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4 《与狼共舞》:融合的可能性寓言

在冬季的寒冷中,在美国白人的搜捕中,在岌岌可危的冲突中,曾经是中尉的邓巴终于以一种离开的方式与苏族人分道扬镳,“我会离开的,找那些讲道理的人。”离开对于他来说,并非是回归,他已经不叫自己为邓巴,而与苏族人一样把“与狼共舞”当成自己的名字,这是一种融合,更是对于自己作为苏族人的一次认同,当他踩着积雪在密林中穿行,当他带着新婚的妻子走向另一条道理,当又一只狼在山崖里嚎叫,看起来“找那些讲道理的人”的行动是一次对于文明的追求和实践,看起来是为了维护苏族人最后的生存权利。但是这样的追求和实践,真的能够完成关于种族融合的使命?

不管他把自己叫做“与狼共舞”,还是与“握拳而立”以苏族人的仪式完成婚姻,无论是那只和自己成为伙伴的狼友好相处,还是为了印第安人的权利让自己离开,对于邓巴来说,都是一种融合的努力,在漫长的“西部时间”里,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里,邓巴的确已经完成了自我的命名,甚至已经融入了苏族人的世界里,但是很明显,邓巴成为“与狼共舞”是个人生活和文化的融合,是个体一次重生,但是将个体融合转变为种族融合,甚至要变成一种全新的多元主义的类文化,似乎容易变成一种理想主义——“十三年后,苏族人被迫与政府签订了协议,放弃他们世代相传的土地。”这似乎是这样一种理想主义最后的妥协。

“被迫”对与苏族人的命运来说,暗含着某种无奈,甚至是失去土地的覆灭感,当这一句话变成最后的结局,在某种程度上取消了和谐共处的可能性。而对于邓巴来说,这样一种“被迫”感也是对于自我命运的一次写照。1863年的美国南北战争中,他是冲杀在前的战士,尽管双腿受伤,但是他还是强忍着剧痛,重新穿上了那双军靴,骑上西克斯的烈马,奋勇杀敌。这是一个战士在南北冲突中的自我证明,但是这种证明明显是“被迫”的,就像他说的那样:“本意是求死,最后却变成了英雄。”当他成为中尉的时候,命运的转折有点出乎意料,甚至以戏谑的方式改变了他从此以后的生活。战场上建功,成为一名英雄,这是一种褒奖,但是却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这是邓巴矛盾的出发点,而当他成为英雄有了任意选择驻地的特权之后,他又来到了偏远的西部要塞,无疑是要抛弃所谓的功名利禄,以一种自我流放的形式在“被迫”中求死。

: 凯文·科斯特纳
编剧: 迈克尔·布雷克
主演: 凯文·科斯特纳 / 玛丽·麦克唐纳 / 格雷厄姆·格林
类型: 剧情 / 西部 / 冒险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 苏语 / 波尼族语
上映日期: 1990-11-21
片长: 181 分钟 / USA: 224 分钟(extended version) / USA: 236 分钟(director's cut)

个体命运的改变,所以来到西部驻守是一种公务行为,却也像是为自我寻找一种无奈的归宿。那个偏僻要塞里的驻军却在他到来之前离开,没有补给,没有物质,他们也像是“被迫”的一群人,而当邓巴和农夫提蒙斯长途跋涉来到此地的时候,只剩下几间屋子、几个洞穴的要塞更给他一种隔离的感觉,十几个人的驻军撤离,一个人的战士到来,这是一次关于类属和个体之间的置换,而这种空旷、原始、无穷无尽的西部世界,对于他来说,却等待着一种被发现的可能。

仿佛重生。一个人留守,一个人巡逻,一个人睡觉,也是一个人的文明。那匹叫西斯科的马是他巡逻的坐骑,也是他最要好的同伴,它的臀部写着大大的“US”字样;要塞上重新升起了美国国旗;而那一本红色封面的日记是他作为文明人记录的证明,文字不死,就是文明的延续,即使当作为个体的他有早一日遭遇不测,这一本可以保存的日记也无法抹去关于文明对于这片土地的侵入。实际上,对于邓巴来说,这种侵入是无意识的,他选择了遥远偏僻的地方作为自己全新生活的开始,有着某种求死的逃避感,但是当他在一个人的世界里遥望这片陌生土地的时候,他依然无法逃脱文明对于野蛮的必然性改变。

他清理和焚烧了要塞河塘里那些死去而腐烂的动物尸体,然后等流水干净了之后他赤裸着在河里游泳——这似乎就是一种文明人的行动,去除野蛮,去除混乱,建立秩序,服务自我,在他的自我规则之下他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而且,作为一个驻守者,他想到的还是使命感,“这是我的岗位。”他期待着和自己一样的士兵突然出现在地平线上,期待着一起把这个要塞建成美国白人拓展的基地。但是在一周之后,在一个月之后,在漫长的等待无望之后,他变成了被文明抛弃的人,变成了与世隔绝的人。当他再次审视这片土地的时候,才发现,自然性取代了人文性和政治性,“在地球上不会再有这样一片净土。”

《与狼共舞》电影海报

这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证明,那里的原野,那里的河水,那里的风,都是自然的一部分,而那只时常徘徊在他身边的狼,也不再是血性的动物,他喂给它食物,他叫它“两只白袜”,而它也从来不露出凶恶的目光,不侵犯一个人的领地,他们对望着,越走越近,甚至在大草原上,它顶翻了他,在一种近似游戏的和谐中相处。这是人与自然的主题曲,而当苏族人出现在邓巴面前的时候,也仿佛是“两只白袜”用眼睛提示他的。

尽管当苏族人的巫师“踢鸟”看到赤身裸体的邓巴时惊慌失措,尽管当三个苏族人的孩子用偷盗的方式牵走了他的西斯科,在邓巴最先的认知中,不善的来者也是某种野蛮的象征,也是作为侵入者而出现的,但是他们没有发生冲突的最大原因是邓巴自己是一个友善的人,苏族人也是一个友善的部落。这无疑为他们的再次走进创造了条件:他没有马上拿起枪对准陌生的入侵者,而是在他们出现之后只身一人冒险去寻找他们,当他穿上新的军装,戴上帽子,以一种仪式的方式去和他们见面,他就是想要的是去了解这一些陌生人,而不是消灭他们;而对于苏族人来说,“踢鸟”对酋长“十熊”就说:“我已经看到了一个征兆,他可能是个神。”尽管“风中散发”认为,这个白人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但是在部落会议中还是决定要和他进行谈判。

当然是白人闯入了他们的领地,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种闯入很可能意味着灾难的到来,在他们看来,白人的低等人,因为他们曾经杀死了很多自己的同类。这是一种历史形成的冲突论,白人的西进是马背文化的灾难,而在另一方面来说,土著人对于土地的坚守也使他们以报复的方式杀死那些入侵者。这似乎是一种难以改变的种族冲突的现实,和邓巴一起来的农夫提蒙斯,在返回的途中因为生火做吃的东西,而被印第安人的另一个部落的人发现,“他们竟敢在我们的土地上升起白烟。”所以他们用锋利的箭射中了提蒙斯,而且将他的头割了下来。

但是邓巴和苏族人之间的关系却在一种有善中走向融合。邓巴在树林中救下了准备自杀的“握拳而立”,又将她交给了苏族人;当苏族人派以“踢鸟”为代表的谈判人员到达要塞的时候,邓巴又礼貌地给他们喝咖啡,这一次“咖啡外交”的效果很明显,野蛮和文明,白人和印第安人,似乎第一次走到了一起,第一次开始了对话。“他们不是小偷乞丐,不是可憎的人,他们是友好的人。”这是邓巴观念的一次转变,而随着这种转变,苏族人也慢慢把他当成了朋友,他们邀请他参加仪式,给他抽当地的烟,用简单的肢体语言交流。

在这种融合过程中,“握拳而立”是个关键人物,也是一种纽带,她曾经就是白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和父母一起来到西部野餐,不想遭遇了印第安人,父母被杀而她则散落于此,从此被苏族人收养,嫁了苏族人的丈夫,甚至变成了地道的苏族人。她的特殊性在于现实和记忆呈现出两个世界,在记忆中她是白人,她叫克里斯蒂娜,她被印第安人当成敌人;而在现实里,她已经完全融入了苏族部落,尽管有着被迫的缘由,但是在几十年的生活中,她属于文明的那些东西已经埋进了内心深处。

是邓巴的到来渐渐唤醒了她的记忆,也唤醒了她遗忘已久的英语,所以在苏族和邓巴语言不通的现实里,她以片段、破碎的词汇翻译架起了两者之间的桥梁,使得邓巴进一步融合当地生活,使得苏族人慢慢了解了他的身份。而在这种纽带作用下,邓巴也开始学习当地语言,并拥有了属于自己新的名字“与狼共舞”,正式这个“苏族化”的名字,邓巴身上的白人印记慢慢褪去,他在部落里拥有了一间屋子,他穿戴起苏族人的服饰,甚至他要参加和波尼族人的战斗,因为还不是勇士,所以他最后留下来照顾部落。

但是当波尼族人侵入村子的时候,邓巴开始了保卫战,而这种保卫战似乎又让他进入到了比波尼族人更文明的世界里,因为他在要塞里拥有枪支,当驻守在那里的苏族人用枪打死那些波尼族人的时候,他们已经变成了武器的使用者,这似乎是先进对落后的战争,是枪支对箭矢的战斗,结果波尼族人全军覆灭,苏族人保卫了自己的家园。这一场战斗的特殊意义并不是让邓巴完全融合于苏族人的利益,也不是自己成为和苏族人的同盟者,而是邓巴用枪支这种先进武器把自己又拉回到和苏族人不同的身份中。这或许是无意识的,但是对于邓巴来说,这种潜意识的优越感和先进性,也是一种宿命之所在。

包括对于“握拳而立”的爱情,他们都是白人,他们都懂得英语,他们的记忆之中都有着文明社会的影子,当“踢鸟”终于同意“握拳而立”结束了戴孝的时间,全部落的人都为他们送上祝福,所以相爱成为一种必然,这也是某种类文化的表现,至少在潜意识里这样的结合是一种文化的聚合作用。所以在邓巴的融合经历中,尽管有着冒险,尽管有着冲突,尽管需要克服困难,但是他还是成为苏族的一员,这是一种个体的融合,包括语言,包括爱情,包括共同的敌人,包括那些打败敌人的枪。但是当这种融合过程完成之后,个体之外的种族融合,似乎变成了一种理想主义。

白人还是回到了要塞,还是对印第安人采取了驱赶的政策,当邓巴回去取那本日记本的时候,他的那匹写着“US”的西斯科被打死,他命名的“两只袜子”被乱枪射杀,他自己则被抓起来以“叛国罪”论处。一个白人,一个军官,却穿戴着苏族人的服饰,却说着印第安的语言,在所谓的文明人看来,这当然是一种背叛,甚至不是个体意义上的,而成为所谓西方文明遭遇的迷失。而对于邓巴本人来说,他的“苏族化”过程虽然是一步步实现的,但是在内心深处来说,也有过矛盾,那些夜晚的仪式正在举行的时候,邓巴总是一个人躲在暗处,“我意识到了与他们的隔阂。”他担心那些白人还会到来,成群结队、数以万计地到来,这无疑又让他在白人和苏族人之间徘徊,最后当他终于在苏族人的解救下逃离了白人的拘押,却告诉酋长,自己不能拖累整个部落,因为“他们会来追杀我的,也会来杀你们”,正是因为邓巴背负着叛国者的罪名,所以他难以逃脱白人法律的制裁,也正是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的命运,所以他要把自己和苏族人隔离开来。

自动归类的出现,使得个体融合成为暂时现象,使得种族融合变成一种不可能的任务,“十熊”对他说:“那些白人要找的那个白人不见了,这里只有一个名叫与狼共舞的苏族人。”实际上这句话取消了邓巴心里的“白人意识”,将他归类为苏族人,但是邓巴还是拒绝了,还是和同为白人的“握拳而立”离开了部落,他们想要寻找的那个“讲道理”的人,是一种文明的理想代表,甚至看上去更像是一个乌托邦,和种族融合有关的净土被征服,和平没有出现,那种一统的大爱也最终变成了两个人龋龋独行的背影,而三十年后,当那个家园被毁,当那个协议生效,那片土地消失,或者是所谓文明没落的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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