,所以,“生家素贫,事须求贷,便托假故,远投亲知,涉历江、怀,自秋及夏。”这是自陷在家贫现实里屈从的门当户对,而自从和卢氏结婚之后,李益又不能向小玉交代,所以以回避的方式远离小玉的思念,所以李益作为一种薄情郎的身份而造人唾弃,但是即使如此,在最后相见小玉气绝之后,李益也并未感觉到痛苦,而是用男性特有的权力对女性实施变态的报复。
这是中国式的传奇,而在《霍小玉传》问世近千年之后,身为外交官的陈季同在选择这一蓝本进行创作时,自然糅合了更多的西方情景,西方元素,以及西方的观念。李益和小玉的相识是鲍夫人的撮合,一个有着地位的状元,是社会上层人物,另一个则是教养一流的美貌而女子,虽然小玉的身份也和原著相差无几,但是这一份爱情似乎比原著更纯粹,“他看到迷人的樱唇,微露出如孩子一样小巧而洁白的贝齿。秀发垂额,一双大眼睛望穿秋水一般,抬起来看着他。这一双秀目顾盼生情,纯洁无暇,李益觉得那么美好,禁不住报以最深情的凝视。”他对鲍妇夫人说:“我爱她,而且我肯定她也爱我。这就够了。您说她很富有,很好。但即便她很贫穷,我也一样爱她。”似乎只有纯真的爱情,和地位无关,和男权无关,甚至,在李益身上,没有那种追求功名的权力意识,甚至他讨厌这一切,“布满尘土的书卷,考试,彷徨,甚至录取,所有这一切都像遥远的过去一样烟消云散。”所以他看见小玉并立下誓言,是为了追求一种更美好的生活。
而他的爱情所遭遇的也是母亲的阴谋,回家之后告诉母亲的这个爱情瞬间遭遇了打击,“你要把未来寄托在一个没有父亲的女子身上吗?正是她,在某一晚上,像花船上跑出来的歌女一样,投入你的怀抱;你竟想让这样一个女子跻身于我们高贵清华的门第吗!”李益的母亲拉着利益,对着宗祠的牌位对他一番教训,也就是说,在母亲的观念里,小玉是没有父亲的人,和李益不可能门当户对,甚至还是对家族的羞辱,“是的,你心存疯狂的幻想,认为我能接受这种亵渎。因为你的疯狂,我为你感到脸红,我也为我自己、为所有的祖宗感到羞耻。”而在痛斥之后,李益又迅速被母亲拉到婚礼现场,几乎还没有反应过来,李益就和卢小姐结为秦晋之好。
李益完全是被拖入到一种悲剧性的命运中,他没有反抗,没有争论,“所有能向一个沮丧的妈妈说的和做的,都没有实现!这种夹杂着可怕诅咒的狂怒、神秘的场所、对亡灵和家中守护神的召唤;这种戏剧性场景,伤害每个人的言辞,这种仇恨,而且是在他满怀着爱回来的时候,所有这一切都针对着他,完全出乎他的意料,让他心痛欲碎,大脑停止转动。”所以在陈季同的笔下,李益是一个懦弱的书生,听命于母亲,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甚至他把卢小姐也设置成一个这场婚姻的牺牲品,是家族式欺骗的承受者。所以在这个软弱的爱情中,李益陷在一种恍惚、恐惧的状态中,梦境成为他生活中的全部,在梦中他看见一个不认识的自己,他看见一个无法触摸的小玉,他看见凶神恶煞的母亲,这种极具西方意境的心理描写让李益的形象更为生动丰富,也更为立体多元,他想要和小玉的爱情,却又屈服于母亲的安排,他想要进行反抗,却无法走出自己的软弱,“他从癫狂中走出来,那曾使他一时陷入疯狂、羞愧和绝望的境地。他严厉地审视自己的行为,最后认为自己有罪。在他眼中,自己已经堕落了。”
软弱而有一种罪恶感,完全超脱了《霍小玉传》中那个负心郎和变态者的形象,也颠覆了男权统治者的身份,而这种性格在李益自己看来,是一种无法挣脱的宿命,早在和崔允明讨论中就说起过自己的这一性格,崔允明认为李益有着双重性格:“生活中常陷人与自我的斗争之中。……我一直这样评价你:你总是想要而又放弃。你有想压倒天朝男儿的雄心壮志,但你又会为了一个穷人而两手空空。当你想当一个恶棍的时候,你又忍不住要去行善。”而李益自己也觉得陷在这一双重性格之中,“但我对此也无可奈何,人只能服从命运的安排。”
双重人格,命运的安排,所以在这样一种宿命论面前,李益才会和小玉永远分开,才会进入不想要的婚姻殿堂,才会在噩梦中无法自拔。但是李益的双重人格并非是遵从命运,在他身上终于成长期一种反抗精神,他离开母亲,告别家乡,毅然决然,这是一种极端的表现,是内心深藏压抑之后的爆发,其实这种反抗并非完全可信,也违背其屈从的性格特点,但是却给他双重性格一种富有张力的表现,也正是着一种冲破家庭藩篱的大胆举动,使得最后小玉宽恕了他,使得最后两个人在死亡中得到了解脱。
从惩罚到宽恕,从宿命到反抗,从变态的男权到死亡的解脱,这是陈季同对于《霍小玉传》的一次西方式改写,就像黄衫客一样,在文本中成为一个极富西方元素的符号。这部1890年11月由巴黎Charpentier出版社出版的小说,距离《霍小玉传》近千年,实际上是陈季同进行东西方文化交流的一次生动实践,作为清末外交官,他曾在福州船政学堂接受洋务教育,精通法文,而在青壮年时期,他在欧洲生活十余年,接触了欧洲外交界和文化沙龙,所以站在一个东西方文化交汇点的陈季同,自然需要用文字向西方人讲述一个中国传奇,在《黄衫客传奇》问世前,陈季同就曾在巴黎出版了《中国人自画像》、《中国人的戏剧》、《中国故事集》、《中国人的快乐》四本书,这四种著作,都在试图建构一个充满清茶芳香的“文化中国”,以期抵御西方公众对于中国的偏见和不良印象。
而《黄衫客传奇》的法文标题是“Le Roman de I,Homme Jaune”,法国读者会把它理解成“黄种人的小说”,黄种人小说对黄衫客传奇,其实是另一种解读,标题似乎是一种陈季同式的双关语,而其实,这种设计让人看见了一个被改写的中国传奇,更让人看见了东西方文化之间的不同,甚至可以说,陈季同的改写在某种意义上结合了西方情境,但是更多的时候,他只是用一种推介的方式架起中西方文化的桥梁,所以在其中,更多的是表面上的介绍和横向意义的对比。
建于公元四世纪的琉璃塔、彩色砖木结构的寺院、三年一次的会试、聚会场所的各种中国式陈设,以及菜肴、鲍夫人的首饰、月老故事,还有发放皇榜的仪式、和卢小姐结婚时的仪式、小玉死去之后的葬礼,种种的文化,种种的仪式,陈季同用了大量笔墨不厌其烦进行描写。同时,他也多次提到中西方的不同,“接着,女仆又端上一道香菇蒸乳鸽,与之一起食用的是美味的燕窝汤,现在欧洲人也开始喜欢这道菜了。”“上菜的间歇,客人要猜拳行令,这种游戏很像意大利人的‘划拳’。输者要罚酒一杯,幸运的是中国人用的是小杯。”在写到那一座寺庙时,更指出了和西方修道院的不同:“寺庙本身是一所雄伟的建筑,从中找不到任何有关死亡的悲伤情绪,这种情绪我们是要藏在心底的。而一旦我们走近欧洲的修道院,却感到一种阴郁、沉寂的气氛,它们是那么缺少建筑特点,以致人们有理由怀疑那是不是一所监狱。”对中国元素的生动描写,对东西方文化进行具体的对比,很容易看出陈季同改写这个中国传奇故事的另一种目的,而在这种改写中,他甚至把大历时期的中国都城改在了自己熟悉的南京,“南京,这座中国的首都,近日来处于某种特别的骚动之中。”
这是一种虚构,对于陈季同来说,其意义就在于向西方打开一个中国之门,借鉴西方的宽恕、救赎和归宿等观念来给《霍小玉传》一个更符合西方人阅读的文本框架,是陈季同的突破,但是用文化的硬推介使之“西方化”,则有点本末倒置,就如最后那个附录里的《英勇的爱》,将中国落后的伦理道德崇高化和喜剧化,完全是一种译介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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