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大审判》:正义在道德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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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怀疑信仰,我们怀疑制度,我们怀疑法律,但是今天你们就是法律,不是书本,不是雕像,你们才是法律,我们的祈祷者所求的不过是正义,我相信我们心中有正义。

请来的汤普森医生是医学界的专家,但是他没有取得安委会的认证;找到同意出庭作证的护士凯瑟琳,证据是4年前手术批准单的复印件……当主教进行压制,当证人被收买,当法官明显维护被告,当被告财大气粗,导致病人瘫痪失去了行动能力的医疗案件,对于辩护律师弗兰克来说,几乎注定要失败,甚至他自己在劳拉面前也想要放弃,“一切都结束了”……但是最后却出现了转折,在没有任何证据优势的情况下,为什么这场官司最后打赢了?一切都是因为陪审团做出了“支持原告”的裁决,而陪审团之所以作出这个裁决,就在于弗兰克陷于穷途的时候,对陪审团发表了以上的陈词。

在陈词之前,弗兰克感慨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公道可言,“我们听够了无尽的谎言,我们变得麻木不仁,变得软弱……”但是面对陪审团,他说“你们就是法律”,而法律意味着一个目的:维护正义。很明显,弗兰克在陈词之前说的话是对现实的悲叹,而对陪审团的陈词则是重新发现,在缺少足够说服法庭的证据面前,弗兰克的重新发现完全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也意味着听到他的话而做出裁决的陪审团站在了良心上,站在了道德上,所以能够反败为胜,能够扭转不利,向着道德的目标前进。将陪审团的作用发挥最大,这是西德尼·吕美特继《十二怒汉》之后,再次赋予这个制度超越程序正义的意义,除了本身对陪审团制度设计的正面表达,更重要的是在吕美特看来,这一制度代表着法律的底线,而它又站在道德制高点,当陪审团在法庭上却以道德力量起到了力挽狂澜的作用,这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过度的解读?

实际上,吕美特在这部电影中并不只是将陪审团作出的正义裁决置于道德考量之下,整个故事似乎都在围绕着道德的沦陷和重构而展开。弗兰克身为一个律师,却陷入在人生低谷中,在最开始的镜头里,站在窗前的他专注于眼前的游戏机,然后喝了一口酒,一边抽烟一边打着游戏,但是游戏的结果是失败,镜头推近到他的脸,这是一张疲惫的脸,一张茫然的脸,酒、烟和游戏成为他生活的排遣。弗兰克的生活处在情绪低迷之中,为什么身为律师的他会落得如此下场?后来他的朋友米克告诉劳拉的时候,说起了弗兰克遭遇的不公:他被人陷害扔进了监狱,出狱后被公司开除,妻子也离他而去,所以他只能在酗酒中度日。无疑,导致弗兰克过着破败生活的,就是那些没有道德的人,被陷害、被开除、被抛弃,弗兰克甚至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力,找到所谓的正义,但是他没有,在没有道德的社会面前,他也选择了自我的迷失。

导演: 西德尼·吕美特
编剧: 大卫·马梅
主演: 保罗·纽曼 / 夏洛特·兰普林 / 杰克·沃登 / 詹姆斯·梅森
类型: 剧情
制片国家/地区: 美国
语言: 英语
上映日期: 1982-12-08
片长: 129 分钟

所以弗兰克的经历就是对法律意义上正义的沉默,而这一切就是道德败坏所导致的。在米拉介绍给他“大审判”即一起赔偿金额很高的“大案子”的时候,弗兰克似乎又完全在道德层面上接受,他和受害人的姐姐丽莎、姐夫凯文见了面,知道了被害人因为麻醉剂使用不当造成了医疗事故,她陷入了昏迷,甚至再没有站起来的可能,他投以同情,认为是医生“杀死了她”,所以他接受这起案件就是为了让那些犯错甚至犯罪的医生付出代价,就是要为受害人讨回公道;医生格鲁伯是这方面的专家,他支持弗兰克,认为现在需要做一件“正确的事”,那就是起诉当日的医生马克思和托勒;但是在这个教区医院发生的案件,大主教主动找到双方律师,被告拿出了一张21万美元的支票,用于对受害人赔偿,但是弗兰克拒绝了,在他看来,尽管金额很大,但是赔偿意味着被告出于人道主义,而不是因为他们有罪,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他当面怒斥主教:“她的一生就这样被毁了,只能靠一台机器,而你和我却选择了沉默,我不能这样做,否则我会成为追着救护车跑的勒索者。”

弗兰克完全是从道德角度来表明自己的立场,当然在进行辩护之前,道德的确是人际关系对话的主要立场,在弗兰克坚持自己道德的情况下,同样被告方面却做出了败坏道德的事:他们组成了律师团队,收买了相关证人,这其中就包括说出了“要做正确的事”的格鲁伯,他们还和医生一起预演了庭审过程,设计好了该说的话,最重要的是,他们以21万美元赔偿金为诱惑试图收买弗兰克,还在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做足医生的正面文章……凡此种种,都不是在法律层面上进行操作,于是连同主教、法官、医生也都变成了“同伙”,而面对这些反道德的行为,弗兰克也是在道德立场对他们谩骂,他认为法官明显为被告站队,说他以前就是一个推销员,“你将失去我的尊重。”同样当弗兰克去找当天见过手术批准单的护士莫琳,莫琳以为他和医生是一伙的,她发泄着心中的不满,“你们全都是为了钱的婊子……”

《大审判》电影海报

如果说庭审之前是道德的较量,那么在庭审中应该在法律层面呼唤正义了,但是吕美特还是将这一切变成了道德博弈。弗兰克接手了这个案子,他去了医院看望受害者,已经失去了意识的她躺在床上,弗兰克只是坐在边上看着她,他的目光里是同情,更是对罪犯的愤恨,这又是道德意义上的接触,按理说弗兰克应该积极取证,但是电影几乎没有展现这个过程,甚至在他陷于酗酒的生活后是米克提醒他案子马上要开庭了,于是弗兰克匆匆上马,但是从此他似乎变得清醒了,但是由于没有更有说服力的证据,他只能让法官延迟开庭,但是这个想法被法官驳斥了,所以弗兰克几乎是硬着头皮而上的,当陷于证据的困境,所以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在劳拉面前感慨自己注定会失败。而在开庭之后,他找来的证人更没有起到关键作用:汤普森医生作为格鲁伯医生的替代者,虽然是业界权威,也指出了事故造成受害人心脏骤停,最终导致大脑受损,但是被告律师埃德很快得知,汤普森是跨州作证,他没有本州安委会的证书,所以汤普森只好离开;弗兰克千方百计找到了护士凯瑟琳,凯瑟琳也同意作证,她指出当时手术单上自己写着1,意味着当事人在术前1小时有过进食,而按照全身麻醉的手术要求,9小时内严禁进食,她在托勒的威胁下只好改成了9,而她手上的复印件就清清楚楚写着数字1,这本是一个既有利于原告的证据,但是埃德以法律规定更易得到的复印件不应做证据的要求,提出不予采纳,甚至还要求法庭对凯瑟琳任何证词都不予考虑,法官同意了这个要求。至此,无论是权威医生还是当事护士,都不再具有作证意义,也就是说,在法律的层面,弗兰克已经输了,而且输得十分彻底。

但是他最后却赢了,他赢了是因为他“说服”了陪审团,陪审团之所以被说服,是因为他们就代表着法律,他们心中就存在着正义,在这种预设中,不管证据方面如何不利,不管被告方如何财大气粗,道德的天平始终在他们心中,所以基于良心,基于道德,陪审团做出了正义的判决。的确,陪审团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程序正义,它的设计可以弥补制度上的缺陷,但是仅仅凭借自己的道德就能达到正义?吕美特的尴尬就在于几乎忽略了法律上层面上制度构建的合理性,而让正义站在了道德制高点,甚至以道德取代法律。而这种尴尬在弗兰克对待劳拉的问题上就显示了矛盾,他和她在酒吧相遇,他和她开始相爱,她在他陷入低谷的时候鼓励他,但是最后弗兰克发现劳拉也被埃德收买了,他一怒之下打了她一个耳光。劳拉无疑也陷入到了道德困境中,当陪审团做出了裁决,弗兰克赢得了官司,劳拉拨通了弗兰克的电话,在电话铃声响起弗兰克也知道就是劳拉打来的电话,但是他坐在那里,一边是等待有人接起电话,一边是在犹豫中慢慢放弃对话的机会,在刺耳的铃声中,故事在没有结局中走向了结局:这是吕美特开放性的体现,是不是也是他将两人置于道德困境时的矛盾,接与不接的选择,对谁来说都会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再是爱与不爱的真实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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